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首页 精品范文 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思想

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思想

时间:2023-09-22 17:05:3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思想,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思想

第1篇

一、社会对特殊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虽然如今的特殊教育已经纳入了九年义务教育的轨道,但是特殊教育依然在正常教育的模式下进行,其特殊性并没有得到体现和引起人们的重视。特殊教育往往是以完善“普九”的使命在出现,在发展。在这里说是形象工程有点过分,但它远远没有得到像正常教育那样的重视和支持。也正因为如此,造成了特殊教育被人忽视,适龄儿童入学率低,学校现有资源不能充分被利用。

二、特殊教育教师严重不足

在这里并不是说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不足,而是能从事特殊教育这一职业的人严重不足,大多数学校的大部分教师都是从正常教育的行业中过来的,其手语水平,对残疾学生的了解,对特殊教育的规律的认识都很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去从事特殊教育结果可想而知。教师最大的荣誉就是桃李满天下,可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是无法实现这一点的,再加上人们对特殊教育的认识上的偏见,很多教师不愿意从事特殊教育工作,这就使得特殊教育的师资严重不足和匮乏。

三、硬件投入与软件建设初级阶段地区发展是不平衡

在贫困地区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刚刚起步的同时,但迫于形势以“跳跃式”的方式去发展,特殊教育开始向现代化迈进。从当前某些地区的做法和导向来看,许多人认为只要多盖几栋楼、多添置一些教具、跟着买几台电脑即在硬件上多作一些投入就实现特殊教育的现代化了,其实这些想法把特殊教育现代化看得太简单了。实质上的特殊教育现代化不仅包括硬件的投入,更重要的还有软件的建设,包括教师素质的提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思想观念的更新、校园文化的建设、敬业精神的培养等。如果软件建设跟不上,硬件投入得再多也发挥不了多大的作用。特殊教育的发展水平取决于硬件与软件的综合状态。

四、重知识教育忽视对残疾儿童的心理教育和技能教育

谁都知道残疾儿童由于身体的残疾导致了心理的残疾,再加上社会对残疾人的偏见和误解,使得残疾人的心理更加不健康,因此对残疾人的教育应该首先纠正他们的心理残疾。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正确地去认识社会,理解社会,融入社会。但是现今的特殊教育重视的是文化教育,毕竟他们的接受能力有限,通过自身去矫正心理问题正常人也很难做到,他们就更难了,而且在学校也没有专门的劳动技能教育,这使得他们在走出学校后很难融入社会、自食其力,教育的功能不能体现,教育的目的不能实现。

五、教学模式落后。教师教学手段单一。造成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

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基本上是稳定的,教师缺乏竞争,长期从事同一工作。外出学习机会很少,再加上学校办学条件的限制,很多特殊教育学校的老师还是一支粉笔,一块黑板,讲到底。而我们所面对的学生,他们由于各种缺陷,更需要凭借各种教学手段,提高兴趣,增强理解。所以这就对我们的办学条件和教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枯燥的手语和讲解已经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

六、学生人数萎缩造成特殊教育面临生源危机

第2篇

关键词:特殊教育;重度残障;儿童;少年;送教上门

中图分类号:G76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3561(2016)28-0030-01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2009〕41号)和《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意见的通知》(〔2013〕86 号)文件精神,特殊教育学校需要对重度残障儿童少年进行送教上门的服务,以此保证残障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益,提高特殊教育办学水平,促进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健康成长。

一、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工作的概念与意义

特殊教育学校主要指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举办的专门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而送教上门是特殊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残障程度较为严重、接受正常教育有较大困难的残疾儿童所进行的个别化教育。这些重度残障儿童因为自身的缺陷和家庭的原因未能走进课堂,针对这种情况,特殊教育学校需要通过各种相关的组织,对这些重度残障儿童的信息进行收集,并且为其办理相应的学籍,以此保证重度残障儿童的受教育权。一般情况下,送教上门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生活适应训练、肢体康复训练和基础知识的教学,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教育的公平性,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弘扬“友爱”“互助”“奉献”的特教精神,增强社会正能量,促进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健康成长。

二、重度残障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的研究现状和趋势

(1)确认对象。一般情况下,特殊教育学校的主要服务对象为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但由于自身和家庭原因未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6周岁~15周岁的重度残障儿童。相关教育机构需要根据《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等国家标准,对服务对象进行确认,并且需要对重度残障儿童的隐私权进行保护。

(2)服务原则。在进行送教上门服务的过程中,需要相关工作人员遵循学生家长的意愿,并且采取定期入户的原则,来对其进行免费教育。在教育的过程中,需要送教人员对残障儿童的基本信息进行确认,并且根据此信息对重度残障儿童的教育潜能进行发展,以提高认知能力和生活适应能力为主要目的。同时,对送教服务的时间也应该进行相应的把握。一般情况下,每个服务对象的服务时间应该保证在每周一次或一次以上,每次服务的时间需要保证在3个小时以上。在进行服务的同时,也需要送教人员引导学生家长建立正确的教育和康复训练理念。

(3)服务形式。为了提高送教上门的服务效果,需要学校根据服务对象的残疾类别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送教人员。相应的送教人员可以针对服务对象的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确定教育的主要形式,并且制定相应的教育方案,指导中心需要根据这样的教育方案做好相应的管理指导工作。这样的送教服务全部实行免费教育,被服务的家庭和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4)发展趋势。送教上门是一项具有系统性的活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教育的公平性,倡导时代新风气,使全社会都来关心特殊教育,形成教育合力。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在送教活动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整体工作有时还不成熟。因此,在不断的送教活动实践中,相关部门需要根据送教人员的反馈进行不断改革,使送教活动的意义得以展现,逐步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特殊教育工作的快速发展。

三、送教活动的研究价值

送教活动能够使重度残障儿童少年享受到应该得到的教育权利,通过对其生活适应能力、学习能力和学习兴趣的培养,使这些重度残障儿童少年感受到关怀和温暖,促进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健康成长,这是送教活动的理论价值。送教上门活动的应用价值,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在接受相应的特殊教育之后,可以形成积极向上的心态,能够树立正确的人生态度,正视自身的缺陷,并且能够坦诚接受异样的待遇,同时掌握相应的学习能力和生活技能,创建和谐的生活、学习环境。其次,通过送教活动,能够对送教人员的教育水平和实践能力进行有效培养。同时,通过对重度残障儿童少年进行送教上门活动,可以帮助送教人员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提高送教人员的思想政治水平。这样,能够培养一批整体专业水平较高、具有教学创新性的特殊教育人才。

四、结束语

总之,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的送教上门工作,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活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教育的公平性,保障残障儿童的受教育权,增强社会正能量,促进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在进行送教工作的过程中,需要送教人员针对服务对象的差异性,制定不同的教育方案,有爱心,有耐心,有恒心,确保送教工作有质量,有实效。

参考文献:

[1]董桂林,陈小玲,何志芳.佛山市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教师工作现状的调查研究[J].现代特殊教育,2015(16).

[2]沈玉林.送教上门:怎一个“送”字了得[J].现代特殊教育,2016(04).

第3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均衡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谐发展"为办学方向,以"统筹兼顾搞建设,求真务实重管理,聚精会神抓质量"为工作思路,深化教育改革,加大教育创新,扩大优质资源,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具有永吉特色的现代化教育管理和运行体系,进一步促进全县各级各类教育可持续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在"十一五"期间各类教育适度超前发展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教育各项改革,构建与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能够满足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需要,各类教育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发展协调,效益较高的现代化教育格局.力争办学条件,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教育综合实力保持地区乃至全省上游水平,争创全省教育强县.

2,具体目标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通过小学附设学前班,深化国办园体制改革和大力扶持民办幼儿教育等途径,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水平.到2015年,力争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9.5%.

——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在经费保障,师资配备等方面向薄弱学校倾斜,整体提高薄弱学校的办学能力和水平.巩固扩大普及义务教育成果,到2015年,小学和初中的入学率都达到100%,巩固率分别达到100%和98%,毕业率分别达到98%和97%.

——稳步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继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形成高中教育品牌,增强办学实力和竞争能力.到2015年,高中阶段(含职业高中)教育入学率达到90%.

——突出发展职业与成人教育.全力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建成一个省级,三个市级骨干专业,提高办学水平,增强办学活力,扩大办学规模,争创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到2015年,力争招生职普比例达到1:2.构建以职教中心为龙头,以农村初职班为基础,以乡镇化技术学校为骨干,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县,乡,村三级成人教育网络.

——同步发展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调整学校布局,实现民族教育一体化,进一步巩固提高民族学校教育质量;提高特殊教育惠及程度,力争残疾儿童入学率和巩固率分别达到98.5%和99%以上.保持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在地区乃至全省的领先地位.

——规范发展民办教育.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正确引导民办学校健康有序发展,逐步实现规范化.到2015年,基本形成布局科学,规模合理,质量较高的具有永吉特色的民办教育格局.

三,工作任务

1,调整教育结构,合理规划学校布局.根据"县城东扩"和"三化统筹"发展战略需要,扩大口前镇第二小学,开发区中心校办学规模,新建一所劳动实践总校.根据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和中新吉林食品区的需要,在岔路河镇移址新建职业高中,恢复永吉二中完中建制,新建两所小学和一所幼儿园.

2,坚持"两手抓",努力办好学前教育.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抓好公办幼儿园的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兴办村级幼儿园,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办园条件优质,入园机会基本均等的学前教育.到2015年,力争所有公办园达到市级达标园标准,再有1所民办幼儿园达到市级一类幼儿园标准.

3,突出重点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薄弱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教育技术装备水平,改善办学条件.通过招聘"特岗教师"和推进教师,校长交流,均衡师资配置.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按学区入学,依法保障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均衡分班,强化高中招生指标调控作用,促进教育公平.深入开展"送课下乡","蹲点教研","邻校共研"等活动,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到2015年,全县义务教育中小学全面达到《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4,打造教育品牌,提升普通高中办学能力.三所高中在省级示范校和省级重点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发展实力,深化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造出实验高中的教学质量品牌,永吉朝一中语言教学品牌和永吉四中以国防教育为主的特色教育品牌.加大对外交流与合作,逐步与国际现代化教育接轨,提升办学层次和水平.

5,深化办学模式改革,做大做强职业教育.全力打造幼师,焊接,汽修,机加四个骨干专业.围绕"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战略,结合钼矿万吨技改和中新吉林食品园区等项目,走校企联合,校校联合,工学交替之路,适时开设农机,畜牧兽医,食品加工等专业,通过盘活固定资产,引企业进校园和顶岗实习等办法,实现质量与效益的协调发展.加强骨干专业教师培养,以每年3%的比例有计划地逐步扩大"双师型"教师数量,到2015年,确保每个专业都有4—6名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6,发展多样化的成人教育,增强服务经济能力.建立起以职教中心为龙头,以乡(镇),村化技术学校为基础,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实用型,开放型化科技教育培训机构体系.创新教育,培训形式,全面提高农民,社区居民,企业职工等化素质和实用技术技能水平.依托职教中心,继续开展"阳光工程","温暖工程","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低保家庭适龄子女就业工程"等短期培训;依托乡镇化技术学校,围绕种植,养殖,防疫等涉农项目,广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积极服务"三农".

7,扩大优质资源,支持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根据生源变化调整民族学校结构,探索民族教育从幼儿园到高中的一体化办学模式,进一步提高民族学校教育质量.进一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配齐康复和教学需求的各类设施和专业教师,提高随班就读质量,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

8,加强监督指导,提高民办教育质量.严格审批制度,着力构建民办教育科学发展格局;进一步完善民办教育管理办法,加强监管力度,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积极营造有利于民办教育自主自律,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强政策引导,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创建一批特色鲜明,社会声誉良好,具有现代化教育功能的民办学校.

9,强化继续教育,提高队伍专业化发展水平.制定实施《永吉县中小学领导干部发展规划》,完成新一轮校长全员培训.全面启动"教育家型校长培养工程","名校长个性化培养计划",采取多元培训方式,努力打造一批教育家型名校长.构建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内容,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的教师继续教育体系.组织实施中小学名师培养计划,建立"名优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到2015年,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专业学历合格率达到80%,小学专科,初中本科和高中研究生以上学历分别达到98%,90%和30%,省,市,县级骨干教师分别达到60人,200人,500人.

10,深化教学科学研究,全面提高教学水平.开展学科教研基地建设实验工作,通过专家引领,同伴互助,校际交流等教研方式,促进全县学校学科建设整体,均衡发展.继续深化课程改革,深入开展"有效教研与有效教学"活动,以"增效"促"减负",建设高效课堂.树立科学的教育科研理念,紧紧围绕"立足实效研究,突出学校特色"的主题,加强"十二五"科研课题的立项,检查,指导,结题验收等工作,确保每校至少有一项市级以上重点课题,打造一批"科研兴校"的科研典型.

11,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继续探索德育自主管理模式,切实把法制教育,国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等贯穿于德育全过程.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改革课堂教学模式,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建立和完善学生社会实践的长效机制,倡导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生产劳动和公益活动.强化对学生课余活动和生活的引导与管理,推进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掌握"2+1"项文体类技能,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和审美素质.深入开展特色学校创建活动,力争构建全县学校"一校一品"特色发展格局,实现"学校有特色,教师有特点,学生有特长"的目标.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切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12,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县学校校舍达到抗震标准.适时完成校舍新建和维修改造任务,全县中心中小学以上学校楼房化比例达到95%,村级小学暖气化比例达到100%.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水平,完善普通高中"八室两馆三系统",义务教育学校"七室一馆(室)一场两系统",村级小学"四室一库"建设.全县中小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率达到100%.卫生,音,体,美器材配备率达到95%,计算机配备达到高中8人1台,初中10人1台,小学18人1台标准.全县学校全部实现"班班通",实现教育的信息化.按《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配备图书,生均藏书小学不少于20册,初中不少于30册.

四,保障措施

1,坚持优先发展.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进一步深化教育各项改革,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保障能力和水平,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和"两个提高".根据实际需求及时补充教师,进一步完善教师补充长效机制,改革教师评聘制度和分配制度.

2,推进依法治教.不断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学校管理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坚持政务公开,校务公开,正确有效行使学校自主办学权.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创新特色普法形式.全面构建规避教育风险管理体系,切实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合法权益.

3,加强行风建设.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程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遏制各类违规招生行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弘扬优秀师德风尚,坚决制止有偿家教等以教谋私行为.进一步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提升全系统行风建设水平.

第4篇

1.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提速。①完成新改扩建幼儿园181所。2个县市获评“全省学前教育示范县”。在全省率先按生均100元标准安排市直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②7个县市区全部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评估。对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所属学校人、财、物、事纳入市直管理。③电大(师范)并入职业技术学院。工程技师学院获批组建。④全市省级示范高中达到7所。⑤全面接管市特殊教育学校。全市所有特殊教育学生均纳入城镇低保,并纳入“两免一补”范围。⑥初步形成了以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和电大成人教育为一体的高等教育体系。

2.办学条件改善步伐明显加快。全市投入资金24.38亿元,实施了“中西部农村初中改造工程、校舍维修与改造工程、学前教育推进工程”等重大工程项目。“改薄”全面实施,已累计支出4.98亿元,完成教育项目298个,完成情况及校舍开工率、竣工率、设备采购完成率等名列全省前列。汉川市全面改薄建设录像片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展播。实施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301所。省教育厅在我市召开全省推进中小学装备标准化建设暨实验教学现场会,并授予我市装备工作先进单位。建成农村教师周转房3200套。新建丹阳初级中学、玉泉小学北京路校区。先后完成市体育路学校、市实验小学、市文昌中学、市楚环中学、电大(师范)校园改造。

3.教师队伍综合素质明显提升。①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②实施教师能力提升五大工程。其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市级培训人数达8704人,是全省第一个大规模组织培训的地市州。③招聘农村新机制教师3033名。④全市已建名师工作室23个,名校长工作室4个。⑤应城特校校长聂品华先后荣获“全国特教园丁奖”,并受到亲切接见。评选表彰“最美乡村教师”30名,其中5名“最美乡村教师”先进事迹报告专题片作为全市“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的学习内容。

4.教育体制改革顺利推进。①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得到省委书记李鸿忠批示肯定,并在全省推广,我市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唯一地级市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联系点。中国教育报在头版头条作了宣传报道。②我市被授予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第一次使我市的教育工作上升到了国家层面,此项工作走在全国同类市前列。③出台中考改革方案。中考总分由720分降低为620分;实行分段考试,地理、生物在八年级考试,每科30分,共60分,计入中考总分;实行单科单卷,以有利于课程教学质量的监测和评价;思想品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④黄陂路综合高中转民改制顺利完成,一次性解决98名人事教师的遗留问题。对市玉泉小学北京路校区招录19名教师和高中162名编外在岗人员实施聘用管理。⑤市直与“三区”学校教育教学一体化改革初显成效,“三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⑥实施“3+2”、“五年一贯制”中高职一体化培养改革试点,共招生1224人。⑦“宽带网络校校通”681所,多媒体设备“班班通”5631个,开通网上学习空间教师32486名。《行动推动,混合培训,构建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有效机制》入选省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案例。我市被省确定为教育信息化区域试点。

5.各项惠民政策得到全面落实。①资助各类贫困生37.4万人次,累计发放6.14亿元。②自2012年对贫困县大悟、孝昌实行营养改善计划28.34万人次,拨付资金1.79亿元。③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两免一补”,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免杂费。

6.校园文化引领学生健康成长。①编写《中华孝文化通俗读本》。市实验小学两名学生分别获省中小学生经典诵读大赛冠亚军。市玉泉小学、安陆市实验小学被教育部评为“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活动示范学校。②全市已推广太极拳学校198所,练习太极拳师生达15万余人,中国教育报进行专题报道。③建立全省首个市州学生近视防控健康教育馆,相关经验在全省推广。④13所学校被教育部命名为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

7.校园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①学校“三防”达标建设累计投资4280万元,基本达到《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标准》要求。②全市注册校车1134台,校车公司42家。③教育招生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实现了考试安全的目标,全市考风考纪得到根本性转变。

二、2016年教育工作初步安排

1.做好教育规划编制与项目建设工作。①编制完成“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②指导县(市、区)实施学校布局规划调整。③指导市直及“三区”学校规划与建设。④续建玉泉小学北京路校区、永新中学,新建东城401小学、401初中,实施体育路学校、航天小学改造。

2.深化教育体制改革。①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②推进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全国联系点建设。③推进教育信息化区域试点改革。④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⑤继续推进市直与“三区”学校教育教学一体化改革。⑥继续实施教师队伍能力提升工程。⑦整合市域职教资源。⑧启动学校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抓住学生、教师、学校、考试等教育要素的改革。⑨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3.全面提高教育质量。①推动市、孝南区、高新区三方联动,促进城区教育发展一体化。②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提高课堂教学效率。③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4.做好教育扶贫工作。①积极开展教育扶贫,做好“精准资助”工作。②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完善助学方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5.加强学校文化和体卫艺工作。①大力开展“朝读经典•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②大力推进青少年校园足球、太极拳工作。③推进“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好青少年体育竞赛。④抓好传染病预防,推进学生近视防控,开展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等工作。

第5篇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教育局的总体目标,加强计划财务管理,加大经费筹措力度,加快学校建设步伐,开拓进取,求实创新,为建设浙江中西部教育中心服务。二、工作目标

1、教育经费筹措要有新成效

进一步建立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调整后稳定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坚持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依法确保"三个增长"、"两个提高"。对没有明确土地出让金用于教育的比例,要继续争取当地政府按省政府规定,予以明确。要贯彻落实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农村学校办学经费。要进一步做好教师工资统一发放工作,按省政府规定,"将教师工资纳入财政预算,依法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落实2003年晋资所需资金,解决拖欠教师地方性津贴问题,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在依法加大政府对教育投入的同时,要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通过捐资助学、引进外资、组建教育集团、银校合作和盘活学校存量资产等途径,拓宽筹措渠道,加大筹措力度,取得筹资新成效。

2、基本建设要上新台阶

全面启动浙江省万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以实施万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为抓手,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建设,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X年,力争全市有10%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标准化学校,确保每县市、区均有学校评定为省标准化学校。

为达到普及高中段教育和提高优质高中比例的要求,继续做好高中学校的规划建设。通过新建或扩建提升高中学校档次,扩大优质高中办学规模。市区完成XX一中迁建、XX二中扩建、金东高中新建和汤溪中学扩建等重点工程。启动市区城西高教园区、特殊教育中心和学前教育的规划。完成全市学校改水改厕工作。

3、计划财务管理要上新水平

加强计划宏观调控,合理制定我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根据社会需求和生源的实际情况,科学编制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使我市教育持续协调发展。

充分利用会计核算中心作用,不断完善集中统一会计核算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教育系统理财能力和管理水平,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4、学校布局调整要有新进展

按照我市加快城市化,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战略,合理调整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办学规模效益。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稳妥推进"原则,做好学校布局调整,200X年要消除单班小学和3班规模以下的初中。

5、资助贫困学生要有新举措

继续通过推行教育券制度和建立贫困学生免费入学制度,保证经济困难家庭子女不辍学。进一步加强对奖学金、助学金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解决贫困生的实际生活困难。有条件的县市、区应积极推行义务教育免费入学。

第6篇

在全国助残日上的讲话【一】

同志们、残疾人朋友们:

在第XX次全国助残日即将到来之际,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18000名残疾人及其亲属、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致以亲切的问侯!并向所有关心支持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

残疾人事业是特殊的事业、高尚的事业,做好残疾人工作,不仅体现党性、民心、爱心,更是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我县残疾人事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长足发展。残疾人的生活条件有了较大改善,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层次有了明显提高,残疾人合法权益逐步得到保障。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我县的残疾人工作还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尤其是残疾人就业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今年,助残日活动的主题是平等共享,促进残疾人就业,因此,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必须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工作的着眼点、立足点放在残疾人最迫切的需求上,结合当地实际和行业、部门特点,紧紧围绕本次全国助残日的主题,千方百计为残疾人开辟就业门路,特别是要通过各种劳动技能培训,进一步加大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力度,切实使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走上劳动岗位,真正使他们自食其力、脱贫致富。在这里,我们也希望全县所有的残疾人朋友继续发扬人穷志不穷、身残志更坚的作风,振奋精神,积极进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出精彩的生命乐章。

同志们,扶残助残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让我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残疾人工作,用我们的真情和爱心为残疾人送去更多的温暖,为发展我县残疾人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在全国助残日上的讲话【二】

尊敬的同学们、老师们;尊敬的各位家长、来宾;尊敬的各级领导:

您们好!

每年全国助残日的到来,都牵动着各位领导、各位来宾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心。

不知不觉,第xx个全国助残日又悄然来临。

加强残疾人文化服务,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成了我们扶残助残,关爱弱势群体应尽的义务和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此,我谨代表册亨县特殊教育学校从事特殊教育教学的7名特教人承诺:我们为爱而工作,我们将会航到胜利的彼岸。

同时代表48名天真、活泼、可爱的残疾同学以及他们的家属,对各位领导、来宾、社会各界人士长期以来持续的关爱表示由衷的致谢!谢谢您们!

特殊教育是全社会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当我们听到、了解、知道从这里走进社会的同学,能够自食其力、自谋生路,没有给家庭、给社会带来负担的时候;

当我们培养的学生在县、州、省获奖的时候;

当我们获得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授予的先进集体的时候;

当我们编排、由这些残疾孩子表演的节目获得教育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中国残联联合表彰的时候;

当这些孩子能通过写字来交流的时候;

当这些孩子用手中的笔,描绘他们心中缤纷的世界和理想的时候;

在册亨特教人的心里,交织着复杂的情感。

因为,在其背后,有着不为人知的辛酸与无奈,迷茫与困惑。

在由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卫生厅、贵州省编委办、贵州省残联8大家联合的,并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黔府办发【xxxx】106号《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中指出:从xxxx年起,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小学每年每生不低于600元要按照师生比1:2.5-5.5的幅度核定教师编制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应享有的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并按月按时发放,在学校实行绩效工资后,仍然要保留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补助津贴。在职称评定上要对特殊教育教师给予倾斜,在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中要适当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和校长比例。

在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州府办【xxxx】114号《黔西南州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中指出:落实特殊教育教师15%的特教津贴,在优秀表彰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比例。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这些优惠的特殊教育政策,给特殊教育带来了新的希望,给我们特教人带来了希望。

我们有各级党委、政府作坚强的后盾,有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无私关爱。

我们坚信:这些希望终究会变成现实,册亨的特殊教育事业将更加辉煌!

我们也坚信:无声世界里同样有精彩!

谢谢!

在全国助残日上的讲话【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你们好:

在阳光明媚,充满希望的五月,我们甘南县聋哑学校迎来了自己盛大的节日,这就是第xx个全国助残日。爱献残童,情洒特教。帮助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业,加快聋哑学校发展,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今天,县四大班子的领导 和县民政局 、县残联 、县财政局 等领导同志,亲临我校参加助残活动,并给予了无私的物质支持和精神鼓励。为此,我代表全县残疾儿童、少年,以及全校师生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向你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甘南聋哑学校建校15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关怀下,在县教育局的直接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得到了健康发展。在对全县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培养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先后招收、培养聋哑、弱智儿童、少年 人,毕业的残疾学生都掌握了一技之长,能够自食其力。我校先后被评为县 。甘南县聋哑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走在了全市同类学校的前列,得到了市、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以及同行的好评。一年来,我校先后得到了县教育局、县残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移动分公司等单位的热情指导和大力扶助,确保了我校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我们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大力改善办学,深化教学改革,强化内部管理,学校面貌有了较大改观,教育教学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特殊教育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慈善事业。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教育公平,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提高民族素质和特殊弱势群体生活质量的实际需要。支持特殊教育是一项德政工作和公益事业,聋哑学校的建设和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目前我们聋哑学校在办学条件、办学规模等方面,距上级要求,并与同类学校相比,以及全县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需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但由于经费不足,我们自身力量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特教事业的再发展。因此,迫切需要得到全社会奉献爱心和无私支持。

今天,你们的到来,你们的义举,你们的真情,你们的拳拳爱心,温暖了特殊儿童的心,激发了我们的工作热情,我们要永远铭刻在心,化作无穷的工作动力,再接再厉,发奋工作,为推动我县特殊教育的大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我们一定要管好、用好你们的爱心资金和物资,用在刀刃上,用在教育好残疾孩子上,绝不辜负你们的厚爱与期望。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这是心的呼唤,这是爱的奉献!是你们用爱心点燃了残疾儿童、少年未来的希望,是你们用真情唤起了我们的工作信心。我们相信,有县委、县政府的亲切关怀,有县教育局的坚强领导,有在座各位的大力支持,甘南特教事业的未来一定会更上一层楼,一定会更加辉煌。我们有决心加倍努力工作,向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不负全县人民的期望!

第7篇

一、以满足特殊需求为突破口,发掘学生的快乐源泉

积极心理学认为:情绪的产生有依赖于需要满足与否,一个人的需要得到满足,就会产生积极肯定的情绪体验,反之,会产生消极否定的情绪体验。我校目前的教育对象主要是智障生和听障生。对智障生而言,他们大多自理能力差,需要旁人的帮助才能正常的生活;对听障生而言,大多智力与常人相当,兴趣爱好多样,好奇心强,但与外界沟通有障碍,难以融入社会,易产生自卑心理。对他们的教育,唯有先满足生活、成长的基本需求,才有可能让他们感受快乐和幸福,唯有先发掘兴趣、潜能,才有可能创造出培养他们成功的机会。而我校就是从特殊孩子最基本的生命保障、生活技能、适应能力、沟通交往抓起,再训练特长、挖掘潜力,让他们体会快乐,感受幸福。

(1)满足特殊孩子安全成长需求。要让学生过快乐的校园生活,安全是前提,特殊孩子安全意识淡薄、自救能力差,学校努力创造安全、无障碍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这一点在学校的设计和建设上有所体现:严格按国家关于特校的建设标准进行修建,智障生的教学楼、宿舍楼不超过两层,听障生的教学楼、宿舍楼不超过三层;走廊将教学、生活、行政楼连为一体,夏遮阳、冬避雨,既方便学生活动,又熏陶出一种开放融合的教育思想;凝重的校园主色调能够安稳特殊孩子的情绪;教学区和生活区设置无障碍通道;全校安装隐形安全防盗网,并安装了90个监控摄像头,全方位保障特殊学生的安全。自办学至今,无一起安全事故发生。

(2)满足特殊孩子人性关怀需求。年轻老师们吃住在学校,陪着孩子们度过全部校园时光,倾尽爱心、耐心、细心来为孩子们服务。部分住校生生活自理能力差,没有家长陪读,学校专门聘请生活老师,为他们洗澡、洗衣,甚至帮助他们上厕所;部分学生来自区县,上学不便,学校免费安排住宿,实行周接,解决了家庭的后顾之忧;部分来自农村的孩子,家庭困难,学校为其提供床上用品和部分生活用品,减轻了其家庭负担;宿舍公寓式修建,每间宿舍都配有卫生间、空调、衣柜、直饮水机,24小时提供恒温热水;还每天为每名学生补助6元生活费。

(3)满足智障孩子独立自主需求。智力障碍孩子有的生活无法自理,甚至不能独立吃饭、上厕所,有的语言发展迟缓甚至不会发出一个正确的音,有的有情绪障碍,甚至会自残攻击,有的刻板自闭,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培养他们基本的生活技能、生活习惯,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矫正不良习惯,打开紧闭的心门是学校努力的方向。我校自办学初便提出“培智教育生活化”的口号,要求把训练内容与现实生活相联系,训练形式与生活实践相结合,训练要求与实际能力相吻合。一方面,以养成教育为突破口,夯实教育生活化基础。如:教学生收拾餐筷、叠被、洗漱、打扫卫生等,让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另一方面,以学生身心发展为出发点,拓宽教育生活化领域。如:带领学生外出赏景,陪同学生看电视节目,组织学生做游戏、做运动,让特殊孩子走出教室,融入生活,在生活中快乐学习,在生活中健康成长。通过两年多的教育和训练,多数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能脱离家长陪读;部分学生的情绪有所好转,变得活泼、开朗、合群。

(4)满足听障孩子自立自强的需求。多数听障孩子智力发展正常,随着科技进步,教育手段更新,听力缺陷已可用其他感官补偿甚至替代,所以才会有聋孩子“除了听,我什么都能做到”的心声,他们迫切需要融入正常人群,回归主流社会,实现人生价值,进而顺利升学,进入职业技术学校甚至高等学府继续深造学习。所以,学校自2012年开始尝试“聋教育普校化”的育人模式,简单说,就是采用特殊的教育手段和方法达到普校的培养目标和方向,在方法上充分考虑并尊重特殊性,在目标上不分类、不贴标签。旨在缩小与普校的差距,寻找融合点,让听障学生融入社会、顺利升学。通过一年多的尝试,学生的学业成绩进步明显,普遍接近普校中等水平,个别学生期末考试中,各科均考出90分以上的好成绩。

(5)满足特殊孩子学习方式的需求。特殊儿童种类各异,需要的老师因人而异,学校招聘特殊教育大专业下的康复、语训、手语翻译、心理教育等不同分支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并对口安排授课,让特殊孩子真正找到自己的专业教师。教师结合对学情的深入了解,课堂一直实行分层教学,在编写教案时,根据学生的能力差异将其划分为A、B、C三个能力层次,再根据拟定目标设计教学方法、创设课堂教学情境,自制教具,制作课件,充分运用电子白板、投影仪等先进的多媒体设备辅助教学,形象、生动、绘声绘色的图片、音频、视频,既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又让每个学生在轻松快乐的情境中学习知识;部分课程在专门科训室讲授,如:情景教室、测听室、感统室、运动康复室等,先进的设施设备,无障碍的学习环境,专业的授课教师,学生的康复教育取得显著的成效,尤其在语言训练和感统训练方面,部分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及粗大动作、精细动作较入学时都有很大的进步,语训班的学生佩戴助听器后基本能和常人对话交流。

(6)满足特殊孩子亲师友、习礼仪的需求。因为教学对象大多为义务阶段的学生,年龄偏小,所以文明礼貌教育尤为重要。教师从小抓起,从小事做起,通过悉心教导、重复训练,而今校园正在形成一股浓郁的文明礼貌风气,无论在学校的哪个角落,学生遇见老师都能大胆、主动、礼貌地问好,即使是听障学生,也会面带微笑,用手语问好,来校视察的领导、参观的来宾,都对此感受很深。

(7)满足特殊孩子兴趣发展需求。根据听障生好学、好动、好奇的特点,积极开展美术、书法、体育、舞蹈等兴趣小组活动,组织特长班,针对某一技能强化训练,如:体育类的轮滑班,艺术休闲类的美术班,舞蹈班,教师悉心指导,气氛其乐融融,很多学生积极参与进来。

二、以促进自身发展为切入点,提升教师的幸福指数

(1)专业磨炼,提高基本功。针对青年教师好学、善学、乐学的特点,学校尽全力满足其专业成长的需要。聘请特殊教育知名专家――重庆师范大学张文京教授等上门指导,每学期来校3次,每次10天左右时间,通过听评公开课、随堂听课、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形式全方位指导新教师专业成长;抢抓机遇外出学习培训,两年时间先后组织到区县特校、周边及外省兄弟学校、普通学校听课学习、培训交流;每月定期开展校内公开课,通过集中听、集中评的方式,交流思想、激发兴趣;积极开展教研活动,设立教研小组,各小组集思广益,以学习优秀教学视频,集体备课、听课、评课,集体讨论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以课题研究促进教师专业成长,2013年5月,学校成功申报了省级课题――“个别化教育诊断与评量的实作研究”,着重对本校培智学生的个别化教育教学实践及服务进行跟踪和研究,很多感兴趣的老师积极参与到课题的研究中。

经过苦练,新教师成长颇快。在省级论文和教案比赛中,我校9名教师获奖,市级书法、绘画、征文比赛11人获奖,教育局还授予我校“优秀组织单位”的光荣称号。在师资培训方面,我校作为全市中心特校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也越发凸显。2013年3月份、7月份,分别组织“常德市特殊教育师资第一期骨干教师培训”和“2013年常德市特殊教育学校小学语文教师教学比武”活动,多次组织、带领全市特教学校校长、骨干教师外出学习、培训,推动常德市特殊教育工作向前发展。

(2)自主管理,增强能动性。根据我校教师年轻、专业、可塑性强、积极性高的特点,结合我校跨越式发展的办学需要,学校实行自主化的管理方式,把教师作为管理主体,创设良好的工作环境,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性、能动性,提高自觉性和自主性,增强凝聚力与归属感。在我校,没有制定考勤制度,没有制定教师基本行为准则等,因为教师明白自己的职责,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学校与其花大量人力、精力去制定并执行这些规章制度,不如营造环境,下放权力、加强引导,最终以主动工作代替制度约束,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取缔教条主义,形成一所教师管理而非领导经营的学校。具体来说:①明确自己的职责;②尽力做好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情;③自己职责范围内做不好的或有其他办法能做得更好的,向上一级提交方案或求助计划;④与上一级完善方案并在其帮助下完成任务。实践证明,这种管理模式下的老师是主动的、积极的、快乐的、有成就感的。

(3)培养兴趣,丰富业余生活。应教师的要求,学校积极部署,由工会牵头,专门利用周末时间开办兴趣班,根据老师报名情况,提供场地、物资,聘请专家送教上门。周末开办书法、爵士、瑜伽等培训班,让青年教师在业余时间陶冶情操。此外,学校还适时组织校内青年教师与外单位开展联谊活动,拓宽交际圈,丰富业余生活。

(4)组织关怀,营造集体温暖。青年教师离家路途遥远,工作辛苦,学校十分关心老师的生活,努力营造家的氛围,给予其亲人关怀。每逢教师生日,工会都会送出鲜美的蛋糕和诚挚的祝福;为本地无房的教师免费安排入住周转房并提供一些基本的生活用品;食堂周末和节假日为老师提供就餐;学校较偏僻,教师出行不便,为此募捐了30辆自行车;每年定期组织教师体检,购买“两癌”保险,学校班子成员组织、带领教师晨跑,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

40多名外省青年教师愿意远离家乡,继续留在学校,献身特教事业,除热爱之外,还有美好憧憬。在学校他们拥有更大的舞台来发挥主观能动性,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事业,获得成就感,体会属于特教人的快乐。正如在对聋儿进行语训时,夸张的口型,重复的训练,有时老师说到自己嗓子干哑,甚至想呕吐,但是突然有一天听到孩子能正确发音时,老师心里是快乐的;当把一名攻击性较强的孤儿,变成情绪稳定、开朗合群的小家伙,并且有天突然抱住老师问“老师,你是不是我的妈妈?”时,老师的心里是温暖的。

虽然学校办学才短短两年多时间,但是在省内外已初具影响,学校得到了新一届常德市党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好评。

第8篇

县有17个乡镇,281个行政村,79万人。全县有各级各类学校357所,公办学校342所,其它性质15所。其中普通高中3所,职业高中2所,初中33所,小学268所,中等专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各一所,幼儿园45所(含其它性质15所)。在校生143803人,其中普通高中9556人,职高783人,初中33384人,小学81473人,特殊教育学校59人,幼儿班18548人。在职教职工7826人,其中高中508人,初中1918人,小学4676人,特殊教育教师30人,幼教教师694人。

(一)全省中小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省中小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县教体局召开了中小学校长会议,会上传达了中小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要求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条件,对县城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聋哑学校提出了布局调整方案,已上报县委、县政府。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从组织领导、经费等各方面给予保障。三是做好城市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决策落实好、执行好。四是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五是居安思危,常抓不懈,切实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

(二)体音美课程及“三理”教育课程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方案执行,开课率100%,各年级教材按时发放到位,确保了学校的正常开学。

(三)农民工子女入学情况:我县城区总人口12万人(其中流动人口4万人),农民工子女(6—14周岁)有1299人,城区初中5所,小学6所,基本能满足城区所有适龄儿童(包括农民工子女)入学。同时,为了确保农民工子女入学,县教体局下发了《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城区各小学学区划分及指定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学校的通知》,要求城区各中小学校依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学区范围规定,组织好招生工作。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与城区学生一视同仁,免收各种费用,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全部入学,并根据城区各中小学校生源的合理分配,指定宁镇一中、宁镇二中为初中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学校,宁镇回小、四小、六小为小学阶段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学校。据统计,今年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为100%。

留守儿童:全县农村外出务工人数近8万人,6—17岁以下儿童共16.5万人,其中留守儿童50307人,占儿童总数的30.5%,留守儿童中父母双方外出近15495人,父母一方外出的34812人。据统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留守儿童入学率为100%。

初中控辍保学情况:县教体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初中学籍管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意见》,制订了《县学年度控辍保学工作评估方案》,学年初制订了控辍保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及工作目标,始终把“控辍”作为巩固义务教育成果的重点工作。建立流动生档案严格控制学生随意流动,坚持实行流动生辍学月报制度,确定每月10日为流动辍学报告日。县教体局随时掌握全县初中学生的流动流失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严防学生辍学。县教体局对控辍保学工作前6名的学校校长、班主任给予表彰;对控辍保学工作后3名的学校正副校长给予黄牌警告,对连续两年黄牌警告的学校正副校长给予免职;对年巩固率达不到60%的学校正副校长进行诫免谈话,对连续三年诫免谈话的学校正副校长给予免职。

(四)年秋季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免收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目前课本已按在校学生人数发放完毕。免费教科书资金由县财政与供书方结算。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指标已下达到各学校。学校正在按《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确定受助学生。

县教体局及各个职业学校成立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切实加强了对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领导,各有关单位均建立了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助学基金发放工作,在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中,按照资助对象不能改变、资助范围不能缩小、资助金额不能减少、资金按月足额及时发放的要求,已编制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预算,年秋季学期公用经费总额1921万元。预算指标将按要求下达到各学校,公用经费资金已进入帐户,将于近期拨付到学校。

(五)校园文化建设:根据《驻马店市教育局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通知》(驻教基[]34号)和《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驻教基[年]11号)精神,县教体局下发了《县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加大了校园内部文化环境育人力度,进一步搞好青少年思想文化活动阵地建设。一是树立环境育人理念。各学校注意校园文化氛围的营造与建设,创设各种平台,促进师生个性的发展,力求让每个人的强势和智慧得到充分展示。大力发挥标语专栏的宣传效益,全县中小学已实施校园思想文化宣传工程,拓展“走廊文化”、“教室个性化装饰文化”、“道路文化”、“学校景观文化”,将名人字画等内容的宣传挂幅布置在教室、走廊、道路两旁,供师生学习。二是营造文化氛围。各学校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以文艺演出、书画展览、演讲比赛、科技小制作等形式,展示全校师生的精神面貌。三是各学校对校园进行了全面绿化和硬化,乔木、灌木、花草科学搭配,力求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协调配置,突出庭园特色,为教书育人、读书学习、生活和锻炼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六)县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按照《县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政[年]17号)进行。截止目前中学撤销1所,小学撤并4所。校舍维修改造项目20个,投入资金736万元,建设面积1.27万平方米,项目已按上级批复的内容全部开工建设。项目工程进度均一层在建。

第9篇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教〔2017〕107号),结合本市实际,市教育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27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教〔2017〕107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育人为本、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教、学、考、招有机衔接,构建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有利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考试招生制度。

到2022年形成具有成都特点,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务

(一)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两考合一”。建立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体制。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坚持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一考多用”,减轻学生备考负担。统一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科目和时间。完善全市统一的考试评卷信息化平台,统一网上评卷,实现同考等值。

2.“全科开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从2019年秋季新入学的初中一年级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和地方课程等,并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调整而调整。

3.分类考核。语文、数学、外语实行纸笔闭卷考试,按要求参加四川省教科院组织命题的考试。物理、化学、生物采取纸笔闭卷考试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每个科目两项考试成绩合并计算作为学科总成绩;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按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执行。道德与法治、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地理采取纸笔闭卷考试。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操作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由统一考试和体育素质综合评价考核组成,其中统一考试由体能和技能项目组成,实行必考加选考。音乐、美术成绩由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确定,由初中学校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实施。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地方课程测试由各学校自行组织。

4.命题要求。切实提高命题质量,引导发展素质教育。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范围,研制考试试题,兼顾毕业考试和招生考试的不同功能。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综合性,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增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注重对学生科学素养、人文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综合素质的基础考查。

5.“学完即考”。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学完即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考试于毕业当年6月中旬进行。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信息技术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及时安排;体育与健康统一考试、音乐和美术技能测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

6.成绩呈现。初中毕业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毕业成绩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级。具体认定办法由市教育局另行制定。

(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市教育局制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初中学校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2.评价依据。以学生在校期间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包括: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评价和成长发展的记载;各学科的学业成绩记录和学习小档案的记载;参加专题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和班级及社团活动的记录,“个性特长”和获得奖励的记载;身心健康状况记载;艺术特长和基本素养记载;校本课程的考查结果等。综合素质评价要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客观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方式进行。

3.评价程序。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基本程序包括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市教育局研发“成都市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管理系统”,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使用好记录管理系统,初中学校要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档案(含电子档案),实现信息化管理,并将用于招生使用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洁明了,便于在招生中使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九年级下期(毕业当年4月底以前)完成。

4.结果运用。初中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初中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作为高中阶段学校选拔新生、自主招生的依据或参考。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提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5.评价实施。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应建立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控与评估制度、举报与申诉制度,确保公平公正。高中学校要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中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改革完善招生录取办法

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将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

试卷的结构及分数。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满分各150分;物理100分(含实验操作考试15分);化学100分(含实验操作考试15分),体育与健康60分(含体育素质综合评价考核10分)。生物(含实验操作考试15分)、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满分各100分。

升学成绩计分办法。升学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总分为710分。具体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满分各150分;物理成绩按70%计入,满分70分;化学成绩按50%计入,满分5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升学成绩每科总分按20分计算。具体折算细则由市教育局、市招考办另行制定。

2.坚持普职协调发展。根据成都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合理制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对初中毕业生就读中职类学校实行免试注册入学制度,使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推动普职融通育人模式改革,探索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资源共享、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学籍互转,建立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融合衔接的人才培养机制,为高中阶段学生提供“二次选择”机会。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来蓉工作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实施特殊教育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质量,扩大特殊教育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

3.完善指标到校生分配办法。合理分配优质高中招生名额,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统招计划要以50%以上的比例均衡分配到服务区内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重点(示范)等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也可将一定的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初中学校推荐指标到校生要依据学生初中各阶段学业考试成绩,并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

(四)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面向全市自主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自主招生总数一般不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的5%。经批准实行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制定招生录取办法,综合考查,择优录取,并将招生时间、招生办法和招生程序等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进行。

(五)强化招生管理

1.严格招生计划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资源总量,完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编制,适当提高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总体规模。根据各校办学条件、核定的办学规模确定每所普通高中学校具体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各区(市)县要按照国家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办好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提供充足学位。中心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市招考办统一公布,其他区(市)县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编制并公布。

2.规范招生行为。普通高中学校应严格按照规定录取新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和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具有中等学历教育资格的中职学校按省教育厅规定的范围自主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学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3.严格招生时间管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所属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保证九年义务教育依法实施。所有公办、民办高中学校均须按市教育局规定开展招生工作,不得在学生完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组织考试和录取新生。严禁将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提前送到高一级学校就读。

4.严控考试加分。落实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普通高中录取加分政策的意见》(成教发〔2015〕8号),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学生相关特长和表现等在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呈现。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5.实行阳光招生。各区(市)县和学校要在招生入学关键节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高中学校招生宣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招生宣传必须规范、合法,不得以任何形式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录取结果“七公开”,其内容必须在当地的主流媒体、教育网站、学校公示栏等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禁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或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生。禁止把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收的学生安排在民办学校或社会培训机构就读。禁止生源学校和教师干扰或违背学生意愿填报学校志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招考委、市教育局统筹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单位、部门责任目标,加强过程监督和目标考核。根据考试招生工作特点,提前公布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改革。

(二)深化教学改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切实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第10篇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统筹规划,合理调整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学校办学效率;推行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赋予学校办学管理自。

2、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3、加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制定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指导全市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及成人教育等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五)统筹协调全市招生、自学考试工作,负责中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省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教学、思想政治、体育卫生、劳动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国防教育、教学研究、教学仪器配备、勤工俭学、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督导评估及教育目标责任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基本建设规划及投资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筹措教育经费,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实施教育援助、教育贷款;依据审计工作法律法规,对全市教育系统内部经费情况进行审计。

(八)负责全市教育宣传和教育系统外事工作。

(九)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

(十)检查监督县(区)、乡(镇)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市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的情况。

(十一)指导全市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普通话水平测试和规范社会用字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了解全市贯彻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和工作的动态;规划并起草综合性教育政策文件;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级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教育宣传、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保卫、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和接待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车辆、固定资产。

(二)人事科

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宏观管理和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职业学校和大中专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指导全市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全市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特级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的评选推荐及教育系统各级评先选优工作;负责省、市骨干教师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师德建设工作。

(三)发展与计划财务科

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负责全市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编制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特教学校、幼儿园年度招生计划;指导全市教育基本建设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基建项目;负责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编制直属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统一管理和监督使用教育专项经费、教育援助、教育贷款财务事项;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帮扶、救助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

宏观管理全市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负责实施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基础教育教学计划;指导基础教育教育教学改革;指导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指导中小学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管理中小学教材和教学用书,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教材;指导有关的专业教材建设和专业师资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负责学校安全生产、禁毒、地方病防治工作;指导直属中小学德育工作、教学工作、学生管理和学校管理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工作。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指导全市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制定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负责各类职业学校和市内高校、中专教学计划的实施、地方性教学计划的审订工作;负责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及成人中专学生学籍备案工作;负责市内高校、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中学教学质量检查评估工作;负责各类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和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协调指导自学考试工作;负责学历和学位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各类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绿色证书”教育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职业教育学校工作以及职业证书考试。

(六)审计科

依法履行审计职责,监督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下属单位、学校遵守国家财经政策法规,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权益,防范风险,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审计、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督促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负责指导和检查本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本部门直属单位实施内部审计,并负责向上级内审机构、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审计情况。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教育局机关人员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5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

非领导职务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五、其他事项

(一)市勤工俭学办公室(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市教育局。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二)撤销市教育网络中心,职责划入市电化教育馆。市电化教育馆(市教育网络中心),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市教育局。核定事业编制1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

(三)所属其他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不变。

第11篇

新增小升初信息核对环节

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可及时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划片招生方案等,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以及民办中小学面谈、录取通知,获取公办中小学入学通知等。

今年增加了小升初信息核对环节。今年将上海小学五年级在籍学生学籍信息直接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4月1日10日,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需在学生就读小学核对关键信息(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并填写家长手机号码(作为家长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在4月10日前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0日为上海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从4月8日至4月23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日。其中,在园适龄儿童的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确定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事先须关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未入园适龄儿童的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可通过手机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短信。4月23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统计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指定时段外不得安排开放日

从本周六起,各学校在入学登记前全面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3月18日4月7日,全市公办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重点向社区学生及其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学校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3月25日4月7日,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除此以外,不得再安排面向非在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校园开放活动。据记者了解,连日来,一些学校的校园开放日网上报名名额已被家长争先预定。

市教委要求,校园开放日以学生和家长自愿为原则,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入学报名,不得进行纸笔测试,不得对学生进行面谈,不得收取学生简历(包括各类获奖证书)

上海市入学招生细则:20xx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各镇(街道)社事科(教委),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随迁子女小学)、教育考试中心、民教服务中心、教育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xx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xx〕2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20xx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按照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区的实际生源、学校资源分布等情况,制定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相关政策,确定招生事业计划、划定招生区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生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在入学报名系统外招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中小学校、家庭、社区之间的沟通交流。

通过区教育信息网、学校网站、校园开放日、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及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与审核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幼儿发放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特色班。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严禁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严禁以竞赛、等级考证书作为选拔和录取学生的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二、小学阶段招生

(一)入学信息登记。区教育考试中心、教育信息中心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各信息登记点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20xx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2月24日前,家长须对幼儿在读幼儿园提供的相关人口信息、灵活就业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在本市入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应在本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二)合理统筹安排入学。切实做好本区适龄儿童户籍与居住情况的信息统计工作。依据生源分布情况,结合本区教育资源,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合理确定各校招生计划与招生区域,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内容见附件1《20xx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分类安置要求》。

做好跨区县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上海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居住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xx年4月23日),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教育考试中心结合本区实际对跨区县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区域内统筹安置。

公办学校应按照教育局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听力和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到区教育考试中心进行信息登记,经区教育局审核后,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三)随迁子女招生。区教育局根据有关要求,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加强对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审核。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xx〕73号)要求,20xx年,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xx年,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6月30日。

(四)公办小学报名验证。5月27日5月28日为全市公办小学报名验证日,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报名验证点对已完成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本市户籍验证要求: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验证要求: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等证件。

区教育局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随迁子女新生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三、初中阶段招生

(一)小学毕业信息核对。20xx年4月1日10日,各校有序组织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地址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0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二)小升初入学流程。本区公办初中按区域划块、免试入学原则,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划定对口入学学区范围,并下达名册。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升入本校就读六年级。

(三)回户籍(居住)地就读。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县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县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xx年4月10日。

(四)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加强对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根据体育传统和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区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办法。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时间为4月15日16日,特长生招生工作于4月22日完成。

(五)来松就读六年级。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20xx年6月30日),由区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四、民办学校招生

(一)公布招生简章。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与管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将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收寄宿生人数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区教育网站上公布。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本区民办学校应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跨区县招生。学校招生的简章及公告,须向区教育局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面谈范围、收费标准、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等。

(二)实施网上报名。本区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4日4月26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4月27日4月29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

报名成功后,家长必须于5月5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民办报名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照片,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民办学校面谈。

(三)规范面谈程序。本区民办学校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方式,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民办学校的面谈过程向市和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学生凭面谈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参加民办学校面谈。参加初中面谈的学生还须携带《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民办小学、民办初中面谈时间为20xx年5月6日5月7日。

(四)分批招生录取。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办法。5月8日5月9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11日5月12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民办初中5月14日5月15日进行第三志愿录取。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工作。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16日完成,随后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考试中心。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生信息。区教育局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就近免试入学的学区范围、学校招生计划数等信息向社会公布,并在松江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具体内容见附件2《20xx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二)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20xx年3月18日4月7日期间,各公办学校结合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课程建设、等第制评价等,有序组织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向社区学生及其家长开放展示。20xx年3月25日4月7日,各民办中小学有序组织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但不得组织学生入学报名,不得进行纸笔测试,不得对学生进行面谈,不得收取学生简历(包括各类获奖证书)。

各校校园开放日活动安排要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张贴通告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做好活动设计和运行方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

(三)发放入学通知。区教育考试中心在完成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安排、招生录取等工作后,由招生学校于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5日前将学生入学信息对接到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四)推进注册制度。建立与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20xx学年,本市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学籍注册制度。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随迁子女及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

(五)加强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六)开展专项督导。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专项督查工作。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全程参与、全面督查本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公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评估的重要依据。

(七)完善监察机制。区教育局监察室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协助解决本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八)落实问责制度。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特色班,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的,或拒绝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由区教育局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九)实施双减措施。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的,或以考试(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或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的,或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或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或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由区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拒不纠正的,实施双减措施,即核减该校第二年30%的招生计划数,取消当年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六、加强管理,严明纪律

(一)各校必须严格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事业计划数招生,不得随意增扩班额、学额,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生源的无序流动。若确需对计划与学额进行调整,须事先向区教育考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各校对入学新生要严格按照下达的事业计划均衡编班,不得办重点班、实验班、特色班及未经批准的艺术类、体育类特色班。已批准招收部分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体育、艺术基础能力测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招生学校根据测试情况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三)各校根据来松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要求,须在学生报到时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告知相关政策和规定。明确在现行政策与规定下,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后,须回户籍地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四)各校须严格在区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咨询、报名、招生、录取等工作。所有新生录取均以区教育考试中心下达的正式名册为准。

(五)各校不得招收无档案材料的学生,否则以无学籍论处,并作为非正常流动记录督导考核之中。对已录取但未报到的预初新生(除回原籍外),小学与对口初中应共同承担动员责任。

第12篇

围绕创建丘区教育强县目标,全面实施《校长手册》,全面推进“四六工程”建设。继续深化课程改革,创新工作机制,狠抓管理创新,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努力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全县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工作目标及措施

(一)学前教育

学前三年入园率力争超过85%,学前一年入园率力争超过95%。

1、加大幼儿园建设力度。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学前教育资源,加大学前教育发展的推进力度,大力发展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发挥公办幼儿园的骨干和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幼儿园的办园质量。

2、推动学前教育内涵发展。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精神,进一步强化幼儿园保教常规管理,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对民办园的办学理念进行科学引导,强化对民办园的管理,提升民办园办学水平,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二)义务教育

小学入学率、巩固率继续保持在100%;初中入学率达95%以上,“三残”儿童入学率达95%;初中巩固率达98%以上;15周岁初等教育完成率和17周岁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达98.5%。

1、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制度,狠抓“防流控辍”工作,提高龄儿童少年入学率。每年3月和9月,坚持开展好《义务教育法》宣传活动,增强家长送子女入学责任意识;继续坚持目标控辍、制度控辍、助学控辍、劝学控辍、质量控辍制度;坚持实行辍学生月报制度,每月对流失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3、规范异动手续,防止以转代辍现象,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巩固率、完成率,确保学生“留得住”。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确保学生“上好学”、“学得好”。

4、特殊群体学生教育。积极扶持家庭贫困学生、流动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及时帮助“学困生”解决生活、学习和思想上的困难,不让“学困生”变成辍学生。

5、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重点规范课程开设、学生作息时间和课外作业时量、学生用书、招生工作、办班行为、教师教学行为等工作。通过每学期的开学工作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督查与指导,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6、进一步落实教学常规管理,增强教学管理实效。加强常规管理各环节的检查、指导与督促,向管理要质量,根据《县中小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抓教学活动的过程管理,切实提高整体质量。进一步细化、完善考评办法,增强考核的操作性。

7、实现优质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强对薄弱学校的专业引领。重点加强对农村中小学专业指导引领,促进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的共建和交流。鼓励优质学校继续办出特色和水平,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加强中心校建设,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发挥中心校的辐射作用,加大对村小的质量管理力度,推动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中心校每期要选优质课到村小送教3次以上,要选派骨干教师到村小支教,提升村小教师整体素质,促进村小教学质量提高。

8、积极开展教育强乡(镇)创建工作,争取实现零的突破。

(三)特殊教育

1、继续巩固特殊教育学校规模,在校生人数保持在100人以上。加强特教学校建设,按照省市规范化要求添置设备设施,加强特殊职业教育培训和初中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为残疾学生就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2、做好普校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组织新生适龄疑似“三残”儿童少年的筛查,做好“三残”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和进入特教学校就读工作;充分发挥县随班就读指导中心的作用,提高特教学校与随班就读教学质量。

(四)普高教育

争取加大政府投入,努力改善高中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现高中阶段教育高质量、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1、切实加强对高中教学工作的领导。推进课程与教学改革,从课程规划、实施、管理、评价等环节加强专业指导和支持,推动学校开展校本化实施新课程的研究和实践。抓好高三复习备考和阶段性统一质量检测工作,增强备考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推进高中教育内涵发展。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炼办学个性,培育办学特色,进一步探索高中阶段创新素养培养的多种模式和途径,

3、全面、准确地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严格按照《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根据普通高中新课程培养目标,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核心,督促各高中学校认真实施课改方案,严格按照部、省方案,根据规定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要求开设好必修和选修课程;根据课程改革需求,提请政府加大对普通高中的投入,对尚需补充完善的办学条件和设施设备等进行投入,使学校具备实施新课程的最基本条件,为课改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

(五)职业教育

以改革创新为推力,以内涵发展为重点,以特色建设为抓手,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区域化发展,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1、加强统筹协调,创新招生管理机制和运作机制,拓宽招生渠道,灵活招生方式,保持普、职高招生比例基本达到1:1。

2、做好国家助学金发放、贫困生资助等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3、以学籍管理、教学计划管理、实习就业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和督查职业学校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职业中专巩固国家示范性职业技术学校的成果,加快办学模式改革和课程综合改革实施进程,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努力创建现代职业技师学院,全县逐步形成以职业中专为龙头,以川江机电、通用电子、富民技校、永安新东方科技学校为补充的,长短班相结合、学历与非学历相结合的全县中职学校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4、创新校企合作模式,积极探索“开门办学、工学结合、引企入校、办校进厂、合作研发、订单培养”等多种合作形式,大力开展职业培训,进一步扩大非学历教育在职业教育中所占比重。

(六)成人教育

积极发挥并整合教育资源优势,争取政策支持,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职工教育培训。

1、进一步加大成校的建设力度,为扫盲教育、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供坚强的主阵地,切实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水平。

2、做好扫除剩余青壮年文盲和扫盲巩固工作。

(七)民办教育

树立守法诚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挖掘潜力,打造品牌的理念,努力提高民办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1、加强《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增强民办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意识,提高民办教育管理者的依法管理政策水平。同时,使民办学校的审批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2、依据“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进一步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继续加强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宣传落实工作,落实民办教育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引导民办教育,特别是我县的民办幼儿园向优质教育资源型发展。

3、努力提高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坚持发展优质教育资源,积极实施品牌战略、特色战略、整体优化战略,重点满足社会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同时,鼓励支持一些条件成熟的民办职业学校、民办幼儿园积极争创市级、省级、国家级示范性学校。建立健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评估制度,督促民办学校依法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