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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资产基础法

时间:2023-09-19 16: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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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资产基础法

第1篇

关键词:公司并购;价值评估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市场法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发展和深入,国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愈发频繁,市场急需解决的问题便是如何对公司资产合理估值定价。为使在价值评估中更加合理的评价公司价值,选择何种评估方法便成为关注的焦点。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情况,比较不同方法在公司并购中的应用,并在此基础上对未来公司并购中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应用趋势进行了展望。

一、选择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原则

(一)成本效率原则。评估机构介入公司并购,并作为独立于并购双方的经济主体,是以盈利为目的进行的市场化运作。因此在评估方法选择时,评估机构需要考虑各种评估方法在时间,物质以及人力成本等方面的耗费,在合理的法规框架内对评估方法做出选择,使其符合并购双方的要求,保证所用方法低成本高效率。

(二)风险规避原则。公司并购中价值评估的风险是指由于评估机构在评估时对目标企业的价值作了不当或错误的判断而产生的风险,这种风险可能是由于数据处理不当的内部风险,也有可能是由于外部因素的干扰。因此选择评估方法时要有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分析可能产生的评估风险。

(三)客观公正原则。客观公正原则是指在选择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角度,根据目前市场上采取的数据对目标企业进行客观分析,避免从个人的角度主观臆断,排除市场利益对机构的干扰,贯彻平等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对目标企业进行价值评估。

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方法选用情况分析

近年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价值评估方法逐渐由单一方法向同多种方法转变,价值评估中同时使用两种方法的比例已逐渐从2009年的65%上升到2013年的85%。在我国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以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作为评估方法的情况占了绝大多数,而市场法的应用比较少,但其比例在逐渐提升。目前对我过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评估方法选用情况的基本分析如下:

(一)运用资产基础法的比例较高,并且在未来一段时间任将持续。通过对我国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分析,发现资产基础法已经成为价值评估中使用最广泛并且最重要的方法,究其原因,归于以下几点:

(1)相比于收益法和市场法,使用资产基础法时评估参数更易选取,并且方法简便,在论证检验时更适合操作,因此评估机构在资产基础法和其他方法并无的多大差别的情况下,更倾向于选用资产基础法。同时,使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还会过滤掉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对评估过程的干扰。

(2)我国特殊的政策层面原因。我国的资产评估体系的发展最早源于国有资产管理,我国目前的很多重大的公司并购中都能看到国有企业的身影,在对国有资产的评估中评估方法以及评估结果的可验证性和可复核性一直都是国有资产管理非常强调的问题,使用资产基础法便能使得这一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

(3)使用资产基础法的宽松性。由于使用资产基础法的条件比较宽松,不像收益法和市场法所要求的那么严格,所以较多的公司在并购中只能考虑使用资产基础法。

(二)收益法正在越来越多的使用于各种公司并购的价值评估中。在2012年的公司并购案例中有半数以上的公司采用了收益法评估公司并购中的企业价值。究其原因,是由于目前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由后股权分置时代向全流通时代的迈进,我国上市公司不再单单关注公司的既有资产,而是对于并购时能否吸收优质资产,这些优质资产未来的盈利能力如何。运用收益法进行评估便能很好的从并购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着手揭示企业的增长潜力,符合投资者和公司管理者的期望。

(三)市场法在我国的市场上还有待发展。市场法是一种最简单、有效的评估方法,因为在评估过程中的数据资料均直接来源于市场本身,但是市场法需要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本市场,并且市场法的应用与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资本市场化程度密切相关。所以目前虽然市场法在我国企业评估中并没有作为一种主要的方法使用,但是我相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市场法将会日益成为一种重要的资产评估方法。

三、我国公司并购中价值评估方法选择时出现的问题

纵观我国近年的公司并购案例,公司并购时选取的价值评估方法都能符合自身的条件,并比较准确的评估公司的价值,但是有部分公司在选择方法时却出现了一些问题:

1、评估方法选择不当。不同行业的企业资产性质、主营特点以及核心业务不同,所以在对其进行资产评估时侧重点便不同,因此需要恰当的选择评估方法。传统制造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可在评估中通过资产基础法反映企业资产的当前构建成本,并通过收益法验证企业的未来盈利能力,保证并购时资产评估的合理性。如果对房地产企业采用市场法评估,便会得到偏离目标公司公允价值的结果。

2、有多种评估方法可行时只是用单一的方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重大资产重组中相关资产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资产评估机构原则上应当采取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机构在满足市场法或收益法应用的条件下却只采用资产基础法一种方法,不符合法规规定。

四、公司并购中价值评估方法选择的展望

(一)评估方法选择的市场化

目前中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改革的转型阶段,越来越多的经济法规逐步出台,市场经济逐步完善,资本市场中公司并购选取的评估方法越来越多样化,不管是关注未来盈利能力的收益法,还是参照类似评估对象而确定价格的市场法或者单项资产加和的资产基础法,只要所选用的评估方法能正确反映企业价值,满足资产管理的真实需求,便可以采纳。

第2篇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猛发展,资产评估行业愈发凸显其重要地位,它为维护产权主体的所有者权益,促进产权交易的健康、顺利进行,以及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起到了极其重要作用。在此背景下,本文致力于研究我国煤炭企业并购中的资产评估问题,并结合“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收购山西大同新荣唐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下文简称为“唐煤公司”)”进行实例分析,旨在为进行并购的煤炭企业的资产评估作出有针对性的指导和规范,提高评估质量,降低评估风险,促进我国煤炭行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资产评估相关影响因素

资产评估是指专门的机构或评估人员,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的统一尺度,对在一定时点上的资产进行评定估算的行为。在企业并购活动中,对被兼并企业的资产评估可能因预测不当而不够准确,进而给兼并企业带来潜在风险。资产评估的效果取决于三方面,即财务报表信息的准确性、评估方法的有效性、以及并购环境的影响。在此基础上,煤炭企业资产评估的独特性在于煤炭资源的存在。煤炭资源占煤炭企业资产的相当大部分,对其价值评估存在的风险包括:储量方面的风险,矿产品价格风险,经营风险,经济风险(如汇率、利率、通货膨胀等)。其中经营风险和经济风险分别来自于并购企业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属于企业管理水平与宏观经济层面的问题,此处不做深入研究。本文着重从信息准确性和评估方法有效性两方面出发,对我国煤炭企业并购活动中的资产评估问题做出研究。

(一)信息不对称状况的改进 在并购过程中,被兼并企业可能存在故意隐瞒损失信息的情况,或者夸大自身的价值和收益信息,使得相关重要的定价信息得不到充分、准确的披露;同时就我国的资产评估环境而言,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较多虚假成分,以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够充分。企业进行兼并时,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兼并企业对目标企业资产价值和赢利能力无法准确判断。并购估价过高,势必造成并购企业经营收益降低,使企业增长缺乏权益基础,将影响到企业未来可持续增长的能力。

为了改善煤炭企业并购中信息不对称与信息失真状况,企业应聘请信誉优良的中介机构及权威专家,一方面合理使用财务报表信息,它是目标企业价值评估最重要的信息来源之一,对其进行合理使用是资产评估风险防范与控制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注重表外资源,表外资源对于目标企业资产评估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表外融资和某些重要信息没有在财务报表内反映而引发的风险。

对我国煤炭行业而言,在资产评估实务中,企业还应要求原矿方代表、参与兼并重组的人员、资产评估机构、中介审计机构四方签字,明确责任;对无法下井核实的资产,如果原矿方可以提供翔实的原始资料,评估机构作出可以评估的决定后,方可评估,否则应推迟这部分资产的评估。通过采取以上种种措施,最大程度降低资产评估风险。

(二)资产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有很多,本文着重分析以下两类:资产基础法和收益现值法。

(1)资产基础法。以资产为基础的评估模式又称账面价值调整法,是评估企业价值最简便的方法。该方法认为:企业价值是企业所有的投资人对于企业资产要求权价值的总和。资产基础法的基本评估思路如下:一是流动资产。对货币资金及流通性强的资产,按经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对应收、预付类债权资产,以核对无误账面值为基础,根据实际收回的可能性确定评估值。二是非流动资产。一般采用重置成本法,如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整体评估后净资产×持股比例;房屋、井巷等固定资产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其中重置全价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前期及其它费用、资金成本三者之和。三是负债。清查核实各项负债在评估目的实现后的实际债务人、负债额,以评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持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四是企业权益价值=总资产评估价值-总负债评估价值。从资产基础法的思路来看,其合理应用有赖于三个前提条件:资产的重置成本和变卖价值容易估算;资产的获利能力与重置成本密切相关;企业的绝大部分价值由其所掌握的自然资源组成(智力资本比重较小)。所以,现阶段,资产价值基础法是我国煤炭企业并购活动中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价值评估方法。

(2)收益现值法。收益法即按照收益途径、采用DCF估算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该方法对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及其风险进行预测,然后选择合理的贴现率(IRR),将未来的现金采用收益现值法的企业需要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有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及可量化。只要在这些条件下,估值结果才能具有较好的客观性。鉴于我国煤炭行业目前的客观环境,为提高资产评估的准确性,降低财务风险,在选择评估方法时除了根据并购目的和目标企业的实际状况以外,还可综合运用多种评估方法来提高评估准确程度,得出不同的结果,然后进行综合分析,降低评估风险。

三、唐煤公司资产评估实例分析

本文以2009年6月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收购山西大同新荣唐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案例进行资产评估风险控制分析。

(一)兼并企业背景分析 在进行评估前,兼并企业首先研究了唐煤公司的历史沿革、生产经营状况、组织架构以及企业优势和风险分析,并统计出其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2)优势及风险分析。一是优势。在国家煤炭产业政策下,山西淘汰小煤窑势在必行。而根据唐煤公司目前已实现机械化采掘和陈家沟矿采煤方法改革即将实现综采的情况,企业已不在关停之列,再加上重组其它煤矿后,公司储量将会大大增加。这些因素必将使唐煤公司有较大的发展前途。二是风险。包括安全事故风险和成本价格风险,受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公司当前面临的经营环境风险较大,在危机导致的煤炭产量下滑及价格走势不佳的背景下,成本上升令人担忧。

(二)评估前提、限制条件及评估方法 评估范围是唐煤公司截至2009年5月31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评估对象为唐煤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基准日是2009年5月31日。

(1)评估限制条件有:本次评估所采用的储量数据,是依据企业提供的地质资料和储量核实文件,其准确程度评估人员无法确认;由于企业的长短期借款合同和入账凭证提供不齐全,账面余额中只有部分得到银行和信用社函证回复。

(2)本次评估遵照相关法令原则,依据企业的实际状况,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且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在企业价值整体评估的收益法中,收入、成本费用等指标,是直接以近三年的实际经营财务指标为基础,对未来一定经营期限内的收入、成本费用等作出预测,这样其评估结果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程度较大。因此,就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而言,资产基础法的结果相对更具可信性。

四、结论

通过以上理论及实例研究,本文发现:对于信息不对称及信息失真状况,企业应聘请信誉优良的中介机构及权威专家,合理使用财务报表信息并注重表外资源,明确参与资产评估各方的责任,提高评估信息的客观真实性;对于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企业应综合运用多种评估方法,得出不同结论,然后进行综合分析,提高评估结果的科学性。

观察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收购山西大同新荣唐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之后这三年的运营状况,不得不承认,经过细致入微地资产评估,企业大大降低了财务风险,此次收购可谓是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成功的案例之一。截至2011年12月31日,唐煤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17,264.91万元,且资产基础法下,唐煤公司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39,076.12万元。2012年3月28日,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煤能源”)收购进出口公司持有的唐煤公司80%股权,这一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中煤能源做强做优煤炭主业的发展战略,增加公司优质煤炭储量,提升公司煤炭产量,这也进一步验证了2009年并购中资产评估的科学严谨性。

并购企业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在并购过程中向被兼并企业支付与实际不符的高昂费用,就一定要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目标企业的每一个财务项目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查以及科学专业的评价。本文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现实意义,相信通过本文的结论和实例参考,我国煤炭企业可以有效降低并购中的资产评估风险,实现并购的良好开端。

参考文献:

[1]崔展伟:《浅析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的财务管理问题》,《财会通讯》2012年第29期。

[2]李宁:《资产评估问题浅析》,《企业技术开发》2011年第16期。

[3]刘新峰:《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评价与控制研究》,西南财经大学2007年硕士论文。

[4]周莹莹、刘传哲:《煤炭资源资产评估中对采矿权价格的主要影响因素研究》,《经济管理》2011年第5期。

第3篇

【关键词】企业价值评估;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

一、当前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1)成本法。成本法又称资产加和法,对于企业价值评估而言,具体是指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按重置成本法计算的评估价值加和并扣除各种贬值因素后求得企业整体价值的方法。(2)市场法。市场法是通过在市场上找出若干个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相似的参照企业,以参照企业的市场交易价格及其财务数据测算出价值比率,通过分析、比较、修正被评估企业的相关财务数据,确定被评估企业的价值比率和评估值。(3)收益法。收益法,也称收益现值法,是利用投资回报和收益折现等技术手段,将评估对象的预期获利折算成现值,用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二、三种评估方法的比较分析

(1)评估原理的比较。成本法的基本思路是任何一个理智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该项资产的现行构建成本,如果投资对象并非全新资产,投资者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扣除各种贬值因素以后的构建成本。市场法依据的是替代原理,即任何一个理智的投资者购置某项资产时,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高于市场上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的市场价格。收益法评估技术思路认为,任何一个理智的投资者在购置或投资于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货币数额不会高于所购置或投资的资产在未来能给其带来的收益。从评估原理上讲,三种评估方法都是科学的,评估方法之间存在内在联系,各种评估方法之间可以相互替代和验证。(2)评估方法的前提条件。市场法的前提条件一是要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二是公开市场上要有可比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收益法的前提条件一是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二是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三是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成本法的前提条件:一是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二是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能够支持其重置及其投入价值。(3)评估方法的局限。成本法是对单项资产的加和,成本法使用过程中最大的问题是,无法对不可确指的资产如商誉进行评估。市场法的运用过程中,参照物的选择和各种因素的调整难度较大。首先,评估对象和参考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往往不尽相同;其次,对价值比率的调整是运用市场法极为关键的一步,需要评估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技术能力。收益法需要预测资产未来收益、资本化率、受益期限,这就需要认真分析影响资产预期客观收益的主客观因素,被评估企业所具有的行业风险、地区风险、企业自身风险,以及评估对象获利时间的长短。成本法直观、确定、容易理解,相对于市场法和收益法,其客观依据较强。市场法通过市场比较来确定评估价值,是最直接、最具有说服力的办法。资产的价值在于其未来为拥有者或控制主体带来的收益,所以收益法也是一种较为科学合理的方法,特别是利用收益法估算的企业整体价值中包含了不可确指无形资产商誉的价值。

三、企业价值评估中评估方法的选择

1.评估方法的选择的实质。第一,资产评估中的基本方法与具体技术方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片面地把资产评估中的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当作资产评估的具体技术方法,人为将资产评估方法限制在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方法的范围内。比方成本法中也利用费用折现的方法确定功能性贬值或经济性贬值,收益法中也通过市场比较确定资产合理的收益额、收益期限和资本化率。第二,对特定经济行为,在相同市场条件下,对处在相同状态的资产进行评估,其价值应该是客观的,评估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为各种方法的验证提供了理论依据。资产评估方法选择实际上包括了一个不同层面的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和综合的过程,这个过程至少应该包括以下三个层面的选择:其一是关于资产评估技术思路层面的选择,即分析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所依据的资产评估技术思路的适用性;其二是在各种资产评估技术思路已经确定的基础上,选择恰当适用的实现各种评估技术思路的具体评估技术方法;其三是在确定了资产评估技术思路和具体评估技术方法的前提下,对运用各种评估技术思路和具体评估技术方法所涉及到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我们必须强调资产评估方法选择是资产评估技术思路与实现评估技术思路的各种具体评估技术方法,以及各种评估技术方法所使用的各种经济技术参数选择的统一。

2.评估方法的选择。(1)评估方法的选择要与评估目的,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被评估对象在评估过程中的条件,以及由此所决定的资产评估价值基础和价值类型相适应。这里所说的评估目的主要指的是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资产评估的特定评估目的既是资产评估所要实现的具体目标,又是资产评估结果的具体用途。资产评估特定目的会在宏观层面上对资产评估对象及其面临的市场条件具有约束和限定的作用,从而对评估技术思路、评估具体技术方法和评估方法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评估时的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的条件是决定资产评估价值的主客观因素,它们与资产评估目的一起不仅共同构成了资产评估的价值基础,也构成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条件基础和信息基础。不论是资产评估的技术思路的选择,还是实现这些评估技术思路的具体评估技术方法的确定,或是评估技术方法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都不可能离开或偏离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条件基础和信息基础。如处于困境中的企业、收益具有周期性特点的企业、经营状况不稳定以及风险问题难以合理衡量的私营企业就不适合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资产评估中价值类型是资产评估价值基础之上的资产评估结果及其价值属性。价值类型是从资产评估结果及其价值属性的角度对选择资产评估技术思路、实现评估技术思路的具体评估方法,以及具体评估方法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进行约束。从理论上讲,资产评估中的三种基本方法都可以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注册资产评估师必须清楚,不论运用什么方法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必须保证评估方法所使用的各种信息资料都取自于公开市场的证据。而不论运用什么方法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都应当考虑相关的非市场因素。评估方法作为实现评估目的及其价值目标的手段和工具,评估方法及其运用不应当,也不允许偏离所要实现的资产评估目标及其要求。(2)评估方法的选择受各种评估方法运用所需的数据资料及主要经济技术参数能否收集的制约。每种评估方法的运用所涉及到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都需要有充分的数据资料作为基础和依据。在评估时点,以及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某种评估方法所需的数据资料的收集可能会遇到困难,当然也就会限制某种评估方法的选择和运用。在这种情况下,评估人员应考虑采用替代原理和原则,选择信息资料充分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例如,对于既无市场参照物,又无单独经营记录的资产,只能选择成本法进行评估;对于工艺比较特别且处在经营中的企业,可以优先考虑选择收益法;面对相对活跃的市场和充分的参照物,可优先考虑选择市场法等等。(3)注册资产评估师在选择和运用某一方法评估资产的价值时,应充分考虑该种方法在具体评估项目中的适用性、效率性和安全性,并注意满足该种评估方法的条件要求和程序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楚,在选择和运用评估方法时,如果条件允许,应当考虑三种基本评估方法在具体评估项目中的适用性,如果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采用多种评估方法时,不仅要确保满足各种方法使用的条件要求和程序要求,还应当对各种评估方法取得的各种价值结论进行比较,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做相应的调整,确定最终评估结果。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楚,关于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和使用,实际上是专业评估人员根据实际条件约束下的资产或模拟条件约束下的资产的价值进行理性的分析、论证和比较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做出有足够理由支持的价值判断。任何将评估方法选择和运用的过程简单地理解为评估公式或评价模型的使用或计算的过程都是不正确的。

参考文献

[1]温蓓.国有企业改制应重视商誉评估[J].中国资产评估.2006(10)

[2]李雪,于晓红.企业改制中的资产评估及其方法应用[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12)

第4篇

[关键词] 碳资产低碳经济;碳资产评估;必要性

[中图分类号] F720 [文献标识码] B

受《京都议定书》和清洁机制(CDM)的约束,碳排放权作为一种新型商品开始在国际市场上广为交易。企业的节能减排行为是对企业进行绿色生产的一种鼓励,同时也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提供了新思路。再这样的经济发展形势下,企业无论从当今的经济发展宏观环境出发,还是出于自身发展的利益考虑,开展碳资产评估业务都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将从低碳经济背景下企业开展碳资产评估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出发,探讨关于我国企业开展碳资产评估的意见。

一、企业开展碳资产评估业务的可行性

(一)低碳经济理念深入人心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全球植被的大面积破坏作为全球经济快速发展的副产物,日益威胁人类所生存的环境。在当今“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发展理念逐渐深入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层面的同时,低碳经济的出现似乎完美的综合了前两这的内涵,与当今的经济发展形势更为契合。“低碳经济”一词最早见政府文件是在2003年的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虽然当今学术界并未对低碳经济是一种经济形态还是一种经济发展方式作出明确的定义,但其所提倡的减少二氧化碳等碳气提的排放的节能减排意识无疑是当今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并与当今人类的环保观念,节能观念深深契合。

(二)碳交易机制日益健全

碳交易机制是规范国际碳交易市场的一种制度。碳资产原本并非商品,也没有需要开发和交易的显著价值。但由于,1997年签订的《京都议定书》对各国的碳排放量有了限制和约束,才使得碳排放权作为一种新型资产,逐渐成为当今世界各国之间,企业之间交易的重要商品。清洁发展机制(CDM)、排放贸易(ET)和联合履约(JI)作为《京都议定书》规定的3种碳交易机制,为碳排放交易权的交易体系构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当今社会的碳交易机制的基础,构建于《京都议定书》对各国碳排放的约束,以及各种机制和合约的约定。这些公约和机制的构建不仅促进了各国、各企业在节能减排技术上的发展从而推动了低碳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碳交易市场的有序化,和合规化提供了重要的条件,成为碳交易爆发式增长的基础,从而也成为碳资产评估业务开展的重要经济条件。

(三)碳资产评估理论日渐完善

碳资产评估作为一种新型的资产评估业务,其发展深深地依附于碳交易活动的发展。不仅如此,碳资产评估业务的开展同样需要相关专业理论的支撑。与传统的无形资产评估、不动产评估、机械设备评估与企业价值评估相同的是,碳资产评估理论的发展与深入研究同样深深植根于当今经济学、管理学以及相关经济模型的发展。不同的是,碳资产作为一种新型资产,国际学术界对碳资产具体定义为无形资产还是金融资产,抑或是其他类资产并没有达成共识。正是由于碳资产本身属性的定义并不确定,这使得碳资产评估理论的发展也有了很多种看法。但总体而言,碳资产作为企业自身资源的一部分,相应的企业管理理论,宏观经济理论为碳资产评估业务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理论基础。例如,这几年的碳会计相关理论的发展为企业碳资产的确认与计量提供了更为科学、准确的方法;期权定价模型等新兴数学模型在碳资产评估实务中的成功运用对碳资产的公允定价提供了巨大的帮助。从而,我们可以看出随着当今碳交易的不断开展,相关的传统和新型管理理论和经济理论以及数学模型的运用为碳资产评估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扎实的理论知识基础。

二、碳资产评估开展的必要性

(一)碳交易业务发展的需要

碳资产评估业务的发展离不开碳交易的发展,碳资产作为一种新型的资产,其交易活动的发展为碳资产评估业务的开展提供了重要的经济基础。正是为了保证碳资产能够在交易中得到公允的定价,碳资产评估业务才应运而生。同样,碳资产评估业务的不断开展同样也促进了碳交易市场的繁荣。专业的评估机构在碳资产评估业务中运用相关的专业理论和知识,公平、公正和可观的确定在正常市场条件下的碳资产的交易的市场价值是碳资产评估业务开展的目的所在,保证了碳交易的正常有序进行。与其他资产评估业务一样,碳资产评估业务同样对碳交易的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履行国际公约的需要

在整个碳资产交易的框架体系的构建中,《京都议定书》不仅为碳资产的交易提供了相关的机制,为碳交易的开展起到了指导作用。同样,《京都议定书》对各国的碳排放额度进行了相关的规定,使得各国在节能减排,减少碳排放量上达成了共识。出于履行《京都议定书》以及其他国际相关公约的约定需要,公正合理的开展碳交易活动,使得碳资产作为一种商品而变得具有商业价值。出于保护碳交易双方的合理利益考虑,合理的、公正的、公平的碳资产交易价格是保证双方交易活动公平进行的基础和前提,而碳资产评估业务的开展则为公平公正的确定碳资产的价格提供了保证。由此可见,碳资产评估业务的开展同样是履行《京都议定书》以及其他国际公约所需要的。

(三)企业发展的需要

企业是碳交易活动中的最主要的参与者,碳资产作为企业所拥有和控制的资源的一部分,是企业自身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确定企业碳资产的价值,不仅对企业的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样也关系到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和公关形象的宣传。在关键的碳资产交易活动中了解自身的碳资产价值,关系到企业真是资产价值的确认和各项管理。这在相关的生产企业中显得尤为重要。对于有较大碳排放交易需要的企业而言,合理的明确自身所有的碳资产价值,不仅关系到企业碳资产的日常管理活动,同样关系到企业形象在社会中的定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合理确定企业的碳资产价值,可以使得企业的财务状况变得更为明晰,同样可以使得企业在碳资产交易当中合理的使得自身利益最大化。

三、企业开展碳资产评估的建议

(一)完善碳资产评估相关理论

首先,应当完善相关的碳会计相关理论。碳资产虽然是一种新型资产,但其确认计量仍旧应道依据相关的会计准则。目前国际社会普遍倾向于将碳资产确认为企业的无形资产,然后参照相关的无形资产准则进行相应的确认和计量。但,具体将碳资产确认为何种资产仍旧存在争议。因此,解决争议,明确确定碳资产的资产属性,颁布适用于碳资产的相关会计准则,是为企业财务上合理确认、计量和报告碳资产价值的关键,同时也为碳资产评估业务的开展提供资料基础。

其次,明确碳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对碳资产评估业务的开展至关重要。碳资产虽然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崭新的资产形态,但只要符合资产的属性,则对其估值就符合国际通行的资产评估方法。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是资产评估中的三种基本方法。其中三种评估方法都有自己不同的应用条件。例如:应用市场法需要市场上存在大量的可比较案例,如果市场上存在大量客观条件相符的可比较案例,那么运用市场法评估出的碳资产价值就存在较高的可信度,相反,如果市场上存在的可比较案例较少,或者案例差异较大,那么市场法的运用则显得有失偏颇;应用收益法必须满足以下前提条件:第一,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能用货币来衡量,其预期收益包括通过碳资产直接交易获得的收益,还包括碳资产所带来的协同效应,即为企业带来的间接效益。第二,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能用货币来衡量。第三,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如果不能合理的预估出未来碳资产所带来的相应收益,不能合理的预估出相应的风险从而确定不了相应的这项率,则收益法则难以运用;应用成本法评估资产需要满足的前提条件有:一是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二是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能够支持其重置及其投入价值。若果不能满足的相关前期条件,成本法的应用也就很难具有说服力。总而言之,三种基本评估方法的应用要深深地与现实条件相结合,合理选择适当的碳资产评估方法。在此基础之上注意适当数学模型的应用。

(二)注重企业自身的碳资产管理

首先,应当站在战略层面去考虑企业的碳资产管理。对于大多数生产型企业来说,碳排放是生产活动中不能避免的。因此,将碳资产管理合理的上升为企业的发展战略,对于企业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

其次,应当加强自身的碳资产成本管理。合理的确定企业碳资产的取得成本,对企业的碳资产的成本进行实施监控,是合理确认企业碳资产价值的基础。这就需要企业进行合理有效的,实时的碳排查。加强对碳资产的盘查,对在日常中碳资产管理过程中的各项减值,实现对碳资产的实施监察。

最后,应当运用企业管理系统对碳资产进行管理。每个企业由于所处的行业不同,所从事的经济活动不同,对碳资产的需求也就有所不同。对于经常从事碳交易业务,或对碳资产管理有较高要求的企业,可以与相关的专业服务公司合作,开发适用于本企业碳资产管理的管理信息系统。如,将企业中的碳资产列入企业的ERP系统中,从而更容易加强对企业碳资产的管理。

(三)注重碳资产评估相关工作人员素质的培养

根据当下的碳资产评估业务的开展,我们可以将碳资产评估相关人员分为普通有碳资产评估业务需求的企业工作人员,和专业评估机构中从事碳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人员。提碳资产评估业务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对碳资产评估这一新型评估业务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完善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碳资产评估作为一种新型的资产评估业务,对评估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很高的要求。评估人员的专业素养是合理确定碳资产市场价值的重要保证。

第5篇

《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颁布,对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报告都作出具体规定,并给出具体的操作规范。如表1所示:

通过对资产期末计价有关规定的分析,资产期末后续计量可以概括为三类。一是会计期末取消计提减值准备,按公允价值反映,公允价值与初始计量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二是会计期末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当资产价值恢复时,可在已计提的资产减值范围内转回。如持有至到期的投资、贷款、应收账款、存货、消耗性生物资产。三是会计期末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当资产价值恢复时,不得转回。如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计量模式)、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以及无形资产。

二、资产减值计量基础的比较

(一)IASB使用可收回金额作为资产减值的计量基础IASB指出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销售净价和使用价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IASB36把使用价值定义为:预期从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预期者所站的角度是企业而非市场。使用价值是特定个体价值的一种形式。IASB36(1998)将销售净价定义为:在熟悉情况的交易各方之间自愿进行的公平交易中,通过销售资产取得的、扣除资产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修订后的IASB36(2004)用扣除出售费用后的公允价值取代了销售净价这一术语,但内涵一致。IASB36(1998)明确指出,资产销售净价的最佳证据是正常交易中约束性销售协议规定的价格,用可直接归属于资产处置的增量费用加以调整;如果没有约束性销售协议,但存在活跃市场,则销售净价是资产的市场价格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净额(通常,恰当的市场价格是当前的买方出价;如果当前的买方出价不易获得,则最近的交易价格可以为估计销售净价提供基础,如果交易日与估计日之间经济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话);如果没有约束性销售协议或活跃市场,则销售净价应建立在可获取的最佳信息的基础上,以反映在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进行的公平交易中,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处置资产能够获取的、扣除资产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IASB使用可收回金额作为资产减值的计量基础,主要是基于管理者的理。当资产发生减值后,企业或者将其保留,或者将其出售,相应地,管理者要作出这一决策就需要估计资产的销售净价和使用价值,并进行比较。估计销售净价时,强调公平、自愿交易。而在估计使用价值时,对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较多地依赖特定主体的估计。IASB使用可收回金额作为资产减值的计量基础,并没有排斥公允价值的运用,相反,在确定可收回金额时,销售净价的确定必须以公允价值为基础。

(二)FASB采用公允价值作为资产减值的计量基础FASB在SFAS144中指出,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是指在当前交易中,双方自愿买入(承担)或卖出(清偿)一项资产(负债)所使用的金额。如果可获得,活跃市场的市场报价是公允价值的最佳证据,所以应作为公允价值的计量基础。FASB在解释为什么采纳公允价值作为计量资产减值的标准时就明确表示,许多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很容易地获得。但是,在许多情况下,SFAS144规范的长期资产或资产组合不可能取得活跃市场的市场报价,此时,公允价值的估计应以可获得的最佳信息,包括类似资产或资产组合的市场价格以及采用其他估价技术的结果为基础。

FASB采用公允价值作为资产减值的计量基础,主要是基于从经济角度讲,决定继续使用而不是出售已减值资产类似于对该资产的投资,因此,已减值资产应以公允价值计量。此外,FASB认为,许多情况下,对于SFAS144规范的长期资产或资产组合而言,活跃市场的市场报价不易获得;对于这些长期资产或资产组合而言,现值技术通常是可获得的估计公允价值的最佳估价技术。虽然采用现值或其他估价技术的目的在于确定公允价值,但FASB意识到,不需要成本和努力就可获得的用来估计公允价值的唯一信息就是主体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FASB采用公允价值作为资产减值的计量基础,并没有排斥现值技术的运用,在运用现值技术估计公允价值的过程中,也没有排斥特定主体对现金流量的估计。

(三)我国采用可收回金额作为资产减值的计量基础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结果进行估计。企业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以该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准则采用了IASB使用可收回金额作为资产减值的计量基础的观点。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尽管在描述上有区别,但含义是相同的。原因在于:一是可收回金额测试的目的是确保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其未来产生的经济利益,这一目标暗含的意思是,评估资产的可收回性时应当考虑特定企业的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对于同一项资产,市场参与者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通常要小于拥有它的企业所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特别是对于一些专用厂房及设备,因此,公允价值并不一定能确切地反映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二是如果通过使用资产产生的现金流量比通过销售产生的现金流量多,那么将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建立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可能会引起误解,因为理性的公司可能不愿意出售资产。三是FASB在解释为什么采纳公允价值作为计量资产减值的标准时就明确表示,许多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很容易地获得,而我国的市场环境和信息传递能力并没有达到这样的高度。四是SFAS在准则中规定,如果不能获得资产的公开市场报价,应当采用其他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其中的一种方法就是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这表明使用价值通常情况下是能够得到的,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观点更加切实可行。五是在考虑和解决会计计量是否广泛采用公允价值以前,修订以前准则中为确定可收回金额而采取的计量基础并不合适。六是将可收回金额定义为资产销售净价和使用价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在我国已经有了一定的实践基础。

三、应用公允价值净价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注意的问题

(一)充分推广现值技术理论并在会计实践中完善现值理论在我国的《资产减值会计准则》中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有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明确了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量目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量中应包含的要素、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量方法的选择、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量中折现率的确定等问题。但由于我国开展现值理论研究的时间比较短,且实际应用较少,使得会计人员对现值理论较生疏。因此,需采取多种措施充分推广现值理论。一方面,应提高会计主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对各单位特别是上市公司的会计主管人员进行培训,要求他们对本企业的资产减值业务进行现值计量模拟,以提高胜任能力和监管水平。另一方面是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编制连续的财务预算或预测、估计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选择恰当的折现率都对会计人员的素质提出较高的要求。

现值理论在会计实践中会遇到各种具体问题。准则制定机构应专门就相关问题进行收集、汇总,开展研讨活动。让更多的会计专业人士,包括职业会计师和会计学术界专家参与讨论,探讨适合我国经济活动情况的现值理论。

(二)将预算体系纳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西方国家为了满足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许多企业都编制弹性预算和滚动式的五年预算。尽管预算的编制首先服务于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但无疑弹性和滚动式的预算为西方企业在资产减值会计中应用现值计量方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我国的大部分上市公司没有编制长期(3至5年)现金流量预算的惯例,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对现金流量的测算普遍缺乏经验。1995年前后,我国证监会曾强制性要求拟发行新股或拟配股的上市公司提供3年期的盈利预测,结果显示,许多上市公司盈利预测的可靠性极低,后来证监会不得不改为只提供1年的盈利预测,但结果仍然很不理想,证监会最终只好将盈利预测作为自愿披露的信息。可见,我国在建立预算体系方面任重而道远。笔者认为,为了尽快建立健全我国的预算体系,首先应将预算体系纳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上市公司每年编制弹性预算、滚动预算。在对会计基础工作进行考核时,将其纳入考核范围。其次,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必须提供长期(3至5年)现金流量预算。

(三)规范资产评估机构,提高评估质量首先,要统一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标准,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当前,要以财政部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作为管理政府各部门评估的基本准则,政府各部门如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要以财政部的这个基本准则为依据来规范评估行为;要加大对注册评估师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注册评估师黑名单制度,对出具虚假与误导性资产评估报告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当事人权益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次,要进一步加快改革的步伐,全力推进合伙制评估事务所发展,使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真实性承担无限责任,切实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第三,要树立以质量求发展,以信誉求生存的意识,在执业中评估机构必须采取谨慎原则,不做与其执业能力、执业水平不相符的业务,确保评估质量。

第6篇

笔者参加了2010年及2011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根据对小型评估机构检查发现的问题分析,并与被检查机构的负责人、执业评估师进行讨论,认为助理人员在以下几个方面容易出现问题:

1. 部分助理人员不明白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区别,或者将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混为一谈。

2. 部分助理人员不理解评估计划的意义,认为评估计划就是为应付业务质量检查而编制的,因此忽视对评估计划中的评估目的、价值类型等必要事项的了解,满足于埋头干活,不问所以然。

3. 部分助理人员不善于审阅委托方、相关当事方所申报的资产明细表,对于资产明细表中必要内容填列不完整、不规范、资产明细表没有盖章等缺陷视而不见,导致资产评估基础数据存在缺陷。

4. 部分助理人员参加现场勘查时,对核实评估对象的存在性和完整性重视不够或者不掌握必要知识,没有对评估对象的存在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或进行了核实却没有进行文字记录、没有签字,导致评估对象的存在性和完整性核实底稿存在缺陷。

5. 多数助理人员知道要对主要资产的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核查、对主要资产的现状进行现场勘查,但部分助理人员在记录相关技术资料核查结果、主要资产现场勘查结果方面存在随意性,导致资料核查和现场勘查记录不够清晰完整,甚至过于简单粗略,或者只有现场照片而没有任何关于照片内容的记录说明。

6.多数助理人员在现场调查受到客观限制时,不懂得采取其他适当方法对有关资产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确认,往往一带而过或含糊其辞。

7. 收集和查验资产评估的权属证明文件一般是助理人员的工作,但是少数助理人员不了解常见权属证明文件的必要知识,满足于委托方提供的权属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对于存在产权瑕疵的资产,不知晓应当取得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提供的说明、证明和承诺,导致权属证明文件存在瑕疵或缺失。

8.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的项目,市场调查及数据分析、历史数据和预测数据的工作一般由执业评估师完成,而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的项目,询价工作一般由助理人员完成。少数助理人员不掌握询价技巧、不注意记录询价过程和询价结果,导致出现询价失败、询价信息不充分、询价结果不可靠、询价结果时效性差等影响评定估算的情况,而不注重进行询价记录,又导致资产评估底稿残缺,影响评估底稿的规范完整。

9.少数助理人员习惯于索取房屋、车辆的权属证明文件等常规资料,忽视索取与评估结论有关的其他必要资料,如法定定期检测设备的定期检测报告、压力容器的安全检验报告以及涉及土地、房地产、矿产资源等资产的专项评估报告等,影响执业评估师的评定估算工作。

10.评估工作底稿归档是助理人员的一项常规工作,部分助理人员不了解归档的必要知识,没有全面检查归档工作底稿内容是否完整,没有对归档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没有索引编号和顺序编号,满足于装订齐整,导致评估工作底稿貌似完整,实际存在缺陷,影响以后的查阅、使用。

上述问题,并不是在任何一家小型评估机构都存在,但是几乎小型评估机构或多或少都存在,反映出小型评估机构的助理人员确实存在基础知识欠缺的现实。

据了解,大中型资产评估机构也有相当数量的助理人员,也承担大量的资产评估基础工作,这些资产评估机构为保证资产评估工作底稿的规范性、一致性,基本上每年都会对助理人员进行内部业务培训,或者不定期对助理人员进行内部业务轮训。助理人员经过连续的培训、实践、再培训、再实践,从业能力就会有明显提高,其编制的资产评估工作底稿基本能够达到《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及其讲解的要求,为注册资产评估师进一步开展评定估算工作、编制较高质量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打下良好基础。

而小型评估机构由于人员数量少,平时忙于处理资产评估业务,除注册资产评估师参加每年一次的集中业务培训外,一般无暇顾及助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或者由于缺乏师资、缺乏合适的培训材料,即使有意对助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也难以付诸实施。助理人员基本上依靠注册资产评估师的零星指导和自主学习来提高业务能力。

笔者认为:虽然已经颁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程序性具体准则、实体性具体准则以及评估指南、指导意见均是针对注册资产评估师做出的,上述问题对应的业务,大多数也是应当由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的。但是不应忽视助理人员在实际评估工作中承担了大量工作的现实。尤其是小型评估机构,助理人员在实际评估工作中甚至承担了主要工作。因此,有必要对小型评估机构助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进行探讨,以促进小型评估机构规范资产评估工作底稿,提高执业质量,为机构进一步做优做强做大打好基础。

第7篇

关键词:电力企业;资产评估;质量;体系

中图分类号:F2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01

就目前而言,我国电力企业在资产评估中方法较为单一,评估工作随意,评估人员的综合素质偏低、评估结果真实性较低等问题,其主要原因是由于电力企业资产评估需求的缺乏、质量监管体系的不完善、资产评估攻击失效以及产权交易的非市场化。针对上述问题,需要通过政策导向,提高对高质量资产评估的需求,同时要求相关利益者加强对资产评估质量的重视;引入竞争机制,培养高质量的评估团队,不断提升资产评估的信息化水平,同时还需要不断完善评估质量监管体系,全方位提高电力企业资产评估质量水平。

一、资产评估的概念及特点

(一)资产评估的概念介绍。资产评估即专业人员根据某种目的,以企业资产当前的状况作为基础,根据其功能、使用效益和企业生产水平和经济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的相关程序,运用科学的手段,对某个特点时间点的企业资产价值做出评定和估算,提出专业意见的过程、在实际经济生活中,资产评估工作涉及多种行为,例如:产权转让、破产清算、资产纳税等等,都需要将资产的价值作为参考的依据,其资产价值并不是指账面的历史价值,而是企业资产在某个特定时间点的市场价值,为了对现行市价进行判断和估算,就需要进行资产价值评估工作。

(二)资产价值的特点。其一:现实性。将评估基准日作为参照时间,根据这个时间点企业的资产状况对资产进行评估,由于资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每天都处于不断的运动和变化中,其数量、结构、价值不可能长期处于相同的状态,其评估工作不会受到历史业务及其记录等约束。其二:市场性。资产评估是一项专业的中介活动,它来源于市场,并且服务于市场,它的根本目标是根据不同的资产,通过模拟的市场条件进行资产的估算和评定,估算的结果需要得到市场的检验。其三,公正性。其公正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需要按照相关准则和规程进行的,需要具备公允行为规范以及业务操作规范,这是保证其公正性的基础;第二:评估工作人员和企业资产业务无利害关系,这是公正性组织的建设基础。

二、电力企业资产评估质量的现状

我国资产评估监管部门为了有效地提高资产评估质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2001年制定了资产评估准则,为企业开展评估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同时多年来对资产评估人员进行统一的考核,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

电力企业的资产类型包含: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以及投资等。对电力企业资产进行评估需要从整体和局部来考虑,从整体进行评估时,可以采用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从局部进行资产评估时,通常采用重置成本法。但是在实践的过程中,重置成本法还是存在一定的缺陷,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该评估方法需要将企业的资产化整为零。形成独立的单项资产,在对这些单项资产的成本进行重置,电力企业具有资金、技术密集的特征,对于其中一部分资产,需要人为的分割才能进行评估,所以容易常出现遗漏和重复的现象,针对含阀门等材料的管道系统和包含电缆、照明器材等材料的电气系统而言,有的时候却很难进行分割,甚至无法进行分割,若将企业整体资产分割成多个单项资产来评估,其结果出现失真现象是比较普遍的;第二,重置成本法中功能性损耗和经济性损耗很难做到量化,特别是经济性损耗,它受到内部、外部、现实及未来多种因素的影响,难以进行估量;第三,针对有价证券和无形资产中土地的使用权等,不宜使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三、提高电力企业资产评估质量

(一)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对电力企业的治理和完善具体事项起着关键作用,良好的内部控制能够制衡公司内部权力,企业应该不断完善内设控制体系,强化治理结构,促进资产评估质量工作和治理结构的互动。

(二)改善财务治理手段。在一个企业中,控股权和控制权是不同的,财务控制权与这二者又有不同,如果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缺乏合理的体制和机制,那么股东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财务控制主要是对财务决策、财务监督以及财务激励机制进行治理。反映了“股权―资本”的控制关系。同时还反映出“委托―”的控制关系,同时,还体现了内部会计对会计人员的控制和监管。

(三)培养评估人员的资产评估意识。想要有效的提高企业资产评估质量,其关键是要提高利益相关者的资产评估意识,针对大多数领导的资产评估意识低下的问题,应该加大对其资产评估教育工作,可以从三个方面开展教育工作。其一:提高全民资产评估意识,为评估需求打下良好的基础,借助媒体对资产评估进行大力宣传,并做到及时有关资产评估的信息及取得的有效成果,加深大众的资产评估意识;其二,资产评估人员不仅需要认真对待评估工作,同时还需要向其他工作人员宣传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扩大其社会影响;其三,开设专门的资产评估教育课程,提高电力企业资产管理部门及资产评估人员的理论基础以及道德水平,增强其实务能力。

综上所述,要想提高电力企业资产评估质量以及解决资产评估的供求失衡状况,需要从思想上提高电力企业领导的资产评估意识,提升高质量评估的需求;引入竞争机制,建设专业的资产评估团队,提高资产评估的信息化水平,促进资产评估质量的供给;完善资产评估体系和相关法规,追究资产评估结果失实责任,无论是企业领导、财会人员、办事人员还是评估人员的失实责任,都需要严格进行追究,同时还需要不断加大资产评估协会的监管力度,从而有效的提高资产评估质量,为资产评估工作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

参考文献:

[1]陈腾飞.浅谈供电企业资产管理现状与思路[J].技术与市场,2012(11).

[2]姚莉萍.资产评估在保护国有资产中的作用[J].国有资产管理,2008(07).

第8篇

一、会计计量:确定性比正确性更重要

计量是财务会计的核心,从理论上讲,资产负债具有五种计量属性,即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变现净值和现金流现值。从世界通行的财务会计核算准则来看,历史成本是被广泛而长期采用的最基本的计量属性。例如《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简称“ias”)中,规定的所谓“基准处理方法”实际上是优先采用历史成本的概念,在“ias”第16号关于不动产、厂场和设备一章中规定,不动产、厂场和设备初始计量应该按成本计量。国内会计准则和有关会计制度同样坚持历史成本计量资产这一原则。在没有任何权益资本变化的情况下,企业的账面价值实际上是一个单纯以历史成本为基础进行计量的会计概念。财务报表中资产的计价是以购买时的价格和与之相关的费用组成或生产时的全部所费减去折旧进行的,这种方法是会计核算中客观性和谨慎性原则的全部体现。

客观地讲,任何一位哪怕是财务专家在阅读财务报表时都不会为此花费时间去重新计算每一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因为独立于会计师之外的计量业务是历史真实发生的,而不是推演出来的,对财务报表使用者来讲更加放心,“一项资产的原始购买价格要比它的现行销售价格、重置成本者它预期产生的未来收益的价值都要客观的多”,这就是会计计量客观性原则最被接受的原因。

但也正是因账面价值的客观性和谨慎性导致了企业账面价值的不相关性和不正确性。一是历史成本并未考虑诸如通货膨胀和市场贬值,从而账面实际价值与市场价值总是有差异的;其次,资产账面价值并不从未来收益角度考虑价值,也不考虑权益资本成本。这也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推出第7辑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信息和现值》(using cash flow information and present value in accounting measurements),为在初始确认或新起点计量(fresh-start measurement)时使用未来现金流量作为会计计量基础的重要原因;也是荷兰、新加坡和我国台湾地区等在税法上规定依据重置成本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重要原因。再次,资产历史账面价值并不能完全与公司产生收益的资本对应,很多收益尽管是无法按成本计量的“资产”产生的,但因会计核算的“确定性比正确性更重要”而“拒之表外”,会计业内经常传说 “近似的正确比精确的错误要好”。

二、资产评估:舍弃历史成本,以“现实性”为原则

资产重组实质上是资本性资产的重新组合,是法人财产权或出资人所有权的重新安排,它不仅导致会计主体的变更,而且导致了原会计主体持续经营假设的改变或原会计主体控制权的变更。建立在原会计主体持续经营基础上的历史成本会计信息已不能满足资产重组中利益各方对会计信息的需求。资产评估舍弃历史成本原则,以“现实性”为原则,以现行市价、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等价格标准重新反映账面价值。在实践中不但维护了所有者的权益(资本保全),也推动了会计计量方法的发展和完善进程,同时客观上也促进了中国会计计量与国际上的接轨。

三、资产评估计价和会计计量属性区别

(一)计价原则区别——唯一性与可选性

客观性是会计最重要的原则之一,这是历史成本计价方法最重要的前提,即资产是以购买时的价格或生产时的成本减去折旧,即净历史成本计价。而评估计价的标准是 “可选”的和“可变”的,价格标准有重置的标准、清算的标准、收益的标准等。也就是说,评估并不反映历史成本和未来价格,而是反映某一时点的重置价值、清算拍卖价值等。评估标准随评估目的不同、财税政策不同而进行具体选择。

例如,会计计量按所费原则进行资产确认,按一定准则判断后,将所费在当期损益与资本支出之间进行计价,这对于一致性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来说是妥当的。评估中对资产的确认就不是单一原则,比如在产权转让的场合,不是根据所费原则进行资产确认,而是根据客观性原则进行资产确认,无论资产的形成是否曾经有所费,以及所费是否已列入损益进行了补偿,只要是现实存在的可以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一律加以确认,并根据市场、成本和收益等不同情况进行估值。

(二)价值性质的区别——确定性与正确性“嗜好”

评估本身是一种专业判断,而不是一种客观事实,不管依据多么充分,都不是给资产定价,而是一种经济咨询和专家咨询活动,这是资产评估的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在某一个适当区间内,几个合格的注册评估师对同一资产的现实价值的判断可能是有差别的。但这种差别并不影响到相关经济行为的当事人依据评估结果对经济行为作出取舍安排。这种专业估值的差别尽管带有主观的成份,但在本质上也是反映了资产现实价值本身存在多样性这一客观现实。事实上,过去发生的同一资产业务,在不同的会计个体历史成本记录上完全可能不一样,因而会计计量的唯一性并没有改变资产价值的可变性这一客观现实。正如本文前述,会计计量的准确性“嗜好”,恰恰导致了其不正确性,即“提供精确错误”。多种多样的资产应该具有不同的计量特征,不同的目的往往决定资产的不同价值,同一价值基础也同样有不同的价格类型,正是这种计量的灵活性,突破了一味追求准确的思路,反而正确对企业获利的全部基础予以货币化,满足了权益占有方对权益真实性关注的需要,保证了社会各利益方的合理利益。

(三)价值体现形式区别——“牛”和“牛肉”的关系

评估价值体现的是“牛”整的价值,是把牛作为资产计量,不是牛肉的简单相加,因为单纯的说“牛”值多少钱,对于不同的使用者来说,不同的使用方式(行为目的)来说,是可以有不同的价值的。对于获得“牛”是为了出售“牛肉”者来说,关注的是从食用需求者能够获得的利益,理性投资者所支付 “牛” 的价格不会超过所出售“牛肉”所获取的收益;而对于获得“牛”是为了使用“牛”来犁地者来说,关注的是从耕种需求者所获取的收益,对于理性的投资者而言,所支付“牛”的价格不会超过未来“牛”带来收益的现值。这就是资产评估价值灵活的体现形式。它不会撇开“牛”整体以及如何产生收益等因素,仅根据当初得到“牛”的价格反映“牛”的价值。相反,会计计量恰恰是根据当初得到“牛”时的价格、或者“牛肉”的简单相加来反映“牛”的价值的,这在权益变动时是任何利益方无法接受的。

(四)计价时机的区别——初始确认和连续确认

在中国,资产重新计价不是在任何时候都需要的,只有资产业务发生时才重新计价,也就是说需要时才有该业务。而会计只要经营就需不断地计价。香港物业测量师的估值结果直接作为会计调账的依据,也是源于物业市场价值的不断变化,会计师借助物业测量师的专业力量,反映物业资产的现时价值,这是一个体系,也是一种需要。

四、资产评估计价与会计计量属性的融合

从评估计价与会计计价市场性来看,资产评估与会计具有密切的联系,其本源在于评估与会计在资产披露问题上均是关于资产确认、计价和报告的科学。从会计理论的发展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来看,资产评估与会计具有功能上互补性。

理论上讲,企业之所以无需调整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会计数据,是因为对于一个持续经营的特定主体来说,权益所有者关心的不是资产的公允价值,而是以权益为基础依据的收益,而且从成本收益法则和信息的相关性而言,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会计信息更适用,更可靠,没有通过资产评估来重新确认账面价值的必要。中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各项财产物资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

但从另一种需要来看,作为收益重新安排的依据和基础的权益一旦发生变化(例如资产重组),权益所有者关注资产价值的程度远远超过收益的本身,在这方面包括国家资本在内的任何权益所有者都是一样的,这也是国有资产评估有关规定的出发点,即保护国有资产。任何权益所有者都清楚本文前面提到的,账内反映的资产的历史成本与公允的资产价值是背离的,作为完整获利主体的企业收益并非完全、有时完全不是账内资产产生的,也并不是从资本的本质(产生收益)的角度去计量资本的价值的,尽管是确定的(会计中的客观性),但同时是不正确的,这就必然产生通过重新计量、反映资产公允价值,从而在公允价值的基础上重新安排权益的需求。

五、评估计价与会计计量在实务中衔接与矛盾

《国际评估准则》特别注重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关系,在评估准则的每一具体准则和指南中,全部有与会计准则衔接的专门部分。这样,总体上协调了与会计准则的矛盾,便于企业产权变动后的账务处理。但在我国两者存在着诸多无法衔接之处。

(一)衔接但又不完全衔接。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和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资产重组尤其是国有企业改制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对投入到拟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作为折股、工商注册和调整账务的依据。但目前的资产评估操作技术规范并没有和企业会计制度完全衔接。以无形资产为例,《企业会计制度》无形资产的取得计价中规定:“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定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入账。但是,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值作为实际成本”。

在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中,一种经常采用的模式为重组企业将优质、主业资产投入到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投入资产计价的资产评估,如果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包含在拟投入资产中的无形资产按账面值列示而不能进行重新作价,是现行《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不能接受的,现行《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中对无形资产的评估首选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评估果与账面价值差异为股份公司未来的报表带来的影响不言而喻。

即使是无法使用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的情况下使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时也要求“根据现行条件下重新形成或取得该无形资产所需的全部费用(含资金成本)确定该无形资产评估价值”,也与《企业会计制度》中“已经计入各期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该项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权利时,不得再将原已经计入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的规定相矛盾。

(二)会计“八项计提”与评估不衔接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1、应收、预付款项。应收、预付款项的评估思路是,首先根据审计审定的结果确定评估的起点数据(账面数),其次,评估师根据对可能收不回的账项的判断,确定风险损失。然后用款项的账面余额减去可能收不回的金额(即风险损失)得出评估值。这个过程的关键是风险损失的判断。就方法本身而言,评估风险损失的判断与审计坏账准备计提的判断是一致的。但是在现实操作中,因审计评估各自坚持独立的原则,往往二者的判断结果存在差异,有时很大。而且一般是评估结果高于审计结果(计提坏账准备后的净额)。这就对上市公司产生了影响。因为股份公司根据评估结果建新账后,审计师根据既定的会计政策重新计提坏账准备,大量的差异由当期损益承担。

2、无形资产的处置与作价。无形资产按历史成本入账,但因种种原因,无形资产实际拥有价值与企业收益状况和账面成本有非常小的对应性,导致了账面上大量没有记录的或只有很小金额的记录等情况。但从企业获利的角度来说,账面上小额的记录、甚至没有记录的无形资产为企业创造了巨额利润,有的甚至全部是无形资产创造的,但会计往往是根据取得(购买或自创)时的历史成本减去根据既定的年限的摊销后的余额来计量,根据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与账面余额的比较计提减值准备。而资产评估采用成本法一般难以真实反映其价值。采用超额收益法评估,从理论方法上讲,最能真实反映其价值。但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后建新账时,会计摊销后的余额加上计提的减值准备,从而“缩小”资产价值,根据获利能力得出的评估价值远远超出账面余额,从而“放大”资产的差异,客观上增大了企业上市后的摊销额,直接减少了企业报表的收益。当然不排除资产评估结果“随意性”的影响。

3、其他资产评估增值。其他资产评估增值导致摊销额的增大,利润明显下降。评估增值增大企业上市后资产的摊销额,是导致企业效益下滑的重要原因之一。

4、存货—产成品。存货—产成品市价法评估时,采用的价格为产品不含税出厂价格,包含了制造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所得税支出和税后利润等部分。对新公司来说,至评估基准日,已发生并已计入成本的费用、新企业实现销售时发生的费用和实现销售后要流出企业的流转税和所得税等,都应得到补偿。因此必须从市价中扣除各种税费和利润后才能作为产成品的评估值。但资产评估的现实做法是:如果销售有风险的话,利润实现有风险,评估值应扣除利润。这种处理与股份公司盈利预测和发行价确定有矛盾。如果产成品评估值计算了利润,并反映在老股东权益中,新公司却无法赢利,确定发行价的“市盈率倍数法”也不该计算未来收益。计算了利润评估值增值部分,实际上就是提前确认未实现的利润。

结 语

第9篇

关键词:资产评估专业;社会需求;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专业主要是满足社会公证类、中介服务类社会需求的专业。为了满足社会需求,避免教育资源和人力资源浪费和不足,特对该专业需求进行研究。该研究从问卷调查和访谈两个方面展开。研究目的是研究资产评估专业社会是否需要及需要什么样的人。

一、关于被调查者、接受访谈者的情况

本次研究的问卷调查部分共发出45份问卷,回收39份问卷,筛选合格问卷33份。不合格答卷的主要问题是回答问题数量低于60%,不进入统计环节。

在地域分布上,北京11人,南宁1人,成都3人,深圳4人,杭州2人,西安1人,沈阳3人,大连3人,吉林1人,哈尔滨4人,大庆1人;上述地域分布兼顾国内发达地区和经济较发达地区,可以在地域上对该专业的需求做出全面的反应。在答卷者的单位性质上,近88%来自评估企业,其余来自机关、事业单位、高校。在评估企业工作的答卷者,其单位的评估从业范围(土地、房产、旧机动车、资产、保险公估、矿产),两项和三项的最多,分别为45%和41%;一项的为10%,多于三项的为4%。答卷者个人执业资格以注册资产评估师为主,包括注册房地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三者的比例是7∶3∶1。

专题访谈共有六人,均为资深的资产评估人士。访谈的内容集中在社会需求的情况、需求的质量、综合素质的要求等内容。访谈对象集中在哈尔滨市。

二、关于需求与来源

关于需求情况。33%的回答不需要,67%的回答需要。选择不需要的主要包括两种情况。第一种(81%)认为,外界经营环境变化,资产评估的业务量减少,不需要该专业毕业生。第二种(19%)认为,该专业毕业生专业面窄、适应性差,不适应房产、地产、机动车、保险公估等项其他资产评估业务的需求。择社会招聘的最多,专业院校毕业生的次之,选择内部人员调整最少。社会招聘与专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为2.5∶1。

访谈受访者有如下共识。

广义评估(含不动产评估、动产评估和狭义的资产评估)的近年社会总需求有小幅增长,但因服务的机构数量在增加,传递给各个机构的数量感官是业务数量在减少。由于不同的机构资质对象的差异,业务量在时间和空间上,呈现有升有降的局面。被列举的情况有如下情况。一是狭义的资产评估,由于以前的业务集中在国有企业改制;国企改制后,许多坚守原来资质范围的狭义资产评估企业业务量缩减,正在探索新的业务增长点。二是房地产评估,面向抵押贷款评估的,由于金融政策的调整,业务量也有下降的趋势;面向动迁等方向的,业务量总体呈现下滑的趋势。但是房地产评估总量仍然处于各个单项评估的最高点。三是土地评估机构,由于国家将土地作宏观调控手段对象,许多基础性的工作与地价评估有关,资质高的机构近三年业务量有增长。增加的内容包括开发区集约节约评价、城镇地价动态监测、农地定级估价、农地产能核算、农地区片地价测算。

机关或者事业单位一般不将专业作为录用的前提条件,资产评估专业应将评估企业作为就业的目标。有用人需求的企业,除了专业性质特殊的――如矿产评估,其他评估资质都对该专业毕业生不排斥。不需要的企业也不是针对该专业。

三、关于培养方向

81%的被调查者认为不能仅面向狭义的资产评估,而应以狭义的资产评估为主、兼顾其他方向(房产、地产、机动车、保险公估)。在回答兼顾其他方向的重点时,48%选择不动产,37%选择审计和财务,4%选择保险公估,无人选择矿产评估。

访谈受访者认为,房产、地产、机动车、保险公估、资产评估只是资质设置的区别,对于资产评估专业不应画地为牢,上述内容都应该成为培养目标之一。

四、关于现有资产评估人员的不足

在问卷调查结果上,与上述需求分析类似。专业知识欠缺、专业面过窄缺乏适应性、无法满足需求的比例在76%以上。

接受访谈者认为,现有资产评估人员的不足,学校有很大责任;一是对于该专业的认识偏差,将资产评估对立于房产、地产、机动车、保险公估估;二是简单罗列几门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考试课程,缺乏课程的一系列基础课的支撑,造成学生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缺乏职业发展的专业基础;第三,实验课程、实务课程课时数量太少,无法帮助学生发展特定的能力。

五、结论

综合上述意见,本文得出如下结论。

(一)资产评估专业具有良好的社会需求

资产评估作为服务市场的重要中介,具有良好的社会需求。需求者不排斥该专业,不需求者并不因该专业而排斥。

(二)资产评估专业应该以满足资产评估为主,并适应房产、地产、保险公估综合要求

资产评估专业应该以注册资产评估师为主要目标,兼顾培养在房产、地产、保险公估、旧机动车的需求。

第10篇

一、解决国有资产流失

企业改制中国有资产流失,也是企业的腐败问题,其实质是一种违法犯罪,中国法律对国有资产的保护,明确规定,应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体系,任何人不得使用任何非法手段占用国家的财产。应建立一个平等公正的大环境,做好评估.管理以及确认的工作,还应加强宣传力度,让国有企业的所有员工加强认识,大家共同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把维护国有资产,杜绝它的流失,作为一个自觉的行为,让国有资产得到更好的保护。

二、解决企业在改制中的土地评估问题的对策

1土地资产评估必须严格遵循科学,合理,合法的原则,评价方法的选择是科学,客观,公正,公平和合理的相关参数,以确定筛选重组在评价期内实际使用的国有企业土地资产评估的因素,土地价格,适合当地条件的措施的权利,以客观属性为标谁,以减少主观评价因素的随机选择,考虑土地估价的条件下自然经济的主要因素,结合社会,生态和综合评价,防止土地资产流失。尽快提高国有企业改革土地资产评估的理论体系,建立科学可行的技术操作规范。

2是加强宣传的立法和政策法规的土地资产评估,提高员工的质量评价,国有土地资产评估管理,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因此,应努力促进国家有关土地资产评估管理法规,加快制定《土地法》,土地资产管理功能的各种标谁化的评估,为土地资产的评估和管理打下一个坚实的法律基础。

3要加强土地估价人员的管理,提高评估人员的综合素质。土地估价师实行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国家土地资产评估标谁,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和素质教育,理论和土地资产评估系统的研究方法,全面提高收集,分析和利用信息的能力和谁确的判断。除了国有资产和土地估价损失问题,企业和其他财产的评估,在这里,我总结出解决其他资产评估问题的措施。

三、解决企业在改制中的其他资产评估问题的对策

1.加强组织协调,提高集成技术。该评估机构与评估彼此之间,建立全面的通信机制和审计机构,通过沟通,有共同的理解,然后形成基本的评估报告。而在评价过程中,并随时调整机制问题,随时进行磋商。根据以往的经验,在评估时必须要做的是:在对长期投资的评价时,首先应该对被投资企业的进行总体评价,长期投资价值评价,长期投资控股与非控股,分别计算评估值,并记录在长期投资项目,而不是将被投资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及投资组合处理。其次,在对应收账款恢复已评估的基础上的坏账谁备,与相关的政府文件对国有企业的重组,严格按规定的评价,按规定程序核销坏账。此外,预计负债的确认,保证单位拒绝保障辩护权,必须履行担保义务保证收回权的单位,正式的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联合做的工作和审计机构。

2明确的改革目标,进行实证研究。从评价的目的是改革服务,从而使评估报告可以为改革提供重要的参考,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改革的目的,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的工作是必不可少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制定详细的,全面的评估方案,充分体现评价的方法,与客户沟通了解的变化动态,重点评估和评估的难度,知道成绩评价为重点,综合通信和评价企业,了解企业的历史背景,评价的发展过程,组织结构,尽职调查对资产和财务状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按照正确的职业判断谁则。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对企业的重组,严格按照评估。可以说,只要改革目的,在基础性的研究工作,对自然的不确定度评定消失,评估的难度也就降低了,评估报告的质量也有所提高,也就能保证评估工作的真实性与谁确性。

3.资产的处置之前,明确评估范围。在正式的评估机构,首先要了解企业的处置资产的评估,不处理的企业要发挥专家优势,帮助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处理工作,为土地和住房资产的改革应在正确的进行,然后向国资委,审查和批谁政府的资产管理部门,房地产项目的处理涉及的特殊行业,政府部门也应该征求意见。在企业组织的交叉领域的国有企业财务治理,公司治理和公司财务和其他学科。对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系统的研究,不仅扩大了企业融资的内涵和外延,体现了思想和企业财务治理的重要影响和作用,提高财务理论体系,而且集锦主导和核心金融公司治理方面的作用,深化公司治理的理论研究有效的整合,实现公司治理和财务管理,是一个很好的出发点来解决国有企业的财务问题。

作者:李萌杨守杰单位:佳木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第11篇

【关键词】 应用型本科院校 资产评估 人才 培养模式

1 引言

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市场经济和全球化发展的不断深入,大量产权经济交易不断出现,为了保证交易双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害,资产评估作为一个的新的服务行业出现并不断壮大。社会需求不断增加、社会对资产评估人才的要求更高,要求培养机构必须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探索新的资产评估教学体系,全面提高资产评估人员的素质。应用型本科院校作为资产评估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应该承担起这个重任,为我国培养综合性强、专业性高的高技术资产评估人才。

2 应用型本科院校资产评估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

作为应用型本科院校资产评估人才,其基本内容仍然是服务社会实践。应用型本科院校如何能够使本校培养的资产评估人才具备核心竞争力,使得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是每个应用型高校必须深入思考的问题。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决定了高校培养计划、教学方案、师资构建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因此,资产评估专业目标的设定对资产评估人才的培养至关重要。

由于不同高校办学宗旨、办学特色以及办学资金等差异较大,学校必须要根据自己的特点,设定相应的人才培养目标。应用型本科院校在设定资产评估人才培养目标时,根据人才培养层次要求,分类如下:

(1)本科层次:注重培养资产评估应用型人才。本科教育的的基本理念是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可以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应用型本科院校培养的资产评估人才培养就是要求学生深入学习基本的理论知识,掌握资产评估方法,培养正确的思维方式,灵活应用基本的资产评估技术,对社会的适应能力,为以后的工作、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2)研究型层次:研究型层次人才主要是指研究生及其以上以上学历的人才。资产评估影响因素众多,掌握基本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技术并不能完全满足社会的需求,资深的资产评估人才是社会发展的需求。研究型资产评估人才的培养,一方面是培养坚实的理论基础,深入掌握研究领域的相关知识,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综合技能。另一方面,研究型资产评估人才必须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学校是进行科研最好的地方,培养较强科研能力的资产评估教师队伍也是促进高等教育不断前进的动力。

3 应用型本科院校资产评估人才培养模式探究

人才培养目标决定高校人才培养的质量,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关系到人才培养模式的设定。因此,根据应用型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建立符合社会需求的资产评估人才培养模式,是应用型高校体现办学特色的重要体现。本文通过分析应用型院校的基本特征,办学目标,确立了以“基本能力—知识创新—综合智能”层次递进式教学为核心的资产评估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该模式根据学生从基本知识的掌握和应用、知识的创新到综合智能的培养整个过程进行设计。教学方案分三个层次进行,层层深入,最终实现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的目标。具体内容包括:

3.1 基本能力培养

基本能力培养是指资产评估基本知识的掌握和基本知识的应用能力。注重培养学生基础理论知识、专业领域知识、实践操作技能的学习,以及多元学科知识的自主学习和了解能力。该层次培养主要是要求学生掌握基本的资产评估概念,知识以及基本的应用技能。其实现方式主要是教师通过讲授和指导,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知识应用技能。基本能力培养是应用型本科院校培养的基本目标,学生对核心课程的掌握程度往往与教师的教学质量有直接的关系。因此,在教学过程中融合案例设计、综合实验、教学实践等展开教学,使学生深入理解理论,尽可能有机会实践,不断总结经验,具备基本的资产评估人员的职业素质。

3.2 创新能力培养

应用型本科院校培养资产评估专业的创新型人才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创新无处不在,创新的元素随处可见。应用型本科院校不同于高职院校,它必须具备自己的特色,即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人才。资产评估创新能力的培养是培养学生的业务操作能力,增强工作岗位的适应能力。包括逻辑思维训练、方法训练、资产案例评估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这个层次的培养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激发学生的创新热情,开发学生的思维潜力。教学方式包括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教学。理论创新的培养是培养学生积极思考,研究理论知识,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创新要求学生活用知识,对理论研究提出的解决方案或方法在实践中进行验证或模拟,多组织学生到资产评估机构参与资产评估项目,从社会实践中发现问题并分析和解决问题。这一层次将教学工作由校内延伸向校外,使学生在实践中成长,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也使学生的创新能力得到提升。

3.3 综合智能培养

所谓综合智能是指培养大学生的各方面素质,包括个性、兴趣、能力等多个方面的培养。综合智能体现现代企业对应用创新人才的需求,是应用型人才个性得以充分发展的重要保障。主要课程如无形资产评估、不动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税基评估等、金融资产评估等课程。这些课程培养学生的高层次素质,要求学生必须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和一定的创新能力,也要求学生要有研究的热情和兴趣。应用型本科院校要区别于高专高职学校,必须要培综合智能较高的高技术人才。

4 结语

资产评估行业是一个新兴的服务行业,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强资产评估服务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必须要注重资产评估人才的培养,构建动手能力强、创新意识广泛的新兴资产评估人才。基本能力—创新能力—综合智能三层递进的资产评估人才培养模式,是一种新的培养模式,这种培养模式既注重学生基本知识、实践技能的培养,也注意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这种模式旨在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潘懋元,车如山.略论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定位[J].2009(3):67-68.

第12篇

关键词:资产评估;人才;培养模式;探讨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4)30-0129-02

1 资产评估人才现状的调查

1.1 资产评估人才数量状况

目前我国评估行业不断发展壮大,对资产评估人才的数量需求也越来越多。截至2013年底,全国资产评估从业人员13万多人,注册资产评估师约3.3万人。

1.2 资产评估基础理论研究薄弱

我国资产评估业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末,距今不过20多年历史,因此在发展初期,更注重评估方法在评估实务中的具体运用,对具体评估方法(市场法、成本法及收益法等)和参数选取等问题讨论研究较多。而对评估基础理论研究严重滞后,出现了评估理论研究与评估实践脱节,至今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资产评估理论体系和框架,严重影响了统一评估准则的制定。

1.3 资产评估人才层次不高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起步晚,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我国现在的评估师培养存在很大的问题,老一辈评估师具有丰富的经验,可以解决许多突发性问题,但是年龄趋于老龄化,由于记忆力衰退等原因,不具有参加资格考试的能力;新一代的青年虽然具有超强的记忆力,但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面对众多的问题依然无法解决。新一代的青年对待考学欲望不大,面对高层次的学历没有更高的追求,导致我国的评估师学历普遍不高。

1.4 资产评估人才流失严重

面对我国就业压力紧张的局面以及资产评估考试的严格性,很多专业性人才都转行到其他的行业;面对评估行业的紧张压力,就业人员需求量少,迫使专业人员流失到其他行业;其次是行业对资格证书的要求严格,让更多的考生失去对考取专业证书的信心。作为刚刚兴起的评估师行业,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对行业内部改革。

2 资产评估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2.1 对资产评估人才的重视程度不够

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刚刚起步,与其他的中介行业如会计行业、服务行业、律师行业等相比时间相对较短。社会上许多企业对评估行业并不了解,由于我国出现的评估失败案件,让社会不能更好地认识评估行业。面对这些不利于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的因素,很多人对评估行业失去了信心,对资产评估师的认知程度远远不够。

2.2 资产评估人才培养的教育环境缺失

当前,我国高校开设资产评估专业的少之又少,这限制了评估行业对专业人才的重点培养,不利于复合型、应用型人才队伍的组建,更不利于资产评估业务的稳定发展。我国高校开始设置资产评估专业起源于2005年,目前全国只有20多所学校开设了资产评估专业,每年大学培养的资产评估专业学生人数只有几千人,这些专业人才远远不能满足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需求。

2.3 独立、客观、公正的从业原则尚未真正形成

1989年美国通过立法成立了一套属于自己的评估师培养体系,英国将自己制定的行业标准推广到世界范围中。许多国家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的从业原则,并取得显著的成果。我国资产评估行业中“无序、混乱”的问题出现,阻碍了行业的发展。限制被评估单位或个人对评估机构的自由选择权利,形成对该行业的垄断,这一现象造成了评估机构的不公平竞争,部分评估机构采用一些不正当手段争夺业务,如降低评估收费等,严重违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估基本原则。

3 我国资产评估人才培养模式的探

3.1 重视资产评估人才的地位

我国CPA协会和CPV协会都是由自己的协会进行管理,2000后,国家对经济鉴证类机构统一整顿,按照“一个协会、一套机构、两种资格、两个行业统一管理”的原则,将CPV与CPA合并进行统一管理。但从实际情况看,部门间的恶意竞争,拉帮结伙现象严重,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CPV的地位也没有实质性的提高,薪资和重视程度都不如从前。既然都从属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应将CPV与CPA同样对待,放在一样的位置,这是提高其地位的前提条件,才能保证评估行业的稳定发展。

3.2 加强高等学校的资产评估人才培养

3.2.1 强化高校的师资力量

以应用型教学模式代替学术性教学模式,以追求能力、引导学生的开拓性学习思维能力为目标,这样才能较好的提升个人能力。所以积极引进社会各行业精英,加强高校师资力量是关键。通过人才引进的模式,从企事业单位聘请一批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表达能力强的专家作为评估培训的师资力量。国内高校应该与国外高等院校建立合作的开放办学关系,使得学生融入国际学术大环境,并以国际企业合作为桥梁,积极引进复合型外教,每年选派师生到国外合作学校参加学术交流。以“自我主导,积极引进,吸收丰富,让我所用”为特色,加强学院管理与建设。

3.2.2 完善高校专业化资产评估教学

具备科学的课程体系是实现教育目标的基础,是学校开展实践与理论结合的依据,也是教育的核心目标。故此,要加强对资产评估课程体系建设的探究。在建立适合我国的课程体系中要充分注意到课程设置的影响因素、原则因素以及评估师素质的培养和评估行业务的特点,考虑学生未来从事的行业特点,在课程体系中应该加入基础课程教学、专业课程教学、道德培养教程和毕业论文设计等方面内容。

3.3 制定统一的资产评估法律法规

①制定和颁布《资产评估管理法》,取代现行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这是资产评估行业业务开展的法律依据,让资产评估更具有权威性。制定《资产评估管理法》的宗旨应该不仅保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还要保护各类非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管理范围是国有资产和非国有资产的评估。《资产评估管理法》应包含总则、组织管理、评估程序、评估方法、法律责任、附则等。

②制定和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师法》,依据法律保证资产评估机构为更多的人群服务,对各评估机构进行统一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师法》应包括总则、考试和注册、业务范围和规则、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资产评估机构(或资产评估师事务所)、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3.4 综合培养评估人员

资产评估行业涉及很多领域,本身具有的素质可以完成赋予的任务,可以出色的完成资产评估任务。吸引更多与评估行业相关的人才是尤为重要的工作,评估行业涉及经济、会计、财务、法律、机械等领域。培养行业中的佼佼者,构建等级分类制度的同时将这些人才按个人特长进行分类,参与不同的评估工作,可以让评估事业取得长足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熊伟.基于胜任能力的专业学位教育问题研究――以资产评估应用型研究生(MV)为例[J].会计之友,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