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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资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31 16:08:49

投融资管理制度

第1篇

关键词:企业管理;内部控制;投融资

投融资是现代企业发展经济搞活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而投融资对于企业内部管理工作的要求更高,需要开展的工作也更为全面。投融资虽然能够为企业带来更多经济收益,但是如果内部管理工作跟不上,那么不仅无法带动企业发展,甚至还会因为管理不善让企业承受额外的经济负担,更甚者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作。所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以完善投融资应该成为有志于投融资项目操作的企业所重视的工作内容。

一、投融资管理现状分析

投融资虽然能够给企业带来更多收益,但是想要真正实现这一预期工作目标却必须依靠更为严格的管理制度及措施。就目前情况来看,许多企业在投融资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

首先,许多企业管理者只看到了投融资行为给企业带来的成功和收益,却不曾注意到投融资行为对市场调研及前期分析的较高要求,因此许多企业虽然进行了诸多的投融资活动却不仅未能实现预期收益,甚至还让企业背负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与债务负担,给企业的生产及运作带来极大的消极影响。其次,在投融资活动开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不重视风险防控及人员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从而难以及时发现风险、防范风险,给企业的健康运作造成极大制约。再次,在内部控制及制度执行方面也未能将投融资作为重要的管理问题来抓,从而让投融资行为失去了有效的管理及监控,造成行为的无序,这样不仅无法给企业带来收益,甚至会带来更为严重的财务风险及管理风险。最后,在内控制度推行过程中也未能与企业文化进行有机结合,造成管理活动的死板僵化,给制度执行带来诸多消极影响。

二、完善投融资内部控制的措施研究

(一)加强市场分析

投融资不仅是企业自身建设及管理的工作内容,要做好投融资的管理更加需要联系市场、把握机遇,因此在基于投融资管理的内控制度建设工作中首先就要立足市场,以市场的需求为管理工作改革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市场分析机制应该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分析市场对资金的需求情况,只有明确了市场对资金的需求才能够找准投资点、降低投资风险,为企业赢得更多实际收益。其次,加强学习与借鉴,加强与其他企业的沟通合作,取长补短,学习其他企业在投融资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以丰富自己的市场分析知识库,从而有效避免投融资风险,规避无谓的经济损失。

(二)加强企业自身定位

企业从事经营管理及生产活动不仅需要依靠自身的能力提升与综合竞争实力提升,同时也需要找准市场定位,了解自己在市场运作活动中的优势与劣势,从而有的放矢的发展生产与投资活动。加强市场定位不仅需要衡量整个市场的变化发展情况,更加需要立足自身,从企业自身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状况和资金状况出发,制定行之有效的投资计划与实施策略,从而实现风险的有效规避,为企业获取更多实际收益。

(三)完善人员学习机制建设

完善投融资为核心的内部控制需要制度的保证,同时也需要建立一支企业自己的优秀管理团队与执行队伍,投融资不同于简单的管理与操作,它需要依靠更为专门化的知识与技能,因此加强人员的管理及学习机制建设就显得非常重要。

(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以投融资为基础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应该重视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与完善,当前许多企业在公司治理结构的构建工作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如董事会权责不明、责任不清,董事会成员之间经常因为个人利益相互倾轧,大股东抱团现象严重,极大的伤害了小股东及股民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应该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通过规范化的渠道聘请职业经理人来操作企业投融资具体工作,同时加强内部审计机制建设,以企业最高制度的形式真正实现对董事会与股东成员的行为及权责约束,最终实现投融资行为的科学化推进,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

(五)强化投融资具体管理

投融资的成败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融资项目的选择,因此在内控制度建设工作中也要加强对投融资项目的监管与控制力度。首先,要建立完善的项目融资分析及报告制度,要对投融资项目的市场前景、投资数额、投资周期以及投资行为可行性等进行严格审查与综合评定,实现对投融资项目可预期风险及收益的最大限度了解及掌握。在审查评定工作的成员构成方面,要包括企业财务管理人员以及专门的投融资专业人士,以确保投融资行为既符合企业的自身运作及发展需要,同时也能够符合市场的具体要求,避免盲目冒进。其次,要加强投融资行为的过程控制,建立长效风险管控机制,定期召开风险分析及管控会议,及时了解项目开展情况,最大限度避免投融资风险的发生及扩大。再次,要推行投融资操作及管理问责制度,落实每一个环节的具体责任,加强对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行为约束,积极规避人为因素所造成的管理风险。

(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以完善投融资为核心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想要达到预期效果不仅需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为支撑,更加需要将管理制度内化为企业文化,现代企业的管理工作只有与企业文化相结合才能够真正有效的开展下去。具体来说,首先要在企业内部营造投融资管理监控人人有责的积极氛围,同时加强与投融资内控工作相关的学习工作组织力度,不仅要将学习落实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操作人员身上,同时也要深入渗透到企业内部的各个部门及人员,加强管理意识渗透、管理技术学习才能够帮助他们从本职工作入手深入领会投融资内控工作的精神,帮助他们更好的在日常工作当中参与好投融资内控,执行好相关制度,从而形成内控管理合力。

三、结束语

投融资是现代企业当中较为普遍的资金管理及使用手段,健康合理的投融资行为能够为企业获取额外的经济收益、帮助企业更好的开展生产及经营活动。但是投融资行为也伴随着相应的财务风险及管理风险,因此建立并完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就显得非常必要了。

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企业;金融投资;管理;措施

目前企业面临着经济全球化以及我国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等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在竞争如此激烈的环境里,如何增强企业自身的综合竞争力,使企业不被时代淘汰成为企业经营管理者高度重视的问题。金融投资是企业取得高效利益的重要途径,因此加强对其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1企业金融投资概述

1.1企业金融投资

金融投资是在社会经济不断进步发展的过程中产生的商品经济概念,是一种在实物投资基础上形成的投资行为。企业金融投资的对象是金融信贷以及发行股票、债券等,其有别于实物投资是一种虚拟领域的投资。

1.2企业金融投资管理

企业金融投资管理又称为资产组合管理,是以企业投资资金为对象的管理活动,其具体的管理内容主要涵盖了以下方面:一是综合多方面信息,全面系统的分析投资项目,建立科学合理的投资管理程序;二是合理有效的分配投资资金,形成最佳投资组合,在防控风险的基础上保障企业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三是针对众多的金融投资方式,企业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的发展需求,以获得最大化的企业利润为目标,确定企业金融投资方式和投资规模。同时必须做好前期投资项目的市场调查,对比分析可行性投资方案的性价比等工作,以保障投资项目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1.3企业金融投资管理的意义

第一,金融投资管理能够有效完善企业的运转机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金融投资是实现企业发展壮大的一个重要手段,合理高效的金融投资,能够支持企业的发展并获得最大化的利润,促进企业运转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第二,优化企业环境。企业的金融投资需要多个部门的相互配合与支持才能完成,那么相应的投资管理工作就要涉及企业的各个相关部门以及人员。在综合分析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的投资计划,在此前提下要想真正做好金融投资管理工作就必须从企业的投资项目、企业资金以及所需的人才等多方面入手,积极协调和沟通各个部门的相关工作,加强其合作,从而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优化企业管控。第三,提高投资回报率。科学合理的金融投资管理,可以实时掌握和了解企业的金融投资项目所处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投资风险,进而促进企业采取有效的方式进行处理,保障企业的投资利润,提高投资回报率。

2加强金融投资管理的措施分析

2.1完善金融投资管理环节

企业应建立健全金融投资管理制度,并不断对其进行完善,为企业的投资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制定科学、合理的金融投资方案。金融投资方案是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首要任务,企业应制定风险防范机制,在掌握国家政策和科学评估市场发展状况以及未来的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制定符合企业自身发展的投资方案,这有利于企业有效规避盲目投资以及不合理的市场竞争带来的各种投资风险。第二,投资分析。专业工作人员根据收集及整合的投资项目市场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分析市场的发展现状及评估未来的发展趋势,从而制定出最合理的投资策略。企业通过投资分析工作,对市场的走向有了具体的掌握和了解,有效避免了各类因素带来的投资风险,保障企业投资利润实现最大化。第三,组建投资组合及其业绩评估及修正。根据市场的反馈情况,制定投资方案时将各类投资进行科学的组合,这有助于分散企业的金融投资风险。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投资风险在所难免,但是科学的投资组合能够分散风险,有助于企业避免因单项投资失败带来的巨大损失。另外,市场是瞬息万变的,这就需要企业对投资组合中组成部分进行业绩评估,从而准确地把握经济环境的发展动态和趋势,对不合理的投资组合及时进行修正,确保企业在激烈的竞争环境里不被淘汰,高效实现企业的最大化利益。

2.2规范预算编制工作

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可以为企业制定金融投资方案提供理论依据,保障企业的发展战略符合企业的发展需求。规范预算编制工作,主要包括:一是专业人员要通过实际考察和取证,掌握准确、全面的资料信息,确保预算编制工作的实效性。二是建立预算编制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形成强大的约束力,杜绝随意调整和更改预算数据,若要更改和调整,必须具有强有力的相关证据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保障预算结果的准确度,为企业金融投资管理的相关工作提供正确的数据,促进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坚持公平公正和中立的态度以及不受外界因素干扰进行预算编制工作,严厉惩罚相关部门的虚报、谎报,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根据预算编制的正确结果制定出满足发展需求的投资方案。四是科学统计和详细记录各项目的数据,为企业考核绩效提供可靠的数据,指导各部门的后续工作,另外还能够提高企业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在资金稳定的基础上有序进行。

2.3加强金融投资管理队伍的建设

人才是目前各个企业竞争的根本,是企业不断进步和发展的原动力,所以金融投资管理应重视人才这种软实力的支撑作用。企业的金融投资首先要有专业的投资市场分析人员,同时还要具备相关工作的高技能、高素质和高专业水平的人员。另外金融投资管理队伍建设也不容忽视,企业可以增加薪资以及福利待遇等方式来招纳优秀的金融投资管理人才,并且要做好在职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再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其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此外要明确具体职责,使每个管理人员清楚认识到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增强企业的金融投资管理能力。

3结束语

总之,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金融投资必须符合市场的发展趋势,才能保障企业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里和激烈的竞争氛围中,立于不败之地。具体来说企业可以在准确研判宏观经济形式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健全金融投资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以及加强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金融投资的管理,实现企业的多方位多角度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范若丁.试析金融投资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应用[J].现代经济信息,2011,13:222+228.

第3篇

关键词:地方财政投融资 存在的问题 新格局

一、地方财政投融资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特别是随着短缺经济和以数量扩张为主的发展阶段的结束,经济结构不甚合理、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滞后尤其农业基础还较薄弱、经济素质不高、竞争能力不强等矛盾逐渐暴露。形成这些深层次问题和矛盾的影响因素较多,缺乏有效和规范的财政投融资运作有较大的关系。从总体上来看,地方财政投融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财政投融资缺乏必要的运作制度。由于我市财政投融资运作目前还未成型,缺乏基本的运作制度。特别是法律规范尚未完善,制定财政投融资的法规还没有摆上议事日程,在许多方面出现管理上的空白,诸如投融资业务的开展、投资方向都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和制度规定,运作范围不明确,从而导致有关部门或机构行为随意性较大,财政投融资运作不规范。

2、财政投融资融资渠道的单一性。目前由财政部门管理的投融资运作资金基本上是依靠财政预算的转化资金,主要包括历年积存的各项周转金、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的沉淀部分。基本财源对财政的依赖程度过重,而缺乏市场性融资手段。如不能适时发行地方政府建设债券(国库券主要是中央政府用来弥补预算收支缺口或用于预算内投资项目),对邮政储蓄、社会保险基金等应纳入财政投融资范围的资金部分也没有到位。融资渠道的单一和狭窄,也造成某些部门的行为严重地扭曲了财政投融资运作。

3、财政投融资观念和体制上的障碍。对财政投融资运作现状的分析表明,目前其运作的内部机制和外部环境都存在着各种不确定或非规范的因素,大致可归结为以下两类:(1)观念上的因素,受传统经济体制的观念束缚,对发展财政投融资的基本观念比较模糊、或带有某种片面性,认为财政不能与银行争资金,信用是银行的活动范畴。在目前出现一些非规范"财政投融资运作"状况,对要否发展财政投融资的争议就更为强烈。(2)体制因素。体制上的矛盾和焦点主要体现在:一是财政投融资至今还没有从财政预算内活动脱离出来,还不能按照其自身业务要求独立进行运营,而只是仅仅依附于财政预算的一块"有偿性财政"活动。二是由于财政投融资没有形成自身的体系,因而各层面的财政投融资运作被人为地分割开来,这也是导致地方财政投融资行为非规范性和整体功能无法发挥的根本原因。

二、发展地方财政投融资新格局

地方经济的现实运行迫切要求我们从重塑财政投融资的发展新格局出发,构造市场经济运行条件下符合实际状况的财政投融资运作体系,进一步改善财政投融资运作功能,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而要有效地运作财政投融资,把政府的政策目标变为现实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财政投融资运作制度的精心设计和管理机制的不断完善。

1、发展地方财政投融资,推进投融资体制的深化改革。发展财政投融资不仅是当前有效补充财政预算的不足、推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而且是推进和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通过财政投融资的运作,强化政府宏观调控力度,扩大当前社会投资总量,缓解投资结构矛盾,逐步解决投资体制根本性的弊端,明确界定和规范投资主体,推行资本金制度,建立微观投资主体的风险责任机制,完善具有内在约束力的投资机制,以使我省在新的经济增长中取得投资体制突破性的改革进展。

2、通过财政投融资的发展和实施,对预算外资金进行管理和监控。对那些应纳入财政投融资渠道的事业单位收费和基金收入等,应由财政投融资机构来实行管理。在规范收支、强化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各项预算外资金的来源和性质,对部分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投融资范围,对应纳入统一管理的各类基金和专项资金,对以政府行为征收的行政性收费和有特定用途的预算外资金列收列支,对事业性收费和事业收入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比例。对财政专户储存的预算外资金,可以利用不同部门在资金使用上的时间差,通过财政投融资方式,进行短期资金融通,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应积极研究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法,分类确定各类预算外资金纳入统一管理的比例,切实建立地方政府的调控基金,逐步形成地方各级政府的投融资体系,完善政府的转移支付制度和实施能力,向改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倾斜,增强经济发展的基础能力,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均衡发展。

3、科学地确立财政投融资的管理体制。一是应设置专门管理财政投融资的机构,负责编制财政投融资的计划、以及对财政投融资运作的日常管理与协调。对在实施财政投融资过程中的有关政策性金融机构也要逐步纳入财政投融资的管理体系,以提高财政投融资的运作效率。二是要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投融资的管理体制。地方财政投融资部门融资和投资的规模,贷款形式、利率、期限等要受中央财政投融资管理部门的协调和监督;同时向地方权力机构负责。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结合的原则,中央财政投融资主要承担关系到国民经济全局的、跨地区的、全国性的重大基础设施投资项目;重大和关键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涉及生产力布局和区域开发的重大投资项目以及少数需要巨额投资、或具有一定风险的基础产业投资。地方财政投融资则负责本区域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需要政策倾斜的企业等。

4、财政投融资制度建设。从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要求来塑造财政投融资,最为关键的是要通过立法来确立财政投融资的地位,需要尽快制定财政投融资法规及相应配套措施,对财政投融资的主体、运作机构、性质和运作范围、运作方式、财务管理、监管等方面作出严格的规范和具体的规定;并在此基础上来构造财政投融资的运作制度。

参考文献:

①邵有为等:《中国金融组织体系改革论》,中国金融出版社1996年。

第4篇

关键词: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金融风险;防范;化解

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开始出现以来,地方政府普遍建立了投融资平台,并且随着地方政府越来越重视投融资平台建设,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尽管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了一定的条件,同时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同时也面临着一定的金融风险,特别是地方政府债务危机的现象比较普遍,而且部分地区的融资平台当期债务本息已远超当地财政收入,潜在的金融风险一触即发。这就需要地方政府及相关方面一定要高度重视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特别是要运用系统思维和创新理念,着眼于破解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面临的一系列金融风险,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推动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取得更大突破。

1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面临的金融风险

地方投融资平台的风险已经被国家银行、金融监管部门列为行业最高的三类风险之一。从当前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面临的金融风险来看,比较突出的是债务率过高,普遍存在偿债能力不足的问题。比如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能够获取更多的建设资金,利用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进行举债,而且已经超过全年财政收入水平,这使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可能面临较大的金融风险;再比如还有一些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不注重自身发展模式创新,特别是在开展投融资的过程中还没有进行科学的研究和分析,特别是在投资领域过于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导致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收效不高,进而可能引发一定的偿债危机。还有一些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在开展投融资活动的过程中,面临一系列投资收益风险,比如某地通过对12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进行调查,投资收益风险主要来自项目建设前、中、后期三个阶段,占比分别42.5%、31.7%、25.8%,投资决策缺乏科学性的问题比较突出,因而面临一系列投资决策风险。此外,很多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还面临国家宏观政策变动风险,特别是由于国家越来越重视地方投融资平台管理工作,同时也要求在防范和控制系统性风险方面狠下工夫,这就对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如何更有效的防范和控制风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很多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由于具有一定的“行政化”特点,因而在金融风险防范与控制方面仍然存在诸多不足,特别是在金融风险防范与控制方面缺乏高度重视,导致出现一系列不该出现的风险。

2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金融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2.1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从当前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来看,尽管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由于地方政府投融资活动越来越多,而且很多地方政府还出现了“过度投资”的现象,这就直接导致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面临着一系列金融风险,但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并没有深刻认识到防范金融风险的重大价值,在经营与发展的过程中,还没有将稳定市场预期、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上升到战略层面,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相对比较突出。深入分析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的原因,最根本的就是地方政府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投资规模越来越大,但却没有对金融风险进行系统的研究和分析,这也直接导致很多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缺乏“量力而行”的意识。2.2金融风险管理体系落后。目前很多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在这方面做得不够到位。比如一些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还没有深刻认识到国家对于防范和控制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高度重视,在开展金融风险管理工作的过程中缺乏深入地研究和积极地探索,特别是没有从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的特殊性入手将投融资工作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结合,甚至一些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金融风险管理制度,金融风险管理工作缺乏规范化和有效性。还有一些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在开展金融风险管理的过程中,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组织体系,同时也没有将其纳入绩效考核及目标责任体系当中。2.3金融风险化解机制薄弱。从当前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来看,普遍面临一定的“债务风险”,但很多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还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金融风险化解机制,导致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金融风险越来越大。由于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属于国有企业,因而很多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不重视公司治理改革和创新,特别是由于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设立的初衷是为本地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融资服务,平台融资后所投入的项目大多是半经营性或非经营性的,因而公司治理不够完善,特别是由于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项目投资计划、资金回笼情况、贷款余额、融资规模等普遍不对外公布,这也直接导致无法形成科学地监督机制,特别是外部监督不够到位,对于出现的风险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因而导致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愈演愈烈。2.4金融风险监测工作滞后。要想更好的防范和化解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金融风险,至关重要的就是要加强金融风险监测工作,但目前很多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对金融风险监测工作还没有给予高度重视,这也直接导致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面临更多的金融风险,特别是当出现金融风险的时候无法更有效地化解。比如一些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没有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金融风险监测工作,对投资、融资等活动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缺乏数据收集与分析,金融风险防范的前瞻性、战略性以及针对性不强;还有一些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不重视金融风险监测工作的系统性建设,比如很多地方政府以及监管部门在防范和化解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金融风险方面做得不够到位,同时也重视投资收益,导致出现了一定的投资收益风险。

3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

3.1强化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要将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上升到战略层面,将其与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经营、管理、创新等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卓有成效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最大限度提升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能力。这就需要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在经营与发展的过程中,要将行政化与市场化紧密结合起来,特别是要更加重视市场导向,地方政府应当赋予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自主经营的权利,使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则要大力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在开展投融资活动的过程中,应当将落实国家防范系统性风险作为重中之重,积极探索财权与事权合理划分的运行模式,强化投融资活动与防范金融风险的有效融合。3.2完善金融风险管理体系。对于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来说,开展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至关重要的是要构建更加科学和完善的金融风险管理体系。这就需要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要从有利于促进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入手,切实加强金融风险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金融风险管理制度建设,从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的特殊性入手,将管理工作与金融风险管理进行有效地结合,努力构建既具有针对性又具有系统性的金融风险管理制度,并加强制度的执行力,比如可以将投融资活动与绩效管理进行有效结合,并且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完善金融风险管理体系,还要更加高度重视金融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设,特别是要将全面管理作为重要的原则,使各个方面、各个部门、各层次人员都参与到金融风险管理当中,努力形成合力。3.3优化金融风险化解机制。由于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面临的最大金融风险就是“债务风险”,因而应当建立相对比较完善的“债务风险”等金融风险化解机制。比如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为了更加有效化解“债务风险”,可以采取债务分类管理的方式,既要尽量化解存量债务,又要尽量减少新增债务,特别是要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情况入手,强化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化解的有效措施,并且要多听取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的意见和建议。优化金融风险化解机制,还要进一步规范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投融资行为,特别是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投融资活动。要进。一步优化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监督机制建设,要对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投融资活动进行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监督,确保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投融资效率和效益。3.4加强金融风险监测工作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在开展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的过程中,要把加强金融风险监督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只有做好这项工作,才能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取得更好的成效。这就需要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建立相应的金融风险监测机制,比如在开展投融资活动的过程中,对于可能出现的风险应当做好“风险点”监测工作,制定相应的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预案,一旦出现金融风险可以做到迅速反应。加强金融风险监测工作,还要进一步强化数据思维,通过对各类信息和数据进行收集与分析,找出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并且在开展投融资活动过程中进行有针对性的防范与落实,进而能够有效地化解各类潜在金融风险。

综上所述,作为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撑的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尽管已经成为市场主体,但由于很多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具有一定的行政化特点,还没有将自身的发展与市场进行有效对接,这也直接导致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面临更多金融风险,但目前很多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还没有深刻认识到加强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探索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有效模式,重点要在强化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完善金融风险管理体系、优化金融风险化解机制、加强金融风险监测工作等诸多方面取得突破,努力使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科学和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薛眉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管理研究[D].扬州:扬州大学,2018.

第5篇

一、引言

基础设施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巨大拉动作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基础设施的需求也进一步增强。 由于基础设施具有投资大、回收期长和收益率低等特点,加之固定资产具有巨额沉淀特性,基础设施领域投融资非常困难,这也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的速度。 随着投融资制度改革的深入,触及社会最深层次的基础设施领域投融资制度改革也逐渐被提上议事日程。

演化博弈理论是演化生物学与经济学结合的产物,该理论认为生物可以通过试错的方法达到最终的博弈均衡。 历史、制度和经济等因素以及均衡过程的某些细节均会对博弈的多重均衡选择产生影响。 smith和 price1973年在开创性论文中提出了演化稳定策略(evolutionary stable strategy,ess)的概念,标志演化博弈理论的产生。 演化博弈理论的基本思想是通过体制内的群体抵抗体制外群体侵入的一种复制动态过程,对不同群体演化博弈进行分析,找出影响制度演化方向的关键因素,再对这些因素进行分析,调整相应的应对策略,最终实现制度动态合理发展。 因此,演化博弈适用于存在利益冲突的决策分析过程。

在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变迁过程中,一直存在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两种投融资群体,这两种群体之间的合作关系直接受到政府管制政策的影响。 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演化是制度内外各相关群体动态博弈的互动过程,演化博弈模型可以有效地分析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变迁过程,揭示制度变迁影响因素并寻求最终达到稳定状态的路径。 本文正是运用演化博弈模型来研究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的动态演化的过程,试图分析影响投融资制度变迁、稳定的因素,找出制度变迁的决定力量。

二、相关研究综述

世界银行 1994年将基础设施分为经济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其中,交通运输、邮电通讯、能源等经济性基础设施直接参与生产过程,可以提高社会生产能力进而加快经济增长速度,而科教文卫等社会性基础设施有利于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改善投资环境、巩固经济发展的基础[1]。

学者们围绕基础设施投融资政策环境和政策选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建设并维持某些公共事业及某些公共设施是政府的主要职能;20世纪 30年代,凯恩斯从理论层面论证了公共工程政策的必要性;20世纪 40年代,基础设施受到了发展经济学家的高度重视,被视为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而内生经济增长理论认为基础设施投资等活动是经济长期增长的根本源泉,基础设施的外部性逐步成为研究的重点[2]。 学者们发现政治环境对基础设施投融资具有重要影响。 如 evans认为基础设施本身及其引致投资是最容易度量的“政绩”之一,有话语权的官员基于仕途发展的考虑,很容易进行政治性诱致的基础设施建设[3];rauch发现文官制度的改革、政府任期时间的延长会激励政府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提高基础设施投资的政策具有内生扩张倾向[4];randolph指出较完善的政治制度会增加私人供给基础设施的可能性[5];henisz认为政治环境和政府组织的差异是基础设施投资的重要决定因素,他通过对一百多个国家长达两个世纪的数据进行研究发现,政治环境是解释国家间基础设施投资差异的重要因素[6];gwartney的研究表明完善的经济制度对基础设施边际产出的促进作用更加突出[7];张军等人研究发现外商直接投资对地方政府竞相提供优良的基础设施具有激励作用[8];banerjee和 sudeshna提出地方分权硬化了地方政府的预算约束,有利于提高基础设施投资效率,且地方分权增强了地方政府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可促进各种投融资方式的出现[9]。

学者们采用了各种方法对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变迁进行研究。 有学者采用相关性研究分析基础设施对经济的作用,如 aschauer通过检验基础设施投资对私人产出及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发现基础设施投资减少可以解释美国生产率的下降[10];shioji、esfahani和 ramirez、范九利与白暴力、郭庆旺与贾俊雪等学者均采用类似方法证实了基础设施建设对经济增长具有积极意义[11 14]。 也有学者采用因果关系方法(主要是联立方程法、向量自回归、协整分析等方法)研究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关系,如demetriades和 mamuneas、calderón和 servén等学者[15 16]。 还有学者采用贡献度方法研究基础设施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如 romp和 de haan、刘生龙和胡鞍钢等学者[17 18]。纵观国内外研究成果,学者们多采用计量经济学模型对基础设施投融资进行实证分析,而较少从理论上研究,这也使基础设施投融资的理论研究深度不足,尤其缺乏对基础设施投融资政治环境影响的理论分析,这也制约了基础设施投融资的进一步发展。 本文从演化博弈理论视角出发,研究政府管制政策对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的变化过程的影响,并以公用事业民营化为案例进行实例分析,探索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演化的决定因素。

三、演化博弈模型的构建

(一) 基本假设

本文构建的演化博弈模型建立在以下基本假设基础上:(1)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中存在两个群体,分别为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2)两个群体都为理性的“经济人”,它们根据自身的成本收益来决定其行为;(3)两个群体分别有合作和不合作两种策略;(4)假设群体主要受政府管制影响,忽略其他因素影响;(5)为便于分析,政府的管制程度采用税率表示,税率越高则管制程度越高,反之越低①。

【①在《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36条”)中政府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基础设施相关企业经营。 但“非公36条”主要是通过准入标准降低和优惠扶持政策来体现出放松管制,这使得博弈过程中的政府管制程度难以得到有效衡量。 税率作为最直接的管制政策,可以用来体现管制程度,即用来表征政府管制从紧到松的政策变化过程,因此本文以税率作为管制程度变化的衡量指标有一定的合理性。

(二) 动态重复博弈

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共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a)国有资本直接投资经营,(b)国有资本投资市场化运营,(c)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市场经营,(d)社会资本投资市场化经营。 在传统计划经济时代,基础设施投资融资主要是政府直接投资政府运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力量逐步进入基础设施领域。 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发展如图 1所示。

由于制度供给结构不合理、市场化进程限制、政府角色错位等原因,中国基础设施领域成为垄断竞争市场。 在基础设施投融资过程中,博弈的双方地位存在不对等的情况,主要体现在信息不对等、政策待遇不对等等方面,在博弈过程中,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等情况,国有资本群体和社会资本群体处于一种不对称博弈状态,两个群体中的个体随机配对进行博弈,双方主要通过对博弈事件概率判断和策略选择来进行博弈。

在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变迁过程中,国有资本群体和社会资本群体有合作和不合作两种策略,国有资本选择合作的概率为 x,不合作的概率为1 - x,社会资本选择合作的概率为 y,不合作的概率为1- y。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变迁的支付为 u,其方程为 u(c,r) =x′ix= μi(ci,ri) - μ0(c,r),其中 μ0,μi分别为投融资制度变迁前后的收益,c为投融资制度变迁成本,r为变迁个体产生的增值利润。当 μ> 0,此时投融资制度变迁的收益大于旧制度收益,即个体选择策略增长率为正,反之为负;当 μ = 0时,投融资制度成本就等于投融资制度变迁收益,则制度变迁过程必然处在均衡状态,即渐进演化中的均衡状态。博弈双方的支付如表 1所示。

 

五、结论

本文构建基础设施投融资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了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两个博弈主体在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变迁过程中的博弈过程,并以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为案例进行分析,发现政府管制政策对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的演化有着决定性作用。 在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演化过程中,博弈双方的行为取决于博弈主体自身的收益,同时管制政策对博弈双方行为有重要影响,在不同的管制程度下,博弈双方会采用不同的对策,这会影响学习方向和演化速度,进而加速投融资制度的变迁和稳定演化。 在内部原动力不变的情况下,如何提高政府的管制水平,促进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变迁和稳定是政府管制政策的重要研究方向。

政府管制政策对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变迁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直接影响和决定着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演化方向,这在我国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发展和演化历史中体现得尤为突础。 基于此,本文研究的政策启示在于:(1)由于基础设施的固有特征和政府管制的作用,政府制定管制政策时,必须根据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的现状和现实社会的需求,树立引导基础设施制度科学而合理演化的观念;(2)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作为基础设施投融资过程中的两种重要力量,对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演化具有重要影响,进而引导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演化,并最终达到均衡状态;(3)在政府管制政策中,税收仅仅是直接影响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博弈双方的重要手段之一,政府还可以综合运用其他手段,如行政许可、特许经营等方式,间接影响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使其向政府和社会预期的目标演化。

参考文献:

[1]青木昌彦.比较制度分析[m].周黎安,译.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134136.

[2]盛昭瀚,蒋德鹏.演化经济学[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2.

[3]王辰.基础产业融资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4]谢识予.经济博弈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5]史普博 f d.管制与市场[m].余晖,何帆,钱家骏,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9.

[6]彭秀丽,陈柏福.矿业集群演化与区域协同发展[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9499.

[7]weibull j. evolutionary game theory[m]. cambridge, mass: mit press,1995.[8]samuelson. evolutionary games and equilibrium selection[m]. cambridge, mass: mit press,1997.

[9]friedman d. evolutionary game in economy[j]. econometrica,1991,59:637666.

[10]aoki m. organizational conventions and the gains from diversity: an evolution game approach[j]. industrial and corporate change,1998,7:399432.

[11]etsuro s. public capital and economic growth: a convergence approach[j]. journal of economic growth,2001,6:205227.

[12]esfahani h s, ramirez m t. institutions, infrastructure, and economic growth[j]. 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2003,4:443477.

[13]范九利,白暴力,潘泉.基础设施资本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文献综述[j].上海经济研究,2004(1):3643.

[14]郭庆旺,贾俊雪.政府公共资本投资的长期经济增长效应[j].经济研究,2006(7):2940.

[15]demetriades p o, mamuneas t p. intertemporal output and employment effects of public infrastructure capital: evidencefrom 12 oecd economies[j]. the economic journal,2000,7:687712.

[16]calderón c, servén l. the effects of infrastructure development on growth and income distribution[r]. bank policy re

search working paper,2004.

第6篇

一、乡镇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的基本情况

从融资平台的组成方面来看,乡镇政府投融资平台是由乡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而设立的,承载着镇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其资金的主要来源是乡镇政府的投资。

从对融资平台的风险制约上来看,为了能够极大程度的降低融资风险,乡镇政府通过对投资比例、合理分配、统一管理等手段严格控制融资规模,并且建立了比较初级的风险评估体系,保证能够实现债务的定期归还,同时实现政府资产的放大与保值增值,防患于未然,努力使投融资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近年来,江苏省金坛市薛埠镇政府已经在此项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并且开创了多方引资、多元主题、快速发展的新形势。第一,融资的项目在不断增多,投资的规模也逐步在扩大;第二,投资成效初显,在融资平台的大力运作之下,薛埠镇重点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安置房、工业集中区的建设都能够如期实施;第三,债务带来的隐患得到最大程度的控制。

二、乡镇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内部结构不健全

目前,有些乡镇政府的投融资平台内部结构不健全,缺乏合理的、有效的管理,致使其在进行投融资时存在误区,导致投资目的和经济收益在“付出”与“回报”上存在极不平衡的状况,也就是说,目前一些投融资平台只负责融资,而资金的利用则由政府其他部门在使用,这使得投资和管理分离,让一个本应该为一个整体的项目整体分散,削弱了平台的地位,使得“付出”与“回报”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隔离。

2.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外部制度缺失

目前,乡镇投融资平台中,增添了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就是公开发行的模式,但是这种融资模式,其相对的法律并不完善,同时这一领域对乡镇政府是一新型领域,以前从未涉足过,这就需要乡镇政府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其运作,政府完全参与不进来,而融资的担保手段却仍是政府承担,相应的风险也由政府承担,没有相应的制度来约束,不能形成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致使很多投资平台都存在暗箱操作,导致政府的债务风险加大。

3.平台规模和操作受限制

目前有些乡镇投融资平台并不实体运作,这就导致平台规模得不到扩大,往往是融资结束后,融资平台公司的业务也就基本结束了,资金往来也就是还本付息的资金在流动。所以,乡镇的投融资平台一定要实体化运作,根据平台的经营范围重新定位,拓宽平台业务,做大平台规模,这样平台的授信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扩大,提高银行贷款的空间。

4.融资财务成本较高

目前,银行对政府融资平台的贷款,除收取央行规定的基准利息,另外还收取浮动利息,造成融资平台财务成本负担过重,从而最终增加政府债务。

5.缺乏专业融资队伍

当前,很多乡镇政府的融资平台专业融资人才严重缺乏,没有专业的融资队伍,对融资平台的运作、资金的流向、银行贷款流程、资金的使用缺少专业知识,给政府融资平台的安全造成一定隐患,针对这种现象,政府融资平台应扩大队伍、加强力量,配备专业的融资人员。

三、逐步完善制度建设,降低乡镇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运行风险

1.逐步完善投融资平台内部结构

第一,将投资与管理的角色进行分离,政府是唯一拥有融资平台资产的投资人,而该平台的管理则应由融资平台自行负责,具有相对独立的管理权利。要积极推进市场化运作,按照管、建分离的原则,鼓励投融资平台根据效益优先的原则参与市场实体运作,承担项目建设主体职能,增加平台经营性现金流,提高平台的运作能力和投融资能力。第二,地方政府应当同融资平台建立起法律关系,融资平台的主要经营活动针对政府投资建设,并且严格明确两者之间的联系。建立回购制和代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部门、各投融资平台的职责,完善项目回购、代建机制。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立项申报、项目设计、预算等相关手续,提出初步投资计划和融资方案。投融资平台负责项目的建设,组织施工建设和竣工验收等工作。项目建成经审计和验收合格后,由项目使用单位进行回购。对教科文卫等社会公益设施项目,采取代建或回租模式。第三,优化投融资平台股权结构。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逐步向社会放开投融资资本市场,广泛吸引各种类型的社会资本参股投融资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平台股权结构,降低成本压力、分散运营风险。研究探索引进战略投资人,最大限度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第四,完善财务监管制度。各投融资平台的资金运作接受专职财务总监、总会计师等高层管理人员的监督,强化对各投融资平台的财务监管。确保对重大投资、资产转让、对外担保、资金拆借等重点事项监管全覆盖。强化经营预算约束,建立投融资平台经营预算制度,合理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促进投融资平台规范化管理。

2.逐步完善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外部制度建设

在进行投融资之前,应当提前做预算处理,并且做好风险评估,聘请专业机构对投资项目的绩效进行评估,除此之外,还应当建立完善的评估体系,增强其信任度,还要建立一个保障体制,这就是责任追究,加强预算人员的专业素养,避免因私损公的现象发生。

3.拓宽市场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风险

探索商业开发模式。授予投融资平台土地一级开发职能,鼓励部分投融资平台介入商业地产、工业地产和基础设施运营等优质项目,适度参与成长型企业股权投资及现代服务业投资经营管理等,拓展投融资平台的发展空间,提高运作能力和盈利水平,增强发展潜力。积极探索公益性项目商业建设整体开发模式,有效整合融资项目及其附属资源(包括周边土地、道路、商业设施等),依次开发建设,努力实现公益性项目建设收支平衡。

4.明确平台职能,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各镇政府应明确投融资平台主要框架,确定投融资平台的母公司、子公司及经营范围,明确平台职能定位,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完善企业经营管理秩序,推动投融资平台的市场化发展。进一步明晰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的权责,完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各级投融资平台的业务、财务、行政、人力资源等各项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权限和管理流程。

5.统筹配置镇政府资源

(1)统一调配全镇资源。根据投融资平台业务类别和项目建设需要,将部分职能部门下属的、实体运作的国有企业改组成为相应投融资平台的下属公司,提高平台自身“造血”能力。全面梳理全镇经营性资产,包括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和出租资产,重新整合注入投融资平台。深入挖掘经营性资源,包括土地、广告、专营权、冠名权等功能资源,统一整合注入投融资平台。根据“产权和事权相统一”的原则,通过财政资本金注入、支付项目使用费等补偿手段,补充投融资平台资源存量,提升再融资能力。统筹调配融资平台内部资金,科学调剂资金余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完善土地储备与投融资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按照一盘棋的思路,研究分析近期、中期、长期建设发展的需求和负债规模,建立合理的、科学的土地收储机制,储备与负债规模相当的土地资源。建立储备土地有序出让机制,形成收储、涵养、开发、融资相结合的土地出让梯队,实现土地资源效益最大化,与投融资平台高效运转相协同。

6.建立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

改革投融资平台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扩大社会公开招聘范围,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投融资人才。积极培养职业经理人,提高投融资平台的管理水平和对融资工具的运用能力。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建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鼓励和支持行政、事业人员放弃公务员或事业身份,到投融资平台任职,并按考核业绩兑现薪酬。

参考文献

[1]林文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风险及规范建议[J].金融与经济,2010(02).

[2]封北麟.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财政风险研究[J].金融与经济,2010(02).

[3]莉.浅谈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现状及对策[J].商场现代化,2010(10).

第7篇

质量和水平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受到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本文对地方政府

投融资平台存在的问题及形成机理、应对策略等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以期为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

资平台的运行和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风险问题

中图分类号:F83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14)04―0121―04

作为有中国特色的投融资体制创新,地方政

府投融资平台有利于扩大内需、弥补地方政府财

政赤字,并在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撬动社会资本、

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方

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

数量、规模激增及发展速度过快,带来了融资风

险、道德风险等诸多问题。

一、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存在问题的研究

(一)投资主体、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有限导

致融资风险高度集中

目前,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普遍面临投资主

体、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均有限的困境,导致融资

风险高度集中。在投资主体方面,主要局限于地

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和银行,尚未形成以政府为主

导,投融资平台、银行和银团、企业、外商等结合的

多元投资主体格局。在融资渠道方面,投融资平

台资金来源有限,除财政拨款外,主要集中在银行

贷款和发行债券。我国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分为经

营性和非经营性两大类,其中,非经营性投资项目

往往涉及金额大、还款时间长,且无法盈利或盈利

较少。对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面临的融资风险

形成机理,学者们进行了深入研究。如,李丽虹认

为,直接融资渠道不畅以及地方发债功能受到抑

制等因素,导致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以银行贷款

为主的单一融资渠道的形成。谈建军认为,融

资成本和收益均较高以及国家紧缩政策导致商业

银行信贷规模受到限制,进而导致地方政府投融

资平台融资渠道有限、融资结构不合理,并易诱发

融资风险。

(二)多层委托关系导致道德风险和逆

向选择问题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主要存在三层委托

关系:全民对政府的委托、政府对投融资平台的委

托、投融资平台对投资公司的委托。因此,地方政

府投融资平台存在道德风险问题。如,陈家洪认

为,在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委托关系中,某

一方也会利用自身信息优势,在获取收益的同时,

损害另一方的利益。这主要因为投融资平台运作

机制的透明度和公开度不足,政府、银行、公众等

都无法全面掌握其运营情况,致使投融资平台游

离于政府监管和公共监督之外。而在复杂的委托

链条中,信息不对称很容易导致逆向选择和

道德风险问题,从而损害政府、银行等相关主体的

利益。

(三)传统政绩观易给地方投融资平台埋下

政策风险隐患

当前,我国行政体制改革滞后,地方政府干部

晋升仍以地方经济增长速度作为主要考核标准。

在这种政绩观下,一些地方政府通过下达指导思

想、意见,通过投融资平台大量举债,盲目加大城

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地区投资力度,从而拉动经济

增长。如,赵嘉晓认为,由于贷款期限较长,导致

政府换届成为投融资平台的政策风险之一。地方

政府换届后,领导风格的不同易导致出台政策的

不尽相同。同时,新一届地方政府官员极有可能

产生新的投资冲动,从而产生债务衔接风险。如

果政策的延续性出现问题,投融资平台原有项目

就可能发生相应变化,再加上政府官员责任终身

追溯制的缺乏,导致无法对政府投资进行长期、有

效的控制,从而给地方投融资平台埋下政策风险

隐患。

(四)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管理问题突出

首先,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法人治理结

构不完善。投融资平台的性质大多是国有企业或

事业单位,容易出现政企不分的问题,并极易受政

策影响。如,迟晓燕认为,投融资平台具有政府背

景和市场定位双重属性,在产权、管理权等方面普

遍存在政企不分问题。我国大部分投融资平台尚

未建立起现代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

法人治理结构,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激励

机制。其次,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责任主体不

清晰。投融资平台主要由地方政府以国债资金、

土地储备、税收收入等形式注资设立,是地方政府

进行市场融资的直接工具。许多投融资平台由政

府独资成立,决策权自然掌握在政府手中,地方政

府成为实际的运作者和管理者。地方政府与投融

资平台的责任主体不清晰,政府行为边界模糊,容

易导致政府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对投融资平

台运作过度干涉或涉入不当。最后,地方政府投

融资平台的运作程序不规范。部分投融资平台成

立时间短,相应的财务管理、运营管理、信息披露

等制度尚未完备,严重影响项目运行的效率和质

量.

(五)过度举债与还款能力弱的矛盾导致投

融资平台面临债务风险

投融资平台天然的软约束机制,使过度举债

情况比较普遍。第一,资本金不实、资本金不足、

“垫资”和抽逃资本金等问题,易诱发债务风险。

如,米璨认为,一些承担省市级建设任务的投融资

平台存在注入资产不实或滥竽充数、平台层级较

低等问题,致使自身负债率过高。第二,投资时

间长、投资回报率低、项目盈利能力弱等特征易引

发偿债风险。如,李丽虹认为,基础设施建设的自

偿能力低及平台公司缺乏主营业务是导致项目盈

利性风险的主要原因。大部分地方政府投融资

平台自身没有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弱,

自身造血功能不足。债务偿还过于依赖地方政

府,而地方政府还款主要依赖于土地批租和税收

收入,如果政府收入大幅下滑,地方政府作为地方

债务的第一还款源,也将丧失偿还能力。即使是

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如地铁、机场等公共盈利性

项目,也很难实现收益与债务的对冲和缓释。第

三,债务结构复杂及隐性债务等问题易引发债务

运作风险,而项目投资收益不能覆盖成本则会导

致隐形债务显性化。

(六)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易引发金融风险

由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融资情况透明度

不够,导致银行无法全面、科学地分析和掌握其发

债和担保情况。由于信息不对称,有些地方政府

投融资平台的一个项目甚至可以从多家银行获得

信贷支持,造成“多头信贷、多头融资”现象的发

生。相对于地方政府,商业银行处于信息弱势地

位,难以掌控地方政府的债务总体水平、财务担保

情况和还款能力,导致信贷风险控制能力低。如,

张丽恒认为,如果地方政府无法偿还债务,则会转

嫁为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或转移为中央财政负

担,容易诱发银行信贷风险。李侠认为,地方政

府投融资平台的贷款一般采用政府担保或质押方

式,这种不透明的方式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易引

发信贷风险。同时,如果银行业出现大面积坏

账,还会引发整个金融体系的“地震”,导致金融

系统性风险。如,王庆安、贺辉认为,地方政府以

土地抵押向金融机构融资,而担保抵押品的价格

下行可能带来金融系统性风险。

二、解决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问题的对策研

(一)尽快出台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投

融资平台的法律约束

应尽快建立健全投融资平台的相关法律法

规,有效规范地方政府各类投融资行为,加强投融

资平台法律约束,依法保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

益,明确界定各方的权、责、利,实现公平、有序竞

争,实现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规范化、市场化、

透明化。首先,应不断完善《预算法》、《担保法》

等现有法律法规。我国《预算法》第二十八条规

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

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可见,《预算法》否定了地方

政府自主发债的合法性。对此,万莎认为,应修订

《预算法》,明确地方政府举债的合法性。王开

怀等认为,应不断完善现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中

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和支出范围,使地方政府成为

独立的财政主体。其次,尽快出台《地方公债

法》、《财政收支划分法》等法律法规。如,张琦认

为,应由国家相关部委牵头制订和出台一部《地

方公债法》,该法律涉及地方债发行的种类、规模

及债务管理和债务风险评估等内容。

(二)完善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结构,提升财

政能力

首先,应合理确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

权和事权,适当上移地方政府部分事权,明确各级

政府财政支出范围,并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其

次,适度下放税权、增加新税种。如,张琦提出增

加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地方政府拥有的比例,开

征遗产税、赠与税等新税种,并将监管权交予地方

政府。张丽恒建议建立和完善财产税,使其成

为地方政府的主要税种,以此改变地方政府过度

依赖土地财政的模式,为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提供

新途径。

(三)理顺政府与投融资平台的关系

理顺政府与投融资平台的关系,有利于解决

长期以来政府与投融资平台之间的政企不分、政

资不分、政事不分等问题,消除预算软约束和“共

同池塘”的影响。如,吴亚平建议从合理确定投

融资平台的隶属关系、确保投融资平立法人

地位两个方面理顺政府与投融资平台的权责利关

系。迟晓燕认为,鉴于投融资平台与生俱来的

政府背景和市场定位的双重属性,要科学界定投

融资平台的经营职责和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

(四)促进投资主体和融资渠道多元化

投资主体和融资渠道多元化是解决投融资平

台资金短缺问题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政府投融资

平台应打破单一投资主体的现状,转变为政府、投

资公司、企业、民间投资者、外商等多元化投资主

体的发展格局。李侠认为,应积极拓宽地方政府

及投融资平台的融资渠道,探索多样化的融资模

式,提升融资能级,促进财政投资、发行债券、贷

款、项目融资、产业投资基金、集中推介招商、社会

捐赠等多种融资渠道的发展,保障财政投资、债券

融资、项目融资、信贷融资、股权融资、社会捐赠的

有效衔接和综合发展。同时,降低信贷融资比重,

调整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拓展融资渠道,通

过市场化方式募集资金。

(五)构建投融资平台风险预警机制

首先,应加强投融资平台风险评估,制定一套

完整的投融资平台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科学选

取和界定监控指标,实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如,陈伟和陈S提出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

系统,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收集各类地方政府

风险相关数据,构建风险指标体系,并建立风险评

估模型,加强风险监测和管理。其次,实行合理

的债务分类和区别管理。张丽恒认为,应区分不

同性质和类型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实现纯公

益性项目、准公共性项目、竞争性项目的分类管理

和核算。

(六)建立投融资平台的风险监管机制

首先,应树立公民监督意识,加强社会监督。

赵敏认为,应增强社会公众的监督意识,健全政府

信息披露制度,提高投融资平台资金运行情况的

透明度,从而避免由信息不公开引发的投融资平

台风险问题。其次,构建全面、科学的信用评级

体系和债务规模量化指标体系,完善投融资平台

的跟踪、识别、评价、预测和监控机制。张琦、赵敏

等学者认为,应将影响政府负债率的因素纳入当

前的信用评价体系中,从而不断完善我国的信用

评价体系。米璨认为,应建立投融资平台信

用评价制度,以改善投融资平台经营状况、提高内

控和盈利水平。张丽恒认为,地方政府应在了

解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参考国际标准,建立包

含负债率、偿债率、债务依存度、负债收入比和担

保债务比重等指标的地方债务规模量化指标体

系,实现债务总量控制。再次,建立专业监管机

构。张琦认为,应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以及时跟

踪、加强年审、严格和规范监管。此外,迟晓燕

和张晓曼认为,还应加强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以及金融机构等专业中介机构参与投融资平台的

风险监管。

(七)改进投融资平台治理结构和约束机制

首先,要逐步完善投融资平台法人治理结构。

许航敏等认为,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应由政

府独资注册向合伙制或股份制治理结构转变。投

融资平台建立决策、管理和监管三位一体的现代

企业制度,有利于提高投融资平台资金使用效率、

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经验。其次,要加强投融

资平台市场化运作。李侠认为,地方政府投融资

平台的市场化运作应从坚持贷款审慎原则、遵循

市场化投资导向等方面入手。再次,要完善投

融资平台相关规范和约束制度。我国地方政府投

融资平台的制度建设应向纵深推进,项目公示制

度、专家评议制度、信息制度、投资监管制度

等的实施,可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和相关利益主

体的投融资行为。

三、结论

当前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诸多问题日益凸

显,受到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许多学者对投融

资平台存在的风险、形成机理以及缓释对策开展

了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为政

府和投融资平台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具有一定

的参考价值。但现有研究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

学者们大多全面地列举了投融资平台存在的诸多

问题,但未找到或指明投融资平台面临的最亟待

解决的问题。二是研究者们尚未提出导致地方政

府投融资平台诸多问题的首要原因或根源所在。

三是目前关于投融资平台问题及对策的研究多以

定性研究为主,缺乏衡量投融资平台风险的数据

和定量分析。如,一些学者建议建立投融资平台

风险预警系统和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评价体系,但

通过定量分析该问题的研究文献还比较匮乏。四

是关于投融资平台问题的基础性研究较多,以某

一地区或某一投融资平台为对象的应用性研究和

个案研究较少。五是现有文献中的对策研究主要

指明了缓解风险的方向,但普遍缺乏可操作性。

第8篇

一、项目投资计划审核

各平台(公司)及使用政府投融资资金的单位,应于上年拟定下一年度投融资计划(包括中长期投融资计划),并填制政府投融资计划审批表(见附件1),报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就投融资计划的可行性、资金筹集渠道、资金收支平衡计划、项目开发建设收益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步意见,报市政府投融资领导小组批准,并经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财政局、政府分管领导、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执行。

二、项目申报

各平台(公司)及使用政府投融资资金的单位应将项目建设单位提报的项目立项批复、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材料采购合同、监理合同及监理公司下达的付款通知书等相关资料报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三、项目概算投资评审

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会同投资评审科对项目单位提报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预算控制价等进行评审,评审意见作为安排项目预算和实施工程招投标的依据。项目实施过程中,重点核实工程量及投资完成情况,及时出具建设工程资金拨付评审意见,为资金拨付做好服务。

四、项目资金支付管理

各平台(公司)及使用政府投融资资金的单位提报的建设项目经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审核同意组织实施后,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对各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使用政府投融资资金的单位进行资金支付管理并填制项目资金使用审批表(见附件2),按照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财政局、政府分管领导、政府主要领导签批的意见、监理部门审定支付进度办理支付。

五、项目投资竣工验收

项目竣工后,各平台(公司)及使用政府投融资资金的单位或承担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将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决算)报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及投资评审科,作为项目单位办理竣工决算和转增固定资产的依据。

第9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 投融资管理 问题 建议

投融资包括两种经济活动,分别是投资、融资。通常,企业在进行投融资时,最根本的目的就是获取更多的利益,但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中小企业在投融资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这不仅降低了企业的利润空间,而且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同时,对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也极为不利。

一、中小企业在投融资中存在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投融资是企业扩大规模、创造利益的必然手段。然而,从中小企业投融资的实际情况来看,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有:

(一)盲目投资

首先,部分中小企业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在投资过程中,不做全面的调查评估,只看表面现象不看本质,只看现在不管未来,凭老板的感觉盲目地进行投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市场的需求量达到饱和,就会给企业的生存造成风险。其次,个别中小企业在投资时,缺乏可行性的风险评估机制,只是根据管理人员的主观判断,这不仅会使企业直接蒙受投资损失,还会给企业带来潜在的风险。比如,企业在短时间内若无法完成资金周转,就可能使企业陷入困境,最终,给企业的发展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二)投融资结构不合理

中小企业在投融资过程中,还存在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之间的竞争力不断加剧。因此,企业必须不断优化升级,提高综合竞争力,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地。然而,中小企业在实际投融资过程中,往往考虑不周全。主要表现在有:第一,企业为了追求短期利益,盲目投资,扩大生产规模,却往往忽视产品质量,这不仅不能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严重时还会导致大量产品被市场淘汰。第二,企业在大规模更新机械设备时,忽略了人才的培养,导致更新的设备缺乏熟练的操作人员,降低了机器设备的使用效率,从而使投资产生的实际价值减小。第三,企业在投资生产建设时,仅仅将重点放在设备的更新、规模的扩大上,忽略了技术、产品的优化升级。然而,投资生产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升级同样对企业生产有着重大影响。总而言之,当中小企业的投融资结构不合理时,不仅会降低企业的收益,还会引发企业巨大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甚至会导致企业生存困难。

(三)企业融资困难

企业在投融资中,还面临着较大的问题是融资困难,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更为严重。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不规范、内部财务信息透明度差,产品竞争力不足,企业经营隐患多。所以,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财务指标等往往不能满足金融机构的要求,加之抵押物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可能获得金融企业贷款。当前,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主要通过内部与外部两个渠道融资,企业采用外部渠道融资时,因为融资利息高、信用评估程序复杂,所以实际可操作难度大。另外,企业以资产融资时,由于存在很多潜在的风险,往往会降低资产抵押获得的贷款额度。此外,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常常缺乏担保企业,难以通过担保方式获得资金支持。总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非常狭窄,融资成本高,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其长远、稳定的发展。

二、企业投融资管理的建议

针对当前中小企业在投融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本文结合多年的管理经验,提出改善的具体办法和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改善投融资结构

当前,很多中小企业在投融资管理中,都存在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因此,企业必须引起重视,采取有效的办法,不断改善投融资结构。在此基础上,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以期来达到预期的发展目标。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采用以下这几种办法。首先,企业在投融资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市场、企业当前运营、远期规划等多方面因素,并进行综合的评估。然后,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投融资计划,避免盲目性投资。同时,在开展投资活动时,进行合理的监督,对投资产生的实际价值以及企业实际盈利的能力进行评估,有效防范投资不合理引起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第二,在投资前,深入到市场中调研,密切观察市场动向,分析市场的需求量,合理配置用于生产的资金,预防生产过度导致的资金风险。第三,企业在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应该将产品质量的提升作为重点,努力打造良好的品牌效应,以此来拓展产品的市场,赢得客户的信赖。最后,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应该打造多元化的投资结构,减少单一投资,创造更多发展空间。

(二)加强信誉制度建设

中小企业在投融资的过程中,必须加强信誉制度建设,以此来满足金融机构的信誉条件。调查显示,在以往的投融资中,中小企业之所以不能通过评估,很大原因就在于信用评估不完善,最终使其陷入到了投融资的困境当中。通常情况下,中小企业在加强信誉制度建设中,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首先,根据企业当前的经营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加强财务信息的管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其次,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内部管理水平,降本增效、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和盈利水平。再次,加快产品的优化升级,提高产品质量,在无形中扩大市场需求量。具体来讲,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可以将更多的资金用于产品的研发,以此增强其核心竞争力。

(三)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政府要加大对中小企业投融资的支持力度。采用多个渠道,帮助中小企业顺利进行投融资,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品质。首先,降低投融资的门槛,减少融资成本。在条件具备时,尽可能开发出更多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的方式,减少中小企业投融资的压力。其次,加快风险投资结构的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渠道来进行投融资活动。第三,在政策上支持金融机构,扩大民间投融资机构的规模,方便中小企业进行投融资。

三、结束语

本文首先分析了当前中小企业在投融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然后,结合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提出了解决的具体办法和建议。比如,改善投融资结构;加强信誉制度建设;加大政府支持的力度等。希望可以起到参考的作用。总而言之,企业要提高投融资管理的水平,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切不可盲目行动。

参考文献

[1]李坤.煤炭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善建议[J].财经界(学术版),2014,(13).

[2]刘西红.探讨企业投融资管理存在问题及相关改善建议[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27).

第10篇

【关键词】金融投资;常见风险;控制措施

一、企业金融投资的常见风险

风险是企业金融投资不可避免的,其中,证券投资风险、基金投资风险以及衍生金融资产风险是企业金融投资的常见风险。

(一)证券投资风险

任何投资行为均存在相对应的风险,证券投资绝不例外。在证券投资过程中,企业决策若存在问题,或出现盲目投资等现象,导致企业回报率降低,致使企业资产损失严重。面对证券投资风险,企业金融决策人常常由于心理负担重,导致决策出现失误。同时,因证券价格呈现出不断下滑的趋势,大大减少企业的经济效益,甚至出现亏损现象。若证券价格呈现出上下波动的情况,可能诱发一系列连锁反应。例如,基于证券价格处于上涨阶段,企业立即投入大量资金,并未对证券价格大幅上升的原因进行分析,致使投资行为过于盲目,大大增加证券投资风险,影响企业经济利益。

(二)基金投资风险

目前,基金是诸多企业选择的投资方式。基于基金投资过程中,专家将小额资金集中起来,在观察市场情况的基础上,实施投资。全部基金投资过程是基于多个投资人员共同出资所构成的,因此,基金投资方式安全性较高。同时,基金投资仍存在一定风险,例如,基于多种方式下,企业筹集大量资金,却没有专业程度高的投资专家进行投资指导,导致基金投资存在安全问题。部分企业将基金投资视为储备自身资产的手段,未以基金类别为指导,科学购买基金,以经济收益为基金购买的唯一指标。鉴于此,基金投资存在一定风险,导致企业投资面临风险。

(三)衍生金融资产风险

作为新型投资方式,衍生金融投资是金融投资过程中最近所产生的投资方式,导致传统企业金融投资管理受到较大影响。相较于证券投资与基金投资,衍生金融投资风险更高。该种投资方式以控制企业大量现金为出发点,易导致企业运行过程中出现资金周转不灵等问题。若企业采用衍生金融投资方式,迫使企业资产价值处于上下波动状态下,增加企业财务管理难度。若企业采用正确的操作方式,将大大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相对而言,若企业操作方式不正确,且存在失误现象,将缩减企业经济收益,甚至导致企业出现亏损现象。

二、企业金融投资风险的控制措施

(一)构建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

一方面,引导管理人员树立较强的风险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应对制度,例如,设置专门管理企业风险情况的风险管理部门,达到投资风险治理科学化标准。构建科学化经营管理制度,以企业自身风险承担能力为指导,优化科学投资决策,保证企业投资有效性。积极落实投资决策责任制,加强对投资主体的管理。构建投资风险应对制度,对企业风险损失进行严格管理。

另一方面,完善企业风险预警指标系统,对企业潜在的投资风险进行及时准确的预测,促使企业财务决策水平得到提升。基于企业信息化发展前提下,加大对企业经济效益的研究力度,在积极应对和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促使企业盈利能力、价值创造能力、现金创造能力以及发展潜力得到全面推进。

(二)强化投资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人力资源是任何企业发展的保障,是增加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是推动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因此,为有效防范金融投资风险,企业应强化投资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作用与价值,增加企业经济效益。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知识讲座与教育培训,指导投资管理人员学习金融投资的专业知识,提升投资管理人员的专业操作技能,达到提高企业软实力的目的。同时,完善奖惩制度,激发投资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促使投资管理人员主动提升自我,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引导其秉承着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投入到工作中去,为构建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投资管理人才队伍奠定基础,提高企业金融投资风险管理效率,降低金融投资风险对企业的影响。

(三)优化风险应对方案

在金融投资过程中,不同类型的金融投资存在不同的投资风险,因此,企业应优化风险应对方案,采用有效的防范措施,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第一,风险保留,该种方式以少量资金为前提,支付工作由投资主体执行,第二,风险转移,即采用相关措施,促使风险发生转移,减少风险对企业的影响。第三,风险消除,该方式具有不易操作的特点,是一种借助预测援救技术达到增加预期收益目的的措施。第四,损失控制,即若企业存在金融风险,通过行之有效的手段,促使损失降到最低。

(四)加强对现金流的管理

严格控制管理现金流是企业积极应对财务风险的基础和保障。首先,强化对企业资产的管理,对企业资产实施定期盘活固定政策,达到资产流通与变现的目的。其次,尽最大努力减少存货、预付款以及应回收货款等资金的使用,通过增加贷款、减少分红、发放债券以及增加权益资本比率等手段,促使易变现率得到提高。最后,对应收账款进行严格管理,基于信用政策科学化标准基础上,实施销售人员责任制,强化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同时,企业增加对经营性净现金流的关注度,促使利润得到提高,以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为出发点,合理选择投资模式,保证投资决策科学性。

三、小结

综上所述,金融投资风险是企业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是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同时,金融投资是推动企业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因此,为控制金融投资风险,企业应强化对金融投资的管理,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完善企业内部建设,减低金融投资风险对企业发展的影响,促使企业核心竞争力得到提升,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琦伟.试论企业金融投资常见的风险及控制对策[J].中国商论,2015,33:93-95.

[2]韩师光.中国企业境外直接投资风险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4.

第11篇

关键词:集合理财产品信托金融

当前,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都在积极推出各类集合理财产品。2004年,我国商业银行加快推出人民币理财计划;2005年,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面世;2006年,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和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进入快车道,集合理财竞争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目前,金融市场上交易的金融产品或者金融工具都是体现一定权利义务和责任关系的合约,明确金融产品的法律关系是金融活动有序展开的基础。对同一类产品应该统一立法,为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风险进行明确划分和适当分配,目的是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防范风险。把当前众多金融机构开展集合理财产品统一到信托轨道上来,可以满足投资安全和投资效率的双重需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

信托的扩展运用

上世纪初,我国模仿英美法系国家导入信托业,信托投资公司即脱胎于银行业,其功能定位的争论从未停息。改革开放以来,信托业继续被引入金融投资领域,之后信托投资公司虽然历经五次整顿,甚至《信托法》颁布实施多年,我国信托业的定位问题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理论兼实践问题。

事实上,信托与公司、委托-等一样,属于一种制度性“公共物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理财市场的竞争加剧,出现了对信托制度进行拓展运用的客观要求和趋势,从而信托制度的内在价值和功能在世界范围内开始有所张扬。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制度的确立是信托制度拓展运用的典型。此后,企业年金等引进信托制度,社保基金、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产业投资基金、房地产信托基金以及资产证券化产品等都有运用信托制度的要求。银行集合委托贷款以及券商集合理财计划限于委托制度框架内,不过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管制结果。

信托制度拓展运用可以看作金融混业的一种因素或征兆。同时,表明信托业已经朝着打破“制度垄断”和“行业垄断”的方向迈进,信托公司面临的不仅是一般意义上的不同机构之间、不同金融行业的竞争,还面临如何运用信托制度的竞争。具有典型意义的是,中国证监会于2004年10月21日《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原则规定的基础上,对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具体操作及监管事宜进行了详细规定。2005年3月,经证监会批准的光大证券“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广发证券“广发理财2号集合理财计划”相继成立。

《通知》内容在多方面出现了与信托公司的资金信托管理办法内容相似,甚至接近的地方,为防范道德风险和变相融资,设置了明确而详尽的规则。该产品实际上是基金产品与信托产品的共生物,形式上偏重于基金,实质上则是信托关系,而名义上却是委托关系。从设立专门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来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具有信托特征。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不管是以证券公司的名义设立,还是以集合资产管理组合的名义设立,标的所有权都发生了转移,从而超越民法对于委托理财的规定,符合信托法的规定。因此,如果对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按信托法的要求进行规范,更有利于发展。

从监管层面来看,如果将信托定位于信托投资公司从事的信托业务,而否认社会上已经存在的以委托面目出现的信托样态,容易人为制造制度性风险。在我国当前金融经营分业管理的模式下,不能以主体身份判定营业特征,其他金融机构从事的信托业务也应该划定为信托范畴,防止剥夺他们存在的合法基础,尤其是信托机制本身就具有极强的脱法功效,管制之间的空白和冲突反而为其所用,这就可能酿造普遍的脱法行为,令大量交易行为处于非法与合法之间的灰色地带。应当允许信托的多元化,否则这种“地下”信托容易引发新的交易安全问题。

立足信托关系的集合理财产品

我国金融机构选择信托模式竞争理财市场的最重要也是最简单的原因,即信托模式本身就是“好用”的金融工具。“好用”主要是说信托产品具有灵活性和规避管制的“自由基”,具有高度弹性空间,在打通不同金融市场以及金融与实业领域的间隙方面具有特别深刻的穿透力,同时又具有良好的集资效应,可以迅速覆盖社会的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投资者。金融机构的金字招牌,吸引众多停留在存款认知水准的百姓大众的注意力。

在各类金融产品推出之际,监管机构应预先以法规形式明确禁止不当行为,防止和最大限度地减少逆向选择的可能性。例如,防止假债券回购、假委托存款委托贷款、假信托业务等。否则,一旦问题暴露了时寻求解决办法,往往代价沉重。尤其是利用信托机制集合投资或集合理财类的产品,因其规模大且善于规避管制,如果不强制安排交易结构和规范标准的法律结构,否认其信托性质和潜在的巨大风险,等待证券业、银行业的将是信托投资公司已经走过的重重困难。

作为表外业务的理财产品本来应当由投资者承担投资风险,但前提是金融机构作为受托人已尽法定和约定的善良管理和诚信义务。如果金融机构未尽义务,则应承担信托责任或者最低也是违约责任、过错赔偿责任,由表外强制转化为表内。金融企业的表外业务并不一定是无风险的业务,事实证明,大量的表外业务可能是风险过大或者在一定触发因素、诱导因素出现时容易转化为现实风险。我国普通投资者对投资风险意识比较淡薄,同时,他们并不能有效区分表外和表内金融产品的风险度,在选择金融产品时往往是依据金融从业人员的解释和广告,甚至仅仅凭借金融机构的看板和条幅来购买。而事实上,很多银行集合理财产品从一开始就已经走样,例如规定收益率;券商的集合理财产品亦未脱此窠臼,例如在文件中规定“客户在封闭期内可优先获得3%的净值增长率,低于部分管理人用投入资金补足”,在措辞上使用“优先获得”,也就是对投资者在封闭期内的收益作出保证,实为隐性保底条款。

信任制度下的集合理财产品满足投资安全和投资效率的需要

集合理财产品按照信托法所规定和塑造的信托关系进行规范,不仅仅是因为我国已经颁布了《信托法》,引入了信托制度,而是因为信托制度所固有和特有的功能以及制度张力可以满足集合投资所必需的投资安全和效率的要求。相反,基于委托关系的制度,则不如信托制度提供的安排更加具有安全性和效率性。

信托制度对投资安全性的保障

信托财产独立性是信托制度的最重要法律原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原理,使得信托财产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及其他的信托财产之间的风险隔离开来,大大减少了信托财产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是一种有效的破产隔离财产保护方式。

在信托制度确立的权利架构中,受托人虽然是以自己的名义对信托财产进行投资运作,但是受托人所拥有的权限并不是无限度的。委托人可以在信托合同中明确规定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的方法,或者对受托人运用信托财产提出明确的风险保障标准,对受托人的管理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和限制。委托人对信托财产运用标准的限制,可以大大提高投资的安全性。

在信托制度确立的义务架构中,信托关系中的受托人法定义务比委托关系中的受托人法定义务严厉,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信托法要求受托人将其个人财产与信托财产分离,使信托财产形成一个独立的财产实体,免受当事人(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债权人追索,保持其相应的独立性和稳定性,这是委托制度所不能具备的。

信托制度对投资效率的保障

信托法规范为信托当事人进行交易提供了订立信托契约的标准,并为建立信托关系提供了“一套强制性的标准化约款,可以大大降低缔约的交易成本。”通过提供受托人义务,包括忠实义务和善良管理义务等信托法的默示规则,为交易主体提供了效率。信托法中,许多任意性条款为当事人确定权利义务提供了极大便利。而投基资金领域信托契约的标准合同形式,大大减少了基金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成本。

信托法以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为核心,整体安排与信托财产有关的诸多法律关系,以便实现设立信托的目的。信托法不但使信托当事人通过信托合同的方式,建立信托结构妥善处理,相互间权利义务变得相当方便,并且对当事人与信托财产、各当事人自己的债权人与信托财产,及信托财产与交易第三人之间复杂的责任体系作出了整体妥当安排。尤其是信托通过受益权的分割、分层等与证券市场有机结合起来,在资产证券化领域巧妙运用,促进了金融资产的交易效率。

委托关系中的委托人并不是以所有权人身份运用的信托财产,因而在交易时往往需要提交授权文件等,并履行必要的确认手续,这样做往往持续时间较短,往往是一事一委托,受托人的自在委托法律关系中十分脆弱,受托人常常缺乏对受托财产中长期投资盈利的战略考虑,因而交易效率不高。在信托制度中,受托人运用信托财产时,是以所有权人名义进行交易,而且受托人往往是基于受托财产的中长期战略目标进行管理、运用、处分,故交易效率显然高于制度。

受托人的管理运用权和财产托管权能分化,产生了投资基金的法律架构。此外,账户管理的职能也可以由专门银行负责,出现了年金分权制衡模式。这种法定化和定型化结构是市场长期选择的结果,也是法律强制拟制的产物。将金融市场上出现的集合投资或理财计划规范为信托,有利于更好地利用信托法原理调整和规范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保护当事人权益,并促使监管部门统一监管信托业务。

随着我国普通民众财富的累积,人们日益要求金融机构丰富和发挥代客理财的金融功能。信托与证券、公司、等最普遍的交易手段日益结合,融入现代金融市场,成为规范和引领投资、融资和理财行为的基础性制度单元。因此,运用信托完善我国集合投资制度是一种优质的选择。目前,券商理财、银行人民币理财尚游离在信托之外,反映了在分业经营格局下不同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关系协调性尚嫌不足,各监管部门应摒弃过去作为行业代言人的角色,将监管目标始终定位于保护投资人利益之上,从界定集合理财的信托关系入手,抛弃分业监管门户之见和利益之争,统一对集合投资行为定章立制,防范金融风险。

参考文献:

1.盛学军.中国信托立法缺陷及其对信托功能的消解[J].现代法学,2003(11)

2.王文宇.新金融法[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第12篇

关键词:财政

投融资

体制

通常认为,财政投融资是指政府为实现一定的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目标,通过国家信用方式把各种闲散资金,特别是民间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统一由财政部门掌握管理,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的前提下,采用直接或间接贷款方式,支持企业或事业单位发展生产和事业的一种资金活动。财政投融资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配置资源的重要实现途径,在促进经济有效增长、调整和改善经济结构、强化宏观调控能力等方面都具有独特的功效。我国财政投融资起源于上世纪50 年代,进入80 年代以后得到迅速发展。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渐完善和公共财政框架的逐步确立,原有财政投融资体制的问题日益突出,使得对其进行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大大增强。

一、我国财政投融资的现状和问题

(一) 融资渠道单一,融资范围狭窄

我国财政投融资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财政,包括各项财政周转金、预算执行中的间歇资金、专户储存的预算沉淀资金以及行政摊发的国家债券或金融债券,既缺乏市场性融资手段,又不能适应市场的进程,适时地吸收邮政储蓄、社会保险基金和借助于一些社会财力,甚至一些应纳入财政投融资范围的资金也没有到位。

(二)财政投融资管理体系不健全

由于缺乏全国统一领导、规划,财政投融资管理比较散乱,不成体系。主要表现在:(1)财政投融资的机构名目众多,既有财政信用机构,又有财政部门内设的诸如农财处、行政处等业务机构,还有政策性银行,形成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局面,缺乏一个统筹资金、协调行动的管理机构。(2)财政投融资管理混乱,缺乏严格的计划与法制管理。

(三)财政投融资与商业银行投融资界限不清,也缺乏法律上的依据

一方面财政投融资范围界定不严,一些本应通过市场融资的项目却通过财政投融资筹措资金,从而扭曲了资金结构,损害了金融业公平竞争。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过分扩张投资性贷款,投资资金过分依赖银行,这不仅加剧重复建设和结构失调,还会导致银行不良债务急剧上升而阻碍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

(四) 财政投资不规范

目前,在许多财政投融资项目上,有偿资金往往无偿使用,资金投放前缺乏全面科学的可行性分析、成本效益分析,工程建设中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项目结束后也不进行评估,往往是“说投就投,一投了之”,使财政投融资无法维持自身“融资——投资——还款”的良性循环。

(五)企业在投融资领域作为市场主体的地位还未确立,其自主权未能得到很好落实

当前,投资的决策权都在各部门、各地区的行政机构手中,政府行政部门审批投资项目、安排投资计划,对投资项目单位的管理实行以投资项目为中心而不是以企业法人为中心,投资过程中政企不分的状况依然存在,致使一些国有企业缺乏面向市场、适应市场的能力,投资的效益观念和风险意识较差。

二、改革和完善我国财政投融资的建议

(一)拓宽融资渠道,壮大投融资规模

从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财政投融资应从以下渠道筹集资金:一是预算拨款,但作为无偿使用的资金,预算拨款在整个资金来源中不能占太大比重。二是邮政储蓄存款和社会保障基金的剩余金,从发展趋势看,应将其成为重要资金来源。三是政府担保债券和政府担保借款,诸如向各专业银行发行中长期建设债券等。四是各种民间资金,应作为资金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五是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中间歇资金的一部分,但不包括那些周转快、间歇时间短的预算外资金。六是增加政策性银行筹资量。财政投融资机构除采用借款等融资方式外,还可发行股票、债券和其他有价证券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

(二)进一步明确财政投资的原则、范围和领域

财政投资的基本原则是:致力于公共福利的增进;不能对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造成扭曲和障碍;不宜干扰和影响民间的投资选择和偏好;不宜损害财政资金的公共性质,进行风险性投资。为此,应进一步明确财政的投资范围和领域,这主要包括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的公共领域。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财政投融资的重点对象应当是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农业、科技进步、区域发展、环境保护等过去忽视的范围和领域。

(三)加强管理,提高财政投融资效益

1.建立财政投融资计划编制制度。通过编制财政投融资信贷资金综合计划、财政投融资资金来源计划和财政投融资资金运用计划,全面反映其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和投资预期收益等情况,从长远看,财政投融资计划应成为政府的“第二预算”,由同级人大或人民政府审批,并列入国家综合信贷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以利于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2.制定财政投融资资金使用的审批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回收和效益考核制度、预决算制度、财政投融资内部财务核算制度及其配套管理办法,并切实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财政投融资活动,保证财政投融资资金的有效投放和健康运行。

3.建立合理、高效的财政投融资管理机构,并实行现代化管理。中央一级可考虑在财政部内部设置专门管理财政投融资的机构,统管全国的财政投融资工作,制定全国的财政投融资政策,同时负责中央财政投融资资金的筹集与使用。

4.从国际经验来看,凡是市场经济活跃的国家,其法制都很健全。因此,应制定相应的财政投融资法规、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等,使财政投融资活动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四)创新财政投融资机制

1.按照市场机制的要求,建立和尝试多种财政投资项目运营模式

对非经营性项目,可以采取政府投资、政府经营的模式,授权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对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国外运用得比较成功且适合我国实际的模式主要有:政府和民间合作投资、民间经营模式;建设经营转让模式(BOT);建设转让经营模式(BTO);购买建设经营模式(BBO);此外,还有租赁开发经营模式、管理合同模式以及政府和民间就项目合资组建公司的共同投资经营模式等。

2.建立财政投融资和市场投融资的协调机制

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一是财政投融资活动要严格遵照市场经济的信用原则,对财政投融资资金进行流动性、安全性管理。财政投融资不能唯成分论,而要以社会经济效益高低来决定投融资领域。二是虽然财政投融资体制强调自上而下一致的政策导向机制,但必须借助市场投融资体制,实施市场化的投融资活动。同时,财政投融资的政策性导向,要对市场投融资的方向、规模发挥引导效应,使市场投融资逐步纳入到国民经济良性运行的轨道上来,最大限度地减少盲目性和短视行为。三是在投融资项目选择上,市场投融资活动要优先参与竞争,凡是适合从其他来源获得资金的项目,财政投融资活动不应向其提供资金,而且,在必须通过财政投融资扶持和发展的领域,财政投融资要注意更多体现政府的经济长期战略,注重宏观平衡和结构均衡。

3.建立多层次的财政投融资风险责任分担机制

财政投融资最大的风险源自财政投融资的产权责任模糊。财政投融资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投融资主体,是来源于政府的政权行使者和国有经济的代表者双元身份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经济管理的双重职能,这双元身份和双重职能在具体实施中,容易被简单地运用行政手段所混淆,致使财政投融资活动与行政权力结合在一起,产生低效率和腐败。因此,为减小财政投融资风险,要通过委托和代理关系,明确资金托管、资金管理和资金运用三个层次的产权关系,落实各个投资主体的责、权、利。

4.确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投资决策机制

在投融资体制改革中,应全面落实企业的投资自主权,项目立项、前期研究、筹资方式的选择、新建或是技术改造的选择等各个环节都应由企业自主决策。对于新建的经营性项目都要按照《公司法》要求,先确立企业法人,再进行项目建设。政府应进一步减少对企业投资融资的直接干预,而应在加强政策引导,增强社会服务功能和完善经济管理功能方面多下功夫。

参考文献

[1]汪雷. 对我国财政投融资资金运用的分析[J].经济问题探索,2004,(10):12—15.

[2]郭励弘. 投融资体制改革前瞻[J].中国投资,2003,(07):52—54 .

[3]何川. 我国投融资体制存在的问题和改革方向[J].经济师,2003,(04):33+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