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5 16:58:5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9月6日,省率先办组织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农发办、省水利厅以及省农业发展银行、省农业银行等部门单位召开了高标准农田项目调度对接会议,调度今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进展,对接落实2017年项目安排。此次会议省率先办听取了今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对明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进行了调度和对接。会议认为,明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要以落实“五个集中”要求为基本,周密安排各项工作,为明年工程建设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一、对标工作部署,今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推进
年初以来省直各部门和14个率先县(市、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五个集中”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整合建设指示要求,做到当年立项、当年建设,力求年底投入使用,实现了项目建设稳步开局。
当前各县(市、区)大多数已经完成招投标任务,工程建设稳步实施推进。从发改部门的建设情况看,榆树市、农安县、双阳区正在施工,九台区、永吉县、公主岭市进度迅速,工程已经完成达70%以上。从农发部门的建设情况看,农安县、德惠市、梅河口市、东辽县、前郭县工程建设行动迅速,均已完成60%以上。从国土部门的建设情况看,农安县、九台区、敦化市、梅河口市、洮南市、抚松县计划年底全部完工,德惠市、梨树县已全部完成工程建设。
二、坚持未雨绸缪,抓好明年项目调度对接工作
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整合建设是我省实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战略的首要举措,2016年的项目建设收到积极成效。为了做好明年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要坚持主动调度、紧密协调,确保明年工作实现无缝对接。7月份以来,省率先办协调省发改委、省农发办、省国土厅、省水利厅与14个县(市、区)进行项目安排对接,于8月15日、9月2日先后2次调度项目对接安排情况。9月6日组织召开了省直相关部门与14个县(市、区)的对接协调会议,对明年项目安排进行敲实。9月19日又再一次调度项目安排情况。目前看,明年项目安排与今年项目规模大体持平,初步测算,2017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约215万亩,总投资近31亿元。
三、落实“五个集中”,着力将项目整合实施到位
按照我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工作要求,省率先办坚持把落实“五个集中”要求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坚持计划先行,确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下一步将尽快研究确定2017年高标准农田项目计划安排,报请省政府认定后,采取联合发文形式制定下发高标准农田项目2017年整合安排实施方案,安排任务,制定政策。坚持合力合为,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局面。省率先办将与省农发行、省农行共同推进高标准农田金融贷款业务,在现有辽源金州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区成功案例的基础上,力争推广3~5个金融支持试点。坚持有建有验,确保达到“高标准”要求。2016年11月中旬到年底将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年度验收。验收结果通报全省,并以此作为全年率先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省率先办将建议省政府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列入政府督察事项,年底由省政府督察室组织相关部门对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开展一次督察,切实保证高标准农田建设达标,为我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省农委发展计划处 供稿)
关键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层次分析法;鄂西北;南漳县
中图分类号:F30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6)05-1151-05
DOI:10.14088/ki.issn0439-8114.2016.05.016
High-standard Primary Farmland Construction Area Zoning in
Northwest of Hubei Province
QIU Li-juana,LIN Ai-wena,b,LI Hai-jianga,PENG Peia,ZOU Linga
(Wuhan University, a. School of Resource and Environment Science;
b. Key Laboratory of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Ministry of Education, Wuhan 430079, Hubei, China)
Abstract: Taking Nanzhang county in northwest of Hubei province as case, selecting factors from four aspects of natural quality, producing condition, location and ecology, an evaluation model for zoning high-standard primary farmland construction area was established by AHP method, then an analysis of limited factors was conducted to define the construction direction.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construction conditions in Nanzhang county indicated a certain spatial pattern. To be specific, conditions in the eastern area, southern area and the northwest area were the best, worse and the worst respectively. According to the evaluation results, 42 800.48 hm2 of primary farmland were zoned into the high-standard primary farmland construction area. Further, for the zoned construction area was deeply restricted by conditions of production and ecology, the constructions of infrastructure condition and ecological protection project should be strengthened. The evaluation model can quantify influencing factors effectively, especially its try of bringing in landscape indexes in describing ecological characterization, and combined with the farmland protection area radio and pollution intensity to quantify it, which provided a scientific basis for high-standard primary farmland construction area zoning.
Key words: high-standard primary farmland; construction area; zoning; AHP; northwest of Hubei; Nanzhang county
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问题一直是国内热点,耕地资源在庞大的人口下显得十分稀缺,改革开放以来日益加快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又使耕地资源大量流向非农利用,耕地生态环境恶化,影响国家粮食安全[1]。在人类的历史进程中,确保人类粮食总体需求的根本途径只有两条,扩大粮食种植面积与提高单位耕地面积粮食的产量[2]。就当前发展形势而言,提升耕地产能无疑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中之重。国家已从战略层面明确大力推进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的农田整治。2010-2014年中央“1号文件”多次强调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兼顾了耕地数量、质量、生态管理的内涵,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加大,基本农田承担越来越大的生态涵养功能和景观美化功能[3]。目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研究主要集中在潜力评价[4-6]、空间划定[7-10]、建设时序与模式分区[11-14]等方面。在空间划定研究的指标体系构建中,耕地质量与基础设施完备度的量化指标相对完善,但生态方面相对欠缺,一些学者对此进行积极地尝试,通过判断区域是否为重点生态保护区对生态影响进行量化[7],通过对研究区土地进行生态安全分级后对其内的基本农田赋值生态安全修正系数[8],引入田块集聚度对生态景观进行量化[9],用农田防护林相关指标来刻画农田的生态良好程度[10]。但这些研究所选量化指标相对单一,具有一定的片面性。本研究尝试引入景观指数结合农田防护面积比例及环境污染强度来定量刻画耕地的生态良好程度,并在此基础上探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的划定方法。鄂西北地区地形条件复杂,以南漳县为例,对其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研究,为鄂西北地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1 研究区概况及数据来源
1.1 研究区概况
南漳县位于湖北省西北部,位于111°26′-112°09′E、31°13′-32°01′N,地处江汉平原北缘,南阳盆地南缘,荆山山脉东麓。地形复杂,西高东低,大致可分为中山地带、低山丘陵地带、平原岗畈地带三级阶梯。研究区属北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区,日照充足,年均温10~16 ℃,境内水资源丰富,自北向南分布有潍水、蛮河、漳河、沮河四大河流,自西向东穿越县境,泉眼众多,有水库130余座,为灌田提供了重要保障。全县耕地总面积85 211.68 hm2,基本农田面积58 547.11 hm2。
1.2 数据来源
空间数据主要从南漳县1∶1万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矢量数据(2011年)、南漳县1∶1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 ― 2020年)、南漳县农用地分等定级更新成果中提取,统计数据从南漳县统计年鉴(2012年)和实地调研得到。
2 研究方法
采用层次分析法,从自然质量、生产、区位、生态4个方面构建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模型,基于已有数据利用ArcGIS 10、Fragstats 4.2软件获取指标值,并对其进行标准化,根据评价模型计算各基本农田片块的综合得分,根据评价结果划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
2.1 评价单元的确定
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在规划时期内,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15]。在以往高标准基本农田划定研究中常以基本农田图斑或耕地图斑作为评价单元[8-10],这可能会导致相互连接(有公共边)的地块中只有部分被选中,这样在最后的划定结果中连片性无形中就被削弱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强调规模生产,十分注重地块的连片性,为避免上述情况出现,同时考虑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属土地整治范畴,土地整治是以行政村为具体实施单位,而基本农田片块是以村或自然地块为单位的耕地保护区域,即以村为单位对基本农田图斑进行融合后形成的区域,因此将基本农田保护片块确定为评价单元。
2.2 指标体系的构建
根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内涵、相关标准[15,16],结合专家意见,从自然质量、生产、区位、生态4个方面构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评价指标体系。自然质量条件主要体现在耕地肥力、规模、坡度等因素对工程建设难度的影响;生产条件主要体现在基础设施的完备度对建设工程量影响;区位条件体现在距道路、城镇、村庄的远近对农资投入效率、农产品商品化便捷度及耕作便利度的影响;生态条件的限制主要指农田防护、环境污染及农田景观对农田生态建设的影响。另因评价对象是基本农田,规划时已避开城镇规划区、有条件建设区、重点项目建设区等,故指标体系中不考虑此类政策因素。运用层次分析法结合特尔菲法确定指标因子的权重。同时为消除指标量纲影响,参照相关研究[8,17,18],采用分级给分法对指标进行标准化,由此建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模型(表1)。
2.3 评价指标值的获取
自然质量等、连片性等空间指标是在ArcGIS 10的支持下,基于基本农田数据、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农用地分等数据,通过叠置分析、缓冲区分析、空间统计分析等功能获取的。农机化水平及环境污染强度由统计数据结合实地调查得到,并通过属性挂接的方式赋值给基本农田片块。指标的具体参数设置:①将相隔20 m以内的基本农田视为连片。②环境污染强度主要是指耕地中残留的化肥、农药、地膜造成的污染,三者残留率分别取64%、65%、42%[19,20]。③景观脆弱度采用的是脆弱度模型V=α×AWMSI+β×F+γ×D,其中α、β、γ分别取值0.59、0.28、0.13,AWMSI、F、D分别为面积加权的平均形状因子、分维数、分离度[21],通过Fragstats 4.2软件求得。
3 结果与分析
3.1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
对南漳县6 152块基本农田保护片块进行评价,并用自然断点法对各片块的综合得分进行分级:Ⅰ级(高度适宜)、Ⅱ级(中度适宜)、Ⅲ级(低度适宜)、Ⅳ级(不适宜),结果见图1。
Ⅰ级区面积28 724.51 hm2,所占比例为49.06%,集中分布在东北部平原岗畈地区。该区地势平坦,土壤熟化度高,土层深厚,有机质含量高,一般在2.0%~3.0%之间,最高可达3.9%,连片规模均在150 hm2以上,形状规整,聚集度高,非常适宜大规模机械化生产。该地区同时也是南漳县经济发展的腹地地区,农业生产条件良好,石门、三道河、云台山三大水库加上密布的沟渠为该区的农田灌溉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发达的交通路网及集镇为物资投放及农产品交易提供了充分的保证。
Ⅱ级区面积14 075.97 hm2,所占比例为24.04%,主要分布在南部丘陵地区及东部平原区的边缘地带。交通及集镇的发达程度虽不及平原区,但从该区穿流而过的沮河、漳河两岸分布有较大规模的冲击平原,土壤肥沃,质量等别高。农机化水平达到该县的中等水平,防护林分布较多,斑块形状较规整,农田生态条件较好。
Ⅲ级区基本农田面积10 679.19 hm2,所占比例为18.24%,主要分布在西部山区。这些地区土壤质地较差,肥力低,有的基本农田片虽然具有一定的规模,高者亦可达上百公顷,但复杂度高,外形多呈枝丫状,景观脆弱度大,易敏感,生态条件较差。
Ⅳ级区面积为5 067.44 hm2,所占比例仅为8.66%,集中分布在西北部山区及乡镇交界带上。受地形因素影响,该地区的土类多为砂石、砾石,土层薄,有机质含量低,破碎度高,坡度较大,易发生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生态安全度低。加上地处偏远,农路基础设施条件差,基本无灌溉水利设施。
根据以上分析,Ⅰ级区已基本具备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条件,Ⅱ级区需稍加改造可建设成为高标准基本农田,Ⅲ、Ⅳ级条件较差,不太适宜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因此将Ⅰ、Ⅱ级区划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共2458个基本农田片块,面积合计42 800.48 hm2,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73.1%。
3.2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方向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应针对相应的限制性因素制定正确的方向,对限制因素采取科学合理有效的方式加以削弱和消除,打破低效均衡利用状态,充分挖掘基本农田生产潜力。针对划定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分别从自然质量、生产、区位、生态条件4个方面考察其限制区分布,根据各评价因素得分,划分为三个级别:优(≥80分)、一般(60~80分)、差(
自然质量条件限制区面积16 459.94 hm2,占划定建设区域总面积的39.48%,主要分布在西部及南部。该地区主要为山地丘陵,土层薄,有机质含量一般在2%以下,坡度多为Ⅱ级,连片性一般。该区可通过实施培肥地力工程提高耕地肥力水平,对于坡度较大的可实行坡改梯,增加农田的保水保肥能力,西部山区应注意辅以生态护坡工程,控制水土流失。
生产条件限制区面积共33 607.12 hm2,所占比例达78.66%,除东部经济发达区外,其余地区的生产条件均不理想。应加强水利及田间道路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灌溉用水,提高田间道路通达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使农田的生产潜力得以发挥。
区位条件限制区面积共10 064.02 hm2,所占比例为24.31%,主要分布在乡镇边缘且距公路较远的地区,尤其是九集北部和巡检西部。可通过完善公路网,消除交通死角,提高农业物资投放效率及农产品商品化率。
生态条件限制区面积共39 076.12 hm2,所占比例高达90.19%,县内均有分布。由于南漳多山地、低岗,耕地的空间形态多呈枝丫状,形态复杂,分离度高,脆弱度大,农田防护面积比例小,多数地区基本无农田防护工程。加上长期大量使用农药农膜容易造成土壤理化性质变化,作物生长受到抑制,农田生物多样性降低。应大力推广精准施肥施药等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技术,降低农田环境污染负荷,实施土地平整和景观提升工程,优化农田的景观格局。
4 小结与讨论
以基本农田为评价对象,从自然质量、生产、区位、生态条件4个方面建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模型,确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区空间布局,并进一步地对划定区域进行限制因素分析,明确其建设方向。主要结论如下:
1)基于评价模型将南漳县基本农田划分为高度适宜、中度适宜、低度适宜和不适宜4个等级,面积分别为28 724.5 1、14 075.97、10 679.19、5067.44 hm2,且呈现出东部平原岗畈区较优、南部丘陵地区次之、西部山区最差的空间规律性。将基本已具备高标准基本农田条件的高度适宜区和稍加改造可建设成为高标准基本农田的中度适宜区划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共42 800.48 hm2,占全县基本农田总面积的73.1%。
2)分别从自然质量、生产、区位、生态4个评价因素出发,对划定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进行分析,从而确定各要素的限制区范围及分布。其中,区位条件限制区面积最小,主要分布在乡镇交界处,可通过完善交通路网消除交通死角;其次为自然条件限制区,主要分布在西部及南部,应以地力提升工程为主;生产条件限制区面积较大且限制程度大,主要分布在西部及东南部,应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生态条件限制区最广,应注重耕地生态建设,扩大耕地防护面积,推广精准化农业,减轻农田污染负荷,实施土地平整和景观提升工程,降低耕地脆弱度。
3)评价模型能够有效地量化各影响因素,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的划定提供了科学依据,具有现实意义。在生态条件刻画上,尝试借助农田防护面积比例、环境污染强度、景观脆弱度来量化耕地的生态良好程度,弥补了以往研究对耕地生态方面刻画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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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原因 难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 A 1.在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和具体实施中,存在设计与现实相冲突的问题。规划设计与当地群众意愿的关系在农田整治实践中往往产生矛盾。项目区受益群众的意愿是将现有的灌排体系和田间道路进行维修加固,不赞成新修沟渠道路,也反对废除现有的沟渠道路,最终的结局是施工中只能在现有的沟渠道路基础上进行建设,而新修的工程很少,打破原来的布局,重新开创建设的则更少。所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需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更需要在尊重现实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发展现代农业,便于规模集约化经营的原则进行科学规划,需对现有田块的灌排道路设施重新进行组织,这就可能带来基于综合效益最优的规划方案和农户习惯的田间管理方式的矛盾。另外,项目建设后形成的良田因为基础设施完善、农业生产便利会成为地方政府优先发展现代农业的示范区,如果不注意推动现代农业的方式方法,可能会产生盲目推动现代农业 经营和农户沿袭家庭承包经营方式之间的矛盾、基于政府推动的 耕作制度和基于农户个体偏好的耕种意愿的潜在冲突,不利于保 持农村社会的稳定。要避免这些潜在的冲突,在规划设计方案制 定环节,不能单方面地追求所谓的 “先进合理”,一定要充分征求群众的意愿,能够让群众接受。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相关工作时,更要做好充 分的解释、宣传等前期准备工作,先示范后推广。如果是群众心存疑虑、不理解、不接受的,应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允许其沿袭 目前的田间管理、耕作经营方式。
2.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中资金难题的引发原因
2.1 农田水利建设的筹资机制滞后
在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前,农业生产是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基础的,兴修水利与农业生产的利益具有一致性,所以,农民在农田水利建设中的积极性较高。但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的经济政策发生了巨大的转变,由于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的提高,以及农村土地数量的减少,更多的农民选择进城务工,农民对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明显降低。近年来,农田水利建设呈现出规模大、工期长、投资大的特点,而且强调建设中的专业化与机械化,农民的投工、投劳需求大幅下降,而传统的筹资机制已经不适应新的时代,特别是在取消“农业税”与“两工”的背景下,当地政府自筹资金的能力相对较弱,单纯的依赖于财政拨款是不现实的,从而导致农田水利建设发展滞后的局面。 2.2 资金投入不足,主体责任不清
在我们已经建设的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中,各级和当地政府的财政资金投入占据主体地位,其次为社会资金筹集。由于国家对于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投入逐年递减。虽然当地政府比较重视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但是由于自身财力资源有限,难以进行大规模的投资。另外,在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中,由于受到历史原因与经济因素的影响,普遍存在主体责任不清的问题,导致很多在建农田水利工程因后续资金不足或资金管理不善,而出现管理日渐荒疏的现状,严重阻碍了我国农田水利建设的发展进程。
3.破解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难题的对策
3.1 广辟投资渠道,用活用好各类资金
在今后的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中,应积极开辟投资渠道,如:政策融资、政府投资、银行贷款、社会融资、个人捐资等,以广泛的资金来源渠道,促进农田水利建设的全面发展。在吸引到足够的投资后,应注重各类资金的用活、用好,特别要强调“谁投资,谁受益”的基本原则,而且要逐步完善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制度,积极建设民营水利工程,从而实现由存量资产向增量资产的转变。另外,在农田水利建设中,应将民间资本作为主要筹资渠道,并树立民营农田水利建设的主导地位,实行“捆绑使用资金”的方式,有效提升各类资金的使用效益。
3.2 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元化的筹资体制
争取国家下达用地指标20.77万亩,创历史新高,全省重大工程和各类民生工程及时落地,用地量同比增加20%以上。
2012年,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强化规划计划管控。全面完成全省土地整治、长株潭国土开发利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国土开发等规划的编制工作,基本建成覆盖全省14个市州、106个县市、2252个乡镇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严格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出台加强规划实施、调整和修改工作的有关文件。加强计划保障,在全国总的用地指标与去年基本持平的背景下,争取国家下达用地指标20.77万亩,创历史新高,增幅达6%,居全国前列。
狠抓项目报批服务。全年受理用地报件2239宗,同比增加59%,批准建设用地35万亩,同比增加1.1万亩。其中,6条铁路、2个机场、4个电站(厂)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项目获国务院批准用地,用地总面积8.35万亩。扎实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及时审批国省干道改扩建用地1.02万亩、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用地1.9万亩,全省各类民生工程及时落地,用地量同比增加20%以上。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荣获保障性住房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称号。
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省政府将各地征地补偿标准普遍提高30%以上,并大幅减少区片等别、缩小区片差距。加强征地程序和补偿安置审查,对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审批用地。组织开展征地拆迁专项检查,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着力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全年实施征地拆迁项目2120个,批准征地40.3万亩,实施拆迁9.5万户,已安置9万户。推进改革试点。争取部下达增减挂钩指标2万亩,比去年增加5%。全省已有84个挂钩项目通过验收,批准建新区征收土地3.54万亩。衡阳、岳阳两市纳入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5年内年均建设规模1.5万亩。完成平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试点工作,结果已上报国土资源部。此外,低效利用建设用地再开发试点也得到了国土资源部支持。
省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土地资产处置工作扎实有效。为50家省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处置土地354宗,价款56.28亿元。积极支持15所高校以地化债,落实化债资金31.9亿元。
高标准基本农田
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400余万亩,为我国粮食生产实现“九连增”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2年,湖南省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加大补充耕地省级统筹力度,强化项目实施管理、严格耕地质量评定等措施,全面完成了2012年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全年全省各类建设用地项目共占用耕地12万多亩,全部实现了先补后占,连续12年实现了占补平衡。
根据《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的要求,规划期内,湖南省要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495万亩,2012年需完成419万亩。为确保按时完成2012年的建设任务,省国土资源厅狠抓2011以前安排的项目实施进度,联合省财政厅组成督查组,对所有在建设的重大工程项目、省级和市县土地整治项目进行了四次现场督查,全年共完成各级土地整治项目863个,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近300万亩,为我国粮食生产实现“九连增”做出了积极贡献。2012年,除国土部门完成的任务外,再加上农业、烟草、农开等部门建设的100余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湖南省基本完成了国家下达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2012年,为增加建设规模,适当控制了亩均投资标准,全省共安排各级土地整治项目537个,预计可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266.1万亩,为明年全省任务的完成打下了好的基础。为充分发挥土地整治资金规模效应,做到既有规模,又有亮点,启动了“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县”建设,在全省选取了25个基础条件较好、耕地相对集中连片的县市区,严格按照整乡(镇)、整村推进原则,集中连片开展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5个示范县3年总投资50亿元,建设总规模250万亩。
为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确保完成今后几年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经多次与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衔接、汇报,启动了第二个重大工程――娄邵盆地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的申报工作,目前,已完成了项目区选址踏勘、技术成果编制、省政府立项和向两部报送申报资料等全部前期工作,正待两部组织专家论证后审批。娄邵盆地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建设规模为304.6万亩,实施年限为5年(2013-2018年),总投资估算68.86亿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34.4亿元,省内自筹34.46亿元。
闲置土地
全年共清理闲置土地1200宗,盘活存量建设用地8.1万亩,全省2008-2011年供地率提高到75%。
加强考核评价。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及时将“十二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市(州)、县(市)区。完成11个国家级和50个省级开发园区土地节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工作,对22个用地节约集约程度高的开发园区奖励计划指标4500亩。
加强标准控制。将节约集约作为用地审批的重要内容,严格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审核。通过用地预审核减不合理用地规模6000亩,占用地预审总量的6%。在用地审批中提出平面设计优化建议100余个,核减用地规模12000亩。
特别是自2009年全国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以来,中央财政更是对河南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截至2012年底,中央财政已累计下达我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3.18亿元,全省有84个县(其中第一、四批重复4个县)被纳入国家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范围,占全省158个县(市、区)的53.2%,95个产粮大县中已有77个县被纳入国家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范围,占81%。四年来,通过实施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有效提高了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农业生产效率,对河南省稳定提高粮食产量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创新机制,强化管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自2009年中央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以来,河南省各级财政在不断加大投入的基础上,通过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强化监督、规范管理,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资金步入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轨道,取得良好成效。
(一)创新资金投入机制,有效提供财力保障。为支持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河南省各级财政努力拓宽投入渠道,推动形成农田水利多元化投入新格局。特别是在今年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形势下, 认真贯彻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印发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支持建设高标准粮田的实施意见》,积极履行职责,优化支出结构,认真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政策,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部用于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的规定,拓宽水利建设资金筹措渠道,较大幅度地增加了水利建设投入,为我省水利建设和全年粮食丰收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支撑。2012年,省财政筹措统筹相关专项资金122.2亿元用于支持高标准粮田建设,其中仅小农水重点县和专项县财政投入就达21亿元,是2010年投入的3倍。
(二)创新资金分配机制,提高财政资金政策扶持效应。为克服项目“一对一”单向式审批的弊端,增强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河南省出台了《河南省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竞争立项暂行办法》,项目选择采取竞争立项方式。同时,为确保项目县遴选公开、公正、公平,我们聘请省内外水利技术工程及财务管理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并邀请纪检、监察人员组成监督小组对竞争立项工作进行全程参与,根据专家封闭评审得分和现场陈述得分对入围重点县进行综合计分,按得分高低依次确定重点县名单,并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财政资金分配环节引入竞争性机制,促进了财政性资金在不同地区之间的合理决策机制,形成了科学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机制,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利用绩效考评结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我们建立了绩效考评机制,并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奖优罚劣。通过建立绩效考评机制,优胜劣汰,增强了重点县的竞争进取意识,改变了过去“只跑项目,不抓管理,只要资金,不顾成效”的做法,实现了由一般监管向绩效考评转变,形成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四)强化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通过竞争立项把关、严格日常监督、注重绩效考评等方式,积极推进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动态监督,把“小农水”专项资金检查常态化,为重点县建设保驾护航。为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采取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示制、监理制及县级财政报账制等六制管理,提高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实施四年来,共新增灌溉面积345.3万亩,恢复灌溉面积150.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51.25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98.8万亩,新增、改善除涝面积347.7万亩,新增节水能力2.8亿方,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00万吨。重点县项目区初步实现了“旱能浇、涝能排”,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逐步增强。
二、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政策建议
四年来,通过实施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有效提高了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农业生产效率,对河南省稳定提高粮食产量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河南县区多、中低产田面积大,比较而言,我省在发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中仍存在投资力度不大、覆盖范围偏小、投资标准偏低等制约因素。为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步伐,推进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粮食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国计民生大局,确保粮食安全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河南省是全国第一农业大省和粮食大省,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相比而言,国家对河南省的资金投入总量明显不足,与我省农业在全国农业格局中的地位不相吻合,与我省占全国粮食产量的份额不相适应。2012年,河南省粮食总产达到1127.7亿斤,占全国粮食总产11791.4亿斤的9.6%。但是,中央财政对河南省的水利投入明显不足,以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为例,河南有88个县被纳入全国重点县范围,仅占全国小农水重点县1650个的 5.3%,与河南省粮食总产占全国的比重差4.3个百分点。2009年8月国家正式批准《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河南省将在现有1.08亿亩耕地中,规划7500万亩作为粮食生产核心区,确保到2020年,粮食产量由2008年的1000亿斤提高到1300亿斤。国务院在《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和复垦开发项目中央补助力度。” 同时,在财政部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签署的“共同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备忘录”中也提出: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河南省现代农业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对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的支持力度,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因此,为了保证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的顺利实施,打造国家永久、稳固的大粮仓,建议中央在确定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分配水利建设资金时,以农作物播种面积和粮食总产量作为资金分配的主要因素,加大对河南省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以促进河南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适当延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年限。目前,我省耕地面积为10816万亩(其中:中低产田面积6497.2万亩),其中95个产粮大县耕地面积9270.5万亩(其中:中低产田面积5525.5万亩),每县平均耕地面积98万亩,其中中低产田面积58万亩。根据国家小农水重点县目前的投资标准和建设期限,每个重点县每年可完成2―3万亩建设任务,连续实施三年能够完成的建设任务尚不足10万亩,与每县平均58万亩左右的中低产田改造任务相比差距很大,要初步实现基本农田“旱能灌、涝能排”的目标,目前的投资标准和投资年限明显偏低,重点县的农业生产条件难以从根本上实现明显改善。为此,建议中央能够适当延长粮食主产区小农水重点县的建设年限,从3年延长到5年,这样再加上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和农民筹资投劳,则基本上能够实现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的目标。
(三)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粮食主产区肩负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从成本收益角度看,发展粮食生产很难增加财政收入,形成产量越高、财政越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越低的困难局面。以河南省为例,2011年,全省95个产粮大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5万元,比其他县低1.6万元,仅相当于后者的61%;产粮大县人均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06元,比其他县低1316元,仅相当于后者的38%;人均地方一般预算支出2717元,比其他县低1299元,仅相当于后者的67.7%。粮食产量越多,人均支出水平越低。95个产粮大县中,7个粮食产量在100万吨(20亿斤)以上的县人均支出2351元,比非产粮大县低1665元;25个粮食产量在60―100万吨以上的县人均支出2536元,比非产粮大县低1480元;其余63个产粮大县人均支出2891元,比非产粮大县低1125元。粮食主产区地方政府没有财力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无力发展农村公共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同时,在自然灾害频繁、农资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粮食生产成本不断增加,种粮效益远远低于打工收入,低于经济作物收入,不少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在粮食主产区也十分突出。农业基础薄弱是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最大的障碍。地方政府发展粮食生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业经济的发展。同时,粮食主产区为支持粮食生产,还要增加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地方财政需要承担减收、增支双重压力。为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粮食生产和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使粮食主产区和农民安心致力于粮食生产,建议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财力转移支付或者设立粮食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并明确要求用于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加大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中央财政统筹比例向粮食主产区倾斜。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机制,加大惠农补贴力度,全面提升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
(四)倾斜粮食主产区,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长期以来,粮食主产区为国家粮食安全和支持城市及工业化地区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形成了粮食生产越多,对国家贡献越大,农民增收越难,地方财政越穷,社会包袱越重的局面。以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为例,虽然中央在相关文件中并未规定省级财政安排相应资金的比例,但在中央出台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中对“省级投入”指标的分值设定很高,中央财政在分配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时,绩效考评结果又是一个重要因素,在政策上没有对粮食主产区给予倾斜。从近几年中央小农水重点县绩效考评结果来看,获得优秀名次的,要么是经济发达地区,要么是非粮食主产区。考评结果主要反映出了地方投入占中央财政投入的比重,各地的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和建设成效难以真实体现。因此,我们建议中央在制定绩效考评办法中充分考虑粮食主产区确保粮食生产政治责任大于经济效益的因素,对粮食主产区和非主产区制定不同的考评因素,分别进行考评,以体现中央对粮食主产区的倾斜政策。
(五)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小农水重点县土地流转步伐。随着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农村土地经营规模小、成本高、效益低、抗风险能力差、市场竞争力弱的问题日益凸显。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全国从事农作物种植业的农户平均土地经营规模不足10亩,河南更是不足7亩。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方式,不仅增大了农业科技应用的推广和管理成本,制约了农业科技的应用和转化,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严重阻碍了大规模开展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是应对当前农业经营方式面临新挑战的有效举措,是保障我国农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为此,建议中央财政出台相关配套政策,设立专项引导资金,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对粮食主产区的土地流转进行资金支持。引导和鼓励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及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增加土地经营规模,给予其一定的奖励资金用于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所申报的农业基础设施类项目,以加快粮食主产区土地流转的步伐,为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创造条件。
(六)加大对粮食主产区中非粮食主产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河南省共有158个县(市、区),2011年全省粮食产量达1108亿斤,其中:95个产粮大县1062亿斤,另外63个非主产县播种面积1545.4万亩,县均耕地面积近25万亩,粮食总产46亿斤,县均生产粮食7302万公斤。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小农水专项资金要突出支持粮食主产区,再加上河南县区本身较多,这些非粮食主产县基本排除在小农水重点县申报条件之外,即便如此,河南95个产粮大县尚有18个未纳入重点县建设范围。这些非粮食主产县也肩负着粮食生产的重任,相对于粮食主产县,这些县自然条件更为恶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尤其落后,大部分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功能老化,配套不全,保障功能下降,不能完全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能满足农民持续增收需要。为此,建议中央在适当增加河南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的同时,加大对河南专项县建设的投入力度,对这些耕地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的县(市、区),通过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县项目来解决他们的农田水利建设问题。同时对专项县建设也可以采取竞争立项的方式,项目县一定三至五年,但投资规模可以适当偏小,这样可以通过适当的集中投入来初步恢复这些地区的小型水利设施的功能。
一、继续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力度
2013年,中央财政继续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农田水利薄弱环节建设。
一是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安排180亿元,新增400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以重点县为平台,分类分片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继续实施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集中连片发展西北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优先支持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大力加强西南山丘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着力推进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扩大农村河塘清淤整治试点,启动1万亩-5万亩中型灌区配套改造试点。
二是支持中小河流治理和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安排218亿元,对2013―2015年实施方案确定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58个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整治予以支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四川、黑龙江等7省水毁工程修复和治理。安排95亿元,支持规划内3958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安排资金15亿元,支持贵州等西南严重缺水地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
三是提取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安排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63.25亿元,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中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
四是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对农田水利的投入。农业综合开发用于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的中央财政资金达到214.5亿元,其中60%以上投入农田水利建设。同时,安排15.43亿元,支持308个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
五是用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安排奖补资金238亿元,其中约60亿元用于引导农民群众建设村内水渠、饮水管线、堰塘水窖、小型桥涵等水利设施。
此外,中央基本建设投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旱作农业技术推广经费等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也有较大规模的增加。在加大投入的同时,财政部还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和管理体制。
二、着力推动农田水利投资与管理体制改革
财政部将按照本次会议的要求,落实好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积极支持农田水利建设,着力推动农田水利投资与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突出支持重点。财政部已将部分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提前通知地方,为地方落实资金和开展建设创造条件。2014年,各级财政部门将加大投入力度,统筹整合资金,突出支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抗旱水源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
二是推动管理改革。加大农田水利投资与管理体制改革力度,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机制改革,建立农民、农民合作组织和村集体组织参与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推动形成农田水利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关键词 耕地;保护措施;基本农田;湖南新晃
中图分类号 F323.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5)17-0350-02
新晃县的耕地土壤养分平均含量有机质为24.67 g/kg、全氮为2.06 g/kg、有效磷为16.20 mg/kg、速效钾为78.94 mg/kg、缓效钾为158.78 mg/kg,pH值5.94。
新晃县耕地中,一级耕地为2 284 hm2、二级耕地3 266 hm2、三级耕地1 968 hm2、四级耕地3 475 hm2、五级耕地3 721 hm2、六级耕地3 191 hm2、七级耕地2 652 hm2,分别占总耕地面值的11.68%、16.70%、10.06%、17.77%、13.91%、16.31%、13.56%。由此可见,四级地最多,占17.77%;二级地其次,占16.70%;六级地第三,占16.31%。高产田占28.38%,中产田占41.74%,低产田占29.88%,说明新晃县的中低产田面积多于高产田。
在此大环境下,不得不对新晃县耕地保护高度重视。新晃县粮食产量逐年增加,但随着人口的增长、社会进程的加快、土地利用的加深,新晃县耕地面临的问题不可小觑,土地过度利用的后果需要直接面对。只有建立更好的耕地保护机制,才能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发展。
耕地保护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程,涉及到规划、耕保、征地、利用、执法等各环节、各层面,必须统筹谋划、多管齐下、齐抓共管。要将保护耕地作为土地管理的首要任务,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坚持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全面强化规划统筹、用途管制、用地节约和执法监管,加快建立共同责任、经济激励和社会监督机制。
1 总体思路
加强耕地保护,重点要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坚守耕地数量红线;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资源,挖掘土地潜力,切实减少耕地占用;要加大土地综合整治,研究制定耕地质量等级地方标准,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地膜,全面提升耕地质量。规范农村土地流转,重点要加快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从2015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要尊重农民意愿,依法依规、严格有序地推动土地流转,探索能使各方受益的流转方式,推动适度规模经营;要规范引导工商资本参与,既把工商资本与农户联结起来发展现代农业,又要加强监管,有效防止流转土地“非农化”,坚决杜绝以改革的名义损害农民的利益[1]。
2 坚守耕地数量红线
强化耕地保护意识,严格执行征占地年度计划和审批程序,确保现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尤其是制订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要尽量避开永久基本农田,不能随便乱占,搞好占补平衡,做到可查可控。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做好分类指导,对各类违反政策的要全面核查,及时查处纠正。
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建立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实现动态监管。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开发建设力度,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着力打造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依法依规,不折不扣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占补平衡制度,从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管等方面综合施策;加强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城市开发建设的实体边界和刚性约束作用,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2-3]。
加强耕地保护,重点要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坚守耕地数量红线;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资源,挖掘土地潜力,切实减少耕地占用。
3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2015年年初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已经召开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设施农用地管理视频会议,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作出了全面部署。当前,重点要按照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优先把城镇周边、交通沿线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农业、国土部门搞好摸底调查,确认可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就是一条“高压线”,不经国务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用途。同时,各地还要结合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将基本农田信息标注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做到“一证两确”。
4 强化耕地质量保护
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和建设,着力提升耕地质量,实现“藏粮于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努力减少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坚持“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确保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双到位;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着力强化耕地建设性保护;完善约束激励机制,调动社会各方严格保护耕地的积极性[4-6]。
把好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关,做到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立即整改,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补旱等行为。认真组织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抓好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深松整地等技术推广,重点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积极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减少化肥农药的投入量,力争在5年内实现化肥、农药使用总量零增长。切实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抓好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粪便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抓好废旧农膜回收和尾菜处理,抓好重点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工作,确保耕地质量不下降。各地要抓紧建立健全耕地质量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努力构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的长效机制。
加大土地综合整治,研究制定耕地质量等级地方标准,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地膜,全面提升耕地质量。
5 参考文献
[1] 刘彦随,吴传钧.中国水土资源态势与可持续食物安全[J].自然资源学报,2002(17):270-275.
[2] 石玉林.中国1∶100万土地资源图数据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64.
[3] 国家林业局.中国荒漠化和沙化状况公报[R].北京:国家林业局,2015.
[4] 陈小玮.论我国耕地保护机制的构建[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9):219-222.
发达国家的土地整治技术比较成熟,土地整治中所涉及到的技术主要包括生态工程技术、环境影响评估技术、信息技术、规划技术、乡村景观保护与重建技术等。德国的土地工程始于13世纪,在土地整治技术方面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德国的巴伐利亚州现已普遍应用计算机数据处理技术,建立了土地整治信息系统(LE-GIS),将土地整治的各种数据、图件和权属状况等资料储存于该系统中。俄罗斯的土地工程技术可追溯到15世纪,1996年12月,在莫斯科通过成立“俄罗斯及独联体国家土地关系与土地整理问题国际研究会”,提出了统一进行研究和判定土地利用与土地整理的理论与标准,研究景观的、生态的土地整理设计理论和技术方法。澳大利亚的土地工程技术研究重点是因矿产资源开发引起的土地复垦问题,在土地复垦整治的计算机模拟方面取得了大量处于世界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重视土地生态系统重建研究。Caya等将模糊专家系统模型(FuzzyEx-pertSystem)应用于土地整治后的土地重新安排中,使土地权属分配得到更多农户满意。使整治前后的所有地块总价值相等,是成功的土地整治工程,因而必须要对地块的价值进行评估,GIS技术在价值评估中有着很大的优越性。国外土地整治的上述技术已经比较科学、系统、规范,适应了土地整治实践的要求。我国土地整治起步较晚,有关土地整治技术的研究甚少,土地整治实践中非常缺乏技术支撑。我国急需从土地整治技术的工程化、标准化、信息化和系统化等方面构建土地综合整治技术支撑体系,我国土地整治技术的核心是景观设计与生态化整治技术。胡静等为实现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预警,对提高项目管理效率提供了技术支撑,对土地整治工程项目建设监测管理系统进行了研究与设计,从建设一体化监管信息平台出发,构建了“中央—省级—县(区)级”三级动态监测管理系统;王金满等应用数字高程模型(DEM)原理,借助GIS软件的统计功能,研究了山地丘陵区坡式梯田土地整治工程量测算方法和流程,并为测算土地整治量提供了方法借鉴;叶艳妹等设计了农地整治中急需解决的路沟渠生态化技术和灌排沟渠生态化设计技术。2008年“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立项了首个土地工程研究项目“土地整理关键技术集成与应用”,对“土地整理规划、设计技术、土地整理工程施工关键技术、土地整理质量与生态监测关键技术、土地整理实施信息化管理技术、东部基本农田优质精细型土地整理技术、中部粮食主产区增量经济型土地整理技术以及西部生态脆弱区保质生态型土地整理技术”等进行了研究,这也充分说明土地工程技术研究适应了时展的需要和趋势。
2不同类型土地整治工程技术
目前,土地综合整治包括:
①对未利用地的开发利用,如根据需求和现状将未利用地改良为农地或建设用地;
②对已利用地的综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土地产值,如对农地的改良、配套,进行集约化利用,建设高标准农田;
③对现状土地进行土地市场一级开发支持经济建设,对污染、灾毁及破损土地的整治利用等。笔者基于长期的实践经验,结合实际提出了以下不同类型土地整治工程技术。
2.1非农用地转化为农用地工程
非农用地是指农业用地和暂时难于利用的土地(如戈壁、沙漠、高寒山地、裸岩、裸土等)以外的土地,通常包括农村聚落,大、中、小城镇,工矿区,交通运输、名胜古迹、旅游、疗养区,自然保护区等占用的土地。我国非农业用地约占国土中面积的22.9%。农业用地又称农用地,指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养捕水面、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如水库、闸坝、堤埝、排灌沟渠等),以及田间道路和其他一切农业生产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等。非农用地转变为农用地具有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功能,有利于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工程专项规划的指导下,根据土地的适宜性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对田、水、路、林、村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整治,对土地资源重新配置,可以实现资源的积极整合、有效利用以及资源集中集约化发展,有效地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非农用地转化为农用地的工程措施主要是土地工程。土地工程是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以及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活动。在工程中应遵循因地制宜、系统性、整体性和经济、生态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内容包括成土、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及水利配套、电力、林业、道路等内容。在土地开发工程中应兼顾国家惠农政策,结合当地生产生活条件,因地制宜建设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如设施农业、观光农业和生态农业等。
2.2建设用地整备工程
建设用地,是指付出一定投资(土地开发建设费用)、通过工程手段为城镇村及工矿等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它是利用土地的承载能力或建筑空间,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据土地所用权特点,建设用地整备工程,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企业,对一定范围内的现状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清表、整治、平整并进行适度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之达到“三通一平”(通路、通水、通电和土地平整)、“五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气和土地平整)或“七通一平”(给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热力、燃气和土地平整),从而符合建设用地标准的过程。建设用地整备工程中的整治工程,主要指通过一定工程、生物或技术手段,使海域、沼泽或土质难以为建设用地所利用的土地达到建设用地的标准。例如,荷兰、日本、中国香港等地的填海造地工程,将原有的海域、湖区或河岸转变为陆地作为建设用地,需要围堰、基槽清淤、基坑填沙、填砂等工程;沼泽地区的地基承载力较低,当作为建设用地开发时,要注意采取降低地下水位、排除积水等措施,以提高地基承载力和改善环境卫生状况。
2.3污损土地改良改造工程
污损土地是指由人类活动或自然因素造成的土地污染和损毁,使土地完全或部分失去原来的使用价值和建设功能,包括污染土地和损毁土地。对污损土地进行改良改造区别于其他废弃地的改良改造,需要根据“因地制宜”原则,采取不同的技术措施去除污染物、恢复损毁土地,并通过污损土地利用评价,使其达到农用地或建设用地的使用标准。
2.3.1污染土地改良改造技术。污染土地是指人类活动或自然因素产生的污染物进入土壤并积累到一定程度,引起土壤环境质量恶化,对空气、生物、水体或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使其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受到影响的土地。污染土地改良改造技术是利用一定的技术措施,对污染土地进行改造使其恢复到未污染的水平。污染土地改良改造技术按地点可分为原位改良改造技术和异位改良改造技术。原位改良改造技术即对未挖掘的土壤进行改良改造;异位改良改造技术指对挖掘后的土壤进行处理的过程。土地污染改良改造按操作原理主要分为物理改良改造技术、化学改良改造技术和生物改良改造技术[。污染土地的物理改良改造是指通过物理过程的调节或控制,改变土壤的物理性状,使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将污染物与土壤分离或转化为低毒或无毒物的改良改造过程。主要的物理改良改造技术有客土和换土技术、蒸汽浸提技术、玻璃化技术、固化/稳定化技术、电动力学技术、热处理等。污染土地的化学改良改造技术是指在污染土壤中加入化学试剂,使其与土壤中的污染物发生化学反应,如氧化、还原、酸碱、中和、聚合、沉淀等反应,从而使污染物从土壤中分离、转化、降解成无毒或低毒性物质。典型的化学改良改造技术有化学淋洗技术、氧化/还原技术、溶剂浸提技术、施入改良剂或抑制剂等。污染土地的生物改良改造技术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现和发展起来的,主要是指依靠某些生物的活动和具有某些特的微生物,使土壤或地下水中的污染物得以清除或降解,使其转化为无毒或低毒物质的过程。它主要是利用土壤特定的微生物、根系分泌物、菌根和超富集植物等降解、吸收或固定土壤中的污染物,从而实现污染土壤改良改造的目的。狭义的生物改良改造仅指微生物改良改造,广义的生物改良改造包括微生物改良改造和植物改良改造,有时也包括动物改良改造。
2.3.2损毁土地改良改造技术。损毁土地是指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土地表土丧失或整个土地毁坏而造成土地第一生产力的丧失。损毁土地改良改造工程是通过工程技术手段对损毁土地进行改良改造使其恢复成可利用的有效土地,包括生境建设和群落建设两大内容。生境建设是对地貌的重塑和土壤改良培肥,其核心在于“造地”,为生物群落建造一个良好的生境。群落建设则包括植被重建和引入土壤微生物及动物,其核心内容是植被。对于凹型地貌的重塑,通常采用填充和客土的方式。对于凸型地貌重塑则采用土地平整、建梯田的方式。目前矿山开采造成的土地损毁较为严重,对于矿山损毁土地的地貌重塑一般采用“剥离—采矿—复垦”一体化工程技术,实现“边开采,边复垦”的良性循环。
2.4低标准用地提升工程
2.4.1低标准农业用地提升为高标准农业用地工程。高标准农业用地可定义为:一定时期内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形成的设施配套、高产稳产、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耕地,包括高标准基本农田和其他高标准农用地。低标准农业用地变为高标准农业用地工程是通过对山、水、田、林、路的综合治理,使项目区的农业基础设施得到全面的改善和提高,达到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要求,使其能达到或基本达到:水源覆盖实现方田化,灌溉实现节水化,秸秆实现还田化,耕作实现机械化,施肥实现配方化,种子实现良种化,田间道路实现沙石化,农田林网实现网格化,田间种植实现规范化,农产品实现无公害化。
2.4.2低标准建设用地提升为高标准建设用地工程。高标准建设用地可概括为: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遵循现有土地利用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合理布局各业用地,调整优化用地结构,加强监管,通过科学技术增加对存量土地的各种投入,实现边际投入等于边际收入时土地使用价值最大化的利用状态,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促使土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得到明显提高。高标准建设用地建设最终是为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而土地集约利用的前提是用地的合理布局和结构的优化完善。高标准城市建设要按照城市建设规划,合理调整城市各业占地布局,严格控制大面积囤地现象,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高标准农村建设可按照新农村建设标准,对原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减少或消除农村大片闲置地,消除空心村,做好土地复垦工作。对旧工矿用地进行考证,对废弃区进行生态修复,拆并不合理采矿区,做好原矿用地生态修复工作。
3未来土地整治工程技术的发展趋势
21世纪土地整治工程技术最为显著的特点是使规划、设计、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信息、监测及标准规范等不同领域进行有效交叉和融合,通过系统集成与自主创新,使土地整治工程技术得到全面提升。未来的土地整治工程技术将以提高土地质量和改善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实现从注重数量向数量、质量、生态管护并重的方向转变。具体发展方向主要包括:土地整治技术将向的综合化和集成化发展;土地整治工程技术将全面和深入的应用信息化;利用计算机仿真和模拟土地整治生态变迁;土地整治多源异构数据整合与互操作技术等领域的技术开发和工程化研究;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向生态化、智能化、节水节地型和可视化发展;质量型和生态型土地整治技术将实现针对性、高效性和最优化;土地整治的景观重塑和恢复工程技术;土地整治监测将从注重数量监测向数量、质量、生态和效益监测发展;土地整治的施工技术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利用。
3.1农田建设工程技术发展趋势
传统的土地整治因缺少先进的工程技术支撑,导致农田路沟渠使用寿命短,土地平整质量难以满足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需要,部分耕地生态环境质量退化。再加上因不同地区、不同土地类型和不同利用方式对于诸如沟渠、道路设计强度、建设材料、成分配比、施工工艺、使用周期等要求均有明显差异,对一些关键景观断裂点的修复也缺少精细化的工程技术支撑,这些均影响土地整治的可持续性和工程效益的发挥。因此,研发新的适应农田建设的规划与设计技术,提出专门的精细化土地平整工程技术,应用激光技术进行土地精细平整作业,自主研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新材料、新产品与施工工艺,增强高标准基本农田保育工程能力等领域将是未来农田建设工程技术的主要发展趋势。
3.2矿区土地复垦工程技术发展趋势
发达国家把复垦工程作为矿区开采的一部分,十分重视矿区生态恢复、景观重塑、生物多样性保护、可持续土地复垦、复垦工程与周边景观协调以及复垦土地的跟踪监测与评价。因此,矿区复垦土壤的地表稳定与侵蚀控制技术、土壤结构破坏与污染的重构与修复技术、防治矿山生态灾害技术、植被重建与生态恢复技术及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的集成技术等是未来矿区土地复垦工程技术的主要发展趋势。
3.3污染土地修复工程技术发展趋势
发达国家污染土地修复工程主要采用实验室研究—中试或现场试验研究—大规模工程应用的基本模式,修复基质由单一的土壤修复过渡为土壤和地下水综合治理,修复技术涵盖了物理、化学及其生物修复类型。因此,研发绿色可持续单一修复工程技术、多种修复方法耦合联用技术、研制专用修复设备和药剂产品是污染土地修复未来发展的趋势。
3.4土地整治工程技术标准发展趋势
关键词:国土资源;非税征收;高标准基本农田
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规定的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执收单位)依法通过征收、收取、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募集、受赠等方式取得的资金。2011年9月,国土资源部印发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计划投入6000亿元,到2015年我国将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根据上述建设计划,预计温岭市共需要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3.8万亩(温岭市已于2006年建成了29.5万亩的标准农田),全部按提升类的建设标准计算,温岭市需投入2.38亿元,可谓任务重、资金压力大。国土资源非税资金是进行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推动国土事业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如何规范其征收工作,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便尤为重要。
一、国土资源部门涉及非税收入的基本情况
我国为加强耕地、矿产资源的开发保护,在国有土地使用、矿产采矿权报批、出让过程中,设置了各项非税征收来加强保护。当前国土资源系统涉及的政府非税收入包括:
一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类收入,具体有:征(土)地管理费、
土地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2013、2014年免征)、采矿登记费(2013、2014年免征)、矿产资源补偿费。
二是政府性基金类收入,主要是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三是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具体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收入、
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采矿权出让所得、探矿权出让收入。
四是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2006〕100号)等文件精神,按一定的方法和比例提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
在上述各类国土资源非税收入中,主要用于国土事业建设的有征(土)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土地开资金等。以温岭市为例,2012年共收取征(土)地管理费867.5万元、耕地开垦费2291.8万元(其中20%要统筹上交省财政),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4000.3万元(该项收入,根据浙江省的相关结算分配办法,只有49%左右的资金能直接返还给县市)、农业土地开资金843.9万元。
二、国土资源非税征收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当前国土资源部门在配合财政部门开展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入库时,严格执行 “收支两条线”、“收缴分离”规定。但在具体征收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1.非税收入征收不及时
当前各地在征收征地管理费时,没有一个统一的征收时间,造成征地管理费征收不及时。比如各县市向省国土资源厅报批土地时,要先按规定标准上缴征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后,省国土资源厅才下达农转用批文。但各县市因每年报批土地次数多,为及时拿到批文,往往采取预缴征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的方式进行。同时,各县市在征收征地管理费过程中,也存在征收时间不一的问题。有些县市是在向上级递交农转用报件前,要求项目单位先上缴征地管理费,有些县市是在年终一次性根据项目单位审批土地的多少,进行一次性缴纳。有些县市是在该宗土地出让后,按出让面积,在办理具体供地手续过程中收取征地管理费。征收时间的不一,相对滞后,在上级部门降低收费标准,缩减征收对象时,造成有些非税少收。尤其是建设用地报批过程分为土地征用、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批、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占用基本农田的还要到国务院审批,在收费过程中,应根据那一个审批时间进行征收,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造成国土资源非税新、旧征收标准的执行时间也难以确定。
2.具体征收主体不清
征(土)地管理费、土地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收费主体应该为各县市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但在实际征收中,存在征收主体不清,票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以耕地开垦费为例,作为物价部门核定给国土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应采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并由国土资源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委托垦造耕地成本款不是物价部门核定给国土资源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应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但作为各县市政府以市场化形式加强耕地资源保护的手段,由各国土资源部门中负责土地整理、土地指标交易的下属单位通过往来款票据进行(一般为各县市的土地整理中心)收取。如近年来,温岭市由该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将耕地开垦费和委托垦造耕地成本款合并为一个收费项目进行征收;而黄岩区采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将委托垦造耕地成本款和耕地开垦费分开进行征收。
3.非税征收标准不稳定
近年来,各级政府一方面通过出台取消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等惠农减负政策,来减轻企业、农民负担。如在2009年,从8月1日开始将征地管理费征收标准下降30%;同年按照浙委〔2009〕 56 号文件的要求,在实施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中,除房屋和土地登记中的证书工本费以外,免收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2010年1月15日,浙江省为配合国务院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消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项目的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土地登记费和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收取。另一方面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保证垦造耕地的质量,提高了部分非税征收的标准。如从2008年6月11日起,将耕地开垦费的收取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了一倍。在2012年,根据浙委办〔2012〕55号文件精神,对占用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的,耕地开垦费按现在标准的两倍进行收取。征收标准的不稳定,加上文件传达的延时,增加了征收人员的工作难度,容易造成多收、误收。如温岭市相关部门在进行保障性安居工程行政事业性收费检查时发现,征收了当地康庭南区等6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征地管理费29.6万元,委托垦造耕地成本款613.7万元(国土、财政两部门已及时进行了退还)。
4.非税征收标准执行不到位
当前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还存在着应该减免的非税减免不及时,征收时不能全部按标准征收的现象。比如根据《浙江省征地管理费暂行规定》,实行全包方式的,按征地费总额标准的不同比例收取征地管理费:一次性征用耕地在 50 亩以上(含 50 亩),其他土地 100 亩以上的(含 100 亩),按3%收取;征用耕地 50 亩以下,其他土地 100 亩以下的,按 4%收取。同时规定了征地管理费的减免范围,其中:党政机关、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福利院、妇幼保健、防疫站、残疾人企业征用土地,实行非统一征地免收征地管理费,实行统一征地的减半收费征地管理。但在实际征收过程中,有些县市不管面积多少,都按4%收取,对党政机关、中小学校等符合征地管理费减免征收条件的用地单位,也没有主动进行减免,造成非税多征多收。
国土资源系统非税收入不仅在征收上存在问题,在资金使用上也存在着问题上。由于各地财政资金宽裕程度不度,财政资金管理方式不一,国土资源系统的政府性非税收入还存在着资金使用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
国土资源系统在政府性征收非税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和我国长期以来对非税收入管理比较薄弱,没有形成一套规范有序的管理制度有关。各地在推行收支脱钩政策过程中、对征收成本核定不科学、不公平,造成部门间苦乐不均。尤其是财政部门在核定年度预算时,不能充分考虑有关部门对政府非税征收的成本,甚至根本不予以安排资金,使各具体执收单位缺乏征收积极性。二是国土资源系统对征收政府性非税征收工作认识不到位有关,在财政部门强化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后,国土资源部门进一步重视了预算资金的,而对国土资源非税征收工作关注度有所降低,再加上国土资源非税征收队伍不稳定,非税资金使用政策掌握不到位,造成国土资源非税征收工作边缘化。三是和政府部门间资金使用的方向不一致有关。国土资源非税收入都有指定用途,而且主管部门往往还要加上其他条件。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国土资源部特别规定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垦造耕地的,不得用于占补平衡。但财政部门出于各种原因,希望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等资金优先使用到垦造耕地项目中,造成这些资金不能及时使用。
三、加强非税征收,夯实工作基础,为国土资源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1.转变国土工作观念,提高对非税征收工作的认识
国土资源部门涉及的政府非税收入种类多,资金量大,尤其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当前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温岭市2012年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5.49亿元,2013年一季度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0.86亿元),使国土部门在安排日常工作资金时,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当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是围绕当地政府的经济发展要求而开展工作,工作重心通常放在建设用地的报批、出让方面,而对于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基础设施薄弱,软硬件设施建设落后的情况相对不够重视,没有充分认识到非税征收工作,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推动作用。加强政府性非税征收,一方面可为国土资源工作软硬件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如国土系统正在进行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一张图”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地籍管理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资源管理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进行支撑。另一方面,加强政府性非税征收管理,有利于闲置土地的清理、供地率的提高,从而推动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当前大部分县市的国土资源非税资金都是在土地出让后进行征收,前期报批土地过程中,需上交给中央、省及市里的报批税费都由县市级财政承担。将国土资源非税征收时间从土地出让后征收,提前到土地报批后立即征收,这些税费就应由报批的项目单位负责,项目单位为减轻资金负担,只有加快土地出让或者是少报批土地。可降低以镇街道为主体的政府报批土地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国土资源部门的供地率,并加快闲置土地清理。以温岭市为例,2008年-2012年,共农转用报批土地74254.89亩,截止到2013年5月底,还有批而未供出去的土地10105亩,2010-2012年供地率分别为68.26%、46.78、31.96%。经初步测算应收未收征地管理费2632.85万元,市财政垫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8599万元。
2.严格执行征收政策,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国土部门要加强非税征收管理,完善各项征收制度,统一征收时间,明确征收主体,狠抓国土资源非税收入的入库,为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在征收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政策,做到不多收、不少收,应减尽减。要坚持“收支两条线”、“收缴分离”原则,收费过程要做到透明公开,做到“票款分离”,开票人不直接收取现金,缴款人直接将资金缴入银行专户,开票人仅凭银行入帐通知单开票(在实际操作中,为方便群众办事,对收费地点离银行较远,且收取金额在100元以下的土地登记费,可由开票人员收取现金,但要做到专款专存,不得公款私存,挪作他用)。要实行收费责任制。
3.严管非税资金使用,发挥资金最大效用
国土资源系统涉及的非税收入大都有特定的用途指向,并且有专门的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比如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等非税收入,各地都出台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比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4.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财务队伍素质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发展粮食生产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坚定抗灾夺丰收的信心不退缩,坚定保持粮食稳定发展的目标不动摇,坚定抓工作落实的劲头不放松,以粮食主产省和非主产省的主产县为重点,以增加重要紧缺品种供给为重点,以推广落实防灾减灾增产关键技术为重点,认真落实好国家已有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和项目,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政策扶持,强化措施到位,强化考核奖励,千方百计促进粮食稳定增产。
(二)目标任务。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去年的水平,力争夏粮丰收、早稻增产、秋粮稳定,确保全年粮食产量在1万亿斤以上,全力以赴争取实现连续第八个丰收年。
――力争夏粮获得丰收。全力打好抗旱促春管保丰收攻坚战,加强田间管理,实行分类指导,推进科学抗旱,把旱灾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及时病虫害信息,抓好重大病虫害防控,大力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积极推广“一喷三防”等关键技术,促进小麦安全成熟,提高单产水平。
――力争早稻恢复增产。充分利用提高早稻最低收购价和良种补贴标准的有利时机,抓好政策落实,加强信息引导,继续推进“单改双”,扩大早稻种植面积。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减少直播稻面积,推进机插秧,力争单产恢复到2009年的水平。
――力争秋粮保持稳定。稳定播种面积,扩大水稻、玉米等高产作物种植,力争产量稳中有增。加快增产关键技术推广,在东北地区重点推广水稻大棚育秧、机插秧、玉米增密等技术,在黄淮海地区继续推广玉米增密、适时晚收技术,在长江流域重点推广超级稻品种和水稻集中育秧、机插秧技术,在西北地区重点推广玉米全膜双垄沟播技术,在西南地区重点推广间套种、地膜覆盖及再生稻高产栽培技术,努力提高单产水平。及早做好防范东北早霜、南方寒露风的准备,确保安全成熟。
二、重点措施
(三)落实播种面积。要狠抓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层层分解任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稳定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推进耕作制度改革,挖掘土地资源潜力,提高复种指数。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的前提下积极推进规模化种植,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合作社,提高种粮规模化水平。在劳务输出较多的地区,要通过代耕、代种等方式帮助缺乏劳动力的农户种足种满,杜绝耕地撂荒。尤其要引导农民扩大粳稻、玉米、杂粮等农作物生产,确保今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去年的水平。
(四)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等重点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通过项目带动、节水设备购置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农民因地制宜使用喷灌、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快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加强田间工程、农技服务体系、良种科研繁育体系、防灾减灾工程等建设。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抓紧制定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按照统筹规划、分工协作、集中投入、连片推进的要求,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各地要按照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县级规划,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发展旱作农业,推广地膜覆盖、深松深耕、保护性耕作等技术。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整乡整县推进,创新服务模式和推广机制,让更多的农民使用配方施肥技术。继续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创新技术模式,搞好技术配套,培肥地力。
(五)大规模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在更大规模、更广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今年选择基础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的50个县(市)、500个乡(镇),开展整乡整县整建制推进粮食高产创建试点。《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中的800个产粮大县(场)也要整合资源,积极推进整乡整县高产创建。继续组织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等项目。各地要积极筹措资金,建设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组织开展现场观摩,提高技术到位率。今年中央财政将在去年基础上增加5亿元高产创建补助资金。
(六)大力开展科技指导服务。全面推进科技进村入户,大力推广增产增效和防灾减灾技术,做好重要季节、重点环节科技服务工作。农业部要组织制定分品种、分区域、分农时粮食生产技术方案。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充分发挥科技型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优势,继续完善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星火科技12396等科技服务模式。在春耕、“三夏”、“三秋”等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开展科技服务大会战,动员农业科研、教学、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专家和基层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蹲点包片,搞好科技指导服务,提高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开展跨区机耕、机播、机插等作业,精心组织好夏收小麦跨区机收作业。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加强灌溉指导和节水灌溉技术服务。
(七)全力抓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监管。搞好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调运和储备,优化电力调度,保障种子、化肥、农药、柴油等物资供应和用电需要。重点搞好水稻种子的余缺调剂,保证生产用种需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强化种子质量检测,确保种子质量安全。加强化肥等农资价格监测和市场调控,及时供求信息,推进产销衔接,依法打击坑农害农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农资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民利益。
(八)切实抓好防灾减灾工作。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的思想,坚持防在灾害前面、救在第一时间、抗在关键时点。制定完善防灾减灾预案,提早做好抗灾救灾的资金、物资和技术准备,充分发挥防汛抗旱专业服务队伍和群众服务组织的作用。加强干旱、洪涝、病虫害等灾害监测预警,及时预警信息,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强化抗灾政策支持,加强分类指导,大力推进科学抗灾,指导农民因时、因地落实抗灾增产技术。及时搞好种子等生产资料的调剂供应,帮助农民搞好生产恢复。大力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积极推行全程承包模式,
有效减轻病虫危害。
三、调动各方面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九)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励力度。完善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建立“能增能减、能进能出”的动态调整奖励制度,将财政支持与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商品量和调出量挂钩。全面取消粮食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逐步取消产粮大县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县级配套,加大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力度。突出抓好一批产量超100亿斤的产粮大市、产量超10亿斤的产粮大县的粮食生产,加强指导,重点支持。今年中央财政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资金40亿元,对粮食生产大县除实行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奖励外,对增产部分再给予适当奖励。
(十)调动农民参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积极性。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动员村级组织、农民群众新建和修复包括农田水利在内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加强田间末级灌排沟渠、机井、泵站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今年增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补助、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以工代赈投资等中央专项资金规模30亿元以上,主要用于引导粮食主产区农民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调动科技兴粮积极性。继续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力争今年内完成在全国普遍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任务。各地要增加财政投入,保障科技人员包县、包乡、包村开展技术服务的经费。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步伐,努力做到农技推广人员工作有场所、服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抓紧落实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绩效工资,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待遇。科技奖项评选、职称评审等要向到粮食生产一线服务人员倾斜。农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要将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考核内容。
(十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研究完善粮食直补的具体操作办法,逐步加大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力度,将粮食直补与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和交售商品粮数量挂钩。完善农资综合直补与农资价格上涨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新增部分要重点支持种粮大户。进一步完善良种补贴政策,增加良种补贴资金16亿元,提高早稻良种补贴标准。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10亿元,加大对农民购买农机具的支持力度。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完善实施预案,适时启动,保持粮价合理水平。
(十三)建立完善粮食生产考核奖励机制。今年年底,国务院将对今年发展粮食生产贡献突出的产粮大省和产粮大县、农技推广人员等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种粮售粮大户进行表彰奖励,使他们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工作上有动力。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产粮大省和产粮大县以历年贡献大、今年增产多为考核重点,农技推广人员等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以推广抗灾增产技术和开展科技服务为考核重点,种粮售粮大户以生产、出售商品粮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考核重点。中央财政对受表彰的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四)强化地方责任。省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主要负责人要对粮食生产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资金投入上动真格。要层层分解任务,强化市县人民政府的粮食生产责任,加大对粮食和农业生产的资金投入。主产区要在稳定增产的基础上,增加商品粮调出量;主销区要保证必要的自给率,力争有所提高;产销平衡区要继续确保产需基本平衡,力争多作贡献。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明确责任,上下联动,深入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并于今年年底向国务院报告履行粮食生产目标责任的情况。
(十五)强化部门协调。由农业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统计局、粮食局、气象局等部门具体实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关键词】耕地保护;概况;保护措施;农业建设;国民经济
一、耕地保护的概况
耕地保护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耕地保护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最近十几年来,中国因为非农业建设占用而减少的耕地大约占耕地减少面积的40%左右(其他的减少原因主要有:农业结构调整、灾毁等)。耕地面积大量减少直接威胁农业发展。为此,我们必须确保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耕地保护方面的制度主要有耕地占用补偿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耕地保护事关中国农业稳定、粮食安全,是国计民生之大事。
中国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国已调整划定基本农田面积1.08亿公顷,过去十年间,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全国累计补充耕地277.5万公顷。2012年3月,国务院批准了《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土地整治的主要目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成效显著,补充耕地任务全面落实,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规范有序推进,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取得重要进展,土地复垦明显加快,土地整治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规划期内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4亿亩,经整治的基本农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补充耕地2400万亩,确保全国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18亿亩,粮食亩产能力增加100公斤以上,整治农村建设用地450万亩。
二、耕地保护的相关措施
1、坚持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通过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安排使用土地,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实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合理利用,从而保证耕地数量稳定
2、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是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的重要制度推广实行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的项目挂钩制度,切实落实补充耕地的责任、任务和资金;加强按项目检查核实补充耕地情况,确保建设占用耕地真正做到占一补一;推进耕地储备制度的建立,逐步做到耕地的先补后占;强化耕地的占补平衡管理,这是耕地保护的最有效途径之一。
3、严格执行城市用地规模审核制度
严格控制城镇用地规模,实行用地规模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项目服从城镇总体规划的双重管理,充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逐步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发展向内涵挖潜转变,才能切实保护城郊结合部的耕地资源。
4、建立有效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
建立有效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关键是要认真执行和落实《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确保新增用地的有关费用按标准缴足到位,使新增用地特别是占用耕地的总费用较以往真正有大幅度的提高,从而抑制整个建设用地的扩张。因此,一是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征地费用标准和耕地开垦费标准;二是要执行好财政部与国土资源部联合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确保足额、及时收缴;三是要建立保护耕地利益奖惩和补偿制度。
5、建立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系统
首先应着眼于地面人工监测系统,主要是:①加强完善土地变更登记,及时汇总,及时输入,这是库更新的重要;②建立合理的观察网,进行定期观察或定点固定观察;③建立自上而下校核和自下而上反馈的传输体系,以便不断地获取和检验。同时,应充分应用现代遥感等高新技术,及时监测耕地变更状况,尤其是城市周围的耕地利用情况,为耕地保护决策和执法检查提供科学依据。
6、做好宣传工作
宣传、贯彻、执行好党的方针政策。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和信息渠道,大力宣传党的一系列扶持“三农”的方针政策,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宣传的同时要贯彻、执行好党的方针政策,包括土地长期承包不变的政策、两用地自主经营的政策、允许土地集约经营政策、种粮补贴政策、基本农田保护政策、耕地征用和补偿政策、失地职工的就业和生活保障政策等,以调动和激发职工经营好承包地的积极性。
7、加大农业资金投入
加大农业投入,提高职工收入是稳定耕地面积的重要途径。应加大农业投入,扶植农业发展,千方百计调动职工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避免丢荒弃耕行为的出现。同时采取降低土地收费标准,长期固定等从根本上解决职工的“减负”问题。
科技、农业部门要立足本职,切实转变作风,通过试验、示范、推广、培训等途径为职工服务,提高职工农业科学技术水平,让农业增产职工增收。并从信贷、信息等方面进行扶持、引导,帮助职工走上发家致富的道路,使职工群众真正尝到种田的甜头。加大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特别是加大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防止任意侵占现象的发生,绝不能顾此失彼。大力普及农业科学技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农业要增产,农民要增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学技术。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面对中国耕地严重不足的严峻形势,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消除危害耕地及环境的因素,稳定和扩大耕地面积,维持和提高耕地的物质生产能力,预防和治理耕地的环境污染,是保证土地得以永续和合理使用,稳定农业基础地位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参考文献:
[1] 部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调研组. 2001年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调研总报告[J]. 国土资源通讯. 2002(09)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了全区农业稳步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持续增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青原区以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产业化“三大”重点工作为抓手,创新思路、狠抓落实,全区农业农村工作发展态势良好。目前,全区农林牧渔总产值突破14.2亿元,粮食播面33万亩,种植井冈蜜柚5.5万亩,绿色蔬菜播面6.6万亩,生猪出栏4.95万头,家禽出笼93.5万羽;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329家,家庭农场192家,创建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0家(其中省级5家)。荣获2016年度、2018年度全省现代农业发展先进单位。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现代农业提档升级。注重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调优产业结构、推进产业扶贫等有机结合,2017年--2018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7万余亩,大力发展“六大”富民产业,形成了规模适度、业态丰富的产业发展格局,打造了一批优质大米生产区、标准化果蔬种植区和特色农产品发展区。优先选择贫困村实施农田标准化提升改造后,采取“公司+村集体+村民”等模式,统一流转土地,统一开发建设,统一集中管理,在富田、富滩、天玉等乡镇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和艾草、油茶特色种植等项目,推进产业扶贫,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018年全区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全力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提质升级,富滩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农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2018年争取到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园区企业和周边村庄融合发展。深入推进“一区八园”建设,天玉、富田2018年又申报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省级现代示范园达到3个,成为全市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最多的县(市、区)。
(二)生态品牌更加凸显。突出青原的区位优势和生态优势,坚持品牌化建设与产业标准化生产相结合,主动融入井冈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和可追溯体系,现保有“三品一标”农产品21个,其中获有机农产品认证3个,“井冈绿宝”创建为中国驰名商标,井冈蜜柚多次荣获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等展销会金奖,青原农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及市场竞争力明显提升,2018年创建为省级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县。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区域农产品运营中心和益农信息化57家,2019年创建为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先进县。
(三)休闲农业全域推进。深入挖掘青原的自然资源和产业特色,以全域旅游新景区为引领,快速发展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在富水河风光带和青东公路沿线建立了休闲农业基地180余个,美丽休闲乡村20余个,打造集诗画山水观光、生态田园休闲、古村民风体验于一体的多彩田园风情体验带。在2016年创建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了休闲农业品牌创建,创建全省休闲农业十大精品线路1条、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4个、全省十佳美丽休闲乡村1个、全省十佳休闲农庄2个、星级农家乐2个等,休闲农业品牌数量居全省前列。
(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深入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农村环境整治、农村厕所革命等“五大”系统工程为主要内容,实施了改善人居环境打造全域旅游助推乡村振兴项目,力争全市率先实现圩镇污水处理、圩镇厕所革命、圩镇垃圾终端处理“三个全覆盖”。突出美丽示范创建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按照“四年任务三年完成”目标要求,着力打造河东浒岗、文陂大贤等2个特色村点和201个标准村点,全面推进村庄环境整治,提前一年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全域覆盖。在全市率先实现城乡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打造了东固敖上、新圩璋塘等一批生态宜居村落点,荣获2016年度、2018年度全省农村清洁工程先进县(市、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不够,乡镇(街道)和村组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抓宣传推广工作经验不足,群众环保意识较为薄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共建参与度不高,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后期持续维护压力较大。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整体推进力度还不够,部分村、组仍未启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部分村点建设进展缓慢。
二是农业产业发展基础较为薄弱,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今年多场暴雨洪涝灾害影响水稻、蔬菜等主导产业发展,造成农作物损失惨重。全区农产品加工水平较低,规模大、集约化程度高、实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较少,区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目前处于招商阶段,未启动建设。
三是产业扶贫带动辐射能力不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缺乏产业支撑,村级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对产业风险评估不足,农业发展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投入不足,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农业整体效益较低,部分扶贫产业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上半年农业经营主体因灾损失巨大。
三、下一步建议
(一)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规程和相关单在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责任,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齐抓共管机制。抓好河东浒岗、文陂大贤两个特色村点建设和201个美丽乡村标准村点的“七改三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要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打造全域旅游助推乡村振兴项目后续扫尾工程,在乡镇核实工程量、完成前期项目验收的基础上,尽快与中铁四局、上海建工集团签订补充协议,同时,建议早日明确责任主体和管理办法,完善改善人居环境项目。
(二)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注重与乡镇、村上加强沟通,科学合理确定建设内容,抓紧编制项目方案,全面完成项目前期规划设计评审工作的同时启动19年高标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农业产业提档升级。继续巩固生猪退养成果,加快推进养殖小区建设,做好养殖和屠宰环节的非洲猪瘟防控,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