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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投入计划

时间:2024-04-18 09:59:46

消防安全投入计划

第1篇

一、实施内容

主要包括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装备、消防通信建设,消防装备购置,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农村消防工作等方面内容。

(一)消防站建设

结合市化工集中区建设方案,大力推进化工集中区特勤消防站建设。

(二)消防水源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市城市消防规划》消防给水部分,结合市政新道路和各镇(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2011年解决新建道路两侧和各镇新建工业园区消防水源问题,与道路、工业园区建设同步安装一定数量的室外消火栓,在天然水源旁设置供消防车吸水的取水口,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城乡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消防装备、通信建设

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国家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省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及全市消防保卫实际,2011年,需购置举高消防车、灭火救援装备及个人防护器材,所需资金约300万元。

(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保证经费、人员的稳定。2011年,根据年初市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2011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状》的要求,大力推进司徒、延陵乡镇消防站建设,确保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

(五)农村消防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和国家、省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农村消防工作,消除农村火灾隐患。贯彻实施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开展农村、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年内4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要达标。

2.加强农村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将村镇消防安全规划、消防通道、水源建设等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五件实事”工程,同建设,同验收,逐步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六)消防组织建设

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深入推进“防火墙”工程建设,夯实防控火灾的社会基础,从根本上实现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5月底前,市政府将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政务督察内容。

二、实施部门

消防规划的实施由市政府统筹组织安排,各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市发改部门负责在立项、审批时对涉及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项目进行把关;负责将重大消防建设任务列入城市重点建设工程,保证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同步建设。市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在项目规划审批和城市建设过程中将消防规划内容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保证各项消防规划建设任务实施到位。国土部门负责城市消防建设用地的保障和划拨。市财政部门负责消防规划实施的资金来源,合理安排年度预算,做好各项建设任务的资金保障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城市消防规划年度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已列入评价地方党委、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考评范围,各地及各相关部门对此应予重视,应从建设“平安”、保障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切实抓紧抓好城市基础消防设施的建设。各部门要根据实施计划,及时调整年内工作安排,制订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二)市政府将根据实际需要加大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投入,发改委、财政部门做好资金预算,及时、合理安排支出。此外,要按照《省消防条例》及相关政策精神确定的渠道和原则,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全面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原则,加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和消防技术装备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县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整体能力,为我县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和谐追赶与跨越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1、明确政府责任。按照省、市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将消防经费投入、城乡消防计划编制、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火灾事故指标等纳入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重要内容;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下达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消防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进行督办、考核和奖惩。加大对消防工作的投入,完善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全面落实财行[]61号文件精神,并将后勤保障社会化、官兵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合同制消防员等经费纳入消防业务费保障范围,消防业务费逐年递增,确保消防业务经费、专项经费满足当年消防工作任务需要。

2、强化部门监管。各部门、各单位承担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责任,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1)安监、建设、工商、质监、文化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迭、通报公安消防部门处理。

(2)发展改革、财政、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的计划和建设,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3)教育、司法、广电、新闻出版、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科普、普法、劳动就业培训等教育内容,认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培训。

(4)公安机关要重点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指导和督促。要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年度工作考评、执法质量考评和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内容,增加所占比分,加大对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督工作考核力度,确保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能落实。要加强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督业务培训,公安机关每年要对公安派出所民警开展一次以上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5)公安消防部门:一要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消防行政许可,牢牢把住源头关,实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关口前移,严格控制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依靠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深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大力推动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常态化、制度化。特别要切实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预防大型娱乐场所安全事故的规定》,深入开展公共娱乐场所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三条铁规”、“三个基本条件”、“四个禁止”和“六个一律”。

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继续实施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每年提请政府通报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和舆论手段,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持续保持火灾隐患整治高压态势,不断减少火灾隐患存量。二要加强消防产品专项治理,年,全面落实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和公共场所阻燃制品标识管理制度。三要强化便民利民服务。出台便民、利民、惠民措施,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效能。认真抓好消防行政案件、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查处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查处率要达到100℅。四要加强灭火救援执勤备战。努力完成火灾扑救任务,积极参加以抢救人民生命为主的各类救援工作,并在政府领导下参与配合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

(6)健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议消防、解难题、保安全、促发展的作用。

3、指导社会管理。

(1)深入开展社区消防建设达标活动。依据《省城市社区消防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促进社区消防组织、设施和业务建设。

(2)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范畴,作为和谐村镇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工作管理、责任、保障、考评机制,督促综治、公安、发展改革、财政、建设、农业、民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加强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农村防控火灾水平。

4、鼓励群众参与。

(1)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以新《消防法》宣传普及为重点,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使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形成“政府主导、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格局。大力发展消防志愿者队伍,建立消防志愿者组织机构,并开展消防志愿者招募、组建、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2)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要加强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职业技能培训,采取分类培训、注重实践、严格考核等措施,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二)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城乡消防计划编制与实施。按要求完成城乡总体计划中的消防计划专篇的编制与实施。

2、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城区、乡镇市政消火栓安装率分别达到规定标准。

3、加强消防车通道治理。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一步疏通、拓宽现有的消防车通道。设置消防通道标志和警示牌,明示不能占用消防通道。指导物业管理、居委会、派出所等基层单位切实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

4、加强消防队站建设。尽快启动县消防大队迁建开工和投入使用。

(三)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

1、建立和发展合同制消防队。年,完成合同制消防员征招任务。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乡镇发展合同制消防员,提高群防群治能力。

2、发展乡镇专(兼)职消防队。高兴镇要建成配有具有灭火功能的多用途车辆的政府专(兼)职消防队。

3、巩固和发展企业专职消防队。现有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专职消防队,要根据公安部、财政部、国家经委颁发的《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的规定,加强人员和装备建设,规范队伍的管理、执勤、训练和灭火救援工作,不断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凡队站符合城镇消防队站布局的,请示县政府批准,组建为地方合同制消防队。凡能与相邻企业联合的,组建成联合消防队。

4、建立群众义务消防组织。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依托公安保安员队伍,强化保安员消防技能培训,在大型公众聚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推行兼职消防保安员制度。

(四)加强消防技术装备建设。

1、加强灭火救援装备建设。

(1)消防车辆。消防中队配备1辆大功率水罐(泡沫)消防车和1辆多功能抢险救援车。

(2)防护装备。对于基本防护装备,在达到公安部消防局《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配备标准》的基础上,对新增一线官兵的基本防护装备的配给做到随时增加随时配齐。

(3)常规灭火装备。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消防站灭火器材配备标准,根据需要对常规消耗器材随时进行添置采购。

(4)抢险救援装备。按标准配齐抢险救援器材,同时,根据实战需要选购有关特勤器材。其中,年消防大队配齐电动剪切钳、双轮异向切割锯、手动破拆工具纽、救生气垫,年消防大队配齐液压剪扩器、粘贴式堵漏工具、救生照明线、热像仪,年消防大队配齐正压式排烟机、单人洗消帐篷、移动发电机、无齿锯。

(5)器材装备配套建设。每年对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进行一至二次巡检、组织一次器材厂商和消防车辆厂商技术人员对器材装备管理员进行培训,对每次采购货物的易损零配件实行一定数量的储存,切实解决消防大队器材装备维修困难的问题。

2、加强消防监督装备建设。按照《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国家标准,县消防大队配备级别不低于四级的标准配齐,公安派出所根据工作需要配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机构,充分发挥组织机构在实施计划中的领导、指导、督导作用,积极为实施计划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和经费保障。主管消防工作的领导为实施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牵头组织、协调计划实施工作,要细化分解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在计划实施中的目标任务,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推进表,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任务落实到每个基本单位,落实到每个人,同时要强化年度工作与计划实施的衔接、要强化各地实情与计划实施的对接,确保计划提出的任务能够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地得到落实。

(二)加强协调,形成联动。

有关部门要开展工作项目的调研、论证和实施,按计划、分步骤完成计划中的各项任务。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到消防计划的实施中来,形成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第3篇

关键词:小城镇 消防规划 消防建设

1.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呈现出勃勃生机,走上了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其面貌日异月新。小城镇发生的火灾起数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也似乎与小城镇的发展在“攀比”。为减少和预防城市火灾,部分小城镇编制了小城镇消防规划,但是也应该看到,小城镇随着建设迅速发展,城镇规模逐年扩大,电、汽、油、煤、化工原料及其衍生品的生产和广泛应用等的日益普及,火灾发生频率迅速增高,因火灾的导致的经济损失不断加剧,小城镇消防规划远远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在小城镇建设中,出现消防规划不完善,不落实,城镇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站,消火栓旧账未补,又欠新账,公共消防设计建设滞后于城镇发展的局面。消防部队装备和小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有点不足,难以适应新经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

2.我国小城镇消防发展现状

2.1 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管理混乱

小城镇消防规划是加强小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是小城镇安全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虽然国家已将城乡消防规划提到很重要的位置,但不论是城镇还是乡村,目前都还没有对消防规划进行统一的、规范的要求。为此各地要结合小城镇建设规模、功能、人口等具体实际,切实按照《消防法》以及相关文献等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将小城镇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道路、消防水源等进行统一规划,并组织有关部门专门实施,组织专门人员,成立专门机构具体抓,消防内容要具体、实用,具有可操作性。

2.2 消防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当前小城镇普遍存在天然消防水源被填压、消防站数量不够、市政消火栓数量少、消防管网压力不足、消防车道路被堵塞、建筑防火间距被搭盖各种建筑物等消防设施不配套的等问题。 而市政消火栓建设大部分都达不到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大多数市政消火栓的布局没有按照规划要求调整,还普遍存在道路狭窄、消防车无法通行的情况。在电信设施设计中,消防通讯网络的设计和建设没有同步进行。同时应抓好小城镇镇区内可利用自然、天然水源取水设施建设。对镇区内可利用的如江、河、湖泊、水池、水塘、水渠等等,要因地制宜修建一些供消防车、消防泵用的取水井、取水口、取水码头等,提高灭火救灾利用率同时也可达到减少消防建设经费的目的。

2.3 专职消防力量严重不足, 无法应对小城镇日益复杂的消防安全工作

近年来,小城镇消防站的建设实际数量少于200个,只是规定数量的40%;市政消火栓是消防供水的主要设施,但是消火栓数量也远没有达到要求;目前县级大都只有一个或两个县消防中队,公安消防人员严重不足。小城镇发展目前正处于建设高峰期,项目多,实施快,漏审漏验现象十分严重,造成小城镇火灾隐患不断、消防安全环境恶化的非正常状态。

2.4 经费欠缺,财力不足制约了小城镇消防建设的发展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

小城镇基本没有工业,财政状况较差,基础设施较少,招商引资优势低。以农业为支柱的经济结构在免征农业税后,财政对消防投入已是有心无力。经济发展较好的城镇除去正常行政运转外,资金也几乎没有剩余,能用于城镇消防建设的财力极其有限,即使有好的规划也没有经济实力做基础,难以实施。在这种情况下,对经济发展没有帮助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如消防站的建设就被停掉了。

2.5 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小城镇人们思想认识不到位,某些乡镇的领导履行社会消防安全管理职能不到位,当消防安全与经济建设发生矛盾时,往往以发展经济为主,消防投入和消防设施被无限期延长,甚至干涉消防行政管理和监督执法。同时一些居民比较盲目,认为城镇消防规划和他们的生活没有关系,火灾不会发生。有意识的居民们又缺乏安全用火、用电和自救常识,因为这些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经常发生,造成了人民财产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

2.6 由于城镇公安监督机制不完善,对小城镇消防工作监督不到位

长期以来,由于警力条件的限制,公安消防部门的工作重点一直放在县(市)以上城市,“顺便”去监督管理一下小城镇的消防,对小城镇消防监督工作就很不到位。由于派出所监督机制尚未完善加上民警的消防专业知识薄弱,认为消防工作有消防部门在抓,他们只是“兼职”工作,更令人担忧的是,公安消防部门对边远小城镇的易发生火灾的部门情况的掌握不全面,又加上农村消防安全宣传不全面,火灾的情况时有发生。

3.针对城镇消防工作目前主要面临的问题与困难只有在各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充分发动各自的主观能动性,齐心协力,齐抓共管,才能够抓紧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对此笔者提出如下看法:

3.1 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确保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质量

各地在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时,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严格按照省公安厅、建设厅的要求进行,并与总体规划一致。规划要遵循安全实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要综合考虑小城镇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内容,要兼顾城区与农村、生产与生活、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同时要处理好消防安全布局与城镇功能分区、消防车通道与城镇道路、消防供水与生活用水等方面的关系,确保城镇消防规划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加强做好小城镇商贸网点的规划工作,加快旧城改造。在审批工程项目时,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权限,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注重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在密集易燃老商贸区有新建的工程时,应当根据实际,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控制“连体”建筑的存在,同时,城市管理部门、房管部门、建设部门应当根据城镇发展的需要,对不符合或者说违章建筑,占用、阻塞消防车道,影响安全疏散的建筑或摊点,该拆除的必须拆除,决不能姑息迁就。

消防给水规划应结合小城镇给水规划的要求,做到保护无空白,经济合理。一方面对现有的水厂要进行设备更新,扩建改造,同时新增建自来水厂,逐步提高供水能力。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发、利用就近天然水源(如江、河、湖泊、水池、水塘、水渠等)、人工水池或地下水,以达到多水源供水,保证消防用水的需要。目前,我国的一些小城镇连生活用水都很困难(特别在山区,困难特别突出),更别说解决消防用水。所以,必须结合各地实际,根据自身自然条件、经济条件的发展状况,结合生活用水的改造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完善消防给水条件。。

3.2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法律责任,把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任务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机制,加快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进程。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具体负责,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要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各级公安、建设、规划、消防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加强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监督指导。必须制定强有力的法律制约措施并切实执行,对没把工作做好的相关部门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公安消防机构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严格查处一些违法、违章行为,使小城镇的消防规划建设步入法制轨道。消防规划 要与其它专项规划紧密结合,如城市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如果这些规划能与消防规划联系的话,就能更好的保证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3.3 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增强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在各乡镇以懂得专业技术知识和相关法规的志愿消防人员为基础力量,利用文化站、社区广场和宣传栏等公共场所,采取积极主动和分散集中相结合的形式,经常向社区居民,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公众聚集场所和危险物品经营场所的业主及从业人员,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用火、用电安全常识,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以及安全疏散和逃生自救 基本要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各乡级政府应充分发挥组织 领导作用,做好城镇消防宣传工作,积极投资完善当地公安消防站的教育设施,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人民群众防灾自救能力。严格检查和验收。省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小城镇消防规划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切实做好验收工作,使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当中去,将城镇消防监督责任具体到所、到人,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另外要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及全体人员消防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综合能力。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各级政府要密切注意,落实工作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严厉查处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中违法违章行为,使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步入法治化轨道。

严格落实农村防火安全责任制。2006 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提出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明确要求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高度,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农村消防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度和体系,大力推行乡( 镇) 、村两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依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使消防工作的考核奖惩成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一个重要条件,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农村消防工作认识的重要性。强化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各乡镇要依据《农村建筑防火规范》、《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村镇规划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新农村建设“改水、改路、改电、改灶、改房”,将农村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等纳入镇乡规划之中。各级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村消防基础设施投入,将农村消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建立和完善农村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此外,充分利用河、沟、渠等自然水源,重视消防水池和消火栓建设,要加快草危房改造步伐,结合农村沼气建设,对农户炉灶进行改造和规范,改善用火条件。

第4篇

一、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多发的成因

(一)企业消防意识淡薄,忽视消防安全管理

有些密集型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内部消防管理混乱,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电线乱拉乱扯,违章操作,乱扔烟头等现象极为普遍。有的老板可以不惜重金对办公楼进行豪华装修和企业规模的扩大,却对消防设施极为吝啬,舍不得资金投入到消防建设上,致使企业内消防器材匮乏,消防硬件上不去,而消防管理的混乱又使得灭火器材人为破坏和丢失现象严重。有的企业虽然也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消防责任人,但只是流于形式。员工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闻、不问、不落实,而责任人忙着抓效益,更无暇顾及消防制度的贯彻情况。在金钱利益的驱动下,消防安全只能成为一句空话,发生火灾是偶然却又是必然的。

(二)规模小,管理乱

很多个体、民营劳动密集型企业还处于家庭作坊式的生产经营阶段,员工人数在十几人到几十人之间,往往上面是厂房,下面是库房,甚至经营与住宿一体,生产和生活不分,这些企业大都分散在村镇或城乡结合部。在去年的三合一建筑专项治理中,发现绝大多数三合一建筑都是个体私营企业,在检查中发现多家企业一、二层既是车间又是仓库,三层为职工集体宿舍,用木板分隔,电线乱拉乱接、明火做饭等,安全系数几乎没有。由于企业规模小,大都没有专门的消防管理人员。许多个私企业在建筑厂房、库房、办公用房时,没有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甚至出现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现象,导致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严重不足、消防水源缺少等先天性火灾隐患。

(三)消防安全制度不够完善

一些人员密集型企业没有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对具体程序、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奖惩措施等予以明确和规范。有的虽然明确了但过于笼统空洞,可操作性不强。部分重点单位没有建立消防安全培训教育、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值班、消防器材设施建设和维护、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等基本制度。有的虽然建立了,但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明确的监督执行机制,制度成了摆设。在一些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生活区不分,只要需要,厂房内就会出现电焊、切割机的火星乱飞等违章操作现象,有的企业车间内货物乱堆乱放,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现象时有发生,用电用气随意性大,消防安全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四)小城镇公共消防设施薄弱,小火容易酿成大灾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以服装、箱包等人员密集型生产加工为主的企业,它们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大量的易燃、可燃材料,大大增强了火灾的荷载;在镇、街道、村规划过程中,甚至没有将工业园区的消防纳入整体规划之中,村镇建房随意性大,参差不一,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未批先建的建筑工程在各镇、街道、村随处可见;由于消防规划不到位,致使建筑防火间距严重不足、建筑耐火等级低、无地下消防管网、无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日益凸现出来,埋下了许多火灾隐患,严重威胁着广大群众的安全,也制约了经济的稳健发展。一旦发生火灾,只能是望火兴叹,小火酿成大灾,已是屡见不鲜。

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对策

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综合性工作,它涉及到各个领域、千家万户,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国计民生的大事。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履行法定职责;各镇、街道政府要立足实际,把消防工作全面纳入整体发展规划中。消防部门要从源头上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监督管理,减少先天性火灾隐患潜伏。

(一)加大消防设施的投入,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建立具有特色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要加强领导,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农村消防建设中的职责,将农村消防基础建设纳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改善农村的消防安全环境。计划、建设、规划、消防等部门要根据《浙江省xxx期间消防工作发展指导意见》,加快农村和小城镇的消防规划建设。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搞好消防规划和设计,将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村和小城镇总体规划同步规划、同步进行、同步发展,特别是镇工业园区、特色工业园的开发和建设中,对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议,政府应主动制订解决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的具体方案,按照谁开发,谁投资,谁建设的原则,积极组织实施。要有计划地对那些耐火等级低,建筑密集,防火间距小,无消防设施的农村建筑、村庄进行改造。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缺乏、道路不畅通等状况,以提高防火救灾能力。同时,应做好农村现有消防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完善工作,对农村天然消防水源加以保护和利用,并利用农村电网改造机会,整改电气线路,规范用电行为,不断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二)加大消防安全管理力度,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抓好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工作,需要全民的参与,我们应调动多方力量,深挖社会消防潜力,有效地预防火灾,不断加大消防监督管理力度,共同抓好消防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能,加强对人员密集型企业的消防监督,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加大消防行政执法力度,改善消防安全环境。二是各镇、街道政府要发动并会同安监、文化、教育、卫生、工商、建设、规划等有关职能部门加强配合,共同对火灾隐患开展治理,联检联查,联合执法,全力进行督办。三是充分发挥镇、街道治安巡逻队的作用,抓好消防巡逻工作。各镇、街道可以依托治安巡逻队等力量开展消防巡逻工作,对主要街道、重点企业进行消防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四是各镇、街道要继续抓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宣传贯彻,督促各单位依法履行消防管理职责,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和消防安全就是经济效益,消防安全就是生产力的思想,逐步建立起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备好用,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加强火灾隐患整改,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一是整改电气线路,规范用电行为。各镇、街道、派出所要督促企业彻底更换陈旧老化电气线路,重新规范敷设电气线路,杜绝乱拉乱接现象。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二是提高耐火等级,增设防火分隔。对现有车间、仓库合用的一些企业应进行防火分隔,不应简单的使用木板、铁网或石膏板进行分隔,应采用砖墙并砌至顶部不留缝隙的分隔措施;三是加强火源的管理,严禁违章用火。车间仓库内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或储存易燃易爆物质,禁止吸烟,并应当设有明显的禁烟标志。如因维修需要,临时使用焊接、切割设备的,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指定专人负责,落实防范措施。厂房应安装防雷设施。采用防雷保护措施时,应合理选择避雷针安装方式,必须准确计算它的保护范围,屋顶和屋檐四角应在保护范围之内;四是增设消防设施、器材。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灭火器、水带、水枪等必须按照要求配置到位,严禁挪作他用,对于破损、过期、压力不足的应立即更换或重新灌装。对于老厂房无消火栓的密集型企业,应加大投入设置消火栓系统。对之前通过消防审核的人员密集型企业的厂房,特别是服装、箱包、童车等企业,建议增设自动消防设施。

第5篇

1.1基本原则,根据产品的生产和设备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资金要专款专用。

1.2依据

1.2.1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产业部颁布的劳动保护指示、标准;

1.2.2安全大检查中所发现的,尚未解决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

1.2.3预防火灾、爆炸,对引起工伤、职业危害等需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1.2.4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1.2.5稳定和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2.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安全投入包括资金投入、人员投入与时间投入等)。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2.1安全工程项目资金投入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危险源整改资金、职业卫生工程资金、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设施的改造资金。

2.1.1安全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项目范围应包括:

2.1.1.1安全技术:

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等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及信号装置、回收处理、通风降温等。

2.1.1.2辅助房屋及措施:

有关保证生产必须的房屋及一切措施。如淋浴室、更衣室、消毒间等。

2.1.1.3隐患整改项目。

2.1.2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资金;

2.1.3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和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的人员、时间投入。

2.2劳动防护与保健投入

为了保障生产过程中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以及职工保健的费用。

2.2.1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服装、安全帽、安全手套、防护眼罩、防尘、防毒口罩等)费用以及各种用品的使用年限;

2.2.2保健费的发放:保健费(个人)=职工体检费用+职业病预防费用+消暑饮料费用。

2.3应急救援投入

为了有效控制突发事故而预先计划的应急救援系统的费用。

2.3.1应急救援设施(如防火墙、安全通道、消防用具、抢险救灾的工程设施及器具、警示标志、检测报警仪器、通讯联络器材、抢险救灾车辆、围堤、回收装置等)、设备、用具或用品等费用;

2.3.2应急救援组织办公费用;

2.3.3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

2.3.4参与应急救援及演练人数、时间长度。

2.4安全宣传教育投入。

2.4.1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上岗培训、安全知识讲座等)的费用(教材费、讲课费等);

2.4.2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活动费用;

2.4.3参与安全会议以及安全活动的人数、时间长度;

2.4.4安全专题板报(或报纸)、宣传栏、安全宣传稿件、传单等费用。

第6篇

关键字:高层建筑 消防水池 消防设计

1、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和技术飞速发展,城市令生活更美好的趋势更加明显,与此同时,各种各样的超规范设计高层、大空间建筑应运而生,屹立在现代化都市中。人们在享受城市的美好生活的通过时,也在经受着现代化高楼带来的越来越多的火灾考验。

“11.15”上海特大火灾的发生,再次敲响了高层消防安全的警钟,让人们不得不反思立足于自救的高层建筑的火灾安全以及消防给水系统的有效性;而消防水池是消防给水系统设计中的重要设施。针对当前消防水池的设计和管理使用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笔者结合消防工作的认识和积累的经验,对消防水池的设计谈谈自己的看法。

2、高层消防水池设计的必要性和规范要求

2.1 消防水池设计的必要性

消防水池是用以贮存和供给消防用水的构筑物,在其他措施不能保证供给用水量,都需要设置消防水池来确保消防用水量,消防水池在灭火和设计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消防水池设置的设置主要必要性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①在市政水源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的需求时,消防水池贮水为高层建筑火灾时消防用水提供了有效保证;②基于高层建筑火灾主要立足于自防自救的特点,合理设计消防水池在设计中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

2.2 消防水池的规范设置要求

2.2.1 现行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3.2条提出了设置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高层建筑应设消防水池:①市政给水管道和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②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二类居住建筑除外)。

2.2.2 规范第7.3.3条提出,消防水池容量可在不同条件下进行不同的计算:①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②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

3、目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水池设计局限性分析

3.1 各地对规范理解、执行存在偏差,进而导致与设计初衷相违背。

在理解上,部分城市在消防水池的容量设计上,过多的考虑了理想情况下市政补水,而忽略了实际导致计算上消防水池的存水量不足;甚至有城市考虑到新城区的市政供水能力和压力等条件已经达到了室内消防供水的需求要求,在消防水池容量计算上大打折扣,或打着性能化设计的幌子不设置消防水池,或者变相地降低设计要求。

3.2 当前城市市政供水能力与消防水池设置要求不相匹配。

在规范中要求,应从两个水厂引入或从不同进水方向的两根市政给水管上引两根进水管构成室外环状供水,以保证室外供水和消防水池补水的可靠性。就当前现状而言,大部分城市处于新老城区结合,城市布局、市政供水能力、水源的位置等都无法满足消防供水的需要,导致与消防水池的规范相矛盾。

3.3 在消防设计中常忽视外部水源连接。

在设计中常常存在这样的误区,由于在设计时消防水池的设计容量已经把高层建筑火灾时所有的消防用水量全部考虑了,设计人员就把设计焦点转向了确保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可靠性,进而忽视了室内与室外其它消防水源连接的问题,导致火灾时消防水池的水量无法供给及时补充。

3.4 超规范建筑的大量出现,给消防水池设计提出了新需求。

在当前,全国各地大空间建筑、超高建筑、新型材料应用,大多采用性能化的设计方法,在水池设计上就会超出规范要求,而消防水池的实际还停留在“处方式”的设计水平,进而设计出来的消防水池无法满足火灾供水需求,为消防水池的设计提出的新要求。

3.5 消防水池容量大,投资大不经济。

按照现行的规范要求,就按照一般高层建筑设置计算,仅仅考虑到消防水池满足室内消防系统的用水量,水池的容量就近500 m³,这里面还不包含其他灭火系统的计算,全部考虑进去其水池的造价就得花费几十万元,投资大不经济;在其设计建造上,其经济投资就是摆在建设上的一个问题。

3.6 用水不卫生,管理维护上存在困难。

为节省投资,合理利用水源,往往采用消防、生活合建水池,在理论讲有利于水质经常保持新鲜。但在实际上,由于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相差太大,造成水在贮水池中要停留过长,使水质变坏,甚至有的达不到生活饮用水的要求。另外,合建水池在定期更换消防用水保证水质、物业定期的水池清洗、管道维护等带来很大的负担,在管理上造成一定的困难。

4、对消防水池设计的思考

基于当前消防水池设计中面临的种种问题,笔者结合工作中的总结和思考,提出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4.1 从城市规划角度,加强消防水源的建设与管理,确保消防供水的需求。

200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提到了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站、消防供水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因此,一个城市在进行总体规划时,应当考虑到整个城市的消防水源的规划及建设;为城市高层建筑的灭火扑救提供完备的消防水源。与此同时,也应加大投入,对现有水源不足进行改造,如水厂、管道管径、布局设计等进行完善,已达到当前消防的要求,适应现代化城市的安全需求。

4.2 合用消防水池,减少经济投入。

就单一高层建筑而言,设置消防水源的经济投入和其使用率不协调,然而,将单一建筑与周围高层建筑组合成建筑群考虑,充分考虑火灾发生次数、人员密集程度、火灾危险性等因素,按照建筑群的要求设计消防水池,即减少了经济投入,又有效地利用了水源。这种作法应该说是可行的,但受到了一些部门的规定约束,而使得这个问题变得很不好协调,但是合用消防水池必将是消防设计的一种趋势。

4.3 充分发挥临近水源的作用,提高水的利用率。

在城市建设美化中,会人为的建设一些像喷泉、小型人工湖等储水池,在设计中,也可以将其作为消防供水的一部分,这样既节省了投资,又保证消防水源。

第7篇

一、我市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市的消防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支持下,通过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的要求,积极开展了消防群防群治工作,在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营房建设、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市政消防规划编制和消防监督管理方面都取得的成绩,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进一步提高,城乡抗御火灾能力显著增强,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有效控制了一般火灾,遏制了重大火灾,杜绝了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有效地保护了公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的安全,为我市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创建和谐社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一)消防队伍建设初具规模

消防部队为公安现役部队,属武警系列,既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各级政府的消防职能部门,是《消防法》的执法主体,担负着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我市现有消防支队1个,辖10个大队、5个中队,有编制119人。市消防支队机关设有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防火处四个部门,支队防火处和各县(区)大队为具体的消防监督业务部门,全支队有消防监督执法人员36人,其中支队防火处4人,区大队5人,其余9县每个大队3人。截止年6月,全市有、、、、5个县(区)建立了公安消防中队(1993年,由于县无力县消防中队的营房、装备和业务经费,而被消防总队撤走官兵,保留编制)。、、和县永平镇建立了政府专职消防队,县糖业有限公司、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和民航站建立了行业专职消防队。近年来,我市各级消防组织,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公安部门的指导下,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各级班子团结务实,部队严格管理,工作作风过硬,业务素质不断提升,市消防支队连续七年被省消防总队评为先进单位,为我市稳定和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1、城市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发展较快。按照《消防法》“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实施”的要求,目前,全市有镇编制了城市消防专业规划,为今后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奠定了基础。4个县(区)也正在进行消防规划编制工作。截止年底,已建成市政消火栓635个。

2、城市消防队站办公条件日趋改善。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省消防总队的高度重视下,全市消防部队的营房建设进一步加快,部队官兵住房、办公室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全市9县1区政府都已按要求划拨了建设土地,其中、、、、5县的营房已经完成。、、3县的营房正在建设完善之中。、的营房建设也计划在年内启动。

3、城市消防装备资金投入不断加大。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在编水罐消防车16辆,其中区消防中队3辆,和消防中队各2辆,、、、和大队各1辆。省、市、县(区)三级消防系统实现计算机联网,通讯设备得到改善。目前全市10个县(区)已逐步实现“三台合一”集中调度、统一指挥的格局,共配置车载台4台。除、外,其他8个县(区)有基地台4台,手持台21部。

(三)全市消防工作成效显著

以来,全市各级消防监督机构平均每年检查单位1300余个,共发现火灾隐患4000余条,处罚单位和个人40余起,调查处理火灾事故60余起,受理消防行政审批320余件,举办各类培训班20余个,培训重点岗位人员1800余人,为全市城乡创造了一个良好的防火安全形势,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1、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我市自年开始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市、县(区)、乡(镇)、村委会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各级政府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人代表与各班组、科室及重点岗位都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有的县(区)还将责任书签到村民小组。从今年开始,市、县(区)政府将责任书签到了教育、卫生、工商、旅游等行业、系统的行政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后,年终严格按照考评标准考评并兑现奖惩。通过这几年深入贯彻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各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和目标,有力地督促了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各重点岗位人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动了全市消防工作快速、平衡的发展,为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2、认真开展节日、重大活动前和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维护社会消防安全。除了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开展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及时查处群众举报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外,各级消防机构在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期间,在“两会”、“茶叶节”等重大活动期间,都制定了各种消防安全保卫方案,与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公共娱乐场所、大型物资仓库、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和节日活动场所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对重点活动场所和要害部位进行了现场保卫,确保了节日和重大活动举办期间的消防安全。

3、开展社区消防建设,改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积极协调公安、民政部门,研究部署城市社区消防工作,制定下发《市社区消防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各级消防部门积极指导、督促各社区进行消防建设。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31个社区完成消防建设。社区成立了消防组织,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演练活动,制订了居民防火公约等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按要求配备了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装备,社区的消防安全环境显著改善,全市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大大提高。

4、加强农村防火工作,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由于我市属边、少、山、穷地区,农村贫困面大,村寨的建筑密集,房屋耐火等级低,普遍缺乏消防设施,农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近年来频发的农村火灾给农民群众带来了极大的危害。针对这些情况,市消防部门派出工作组深入农村开展农村防火调研,结合全市农村消防工作实际,进行了农村消防工作试点并取得成功,目前正在全市推广这些经验和做法,以便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

5、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每年在“119消防日”、“六月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市各消防机关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学校、企业、农村、社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组织进行灭火演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对火灾事故和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常识进行刊播。利用消防宣传栏、黑板报、悬挂张贴消防标语、出动消防宣传车、发放消防宣传资料、绘制消防漫画等多种形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不断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5个公安消防站每月定期向社会开放,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通过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

6、认真开展各种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消除大批火灾隐患。近几年来,全市各级消防机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公众聚集场所、广播电视系统、文物古建筑、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学校“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等一系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一些人员密集和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了系统的排查整治,对一些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依法予以取缔或责令停产停业。通过一系列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消除了不少火灾隐患。

7、加强消防行政审批工作,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各级公安消防机构严格依照《消防法》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开业、使用前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等消防行政审批工作,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工程项目不予开工建设和投入使用,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工程项目不予开工建设和投入使用,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场所不予开业,确保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8、认真调查火灾原因,依法对事故责任人作出处理。近年来,我市火灾形势保持基本稳定,平均每年发生60余起火灾。火灾扑灭后,各消防机构都及时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坚持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和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科学、准确的认定火灾原因,给予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处罚,惩治违法犯罪分子,达到了每处理一起火灾就使人民群众受到一次教育的目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少数领导对消防工作认识不足,领导不力

消防工作是一项关系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可缺少的工作。但在调研期间,调研组发现一些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对消防工作认识不足、领导不力的情况仍然存在。这些部门和单位《消防法》宣传不到位,组织不健全,投入甚少,设备奇缺,火灾隐患突出。

(二)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强,群众自防自救能力较低

一是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有些群众连最基本的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都不掌握,发生火灾后不知道怎么灭火,如何逃生,甚至连灭火器都不会操作使用;二是连年开展专项治理,但部分县(区)依然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特别是乡村学校,点多面广,建筑耐火等级低,人员密集,安全出口、安全疏散通道不能满足要求,灭火设施和器材严重不足,甚至没有,对师生的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三是一些单位和个人消防法律意识不强,有的未经消防审核和消防验收,擅自施工,擅自投入使用,有的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未经消防检查合格就擅自开业。

(三)部分县(区)在城市建设中的消防规划不完善

到目前为止,我市九县一区政府所在地的镇,只有县威远镇、县勐郎镇、县娜允镇、县宁洱镇、县联珠镇和县锦屏镇编制了消防专业规划,且达不到标准要求,也没有按规划的内容和要求组织落实。其余4个县(区)还在编制当中,县恩乐镇和县勐梭镇有城镇总体规划,涉及消防规划的内容简单、粗糙、不系统,起不到规范和指导城市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的作用。

(四)消防业务经费严重不足,消防部队装备量少质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及国家“三部一委”关于消防经费的有关规定,消防部队的经费,除官兵个人工资、生活费由部队供给外,其余所有经费包括部队建设费、业务费、装备费、营房建设费等都由地方财政负责解决。多年来由于受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消防部队的业务经费严重不足,据统计,去年市、县(区)政府共为支队机关和10个大队、5个中队仅解决业务经费114.5338万元,超支44万元。许多县连正常的车辆维修、油料、车辆保险、消防水带、水枪等维护经费都没有,严重影响执勤战备等各项工作的落实,给部队建设和消防工作带来严重的影响。支队机关无官兵住房,无训练设施;区大队绝大部分营房还是八十年代建盖的石棉瓦房;全市十县(区)就有九个县(区)无训练设施及足够的训练场地。目前建盖好的营房欠账较多,据统计,全市共欠营房建设款568万,其中支队机关200万,18万,29万,12万,40万,55万,60万,26万,126万。

由于投入不足,缺少资金,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尚无大功率水罐消防车、泡沫消防车、干粉消防车、登高消防车、照明消防车等特种消防车辆装备,抢险救援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也严重不足,难以适应扑救与处置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等特种火灾和灾害事故的需要,消防人员的生命安全也不能得到有效保护。现有的消防车,大部分都存在服役年限较长,功率小,水罐锈蚀、漏水,水泵老化等问题。中队有1辆消防车是1995年购置的,根据规定,今年将退役,2002年新购置的1辆消防车至今还欠15万元车款未付清。按照消防队站建设标准,目前5个公安消防队站应有消防车12辆,实际才有11辆,区消防中队缺1辆,且无扑救石油、化工、民航等火灾的专勤消防车。全市市政消防栓到年底应建735个,实建635个,差100个,欠帐率为13.6%。

(五)消防站布局不足

按我市城镇建成区面积,应设立12个消防站,但目前无消防站,区缺普通消防站1个、市缺特勤消防站1个,欠账率25%。

(六)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缓慢

年组建起来的五个政府(、、、县和县永平镇)专职消防队,各项管理和运行机制还不健全,消防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严重不足,队员工资待遇较低,在灭火救灾中生命安全没有保障,造成队员不安心。如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去年组建时有6名队员,到现在只有1人,走了5人。

(七)消防执法人员少、执法素质不够高

由于基层消防大队执法监督人员少,有的大队只有2人,最多的区消防大队也只有5人,面对日益繁重的消防监督工作,执法干部难以按质按量完成监督任务。

(八)农村消防安全条件较差,抗御火灾的能力极低

、、、等县茅草房、杈杈房、木片房占相当比例,户与户之间防火间距不足,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器材缺少,村民的消防常识、逃生常识严重缺乏。一是容易引起火灾,二是火灾防范能力低,三是发生火灾后容易造成火烧连营,近年来我市火灾死亡人员中农村占80%以上。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年到年,市共发生火灾569起,死21人,伤40人,受灾589户,烧毁建筑402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7350140元,消防人员抢救财产价值达2202万元。可见“火灾猛于虎”。火灾不除,就无法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安定,也就没有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更谈不上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消灭火灾和消除火灾隐患,放到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市委提出的建设“和谐”和“平安”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赋予的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促进我市消防工作。

(二)继续加大消防宣传教育的力度

针对不少群众和部分领导消防意识不强的情况,继续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地开展各类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在农村地区应该以当地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形式和方法,让更多的人了解、认识和理解消防工作,充分认识到火灾的危害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宣传、使《消防法》和《消防条例》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三)加快消防队站和消防装备建设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加快建立和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扩大和完善消防队站布局,恢复县公安消防中队,建立市特勤消防中队,对、、、等县新成立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也要整顿组织,落实人员编制,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第三条规定,将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市、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保证财政主渠道投入;二是将消防经费足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的配置纳入市、县(区)财政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并保证在城市建设发展经费中列支,同时按照当地经济增长比例逐年增加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的投入,为消防工作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经费保障;三是各级政府要多渠道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可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向社会单位、开发商,多渠道筹措资金缓解经费困难;四是各级政府要有重点、分步骤地逐步改善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依法制定合理有效的消防规划并做到真正落实。

(五)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农村消防工作

据统计,年到年,全市农村共发生火灾148起,占全市火灾总数的26%,死17人,占全市火灾死亡人数的81%,伤28人占全市火灾受伤人数的70%,直接经济损失3103175元,占全市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的42%。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在发生火灾的各类数据中,农村都占有很大的比例。我市大部分农村生活水平还处在贫困线以下,一场火灾往往受灾者一夜之间变得一贫如洗,甚至有些人还因此丧命,这样不利于扶贫工作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因此农村消防工作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建议在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按照《省农村消防建设标准(暂行)》的要求,因地制宜的开展农村消防建设,逐步完成全市乡(镇)的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和消防建设任务,力争通过3—5年的时间完成全市所有村寨的消防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基础薄弱的状况。

(六)学校的消防工作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学校是人员高度密集和社会高度敏感地区,学校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在走访中我们发现部分学校存在不少的火灾安全隐患,因此应该引起高度重视。一是要加大力度进行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二是要在学校师生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培训消防知识和火场自救逃生常识。

第8篇

为构筑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海西州消防工作情况向大会作汇报,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海西消防工作现状

截止目前,海西州共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331 家,其中,一级重点单位 5 家,二级重点单位326 家。海西州公安消防支队下辖6个大队、4个中队;共有执勤消防车 16 辆,其中,水罐车 11 辆,泡沫车 5 辆。都兰、乌兰、天峻、大柴旦和茫崖等地各组建有一支义务消防队,共有队员60余人。全州共有专职消防队 10 支,人员 301 人,拥有执勤消防车36辆,其中,水罐车5辆,泡沫车22辆,干粉车4辆,曲臂登高平台车2辆,指挥车3辆。全州现有市政消火栓648个,其中格尔木市470个,德令哈市35个,都兰县53个,乌兰县25个,茫崖行委42个,大柴旦行委23个。

2000至2004年间,海西地区共发生火灾432 起,死 8 人,伤 23 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31万元。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383 次,出动消防车 974 辆次,参战人员 6946人次,抢救人员 8 人,抢救财产价值3198万元。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主要做法

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消防工作的实践中,我们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履行消防工作的政府职能,担负起“泰山之责”。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年来,海西州政府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消防工作与其它工作同安排、同研究、同检查、同落实。近年来,州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研究消防工作的专题会议。2004年,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先后深入消防队,视察营房、消防装备等情况,并协调州政府有关部门逐年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协调关系,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我们注重发挥职能部门和社会群众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了政府领导、专门机构组织、单位群众广泛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州公安机关,每年的年初工作计划安排和年终工作总结验收,都将消防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之一。每年2月、7月和12月海西州安委会成员单位都要召开专题会议或列入议题总结和安排部署消防工作,州政府常务副州长、州安委会主任亲自挂帅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工作目标,提出措施要求,检查指导落实。三是求真务实,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党政机关从改善城市基础消防设施入手,加快城市消防设施建设的步伐。1998年3月和12月,格尔木市、德令哈市分别制定实施《格尔木市消防专业规划》和《德令哈城市消防规划》。格尔木市,随着对市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新建市政消防火栓400处。2003年底市财政拨款30万元与总队下拨30万元配套,在格尔木消防大队建成全省第一个的现代化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其它有线和无线通讯也日趋完善;都兰县和大柴旦行委现行的《总体规划》在其“消防工程规划”专篇中对消防给水、消防站建设、消防人员配备、消防通信等进行了初步规划。规划实施以来,都兰县新建市政消火栓24处,大柴旦新建市政消火栓19处。目前,海西州的重点地区格尔木、德令哈两市的城市道路网系统发展迅速,现有道路建设标准基本符合消防规划要求,大部分建筑组团内部消防通道畅通,全州各地的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和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普遍增强,义务消防组织逐步扩大,政府对消防经费投入逐年增加,消防工作的发展呈现出良好态势。

(二)遵循“执法为民”理念,拓展社会化大消防宣传格局。近年来,在推行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积极倡导行政执法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把消防监督执法纳入了我州的行业行风评比范围,重点解决了消防监督执法中不同程度存在的“冷、硬、横、推”,办事不规范、乱罚款,防火检查、审核、验收吃喝,变相介绍消防工程和推销消防产品等问题。2003年,我州结合省消防总队消防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工作,进一步深化了警务公开,并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公开办事程序,公布办事结果。目前,除冷湖和天峻地区外,其他地区实现了网上申报审批。广大消防监督人员在学习、教育和工作实践中牢固树立了“执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努力规范自身行为,保障执法公正。

近年来,海西消防宣传工作以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和《青海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重点, 坚持广泛宣传与严格监督并举,积极拓展社会化大消防宣传格局,组织全社会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覆盖面广、实效明显的宣传教育活动。2002年分别在《柴达木报》、《格尔木报》开辟专刊专栏;在全州各地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播(刊)发教育片;地方有关领导发表广播电视讲话,大大提高了此次宣传工作效果。格尔木市在“五一”“海燕之光”大型文化艺术灯会期间,在市儿童公园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十六字方针制作成彩喷灯楼融入灯展活动中,增加其它规定内容的灯饰展出,为宣传活动增添了新的色彩。同年,海西州成功举办了“119”杯消防保险知识万人答题抽奖活动,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积极出资,共同参与,宣传面广,群众反响强烈,在本地区影响巨大。在德令哈、格尔木两市创办了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红门”对外开放,接受群众参观,普及消防知识,提高消防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自2000年以来,共开放156次,受教育群众3万余人次。针对不同季节的火灾规律和特点以及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开展针对性强、富有实效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在2003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格尔木市组织移动、联通、铁通等公司分别在6月1日、8日和30日给其用户发送以消防安全提示语和问候语为内容的手机、传呼机短信;格尔木和德令哈两市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作用,组织社会单位、学校师生、小区物业公司职工到试点社区进行参观学习;利用公安消防队、企业消防队宣传车上街下乡开展流动广播宣传活动。形式内容新颖、贴近生活、寓教于乐,深受群众欢迎,反映良好。

(三)立足地域特点,实施有效监督。每逢重大节日期间,州安委会及时下发《通知》,针对节日特点,周密安排、提前介入、明确重点,开展消防监督。每年在“两会”及承担重大消防安全保卫任务时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采取当场整改和实施应急安全措施相结合等方法,有效的保障了全州各类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针对易燃易爆场所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全州开展重点突出、不留死角的“地毯式”检查,全面加强了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工作。2001、2002年全州连续开展了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在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州经贸、工商、税务、技术监督、城建、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严格审批手续,严禁违章建设,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大力整改火灾隐患,关闭和拆除了非法加油、储油场所14个,依法取缔4个,拆除非法储、售、炼油窝点6个,查扣柴油7000余公升,汽油2000余公升及土炼油设施,一大批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得以整改和消除。目前,全州各地尤其是格尔木市的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已走上正轨,近年来未发生易燃易爆场所重特大火灾事故。结合每年各阶段开展的专项治理和有针对性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完成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2001年至2004年,全州连续开展了公众聚集、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专项治理,州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各地共组织检查组48个,检查单位(场所)2274个,出动检查人员863人次,查处火灾隐患3265处,当场整改691条,下发各类法律文书457份,依法对34家单位作了停业整改的处罚,对32家单位(场所)的罚款处罚累计50000余元,消除了一些“老大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3年9月,全州对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了专项治理,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挂帅督导检查,在此期间共检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107个,督促办理建审手续14个,建筑工程内装修材料抽样送检6项,验收工程4个,检查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内部装修企业15家,对4家消防产品合格证书不全或无国家消防产品检验报告的单位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未按建筑消防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设计变更申报不及时的2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2005年春节前夕,在德令哈市重点检查了6家单位,并就海西消防工作从宣传教育的形式、监督检查的方式等方面提出了要求,给各职能部门以极大的支持和鼓舞。

(四)注重经费保障,改善消防装备。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和海西州经济建设快速的发展,潜在的致灾因素日益突出,为充分做好“灭大火、抢大险、打大仗”的各项准备,进一步提高消防部队扑救重特大火灾,处置化学危险品、有毒气体等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的能力,海西州各级政府从实际出发,逐年增加消防投入,2000年至2004年,各地财政共投资651.32万元,其中州财政先后投入275万元,格尔木市财政投入376万元,其它地区共计投入14.32万元。仅2004年,格尔木市投资特勤中队建设经费70万元,另有260万元的特勤中队装备费(分三年拨付)和40万元的个人防护装备费已列入计划,分期到位,其他地区共拨付业务费7.2万元。海西消防支队机关350兆通讯网、公安网和局域网已于去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为进一步加强保障机制,落实消防各项经费,2004年召开了联席会议,研究将消防经费、基建、装备等各项经费开支列入地方财政预算。“161”工程的提出是消防工作的一大创举和里程碑,已成为统揽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得到了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关注、重视和支持。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全州各地轰轰烈烈、大张旗鼓、扎实有效地开展。从各地开展工作的形势来看,消防业务经费的投入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的改善,是评价工作的好坏、成效大小的最直接、最显著、最关键的标志。海西州各级党委、政府先后多次召开会议或听取汇报计划安排工作,研究解决问题、确定目标任务、督促检查落实。

(五)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提高灭火救援能力。一是立足本职,发挥职能,主动适应当前处置各类火灾事故和社会抢险救援任务的需要。近年来,按照省消防总队“一手抓队伍建设,一手抓业务建设”的要求,以提高部队的战斗力为出发点,我州将全国消防部队中广泛开展的消防执勤岗位练兵活动作为练内功、强素质的重要契机,作为提高灭火救援战斗力的有效途径和推动部队全面建设的重要举措,制定切实可行的训练实施方案,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在部队上下形成了“党委议训、部门抓训、全员参训、多方促训”的良好氛围。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了《海西州处置重特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指挥方案》、《垮区域增援方案》,各级政府广泛动员城市(镇)交通、供水、供电、供气、医疗卫生等各级安全保障部门,构筑起防灾救援体系,并通过广泛调研为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积累资料、积蓄力量。为检验各级安全保障部门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综合处置能力,2002、2004年,由格尔木、德令哈两市政府牵头组织公安、供电、供水、卫生等11家单位,进行了规模宏大的联合实战灭火演习,有效地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协同作战能力,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二是拓宽思路,面向实战,全面提高和增强灭火救援能力。我州公安消防部队建设本着“练为战”的指导思想,在如何立足于固本强基,打牢战训基础,有效提高部队灭火救援能力这一课题上下功夫,创造性地指导开展工作,逐步缩短训练场与灭火救援实战的距离,收效明显。三是走“科技强警”之路,是消防部队拓展灭火救援职能,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的有效途径。州消防支队充分发挥广大官兵的聪明才智,积极进行训练器材的技术革新,本着“边实践、边研究”的思路,先后自制了多种实用性较强的训练器材,并在执勤训练和灭火战斗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格尔木消防大队通过市财政拨款,社会筹资和省消防总队支持新购置了两台大吨位红岩水罐车,增强了部队的灭火救援能力。

三、今后的工作思路

2005年至“十一五”期间,我州的消防工作要紧紧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遵循防火、灭火和社会救援的客观规律,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主线,以大力加强消防部队“161”工程为基础,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全面加强消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为我州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 海西州政府要把消防事业的发展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十一五”和中长期发展的重要内容,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各级政府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府任期目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加强督促检查和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消防保卫力量的发展、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以及重大火灾隐患的预防整改等重大问题。

(二) 大力加强城镇消防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在完善消防规划、全面达标的基础上,落实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确保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同步实施,使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快补旧账,不欠新账”。

(三)加快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全社会防范火灾的整体意识和能力。 根据海西实际,大力加强城镇消防队站建设,特别是特勤队伍建设。格尔木、德令哈公安现役消防队要创造条件积极组建消防特勤班(组),并配足配齐消防装备。以格尔木、德令哈市为重点,担负扑救特殊火灾和处置化学危险品泄漏等特种灾害事故的特勤消防站,配齐、配强消防特种装备。

(四)大力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以都兰、乌兰、天峻、茫崖、大柴旦、冷湖等无公安现役消防队且部分现有义务消防队伍建设滞后的地区为重点,按照“政府组建、公安管理、消防指导”的方法,本着“专职和义务”同步建设的原则,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结合海西实际,制订下发义务消防队人员、器材装备构成和福利待遇等标准办法。各级政府按照“一次投入、一年到位、逐年更新”的原则,从满足队伍灭火救援的实际需要出发,采取“财政出一点、社会筹一点”的方法,保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装备建设到位。全面构筑“以公安现役消防队为主力,企业、乡镇专职消防队为骨干,社区、村级群众性义务消防队为补充”的社会化公共消防安全防御体系。

第9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开展集中整治火灾隐患行动,全力排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进一步强化执勤备战,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加强针对性灭火演练,切实提高部队战斗力,快速有效处置各类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和危害,确保世园会消防安全保卫任务圆满完成,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年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年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同志任组长,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发改委、经贸局、监察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民政局、司法局、农业局、林业局、教育局、文体广电局、卫生局、安监局、民宗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粮食局、沣京工业园、草堂基地协调办、草堂寺景区、渭河示范区、滨河新区、工商局、电信局、邮政局、供电分局、烟草局、人行、工行、农行、农发行、建行、中行、信用联社、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及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副局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三、工作重点

(一)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之中。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建立和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对本辖区、本系统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及时提出有效对策,落实整改;每季度召开消防安全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全年召开消防安全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

(二)明确各级职责,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县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与辖区和所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级的消防职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逐级负责及岗位责任制。

(三)将消防工作纳入目标考评。县政府将对全年消防工作进行考评,对各乡镇、各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消防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加强消防队站建设,提高抗御火灾能力。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小城镇建设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编制村镇消防建设规划,完成县城、中心区及秦渡镇的消防建设规划、报批、审定工作,同时按照标准,年内选择大型住宅小区新建1个志愿者消防站,以此加强我县城乡消防规划建设工作,提高我县整体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

(五)把消防建设纳入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年各乡镇要完善基层消防工作机制、组织网络和责任体系,年内建设以秦渡镇、余下镇公安派出所为依托的保安消防队和以东韩村村委会为依托的具有预防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的志愿消防队,并逐步予以推广。年底前在全县各社区建立以社区警务室为依托,辅警、片警带领,以社区群众为主力的志愿者消防队,使其成为具有预防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的社区消防保障服务体系。

(六)建立健全消防车供水系统。县水务局负责保障城区消防供水等公共消防设施的资金投入,督促县自来水总公司对其实施日常维护、保养,保证消防灭火供水水量和水压充足。凡公共消火栓不足的地区,应按照年度计划落实建设资金,逐年予以增补,确保完成工作任务。距县城较远的乡镇要建立消防供水点。各乡镇要在各村机井出水口安装水帯65mm接口、在村办私营企业周围,特别是具有危险性生产的企业周围、各大中小学周围及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距县城较远的古建筑、旅游景点处建立固定的供消防队进行灭火救援的取水点,使我县灭火救援的效率得到提高。

(七)建立火灾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全年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不少于4次,并且乡镇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要亲自带队。要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实施消防安全远程监控措施,年内,远程监控系统接入率达到80%以上。进一步完善辖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紧急处置预案,建立政府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突发事件及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消防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全年开展较大规模模拟演练不少于2次。

(八)保证消防业务经费投入。根据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印发的《武警省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保障标准》(陕财办教〔〕57号)的精神,我县于年已达到核定标准(年度消防官兵人均不少于2.6万元)。县财政局要在此基础上继续加大消防业务经费的投入,积极改善我县消防人员的生活福利待遇。

(九)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

1.以宣传新《消防法》为主线,以消防志愿者行动和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为载体,结合“五大”工作,深入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要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消防安全责任制,并将其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村镇创建内容,在城镇街道以及乡村人员流动密集场所设立固定的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户外大型消防公益广告牌累计不少于2块,其中永久性的户外大型消防公益广告牌不少于1块。

2.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开展“119消防宣传日”活动,组织开展疏散演练活动及“五大”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日常消防宣传活动。

3.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全面推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业资质制度和特种岗位消防安全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重点部位管理、经营、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

4.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定期播放消防公益宣传广告,向广大群众宣传消防知识和逃生技巧,为群众提供一个广阔的学习消防安全常识的平台,在全县营造出浓厚而热烈的消防宣传氛围。

5.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村消防宣传工作,并将其纳入创建平安乡镇、平安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户评选等工作的评选条件。对消防工作开展和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取消评先资格。

(十)确保世园期间消防安全。严格按照《世界园艺博览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责任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督促社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逐级签订世园会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认真落实世园会重大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提升我县抗御火灾的综合实力,用优质、高效的消防安全服务全面打造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为世园会成功举办提供有力的消防保障力量。

第10篇

一、主要防治工作项目

(一)加强综合防治措施的落实。

1.卫生与盐业部门协作,继续抓好合格碘(硒)盐的供应,加大盐业市场管理制度,确保病区群众食用合格的碘(硒)盐。全市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和碘盐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协助扶贫部门,对大骨节重病区进行搬迁。

3.与林业、粮食部门协作,使退耕还林(草)项目继续向地方病区倾斜,扩大病区换粮防治措施实施范围。

(二)组织有效的现患治疗

选择13000例地方性甲状腺肿病人,实施碘剂药物治疗。

(三)做好病(疫)情监测

1.按照《陕西省碘盐监测方案(修订)》和《陕西省硒盐监测方案(试行)》,在13区(县)实施碘盐监测,积极完成省上安排的外质控网络运行任务;继续对硒盐生产企业进行硒盐质量监测,及时反馈质量信息。

2.规范完成临潼、未央和高陵3个区(县)15个水氟监测点30份水样水氟的监测;在全市开展氟中毒病区氟骨症患者X线诊断工作。

3.搞好省地研所部署的大骨节病流动监测点工作,今年安排在临潼完成此项工作;继续搞好市级蓝田县大骨节病监测点工作,在蓝田抽一个乡,对50名7—12岁学生进行拍片及临床检查。

4.确保39例麻风现症患者全程足量规范治疗;继续完成麻风病患者的判愈工作。

(四)实施防治效果考评验收

1.实施卫生部部署的全国第五次碘缺乏病监测工作,为国家对我市消除碘缺乏病评估做好技术指标准备;对尚未实现国家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区(县),全部组织考核验收,使我市全部区(县)实现国家消除目标。

2.对20*年以前经首次考核已达到国家大骨节病控制区标准的临潼区,组织实施二次考核,使我市实现国家大骨节病控制区目标达到100%。

二、组织管理和保障措施

(一)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召开全市地方病防治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工作,表彰先进,安排部署今年工作,签定年度目标责任书。

(二)加强部门之间协作。努力做好与财政、水利、扶贫、农业、教育、林业、粮食、盐业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加强联系,统一认识,紧密合作,开展防治,力争使年度计划确定的防治项目落到实处,实现“**”地方病防治计划目标。

(三)组织督导检查验收。按照市地病办和各业务单位签定的年度目标责任书,开展不定期的督导和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年终考评验收。对农业、粮食部门20*年在地方病区实施的退耕还林区域粮食调供情况进行核实确认。

(四)深化宣传和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在“五月**日碘缺乏病防治日”到来之际,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碘缺乏病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知晓率;利用今年“国际麻风节”到来之际,深入我市麻风病多发地区进行宣传,在全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的宣传活动,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深入大骨节病区、地方性氟中毒病区,利用讲座、散发传单等多种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活动。在中小学学生中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知识讲座。

(五)开展专业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为了贯彻落实《西安市“**”地方病防治任务实施计划》,确保“**”地方病防治目标任务的完成,进一步提高我市地方病防治人员的业务水平,拟举办两期地方病防治专业人员学习班。

(六)广泛开展信息交流。鼓励区(县)积极向《陕西地方病防治》投稿,及时地报道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活动、工作进展、好的做法和经验。地方病主管部门和业务单位,除及时向省投递重要稿件外,还要及时向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和全社会传递有益于推进地方病防治事业发展的信息资料。

第11篇

提高综合抗灾能力,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目标是通过开展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使全市所有中小学校舍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陷、洪涝、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用三年时间,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从年开始。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洪涝灾害易发区、库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城乡各类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抗灾能力。对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要拆除或重建,对局部出现安全隐患的C级校舍,要进行改造加固,消除安全隐患。对土木结构校舍和闲置的其他教辅用房以及无维修改造和使用价值的校舍应全部拆除,不再利用,达到消除安全隐患的目的

二、实施范围

包括高中、初中、小学、特校和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的范围覆盖宜昌辖区内城市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

三、工作安排

一是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按照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各县市区应对本区域内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进行逐栋排查。对每一栋建筑物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并出具书面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档案。校舍安全工程所需的鉴定费用由财政追加当年预算解决。

二是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根据校点布局的需要实施校舍安全工程。要根据排查、鉴定结果,各县市区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小学布局规划。建立校舍安全档案和明细台帐,对应纳入安全工程实施范围的校舍,要科学制定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时,要结合校点布局和正在实施的寄宿制学校项目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新农村卫生新校园项目工程综合考虑,统筹安排。

三是按照规划分类分步实施。要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分类分步实施。对通过维修加固可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各县市区对已纳入安全工程实施范围的校舍。要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也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要限期拆除;需要重建的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按程序申报立项后新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校舍要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后实行避险迁移,重新选址建设;根据学校布局规划应撤销的校点或应废弃的校舍不再改造,但必须拆除,不再使用;对达不到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的校舍,要通过维修改造达到规范标准要求。

四是新建校舍要严格按标准建设。选址要避开有隐患的库坝、蓄水池、河床边、滑坡体等危险区域,新建校舍要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中小学建设标准建设。抗震设防应按高于当地一个抗震烈度标准建设。

五是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各县市区于月底完成校舍排查、鉴定工作,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并建立校舍安全档案。月底前完成和上报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月底前完成年度校舍维修改造任务,工程量应不少于规划总量的三分之一。

四、工程管理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校舍安全工程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管理要求,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理。

项目建设过程中,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投标。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理制、项目承包合同管理制和竣工决算审计制。

不具备资质等级的不得参予中介服务。凡参予工程项目的招标、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工程决算审计等社会中介机构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等级和证书、备案证明。

不得超预算、超规模建设,要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和投资额度。造成新的债务。要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五、资金筹措

县市区负责,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资金实行省级统筹。中央补助。年中央已安排专项资金80亿元,省政府还将通过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和发行政府债券落实工程所需资金。各县市区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除切实管好用好中央、省补助资金外,应通过调整预算加大投入,安排一定额度配套资金,并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同时,也可将已实施的初中改造项目资金、新农村卫生新校园项目资金,义务教育新机制校舍维修资金,税费改革固定转移支付中10%校舍维修资金捆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由投资方和办学单位负责,民办中小学和非政府办其他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改造资金。各县市区应加强指导和支持,并实施监督管理。

工程资金实行分帐核算,要建立健全工程资金监管制度。专款专用,不能顶替原有投入,更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资金拨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要保证按工程进度拨款,不得拖欠工程款。全市城市、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要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44号)要求及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免收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免幅度不小于50%

六、组织领导

省政府统一组织,校舍安全工程实行国务院统一领导。市、县(区)政府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各专业部门作用的领导管理体制。

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工作。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建委、国土资源局、监察局、水利局、审计局、物价局、安监局、气象局、地震局、消防支队、房管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市教育局,市政府成立宜昌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从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建委、房管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集中办公。办公室设三个专业组,即协调与规划组:由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有关科室人员组成,市教育局有关科室负责人任组长;技术指导组:由建委、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气象局、地震局、消防支队、房管局有关科室人员组成,市建委有关科室负责人任组长;监督检查组:由监察局、审计局、物价局、安监局有关科室人员组成,市监察局有关处室负责人任组长。

建立校舍安全档案;制定工程规划和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市本级和指导县市区做好校舍的排查、检测及鉴定工作。统筹安排工程资金,审定校舍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落实工程建设资金和减免相关费用;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并按要求向省报送工程实施情况。

主要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各县市区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要负责校舍安全工程的具体实施。要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校舍安全负总责。认真搞好校舍安全排查和鉴定,建立校舍安全档案,编制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校舍加固改造方案和避险迁移综合防灾方案,确保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

七、部门职责

争取上级教育部门对我市校舍安全工程的指导和支持;将全市校舍安全工程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市教育局负责向上级教育部门汇报。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的基础上,牵头组织编制工程规划;会同发改委、财政局提出市本级资金筹措建议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对工程实施情况的指导、检查、评估和验收;建立全市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安全工程的进展情况,实现全省中小学校舍等有关信息的动态管理;指导、督促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做好工程规划编制工作,并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工程的实施。

做好中央和省投资的争取工作;将“工程”纳入市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商教育部门提出市本级投资分配建议,市发改委负责向上级发改委汇报。上报和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协调其他部门为工程实施提供相关政策支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对校舍安全工程项目的监管,加快立项和审批;指导、督促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积极做好工程实施的相关工作,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做好中央、省级资金争取工作;将市级配套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市财政局负责向上级财政部门汇报。会同教育局提出国家和省级资金分配建议,保证及时足额拨付资金;负责安排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和校舍鉴定所需费用;加强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监督落实建设工程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指导、督促县市区财政部门积极筹措和管理资金,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组织对相关管理人员和工作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市建委负责全市校舍安全工程的技术指导。为校舍安全鉴定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督促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和服务;加强对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建设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提出防范和治理的建议措施;协助需征地的项目学校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市国土局负责为工程实施中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学校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根据专业技术单位提供的相关地质安全评估报告。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指导、督促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积极做好工程实施的相关工作。

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宣传防汛、防台、排涝、防洪知识,市水利局负责根据国家和省防汛指挥部关于水情、旱情、汛情相关信息。提高中小学生避险自救能力;指导、督促县市区水利防汛部门做好工程实施的相关工作。

指导校舍建设的选址和场址安全性评估,市地震局负责参与指导校舍加固改造工程。确定新建和加固改造校舍的抗震设防要求;指导中小学校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教育及地震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培训与演练;指导、督促各地地震部门为工程的实施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

并对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检查和验收;协助中小学校普及消防知识,市消防支队负责督促学校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提高中小学生防火避险自救能力;指导、督促各地消防部门积极参与、配合工程的实施。

协调审计、安监等部门对工程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市监察局负责对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贻误工作的地方及部门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设立举报电话,协调查处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重点案件;指导、督促县市区监察部门积极参与、配合工程的实施。

市审计局负责市本级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的审计监督;指导、督促县市区审计部门对工程资金实施审计监督。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与工程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市安监局负责对工程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依法对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指导、督促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行使综合监督管理。

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市物价局负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44号)有关规定。减收或免收经营服务性收费;严格查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中的违规收费行为。

对工程进行技术指导;督促学校执行防雷避雷标准,市气象局负责根据工程需求提供最新的雨情、雷情等气象信息。中小学普及防雷避雷知识,提高中小学避险自救能力;督促、指导县市区气象部门为工程的实施提供相关信息和技术指导。

出具书面安全鉴定报告,市房管局负责市本级中小学、幼儿园校舍房屋安全鉴定。减免相关鉴定费用;指导、督促县市区有关部门做好校舍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八、监督检查

第12篇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和中小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治理”的指导方针,切实落实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责任,不断提升各学校安全教育管理水平,确保2021年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1.继续加大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投入力度。一是加大人防建设。建立完善的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健全规范的安保队伍;二是完善物防建设。完善更新安保器械、消防器械及校园围墙的标准化建设;三是突出技防建设。加大技防投入,使各学校高清摄像头达到100%;四是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力度,确保校园用电安全。2020年教育局已在县第二实验小学校和第八中学校进行了智慧消防系统试点工作,力争在2021年所有有食堂的学校,全部进行安装,解决学校安全用电的隐患,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2.探索安全管理新模式,新方法。一是实施演练联合体工作。为加强和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综合演练能力和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应急避险能力,2021年继续开展实施大学区疏散演练计划,使各学区、各学校能通过观摩学习互补长短。二是大学区安全交叉互检工作。教育局下发安全检查标准,及时组织各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进行学习,通过交叉检查,达到自身提高和共同提高的目的。

3.依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健全并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事故责任追究。持续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力争把全县中小学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上升到一个新台阶。

三、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等相关规定作为法律依据。

四、检查范围

结合中小学、幼儿园人员密集的特点有针对性、有计划的开展隐患排查。重点部位严查,一般部位普查,总体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主要以学生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微机室、生化室、学生活动区域和值班室为重点。

五、检查内容

重点排查学校用火、用电,大力加强消防安全整治;严查学生食品卫生安全,防止学生食物中毒;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规范学生乘车行为;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隐患排查整改,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按照本计划工作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在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和危及安全的突出问题上,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六、检查形式

日常检查:各校对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微机室、实验室等重点防范部位要做到每天至少两次现场巡检,包括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踩踏、防校车事故等检查,做到记录详实,认真。日常检查记录表见附件。

季节性检查:重点为春秋两季防风防火、夏季防雷电、冬季防冻等工作的检查。此项工作要求各学校每季度检查一次,要有详实的检查记录。

专项检查:针对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车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等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要求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定期检查,要有详实的检查记录。

节日的例行检查:针对节假日期间学校的防火、防电、防盗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职责,要做好节假日的日常排查工作。同时教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学校、幼儿园的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的值日值宿情况进行检查。

综合性检查: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科室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同时进行隐患排查。此项工作由教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各相关科室共同参与,每学期检查一次。

七、具体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