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资产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

资产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

时间:2023-09-25 18:00:3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资产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资产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

第1篇

关键词:名牌资产价值评估;经济附加值

一、引言

随着全球科技、经济的飞速发展,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发展,国内市场国际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的竞争不再是产品的竞争,而是名牌的竞争。市场经济,名牌是金。从某一种意义上说,名牌是决胜市场的重要筹码,拥有名牌就拥有市场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名牌是企业的灵魂。由此可见,名牌对企业生存和发展关系重大,是企业的旗帜和象征。名牌管理已得到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重视。在名牌经营管理中,名牌资产价值评估问题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对名牌资产计价一直是理论界和企业界的难题,一直存在激烈的争论,也是会计界和企业家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

二、传统名牌资产价值评估方法

名牌资产价值毕竟是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加拿大与澳大利亚在名牌资产价值计价方面进行了探索,把名牌开发与管理成本纳入会计核算领域,借以部分(间接)反映名牌资产价值。在法国,无形资产投资委员会设计了一套企业名牌资产评估方法,为开展名牌资产会计核算提供了技术支持。在英国,1988年兰克・霍维斯・麦克多格公司对创建开发的名牌进行资产计价,成功抵御了一次不善意的收购。因此对企业名牌进行资产计价是十分重要和迫切的,名牌资产价值评估方法一般有:

(一)成本法

1、历史成本法,就是依据名牌创建开发或购买的全部原始成本进行计算,具体方法:(1)对于自创的名牌资产成本的计算。计算创建开发自创名牌的资产的全部费用,包括设计、创意、广告、促销、研发、分销,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保护等一系列开支。(2)外购的名牌资产成本的计算。计算从购买开始到企业拥有其所有权的全部费用。包括购买费用、交易手续费、公证费、鉴定费、政府收取的各种费用以及其它直接或间接与该项资产交易有关的一切费用。无论是自创的名牌还是外购的名牌,其价值与其历史的成本远远不相对称,运用历史成本法评估名牌资产价值,会高估失败或较不成功的名牌资产价值,也会大大低估非常成功的名牌资产价值。

2、重置成本法。按照名牌资产的现时重新开发创造或购买成本,减去各项损耗或贬值来确定名牌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

名牌资产评估价值=名牌资产重置成本×成新率

名牌资产重置成本的确定:(1)自创名牌资产重置成本的计算。由于企业自创名牌会计上一般没有账面价值,只能按照现时的费用和价格标准估算其重置成本,具体方法有成本核算法、市价调整法;(2)外购名牌资产重置成本的计算。外购名牌的重置成本是由购买价加上支付的有关费用构成。具体方法可选择市价类比法和物价指数调整法。成新率的确定:成新率是反映名牌资产的现行价值与全新状态重置价值的比率。一般采用专家鉴定法和剩余经济寿命预测法确定。后者的计算公式为:

成新率=剩余使用寿命÷(已使用年限+剩余使用寿命)

(二)市价法

市价法(Market Approch),亦称现行市价法值,是以市场上与被评估名牌资产相同或类似资产的市价来评定名牌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具体做法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被评估自创品牌资产相同或类似的品牌资产作为参照物,分析参照物的近期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交易时间、交易地点,将参照物与被评估对象进行对照比较,在此基础上再按照一定要求对参照物修正,最后根据修正后的价格来确定被评估名牌资产价值。市价法应用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要有一个活跃、公开、公平的名牌资产交易市场;必须有三个以上近期交易的可比参照物。

(三)收益法

收益法(Income Approch)又称收益现值法或收益还原法,是通过估算名牌资产未来的合理的预期获利能力的净收益,并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计算出名牌资产的现值,并以此确定名牌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确定的主要指标有:未来预期收益,折现率和收益期限等。未来预期收益一般采用品牌资产未来的客观超额净收益。折现率可根据同行业名牌资产平均收益水平确定或利用资本成本定价模型(CAPM)确定。收益期限一般用经济寿命来确定。这种方法必须具备二个条件。一是名牌资产的未来超额净收益必须能用货币表示;二是未来超额净收益的风险必须是可以计量的。

三、经济附加值――收益法模型

经济附加值(Economic Value Added)――收益法模型,根据名牌资产未来收益期限的经济附加值,选择合适名牌资产的折现率进行折算现值确定名牌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评估模型计算公式为:其计算公式如下:

PV:名牌资产的评估价值;

EVAt:企业资产在末年寿命期内第t年的净收益额;

R:折现率;

n:收益期限。

(一)经济附加值

经济附加值是企业在业绩评价期内增加的价值的简称,其实质是剩余收益或经济利润。引进了资本成本的概念,将财务会计账面价值转化为经济账面价值,财务会计账面价值只考虑了债务资本成本,而经济附加值既考虑债务资本成本,又考虑了股本资本成本,从而克服了传统会计评价指标在评价企业未来净收益时未扣除股本资本成本的缺陷。EVA的基本理念是:资本收益至少能补偿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就是说,股东至少必须获得不低于资本市场类似风险的收益。

经济利润(EVA)的计算公式为:

EVA=P-W×R②

式中:

EVA:经济利润;

P:财务净利润;

W:载体资产总额;

R:载体资产收益率,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同折现率计算。

EVA的计算是通过调整财务净利润扣除载体资产的收益,具体操作时通过对某些会计报表科目的处理方法进行调整,对我国名牌企业的会计报表进行EVA计算时主要对以下会计报表科目进行调整:研究开发费用和市场开拓费用、商誉、递延税项、准备金、经营租赁、战略性投资。

经济附加值的确定,一般是取评估基准日前三年的资料进行分析,得该三年的经济附加值,按以下计算公式处理:

EVA=(EVA1×K1+EVA2×K2+EVA3×K3)/(K1+K2+K3)③

式中:

EVA――前三年加权平均经济附加值;

EVA1――前第一年经济附加值;

EVA2――前第二年经济附加值;

EVA3――前第三年经济附加值;

K1――前第一年的经济附加值权重取3;

K2――前第二年的经济附加值权重取2;

K3――前第三年的经济附加值权重取1。

权重的选取,考虑经济附加值的发展趋势,因为离评估基准日越近的经济附加值越能反映企业资产的实际收益状况。

(二)折现率的估算

折现率的估算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确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指债务资本的单位成本和股东资本的单位成本根据债务和股本在资本结构中各自所占的权重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其中债务成本根据长期债务资本成本和短期债务资本成本根据实际数值加以确定;股东资本成本可以采用行业平均投资收益率,也可以采用无风险收益率加上风险收益率来确定。本文采用风险报酬率加无风险报酬率确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如下:

Ca――单位股本资本的资本成本,Ca=∑(各种股本资本资本成本率×各种股本资本在总股本中的权重),股本资本成本率=Rg+Rr

Rg:无风险报酬率,以一年期贷款利率或中长期国债利率计算;

Rr:风险报酬率,Rr=(Rm-Rg)×β;

Rm:社会平均收益率,通过社会调查确定;

β:行业平均收益率变动与社会平均收益率变动之比的协变系数,选择同类名牌上市企业为参照物,以参照物近三年上市交易数据计算或采用以下公式计算:

Tai――名牌企业资本报酬率在不同时期的变动率;

TAi――社会平均资本报酬率在不同时期的变动率

这种方法不仅为评估名牌资产价值提供了新的理念,结果更趋近客观合理,并且十分方便,而且为企业开展品名牌经营管理,不断提升名牌资产价值提供具体实用的指导方法,这是名牌资产价值评估的重大发展。

四、结束语

对名牌资产价值评估方法进一步深入研究,为名牌资产价值计价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持和保障,为企业名牌经营管理提供重要的信息支持,这已成为目前管理科学的新领域。

参考文献:

1、周小青.品牌是金[J].企业文化,2003(2).

2、Oakenfull.GIIinian.Research-Based on Advertising to Preserve Brand Equaty But AvoYicd Genercide[J].Journal of Advertising,New york Sep/oct,1996.

3、何建民.创造名牌产品的理论与方法[M].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2.

4、朱萍.资产评估学[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5、陈群,陈巧.EVA促进企业价值创造[J].福建建筑高专科学学报,2002(4).

6、刘建兵.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研究[D].江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05.

7、陈浪南,屈文洲.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2000(4).

8、颜世廉,陈志军,汤业国.资产评估[M].中南大学出版社,2001.

*本文为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2006~2007年度研究课题“品牌战略和创新体系研究(项目编号:06YJ49)”的阶段性成果。

第2篇

关键词:并购 非上市企业 价值评估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企业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为了长久发展,不断对企业产权资本经营进行深入挖掘。作为产权资本经营的一种有效方式,企业并购为人们所广泛关注。企业并购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企业的效益,因此,在企业并购过程中,企业价值评估非常重要。

一、非上市企业价值评估的特点

与公开上市的股份公司相比,非上市公司的价值评估相对较难执行。这主要是因为非上市公司的价值评估的评估信息难以确定,以及评估方法也不够系统充分。由于非上市企业没有公开市场证券交易,其财务信息不需要对外公开,外界难以进行有效监督,容易导致评估信息失真。通过选择合理的价值评估方法,对于评估信息相对更为不确定的非上市企业价值评估,可以发挥一定修正和保障作用。

针对国内非上市企业参与并购活动,进行价值评估,主要是以账面价值、现行市场价格、重置成本等为依据,静态评估企业资产。一般而言,企业价值评估所应用的价值信息具有两个特点,分别是动态性和整体性。在参与价值评估之前,历史绩效分析和绩效预测是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历史绩效分析主要是对企业涉及到经营管理、销售以及人力资源等各个方面的运作状况进行价值计算。除此之外,还需要考虑影响企业价值的几个因素。影响企业价值的因素分别是目标公司资产的现时重置成本、资产的效用以及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和在市场上的稀缺程度。根据这三点因素做全方位考虑,才能获取较为理想的企业评估价值信息。在应用过程中,非上市企业的评估方法还具有以下特点:现实性、谨慎性、系统性、公正性及咨询性。

二、并购中的非上市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

有一些因素包括财务报表不可靠、内部控制力度不够、评估信息不对称等对非上市企业价值评估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对于非上市企业而言,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是非常重要的。每一种估值方法都有特定范围和侧重方面。一般而言,要根据并购决策和并购性质决定所选用的评估方法。以下简要介绍资产基础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三种评估方法。

(一)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也称为成本法,主要遵循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基础上、确定企业净资产价值的评估思路。资产基础法主要包括账面价值法、清算价格法和重置成本法三种形式。

(1)账面价值法。账面价值是指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价值或净值,主要由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加企业经营累计净利润构成,计算公式为:目标企业价值=目标公司的账面净资产。但这仅对于企业的存量资产进行计量,无法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成长能力和行业特点。为弥补这一缺陷,在实践中往往采用调整系数,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目标企业价值=目标公司的账面净资产×(1+调整系数)

(2)清算价格法。清算价值是指在企业出现财务危机而导致破产或停业清算时,把企业的实物资产逐个分离而单独出售的价值。清算价值法适合于目标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已经丧失增值能力情况下的价值评估。

(3)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是指并购企业自己重新构建一个与目标企业完全相同的企业需要花费的成本。当然,必须要考虑到现存企业的设备贬值情况。公式为:目标企业价值=企业资产目前市场全新的价格-有形折旧额-无形折旧额

资产基础法的优势有以下几点,首先,所需资料数据易取得。由于目标企业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使得获取资料并不复杂。另外,评估所需的市场价格与各种定额资料也有明确的依据。其次,可验证率高。评估结果采用资产负债表显示,理解不复杂。最后,适用面广。针对价值标准和价值前提变动,也能确定和量化。虽然这种评估方法具有以上的优点,但是,在全面评估企业价值方面还存在不足。所以所产生的评估结果会出现不准确的情况。资产价值评估最重要的就是把握对资产未来收益的前瞻性,以期准确把握一个持续经营企业价值的整合效应。因此,在对目标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时,一般会着眼于企业未来的成长性和发展潜力。但是资产基础法及其使用的价值类型并未对这方面进行考虑。

(二)市场法

市场法,主要通过将被评估企业与市场上同类型企业或已有并购交易案例企业进行比较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一种评估方式。市场法是以对比、调整财务指标或比率的方式来确定目标企业价值的。运用市场法的评估重点是选择可比企业和确定可比指标。首先在选择可比企业时,通常依靠两个标准:一是行业标准,与目标企业从事类似的经营活动;一是财务标准,可比企业与目标企业规模相当。其次确定企业价值可比指标时,要遵循一个原则,即可比指标要与企业的价值直接相关。一般情况下,最有效的可比比率指标有市盈率(P/E)、收入乘数(P/S)、账面价值乘数(P/BV)等。选择比率指标主要从以下几点入手,第一,数据的获取方式简便,数据的变化规律易掌握;第二,受会计政策的影响程度;第三,能准确地反映企业价值的真实业绩、盈利水平和长期发展趋势等;第四,提供整个市场、行业和行业内单个企业目前对目标企业价值的评估信息。除了通过符合这四点标准之外,具体的评估条件目的和目标企业状况也不能忽略。

由于市场法更加接近于现实状况,所以,市场投资者更容易采用。从统计的角度总结出相类似企业的财务特征,使其获得的结论降低了不可靠性。另外,对于企业的变化,它能较为准确地预测出比率的变化。但是市场法还是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足。企业作为一个非封闭的系统,不仅内部结构会影响企业盈利,外部环境同样会影响企业盈利。因此,在找寻相似的参照物企业过程中,会遇到问题。除此之外,由于可比比率反映的是市场对未来现金流量、利润和其他影响公司价值的重要因素的判断,若比率本身就不准确,那所得出的可比比率指标就不准确。另外,市场法并没有把注意力分散到多项财务指标上,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忽略了其他财务指标对价值产生的影响。

(三)收益法

收益法求取评估对象价值的方式是,通过企业的预期收益能力为依据进行判断。其中收益法主要分为两种,分别是现金流量折现法(DCF)和经济增加值法(EVA)。现金流量折现法(DCF)是根据现金流量定义来区别的,现金流量折现模型有股利折现、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和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模型。除了股利折现、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折现两种模型外,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模型是一种常用模型。现金流量折现法是根据企业现状,对企业未来所产生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预测,并通过换算转化为现值,从而确认具体的企业价值。在进行评估时,注意评估对象,是多个或多种单项资产组成资产综合体,但是不反映单项资产的现时价值。应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时,评估计算公式是:

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要注意预期收益和折现率需要精准的把握,否则,评估的准确性将受到影响。在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评估时,股权流动性折价、控股溢价、少数股权折价是必须予以充分考虑的问题,目标企业的评估价值也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收益法有效避免了市场价格波动所造成的影响,是评估非上市企业的一种可行性极高的评估方法。但运用收益法进行评估需具备三个基本前提,一是投资者在投资某个企业时所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该企业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成的现值。二是能够对被评估企业未来收益进行合理预测。对企业未来收益进行预测不仅要能够分析判断未来收益的变化趋势,更重要的是能够将未来收益量化出来,这是收益折现的关键。三是能够对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收益率进行合理估算,这是收益法的基本前提。

(四)评估方法选择

从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本身来看,每一种方法都有其理论基础和完整的评估体系,评估方法本身都是科学合理的。但在评估方法的运用中,每一种评估方法都有其适用的基本前提条件。对非上市企业进行价值评估,在方法的选择上,不仅要考虑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时的市场条件,以及由此所决定的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相适应,还要充分考虑各种评估方法的基本前提条件。

一般情况下,资产基础法适用于评估企业的非持续经营价值。在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不单独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企业的整体价值进行评估,而仅作为价值评估的底线。市场法在国外成熟证券市场上并购公开上市公司时应用得较多,鉴于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发育程度,在尤其是对非上市企业价值评估中,其参考意义居多。尽管企业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市场的瞬息万变以及经营活动的复杂性,使得对被评估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变得越来越困难,收益法仍不失为未上市企业价值评估的核心基础方法。

参考文献:

[1]吕非易,王雪飞.基于自由现金流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研究――以国内A股上市公司为例[J].企业研究,2014,(10):14-15,19.

[2]史玉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的思考[J].国际商务财会,2014,(4):41-44.

[3]程凤朝,刘旭,温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资产价值评估与交易定价关系研究[J].会计研究,2013,(8):40-46,96.

[4]陈斌.国内非上市公司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比较[J].商业时代,2011,(6):92-93.

第3篇

引言

随着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互联网的进一步普及,互联网企业用户规模获得了巨大的增长,因此,互联网企业在运营的过程中积累了大量原始数据;另一方面,数据挖掘等技术的应用使得企业可以从原始数据中获取更多有价值的信息,提高了数据的价值。而与之相对的是,数据虽然由企业持有且能为企业带来预期收益,但是并没有像其他无形资产诸如专利、商标等作为一项资产来考虑。为了解决这种不对称性,需要推动数据资产化,而普及数据的资产化则需要有可靠的方法对数据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由于目前理论研究中对互联网企业价值数据资产价值评佑方法的研究尚少,所以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为互联网企业价值评估提供新的思路。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文献回顾

Michael L.Gargano和Bel G.Raggad发现通过技术手段能够从数据中发现有价值的信息。Douglas Laney认为旧的会计标准已经不适用现有企业的发展模式。Carol M.Graham研究发现网站访问量与用户数对电商或服务性公司的价值有很大的提高。Blodget指出,部分互联网企业盈利上存在大亏损,但其股票价值却居高不下,因为盈利水平没有真实反映互联网企业的价值。

(二)国内文献回顾

张志刚从成本与应用方面分析了影响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的因素。魏晓菁使用可信度评估模型对数据资产的管理过程提供指导。翟丽丽使用改进B-S模型计算移动云计算联盟的数据资产价值。周芹提出了用层次分析法与蒙特卡洛模拟相结合的数据资产价值研究方法。王玉林从法律角度认定数据具有财产性。胡凌指出,?τ诨チ?网企业而言数据资产更加重要,因为数据可以多次使用产生价值。邓郁发现资产评估准则可以促使市场的发展。

二、互联网企业的特性

(一)互联网企业的行业特性

由于互联网企业提供的各种业务是以互联网为基础平台的,因此在数据资产的应用与管理方面,互联网企业与其他企业相比有着先天性的优势,这些优势包括:互联网的普及有利于企业大规模且连续的采集用户信息;互联网的技术特性使数据储存与数据分析的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另一方面,互联网企业可以借助数据的驱动力,推动传统行业的数字化,形成“互联网+”的模式。互联网企业存在多方面的特点,研究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方法在互联网企业中的应用情况将为进一步研究提供依据与参考,为普遍适用于各行业中数据资产的评估方法研究提供理论基础。

(二)互联网企业的运营特性

在企业经营层面上,大部分互联网企业的员工数量比较少,经营初期资金投入需求比较低,导致互联网行业的准入门槛比传统行业要低。但是普遍来讲,互联网企业的发展是阶段性的,中小型企业需要在积累了一定量的用户数量或者占有了一定市场份额后才能够形成规模经济来获取利润。处于成长期的企业的主要经营目的是占领用户与市场,而在这个阶段中,企业在会计利润方面的表现往往不佳。然而,互联网企业的另一特性就是市场规模大与用户数量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互联网产业其实是一种人口密集型产业,借由信息技术用更低的成本或更多的用户进一步创造更高的利润。在用户积累过程中,企业对各类数据的记录与整理也是互联网企业经营的重要一环,在有的情况下企业还会通过免费提供服务快速开拓市场,并借助海量用户数据调整原有业务。由此可见,数据收集与分析在互联网企业的经营当中已经拥有了非常重要的地位,而将数据视作为一项资产并合理的评估其价值也将是拥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数据资产不同的价值体现方式

(一)数据资产的定义

目前数据资产的定义有多种,其中依据会计准则中对资产的定义,数据资产是指由企业运营产生并被企业拥有,且预计能为企业带来收益的资源。这些数据根据内容分为库存账目等传统企业数据、文档邮件等办公数据、信息设备记录的运营状态数据以及用户行为或用户关系等内容产生的社交数据。根据数据来源分为企业内部自有数据与外部获取数据。

数据资产与其他类型的资产有着一定区别,比如,数据资产创造过程中建设周期的不确定性以及所带来的成本的不可预测性;数据资产对生产经营的经济收益产生加成效应;数据资产的市场价值随着数据规模的增长呈非线性的增长。

(二)数据资产基本价值的影响因素

数据资产的基本价值由多方面组成。数据规模表示数据的总容量,大样本数据使统计分析结果更与现实接近,容量越高越容易产生有价值的信息;数据准确度表示数据对被记录的准确反应程度,数据的采集方法决定数据的准确度;数据的完备性表示一套数据对被记录对象的所有相关指标的完整程度,数据的采集范围越广完备性就越高;数据的唯一性表示数据资产拥有者对其的独占程度,企业内部数据的唯一性要高于多家企业的合作共享数据与公开数据;数据安全性是指数据不被窃取或破坏的能力,安全性越高的数据价值越高;数据的隐私性是指数据内容是否包含着受法律保护的用户个人隐私信息,隐私数据的采集受到法律的约束,且难以出售或出租。

(三)数据资产的成本

在互联网企业创造数据资产的过程中,将会产生各种相应的成本,这些成本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其初期的投入成本,包括设备购买或租用成本、相关技术取得成本;另一类是数据积累过程中的运营成本,包括数据收集与筛选过程中的人力资源投入、数据安全性维护与冗余备份成本、其他运营成本。

(四)数据资产的收益能力

数据资产最主要的价值实现方式就是它的商业价值,当数据包含内容与企业的经营内容关联性越高,与对核心业务的帮助越大,就越能?l挥更大的价值。企业可以使用用户数据对用户进行细分,进行分组制定不同服务策略,甚至可以提供定制服务,为每个客户提供不同的服务。比如,个性化营销,根据不同用户的不同需求推送个性化的广告,甚至可以对不同用户划定不同价格,在提高服务质量同时提高总收益。同时,企业也可以使用历史数据对市场等方面的未来发展做出预测与模拟,提前发现未来的需求,第一时间对经营策略做出调整,加快新产品与服务的创新与应用速度。

另一方面,数据资产除了被企业自身使用获取价值外,还可以被出租,比如,中小企业与个人也存在使用数据的需求,但是缺少采集与分析数据的能力,因此可以从专门的数据服务提供商获取相应服务由于数据的特性。数据资产可以同时被多次出租,甚至将数据出租作为一项主要业务,提供给有需求的企业与个人。中小企业与个人也存在使用数据的需求,但是缺少采集与分析数据的能力,因此,可以从专门的数据服务提供商获取相应服务。

(五)数据资产的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根据市场中的其他具有可比性的数据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数据资产的价值。随着行业的发展,数据资产的价值开始获得市场的认可,但由于数据资产的特殊性,市场中或许很难找到属性内容完全相同的两份数据资产,因此为了更加合理的评估数据资产的价值,需要根据影响其市场价值的各项因素,在市场中寻找各项指标相对接近的数据资产,根据指标的高低,对评估的价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方法选择

(一)不同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

目前在对于资产的价值评估方法中,比较成熟的有三种,分别是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成本法是根据资产取得成本确定资产价值的方法,该方法能够避免主观性对价值评估的影响,但是由于忽略了资产为企业带来的盈利能力,因此可能使得评估价值比真实情况偏低。

市场法主要是将市场上其他数据资产与被评估数据资产进行比较分析,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将其他影响资产市场价值的主要影响因素作为控制变量,然后在一个成熟的公平交易市场上进行比较,以此得到被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使用市场法最大的难点在于以下方面:(1)需要考虑资产中的哪些要素会影响资产的市场价值;(2)需要确定价值影响因素对数据资产市场价值的影响程度,从而对评估价值进行修正;(3)需要存在一个适用的市场才能对资产的价值进行合理的评估,在历史交易较少或者交易数据不公开的情况下,使用市场法对资产进行价值评估会有一定的难度。不过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适用市场法进行价值评估将是一个比较适用的手段。

收益法根据资产在未来剩余使用期限内能够取得的预期收益,并按照一定的折现率折现后,判断资产现有价值的方法。收益法能够较明确的反映资产的实际价格,但是适用收益法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该项资产的未来收益与相应的风险可以预测并能适用货币来衡量;(2)能够确定一个合理的剩余使用年限;(3)最终价值受同期利率与通胀率等因素影响较大,若这些因素产生浮动,数据资产的价值也会产生明显的变动。

(二)针对互联网企业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的应用分析

1.成本法。根据数据资产的获取方式,将其分为直接购得与内部积累两种。企业内部积累的数据资产使用成本法进行价值评估,其成本主要包括:初期准备成本(设备,技术)+数据收集过程成本(运营费用)。成本法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式中,V为评估价值,C0为初期准备成本,Ci为第i个运营周期的运营成本。由于数据资产的特殊性质,忽略资产的损耗,直接将总成本记为评估价值。但是,由于数据资产的价值存在一定的规模效应,重置成本与真实价值之间的关系呈非线性,使得在数据资产的规模过大或者过小的时候成本法与真实价值会产生较大的偏离。

2.市场法。研究对象均为互联网企业,所以不用考虑行业影响。目前虽然有存在数据资产交易行为,甚至建立了数据交易中心,但是由于每笔交易中的数据资产各项属性以及交易的背景有所不同,所以不能通过直接比较的方法确定评估价值,需要根据各项影响因素,用间接的方法综合考虑被评估数据资产的价值。具体流程为:(1)分析被评估数据资产的基本属性与价值影响指标;(2)在市场中选择适当的被比较数据资产,根据数据资产的相应指标对被选取数据资产的价格进行调整;(3)由于数据资产交易是一种新兴的交易行为,为了保证评估价值的可靠性,应该尽可能多的选取参照对象并对结果平均。市场法的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V为评估价值,n为选取参照对象的数目,Vi为第i个参照对象的市场价格,Ki为第i个参照对象根据各项指标确定的综合调整系数。

3.收益法。收益法的本质是将数据资产所产生的未来收益折算成现值,由于数据存在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认为未来预期收益期限为有限的。由于数据资产能够提高经营效率的特征,它使互联网企业的成本降低、收入增长,提高竞争力,对企业的总收益具有加成效果。除了用来出售或者出租的数据资产,其他数据资产所带来的收益无法直接体现。可以在行业内平行对比或者企业内部不同时期拥有数据资产前后经营收益的差额得出数据资产为企业带来的利润,然后根据数据资产的预计有效期确定合适的未来每期的收益以及总期限,最后折现得出现价值。收益法的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V为评估价值,n为数据资产预期产生收益的期限,Rt为第t年数据资产的预期收益,i为折现率。

五、结论与展望

第4篇

摘要:企业价值评估是资产评估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对比了几种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利弊,并着重对其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进行了分析,希望促进评估方法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 :企业价值评估;现金流量折现法

一、企业价值评估基本方法体系

企业价值评估基本方法有三种,即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

市场法是在现实公开交易市场上寻找相似资产作为参照物,以参照物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经过差异调整,来确定被评估企业价值的方法。但目前在实务中,市场法运用的并不多,一是因为市场上的参照企业不太好寻找,二是对于上市公司来说,由于证券市场不成熟,其股票市值也不能完全反映企业价值。

成本法,也叫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企业价值的方法。具体说,是通过对企业各单项资产价值简单累加方式得到企业价值。过去我国评估实践中,曾是首选和主要方法。但其最大局限在于,对投资者而言,更关注的是投资未来的收益,未来收益与成本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所以成本法仅仅是从静态的角度衡量企业价值。

收益法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且得到评估师和委托方的认可,在国外评估方法体系中长期居于核心地位,并广泛应用于企业价值评估。它考虑了时间价值的影响,动态地反映了企业价值。其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是实务中最常用的,以下将对现金流量折现法进行具体分析。

二、现金流量折现法在企业价值评估的应用分析

(一)现金流量折现法的含义

现金流量折现法,又称拉巴鲍特模型法,基于企业的整体预期获利能力,基本原理是企业价值等于其预期全部现金净流量的现值之和,考虑了资金时间价值和风险,其应用前提是企业持续稳定经营。公式为;

其中,V0是评估基准日的企业价值,FCFt为企业第t年的现金流量,WACC 为折现率(加权资本成本)。

(二)现金流量折现法应用举例

以某国有参股的生产轻工业纺织品的上市公司为例,该公司目前股本总数为35695 万人民币,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10月31日。根据上述模型估算企业价值,预计该企业现金流量为分段型,先增长,后保持稳健,后期现金流趋于稳定,用下面公式可先算出V0=63890万元。

由于该公司战略目标是可持续发展,在未来五年内,该企业价值为:

g代表该企业后期的固定增长率。我国每年GDP增长速度将维持在7%左右,该公司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产品技术含量低,行业竞争激烈。所以,该企业增长率低于国内GDP增长率。因此,将企业增长率定为5%。由上述公式可估算出企业后续价值为V2=675521 万元,将上述两部分相加,结果为1244466 元。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8%,根据股权价值公式,得出股权价值为199526 万元,公司每股价值为5.24 元,收盘价为5.02 元/ 股,说明投资该公司有收益。

(三)使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的优势及缺陷

1.优势

(1)现金流量折现法在理论上非常完美,充分考虑了企业未来盈利能力和时间价值,能真实准确的反映企业本金化的价值。既可评估企业股权价值,也可评估企业整体资产价值。企业未来预期收益的折现过程与投资过程相吻合,符合评估本质要求,评估结论较容易为交易双方所接受。

(2)此方法的数据来源于现金流量表,现金流可以排除会计利润易受会计方法、会计政策等人为因素干扰的不利影响,更能准确地反映现实价值。是当前使用最多的方法,对收益流为正、经营情况较好的企业,较为适用。

2.缺陷

(1)方法本身缺陷:未来盈利的预测较困难,预测过多依赖于决策者的主观判断,评估值可能有较大偏差,极易造成财务估价与金融市场估价的不一致。我国的监管力度不足、操作过程不规范,导致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不完全,甚至虚假。如果以这些无效数据作为未来现金流预测的依据,其评估结果将发生更大偏离。

(2)适用范围有限:现金流量折现法以持续经营为基础,要求未来现金流能可靠预测,公司未来发展稳定。不适用初创期、衰退期的企业,只适用于成长、成熟期的企业。而且,经营过程中的现金流量是动态的,会受到很多因素影响,所以此方法要克服随机因素和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仍有待完善。

三、逐步采用与发展其他方法

(一)EVA价值评估法

20 世纪80 年代初,美国某管理咨询公司提出EVA(经济增加值),这种新的绩效考核指标,是指经过调整后的企业税后净利润扣除所有资本成本后的差额。EVA评估法实质上是收益法的一种特殊形式,它考虑了公司投入的所有资本(包括权益资本)的成本,较全面地反映公司为股东创造的价值。

EVA 评估法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应用,这种方法简明直观,显示了一种新的企业价值观,并能帮助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二)实物期权估价法

期权,是一种特殊的衍生金融产品,指持有者通过支付一定费用,获得在未来一定时间内按预先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某一标的资产的权利。实物期权的标的资产主要是某一项目、合约,或某个企业。

整个企业可看成一个项目,企业股权也有期权性质。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资产由股权和债权构成,债权人享有公司的有限索偿权,股东作为公司所有者享有偿还完债务之后的剩余权益。所以股东随时面临两种选择,一是持续经营,二是清算企业,偿还债务,享有剩余价值。股东面临的这种选择权实际上就是一种期权,可以用最著名Black-Scholes模型评估企业股权的价值。

结论:

综上所述,和其他方法相比,收益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有很多优点,能将公允地反映企业价值。但是由于企业本身的复杂性,使得采用任何单一的评估方法都会使评估结果出现差异。所以,实践中应该将多种方法结合应用。同时,还可以增加新方法的应用,来更全面、真实的反映企业价值。

参考文献:

[1]李正刚.金融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选择分析[J].财会研究,2010(15).59--61.

[2]饶珊珊王生龙.浅议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资产评估[J].中国资产评估,2011(8).20-22.

第5篇

关键词:抵押资产;价值评估;回归分析 

抵押物品的评估属于资产评估的范畴,资产评估是一个信息系统,评估信息的质量特征就是指明(或规范)什么样的信息才是有用的,其中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作为两个主要质量特征已被广为接受和认可。因此,为了提高评估报告的决策有用性,报告不仅要清晰、明确披露任何直接、影响评估的重大假设或限制条件,并指明其对价值的影响,还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使期望获得评估报告或依赖评估报告的人能正确理解评估报告。第三人对某项评估的使用应根据该评估业务所明确的目的和期望用途,包括假设和限制条件。书面评估报告中,这种披露须与受其影响的意见或结论说明联系起来。因此提出对抵押资产价值的评估的两种方法:即期价值修正法和到期价估算法。 

一、即期价值修正法和到期价值估计法 

(一)即期价值修正法 

运用持续使用前提,使用市价法、重置成本法或收益现值法确定其即期价值(R),并考虑清算的可能性(P)与清算过程的损耗率(L)。其中P 根据企业的赢利能力、偿债能力、流动比率等综合性指标进行确定,损耗率L 根据清算过程中的税费等确定。资产权利的价值是一个变量,随资产本身的运动和其他因素的变化而相应发生变化,其中影响损耗的因素分别为C(实体性贬值),M(功能性贬值),N(经济性贬值)。 

其计算模型为抵押资产价值评估值Y= α* 1-f(C,M,N)*R/r 

其中,α:清算行为固定系数;f(C,M,N):由这些因素确定的损耗率;r=1/1-P。 

(二)到期价值估算法 

其基本思路是:首先求出持续使用前提下的评估值(R);其次对委估资产以强制变现为目的的变卖条件和权利状况进行分析,找出其与公平市场交易条件的差异,并进行量化,从而测算和评定委托评估资产的快速变现系数(β);最后由在用条件下的评估值和快速变现系数得出委托评估资产的清算和强制变现价值。 

其计算模型为抵押资产价值评估值Y=V(S,T)*R 

S :影响评估值的外部变量(如市场因素);T :影响评估值的内部变量(如资产质量因素)。 

β=V(S,T): 解释变量系数(变量S,变量T) 

最后,通过经验数据确定两种方法得出的评估值应占的比重,得到最终的评估值。假设以即期价值修正法得到的资产评估值为X1,其所占比重为Y1,到期价值估算法得到的资产评估值为X2,其比重为Y2 Y1+Y2=100%。即评估值=X1Y1+X2Y2 

二、运用SPSS软件进行回归分析 

广东省某资产管理公司的即期评估价值、到期评估价值、贷款数额和实际回收额的数据(如表1): 

以贷款差额为因变量以即期评估价值X1、到期评估价值X2为影响因素,利用统计软件SPSS经过回归分析得到以下方程: 

贷款差额=12.809+0.684*X1+(-0.656 )*X2,R2=0.996 Radj=0.995 

(0.516) (38.344) (-10.973) 

其中,F统计量的P值为0,在0.05水平上通过显著性检验。 

从方程中我们可以推出以下几点:(1)即期评估价值X1 的相关系数为0.684,大于零。说明X1 越大,贷款差额越大,即银行的损失越大。(2)到期评估价值X2的相关系数为- 0.656,小于零。说明X2 越大,贷款差额越小,即银行的损失越小。(3)为了合理确定抵押资产的评估值,评估师要充分认识抵押资产的价值特性、影响其价值的有关因素及银行特定的处置方案与其内在的价值因素关系,确定恰当的变现系数,使用即期价值修正法和到期价值估算法计算评估值,为银行贷款提供决策依据。 

三、小结 

通过引入统计方法,在抵押资产评估中确定即期修正值和到期价值的系数时,对传统的仅凭经验确定系数的方法中,引入定量的分析方法,使得这种方法更有说服力,这是统计方法在抵押资产评估中的一个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庆国.管理统计——数据获取、统计原理、SPSS工具与应用研究[J].北京:科学教育出版社,2002,(8). 

[2]石玉珍.浅议抵押贷款资产评估[J].审计理论与实践,2002,(9). 

[3]王生龙.关于抵押贷款评估有关问题的探讨[J].中国资产评估,2003,(1). 

第6篇

【关键词】 并购重组 企业价值评估 问题 思路

一、并购重组和企业价值评估的内涵

1、并购重组的内涵

并购重组,包含着企业并购与和资产重组。同时,企业并购与和资产重组是一组既有区别又有着密切联系的概念。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种意思,其共同的特征是取得并购企业的控制权。与企业并购不一样,资产重组是指能够管理或控制企业资产的主体,对资产的结构或附加于特定资产上的权利进行调整的行为。同时,并购和重组相互渗透,它们不仅可以没有关联、分别进行,也可以互为因果。它们的区别在于并购重在股权关系,重组重在资产关系。

2、企业价值评估的内涵

企业价值评估是对一个企业进行整体的评估,而不单单是将该企业各项资产进行相加,企业价值评估不仅要考虑企业目前拥有的所有资产的状况,还要考虑企业的持续获利能力,不仅要考虑有形资产的评估,更要深入研究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在进行评估时,既要考虑企业过去经营时形成的各种企业附加因素如商誉等,又要结合企业目前所处的行业的发展前景、市场经济环境以及宏观政策的调控,评估企业在未来可能获得的收益及期限,从而综合评估待估企业的价值。所以,企业价值评估需要有一种全局观,注重整体性,同时还要谨慎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尽可能客观公正地去衡量一个企业的真实价值。

二、我国企业并购重组中企业价值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视有形资产价值,忽视无形资产价值

目前,企业并购重组时对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一般会使用各项资产价值相加的方法,特别重视有形资产价值。而常见的无形资产,如人力资源、技术、商誉等,未在企业的账面上作出相应的计量和确认,但是这些对企业价值的提升尤为重要。例如高新技术型企业,可能没有多少固定资产如设备、厂房以及原材料等,但是却坐拥一些高新技术、优异的管理以及其他一般难以获取的资源等,单看资产的账面价值就显得毫无意义,与该企业的实际价值相去甚远。

2、评估方法选择及运用不当

收益法、成本法和市场法,是国内外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主要采取的方法,每一种方法的使用都有不一样的侧重。一般地,能够用两种方法进行评估时,评估师会采用对客户有好处的一种方法;而在不具备同时用多种评估方法的条件下,误用一些评估方法人为造成资产价值虚高,导致并入的资产存在很多“泡沫”,为一些大股东挖空上市公司提供了方便。评估师在进行评估时,有时使用成本法会未考虑到评估企业所具有的一些“软资产”,这样就很难体现出其整体的盈利能力。此外,由于每家企业的技术、人力资源、地理位置等存在差异,很难采取市场法得出评估结果。所以,就企业价值评估来说,收益法相对而言是最适用的评估方法,而成本法、市场法只能是作为备选和参考的方法。

评估方法运用不当突出表现为对收益现值法的滥用。虽然收益现值法在国外采用比较广泛,但是由于国内缺少关键信息的公开,参数的取得途径有限,使得收益法的使用有着很大的人为控制空间,一直以来都被市场置疑和诟病。

3、证券市场发展不规范,投行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我国证券市场暂时还只发挥了融资功能,其余基本功能如价值发现、分摊风险、资源分配等均还未发挥应有作用。对企业并购重组活动来说,目前存在的问题会使股价并不能体现一个公司的真实价值,使证券市场无法在评估上市公司价值时提供一个考虑依据,使有些明明合适的评估方法形同虚设。

在发达国家,投资银行已经具有稳定而完善的体系,很多并购重组的案例经过投资银行积极的参与,在其合理专业的策划下成功。我国的投资银行主要是国有成分的有限责任公司,创新乏力、受众少、融资方式有限,规模、从业人员水平、运作方式等有局限性,导致我国投行难以履行策划咨询的职能。

4、相关制度不完善,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当前,企业并购重组活动愈演愈烈,大多数并购均有国有企业参与其中。而在实际并购过程中,由于国有企业本身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政策的缺失,往往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具体原因:一是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被忽视。资产评估业集中度不高,评估机构与地方政府机关还有着某些交集,而一般企业并购重组的业务大多交给当地机构,尤其是土地评估,各地、县评估机构往往听命于客户,出具的评估报告不负责,不利于行业内良性竞争,不利于评估机构独立性的保持和评估质量的确保。

二是国企管理者渎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当前,很多国企在进行战略转型,有不少企业因此盘活了资产,得到了并购重组带来的好处。但是,有些国企由于管理者经营不善,外债缠身、现有人员安置等问题突出,所以着急出手,这种类型的企业并购无一不处于被动状态,而居于优势地位的买方经常会采用一些手段使评估机构评估结果尽可能偏低,最终迫使卖方接受不合理的交易价格。

三是评估行业相关法律仍不完善。与企业价值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仍需完善,如《公司法》、《证券法》未对评估师的权利明确规定,也未明确提出对评估机构以及从业人员的具体要求。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是目前最具权威性的,但相关内容比较陈旧,已不能跟上经济的发展脚步。自2012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新《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具有革命性,但缺乏实践性。

三、优化我国企业并购重组中企业价值评估的思路

1、深化对企业价值评估的认识

企业管理层应该格外重视企业价值评估。评级机构应当考虑到企业估值和其他评估有出入,企业价值评估和企业财务分析关系紧密,不单要看一项资产的价值,而且要看企业在未来竞争中的持续获利能力。评估人员应对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对宏观环境较好地分析与把控,并能熟练使用相关财会理论和现代信息数字处理技术。由于不断变化的全球经济状况、发展趋势,以及不断产生的新理念和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管理部门如国资委、资产评估协会等应切实提高监管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强化培训,以帮助他们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2、选择并合理运用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应主要采用收益法,并参考其他方法。同时,相关部门应尽早颁布实用性的法律法规,如对量化折现率敏感性参数等的制定方法。国外资产评估在数据的选择上已经有了很多研究,许多参数如收益法中折现率的采用、风险溢价等,有数据研究机构定期发表在《评估年鉴》上,不同的行业和回报风险的估计有动态数据供评估师参考和使用。中国缺乏类似机构,在选择评估参数时,评估师主观性很大,导致很多案例中不同评估师选用的数据没有统一标准。所以,我国亟待建立专业且具有公信度的市场数据动态研究机构。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案例库的建设,作为对规则和法规的补充。

3、规范健全证券市场,发挥投行应有的作用

上市公司明确产权、责权,进行合理管理,才能促成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在进行上市公司改组时,要贯彻《公司法》,严格按照企业理论,在内部建立健全体制。此外,要保证公司的透明度,精准、及时地举行报告和公司重要事情的公开,并确保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同时,证监机构应该加大监管力度,使其不断改善自律机制。中介评估机构也应该提供客观公开的服务,相关事务所应谨守职业操守,遵守行业规则,依法公正履行各自的义务。

西方发达国家的投行在业内术业有专攻,每个银行都有自己的理念以及市场定位,有的投行专职股票方向,有的则把债券业务当作重点。国内投行要转型成为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化银行,就应该找准自己的定位,拓宽自身业务,如参与企业并购重组活动,发挥咨询策划的功能,以顾问的形式在经济浪潮中取得一席之地,以增加对风险的抵抗能力。总之,应以特色业务为主,走多元化的发展道路。

4、完善企业价值评估环境,加强指导和监管

在我国资产评估的发展史上,各行业行政机构人为造成不同评估业务的垄断,多方管理的标准不一致,使资产评估经常面临很尴尬的局面。所以,应该勇于改变现状,有关管理部门不应该直接参与到评估的具体业务,而应该进行宏观调控,完善价值评估环境建设,加强辅助和督管,推动企业价值评估理论的研究,为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寻找新的符合实情的方法或制度。

我国企业并购重组的类型已进入多元化的发展阶段,应尽快完善资产评估规范。对于能源矿业行业来说,开发周期长、相关成本高,采取并购的方式能够较快地进入生产阶段,节省部分成本支出,因此企业出境并购投资的行为持续升温。对于生物技术及医药行业来说,在研发不给力、创造性较低、药品安全事故频发、流通成本过高等背景下,行业内的整合是大势所趋。对于光伏产业来说,国内需求不多,主要靠出口,由于国外反倾销和反补贴政策不断出台,行业过剩的态势比较明显,整合也难以避免。对于互联网行业来说,行业并购主要以取得技术专利、技术团队和产业研发优势为主,并购更偏向于行业的热点技术,移动互联网、垂直社交化整合等成为近年来行业发展的主流,也成为了行业并购的主要趋势。对于汽车行业来说,预计到2015年前十家整车汽车产业集中度将达到90%,形成三到五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从而推动整车企业横向兼并重组。与此同时,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并购重组更趋活跃。而对于零售业来说,由于电子商务的普及,为扩大行业的渗透率,各大连锁百货企业都通过收购兼并的方式,加大线上渠道。

在与国际资产评估行业、准则的衔接上要加强互动往来。积极组织对新版国际评估准则的翻译工作,鼓励开展中国评估准则与国际评估准则、美国、英国等国准则的比较研究。这样才能更好地顺应我国企业并购国际化的进程,辅助并指导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的健康发展,从而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岳公侠、李挺伟、韩立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选择研究[J].中国资产评估,2011(6).

[2] 胡政:并购中的资产评估:基于交易双方博弈视角的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09.

[3]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联合课题组:上市公司2009年度并购重组资产评估专题分析报告[J].中国资产评估,2010(6).

[4] 张夕勇:并购与整合[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

第7篇

1.对无形资产计量与企业价值关系重要性的分析。在知识经济社会中,无形资产计量对企业描述财务状况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如果不能充分披露维持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无形资产,就会低估企业账面价值,也不符合真实性原则和配比原则,更不能向利益相关者提供准确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相关信息。要想准确地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首先要对无形资产的概念及其特征有相对的准确的定义。虽然无形资产的概念在世界上已有几百年的历史,但是,迄今为止关于无形资产的本质属性的概括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认识。我国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中的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国际评估准则中无形资产是指:以其经济特性而显示其存在的一种资产;无形资产无具体的物理形态,但为其拥有者获取了权益和特权,而且通常为其拥有者带来利益。综上所述,无形资产可以归纳为由企业拥有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辩认非货币性资产。对这种定义首先强调了无形资产是一种生产经营要素非实体。无形资产有无实体性、非流动性、独特性、效益性、价值的不确定性特征。

2.无形资产价值管理在企业资产管理中的必要性。随着无形资产在企业投资日益增大、数量日益增加、种类多样化、收益金额日益增多,并且来源渠道多元化,对这种特殊资源的强化管理显得更加必要。一项无形资产的要素从其设计、产生、长育、繁衍、投资、转让、收益涉及到企业内部和外部诸多环节。与有形资产相比,无形资产对企业增值的最大贡献在于其巨大的延伸价值。目前,企业没有建立专门的机构来对其运营全过程加以跟踪管理,容易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因此,现代企业中有必要建立专门的无形资产综合管理机构,对无形资产这种资源进行全面、综合、系统地管理,对企业所有无形资产的开发、引进、投资进行总的监控,并按无形资产在企业资本运营中的实施目标来协调企业内外相关部门的关系,使之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效益。

3.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中应考虑的因素。企业并购、公司上市、股权变更、企业清算、国有企业改制等经济事项的发生都会涉及到企业价值评估。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要充分考虑企业的无形资产在未来使用方面的各种配套因素以及影响因素。无形资产价值量的合理判断将直接影响企业资产运营策略的效率和效果。由于无形资产价值的不确定性和取得成本的不可分性,使得大量自创的无形资产不能确认和计量,有的即使确认入账,但计量的成本也不完整。当企业发生产权变动或产权交易时,账面无形资产的价值并不能成为交易的价值基础。所以,当企业涉及无形资产转让、出售、合资、合作时,就应该对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以反映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在评估企业价值时,关键的问题就是如何对影响无形资产的各种因素相互作用后给企业的未来收益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所以在预测企业的未来收益时,一定要充分考虑企业无形资产的构成,要考虑与无形资产未来发挥效益密切相关的因素,如企业未来的研发能力、融资能力、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企业的生产能力、对企业自身在整个行业市场环境中所处的位置及该项无形资产项目的市场开发和应用前景等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与评价,全面计量并体现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而反映企业的真正价值,也使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具有相关性及可比性。

二、现行无形资产价值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缺陷。由于无形资产的收益带有不确定性,随着科学技术迅猛发展,技术知识成果更新换代速度加快,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难以准确地预计和确定,这为准确的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无形资产的评估应以基本的财务核算为基本依据,并应有一整套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评价体系,没有财务核算的无形资产评估是缺乏依据的,缺乏财会依据的评估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合乎法律规范的。

2.对评估对象和范围把握不准。一方面,由于对无形资产认识不足,造成企业大量的资产流失:一是在中外合资合作过程中对中方无形资产不进行评估或低估,使其无偿被合资企业使用。二是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企业资产往往按账面原值折股,或者对国有无形资产不评估、计价,不入账,使得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无形资产被排除在股本之外。另一方面,有的地方、企业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对无形资产评估值越来越高,评估的对象、范围越来越大。

3.无形资产的价值确认缺陷。对无形资产的确认,认定方法存在不少弊端:无形资产取得的时点难以确定,如企业大量的无形资产特别是自创的那一部分,其形成是一个长期积累过程,很难确定其取得的准确时点。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理论上讲,如果开发费用符合资产的确认条件,那么对其采用资本化政策是合理的。问题在于,对于某项目而言,要明确地定出研究阶段何时结束或开发阶段何时开始往往是很难的且不易操作,为摊销带来不便,难以实现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实际成本难以准确计量,企业大量的无形资产是长期形成的结果,或是多种因素综合的结果。即使某些无形资产取得时点的实际成本可以确切计量,但这一历史成本不包括其潜在的价值,与无形资产的现行实际价值也存在着差异,没有考虑到无形资产的动态成本与收益。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是通过不同的方式给企业带来效益,采用单一计量的方式不利于无形资产价值的确认。

4.评估管理不规范,评估市场混乱。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大多数评估机构都曾挂靠政府部门,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评估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后,主要的问题就集中在:一是评估机构无信誉等级。目前任何一家评估机构只要拿到评估资格,就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资产评估业务,不管评估专业水平高低,不利于行业的优胜劣汰。二是垄断严重。按国家有关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取得资产评估资格后,其执业范围是不受地方和行业限制的。但目前一些地区和行业仍存在封锁现象,限制其他地区和行业的进入。三是评估机构的自利行为的选择。无形资产评估市场大,利润高,诱惑力强,评估机构纷纷出动,极力把无形资产评估管理的权限控制在自己手中,于是各自为政,加剧了评估市场的混乱。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及权威的管理部门,所作结论难以客观公正,从而失去其权威性。

5.未充分认识无形资产的特性,使估价无序。无形资产估价的特性表现在:第一是界定、鉴定无形资产的真实性。与有形资产不同,对无形资产评估首先以取得的无形资产产权的合法性和无形资产产权的效益两大依据来判定归属权。第二是无形资产的单

一、非重复性带来的无形资产估价缺乏可比性。第三是科技快速发展与市场激烈竞争带来的无形资产估价的动态性。正是未充分认识无形资产估价的本质特征,使无形资产在权益变动中出现不评、漏评、抵评、错评等现象。

由于无形资产将取代有形资产成为企业拥有的主要经济资源,企业无形资产的拥有程度和质量高低,将成为竞争中能否获胜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加强对无形资产的合理会计估价是企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企业发展驰名商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客观要求,也为无形资产公平交易提供价格依据,并为保护企业无形资产提供经济依据。

三、加强无形资产会计估价的对策

1.认定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作用。一是统一无形资产评估管理机构,评估机构专业化.组织管理规范化。无形资产的评估及管理.应考虑无形资产的特性和经济管理的客观要求。评估机构应由懂技术、经济、财会、贸易、管理及无形资产法律等方面知识的人员组成。可组建专业性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也可成为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或审计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的一个分支。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组织管理及其监督宜归口专职机构负责.实现统一管理。二是以资产评估客观、公正确定无形资产价值量。主要是考察知识资本的构成、知识资本的培育、筹措、分配、运营及效率评价指标体系等问题。三是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应引导企业的长期无形资产的开发与利用,使企业把知识资本作为对未来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战略资本来培育。一方面,企业应把培育知识资本作为理财工作的内生性要素来看待;另一方面,财务在运作资金时要有利于知识资本的培育,并将其作为最重要的理财战略。四是确认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行业信益等级制,通过等级制区分全国性的评估机构、地区性的评估机构,并与其权责相结合,以动态的信益等级打破地区性的垄断,充分发挥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作用。

2.完善无形资产价值估价体系。无论是有形还是无形资产的评估大致有三条途径,即成本途径、市场途径和收益途径。无形资产的创制成本与其创造的收益水平往往对应性较小,采用不同的途径,如分别采用成本途径和收益途径进行评估,所得出的评估结论可能大相径庭,所以,在可能的条件下,要尽可能采取多种评估途径进行评估,把成本途径、市场途径和收益途径有机地结合起来,综合各种评估途径的结论得出最终评价结果。

3.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必须符合评估对象的基本要求。评估方法主要有重置成本法、现行市场法、清算价格法及数学方法,只要综合使用各种评估方法,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此外,财政部已了《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但该准则仅属于评估的具体准则,重点规范了无形资产的评估和评估结果的披露,对评估师胜任能力,职业道德等基本要求以及在评估和评估披露中评估师应当重点考虑的问题进行了规范,但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一个完整的评估体系应由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及资产评估具体准则指南和咨询意见等多层次组成,从而形成我国完整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

4.评估计价范围的界定。合理的对无形资产计价,在各种无形资产形成或取得的过程中,最基本的计价原则应当以成本性支出作为基本估价的价值,但是计价原则由于没有考虑无形资产在使用期内所能提供的效益,而是直接根据自创过程中各种费用的资本化的实际支出,外购过程中的买价及有关费用的实际支出,作为其估价价值,因而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未考虑收益的不确定性。因此,应在成本计价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按各种无形资产使用后在若干年内可能实现下的收益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其估价价值,这就考虑了该项资产的价值与收益的密切因果关系,如企业购入某项专利技术用于扩产增收或降低成本,若该专利技术缺乏适宜的市价资料,或不适宜用市价确定其价值,则可按其未来所能提供的销售净额或成本降低额的净额作为其估价的价值,以适应无形资产的价值变动计价,此外,还可以考虑技术寿命计价方式,如果一项技术性很强的无形资产是由许多具有不同技术寿命的个别因素组成的混合体,或是由于内在和外在的原因导致其效率主要是由其技术寿命决定的,则该项资产的计价,应以其技术寿命作为主要的、决定性的衡量标准来确认其价值。与有形资产产权权益相比,在把握无形资产产权权益认定的法定原则与方法时,应特别注意其以下5个方面的因素:成本、效益、周期、期限、程序。

5.评估参数的匹配。各个评估参数的选用不能孤立地进行,必须遵循统一的原则。各个参数应保持财务内涵的统一和计算口径的一致。收益额的种类和折现率的选用尤应注意两者之间的匹配,不允许财务概念上的交叉和计算口径的差异,否则将导致误评。评估操作中一般应先选定预期收益额的种类,然后按所选用的收益指标的财务概念和计算口径选用与之相匹配的折现率。

6.评估管理的法律支持。无形资产的管理是一项系统化、有序性的工作,因此必须法制化,以法定规范要求管理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无形资产的管理。具体来说主要应建立以下法律规范:对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及评估系统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法律性和政策性强,必须由合法的专门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从而使评估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规范的规定。对无形资产的管理要有统一的、明确的法律规范和政策规定,从而使管理工作法制化。对无形资产的认定和公布出必要的规定。对无形资产的评估责任做出明确化的规定,形成一个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

综上所述,由于经济的全球化、管制的解除和技术的发展等因素导致竞争的加剧,企业的基本面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为了生存和增长,企业越来越多地依赖于组织的重构和持续的创新。组织重构导致无形资产替代有形资产,创新活动则通过无形资产投资来实现,从而使得无形资产成为企业价值创造及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鉴于无形资产在企业价值创造中所起的关键作用,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应当作为企业经营决策与管理的组成部分之一。

参考文献:

[1]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S].2001.

[2]卢双娥.关于无形资产评估问题的思考[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2,(2).

[3]王维平.企业无形资产管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第8篇

论文关键词:外资并购 商标 评估

外资并购是引进外资的重要形式。所谓并购是企业合并与收购的总称,企业并购最先在英美国家实践和提出,它泛指以取得企业的财产权和经营权为目的的合并、股票买入和经营权控制等活动。在我国,外资并购指的是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外资进入中国的方式有了重大改变,那就是与中国的知名品牌企业合资。外资的进入虽然给中国经济发展注入了资金、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但外资进入中国时所采取的所谓商标战略给中国企业带来的品牌损失和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威胁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一、外资并购中商标价值评估状况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为了表明自己、区别他人在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可视性标志,即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标志。外资企业愿意并购中方企业,更多看重的是中方企业的商标价值,因为对于现代企业而言,商标已经不仅仅是一个企业产品的标识,更多意义上是代表一个企业产品的质量、企业文化和在所属行业中的影响力,更多的是在标识一个企业的商誉。特别是驰名商标的价值更是不容小觑。在外资并购中必须要对商标价值进行评估,以便交易双方明晰商标价值,尤其是让被并购企业清楚知道自身商标的价值。然而由于商标评估存在种种问题,以至于中方企业的商标的价值被低估甚至不作价拱手让与合资企业。如1994年,“金鸡”品牌的持有人——天津日化四厂,为了引进外资,与美国莎莉集团所属奇伟日化公司合资组建了中美合资奇伟日用化学(天津)有限公司,当时金鸡鞋油已占据中国鞋油市场的半壁江山,而合资时金鸡品牌却只折价1000万元。又如广州饼干厂与香港一家公司合资时,将其在50年代注册并享有盛誉的“岭南”商标无偿转让给合资企业使用,这都造成了中方的巨大损失。

二、商标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

外资并购的前提和难点是清产核资、界定产权和评估资产。科学准确评估商标的价值,合法公正地处置商标,有利于在并购过程中维护双方企业的利益,推动和保障外资并购的顺利实现。目前在商标价值评估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表现在:

(一)缺乏有关商标评估的法律

国家工商管理局曾在1995年颁布《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该规定明确规定企业转让商标或以商标权投资,应当委托商标评估机构进行商标评估。接着1996年又颁布了《商标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但该办法只对商标评估机构的条件、业务范围及评估原则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规定,而对商标价值的构成、评估的具体方法等商标评估的实质内容为予明确,操作性不强。然而这两个规章在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被废止。目前我国没有一部关于商标评估的法律法规。

(二)评估机构不规范

商标等指知识产权的评估技术含量高、程序要求严格,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然而,在现实中,由于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置把关不严,对从业人员缺乏严格的培训与考核,常常出现评估结果与实际状况差距极大的问题。

(三)评估方法不科学

按照国际惯例,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有三种,即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评估对象和评估目的不同,评估方法也不同。有些单位却是不分对象和目的,只用一种方法或用错了方法。由于缺乏科学的评估方法,导致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中,标准不统一,高估低估现象严重。

(四)不重视对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评估

有的中国企业在重视引进外资和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却忽略了通过自己长期经营形成的商标等知识产权,在评估时将这一部分资产价值低估甚至没有将这一部分资产作价,造成商标流失。尤其是造成驰名商标、着名商标流失时,其损失更为巨大。 三、完善外资并购中商标评估

(一)加强商标评估理论的研究

商标评估是按照一定的估价标准,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通过分析各种因素的影响,计算确定商标资产在某一评估基准日时现时价值的工作。商标价值构成比较复杂,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比如,商标的设计、注册、广告宣传等费用,商标的使用期限、侵权状况、法律保护程度,商标的显着性以及商标带来的市场占有率、企业知名度和信誉,商标资产依附于有形资产发挥的作用,包括所使用产品所处的不同生命周期阶段,行业的平均利润率与行业发展前景,企业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等。④加之我国开展商标评估的时间较短,积累经验还不够。为了促进并实现商标评估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应当在借鉴国外商标评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企业商标价值的现状和具体实际,加强理论研究,探索影响商标价值的定性因素及定量计算方式,逐步发展一套更加科学合理和规则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以及技术规则,通过有关政策法规的颁布与实施,建立科学合理

的商标价值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 (二)完善商标评估的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当前商标评估无法可依的状况,应加强商标评估立法,制定商标评估的统一法律规范,详细规定商标评估的形式、时间、表现、机构及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商标价值评估制度。

1.关于商标评估标准和方法。在商标评估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建立科学的商标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并通过法律法规将其确定下来。

2.关于商标等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国家工商管理局曾于1996年颁布了《商标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使评估结果严重失实的,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外,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实际上让商标评估机构在对商标价值评估失实时仅承担警告、罚款的法律责任并不能起到处罚作用,也不能有效遏止此类事件的频繁发生,并且该规章在2001年被废止。虽然随后国家出台了《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但是这两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并没有规定评估机构承担的法律责任。目前我国没有相关法律对商标等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应承担的责任做出任何规定。由于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我国商标评估价值失实几乎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经济责任、道德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尤其是法律责任,导致背离商标实际价值的评估现象屡见不鲜。针对这一情况,在商标评估立法时要明确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法律责任。

3.关于外资并购时的商标价值评估。外资并购涉及外方企业,与企业并购时双方都是中方企业不同,外资并购时企业商标等无形资产被低估甚至是没有估价,会造成商标流失,造成损失,尤其是造成驰名商标、着名商标流失时损失更大。因此法律要对外资并购时商标等知识产权的评估做出严格的规定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

(三)强化企业商标保护意识,重视自身商标价值评估

按照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的要求,企业资产的计价是遵循历史成本原则。由于包括知识产权在内无形资产价值具有不确定性和取得成本的不可分性,使得大量无形资产不能确认和计量,即使确认入帐,但计量的成本也往往是不完整的。导致专利、商标、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在研制、开发过程中投入的费用并没有计入无形资产成本,使帐面上反映的无形资产价值与其真实价值相差甚远,这样当企业发生产权变动或产权交易时,帐面无形资产价值并不能成为交易的价值基础。所以当企业涉及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资、出售、联营、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时,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就成为必要,以反映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⑤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本身具有巨大的价值。中方企业作为外资并购的目标企业,要增强商标价值评估意识,要认识到商标价值评估是必要的,以商标使用权作价出资时要同并购企业商定商标评估办法确定商标价格,避免企业自身商标价值被低估甚至是无偿转让。中方企业与外方企业应当商定评估机构选择办法,比如双方共同选择、委托第三方选择等,应当选择有资质且资质比较高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做出报告后,应当聘请无利害关系的独立专家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和评估,判断评估报告依据的资料是否充分、真实,评估方法是否科学、评估程序是否公正、合法,调整参数是否科学、合理,最终得出评估结论是否真实、可靠。

第9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无形资产评估;价值评估

据我国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推算和汇总。近年来各种原因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数字惊人。如何在国有企业产权转让过程中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已经成了当前一个热门话题。对于需要进行产权转让的国有企业而言,只有在准确的资产评估的基础上进行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才能体现公平、公正,才不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一、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的评价与选择

当前确定国有企业资产价值普遍使用的方法是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是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我国对资产评估的方法大致有这样四种: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

(一)收益现值法

收益现值法是将评估对象剩余寿命期间每年(或每月)的预期收益,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累加得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以此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运用收益现值法必须建立在资产具有独立获得预期收益的能力、资产未来的收益能够用货币来计量、资产所有者所承担的风险能够用货币衡量等前提条件下。收益现值法适用范围较小,一般是用于企业整体资产评估以及可预测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评估。

(二)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是现时条件下被评估资产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该项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使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受到一定的限制,该方法要满足继续使用假设。而且待评估的资产必须是可以再生和复制、可以随时间推移、可重建和重构的具有有形或无形损耗的单项资产,或者是可重置和重构的整体资产。

(三)现行市价法

现行市价法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比较对象,分析比较对象的成交价格和转让条件,进行对比调整,估算出资产价值的方法。使用该方法需要有一个充分发育的、活跃的资产市场,同时参照物以及与被评估资产可以比较的有关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以收集到的。随着我国资产转让市场不断发展,会非常广泛地运用现行市价法进行自查评估。

(四)清算价格法

清算价格法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资产评估。评估时应当根据企业清算时其资产可变现的价值,评定重估价值。清算价格法与现行市价法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停业或者破产时。企业将资产拍卖、出售,清算价格往往大大低于现行市场价格。在国外,清算价格法并不独立使用。一般将清算价格法和现行市价法共同使用,称为市场法。清算价格法主要用于企业破产、企业抵押、企业清理等几种情况。

二、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中的价值评估难点分析

国有资产的特殊性决定了国有资产的资产评估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而这其中土地处置问题、无形资产评估问题,以及评估委托人问题又是国有企业资产评估中较为棘手的问题。

(一)土地处置问题

对待产权转让中,国有企业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处置问题。因其使用权来源的不同而存在不同的解决途径和办法。若土地使用权来源属出让方式。则在产权转让的过程中并不涉及土地处置问题,仅需根据该地块的客观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根据《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对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企业改革的不同形式和具体情况,可分别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人股)和保留划拨用地方式予以处置”。而在这几种处置方式下,评估时所采用的方式及途径也不尽相同,具体叙述如下:

1 对采取保留划拨用地方式进行处置的,无需对原账面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价格进行具体的评定估算。但为了合理体现改革前国有企业的资产范围,仍需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原账面金额按现行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进行核实,并以核实后的金额作为评估值列示,纳入改革资产范围。

2 对采取国有土地租赁方式进行处置的,应首先将国有企业原账面存在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剥离,然后另行对国有土地使用的租金水平进行评估,并将该租金水平评估结果一并运用于改革方案当中。以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行为,并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3 对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进行处置的,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时。又存在两种程序和途径:第一种将该国有土地使用权纳入改革资产范围,也应纳入评估范围。在这种情况下:首先,确定该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定义,以土地使用权来源属出让性质为假设,并根据地块实际情况和规划条件对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方式下的用途及使用期限进行假设;然后,以这些假设作为估价提前,对该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合适的土地估价方法进行评估,并将评估值直接列示于资产负债中无形资产项下;最后,对土地使用者(国有企业)应补交的地价进行反映或列示。第二种不将该国有土地使用权纳入改革范围,也即不纳入评估范围。不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纳入改革范围(评估范围)时,还应满足一个前提:即房地产市价中大于建筑物实体价格的那部分,均是由土地使用权贡献或创造的。将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其对应的建筑物分开评估(即土地使用权不纳入改革评估,而另行评估后形成土地处置方案报批)才不会出现价值遗漏情形,才不会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二)无形资产评估问题

无形资产具有非实体性、垄断性、效益性和不确定性、完整性等特点。无形资产评估时考虑的因素主要有:1、无形资产取得的成本;2、机会成本,即无形资产转让、投资、出售后失去市场的损失收益的大小;3、效益因素成本,即从无形资产补偿角度考虑的,但无形资产更重要的是其创造收益;4、使用期限;5、技术成熟程度;6、转让内容因素;7、内外无形资产的发展趋势、更新换代情况和速度;8、市场供需状况;9、同行业同类无形资产的价格水平。无形资产评估值的高低,还取决于无形资产转让、转让的价款支付方式、各种支付方式的提成基数、提成比例等,在评估无形资产时,应综合考虑。

(三)价值评估委托人问题

由于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价格总体上决定于企业总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净资产价值。政府作为股权的出让者,越高的买价意味着越多的利益。而对于股权的购买者或者拟进入的私人投资者而言,情况恰好相反。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冲突使得转让双

方都试图确保价值评估有利于自身。并且当所有的参与者都相信道德风险会不可避免的影响评估人对资产的评估时,认定评估人便成为所有资产转让过程的关注焦点。

根据《国有企业改革重组调查研究报告》的展示,在中央控股改革企业中,由企业母公司代表企业最终所有者利益,执行评估机构委任权的占据了相当大的部分,这样的企业占中央控股改革企业样本总数的35%。而在地方控股改革企业中,母公司作为评估机构委托人的比例可以达到43%,同时还有37%的地方企业由地方政府亲自选择委任评估机构。资产转让机构也是企业价值评估委托人中的重要部分,而企业管理者代表自身利益委任价值评估机构的情况最为少见。《国有企业改革重组调查研究报告》显示,通过产权转让机构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改革企业资产所得到的评估价值相对最高,净资产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比值的平均水平可以达到83%,而依据其他委托人聘请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计算出的该比值却只有68%。这一统计结果一方面体现了在中国的产权改革过程中,许多国有企业的资产都存在被低估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也显示产权转让机构在资产评估过程中低估资产的动机最小。改革企业价值低估行为的动机主要来自于企业收购者甚至政府官员的寻租行为,这也同时解释了为什么中央政府鼓励和要求在产权转让中心实施资产转让过程,而不是由地方政府或公司私自组织实施。

本文认为对国有企业资产进行评估的评估机关应该都是当地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独立主体,然后通过招标的形式来邀请这些单位,同时将审计单位、评估单位要分开。最后要将资产评估、审计不良资产的报审公开化。让资产评估成为一种“阳光”工程。

三、对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中价值评估的几点建议

产权转让工作是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的一个必要的前提,同时也是一项复杂的经济行为。其影响因素众多,要想使产权转让取得彻底的成功,不留下任何的隐患,需要各方面的积极配合和支持。笔者对今后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为促进我国今后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及其价值评估的健康发展。

(一)树立正确的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和价值实现的观点

突破对国有企业“有进有退”的狭隘理解。实现以退为进,退中求进,即在国有股权和比重上退,在国有经济的总体实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上进。突破“产权转让和企业重组是市场行为,政府无所作为”的认识误区。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人,理应按市场规律组织推进其产权转让和重组;并且只有政府才能解决转让重组中的条块分割、债务处理、人员安置、分离办社会职能等诸多难题,才能协调多个部门参与改革的行动、审批权限的行使和各自利益的调整。突破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片面理解。固化、呆滞、亏损、潜亏是最大的流失,只有流动、重组、盘活才能保值增值。国有资产存在于企业并有效利用是保值增值,存在于能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的社会保障、基础设施、政策性安排(如安置就业、补偿职工)等其他形式也是保值增值。

(二)完善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外部环境和国有资产的评估机制

从我国目前有关企业并购的法律条文来看,还缺乏有关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方面的系统规定,在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实施过程中还有许多细节与现行法律相抵触,且存在各地区规定不尽相同的问题。因此必须要尽快制定出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国有企业改革有法可依。同时建立一套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来接收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后分流出来的员工,为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创造良好的条件。针对在国有企业实施产权转让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管理层“道德风险”等问题,一定要加大力度强化对产权转让过程的监督,以加强国有企业产权转让过程中信息披露的透明度。要健全国有资产评估机制,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确立合理、公正的资产评估机制,是当前规范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因此在改革的实施过程中一定要确立公平合理的价格,尤其需要健全国有企业无形资本的评估机制,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资产评估中往往强调有形资产忽视无形资产。这样使得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严重。所以在今后的改革中必须为无形资产的评估建立一套系统的程序。

第10篇

【关键词】信用资产;价值评估

一、信用资产概念

信用是一种远期支付承诺,它以货币单位表示未来经济的价值。在不存在资源交换时,它不以现实资产的形式存在,只有当发生资源交换时,它才能通过资源体现出价值所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无形资产价值的不断增强,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方式开始从单纯的产品本身向无形资产价值的开发和利用转变。企业信用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通过与物质资产和人力资源的合理结合,可以产生高效的生产力和强势的竞争力,从而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和企业价值。

二、企业信用资产评估要素

(一)企业信用资产的成本

成本是任何一项资产价值构成的基础。对于有形资产来说,其成本主要分为原始成本和重置成本。信用资产的成本主要指原始成本,如为建立和发展企业信用而产生各项费用,而不存在重置成本。因为企业信用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并且不易在短时间内发生改变,即使要把某些成本费用看成重置成本,也只能算作是未来信用资产的原始成本。

企业信用资产的成本分析可以从显性和隐性两方面考察。显性是指企业为建立和培养信用资产所支付的各项费用。隐性成本是指企业为恪守信用而付出的损失或减少的收入。但两方面都存在不足之处,显性成本可能会产生漏记、错记。隐性成本则由于并不实际记录在企业账目中,往往容易被忽略,导致企业信用资产成本的记录出现不完整。但不可否定的是根据企业历史资料,统计企业为保持和提高信用水平所支付的成本费用,对于企业信用资产评估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企业在信用方面增加投入,则新增加的企业信用资产必定会给企业带来相应的投资回报。

(二)企业信用资产的效用

资产的价值体现在它对企业的效用,即能为企业获利。有形资产以实物形式存在,其效用大小可以根据实物鉴定。而无形资产没有实物形态,其在物质实体上的表现是诸如专利证书、许可证、注册商标证书和转让合同等具体的书面文书,这些都可以作为评估无形资产价值的重要依据。无形资产的价值也可以用其实际效用来体现,即无形资产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挥的实际作用。这种实际效用一般是指该资产给企业带来的额外收益的大小。无形资产的实际效用比企业文书更是其实际价值评估的依据。

企业信用资产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其实际效用表现为能够为企业带来超额收益或预期盈利能力。它不仅是企业正常经营的必要条件,更能够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甚至帮助企业起死回生。

(三)企业信用资产的寿命

无形资产一般都有明确的使用期限。使用期限对无形资产的价值有重要影响,超过有效期其作用就会消失。但是信用资产是一种特殊的无形资产,它会一直伴随着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

无形资产剩余使用寿命的计算方法一般有三种:法定年限法、更新周期法和预测法。对于信用资产,既要考虑到其作用的长期性,又要结合外部信用环境变化的影响,综合考虑后采用专家法进行评议和确定。

(四)企业信用资产的环境影响

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相比,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其可以作为不同经济主体的共同财富同时享用。由于资源的有限性和市场的竞争性,各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也会产生互斥,防碍企业获得高额利益。信用资产也如此,企业信用水平的高低不仅受企业自身信用状况的影响,同时受同行业或其他行业经济主体信用状况及水平的影响。因此,对信用资产进行评估时,要综合考虑同行业企业拥有的信用水平和整个社会信用状况等因素。

三、企业信用资产评估方法比较

(一)成本法

成本法,也称重置成本法或重置价值法,是指从待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复原重置成本或更新重置成本中扣减其各项损耗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其基本计算公式可表述为:

被评估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式中,对于不可重置的资产来讲,也可以采用原始成本或替代资产现值来代替重置成本。

信用资产作为特殊的无形资产,其成本构成要复杂得多,可把它的原始成本作为估算其价值的基础,公式调整为:

被评估资产评估值=原始成本-资产各种贬值

由于信用资产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计量的不足之处,企业信用成本费用的收集和计量存在很大困难。信用资产的贬值与有形资产也不相同,只能通过环境经济性方面分析,即环境经济性贬值。

通过以上分析,成本法可以作为企业信用资产价值评估的基础,但不宜作为主要依据。

(二)市场法

市场法,即现行市价法,是以市场价格作为资产评估的价格标准,来确定资产评估价格的一种方法。它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最近售出类似资产的异同,并将类似资产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

市场法评估必须具备两个条件:要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产市场;参照物及其与被评估资产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搜集到的。

由于信用资产交易市场在我国的发展尚不繁荣,所以在当前条件下利用市场法对企业信用资产进行价值评估有很大困难,信用市场还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三)收益法

收益法,也称权益法或收益现值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收益法在经济发达国家或地区应用更为广泛。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V―无形资产评估值;―第t年增加的收益额;―年份;n―剩余使用年限;i―折现率。

使用收益法时要满足三个前提条件:资产可以投入使用;资产经营的未来收益能够且必须用货币金额来表示;资产所有者所承担的风险收益也必须是能用货币衡量的。

运用收益法对资产进行评估是以资产投入使用后能够连续获利为基础的,如果在资产上进行投资不是为了获利或者投资后预期收益很少且又不稳定,则不能采用收益法。

四、企业信用资产评估方法与评估思路

(一)企业信用资产评估方法

通过以上对三种资产评估常用方法的比较分析,我们认为采用收益法对企业信用资产进行评估是合适的。因为信用资产可以为企业带来超额收益,并且这种收益可以用货币计量且剩余使用寿命可以预测。

(二)企业信用资产的评估思路

通过对信用资产的特征进行分析,我们得出信用资产评估的思路方法:

(1)采用层次分析法对企业超额收益进行分割。

首先用层次分析法对企业整体无形资产带来的收益进行分割,分离出企业信用资产的收益。可以把无形资产收益作为目标层,把商标品牌、技术含量、人力资源、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五类作为方案层,把价格优势、销量增长、成本降低和竞争力提高作为准则层,从而构建层次结构模型。

根据各层次之间关系构造出某元素与相邻层有联系的所有元素的比较判断矩阵:

A C1 C2 … Cn

C1 a11 a12 … a1n

C2 a21 a22 … a2n

… … … … …

C4 an1 an2 … ann

其中:

接着进行层次单排序:

A中每行乘积:

m次方根: (下转第90页)(上接第88页)

规范化,得出归一化后各因素权重:

一致性检验:,查出RI,计算一致性比率,当CR

最后进行层次总排序:

由单排序得到准则层各元素对目标层的权重向量,同理可求出P层各元素对C层的权重向量:

方案层对总目标权重由得出。

同样采用方根法求出P层对总目标的排序权重,并进行一致性检验。

(2)采用专家评分法确定各信用资产要素对企业信用收益的影响程度,确定企业信用资产使用效率,得出信用系数L。

(3)收益现值法对企业信用资产进行评估。

根据信用资产剩余使用年限和折现率,通过公式算出信用资产价值。

参考文献

[1]夏网生,崔苏卫.企业信用的效益分析[J].现代管理科学,2003(07):17-18.

[2]Sveiby K E.The New Organizational Wealth[M].Berrett-Koe-hler Publishers,Inc,1997.

[3]卢俊.企业信用资产研究综述及展望[J].经济视角(中),2011,9:89-90.

[4]王全在.关于资信评估体系的设计[J].前沿,2003,11.

[5]John B.Caouette,Edward I.Altman.Managjng Credit Risk:The Next Financial Challenge,1998.

第11篇

正如吴水澎教授所言,公允价值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将推动会计学及财务信息建设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包括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的一大特点即体现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会计实务中的具体应用,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计量做出了基本的计量标准规范,但是对于通过何种途径确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却有各种不同的观点。本文拟对资产评估学与会计学中公允价值理论的相关性进行探讨,以分析通过资产评估途径对公允价值进行确认的可行性。

一、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定义与会计公允价值概念的相关性

资产评估学中关于价值类型的分类,以评估时所依据的市场条件、被评估资产的使用状态,以及资产评估使用范围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根据国际资产评估标准,资产评估概念定义为:“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时的交换价值。资产的交换是在一个适当的市场上的公开的交易,在自愿的购买者和出售者之间进行的,而且买卖双方都是精明、谨慎、没有人强迫的。”《国际评估准则》指出,“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况下,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中评协价值类型评估准则项目负责人姜楠教授认为,“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值是指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最佳使用或最有可能使用条件下,资产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的估计值。”

在2006年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会计计量属性增加了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公允价值概念定义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公允价值,指在一项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自愿的双方交换一项资产或清偿一项债务所使用的金额。”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在《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购买会计中的公允价值》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指熟悉情况、自愿的双方在一项公平交易而不是在强迫或清算拍卖交易中,交换一项资产或一项负债所使用的金额。”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在其《手册》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指没有受到强制的、熟悉情况的自愿双方,在一项公平交易中商定的对价的金额。”

通过以上对两个概念的阐述,可以看到资产评估学中市场价值定义和会计学中公允价值揭示的价值内涵具有相似性,都明确了价值的前提为交易的自主性、非胁迫性,交易的公平性、透明性,交易双方对特定交易对象的知晓程度的一致性,体现了资产评估对资产价值的估算与会计学对资产会计计量价值确定的相近性。

二、资产评估目的与经济业务会计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性

资产评估实务中,资产评估行为所对应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资产转让、企业兼并、企业出售、债务重组、股份改制等,资产评估行为为特定的经济行为出具公允的价值参考依据,而会计活动要对企业的经济行为做出相应的记录,根据新的会计准则,不同的资产、不同的经济行为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其正与资产评估的评估目的相吻合。

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中,涉及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准则具体包括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易、资产减值、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等18项具体会计准则,而其中涉及公允价值计量同时与资产评估目的直接相关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中以非现金资产取得长期股权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符合商业性质的经济行为、债务重组中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等。在国际资产评估领域中,早就有一类资产评估业务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其特为会计期末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提供参考依据。虽然会计准则中没有明确使用资产评估师的结果作为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依据,但专业而独立的资产评估师出具的价值意见无疑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比如投资性房地产关于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处理、资产减值关于期末资产减值的测算、尤其是对于上市公司以及公用型企业来说公允价值的计量采用评估结果更具有公信力。

资产评估目的与会计资产价值计量与处理都同企业经济行为密不可分,两者之间也有极强的相关关系,资产评估可以为会计计量提供专业的价值参考依据,会计信息采用评估结果可以更好地体现资产的价值。

三、资产评估评估方法与会计公允价值确认方法的相关性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市场法,《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对三种方法的概念进行了清晰的阐述,“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与新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是一致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中有关购买方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充分体现了评估方法与会计方法的一致性,如有活跃市场的投资性资产以活跃市场价格确定公允价值、长期应收款项以适当利率折现后确定公允价值、产成品以其估计售价减去估计销售费用、相关税费等确定公允价值,这正是资产评估三种方法在会计公允价值计量中的应用。

通过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与会计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简要比较,可见资产评估方法已经初步在会计计量中得到了应用,而对于资产期末公允价值的计量同样可以借鉴资产评估方法,为财务报告使用者确信结果(信息)的合理性提供支持。

四、资产评估准则为会计公允价值计量提供了保障

新会计准则中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以对资产的价值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英文表述为“fair value”,如果从人文角度考虑其含义,公允价值有公正、公平之含义,资产的价值如果以公允价值计量,那应该体现公正的价值表述,结果为公众所认同,尤其现在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成熟与完善,上市公司的资产计量如果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那如何保证其结果为广大股东所认可就成为会计计量中的难点。

而资产评估行业作为提供价值估值建议的专业服务行业,从其建立初始至今始终保持独立的、专业的、客观的行业执业标准,并将这一标准贯穿于执业过程中,体现于评估规范和评估结果中。

在资产评估报告序言部分我们可以看到,“××(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为××××(评估目的)而涉及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本所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评估对象在××××年××月××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中明确指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责任”,“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中指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独立进行分析、估算并形成专业意见,不受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的影响,不得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出具含有虚假、不实、有偏见或具有误导性的分析或结论的评估报告”。《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指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不得出现对评估结论具有重要影响的实质性疏漏和错误,不得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获取充分信息,并进行审慎分析,确信信息来源是可靠和适当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披露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资产评估结果的公正性保证了资产评估工作能够为会计公允价值计量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并确保评估结果为会计报告使用者所理解与认同,更好地体现资产的价值,更好地配合会计公允价值计量工作。

综上所述,资产评估与会计关于公允价值有较强的相关性,资产评估结果可以作为会计公允价值计量的参考依据,但为了能够更好地为会计计量工作服务,资产评估行业仍然需要保持和加强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资产评估操作规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确保结果的合理性、公正性;

2.继续加强资产评估理论研究,完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指导资产评估工作。

资产评估行业从业人员要不断学习新的知识,进一步提高执业的专业水平,为更好的服务于会计计量工作,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谢诗芬.公允价值:国际会计前沿问题究.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

[2]姜楠.资产评估.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3]刘萍,等.“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讲解.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第12篇

论文摘要:资产评估是对资产价值的评定估算。资产评估方法是实施资产评估工作的技术手段。在多年的资产评估实践中,形成了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即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通过对三种方法的比较研究,能够在以后的评估工作中选择最合适的评估方法,以便对被评估资产作出最合理的估算。 

 

资产评估,顾名思义,是对资产价值的评定估算。资产评估方法是实施资产评估工作的技术手段。这项工作既有客观性,既要考虑资产客观存在的现实状况,又有主观性,即评估人员要评估对象的现状及其获利能力进行分析判断。这种客观性和主观性的结合,要求资产评估具有一套与其他工作或学科不同的特定方法。在多年的资产评估实践中,形成了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即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实际上在资产评估实践中评估人员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因此,有必要对三种方法进行比较分析,以便于区分不同情况下应该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一、收益法与成本法的比较 

(一)计价标准的比较 

1、收益法的计价标准 

收益法的计价标准是收益现值标准,即是以收益现值来衡量资产评估价格的计价标准。把企业或其他某种具有完整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的整体(或单项)资产投入流通,是本金的流通,他的计价应该是对于其获利能力的计价,使用收益现值标准。在本金的流动中,资产可以按照他的预期收益的现值来评估,也就是说,他的评估依据不是收益现状,而是与其在未来正常经营中可以产生的收益。所以,适用收益现值标准的前提之一是资产的投入使用。“投入使用”的含义是企业持续经营,他所产生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能够满足和适应社会的需要,并从中产生受益。显然,只有在投入使用的前提下,资产才能带来剩余产品的价值,才能带来收益,才有适用收益法评估资产价值的基础。  

2、成本法的计价标准 

成本法的计价标准是重置成本标准,即用重置成本来衡量被评估资产价格的一种计价标准。重置成本是指以现行市价重新计算的购置某项资产所需要支付的全部费用。资产的重置成本与原始成本不同,主要表现在计价所依据的市场物价水平不一呀,原始成本所依据的是当初构建该项资产的市价水平,而重置成本所依据的是当前的市价水平。资产的加价固然有该项商品所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社会历史范畴,它随着在生产条件的改变而改变。特别是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资产的历史成本和重置成本差异很大。会计核算以原始成本为依据,折旧计提偏低,就会产生资产价值补偿不足、产品成本核算偏低、企业经营收益虚增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以重置成本对资产进行评估,并以此为调整会计账目的依据就比较符合实际,因为它能随着物价上涨使资产的价值损耗得到相应的补偿,保证经营收益的正确实现。所以说,以重置成本为计价标准,对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克服了历史成本计价对于物价和技术变动的不适应性。 

(二)适用范围的比较 

1、收益法适用的业务范围 

(1)企业股权变动。企业股权变动所涉及的资产是企业的整体资产,它比单项资产要素的加总具有更丰富的内涵。因它是作为所有者权益在流通,所以它的价值评估只能用收益现值法。 

(2)房地产及资源性资产。房地产价值一般表现为交换代价的价格,同时也可表示为使用和收益代价的租金。房地产价格与租金的关系,犹如本金与利息的关系。在工商领域里,房地产产权的变动实际上涉及地租收益的转移,其价值尺度是按照地租来度量的,因而适用收益现值标准。 

各类资源性资产,如矿藏、草原、水源、森林等天然资源,其价值是通过收益来实现的,因此适用收益现值标准。

(3)无形资产转让业务。对于知识性无形资产,作为劳动成果,它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但对于有形资产,这类无形资产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它的运用可以使有形资产的收益能力产生很大的增量,它所带来的追加收益可以单独评估。并且,无形资产具有高度的垄断性,所以它的价值往往以由他带来的追加收益来衡量,适用收益现值标准,这是单项无形之产于单项有形资产买卖所具有的根本区别。 

2、成本法适用的业务范围 

重置成本标准对于一切以资产重置、补偿为目的的资产业务都是适合的,如资产的抵押、保险与赔偿,以及我国的清产核资工作。由于我国充分发育的资产市场尚待建立和完善,应用其他计价标准的客观条件不成熟,所以单项资产买卖的价值评估广泛地采用了重置成本标准。即使在企业整体转让的场合,也要应用重置成本标准队分项资产进行估价,提供重做资产负债表的基础价格资料。 

(三)决定评估价值的基本因素比较 

1、在适用收益法的场合,资产的评估价值取决于预期收益额的本金化率。在资产评估中,收益额可以分为净利润和净现金流量,期间又有税前、税后、息前、息后之分。从投资回报的角度看,净利润是所有者权益,利息是债权人的收益。企业的资金来源按照性质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负债,一类是所有者权益。如果被评估的企业资产是含长期负债在内的全部投资,它的收益现值就要按扣税利息加上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作为收益额计算。如果被评估的企业资产仅仅是所有者权益,如产权接受方承担全部债务,栽植需要购买所有者权益的场合,它的收益现值所依据的收益额只能按照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计算。总之,明确收益的边界和内涵,对于收益法来说是极为重要的。 

本金化率是受益于资产之间的比率。在资产评估中,适用本金化率的选择与确定,必须按照一定的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根本上说,适用本金化率取决于社会平均本金化率,在具体测定时,一是要考虑投资的无风险利率,它相当于投资的最低机会成本,在我国一般可采用国库券利率。二是要考虑该行业和该企业的风险因素,即风险报酬率。 

2、在适用成本法的场合,资产评估的价值取决于重置净价。重置净价是重置全价扣除贬值后的余额。重置全价又称为完全重置成本,在资产功能不变的前提下,它可以分为复原完全重置成本和更新完全重置成本。复原完全重置成本是在原资产购置的全部成本核算资料基础上,按照现行价格和费用标准的重置价值计算的,它仅考虑物价变动的影响。更新完全重置成本是指利用新材料、新工艺,以现时价格构建相同功能的全新设备所需的成本。这里,不仅考虑了物价水平变动的影响,还考虑了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对重置全价的影响。 

(四)收益法与成本法的区别与联系 

收益法和成本法适用的资产评估业务属性分别与两大市场——要素市场和本金市场相关,所以收益法和成本法是两大根本不同的股价标准,不得任意混淆两者之间的区别。 

收益法是反映本金市场等价交换特征的计价概念。本金的流通,其产出是收益。在收益法的应用中,评估的是资产的产出价值,即资产未来获利能力的折现值。而重置成本作为投入过程的资产计价,反映的是资产作为生产资料在再生产条件下的价值。从投入过程看,资产价值包括资产购置价值,采购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即维持资产在用状态所发生的一切成本均是决定资产价值的因素。 

但是,收益法和成本法也具有内在联系,这种联系既反映在价值基础上,以反映在资产业务的关联上。因为从全社会的范围看,收益现值总额总是与相应的资产的重置成本净值总额相适应的。个别企业的收益现值与重置成本之间的差额时有超额利润或经济性贬值引起的,亦即可以根据企业资产的重置净价和超额收益,评估企业收益现值。 

另外,在运用收益法评估资产价值时,尤其是对于产权变动的各项业务,都要同时提供资产重置成本清单,为折旧、保险等业务服务,或为其他配套工作服务。 

 

二、收益法和市场法的比较 

(一)市场法的计价标准 

市场法的计价标准是变现净值标准。变现净值标准是用变现净值来衡量被评估资产价格的一种计价标准。变现价格是指要素资产在公平市场上的交易价格。例如,机器设备在生产资料市场上正常流动,它的现行市价就是变现价值。非公平市场价格,如迫售价格或优惠价格尽管也是变现,但不能算作“变现价格”。

此外,对于企业或整体资产买卖,也有公平市场和公平市价,但它属于本金市场的业务范围,其价格在本质上与要素市场不同,所以也不能称为“变现价格”。总之,在资产评估中,变现价格特指要素资产在公平市场的先行价格。 

变现净值与变现价格属同一范畴,它是变现价格扣除费用后的余额。变现费用是指为使资产变现而发生的全部开支,包括资产拆除费用,按照出售需要进行整理、装修和包装的费用,运输费用以及销售费用。 

由此可见,变现净值取决于变相价格和变现费用。变现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首先受资产再生产价值的影响。资产再生产价值即指在现有生产条件下,相应功能的资产所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是与重置成本一样要考虑的因素。其次是受自产自己的功能状态和损耗情况的影响。但更重要的还是受市场条件、供求关系情况的影响。所以说,变现净值的评估是高度的市场化的评估,直接受市场的检验。这就是市场法与收益法在计价标准方面的主要区别。 

(二)市场法适用的业务范围 

适用市场法评估的资产,要求其余有一定的通用性或可售性,不但在市场上存在潜在的买主,而且在市场上能够搜集到具有可比性的同类或相似资产的交易资料。因此,适用市场法评估的资产业务,主要是单项生产要素的交易,如买卖设备、原材料,用单项生产要素做投资参股、合作经营等。在课征财产税和遗产税方面,一般也以现行市价为水急。而收益法适用的前提是被评估资产必须能带来收益,这就是市场法与收益法在适用评估业务方面的区别。 

(三)决定市场法评估资产价值的基本因素 

决定收益法评估资产价值的因素,主要是收益额、本金化率等。而决定市场法评估资产价值的因素是一个公平市场,一个活跃的资本市场。这里的公平市场首先是指各经济主体之间平等地交换商品、平等的参与各种市场竞争,没有超越经济的行政特权的任意干涉,没有垄断,没有对市场的分割和封锁,没有拉关系走后门的干涉的市场。其次是指买卖双方都要有充分的时间,买方有充分的时间选择自己满意的商品;卖方也有充分的时间选择适当的买主,以使资产价格更高一些。而活跃的市场,就意味着被评估的资产具有一定的通用性或可售性,要有市场,不仅要有潜在的买主,而且要有可比的对象。 

(四)收益法与市场法的联系和区别 

由于收益法是将被评估对象作为一种获利能力而确定其价值的一种方法,因而它是用于企业整体作为评估对象的资产评估。以企业整体参加以下活动,如企业经营评价、股份经营、联营、兼并、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等,应采用收益法;但项资产在可以单独计算预期收益时也可采用收益法。 

收益法是一种着眼于未来的评估方法,它主要考虑资产的未来收益和货币的时间价值,以主要优点是:l能够较真实、较准确地反映企业本金化的价值。2在投资决策时,应用收益法的得出的资产价值较容易被买卖双方所接受。其主要缺点是:1预期收益额的预测难度较大,受较强的主观判断和未来收益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2在评估中适用范围较窄,一般是用于企业整体资产和可预测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评估。 

市场法是在公平市场条件下,通过对被评估对象和在市场上出售的、与其相同或相似的资产的异同比较,调整差额,进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概括地说,迄今本思路是就是参照市场类似资产价格;爱萍古代评估资产。 

由于市场法是以同类资产销售价格相比较的方式来确定被评估资产的重估价值的,因此。运用这一方法时一般应具备两个先决条件:一是要求市场发育比较健全,经常有类似资产的交易,市场所反映的资产价格信号真实、准确、正常;二是要有与被评估资产相同或相似资产近期交易价格作参照物。参照物不能是单一的,一般应在三个以上。运用市场法评估资产,其重估价值一般较为准确,但是,市场法要求市场发育比较健全,并以能够相互比较的资产买卖在同一市场或地区经常出现为前提。而我国目前生产资料市场尚在建立和完善之中,资产交易并不多见,故资料收益较为困难,因而市场法的实际运用在我国目前的条件下将受到一定的限制。 

市场法是从卖者的角度来考察被评估资产的 

35变现值的。资产重估价值的大小直接受市场的制约,因此,它特别适用于产权转让或重组时数据充分可靠。市场活跃的资产。 

市场法的优点,在于充分考虑了市场变动因素,比较真实地反映了评估时的市场价值;市场法的缺点是,考虑的因素不够全面,而且须存在具有可比性的参照物,需要有公开及活跃的市场作为基础,如缺少可比参照物及其对比数据,这种方法就难以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