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2 17:10:18
为进一步加大“平安*”宣传,积极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平安创建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进“平安*”建设。根据兰平安办[2007]6号《关于印发<“平安*”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平安*”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稳定的主旋律,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按照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要求,大张旗鼓地做好“平安*”宣传活动,不断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载体,活跃宣传形式,使“平安*”创建深入人心,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氛围。
二、宣传重点
1、继续深化对建设“平安*”决策部署重要意义、深刻内涵和工作目标的宣传。增强全社会平安创建意识,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变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2、大力宣传局各科室、下属单位广泛开展平安创建系列活动的情况,以及取得的成功经验和明显成效,指导和推动“平安*”创建不断引向深入。
3、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万家活动。
4、大力宣传局系统在推进平安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示各条战线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平安创建的良好精神风貌。
5、宣传法律法规常识,提高公民遵纪守法、治安防范、依法办事以及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
三、活动时间
5月下旬至6月中旬。
四、宣传形式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局利用《*发展》简报、墙报刊登创建平安工作进展情况,适时邀请新闻媒体共同参加。根据市平安办的统一要求,在市区显眼位置张贴标语、横幅,进一步营造氛围。
2、开展禁止价格欺诈告诫现场指导活动。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促进价格自律,邀请超市、商家、景点等单位参加,现场接受咨询、投诉。同时,上门发放公示手册,将价格政策送到千家万户。
3、关注群众反映热点、焦点,积极开展调研,剖析原因,提出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同时做好人大、政协议案、提案的答复工作,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和面商,提高满意率。
4、认真办理价格举报投诉。加强“12358”价格举报中心管理,及时查处价格举报案件,及时化解价格矛盾,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平安*”宣传月活动,是扎实推进平安建设特别是基层平安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局根据人事变动,调整了平安*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姜玉芳亲自抓,局纪检组长、政工副局长鲁中民抓具体落实,制定宣传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今年1至3月份,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和扎实推动全区“平安林区”建设,维护林区和谐稳定,促进林业跨越式发展,为保护我区森林生态安全、保障林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做出了新的贡献。现将第一季度所做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队伍管理,强化队伍正规化建设1、以学教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先活动和作风建设教育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全局民警职工克服工学矛盾,合理地安排工作和学习,严格按照拟定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按上级机关部署要求,认真完成好规定的每一项工作。同时于每周五分别由局领导轮流组织全局民警学习相关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业务知识等,并严格执行考勤签到制度。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敬业精神,增强工作干劲,增强纪律意识。
2、我局不断加强队伍管理,强化民警养成教育,积极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从严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六条警规”,严格公务用枪和警车管理使用,从基本的行为准则和标准规范抓起,严格指纹考勤制度、上班着装、请销假制度、局领导也严格执行区委要求的领导干部请销假、外出报告制度,另外进一步严格民警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队伍管理,培养民警良好的职业风范,保障各项警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1至3月份以来,我局队伍稳定,民警没有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3、按照区委、政府关于开展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及市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原有的基础上重新制定完善我局《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使其更切合各部门工作实际,年终将各部门所开展的工作与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相挂钩,直接纳入年终评先评奖,奖勤罚懒,弘扬正气,真正体现“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原则,使整体队伍得到全面提高。
二、加大执法力度,有效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今年1到3月份期间,我局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同时按照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及要求,利用周五学习日,加强对林业法律法规学习,熟练掌握常用的法律知识,同时加大在一些法律概念和具体法律条款上的认知力度,做到精准熟练,并通过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及购发执法业务书籍等方式,切实提高民警素质,提高执法质量,有力打击各类涉林案件,维护林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2、坚决打好森林火灾“破案攻坚战”。自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切实把抓预防、查火案、保安全作为当前森林公安工作的中心工作,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抓好森林火灾案件预防和查处工作。我辖区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案件,要求分管领导必须亲临一线,组织火案查处。同时,明确领导责任,强化措施,认真落实,接到报警或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现场勘查、火因调查等侦查工作,迅速查清起火点和起火原因。对办案有难度的大要案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并及时报告,共同研究制定侦查方案,明确侦查方向,落实破案责任,确保案件及时侦破。特别是自3月1日起,我局要求全体民警取消休假,暂停双休,举全警之力,坚决打好森林
火灾预防和森林火案查处“破案攻坚战”。第一季度,我局受理森林火灾案件4起,其中:刑事案件立案1起,破案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行政案件受理3起,查处3起,到目前为止,我局火案查处率一直保持在100%,有效维护了林区的治安稳定,保护了森林资源,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森林火灾的高发势头。4、积极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
(1)以开展创建“平安林区”活动为契机,促进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平安云南”、“森林云南”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保护好、管理好、发展好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促进我省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同时也是“平安古城”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区生态建设的重要载体。我局把创建“平安林区”工作纳入到岗位目标管理考核中,积极落实、扎实开展。结合此次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根据“林区治安稳定、森林资源安全”的工作方针,按照我局年初制定的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要求,我局城郊林区派出所和刑事侦查大队于近期内分别在所属辖区七河乡共和村和大东乡建新村委会开展了以“创建平安林区人人参与、维护林区平安家家受益”为主题的“平安林区”创建宣传活动。利用赶集天,民警向前来赶集的农民群众发放并宣传了各种林业法律法规、护林防火宣传材料多份,在显要位置喷涂、张贴相关宣传标语几十余条,并提供了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通过此次活动使广大农民群众对保林护林有了更多的了解认识,护林、爱林意识大大提高。最大限度地使林农投入到“平安林区”创建活动中,形成“创建平安林区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实现“维护林区平安家家受益”的最终目标。
(2)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与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营造社会治安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我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深入林区,深入群众,认真做好“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同时与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耐心讲解森林防火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重点向林区群众宣传如果擅自进入林区随意用火,过失引起森林火灾,故意纵火等行为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了大家的森林防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积极宣传《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公民条例》及《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办法》,弘扬正气,并呼吁全社会都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共制作展版2块,发放宣传资料余份,认真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等。通过“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与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充分了解了林区社情民意,及时掌握了林区治安动态,积极接受群众评议,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公安工作,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提升森林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1至3月份以来,全局民警上下一致,通力齐心,切实发挥森林公安保护林业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平安衡水宣传基层行”活动,“一把手”亲自协调、亲自督导,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召开碰头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成立了“平安衡水宣传基层行”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马明华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封志良任副组长,全面负责沟通协调活动事宜,并安排专人负责活动的开展,强力推进此项活动,深化平安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紧密结合创城工作,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日前,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正如火如荼开展,我院将此活动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将平安建设的宣传列为创城工作的重要部分,在创城工作开展过程中经常性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多元解纷机制的建设情况、依法审判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等一系列与平安建设有关的内容。10月19日-10月22日,我院干警多次走进我院所在建设路段的沿街商铺和包联小区(法院家属楼和中和名都小区)进行平安建设的宣传,进一步加强经常性的宣传工作,通过反复的、有针对性地、独具法院特色的宣传,使人民群众增加对平安建设工作的认识和了解,增强参与平安建设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平安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宣传重点
(一)党的十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制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
(二)《法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深化平安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中共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深化平安地税建设行动方案》精神;
(三)地税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平安的鲜活经验;
(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纳税人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成功做法;地税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排查整治社会治安乱点、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的成效;
(五)宣传地税部门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的经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和谐平安建设领导的做法加强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和谐平安建设领导的做法。
二、宣传形式
(一)利用地税内刊、地税网站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扩大宣传面。
(二)利用标语、板报、挂图、宣传画等形式,深入基层进行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对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知晓率。
(三)各分局在综治部门的统一组织下,或在全国“两会”结束后第一个星期六或星期日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各分局要认真总结开展平安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鲜活经验,并向媒体投稿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三个理念”,以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大力压降一般事故,确保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为目标,紧紧围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企业安全标准化两个重点工作,进一步整合宣教资源,拓展宣教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安全知识普及,强化安全公益宣传,增强全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思想意识和安全素质,大力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促进公众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思想转变,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内涵。党的十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强调要“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内涵和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体系,宣传安全生产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用“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指导工作。
(二)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打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以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负责人安全轮训为重点,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教工作;围绕典型案例剖析,加大用事故案例和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围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强企业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围绕提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基本功,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比武和业务竞赛等活动。
(三)加强安全生产重要法律文件的宣传,提升公众法制意识。深入宣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继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 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重要文件精神,积极利用现有平台与渠道,深入开展宣传,大力普及安全法律知识,提高各级政府、各部门、广大企业和社会群众的知晓率,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法制意识。
(四)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传递安全生产正能量。积极推出安全生产监管一线的先进典型,让社会更多地了解一线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对社会做出的贡献和他们的崇高精神。积极发现总结本地方、本行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在更大范围内进行交流、借鉴和推广。
(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建设,强化正面舆论引导。充分发挥电台、电视、报刊、网络和社会传媒等新闻媒体作用,在现有的宣传平台基础上,作适当优化组合,继续在移动电视开辟专题节目,加强与中国安全生产报、无锡主流媒体的合作宣传力度。以新闻会、媒体通气会、官方微博等形式,及时通报全市的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事故查处情况。鼓励群众和新闻媒体通过网站、举报电话、微博等途径对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现象、重大安全隐患和危险源及事故进行监督、举报,为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继续在全市100个社区科普宣传画廊开设安全宣传栏,并利用全市所有出租车、银行和邮政网点、宾馆饭店、隧道出入口的共计1万余块电子显示屏以及公交车、部分楼宇的5000多个移动电视,宣传安全生产。通过“百个科普专栏”、“千个移动电视”、“万块电子屏幕”,营造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阵势。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宣教机的作用,制作涵盖生产、消防、交通、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内容的短片,坚持每天在电子宣传屏滚动播放10-12小时,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通过构建有影响的立体式公益性社会安全宣传平台,更好地体现时代性,针对性,增加互动性、参与性、趣味性、实效性。
三、重点活动
(一)深入开展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为重点的各项活动。筹划组织好全市第20个安全生产宣传月的各项宣传活动,利用安全生产宣传月契机,全面普及安全知识,典型案例剖析,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公共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的宣传。通过面向基层、面向普通群众的安全警示教育电影、安全文艺节目巡演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感染力强、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真正让安全意识和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好安全是幸福的良好社会氛围。举办安全警示教育电影“下基层”活动。采取图片展、宣讲会、事故分析会等形式,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举一反三,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做好重点时段、重要节点的宣传工作。要利用“夏百安”、“安康杯”、 “11.9”消防宣传日、“12.2” 交通安全日、“12.4”法制宣传日和重点节庆等时机,精心筹划,细化方案,创新方法,突出形势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开展“宣传用语练练看”活动。以征集安全生产宣传用语为主题,突出“幸福无锡”的特色,在“无锡市安监局”官方微博上开展“宣传用语练练看”活动,向全国乃至全世界网友征集安全生产宣传用语,进一步提升无锡城市形象。活动时间:全年。
(二)开辟中国安全生产报“__安全生产”专版。以中国安全生产报专版为重要载体,各地要组建通讯员队伍,及时提供宣传要点、各类新闻线索和重要新闻稿件,组织重大采访报道活动,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全面展示我市安全生产正面形象,提升“无锡安监”社会影响力。活动时间:全年。
(三)开展《安全生产—我身边的人和事》征文竞赛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挖掘、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安全生产一线的先进典型,踊跃撰写反映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的宣传稿件和信息,全年除完成统一部署的征文稿件外,市安监局在江南晚报开辟“无锡安全生产”宣传专版。各市(县)、区(不含三城区)应在__主流媒体自行撰稿报道文章不少于3篇;三城区不少于2篇;各部门不少于2篇。实实在在的反映安全生产取得的成果,在全社会形成了解、关注和尊重安全生产工作者的贡献和崇高的职业精神,充分发挥其对安全宣传工作的主导作用。活动时间3至12月份。
(四)开展安全生产“六进”活动。围绕普及安全知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工地、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将各类法律、法规文件、安全生产知识和各类安全事故汇编成书籍、手册、宣传页等形式,免费发放给各地、各部门、单位、企业以及广大市民,不断提升公众的安全意识、安全素养和安全技能。同时发挥官方微博的作用,利用寒暑假期间召集网友、市民、义工、学生等走进社区,开展“安全在我身边”活动,宣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 的安全文化。市总工会等部门要继续组织好“安康杯”竞赛,促进安全知识进企业。市建设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和《无锡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等重要文件,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进工地”。市教育部门、校管中心要开展“安全知识进学校”,与市安委会办公室联合举办《安全在心中——致亲人的一封信》征文活动;继续推进部级和省级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全力推进“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要坚持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组织“文明交通劝导日”、“文明交通我先行”等志愿服务活动。市公安消防支队要通过推进“社区、农村消防宣传员”聘任活动,开展好日常消防宣传,联合有关部门组织社区消防应急演练。市人保局要加强预防工伤事故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员工防范事故能力。市地震局和市气象局要开展自然灾害预防知识宣传活动。活动时间:全年。
(五)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重点抓好示范安监所、安全生产示范村(社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和国际、国家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奠定思想文化基础。每年创建命名一批示范单位,推选10家以上省级和3-5家部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年内争取创建国际安全社区2个;国家安全社区创建备案不少于8个,每个市(县)区创建安全社区全覆盖。大力开展安全班组创建,开展基层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最大限度发挥班组、班组长和群监员等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打牢安全文化建设的基础工作,提升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扩大安全文化建设的影响力和渗透力。活动时间:全年。
(六)加强安全文化理论研究和队伍建设。要充分挖掘安全文化建设方面的人才,针对安全生产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研究课题,组织开展安全文化理论研究,形成以安全发展为核心,各具特色的安全文化建设理论体系。鼓励各地、各部门和广大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和方法途径,总结实践经验,凝炼理论成果, 以点带面,指导和推动工作。建立安全文化成果表彰、宣传推广机制,年内积极组织开展地区、行业领域和企业间的安全文化建设成果交流活动,切实做好成果转化应用工作。加强安全文化队伍建设,提升安全文化建设水平。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人才培养,提高组织协调、宣传教育和活动策划的能力,打造一支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基层安全文化队伍。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1至2月):动员部署。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细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施方案,认真部署,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阶段(3-11月):有序推进。印发安全宣传教育相关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安全生产示范村(社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和示范安监所评选条件和标准,细化具体工作计划,广泛宣传和发动广大群众和职工积极投入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第三阶段(12月):总结表彰。评比表彰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单位,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安委会要把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全社会资源,明确职责分工,增加宣传教育投入,改进宣传方式与方法,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确保安全宣传各项活动有效开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和谐平安·科学发展”为宣传主题,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的方针,整合宣传资源,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注重宣传效果,努力营造浓厚的综治工作舆论氛围,激发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热情,促进综治各项工作服务措施的落实及和谐平安校园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和谐。
二、宣传内容
1、宣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要求,使综治工作方针、政策进一步深入人心。
2、宣传中办、国办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的《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和谐平安建设的意见》、《赣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限期整改、黄牌警告、一票否决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
3、宣传政法、综治和教育部门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履行服务职能,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增强师生安全感的情况,特别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利益的成效。
4、宣传我区、教育局、学校(单位)党政领导认真履行综治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成效;宣传我区、教育局、学校(单位)党政领导及政法干警、综治干部、教师积极投身综治工作的先进事迹。
5、宣传“建设和谐平安校园”活动开展以来的主要成效,特别是政法部门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所取得的辉煌战果以及建立、完善和谐平安建设长效机制的情况。
6、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先进事迹以及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工作的动人事迹。
7、宣传教育系统、各校(单位)、区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进行齐抓共管的情况,特别是基层在综治工作中创造的典型经验。
8、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师生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各校(单位)要根据《*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与师生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利用多种宣传途径揭露犯罪手段和骗术,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宣传形式
1、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主阵地作用,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2、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主题班(队)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悬挂宣传横幅、条幅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3、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发放宣传单、宣传画册,举办图片展、成果展,以及文艺演出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知晓率。
四、主要活动安排
1、3月上旬,各校结合各自的实际,开展以“和谐平安·科学发展”为主题的班(队)活动,举办黑板报比赛,宣传综治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综治工作精神。
2、3月中旬,各校邀请政法干警和本校的法制副校长举办法制专题讲座,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3、3月下旬,各校开展以“和谐平安·科学发展”为主题的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宣传与师生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治意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校(单位)要加强对综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制订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开展有特色的宣传活动。要以“和谐平安·科学发展”为主题开展综治宣传教育活动,严密组织,精心实施,及时完成,并做好详细记录和留存图片资料。
2、多措并举,创新形式。各校(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发放宣传单、主题班(队)会等形式,突出宣传综治工作、平安建设的新理念、新要求、新动态和新成效;各校(单位)至少悬挂一条以上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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