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首页 精品范文 银行信用卡管理办法

银行信用卡管理办法

时间:2023-08-30 16:46:1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银行信用卡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银行信用卡管理办法

第1篇

1. 《建行、招行:信用卡业务最具竞争力》文章中提到,“根据2009年中报,在14家上市银行中,仅招行、中信、兴业和深发展4家银行公布了信用卡坏账率,其中,中信银行坏账率最高,达到5.74%,且远高于国内银行的平均水平。招行次之,为3.31%,兴业和深发展则分别为2.25%。此外,近期银行公布的相关数据显示,2009年末,交行的坏账率为1.6%左右,在同行业中处于较低水平。”同时文章给出了行业参考指标,2009年9月30日,金融危机最坏时期,美国信用卡坏账率为6.58%,同期国内银行平均坏账率水平为3.3%。

中信银行:只有4家的数据,怎么能说中信银行坏账率最差呢?中报公布了数据,说明我们并不避讳这样的数据。事实上,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早在2007年就实现盈利,成为国内信用卡业务最快进入盈利周期的银行。

对于产生坏账率的原因,中信银行在去年中报里曾解释说,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一些持卡人失去工作,个人信用卡的不良贷款率有所上升,但该行信用卡的不良贷款率从去年6月份已经开始下降。

2. 《工行信用卡影响力最强,中信最弱》文章中根据6项主要的信用卡费用(年费、滞纳金、循环信用利息、预借现金手续费、超限费、短信服务功能费)对16家最常用的银行信用卡持卡费用评比打分,中信信用卡的持卡费用位居第二高。

中信银行:根据央行颁布的《银行卡管理办法》和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提供的信用卡服务,在界定范围之外的,可以实行市场调节价。这说明,各信用卡发卡行可根据自身产品、服务的整体质量,品牌定位及诉求,在监管部门允许的范围内自行定价。中信信用卡的资费标准,正是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之下,根据自身品牌定位和目标客户特征、高价值的增值服务、丰富多样的客户回馈活动、完善的积分平台,所进行的合理定价。

3. 《工行信用卡影响力最强,中信最弱》文章中根据6项主要的信用卡服务评价指标(申请期限、最长免息期、特惠商户覆盖城市数、北京地区特惠商户数、积分价值、还款方式)对16家最常用的银行信用卡综合服务评比打分,中信信用卡的综合服务位居倒数第4。

中信银行:你去查查银联、央行科技司等几个机构对于中信银行信用卡各项指标的用户体验监测,哪像你们所说的那么差,我们的电话银行的客服接通率还曾是全国第一。

第2篇

一、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的主要问题

1.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目前,信用卡已逐渐成为社会公众的支付工具,但许多持卡人的风险防范意识较为薄弱,不懂得如何安全用卡,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很多发卡及收单机构对风险防范存在错误认识,认为风险管理会影响业务发展,存在重规模扩张、轻风险防控的现象,在没有充分考虑申请人还款能力的情况下滥发信用卡。

2.风险管理法制不完善

几年来,我国政府在信用卡风险管理法律制度建设上在不断地加强和完善,新的《银行卡条例》也将出台。但从总体上看,与信用卡业务的发展和风险管理的需要相比,相关的法律制度仍然滞后,如对非法中介套现行为如何打击的问题,因缺乏明确的法律制裁依据,银行往往束手无策,只能采取取消商户资格、收回刷卡机具等被动措施,难以控制这种现象的泛滥。

3.风险管理协调沟通机制有待加强

信用卡业务关系中涉及监管部门和发卡机构、商户、持卡人等多个主体,因此其风险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化的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加强各机构的协调,不断扩大联合防范机制的广度和深度,以达到共同防范的效果。特别是中国银联作为各发卡成员机构的合作沟通平台,要加强协调,使现有的银联“风险信息共享系统”更加完善、“银联卡反欺诈服务中心”运作更加充分,以达到良好的效果。

4.社会征信体系不够健全

2005年人民银行正式推出了个人银行信贷征信系统,给各发卡机构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发卡机构借助这个平台,能够加强对信用卡申请人个人信用情况的了解程度,提高了交易双方的透明度和诚信度,有利于减少欺诈交易的发生。

但由于征信系统初步建立,系统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有待加强。另外现有的征信系统仅包括了个人的银行信贷数据,对于其他行业暂不包括,其信用内容和社会影响力有限,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发展。

5.风险管理方法和手段落后

现有信用卡的风险管理方法较为落后,缺乏科学化、技术化和系统化的分析管理手段,同时,高素质的风险管理人员也相对缺乏。以上这些不利因素在不同程度上制约着信用卡风险管理工作的效果,发卡机构应加以重视和克服。

二、信用卡风险管理的对策研究

目前,我国信用卡发卡规模急剧增加的同时,信用卡业务风险逐渐增大,建立信用卡业务风险防范体系,完善信用卡业务防范措施势在必行。因此,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建立防范措施。

1.加快信用卡的相关立法建设,改善用卡环境

当前,政府应加快信用卡方面的立法,明确规定信用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信用卡犯罪者予以应有的处罚,为信用卡消费创造一个有法可依的强有力的外部法律环境。切实加强银行卡业务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加快出台(银行卡管理条例),将分散于《刑法修正案》、《商业银行法》、《外汇管理条例》、《支付结算办法》及《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加以整合,有效防范银行卡业务风险,形成有利于银行卡风险管理和健康发展的法制环境。

2.进一步健全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实现全方位的信息资源共享

信用卡存在信用风险的本质因素是个人信用信息的不对称性,完善个人信用制度,可在最大程度上控制此类风险。完善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可实现全国范围内的银行间信息数据资源共享,通过客户的信用资料库随时查询客户信用档案,加大信用卡犯罪的防范力度,为迅速确定能否给予客户授信及适当的授信额度提供依据。

3.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防范欺诈风险

国内发卡行可以借鉴国外成熟的信用卡个人风险管理系统,加以改进,建立先进的风险预警系统,对持卡人的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的监控。对开卡后立即连续取现或频繁交易等异常情况做到及时跟踪,加大对持卡人的监测力度。建立风险预测模型,强化对持卡人的信用分析和用卡情况的监测,定期向信控人员提供具有高风险倾向的持卡人名单和不良商户名单,实现自动监控,将管理关口前移,由被动防范变为主动规避。

4.建立有效的催收体系,完善催收手段,控制风险水平

催收追讨工作是控制信用卡业务风险、保证资产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保证信用卡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就要不断加大催收工作力度。发卡行必须在推出信用卡产品的同时,建立配套的催收机制和流程,充实催收人员,针对不同的逾期客户,采取不同措施和配置不同的人员,辅以奖励机制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对不良透支进行有效控制。催收工作是提高银行收息率、增加盈利水平的重要手段,催收业绩的高低直接涉及信用卡效益。催收部门不仅仅是成本部门,还可看作为盈利部门,应予以足够的重视。

5.防范内部操作风险,加强风险控制文化建设

在防范内部操作风险方面,发卡行应加强内部风险控制文化建设。风险控制文化是指全体员工在从事业务活动时,遵守统一的行为规范。主要有:①建立规范的、科学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保证该项业务的规范操作。②明确发卡机构业务部门的职权、分工、责任,做到每个员工都要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制。③统一信用卡业务客户准入、征信调查、授信、催收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标准,做到各个环节的主要风险点都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④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重要单证和重要岗位实行严格管理,实行权限审核批准或双人复核制度,避免单人操作可能带来的漏洞和风险。⑤建立必要的监督复核机制,实施定期检查制度。

第3篇

[关键词] 信用卡业务 问题 对策

一、绪论

自从1985年中国银行在我国发行了第一张信用卡以来,信用卡在我国就已有了二十多年的发展历史,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信用卡业务的发展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可是不容置疑的是,国内各银行也在始终不断地探索寻求自己的发展之路。尤其在近年来,我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及其他股份商业银行都全力以赴地投入到信用卡业务中,随着持信用卡消费的观念已日渐普及,信用卡业务呈现高速增长态势,它已成为各家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正因为信用卡市场所蕴涵的广阔赢利空间,信用卡业务已经成为众多商业银行竞争的焦点,但随之而来,信用卡在发行和使用过程中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本文正是通过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然后提出可行性应对策略。

目前我国信用卡的发展速度快发展潜力大,但与国外成熟的信用卡市场相比,除了在信用卡发卡数量占一定优势外,持卡人用卡频率,特约商户普及率和持卡消费的比率上都还存在很大差距。事实上,发卡量的竞争是目前我国信用卡市场的最大特色。从2003年国内信用卡起步至今,每年的发卡量均增长80%以上。央行的统计显示,截至2009年3月底,我国信用卡发行量超过1.5亿张,比上一季度多出800多万张,比2008年同期增多约4.5万张,约是2007年一季度发卡量的3倍,持卡人数约1亿,超过半数以上的信用卡持卡人持有一张以上的信用卡。(如图所示)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银率网

二、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信用卡业务存在的问题

正是由于这种“井喷”式发展,使得信用卡这块市场的竞争异常激烈,所有参与的银行都希望尽可能地占用更大的市场。因此,这就直接导致了信用卡市场混乱竞争,以及一些不法之徒利用信用卡进行犯罪,给银行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分析其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追求业务量而忽视目标市场的风险隐患和售后服务

自2003年起,中国信用卡进入了“黄金十年”。这一年开始,各商业银行为了率先赢得信用卡市场的占有率,纷纷发起了“圈地运动”。各银行为了获得更大的市场占有率,不顾冒险脱离当地的实际经济情况,一味地追求发卡数量的增长。其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表现:

(1)进入门槛不断降低。各银行为了完成信用卡业务指标,抢占市场,纷纷降低信用卡门槛,采用更加简便的申领手续,只要办卡人能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工作证明,就可申办一定额度的信用卡,导致在审批方面难以掌握全面、准确、安全的尺度,其后果使得风险系数增加,尤其现在各大银行又将目光瞄向了在校大学生,而这一市场具有消费观超前但消费实力相对薄弱的弊端。

(2)信用卡售后服务水平不能满足其业务发展规模和速度。信用卡售后服务工作不到位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在信用卡的销售过程中,营销人员往只追求销售量而有意无意隐瞒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这就为以后的纠纷埋下伏笔,还有就是客户遇到消费问题进行投诉时无回应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也严重的影响了其进一步发展。

2.信用卡销售过程中风险控制机制不完善

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信用卡授予信用额度一般较高。一般而言,客户选择信用卡是为了可以透支,提前消费这一功能,因此他们对与信用额度一般要求是越高越好;而银行方在发行卡时为了吸引客户、增加发卡数量、提高交易额等目标,一般也愿意授予高于客户保障能力的信用额度限度。只要客户办卡时无不良记录,给客户的信用额度限额均能达到本行对该类客户的最高信用额度。但是,由于同一客户可能在多家银行均有办卡,多家银行的同时的信用额度成倍地放大了客户的保障能力,加剧了银行资金风险。

(2)信用卡持卡人信用风险加大。 银行发给客户的信用可主要依据该客户当前的经济状况和信用程度,但是当客户职业、收入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发生疾病、事故等不可抗拒意外时,经济状况恶化,无力还款,便可引发信用风险;由于信用卡透支本身就是一种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持卡人在申请信用卡时,没有向发卡银行提供任何资产抵押,因此,持卡人财务出现问题时,无力偿还透支本金和高额透支利息,发卡银行不可能通过变卖抵押品偿债,这将会给银行造成大量的资金损失。

3.信用卡操作风险和欺诈日益加剧

随着IT技术发展和广泛应用,各家银行都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给我们消费者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同时,又给不法分子提供了犯罪的可乘之机。

(1)信用卡使用过程存在操作风险。由于网上存在大量病毒,网上银行操作存在很大风险,不法分子正式利用这种漏洞,大肆攻击银行网站,窃取他人信息,并以此转移客户账户资金,给客户造成很大损失;同时,他们还可能利用假银行网站,诱使客户办理相关业务或预留个人资料,从而达到犯罪的目的,使消费者蒙受损失;有的工作人员,违规操作,不按章法,从而造成了不应有的风险。

(2)信用卡欺诈案件增加。根据央行2008年11月的统计显示,目前国内总体欺诈风险指标与历史各期风险水平相比呈现加速上升的趋势。造成欺诈风险加速上升的主要原因就是信用卡套现。这种行为一方面背离了人民银行对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还可能为“洗钱”等不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另一方面非法提现对发卡银行的伤害是巨大的。大量的套现资金,持卡人无异于获得了一笔无息无担保的个人贷款,这对银行造成了巨大损失。

4.信用卡业务的监管制度、相关法律尚不健全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开展信用卡业务,遵循的是中国人民银行1999年1月27日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但该办法已明显滞后,很多问题如信用卡非法套现等问题无法监控。而银监会成立以来,只在《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提出来发卡时见了客户评价标准和方法,以及确立客户的信用额度以及提出对透支行为惊醒实施监督、超额控制和异常交易支付等内容,并没有信用卡的管理出台新的办法和规章制度;除此之外,目前实施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和《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法律级别低、法律效力低,对银联公司、信用卡专业化服务公司、特约商户、持卡消费者等市场参与者的准入条件和权利义务责任等都未做明确的规定。

5.信用卡使用率低,存在大量的睡眠卡

各家商业银行都在搞信用卡的“扩张”,一个人手持数卡现象已非常普遍,虽然发卡量逐年大增,但有许多信用卡都没有被激活。据2009年3月,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与零点前进策略咨询公司在京联合了中国信用卡服务指数。调查发现,我国信用卡客户对信用卡以消极持有为主。在一线二线城市中,有80%的信用卡属于“睡眠卡”,大学生市场更是如此。

三、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健康发展的对策

1.加大审查力度,严把发卡关

所有发卡行不应盲目追求市场占有率和发卡规模,要对信用卡的申请人信用状况进行全面了解,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尤其对经济情况、信誉程度、偿还能力、道德品质等反面作详尽的调查与评估,对一些收入不是很稳定行业的客户更要采取慎重的态度,对于还款能力不符合条件的以及无法确定偿还能力的坚决不予发卡;要建立各行间信息交流平台,对同时拥有多个银行信用卡的客户要特别关注,以防某些恶意轮流透支事件的发生;发卡机构应定期与一些持卡人进行联系,随时账务他们的工作情况、财务状况、联系方式等资料,保证资料有效,降低发卡风险。同时,还应做好信用卡的售后服务工作,贯彻以服务客户核心任务的思想,以高品质和差异化的特点,打造信用卡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推动信用卡的规模化发展。

2.提高人员素质,规范流程操作

各行在发展信用卡业务的同时,应该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销售人员的素质,要求营销既要保证信用卡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又要防范潜在风险的发生。采取实时沟通的原则,对持卡人进行详细的资信资料,对申请者建立个人征信资料,严格按照每个人的信用等级授予信用额度;对于那些需要高额度的客户,应该采取担保措施,使其在发生透支风险或者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时,银行能够收回资金,降低风险;同时,还需要实行严格的授权记录和交接班登记制度,以明确责任,确保每一笔授权业务准确无误,真正发挥对信用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的“屏障”作用。

3.严格规范业务操作,打击违规套现行为

通过不断强化内部管理,严格要求办理业务时务必做到各司其职、互补干扰、互不兼办业务等;要做好银行系统安全工作,定期更换操作人员密码,严格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管理制度,备份数据异地存放的检查登记制度,谨防他人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行为;提高银行网络安全级别,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系统漏洞入侵银行系统从事非法活动,给银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于违规套现,应该及时锁定目标,对于严重的套现行为应取消持卡人资格,并通过法律途径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4.建立健全信用卡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

在即将出台的《银行卡条例中》应规范以下内容:(1)欺诈风险与信用风险主要由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承担,信用卡发卡机构应制定行业标准,规定授信范围以确保金融系统的稳定性;(2)银行卡案件处理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在银行卡案件中的职责;(3)对参与信用卡套现的持卡人、商户的处罚主体和处罚手段;(4)持卡人、受理单位和发卡机构,都必须用立法的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规定发卡、用卡的法定程序。同时,还应尽快出台信用卡担保制度,为那些尚未拥有较大信用额度,却需要比较高信用额度的客户提供方便,既有利于信用卡市场的发展,也为信用卡业务的稳健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

5.拓宽信用卡增值业务,降低信用卡的同质化

发卡行应努力将信用卡业务范围推广,不仅仅局限于大中型城市,对于有广大市场的欠发达地区也应该积极开发,联合商户,使得当地人也可以享受到信用卡消费带来的优惠和方便。但是,在信用卡发展过程中,不论是低端用户还是高端用户,都应该尽量避免信用卡的同质化,这避免了信用卡使用者办理多张功能相近的卡,从而大大降低睡眠卡的比率,减少资源的浪费。

参考文献:

[1]周宏亮穆文全:信用卡风险管理[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2]林功实林健武:信用卡[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1),(27)

第4篇

人去世后,如果信用卡没有应还的欠款,直接去银行销户即可;根据银行的规定小额的欠款在持卡人死亡之后,会终止账户,一般情况下银行不再追究;大额欠款,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这样的情况,继承人不仅继承遗产,还继承了大笔欠款;欠款时间发生在持卡人死亡以后,则不承担责任。不管是谁刷的卡,都不会算到持卡人头上;持卡人无亲属无财产,银行会要求担保人还款。所以,没事不要替别人担保。

法律依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发卡银行收到持卡人还款时,按照以下顺序对其信用卡账户的各项欠款进行冲还:逾期1-90天(含)的,按照先应收利息或各项费用、后本金的顺序进行冲还;逾期91天以上的,按照先本金、后应收利息或各项费用的顺序进行冲还。

(来源:文章屋网 )

第5篇

随着我国信用卡产业的高速发展,各类信用卡欺诈风险日益显现。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统计,2011年信用卡欺诈损失金额已达1.48万亿元。目前主要呈现两大趋势,一是利用网络和ATM欺诈较为普遍,二是欺诈呈现由沿海向内地扩散、境外向境内渗透趋势。

销售终端及ATM欺诈是信用卡欺诈比较常见的手法。前者是指特约商户在受理信用卡交易时,故意进行欺诈交易或协助、纵容、包庇信用卡欺诈交易的违规操作行为。而后者包括在ATM的卡口内设置“机关”,伪造吞卡假象,截留他人银行卡并使用;通过非法安装盗码器、摄像头等装置,盗取银行卡信息资料;在ATM或自助银行内,张贴虚假的“温馨提示”,诱导持卡人将资金转入欺诈者提供的账户内等情况。信用卡欺诈的手段不断翻新,从涂改真身份证或以假身份证骗领信用卡,到“克隆”真卡后取现消费,再到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方式,以中奖或者虚构涉嫌犯罪、绑架等虚假信息,引导持卡人将资金转入欺诈者账户的各种现象近年来都不少见。

出现这些问题有多方面的原因。从发卡阶段来看,主要是个人征信系统尚不完备,身份证件审核困难。人民银行个人银行信贷征信系统信用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都亟待提高,且目前能证明公民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种类较多,银行难以对各类证件都进行实质审查。在信用卡的使用阶段,一方面信用卡防伪技术亟待提高,另一方面信用卡交易场所安全性不足。尽管发卡银行已采取了安装摄像头、密码遮拦器、读卡器保护罩等安全保护措施,但并不能有效保护客户权益。再者,虽然监管部门早已认定信用卡套现非法,但因其违法成本较低,且对各方当事人如何分摊责任,并无明确法律规定,相关部门也没有出台明确的司法解释或行政规范性文件,法院系统也尚未形成具有指导意义的司法判决。

与此同时,目前银行有关信用卡的一些规定不仅有“霸王条款”之嫌,而且事实上也不能真正保护银行自身利益。比如银行在“办卡申请表”、“领用合约”、“章程”、“使用指南”等众多文件中均规定合同最终解释权在银行一方。如因欺诈交易发生争议,法院一般会依据《合同法》认定其为无效“格式条款”。再如,多数银行规定“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即基于密码的交易后果由持卡人自行承担。司法实践中,一般“谁主张谁举证”,由于持卡人泄露密码的方式太多,银行很难掌握其泄密证据。如果持卡人向银行主张赔偿,在持卡人没有过错或过错不明显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推定银行的服务存在瑕疵或安全漏洞,最终银行要承担不利法律后果。随着公众维权意识的提高,一旦与银行发生纠纷,诉讼积极性通常较高,银行抗辩,须承担主要举证责任,银行虽掌握交易记录、监控录像等资料,具有系统、设备和资金等优势,但面对的客户量大、交易渠道多且交易环境复杂,特别是欺诈多发生在异地,难以全面收集证据。

目前各银行执行依据主要是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和银监会《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法律层级较低,而法院判案依据主要是《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建议尽早出台《银行卡条例》,将信用卡管理立法上升至行政法规层面。相较于网络的快速发展,人民银行2001年的《网络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已明显不足,也应从立法上明确银行保障客户交易安全义务、网络金融服务商义务,加强网络安全监控防范。而且,信用卡支付结算和信用工具的双重特性,使其同时处于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监管与银监会风险监管之下。目前,两个部门对银行卡业务的监管职能主次不清、职责不明,也需要进一步明确信用卡的主监管部门。

各银行要排出EMV迁移时间表,配套改进ATM和POS机。同时加强限额管理,加大信用卡密码设定难度,用指纹密码或手机动态密码等技术,增加破译难度。银行要合理修改挂失责任认定、密码交易认定等免责条款,设置违反资信保密条款,适时推广准格式合同,有效避免格式合同法律风险。在发卡程序,银行要认真甄别筛选客户,采取分级控制和管理透支额度等措施。各银行应研究制定IT外包服务治理指引,建立共享的IT服务提供商征信资质库,定期全面评估外包服务商,明确监督要求,并界定信息所有权、签署保密协议和采取技术防护措施。(作者单位:贵州银监局)

第6篇

但随着信用卡业务的迅速扩大,信用卡的信用风险也显得越来越突出了。如何认识、防范信用卡的信用风险,是信用卡业务经营管理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如果不对信用卡信用风险防范加以高度重视,很容易爆发信用卡危机。

一、信用风险的类型

1.资信风险。现在信用卡推广的范围非常广泛;办卡要求也很低。在各个高校,对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学生的要求条件十分的简单,就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及个人填的一张表格。就可以轻松拿到在读本科生的额度为3千元、硕士生为5千元、博士生为8千元的信用卡。在社会上,申请人提供仅身份证件和房产证明或购房贷款合同或大额存单即可办卡。如果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是虚假的,办了卡把卡上额度全消费了,则造成了银行的损失。

2.商户风险。由于商户的操作人员没有按照规定核对持卡人的签名、身份证和银行的止付名单,造成某些不法人士由于签名不符拒绝还账,或者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从而造成的风险损失。

3.欺诈风险。包括蓄意欺诈、冒用他人信用卡风险和伪造涂改进行作案造成的风险。主要是伪造他人资料申请信用卡欺诈银行资金。例如,曾报道过的一则案例为,曾有一个团伙,在某国外银行先申请一张信用卡,然后把信用卡寄回国内或利用先进的机器设备伪造多张信用卡分给多人在国内消费,这段时间申请人在国外居住,无回国记录而到对账日后和还款日前向银行提出本人在国外而不在国内无法在国内消费的理由拒绝还款,从而造成国外银行的资金损失。

4.套现风险。信用卡套现,是指持卡人与不良商户串通,利用虚假交易及银行透支资金的免息期限,信用卡持卡人通过不正常手续提取现金,违反与发卡机构的约定,通过不法商户以刷卡消费的名义或网上购物消费的名义将信用卡中的透支额度,通过POS终端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地直接转换成现金,巧妙套取资金的行为。

二、信用风险的防范

1.完善共享的个人资信档案。个人资信档案登记是开展个人信用业务活动的基础。在开展信用卡业务过程中,如何简便而又准确地掌握持卡人的资信情况,是防范信用卡信用风险的关键。那么,完善共享的个人资信档案势在必行。通过涵盖全国每个企业、每个成人经济活动、资信情况的电子信息系统,可以随时为各金融机构提供即时的、历史的和全面的资料并迅速确定能否给持卡人授信及授信额度。这样,个人在申办信用卡时,就可以清楚申办人在商业银行的借还款、信用卡、担保等信用信息,以及相关的身份识别信息,并向商业银行提供个人信用信息联网查询服务,满足商业银行防范和管理信用风险的需求。

2.设立完备的法律保障体系。信用卡持卡消费,需要依靠健全的法律规范。由于目前实施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法律效力低,法律级别低,对银联公司、信用卡专业化服务公司等市场参与者的准入条件和权利义务责任等都未做明确的规定,给监管带来不便,给市场带来不稳定因素,也给信用卡消费带来了障碍。因此应修订我国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信用卡信用风险的概念、认定的标准、风险防范的措施、责任的承担等方面的内容。在不远的将来,应参照国际惯例,将分散在我国刑法、民法、经济合同法、担保法、商业银行法以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法律或规定加以整理,形成一部规范信用卡行为的专门法律。

3.构建统一的授信制度和审慎的监管机制。建立良好的明确定义的授信标准和审慎的监管机制,以安全和稳健的方式审批授信,对防范信用风险至关重要。因为授信标准规定了借款人的资格和授信额度、可提供的授信类型以及授信的条款和条件,能够保持适当的授信管理,可确保对信用风险的控制。

利用先进的计算机多媒体技术,通过采集持卡人的声音、指纹等在全国各指纹验证挂失等方法为持卡人资金安全提供更好的保证。将恶意持卡人、特约商户的负面信息记入个人资信档案,及时与司法机关联系。同时,持卡消费者也应注意了解信用卡使用的有关知识和注意事项,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利益。

4.建立严格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首先,要加强信用卡业务的统一管理。坚持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政府为了协助金融机构更好地控制风险,应制定与信用相关的一系列法律法规,除此之外,金融机构还应依法与信用卡申请人订立严密的契约。金融机构凭该契约对信用卡持卡人的各类消费、经营活动都可以进行监督,一旦发生违约现象可以及时止付及追索欠款,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其次,银行应完善自身信用风险管理措施。各银行都应对信用卡的审批标准、审批过程以及各级部门授信权限有着明确的规定,并通过各管理委员会对银行信用卡进行科学动态管理来化解风险,保证银行资金的安全。银行对自身信用风险实行系统管理,并可以经常做一些非正常事件的调查,时刻注意信用风险制度的完善。

第7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银行卡;信用卡

1我国商业银行银行卡业务发展现状

我国的银行卡最早出现是在1979年,当时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与香港东亚银行签订东美信用卡业务协议书,并开始办理此项业务。随后,中国银行于1986年10月又推出了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的信用卡(准贷记卡),并统一命名为“长城卡”,到了1995年,广东发展银行发行了国内第一张真正意义上的符合国际标准的人民币贷记卡和国际卡,开创了中国真正信用卡市场发展的先河。1996年8月中国银行首家发行具有国际标准的人民币借记卡——长城电子借记卡。到目前为止,国内很多商业银行都推出了自己的银行卡。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06年5月底,中国银行卡累计发卡量超过16亿张,其中信用卡累计发行量达1.1亿余张。此外,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其他各项指标也创下新高。银联数据还显示,2008年1至5月份,中国银行卡跨行交易额达到1.7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5%。 随着银行卡受理终端的普及推广,截至2008年5月底,中国境内银行卡受理商户已达88万户、联网pos机139万台、联网atm机14万台。截至2009年末,我国银行卡发卡总量约为20.7亿张,较2008年末增加2.7亿张。截至2009年末,借记卡发卡量为18.8亿张,信用卡发卡量为1.9亿张。各类银行结算账户共计28.1亿户,较2008年末增长17.2%;其中,个人银行结算账户27.9亿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2191万户。

2我国银行卡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我国银行卡业务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另一方面,由于我国银行卡业务起步较晚,发展时间不长,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归结如下。

2.1银行卡业务管理法规建设滞后

与银行卡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明显滞后于市场和业务的发展,对银行卡业务出现的专业化、市场化的发展趋势缺乏明确的政策导向,对于不同监管主体在银行卡业务监管方面的职能划分、业务准入条件,对于发卡机构、发单机构、专业化服务机构、商户及特卡人等各当事人权利和责任以及义务的界定都还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1996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颁布了《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也正式出台了《银行卡管理办法》,后又几经修订,使银行卡业务管理法规不断完善。但与国际相关法规相比,明显滞后,许多做法与国际惯例相悖。

2.2专业化服务水平较低

造成我国银行卡业务落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专业化服务水平比较低。商业银行作为银行卡业务发展主体还没有跳出“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传统思维模式,还不习惯“专业化外包”,各家商业银行自成体系,自我发展。统包独揽的发展格局还没有彻底改变。

2.3借记卡比重大影响业务后劲。

除了人们的刷卡消费意识有待提高。刷卡环境有待改善外,从银行卡业务发发展角度看,关键原因是银行卡的开发结构不大合理,可以透支消费并有较长免息期的贷记卡比重小,借记卡比重太大。目前我国还没有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发卡机构和高效率的大型专业化服务机构,整个银行卡业务的总体竞争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2.4缺乏相关政策推动

银行卡业务由于在我国还处于“幼稚期”,发展时间比较短,还没有引起政府足够的重视,没有推出相关支持的业务政策,这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银行卡业务的快速发展。而临近的韩国银行卡业务发在政府大力扶持下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由于我国已经是wto的成员国,随着过渡期结束,外资银行业已大举进入中国。众所周知,我国银行业国际竞争力远远不如欧美及日本等发达国家,如果我国政府不及时采取相应业务政策加以扶持,银行卡业务面临的国际冲击将是非常巨大的。

3银行信用卡业务问题的对策分析

3.1充分发挥监管作用,给各商业银行充分的自主决策权

一方面,要充分发挥金融监管职能,避免以不合理价格竞争手段扰乱银行卡市场秩序的行为。同时,引导各商业银行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机制,防范业务风险。积极推进各银行之间的联合,实现资源共享,才能达到规模的最大化,才能切实改善用卡环境。另一方面,必须给各商业银行充分的自主决策权,使各银行拥有足够的业务创新空间。

3.2加大业务创新力度,树立银行卡品牌形象

各商业银行自身必须转变观念,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经营理念,加大业务创新力度。必须培养既熟悉业务又精通银行卡市场营销理论的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开发、经营和推广,树立我国的银行卡品牌形象。

3.3应适时适度调整其客户结构,培养优质客户

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市场后,与中资银行的竞争主体重点就是优质客户。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在经营中重视实际规模带来的高效率。从目前看,年轻人高知识阶层、高收入阶层更容易接受银行卡,而且有能力,有意识使用银行卡。在业务推广中有必要将服务重点向这部分群体倾斜。

3.4建立银行卡的个人,资信,机制

在目前个人存款,实名制,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包含全社会的,个人信用数据库,建立银行卡的个人,资信,机制,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培养个人信用。尽快建立个人信用评级制度,使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得到区别待遇。对于信用状况良好的优质客户予以特殊的相应的优质服务。对于信用状况差,恶意透支的客户予以惩罚甚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3.5加大银行卡知识的宣传,培养用卡意识

从整个社会的角度,加大银行卡知识的宣传,培养用卡意识,使更多的人了解,熟悉银行卡。简化办卡手续,改善对持卡人的服务质量,使持卡人感到持卡安全、用卡方便。

参考文献:

第8篇

关键词:金谷农商银行;信用卡;可行性分析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7-000-02

一、信用卡业务发展背景

我国信用卡发展可以大体的分为三个阶段,1979年到1995年是信用卡导入发展期,1995年到1999年处于发展的缓慢调整期,1999年至现在,进入一种快速发展时期。

信用卡业务是一项高利润的银行业务,信用卡透支消费的年利息高达18%。信用卡业务已成为许多国际大银行的主要业务和重要利润来源。如花旗银行的信用卡业务收益就占其纯利润总额的30%,美国运通公司的运通卡业务利润更占了其公司全部利润的70%,未来信用卡业务收入将有可能占到一个银行收入1/3的支柱。随着近年来利率市场化步伐加快,银行来自贷款利差的收入已在逐步下降,银行利润的增长受到了较大冲击,而信用卡透支利息则相对较高,在国家颁布的银行卡管理规定中,信用卡透支贷款利率0.5‰的日息,换算成年利率则高达18.25%。扣除运作成本、利息支出及一定的坏账准备,信用卡业务的利差仍然在8个百分点以上。

目前,国内银行业信用卡业务的发展速度是超常规的。一些发达城市的业务已出现连续多年翻倍的增长速度,从2007年开始,国内银行卡市场骤然升温。如中国工商银行把信用卡业务独立出来,成立中国第一家信用卡公司。2007年11月广东发展银行打出了“全国首张针对女性的银行卡-广发真情卡”,创新点十分瞩目。同时2007年12月招商银行鼎力推出“一卡双币”信用卡,且可透支额度前所未有的高、手续也少见的简便。各发卡银行屡出奇招,抢占市场。

据《2011年中国信用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末,中国信用卡市场累计发卡量为2.85亿张,意味着每5个人就拥有一张信用卡。同时,2011年中国信用卡全年消费额达4.1万亿元,在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比重达到了22.6%,意味着2011年中国人花出去的钱中,每5元就有1元是通过信用卡刷掉的,这些都彰显出国内银行业在信用卡销售领域中皆大欢喜的局面。

随着中国金融市场全面开放的日益临近,以及存贷利率差日渐缩小,为保持企业利润的增长,国内商业银行纷纷在零售银行业务上展开布局,尤其是信用卡业务成为各家银行的重点发展领域。目前,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凭借雄厚的资本实力、广大的客户群体、分布广泛的分支机构、完整的产品线、多年沉淀的良好品牌等众多优势,在信用卡业务领域占据着主导地位。

目前,信用卡业务已经成为各商业银行另一个重要的利润增长点。信用卡业务已逐渐成为零售业务中利润率最高,风险最分散的的业务,所以越来越得到各商业银行的关注。同时,信用卡业务竞争趋势也越来越激烈。据有关数据统计,2002年全球信用卡业务的平均资本报酬率为23%,远远高于其他金融业务的收益水平,所以说在一定规模支持下,信用卡业务优势越发明显。面对国内商业银行的激烈竞争。面对这种情况,作为一家地方性金融机构,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商银行只有认清信用卡业务发展的现状,尽快通过监管机构审批,开展信用卡业务,才能提高市场竞争优势,获得更长远的发展。

二、开办信用卡业务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农村城镇化建设的步伐加快和普惠金融的全面推广,金谷农商银行近年来业务发展迅猛,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有必要也有责任为全区农村牧区提供电子化金融服务,让广大农牧民在方便使用金牛借记卡的基础上享受更加快捷实用的信用卡服务。

(一)开办信用卡业务是开办公务员卡的基础

金谷农商银行发行公务员卡是当地政府政务电子化的需要,如我行不具备发行公务员卡的资格,将一定程度上影响当地政府政务电子化的进程,影响了当地政府的办事效率,加大了当地政府的行政成本。同时,发行公务员卡,也为我行提供了更加广泛的业务发展渠道。

(二)开办信用卡业务是摆脱金谷农商银行业务瓶颈制约,确保生机和发展源动力的需要

目前,对各金融机构来说,信用卡业务已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经营手段,我区已有十几家银行开办了信用卡业务或准信用卡业务,而金谷农商银行服务手段单一,仅有金牛借记卡这一银行卡产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行业务的拓展。因此,开办信用卡业务对于我行来说已成为当务之急。

(三)开办信用卡业务是进一步提升金谷农商银行服务质量与效率的需要

银监部门从防范风险、加强行业管理的角度出发,做出了规范清理农村信用服务点的决定,因此部分郊区、村镇出现了金融机构的服务空白。由于银行卡业务受地域限制相对较少,通过信用卡授信,借助于收单商户、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支付渠道,解决了农区客户资金困难,填补了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空白。

(四)开办信用卡业务是更好地服务“三农三牧”及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

富裕起来的农牧民和个体工商经营者,是金谷农商银行发展信用卡业务的重要对象。在保证诚信的前提下,向其发放具有信用功能的信用卡,并根据其经济实力给予相应的循环使用信用额度,使其在生产经营和正常消费活动中遇到资金周转困难时,可以很方便地取得我行小额贷款,维持生产经营活动和消费行为的正常进行,从而更好地支持新农村建设,缩小城乡差距,使现代金融服务实实在在的普惠到广大小微客户和农牧民身上。

(五)开办信用卡业务是银行业适应全面信息化建设的需要

任何一家银行要发展壮大就必须跟上时代步伐,顺应行业发展的大趋势。随着货币结算电子化和信息化的日趋成熟,银行业已经迈入网络时代,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现代银行必须面对的现实,信用卡业务作为金融互联网时代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农村金融机构只有大力拓展信用卡业务,才能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与同行业具有同等的竞争机会。

(六)开办信用卡业务,可以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发卡机构可收取持卡人所持信用卡应付未清偿信用余额产生的利息收入。信用卡进行消费时,商户为此向我行返还占消费额一定比例的佣金。持卡人因获得持有并使用金牛信用卡的权利而应向金谷农商银行交纳费用。随着信用卡业务的发展,我行将为信用卡业务提供更多服务,客户在享受服务的同时必须向金谷农商银行交纳一定的费用,如提现手续费、转账手续费、调阅签单费等,还包括处理持卡人违背协议事项而向其收取的杂项费用等。

三、开办信用卡业务的可行性

(一)根据信用卡业务风险特征,制定了严密的风险管理措施。金谷农商银行为加强对信用卡业务管理,提高信用卡资产质量,防范和化解风险,制定了《金谷农商银行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对信用卡业务的风险特征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规定了全面的防范措施。

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包括风险防范、控制和处理三个方面。涉及银行、商户、持卡人多个环节,贯穿于整个信用卡业务过程。风险防范主要是发卡前的资信调查和评估;风险控制包括交易管理、透支限额管理、授权、止付管理等方面;风险处理包括业务保险、追讨债务、呆账核销等方面。

(二)安全、高效的银行卡业务支持系统

自治区联社拥有先进的基于IBM AS400封闭操作系统的银行业务综合处理系统。在全区范围内实行数据集中式管理模式,全区范围内实现了储蓄的通存通兑和对公业务的通存,并通过农信银和人行的大小额业务实现全国互通。在系统软件设计方面,我们采用严密的柜员管理和授权控制,为账务处理和系统安全提供了强大的科技支撑。

在信用卡系统建设方面,经过反复考察和比较,决定将信用卡发卡系统外包给银联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并由其负责日常维护。银联数据公司的发卡系统具有严密的科学性、安全性和规范的技术标准,并已在中国银联的系统认证上和实践上得到了证明。截止2013年12月底,全国有包括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上海农商行、江苏农联社等一百多家金融机构与其进行外包合作,均运行稳定。

(三)加入使用人民银行个人、企业征信系统和中国银联风险信息共享系统

通过使用人行个人、企业征信系统,中国银联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可在发行信用卡、拓展特约商户或办理其他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时,对客户进行信用审查;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重新评估持卡人信用,及时发现高风险持卡人;在催收过程中警告持卡人其拖欠行为会被录入系统,以提高催收效果等进一步控制和防范信用卡风险。

四、信用卡业务开办准备工作

(一)开办信用卡业务人员、岗位配备情况

目前,信用卡业务归属金谷农商银行科技电子部管理,部门内设银行卡中心,卡中心设置综合岗、业务岗、会计岗、审批岗、风险防控岗、系统维护岗、授权岗、复核岗等岗位,各岗位工作人员在经过业务培训和学习,均已基本具备了从事信用卡业务的专业素质。

同时,由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将客服中心于2014年1月从科技部分离,成为独立的职能部门,负责包括信用卡业务在内的客户服务工作。

(二)根据金牛信用卡业务发展需要,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与实施规则

金谷农商银行根据信用卡业务发展需要,制定了《金谷农商银行金牛信用卡章程》、《金谷农商银行金牛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金谷农商银行金牛信用卡业务操作规程》、《金谷农商银行金牛信用卡业务会计核算办法》、《金谷农商银行金牛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金谷农商银行银行卡中心岗位设置和职责》等严格、可行的一系列制度及科学管理体系,确保了信用卡业务操作、管理和发展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三)金牛信用卡业务发展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在金牛信用卡业务获批后,金谷农商银行将本着“严控风险,稳步发展”的原则,在辖内稳步推动该项业务发展。在开办过程中,自觉地接受当地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将银行卡业务风险信息以及银行卡业务数据、报表等资料按时向监管部门进行报送。

总体上,金谷农商银行开办金牛信用卡业务不仅是金融业发展的大势所趋,也是内强服务、外树形象、增强竞争力的必然要求。通过信用卡业务的开展,必将为金谷农商银行进一步做大做强奠定良好基础,为其与其他国有、股份制银行竞争提供强有力的武器。

参考文献:

[1]吴洪涛.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10.

[2]邓元春.我国银行卡产业综合分析与发展战略研究[D].广西:广西大学,2006.

[3]苏宁,许罗德.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研究报告[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12.

[4]徐浦.我国银行卡产业发展战略选择[J].金融界杂志,2008,(9):10.

第9篇

关键词:中国信用卡业务;美国信用卡业务;比较分析

信用卡是国际流行的先进支付工具,被称为现代社会的电子货币,以其安全、方便、快捷的优势,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是金融业现代化的象征。

中国被称为全球信用卡发展潜力最大的市场,近几年来信用卡业务发展迅速。但由于起步较晚,无论是理论基础、业务经验还是运作水平都处于较低层面,而且受到技术水平、用卡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因此目前信用卡的应用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的差距。作为一种复合型金融工具,信用卡在中美市场的差异说明信用卡的发展与一国的经济发展、制度变迁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充分了解信用卡发展的经济环境、营销手段等,可以优化信用卡业务发展模式,为信用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尤其是中国加入了WTO后,充分利用银行的网络资源完善和发展信用卡业务,与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接轨,对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国银行信用卡业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中国银行信用卡业务的现状

目前,中国各家发卡银行为抢占信用卡市场都在积极推出车行的信用卡,使得中国信用卡的发卡量、交易量和透支余额都呈现出迅速增长的势头。同时,信用卡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方式,不断吸引着消费者,持卡消费已成为现代都市人的新时尚。

但是,中国信用卡市场规模较小,效率较低,导致中国信用卡市场呈现出一高两低的特点,即每笔交易额高,交易量低,信用卡信贷比重低。而阻碍中国信用卡业务发展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对信用卡业务的严格管制、受理市场规模较小以及较高的通讯成本。

(二)制约因素(硬件方面)

1、信用卡产品尚不规范。目前,中国金融市场上发行、使用的信用卡绝大多数是借记卡。银联2006年发行的标准卡中,借记卡1.41亿张,而信用卡只有313万张。由于缺少个人资信、风险监控、透支催收等手段,发卡银行对风险普遍抱有畏惧心理,对信用风险采取消极回避的态度,这是制约信用卡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2、设备、技术落后,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有些发卡银行电子化水平不高,通信设施不健全,加上程序设计与使用、设备、人员等因素的影响,造成商户、储蓄网点与发卡银行之间还未能完全实现联网,使一些网点业务处理处于半手工状态,当持卡人消费时,授权速度又太慢,异地用卡授权手续繁琐,不能直接授权,使持卡人长时间等候,体现不出信用卡方便、快捷的特点,影响了信用卡的形象。消费后资金结算时间长,再加上有些信用卡业务人员素质不高,柜面服务跟不上,办理业务不及时,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银行和持卡人的利益。有些发卡银行综合业务网络系统中,信用卡会计核算程序在设计上存在不足。

3、发卡银行之间缺乏合作,未能真正利用网络资源。通用性是信用卡的特征之一,也是信用卡吸引客户的主要手段,而目前中国信用卡业务的发展缺乏统一的规划管理,商业银行在信用卡业务发展中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在业务上盲目竞争。各发卡行在网络建设、设备配置、商户市场开拓等方面都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作为商业银行间彼此竞争的手段,发卡银行之间只视对方为竞争对手,而不能成为合作伙伴。这就造成了各发卡银行之间网络、设备不兼容,商户不能共享,使得中国信用卡业务发展不能形成合力,用卡环境受到限制,造成网络资源的严重浪费。

(三)服务问题(软件方面)

1、服务与收费。信用卡所提供的方便性与安全性,是其产品的核心。但在中国真正的信用卡并不多,目前的大多数信用卡实际上只是一种可以延期付款的借记卡。另外,中国银行并没有提供信用卡应有的信用担保,信用卡被盗用的风险和损失全部由消费者负担。事实上,中国银行从开办信用卡业务之时就一直在想方设法为自己规避风险,拒绝提供真正的信用担保,最初甚至要求消费者以存款质押。在提供这样的产品和服务的情况下,银行却还要按国际惯例收取年费。但他们没有告诉消费者,我们的信用卡无论是产品内核还是服务都和国际惯例相差甚远。

2、个别发卡行金融政策观念不强,不按《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执行。为了吸收存款,为某些企业将存在银行基本账户上的存款转到信用卡账户上,有的甚至将单位商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行政费等转入信用卡户,为企业单位办理转账、提取现金、发放工资、奖金等,实质上超越了信用卡业务功能,履行了银行基本账户的结算功能,形成了多头开户,为企业逃避还贷还息、偷税、漏税打开了方便之门。

二、中美银行信用卡业务的比较

(一)中美信用卡市场规模的比较分析

中国银联公布的数据显示,2006年银联标准卡境内新增1.44亿张,占到银行卡市场增量的68%,共有11家银行发行了400多万张标准的贷记卡,成年人持有信用卡的比例开始接近3%,信用卡占持卡人日常支出的比例开始接近1%。可见,中国信用卡市场已经初见雏形,但与境外成熟信用卡市场相比,市场规模还较小。

据统计,美国信用卡的发卡量已经超过了10亿张,成年人持卡比例超过80%,信用卡占持卡人日常支出比例为25%;在8000万拥有信用卡的家庭中,未清偿的平均欠款为6000-7000美元,并且只有40%的持卡人每月偿清信用欠款而享受免息期待遇,其余60%的持卡人都愿意选择最低还款方式承担贷款利息。

从上述比较可以看出,中国信用卡市场还处于新兴市场形成期向成长期过渡的阶段,还处于其发展的初级阶段。

(二)中美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的比较分析

总结境外银行卡市场的经验,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邮购分期付款、POS分期付款、签购单分期付款、现金分期付款。市场实践中,POS分期付款、现金分期付款较为流行。

在境外较为发达的信用卡市场中,分期付款业务的开展情况并不一样。在英、美等国家,由于信用卡业务发展比较充分,不仅银行、专业化机构大量发行通用型信用卡,许多大型商户也普遍独立发行私有标识信用卡。相对于通用型信用卡,私有标识信用卡的一大特点,就是为持卡人的商品购买提供费用较为优惠的分期付款计划(甚至零费用)。因此,在美国,通用型信用卡通常不提供分期付款计划,但是,为了争取新客户申请通用型信用卡,发卡机构偶尔也会提供较优惠的分期付款计划。

对于美国等发达的信用卡市场而言,中国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存在着巨大的市场潜力:

前一阶段,在“邮购分期付款”的基础上,中行、建行等多家银行在全国积极推广“POS分期付款”及“签购单分期付款”,市场拓展非常迅速。

中国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的迅速发展,不仅是银行通过产品创新争取市场竞争优势的必然结果,也深刻地反映出银行正在探索完善现有的信用卡业务盈利模式。中国自2003年进入“信用卡元年”以来,银行都把信用卡视作最有潜力的个人金融业务,投入资源大力发展。年费收入、循环利息和商户佣金是信用卡业务的三大收入来源,目前,减免年费已经成为常规性的促销手段,同时,持卡人尚未普遍养成使用循环信贷的习惯、信用卡沿用借记卡较低的商户扣率标准,进一步限制了信用卡业务的盈利能力。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分期付款等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等寻求盈利增长是各商业银行应对市场竞争的手段之一。

2005年底,中国信用卡透支余额不足150亿,在总额为2.2万亿的个人消费贷款中仅占约0.7%。而美国市场中,这一比例通常在8%左右。两者的差异,表明现阶段信用卡还不是中国持卡人获得消费贷款的一个主要途径。此外,中国信用卡循环信贷利率属于政府定价,银行难以通过降低利率水平促进居民消费信贷需求。而推出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能够有效地激发持卡人的消费信贷需求、培养持卡人的循环信贷习惯。其中,签购单分期付款是持卡人以支付手续费的方式,自行承担资金成本,实际上相当于银行为持卡人提供灵活便捷的个人贷款。

目前,中国信用卡市场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各类创新信用卡分期付款计划的设计和推广,有助于进一步发挥信用卡的消费信贷功能,加速发展信用卡业务。可以预见,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有着巨大的市场发展潜力。

三、促进中国信用卡业务发展的对策

结合中国信用卡业务发展的弱点,对比分析美国的做法,本文对促进中国信用卡业务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细分市场并采取不同的市场定位

1、对中国信用卡市场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制订有效的细分市场开发战略。针对持卡人年龄、职业、收入、爱好等特点,划分出不同的细分市场,银行要针对不同细分市场,推出具有特殊服务功能的卡种来赢得消费者,占领特定的细分市场。

2、国外的商业银行往往设立专门的附属公司经营信用卡业务,即使留在银行以内,隶属于零售金融部门,其经营管理方式也相对独立。只有当银行信用卡业务能给客户提供高层次、高水平的服务,给客户带来了收益和优质服务的享受,才能不断把信用卡业务做大、做深,促使其走上良性循环的道路。因此,国外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二)通过营销方式差异化提高效率

1、整合营销渠道,提高营销效率。将银行信用卡部全面转换为从事产品销售、交易收单、特殊服务,依据统一政策开拓市场,改进服务,强化经营。

2、介入用卡环节,通过抽奖、征(免)税等措施,促进持卡消费的比重。持卡消费是信用卡业务发展的重点环节,连接发卡、受理两大市场,促进持卡消费对加快信用卡业务的发展作用非常大。

3、实行统一业务规范、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品牌宣传、集中产品研发。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扶持“银联”标识卡和银联网络的发展,实现各类卡片、受理终端、业务处理流程和服务质量的统一和规范,建立合理的业务收费和利益分配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发挥整体优势,尽快扩大持卡消费量。

(三)进一步加强硬件建设

1、加快电子化进程,提高服务质量。各家银行应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加快信用卡业务电子化进程,充分发挥信用卡方便、快捷、安全的优越性,确保信用卡业务的健康发展。

2、加大技术投入,建设全国银行卡网络中心。网络中心将搭乘高速信息列车,采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充分利用计算机与通信网络技术,使持卡人实现自动转账、自动授权服务、网上购物等功能,同时实现银行卡跨行资源共享,从而提高发卡银行的经济效益。

3、打造强大的银联公司和银联品牌,巩固银联网的地位,加速银联网资源的整合力度,加强业务链建设,推动银联品牌的国际化。

总之,国内各发卡银行在产品、服务手段与网络技术上各有所长,只有加强交流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才能使中国成为真正的信用卡大国,减少现金流通,提高人们的消费水平,促进经济的繁荣发展。

参考文献:

1、虞月君.中国信用卡产业发展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第10篇

关键词:信用卡诈骗  恶意透支   认定   防范 

信用卡在日常生活中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方便给经济带来了发展,但随着信用卡的日益普及和广大人民的使用,一些不法分子也在悄悄的利用信用卡诈骗来获取自己的不合法利益。

信用卡诈骗犯罪依托信用卡这一新兴的金融工具,在犯罪手法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活动的现象也趋于增加,且呈现高发之势,极大地损害了信用卡的信用度侦查策略上都有别于传统刑事犯罪。

一、诈骗案件信用卡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一)发案数逐年增多,案值大,案件损失惊人。

九十年代之前,我国信用卡业务尚不具有普及条件,当时以信用卡为工具实施的诈骗案件属于少数,仅局限在为数不多的能够使用信用卡的高档消费场所中。近年来,随着信用卡在社会生活中的日益普及,信用卡犯罪也不断增多,可以预计,这一增长趋势将随着信用卡业务的进一步发展还将持续。犯罪分子多为连续实施犯罪,针对的主要是透支额度较高的境外信用卡,所以,案件的数值和造成的损失也相当惊人。广东省公安厅和珠海市公安局2001年破获的“JK1号”的特大信用卡诈骗案中,缴获伪造的假卡17,126张,经有关国际组织鉴定,这批假卡可造成经济损失约3.2亿元人民币。发案数逐年增多,案值大,案件损失惊人。

(二 )犯罪手段多样,流动性大,隐蔽性强,呈现面广、线长的趋势。

以往的犯罪手段较多的是使用伪卡、恶意透支进行诈骗,当前出现了通过发送短信、利用电子邮件、网上支付、截获电话银行资料等方式,这些同其他新兴的金融、通讯工具结合起来的新的犯罪形式,难以防范。犯罪分子实施犯罪不需要固定的窝点,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随着实施环节的增加,这种犯罪还呈现出面广、线长的趋势,犯罪分工细致,涉及的人数多。

(三)犯罪主体成分复杂,境外机构的渗透在加强,中外犯罪分子联手勾结作案的现象有所加强。

过去实施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多是一些个人利用当时防范意识不强、防范能力有限,进行蒙蔽诈骗;近年来出现的信用卡诈骗案件,犯罪主体身份多样,有些还具有正当的职业,出现了一些银行机构、宾馆、酒店的工作人员和计算机从业人员实施本罪的现象。如上海破获的“305”专案中,犯罪嫌疑人曾以菲为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分行信用卡业务部的工作人员,唆使其他三人,半年内通过制作假卡诈骗资金高达73.565万元。同时,近年来破获的信用卡诈骗案件,多数都具有涉外因素,由境外犯罪人员和国内犯罪分子联手、分工实施犯罪有增多的趋势。

(四)伪卡制作技术更新快,呈现与高科技紧密结合的趋势。

科技的发展带给信用卡制作、防伪技术的不断提高,然而,与伪卡制作的较量却没有停止过;伪卡的制作也在不断采用新的科技成果,制作设备、技术不断更新,目前很多假卡在外观上与真卡并无二异。未来的信用卡将以芯片智能卡取代当前的磁性卡,这种以电脑芯片存储资料信息的信用卡具有更高的防伪特性,但是,对于如何更加有效地防范假卡的研究却不能作丝毫松懈。

二、信用卡诈骗的恶意透支。

信用卡透支是信用卡的重要功能之一,也是银行信用卡业务的一项重要内容,透支必须遵守信用卡的章程规定要求持卡在规定的期限内补全资金并按规定支付利息,这是善意透支是一种法律所允许的行为。信用卡具有的这种透支功能是其他金融凭证所不具备的。恶意透支是相对于善意透支的一种违法行为,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在超过期限内、额度内透支的行为,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拒不归还的行为。

(一)恶意透支具备下列条件

1、主体条件

持卡人必须为合法的持卡人,如是由于盗窃、骗取等行为而得到的信用卡则构成非法占有信用卡行为,不能构成恶意透支的主体。无论“善意透支”还是“恶意透支”,持卡人获取信用卡的方式都是以自己的真实身份,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通过特定的程序向银行领取,其主体都是合法的持卡人。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着弄虚作假、伪造、冒用、以虚假身份骗取银行信任而骗领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的现象。在此种情况的行为人是一种“非法持卡人”,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假手段,骗取银行的信任而骗取具有消费、支付等功能的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这种行为属于刑法中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犯罪的行为特征[1],所以,刑法规定恶意透支的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合法持卡人 

2、主观条件

行为人的主观罪过是故意,即透支人在透支前已明确知道自己没有能力归还,但仍持卡消费或提现的行为,或者是有能力偿还的但在消费或提现后根本不想还的行为,是一种主观意识上的不愿意行为。对于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推定过程中,一定要区别这种行为是主观上的恶意不归还,还是因为有合理的客观因素导致行为人不能归还的。前者是主观的不愿意归还,后者是客观的不归还。所以,如果行为人透支后,确实是由于客观的正当理由不能归还的,基于行为人的无恶意行为,不作犯罪处理。如果行为人透支后携款逃跑的,或透支款用于挥霍、购买奢侈品的,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3、客观条件

恶意透支在客观方面有两种表现,一是超过规定透支限额的透支,二是超过规定期限的透支。其中透支限额是指各发卡银行规定的持卡人可使用的超过其实际存款额以上的最高限额,对于超限额透支的持卡人各发卡银行随时可以催收,如果持卡人未经银行催收而自动归还的或者催收后及时归还的,不以犯罪处理。对于超期限透支的,且经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构成恶意透支,以信用卡诈骗罪处理

第11篇

关键词:信用卡产业链;合作博弈;价值链

0引言

《2009-2012年中国市场深度调研与战略投资咨询报告》称,当前我国的个人信用卡持卡人数量已接近7000万,超过40%的信用卡持卡人持有一张以上信用卡。然而,在我国信用卡产业蓬勃发展、信用卡普及率大幅攀升的背后,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的盈利状况并不乐观。目前,仅有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和中信银行3家股份制银行在年报中披露信用卡业务盈利,但盈利的总体规模偏少,而发卡总量占整个市场逾50%的四大国有银行,鲜有披露信用卡业务盈利;整个信用卡产业链条价值创造能力远远低于国外同行的水平。究其根源,在于商业银行仅着眼于在自身运营中挖掘利润,忽略了在信用卡产业链上进行有效的价值挖掘和利润增长点的开拓,使得信用卡业务的发展缺少应有助力、推力及活力。

1信用卡产业链、价值链及其价值运动模型

信用卡产业链涉及制卡厂商、商业银行、运营商(银联)、服务商(商务外包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增值服务商)、特约商户、持卡人等六大主体,其约商户和持卡人同为产业链的服务对象。这些主体以商业银行为核心相互作用,产生多种关联联系,如图1所示。一是商业银行、持卡人、制卡厂商、商务外包公司间形成的信用卡制卡和传递的关联关系;二是持卡人通过信用卡与特约商户发生的消费联系;三是商业银行、银联、特约商户、第三方支付机构间的资金流转和清算关系;四是商业银行、持卡人、增值服务商间的服务关系。这四种互动联系在信用卡产业链上形成助推力,推动着信用卡产业链的价值创造,并确保产业链的正常运转。

信用卡产业价值链是信用卡产业链的内生动力,是一条以信用支付为对象的价值增值链。价值链上的各个主体通过对信用支付的不断“加工”,如介质传递、消费、功能升级、平台打造等,为持卡人和特约商户提供信用支付产品和工具,实现信用卡产业价值链的价值增值。如图2所示,信用卡产业价值链上各主体间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相互制衡,构成了信用卡产业价值链的价值运动模型。

从商业银行角度分析该模型内涵有四:

1)持卡人和特约商户是整个信用卡产业链的利润来源。

价值运动模型说明持卡人和特约商户是信用卡产业价值链的最终用户,是商业银行、增值服务商、第三方支付机构产品和服务的主要使用者,持卡人与特约商户间的消费用卡过程为整个信用卡产业链提供了利润来源。商业银行在开展信用卡业务时应最为关注持卡人和特约商户。

2)商业银行与增值服务商、银联为互利关系。

价值运动模型展示了商业银行与增值服务商之间价值传递的相互性。增值服务商主要是指为持卡人提供除信用支付外多元的产品服务,包括保险、基金、手机通信等。商业银行通过在信用卡上嵌套更多的服务项目,增加产品的竞争力,以提高市场份额。银联是传递商业银行、持卡人、特约商户之间交易信息的重要平台,银联网络覆盖面越广,商业银行的交易范围越大、交易量越多。价值运动模型中,银联为价值链不断输送动力,同时亦分享着价值增值的成果。

3)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为竞争关系。

第三方支付机构是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定义),其涉足领域包括网上支付、特约商户收单等。对商业银行而言,第三方支付机构虽不能提供信用支付功能,但却能通过为持卡人提供更为灵活的付款方式,如支付宝、财付通等,将特约商户集聚而收归囊中。在价值运动模型中,由特约商户输出的价值链在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中分流。

4)商业银行与商务公司为互助关系。

商务公司是商业银行转移信用卡业务中技术含量低或人工成本高的服务或操作中间环节的承载商。在价值运动模型里,商务公司通过外包服务为商业银行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效率,从而为信用卡产业价值链创造价值。

价值运动模型揭示了信用卡产业链和产业价值链上的内在发生机理,明晰了商业银行在信用卡产业价值链上的角色内涵和与其他主体间的关联关系。可见,在信用卡产业价值链的不断循环过程中,处处蕴涵商机,商业银行可通过有效把握自身的角色定位,找到扩大收益,压降成本,实现盈利的方法。

2信用卡产业链利益主体的

合作博弈分析

合作博弈是指在博弈中,如果协议、承诺或威胁具有完全的约束力且可以强制执行,合作利益将大于内部成员各自单独经营时的收益之和,同时对于联合体内部应存在具有帕累托改进性质的分配规则。合作博弈以每类参与人集合可以得到的共同最优结果来表示博弈,如果收益是可以比较的,且转移支付是可能的,则合作收益可以用一个单一数字来表示,否则最优结果为帕累托最优集(特征函数)。通过对信用卡产业链利益主体进行合作博弈分析,可以在该框架下探索我国商业银行与信用卡产业链上的与其他竞争主体间进行合作是否能出现双赢,以实现整个产业链条收益的最大化。

2.1合作博弈的k-s解法

20世纪70年代,数学家e.kalai和m.smorodinsky提出了在保证博弈双方合作时可同时增加一定收益的条件下寻求合作效用最大化的k-s合作博弈解法,该解法的核心是按照选择合作时双方收益的最大可能增加量的比例分配总体增加的收益,对于不同实力或合作地位的博弈双方而言具有显著公平性。k-s解法是在nash解的基础上改进的,故k-s如果有解,亦必为帕累托最优解。

假设:设yi=maxx∈x ui(x),i=1,2。(u10,u20)为合作双方参与谈判的起点,亦为双方谈判的底线。双方参与者经过讨价还价,最后得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可行结果(y1*,y2*)∈s,s表示谈判的所有可行集。

记在u1-u2平面上从(u10,u20)出发经过(y1*,y2*)的射线为k-s线。解集s的边界线段为ab。如果ab与s的边界在(y1*,y2*)处相切,那么k-s线与ab的焦点(y1*,y2*)即为讨价还价解,如图3所示。

k-s线的斜率为,故双方合作时增加收益的比例为ρ,其中y2*-u20表示参与方1的加盟可能给参与方2带来的最大收益增加量,而y1*-u10则反映参与方2的加盟可能为参与方1带来的最大收益增加量。

2.2信用卡产业链利益主体的合作博弈分析

商业银行与增值服务商、第三方支付机构、商务外包公司、银联之间均存在着这样一种博弈关系:同为信用卡产业链的主体,收益息息相关,但同时又是利润的争夺者。合作还是竞争,合作时如何公平分配收益,对商业银行而言均关系重大。本文综合运用合作博弈理论和k-s解法,讨论商业银行与增值服务商进行合作的合作收益,论证合作的可行性。由于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商务外包公司、银联之间的博弈亦可用同方法推导,故不做重复演算。

假设:设p为信用卡附上增值服务后(下称:信用卡新产品)的手续费价格,q为其市场需求量。产品需求设为价格的负指数函数,记为q=βp-θ,其中,β、θ均为常数,β>0,θ为价格弹性系数,由于信用卡新产品非生活必需品,故富有价格弹性,则设θ>1。商业银行与增值服务商对信用卡新产品的组合成本设为c(p≥c)。

当双方合作结盟时,根据模型假设,合作双方的收益函数为:

双方收益最大化的一阶条件为:

有唯一满足条件的解:p*=

容易证明由于合作时双方的收益函数在定义域p≥c上是严格凸函数,故p=p*是f(p)的唯一极大值。

当商业银行与增值服务商之间不合作时,商业银行信用卡只能通过委托的形式嵌入增值服务内涵。应用委托-博弈模型的算法,其均衡价格为:

则 。

由此可见,商业银行与增值服务商间合作能取得更大的收益,且由于利润分成时可按照双方的实力进行分配,所以合作是双方的最优选择。

同理可论证合作亦是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商务外包公司、银联的最优选择。

3结论

加强对信用卡产业链、产业价值链的研究,深入探索适合我国国情发展需要的商业银行信用卡盈利模式,能从根本上扭转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盈利偏低的局面,提高信用卡产业整体盈利能力。本文通过对信用卡产业链、信用卡产业价值链及其价值运动模型的分析,明晰了价值在信用卡产业链利益主体中创造及流转的过程;进而运用合作博弈分析,论证信用卡产业链利益主体合作的可行性,证实各利益相关主体间通过合作可以使各方收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孙育荣.天津市信用卡产业发展问题研究[j].华北金融,2009(8):23-24.

[2] 虞月君.中国信用卡产业发展模式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3] 梁万泉.信用卡盈利模式比较和借鉴[j].金融与经济,2009(3):82-84.

[4] 蒋鹏飞.合作博弈解及其应用研究[d].山东大学,2007:6-9.

第12篇

[关键词] 股份制银行;风险控制;策略分析

【中图分类号】 F83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4244(2013)02-009-4

金融危机加剧了银行业的经营风险,使得银行业对风险管理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股份制银行在房地产、出口贸易等行业中部分企业信贷风险加大,相关行业的一些中小企业资金链条可能断裂,从而使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恶化,银行卡风险同步上升,商业银行如何加强风险控制水平显得更加重要。将银行风险管控需求通过最恰当的技术手段实现并非易事,中型银行规模扩张速度远超同期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体水平。对于股份制银行而言,直观的风险预警则来自于经济危机。制造业、房地产业等倒闭、资金链断裂等,给银行的相关资产质量带来了压力,通过相关管理升级增强风险控制能力,是股份制银行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股份制银行风险控制现状与特征

资金来源限制成为流动性不充沛的股份制银行拓展业务的最大不利因素,从而给银行的盈利增长预期制造了不确定性。公司优异的资产质量、较高的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是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的重要保障。国内股份制银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有:银行业资本化程度日益深入带来的竞争风险;中期存贷利率可能市场化带来的监管风险;资产质量风险的原因是政府紧缩流动性并有针对性的遏制某些行业的信贷增长。

(一)风险控制系统受制于目前银行薄弱的信息化基础

金融危机以来,以中小制造企业为主要客户的股份制银行风险骤增。这促使银行自身不得不慎重考虑如何降低风险,来自政策层面的督促也使得银行的风险管控亦被提上日程。根据中国银监会的规定,国内大型商业银行从2010年底将必须开始全面实施《新资本协议》,其他城商行等随后分批跟进。《新资本协议》框架2004年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公布,该框架为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提供了统一框架和标准。因为落实《新资本协议》的必要技术途径建立完善的风险管控信息化系统,诸多的管理软件企业事实上成了银行风控快马加鞭的主要推手。国内城商行和农信社总量达一万多家。这意味着未来风险管控市场容量不容小觑。《新资本协议》的实施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系统,一般需要分成25~30个项目,开发成本非常高。银行风险管理商机推动很多有实力的软件开发商致力于风险管控项目的研究。股份制银行通常参考大银行风险管控的成功经验,然后选择更具成本优势的国内管理软件公司作为合作伙伴。抛去价格因素,从技术上落实风险管控项目也并非易事。困难在于银行信息系统的完整性尚难达标。一套风险管控系统实施对银行本身信息化程度要求相当高,只有财务、人力、客户关系等各环节完全信息化实现相互兼容对接才能在此基础上搭建风险管控系统。

(二)股份制银行高存贷比风险

从银行抵抗风险角度看,存贷比例不宜过高,银行要应付广大客户日常现金支取和日常结算,需要银行留有一定库存现金存款准备金,存贷比过高导致资金就会不足与银行支付危机,在贷款规模监管之下,股份制银行出现严重资金饥渴。这是我国银行业近两年的贷款狂飙和存款慢步走的直接反映。传统意义上的存款无法承载贷款的扩张,银行的传统存款增长开始放缓。存款资金受资本市场影响依然较大,对于银行的存贷比持续突破75%的监管上限,银行资金链整体吃紧是事实。目前银行负债来源看,除传统存款业务外还包括同业存款、券商保证金存款、同业拆借等,这些并未纳入考核。存贷比虽然仍是一个考核指标,但目前已经弱化,资本充足率、资金运用程度、风险权重会看得更多些。储蓄客户的存款更多用于投资,比如投资炒股的资金又以保证金的形式回流到同一家银行中来。活期存款相当大部分客户的存款是稳定的,少部分会有大的流动,银行要做的是沉淀率分析,以便适度调整。

二、控制银行风险的运营策略

(一)严控信贷资金流向

严格监管信贷资金的流向,密切监控贷款发放后实际资金走向,加大现场检查力度,防范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或利用关联交易、内部资金转移等手段挪用和非法占用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的行为。定期进行房地产和相关上下游行业风险的压力测试,关注房地产开发贷款贷前、贷中、贷后各环节的合规性,关注房地产项目的建造风险和完工风险。政府项目贷款质量普遍比较好,但是到了地级市、县甚至是村镇等级别,未来的盈利保障在下降。项目本身必须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贷款额度必须在政府当年可实现收入10%内。政府项目的贷款期限长,期间经济变化、政府换届等都可能会对资产质量有影响。因此对于政府投资项目贷款大部分是5年期或以上贷款,为控制风险应设定按年或季度分期还款,使长期风险短期化。

(二)资产质量是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的基础

从实际情况研究发现,资产质量是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公司资产质量在经济下行的环境中保持稳定的能力是增强风险控制能力的重要因素。零售业务能够使得其中间业务相比同业银行仍有一定估值溢价。加大一般性贷款投放有利于净息差的恢复以及增强收入后续增长动力。公司资产质量保持稳定,才能具有很强的风险抵御能力。作为股份制银行,招行在规模和网点不占优势的情况下后来居上,中间业务发展迅速。中间业务是未来银行发展的趋势,虽然目前对银行的业绩起不了决定性作用,不过稳健经营及定位于零售业务的发展策略使得公司的中间业务相比同业银行仍有一定的估值溢价。正回购利率的上升暗示着银行加权平均贷款成本上升,有利于改善银行净息差。流动性充裕及存贷结构变化整体对银行板块影响趋向正面,充裕的流动性有利于银行增强盈利能力。对于股份制银行风险控制部门来说,现在企业停产倒闭的预兆已经越来越不明显,偶然性和突发性在增加,平时监测时各方面指标都非常正常的优质客户,可能一夜之间停产倒闭。高价库存暴跌以及期货、股权投资都是未引暴的业绩地雷,特别是航运业挂钩的企业风险极大。

(三)提高银行卡产业发展质量

在全球经济尚未摆脱困境的时候,各类银行卡产业的参与者,尤其是股份制银行要积极推进结构调整,提高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率。造成美国银行业数十亿美元亏损的信用卡危机正在向其他国家和地区蔓延,全球正迎来一波愈演愈烈的消费者违约。因此,对目前银行卡产业的发展形势要冷静观察、周密分析、进行科学合理的判断。提高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率,为长远发展打下牢固的基础,使保增长和调结构并行不悖,相辅相成。银行卡使用从最初的存、贷、汇业务,逐渐扩展到了百货零售等,对拉动内需、推动产业升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各成熟市场的发展历程都显示,银行卡产业的发展与社会经济的波动情况密切相关。在全球经济尚未摆脱困境的时候,各类银行卡产业的参与者,尤其是商业银行要积极推进结构调整,提高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率。作为服务的主要提供方,商业银行和相关银行卡产业参与机构要严格遵循卖者有责的原则,以客户为中心,向客户准确、公平、没有误导的进行信息披露。充分提示与创新产品服务有关的权利义务和风险,履行对客户的保密义务和尽职责任。同时,平衡好买者自负和卖者有责的关系,依法合规经营,抵制不正当竞争,防范业务风险,保障客户利益。这是银行业首次对银行卡业务做出自律规范,也是银行业对社会公众做出的郑重承诺。

(四)加强组织机构管理和改革是风险控制的必要步骤

随着经济全球化,企业经济正在向总部经济迈进,多元、大型、集团化、跨区域、产业链延伸的明显特征,以支行为主的经营模式不符合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市场吻合度比较低,因此有必要进行扁平化、垂直化和集约化、矩阵化整体调整。构建风险控制与经营效率相协调,战略目标与现实环境相一致,行业与区域相结合、集权与分权相匹配的公司业务条件化的组织体系,从而有效服务于管理决策,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把经营重心上移,调整总、分、支行功能定位,调过来叫大总行、大分行、小支行,信贷业务都收到分行和总行;主要营销也要到分行和总行,支行重点搞对私业务和对公业务的结算,为调动支行的积极性搞一个引资利润结合办法。分行按行业分工,支行不再办理对公贷款业务,主要由分行来办理,这个转变对控制风险很有利。首先有利于节约资源,现在银行资源有两大资源。一是资本资源,二是营销费用,经营层次上移以后,这两个资源都大大减少,有利于及时发现和防范控制风险,有利于为重点目标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一揽子服务,培育经营特色,也有利于对公业务对私业务的销售,扩大了人均产出率。

(五)加强自动柜员机取款风险控制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简称《通知》)公布后,各股份制银行反应积极。招商银行21日当天即作出决定,将该行借记卡在本行网点内自动柜员机当日取款交易上限调至人民币2万元。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浙商银行等也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贯彻落实《通知》有关精神的具体办法,采取多项措施切实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通知》的是央行为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要,提高银行业支付结算服务效率和质量,有效解决办理银行业务排队等候时间过长的问题,从制度上所采取的重要举措。针对落实《通知》精神有可能给商业银行带来的风险,接受采访的股份制银行有关人士认为,如何有效防止公款私存、防控不法分子利用个人结算账户套取现金、逃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是商业银行贯彻《通知》面临的新挑战。对此,商业银行要加强对客户的尽职调查,严格个人结算账户的存取现金管理,对单位账户向个人账户支付款项的交易情况加强分析监测,并按反洗钱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可疑交易。一些银行认为,目前在支付结算服务中,由于银行承担了反洗钱的工作,因此,在支付结算服务方面,不仅是简单支付程序,还有一些必要的审查手续,一方面希望社会给予理解,另一方面央行、监管部门在相应规章制度中能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商业银行的一些业务审查手续。

三、股份制银行风险控制中的信用卡管控与营销举措

(一)发卡风险控制

在由工作人员核实身份证原件并提交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收入证明后,必须要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单位,在线申请和去网点申请都无效,提供上门办卡服务,即到申请人的单位去核实身份,办理信用卡。执行“亲核亲访”的原则,严格办卡程序。银监会加大了对信用卡的监管。禁止营销人员实施单一以发卡数量作为考核指标的激励机制。对信用卡发卡的适用对象进一步明确,信用卡申请人应拥有固定工作,或稳定的收入来源,或提供可靠还款保障。由于营销人员的流动性大,并以发卡数量作为唯一的考核机制,信用卡的一些风险要素在从后台向前台转移。因此银行对信用卡的审核也倾向于将风险控制向前台转移,即从营销环节就开始注重风险的防范。银行应对营销人员的素质做一些要求,而发卡数量原来是唯一的指标,现在会有所改变,销售队伍要开始承担一些风险指标。要逐步把工作重点放到了精细化作业和内部整顿上,主要提高单卡收益,管控风险。业务审核时更加严格,没有对信用卡发卡数量做限制,但审核力度大幅度加强。金融危机导致信用卡不良率攀升的恐慌开始蔓延,商业银行纷纷从“跑马圈地”到“紧急刹车”。银行的信用卡风险管理模式也开始悄然转变。2008年信用卡的发行量增幅比2007年下降了一半多。发卡量和风险控制是一对矛盾,发卡风险通常难以控制,银行总需在两者之间进行平衡。为了控制风险,股份制银行都下调了发卡任务量。调整新发信用卡额度审批制度,着重监控一人多卡,如果所有信用卡额度超过收入的3倍,就需要谨慎对待相关行为。以前有些银行为了发卡,可以审批到收入的10倍,现在已很少见。另外对于发卡的核心环节――个人信息审核程序加强。2009年以来,信用卡欺诈就已经成为商业银行信用卡主管中心人员的心腹大患。银行加强了对个人信息的重重审核,而对于身份证明,除了联网公安机关审查身份证之外,还会对其身份证的办卡情况进行核查。不少中小银行甚至上收了发卡审核的最终审批权,个人信用卡申请表提交后,分行无最后审批权,最后信息要经总行才能审批完毕。

(二)反套现和催收

更多的信用卡风险产生在使用过程中。非法套现活动日益猖獗,让银行分外头痛。套现行为甚至已经产业化,有专门的套现公司,帮人办卡套现,一条龙服务。有些套现公司甚至还可以帮别人养卡,就是客人套现之后,套现公司可以先帮客人垫支还钱,增加信用卡的信用额度,更多的套现。目前银行在这方面的管理办法有限。因为POS机的安装一般都外包给公司,而只需要复印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银行账号、章或相关开户资料等材料,并出示企业公章即可,门槛低,管理也混乱。和银联合作监控POS机终端监管一旦有POS机出现异常套现行为就会及时监控。很多股份制银行现在内部建立POS机跟踪系统;二是加强打击套现活动,除了联合公安机关外,不少银行也外包了一部分监控业务,和一些信用卡催收公司合作监控套现公司。而部分股份制银行设立了反欺诈联盟、互通黑名单。更严峻的风险落在信用卡催收环节上。银行和催收公司的合作也因严峻的形势更加紧密。有银行为了提高追收率,不断提高催收公司的比例分成,提高到50%以上。

(三)股份制银行对于信用卡需要精耕细作

长期以来股份制银行以跑马圈地为目标的增长模式滋生的风险正在放大,而改变增长模式才能从根本上防范风险。因此不少股份制银行改变了态度,从跑马圈地转而精耕细作。避免问题的产生并取得成功的关键在于实现增长方式从量到质的转变。中国信用卡发行虽然量大,但事实上很多信用卡都属于睡眠卡,并不对银行产生利润。上述上市银行信用卡中心负责人称,新发一张信用卡银行需付出成本大概200到300元左右,信用卡业务很多时候都是赔本赚吆喝。不少银行今年信用卡的考核制度重点之一转向利润增幅。对现有信用卡客户进行深度营销,提高信用卡刷卡率,做大利润才是目的。一张有效卡的刷卡金额月均消费能在5000块的银行并不多,大有潜力可挖。对于商业银行的精工细作国内信用卡营销做的并不专业,刺激消费功能不强。以联名卡为例,数量虽然多,但成功的不多,各家银行信用卡同质性太强。应对用户进行更针对性的附加服务。

(四)股份制银行宜更重视信用卡业务风险

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国内商业银行在信用卡市场纷纷跑马圈地,忽视了业务推进过程中风险控制。从信用卡发卡环节来看,近年来各商业银行为了占据未来信用卡市场的高地,加大了对高校学生等低收入人群的营销力度,大学生属于无工作、无固定收入群体,一些发卡银行并没有按照规定对信用卡申请人还款能力进行审核,粗放式业务扩张过程中,银行信用卡业务风险不能不令人担心。同时一些不法中介开始大规模进行空卡套现,暴露出商业银行信用卡循环信用业务环节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当前我国信用卡市场风险不容忽视,这不仅需要发卡银行加强风险控制,提升自身品牌和服务,摆脱低端同质竞争的泥潭,加快市场法制法规建设,尤其是要提升行业监管部门对网络交易等新兴交易渠道的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信用卡违法犯罪活动。

四、结语

总之,加强股份制银行的风险控制有利于整个银行业的健康发展。适度回收流动性和强调信贷投放的风险控制对银行业的持续稳健发展实为利好。继续加大贷款类高收益资产投放力度,增加同业往来类低成本负债,资产负债结构持续优化利于企稳净息差。同时对信用卡等相关业务进行适当调整,对相关管理进行改革,全面增强银行风险控制能力,是今后股份制银行提高风险控制能力的重要步骤。

参考文献:

[1]钟春平,徐长生.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误区[EB/OL]:上海金融,2006,(2).

[2]田文锦.金融理财浅析交通银行2005年综合经营业绩公告[EB/OL]:国研网专稿.

[3]西南财经大学,商业银行理财能力排名报告,2008.

[4]孙天琦,杨岚.有关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的调查报告--以我国五家上市银行为例的分析 刘永兵,我国股份制银行市场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Stango,Victor,Competition and Pricing in the Credit Card Market,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2000,82:499-508.

[5]ChakravortiS,ToT. Atheory of creditcard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dustrial Organization,2007.

[6]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Sound Practices for the 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Of Operational Risk.Basel,February,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