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9 16:26:3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资产评估性质,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我国的资产评估业自20世纪80年代末诞生至今,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化服务行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资产评估毕竟还是一个较为年轻的行业,各方面的机制还不够健全,想要获得持续发展,后续教育的建设就显得格外重要。
一、资产评估后续教育的意义和作用
按照《
此,资产评估后续教育的目标至少应包含以下三个层次的含义:首先,后续教育应注重培训内容的专业化。由此,使各类型评估专业人才学有所用,专业对口。其次,后续教育应考虑培训组织形式的层次性。每个资产评估机构都有不同层次的工作人员,从事的工作性质不同,自然要求具备的能力也不同,因而后续教育理应分层次展开针对性培训。最后,后续教育还要注意加强职业道德培训。资产评估行业是一个具有市场中介性质的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若不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准,就难保评估业务的服务质量,行业的未来发展也就无从谈起。确立了如此的目标体系,资产评估后续教育的开展才能有章可循,才能持续,健康地发展。
(二)资产评估后续教育制度化
资产评估后续教育的发展必须制度化,这已成为我国资产评估相关部门的共识。自1998年颁布《注册资产评估师后续培训制度(试行)》以来,先后出台了《注册资产评估师后续教育培训大纲》、《上岗前培训指导意见》和《后续教育培训班考核办法》等。尽管如此,我国的资产评估后续教育制度化建设依然任重道远。已经颁布的试行制度和相关法规要针对新变化进一步完善,而对法规执行效果的考核要在制度上规定更加具体可行的奖惩措施,使规范真正落到实处。
(三)资产评估后续教育教材实用化
资产评估后续教育教材的实用性直接关系到后续教育的培训质量,因而,教材的编写内容一定要突出时代特点,包含最新的评估业务、最新的理论探讨、最新的实践经验总结。此外,教材的编写从选择适合的教材编写人员,确定合理的教材编写计划,到评估教材编写质量都应有计划,有组织地按步骤进行。这样才能使教材更贴近资产评估实务,更具有指导意义。
(四)资产评估后续教育的师资梯队建设
资产评估后续教育的师资梯队建设应着重从师资的聘用和培训两方面入手,逐步形成丰富的师资储备,以提高后续教育培训的质量。
1 资产评估后续教育的师资聘用
师资的聘用应首先立足国内现有资源,聘请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资产评估学者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由他们构成最稳固的师资来源:其次,吸收资产评估实务界的精英,由他们构成重要的补充师资来源;最后,应放眼世界,聘请国外业界知名专家,学者来国内讲学,了解世界范围内最新的资产评估动向和最新的技术方法。
[关键词]资产评估;股权变动;资产评估体系
一、资产评估概述
1.资产评估的定义
资产评估的定义在众多资产评估理论研究中,对资产评估的定义多种多样:在这里资产评估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专业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适用原则,依照法定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运用科学方法,对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的行为。
2.资产评估的性质
资产评估属于中介服务性质,是一种咨询。资产评估的目的、范围完全由委托方(资产占有单位)决定。评估人员按照委托方确定的资产范围评估。对没有委托评估的资产,评估人员无权强行要求评估,对没有委托评估的资产价值,评估人员也不负责任评估。委托方应该提供而没有提供评估的资产,或有意隐匿而造成资产价值不实,影响委托方或相关单位的权益,应由委托方负责,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应负任何责任。当然,为了委托方的利益,评估人员可以就评估目的、评估资产的范围提供咨询性建议。但建议采纳与否由委托方决定,由此造成的后果也应由委托方负责。
3.资产评估对象
资产评估的对象是指被评估的资产。资产分类:按被评估资产是否具有综合获利能力可分为:单项资产和整体资产。按被评估资产的存在形态分类,可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按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意义可分为:不动产、动产和合法权利。按被评估资产能否独立存在可分为:可确指资产和不可确指资产。
二、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
1.评估机构风险较大
第一,法律法规不完善。资产评估在我国仅有十九年的发展历程,所以在法律法规建设方面还有很多缺陷。目前除了财政部已实施的两项基本准则和一项具体准则之外,其他评估具体准则、评估指南等尚在制定和修订之中。
第二,评估机构缺乏内部管理制度。由于目前很多评估机构没有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质量监控制度,对评估中的项目接洽、协议签署、资产清查与鉴定、具体评定估算以及评估报告的编写等各方面缺乏质量监控,致使评估人员在评估操作中只注重工作速度和经济效益而忽视评估的质量。
第三,评估人员职业道德低。由于我国的资产评估起步较晚,资产评估理论还不很成熟,评估人员缺乏学习的主动性,相关培训工作不到位,因而造成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低下、执业能力有限。
2.评估结果失真
第一,评估方法选择不当。评估方法的选择对评估结果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如采用重置成本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会遇到成本资料缺乏完整性和原始成本的不确定性等问题。
第二,评估人员利益驱动。客户主要是利用自己拥有的专业权利、信息权利和付费权利通过对评估师和评估过程施加影响来达到影响评估结果的目的。
3.评估缺乏有效竞争
第一,政府行政干预。在我国,评估机构挂靠政府部门的现象曾较严重,政府部门和评估机构的利益联结关系过于紧密,行政利益加上行政权力,使得评估工作的行政色彩太浓,严重影响到资产评估工作的客观、独立、公正地位,评估机构的中介地位也因此受到怀疑。一些地方政府出于本地或自身的利益需要,强行指令评估机构或人员高估或
第二,评估市场的条块分割。我国涉及资产评估管理的部门主要有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评估资产也相对应地有资产评估师、房地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现行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的局面严重阻碍了资产评估业的健康发展。
三、完善资产评估体系的策略
1.加快法律体系建设
第一,加快评估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步伐。首先应尽快制定《资产评估管理法》,将国有资产评估和非国有资产评估都纳入它的管理范围,以此作为资产评估全行业管理的法律规范。其次,为了加强注册资产评估师队伍的管理,更好地发挥注册资产评估师维护各类所有者权益的服务作用和在社会中的公信力,应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 通过统一立法管理,将资产评估纳入法制轨道,使资产评估人员有法可依,以保证和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从而降低评估风险。
第二,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监督作用;加强行业协会平民化的建设,使有关部门及时、有效地掌握和了解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要求,更好地保护他们合法权益;尽快地发挥评估行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通过对资产评估的行业不断规范,增强其在国际资产评估行业中的竞争实力。
2.加强评估理论的研究
第一,加强资产评估理论和方法的研究。尤其是对各种评估参数的确定,如成本法中的成新率的确定,收益法中的折现率的选取,以及市场法中的参照物数据指标、技术参数的调整等等。找出适合我国哦现实国情的参数指标体系,便于评估人员在实际中的应用,减少主观判断的余地。
第二,尽快建立资产评估电算化信息系统。一方面是在评估机构建立内部信息系统;另一方面资产评估协会应建立资产评估的信息中心,为社会及各评估机构提供及时、准确的基础数据和专项数据。这些建设将减少评估中评估人员由于缺少相关数据信息而导致的结果失真问题。
3.确保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关键词:市场经济;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
中图分类号:F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3-00-01
一、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的概念
资产评估方法是实现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目前国际上公认的基本方法有三种,分别是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
1.市场法是指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最近售出类似资产的异同,并将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2.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3.成本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扣除从资产的形成并开始投入使用至评估基准日这段时间内的损耗,从而得到资产的评估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二、我国市场经济目前的概况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改革和经济布局战略的调整,资本市场、产权市场进一步成熟,企业改制、并购,公司上市和跨国经营等经济活动大量存在并且频繁发生,企业间的资产流动和产权重组、企业的投资和融资等都将以多种形式和方式进行。尤其是我国2006年颁布了新的会计审计准则,使资产评估理论研究更加深入,把资产评估推向一个愈发重要的位置。
三、选择资产评估方法时应考虑的因素
首先,选择资产评估方法应考虑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价值类型,即资产评估价值对质的规定性,也被称作价值内容。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评估标准形式表述的价值类型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现行市价和清算价格,这四个方面按照资产评估假设的角度表述,可以分为继续使用价值、市场价值和清算价值:按照被评估资产的使用状态,以及资产评估依据的市场条件,可以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按照不同标准所分成的价值类型都具有不同的意义,可以根据资产评估者的需要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反映资产评估的属性和特征。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服务于价值类型,并为价值类型提供有效的保障。所以,在资产评估时候应首要着重考虑价值类型。
其次,应充分考虑是否可获得所需要的数据资料。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都需要大量、充分的数据资料予以支持、进行分析。资产评估数据资料的搜集恰恰是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耗时最长、最难以获取的。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尚不完善、信息数据库制度尚不健全,造成数据资料获取难度加大、真实可靠性较差,评估人员应根据获取资料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适合的基本方法。
最后,应考虑被评估资产的性质,选取与之适合的方法。被评估资产中,有的是整体资产,有的是单项资产;有的是有形资产,有的是无形资产,等等,对于资产的不同性质,需要不同的方法,例如,一般来说,收益法更适宜于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
四、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选择
虽然,目前国际上通用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等,欧美发达国家应用得最为广泛的首先是市场法;其次是收益法;最后是成本法。基于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状况,成本法是资产评估的首选和主要使用的方法,其次是收益法,应用市场法的地方非常少。但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收益法和市场法也将在我国日臻完善和应用。对于每种方法,都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评估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市场交易与投资决策。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参考以下标准对资产评估方法进行选择:
首先,应参照相关准则及规范的标准。例如,《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书(试行)》三十四条中指出:“以持续经营为前提对企业进行评估时,成本法一般不应当作为唯一使用的评估方法”;第二十五条中指出:“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被评估企业成立时间的长短、历史经营情况,尤其是经营和收益稳定状况、未来收益的可预测性,恰当考虑收益法的适用性”。显然,这些条款在对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并且在试图推广收益法和市场法,尽量避免在资产评估时向成本法“一边倒”的趋势。
其次,借鉴共识性研究成果的原则。价值评估方法选择的一些共识性研究成果是众多研究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基于价值评估实践的一些理论上的提炼,对于选择合理的方法用于价值评估有较大的参考价值。如以持续经营为前提进行企业价值评估,不宜单独使用成本法。如果企业处于成长期或成熟期,经营、收益状况稳定并有充分的历史资料为依据,能合理的预测企业的收益,这时采用收益法较好。
再三,要符合成本效率的原则。评估机构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之一,也需要获取利润以促进企业的生存、发展,因而在评估方法选择时,要考虑各种评估方法耗用的物质资源、时间资源及人力资源,在法律、规范允许的范围内及满足委托企业评估要求的前提下,力求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只有如此,才能形成委托企业和评估机构互动发展的双赢模式,更有利于评估机构增强自身实力,提高服务水平。
最后,加强风险防范。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作为价值评估中的一个环节,可能会由于方法选择的不当带来评估风险。基于此,在选择评估方法的时候要有强的风险防范意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分析可能产生的评估风险,做出客观、合理的价值评估方法选择。
参考文献:
论文摘耍:通过分析资产评估质对市场经济发展的影响,探讨了我国目前资产评估领域中存在的质问题,指出提高我国资产评估质应当从外挪环境建设、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和资产评估人员素质培养三个方面着手.并提出了相应的具体措施。
论文关键词:资产评估评估质评估风险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的资产评估业自80年代来诞生以来,经过十多年的发展,逐步发展壮大起来,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各类产权主体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资产评估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作用将会越来越重要.资产评估作为一种公正性的咨询行业,其质量好坏是其存在的生命线,能否为社会提供公允的可信赖的资产评估价值信息是其立足之根本。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和我国加人WTO,资产评估业也加入到国际竟争的行列中,对资产评估质量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我国的资产评估业如侗提高自身的质量,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由于我国资产评估机构的迅速增长,评估人员规模的迅速扩大.而相应的评估理论规范却严重滞后,行业管理不协调,与迅速发展的评估业务不相适应,造成资产评估市场处于一种无序竟争的“混乱”状态,一些评估机构和评沽人员无视职业道德,不按操作程序执业,评沽结果严重偏离客观。有的评枯人员则完全按照委托方的意愿去评估.致使有些企业委托方称资产评估为“皮筋”要长就长,要短就短,一些用户对评估结果要“打折’等等,使资产评估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严重受损。目前,在我国资产评估领域出现的质量问题既有市场不完善,执业环境不规范,管理体制不健全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我们评估人员自身素质低、风险意识不强、执业水平不高等主观方面的原因。这些因素之何往往相互影响、交织在一起发挥作用,影响着行业的生存和发展:
二、资产评估质量对市场经济发展的影响
资产评估业是一种带有鉴证功能的管理咨询性质的服务行业.在产权转让、企业重组、资产流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行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市场化进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资产评估质量是资产评估行业的生命
(一)资产评估质量是资产评估行业自身发展的客现要求
资产评估是由专业评估人员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在某一时点的价值做出的专业判断,是为委托方提供有关被评枯资产价值的意见.而资产评估结论的可信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评估人员的职业判断,这种判断又依赖于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执业经验的积累。评估人员所做的评估意见的可信度是这个行业存在的客观基础,当这种惫见的可信度降低到一定的程度时,它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因此,作为提供专业价值咨询意见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必须向社会提供可以信赖的价值判断,这是社会对资产评估行业的客观要求。
(二)资产评估质,直接影晌优化资产配量和径曹
通过资产评枯确定的资产实际价值量.是资产管理最重要的基础资料,无论是宏观上资产优化配量,还是徽观上资产有效运营,都需要切实掌握资产价值的基础资料和反映资产保值、增值及其收益状况,对不同行业、地区、企业的资产收益率进行比较分析。所以,资产评沽质量的高低对优化资产配和经营起着决定性作用。
(三)提离资产评估质是宪公和岌展魏日杜会主义商品市场的客观姗要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不仅是企业的产品进人市场进行交换.而且企业的劳动对象和劳动手段也进人商品市场进行交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注重资产评估质量,会造成大量的资产流失,严重损害资产所有者的权益。因此,在企业的资产整体进人商品市场前.必须认真进行评估,确保资产评估质量,这是社会主义商品市场发育、完善和发展的客观需要。
三、提高我国责产评估质量的儿点建议
(一)宪.资产评估法制,统一立法理
我国资产评估立法现状与评估业迅速发展的要求相比,在很大程度上存在滞后现象.因此,国家应尽快修改(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打破所有制局限,制定资产评估行业统一的法律法规,尽快出台资产评估准则以及与此相关的一系列规范指导意见.对评枯质量控制、评估方法运用、评估报告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统一规范‘通过统一立法管理,将资产评枯纳人法制轨道.以避免和减少评估风险.提高资产评估质量.为资产评估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二)加强评估理论与方法研究
按照事物的发展规律,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客观上要求评估理论与方法能够及时地指导评估实践.甚至在某些方面超前于评估实践。而我国的资产评估是在实践中摸索着前进的.资产评估理论滞后于评估实践,评估理论发展的迟缓已经严重地影响了评估实践的发展。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目前评估业的现状,提高资产评估的质量.必须从资产评估理论与方法研究人手。
(三)建立一套完着的资产评估质控制系统
我国目前对资产评估往往侧重于事后控制,如对评估机构的年鉴、评估出现问题时对机构和人员的处罚等。这种事后的控制对于提高整个评估行业的质量是非常必要的.但如何不让问题出现.防患于未然是现代控制论所强调的。因此.应当将资产评枯活动视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建立一套从国家评枯协会、地方评估协会到资产评估机构,从不同角度、运用不同方法、从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到事后控制的一套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
(四)加强资产评估机构自身建设,建立一套全面的质控制体系
建立和完善资产评估机构的质量控制体系是保证评估业务质量的关键,合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应贯穿于整个项目管理工作,重点是在评估过程的控制方面。即项目的计划、组织、协调、监控的始终。
项目的计划阶段是评枯质量控制的重要阶段,在这一阶段,评估机构首先应详细了解评估项目的基本情况,对评估项目的风险程度做出合理的判断。其次应当拟订一套较为详尽的资产评估方案,对评估的事项做出整体安排,包括评估方法的选用、人员分工的安排、时间进度计划、可能发生的风险等,良好的评估方案是保证评估质量的前提:在项目的实施阶段应重点做好与项目负责人的双向沟通,充分发挥项目负责人在评估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完善评估工作底稿加强对评枯人员的质量监督和控制。在项目的报告阶段.应建立完善的内部审核制度.通过三级审核。把好评估工作过程的最后一道关。
(五)增强资产评估人员的质和风险派识
评估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对于没有能力完成的项目,不应接受;对于没有经过现场勘察、分析的项目不能出具评估报告;在评估具体项目时,应当严格按照评估准则和规范执业,认真撰写工作底稿和评估报告.充分利用评估报告中的“重要事项说明,等项内容,合理规避风险。
(六)提离资产评估人员业务班质
中国资产评估行业与西方发达国家资产评估行业相比,诞生的时间短,起步比较晚,且行业组成人员由于受历史条件所限,知识结构不尽合理,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提高评估人员的业务水平是提高资产评估质量的关键。针对我国评估人员的现状,应当加强评估人员的后续教育,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资产评估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七)进一步加强资产评估职业道.建设
为提高资产评估质量,应逐步加强评枯职业道德规范,促进评估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加强资产评枯职业道德建设.应采取具体措施如下:
关键词:企业价值;资产评估;价值类型;选择因素
在资产评估理论体系中,价值类型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资产评估基础理论的重要组成。评估中的价值类型是指评估活动所确认的资产价值其属性和表现形式,是对所评估价值质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最终是确认被评估企业的价值,这一价值的确认受评估特定目的、企业自身条件以及所处的市场条件的直接影响。价值类型就是从不同的角度说明被评估企业评估价值的不同属性和内涵,而不同的价值类型所反映的企业价值在量上也是不同的。因此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有必要明确所要评估的价值的性质,选择正确的价值类型。价值类型的确定有助于明确评估目的,评估条件,并制约着评估方法的选择。
企业价值评估是资产评估中最重要的评估活动。而作为企业价值评估的主体,不少专业的资产评估人员对价值类型的概念仍然不清晰,不能准确地选择和应用恰当的价值类型,使其不能准确地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制约着企业价值评估的操作。因此,必须要对决定价值类型选择的因素加以分析,以助于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正确选择价值类型。
一、影响企业价值的一般因素
(一)企业外部因素
企业的价值会受到所处的外部环境的制约,外部环境中包含了能够间接影响企业价值的企业自身经营所不能控制的外部因素,主要有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科技、行业环境等因素。经济环境因素的覆盖面非常广泛,它对企业的影响通常要比其他方面的环境因素更加有力,包括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利息率、通货膨胀率、汇率等。政府部门会采取各种宏观手段,通过制定各种政策、制度调节市场经济的运行,为企业提供政策、法律环境。政治环境因素包括国家制定的法规、政府制定的经济政策、政府管制措施等。社会文化环境是指企业所处的社会结构、社会风俗习惯、信仰、价值观、行为规范、生活方式、文化传统等。社会文化不仅对人们的生活有很大影响,而且对企业的经营理念、生产方式选择、员工激励与控制以及产品的设计等方面都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科技环境因素包括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管理思想和方法等。科技进步改变了企业的生产方式,加快了产品的更新换代,技术正日益成为人们保持竞争优势、增长企业价值的源泉。企业所处的行业环境和竞争状况都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
(二)企业内部因素
企业经营管理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影响着企业的收益状况,而影响企业价值的最直接因素就是企业整体资产的收益预期。因此,能够影响企业预期收益的企业内部各因素都对企业价值有着一定的影响。1、产品和业务,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为其带来现金流量的直接因素。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可以增强顾客对企业的信心和忠诚,扩大市场份额,从而在未来获得经营现金流量的稳定增长。2、资产数量结构,企业资产的数量制约着企业的获利能力。同时合理的配置企业的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避免不必要的浪费,从而使企业达到较高的获得能力。3、企业技术,企业的技术是其生产能力的基础,是保持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企业技术因素限制着企业获得投资机会的预期价值。4、企业管理者及员工素质因素,企业管理者的管理经验、管理方式,企业员工的思想觉悟、文化修养和技术水平都是影响企业发展的因素。
二、企业价值评估目的
企业价值评估的目的分为两个层次,一般目的和特定目的。企业价值评估的一般目的要求不论在什么情况下评估出来的企业价值都应该是合理和公允的。
企业价值评估的特定目的是对评估结果具体用途的特定要求,是由引起资产评估的特定经济行为所决定的。在特定的企业价值评估目的下的评估结果,是出于评估项目给定条件下的合理的公允价值,即与本评估项目条件相匹配的公允价值。一般来说企业价值的特定评估目的有以下几种:企业买卖出售、企业合并、财务管理等。评估的特定目的影响着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的界定、资产价值类型和评估方法的选择。不同的评估目的对评估方法的选择可能会有所不同。不同评估目的下的评估结果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对同一企业,不同的企业价值评估目的所得到的企业价值评估结果可能会不同。
在特定的评估目的下,影响并决定了企业所处的市场条件以及所要评估的企业范围,限定了企业价值的影响因素,从而企业的评估价值将受到影响。如,在以股权转让为特定目的的评估中,所评估的就是企业的部分股权的价值;在以企业收购为特定目的的评估中,企业的投资者往往是特定的,这就限定了企业出售所面对的市场。在这些情况下所得出的企业价值就不同于其他目的评估的企业价值。
应该说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是通过制约评估企业价值的其他影响因素,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企业价值的,所影响的是特定情况下的企业价值。
三、评估的市场条件
评估时所面临的市场条件及交易条件,是资产评估的外部环境,是影响资产评估结果的外部因素。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或交易环境中,即使是相同的资产也会有不同的交换价值和评估价值。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资产,所受市场条件影响的因素更加复杂,从企业价值的决定和实现两方面都深受市场的制约。首先,企业价值受企业外部经济、政治、行业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其次,企业作为一项商品在市场上进行转让,尤其作为整体进行转让时(如企业出售、合并),其所面对的市场比较狭小。很多都是在明确了特定的投资主体或对象,面向特定的投资主体或对象进行的企业价值评估。
四、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价值类型
价值类型是资产评估结果的属性及其表现形式的归类与概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这种价值类型分类正是以评估对象自身的功能、利用方式和使用状态,以及资产评估时面对的市场条件为依据的。这样分类首先是符合资产评估中资产及其面临的市场条件与评估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逻辑关系,从理论上讲是科学合理的。另外,按照评估对象自身的条件和评估时的市场条件划分的资产评估价值类型,也有助于指引评估人员依据评估时的条件合理地进行资产评估,以及合理地披露资产评估结果。
(一)市场价值
在我国市场价值是指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条件下进行正常、公平交易可以实现的价值估计数额。
市场价值是各国评估业务中最重要也是最常用的价值类型。目前国际评估准则中市场价值定义正在逐步被各国采纳、认同。在《国际评估准则》中,市场价值是“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的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当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
(二)非市场价值
非市场价值又称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是资产评估中的一个概念,与市场价值相对应。《国际资产准则》并没有直接定义市场价值之外的价值,而是指出凡是不符合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价值类型都属于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非市场价值不是一种具体的资产评估价值存在形式,它是一系列不符合资产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价值形式的总称或组合,例如,投资价值、持续经营价值、清算价值等等。
五、恰当选择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价值类型
价值类型理论是资产评估的基础理论,是影响企业价值评估的重要因素。企业价值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是企业的内部和外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企业的价值在于企业的盈利能利,企业的内外部因素通过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而作用于企业价值的决定。在企业价值评估中,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与受特定的评估目的所制约的市场条件以及特定的评估目的一起构成了评估的价值基础,决定了企业价值的性质。同时,企业价值的属性又反映着评估的价值基础构成。
通过上面的价值类型关系图示,反映了价值类型与价值基础之间的关系。各要素这间的关系都不是一一对应的,应该注意各种要素的多样性。
在企业价值评估中要恰当选择企业的价值类型必须要清楚价值类型与其决定因素的关系。包括评估目的、市场条件和企业自身的条件。在选择判断企业价值类型时,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对评估企业价值的影响,不能以点盖面。影响企业价值类型的因素之间也是相互作用的,必须合理的把握它们之间的关系,注意其对恰当选择价值类型的影响。
企业价值评估中选择价值类型所应考虑的具体因素可从以下几点出发。特定评估目的是评估企业价值所要服务的具体经济行为,主要是关于企业产权转让的业务;评估的市场条件可从市场的限制条件出发分析市场是否公开、公允,分析所面向市场的大小;企业自身的条件可分析企业在特定条件下的经营盈利情况是否正常,是否为正常盈利或最佳盈利等。在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后恰当的选择企业价值类型。
参考文献:
[1]周叔敏.国外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实用性分析[J].中国资产评估.2002.2
[2]刘玉平.关于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思考[J].中国资产评估.2002.2
[3]俞明轩.企业价值评估[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4]汪海粟.企业价值评估[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5]于鸿君.资产评估教程[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6]姜楠.关于资产评估准则中价值类型选择问题的理论思考[J].中国资产评估.2002.5
【关键词】金融资产不良资产评估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是指在金融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对象的确定、评估价值类型的选择和评估方法的合理性和公允程度。对于不良资产的评估研究,国际上没有专门的不良资产评估准则,《国际资产评估准则》(2003)只是在应用指南中涉及一点“为抵押贷款的资产评估”,和在相关的解释中提到了“巴塞尔银行监察委员会(BCBS)对以贷款为目的资产评估所制定准则产生的影响”,对金融债权性资产,特别是不良资产的评估则没有明确规定。国内的评估理论和方法也主要是局限于在有关企业整体价值评估中涉及到企业应收债权的评估,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5年颁布的《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是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组成部分,对我国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实践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目前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在此笔者做简单分析。
一、金融资产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评估理论需不断完善
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评估工作有两大特点:一是“债权”评估是一项新工作、无先例;二是评估的对象大多是关停、倒闭企业。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资产的处置,一般都是以快速变现为目的,形式多为债权,不同于其他资产,这类资产的处置价格除受资产本身的质量影响外,还在很大程度上受金融不良资产特殊的市场供求状况、各种处置因素所影响。现有的评估标准和规范明显不适用于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中介评估机构在实际操作中缺乏理论支撑。在执行上述规范时,不论采用什么方法,只能对实物资产价值进行计算,难以准确核算出这些资产的无形损失和效率损失。同时由于我国二级市场极不活跃,也难以采用现行市价法进行评估。而采用重置成本法则受到《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中规定的限制,致使评估结果与最终的处置价值严重脱离,对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显然很不公平。尤其是法院裁决的项目一般是按照市场价值进行判定,其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对象快速变现的因素构成,导致二次处置损失。
2005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了《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评估理论严重滞后的局面有所改观。指导意见规范了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促进了资产管理公司规范处置金融不良资产。但是我们也应当认识到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尽管指导意见吸收了当前各方有关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经验,但仍存在着很多不足和局限性,指导意见中提出的许多新概念也需要在实践中进行考验和完善。因此,指导意见的只是金融不良资产评估规范工作的开始,今后还需要根据实践的发展不断修改完善。
(二)债权性资产债权人评估问题
与一般工业企业的主要表现为房屋、机器设备、存货等实实在在的有形资产不同,在银行不良资产的接收阶段,银行不良资产的存在形式主要表现为各种借款合同、单据、各种担保文书等债权凭证。金融不良资产主要以债权性资产的形态出现。一般工业企业的资产可以通过正常的账实相核、技术测试和鉴定等评估手段评估其价值;而对于金融不良资产则不可能根据以上的债权凭证直接确定其价值,债权凭证仅仅反映的是金融不良资产的所有权和会计入账的历史成本原则。与对房屋、机器设备、存货等实实在在的有形资产评估不同,债权性资产的评估对象应该是债务人本身,即通过对债务人清偿债务的能力分析来判断债权性资产的价值。而对债务人的清偿债务能力评估则是一项全新的课题。
(三)不良资产估价面临的制度环境缺陷
我国处置不良资产的现行整体制度设计是: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取代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债权人的地位,由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综合运用国务院赋予的以下特殊运作方式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
1.追偿债务;
2.对所收购的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
3.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
4.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
5.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
6.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
7.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
以上对于我国处置不良资产的法律制度设计是立足于现行金融体制的一次制度创新,不仅对于不良资产的处置,而且对于我国的金融法律制度都有深远的影响。
尽管国务院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中赋予资产管理公司多样化的处置不良资产的方式和职权,但近几年来我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一直将债务追偿、政策减免等比较简单的方式作为不良资产处置的主要手段。处置手段单一、处置进程缓慢。这可能与处置不良资产制度设计的不完善和外在市场环境的缺陷有一定关联。
(四)评估方法需完善
目前常用的资产评估方法主要有:信用评价法、合理分析法、交易案例比较法。
信用评价法就是基于负债企业自身状况、贷款担保情况和贷款逾期时间长短等因素,通过信用评价的方式对负债企业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计算分析,对负债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根据负债企业的信用等级、贷款方式和贷款形态等状况计算出贷款本息的风险度,并计算贷款本息损失率和可变现价值的一种方法。该方法主要适用于持续经营且财务核算较为规范的企业,而且有经审计可信的会计报表。对于负有金融不良债务的企业来讲,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已经处在停产和半停产的状态,由于经营不善,企业的财务核算一般都不规范,所以运用该方法评估银行的不良债权具有较大的局限性。
合理分析法认为债权性资产的评估应该从内部核实、外部分析开始,在确认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有效债权的基础上,重点分析偿债人的偿债能力或回收风险在量化回收风险值的,以扣除回收风险后净值的形式表现评估结果。合理分析法受评估人员个人因素的影响较大,对贷款的风险状况、债务人偿债能力的判断一定程度上依赖评估人的主观判断。同时,合理分析法也受制于评估人对债务人信息的掌握程度。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通过选择与将要评估的债权在债务人性质、债权形态、债务人的行业特点、处置规模等方面类似的债权交易数个案例进行比较,利用市场比较分析法的评估原理做适当的因素调整,从而对拟评估的债权价值进行分析。交易案例比较法从总体上来说是一种定性的方法,虽然可以在选取的案例上尽量作到近似,但不同的案例具有不同的特殊性,不对被评估债权的财务报表和其他直接信息进行分析,对被评估的债权进行交易案例比较分析得出的结论无法达到准确。
目前还有其他评估方法,比如: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模糊层次分析法等等,这些方法均存在缺点,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
(五)不良资产的处置进度与评估报告质量的矛盾突出
评估咨询报告作为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惟一的参考依据,应当起指导处置价格、监督处置行为、衡量处置效果等作用。但由于我国目前对资产管理公司是以现金的回收额作为主要考核指标,致使评估管理工作处于“服务于处置”这样一个被动的地位。很多处置项目存在评估与处置时间上的矛盾,为了保证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评估咨询报告,中介机构难以完全按照评估程序操作以保证报告的质量,逆程序操作的现象比较突出,同时也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二、主要对策分析
(一)加强评估行业建设
1.加强行业诚信建设,提高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2.统一计费标的,提高评估机构参与积极性。统一计费标的,制定比较合理的计费方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激发评估机构对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工作的参与积极性,对该工作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3.评估人员应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较一般的资产评估业务复杂,需要评估人员具有丰富的知识。所以,做好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工作,评估人员必须下功夫学习相关知识,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4.严格执行评估程序,正确使用评估方法。评估人员在执行程序和分析过程中,要积极发掘有用的信息,充分考虑各种不确定因素,提升不良资产的价值。
(二)设立行政性的不良资产管理机构
吸取美国处置金融不良资产的经验,对应美国的重组信托公司设立行政性的金融不良资产管理机构,其性质为政府机构。主要职能为:第一,由金融不良资产管理局管理全部不良资产;第二,代行负债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权;第三,不直接去处置银行不良资产,而是作为一个管理和协调机构,通过制定制度和对银行不良资产进行估价来指导中介机构和商业机构进行不良资产的处置;第四,金融不良资产管理局主要通过制定竞争性投标、估价、节省成本、内控机制、表现评估奖励和薪酬系统等规则来管理和协调商业性机构处置不良资产。
(三)加快资产评估高端专业人才的培养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各种难题的解决,最终还取决于评估师的执业水平。评估不良资产,不仅要考虑历史及现实状况,更要考虑将来情况。按照国外不良资产运作经验,不良资产随着时间的推移,价值呈下降趋势,所以评估不良资产还需要有技术上的突破,这对评估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样的现实条件下,资产评估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应高度重视资产评估行业人才的培养,为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积蓄后备力量和提供智力支持。
主要参考文献:
[1]何东平,常丽.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辽宁经济,2008(41):52-53.
[2]吴长青.金融不良资产评估问题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学报,2005(3).
[关键词]资产评估增值征税
为了规范资产评估工作,国家先后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但是随着资产评估工作的不断开展与深入,新的问题不断地涌现出来,而其中一个比较突出、争议较大的问题就是对资产评估增值应否征税的问题,就这个问题,笔者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资产评估增值应否征税
资产评估增值虽然是由通货膨胀、物价变动等因素造成的,但若说其并非实体增值却也不确切。因为这种增值实际上是由以前各期的增值累积递延而来的,只是因财务会计制度的成本原则的制约,不能随时根据市场现值调整资产帐面价值,因而这种增值平时无法体现出来,而只有在资产评估时,才被还之以“庐山真面目”。但同时也给人们造成了一种假象,似乎这种增值是凭空而来的,是一种“人为”调整出来的不依存于实体形式的虚的资产增值。比照商誉,也许会理得解更透彻一些:我们平时无法确认商誉的存在,但它实实在在是存在的———试想北京王府井、上海南京路上的百年老店与普通商店相比,谁更吸引人?而这种吸引力决不是一朝一夕之间从天而降的,它是无数人多年来持之以恒的辛劳和汗水的结晶。因而笔者认为资产评估增值决不只是一种帐面上的调整,它是将一种客观存在的收益化隐性为显性,使之“浮出水面”。并且,实际上这种增值在评估前无法实现(甚至无法确认),但在评估后却大多可以实现。由于资产评估的具体对象无外乎是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因此评估后进行帐务处理时对评估增值部分都应借记资产,贷记资本公积(流动资产评估增值也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既然我们承认这种增值是一种实体增值而且可以实现,那么对其征税也就顺理成章了,并且由于我国资产交易市场的前景十分广阔,也有必要拟定对资产评估增值的税收政策,以体现政府在其中的调控作用。
二、税种的设置
资产评估增值就其自身的性质而言,属于一种资本利得。所谓资本利得是指资本所有者将资本项目,如机器、设备、房屋、土地、有价证券、商标专利权等转让所取得的所得,在数量上通常体现为转让价格扣除其原值及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其性质属于纳税的范围。在国际上,将资本利得区别于一般所得,单独作为一个范畴对其征税是一种普遍的做法。例如,欧共体国家、大部分OECD国家、部分美洲国家和一些亚洲国家都在税法中对资本利得课税作了详尽的规定,而且也制定了相应的征收管理办法。我国在制定针对资产评估增值课税的相应政策时,不妨将国外的一些成功经验拿来借鉴。笔者以为,针对国内的情况及参照国外的做法,单独设立一个税种———资本利得税对资产评估增值课税是一种较为适当的做法。
三、税率的制定
如果对资产评估增值进行征税,那么税率很重要,税率的制定要适当:不能过高,过高则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也不能过低,过低则失去了税收的调节作用。我国目前税收体系中的主体税种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者的法定税收水平,无论和发达国家还是家相比都不低。而且就两者一个对增值额征税、一个对所得额征税而言,与资本利得税都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不妨参照增值税的税率17%(低限)和所得税的税率33%(高限)以及我国的总体税负水平,将资本利得税的税率定为20%,以体现合理性、操作性和可行性的原则。当然,这个税率仅仅作为,具体税率还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并经过实践的检验后,才能最终确定。
四、资产评估增值会计处理
对于资产评估增值的会计处理,前文已经提到,一般是这样的:借:资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资本公积即将评估增值部分计入了企业的权益资本。那么对资本利得税应做怎样的帐务处理呢?目前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将其冲减资本公积,即:借:资本公积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本利得税这里不存在与资本保全原则相违背的问题,因为资本利得税是按资产评估增值的一定百分比的,既然已经将资产评估增值记入资本公积贷方,那么记入资本公积借方的数值一定小于贷方数值,两相比较,资本公积贷方的数值仍是增加的。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将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即:借:营业外支出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本利得税这样做的理由是,列入资本公积虽然不存在与资本保全原则相违背的问题,但却反映不出资产评估的全貌,因而不如将其列入营业外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第三种观点认为应将其列入递延资产,即:借:递延资产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本利得税这样做的理由与第二种观点基本一样,只是没有将资本利得税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是进行了分期摊销。
实际上,后两种观点与第一种观点有本质上的不同,因为第一种观点不存在抵减利润总额,从而抵减所得税的,而后两种观点却有这个问题。笔者认为,若想抵消后两种观点与第一种观点的帐务处理差异造成的这种,可有两种办法:一是允许将资本利得税计入损益,但不允许其抵减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二是既允许企业将资本利得税计入损益,也允许其抵减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可将税率适当提高一些。显然第二种办法对企业更为有利,因为它省去了企业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资本利得税部分的麻烦,这也是笔者所赞同的办法。至于第二种办法中税率如何制定,本文例证如下:
[例]假设某企业资产评估的增值额为m,三种观点为a、b、c,各自的税率为A、B、C,那么:
(1)观点a下,企业所交的资本利得税为Am。
(2)观点b下,企业所交的资本利得税为Bm,但由于其作为费用冲减了企业当期收益,使企业的利润总额减少了Bm,从而所得税少交了33%Bm,两者综合作用,企业实际交税Bm—33%Bm。
(3)观点c下,企业所交的资本利得税为Cm,但由于其并非在一年计入费用,因而存在一个货币时间价值的问题。这里设市场实际利率水平为i,那么,企业每年计入费用的资本利得税摊销(应采用直线法摊销)为Cm/n,每年抵减的所得税为33%Cm/n,各年抵减额的现值和为(为简化起见,设资产评估增值在年初发生,资本利得税在年初交纳):∑=33%Cmn×11+i+33%Cmn×1(1+i)2+…+33%Cmn×1(1+i)n=33%Cmn×〔11+i+1(1+i)2+…+1(1+i)n〕=33%Cmn×1-(1+i)-ni则企业实际交税为:Cm-33%Cmn×1-(1+i)-ni若使三种情况下企业交税相同,即实质利率一致,可联立下列方程:Am=Bm-33%BmAm=Cm-33%Cmn×1-(1+i)-ni①②由①得B=A/(1-33%)≈1 50A由公式1-(1+i)-nni的数学性质可知,当0
综合上述三种观点,笔者认为对资本利得税可以这样进行帐务处理:当其数额较大时计入递延资产,分期摊销;否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允许其抵减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根据上例提到的方法制定)。
[]
1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资产评估中心《资产评估概论》编写组:《资产评估概论》,北京,出版社,1992。
2 中国注册师教材编审委员会:《管理咨询》,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5。
关键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
一、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是中国林业发展的必须
中国集体林森林资源流转在民间起步较早,20世纪80年代初期伴随家庭承包制的同时,集体林区推进的“均山到户”在中国民间开始起步;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特别是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建立,推进“四荒拍卖”时形成了一个小峰潮;新世纪正在开展的新一轮“分山到户”森林资源流转作为激活林业的运行机制,更加得以彰显。截至目前,全国已完成林地流转确权面积19.5亿亩,占全国集体林地面积27.37亿亩的71.3%。通过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极大地解放了农村林业社会生产力。
随着中国林业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森林资源流转一词彰显魅力,各地纷纷组建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做起林业产权的交易买卖,这将有力推动中国林业向产业化、资本化的发展,促进林业要素的市场流动,促进资本与林业产业的对接。
森林资源流转是市场经济行为,森林资源作为市场元素进入市场,是资本运营的结果。为了确保森林资源资产不流失,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是森林资源流转的必须,也只有靠这个市场中介组织来制衡。
二、中国现行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的现状
中国现行的资产评估主要分两大类,就是有形资产评估和无形资产评估。中国资产评估行业是从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并成长起来的。自1989年以来,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颁发了几十件部门规章,明确规定企业在发生改制重组、合资合作经营、股份经营、承包租赁、资产转让、抵押担保、保险、拍卖出售、破产清算等经济行为时,都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这些制度的建立,确立了资产评估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1995年中国正式建立了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对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具备一定资格条件的人员举办统一考试,对考试合格、具有一定执业经验的从业人员授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
中国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林业体制改革的深入、林业资源资产化管理的需要,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建立,逐步建立发展起来的。但随着林业改革的不断深入,评估范围的扩大,森林资源征占、抵押、保险评估成为评估的主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12条规定,2006年开始,国家发改委组织认定了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价格机构和人员。当前,中国真正的国家级(甲级)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的不超过5家,其中,甲级3家,乙级两家。从业人员仅1 300多人;经国家林业局、财政部批准的省级调查设计院和规划院具有评估资质的也只有70多家。各市县没有林业专业的评估的机构和人员,业务多数由国有资产评估事务所来完成;林业部门有资质的人员也是由国家林业局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放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具有从事非国有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服务资格。有大的林业评估项目也都是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或大中院校来完成;地方评估项目主管部门安排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来完成,执行的是各省的征占林地补偿办法。这几年表现最突出的是林业的司法鉴定,都是聘林业专家出据鉴定报告。
三、当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现在是有好经,无好庙和好僧,好的评估规范,没有部门去很好的监督运行和操作。
1.法规不规范是导致当前评估工作混乱局面的根源。现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者眼里,只要拿到职业资格上岗证书,就相当于捧上了“金饭碗”。然而,众多国家机构的认证、地方上的认证和行业协会等组织的认证,让不少正在找工作的人眼花缭乱,那么究竟哪一个机构颁发的证书才最具权威性和合法性呢?
难怪有人会有这样的疑问,怎么同一项工作,两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培训发证。比如,由国家发改委职业资格认证中心印制,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人才培训中心)颁发的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职业资格和由国家林业局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共同验印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认证资格。
发改委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12条规定:赋予公民特定资格,依法应当举行国家考试的,行政机关根据考试成绩和其他法定条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赋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特定的资格、资质的,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的专业人员构成、技术条件、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等的考核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公民特定资格的考试依法由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实施,公开举行。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应当事先公布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以及考试大纲。但是,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
国家林业局依据是:依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财企[006]529号,第12条之规定:从事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并有两名以上(含两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参加,方可开展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由国家林业局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共同评审认定。经认定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进入专家库,并向社会公布。目前中国仅有6人,试问能组织完成中国的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任务吗?
可以说,职业资格鉴定市场非常混乱。不仅仅是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格,目前的执业资格五花八门,这个市场的确有些鱼龙混杂,早该整顿和规范了。
据了解,目前中国各种职业资格认证多达数百种,为了各自的利益,不同性质的职业培训鉴定机构相互争夺,各种形式的证书充斥劳动力市场,让用人单位难辨真假。一些培训机构的设施非常简陋,一间房子、两部电话、三个人就是一个培训机构。而且这些培训班收费极高,如一项职业经理人培训只有3天的课程,可以进行全脱产学习或者业余时间授课,学费高达6 000元。有的培训班则对资格申请者没有任何条件限制,有的连培训、考试程序都省略了,这些资格证书上还都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某某职业资格证书”的字样,有的还具备证书网上查询功能。
各行业及各部门都在抢占职业资格鉴定市场,各种培训、审批无序竞争,使得学校和学生无所适从。例如计算机领域,各种计算机资格证书达十八种之多。
职业资格认证市场的混乱局面源于目前相关机制不够规范,一些规范运行的机构与行为得不到及时的宣传引导和激励,一些不规范的机构与行为又得不到应有的惩治与取消资格等处理。此外,部分技术标准滞后或缺乏,一方面容易造成大家无法可依,另一方面又不能满足鉴定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2.评估不规范是导致政府与群众矛盾的根源。由几个部门几个人组成的小组到现场看看,记一记,就似为评估的做法,是当前评估市场不规范的主要表现形式。
按资产评估办法规定,当资产占有单位的资产被征用和占用时,要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依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补偿。
现实的评估在房屋占地的弊端是:有头脑的,在城市建设规划区内,在原有的房前屋后,私搭乱建,没有任何批复手续,由于城管部门监管不力,导致形成非法的纪实建筑;种植业的弊端是:农地做苗圃的,没有林业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多数是将农地擅自改变用途,忙目搞种植。
苗木成为某些人手中的“摇钱树”。当遇到要征占地时,它们被资产所有者急匆匆地,成捆地临时集中栽植在一块不大的“自留田地”里,成为人们要求补偿和获得补偿的依据。
上述情况,我们的评估人员确默认,将非法建筑合法化,给予登记,顶补偿面积。苗木查查数量,甚至不查,让资产户自报,有亲属关系将得到更多的虚假资产。就这样政府也远远达不到对资产所有者的补偿标准,由于老百姓不懂,而被政府吞占。苗木培育数量和标准,根本没有按林业行业的育苗技术规程来衡量育苗的操作程序和产苗标准,价格的随意性更大,有的苗木补偿是自身价值的上百倍。多数苗木在帮助居民完成了进行讨价还价,获得补偿的“筹码”使命后,它们的命运和去向依然还是那么的不明朗,南征北战,拿到异地再用。特别是珍贵稀有树种,由于没有市场价格,漫天要价,现在的红豆杉就被炒成了天价。据说辽宁国家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多,今年都到吉林来买“占地用苗”(林业新概念),过去一棵扦插苗一年生的价格在0.3元~0.5元,而现在达到1.8元~2元;南方的一棵雪松达十几万,银杏几千元,上万元不等。苗木补偿价值应进行市场采价和利用价格评估理论来计算而得。
现在是同样的环境,在不合法的情况下,干与不干,补偿是完全不一样,是导致群众因补偿不公而集体上访的根源之一。是造成群众与政府矛盾激化发生不该发生恶果的原因之一。因此,要规范和完善资产评估制度,要严格界定补偿对象和标准,规划区内非法建筑坚决不能补偿。青苗补偿要似土地用途而定,没有林业部门的生产许可,林业苗木不能视为苗木进行补偿,农业的花卉苗木也要严格界定,决不能群众种什么补什么。
四、规范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的建议
我们从事资产评估工作多年,我们认为,改变混乱局面,国家应尽快确定评估机构的审批机关,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质人员纳入正常职称的考入评聘制度。应尽快完善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管理办法。要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同时切实做好监管工作,加大对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证书管理工作,杜绝违规购买和乱发职业资格证书的现象。必须尽快建立有效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一种职业的建立,不能由某个部门、协会、机构随意认定,应纳入国家行政许可,政府部门只负责行业准入标准的制定与审核,行业协会因对行业业务熟悉,可参与制定出较为可行的资格标准及考试方法。劳动部门则要加快建立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制度。从业人员资格应纳入国家统一的资格认证范畴。
1.尽快确定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机构和人员资质的认定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章,第12条之规定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属于国家行政许可范畴,由国家发改委和各省物价局组织机构和评估人员认定实施工作。
森林资源资源的核查技术要求较高,建议评估外业核查由林业部门专业调查队来完成,并形成资产核查报告。评估的内业核算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来完成。林业部门应作为森林资源资产核查过程实施的监管者,资产管理部门应作为评估机构评估核算过程的监管者。
农业经营管理站是市、县、乡、镇在农业与农村工作的一个职能部门。它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属于行政执法、行政管理、行政指导和行政监督的范畴,其机构性质、人员身份与工作职责不相适应。承担的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职能,却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矛盾突出(以合代转,以价代评)。它在农村资产管理中到底是充当什么角色?应尽快有个说法。
2.要尽快完善和修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标准,决不能出现一个项目十家评,十个样的结果。
Abstract: Asset appraisal is a market and value social economy activity. It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at transferring of property rights, corporate restructuring and asset liquidity. Therefore, it is very important for the results of asset appraisal quality to discuss how to choose and use appraisal method. The paper holds that asset value type is determined by appraisal method choice and usage. Different appraisal method embody different value types or value properties which will inevitable lead to different results. So value type or value property is correlated and consistent with appraisal methods.
关键词:资产评估;价值类型;评估方法;方法选择
Key words: asset appraisal; value type; appraisal method; choice of method
中图分类号:F2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03-0167-01
1资产评估价值类型、作用
关于价值类型的种类,我国现行评估准则采用了国际评估准则的观点。即将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价值类型。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包括投资价值、在用价值、清算价值、残余价值等。
由于价值类型是价值质的规定,因此在资产评估中起着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①价值类型是影响和决定资产评估价值的重要因素。资产评估价值是某项资产在特定条件下的价值表现,其价值属性不同,评估结果也就不同。因此,资产评估中的资产价值与其本身的内在价值或者特定价值存在差异,也就是说,同一资产在不同价值属性情况下,由于属性不同表现在价值量上存在很大差异性,理所当然地产生不同的评估结果。②资产价值类型决定评估方法的选择和使用。价值类型实际上是资产评估价值的一个具体标准和取向,某种标准的评估价值取得,必然通过具体评估方法进行科学估算获得。事实上,评估方法只是估算评估价值的一种思路,价值类型确定必然决定了评估方法选择和使用,例如:评估师在评估资产的现行市场价值,只能采用市场比较方法估价,不能采用收益现值法或者重置成本法替代,当估算资产未来价值即在用价值时,应当使用收益现值法而不能用重置成本或者市场价值进行替代。③明确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可以避免报告使用者误用评估报告。资产评估结果是在特定的假设条件为前提,不同的评估目的,市场条件下决定了价值属性不同,因而评估价值存在很大差异性,资产评估师在评估报告当中明确评估资产价值类型,可以使委托方更清楚了解评估资产在不同价值属性下的价值,从而不产生误解,同时也规避了评估师的执业风险和责任。
2影响资产价值类型的因素
实践中,决定价值类型是多方面的,影响因素包括:①评估目的或者特定行为;②市场条件;③资产功能及其状态。以上因素构成一个有机整体从而影响或者决定资产价值类型,其中最核心因素是特定的评估目的。这主要是由于资产特定评估目的直接影响市场条件,因而最终影响资产功能和状态。例如:资产在出售情况下,直接决定了市场需求方的范围,从而会影响资产功能和状态。一般情况下,由于委托方资产评估特定目的不同,评估价值存在很大差异,这种差异是因为资产特定目的不同引起的资产价值属性不同产生的。在具体评估实际当中,如果委托方明确了资产价值类型,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对资产在某一价值类型下价值做出结论。如果委托方未明示委估资产的价值类型,评估师应当尽可能的在特定评估目的下对资产不同价值类型下价值进行评估,根据特定评估目的确定最恰当的价值类型,选择最合理方法对委托评估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做出最终结论。不同评估方法体现资产不同价值类型或者价值属性,体现在价值量必然存在很大差异性,因此不同评估方法使用,自然得出不同结果。在具体评估实践中,评估师可以根据委托方要求选择评估类型和评估方法。通常情况下,企业破产、资产拍卖,评估师一般选择清算价格,如果委托方要求采用市场价格类型,那么评估师将对市场价值进行分析,选择参照物进行类似比较,从而得出近似理想化的市场价值。
3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
3.1 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必须与资产评估价值类型适应。资产价值类型是由资产的特定的评估目的决定。一般认为,在某一特定的评估目的必然有其相适应的价值类型或者价值属性,资产价值类型决定评估方法选择和使用,也就是说,不同评估方法其实体现了资产不同价值属性或者价值类型。
3.2 资产评估方法必须与评估对象相适应。评估对象是单项资产还是整体资产,是有形资产还是无形资产,往往要求不同的评估方法与之适应。例如:在持续经营条件下,对于企业整体资产一般情况下要求采用收益现值法,非持续经营时,才考虑成本加和法,以此体现企业资产价值最大化原则,对于无形资产一般情况下交易案例较少,可比性较差,因此评估实践中一般采用收益现值法,对于有形资产特别房地产、机器设备由于交易性案例较多,因此应首先考虑市场法,以真实反映其市场价格,只有在交易案例较少或者没有可比性的情况下,评估师才使用重置成本法,反映其现行成本价值。
3.3 评估方法的选择还要受可搜集数据和信息资料的制约。每种评估方法的运用所涉及到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都需要有充分的数据资料作为基础和依据。在评估时点,以及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某种评估方法所需的数据资料的收集可能会遇到困难,当然也就会限制某种评估方法的选择和运用。
3.4 在选择和运用某一方法评估资产的价值时,应充分考虑该种方法在具体评估项目中的适用性、效率性和安全性,并注意满足该种评估方法的条件要求和程序要求。
4结语
总之,在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中,首先,必须确保评估方法与价值类型一致性;其次考虑与评估对象的适用性;最后应考虑各种假设和条件与评估所使用的各种参数数据,及其评估结果在性质和逻辑上的一致。
参考文献:
[1]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资产评估[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
1.评估目的
一般来说,外资并购确定成交价格需经过评估、定价、谈判、成交四个阶段。资产评估的目的并不是确定最终成交价,其只是作为一种工具或手段,为交易各方及评估报告使用者(如外资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供参考依据。因此,我们应该对外资并购中资产评估的作用给予客观评价,不应高估或低估。但不容忽视的是,在外资并购实务中,很多并购当事人委托评估机构实施资产评估的目的仅仅是“走过场”,以满足外资部门及/或国资部门的文件审核需要;更有甚者,对资产评估机构指手画脚,将评估结果达到其要求作为委托评估机构或支付评估费用的前提条件。
2.评估范围
在实施评估前,明确资产评估的范围也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因为评估的目的和范围决定了评估工作的组织和评估方法的选择。评估范围因并购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外资并购方式可分为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亦可分为整体并购和部分并购,相对应的资产评估范围也有所不同。例如在整体并购的情况下,应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包括被并购企业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负债,同时应考虑被并购企业的商誉;在部分并购的情况下,资产评估的范围则只包括一项或几项资产。此外,交易性质、交易架构、交易方案及交易税负等因素都会影响到评估范围的确定。许多评估机构在对企业并购的评估过程往往只注重对有形资产的评估,而忽略了对无形资产(尤其是商誉)的评估,导致了评估结果不公允乃至国有资产的流失。
3.评估机构
外资并购中的资产评估机构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相应资质(如国有资产评估)的评估机构,该等评估机构一般由并购当事人共同选定。值得注意的是:外资并购中的资产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不能为同一个机构。
4.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有三种: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收益法中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收益资本化法和未来收益折现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方法是参考企业比较法和并购案例比较;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成本法也称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以持续经营为前提对企业进行评估时,成本法一般不应当作为惟一使用的评估方法。
很多资产评估机构按照企业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资产评估,笔者认为该等做法很值得商榷,至少不符合并购规定所要求的“国际通行的评估方法”。判断资产的价值要考虑很多因素,其中包括收益等,而不仅仅是帐面成本。看一个企业值不值钱,就是看它的赢利能力,如果把它卖来继续经营,是看它最终的赢利能力。笔者认为,在三种评估方法中,往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把其中一种作为主要方法,其它的作为次要方法及/或验证方法。
5.评估结果
评估是一个艺术,为了最终得到各方的认可,要经过很多沟通、讨论。在讨论过程当中,评估师要始终保持其独立性。如果出现重大变化或评估报告有效期(国内一般为一年)已过,应当重新进行评估。请注意,评估报告日期和外资并购成交日可能存在较长时间,专业律师起草并购合同时应考虑到并购对价的调整问题。此外,在外资并购成交价格低于评估价格百分之九十的情况下,可能无法获得外资部门及/或国资部门的认可,在此情况下并购当事人应事先与相关外资及/或国资部门进行充分沟通。
6.国有资产
1.1企业合并的概念
经济生活中,人们将彼此独立的若干企业个体的联合,或者一家企业通过购得权益性证券、净资产,或签订协议等其它方式对一家或几家其它企业的整体或部分进行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律行为,称之为企业合并,或称企业联合。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关于《企业合并会计》认为:“企业合并,是指一个企业获得对另一个或几个企业控制权的结果,或指两个或若干个企业实行权益联合的结果。”我国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认为:“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1.2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
在会计实务中,记录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有购买法、权益结合法及新实体法。购买性质的合并是指通过转让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股票等方式,由一个企业获得对另一个企业净资产和经营活动控制权的企业合并。购买法下,在新实体中,被购企业的资产、负债要按照公允价值重新入账。权益结合法适应于股权联合性质的合并。股权联合性质的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的股东,联合控制他们全部或实际上是全部的净资产和经营活动,以便继续对合并后实体分享利益和分担风险的合并。权益结合法下,在新实体中,被购企业的资产、负债仍按照原账面价入账。新实体法将企业合并视为完全新建一个企业。新实体法下是将参与合并的各企业的资产、负债均按公允价值记账。
2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了新的会计准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分为两类,即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我国新的企业合并会计准则与通行的国际准则的最大差异在于保留了权益联合法。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中都没有涉及到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消了权益联合法。其原因在于购买法在我国的实际操作中,尚不具备完善的外部环境。采用购买法的首要条件是具有被并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但是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还不完善,法律法规有待健全。而且,我国的资产评估业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资产评估机构管理不完善,因而资产评估结果的公允性难以得到保证,公信力也不强。实际经济生活中,出现了“公允价值不公允”现象,这给购买法的可操作性增加了难度。同时在我国有关法规规定中,对企业上市和配股,都有财务指标的硬性要求,比如要顺利上市,必须连续三年盈利,净资产收益率达到规定标准以上。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企业合并,使用购买法就很难达到连续盈利的结果。此外,采用购买法很可能带来较高的资产如账价值和购买商誉,因以后年度高折旧和商誉的摊销影响利润。而权益结合法都不会遇到这些对以后年度损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
3新会计准则下完善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措施
3.1进一步明确同一控制的涵义
新会计准则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但一家企业兼并其控制的子公司,比如通过协议或章程控制的子公司属不属于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呢?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使用购买法还是权益结合法的判断标准已前移到合并企业间的关系属性,也就是合并企业的关系属性决定合并热。“同一控制”概念不明确,将使实业界及会计界无所适从,会使准则失去可操作性,最终还会导致会计准则面临困境。笔者认为准则或准则指南和解释中应详细规定同一控制的各种形式。
3.2完善对公允价值取得方法的规定
新准则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没有规定公允价值的取得方法,缺乏可操作性。为此我们要规定公允价值的取得方法,增加准则的可操作性。比如在确定所购人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时:(1)有价证券按现行市价确定;(2)非有价证券,按综合考虑市盈率和同类企业类似证券的预期增长率等特性之后得出的估计价值确定;(3)应收账款,按以恰当的现行利率计算的应收金额的现值减去坏账准备以及收账费用确定;(4)存货中产成品和商品按其售价减除销售费用或参照类似产成品和商品的利润,以及为购买企业的销售工作建立的合理利润备抵确定;(5)在产品,按其产成品的售价减除完工尚需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参照类似产成品的利润,为完工和销售工作而建立的合理的利润备抵确定;(6)原材料,按其现行重置成本确定等。
3.3对商誉摊销不进行减值测试
虽然商誉减值测试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会计谨慎性原则,也是国际的发展趋势,但目前还不适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主要是由于运用了现值技术可以以最大限度地反映商誉的真实价值,但为了计算未来盈利的现值,需要解决未来盈利的计算、贴现率的选择和贴现期的估计等问题,其中贴现期的估计主要取决于当事人对未来形势的主观判断,也要考虑到企业过去盈利的稳定性、企业所在行业的一般风险程度等诸多不确定的因素。同时减值测试在利润上也有不足。由于商誉不能带来独立的现金流,我们无法将合并商誉与自创商誉创造的利润区分开。除了被收购企业仍然保持经营活动的独立性这种特殊情况外,对合并商誉进行减值测试难免受到自创商誉的影响。
3.4加强评估机构建设
国内评估行业起步已十几年了,评估方法、技术和手段更加成熟,公允价值概念渐入人心,并得到运用,推动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事实上,企业界已经接受和认可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也认同各项资产和负债评估确认的公允价值。但是我们应承认我国产权和生产要素市场发展不充分,资产评估市场不成熟,资产评估业有待规范的事实,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准确确定存在一些技术性问题。但不能因对资产评估的信任危机就此否定公允价值属性,我们需要做的是不断规范资产评估市场,加强执业人员的专业和业务培训,提高资产评估的技术力量,强化资产评估业的道德操守,监督和防范市场风险。
参考文献: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为了规范信贷业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上级行有关精神,我部推荐湖北嘉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我行合作伙伴,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该公司基本情况
____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原为____信达资产评估事务所,20__年因经营规模的扩大变更为____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该公司是经湖北省财政厅、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土地局)批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成立的经济鉴证类专业性中介服务机构。公司位于__*市朝阳中路文贸乐园南侧,法定代表人为__*,公司注册资本:贰佰万元,营业执照号:42030020__164,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资产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土地价格评估;房地产咨询、中介;旧车价格评估;车辆损失评估;保险公估;工程造价咨询;资产评估业务培训。
__*信达的执业资格众多。目前拥有《房地产估价资格证书》、《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土地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及我市唯一的《湖北省涉案物品价格评估机构资格证》等资格证书,成为__地区各种评估(咨询、审计)资质最全的专业社会中介服务机构。
二、公司的优势
1、规范的公司化管理和质量控制。__*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原为__*信达资产评估事务所,20__年3月,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文秘站网-找文章,到文秘站网]正式变更为____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公司在承继原__*信达良好管理经验的同时,以企业组织形式变更为契机,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公司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如:资产评估及造价咨询工作人员自律守则、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评估人员考核考评制度、客户回访制度、评估(咨询)报告书三级复核制度以及评估(咨询)工作风险控制制度等,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水平,保证了出具报告的质量。
2、人力资源丰富、技术力量雄厚。__*信达聚集了一大批执业评估师和各类技术专家。现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9名、注册土地估价师10名、注册资产评估师8名、注册造价工程师8名、注册会计师1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名,高级经济师2名,以及各类精通机械设备、电子技术、土建安装、财务管理等技术人才16人,员工均为大学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3人。同时还长期聘用一批经验丰富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形成了以高、中级职称人员为主,其他人员为辅的良好的人员结构层次。目前在__地区,__*信达各种评估资质最全、人员综合素质最高的专业评估机构,在行业中享有较高的声誉。
3、公司内学习气氛十分浓厚,工作质量高。公司评估师____于20__年4月成为首批__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专家委员会的委员,雄厚的技术实力和合理的知识结构为__信达的房地产评估业务提供了强大的技术保障。
公司定期组织员工分析宏观经济走势,及时搜集有关行业信息,对信息进行甄别处理,调整相关评估数据,20__年底,针对目前房地产估价行业中基础数据不全,影响评估精度的问题
,我公司通过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专项调研,组织人员搜集资料,通过对有关数据进行筛选、量化,建立了房地产行业信息基础数据库,并随时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及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变化进行更新,成为我市首家拥有较为完善的专业数据支持的估价公司,这将极大的提高公司的报告质量和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公司也加强了硬件的投入,目前已接通了宽带网,建立了公司局域网,拥有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电子设备共计20余台套,硬件水平的提高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缩短了向客户交付报告的时间;同时还提高了报告质量。
4、诚信为本、优质服务。房地产评估属于第三产业,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是公司的宗旨。作为一个专业性中介机构,公司在从业过程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竭诚为客户服务。公司要求业务人员时刻替客户着想,帮助客户做好评估前的基础工作,评估中与客户密切合作,想方设法维护客户的利益。公司业务人员敬业精神强,业务娴熟,讲究时效。一旦接受委托,立即制订方案,尽快进入工作状态,大量应用现代化手段,高速高效高质完成评估任务。
三、与我行合作情况
该公司自成立起就与我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一批金融、法律、管理、工程技术等业界著名的专家、学者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与各级国有资产行政管理部门经常沟通。在为客户提供全面评估服务的基础上,可胜任大量复杂具体的协调工作,使评估工作少走弯路,使客户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正式获得评估成果。该公司20__年是我行签约单位,目前在我行存款为____万元。
综上所述,该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具有规范的公司化管理和质量控制流程、、人力资源丰富、技术力量雄厚等优势,同时与我行有着良好合作关系,因此我部同意推荐该公司为我行合作单位。
以上情况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