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29 20:45:5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村危房改造,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任务目标
为了切实改善我市农村特困群众的住房条件,提高他们生活质量和防灾减灾能力,市委、市政府计划从2008年至2009年,利用2年时间(比全省计划提前三年),对我市177户农村特困群众危房进行改造,其中:一般困难户104户、危房特困户34户、农村低保户16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2户、计生户21户,2008年计划完成60户,2009年计划完成117户。
二、实施范围及改建标准
实施范围:凡具有本市农村户籍的农村居民,现有房屋为土木结构,并年久失修,经济条件差的特困群众家庭,优先安排受灾户、危房程度严重户、重点优抚对象和符合条件的计生户;重点扶持无力建房的无房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
改建标准:按照“统一规划、兼顾方便生活、生产、量力而行、重点扶持”的原则,每户3间房,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分散供养五保户按每人两间,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以砖木结构为主,有条件的可适当提高标准,改造后的农村特困群众住房要达到我市农村一般农户基本住房的中等水平。
三、资金来源和补助标准
资金来源:资金由省市财政共同承担,省财政每户平均补助3500元,市财政每户平均补助2500元。
补助标准:每户平均补助不低于6000元,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实行分类补助,坚持“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的原则,对农村特困户中的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在市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再提高30%。
四、组织实施
市郊区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和管理。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人口委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检查、监督和资金落实等工作。
各镇政府、村委会依据任务指标具体落实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作,组织民主评议,审查落实特困群众家庭危房改造对象,并张榜公布;负责协调、督促、落实危房改造资金的及时到位、到户,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项目实施。
五、实施程序
需要危房改造的农村特困家庭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书,经村委会评议,镇政府入户调查、审查同意后,汇总上报市郊区工作办公室和市民政局,市郊区工作办公室和市民政局对镇政府上报的危房改造户进行复核抽查,经核实无异议的,准予批准实施,并统一汇总上报省民政厅备案。
六、检查验收和资金发放
市郊区工作办公室根据危房改造情况,提出检查验收申请,由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组,对危房改造情况进行抽查、中期评估、年度检查和总结验收,验收合格的,在新建房屋显著位置悬挂“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识,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省、市资金到位情况,按照补助标准分阶段拨付危房改造资金。
附件2:
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户的标准和依据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农村困难群众危房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甘民电〔2008〕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户标准和依据确定如下:
1、具有农村户籍的农村居民;
2、因家庭生活困难,经济条件差,无力建房的无房户;
3、现有房屋为土木结构,并年久失修,经济条件差,年人均纯收入达不到5835元的重点优抚对象、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两女结扎户等;
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偿标准,各省市制定的标准都不同。现以山东省为例。根据《山东省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第二条规定,补助标准是: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财政补助为辅。各地要制定分类补助标准,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危房鉴定、绩效评价、农户档案、信息管理等工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我省分类补助标准如下:
1、修缮加固户均补助不低于0.8万元(实际费用不足0.8万元的,按照实际费用补助)。
2、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建房屋补助不低于1.9万元。
3、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补助不低于1.8万元。
4、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房屋补助不低于1.8万元,同属其他3类人群的再改人群补助标准上再增加1000元。
5、深度贫困地区其他危房补助不高于1.2万元。
(来源:文章屋网 )
一、目标任务。
坚决贯彻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开展问题排查核查,着力解决“一些农村危房改造质量不高”问题,对全区低保户等3类重点对象危房全面梳理,完成12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峨桥镇9户,保定街道1户,街道2户)。对低保户等3类重点对象房屋实行动态监管,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做到动态清零,确保不留死角,全面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3类重点对象。
(二)政府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资金采取分类补助,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
三、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由农户自建。改造农户是危房改造的具体承担者,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自主开展房屋建设工作。
(二)完成时限。2020年5月10日前全部竣工验收,5月31日前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到改造户手中。
四、管理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整合各方资源,调动积极因素,形成工作合力,凝心聚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要加强组织,做好服务,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建设美好家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危房改造政策,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和“政策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公开危房等级鉴定标准、程序和鉴定结果,公开申请条件和程序,公平公正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实行村、镇、县三级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执行有关标准,既不能脱离实际、拔高标准、吊高胃口,也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要围绕年度任务,精准对象、精准施策、精准用力,严禁虚假改造,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居住安全。
(二)加强危房改造实施管理。
1.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水平。区和镇街住建部门要把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放在重要位置,下大力气解决“一些农村危房改造质量不高”问题。要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严格建设标准,明晰危房改造基本安全底线标准,确保改造后房屋质量安全。要落实好质量责任,农村危房改造采用农户自建方式,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区和镇街住建部门要做好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宣传,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的指导;要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指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改造一栋、安全一栋,改造一户、安全一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3月下旬开始,区住建部门将组织各镇街对已实施的低保等3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程质量进行“回头看”,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争取5月中旬前全面整改到位,切实保障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水平。
2.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兜底保障工作。要积极协调农村建筑工匠,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支持。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要切实采取措施,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3.精准确定对象。各镇街要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对低保户等3类重点对象有危房改造要求的,做到应改尽改。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应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区住建部门要积极会同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做好信息比对,精准核实对象,要逐户开展低保户等3类重点对象房屋等级鉴定工作。
4.规范认定程序。坚持“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县级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强化责任落实。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按照相关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各镇街要做好与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5.严格控制建设面积。要引导农户建设既经济合理又满足使用需求的房屋,防止盲目攀比、超标准建设导致农户举债建房等现象发生。改造建筑面积1至3人控制在40-60平米,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4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对于C级危房,维修加固不得改变面积和层高;对于在原址拆除重建的D级危房,必须先拆除、后建设,易地建设的,要在新房竣工后15内拆除旧房,拆除过程要注意安全防范工作;无房户选址应为村内原宅基地,易地建设的,必须符合规划和土地使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实行现场核查制度。危房改造竣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区住建部门牵头组织,区直相关部门、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工程质量、资金拨付、档案资料、旧房拆除及群众满意度等。市住建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抽核。
7.加大问题查处。持续开展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方面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聚焦侵害群众利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分级调查处理,建立台账,逐一核实,对于情节严重的问题要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共同查处,确保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强化档案信息系统管理。健全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台帐,做到改造一户、销号一户,精准实施帮扶改造。及时准确将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的家庭情况、房屋改造的进展情况录入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加强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动态维护和管理,镇有关部门对信息录入的准确性负责,按工程实施时间节点,适时上传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3张农房照片。区住建部门加强信息录入的审核管理,市住建局将定期组织抽验核对,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四)严格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区级住建部门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达到补助资金拨付条件的农户名单提供财政部门。区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资金,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要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结合扫黑除恶行动,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或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危房改造等资金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及时将相关违法行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环节审查结果的信息公开,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两年任务一年完成”的总体要求,年,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建设任务主要有48个,其中,中、省项目19个,有9个村小项目按集中办学实施方案予以撤并,城镇中学、城镇小学2个项目与城区学校扩容提质另行集中资金统一实施。全县需拆除D级危房20861m2,维修、改造C级危房613m2和B级危房584m2,根据实际需要,全县农村中小学需新建校舍面积19970m2,维修C、B级危房1197m2,逐步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责任
按照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要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实行由县人民政府负责,教育部门牵头,财政、计划、建设等部门共同参与组织的工作管理体制。主要责任单位为县教育局,相关责任单位为县发展计划局、县财政局和县建设局。各责任单位负责共同审定申报全县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计划。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规划,牵头组织危改工作的实施,落实省、市级考评方案的内容,建立项目资料档案,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专项督查,督促和指导各乡镇学校危房改造工作,定期收集汇总及通报项目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并向市危改办汇报。县发展计划局负责把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作为全县重点工程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作为全县重点工程进行管理,协调落实有关政策;县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积极筹措县级配套资金,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县建设局负责对工程实施过程特别是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指导与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辖区内危改项目工程的实施与管理,跟踪监督危房改造工作实施项目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建立危房改造工作实施项目资料档案,及时协调处理危房改造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时上报危改工作实施项目的进展情况,并确定专人负责。
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中小学危房改造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思路
1.总体思路:我县农村中小学现有危房面积中,D级危房20861m2,占84.8%。改造D级危房是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重中之重。同时,兼顾改造B、C级危房,年内全部消灭农村中小学危房。
2.基本原则:坚持“四个结合”:一是与调整中小学布局、推行集中办学相结合,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中不予保留的学校一律不纳入改造范围;二是与寄宿制学校建设相结合,按照“量要减少、质要提高”的要求,将寄宿制学校急需改造的学生宿舍、食堂和厕所纳入“工程”统筹解决;三是与薄弱学校改造相结合,按照“整体推进、分批解决”的要求,集中力量,加大对农村薄弱学校的改造;四是与巩固“普九”相结合,通过认真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舒适的教育教学环境,促进全县基础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3.工作步骤:全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建设工程6月份全面动工,竣工时间一部分为8月底,一部分工程为11月底。
第一阶段(6月1日—6月15日):
主要任务:规划设计、审批方案、组织招标。
第二阶段(6月16日—11月30日):
主要任务:组织施工、工程监督、竣工验收。
第三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主要任务:决算审计、工作评估、总结表彰。
四、资金保障
年全县中小学规划新建校舍面积19970m2,投入资金798.8万元,维修改造B、C级危房1197m2,投入资金23.9万元,两项合计投入资金822.7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345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51万元,县财政配套212万元,其他资金114.7万元。
为了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县财政、教育、计划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专款及早下达,确保农村税费改造转移支付教育资金的10%以上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省财政最近下达的新增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比例高于25%的部分主要用于危房改造,同时通过调整财政预算支出结构,设立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经费,为顺利完成危房改造工作任务提供资金保障;各乡镇要及时依法处理因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产,所得资金应全部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另外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希望工程、各种捐赠款等资金集中优先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适当安排部分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
按照《全国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立危房改造工作项目资金专户,分帐单独核算,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实行县级报账制度;严格资金的预决算制度和审计制度;强化合同管理,从严控制建设成本;严禁将上级专款用于偿还债务或挪作他用。
五、项目管理
(一)建立依法依规管理制度。凡列入年度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实施计划的项目,都应实行项目管理,并按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的要求组织实施。
1.严格执行法定的建设程序和强制性建设规范。完善危房鉴定、校园规划、立项预算、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工程监理、质量及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资金使用、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等工作程序,从立项起,各项目学校要建立包括图片、数据等资料在内的项目改造前的档案资料。按照“整体布局、科学规范”和“坚固、够用、实用”的原则,通过可行性论证后,进行校园规划和项目规划,确定危房改造方式,做好项目资金预算。
2.项目手续及招投标管理。新建、改扩建的项目,施工前均要办理建设项目立项批文,按规定进行施工检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地质勘察和工程设计;工程建设投资50万元以上的项目施工,都必须引入全市具备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招标、投标,投资额较小的不宜招(投)标的特殊改造项目,也必须实行工程议标,选择本县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承包危房改造工程。
3.项目工程监理及监督。凡具备监理条件的,县危改办将选派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不具备监理条件的,项目学校应选择和聘请熟悉基建业务、责任心强的学校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后出任现场管理员,严把质量关和安全关。县危改办对项目工程进行全程监督。
4.竣工验收。工程建设项目结束后,县危改办将按国家《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5.决算审计。工程竣工验收后,邀请审计及财政投资评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按审计结论办理工程结算。
6.档案管理。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生产供应单位,应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承担工程质量责任。要切实做好危改工程的档案建设,各项目学校要将每个危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声像等各种资料收集齐全,按照权证、基建和管理等类别,根据统一的技术标准装订,并选用统一的档案盒保存归档,项目完工后,档案资料一式两份,一份交县危改办,一份自存。
(二)建立危改项目报告制度。为了全面掌握危房改造工作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以便于对项目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县危改办建立危房改造项目开工报告制度、工程进展月报制度和项目管理台帐制度。项目开工报告制度,就是新建、改扩建项目在开工时上报县危改办。工程月报制度就是在每月30日前,项目学校将来自危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报县危改办。项目管理台帐制度就是项目学校将年度危改项目工程建立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资金到位情况以及工程进展等内容的台帐,以便对项目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三)建立危改工作督查制度。县危改办将从教育、计划、财政、建设等部门抽调具有一定中小学建设工程管理经验、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较强的工作人员,组成危房改造工作督查组,常年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全县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实地督查,督查的重点是管理人员落实情况,资金到位情况、工程进度及质量、工程资料建档情况。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将督查和整改情况以工作简报形式上报市危改办和县危改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在县教育局设置举报箱。县危改办将对安排了中央专款和省级资金的项目学校的现有危房情况、规划建设情况及资金筹措计划等方面的情况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对工程概算、工程招投标、工程决算等情况向社会公开,提高整个工程管理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同志们:
刚才,副县长就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近期,县委书记对危房改造工程又提出了明确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问题,认真整改,查漏补缺,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确保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危房改造任务。下面,我就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 提高
认识,强化责任,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危房改造工作是政府实施十项民生计划为民办的30件实事之一,也是县委、政府年初确定的39项重点工作。首先要提高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做好危房改造工作不仅是为了改善民生,更是对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各级干部要时刻把困难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要从主观上寻求推动工作的方法和措施,克服”等、靠、要“的思想,不要一味地讲困难、讲条件,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开展工作。二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强化时间观念。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把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现在距离年初确定”交帐时间“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要争时间、抢进度、保质量,对安排布置下去的工作再挤、再压,确保农村贫困户在入冬前乔迁新居。
二、注重质量、强化监管,全力打造”民心工程“”精品工程“
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的生命,工程项目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还直接影响党委、政府的形象。在近期督查中发现个别乡镇建房质量不高,擅自降低建设标准,甚至个别农户用黄泥砌墙,给改造工程留下了极大的隐患。首先要增强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按照”干就干好、干就干精“的工作要求,把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要求,统一验收,严格按照规划设计,精心组织施工,力争将各项工程建设成为”民心工程“”精品工程“。其次要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各乡镇要倒排工期,把任务分工明确到人,工程进度明确到天,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第三要严格责任追究机制。县民政、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如果工程质量出了问题,县委、政府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失职、渎职或违法违纪的,将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决不姑息。
三、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目前,危房改造工程已进入冲刺阶段,各乡镇、县
直有关部门要再挥战旗、再击战鼓,要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速度。首先要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当前,自治区50大庆各项筹备工作已进入临战状态,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在做好50大庆各项筹备工作的同时,抓好危房改造工作,做到50大庆和危房改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二要细化措施、分解任务。各乡镇要认真分析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真正拿出几条推动工作的硬措施。同时建立危房改造工程联系制度,实行乡镇干部包户推进的工作机制,把工程进度、建筑质量与干部考核挂钩,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三要加强督查,跟踪问效。县委、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民政、建设等部门对各乡镇贫困户危房改造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执行不力,进展缓慢的乡镇要提出严肃批评。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要组成两个验收组,对各乡镇的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初验,做好自治区危房办的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同志们,当前正是工程建设的黄金期,危房改造工程也进入了提速、提质、提效的关键期,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在突出抓好自治区50大庆各项筹备工作的同时,认真对照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抢时间,攻难点,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向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金沙乡人民政府:
我是aa村民,全家 口人,全部挤着居住在近30平方米的一座 泥草 (泥草房、土坯房等)房,该房屋建于70年代,几经修缮,虽能维持居住,但随时都有倒塌危险,经鉴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属D级危房,现向人民政府申请,希望将我户纳入危房改造项目,以得到政府的支持,我户将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认真建设符合标准的新农房,目前,我户已经自备了部分建房材料,并平整了新的地基,望上级给予尽快批准为盼!
特此申请。
赵传山 申请人:
二0一一年 三 月 一 日
农户贫困证明
我村村民赵传山,家庭 6口人,住房条件差,经济条件贫困,年人均收入 900 元,是我村贫困户。
特此证明。
甲方: 村委会
佟胜芳
乙方: 危房改造户
60 60
砖木
根据乙方申请和对乙方房屋鉴定结果,同意该农户改造危房,房屋结构为 ,面积 ㎡,节能方式塑钢门窗 、保温墙体。建设标准要按照规划统一要求和危房改造有关规定实施建设。
红丰村
甲方: 村委会
佟胜芳
乙方:
二0一一年 四 月 十六 日
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
红丰村
乡镇名称:金沙乡 村屯名称:
家庭基本信息
姓名
佟胜芳
家庭人口
3
贫困类型
其他
原房屋基本
信 息
房屋鉴定级别
D级危房
房屋结构
土坯
建筑面积
60
申请改造理由
房屋破损严重,无法居住。
村民会议民主评议结果(村委会填写盖章)
同意
二O一一年四月十日
乡镇审核结果(乡镇填写盖章)
同意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县建设部门意见
县发改委意见
县财政部门意见
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备案表
建设地点
金沙乡
姓名
红丰村 佟胜芳
身份证号码
-230822197008051416
节能房面积
60
造价
76000
竣工时间
11/1/2011
节能形式
门窗墙体保温
是否符合建设要求
1.节能墙体
是(√)否( )
2.保温屋面
是(√)否( )
3.塑窗
是(√)否( )
4.保温门
是(√)否( )
5.抗震
是(√)否( )
6.室内卫生间
是( )否(√)
7.是否拆除原有危房
是(√)否( )
8.建设手续是否齐全
是(√)否( )
9.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
是(√)否( )
申请补助资金
10000.00元
核定补助资金(元)
省补
市补
县补
申请贴息贷款
核定贴息贷款
申请贴息贷款期限
核定贴息贷款期限
危房改造户
签字:
盖章:
2011年11月10日
村委会意见
同意 签字:
盖章:
2011年11月10日
乡镇政府意见
同意 签字:
盖章:
2011年11月10日
乡镇政府(公章): 村委会(盖章): 红丰村
负责人签字: 村长签字:
二0一一年四月 十六 日
县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省、市住建部门春季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巩固脱贫成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延市发〔2018〕14号)要求,结合《延安市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确定我县下一阶段危房改造目标任务为持续巩固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果,组织开展农房安全动态核查,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兑付一户、安全一户,确保全县农村居民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动态核查。2018年我县已基本实现了农村居民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但基于宜川地质、气候等特殊因素,受自然灾害影响,农村房屋易产生变形。县住建局每季度要抽调业务人员会同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全面开展“四类重点对象”房屋排查、安全认定工作;各乡镇、街道办要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非四类重点对象”进行房屋排查,安全认定。
(二)规范工作程序。一是规范申请审批程序。危房改造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住建部门审批”的四级申请审批程序,以及村和乡镇两级公示制度。县住建局要将危房鉴定与农户申请同步展开,上门服务。二是规范档案管理程序。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的通知》要求,危房改造档案资料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三是规范工作措施。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建立年度危房改造对象进度台账,包括开工、竣工、验收、入住等情况,每月统计报告工作进度,实时管理,对账销号。四是规范资金管理程序。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坚持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各乡镇、丹州街道办初步认定核实后,将认定名单提交县住建局,县住建局核实汇总后移交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拨付至农户,严禁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
(三)严格建设标准。一是严格控制建房面积。新建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1人户不能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低于13平米);厨房、卫生间、杂物间等附属用房不计入建房面积(厨房、卫生间不计入建房面积,指在住宅外单独的厨房、卫生间或在建筑内有明显隔断隔离开的厨房、卫生间不计入建房面积;杂物间不计入建房面积,原则上独立的、只用于储物的杂物间不计入建房面积)。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加强政策宣传和监督检查,杜绝超面积建设和因建房发生大额举债现象出现。二是严格面积计算。农村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由乡镇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一建设,除安全原因不宜在原址建设外,农村危房改造必须坚持原址加固、就地重建、就近翻建。三是严格控制建设工期。县住建局、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强化措施,倒排工期,加快危改进度,务必于每年3月份全面开工建设,6月底竣工验收,8月底入住。
(四)明确补助标准。“四类重点对象”修缮加固(c级)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以评估报告为依据,进行资金兑付。评估价低于1.5万元的,按实结算(取千位整数结算),评估价高于1.5万元的,补助1.5万元;新建(d级)每户补助不低于2.58万元。“非四类重点对象”修缮加固(c级)按照1万元/户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鼓励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新建(d级)按照2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
(五)推广低成本改造。一是全面推广集义镇抱泉村危房危窑加固改造经验,推广低成本改造,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二是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三是县住建局要结合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情况,制定危房改造资金分类补助方案。
(六)强化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基本质量标准、基本结构设计、基本建筑工匠管理、基本质量检查、基本管理能力”要求,严格执行《延安市农村危房改造c级维修加固技术导则》,积极推广应用抗震设防和节能技术,全面落实住建部关于危房改造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的相关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施工质量安全巡查,指导和督促施工人员开展关键环节现场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保证住房安全。
(七)严格安全评定。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开展房屋安全性评定,建设方提交的建房备案书为住房安全性认定的基本依据。对于危房户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且无改造意愿的,在履行确认程序后可不再将其危房纳入改造范围,须提醒农户主动拆除或不再使用危房。
(八)坚持危改《六条长效机制》。一是严格包乡包户问责制度,建立责任到人长效机制;二是技术服务和质量安全巡查常态化,建立质量安全长效机制;三是推广窑洞维修加固经验,建立低成本改造长效机制;四是适时启动回头看,建立农户房屋动态识别长效机制;五是加大危改挂历发放,建立政策入户长效机制;六是改厕和人畜分离两手抓,建立提升危改整体水平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各级责任。县住建局、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全面落实住建局科级以上领导包抓乡镇,乡镇干部包抓危改户工作机制,确保危房改造工作快速推进。县住建局要认真做好危房改造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按照“乡镇审核审批、建立档案台账、统一验收认定、组织兑付资金”程序实施农村“非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确保按期完成年度改造任务。
区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市低保家庭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社会救助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分析研究当前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不断深化和完善社会救助工作。下面,根据会议的安排,结合我区社会救助工作的实际,我讲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三年来社会救助工作简要回顾
(一)城乡低保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困难群众生活得到可靠保障。城乡低保制度是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有效举措。近几年,由于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区低保水平不断提升,低保经费投入不断增加,全区低保经费投入从xxxx年436万元增加到xxxx年的630万元。低保标准不断提高,农村居民低保标准从xxxx年的每人每月125元提高到现在的150元,城镇居民的低保标准从xxxx年的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目前的242元。低保范围不断扩大,人数从xxxx年的3153户,8533人增加到现在的3531户,9448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目标。我区还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完善各项低保配套政策,使低保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城乡低保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广泛拥护和支持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也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集中供养制度进一步落实,五保对象基本生活逐步改善。对农村五保户进行生活救助,多年来一直是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截至xxxx年底,全区有265人纳入五保供养。共有敬老院13所,集中供养了249人。五保供养工作为适应税费改革后的新形势、新要求,区政府在落实供养政策、供养经费和敬老院建设等方面加大了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先后建成xx、xx、xx、xx、xx、xx等镇敬老院。并创造了有特色的五保供养形式,一直以来走在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一是率先给予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享受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保障。将所有五保对象都纳入了低保范围,并全额补助;二是率先将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的补助标准按城镇居民的低保标准全额补助,xxxx年,根据区政府《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通知》精神,将全区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月补助标准从150元提高到242元,进一步提高了供养标准,改善了入院老人的生活质量,同时也提高了其他老人入院的积极性,这一做法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成为兄弟单位学习的榜样。三是率先建立五保供养经费区级统筹、规范使用的机制。五保集中供养金由每人242元/月提高到340元/月。根据吃、住、穿、医、葬全面保障要求,体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保障需求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集中供养经费。
(三)灾害应急体系基本确立,灾民救助及时、有效。经过多年努力,我区的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我们先后制定了《xx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xx区民政局灾民救助防汛应急处置预案》,应对突发灾害的救助规范,全区落实了《灾民救助卡》制度,通过救助卡发放,救灾程序更加公开透明的程序,杜绝救灾款发放的违规操作,保证了救灾资金落实到户。每次受灾后,我们迅速启动了《xx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要求,立即组织力量做好核灾工作,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xxxx年,我区多次遭受台风袭击,全区因灾倒塌房屋25户,xxxx年底已全部完成灾后重建工作,确保了倒房户在xxxx年春节前“有房住、有饭吃、有衣穿”,维护了灾区的社会稳定。
(四)城乡社会医疗救助初见成效,困难群众“看病难”进一步得到缓解。为解决城乡贫困群众无力看病就医的问题,区委、区政府把建立城乡社会医疗救助制度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区政府下发了《xx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按照全区农业人口人均3元的标准安排了专项奖金,帮助解决全区低保人员住院看病难。去年共救助了287人,投入救助资金43万元,大大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医疗困难,为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困病返贫起到积极的作用。
(五)社会捐助制度初步建立,社会互助成效明显。在大力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和大灾集中捐助的基础上,xxxx年xx月,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成立了xx区慈善总会。截至xxxx年底,全区共筹集各类慈善资金xxxx多万元(包括冠名基金),并建立了xx慈善社会救助基金、xx慈善奖学助学基金、xx慈善敬老助困基金、xx扶贫济困基金、xx慈善助学基金;xxxx年以来,全区累计接收社会各界物资折合人民币xxx多万元,使x万多人(次)灾民、贫困群众得到援助。进一步整合了社会救助资源,xxxx年xx月,建立了xx区“慈善超市”,为困难群众提供价值100万元的物资救助,受益贫困群众9000人次。社会捐助制度不仅为解决灾区、贫困地区群众生活困难起到了积极作用,而且弘扬了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团结友爱的传统美德,增强了社会凝聚力,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与此同时,我们还积极配合实行了城镇低保家庭廉租住房、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教育救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等,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使广大困难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
当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构建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涉及面广、探索性强,随着实践的推进,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比如医疗救助中门槛还偏高,以致实际接受救助的人偏少、救助水平偏低;又如在低保工作中,城乡低保动态管理问题,难以全面真正落实,随着救助面的不断扩大,社会救助的公平、公正问题也日渐凸现,社会救助法规政策的普及面还不够广,仍有不少困难群众对救助政策不了解,以致没有及时申请,及时得到社会救助;五保对象虽已集中供养,但敬老院的规范管理和五保对象大病医疗问题,仍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矛盾。因此,召开这次会议最主要目的就是要继续深化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加快解决工作中出现的这些问题。
二、理清思路,明确工作重点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强调要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在经济发展基础上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认真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医疗和子女就学困难问题。因此,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在基本生活救助、住房救助、养老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社会互助等各个方面有新的突破。总的要求是三句话,一是保基本、全覆盖,就是要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在吃、住、医、学等方面最基本的需求,使社会救助政策覆盖城乡全部区域,覆盖全部困难群众。二是多层次、相协调,就是要从实际出发,按照不同人群、不同困难程度,分层次设定救助标准,使各类困难群众得到与其实际需要相适应的救助,使不同社会救助政策之间、社会救助政策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之间相互衔接、相互协调,使整个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三是可持续、高效率,就是要着力形成一个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政策法规完善、资金保障落实、组织网络健全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的效能和效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体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石作用。这里,我结合我区的实际,着重讨论当前必须做好的四项工作:
(一)切实做好低保家庭的危房改造工作。搞好危房改造,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让困难群众有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低保家庭危房改造工作被列为市政府xxxx年为民办实事之一,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首先要开展调查摸底。做好调查摸底至关重要,各镇、街道在做好低保户全面调查的同时,对他们的住房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对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对象逐户做好登记、建立原始档案。然后由区民政局会同镇、街道认真细致地开展核查,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低保危房调查必须在x月xx日前完成。其次要落实责任。镇(街道)作为组织实施的主体,职责要明确、责任要到人、把关要到位。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要指定专人负责工程质量、进度、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等。镇(街道)和村两委要负责实施施工和工程质量检查监督,狠抓施工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另外,危房改造工作涉及财政、规划、发展计划、国土、房管等部门,还需要上述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二)进一步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认真分析低保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以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管理监督为重点,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补尽补”的原则,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对全区所有低保户进行一次入户调查。这次调查涉及面广,不能像往年发一张复查表给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填写,不能这样简单了事。各镇(街道)要成立专题调查小组,分若干组进村入户、挨家挨户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填写入户调查表,掌握每户低保家庭的基本情况。通过一看、二访、三核、四定的办法进行调查。看,就是必须亲自到低保对象家里实地察看,从居住环境和条件上直观感觉这个家庭的财产状况和消费水平在当地处于一个什么样的状态。访,就是到其周围的邻里或工作单位进行走访,了解家庭成员中的就业及收入情况等。核,就是要取证核实家庭成员职业收入、农作物收入、住房面积、人口数等情况。定,就是最终确定是否作为低保对象,并拟定应享受多少差额补助金,最后形成确切的基础材料,并重新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由镇研究确定后,上报区民政局审批。调查完成后,各片组要对照调查了解的情况,召开评议会,认真分析每户的基本情况,通过评议分析,根据家庭收入情况,该停保的停保,该保留的保留,该提高的提高,不论是哪种对象都要重新进行公示。最低生活保障的动态管理,核心是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这是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公平公正的关键所在。要进一步改进低保家庭收入核查办法,完善低保对象公示制度,加强基层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严肃纠正和查处以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金的行为。
二要做好低保的提标和分类施保工作。低保的提标工作是今年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从xxxx年x月开始,农村低保对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从150元提高到180元,城镇低保对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从242元提高到280元,因此,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要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和收入状况重新公示和重新确定补差标准。对低保家庭中的大病、重病、残疾、年老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要实行分类救助,切实帮助解决他们在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的特殊困难。
(三)巩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成果。当前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国务院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五保供养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不得截留、挪用。要加强敬老院管理,根据五保对象入住的比例配备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切实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订适合实际工作需要的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实行规范化管理。要建立敬老院院务管理委员会,充分发挥五保老人的自身作用,选出责任心强、勤快的老人当管理委员会委员、监督员等。建立自我服务网络,每幢楼、每层房、每个房间设负责人,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互为服务。要经常性开展“以院为家”、“红旗寝室”、“优秀院民”等评比活动,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泽雅中心敬老院二期工程和娄桥敬老院建设要加快进度,市里已经很明确了今年有新建任务的,要求在x月份前完成,泽雅、娄桥的任务还很重,务必要集中精力,尽早完成。各镇(街道)要建立五保供养资金专户,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x政发[xxxx]xx号)文件精神,敬老院可统一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其原产权保持不变。各镇(街道)要以政府的名义发文确定一名人员作为敬老院的法人代表,上报区民政局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审批。
(四)逐步完善社会医疗救助制度。我区实施社会医疗救助制度以来,缓解了城乡患大病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扎实的做好今年的医疗救助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医疗救助政策家喻户晓。通过驻村干部、村干部上门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讲明、讲透社会医疗政策,把医疗救助政策在村里醒目的地方再次进行公布。二要做好辖区内困难群众患大病人员的统计,为修改政策奠定基础。在现有医疗救助政策的基础上,市政府将出台政策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比例、扩大救助范围,根据“合理救助、适度救助”的原则,对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实行“零门槛”救助,加大对低保对象、五保对象救助比例。救助范围将扩大对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中晚期慢性重型肝炎、器官移植等大病救助。三要规范医疗救助审批制度。根据医疗救助制度的性质和特点,建立严格的医疗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对符合条件、各种表格、手续齐全的,要及时上报审批。四要探索积极医疗救助新路子,切实解决救助对象“医疗难”问题。
三、强化保障支撑,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一、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基本情况
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任务为600户。结合4月份对全县农村危房摸底排查的情况,依照省、州安排。县将任务分解落实到16个乡镇实施,共计新建和维修房屋600户2650间,建筑面积39230平方米,其中集中建房5个点134户474间,分散建房466户2196间。整个农村危房改造投入资金719.31万元,其中中央和省补助595万元、州补助22.31万元、县财政补助112万元(含安排岩下危房改造工程民族特色包装补助经费10万元)截止12月30日止,集中建房5个点134户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26户竣工入住,31户竣工准备入住,54户正在装修,其余的正准备装修。466户分散建房户中,326户一级危房改造户竣工入住247户,57户正在装修,其余的主体工程全部完工正准备装修;140户二、三级危房改造已全部完工。
二、主要做法和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超前布置试点任务。县于7月15日召开各乡镇党委书记参与的危改试点准备会,就上级要求和实施方案进行研究,切实做到早安排早部署。二是7月20日召开危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拟定有关优惠政策,依照部门职责积极参与危房改造试点工作;7月26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会议,正式启动危改试点工作。三是结合我县实际和凝冻毁损房屋灾后重建工作中的做法,反复进行资金的补助规范测算,经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专题会研究确定;四是县建设部门根据不同类型分别设计不同图纸,及时完善建房图纸设计,供实施乡镇的危改对象选择。
(二)加强组织保证工作。县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办公室主任的领导机构,县政府与各实施乡镇签订了责任状,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将此项工作列为下半年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确保试点任务圆满完成。二是领导责任和部门职责到位。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乡镇进行包片督查指导的通知》和《关于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把危改督查任务分解到16个县四家班子领导身上,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相关优惠政策到位。根据各职能部门拟定的优惠政策,县危改领导小组下发了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优惠政策及措施的通知》制定优惠卡,联系建材经销商、水泥厂等,让他让利于危改对象。如联系石牛水泥厂每吨水泥卖给危改对象优惠30元,联系昌明、云雾、城关建材经销商销售钢材让利额为销售总额的2%且可以进行赊销。四是项目经费、人员到位。县财政拨付了8万元工作经费和102万元危改项目经费,并从财政、建设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到危改办工作。为协助危改对象筹集建房资金,县信用联社积极为危改对象提供1-2万元的低息贷款,共计为危改对象提供贷款150余万元。五是相关制度到位。制定了危改信息报送制度、危改资金拨付制度及危改督查工作要求制度。六是督促检查到位。围绕“抓施工、保进度,抓质量、保效益”要求,从县、乡到村级都建立工作责任制、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工作机制。8月初起每半月开展一次督查工作,及时将各乡镇工程进度情况进行督查通报,针对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整改措施,并由县危改办根据督促检查的危改进度以文件形式将危改资金分四期拨付给危改试点乡镇,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七是危改工作验收到位。县危改办联合县建设局下发了危改验收文件,由危改成员单位分别组成四个危改验收工作组,于11月17日至21日对危改试点乡镇的危改对象逐一进行验收,并填写相关验收表格,明确验收领导责任,确保试点工程的质量。
(三)坚持因地制宜、扎实推进。优先向公路和旅游景区景点、民族村寨、集镇等有一定基础、群众改造愿望强烈的地方倾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二是危改对象确定上注重公开、公平、公正。以农村五保户和因灾、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为主要对象,兼顾各类等级的危房、各种经济状况的农户。严格执行危改对象确定的申请、评议和公示、审核、审批及备案程序,通过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规范公开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资金补助上注重整合各方面的资源。除中央、省、州和县匹配的资金外,对发改、农业、水利、交通、林业、民宗、残联等各个部门的项目和资金进行捆绑使用,共整合各类资金82万元。四是建房方式上注重提倡集中建房、合理选址。分散建房户中1个村寨一级危房超越10户以上的要求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建设。五是注重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据初步统计,除中央、省、州、县投入资金外,群众自筹资金达1743余万元,保证了危改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狠抓督促检查。要求各乡镇针对不同建房户实施定户跟踪,就人力、资金、天时、工时等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建房结束后进行综合测算,为下一步工作提供真实、科学、合理的数据。从跟踪监测情况看,一栋80平方米的房屋,基础配料需10天时间(每天需3个壮力劳动)下基础需7天时间,拉石沙、砖等需5天时间,砌砖封顶需10天时间,封顶打板工作需7天时间,打板封顶还要20天时间方能进行装修,装修需15天时间,即在不受农忙、雨季影响的情况下,一栋房屋从开工到竣工入住至少需要74天。二是质量服务跟踪。建设部门把危改工程质量的服务和监管作为业务工作的重点,对集中建房点进行全方位、不间断监督,并加强对分散建房户的质量的服务和监管,确保按图施工,保质保量完工。如监督旧治镇桐荡村马家洞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时,发现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质检工作人员立即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三是档案资料的跟踪收集。把文字资料、图片、影像等资料的收集工作作为试点工作的重要组成局部,明确专人进行收集、整理和保管,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台帐卡》将危改对象家庭情况、建房等级、补助水平、自筹资金、动工时间等情况,以及建房前、后照片进行整理登记,保证档案资料的齐全规范。
有以下几点工作体会:一是摸清底数,通过四个多月来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实践。超前谋划、整合项目、选好建房户是做好农村危改工作的前提;二是充分调动危改建房户积极性、参与性、发明性,确保危改工程质量与进度的关键;三是发挥基层组织力量,协助五保对象等极弱势群体建成房屋的保证;四是协调银行贷款,解决局部危改户资金不足的困难,坚持建房进度的必备条件;五是加强工程进度与质量监管,贯穿于整个危改工程的生命线;六是做好规划、突出民族特色,有机地与生态旅游、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今后危改工作的方向;七是加大政策宣传,使广大困难群众进一步感受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建设效果,改善群众生活居住条件,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最好体现。
三、当前我县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中存在问题
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示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危改试点工作的思路不够开拓,定位不够准确,部门之间的资金整合还不理想。二是集中建房中按照统一的补助规范对危改对象进行补助,没有按家庭类别进行档次划分,体现不出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倾斜。三是由于前期受土地调整、雷管炸药管理、雨季影响等原因,导致个别集中建房点进度迟缓。四是9至11月份是农村秋收和小季作物忙种季节,加上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农村劳动力严重缺乏,虽然我县基本完成了危改试点工作任务。农村危房改造投入劳力缺乏。五是由于我县建设质监部门具有资质的人员少,除保证监管集中建房点的工作外,对分散建房的监管和指导比较困难。六是危改对象绝大多数属贫困群体,自筹资金比较困难,如新建一栋80平方米的建房,交通便当的地方需3.6万元才干完成主体工程(交通方便的地方需4.2万元左右)大多数群众在完成主体工程后,由于自筹资金困难,无力进行简单装修,影响危改竣工入住率。七是危改各有关部门之间的配合较为松散,不能形成合力,危改工作仅靠民政部门部门是难以协调和推动工作。八是危改建房标志不够明显,危改建房与一般农村建房很难区分开来。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特别是2003年8月,我市启动二期危改工程以来,在没有上级资金扶持的情况下,全市共拆除了22所学校D级危房7903平方米,查封6所学校D级危房2320平方米,投资207万元新建校舍6708平方米,投资116万元对部分B,C级危房进行了改造。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危房是动态的,由于建设年代和建筑质量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加之自然损耗和灾害侵袭,旧的危房消除了,新的危房还会产生。经市危改办核查,到2003年底,我市农村中小学仍存在危房7。72万平方米,其中D级危房6。55万平方米,B级危房0。42万平方米,C级危房0。76万平方米。这些农村中小学危房,严重威胁着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制约了我市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各级政府,各级领导要提高对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抓好危房改造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教育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农村群众最迫切的愿望是子女受到良好的教育,他们宁愿自己日子过得苦一点,也要供子女读书。孩子的教育和成长就成为老百姓的最大利益之一。让师生们在危房里学习和生活,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就谈不上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如果因危房而造成恶性事件,那就会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前,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消除影响师生安全的隐患,就是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实现"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
(二),抓好危房改造工作是落实"科教兴市"战略,促进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解决好中小学危房问题,为下一代的学习和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环境,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提高入学率,巩固率,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为"科教兴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已将其列入今年要着力办好的八件实事之一,并向全省人民承诺2004年全省改造中小学危房99万平方米。
(四),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国务院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明确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去年4月24日,谢松保市长就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出批示,"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区要负责本区的危房改造工作"。
二,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确保各项目标落到实处
(一),明确目标任务
我市危房改造工程的目标是:基本消除我市农村中小学现存的D级危房,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设施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切实保证中小学师生生命安全,全面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为农村基础教育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工程"的任务是:到2005年底,基本完成农村中小学2003年底核定的113所学校65525平方米的D级危房改造任务。今年要完成省危改办核定的58所学校45462平方米D级危房的改造任务,明年完成剩余的D级危房改造任务。农村中小学现存B,C级危房及以后新产生的危房,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核查,制订规划,落实资金并承担改造责任。
(二),科学制定规划
各区危改办要根据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额度,提出合理的建设规模和具体的改造方案。各项目的建设面积不得超过省核定的D级危房面积,消除的D级危房不得少于省级核定的D级危房面积。所有项目学校必须量力而行,要本着"安全,够用,实用,耐用"的原则,立足脱险加固,严禁搞不切实际的高标准,超规模建设。确需扩大建设规模的,必须由区政府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不留资金缺口,并在开工前将承诺的资金汇入"危改工程专户"。要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建设成本,控制工程造价,不能花钱征地,更不能举债建设,不能因工程建设而使项目学校出现新的债务。所有项目学校一律杜绝豆腐渣工程,胡子工程,举债建设的工程。保证所有项目学校危房为零,安全事故为零,质量事故为零,挪用项目资金为零,增加新债为零。
(三),保证资金投入
市 "工程"资金由中央专项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和市,县工程资金组成。目前我市已争取省级危改项目58个,争取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909万元,按今年省下达给我市的危房改造任务,平均每平方米补助200元。市政府今年也将拿出一定的资金作为市级配套资金,主要用于优质项目的奖励。其余的资金缺口由区级财政配套解决,不得将资金缺口转嫁到乡镇和项目学校。各区政府要按照"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切实担负起筹措危改经费的主体责任。把中小学危房改造作为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建立"工程"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工作机制。要广开财源,多渠道筹集危房改造经费。各区要保证农村税费改革固定性转移支付中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的资金全部用于危房改造。倡导,争取社会各界以及贤达人士通过捐资,筹集危改资金。各区财政部门要按照省危改办的规定,设立"工程"资金专户,分账独立核算。中央专项资金和省,市级配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市危改办核实的项目进展情况,经市危改领导小组审批后,分批拨付给各区财政专户。再由区财政专户直达项目施工单位或在区财政核算中心,实行项目单位报帐制。
(四),强化质量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各区,乡,镇要对中小学危房改造质量负责,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要坚持严把"五关"。一是严把"立项关"。各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必须是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保留下来的有D,C级危房学校。二是严把"设计关"。要坚决杜绝无设计图纸施工,要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精心设计,做到"规范,科学,安全,节约"。三是严把"施工关"。要由工程招标部门组织工程招标,选择优秀的施工队伍。由区级质监部门对工程进行质量监测。一般项目,各乡镇和学校要安排懂技术,会管理的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大型项目,还要聘请监理公司进行项目监理。四是严把"验收关"。认真做好材料验收,工序验收,分段验收,总体验收,总体验收不合格不准交付使用;五是严把"质量关"。对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建筑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如出现质量问题,将依法进行追究。各地在实施危房改造中,坚决防止和杜绝"豆腐渣工程"和新建的危房发生,要确保改造后的校舍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
(五),确保工程进度
目前暑期已过去了一个月,真正的施工黄金时间只有一个月,在这一个月内,我们必须拿下今年危房改造任务的80%,一些不适宜在学生开学后施工的项目,更是要抢在开学前完成主体工程。要确保学校秋季能如期正常开学。具体时间安排是:8月1号前各区危改办结合各项目学校上报的改造方案,深入现场提出分类指导意见。区危改领导小组对项目学校实施方案办理审批立项手续。并将实施方案报省,市危改办。8月5日前,各区根据省,市危改办批准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区危改办统一进行规划,勘测设计,统一进行招投标。区危改办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施工合同,与有资质的监理公司签订委托监理书。各项目学校选派一名思想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懂管理的人员担任现场质量监督员,并组织进行培训。8月5日后,各项目学校陆续开工,现场质量监督员进驻工地,根据危改办提供的初审施工进度,报危改领导小组批准后,开始分批拨付工程款。9月份,各区危改办组织中介机构,项目学校对竣工项目进行审验收,办理有关竣工验收手续,并将工程交付学校使用。九月底,市危改办将对全市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资金管理规范,承诺资金到位,削除危房面积大,工程质量好的地方,市政府将从市级配套资金中拿出一部分采取以奖代拨的方式予以奖励。
(六),层层落实责任
各区,乡镇要建立危房改造工作责任制。一是严格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各区,乡,镇主要领导是中小学危房改造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中小学危房改造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负具体工作责任。凡不能按期完成的,由责任人向市危改领导小组做出说明,属工作不力的,将由市政府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二是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市政府要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工程项目的规划和具体实施,以及向上级争取经费;计划部门主要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和审批,向上级计划部门争取经费;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转移支付与危改专项资金的到位;城建部门要负责危房的鉴定,工程质量的检查和监理;土地部门要负责办理校舍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审计部门要负责工程资金的跟踪审计及工程的预决算审计。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树立全局观念,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凡事多沟通,多交流,共同把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做好。三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不力,造成校舍倒塌,死伤师生的,要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建设工程因管理不严,违规操作等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领导,通力合作,确保全市危改工作圆满成功
各区都要成立危改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要抽调专人充实危改办力量。各区危改办要有专门的办公地点,必要的办公条件,要保证正常的办公经费。市危改办办公地点设在鄂州中专,已从有关单位抽调九名同志集中办公,主要负责结全市项目工程的监督检查,完成省危改办交办的有关事项,并指导各区危改办的工作。各区危改办主要负责本区危改项目的规划,立项,勘测设计和招标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监理机构对项目实施监理。整理工程档案资料,派专人专柜保存。各项目学校要在工程竣工后,及时将工程有关资料进行系统整理,交区危改办分类归档备查。各区危改办要在近期召开一次项目学校所在乡镇,村主要领导及项目学校负责人会议,将有关危改的最新精神传达下去。各项目学校所在乡镇,村要做好施工的协调工作,保证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
市,区两级危改办工作人员要深入项目学校,加强督查和协调。要摸清情况,分类指导。对实施中的一些重大决策和重要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拿出具体有效的解决方案,报同级危改领导小组研究解决。要加强舆论宣传,及时报道危改过程中出现的典型事例和先进人物。要在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上开辟危改专栏,广泛宣传有关危房改造的方针政策,让这一"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深入民心。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危改项目的进展情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
依照中央扩内需、调结构、促转变、惠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自力更生和政府扶持相结合,科学规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根据各乡镇农户数,依照省里统一部署。危房数及今年遭受洪灾农房损毁情况等因素,进行分配,确保年春节前完成900户倒塌农房恢复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基本原则
1重建优先、统筹兼顾的原则。把年遭受洪涝灾害倒房户的恢复重建放在优先的位置。
2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动身。充分体现平安、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等要求,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顺序。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4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户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充分听取他意见,充分调动他积极性。
5坚持科学规划、节约用地的原则。优先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原则上不能占用耕地。做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
6坚持整合资源的原则。市、乡(镇)政府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1补助对象。今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年遭受洪涝灾害倒房户和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农户。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房屋。
2补助规范。根据《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方法》要求。属于分散供养五保户的对象,每户补助规范1.5万—1.8万元;属于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对象,每户补助规范1.3万—1.5万元;属于贫困户的对象,每户补助规范1万—1.1万元。维修加固房屋的困难农户。由各乡(镇)街道办根据房屋破损水平实施分档补助,每户最高不得超越1500元。
三、危房改造的基本要求
1改造方式。农村危房鉴定属整栋(D级)危险的房屋要拆除重建。也可进乡(镇)街道办敬老院集中供养。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新农村建设点困难农户、受地质灾害威胁和扶贫移民整体搬迁村中贫困户的危房改造。
2改造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要充分考虑抗震设防要求。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翻新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内,其他贫困户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建筑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
3强化质量管理。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平安管理制度。市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为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
四、资金筹集与发放
1加大资金筹集力度。除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外。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自然灾害倒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居等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衔接。通过整合政府补助、社会捐助、新农村建设和农户自筹等资金,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2资金发放与管理。财政部门在财政社会保证基金专户”下开设“农村危房补助资金”分户或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上级下达的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预算布置的补助资金。及时拨付资金。扶贫和移民建房等资金管理渠道不变。
3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账户(一卡通)要从实际出发,建设和民政部门要定期将核定的资金发放人数及金额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发放管理方法,不得挪用、挤占改造资金,确保资金平安运行。合理确定补助资金分阶段发放比例,及时拨付资金到户,保证项目动工时,按审批补助额度先支付50%补助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五、操作顺序
1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符合因灾倒房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2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议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市因灾倒房恢复重建申请表》附件1或填写《市农村困难户建房申请表》附件2或《市农村困难户住房维修申请表》附件3属新建房屋的还要签定建新拆旧协议,一并上报乡(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入户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村委会的申报资料后。并说明理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4审批和公示。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乡(镇)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资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对住房危险水平作出的鉴定意见,核定补助方式及标准。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以审批,并说明理由。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
5竣工验收。住房竣工后。
6设置标识牌。翻建新建、修缮加固住房经验收合格后。字体为红色,标示牌下方标注“年”挂牌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六、实施方法和时间节点
1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阶段。市建设、民政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办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并进行造册,建立台账。调查摸底工作于前完成。
2入户鉴定、确定等级阶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依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农户的危险房屋进行技术鉴定,确定危房等级,填写《市农村房屋平安鉴定演讲书》附件因灾倒房户鉴定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依照《民政部关于印发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实施。基本摸清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的危房数量,逐村逐户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建房对象,确认改造方式,落实到户。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在前完成。
3及时填写《市农村困难户危房鉴定情况统计表》附件5并上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政府下达我市今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明确任务、组织实施阶段。因灾倒房和农村危房鉴定任务完成后。及时将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办和村委会,并迅速组织补助对象开工建房和维修加固房屋。因灾倒房和农村危房改造要于月底开工,月中旬前完成。
4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阶段。各乡(镇)街道办因灾倒房和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并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月底,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办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七、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建设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房管局、市宗教事务局、市残联和市气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毕长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各乡(镇)街道办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要建立和健全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配备乡村建设助理员,具体负责困难农户新建房屋的规划选址、落实宅基地和建房质量监管等工作。要强化项目组织实施,加强建房质量监管,整合利用各方资源,落实危房改造资金,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2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灾后重建等工作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发改部门会同建设、财政、民政部门负责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安排年度投资计划,积极争取中央投资补助。建设、房管部门负责抓好农村危房的技术鉴定、危房改造计划布置、项目规划选址、质量监管、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和牵头组织工程验收。民政部门负责做好补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参与项目工程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工程验收,并组织实施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财政部门会同发改、建设、民政等部门负责安排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制定资金管理制度,保证工作经费,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国土部门负责解决农村危房改造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指导新旧宅基地整理、复耕。残联负责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对象的落实。交通部门负责帮扶危房改造村庄的道路建设。监察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环保、水务、农业、卫生、宗教事务、残联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尤其是对危房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人畜饮水安全、产业发展给予倾斜支持。
“四个早” 快速开展农村危改工作
自2011年开展农村危房改工作以来,儋州市每年均把农村危改工作列为年度“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之一,市政府专门成立农村危房改造领导机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做到“四个早”,即早定方案、早动员、早动工、早竣工,快速推进农村危改任务的落实和完成。
每年省农村危改任务下达后,该市便组织各部门和乡镇研究,及时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提前上报省住建厅。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要求,制作政策明白卡发放给农户,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做到家喻户晓。
省动员会召开后,儋州市立即组织召开农村危房改造动员会,组织开展危房等级鉴定、信息录入、档案管理和技术培训。培训后分成若干个安全鉴定小组奔赴各镇,逐村逐户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核查、危房等级鉴定工作,并录入农村危房信息。
省里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5月份动工,11月底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儋州市要求农村危房改造6月底全部动工,10月底全面完成。每年8月份,全面开展中期检查,现场指导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和施工技术,监督改造进度。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后,该市危改办及时组织各镇及验收人员召开验收会议,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的安装统一标识牌,不合格的要求在规定时间整改完成。2011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来,儋州市每年的任务完成时间均比省里要求提前一个月。
“六个程序”“四个公示”
确保农村危改公正阳光
在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上,儋州市严格执行“六个程序”和实行“四个公示”。“六个程序”即农户申请、村小组评议、村委会初审、镇政府审核、市住危改办核查鉴定、市危改办审批。“四个公示”即村小组一榜公示、村委会二榜公示、镇政府三榜公示、市危改办四榜公示,保证了农村危房改造的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
对于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儋州市优先倾斜“五户”,即五保户、孤儿户、残疾户、低保户、优抚对象优先列入危房改造范围。2011年以来共安排“五户”农村危改任务5759户,占全市任务的51%,有效解决农村特殊群体的住房困难。
考虑到分散建设五保户、孤儿户等农村特殊群众自身积累资金少,2013年以来,儋州市年对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三类补助标准:一类为五保户和孤儿户,补助标准为每户25000元;二类为残疾户和低保户,补助标准为每户23000元;三类为一般贫困户,补助标准为每户21000元。对自身无法改造的五保户和孤儿户,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镇政府解决。同时儋州市出台《儋州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农村危房补助资金实行由市财政局直接将补助款拨付到农户一卡通的拨款方式,简化了拨付环节,预防截留资金现象发生。
“六个不放过”预防腐败行为滋生
为了防止出现腐败行为,儋州市在实施农村危改过程中采取“六个不放过”严把廉政关:即审批程序不执行的不放过、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不明确的不放过、问题重点解释不清楚的不放过、验收不合格的不放过、有问题整改不彻底的不放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求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详细调查,调查后不符合条件的,责成各镇政府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