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6 17:08:0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五十三团实施完成的4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区已形成“田成方、林成网、旱能灌、涝能排、渠相通、路相连”的格局,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抗灾能力明显提高,全部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5月20日,兵团土地整理中心主任马金玉、三师国土局副局长秦爱民一行莅临五十三团复核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该团党委副书记、团长曾宁江陪同检查。
复核验收组首先来到该团的项目建设工地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听取该团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之后对项目相关资料进行了详细检查。该团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自2013年9月10日开始施工,于2014年8月15日竣工,项目总投资2008.79万元。累计完成现浇渠道防渗工程23.44公里,配套建筑物235座;建设高效节水膜下滴灌面积2723亩;田间道路砂砾石硬化11公里,配套建筑物12座;建设农田防护网203.3亩。该团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的实施,一是使渠道输水安全有了保障;二是通过田间道路硬化,方便了职工出行和田间作业;三是提高了条田标准化建设程度。该团4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分布在三连、六连、十七连等连队,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当地耕地情况来确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布局,以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位一体”协调发展为目标,选择一些整治潜力大且相对集中成片的田块。综合运用调查、勘测、评估等各种手段,准确摸清项目区耕地质量和权属状况,明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效益的分配方案,确保收益权调整与分配方案的制定公开、公平、合理、合法。
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农田的防洪抗旱能力,为实现农田增产、农业增效、职工增收奠定良好基础。
通过检查,复核验收组对五十三团高标准基本农田施工、建设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希望该团继续加强工作,逐步建立完善机制,科学调度用水,保证渠道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项目工程效益。
该团为保护耕地红线,组织相关部门、连队干部进连入户做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宣传工作,设法化解施工中涉及的矛盾纠纷,动员连队承包户主动让出部分农田土地,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同时积极配合施工单位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该项惠民政策,民生工程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新疆兵团第三师国土局 李玲 赵琼芳 供稿)
关键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区域分布;延边州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7)12-2228-06
DOI:10.14088/ki.issn0439-8114.2017.12.009
Study on the Potentiality and Regional Distribution of High Standard Basic Farmland
――Taking Yanbian as An Example
SUN Bo, LI Shu-jie, LIU Ya-nan, MA Xiao-wei
(College of Earth Sciences,Jilin University, Changchun 130061,China)
Abstract: Taking Yanbian as an exampl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determining the construction potential and regional distribution of high-standard basic farmland, the natural and geographical conditions,land utilization, grain production capacity, infrastructure and regional development in 5 aspects,14 indicators of the evaluation system were built. The basic farmland of Yanbian would be divided into three basic areas with high standard conditions,a little renovation and comprehensive rectification,and provide the basis for scientific construction of high-standard basic farmland.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basic farmland construction conditions with high standard conditions were good, totaling 31 359.67 hm2,distributed in Dunhua and Antu. There were some deficiencies in the basic farmland,with an area of 70 093.97 hm2,mainly distributed in some counties and cities such as Dunhua,Antu and Yanji. Basic farmland comprehensive remediation should be comprehensive improvement in many aspects of land,water,roads,forests and villages,a total area of 197 932.92 hm2,which widely distributed in the state.
Key words: high standard basic farmland; construction potential; regional distribution; Yanbian
在国家将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基本农田作为重大举措的背景下,吉林省在《关于加快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将基本农田按照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稍加整治和需全面整治3种类型区域进行划分[1]。本研究对延边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及区域分布进行深入探讨,有助于科学编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推进土地整治。
1 研究区域概况及数据来源
1.1 研究区域概况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坐落于吉林省东部,北纬41°59′-44°30′,东经127°27′-131°18′,全州总面积达42 700 km2,约占吉林省总面积的四分之一。延边州下辖8个县(市),即延吉市、D们市、敦化市、珲春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和安图县。2014年,全州耕地面积为437 664.31 hm2,其中,基本农田总面积299 386.56 hm2,基本农田保护率达68.41%。
如图1、图2所示,从类型结构来看,全州基本农田中,旱地面积最大,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85.37%,水田次之,水浇地及园地、林地面积较小;从地域分布来看,敦化市与汪清县基本农田面积较大,图们市基本农田面积最小。
1.2 数据来源
基础数据包括经济社会状况、土地开发利用水平等,主要来源于延边州统计年鉴、延边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边州各县市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成果及国民经济数据、统计表等;图件资料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行政区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等,通过对延边州国土资源局及相关部门进行调研获得。本研究评价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
2 建设潜力综合评价
2.1 评价单元的确定
以延边州的全部乡镇(共计67个)作为基本评价单元,在整理、核实延边州2014年土地利用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基本农田保护图及农用地分等成果图等图件的基础上,基于ArcGIS软件平台,利用空间分析法将以上图件叠加并确定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范围。
2.2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
确定高标准基本农田潜力就是有选择地将基本农田划定为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过程[2]。延边州地貌呈山地、丘陵、盆地三个梯度,以山地、丘陵居多,若仅以坡度作为评价基本农田的因素,则不能完全体现基本农田质量现状以及各县市的差异性。因此,为保证基本农田建设潜力评价科学合理,本研究遴选自然地理条件、土地利用情况、粮食生产能力、基础设施条件、区域发展条件作为准则层,同时,评价指标的筛选也严格遵循全面原则、可行原则及可比原则[3]。在高标准基本农田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后,通过层次分析法(AHP)对比各层指标的相对重要性,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各指标的权重值(表1)。
2.3 确定评价指标分值
2.3.1 评价指标的获取
1)自然地理条件。有机质含量、有效土层厚度、平均利用等别等自然地理条件的数据通过延边州各县(市)的农用地分等成果获得。基于ArcGIS软件平台,将农用地分等成果与变更调查数据中的基本农田图层相交,对每个评价单元赋予所需属性值,若同一评价单元有多个属性值,则按照以下公式确定整个评价单元的属性值。
其中,Si为各评价单元中属性值为i的全部图斑面积之和,S为各评价单元的总面积,Xi为属性i的数值大小。简言之,本研究按面积比例确定各评价单元属性值的大小。
2)土地利用情况与基础设施条件。基本农田保护率、集中连片程度、新增耕地潜力、农村道路比例、森林覆盖率主要通过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库获得。基于ArcGIS软件平台,提取出基本农田、农村道路、林地等图层,并导出属性表以获取所需数据。以延边州各乡(镇)为基本评价单元,选取内陆滩涂、其他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及裸地6种地类数据计算新增耕地潜力的现状值大小。
3)粮食生产能力与区域发展条件。粮食单产及播种比例、单位面积农业机械总动力、人均耕地面积及农民纯收入、农业人口比例等数据通过延边州统计年鉴获得。
2.3.2 评价指标标准化处理 由于本研究选取的指标虽全部为正相关指标,但具有多样性,量纲和数量级都不统一,需要进行标准化处理,使得指标之间具有可比性[4]。因此,采用极值标准化对所有数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指标值均在0~1范围内,具体方法如下:
Xij标准=(Xij-Ximin)/(Ximax-Ximin)
式中,Xij标准为标准值,Xij为原始值,Ximin为标准化的最小值,Ximax为标准化的最大值。
2.3.3 算各指标分值 采用综合评分法计算延边州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条件值。将各单项指标加权求和,对延边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条件进行综合评分,得出各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条件分值,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Pi是区域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条件值,Xij表示第i个乡(镇)第j项指标的分值,Wj代表第j项指标的权重值。
3 建设潜力分级
3.1 建设条件分级标准
利用ArcGIS自然断点法,根据延边州实际情况和基本农田的评价结果,将全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条件按综合分值的大小分为5级(图3)。Ⅰ级,0.590 0~0.670 0分,分别是敦化市的官地镇和安图县的松江镇;Ⅱ级,0.510 0~0.589 9分,分别是延吉市的朝阳川镇,图们市的长安镇,安图县的万宝镇、两江镇、亮兵镇、永庆乡,敦化市的沙河沿镇、雁鸣湖镇、黑石乡、额穆镇,汪清县的罗子沟镇;Ⅲ级,0.430 0~0.509 9分,分别是延吉市的依兰镇,图们市的凉水镇,敦化市的江南镇、大石头镇、大桥乡、贤儒镇、翰章乡、青沟子乡、红石乡,珲春市的敬信镇、杨泡满族乡、哈达门乡、马川子乡,龙井市的德新乡、老头沟镇、东盛涌镇、白金乡,汪清县的大兴沟镇,安图县的明月镇、石门镇、新合乡;Ⅳ级,0.350 0~0.429 9分,分别是延吉市的小营镇,图们市的月晴镇、石岘镇,敦化市的黄泥河镇、大蒲柴河镇、江源镇、秋梨沟镇,珲春市的春化镇,三家子满族乡,板石镇,密江乡;龙井市的开山屯镇、三合镇;和龙市的头道镇、东城镇、西城镇、龙城镇;汪清县的东光镇、复兴镇、百草沟镇、春阳镇、鸡冠乡;Ⅴ级,0.270 0~0.349 9分,分别是延吉市的三道湾镇,龙井市的智新镇,珲春市的近海街、英安镇,和龙市的南坪镇、八家子乡、崇善镇、福洞镇,汪清县的天桥岭镇、汪清镇,安图县的二道白河镇。
3.2 划分建设潜力区域
3.2.1 划分依据 结合延边州基本农田现状和全州已实施的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照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稍加整治和需全面整治3种分类标准,分析不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的区域分布情况(图4)。
1)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是指田间设施基本配套,基本不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便可满足正常生产甚至规模化生产的需要,具备高产、稳产能力,粮食产量可达到当地最高水平的基本农田区域[5-8]。一般来讲,当地农用地利用等最高的基本农田区域、水田区域、相对集中连片的区域及已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或标准良田工程的区域,即为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的区域。因此,本研究将基本农田建设条件Ⅰ级的评价单元确定为全州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的区域。
2)稍加整治是指骨干工程设施完备,但田间工程设施存在不足的基本农田区或整备区。该类区域在着力完善田间工程设施,大力开展防护林、农用井、涵管、生产路等相关工程,完成维修改造后才能达到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要求[9]。因此,本研究将基本农田建设条件Ⅱ级的评价单元确定为全州稍加整治的区域。
3)需全面整治是指需在田、水、路、林、村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整治的区域,不但要维护好在建的整治项目和社会等多方面投入的土地整治项目,而且要将新安排的项目与农业、水利等方面的项目进行衔接,充分发挥资金的整合作用[10-13]。理论上,经过整治的耕地可全部建设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因此,本研究将基本农田建设条件Ⅲ级、Ⅳ级、Ⅴ级的评价单元确定为全州需全面整治的区域。
3.2.2 划分结果 将延边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的分布情况,按照基本具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条件的区域、稍加整治区域、需全面整治区域3个类别进行统计,结果如下。
1)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的区域。由表2可知,延边州基本具备高标准建设条件的区域总规模为31 359.67 hm2,主要分布在敦化市的官地镇,安图县的松江镇。
2)稍加整治区域。由表3可知,延边州稍加整治区域潜力总面积70 093.97 hm2,主要分布在延吉市的朝阳川镇,敦化市的沙河沿镇、黑石乡,安图县的两江镇等乡镇。
3)需全面整治区域。由表4可知,延边州需全面整治区域潜力总面积197 932.92 hm2,在全州广泛分布。
4 结果与分析
1)延边州的全部基本农田中,基本具备高标准建设条件的共31 359.67 hm2,占全州基本农田总面积的10.48%;稍加整治的共70 093.97 hm2,占23.41%;需全面整治的共197 932.92 hm2,占66.11%(图5)。由此可见,全州质量较高的基本农田较少,大多数需要进行全面整治。
2)结合指标体系评价结果及建设条件分级图、建设潜力区域分布图的潜力级别分布情况可以看出,延边州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的基本农田分布在敦化市和安图县;需稍加整治的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敦化市、安图县和汪清县,延吉市及图们市也稍有分布;需全面整治的基本农田分布较广,基本在全州各乡(镇)均有分布。由此可见,敦化市和安图县的基本农田质量较全州其他县(市)高,和龙市基本农田质量较全州其他县(市)低。
5 小结与建议
本研究结果表明,除敦化市与安图县外,延边州其他县(市)的基本农田质量普遍较低,应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整治,即不同潜力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应按照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稍加整治、需全面整治的顺序开展建设。再结合各县市、各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的不同情况,从田块、水利、农田道路、农田防护林等多个方面着手进行土地整治。其中,田块应因地制宜建设,使其有利于田间机械作业,便于经营管理;水利以疏通、硬化沟渠为主,并配套附属设施,保证排涝需要,根据各乡镇不同的地形条件和耕地类型,选择不同的排涝方式;根据现有交通设施的具体情况,应着力修整或补充农田机耕道路,完善农田道路体系,使田间道路通达便捷、布局合理;依据延边州各县市田、水、路、村的实际情况开展农田防护林建设,重点在于将农田防护林的主要林带配置成网格,形成农田林网化,形成一个既有综合生态防护功能,又符合农作物生长的农田防护林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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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学编制规划,合理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松原市分别于1999年、2001年完成了市、县级和乡镇级规划的修编工作。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广泛征求意见,按照规划指标,合理分配、科学布局和落位,遵循四个原则,做到三个一致。三个一致是;基本农田保护期限和数据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期限和数据一致;二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基本农田保护率与上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相一致;三是基本农田在图上的落位与实际地块位置相一致。坚持四个原则是:一是在划定建设预留地时,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城、镇、村人口的发展及经济建设用地的需要,合理确定建设预留地指标;二是正确处理好建设用地预留与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关系,在充分预留建设用地,保证城镇发展,能源、交通等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的前提下,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三是通过改良、整理可实现高产、稳产的中低产田,也要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四是对已列入实施生态退耕的耕地,不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在现有耕地106.53万公顷,划定出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88.69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7%,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117个,保护地块48902个,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122个,编汇了县、乡、村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为巩固松原市商品粮生产基地,巩固粮食主要区的地位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二、强化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
为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松原市建立和实施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纳入全市国土资源目标责任管理体制,市政府、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分别与县政府、各县区国土资源局、乡镇村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指标、用地计划指标、土地开发复垦指标任务分解落实,明确责任,实行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的层层包保管理体制。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定期安排调度,随时监督检查,每年年底进行考核验收。
三、健全并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各项基础工作,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宣传力度
几年来,松原局围绕如何保护基本农田,拓宽思路,创新出新,探索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加强耕地保护的措施。一是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档案,补充和完善了县、乡、村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卡、薄、册;二是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签订到村1234份,签订到农户503036份;三是更新和增设了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全市达到374个,其中2004年投资近100万元,统一制作新增设的永久性标志牌120块,大型宣传牌7块,分别设立在国、省、县、乡级主要交通道两侧;四是加大基本农田保护的宣传力度。通过采取报纸、电视、宣传单、挂图、手册、标语、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各阶层,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宣传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的重大意义,提高人们基本农田保护意识。借助“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法制宣传日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基本农田保护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同时,还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来共同保护基本农田。五是完善了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主要有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六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的规范性文件。七是开展全市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大检查。通过这些工作,促进了基本农田保护基础性工作的芝,进一步强化了基本农田保护意识,促进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
四、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保护好基本农田的同时,保障经济发展用地的需要
松原市局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在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正确处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在规划下对占用的基本农田进行调整和补划,支持我市的经济发展,为我市城、镇、村及经济建设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建设预留地,满足了我市经济发展建设项目用地的需要。在自2003年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在从严从紧的土地政策情况下,采取灵活的措施,批准了聚四氢呋喃、百万吨玉米深加工等重点工业项目用地,为203公路、科铁公路办理了提前开工批复。在省国土资源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市2004年一些重点项目用地都得到了批准,并开工建设,保证了全市经济快速发展。
五、加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力度,稳定基本农田面积,提全面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过去一年来,我们实现了――
规划落地。制订2016年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实施意见,督导14个县制定本地《规划》和5年任务清单,打造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培育发展5至8个标志性典型。
督导落实。组织14个重点县与省政府签订2016年率先工作责任状,制定下发《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督查指导工作方案》《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14个县(市、区)考核办法》等政策文件,督促各地抓好落实。
建设高标准农田。将33亿元涉农资金集中投向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省项目开工建设面积64.57万亩,已下达项目资金约20.58亿元。
一言以蔽之,总体上项目建设进展良好,主体工程大部分完工。
“从全国看,吉林处于实F农业现代化的第一方队,要走出一条集约、高效、安全、持续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争当农业现代化排头兵。”一年前,在我省考察时提出了殷切期望。
2016年春,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提出的“建设三大体系”指示要求,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现代化,扎实做好农业农村工作。
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使命是光荣的,同时,压力也是巨大的。特别是白山松水间这片“疲惫”的黑土地,更是难堪重任――
农田灌排基础设施薄弱。全省8个大型灌区有40%的工程不配套或老化破损。125个万亩以上中型灌区有近80%的建设任务无法完成。6处大型泵站无法全部完成更新改造建设任务。全省54片重点涝区,通过验收达到10年一遇治涝标准的只有1片。中西部旱区仅有23.1万眼机电井和部分喷滴灌设备。我省仅有1161万亩旱田耕地具备作物生育期全程灌溉能力,占旱田耕地面积的15.9%,旱区农业仍然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
黑土地退化现象比较严重。一是黑土层变薄。据监测资料表明,我省黑土区每年流失表层土壤平均为0.3~0.7厘米。二是土壤养分失衡,有机质数量和质量下降。三是土壤生物学特征退化。土壤微生物的总量减少,原有土壤的微生态系统平衡被打破,土壤持续供肥能力下降,作物病害发生频率提高。四是黑土生产功能退化。土壤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环境变坏,土壤对养分的转化和调控能力下降;土壤结构和土体构型的恶化,对水分的贮藏和调节能力降低,加重了干旱的危害。五是西部风沙、盐碱、渍涝等中低产田仍有3500万亩,数量大,单产低,严重制约粮食产量的进一步提高。
农田配套设施不完备。田间道路不配套,机耕道“窄、差、无”、农机“下地难”问题突出。部分现有机耕道建设设计不规范、标准不高、养护跟不上、损毁严重,难以满足大型化、专业化现代农机作业的需要。全省1/3以上农田机耕道需修缮或重建。农田输配电设施建设滞后,农田灌溉排涝成本高、效率低。农田防护林网体系仍不完善,存在树种单一、林网残缺、结构简单等问题,整体防护效能不高。
资金渠道分散且建设标准不统一。长期以来,我省农田建设由各部门分别编制规划,分头组织实施,缺乏统一的指导性规划和规范的建设标准,造成项目安排衔接困难,建设标准参差不齐,难以统一考核评价。同时,由于建设资金渠道分散,形不成合力,造成许多项目建设标准偏低,多数农田建设项目难以同步实施土壤改良、地力培肥、耕作节水技术等措施,工程建设效益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工程管护长效机制未建立。农田建设中“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较为普遍,田间工程设施产权不清晰,耕地质量监测和管理手段薄弱,建后管护责任和措施不到位,管护资金不落实等问题突出。有的项目竣工移交后设备和设施损毁,得不到及时、有效修复;有的项目建成后没有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对已建成农田的用途和效益统计监测工作不到位。
面对诸多问题,怎么办?
出路:在“五个原则”引领下,以“五个集中”的模式,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
走进敦化市沙河沿镇和青沟子乡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虽然工程尚未完工,但路、渠、桥、涵、井配套齐全,实现了“田成方,路相通”。此外,还新建了晒场、库房及物联网信息中心。用项目负责人的话说,就是着力完善水利设施配套,着力加强道路设施建设,着力打造高产稳产农田,着力巩固生态环境建设,同时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工程配套。而这正是他们认真实施省里确定的“五个原则”取得的结果。
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确定之后,如何提高黑土地的承载能力,是实现既定目标的关键。副省长隋忠诚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精心调研、反复探讨,针对我省农田建设的现状,总结多年来农田建设的经验教训,最终确定了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的“五个原则”。
――突出率先,合理布局。综合考虑区域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粮食生产基础,以长春市及其他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重点,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在资金投入和项目安排上实行“五个集中”原则,即向长春市及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集中、向水田(旱改水)集中、向土地流转连片地块集中、部门资金向同一区域集中、“十三五”规划资金向前两年集中。
――整体推进,集中连片。实现土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农艺农机技术先进适用,使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与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相适应。坚持按灌区、流域和区域整体规划,采取分年实施,集中投入、连片治理、整体推进的建设方式,确保“建一片,成一片”。
――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减少水土流失,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挥农田在生产、生态、景观方面的综合功能,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相协调。
――政府主导,广泛参与。调动和发挥地方县市政府项目建设积极性,积极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参与;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积极筹资投劳;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部门联动,合力推进。明确部门职责,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促进信息共享。以县市为单元,编制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技术标准,规范验收程序,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各类项目建设按标准化要求建成后要及时确权登记,健全管护机制,强化信息管理,确保工程规范、良性运行,长久发挥效益。
虽然秋实的美景已随风远去,但永吉万昌现代农业先导区那1万亩规模化高标准水田仍然展现在我们面前。据介绍,这里的水稻生产实现了全程机械化、信息化。坐在信息中心,就可以全程、全方位地掌控水稻的生L情况、土壤的温度、湿度等。如果不是统筹整合了方方面面的农业资金,建设这样先进的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简直不敢想象。
过去多头投入造成资金分散、配套困难、管理缺失,结果事倍功半。在以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必须出新招,那就是引导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统筹使用和规模投入,做到“多条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整合落实中,主要体现在“五个集中”上――
向长春市各县(市)及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集中。2016年,省发改委千亿斤粮食工程计划投资10亿元,投入14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6.22亿元,占总投资的62%;省国土厅土地整治项目计划投资20亿元,投入14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9.30亿元,占总投资的46.5%;省农发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2亿元,投入14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9.22亿元,占总投资的76.7%;省水利厅投入农业水利建设资金10.15亿元,投入14个县资金4.87亿元(不含灌区改造),占总投资的48%。
向水田(旱改水)集中。经过项目整合协调,2016年14个县市集中建设水田96.55万亩,集中打造6大片区,占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的55%。一是榆树市东北部、南部以及黑林镇、保寿镇、新立镇、环城乡的3个高标准水田示范区共30万亩。二是永吉县万昌先导区高标准水田示范区12万亩。三是前郭县高标准水田示范区,主要集中在红旗农场、红光农场高标准水田片区8万亩。四是德惠市岔路口镇、朝阳乡高标准水田片区10万亩。五是梅河口市高标准水田示范区,主要集中在红梅镇、中和镇高标准水田区7.48万亩。六是九台市高标准水田示范区,集中在其塔木镇和上河湾镇水田大方,建设面积6.6万亩。
向集中连片耕地集中。这次高标准农田项目集中整合落实到集中连片地块,最小的片区不低于1万亩(667公顷),大的片区在10万亩以上,低于万亩的项目不作安排。
部门资金向同一片区集中。各个县(市、区)按照统一片区、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验收、集中实施的要求,将各部门资金项目落实到同一片区、同一地块,各部门共同实施、共同推进。
半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发展要求,立足部门职能及工作实际,坚持“科学规划、生态优先、稳步发展”的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美化农村环境、发展农村经济等为重点,认真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林牧服务等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狠抓各项工作的完成,确保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目标稳步推进,现把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产业结构调整工作
(一)养殖方面
1、温氏养猪:实施位于凤凰村熊井点、化启村上熊井点、化乐村大冲点占地面积286.81亩年出栏5万头商品猪“温氏”养猪项目、建养殖小区2个13栋圈舍目前已进猪苗7500头,进入饲养阶段。
2、中蜂养殖:全镇养殖600群,分布4个点。覆盖28户112人。
(二)种植方面
刺梨产业:化乐镇实施刺梨产业种植25147.92亩,分布在8各村(居)。已完成刺梨“千斤园”抚育3350亩、占分配任务的100%。
化乐镇现有长效产业刺梨25147.92亩、核桃23336.76亩、精品水果7000亩;短效产业:面上蔬菜1000亩(其中示范种植一个共65亩)、小麦种植8020亩、马铃薯20000亩、玉米种植9500亩、豆类及其他种植15000亩。
(三)动物防疫工作
以春季防疫为重点,抓好全镇动物防疫工作,全面完成了春季动物防疫防控工作。
二、具体做法
(一)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一是制定了《化府发〔2021〕5 号:化乐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化乐镇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通知》,
实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按照“满点满播、满栽满插,良种良法、增产增收”要求,加快推进春耕春播进度,以实施粮食作物绿色增产增效技术示范推广等重点项目为载体,大力推进“两杂”优质良种、节本增效等技术普及应用,适度推广高粱、荞麦等特色粮食种植面积,推动春播满栽满插。争对撂荒土地,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坚决遏制耕地撂荒。组织发动群众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开发利用复垦耕地,严禁耕地“非粮化”,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控,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进一步加强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情况的监管,防止耕地“非农化”,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各村(居、社区)要结合实际积积极引进推广高产高效优良品种,实施合理密植,确保高产所需的有效穗数。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布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切实抓好高标准农田排灌设施、农田整治、地力提升、机耕道等工程建设,实现基本农田涝能排、旱能灌,切实增强粮食生产和防灾减灾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1、经济基础薄弱,产业结构单一,发展方式粗放,支柱产业不强。
2、劳动力缺乏,外出务工人员多,在家大多是年老体弱人群。
3、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低。执行力和落实力不强。
4、农技人员缺乏、技术力量跟不上,存在顾此失彼现象。5、龙头企业少,缺乏企业带动以及示范引领。
四、今后的打算
1、努力工作,确保2021年全镇粮食播种面积4.9 万亩、产量 8257 吨(其中:
小麦0.3 万亩,产量 498 吨、马铃薯种植2.2 万亩,产量(折粮)4246 吨、玉米0.9 万亩,产量 2538 吨、其它作物1.5 万亩,产量 975 吨 )的目标得以实现。
2、强化宣传,加大技术培训。
特别是对产业的管护工作及技术培训工作的服务,加大对刺梨鲜果的收购宣传力度和对刺梨产业的收购工作。
3、作好作物的病虫害防治工作,防患未然,确保群众的增产增收。
4、以示范作引领,稳定推进,保证产业种植一片,成功一片,见效一片。
5、及时化解各类涉农矛盾,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一)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6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体系。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各街道(乡)政府主要领导是本地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强化目标考核管理。每年街道(乡)、村逐级签定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明确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护措施、考核办法及奖惩兑现等内容,将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执行情况列为干部任期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基本农田监管制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切实把基本农田落实到图、地块、村组和农户。由村民委员会向承包户送达基本农田保护监管通知书,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发动群众做好基本农田保护的日常工作。
(三)切实做好保护基本农田“五个不准”。即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外,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
(四)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要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和建设用地规划进行总量控制。坚持“三个不报批、一个从严”,即凡是不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类开发区(园区)和城市建设用地,一律不报批;凡是没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一律不报批;凡是没有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一律不报批。从严审查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确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对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的,不予通过。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严禁擅自修改和调整规划,严禁违规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严禁擅自设立各类开发区(园区)和扩大开发区(园区)建设用地规模。
二、认真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切实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一)加大基本农田建设的力度,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国土和财政部门要精打细算,使用好土地开发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专项资金,征收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及耕地开垦费,杜绝挪用、浪费,保证所有资金全部用于耕地开发整理和地力建设,确保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
(二)加快土地征用制度改革。要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严格遵守对非农占地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明确界定政府土地征用权和征用范围。进一步完善土地征用程序和补偿机制,妥善安置失地农户,并为他们提供社会保障。今后凡没有征求被征地农民集体组织和农户意见的征地方案,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审核报批。
(三)严禁撂荒耕地。对承包经营的基本农田撂荒一年以上的、一般耕地两年以上的单位或个人,要收回其承包经营权,依法追缴土地闲置费。
(四)实行耕地肥力保养制度。土地管理部门要会同农业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激励耕种基本农田的单位和个人,增加对基本农田质量建设的投入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土地,防止土壤污染,逐步增强地力,提高耕地质量。对因掠夺性经营而造成地力下降者,要责令其限期恢复地力,逾期不恢复的,要收回其承包权,另行发包。
三、严肃执法,进一步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一)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2号)精神,坚决查处各类违法批地、违法管地和非法占地行为。对未批先占、批少占多、占而不建的,要采取强硬措施,该收回的收回、该罚款的罚款、该拆除的拆除,限期恢复耕种条件,并达到原耕地质量。对征收、征用基本农田闲置一年以上、一般耕地两年以上的项目用地,要收回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对擅自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挖沙、取土或堆放固体废弃物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土地管理部门要与纪检、公安、检察、法院等执纪执法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办案,对违法占地和严重浪费耕地的大案、要案,要公开调查,公开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优化开局,
引导生态和谐
一是建立国土资源空间规划体系,优化国土资源功能布局。抓紧编制湘西国土资源规划,根据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和湘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统筹区域、城乡发展,统筹各类产业和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对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综合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综合部署。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推进国土资源整治,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二是优化城乡国土资源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以城乡土地市场一体化建设为龙头,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带动城乡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就业保障、环境保护一体化建设,实现以城带乡、城乡共荣。
三是优化产业用地布局,促进产业发展。依托区域资源优势,优化产业布局,实现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等同步发展,促进基础产业发展;推进各类园区集约、集中、集聚建设,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健康发展;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优势区建设力度,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合理利用资源,发展生态工业
一是善用土地资源,做好四篇文章。第一,做好耕地保护这篇文章。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耕地保护责任审计制度,将审计结果作为对县市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该项工作延伸至乡镇,确保耕地保护责任落到实处;第二,做好用地保障这篇文章。加大用地指标争取力度,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试点,盘活存量土地。加大批次用地和统征用地报批力度,增加储备用地报批数量。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工作质量,提高报批通过率、取卷率;第三,做好国有土地储备这篇文章。认真开展国有建设用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工作,重点对全州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建设用地进行调查评价,建成数据库,全面摸清工业园区土地家底。高度重视土地储备,积极筹集储备资金,认真研究储备方法,切实规范储备机制,切实控制和储备新增土地的质和量,拓展工业用地空间;第四,做好集约节约用地这篇文章。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严控“两高一资”和重复建设项目用地。完善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工业用地全面实行网上挂牌交易。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二是善用矿产资源,实施地质找矿两大工程和矿山管理三大专项行动。第一,实施锰、铅、锌、钒等传统矿种地质找矿工程。加快推进地勘项目实施进度,特别是省厅批复同意的地勘项目,确保按期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积极推进深度找矿,加大锰、铅、锌、钒、磷等重要矿种和湘西-鄂西成矿带湘西段的矿产勘查工作,加强锰矿山边深部接替资源勘查。做好2012年上报已入围的地勘项目跟踪协调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国家财政出资地勘项目,优选2―3宗州级勘查项目,夯实我州矿业发展的资源保障;第二,实施新兴矿种页岩气找矿工程。我州龙山、保靖、花垣、永顺四个页岩气勘查开发已进入实质性阶段,未来三年内,中标企业将在我州投入勘查资金24亿元以上。积极争取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督促相关县、部门主动跟进,积极协调,全力服务,为地勘单位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第三,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违法勘查、非法开采、超深越界采矿行为,并整治到位,科学制订预防和治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第四,开展采石场专项整治整合行动。按照控制数量和合理布局的原则,对全州采石场进行全面清理,对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按“六个不留”标准关停到位。对布局不合理的,逐步进行整治整合,加快小采石场落后产能淘汰步伐,尽快实现采石场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规范化生产经营;第五,开展县市发证专项清理行动。全面清理各县市发证行为,对超越批准权限违规发证、超越批准矿种违规采矿行为进行整顿和规范。通过开展三个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整规工作成果,全面规范全州矿业秩序。
推进综合整治,发展生态农业
一是落实占补平衡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加大全州耕地占补平衡统筹管理力度,着力推行占补平衡属地负责原则,责成烟雨凤凰、大兴寨水库等重点项目所在县市负责落实该项目占补平衡任务。严格执行 “先补后占、占一补一”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实好正在实施的占补平衡项目的管理,实现耕地的动态平衡。抓好补充耕地项目信息网上报备和挂钩工作,着力解决我州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之间的矛盾,确保我州建设用地顺利报批;二是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发展生态农业。按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要求,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与土地综合整治紧密结合,做到既有亮点又有规模,确保6.8万亩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服务农业产业化建设;三是加快土地整治四大转变,构建国土资源综合整治新格局。逐步建立由分散的土地开发整理向集中连片的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的转变,由单纯的补充耕地向建设性保护耕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转变,由增加耕地数量为主向“数量管控、质量管理、生态管护”三位一体综合管理转变,由以项目为载体向以项目、工程为载体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等政策运用转变的国土资源综合整治新格局,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发和灾毁复垦等各种项目建设任务。
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家园
一是“地有证”,全面完成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要高度重视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按照“经费落实、人员到位、工作扎实、质量保证”的要求,确保年内全面完成覆盖农村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加强管理,依法保障农民宅基地使用权;二是“占有补”,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制度。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补偿标准。探索建立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住房、用工、留地、社保等多重安置模式和保障措施。严肃征地拆迁纪律,对在征地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中饱私囊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三是“居有安”,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精神,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群测群防和应急处置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处险能力。组建州、县两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分队,加快县市级地质环境监测站建设,积极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认真探索州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打造具有湘西特色的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各县市地灾治理工程必须做到当年开工、当年竣工,让人民群众当年受益。严格落实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加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价,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和矿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着力保护完善,开发生态旅游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人口转移、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过程,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从世界各国城镇化发展的普遍经验看,以统筹土地利用活动、协调人地关系为目标的土地管理制度,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针对城镇化建设与优质耕地分布空间上高度重合的实际,决定了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耕地保护
粮食安全既包括总量安全,也包括质量安全和结果安全,是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耕地是粮食安全的基础,面对城镇化进程中耕地数量减少、质量降低、结构和空间分布格局发生变化等挑战,必须始终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快推进现代化农业发展,为新型城镇化积极稳妥推进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一是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价权重,强化耕地保护指标优先制度。二是统筹安排可用于耕地保护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复垦费等,重点推进土地整治,集中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升耕地质量。三是在全面完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基础上,统筹考虑国家及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的占补平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耕地储备库,用经济手段大力推进跨区域补充耕地制度建设。四是进一步完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分配使用制度,对承担跨区域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地区给予重点支持,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
针对城乡建设用地利用粗放、承载人口和产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必须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以转变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推动城镇化发展模式转型
一要做好土地资源承载能力与城镇化目标、模式和空间格局的协调,严格划定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和规模边界、禁止建设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强化对城乡建设规模、布局和形态的管控,促进城镇组团式发展,确保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不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土地用途管制。二要建立完善规划统筹、政府引导、产权明晰、市场运作、利益共享的城乡土地整治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推进废弃居民点与废弃工矿用地复垦调整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存量闲置土地再开发、旧城区与城中村改造等,在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中释放发展空间,在统筹配置城乡土地中提升用地效率,促进工业化、城镇化与农牧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和城乡一体发展。三要加快制定国土规划,叠加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空间管制要求,构建城乡一体的土地用途管制“一张图”,加强城镇建设用地扩展的遥感监测和监督监管。四要将现行法律设定的建设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审批、未利用土地开发审批等行政许可,整合为土地用途转用许可,进一步完善土地用途转用许可制度。五要改进和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类下达、分别考核的有关规定,按照从严控制大城市、适度安排中小城市、支持县域和重点镇发展的原则,分解下达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并建立计划指标执行考核、预警机制。六要适应城镇化发展要求,加快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或修改办法,抓好规划中期评估和实施评估,建立健全土地规划定期评估和适时调整制度。
针对摊大饼式发展和高资源投入等现行城镇化模式、格局与资源环境承载不匹配,生态环境压力持续加大的现状,必须细化城镇化土地利用评价与资源承载研究,审慎决策建设用地配置问题
首先,必须深入研究城市群发展的资源环境承载潜力,如水资源保障性约束、耕地红线保护性约束、区域地理环境适宜性约束、区域生态承载性约束、环境排放性约束等,因地制宜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其次,研究新型城镇化的战略和模式,安排尽量与现有空间格局导向一致,特别鉴于我国较为明显的“行政配置资源”特点,城镇化发展的战略和模式导向必须慎重,尤其要防止地方对城镇化的片面理解,造成城镇化“”的调控机制。再次,研究开发密度,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模式,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统筹优化开发,构建和谐的人地关系,形成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建设格局和生态安全格局。
针对地方政府过多依赖土地出让收益和土地抵押融资推进城镇建设,潜在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并存的现实,在完善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城镇存量土地收益征收管理、优化土地收益支出结构、健全和完善土地税制、严格规范土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谋划可持续的制度供给,打破城镇化发展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建立城镇建设资金稳定筹措的新途径。
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目的是分析当前农田水利发展形势,安排部署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建设工作,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保障。刚才,镇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同志传达了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会议精神,并就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建设作了具体安排,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十一五”时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奋力加快小康社会进程的关键时期,水利不仅是农业发展的命脉,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保障。因此,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步伐,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解决农民吃饭问题最有效、最直接的措施就是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一)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切实增强防灾减灾能力的迫切需要。我县自然灾害频繁,极端灾害天气逐年增多,部分水利基础设施老化失修,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形成诸多严重威胁。一是工程老化。许多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由于受当时历史条件限制,土法上马,标准不高,损坏严重。二是效益下滑。随着农村“两工”(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的取消,一些地方对农田水利建设的重视程度有所下降,引导有所弱化,组织建设热情不高,管护不力,很多渠塘堰坝和水库已逐渐失去了原有的防洪、排涝、灌溉等功能。从近年来各地旱情来看,凡是农田水利建设好的地方灾害造成的损失就小,生产恢复就快,而农田水利建设较差的地方灾害造成的损失就重,生产恢复缓慢,且成为县乡两级防汛工作的重大隐患。因此,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步伐,是切实增强防灾减灾能力的迫切需要。
(二)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确保粮食生产稳定的迫切需要。我县于1998年实现了人均一亩基本农田的目标,由于近年来水毁、村民建房、城镇开发、工业项目征用、基础设施建设占用等原因,全县基本农田逐年减少,基本农田水利化程度降低,每遇旱灾,均造成农作物大幅度减产。只有坚持不懈的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切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巩固人均一亩基本农田建设成果,才能确保粮食生产稳定,解决农民吃饭问题。
(三)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迫切需要。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已成为当务之急,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对土地的水肥条件、水利化程度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适应这一形势,满足农业生产对农田供水、灌溉保证率、养分供应等方面的新要求,就必须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另一方面,通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粮食生产稳定了,才能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供耕地和粮食保障。
(四)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迫切需要。1999年以来,全县累计完成退耕还林面积24.32万亩,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必须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不断提高现有耕地的水利化程度,提高单产产量,发展后续产业,实现丰产丰收,才能确保“退的下,稳得住,不反弹”,真正建立生态环境改善与人的生存发展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五)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迫切需要。保障饮水安全是人的基本生存的需要,也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基础。截止2006年底,全县尚有12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够安全,严重威胁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这就要求我们以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设施建设,尽快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困难,尽早让农民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结合新农村建设,每年从以工代赈、扶贫开发、水利建设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中调整2亿元,五年筹集10亿元用于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止目前,全县已投资700万元实施农村安全供水项目25处,解决了1.8万人的饮水困难。今冬明春全县计划投资763万元解决2万人的饮水困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因此,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利用今冬明春有利时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迅速掀起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建设热潮。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冬春季节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黄金季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紧扣“实施五大工程、深化一项改革”的思路,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改善我县农田水利设施条件。
(一)大力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2000年以来,全县通过实施“甘露工程”、“氟砷改水”、“人饮解困”工程,解决了10万人的饮水困难,但与群众和上级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去年省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快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的意见》,明确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目标任务、资金投入、工作措施和工程管理。各乡镇和水利部门要紧紧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把解决农村饮水困难,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作为冬春农田水利建设的首要任务,认真做好项目的争取和实施工作,按照《县安全供水发展规划》要求,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全面动员,以优先解决群众饮水困难为重点,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推进,全面实施好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建设,逐步从根本上解决我县农村饮水难问题。
(二)大力开展高产农田建设,为全县粮食安全提供保障。一要稳定和增加基本农田数量。抓住中省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以工代赈、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实施机遇,撬动群众投资投劳热情,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今冬明春全县要完成基本农田建设任务8000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0000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500亩。同时,要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已实现人均一亩基本农田的地方,要在巩固数量的基础上,加快配套水利设施建设,努力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今年确定为农田水利建设的重点乡镇要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组织实施,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抓好以小型水利设施为重点的“小工程、大群体”水利建设。水利设施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有比较稳定的水源条件的川道地区,要坚持以渠、井为主,狠抓挖潜配套,努力扩大水田面积;有水源潜力的浅丘山区,要以库塘工程建设为重点,实施旱改水,扩大有效灌溉面积;对没有稳定水源条件的中高山区,要以集雨水窖建设为重点,扩大节水灌溉面积,重点解决人畜饮水和高效作物缺水问题。
(四)切实抓好水毁农田水利工程修复。我县连年遭受暴雨洪灾,农田水利设施损毁严重,水毁修复任务十分繁重,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把水毁工程作为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建设一项重要任务,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按照轻重缓急,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水毁修复工程,尤其是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饮水工程,要优先安排,对直接影响农业用水的库、塘、渠、窖、井、拦河坝等水毁工程要力争早日修复。水毁工程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实现思路的整合,与水保项目、土地复垦项目、口粮田建设、新农村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综合治理,集中修复。各类防洪工程和病险库塘除险工程,要在明年汛前完成,确保安全渡汛。这里特别强调的是修复水毁工程不能只是简单地重复建设,要利用修复重建的机会,在工程的规划、设计中贯彻和体现人水相亲,人水和谐的新理念。
(五)启动实施好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8868万元的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县水土保持工程项目,从今年开始进入项目实施阶段。省水保局计划今年下达我县治理任务26平方公里,国投资金360万元。我县已计划在平梁镇沐浴河流域和城关镇黑沟两条流域率先启动治理工程。相关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抓住机遇,精心组织,扎实完成好项目建设任务。会后,由县水利局牵头组织,有关乡镇和有关部门配合,迅速进驻现场开展工作。在工程建设中,做到一条流域一个特点,一条流域一个品牌,实现治理一条流域,改善一片环境,发展一方经济,造福一方群众的目标。
(六)进一步深化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近年来,我县在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通过明晰工程所有权,落实使用权和经营权,加强工程管理,效益明显,较好地调动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特别是城关镇在规范清水沟水库管理的基础上,建立了供水有偿运行机制,拓宽了水利设施自我发展的新路子。随着农村饮水、节水灌溉、水保治理等工程建设规模和速度的加快,深化农村水利工程产权改革工作已势在必行。各乡镇和水利部门要制订优惠政策,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采取租赁、拍卖、承包等方式以及独资、合资、股份合作等形式,实施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今后,对于新建的农村水利工程,要建立“业主”提前到位制度,在工程建设前就明确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归属,逐步实现农村水利工程产权明晰化、投入多元化和经营企业化,形成政府扶持、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农村水利建设新格局。
三、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掀起冬春水利基本建设热潮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各乡镇和水利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冬春时节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协调,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领导包乡、包村、包工程,深入施工一线,及时了解情况,督促指导工作,对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水利部门要组成巡回检查组,定期开展检查评比,并将评比结果与项目安排和资金扶持挂钩。计划、财政、农业、国土、扶贫、宣传广视等部门要各尽其责,密切配合,打好农田水利建设总体战,确保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目标顺利实现。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等各种有效形势和途径,进一步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宣传力度。要建立健全县乡农建信息传递网络,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加强典型宣传和信息上报,努力营造冬春农田水利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精心部署,夯实任务。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县《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要求和县上确定的农田水利建设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地确定各自今冬明春水利建设方案,把县上下达的冬春水利建设计划层层分解落到实处。要抓紧动员部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广泛深入发动群众积极投身到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建设主战场,迅速掀起农田水利建设。
(三)完善机制,增加投入。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实实在在地增加投入,是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步伐的关键。一要把国家投入的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足额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二要坚持“政府统筹、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目标管理、捆绑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以水利为平台,统筹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土地复垦、扶贫重点村等项目,整合资金,集中投放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要完善村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教育引导农民主动投工投劳,兴修农田水利工程;四要加快小工程产权改革步伐,积极推广股份制民办水利工程,促进水利建设良性循环和发展。
(四)注重质量,讲求效益。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不断强化质量意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把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水窖和塘坝要以能否蓄水为标准,决不允许搞面子工程和应付工程。建设较大的工程要采取专业队伍施工和群众会战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建一处,成一处。
省政府决定在嘉兴市召开全省土地执法监察暨土地整理开发工作会议,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总结全省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大全省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二是总结表彰全省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进一步推进土地整理和围垦造地工作,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
昨天,大家参观了海宁市的海涂围垦、秀洲区的土地整理和嘉善县的村庄整治项目现场,会议还印发了海宁、嘉善、安吉、温岭、嵊州等5个书面典型材料,这些现场和典型材料都很好,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刚才对**年度全省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等一下,省检察院、省监察厅的领导还要发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章猛进同志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我讲三个问题,供同志们参考。
一、通报近二年来查处的典型土地违法案件(材料另发)
二、认清形势,依法履职,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
(一)近年来我省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主要成效。
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以来,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深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严肃查处了一批土地违法案件,土地市场秩序明显改观。据统计,**年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国土资源部门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5万件,面积13.82万亩,其中耕地8.96万亩,没收建筑物2600万平方米,拆除建筑物750万平方米,罚没款8.32亿元,收回土地3.9万亩。对181名违法案件的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有46人受到刑事处罚。
二是认真抓好执法巡查工作,防范了一些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据统计,**年和**年,全省巡查发现土地违法行为3.54万起,涉及土地面积14.04万亩,其中耕地7.16万亩。及时制止了3.31万起违法用地,挽回经济损失8.02亿元。
三是努力做好土地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按照国务院新《条例》的要求,进一步畅通渠道,规范工作行为,努力把群众土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通过扎实工作,我省土地量已开始下降。今年上半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共受理土地12576件,比去年同期增幅下降了30%,到国土资源部的量下降了41%,重复信、重复访、集体访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对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补偿与安置专项清理中发现拖欠的4.53亿元征地补偿费,已于**年底全部归还到位。
四是开展了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专项整治,有力地打击了土地违法行为。全省共查处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3011件,拆除违法建筑57万平方米,没收违法建筑108万平方米,罚没款7120万元,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我厅会同省纪委、监察厅、农业厅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了村官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的专项执法检查。
五是锻炼了执法监察队伍,维护了土地法律法规的尊严。近几年来,我省执法监察队伍承担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大量工作,不辞辛苦,任劳任怨,顶住压力,勇挑重担,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队伍素质在工作磨炼中得到提高,执法工作制度、工作程序也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同时,通过积极参与市场治理整顿和宏观调控,查处违法案件的力度明显加大,查处的效果逐步提高,少数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案件查处树立了国土资源部门的执法权威,维护了土地法律法规的尊严。
(二)当前土地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省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形势不容乐观,土地违法案件依然居高不下,土地增量虽有下降,但总量依然很大,甚至出现一些。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确实还面临着比较严峻的形势和问题。
1、地方政府成为违法用地和违法征收征用土地的主体。从近几年土地执法情况来看,土地违法的突出问题是地方政府违法,多数性质严重的违法行为,几乎都直接或间接与地方政府有一定关系。据我厅最近调查,全省**年至今年6月底1428个国家、省、市重点项目中,有违法用地的项目202个,占重点项目总数的14.15%,违法用地面积10.97万亩,其中耕地6.79万亩(基本农田2.85万亩)。1999年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国土资源部门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中,属政府和法人违法用地的面积占查处总面积的70%以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对征收征用土地有严格的规定,但有的地方政府违反规定,擅自大量“协议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据统计,**年以来,全省市、县、乡镇政府和各类开发区擅自“协议征收”土地63.5万亩,已占用20万亩,已支付征地款251亿元,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同时,政府自身也背上了沉重的债务。政府土地违法往往冠以“发展经济”的帽子,即所谓的因公违法,而且违法用地面积大,有的甚至大量占用基本农田,造成土地违法案件处理难到位、执行难到位。从省国土资源厅等六部门近期组织的土地出让金收缴使用情况检查看,**年—**年,全省拖欠减免土地出让金128.42亿元,违规使用土地出让金22.73亿元。
2、因违法用地和违法征收征用土地引发的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我省土地量在国土资源部的排名长期名列前茅。最近,国家局又专门通报了我省43件土地问题,这些问题大部分是因征收征用土地引起的。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9501件,来访3418批次、8323人次,总量仍然在高位上运行,尤其是重复率较高,结案率较低。今年5月1日国务院新的《条例》实施以来,复议诉讼案件大量增加,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和自杀、自焚、拦截车辆等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稳定。
3、一些地方土地违法现象有所抬头,甚至出现反弹趋势。经过两年多的治理整顿,空前的案件查处力度和强有力的社会舆论监督有效抑制了土地的无序需求。但用地“饥渴”依然存在,一些地方以土地换发展的冲动并未消除,一旦管理出现松懈,反弹就会成为必然。这是当前我们面临的最严峻考验。据省国土资源厅统计,今年1-8月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9547件,立案查处8986件,涉及土地面积6.45万亩,其中耕地4.6万亩。近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村官卖地、企业违法占地、城镇居民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建房问题仍然时有发生。今年国土资源部对我省杭州市和宁波市主城区进行了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年2月至**年7月期间,杭州市建设用地宗数为404宗,用地面积2.4万亩,其中,违法用地宗数达到117宗,面积4900亩,分别占29%和20%。宁波市建设用地宗数1718宗,用地面积5.0万亩,其中,违法用地宗数达到729宗,面积2.2万亩,分别占42%和44%。这些情况说明,违法用地已经出现反弹趋势,有可能再度蔓延,形成新的违法用地风潮,执法监察的形势依然严峻,绝不可掉以轻心。
4、土地执法工作自身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困难。一是执法难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国土资源部门下达停工通知书后,违法者反而加快了施工进度,国土资源部门缺少进一步的制止措施。对国土资源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由于多种原因,往往难以得到落实。对应依法追究土地违法行为责任人行政或刑事责任的,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的处分建议或土地犯罪移送书,不少案件石沉大海。二是案件查处工作反应机制不够灵敏,抓典型违法案件的准确性不高。对已经发生的违法行为,有的甚至是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国土资源部门不能及时掌握情况,不能作出快速反应,不能尽快查处。很多情况是在领导批示、媒体报道或群众举报后国土资源部门才发现,案件查处工作常常处于被动应付的局面。对于已经发现的一些违法案件线索,国土资源部门投入了相当多的精力进行排查,但又往往抓不到具有典型性的案件,准确度不高。三是执法不严的现象普遍存在。严格执法是土地管理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查处违法案件是土地执法工作的核心。从目前国土资源部门查处案件的情况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较为普遍,尚未形成国土资源部门的“拳头”和“利剑”。
(三)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力度的主要措施。
1、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严格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牢固树立遵守土地法律法规的意识,本着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依法管理土地,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利用土地,对违法批地、占地的,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中关于要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建立公开的立案标准、查事与查人相结合、加强与监察等部门联合办案、加大执法力度等一系列具体要求,严肃查处违法案件,维护和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对法律规定的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登记发证等规定,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违规。这里,还要特别强调一下,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必须依法加强对土地出让金的收缴管理。要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不得擅自减免和返还土地出让金。要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收缴土地出让金。凡土地出让金没有交清的,不得发放土地使用证。对在这次审计和土地出让金收缴、使用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各地要积极主动、认真纠正。要按照国土资源部《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和省国土资源厅《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标准和管辖的规定》,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当前,各地检察机关正在集中开展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其重点之一是负有市场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案件。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不要认为自己是因公违法,或者是只要不贪污受贿就事不关己。按照这次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集中查办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对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7种情形,即使不落个人腰包,也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一定要依法行使职权,严格依法办事。
2、严格依法征地,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要进一步落实省政府27号文件精神,严格实行征地区片综合价,安置补偿要到位;扩大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面,实行即征即保,政府出资的30%的保障金要及时到位;多渠道、多形式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要严格执行土地征收程序。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组织听证,做到程序依法,群众信服。对未经依法报批擅自“协议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问题,省厅通过调查研究,提出了处理意见,省政府主要领导已原则同意,请各地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把握好以下三条:⑴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已落实农用地转用指标及符合其他用地条件且尚未填土动工的,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予以报批。用地指标除了可使用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和省土地整理折抵指标外(额度之内),也可以使用盘活的1999年以来转而未供的农用地指标。⑵对未批先建或已填土破坏耕作层致使土地难以复耕的,依法查处到位后,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可按我厅《关于印发违法用地补办审批手续意见的通知》(浙土资发〔**〕16号)文件的规定,补办用地手续。对未动工建设或未填土破坏耕作层的土地,应由当地政府组织农民耕种。⑶对已支付的部分征地补偿费用,对符合报批条件的土地,征地依法批准后,可在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中予以相应抵冲,但征地的补偿安置费标准,应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3、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狠抓查处到位。查处案件是执法监察工作的“杀手锏”,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一定要查清事实,分清是非,跟踪处理。我要特别强调一下查清事实和分清是非问题。查不清事实,就抓不住违法者的要害,人们就不会敬畏法律;分清是非,才能树立正气,打击邪气,才能树立执法的权威。通过近几年的执法实践,大家都有一个共同认识,违法者主要有“两怕”:一怕丢官背处分,二怕建筑物真的被拆除。针对这一心理,只有强化处罚到位,才能真正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土地违法行为一经立案,必须有处理结果,对人、对事都要依法处理。坚决纠正违法用地只通过罚款就补办合法手续的行为,要警惕通过查处“洗地”。对商品住宅、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项目违法用地,依法查处后,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对国务院《决定》后的顶风违法行为,要有案必查,坚决从重从严进行处罚和处理。违法用地及其建筑物,法律规定应当拆除或没收的,必须做出相应的处罚决定,不得以罚款、补办手续取代。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要坚决申请;对违法责任人,该政纪处分的,要坚决提出处分建议,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查处不能隔靴搔痒、敷衍了事,必须让违法者付出沉重的代价,承担始料不及的风险和责任。还要强调的是,下级国土资源部门查处有困难的案件,必须及时报请上级部门查处,否则就是失职。对有案不查、执法不严、避重就轻、处罚不到位的,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第72条的规定责令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按照国发[**]10号文件的规定,对市、县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的违法案件,由省国土资源厅直接查处。要抓好典型案件的公开调查、公开处罚、公开追究和公开曝光。违法者最怕公开曝光。这是很好的查案方式,对其他想违法的单位和个人有震慑作用。这次会议以后,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土地执法检查,对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土地违法案件和国土资源部卫星遥感发现的土地违法案件,要一一查清,依法处理,并于今年底向省国土资源厅写出报告。要从群众举报中,发现土地违法案件,并严肃查处,取信于民。要切实做好国庆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期间的工作,确保节会期间无人进京上访,不发生重大。
4、加强动态巡查和卫片执法检查,防范违法案件的发生。查案不是目的,我们的最终目标是建立良好的土地市场秩序,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通过积极有效的预防,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是解决执法难、降低执法成本和减少损失的根本途径。针对出现的违法用地反弹趋势,当前及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必须强化动态巡查,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加强考核、兑现奖惩。各市、县(市、区)都要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人,进行多点多面、循环往复的检查和排查,形成“全场紧逼、盯人防守”的态势。要把违法行为高发区作为巡查、检查的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尽最大努力降低发案率。要进一步发挥卫星这一“天眼”的作用,科学地运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了解土地利用的基本态势,发现和查处违法用地。省国土资源厅决定,从明年开始,实施全省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制度,每2-3年对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建设用地规模进行卫星监测,除了国土资源部确定的监测杭、宁、温重点县(市、区)外,省里每年再确定5—10个县(市)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5、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建立横向联动办案机制。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及执行,离不开纪检监察及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要建立工作制度,积极争取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大力配合。对拆除违法占地上的建筑物和处理违法责任人,要依法移交、移送有关部门,跟踪到底,保证案件查处一起,处理到位一起。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经常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
6、加强执法监察制度和队伍建设,提高素质和执法水平。一是要建立、完善和落实违法案件查处会审制度、报告备案制度、督办制度、案件移送制度、责任追究等执法监察工作制度。二是要加强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把政治上强、业务上精、作风上实的优秀干部选拔到执法监察岗位上来。三是要结合当前国土资源系统正在开展的“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加强教育、培训、考核工作,不失时机地加强执法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工作水平,提高队伍的战斗力。
三、统一思想认识,加大扶持力度,保质保量完成土地整理开发任务
(一)充分肯定我省土地整理开发工作取得的成效。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耕地保护和造地改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大力配合支持下,我省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至**年底,全省通过土地整理等方式建成标准农田1194.38万亩,新增耕地达182.07万亩,为我省连续9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提供了重要保障。核拨土地整理折抵指标131.09万亩,使用折抵指标批准的耕地104.26万亩,占全部批准建设占用耕地179.27万亩的58%,大大缓解了我省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严重不足的矛盾。同时,通过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提高了耕地质量,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通过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改善了农村的交通环境、生态环境、生活居住环境,开辟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财源,壮大了村级经济,为村民办了一些实事、好事,既调动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又增强了村级班子的凝聚力,促进了农村基层建设。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地方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的质量达不到省政府规定的要求;个别地方弄虚作假,虚报面积;有的地方开展这项工作征求农民意见的工作做得不细不实,引发农民上访;有的地方工程项目没有实行招投标,在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指标管理上存在漏洞,引发违法违纪甚至犯罪行为。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我们的高度重视,已经或者正在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防范。对我省前一阶段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一定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我们要充分肯定成绩,理直气壮地加以宣传。
(二)进一步提高对土地整理开发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1、土地整理开发是保护耕地、保证我省粮食生产安全的必然要求。在当前的科学技术水平条件下,粮食安全是以一定数量的耕地为前提、为基础的,没有耕地这个基础,没有足够数量的标准农田,粮食安全就是一句空话。我们国土资源部门的同志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能只考虑如何解决建设用地,而忽视保障粮食生产能力。我省提出建设标准农田,正是基于这种考虑。建设1500万亩标准农田,按照“吨粮田”标准,就可以保证相当于300亿斤的粮食生产能力,如果将1500万亩标准农田真正建成了,保护好了,那么浙江的粮食安全就有了保障。
2、土地整理开发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的必然要求。有的领导同志认为,只要有建设用地指标就可以批准农用地转用了。其实,这只是批准农用地转用的一个条件。要批准农用地转用,除了有用地指标以外,还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占用耕地的,必须实现占补平衡,依法可以占用基本农田的,还必须补划等面积的基本农田,同时还必须依法给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予以补偿和安置。这是批准农用地转用最基本的条件。当前,有些地方虽有用地指标,但农用地转用报批报不上来,一个重要原因是补充耕地方案和补划基本农田方案不能落实。同时,国务院领导同志已明确表示,“十一五”期间,耕地占补平衡只能在本省范围内进行,不能跨省补充平衡。因此,各地必须把土地整理开发,增加耕地面积,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的重中之重来抓。否则,光有建设用地指标,也是无剂于事的。换句话说,就是要用地,就得造地;不造地,就不能用地。
3、土地整理开发是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必然要求。十六大报告提出,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国务院在《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指出:“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我省正在开展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活动,就包括了村庄整治、宅基地复垦的工作,而且是一项重要内容。宅基地整理是土地整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我省建设用地整理的潜力所在,搞好这项工作,不仅有利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而且有利于调整和优化我省城乡土地利用结构,为统筹城乡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三)明确目标,完善政策,确保完成土地整理开发任务。
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建成1500万亩标准农田,是省政府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目标。预计到今年底,全省将建成标准农田1300万亩。明后两年还需要再建设标准农田200万亩。明年是“十一五”计划的开局之年。在“十一五”期末,即到2010年,按照我省人均GDP接近达到5000美元测算,每年需新增建设用地30万亩左右,其中占用耕地20万亩左右。这意味着,全省每年要垦造20万亩耕地才能实现占补平衡。因此,土地整理开发的任务十分繁重,我们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完善政策,加大力度,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土地整理开发任务。
1、提前谋划,强化规划管理。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总体工作目标,落实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滩涂围垦、黄土丘陵开发等专项规划,开发项目要落实到具体区域和地块。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标准农田建设的区块,必须在城镇规划区范围之外,避免城镇建设发展占用标准农田。对城镇规划区之外已明确建设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范围,也不能安排标准农田建设和垦造耕地项目。
2、制定激励政策,调动方方面面开展土地整理开发的积极性。针对当前土地整理开发难度加大、投资增加的实际,省里正在研究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一是适当放宽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项目立项的连片面积标准。二是实行超额完成标准农田建设计划任务与奖励使用土地整理折抵指标使用额度挂钩制度。对超额完成上级下达标准农田建设年度计划任务的地区,按超额完成面积的一定比例奖励土地整理折抵指标使用额度。同时,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奖励标准。三是适当提高开荒垦造耕地项目的资金补助标准,提高农村宅基地复垦补助资金标准。降低向省申请资金补助的开荒垦造耕地集中连片面积标准。四是鼓励向省统筹土地整理折抵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凡向省统筹专户调剂土地整理折抵指标的,省里原则上参照市场调剂价支付统筹款,并按统筹折抵指标数量的一定比例奖励相应市、县(市、区)土地整理折抵指标年度使用额度。凡**年及以后动工建设的滩涂围垦项目,必须按实际围垦面积的20%由省里统筹用于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补充耕地指标,并按省委托垦造耕地项目补偿标准给予资金补助。五是补充耕地易地委托垦造的资金补偿标准按双方当地耕地开垦费就高标准确定。标准农田易地代建的,由双方国土资源部门商定资金补偿标准。这些政策措施,将同省财政厅进一步协商沟通后,报省造地改田领导小组讨论,省政府同意后实施。各地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台进一步鼓励土地整理开发的政策性措施。
3、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土地整理开发的数量和质量。国土资源部已经发出通知,今后耕地占补平衡要按等级折算,既要保证新开发耕地的数量,又要保证质量,真正实现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一是要加强立项管理。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前必须严格履行审查报批手续,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立项、实施。补充耕地易地委托垦造和标准农田跨县(市、区)代建的,由双方国土资源部门商定,并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跨市的还须由双方市国土资源部门和市人民政府鉴证),报省国土资源厅同意后实施。二是要保证土地整理开发的面积和质量。这么多年来,地表比较平坦、土层较厚的农地多数已被整理,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逐步向偏远的土层较薄的地方转移。在这些地方建设标准农田,除了做好沟渠道路配套外,更要注意耕作层土壤的厚度。鼓励占用耕地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的土壤改良。三是坚持省、市、县三级验收制度,国土资源、农业、财政、水利等部门同时参与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门交由农业部门管理,继续培肥地力。对弄虚作假、虚报面积的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经查实,除了扣回已核发的折抵指标以外,还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粮食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基础。近年来,受农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效益等因素的影响,**耕地面积减少和“非粮化”现象日趋明显,对粮食安全造成了一定隐患。
一、基本情况
**市**行政区域面积**公顷。其中,**市下达**2016-2020年耕地保有量任务为**公顷。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初步成果,2019年末**耕地保有量为**公顷,比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任务少**公顷。2016年以来**因建设占用、乱搭乱建、农业结构的调整等原因减少耕地面积41**公顷(**亩)。另外,2018年以来**耕地 “非粮化”面积达**亩,其中,稻田改种甘蔗**亩,玉米地改种甘蔗**亩,玉米地改种玫瑰**亩,休耕**亩。
二、耕地面积减少和非粮化对粮食安全造成的隐患
(一)粮食总产量逐年下滑,自给率不高。**粮食功能区划定面积为**万亩,仅占**永久性基本农田**万亩的**%。受耕地面积减少和非粮化直接影响,**粮食总产量逐年下降,2017年为**万吨,2018年为**万吨,2019年为**万吨。按2019常住人口**万人口计算,人均有粮**公斤,仅为联合国人均粮食400公斤标准的**%,为我国2019年人均粮食470公斤的**%,不到粮食自给率应达到95%标准的一半。从**2014年以来储备粮轮换收购情况来看,总任务自给完成率为**%,剩余部分需要从区外收购。作为人口大国,粮食自给率不高甚至下降,进口依赖增加,势必危及粮食安全。
(二)耕地质量下降,影响粮食质量安全。非粮化的土地用于种植经济作物,一般会使用大量的农药、化肥、催熟剂等。用于养殖的会产生大量的粪便等固体废弃物,这些污染物会通过水循环、空气等间接传播给周围的农田,使土地肥力下降,粮食质量受到影响。从近几年收购的储备粮抽样检验表明,有部分样品检测指标不合格,如2019年抽检合格率为**%,这应引起高度重视。
(三)非粮化持续增长,粮食生产地位下降。以**为例,由于种植粮食收益确实较低,当农民们目睹土地流转种植经济作物的高收益后,更多的农民开始转产经济作物或者直接土地流转出去后外出务工。如发展蔗糖产业作为**农业第一支柱产业,政府能获得稳定的财税收入,而蔗农也能获得稳定的经济收入。2018年以来**耕地改种甘蔗面积达**亩。另外,**土地流转规模也呈逐年上升趋势,2017年**共流转耕地近**万亩,2018年共流转耕地近**万亩,2019年共流转耕地近**万亩。截至目前,**流转土地基本往“非农化”“非粮化”方向发展,基本用于种植经济作物。这还仅是**一个县的情况,倘若对广西所有市县进行汇总统计,可能会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对我国粮食安全将造成很大的影响。
三、相关建议
(一)积极推进土地合理流转。建议严格监控耕地用途,尤其用于粮食生产的耕地,流转后也应该用于粮食生产,不能转作其他方式。尤其是粮食功能区划定面积不适用土地流转。建议由村集体收回粮食功能区划定面积的耕地,由种粮大户、种粮合作社或农业企业进行集中经营管理,以便真正发挥粮食功能区作用,确保粮食功能区只种粮食,种好粮食。
(二)加大惠农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投入,特别是加大对水稻、玉米种植农户的补贴力度,提高农民种粮热情。重点支持水稻、玉米和马铃薯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充分发挥他们在粮食稳增长、促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三)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完善粮食储备制度,稳定粮价,防止粮食价格波动,给农民带来损失。
关键词:果蔬;设施栽培;现状;对策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中村乡是地处三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全乡没有工业建设项目,农业生态环境较好,没有大气、水源、土壤等污染,是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理想场所[1]。果树和蔬菜已成为三元区中村乡的主导产业,也成为当地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发展果树和蔬菜设施栽培是提高土地产出率、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和种植效益的有效措施,也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中村乡果树和蔬菜设施栽培实现了零突破,现有果园设施栽培面积5.2hm2;蔬菜设施栽培面积13.3hm2。虽然总量不大,但对全区发展现代农业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本文通过对三元区中村乡果树和蔬菜设施农业发展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一些发展对策。
1发展现状
三元区中村乡地处三明市区的水源保护地,不宜发展工业项目,三元区政府确定中村乡重点发展生态农业项目来增加农民收入。近年来,三元区中村乡充分发挥生态优势、区位优势和后发优势,大力实施农业强乡战略,致力打造现代农业产业,重点发展设施农业,果树和蔬菜设施栽培实现了零突破,已建立1个果树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和1个蔬菜设施栽培示范基地。
1.1温室调控蔬菜设施大棚示范基地
位于中村乡米洋村,2013年,由福建省三明市华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米洋村签订16年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建立13.3hm2标准化温室调控蔬菜大棚,配套建设1套自动水肥一体化控制系统。引进种植圣路易斯圣女番茄、东升南瓜、冬春55黄瓜、美浓甜瓜、黑眉2号长豇豆、黄子金玉香瓜、台湾桃改2号地瓜叶、圆叶白花芥蓝、顶峰菠菜、泰国双椰树空心菜等新品种;示范推广台湾无土化、立体化栽培技术、自动水肥一体化技术等。
1.2葡萄新品种设施栽培示范基地
位于中村乡中村村,2011年,由三明市三元区中村洋头家庭农场与中村村签订18年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建立5.2hm2葡萄新品种设施栽培大棚(其中标准化大棚3.3hm2,简易大棚1.9hm2),配套建设1套手动水肥一体化控制系统。引进种植夏黑、醉金香、红乳、寒香蜜、巨峰、金手指、香悦、美人指、波尔来特、摩尔多瓦、着色香、红芭拉多、状元红、黑芭拉多、A07等十几个早中晚熟、不同形状、不同颜色、不同风味的优质鲜食葡萄欧美品种和欧亚品种;示范推广南方葡萄设施栽培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等。
2存在问题
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跨越的时期,三元区中村乡的果蔬设施农业发展已初具雏形,但还存在不少问题。
2.1设施栽培面积不大
全乡果蔬设施农业面积还不及设施农业发展较好的村的发展面积,仅18.5hm2。
2.2装备水平不高
全乡果蔬设施栽培装备水平仍然低下,还有1.9hm2简易大棚;自动控制水肥一体化系统仅在蔬菜设施大棚示范基地应用,葡萄设施栽培基地还应用较落后的手动水肥一体化系统;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还没有推广应用;农业机械化程度也不高,目前仅有简易的耕作机械、喷药设备推广应用,施肥灌溉实现一体化,还没有实现耕作、田间管理、收获全程机械化。
2.3农业基础设施薄弱
2个设施栽培示范基地内排、灌沟渠,机耕路等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抵御冰雹、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能力差,不方便机械化耕作。
2.4保险机制不完善
目前,各级政府只为水稻种植和母猪养殖投保,还没有为果蔬等设施农业建立自然灾害保险机制,2014年全乡2个果蔬设施栽培基地都受到较严重的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影响,农户和企业损失惨重。
2.5财政投入不足
由于设施农业是高投入,高产出的产业,市、区、乡财力薄弱,发展资金严重不足,虽然也出台了一些扶持政策,但是,各级财政不能拿出更多的资金扶持设施农业的发展,从而制约了设施农业的发展步伐。
2.6人才紧缺
目前,全区只有一名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中村乡没有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不能为设施栽培基地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服务。
3对策
3.1落实政策,项目带动
要认真落实中央、省政府出台的扶持设施农业发展的惠农政策和《三明市建设农业强市的若干意见》、《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设施农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主动对接国家、省市刚出台的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策划生成符合扶持设施农业政策导向的项目,发挥政策的最大效应,以项目带动果蔬设施农业的发展。继续按照“政府投入为导向,农民和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原则,充分发挥政策支持和利益导向机制的作用,整合资金发展设施农业[2]。
3.2抓好平台建设,促进农村土地流转
通过建设区级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及乡镇信息中心,抓好服务,促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解决发展果蔬设施农业土地连片建设的瓶颈问题。
3.3完善保险机制,减少投入风险
果蔬设施农业投入资金大,遇到冰雹、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损失也大,因此,急待国家出善设施蔬菜、设施水果等保险机制,通过各级财政出资一点,项目业主出资一点的办法解决保险费投入,减少项目业主果蔬设施农业投入风险。
3.4优先扶持,加大设施农业基础设施投入
在土地整治项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省级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规划建设中优先考虑设施农业用地建设,完善设施农业排、灌沟渠,机耕路等基础设施,提高抵御冰雹、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能力和机械化耕作水平。
3.5引进人才,搞好全程服务
设施农业是科技含量要求较高的产业,要积极引进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至少保证一个乡镇有一名这方面技术人才,从政策宣传、引导、设施建设、栽培管理、销售等环节,为农户和项目业主搞好全程服务。
作者:罗源树 邓孝祺 单位: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中村乡农业技术推广站;三明市三元区土壤肥料技术推广站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