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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宣传月活动方案

时间:2023-09-15 17:40:05

反诈宣传月活动方案

第1篇

关于认真做好省扫黑办特派督导问题整改工作的情况汇报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乡高度重视、强力推进。根据市扫黑办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省扫黑办特派督导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xxx字〔20209〕5号)文件,为切实做好省扫黑办特派督导问题整改工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对照《省扫黑办特派督导问题清单》,逐项整改,举一反三,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综合问题清单部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结合专项斗争全面惩治罪犯能力不足。余干县电信诈骗类犯罪呈死灰复燃之势,2019年,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电信诈骗类案件75件,同比上升581.8%,犯罪主要多发地从四个乡镇蔓延至全县十余个乡镇,乡村综合治理面临巨大压力。

针对防诈骗工作,我乡坚持“防为主、防为上”工作理念,同时与派出所、司法所大力实行联动机制,做好宣传、预防、惩治、矫正等一系列防诈骗工作。4月21日,我乡召开反诈骗专项工作推进会,要求各村(居)要大力做好辖域内的防诈骗线索摸排工作;同时要持续强化防诈骗宣传,不但要利用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板、LED屏播放等传统方式,还要利用网络宣传,扩大宣传广度,做好舆论造势,以浓厚的网络反诈骗氛围扑灭网络电信诈骗的“野火”。

6月份,我乡持续推进反诈骗宣传,发放“双提升”及反诈骗宣传单,截止目前,共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宣传覆盖率达100%,做到宣传不落一户。在发放宣传单的同时,我乡积极转变宣传模式,将“告知性”宣传转变“教学性”宣传。6月16日、18日、21日,我乡综治办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到李宅村、中村村、文港村通过投影机播放有关案列,开展“反诈骗宣传教学活动”,以此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注重宣传质量。坚持“宁愿讲解一次宣传知识,也不滥发十张宣传海报”的精神,让群众真正了解“什么是电信诈骗”、“怎么辨别电信诈骗”、“如何避免电信诈骗”等内容。后续,我乡将继续走入各村,持续开展“反诈骗宣传教学活动”,将活动开展至所有村(居)。只有转变思想,转变宣传模式,才能让反诈骗工作深入民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皆知、人人喊打的氛围。

反诈骗工作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持续发力的重点工作,由于电信诈骗相对于传统诈骗成本低、难追踪、诈骗方式更新换代快,我乡将不断健反诈骗工作机制,坚持持续发力,毫不松懈地推进后续整改,不断巩固提高工作成效,努力打好反诈骗这场攻坚战。

2020年6月22日

第2篇

农行云南省分行根据上级行及省银行业协会的安排部署,在充分依托网点和柜面宣传平台的基础上,

“六进”开展“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扩大宣传普及覆盖面,赢得了广大群众的高度赞扬。

活动期间,该行537个网点参与,累计开展活动1123次,参与员工2103人次,累计受众数达13.8万人,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4.2万份。

进市场。保山分行腾冲市支行在当地乡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走进蒲川乡,选定“赶集日”在人口较为密集街道设点宣传,现场教授老百姓鉴别人民币的技能,呼吁大家从自己做起,共同反假币,维护农村金融市场。德宏分行瑞丽市支行深入到勐秀乡勐典村农贸市场开展活动,向公众普及反假币技巧常识、货币金融知识,受理各类金融知识咨询。普洱分行宁洱县支行到宁洱县鑫裕集贸市场人员集中地段集中宣传防电信网络诈骗知识。

进扶贫挂钩点。保山分行领导率三农金融部等相关部门人员深入挂钩扶贫点隆阳区蒲缥镇红岩脚村开展帮扶及金融知识下乡工作。

进口岸。临沧分行镇康县支行与人行镇康县支行在南伞口岸国门共同开展“金融知识走进国门”宣传活动。普洱分行内控与法律合规部协同江城县支行到勐康口岸进行“货币金融知识”宣传,宣传内容涵盖《百姓征信知识》《信用报告网上查》《农户小额贷款》《打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等。

进景区。文山分行丘北县支行组织宣传小组到普者黑风景区宣传,向过往群众发放征信知识宣传材料,讲解征信知识。

进商户。德宏分行瑞丽市支行在瑞丽明诚电器和南方寝室瑞丽店两家商户设点宣传,进店的客户均有机会获赠农行的环保袋、纸巾、农行产品及预防电信诈骗等宣传材料,加深商户与农行的合作,商户为农行搭建更宽广的宣传平台,客户在购买商品的同时进一步关心关注农行产品、了解防范电信诈骗知识。普洱分行景谷县支行依托惠农支付服务点开展反假币宣传,向农户介绍反假币知识。

进学校。普洱分行宁洱县支行组织收集整理“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月活动宣传内容”,将防电信诈骗口诀、报案最多的诈骗方式及防范方法汇总及谨防微信付款诈骗案件等资料汇编成宣传单,向前来网点开办银行卡的学生及家长进行现场宣教。农行德宏分行借助网点标准化导入契机,携手内训师团队走进芒市第三小学进行金融服务及宣传,给孩子们普及金融知识、培养他们的金融知识兴趣。

据农行云南省分行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本次活动从6月起至9月底,为期3个月,有效提升了公众对金融知识及农行产品的认知度,增强了农行市场竞争力与服务价值。

第3篇

关键词:电信诈骗;侦查;难点;对策

中图分类号:D9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268(2013)01003306

一、当前重庆市电信诈骗发案基本情况

(一)总体态势

2010年12月21日至2011年3月20日,全市共立电信诈骗案1 887起,同比上升41.56%,涉案总金额达23 038 112元。其中,立网络诈骗案916起,同比上升102.21%;立电话诈骗案792起,同比上升20.18%;立短信诈骗案179起,同比下降19.00%。2月21日至3月20日,全市立电信诈骗案件959起,占全部诈骗案件的60.24%,发案数量同比上升91.38%,环比上升204.91%。(二)案件高发地区

2010年以来,电信诈骗案发案地主要集中于主城九区,其中沙坪坝区(206起)、渝中区(180起)、渝北区(154起)、江北区(148起)、南岸区(117起)、九龙坡区(113起)是持续高发地区,万州(80起)、永川(70起)、合川(53起)等地的发案情况也较为突出。

(三)受害人特征

1.上述电信诈骗案件的受害人总数为1 887人,其中男性918人,女性969人。性别结构特征不明显,男性和女性被侵害的几率基本相当。

2.受害人年龄段高度集中于18至48岁,数量占总人数的85%以上。

3.犯罪后果与被害人的心理弱点高度相关,大部分受害人均存在疏于考察、盲目轻信或贪图小利等一种或多种心理弱点。(四)主要作案手法

2010年以来,肆虐于重庆市的电信诈骗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冒充国家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市政、卫生、文化、税务、煤监等)工作人员,编造事实,以电话或短信方式设连环局行骗。如:九龙坡区一起涉案金额高达58.9万元的电话诈骗案,就是犯罪嫌疑人冒充昆明市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警官以及银行科长,以拨打电话方式,对受害人进行诈骗。又如:忠县的田某在接到“忠县武警中队”预订26个帐篷和32套门的电话后,按照对方要求,先向“指定帐篷供货商”的邮政账户汇入“预订款”1.2万元,后又将2.8万元“回扣”通过POS机分两次转账至对方农业银行账户,后发现被骗。

2.捏造诸如购车退税、购房退税、购摩托车返补贴、返还学费等事由,利用受害人贪利心理实施诈骗。如:2011年2月24日,南岸区的尹某接到“车管所工作人员”电话,称其购买汽车可以退税6 975元,尹信以为真,以银行转账方式被骗13.9万元。2011年1月26日,开县的谭某也因轻信“重庆市财政局工作人员”返还其子女学费的电话,以银行转账方式被骗4.7万元。

3.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散布商品购销、小额信贷、办理证照、中奖兑奖等虚假信息,利用受害人疏于考察、轻信他人的心理进行诈骗。如:渝中区的何某因急于出国留学,轻信互联网上的中介信息,主动拨打“博助教育机构”的联系电话,被对方以手续费、保证金名义,以银行转账方式骗去30.85万元。

4.通过手机通话、手机短信和腾讯QQ,冒充受害人亲戚、朋友、同事和战友等,谎称做生意、患病、罹难等急需资金,对受害人进行情感绑架,从而实施诈骗。如:2011年3月15日,九龙坡区的陈某接到电话,对方自称是其朋友“林明清”,要借款53万元用于资金周转,陈随即向对方指定账户汇款53万元。之后,陈向林明清核实借钱一事时,才知受骗。

5.通过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交友、征婚或求子等虚假信息,诱人上当受骗。如:南岸区的仲某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广告,称以优厚报酬寻一健康男性为伴生育小孩,随即与对方电话联系,被告知酬谢费为50万元,但要自行预付税费,仲按对方指定方式,在银行分4次共汇出3.55万元,事后发现被骗。二、当前电信诈骗案件的主要特点

电信诈骗是犯罪集团(团伙)将传统诈骗手法模板化,以现代通讯(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互联网等)和各种传媒为载体,充分利用电信业、金融业的服务项目和监管漏洞,远距离、跨区域(甚至跨国、跨境)实施的非接触式诈骗犯罪[1]。综合重庆市和各地公安机关“打防管控”的相关工作经验,发现电信诈骗案件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作案手法翻新速度快

其一,诈骗方式高度模板化且模板品种繁多。犯罪分子充分利用普通群众的贪利、怕事等心理,精心编制各种标准化的诈骗模板,从传统的婚介职介、中奖信息、电话欠费、冒名顶替、办理证照,到紧贴时事的补贴退税、投资理财,甚至账号涉案(洗钱、贩毒、涉黑)、赈灾募捐等,花样繁多、层出不穷。

其二,从诈骗所依托的通讯技术来看,充分利用成本较为低廉的网络电话技术、短信群发技术、QQ通讯技术等,从而形成了犯罪的智能化和规模化,使得诈骗可以在极短时间内地毯式地展开,侵害面极广,所以造成的损失面也很广。

其三,犯罪分子还巧妙利用金融业的服务项目,如U盾、数字证书、电子口令卡等现代网银技术,以及方便快捷的ATM机存取款、转账、汇款服务,从而能在极短时间内,组织多人同步完成赃款分解、资金转移或现金提取,迅速转移犯罪所得,令金融部门和公安机关防不胜防。

其四,还应当注意到,由于电信诈骗的屡禁不止,造成了内地不法人员抄袭和模仿跨国电信诈骗团伙的犯罪手段和方法,与跨国电信诈骗团伙狼狈为奸、里应外合,从而极大地助长了电信诈骗犯罪的本土化和猖獗泛滥,加剧了电信诈骗的危害性程度。2010年3月14日,重庆市公安局警务情报信息中心会同巫山县公安局在湖北破获的一个电信诈骗案,便是湖北籍犯罪人员效仿境外诈骗集团犯罪手法,冒充重庆市巫山、铜梁“煤监局长”向当地煤矿业主批量发送“索贿”短信实施诈骗,虽技术含量较低,但犯罪分子也频频得手,这一案例证明了电信诈骗确实存在本土化和普及化的不良趋势。

(二)诈骗流程的标准化、模板化

目前看来,电信诈骗中电话诈骗的标准化和模板化程度最为明显。电话诈骗通行的作案流程一般包含四个步骤:“遍地撒网”、“请君入瓮”、“环环相扣”、“远走高飞”。

第一步,“遍地撒网”。在境外(当前主要是泰国、越南、马来西亚、印尼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诈骗犯罪团伙,通过架设在不同国家互联网服务器上的VoIP电话软件,对中国大陆任意地区的电话号码进行批量呼叫。因犯罪团伙使用了“透传软件”对通讯数据进行人为操纵,使得受害人的来电号码显示为诈骗团伙设定的任意号码,如通讯部门特服号码、银行部门特服号码、政府部门公开电话等,从而降低受害人的警惕性。

第二步,“请君入瓮”。若受害人接听来电,VoIP网络电话系统则先会自动播放语音,受害人往往按照语音提示,按键转入所谓的“人工服务”,此时,诈骗团伙中的“接线员”浮出水面,按照预先设计的角色、对话内容和方式,向受害人展开骗局。

第三步,“环环相套”。诈骗团伙往往有若干名“接线员”,依据诈骗模板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通过VoIP电话软件的语音通话转接功能,冒用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电信局、邮局等各种部门工作人员的身份,轮番上阵、紧密配合,充分牵制受害人的思路,使得受害人基本没有时间分辨真伪。当受害人确已陷入骗局、深信不疑之后,最后一名“接线员”即告知受害人,若需证明自己清白并保护自身合法财产,受害人就必须立即将其全部资金“暂时”汇入政府部门设立的“专用保护性账号”中。

第四步,“远走高飞”。一旦受害人将钱汇入“专用保护性账号”中,诈骗团伙便立即通过网上银行对资金进行拆解,化整为零;同时组织人员同步在境内外的银行网点和ATM机上取现,然后,迅即通过地下钱庄,或重新通过银行等方式,将资金再汇总到诈骗团伙名下。待受害人醒悟并取得相关部门支持时,其资金已经基本消失殆尽。

(三)集团作案,组织严密,职业化水平较高

电信诈骗呈现典型的集团化和职业化特征。团伙成员之间按照公司化运作,分工明确,相互之间一对一联系,互不交叉,甚至互不谋面。一般有五个层次的人员:

一是境外核心人员。多为台湾籍等境外人员,此类人员负责:编制诈骗模板;准备作案所需的器材设备、银行卡和场所等;通过各种常规渠道,从内地物色、招募“接线员”团伙成员,并将“接线员”带到诈骗场所培训和管理。

二是技术支撑人员。一般由核心人员从网络论坛临时招募,或经“圈内”人员介绍加入。他们负责通过互联网,远程为诈骗团伙安装并维护VoIP电话软件和“透传软件”,并保证诈骗团伙的电话能顺利接入内地的电话网络。

三是专业拆账人员。在核心人员指挥下,将全部赃款拆分――若在境内取款,则拆解为单笔2万元以下;若在境外取款,则拆解为单笔1万元以下――转入若干张银行卡里,以确保能在一天内转移全部赃款。

四是取款人员,也称为“车手”、“取款负责人”。车手一般事先潜入各地待命,拆账完成接到取款指令后,迅速持银行卡去银行网点、ATM机取钱,最后再将赃款存入诈骗团伙指定的账户。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来看:每名车手均持多张银行卡,分散到几个城市;多名车手组成一个“车手组”,听命于一个小头目;小头目则负责从核心人员处接收银行卡和取款指令,再将银行卡分发到每个车手,并向车手发送具体的取款、存款指令。每个“车手组”可能承揽多个诈骗团伙的取款、存款业务。

五是关联作案人员。大量的不以团伙成员真实身份注册、与犯罪团伙毫无身份关联的银行卡是诈骗成功的保障,也是每个电信诈骗团伙必备的犯罪工具。电信诈骗团伙这一“刚性需求”,近年来逐渐催生了专门提供银行卡的“公司”,这些“公司”通过各种合法或非法渠道获得大量银行卡,通过地下渠道贩卖给诈骗团伙[2]。三、电信诈骗的侦查瓶颈

从2010年公安部牵头侦办“10・11”、“8・10”、“11・30”、“12・8”等系列电信诈骗案,以及各地历年来侦办同类案件的经验来看,侦办电信诈骗案件往往同时面临五难:取证难、抓捕难、定性难、追赃难、打击难,因此,造成目前打击工作的实际状况是高成本、低产出、重复劳动甚至徒劳无功[3]。

(一)VoIP电话呼叫的落地反查取证工作难以深入

解剖已破获案件可以发现,电信诈骗所使用的VoIP语音呼叫技术,一般架设于境外互联网服务器上,犯罪分子发起呼叫后,其语音数据包通过电信运营商提供的线路,“透传”(即落地语音网关)入PSTN电话网(public switched telephone network,即我们日常使用的电话网,声音以模拟信号传输)。经“透传”后,受害人的来电号码虽然显示为诸如银行特服、公安局办公电话等电话号码,但实际上是由犯罪分子手动设置而成;为了增加破获的难度,诈骗团伙往往通过多层服务来设置侦查障碍;同时因互联网服务器和落地语音网关的不确定性和隐蔽性,以目前的技术,很难通过来电查询对VoIP通话进行逆向追踪。

(二)警银缺乏深度合作

电信诈骗案中,银行卡是实现犯罪目的的关键环节。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银行部门的部分管理规定和运营模式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有助于电信诈骗犯罪的滋长,也成为公安机关快速打击的掣肘。

1.犯罪分子批量开立银行卡、网上快速拆账、ATM取现畅通无阻

部分地区的银行对借记卡的管理,大都不如对信用卡的管理一样审查严格、发放谨慎,这就造成了借记卡的批量开户问题,犯罪分子持一张身份证就可以到银行开立几百个借记卡账户,或者是持一批他人身份证大批量开立借记卡。银行部门按照国家银监局、公安部等部门的要求,对银行卡设置了单日取款2万元的上限,但是,对持有网银U盾的客户则没有设置单日转账限额。因此,犯罪分子只要持有网银U盾和足够多的银行卡,再多的赃款也能在短时间内分拆至银行卡,再从遍布全国各地的ATM机上取现。

同时,还需注意到的是,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各大商业银行都加快了“国际化战略”的步伐,陆续设立了海外分支机构,令人担忧的是,如果犯罪组织也开始利用这些境外银行网点办卡、取现,那么警方极可能连“车手”等犯罪团伙低端成员也很难查证和捕获。

2.部分银行管理规定制约了公安机关的快速反应

侦办电信诈骗案件,出手迅速是关键。但目前,银行管理规定中,主要有三方面因素制约了公安机关的快速反应。其一,金融部门现行的有关规定,限制异地司法查询、冻结;其二,电子银行信息的司法查询,需到发卡银行所归属的地市级分行电子银行数据中心,且查询结果不能实现即到即得;其三,各家银行基本不向公安机关开放其本行银行卡活动监控数据;在各类银行卡的活动数据中,公安机关仅能通过中国银联公司获取银联卡的跨行活动数据,此数据的运用,仍然需要到开户银行或交易发生银行落地查证。

(三)取证繁琐、定性困难、证据链条易缺失

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专门规定电信诈骗罪,加之电信诈骗面对的是不特定区域和不特定对象,犯罪行为、犯罪工具和犯罪结果等交织在一起,给侦查、抓捕、取证、定性都带来重重障碍,如:公安部牵头侦办的“11・30”案件,因所在国司法体系原因,专案组经多方斡旋,突破重重困难,才将台湾籍犯罪嫌疑人从菲律宾押送回国。真正的诈骗核心人员往往位于境外,而目前抓获的均为一些犯罪团伙的底层人员,这些底层人员一般会以《刑法》第312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罪之规定报捕;如果证据仍不足的,为打击和震慑犯罪,还会选择报批劳动教养。但是,一旦涉及外国人时,就不能适用劳动教养,只能释放。侦办案件往往是投入大、产出小,形成了对侦查资源的极大牵制。四、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措施

从2010年开始,重庆市公安机关先后投入了大量的警力、物力,成立了多个专案组进行侦办,共破获电信诈骗案717起,其中,破年内案件15起,破案率仅为0.61%。虽然成功打掉了几个犯罪团伙,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打击到的境外核心人员也少之又少。与国内外电信诈骗团伙横行肆虐、大批不法人员蠢蠢欲动相比,我们取得的战果只能算是冰山一角。因此,警方既要深入研究,科学部署,加强对电信诈骗犯罪的打击实效,更要强化犯罪预防,策动相关社会力量,合力筑牢、完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方位、立体化防控机制[4]。

(一)探索打击电信诈骗的新方法和新机制

1.建立专业侦查队伍,或改进侦查方法,有效应对高发态势。电信诈骗的职业化趋势十分明显,建议成立专业侦查队伍以针锋相对,最大限度地实现警方的快速反应和专业化程度;同时,或可参照禁毒等专业警种的工作方法,视情设置“侦查圈套”,适度运用诱惑侦查手段,通过侦查经营来切实提高打击实效。公安部自2009年6月12日起,部署开展了为期四个多月的声势浩大的全国范围内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仅仅两个半月时间,至2009年8月31日,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电信诈骗犯罪团伙277个,抓获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1 469人, 破获电信诈骗犯罪案件4 836起,追回被骗资金1 900万余元[5]。

2.落实“落地侦查”协作机制。按照公安部提出的设想,尽快搭建全国性的网络平台,建立跨区域协作共享和快速联动反应机制,实现远距离网上串并案,同时落实各涉案地侦查、抓捕和取证工作,以集约化作战来应对电信诈骗的多发、普发态势,避免各自为战、重复劳动。

(二)寻求银行、电信行业的最大支持,堵塞可资犯罪利用的漏洞

银行服务和现代通信服务,是电信诈骗高度依赖的“两个支点”,对该两个支点任选其一进行打击,即可斩断其资金链或技术链,扼杀电信诈骗。因此,警方与银行、电信两大行业的深度合作是打击电信诈骗的治本之策。其具体操作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简化银行查询、冻结等审批手续,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如我国台湾地区已经建立起“165反诈骗咨询热线”,受害人一旦受骗,可以在第一时间通过165热线报警并通知银行对涉案账户进行冻结,极大地减少了受害人的损失。

2.搭建制度化、常态化沟通机制或平台,合力打击非法营运的VoIP服务器、贩卖银行卡、非法营运短信群发、违规租用通信线路等违法犯罪行为,剪除电信诈骗犯罪的周围支撑。

3.加强技术领域的合作,实现系统化合力管控。如建立基于“黑名单”的电话语音控制系统。一是公安部门将掌握的诈骗分子使用的电话号码提供给电信部门,制成“黑名单”,存入电信部门提示系统的数据库。一旦发现有与数据库内相同的号码拨打居民用户电话,等电话接听完毕后,这个系统马上会自动拨打提示电话过去,提醒居民与警方联系核实。二是该系统自动检测到某一时间段同一个电话集中拨打批量用户时,就将该可疑电话号码记录下来,储存在系统数据库,并随即向被拨打的电话用户发出语音提示。例如,江苏常州警方与电信部门联合开发的一套“防电话诈骗语音提示系统”,即可自动向被“黑名单”拨打过的电话用户进行语音提示:“刚才您接听到的电话,如涉及电话欠费、银行卡消费转账等情况,可能是诈骗,请拨打常州市报警电话110或电信10000号进行咨询。”自该系统启用以来,平均每月成功拦截诈骗电话近20 000个,基本实现了以技术手段从源头上阻截诈骗电话。

(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被害免疫力

多管齐下,充分发动各级各类宣传媒体,对各阶层人民群众实现全方位的覆盖,开展电信诈骗预警宣传,增强人民群众自身的防范意识。

1.依靠电视、电影、广播、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以滚动、连载、专题、专栏等形式,宣传典型案例,剖析犯罪手法特点,犯罪动向,保证宣传的宽度和广度。

2.充分利用网络、短信等现代通讯技术,策动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以群发手机短信、群拨语音提示、群发警示网页等方式,加强宣传的密度。

3.警方应当以“阳光警务查询监督系统”建设工作为载体,加强电信诈骗犯罪的专题宣传;同时,适时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日活动,主动深入社区、街区和机关单位,采用派发宣传单、组织观看宣传视频、展示缴获的赃物等直观的方式,面对面地接受群众的咨询,向群众介绍防范电话诈骗犯罪的知识,增加宣传的强度。

4.筑牢柜面警示防线,增强宣传的针对性,警方在银监部门和银行网点的配合下,对全市银行的柜面员工开展防范电信诈骗犯罪的专题培训,使每名员工都熟知电信诈骗,从而引导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并主动提醒有可能受骗的汇款人员,或是及时将人员和资金的异动情况报告公安机关,尽可能及时发现案件苗头,防止被骗后果的发生。

5.警方也可开通报警服务专线,帮助群众提高分辨骗局的能力、熟知电信诈骗的犯罪动态、增强自我防范的意识,如哈尔滨市公安局开通的“96345”预防电信诈骗专线咨询服务报警电话,在预防和打击电信诈骗中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参考文献:

[1]南京市公安局.电信诈骗犯罪的现状及对策思考[J].中国刑事警察,2009(5):2931.

[2]庄华.我国电信诈骗犯罪的特点与侦查策略思考[J].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10(4):8083.

[3]刘继敏.信息社会电信诈骗犯罪分析及打防措施建议[J].公安研究,2011(6):1822.

第4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医疗保险反欺诈工作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达到宣传法律法规、强化监督管理、打击和震慑欺诈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社会诚信和法治建设的目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定点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及参保人员的就医配药行为,增强医患双方遵守医保政策的自觉性,健全更加完善的医保运行和监管体系,打造全方位的阳光监管平台,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复查窗口报销的大额票据。对2014年度以来窗口经办的单次大金额(1万元及以上)及单人高频次(同一参保人全年报销4次及以上)的报销票据作为重点,进行票据复查,并与就诊医院核实,确保报销票据真实可靠。如发现骗保、套保行为的向前追溯至所有报销票据。

(二)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是否存在留存参保人员医保卡,冒名就诊,串换药品,挂床住院,分解收费,重复收费或利用医保卡非法谋利等行为。实地抽查面不低于本县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的三分之二。

(三)巡查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检查进销存管理以及是否存在日用品、副食品、保健品等串换行为。实地核查面不低于本县定点零售药店数量的三分之一。

(四)核查部分参保人员。对2014年以来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住院医疗费由高到低排名在前的参保人员各取100名进行重点核查,查询这部分人的病史、病历,核实其疾病与配药剂量、配药品类的关联度。

(五)核查其他欺诈行为。对用人单位弄虚作假、恶意参保套取医保基金、定点医疗机构过度医疗或减免费用降低入院标准等其他违规欺诈情况进行核查。

开设举报电话XX及邮箱XX,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违规违法案件线索。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15年7月起至2015年12月底结束,为期6个月。总体分为动员部署、梳理排查、整治处理、规范完善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7月上旬)。县人社局会同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物价局联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XX县医疗保险反欺诈专项行动方案》,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发放宣传手册等集中开展医疗保险反欺诈宣传活动。

第二阶段:梳理排查(7月中旬至8月初)。县医保处对本县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以及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离休干部医疗统筹、伤残军人医疗统筹等涉及的医疗费用开展内部排查,对2014年度以来窗口经办的大额票据及单人高频次的报销票据,进行票据复查,并与就诊医院核实。根据日常监管、数据分析和投诉举报等情况,集中检查、梳理重点,确保不留死角,锁定可疑人员和违规单位。

第三阶段:整治处理(8月至10月)。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突击检查和集中整治,对集中整治期间的医保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不规范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构成案件的一律立案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县人社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专项行动情况及时汇总、通报。需市外协查的可疑票据,统一报市医保中心统筹安排。建立典型案例、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进展情况通报制度,营造宣传舆论攻势氛围,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震慑。

第四阶段:规范完善(11月至12月)。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的做法、经验,把专项行动期间形成的有效措施以及经验制度化、常态化,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险运行监管长效机制。结合此次专项行动,深入剖析,抓住医保基金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对策措施,健全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监管体制和方法手段。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医疗保险反欺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县人社局和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物价局等部门职能科室负责人以及县医保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养老和医疗保险科,具体负责全县职工医保等反欺诈专项行动。同时,各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及时通报专项行动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重大案件和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履行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实效。人社部门负责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实施的牵头协调;负责医疗保险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负责检查规范定点机构的服务行为以及参保人员的就医配药行为,对定点单位及参保人员的医保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核查;负责排摸收集定点单位(参保人员)医疗保险欺诈案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违法案件。公安部门负责对专项行动中涉嫌犯罪的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和依法查处;与相关部门共同建立重大医保诈骗案件沟通和信息反馈机制。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行动的经费保障;负责指导财政医疗票据的规范使用,对医疗票据的真伪进行鉴定,并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财政票据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卫生部门负责督促县内医疗机构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对专项行动中发现违规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流通环节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对专项行动中发现违规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调查处理。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对定点单位医药价格和收费行为等进行监督检查,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第5篇

一、宣传情况

为进一步深入推动银行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xx银行集中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以提高银行从业人员及银行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全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我行自接到通知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安排部署各部门人员积极参加宣传活动,落实各项宣传。

二、全力配合,多方开展宣传

本次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打击非法集资,贵州在行动”。xx银行所辖全体机构围绕活动主题,强化落实非法集资风险防控责任,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同时持续开展合规教育,提升全员合规意识,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宣传工作主要从以下方式开展:

(一)职场宣传

运用媒体宣传媒介开展宣传,同时运用微信等新兴媒体宣传渠道,对社会公众开展广泛宣传。在职场内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等载体,或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海报等方式大力宣传防范非法集资。本次宣传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口号,发放宣传折页xx份等活动形式,受众人数xx余人,结合本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我行员工对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存款保险制度、反洗钱知识等一系列金融知识统一开展宣传讲解,普及广大人民群众所需的基础金融知识,提升群众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活动现场气氛热烈,群众反响热烈。

(二)内外结合宣传

充分利用公益广告、视频宣传片等,开展生动形象的宣传教育。通过晨会等各种会议形式宣导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政策法规及典型案例,针对到银行办理业务的客户,应向客户发放非法集资风险普遍告知材料。

此外,xx银行还将通过志愿者活动及客服节系列活动,主动深入社区、基层、公共场所等,通过发放防范非法集资普遍告知材料、宣传品、张贴宣传海报等向社会公众面对面开展宣传。

三、宣传动态

第6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裕轩渝”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采取措施整治老年人保健品行业诈骗的建议”答复件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周玉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采取措施整治老年人保健品行业诈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一贯重视保健品行业的监管工作,一直把保健市场乱象作为整治的重点。针对保健品市场乱象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按照国家局、省局的部署和安排,从2019年1月8日起,由我局牵头与市公安局等10部门联合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依据职责深入开展整治行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748人次;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316人次;在银州区社会福利院召开老年人座谈会1次;采用“一对一”约谈的方式约谈直销企业11家,了解企业经营情况,要求企业加强对经销商和服务网点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其经营行为;检查直销企业的销售网点、服务商481个;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42个;检查宾馆、酒店、授课会场等室内重点场所208个;检查声称提供理疗、治疗、体验、体检、养生等“保健”类服务的经营场所153个;检查农村场镇、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132处;开展协作执法9次;查处违法案件3件,其中,开原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一起以虚假说明方式销售食品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万余元;开原市局查处的以销售蚕蛾鹿鞭酒为名义组织领导传销案,被省局评为百日行动十大典型案件,通过多家媒体进行曝光。在行动中,开展了广泛深入宣传活动,通过铁岭日报,铁岭电视台发布了行动公告。全市发放各类宣传单、张贴公告20188份,举办专题宣传活动15场次。

从9月中旬开始,深入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巩固“百日行动”成果。建立了全市保健品经营者台账,进一步摸清了保健品经营者底数。对百日行动期间走访的经营业户进行了回访,回访率达到100%。在全市范围内宣传防范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基本知识,开展了“五进”保健品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人员528人次,深入22个社区、128个乡村、17个网络经营店、48家校园、570家商超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布信息(报道)111次,组织专题讲座6期,印发宣传资料8520份。同时,大力加强“保健”广告监测,督促全市广告经营者加强自律,不发布虚假“保健”广告;积极探索建立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将保健品监管纳入基层日常监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建立与食品安全监管科室信息互通机制;开展保健品质量监测工作,抽检10个批次保健品。????

进一步强化案件查处工作,清河区市场监管局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两起,其中一起为生产销售假药、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案件,另一起为销售无进口批号的标注为国外药品的假药案件;查处了辽宁金丹药业有限公司发布“全鹿大补丸”广告中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内容的违法广告案件;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破获一起利用健康管理咨询公司的名义非法经营药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涉及辽宁、黑龙江、吉林、河北、河南、重庆、江西、江苏、天津等地七千余人。

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强化对保健品市场监管,聚焦民生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将保健类市场经营者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纳入今年工作计划,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继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局积极指导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结合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工作开展保健品虚假宣传整治。在疫情初期,我局通过微信提醒等方式,要求在铁岭的各直销企业经销商、各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借防控疫情之名,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或者夸大宣传,不得明示或暗示所经营的保健食品对新型冠状病毒有免疫、防护功效。

在保健品市场监管工作中,我局与公安机关通力合作,共同开展执法活动。全市公安机关充分调动派出所专干力量,发挥派出所对本管辖区域熟、重点人员信息清、情况明等优势特点,加强对重点地区的检查、摸排,同时注意搜集线索,以管辖区域为单位最大化挤压犯罪空间。一旦发现涉及保健市场虚假宣传犯罪行为,坚决严厉打击,绝不姑息。通过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营造了一种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工作态势,充分展现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有力的提高了人民群众对保健食品市场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调动了群众人人参与的积极性,为深入开展整治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同时,我局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保健品广告监管力度,建立微信互助平台,实时指导媒体广告发布,及时帮助媒体进行广告发布前指导,并将广告监测由原来的人工实时监测改为广告检测系统监测,对全市各县(市)区20个频道发布的广告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实时监测,从源头遏制虚假违法广告的发布。

保健市场乱象整治是一项长期任务,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在保健品销售过程中欺骗消费者的问题仍有发生。下一步,特别是针对提案中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完善监管方式和措施,力争保健品市场秩序全面向好。

一是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贯彻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强化保健品虚假宣传案件查处,在查办案件上实现新突破。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坚持以日常监管为基础,以专项检查为手段,做到对保健品经营对象的监督检查全覆盖,检查内容无遗漏。对在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加大对违法者惩治力度,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继续落实好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使企业牢固树立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科普宣传工作。以老年人为重点,多层次、全方位开展保健食品常识知识科普宣传工作,提升重点人群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引导科学、理性消费。

四是进一步畅通维权通道,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畅通12315投诉举报平台、网络媒体等维权渠道,高效、快捷受理消费者对保健服务行业不当经营行为的投诉举报,做到深入调查、积极处理、及时反馈,对投诉举报的案件线索,一查到底,依法严惩,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举报人。

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只有开始,没有结束。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深挖线索,主动排查隐患,加强日常监管,鼓励群众投诉举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平台运营商依法从严打击,坚决遏制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势头,以案件查办来保持对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的震慑力,赢取人民群众的信心和满意,为全市人民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保健食品消费环境!

尊敬的周玉萍代表,再次感谢您对市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我们深信,正是有您以及像您一样关心支持政府工作的代表,我们的工作才能做得更好。欢迎您以后对我局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第7篇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继续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治理工作的通知》(XXX【2018】7号)等文件的要求,我X认真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治理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XX人次,执法车辆XX台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XX家次,下发责令整改XX份,发放监督意见书XX份,立案XX件,结案XX件,处罚款XX万元。

1.加大力度,对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不具备经营资质、产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对保健食品,重点查对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所有检查和处罚结果均向社会公开。

2.突出重点,对非实体店经营单位认真排查

重点检查通过电视宣传、电话营销、会议营销、网络营销等方式销售食品或保健食品单位的经营许可资质,以及超范围经营、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欺骗、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产品标签标识、宣传中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的,责令下线并召回相关产品,按照管理职责进行处理。对未履行管理责任的电视台、报刊、互联网交易平台、宾馆、会场等第三方平台运营商依法进行处理。

3.加强宣传,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

积极组织认真开展了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科普宣传活动,以“防范欺诈虚假宣传,维护自身消费权益”主题,采取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通过LED显示屏、悬挂横幅、广播宣传、微信网络、发放科普宣传资料、播放小视频等方式,营造了浓厚的的科普舆论氛围,受到了群众的好评,达到了满意的社会较果。本次宣传共动车辆XX车次,人员XX余人次,接受咨询XX余人,悬挂宣传标语XX幅,发放宣传资料XX余份。

4.加大了抽检力度:

专项活动以来,年初制定了专项抽检方案,共抽检保健食品XX批次,已抽检XX批次,抽检结果均合格,此项工作还在继续。

二、存在的问题

1.从业人员专业知识贫乏,法律意识淡薄。保健食品准入门槛低,因此大部分从业人员不懂或很少懂保健食品基本常识,辨别产品真假及违法标示的的能力有限;不了解当前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没有安全责任意识。

2.企业自律性差、缺乏诚信意识。有些经营者只顾经济利益,产品中非法添加药物,不顾消费者使用安全,盲目推荐保健食品、不诚信行为屡见不鲜。

3.索证索票制度执行难,产品购进把关不严。不法分子为获得暴利,制售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产品、违法添加药物、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产品违法标示、夸大宣传等现象层出不穷。经营企业在购进产品时由于品种多,渠道杂,数量少,人员不足等原因,往往疏于查验供应商资质、或者直接通过电话或网络购进产品,未严格实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购进非法产品,又无法追踪违法产品的源头和去向。

4.广告宣传和销售模式存在风险。一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追求利润,无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利用网络、电视、报刊、杂志以及销售人员的宣传等导向性强、直观等特点,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还采取健康讲座、免费体检或义诊、会员制直销等方式,有的甚至与老年协会或老年服务机构合作,扩大目标人群,夸大保健食品的功效,宣传保健食品疗效,甚至不惜伪造理论或者擅自更改标签、说明书,混淆、炒作、捏造新理论、新概念等,误导消费者。此外,由于讲座时间一般在清晨,时间短,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异地取证困难,查处更困难,消费者上当受骗的金额大,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5.保健食品定期清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大型的超市、商场这块做得稍好些,小型店子过期礼品盒和保健酒时有过期现象。

三、下步工作建议

1.加大对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

2.继续加大对保健食品快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技术支撑的能力。

3.加大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查处不按食品安全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按要求购进食品查验记录的行为。

4.加大宣传引导。联合新闻媒体和行业组织,利用权威渠道和媒介,扩大食品、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覆盖面,提升企业知法知标、守法经营的自觉能力。广泛开展保健食品常识的科普宣传,增加消费者健康养生常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保健食品的辨识和认知能力,指导消费者科学选购。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整治专项工作总结

按照工作安排,现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一是制发《哈尔滨市政府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省相关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工作要求和文件,哈尔滨市政府食安办分别予以转发并根据国家、省文件要求制发了《哈尔滨市政府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市政府食安办及时将工作任务和相关要求下发到各区县市及相关成员单位,要求全市各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抓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工作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建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负责推进工作。成立了哈尔滨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为便于工作联系,各区县市参照市领导小组成员模式,相继组建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而做到了工作衔接有序,推进流畅。

三是按照工作要求形成系列制度。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同时实施了“三表三台账制度”,定期报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效地推动了工作开展。各区县市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二)多策并举,共治推进。

一是加强工作督办。组织全市督导检查工作,实行机关处室对口包区县市工作。组织了保健食品企业约谈工作座谈会,约谈企业17家,要求企业依法经营。

二是实施会议推进。建立了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共召开联系工作会议5次,全面部署工作,阶段性听取工作进展。

三是建立沟通平台。哈尔滨市在整合监管数据基础上,构建了哈尔滨市食药监管智慧云平台,通过平台数据,畅通了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几级监管网络的构建和信息传输。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印制了《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中涉及保健食品法律法规、打击非法会销方面的宣传资料4万份,下发到各区县市食安办、市场局,张贴到大型商超、宾馆、药店等重点部位。

五是注重专栏信息建设。在市食药监管局网站建立了“专项整治工作专栏”,全市共发布治理专项工作信息137期。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发布哈尔滨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广告信息2篇。

(三)狠抓重点,大案突破。

一是实现全覆盖监管。要求监管覆盖面,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3326人次,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经营主体店5232户,同时对哈市辖区内的3586家药店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对173家经营主体下达了责令整改。特别是组织开展了一次全覆盖式专项集中检查行动,全市监管检查覆盖面达到80%以上。

二是实行全方位管控。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处罚力度。指导检查各播出机构认真履行广告发布责任,严格落实广告承接制度和播出三审制度,强化业务人员学习,健全广告发布各环节规章制度。对在播广告进行全面检查,全面停播保健品、保健食品、医疗资讯等类广告,待认定无误后,再行播发。对哈尔滨广播电视台、呼兰区广播电视台、依兰县广播电视台等8媒体落实广告三审制度情况进行了抽查。同时,利用微信平台和通信联络,随时就虚假违法广告集中整治工作交换意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进行重点约谈。专项整治期间共约谈责任人6人次,停播违规广告200余条次。同时加大公益广告播发力度,播出各类公益广告4万余条次。从源头管控,坚决杜绝虚假违法广告发布。

为有效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发布空间,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源头上切断违法广告的发布平台,对辖区内三区九县(市)播出机构频道开展集中清理,关停区县45个违规频道,最大限度减少发布违法虚假广告的播出渠道。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中,对声称减肥功能产品、声称辅助降血糖(调节血糖)功能产品、声称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功能产品、声称增强免疫力(调节免疫)功能产品、声称改善睡眠功能产品、声称辅助降血压(调节血脂)功能产品等重点品种进行监督抽检,共计抽检保健食品41批次,抽检场所覆盖药店、专卖店、商场超市等重点区域,已全部送往市农科院进行检验。

三是实行大要案突破。首先,加大了广告案件查处工作。全市广告系统共查办有影响的广告食品、保健食品类案件16起。①一是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所属广播(97)频率自办服务类节目“中医宝典”,利用健康养生讲座为保健食品发布违法广告案(处罚0.84万元);②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所属黑龙江广播电视报违法发布“欧米伽-3”保健食品广告案(处罚0.81万元);③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通过电视频道违法发布“臧宝保健滋补液”保健食品广告案(处罚10.62万元);④四是哈尔滨广播电视台所属经济广播违法发布“阳气肽”保健食品广告案(处罚6万元);⑤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所属黑龙江广播电视报违法发布“盛芝坊牡蛎片”、“牡蛎活肾素”保健食品广告案(处罚0.918万元),收缴罚没款共计:19.188万元人民币。另外,还立案2起,正在办理之中。违法宣传的广告产品主要有“一杯瘦身汤”(果疏丽人牌轻畅颗粒)、“百善长寿组合”(正源丹)、“生命基础套餐”(乐怡胶囊、生命维他牌多种营养素片、生命益博士益生菌酵素粉)、紫苏子油、阳气肽等都属于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其次,加大了商标侵权案件查处力度。①查处销售假冒“爱莲巧”巧克力违法案件2起,并对2家违法商户做出以每户罚款17.5万元的从重处罚,该案待局案审会审定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②对销售假冒“茅台”、“玉泉和谐清雅”、“五粮液”的违法商家处以1万元罚款的处罚。③为保护好“哈尔滨红肠”这块哈尔滨食品的金字招牌,12月5日,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食药、城管、国税、公安、商务、知识产权等部门组成4个执法检查组,分别对哈东站、哈西站、哈站周边、中央大街商圈等红肠经销商户较为集中区域进行了执法检查。共检查红肠经销商户39家,查出了牌匾与注册名称不一致、没有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流通许可过期、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计量器具未经强制检定、未明码标价等问题,执法人员依据职能,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四是加强督导和科普宣传工作。市食药监管局深入区县进行督导,联合区县市场局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检查。为做好整治宣传,市食药监管局联合南岗区市场监管局、先锋路街道办事处、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等部门举办了“食安讲堂之保健食品走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针对保健食品非法会销情况进行了宣讲,对参与活动的100多位老年消费者进行了保健食品安全消费讲解提示。新晚报、黑龙江省电视台生活频道帮忙节目、中国网、中国食品报(龙江食宣)等新闻媒体进行了专门报道。通过整治,全市共检查宾馆245家、酒店244家、专营店26家、社区培训室29家、药品连锁总部31家。出动执法人员1546人次,联系公安、社区共同执法12次,张贴警示标语3377幅,设置宣传栏42个,开展消费警示92次,责令整改22家。

五是强化质量管理,培育食品品牌。围绕哈尔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加大食品品牌扶持力度。开展质量提升企业行活动。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组织质量管理人员和专家,深入五常市金福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食品生产企业实地考察,现场解决问题20余项,就企业今后的发展提出了40余条合理性建议。开展食品企业安全专项培训。市食药监管局组织全市食品相关产品企业法人代表、质量负责人共150人培训,促进企业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质量主体责任。开展免费检验检测服务活动。市农委联合国家移动实验室研究发展与评价中心,组成检验检测服务小组,免费对蔬菜等农作物“测土配方”,对土地的肥力、酸碱性、微生物等情况进行分析,最终确定种植有机蔬菜所需肥料的科学用量,从源头预防和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风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食品、保健食品宣传工作方面的专职监管人员少。

二是对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及欺诈宣传方面的监管环节责任仍需清晰界定。

三是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

四是基层监管力量薄弱,急需补充人员和检验检测技术。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及欺诈行为实行“零容忍”,同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名牌食品违法行为,不断净化该市食品安全环境。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质量提升工作,通过加强食品企业质量负责人培训工作,强化食品企业自身质量提升,培育和扶植本地食品名牌企业和产品。

三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平面媒体及网络宣传,提升食品安全科普知晓率,让市民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是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和综合治理,完善制度措施,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五是加强社会共治,让全社会都参加到共同治理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欺诈工作中来,净化哈尔滨市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市民食品安全。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汇报

省政府食安办:

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和进口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2017年8月份,黑龙江省政府食品安全办会同工信委、公安厅、商务厅等9部门制定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方案》,决定自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30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9月份,黑河市政府食安办会同8个部门制定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明确了具体职责和分工。现就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整治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

一、取得的成效

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周密部署,上下联动,协同作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月5日,全市共出动监管人员2650多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5165家,检查商超、集贸市场、批发零售市场等各类销售场所265个,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36户,发现问题企业22户,下达责令整改22个,现已整改完毕,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主要工作措施

第一、全面排查,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部署对辖区内监管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基层监管机构的作用,及时收集掌握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信息,对涉及养生、体验店进行重点排查,将违法犯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对可能涉及会议营销的宾馆、酒店、影院等场所签订责任书,监管人员向其发放明白纸,明确其职责及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可能承担的连带责任,有效排除了欺诈和虚假宣传存在的问题隐患。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家。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6家。市市场监督局重点对广告发布者进行排查,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召开虚假违法广告整治专项行动动员会及全系统专项行动调度会,广泛宣传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治理行动,有效规范了媒体广告发布行为。

第二、精准摸排,从严整治。为了稳、准、狠有力打击欺诈和非法会销、虚假宣传违法犯罪行为,各级政府食安办组织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经营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在早晨、傍晚、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对摸排的宾馆、写字楼等场所开展突击检查。通过查线索、抓案源,顺藤摸瓜、一查到底。触犯刑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针对以体验店、讲座等形式存在会议营销风险的经营单位,各地开展了“扫楼行动”,重点对商住楼、居民楼、写字楼和小区临街门店等场所进行了调查摸底、登记造册,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督局开展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违法广告条数违法率、违法广告发布量呈逐年下降趋势。

第三、联合执法,重拳打击。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精密谋划、统一部署,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犯罪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协作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广告监管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确立联席会议制度,将每月第一周第二个工作日确定为例会日,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同时充分发挥食药监与公安部门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联合执法办公室作用,重大行动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有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正面宣传和集中整治并重”的工作思路,加大正面宣传引导。逊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大讲堂及培训,嫩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社区)”活动,制作宣传展板近4块,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直接参与群众近万人次。利用市局门户网站开设“食品、保健食品整治”专区和专栏,在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整治动态、消费警示,宣传食品、保健食品科普知识,不断巩固和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醒公众科学选购、理性消费,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基本摸清了生产经营主体的业态现状,化解消除了一批安全风险隐患,规范提升了一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厘清了各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增强了从业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主体责任意识、诚信守法意识,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达到了预期目的。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只是一个起点。下一步,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工作要求,努力提升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继续把专项整治行动引向深入。要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监管长效机制,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素质,对欺诈违法犯罪行为“轻者关门、重则关人”,给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第8篇

为规范零售商的促销行为,*年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21号),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开展包括整治零售商不规范促销行为在内的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此项整治工作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商业环境,促进零售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年5月18日,商务部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商整规发[*]269号),明确将零售商不规范促销行为等六类商业欺诈行为纳入专项整治工作。*年6月9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19号),明确提出要“引导和规范零售商的促销和进货交易等行为,依法打击商业欺诈,整顿规范流通秩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及顺利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制定相关规定,建立长效机制;提高零售商的诚信兴商意识,使企业通过不正当促销手段进行恶性竞争的现象得到明显好转,促销行为更加规范,消费者反映较为突出的促销活动中存在的欺诈行为基本得到治理;建立公平、规范的促销环境,维护零售行业的公平竞争秩序。

二、主要任务及具体分工

(一)制定有关规定,建立协调处理机制。商务部要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部门制定《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零售商在促销安全、促销宣传、促销价格、促销商品质量保证等方面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并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贯彻落实《办法》的具体措施,建立部门间的协调管理机制。

(二)加强对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的引导和管理。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零售商促销活动的行业管理,依据法律法规及《办法》,引导零售商依法开展促销活动。要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本地区存在的零售商不规范促销行为进行调查摸底,确定重点整治的不规范促销行为。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造成治安事件,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

(三)整治零售商在促销活动中的价格违法行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零售商在促销活动中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零售商与其进行交易,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要将促销时谎称降价、虚构原价、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降价销售与标示的折扣幅度不符、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作为检点。同时要积极推进零售商价格诚信建设,引导零售商树立诚信兴商意识,自觉抵制价格欺诈行为。

(四)整治零售商虚假促销宣传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规制零售商的欺诈性促销宣传行为,禁止零售商在促销活动中使用含糊的、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或以虚假的“清仓”、“换季”、“拆迁”、“歇业”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对零售商从事欺骗性有奖销售、巨奖销售等不正当促销活动的,依法查处。

(五)整治零售商在促销活动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办法》,对零售商在促销活动中销售假冒商品、不合格商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行为依法查处。对促销活动期间或促销活动结束后,消费者购买的促销商品因质量等正当原因要求退换货,零售商以促销为由拒绝,以及零售商将假冒伪劣、失效、变质、过期或无生产厂家、无厂家地址、无生产日期的物品作为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改正或作出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整治零售商在促销活动中偷逃税的行为。税务机关要严厉查处零售商在促销活动中的偷逃税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组织领导

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建立全国打击不规范促销专项行动部际协调小组(以下简称部际协调小组),组长由商务部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有关业务对口司(局)级领导组成。部际协调小组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统一协调各部门的行动,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地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并根据整治工作进展的需要,适时组成联合督查组,分赴重点地区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部际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各有关部门的处级干部组成。办公室根据部际协调工作会议的决议督促各地、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汇总各地情况向部际协调小组报告。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全国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二组(设在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承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发展改革(物价)、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要建立本地区整治零售商不规范促销行为专项行动协调小组,负责统一协调本地区整治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保证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狠抓实效。零售商促销活动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不规范促销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改善消费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工作的重要内容,狠抓落实,要见成效。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各地、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各地要加强专项行动的信息沟通与交流,结合《办法》的有关规定逐步建立协调管理、监督机制。

(三)加强舆论宣传,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各地、各部门要以“规范商家促销,保障百姓权益”为主题,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办法》及有关规定,宣传整治情况,及时曝光查处的违法案件,跟踪报道大案要案;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倡导明码实价,诚信兴商,营造消费者放心的良好购物环境。

鼓励社会公众对零售商的不规范促销行为进行举报。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子信箱,并对举报人保密。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对举报事项进行查处;举报事项不属于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范围的,要及时转送有关部门。各地也要设立举报电话及电子信箱,建立相应的投诉处理机制,并对举报人保密。

(四)加强信息沟通,对不规范促销行为进行公告。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打击欺诈行为的信息共享机制。零售商违反有关规定开展不规范促销活动的,负责查处的部门要依据《办法》将查处情况向同级有关部门通报;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将依职权查处的情况及有关部门通报的查处情况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对查处情况予以汇总,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通过商务部网站和全国性报刊向社会公告,公告信息包括:零售商的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注册号码;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机关依法查处的事项、处罚内容。受到处罚的零售商具有下列情形的,暂不予公告: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对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受理机关或法院尚未作出终局决定、裁定或判决的。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

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部门抓紧制定《办法》,争取10月底前联合。

各地根据本方案精神成立协调小组,设立举报电话及电子信箱,并在9月30日前将协调小组人员名单及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报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

《办法》颁布后,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通过多种方式宣传贯彻《办法》。省级协调小组要结合前期调查摸底过程中掌握的情况,确定下一步整治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方案,于12月20日前将摸查情况、宣传贯彻《办法》情况、下一步整治工作具体方案报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整治实施和督查指导阶段

各地根据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工作中及贯彻落实《办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要及时向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进行研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沟通、认真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为下一步制定相关行政法规奠定基础。

第9篇

诈骗团伙:层级严密分工配合

2012年7月,被告人李涛、唐一云共同出资成立广州市韵之魅营养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并由李涛的弟弟李波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后,李涛负责公司日常全面经营管理,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后勤、采购及发货、监听、行政等其他部门。

李波购进大量“三无”产品后,网络组人员通过设置关键字进行百度推广、盗用他人网页宣传本公司产品、在问答网站上用自问自答等方式,通过网络虚假宣传该产品功效;当客户看到相关宣传并有兴趣深入了解时,话务组人员根据固定的“话术剧本”向客户夸大宣传产品效果,推销产品;当客户从话务组人员处购买产品后,回访组人员按照“话术剧本”,假扮专家、指导老师“指导客户使用产品”,以客户身体原因需要排毒等借口继续推销产品;当客户发现产品无效要求退款时,公司以退款需要交税、保险理赔要交钱等理由进一步要求客户汇款。公司另设置监听部,监听销售人员的电话录音以确保“话术剧本”落实,防止销售人员泄露公司真实地址;设置短信助理组负责销售人员与客户之间的交流沟通;设置跟单组、仓库组以确保货物管理、发货及物流信息。2015年5月至8月,共有188名被害人报案称被骗货款共计119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遂以诈骗罪对李涛等4名公司管理人员判处十一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其余被告人按照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分别判处相应刑罚。

■法官点评

本案为团伙犯罪,诈骗团伙具有严密的层级组织和周密复杂的分工配合机制,以极低价大量购进伪劣保健产品,在非法获取被害人信息后,通过网络虚假宣传、冒充客服回访、假扮专家教授诈骗推销等形式层层设骗,高价出售假冒伪劣药品,骗取被害人钱财。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涉案人员较多,且具有递进式的层级体系,运作方式上也日趋成熟,逐渐发展成一个相互依存、相互合作的产业链,呈现产业化发展、企业化运作的趋势。犯罪团伙有较严密的组织结构与运作方式,各个环节、岗位均由专人或专业团队负责,且各个环节之间既有联系又相互独立,呈现出领导阶层幕后化、参谋阶层智囊化及执行阶层雇佣化的特点。

群发诈骗:数额不定亦难逃法网

2013年10月24日,被告人王宝界、王贵平受人指使,未经国家电信行业主管部门许可,驾驶小汽车至广州市辖区内,使用车载伪基站设备,擅自非法占用中国移动通信频率发送“工行提示:你的电子密码器已于今日过期,请速登录我行网站进行升级。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95588]”的诈骗短信。至10月25日下午被抓获时止,二人共发送上述诈骗短信共计55万余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宝界、王贵平利用车载伪基站设备发送短信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情节特别严重。王宝界、王贵平属犯罪未遂,其二人被雇请参与犯罪,是从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综合以上情节,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00元。

■法官点评

由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常使用电话群拨、网络短信群发等方式实施诈骗,诈骗次数多,行骗面广,诈骗数额难以完全查清。对诈骗数额难以查证的,不因犯罪数额无法认定而放弃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只要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或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或者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依法认定为诈骗罪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进行定罪处罚;对发送诈骗信息5万条以上或拨打诈骗电话5000人次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认定为诈骗罪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进行处罚。

关联犯罪:择一重罪处罚

2014年6月初,被告人蒋桂林在广州市越秀区王圣堂八巷,接受外号“老板”的人提供的3张居民身份证,后冒用其中“李文豪”的居民身份证,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农村商业银行申领10张信用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桂林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数量巨大,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蒋桂林受他人指使,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综合以上情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官点评

对明知是进行电信网络诈骗,仍为犯罪分子提供银行卡、账号、手机改号软件、伪基站设备,或帮助犯罪分子取款的,以诈骗罪的共犯进行定罪处罚。以诈骗为目的实施上述行为,且手段行为牵连其他犯罪的,按照牵连犯处罚原则从一重罪处罚。对于无诈骗故意,不知是进行电信网络诈骗,但实施了帮助犯罪分子的其他关联犯罪,如提供信用卡给诈骗分子用于取款、买卖信用卡信息、使用伪基站设备发送非法信息等行为的,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或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等罪名定罪处罚。

上游犯罪:源头打击震慑犯罪

2016年3月25日至28日,被告人许惜彬利用其在广州市硕泽贸易有限公司担任客户服务员的工作便利,将该公司客户的公民个人信息私自下载后,通过网络多次将上述公民个人信息共计3万多条出售给他人,从中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450元。后其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惜彬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许惜彬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官点评

电信网络诈骗的精准度和成功率不断提高,症结在于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不够,公民个人信息被犯罪分子利用来进行诈骗。对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进行定罪处罚。刑法修正案(九)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修订以来,广州两级法院共审理了6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对一些犯罪分子依法判处监禁刑,对此类犯罪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司法观察

破解电信网络诈骗套路

电信网络诈骗是一种新型的诈骗犯罪案件,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的形式层出不穷,据广州中院通报的数据显示,电信网络诈骗常见的套路多达30余种,诈骗领域涉及金融、电信、社保、物流等各行各业。许多犯罪分子还会根据社会热点、潮流、政策等信息,针对不同职业和年龄段的人员,精心编造虚假信息设计骗局,令人防不胜防。

广州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成立专门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判合议庭,注重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上游犯罪,脑赐飞隙缘缧磐络诈骗犯罪进行打击。

一方面,他们用好用足法律,认真做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审理工作。

一是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惩治力度。对电信网络诈骗数额难以查证的,只要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或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或者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依法认定为诈骗罪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进行定罪处罚;对发送诈骗信息5万条以上或拨打诈骗电话5000人次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认定为诈骗罪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进行处罚。二是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骨干、累犯、惯犯、职业犯等加大刑罚惩处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于犯罪情节较轻,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主动协助追赃、积极协助抓捕的偶犯、从犯注意教育感化,依法从宽处理。三是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依法加大罚金、没收、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等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剥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重操旧业”的物质条件。

另一方面,法院从六个着眼点入手,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帮助犯、牵连犯、竞合犯等关联犯罪的打击。

其一,注重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帮助犯进行打击,对明知是进行电信网络诈骗,仍为犯罪分子提供银行卡、账号、手机改号软件、伪基站设备,或帮助犯罪分子取款的,以诈骗罪的共犯(帮助犯)进行定罪处罚。以诈骗为目的实施上述行为,且手段行为牵连其他犯罪的,按照处理牵连犯原则――从一重罪处罚原则定罪处罚。

其二,对于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提供或买卖信用卡给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用于取款的,没有明知对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故意,以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或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

其三,对于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没有证据证实确实实施了诈骗取款环节的电信网络诈骗分子非法持有他人数量较大的信用卡,也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犯上述罪行的,从重处罚。

其四,对使用伪基站设备非法占用移动通信频率,干扰公用电信网络信号,发送非法或虚假信息,情节严重的,以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的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进行定罪处罚。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干扰公用电信网络信号,同时构成虚假广告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依照处理竞合犯原则,从重处罚或以法定原则处罚。

其五,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入、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以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罚。

第10篇

在党委的安排部署下,带领支部党员扎实开展党史学习。因党员的工作性质均为私营业主,党史学习方式多样灵活。

1、线上学习并发表学后感。在党员群内学习《党史百年天天学》内容,每位党员轮流值日,每天转发学习内容。学习完毕后全体党员发表领悟和感触。

2、每次开支部会也是按轮流领学的方式,现场为全体党员朗读领学党史内容,然后集体讨论学习心得。通过学习教育,让支部全体党员的理论知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对党的历史、革命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了深刻的认识,更加坚定的信仰中国共产党,充分补足了自己的精神之钙,筑牢了信念之基。

二、领导支部党员积极参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新冠疫情防控形式趋于常态化,我支部党员在党委的带领下,到农贸市场值守卡点,为群众测量体温。并主动宣传新冠防疫知识,积极带领身边的人接种新冠疫苗,起到了良好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带领支部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慰问防火一线工作人员。

1、支部全体党员积极投身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党员通过微信朋友圈、横幅标语、口头宣传等方式向身边的人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期间,哪些行为是明令禁止且容易引起火灾的行为。2、慰问防火一线工作人员。全体党员到麻栗镇大象平村,开展慰问奋战在森林草原防灭火一线的干部群众。

四、带领党员积极参与反电信诈骗活动。

1、支部党员邀请电信诈骗受害者现身说法,讲述怎么样被诈骗分子一步一步拉入深渊的经过。作为诈骗宣传案例,警示德昌人民,避免被骗。

2、支部党员在德昌城区及小高、乐跃乡镇向群众发放防诈骗宣传手册,提高群众的反诈意识。

五、支部上下积极投身捐资助学、扶贫助困公益行动。

6月1日,全体党员前往南山乡小学向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学生带去了奖学金,践行了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

六、为支部党员做表率,参加德昌县庆祝建党一百周年演讲比赛,并荣获“二等奖”。

2021年上半年工作不足之处及下半年整改计划

一、党史学习力度还有加强及提升的空间。下半年我们将采取更多灵活的方式和更多时间去强化学习。进而达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第11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mayfive”为你整理了这篇医疗保障局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根据《关于印发〈百色市2019年度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百绩发〔2020〕4号)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能涉及的其它性意见建议共有5条,现将所涉及的5条意见建议的完成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

根据下发《通知》精神及要求,我局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出台了《百色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文件,明确了意见建议的整改责任领导、完成时限、责任科室及负责人,具体负责抓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确保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如期完成。

二、主要采取的整改措施

(一)开展调查研究。根据涉及我局工作职能反馈到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下到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工作调研,向医保经办、医疗卫生机构了解意见建议所涉及的问题、政策执行情况,确保政策执行规范,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二)加大政策解释和宣传力度。为进一步针对意见建议所反映的问题,做好政策解释,创新实施“九个一”,零距离宣传解读医保政策,多角度、多形式、全方位、全覆盖,确保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与获得感。

一是开设一个宣传橱窗。依托市、县、乡定点医疗机构LED显示屏、板报等开设医保扶贫政策宣传橱窗,统一规范医保宣传内容。目前,全市完成开设宣传厨窗1315个,张贴(播放)医保政策11万余条。

二是建立一个微信公众号。加快推进“互联网+医保经办”,建成“百色医保”微信公众号,十二个县(市、区)医保局也相继开通微信公众号形成了强大的宣传阵地,提升市民便捷度和满意度。据统计,目前各级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宣传医保扶贫政策达1100余篇(次)。

三是发送一条短信。市、县两级医保部门负责向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定期或不定期发送医保扶贫政策、医保办理提醒、医保成效等信息短信。据统计,目前已发送医保政策短信68余万条,短信唱响医保好声音。

四是利用一个“集中宣传月”活动进行宣传。结合四月份统一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在本辖区范围内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公布举报电话,发放宣传折页,专人负责政策咨询,滚动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医保扶贫”动漫宣传片,医保扶贫政策深入人心。

五是印制一套宣传折页资料。整合8项医保扶贫政策印制《医保扶贫政策解读》、整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1个问题印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问必答》共计87.86万份。

六是公布一个政策咨询电话。在宣传折页、手册、公众号、户外广告统一公布各县(市、区)辖区政策咨询电话,保持工作日电话畅通,及时为参保群众答疑解惑。

七是印制一本医保政策问答漫画手册。分利用国家医保局制作《医保政策问答手册》漫画书箱,采取漫画的方式将参保缴费、待遇及报销等整合成8个方面共44个问题,配上通俗易懂的文字进一步加大宣传。

八是组建一支宣讲队伍。市、县两级医保部门主动与扶贫、卫健部门对接,积极引导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通过进村入户对贫困户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医保扶贫政策宣传。目前已组织各级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入户开展宣传16万余人次以上。

九是举办一场培训会。市、县两级医保部门充分利用辖区内各级会议或专题举办各类医保扶贫政策解读培训会1500余场(次),参训人员达10余万人(次),对帮扶干部详细解读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并答疑,医保扶贫政策知晓率明显提高。

(三)持续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维护基金安全。聚焦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制定专项治理方案,以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为核心,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问题,联合市卫健委整治医疗机构不规范医疗行为,大力整治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医疗问题,规范医疗秩序,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四)规范医疗服务管理

1.落实国家谈判药品政策落地,确保参保人的用药权益。为更好的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国家谈判药品的临床供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7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计生委 医改办关于保障36种国家谈判药品临床使用的通知》(桂人社函〔2018〕94号)文件精神,国家谈判药品执行参保人用药申请、备案,两定机构做好国家谈判药品用药和销售记录。

2.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根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及治理高值耗材改革工作方案有关精神,由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组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百色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于2019年12月31日24时起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

3.落实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治理高值医用耗材的改革部署,根据国家、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以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今年先后三次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近1000个。

三、整改成效

市医保局通过以大规模、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宣传内容上把政策讲清讲透,耐心做好答疑解惑。在宣传上重点突出保障待遇的提高,以及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和医药带量集团招标采购带来的医疗成本的降低。

(一)打击骗保,老百姓“救命钱”更安全。一是完成全市263家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集体约谈全市41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追缴违规问题资金4000多万元;二是完成全市827家定点医药机构的现场检查,拒付、追回医保资金600多万元;三是积极引入第三方配合监管,提升监管效果。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引进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公司,对县级33家二级(含二级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四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查40家定点医药机构、1家县级医保经办机构和45家参保单位进行现场或网络监测检查。五是开展以线上活动为主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提升群众知晓度和维权意识。

(二)关注群众获得,让医疗改革“红利”辐射更广。今年以来,组织全市245家医疗机构加入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带量采购降低药价取得显著成效。完成签约采购230个医院,合同总签约4835条药品品规,采购总金额4176万元,23个通用药品竞价议价成功,中选价格较广西现行采购价格平均降幅为41.56%,单品种降幅最大二甲双胍,降幅87.62%。经过扩围竞价,25个通用名药品,平均降价59%,降幅超过90%的共有4个,恩替卡韦每片价格由12.10元降至0.2746元,降幅97.73%。第二次国家集采平均降价幅度达到53%,最高降幅达到93%。

第12篇

活动背景:

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提高,消费频率和水平也随之变高。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各行各业在社会不断崛起,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活动也急剧增加,严重破坏了国家的财税秩序和社会秩序,直接危害到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于是,我支部将通过走访消协及白杨派出所,向工作人员了解大学生在消费活动中被骗的案例和具体防范措施。学习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加强维权意识。通过在校宣传和社区宣传将我们的活动做大做广,使更多的人懂得维权,学会维权。最后我们会以小短片等形式还原金融诈骗情景,揭露骗局管用手法,宣传防骗技巧,谨防金融诈骗。

活动主题:

维权,我们在路上

活动目的:

希望通过模拟消费者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例,以幽默形象的方式让同学们知道怎样避免受到伤害以及学到维权的知识,这种别开生面的宣传方法和也会吸引到更多同学前来观看,达到较好的宣传效果。同时,通过让同学们走访消费者协会和白杨派出所,可以让大家清楚地了解社会案例的实际情况,拓展视野,熟悉流程。此外,到社区去普及维权知识,可以锻炼同学们的人际交往能力,也能为一些缺乏维权意识和维权知识的人提供帮助,使活动主题得到了升华,提高金融业务的安全度,让社会上更多的人能过摆脱困扰,增强幸福感。

活动时间:

XX年4月——XX年5月

活动地点:

浙江工商大学、消费者协会、白杨派出所及周边社区

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浙江工商大学团委

承办单位: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金融1303团支部

合作单位:

下沙消费者协会、白杨派出所、周边社区

活动对象:

浙江工商大学师生、消费者协会及白杨派出所工作人员、周边社区居民

前期准备:

团日主题确定:

收集支部成员的团日活动想法,参照学院给出的大纲,通过班委会的提议、讨论与修正,最终确定团日主题。

相关组织联系:

4月1日——4月6日审批,希望4月15日(周二)在流水广场摆摊,向行人发放“维权知识知多少”问卷并举办维权小游戏;

4月10日与白杨派出所、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确定下走访时间和走访路线,征得相关负责人同意;

4月11日与蜡笔校训联系,准备为在4月15日进行“维权知识知多少”问卷和游戏的开展进行宣传;

4月15日联系相关部门,希望将维权小短片在寝室楼下的电视等各种媒体播放。

接送方案准备:

因此次团日活动需要到校外——下沙白杨派出所、消费者协会及周边社区,故拟定安全、经济、效率的学生接送方案。

相关后勤工作:

4月10日前准备好“维权知识知多少”问卷调查并采购小礼品;

4月15日借好课桌准备在流水广场摆摊;

4月15日活动结束后清扫所在场地。

宣传方案:

(一)前期宣传:

4月1日通过金融i团,金融窗窗人人平台,qq空间,qq群等网络平台进行班级团日的初步宣传和活动预告。

(二)活动期间宣传:

1、4月10日通过金融i团,金融窗窗人人平台,qq空间,qq群等网络平台就本次团日走访消协、白杨派出所这一活动进行第二次宣传。

2、4月10日在寝室楼,4月14日在流水,行云广场发放维权知识宣传单

3、4月11日联系邀请蜡笔校讯为活动进行宣传。

4、4月12日——4日18日整理并在金融i团,金融窗窗人人平台上发布活动当天的图片

5、4月15日在寝室楼下通过电视播放小短片。

6、活动期间积极向浙江工商大学校报,校广播台,商大青年等校内媒体和青年时报,浙江日报,钱江晚报,今日早报,杭州日报等校外媒体及新华网,中国大学生在线,新浪网,搜狐网,浙江在线,下沙网等网络媒体投稿报道本次团日活动。

(三)后期宣传:

1、制作活动宣传ppt;宣传册

2、活动结束后在金融窗窗,金融i团等网络平台上发表此次活动的总体进程和效果及全程的图片和记录视频

3、在校内外各大报社媒体投稿,扩大此次活动的影响力。

活动流程:

走访消协、白杨派出所:

活动时间:

XX年4月11日

活动地点:

杭州市消费者协会、杭州白杨派出所

活动对象:

金融1303团支部全体同学、杭州消费者协会、白杨派出所

活动内容:

1)班级内选出两组(5人一组),一组走访白杨派出所,另一组走访消费者协会。每组设立一个小组长,同时设立一个流动小组并设立一个流动小组长,机动补充人手。

2)4月10日,组长事先与白杨派出所、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确定下走访时间和走访路线,征得相关负责人同意,以及普及对这些机构的基本认识。

机构 电话 地址

白杨派出所 86912110 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源路与文泽路口(文泽路201号)

消费者协会(上城区) 0571-87213213 杭州市皮市巷86号

3)12:00-12:30,相关同学在组长的带领下集合,从学校出发。

4)14:00-16:00两组队员在组长的带领下,参观机构,向消协的工作人员探讨有关金融诈骗的案例,并了解一些关于消费活动中自我保护与维权方面的知识。向派出所工作民警了解下沙有关大学生金融被骗的案件,听取他们的案例分析,并了解大致的受骗流程,学习有关防诈骗知识。

5)16:00-18:00 当走访工作结束后,在小组长的组织下,各小组成员向小组长简短反馈自己的感受后由小组长组织返回学校。

6)走访结束后将所了解的知识编写成文章,并将从机构收集的资料整理下。

人员安排:

时间 活动内容 人员 备注

XX年4月13日 走访杭州市消费者协会

王佳

施燕佩 陈宇 刘聪 于慧杰

各组组长应提前与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取得联系

各组组长及时联系组员,确保组员当天准时出发

各组成员应认真完成走访工作,记录相关事宜

整个走访期间,各人员保持谦虚学习态度

活动结束后,应感谢相关单位的合作

XX年4月13日 走访白杨派出所

郑欧妮

李琛臣 柯伟伟 仲凯玲 陶明璐

各组组长应提前与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取得联系

各组组长及时联系组员,确保组员当天准时出发

各组成员应认真完成走访工作,记录相关事宜

整个走访期间,各人员保持谦虚学习态度

活动结束后,应感谢相关单位的合作

维权知识知多少:

活动时间:

XX年4月10日—XX年4月18日

活动地点:

浙江工商大学及周边社区

活动对象:

浙江工商大学全体师生,周边社区业主

活动内容:

由负责人购买精美小礼品,打印维权知识宣传单与题目纸条,制作2个抽奖箱,设计宣传海报,并联系相关部门获得4月15日流水广场场地及借桌椅棚子的审批。【注】:维权知识宣传单注明竞赛时间以及消协微信平台二维码;

4月10日(周四)晚自习结束后,在寝室楼发放维权知识宣传单;

4月11日与蜡笔校讯等平台联系,为在4月15日进行“维权知识知多少”竞赛的开展进行宣传;

4月15日(周二)第五节课,在流水广场发放维权知识宣传单;

4月17日(周四)下午,在流水广场摆摊,两人发放维权知识宣传单,两人在抽奖箱里装上印有“奖品”或维权题目的字条,抽到“奖品”或连续答对者可获得精美小礼品。活动流程:抽到印有维权题目的纸条,可有一次跳过题目的权力,回答正确者,继续答题,回答一个问题的时间不得超过10秒,待选手抽到印有“奖品”的字条即停止作答并获得奖品,若连续答对十道维权题仍未抽到“奖品”字条,也可获赠一份精美奖品。【注】:参赛者无论是否得奖都必须取维权知识宣传单一份并扫一扫消协微信平台二维码以助其加大宣传;

4月17日(周四),联系学校附近社区居委会得到开展系列活动的许可。

4月18日(周五)下午,前往学校附近社区公告栏里张贴海报,发放维权知识宣传单并对居民进行讲解维权案例。

团日活动结束后,集合团日活动成果制成一本宣传册。

人员安排:

时间 工作 负责人 备注

4月15日

13:00~14:00 “维权知识知

多少”竞赛 粟艳萍,谭亚菲,

陶明璐,汪怡

四人负责两个抽奖箱,无人竞答时其中两人改发维权知识宣传单

4月15日

14:00~15:00 “维权知识知

多少”竞赛 周俊茹,吕佳璐,

李园园,王婷婷  同上

4月15日

15:00~16:00 “维权知识知

多少”竞赛 陈宇,许南燕,

蔡婷婷,施燕佩

同上

4月15日

16:00~17:00 “维权知识知

多少”竞赛 傅琳,解楠,

单雯,周紫平  同上

4月18日

下午 “维权知识进小区”活动 王佳,郑欧妮,

林青书,周碧芸 四人自行

安排工作

维权微剪辑:

活动时间:

4月1日——4月20日

活动地点:

浙江工商大学及下沙

活动对象:

金融1303团支部全体同学

活动内容:

1. 4月1日—4月10日网上收集金融诈骗案件,归纳总结骗子所用手段,防骗技巧等相关信息,参考案例为大学生受骗加入传销队伍,类似电话短信通知个人在“快乐大本营”等节目获奖,需缴纳手续费的诈骗案例,老乡搭伙做兼职投资搞创业的诈骗。

2.4月12日—4月13日大家走出社会,在下沙高教园区寻找街头的维权话语、维权标语并进行拍摄。

3.4月10日—4月15日在教学区和钱江湾生活园区选取几个有代表性的情景,由班级成员进行表演拍摄,同时在此期间,在行云流水经行宣传工作,如发放传单,让大家了解这个活动的价值,以便取得更好的宣传效果

4. 4月15日联系校外管理寝室楼电视的公司,将小短片在钱江湾生活园区37、38、43幢寝室楼楼下的电视播放维权小短片,宣传维权知识。

5. 4月16日—4月20日开始整理收集到的维权标语,表演的维权活动等,制成宣传册,并在最后附上消费者协会的微信二维码。

人员安排:

时间 工作  负责人 备注

4月1--4月10日 网上收集金融诈骗案件,归纳总结骗子所用手段,防骗技巧等相关信息 徐志侠

4月12—4月13日 大家走出社会,寻找街头的维权话语、维权标语 各个寝室长 早9点球门集合,确保全员到齐,注意安全

4月10—4月15日 选取几个有代表性的情景,由班级成员进行表演拍摄,同时在行云流水经行宣传工作,如发放传单,让大家了解这个活动的价值 郑欧妮 情景选取人员:林丽珊

表演人员:

拍摄人员:林蓓

发放传单人员:

4月15日 短片剪辑,联系相关部门,将小短片在寝室楼下的电视等各种媒体播放 联系沟通时注意礼仪

4月16日 整理收集到的维权标语,维权活动等,制成宣传册 徐志侠

活动后期:

资料整理:

进行团日文案、策划、总结、照片和各种媒体的整理

活动鸣谢:

感谢合作对象对本次活动的支持

工作总结:

全体成员对本次活动进行工作总结,找出活动优缺点,以指导日后的团日活动。

注意事项:

1.走访消协,白杨派出所时,提前与对方的负责人联系好,确定车程与参观路线;

2.出行期间,各组员要听从组长安排,随时保持联系,注意安全;

3.如果发生学生走失处理的问题

(1)确保同学知晓班长及团支书的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2)如发现学生走失,切不可大意、拖延,应立即报警,有组织就地寻找;

(3)从学生最后接触的同学入手,了解最后行踪。

4.在进行维权标语收集的时候,必须要先征得相关负责人的同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5.在进行维权知识知多少的问卷时,要标记好答卷人的姓名、联系方式,防止出现礼品无法送达的情况;

6.与社区保安提前进行沟通,告诉他们我们此行的目的与意义,以保证活动顺利;向居民宣传时,注意礼貌,有耐心;

7.在流水行云广场,举办维权问卷和小游戏环节时,多一些人手,防止人多,场面混乱。

活动预算、决算:

金融1303团日活动经费预算表

活动名称:维权,我们在路上

活动负责人:郑欧妮 联系方式:13588218370 短号:611461

宣 传 经 费 预 算 栏

物 品 用途 单 价 数 量 金 额 备 注

宣传单 宣传维权知识 0.1 800 80.0 寝室楼及社区发送

横幅 10M*0.9M 1 50 50.0 流水广场

活 动 经 费 预 算 栏

物 品 用 途 单 价 数 量 金 额 备 注

问卷调查 维权知识的测试 0.1 80 8.0

礼品 对测试成绩较高者进行奖励 8 5 40.0

其 他 费 用 预 算 栏

物 品 用 途 单 价 数 量 金 额 备 注

车票 从学校到白杨派出所 1.0 5 5.0

车票 从白杨派出所到学校 1.0 5 5.0

车票 从学校到杭州开发区消协 1.0 5 5.0

车票 从杭州开发区消协到学校 1.0 5 5.0

总金额:198.00 大写:壹佰玖拾捌元整

“维权,我们在路上”之维权知识知多少

——金融1303团日活动

XX年4月17日,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金融类1303班开展了“维权,我们在路上”的团日活动。同学们有组织、有秩序地来到浙江工商大学流水广场摆摊,进行“维权知识知多少”竞赛。

当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各行各业在社会不断崛起,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活动也急剧增加,严重破坏了国家的财税秩序和社会秩序,直接危害到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于是我支部对此展开本次团日活动。

根据活动策划书和事先安排,我们早早地办理了审批手续,审批下了流水广场的场地并安排好了桌椅的借用。一切准备就绪,我们开始深入开展本次团日活动。本次活动内容主要为向过往同学发放维权活动宣传单,并介绍维权竞赛规则,邀请他们抽取维权题目进行作答,当然还有精美礼品相送。首先,根据人流量的多少将人员分为两拨,主要集中在11:25-11:50以及12:10-12:35下课高峰期。班级同学积极出动,宣传组、财务组、活动组、拍摄组等,各个工作安排仅仅有条,各部人员各司其职。看着大门那边涌过来的人流,同学们领着宣传单异常兴奋,片刻之间广场上便布满了发放活动传单的同学,大家积极介绍本次团日主题,通过扫传单上的二维码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我们的摊位前也围满了前来围观的同学,有的同学抽完题目后眉头紧锁,咬紧牙关思索题目;然而也有一些同学的维权知识令人惊叹,连连答对七八道题目。虽然是答题领奖,但是现场的气氛相当的自由,同学们都是面带微笑,毫不拘束,工作人员也积极鼓励同学,以亲切近人的态度分发奖品。有同学说:“不错,普及了维权知识,活动开展有趣。”有说:“团日虽易,活动不易。”有说:“儿时的梦想不易打折,很不错的团日活动,加油!”

虽然只是短短的一个半小时,我们普及的是金融维权知识,收获的却是同学对我们团日外场的一致肯定,此次团日活动在祝福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