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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互联网定义

时间:2024-01-27 18:08:55

工业互联网定义

工业互联网定义范文1

[关键词]共享经济;网约工;劳动关系;工伤保险;职业伤害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共享经济、平台经济迅猛发展,大量“网约工”应运而生,以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代驾人员等为代表的新业态从业者群体不断壮大,平台经济行业已成为解决就业问题的最佳选择之一。而较之于传统行业劳动者,互联网平台就业者则面临着较高的职业伤害风险。2020年12月,饿了么骑手韩某伟送餐途中猝死,最初仅获平台2000元补偿。在遭到网友的口诛笔伐后,2021年1月8日,饿了么对外做出回应:本周内60万抚恤金将交给家属。这一案件是整个互联网平台的缩影,外卖骑手为了增加订单量,出于经济效益的考量会罔顾交通规则,疲于奔命,这也是外卖人员频繁发生职业伤害的主要原因。外卖员猝死的案例背后,折射出互联网平台用工本身的潜在风险,与传统行业相比,其准入门槛较低,且平台没有相应的职业培训义务,这导致了互联网平台用工职业风险居高不下的同时,又缺乏一定的安全保障。而互联网平台与就业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定性存在争议,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此莫衷一是。因此当“网约工”遭受职业伤害时,当下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对互联网平台就业者予以精准保护,而如何认定网约工与平台间的法律关系,如何应对职业伤害风险都是互联网平台用工模式下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互联网平台用工关系难以纳入劳动关系范畴

劳动关系的概念与构成要件是劳动法理论与制度的逻辑前提,鉴于我国还没有统一的关于互联网平台用工法律关系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对于互联网平台用工法律关系的认定,应当通过对比互联网平台用工与传统用工的异同点来合理界定其法律地位。理论界对互联网平台用工的法律关系认定众说纷纭。有学者认为,传统劳动关系概念和判定标准的包容性极强,通过合理解释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互联网平台用工关系仍在传统劳动关系的适用范围之内。持反对观点的学者则认为,新型用工劳动关系与现有的劳动法律关系存在本质区别,新型用工模式下用人单位包含平台企业和实际雇佣方两个主体,互联网平台用工的法律关系中劳动者、互联网平台和雇佣方三方关系的实质已然分化了用人单位的功能。而民事合同关系中劳务关系也不存在互联网平台用工法律关系的适用空间,其认为传统劳动法体系与现有的民法体系,都无法规制互联网平台用工法律关系。实务界对互联网平台用工法律关系的界定,由于尚无针对性的立法规制,因此法院仍以劳社部发[2005]12号文件《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第一条为判断标准,以传统劳动关系认定理论来界定互联网平台用工的法律性质,将从属性作为劳动关系认定的核心标准。在此种分工模式中,由用人单位承担用工风险责任,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可惜的是,该文件法律位阶较低,尚不能作为司法裁判的依据,进而导致了实务案例判决结果的大相径庭。在2016年张勇诉北京亿心宜行汽车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法院认为:“原告以兼职身份担任代驾司机,工作时间灵活,其是否提供、何时提供代驾服务均由其本人决定,原、被告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与之相反的是,在2016年广州怀宇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林某劳动争议上诉案中,一审法院认为:“根据怀某公司、林某签订的《司机劳动合同》中的合同名称、依据的法律法规、权利义务等内容,可以认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除双方签订的《司机劳动合同》以外,怀某公司、林某之间的情形亦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确认劳动关系的规定。”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合法合理,且理由阐述充分。”因此,对于互联网平台用工能否纳入现行劳动关系范畴,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尚存在较大争议,但是这一理论障碍并不是解决互联网平台就业者职业伤害问题的必要前提,因此不可因噎废食,进而我们尚需直面网约工平台用工的职业伤害问题。

(二)互联网平台用工职业伤害难以用工伤保险制度来保障

在现实中,互联网平台与劳动者之间雇佣关系不明确,一方面平台出于利益考量为了减轻责任,会声称其与网约工之间是合作关系,另一方面网约工工作形式多样,可以是全职也可以是兼职,而在劳动关系之下一名员工只能缴纳一份社保,因此网约工为了能够身兼数职赚取更多报酬,往往也不愿意承认其与平台之间存在雇佣关系。互联网平台用工关系能否纳入现有的劳动关系范畴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尚存在较大争议,因而从现有制度中很难将其以工伤保险制度加以保障。而平台的就业环境决定了平台就业者风险的高发性,其一旦遭受职业伤害,对互联网从业者及其家庭来说,将会陷入维权无门的境地,从而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因此,解决互联网从业者的职业伤害问题刻不容缓。

二、工伤保险制度的合理性分析

(一)工伤保险与社会保障

国家是由无数的个体联合而成的,而作为个体的每个人都要面临着生老病死,个体的健康是国家健康的必要前提,当个体不健康时,国家作为主体需要为不健康的个体提供必要保障,这是社会保障的理论基础。社会的发展与风险是相互依存的。具体而言,风险的承担会划分到作为社会成员的每个个体之上。这种风险的降临具有不确定性,从而导致个体间的利益失衡,而利益失衡则会导致社会群体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而化解社会风险则需要做到利益均衡,对应的举措就是要建立公平分配机制,而落实到劳动法领域中,社会保险就是这样一种公平分配的制度。作为社会保险制度重要组成的工伤保险就是专门保障职业伤害风险的一项制度。现代职业伤害风险制度秉持保险机制与社会保护理念,工伤保险的任务不仅仅在于基于雇主责任能力的局限性而进行工伤赔偿,其作为社会保险的一员,根本要求在于保障劳动者的工作安全与健康,以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

(二)社会保险应与劳动关系

笔者认为解决社会保险与劳动关系是否应当相互依存的关键在于厘清社会风险之概念,风险是工业社会的产物,它与社会发展跬步不离。而社会风险则是一种可能引发社会危机的导火索,在一些情况下,现代社会风险的产生很大一部分源于个体行为的不确定性,而防范社会风险需要平衡个体利益。社会发展总是伴随着社会风险,而风险的承担最终会落实到具体的个体之中。不论是处于劳动关系之下还是非劳动关系之下,在劳动者遭受职业伤害时,都应该由工伤保险所保护。因为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一种,设立目的就在于分散社会风险,而职业伤害业已成为现代劳动特质下的必然风险,这也是人类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经过了一系列思考后形成的理性选择,受益者既是个体也是社会,因而对于风险后果也应当由社会承担。因此,职业伤害纳入社会保险的范畴已成为不言自明之理,而不应与传统的劳动关系认定相挂钩。

三、网约工职业伤害应纳入工伤保险制度范畴的依据

(一)国外的立法经验

法国的劳动法对于劳动者分类采取二分法,将其分为雇员与独立劳动者,其劳动法旨在规制雇员与雇主之间的关系。若认定互联网从业者与平台之间存在雇佣劳动关系,即互联网平台从业者被认定为雇员,则雇员被纳入工伤保险的范畴自不待言,反之则由互联网平台从业者自行承担风险。此种分类方式下对于互联网从业者的职业伤害保障尤显不足。相比于法国严守雇员与独立劳动者的二分法,早在互联网经济平台崭露头角之前,数个欧盟成员国就已引入三分法,在雇员与独立劳动者之间设立了“类雇员”这一处于中间地带的劳动者种类。三分法框架之下,类雇员的职业伤害也由工伤保险予以救济。

(二)我国实践状况分析

工业互联网定义范文2

这并非天方夜谭。随着GPS导航、自动驾驶等新技术的应用,“车联网”概念现已火爆异常。超2000亿元的市场规模预期,更让众多玩家垂涎欲滴。上汽、北汽、奇瑞等汽车制造企业纷纷触电互联网,就连乐视网也在2014年12月宣布,为颠覆Tesla,乐视将正式造车。

显然,基于互联网思维的行业创新正使得“车联网”与新能源一样,成为国内汽车业追寻的下一个投资热地。

但部分业内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欠缺顶层设计的车联网存在先天不足,冒然进入会令人感到不安。

界定模糊

车联网概念引申自物联网,根据行业背景的各自不同,定义也各不相同。

车联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下称车联网联盟)对其最新定义是:以车内网、车际网和车载移动互联网为基础,按照约定的通信协议和数据交互标准,在车-X(X:车、路、行人及互联网等)之间,进行无线通讯和信息交换的大系统网络,是能够实现智能化交通管理、智能动态信息服务和车辆智能化控制的一体化网络,是物联网技术在交通系统领域的典型应用。

“但这种定义有明显缺陷,即忽略了车联网产业链中,4S店服务、代驾、各种终端APP对于支撑车联网有机运作的线下配合。”业内观察家张祥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一个忽略了产业链线下配合的车联网,不管其现在定义的边界有多大,仍旧显得过小。因为车联网产业链条仍处于产业裂变中,每天发生的任何一个变革,出现的每一项新生事物,都是前者构成要素,深具经济价值。

核心问题是模式定义。张祥认为,传统互联网企业业务模式为“轻资产模式”,即“人+机(数据库)+虚拟空间”模式;而车联网可以整合汽车上下游产业链,甚至向尚未出现的产业延伸,属于“互联网重资产模式”,因此,车联网联盟的定义缺陷明显,显然主要出自互联网企业的构想。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副秘书长崔东树也认为,正是由于互联网企业主导车联网的定义,边界界定不充分,才使得互联网企业放言以颠覆者姿态进军汽车制造业。“殊不知,这里面雷区明显。” 他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

“雷区”难绕

雷区出现的根本原因是对市场的争夺。

据行业公开数据统计,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近2.8亿辆。如果将这些车都改造成移动互联终端,加之汽车产业链条远远长过IT产业链条,未来成熟的车联网商业价值,将远超现在轻质的互联网。

“正因为如此,无论是汽车业,还是互联网业,都在力争夺得车联网构建的主导权,特别是一些标准的确立。而这正是未来的雷区。”崔东树说。 由于互联网企业主导车联网的定义,边界界定不充分,才使得互联网企业放言以颠覆者姿态进军汽车制造业。

技术和理念方面的冲突也是个障碍。IT行业的发展模式特质是开放共享、资本和技术准入门槛低,甚至专利可以共享和交易;而传统汽车业由于关键零部件如发动机、变速箱等方面资金投入巨大,技术共享难度较大。

这使得整车企业在拥抱互联网的过程中,严守芯片端口不开放(如车载OBD芯片),牟利为第一要务,这是车企与互联网企业在构建车联网过程中技术与理念融合的先天挑战。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市场分析师程晓东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对于汽车行业的国企,如果不能掌握市场主动权,通常他们就不可能有真心参与其中。更何况,汽车行业与IT行业的产业链构成本身,就有巨大区别。

程晓东认为,中国的IT业发展与国际IT行业水准同步,其产业链构成早就实现成熟的“模块化”。比如,生产手机,虽然也会面临某些专利瓶颈,但向类似美国高通公司这样的企业上缴专利费,就能有效解决技术短板。但全球汽车业100多年的竞合发展模式和产业特性,造成产业链配套模式无法“模块化”,这就使得车企业拥抱IT业,共同构建未来车联网过程中,面对这一“雷区”,需要长时间融合和求解。

“不要忘记,即使基于车联网联盟的定义,车联网所产生的云数据已会远远超过现在的轻质互联网。车联网的数据库未来如何交互、存储,又是需要协调电信运营商以及云数据运营商的工作。”一位中国电信人士表示,未来车联网,不但是重载互联网,更需要打通多个垄断行业的资源,实现联动和有机互动,才可能建设成真正的车联网。

工业互联网定义范文3

摘 要 随着全国总工会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开展,实行 “互联网+工会”新模式,不仅是时展和广大会员职工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是工会管理工作不断创新的必由之路。实践证明,实施"互联网+工会"新模式提升了工会工作服务效能,增强了广大职工的凝聚力和创造力,A得了媒体的认可和职工粉丝的点赞,现实意义重大。

关键词 互联网+ 工会 意义

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互联网+”是指以互联网为主的信息技术(包括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等)在经济、社会、生活等各部门、各领域的扩散、应用过程。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通过在工作模式上实现“互联网+”的转变,不但是工会工作顺应时代潮流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且也是更好地推动工会工作开展的现实需求。尤其在互联网新理念、新模式、新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的当下,及时推动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体现了工会强烈的改革意识和创新精神。建设“互联网+工会”体系,将“互联网+”与工会工作相结合,紧扣工会改革创新时代主题,打造资源整合的服务新平台与“指尖上的职工之家”,对于提高工会组织在职工中的吸引力、凝聚力,进而增强工会活力,推动工会创新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互联网+”及其特征

“互联网+”到底是什么?我们常说的“互联网+”就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但并不是两者直接简单相加,“互联网+”实际上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改造传统产业发展模式,实现智能化生产、提供个性化服务和产品,形成聚合效应。“互联网+”具有跨界融合、创新驱动、重塑结构、尊重人性、开放生态和连接一切等六大特征。“互联网+”应用在工会领域,通俗地说,就是给工会工作加上信息化的翅膀,找准互联网和工会工作的结合点,形成全新的、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工会工作形态,借助互联网平台在职工中构建“朋友圈”,在工作中疏通“连心桥”,做到联系服务职工群众“全天候”,全面提升工会工作效能。

二、实行“互联网+工会”新模式势在必行

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方案提出,要打造全国工会系统服务职工网络载体,推动网上网下互动融合,使职工得到工会更方便、更有效的服务。为此,全总正加紧制定和实施工会“互联网+”行动计划,打造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工会工作新格局。新的时期,需要新的创新,特别是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信息时代,我国6.5亿网友中超过80%的用户使用智能手机,其中职工用户又占据了较大比例,这为促进“互联网+”工会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随着互联网技术日益发展,使企业职工对互联网的接触和利用越来越频繁。原有的工会管理模式无法实现“数据一次采集、职工全部共享”的目的。目前随着深化改革和调整产业结构,工会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和任务,因此迫切需要更快捷、更公开、更人性化、时效性强的网络平台,对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公开。“互联网+”新模式改变了职工群众的信息和民主参与方式,新时代的职工接受新事物能力强、思想活跃,互联网传递的各类信息,对职工的政治思想、言行、品质、心理等方面的影响也日益深刻。各级工会特别是企业的工会组织,要创新服务手段,针对新生代职工的特点和需求,线上线下灵活开展对职工的服务,通过“互联网+工会服务”,调动职工的参与热情,凝聚职工的发展活力。“互联网+工会”新模式大大提升了日常工作的办公效率、协作效率和管理效率,已成为工会管理工作的创新手段。

三、实行“互联网+工会”新模式的意义

“互联网+”网络平台具有庞大的信息承载传输能力,随着“互联网+”风潮在许多行业、领域的兴起,各地工会推出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APP等的步伐明显加快,许多工会通过设立网站、开通微博,建微信群、QQ群,利用互联网搜集职工群众意见,在速度和规模等方面拓宽了职工民主参与的渠道,成为民意表达的无形广场,不仅全面提升了工作效能,做到了信息透明、效率提升、服务优化,而且进一步实现了企业职工的互联互通,让工会可以第一时间听到职工心声,真正做到了凝聚职工、服务职工,使得工会服务更加贴近职工,提高了服务的精准性,赢得了职工粉丝的点赞。据报道,上海浦东新区总工会日前推出三位一体的“云服务”,为职工提供“私人订制”服务;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工会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出特色网站和管理信息平台,提升了办公和服务基层的效能。全国有些县市的工会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设立职工入会窗口,并与政府职能部门实现了基础数据的共享互通,破解了小微企业建会难、灵活就业人员入会难的问题;有些工会大力推进“互联网+”精准帮扶,推行“互联网+服务包”、“互联网+帮扶包”、“互联网+维权包”三种服务模式将低保、医保、网格信息等进行“串联”处理,井工会“互联网+”平台接入电子政务云数据交换中心系统,实现了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做到了会情信息全掌握、服务职工全天候、工会组建全覆盖;有些企业开发“悠趣”APP、“悠趣”盒子等系列互联网产品,通过信息、办公、圈子交流、干部培训、维权帮扶、活动组织等内容,融企业文化社交于一体,让职工在沟通、互动中,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全过程,建成了指尖上的“职工之家”;还有工会利用微信媒体,开设抗洪救灾专栏,抗洪救灾工会在行动专题报道传递正能量。

四、实行“互联网+工会”应注意的事项

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工会维权服务工作,是破解工会组织管理模式陈旧、运行机制僵化、活动方式单一的有力途径,做好“互联网+”,对于提高工会组织在职工中的吸引力、凝聚力,进而增强工会活力,推动工会创新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各地工会的“互联网+”还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有的地方对工会拥抱互联网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提到一定高度进行统筹规划,当前大部分地方工会仍未推广上线“数字工会”“智能工会”等信息管理平台,已上线的也多是“单打独斗、互不联通”,缺乏统一规划和建设,“工会大数据”的价值尚未得到开发。有的微博、微信内容更新不及时,甚至数月不更新。有的网站、微博、微信内容重合度高,缺乏特色。有的网站、微博、微信以单一的信息传播为主,缺乏与职工用户互动等。究其原因,重要一点,一些人的思维停留在“互联网+”就是“+互联网”,这样的认识对于真正拥抱互联网,还远远不够。对于每个工会干部来说,应该充分认清国家经济发展的大方向,要充分意识到工会工作的发展必须顺应“互联网+”时代的需求,只有以职工为中心,做到与时俱进,“互联网+工会”进程才能更好、更快地迈开步伐。

五、结语

实践证明,通过实施“互联网+工会” 工作新模式,不仅可以创新工会服务工作,确保运用信息化互联网技术,促进工会工作质量提升,弥补传统工会工作中的缺失,全面提高工会服务职工的能力。而且有效促进了企业信息化建设,为职工及时了解到工会工作新动态,积极参与民主管理提供了舞台,增加了职工之间学习与交流的机会,为职工业务素质提升提供了便捷的服务平台。同时工会也应该顺应时代的潮流,通过在工作模式上实现“互联网+工会”的转变,实现工作管理模式、服务职工模式的转型升级。

工业互联网定义范文4

即企业除了负有维护自身、股东和员工的经济义务以外,还需负有关注社会民生、遵守基本道德准则等社会义务。1979年,"现代企业社会责任之父"的阿奇B·卡罗尔(ArchieB.Carroll)给出了一个综合性的定义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在给定的时间内社会对组织所具有的经济、法律、伦理、慈善方面期望的总和。卡罗尔认为经济责任是企业最纯粹也是最重要的社会责任,但并不是企业唯一的责任;作为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社会赋予并支持企业承担生产性任务、为社会提品和服务的权利,但同时社会也制定了企业所应该遵循的法律和法规,并且期望企业在法律要求的框架内实现经济目标,因此企业肩负必要的法律责任。虽然企业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中都隐含着道德规范,但公众社会对企业的期望往往超出法律所规定的最基本要求。除此之外,社会还对企业寄予了一些没有或无法明确表达的期望,是否承担或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完全由个人或企业自由判断和选择,这是一类完全自愿的行为即慈善责任。卡罗尔的阐述尤其强调,四种责任彼此之间并不是互相排斥的,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彼此之间可能相互转化,而且任何一个行为中可能同时包含着其他几种责任。

2014年7月21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了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32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5.27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6.9%.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企业的规模日趋扩大,创造了许多以往传统企业所不能想象的奇迹。2014年8月的互联网大会上互联网协会公布了2014年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榜单。2014年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总体销售平均利润率达到15.82%,这是很多传统企业所遥不可及的数字。2014年"双十一"开始后,淘宝仅用38分钟销售额就突破100亿元,塑造了一个营销上的神话。

互联网影响日益深化,行业间跨界融合不断加速,互联网作为技术平台带动传统的制造业生产方式的新变革。大型企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服务化水平在明显提高。在医疗、教育、旅游、娱乐、社会管理等传统领域不断与互联网相互交融渗透,有力地推动了生产消费的发展。现在各领域传统企业,如海尔、万科、海航、万达等也纷纷深度拥抱互联网,转型求变。

互联网企业相对于传统型企业有很多自身不同的特点,主要在于盈利模式的不同、销售商品和服务的形态不同、对企业规模和用户的重视程度不同等。针对互联网企业的特点,它所承担的企业责任又有哪些新的特征呢?我们将按照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企业的经济责任。企业在确保自身盈利的基础上开展经营活动,努力为社会增加财富,为员工增加福利,保障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经济责任是企业履行各种责任的前提与基础。传统行业的企业所面临的经济区域及经营模式从本质上区别于互联网企业。传统企业受区域及信息的限制,所承担的企业责任往往影响的范围不如互联网企业。而如今的互联网企业不仅仅是对于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群的影响,而是面向更广阔的甚至是全世界的人群。所以,从创造经济价值上来讲,互联网企业比传统行业创造的经济价值有可能更高。例如阿里巴巴就是一个十分典型的案例。阿里巴巴一天的销售额有可能是一般企业好几年的销售额,那么,这样的互联网企业对于国家GDP做出的贡献更多,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引领国家经济的发展方向。互联网企业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是多样性的,而同传统企业不同的是,存在客户群体大小差异。互联网企业在提品和服务时,更多的应该考虑到给客户创造价值。因为客户群体的不确定性,互联网企业更应该注重面向广大顾客,所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是有质量保证,是符合客户需求,并且实实在在给顾客提供附加值的产品。企业提供的客户服务应该是更加便捷,更加完善的。企业进行宣传时,应该更多地考虑消费者的接受程度而不仅仅一味地劝说或者其他的限制易。同时,互联网企业应该提升消费者的体验,而不是简单地在网页上进行描述,误导消费者。在经营中,互联网企业的诚信度需要更高,不能欺骗或者是以假冒销售等形式坑害消费者。同时,又因为网上交易的资金支付方式,互联网企业更应该为消费者本身的资金安全负责,提供更加有保障的安全的支付方式。

第二,企业的法律责任。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作为市场主体,企业必须守法经营,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企业的市场经营行为进行规范的主要是市场规制法,包括《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专利法》《合同法》等。这些法律规定了企业生产、销售、提供服务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及违法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2010年发生的奇虎(360)和腾讯(QQ)相争事件,360推出扣扣保镖,称能阻止QQ查看隐私文件、防止木马盗取QQ等功能,随后腾讯推出必须卸载360才可以登录QQ措施,用户面临二选一的局面。腾讯的这种行为就是依靠自身的巨大市场占有率,对奇虎进行利益侵害。根据《反垄断法》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互联网企业同样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在创新的同时不能危害庞大的用户群的利益。

对于互联网企业而言,目前,从产品质量角度来讲,我们发现有很多的互联网企业需要加强对于自身产品质量的检查及监督。如很多互联网企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如淘宝上有很多商家销售的是假冒产品。对于这种平台性互联网企业,虽然企业本身不生产产品,但是对于在平台上销售的产品来讲,互联网企业也应该有责任去审查产品本身的质量,并且也应该因为质量问题而受到应有的惩罚。我们看到,现在越来越多的互

联网企业开始同品牌供应商合作,或者是自己经营产品,对于产品质量的审查由企业自己来做,这样一方面提高了消费者的对于企业的信心,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企业信誉受损。除此而外,互联网企业也必须要关注专利法。版权问题已经不是新鲜的事情,对于版权问题的上诉,我们也屡见不鲜。对于歌曲,着作等方面,互联网企业如果无视专利权,直接播放、下载或者抄袭等,这种做法虽然可以短期获得经济利益,但是更大程度上会带来违法专利的危害。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因为版权等问题产生的法律诉讼,最终会以企业的失败而告终。所以,我们要提醒互联网企业对于此种问题的关注,承担起企业应有的法律责任,这样,企业才能存在更为长久。 第三,道德责任。企业的道德责任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自觉履行伦理准则及道德规范。企业的道德责任是较高层次的社会责任,分为内外两个方面:从企业内部来讲,企业要善待员工,关注职工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改善工作环境,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企业文化,让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从企业外部来讲,企业需要遵守商业道德,公平交易,诚实守信,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珍惜资源等。互联网企业作为一种新型的企业,有很多企业在内部员工的工作环境方面做得非常好,如谷歌等。但是,我们也会看到有一些互联网企业在关注员工方面做得不足,如需要员工日夜加班,员工的身体健康得不到保障,职业病如颈椎病在互联网企业中普遍存在。同时,很多互联网企业没有核心价值,造成企业昙花一现,这样对于员工的事业成长来说,缺少了可信赖的条件。从外部来讲,互联网企业的诚实守信,珍惜资源显得非常重要。数据是互联网企业的最大资源,这种资源涉及大量的个人信息,而不在个人允许下不合法地泄露个人信息不仅造成了资源的缺失,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这种方式是完全不符合道德规范的。而信息也是互联网企业的优势,信息的传播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讲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方式。传播什么样的信息,如何传播信息也是对于互联网企业的道德要求。现如今有很多互联网企业在网上不负责任地传播一些不合适的信息,、暴力、血腥等内容不仅污染了大众的视线,对于青少年的教育也产生了非常多的危害。青少年是接触网络的最大人群,网络对于他们的生活产生了直接而深刻的影响。所以,作为互联网企业,更应该发送一些健康的、积极向上的内容,正确引导青少年。

第四,慈善责任。它是指企业参与非强制性的或者非由法律和道德所要求的社会活动的义务。其所揭示和表达的是社会要求企业成为出色的企业公民的一种愿望,是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模型的最上层。作为互联网企业,慈善的举措对于增加企业的价值来讲更具有意义。互联网企业的受众较一般企业更加广大,所以,其参于慈善的活动往往可以带来更多的社会效应。慈善行为不仅仅是捐献,更加是慈善力量的积聚,在需要慈善的时候可以及时地集中力量。互联网企业的优势是可以搭建这样一个慈善的平台,让更多人通过互联网企业这样的平台进行慈善活动。而这种平台的搭建,也可以让小的慈善力量汇聚成更大的慈善能力,进行更多的慈善投入,造福更多的人。我们可以看到,目前有很多慈善的爱心捐助是通过网络发起,并且传播很快。互联网有其他企业做不到的地方就是互联网企业可以提供更多的定向服务,比如定向的区域、定向的意愿或者定向的方式。这些都是传统行业所不可能做到的。

工业互联网定义范文5

当前,业界和学术界还没有形成统一的互联网金融概念,市场习惯把所有涉及到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化经营模式都定义为“互联网金融”,或者认为互联网企业介入了金融领域就是互联网金融。最早提出“互联网金融”一词的谢平这样定义:在这种金融模式下,支付便捷、搜索引擎和社交网络降低信息处理成本;资金供需双方直接交易,可达到与现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和银行间接融资一样的资源配置效率,并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大幅减少交易成本。

按照这一定义,金融产品作为各种数据的组合(不需要任何实际物流的支持)在网上实现数量匹配、期限匹配和风险定价,加上网上支付就构成了互联网金融的核心。因此,基于互联网公司“贴金”的模式,可以将互联网金融主要分为三种模式:支付式互联网金融、融资平台型互联网金融和理财式互联网金融。支付式互联网金融:主要为涉及银行支付结算体系的第三方支付,例如支付宝。融资平台型互联网金融:主要具体表现为以下两种模式,一是线上P2P贷款模式。二是阿里小贷模式。理财式互联网金融:这是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延伸,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要方向。如支付宝旗下一项余额增值服务余额宝、招商银行推出的“微信银行”等。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风险分析

(一)法律不完善带来的业务违规风险

目前我国关于互联网金融还没有正式的法律法规出台,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利益主体、权责划分、监管主体等关键问题均没有明确的界定。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政策的不明确成为互联网金融长远规范发展的阻碍,处于灰色地带发展的互联网金融极易开展违规业务,产生诸如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民间借贷纠纷等金融风险。

(二)监管创新不及金融业务创新带来的技术风险

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让金融摆脱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金融创新层出不穷,而监管机构技术的创新和监管手段的创新滞后于金融业务的创新,带来了一系列技术性风险。互联网金融开放性和多样性的特征更容易出现黑客可利用的漏洞,造成客户资金和商家信誉处于风险中。

(三)网络虚拟性和信用体系不健全带来的信用风险

互联网金融意味着交易双方的所有资金业务活动都在虚拟世界中进行,增加了交易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放大了信用风险。打破互联网金融信息不对称的关键是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而我国信用体系的构建尚不健全。

(四)信息安全体系建设不足带来的信息泄露风险

随着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金融企业将大量数据存储于云端,这意味着犯罪分子更容易窃取数据,得到企业信息和个人信息。据了解,2012年我国有84.8%的网民遇到过网络信息安全事件,总数达4.56亿人次,包括个人资料泄露、网购支付不安全、遭遇钓鱼网站等。

三、加强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推动互联网金融合规发展

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的设立应以支持产业创新、推动产业合规发展为前提,减少硬性规定设计。尽快出台针对各类互联网金融模式的规范性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金融的业务范围、发展方向、监管办法及违规处罚、退出机制等相关内容作出界定,从宏观层面上将其纳入法律监管框架之下。

(二)构建协调合作监管框架,引导互联网金融稳健发展

互联网金融突破传统金融业分工,模糊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的界限,同时包含计算机网络技术等新内容。因此,互联网金融监管必须联合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信部各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形成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实现金融监管信息共享,打造金融监管的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和统一网络。

(三)创新改革监管方式,利用先进技术加强非现场监管

金融监管应与时俱进,推出新的监管理念和监管手段,加快构建互联网金融非现场监测指标体系,通过计算机将大量的金融业务数据进行自动分析,综合评估金融机构内部业务发展的风险状况,建立非现场监测预警机制,形成实时跟踪监测系统。

(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逐步形成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利用互联网金融企业掌握的大数据分析企业、个人信用,实现互联网金融行业内部征信系统。制定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管理办法,对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分配和责任承担、机构的信息披露、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作出明确规定。

四、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初步构建

(一)监管原则和目的

依托于计算机技术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要宽松的创新环境,过于谨慎、严苛的监管措施有可能抑制其创新发展。因此,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坚持非审慎性监管原则。监管的主要目的是使互联网金融交易更加安全、公平、有效,金融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

(二)监管主体

考虑到互联网金融的综合性、多领域、电子化等特征,监管主体应包含各级政府、各级金融监管部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商税务部门、工信部、公安部、行业自律组织等。

(三)监管职责

1.各级政府。一是明确各监管主体的职责范畴,协调监管主体间的工作,确保不出现重复监管、监管漏洞等问题。二是形成互联网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监管主体间的沟通交流。三是尽快完善互联网金融立法,填补法律空白。

2.各级金融监管部门。一是人民银行应牵头组织各金融监管部门工作,协调各类监管事宜。二是推动成立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和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三是开展互联网金融企业日常监管工作,以非现场监管为主,现场监管为辅。四是协助互联网金融企业打造内部征信系统,并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接。

3.工商税务部门。加强对从事互联网金融企业业务、税收情况的监管,适当加大检查频率和深度,充分收集第一手信息,及时反映该类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4.工信部。加强金融监管部门的技术力量,建立互联网金融企业非现场监管系统,提高非现场监管水平。

工业互联网定义范文6

关键词:工业4.0;生产新模式;管理创新

一、引言

后金融危机时期,面对金融危机冲击和世界不断增强的竞争压力,全球主要发达经济体纷纷推行“再工业化”战略,2011年~2015年初,美国、德国、法国、英国、日本先后推出“先进制造业国家战略计划”、“工业4.0”战略、“工业新法国”战略、“工业2050”战略和“机器人新战略”,力图重振本国制造业,并谋划在未来的产业竞争中抢占制高点。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也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于2015年5月推出《中国制造2025》,被称为中国版“工业4.0”。尽管上述主要国家所提的工业发展新战略的名称有所不同,但从其内容看,核心是通过互联网、下一代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技术与生产制造的深度融合,以推动制造业向“智能制造”升级,这一发展新趋势建立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变革基础之上,并正在对全球制造业生产模式和结构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全球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点的新一轮工业革命已经初露端倪。

二、互联网技术的新发展及其影响

近十多年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即将全面进入以IPv6(InternetProtocolversion6,互联网通信协定第6版)和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为技术基础的时代,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也正在对全球商业模式和生产制造模式带来深刻改变。1.互联网技术引领商业模式的变革。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大大降低了信息成本以及传统上买卖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正在深刻影响着企业的销售模式和消费者的购买方式。近年来,各种形式的电子商务蓬勃兴起,并从B2B、B2C、C2C等模式向O2O模式发展,“互联网+”正在成为主流的商业模式。以中国为例,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在过去五年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2年~2016年,网络购物和网上支付的用户分别从2.42亿人和2.21亿人增加至4.67亿人和4.75亿人,年均各自增长17.86%和21.08%,带动电子商务逐渐替代传统的销售渠道。而从全球层面看,根据世界银行最新的统计数据,2000年~2015年,全球每100人中互联网用户数从6.77人增加到了44人,年均增长13.29%;而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6年4月12日的《世界经济展望》,2015年全球总人口为73.16亿人,由此可以推算出到2015年底全球互联网用户总数大约32亿人,如此庞大的用户群奠定了基于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持续成长及壮大根基。2.工业互联带来生产制造模式的变革。网络技术不仅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商业和消费领域,近年来还加快向工业领域的应用渗透,工业互联网(IndustrialInternetRevolution)正在形成。从技术层面看,目前IPv6技术已经趋于成熟,与IPv4技术相比,其地址比特数从32位扩充到128位,理论上的地址空间上限由此从232个拓展2128个。IPv6有足够的地址使智能对象间通过互联网大范围直接互联(工业4.0工作组、德国联邦教育研究部,2013)。从应用层面看,自2012年6月6日全球IPv6网络正式启动以来,其应用推广发展十分迅速,根据全球IPv6论坛主席LatifLadid在今年3月9日北京举办的“全球IPv6论坛媒体见面会暨IPv6WorldLeader,2017颁奖仪式”上的 工业4.0时代生产模式与既有生产模式的对比发言,比利时的IPv6用户占全网用户比例已经高达56.56%,美国的这一比例从2014年的5%上升到了目前的33.2%,印度则已经拥有近1亿的IPv6用户数。从工业互联网的发展前景看,未来物联网和服务网将于生产制造深度融合,从而将传统的工厂升级为智能工厂,带来生产制造模式的变革。

三、工业4.0时代的“智能主义”生产模式

工业4.0被称为基于信息物理系统(Cyber-PhysicalSystems,CPS)的第四次工业革命(Kagermann,2013;森德勒,2014),将对既有的大规模批量化生产制造模式产生革命性影响。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福特主义”生产方式迅速成为主流的生产制造模式。“福特主义”是指以福特公司为代表的建立在流水线分工基础上的劳动组织方式和大批量生产模式(陈秀山,2003),这种生产方式建立在专业化劳动分工、生产流程标准化和规模经济基础之上。从市场需求来看,“福特主义”模式建立在高度同质的大众化需求基础上;从投入生产要素看,采用的是专门化的机器,雇佣能熟练掌握专项任务的低技能工人进行生产;从产品特征看,生产的是标准化产品;从空间特征看,主要是根据资源禀赋所形成的比较优势进行功能性的区域分工,不同区域之间形成上下游的分工合作。概括而言,“福特主义”模式是用低技能劳动力和高度专门化机器的组合以流水线作业形式大规模生产标准化产品,可以说是工业2.0时代的代表性生产模式。“福特主义”模式最大的局限是其成功是建立在消费者需求同质化的基础之上。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以电子计算机和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第三次工业革命推动下,20世纪80年代以来主要发达经济体先后进入后工业化时期,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使得消费者的差异化需求日益增大,企业不得不对这种变化做出反应,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恰恰为企业满足这种差异化需求提供了可能,“后福特主义”生产模式应运而生。从市场需求来看,“后福特主义”模式考虑了消费者需求的差异,可以满足小众化的特色需求;从投入生产要素看,采用的是多功能的机器,雇佣能熟练应对多项任务的技术工人进行生产;从产品特征看,生产的是多样化产品;从空间特征看,上下游的企业聚集在特定的区域内,可以保证个性化零部件或服务的及时供应,有效解决了制约灵活化柔性生产的库存问题。概括而言,“后福特主义”模式是用具有一定知识水平的技术工人和多功能机器的组合以灵活形式小批量柔性生产多样化产品,可以说是工业3.0时代的代表性生产模式。“后福特主义”模式虽然满足了消费者的差异化需求,有效开拓了各种细分市场,但这种生产仍无法满足真正意义上的个性化需求。然而,就每一个的本质而言,都是一个具有个性的主体,因此有效满足个性化需求成为新的工业生产模式应解决的核心问题,这也是工业4.0时代到来的市场基础。与既有的“福特主义”模式和“后福特主义”模式不同,工业4.0时代建立在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基础上。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可以实时感知、监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海量数据,实现生产系统的智能分析和决策,使智能生产、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制造成为生产方式变革的方向(王喜文,2015)。从投入生产要素看,采用的将是智能化的机器,雇佣具有丰富知识和技能的高素质工人进行生产;从产品特征看,生产的是智能产品;从空间特征看,地理位置不在成为制约生产的关键因素,生产组织模式将由集中转向分散。概括而言,这种新的生产模式是用知识型员工和智能机器的组合以适度的规模定制化生产个性化智能产品,鉴于该模式生产设备、生产过程以及生产产品都具有智能特征,本文将其概括为“智能主义”生产模式。

四、“智能主义”生产模式下管理创新探讨

在工业4.0时代“智能主义”生产模式下,大规模标准化生产将被适当规模的个性化定制化生产所取代,由此无论对产业发展还是对企业发展,都内生出一系列的管理创新要求,核心的是需求层面的个性化需求导向、技术层面的协同创新网络参与机制以及人才层面的知识型员工培养管理制度体系建设。1.面向并满足个性化需求。过去产业发展所依赖的市场基础主要是大众化需求,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互联网、物联网技术的深入发展及普及应用,真正意义上的个性化需求将成为工业4.0时代的主流。工业4.0允许在设计、配置、订购、规划、制造和运作等环节能够考虑到个体和客户特殊需求,而且即使在最后阶段仍能变动(工业4.0工作组、德国联邦教育研究部,2013)。对企业而言,获取和提升竞争能力的核心是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因此面对即将到来的个性化需求时代,企业应建立个性化需求导向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及营销服务体系,主动挖掘并适应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重点是提升满足个性化需求的能力,这方面需要充分利用新一代的信息技术工具。个性化也意味着特色化,这对企业而言,需要更加重视创新设计的地位。此外,借助高度发达的移动通讯网络,客户可以随时随地将个人的需求反馈至生产端,这突破了传统实体店客户体验和参与的时空局限,因此利用网络工具让客户参与设计将成为产品体现和满足客户特色需求的重要手段。2.积极参与协同创新网络。工业革命既是产业革命,也是技术革命。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的研究报告,工业4.0主要是以工业物联网、网络安全、云计算、增材制造、现实增强、大数据、自动机器人、模拟以及水平和垂直系统整合技术等9项数字化技术为基础的变革(BCG,2015)。这些新兴技术是产业和企业向工业4.0升级的关键。鉴于新兴技术研发所具有的研发投入资金量大、研发周期和产业化过程较长等特点,风险与不确定较大,因此以单个企业为主进行研发难以适应技术创新、产业发展以及国际产业竞争的需要,有必要采用系统创新网络的模式的组织形式开展技术创新。在学者较早的研究中,创新网络被看作是应付系统性创新的一种制度性安排(ImainBaba,1989;Freeman,1991);协同创新网络则是一种基于网络的合作创新,被看作不同的创新参与者的协同群体,具有复杂性、动态性、系统性、开放性、中心性、协同性等特点,通过该网络可以实现各个主体间的资源共享、知识传递和技术扩散,实现知识、技术的增值和创新的产生(刘丹、闫长乐,2013)。对于工业4.0时代的企业而言,采用协同创新网络模式进行创新的重要性毋庸多言,关键是要形成构建或参与协同创新网络的机制。固然,这一工作主要由行业内的主导厂商承担;但对一般企业尤其是对技术需求强烈但自身技术创新能力或水平受较多约束的中小微企业而言,也应从企业自身考虑参与机制,积极主动参与协同创新网络,凭借网络资源共享的模式弥补自身的不足,从而有效提升竞争力。3.知识型员工培养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工业4.0时代,随着智能化生产设备和智能生产工艺的普遍采用,生产对人员的需求量将会减少,但对人员素质和能力的要求将会发生“质”的变化,正如夏妍娜、赵胜(2015)所言,人在生产制造中的角色将由服务者、操作者转变为规划者、协调者、评估者、决策者。这意味着工业4.0对劳动的需求将从一般劳动力到知识型高素质技术型员工,这类员工不仅需要具备良好的知识水平,还需要得到系统的技能培训。针对网络化时代知识型员工自主性较强和喜欢以网络化方式参与的特点,企业可以借助网络化沟通交流平台或工具开展学习型组织建设,形成企业良好的学习氛围。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也可以借助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实现,如利用虚拟现实技术开展培训或模拟训练。就日常管理制度而言,重点是创造有利于激发知识型员工创新思维和高效率工作的工作环境;在薪酬设计上,也应考虑对员工创新能力的激励。

五、结论与建议技术和政策因素共同推动

以工业4.0为代表的新一轮工业革命的兴起,对传统的生产制造模式将带来革命性影响,推动其从目前的“福特主义”模式和“后福特主义”模式逐渐向“智能主义”模式升级。“智能主义”生产模式内生出一系列管理创新需求,需要管理创新方面,主要是从大众化需求导向转向个性化需求导向;技术管理创新方面,主要是从以单个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模式转向协同创新网络模式,这需要相关的平台建构及参与机制设计;人才管理创新层面,主要是探索适应网络时代知识型员工特点的管理方式。面对第四次工业革命,中国拥有工程技术人才储备多、本土市场大、经济增长势头良好、储蓄率高等优势,但制度会否成为制约创新的桎梏也令人担忧(李稻葵,2016)。中国拥有的诸多优势有利于产业界和企业进行上述管理创新,但破解制度层面的体制机制束缚或制约因素也不可或缺,这方面正是政府应该而且能够有所作为的地方,政府可以通过适当的政策提供引导、支撑和配套服务。为此,本文对相关政府部门提出以下三点建议:第一,积极引导鼓励工业4.0重大共性技术协同创新网络的形成,加强对该模式研发创新的支持力度,以加快我国在这些技术领域的突破,也由此诱发网络外广大企业乃至个人的技术创新或技术改进活动,为“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的成功升级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第二,提供人才培训,一方面,针对工业4.0发展新趋势、新特征,对企业管理层开展培训,帮助企业经营管理者认清工业4.0的发展大趋势,以促使他们结合本行业、本企业特点制定恰当的发展战略决策,主动顺应并推动工业4.0的发展;另一方面,采用单独组织、与行业协会联合组织或直接与企业合作组织的方式,开展针对企业骨干技术人才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未来对智能设备的适应能力,也同时引导激励他们的创新行为。第三,加强公共平台建设,主要是公共研发平台、公共信息平台和人才流动平台的建设,重点为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和信息服务,为人才资源的恰当配置提供平台。

参考文献:

工业互联网定义范文7

关键词:互联网+;企业;战略管理

随着电子计算机的普及和互联网技术的日趋发展,全球已经进入信息化的新时代,在这一过程中人们从传统、单一的信息收集和信息获取的模式中解放出来,开始采用现代化的互联网技术作为手段,去查询和获取更多信息。为了更好适应当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更好推动自身的发展和进步,企业在这一时代的大环境和大背景之下必须制定全新的战略管理对策,不断改进和完善自身的管理模式。

一、互联网+时代下企业所面临的新趋势分析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传统的市场态势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传统单一的运营模式已经很难满足当下市场的发展要求,其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寻求自身的改变和突破才能不被时代所淘汰。本文通过一系列的调查和数据分析发现,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企业并没有真正将客户作为其生存和发展的核心,而是单纯在自己的模式中寻求自身的进步和发展,但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的选择增多、主动权增大,因此,这种固步自封的模式在互联网+时代之中是完全行不通的,甚至还会产生反作用,如果不能及时改变,对于企业的发展将会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除此之外,传统的企业运营模式中对于现代化团队的建设也是非常有限的,互联网+时代所要求的团队类型必须是具备多层架构的现代化立体式创新服务模式,从基层团队到高端领导团队都必须具备统一的执行力和实践力,因此,对于团队的建设成为当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挑战。

二、互联网+时代下企业战略管理的对策分析

结合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互联网+时代的特点,将其在战略管理方面的对策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不断创新理念

创新管理和经营理念是现阶段我国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需要关注的最为根本的问题,传统的经营模式之下企业将发展的重点放在产品生产和供应厂商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在经营过程中最为关键的客户和规模的拓展,这导致企业发展中投入大量的成本,但是实际上所获的收益却是微乎其微的。在互联网+时代中企业应彻底摒弃这种传统的发展模式,真正意义上将客户作为生产和发展的核心,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切实把握客户的需要,从客户出发,创新其管理理念和经营理念,使企业能够快速融入到市场网络的发展中去。

2.不断创新组织架构体系

传统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的组织架构体系相对比较单一,传递信息的时效性相对较差,因此,企业的整体运行效率受到了很大程度的影响,为了有效改善这一情况,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之下企业应该加强全新的一体化架构模式的创立,大规模缩减冗余的部门构成,提升各级部门之间办公的透明性和公开性,同时改变各级组织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方式,加强信息传递的时效性,进一步提高整个企业的运行效率,同时传统的运行模式下企业部门和员工的岗位责任制方面的确立标准也并不是很完善。因此,为了有效改进这一情况,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络和信息化的优势确立部门及员工的岗位责任制,将具体的工作职责彻底落实到每个人身上,督促其更好地进行工作。除此之外,在员工晋级和提升方面应该建立专业、科学的考核制度,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取得良好的企业经营效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结语

本文针对我国当下互联网+时代下企业战略管理的新趋势及其所面临的各种挑战进行一系列的分析和讨论,重点阐述其在未来的发展建议,希望能对我国企业未来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

参考文献:

[1]黄育华,李志芳.谈我国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学技能的培养——由分析全国体育教育专业基本功大赛的思考[J].惠州学院学报,2016(3).

[2]王坤,蒋国平.应用型人才和创业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比较——以工商管理专业为例[J].科技创业月刊,2014(3).

[3]陈晓峰.专业课程教学改革与创新型工商管理人才培养——以《组织行为学》课程教学为例[J].科技经济市场,2012(7).

工业互联网定义范文8

(讯)点评:

互联网+?首入国家顶层设计,战略意义重大。?互联网+?首次现身政府工作报告,并被纳入国家经济顶层设计,意味着政府互联网思维的转变,通过互联网和传统产业的结合,将培育更多的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创新,是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报告》还提出?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从政策层面支持我国互联网企业?走出去?。

官方权威定义O2O,2015将是O2O元年。《报告》提出:?加快培育消费增长点?,?把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搞得红红火火?。O2O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模式,是拉动消费的重要增长点之一,对中国经济增长意义重大。O2O也是阿里和腾讯未来的战略制高点,预计双方将投入数百亿资金撬开市场。2015年将真正成为O2O元年。

年度策略前瞻推荐,互联网大潮席卷而来。正如我们在年度策略《2015:互联网的春天》中所提出的:近几年出现的?互联网热?将进一步升温,互联网将成为社会、资本市场的中心,互联网已成为所有产业和企业的方向。互联网已成为衡量判断一个行业、一个企业有没有前途,是否会被淘汰的标尺。它迫使所有行业、企业必须改变思维方式,转向互联网思维,用互联网思维来思考和重新定位,用互联网思维来调整和审定发展战略!

2015年互联网发展将出现三大特点:第一,传统产业向互联网过渡将加快。传统行业为避免被时代淘汰,将争相?触网?。第二,消费服务领域的互联网化将大面积铺开。医疗、金融、教育、旅游等,这类与消费者生活工作更加贴近的行业,其被互联网化的时机已经相对成熟,出现了O2O这一全新的互联网经济模式。第三,业内优秀企业将成为引领大潮的主力军。

投资建议:互联网涉及各行各业,我们重点推荐互联网金融、互联网医疗、O2O和互联网停车场四大子行业:

金融服务向互联网端迁移已成必然趋势。我们看好在金融领域卡位精准的IT公司,重点关注恒生电子、金证股份、大智慧、京天利等。

随着更多医改政策落地,互联网医疗将有更多的新模式出现。建议关注在互联网医疗领域已提前布局的相关上市公司,重点关注万达信息,东华软件,关注朗玛信息、卫宁软件、海虹控股、宜华健康、延华智能等。

O2O是?互联网+?在线下消费行业的落地,重点关注石基信息、新大陆、绿盟科技,信雅达、证通电子、新国都。

互联网停车场是众多公司正在大力投入的新兴领域,将有成熟的商业模式出现,重点关注数字政通、捷顺科技、安居宝、千方科技等。

风险提示:互联网与产业的结合低于预期风险,缺乏盈利模式的风险。 (来源:安信证券)

工业互联网定义范文9

什么是互联网思维这个问题,并不象它看上去那么简单。比较各位大佬关于互联网思维的说法,其中董明珠的说法离我心目中的正确答案最远。她在暗讽雷军只谈“线上买卖”时,用“提升企业效率”描述互联网。但这正好落到张瑞敏一个观点的陷阱里。张瑞敏认为中国企业存在的问题是效率高而效能低,互联网提高的是效能(“打飞靶”)。德鲁克在《有效的主管》中也强调:“对企业而言,不可缺少的是效能,而非效率”。可见,即使在这样非常简单的问题上,我们也可能把问题理解反。

只有充分考虑生产力、生产关系、生产方式和制度创新这些背后的基本面因素,才能全面理解互联网思维。

互联网思维的技术特征

生产力对思维的影响,可以从技术角度观察。经验式思维是原材料驱动的自然式思维,理性思维是能源驱动的机器式思维,互联网思维是数据驱动的智慧式思维。因此我的第一个观点是,互联网思维是智慧思维。

什么是智慧式思维呢?智慧式思维从形式上,比较接近我们平常说的直觉、本质直观、悟、灵巧(SMART)等等。它既不是经验思维,也不是理性思维,而是不经过感性认识、理性认识,而直达解决问题的要害。论个体,六祖慧能(“顿悟”)和拿破仑(“穿透战争迷雾”)就是典型的智慧式思维;论群体,中国人(实事求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和犹太人(随机应变)的思维方式,是典型的智慧式思维。智慧式思维是一种直接把握复杂性的思维(农业思维直接但把握不了复杂;工业思维复杂但不直接),是农业思维与工业思维两种相反属性的优点嫁接,嫁接成功的标志就是灵活(SMART)应变。因此互联网思维的技术特征,可以概括为灵活应变。它的反面是经验主义与教条主义。

互联网思维作为智慧式思维不同以往智慧式思维之处在于,它有技术的支持,因此全社会中等智力的常人也可以稳定把握它。大数据支持下的思维,就是这样的智慧式思维。用一个词形容,就是美国白宫大数据定义中说的“洞察”。洞察就是越过经验和理性,直达真理。靠大数据帮助,普通人也可以达到慧能和拿破仑的思维水平,穿透不确定性的迷雾,达到“明”(自知之明或知人之明)这样一种意义澄明的状态。搞互联网的人也经常搞错这一点,以为大数据是一种数学计算,那就违背了图灵的本意,与工业时性思维半斤八两了。

互联网思维的社会特征

我们所说的互联网思维,主要还不是一种个体水平的思维,而是社会思维。互联网思维在人际关系上反映出的特征是自组织、去中心、对等关系的思维,我的第二个观点认为,互联网思维是社会网络思维。

张瑞敏虽然不是搞互联网的,但他的管理思想体现的就是一种互联网思维,强调面对互联网时代的市场复杂性,管理和经营不是降低复杂性,而是提高复杂性,不是降低差异性,而是提高差异性,“以变应变”。

传统管理思想强调以不变应万变,强调对复杂进行化简。主要是因为越复杂边际成本越高,因此要分层建立金字塔。但互联网思维却是反的,在人际关系上通过体现互联网特征的去中心化、扁平化、自组织、自涌现、自生成等生物有机化的管理方法,实现无组织的组织力量。

微信体现的人际关系,是去中心化有机联系的小世界网络关系。人们常见的SNS,也是一种这样的网络关系。

互联网思维的生产方式特征

有人讲互联网思维方式,提到用互联网的方式做事。这是正确的。互联网方式就是互联网生产方式,即小批量多品种的生产方式。我的第三个观点认为,互联网思维是低成本差异化思维。

互联网思维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是生产方式的映射。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就有什么样的思维方式。例如小生产的农业生产方式,决定了小农式的经验思维方式;大规模社会化生产的工业生产方式,决定了理性的思维方式(例如过去我们讲工人阶级具有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等,是由其从事大机器生产决定的)。同样,互联网思维不是偶然的点子,而是与小批量多品种的信息生产方式相适应的思维方式。

互联网思维在这里与工业化思维是正好相反的。互联网思维认为,越复杂(边际)成本越低;而工业化思维认为复杂不经济,越复杂(边际)成本越高。这正好是张瑞敏思维与董明珠思维的差异所在。董明珠的标准是效率,效率通常意味着复杂不经济,只有单一产品大规模生产才经济;而张瑞敏的经济标准是效能,效能是多样性与效率的统一。效能是效率的变化率,即目标变化多样情况下的效率。互联网思维就是张瑞敏这种思维。

许多人在经营上概括互联网思维的特征,想表达又表达不出来的,实际是两种极端相反,而又统一在一起的状态,这就是极致的差异化(导致高品质、高附加值)与极致的低成本的对立统一。反映的就是这种生产方式。它是农业方式(差异化)与工业方式(低成本)杂交出的生产方式。互联网人这样思维,不是偶然的,是生产方式引导他们不得不这样想问题。我们常说转变观念,之所以转变不过来,是因为没有转变观念背后作为基础的观念的方式即思维方式。

互联网思维的制度特征

许多人把免费当作互联网思维的特征之一,这是好事。但没有说明为什么,好象免费只是人们头脑中“术”这个水平的“招”(招术)。其实,免费是互联网生产方式作用于制度,反过来所决定的思维。因此它对于互联网人来说,几乎是不由自主的,是制度决定的思维。我的第四个观点认为,互联网思维是分享的思维。

免费背后的制度是一种新产权制度,是分享型经济的产权制度。它自法国大革命以来,第一次将所有权分割为归属(支配权)与利用(使用权)两权,前者免费,后者收费(即按“使用”收费)。传统人士不理解免费,主要是没看出这一分割的门道,以为是前后都不要钱(那是共享而非分享)。

互联网人不是出于个人点子想免费,而是有一种制度压力要他必然免费,这种压力来自互联网生产力天然具有的复制特性。免费只不过是把复制用于资本(生产资料)的结果。互联网人在用脚改写《资本论》。

工业互联网定义范文10

关键词:知识工人;互联网劳动

中图分类号:C91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14)03-0111-05

一、引言

20世纪60年代互联网产业在美国兴起,随之在全球引发了井喷式发展的浪潮。根据《2012互联网趋势报告》[1] ,2012年全球互联网用户增长8%,达24亿;而美国互联网用户人数已经占美国总人口的78%;智能手机用户迅猛增长,2012年用户人数增长42%,美国和中国更是达到了50%的增长,用户数全球达到11亿左右;与此相应的是,全球互联网流量中大约13%是来自移动设备,这一数字从2010年的4%、2011年的10%一路飙升,使得全球的互联网市场格局都在发生变化,同时也在深刻地影响当地的文化、社会等其他方面。可以说,在21世纪信息经济的浪潮中互联网产业是其最核心的部分。

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通过硬件、软件的应用深刻影响了社会发展,另一方面也使该产业的劳动者①在特征和数量上较传统的工业劳动者有了明显的改变,也在组织层面的劳动关系、企业文化等方面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知识工人是互联网劳动研究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本文将着力于澄清知识工人研究相关的概念、特点,梳理其在互联网研究方面的主要问题和相关研究进展,最后明确其在研究中所遇到的挑战和困难,推进更加深入的研究。

二、知识工人概念的来源

知识工人(knowledge worker)概念在社会学、管理学等多个学科被广泛使用,也存在着很多竞争概念,例如中间阶层(the middle class)[2](P50)、新阶级(the new class)、专业管理阶级(the professional managerial class)[3](P9)等,概念上的混乱反映的是知识劳动者内部的巨大差异。在众多的概念中,“知识工人”是比较受认可且也最能突显群体特点的概念。因之,本文将从这一概念出发,来关注作为知识工人的互联网员工与其他知识工人所共享的特点以及可能的差异。

首先提出知识工人概念的是管理学学者德鲁克。在1959年出版的著作《未来的里程碑》(landmarks of tomorrow)中,德鲁克首次提出了知识工人(Knowledge worker)的概念,描述在知识经济中拥有高等教育和具备理论分析能力的新雇佣工作群体。德鲁克认为伴随着资本主义进入后工业时代或知识社会,知识工人将成为社会的主导。知识工人的特点是:自主和学习机会是主要的动机和一生的追求;对专业和同行的认同高于组织,因而产生高流动率;喜欢挑战性的工作;其专业知识通过团队工作才能更好实现。德鲁克强调知识工人从正规教育获得知识和知识的应用,因此他的知识工人包括:护士、公司助理、从事治疗的语言学家等。知识工人的工作自主性、创造性的特性使得其工作产出是靠激励而非传统的压榨[4](P29),这也迫使管理者变革传统管理方式。德鲁克进一步认为知识工人从整体上看是新的资本家。因为其拥有知识社会中唯一稀缺的资源和生产手段――知识,因此将知识工人划归到资产阶级。

[JP2]在社会学方面,美国学者米尔斯(Mills)的经典著作《白领》是开山之作。书中谈到随着资本主义发展出现了一个没有独立财产而是被雇佣劳动的新中产阶级,并日益替代了老中产阶级的社会位置。米尔斯把白领的概念理解为“作为劳动力的一部分,操纵家伙(thing)的人越来越少,而与人和符号打交道的人越来越多”“他们的特定技能涉及处理文件、金钱和人事。他们是以即刻的和非个人化的方式来管理人的行家里手;他们是应对商务、专业和技术关系的大师”。[5](P51)在米尔斯的白领名单里主要包括:管理者、工薪专业工作者、销售人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新中产阶级不拥有生产资料、具有较好的教育水平、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但他们之间差异很大,在整个白领内部也存在一个小金字塔式的层级分布。

米尔斯还认为由老中产阶级到新中产阶级的转变,是“从有产到无产的转变”,[5](P50)所以他与德鲁克对知识工人的阶级划分是存在分歧的,前者认为是无产的新中产阶级,后者认为是有着知识资产的资产阶级,根本的分歧则在于对于知识在彼时社会中的角色和意义的判断不同。

从以上讨论中可以发现知识工人典型的工作特点:受过高等教育,使用信息技术办公,应用和发展知识。知识工人作为新型劳动者最核心的特点则表现为:自主性(autonomy)、创造性(creativity),对职业团体(而不是被雇佣的组织)的认同,以及个人主义(这也是引发高流动率的原因之一)。[6](P29)[7](P32)

知识工人的概念是与现实发展息息相关的研究视角。信息经济、网络社会的发展,带动了以互联网劳动为代表的脑力劳动方式快速发展。生产方式的变化所引发的劳动者特征、劳资关系及社会文化等一系列改变都导致从事知识生产的劳动者成为关注的核心。知识工人作为传统精英研究的工具再次被应用于对新兴知识精英的研究。所以在回顾相关经验研究时,可以看到一个清晰的跳跃,从米尔斯等关注的传统白领办事人员转移到信息时代信息领域的知识劳动者。由于信息产业飞快的发展节奏,使产业的更新换代超过了以往任何时期,因此核心劳动者群体也一直在变:从硬件的从业者(IT worker)到软件的开发者(Software worker),再到最近的互联网劳动者(Internet worker)。

因此从知识工人研究的现实脉络看,在此研究传统下统辖着多种知识劳动者类型,而研究的焦点群体则在不断变化。这给廓清和探讨知识工人的相关研究问题带来了挑战。

三、知识工人研究的理论脉络

互联网领域知识工人的研究主要存在着两种理论传统,一个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传统,通过对知识工人的劳动、资本的分析从而讨论其在知识经济中的客观阶级地位;另一个是韦伯的阶级分析传统,从劳动、生活等领域考察知识工人的主观方面,关注文化和阶级认同。

马克思的阶级分析理论认为,在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资产阶级、无产阶级,以及二者之外的中间阶级。随着资本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发展,其社会最终将变为两大阶级之间的对立即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对立,也因此中间阶级问题在马克思那里没有得到详细的处理。但之后的资本主义历史发展与马克思的阶级理论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其理论遭到批判和反思的同时,中间阶级的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中间阶级的位置和对社会发展的作用到底何在?美国学者埃里克・欧林・赖特[8](P87)延续了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的问题,提出了新阶级分析方法:阶级的矛盾定位。赖特认为阶级定位需要考虑三个维度:资本、技术、证书,并据此区分出资本家、工人阶级和中产阶级之间的特点及关系。

赖特的贡献在于,他在马克思传统阶级分析仅考虑资本的单一维度上,从权力关系的视角,加入了技术和证书等影响生产关系中权力地位的因素,指出了一种更加丰富详细的阶级分析新方法。更重要的是,赖特通过分析中产阶级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矛盾定位,挑战了无产阶级是资产阶级唯一竞争对手的理论。认为存在其他阶级力量有可能替代资本主义社会。但作为中产阶级的一部分且是信息时代最前沿的知识工人的相关问题并没有得到赖特的进一步解释。

在马克思主义传统中,劳动过程理论也具有重要的地位。这方面研究主要质疑知识工人中产阶级的阶级位置及其相关的自主性,认为知识工人虽然与传统工业生产工人存在着工作形式的不同,但实质上在生产中仍然被资本控制和剥削,甚至在新的电子监控手段下,针对知识工人的监控发展到了全面的电子圆形监狱的程度。

韦伯的理论传统则关注文化和阶级认同,关注以市场能力为基础的生活机会对人们的影响,更聚焦在人们的主观条件上,因此信息时代知识工人阶级认同的研究主要来自韦伯传统的启发,聚焦于劳动者的阶级意识和生活机会,这类研究虽然认为知识工人是中产阶级,但也更多地看到知识工人阶级认同的差异性和多元化;并据此对知识工人虽然具有自主性等特点却无法团结做出自己的解释。

从这两种理论传统出发,互联网领域的知识工人研究也取得了具有显著差异性的研究结论。

四、知识工人研究的相关研究成果

知识工人的经验研究主要聚焦在两个方面,一个是探讨劳动者的特点,即对知识工人自主性的研究;另一个是讨论知识工人的阶级地位问题。在这两个关键问题上,马克思理论传统和韦伯理论传统的研究分歧也是十分显著的。

(一)知识工人的自主性

韦伯理论传统的研究认为,知识工人的自主性是其研究的基础性的前提和假设,通常会用来解释有关知识工人在职业关系中表现出的特点。因为掌握了知识经济中最重要的资本和生产工具――知识,以及要面对知识经济中高度不确定性的生产和市场环境,知识工人具有了更多的自主性,[9](P143)即个体在劳动中能够做出独立的决定而免受他者控制的能力,包括策略自主(选择目标的自由)和执行自主(选择方法的自由)。[10](P36)持这一理论的学者认为知识工人的自主性对于创造性的发展和工作效率的提升都是必要的。[11](P239)

马克思主义理论视角下的相关研究表现出了对知识工人自主性的质疑:一种观点认为自主性在其劳动中根本不存在,资本对其全方位的控制使其不可能拥有自主性;另一种观点认为自主性作为资本鼓励劳动者的策略,是虚假、虚拟的存在;还有一种观点则认为随着知识工作被资本控制和分解,自主性问题本身将不再重要。因此在经验研究中知识工人的自主性问题并不能作为给定的前提条件使用,而是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讨论的。

这一部分的实证研究比较突出的是马克思理论传统中的劳动过程理论研究。劳动过程理论的研究观点认为,在信息时代管理的形式和策略有所改变,但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地位的提升,相反的,对劳动者的控制如果不能说全面加强了的话,至少也是以一种更为隐秘的形式展开。从这一角度,信息技术为全面监控劳动者的“圆形监狱”提供了必备的技术与设备。知识劳动者处于形式上的“民主参与式”管理策略下,实质上却经历着最精细、最严密的电子监控。这就是信息时代知识工人在生产领域权力关系的本质。

虽然两种理论观点针锋相对,但它们的价值却并不止于此。对知识工人自主性的质疑,让研究者们有机会反思知识工人的研究中自主性的真伪以及形成的机制,及对知识工人劳动本质的忽视等。

(二)有关知识工人阶级分析的研究

马克思主义传统下的研究主要关注知识工人的阶级地位和阶级利益,认为整个群体的阶级地位、阶级认同和利益存在巨大差异。丹尼尔・贝尔的研究[12](P10)认为马克思虽然明确了资本主义社会崩溃的必然,但却没有明确说明社会如何内生出这种必然力量,这正源于马克思对新中产阶级或知识工人作用的模糊阐述。贝尔认为后工业社会中最重要的理论问题就是出现一个新阶级,它可能或者不可能力求在社会上确立一个新阶级的集团内聚力的问题。贝尔的研究显示,知识工人群体内部差异巨大,虽然拥有自身群体认同的可能,却因缺乏共同利益而影响阶级的内聚力和行动力,很难产生马克思意义上的团结一致的阶级和阶级行动。前文所提到的赖特则通过一种新的阶级分析框架认为知识工人的这一表现实际来自于其自身的阶级矛盾定位。

韦伯传统则主要集中在知识工人阶级认同差异性原因的讨论。从文化主义出发的观点认为,知识工人阶级认同的多元化、差异化源自信息社会知识经济中相关工作的开放性,这些知识工人包含了来自各个阶层的劳动者。马克思(Marks)和巴蒂瑞(Baldry)[2](P53)认为在知识社会中,阶级认同在知识工人中仍然存在,但主要是以主观理念的形式存在文化现象中,而不是马克思意义上生产中的客观关系和社会结构。在他们对软件编程劳动者的研究中发现,当社会普遍认为编程劳动者是中产阶级时,这部分人对自己的阶级定位却存在内部差异――从工薪阶层(working class)到中产阶级(upper middle class),这实际上反映了知识工人在阶级认同方面主要考虑到的因素不仅仅是收入,还包括家庭背景、生活方式、教育背景等其他因素。将这种认同与传统的专业人员比较可以看到,知识经济中的工作具有更广泛的开放性,其劳动者包括了来自更广泛阶层的劳动力,而这又反过来影响了知识工人群体内部的阶级认同和整个社会的阶级结构。

也有学者从管理文化和管理策略的角度入手,认为知识工人的阶级认同差异来自于管理策略使其原子化的影响。知识工人的特点造成资本的管理困境:一方面需要知识工人的自主性,以使其灵活工作来应付多变的局面和促进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又要考虑到对其管理和控制的策略,以实现资本利益最大化的目的。[13](P138~162)因此从德鲁克开始,管理学和人力资源领域一直致力于研究对知识工人的管理策略和方法,[7]认为这是一个组织甚至一个国家在21世纪中获得发展的关键。企业的管理者在面对知识工人时所面临的具体困难在于:知识工人与知识不可分离,后者既是前者的工具也是产品。[13]这引发了管理学在两个方面上的努力,一个是民主参与式(至少在表面上)的组织管理和扁平化的组织结构,以满足知识工人自主性的特性和增强其对组织的承诺,另一个是知识管理,将属于知识工人个人(individual)的知识剥离出来成为组织的公共知识。同时采用个人主义的工作分配、评估和激励等方式来维持资本和知识工人个人之间的个人化的劳动关系,[14](P108)以保持知识工人的原子化状态,解构团结。然而资本通过在组织中建构同伴导师等制度和规则来促进员工之间的社会交往和社会互助,[15](P321)在促进知识工人之间以及组织之间的知识分享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知识工人的团结和阶级认同。因此,资本管理在对知识工人阶级认同方面的作用是存在一定争议的。[16](P839)

以上不同研究结论之间的差异不仅反映了不同理论研究脉络之间的区别,也反映了知识工人所涵盖的群体随着时展而不断转换边界的现象。在互联网时代,知识工人核心群体边界的迅速转换既是这个产业的重要特点也是学术研究所要面对的挑战。

五、知识工人研究在互联网产业研究中所面临的挑战

在前面部分的分析中,我们既看到了知识工人研究在互联网领域的理论出发点与主要进展,也部分地谈到了其在信息时代所面临的挑战。本部分将主要关注这些挑战,并期望以此为基点,推进互联网产业知识工人研究的发展。

(一)知识工人概念内涵模糊、外延庞大

知识工人研究具有相对久远的研究历史,概念既包含了传统行业的白领精英,也包含了信息产业中的新型知识工作者。不同时代的研究多选取当时最为前沿的知识工人群体作为研究焦点,却导致了概念包含的群体种类庞杂,且随着产业的变迁而不断增加,并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这种趋势愈演愈烈。在这种情况下对知识工人的研究很难有统一性的研究成果。

在理解相关研究中的“知识工人”一词时,我们必须关注研究者具体指代的是哪部分的知识工人。因此有学者进一步将信息时代的知识工人与其他知识工人区分开来,形成了三个类别:一类是传统的专业人员或称为独立专业人员,例如律师等;第二类是专业管理者,例如职业经理人;第三类是企业专业人员或者知识工人,包括金融、信息技术和咨询等。[17](P576)继而又有人指出即便在前述信息时代的知识工人内部也存在着差异,因此在IT技术领域和咨询金融等领域的分别研究也是非常必要的。[18](P18)虽然这种分类在标准和细节上仍可有很多讨论的地方,但它所暗示的信息时代知识工人的独特性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差异性则为学者们广为接受。

在互联网时代知识工人的核心群体变迁更加频繁,我们如何定位核心群体的边界、如何处理其与知识工人整体之间的共性和差异,以及透过这些来把握知识工人整体的变迁、特点等问题将是我们进行研究时需要厘清的首要问题。

(二)知识工人在互联网领域的劳动特点

首先,与大工业生产、IT技术等相比,互联网技术本身蕴含着开放性、独立性和自由的文化特征。[19](P38)这不仅影响了互联网产品本身的特性,更激发了互联网劳动者的工程师文化,以及相应的互联网企业管理文化。对于互联网的劳动研究来说,互联网技术及文化是解释其特点的重要变量,是区分大工业生产和互联网时代两种知识劳动者的重要线索。因此,必须将互联网技术及其文化的研究引入互联网劳动研究中,这也是在未来的工作中需面对的挑战之一。

其次,互联网劳动分工变动迅速。以往IT行业的知识工人研究多集中在IT技术人员身上,但在互联网产业这一点最近几年则受到了挑战。如果将编程、建模等IT技术称为硬技术的话,那么与之对应的软技术(Social Skill)则是一种沟通能力。Social Skill这个词在信息产业的研究中原本是指社交能力,是劳动者直接与客户、用户或同事之间直接沟通的能力,但随着互联网产品的发展,互联网劳动者通过产品设计或运营等来间接影响社会成员间的理解、判断等能力也被逐渐重视,因此这个英文单词被扩大了它的范围,使其既包括直接沟通的能力也包括间接沟通的能力。在一个互联网公司中,拥有软技术的知识工人是重要的劳动者且占比日渐增加,如按照项目运行分类除研发工程师(RD)外还包括:产品经理(PM)、运维工程师(OP)、用户体验设计师(UE)、用户界面设计师(UI)、前端研发工程师(FE)、测试工程师(QA)等。

在这样的分类下,我们既应关注传统知识工人研究的硬技术劳动者,也应将软技术劳动者纳入到核心群体的范畴。虽然同为信息产业,但互联网已经与传统的信息产业例如IT业之间在劳动特点上产生了重大差异,这一点目前主流知识工人研究尚未关注,需要深入到劳动者的具体劳动过程中进行实地研究与总结。

已有对知识工人的理论和研究主要传承于工业时代,面对互联网的工作变迁,我们应当加强对新型服务业的工作和劳动关系的研究,并将其技术和工作伦理加入其中,分析知识工人得以产生的生产政体、文化基础和情景互动的工作场域。[20](P12~18)

在互联网时代对知识工人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指明了互联网时代劳动力的一般特点,并指引我们关注由其构成的新型社会关系。当然,它所面临的挑战也提醒我们,在已有的理论传统外需引入新的研究视角与理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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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互联网定义范文11

前几期我们陆续报道了数字城市建设的现状、物联网带来的新机遇、电信运营商打造的通信基础,它们都渗透到了信息社会的方方面面,构成若干“神经元”。其中,物联网当之无愧成为今年最火的概念,那么,业内专家怎样看待物联网呢?本期将为您带来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科技委委员侯自强的观点,由《计算机世界》报独家刊发。

挖掘信息社会的“神经元”,每期都有新内容,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投稿和交流,请发至.cn。

物联网是一个动态的全球网络框架,具备基于标准和公有通信协议的自组织能力。从应用来看,物联网最终的目标是成为服务网络。

物联网仅仅才开始

■ 工业和信息化部 通信科技委委员 侯自强

互联网过去连接的主要是人,现在增加到物,它将和环境进行交互。物联网甚至还会影响到社会和个人,比如改善个人安全,更有效地保障个人健康。未来的互联网包括了物联网(IoT)、媒体网(IoM)、服务网(IoS)和企业网(IoE)四大组成部分。互联网的演进方向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它将连接万亿个设备,把物理和虚拟世界融合起来,形成一个大的数据库,完成从信息到知识的演化,从而能够推理和解决问题,变成服务型互联网; 另外,互联网还将具备地理位置的嵌入能力。

所以,物联网的定义应该有两重含义,第一是要把物连接到互联网上,第二是要把和物相关的信息上传到互联网上,物理对象被无缝连接到互联网,成为业务过程的积极参与者。物联网是一个动态的全球网络框架,具备基于标准和公有通信协议的自组织能力。其中物理的和虚拟的“物”具有身份标识、物理属性、虚拟特性和智能接口,并和信息网络无缝整合。

物联网的挑战

物联网的发展也带来很多问题,比如安全、隐私、数据保护、全球性资源控制、资源治理问题,我们不能忽略的关键因素还有标准的设置和互动性,例如频谱、通信协议和标签格式的确定。

我国传感器网络标准进展情况: 2006年,全国信标委开始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传感器网络标准方面的研究工作; 2007年,国标委正式批准在全国新标委下成立无线传感器网络工作组; 2008年,工作组开始准备管理文件,在11月无锡会议上初步取得工作组内的认可。中国传感器网络标准化工作组现在有成员单位近80余家,共同推进中国传感器网络系列标准的制定。2009年9月,传感器网络标准工作组正式成立了PG1(国际标准化)、PG2(标准体系与系统架构)、PG3(通信与信息交互)、PG4(协同信息处理)、PG5(标识)、PG6(安全)、PG7(接口)和PG8(电力行业应用调研)等8个项目组,开展具体的国家标准制定工作。

从业务的不确定方面来看,物联网也面临一些挑战,首先一个问题是业务为谁而做?是服务于消费者、企业,还是行业应用; 其次是业务的投资,谁来投资,回报率如何?再次,新业务的模式、价值链、供应链问题尚无法确定; 最后是监管的法规和治理。这些问题都只有在物联网的成长过程中边发展边解决。

物联网还将引发新一轮安全问题――物联网创造了一个新的病毒和黑客的活动空间,病毒的问题、可信度的问题,以及随之而来的伦理问题,林林总总。设想一下,你今后出去随时被摄像头捕捉着,一整天的活动都在各种探头下进行,从某种程度上讲,它势必影响人的隐私。这才仅仅是一个摄像头的例子,如果把各种传感器都调动起来,可能还会产生很多我们无法想象的问题。这就涉及到政府的治理条款,从某种程度上说,物联网的复杂性不亚于互联网。

物联网体系结构

物联网本身是一个开放的结构,它应使用开放协议,支持各种基于互联网的应用,包括了物理世界和虚拟世界的融合、标记、传感器和执行器的事件处理。很重要的一条是,物联网应发展可扩展、安全和语义丰富的中间件来推动现实世界数据进入各种互联网应用。 实际上,从支撑环境来讲,它应包括三大部分: 传感器、传输平台、处理平台。处理平台很重要的一块就是未来的语义业务,未来的连接不仅仅是传感器相连,和传感器相关的信息和知识都要联接起来,而且还要进行理解。物联网包含处理平台、中间件、具备语义理解能力的环境,在整个体系中,最下边是各种各样的传感器网络,中间有一个接入层,然后进入到核心网络。实际上,接入网络可以是各式各样的,可以是固网,也可以是移动的。我国电信运营商可以提供非常好的基础设施,中间的环节实际上就是宽带和NGN。

另一个问题是智能在哪里,是在网络中间还是在网络边缘?从分布智能的优化技术来讲,涉及网络边缘和中央信息系统的角色问题、业务平台和对象生命周期数据的互用性和集成问题,这个体系模型结构应该是开放的、自治的,而且不是为某一种应用而设。应采用体系结构模型推进物联网,建立起开放的治理方法,而不要网守、锁定某些重要业务或处理功能。

在整个系统中,物联网仅仅是应用关系链的一个环节。在智能交通、医疗保健、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任何应用都牵扯到一个复杂的关系链,而物联网只是第一步,只有把系统部件都配齐,物联网才可以发挥作用。所以,未来物联网体系结构中,关系链是关键,我们的对象可以是传感器,可以是RFID,甚至可以是一些文字,只要是携带感知信息的载体,都可以接入物联网,反过来还要有一个执行机构。

开启应用驱动力

物联网刚一出来,就引发了业界的兴奋,连相关股票都开始疯长。但事实求是地讲,我国物联网还处于一个起步阶段,只有少量专门的应用项目,零散地分布在独立于核心网络的领域,而且多数还只是依托科研项目的示范应用。它们采用的是私有协议,部分基于IEEE802.15、ISA等标准,这也显现出物联网尚无完善标准体系的尴尬,协议标准的缺失制约了产业的发展。因此,对于这个市场不要盲目乐观。

物联网离不开应用,所以未来物联网的发展一定是结合各个行业、各个方面的应用来做的,工业、农业、环保、安全等应用都是物联网发展的驱动力。

工业互联网定义范文12

关键词:移动互联网;无线网络;安全策略

中图分类号:TP3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6)22-0044-02

目前,各种企业、社会组织,甚至政府部门都开始建设内部的无线局域网,为企业经营、组织活动、政府管理提供便利。各大高校也不例外,纷纷开始建设内部的无线网络,方便教学工作和师生的日常生活。但是,高校无线网络的安全问题一直困扰着各大高校。这些安全问题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管理上的制度存在缺陷或者落实不到位,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技术水平所产生的。高校必须针对这些问题进行解决,应对无线网络面临的各种安全威胁,采取各种安全策略,确保学生和教师能够正常、规范、科学地使用高校内部的无线网络。

1 移动互联网的内涵特性

由于移动互联网产生的时间不长,所以在移动通信领域对移动互联网并没有形成统一认可的概念。具体的代表说法有以下几种:

在百度百科当中,移动互联网的定义是指用户通过智能的移动终端来获取通信业务和通信服务的一种新型通信形式。而中心通讯则是从设备制造商的角度出发,对移动互联网的定义更看重移动互联网是如何接入的,从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阐述移动互联网的定义。广义上的移动互联网是指用户通过手机、PDA或者其他的手持终端以各种无线连接的方式(比如WLAN、GSM、CDMA)接入互联网;狭义上的移动互联网是指用户通过手机,以无线通信的方式接入互联网。

在这种情况下,直属于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电信研究院综合了各种组织的意见,对移动互联网的概念进行重新定义。这一定义是在2011年的《移动互联网白皮书》中提出的,具体内容如下:移动互联网就是通过移动网络接入互联网的服务模式,主要包含三个层面的内容。首先是移动终端,包括手机、专用的移动互联网接入终端和数据卡方式的便携电脑等。然后是移动通信网络的接入方式,包括以往的2G、3G,目前普及的4G以及正在研发当中的5G等。最后是公众互联网的服务方式,比如Web、Wap方式等等。

移动互联网与传统互联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是终端上,传统互联网多数运用大型终端接入,比如台式电脑,而移动互联网的终端一般都是手机、平台电脑等小型终端,用户可以在走路、乘车等移动状态下使用这些终端。第二是通过移动互联网获取信息,对用户不存在时间和空间的束缚,用户可以随时随地连接到移动互联网当中。第三是移动互联网的各项服务比较便捷,用户获取服务不需要经过太复杂的操作和花费太长的时间。第四是在移动互联网当中,移动终端、接入网络和运营服务具有强大的关联性[2],缺少任何一种都导致用户无法享受移动互联网的服务。

移动互联网具有极为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巨大的潜在市场。据调查统计显示,在2014年,全球的移动互联网产业总产值高达八千亿美元,全球接近百分之八十五的人都在运用移动互联网的各项业务,各国智能手机的产量也出现了大大增长。由此可见,移动互联网具有美好的应用前景,必将主导未来的信息行业。我国如果想要在未来信息行业中保持优势,就必须加大对移动互联网的应用和研究力度。目前,我国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经成立了专门的项目研究小组,着手开发新一代的无线移动通信网络。

2 高校无线网络简述

移动互联网技术产生于20世纪末,发展迅速,已经逐渐出现了取代固定通信的趋势。由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我国各大高校也开始着手校园内部无线网络的建设。在校园内部构建无线网络,不仅能够方面教学工作的进行,为教师和学生提供更加丰富的教学资源,也能够大大提高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效率。学生可以在线缴纳学费、确定选修课程、查询成绩、进行教学咨询,享受到各种网络所带来的便利。目前,我国高校的无线局域网主要采取WLAN的组网方式,通过802.11a、802.11b、802.11ac等网络协议接入互联网[3]。但是,由于WLAN组网方式的主要信息传播媒介是电磁波,极其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和破坏,给高校无线网络的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校园无线网络的信息容易发生泄漏。另外,相比有线网络,无线网络技术更为复杂,面临的攻击和威胁也更加多样。这也是高校构建内部无线网络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3 高校无线网络安全面临的威胁

1)信息泄露

信息泄露的情况又分为窃听、监听和欺骗几种[4]。由于高校的无线网络属于开放性的环境,作为主要传播媒介的电磁波很容易被截取,结果转化过程获得双方交流的信息。不法分子通过这种窃听的手段获取信息,进行一些非法行为,谋取利益。而监听则是不法分子利用特定的工具监听设备进行通信的全过程,能够对设备发出和接收到的信息进行分析,获取有效的用户信息。

有一些高校在无线网络的构建过程中缺乏身份认证体系,或者是身份认证体系存在漏洞,就给了不法分子运用欺骗手段进入校园无线网络的机会。欺骗手段,就是校园外部设备的MAC地址进行伪装,伪装成校园内部的合法MAC地址,让网络系统授予访问网络的权利。这种手段的出现是因为无线网络具有开放性,无线接入点覆盖范围内的任何无线终端设备都能够连入互联网。如果不对接入设备的数量和位置进行限制,就会有大批的无线终端设备接入校园无线网络,对校园无线网络的安全造成威胁。

2)病毒和网络攻击

校园无线网络的无线接入点一般都没有防御病毒和防御网络攻击的功能。如果不法分子利用病毒入侵校园无线网络,或者通过网络对校园无线网络发起攻击,就容易造成校园无线网络信息被篡改、删除,甚至导致校园无线网络整体瘫痪。不法分子还能够盗用用户的身份信息,利用合法身份进去校园无线网络,造成窃取考试试题、盗用科研成果、修改考试成绩等严重后果。

4 高校无线网络的安全策略

1)SSID访问控制

SSID是服务集标识的缩写[5]。高效的无线网络可以划分为不同身份验证的子网络,各个子网络之间的相互认证是独立的,只有具有相应的SSID才能够访问相应的子网络,不具备SSID的用户是无法访问当前子网络的。对于学校无线网来讲,一般划分为教师、学生、访客等用户群体。校园无线网络要根据用户群体身份的不同给予用户不同的权限,杜绝用户群体区分不明造成的任意访问。这样不仅减少了随意访问所带来的风险隐患,也能够方便学校对校园无线网络进行管理。

2)扩展认证协议

我国高效的无线网络应用的网络协议主要有802.11a、802.11b、802.11ac几种,其中802.11ac是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这种网络协议的通信频带为5GHz,

在进行多站式的无线网络通信时的最大理论带宽能够达到1Gbps,在进行单一连接的无线网络通信时,最大理论带宽也有500Mbps。另外,802.11ac协议还进行了内容上的扩展,与伽洛瓦/反模式协议相结合,在目前通用的CCMP标准上更进一步,不仅能够提高无线网络的安全性,还能够大大增加无线网络通信的传输速度。

3)绑定物理地址

每一个无线客户端的网卡都有自己的物理标识,这个物理标识对应着无线接入点当中的MAC地址列表。在用户通过无线网卡访问无线网络时,无线网络首先会对物理标识进行识别,在识别通过之后从允许访问的MAC地址列表当中选择一个地址分配给用户。但是,这种物理标识的过滤属于对硬件的认证,而不是对用户的网络地址进行认证。目前的校园无线网络,都是通过手工方式来对MAC地址列表进行更新,而且只能运用在小型网络当中。如果MAC地址更新不及时,就容易在识别过程中发生错误,影响用户的正常使用。另外,MAC地址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窃听和监听手段获取,进而对设备进行伪装,盗用MAC地址非法访问校园无线网络。所以,校园无线网络要将物理标识与、MAC地址、IP地址绑定在一起,严格控制校园无线设备的接入数量和位置,杜绝非法用户的访问。

4)加强安全管理

校园无线网的主要用户是学生,学生在使用无线网络当中的一些不恰当行为也会对无线网络的安全造成威胁,比如访问不合法网站、下载非法程序、发表不当言论等。这些问题的改善就要从改善学校无线网的安全管理入手。各大高校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加大对校园无线网络的监测力度,定期检查无线网络核心交换机和各个服务器的运行日志,及早发现无线网络的安全隐患。一些有条件的院校,可以利用无线入侵监测系统来防御无线网络入侵和网络攻击。无线入侵检测系统能够在无线网络遭受非法访问和攻击时发出预警信号,提醒管理人员,及早采取措施,对非法访问的设备进行屏蔽和封杀,确保校园无线网络的安全。另外,学校还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在学生当中树立起“科学用网”的观念,引导学生正确利用网络,不要毫无节制地利用网络进行娱乐行为。

5结论

高校无线网络的构建,大大方便了教学工作的进行和师生的日常生活,同时也提高了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效率。但是,由于移动互联网技术出现的时间不长,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安全问题表现得最为严重。对此,高校要利用SSID访问控制、认证协议扩展、物理地址绑定和加强安全管理等手段,为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无线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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