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9 16:25:5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安全评价调查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转基因食品会不会致癌和不育?
有观点认为,吃转基因食品会?致癌?、?绝育?,种植转基因作物会导致土地报废。对此,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说,这些都是被反复炒作的不实言论,以前也多次被澄清过。他表示,转基因食品入市前都要经过严格的毒性、致敏性、致畸性等安全评价和审批程序。凡是通过安全评价、获得安全证书的转基因食品,都是安全的,可以放心食用。
罗云波说,关于法国教授用转基因玉米喂食大鼠产生肿瘤的试验,欧洲食品安全局已彻底否定了其研究结论;中国消费转基因油的区域是转基因发病集中区的言论,因没有流行病学调查,当时就被医学专家否定;关于我国种植转基因作物导致土地报废的说法,也早已被澄清。
我国转基因棉种植区地力稳定,产量正常,关于吃转基因食品会导致?绝育?纯属造谣,因为谣言涉及的广西从没种植和销售转基因玉米,迪卡玉米不是转基因品种,谣言提及的《广西在校大学生性健康调查报告》根本没有涉及转基因问题。
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研究员黄大介绍说,欧盟曾耗资2.6亿英镑对超过50个转基因安全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在2000年和2010年的欧盟委员会报告中得出结论:没有科学证据表明转基因作物会对环境和食品及饲料安全造成比传统作物更高的风险;由于采用了更精确的技术和受到更严格的监管,转基因作物可能比传统作物和食品更安全。
基于大量的研究,世界卫生组织以及联合国粮农组织认为:凡是通过安全评价上市的转基因食品,与传统食品一样安全,可以放心食用。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迄今为止,转基因食品商业化以来,没有发生过一起经过证实的食用安全问题。
国外吃不吃转基因食品?
据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服务组织的2012年年度报告,全球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已由1996年的170万公顷发展到2012年的1.7亿公顷,17年间增长了100倍。截至2012年底,全球59个国家和地区批准转基因作物进口用于食品、饲料或种植。其中,已有28个国家批准了25种转基因作物的商业化种植。
?欧洲并非对转基因食品‘零容忍’,相反,欧洲正是转基因产品进口和食用较多的地区。?黄大说,1998年,欧盟批准了转基因玉米、油菜、大豆、土豆等在欧洲种植和上市,除了极少数作为饲料或工业用途,绝大部分都用作食品。2012年仍有西班牙、葡萄牙、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5个国家批准种植转基因作物,除了极少数是作为饲料或工业用途,绝大部分都用作食品。
据介绍,美国是世界上转基因作物最大的生产国和消费国,也是食用转基因农产品时间最长的国家。美国种植的86%的玉米、93%的大豆和95%以上的甜菜是转基因作物。据世界粮农组织的食物平衡表最新数据显示,美国出产玉米的68%、大豆的72%,以及甜菜的99%用于国内自销。日本连续多年都是全球最大的玉米进口国、第三大大豆进口国。2010年,日本进口了1434.3万吨美国玉米、234.7万吨美国大豆,其中大部分是转基因品种。
我国为何需要大力发展转基因
我国目前还没有商品化种植转基因主粮。不过,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当前都把发展转基因技术作为占领未来农业国际竞争的制高点和推动新一轮农业科技革命的重要力量。转基因技术是农业生物技术的核心,已被称为?人类历史上应用最为迅速的重大技术之一?。
罗云波表示,转基因等生物技术是解决中国粮食和环境问题的一个有力手段,转基因作物产生或增强了抗虫、抗病、高产、优质等性状,在农业生产中能够发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转基因农作物的增产效果是客观存在的。值得一提的是,巴西、阿根廷等国种植转基因大豆后产量大幅度提高,已分别成为全球第二、第三大大豆出口国;南非推广种植转基因抗虫玉米后,单产提高了一倍,由玉米进口国变成了出口国;印度引进转基因抗虫棉后,也由棉花进口国变成了出口国。?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综合监督管理和分行业专项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并推行控制目标责任制。
第四条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加大财政投入。
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分析、布置、督促和检查本地区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其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
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其他负责人对其管理范围内涉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相应领导责任。
第七条市和区县(自治县、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同时对辖区内没有其他行政部门负责安全管理的工矿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专项监督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检查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二)制定安全生产规划;
(三)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综合管理事故统计工作;
(五)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信息;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国家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煤矿、公安、交通运输、建设、质量技术监督等负有专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专项监督管理。
其它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条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民主监督。
第十一条履行安全生产事项审批或者验收职责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依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并对审批或者验收事项承担审批或者验收直接责任。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同级政府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检查意见和建议。
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督促检查。
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应当予以配合,按照检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和检查计划。
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年度专项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和检查计划,并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当按计划进行。在监督检查中,有关部门应当互相配合,实行联合检查;根据需要可以分别进行检查,但相关部门应当互通情况,发现应由其它部门处理的安全问题,应当及时移送并形成记录备查。检查情况应当向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对投诉举报集中、问题突出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进行重点检查。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情况和信息向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第十六条鼓励单位或个人就危害安全生产的行为或安全隐患,向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部门投诉举报。收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投诉举报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并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评价。
需要安全评价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进行设计,其设计文件应当有安全生产专篇,由设计审批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试生产中安全设施运行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八条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单位,以及从事大型娱乐、商业经营的单位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安全费用由生产经营单位自行提取,专户储存,用于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改善、安全隐患整改等。
第三章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
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现场抢救,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参加事故调查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查清事故直接原因;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监察部门负责组织查清间接原因及行政管理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事故结案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十个工作日内审批结案;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延长调查时间,但调查时间延长不得超过二十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中央在渝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发生一次死亡一至九人的,由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并审批结案;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前两款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下列规定分级负责:
(一)一次死亡一至二人的,由区县(自治县、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并审批结案;
(二)一次死亡三至九人的,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并审批结案,报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一次死亡十至二十九人的,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并审批结案,报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
(四)一次死亡三十人以上的,按国务院规定办理。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未依法进行安全评价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死亡事故后,有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阻碍调查、拖延报告或者隐瞒不报情节之一的,对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不能依法给予撤职处分的负责人,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他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或通过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未立即对投诉举报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调查并及时处理的。
第二十八条未依法取得资格而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责令停止中介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弄虚作假出具证明的,依法吊销其资格证,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 安全管理目标
1、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达到100%
2、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 100%
3、安全隐患整改率 100%
4、伤亡事故零
5、复垦造林绿化、还原青山绿水。
二、 安全目标管理措施
1、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把排土场安全管理列入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考核指标。
2、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避免泥石流的产生,目前的防治措施是设置截洪沟、排洪隧道、拦挡坝,形成“上截下拦”的防治措施。
3、建立排土场应急救援预案机制,控制和预防排土场可能发生的危害。
4、建立排土场监测系统,每月对排土场和拦挡坝进行位移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5、严格按照排土场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6、加强排土场的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排土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计划
1、 排土场平台要平整,要整体均衡推进,坡顶线呈直线或弧形,排土场工作面向坡顶方向有2%--5%的反坡;在整个排土线上,应分区间歇式排土,并控制一次堆置高度,让新排弃的岩土有充分的时间沉降和压实。
2、 汽车、铲车位于新排弃土的平台边缘时,应随时观察和监测平台岩土的稳定状态,遇到滑坡预兆,要立即将汽车、铲车撤离现场。
3、 合理控制排土顺序,避免形成软弱夹层,同时将坚硬大块岩石堆置在底层以稳固基层,或将大块岩石堆置在最低一个台阶及压坡脚。
4、 对排土场上方山坡汇水截流,将水疏排至外围低洼处,将平台修成5度的长坡,使水流向坡根处的排水沟排出界外。避免排土场平台本身的汇水侵蚀和冲刷边坡。
5、 排土场应圈定危险范围,设立警戒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范围内。
6、 任何人不得在排土场作业区或排土场危险区内从事捡矿石、捡石材和其他活动。
7、 排土场安全车挡高度不小于轮胎直径的2/5,顶部和底部宽度应不小于轮胎直径的1/3和1.3倍.
8、 汽车排土作业时,要有专人指挥,进入作业区内的工作人员、车辆、工程机械、应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对于不服从指挥的要处罚,造成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9、 按规定顺序弃土岩,在同一地段进行卸土和推土作业时,设备之间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0、 卸土时汽车应垂直于排土工作线,汽车倒车速度小于每小时5公里,不应高速倒车,以免冲跨安全车挡。
11、在排土场边缘,铲车不能沿平行坡顶线方向作业,推排岩土的速度不超过每小时5公里。
12、排土场安全车挡或反坡不符合规定、坡顶线内侧30米范围内有较大面积裂缝(缝宽大于0.1米)或不正常下沉(大于0.1米)时,汽车不应进入该危险作业区,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方可恢复排土作业。
13、排土场作业区内烟雾、粉尘、照明等因素导致驾驶员视距小于30米、或遇暴雨、大雪、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推土作业。
14、汽车进入排土场内应限速行驶,距排土场50---200米时,速度应低于每小时16公里;50米范围时应低于每小时8公里,排土场作业区要设置一定数量的限速牌等安全标志牌。
15、排土作业照明系统应完好,照明角度符合要求,夜间无照明时应停止作业。
16、排土作业应配备质量合格、适合相应载重汽车突发事故救援使用的钢丝绳不少于4根,大卸扣4个以上等应急工具。
17、排土作业区,应本配备指挥工作间和通讯工具。
18、经常检查清理排洪沟、清理周围杂物及沉沙池。
排土场安全检查制度
1、排土场安全管理小组对排土场和拦挡坝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发现险情,及时组织抢险。
2、测量人员每月一次以上对排土场和拦挡坝边坡稳定情况进行监测,并把测量数据上图,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对排土场反坡坡度要进行不定期测量,测量时每100m不少于2条剖面,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及时督促纠正。
3、日常检查排土场安全挡墙的底宽、顶宽和高度,实测安全挡墙的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4、检查排土场变形、裂缝情况。排土场出现不均匀沉降、裂缝时,应查明沉降量,裂缝的长度、宽度、走向等,判断危害程度。
5、检查排土场滑坡,排土场滑坡时应检查滑坡位置、范围、形态和滑坡的动态趋势以及成因。
6、检查排土场坡脚外围滚石安全距离范围内是否有闲杂人员出入,严厉打击外来偷检矿人员。
7、排土场排水构筑物与防洪安全检查
7.1排水构筑物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构筑物有无变形、移位、损毁、淤堵及排水是否畅通等。
7.2截洪沟断面检查内容:截洪沟断面尺寸,沿线山坡是否滑坡、塌方,沟内物淤堵等。
7.3检查排土场下游拦挡坝是否完好。
8、排土场每天安排值班巡逻,并做好值班记录。
排土场安全隐患治理制度
一、排土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根据目前矿山排土场的特点,主要存在以下危险、危害因素:
1、排土场挡墙不符合规范要求,驾驶车辆后退卸渣时,冲垮车挡,超出边缘发生车辆坠落事故。
2、排土场地面平台高低不平,车辆卸渣时容易发生侧翻事故。
3、排土场反坡坡度不符合规范要求,车辆后退卸渣时,易冲出挡墙发生坠落事故。
4、周围村民在排土场偷盗、捡矿时,容易发生因排土场滑坡或卸渣石块滚落而被伤害的安全事故。
5、遇大雨、洪水时,容易发生岩土滑坡、泥石流,造成下游居住人员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
6、排土场石头滚落区域安全警示标志不醒目,闲杂人员误闯入造成伤害。
7、应急救援物质不齐全,造成事故救援迟缓。
8、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
9、排土场地面宽阔,台风季节容易吹翻值班工作房,造成人员伤害。
10、现场照明强度不够,晚上影响卸车安全。
11、其他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隐患。
二、排土场安全隐患的检查
1、测量人员每月一次以上对排土场和拦挡坝边坡稳定情况进行监测,并把测量数据上图,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对排土场反坡坡度要进行不定期测量,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及时督促纠正。
2、日常检查排土场安全挡墙的底宽、顶宽和高度,实测安全挡墙的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3、检查排土场变形、裂缝情况。排土场出现不均匀沉降、裂缝时,应查明沉降量,裂缝的长度、宽度、走向等,判断危害程度。
4、检查排土场滑坡。排土场滑坡时应检查滑坡位置、范围、形态和滑坡的动态趋势以及成因。
5、检查排土场坡脚外围滚石安全距离范围内是否有闲杂人员出入,严厉打击外来偷检矿人员。
6、排土场排水设施与防洪安全检查。
7、排土场其它有害因素的检查。
三、排土场安全隐患的整改
1、加强排土场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能解决的必须立即上报,做到发现隐患不放过、没有整改不放过、没有报告不放过。
2、采取隐患整改通知书工作方式,有利于分清责任。
3、实行隐患整改责任人制度,每次发现隐患各责任部门必须确立隐患整改责任人,负责隐患的整改与落实。
4、隐患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不能马上整改的必须采取预防措施。
5、隐患整改前必须制定好隐患整改措施。
6、矿山部必须及时检查隐患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7、实行隐患整改登记,做到台帐清楚,有利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
8、隐患整改结束后,整改负责人必须负责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制订防范对策,上报公司生产安全部。
排土场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一、事故的报告
排土场事故应及时、准确、完整的向公司汇报,并及时组织抢救,不得迟报、漏报和谎报,然后由公司有关负责人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报告事故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
二、事故调查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事故调查内容包括: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人员伤亡情况及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患和整改意见,提供事故报告等。
三、事故处理
按照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部门的处罚文件,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下列行为的要加重处罚:
1、不立即组织排土场事故抢救的;
2、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3、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4、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排土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成立排土场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组长职责:
(1)按非煤矿山有关排土场专项整治的要求,组织制定排土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排土场安全措施计划,并抓好落实,监督检查排土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组织排土场安全隐患的整改。
(2)负责组织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处理。
3、监测人员职责:
每月一次以上对排土场沉降、位移情况进行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提出防治对策。
4、日常检查工作人员职责
每天至少一次对排土场安全状况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马上汇报并采取应急防范措施。
排土场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排土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凭上岗作业证上岗。
2、调换工种必须经过有关排土场安全知识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3、特殊工种除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凭特殊工种上岗资格证上岗。
4、每月组织一次排土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学习,提高安全意识。
5、建立排土场安全培训教育档案,规范排土场安全培训教育管理。
排土场安全评价制度
1.医院医疗安全管理系统概况
该软件针对大型综合性医院的医疗安全管理问题,主要包括五大主题:一是医疗投诉受理;二是医疗争议处理;三是投诉评审;四是医疗安全检查与预警;五是医疗安全教育和培训。这五大主题密切联系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医疗安全管理系统,实现了医疗安全的网络化和流程化的管理。
2.医疗投诉管理
投诉管理主要接受患者或家属、上级部门等来电、来信、来访、转办和市长热线等投诉请求,由投诉科填写投诉受理单,根据投诉事件的性质分为简单投诉、普通投诉和重大投诉。对一些事实清楚、无需深入调查,一次沟通解释后患方能理解接受的,包括情节简单的差错缺陷、患者的建议或误解误会等简单投诉受理后,通过系统进入简易程序处理,直接在受理平台上处理,处理完成后办结。普通投诉指患者反映的一般性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不能直接答复,或院方答复后患方不能理解接受,多次(来访)的。重大投诉指发生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或至少有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停尸、设灵堂、侮辱、威胁、恐吓、围攻、殴打医务人员或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损坏公共财物、聚众闹事等严重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的医疗纠纷,则提交医疗事故争议的立案程序,通过系统发送投诉通知给当事人,当事人经客户端查看后回复,投诉管理科进行调查核实,再回复患者,进行调解或建议医疗鉴定和法律程序处理。对同一投诉件的多次或多人投诉的相关信息记录于信息中。对于简单投诉和普通投诉一周内有初步答复意见并与患者或家属沟通,重大投诉一月内给予回复。
3.医疗争议处理
医疗投诉经过受理、初步调查,被认为案件时,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才能正式被确认为立案,进入案件处理程序,会产生一系列处理流程,包括受理、立案、通知、回复、调查、协商、协议、医疗(司法)鉴定、民事诉讼、办结等流程环节。医院投诉管理科工作人员按照投诉人叙述的情况填写并生成投诉受理单,通过医院网络系统提交医疗投诉通知单到医院内部当事人所在科室科主任、诊疗组长和当事人,一旦浏览过后,计算机自动记录已浏览,同一医疗事故争议可以多次通知。当事人可在科室通过医院内部网络登陆系统,填写回复单并反馈给投诉科,形成反馈意见。投诉科对被投诉人进行调查形成调查笔录,与投诉通知的回复作综合分析形成调查报告,一个案件形成一份报告,不足部分可以补充。调查结论后与患者进行协商,协商成功双方签订协议,案件进入办结程序,若协商不成功,转入行政处理、医学鉴定和司法诉讼程序。在医疗争议处理流程中,上述环节可以循环反复或跳跃进行,具体案例可以对照相应流程环节处理信息,形成文书形式的流程日志记录。
4.缺陷评审
根据立案受理的医疗争议,医院医疗缺陷评审委员会定期召开投诉缺陷评审会,对案件进行分析、评判,评审意见作为认定医疗缺陷的院级结论,生成医疗投诉评审结果和整改通知单,提交医院内部当事人所在科室科主任、诊疗组长和当事人,科室科主任、诊疗组长和当事人登陆系统中可查看投诉评审结果和整改通知,若对评审结果不接受,通过系统填写申诉理由,形成投诉缺陷复审申请单,若接受则填写回复单,超过规定时间默认为接受。
5.日常管理
日常管理主要包括科室每月召开医疗安全会议的记录、科室医疗安全报告、医疗事故争议登记,投诉科对科室的医疗安全检查登记,医疗安全教育培训登记等功能。各科室每月定期组织医疗安全会议,每月底至次月5号前填写医疗安全报告表、医疗事故争议(纠纷)报告表和医疗缺陷(差错)报告表,通过科室子系统提交到投诉科,投诉科对报告进行相应的审核。如为重大投诉科室或当事人需立即口头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医疗事故争议(纠纷)报告表。职能部门定期对各科室进行相应的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同时根据医院目前情况,按照医疗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一系列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有计划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医疗意识和法律意识,在工作中自觉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事故发生。系统记录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科室和人员,以及考试考核的成绩,记录每位医务人员“教学培训档案”,定期轮换。
6.医疗安全检查与预警
建立实时(事前)安全预警和事后安全预警两种方式的医疗安全预警,制定医疗安全的应急预案。前者实现:
(1)对检验、B超、心电图、放射等医技科室高危检验值和危急异常结果实时短信自动发送至主诊医生,医务人员能在第一时间内捕捉到高危病人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紧急处理,最大程度挽救病人生命,提高医院救治率;
(2)医院内感染和传染病的实时监测预警,及时捕捉相关信息,提高医院快速反应能力;
(3)药物咨询及用药安全事先监测预警;
(4)根据历史数据推荐药敏抗生素,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5)电子病历预警,对医技科室高危检验值、危急异常结果和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的记录、操作进行事前和事后预警[3]。后者是一种面向医院管理部门的多目标医疗安全预警系统,在积累大量的医疗事故争议、投诉举报、医疗纠纷、医疗检查评分结果、医疗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以及医疗赔款占业务收入比例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医院、科室医疗安全评价模型,对医院和各个科室的医疗安全的状态做出相对客观科学评价,指导医院的医疗安全工作。根据历年来医疗安全投诉(争议)和医疗事故的统计和对构成安全要素的大量数据分析,依据统计学原理分析、提出一种安全预警的方法,建立医疗安全预警指标,设定警戒线,对越界和重复越界的安全事件,对所在科室和当事人进行预警。
7.医疗安全档案管理
对产生的大量医疗事故争议,结案后进行归档,建立档案号、登记检索关键字、日期、证据材料目录、存放地点和处理结果等信息。还提供了借档归档功能,以便对档案进行管理。
8.综合查询
通过各种条件组合查询,可以快速找到系统中存在的数据,并浏览相关信息。主要包括未结案查询,结案查询,投诉清单,评审查询,卷案查询等功能。
9.统计报表
大量医疗投诉争议事件可形成图文并茂的月度、季度、年度统计报表,具有统一性、全面性、周期性、可靠性等特点。目前系统已有投诉月报、年报,科室统计报表,投诉类别统计,医疗事故报告表,评审报表,医疗安全统计,安全检查统计等一系列报表,还可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增加其他报表。
10.系统管理
基于用户—角色的系统管理模式,建立用户权限管理系统,采用角色、用户组、用户、功能配置和功能树列表的方式,授权对系统信息的控制和访问。另根据用户属性特征,对用户访问的数据边界进行控制和隔离,保证系统信息的安全性、可控制性和实用性,对敏感性数据,对用户密码和用户数据库进行加密,防止盗用和泄密。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研究所,北京100083)
摘要:通过“压力-状态-响应”(PSR)框架模型构建了包括15个指标的北京市耕地利用系统健康评价的指标体系,由层次分析法(AHP)对各指标进行权重的确定。结果表明,北京市耕地利用系统的健康综合指数介于0.373 8~0.797 2,其中2005年处于不健康状态,其健康状况处于临界健康和健康水平之间。
关键词 :土地;耕地利用系统;PSR模型;健康评价;北京市
中图分类号:F30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9-8114(2015)03-0582-05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人多地少是中国的基本国情,近几十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利用规模不断扩大,土地利用强度不断提高,环境污染的逐步严重化,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不断受到威胁,耕地资源的保护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最早于20世纪40年代提出“土地健康”的是Aldo Leopold,他认为“健康的土地是虽被人类利用但其功能没被破坏的土地”[1]。中国学者也逐渐开始了土地利用健康状况方面的研究,但还不够深入[2,3]。人地矛盾日益突出,如何使有限的耕地资源得到合理科学的利用,对耕地利用的健康状况的评价研究,逐步成为耕地资源研究的热点。这对了解中国耕地利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对应地制定耕地保护和利用的政策,实现耕地利用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
1研究模型简介
耕地利用系统是一个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的生态系统。在这个复合系统中,各子系统中的要素相互作用、影响,其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结果最终体现于耕地利用的健康状况。土地利用系统健康评价是以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出发,把整个土地利用系统作为评价对象,包括土地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并不是针对某一种特定的土地利用方式,对系统的结构、功能和效益各个方面进行评价,研究系统是否达到了生态、社会、经济的协调统一,并对其当前土地利用系统的健康状态进行客观评价[4]。
土地的评价始于20世纪30年代,目前学者们对土地利用系统健康评价的方法有很多,本研究对耕地利用系统健康评价采用国际上比较有代表性的和比较成熟的“压力—状态—响应(Pressure—State—Response,简称PSR)评价体系”[5,6]。它是由世界银行、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发展署、联合国环境署共同提出的用于研究环境问题的评价框架,体现了人类活动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7],被广泛应用在区域生态环境评价及可持续发展评价等方面的研究[8]。PSR模型[9]是通过压力、状态、响应三类指标的相互作用关系以及信息反馈,构建一套以三者因果关系为主的指标体系,即由于人类活动的干扰,对土地和环境产生了一定的压力,再由于这些压力,土地和环境改变了原有的属性和状态,导致土地利用不合理和环境问题的出现,人类经过分析又通过行政、经济、法律等一系列措施,对这些变化和问题作出积极反应,旨在保护、改善和恢复土地利用和环境中的不合理问题。
2研究区与数据来源
2.1研究区概况
北京是中国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经济中心和文化中心,也是一座举世闻名的历史名都和现代化国际性大都市。北京位于华北平原的西北部,中心地理坐标为116°25′29′′E、39°54′20′′N,地处蒙古高原与华北平原交接带,地形西北高,东南低,东北部、北部、西部三面环山,内有永定河流过。全市18个区县总面积为16 410.54 km2,市区面积12 187 km2,建成区面积1 386 km2,其中山地约占61%,平原约占39%。
2.2数据来源
本研究所涉及数据主要来源于2000-2012年北京市统计年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资源公报、土地变更调查报告、北京市国土资源部网站、北京市生态环境相关的调查数据及报告等。
3评价指标的选取及权重确定
3.1评价指标的选取
由于土地利用系统是一个相互作用的复合系统,土地利用系统健康评价的指标筛选必须要符合3点要求[10]:①指标体系能完整准确地反映土地利用系统健康状况,能够提供现状的代表性图案;②对土地利用系统结构、功能、效益的自然生态、社会、经济状况和人类胁迫进行监测,寻求自然、人为压力与土地利用系统健康变化之间的联系,并探求土地利用系统健康变化的原因;③定期地为政府决策、科研及公众要求等提供土地利用系统健康现状、变化及趋势的统计总结和解释报告。
结合上述要求以及北京市区域社会经济特点和北京市耕地利用的特点,在此前大多数学者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相关理论,拟定北京市耕地利用健康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了耕地利用系统压力、耕地利用系统状态、耕地利用系统响应三个方面的15个典型指标(表1),其中反映耕地利用系统压力的指标包括人均耕地面积(P1)、人口自然增长率(P2)、人口密度(P3)、人均水资源量(P4)、农用化肥折纯量(P5)、GDP年增长率(P6);反映耕地利用系统状态的指标有人均粮食产量(S1)、耕地年减少率(S2)、受灾面积(S3)、灌溉保证率(S4)、土地垦殖率(S5)、人均GDP(S6);反映耕地利用系统响应的指标有水土流失治理情况(R1)、农业收入所占比重(R2)、农业从业人员数量(R3)。
3.2指标权重的确定
针对北京市耕地利用系统健康评价中的各指标的实际情况,本研究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了各指标的权重(表2)。
4评价指标值及综合指数的确定
4.1评价指标值及标准化处理
根据北京市2000-2012年统计年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等相关资料,得到了北京市耕地利用系统健康评价指标的值(表3)。
采用Min-max标准化方法即极值标准化法对各指标值进行标准化处理(表4),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正向指标:
Iij=(Xij-maxXij)/(maxXij-minXij) (1)
负向指标:
Iij=(maxXij-Xij)/(maxXij-minXij) (2)
其中,正向指标是指对耕地利用系统健康有积极影响的指标,负向指标则指对耕地利用系统健康有消极影响的指标。式1和式2中,Iij是标准化处理后的指标值,Xij是指标现值,maxXij是某类指标的最大值,minXij是对应的某类指标的最小值。其中,北京市耕地利用系统正向指标有,P1为人均耕地面积、P4为人均水资源量、P6为GDP年增长率、S1为人均粮食产量、S4为灌溉保证率、S5为土地垦殖率、S6为人均GDP、R1为水土流失治理情况、R2为农业收入所占比重、R3为农业从业人员投入;其负向指标有,P2为人口自然增长率、P3为人口密度、P5为农用化肥折纯量、S2为耕地年减少率、S3为受灾面积。
4.2北京市耕地利用系统健康综合指数
北京市耕地利用系统健康综合指数的计算采用公式[11]如下:
(3)
式中,S代表北京市耕地利用系统健康综合指数,Ii代表指标标准化值,Wi代表相应的指标权重。经计算,最终得到了北京市耕地利用系统健康综合指数(表5)。
4.3北京市耕地利用系统健康评价及分析
4.3.1评价标准根据北京市耕地利用的特点,通过综合研究国内有关专家学者对评价标准已有研究的基础上[12-16],借鉴有关研究成果,将北京市耕地利用系统评价标准划分为4个健康级别,具体见表6。
4.3.2评价分析结合表5和表6,研究结果表明,2000-2012年北京市耕地利用系统健康级别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图1),其综合指数在0.411 0~0.797 2变动,其健康级别介于不健康、临界健康和健康之间。
其中,2001-2005年北京市耕地利用健康级别严重下降,由健康逐步变为不健康,这期间北京市耕地的利用更多地注重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推进速度逐步加快,忽视了耕地的高效和集约利用,导致耕地面积逐年下降,再加上耕地利用中的不科学、不合理行为,直接对耕地利用系统的健康造成了污染,威胁了其生态健康。此后,由于政府加大了对耕地利用的管理力度,如出台了相应的耕地保护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了生态环保的宣传等,另外,人们的环保意识和耕地保护意识的提高,使得北京市耕地利用系统压力逐步得到缓解,健康状态逐步得到了改善。
5小结与讨论
中国人均耕地面积较少,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耕地利用系统的健康程度应备受关注。本研究采用“压力—状态—响应”(PSR)框架模型,对北京市2000-2012年耕地利用系统健康进行了评价研究,发现北京市耕地利用系统的健康状况波动较大,在2005年落差最大,耕地利用系统综合指数由2000年的0.797 2下降到了0.373 8,耕地健康级别从健康变为不健康,这主要是因为耕地面积的急剧减少,灌溉保证率的下降,以及北京市人口的增长所带来的压力。通过研究,人们应进一步加大对耕地的保护力度,针对北京市耕地利用的现状,因地制宜地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和利用政策法规,平衡北京市耕地利用系统生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北京市耕地利用系统健康的最优状态。
本研究在对北京市耕地利用系统健康评价的研究中取得了一些实质性成果,得到了2000-2012年的健康状态以及各个指标的波动情况,为进一步的深入研究提供了一定的技术和理论支持。但由于所收集资料和研究水平的限制,本研究建立的耕地利用系统健康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够完善,健康评价的标准也有待校正,因此如何更加系统完善地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更加科学合理地建立健康评价标准,从而更精确地评价区域的耕地利用系统健康水平将是下一步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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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89号,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二、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理念,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加强企业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改进技术装备、严格安全监管、严肃责任追究,切实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努力预防和减少事故,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目标2015年,亿元GDP死亡率比年下降20%,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比年下降1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年下降10%,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均在省下达的范围内。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要宣传教育在先。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同步部署,共同推进。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安全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要结合实际,深入研究探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的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要转变观念,深入基层,积极为企业破解难题,将安全监管监察寓于安全宣传教育服务之中。继续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示范岗”等活动。
2.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日等时段和节点,做好以《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各类企业尤其是高危行业企业要结合典型事故案例,采用有效形式,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普及,提高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提升从业人员依法维护生命健康权益的能力。
3.广泛开展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各地、各部门、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经常报道典型案例,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全民自我安全防护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职工、群众监督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对群众举报和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应迅速查实、整改。
4.实行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企业要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实行厂矿(公司)、车间、班组三级专题安全教育。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员工转岗、轮岗前,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积极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依法实施停产停业整顿,有关部门不得给予企业及其建设项目资金支持;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
5.不断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和每个员工,实行以岗位安全绩效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高危行业企业员工安全生产绩效工资不低于其工资总额的20%,管理层的安全生产绩效工资不低于其年收入总额的30%,高管层的绩效工资不低于其年收入总额的50%。企业要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承诺、安全生产预警等安全保障制度。企业要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超速、超载、超限运输。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一律依法实施企业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扩(改)建或边建设边生产的,及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设计方案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非煤矿山,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6.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专、兼职安全员,并切实保障其工作开展。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领域)的企业从业人员在3人以上的、其他企业从业人员在10人以上的,应设立分管安全生产的专职领导、专(兼)职安全员。
7.严格实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之一,实行班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制度,采取岗位日查、班组日查、车间(工段、站所等)周查、作业区域巡查等方式开展日常化的隐患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主管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企业内全面的安全检查,切实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企业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制度,实行由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估制,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闭环式管理。对停产停工整改逾期未完成而复产复工的、隐患整改不力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8.实行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工矿商贸企业要制定领导带班制度实施办法,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要每周轮流现场带班。非煤矿山带班领导要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建设工程领域推行建筑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项目监理等相关负责人在重点施工时段和环节现场考勤制度。无企业领导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企业带班领导要纳入安全培训范围,保证其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技能。
9.开展安全达标升级活动。企业要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推进各类企业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建筑工地、渡口渡船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升级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评价。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包括小采石场)和五等尾矿库须在2011年6月底前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2013年底前,所有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四级。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要在年12月底前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及以上。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由地方政府依法关闭。
10.加强职业安全健康防护。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岗位要依法达到安全防护标准,实施现场检测监控,配备作业人员防护用品,按规定组织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做好职业病防治。
(三)健全技术保障体系
11.强化企业生产技术管理。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对生产设备、工艺装置的安全性能负技术管理责任,对可能危及生产安全的技术问题负有处理决策权,对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应立即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处理。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从重处理。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技术负责人要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与主业相关的专科以上学历。大中型企业高管人员须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小型企业经理人要逐步达到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配备或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企业应聘请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技术支撑。
12.强制推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井工开采非煤矿山企业要在3年内全部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五等以上在用尾矿库要在年底前全面完善值班值守制度和安全防护措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专用运输车辆、承压移动罐车、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在2年内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涉及“15种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要在年底前实行自动控制,新建企业要实行计算机集中自动控制。对逾期未安装使用、未达标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车辆运营证等相关证照,依法实施停产停业、停止营运。
(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13.强化一岗双责制。各级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各行各业负有政府管理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对其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14.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对县(区)、部门和企业并行的网格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增加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控制和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的考核权重,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工作目标管理、“一票否决”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目标管理考核先进的县(区)、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15.细化安全监管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进行综合监管,负责督促、指导、推动各地、各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市旅游、教育、经信、公安、环保、住建、交通运输、农业、水利、商务、卫生、国土、工商、质监、气象等部门负责各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6.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安全监管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监管工作机制。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方案,实施对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取缔其主管行业(领域)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工作配合,并会同司法机关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
17.实行重大隐患治理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各级政府要对辖区内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分级挂牌督办,明确隐患治理责任、措施、期限和治理督办单位,并在政府网站和地方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告。市政府对跨县(区)或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挂牌隐患治理后要进行验收销号,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应责令隐患所在单位停止使用、停产或停业治理。
18.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政府各部门负责其主管行业(领域)内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要将未获得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未按照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要求依法办理相应手续的建设工程项目纳入监管范围,落实审批和监管责任。严格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有害气体、防尘、防火、防爆、排水等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井工开采矿山、危险化学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建设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结构施工;依法分包的,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对在项目建设中存在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的,要立即依法实施停工停产整顿,同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责任。城区地面挖掘实行安全确认制度。
19.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审核和验收的管理。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审核或者消防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依法应当报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备案的建设工程,备案后经消防抽查不合格的,应当按照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整改或停止施工。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验收或者报送备案。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依法应当进行消防备案的建设工程,备案后经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20.强化属地安全监管。安全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驻黄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应每半年向银行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企业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21.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设立乡镇安全监管专门机构,依据监管对象实际状况配备相应的监管人员和装备。设立村、居民委员会安全生产信息员。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备须在5年内逐步达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定的标准要求。
22.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调查报告有权出具结论性意见。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下级政府事故查处工作的指导监督。
(五)建设应急救援体系
23.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各级政府应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投入,建设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增加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建设风景区旅游安全应急救援基地,配备性能可靠、机动性强的装备和设备,保障必要的运行维护费用。
24.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安全监控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检测和安全评估。建立安全生产预警预报体系,及时主动了解气象、地质灾害等情况,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企业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在企业内部风险分析报告或预警信息,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将风险分析报告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25.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要加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管理,并与地方政府的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适时修订完善预案。企业要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储备必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和器材。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发现事故征兆、遇到险情时,要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的命令。对应急处置得力、及时避险的有功人员,企业应予以奖励;对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严格行业安全准入
26.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专项安全技术作业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有关行业安全生产技术规章制度,实施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
27.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重点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在立项和竣工投产前应分别进行安全评价,未经安全评价、未通过安全验收的,不得开工建设和生产运营;对已经建设和投入使用的,应立即停止建设、生产和使用,履行安全评价、验收手续。凡不符合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违规建设,或拒不履行安全评价、验收手续的,由县(区)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关闭取缔。实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规模、条件限批,提高准入门槛。对降低准入标准造成安全隐患的,追究相关人员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七)完善安全生产政策
28.加大安全专项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投入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加大对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作的经费支持。用好安全专项整治、技术改造、重大隐患治理贴息和补助资金,落实配套资金。市级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安全监管队伍和装备建设、重大隐患治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应急救援基地及队伍建设。
29.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政策。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鼓励其他行业企业参照提取、使用安全费用。安全费用由企业按月提取,计入成本,专户存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安全费用提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实际投入需要的部分据实在成本中列支。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的,要立即责令纠正,依法予以经济处罚。
30.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逐步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过渡,3年后全面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市安全监管和市保险监管部门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建立规范、完备和理赔高效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运行管理机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按规定享受保险类产品的特殊税收优惠政策。
31.建立保险产品提取事故预防费用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每年应从收缴额中提取一定比例保费用于事故预防,专项专户用于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先进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广、安全生产奖励支出。
32.严格执行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按照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赔。同时,依法足额及时发放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33.加强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利用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对伤者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肇事后逃逸的,进行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垫付。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34.加快建立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制度。制定社会力量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办法,鼓励社会搜救力量参与水上搜救行动。对在搜救行动中避免或者减少水上遇险人员伤亡、避免或者减少水上环境污染或重大财产损失、避免险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在特别恶劣气象条件下坚持开展搜救行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搜救力量予以奖励和补偿。
35.加快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健全市、县、乡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体系,拓宽培训教育渠道,建立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制度。加快培养重点行业(领域)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制定实施安全监管人员定期专业技能培训计划。以企业、社会以及政府资助为筹资方式,建设集安全生产科研、教育和培训为一体的省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
(八)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36.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确保安全生产总体规划和重点行业安全规划的实施。企业要制定和落实企业发展的安全生产目标、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计划,保证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以教育方针、《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科学发展观”为纲领,以培养当代中学生的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和社会实践能力为宗旨。以符合学生发展需要和社会需要为出发点,以关注“三农”与民生、落实党的富民政策、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和本地经济快速发展为突破口,以学生参与活动的全部过程或部分过程为手段,以学生掌握正确的合作探究方法、科学研究方法、促进科技教育活动的开展、普及与提高,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目的。
二、活动目标
1 知识与能力目标
通过对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对农业的调查与研究,对土壤样本的检测与分析,对粮食增产的实验与研究,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知识、土壤成分检测知识、采用施肥配方与增产等农业相关知识,进而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科学探究能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应用能力和创新创造能力。
2 过程与方法目标
学生通过直接参与了解农业、研究农业、实践农业活动的部分或全部过程,使学生学会并掌握收集、整理资料的方法,调查、操作、检测、实验、分析、总结等正确的科学研究过程和方法。
3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通过本次科技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养成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培养学生崇尚科学、关注“三农”与民生的思想观念和道德意识,使学生形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质,团结协作、互助友爱的团队精神和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思想道德情感。
4 活动效果目标
通过直接参与活动的全部或部分过程,使学生获得科技实践活动的体验,感受科技活动的乐趣;感悟科学研究的一般过程和正确的科学研究方法。理解科学技术与农业、民生的关系;树立为家乡的经济发展,为人民的生活富裕,为祖国的兴旺发达而奋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现身科学技术研究的坚定信念:通过实践、体验农业节能减排,防止或减少耕地污染、水资源污染和农作物污染。
三、活动所涉及的对象、人数和需求分析
1 活动方案所涉及的对象和人数
本次活动所涉及的对象是在校七、八、九年级的全体学生,部分老师和相关的科学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共计约600人,其中学生503人,占全校学生总数的100%;教师42人,占我校教师总数的72%;相关科技人员及其他人员约36人。
2 需求分析
(1)活动背景分析
我们孟庄镇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乡镇,全镇23个行政村(28个自然村),约3.8万人口,只有一个以本地特产――新郑大枣深加工为主的“好想你”民营企业,农民的收入70%来自于农业。虽说农业收入大,但由于部分农民素质低下,在种田过程中不知道怎样去科学种田,盲目使用化肥和农药,造成产量增加不多,可成本增加不少,使纯收入降低。初步调查显示,正常年份小麦平均亩产500斤左右,按每斤0.90元计算,一亩小麦可收入450元,可成本投入不低于260元,其中种子30元、化肥80元、耕地45元、播种15元、农药20元、灌溉20元、收割40元。这还不包括工值,如果加上农民工值投入。每亩小麦的纯收入则趋近于“0”元。究其原因,主要是农民不知道该施用哪种肥料、用多少,结果造成土壤营养成分严重失调,单位面积产量不高。即使国家发放种粮补贴、种子补贴、农资补贴等许多惠农政策补贴。但农资价格也见势上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仍然不高。年轻人宁愿外出打工每月挣500~800元的工资,也不愿在家过“面对黄土背朝天”的苦日子,从而造成部分耕地荒芜。这不但直接影响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而且严重影响了国计民生与国泰民安。为此,在农村进行土壤成分一一有机质、水解氮、速效磷、速效钾、酸碱度(pH值)、微量元素等检测,施肥配方分析和应用施肥配方进行增产增收实验,正确指导农民实施科学种田,培养农民科学种田意识,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推广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为在我孟庄地区乃至整个新郑市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奠定基础,已势在必行。这是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也是国家的殷切希望。我们学校是孟庄镇人才最集中、知识层次最高、实验仪器设备最齐全、实验室标准最高的智能集团,搞好这项活动,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有能力、也有信心。
(2)技术优势分析
我们学校是一所农村中学,在校的503名学生和58名老师都来自于农村,且家中都有责任田,在节假日及农忙时节,学生和老师都要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对农业比较了解。
我们学校有本科学历教师29人,大专学历教师25人,有按国家一类标准配备的化学仪器、设备,物理仪器、设备,生物仪器、设备,地理仪器、设备。有高标准、高规格的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和生物实验室。
我们学校与河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一直保持着技术业务往来,为了搞好这次科技活动,我们再一次走访了河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的杨素琴教授和新郑市农业局土肥站的李建峰老师,并征得了他们的支持。
我们学校开展科技教育活动已有10年的历史了,我们开展的科技教育活动曾先后三次获得国家级奖项:2001年8月,《枣树害虫――星天牛生活习性、危害特征及防治的调查研究》获第六届全国生物与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优秀项目二等奖;2005年8月,《非化学农药防治蚜虫的实验》科技实践活动方案,入围第二十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教师论坛“十佳”,同时我被授予“全国优秀科技教师”荣誉称号:2007年8月,《非化学农业防治蚜虫的实验》科技实践活动获第二十二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十佳科技实践活动”奖。此外还曾多次获得县、市、省的表彰。
(3)试剂、仪器设备分析
本次活动大致需要15种试剂、14种仪器设备和2个土壤检测室。
试剂:乙酸铵、硫酸钾(氯化钾)、酮酸铵、浓硫酸、硫酸、碳酸氢钠、酒石酸锑钾、抗坏血酸、磷酸二氢钾、2.6-二硝基酚、硫酸亚铁、碳酸钾、阿拉伯胶、硼砂、氢氧化钠(烧碱)。
仪器设备:往复式震荡机、恒温培养箱、分析天平(电子天平)、火焰光度计、分光光度计、塑料浸提瓶、容量瓶、50mL容量瓶、三角瓶、10L下口瓶、漏斗、移液管、扩散器、微量滴定管。
实验室:2个。
这些试剂和仪器设备,大部分可由我们学校化学、生物、物理仪器室提供。学校三个仪器室没有的部分试剂和仪器,新郑市农业局土肥站、河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给予帮助,还解决不了的,由学校出资或从科研经费中出资购买。
土壤检测室借用我校闲置的2个教室,各65平方米。
施肥配方增产实验所需农具、生产资料、种子等均由配合实验的教师家属提供。
四、开展本次活动的有利条件
1 开展过类似的活动
(1)在1998年2月~2000年7月,历时2年半时间,在新郑枣树研究所的指导下,我校科技兴趣小组开展了《枣树害虫――星天牛的生活习性、危害特征及防治的调查研究》科技实践活动。
(2)在2003年9月~2004年12月,历时15个月的时间,我构思并撰写了科技实践活动方案《非化学农药防治蚜虫的实验》。
(3)在2005年9月~2006年12月,历时15个月的时间,我亲自辅导我校科技兴趣小组依据《非化学农药防治蚜虫的实验》科技实践活动方案,开展了《非化学农药防治蚜虫的实验》科技实践活动。
(4)在近几年间,我撰写过3个科技实践活动方案,组织辅导过5个科技实践活动。
2 相关经验
(1)2001年8月,我和马明旺老师辅导的科技实践活动《枣树害虫――星天牛的生活习性、危害特征及防治的调查研究》荣获第六届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二等奖。
(2)2005年8月,我撰写的科技实践活动方案《非化学农药防治蚜虫的实验》人选第二十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教师论坛“十佳”,我同时被授予“全国优秀科技教师”的荣誉称号。
(3)2007年8月,我辅导的科技实践活动《非化学农业防治蚜虫的实验》荣获第二十二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十佳”科技实践活动奖。
(4)我辅导的科技实践活动和撰写的科技方案曾5次受到省级表彰、8次受到郑州市表彰。
五、活动方案的主体部分
活动方案名称
“走进农业”科技实践活动方案
活动重点与难点
1 活动重点
(1)确保学生参与本次活动的全部过程或部分过程。
(2)掌握正确的科学研究方法。
(3)获得科技体验。
2 活动难点
(1)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得到提高。
(2)学生的科学素养、科学兴趣以及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得到培养。
活动过程
活动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即活动实施前的酝酿、宣传、发动阶段,活动实施阶段和活动实施后的资料整理、报告撰写、参赛、总结、评优阶段。
第一阶段:活动实施前的酝酿、宣传、发动阶段
1 活动时间:2011年4月1日~2011年5月31日,大致需要2个月的时间。
2 活动地点:学校。
3 参加人员:部分学校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部分老师、科技辅导员、全体学生。
4 活动内容:组建活动领导小组。广泛征求意见,开好几个会议,广泛宣传发动,建立各级组织,签订安全责任书。对第一阶段的工作进行评价。
(1)组建活动领导小组。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此次活动的全面工作,由教导处副主任李新民老师、团委书记孟伟敏老师、政教处副主任高军选老师、办公室主任田明勋老师、后勤处副主任高伟老师和作为科技总辅导员的我6人组成。具体分工为:李新民负责老师工作,孟伟敏负责学生工作,高军选负责班主任工作,田明勋负责社会协调工作,高伟负责后勤保障工作,我负责科技活动辅导工作。
(2)广泛征求意见:小组成员分别走访学校领导、教师和部分学生、镇政府干部、部分农村干部和农民,广泛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意见。
(3)开好几个会议:①收集整理各方面的意见后,召开校务会议讨论,使所有领导深刻认识到此次科技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并得到全力的支持。②领导组利用周三教师学习时间召开由部分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科技辅导员参加的专题工作会议,进一步征求意见,部署下一步工作。
(4)广泛宣传发动:教导处利用全体教师会,团委利用学校广播站,班主任利用班会等,展开全面而广泛的宣传与发动。
(5)建立各级组织:在时机成熟以后,建立各级组织:整个活动设1个大队、3个中队、12个小队和若干个小组。
学校设一个大队,由团委书记孟伟敏和我具体负责。一个年级段为一个中队。中队分别由年级组长和该年级的科技辅导员负责。一个教学班为一个小队。小队分别由班主任和一个热爱科技教育事业的科任老师负责。一个教学班根据本班状况可设3-5个活动实施小组。小组由各成员共同推举出来的小组长负责。
整个组织关系详见图1所示。
(6)签订安全责任书:为了使参与活动的全体师生安全得到保障,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学校科技活动领导组给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辅导员老师给学校科技活动领导小组签订安全责任书,参与活动的学生与辅导员老师签订安全责任书。
(7)对第一阶段的工作进行评价。评价分为三级指标:学校对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进行评价:活动领导小组对每位教师,包括年级组长、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科技辅导员进行评价,班主任对学生进行评价。评价的内容根据出勤、态度、工作与成效方面。这次评价是一个再宣传、再发动的过程,是一个鼓励的过程,也是夯实下一步工作基础的过程。
通过这一阶段的活动,使全体师生充分认识开展这次科技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我校形成一种积极的氛围。
第二阶段:活动实施阶段
活动实施阶段分为三个步骤:了解农业,研究农业,实践农业。
(一)了解农业
1 活动时间:2011年9月1日~2011年10月31日,历时2个月时间。
2 参加人员:七、八、九年级全体学生和部分老师,约550人。
3 活动方法:调查问卷法、分析研究法。
4 活动地点:学校、辖区各行政村。
5 活动内容
(1)学生在老师的带领、指导、帮助下,在教室、图书室、阅览室、电脑网络室翻阅查找资料,分析研究我国、我省农业地位、现状及与国计民生的关系。
(2)在老师的带领下,走出校门,走进农村、农户,开展问卷调查,实地考察本地区农业种植和收益情况,以及农民经济、养老、医疗、生活等情况。
(3)聘请省农业大学、市农业局、省青少年科技教育讲师团等有关专家到我校做农业的发展前景,现代农业、农业与国计民生等方面的专题报告。
(4)挑选10名优秀学生,由3位科技辅导员老师组成培训小组,利用十一长假,到新郑市农业局土肥站进行学习,培训土壤成分检测与施肥配方分析。
6 活动成果呈现与保存
学生在看、读、听、写、思考、总结、归纳的基础上,各自写出其调查报告,最后连同调查问卷、日记、活动照片、声像资料等上交学校活动领导小组进行存档。
7 评价
评价分为三级指标:辅导员(老师)评价,学生互评,学生自评。针对学生参与活动过程的表现,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每位学生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价,并按25%的比例,约126名学生进行单项表彰。
这一阶段为开展这一科技实践活动形成一种积极的氛围,为下面的活动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工作。
(二)研究农业
1 活动时间:2011年11月1日-2012年3月31日,历时5个月的时间。
2 参加人员
这一步骤主要是对土壤中成分进行测定与施肥配方分析。由于这一步骤对参加人员的纪律性、知识面以及对科技活动的态度等要求都比较高,所需参与人员也相对减少。所以,参加本次活动人员是从第一步活动被表彰的126名学生中选出的100名学生,其中包括进行过培训的10名学生和20名应急候补学生,加上辅导员老师和有关科技人员25人,共125人左右。
3 研究方法
提取法、火焰光度法、测定法等。
4 活动地点
辖区各个村庄、土壤检测室、生物仪器室。
5 活动内容
(1)将80名学生和辅导老师分成10个小组,每个小组由8名学生、1名经过学习、培训的学生和1位具有专业知识且经过培训的科技辅导员老师组成,每个小组师生共10人。
(2)每个小组选定1个自然村(学校辖区共10个自然村),按照领导组安排的时间,利用双休日,按照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不同地质分别提取土壤样本,并在土壤样本上贴上“xx村、xx土地利用类型、xx地质和检验结果”字样的标签。
(3)在三位辅导老师和有关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每个小组对所提取的土壤样本分别进行速效磷、水解氮、速效钾、有机磷、酸碱度和微量元素进行测定和施肥配方分析。尽可能使每个小组成员都有实践操作的机会。
(4)把每个小组对所提取的土壤样本分别进行测定及施肥配方分析后的数据认真详细地记录在土壤检测登记簿上和土壤样本标签“检验结果”栏内。
6 评价
评价分为三级指标:辅导老师评价,学生相互评价,自我评价。根据学生参与这一活动的整个过程。从纪律、态度与贡献按35%比例给予单项奖励。
通过第二步土壤检测、施肥配方分析等研究农业活动,为下一步活动的开展奠定了物质基础。
(三)实践农业
1 活动时间2012年4月1日~2012年11月20日,历时8个月时间。
2 参加人员
参加本步骤活动人员包括第二步活动中被表彰的学生35名(其中包括应急候补人员5名)、辅导老师6名、参与活动的教师家属等共45人左右。
3 实验方法:对比实验法。
4 活动地点:实验基地。
5 实验活动时间安排
玉米实验:玉米播种时间4月15日前后,生长期100-115天,收获时间为7月底、8月初。
花生实验:播种时间4月20日前后,生长期110-120天,收获时间大致在8月中旬。
大枣实验:大枣是多年生木本植物,追肥时间一般在4月份和6月份各一次,9月15日前后收获。
6 实验前的准备工作
(1)实验基地的确定。我们计划设1个实验基地和3个实验区。每个实验区由10名学生和2名辅导员老师负责。为确保实验实施过程中的师生安全、时间保证,以及实验的真实、有效和示范性,确保实验无干扰而科学、顺利地进行,我们将实验基地设立在距离学校较近的孟庄村孟伟民老师家的责任田土壤测定的范围内。分别进行玉米、花生、大枣增产实验。每块试验田分别划出面积相等的实验区和对比区。
(2)与实验基地老师的家属签订实验合同书。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意想不到的麻烦,我们将以学校的名义与其家属签订《实验基地使用合同》,一式四份,由新郑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7 实施实验
(1)为了不过多影响学生的学习,实验的每个环节都要与配合实验的老师家属协商,根据劳动时间的长短,尽量把劳动时间安排在下午课外活动时间、星期天或节假日。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耽误上课的,由辅导员老师负责协调,且必须经学校教务处、班主任、任课老师同意并批准。劳动结束返校后,学生自己或集体必须挤出时间主动找任课老师补课。
(2)每次活动,每个小组必须有两名辅导老师负责,亲自带队。出发前,辅导老师必须向学生讲清活动地点、活动内容、活动时间、学生分工、注意事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等,在行进过程中,两位辅导老师必须随队而行,随时处理行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活动结束时,辅导老师及时提醒学生检查自己的衣物等,确保无误后,以原队形按原路返回。
(3)在每次活动中,辅导老师或配合实验的老师家属除向学生讲清怎么干。注意哪些问题外,要亲自给学生示范,讲解每一个动作要领。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既学得农业技术知识,又能体会劳动的艰辛与喜悦,
(4)在活动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环节,如利用化学农药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等,要由配合实验的老师家属和辅导老师亲自操作,学生只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例如农药的浓度配比等辅助工作。虽说学生只做一些辅助工作,但安全防范措施也要落实到位,使学生充分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养成安全防范意识。
(5)每次活动结束,辅导老师都要组织参加活动的学生进行总结,有哪些收获、感悟、经验、教训和体会。
(6)要随时与镇、村、组委会干部联系,并向他们通报实验进展情况,以取得他们的支持与指导。
(7)农作物成熟采收时,要及时进行施肥配方增产效果分析。
玉米增产效果分析:采用“五点随机抽样法”,分别在实验区和对比区各采收20棒玉米穗,分别进行长度、粗度、颗粒数、千粒重等方面的测量、计算和分析。进而得出实施施肥配方实验区的玉米增产情况。
花生增产效果分析:采用“五点随机抽样法”,分别在实验区和对比区各采收20棵花生,分别进行双仁果、单仁果的数量,以及单棵平均重量、20棵总重量等方面的计算和分析,进而得出使用施肥配方实验区的花生增产情况。
大枣实验分析:大枣成熟采收时,分别在实验区和对比区随机称重各5千克,分别从成熟比率,1千克大枣数量等方面进行计算分析,进而得出使用施肥配方实验区的大枣增产情况。
根据玉米、花生、大枣增产情况,并根据当时市场价格,计算出经济效益及增长情况。
8 技术经验推广
如果施用施肥配方能使农作物增长幅度大,经济效益好,我们就组织一切可以组织的力量,进行宣传、推广。为了做好宣传推广工作,我们将组织五种力量,采用两种方式宣传,使施用施肥配方科学种田在孟庄及周边地区迅速掀起,推广。
五种力量分别是:配合实验的老师家属,用事实体会,向左邻右舍、亲戚朋友宣传:我校全体学生,特别是亲自参加实验的学生向家长及本村村民宣传;我校全体教师向家属、亲朋好友和到校来访的学生家长以及本村的农户宣传;村干部向本村全体群众宣传;镇农业管理所向全镇各
村干部宣传。
两种形式是:一是组成报告团等形式,利用双休日把检测分析情况,实验增产、经济效益情况,包括数据、图片、实物制成版面、展台在学校、各村巡回展览。二是以传单的形式,把所有内容以文字、图片的形式通过以上五种力量向全社会宣传。
9 评价
评价分为三级指标:辅导老师评价,学生相互评价,自我评价。根据实验情况,对本次实验做出整体、客观、公正的评价,通过评价要评出“实验能手”进行单项表彰。
第三步骤活动的实施为指导农民科学种田提供了可供参考的依据。
第三阶段:活动实施后的资料整理、活动报告撰写、活动总结、评选参赛阶段。
1 活动时间:2012年10月21日-2012年12月20日,历时2个月时间
2 资料整理
由孟伟民老师与部分辅导员老师、部分学生负责文字资料整理工作,包括各阶段各步骤所有有价值的文字资料;由高伟与部分辅导员老师、部分学生负责整理整个活动有价值的图片、声像、实物、挂图等资料,并负责图表、展板的设计与制作;我与部分辅导员老师、部分学生负责工作最后程序的验收与修改。
3 活动报告撰写
由孟伟民、高伟与部分辅导员老师、部分学生负责活动报告撰写,由我负责修改与定稿。
4 由科技活动领导小组对本次科技实践活动进行总结:收获、经验、体会和教训,优点、缺点、成功和不足一一认真总结,为以后的科技实践活动总结出更多有价值的经验和教训。
5 对本次科技实践活动作出贡献的领导、教师、科技辅导员、学生以及相关人员召开大会进行表彰。
6 申报各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接受各级评委老师们的验收。
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预案
1 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出现思想波动,想退出活动及解决预案
在活动中,可能会遇到个别学生怕耽误学习,个别老师怕影响自己的教学成绩,个别家长由于某种原因等因素,造成学生想中途退出活动。这种情况在以往的科技活动中也有发生。要解决这一问题,有两个解决方案:一是查明原因,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其打消顾虑,排除干扰;二是经过努力,解决不了问题的,也不强人所难,启用后补人员。
2 在进行土壤检测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及解决预案
对土壤营养成分进行检测,对科学施肥配方分析,涉及知识面广,专业技术性强,虽说我们对参加活动的部分师生进行了专业技术及操作培训,但还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当遇到问题时,我们将采用三个解决方案:一是邀请省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的老师们,或者是邀请新郑市农业局土肥站的老师们亲,临我校指导解决;二是利用电话、互联网邮箱、QQ进行请教;三是带着问题亲自登门拜访。
3 在采用施肥配方实验过程中,与农户发生利害矛盾及解决预案
在采用施肥配方进行部分农作物实验过程中,可能在实验过程中发生所需的生产资料问题、资金问题、实验失败后的损失补偿问题等。遇到这些问题我们将采用两种解决方案:一是按事先协商制订的合同妥善解决;二是依具体情况给予农户一定的损失补助。补助所需费用从研究经费中支出,若没有研究经费或研究经费不足,可从学校科技教育经费中支出。总而言之,不能让农户吃亏,不能损坏我们的声誉,不能违背我们的初衷。
4 安全工作及解决预案
安全工作是第一要务。由于初中生正处在好奇、活泼、好动的最活跃时期,在整个活动中,在活动的各个阶段、各个步骤,难免会出现一些安全隐患。针对安全隐患,我们将采取以下解决方案:一是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活动前,辅导老师必须给学校签订《学生活动安全责任书》,学生必须给辅导老师签订《学生活动自身安全责任书》,以加强安全的责任意识。二是每次活动,特别是校外活动和实验,辅导老师必须亲自带队并及时给学生讲清本次活动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必要时,老师要先做示范。三是与学校医务室密切配合,做好安全急救工作。四是每个班级(活动小组)必须配备一个急救箱(包),并配备足够的络合碘、酒精、消毒棉签、纱布、创可贴、止血带和必备的药品药具以及药皂、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急救箱(急救包)、药品、药具由学校医务室提供,短缺的由学校购买或利用科研经费购买。如遇紧急特殊情况,在做好安全急救工作的同时,在第一时间拨打求助电话:报警电话110,新郑市急救电话120,新郑市中医院急救电话62698777,孟庄镇卫生院急救电话62466120。火警电话119,并向学校领导及相关单位报告。
5 环保工作及解决预案
在活动过程中,难免要使用一些器具,如提取土壤样本、采收农作物果实等,尽量不使用塑料袋。避免造成白色污染。在对防治农作物病虫害时,要使用高效低毒的化学农药、有效无毒的生物农药,严格控制粮食污染、土地污染和水资源污染。在灌溉农田时,必须使用移动软管灌溉,废弃大水漫灌,保护水资源。
七、活动的具体结果和呈现方式
1 通过了解农业,使学生对农业、农业与国计民生有较为全面的了解和深刻的认识。结果以三种方式呈现:一是学生通过调查问卷所获得的原始资料,以文字的形式呈现,作为第一手原始资料存档保存;二是活动的体验和认识,撰写成调查报告和论文的形式呈现,有机会可参加论文评选或发表;三是学生活动画面,以照片、声像的形式呈现,可以存档、参赛和发表,或者送达有关电台、电视台作为科教内容进行播放宣传。
2 通过对土壤营养成分的检测和施肥配方分析,使学生掌握检测方法和施肥配方分析方法,了解土壤成分,结果以四种方式呈现:一是所采取的土壤样本,贴上标签及营养成分,施肥配方存放;二是把各村、各种利用类型、营养成分、施肥配方等指示。列成表格的形式,存档并放大;三是以论文的形式呈现、存档,有机会可参加论文评选和发表;四是学生的活动画面以照片、声像的形式呈现,可以存档、参赛或发表,也可送达有关电台、电视台作为科教内容进行播放宣传。
3 使用施肥配方进行部分农作物实验。使学生深刻体会科学种田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农民的迫切性。结果以四种方式呈现:一是把具有代表性和特殊的实验成果(实物)进行妥善保存和展览;二是把实验成果(实物)及活动画面照片、声像资料进行保存、展览、宣传和参赛;三是把实验结果制成图表,进一步完善;四是把实验活动撰写成论文进行存档保存,参赛、评选或发表。
4 通过资料整理、活动报告撰写,使学生学会文字资料、照片、声像资料的整理与分类,初步掌握活动方案的撰写和修改。结果呈现方式有三种形式:一是原始资料整理分类存档:二是把整个活动画面及成果制成大型展板、展台,向全校师生,向社会展览、宣传;三是撰写科技实践
活动报告,参加各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八、评价标准
本着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持着以人为本的态度,本次活动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评价:
1 对学生进行评价
(1)对学生参与活动情况进行评价,包括参与人数、参与率、巩固率及学生的参与态度。
(2)对学生在活动中地位的评价,从学生的主体性、自主性、独立性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3)培养目标达标评价和预计对学生的教育作用评价。
2 对活动过程的评价
(1)活动的整个过程是否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可操作性、服务性、普遍性和普及型。
(2)活动是否达到了预期结果。
3 安全工作评价
(1)学生安全意识形成评价。
(2)活动过程中学生安全评价。
4 学校领导重视程度评价
(1)对时间保障方面的评价。
(2)对人员支持方面的评价。
(3)对资金、设备投入方面的评价。
九、预计活动对学生的教育作用
1 使学生了解农业、农民、农村,用事实亲身体验接受“三农”教育和农业大国的国情教育。
2 通过研究农业、实践农业,使学生受到深刻的科学种田、农业需要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科学态度的教育。
3 通过整个活动,使学生受到劳动观念、劳动技能养成教育,动手操作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创新创造能力的培养教育,以及团结协作、合作探究教育。
4 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思想教育。
附件:
实验基地使用合同
甲方:孟庄镇一初中
乙方:________
甲方“走进农业”科技实践活动小组为了活动的开展,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使用乙方责任田_____处,共_____亩,枣树_____棵。
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意想不到的麻烦,甲方特与乙方签订《实验基地使用合同》,望甲、乙双方各守诺言。
甲方职责和义务:
1 实验基地由甲方使用,其中花生、玉米实验区使用时间为4个半月,从2011年4月1日~2011年7月底8月初。大枣实验区使用时间为5个半月,从2011年4月1日~2011年8月中旬。
2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肥配方和农药。如需要购买多少哪种化肥,准备多少有机肥,购买多少及哪种农药等。
3 甲方指导乙方施肥、耕地。
4 甲方负责花生、玉米的点播与田间管理,枣树的追肥, 乙方可协助,但必须服从甲方的指导。
5 农作物收获时,甲方有权采收少量的农作物以进行增产分析、经济效益分析。
6 由于技术问题、指导不当,农作物减产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付标准以同类耕地平均标准为准,最高不能超过同类的10%。
7 不计任何报酬。
乙方职责和义务:
1 负责提供一定数量的耕地和进入盛果期的枣树。
2 按要求负责购买化肥、种子、农药和生产资料,备足有机肥。
3 按要求负责施肥耕地。
4 按要求协助甲方搞好播种与田间管理、枣树追肥等。
5 提供所有农机具。
6 成熟采收时无偿为甲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农作物,以进行增产和经济效益分析之用。
7 有权追回一定数量因技术问题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8 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
“走进农业”科技实践活动安全责任书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我们将于2010年4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开展“走进农业”科技实践活动。为在活动中确保参加活动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走进农业”科技实践活动领导组特向学校签订“走进农业”科技实践活动安全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和各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科技实践活动领导组成员的安全意识,并把安全工作列入科技实践活动领导组议事日程,确保参加活动师生的人身安全。
二、按有关规定随时随地向参加活动的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安全隐患排查,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在各中小队建立安全档案,要求各中小队每次活动前要制订安全措施,活动后要有安全总结,使安全警钟长鸣。
四、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辅导老师与活动领导小组签订《学生活动安全责任书》,参加活动的学生与辅导老师签订《学生活动自身安全责任书》。
五、“走进农业”科技实践活动领导组必须配备足够的急救箱及急救用品和防护用具。
六、科技实践活动领导组成员要随时随地到活动现场督促检查安全工作及防范措施。
七、一旦发生安全问题,轻的,由辅导老师或校医救治;重的,立即启动安全解决预案。
八、有关安全事故费用,视其情况,费用在100元以下的,由科技实践活动领导组负责;100元以上的,学校可给予适当补助。
九、每次活动结束以后,要开展安全单项工作总结和评优。
“走进农业”科技实践 学校领导签字:
活动领导组织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走进农业”科技实践活动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在“走进农业”科技实践活动申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辅导教师特向“走进农业”科技实践活动领导组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安全管理办法》和学校有关的安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科技辅导老师的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学生在活动中的人身安全。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制度,要求参加活动的每一位学生每次参加活动都要给辅导老师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按有关规定,随时随地向参加活动的学生开展安全教育,使每个学生养成安全意识,加强学生安全防范。
四、每次活动都要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活动前要讲安全,要预见活动中的安全隐患,活动中要随时排查安全隐患,活动结束后要总结安全。做到安全工作念念不忘。
五、建立活动档案,记录每次活动有关安全方面的事务,井装订成册存档。
六、每次活动都要携带急救箱、必备的药品器械和防护用具。必要时,要有校医跟随。
七、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轻的,由辅导老师或校医救治;重的,立即启动安全解决顸案。
八、安全事故费用一般由学校和活动领导组负责,特殊的,要由直接责任人一一辅导老师出资全部费用的20%。
九、安全问题要随时接受活动领导组、学校的督促检查。
十、每次活动结束后,要进行安全总结。
辅导老师签字:
科技活动领导组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走进农业”科技实践活动学生自身安全责任书
在“走进农业”科技实践活动中,为了约束自己的不良行为,减少安全隐患,增强安全意识,确保自身安全,使此活动能健康顺利地开展并达到预期目的,我特向辅导员老师签订学生自身安全责任书:
一、努力学习安全知识, 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格遵守活动纪律和各项安全规定。
三、及时排查安全隐患,远离不安全国素。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在活动中同学之间、师生之间要团结友爱,相互照顾,相互关怀,相互帮助。
五、在活动中各个环节,要在辅导老师的指导之下,进行合理、有序地操作,不触摸电器、不玩弄利器、不接触农药、不私自开动机器等。
六、每次活动,需要戴安全防护用具的,必须按要求戴好,活动后,要及时消毒清洗、更换衣物等。
七、在外乘车时,要遵守乘车规则,先上后下,不拥挤,不把头手伸出车外,听从司乘人员和辅导老师的指挥。
八、徒步在公路上行走,要排成一行,靠右边行走,不打闹、不嬉戏、不乱队。
九、在搬运、使用玻璃器皿时,千万小心,以防打碎玻璃,伤害身体。
十、一旦发生问题,要及时救治,必要时启动安全预案。
一、规范化建设内容
(一)健全监管网络
1、建立安全生产协调机构。乡镇、街道要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非常设议事协调机构,负责指导协调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安委会主任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各村(居)主要负责人组成(也可吸纳辖区内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办公室设在安监站(所),承担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2、设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乡镇、街道要设立安全生产监管专门机构,并按照2+X的模式(即2名以上具备安全生产执法资格的专职监管人员+若干名兼职或聘用人员)配齐安全监管执法和工作人员。县区属工业园区或开发区要设立安全生产监管专门机构,配备5名以上安全监管执法和工作人员。开发区的社区要结合实际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监管专门机构或明确相关部门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并按照1+1+X的模式(即1名部门负责人+1名具备安全生产执法资格的专职监管人员+若干名兼职或聘用人员)配齐安全监管执法和工作人员。
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要做到“八有”,即:有编制、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印章、有工作经费、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牌子。有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的乡镇、街道和县区属工业园区或开发区要安排不少于15万元的安全生产经费;其他乡镇、街道和开发区的社区安全生产经费应满足工作需要,最低不少于5万元。安全生产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并形成逐步增长机制。对辖区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要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安排专项引导资金。
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要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办公、交通、通讯、事故应急救援、安全监管等装备和设施,并且安全监管装备须在5年内达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定的标准要求。
3、完善村(居)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辖区内村(居)民委员会要设立安全生产信息员。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专、兼职安全员,并切实保障其工作开展。从业人员在30-100人的企业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其他企业,应设立安全总监并行使企业副职职权。
(二)推进责任落实
1、明确各级职责。乡镇、街道要制订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对安监机构、其他职能部门和村(居)委会及其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作出详细规定。
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对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对其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加强考核和奖惩。乡镇、街道每年应与各村(居)委会、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上级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乡镇、街道对各单位的目标执行情况要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年终进行全面考核;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突破事故控制指标或重大事故隐患未能按期整改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3、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对不履行或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的,要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实行严格问责。认真落实事故处理决定,依照规定权限对本级负有相应责任的有关人员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抄告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
1、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县区(开发区)安监部门要根据辖区工矿商贸企业性质和规模大小,明确乡镇、街道安全监管的范围和具体对象。乡镇、街道要编制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方案,将辖区划分为若干个安全管理网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明确网格安全生产责任人,规范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工作。
2、实施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县区(开发区)安监部门要制定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实施办法,与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开发区)签订委托执法协议,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机械等行业和领域,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的监督检查权、现场处理权、强制措施权、调查取证权、提请移送权、简易程序处罚权委托由乡镇、街道行使。
三大开发区要创新工作机制,研究破解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向基层延伸。
(四)完善基本制度
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两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行政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通报季度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研究和决定的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明确专人督促落实。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根据需要,适时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检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协调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措施。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乡镇、街道要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建立常态的检查督促工作机制。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乡镇、街道安委会在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组织开展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乡镇、街道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以及公众聚集场所等高危、重点行业(领域),每月至少检查1次;对规模以上其他企业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每半年至少检查1次。
检查要有方案、有记录。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并实行跟踪督办,期满复查验收。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责令有关单位立即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乡镇、街道要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督促辖区内高危及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事故隐患日查制度,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事故隐患周查制度。乡镇、街道要于每月30日前,将各职能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后,报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
乡镇、街道要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分类分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产生、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隐患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整改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监控。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验收销号,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
4、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乡镇、街道要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促重大危险源单位落实监控责任,完善实时监控设施,执行定期检测、评估制度,规范运行台账和档案;指导、督促重大危险源单位及时报送变更事项。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乡镇、街道应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三同时”管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三同时”审批手续。对建设项目违反“三同时”规定的,要立即报告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发生的死亡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交通事故除外)或3人及其以上重伤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接报后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主要负责人要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市区半小时内,县域内一小时),并在事故处置过程中,每小时不少于1次续报。需要开展应急救援的要立即启动本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及相关处置工作。
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乡镇、街道要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有方案、有部署、有内容、有总结。
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要在办公楼前、公众聚集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在主要道路、街区等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宣传标牌不少于3处。规模以上企业要在办公楼前、生产车间出入口等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或安全警示标牌,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危险、危害因素告知栏,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有关职能部门、村(居)委安全生产信息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班,培训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5%以上;指导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三级培训”制度,积极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8、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乡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要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原则上每月至少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
9、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乡镇、街道应公开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受理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的举报和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要在辖区内公共场所公布。乡镇、街道对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分管领导签字并督促落实。乡镇、街道应当对举报有功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10、安全生产值班制度。乡镇、街道应建立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制度,有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在重要时段、节假日、汛期和易发自然灾害的季节,应坚持每天24小时坐班值班。
(五)建立基本台帐
1、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台帐。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来文发文、会议材料、电话记录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以及本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建设情况等资料。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台帐。包括安全生产巡查、日常检查、各类专项检查行动的方案、计划和在检查中形成的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改正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等资料。
3、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包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表格,隐患举报受理和查处情况,重大隐患报告、挂牌督办、治理方案、验收销案记录等资料。
4、宣传教育培训台帐。包括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方案、计划、总结、图片和各类人员培训情况档案资料。
5、事故处理和应急管理台帐。包括事故信息快报、续报,事故统计报表,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应急救援预案、评审、备案资料,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照片等资料。
6、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台帐。包括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名单、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从业人员体检情况,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情况,职业危害申报情况,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号。
7、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台帐。包括重大危险源单位名称、危险源类别、名称、等级、地点、介质,安全监控设施,定期检测检验时间、定期安全评价时间,现场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8、特种设备管理台帐。包括使用单位名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商、出厂编号、制造日期、投入使用日期、限用年限、使用证号、自行检验记录、监督检验记录,下次检验日期,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
9、工矿商贸企业台帐。包括企业类别、名称,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安全管理机构名称、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及电话、特种作业人员的类别、数量及取证情况,值班电话,从业人员数量、主要产品、年产值(营业额)、开办时间、行业许可证号、安全许可证号、营业执照及注册时间、地址、安全生产等级等资料。工矿商贸企业应按照行业和领域进行分类,并建立“一企一档”。
10、中小学校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基础台账。包括单位类别、名称、班级数量、学生数量、应急设施和器材数量;从业人员数量、证照办理时间及证号、场地面积、经营项目、容纳人员、法定代表人、地址、安全管理人员、联系电话。
11、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监管基础台账。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地址、工期、建设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项目审批单位名称、法人代表、主要安全设备、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
12、危险(民爆)物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台账。包括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数量,生产、储存、使用的危险(民爆)物品种类及数量,危险源分布及监控情况,预案及演练情况,联系电话。
乡镇、街道在建立安全生产基本台帐的基础上,要建立安全生产电子台帐。市安监局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开发成功后,要积极推广使用,切实摸清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底数,适时更新完善,推进全市安全管理数据库建设。乡镇、街道应根据监管对象实际情况,标绘安全生产监管对象分布图。
二、规范化建设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筹划准备阶段(6月5日)。成立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和验收评定实施细则。
各县、区(开发区)要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并于6月15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月6日至9月30日)。各县、区(开发区)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对照实施意见和验收评定实施细则,规范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基本制度和台帐,建立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同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第三季度组织召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观摩试点单位规范化建设成果,总结经验,部署推进规范化建设工作。
第三阶段,验收评定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乡镇、街道组织自评。10月上旬前,各乡镇、街道对照验收评定实施细则进行自评,在自评达标的基础上,申请县(区、开发区)进行验收评定。
第二步,县区(开发区)组织验收。10月下旬前,各县区(开发区)对所属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验收,确定达标乡镇(街道),申报市级示范乡镇(街道)。
第三步,市评定示范乡镇(街道)。11月底前,市安委办组成验收评定小组,对申报市级示范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验收评定。对经评定确定的市级示范乡镇(街道),由市政府授牌并通报。
三、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是一项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有利于健全基层安全监管网格,打牢安全监管基础;有利于完善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规范安全监管秩序;有利于落实基层安全监管责任,促进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各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作为“抓基层、打基础”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摆上重要日程,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要落实责任。县区(开发区)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组织指导。乡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确保实施方案、指导意见中明确的内容都能落实到位。
(一)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提高企业安全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我市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工作任务。以道路交通运输、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水上交通及渔业船舶、特种设备、雷电防护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提高我市安全生产技术水平;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经过努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四)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证照,否则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必须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五)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加强企业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努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六)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企业应当根据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按照不的岗位及工艺分别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组织修订。对实施动火、受限空间、爆破、临时用电、高空、水上、吊装、检修、安装使用特种设备等危险性作业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保障措施,实施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七)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应当建立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现场轮流带班制度,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并做好带班检查记录。对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八)企业必须保证安全投入。企业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提取必要的安全费用,在年度财务预算中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并确保专款专用。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生产、道路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必须足额提取安全费用。
(九)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企业应当经常性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并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事故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重大隐患要按照规定向企业所在地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治理进度、结果等情况。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十)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从业人员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新员工上岗和转岗员工必须落实岗前安全操作技能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合中应当载明职工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十一)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活动。企业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要求,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应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实现安全标准化目标。企业应当加强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四个能力”建设。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未在规定期限达标的,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提请区级以上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推进“科技兴安”步伐
(十二)加强企业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鼓励、支持、推动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三)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和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年底前全部完成。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出租汽车、校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012年底前全部完成。在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安装自控联锁、自动报警和紧急停车装置,于2012年底前完成。非煤露天矿山全部实行液压锤二次破碎和机械铲装作业,适宜采用中深孔爆破的非煤矿山实行中深孔爆破。冶金煤气企业、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44.1千瓦(60马力)以上的渔船(船舶)要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于2012年底前全部完成。
(十四)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
(十五)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事故防控能力。加快“金安工程”建设步伐,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系统和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运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促进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改造与升级,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提高事故防控能力。
四、强化“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十六)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一岗双责”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责任。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十七)加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要依法严肃查处运输车辆超员、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提请区级以上政府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建立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按属地原则实行公告。企业对实行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拒不整改的,由区级以上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落实情况加强综合监督检查。
(十九)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各级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属、市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要建立企业等级评定滚动机制,继续按照A级抓巩固、B级抓提高、C级抓整改、D级挂牌督办的要求,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状况等级评定,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确定为C级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暂缓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审批,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确定为D级的,由所在地区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相关部门暂扣相关证照,取消所有项目审批及评优评先资格,责令停产整顿,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
(二十)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责任。建设项目核准(审批)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设施“三时”制度,将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审批情况及时通报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有毒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时设计、时施工、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新建的铁路、高速公路、城乡道路,港口、码头、渡口及其他重点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有效落实“三时”措施。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进场作业。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证照,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责令停工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二十一)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举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值班制度,及时受理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并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举报奖励经费由各级政府负责落实。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查明原因,切实整改。
五、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二十二)建设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各级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普查、登记、建档等工作,做好必要的应急装备和救援物资保障,加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的建设。年底前建立健全市、区二级生产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依托市灾害救援中心等专业救援力量,建立危险化学品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2012年底前在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集中的区建立满足需要的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建立企业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用制度。加快全市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2012年底前完成市及重点区应急救援平台建设,2013年实现市、区应急信息平台互联互动。
(二十三)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应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生产安全事故征兆,立即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企业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实时监控和管理系统,实现与所在地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联网。重大危险源评估结果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报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备案。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四)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企业应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非煤矿山、危险物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应当依法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应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与专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因下达停产撤人命令所造成的损失,企业不得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严格行业安全准入,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二十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执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
(二十六)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新、改、扩建设项目可能影响周边相关单位或设施安全的,应当主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在实施城区地面挖掘作业时,施工企业要全面摸清项目涉及区域地下管道、线路的分布和走向,制定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安全。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和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新建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在依法规划的化工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内建设,加快推进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步伐。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条件论证,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依法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降低标准造成事故隐患的,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二十七)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建立完善市、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依托科研院所,结合事业单位改制,推动安全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等服务性机构的规范发展。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监管,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规范性、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监测检测、鉴定结论应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
七、加强政策引导,增加安全生产投入
(二十八)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加强安全科研和安全生产基础学科研究,推进安全生产方面的产、学、研结合。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用好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有关政策,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加以培育。大力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二十九)加大安全专项投入。各级政府要扶持非煤矿山安全技改建设,加大安全专项资金投入,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支持有效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对因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的搬迁在有关政策上给予扶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
(三十)制定并用好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奖励与补偿机制。制定非煤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与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结合的制度,积极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与领导年薪及员工绩效工资挂钩制度,加大高危企业相关人员的奖惩力度。
(三十一)执行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时,要依法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及时发放。
八、淘汰落后安全技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三十二)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总体布局,步制订“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建设项目。企业在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中。
(三十三)淘汰落后安全技术产品。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对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予以强制性淘汰。在政府扶持企业技改的资金中,对符合安全产业政策导向的项目予以资金倾斜,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和延续。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三十四)加快产业重组步伐。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对相关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九、严格安全目标考核,强化安全责任追究
(三十五)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健全完善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较大以上事故的考核权重,严格落实定期分析、预警通报、约谈诫勉、督查考评、履职报告点评等制度,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合理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奖励经费,对实现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地区和单位给予奖励,强化安全生产约束和激励机制。
(三十六)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企业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二年内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发生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三十七)强化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问责制度。各级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在报市政府批复前应先征求省政府安办的意见,经市政府批复结案后,于10日内向省政府安办备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负有责任的镇(街)政府和区相关部门的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追究区级相关领导的责任。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负有责任的区政府及市相关部门的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追究市级相关领导的责任。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十八)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对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事故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有关部门向相关区政府和发改、经贸、国土资源、建设、工商、金融证券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企业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十九)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存在的,对区、镇(街)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十)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对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实行各级安委会层层挂牌督办制度,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挂牌督办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一般死亡事故由市政府安办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较大事故由市政府安办予以公告;一般死亡事故由区政府安办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十、提高安全监管执行力,服务跨越发展
(四十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时部署、时检查、时考核,将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区、镇(街)两级政府安委会主任要逐步调整由政府行政正职领导担任。要加强区、镇(街)两级领导干部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保证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的专业性、连续性,提高基层政府的安全监管能力。
(四十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按照机构编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充实加强人员力量,配备与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镇(街)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与当地安全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管人员,确保必要的经费、装备及其他工作条件。村(居)应当确定安全协管员,其待遇不低于计划生育和综治协管员的水平。
(四十三)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投入,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2012年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车辆、事故抢险指挥车辆和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基本装备的配备以及现场检测设备、现场调查取证与分析设备、办公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
(四十四)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方式。积极开展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要明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管理和指导,安全管理力量不足的,可通过服务购买等方式,与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由其代为履行部分工作。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的企业,其安全管理人员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当与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由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并明确双方的相应责任。
(四十五)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事故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以及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并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或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成绩特别突出的给予荣誉称号,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四十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多种形式安全宣传活动,依托企业“职工书屋”、“农家书屋”、镇(街)文化馆、学校图书馆等,建立“安全书屋(书柜)”。认真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有关部门应当主动协调或组织新闻媒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领域对台交流合作机制,拓展闽台安全生产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