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5 15:01:0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护理法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1.1临床资料
选取2012年9月~2013年9月在我院产科进行实习的护生50名为对照组,应用传统带教模式进行带教,年龄18~22岁,平均(19.2±3.1)岁。另选择2013年9月~2014年9月在我院产科进行实习的护生50名为观察组,应用目标管理法进行带教,年龄18~23岁,平均(19.5±2.2)岁。两组入选护生的年龄、文化程度等基线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对照组采用传统带教模式进行带教,护生进入产科后,带教老师向其介绍病区环境、物品放置、规章制度、注意事项、各班职责、工作流程、实习教学内容。观察组在上述带教的基础上应用目标管理法进行带教。统一培训:对产科的带教老师对目标管理法的内容进行培训。制定具体的目标:结合产科的的总体教学目标、实习生的大纲要求及实习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教学目标,包括理论目标、操作技能目标、服务目标等内容。其中理论目标指掌握产科的基本护理理论、护理常规、熟悉专科护理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目标包括会阴冲洗、按摩、产后子宫恢复、恶露的观察等常规护理、母乳喂养指导。对在产科行手术的患者能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胎儿宫内监测、产程观察、新生儿护理等。掌握剖宫产、高危产妇的护理及各产程中的观察重点。产妇的急危重症多,发病急骤,病情进展快,有些患者入院时病情就很紧急。例如胎盘早剥、先兆子宫破裂、急性DIC、子痫、新生儿窒息等,一旦发病,需要立刻进行抢救处理。因此,教会学生如何观察病情,如何正确使用各种急救仪器,如何正确掌握急救药品的使用方法及如何对危重患者进行妥善护理尤为重要。设立每个实习月分别要达到的预定目标,分别适合本科生、大专生、中专生的教学目标。服务目标包括组织纪律、工作态度、责任心、职业道德、医德医风、服务意识等。根据目标拟定带教方案:带教老师根据《实习生管理手册》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护理实习生掌握程度的要求,并制定出一份进度表格发给每位护理实习生,掌握实习生实习的掌握进度,使实习的目标具有可行性和可预测性。带教老师的选择:根据目标选择有丰富临床经验和高学历、责任心强的护师,且对带教老师也要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后才能担任临床带教工作。
1.3评价指标
采用试卷的形式考核护生的理论知识达标情况,满分100分,最低0分,60分为及格;操作技能目标考核采用多名带教教师进行抽签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每个细节的评分均提前进行指定,然后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0分,最低0分,60分为及格。服务目标方面设计调查问卷表,从组织纪律、工作态度、责任心和职业道德、医德医风、服务意识方面进行评价。上述评价结果汇总进行综合评价,结果分为良好、一般及较差。良好:上述三项目标达标均在80分以上;一般:上述三项目标达标均在60~80分间;较差:上述三项目标达标均在60分以下。
1.4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16.0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计量资料采用(x±s)表示,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各项目标评分比较
观察组患者的理论目标、操作技能目标、服务目标各项评分分别为(88.12±6.45)分、(85.42±7.32)分、(83.72±8.45)分,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两组综合评价效果比较
对两组护生的理论目标、操作技能目标、服务目标综合评价结果显示,观察组患者的综合评价良好率达80.0%,显著高于对照组的56.0%,而观察组患者综合评价较差率仅4.0%,显著低于对照组的30.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护理实习实现了临床实践与理论相接轨的过程,也是护理学生从课堂学习转化到临床实践的阶段。护生临床带教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大纲规定的教学范围内,由带教老师指导学生完成的一项复杂的教学任务。有效的带教方法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为日后护理带教的发展提供参考依据。本研究对照组的主要教学方式为灌输式教学,多由带教教师根据已设定的教学计划进行讲授,或以教师为主体进行查房,护生处于被动地位。本研究观察组由带教老师从临床实习项目的背景、目的、方法、预期目标等方面进行讲解,为达到预期目标,围绕预期目标因材施教,采用护生喜欢的教学模式,如床边教学、模拟教学、兴趣教学等,使护生产生兴趣,在整个带教过程中鼓励多以学生为主体,以老师为主导。该种教学方式更加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注重护生专业技能在实际工作中的正确运用。对于操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教师及时进行指导纠正,最大限度帮助护生避免今后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失误。同时运用目标管理法,可以让实习护生找准自己的位置,明确工作方向。在护理学生进科后,带教老师需要制定一个完整的学习计划,如产科中需要掌握的理论知识、常规护理、护理操作技能操作等。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及明确的学习目标,使带教老师与护理学生都有学习的方向感。通过制定目标,也使护生能掌握标准化、系统化及规范化的护理流程,实现产科护理管理正规化;同时目标管理法也大大提高了实习护士的学习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提高带教效率,消除被动性。带教老师通过目标管理法每周有计划有目标地带领学生进行理论学习和强化技能训练,使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短期内熟练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操作。观察组患者的理论目标、操作技能目标、服务目标各项评分分别为(88.12±6.45)分、(85.42±7.32)分、(83.72±8.45)分,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说明目标管理法可以使护生明确护理服务目标,取得较好的带教效果,从而使护理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显著提高。钟小洁将120名实习护生分为两组,每组60名,对照组按常规实纲给予带教指导,实验组根据实纲制定明确的完成目标,采用目标管理法进行护理带教。两组实习时间4周,结果证实,观察组实习护生理论知识考核优秀或良好率达91.67%,显著高于对照组的75.00%,差异显著(P<0.05);观察组实习护生操作技能考核情况优秀或良好率达93.33%,显著高于对照组的80.00%,差异显著(P<0.05);观察组实习护生健康教育知识掌握率达96.67%,显著高于对照组的80.00%,差异显著(P<0.05),提示应用目标管理法可提高实习护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带教老师的带教水平。王蓉将2007~2009年在妇产科实习的45名护生作为对照组,将2010~2012年43名实习护生作为观察组。对照组按传统带教法带教,观察组按目标管理教学法带教,实习结束后对两组患者的成绩进行评价,结果显示,观察组护生的理论成绩、操作成绩、综合考评成绩及对带教老师的评价明显高于对照组,进一步证实将目标管理运用于妇产科护生的临床带教,有利于护生在有限的时间内更好完成实习任务,提高带教老师的带教水平。徐全能将96例实习护士分为两组,其中观察组根据实纲制定明确的完成目标,应用目标管理法进行护理带教,对照组按常规实纲给予带教指导,结果显示,观察组实习护士的专科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健康教育知识得分均高于对照组,说明在产科护理带教中,应用目标管理法可提高实习护士的主观能动性及护理质量,也提高了带教老师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李素琴等将产科实习的40名护理学生分为研究组与参照组,其中参照组护生依据实纲中的内容进行常规的带教模式,而研究组护生在此基础上实施目标管理进行带教工作,结果显示,研究组护理学生的考核成绩(95%)、健康教育掌握情况(95%)及对带教老师的满意度(90%)分别优于参照组,进一步证实在产科的护理带教中,实施目标管理调动了护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本研究对两组护生的理论目标、操作技能目标、服务目标综合评价结果显示,观察组护生的综合评价良好率达80.0%,显著高于对照组的56.0%,观察组护生综合评价较差率仅4.0%,显著低于对照组的30.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与凌娅娅报道的结果一致。
4结语
目前,信息技术在护理工作中的应用逐渐受到护理管理者的关注,但护理信息系统往往只用于住院病人的信息处理,在护理质量管理、人员管理、技能培训等方面暂未涉及[1]。网络化护理管理系统即护理信息系统(NIS)是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我院护理部和网络中心联合开发研究的护理信息管理系统,使每位护士工作之余在护理站随时可以通过NIS进行自我培训,如理论知识学习、考试考核、查阅资料、掌握护理学科发展动态等,减少护理人员集中培训造成的资源浪费,大大增加了护士直接护理病人时间,提高护理质量,增加护患的双满意度,还可充分发挥护理各级指挥系统功能,使护理工作得以惯性运行,实现护理管理科学化、现代化,以适应信息社会发展的需要。
1 技术路线
1.1 语言编程采用C#:C#语言是一门简单,现代,优雅,面向对象类型安全,平立的一门新型组件编程语言,是微软为其奠定下一互联网霸主地位而打造的平台的主流语言。
1.2 开发平台采用Visual Studio 2005:Visual Studio 2005作为一个综合的开发平台,又增加了一系列新的工具,其中Visual Studio Team System是一个可扩展的、支持整个软件开发生命周期的工具平台,能使软件开发团队之间更好地协作,从而开发出现代化的、服务导向的解决方案。
1.3 数据库采用SQL Server 2000:完全的Web支持,通过Web轻松访问数据,强大而灵活地基于Web的分析,高度的可伸缩性和可靠性,向上伸缩,向外扩展,集成和可扩展的分析服务,快速开发、调试和数据转换,简化的管理和调节。
1.4 通过网络信道,在信源――信宿之间双向传递信息,也就是说指令、服务信息等通过双向传递运动,达到资源共享、节约成本。
2 研究成果
2.1 护理视频:图文并貌的各项护理技术操作标准、规范和示范加讲解。
2.2 护理音频:护理基础知识及专科知识讲座。
2.3 护理科研:正式发表的论文与结题的科研,全部可浏览学习。
2.4 护理题库:各级护理人员考试题型,包括试题及答案。
2.5 护理管理:包括各项护理管理的规章制度、各级护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护理质量标准、护理文书书写标准、护理工作紧急预案、护理科研管理、护士继续教育计划与实施方案、实习生管理与带教安排、护理人员言行规范、护理服务理念、护理学科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等。
2.6 护理资料:大专院校的护理学教材,以及近十年出版的护理学专著,如甘肃省卫生厅和甘肃省护理学会联合出版的《护理知识500题》、《基础护理技术操作的规范及评分标准》、湖南省出版的《三基训练》护士分册等。
2.7 院、科间互动交流平台: 该系统为院领导、护理部与各护理单元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随时互通信息,管理部门可随时掌握全院护理工作动态,各科室之间也可互动信息,节约费用,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3 体会
3.1 网络化护理管理系统在我院经过两年多的实践运行,七大模块采用功能模块化软件结构设计开发的一套网络化护理质量管理软件,随时可以进行更新全部内容,不但达到了日常护理办公自动化,而且使护理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随时学习和查阅所需资料,减少护理人员集中培训造成的资源浪费,真正做到了“把时间还给护士,把护士交给患者”,使护士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去观察病情、护理患者,既体现了“以人文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服务理念,又节省了人力。
3.2 网络化护理管理系统的运行,使我院的护理质量管理也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信息质控系统,使护理质量评价更为全面、科学、完整。将传统的护理质量管理法与先进的网络化护理管理法有机结合,既可逐条自我对照,又可相互评估,使护理质量得到全面控制。
3.3 网络化护理管理系统的运行,提高了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了护士科学化、标准化、正规化的工作作风。
参考文献
[摘要] 目的 观察健康教育应用于糖尿病患者中的护理效果。 方法 择取该院68例糖尿病患者作为该次试验的观察对象,按照随机分组的方式分配为观察组与对照组,每组患者均为34例,观察组采用健康教育护理的方法,对照组则只采用常规的护理方式,对两组护理的实践效果进行评价与比较。 结果 通过两组患者空腹情况下的血糖检测结果显示,两组患者在经过护理后均有明显的改善,但观察组的护理效果明显要比对照组好,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观察组患者对护理的满意度评分也比对照组要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论 健康教育应用于糖尿病患者护理中具有很显著的效果,值得临床推广与使用。
[关键词] 糖尿病;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中图分类号] R47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4062(2017)03(a)-0105-02
Evaluation of Effect of Health Education in the Nursing of Diabetes Patients
CHEN Cai-xia
Department of Endocrinology, Changping District Hospital, Beijing, 102200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observe the effect of health education in the nursing of diabetes patients. Methods 68 cases of diabetes patients were selected as the research objects and randomly divided into two groups with 34 cases in each, the observation group adopted the health education nursing method, while the control group adopted the routine nursing method and the nursing practice effect of the two groups was evaluated and compared. Results After nursing, the fasting blood glucose of the two groups was obviously improved, and the nursing effect in the observation group was obviously better than that in the control group, and the difference was obvious with statistical significance, and the nursing satisfactory degree in the observation group was higher than that in the control group, and the difference was obvious with statistical significance. Conclusion The application effect of health education in the nursing of patients with diabetes is very obvious, which is worth clinical promotion and application.
[Key words] Diabetes; Health education; Evaluation on effect
近年恚由于人们生活、工作不规律,营养不均衡等导致糖尿病患者的人数逐渐增多,且糖尿病是一种较难以根治的疾病,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很大的压力。健康教育一直以来都在很多医疗领域被重视,也在较多的领域取得很好的成绩[1]。健康教育形式的护理主要是通过讲解糖尿病可能产生的因素,以及对患者心理上进行护理,缓解患者由于患病带来的紧张情绪。该文便针对健康教育应用在糖尿病患者护理中的效果进行对比研究,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择取该院2016年1―12月收治的糖尿病患者中的68例作为该研究的观察对象,其中男女比例为45:23,年龄为33~79岁,年龄平均数为(54.13±2.71)岁,将他们的患病时间、患病严重程度、年龄、性别进行统计学分析,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把68例患者按照随机分配的方法,分成对照组与观察组,每组均分为34例,通过告知患者及家人相关情况后,让其在同意书上签署意见。
1.2 方法
1.2.1 严格的健康教育护理法(观察组) 分配到观察组的患者入院的诊治顺序均经过合理的规划,并由接受专业培训过且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护理师进行健康教育护理。健康护理的形式分为单独的交流、集体讲授以及针对式的讲解等形式。
具体实施情况:自患者入院检查开始,健康教育护理师便将相关的检查项目,如血常规、尿常规以及无名指尖的血糖检测方法和正常的情况给患者讲解清楚,让患者预先做好心理准备[2]。特别是有晕血情况的患者,要对其进行陪同护理。相关的常规检查完毕以后,在等待结果的过程中,护理师便对患者进行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听取患者的意见,并将一些病因、症状和相关的预防方法讲给患者听。拿到检查结果后,要将结果报告上的数据情况给患者解释清楚,并告知患者不益产生紧张情绪,心情越放松,康复的机会越大,达到康复状态的时间会越短,病情越不容易恶化。在患者进行专门针对性的检查治疗后,将正确的健康饮食习惯、作息规律给患者讲解清楚,并嘱咐其一定要注意饮食规律,尽量避免一些高糖食品,把晚上休息的时间调整到21:00-06:30之间,早上起床后最好做一些伸展运动,喝一杯淡盐水,白天的其他时间要多喝水,多排尿。医院给患者开设的一些药物治疗方法,护理将药物的具体服用方法,例如每次服用量、服用的最好时间、服用的频率等都有作相应的解释,并时常提醒患者服药[3]。在患者出院之前,要将所有的有益于糖尿病康复的方法重复讲授一遍给患者及家人,并叮嘱其家人一定要时常提醒患者应该注意的事项,避免烹煮高糖食物。
1.2.2 糖尿病患者常规护理方法(对照组) 自患者入院开始就带领患者进行相关的检查,并简单的介绍一下生活中应注意的事项,例如饮食营养、作息规律、生活环境的要求。由于每个人的身体素质各有差异,发病因素也因人而异,所以主要针对预防措施、患病以后需要注意的事项,例如保持室内清洁卫生、通风条件良好,饮食要尽量清淡为主,注意天气温度的变化,适时增减衣物,预防其他并发症的发生。
1.3 评价方法
患者出院前1 d,对患者相应的血糖指标进行检测,对比入院时的血糖变化,分析o理效果。制定专用的护理评价表格,表格中设有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患病时间等资料,并配以评价指标优良中差四等。效果评价采用百分制,以85~100分为优,以70~85为良好,55~70为中,0~55为差。
1.4 统计方法
采用医用Excel专用表格进行数据的采集和统计,再使用SPSS 18.0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对计量的资料采取(x±s)表示,进行t检验方法,P
2 结果
通过两组患者空腹情况下的血糖检测结果显示,并发症和新发症的对比结果以及患者体重等方面的对比,前期和后期均没有明显的差异性变化;两组患者在经过护理后均有明显的改善,但在护理观察前期的空腹血糖数据对比中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后期护理结果显示,观察组的护理效果明显要比对照组好,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糖尿病是我们现代生活中常见的一种身体疾病,严重的糖尿病较有可能导致慢性肾衰竭情况的发生。糖尿病的主要病因有遗传性糖尿病、经常食用高糖物质导致的糖尿病、生活作息不规律导致的糖尿病等[4]。轻微的糖尿病可以通过临床的治疗和改变生活、饮食习惯达到康复状态,较严重的糖尿病就很难达到完全康复,但通过治疗可以延缓病情的恶化或者有明显的好转。糖尿病也是一种经常反复的疾病,早上康复,晚上就有可能复发,因此需要规范饮食、作息方法,增加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及抵抗力,有效预防糖尿病的发生[5]。糖尿病患者在治疗期间,较好的护理方法有助于患者康复,该论文通过试验研究的结果表明,健康教育护理法在糖尿病患者的临床护理中具有明显的效果,且患者对健康护理方法的评价也相对要高,如此可以说明,健康教育应用在糖尿病患者护理中的效果较好,值得相应临床医学推广。
[参考文献]
[1] 李欣欣,刘彩凤.老年糖尿病患者护理中小组健康教育实施的效果[J].中国实用医药,2015(2):221-222.
[2] 楼芳.全程健康教育在糖尿病患者临床护理管理中的应用[J].医院管理论坛,2015(4):62-64.
[3] 王岩,王玉锦,于雪艳,等.健康教育在糖尿病护理中的应用效果[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6(12):205-207.
[4] 游萍.健康教育在糖尿病患者门诊护理中的临床应用[J].医学理论与实践,2015(20):2862-2863.
关键词:药物临床试验;资格认定;护理
国家对实施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即临床试验必须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SFDA)批准的临床试验机构进行,而医疗机构资格认定具有明确程序与标准[1]。申报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是各医疗机构提高医疗、科研学术水平的重要手段之一[2]。本院从2011年2月开始筹备申报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现场检查,2013年8月15~17日,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SFDA)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委托,专家组一行4人莅临本院进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现场检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第27号公告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公告(第5号)》公告,包含本院在内全国51家医院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本院成为漳州市获此殊荣的首家医院,笔者所在的消化内科是获得药物临床试验资格的临床专业之一,现将2011年2月以来为迎接资格认定所做的前期准备工作总结如下。
1专业人员准备
1.1人员选择
从科室护师中选择大专毕业,工作10年以上,爱岗敬业、做事严谨踏实、有钻研精神的护士作为专业护士。
1.2人员培训
药物临床试验所有研究者都应具备承担临床试验的专业特长、资格和能力,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多次、全面培训才具备研究者资格。
1.2.1参加网络培训
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网络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1.2.2参加知识讲座
参加院药学部组织的多种形式药物临床试验知识讲座,循序渐进,提升理论水平。本院将培训纳入科教科继续教育重点工作进行管理,培训形式有:①到先进单位参观学习。②邀请知名专家来院讲学。③参加SFDA网上培训。④参加国家级培训班[3];⑤自编与订购培训教材的学习,人手一册,科内专业人员结对子,互相提问,共同提高。⑥院内机构办公室负责人、秘书、药品管理员讲解相关知识。
1.2.3参加科内培训
参加科内仪器设备使用、专业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理论、操作技能培训,只有掌握专科抢救操作理论和技能,才能确保受试者的安全。
2医院设施准备
2.1抢救仪器设备准备
申请药物临床试验资格认定的医疗机构必须具有与药物临床试验相适应的设备设施,专科备有的抢救仪器有:呼吸机、除颤仪、心电监护仪、胶囊内镜、食管PH值监测仪、电子胃镜、电子肠镜、急救车等。每台仪器专人专管,并悬挂《标准操作流程》及《仪器使用登记本》。
2.2资料准备
完善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SOP)是确保试验质量的重要环节,临床专业不仅要有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技术设计规范和SOP,更重要的是保证其可操作性和执行的依从性,杜绝试验过程的随意性,从而确保药物临床试验结果真实可靠,保障受试者的安全。各项制度、规范及SOP的制订不但要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科学、伦理要求,还要结合本专业的特点。
2.2.1专业管理制度
如《病房管理制度》、《研究人员培训制度》、《试验用药品管理制度》、《急救药品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等。2.2.2专业人员职责如《研究护士职责》、《药物管理员职责》等。
2.2.3专业操作技术标准操作规程
如《三腔二囊管置管标准操作规程》、《胃肠减压标准操作规程》、《导尿术标准操作规程》、《静脉输液标准操作规程》等专科22项护理技术标准操作规程。
2.2.4研究者资格证书复印件
药物临床试验培训证书、论文复印件等。
2.2.5专业仪器使用标准操作规程
如呼吸机、除颤仪、心电监护仪的标准操作规程等。急救车药品、物品管理登记表,如《急救车药品清点交班本》、《急救车物品清点交班本》、《急救车药品效期登记表》等。
2.2.6专业急救预案
如《防范和处理药物临床试验中受试者损害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机磷农药中毒急救标准操作规程》、《静脉曲张上消化道出血急救标准操作规程》等。
2.2.7药物储存相关记录
如《临床试验用药物库存表》、《临床试验用药物登记表》、《药物退还登记表》、《临床试验用药物储存室温湿度记录表》、《临床试验用药物冰箱温湿度记录表》、《临床试验用药物药品柜温湿度记录表》等。检查前应将所有资料排序、编码、整理成册,放入专用研究资料柜或与相应仪器设备随行。
2.3应知应会知识储备
2.3.1药物临床试验相关法律法规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等。
2.3.2试验药物运行全过程
熟知试验用药物的交接、保存、发放与回收、返还与销毁各环节的标准操作规程。
2.4现场检查准备
2.4.1机构设置
科室设立受试者接待室、试验药物储存室、资料室、抢救室等,采用独立房间,避免受打扰。
2.4.2检查所有抢救设备
确保性能完好,检查急救药品,确保无过期或批号不清,在仪器相应登记表记录检查及试运行情况。
2.4.3加强药物管理
试验药物柜专人管理、专柜带锁(冰箱也带锁)、专门记录、储存室、冰箱、药品柜配有温、湿度计。
2.4.4做好环境维护
做好病区环境秩序维护,限制探视和陪护,加强巡视,保证病区整洁、安静有序。
3小结
得力的组织机构保障、措施得当的知识培训和严谨的资料是顺利通过资格认定现场检查的关键,全面、周到的护理配合与现场准备也是不可或缺的。今后,本科将把做好药物临床试验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学习,在药物临床试验的实践中不断规范和完善制度与SOP,培养临床专业人员严谨的工作作风,保障临床试验质量,不断提高本院药物临床试验研究和管理水平[3]。
参考文献
1李海燕,吉萍.《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在临床研究中的价值及我国研究者的依从情况[J].北京大学学报医学版,2010,42(6):637~640.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EB/OL].(2004-02-19)[2011-12-14].
3刘敏,樊文竹.浅谈筹备申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的关键环节[J].华西医药,2013,28(11):1780~1781.
4沈玉红,张正付,李正奇.我国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的现状及监管对策[J].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2011,27(8):654~656.
xx年是“埋头苦干、创造飞跃”的一年,医院利用一年的时间主抓学科建设及人员培训,护理部在医院领导的带领和支持下重视护理骨干的培养,优化了护理队伍,提升了护理服务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了护理安全,同时提高了护理人员法制观念,加大了护理质量监控力度,使全院护理服务质量稳中有升,病人满意度不断高。现将护理部2019年工作总结
一、重视人才培养,优化护理队伍
1、加强护理管理培训。医院于今年先后派两位总护士长到第四军医大学进修学习,与此同时医院部分常委还对全院护士长及老护士长进行了培训。
2、优化整体护理队伍,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医院分四批次共选派58名护理骨干(包括10名护士长)前医学`教育网往天津医院、北京医院、解放军总医院进修学习,这是近十年来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学习人数最多的一次。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5月、6月、7月、8月与总医院专家共同完成的14例心脏手术及术后护理,病人均已康复出院。
3、积极完成各项培训。2019年护理部组织全院护理人员参加专题讲座14次,参加人数为1389人次。临床科室每月组织护理查房1次,专题讲座4课时,鼓励护理人员发表科研论文。续实行多渠道的学历培养。截止今年底,全院193名临床护士均为大专学历,其中已有5名本科学历,27名本科在读。
4、充分培养护理人员组织参与性。“5.12”护士节举办了以倡导人性化服务为主题的多项活动,以护士礼仪表演,护理操作技术展示为主。护理人员各尽所长,既强化了护理知识,又陶冶了情操,增强集体主义荣誉感。
5、加强实习生的带教工作。实习生来院后集中组织岗前培训2次,主要从实习生制度、50项基础操作技能各科室建立健全的带教制度,每名实习生均有固定带教,有小教员针对科室专业定期授课,出科由护士长进行理论及操作考试。科室对实习生层层把关,确保无医疗差错发生。
二、加强监督管理保障护理安全
1、护理部定期督促检查护理工作,重点加强了节前安全检查,增强护理人员防范意识,杜绝事故隐患,规范了毒麻药品的管理,做到了专柜专人管理,抢救车内药品做到了“四定”:专人管理、定点放置、定量、定数,班班交接,有记录。抢救设备及时维修、保养、保证功能状态备用。
2、坚持护士长夜查房,督促检查护理人员在岗及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时发现护理工作中存在的偏差,及时给予纠正处理,坚持每月护士长联查一次,每两周召开护士长例会一次,对工作中的不足作出针对性、实效性改进措施,以确保护理质量及护理安全。
3、深入科室督促护士长每日工作安排。重点查新入、转入、手术前、手术后、危重和生活不能自理、有发生医疗纠纷潜在危险的病人,督促检查护理工作的落实,加强环节质量控制,减少了护理缺陷的发生。
4、组织了见习期护士进行岗前培训,通过培训,使她们树立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在岗位中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履行好白医天使的神圣职责。更好的为医院建设贡献力量。
三、规范护理文件书写,强化护理法制意识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如何在护理服务中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护理人员法制意识,已成为护理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护理部于今年严格按照护理文件书写规范要求,制定了医院护理文件书写实施细则,采取集中讲座、分病区学习等形式进行培训,使护理人员更加明确了护理文件书写的意义,规范了护士的行为,提高了护理质量;在组织讲座时,还结合我院书写护理文件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总结和分析,提出了相应对策。
四、加强了质量管理监控力度
1、护理部按照护理文件书写规范,及时修订完善了各种护理文件质控标准,由一名护士长专门负责检查护理文书。
2、加强了消毒供应室无菌物品的洗涤、消毒存放、下收下送工作管理,保证了消毒物品的质量和医疗护理安全。
3、加强了医院感染控制管理,组织了护士长及全院护理人员学习新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通过每月质量检查和护士长夜查房,对护理人员消毒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重点加强了一次性无菌物品、无菌技术、卫生学洗手、环境卫生学、消毒监测的管理。
五、提升服务质量,塑造医院形象
护理人员是与病人接触最多、最早,最密切的工作者,护理人员的素质和形象,直接影响医院形象。
1、护理部首先从业务素质抓起,坚持了每半年进行操作及理论考试,每月由科室组织业务学习及一项操作技术培训和考核,要求人人过关,培养护理人员有一套过硬的业务技术。
2、规范护理人员着装、要求文明用语,接听电话规范,让护理人员以端装、和蔼、亲切、大方的形象和饱满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中,用文明礼貌的语言热情接待病人,为病人提供满意的服务。
3、继续加强主动服务意识,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让护理人员改变思想,提高认识,及时满足病人的要求,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护理服务质量,注重护患沟通,从单纯的责任制护理转换到了以人性化护理为中心的整体护理。
六、围绕医院工作部署,积极协助
1、配合政治处成功组织了“八。一”联欢会,与科室联合组织了新闻会、放射治疗新技术与规范化应用学术研讨会等重大活动,赢得了科室一致好评。
一、规范护理文件书写,强化护理法制意识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新处理条例的颁布,如何在护理服务中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护理人员法制意识,已成为护理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护理部于今年严格按照省卫生厅护理文件书写规范要求,制定了医院护理文件书写实施细则,采取集中讲座、分病区学习等形式进行培训,使护理人员更加明确了护理文件书写的意义,规范了护士的行为,保障了护理安全,提高了护理质量;为护理科研积累了宝贵的资料,促进护理学科的发展;完整、客观的护理记录,为举证提供了法律依据,保护了护患的合法权益。明确了怎样才能书写好护理文件,以达标准要求。在组织讲座时,还结合我院书写护理文件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总结和分析,提出了相应对策。为了强化护理人员尽快熟练掌握规范要求,组织了全院护理人员进行理论考试,成绩合格率为10xxxx。
二、加强监督管理保障护理安全
1、定期督促检查医疗安全,重点加强了节前安全检查,增强医务人员防范意识,杜绝事故隐患,规范了毒麻药品的管理,做到了专柜专人管理,抢救车内药品做到了“四定”:专人管理、定点放置、定量、定数,班班交接,有记录。抢救设备及时维修、保养、保证功能状态备用。
2、坚持护士长夜查房,督促检查护理人员在岗及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时发现护理工作中存在的偏差,及时给予纠正处理,坚持每月召开护士长例会,对工作中的不足作出针对性、实效性改进措施,以确保护理质量及护理安全。
3、深入科室督促护士长每日工作安排。重点查新入、转入、手术前、手术后、危重和生活不能自理、有发生医疗纠纷潜在危险的病人,督促检查护理工作的落实,加强环节质量控制,减少了护理缺陷的发生。
4、组织了新聘用护士进行岗前培训,通过培训,使她们树立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在岗位中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履行好白医天使的神圣职责。
三、加强了质量管理监控力度
1、护理部按照省护理文件书写规范,及时修订完善了各种护理文件质量标准及考核项目,检查考核中均严格按标准打分。
2、加强了消毒供应室无菌物品的洗涤、消毒存放、下收下送工作管理,保证了消毒物品的质量和医疗护理安全。
3、加强了医院感染控制管理,织了护士长及全院护理人员学习新消毒技术规范、环境卫生学监测的方法及重要意义、医院感染控制对策、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其内容纳入了“三基”、年终理论考试,无菌技术操作等纳入平时护理操作考试,通过每月质量检查和护士长夜查房,对护理人员消毒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重点加强了一次性无菌物品、无菌技术、卫生学洗手、环境卫生学、消毒监测的管理和考核。
4、各项护理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1)、基础护理全年合格率达10xxxx
2)、特、一级护理全年合格率达10xxxx。
3)、急救物品完好率达10xxxx。
4)、护理文件书写平均分99.57,合格率达10xxxx。
5)、护理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达10xxxx。
6)、一人一针一管一灭菌一带合格率达10xxxx。
7)、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达10xxxx。
8)、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用后毁形率达10xxxx。
9)、年褥疮发生次数为0。
四、重视人才培养,优化护理队伍
1、加强护理管理培训。对未进行岗前培训的护士长及老护士长进行了培训。
2、为提高护理人员的素质,优化护理队伍,选派骨干外出进修专科知识。今年选派护理骨干及管理人员参加多种形式的专科知识及技术培训班人数达xxxx次,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5月与美国专家共同完成的5例心脏搭桥术,14例介入手术及术后护理,使病人康复出院,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3、继续实行多渠道的学历培养。截止今年底,已有11xxxx获护理专科学历,xxxx获本科学历。
4、加强了新业务、新技术开展。
5、完成了年青护士的轮转工作,重点加强基础理论及基本操作技术的提高,使年轻护理人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掌握多学科知识和能力。
6、圆满完成各项继教培训。组织全院护理人员参加市护理学会举办的继续教育,参加率达10xxxx。护理查房每月xxxx,业务查房学习每月xxxx,鼓励护理人员发表科研论文。
7、充分培养护理人员组织参与性,“5.12”护士节举办了以倡导人性化服务为主题的多项活动,为新护士授帽,护士礼仪表演,护理操作技术展示。护理人员各尽所长,既强化了护理知识,又陶冶了情操,增强集体主义荣誉感。更好的为医院建设贡献力量。
8、规范教学,加强对护校实习生的带教工作。
五、提升服务质量,塑造医院形象
护理人员是与病人接触最多、最早,最密切的工,护理人员的素质和形象,直接影响医院形象。
1、护理部首先从业务素质抓起,按年初制订的“三基”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坚持了每季度进行操作及理论考试,每月由科室组织业务学习及一项操作技术培训和考核,要求人人过关,成绩纳入个人档案,作为个人考评的客观依据,形成一种比、学、赶、帮的氛围,培养护理人员有一套过硬的业务技术,使病员放心,促医院振兴。
2、规范护理人员着装、要求文明用语,接听电话规范,让护理人员以端装、和蔼、亲切、大方的形象和饱满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中,用文明礼貌的语言热情接待病人,为病人提供满意的服务。
3、继续加强主动服务意识,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让护理人员改变思想,提高认识,及时满足病人的要求,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护理服务质量,注重护患沟通,从单纯的责任制护理转换到了以人性化护理为中心的整体护理。
六、合理利用人力资源,充分量化护理工作
1、为优化各班职责,合理利用人力资源,指导各科室实行排班,从运行情况看甚为合理有效。
2、在实行量化考核中,护理人员积极参与新方案,增强了工作的积极主动性,培养勇于奉献,热爱集体的精神。
七、围绕医院工作部署,积极协助
1、配合医院,完成了护士长的聘任工作。协助各科护士长顺利完成交接工作。
2、认真学习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相关文件,按照文件精神拟订护理人员编制,并配合医院全面展开人事制度改革。
3、围绕“创满”、“质量管理年”的中心工作,护理部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班职责并按各项评分标准加以落实。
八、认识不足,不断完善
1、还存在个别护理人员态度差等现象,护理部将继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增强工作责任心。
一、重视人才培养,优化护理队伍
1、加强护理管理培训。医院于今年先后派两位总护士长到第四军医大学进修学习,与此同时医院部分常委还对全院护士长及老护士长进行了培训。
2、优化整体护理队伍,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医院分四批次共选派58名护理骨干(包括10名护士长)前医学`教育网往天津医院、北京医院、解放军总医院进修学习,这是近十年来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学习人数最多的一次。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5月、6月、7月、8月与总医院专家共同完成的14例心脏手术及术后护理,病人均已康复出院。
3、积极完成各项培训。XX年护理部组织全院护理人员参加专题讲座14次,参加人数为1389人次。临床科室每月组织护理查房1次,专题讲座4课时,鼓励护理人员发表科研论文。续实行多渠道的学历培养。截止今年底,全院193名临床护士均为大专学历,其中已有5名本科学历,27名本科在读。
4、充分培养护理人员组织参与性。“5.12”护士节举办了以倡导人性化服务为主题的多项活动,以护士礼仪表演,护理操作技术展示为主。护理人员各尽所长,既强化了护理知识,又陶冶了情操,增强集体主义荣誉感。
5、加强实习生的带教工作。实习生来院后集中组织岗前培训2次,主要从实习生制度、50项基础操作技能各科室建立健全的带教制度,每名实习生均有固定带教,有小教员针对科室专业定期授课,出科由护士长进行理论及操作考试。科室对实习生层层把关,确保无医疗差错发生。
二、加强监督管理保障护理安全
1、护理部定期督促检查护理工作,重点加强了节前安全检查,增强护理人员防范意识,杜绝事故隐患,规范了毒麻药品的管理,做到了专柜专人管理,抢救车内药品做到了“四定”:专人管理、定点放置、定量、定数,班班交接,有记录。抢救设备及时维修、保养、保证功能状态备用。
2、坚持护士长夜查房,督促检查护理人员在岗及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时发现护理工作中存在的偏差,及时给予纠正处理,坚持每月护士长联查一次,每两周召开护士长例会一次,对工作中的不足作出针对性、实效性改进措施,以确保护理质量及护理安全。
3、深入科室督促护士长每日工作安排。重点查新入、转入、手术前、手术后、危重和生活不能自理、有发生医疗纠纷潜在危险的病人,督促检查护理工作的落实,加强环节质量控制,减少了护理缺陷的发生。
4、组织了见习期护士进行岗前培训,通过培训,使她们树立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在岗位中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履行好白医天使的神圣职责。更好的为医院建设贡献力量。
三、规范护理文件书写,强化护理法制意识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如何在护理服务中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护理人员法制意识,已成为护理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护理部于今年严格按照护理文件书写规范要求,制定了医院护理文件书写实施细则,采取集中讲座、分病区学习等形式进行培训,使护理人员更加明确了护理文件书写的意义,规范了护士的行为,提高了护理质量;在组织讲座时,还结合我院书写护理文件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总结和分析,提出了相应对策。
四、加强了质量管理监控力度
1、护理部按照护理文件书写规范,及时修订完善了各种护理文件质控标准,由一名护士长专门负责检查护理文书。
2、加强了消毒供应室无菌物品的洗涤、消毒存放、下收下送工作管理,保证了消毒物品的质量和医疗护理安全。
3、加强了医院感染控制管理,组织了护士长及全院护理人员学习新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通过每月质量检查和护士长夜查房,对护理人员消毒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重点加强了一次性无菌物品、无菌技术、卫生学洗手、环境卫生学、消毒监测的管理
五、提升服务质量,塑造医院形象
护理人员是与病人接触最多、最早,最密切的工作者,护理人员的素质和形象,直接影响医院形象。
1、护理部首先从业务素质抓起,坚持了每半年进行操作及理论考试,每月由科室组织业务学习及一项操作技术培训和考核,要求人人过关,培养护理人员有一套过硬的业务技术。
2、规范护理人员着装、要求文明用语,接听电话规范,让护理人员以端装、和蔼、亲切、大方的形象和饱满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中,用文明礼貌的语言热情接待病人,为病人提供满意的服务。
3、继续加强主动服务意识,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让护理人员改变思想,提高认识,及时满足病人的要求,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护理服务质量,注重护患沟通,从单纯的责任制护理转换到了以人性化护理为中心的整体护理。
六、围绕医院工作部署,积极协助
1、配合政治处成功组织了“八。一”联欢会,与科室联合组织了新闻会、放射治疗新技术与规范化应用学术研讨会等重大活动,赢得了科室一致好评。
【摘要】护理记录是医疗护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内科护理记录是护士对内科住院患者护理的全过程的真实写照。本文在分析了36份内科护理记录以后,探讨了内科护理记录需要统一的几个标准和提高护理记录质量的措施等问题。
【关键词】 内科 护理记录 质量
护理记录就是对患者在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是医疗护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对护理经验、教训的总结,又是医疗事故鉴定、处理的法律依据。在护理记录中,内科、外科、儿科和妇科的记录重点和要求有所不同,本文谈的是内科护理记录的质量问题。
一内科护理记录的常见问题及原因
笔者通过对在本院工作及下乡指导和交流学习中接触到的36份内科护理(病例)记录的认真分析,发现尽管这些内科护理记录分别出自“三甲”医院到乡镇卫生院等不同层次医院的不同内科科室,但均因记录不规范而留有隐患。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书写潦草,字迹不清晰;医学术语使用不规范、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使用不当;要素不全、重点不突出;只记录医嘱的执行情况,没有反映护理的全过程。下面将存在问题的31份护理记录分析如下:
1. 书写潦草,字迹不清晰的5份,占16.1 %。
2.医学术语使用不规范、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使用不当的5份,占16.1 %。有的是医学术语使用不规范,各种症状、体征的记录使用俗语;有的使用不规范的简称或简化字;有的测量数据和用药数据的计量单位书写不当,没有采用国际符号,容易造成混乱;有的标点符号使用不当,一律使用顿号或逗号,容易引起歧义。
3.要素不全、重点不突出的9份,占29 %。多数记录抓不住重点,只记录患者生命体征、生理状况和治疗情况,护理情况和病情动态观察记录较少或一笔带过,护理记录变成了医疗记录。
4.只记录医嘱的执行情况的17份,占54.8 %。虽然记录了护理人员准确、及时执行医嘱的情况,但没有反映出护士在观察、处置患者过程中的行为及护理活动的全过程。
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客观上的问题,即没有统一的书写模式及书写规范,护理人员对护理记录的相关要求认识不统一,各人凭自己的理解去记录;二是主观上的问题,即护理人员对书写护理记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这些记录可有可无,记录时马虎应付;三是水平问题,即护理人员记录用语的准确度和对情况的概括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内科护理记录需要统一的几个标准
1.护理记录的标准
书写标准:记录要有合法性,书写应当使用不容易退色的蓝黑墨水,要求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标点符号应用正确。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记录者本人用蓝黑墨水笔画双横线,修改者用红色墨水笔画双横线),然后更正,不能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记录者须签全名。
语言标准:语言要有专业性,用词准确、语言精练、标点正确,要正确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内容标准:符合护理程序,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反映护理的全过程。体现护理行为的科学性、规范性,体现护理专业自身的特点。
2.书写格式
为切实减轻临床护士书写护理文书的负担,密切护患关系,提高护理质量,2010年,国家卫生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行表格式护理文书的通知》,规范了护理文书书写行为,组织设计了表格式护理文书参考样式,即《体温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手术清点记录》《护理记录单》样式及填写说明,我们要认真研究、严格执行。
3.书写内容
内科护士需要填写或书写的护理文书包括:体温单、医嘱执行记录、护理记录(含危重患者护理记录)。
(1)体温单:以图表的形式记录。
(2)医嘱执行记录:医嘱单分为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护士每天执行长期医嘱的给药单、输液单、治疗单,由执行护士签名;临时医嘱单由执行临时医嘱的护士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名。
(3)住院患者护理记录:一般患者根据医嘱要求提供的基础生命体征及观察重点项目的记录。记录简明扼要、清晰动态,不重复记录。重点记录患者病情发展变化和医疗护理全过程。
(4)危重患者护理记录:记录重点是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病情变化、护理措施和效果等。要求患者病情变化时随时记录,病危患者每班至少记录一次,特级护理患者每小时至少记录一次,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记录完毕后护士签名。因抢救急危重患者而未及时书写的记录,有关人员应在抢救后6小时内及时据实补记。
三、提高内科护理记录质量的措施
1. 建立规章制度、加强护理管理工作。各科室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健全临床护理文书书写和管理制度。制订和完善内科护理的记录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用制度来提升护理记录的质量。
2.提高护理人员对护理记录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相关医疗护理法律知识的学习。让护理人员充分认识到护理记录是衡量护理质量的重要资料、是病人接受医院护理的法律依据,必须严肃、认真地对待。
3. 明确权限和职责、谁执行、谁签字、谁负责。
4.提高护理人员的写作水平:进一步规范护理记录书写,采取培训、点评、考核等形式提高护理人员的写作水平。
(1)培训。针对护理专业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岗位培训制度,通过培训,提高护士书写护理记录的基本技能、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同时也要提高内科专业护理水平和观察病情变化的能力
(2)点评。充分发挥护理文书质量评价的作用,促进护理文书质量持续改进。定期召开护理记录点评会,挑选最好的和最差的两种护理记录来评价, 进行优点和缺陷分析,鼓励护士积极发言,最后由护士长总结评价,会后印发范文供参考。使护理人员能准确掌握和熟练应用记录的基本要求。
(3)考核。医院要把护理记录作为护理质量评价的一个重要项目纳入综合考核范畴。定期给护理记录打分,奖优罚劣,对不合格的护理记录提出改进意见。同时也可以通过开展年终护理记录评比等活动,提高护理记录质量。
参考文献
[1]白洪敏、李红霞、孙文英、黄玉华、张佩超 《 护理人员对护理记录认识与满意度调查分析》 载《中国护理管理》2005年第5卷第6期25-27页
[2]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2年制定《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
【论文摘要】 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是指各种围生期窒息引起的部分或完全缺氧、脑血流减少或暂停而导致胎儿或新生儿脑损伤。此病的近期不良预后是早期新生儿死亡,远期不良预后多为脑神经损害引起的运动和智力障碍、癫痫等后遗症。在存活病例中缺氧缺血时间越长、脑病症状持续时间越长者,越易发生后遗症,且后遗症越重。因此,加强产前、产时、产后管理,可防止围生期窒息。通过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医疗事故发生原因的个案分析,能为增强医护人员,尤其产科医师医疗安全意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避免或减少此类医疗事故的发生起到积极的作用。
1 医疗事故定义及构成要件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构成要件主要包括:1、主体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行为具有违法性3、医疗行为存在过失且造成患者人身损害4、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 个案分析
案例1,患者女,31岁,因孕足月、阵发性腹痛2 h入院。产科情况:骨盆外测量各径线均在正常范围,宫高33 cm,腹围110 cm,胎方位LOA,胎心音156次/min,预测胎儿体质量3 830 g,肛诊:宫口开大5.0 cm,未破膜,S=-4。入院诊断:1胎 0产孕40+3/7纵产式左枕前位临产,给予试产。入院后5 h科主任查房,胎心音161次/min,肛诊:宫口开大8.0 cm,S=0,已破膜,胎方位为左枕横位。给予5%葡萄糖500 ml加缩宫素2.5 U缓慢静脉滴注。于9时宫口开全,9时50分胎心音突然缓慢,86次/min,因胎儿宫内窘迫及持续性枕横位,决定行会阴侧切术及胎头吸引术,在会阴侧切、胎头吸引术助产下顺利娩出男婴1名,脐带饶颈1周,1 min评4分。立即清吸呼吸道,正压给氧同时请儿科医师到场协助抢救,5 min后评6分,后转入儿科抢救治疗。新生儿头CT检查提示有蛛网膜下腔出血。临床诊断:新生儿重度窒息、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新生儿蛛网膜下腔出血、右顶枕头皮下血肿、呼吸衰竭。患方认为:院方没有足够重视高龄初产和胎心异常两个异常情况,对出现胎儿宫内窘迫未能采取积极有治疗措施,对家属提示胎儿存在脐带绕颈没有给予重视,对巨大儿产前预测不准,产程监护不到位,观察产程不细,分娩方式选择不当。经鉴定, 构成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3 导致医疗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为
院方对孕妇住院时经胎心监测已存在胎儿宫内窘迫没有重视,未给予处理,对于家属提示有脐带绕颈未予重视。胎儿相对较大,宫口开大5.0 cm 而胎头S=-4 cm,错误采取继续试产方式,未及时行剖宫产,最后导致新生儿重度窒息、脑瘫。院方的医疗过失行为与婴儿脑瘫有因果关系。
案例2,患者女,27岁,因“孕39+4/7周,阴道流液1 h”入院。有不规律宫缩。查体:T36.5℃,P80次/min,BP100/70 mm Hg,一般状态尚可,心肺听诊无异常,腹部膨隆,呈单胎足月腹形。产科情况:宫高33 cm,腹围107 cm,预测胎儿体质量4 031 g,胎位ROA,胎心148次/min,骨盆外测量:骼棘间径25 cm,骼嵴间径29 cm,骶耻外径24 cm,肛诊:宫颈容受100%,开大3.0 cm,胎膜已破,可见羊水流出,色清,S=-2。B超提示:末期妊娠、头位。临床诊断:孕1产0孕394/7周ROA待产、胎膜早破。治疗原则:臀高位,注意胎心,计划分娩。入院后2 h产妇有规律性宫缩,胎心良好,给予地西泮10 mg缓慢静推促进宫颈扩张。规律宫缩9 h后,胎心140次/min,宫口开大9.0 cm,宫颈前唇水肿,羊水清,静脉滴注地西泮10 mg消除宫颈水肿。又过1 h 30分宫口开全,入产室后出现子宫收缩乏力,立即静脉滴注5%葡萄糖500 ml+催产素5.0 U,行会阴侧切术,自然分娩一女性活婴,新生儿皮肤躯干红,四肢青紫,2 min Apgar评分10分,新生儿哭声较弱,故给予吸氧,吸氧约30 min后,哭声响亮,故停止吸氧。新生儿生后第4天因反应差,拒乳4 d转入本院儿科治疗,此时,患儿四肢肌张力减低,拥抱反射、吸吮反射及觅食反射均消失。头部CT示:双侧额、颞、枕、前后分水岭区见有大片状低密度灶,边缘尚清,邻近脑沟消失。临床诊断: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经营养脑细胞、预防感染、支持对症治疗后,症状改善,家长要求转院治疗。患方认为:患儿颅内出血,缺血、缺氧性脑病是院方在产妇分娩过程中未采取正确、有利的分娩方式造成的,是医院的责任,属于医疗事故。医院对新生儿产后评分判断错误,造成对孩子监护不利,忽略对新生儿及时、有效的治疗,未对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采取措施、监管不当,延误病情,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导致新生儿病情加重。经鉴定,构成四级医疗事故,院方负主要责任。
4 导致医疗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为
关键词:信赖原则 医疗事故罪 过失犯罪 社会相当性
一、引子
2007年11月21日下午4点左右,北京某医院,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送进医院,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而其同来的丈夫却竟然拒绝在医院的剖腹产手术上面签字,焦急的医院几十名医生、护士束手无策,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19点20分),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
该男子、医院、北京市卫生系统的各级领导均应对产妇的死亡负责任。作为家属,妻子难产不签字,监护不力,是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但作为一个可能是没有文化医学常识的人拒不签字只能被当作愚味;医院做为接受产妇的单位,在接受后应当对病人的病情有准确的了解和采取应对方法,救死扶伤是医院和医生的天职。医院和医生对这种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难产问题可能导致的后果应当是知情的,故对死亡结果是应当有预知的,所以在家属不签字但肯定危急产妇生命的情况下应当以救人为主要工作。延误救治是医院和医生的失职;作为北京市卫生系统的各级领导,在短时间内不了解产妇病情和可能导致的后果的情况下作出:如果家属不签字,不得进行手术的决定实属教条主义,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
以上案例,从事实方面考察,三方的共同不作为葬送了一个年轻的生命和一个幼小的精灵;从法律方面考察,谁的不作为在其中起了主要的作用,应该承担主要的责任乃至刑事责任?对以上问题的正确回答,包含着已经诞生一百多年的信赖原则的理解及其适用。
信赖原则是德、日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中确定过失责任及责任程度的重要理论,在德、日等国家,信赖原则被广泛应用于交通肇事案件的处理中。关于信赖原则的定义表述有多种,有学者认为信赖原则是指行为人于实施某种危险行为之际,如果可以认为被害人或第三人亦将采取适当之行为时,如此种信赖属于相当者,即使行为人所实施之行为促使结果发生,亦不必对其行为之结果负责。[①]有学者认为依赖原则是指参与交通之人,如果无特别事由,则可信赖其他参与交通的人都能遵守交通规则以及交通秩序,而在互相谨慎的情况下,采取适切的注意行为,基于如此的依赖,纵使发生危害结果,也不负过失责任的原则。[②]有学者认为所谓信赖原则,是指在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当某人根据共同的准则或规则行事时,只要不存在特殊的情况,就可以信赖其他相关的人也会根据共同的准则和规则行事。如果由于他人采取无视共同准则和规则的行动而发生事故时,就不应对此追究遵守共同准则和规则的人的责任。[③]
上述关于信赖原则的定义,由于深受德日刑法的影响,几乎都是从交通领域的角度加以表述的,其理论渊源是以“被允许的危险”理论而确认的“危险分配”理论,限制过失行为成罪。在经济现代化和全球化、分工协作日趋激增和精密的当今社会,上述定义仍然信守信赖原则仅适用于交通领域的惯例,使得信赖原则的适用范围过于狭窄,似乎不合时宜。笔者认为,信赖原则应是指行为人信赖他人能实施合乎规则的行为,只要该信赖具有社会相当性,则由于他人的不当行为引起了危害结果,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的原则。
信赖原则孕育于德国有关交通事故之判例,通过学者们的理论归纳与演绎,逐渐成为交通事故领域中限制过失犯罪成立的一种理论。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人类生产、生活的顺利进行有赖于社会成员的共同协作。如果要求每一个行为人对于其他人的工作同时负有相互监督的义务,不但在事实上不可能,而且也没有必要。[④]因此,在以“共同协作”为特征的当今社会,信赖原则应不仅仅限于交通运输之领域,还应包括医疗事业、食品卫生质量监督领域等等。
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医疗领域的分工也日趋专业化与精致化,由多人共同完成医疗工作的情形日益增多,尤其体现为内、外科手术每每由各种人员组成医疗小组共同予以完成,小组成员须各司其职。若此时对于因他人之不相当行为所造成的危害事故,是否有必要适用信赖原则,以及如何适用信赖原则,则是继诸多学者对交通事业中信赖原则之适用进行研究之后,信赖原则适用理论面临的又一全新空间。目前,我国刑法理论对信赖原则在医疗事故领域的运用研究较少涉及。鉴于当前我国医疗事故时有发生有些涉及追究医疗事故罪责的实际情况,笔者对信赖原则在医疗事故罪中的适用问题进行研究,以期对我国医疗事故罪的司法认定有所帮助。
二、信赖原则适用于医疗事故罪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探讨
信赖原则确立的理论基础源于危险分配的理论,与被容许的危险[⑤]这一理论具有基本相同的机能,即为了符合现实社会生活的需要,限制过失犯之成立。信赖原则渊源于交通事故领域的判决,并在该领域的司法实践中不断得到发展。因此,对于信赖原则在交通事故领域的适用,理论上没有太大争议。然而,对于该原则是否能适用于医疗事故领域的过失犯罪以排除其过失责任,在理论上则存在分歧。[⑥]
1.否定说。大多数学者认为,“信赖原则在理论上应为一般过失认定之原理。举凡所有共同作业时行为人间相互信赖之情形亦可适用,并不局限于交通事故,然在实际情形,信赖原则适用于交通事故以外之过失事件可能较为困难。”[⑦]该观点认为交通事业中适用信赖原则,是针对交通事故的特性而形成的原则,历经长期理论与判例的发展与演进以致逐渐形成。而医疗事故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本质上的区别,因此,不能将普遍适用于交通事业发展所形成的信赖原则简单适用于医疗事故领域。有的学者进一步论证在医疗过失中不适用信赖原则的原因,“如果在医疗过程中,主任医师、麻醉师、护士等人在履行职责中,由于某个人严重不负责任,引起医疗事故的,理当由具备过失心理并由此引起危害结果的行为人来承担责任。在医疗过程中正确履行了业务职责的人当然不能为他人的过失行为承担责任,否则就是株连。如果医疗事故的发生不是由一个人的操作失误引起的,那么所有具备过失并与医疗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各自承担自已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因此,在医疗事故中不需要适用信赖原则就可以解决有无过失责任以及责任分担的问题。”[⑧]
2.肯定说。该说认为,药品、医疗等与交通在性质上同属为改善民众生活,提高生活条件所必需之设施或行为,在交通事故上既已广泛适用信赖原则,那么在食品、药品公害或医疗事故时,即无排除适用信赖原则之合理理由。并且进一步认为,“医学行为的性质与特点已具备适用信赖原则的社会现实基础。”[⑨]
笔者对于信赖原则是否适用于交通事故以外的其他过失行为(犯罪)如医疗过失行为(犯罪)中持肯定的立场,认为,医疗事故(犯罪)中同样可以适用信赖原则。主要理由是:
第一,两者具备同样的社会现实基础。信赖原则产生的社会现实背景,就是源于高速汽车的普及、道路设施的完备、交通参与人员日益增多及其法律知识、交通知识的普及。而医疗行为同样具有多人协力、共同配合完成的特点,也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并且已为现实生活所必需,即医学行为的高度技术化、专门化等性质与特点已具备适用信赖原则的社会现实基础。在我国,随着医疗事业的发展,医疗方面的事故日益增多,医患矛盾层出不穷,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的社会和谐和社会稳定。在2006年召开的两会上,针对医院以及医务人员的暴力攻击愈演愈烈,医生被患者家属殴打、侮辱、致伤、致残、致死等恶性刑事案件引起了两会代表、委员们的关注。医患关系已不单是医学问题,也成为了社会问题。[⑩]事实上,医患关系紧张,除了医院、医生的过失外,医患之间的法律关系规定不甚明确、具体,医患之间的责任没有很好的厘清,应该也是很重要的原因。信赖原则在交通事故领域最先确立,但由此并不必然表明该原则只能适合于交通事故领域,其能够而且应该适用于医疗事故行为(犯罪)中。
第二,两者具备同样的理论基础。信赖原则产生的理论背景在于新过失论之提倡。“旧过失理论强调结果无价值,即行为人只要有预见危害结果的可能就有注意义务。以此类推,驾驶员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否则发生事故,其过失责任就在所难免。显然,这样认定过失犯罪对驾驶员过于苛刻,也无法发挥交通工具的应有效能,不利于社会的发展。因此,现代社会的发展客观上要求“限制过失犯的成立范围。”[11]在这种背景下,作为新过失论重要组成部分的信赖原则就适应社会发展之要求而登上了历史舞台。信赖原则所体现的法理,是在违反注意义务的认定上提出了一个新的标准,使人们对过失犯罪责任的认定并非如同以往那样一味地以结果论责任,而是在此基础上结合考察注意义务及造成结果的行为样态是否相当。因此,如果仅因信赖原则产生于交通运输领域而排斥其他领域的适用,未免显得教条。基本上,社会生活的参与者有权信赖其他的参与者会遵守社会生活的规范,交通事业领域如此,医疗卫生事业领域同样如此。实际上,认定过失犯罪对驾驶员过于苛刻的危险同样存在于医疗事业领域对医护人员的要求,相比于交通事故领域,医疗卫生事业攸关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和切身利益,更需要信赖原则的呵护,更需要用信赖原则去规范医患关系、医务人员之间的关系,使某些医疗过失行为除罪化,促进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符合信赖原则扩张适用的趋势。从我国大陆以外的司法实践来看,信赖原则的适用已经不限于交通事故领域,而开始在医疗事故等领域得到了适用,例如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12] 事实上,由于共同作业领域中都存在行为的危险性,为了使该危险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并通过规范该行为促进该共同体事业的发展,每一个作业领域都制定了本行业内作业的相关规则或规定,有的甚至上升到法律形式来加以规范。如食品领域,就有关于食品卫生、质量检测等规定以及从事食品生产的相应程序性规定;在医疗事业中,就有关于医生以及其他医疗参与者在医疗工作的行为守则等。这些领域的相关规定就为该组织体实施相应的行为进行了定型化。由于定型化,对他人的行为预测性强,行为人对于他人从事适当行为具有信赖的基础和相当性就高,当然也就有利于信赖原则的适用。
第四,关于大多数论者认为的“信赖原则适用于交通事故以外之过失事件可能较为困难”,笔者认为,这种担忧是善意的,但根据并不充分。其实,这涉及到法官的理论素养和司法习惯问题,只要加强相关知识的培训,制定相关理论适用过程中的实施细则,问题自然胡迎刃而解。针对有论者提出的“在医疗事故中不需要适用信赖原则就可以解决有无过失责任以及责任分担的问题”,笔者认为,此学者基于共同作业过失犯罪之“个人责任主义”来否定医疗过失行为(医疗过失犯罪)中的信赖原则之适用,缺乏有力的理论根基和充分的证明力,犯了倒果为因的错误。可以说,在信赖原则广泛适用于交通事业领域之前,交通领域的问题应该说也同样存在解决“过失责任以及责任分担问题” 的原则和途径。但可以解决并不等于能够很好地解决,而且“解决了有无过失责任以及责任分担的问题”,并不等于可以否定信赖原则的存在空间。实际上,由于信赖原则理论的日益成熟,对于医疗过失犯罪的认定通过该理论的演绎和归纳就可以确定,并不存在太多的理论和实务的障碍。因此,作为刑法谦抑主义表征之一的信赖原则就应有在医疗事故犯罪领域中的一席之地。反过来,由于现代社会的发展,引起法益侵害或危险的各种医疗相关行为日益增多,而由于该危险行为有可能在社会所容许的范围内,具有相当性,拒绝信赖原则无疑会阻碍社会的发展,这就需要一种新的理论来缓和过失犯的成立。如此一来,信赖原则就历史地承担了排除某些医疗相关行为犯罪性的功能,信赖原则也才能彰显其自身应有的价值。
在此,有一个值得我们注意的问题:交通事业信赖原则的适用范围在于从事交通人员和行人之间具有混合过错的情况,而医疗事业中的信赖原则的适用范围除了包括医患之间的混合过错外,还应包括医护人员之间的共同过错的情况,范围不同是否会影响信赖原则的适用?答案是否定的。
科学日益发达,事物越趋精细,人类头脑无法精通各项事物,故一切事物均有赖于分工合作,因此共同作业之行为方式日益增加,在共同作业之工作上,若科以每个行为人对于其他人之工作亦有相互注意或督导之义务,诚属于既不可能,也非必要。在社会通念下,共同作业之行为人应可信赖其他行为人能采取一切适切之行为,每人就自己工作部分注意措置即可,因此,信赖原则的主体应是所有遵守相关规则的人,信赖的对象理应扩张至对第三人之信赖,而非仅仅限定于对被害人的信赖。不论是共同过错还是混合过错抑或二者兼而有之,适用信赖原则的不变基石乃是刑法谦抑的精神,是和谐社会除罪化的合理渠道。当然,基于企业目的或医疗的特定目而分担共同作业者,其个人相互间的信赖关系与道路交通的情形亦存在不同。如(1)在共同作业的场合,各共同参与人都是基于共同目标而相互协作执行自身业务,同时每一个分业者都具有相应资格或能力,能够信赖他们依据技术规则采取适当的行为;(2)在分业者之间经常存在基于指挥命令或上级监督而为服从的现场作业或进行辅助工作者,因此在食品、药物等制造业与消费者间、公害与居民间,如果适用信赖原则,则欠缺合理性。[13]
三、医疗事故罪中信赖原则适用的条件
为了适应现代医疗条件下的精密的分工协作状况,基于刑法的谦抑性,在信赖具有相当性的前提下限制医疗行为中的过失犯罪成罪,是信赖原则在医疗事业领域适用的应有之义。盖因如此,探讨信赖原则在医疗事故领域的适用条件,首先必须厘清正当的医疗行为、医疗事故和医疗事故罪之间的关系。
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医疗行为的概念。1998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21条规定的“医师的执业活动”与这一概念相类似。该法虽对“医师的执业活动”这一概念没有做出明确的定义,但根据该法条文内容可将其理解为“防病治病、救死扶伤”。日本学者认为:“医疗行为是指以疾病的预防、患者身体状况的把握和疾病原因以及障害的发现、病情和障害治疗以及因疾病引起的痛苦的减轻,患者身体及精神状况改善等为目的对身心所作的诊察治疗行为。”[14]我国台湾学者认为:“医疗行为是指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疾病的预防、畸型的矫正、助产、堕胎及各种基于治疗目的及增进医学技术的实验行为。”[15]按照我国医学界的一般理解,医疗行为是医疗服务行为的简称。
在医患法律关系中,某种医疗行为之所以被认为是医疗损害,其原因在于对患者人身损害的结果是由不当的医疗行为造成的。如果医师在施行医疗行为过程中严格依照医疗规章制度,履行高度的注意义务,就不可能有医疗事故的发生。当医疗行为造成医疗损害需要追究医方的损害赔偿责任,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必须确认其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过失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等问题。
医疗事故中违法和行为违法性,其含义是指医疗行为违反医疗规章制度,如果严格依照医疗规定从事医疗行为,就不会造成医疗事故;即便造成患者某种损害,也属于医疗意外(医疗行为究其实质而言是一门探索性的科学行为,有潜在的风险性[16]),不构成医疗事故。质言之,正当的医疗行为是严格遵守医疗行为的规章制度,在诊疗过程中尽到注意义务和告知义务的医疗行为。正当医疗行为由于医疗职业的特殊风险性而造成对患者的损害,不够成医疗事故罪,甚至不能成立医疗过失,当然不适用信赖原则。
2002 年4 月4 日国务院令第351 号公布并于2002 年9 月1 日起施行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该《条例》将医疗事故界定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可能是一般的侵权行为,只涉及到民事赔偿,也可能涉嫌构成医疗事故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5条的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由于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所谓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医疗规章制度与诊疗护理常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诊疗护理职责,工作中粗心大意,草率从事。违反医疗规章制度与诊疗护理的常见行为表现有二:一是消极的不作为,即行为人不履行应尽的职责,如值班医生擅离职守对危重病人不予抢救。二是积极的作为,如开错刀、打错针、投错药等。可见,医疗事故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主要还是看危害后果的程度。对于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危害结果的认定,目前还没有统一标准。国务院新颁布的《条例》第2 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条例》第4 条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即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即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即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即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一般认为,可将上述四级医疗事故中的第一、二级医疗事故作为医疗事故罪的危害结果,而基于医疗事故罪属于过失罪性质而将第三、四级医疗事故作为刑法意义上的轻伤可排除在医疗事故罪的危害结果之外。笔者认为,在新的具体分级标准还没有出台前,这种理解虽没有充分的法规根据,但也不失为一种较好的权宜选择。至少其足以避免过去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医疗事故轻、重伤标准与《刑法》以及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1986 年联合《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规定的标准不一致的矛盾,因此,受委托制定医疗事故具体分级标准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在制定标准时应予以充分考虑。克服医学标准与刑法标准不一致的矛盾,不仅有利于有关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操作,而且有利于正确解决医患纠纷、确定事故责任和对行为人的定罪量刑。
当然,认定医疗事故罪,要注意到患者人身损害的危害结果必须与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的诊疗护理有必然的联系,即两者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否则,即使医务人员有严重的违章行为,而没有上述危害结果发生;或者虽有危害结果发生,而医务人员没有严重的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但不严重,均不构成犯罪。
基于上述诸多考虑,在医疗过失行为(犯罪)中适用信赖原则就非常必要了。现代医疗行为建立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一项医疗行为有众多的医护人员参与,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每个环节之间又互为因果关系。若在医疗行为中不能适用信赖原则,则医护人员不能有效地进行诊疗行为,不能及时地对患者进行治疗,如发生严重医疗事故甚至医疗事故罪,处理起来也必将进退失据。但在具有医务工作者资格的医护人员之间,在医患之间适用信赖原则,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必须设定一定的限制。特别是医护人员对于患者的信赖,必须相当谨慎。否则,任意援用信赖原则可能适得其反,甚至造成对患者的侵权和更多的纷争。
1.主观条件
首先,信赖的前提——行为人遵守了医学的规则。这是指行为人在医疗行为中遵守了医疗行为的一般规则,或即使行为人违反了医学规则,但违反医学规则的行为并不是该医疗事故发生的原因。违反医学规则或违禁操作,是造成医疗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这方面的案例很多,我们来看在37度医学网刊登的一个案例:
“张翠红(化名),33 岁,2006年5月到某个体妇科所做人流。自述最终月经12月中旬,病员精神状态一般,未患任何疾病,未查心脏及血压。该诊所医生杨某对张进行内诊:子宫前位于增大,如妊娠2月大小。之后,杨某用7号吸引头入宫腔后吸引时,张突然抽搐。杨当即取出吸引头和窥器进行抢救,病员表情痛苦,口唇发青,呼吸困难,即用山梗茶碱3毫升肌注,送市产院抢救。但抢救无效死亡。后经尸体解剖检查发现,病员死于右心房空气栓塞。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调查了解到,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在于人工流产过程中,因吸引器正压,使高压气体进入宫腔,气体又从宫腔内损伤处血管迅速大量进入血液循环,经下腔静脉入右心房。故定为一级责任事故。在本案中个体诊所违反了卫生部有关禁止个体行医人员开展节育手术的规定。术前未详细检查病员,设备陈旧,使用带有正压的吸引管入宫操作,致使空气栓塞。”在该案中,由于行为人并未遵守医学的规则,故可以排除信赖原则的适用。
当然,“医师是否遵循专业标准的要求,不能仅在事后从诊疗结果有错而认定其违反了注意义务。医师对患者施以诊断和治疗,只要医师的治疗行为符合其专业要求的注意、学识及技术标准,即使其结果不理想,也不能因此而要求其承担责任。如外科医师注意到可能有纱布遗留于病人腹部,探查未能发现,可病人的状况处于休克状态危及生命,未能继续寻找到纱布,而将伤口缝合。不能仅因纱布遗留于腹腔而认定医师违反注意义务。”[17]
其次,信赖的存在。在医疗事故中,信赖的现实存在是指行为人有可信赖其他参与医疗者(医疗组织中的共同作业者或患者)能为适当行为的事实存在,即行为人可以信赖一般被问诊的患者能为适当的回答或其他参与医疗者能为适当的行为。例如,药品有无副作用的问题,医生开药可以信赖制药公司的说明书(医生对制药公司有信赖存在),而无需亲自进行药品的副作用调查。需要注意的是,医疗事故中因为过失样态的具体情形不同,关于有无可以信赖的事实存在,经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青霉素的副作用已经成为一般临床医生的医学常识,则医生对其制药公司未记载该药品副作用的说明书,注射青霉素的患者须先进行皮试,如果医生没有为患者进行皮试,造成患者死亡,医生自然不能主张有信赖存在。
最后,信赖的相当性。信赖的相当性是指信赖必须具有社会相当性,即行为人信赖他人为适当行为必须在伦理秩序范围内具有相当性。相当性的判断无法定标准,一般可以参之于民事行为能力,例如对于患者为幼儿、老人、精神病人、醉酒者或其他人参与医疗工作者没有医学资格时,原则上就没有信赖的相当性。
2.客观条件
首先,要求医疗设备的合格、完备。在现代社会的医疗实践中,医院设备不良也经常成为医疗事故的原因。如果医疗设施的合格、不完备导致事故的发生,此时则没有适用信赖原则的情形。[18]现代医疗技术,大多建立在优良的医疗设备上,因此,医疗设备不合格、不完备,如医疗器材、消费设备、安全设备等欠佳,就没有信赖原则的适用条件或者说信赖原则适用程度很低。只要在具有良好的医疗设备环境中,医疗工作环境良好,安全设备齐全,并建立了感染控制制度以及医事检验品管理制度时,医疗人员才能主张信赖原则。[19]
其次,医疗人员及患者的医学教育知识之普及。这是指从事医疗行业的人员均应经过正规医学教育、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而患者也要知道其负有配合、协作治疗的义务时,才能期待其采取适当的行为,也才能适用信赖原则。因此,在无资格和无能力人员参与医疗行为时,由于其作出相当医疗行为的可能性低,故没有信赖原则的适用。如果患者不了解医师询问的意义,不知道配合医生工作的重要性而没有采取适当的医疗行为时,也没有信赖原则的适用。
最后,及时而适当医治的必要性。医疗行为只有快捷、便利和准确,才能更好地为患者提供迅速、有效地医疗服务,因此,就有必要在医疗事业中进行医疗危险的分配,如要求患者提供先前病历、配合医师的问诊、遵守医嘱,以便于医师作出合理、正确的判断。各医疗成员得信赖其他参与医疗者能采取适当的医疗行为,只要该信赖相当,由于其他成员的不当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医疗事故罪责时,遵守医疗行为规则的人不承担责任。这样有利于医师专注自身所承担的工作,心无旁鹜,促进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医疗事故罪中信赖原则具体的适用情形
根据医疗共同行为参与者的角色不同,我们可以将涉及医疗事故罪中的信赖原则分为医疗行为中医护人员之间的信赖原则以及医护人员与患者之间的信赖原则两种情形。
1.医护人员之间的信赖原则
现今社会,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以及医疗工作的复杂化与分业化,大多医疗工作无法由一位医生独立完成,须由诸多医师、医师与护士等等共同协力进行。而此种组织医疗,在发生医疗过失事故需要追究刑责时,由谁负责,怎样负责,就会存在困难。并且医护人员是否得信赖其他参与医疗者始终采取相当之行为,即如何理解医护人员之间的信赖原则,又是一大问题。
(1)组织医疗适用信赖原则的特点。组织型医疗过失,因特定之医疗目的,而分担共同之作业,其成员个人相互间的信赖关系,具有与个人型的交通事故不同的特点。[20]首先,确立相互之间业务的分工。即组织体或共同医疗行为,如未能明确划分权责者,则不能适用信赖原则。其次,业务分担者之专业能力亦应予以考察。例如参与医疗行为的人员,除医师外,其他护士、实习生、麻醉师、X光师等,或者其他人员对其自身资格或专业能力有客观的可信度;如果医院对护士、药剂师、麻醉师等人员之个人的资格、能力、知识或经验等有疑义时,应使医师承担监督或检查义务,而无信赖可用。最后,就业务的性质而言,如果危险程度高者,其注意义务亦较广,则适用信赖原则之范围必较窄。
(2)具体的适用情形。组织人员间医疗行为的信赖原则体现为六个方面,即主刀医师自身的信赖范围、医师对检验人员的信赖、医师对助理医师的信赖、医师对麻醉医师的信赖、医师对护理人员的信赖以及医师对药事人员的信赖。
首先,主刀医师自身的信赖范围。在组织医疗过程中,主刀医师是核心角色。因此,不承认主刀医师的信赖原则适用,就不利于医疗手术的顺利进行。在信赖原则的范围内,主刀医师所负的指导监督义务,在一定范围内得以免除,具体表现为免除监督义务、免除指示义务与免除检查义务。具体而言,主刀医师因为信赖原则的存在而免责的事由包括[21]:第一,消毒不完全。手术前应对病人之手术部分及手术器具进行彻底地消毒,以免除发生细菌感染。从事消毒工作之医护人员消毒不完全,多未被主刀外科医师及时发现,此乃由于主刀外科医师信赖其他医疗人员所进行的消毒。第二,缝合不完全。手术后其他外科医师对于病人手术部位上的身体应予以完善地缝合,如在剖腹产手术后,其他外科医师应对被剖腹产的腹部予以缝合,以恢复原状。故对此手术失败等不良后果,主刀医师自身可因信赖其他外科医师而免责。第三,术前检查不完备。手术前应采取多种医疗行为或检查行为,以确定手术适应,如果没有手术适应而认为有手术适应,进而采取手术时,则手术难免归于失败,那么手术失败的原因就在于手术前检查之完备。第四,感染防止不完备。手术后引起细菌感染,如化脓或引起破伤风而死亡的情形,都是由于医护人员在手术室中没有采取适当的防止感染的措施而引起的,而保持手术室的清洁、减少细菌感染机会,则是医护人员的职责,医师对此不承担责任。第五,异物残留。部腹产手术时,如遗留纱布、止血钳子或其他器具,容易引起病毒感染,甚至腹膜炎等,导致死伤结果。当然,在医师的指示或指导显然不当的场合,被信赖的其他医疗行为参与者应该就该医生的指示或指导提出不同意见,并不得依其指示实施错误医疗行为。否则,被信赖者不得主张信赖原则而免除自己的责任。
其次,对检验人员的信赖。检验是治疗的前理,特别是在检验活动日益专业化的今天,大多数综合性医院都有检验中心,由于专业性检验人员负责检验工作,并作成检验报告。因此,在检验报告错误,并因此导致医师作出错误诊疗行为,造成患者伤亡结果的,除非有特殊原因,医师可因主张检验人员的信赖而免除自己的责任。但是,在检验人员的能力、知识、资格不足,作出了显然错误的检验报告,或检验结果明显与患者病情不相符合、甚至矛盾时,医师在此情形下有重新提交检验的义务,如果没有重新检验就作出诊疗行为导致危害结果构成医疗事故罪的,医师不得主张信赖原则。因此,医师不得单凭检验结果就进行诊断,而仍要尽必要的注意义务,才可以适用信赖原则。当然,在检验结果正确的情况下,由于医师的诊断失误而导致伤亡结果构成医疗事故罪的,检验人员可因对医师的信赖而免除自己的责任。
第三,对助理医师的信赖。在外科手术中,除主刀医师外,尚有许多助理医师参加。在重大手术中,助理医师和主刀医师可能实施相同的手术行为,对于共同开刀之情形,主刀医师仍居于主导地位,随时指示助理医师之行为,以便顺利完成开刀作业,因此两者间存在监督关系,原则上不能适用信赖原则,主刀医师有监督责任。而在较为简单的手术中,助理医师所分担的工作,并非主要的医疗行为,只是协质,对于此种性质的医疗行为。主刀医师自不用一一指示,可信赖其为正当的医疗行为。
第四,对麻醉医师的信赖。麻醉属于高度专业性的医事行为,因此在手术前后主刀医师对于麻醉医师之判断指示,可予以信赖。主刀外科医师在完全信赖麻醉医师的情况下,对于麻醉医师所采取的麻醉方式(全部或局部麻醉或脊椎麻醉)、麻醉药之种类或剂量及麻醉时期,无庸置喙。因此,对于因麻醉而发生之不幸事故,直至追究医疗事故罪责时,应由麻醉医师负责,对于麻醉医师予以信赖之主刀外科医师自不同负业务上的过失罪责。
第五,对护理人员的信赖。手术前的准备工作以及消毒或是手术后的照顾与护理等,均为护理人员(护士)负责的行为。此外依医师之指示,护理人员也可以实施医疗辅助行为,如打针。无论消毒或医疗后的照顾,医师通常无需特别予以指示,即可信赖护理人员所进行的护理为正当的行为,而值得医师信赖的根本原因在于护理人员具有资质,为合格之护理人员。此外,在实施治疗手术后,病人在接受治疗后,其观察阶段都由护理人员负责,一旦发现病人出现异常情况,护理人员应该及时通知医师采取合理的救护措施。在没有接到护理人员通知以前,医师对于其没有前来处理病人异常病变或病情恶化的事实,不承担懈怠责任。当然,医师对于护理人员的信赖,倘若被认为具有社会相当性,则对于护理人员所引起的医疗事故罪,医师自不负责,而由护理人员对其所实施的过失犯罪行为,单独承担过失罪责。
第六,对药事人员的信赖。医师对药事人员的信赖建立在医药分业的基础上。所谓医药分业,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医师执行诊断、处方,由药事人员根据处方调剂、交付药品给患者的一种制度。[22]在医药分业后,医师专门负责诊断和处方开具,而药事则负责调剂,仅在因特殊情形下为了避免民众就医困难,才可以因偏远地区或医疗急迫等为由,医师才有调剂权。因此,在医药分立的场合,对于因对方不当行为所引起的严重的医疗事故结果,可引用信赖原则免除自己的民事乃至刑事责任。我国在医疗实践中早就有信赖原则适用于医药分离的案例,当时法院主要是根据习惯裁判,实际上是朴素的信赖原则发酵的结果。
“1987年12月,王某因腰部扭伤服用了某医院医生开的活络丸一丸,两小时后即感恶心、胸闷、四肢麻木,王某遂又地去医院就诊。经检查,王某心电图显示广泛前壁心肌梗塞型,出现加速室性早搏心律,面色苍白,呈昏迷状态,医院即组织抢救,两小时后,病情缓解,医院对此病例深感纳闷,便查看了王某服用的小活络丸,并请某药检所进行药检,检查结果为:小活络丸内含有极毒的双酯乌头碱。医院将王某病情确诊为:乌头碱中毒引起的冠状动脉痉挛,心肌缺血,心律失常。由于医院药房内尚有大批同类批号的小活络丸,因此医院遂组织专人查找通知小活络丸的生产厂家某制药厂。王某病愈出院后,制药厂曾与王某协商赔偿事宜,因意见分歧太大,未成。1988年3月王某到法院对某制药厂和某医院起诉。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药品的采购与验收,对王某的诊断处理也是正确的,因而对王某中毒事故没有过错。制药厂违反法律规定,生产的药品不符合质量要求,虽已受到卫生部门的行政处罚,但对原告中毒后的经济损失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3]本案中,按照直接责任原理,制药厂和某医院对于王某中毒事件均有责任,谁也不能推脱责任。但是,因为本案中,中毒事件完全是由于制药厂的药品存在缺陷所致,作为销售者的医院并无过错,根据医务人员对药事人员的信赖原则,医院不承担责任。
2.医护人员与患者之间的信赖原则
医护人员特别是医生与患者间,必须相互配合才能取得成功。“医师须藉由问诊自患者方面之答复,得知症状以为诊断,而患者方面亦须切实遵守医嘱以达到良好的治疗效果,如因患者方面不配合致发生医疗事故,医师得否主张信赖患者会采取适切行为,而不负过失之责;患者得否主张因其信赖医师之指示而无过失,即为医师与患者间之信赖原则。”[24]医疗行为是一项危险事业,必须基于危险分配的原理,在医生与患者之间进行合理的危险分配,才能促进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这决定于医疗行为本身的特征。众所周知,医疗行为具有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首先在于患者生物体的不确定性。从生物学角度来看,每个人都是作为独一无二的个体而存在,而作为医疗行为准则的医学知识与技术则是针对完全模型化的人体而言的。医疗行为作用于不同人体的结果肯定不同,只能靠经验来推测。因此,在追究医方过错责任时,患者个体的差异是不能不被考虑的因素。此外,造成医疗行为不确定的因素还在于患者本人的不可预测性。一般而言,医患关系建立在相互信赖的基础之上,医疗行为的实施要靠医患双方的互相配合才能达到医疗行为的效果和目的。患者如实陈述自己的病情及状况与遵守医嘱,是达到理想的医疗效果的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由于患者未能如实陈述自己的病情或未能正确的执行医嘱造成自己人身伤害的,则不能追究医方的刑事甚至民事法律责任。当然,由于医师具有专门知识,并经过专门训练,其相对患者而言拥有较多的医学知识,两者在医疗行为中地位并不平等,因此,在危险义务的分配上应该适当考虑患者的弱势地位,在注意义务的承担上给予患者适当的减轻,但这并不成为否定医师和患者之间不能成为信赖原则的理由。[25]
(1)关于医师对于患者适用信赖原则的情形。在涉及医疗事故罪的判断上,医疗人员主张信赖原则,必须遵守下列要点,才能免除其过失罪责。否则,仍应负过失的民事或者刑事责任。第一,医师已尽其适当的问诊、检查义务,但由于患者没有如实提供信息而导致诊断错误造成伤亡结果的情形。因此,只要医师对于患者既往病史、特异体质等,除从患者处得知外,没有其他办法知道时,如果因患者没有如实提供有关信息而导致医疗事故,只要医师已尽其问诊义务,就可因主张对患者会如实提供信息而免除自己的过失责任。第二,医师已尽其指导义务,因患者不遵守医嘱而导致医疗伤亡涉嫌医疗事故罪的情形。医师对于患者有说明指导义务,如果医师已尽其指导义务,给予患者正确的保健指导和医疗建议后,患者没有遵循的场合,导致医疗失败时,医师可以主张信赖原则免除自己的过失罪责。
(2)医疗行为中只有在医师已履行自身的注意义务后才能信赖患者采取合理的行为而免除自身的责任,即医师对于患者的信赖本身必须相当才有信赖原则的成立。在以下的情形中,医师不得主张信赖原则而免除自身责任:
第一,医师没有尽其诊断、指示、告知和检查义务等注意义务。例如,医师对于患者及家属有告知义务,如在手术前,医师原则上应向患者配偶、亲属或关系人说明手术原因、手术成功率或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危险性,在开处方配药时,原则上应告知药品、剂量、用法等事项,甚至对于病症的严重症状或其他基本注意事项,也应该负有告知义务。第二,在医师显然可以预见患者无法采取合理的行为协力达到医疗效果时,其没有就此采取合理的回避措施时,则不能适用信赖原则。[26]例如对于一般患者的问诊,可以期待其作出正确的回答,但对于醉酒、有自杀倾向、幼儿、老人及智力障碍者,由于他们常有异于常人的行为,因此,医师对于他们陈述的信赖一般而言就不具有相当性。而且,精神病人、小孩或老人,未必能遵守医嘱按时吃药或采取有利于医疗效果的行为,甚至可能会采取与医嘱相反的行为。因此,在医师能预见该种行为而没有预见以至构成医疗事故罪的场合,也不存在信赖原则的适用。当然,在上述人员有监护人在场的场合,可以主张信赖原则的成立。第三,对于患者所采取的不适当行为有充分的时间避免结果发生时。在医疗人员预见到患者不协助医疗行为,并有充分时间采取合理措施回避结果发生时,医疗人员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以至发生严重的医疗事故需要追究医疗人员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责任时,医疗人员不得因此主张信赖原则免责。
让我们再回到本文开篇中的案例:
针对医疗机构的行为,就法律而言,他们是可以信赖患者的:医疗手术发生在患者与医院之间,动不动手术、什么时候动手术本是患者的权利。现行立法也明确将第一位的“同意手术权”赋予给了患者。只有在患者无法清楚表述自己意志的特殊情况下,才将这种“同意手术权”转移给患者的人来代为行使——法律假定患者亲属或关系人在通常情况下都会从患者的生命安全考虑来作出是否要进行手术的决断。这种假定是在充分考虑了医院与患者家属或关系人的利益关系之后作出的。尽管不能排除患者家属或关系人也可能恶意利用这种同意权,但这却是合乎民事法律中法定的一般原则,且在通常情况下能够保障患者权益的最不坏的选择。在立法不能做到最好的情况下,能做到最不坏就是适当且正当的。在本文中提到的匪夷所思的拒签致死案例中,当事医院已经承诺减免费用,并不厌其烦地告知了不动手术的严重性,病友甚至已经开始为他捐款,此时,对一个有着起码理性、对爱人有着起码情感的人,这时都应签字同意手术,但患者丈夫拒绝了。因此,本案中,医院可以使用信赖原则,没有责任。
对于本案的患者家属,不可以适用信赖原则:医生一再解释是免费手术,且在有人要奖励相当于被告人丈夫一年多工资的情况下,他仍然拒绝签字,即为最好的证明。但是否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却是我们应该讨论的:作为非医疗专业人士,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患者家属根本没有任何准备,而且已经被巨大的责任和相关手术费用弄得神志不清。但患者家属所受的教育和目前的经济水平决定了他的处变能力,他的失常是他本人完全无法控制的。它的拒不签字,虽然令人痛恨和厌恶,但又是可以理解的。因此,有人认为应该追究本案患者家属的过失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于法、于理、于情亦不充分。
[①] 参见(日)西原春夫著:《交通事故和信赖原则》,成文堂,1969年版(日文版),第14页。
[②] 参见洪福增:《撞车事故与信赖原则》,《刑事法杂志》,1987 年第3期。
[③] 参见高秀东:《信赖原则的渊源、发展及其适用》,《中国检察官》2007 年第2期。
[④] 赵慧:《刑法上的信赖原则研究》,武汉大学法学院2005年博士学位论文,第7页。
[⑤] 所谓被允许的危险,“是对伴随社会生活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的法益侵害的危险的行为,根据其社会的有用性,在法益侵害的结果发生了的场合于一定的范围内也允许的一种见解。”参见马克昌:《比较刑法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31页。
[⑥] 参见曾淑瑜:《信赖原则在医疗过失中之适用》,《月旦法学杂志》第28期。谢雄伟:《信赖原则的适用研究——以医疗事故为中心》,《中国石油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
[⑦] [韩]崔永哲:《刑法上信赖原则之研究——以交通事故为主》,中央警官学校警政研究所1994年硕士论文,第69页。
[⑧] 任彦君:《论信赖原则及其在我国刑法中的运用》,《海南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
[⑨] 参见谢雄伟:《信赖原则的适用研究——以医疗事故为中心》,《中国石油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
[⑩]宋常青、 肖敏、 朱薇、 徐宜军: “两会”焦点,代表委员把脉紧张医患关系,http//news,xinhuanet,com/focus/2006-03/06/content_4264917,html.
[11] 谢雄伟:《信赖原则的适用研究——以医疗事故为中心》,载《中国石油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
[12] 参见许世贤:《信赖原则于医疗过失之适用》,中兴大学法律学研究所1997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17页至第130页。
[13]曾淑瑜:《信赖原则在医疗过失中之适用》,《月旦法学杂志》第28期。
[14] 参见龚赛红:《医疗损害赔偿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页。
[15] 参见黄丁全:《医事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7页。
[16] 具体而言,这种风险主要有这几个方面的来源,(1)医疗器械和设备能力有限造成的潜在风险。(2)对疾病的发生和发展认识局限性造成的风险。(3)对患者临床症状表现与疾病性质认识局限性造成的风险。(4)医师的认识水平局限性造成的风险。参见艾尔肯:《论医疗行为的判断标准》,http//fsou.com/redirect/search,asp?swd.
[17] 李大平:《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几个法则——医师的注意义务(5)》,载《法律与医学杂志》2005年第12卷第4期。
[18] 参见许世贤:《信赖原则于医疗过失之适用》,中兴大学法律学研究所1997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01页。
[19] 参见赵慧:《刑法上的信赖原则研究》,武汉大学法学院2005年博士学位论文,第122页至第123页。
[20] 参见许世贤:《信赖原则于医疗过失之适用》,中兴大学法律学研究所1997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01页;曾淑瑜:《信赖原则在医疗过失中之适用》,载《月旦法学杂志》第28期。
[21] 参见蔡墩铭著:《医事刑法要论》,台湾翰芦图书出版公司2005年版。
[22] 参见许世贤:《信赖原则于医疗过失之适用》,中兴大学法律学研究所1997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62页。
[23] 夏清:《药品中毒谁来赔偿》,《中国健康月刊》2006年08期, http//fsou.com/redirect/search.
[24] 参见许世贤:《信赖原则于医疗过失之适用》,中兴大学法律学研究所1997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07页。
[论文摘要]分析不合理用药的深层次原因,指出构建我国合理用药的社会促进体系必须从政策的完善入手,对用药实施全过程控制,对于相关学科要加大研究力度,为促进合理用药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降。
合理用药应包含安全、有效、经济、适当4个基本要素。世界卫生组织(WHO)调查指出,全球的病人有1/3是死于不合理用药,而不是疾病本身。我国医院的不合理用药情况也相当严重,不合理用药占用药总数的12%~32%,目前我国患者使用的药物绝大多数来自医院(约90%),因此对医院用药状况的分析尤其值得关注。
1不合理用药因素
1.1国家卫生保健体制和药品监督体制不健全
现阶段我国很多医疗机构,依靠药品作为主要收入来源,以药养医现象依然存在。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以前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运作,医务人员收入和医疗服务的价格处于较低水平,却要保证大众能够享受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而在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政府已经不能从财政上继续维持这种保健体制,医疗机构又缺乏适应转变的有效机制,有些医生甚至不顾病人的实际负担能力,开大处方牟取经济利益。我国政府相关部门虽已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有力地提高了合理用药的水平,但笔者认为还远远不够。
1.2药物使用不当
近年来,抗菌药物品种的繁多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药品滥用。抗菌药物无指征使用,使得近年来耐药菌株不断增加,给临床上对微生物感染疾病的治疗带来了许多困难。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不仅造成细菌耐药性逐年增长,且使一些有效的抗菌药不断减效甚至失效,而新型抗菌药物的研究开发远不及细菌耐药产生的速度。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监测到的病例报告中,抗菌药物不良反应报告数占所有中西药物病例报告数的近50%,其数量和严重程度都排在各类药品之首。
1.3给药方法不当
在使用青霉素药物时将1日剂量1次静滴,这种疗法造成1天中有大部分时间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且药物分解失效多。R-内酞胺类为时间依赖性杀菌剂,应间歇给药,即每日剂量分2~3次,每次以适当溶媒1h内滴完。盐酸氟桂利嗓胶囊[1],有些处方1日2次给药,而此药每1次口服可维持有效浓度达24h。
2对不合理用药的预防对策
2.1进一步完善合理用药政策
2.1.1制定《促进合理用药管理办法》近年来,国家已经颁布了一系列促进合理用药的法规和条例,如2002年施行的《贯彻落实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9月1日起施行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2004年10月颁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加强合理用药的监管是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政府部门的基本职责,其可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临床用药行为,使合理用药有章可循[2]。
2.1.2探索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问题现在不少医疗机构对合理用药存有顾虑,对促进合理用药不敢严格监管,怕管得过严影响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收人,影响医疗机构本身的稳定。国家应研究与制定政策,鼓励在促进合理用药方面做出成绩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2.2合理用药的全程控制
2.2.1加强对公众的合理用药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公众进行基本用药知识的普及,可以有效预防不合理用药的发生。医院可在门诊设药物咨询窗口,开展门诊窗口药物咨询服务,建立药师与患者面对面的直接联系。药师要对社会公众负责,不能只关在医院药房里,也不能只待在社会药店,应该通过深人社区提供药物咨询服务等渠道,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向公众宜传和普及合理用药知识,以增强公众的合理用药意识。
2.2.2促进医院合理用药水平的提高医院是促进合理用药的主要阵地,应该设立负责推进合理用药工作的专门机构,健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度,并在其指导下制定医院用药指导原则和用药处方规范,开展用药调查工作,加强药品信息的交流和用药监督。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还应监督职工药学培训、医院药品费用控制等工作,不断促进合理用药水平的提高。合理用药行为还需要医师、药师、护理人员的通力合作。现在医疗机构药物预防或临床治疗用药方案的制定是临床医师说了算,药师基本未参与临床用药方案的制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实际上药师下临床跟随医生查房,可以根据患者病情的变化向医生提出药学方面的建议,并通过给患者建立药历的追踪记录和系统分析,及时发现药物应用不合理现象,为群体药物动力学研究提供可靠的临床数据,为药物利用与评价、药物疗效与不良事件分析提供综合记录,可全面提升合理用药的水平。药师加强与护理人员的沟通,可以更好地实施安全、有效、适当的用药方针[3]。
3结语
国家已经针对性地进行了多方面改革,如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措施。医院应加强合理用药意识,加大药物知识宣传,多渠道收集用药信息,介绍新药,提供药物不良反应等信息,提供用药咨询服务,指导患者正确选用药物。合理利用有限的卫生资源,以最小的经济投人解决最大多数人疾病的痛苦,是医院药学的重要目标和责任。合理用药是人类社会对药物治疗的理想与追求。
[参考文献]
[1]陆利生,陆云飞,廖清华,等.规范化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J].广西医科大学学报,2001,18(1):77.
一、完善管理保安全
我科根据达标上等专家指导意见,逐条落实了整改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各级医疗操作规程,做到服务规范化,操作规程化,质量标准化。妇产科是个高风险的医疗临床科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技能关系到两代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要在科室内切实建立起医疗安全责任制,从科主任、护士长具体落实到人。医疗安全天天抓,坚持每月专业知识、急救知识、技术操作培训,强化责任意识,急救意识。确保患者就医安全、防患医疗纠纷的发生。
二、培训学习强队伍
我科在年将进一步加强妇产科队伍业务素质的培训,每月组织业务学习及考试,急救知识的培训,操作技能培训及考核,提高产科应急能力,随时准备应对专科急救,做好建立精干的产科应急抢救小组,加强妇产科业务力量,要求科室人员积极参加上级医疗机构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开阔医务人员的知识面,学习新的业务知识,切实提高妇产科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服务考核促营销
要切实加强服务就必须有考核,要宣传营销没有后续好的服务反而是浪费资源,所以年人事科、服务部要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促进这方面的工作,并利用达标升等之加大宣传营销力度。
我科在明年的工作中继续加强全体人员服务意识的教育,加强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为病员做实事,如继续为病员提供免费接送,病员有合理的需求尽可能提供帮助,同时还要加大宣传力度,走进社区及家属区、附近医院、诊所、药店做好宣传工作,把科室的宣传资料及一些优费政策、科室电话、科室骨干电话送到他们手中,让他们有机会联系我们,并取得病员的信任。
四、全面建设树形像
医院计划年月日左右起动医院基础建设,我科积极配合医院,认真科学地做好新建产房的基建规划,解决产房布局流程不合理的问题,改造产科门诊和计划生育门诊,解决面积未达要求、业务用房不够、通道不规范的问题,建设成为一个科学的、规范的、符合院感要求的、现代的温馨的产房及病房。
五、专科突破有所长
寻找、培育、练就一技之长,专科突破是医院年一项重要工作,妇科在年要重点发展。
我科将重点发展妇科各种手术及检查手段,(阴道成形术、妇科微创手术、如经阴道子宫肌瘤剥除术、会阴整形术、慢性盆腔炎的综合治疗手段、各种宫颈病变的治疗等。),护理工作必须紧紧跟上新业务发展需要。
保持达标上等成果,持续改进相关八项工作,我科将继续保持上等达标成果,以达标上等的二甲标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六、科室管理
(一)组织管理
1、依法执业,我科认真落实执业医师法及护士管理条例,做到依法执业,无证医生及护士由具有医院执业资格的医师及护师带教,并做好各种医疗文书的审签。
2、科学规划,年将认真做好新建产房的规划,合理的布局及安排,新建产科将按照科学管理进行规划。为医院及科室长远发展做好合理规划。
3、组织架构。年,我科继续保持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小组、院感管理小组、带教小组、急救小组、科研小组,制定各管理小组职责及工作制度,并进行合理分工。
4、人力资源。
(1)我科的人力资源结构:保证主管护师1名、护师、护士11名,以满足临床护理需要。
(2)建立完善人事分配制度:我科实行职工双向选聘制,不合格的决不聘用,同时在分配上实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一岗一薪、易岗易薪,把护理质量及服务态度与奖金挂钩,奖优罚劣,进一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
(3)人员培训:继续保持临床带教小组,分级分组针对性进行业务培训,每月组织业务学习,专科知识学习,技能操作培训及考核,急救知识及技术培训,做好传帮带工作,提高医疗护理技术水平。
(二)信息管理
1、年,我科人员积极参加区、市各级医疗机构组织的业务学习,开阔我们的视野,吸收医疗新的信息。
、区域协同医疗年我科将继续与龙潭寺医院建立了技术指导协作医疗,与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建立了技术协作,及双向转诊机制。同时与周边的医疗机构、诊所、药店建立协作关系。
(三)物资管理
年我科要加强物资消耗管理,加强成本核算,合理利用资源,做到增收节资。
(四)医学教育科研,我科积极开展科研项目,保持原有的科研成果继续发展,同时积极开展新业务、新技术。鼓励护理人员积极撰写科研论文。
(五)护理质量
1、基础质量
年,我科将结合上等达标与质量万里行的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整改,认真做好护理质量管理,做好病人的基本医疗服务,各项基础护理工作落实到位,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以保证患者最基本的就医安全。
、环节质量
①、年,我科继续保持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定期进行医疗质量检查考
核,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操作常规,保持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②、科室用血。年,我科继续加强用血管理、严格按照用血管理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做到合理用血,及时登记,报废血液管理等,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
③、医院感染。我科继续保持院感管理小组,认真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各项制度,定期对科室人员进行院感知识培训考核,院感管理小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院感质量检查,进行原因分析,及时反馈并进行整改,并认真按照医院编写的院感管理手册落实各项院感规范操作。
3、护理质量管理保障措施
(1)年,我科继续保持护理质量管理小组,定期进行护理质量检查考核,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操作常规,保持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结合临床实践,不断完善质控制度,进一步完善护理质量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如病房管理、基础护理、特、一级护理、消毒隔离、护理文件的书写、急救物品管理、护理安全管理等,,每月进行护理质量考核并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护士长、护理组长随时进行监督及时纠正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问题突出的在晨会上进行通告,让护士知道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
(3)、每月定期对各种物品及药品,急救车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过期物品及药品。以保证医疗护理安全。
(4)、建立有效的护理质量管理体系,组建了一组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护理人员参与护理质控,以保障护理工作质量。
(5)、实行以护士长护理组长为科室质控员的质控网络,逐步落实人人参与质量管理,实现全员质控的目标。
(6)、发挥护理质量监控小组的作用,注重环节质控和重点问题的整改效果追踪。实行平时检查与每月检查相结合,重点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7)、加大落实、督促、检查力度,注意对护士操作流程质量的督查。抓好质控管理,做到人人参与,共同把关,确保质量,充分发挥护理质控员的工作,全员参与护理管理,有检查记录、分析、评价及改进措施。。
(8)、加强对护理缺陷、护理纠纷的管理工作,坚持严格督查各工作质量环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使护理差错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9)、加强医疗护理法律法规的培训,以提高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依法从护,保护病人及护士的自身合法权力。
(10)、每月进行基础护理操作培训,加强护理人员正规操作,并进行考核。及时发现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
(11)、各班护士每班对医嘱进行查对,护士长每周进行大查对,以保证正确执行医嘱。
(1)、办公护士每日对护理文件书写进行检查,出院病历由办公护士初审,护士长最后复审后交病案室。
(13)、建立护理安全管理,每月进行护理安全知识培训,讲解院内院外护理问题,以强化护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并健全安全预警工作,及时查找护理安全隐患并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4、护理各项指标:
(1)、基础护理合格率》90%
()、特、一级护理合格率》90%
(3)、急救物品完好率达100%
(4)、护理文件书写合格率》90%
(5)、护理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达100%
(6)、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达100%
(7)、年褥疮发生率为0(除难以避免性褥疮)
七、医疗服务
我科积极组织学习医院服务规范,强化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做到人性化的医疗护理服务,为病员排忧解难。
社会公益性
年我科将继续走进社区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社会公益性活动,积极开展健康教育、科普宣传,普及防病知识,不断提高公民健康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