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4 10:52:3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工程竣工管理规定,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存在问题;建议
一、不按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不按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主要表现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后,项目法人不重视竣工财务的决算编制工作,不在规定时间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个别项目甚至久拖不决,项目已经完成几年,仍不编制竣工决算、不验收、资产不交付使用,更严重的是结余资金不处理,想用就用。
1 问题的实质:不符合两个方面的规定。一是不符合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期限方面的规定,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37条“建设项目完成并满足竣工财务决算条件后,项目法人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大中型项目的期限为3个月;小型项目规定的期限为1个月。”二是不符合有关费用开支规定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44条“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视同项目已经正式投产,其费用不得从基本建设投资中支付,所实现的收入作为生产经营收入,不再作为基本建设收入管理”。
2 原因分析:不按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客观原因,即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条件不完全具备,如地方配套资金没有全部到位;部分扫尾工程没有完成等;二是主观原因,就是组织领导不力,工程价款没有完全结算,设计变更没有报批手续,花完剩余建设资金等想法造成竣工财务决算不能按时编制。
3 建议:属于客观方面的原因,项目法人应抓紧工作,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属于主观原因,项目法人应该端正思想,尽快组织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二、竣工财务决算组织领导不力
1 编制主体不符合规定、组织工作没有加强
在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时,编制的主体不是项目法人,而是业主派出的现场管理机构或委托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在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基础上,再编制整体竣工财务决算,造成部分由项目法人支付的费用无法计入成本;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工作得不到加强,工作不能顺利开展,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且质量不高。
(1)问题的实质:一方面不符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103条“由项目法人组织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和第104条“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对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规定。另一方面,由于部分费用不在现场管理机构支付,现场管理机构在编竣工财务决算时,无法纳入竣工财务决算。第三不符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203条“项目法人应从项目筹建起,制定专人负责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并明确财务、计划、工程技术等部门的相应职责,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2)原因分析:项目管理单位没有掌握和理解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责任主体的有关要求,建设管理中发生了有关责任不明确,内部建设管理制度不规范;对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不重视,建设期间没有准备做好相关的基础性工作,在编制时也没有制度完整的工作方案。
(3)建议:一是项目法人要求其他机构以一定的方式明确做一部分工作和承担一部分责任,但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法定责任主体是项目法人,为了保证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完整和及时,竣工财务决算的送审和报批一定要以项目法人的名义进行。第二,项目法人要求代建单位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时,要通过委托建设管理合同来明确代建单位责任,竣工财务决算的送审和报批同样要以项目法人的名义进行。第三,项目法人委托社会其他组织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时,
竣工财务决算的送审和报批同样要以项目法人的名义进行。第四,要加强对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组织领导,为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按时、保质完成提供组织保障。
2 主管部门的监督协作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在实际工作中主管部门的职责履行不够,在项目建设前期管理、投资计划管理及建设资金拨付方面存在不规范的现象,表现在建设工程竣工时,部分建设资金没有拨付到项目法人,造成投资完成不完整,存在缺项,使财务竣工决算编制质量存在问题。
(1)问题的实质:不符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37条“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组织专门人员,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2)原因分析:一是由于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时,有些项目法人还没有成立,主管部门将投资直接下达到前期工作单位,项目法人成立后,没有及时调整投资计划,项目法人按照实际收到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资金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造成投资计划下达、建设资金来源和投资完成数和实际不符。二是在工程建设期间,由于建设体制的改变,由地方完成的部分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源和投资完成也没有纳入竣工财务决算,主管部门也没有督促有关单位划转有关财务手续。
(3)建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及时核对投资下达和基本建设拨款,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26条的要求,完善有关手续,纳入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保证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完整。
三、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依据不符合要求
1 不以批准的概算作为依据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有些建设项目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时,不以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为依据,而足以内部管理需要的分解概算或执行概算为依据,导致批准初步设计概算执行情况不能正确反映,竣工决算审计时,概算执行情况评价难度增加,不利于反映工程投资效益;有些将计划外的投资纳入工程竣工财务决算,造成虚增工程投资;有些项目将未到位的地方建设资金虚假到位,在竣工财务决算中反映,造成投资计划和投资完成不真实。
2 问题的实质: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108条规定“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应包括: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经批准的设计文件;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经批准的年度财务决算;项目合同(协议);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资料其他有关管理文件。”“作为项目法人内部管理需要的分解概算或执行概算是没有经有权主管部门批准的”。反映将未到位的地方配套资金增加,造成竣工财务决算的资金来源与应收款项不符,是违反《会计法》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的。
3 原因分析:项目法人没有严格执行新颁发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有关编制依据的要求,在工程建设管理中,按分解概算或执行概算管理,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时,没有清理和调整,想当然地把分解概算或执行概算当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的依据不符合规程的要求;同时,对有关制度的学习认识不够,业务水平不高,经验不足。
4 建议:概算的审批具有权威性,不能随便调整,如果需要调整,必须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才能作为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对没有经过主管部门下达的投资计划的投资要从竣工财务决算中剔除,竣工财务决算必须进行调整;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时,应真实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动情况,对不到位的建设资金不能做假账视同到位。
四、交付使用资产管理不符合规定
目前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时,普遍存在将应单独资产价值移交的投资不单独作为资产移交,而作为待摊投资摊销,一方面虚增了其他资产的价值,另一方面形成了账外资产;而有些管理单位将应摊销的费用却作为资产移交,在移交时,接受单位也无法接受;交付使用资产不分类和分别计价,或计价不合理。
1 问题的实质:将应单独资产价值移交的投资不单独作为资产移交,而作为待摊投资摊销到其他资产的价值中,形成帐外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不不分类和分别计价,没有按新颁发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要求对交付使用资产清理、分类和计价,移交给管理单位时,管理单位无法计价入账;交付使用资产计价不合理,主要表现在待摊投资的直接计入和分摊计入区分不清,造成交付使用资产计价不准确。
2 原因分析:一是对资产概念不清,二是对按新颁发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理解不够;想简化复杂的交付使用资产的清理工作;三是对工程建设内容不全面掌握,对待摊投资分摊方法的要求理解的不够,或不愿意做复杂的分摊工作。
3 建议:认真学习和理解新规程,加强对竣工财务决算环节中交付使用资产的管理,正确计算其价值,防止资产价值虚增;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分摊待摊投资,做到待摊投资由受益的各项交付使用资产共同负担;避免存在帐外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交付使用资产要列示到能单个发挥作用的资产。
五、未完工程投资和预留费用不符合规定
预留未完工程投资依据不足,主要表现在预留完工程投资的项目是概算外项目,超概算批准的投资较多,预留费用有一定的随意性,标准偏高;或预留未完工程投资和预留费用不按规定使用,超出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预留时的范围和标准,违反国家有关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的规定;甚至还有应预留未完工程投资和预留费用的没有预留。
1 问题的实质:新颁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中规定“未完工程投资和预留费用应满足项目实施和管理的需要,以项目概(预)算、合同等为依据合理计列,未完工程投资不应突破相应的概(预)算标准”,“未完工程投资和预留费用可预计纳入竣工财务决算,大中型项目控制在总概算的3%以内,小型项目控制在总概算的5%以内”。
2 原因分析:一是部分工程投资有结余,项目法人想利用结余资金增加一些管理工程,尽量将投资花光。二是部分费用项目的预留,项目法人无法控制,只能尽量多留。三是对有关规定掌握不够,按规定,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内部办理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视同项目已正式投产。四是对批准的概(预)算的权威性认识不够。
3 建议:一是项目法人应持谨慎态度,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时,要按标准预留未完工程投资和费用。二是抓紧实施未完工程和合同的完工结算,支付相关费用。
六、其他方面的问题
除上述普遍的基本的问题外,部分项目法人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时还存在其他方面的问题:一是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不能满足工财务决算的需要,主要表现在招投标时将概算项目打乱,实际管理中又不能采取一定的方式还原;二是会计核算太简单,会计核算科目同工程项目不能保持一定的对应关系。三是合同管理和工程价款的结算主要指标不能动态完整反映,合同清理难度较大。四是概(预)算管理执行不够。五是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内容不全、决算指标不能全面反映、概算的执行情况没有完整反映、费用分摊过程不清楚、总决算不符合要求。六是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不符合要求,有些主要指标反映不全,、分析不透,项目编报说明没有针对性,竣工财务决算的组成部分不完整等。
乙方:广州开发区城市建设和房地产档案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90号令)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的规定,为加强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档案真实、准确、齐全,并按规定移交广州开发区城建档案馆,以满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需要,甲乙双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领取《报建审核意见书》前,向广州开发区城市建设和房地产档案馆办理登记手续,签订责任书。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XX)、《广州市建筑工程文件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和《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的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工程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乙方报送一套验收合格的工程档案原件。
3、在向乙方申请工程档案验收时,应已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二、乙方责任:
1、在接到甲方工程档案验收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2、验收合格的工程档案,在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认可书》,该认可书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必备文件。
三、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能按时报送合格的本工程档案,依据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进行处罚(处1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有效。建设工程档案交接完毕,责任书责任终止。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建设单位(甲方)和施工单位(乙方)的义务、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项目批准文号
第三条 工程主要内容
1、 开挖混凝土地面及接地网沟槽,接地极的安装
2、 楼顶均压带的拆除、安装
3、 楼顶避雷针的安装
4、 户内外接地线的敷设
5、 其他详细内容参见本工程的外包工程审批书。
第四条 承包方式:
乙方按合同价承包,包工包料、包进度、包质量。
第四条 工程量以预算所列工程量为准。
第五条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双方协商工期可相应顺延: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重大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较大影响了工程进度。
第六条 合同总价:
第七条 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工程合格后,应付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第八条 工程结算依据
1、合同价。
2、甲方工程管理部门签字认可的设计变更。
第九条 工程质量
1、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规范、规程和标准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理、监督。
2、本工程质量经双方检查验收合格率达100% 。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由乙方购置的主要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2)凡材料代用或改变,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下达正式通知,甲方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因乙方原因造成材料代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3)隐蔽工程完工后,必须经监理人员验收签证,乙方作出隐蔽记录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主要隐蔽项目乙方应书面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验收并办理有关签证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届时未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备查,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事后提出检查,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检查符合要求,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设计单位,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建设单位共同研究方案同意后实施。如乙方对事故的处理未经甲方和设计部门验收合格,甲方有权拒付工程进度款,由此造成返工浪费,均由乙方自理。
5)工程竣工后,乙方对工程实行保修,自竣工日期算起一年为保修期。
第十条 施工及设计变更
1、施工中发现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监理人员及甲方,甲方在2日内提出修改意见和变更文件,经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继续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有中途停缓建及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的有关问题时,乙方应对在建项目做好安全管理,由此引起工程的有关问题和费用由主管部门仲裁。
第十一条 工程竣工验收
1、乙方应书面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应于3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验收,需提前通知乙方。
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规程、和设计变更等为依据。
2、工程验收达不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时,乙方负责返修处理,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委派他人进行处理,其费用在乙方费用中扣除。
3、正式验收前2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施工记录,验收签证、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竣工报告等移交手续。如所需资料不全,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4、工程竣工3日内,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交符合现场实际的竣工图及全部施工资料。
第十二条 双方职责
1、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拨付工程进度款。
2)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委派工地代表和监理人员负责现场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理监督,并办理有关签证。
3)负责及时安排施工停电、施工协调工作。
4)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2、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场地临时用电、用水管线的架设维护。
2)负责编制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查完善后遵照执行。
3)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精心组织工程备料和施工,在施工中认真组织自检、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负责申请施工过程中的停电计划,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管理工作。
5)负责工程验收前的施工场地清理,并负责拆除临时设施。
6)负责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原因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的无偿修理。
第十三条 安全责任
『本文由第 一·范 文 网WWW.kt250.Com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1、乙方对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人员、设备安全负全面责任。
2、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电力部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以及甲方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措施并严格执行。
3、开工前必须由甲、乙双方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4、乙方负责施工“三措”的制定和执行,并指定专人担任现场工作负责人;甲方负责工作票的签发和施工“三措”的审批,并向乙方交代现场设备情况。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或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与义务而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违约方应承担合同价款10% 的违约金。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相应损失。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延期一天扣乙方施工费200元。因扫障等原因受阻造成工期延长,不扣乙方延误工期费。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阳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尾款结清、保修期满之日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2份,副本2份,甲方执正本1份、副本1份,乙方执正本1份、副本1份。
一、固定资产转资滞后的分析
(一)领导不重视转资工作、相关人员参与力度不够
1、目前作为工程项目责任人主要精力集中在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上,对固定资产转资只认为是造价和财务人员的事。当生产装置建设完成,按设计要求投料试车产出合格产品,即认为工作职责已经完成,甚至将项目建设期相关人员调离原岗位。
(二)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滞后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没有按时完成,主要原因
1、企业忽视在工程建设中各项资料的收集,造成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中由于资料不全而无法编制竣工财务说明书或说明书内容不完善。
2、施工单位工程结算缓慢。外部施工单位流动性强,工地现场资料整编和结算人员较少,而且身兼数职、变动频繁,不能及时整编和交付结算资料,如果工程被转包或分包或者已完工项目预计结算收入扣除进度款、备料款、质保金后回款不多时,情况就更为严重。
3、工程竣工验收时间较长。一般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在签署“工程交工证书”后至少需要12个月,而竣工财务决算一般在竣工后3个月内才能完成,加上财务决算的审计检查、报批、核准时间,致使从工程竣工到财务决算上报审批至少需要一年甚至几年时间。
(三)缺乏固定资产转资的相关规章制度
1993年会计制度改革以后,许多企业将建设单位会计与生产企业会计合并统一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不再单独执行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的会计核算和管理,尤其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转资工作更为薄弱。
关键词工程资料质量管理
中图分类号:S618文献标识码: A
一、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主要内容
工程建设资料就是指从工程项目的提出、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生产准备直至竣工投产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资料。安装工程竣工资料作为工程建设资料的中间关键的一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几种:①工程管理资料;②施工管理、技术资料;③竣工决算和建设消耗资料;④试生产资料;⑤监理资料;⑥检测资料;⑦竣工验收文件资料。
二、竣工资料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施工综合管理文件原件不齐全:由于空间和时间的关系,有的非常重要的文件,在下发或转发时就是复印件,难以满足档案资料管理规定中“竣工资料中不允许出现复印件”的基本要求。有的单位疏于资料管理,造成原始文件丢失。有的单位频繁更换专业技术人员,在资料移交时又把关不严,造成了原始文件遗失,而有的工程因各种原因停工然后重新开工,造成了原始文件丢失。[1]
2、工程资料验收签证不齐全:存在代签现象。随着工程施工进度的需要,或为了急于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工程进行现场验收后,没有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规定要求办理书面签字,等验收小组解散后,找不到当事人签字。
3、施工资料格式和书写不规范: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格式和引用标准不统一,不规范,施工过程中原始资料的书写五花八门,形形,而这些签证都不利于档案资料的长期保存,与竣工资料归档要求不符。
三、竣工资料质量失控的主要原因
1、工程建设主管单位领导档案意见薄弱,在我国各行各业建设领域中,长期存在着重建设、轻档案的现象。建设单位在工程资料管理过程中,对规范资料管理不细不严,不够深入,使施工单位有时无所适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对竣工资料管理重视不够,缺乏有效控制竣工文件质量的具体措施。[2]
2、工程施工单位对资料管理重视程度不够,认为资料管理是可有可无的,只是在工程交工时应付一下即可,工程完了才忙着整资料。施工单位作业层素质低、技术力量薄弱、培训少、管理水平低下是造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竣工原始资料文件不规范,质量不高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3、对竣工资料负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监理单位工作人员,正规参加过国家监理工程师培训和持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人员少,特别是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有专业技术而施工管理水平差,对现场签证工作把关不严。
4、有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多,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务素质良莠不齐,所用表格五花八门,不能形成统一格式。[3]
四、解决办法
1、从工程项目开工抓起是作好竣工资料的前提。
从工程项目开工开始就设立专门的工程项目资料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工作,负责对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的指导、监督。针对安装工程项目周期长,涉及单位多等特点,竣工资料编制工作实行“三同步”管理制度,即工程立项开始与竣工资料收集同步;工程施工过程与竣工资料形成同步;工程完工验收与工程资料验收同步。将资料管理贯穿到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2、建立健全资料管理制度是作好竣工资料归档的工作基础。
工程建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来自不同的地方,各单位一般按照各自习惯进行工程管理,对资料管理也都按形成的习惯做法立卷归档。而作为一个项目工程,则要求所有归档的资料具有准确、齐全、规范的特点。因此,应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规定,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工程资料形成过程中各自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在项目开始之初就应制定出一套可行的、适合本工程特点的竣工资料所要求的表格及样本形成监理文件,以便于各参建单位在工程资料整理过程中有依据,好操作,这样,才能避免资料格式的多样性、不规范性。只有加强工程建设各阶段档案资料的有序管理,才能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及图纸内容的准确、齐全、规范,才能保证施工技术资料记录齐全、签署完备,原材料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可靠。[4]
3、加强过程控制是保证竣工资料真实有效的手段
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到工程建设与资料整理同步进行,避免施工与资料整理脱节,切忌先完成施工任务,而后补资料的现象发生,档案资料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施工资料的同步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检查,建立过程控制奖罚制度,以确保做好工程资料管理。
4、运用合同法律手段是做好竣工资料工作的重要保证
工程建设实行招投标制度、监理制度,这为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工程项目资料管理部门应善于应用招标的有利条件,积极参与合同的起草工作,把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工作作为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单独列一条款,对工程竣工资料归档范围、竣工验收时间、竣工资料副本内容,份数及质量提出明确要求,并设立一定数额的资料保证金,使工程施工单位能够高度重视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只有这样,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才能从法律上得到真正保证。此外,还要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单位的职能,把竣工文件编制的审核、验收工作纳入监理工程师的技术职责范围。
5、竣工文件整编列入进度计划是“同步”完成项目档案的有效措施
各施工单位,在制定工程进度计划时,应将每个分部、分项工程竣工文件质量检查工作列入到该项工程单位工程进度计划中,并作为重要的网络节点来完成。对在整编资料中出现的“原件不齐全”、“签证资料不齐全”、“不规范”、“不统一”等问题,要及时研究给予解决。为防止再出现此类问题,要加强检查各参建单位执行标准的情况,对不符合标准的资料要拒收,从源头保证交工资料的质量。
6、严格把住竣工验收关,使工程竣工资料发挥凭证作用
进行竣工验收的一个重要条件必须是竣工资料达到项目要求,因此在竣工验收阶段,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监理工程师及专兼职资料管理人员要严把审查验收关,对个参建单位编制的竣工图、文字资料、施工报告要进行认真审查,着重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真实性和工程变更单的落实情况,认真审查竣工图及文字资料是否完整、准确、签证是否完备,组卷是否合理等等。总之,在竣工验收阶段,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监理部门、工程项目专兼职资料管理员、项目主管部门档案管理人员要密切配合,确保竣工资料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使竣工资料在工程项目决算时,真正发挥凭证作用,档案资料不通过,则不予返还资料保证金,甚至不予决算。
五、结束语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涉及各个专业技术部门的一项复合性工作,要保证工程竣工资料完整、准确、系统、齐全,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施工及验收的全过程,就必须不断加强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形成一流的工程施工资料,从而为建设一流工程项目提供资料方面的保证。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关键词:竣工验收;技术预验收;水利工程;实践;思考
验收是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节点性程序。从一定意义上讲,通过竣工验收即为工程建设划上了圆满的句号。竣工验收分为竣工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竣工技术预验收为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属于政府验收范畴。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和SL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简称《规程》),以及《江苏省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管理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对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目前,技术预验收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待改进和加强,进一步提高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1竣工技术预验收基本情况
1.1适用条件《规程》强调,由中央、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部分投资建设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含1、2、3级堤防工程)应进行竣工技术预验收,是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办法》要求,基础处理不复杂、技术较简单的中小型水利工程可不进行竣工技术预验收或者将竣工技术预验收与竣工验收合并进行[2]。1.2实施方式《规程》明确,竣工技术预验收应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组织的专家组负责。技术预验收专家组成员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应职业资格,成员2/3以上应来自工程非参建单位。工程参建单位的代表应参加技术预验收,负责回答专家组提出的问题。1.3主要内容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完成;检查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隐患和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问题;检查历次验收、专项验收的遗留问题和工程初期运行中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对重大技术问题进行评价;检查尾工安排情况;鉴定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工程投资、财务情况;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3]。
2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江苏范围内,泵站工程以及技术含量较高的大型水利工程,竣工技术预验收的覆盖率不断上升。各地级市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验收主持单位的工程以及一些中小型水利工程的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刚刚起步[4]。扬州市水利工程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起步较早,从2014年即开始这项工作,并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断摸索,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从2015年开始基本做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竣工技术预验收全覆盖。2016年12月6~10日,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持召开了扬州市乌塔沟分洪道工程竣工技术预验收会议,成立专家组负责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专家组下设规划及前期、建设管理、财务审计、运行管理和质量安全五个工作组,专家组讨论后形成《扬州市乌塔沟分洪道工程竣工技术预验收专家组工作报告》,拟定了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初稿,从而为工程的竣工验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17年1月5~6日,扬州市水利局主持召开了扬州市古运河瓜洲运河整治工程竣工技术预验收会议,该工程分为四个标段,初步设计由省水利厅分别批复,概算分别为2928.13万元、2957.73万元、2914.05万元、2911.38万元,工程投资均不大,但仍展开了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
3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存在问题
3.1制度体系不够完善从国家层面,《规定》和《规程》对水利工程验收管理工作做了基础性的规定。这两部规程规定更适用于全国范围内较大水利水电工程的验收管理,对于许多结构简单、规模较小、投资额不大的工程显得不太适用[5]。结合江苏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特点,江苏省水利厅出台了《江苏省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管理实施办法》,《办法》中融入了中小水利基建项目的特点,简化了部分验收管理的要求。但对于范围的界定显得较为模糊,规模较小、技术较简单等描述没有明确界定,且诸如农水项目等其他类型项目如何参照没有明确的规定,使得部分工程验收时标准难以确定。3.2预验收工作行政化色彩较浓工程竣工预验收工作原目的是要避免在正式验收时因为时间紧、专业性不够、工作深度不到位等原因而导致的验收质量不高等问题的发生。但有些地区验收工作行政化色彩较浓,将验收工作纳入行政主管部门的任务考核中,使得部分验收主持单位由主动变为被动,验收质量大打折扣,使通过验收来检查工程建设质量的功能趋于弱化[6]。3.3预验收工作滞后,项目法人力量薄弱部分工程由于尾工处理、审计决定、专项验收等问题导致迟迟达不到验收要求而导致竣工验收工作滞后。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距离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时间较长,部分项目法人、施工、监理单位很难到位解答专家提出的问题,加之部分资料的缺失,导致专家组预验收工作开展困难。水利工程临时组建的建设单位成员一般是兼职,同时承担着机关职能事务;工程完工验收以后,大部分成员将奔赴其他岗位,工程扫尾工作显得仓促,待竣工预验收工作开展时缺少人员协助专家组查阅资料和解答问题,导致专家组预验收工作开展困难。3.4验收准备工作不到位部分工程工作报告质量较低,未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来填写,各参建单位数据不统一等问题也影响专家组进度。专项验收资料收集中,多数中小型工程进行了档案专项验收,多数中型工程进行了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大部分工程未进行环境保护专项验收,验收标准不一,使得专家组较难形成统一意见。3.5专家责任难以落到实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在竣工技术预验收阶段组织了专家组进行预验收工作,专家组成员一般本职工作就较为繁忙,很难抽出集中几天的时间来从事预验收工作,导致预验收工作时间不足,使得验收工作质量得不到保障。由于专家组成员的临时性,验收工作的效果也无法考核,即使验收工作出了较大问题也只是撤回鉴定书,最多取消专家参加验收工作的资格,对专家本人影响不是很大,使得专家责任落不到实处。3.6抽样检测、观测资料缺失检测资料是判断工程质量好坏的重要因素,竣工预验收工作内容包括鉴定工程质量,如果没有抽样检测,专家组只能根据合同工程验收的结论判断。有无抽样检测,可能会对结论有影响。近年来我国对于安全监测工作的认识已经逐步提高,水利部门已经制定了相关规范,对于水电工程监测工作从设计到施工都已经非常成熟,监测内容占主体土建工程的投资高达2%左右。对于水利工程,特别是中小型水利工程,监测工作进展缓慢。中型建筑物工程基本布设了水平位移、沉降、扬压力观测点,许多小型工程及河道堤防类中型工程监测设施缺少,观测数据缺失,在预验收过程中专家很难对工程的安全运行状况作出完整评价。3.7重大设计变更确定重大设计变更原则上要经过原批复单位同意。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对于属于重大设计变更还是一般设计变更存在争议。如国家发改委批复一个大型水利工程(批复投资约30亿元,包含切滩、河道、建筑物、堤防等工程),其中一段堤防因征迁问题,不得不改变堤线200m;一个小型建筑物(建安投资200万元左右)由于城市防洪规划的调整,引水流量增加了30%,结构由单孔改为双孔;一座中型水闸由于城市路网调整,无法建设公路桥,需取消建设。上述问题调整的工作量从整个批复的工程来看微不足道,但是从每段工程本身对比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均属于重大设计变更,是否属于重大设计变更专家意见不一。3.8运行管理单位职能弱化运行管理是工程建设完成以后投入运行能够发挥应有效益的重要工作。运行管理单位的运行管理报告是竣工技术预验收专家组评价工程是否达到建设要求的重要依据。诸多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尚未明确运行管理单位,故管理单位并不能参与工程建设过程,对工程的各工期节点不能深入了解,不利于工程运行管理。运行管理报告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专家的评价结果。
4推进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的建议与措施
4.1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办法》适用于基本建设项目,对于农田水利工程、小型水利工程、自动化和信息化工程等建设项目应在相关办法中明确。农田水利工程虽然一般单体工程规模不大,但工程整体投资较大,对于验收工作要统一管理。加强制度规范的宣贯工作,使得从政府部门到各工程参建单位高度重视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对验收监督管理单位也应定期加强培训、座谈,将竣工预验收实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推动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良好进行。4.2预验收工作去行政化验收工作进展如何取决于工程参建单位的配合程度,应该作为建设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工作考核的指标,不应作为验收主持单位或监督单位的考核指标。验收主持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对待验收工作,不符合要求坚决不组织验收。专家组成员严格按照工作手册要求形成专家组工作报告,上报验收主持单位。使得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成为纯粹的专家行为,专家凭借自己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对工程的建设情况作出一个接近真实的评价结论。4.3强化项目法人建设建设单位队伍应相对固定,工程完工验收以后建设单位人员有可能参与下一个工程,但人员组织架构基本相似,可以很快地重新回到竣工技术预验收的准备工作来,并且对工程较为熟悉,为工程竣工技术预验收提供了方便。并且是否及时进行竣工验收,也可以成为考核建设单位的主要成员的重要指标,可促进验收工作顺利完成。4.4加强预验收准备工作建议较大工程在单位工程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时组织相应的预验收工作,邀请专家全面把脉工程建设管理及工程质量,提高过程中验收质量。专项验收作为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诸多小型水利工程并未专项批复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在一定程度上许多中小型水利工程不能完成。建议相关部门出台相关办法,细化专项验收要求,初步设计批复中专项达到一定规模的进行专项验收,达不到的在工程主体中一并验收,使得各建设单位有章可循。4.5落实竣工预验收工作责任建议建立竣工技术预验收专家库,验收监督部门对专家定期培训与考核,确保专家能胜任验收工作。每次竣工技术预验收专家从专家库中选择,专家组成果也提交验收监督单位备案,专家对成果负责,若验收结论有明显问题追究相关专家责任。建议也可以委托咨询服务机构进行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7]。中小型水利工程可以委托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单位进行竣工技术预验收,这些机构更能作出较为专业的评价和结论。咨询机构可以通过行业管理规范其工作,并进行适当考核,保证工作质量,也使得预验收工作的责任有了明确的着落[8]。4.6严格做好检测、监测工作竣工技术预验收阶段的质量抽样检测尤为重要,而且应该对检测内容、频次有明确规定。抽样检测可以对比工程与完工验收时的状态,对工程运行管理也有好处。抽样检测工作需科学、民主地制定抽检方案,方案应根据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监测工作应区分水电工程和水利工程,小型水利工程参照大型水电工程的监测规定实为不妥。应将水利工程的监测工作纳入强制性条文范围,必须实施。尤其是小型水利工程,监测资料缺失较为厉害,很难判断工程的运行状态良好与否。对于没有监测数据,没有观测设施的工程应该拒绝验收[9],在建设过程中加以控制。4.7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各地应根据相关重大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不同单位对重大设计变更的理解可能有所出入,验收主持单位和监督单位应在项目法人无法确定变更属性时应及时给予指导。对于存在争议的变更,有些变更也无法及时报送原审批单位,建议设置较大设计变更,明确可以由原审批单位的下级机关批复并报原审批单位备案。4.8强化运行管理职能加强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运行管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该在工程建设初期确定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管理单位全程见证工程建设[10]。运行管理单位应作为分部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及竣工预验收的重要参加单位,采取运行管理一票否决制,不利于工程运行管理工程竣工预验收不通过。
作者:陆春华 刘金生 张伟 单位:1.扬州市水利局 2.扬州市瓜洲泵站工程建设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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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刘洪.丹阳市小农水重点县工程现场验收新措施[J].中国水利,2015(21):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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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网企业 基本建设项目 全过程 财务管理 探讨
近年来,为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需求,打造坚强可靠的现代化大电网,电网企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金额逐年增长,电网建设任务十分艰巨,电网企业基建项目全过程财务管理任务愈来愈重,基建财务管控风险愈来愈大。下面,我们就当前电网企业基建项目在财务核算、造价控制、竣工决算、投资效益分析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以进一步规范电网企业基建项目财务管理,不断提升电网企业投资效益。
一、电网企业基建项目全过程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财务核算环节存在的问题
当前,电网企业在基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中因青赔、征地等客观困难的存在,十分重视项目建设工期管理,把工程按时竣工投产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不太重视工程财务核算管理。而科学的工程财务核算工作能够从整体上促进电网企业基建项目建设与投资管理,提高工程投资效益。个别电网企业在基建财务核算中,完全以历史经验来作为未来和现在评判的主要依据,循规守旧,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未能参照工程概(预)算书所列的单项工程,设置“专项核算”明细反映各建设项目的各单项工程成本费用发生数,不利于工程成本查询与控制;二是会计核算不清晰,未能按项目核算、归集工程成本,存在成本混合入帐,成本归集口径与批复工程概(预)算书不符、与工程现场实际发生成本不符情况,给后续工程竣工决算、资产管理带来问题;三是基建财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当前在电网企业从业的基建财务人员会计理论水平普遍较高,但在工程项目建设与工程造价管理方面明显存在不足,不了解工程项目现场实施与管理情况,对工程概(预)算编制、工程建设等相关知识了解甚浅,较大程度地制约了基建项目全过程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造价控制环节存在问题
诚然,在电网企业内部,基建项目造价控制一般以工程建设部门为主、财务部门为辅。但财务部门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部门,应充分发挥好财务监督作用,严把合同签订、资金支付、工程结算审核关,为促进企业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服务。在当前基建财务造价控制环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程类合同签订前审核把关不严,因部分基建财务人员对国家招投标法、合同法等知识掌握不够,对上级公司合同模板管理要求领会不深,时常出现对未按规定招标的合同、未使用上级公司合同模板的合同也未能提出否定意见,存在合同管理风险。二是资金支付审核把关不严,工程项目资金支付通常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等,因基建财务人员未能了解工程项目现场实施情况,对工程建设部门报审的工程款支付申请只能从书面资料上鉴别其工程进度真实性,甚至存在因个别财务人员因工作责任心原因对未按合同进度支付款项的情况也能审核通过,存在资金支付风险。三是工程结算审核参与不够。基建项目在竣工结算阶段编制工程结算书,通常以工程建设部门与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审核为主,工程结算书经相关部门签证后,送交财务部门作为工程结算款支付与结算的依据,财务甚少发表意见,财务部门参与度不够、监督不力。
(三)竣工决算环节存在的问题
电网企业基建项目竣工决管理是实现基建项目全过程闭环管理的重要环节,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的全面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直接影响项目投资效益分析与竣工后移交资产的管理。近年来,电网企业在对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质量与编报的及时性方面加大了考核管理力度,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程整体投产后,相关工程费用未能按时完成结算,影响了工程竣工决算编报的进度,导致项目竣工决算报告未能按时完成编报与审批手续,拖延了资产正式入帐时间。二是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质量参差不齐,因基建财务人员素质不同而出现较大差异,给工程竣工后移交的资产管理带来困难。
(四)投资效益分析环节
近年来,电网企业逐步试行在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后抽样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但往往都是敷衍了事,只对其进行简单的总结、分析、评价,未能深入开展投资效益分析,分析报告可利用价值不高。同时,由于我国对基建项目投资效益监督体系尚不健全,甚至是缺乏这种体系,有些电网企业便出现了基建项目资金的挪用或者调用,有些电网企业把本企业管理的多个基建项目资金在项目之间进行了随意的调账或者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严重违背了国家基建资金管理规定,急需加强投资效益管理。
二、电网企业基建项目全过程财务管理措施和建议
(一)夯实工程财务管理基础
大力健全工程财务管理制度。“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电网企业财务部门应全面承接国家财经法规及上级公司管理要求,适时修订、完善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财务管理,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资金的有效使用,形成以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的机制。
着力培养高素质工程财务人员。应通过组织学习概(预)算规定和实地培训输变电知识等形式,使工程财务人员不仅熟悉本专业知识,还基本掌握了工程概(预)算编制和工程建设等相关知识,为工程竣工决算打好基础。
科学设置会计科目体系。为满足日常基建管理的要求,应参照工程概(预)算书所列的单项工程,特别设置“专项核算”明细反映各单项工程成本费用发生数,实现根据明细账进行工程竣工决算编制的目的,为高效完成竣工决算打下坚实的基础。
努力提高工程财务信息化水平。应积极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工作步伐”的总体要求,推进财务管理系统建设,努力提高工程财务信息化水平。
(二)加强工程建设过程控制
参与工程项目概(预)算审查。应提前介入工程项目管理,了解工程建设总体情况,为下一步开展工程核算和编制竣工决算报告打下基础。
强化合同审查管理。竣工决算反映工程投资的结果和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合同审查是对工程投资、造价进行事前控制的重要手段。为防范资金风险,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成本支出,财务部门应制定合同审查指引,明确从合同支付条款、合同内容是否符合项目建设实际,超概(预)算的解决措施是否可行等方面对合同进行审查的要求,注重做好合同审查、支付登记台账,实时查询、跟踪合同审批、支付、结算进度,及时纠正、处理了部分超计划、重复签订、支付条款不完善等合同,促进项目管理与实施单位进一步加强了投资与造价控制。
加强工程款支付控制。应注重监督各项工程款支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上级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批准的概(预)算及工程合同的规定使用资金,严格控制工程项目投资支出,促进提高投资使用效果,确保工程款按程序支付、按工程进度支付、按项目资金计划支付。
实行月度通报机制。为促进电网工程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电网工程管理,财务部每月应将各项电网工程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和工程竣工决算完成情况向计划、工程、物流等部门进行通报。
建立与物资部门定期对账机制。财务部应每月与物流中心进行物资对账,每季度配合物流中心到仓库进行实物盘点。通过对账和盘点,查找、分析差异原因,确保账实一致,为全面、准确做好工程竣工决算工作创造条件。
(三)分阶段开展竣工决算
建立工程投产沟通机制。应加强工程竣工决算过程管理,与工程部建立工程投产信息互动、沟通机制,工程部每月将各单项工程投产时间、投产状态(主体或整体投产)等信息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工程投产时间,组织开展投产工程结算清理和决算编制工作。
实行分阶段结算和决算管理。应推行分阶段结算管理,财务部在收到工程主体投产通知后,迅速按照工程竣工决算管理要求,立即开展主体投产工程结算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通知相关部门,提醒相关部门及时办理工程物资、施工等成本结算手续;待工程整体投产后,继续开展整体投产工程未完事项结算清理,提醒相关部门按时提交竣工决算资料,配合做好竣工决算相关工作,避免工程集中在整体投产后进行结算,确保各项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在上级公司要求的时限内按时完成。
(四)积极开展项目投资后评价工作
工程项目投资时资金的花费和今后项目盈利的对比,是投资人在项目投资可行性分析时要考虑的主要问题,这就需要考虑到项目投资的回收期。电网企业的投资回收期是指一般项目的起算日,也就是用项目所得的净收益偿还原始投资所需要的时间,何时能把项目投资的资金通过加油站的盈利赚回来。回收期有长短之分,这就需要投资人在投资电网企业基建项目时,根据投资电网企业的类型和经营状况,计算回收期的时间,再根据自身所期望的回收期对比,进行投资可行性分析,确定是否投资。
财务净现值(NPV),是指项目按行业的基准收益率或设定的目标收益率,将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的净现金流量折算到开发活动起始点的现值之和,当财务净现值大于或等于零时,项目是可行的。财务净现值越大,项目的获利水平越高。当今投资人在进行投资项目可行性考察时,会将市场上状况同所投资行业运营状况相比较,通过计算同行业财务净现值的平均值来考虑自己投资的可行性。科技的发展推动电网企业的发展,在投资人计算电网企业财务净现值时,要对今后电网企业的发展前景进行分析,以便能够进行准确的项目投资。
三、结语
当前,电网企业在基建项目全过程财务管理过程中,确实还存在部分薄弱环节, 随着国家对电网企业基建项目投资的管控力度逐年加大,电网企业自身加强基建项目全过程财务管理的觉悟愈来愈强,对电网企业财务人员提出的要求愈来愈高。电网企业财务部门应积极面对客观存在的问题与挑战,根据国家财经法规与上级公司基建项目财务管理要求,合理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与先进的信息化技术不断加强基建项目全过程财务管控,不断夯实基建财务管理基础,强化工程建设过程合同、造价、资金支付控制,加强与企业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好工程竣工决算牵头管理部门职责,分阶段开展工程竣工决算,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工程建设成本,积极开展工程项目投资后评价工作,不断提高工程项目投资效益,不断提高工程财务人员素质,全力为规范电网企业基建项目全过程财务管理,为促进电网企业基建项目全过程管理合法合规,为实现电网企业基建项目投资效益最大化而不懈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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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竣工资料;质量控制;质量失控;解决方法
竣工资料是对工程施工情况的记录,真实反映了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及工程的内在质量的记载。在工程的使用期限内一旦发生质量事故,可为质量事故的分析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但是在竣工验收前对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的审查中,却发现许多工程存在资料不齐、检测项目不全、签字不规范等问题,影响到工程的及时验收。为此,就目前竣工资料整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谈几点个人意见。
1竣工资料质量控制现状
1.1原件不齐全
施工中部分设计变更单、原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等,因原单位提供即为复印件,或施工单位需整理多份施工资料等原因,资料中经常存在原件不齐全现象。复印件既无原发放单位盖章,也无原件存放处及存放单位盖章,难以满足工程质量标准中规定的“竣工资料中不允许出现复印件”的要求。
1.2质量验收签证资料不齐全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必须确保《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功能检测资料》和《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这4份资料内容完整、签字齐全。但施工单位为了急于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往往是在各分项、分部现场验收后,没有办理书面签字手续或虽然进行了签字,但签字不齐全、不规范等。
1.3资料未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
按照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施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组卷。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一个建设工程的多项单位工程有时由一个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许多施工资料为多个工地所共有,资料员更是同时兼多个工地资料的整理工作。为了减少工作量,经常出现建设工程不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的情况。
1.4施工原始资料书写不规范
在竣工前对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的审查中,经常发现一些资料为圆珠笔、铅笔填写和记录,一些试验报告为复写纸书写。施工过程中的原始签证资料更是五花八门,不仅验收项目中常有空白栏出现,而且签字各种笔迹都有,龙飞凤舞、随意涂改。这些都与竣工资料归档要求不符。
2竣工资料质量失控主要原因
1)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从领导到具体工作人员档案意识薄弱。对竣工资料管理重视不够,缺乏有效地控制竣工资料质量的具体措施。
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对竣工资料的整编责任、内容、深度等要求不明确、不具体。
3)施工单位相关人员档案知识缺乏、相关专业知识素质偏低。
4)监理单位人员大多为聘用制,持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人员少。特别是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对现场签证工作把关不严。
3解决方法与措施
1)从工程项目立项抓起。
为使项目竣工工作与工程建设项目同步进行,应从工程项目立项开工抓起。实行工程竣工资料编制工作的“三同步”管理制度。即工程立项开工与工程竣工资料收集同步,工程施工过程与工程竣工资料积累同步,工程完工验收与工程竣工资料验收同步。
2)建立健全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的管理,要求工程建设各阶段的档案资料都要实行有序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初期,应制定相应的档案管理规定。只有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档案资料的有序管理,才能保证竣工资料内容的准确、齐全、完备、规范,原始材料的质量真实可靠。
3)运用合同法律手段。
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对竣工文件材料归档的范围,竣工资料副本内容、份数及质量提出明确要求;此外,还要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督职能,把竣工文件编制的监督、审核、验收工作纳入监理工程师的技术管理范围。充分使用合同法律手段确保工程竣工资料的准确、完整和齐全。
4)重视档案知识宣传教育。
在工程项目开工后,工程单位就应高度重视档案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措施地对工程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档案基础知识和施工资料管理及验收规程。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按部就班地开展工作。杜绝原始资料中各种不规范现象的出现。
5)把竣工文件整编列入进度计划。
施工管理单位在制订工程进度计划时,应将每个分部分项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工作列入到该项工程进度计划中,并将其作为重要的网络节点来完成。对在整编资料中发现的原件不齐全、签证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研究给予解决。
6)严把竣工验收关。
进行竣工验收的一个重要条件是竣工资料必须符合要求。因此在竣工验收阶段,监理部门要严格把好审查验收关,对各承包商单位编制的竣工资料要进行认真审查,着重检查质量控制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各类验收资料是否齐全、规范,签证是否完备等。
7)竣工资料要做到边施工、边收集、边整理。
施工中原始资料的整理完善过程也是项目施工、监理程序的执行过程。因此竣工资料要做到边施工、边收集、边整理。每完成一个分项工程,都应及时进行评定,在此基础上逐级进行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的评定。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用地位于××××××××,用地面积为××m2,建成×层框架结构楼房住宅,建筑面积约×× m2给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建设,现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甲方提供建筑图纸给乙方施工,乙方必须按图纸规定做好各项施 工。乙方负责清理地基,甲方按实际支出费用补给乙方清理地基款。
二、 甲方按建筑面积××元/m2计算给乙方,按投影计算面积,工程竣工结算,按实际工程量,质量须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三、 乙方负责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包工包料建设。
1、基础工程:乙方负责地基孔桩柱××条的包工包料施工,甲方按每立方米××元计算给乙方,孔桩直径××米,钢筋笼要求××米,计算给乙方应加护壁0.15米。
2、乙方负责主体工程建设,内外墙装修,内墙、天花批灰底,外墙三面瓷砖,层面隔热层,天面拦河,铝合金窗、排水、排污管,外散水,屋内排污排水管封闭,完工时清理好一切多余建筑废料。
四、 乙方负责一切工程机械、模板、排架、水电费用等施工用具和管理。
五、 门洞、卫生间排气扇孔和厨房排气扇孔应按甲方指定位置和尺寸预留或安装。
六、 建筑材料选用:钢材--国标韶钢,水泥--仙石牌水泥,排水管--联塑75管,排污管--联塑110管。
七、 施工总工期为120天交付给甲方。
八、 乙方施工时如出现质量问题和误差,甲方认定需要返工时,一切费用有乙方承担。
九、 付款方式:完成工程建设的地基工程(标的物地基垫层只一层地面),甲方支付
××万元;主体工程费用按工程进度70%支付,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余下工程费用。
十、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施工可以随时检查及现场监督,对不当行为可以制止。
2、在不影响乙方工期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变更施工图纸。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4、工程竣工后,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十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各建设行为及建设用料均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积极性行业惯例并保证诚信;若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协议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且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2、乙方自负己方人员及相应物品的安全责任,乙方人员出现的意外、伤亡等人身损害以及财产损失自负其责,甲方对此不负责任。
3、乙方因施工不当或未尽相应注意义务给他人人身或财产带来损害时,应付相应赔偿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4、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应工程建设费用。
十二、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生产安全标准施工,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如在施工期间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当面商定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后分别保存。副本分数按自定,可报送所需部门。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案情:2000年7月,张某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预购了一套商品房。入住后,张某发现该房有墙体大面积裂缝、分户墙不隔音、房顶漏水等问题,遂向房地产商提出了异议。房地产商向张某出示了区质检站作出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及房屋所在辖区建设行政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证明其所建商品房质量合格。张某以在商品房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区建设行政部门仍予以备案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诉请法院判决确认区建设行政部门的备案行为违法。
争议及分析意见
在处理原告的时,受诉法院对于建设行政部门的验收备案行为应如何定性以及是否属于行政诉讼调整范围的问题存在争议。
有人认为,备案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理由如下:第一,备案行为是房地产开发商向建设行政部门报告房屋建设情况以备查考的行为,只是对事物发展过程的客观描述和记载行为,本身并没有任何行政决定的效力;第二,备案行为只是行政机关的内部备考行为,不具有外部公示性,因而也就不符合行政诉讼调整外部具体行政行为的范围要求;第三,备案行为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没有实际影响。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对行政机关实施的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实际影响的行为,当事人才可提起行政诉讼。备案行为只是对工程质量验收报告以及质检部门的监督报告进行登记、收讫的形式,不会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形成行政确认。对当事人权利义务有实质性影响的是工程质量验收报告以及质检部门的监督报告,而这两个报告是一种专业技术鉴定,在工程质量认定过程中,也只起到证据的作用,是否有效还要接受司法的评判。
笔者认为,备案行为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属于行政诉讼的调整范围,法院完全可以对其实施司法审查。理由如下:第一,备案行为是建设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作出的行政行为。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备案行为是建设行政机关在本行政区域内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督和管理的行政行为。第二,备案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备案即是向主管机关或有关职能部门等报告事由,以备查考。以此观之,建设工程验收备案就是特定的建设工程施工人(本案中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向建设行政机关报告工程完成验收情况,行政机关予以登记备案,以供行政机关检查和监督的行为,具备行政行为的具体性。第三,备案行为能产生行政法意义上的法律效果,实质上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即建设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予以认定、确认的行政行为。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这就是说,在备案收讫后15日内,如果建设行政机关未作出“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行为,那就视为建设行政机关在事实上确认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宣告完成,工程质量合格。这一事实上的确认行为,无论对房地产开发者还是对购房者都会产生行政法上的拘束力。
二各镇规划所在受委托管理的业务范围内实施规划和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管理要求。
三委托业务的范围为各镇已审批通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委托业务分为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业务及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业务。
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业务
委托镇规划所办理新征工业用地的规划管理及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业务的下列变更:包括变更项目名称、变更权利人、延期、遗失补办。其它性质新征用地及已批用地的下列变更:包括变更用地功能、变更选址规划设计件、变更调整用地界限等不属委托业务,由市规划局审批。
㈡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业务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业务分一类、二类工程项目及相关业务变更,一类工程项目不属委托范围,由市规划局审批。二类工程项目委托镇规划所办理规划建筑设计要点及红线图、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报建及竣工规划验收业务。相关业务变更之中的变更建筑功能、变更规划设计件仍由市规划局审批,变更项目名称、变更权利人、延期、遗失补办等由镇规划所办理。
㈢工程分类:
⒈建筑工程分类:市场、医院、体育场馆、中学、小学、幼儿园、敬老院、骨灰存放楼、旅馆(酒店)、文娱建筑、单幢建筑面积3000m2(含3000m2)以上的商业、办公建筑等主要公共建筑;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民用建筑;所有的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属一类建筑工程项目,其余属二类建筑工程项目。
⒉市政工程属一类工程:供电:110千伏以上(含110千伏)变电站及线路;通信:电信端局及其主干通信管线,微波通道;给排水:水厂、污水处理厂及输水主干管;道路:30米及以上等级道路工程;供气:燃气调压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及气化站、车辆加气站;各类油库及加油站属一类市政工程项目,其余属二类市政工程项目。
四所有委托规划业务审批必须符合该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含图则、文本)的要求,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试行)要求。
五各镇规划所在委托业务范围内,以规划局名义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批复书》及附图、附件,并接受规划局指导和监督检查。
七各镇规划所办理委托业务时,必须建立完善的收件制度、审核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各镇规划所必须建立建设资料档案室,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的技术要求将审批材料归档。办理委托业务时,必须按规定收取申请表及其它申请材料,并按业务划分规定填写呈批表,保留必须的附件、附图归档;发出规定的批复文件及附件、附图。
八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业务按下列程序办理:
㈠程序及期限:
①镇规划所窗口按《建设用地选址申请表》规定的内容收取各项用地业务资料及图纸,并进行电脑登记录入,并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回执。
②镇规划所经办人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填写《建设用地选址呈批表》及划定该项目的用地红线及相邻的道路红线。
③镇规划所所长复核。
④属委托范围内的,在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批出,不属委托范围必须在收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加注意见送市规划局审批,市规划局在7个工作日内批复。
⑤批出文件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附图(已划定用地红线及道路红线,并在用地主要拐点坐标加盖当地规划所公章)(2份)。
㈡留档备案文件包括:
①建设用地申请书(1份)原件;
②计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复印件(政府工程及政府部门联审项目才需要)
③其它前置审批文件复印件;
④呈批表原件;
⑤批出文件复印件、附图原件。
九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及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程序:
㈠规划建筑设计要点及红线图
⒈程序及期限:
①建设单位(个人)持建设项目有效批准文件、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测量地形图等资料向镇规划所提出申请,镇规划所窗口按规定的内容收取资料及图纸,并进行电脑登记录入,后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回执。
②由镇规划所经办人根据要求办理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及三线图。
③规划所长审核。
④属一类工程,必须在收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加注意见送市城市规划研究中心(规划局委托机构)办理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要点及三线图;市城市规划研究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二类工程在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保留一份原件及呈批资料存档。
⑤建设单位(个人)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要点及三线图的要求,委托符合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⒉批出文件:①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要点(批复)1份;②三线图(2份)。
⒊留档文件:①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要点(存档)1份;②三线图1份。
㈡设计送审
⒈程序及期限
①镇规划所窗口按规定的内容收取各项业务资料及图纸,并进行电脑登记录入,后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回执,
②属一类工程镇规划所必须在收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加注意见送市城市规划研究中心(规划局委托机构)审查;属二类工程由镇规划所审查,并在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批出。
③送审单位按审查意见修改后方可进行下一个阶段的设计。
⒉批出文件:①建设工程方案审批审查意见1份;②审定加盖审批单位章建设工程方案图2份。
⒊留档文件:①建设工程方案审批审查意见呈批表1份(原件)②建设工程方案审批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㈢报建
1、程序及期限:
①建设单位(个人)持审定方案、审查意见有关资料及《建设工程报建申请表》送镇规划所,镇规划所窗口按规定的内容收取各项业务资料及图纸,并进行电脑登记录入,后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回执,
②镇规划所经办人根据审定图纸填写《建设工程报建呈批表》。
③镇规划所所长复核。
④属一类工程必须在收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加注意见送市规划局审批,市规划局在7个工作日内批复;二类工程由镇规划所审批,在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批复。
⑤经报建的建设工程批出文件包括《建设工程报建批复书》(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加盖业务章的施工图纸(2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留档备案文件包括:
①建设工程申请表原件;
②土地使用证或原房产证复印件;
③其它前置审批文件复印件;
④呈批表原件;
⑤批出文件复印件;
⑥审定施工图纸(2份)原件。
十建筑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办理程序
㈠程序及期限
①镇规划所按规定收取资料、图纸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并进行电脑登记录入,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回执,
②镇规划所经办人审核竣工测量图纸有关数据与原报建资料数据,各项目建设面积误差在1%之内并按审批图施工的,可同意其验收,误差超过1%的视情况为其补办超出部分的报建手续,如因不按审定图纸施工的必须将其列为违法建设,按违法建设处理程序,上报市规划局处理。
③镇规划所长复核镇(区)经办人意见,属委托范围内的在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属委托范围的,在收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加注意见报市规划局办理,市规划局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㈡批出文件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批复书》及加盖当地规划所章的竣工测量图纸。
㈢留档备案资料为
①《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原件;
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呈批表》原件;
③批复文件复印件;
④竣工图纸(1份);
⑤其它前置批复文件。
十一规划业务变要及其他审批程序
㈠程序及期限
①镇规划所按规定收取资料、图纸及《规划业务变更及其它申请表》。并进行电脑登记录入,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回执。
②镇规划所经办人按有关规定加注经办意见。
③镇规划所长复核经办人意见。
④属委托项目的根据要求在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批出。不属于委托项目,由镇规划所长加具初步意见后在收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规划局审批。
㈡批出文件为《规划业务变更及其它批复书》及其它附件。
㈢留档备案资料为:
《规划业务变更及其它申请表》
《规划业务变更及其它呈批表》
关键词:工程造价;竣工计算;审计工程
竣工结算实际上就是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过质量的验收,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和合同要求,给承包单位结算的最后的工程款,是工程造价的最后的工作环节,想要保证竣工结算的准确性,就要有严格的审核,从而真实的反映出工程总造价。
一、审计前期准备工作
(一)整理竣工资料竣工资料是做好审计工作的重要依据,因此要准备好竣工资料,主要包括投标文件、工程合同、补充协议、设计变更通知单等相关的证明材料。(二)熟悉竣工图纸竣工图纸是审计结算过程中的重要依据,因此要全面熟悉竣工图纸的内容,避免审计的失误。(三)了解计算包含的范围在竣工计算审查工作中,要对审查计算的范围有全面的了解,从而很好的掌握工程的内容。(四)清所采用的单位估价表在竣工结算审计工作中要对工程的性质有详细的理解,熟悉工程项目的定价等资料。(五)深入现场,掌握工程实况为提高结算准确率,除了审核施工资料,还要深入现场进行全面了解,避免存在重复施工项目,审计中发现问题也可及时核对。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要点
(一)确定合理的审计方法由于不同的工程项目的要求不同,所以要选择适合的审计方法,保证计算审计工作的正确性与高效性。审计方法主要包括全面审查法、重点审查法、分解对比审查法,标准预算审查法。全面审查法适合工程量小,工艺简单的工程。此结算方法可提高审查工作效率,具有全面性和具体性的特点,避免竣工结算中出现的错误,但也有一定的缺点,如耗费的时间较多。重点审查法实际上是对工程中的重点项目进行审查,这种审查方法符合工程量大和施工复杂的工程,如建筑工程中的门窗等。分解对比审查法主要是把工程进行分解,最后进行分别审查结算,如果发现某一部分有错误,可以进行重新审查,效率比较高。标准预算审查法适用于全部采用标准图纸或者通过图纸施工的工程预算审核,在审核的过程中把标准预算作为审查的标准,如果存对局部调整的部分进行审查,具有效率高的特点,但是有一定的局限性,适用的范围小。(二)工程量的审核建筑工程造价结算审计与工程量由很大的关系,工程量越大工程造价就越高,在审查的过程中要按照规定的图纸和相关的工程量进行科学、规范的审查,避免审查工作中出现漏算、重算和错算情况的发生,认真进行竣工核对,为竣工结算提供真实的依据确保数据信息准确性,从而选择合适的结算方法,在审查时要注意结算单位的一致性,注意施工列出的细目与预算定额中的工程细目是否一致,避免审查过程中的错误。除此之外,还要对合同中工程量的相关说明和计算规则进行全面的了解,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会存在障眼法,通过违法手段对一些工程量进行重复计算,所以要对竣工结算规则进行全面的了解,避免重复计算情况的发生。(三)工程单价价款的审核在工程单价价款的审核过程中,要确定相关内容是否正确,材料和设备的单价依据是否准确及都市工程单价价款审核的重要内容,也是工程审核过程中不能忽视的一部分,因此审核过程中也要重视工程单价价款的审核,避免出现纰漏。(四)签证、设计变更及洽商的审核在签证、设计变更及洽商的审核的过程中首要确保签证与洽商质量的真实性与合法性,避免签证、补充协议与招标文件之间发生不必要的冲突。认真核实竣工图纸的真实性,从而确定施工项目的可靠性,如果签证表述不清,用词不准确等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结算审核的难度,严重的还会造成经济损失。有些施工单位会在签证上弄虚作假,以少报多。还有一些施工单位为了提高自身的利润会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导致施工中出现乱签证的现象,为了避免上述现象就要严格把关,明确责任,杜绝签证项目的盲目签证。在审核现场签证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避免盲目签证,由于很多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熟悉相关的管理规定,存在虚报预算定额的现象,导致很多签证不符合工作流程,出现很多盲目签证的项目。其次要审核现场签证是否手续齐全,是否存在相关负责人漏签的现象。最后要审核现场、项目是否清晰,如果在审查的过程中只存在金额,没有工程项目内容和数量,就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凭证。
三、结算审计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材料价格计取由于建筑工程是施工周期比较长,具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材料的市场价格会存在变化的现象,导致材料在采购的过程中存在价格不一的现象,如果在竣工审计的过程中没有明确材料的型号和材质,就会提高竣工审计结算的难度。在竣工结算审计过程中,大多数采用市场价进行计算,所以会与预算造价存在一定的偏差。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审计工作人员要进行市场调查,全面了解建筑材料的价格,及时与各方进行沟通,从而避免审计过程中的矛盾。(二)结算审核的责任心由于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是一项比较复杂繁琐的工作,如果在工作过程中缺乏耐心与责任心就会出现错误,有时会漏掉审查的项目,严重的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在审计的过程中需要具有一定的责任心。(三)提高专业人员的素养想要做好竣工计算工作,审核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与道德素养,不仅要拥有专业的知识,更要全面了解竣工结算的每个环节,熟悉相关的法律规定,做好相关的审计工作,避免结算过程中出现少算、漏算的现象,具有研究的精神,不断总结自己工作的经验,提高自身的思想修养,坚决抵制建筑市场中的“吃、拿、卡、要”的恶劣行为,是工程竣工结算得到有效的保证。
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所以在审计的过程中遵循法律的规定,采用正确的审计的方法,保证审计工作的真实性与科学性,进一步促进我国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