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4 16: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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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耕地治疗;农田建设;标准;综合整治
耕地综合治疗的高标准主要就是指通过一定的配套设施,采取科学有效的农田建设举措,集中、连续的形成一套完整的耕地治疗体系,旨在提高耕地的抗灾能力、改善农田经营方式,提高产能。我国是农业大国,农田耕作历史悠久、耕作经验丰富,但是对于农田建设的高标准耕作研究尚且不够完善。如何根据我国农业发展现状,结合先进技术和经验制定详细标准促进农业科技发展是研究的主要目的。[1]
一、高标准耕地治疗的基本概念
所谓的高标准耕地综合治疗是指在传统农田建设基础上强化建设条件、建设要求等内容,侧重于不同区域的具体农田改进办法。在综合建设过程中,要考虑到耕地本身的区域性、适应性,根据土地条件的优良,完善基础设施,综合提高耕地质量。制定出的具体实行办法,要考虑到是否科学可行,要保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基本权益,有针对性、有导向性的开展农田建设、整治。
耕地的保护是从数量到质量的双重保护,农村耕地的基本整治是要保证高产和稳产,维护生态平衡,提高抗灾能力,运用现代化的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积极实现耕作方式的创新性改革。耕地综合治疗要保证高标准,对于农田质量要划分等级,按耕地的优、良分布,这是对于耕地区域性整治的质量要求,说明基本的农田建设要努力实现高标准、高要求,落实好土地的灌溉、排水工程等,预防病虫害和自然灾害等,实现科学化管理和机械化生产,满足规模生产的要求。[2]
二、耕地综合治疗标准下基本农田建设的研究方法
指标考察。研究区域内土地的地形、地貌,结合气候、水文和土壤的基本特征,对耕地的总体生产力水平进行等级划分、评定。首先从构建评价体系着手,考察因素要从土地质量、生态水平双重方面进行,提高质量、稳定数量,保证生态景观良好。总体来说,高标准建设农田,一方面要考虑到耕地的生产条件,另一方面要考虑到是否能长久可持续的发展,这是高标准要求下农田基本建设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
综合判定。在农田内部指标核查中,考虑到农田基本自然特征的差异性,主要考察方面要从耕地的土壤湿度、土层深度、有机质含量和整体土地质地入手,测定PH值。这些因素对于基本的农田建设有正面影响也有负面影响。根据研究指标得出结论后,可有根据当地生产特点实施土地生产、保护机制。保证灌溉率、做好排水工作、完善道路的通达度,科学、合理地安排生产活动,促进经济效益的增长,进一步为基本农田建设提供保障。除此以外,主导农田高标准建设的因素还包括当地的人均生产总值、城镇化程度和人口规模等。指标的综合判定一定要遵循全面性和独立性。[3]
三、基本农田建设研究结果分析
耕地的自然生产水平主要是由自然质量条件决定的,耕地自然质量等级可以按照评价值进行划分,等级靠前的耕地质量水平较高、自然条件优越,耕作没有太大的限制因素,应当作为农田建设的有限选择区;水平较低一级的耕地该是自然条件一般,主要会受土层厚度、土壤肥力等因素影响,可能还会有轻微的土壤盐渍化。这种等级的耕地一般灌溉设施较差,应该是建设高标准农田体系中重点建设的潜力地块。这些可以通过增加土地平整度、改善基础生产实施实现土地的改良和升级,进一步提高农田建设的质量条件。最后,末端评价等级的耕地属于总体水平较次,自然条件没有什么优越性,改造难度系数较大,同时各项整治工程实施较难,不适宜建设。[4]
土地的总体质量评价应当综合各要素分析,作出科学计算、判断,同时还要结合农田建设的基本标准和要求作出评价结果,将建设区域划分为重点建设地块和建设潜力性地块。耕地区域建设要控制在风险范围内就还要为一般建设区预留建设地块,保证耕地综合利用和保护。
建设农田保护机制还要优化耕地的基本自然条件,提升总体质量,凸显地块优势。需要优先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结合土地特点,完善基本工程实施。对于稳定性一般、自然质量水平较高的土地要充分发挥其优势,处理好利用与保护之间的关系。耕地建设中,要提高土地产能就要可持续利用。例如,山区地块,地形起伏较大,不利于主要农作物的耕作,但考虑到生物多样性的特点,地区自然条件还是属于较优越,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保护机制;对于平原地区的耕地,地形平坦,灌溉便利,水文、土质条件都十分适用于生产活动,因此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优势,把耕地作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重点。[5]
结语:
当前社会经济要求下,要实现农业的大发展、大进步,在关于耕地综合治疗的高标准方面一定要做足调研、做好研究,在农田建设方面积极创新,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落实好耕地数量保护和质量保护工作。在研究数据方面要选取不同区域、不同条件土地作为研究对象,根据总体评价科学评判等级,作出合理的分析、验证。对于土地的限制性因素要做好控制,对于其优势要充分利用,提高耕地总体生产力水平。重点研究土地的综合情况,多元化推动土地建设工作,始终尊重民心民愿,以长久可持续发展为落脚点,使基本的农田建设实现耕地综合治疗的高标准、高要求。
参考文献:
[1]朱传民,郝晋珉,陈丽,双文元,刘平辉.基于耕地综合质量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J].农业工程学报,2015,08:233-242.
[2]钱凤魁,王秋兵,李娜.基于耕地质量与立地条件综合评价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划定[J].农业工程学报,2015,18:225-232.
[3]钱凤魁,张琳琳,边振兴,牛朋,贾璐,王秋兵.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的耕地质量与立地条件评价研究[J].土壤通报,2015,05:1049-1055.
【关键词】高标准基本农田;必要性;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F205:F3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2)10-0435-02
一、什么是高标准基本农田
所谓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就是在我国当前现代农业发展模式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一种适合于农村集中连片和生态良好,高丰收,设施配套、抗灾能力强,与当地经营方式相配套的基本农田。开展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必须要以国家的政策为导向,以规划作为积极的引导,因地制宜,统筹兼顾,进行个别化整治。在建设的过程中,还要体现农民的主体地位,坚持生态环境与农业的数量和质量并重,并积极发挥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尊重农民的意愿,切合实际,聚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内容主要有灌溉与排水、农田防护土地平整、田问道路与生态环境保持等5项工程。具体组织形式是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企业竞争介入、相关部门配合,然后通过农民积极参与,老落实共同的责任。同时在“十二五”时期,国家又提出建成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的任务,这个任务非常艰巨,面临在大家面前的挑战也十分严峻,所以,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正好有一个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大地是人类生命的摇篮,也是人类祖祖辈辈得以安居乐业的家园。她为人类创造了丰富的文化财富和精神文明财富,也提供了无限的资源。现代农业要发展,首先就要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继续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观,切实做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既能满足当前经济发展的需求,又不以牺牲后代的利益为代价。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粮食安全问题一直是我们共同关注的问题。面对粮食短缺,我们应该着眼于实际,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然后来建设我国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耕地作为粮食补充的重要途径,其肩负的作用是不可轻视。可以说,基本农田的建设计几乎是耕地中的精华,也是保证我国粮食供应的安全底线,它承担着我国全部的粮食生产任务。但是,当前,由于我国可耕地的面积本来就十分有限,再加上,一些土地利用形态破碎、零乱,使得我们可作为耕地的土地利用效率低规划中也提出,建设有利于项目区农民耕作技术及农业科技水平提高,该规划设计项目区通过实施河道治理、排灌工程、土地平整、兴建机耕道及生产便道工程,可使当地群众受益,项目规划设计实施后将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这对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当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管理现状
新时期,我国积极推进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它基本实现了由田、路、水、林等综合整治,几乎有2亿多亩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建成,其中粮食平均亩产提高10%-20%,生产成本也相对普遍降低10%-15%。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又提高了农民的经济效益。
但是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很多目前正在实现高标准基本农田的企业或者个体,都有一个共同的问题,那就算重建轻管。基本农田建成后,很少认真研究过如何进行科学化管理,出现的直接问题便是不到两年左右,水渠出现裂缝,当然更没有人来进行维修;还有极少数农村,把高压线上的线就偷走了,水泵也不敢放在井里。可以看出当地有些人的素质极低,影响着现代农业的健康发展。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如果在后期不进行管理,群众根本得不到实惠。要想使项目成为“民心工程”,唯一的途径便是加大农田建设项目,做好后期的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对策
1 提高管理的思想认识
据有关数据显示,要经过1.2万年到4万年时间才能形成良好的土质,但是如果想随意破坏还用不到一年的时间。所以,对于每个农民朋友而言,提高加强项目实施管理思想认识是十分有必要的。国家制定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指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后,必须要进行科学管理,不然,花费的大量金钱都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成为灰烬。加强绩效评价制度,实现高标准基本农田的项目实施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加强和提高项目实施管理人员的文化素质和管理水平,因为只有在懂得管理技能和文化知识的基础上,才能做好科学、规范的管理,也才能在项目实施管理工作中运用农业新技术设备,新服务手段,来实现农业的稳产高收。而且,国家政府部门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也先后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性文件,特别在今年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宣传主题,其目的就是增强全社会的国家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民众对土地的节约,促进科学发展,在建设已有的高标准基本农田的项目实施管理中,要提高项目实施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让化过的钱不要白化,切实把管理做彻底做下去,这样才能真正实现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的目的和意义。
2 加强法律监督,推动节约集约用地
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以法律约束是实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问题的当务之事。尤其随着我国人口的不断增多,城乡二元化趋势的明显加剧,大片优质的耕地被一幢幢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所代替。面对这个现实问题,只有加强法律监督的力度,才能有效推动节约集约用地。有关政府部门应该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基本农田四级管护网络,完善土地管理综合监管平台,形成查办、监督等一体的法律体系。突出动态巡查,强化执法监察,严肃政纪法纲,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不断提高土地基本国策的意识,切实推动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确保“建成一块、保护一块”,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在改善耕地的基础上,不断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科学安排建设预留区,强化土地调控管理和用途管制,严防宽打窄用、多圈少用、违规冒用等问题发生。积极引导新上项目和规模较小项目首先使用存量土地、闲置土地以及利用效率较低的土地,突出保障工业经济、城市建设、民生事业等重大项目用地,不断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3 搭建基本农田项目建设的新平台
面对用地需求逐步增加和耕地面积不断减少的现实压力,积极探求与时俱进的基本农田建设的项目实施管理措施,搭建实现基本农田建设的项目实施管理保护工作平台,项目承担单位在基本农田的地块处,设立公示牌、村保护标志牌、田块标志牌等,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公告,利用各种媒体开展项目实施宣传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并在沿主要道路两边的基本农田地块埋设基本农田区界址桩,以此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总量的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4 加强基础建设的管理,提升队伍素质
科学的管理,必须要有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国家制定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中强调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队伍的素质问题。因此,当地政府,应该把提高农民或者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的专业人员的基本素质放在核心位置,投入大量的资金,对他们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或者组织他们到别的基本农田去参观交流,学习经验,把有效的、科学的项目实施管理的经验和方法,学到手,可以回到家乡,再为其他农户做经验交流、和短期培训。只要管理者的素质提高了,意识增强了,实现科学现代化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就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
3月8日,从青海省国土资源厅获悉,通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2015年青海确保了810万亩耕地和651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至此,青海已连续15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青海省国土面积辽阔,但耕地面积小,其中又以贫瘠田地居多,优质农田居少。此外,青海省耕地大都分布在经济相对发达的黄河流域和湟水河两岸的东部地区,这些地区同时也是青海经济社会发展最快、需占用耕地最多的地区,因此,近年来土地供需矛盾日趋突出,耕地保护压力颇大。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林亚松介绍,2015年,督促各州县政府履行耕地占补平衡的主体职责,调整完善耕地开垦费相关标准,建立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制度。同时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出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其中,西宁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核实举证工作已通过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审核。
据了解,2015年青海省国土资源厅争取资金5.9亿元,实施土地整治项目15个,整治耕地面积22.54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得到有序推进。此外,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更新与监测工作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9个首批通过国家验收的省份之一。
“十二五”期间,青海共实施占补平衡项目49个,实现补充耕地25.92万亩,全面完成了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实施土地整治项目106个,建设规模107万亩,新增耕地20.78万亩,形成30处万亩连片的基本农田集中区,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国家下达青海的12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林亚松介绍,今年,青海将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大力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力争在全省建成6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
针对青海目前仍存在的补充耕地质量不高、优质菜田、农田流失等问题,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朱小川表示,探索建设占用优质耕地补改结合方式,一方面,建设占用优质耕地首先要补充同等数量的耕地;另一方面,还要采取相关工程及生物措施,改造有条件的现状耕地提升利用等级,从而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达标。
一、我省土地整治工作的基本成效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土地整治工作,把土地整治作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耕地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重要手段,不断加大资金投入,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农用地整治和城镇村建设用地整治,保护了耕地资源,保障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资源需求,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一)农用地整治稳步推进。始终把垦造耕地作为国土资源开发保护的重点内容,2008年实施“百万”造地保障五年工程,共垦造耕地113.83万亩,其中低丘缓坡开发74.7万亩、滩涂围垦造地14.83万亩、建设用地复垦15.33万亩、土地整理8.97万亩,超额完成106万亩的目标任务。2013年启动的“812”土地整治工程计划5年再垦造耕地80万亩。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护,先后组织实施以吨粮生产能力为目标、以地力培育为重点的“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推广冬绿肥及商品有机肥促进土壤有机质提升,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改善耕地配套基础设施,构建耕地质量管理体系及评价技术体系。近4年共启动实施220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地力培育,累计完成地力培育1617.4万亩次,已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342.86万亩。大力推进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争取金衢丽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建设用地指标16.33万亩、甬台温建设用围填海指标12.5万亩、舟山群岛新区陆海统筹建设用地指标12万亩,保障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二)建设用地整治有序开展。争取部省合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编制省、市、县、乡四级土地整治规划,出台政策措施,规范项目立项审查、实施管理和验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置向中心村培育、“空心村”复垦和下山搬迁倾斜。截止2012年底,累计启动1326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使用增减挂钩周转指标12.17万亩,计划搬迁农户20万户,拆旧12.6万亩,可复垦耕地12.2万亩,可安排建新13.8万亩;目前已完成26个项目验收,复垦耕地0.655万亩,建新0.72万亩。推进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完成城镇体系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中心镇中心村规划的编制实施,优化全省城乡空间布局,全面部署“三改一拆”行动,推动城镇空间发展转型升级,启动实施“亩产倍增”行动计划,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再利用试点,加快废弃矿山复垦。2011年全省人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面积121.37平方米,接近规划控制值,2012年亩均建设用地GDP产出19.6万元,比2010年增长23%,2013年上半年累计拆除违章建筑5665万平方米、“三改”建筑面积4081万平方米,三年任务有望两年完成。
(三)整治资金投入持续加大。近两年,全省(不含宁波)共计投入土地整治资金159.9亿元,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37.5亿元、耕地开垦费38.6亿元、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10亿元、土地指标有偿调剂收入36.6亿元、其他财政性资金22.5亿元、引导社会资金投入12.2亿元、其他资金2.5亿元,资金投入逐年加大。省财政优化支出结构,突出扶持重点,安排“百万”造地保障工程资金15.9亿元、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专项资金4.6亿元、基本农田建设保护资金11.5亿元,提高省统筹补充耕地补助标准至5万元/亩。各级财政出台政策,提高开发造地补助标准,加大耕地质量提升工程补助力度,推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启动实施,保障土地整治项目顺利进行。出台造地改田资金、省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资金等财政管理办法,鼓励资金整合平台建设,开展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强化监管验收,不断提高土地整治资金使用效益。
(四)体制机制建设日趋规范。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落实补充耕地责任和部门职责分工,严格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选址方案评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加强垦造耕地项目及标准农田占补置换监管,实行“占一补一、先补后占”,落实项目挂钩制度,严格补充耕地验收,连续17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管理,从严控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范围和规模,按照封闭运行、规范管理、结果可控的要求,合理设置建新、拆旧项目区,确保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加强项目报备,督促增减挂钩指标及时归还。建立土地权属调整机制,按照确权优先的原则,理清土地整治范围内土地的地类和面积,明晰界址和权属,设立协调机构,公开公平公正地制订调整方案,项目实施后及时办理土地确权、变更登记手续。注重维护群众权益,合理制订农房搬迁补偿安置政策,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和项目公示制度,土地整治项目选址、立项、实施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听取群众意见,土地调整互换取得农民同意。
二、土地整治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省土地整治工作得到明显加强,但也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随着我省“四化”同步快速推进,“双保”矛盾将进一步突出,土地整治工作将面临更大的挑战。从调研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用地整治困难重重。我省耕地后备资源较少,集中连片、立地条件好的地块也已先期开发,低丘缓坡开发难度日益加大,且易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滩涂围垦计划指标少,且造地周期长;建设用地复垦补充耕地有限,且进度不理想。据估算,“十二五”期间我省各类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量约263万亩,需占用耕地170万亩,补充耕地任务十分艰巨。目前,平原地区、城市郊区大批优质良田被占用,而新垦造耕地在项目选址、工程实施管理、质量验收等环节把关不严,加上地力培育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等因素,造成新垦造耕地质量相对较差,个别地方还出现垦造耕地无人管、无人种的现象。基本农田建设与管理还不到位,标准农田质量提升缓慢。
(二)建设用地整治成效不明显。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还处于起步阶段,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立项和建设管理还处于摸索之中,加上基层财力不足及农民意愿不强等因素,试点项目进展缓慢。部分农户搬新不拆旧,“一户多宅”,造成宅基地复垦难和农村土地资源两头占的现象,影响了政策的权威性,也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日益扩大,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粗放低效用地等现象在各地不同程度存在,土地利用效益与好的省份相比仍有差距,“三改一拆”目前还处在“拆”的阶段,“三改”工作还没全面推开。
(三)土地整治资金投入不足。低丘缓坡开发、滩涂围垦造地的补助标准亟待提高,农田质量管护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投资大、周期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涉及拆迁、建新、复垦等也需要大量的启动资金,同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收入不稳定,各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保障压力加大。土地整治融资渠道不多,地方融资平台清理后融资难度增大,风险较高,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及新增耕地指标按照当前出让和转让的价格,收益难以实现项目资金自身平衡。田水路林等各部门涉农资金政策上整合不够,没有发挥叠加效益。
(四)土地整治管理机制难以落实。有些地方片面实施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破坏了部分区域的生态环境,耕地质量整体上也在下降,我省近半地市已无耕地可造,不能在本区域内实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3年来,政策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周转指标难以按期归还的问题还很突出。土地权属调整缺乏规范的管理制度,整治中农民的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够,还存在部分农民“被上高楼”的现象。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既有客观上我省土地资源禀赋条件不好、耕地资源较少、国土开发利用强度已较高等原因,也有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和政策衔接及制度安排上的不足。部分地方政府只关注耕地的数量平衡,片面追求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对补充耕地质量和后期管护关注不够,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认识不深,对优化国土空间布局节约集约用地不够主动,工作中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建新、轻拆旧”、“重用地、轻复垦”、“重增量、轻存量”的倾向,影响了土地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整治、标准农田建设及农业“两区”建设等规划衔接上脱节,低丘缓坡开发存在零星基本农田置换及林地权属调整等政策障碍,滩涂围垦造地项目落地难,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也存在分类指导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三、深入推进土地整治工作的建议
面对这些困难与挑战,我们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土地整治,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落实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决策部署、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提供重要的支撑。
(一)以强化责任意识为重点,加强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转变片面追求建设用地指标的倾向,要从保障粮食安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深刻认识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依法保护土地的责任,各级涉土涉农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在农业“两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村住房改造、中心村建设、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下山移民脱贫致富等项目上要与垦造耕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有机结合,相互衔接,统筹推进。建立健全土地整治责任制度,将耕地数量平衡及质量提升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使用情况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进展的考核体系,把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作为各地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之一,加快形成分级负责、逐级推进、共同努力的工作格局。
(二)以保护耕地资源为基础,深化农用地整治。坚持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开展低丘缓坡、沿海滩涂等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摸清补充耕地资源潜力,编制并安排好垦造耕地的规模、时序和区域,有计划组织实施。加快农业用围填海项目的储备和报批,统筹使用好围填海指标,加大建设用地复垦和灾毁土地复垦项目推进力度,确保完成垦造耕地任务。推行耕地保护“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管理,在项目选址、实施、验收等环节更加突出质量监管,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全面开展移土培肥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坚决落实补充耕地质量评定结果作为耕地占补平衡验收制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提升完善农业基础设施,达到旱涝保收的标准,加大有机肥、速效肥、缓释肥推广力度,狠抓地力培育,鼓励耕地流转承包到户,发挥经济效益,全面建立地力监测机制,健全耕地质量等级更新评价制度,定期公布耕地质量等级状况。规范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及示范县建设,努力建成若干“万亩方、千亩方”基本农田保护示范点,粮食生产功能区要约束性种粮,坚决纠正“非粮化”现象,逐步推广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鼓励建立村级农民耕地保护组织,探索管控性保护、建设性保护和激励性保护并举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共同责任机制。
(三)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导向,深入推进建设用地整治。坚持城乡统筹,节约集约,按照“先减后用、增减挂钩、平衡有余”的原则,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从政府推动型向农民意愿型转变,实现“政府得土地、农民得实惠、城乡得发展”的多赢效应。把按时拆旧复垦作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对地方政府拆旧复垦率的责任考核,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先复垦后挂钩,“先补后占”,引导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从建新主导型向拆旧复垦主导型转变,加快研究农民闲置宅基地流转和退出机制,畅通宅基地使用权收回渠道。全面推进县域村庄布局规划,促进乡镇合理布局和有序建设,探索“全域联动、全域整治”的整镇、整县大国土整治,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中心城市、中心镇和中心村培育,推动集聚集群集约发展,科学谋划“三改一拆”“拆”后土地利用和建设,以土地整治为核心推进“三改”工作。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加大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力度,加快低效用地改造,有序推进亩产倍增计划,实现土地整治从外延扩张向内部挖潜增效转变。
一是规划计划管控更加严格。从2013年底前上报的计划需求看,各地各业用地需求持续强劲,同比增长20%;圈外用地比重与前两年基本持平,但能占用国家计划的比重大幅下降,省计划保障压力较往年更大。2014年的计划供需缺口至少约7.5万亩,计划保障率只有70%。
二是耕地保护压力加大。湖南省每年的国家、省重点工程需占用耕地达13-15万亩,补充耕地任务艰巨。此外,国家强调必须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我省适宜开垦为优质耕地或水田的后备资源已十分有限,耕地补充已影响到一些地方用地报批。再次,到2020年全国要建成高标准农田8亿亩,我省平均每年须完成360万亩以上高标准基本农田任务,在资金量无大的变化前提下,保量保质地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已十分困难。
三是节约集约用地任重道远。目前,全省尚有批而未供土地64.95万亩、未按期竣工土地22.3万亩、各类闲置土地3.6万亩,43个市县供地率不达标。一些地方多头管地、多头供地、违规以地融资、违规低价供地,破坏了土地统一市场,造成了土地低效粗放利用,土地产出率低。
四是征地拆迁举步维艰。党的十报告、中央1号文件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等,群众对征拆期望值高涨。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和《集体土地征收条例》尚未获通过,具体的改革措施和补偿办法难以出台,各地征地成本不断攀升,实际操作和实施难度不断加大。
五是用地审批制度改革阻力很大。用地审批受到产业政策、用地计划、占补平衡等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和约束,难以做到即用即批、随需随用;同时,建设项目审查报批过程涉及相关部门的前置审批多、搭车收费多,程序复杂,优化整合难度大,严重影响了用地报批时效。
1 规划计划管理
从计划执行用途结构看,安排省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1.92万亩,市县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9.39万亩。
与去年同期相比,住宅用地占比小幅下降,工矿仓储用地、商服用地占比均小幅上扬。
完成省级用地预审项目58个,拟新增建设用地3.32万亩(耕地1.34万亩)。与去年同期相比,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减少4575亩。
2 建设用地审批
全省批准建设用地18.05万亩,同比减少2.7%。
获国务院批准单独选址项目4宗,总用地1.73万亩;上报单独选址建设项目2宗,总用地8398亩。省政府批准建设用地1487宗,总用地16.32万亩。
从市州情况看,长沙、衡阳、岳阳位列前三,分别占总用地的19.69%、9.19%、9.17%;娄底、张家界、湘西排名后三。
从用途结构看,以工矿仓储、交通运输、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住宅、商服用地为主。为多条国、省干道改扩建项目审批用地6062亩;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棚改房、安置房提供用地7089亩。
3 耕地建设与保护
全省批准建设占用耕地项目1054个,占用面积5.84万亩,全部实现占一补一和先补后占。2013年环洞庭湖和娄邵盆地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子项目、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县项目、一般省级项目和市县项目加快实施,总体进度达85%以上;2014年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子项目设计和预算已完成审查并报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娄邵盆地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子项目、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县项目已完成设计和预算审查,正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市县项目已下达资金预算。审查通过《建设项目临时占用土地复垦方案》81个。
4 土地市场管理
一、主要作法及成效
(一)主要作法
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主要采取了四项举措:
一是成立粮安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两次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的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16个成员单位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市政府将粮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监督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明确目标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市政府印发《关于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5〕22号),明确各县市区政府承担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意见》共8个方面21条,涵盖了从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到消费等各环节重要内容,对粮食生产、收购、储备、加工、应急保障、安全监管、监督考核等方面作了全面安排,既强调了粮食数量安全,又强调了粮食质量安全、产业健康发展以及节粮减损和健康消费等。
三是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市政府先后6次召_相关部门负责人协调会、粮食企业改革督办现场会,9次以市政府办、市粮安办名义发文。市粮安办制定《荆州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监督考核办法》,推行“清单工作法”,明确考核方法、考核指标和考核权重,提高粮安责任监督考核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四是开展检查督导,推动整改落实。市政府分管领导两次率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县市区调研,市粮安办抽调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考核组长,开展对县市区政府粮安责任制监督考核。经过2015年“首考”和2016年“再考”,推动收储企业改革、“粮安工程”建设及新增储备规模等问题整改落实。
(二)取得的成效
荆州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也是全省水稻产量第一市。近年来,通过实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并严格监督考核,荆州市全社会粮食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市、县两级政府粮食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粮食产业发展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粮食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守住了“一条红线”
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省政府下达荆州市2020年前耕地保有量为65.1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5.26万公顷。截止2016年底,全市耕地总面积68.68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5.64万公顷,全面完成省下达耕地保有量目标任务。二是保护与提升耕地质量。市政府出台《落实耕地质量保护的实施意见》,除中央、省财政资金外,地方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三是建立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和网络。全市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建成,规划建设监测点89个,耕地质量逐年提高。近年来,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不断加强和秸秆还田工作的大力推进,全市耕地质量逐年提高。
2、调动了“两个积极性”
一是严格落实粮食补贴政策。2016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荆州市按照粮食产量、耕地面积4:6的补贴方案进行重新分配。全市共发放各种农业补贴资金68577万元,惠及近100万农户、400万种粮农民。通过落实各项粮食扶持政策,调动农民种粮、政府抓粮两个积极性。二是积极支持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发展。除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发展。松滋、荆州、洪湖等地对种子生产企业、水稻种植或稻虾共育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实行奖补,奖补资金达520万元。三是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2016年,全市培训新型职业农民4612人,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3、增强了“三个能力”
一是增强粮食生产能力。2016年,全市粮食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到位率95%以上,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9.38%,超额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50万亩目标任务,推进粮食核心产区和育制种大县建设。二是增强粮食收储能力。近两年,全市维修“危仓老库”仓容12亿斤,中心粮库改造升级9亿斤,形成以中心粮库为主导,骨干收纳库为基础,社会仓库为补充的政策性粮食收储体系。三是增强储备保障能力。突出地方储备粮保应急、控粮价、稳市场的功能,全市落实市、县储备粮总规模1.37亿斤,其中市本级0.16亿斤,县级1.21亿斤。同时,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升粮食储备保障能力。
4、构建了“五大体系”
一是粮食收储保底线。通过强力推进粮食收储企业产权改革,全市形成了“三位一体”的政策性粮食收储体系。2016年全市各类主体收购粮食54.34亿斤,刷新历史纪录,全面启动小麦、稻谷托市收购政策,全市农民增加卖粮收入5.16亿元。二是仓储物流提档次。2016年,全市新增标准仓库容量7.5亿斤,维修仓库1亿多斤,添置各类仓储设施200台(套);市粮库信息化建设项目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粮库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三是粮油加工争龙头。2016年全市粮油食品加工业实现产值590亿元,占农产品加工产值的40%;形成“以粮油加工为主体,食品深加工、特种饲料加工为补充”的粮油产业经济体系;四是“放心粮油”全覆盖。全市建成成品粮油批发市场1个、区域性“放心粮油”配送中心9个、“放心粮油”连锁店176家、应急加工企业44家、军民放心粮油超市8个,形成了粮食应急供应、军供网点、粮情监测、“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四位一体”的粮食供应网络。五是流通监管无盲区。健全粮食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机构,全面提升8个市、县粮食质量监测机构能力,完成34个企业检验室及78个收购网点质检能力建设;完善粮情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城乡的监管保障体系。
二、面临困难及问题
(一)考核内容复杂,重点不够突出
现行监督考核办法有59项内容,评分标准涉及近200个得分小项,需要佐证材料多、搜集难度大。有的部门一些具体工作也纳入考核内容,使得考核指标越来越细,内容越来越繁杂,分值越来越分散,有的前后交叉,甚至出现内容重叠,导致重点工作不够突出。
(二)评分标准单一,导向不够明确
如考核内容第10和11项,评分标准明确粮食种植面积、产量稳定在前五年平均水平以上才能得分,这一要求明显与现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不吻合。就全国而言,当前我国粮食品种结构性矛盾突出,小麦供求基本平衡,玉米和稻谷阶段性过剩特征明显,南方的早稻、东北的玉米滞销;就荆州而言,全市早稻产量、收购量和库存量都相对较大,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应适当减少劣质早稻面积,压缩粮食库存,增加高产、优质、高效品种种植,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量化指标简单,依据不够充分
一方面,存在低报年度指标任务现象。如个别地方粮食收购目标偏低,考核指标难以反映客观实际。另一方面,存在年度目标偏高问题。个别地方过去粮油加工产值年度任务基数较大,2016年因遭受自然灾害,加之受市场持续低迷、粮油价格回落等影响,出现了粮油加工原料减少、销售收入下降,加工产值降低的问题,增加了完成年度目标的难度。
(四)流通分值^大,权重不够合理
2016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评分涉及6个方面、14个事项、28项指标、59项内容,涉及粮食流通考核分值占49分,得分多、权重大,而粮食生产和消费两大领域只有51分,得分少、权重轻,很难通过考核指标和分项权重设定,把握工作重点和着力方向。有的地方错误认为主要考核粮食部门,个别部门对粮食安全责任落实、甚至对考核工作认识存在片面性、工作缺乏主动性。
(五)考核结果运用,赏罚不够严明
粮食安全考核涉及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三大领域,考核牵涉10多个部门,安排布置、组织协调、材料搜集任务重、难度大,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省、市政府对2015年度考核结果运用力度不够。据了解,各地还不同程度存在农田水利设施老化、高标准农田建设迟缓、粮食仓储设施陈旧、粮食风险基金规模不足、加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严重制约粮食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三、几点思考与建议
(一)突出考核重点,精减评分项目
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指标应坚持实事求是,既不降低标准、减轻难度,也不随意拔高、脱离实际。从促进粮食生产和流通发展,确保粮食消费安全的角度出发,应突出重点项目、重点内容、重点指标,加大考核权重,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建议对现行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完善,达到精减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内容、突出考核重点的目的。
(二)坚持实事求是,落实年度目标
设定粮食安全年度目标任务,既要科学合理、恰当可行,又要贴近实际、便于操作,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把关,逐项论证审核。建议将粮食安全年度考核与相关部门平时掌握情况结合起来,综合得分由相关部门评分与年度考核得分的平均数构成,防止出现评分脱离实际、考核流于形式的问题。
(三)兼顾三大领域,合理设置权重
统筹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三大领域,鼓励主产区围绕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和收储能力建设;鼓励粮食企业转方式、调结构,去产能、去库存,推动粮食经济全产业链发展;鼓励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突出确立粮食种植面积底线,充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增加粮食流通设施投入等。建议对现行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三大领域考核权重进行调整,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可各按35分设置,消费领域可按30分设置。通过考核,促进粮食生产、流通发展,确保粮食消费安全。
(四)围绕“五个结合”,完善考核机制
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全面监督与重点考核、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平时评价与年度考核、奖励先进与处罚落后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工作由地方政府牵头,有关部门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建议将粮食安全责任纳入省、市、县三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对得分排序靠前的地方,上级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项目支持和资金奖励;对排位靠后地方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情况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健全考核监督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五)落实保障措施,补齐发展短板
2、以带动农民增收为出发点,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2012年计划争取国家扶持的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8-10个,争取财政扶持资金1000万元以上。坚持以扶持带动农民增收为关键环节,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者兼顾,大力扶持我市粮食加工、苎麻加工、良种猪繁育、蜜桔、台湾麻竹笋五大基地建设,为我市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农业龙头企业旗舰和知名品牌作出新贡献。
3、加大市重点工程帮扶力度,全力推进十万亩苎麻基地建设。2012年计划新增苎麻种植面积5000亩,完成投资300万元,继续争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对苎麻基地建设的支持,早日实现我市苎麻面达到10万亩。
二、工作措施
1、坚持“三个围绕”,突出开发重点。
一是围绕省政府“双十双百双千”工程和市委、市政府“1010”工程发展农业产业的思路,积极参与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坚持以带动农民增收的程度和范围作为重要的择项标准,择优选项、竞争立项、培植重点、集中投入、连续扶持,做大做强做优一批比较优势明显、具有特色的农业产业。
二是围绕市委、市政府开展统筹城乡一体化试点的重大部署,多领域、宽范围投入农业综合开发的项目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通过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延伸农业产业链,彰显比较效益,增加农民就业,拓宽农民收入来源,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三是围绕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努力提高我市农业综合开发的整体水平。从2011年开始,我们争取到了我市渝水区作为全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示范工程点,每年一万亩,连续三年集中投入开发,我们要举全市农发系统之力,集中力量、集中财力、科学规划、严格要求、规范操作、强化管理、提升质量,全力打造我市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精品工程。
2、抓好“三个结合”,创新农业综合开发模式。
一是抓好农业综合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继续抓好新农村建设驻村包点帮扶工作,认真落实省农发办、省新村办关于整合资源,共建新农村的要求,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为平台,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新村道路与机耕道建设、改善村庄饮水与农田水利排灌设施建设、新村“一大四小”绿化工程与园田化防护林建设为三位一体、互相配套、共同开发。
二是抓好农业综合开发与有机生态农业发展相结合。要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综合性、先进性、示范性的作用,当好我市现代农业的排头兵。积极引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参与有机蔬菜、有机稻、有机果业、高产苎麻等生态绿色农业的开发,坚决退出对高残留农药农作物的产业扶持,围绕“一大四小”的目标,继续抓好高标准农田防护林建设,努力把我市农业综合开发的项目区建设成生态型的项目区。
三是抓好农业综合开发与农业科技开发相结合。积极扶持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市场潜力大的项目。大力推广应用农业、农机、水利等方面的先进实用技术,建设一批设施农业和节约型农业。大力推行以项目为载体,以培训农民为基础,以建设良种繁育基地、推广良种良法为手段,以提高项目区科技含量、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的农业科普措施,加大农业综合开发科技立项资金的投入。2012年继续加大对分宜苎麻良种繁育、蜜桔、高产油茶的良种繁育等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
3、确保“三个安全”,强化项目资金的管理。
一是确保项目安全:为保证项目立项的质量,确保项目的客观性、真实性、公共性、合理性,确保项目安全,必须建立健全项目科学评审机制:一是抓好项目库建设,编印市产业化项目汇编一书;二是实行严格的项目评审制,今年要首次组织专家评审;三是实行公开的竞争立项,阳光操作、公开竞争;四是严格逐级申报制度,坚持不走程序不立项;五是坚决落实省办提出的项目申报县级农发办首问责任制;六是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制、监理制、招投标制、检查验收等制度。
关键词:粮食生产;政策措施;问题;建议
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业逐渐从传统的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如何适应社会转型,确保粮食安全,针对粮食生产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1、粮食生产情况
以某县粮食生产为例,它是传统的农业大县和粮食生产大县,连续多年被农业部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粮食常年种植面积在6.6万hm2以上,以小麦尧玉米为大宗,种植面积均在3.3万hm2以上,总产量50万t以上,年贡献商品粮40万t,在全省位于上等水平。2014年粮食播种面积7.05万hm2,总产量达到55.59万t,实现连续10年增产增收。
2、促进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
2.1全面落实惠农政策
2.1.1政策性补贴。按照计税面积,以每年1 500元/hm2以上的标准落实粮食及农资综合直补,年落实补助资金逾6 000万元,自2009年以来,实施农作物良种补贴小麦尧玉米全覆盖,年落实补贴资金逾1 000万元。2009年以来,共落实农机具补贴资金2 055万元,深松耕补贴250万元。
2.1.2专项补贴。2010年开始实施小麦“一喷三防”物化补助,截至2012年底,共发放“一喷三防”农药129.3 t,落实追肥尧灌溉补贴资金278万元。
2.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2.2.1推进农田基本建设。重点进行地、路、渠建设,通过平整土地、整修机耕路、田间路和铺设地下管道建设,达到“田成方、地平整、土肥沃、路相通、渗漏少”的高标准农田要求。2008年实施标准粮田建设规模2 000 hm2,总投资900万元;2011年、2012年实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2 667 hm2,总投资2 000万元;2010要2012年实施土地治理项目2 867 hm2,总投资5 700万元,2010要2011年实施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项目1 933 hm2,总投资1 055万元。
2.2.2开展测土配方施肥。自2006年开始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以来共落实中央资金180万元和省级资金140万元,累计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面积16万hm2,制定小麦尧玉米配方2个。
2.2.3实施粮食高产创建。重点抓农业部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建设,通过示范片建设提高示范带动能力,推进粮食生产。2009年以来,年建设小麦高产示范片2~3个、玉米高产示范片2~3个,起到了有效的示范带动作用。
2.3提升技术推广服务水平
2.3.1加强机构建设。健全和完善了县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加强对县级技术中心及区域站硬件建设,提高了服务能力。同时,健全了日常管理、技术下乡等制度袁为做好技术服务提供了保障。
2.3.2推广关键技术。认真落实领导包乡,技术人员包村、包地块制度,采取示范展示、召开现场会等展示观摩形式,着力做好小麦、玉米等作物优新品种和先进技术的展示和推广工作,抓好关键技术落实,提高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和普及力度。
2.3.3抓好示范田建设。自2010年起实行县、乡领导示范田建设,县级每年抓示范田4个(县委书记、县长、农工委书记,副县长各1个),面积不少于200 hm2,乡级领导干部示范田全县共32个(每乡2个袁书记、乡镇长各1个冤袁面积不少于67 hm2。在示范田建设上实行领导分包责任制,确保了各项管理、服务到位。
3、粮食生产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3.1成本高,效益低
近年来,由于粮食价格增幅低于农资产品价格的增幅,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粮食效益低下。以2014年为例进行粮食种植效益分析,2014年商品小麦价格在2.3元/kg左右,效益4 500元/hm2左右(不含人工),玉米价格2.2元/kg左右,效益为15 000元/hm2左右(不含人工)。一年2季粮食种植效益约为19 500元/hm2(不含人工),按外出务工每天人均收入100~200元计算,每667 m2粮食年收入仅相当于每人7 d的务工收入,外出务工收入远高于种粮收入。
3.2种粮风险大
农业的自然风险,如暴风雨、冰雹、干旱、洪涝、低温冻害、地震、病虫鼠害等都给农业生产造成损害。市场的供求失衡和价格波动,导致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收益受到影响。
3.3规模化水平低
当前农村生产多为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人均耕地面积0.1 hm2左右,户均0.4 hm2左右,规模生产较少。上述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给粮食生产带来了不利影响。一是农民不重视,管理粗放,生产效益低。二是农民对种粮的投入偏低,特别是对基本农田建设投入偏低,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
4、促进粮食生产的建议
4.1促进适度规模生产,增加效益
制定优惠政策,促进土地适度流转,培植种粮大户,发展集约化生产,增加规模效益。
4.2健全农技推广体系,提高水平
虽然某县已基本完成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健全了机构,配备了人员和设备,但实现技术入户面临经费不足等问题,需要上级部门给予大力支持,调动农技推广队伍积极性,发挥更大作用。
4.3整合农业项目建设,强化基础
整合农业资源,加大农业生产条件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的能力。
4.4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压缩成本
一是加大补贴力度。进一步加大支农、惠农、强农政策支持力度,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降低种植成本。二是完善政策性补贴方法。探索和完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项补贴工作。完善其补贴方法,让补贴与粮食生产挂钩,切实发挥好补贴在推进粮食生产上的作用。三是加大对县级财政支持,增加对种粮大县转移支付,缓解财力不足问题,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力保面积不少,总产不减,质量不降。
4.5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完善种粮直补政策
乡镇农技推广中心业务工作应以县农业局为主导,搞好业务协调和联系,加强对乡镇技术人员的培训,下达业务工作任务,严格考核和检查,使他们真正专业起来,独立实施农业科技推广工作。调整种粮补贴政策实施办法,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粮食综合直补三项补贴合并为粮食直补一项;同时提高粮食补贴标准;另外,要把落实补贴的登记、核实、张榜公示、拨付作为乡镇工作的重要内容,真正让种粮的人得到补贴,而不要以土地承包人为补贴对象。
4.6完善支持保护政策监管评
价机制。近年来,粮食生产扶持政策逐年增多,如何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政策扶持出效果,必须要建立一套完备的监管和评价机制。政策监管上,要制定一套政策阳光操作程序,实行政策扶持全程透明化,便于接受社会各方监督,规范政策实施过程,减少人为因素干扰,最大限度发挥项目实施效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要加大工作和资金使用督查力度,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不规范、不到位的情况予以纠正。政策评价上,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价体系,根据不同的政策类型、项目种类,选择科学合理、可操作的评价指标,通过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价等形式开展政策实施评价。对形成的评价结果,建立应用机制,为进一步调整完善政策、安排产业项目等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促进粮食生产支持保护的良性循环。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健全农技推广体系,提高水平,整合农业项目建设,强化基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压缩成本等方面的发展建议,以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增加农民收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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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最早的土地整治工作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的井田制,但现代土地整治工作起步较晚。国内关于土地整治方面的法律法规、理论体系不够成熟。目前,我国的土地整治管理工作仍然处于不断探索和完善阶段[6]。解放初期的土地整治主要是调整土地权属、改善土壤肥力状况、治理南方水土流失、配套农业基础设施等。直到1998年国土资源部正式成立了土地整理中心,新一轮的土地整治工作才开始。为了协调人地关系、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国家先后制定了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总体目标和“占补平衡”的政策,通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来保证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进入21世纪,有关土地开发整理的基础理论和工程设计模式、方法不断增多,内容也逐步趋于全面。国家先后制定了《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等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此外,各地方结合自身情况又制订了许多制度规范,为开展土地整治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前期的土地开发整理只重视土地的经济效益和面积,而忽视了土地的生态效益和质量,后期的土地开发整理逐步重视土地的生态景观功能和耕地质量,力求实现土地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最大化,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2011年,总理提出要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再建成2667万hm2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对此,国土资源部特颁布《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进一步规范各地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活动。2013年11月,国土资源部颁发了《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土地整治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对土地整治的验收、监理等内容作了进一步规范。我国的土地整治制度建设正在不断趋于完善。我国台湾地区把土地整理称为土地重划,其主要实施依据源于《农地重划条例》,它对土地开发整理的方法和步骤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2贵州省概况
贵州省是喀斯特岩溶地貌典型发育地区,以丘陵山区地貌为主,全省山地面积占61.7%,丘陵面积占30.8%,宜耕平地面积仅占7.5%,是全国唯一一个没有平原的省份。素有“地无三里平”的贵州由于近年来建设用地侵占耕地面积不断加大,导致耕地资源奇缺。为此,贵州省近年来开展了大量土地整治项目以扩充耕地资源。通过土地整治为今后规模集约化的农业大生产搭建平台[7]。至2012年底,贵州省石漠化治理面积逾100万hm2,森林覆盖率提升20多个百分点[8]。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公报以及土地整治专题资料,2001-2012年,全省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6.79万hm2,累计开展土地整治项目13000多个,通过土地整治增加耕地11.99万hm2,总体完成了全省的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在开展整治项目过程中,贵州省结合贵州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土地整治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为进一步推动贵州土地整治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法律法规保障和技术支撑,确保土地整治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如《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管理规定》《贵州省财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等。从项目选址到最后竣工验收都有一系列规程制度管理。项目实施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公告制。从2011年3月1日起,《贵州省土地整治条例》在全省正式施行,贵州省土地整治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9]。贵州省制订的《贵州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指出贵州省2015年将建成40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对此,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拟出台相应规范指导省内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开展。
2.1实行项目法人制度和项目公告制度
土地整治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法人,根据项目级别,一般情况下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国土资源局承担,其职责包括项目规划设计、工程施工、质量监管、资金筹措和使用等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项目施工之前由承担单位项目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项目公告内容:项目名称、位置、建设规模、新增耕地面积、项目总投资、土地权属情况及负责项目各阶段的单位等。
2.2实施项目工程招投标制度以及合同管理制度
所有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工程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规划设计单位和单位一般采用竞争性谈判确定。各级国土部门负责制定项目工程施工招投标方案,在报经上级监督部门批准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在公证、纪检、监察等监督单位的参与下,举行公开招投标,从而确定项目工程施工单位。项目法人与中标施工单位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承担单位、实施单位、施工单位相互之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由双方以合同方式约定。项目资金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支付。
2.3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
土地整理监理是指监理方受业主委托,根据土地整理的相关要求确保土地整理专业化的外部监督管理活动[10]。项目法人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每一个土地整治项目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通过工程监理能有效地控制土地整理工程建设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能高质量地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及协调土地整理工程建设相关单位的工作关系。
2.4实行项目竣工验收制度
国土资源厅专门编制《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办法》(试行),对竣工验收的各项内容有详细规定。全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行分级验收,验收分技术评定和结果确认2个阶段进行。项目竣工后,由项目承担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请有验收权的国土资源部门进行验收。市级项目和省级项目验收前,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经过初验,要抽查60%以上的工程量。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规划设计执行情况,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资金配套与使用情况、土地使用管理与工程管护措施,土地权属管理、档案资料管理。
2.5实行监督检查制度和资质备案
国土资源部门是土地整治的监督管理部门,对项目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项目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有权检举、控告以及投诉。国土资源厅专门编制《贵州省财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对经费进行管理,省、地、县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级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安排及有关经费的使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土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加强审计。对于省级土地整治项目,国土资源厅和财政厅也要对项目进行监管。从2012年4月9日起,省国土资源厅对参与土地整治活动的各单位、公司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即所有从事土地整治方面工作的单位和规划人员都要在国土资源厅备案登记。根据贵州省土地学会公布的信息,至2013年底,全省具备土地规划甲级机构2家,乙级机构89家。根据2012年贵州省国土资源公报,全省具有测量资质单位384家。这为土地整治项目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管理保障和技术保障。
3存在的问题
3.1项目立项随意,公众被动参与
土地整治项目选址过于随意,缺乏科学性,政府主导色彩浓重。政府扭曲土地整理的目的,单纯地追求项目规模大,把土地整治看成是地方投资项目或换取建设用地指标的手段,而忽视了该地区土地整理是否有必要性。缺乏对群众的引导和宣传,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较差[11]。项目选址、立项之前没有经过公众参与决定,更多地体现出一种政府强制性投资行为,未体现公众意愿。虽然在规划设计时村民签署了各种意见书,但由于农村村民知识水平低,法律意识薄弱,难以体现真正的民众意愿。村民只知道这个项目已经确定要开展,需要他们签字、征求规划意见,而没有决定这个项目该不该开展的权利。
3.2资金管理漏洞多
不少土地整理项目变质,从整理土地变成修路。很大比例资金用于与土地整理关系不大的道路建设,资金未用到正题上。尤其是土地平整工程,在计算填挖方量时没有统一的标准,超限误差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精确度。在预算时部分费率的选取不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的规定[12]。另外,把乡镇政府作为项目承担单位,这不利于资金监管,不仅存在挪用拖欠的风险,还会造成上级部门监管困难等。
3.3许多管理制度流于形式
土地整治项目通常都是省市一级的投资项目,且涉及耕地占补平衡,影响地区发展。专家评审时受政府的干预强,往往要承受政府方面施加的压力。尤其是在可研阶段审核制度不到位,在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基本上是全部通过,这不符合实际。在评审规划设计时,缺乏系统的评价标准,使得规划设计不合理。例如贵州省贵定县某土地开发项目所设计的蓄水池全部规划在田间道生产道边沟上,布局不合理;一田间道最大坡度超过20%,完全不符合道路设计。设计不合理造成整治资金和土地资源浪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绝大多数项目都要做变更设计,有的施工单位为避开高难度作业地段(如道路涉及大面积爆破作业)申请变更规划设计,使得规划缺乏法律效力。项目管理配套制度建设滞后和惩罚措施缺乏,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效果不理想。
3.4缺乏后期管理维护制度
项目往往出现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沟渠堵塞未及时清理影响灌溉,田间道损毁不能及时补修。项目业主一般情况下是项目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政府在取得业主管理费用之后,往往不再重视项目区维护。目前没有对后期管理责任进行全面系统的安排,也没有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责任模糊化直接影响整理区各工程设施的有效使用年限,导致不经济现象产生。
3.5土地整治法律效力低
目前我国土地整治缺少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来发挥土地整治的法律效力。虽然各省各地区根据当地情况出台了一些规范、条例,但其法律约束力不强,现实操作中缺乏强制力,对各项目负责单位没有有效规范力度,效果甚微。尤其缺少生态工程方面的规范和制度,规划设计中每涉及到生态工程就是种植行道树、播撒绿肥等寥寥几字。
4对策建议
4.1建立一套系统的土地整治管理制度
一是制定专门的土地整治法规。高效力的规章制度是高质量执行土地整治活动的前提。我国是法治国家,法制化的土地整治使得规划、管理等行为更具有法律效力,是土地整治管理的主要依据。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应对措施。尤其是要加强项目监理体制、资金审计制度,确保项目的质量以及资金利用的规范合理。建立项目后期管护制度,以保正整治工程的可持续利用和长期效益。
4.2建立项目纠察制度
由国土资源厅定期组织省外专家对省内各土地整治项目进行随机抽查评价。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报告、投资预算、施工质量等进行核查,并建立评价考核体系,对考核不合格的项目,按情节轻重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对高质量的整治项目予以表扬。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学习、考核,提高行业人员素质。
4.3建立统一的土地整治项目数据库
将历年来开展的土地整治项目统一录入专门的数据库中,内容包括项目地址、规模、参与项目的各负责单位以及项目的各相关资料,如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投资预算书、监理日志、竣工验收资料等。为以后的数据查询、责任追究、新项目选址意向等起到高效率管理作用。
4.4完善公众参与制度
推动土地整治公众参与的最大动力来自制度的保障和法律的规范,而非政府鼓励或舆论呼吁[13]。首先政府要保障土地整治项目基本信息及时公开,保证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公民的监督。建立畅通的土地机制,使公民的意见、问题能得到及时的反映。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政府宣传等途径加深公民对土地整治活动重要性的认知。在全省范围内成立土地整治公众监督团体组织,对政府土地整治行为实行监督、提供建议。
5小结
以关于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重要指示为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七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以创建国家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为引领,深入开展农业土壤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加快推进绿色生产体系、防控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农药化肥无残留、无超标,着力打造农业土壤无污染生态高地,走出一条绿色、集约、高效、安全、持续的现代特色农业发展之路,为全市最终建设成为中国绿色有机谷•长森林食药城提供力量。
二、主要目标
突出绿色高质量发展,坚持减量与增效并重、坚持生产与生态统筹、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结合,开展“三提升一示范”,即:土壤质量提升、农产品质量提升和农业服务质量提升三项攻坚行动,培育百村绿色有机产业示范村。到2023年,配合全市建设成为国家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我县创建成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
农业土壤质量目标:到2023年,全市农业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52.1g/kg,达到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一2016第一级标准。全县规模化种植基地土壤质量达到《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NY/T391-2013)以上标准;全县高标准农田面积比重达到65%,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5%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到2023年,全县共建设成高标准农田14万亩。
农产品质量目标:到2023年,全县以人参、中药材、食用菌、蓝莓、山野菜为主导的特色农产品种植品种全部建立地方标准,粮经菜比例稳定在5:4:1,全县特色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10万亩以上,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65%,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比重达到100%;标准化种植基地内生产的农特产品基本达到绿色食品以上标准,全部推行食用农产品电子合格证制度,全县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年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
农业社会化服务目标:到2023年,以乡镇为单位的农业绿色有机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服务能力和水平达到乡镇辖区内绿色有机产业发展需要。形成集有机肥、生物菌肥、生物农药、新品种、新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农业托管服务、农机推广、土地流转、农业土壤质量监测和主要农产品产地质量监测为一体的农业绿色有机产业服务中心。服务于绿色有机产业发展的市场预测、金融保险、物流运输等服务体系基本完备。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业土壤质量提升三年行动。
1.建立农业土壤质量监测体系。按照市里统一部署,结合省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要求,建立省级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组织开展县农业土壤质量监测工作,根据监测指标和点位设定,具体负责组织县农业土壤质量监测工作,指导镇、村具体工作任务的落实。2021年底前,全县建设8个耕地质量监测点,每个监测点经费2万元,所需资金16万元由县财政列支。形成全县农业土壤质量监测数据第一期数据,每年10月底前完成年度监测任务,对耕地质量变化做出评价总结,形成全县农业土壤质量监测报告,建立耕地质量监测档案,数据汇总并上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首先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高技术的入户、到田率,保障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实施效果;其次结合本县实际,拓展技术服务领域。在巩固和深化大田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基础上,探索蓝莓、人参、平贝母、五味子等特色经济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通过测土配方施肥肥料效应试验数据及采样测试结果,科学设定测土配方监测点,建立测土配方数据库。制定推广“有机肥+生物菌肥+农家肥”配方技术,通过试验对比和投入产出成本核算,每亩补贴50元,引导农民转型施肥模式。(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推广有机肥、生物菌肥应用。长期单纯使用化肥,会造成土壤肥力下降,耕地质量退化,作物产量和质量下降,破坏生态平衡,造成环境污染。因地制宜引进一批有机肥、生物菌肥和叶面肥料,通过试验示范推广形式大力推广有机肥、生物菌肥和叶面肥应用。增施达到国家行业标准有机肥(国家农业部NY525-2012)、生物菌肥(NY/T798-2015)的,使用1吨以上(含1吨)的生产者享受300元/吨的补贴。同时结合测土配方施肥制定的配方肥配合使用,可以改善作物营养,提高土壤肥力,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施肥成效,提高作物产量和质量,减少环境污染。配方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叶面肥配合使用,每年推广面积10万亩,三年推广30万亩。(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推广生物农药、生物防控等新型技术应用。牢固树立“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方针,大力推广生物农药和生物防控技术。结合我县产业结构特点,因地制宜制定生物农药、生物绿色防控技术、化学除草剂、化学除虫剂使用操作规范,监督指导农民科学用药,严禁使用违禁、高毒农药,严管过量用药。鼓励生产者使用喷雾器更换高精量喷头,提高农药利用率。每个喷头补贴15元。推广使用赤眼蜂防治玉米螟和大豆食心虫,每亩补贴分别为6元和15元。推广使用玉米2:2空休闲轮作保护性耕作技术,每亩补贴150元。鼓励玉米秸秆粉碎还田,每亩补贴100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资金列支。建立和完善农作物绿色防控的长效机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促进我县农业绿色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严格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的要求,大力开展田、水、路、林综合治理。协调推进土地平整、灌排沟渠、田间道路、农田林网与生态环境保护等设施建设。统筹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同步采取农艺和工程技术措施。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沟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标准。遵循“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分期建设”的原则,明确农田建设区域布局,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把“两区”耕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2021建设高标准农田2.7万亩,所需资金约3500万元,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列支。到2023年,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覆盖14万亩以上,达到国家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专项整治。全县各行政村原则上选配1名农用物资安全员,报县政府备案。主粮作物按照40g/亩的农药废弃物标准收集,特色经济作物按照4g/亩的农药废弃物标准收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级要严格把关各村作物种植面积,并要求各村生产者根据农药使用具体情况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农用物资安全员负责本行政村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保管和登记并建立台账,回收时应对照各生产者种植面积回收相应数量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按照每村耕地种植品种测算出基本回收标准数量,农用物资安全员全年补贴1000至2500元,各乡镇党委政府按工作量确定补贴额度,在各行政村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农用物资安全员由乡镇政府负责考核,不胜任工作的予以调换,不发补贴。各村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统一归集,明确回收范围,科学设置回收点,各乡镇政府负责将本辖区内各村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在规定时间内统一运到指定地点(地点选择地远离住户,远离河道区域),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将库存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送到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参照危险废弃物处置的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置,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每年所需资金23万元由县级财政资金列支。到2023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实现全部回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农作物秸秆禁烧、限烧有关规定,深入推进秸秆五化,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100%、90%以上。重点推广无抗畜禽养殖技术应用,通过研发推广应用中药制剂替代抗生素,实现源头无抗、过程无抗、结果无抗。同时为发展绿色有机种植业提供有机肥原材料。(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总站、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开展农产品质量三年提升行动。
8、建立特色经济作物标准化种植体系。重点围绕人参、中药材、食用菌、特色浆果坚果、山野菜等优势品种,制定地方和团体生产标准,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应用。本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差异化发展,加快推进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培育一批特色绿色标准化种植基地。开展品种优化、纯化、扩繁和示范推广,加快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培育推广一批具有特色、绿色有机品牌效应的优良种苗,提升种植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每年需要资金10万元,由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列支。(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9、合理优化种植业结构。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在稳定粮食安全生产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力度,合理实施轮作、防止土壤退化。大力推广玉米2:2空、玉米留茬少免耕、玉米秸杆还田等技术,扩大经济作物灰苏子、红小豆的栽培面积,结合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大力推进蓝莓、五味子、平贝母、蒲公英、农田改造栽参等特色产业健康发展,促进加工业、畜牧业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达到耕地用养结合的目的。全县特色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10万亩左右,粮经菜种植比例稳定在5:4:1。(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0. 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执法和信用体系,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按照《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靖政办函发[2020]13号)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靖政办发[2020]9号)。到2023年,进一步提升县农产品检测机构工作能力,达到能够为全县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每年所需经费30万元;每个乡镇建设1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工作。每个站建设费用10万元,每年工作经费3万元。以上所需资金134万元由县财政资金列支。(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畜牧管理总站、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
11.鼓励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认证。加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认定力度,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认证的奖补政策,鼓励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认证工作,全县每年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年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到2023年,全市认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达到25个。每年开展认证工作费用5万元,所需要资金由县财政资金列支。(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2.建设一批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基地。重点围绕参、蛙、菌、药、菜、牧、果、蜂、渔九大特色板块,在“50个百亩绿色基地”的基础上,沿袭“一谷一城”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做法,打造一批农业绿色有机试验示范推广基地,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周边种植户发展绿色有机产业。2021年全县建设1个100亩以上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到2023年,全县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面积达到300亩。每年所需经费50万元,由县级财政资金解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开展农业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
13.强化完善服务要素体系。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联合社建设大型保鲜加工和冷链仓储设施项目情况。一是政策依据。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中央农村工作会明确,要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立足当地特色资源,优化产业布局,顺应产业发展规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进程,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依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本项目采用新型生产经营模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形成“大主体”带动多个“小主体”发展产业、“小主体”带动农户增收的发展局面,不仅可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同时有效衔接了乡村振兴的产业发展。二是建设主体。由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裕泰特产开发有限公司牵头,前期联合21户农民合作示范社、15户家庭示范农场,同时吸纳100户农民合作社组成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联合社。三是投资方式。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8亿元,其中:裕泰特产投资1.1亿元,农民合作示范社、家庭示范农场、农民合作社融资0.5亿元,银行贷款2.2亿元。项目建成后,裕泰特产负责运营并偿还银行贷款和农户融资的0.5亿元本金。同时,联合体争取到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冷链设施建设固投总额30%的1.14亿元项目补贴,作为农户的股份按比例分红,设置保底红利。四是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在国道504和国道222交汇处,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拟建设仓储库库容31万立方米,其中:贮藏窖9万立方米,通风库16万立方米,节能型机械冷库6万立方米,具备加工、储存、冷冻、冷藏、检测、包装、打包、集包农特产品和物流快递配送上下行物品等功能,打造集加工保鲜、配送服务、冷链仓储运输等为一体的长物农特产品公共服务中心。五是运营思路。本项目采用以冷链仓储物流为主体功能的运营模式,逐渐向绿色有机订单农业、农特产品保鲜、加工、检测、销售等多元化融合发展,附带粮仓功能,打造“绿色冷链、数字冷链、智能冷链”的物流体系,逐步建立长地区最大的绿色化、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仓储物流集散配送联合体,带动农户分红、就业,辐射周边县区,做到农产品进城、消费品下乡,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速推进乡村振兴。一是订单农业带动农户种植绿色有机农特产品,探索智能生产、平台经济和资源共享等新模式,检测中心认证农户生产的绿色有机农特产品后,通过冷链物流配送至东北、华北等地区,解决农特产品滞销问题。二是通过保鲜延长农特产品生命周期,错峰出售将提高农特产品的附加值。三是可以集中批量仓储粮食、蔬菜,缓解“米袋子”和“菜篮子”压力,稳定市场物价。四是整合县内物流快递资源,彻底消除在城区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发挥仓储、加工、配送等一体化的资源优势,节约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五是农用物资等消费品集中采购配送到村,保证品质,降低农户生产、生活成本。
为引导推动金融资本投入绿色有机农业,解决绿色有机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县将组建绿色有机农业融资担保公司。根据吉政办发[2019]8号和吉金局文[2020]208号文件和公司法要求,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县政府出资不低于34%、3400万元,否则无一票否决权,注册资本金今年年底缴齐,分两次出资,年初县政府出资2000万元,吸引社会资本入股3000万元,年末县政府出资1400万元,吸引社会资本入股3600万元,通过发挥财政担保和金融服务优势,创新银行贷款模式,重点解决企业融资、科研支持、农民贷款等方面的融资短板。搭建托管服务平台,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大力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引导新型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从土地托管和农业规模化服务入手,探索“村委会+土地股份合作社+公司+农户”以及“垫资托管+信用保障+收入保底+约定分成经营管理”分配模式,建立一条连接农民、新型经营主体、金融企业的纽带。
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针对作物品种与保险公司制定个性化保险担保政策,凡是做绿色基地和有机认证的地块,其上种植的任何作物全部纳入保险品种,政府给予保费补贴。在做好成本保险的基础上,探索推进收益保险的开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4.强化技术服务。坚持绿色生产理念,大力推广质量控制技术,积极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制定和完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适应配套的地方主要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入户率达到100%。鼓励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大力支持发展产业联合体等新型经营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标准化生产。(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5.强化科技支撑。通过“市绿色有机产业研究院”的建立,依托“政、院、企”合作服务平台,引进一批有机肥、生物菌肥、生物防控等领域的专家团队,根据市研发提供符合我市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的有机肥、生物菌肥、生物农药和绿色防控技术,加快推进科研技术成果转化,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应用。结合职业农民培训、致富带头人培训和创新创业培训等,科学制订农业绿色有机产业培训计划。重点抓好农村安全员、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培训工作,培育一批懂技术、会管理的绿色产业创业致富带头人,实现引领农业绿色有机高质量、高效益发展的新局面。(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
16.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加强生产、经营管理。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诚信档案及购销台账制度,建立健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全面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畅通经营主渠道。建设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县域内农业投入品100%纳入平台管理。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对镇域内主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关规定。严厉打击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行为,取缔无证无照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四)开展绿色有机产业示范村创建行动。
17.完善示范村标准体系。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结合,打造一批绿色有机产业示范村。建立健全政策引导、科技推广、技术服务、保险兜底、加工销售等一整套落实保障机制,从2021年-2023年,每年按照20%、40%、40%的比例,建设一批绿色有机发展示范村,到2023年全县所有行政村基本达到绿色有机示范村标准,绿色有机示范村内全部实现农药化肥使用无超标、无残留,土壤无污染。特色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达到总耕地面积40%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8.创新示范村发展模式。围绕“绿色产业、绿色生活、绿色村庄”的绿色体系建设,全力打造“五个一”绿色有机产业示范村。即:一村一社、一村一业、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网。一村一社:依托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培育打造一个绿色有机产业示范村合作社,合作社要具备与本村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能力,具备初加工能力,形成良好的产加销融合体系;一村一业:依托中药材、食用菌、果蔬和鲜食玉米等特色品种,发展订单农业,确定优势品种形成规模,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绿色有机示范基地,每个示范村集中连片发展绿色有机种植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示范村内耕地达到无残留、无超标和无污染;一村一品:积极借鉴大北山“老农夫”品牌经营模式,通过村村联合、村企合作等方式,每个绿色有机示范村要至少培育一个优势产品品牌,示范村整体达到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标准;一村一景:绿色有机示范村全部达到宜居示范村标准。基本实现道路硬化、边沟院墙整齐化、村屯主要区域亮化、村屯道路绿化美化、村屯环境洁净化、农户庭院整洁化;柴草垛定点堆放,畜禽圈养,有景观点和休闲广场,具备一定的乡土风情特色。按照串珠成链,串线成面的发展思路,实施休闲农业星级村百村创建行动,联动推进生态宜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培育打造一批休闲旅游农业示范村,实现村美宜居、村游富民,遍地开花的新局面。一村一网:依托互联网进村入户工程,大力发展网红经济。通过发挥市绿色有机产业联合会、市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协会等电商服务平台优势,采取一对一帮扶合作、第一书记代言、网红主播代言等形式,形成网上销售体系。(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补贴程序
(一)申报
1.生产者使用新型肥料生产者向耕地所在地村委会申报数量并提供购买新型肥料登记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据实申报施用地块。
2.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制定的“以奖代补”“因户施策”补贴政策,也可以享受本方案的补贴政策,但不能重复享受。
(二)确认
村委会、包村干部、包村领导负责对生产者使用新型肥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
(三)公示
村委会、包村干部负责逐户、逐地块登记,要对进行使用新型肥料分类统计。在本村公示无异议后由生产者和村委会、包村干部、包村领导共同签字盖章报乡镇政府审核验收。
(四)审核验收
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委会负责对生产者申报使用新型肥料进行认真核实,要做到真实可靠,经得起检验。要组织乡村干部细化验收程序,严把审核验收关,确保申报数据真实,无虚报冒领。
(五)资金发放
县财政局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政府,由各乡镇政府组织力量迅速将资金发放到生产者手中。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在全县“一谷一城”建设组织领导框架下,成立县农业土壤质量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县政府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强力推动,要按照县级领导机制,成立本级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政策保障。按照《方案》确定的建设任务,制定保障性补贴政策。重点针对有机肥推广应用,生物农药推广、种植业结构调整,整村绿色有机试点建设,制定奖补政策,引导种植户发展绿色有机产业,确保在降低农药、化肥使用的同时,达到农作物产品绿色有机标准,实现增产增效。
(三)强化技术指导。成立农业绿色发展技术指导服务专家组,全程为辖区内发展绿色有机产业进行指导服务。每个绿色有机示范村,要配备一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指导、监督绿色有机示范村建设。建立数字化信息档案,客观真实反映出绿色有机示范村建设进程,为下一步整县推进绿色有机产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永久性基本农田,虽然只在基本农田前加了“永久”二字,但是彰显了其刚性、权威性、约束性和不可变更性。
何为永久性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其功用就是满足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最基本的需求。永久性基本农田建立在基本农田之上,它的基本功用应与基本农田一致。它有别于基本农田的地方又表现在哪里呢?
――从功用上看,突出对国家粮食安全的保障。基本农田保障的是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而永久性基本农田所保障的应是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粮食的需求,不仅要解决区域内人口吃饭的问题,而且更重要的是保证国家对商品粮的需求。
――从质量上看,突出在旱涝保收、稳产高产。永久性基本农田既然要起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作用,它必须是基本农田中农业设施配套最好,地力最肥沃,抗灾能力最强,并且是主要生产粮食作物的这一部分耕地。
――从保护上看,突出措施的严格性和时效的长期性。基本农田是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划定的,保护时效一般为10年或20年。永久性基本农田既然突出了“永久”二字,就应该在长期一段时间内绝对不可以减少、不可以调整,面积只能增加,质量只能提高。
因此,可初步设定永久性基本农田的概念为: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划定出农业配套设施完善、土壤肥沃、地力上等、抗灾能力强的一部分作为永久性基本农田,用于保障一定时期商品粮供应和辖区内人口对粮食的需求。对永久性基本农田实施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实行农田用途管制,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对土壤地力实施综合保护。一经划定,长期不变。
怎样划定和保护永久性基本农田
如果以上永久性基本农田的概念成立,那么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前提是通过一定的评价方法把永久性基本农田从基本农田中分离出来。因此,划定并保护永久性基本农田应分为:评定等级、划分片块、建立资料、健全制度等环节。
(一)评定基本农田等级。指对一定区域或片块内基本农田的耕地地力、生态环境、交通环境、水利环境、产出效益等进行综合性评价,并划分等级。基本农田可划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基本农田:指土层深厚、质地适中、地力上等,有完善的排灌设施、旱涝保收,田块规整、集中连片、复种指数达到200%以上,产量水平较高,单季粮食亩产达500公斤以上,生态环境保持良好的基本农田。
二级基本农田:指土层较厚、质地适中、地力较好,有基本的排灌设施、能基本保证灌排,集中连片、复种指数达到100%以上,单季粮食亩产达400公斤以上,没有生态环境污染的基本农田。
三级基本农田:指土质一般,地力较差,易受自然灾害影响,存在一定程度环境污染,易受到非农业建设占用影响,粮食作物产量较低的基本农田。
(二)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片块。指依据基本农田等级评价结果,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规划的影响,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原则上以原有保护片块为基本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不同等级标准适当拆并片块,突破村组界线。划定的标准及范围可定为:
对片块面积大于100公顷的一级基本农田、片块面积大于200公顷的二级基本农田,且非农业建设用地规划期内基本不会占用,适宜于种植粮食作物,经营权相对集中的划定为永久性基本农田。
实施过高产农田建设、农业土地综合开发等项目的、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等,应当优先划定为永久性基本农田。
(三)对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的措施:
――实行农田用途管制。在基本农田“五不准”的基础上,规定或者倡导农民在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种植水稻、小麦、油菜等粮食作物。目前,只能倡导,因为有诸多法律的、经济的障碍,在相关配套政策出台后,可实行真正的农用地用途管制。
――定人、定责实施保护。进一步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网络,做到县级有领导小组,乡镇有保护专班,每村有协管员,小组有信息员、户户有责任义务明白卡。同时,对永久性基本农田的保护,可像“护林员”一样,以乡镇为单位聘请2~3名专管员。
――加大对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建设力度。对永久性基本农田相对集中的地区,要大力推进高产农田建设,力求进一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质量。
――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资金。在实际工作中,资金用于建设的多,用于保护的少。湖北省的做法可以借鉴,即按每年每亩2元的标准列出基本农田保护经费,专项用于基本农田保护的基础业务建设、保护网络建设、动态巡查及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
对建立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建议
(一)统筹规划布局,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既然永久性基本农田是全国13亿人口粮食安全的保障,在其划定范围和比例上,就应打破传统基本农田划定方法的局限性,采取全国统筹或者是以省为单位统筹安排。要充分考虑粮食生产的适宜性,突出集中连片,把重点放在粮食主产区。可以按一定时期的粮食需求,以全国或省为单位来测算一个保护面积和划定比例,依据各地的地理条件、气候条件、农业特色、产出效益、耕地面积等因素来合理分配划定指标。
(二)建立保护补偿机制,以经济杠杆来调节保护永久性基本农田的积极性。当前,限制粮食生产发展的主要原因,除配套设施落后抗灾能力差、粗放经营产出效益低以外,很大程度是粮食生产比较效益低,地方政府和农民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不高。为此,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的支农、惠农政策,《决定》中提出“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正是中央的高瞻远瞩。建议尽快出台具体的办法落实保护补偿机制。在补偿资金筹集上,可以从地方财政收入中提取,上缴中央财政或省级财政统筹,提取的资金量可以按城镇人口数量等因素来测算。在补偿资金分配上,可以采取以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生产粮食多少等因素来综合制定补偿标准。在补偿资金的用途上,一方面对种粮农民、地方政府进行资金补贴,以此改变“种粮越多越穷,耕地保护越好越难发展”的被动局面。另一方面加大对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以及设施管护的资金投入,以确保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以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突破口,以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为源动力,以改革创新精神打好新一轮水利建设攻坚战,着力解决好群众最期盼、发展最需要、生态最迫切的水利问题,确保重点工程上水平、重点工作上档次、整体发展实现新跨越,为在黄蓝经济区建设中率先崛起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胜利召开。
二、重点任务
2012年水利工作重点是:“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创新三项机制,深化四项管理,抓好五项工作,干好六大工程”。
(一)围绕一个中心
就是紧紧围绕“全面加快水利改革发展”这一中心,立足率先实现水利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加快建设防洪防潮减灾、水资源优化配置、饮水安全保障、农田水利、水生态保护、节水型社会管理、水利体制机制“七大水利体系”,创新思路,加大投入,积极作为,努力实现我县水利事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跨越发展。
(二)突出两个重点
1、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11年我县成功创建为第三批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示范县。2011—2013年将投入1.044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7.93万亩。今年全面完成2011年确定的2.56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同时实施2012年工程面积2.8万亩,其中大王镇管灌工程0.5万亩、乐安街道管灌工程1万亩、大码头镇末级渠系改造工程1.3万亩。工程投资3482.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00万元,省投资800万元,市配套400万元),年内建成发挥效益。同时,以重点县建设为平台,整合各类支农涉水资金,多渠道增加投入,全面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步伐。
2、全国节水型社会试点县建设。围绕建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纳污限制“三条红线”控制管理制度,开展节水型社会制度建设专题实践和研究,完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地方规范性文件。加强计划用水和节水管理,指导各行业节约用水,积极开展企业水平衡测试和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社区、节水型学校创建。争取投资300万元为企业安装取水计量远程监控系统150套。
规划实施孙武湖南展工程、高店水库扩建工程和南水北调东线一期段配套工程,完善全县引供水网络,为工业用水水源转换提供保障,全县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亿立方米以内。
(三)创新三项机制
1、农村供水管理机制。以彻底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为目标,年内投资2650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改善5.3万群众饮水条件。建立县乡村三级管理组织,完善工程运营管理机制,在完成农村集中供水水价调整听证基础上,争取出台农村公共供水水价调整和维修专项基金筹措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县农村供水水质检测中心运行管理,严格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建立水质定期常规自检和通报制度,强化应急供水管理,提高农村供水标准和安全水平,让群众喝上洁净水、放心水。
2、基层水利服务机制。把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作为农田水利工程立项的约束条件,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解决农村水利设施管护缺位问题。积极推进“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乡镇水利站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县、乡两级防汛抗旱应急服务组织,加强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探索发展农民用水者协会、水利合作社、供水联合体等农民合作组织,加强基层水利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水利技术和管理人员素质,让农民在管理和维护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享受便捷、专业化服务。
3、水利投入保障机制。根据《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协调财政、地税等部门研究制定我县具体实施意见,落实好“五个方面筹资渠道”,即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中提取3%,从成品油税费改革返还和转移支付中提取3%,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提取15%,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额的1%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5%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一并纳入水利建设基金管理,探索建立政府投融资平台,扩大政府投融资渠道,有效保障重点水利建设投入。
(四)深化四项管理
1、水资源综合管理。以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主线,以控制地下水开采为重点,下达年度用水计划,强化用水监督,严把总量控制、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凿井审批关。与发改、经信、国土、环保部门建立分工负责、配合协作机制,对未进行水资源论证或未通过论证的,水利部门不批准取水,发改、经信部门不批准立项,国土部门不予办理用地手续,环保部门不批准环评报告。依托水资源监控中心,完善信息平台,强化科技支撑,提高“数字水利”建设水平。加强水质监测,加快建立水价调整、水资源监测及企业用水考核机制,提升水资源监管能力和水平。
2、水工程规范管理。继续深入实施河道综合整治,以工程管护、生态保洁和防汛抗旱为重点,加大经费投入,抓好河道工程、灌排设施年度维护,力争批复实施小清河尚道西南险工、永红沟排闸、圈子堤防缺口堵复和右堤堤防整修等一批河道修复工程。配合省、市完成南水北调东线一期段主体工程建设任务。切实抓好河道、堤防等重点水利工程确权划界,为规范河道管理奠定基础。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口,明晰县、乡、村三级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管理目标,加大水工程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形成专管群防结合、开发保护并重、经济生态同步的管理机制。
3、水生态保护管理。以打造绿色优美水系、生态文明乡村为目标,加强水生态治理和保护。加强执法巡查,严厉打击非法取土、建设项目侵占河湖水域等违法行为,严格控制入河排污口,规范岸线开发利用,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和河道污染。积极推进小清河、、支脉河等重点河道治理,配合抓好织女河—新人工湿地、预备河人工湿地建设,开展引水补源,加快治理地下水超采和海水入侵。积极实施桥涵配套、水系循环、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等基础工程建设,有效修复自然生态功能,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4、水行政执法管理。以法规制度建设为突破口,配套完善水工程建设项目和水资源管理等地方规范性文件,逐步推行“水土保持方案报审”和“重大工程建设防洪评价”制度。健全县、乡执法组织网络,对执法人员加强业务技能培训,落实执法责任,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水政执法巡查,对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继续强化与法院、财政部门联动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执法、收费管理,确保完成水利规费征收任务。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通过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水法规和节水宣传,提高全民水法治观念和节水意识。
(五)抓好五项工作
1、防汛抗旱工作。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落实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抓好汛前检查督导,充实完善县、乡、村三级防汛指挥体系,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年内实施上游河道疏浚、泄洪水毁工程修复等一批防汛重点工程,抓好农田防汛抗旱工程配套及各级灌排沟渠清淤治理,完善灌排体系,提高防洪排涝能力,确保全县安全度汛。加强旱情预测预报,强化科学调度,根据旱情形势,抢引抢蓄抢灌黄河、小清河、支脉河等水源,全力抓好抗旱灌溉和孙武湖调水充库工作,保障全县工农业生产及生态用水需求。
2、水土保持工作。结合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一周年,深入宣传贯彻水保法律法规,加强已建和在建工程项目的水保方案编报、审批和监督管理。编制全县水土保持综合规划,加快水系绿化和水保治理工程建设,实施预备河绿化、北贾沟绿化、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示范县项目农田林网建设,抓好河辛路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完善农田林网1.56万亩,新增水系造林3356亩,植树33.86万株。依托孙武湖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积极创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争取立项实施新的水土保持治理工程,提高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3、规划计划工作。抓住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机遇,以争取各级加大水利投入为重点,抓好重大项目的前瞻性、政策性研究和项目前期规划、论证,编制完善现代水网规划、防潮堤规划和“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力争河道治理、农村饮水安全、防潮减灾、重大水源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严格工程建设程序,规范项目操作,加强“四制”落实和工程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按计划组织实施。切实抓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做好移民人口核查、扶持项目编报和工程实施等工作,落实好移民政策。
4、水文信息工作。认真落实“工程带水文”政策,对重大工程规划要同时进行水文工程设计,加快水文监测站点建设,以水文建设促进工程的建设和管理。配合做好全市用水总量监测,抓好全县地下水、地表水、饮用水动态监测,合理布点,定期观测,保障集中供水水质安全。积极推进水利信息化,加快水资源管理、农村饮水工程、防汛抗旱指挥决策等信息平台建设,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利管理和工程运行信息化水平。抓好第一次水利普查数据的处理、审核和填表上报,今年6月底全面完成普查任务。
5、机关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干部学习、民主决策、党风廉政、督查考核等制度,认真执行周五例会制度,加大工作督查落实。以加强行风治理为重点,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从我做起、走向文明”、创建节约型机关、“提速增效年”等主题活动,提高机关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稳定和安全生产,认真抓好水利经济、招商引资、党建帮扶工作,重视和加强老干部、计划生育、妇女儿童等工作,不断提高机关规范化管理水平。
(六)干好六大工程
1、治理二期工程。对闸上游7公里(至桥南100米)河道进行疏竣,恢复堤防,疏挖土方260万立方米,筑堤土方25万立方米。工程投资3577万元,其中省扶持1070万元,争取市补助300万元,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计划3月份动工,11月底完成。
2、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示范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镇,实施工程面积2.56万亩。计划衬砌斗、农级渠道62.34公里,建设各类建筑物597座,新建机井60眼,维修机井25眼,配套机井房85眼、变压器室5座,铺设PVC管道33.7公里,安装射频卡控制系统5套、射卡800个,整修道路60.65公里,种植防护林12.35万株。工程总投资3482万元,今年4月20日前完成。
3、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重点建设水源井、主管道、信息化系统、消毒设施、村内管网改造以及智能化水表等工程,改善9个乡镇、街道5.3万人的饮水条件。概算投资2650万元,计划8月份开工,12月底完成。实施后将达到小清河南6个乡镇(街道)为一个网络、小清河北3个乡镇为一个网络的供水规模。
4、二干渠下游段节水改造工程。衬砌二干渠自丁庄镇王道村南生产桥至下游李沧村生产桥7.45公里,工程投资1698.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602.83万元,省级补助301.54万元,市级补助793.93万元。计划2月上旬开工,3月底完成。
5、水利站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以大王镇水利站为示范点,按照规划设计、办公楼颜色、庭院绿化、办公设施、单位门牌“五统一”标准,高标准建设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施,并达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行高效,为全市基层水利站的建设与发展探索经验。项目共需资金550万元,积极申请市财政扶持,年内实施完成。
6、镇田间节水灌溉工程。位于镇东水村以西,团结沟以东,前大村以南,南至交界,建设地埋低压管灌工程5000亩。估算投资500万元,其中市级补助350万元,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计划7月份开工,10月底完成。
三、保障措施
今年水利改革发展目标已经明确,全体干部职工要自我加压,埋头苦干,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在新起点上努力实现新发展。
(一)加强学习,提升境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每名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把工作当责任,以学习开拓境界,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不断提高谋划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学有所获,敢于创新,勇于突破传统思维、陈旧模式,善于走新路、开先河,瞄准“全市第一、全省一流、全国典型”,谋划改革思路,创新工作举措,破解发展难题,做到高起点定位、高层次谋划、高标准实施,努力开创水利改革发展新局面。
(二)转变作风,埋头苦干。作风产生力量,实干赢得威望。要牢固树立“无功即是过”的思想和强烈的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只唯实干,不求虚功,成绩面前不骄傲,困难面前不气馁,努力埋头苦干、少说多干、真抓实干。要明确工作重点在哪里、难点在哪里、亮点在哪里,抓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到人,把各项工作往实里做、深里抓,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办扎实,高效推进工作落实。
(三)开拓创新,追求卓越。创新激发动力。要尊重干部职工创新精神,营造倡导创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永葆水利事业生机和活力。要坚持学先进、找差距,深入查摆思想境界、工作标准、工作效率等方面的问题,牢固树立“干不到第一就是失职、争不到第一就是落后”的理念,紧盯水利发展机遇,努力争取各级政策和项目在先行先试,推动水利科学发展、率先发展、跨越发展。
(四)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加强党风党纪学习和廉政教育,注重自我改造、自我修养、自我约束,端正人格操守,审慎手中权力,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要忠于职守,勤奋敬业,坚持依法行政、勤政高效、务实为民,多服务、少干预、不添乱,倾力打造“水润,利泽百姓”服务品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坚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一线掌握情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