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9 14:33:50
一、指导思想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密切配合,协同合作,做好秸秆禁烧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治理范围
全镇范围内实施农作物秸秆、落叶、杂草、垃圾等全年全域实行全面禁烧。
三、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村(居)职责,落实责任,狠抓秸秆禁烧工作,减少大气环境污染,为城镇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四、职责分工
(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培训农民秸秆还田、秸秆养畜和生产沼气,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方法,加大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宣传和巡查。
(二)派出所。对蓄意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人,要予以严厉打击,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协同有关部门依法监管,对拒不执行禁烧通告或以各种方式阻挠、妨碍有关部门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及时查处。
(三)镇综合执法办。联合各村(居)做好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宣传和巡查工作,会同派出所做好违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查处工作。
(四)镇中心校。要加大对学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宣传教育力度。
(五)镇督查组。要加大督查力度,实行明察暗访,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落到实处。
(六)各村(居)委会。1.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各村是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2.签订责任书。镇与村要签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各村(居)。3.建立包干责任制。要充分发挥好镇驻村干部、村干部作用。建立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农户、包地块的工作制度,真正做到责任到人。4.加强督查。农作物收割期间,各村(居)要组织精干力量,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对重点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检查,确保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取得实效。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养畜等秸秆处理新技术。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统筹安排,镇环保办设巡察督导,巡察督查主要职责是对火点、烟点、斑点进行巡查与处置,对镇、村组干部在岗在位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田块与村干部一块提供证据,同时做好巡查督查记录。做到“四必查”、“四必处”即:有火必查、有烟必查、有斑必查、有报必查;有查必处、田主必处、问题必处。各村成立应急处置组,确保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及时赶赴现场,及时进行处置。
(二)营造禁烧氛围。各村、社张贴秸秆禁烧通告,通过“小手拉大手”形式促进家长严禁焚烧秸秆,利用二级广播、宣传车辆做好音频宣传,结合大小会议、LED、悬挂宣传标语等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禁烧工作始终。
(三)明确职责。1.实行领导联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和党员包户的网格化管理,一处着火点四级追究责任制度,实行禁烧无空白、职责无盲点、管理无缝隙、追究零容忍。2.逐级落实禁烧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秸秆禁烧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禁烧工作,确保村组干部在岗工作和工作成效,不发生一处秸秆焚烧点。驻村镇干部配合村书记和主任负责落实禁烧工作的各项规定,组织村组干部入户宣传禁烧工作,帮助群众解决收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查处违反村规民约中有关禁烧规定的案件,第一时间联系该组灭火队立即扑灭,确保辖区没有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火点。3.村民要带头执行《村规民约》,主动参与秸秆禁烧工作。凡本户焚烧秸秆(或焚烧秸秆的田块不能认定点火人的,视为本户所为),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4.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办的职责是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指导、督查、检查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及时发现、上报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对出现火点的,积极配合派出所调查取证。5.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格履行职责,本着“能拘留不罚款,能罚款不警告”的原则,从严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尤其对“第一把火”,要从严从快查处,依据法律法规对焚烧当事人予以500--2000元罚款,并追究相应责任,连续三天通过村级广播作检讨,书面检讨留村级存档。
(四)强化巡查监管。在夏、秋收割高峰时段,全面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群防群治,对重点区域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防死守。
(五)严格奖惩。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中,按照镇人民政府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加扣分考核项。如被市县巡查队发现“第一把火”,则取消本村级村干部个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被市、县督查组发现通报的,给予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和主任通报批评,并向镇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接受组织处理;被卫星监控确定火点并被追责的,对该村该项工作实行一票否决,镇纪委对驻村镇干部和村三职干部依纪进行责任追究,给予纪律处分。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镇、村、组各级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健全和落实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监管,确保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舆论宣传。制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宣传方案,通过广播、电视、召开会议、通告、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露天焚烧秸秆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思想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关键词:秸秆焚烧 外部不经济 对策
一、秸秆焚烧的现状与原因
1.秸秆焚烧的现状
在农村,每当夏收秋收之季,便能看见大量秸秆被焚烧,滚滚浓烟带来的不仅是资源的浪费,更成为了污染环境的罪魁祸首。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2012 年粮食总产量接近 6亿吨,伴生的秸秆产量高达 7亿多吨。据统计,全国秸秆的焚烧量约占总储量的 35%,带来的空气污染严重影响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更加阻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进程。
焚烧秸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情节严重者可处以罚款。2005年9月5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民航总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对禁止焚烧秸秆做出了明确规定。每年夏秋两季,各级环境保护部门都会积极开展禁烧秸秆的现场管理工作。随着时代的进步,现代科技能够快速地检测出秸秆焚烧的地点、面积等信息,尤其是随着环境卫星等设备的出现,更为秸秆焚烧的检测提供了方便。由此看出,相关部门非常重视秸秆焚烧问题.但是在这么多的法规条例面前,秸秆焚烧现象依然屡禁不止。
2.秸秆焚烧的具体原因
虽然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都制定相关政策严禁焚烧秸秆,但是焚烧却屡禁不止,更有愈烧愈烈之势。很多农民都知道焚烧秸秆的坏处,可是面对重重法规和执法人员的“围追堵截”,依然会去焚烧秸秆,原因有以下几点:
2.1收割时间紧,耕种繁忙,农忙季节劳动力短缺
由于农村大批青壮年外出务工或经商,农忙时只剩下老人、小孩和妇女,要将收割后的秸秆运送出去,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只能选择就地焚烧的方式。
2.2机械作业弊端多
据调查,由于我国生产的收割机功率不够,再加上操作人员为图省油,机械收割留茬高达15到20厘米,造成了下一季耕作的困难,因此农民便将少量秸秆放在高茬上焚烧。
2.3科学技术转化力度不够,秸秆的经济价值难以发挥
现实中,由于生活方式的转变,农民不再将秸秆当作燃料,不烧掉也没其他用途.其次,由于技术落后,农民无法将秸秆“变废为宝”。对于其他可替代途径,要么实施成本太高,要么就是回收价格太低,其中运送也会有交易成本产生。
2.4政府缺乏正确引导
近年来,针对农作物如何综合开发利用,政府提出了不少解决途径,但是由于政策实施不到位,资金投入少,宣传力度小,没有专门人员去组织协调,使得执行结果并不理想。同时,政府津贴不到位,试点的秸秆气化站利用的秸秆太少,行政手段和奖惩制度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二、秸秆焚烧的“外部不经济”
1.秸秆焚烧的“外部性”分析
一般地说,单个经济主体的某种经济行为所产生的私人成本和私人利益,可以当成是该行为造成的社会成本和社会利益。但是,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有时候,某个人的某种经济行为可能给社会上的其他人带来好处,而自己却不能得到相应的报酬,此时这个人从其经济活动中所得到的个人利益就小于给他人所带来的社会利益,这种情况就称为“外部经济”。也有相反的情况,个人的经济行为可能给其他人带来危害,然而却没有或者没有能力给他人给予相应的补偿,这种情况就称为“外部不经济”,此时该项经济活动的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外部不经济”现象在日常生活中是普遍存在的,比如在旅游景点乱丢垃圾,在公共场所抽烟以及本文中提到的秸秆焚烧,都造成了“外部不经济”。
农民作为“经济人”,在选择如何处理秸秆的问题上,定是以私人成本最小为准则。鉴于收割时间短,耕种繁忙,而且农村劳动力不足,运输成本等问题,秸秆的传统的能源功能被煤电取代,而其他的替代用途,比如秸秆还田、秸秆发电、秸秆饲料和秸秆建材等都需要时间和资金,并且技术和市场等条件也成为制约因素。相比之下,农民很大程度上会选择焚烧秸秆。设秸秆的焚烧成本为C1。政府部门为处理秸秆焚烧导致的空气污染、交通受阻等问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市民因为空气污染会受到损失,此时的社会成本称为C2。明显地,秸秆焚烧的私人成本要低于社会成本,即:
。从农民个人角度来看,焚烧秸秆不仅省去了时间、劳动力以及运输的成本,而且可以烧死虫卵,其草木灰可用作施肥。将农民焚烧秸秆所得到的利益记为V1,如果焚烧秸秆得到的私人利益大于私人成本并且小于社会成本,即:
,那么农民显然会采取焚烧的方式处理秸秆。
2.秸秆焚烧“外部不经济”的主要表现
2.1影响市民身心健康
秸秆在短时间内焚烧产生的大量烟尘和可吸入性颗粒物不仅会影响市民心情,扰乱市民的正常生活,更会对人体呼吸道产生严重伤害。秸秆燃烧产生的碳氧化物、氮氧化物和烟尘颗粒的浓度非常高,一旦被人体接触吸收,非常容易引起眼睛及呼吸道的疾病。
2.2破坏生态环境
焚烧秸秆会产生约700℃的高温,会杀死土壤中的微生物,影响农作物的生长。秸秆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焚烧秸秆会使秸秆中的有机物流失,造成资源浪费。另外,秸秆焚烧的遗留物将会造成土壤污染,破坏土壤生态平衡。
2.3引发火灾
焚烧秸秆容易加速空气的对流并且改变风向,严重时会产生“火球”漂浮在空中,极易引发火灾,造成经济损失。
2.4造成秸秆能源的浪费
作为可再生能源,秸秆能源相对于煤炭、石油等不可再生能源来说更加“绿色”和经济。
三、焚烧秸秆的外部不经济的对策
秸秆资源是一把双刃剑,如何才能使农民自愿地选择不去焚烧?农民不焚烧所失去的利益为(V1-C1 ),同时由于没有空气污染,市民和政府将会避免损失(C2-V1)。由于(C2-V1)>(V1-C1),所以如果采取某些方式来重新分配焚烧秸秆的成本或损失,农民个人与整个社会的损失都可能减少。
1.综合利用开发才是王道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我县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经验,动员全县广大干群进一步提高认识,迅速行动,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下面,根据会议的安排,我着重讲两个问题。
一、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切实增强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今年三夏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强化责任、全面禁烧”的总体要求,坚持“琉堵结合,以疏促堵,阻堵助防疏”的原则,明确责任,周密部署,部门联动.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禁烧效果整体上好干往年。秸秆留茬高度普遍降低;秸秆综台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明显减少。回顾总结夸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5月中旬,县委办、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印发禁止焚烧秸秆买施方案的通知》,井于当日召开了专题会议予以落实。5月20目上午,召开了四家联席会议。会上,县委书记××、县长××先后对三夏稳定和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并成立了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根据县委、政府提出的要求,把秸秆禁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相应的秸秆禁烧领导机构,建立健全了目标责任制度,制定了严格的奖惩措施。多数乡镇都是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动员部署秸秆禁烧工作,还不问断深入乡村、田间地头督促检查,解决禁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的可喜局面,确保了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宣传发动充分。为使秸秆禁烧的有关政策规定变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县委、县政府充分发挥新阐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按照“集中一段时间,重点报道,形成强大禁烧氟围”的宣传思路,掀起了声势浩大的秸秆禁烧热潮,县政府印发并播出了关于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广播电视部门开设了专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重大意义。坚持把对农民的教育引导放在宪出位置来抓,通过召开专趣会议、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发放禁烧公告等形式,向群众和农机手大力宣传禁烧政策。无论是村庄,还是田问地头、道路两边,都有禁烧标语、横幅、公告。通过宣传引导,使广大群众的禁烧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明显增强,参与禁烧的自觉性明显增强。杜绝焚烧秸秆的良好社会氛囤基本形成。
(三)措施落实到住。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各乡镇结合实际,狠抓关键环节.创造性地实施了一系列可操作性强的措施。一是严把收割作业关。大部分乡镇采取统一组织收割机械、统一签订收割台固、统一限定收割留茬高度、统一结算付款的办法,确保了机收留茬高度大都控制在10厘米以下,从源头上有效制止了焚烧秸秆行为。二是为秸秆找出路。积极组织秸秆购销经纪人队伍,支持经纪人多处设立秸秆收购站,方便群众交售秸秆。县畜牧局组织千头规模养殖场以每斤0.12元的价格进进行收购,既丰富了饲料,又从根本上避免了焚烧现象的发生,有效地消除了秸秆焚烧隐患,保证了禁烧目标的落实。三是大力支持农户购置秸秆处理机械设备。采取资金扶持朴贴的办法,鼓励有杂件的农户购买秸秆回收打包机、精碎还田机、旋耕机等,服务三夏生产。
(四)责任划分明确。层层签订了秸秆禁烧责任书,采取四家领导联系乡镇、县直部门包乡、乡领导及全体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的方法,明确禁烧及清运秸秆的责任,同岗同责,调动了各级各部门的禁烧积极性,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大好局面。从5月初到现在,我县四家领导和所有乡镇领导排出昼夜值班表,每天分若干个督导组上路对秸秆禁烧情况进行督导桂查,对检查发现的秸秆焚烧苗头和隐患及时通知相关村,要求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把各乡镇辖区干道两侧的麦口划片、定贲分包到每个禁烧小组,定人、定岗,吃住在田、昼夜不高、严防死守,有效地防止了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
(五)奖惩及时严明。在夏收期间,县政府下发通知明确提出,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对焚烧秸杆的,直接责任人处以200元罚款;对所在乡镇处罚10000元。各乡镇发生的第一起焚烧事件,主管副职停职,发生三起的,乡镇长停职,党委书记检查。对因焚烧秸杆造成严重危害的,追究乡镇主要领导的责任,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我县大多数乡镇政府都与所辖乡镇签订了禁烧目标责任书,把夏收秸秆禁烧工作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在“三夏”期间,县政府根据卫星遥感监控、联合督查组巡回督壹及群众举报掌握的情况,及时下发工作通报
,实施这些措施,确保了禁烧工作顺利开展。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虽然今年我县禁烧工作成效明显,但也有部分乡镇的一些地方出现了点火冒烟现象,充分表明我们工作上还存在诸多满洞。一是宣传教育不深入。部分群众对焚烧秸秆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总认为点把火、冒点烟没有什么。二是工作措施和方法上仍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三是督查落实不到位,留有死角。四是综合利用还较为后。对此,各级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及综台利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积极探索完善工作新举措、新机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增强秸秆禁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推进秸秆荣烧和综台利用工作再上新台阶,力争实现垒面禁烧的目标。
二、多策并举,严防死守,推动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顺利开展 相对于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难度更大,主要表现在一是秋收持续时间长。二是秋作物种类多、面积广,秸秆量大。三是由于秋季农作物的特点,群众习惯集中堆放、不定时焚烧,增加了禁烧的难度。对此,各级各部门必须保持清醒地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汲取教训,多策并举,严防死守,认真去抓,用心去抓,确保实现全面禁烧的目标。为此,要抓好以下几点:
(一)要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的新途径。解决秸秆焚烧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禁烧是“堵”,综合利用是“疏”,我们既要加大禁烧工作力度,更要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为秸秆找出路,从根本上解决焚烧问题。一是在秸秆粉碎还田上下功夫。要加大玉米牧割机械、秸杆还田机械、青贮机械的推广力度,采取资金扶持、补贴等办法,鼓励、引导广大农户购买和使用玉米收割机械、秸杆还田机械、秸秆粉碎机械,将农作物秸秆及时粉碎还田,促进秸秆还田率的提高及配套机械的更新推广。二是在秸秆集中堆放、沤制肥料上下功夫。对秋收期间未能直接粉碎还田的秸秆,主要是玉米秸秆,各乡镇要动员和组织农民群众及时清理,按指定地点集中堆放掩埋,经沤制腐熟后作为优质有机肥还田。严禁随意在田问、地头、路旁、沟渠旁及村边乱堆乱放秸秆。三是在推广秸秆青贮、氧化等实用技术上下功夫。要鼓励和引导饲料加工业、养牛育肥厂及养牛大户,运用先进的实用技术,将秸秆转化为营养丰富、适口性好、成本低廉的牲畜饲料,提高秸秆附加值和“过腹还田率”,拉长循环经济链条。四是在秸杆开发利用项目上下功夫。要依托我县市秸秆资源充足的优势,有重点地引进和上马一些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秸秆开发利用项目,如:食用酋栽培、无污染餐具、可降解薄膜、新型建筑材科生产、秸秆沼气等项目,使我县更多的秸秆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实现转化增值。
(二)要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抓好禁烧工作。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关键在领导。各投各有关部门必须把秸秆综合利用和禁蛲工作摆上应有位置,真正负起责任,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全力抓好抓实荣烧工作。各乡镇要切实对本辖区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起责任。政府一把手负总贲,亲自抓,分菅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在具体问题、具体落实、具体责任上下功夫.身体力行地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台利用22作。要把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纳入政府责任目标,全面实行逐级分包责任制,把任务层层分解到村组和农户,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奖惩到人。要健全乡镇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骨干包农户的联动责任制。继续采取“疏堵结合、多策并举、强化责任、上下联动、严格督查监管”等得力措施。严把“第一把火”关口,杜绝“链及”连片焚烧秸秆现象发生。
(三)要及早安排、早部署,争取工作主动。当前,秋收已经开始,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已迫在眉睫。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及早安排,提前下手。一是及早宣传。秸秆综台利用和禁烧工作最终要靠农民群众去落实,必须走群众路线。因此,要及早宣传,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禁烧氛围,宣传内客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禁烧工作的需要,提高广大农民群众认识,争得群众的理解、支持、配合。县秸秆禁烧督查组,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重心下移,深入田闻地头,加大督查力度,真正做到工作不留死角。环保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依法搞好秸秆禁烧工作。农业、农机、畜牧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深入乡村,搞好技术推广服务。二是把握时机,严格控制焚烧秸秆的第一把火、第一股烟。要充分发动各级力量,抽调精干人员,扩大监管队伍,实施全天候监控,尤其要重视晚上、下雨天、节假日等关键时段的监管;地域上要不留死角,保证每个田闻地头都有专人把守,发现第一堆火,坚决从重从快处理。三是严格监督检查。县政府已经派出8个督查蛆,分包各乡镇进行巡回督查,各督查组要特别把乡界和曾经发生过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的地方作为督查的重点.加大夜问和雨前等重要时段的巡回督查频次及力度,并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督查情况将作为实施奖惩的主要依据。
2、保护环境美化家园,禁烧秸杆水碧天蓝。
3、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体健康。
4、采用秸秆燃气,享受文明生活。
5、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6、防止大气污染,共建生态水城。
7、焚烧多少,就罚多少。
8、焚烧秸杆,国法不容。
9、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秸秆还田,肥沃土地。
10、焚烧秸秆可耻,禁烧秸秆光荣。
11、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
12、焚烧秸秆危害大,一旦失控更可怕。
13、焚烧秸秆危害大,综合利用好处多。
14、焚烧秸秆危害大,综合利用利万家。
15、焚烧秸秆危害大,综合利用人人夸。
16、焚烧秸秆危害环境,转化利用增收利民。
17、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秸杆还田肥沃土地。
18、焚烧秸秆污染环境,转化利用保护家园。
19、搞好秸杆综合利用,保护美好生态环境。
20、搞好秸杆综合利用,促进农业持续发展。
21、搞好秸秆禁烧,建设生态水城。
22、搞好秸秆禁烧,确保防火安全。
23、搞好秸秆禁烧,建设生态新农村。
24、搞好秸秆综合利用,保护美好生态环境。
25、搞好秸秆综合利用,促进都市农业发展。
26、搞好秸秆综合利用,改善人民生活环境。
27、回收秸秆,变废为宝。
28、加强秸秆禁烧,迎接绿色未来。
29、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加快创建世界田园城市步伐。
30、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加快创建文明城市步伐。
31、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加快生态水城建设步伐。
32、加大禁烧秸秆力度,促进国家节能减排。
33、加强秸杆禁烧,创造美好环境。
34、加大秸秆禁烧力度,促进秸秆综合利用。
35、加强秸秆禁烧工作,保护农村环境。
36、加强秸秆收集利用,禁止抛撒污染沟塘。
37、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38、见烟就罚,见火就抓。
39、禁烧秸秆,保护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0、秸杆还了田,土地能增产。
41、秸杆可卖钱,协力保蓝天。
42、秸杆巧利用,农民挣大钱。
43、秸杆只要利用好,增加收入又环保。
44、秸秆还了田,土地能增产。
45、秸秆还田,土地增肥。
46、秸秆浑身是个宝,就看用到没用到。
47、秸秆禁烧,人人有责。
48、秸秆利用能挣钱,秸秆焚烧要罚款。
49、秸秆气化,节约能源,经济实用,清洁方便。
50、秸秆气化环保节能,农民喜欢前景光明。
51、秸秆气化节约能源,经济实用清洁方便。
52、秸秆巧利用,农民挣大钱。
53、秸秆生产食用菌,发家致富真开心。
54、秸秆是个宝,焚烧可惜了。
55、秸秆用途真广泛,燃气餐具好资源。
56、秸秆只要利用好,增加收入又环保。
57、秸秆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
58、秸秆综合利用,利国利民。
59、秸秆综合利用好,经济环保又致富。
60、秸秆综合利用好,随意抛洒可不好。
61、秸秆综合利用好,增产致富人人夸。
62、今天烧毁一分田,明天叫你坐法院。
63、秸杆堆放要规范,注意看护保安全。
64、禁烧秸秆,利国利民。
65、禁烧秸秆,美化家园。
66、禁烧秸秆,人人有责。
67、禁止焚烧秸杆,保护生态环境。
68、禁止焚烧秸秆,保护绿化树木。
69、禁止焚烧秸秆,发展生态农业。
70、禁止焚烧秸秆,防治大气污染。
71、禁止焚烧秸秆,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72、禁止焚烧秸秆,还我碧水蓝天。
73、禁止焚烧秸秆,加强综合利用。
74、禁止焚烧秸秆、保护绿化树木。
75、禁止焚烧秸秆、加强综合利用。
76、禁止秸杆焚烧,发展生态农业。
77、禁止秸杆焚烧,加强综合利用。
78、禁止秸秆焚烧,发展生态农业。
79、禁止秸秆焚烧,防止大气污染。
80、实施秸秆还田,改善土壤结构,建设美好家园。
秸秆禁烧宣传标语21、秸秆生产食用菌,发家致富真开心。
2、焚烧秸秆,国法不容。
3、响应政府号召,坚决不烧秸秆。
4、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秸秆还田肥沃土地。
5、秸秆还了田,土地能增产。
6、谁用秸秆谁受益,谁烧秸秆谁受罚。
7、秸秆只要利用好,增加收入又环保。
8、综合利用巧 ,秸秆变成宝。
9、蹲到地里点把火,拘留所里过生活。
10、严禁焚烧秸秆,净化生态环境。
11、做守法公民,当禁烧模范。
12、谁家麦茬谁家管,焚烧拘留加罚款。
13、今天烧毁一分田,明天叫你坐法院。
14、秸秆利用能挣钱,秸秆焚烧要罚钱。
15、秸秆只要利用好,增加收入又环保。
16、秸秆还田变废为宝
17、秸秆还田,土地增肥。
18、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秸秆还田肥沃土地。
19、露天焚烧秸秆就是违法行为
20、一粒粮食一滴汗,少麦茬者坐牢监。
21、烧荒烧草烧秸秆,害人害己害子孙。
22、秸杆巧利用农民挣大钱
23、争当禁烧模范,争做文明公民。
24、实施秸秆还田改善土壤结构
25、上午烧麦茬,下午就拘留。
26、严禁焚烧秸秆保护大气环境
27、烧荒烧草烧秸秆,害人害已害子孙。
28、秸秆可卖钱,协力保蓝天。
29、谁用麦秆谁受益,谁烧麦秆谁受罚。
论文关键词 农村环境保护 秸秆燃烧 潜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焚烧秸秆的危害走入人们的视野,它已经成为环境保护理论界研究的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尤其是对于农村环境保护立法而言,秸秆燃烧成为其中不可忽视的一面。
一、焚烧秸秆的危害
秸秆是成熟农作物茎叶(穗)部分的总称。通常指小麦、水稻、玉米、薯类、油料、棉花、甘蔗和其他农作物在收获籽实后的剩余部分。我国农村对于作物秸秆使用有着悠久的历史,但是由于从前农业生产作业水平低,秸秆除了用于垫圈、喂养牲畜、部分用于堆沤肥外,大部分都当做燃料焚烧殆尽。近年来,随着研究发现,秸秆富含氮、磷、钾、钙、镁和有机质等,秸秆不仅具有农民常用的“燃料、饲料、肥料”三大功能,也是一种具有多用途的可再生的生物资源,用途多样,可以用于发电、建材、转化为生物油等。随着科技的发展,农业机械化水平有了明显提高,秸秆也从单纯的堆放沤肥发展为了转变为秸秆直接还田。也正是随着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和农村农民生活条件的改善,秸秆使用量较之从前大为减少。农村能源利用使用愈发多样化,农村发展了许多更为高效便捷的农用工具和农用肥料来促进农作物生长,农作物秸秆剩余日渐增多,且尽管秸秆有着极大的用处,但由于秸秆再利用成本高、耗时长、收益较慢,往往不被农民所考虑,故而,每当农忙时节,秸秆露天焚烧或者随意丢弃现象便极为严重。
这不仅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而且排放的大量污染物,致使局部大气环境质量恶化,造成环境污染,焚烧秸秆产生的烟尘会使空气能见度降低,威胁航道和道路交通通行等公共安全。秸秆有着极高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焚烧秸秆是一种资源浪费,它影响着农村经济效益的提高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秸秆在焚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雾、烟尘等有害物质,大量焚烧秸秆后产生的二氧化碳会加剧温室效应;烟尘、炭黑等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量时,轻则诱发人和动物的呼吸道、眼疾病等,引起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进入肺脏沉积,引发肺部疾病。《宁夏环境质量报告书》中的调查数据显示,银川市空气环境污染的主要特征主要表现为自然尘与煤烟型综合污染,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直为主要污染物,而秸秆燃烧的一个主要产物便是可吸入颗粒物。笔者在平吉堡发放的500份调查问卷中统计得出,该区居民认为所在村环境污染问题主要体现在何处时,分别为固体废弃物63.16%,大气污染42.11%和噪声污染20.05%。当问及小区散落的落叶等如何处置时,居民表示都是统一收集焚烧,且居民纷纷反映,尽管焚烧是最为简便的途径,但秋冬季节一燃烧落叶等周围便弥漫着极浓重的味道,老人和小孩时常被烟呛到。
在前往平吉堡调研途中,途径一大片农田,笔者看到有些农民为图方便,将废弃的秸秆废料等直接堆放于收割后的农田上焚烧,浓烟阵阵,气味呛人。这样焚烧会使土壤中的有机质遭到破坏,致使土壤板结、肥力下降和粮食减产;同时易产生安全隐患,焚烧秸秆时多为秋季收获时节,往往天气干燥,田间易燃物较多,随意焚烧,容易造成附近未收割的农田和其他农作物堆放物失火,甚至殃及田间农民的生命安全,对集体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失。
二、《银川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第24条的有关规定及其实施状况
针对秸秆焚烧的种种危害,银川市出台的《银川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中对此做了相关规定。条例第24条第二款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第40条第二款规定了处罚措施,“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二百元罚款”。值得一提的是,在《银川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实施的第二日,环保执法人员便依据《条例》的第24条第二款和第40条第二款对某公司焚烧落叶的行为开出了首张罚单,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该条款的规定对于推进秸秆的综合利用,尤其是禁止焚烧秸秆对于缓解环境污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笔者在平吉堡等地走访调研时,见到许多农户都只剩一些老人,询问才知,家里的青壮年大多已经去城里打工,田里的农活只能由老人自己完成,别说是处置秸秆,能把农忙时收割完成都已经是勉勉强强,更别说大量的秸秆,往往随意丢弃或者焚烧是最简单的办法。一方面,除却少量用于喂养牲畜、垫圈等,剩余的燃烧已是习以为常的一件事;另一方面,农民普遍不知《银川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的出台,更不知条例中禁止焚烧秸秆、落叶等的规定。目前条例中关于秸秆的规定主要是禁止露天焚烧,违者处以罚款等,那么这样的处罚方式是否会过于单一,应如何保证执法的效果,是否“见烟就罚、见火就抓”呢?我们在调查问卷中问及受访人员就《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关于“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二百元罚款”的看法时,仅有15.79%持合理态度,15.79%认为罚款数额过高,持其他态度的为68.42%,在持“其他态度”中,经过询问,大多认为是不合理、不需要罚款甚至是没有观点,15.78%认为不合理。认为罚款数额过高的受访人员表示,现在大部分农户都是独门独院,就算有焚烧往往也只是小范围的焚烧,一次罚200数额过高,应该根据其焚烧的数量来决定罚款多少钱。另一些受访群众表示,不是他们不支持条例的出台,但是对于老人来说,即使条例出台了,他们也没有足够劳动力去处置秸秆,光运走就是很大的困难,最多变焚烧为丢弃,实在是无能为力。银川市此前也有冬季禁火令的相关规定,即冬季林地荒地禁止烧荒烧纸、焚烧秸秆等,短期效果显著,但一过了严查严抓时期,便又有农民开始偷偷焚烧。
三、关于提高《银川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第24条实施效果的若干建议
《条例》的出台固然重要,但若没有得到良好的实施,那么再好的法条也只会成为一纸空文,这是任何立法者都不希望看到的。对此,笔者认为,环保执法部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确保条款得到更好地实施。
一是要设点宣传,尤其是在农村地区,更应当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普及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的危害知识。同时还要做好巡查工作,深入田间地头。在调查问卷中,78.95%的受访人员肯定《条例》的实施能够对改善农村环境起到一定的作用,但遗憾的是,没有一个人知道这部与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条例》已经通过并施行。这更体现了《条例》及禁烧宣传的必要性。另一方面,还应协调各部门做好农作物秸秆回收处理等,从源头上禁止焚烧秸秆现象。
二是要采取两手抓的办法,通过转变农民的思想认识和行政处罚相结合,改变单一的处罚方式。在《条例》宣传过程和执法过程中,宣传人员和执法人员应当对秸秆的各项用途和随意焚烧丢弃的危害进行详细说明,通过与村委会合作,采用宣传栏、村广播进行秸秆知识普及,“变废为宝”,从而使农民从根本上改变秸秆用处不大的认识,而非粗暴的“见烟就罚、见火就抓”。
又到了收××*季节了,这几天整个浦头镇都笼罩在滚滚浓烟之中,特别到了夜晚到处是火光冲天,热浪逼人,空气中到处弥漫着呛人的烟味儿,让人不得不捂着口鼻。就是白天在学校里上课,即使把门窗都关好了,仍然能闻到那刺鼻的烟味儿。
焚烧秸秆危害之大不言而喻,,特别是在晚上靠着公路的农田里焚烧秸秆,不仅呛得过往的行人捂住口鼻,更由于浓烟滚滚遮挡了过往行人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的视线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地方政府也三令五申禁止焚烧秸秆,“严禁焚烧秸秆,还我碧水蓝天。”“焚烧秸秆受罚,不烧秸秆受益。”等类似的大幅标语到处都是,禁烧秸秆的宣传车也跑来跑去。但是到乡村田野看一看还是到处是火光冲天,浓烟滚滚,尤其到了夜晚更是烧红了半边天。
也许有人就会感叹农民的素质就是差,简直就是愚昧、麻木、无知,环保意识太差了。不可否认许多农民的素质是有待提高,环保的意识也有待进一步加强。但是我们都知道任何一件事都必须要有制度的保障和约束,如果缺少强有力的方法制度,仅仅指望靠人们的自觉性和自身的素质来自觉执行,这只能是奢望,是不切实际的空想。仅仅像浦头镇这样贴几张标语,扯几个横幅,宣传车到处闲逛一番,如果就能禁住那熊熊的大火和滚滚的浓烟,岂非滑天下之大稽?
我家也有几分田,去年这个时候,母亲也在田里焚烧秸秆,我对母亲说焚烧秸秆污染环境易引起火灾而且会对土壤造成一定的破坏。可母亲说不烧掉没法处理,特别麻烦,烧干净了才好耕田打土,下麦种,如果不烧,即使把草运回去了但田里留的秸秆根部过长就需要大型拖拉机进行深耕把秸秆根全覆盖下去才行,可你一家到哪儿去找大型拖拉机?况且你不烧,别人照样烧,并不因为你不烧环境污染就少多少。
想想母亲说的话,我觉得也很有道理,秸秆不让烧,但总要有个去处,每每从报纸电视上看到秸秆能卖钱,但就是我们这边没人收,不知该怎样废物利用。听说不烧秸秆每亩田政府补贴十元钱,但至今农民一分钱也没看到。
看来秸秆焚烧也远非一禁了之那么简单,必须要真正从便民、惠民的角度着想,秸秆禁烧才能真正取得成效。扬州晚报上说江都秸秆焚烧最为严重,泰州新闻上也说泰州的空气污染与江都的焚烧秸秆也有很大影响。
秸秆焚烧谁之过?看来不仅仅是老百姓的过失吧?秸秆禁烧如何开展,它在很大程度上也体现了地方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智慧。
全镇各农户,大家好!
今天,我们召开一个秸秆禁烧广播会,请大家认真收听,领会精神。
为防止大气污染,保护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国家大力整治露天焚烧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群众的意识、习惯都有了很大的改观,“不能烧、烧不得”的思想深入人心,任意焚烧秸秆的行为不再普遍。但仍有一些群众对法律政策理解不透,对环境保护认识不够,有意识无意的在露天焚烧秸秆,在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今年镇政府将继续加大秸秆禁烧力度,疏堵结合,杜绝这种陋习。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1、露天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露天焚烧秸秆是违法的,全镇范围内应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焚烧垃圾落叶、严禁在公路上打晒农作物、堆放秸秆。提倡农作物收获机械作业,粉碎还田,凡未装粉碎装置的收割机械,不允许下田作业,对不合作的机手业主,镇执法中心将依法规强制执行。
2、要加大农作物秸秆回收利用。目前镇政府正在极积引进秸秆回收企业1家,预计在8月份能正式投产运行。对于棉花杆、菁蒿及种植在边角地块,不方便粉碎作业的农作物,我们应该集中打捆,有序堆放在村委会指定的地点,方便清运。清运费用,由农户、定单商贩和秸秆回收企业共同负担,特别是种植菁蒿的农户,与商贩签定供销合同时,一定要把秸秆清运费写进合同中,我们鼓励农业结构调整,增产增收,但也要防止秸秆乱堆乱放成灾,对环境卫生、消防、交通造成安全隐患。
3、严历打击、落实属地管理。自家的土地自家管,保证自家的地“不烧一把火,不生一处烟”,有火必罚,纵火必究。凡发现焚烧行为,以地块追责(这里包括房前屋后),地块所有者有义务查找出点火的当事人,找不出当事人的,视为没有履行禁烧义务,根据相关法律,等同纵火处罚。具体处罚标准为:焚烧垃圾,情节轻微的,罚款300-500元,作书面检讨,广播通报全村;在田间焚烧农作物秸秆的,罚款500-2000元,作出书面检讨,参加村级义务巡逻,广播通报全村;态度恶劣,不服处罚的,提请镇执法中心依法从严处理;因焚烧造成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损坏公物的,交由公安部门打击;在省、市、县督查中,发现火点、黑斑,形成罚款的,按1个1万元扣罚到村,纵火责任人除经济处罚外,一律按《治安管理条例》第49条,拘留7至15天。所有出现的火点黑斑,村委会必须责令当事人及时扑灭,并翻耕覆盖。
农户朋友们,焚烧秸秆污染空气,危害我们的身体健康;引发火灾,威胁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破坏土地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生活环境不允许,国家政策不允许,法律法规不允许,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是我们共同责任,让我们共同为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家园,开展综合利用一起努力。
谢谢大家。
一、工作目标
因地制宜,通过各种方式方法进行秸秆综合利用,达到秸秆综合利用率96%以上的目标,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积极探索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还田、离田多种模式进行秸秆综合利用,完成我街道今年的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三、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我街道的耕作习惯,农作物秸秆的品种数量、秸秆综合利用的产业基础等因素,因地制宜,重点突出秸秆还田和离田利用。
2.多元利用、离田优先。大力推进离田利用,坚持秸秆燃料化、饲料化、肥料化多元利用,推介“自收自用”、“以秆换肥”、“专业化收集+企业利用”、“租机作业+企业利用”等秸秆离田利用模式。
3.堵疏结合、以禁促用。建立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巡查督查工作机制,严处重罚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堵疏结合,以禁促用。
四、工作措施
1.推广机械化粉碎直接还田利用。秸秆是农业生产重要的有机肥资源,我街道主要以玉米秸秆为主,实施机械化秸秆还田是现阶段最有效的利用方式之一。同时秸秆机械化粉碎在我市有多年推广经验,完备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作支撑。大力推广成我街道地势平缓地块秸秆利用主渠道。
2.因地制宜整秆覆盖。街道后八村小地块居多,不便于大型农机具作业,整秆覆盖还田是秸秆粉碎还田的有力补充,这种覆盖方式有助于农田保墒增产,农业办要大力宣传整秆覆盖耕作方式,指导农户科学操作。
3.大力推广离田作业。适宜大型农机作业、集中连片平川地进行,原则上在土地托管的村实施。
4.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坚持村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秸秆露天焚烧责任,建立秸秆露天焚烧告知和承诺制度,通过与养殖大户、合作社、农户签订协议等方式,将露天焚烧责任落实到田头地块、生产主体。充分发挥基层村民组织作用,鼓励居民举报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加强网格化巡查制度,对发现秸秆露天焚烧事件,要坚决制止,并依法处罚。
五、工作要求
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20xx【一】为做好我镇20**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根据《**镇20**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x发〔20**〕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市、县、镇有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还田为主、利用为辅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动员镇、村、组干部和党员群众广泛宣传,大力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浓厚氛围,实现人人知晓,户户禁烧,全镇秋季期间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宣传安排
(一)、宣传时间
即日起至秋种全面结束(9月28日至11月10日)
(二)宣传方式
1、镇政府组织两辆宣传车,悬挂禁烧标志,播放关于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禁烧期间每天早上8点至21点在全镇范围内轮流播放;为17个村(居)统一制作条幅,每村两条,统一悬挂至各村(居)人流量较大、影响力较广的突出位置。
2、各村(居)要通过广播、宣传单、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将《关于禁烧秸秆与秸秆综合利用致全镇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发放到户;利用广播从即日起至秋种结束,每天播报有关秸秆禁烧内容;在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张贴宣传单,标语。
3、村两委成员要深入每户农户家中,面对面宣传秸秆禁烧。
(三)宣传内容
1、污染空气,危害人体健康。焚烧秸秆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会大幅升高,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的黏膜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
2、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3、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4、秸秆还田可以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结构,使土壤更疏松透气,有利作物生长,焚烧秸秆将造成有机质的直接损失,造成土壤板结越来越严重,从而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效益。
2、秸秆综合利用
大力实施秸秆粉碎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积极拓宽秸秆利用途径。一是饲料化。积极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微贮、压块饲料等技术,通过发展畜牧业实现过腹还田。二是秸秆沼气。结合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户用秸秆沼气池,利用秸秆制作沼气。三是秸秆炭化。引进秸秆加工企业,采用生物质压缩设备,制作炭棒。
3、焚烧秸秆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属违法行为,违者将受到罚款处罚,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全镇范围内秸秆禁烧期间燃放第一把火的,公安、环保等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一律给予拘留、罚款处理。
4、秸秆处置农业机械补贴
对我镇境内单位或个人新购国补范围内的农机具实行国补,县财政对各类土地经营主体和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新购县级推荐范围内的农机具,在国补的基础上再给予20%的叠加补贴。
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20xx【二】为切实做好秋季秸杆焚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防止引发火灾,确保交通干线的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南阳市秋季秸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辖区秋季秸杆禁烧的目标是严防死守,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保证国家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
二、时间要求
9月1日至11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办事处出动宣传车一辆,在辖区内巡回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及禁烧落实情况。各居委也要出动宣传车(车上备有灭火工具),主要道路路口悬挂横幅不少于6条,每个自然村张贴标语不少于20条,持续宣传,广泛发动,造浓氛围,使秸秆禁烧的意义、要求和措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多策并举,控制源头。抓好秸秆收集、销售或粉碎还田工作。各个居委会要及时与附近养殖场或科尔沁公司联系,发动社会力量消化秸杆,各居委会要牵头组织秸杆积极转运销售或粉碎还田。
(三)严防死守,着力监控。坚持防范为先,严防死守,及时消除焚烧苗头。街道、居、组干部全部分包到地块,实行全天候值班制度,昼夜巡查,发现火情及时扑灭。同时要做到三个突出:一是突出禁烧重点区域。主要是省道两侧,林网县乡道和密植片林等区域。二是突出禁烧敏感时段。收割后,降雨前,有风时,是发生焚烧事件的敏感时段,要组织人员进行重点监控。三是突出重点监控群体。精神病人、智障人群是引发焚,烧事件的重要潜在主体,对这些特殊群体,一定要明确专人,进行重点监控。
四、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
办事处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督查、调查处理责任追究三个工作组。同时,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分包到居委会、组,检查、督促、指导禁烧工作。各居委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积聚力量,居委干部分包到组,到地块,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居委会要在主干道旁设立禁烧指挥部,每天由居委会干部轮流带队值班,禁烧指挥部要做到四有,有横幅(指挥部名称)、有桌椅、有人员、有工具,发现火点立即处置。各居委会把值班排班名单于8月31日前上报办事处,并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
2、加强督查
街道成立高规格的督查组,定时不定时督查街道、居、组干部到岗到位情况、禁烧监控情况等。各居委也要成立督查组,督查人员到位情况。并且着力督查有无着火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切实做到有烧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各有关人员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
3、严格奖惩
秸秆禁烧期间(截止11月30日)未发生一起着火点,对分包居委会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分别予以奖励,对居委会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给予10元清运或秸秆处理补助;被市县等上级部门每发现一起着火点,罚款金额由居委会全部承担,同时对分包居委会班子成员每人处罚300元,对分包居委会机关同志每人处罚200元;被办事处督察组每发现一起着火点的,对居委会处罚20xx元,对分包班子成员处罚200元,对分包机关干部处罚100元。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政策,把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机结合,采取行政推动、政策扶持、技术创新相结合的方法,科学处理和利用农作物秸秆,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双凤生态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生态环境。
二、目标要求
全镇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确保禁烧率达100%;大力推广秸秆沼气、秸秆制粒、秸秆食用菌、秸秆沤肥、秸秆发电、秸秆饲料、秸秆建材等综合利用技术,确保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85%以上,其中麦稻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50%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镇政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环保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镇长任副组长,环保、农技站、农经站、派出所、交管所、财政分局、水利、科技、监察、宣传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技站。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履行职责。农技站负责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面积落实,机具配置及技术培训、指导,秸秆打捆机械试验、示范和推广;环保负责秸秆禁烧执法检查及督查考核;派出所负责做好对焚烧秸秆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的查处工作;交管所负责做好督查国道、省道及县乡道路秸秆堆放清理,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水利站负责农作物秸秆抛河监督、查处,严防秸秆抛河污染水体;财政分局负责安排专项工作经费,落实有关经费补贴;科技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秸秆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产品、新设备的研发、示范和推广;宣传部门负责做好以秸秆禁烧、机械化全量还田为主的农作物综合利用的舆论宣传,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予以曝光;监察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农作物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其他各部门都要各负其责。各村相应组建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
(二)广泛宣传发动。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的主体是千家万户的广大农民,各村要充分利用会议、黑板报、公开栏及召开现场会、培训会、结合科技下乡入户等活动,广泛开展农作物综合利用和禁烧的宣传,使农作物综合利用和禁烧的法规、政策、知识、技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多渠道、多形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舆论宣传,引导农民树立秸秆也是资源,实施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和综合利用就是节本增收、促进增收的新思路、新观念,调动广大农民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层层落实责任。农作物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各村委会为辖区内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的秸秆禁烧、机械化全量还田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来抓。要把农作物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镇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各村要分解工作目标和责任到户。
(四)加大扶持力度
1、机械装备购置补贴
今年新增中拖(65马力)以上的可再增加补贴,配套秸秆还田机按本年度各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外,再增补1000元/台。
2、秸秆综合利用奖励
(1)农作物秸秆农户未露天焚烧,采用机械化还田、回收等方式综合利用的,财政补贴农户20元/亩(含机械化还田作业)。
(2)各村民委员会负责辖区内夏秋二季秸秆禁烧工作,并对农作物秸秆设点收购存放,供回收企业收购,设点收购指导价为100元/吨。农户秸秆不自用的,须将农作物秸秆运至村收购存放点出售。各村设点收购存放的费用由镇财政承担。经考核确认未发生一起秸秆焚烧的村,政府对各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禁止露天焚烧工作在市镇考核后作奖励。
为全力做好我镇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基本原则,深入开展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确保全镇区域内无着火点,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综合利用,强化联动机制,细化禁烧措施,确保不发生因露天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事件和森林火情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有效推进全镇秸秆和垃圾露天禁烧工作,成立XX镇秸秆垃圾露天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实施、组织协调、巡查管控等工作,由镇长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党政办、派出所、司法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以及各村(社区)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XX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措施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
镇人居环境整治指挥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为禁烧主体责任单位,要相应成立禁烧工作小组,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区域,不留死角,严格落实秸杆禁烧工作责任。
(二)建立包干责任。
建立各村(社区)总支书记包干负责,村干部包组、组长包户的工作制度,将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落实到户到人到田。
(三)加强宣传引导。
鼓励和引导农民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养畜等秸秆综合利用办法。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村广播、电子显示屏、横幅标语、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大小会议等形式,在辖区范围内广泛开展禁烧宣传工作。要求各村、社区至少悬挂横幅标语2条以上,在焚烧高风险时期向各组推送禁烧短信10次以上,召开禁烧广播会10次以上。切实提高群众对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和生活垃圾的思想认识。
(四)加强部门联动配合。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积极引导鼓励农民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镇综合执法大队加大对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等行为打击力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派出所要依法加大对因焚烧秸秆造成财产损失和安全事故等情况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警告或者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镇纪委和督查室要加强对各村、社区禁烧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真正把秸秆禁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制止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同时,农作物收割期间,各村、社区要组织精干力量,成立机动灭火队,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对本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检查,确保“不焚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确保不出现一处卫星捕捉火点。
(五)强化综合利用。
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农机作业队伍的监督管理,严把农机作业质量标准,严查机收作业违标行为,确保收割留茬高度适合翻耕作业,要求收割机安装粉碎装置设备,为秸秆直接还田创造有利条件。同时,要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引导和支持力度,鼓励农户收集秸秆用作生物质燃料、饲料加工、肥料化利用及其他工作原料。
(六)强化责任追究。
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通报禁烧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着火点较多等管控不力的村(社区)。凡被省“蓝天保卫战”专项督查卫星发现火点1处,由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约谈责任村(社区)总支部书记、村(社区)第一副书记。对因禁烧工作不力,引发较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或法律责任。
四、工作步骤
我镇秸秆禁烧工作重点分3个阶段:
(一)工作准备和宣传动员阶段(4月20日-5月25日;
6月20日-7月30日;8月20日-11月20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细化秸秆、垃圾露天禁烧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工作。宣传工作要贯穿于整个禁烧工作始终,集中宣传动员时间为4月20日至5月20日,6月20日-7月20日,9月20日-10月20日。
(二)禁烧巡查阶段(4月25日-5月25日;
6月30日-7月30日;8月30日-11月20日)。各村、社区要成立秸秆、垃圾露天禁烧工作组和巡查组,实行全天候巡查。巡查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开展巡查,发现焚烧秸秆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置,并向镇政府汇报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村、社区焚烧工作进行督查。
桃园办事处2019年秸秆禁烧实施计划
为切实做好2019年秸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确保辖区不发生焚烧农作物秸杆、垃圾、荒草、落叶等现象,确保不因焚烧秸杆被省、市、区通报,力求实现“零火点”工作目标。特制定如下实施计划:
一、制定出台相关文件。《成立秸秆禁烧领导小组》,《机关抽调巡查人员名单》,《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案》,《调整防汛领导小组名单》,《制定加强汛期管理意见等多份文件》。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社区必须在社区主要路段、收割现场悬挂秸杆禁烧宣传条幅、张贴《禁烧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一封信》、书写宣传标语。办事处通过巡逻车辆,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横幅及袖章办事处统一制作。横幅每个社区10-15个,袖章10-20个),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境意识,夯实秸秆禁烧工作的群众基础。
三、召开办事处秸秆禁烧和防汛工作动员大会(参会人员各社区书记,主任,农业主任,机关驻社区人员,机关抽调巡查人员,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农业办全体人员),统一全办干群,特别是社区两委和小组长的思想,从根本上提高秸秆焚烧的危害性和禁烧的迫切性认识。从而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把秸秆禁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社区要把领导小组名单,值班表,村组干部包保花名册及联系方式于5月底前报至办事处农业办。
四、订立责任状和实行保证金制度。一是层层签订责任书,办事处与社区,社区与两委干、小组长、农机手等都要签订责任书。二是继续实行缴纳责任金制度。为确保今年各项禁烧工作责任制落实,实现预期目标,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实行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向镇政府缴纳保证金制度。要求各社区将禁烧保证金,5月底前,足额上交到办事处农业办公室。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经办事处考核,对未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社区,将如数返还保证金作为奖金。
五、建立“办事处督导、社区负责的禁烧机制,强化办事处、社区、组三级管理网格主体责任。将秸秆禁烧任务细化到地块,责任落实到人。办事处、社区、组责任人、要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死看硬守,确保不发生露天焚烧现象。办事处成立秸秆禁烧巡查队,(配备秸秆禁烧巡逻车辆,宣传设备。),配备扫把、灭火器等必要灭火器材,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逻,确保及时发现火点,第一时间处置。同时实行“田主责任追究制”和“黑斑倒查制”,严格追究焚烧当事人和监管责任人的责任,将秸杆禁烧任务细化到田,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秸杆禁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
六、明确工作职责。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真正把秸秆禁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农业办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城管科要加强对辖区沿线的巡查,发现秸秆焚烧现象及时制止,并及时报告办事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因焚烧秸秆导致火灾、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等事故的查处力度,坚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恶意焚烧秸秆而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要从重从快予以治安处罚;安监科负责督促秸秆焚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街道纪工委要严肃查处各社区在禁烧工作中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
七、后勤保障到位。为了把秸秆禁烧工作抓好、抓实,办事处拨付专项经费用于秸秆禁烧工作,购买秸秆禁烧巡查人员必要的劳服用品100元/人,有力的保障秸秆禁烧工作顺利开展。
八、落实切实可行的秸秆综合利用措施。想办法为农户解决秸秆的去处问题,寻求秸秆综合利用的途径。各社区尽量秸秆不出地,灭茬后直接耕耙两遍,然后安排人把道路上和沟渠内的麦草、垃圾清理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