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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融业务模式

时间:2023-08-30 16:46:2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消费金融业务模式,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消费金融业务模式

第1篇

关键词:招商银行;移动金融业务;创新;市场

随着移动大数据时代的带来以及移动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金融领域也正在发生着一场场大地震,竞争逐渐加剧的同时,各个银行也在不断改变招式,出招手段上也顺势而为,想方设法地利用好当期的金融改革机遇,把发展前景的着眼点和开拓点都瞄向了移动金融业务。通过近几年的观察,移动金融业务也确实是众望所归,所到了广大客户和商家的青睐,银行自身也从中受益匪浅。

一、移动金融业务的市场局面与发展趋势

(一)当前“百花争艳”的移动金融市场

我国目前的移动金融市场可以说进入了一个“百花争艳”的局面。支付宝这支“鲜花”取得骄人成绩后,众多金融大亨看到了互联网所带了的利益以及其良好的发展前景,纷纷开始研发和推出移动支付业务。从招商银行的立场上,其拥有相对完善的营销系统以及稳定的客户群,完全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和其他机构展开合作,解决好移动金融业务跨度大、链条长的难题,以“合作共赢”的姿态赢得自身移动金融业务的健康发展。从市场环境来看,招商银行需要处理好与移动运营商、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竞合关系,在以往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策略,形成多方合力。比如招商银行可以借鉴第三方支付公司所取得的成功案例,加大研究力度,达到“少走弯路、减少碰壁”的营销目的。

(二)移动金融业务的发展趋势

从近些年我国金融营销市场状态来看,随着移动终端技术和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移动金融业务的发展前景会越来越好,尤其是移动远程支付可能会成为取代“信用卡”的重要载体。总体来说,移动金融业务产业链日趋完善,移动金融业务的春天已经带来,金融营销体系的变革已成定居。再加上国家监管部门对移动金融业务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以及国务院提出了未来几年的“互联网+”产业发展趋势,这些都给移动金融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招商银行移动金融业务创新发展的现状

(一)主要成绩

一是实现了数字化APP运营。当前移动APP 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成为消费的一种重要途径。据调查表明,我国现在人们平均一天有4个小时左右时间花在手机上,微信、淘宝、美团等等成为现代化生活的标签,人群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不断改变,对银行金融产品的体验要求也越来越高。招商银行能够适应移动金融发展的趋势,进行创新,推出了手机银行APP,满足了客户日益提升的金融服务需求。招商银行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建立大数据分析平台,支持移动APP用户行为模型,为客户提供了舒适的数据体验,同时将业务需求与TalkingData的移动大数据相结合,提高了自身移动运营的水平。当然,怎样进一步精确分析APP的数据,开展客户的个性化金融业务,实现招商银行移动营销能力的提升,一直是其不断研究的重要课题。二是实现信用卡“掌上生活”。招商银行一向以创新能力强、金融服务领先著称,对于市场的洞察能力和把握能力也比较强,在移动大数据背景下,积极带头进行传统银行营销模式的改革,很早就开始布局移动金融业务,尤其是在信用卡方面推出了“掌上生活”,让人眼前一亮,提供的移动支付服务,实现了消费的移动化和实时化,客户使用起来更加便捷。在经历了初期的困境后,招商银行积极优化产品流程,提高客户体验管理,对APP页面和窗口进行优化,实现了营销策划消费一体化,提高了用户的活跃度。比如其利用手机游戏跨界营销吸引了大量的新客户,成为商业银行开展移动金融业务领域敢于创新的一面旗帜。

(二)主要挑战

一是自身远程营销管理系统完善。移动金融业务毕竟还是一项刚刚起步的新事物,银行自身的远程网络营销管理系统是否先进、完善都直接关系到移动金融业务的创新发展。比如如何解决移动APP的兼容问题,如何进一步建立通用的技术架构,如何提高系统的稳定性,这些问题始终是招商银行在移动金融业务创新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而这些问题都需要建立在一个完善的远程网络营销管理系统上。二是移动金融产品的市场推广。对于五花八门的移动金融产品,如何赢得客户的信赖,是包括招商银行在内所用金融企业头疼的事,所以,招商银行必须做好资金投入和技术投入,尽快打开自身的市场,加大推广力度,打造出属于自己的移动金融品牌,产生蝴蝶效应,不断研发新的金融移动服务功能,率先占领市场份额。

三、招商银行移动金融业务创新发展的建议

一是持续创新,保持现有优势。招商银行移动金融业务方面起步早,已经赢得了市场先机,但是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如果不持续创新势必会被淘汰。招商银行要继续推出一些新的移动金融服务或产品,利用O2O模式,拓展移动互联网商户,不断加强与购物商城、电影、游戏、生活缴费等等领域商户的合作,提升产业链的价值。二是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移动金融业务的创新发展离不开技术人才的支撑。目前许多高端移动金融业务开发人才都集中互联网企业,招商银行要想提高移动金融业务竞争的能力,就需要拓展人才培养渠道、完善人才激励、考核机制,引进和培养高端移动金融业务创新人才。三是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当前移动通信技术和智能终端设备技术发展迅速,4G时代的到来也产生更多的移动金融产品,做好大数据分析、云计算、安全维护,建立客户资源信息库,都需要招商银行加大研发力度,争取做到先行一步,成为引领全球移动金融业务发展方向的一员。

如今,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为了节省时间和精力,移动金融业务无疑成为众多商户和客户的“香饽饽”,也成为金融行业跨越发展的重要依托。招商银行借助“移动金融”这场东风,在“互联网+”的大数据时代,做出了令人刮目的成绩。然而,未来的移动金融市场博弈愈加剧烈,招商银行需要以积极开发的心态,寻找合作与共赢,不断推进移动金融业务的创新发展。(作者单位:海浦东世纪大道支行招商银行)

参考文献:

第2篇

2010年1月6日,中国银监会批复中国银行、北京银行和成都银行分别在上海、北京和成都三地率先试点消费金融公司,开启了我国消费金融总量与结构全面提升的序幕(附图)。虽然,从短期来看,因受制于个人征信体系、社会保障制度等因素,消费金融的井喷尚需时日。但从长远来看,中资银行将主导中国未来的消费金融业务,潜伏已久的外资消费金融巨头也因政策放行成为未来中国消费金融版图上重要的一极。更为关键的是,消费金融公司通过产品创新、服务方式多样化等为消费金融注入新鲜的血液,带动消费金融的总量与结构的全面提升,深刻影响我国的信用文化与消费理念,从而促进我国经济从投资主导型向消费主导型转变。

发展空间巨大

作为一个快速发展的人口大国,受居民消费习惯等制约,与发达国家相比,无论是从消费信贷余额还是从最终消费率来看,中国都相差甚远,甚至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按照国际惯例,一国人均GDP超过2000美元,消费将进入快速增长期。然而,公开资料显示,虽然2008年中国的人均收入就已达到了3313美元,但截至2009年一季度末,中国居民消费信贷余额为3.94万亿元,在金融机构贷款中的比重约为11%,剔除购房贷款,消费信贷余额仅为4500亿元人民币,消费信贷余额在金融机构贷款中的比重不到1.5%,而同期美国不包括房贷在内的个人消费信贷余额是我国的38.7倍,其在银行贷款中的比重则高达26%。另一方面,从最终消费率来看,2008年中国居民最终消费占GDP比例约为38%,与消费驱动型经济的发达国家高达70%左右的比例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由此不难看出,中国的居民消费市场潜力巨大,给消费金融业务带来了充足的发展空间。

当然,受个人征信体系、社会保障制度等各种因素制约,消费金融的井喷尚须时日。即便是消费金融业务发达的美国,也曾经历了较长的成长期。

中资银行与外资巨头共同角力

消费金融公司在西方市场经济中已经存在400年之久,在美国,提供消费金融业务的主体主要有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储蓄机构、信用社以及零售商、加油站等非金融机构。其中,商业银行是美国消费金融领域内当之无愧的领军者,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福特汽车信用公司等财务公司也有很大的影响力,所占市场份额仅次于商业银行,此外,一些非金融企业,诸如零售商、加油站等同样从事一部分消费信贷业务,向商品和服务的个人购买者直接提供消费金融服务。

与欧美国家类似,中资银行将主导中国未来的消费金融业务,这一方面是由于银行在消费金融业务方面具有天然优势,另一方面源自中资银行多年在消费金融领域内的精耕细作。以工商银行为例,早在2001年,工商银行便提出以消费金融业务促进全行转型发展的经营决策,股改后制定实施了“第一零售银行”战略,推进了全行消费金融业务的发展与提升。目前,工商银行约有40%的利润来自与消费金融相关的零售银行业务,2009年1-4月个人消费贷款比年初增长了将近50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2%。从目前已审批成立的三家消费金融公司股权结构可以看出,中资银行以绝对优势成为消费金融领域内当之无愧的引领者。

除了中资银行外,外资消费金融巨头在中国未来消费金融版图上的地位也不容小视。事实上,基于对中国消费金融市场潜力的判断,再加上西方消费金融市场已趋于成熟与饱和,发展空间受限,外资消费金融巨头早已低调潜入中国市场。中、东欧地区最主要的金融财团PPF集团旗下捷信金融集团(Home Credit),早在2004年就已开始曲线开拓中国消费金融业务。自2004年在北京设立代表处起,通过绕道信托贷款、围绕消费金融提供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及担保等中间业务布局中国消费金融市场。截至2008年,捷信金融集团已在深圳、成都、天津等地开展相关消费金融服务,员工人数超过1000人,并在深圳设立了捷信金融集团中国总部。2009年8月颁布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为外资金融机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扫清了政策障碍―允许合格的境外金融机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2009年11月,PPF集团驻中国首席代表米乐・科雷沙公开证实PPF集团将在天津申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消息,拟定注册资本3亿元以上。

产品创新促进

消费金融结构升级

消费金融公司的出现,将直接带动消费金融产品的创新。中国的消费金融业务始于上世纪80年代,虽已取得一定成绩,但产品系列相对较为单一,主要为信用卡消费、房贷、车贷等,与居民未来对消费金融产品多样化需求相差甚远。通过引进与创新,消费金融公司将建立起涵盖资产、负债以及中间业务等领域的丰富的消费金融业务产品线,适应未来消费金融的发展。目前,捷信金融集团产品涵盖家电、手机、笔记本、数码相机等领域,下一步将继续开拓家具、婚纱摄影、教育培训、健身、美容、旅游等领域,研发出更多丰富的产品以加强在华市场的竞争力。

第3篇

正当发达国家从美国的这场金融危机中反思金融创新滥用的问题时,金融创新能力较弱的中国反而在加快其步伐。继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模式推出后,目前国家又决定在北京,上海,成都及天津四地开展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试点。这标志着中国金融体系开始迈入了一个新时代。

第一,为了培育中国本土的消费市场,缓解出口受阻对中国企业利润造成的负面影响,消费金融业务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带动内需,有利于改变中国经济对外依存的增长模式。因为今天没有中国自己的市场,我们就只能拿外币的收入(只是政府拿还是百姓拿的区别而已),就永远摆脱不了自己的财富价值控制在别人手里的尴尬局面,人民币国际化的市场基础也就不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要为消费金融公司的出现叫好,尽管到产生实际的规模效应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第二,消费金融公司的诞生意味着中国金融业风险管理的意识在提高。在这场金融风暴爆发前,人们都感到“混业经营”的收益增长模式是欧美金融业“做强做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各国银行业也在效仿欧美的模式来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可是,这场危机爆发后,让我们认识到高风险业务和低风险业务捆绑在一起做,非但不能够分散风险,反而把健康的业务都糟蹋了,美国“两房”,AIG濒临破产的案例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于是,中国政府今天尝试着建立高风险业务的独立平台(金融创新),这有利于政府采取不同的监管模式(比如,为了满足开展消费信贷业务所需要的高收入条件而进行的“地方”选择,对其贷款内容的限制,对其资本充足率的特殊要求,对其融资方式的限制等)来控制风险,也有利于金融机构提高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不会因为银行的存款在宏观形势出现异样时而出现被高风险业务的捆绑住以致无法套现,最终不得不陷入破产的困境。总之,如果一旦这种金融创新模式运作成功,那么可以相信,今后银行业的消费者信贷业务的比例会降低,准入门槛的要求会提高,以回归“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银行经营的宗旨上。而为了提高收益完全可以采取控股这些高风险的消费金融公司的方法。

第三,今天随着中国经济的高增长和金融体系的发展,中产阶层的队伍在不断扩大,服务中产阶层的“金融业务能力”也在随着民营资本的财富积累和银行机构这么多年开展个人信贷业务的经验积累而不断提高,尤其是今后随着中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加快和信贷市场开放的程度提高,传统靠息差收入的商业信贷业务也会像欧美那样出现空前的竞争格局,所以,消费金融业务的金融创新活动为银行业打开了崭新的收入增长的空间。另外,消费金融公司的舞台也为民营资本提供了贡献社会的一个有效途径。今后,要在税收政策上更加给予做高风险业务的民营资本以充分的税收优惠,这样才能解决消费金融公司不靠存款只靠吸收社会资本所面临的融资困难。

当然,我们也应该清楚地意识到当前影响中国消费金融公司健康发展的不利条件:一是中国金融体系的利率市场化还不充分,无法充分地利用利率变动的机制来“对冲”每天千变万化的个人信贷风险。而且,在浮动利率下的风险管理经验我们的银行业相对欧美也比较匮乏。二是社会上下对消费金融业务的风险本质还认识不够,于是,无论是消费者个人还是开展消费金融服务的公司都会因为自己的“非理”而很容易导致这一块高风险业务形成“过度膨胀”或“开展不力”这样的“极端状况”。三是监管部门对高风险业务的监管能力要受到考验。尤其是经济繁荣的时候,由于个人收入增长的环境较好,消费金融业务很容易发展过快,但是,一旦个人收入能力受到经济周期的影响后,我们就会发现自己也无法摆脱美国这场次贷危机和2003年韩国爆发的个人信用卡危机的厄运。所以,监管部门要学会根据个人信用特征“差异化”的特点,尽快建立一套“事前”和“事后”控制信用危机的制度体系和应急措施,把金融创新的“双刃剑”关系彻底地处理好既不要“过度监管”,扼杀了金融创新带来的“内需增长,技术创新能力提高”的功效,也不要“监管不足”,造成“金融投机猖獗,市场扩张过度”的问题无法收拾,最后反而将自己的国家送进了“金融创新滥用”所带来的痛苦的危机煎熬之中。(摘自孙立坚博客)

第4篇

两年后,他又加入TPG。TPG是世界最大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之一,管理着超过500亿美元的资产。他在那里的工作就是对申请投资的企业进行分析,看看哪家公司值得投资。私募基金的工作相对模式化,刘雁南在熟悉了工作内容之后,有一段时间比较空虚。“因为不知道下一步该干什么了。”

彼时,刘雁南开始谋划创业。在TPG的时候,他看过一圈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对该行业做了一次摸底。几个月尽职调查做下来,他觉得小微贷款是一个方向。

“P2P实际上就是用互联网的方式,来做民间小额借贷。它以网络平台为中介,连接借款人和投资人。通过这种方式,投资人把手里的闲钱投给需要筹款的项目,以达到理财的目的,获得比银行存款略高的收益;借款人通过P2P平台,将非常小额度的闲散资金聚集起来使用,产生收益。”刘雁南如此回忆。

2012年6月,刘雁南拉上自己的中学同学任用,任用又拉上自己的朋友、还在念书的吴逸然,三个人凑了一笔钱,开始筹备有利网。那时候,三个人里只有刘雁南是全职投入其中的工作,一直到2013年9月,有利网的三个创始人才全部到位。任用任董事长,刘雁南任CEO,吴逸然任COO。

有利网最早的模式就是渠道模式,将所有的业务来源及风险完全由合作的小贷公司(后期也扩展到担保机构)来承担,平台只承担营销的职能,确切说是找投资人。项目由小贷机构挑选好后发到平台上。

这种模式如果大家各司其职自然相安无事,但是业务的主动权在小贷公司一方,因为目前培育过几年后,有部分投资群体已经乐意接受这种投资模式,再加上民间资金供给能力充足,平台的短板更多来自于项目资源的不足。

之后,有利网开始谋求转型。然而,刘雁南和吴逸然在业务方向上产生了分歧。刘雁南想通过车贷、房贷和消费贷横向加速拓宽有利网的业务,而吴逸然则想控制风险和规模,通过收购小贷公司或担保公司,继续纵向发展P2P。

两人的分歧最终没能达成一致。2015年9月,有利网进行了分拆,吴逸然全盘接手有利网管理工作,刘雁南则分拆出来二次创业。分拆出来的团队中,包括原有利网CFO黄大成、COO万缨、产品技术高级副总裁史志隽等20多位高管以及其他600名同事。

刘雁南二次创业的方向是消费金融,也是原有利网的消费金融业务,主要包括二手车消费金融业务以及3C消费金融。

刘雁南解释,看重消费金融首先因为这是一个大市场,其中二手车的市场规模为4000~5000亿元,最终会达到上万亿元;3C方面,去年中国手机销量达2.7亿部,如果一部手机按1500元算,也是4000亿元的市场。其次,个体工薪族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影响最小,只要不出现大面积失业,还款能力通常是有保障的。再次,个人消费借款目的更为明确且真实,实际提供的是“商品”而非现金。

在二手车消费金融方面,美利金融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力蕴来给消费者提供购买二手车的分期贷款。“力蕴是一个贷款平台,它手里有2000多家二手车经销商,力蕴把美利金融理财端的钱贷给买二手车的人。”美利金融的3C消费金融业务瞄准的主要是蓝领工人群体。刘雁南解释,手机对于这群人来说第一是刚需,第二更换相对高频,是一个很好的获客手段。

美利金融的创始人团队中,除刘雁南之外,还有黄大成和万缨。黄分管二手车消费金融业务,是上海力蕴的创办者,万缨是3C消费金融业务的负责人,曾担任捷信中国的COO和副董事长,令捷信实现年销售额超过120亿元。事实上,原有利网的团队也是刘雁南二次创业的最坚实底盘。

由于目前银行的汽车金融业务主要集中在新车领域,二手车金融渗透率非常低。这对于美利金融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发展机会。而3C消费金融的竞争就相对激烈了,人人分期、99分期、Wecash闪银、爱学贷、优分期等也都伸向了购物分期消费领域。

第5篇

一、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特点

互联网金融业务立足于现代经济发展,关注小微客户,在网络虚拟平台中开展灵活多变的金融服务,满足客户的现实需求。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特点可以归为以下几点:

(一)低成本

互联网金融业务是在现代互联网发展的基础上出现的,其运行后台具备海量数据、计算迅速、覆盖范围广泛的特点。互联网交易过程中省去了金融中介环节,减少了交易成本,加快了交易效率。大量的数据信息和计算机技术减少了信息处理成本,减低内耗,维护了交易双方的根本利益,使得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壮大起来。

(二)金融产品的实惠性

互联网金融业务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在于金融产品的实惠性。通过互联网的智能筛选、数据库综合性处理,将客户分为不同的类别,针对性的推出个性化金融产品,贴近客户的现实需求。金融产品的门槛普遍较低,对客户需求的满足程度比较高,使得长期收益较低的银行客户转向互联网金融。

(三)网络金融便捷、高效

互联网金融彻底改变了传统的银行金融业务办理形式,提高了客户对资金的利用效率。大量的用户通过移动终端进行第三方支付;发达的互联网技术根据客户的浏览和网络痕迹进行信息处理,及时提供针对性内容;计算机监测系统,交易跟踪体系,快速处理各种交易漏洞,确保网络金融的安全。客户处于时间和便捷程度的考虑,适应了网络金融的处理方式,接受便捷、高效的服务,促进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四)更新速度快

互联网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给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带来巨大的动力。不同的经营模式和发展理念都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尝试。近些年,淘宝、滴滴打车、美团外卖多种经济活动转移到网络平台上,以其较低的价格和快速的传播速度,迅速打出较大市场。互联网金融业务也随着网络经济内容的变化而不断改革,几乎所有的行业都可以找到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影子。互联网金融更新速度是银行无法相比的,这也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了机会。

二、银行金融业务的结合点和发展趋势

(一)银行与互联网金融的结合点

银行在金融领域有着特殊的地位,具备一定的优势。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的金融形式还存在着不足。虽然互联网减少了金融中介对交易的影响,降低了总体的交易成本,但是,虚拟平台无法进行开户业务,资金储备无法完全独立。只有将银行实体与互联网技术的结合,才可以进一步做大、做强电子金融市场,让现代人体会到科技力量带来的便捷服务。

银行的资金雄厚、经营业务广泛,具有良好的稳定性。银行的实体特性,使得银行具有优于互联网的业务处理能力。银行开展的网上银行和电商平台在网络金融领域发挥着巨大作用,带动了其他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都是在虚拟平台进行的资金转化和流通,虽然达到了交易双方的目的,但是,资金的落脚点在银行。虚拟平台无法彻底摆脱银行,独立运行与金融市场。电子网络平台和银行虽是竞争对手,但是,二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一同进退。因此,银行和互联网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将双方的优势和特点结合起来,才可以取得最理想的效果。

(二)银行金融业务的发展趋势

1、P2P业务

P2P业务指的是依靠互联网技术进行网络上借贷双方额的直接交易。网上银行成为交易中介,为交易双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提供一定的参考内容,避免资金难收,影响金融产业的稳定。P2P模式的审核机制和门槛还需要做详细规划,将信用不良、无偿还能力的部分客户分离出来,保障银行利益。

2、网络第三方支付业务

人们的日常消费逐渐走上网络支付的路线。电子支付手段已经成为现代生活的一部分,在生活中得到了极大的推广,各种移动扫描设备满足现实电子支付需求;支付宝、掌上银行等多种网络支付软件满足网络电子支付需求。银行需要认清时代的发展需求,建立稳定的第三支付平台,为电子支付提供便捷服务,处理消费和支付的关系,让银行有效的占据电子支付市场。

3、网银

其开展时间高,但是,操作方式比较复杂,需要利用“盾”设备进行网络转账和交易,大大影响了交易的效率。因此,银行需要改变其运行方式,简化操作流程,融入互联网技术,发展出新型网银,让银行客户充分体会到网上银行的便捷性,进一步冲击支付宝在电子支付中的作用。

4、融入电商平台

电商时代给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带来极大的促进作用。电商平台是金融行业及其衍生行业的重要支撑点。比如:网络购物、网络红包、网络转账等。银行需要认识到电商在整个互联网金融中的重要性,进而融入电商,为电商提供更多便捷服务,拉近与电商之间的关系,稳定整个互联网的金融秩序,突出银行的地位。

第6篇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所取得的发展是非常可观的。在支付结算领域中,第三方支付占网络支付的比例不断提高;在信贷领域中,众筹融资、P2P等全新的融资模式正异军突起,在信贷领域中扮演着更加重要的作用。换言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得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呈现出高度融合的趋势,国内利率市场化以及经济金融机制的改革进程不断发展。除此以外,随着消费者消费行为偏好的升级改变,以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以及云计算为代表的相关信息技术将会对商业银行在新时期的经营方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银行必须积极探索互联网与金融业务相结合的全新模式,以促进商业银行整体经营效益水平的不断提升与发展。

 

一、互联网金融基本定义及特征

 

互联网金融是指建立在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支付、以及云计算等多种互联网工具基础之上,具备信息中介、资金融通、资金支付等相关功能的全新金融模式。新时期的互联网金融并非单纯意义上金融产业与互联网的融合,而是基于安全、移动等互联网技术的一种全新金融模式。与传统金融模式相比,互联网金融技术最为显著的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是支付方式便捷,业务覆盖范围广;其二是信息不对称程度低,交易成本低;其三是资源配置效率高;其四是风险管理水平偏低,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经营管理风险。

 

二、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大数据与互联网金融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其相关概念包括“大数据”、“大尺度数据”、以及“大规模数据”三项。均具备数据体量庞大、数据价值密度低、数据增长速度快、以及数据来源广泛多样这四个方面的特点。通过对大数据的综合分析与挖掘,能够全面分析在互联网金融时代背景下商业银行的各种行为特征,依据分析结果得出科学决策。

 

互联网金融为商业银行个性化定制提供可行性,可促进营销业务的精准性。工业时代金融体系中的经营发展模式主要表现为基于供应商中心的B2C模式,目前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与发展,正逐步被取代为基于消费者中心的C2B模式。供应链大数据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实现数据信息的全面共享,将商业银行所吸纳客户在年龄、消费需求、消费习惯、以及风险倾向等多个方面的特征以大数据格式加以记录并储存,从而帮助商业银行更为精确的对客户群体进行定位,以面向客户提供具有个性化色彩的商业产品与服务。

 

互联网金融为商业银行成本控制奠定有效基础,可促进规模效益的全面提升。在《长尾理论》中认为互联网时代实质上是一个关注“长尾”并促进“长尾效益”发挥的时代。在这一背景下,金融市场所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针对银行尾部客户的服务成本过高,收益覆盖的目标无从实现。结合北京农商银行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小额类信贷业务的审批工作需要逐一开展,在此期间所产生的成本与大额信贷业务审核成本基本无明显差异,但小额类信贷业务的收益水平却远远低于大额类信贷业务,造成小额信贷业务在商业银行中相对“遇冷”。而在互联网金融时代背景下,大数据技术的应用能够为商业银行提供客户分类以及批量化处理的方法,从而促进单个客户平均成本的合理控制,促进银行经营管理规模效益的实现。

 

三、商业银行有效监管措施分析

 

识别与商业银行展开互联网金融业务相关的部门,健全与之相对应的监管架构以及法规基础。在互联网金融技术以及相关业务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针对商业银行所产生的一系列改变与演进,应当对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加以完善,同时形成控制风险的要求与规范,制定统一化的安全管理标准。例如,针对与互联网金融业务相关的电子签名审核、电子签章审核等的环节,均应当制定与之相对应的法规标准,并落实法律责任认定方面的相关条款,确立网络身份、生物身份识别技术在法律层面责任界定中的地位与角色,除此以外还需补充针对云计算技术的监督管理法规与行业标准。除此以外,以北京农商银行为例,考虑到我行所推出的部分新型业务模式开始涉及到银行、电商、保险、以及证券等多个行业与领域,故需要在监督管理方面重视跨行业以及跨市场的协作,对监督管理相关的政策性举措加以协调,以尽可能的规避所谓的“监管套利”问题,确保互联网金融发展背景下商业银行的稳定、有序发展。

 

根据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走向与趋势,定制符合商业银行实际情况的战略目标,并建设与之相配套的内部控制工作体系。本领域内监督管理工作部门应当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应用互联网金融时代所带来的发展契机,认识到大数据技术、互联网通信技术给商业银行业务拓展所带来的机遇是前所未有的,从防范系统风险,营造创新文化,以及保障消费者权益这三点入手,制定宏观金融业务发展战略,并制定近期阶段性发展目标。除此以外,还应全面监控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所构建的风险防范工作体系,将商业银行对风险因素的管理与控制关卡整体前移,以确保各种风险问题得到及时的纠正,促进风险防范水平的不断提高。

 

重视并完善对商业银行相关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督检查。针对互联网的相关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在互联网不断完善背景下金融业务的创新完善,需形成基于非现场监监督管理的工作手段,对金融业务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合理调整。同时,相关工作人员应当积极考量在互联网金融时代背景下给商业银行带来的正面、负面影响,实施分类、动态管理。同时,还需要就金融业务在实施过程中所配置信息科技系统以及数据库系统的运行水平加以高度重视,最大限度的确保商业银行所提供各类金融产品网络交易行为的实时性、安全性、以及准确性。推动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产品灾备应急体系的建设,督促商业银行方面重视对客户隐私信息的防护工作,避免因客户隐私信息被恶意窃取或泄露所致不可预见的损失问题。除此以外,在金融业务的监督管理领域中,还应当重视对银行与非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关联性的梳理,找出其中可能产生风险以及导致风险传播的要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

 

四、结束语

 

本文中针对互联网金融时代背景下商业银行所受到的影响以及有效监管的相关措施展开分析,研究了应对互联网金融风险应采取的监督管理方案。分析认为: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会给商业银行带来巨大的挑战与压力,但同时也是商业银行创新变革的重要动力支持。在未来的金融行业竞争中,商业银行必须积极思考探讨各种措施与方法,通过全面监督管理的方式有效应对互联网金融下所产生的各种风险,鼓励与规范并重,培育与防险并举,推进互联网时代商业银行监管框架建设,增强互联网金融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第7篇

2015年我国GDP名义增长率降至25年来最低点,仅为6.9%,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趋势也已明显放缓。而随着国内经济形势转轨进入“新常态”,产业结构将进一步深化调整,经济增长“三驾马车”的推动力逐步转变,逐渐由投资、出口拉动转为消费拉动。尽管消费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已增至66.4%,充分体现出经济增长的“稳定器”效用。但当前国内信贷结构中消费信贷的比重仅有两成,而欧美等信贷发达市场的消费信贷比重已逾60%。从我国人口数量与消费需求视角来看,消费信贷未来尚有极大的成长空间,最终达到数十万亿规模的消费信贷市场。近六年来,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行业增速始终保持在14%左右,2015年总规模达30.1万亿元,显示出国内消费市场仍有较大发展潜力及后劲。

受益于我国经济的不断深化改革发展,金融市场机制得以逐步健全,金融要素配置效率得到大幅提升,使得金融机构的传统信贷模式已不适应现代金融需求。作为商业银行业务新蓝海,个人金融业务将逐步取代存贷利差而成为利润主要来源。2016年个人金融与消费金融市场将进一步爆发成长,而潜在消费金融需求的优质客户,或将引发各金融机构新一轮的竞争与市场抢占。如何提供具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及服务,降低个人金融客户服务成本并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是阻碍个人金融业务发展的重要原因。

同时,在我国经济新常态及“十三五”规划的双重背景下,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提升金融资源的高效配置已成为金融业供给侧改革重点,对于金融需求及客户群体的不断细分,更成为我国金融机构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而在数据信息时代及高渗透性的信息技术背景下,个人金融需求、信用水平、偿还能力均能实现低成本跟踪分析,将极大地推动个人金融业务升级创新。传统的消费信贷授信、金融需求分析均是基于个人阶段性信用进行授信,这从根本上隔断了各生命周期间的信用联系。而围绕客户生命周期为研究轴心,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可由阶段性转为终生性,进而形成系统性的个人成长链金融概念。个人成长链金融是对个人金融业务的重要突破与创新,既能推进个人金融研究领域的不断深化研究,进一步细化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也有利于更好地发挥金融推动消费升级的重要作用,促进金融机构加快转型升级,同时也契合了国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于金融业发展的规划要求。

个人成长链金融理论依据

个人金融业务发展问题

个人金融业务分离化。过往金融机构的经营思维是以自身为中心,客户围绕该中心办理相关业务,导致本为整体的个人金融业务被人为分离开来。以商业银行为例,信用卡、购房贷款、小额信贷、消费信贷均分布在不同部门,导致了个人客户的重复劳动,极大增加了个人办理业务的难度,不利于金融机构提升金融资源配置与服务的有效性。

各人生阶段整体性被隔断。尽管不同阶段的金融需求、消费特征、信用水平各有差异,但相互之间仍存有潜在关联性。而当前个人金融产品及服务的设计基本是建立在某一单独阶段基础上的,忽略了各人生阶段的整体性,导致金融服务的时效性、动态性不足,进而抑制了个人金融业务的创新发展。

个人成长链金融概念的提出

个人成长链金融,是指基于人生不同成长阶段对应有不同的金融消费需求、偿还能力以及信用特征,对整个生命周期成长链的个人提供全流程金融服务,以最大化满足其金融需求,提升金融机构在个人金融服务方面整体化效用水平的产业生态。成长链金融并非是单一的业务或产品,改变了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基于个人单一阶段的授信模式,而是围绕着整个生命阶段,从成长期、青年期、成年期、成熟期及老年期这一成长链链条,将个人的金融需求、消费特征、偿还能力、信用状况等连接成一个整体,全方位地为该成长链的多个人生阶段提供融资服务,实现整个成长链的金融服务效用持续提升。

个人成长链金融理论基础

基于生命周期的金融特征,可将人生分为成长、就业、成熟及退休四个阶段,而由于人生不同阶段对于生活消费特征、金融需求及风险偏好具有差异性,因此金融机构所设计的金融服务与个人理财规划也应具有区别性。

成长阶段――理财尝试期。主要为24岁以下的学生群体,该类青年已有一定的消费需求,由于尚无固定薪水收入,独自还款能力较弱,因而超前消费的还款仍基本依靠于父母经济支持。但该全体也可通过积攒压岁钱、零用钱、奖学金构建自己的小金库,也逐步拥有独立决策的理财思想。由于该类群体理财观较为保守,刚刚开始学习理财投资知识,属于理财尝试期。

就业阶段――投资理财期。就业阶段的客户群体基本为已开始进入职场,甚至筹备结婚生子的25~40岁人群。由于在拥有较好的未来收入期望的同时,也有购房购车等大件消费,该类群体投资风格为进取型,投资品种多样化,并对购房贷款、车贷、消费信贷等有较强需求。基于对该阶段群体迫切期望资产增值、耐用品消费需求旺盛的考虑,就业阶段是极其关键的投资理财期。

成熟阶段――财富巅峰期。该阶段主要为40~55岁的中老年人群,子女已逐步走入社会参加工作,自己开始拥有独立空间,同时也开始为退休后生活做准备。该阶段人群的财富水平、经验能力等均上升至巅峰状态,儿女基本经济独立,债务压力逐步削减,因而扩大投资、实现保值增值成为投资目标。因此成熟阶段人群为财富巅峰期,融资贷款需求大幅下降,理财风格以稳健型为主,更加注重金融风险的规避。

退休阶段――财富享受期。作为退休阶段群体,其主要目标就是安享晚年,这一时期的主要内容是安度晚年,尽管收入处于较低的固定水平,但生活消费、旅游、医疗开销将大幅增加,正处于财富的享受期,理财风格变得比较保守。因而该群体需要更为稳健安全、更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在兼顾安全性的同时,追求财富随着资本市场趋势得以稳健增长。

个人成长链金融特点

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定制性。个人成长链更注重对客户金融需求的深度挖掘,按照生命各阶段的消费特征、收入水平、投资风格与信贷需求,定制具有针对性的产品组合策略,以差异化服务方式与多样化服务渠道,最大程度上迎合客户的金融需求。并且与私人定制的高端客户不同,成长链金融是在普惠金融主题下低准入门槛的大众金融银行,目标是为不同阶段、不同类型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

金融工具的整合性。个人成长链金融不仅仅包括商业银行,还关系到所有金融机构,也涉及互联网金融等创新金融。因而成长链金融是基于多样化金融工具的整合运用,可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除个人贷款授信以外,还包含信用卡、金融咨询等服务。

信用风险评价的动态性。由于个人收入水平、消费特征、信用记录均在发生变化,因此成长链金融强调信用风险评价的动态性,并不断结合未来收入、财富水平等因素,持续跟踪分析个人客户的信用水平,提升个人金融业务风险评估的真实性。

个人金融客户的终生性。成长链金融就有显著的普惠金融性,服务范围包括学生、青年、老人等各阶段群体,可帮助各年龄段客户选择最为适宜的金融服务,而金融机构可基于人生初期的低端客户培养具有终生性、高粘性的客户群。

我国个人成长链金融市场机会分析

居民财富水平实现快速增长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始终保持着高速增长趋势,居民财富水平也得到了极大提升,为个人成长链金融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经济基础。尽管我国经济转轨进入新常态,但从图2可直观看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均保持着增长势头。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显示,2015年前三季度我国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367元,同比名义增长率为9.2%,而1~9月我国GDP总值为487774亿元,同比增长率为6.9%,居民收入的增长幅度仍大于GDP名义增长率。受益于居民财富水平的不断提升,当前我国居民可投资财富已排在全球第三位,可投资财富高于1000万元的高净值群体逾100万,可投资财富高于600万元的人群达到300万,充分体现出我国存有潜在的巨大个人理财、财富管理需求。而从图3也可发现,我国消费者信心指数与个人经济情况指数均较为稳定,这是对于个人未来收入及经济走势具有较大信心,这也有效推动了社会消费品零售行业的持续性成长。

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前景广阔

尽管国内实体经济发展转轨降速,但我国居民财富水平仍在持续增长,且消费习惯逐渐改变,均有力支撑了消费金融市场的持续性成长。2014年,我国网络购物市场成交总额增至2.8万亿元,实现48.7%的增长,网络购物线上渗透率突破10%。同时2014年国内互联网金融规模已超过10万亿元,其中和网络消费高度关联的第三方支付市场占到92%以上。该数据显示出,作为全球最大的网民群体,我国网民的网上消费习惯及金融意识已由初期进入成长阶段,以80后与90后为主的青年群体,更易接受消费信贷,尤其欢迎信用卡分期业务及互联网金融创新分期业务。根据图4所示,我国消费信贷市场增速始终保持17%以上的增速,博思数据相关报告预测到2019年消费信贷市场将增至37.4万亿元。以2014年为例,当年中国消费信贷余额为15.36万亿元,其中互联网金融消费金融市场交易总量在160亿元左右,在消费金融整体市场总量的占比极小,因而仍处于市场发展的初期。但随着我国互联网经济不断发展,互联网金融跨界融合持续深入,我国居民消费链条的各流程将逐步互联网化,进而推动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保持强劲增长势头。

校园金融成为金融业新蓝海

过去校园金融是个人金融业务极少涉及的,而随着国家教育投资以及校园师生规模的不断增长,我国校园金融的潜在发展空间得到极大地拓宽。2014年我国教育投资规模约为2.64万亿元,仅占到当年GDP的4.15%,而发达国家的平均占比在7%的水平。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应以7%为目标值,从而可推出我国教育投资缺口至少在2.45万亿元,因此国内教育投资缺口体现出校园金融的巨大市场,将成传统金融业与新兴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重要竞争领域。此外,在校师生的消费金融也是校园金融的重要内容。截至2014年底,国内在校专职教师人数达到1515万人,并将在2020年增至1800万人,而全国在校学生总数约为2.48亿人,可见我国校园金融市场应是千万规模级别的。而校园主体的两大特征真契合个人成长链金融:其一,发散性与扩散力。学生是持续流动的,个人的消费习惯极易影响到父母与周围朋友,并且在其流向新工作职位后又能产生相应收益;其二,跟随性、永久性。校园主体在接受并认可某项金融服务方式后,极易认准且不再更换,有利于培养终生性客户。

大数据技术提供操作可行性

由于个人数据信息的分散性,金融机构的收集、分析及应用成本较高,而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出现,为金融机构发展成长链金融提供了操作的可行性。尽管个人数据信息已得到足够重视,但金融机构对于高并发业务处理及海量数据分析等领域有着强烈需求,大数据、云计算的出现可基于分布式并行计算、动态扩展等技术,实现海量信息清洗、处理及大数据分析等多种场景,有效增强金融业个人金融服务的支撑能力,从而做到低成本、大容量、高性能与高弹性。从图5可见,个人数据信息的应用过程会遭遇多样性、海量、快速及价值等挑战,而基于多源数据融合、并行计算、数据挖掘、数据智能等大数据技术,可创造出实现个人数据信息应用的可行性。基于此,大数据技术促使“数据驱动”发展模式的产生,推动金融机构深挖个人海量数据信息的价值,并利用大数据解析、归集、拼合,建立高效的金融需求分析及信用评价机制。

建设个人成长链金融的“一证一卡一号”工程

基于上文的分析,可将整个人生划分为成长、就业、成熟、退休共四个阶段,即对应个人成长链金融的第一季、二季、三季、四季,每个季中也可再细分成若干段。而依据不同阶段差别化的金融需求、收入水平、消费特征、信用状况,金融供应商应提供具有针对性、多元化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包含贷款、存款、理财、保险、资本市场、互联网金融等应有尽有的金融服务集合。根据表1所示,可根据不同阶段的理财风格、金融需求,对金融机构的核心产品、保险产品及主要服务渠道进行详细规划。

为推进个人成长链的快速成长,提升金融机构的操作可行性,应加快建设 “一证一卡一号”工程,即实行一张身份证对应着一张银行卡与一个账号,该工程有利于持续跟踪收集、分析、满足各个阶段客户的差异性金融需求,真正做到提供终生性、适应性的金融产品与服务。首先,建立客户数据储存与整合体系,拓展大数据技术的信息基础。大力推进各服务流程的个人客户信贷融资、交易结算等信息数据整合,基于个人客户数据资源库的构建,促进各生命阶段个人客户的金融信息贯通,实现金融机构各部门间个人客户信息的共享;其次,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定制金融产品及理财规划。在内外部信息高度整合与大数据技术的基础上,围绕个人客户各阶段金融需求的变化,设计基于互联网渠道的快捷个人金融产品,并通过整合客户基础材料、交易数据、家庭成员、未来收支等情况,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及理财计划的定制服务;最后,构建消费信贷的大数据风控模型,个人贷款授信效率与收益。以个人客户信贷融资为轴心,充分利用客户数据库资源,基于个人客户的融资产品、资金用途、贷后管理及信贷风险传导等方面,建立全口径的个人客户金融需求、消费特征及信用风险的一体化监控视图,实施分层、分类、分级的专项分析与预警。

结论与建议

个人消费金融业务的进一步优化升级,既有利于我国金融业的长远发展,也能够有效推动“十三五”规划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贯彻落实。个人成长链金融是基于生命周期理论,将人生分为成长、就业、成熟及退休四个阶段,并针对各阶段间金融需求、消费特征及信用水平的差异化与潜在关联性,为终生性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金融产品及服务,具有服务定制性、客户终生性、金融工具整合性以及信用评价动态性等特点,能够实现个人金融业务的创新升级,将成为传统个人金融业务转型的着力点。

第8篇

1.1横向机构设置复杂,职能分离,信息闭塞

当前个人金融业务、机构业务的经营管理分多部门执行。个人金融业务方面由多部门进行交叉管理,管理成本居高不下,管理效率低下,服务效率低,市场竞争力弱。

1.2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职能交叉

分级授权层级过多,纵向呈现很长的管理链条,从“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分理处”具有五个管理层次,造成信息的多级传递,信息失真,风险责任与控制能力不对称;依权限逐级报批,降低工作效率的同时也可能丧失良好的市场机遇。

1.3纵横经营目标难以统一,管理冲突,系统资源难以实现优化配置

总行往往以业务规模和数量指标为考核标准,导致分支机构利润增长目标与规模扩张目标相冲突。系统内资源先通过一级分行,再对二级分行进行,导致局部优化配置与整体优化配置的冲突。

1.4人员配置不合理,专业化程度低

人员结构不尽合理主要表现在高层管理人员技能单一、职业经理人意识淡化、客户经理综合素质偏低、研发人员技术掌握程度不够,人才的引进、利用、稳定机制不健全,导致个人金融的长足发展与人才队伍的配置不合理的矛盾日益突出。

2.与国外同业之间的比较

从发达国家个人金融业务的历史发展具有代表性的有以下两种模式:

“英美模式”以花旗为代表,从其个人金融业务管理模式先进表现在:

组织模式上,在集团管理层下设消费金融集团、新兴市场、公司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全球投资管理和私人银行业。这种专业化的机构设置,既有分工协作又有交叉协作,有利于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合理配置,促进个人金融业务的全面发展。

体制特征上表现为:1)集团决策层广泛吸收外界成功人士出任非执行董事。2)集团经理主要职能定位为监督管理,不从事公司的经营业务。3)包括个人金融业务在内的资产部门独立开展业务,享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充分发挥其经营的灵活性。

3.个人金融业务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对策

3.1国内银行经营管理体制的创新模式

对于国内银行而言,通过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提高银行的经营效益,采用国外商业银行先进的事业部管理体制是可取之道。

事业部制是一种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组织形式,总部只负责制定和执行计划和战略决策,行使协调、监督等职能,将日常经营决策权下放到各事业部,由各事业部在某一特定的业务领域发挥其决策和执行的功能,它只掌握经营管理和生产组织权,是一个半自主性经营实体,本身并不具备法人地位,而投资决策、资金调配及人事任免权均由母公司控制。通过提高组织的灵活性与减少管理层次来增强其防范内部风险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及建立灵敏的信息反应机制,确保上下级之间、银行与市场之间信息的及时传递。

3.2在事业部管理体制下的个人金融业务经营模式

3.2.1产品营销渠道的改革与创新

金融产品需要通过一个畅通的营销渠道从银行转移到客户手中,到目前为止国内银行主要是通过网点来实现转移,渠道单一,而针对各种客户需求也过于绝对化。网点功能上,针对不同客户需求,扩展基层网点的业务范围,在方便了客户的基础上拓展个人金融业务。电子化方面,要大力发展电子银行,这样才能在真正满足客户对快捷、方便服务的要求的同时节省营运成本。此外,可通过电视、广告等媒体对个人金融产品进行宣传,也可以通过有效的公益营销等手段提升人们对个人金融产品的认知程度。营销人员应切实做到从客户自身利益出发,帮助分析使其明白自己的风险偏好、理财目标和财务状况,推荐合适的理财产品,同时为其出具详尽的个人理财建议书,使客户切实感受到贴心的人性化服务。高素质的客户经理对于金融产品的成功营销也至关重要。客户经理应有过硬且全面的专业技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为客户经理要持续跟踪了解客户的需求,对客户的收入结构、消费计划、投资偏好等要有一个全面而系统地掌握;作为客户经理长期与客户进行交流,不仅是银行的宝贵资源,也是银行客户资源的稳定器。银行要对客户经理给予有效的激励,对其进行及时的培训,要不断通过道德教育提高其道德素养。

3.2.2产品研发机制的改革与创新

商业银行在个金产品研发上要坚持以自主创新为主、引进开发为辅。在产品研发上投入更多资金,培养自身具有过硬技术的研发人员,对于研发人员要做到引进、培养与稳定相结合,重点在于掌握核心技术。

产品研发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并及时更新换代。客户是商业银行利润的源泉。银行应该在进行客户调研和细分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客户群的风险偏好、资金规模和消费计划,明确不同客户对银行利润的贡献度和潜力,进行差异化、个性化的产品研发。在高度重视高端优质客户的同时,不放弃对普通客户的潜力发掘。形成重点发展与加强,全面开花的盈利格局。

3.2.3风险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完善风险管理体制,健全机构设置,各风险管理部门在对风险进行独立监督与控制的同时进行有效沟通与协作。在风险管理手段上,提高各风险管理部门的专业化控制程度,专险专管;运用先进的风险量化技术,对风险进行准确评级,建立起科学的信用评级体系。

3.3引用此模式的实施步骤

3.3.1阶段式推进事业部制

依据国内银行当前实际情况,首先可在零售业务体系试行事业部运行机制,建立相对独立核算、相对独立营运,以业务线垂直管理和区域分布管理相结合,自上而下经营管理零售业务的事业部制管理体制。改造营业网点为零售业务中心,形成以零售业务为主的营销渠道,同时为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业务板块提供有偿服务。逐步加大总行对跨区域行业客户、系统客户的统一协调,加强行业和区域经济研究,提高为客户进行个性化服务的创新能力以及对大型重点企业、跨区域集团企业的直接公关和维护,试行纵向管理为主的经理管理体制,逐步增强总行对以个金业务为主的各项业务发展的推动作用。

3.3.2健全银行管理中心职能

建立高效强大的管理中心,制定和实施整体战略、统一标准,为业务开展提供战略支持,实现各业务发展的联动效应,保障银行健康发展。

3.3.3设立专门的业务处理中心

通过设立个人清算中心、证券处理中心、审贷核查中心等业务处理中心专业化流程作业,提高整体营运效率。

3.3.4建立健全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

专业化的营运管理需要先进的定价体系予以支持,对各业务板块进行有效的成本——收益核算和股东权益分析,准确度量各个业务板块的业绩贡献度,实行有效的考核和激励机制。

3.3.5加快信息技术发展

建立先进的信息系统不仅能帮助银行提高业务拓展和风险控制能力,而且是实行专业化、垂直化管理得的重要前提。

3.3.5加强员工队伍建设

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需要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和比较齐全的人员配置,通过引进、培养和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与有效的人才考核机制,形成有效的人才管理机制。

简言之,我国个人金融业务起步较晚,而在各家商业银行纷纷转型的今天,个人金融业务正处于一个上升阶段,大力发展个金业务将成为国内银行增强其竞争力的一种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熊继洲.论国有商业银行体制再造[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3.

[2]招商银行研究部商业银行管理前沿[M].中信出版社,2005.8.

[3]金融教学与研究[J].2006年第2期.

第9篇

1商业银行主要碳金融业务

(1)绿色信贷规模大我国商业银行重点进行绿色信贷的投放,初步具备较大的规模,完善了相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到2011年末,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6家银行总共提供绿色贷款超过1.9万亿元。(2)碳金融中间业务处于起步阶段如表2,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主要提供绿色贷款服务,只有部分银行开发挂钩碳交易的理财产品,如2007年,交通银行推出的“得利宝金橙3号——水涨铀高”理财产品,这款产品首次与铀能源、水资源股票挂钩;又如2008年1月,中国银行设计挂钩二氧化碳的理财产品——汇聚宝“绿色环保”等。从表格分析可得,我国银行碳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体系、运营机制还比较分散,未形成完整的系统,产品客户群体也局限于个人[3];逐步推进碳交易中介服务,如上海浦东银行2009年推出的CDM财务顾问业务;碳金融衍生产品品种仍然缺乏。

2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绿色信贷增长速度快,但所占比例小,在国际市场上没有竞争优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一直以来大力支持低碳经济项目和工程,为节能环保企业提供融资。截止2011年8月,浦发银行发放的低碳贷款余额超过250亿元,与年初相比,增长率达15%以上,然而绿色贷款在银行贷款总额中的比重很小,低于2%。其次,在全球碳交易产业链中,我国碳交易仍然处于低端,没有自主定价权。在国际市场上碳排放以17欧元/吨左右的价格进行交易,而国内的碳交易价格大约只有8-10欧元/吨,低于欧洲二级市场上交易价格的一半,只能获得微薄的收益,不利于国内金融机构进行碳金融业务的开展。最后,银行碳金融业务风险管理难度加大。基本风险有政策风险,对于三种碳金融交易机制,2012年为《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的有效期限,之后是否做出改变或者延续,取决于低碳技术的发展和各国的协商,这种不确定性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碳金融业务有着直接的影响[4];项目风险,源于CDM项目的审批程序更加复杂,开发周期更长,存在更多的风险因素;市场风险,碳交易供求会受到经济周期波动,利率、汇率的变动等市场因素影响;信用风险,主要是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CDM项目借款人或交易对方不履行合约义务的风险;技术风险增大,我国商业银行还未能熟练掌握碳金融的交易规则与操作模式,相关的技术、专业人员较缺乏。

3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拓展方向

(1)确立低碳企业文化,加强技术人才储备将“低碳经济”理念贯彻到银行的经营管理过程之中,同时考虑银行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积极参与碳金融交易。为低碳银行的建设做好准备,进行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储备,配置技术设备、网络系统,完善风险管理和评估体系,参与国际碳金融交流,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同时,设置专门的研发部门进行业务创新。(2)绿色信贷优化商业银行可以从绿色贷款的结构组成、抵押依据、风险评估等方面进行优化设计。要进一步创新担保模式,适当放宽抵/质押物范围,比如CDM项目、专利权、CERS收益权下的碳权;低碳贷款重点投向低碳技术领域、可再生能源领域、能源效率管理等领域;从贷前资格调查、放款程序审核和贷后风险管理,对绿色贷款的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根据贷款人的信用依据和表现,合理降低准入标准。(3)注重碳金融中间业务创新开展挂钩碳指标的理财产品业务,对潜在目标客户群需求进行分析,推出个性化资金管理计划,聚集客户闲散的资金,形成专门的碳基金;实行CDM项目的证券化,碳权融资租赁、碳权保理业务、碳权质押贷款、CDM项目贷款等碳金融资产,可凭借CERS收益作为现金流来源,商业银行将这些资产卖给投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再由投行把资产组合成资产池,转化为证券卖给投资者,所得资金满足低碳企业融资需求[5];推出碳权融资租赁、碳权保理业务,为中小企业在投资固定资产或购置设备时募集资金,如果企业有效使用租赁的设备,可获得一定的优惠条件;发展中介咨询服务,如碳交易,为企业提供碳交易财务顾问,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等业务,为企业提供由CDM项目评估初期直至最终交易的全程服务;普及绿色银行卡,鼓励公众低碳消费,也可将部分信用卡利润捐献给节能环保基金。(4)参与碳排放权二级市场交易应对临近的政策风险,借鉴印度金融机构发展碳金融业务的经验,我国商业银行可实行“单边碳策略”,即储备注册成功的CDM项目所产生的CER,在未来市场上使用或出售,从而有力地掌握定价权,控制碳排放权市场供求与价格[6-7]。参与二级市场交易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国内商业银行参与国内碳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取得环境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并以直接身份参与到碳权交易中;二是国内商业银行也可以在国家注册投资公司争取境外交易资格,以境外买家的身份参与国外二级市场的交易,利用国内外市场定价偏差进行套利操作。(5)完善碳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评估体系。商业银行要加强碳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需要建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的风险管理机制。碳金融风险识别要对所面临的风险类型有比较全面的认识,监测各种风险影响因素,如时刻把握碳金融政策的变动,从而有效地识别政策风险;建立科学的碳金融风险评估体系,可借鉴国际经验,如赤道原则、EHS(环境健康与安全指南)体系等,基于我国碳金融市场特征,引入项目的审核通过率、市场风险的影响因子、从业人员碳金融知识考核通过率、项目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等风险因子,并确定相应指标的权重,定量地对碳金融风险进行较为准确的评估。通过风险控制,促进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安全稳定地进行。

4结论

面对复杂的碳金融业务风险,我国商业银行可借鉴国外相关发展经验,提供多种信贷模式满足低碳企业的融资需求;同时进行碳金融中间业务创新,丰富碳权挂钩理财产品,提高碳交易咨询和服务质量,开发碳金融零售产品,激励更多消费者参与到低碳经济建设中;重视国家关于碳权定价机制的建设,以有效途径支持并参与碳权二级市场交易,提升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的国际竞争力。

作者:朱红波 褚天宇 徐铭营 单位: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第10篇

近几年来,国内银行业已将个人金融业务作为竞争重点,纷纷采取各种措施,加大资源投入。如2005年,中国建设银行在香港成功上市,将个人金融业务提到了战略重点的高度,加大了个人结算业务、中间业务、资产业务、产品创新、流程再造的力度。国内许多银行在深入分析国内外经营环境变化的基础上,也作出了以加快发展个人金融业务和中间业务为重点,积极推进经营战略部署。可以预见,我国银行界将发生深刻变化,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将迎来一个美好的春天。

一、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内涵

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属于综合性的零售业务,即是以客户为中心,运用现代经营理念,依托高科技手段,面向个人客户提供综合性一体化金融服务,具体指商业银行对居民个人或家庭提供的银行及其他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按业务种类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可分为:个人负债业务、个人资产业务、个人综合授信、个人中间业务、个人结算业务、个人理财业务、个人电子银行业务、信用卡业务。按服务的对象或服务的方式又可分为:零售银行业务、私人银行业务、信用卡业务、个人理财业务、消费信贷业务等。

(一)发展个人金融业务将不断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益

对我国商业银行而言,传统利润来源是存贷款的利差。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筹资、投资渠道日益呈现多元化,商业银行之间的资产业务竞争更为激烈,利润率下降。要摆脱这种不利局面, 必须寻求新的效益增长点,改变资产结构和收入结构单一的状况。因此,通过积极开展理财、证券清算、保险、开放式基金等业务,把从储蓄中分流的资金留在银行体系中,是确保银行稳健经营的关键。借鉴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发展经验,通过开展个人金融业务拓宽赢利的空间,应是我国银行业发展的方向。我国有13亿人口,以个人金融业务作为突破口,是促进商业银行收益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二)发展个人金融业务可有效满足人们对金融服务的需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知识经济、网络经济的兴起,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持有资产和收入的增加,居民个人的经济交往和投资理财活动日益频繁,金融服务市场需求日益多样化、个性化,对银行服务的方式和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因此,作为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就必须与时俱进,适应这种变化,从产品的设计、交易的安排、营销渠道的优化来满足变化的市场,争取主动,赢得客户,赢得市场。

二、国内外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现状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金融对外开放逐步加快了步伐,商业银行业务的重心向个人金融业务转移,个人金融业务在银行的利润来源表中占有越来越大的份额。2005年初,国家统计局对城市居民进行的家庭财产调查结果显示,金融资产成为仅次于房产的第二大家庭财产,户均金融资产为7.98万元,占家庭财产的34.8%。城市家庭户均人民币资产为7.37万元,占金融资产的92.4%,其中储蓄存款又以绝对优势排在了人民币金融资产的首位,户均5.12万元,占人民币金融资产的69.4%,其次是股票和国库券。随着居民个人收入的提高和金融意识的增强,居民个人已不再满足于储蓄存款这个单一的投资渠道,而是积极寻求新的资本积累方式,个人金融业务在我国各家商业银行应运而生。

我国的个人金融业务尚不发达,与西方国家相比,品种仍显单一。国际金融市场发展较快,各国企业的资金筹措逐渐由过多地依赖从银行借入的间接融资型转向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直接从金融市场筹集的直接型。在这样一个金融变革的过程中,以传统存贷款为中心的银行业功能逐步发生转变,银行不再仅仅是从前单纯的存贷款中介,金融服务加速向以居民个人为主的业务战略转型,并成功实现了企业盈利结构的调整优化。由此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商业银行个人银行业务的比重逐渐涨到50%以上。如截止2003年底,美国全部银行住房按揭贷款、信用卡及其他个人贷款的总余额达2.13万亿美元,占全部自营贷款的52%。2003年花旗银行集团、恒生银行、德意志银行、汇丰控股的个人银行业务利润贡献分别占到总利润的69%、51.25%、54.4%和46%。

此外,国外商业银行还不断研究开发适应客户需求和有特色的金融产品,业务范围因个人需求的不同逐渐涵盖社会生活各层面。为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同时减少资源浪费,世界上著名的商业银行都纷纷成立个人金融业务部门,集中设计、开发和办理私人客户的金融服务,为私人客户提供全面、广泛的服务。与此同时,电子化的进步,实现了从传统银行到现代银行的重大变革,银行也一改以往单纯靠机构扩张发展个人金融业务的模式为多渠道服务方式。各银行纷纷开设网络银行业务、电话银行业务等,在银行和广大个人客户之间架起了桥梁,成为了传统营业柜台的有力补充和服务的重要手段。

三、国内外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比较分析

(一)国外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优势分析

1.个人金融负债业务

第11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风险 防范

当前,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对我国金融生态产生了巨大冲击。到底什么是互联网金融?它的本质是什么?其快速兴起会带来了哪些风险?以及如何规范和发展等相关问题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本文在考察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轨迹和梳理相关文献的基础之上,对上述问题做初步探讨,旨在为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什么是互联网金融

眼下,互联网金融成为了热门话题,各类企业和投资者纷纷效仿进军互联网金融。究竟什么是互联网金融?不同的参与方和研究机构从各自的角度对互联网金融给予诠释。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从技术的视角认为互联网金融就是科技与数据金融,是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和云计算等,将对传统金融模式产生深远影响,可能出现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称为互联网金融①。第二种观点,从行为主体参与形式的角度来理解,认为互联网金融就是一种普惠金融,是指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业务的行为称为互联网金融②。第三种观点,从功能的视角认为,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加工传递金融信息,办理金融业务,构建渠道,完成资金的融通③。

上述观点从不同层面对什么是互联网金融进行了诠释,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认为,这些观点皆有其局限性,没有充分揭示出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和内涵。要想正确界定什么是互联网金融,首先需要弄明白的问题是,互联网金融因何而起?它的本质和内涵是什么?

纵观全球互联网金融的演化路径,大致经历两个阶段:一是金融业务互联网化。最早起源于美国19世纪80年代。随着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金融业开始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联网实时交易,结算、资金转移互联网化、手机支付等金融核心业务。以后又逐步发展为网上销售金融产品、利用数据库技术进行信用评价、产品定价和风险管理等传统金融业务互联网化;二是互联网业务金融化。尽管互联网金融起源于金融业对互联网工具的应用,但真正令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的却是互联网企业的业务创新。上世纪末,以网络运营公司、通讯商、电商等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利用自身优势涉足金融业务。从第三方支付开始,创新了网络借贷、众筹、社交金融、大数据与智慧银行等多项互联网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逐步向多样化、大众化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互联网金融是指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是借助于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功能的一种金融创新活动。目前,互联网金融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P2P)、众筹融资、网络保险公司及网络银行。

二、互联网金融面临的主要风险

既然互联网金融是一种金融创新活动。金融创新意味着是一把“双刃剑”,在创造巨大利益的同时,也带来风险隐患。特别是目前互联网金融正处在初步探索与快速发展时期,监管体系和信用体系尚不健全,势必会引发诸多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互联网金融面临的最大风险,其产生的主要原因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互联网金融的虚拟性,加大了交易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增大了信用风险。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准入门槛低、行业标准缺失、法律监管不足等导致了信用风险加剧,各种互联网金融平台违约现象层出不穷,令我们不得不关注其背后面临的风险。

二是安全风险。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业务面临安全形势严峻。互联网金融本身就是以互联网技术为支撑,而目前互联网存在诸多不安全隐患,可能对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特别是对大数据存储的物理安全性要求越来越高,从而对大数据的容灾机制提出更高的挑战。

三是法律风险。现行法律体系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准入和退出标准、运作方式、交易者身份认证等方面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缺乏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大数据时代客户隐私权没有相应保护条款,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建设明显滞后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迫切需要进一步研究探索。

四是道德风险。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导致了“道德风险”不断加大。目前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道德风险表现在:一是从业人员故意违规甚至违法操作导致金融消费者遭受损失带来的道德风险。二是采取欺诈方式诱骗投资者购买,实则资金流向平台企业的腰包引发的道德风险。

三、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有效路径

针对当前互联网金融面临的上述风险,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以规避:

一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立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全社会共享的信用查询平台,采取严厉的失信惩罚机制,约束企业与个人的失信行为,以此防范互联网金融企业引发的信用风险。

二是加强互联网安全技术研发。加快开发互联网加密技术、密钥管理技术及数字签名技术,提高计算机系统的关键技术水平和关键设备的安全防御能力。

三是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加快出台针对互联网金融的专门性立法。着手从信息网络安全维护、社会信用体系构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搭建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互联网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和经营范围,使互联网金融企业运营有法可依。

四是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加强互联网金融企业资金管理,规定资金由银行全程托管,对资金发放、客户使用、还款情况等进行跟踪管理,公开透明披露平台筹集资金的管理信息,方便客户随时查询。同时,加强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行业人员道德素质。

参考文献

[1]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

[2]马云.金融行业需要搅局者[N].人民日报,2013-06-21.

第12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监管思路 对策 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11-183-02

当今社会,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引发诸多传统行业的结构和形式的改变,使得传统行业的发展面临诸多的新问题,这促使行业相关的诸多领域产生继发性变革,以便增强对互联网+时代的适应性。在金融领域,互联网对金融业务的形式和范围的拓展在推动行业发展的同时,给其监管工作带来诸多的新问题,由于未能妥善处理,造成互联网金融的诸多违规形式的发生,严重损害行业的良性发展和相关人员的个人利益,亟需进行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加强。而要想实现监管的强化,就必须遵循一定的监管思路,这是具体监管工作的行动指南,应该确保思路的合理性和正确性。

一、互联网金融的功能和特征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业运用互联网这种新型工具发展而来的金融形式,对其的相关概念体系的理论研究还处于完善阶段,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一般来说,当前的理论界将借助互联网手段实现传统金融行业的诸多功能的金融活动定义为互联网金融,其最大的特点在于互联网赋予其便捷性,实现了金融服务的成本降低和范围拓展。

从本质而言,互联网金融是金融业的有机构成,其功能与传统的金融活动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具体来说,起到创造信用货币、连接金融参与各方、实现资金管理和依据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理赔等四大功能。

然而,互联网金融与传统的金融是有明显区别的,这主要体现在特点的不同上。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导致其金融活动的实现成本相对较低;由于网络的快捷性,按照业务办理流程进行办理时,如果资料齐全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业务办理工作,具有极高的效率;对于业务客户的管理来说,互联网的信息库功能能够实现客户信息的分类集中管理,管理的效率和质量远高于传统的金融业;此外使市场的竞争性不断加剧,互联网的开发性促使互联网金融的介入较为简单,参与企业众多,竞争也相当激烈;最后是风险性的增强,除了业务方面的风险以外,因为互联网安全性带来的风险也是需要考虑的重要方面。

二、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作为新兴的金融形式,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务内容仍然是金融服务,需要对涉及的风险进行防范,与此同时,要对相关的参与各方进行权益的维护,这是行业发展的基本需求。具体来说,首先是风险的防范上,金融业务存在极大的风险,这是社会的一致共识,相关部门也进行了大量的市场的规范性制度体系建设,从而实现对行业的规范,尽可能的弱化金融的风险性。然而,在互联网金融当中,由于网络的虚拟性,金融业务各方的身份更加不确定,发生各类违规行为的可能性直线上升,亟需进行金融监管,从而实现对风险的可控;其次是对参与各方的权益维护上,这主要是对消费者的权益维护,由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审核不严,政府对行业的监管存在缺失,造成各类互联网金融的诈骗等问题极为严重,给消费者造成极大的权益损害,如何进行权益防护成为金融监管的首要问题。因此,我国亟需政策规制以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

三、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必须完善的方面

1.法律法规的完善。法律法规是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相关人员合法权利的重要依据,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首要工作是实现互联网金融相关内容的立法工作,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完善实现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制度强化,以此为基础,围绕具体的监管工作,相关部门可以制订切实可行的监管制度体系,从而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提供完善的制度体系保障。这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参与各方具有极强的约束性,能够保护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从长期来看,是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合理规范和引导,有助于互联网金融的良性发展。

2.监管体系的构建。一是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按照传统金融业的监管模式,由各政府主管部门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管控。二是针对互联网金融产品混业化的特点,由政府相关部委出面,组织金融行业的主管部门和金融领域的专家进行行业发展的方向研究和监管问题的分析,从而实现行业发展的监管得力。三是监管机构应加大与地方政府的沟通,理顺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明确各自在互联网金融监管中的业务边界,严防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四是从概念上明确互联网金融各类问题的概念界定,进而通过相关的政府部门的职责发挥和相互配合实现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从而形成严明的互联网金融执法氛围。

3.明确监管原则。就面向对象而言,互联网金融具有最为广泛的普遍性,能够涵盖全国各地的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客户,随着经济的发展,其市场极为活跃,在金融领域中所占的比重正飞速上升。然而,作为金融业务,其同样具有功能属性和风险属性,应该明确监管的底线所在,不能放任其自由发展。具体来说,其监管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首先是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不能脱离这一基本原则;其次是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应该遵从相关的调控政策;第三,在进行业务办理时,应该按照金融业务的风险提升要求进行风险提升,并杜绝保证高额收益的情况发生;最后是对市场秩序的维护上,应该遵循契约精神,实现双方在金融业务中的平等地位。

四、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思路

1.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模式构建。在监管过程中,应该以行业自律为主,行政监管为辅。具体来说,首先是对互联网企业的充分信任,由其自觉遵守行业准则开展相应的金融业务,实现对自我行为的约束,这是互联网良性发展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对个别企业施以行政监管,强制性约束其具体行为,以此实现对不良行为的惩处。通过上述两方面的密切配合实现互联网金融的高速、良性发展。

2.适度监管。互联网金融的生命力在于其开放性和便捷性,众多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能够满足人们不同的金融需求,能够实现最大限度的金融领域的供需匹配。随着互联网征信体系的完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前景将是极为广阔的,对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也将越来越强。对其进行监管是实现健康发展的辅助手段,应该注意度的把握,如果过度监管将会导致互联网金融的生命力降低,阻碍其良性发展。

3.分类监管。我国应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分类监管,强化各部门间的协调监管。按照现行的“一行三会”分业监管框架,目前应实施以监管主体为主,相关部门为辅的跨部门监管体系,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混业经营与分业监管之间的矛盾。具体而言,央行应承担对第三方支付的主要监管;证监会应承担对众筹融资的主要监管;对于余额宝等理财产品,央行和证监会应协调监管;对其它互联网金融机构也应加强监管部门的监管协调。

4.依法监管。对于互联网金融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应该有权威性的依据作为处理准则,该方面内容由以法律法规为主的互联网金融制度体系充当。通过对互联网金融的依法监管可以实现对行业市场的规范和相关权益人利益的维护,对于行业的良性发展是极为有利的。在立法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借鉴先进国家的监管经验,不能采取简单的处罚手段,而是通过法律法规的确立实现对行业发展的有效引导,对各类违规违法行为进行预防和消除。此外,在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义务方面,应该重视通过法律形式将特定信息的披露作为金融机构的法定义务,使信息披露严格遵循法治要求,为审慎监管和消费者保护创造基础。

5.负面清单管理。所谓负面清单管理是指改变当前的法律认识,由过去的严格遵照法律允许的范畴开展金融业务转变为除去法律明令禁止的内容,其他均允许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相关业务的尝试。这种管理的实质上是对互联网金融的经营范围的大幅扩张,从而为金融企业的创新提供极为宽松的政策环境。然而,在长时间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过程中,由于行业的快速发展,相应的管理部门对其存在认识方面的错误,导致监管工作的局限性,为了避免监管失误,采取正面清单管理的方式进行金融监管,对于法律未明文许可的内容不敢轻易涉及,这导致互联网金融的创新能力受到制约,对其长期发展是极为不利的。负面清单管理的提出是对互联网金融的松绑,其实质是底线思维的具体反映,在底线允许的范围内,给互联网企业最大的经营自,从而实现行业的适度自由,以此实现对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促进。

6.加强创新监管。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是对客户需求的积极响应,是在传统的金融业务的基础上进行的适应性革新,能够符合社会的发展需要,应该予以鼓励。然而,过度的自主会导致违规行为的出现,因此,对其经过加强创新监管,通过宏观调控实现发展方向的把控。

7.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互联网环境中,信息采集、传播的速度和规模达到空前的水平,使得消费者识别有效信息的难度大大增加,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挑战;而且网络安全隐患使得消费者各类交易信息如身份信息、账户信息、资金信息等在互联网传输过程中存在被非法盗取、篡改的风险,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金融隐私权。

总体来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时间还相对较短,在发展的过程中各类新问题不断涌现,给监管工作造成极大的困扰,亟需通过对监管思路的梳理和思维的转变,实现具体的监管工作的改进,从而实现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鼓励和调控。

结束语

综上所述,当前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这是由于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导致的,对其进行监管提升,应该以行业发展为目标,通过对思路的创新实现对社会金融需求的合理满足,从而营造适宜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监管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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