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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的资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30 16:46:2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房地产的资产管理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房地产的资产管理制度

第1篇

关键词: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问题;对策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改革发展和变化,我国的房地产企业不仅仅面临着一些来自于房地产企业内部的压力,而且也面临着来自于一些客户、竞争者和法律法规方面的压力,尤其是在财务风险方面更为严重。因此,在当前这样的经济环境下,我们有必要对房地产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做出优化,以便于其适应当前的社会发展。

一、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的特点

在当前环境下,房地产公司的财务管理特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房地产公司所面临的财务风险更大了,另一方面是房地产公司的财务管理难度增加了。

1.房地产公司所面临的财务风险加剧。近些年来,我国的国内经济在不断地发展着,这也使得我国的城市化水平有了显著的增加。因此,房地产行业获得了十分显著的发展优势,这促使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投入增大,筹备物资的资金增多,造成财务管理的周期延长。在这样相对较长的开发经营周期当中,会使房地产的经营管理面对着诸多的不稳定和不确定因素,这也使得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投资项目都面临着多重的结果,也使得房地产的开发所面临的风险加剧。

2.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的难度加大。在当前环境下,关于房地产的开发主要涉及到了来自很多方面的问题,所以这就导致了房地产公司财务关系也面临着一些复杂性和多样性的选择。通常债权人、债务人、投资人、公司内部职员、被投资的单位和开发公司之间的关系都属于房地产公司财务关系范畴之内。除此之外,房地产公司内部的各个单位之间或者和上级单位以及各个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也属于房地产公司财务关系,具体来说表现在很多的方面,比如被拆迁单位或者居民住宅,勘察设计等,这些都和房地产企业的大量的、频繁的资金交往存在直接的关系。由此看来,在当前这种环境之下,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难度是有所增加的。

二、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现状分析

1.房地产企业管理制度存在漏洞,不够合理。房地产公司是资金密集型的一类公司,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比较高。但是在实际房地产公司中,基本的管理制度不够规范,在财务管理环节尚未形成有约束力的标准。这方面的原因主要如下:部分房地产公司规模较小,由于自身的实力较弱,在公司制度建设方面投入不足,公司缺乏明确清晰的管理制度;一些房地产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缺乏实际的灵活性,操作性很差,在涉及到资金管理时财务管理部门受公司高层领导影响较大,缺乏一定的独立性;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不清晰,在财务处理方面有时过于看重短期利益而忽视对长期公司战略发展的考量。

2.成本管理和财务预算的意识淡薄。一般来说,房地产公司在开发项目之前要对项目的营利性做一定的评估调查,要对整个项目的资金、收入、回收期、成本、利息、收益率等做全面细致研究分析,这是做好预算资金安排的前提。但是现实中一些房地产公司,限于自己的资金实力较弱,在项目开发前期做得财务预算工作不到位,没有深人详细的可行性调查研究报告,缺乏一线的具体资料,导致预算资金与实际项目投资出现较大偏差,影响了公司的现金流。

3.房地产公司融资困难。房地产企业为资金密集型的、高风险性的行业,资金周转周期长,在遇到资金困难的情况时,必须要通过融资扶持企业发展。但是在实际融资中,很多公司的融资渠道相对来说比较单一,往往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在新形势下,公司的融资会面临困难,因为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房地产的政策的出台,银行融资监管进一步趋紧,尤其是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国家政策根本无法满足于企业融资需求。

4.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不高。一些中小型的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不够高,在涉及复杂的财务处理方面略显经验不足。还有就是诸多的管理经营者如出纳、家族式管理、会计等都是用自己的亲戚来做,涉及到现金管理的工作都是交予自己的亲属去做,这样难免会出现管理的漏洞。财务管理水平不高,已经是影响房地产公司融资的主要障碍,投资者在投资时会根据公司的现金流情况、偿债能力、公司发展前景等考察公司的基本情况,而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相关财务指标的优劣。

三、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优化措施

1.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房地产企业要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要从企业自身实际出发,将企业的成本管理、预算管理、财务分析、资产管理等各个方面融入到财务制度中,确保财务数据的统一性;二是要设立相应的财务管理机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如建立相应的报销制度、采购制度、现金制度、稽核制度,充分实现财务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根据企业各岗位的需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强化监督机制,强化财务人员的责任心,规范财务行为和工作程序,提高会计质量。

2.提高决策者的财务管理意识。房地产公司的高层领导者要转变经营理念,坚持树立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是企业的核心理念,切实把眼光从利润转向可持续发展上面来。企业领导要加强自身的管理技能学习,通过参加管理培训班来提高经营理念和管理水平,也可以通过和同行业人士的交流来学习和提高管理水平。

3.扩大房地产公司则务管理的资金筹集。如果想要在当前环境下促进房地产企业的更好发展,必须要结合当下房地产行业发展的现状对整个房地产行业做出分析,经过分析之后,我们可以得出,房地产企业必须要具备有足够的资金来作为维持房地产企业正常运转的基本保证。因此,对资金的筹备工作是应该摆在第一位需要解决的问题。具体来说,需要从四个方面进行:第一,依托银行贷款并将其作为资金筹备的主要方式,在此基础上拓展其他形式的金融业务,比如商业汇票和保函等;第二,要制定出一种合理有效的打入资本市场的途径,比如发行股票或者债券进行融资;第三,房地产公司需要对外筹集资金,以此方式来加大本企业的市场占有份额,扩大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实力;第四,对融资左式进行创新,可采取多种方法进行。

4.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房地产公司应该以不断夯实财务管理为基础,切实规范财务管理和财务基础,努力把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到最佳。财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比较强的业务工作,因此在房地产企业进行财务管理人员的招聘时要选择既会财会知识的人员,又对各项会计法规较为熟悉的人员。同时还要考核员工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要求员工不仅要具备优秀的专业胜任能力,而且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5.加强风险控制。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中的风险控制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要了解当下的法律环境,尤其是在现有的市场环境下,企业必须要以法律为依托,规范各项业务活动和经济活动,科学进行利润分配,强化企业理财职能;二是要了解企业所在的经济环境,要以我国国民经济为导向,深入公司体制改革,适应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一切从实际出发,及时调整公司的经营方式,以此来提高自己的市场应变能力。

参考文献:

[1]田林永.房地产企业财务现状及管理建议[J].上海房地,2011(5).

[2]田林永.当前房地产企业财务现状及管理建议[J].中国住宅设施,2011(7).

[3]钱剑.我国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J].中国总会计师,2010(2).

第2篇

一、高校固定资产概念和分类

固定资产是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开展教学、科研、生活服务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如何做好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资产使用效益,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生活服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根据《高校会计制度》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高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1)房屋和建筑物,包括教学用房、行政用房、后勤用房、业务辅助用房、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及土地等资产;(2)专用设备,包括电脑设备、打字复印机、电教设备及文体设备等;(3)一般设备,包括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印刷机械、卫生医疗器械、工具量具器具、家具、行政办公设备、被服装具、标本模型及车辆等设备;(4)文物及陈列品;(5)图书;(6)其他固定资产。

二、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高等学校取得固定资产资金的来源渠道开始增多,投资方式灵活多变,出资主体不断地增加。除了国拨经费外,主要集中在贷款、学费中的一部分、国债建设投资,等等。最近几年高等学校用于校园、校舍、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入,还有相当部分用于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后勤社会化的建设主要依靠贷款资金,这与以前形成的固定资产在产权性质上相比较是有差异的,不同投资形成的资产差异构成了高校资产的多元结构。

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的快速增长、取得途径的重大变化及其在高校发展中显现出来的重要作用,使更多的相关机构与部门关注这些资产的使用和管理状况信息。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信息(如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生均学生宿舍面积),衡量与评价高校办学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固定资产信息,对高等学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作出评价与判断,银行要考核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并对提供的担保资产进行估价、考评。高等学校自身也开始注意到通过合理有效地使用固定资产能够做到既满足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需要,又节约资金,避免浪费。只有在对固定资产进行了科学、合理、高效管理的基础上,才能提供真实、可靠、全面、完整、有用的信息资料,以满足各方面对高等学校固定资产信息的需要。当前,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比较落后,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账实不符问题。账实相符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准确的基本要求。账实不符主要表现为有账无实、有实无账和账实不匹配。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一是固定资产采购项目的计划指标被挪用, 形成固定资产虚列;二是利用账外资金越权违规购建固定资产,但为逃避监管而不入固定资产账或部分入账;三是会计差错,即已报废、盘亏的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账实不符问题来源于多年的积累,并未得到根除。

(二)固定资产年度计划执行的偏差问题。固定资产购建资金计划作为进行管理与控制固定资产增加的工具,是指令性指标,必须做到层层负责、不得突破。但一些部门在计划实际执行的过程中,执行的结果与执行的目标出现了偏差,具体表现为超计划执行、计划被挪用、擅自购建新项目、擅自换项目等。上述种种计划执行偏差现象使计划失去了严肃性与指令性, 管理机构的管理意图未被落实,造成了固定资产计划管理的失控,严重时还将影响到高校的正常经营。

(三)房地产未确权问题。高校要进行强强联合,要实现双赢目标,就必须保证其资产的产权清晰,固定资产中涉及产权问题的项目主要是房地产。由于历史上高校办公用地多采用划拨形式、管理制度的松散造成房地产购建资金来源多元化以及办证意识淡薄等原因,高校内部无论是正常入账还是账外并账的一些房地产项目存在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证照不全的现象,即未做好房地产的确权工作。这些房地产长期归高校使用,虽然不存在第三方对其产权进行要求,但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这些房地产须补办相关证照,这往往需要一笔不小的税费支出。

(四)基建项目竣工决算造价不完整问题。基建项目的竣工决算代表了基建资金循环的终结,决算造价是基建项目成本的准确反映,是入账原值的确定依据, 因此,高校内部都有一套完整的竣工决算审批操作规程。但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已经办理竣工决算的基建项目仍需要追加投资的现象,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主观方面的原因,在利益的驱使及基建项目主管机构的干预下,一些独立审计机构违背职业道德,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掩盖基建项目中存在的或有债务(如税务机构口头承诺的税费减免),将决算造价从表面上控制在批准的预算总投资内,以逃避监管,可一旦或有债务发生,高校必须面临付款问题;二是客观上的原因,近年来,国家逐步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一些基建项目靠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面临着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局面,从而需要追加投资。

(五)责任人处罚机制不到位问题。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要求,高校应该对造成上述违规现象的责任人进行处罚。但实际上,这种处罚的权力集中在人事部门,而一些责任人往往是现任或曾担任过领导职务,由于人际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对其处罚往往是象征性的,或者根本不处罚,造成一些责任人长期逍遥“法”外,有关制度成为一纸空文,这也是高校监管不力的通病。由于责任人的处罚未得到彻底落实,容易造成有关负责人责任意识差,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不重视,结果形成恶性循环,产生更多的违规现象。此外,责任人处罚不到位问题也影响到了基建项目决算、闲置固定资产处置等业务的审批。近年来,随着高校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国家的三令五申,已逐步将固定资产违规现象与有关负责人的职位升迁挂钩,这种情况已有所好转。

(六)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置问题。高校的闲置固定资产是指不需用固定资产,主要表现为闲置房地产及闲置电子设备。闲置固定资产的产生主要源于以下三种因素:一是高校内部流程整合产生的闲置,造成了撤并机构房地产闲置;二是科技进步造成固定资产过早淘汰而产生的闲置,这在电子设备的更新换代上表现得尤为突出;三是违规途径产生的闲置,购建账外固定资产却未实际发生使用效益。这些闲置固定资产属于不需用资产,占用了高校大量资金,需要积极加以盘活处置。在处置的过程中要确保程序的公开、透明,最大限度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严防资产流失。

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一)切实提高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学校分管校领导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固定资产管理,要广泛宣传,认真贯彻国家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重大意义的理解和认识,把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到关系学校教学、科研和产业等工作顺利开展、关系学校生存和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只有管理意识提高了,才能管好、用好固定资产,使其保值、增值,发挥其最大的使用效益。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高效、合理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既要有完善的宏观管理法规制度,又要有适合各高校实际情况的内部规章制度。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资金管理部门和外部债权单位均要求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存在良好的管理机制,确保资产信息真实,强调信息披露的相关可比性、管理的科学有效性,进而可以对各高校的固定资产状况有比较清晰的认识,合理评价固定资产使用效果与管理效率。同时,各高校又存在个体差异,固定资产的类别差异很大,在遵循统一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本单位操作性较强的管理规章。

(三)加强固定资产审计,发挥审计监督在固定资产管理中的作用。由于固定资产在高校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对一个学校的发展影响极大,因而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的审计监督,保护学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实现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是学校内部审计的一项重要工作。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国资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对于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在审计过程中要着重对固定资产管理中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符合性测试,检查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以保证固定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促使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四)实行固定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要改变固定资产部门所有、重复购置、使用效益低、积压浪费等现象,要做到:(1)学校加强调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打破院系、部门、学科、专业的界限。根据各学科、专业的教学、科研任务,把相近的实验室进行分类、合并、重新组合,建成跨学科、专业的实验室,充分利用现有的固定资产。(2)发挥经济杠杆作用,在现有的条件下,实行固定资产有偿使用。既可节约资金,又减少了固定资产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问题,提高了固定资产利用率。

第3篇

【关键词】宏观调控;房地产企业;变革;创新

在宏观调控政策不断持续深入的形势下,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商品房市场交易持续低迷,多数中小房企将要被迫出局。在如今的严峻的形势下,房地产企业要想求得生存与发展,就要顺应调控形势,且不断改革创新。

1 房地产企业应在变革中求发展

从统计数据上看,2003年以来,全国各类房企超过6万家,其中近九成的开发企业规模小且品质低劣。要想渡过眼下的难关,必须以产业变革积极应对,充分调动内生动力,通过机制大调整,在市场大洗牌中获得“新生”。

1.1 机制大调整

当前,在增加供应与调整需求的双管齐下,房地产业要继续发展,必须顺应形势,进行机制大调整,通过法律、制度、产权三个层面的改革,推动房地产行业合理有序的健康发展。

1.1.1 法律是转型的推力

法律,具有针对企业的规范力和约束力,既能规范房地产业在发展过程中的行为,为行业健康运行提供法律保障,又能迫使开发商创新和转型,以好的产品赢得市场。在今年两会上总理提出,要利用法律手段规范开发商经营行为;今年8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通知中提出,要全面提升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认定。可以看出政府对房地产业法律规范的重视。此外,还需用法律手段抑制投机性住房;对技术创新(住宅产业化、绿色住宅、环保地产)、金融创新、盈利模式、营销创新等也急需法律上的固化,促使住宅建设及其产业化在法律框架下有序发展。

1.1.2 制度是转型的合力

法律的有效执行,需要一个良好的制度作保障。完善的制度能促进房地产企业在未来发展中做出全面、科学的规划和规范,防止宏观与微观政策的波动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及时调整好企业的经营战略和产品定位。例如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制度、房地产价格统计制度和方法、税收制度、土地招拍挂制度、房地产登记等方面制度的不断完善,合理调整好企业的管理制度和销售制度,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1.3 产权是转型的动力

产权是信任的载体,是企业自主经营的内生动力,是创造品牌和信誉的坚实基础。拥有实际产权的企业以及处于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的员工,为了长期利润会精心经营其品牌和信誉,会用自己的诚信对消费者负责,这也是一些民营企业往往能迅速成长的原因所在。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房地产业10强名单中,民企就占了6家。相比之下,一些大型国企以及企业员工并不实际拥有产权或享有权益,缺乏创新的内在动力,甚至产生人利益,出现道德问题,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成了国企转型的绊脚石。

1.2 市场大洗牌

伴随着调控政策的不断深入,上市房地产企业销售业绩出现首次下滑,房地产业的洗牌运动正在悄然进行。万物“适者生存”,房地产企业也是如此。一方面并购潮已成为房地产企业突破融资困境、拓展市场份额的一条便捷之路。数据显示,2011年上半年,房地产业并购案例持续增加,已完成并购57起,同比增加27起。另一方面去房产化风潮涌起。比如江苏舜天出售旗下地产公司全部股权,此般“割爱”,实属无奈;绿景控股去年开始着手转型经营高端酒店、写字楼;爱建股份今年变更经营范围,去掉“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咨询”经营项目;泰达控股打包转让旗下两地产公司股权;约有六分之一的房地产企业在上半年涉及矿产业务。

1.2.1 金融倒逼

在抑制通胀的背景下,国内信贷继续紧缩,货币紧缩的基调难以改变,房地产业融资环境仍然偏紧。与此同时,房地产信托发行也愈发困难,融资成本节节攀升。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80%中小房企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资金紧张现象。上半年,上市房企整体资产负债率上升了3.58个百分点,达到72.25%。负债总额突破万亿元,达到10921.43亿元,同比上涨41.29%,这无疑倒逼房企转型加速,大企业扩张和小企业被兼并将成为常态。

1.2.2 环保倒逼

一方面,民用建筑在建材生产、建造和使用过程中,能耗已占全社会总能源消耗的49.5%左右。我国现有的430亿平方米建筑面积中,95%为高能耗建筑。有关数据表明,我国住宅建设用钢量平均每平方米为55公斤,比发达国家高出10%~25%,水泥用量为每平方米221.5公斤,每一立方米混凝土比发达国家多消耗80公斤水泥。另一方面,环境问题也在不断加剧:一是全国90%以上城市水域污染严重,城市生活垃圾以每年8%~10%的速度增长,50%的垃圾处理率中只有10%达到无害化处理;二是建筑在全生命周期中排放出的二氧化碳总量占全球碳排放总量的40%。如果城镇化污染持续恶化,房地产业的发展也备受限制。

1.2.3 内生倒逼

地产创新是未来城市小区的发展方向。受调控政策影响,迫使开发商要么背离房地产,要么倒逼转型,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如南京卧龙湖国际社区项目,曾经处于无法运转的尴尬境地,但开发商自给压力,最终仍将卧龙湖打造成为休闲度假的绝佳胜地。

2 房地产企业应创新产品品牌

通过这次楼市调控,房地产市场将面临由低端到高端的转折,创产品品牌将越来越被重视。住房不再是“钢筋+混凝土”的避风遮雨的陋室,而是价值和品质的体现。开发商必须在品牌建设与技术开发方面下功夫。

2.1 品牌大比拼

树百年品牌,做百年企业,取决房地产企业是否将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价值予以充分发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产品品质的提升上。

2.1.1 舍得投资

房地产企业在打造品牌方面要舍得投资,精于投资,既包括工程质量,也包括规划设计质量、环境质量、配套质量和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2.1.2 追求百年

“树百年建筑”应成为推进住宅产业化发展的动力。我国的住宅产业化进展比较缓慢,原因在于粗放式的建设长期得不到改变。许多耗资巨额的建筑寿命不过十几年,“保量不保质”,很难创造百年建筑,更谈不上企业自身的百年大业。

2.1.3 人性为本

房产企业的产品规划必须优先考虑人性为本。现代人买房是购买一种生活方式,一种人居文化,满足对住所的物质文化和精神需求。企业应针对不同群体,根据他们的生活习惯、功能需求、空间需求,创造提供小区环境的文化、教育等条件,做到人、自然和社会的和谐统一。

2.2 技术大转换

在当前宏观调控下,粗放式的房地产开发模式终将终结,绿色人居将登上市场舞台,未来房企的盈利模式将更趋向于高端化、科技化;更偏向于技术、品质、人文、环保的复合化。

2.2.1 品质要独创

目前,国内的住房“千城一面、千房一面”,产品同质化严重。因此企业应注重打造独具企业特色的产品,与企业品牌相辅相成!

2.2.2 技术要适宜

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对创新的需求是不同的,正如前工业时代与后工业时代对房地产产品的技术支持有很大差异一样。处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不能超前也不能滞后,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应对房地产的技术创新有不同要求。

2.2.3 应用要客观

目前,开发商对于住宅新技术的利用和推广仍停留在主观层面上,改变这种状况,需要技术创新,更需要客观应用,防止应用只是技术的简单叠加。

2.2.4 内外要大气

过去,有些开发商过于强调容积率和外在的形式美。随着消费观念越来越趋于理性,企业想要生存下去,必须对住宅的“销量”和“品质”做出抉择,做到以品质及舒适度赢得销量。

2.2.5 创新要全面

房地产业的创新,需要多种形式的创新。如产品创新、土地获取模式创新、开发模式创新、管理服务创新、机制体制创新、技术创新、营销创新,甚至是公益创新等。只有摆脱原来单一的创新模式,才能带来产业的全面发展。比如,探索实行以商业代建为主体的开发模式变革,转型成为房地产投资商、运营商和服务商;用资产管理业务来开拓新的盈利源泉,重点加强基金的募集能力,提高融资能力和独立投资能力;开创集“商业百货、文化娱乐、电影院线”为一体的商业发展模式,以养老为目的的地产项目等。

第4篇

第一条  为完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抵押管理制度,保护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法通则》和广州市人民政府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办法》等有关法律与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辖内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拥有的房产、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向抵押权人提供担保,藉以取得抵押权人提供的贷款或向抵押权人保证履行债务。

本规定所称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地下资源、矿产、埋藏物、隐藏物、市政公用设施等的开发、使用与利用。

第三条  开发区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注册、核发核销权属证书等行政管理工作,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房地局)负责。

第二章  房地产抵押的设定

第四条  凡在开发区辖内依法取得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国有企业、内联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其它经济组织和个人,均可依照本规定,以其房地产设定抵押,成为抵押人。

第五条  凡依照本规定接受开发区房地产抵押的境内外的金融机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均可成为抵押权人(债权人)。但未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或未在我国设立商务代表机构的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机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与个人除外。

第六条  下列房地产可设定抵押:

(一)公司、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所有的厂房、仓库、办公楼、商店、宾馆等建筑物;

(二)属境外个人所有的自用住宅;

(三)依法有偿受让,并在有效使用期限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七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公共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的房地产;

(二)职工宿舍、食堂等公益福利设施;

(三)房产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不明或权属尚有争议的;

(四)已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被施以其它司法保全措施的;

(五)其它依法不得设定抵押的。

第八条  以房产设定抵押时,应连同该房产坐落的地基及附属场地的使用权同时作价抵押。

以整体楼宇中的部分房产设定抵押时,应按抵押房产建筑面积在整体楼宇的建筑面积中所占比例,折算出抵押房产在整体楼宇用地(包括基地和附属场地共用部分)中所占份额,将该份额的土地使用权与房产同时作价抵押。

第九条  凡有上盖的土地,不得单独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尚无上盖的土地,以其土地块使用权向中国境内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货款时,该地块必须是业经开发,并已投入不少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5%的建设资金者。

第十条  抵押人以共有房地产设定抵押,须征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以共有房地产中本人所占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应书面通知其他共有人,或先行分割,再以其本人所占有的部分设定抵押。

第十一条  以已作抵押的房地产再作抵押的,须征得在先的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  以已出租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抵押人应将出租事实预先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成立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并由抵押人将抵押情况,书面告知承租人。

第十三条  内联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证实各方投资份额已缴足的,不得以企业的房地产设定抵押。

第十四条  依法取得开发区内房地产的境外公司、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必须按规定在开发区申请成立企业,取得中国法人资格,方可以房地产设定抵押。但以个人的住宅设定抵押的除外。

第十五条  国有企业以房地产设定抵押,需经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  内联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房地产设定抵押,须经董事会或联合管理机构成员一致同意,形成书面决议。所设定的抵押期限不得超出企业合营或合作期限。

第三章  抵押合同

第十七条  房地产抵押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抵押合同可单独订立,也可在其它经济合同中订立抵押条款。

订立抵押合同应对拟抵押之房地产进行估价。抵押房地产估价,可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确定,亦可委托业经广州市或开发区的房地局资格审核认可的评估机构或人员进行。

国有企业、以及占有国有资产的其它企业与境外抵押权人签订的抵押合同,其拟抵押的房地产的估价,必须由广东省、广州市的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十八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除应具备一般经济合同的必备款外,还应具备有下列内容:

(一)房地产的名称、编号、处所、面积、四至及数量、权属;

(二)所担保的债务内容、范围、数量、质量、期限、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及与该债务内容相关的其它事项;

(三)房地产的作价及抵押率;

(四)房地产的占管维护、风险责任,处分方式、处分费用的承担及受偿方式;

(五)抵押权消灭的条件;

(六)其它应规定的内容。

第十九条  与境内金融机构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及各专业银行的贷款规定签订。

第二十条  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以房地产设定抵押与境外金融机构签订抵押贷款合同,按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境外贷款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国有企业、内联企业与境外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涉及外汇的,其规定应以偿债储备基金的外汇平衡能力为限,并由管委会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州分局申报有关审批手续。

第四章  抵押登记

第二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天内,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一起向开发区房地局申请抵押登记,也可委托人申请抵押登记。未经登记的房地产抵押行为无效。

第二十三条  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应按抵押物类别向开发区房地局分别交验下列文件:

(一)《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

(二)《房地产抵押合同》正本;

(三)《房地产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共有权保持证》等权属证书;

(四)申请人或人的资格证明;

(五)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外商投资企业权力机构同意设定抵押的文件,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报告及其它必要证件、文书、契约、附件、图纸及资料。

第二十四条  开发区房地局应在收到房地产抵押申请的全部文件后十天内办完《房产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权属证书的注记手续,核发载明抵押权的《他项权证》。

《他项权证》由抵押权人领取及持留,经注记的《房产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权属证书交由抵押合同规定的一方保管,抵押合同没有规定的发还抵押人保管。

第二十五条  抵押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经原批准机构书面同意,并自变更、解除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由双方一起向房地局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

抵押合同因履行完毕终止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自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一起向开发区房地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五章  抵押物的占管

第二十六条  已作抵押的房地产由抵押人占管,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交由他人占管。

抵押人在占管期间应维护已作抵押的房地产之完好。抵押权人有权监督并督促抵押人切实履行该义务。

第二十七条  已作抵押的房地产因抵押人之过失或故意行为而遭毁损、灭失或价值减少,不能或不足以担保债务时,抵押人有义务重新提供或补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第二十八条  设定抵押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在抵押合同中明确占管期间因不可抗力及其它不可归责于抵押人的原因而致已作抵押的房地产意外毁损、灭失和价值减少时的风险责任;依约需要保险的,由抵押人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投保。

若抵押合同未明确风险责任,上款风险事故发生时,抵押权人可就抵押房地产之残余价值及抵押人所得补偿请求受偿。

第二十九条  已作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未满前如需转让,抵押人应事先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对扣除应纳税费后之转让所得,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在同等条件下,抵押权人对拟转让之抵押房地产有优先购置权。

第三十条  已作抵押的房地产发生继承、遗赠时,继承人、受遗赠人应及时以书面告知抵押权人。

已作抵押的房地产发生赠与时,抵押人应事先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抵押权人同意赠与后,抵押合同解除,但原抵押债务仍由抵押人在约定期限内清偿。

已作抵押的房地产发生转让时,原抵押人应向受让人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其转让之书面意见的副本或复制件,并将转让成交情形及时以书面告知抵押权人。

上述各当事人应自继承、遗赠、赠与、转让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一起向开发区房地局办理产权过户、抵押变更或注销登记;在继承、受遗赠事实发生之前,抵押权人未依本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要求处分抵押房地产的,原抵押人对抵押房地产的权益及占管义务和风险责任由继承人、受遗赠人承担,但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偿付义务以其合法继承、受遗赠所获房地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当被继承、受遗赠的房地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抵押债务时,抵押权人可就抵押人的其它遗产受偿。

第三十一条  抵押人若将已作抵押的房地产出租,除承担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之义务外,应事先书面告知抵押权人,且租期不得超出抵押期,非经抵押权人事先书面同意,租期不得延长;否则,抵押权人有权追究抵押人之违约责任。

第六章  抵押物的处分

第三十二条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抵押权人有权向开发区房地局申请依法处分已作抵押的房地产:

(一)抵押合同期及宽限期满(包括分期偿还每期届满),抵押人未依约偿还债务的;

(二)抵押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三)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的;

(四)其它损及抵押权人正当权益、足以妨碍抵押合同正常履行的。

本条第(三)款情形发生时,已作抵押之房地不列入破产清算财产,但其价值超过抵押债务的部分除外。

第三十三条  处分已作抵押的房地产可采取下列方式之一:

(一)拍卖;

(二)招标转让;

(三)协议转让;

(四)其它经开发区房地局同意的方式。

第三十四条  抵押权人处分已作抵押的房地产之申请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并将副本同时抄送抵押人或其继承人、受赠人、受让人,已作抵押的房地产为共有、出租或委托其他人代管的,还应同时书面通知共有人、承租人和代管人。

开发区房地局在抵押权人的处分申请后,应在三十天内决定准许与否。抵押当事人不同意房地局决定的,或者房地局逾期不作答复的,抵押当事人可向管委会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五条  处分已作抵押的房地产由抵押权人委托开发区房地产交易所或经开发区房地局同意的其它机构主持进行。

第三十六条  已作抵押的房地产处分成交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中止处分:

(一)抵押权人要求中止;

(二)抵押人请求中止,表示愿意并确能即时清偿债务;

(三)其它应中止的情形出现。

第三十七条  处分已作抵押的房地产所获价款由主持处分之机构依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费用;

(二)扣除涉及抵押标的之应纳税款和土地增值费;

(三)偿还抵押权人债权本息及罚息、罚款;

(四)所剩余额退还抵押人。

第三十八条  处分已作抵押的房地产之所得不足以抵偿押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追索不足部分。

第三十九条  已作抵押的同一处房地产,有若干抵押权人的,其优先受偿顺序以在开发区房地局抵押登记顺序为准。

第四十条  处分已作抵押的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购买人按下列顺序享受优先权:

(一)共有房地产的其他共有人;

(二)已出租房地产的承租人;

(三)开发区管委会;

(四)抵押权人;

(五)其他应享受优先权的人。

第四十一条  处分已出租的抵押房地产,如租期(含住宅租赁期可延续的时限,下同)未满,取得该房地产的新产权人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在办理房地产过户登记的同时,办理租赁合同变更登记。租期届满,新产权人如继续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十二条  已作抵押的企业房地产被处分时,企业生产、员工安置等事宜由抵押人负责,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抵押房地产的处分致使企业解散的,由抵押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合同、章程的规定清理或清算,办理企业歇业手续。

第四十三条  经处分而取得抵押房地产权者,应照章向开发区税务局和房地局缴纳各项税费,办理过户登记,领取《房产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权属证书。原有的房地产权属证书缴回发证机关注销。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建立开发区房地产抵押偿债储备基金,以用于开发区的国有企业和内联企业因房地产抵押而发生的外汇不足之调剂,及其它特殊需要。基金来源及提取比例是:

(一)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留成外汇收入中提取百分之十;

(二)国有企业和内联企业抵押房地产所获境外贷款,预提1%。此款项及其利息在抵押期满,并已偿还贷款后付还企业,利息按中国银行同种外币存款利率计算。

第四十五条  有关本规定之事项的争议及纠纷,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开发区房局申请调解或仲裁,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境外法人或个人的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抵押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依法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其它仲裁机构仲裁。抵押合同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有关管辖权的中国法院起诉。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者,开发区房地局有权视情节注销其登记、注销其权属证书或不予发证、宣布有关合同无效并责令责任方赔偿经济损失或予以罚款。

第四十七条  开发区房地产抵押管理,除适用本规定外,适用广州市人民政府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使用有偿出让和转让办法》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其它有关规定。

本规定倘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上级部门嗣后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抵触之处,概以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但此前依本规定订立,尚未履行完毕之抵押合同仍视为有效,并照本规定执行。

抵押房地产的估价、登记、处分以及偿债储备基金的动用审批手续等具体规则,由开发区管委会另行制定。

第5篇

一旦融资问题解决,整个商业地产链条将得到缓解,商业地产的活力将被激发,真正进入良性循环。REITs机制的优势将从融资环节传导至物业管理、消费、税收等一系列环节,包括对持有型物业可以保有统一的管理权,这种情况下,物业形象会越来越好,业态越来越合理,就业率越来越高,对提高税收、促进经济都是有益的。因此,从长远来说,如果要提升商业地产的品质,一定要把商业地产后面的融资平台打开。

REITs的价值,还在于它对整个房地产市场起到了一个平衡器的作用。在房价过低的时候,它通过一个公共的资本品,形成一个价值标杆,传递出房价过低的信号,并显现套利机会;如房价过高,REITs的定价模式和产品本身也能有一个定价标杆的作用,提示投资型的投资者,甚至投机型的投资者,现在价格太高。REITs的发展,将会对企业资产尤其是房地产资产的定价模式产生深远影响。

但这种对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具备如此重要意义的REITs,在国内一直难产。近期,具有试点意义的“中国式REITs”即将走向前台,但仍没有完全摆脱纠结的局面。

“中国式REITs”和“美国式REITs”异同

美国式REITs模式

REITs并非新鲜事物,至少在世界范围来看是如此。早在1960年美国就出台了《国内税收法典》和《房地产投资信托法案》,创设了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的发展已经超过40年。目前,全球22个国家推出了REITS产品,全球市值超过6050亿美元。美国是全球发展REITs最早、最成熟的市场,有超过300多支REITs,市值达到3000亿美元;其次是澳大利亚,发行了64只REITS,市值达到780亿美元;再次是法国,市值达730亿美元。“美国式REITs”代表了国际通行的REITs模式。

REITs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它可理解为是一种直接投资于不动产的基金,也可理解为一种投资于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的基金。

REITs的特点是其主要收入来自租金,因此收益较为稳定,派息率远高于市场上的一般股票。一般而言,REITs的风险与报酬约居于股票与公债之间。

REITs最早在美国是按照缴税不同的档次进行归类,公司、合伙、信托,有不同的征税方式。上世纪60年代,为了鼓励商业地产的发展,美国给予商业地产持有运营商一些税收优惠,鼓励开发商能够持续拥有和经营REITs。

按资金的投向不同,REITs可分为权益型、抵押型和混合型三种类型。其中,权益型(股权型)指REITs可以直接投资并拥有物业资产,抵押型(债权型)指REITs募集资金用于发放各种抵押贷款,混合型指上述二者的混合。国际REITs中的绝大部分是从事资产类投资,占所有REITs的90%以上。

“中国式REITs”模式

在中国,极具本土特色的“中国式REITs”已开始尝试。近两年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规模巨大,需要数万亿元的资金投入,如此巨大的财政投入,各地政府完成规划的能力有限,利用REITs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房的建设亦成为政府的考虑之一。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式REITs”——仿REITs模式的尝试拉开序幕。

目前国内的REITs试点,有两种模式,分别由央行和证监会牵头。2009年,央行颁布了《银行间债券市场房地产信托受益券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央行的REITs方案为偏债券型,委托方为房地产企业,受托方为信托公司,通过信托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房地产信托受益券。受益券为固定收益产品,在收益权到期的时候,委托人或者第三方应该按照合同的要求收购受益券,作为结构性产品,可以按照资产证券化的原理,通过受益权分层安排,满足风险偏好不同的委托人与受益人。

而证监会版REITs则是以股权类产品的方式组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将物业所有权转移到REITs名下并分割出让,房地产公司与公众投资者一样通过持有REITs份额间接拥有物业所有权,REITs在交易所公开交易并且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均可参与。

目前,京、津、沪、粤等地区的REITs试点将主要投向像保障性住房建设,但是试点工作均未真正开始,进展也有所不同。上海杨浦区已经开始通过海通证券房地产信托基金进行试点;天津版REITS试点方案或仍采取“以售养租”的政府补贴方式;北京将以政府持有的廉租房、公租房资产和房租收益委托设立房地产信托,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受益券的方式进行融资;广东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以开展政府出资与社会筹资相结合的公共租赁住房股权信托基金融资试点,探索运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上述国内REITs的“银监会版”和“证监会版”,就代表着REITs的两个方向:前者是以债券类产品的方式组建REITs,发行受益凭证,地产公司继续持有物业的所有权,REITs在银行间市场交易,主要参与者是机构投资者;后者是以股权类产品的方式组建REITs,将物业所有权转移到REITs名下并分割出让,地产公司与公众投资者一样通过持有REITs股份间接拥有物业所有权,REITs在交易所公开交易,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均可参与。

从目前国内状况来看,债权型REITs由于受到政策及体制的限制较少,将会先于股权型REITs推出。而从国际经验来看,虽然股权型REITs目前遇到政策和体制(尤其是税收方面)的限制,但它更能代表未来发展的方向。

“中国式REITs”目前面临的问题

虽然国内对REITs做了大量的本土化尝试,但中国式的REITs在国内推行也存在很多问题,仍然面临着纠结的局面。

政策协调问题。REITs的概念内涵简单,但如何套用在国内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并在现有资本市场体现下运行,就需要一定的智慧和技术手段——落地的技术。首先是REITs的法律载体问题,是采取公司、合伙、信托还是其他形式,尚是法规空白,行业分业监管更加剧了这一问题;其次是REITs的管制结构问题,外部管理还是内部管理,从经验上看,资本市场初期相对严格的外部管理更有利于风险控制,但这就涉及到REITs管理公司的金融牌照和管理资质问题。除此,还有诸如登记制度、税收制度等问题,需要进行大量的协调和细致的修订工作。这些严格上并不是一个创新工程,但的确需要很大的政治智慧。

基础资产问题。REITs作为一种稳健投资产品,有其恪守的投资原则,其投资资产必须满足核心资产的要求。REITs一般不做开发,不投资尚未成熟的物业。不管其投资的是零售商业、工业仓储、办公楼还是公寓,都必须满足成熟核心资产的要求,其实质是稳定的现金流,这直接为REITs的投资限定了方向。具体到一些可量化的标准上:第一,物业位置,核心城市的核心区位,保证了物业在配套基础设施上的满足和长期区位优势,包括升值潜力;第二,物业品质和体量,其硬件水准和楼宇体量决定了后期运营维护成本,从而直接影响到收益水平;第三,租金、租约和租户结构,对收益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物业管理的品质都存在重要影响;第四,法律权属的完整性。如按上述标准进行甄选,国内目前大部分物业,或者由于物业先天硬件条件不足,因建筑质量缺陷导致维护成本过高,或者后期运营管理差导致租户质量低下或产权分散混乱,所以真正能称为核心资产的物业并不多见。可以说没有高品质的物业,就没有真正低风险的REITs。目前,国内物业形态复杂,很多物业产权不完整,尤其是二三线城市的商业地产,往往租售并举,开发商只是持有一栋楼的部分物业,其他销售,无法拥有一栋楼的完整产权。而单一的物业形态,比如单一的商场、酒店更能获得投资人的认可,国内正缺乏这种类型的商业物业。

税收环境的障碍。在现行的税收制度下,REITs在国际上通行的收益率标准7%~8%的水平难以得到满足。按现行税制,收取租金,需缴5.5%的营业税和12%的房产税,在之后还要交25%的所得税,一般估算,最终实得只有租金的60%~70%,如果REITs要求的投资回报率是7%~8%,难度可想而知。国际上REITs一般的分红比例超过90%,这也就意味着,在相关的免税政策没有出台之前,REITs很难得到规模化的发展。这也是为什么在REITs发达的美国,REITs在结构、组织、投资范围,收益分配等的发展都会围绕着税法的变更而展开。

法律环境问题。当前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对REITs发展构成障碍。现行《信托法》中关于信托投资融资规模的限制的问题不解决,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无法真正发行;关于信托凭证流通的限制和信托产品宣传的限制也制约了REITs市场的发展。

配套制度环境问题。其中最关键的是登记制度,信托登记的缺位,对于REITs是一个致命的问题。信托登记权属问题,是制约REITs产品能否在证券市场流通的关键,如果可以确定信托产品的权属,则其市场流通也不再是问题。关于信托登记,《信托法》第十条规定:“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信托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但是由于我国尚没有具体的登记制度,所以上述规定在实践中也无法操作。

机构投资人和资产管理人的准入问题。一方面,是合格机构投资人的准入,保险、社保等资金是REITs的理想投资人和重要资金来源,从趋势上看,这些投资限制正在逐步放开。另一方面,是合格资产管理人的准入,REITs是房地产和金融能力的结合,金融的作用在于通过流动性放大,创造规模效应降低运营和资本成本,而房地产能力就在于识别细分市场的机会和商业模式,通过运营创造现金流价值。这就要求REITs的管理人具有充足的房地产资产经验,细致的风险识别能力。而当前,有国际化经验又熟悉本土市场的团队并不多见。

宏观环境问题。当前的房价和宏观调控问题成为REITs推出的最大影响,监管部门担心REITs的出现会进一步推高房价。事实上,REITs提供的是商业地产的长期资金,和短期住宅投机资金有着本质的区别,相反,REITs的出现反而给予了一个基于现金流真实价值的定价模型,更有利于价值的回归和价格的理性。当然,宏观上房地产的过热也给REITs的推出造成不小的压力,国内商业地产投资回报率不能满足要求,尤其是近年开发的物业,高昂的土地成本和建筑成本无法与租金收入相匹配,资产交易价格过高使得REITs很难达到收益率要求而无法获得发展。但是低迷的市场环境往往蕴育着机会,日本等国的REITs就是在地产低迷阶段推出的,因为这个阶段更有利于收购资产。

走出纠结的路径选择

为REITs市场发展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

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仅仅只颁布单一的《信托法》、《投资基金法》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将法律制定工作细化、完备化,还必须配备一些其他的相关法规。首先应进一步完善《公司法》或制定专门针对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的《产业投资基金法》、《REITs条例》等法规。其次是制定出REITs的专项管理制度,如投资资格的审定、投资方面的限制、投资比例的确认等,以促进REITs的规范发展。除此之外,还应逐步完善证券场外交易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使REITs的资金运用与回收机制更为完善。

创造必要的法律环境

REITs要在中国生根发芽,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要做出适当的调整。首先,现行《信托法》中关于信托投资融资规模的限制的问题不解决,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无法真正发行;其次,关于信托凭证流通的限制和信托产品宣传的限制要放宽或取消。目前我国现行信托法规中关于信托合同份额的限制,给REITs融资造成困难。因此完善法规并与国际接轨已成了发展REITs业的当务之急。在国内,REITs立法客观上要跨越多个部门法,从节约立法成本的角度,应该借鉴美国资本市场的立法经验,为房地产投资信托制定专项法,确定信托投资主体发起人、受托人、托管人等相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对于本国REITs所采取的组织形式、产品的交易结构、投资管理资产的方式和范围、负债比率交易流通安排与信息披露等进行详细规定。

明确法律载体,完善落地机制

在国内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REITs以何种形式的法律载体“落地”是基础问题。基于目前国内房地产和资本市场的法律制度,中国在REITs市场发展的初级阶段,可发展三种REITs形态,即: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封闭式产业投资基金和公司型REITs。其中发行信托计划是当前阶段最常用形式;公司型REITs模式面临的制度障碍相对较小、未来可能较大发展空间;封闭式产业投资基金虽有合伙企业法等参照,但仍无明确法规支持,其操作缺乏充足依据。

完善配套制度

首先,建立信托登记制度,确定信托产品的权属,将《信托法》中“办理信托登记”的条款演化为操作细则。建立全国的信托信息登记中心,同时在特定市场进行信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的尝试,消除REITs的市场流通制度障碍。

其次,建立严格的REITs公开发行信息披露制度,而不局限于我国现行信托计划发售时较为简单的信息披露。

对REITs的税收采取区别化的政策

第6篇

岁末年初,新的一年即将来临,现将过去一年的财务工作进行总结,为即将到来的一年财务工作进行计划,明确工作的发展思路和方向。

第一章 2021年度工作回顾

目前财务职能主要有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财务分析、预算管理、税收管理、团队管理等方面。现就这些方面,对本年度财务工作做一个回顾。

一、会计核算工作

会计核算是财务最基础的工作,是各项财务工作的基石和根源。随着集团业务的不断扩张、精细化管理对财务信息的需求,如何加强会计核算工作的标准化、科学性和合理性,成为财务部向上进阶的新任务。为努力实现这一目标,财务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建立会计核算标准规范,实现会计核算的标准化管理。根据房地产项目核算的需要、根据纳税申报的需要、根据资金预算的需要,设计了一套会计科目表,制定了详细的二级和三级明细科目,并且对各个科目的核算范围进行了清晰的约定。保证了会计核算口径的统一性、一贯性和连续性,按照设置的明细科目和项目辅助核算能直接快速地计算出某个房开细项的收入、成本、费用,相关税金,迅速地计算出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使得土地增值税和所得税清算工作变得轻松、快捷、明了。

2、重新对原有的会计核算流程进行了梳理和制定,优化后流程更加突出了内部控制,明确了各个流程所占用的时间,对什么时候出什么表、出什么账、出什么凭证,凭证如何传输都做出了明确清晰的规定。保证了财务信息能有序地、按时、按质地提供出来。采用新的工作流程后,工作效率提高了,各岗位的矛盾和扯皮现象减少了,财务报告的及时性得到了有效地保障。使项目公司上报集团财务的各类财务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均达到管理的要求。

二、资金管理工作

资金对于企业来说,就如“血液”对于人体一样重要。特别是房地产业进入了新一轮行业周期的历史时刻,国家为调控房地产的经济泡沫,通过各种货币政策、信贷政策、税收政策、土地政策来进行宏观调控,目的就是为了抬高房地产业的资金门槛,对整个房地产业进行重新洗牌。随着集团的高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也日趋提高。如何做好资金预算?如何做好资金管理成了财务部摆在第一位的头等大事。为此,财务部也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好相关资金管理工作。

1、逐步落实预算制度,明确具体的收支项目及用途,并对支出项目实行效果评价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效果,日常活动中实行零现金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收支款项均通过银行进行结算,有效地保障资金在日常使用中的安全。

2、充分使用承兑汇票,降低资金使用成本。2021年共办理承兑汇票15笔,充分利用银行的授信额度,降低了资金成本,保证了资金使用的时效性。

3、加强与监管银行的往来合作,充分利用监管资金,保证项目日常运营资金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

4、按月编制资金计划,提供资金方所需支付凭证,确保资金随工程进度按时支付,日常费用足额支付。

三、财务分析

财务分析是以财务报告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为依据,采用一系列专门的分析技术和方法,对企业等经济组织过去和现在有关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分配活动的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和增长能力状况等进行分析与评价的经济管理活动。它为了解企业过去、评价企业现状、预测企业未来,做出正确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或依据。

随着企业的规模的壮大,资金调度也越来越大,如果没有财务分析对企业的运营状况进行一个理性的评价和分析是非常危险的。公司领导对此非常的重视,对财务分析工作也寄予了殷切的期望。有要求才有提高,财务部在编写财务分析资料不足的情况下,在网上大量收集相关资料,包括房地产的相关经济政策,对比分析各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在2021年度定期撰写各类财务分析报告,完善内部的管控指标。

四、预算管理

在集团下达的可控费用额度内,实现限额支出,每月向关联部门发送预算额度指标,提前2-3个月实现费用预警提示,协助预算额度的追加,提供费用支出明细,做到既不突破预算额度,同时确保项目运营费用得到保障的服务工作。

五、税务管理工作

房地产企业涉税环节特别多,相关税收政策也非常繁杂,征税较重,这使得纳税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成本支出。在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下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减少纳税支出,是财务部税务管理的首要工作。这要求财务在事先、事中对各项经济业务进行审核、筹划将各项纳税支出降到最低。凡事有矛必有盾,在降低纳税支出的同时还要规避税务风险。实现公司经济业务的涉税低风险甚至零风险是税务管理的另一项重要工作。

1、审核各类收入和付款合同。由于将财务审核加入到了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环节,使得财务在业务发生之初就能进行纳税评估和纳税筹划。

2、建立自查与主动申报的双向防范机制。积极与征管税务局沟通,取得征管税务局的理解和帮助,建立了良好的人际关系。争取税务部门对企业的理解和支持,为企业缓交税款提供外部政策支持。

3、加强税务管理的资料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在岗位职责中加入了税收政策的收集、整理、汇编工作,每月定期到税局网站上更新下载与房地产有关的税收政策,并进行整理汇编。为以后进行税务管理时提供一份原始参考资料,也为了以后新的财务管理人员能够快速地了解了公司的相关税务管理工作提供备查。

六、团队管理与员工学习成长

在这个充满着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如果不能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和思想意识,就将面临被这个社会遗忘和淘汰的危险。公司组织安排了一堂堂精彩生动的培训课程和户外拓展课程,使我们能以更积极的工作态度、更睿智的管理思维和更有效的管理工具开展工作。

1、通过坚苦的导入实施培训,使我们更加清晰地了解了企业管理的深厚内涵,对管理的认识也从中层执行层面上升到企业战略层面的高度。通过制定出企业远期的战略目标就使得公司各级员工具备更充足的动力为实现企业战略目标而努力工作。通过实施对日常工作进行考核,提高了员工完成各项工作的紧迫感,加强了工作的执行力度,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实施。各项工作也渐渐步入轨道,开始进入一个高效、良性的循环。

2、财务中高层管理人员参加了集团组织的培训活动,通过培训让我深刻地体会到一个职业经理人应具备的职业态度和素养,了解到如何打造一个合格的管理团队。先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上开始转变,最后带动整个团队朝职业化团队进行转变。一个高效、和谐的职业化团队应该是建立在尊重和信任的基础上的,这也是集团财务2022年的努力方向,那就是打造一只高效、和谐的职业化团队。

第二章 加强管理不断改进

虽然财务部在2021年有了不少收获、进步和成绩,但还是有一些方面需要注意、改进和加强。

一、 财务团队离职业化团队还有一定的距离,在应付一些高强度和高负荷的工作任务时团队的配合和协作不够顺畅,会出现一些执行偏差。

二、 合同管理台账有待加强。

三、 成本管控力度还不到位。

四、 全面预算工作没有开展。

五、 各项财务分析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急需立即开展。

六、 基础工作繁重,集团流程变化频繁,难以开展全面的财务工作。

总之,在2021年,我们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新的一年里,我们要更加努力工作,发扬成绩,改正不足,以勤奋务实、开拓进取的工作态度,为集团的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

第三章2022年工作重点

根据目前的行业形势、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财务部重点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全面推行预算管理,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全面推行预算管理是财务工作未来的努力方向。一个成功的公司,无一不是在筹资、融资、内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节约成本方面是卓越的。未来的全面预算要立足于公司各部门的当年的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财务测算汇总以后,制定全年的财务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重大、紧急的事项允许采用特批手续办理,审批程序按规定办理;由于这项工作没有现成的模式,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管理还需进一步研究探讨。有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使之更加完善。

2、加强财务分析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财务分析工作虽然已经开展了,但仍处在账面上说明分析,就事论事,分析的深度不够。今后,我们要把财务分析纳入日常工作中去。要求财会人员做好分析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每月、每季的财务报表都要进行分析。比如对资产结构变动的分析,对资产负债的分析、流动性和变现能力的分析、长短期负债和偿还能力的分析,对资产分布和资金营运是否合理、资本结构的是否正常、盈利能力和资产管理水平、是否存在潜在的财务风险进行评价。还有对损益情况的分析;成本、费用支出的分析;融资贷款情况的分析;往来情况的分析;税赋的分析,等等。

3、积极应对税务稽查

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对公司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数次现场检查,财务积极配合和应对,对其提出的涉税问题,给予一一的解答,有些问题我们还同税务部门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取得谅解,达成共识,从而化解了矛盾,维护了公司的利益。从长远来看,仅仅疲于应付是不够的,应着眼于未来,做好日常税务风险防范机制。

4、财务管理方面

根据目前的行业形势、公司的发展战略,财务部重点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春节前筹集并支付各建筑施工单位的工程款资金,保证公司顺利渡过年关。

二、追缴集团各子公司的抵房的欠款,扣除业务单位的各类欠款。

三、尝试以项目为周期编制项目预算,通过推行项目预算加强成本管控力度。

四、不断修正工作流程和完善内部控制。提高财务部门对各类经济业务的监督力度。

五、会计重心转移,从业务处理到决策支持;强化会计的“算账”职能,改变过去只算死账不算活账,算小账不算大账的静态观念,从算财务账到算业务账;强化会计数据的“分析”功能,正确理解和应用会计数据,重新设计报表数据分析模型,改进财务报表分析方法,优化财务分析管理机制。

六、加强财务员工素质建设和业务培训。争取在2021年打造出一支高素质、骨干成员稳定、职业化的财务团队。

综上所述,新的一年,财务的重点工作将立足于资金管控、税务管理、财务分析及内部控制上,可以看出,未来的任务会更重,但是我们要把压力变为动力,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按照集团的战略部署和安排,认真组织落实,坚信一定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第四章 结束语

如果说2021年是财务转型的一年,那么2022年将是财务部昂首迈进的一年,财务全体员工将继续艰苦奋斗、努力拼搏,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以更成熟的管理水平和更饱满的工作热情迎接2022年,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做出新的的贡献!

第7篇

    由于信贷类资产占了银行资产的大部分,毋庸置疑地银行收益很大比例仍然来源于利差收入。近年来,各行逐步认识到收入结构的单一化问题,不少银行已迈出了战略转型的步伐,大力发展中间业务,非利息收入增幅较大。由于中间业务不消耗银行自身的资本金,同时其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也比较小,各家银行逐渐把中间业务视为收入的重要来源。目前在西方国家,非利息收入在银行全部收入中的比重一般都在20%以上,个别银行甚至高达70%,非利息收入已经成为决定银行整体收入状况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而中间业务在国内银行收入的占比不是大头。银行监管方式和信息披露水平较低目前我国银行业正式的信息披露政策还不统一,信息透明度未尽如人意。部分银行的资本结构、管理与经营状况的真实性未能做到向社会公开披露,相关上级监管机构对银行风险的控制基本未能发挥作用。披露较为薄弱的项目集中于衍生工具的信用风险和不良贷款的分布情况的披露,而关于内部评级法在银行的应用信息则缺乏披露。因此,总体来产,我国目前的银行监管效率低、成本高、不灵活、且绝大多数是事后监管,缺乏及时监控。

    二、金融危机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分析

    1、国外商业银行为何在此次金融危机中遭受重创

    金融危机重击国际银行业,各国银行业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伤,尤其是动摇了美国银行的主导地位,国际银行业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恢复元气。

    (1)金融衍生品泛滥促使问题的产生。金融扩张和财富敛取需要渠道和工具,各种衍生工具和产品由此产生。时至今天,金融创新产品其技术含量之高,程序之复杂,已经超出了一般人所能理解的范围。大部分金融创新品都是衍生产品,它们能够不断变换组合。以致如今只有很少的金融工具、金融产品的设计人和使用人才知道它们的风险所在,甚至众多的金融从业人员,也是不明就里。而这些金融创新产品几乎都是高杠杆化的产品,当然风险也极大。因为它不像传统存贷业务,有实体经济需求和支撑。它更多的是为了满足这些金融巨头敛取钱财的需要。其结果是,金融各行业互为利用,互相交易,互相赚取佣金和利息,社会经济随之动荡。

    (2)混业经营使风险传递更快。金融危机扩展得如此迅速,混业经营在一定程度上负很大责任,由于业务的交叉,金融危机更易于在金融机构中传递。混业经营,是导致金融业无限扩张和垄断性金融集团产生的一个重要条件。混业经营的初始理论和动机是增加盈利渠道,分散单一业务产生的经营风险。但是在混业经营下,各部门及各项业务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好,金融机构的投资冲动会更加强烈,各项业务的风险互相转移,产生叠加和放大,由此会令风险变得更加不可控。

    (3)市场无序和放松监管带来的风险。由于美国长期的经济繁荣和市场繁荣,自由主义的理念在美国的金融体系中占据上风,放松管制、让金融更加自由化成为这一阶段美国金融市场的核心价值观。然而,一个有序市场的基础是法制和监管。一个健康的金融体系赖以运行的基石,必须要有完善的金融规则及监管制度。市场主体一旦脱离了监管,就会产生过度追求利益,盲目竞争,以致市场出现无序状态。这次金融危机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金融衍生品过度泛滥,并且缺少监管,金融体系盲目信奉市场自由主义,从而导致了金融市场的系统性崩溃。在这里面,除了政府监管机构监管不力以外,一些评级机构不负责任,将一些高风险的金融产品评以较高等级,对危机的产生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4)忽视存款业务带来的风险。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应该时刻牢记存款立行的基本原则。这次金融危机清晰地表明,无论是对于商业银行还是投资银行来说,稳定的资金来源都是至关重要的。过多地依赖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融资,一旦市场信心出现问题,流动性危机就有可能马上显现。

    2、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冲击

    (1)直接购买次贷相关产品。由于我国对银行业投资范围具有较为严格的管制,因此通过直接投资涉及到美国次贷相关产品的银行并不是很多。从总体来看,我国商业银行涉及次贷产品的比例较低。其中涉及次贷相关产品最多的中行,其投资总额也只占到中行总资产的1%左右。并且各家银行出于风险的考虑都对相关投资产品做了充分的计提准备。因此,由于相关投资品出现的亏损对于银行的稳健性并不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2)信贷增速过快,银行资产质量受考验。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国家为实现“保增长、保稳定、保就业”的目标,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要求各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加大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特别是2009年与2010年这两年间,银行的放贷总量很大。各大商业银行为了追求利润,纷纷采取优惠信贷政策,甚至不计风险,全年放贷规模惊人。然而,如今正处于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经济仍然增长放缓,我国企业特别是中少企业仍未完全从金融危机中恢愎过来。企业经营依然面临着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因此,信用风险由此加大。另外,在银行放出的贷款当中,相当一部分是放给各地方政府的大型项目。而出于中国特定的一些政治原因,政府的投资可能会出现只重视投资规模,并不重视投资回报的问题,这也为银行增加不良资产埋下了隐患。

    (3)通胀预期加大银行潜在风险。由于我国经济逐渐触底回升,通货膨胀预期增强。为了有效抑制通货膨胀,国家连续按运用货币政策来进行通货膨胀管理。这一系列为抵制通胀采取的从紧的宏观政策势必会对商业银行的稳健性造成影响。首先,从紧的货币政策减少了银行业资金来源总量,银行业的流动性风险逐步加大。利率提高,使得银行吸收存款的成本增加。存款准备金率的提高,使得银行可支配的资金变少,降低了银行实际可用的资金来源。其次,从紧的货币政策增加了银行的信用风险。企业融资成本增加,财务压力变大,违约风险也会提高。

    (4)高房价增加了银行的信贷风险。如今我国一线城市的房价高企,二线城市的房价也在迎头追赶。实际上,一线大城市的房价已经远远超出了普通人的消费水平,产生了泡沫。而房地产行业作为资金密集型产业,房地产商的开发资金很大一部分是依赖于银行业的信贷支持。因此,在前期金融约束放松的情况下,银行对房地产业信贷支持力度过度,将促使房地产业的非理性投资增加,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最终导致房地产泡沫。另外,银行对房地产行业的支持不仅限于开发商,而且还对广大购房者发放了大量的住房抵压贷款。银行其实面临着双重的压力。一旦房地产泡沫破灭,房地产的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一定会产生连锁反应,进而危及到整个银行业的稳健性。

    三、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建议

    1、积极稳妥地推进业务创新

    我们需要辩证地看待金融产品创新。适度的金融创新能够活跃交易、转移风险,增加利润来源。创新过度,盲目追求利益,脱离现实经济体,它就会对金融机构和金融体系产生破坏性的影响。然而,现阶段我国银行业普遍存在的还是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的问题。金融产品缺乏,利润来源单一,仍然是现阶段我国银行业发展的瓶颈。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积极稳妥地探索金融创新方式,努力扩大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在金融创新的过程中应该遵循以下几点:一是要深入市场,了解客户需求,从客户需求出发进行开发设计金融创新产品。二是要循序渐进,切忌盲目开发,过度开发,应始终以服务于实体经济为根本目的。三是国家相关部门应强化对金融创新的联合监管,对机构、市场进行有效的约束,对投资者进行适当的教育引导。

    2、高度重视信贷资产管理,加强风险防范

    在后金融危机时期,出口下滑、产能过剩初现的情况下,银行的不良资产规模可能增加。各商业银行要坚持审慎经营的原则,借鉴国际先进的信贷资产管理方法,提早重视风险防范,加强贷后管理防微杜渐,遏制不良贷款增多。

    3、抓住机遇,大力发展私人银行业务

    私人银行业务,是国内银行业近几年来才开始发展的,是与中国日益强大、人民日渐富有的国情相适应的。金融危机以前,中国的富人普遍认为外资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比国内银行做得好,更加专业。金融危机的爆发,打破了这些人对外资银行的盲目信奉,因此许多人的财富遭受了严重的损失。他们开始认识到,中资银行在文化和服务上更具认同感,会更清楚客户本身的需求。大批的客户开始回流中资银行。这是此次金融危机带给中资银行私人银行业务的一次很好的发展机遇。虽然中国的私人银行业务刚刚起步,还处于摸索阶段,但是如果能够借此机遇,大力发展私人银行业务,将能提高银行的业务能力和整体竞争力。

    4、积级稳妥地发展混业经营

    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的利润来源中,利差收入仍然是占了绝大部分的比例,这体现了我国商业银行利润来源的单一性,过于依赖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这主要是由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拓展力度不够,业务量小且品种单一;已开办的中间业务多属劳动密集型,业务品种的知识技术含量较低,盈利能力差,结构不合理。因此,我国商业银行要想拓宽利润来源,有效消除经营风险,做强做大,发展混业是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在借鉴此次金融危机中遭受重创的国际金融巨头关于混业经营业务开展的经验教训,以下两点需引起中国商业银行的注意:一是各业务间要实行有效管理,真正发挥好不同业务的规模效应及协同效应。二是要做好风险管理,防范风险在不同业务领域的传递。

    5、完善银行业治理结构

    完善的公司治理模式,可以使商业银行更加有效地进行人事激励、内控管理、风险管理等,这是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商业银行逐步走向市场化的必然。完善银行业的公司治理制度,这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及银行上下的通力配合才能完成。一旦银行业按照公司治理的模式运行,银行业的业务模式和营运模式将会促进银行更规范、更高效、更全面地发展。

    6、积极进行金融衍生品的风险评估,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制度

第8篇

2009年银行业发展状况

银行信贷猛增推动经济复苏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剧和国内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中国政府果断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在2008年四季度至2010年的4万亿元扩大内需的投资计划逐步实施的带动下,随着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导的固定资产投资的快速增长,带来银行配套资金的大量释放,信贷狂潮持续了整个2009年前半年。据统计,2009年全年新增信贷投放创历史纪录高达9.59万亿元,全年信贷增速高达34%。其中,1月、2月、3月、6月为贷款新增的高峰期,四个月新增贷款合计为6.14万亿元,占总新增贷款比例的64.63%。

2009年商业银行的巨量信贷投放改善了全社会及企业的流动性状况,助推了企业生产的企稳回暖,提升了企业景气和企业家信心程度。银行信贷资金在推动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的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的同时,也拉动了国内GDP的增长。2009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33.54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8.7%,其中投资拉动占比为80%。毫无疑问,银行杠杆成为中国实现经济复苏的最大功臣。

以量补价难以遏制利润增速下滑

由于执行反危机的降息政策,银行整体息差水平比2008年显著缩小。中国内地人民币业务净息差为2.21%,较上年下降0.49 个百分点;中国内地外币业务净息差为1.44%,较上年下降1.45 个百分点,但与上半年相比降幅明显收窄。

净息差下降的主要因素包括:(1)人民币基准利率和市场利率大幅下降。2008年9〜12月,中国人民银行连续降息,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累计分别下降了1.89和2.16个百分点,贷款利率下调幅度大于存款利率,存贷款利差收窄。基准利率下调对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利率水平的影响在2009年充分体现。与此同时,市场利率大幅下行。2009年,人民币七天SHIBOR利率平均值为1.24%,较上年下降1.68个百分点。一年期央票收益率平均值为1.50%,较上年下降2.17个百分点。(2)外币市场利率大幅下降。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球主要经济体利率维持在历史低位,市场利率震荡走低。2009年,美联储联邦基金利率维持在0〜0.25%的目标区间,欧洲中央银行基准利率维持在1%的水平,英国中央银行基准利率维持在0.5%的水平。截至2009年末,六个月美元LIBOR为0.43%,较上年末下降1.32个百分点,六个月EURIBOR为0.99%,较上年末下降1.98个百分点。

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贷款结构变化显著,贷款收益有所下降。―是2008年下半年起贷款基准利率快速下调,直接限制了商业银行贷款收益水平的提升。二是新增贷款结构欠佳,上半年新增贷款中低收益的票据贴现占比达到23%。虽然中长期贷款占比有所提升,但仍不足以弥补贴现对贷款收益率的影响。三是市场流动性充裕,机构间竞争更趋激烈,贷款定价水平达到历史低位。这些因素使得银行净利差刚性收窄,银行不得不采取“以量补价”策略,持续扩大信贷投放规模,以努力实现银行收入水平、利润水平的增长。银监会2009年年报显示,2009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税后利润6684亿元,资本利润率16.2%,资产利润率0.9%,利润结构中净利息收入占到了63%。可以得知支撑盈利增长的贡献主要来自于信贷规模接近34%的增速扩张。从各大银行年报数据中可以看到,银行以量补价的策略未能奏效,利润增速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进入统计数据的17家银行中,工行、中行、华夏、深发展、兴业、民生、浙商、渤海这8家银行2009年资产利润率较2008年获得提升,广发基本持平,其余都是略有下降。从全行业来看,净利润增速从2008年的32.85%下降到14.36%,以量补价难以遏制住利润下滑。

银行资本充足率快速降低,补充资本压力巨大

2009年上半年银行业“以量补价”策略的实施,使得部分资本状况一般的银行在资本充足指标方面下滑明显,接近监管底线。随着银行信贷规模的快速增长,各银行的贷存款比例处于高位,大部分银行接近75%的监管上限,小部分银行比如中信、光大、深发展、民生已经超出监管范围之外,分别为79.62%, 80.35%,79.14%,76.56%。

天量信贷投放使得各银行资本消耗严重、未来资本补充压力较大。在对17家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的资本状况进行对比考察后发现,各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与2008年相比,工行下降0.85%,农行下降0.49%,中行下降1.74%,建行下降0.86%,交行下降1.39%,分别降至9.9%、7.55%、9.07%、9.31%、8.15%。股份制银行中深发展和浦发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处于较低水平,分别为5.27%和5.06%,接近监管红线;而渤海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下降幅度最大,从2008年高水平的13.17%下降到2009年的7.43%。

2009年各类商业银行积极通过发行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以补充附属资本。截至2009年11月,有24家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债券,合计发行规模2655.5亿元;两家银行发行混合资本债,合计发行规模100亿元。其中发行量最大是国有商业银行,其发行量占到了77.10%。建设银行2009年分别于2月、8月、12月发行三期次级债,合计发行规模800亿元,是2009年发行债券规模最高的商业银行。

由于银监会于2009年10月下发了《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规定商业银行持有其他银行发行的资本工具余额不得超过其核心资本的20%的规定,并对银行间存量互持的次级债采取以7月1日为红线的“新老划断”方式扣减的办法,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次级债券和混合资本债券的需求量,使得商业银行纷纷采取各种措施补充资本,包括二级市场配售、定向增发、引入战略投资者、H股上市等。

2010年中国大型银行的资本缺口压力仍然很大,纷纷宣布了筹集新资本以充实自身资产负债表的计划(表1)。上市银行增发无疑会成为2010年资本市场的重头戏。然而,上市银行增发仍然蕴含着风险。就银行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银行并不完全是真的资金紧张,而是信贷结构和资产结构严重失衡。因为,2009年的天量信贷,绝大多数都给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国有企业和开发商,而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农村经济组织等获得的信贷支持相当有限。在这样的信贷结构下,银行对经济的促进作用就很难发挥,经济复苏的基础也很难牢固。因此,大规模的融资完成以后,银行能否给实体经济以最大力度的支持呢?如果银行继续按照现在的经营思路,继续把信贷资金投向政府融资平台、国有企业、开发商,那么,融资不仅不能化解银行的风险,反而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监管政策收紧,银行疲于应付

伴随着银行贷款的高速投放,为防范风险,2009年下半年以来,围绕提高拨备覆盖率、资本充足率、信贷投放速度和投放结构以及新业务开拓等方面,银监会进一步提高了对银行风险管理的要求,加强了监管力度,以防潜在风险,特别是《关于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对于资本充足率的影响是很大的。

资本新规具体包括:将资本充足率达到10%作为审批商业银行新业务、新机构准入及提升监管评级时的硬性指标要求;对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补充资本充足率的行为有所限制;对银行间交叉持有的次级债计入附属资本进行更严格的限定。在将次级债计入该银行附属资本的过程中,将2009年7月1日定为标准时点,按照“新老有别”的原则将银行交叉持有的新发行次级债从附属资本中扣除等。上述监管新规,将进一步加剧商业银行受到资本充足率硬性约束限制的程度,并将影响其信贷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银监会监管收紧对于银行业的影响非常大,银行拨备覆盖率明显提升。从各大行2009年年报可以看到,17家银行中除了农行和中信没有达标之外,其余全部达到了150%拨备覆盖率的监管要求。国内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为144.1%,比年初上升22.7个百分点。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除了资本监管加强外,贷款新规也对银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银行面临着经营和监管的双重挤压。中国银监会2009年出台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以及2010年2月正式颁布实施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在业界被统称为贷款新规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都使商业银行在经营活动、符合监管要求的过程中显得左右为难。这些新规的出台,在帮助银行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规范贷款操作行为、防范潜在信用风险、确保银行业稳健运行的同时,也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观念更新、管理措施跟进、目标客户维护以及人员素质提升等提出了严峻考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初衷在于通过加强贷款支付的管理,强化贷款用途管理,减少贷款挪用风险,避免银行贷款进入股市、楼市而非实体经济领域。而大客户的接受度不高,这给银行维护客户关系、推进《办法》的实施带来了困扰。银行试图通过用流动资金贷款代替固定资产贷款,以及化整为零的变通方法也在《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下再一次受阻。

后危机时代银行业风险分析

存款活期化,贷款中长期化,错配风险集聚

存款活期化。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活跃和经济的企稳回升,存款进一步活期化的趋势明显。从储蓄存款的定、活期结构来看,2009年居民储蓄存款中,活期存款占居民储蓄存款的比重呈现缓慢上升的趋势,下半年活期存款新增额高于定期存款新增额。说明储蓄存款的稳定性趋于下降,存款活期化趋势日益明显,流动性风险加大。

新增贷款长期化。2009年上半年,在投资结构上最为明显的特征就是票据融资占比逐步下降,取而代之的是企业中长期贷款大幅上升,与前期相比,显示流动性更多地进入实体经济。通过对17家全国性商业银行2009年贷款构成的研究发现,从2009年7月贷款构成中新增中长期贷款规模达到了当月新增贷款规模的2.38倍,9月份更是达到3.41倍,新增贷款长期化趋势非常明显,这种情况和政府经济刺激计划的实施密切相关,因为绝大部分中长期贷款投向了政府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其他投资项目。但是在2010年乃至更长的时间内,为支持宏观经济持续回升,银行新增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必须得以保证,因此,商业银行将面临较为严重的资金流错配风险。

从中长期贷款的部门流向来看,中长期贷款过多地集中在了企业部门。目前,企业部门获得的中长期贷款占76.2%,从2007年底流向居民部门的中长期贷款比重持续下降,直至2009年二季度之后有所回升。

再观察企业和居民消费两个部类中长期贷款的占比。首先,居民消费性贷款中中长期贷款占了绝对的份额,虽然近年来持续下降,但仍高达88%。居民消费性贷款主要是住房按揭贷款,其比重如此之高与中国的消费信贷市场的欠发达有关,但居民消费性贷款如此高比重集中在中长期贷款尤其是住房按揭贷款上,实际上大大压抑了居民的其他消费支出。其次,企业部门的贷款快速的向中长期贷款集中。2005年第一季度非金融性公司的贷款中,中长期贷款只占34.5%,到2009年四季度这一比重上升到了50%。企业获取中长期贷款一般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设备购置等,当经济处于下降周期中时,会有大量企业出现经营困难甚至倒闭,企业部门贷款中如此高比例的中长期贷款实际上增加了银行体系的风险。

信贷投放集中。观察中国固定资产投资中的贷款投向不同行业的比重发现,中长期贷款集中配置在制造业、交通运输行业、房地产业、电力燃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行业以及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行业,这五大行业所占的中长期贷款比重分别为17.1%、20.8%、32.2%、16.7%以及8.1%,共占中长期贷款的94.8%。如果将交通运输、电力和水的生产以及水利算作基础设施和公共投资的话,这部分中长期贷款占到总的中长期贷款的45.6%。从我们的分析来看,中长期贷款过度地集中在了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和房地产行业,这本身就极大地提升了中长期贷款的风险。

中国银行体系中中长期贷款比重上升过快,与存款期限匹配性差,同时,中长期贷款过度集中地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行业,这些都系统性地提高了商业银行的风险,也制约了下一年度中长期贷款份额的上升空间。反思中长期贷款过度集中的投放特征,实际上集中体现了中国经济当前的增长模式的风险。

中国经济虽然呈现了高速的增长,但我们的增长过度依赖投资,过度依赖房地产行业,这都系统性地提高了中国经济面临的风险,而且增长速度越快,风险就越大。同时,中国目前间接融资规模过大的金融结构也使得中国经济增长的风险在很大程度上转移到了中国的商业银行体系,直接的表现就是我们上述提到的中长期贷款在整个贷款中的占比过高,中长期贷款投向过度集中。因此,要系统性地降低中长期贷款的风险,依靠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是不够的,也是无法实现的,最终的转变还有赖于中国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

贷款主体“亲政府化”,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激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隐现

在贷款向市政建设、公共事业项目集中的同时,贷款主体自2008年末和整个2009年表现出两大特点:一是贷款主体向国有大型客户集中,二是2009年以来的新增贷款中的主要投向之一就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所支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于当前国内信贷业务具有的较高收益能力以及国内商业银行经营转型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各商业银行对于信贷市场的争夺非常激烈,信贷市场占比仍是衡量商业银行经营地位的核心指标之一。在中央适度宽松货币政策背景下,商业银行自然不能错过通过信贷扩张改变竞争地位的机遇。政府融资平台一方面具有政府信用背景,另一方面,融资平台涉及的工程中不少是地方的重点项目和投资热点,所以加大对政府主导的融资平台贷款就成为银行必然的选择。

银行贷款集中投向大国企

尽管国家一再强调向中小客户倾斜,但是出于对规模、成本和资产质量的考虑,大部分商业银行仍把信贷资金向大客户集中。从各大银行2009年年报数据可以看出,华夏、广发、深发展、兴业、民生、恒丰、浙商的客户集中度都比较高,其中广发在图11中比较显眼,单一客户贷款比率达到了10.21%,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率达到了56.43%,全都超过了监管要求,贷款集中性风险较高。

从本次投资增长的结构来看,国有企业投资大幅增加,相反,民营企业及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反而出现下滑,因此贷款集中度大幅增加。政府主导型的经济政策、政府刺激计划,短期内在应对危机上确实能够取得一定成效;但政府投资主导的大规模经济刺激计划如果操作失当也可能蕴含着较大的系统性金融风险。来自政府部门的投资需求具有不可持续性,如果居民部门作为最终消费者其收入在总体经济中的份额不断下降,需求和供给最终将无法平衡。从这个角度看,当前的政府投资能不能带动私人部门的投资、能不能切实转化为居民的收入和消费,将成为政府经济刺激计划成败的关键。

目前我国所实施的反周期政策在经济衰退时能够拉动经济增长,一旦经济复苏,新一轮的宏观调控就将再次挤压过剩产能,并导致严重的银行呆坏账风险。20世纪90年代经济下滑时期银行信贷急剧扩张之后所引发银行不良贷款率高企,可谓前车之鉴。

地方政府过度融资把银行引入风险境地

2009年大规模的经济刺激政策,成了各级地方政府扩大融资、投资的重要机遇期。2009年地方融资平台的借贷规模猛增2倍以上,即目前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大部分是在过去一年形成的。大规模的投资拉动可能导致地方政府对商业银行的信贷干预问题越来越突出,而与之相联系的道德风险将严重侵蚀商业银行的贷款质量。来自中国监管部门的资料显示,2009年末,中国各级地方政府通过超过3000多家融资平台获取的各项银行贷款余额已经累计7.38万亿元,其中2009年新增投放3.05万亿元,融资平台贷款余额占到了各行一般贷款余额较大的比例,如图12,2009年末光大银行平台贷款余额占到了一般贷款余额的33.1%,兴业银行为29.4%,平台贷款集中度比较高。地方政府在投融资冲动下,基本没有考虑本级政府实际可承受能力。由于地方政府贷款建设的项目,大都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用项目本身产生的效益来归还银行贷款,要用当地本级政府未来的财政收入来归还。巨大的还款压力对一些相对财力较弱的地方政府而言是一个很大的负担。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对商业银行经营产生诸多影响,引发各种风险因素。短期来说,由于投资和信贷政策的收紧,地方政府的一些投资项目可能难以继续融资,从而导致工程烂尾,进而造成银行的坏账;中长期来说,地方政府融来的资金主要投向了基础设施建设,这类投资一般都有回收期长而且低收益甚至无收益的特点,即项目本身的还款能力相当弱,主要靠财政收入偿还,而地方财政收入又是不稳定的,不仅对经济周期敏感,而且因土地收入已占20%以上,直接受着房地产市场冷热的影响。此外,极端情况下,某些地方政府违约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因为近年地方政府较普遍的以财政对借贷进行担保的做法,严格地说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这些情况有可能成为银行体系信贷质量方面的长期隐患。

多数银行平台贷款增量集中度超过25%,兴业银行平台贷款增量集中度超过60%,比较突出。如此高的集中度可能会提升银行未来的不良贷款率,进而影响盈利。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多为中长期的基建类贷款,而建设周期通常长达2〜3年,因此在随后两年有进一步融资需求,当偿还本金高峰来临时,融资平台不良贷款对银行业2012〜2014年的盈利将产生较大的影响。按照中金公司的估算,融资平台贷款余额将在目前7.38万亿元的基础上进一步上升,后续贷款约为2万亿〜3万亿元,直到2011年达到峰值,为9.8万亿元,之后逐步回落,2014年为4.9万亿元,接近于2008年底的水平。从2012年起偿还本金的金额显著上升,2013年达到峰值,为2.3万亿元。假设2013年融资平台贷款的不良率为3.36%,关注类贷款比率为13.45%,商业银行对不良贷款拨备比例为100%,对关注类贷款拨备比例为5%,则2013年融资平台不良贷款和关注类贷款将分别达到2359亿元和9437亿元。如果商业银行将这些不良贷款在2010〜2012年提前拨备,则需拨备2831亿元,相当于银行业2010〜2012年拨备前利润的6.6%,对银行业2010〜2012年净利润的影响为7.9%。如果累计超过地方政府偿债率警戒线的还本付息金额全部变为不良贷款的假设,对银行业2010〜2012年净利润的最大影响为33.1%之间(如表2)。

房地产信贷激增,房地产及与之相连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信用风险不容忽视

2009年以来,房地产市场明显回暖,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都比往年有大幅的增加(如图14),与房地产相关的银行信贷规模也在大幅上升。一直以来,房地产开发的主要资金来源于银行信贷(自2006年以来银行贷款在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中平均达到21%)。截至2009年底商业银行发放的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达到2.52万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6.32%,同比增长29.75%。2009年新增房地产开发贷款5796亿元,占各项新增人民币贷款的6.02%。2009年房地产开发市场显示出比2007年更火爆的状况。与房地产景气度同向发展的是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暖,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也出现了突飞猛进的增长。截至2009年底,住房个贷余额达到4.76万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11.91%,同比增长41%;新增个人住房贷款1.4万亿元,占新增人民币贷款的14.5%。

金融过度支持有可能会激化房地产业危机,特别是长期宽松的信贷政策,过低的利率政策会不断刺激房地产的投资性需求,增加房地产的消费性需求。从各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情况来看,房价上涨,继而出现风险,基本都与银行的进入支持密切相关,特别是房价短期内快速飙升,基本上都是银行金融支持的结果。可见,银行信贷的非理性扩张和收缩会严重影响房地产资金供应,致使各种投机行为愈演愈烈,不断堆积金融风险,给房地产金融风险埋下隐患,引发一连串连锁反应。

当前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风险,主要体现在土地储备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等三个方面:第一,土地储备贷款存在隐性风险。1997〜2009年随着我国房地产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土地开发面积也在快速增长,但土地购置面积一直大于开发面积,造成大量土地闲置。而这些闲置土地大量囤积在部分土地开发商和房地产开发商手中,占用了大量的资金。第二,销售的不确定性使房地产开发贷款面临极大风险,经济繁荣时期销售猛增,一旦经济衰退销量会大幅下滑。以2008年为例,房地产市场的突出表现是销售非常低迷,销售面积、销售金额全部下降。开发商销售不畅,资金回笼减缓,资金链趋于紧张,现金流量情况恶化,短期偿债能力下降。由于房地产市场风险转化为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有一定的滞后性,其中蕴含的潜在风险不容忽视。第三,高房价收入比使个人住房消费信贷违约风险开始上升。房价收入比是指房屋总价与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以2009年北京房产均价13224元和城镇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26378元为例,一个三口之家,两个成人的全部年收入来购买一套90平米的房子需要22年,购买一套80平米的房子需要20年,购买一套70平米的房子需要17年。当然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也在迅速增长,可能居民房价收入比会随着收入的增长而下降,但目前高企的高房价收入比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对未来购买力的透支,使得个人住房消费信贷潜在的违约风险不容忽视。

“脱媒”压力下银行理财产品疯长,资产表外化潜藏风险

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资本市场越来越成为资金融通的重要渠道,对传统的银行经营带来挑战,银行存款减少,分流向资本市场的脱媒现象愈演愈烈,居民和企业对于银行的依赖程度越来越低。面对脱媒的压力,银行不得不寻找新业务途径,而理财业务从2004年上市后就成为各行竞相角逐的市场。2006〜2008年间,银行理财产品发售数量一路上涨,到2009年更达到了7566款,募集资金达到了5万亿元,2010年1〜4月信托理财产品发行规模高达1.88万亿元,银行理财业务呈现“井喷”式发展。

在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初创期,投资方向基本为银行间国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等固定收益工具。在风险管理方面,与初期的外币理财产品相比,人民币理财产品则更为规范,客户资金与银行自有资金相互隔离。应该说,这一时期的理财产品属于商业银行熟悉、专注并具有传统优势的领域,依靠银行自身的平台就可以完成产品销售、资产配置、投资决策、清算分配等职能。

此后,由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率的走低以及资本市场的走强,商业银行纷纷探索新的理财产品运作模式。一是借助信托平台进入股票市场、产业投资市场。银行通过与信托公司合作,将理财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则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股票和实业投资。在这种投资路径打通后,理财产品形式上的创新层出不穷,比如新股申购、信托收益权转让以及由债券、股票、信托融资等产品组合而成的资产配置产品等。二是与外资金融机构合作推出结构性理财产品,实现覆盖全球市场的投资管理。尤其是QDII的推出,打通了人民币海外投资的通道,扩大了资源配置的半径,理财市场上出现了大量与利率、汇率、股指挂钩的产品。

自2008年二季度开始,风险相对较低、收益相对稳定的信托贷款类产品大幅增加,占主导地位。进入2009年三季度以后,一系列紧缩资金流动性的宏观政策让银行“钱包”收紧,加息即通胀预期又让投资者对存款缺乏兴趣,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大幅增加,并保持快速增长,2009年11月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发行规模达到了1600亿元。其中,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市场份额占全部理财产品市场的80%左右。在信贷规模紧缩时期,商业银行借助信托平台实现了对企业的变相贷款,通过与信托公司的合作,盘活了存量贷款或分流了增量贷款,间接地使信贷规模得以扩大。据了解,多家开发商直接走贷款通道屡屡受阻,很多银行通过信托贷款的方式,用理财产品将资金引到房地产领域。这已成为不少银行贷款以外盈利的重要方式,也成为开发商曲线获得间接融资的重要手段。

此外,银信合作理财也成为银行间信贷腾挪的手段。2010年对信贷投放节奏控制严格,四个季度的比例基本控制为3∶3∶2∶2,因此银行必须对信贷投放做好充分计划,比如有哪些信贷马上要发放,有哪些资金可以回收,碰到额度紧张时,就会向总行申请进行信贷资产转移。不过,除了额度控制的因素外,银行还可以进行结构调整。现在信贷利率较高,所以一般转移出去的信贷利率会比较低,比如下浮10%,这样银行就可以用腾挪出的信贷额度投向利率较高的信贷。

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规避资本监管、计提拨备等要求,通过设计发行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将存量贷款、新增贷款等转出表外。虽然贷款已转出资产负债表,银行依然承担贷后管理、到期收回等实质上的法律责任和风险,却因此减少资本要求,并逃避相应的准备金计提。不容忽视的是,一旦理财产品未来出现支付风险,银行就会对企业给予贷款支持。这样看似风险低的表外融资立即转为表内,构成商业银行的一大隐形风险。尽管理财产品背后的运作采取银信合作模式,但客户在很大程度上仍将其视为银行行为,因此一旦信托公司不按照信托协议管理、运用信托资金而出现问题,银行则会面临极大的声誉风险。

可以看到,银行理财在我国仍处于粗放式发展的初级阶段,产品同质化、大众化特征较为突出,部分银行在理财业务上一味追求业务规模而忽视风险管理。例如产品研发上,未能按照利益和风险适应性原则设计产品,没有从资产配置的角度进行投资组合,没有运用科学合理的测算方法预测收益率;在产品销售上,没有进行客户风险偏好评估或评估流于形式,没有准确了解客户财务状况、投资目的、投资经验及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在风险管理上,没有设置科学的风险监测指标并建立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体系。

然而,从长远来看,理财业务将会随着国内居民财富迅速扩张而产生巨大的需求,也与商业银行多元化经营战略相符,因此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商业银行根据自身理财业务发展的特点建立与完善理财业务市场风险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宽货币、紧信贷下催生债券市场泡沫,银行体系集聚巨大利率风险

“宽货币、紧信贷”是2009年下半年到现在金融运行的主要特点,具体表现为:货币供给较为宽松,人民币贷款则持续收缩;银行资产非贷款化倾向加剧,大量银行资金涌入债券市场。由于货币不进行实质性紧缩,政府主要通过行政手段管理宏观问题,宽货币、紧信贷下银行体系孕育着巨大的利率风险。

外汇占款投放过多导致“宽货币”,银行资金面宽裕。外汇占款是我国当前货币投放的主要渠道。我们可以根据央行编制的“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分析货币的投放情况。“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方有:国外资产及国内信贷。负债方则是储备货币、发行债券和政府存款。通过考察2009年以来“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我们发现在国外净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则一直上升。如图16,2009年12月,国外净资产占比已经达到82%,这个趋势一直保持到现在。这说明,随着国内信贷收缩,银行体系购买外汇资产并相应投放外汇占款已经成为当前货币投放的主要渠道。

我国现行的汇率形成机制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同时在“经常项目可兑换,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框架下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在结售汇制度下,为保持人民币汇率水平的稳定,银行不得不大量收购居民和企业的外汇。只要国际收支双顺差稳定扩大,企业、居民不断结售汇,银行就要不断收购外汇资产,发放本币。

常规货币政策失灵,政府通过紧缩信贷的方式调控宏观经济。受制于现行的汇率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外汇管理制度,外汇占款持续增加,给银行体系带来了大量的流动性,也同时提高了银行信贷投放的能力,促成了2009年银行信贷猛增。到下半年,政府当局已经意识到了流动性过剩对于宏观经济的危险性,宏观调控开始转向。

然而,常规的货币政策工具难以达到引导信贷均衡投放的效果。尽管央行可以通过央行票据进行对冲银行过剩流动性,但随着央票发行规模的不断扩大,对冲效果正在不断减弱,而且,庞大的央票发行规模也给人民银行带来了巨大的利息支出成本。除发行央行票据外,人民银行还可以通过调高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来达到锁定银行过剩流动性的目的,而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也的确在这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不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始终会有一个上限,在目前已经高达16%的水平上,进一步的政策空间还有多大,并不十分清楚。而且,更重要的是,即使是在目前如此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下,银行机构的流动性依然充裕,2009年末,银行业整体的超额准备金率仍维持在3%左右。另外一个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利率调整,或许可以在缓解通货膨胀预期方面起到一定作用,但对于信贷投放所能起的影响比较微弱。而且,在目前经济复苏前景尚不确定的情况下,贸然的大幅升息恐怕还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

由以上分析看来,常规性的货币政策很难实现引导货币信贷均衡投放的效果,资本充足率监管的强化和窗口指导、直接控制信贷规模等银行信贷紧缩手段发挥了主导作用。从2009年以来,监管当局在提高对银行资本充足率要求的同时,也加强了对资本结构以及计算方法的管理。这一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资本约束,对银行信贷能力形成了很大的制约。其次则是通过窗口指导,对各行实行贷款限额控制,从而直接控制银行信贷规模。

宽货币紧信贷下大量资金涌入债券市场,银行业积聚利率风险。在人民币流动性总体较为宽松、贷款增速受限的情况下,银行资产非贷款倾向加强,尤其是一些规模较大的城市商业银行为了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加大人民币债券投资力度,把大量资金投资投向国债及央票。以广州银行为例,2009年投资收益占到营业收入的一半以上,投资收益全部来源于债券投资利息收入。

2010年年初以来中国债市能形成一波牛市,便拜赐于“宽货币、紧信贷”的杰作。三年期央票2.7%的利息率,认购率居然达到了两倍。从长远来看,“宽货币、紧信贷”的格局将会存在很长一段时间,银行的资金必然需要寻找出路,债券投资的配置压力很大,造成众多资金积压在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使得债券市场收益率节节走低,并且我国市场收益率有近一步走低的趋势。

由于短期利率尚未市场化,长期利率又受银行信贷政策变化的影响而失真,使当前国内债券市场风险在价格上得不到真实反映。目前中国利率尚未市场化,法定利率和市场利率都还未充分反映未来的通胀风险,然而随着生产成本上升向消费物价的传导使通胀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有较大机会持续上行。并且实际利率在较长时间内较大幅度地体现为负时,法定利率和市场利率最终将不可避免地上升。利率上行必然对银行的资产价格带来影响,如果管理不当会造成银行业巨大的利率风险。因此,通胀趋势及其背后的利率变化风险将是近期银行业的担忧所在。目前中国债券定价对通胀的麻木,在一定程度上没有完全体现未来的利率风险。商业银行要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对长期利率飙升带来的冲击有所准备。

2010年商业银行经营转型拐点

2010是中国经济转型年,也是银行业转型拐点。随着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和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内商业银行经营发展面临新的市场发展环境。如何顺应市场发展要求,加快推进经营转型,提升市场竞争力,进而提高盈利能力和运营水平是银行业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加快发展非资产业务和零售业务,走资本集约化发展道路

中国的银行在高速发展中基本经历着融资、扩张、再融资这种传统的业务模式,对资本消耗甚巨,使得资本稀缺性日益突出,成为制约银行业务发展的瓶颈。金融危机后,监管当局对资本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对资本的约束也越来越严格,银行将面临更胜以往的资本压力。在这一背景下,银行业发展资本消耗少、盈利水平高的零售业务与中间业务,经营方式由外延粗放型转变为内涵集约型,提高中间业务贡献度是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实现内含价值增长的内在需求。能否通过加快发展非资产业务和零售业务,进而加快转变以批发性信贷业务为主导的传统经营模式,以及以利差收入为主导的传统盈利模式,成功实现转型,对国内商业银行来说,是生死攸关的战略选择。

2009年10月,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对外界表示,招商银行的发展已经进入第二次转型阶段。招行的二次转型是以降低资本消耗、提高贷款定价、控制财务成本、增加价值客户、确保风险可控为目标,通过继续推进并深化经营战略调整,促进经营方式向内涵集约化转变,保证盈利的持续稳定增长,不断巩固和发展招行的核心竞争力。同时,招行提出了相应的竞争策略:集中力量发展零售银行、中小企业贷款和非利息收入这三块业务,推进以低资本消耗的方式来发展业务,扩大低资本风险、高收益业务的规模,并且提高贷款的定价能力和非利息收入的比重。事实上,招商银行“二次转型”要解决的问题并非招行所独有,而是所有规模扩张中的银行或迟或早都要面对的问题。

国际大型银行在10年前就基本完成了从批发业务向零售业务的转型,业务增长的动力不是资产业务而是非资产业务、不是批发业务而是零售业务。例如,花旗银行业务结构主要包括全球零售银行业务(消费者金融)、公司与投行、全球财富管理三大类,其中零售银行与投行业务起决定作用,利润贡献度占比超过8成。美国银行业务结构包括全球消费与小企业银行业务、公司与投资银行业务,股权投资及其他业务等四大类,其中前两项业务对盈亏起决定作用,利润占比高达70%以上。汇丰银行则形成了个人金融、私人银行、商业银行以及公司、投行和市场四大类主营业务。德意志银行则全力发展投资银行、资本市场、个人理财、资产管理、清算交易等新兴金融业务。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近几年尽管发展比较快,但是以息差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盈利模式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利息收入仍然占据全部收入的绝对比重。2009年,我国大型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占比平均不到10%,最高的中国银行为19.82%,但是与国际大型银行相比差距很大,未来有着巨大的增长空间。

深化组织架构改革,提升风险管控水平

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是决定业务经营转型成败的关键性因素,只有内部组织架构、业务运营模式与业务经营转型相匹配,才能更好地保证业务经营转型的市场效率。国际主流商业银行组织架构模式以事业部制居多,通过扁平式、矩阵式、网络型等组织形势替代传统的科层组织,呈现出“大总行、大部门、小分行”的特点,其优点在于成本费用大幅降低,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大大提高,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我国银行业应该积极借鉴国际主流商业银行经营经验,改革“三级管理、一级经营”的“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缩短运营管理层次,提高市场响应速度,提升组织效率。

目前,国内许多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都在加快这方面的转型,如民生银行对私业务和对公业务已经开始事业部制管理。民生银行公司业务事业部制改革的核心,就是把高风险的公司业务从总行――分行――支行“三级经营、三级管理”的体制改革为事业部“一级经营、一级管理”的体制,通过实施专业化评审、进行专业化营销和组建专业化团队来全面提升对客户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从而有效地控制风险、提高收益。事业部制在业务线内部,减少了协调成本,强化了决策和上级对下级的业务支持,能够形成区域优势和快速反应;在业务线内部有利于产品创新、产品多元化,有利于改进产品设计,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另外由于业务线从上到下的垂直管理,减少了管理层次和管理环节,经营管理的效率得到提高。这样的安排,体现了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最重要的是能借助专业化的团队,延伸服务链条,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此外,构建与业务转型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稳健发展,对于银行经营转型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在实施业务经营转型时,由于业务品种、经营范围和盈利来源等出现新的变化,风险控制显得十分重要。通过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切实强化对市场、资本、风险、成本和价值的认识,通过风险的系统化控制和全方位管理,实现业务经营转型的可持续发展。

加快向中小企业信贷市场的转型

面对中小企业市场旺盛的融资需求和大型优质客户市场挤压形势,银行业要逐步转变和淡化传统的“大户”战略,果断向中小企业信贷市场转型。中国劳动力相对富余,短期内资本相对稀缺的要素禀赋结构不会改变,所以劳动密集型生产优势的中小企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将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中小企业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必然带来巨大的物流、资金流,其中隐含着除信贷之外更大的金融业务空间。面对这一基本的经济结构,银行机构应努力发挥为中小企提供金融服务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中小银行应该在中小企业信贷市场发挥主导作用。城市商业银行由于从业人员本土化、与客户地域联系密切、熟悉客户资信与经营状况,可以对地方中小企业进行监督,与国有大银行相比,能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达到有效避免“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可以充分保障放贷资金的安全性和提供服务的效率。另外,由于城市商业银行决策机制灵活,更能符合中小企业的融资需要,可以降低双方的成本而提升价值,因此城市商业银行定位于为中小企业服务具有比较优势。

因此,城商行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集中自己的资源,搞好特色经营,避免与大银行的同质化竞争,从区域经济发展角度出发,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寻找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同时不断扩大自身的发展空间,实现与区域经济的良性互动。也就是说,城市商业银行的定位还应当是所在的城市,为所在的城市提供金融服务才是最为核心的竞争力。虽然国家放开了城市商业银行的地域经营限制,但城市商业银行还是要耐得住这份寂寞,冷静思考一下自身的优势,不能盲目搞扩张。条件成熟的可以适当在外地设立一点分支机构,同全国甚至国外一些银行建立业务关系,以便更好地开展业务,但最重要的还要保持在所在城市的核心竞争力。

抓住碳金融发展机遇,加大金融创新

面对气候环境变化带来的巨大的生存压力,世界各国或协作、或独立地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这必将导致产业和金融资源发生巨大的变化。因此,低碳已经不再是一个模糊的公益性概念,而是一个潜力难以估量的发展机遇。服务于温室气体减排形成的碳交易市场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巨大的市场。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及地区,包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等在内的众多金融机构,目前已经成为国际碳交易市场上的重要参与者,其业务范围已经渗透到该市场的各个交易环节。

2005年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后,经过几年的发展,碳交易市场已渐趋成熟,出现了参与国范围不断扩展,市场结构向多层次深化,财务状况更加复杂等显著变化。全球碳交易市场出现了爆炸式的增长。2007年碳交易量从2006年的16亿吨跃升到27亿吨,上升了68.75%。成交额的增长更为迅速。2007年全球碳交易市场价值达400亿欧元,比2006年的220亿欧元上升了81.8%。在全球经济衰退的2008年,全球碳交易市场依然保持强劲增势,低碳行业的收入增长幅度仍然达到了75%,仅2008年上半年全球碳交易市场总值已经接近2007年全年总额。据世界银行预测,全球碳交易在2008〜2012年间,市场规模每年可达600亿美元,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容量为15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

碳交易市场产生的业务机会在我国也已经出现,商业银行如果能紧紧把握这一机会,在短期内就能获得可观的收益,在长期更是能发展出新的竞争力。仅仅将低碳概念作为一种公益形象投资是对这一机遇的莫大浪费。目前来看商业银行有如下几项业务:

第9篇

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多元化金融体系,使金融服务明显改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能力明显增强,金融环境明显优化,为全国金融改革提供经验。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

温州困局

温州,虽地处东海一隅,但温州经济却一直是中国经济的风向标。这个素有经商传统、因屡屡逐利于潮头而毁誉参半之地,演绎了三十余年来中国市场经济的摇摆发展。温州人引以为豪的“温州模式”,从经济学意义上讲,是以个体经营的家庭作坊为经营主体、情感纽带的私人投资为融资渠道、提倡个人奋斗的艰苦创业为企业精神、规模化的商品市场为经营手段的经济发展方式。温州的商品和市场,成为中国市场化的急先锋。温州人敢于冒险的发财欲望和动力,成为国人拼了命追寻的东西。以民间资本、自由市场为特征的具有政治经济内涵的“温州模式”,被认为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另一条道路。

然而,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外贸出口受限,人民币升值,工资和原材料价格上涨,再加上通胀压力和产业转型短期难以实现等因素,缺乏高端制造和新兴战略产业的温州经济,正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当中。温州中小企业主“跑路”事件的接连出现,表明一场民间金融危机正冲击着温州经济。

从某种意义上讲,温州模式的背后,并不是什么企业家精神,而是基于生存哲学之上的金钱欲望和财富动力。逐利无可厚非,但游戏规则是有收益就有风险。不管承不承认“国进民退”,近年来民营经济举步维艰却是不争的事实。温州民间金融体系的问题,除了整个金融体制原因外,最大的原因是温州的实体经济出现了问题,包括产业空心化、产业升级落后以及企业家过度涉及资本市场。做实业,企业已经赚不到钱了,又能怎么做呢?只剩下了“投机”,于是,大量的资本从实业经济中流出,炒股、炒房、炒绿豆、炒大蒜……凭着温州人的精明嗅觉,温州资本连连得手,于是,这种示范效应使得更多的资本流向了赌局。当大量的资金投入股市和房地产的时候,民间资本的命运就和国家的政策紧紧地绑在了一起。经济低迷,股市不振;而今政府又打压房价,房市低迷。资本的生命在于运动,周转速度放慢,资金链就有断裂的危险。

不幸的是,国有银行对中小企业惜贷如金,而浮躁的民间资本在疯狂追逐快钱。这种供给与需求无法通过正当渠道匹配在一起之际,就通过与高利贷别无二致的民间借贷这种方式扭曲在一起,也由此衍生出一批中小企业败走麦城的悲剧。在温州,企业老板之间大家都比较熟悉,朋友之间或者与朋友的朋友之间相互担保,从担保公司或者地下钱庄进行融资。但这种方式风险性比较大,在这条资金链上只要有一个环节或者一家企业资金出现问题,就会发生“多米诺骨牌效应”,这条资金链上的所有企业都会产生巨大的连锁效应。民间金融危机,也在向传统金融机构蔓延,温州银行业不良贷款率在2011年度出现上升,据当地银监分局人士估算,不良率将从2011年年初的0.4%上升至0.7~0.8%左右。

温州困局,本质上是中国当前经济形势与金融问题的一个缩影。民间高息借贷现象不仅存在于浙江,还广泛存在于江苏、广东等省份,在中西部地区也不鲜见。“民间资本多而投资难,中小企业多而融资难”。民营经济生存空间狭小,融资难;实体经济没有利润,大量资本沉淀于投机行业;国家大力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制造业和服务业缺乏投入,最能容纳劳动力和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发展举步维艰。在这样的短视的、急功近利的、浮躁的经济气氛下,温州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困境。

温州金融改革启动

温州经济从辉煌至低迷的过程,不仅说明了资本的残酷性,也将民间资本渴求资金与发展的困境展露无遗,民间金融阳光化和金融体系多元化势在必行,金融改革与创新已经是中国经济继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温州金融改革设想由来已久。早在2002年,曾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戴相龙就提出过温州金融体制改革设想。而随着温州民间信贷危机爆发,这一设想再度被市场所关注。温州,总是在引领中国的风气,这一次也不例外。

3月28日,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温州金融改革终于启动。

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提出了十二项主要任务,核心点就是消除对民间金融发展的抑制,通过将地下的民间金融阳光化的方式,规范民间金融的发展,培养金融市场主体,鼓励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建立自发性的民间金融体系,重塑民间信用体系。以下我们不吝篇幅将这十二项主要任务具体内容做一个详细列示:

(一)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制定规范民间融资的管理办法,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

(二)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

(三)发展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引导民间资金依法设立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及相关投资管理机构。

(四)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探索建立规范便捷的直接投资渠道。

(五)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鼓励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支持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

(六)创新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探索建立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鼓励温州辖区内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租赁企业。建立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服务中心。

第10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商业银行;金融需求;金融服务;支持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7)06-0013-09

一、问题的提出

中小企业在当今世界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德国把中小企业称为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日本则认为“没有中小企业的发展就没有日本的繁荣”,美国政府更把中小企业称作是“美国经济的脊梁”。[1]在我国,中小企业已经逐渐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到2005年为止,我国在工商注册的中小企业已超过10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对GDP和财政收入的贡献分别达60%和40%,为社会提供了84%的就业机会。随着自身的不断发展壮大,中小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但与我国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相比,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与其地位的不匹配成为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主要问题之一。仅就资金需求来说,据海通证券研究所数据显示,80%的中小企业缺乏资金,30%的中小企业资金十分紧张。

在目前的经济和金融环境下,仅靠商业银行一条途径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支持不足问题,但从战略上讲,商业银行在此问题的解决上应是大有可为。同时,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蕴含着巨大的商机,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也是商业银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

首先,中小企业信贷市场是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目前,对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替代正在迅速地进行着,如商业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正在被票据、短期融资券所替代;中长期项目和个人按揭贷款正在被各种资产证券所替代。同时,银行面对大企业、大项目的信贷市场已经趋于饱和。相比之下,中小企业信贷市场的需求正方兴未艾。

其次,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是商业银行实现增长盈利模式转变的需要。由于中小企业融资规模小,风险大,发展中小企业金融业务固然需要付出较高的成本,但另一方面,银行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价格方面具有较大的主动权和溢价空间,贷款利率通常可以上浮。如中小企业业务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并能够管理好,其收益将是稳定可观的。同时中小企业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必然带来巨大的物流和资金流,其中蕴涵着除信贷之外更大的业务空间。在传统银行业务空间已经收窄的条件下,大力发展中小企业金融业务是商业银行加快转型和业务创新的战略选择。

第三,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是商业银行分散风险的需要。近年来,银行贷款不断向大客户和部分行业倾斜,造成银行业务的发展过分集中于个别行业和大客户,在经营发展中容易出现存贷款波动大、经营不稳定的问题。按照成熟市场的经验,商业银行这种脆弱的客户结构和业务结构面临巨大的风险,一旦利率彻底市场化,随着直接融资渠道的发展和各种金融工具创新,加之非理性的竞争,商业银行将面临大企业客户迅速流失的风险。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以流动资金为主,融资期限较短,金额不大,可有效提高银行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另外,中小企业数量较多,行业分布广泛,可有效降低商业银行对单一客户、行业的业务集中度,分散风险。

二、中小企业金融需求的特点与我国商业银行金融服务支持的现状

(一)中小企业金融需求的特点

1.要求融资方式和其他金融服务具有足够的灵活性。中小企业一般需要在适当的时候,适当的场合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和支持。就中小企业融资而言,中小企业一般没有稳定的市场,一旦发现商机即向银行申请贷款,且需要银行在规定时间内办妥。同时,中小企业贷款一般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受市场变化影响大,因此要求贷款手续简便,速度快,能满足灵活经营的需要。

2.对金融产品的需求具有个性化和多样化特征。由于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分布广泛,在企业性质、规模、运营模式、内部流程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所以中小企业金融需求具有多样性特征,不能认为中小企业金融需求是大企业金融需求的简化版。中小企业需要个性化的解决方案,在结算、融资、企业财务顾问甚至个人理财等诸多方面需要全方位、个性化金融服务。近年来,随着中小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对非贷款的其他金融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

3.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不易管理。由于大企业具有足够的资产可以作抵押,或有大宗贸易定单作贸易融资,或有足够的社会关系为其作担保,而这些条件大多数中小企业不具备,因此中小企业金融需求的风险较大而且不易把握和控制。

4.在满足中小企业各种金融需求方面商业银行具有突出的地位和作用。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并具有不可替代性。一是银行贷款是融资成本相对较低的融资手段。二是股市和债市融资的制度是中小企业难以通过自身努力突破的。三是外部企业和自然人入股具有分散股权的风险,中小企业不希望外部股东介入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四是尽管民间借贷交易成本较低,但是资金规模有限,也没有银行特有的多种金融服务,使用范围十分有限。据英格兰银行的研究报告显示,商业银行贷款占中小企业外源性融资的60%以上,而且贷款的期限相对较长,三年以上的贷款占75%,五年的以上的贷款占50%。[2]除了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以外,在向中小企业提供诸如结算、汇兑、转账、财务管理、信息等服务方面商业银行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我国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支持的现状分析

1.商业银行逐步开始积极拓展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广度与深度。从思想观念、发展战略、营销对策和产品组合等方面来看,近两年来,我国直接融资步伐加快,特别是短期融资的迅猛发展,对银行的贷款业务和大型优质客户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各商业银行开始将目光更多地转向中小企业,都在积极拓展与中小企业合作的广度与深度。根据国内银行业的有关信息,无论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还是其他股份制银行,都纷纷加强了对中小企业的调查研究,并根据中小企业的自身特点加大了相关产品的研发和推介力度,试图深入了解中小企业的成长过程、积极发掘潜在的金融需求,努力寻求更广泛的业务合作。据银监会统计,2006年上半年,我国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达2.64万亿元,比2005年底增加了1412亿元,授信中小企业数量比年初增加1.59万户,不良贷款率下降了1.87个百分点。[3]

2.随着金融市场竞争的加剧,中小企业业务在各金融机构的市场份额比重普遍加大。中小企业最初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主要集中在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占比74%),股份制商业银行只占6.4%(见表1)。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化,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银行特别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纷纷崛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5年的调查,虽然目前中小企业基本账户仍然集中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截至2005年一季度,其占比却下降了10个百分点(占比64%),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占比上升到12%,增加了近一倍,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市场份额也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3.中小企业对贷款服务的满意度较高,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据《中国中小企业金融制度调查报告》显示,850家样本企业申请贷款的满意度,按贷款比数计,满意度为90%;按贷款额度计,满意度为80%。其中流动资金贷款的满意度最高,为87%;最不满意的是票据贴现,满意度为70%,而还有78%的企业从来没有利用过票据贴现。[4]这说明企业之间结算方式落后,票据结算使用较少,贴现票据不规范。据了解,商业银行为防范票据风险,加大了对票据的审验力度,票据贴现手续较为繁琐、利息较高。与此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还有12%的样本企业至今没有获得过银行贷款。这说明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业务领域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

4.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多以提供资产抵押、特别是不动产抵押为首要条件,但审批条件和贷款方式逐步趋于多元化。根据《中国中小企业金融制度调查报告》显示,小企业的贷款申请得到批准,最主要的原因是提供了资产抵押,占42%;其次是因为提供了有效担保,占24%,其中企业担保占18%,担保公司担保占6%;由于企业信誉良好、产品市场前景等原因获得贷款占30%。[5]这说明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仍然以不动产抵押融资方式为主,但在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方面也有了较多改善。同时,自然人贷款成为中小企业贷款的新方式。鉴于法人企业难以监控,我国东部地区一些基层商业银行开始调整贷款方向,增加对自然人的贷款。由于当地个体私营企业较多,而个人的生产资金和生活资金是混用的,因此自然人贷款相当程度上亦可视为中小企业贷款。此外,一些银行为防范风险,贷款对象己从企业法人转向企业主要股东,并以其个人财产作抵押来降低贷款风险。据估计,这种贷款方式今后将会在东部地区继续发展,并可能向中西部地区扩散。

5.商业银行逐步开始注重为中小企业提供理财服务。中小企业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利用自身在网络、资金、信息、人才和客户群方面的优势,对中小企业常年、全面财务顾问领域的一种介入。中小企业普遍缺乏足够的资金和财务管理能力,商业银行通过会计、财务顾问以及提供融资安排、资产管理等理财服务,一方面可以规范中小企业的会计财务制度,提高中小企业的信息透明度与可信度;另一方面也能够建立起一个与中小企业长期互动的关系,从中小企业采购、生产、销售和内部财务管理环节入手获取针对性的融资信息,通过长期合作解决中小企业的“软信息”问题。近年来,我国很多商业银行的经营角色开始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除了发放贷款外,商业银行开始注重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相继成立了专门的理财服务机构,呈现出向理财顾问型商业银行转变的趋势。

6.商业银行适合中小企业客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尚不够丰富。除了贷款要求外,中小企业在结算、咨询、理财等方面都有着强烈的需要。在财务管理、财务设计、融资及资产运营中,由于中小企业存在融资能力差、生产规模小、管理水平低、信息少等局限性,许多财务与融资的问题依靠其自身的力量无法解决,因而其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是多方位、多元化的。虽然一些银行开始尝试在传统的存贷业务之外,对企业增加服务品种,如信用卡、结算、理财等,但总体看来,目前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主要针对大行业、大客户及个人客户而设计,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合作仍然是以存款、贷款、结算等传统业务为主,为中小企业开发的金融产品专用性差,数量也少。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缺乏适用性较强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以及对中小企业营销的特色品牌。

三、目前制约我国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因素

总体说来,我国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中小企业本身、商业银行方面和社会环境的一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业务的拓展。

(一)中小企业自身的弱势

1.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信誉度不高。中小企业的经营规模一般较小,经营品种比较单一,一旦市场环境或外部条件发生不利变化,很容易遭受打击而一撅不振,因此中小企业的抗风险能力较弱,而风险承受能力恰是银行衡量能否提供融资以及其他相关金融服务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据有关部门估计,我国有近30%的私营中小企业在2年内消失,60%在4-5年内消失。[6]近两年来,我国中小企业的亏损面虽然逐渐收窄,但中小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依然相对较多。有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自有资本金不足,生产技术落后,产品缺乏竞争力,经济效益较低。同时,一些中小企业信用度不高,利用各种方式逃避银行债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5年对样本中小企业的调查,在2000-2004年间,尽管商业银行普遍加强了贷后管理,但仍有9.5%的样本企业出现过贷款被拖欠的情况,其中5.2%的贷款展期,0.7%的贷款只能部分偿还,还有大约3.5%的贷款没能偿还。中小企业较差的抗风险能力和信誉度制约了商业银行针对中小企业的业务拓展。

2.部分中小企业管理水平低,财务制度不规范。我国中小企业由于资金来源渠道各异,创立企业的出发点不同,多数中小企业缺乏明确的发展目标,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多实行家族式管理,管理水平落后。同时中小企业组织结构变化快,内部财务制度、财务管理相对不健全、不规范,与商业银行所要求的贷款条件和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差距较大,部分中小企业缺乏足够的经财务审计部门承认的财务报表和良好的连续经营业绩,且经营中经常出现项目的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匡算不清的情况,这部分中小企业无法较快满足银行信贷、结算等业务要求的必备条件,或者相关资料的准备时间较长,增加了商业银行提供融资和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审查时间和审查难度。

3.中小企业担保、抵押落实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课题组2005年的调查报告,商业银行未批准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最主要原因是没有提供资产抵押,占比27.0%;其次是由于企业的融资规模过大,占比26.1%;第三是银行对企业所处的行业现状不满意以及没有提供担保,分别占比21.8%和21.7%。[7]可见,抵押、担保困难成为商业银行不能按照正常的信贷管理制度投放贷款的重要原因。在目前企业普遍风险意识较强的情况下,决定了保证人只可能是借款企业的主管部门、母公司或关联企业。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一般都没有主管部门,很难找到能够并愿意为其担保的保证人。而对于中小企业之间因关联交易较为普遍采取的互保方式,由于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不易被商业银行接受。

而且在我国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抵押融资管理中,普遍只接受房地产或通用性较强的机器设备等不动产抵押,而中小企业普遍缺乏可用于抵押担保的优质资产,抵押折扣率较高,平均高达近50%。[8]有的中小企业是租赁经营,申请贷款时基本不具备抵押、质押条件。特别是我国90%以上的中小企业都建在县域内或乡镇,厂房用的多是集体用地,造成在实际工作中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很难确定,导致的后果就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很难抵押。中小企业担保、抵押的困难制约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也同时制约了与融资相关的中间业务的开展。

4.中小企业的特点决定了对其提供金融服务的成本相对较高。中小企业在发展中对资金的需求规模小、需求急、次数频。实际上,不论金额大小,商业银行发放每笔贷款的经营成本差别不大,其发放程序和经办环节都大体相同,而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比大型企业要小的多,这就决定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时的单位贷款的交易成本远高于大型企业。据调查测算,中小企业的贷款频率平均为大企业的5倍,而平均每次贷款额度仅为大企业的5%,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成本大约是对大企业贷款成本的5倍。[9]在我国,由于利率受到严格控制,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的成本差异无法通过利率的相应调整来充分体现,所以,经营批发业务较之经营面向中小企业的零售业务具有明显的利益优势。因此商业银行更愿意从事对大型企业的“批发业务”,而对中小企业的“零售业务”积极性不高。

(二)商业银行方面因素的制约

1.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缺乏灵活性,信用等级标准没有考虑中小企业实际。在现行信贷管理体制下,各家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发放小额贷款的程序、手续与大企业大额贷款基本相同,而中小企业由于财务管理本身的局限性及其他方面原因,有时无法提供银行所需的所有材料,而商业银行在实际操作中却过于注重要求客户提供各种报表和资料,对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考虑偏少,一旦对企业提供的材料存有疑虑,一笔贷款就会被搁浅。

在客户准入门槛上,不少商业银行对新客户信用等级要求一般都在AA级以上,对存量维持客户信用等级至少要求在A级以上,而能达到这一标准的中小企业客户为数并不多,而AA级(含)以上客户属于中小企业客户的更是很少。在客户信用等级评价办法上,绝大多数商业银行没有考虑中小企业实际特点,特别是在信用评级指标计算上,不论企业规模大小,标准一致,这就使评分结果难免脱离中小企业实际。而在信用等级评定条件设定上,却对企业规模要求较高,如果企业规模达不到一定标准,无论其实际得分多高,都无法评到较高的信用等级。目前商业银行对客户的许多优惠政策包括利率浮动、保证金减免等都直接与客户信用等级挂钩,评级办法的不合理直接导致了一些优质中小企业无法享受这些优惠政策。

2.商业银行的激励约束与绩效考核机制不健全。目前,各家商业银行普遍建立了贷款风险约束机制,建立了严格的贷款责任追究制度,尤其是许多银行普遍实行了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和贷款责任终身制,层层建立清收不良贷款的责任制和增量贷款风险考核责任追究制,对出现风险的责任人实行严厉的惩罚措施,但与责任约束机制相匹配的科学的利益激励机制却没有相应建立。因此目前对信贷人员的考核主要是以收贷收息、防范风险为重点,而不是以信贷人员开拓信贷市场创造的利润为考核重点。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对信贷人员的道德约束,起到了防范信贷风险的作用。但是严格的贷款责任追究制度的直接影响是,员工自我保护意识远远超过对银行资产的关心,而中小企业贷款的高风险又进一步加剧了信贷人员的“惧贷”心理,在责、权、利不匹配的情况下,基层行和信贷部门普遍认为“不贷款没责任,贷款没好处,出问题受追究”,向中小企业贷款和提供其它相关金融服务缺乏积极性。

3.商业银行对中小客户风险把握能力和服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首先,商业银行通过多元化信息对客户进行分析评价的手段过于单一。商业银行过分依赖企业财务报表分析,缺乏对企业往来资金明细、出入仓单以及进出口报关单等反映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单据的审核,与工商、税务、海关等政府部门的沟通明显不足。其次,客户经理对中小企业服务的水平不高。由于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低、抗风险能力较弱、信息透明度不高,对客户经理的业务素质要求往往比管理大客户更高,它不仅要求客户经理在贷前能去伪存真,客观把握客户实际经营情况,准确评价和制定相应产品营销方案,在贷后更要能对客户实现全面、到位、严谨的跟踪管理,这样才能在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之间找到适当的均衡点,而目前具备这种能力的客户经理少之又少。这些都限制了商业银行针对中小企业金融业务的开展。

(三)社会环境因素的制约

1.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商业银行在与企业打交道时首先就要考察企业的信用记录是否良好,而目前我国社会信用制度不健全。社会信用制度的不健全加剧了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况,而这对于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状况的影响尤甚于大型企业,原因在于:相比较而言,大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信息以及其他信息的公开化程度远高于中小企业,信息的真实程度也要高于中小企业,而商业银行缺乏获取有关中小企业资料的有效信息渠道。这样,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和其他金融服务时就会比较谨慎,由此导致商业银行不愿给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且还会产生放大效应。这是因为一旦银行在信贷活动经营中遭遇中小企业的欺诈而无法收回贷款,它就可能在未来的经营中更加提防甚至回避中小企业,造成普遍的中小企业贷款困难。而这种行为对其他银行又具有示范效应,引起其他银行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连锁反应,加剧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供需之间的矛盾。

2.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不发达。信用担保是一种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保证结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务活动,通过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有助于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建立良好的交易关系,提高中小企业的资信等级,帮助中小企业获取发展资金。但是,目前信用担保机构在数量上的匮乏、运作方式上的不规范不仅无法满足众多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而且也阻碍了其自身的进一步发展。

从担保机构的数量上看,目前国内有3000多家担保公司,而国内有370万家小企业,还有2790万的个体工商户,二者合计为3160万户。即1家担保公司要面对1万家潜在的担保需求客户。[10]从已建立的担保机构的运行状况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正处于初步建设和发展的阶段,虽然各担保机构的经营运作总体来说比较积极,但仍然存在较大的缺陷。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信用担保机构基金份额较小,缺乏资金补偿机制,承担风险的能力较差。大多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以地方财政出资为主,少数是民营担保机构,多数担保机构的注册资金不到3000万元,并且资本一般是营业初一次性投入,之后很少再行增加,所以其承担风险的能力有限。(2)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的协作关系存在障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大多数都具有政府背景,市场化程度较低,受政府行政干预影响较大。中小企业要得到信用担保更多的是依靠关系而不是凭借企业效益。而银行又担心这些政府主导的担保机构担保范围无限扩大化,成为政府招商引资的诱饵或某些政府官员权力寻租的工具。对于民营担保机构的信誉和资金实力,银行方面又心存疑虑。而没有银行方面的认同,信用担保机构运营就只能是一相情愿。(3)信用担保机构在开展业务时顾虑较多。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控制手段薄弱,缺乏有效的信用评估手段,由于不能较准确的把握担保风险,目前担保公司很多时候要求被担保企业提供反担保。而担保机构过多的反担保要求不仅使得担保机构不能帮助解决中小企业的贷款难问题,而且使得中小企业向担保机构提出的担保申请变得多余,限制了业务的开展。

3.利率管制限制了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在国外,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的利率是浮动的,银行有权根据一笔贷款的风险大小来决定贷款利率的高低,因此,贷款利率能反映风险的大小并对风险予以补偿。而在我国,由于利率市场化程度不高,利率不能充分地反映货币资金的市场供求状况,不能完全反映贷款风险的大小,使银行在高风险的收益和风险不对称。尽管央行己连续两次扩大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幅度,允许各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各档贷款利率可上浮30%(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最高可上浮50%),并在今后还有一定的扩大余地。中国幅员辽阔,信用制度不发达,加上人为欺诈等因素,这种有管制的浮动仍不能充分弥补中小企业贷款的高风险,再加上商业银行有追求大企业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收益率一致的要求,这些都限制了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妨碍了银行中小企业业务的开展。

四、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一)持续的业务创新是商业银行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服务的根本措施

中小企业对融资方式和其他金融产品的需求具有多样性,而且要求能满足其灵活经营的需要,迫切需要金融机构为其提供金融创新服务。商业银行要充分把握中小企业的发展前景和风险状况,针对中小企业风险和收益特点,设计创新产品,改进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花旗银行就有一套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产品线,不断进行业务创新的同时,强调产品和服务的个性化。韩国中小企业银行开发了“企业间协力贷款”等一系列适应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金融产品,将作为供货商的小企业信用与作为购货商的优质大企业信用连接在一起,例如某中小企业得到三星电子公司购货定单后希望获取生产资金,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从三星电子公司处取得该笔购货明细后,在实际定单金额范围内对该企业发放贷款,并在三星电子公司支付货款后立刻对该企业账户进行贷款还款操作,从而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信用风险。[11]

(二)合理的业务组织体系和流程是商业银行拓展中小企业业务的前提

首先,商业银行拓展中小企业业务需要在内部分工和业务组织方面创造组织保证。由于中小企业无论在资产规模、资本实力上,还是在行业性质、经营理念和信用风险上都与大企业有很大差别,因此中小企业对信贷支持及其他金融服务产品的需求都具有自己的特殊性。鉴于这一点,西方商业银行普遍设立了专职负责中小企业业务的部门,以保证中小企业业务能够以不同于大型企业客户的模式展开。其次,商业银行拓展中小企业业务需要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改进业务流程,并按业务流程对内设机构进行整合,实现业务流程再造。以花旗银行为例,花旗银行将中小企业的业务营销与不良资产处置流程分开,在工商财务部下面分别成立了销售和风险资产两个部门。后来在这两个部门之间进一步增加了一个小组叫早期预警部门,其职责就是进行正式与非正式的征询与调查,例如,收集税务部门公布的欠税、逃税名单,向海关咨询特定企业或商品的进出口数据,以电话聊天或者喝早茶的形式与同行交换共同客户或其他银行客户动态等。被早期预警部门关注的贷款并不会马上进入风险资产,而是列入重点关注,通常会给予6个月的重组期限,届时没有好转就交由风险资产部门处置。[12]

(三)多样化的担保方式是商业银行控制中小企业业务风险的保障

中小企业融资难很大程度上源于担保难,解决担保问题是提高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积极性的一个主要突破口,多样化的担保方式可以有效地降低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业务的风险。花旗银行中小企业贷款的60-70%需要提供抵押,但其抵押品形式多样,除了房地产以外,还包括设备和应收账款等。房地产的折扣率一般为50%,设备必须经过银行内部专门的设备经理进行评估。对于企业抵押品不足的情况,通常会要求股东以个人财产提供担保,有条件的还要提供个人财务报告。恒生银行则规定,除了新成立的企业必须提供抵押,成熟企业方还可以采用保证或其他担保方式。[13]

(四)切实提高对中小企业营销和服务的深度是商业银行提高中小企业业务竞争力的源泉

从国际银行业的情况来看,中小企业更倾向于和银行(通常只是一家到两家银行)保持长期的关系,大部分中小企业由一家金融机构为其提供基本的金融服务,因为这种长期关系有利于解决企业和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有利于中小企业获得银行的金融服务。中小企业对银行的忠诚度较高,但能否争取到优质的中小企业客户并保持长期的关系主要还取决于银行对客户的营销力度和服务水平。西方商业银行一方面不断改进自己的营销策略和服务渠道,另一方面不断提高对单一客户的营销和服务深度,最大化地开发客户价值,这样不但可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业务需求,而且可以降低营销和管理成本。例如,恒生银行规定对中小企业客户必须做到若干种产品以上,赚足银行所能赚到的每一分钱,否则坚决退出。华比银行则要求对客户实行交叉销售,对客户提供信贷产品的同时捆绑押汇、保理、租赁、现金管理和资金等多种综合产品,提高对单一客户的营销和服务深度。

(五)中间业务是西方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业务的主要利润来源

在西方商业银行对中小型企业的金融服务中,贷款支持仅仅是进入中小企业市场的一把钥匙,西方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产品呈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同时,这些非传统的多样化的金融产品也为银行带来了可观的业务收入。目前,在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业务所得到的收入中,贷款业务收入仅占很小一部分。西方商业银行针对大量的中小企业客户不断推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从而使中间业务成为国外银行与中小企业合作的主要利润来源。目前西方商业银行非利差业务收入一般占到银行收入的40-70%。在美国,银行平均为每家小型企业提供服务所得到的14000美元业务收入中,非传统金融产品带来的收入高达8000美元。[14]

五、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途径与策略选择

(一)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途径

1.针对不同中小企业的特点选择不同的金融服务方式。

(1)工业类中小企业。工业类中小企业经营复杂,无论是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半成品和支付工资,还是购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在各个环节商业银行均能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因此商业银行对工业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除了存款、贷款业务外,还有承兑、贴现、资金结算网络等一揽子金融服务。

(2)商业类中小企业。商业类中小企业对金融产品的需求是以资金结算和资金周转为主,如存货的流动资金需求、促销活动的经营性开支等。为满足结算需要,对银行承兑汇票的需求量较大,且时效性强、需求频繁、期限较短。

(3)高科技中小企业。由于新产品的开发、新技术的研制失败率相对较高,且高科技中小企业又缺乏必要的销售网络和营销经验,因此其经营风险较高。从国内外情况来看,扶持高科技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一是建立风险基金;二是风险投资;三是高科技企业孵化器。一般来说,商业银行不宜向创业初期的高科技中小企业发放贷款,但可以考虑向企业业主发放自然人贷款。

(4)与大企业有供求关系的中小企业。一类是协作配套型中小企业。这类中小企业通过为大型企业供应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提供来料加工服务等,形成与大企业分工协作、专业互补的关联产业群体,对金融产品的需求主要有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保理等。另一类是大企业下游客户的中小企业。这一类中小企业或是向大企业采购原材料,或是经销大企业的最终产品,对金融产品的需求主要有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

2.创新金融服务品种,为中小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金融服务方案。

(1)创新适合中小企业的贷款融资产品。针对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短、平、快”的特点,商业银行应积极进行有针对性的贷款融资产品创新,不断适应中小企业多元化的融资需求。例如,对经营、效益、潜力和信用特别好的企业,在做了足额有效保证的前提下,可对其尝试“客户综合授信”办法,为其确定一个实实在在的融资额度,使其在额度内能够随时获得所需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其他融资,一次性签订融资合同,循环使用,甚至还可允许其在一定限额内办理“存款账户透支业务”。

(2)为中小企业提供综合信息服务。中小企业实力相对较弱,对市场信息的依赖性较强,银行的营销部门可以充分利用其庞大的信息库及长期积累的经验,向中小企业提供综合信息支持。为企业产、供、销牵线搭桥,提供跨省、市的合作伙伴、购销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信状况等信息咨询服务。

(3)为中小企业提供电子银行服务。以互联网为平台、24小时的电子银行服务,突破了金融服务在时间和地域上的束缚,极大地提高了银行服务的便利程度和效率。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企业网上银行B to B、B to C等电子银行服务,重点选择为大型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与全国各大商场有稳定供货关系的中小企业,做好业务的宣传和培训,使企业尽快掌握并使用电子银行业务。电子银行不但能大大加快交易速度,而且由于网上报价的公开性和及时性,信息已接近完全和对称,能保证中小企业在信息渠道上获得和大企业基本同等的地位。

(4)为中小企业提供综合理财服务。商业银行可以利用自己的人才优势,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培训财务人员,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强化约束机制。可以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适时提供现金管理、选择融资组合、债务重组、政策和商务咨询等理财服务,帮助中小企业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财务效益。通过综合理财服务,可以让更多中小企业了解理财专业知识,充分满足其各种财务需求,为中小企业提供最佳理财服务方案。同时,商业银行还可以及时获得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信息,填补“信息缺口”。

(5)开展针对中小企业的投资银行业务。商业银行可以充分利用知识密集、科技含量高、接触客户多的特点,中小企业进行并购策划并提供并购过程中的各种融资便利,也可以为中小企业在项目融资过程中提供项目评估及项目融资的资金安排等。商业银行还可以积极参与中小企业改制进程,帮助其寻找合作和合资对象,在为中小企业发展作贡献的同时达到保全银行债权的目的。

(二)我国商业银行加强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策略选择

1.改进商业银行服务中小企业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

(1)借鉴美国和日本等西方商业银行的经验,设置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职能部门,专门负责中小企业业务的营销和风险管理。目前国内商业银行普遍的做法是大小企业的营销人员不分,既做大企业、大项目,又做中小企业,而且在业绩评价和考核要求上也不区分大小企业。由于营销中小企业相对成本高、责任重、风险大,所以营销人员很容易把目标盯在大企业、大项目上。商业银行必须从战略发展的高度,把大小客户的营销人员、风险管理人员彻底分开,单独建立一支中小企业营销队伍,并把它从制度上确定下来。这是商业银行拓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制度保证、组织保证和人员保证。只有中小企业业务营销人员、风险管理人员到位,商业银行大力拓展中小企业融资业务才有了基础,才能落到实处。

(2)完善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业务的考核与激励机制,调动信贷人员对中小企业信贷营销的积极性。由于中小企业客户的经营投入和产出效益与大客户相比明显不同,因此在实施绩效考评时,要充分考虑中小企业信贷管理的难度和风险,建立一套针对中小企业客户经理的业绩考评和绩效挂钩体系,在完善贷款风险管理的同时,把贷款营销、收贷收息及贷款质量与客户经理奖惩等挂钩,并注意区别管理失误与客观变化所形成的风险责任,最大限度地调动和保护中小企业客户经理的工作积极性。

2.整合业务流程,提高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效率。在进行中小企业业务审批时,由于需要调用的资料和审查的内容比较多,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审批环节多、程序繁琐、审批期限长等问题,这就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时效性较强发生矛盾,进而影响了商业银行在中小企业客户群体中的声誉。

(1)商业银行需要优化业务流程,建立对中小企业低风险业务快速办理的“绿色通道”。在综合分析贷款抵押方式、额度、风险及自身贷款管理等因素的基础上,商业银行可以探索建立灵活多样和区别对待的贷款程序和管理模式。采用依据中小企业贷款风险等级区别授权的做法,即对低风险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由总部授权分行直接审批,建立低风险业务快速办理的“绿色通道”;对部分抵押贷款,灵活采用最高额抵押方式,一次抵押,余额控制,随用随贷,周转使用;对联户联保贷款,中小企业主二手房抵押贷款实行特色支行和特别授权制度,建立绿色审批通道。根据支行的经营管理水平,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给予分支机构和业务部门一定的资助审批权限和额度,或者对部分支行实行差别授权,权限和额度以内的业务按规定自主审批办理。在审批程序上,可实行及时受理、限时审批制度,采取单人审批、双人审批等不同形式,提高审批决策效率,进而减少业务办理时间,更好地为客户服务。

(2)商业银行要简化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申报材料,完善中小企业客户评价体系。可充分评估中小企业实际,在准确把握中小企业风险特征、不降低风险控制的标准和要求的情况下,尽可能简化信贷业务申报材料和客户评价程序,进而完善客户评价体系。例如,实际操作中,可适当增加成长性分析内容,而不必过于强调客户评价报告格式中对中小企业适用性不强、对评估结果影响不大的内容的填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突破授信控制量;对于低风险信贷业务,可不必提供信贷业务申报材料,等等。

3.综合采取多种营销手段,开发和挖掘中小企业市场。在对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应结合其特点,采取综合营销、发散营销、整体营销等手段,打破常规,提高营销的实效性。

(1)综合营销。综合营销是指通过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实现客户资源共享,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揽子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营销手段。例如,对于出口创汇型中小企业,可加强人民币业务与外汇业务之间的联动营销;对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中小企业,可加强银行房地产金融业务与个人银行业务之间的联动营销。此外,由于私营企业在中小企业中占有较大比例,应特别重视私营企业主这一目标客户群体,可通过个人理财客户经理,开展理财咨询、个人消费额度贷款等业务,并努力将其发展成为VIP客户;对于VIP客户及活期储蓄存款经常保持较高余额的个人客户,应将其列为潜在的公司类客户进行重点关注,主动向其宣传商业银行公司类金融产品等。

(2)发散营销。发散营销是指运用发散思维的方法,把金融产品向单个客户的上下游延伸,延长客户价值链条,创造衍生价值的做法。发散营销主要适用于与大企业有供求关系的中小企业,依托其上下游优质客户的良好信用,降低信贷业务风险。一类是为大企业协作配套的中小企业。这类中小企业的风险点在于其下游大企业能否及时、足额支付货款,因此要把下游大企业的资信情况作为考察的重点,在此基础上还可开展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封闭贷款、保理业务等。另一类是大企业的下游中小企业。大企业出于巩固客户、拓展市场等考虑,往往与下游中小企业结成合作伙伴或战略联盟。对于这类中小企业可以开展融资租赁、买方信贷等。

(3)整体营销。由于中小企业客户群体数量多、分布广,如果仅采取一对一的单个营销模式,则存在成本高,且不利于发现优质客户的弊端,而采取整体营销方式如新产品路演,举办金融财务知识培训班、银企座谈会、邀请专家讲座等,就可以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解决以上问题,既能扩大影响,增进与中小企业客户的相互了解,又有效降低费用。

4.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的资信评估机制。科学评定企业信用等级是银行发放贷款和防范信贷风险的重要手段,无论对大企业、大集团还是对中小企业都是不可或缺的一环。鉴于目前商业银行的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不适合中小企业的现实,为了积极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又能最大限度地控制贷款融资风险,商业银行有必要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一个适合中小企业的资信评估机制。

(1)应建立中小企业信息数据库,努力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在准确界定支持对象的基础上,各商业银行应通过组织专业人员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聘请专家论证和利用当地政府建立的“中小企业数据库”等方式,获取中小企业的有关资料,建立起中小企业信息数据库。数据库的内容要根据便于操作又能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需要而定,而且要实行动态化管理,保持信息资料的鲜活、准确。这不仅为信用等级评定、贷款决策和日常管理提供了依据,而且能够提高服务效率。

(2)应专门制定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对中小企业的评估和信用评级应以定性为主、定量为辅,突出对业主个人的信用评级以及对其所处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和信用环境的评价,而不是沿用目前各行对大中型企业的信用评级标准,使信用等级评定能够合理地反映中小企业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为贷款发放和管理提供可靠依据,并能够及时规避风险。

5.建立一套适合中小企业的风险管理制度。目前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制度大都是适应大中型企业需要的,不完全适合中小企业。在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中,应把大企业与小企业分开,单独设置一套适应中小企业特性的风险管理制度。

(1)加强对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建立全面、有效、及时的信贷风险预警机制。一是在贷款审查审批时,要结合中小企业客户自身资金实力、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都相对较弱的实际,采用“双保险战略”,除重点审查其第一还款来源外,对其贷款担保措施也要予以高度重视。二是强化对中小企业的贷后管理,加大贷后跟踪检查频率。要求客户经理要定期深入企业进行检查回访,熟悉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并形成检查记录,定期撰写分析报告,对发现的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重点跟踪。同时要将贷后管理职责分解,设立专门的岗位负责对客户经理贷后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确保贷后管理不留盲区。三是要利用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和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系统,建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预警机制,通过对企业性质的变化、法人代表变更、经营状况、贷款形态等预警指标的监测,及时发现问题,采取预防措施。

(2)探索并建立适当的中小企业业务的风险容忍机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在防范中小企业信用风险方面,需要一定时间进行探索,以积累经验。因此,商业银行应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和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在发展的初期设定一个相对合适的风险容忍度,即给予分支机构新增中小企业授信业务一个相对合适的不良贷款风险容忍度。只要整体的不良贷款率不超过整个容忍度,就视为合理,一旦超过这个容忍度,那么上级信贷管理部门应考虑上收信贷审批权限,并派人进行专项调查,限令整改。对于出现的单笔不良贷款,在责任追究方面,只要排除是内外勾结和欺诈,一般不应该对风险责任人进行处理或调离岗位。

(3)完善中小企业业务的风险补偿机制。一是通过加强对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成本、风险和收入的综合分析,得出每户企业的贡献率,以此作为市场进退和利率浮动的重要依据,达到既防范风险又获得合理收益的目的。二是针对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风险相对较大的情况,除按规定提取呆账或坏账准备金外,按照国外经验,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可提取中小企业贷款特别准备金。三是可借鉴个人消费贷款的做法,密切与保险公司的合作,积极探索中小企业贷款融资保险业务,以转移部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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