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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时间:2022-08-10 23:35:01

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范文1

第二条申请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本地区注册会计师的注册及相关管理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业务,应当取得财政部统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证书”)。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向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一)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二)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第五条注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四)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五)因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而被撤销注册,自撤销注册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六)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

(七)年龄超过70周岁的。

第六条注册申请人申请注册,应当通过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附表1);

(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2名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从事审计业务2年以上证明表(附表2);

(四)与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五)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应当提交护照和签证复印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中国出入境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六)有效人事档案证明或者退休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由中国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就业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应当提交相关文件和符合认定或者考核条件的相关证明,替代前款第(二)项材料。

第七条注册申请人和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证明人应当对证明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在受理注册申请的办公场所将申请注册应当提交的材料目录及要求、准予注册的程序及期限,以及不予注册的情形予以公示。

第九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收到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对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核对有关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注册申请人,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内容。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注册申请人,应当受理其注册申请。

第十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注册申请,应当向注册申请人出具加盖本单位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十一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并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注册申请人。

第十二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申请人颁发注册会计师证书。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自作出准予注册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准予注册的决定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附表3)报送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抄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并将准予注册人员的名单在全国性报刊或者相关网站上予以公告。

第十三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注册申请人。书面通知中应当说明不予注册的理由,并告知注册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四条财政部依法对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注册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

第十五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和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检查。

第十六条注册会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1年的;

(四)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

第十七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人员、准予注册的,或者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的,由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第十八条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可以重新申请注册,但必须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并且没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所列情形。

第十九条注册会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注销注册:

(一)依法被撤销注册,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

(二)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

第二十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注销注册的决定抄报财政部和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注销注册人员的名单在全国性报刊或者相关网站上予以公告。

第二十一条注册会计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由财政部或者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由财政部或者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并将行政处罚决定抄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注册会计师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

第二十二条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撤销注册或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注册会计师范文2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会计师事务所

AbstractIndependenceisessenceattributeof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auditing,thesoulof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andthemostessentialconditionthat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careerexistsanddevelops.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auditingwillloseexistingvalueifitislackofindependence.Indeedtheproblemincapitalmarketistheproblemofourmarketeconomy.Tosolvethisproblem,thethesisstartwiththedefinitionoftheindependenceof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introducesthemeaningandstructureoftheindependenceof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Onthisbase,bymeansofanalyzingthecorporationgovernancestructure,probesintothemainfactorswhichaffecttheindependenceof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auditaswellasthepresentsituationsandexistingproblemsofChina’sindependenceof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audit,bringsforwardsomeconstructiveideasandadvicesaimingatpromotingtheindependenceofChina’s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audit.

KeyWords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auditingindependenceaccountingfirms

独立、客观、公正是注册会计师职业赖以生存并发展的前提与基础。其中,独立性又是前提的前提,基础的基础。注册会计师唯有保持独立性,才能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投资大众根据客观的、公正的审计报告,才能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但是,近年来一些国际知名的大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接连爆出了会计、审计丑闻,国内一些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作假也不断被披露。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研究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理论及实务,更有其现实意义。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概述

审计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是审计的本质特征,企业内部契约监督活动和企业外部投资公众的投资决策,均依赖于独立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关于审计独立性的概念,国内外学术界、理论界、监管界曾进行了长期广泛的研究探讨。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在其《职业道德准则》中规定:“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承担报告任务时,应当在实质上和形式上独立”。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在《关于审计规则指南的利马宣言》中指出:“审计独立性可分为审计机构设置的独立性,审计机构财务的独立性和审计机构成员的独立性三个方面”。《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五条指出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

通过对审计独立性观点的阐述以及对审计独立性的界定,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内涵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主体是审计人员、组织机构以及职业整体;2审计关系涉及三方面当事人,注册会计师、被审计者、委托者;3.审计的独立性体现在审计结果之上,其结果的独立性是审计人和审计过程的独立性的必然体现。所以审计独立性以审计人独立和审计过程独立为基本要件。4.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有助于社会公平、有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被审计者、有助于注册会计师自身建设。

二、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影响因素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走过了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积累了相当的经验,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缺陷。我国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缺失并不仅仅是一个诚信问题就可以概括的,影响我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因素很多,当人们在关注诚信与道德教育的同时,我们还应当进一步去寻求制度安排和立法上的缺陷。

我国现行审计独立性保证体系面临着多方面的压力,所有这些使得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明显不足。鉴于此种情况对我国目前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缺乏作一个系统分析,以便对我国的独立性问题有更清楚的认识。

(一)残缺的审计关系影响审计独立性。现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下,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对聘请审计师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他们成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衣食父母”。这使得当发生违约行为管理当局对事务所施加压力时,其影响是直接而且巨大的。

(二)会计师事务所自身因素影响审计独立性

1、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较小。小规模事务所在经济上也不可避免地会对大客户产生依赖,同时他们也就很容易由内部人控制的客户所收买,从而导致注册会计师独立性风险。

2、缺乏明确的市场定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业务范围狭窄,在明确业务重点并制定系统的竞争战略方面缺乏全面考虑,对新业务的开拓也缺乏明确的选择。

(三)行业组织监管不力影响审计独立性

1、行业自律监管差。注册会计师协会本身并没有对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违规行为进行惩戒的权限,使得协会的自律职能成为一种“名义”职能,从而使得执业质量低下的行为,在目前的行业自律之下有了生存的空间。

2、多头监管增加监管成本降低了监管效率。

3、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目前仍处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法制建设还不完善,监管手段也还不成熟,上市公司做假往往打球。

4、惩罚力度小。我国立法上对CPA造假的民事责任规定,显得比较薄弱。

(四)执业环境影响审计独立性

1、业内竞争激烈。会计师事务所为了争抢业务往往采取降低审计收费或屈从客户不合理要求的手段来占领审计服务市场,独立性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再者,国外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明显的冲击力。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交易成本较低。在我国,管理当局在决定向注册会计师施加压力时,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变更注册会计师的交易成本较低。

(五)注册会计师自身因素影响审计独立性

1、职业道德水平低。注册会计师道德素质滑坡,执业质量不高,社会公信力下降已是不争的事实,直接威胁着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的生存与发展。

2、专业胜任能力不强。主要表现在受过系统训练的注册会计师并不多,很难适应注册会计师行业节奏快、强度高、需要持续不断学习的要求。

三、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对策和措施

针对现阶段我国会计市场独立性缺失的现实,如何寻求力量制衡,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性,具体措施如下。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审计的委托关系。上市公司应当充分发挥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的职能,由审计委员会决定该上市公司事务所的聘任、审计费用数额、审计工作程序等重要事项,以减轻客户管理当局对事务所施加压力的“权力之源”以增强事务所保持独立性的可能性。

(二)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审计独立性的能力

1、鼓励合伙制事务所,发展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合伙制的事务所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将合伙人个人利益与事务所的业绩和命运紧密地联系起来了,必然会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增强会计师事务所抵制来自客户不正当要求的压力和动力。

2、根据事务所规模严格限定其执业范围。应根据事务所规模在审批时就严格规定只能从事审计和其它非审计服务业务中的一种。

(三)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监管力度

1、加强监管力度,提高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违规代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应成立注册会计师惩戒委员会,专门负责监管处理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加大查处注册会计师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

2、确立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地位。审计职业界应紧跟形势,不断修改和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保证审计准则的有效性和科学性,使其成为法庭判决的根本依据,从而在诉讼中掌握主动性。

3、健全民事赔偿制度。完善民事赔偿制度,加大对严重违规的注册会计师的处罚力度,追究涉案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是促使注册会计师自觉恪守审计独立性的强有力的法律措施。

(四)优化职业环境

1、加强对管理当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中注协和中国证监会要加强对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要求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及时公告变更事务所的理由,限制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变更事务所的权力。

2、对会计师事务所实施有效的轮换机制。在制定法规时,规定上市公司每隔一定时期就必须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这主要防范审计机构利益驱动。

3、严格收费标准,禁止降价竞争。应该加强对事务所收费的检查和管理,要求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协会规定的收费办法执行,不得随意降低收费标准。

(五)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队伍建设

1、加强会计师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应建立行之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来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要研究并建立职业道德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把对职业道德的评审、监督充实到业务监管工作中去。

2、提高专业胜任能力。事务所内部应该注意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在招聘专业人员时,严格把住质量关,不具备条件者不能聘用。另一方面是注册会计师还要努力学习法律、技术等相关的专业知识等。

3、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必须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使其了解和掌握各种与会计领域相关的最新理论与实务及技术。

参考文献

1.贺丽萍.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研究[J].财务与审计,2004;(4):59-60

2.辛苑,全盖.诚信是注册会计师的品牌[J].审计月刊,2004;(4):36-39

3周朝仑.论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因素及对策[J].经济问题探索,2003;(6):83-85

注册会计师范文3

一、从审计的产生和发展论审计目标

独立审计产生于工业革命时代。那时,财产所有者对财产经营者最关心的是其真实性。他们想了解会计人员是否存在贪污、盗窃和其他舞弊行为。因而,此时的审计目标是查错防弊。

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日益扩大,会计业务也日趋复杂,此时,审计对象已由会计账目扩大到资产负债表,审计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对资产负债表数据的审查,判断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在此阶段,查错防弊这一目标依然存在,但已退居第二位,审计的功能从防护性发展到公证性。

进入20世纪30~40年代,随着世界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证券市场的涌现及广大投资者对投资收益情况的关心,整个社会注意力转而集中于收益表上。特别是1929~1933年间的世界经济危机,从客观上促使企业利益相关者从仅仅关心企业财务状况,转变到更加关心企业盈利水平和偿债能力。在此期间,审计总目标是判定被审单位一定时期内的会计报表是否公允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以确定会计报表的可信性。

20世纪中叶以后,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发展到垄断阶段,各经济发达国家通过各种渠道推动本国的企业向海外拓展,跨国公司得到空前发展。国家间资本的相互渗透,使审计对象日趋复杂。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审计目标也从原来的仅限于验证企业财务报表的公允性扩展到内部控制、经营决策、职能分工、企业素质、工作效率、经营效益等方面。因此,经营审计、管理审计、绩效审计等便从传统审计中分离出来,评价企业工作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成为独立审计工作的主要目标。

二、从市场经济的发展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

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可谓煞费苦心。因此,注册会计师单纯的报表审计并不能解决企业所关心的问题,企业迫切需要事务所能通过审计,为其在改革管理体制,改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提供信息,提出建议,给予帮助。但很多事务所尚无足够的能力或尚未注意紧扣企业想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工作。这也是企业对社会审计缺乏内在需求的原因之一,应引起事务所的足够重视。注册会计师应牢记,客户是上帝,企业的需求就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

审计报告,仅仅是对被审计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的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但对改进管理的建议在审计报告中不便详细表述,然而众多的对企业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意见,恰恰是委托人最需要的,也是他们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所期盼的,因此,注册会计师除对会计报表“三性”表示意见外,如企业需要,可以出具管理建议书。管理建议对委托人管理当局提供了建立和改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建议,有利于企业发展,同时也检查了前期建议改进结果情况。正是这种建议和改进的循环,对委托人管理当局提高管理水平起了重大的作用,深受委托人的欢迎。

会计报表,是企业经营状况的综合反映,每一个科目都反映着经营活动的某一方面,从每一科目中都可以分析比较,看出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强弱点,注册会计师有能力通过专业知识对会计报表各科目反映经济事项进行深入的对比分析,以管理建议书的方式给委托人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从管理建议书中获得收益的企业,把审计工作看作是企业改进经营管理的参谋,对审计十分欢迎。审计只是规范企业行为的手段和方式,其最终目标应是企业改善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管理建议书虽只是书面建议,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切不可忽视。

三、 从注册会计师自身的发展论审计目标

随着会计市场的建立与完善,事务所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仅靠报表审计是难以保住市场份额的。事务所必须要有超前意识和高瞻远瞩的思想,必须调整审计目标以适应市场需求。随着经济的发展,有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企业的会计行为将逐步走向规范。因此,企业的报表审计将处于次要地位,而评价企业工作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将成为审计工作的主要目标。

据统计,国际“六大”会计公司,对管理咨询业都有不同程度的介入,最突出的是安达信国际会计公司,它不仅在管理咨询业务方面所取得的收入已逐步超过了其在审计和税务等传统领域所取得收入的总和,而且,它还取得了在世界所有管理咨询公司中排名第一的地位。 国际6大会计公司中的其它几家会计公司管理咨询业务所得的收入也达到其总收入的20%以上。并且,它们也都分别在世界排名前10位的管理咨询公司中拥有席位。难怪有人说,现在的会计公司究竟是应当继续叫会计公司,还是应当称之为管理咨询公司。可见,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面临管理咨询业的挑战是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为此,注册会计师必须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

,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国内注册会计师行业目前竞争较为激烈,国外同行的介入使行业竞争更为激烈,注册会计师的业务领域被分解,业务范围不断缩小。形势十分严峻。因此,注册会计师除了巩固已有的业务阵地外,还应向周围辐射,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同时,努力向国际同行学习,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寻求自己的发展途径。想企业之所想,把企业需求当作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同时,把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好,把形象塑造好,牢记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的真谛,相信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一定会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崔华清,等.影响独立审计目标的因素[j].注册会计师通讯,1997,(7).

注册会计师范文4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律责任概述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委托人应尽的义务,以及因其未能尽职尽责而应承担的法律行政甚至道德压力方面的后果。注册会计师应勇于承担应由自己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准确界定同审计责任的关系。

    1.责任的认定。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律责任是注册会计师因违约、过失或欺诈给被审计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注册会计师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认定原则。(1)要分清过失与欺诈。过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缺少应有的合理的执业谨慎。欺诈是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故意行为,亦称为注册会计师舞弊。注册会计师对过失、欺诈均应承担责任,但所承担责任的种类和程度,以及受到处罚的轻重应有所区别。(2)要分析过失的层次。在实践中不但要重视普通过失与重大过失的区别,而且要重视引入“与有过失”和“比较过失”,借以量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律责任。所谓“与有过失”亦称共同过失,是指原告的损失也源于自身的过失。所谓“比较过失”是指根据各过失者犯有过失的程度,而分配其所应负担的损失赔偿额。

    3.法律责任的种类。注册会计师对执业中的违法、失职疏忽、掩饰舞弊或者失实报告造成委托人和其他单位利害关系人利益损失,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违反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民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作为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员在为委托人提供专业服务的过程中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利益损害而由责任主体——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犯有刑律禁止的行为,将会受到刑事追究。

    二、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分析

    虚假陈述是对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伤害,也是对公众信赖义务的侵犯。如果对审计报告及相关财务报告的验证结果认定构成虚假陈述,就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证券市场虚假信息披露中注册会计师的行政责任。对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或管理规定者,证券监管机构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对注册会计师行政责任的追究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发生错误、疏失或明知、故意等违法行为,带给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损害,或虽未造成实际损害,但已违反政府法律法规,由行政主管机关对其处以具体行政处罚的责任。

    (二)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中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因故意或过失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委托人或利益关系第三人造成损失,或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个人应当依法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证券市场虚假信息披露中注册会计师的刑事责任。虚假陈述的侵害客体是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是通过一系列的虚构事实、掩盖真相、操纵信息等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一种特殊欺诈行为。而注册会计师或故意、或过失参与了虚假陈述,同样构成了对信息披露制度的侵害。因此,虚假陈述是证券业中的一种犯罪行为,应当给予刑事处罚。注册会计师在其中承担刑事责任的原因主要是未能如实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故意或重大过失构成证券欺诈。

    三、从法律角度出发,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应采取的对策

    (一)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律责任体系。中国现行的有关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法律法规还存在着缺乏协调性,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制度尚欠健全,以及相关法律制度未能得到充分执行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完善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制度是落实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保证。

    (二)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新机制。由于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特殊性,在处理注册会计师执业中给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而进行赔偿的案件时,不应简单地套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般原则和程序,而应当考虑建立起一套适应注册会计师行业特性的法律法规,及体现注册会计师行业特色的新机制,包括成立专门的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赔偿纠纷的受理机构、注册会计师责任鉴定专家机构和裁决委员会以及相关的工作程序等。

注册会计师范文5

一、企业对审计的需求

按契约理论的观点,企业是一个有效的契约(文字的和口头的、明确的和隐含的)组织,是各种要素投入为了各自的目的而联合起来缔结的一种具有法人资格和地位的契约关系的网络,它的组织形式可以由它所设计的一系列契约来描述。契约是界定各方产权的工具,各种要素的投入者作为契约的一方或权益持有者,必然会尽量攫取自我效用的最大化,这必然会造成各方的利益冲突,为了减少这种冲突,人们便在签订的契约中具体规定各种可能情况下每个人享有企业产出的特定权利并规定了如何分配企业活动所创造的现金流量。这些契约大多数都与会计计量有关。也就是说,在契约中引用会计数据来作为分配财产的依据。为了使契约得到严格的执行与遵守,就必须对这些契约的执行进行监督。出于经济的原因,企业往往会聘请独立于企业之外并已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土—一注册会计师,来担任此职务。对于证券市场而言,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并不能给企业带来现金流入,但如果这种行为可以降低成本,同样可以使企业价值增大,使企业可以以较高的价格来发行股票。可见,对注册会计师服务的需求主要车出于报告企业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降低成本的要求。

不过,值得说明的是,作为规范企业会计信息的会计准则可能会减少客户对审计业务的需求。为了规范对会计信息的披露,防止证券市场对股票价格的高估,政府部门要求制定会计准则来规范会计信息。会计方法的标准化,可以成为注册会计师为自己辩护的理由。在诉讼中,注册会计师只要证明损失是由于企业管理当局会计处理违反了会计准则而造成的即可免除责任。由此可以看出会计的规范对注册会计师执业的重要性。然而,会计准则对可供选择的会计程序实施了某种限制,迫使企业采取了较高的订约技术,这不仅降低了以会计为基础的契约在减少成本方面的有效性,而且也降低了企业对这种契约的要求。这反过来又降低了对作为一种监督手段的审计的需求,即减少了企业对审计契约的需求。会计准则对会计师事务所有利的影响是拓宽了其服务的范围。

本来注册会计师的职责主要是报告违约行为,由于会计准则的颁布使事务所也可以通过为客户提供有关准则的信息以及为客户进行会计培训而增加财富。

二、企业与注册会计师的冲突

注册会计师在检查之后,可能会建议改变一些会计数据、方法或披露企业管理人员的违约行为。如果这些建议未被接受,则隐含着注册会计师发表反对意见审计报告的威胁。这往往是企业管理当局所不愿意看到的。为了扭转这种局面,企业管理当局会采取各种方法来迫使注册会计师屈从,从而形成了企业管理当局与注册会计师之间的冲突。面对冲突,注册会计师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案:一是屈从压力,不要求企业调整报表,也不报告违约行为;另一种是不屈从压力,要求企业调整报表,并报告违约行为,否则发表反对意见审计报告。每一种选择都会使注册会计师面临不同的成本或损失。注册会计师如果选择了第一种方案,则会面临或有诉讼赔偿及信誉降低,从而失去提高收费以及吸引更多客户的机会成本。但如果作了第二种选择,企业管理人员会出于保护自身利益的需求而更换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被企业更换则意味着不仅会失去客户,失去了未来收益的机会,而且会丧失其“准租金”。所谓“准租金”是注册会计师在第一次接受客户委托时,为了解客户基本状况与内部组织结构、内部控制状况而支付的筹备成本。这些筹备成本会给注册会计师提供大量相关信息,减少注册会计师在以后的审计工作中时间与金钱的支出。在以后的审计中审计次数越多,时间越长,注册会计师由于“准租金”而获得的收益就越大。“准租金”的另外一个作用就是在注册会计师通过竞价来招揽业务时,可以压低服务费报价,来获得竞争上的优势。出于成本一效益的权衡,注册会计师会比较两种方案的成本,选择成本较小的一种。但是,需注意的是,社会对审计的需求,是以报告违约行为为前提的,如果注册会计师对方案一的选择过多,就会使公众认为注册会计师所提供的服务是无效的,从而会威胁到整个注册会计师执业。出于这方面的考虑,注册会计师就必须努力保持其独立性,并极力抵制管理当局的压力。

三、独立性与执业能力对注册会计师的意义

既然注册会计师的任务是要报告违约行为,那么他们对违约事件报告的概率就不能为零,否则就会让公众认为审计服务无助于降低成本而失去对此行业的需求。并且,支付给审计服务的费用也取决于报告违约的概率。这一概率的大小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

1、审计时发现某一特定违约行为的概率。这一概率取决于注册会计师能力的大小和在审计方面投入的人力、物力,即注册会计师对审计的重视程度。企业的违约行为往往是隐蔽的,其会计信息加工处理包含一定的技术性,如果注册会计师执业能力较低,或者对某项审计业务不够重视,投入不足,都可能造成不能发现企业的违约行为。

2、注册会计师对已发现的违约行为进行报告或披露的概率。这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相对于客户的独立性。进一步又取决于注册会计师自身的执业道德水平和相关法规制度的健全与否。如果注册会计师不报告违约行为面临诉讼的可能性较大,行政处罚较重,则其权衡利弊,较大可能选择披露违约行为,否则相反。

为了激发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注册会计师就必须向证券市场证明他们就有一定的执业能力,即发现违约行为的概率不为零,并且在公众面前表现出独立于客户的形象,即报告违约行为的概率也不为零。

四、注册会计师保持独立性与抵制压力的机制

由以上的论述可知,注册会计师必须要保持独立性并要抵制来自企业管理当局的压力。注册会计师保持独立性与抵制压力的机制有:

1、维持信誉而不屈从压力。注册会计师的信誉是通过多年细致的质量控制而建立起来的,这也是衡量其提供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为了树立发现和报告违约行为的业绩与信誉,注册会计师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这些代价包括雇用素质比较高的业务人员而支付的较高的工资,为了获得充足的信息而支付的信息成本,为了提高执业能力而支付的培训费用以及质量控制费等等。但是,这种信誉一旦建立起来,就可增加注册会计师与客户讨价还价的能力与对其业务的需求,从而增加了注册会计师的财富。信誉对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影响使其会加倍小心地维护他们的信誉。

2、强化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作用。如前段所示,单个注册会计师要树立起富有独立性和执业能力的信誉,代价是十分昂贵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仅可以降低这种代价,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和执业能力的信息,而且会维持执业信誉。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方法有:(1)负责资格鉴定。为了维护信誉,协会要求其成员在人会前参加入会考试,只有考试合格者才能获得相应的称号,从事与称号相应的业务。(2)进行执业培训。为了保持和提高执业能力,协会要求其会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后续教育,学习新的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3)成立执业道德委员会,监督会员的行为。当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表现低于协会标准时,协会可取消其审计资格。协会的会员资格起着一种约束作用,就像注册会计师的信誉一样,失去资格就意味着失去收入。

注册会计师范文6

近年来,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企业串通舞弊、出具虚假报告的案件时有发生,无论是国内的“中诚”、“琼民源”、“银广厦”等恶性造假事件的披露,还是日本兵库银行、韩国大宇公司的破产,特别是美国安然公司破产、安达信问题的曝光,无一不在说明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在制度、业务、监管等方面都存在着巨大漏洞,并已成为全球范围内一个亟待解决的共同问题。

一、现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集于一身,使审计关系中委托人形同虚设

从原理上来说,审计关系的形成,是由委托人、审计人和被审计人三方构成的,缺少任何一方,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将不复存在。在理想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的股东与会计师事务所形成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契约关系,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形成监督和制约。

但是,从实际情况看,由于存在“一股独大”等问题,来自于发起人或控股股东的经营者事实上集公司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于一身,股东大会形同虚设,董事会不但不能对公司经营者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相反,公司的董事会常常就是公司的管理层。经营者由被审计人变成了审计委托人,并且决定着审计人的聘用、续聘、收费等事项,完全成了事务所的“衣食父母”,这就从根本上破坏了审计关系结构,使审计失去了客观公正的基础。这种情况下,事务所要么保持执业道德和声誉放弃市场,要么为了生存违心地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在两难的境地下,很多事务所选择了后者。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审企业的业务涉足过深,使审计不可能客观公正

目前,世界各国基本上都允许会计师事务所为被审企业提供管理咨询、税务咨询、法律咨询等非审计服务,其初衷是希望借助注册会计师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规范被审企业的会计业务和依法纳税等。但会计师事务所过度地介入被审企业的业务活动,必然会将两者的利益紧密地捆绑在一起。在巨大的商业利益的驱使下,安达信对安然的审计,就形同用自己的一只手去审计监督自己的另一只手,自然不可能具有独立、客观和公正性。

(三)审计人与被审企业的长期审计关系,使审计人与被审计人之间形成了“利益合作”关系

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企业之间的合作时间过长,导致了被审企业与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之间关系过于密切,形成了对彼此都有利的“固定”关系,双方一般都不愿轻易更换合作对象。因为一旦重新选择,对双方尤其是会计事务所而言会增加新的“投资成本”。作为注册会计师个人,与被审企业之间则形成了非同一般的私人关系,“一个注册会计师跳槽,事务所往往会损失一批客户”的现象就是最有力的证明。

(四)法律监管上的严重不足

注册会计师协会自设立以来,一直扮演双重角色:既是注册会计师合法权益的守护神,又是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的监管者,本身就存在着利害冲突。因限于人力和财力,各监管机构除了少量抽查外,一般不对审计报告进行核查,而是主要依靠审计业的自我规范和同业监督,监管机构只是在问题暴露后才进行追查,因此绝大多数违规审计案件都是在大公司突然破产后才牵扯出来的。正因为如此,虽然违规审计会面临很大风险,但因监管力度严重不足,使违规的风险和收益极不对称,才会出现如此之多敢于铤而走险的会计师事务所。

(五)注册会计师行业教育重“业务”,轻“道德”

目前,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注册会计师资格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考试内容涉及会计、审计、法律、税务等方方面面,唯独缺乏道德方面的内容。长期忽视道德教育,使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经济利益和职业道德发生冲突时,往往顶不住压力和诱惑,为客户出具虚假审计报告。

二、改进现行审计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变会计师事务所受雇于被审企业的现状

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建立独立董事薪酬基金,以确保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性;设立以独立董事、监事、少数股东代表为成员的审计委员会,由审计委员会来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报酬,从而使会计师事务所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二)限制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范围

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将审计和非审计业务分开,同一家事务所不能在被审企业同时开展非审计业务,禁止会计师事务所的雇员在被审单位兼职,这样可防止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审企业业务涉足过深,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或因为同事间的“亲密”关系,从而影响审计的独立、客观、公正。

(三)严格限定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对同一企业的审计年限

为防止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们与被审企业的关系过于熟稔,应建立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轮换制,以便于限定会计师事务所对同一企业的审计年限及注册会计师个人在同一被审企业的执业年限。笔者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对同一企业的审计年限不宜超过5年,而一个注册会计师连续审计同一个企业的时间则以不超过3年为佳。因为期限定得过长,会影响审计独立性;而期限定得过短,注册会计师更换过于频繁,会影响企业和事务所的工作效率。

(四)加强对审计行业的监管处罚力度

事实证明,要求审计行业进行自我规范和同业监督的国际惯例存在着巨大缺陷。所以,应当设立一个享有独立法人地位、独立于注册会计师行业之外的监管机构,由会计人士和非会计人士组成,其主要职能是监督和制裁。同时,注册会计师行业必须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强化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赔偿责任,引入刑事处罚措施,使违规者付出高昂的代价,这样才能使每一个注册会计师都能按照既定的职业道德去行事,不做违法、违规的事。

注册会计师范文7

想要获取注册会计师证书,需要通过注会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全科合格成绩,成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之后,拥有2年国内事务所独立审计工作经验,就可以申请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 注册会计师拿证流程 1.通过所有考试科目 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科目有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2.拿到全科合格证书 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3.申请执业会员 拿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后可以申请成为cpa非执业会员;在此基础上拥有2年国内事务所独立审计工作经验就可以申请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也就是拿到注册会计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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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范文8

注册会计师属于财会行业金字塔顶端证书,不仅在财会界非常有用,而且在金融等其他领域也都有非常大的作用。 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顺利取得注会证书,对于财务人员和来说能够谋得更好的职位和发展;对于非财务人士来说,对升职加薪或者跳槽有很大的帮助。考过注册会计师除了很受欢迎的四大之外,国有事务所、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咨询公司、国有大中型企业、政府机关等都是很好的去处。 注册会计师考试通过有什么用 1.好找工作 财会领域是很看重高含金量的证书的,有了注会证书,就可以在很多求职者中获取优先面试的机会。很多知名的企业,很欢迎像注会这样的高端人才的加入,比如四大、国内的八大会计事务所等等。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能通过注册会计师一两科目也能增加就业几率。 2.薪资待遇好 在我国,高端财会人才依然很稀缺,而很多企业都想招聘一些高素质的财会人才,比如注册会计师,注会随着自己能力的提升年薪可以达到几十万。 3.发展前景好 注册会计师是我国官方认可的会计师资质,也是拥有签字权的执业资质。而且注册会计师的人才缺口依然存在,所以注会的发展前景是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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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范文9

注册会计师每科考试60分及以上就视为通过,60分为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只要每科考试分数在60分以上就算通过。 注会考试中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考生可于12月下旬登录中注协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专业阶段最后科目考试报考所在省级注协申领。 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综合阶段考试报考所在省级注协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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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范文10

注册会计师证件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方网站,会计行业管理网中进行查询。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部级执业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后颁发《注册会计师证》,可以从事审计、统计、经济等专业工作。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都可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通过考试,且满足规定的要求后就可以获得注会计师证书,拥有了注册会计师证书,同时就拥有了审计签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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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范文11

中注协会员人数达到25.6万人,2019年第一季度,中注协净增个人会员5502人。其中,新入会登记的非执业会员4811人,注册会计师转为非执业会员458人,取消登记(转为执业会员)389人,取消资格10人。 非执业会员总计比上年第四季度末净增加4870人。全国注册会计师新批1325人,撤销、注销693人。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比上年第四季度末净增加632人。 截至2019年3月31日,中注协非执业会员有148682人,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107430人,单位会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905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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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范文12

注册会计师是全国统一考试,为网上报考方式,报考入口: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或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报名人员应在报考时间段内登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考步骤:选择考区--填写报考信息--选择报考科目--上传照片--确认填报信息--学历认证--完成报名信息填写--打印报名信息表--网上支付。考生须按顺序一步一步进行填写。非首次报名的考生信息如果发生变动应当重新填写。考生在报考选择考区时不受地域的限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考试地点: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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