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9 16:44:1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目前我国金融领域的主要金融机构有基金、信托、证券、保险、银行。目前不论哪一类金融机构中,资产管理业务都是极其重要的金融服务。这五大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模式各具优势,并且随着近些年,资金管理、资金运行限制的不断开放,不同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差异越来越明显。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混业经营的主要表现之一,更是金融机构实现中介资金融通职能的主要途径。资产管理业务为社会资源配置优化做出了巨大贡献,满足了投资者和融资者对金融服务需求的同时,更促进了实体经济发展。研究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对促进我国金融机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我国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范畴的界定
由于我国金融市场相比西方发达国家起步较晚,不仅组织结构发展缓慢,相关理论研究也相对滞后。由于资产管理涉及领域众多,且内容复杂具有多样性和包容性,因此目前我国资产管理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法律概念。理论界认为资产管理指一切对资产实施管理,以实现资产保值或增值的活动。这则定义中不仅包括了资产持有者直接对资产进行管理的行为,还包括了资金持有者借助资金管理机构对其进行委托或授权代为进行资金管理,而实现的资产保值或增值的金融活动。当前资产管理手段主要方式为间接管理,即委托或授权金融机构管理。金融股机构提供的资产管理服务即为资产管理业务。金融机构在代为管理的过程中,便可发挥自身人力优势、资源优势、投资技能,来帮助委托人将所管理的资产投入到适合的金融工具中,来获取利润实现资产增值或保值。但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委托人要自己承担将资产委托出去的风险和投资风险。通常在资产管理业务中参与方有资产托管人、资产受托人、资产委托人三方。资产托管人的职能是负责对资产受托人委的资产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保障资产运行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避免资产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资产受托人指负责资产管理和运行方,其职能是实现资产增值和保值。资产委托人是资金委托者。金融机构在利用受托资产进行投资时资金来自外部,因此不占用自有资本,风险也主要由委托人承担,这是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特征。但不同类型资产管理方式和运行模式及业务开展模式有着较大差异,所以承受的风险程度也不同。
二、我国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模式的比较
虽然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起步较晚,发展也比较缓慢,但依然保持着稳定增长趋势,从我国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模来看,基本保持了年均增长百分之二十速度。由于不同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市场定位不同、营销模式不同、投资领域不同、资产运营方式不同,所以增长比存在较大差异。从金融机构对投资者资产准入标准就可以看出不同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业务的市场定位。准入标准由低到高分别是:基金、保险、银行、证券、信托。不同资金准入标准影响着资金来源和流向,以及业务运行方式。运行方式的不同决定着收益模式和收益的大小。在准入标准中基金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最低一千元,无客户数量限制,特定业务单笔金额三百万,委托人个数不得超过二百人,三百万以上的业务则无人数限制。证券机构的限定性资产管理业务标准是单个客户净资产不得低于五万,非限定则不得低于十万,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则不得低于一百万。信托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中单一信托投资金额要求一百万,且最近三年个人收入超过二十万,金融资产总计超过一百万,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银行资产管理中的个人理财业务标准,三万到五万不等。准入标准的不同,资金来源也就不同,总体渠道可分为:机构和个人两大类。一般情况下信托和证券机构的业务来源多为其他组织机构。而银行和基金以及保险机构则多来自个人。不同资金来源业务目的也有所不同,信托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定位明确,追求高端市场以及高净资产回报。保险和基金则以低收入阶层为主要客户,以小投资为主,投资收益相对较小,但风险小,市场灵活性较高。不同模式的资产管理业务,有着不同优势,在资产管理中必须合理运用。
三、结束语
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对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不仅丰富了居民投资渠道,促进了社会资金流动。但金融市场风险较大,不同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具有不同的优势,在投资中必须合理选择,才能获得理想收益。
花旗集团将转让其大部分资产管理业务,代管理资产总规模为4370亿美元,使Legg Mason成为世界第五大资产管理者,代管理资产规模将达到8300亿美元。
作为交换,Legg Mason将转让其1400名经纪人,使花旗集团拥有了一支 14000人的咨询顾问队伍,其中包括500名私人银行家,也使其继美菱(Merrill Lynch)(NYSE:MER)之后,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咨询顾问力量。
这一资产置换包括一个为期3年的独家经销协议,即花旗集团将成为Legg Mason的股权产品的主要国内提供者。正如时任Legg Mason资产管理主管的Mark Fetting所说,双方都要创造一个“内部的”资产管理版本,即基于Legg Mason的产品来销售花旗集团的建议。
花旗集团将在Legg Mason保留14%的股份,但这不意味着它要成为长期投资人,而是要在接下来的两年里卖出股份。
花旗资产管理与经纪业务的矛盾
时任花旗环球财富管理主席和首席执行官的Todd Thomson认为:“这一交易改变着游戏规则,它使我们为谁工作的问题变得十分清楚,我们为我们的客户工作。我们不再从事向客户推销产品的业务。我们的业务是为客户解决问题,并寻找市场上的最佳解决方案。我认为其他机构将跟随我们改变,我不认为他们有其他选择。”
尽管经纪业务比资产管理业务具有更大波动性,但花旗集团选择了集中于分销业务。首先,资产管理业务和经纪业务二者在当时的市场和监管环境下已不可兼容。近年来,花旗、美菱和摩根斯坦利(NYSE:MS)等机构中,经纪人队伍销售内部基金产品的比例大幅下降。在一定程度上,这反映了监管者对经纪人促销内部产品动机的打压,另一个原因是,经纪人感到如果内部产品的表现不佳,客户们会比购买了同样表现的第三方产品更加不满意。按照《全球私人银行业务管理》一书作者戴维·莫德的说法,“内部产品处于绝对的不利地位:把产品制作和分销集中于一个屋檐下已经成为一种麻烦。”
另外一个致命问题是,花旗集团的资产管理业务在当时已经出现问题。2004年,花旗集团的代管理资产轻微下降,这是一个很不好的预示,但资产管理部门的净收入表现却更加不堪,下滑了34%,而且,花旗集团的资产管理产品又较少。这反映出在一个大的金融服务集团中,资产管理人员激励方面面临的挑战。正如后来的花旗集团首席执行官Chuck Prince所说:“我们在资产管理方面的表现没有达到预期目标,我们不再是这一业务的领头羊,这些资源在别处管理可能更好。”
这一历史上的标志易使人们不禁要问:把资产管理和分销业务结合在一起是否还有意义?至少,去掉内部资产管理业务使花旗集团看上去更具独立性。自然,其他许多金融集团也在考虑是否应放弃其金融产品制作活动。
然而,值得指出的是,花旗集团并未把非传统投资业务出售给Legg Mason。事实上,理财经理们正热衷于发展他们自己的套头基金和非传统投资业务。有些机构甚至正寻求收购那些成功基金。例如摩根大通在2004年取得了高桥资本管理公司(Highbridge Capital Management)的多数股权。
纽约银行的资产管理和私人银行业务
与花旗集团不同,纽约银行并没有退出资产管理业务,而是经过多年的发展,自然形成了一套独特的私人银行业务的组织结构与管理流程。
首先,纽约银行设立了由平均从业经验超过25年的高级投资专家组成的投资政策委员会。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发表关于通货膨胀水平、利率水平和公司盈利水平的预测报告;计算各种资产的预期回报率,推荐合适的资产分配方案;识别投资的关键因素以及提供不同领域投资,权重的参考;为投资业绩保持稳定性提供基础性工作;确立和更新5种基于风险的投资组合;选择外部的资产管理者。
同时,资产管理部和信贷管理部都设立了独立团队研究产业和行业,他们可以全面跟踪各行业的基本面,根据整体经济发展趋势和这些行业内主要企业的表现判断优劣,以此决定进入或退出,并进行持续性的跟踪研究。
比较有特点的是,纽约银行负责设计投资产品,并向客户销售,但其本身不进行市场交易,而是交由高盛、美林等公司在市场进行交易。
最后需要看一下纽约银行的私人理财业务管理模式。对于客户的需求,纽约银行私人银行一般由投资顾问、客户经理与客户协商组合产品,再由各产品部门分别管理操作。由于纽约银行资产管理产品在国际证券投资等领域不具有竞争性,其通常委托经验丰富的其他公司进行操作,比如高盛(NYSE:GS)或美菱等。
私人银行如何选择
综合来看,同时拥有资产管理和私人银行业务的机构面临组织结构上的重要选择,按照戴维·莫德的分类,可供选择的组织结构模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
一是独立模式。私人客户的与机构的资产管理完全分开,这有利于私人客户产品的精心设计,以及客户、客户经理、证券资产管理人的更密切关系。
二是统一私人客户模式。与机构资产管理在功能上高度协调的同时,私人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向私人客户部门报告。
三是统一资产管理模式。私人客户资产管理人与私人银行业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的同时,集中资产管理业务。
[关键词]资产管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负债匹配
自2003年5月9日中国人保申请设立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获批准起,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得到快速发展。到目前为止,中国保监会已批准成立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9家,涵盖了国内主要保险公司,管理总资产已超过国内保险业总资产规模的85%。因此说,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不仅成为中国保险业的一支重要队伍,也已经成为中国金融领域、乃至中国经济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而与此同时,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定位与发展始终是理论界和实践领域讨论的重点之一。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应该充分利用制度上的难得契机,秉承“稳健经营、内控严谨、外向开放、治理完善”的原则,将资产管理公司的作用从单纯的防范保险资金风险和提高保险资金收益角度,通过资产和负债管理的双方面突破,进而发展到更具专业性、规模性和市场引导力的金融服务公司,从过程和结果上实现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应有的定位。
一、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行业背景
(一)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是我国保险业行业加强的必然产物
总的来说,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必然产物。虽然我国保险业发展主要在20世纪80年代,保险资金运用的历史也主要是体现在1995年的《保险法》实施之后,但保险业的发展速度却始终保持在世界一流的水准,从1999年之后的数字来看,保险业总资产从1999年的2604亿元发展到2005年的15226亿元,年平均增长速度在34.47%左右。管理资产的迅速提高必然带来管理方式的变革,从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几个阶段来看:
首先,当我国保险业刚刚起步的时候,各家保险公司都是以销售产品为主要目标,成本敏感性不高,现金流的净流入是主要的盈利模式,由于长期负债的压力是以当时的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的增长巨大潜力为前提,因此各家保险公司对于资金管理工作的危机感基本没有,那就更谈不上统一的管理模式和创新的管理技术。实际上,当时保险资金在全国范围内的“大集中”都没有形成,保费的投资权力完全由保费的收取方来拥有,管理模式的行业内分化现象也非常明显,风险累积较为突出,“保险”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冒险”。
其次,当我国保险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保险业的制度建设逐步得到重视。先是1995年的《保险法》颁布,接着是全国各家保险公司的资金“大集中”的开始,然后是1998年以“中保集团一分为三”为标志开始的分业经营,各家保险公司将集团、产险、寿险分离的同时也开始加强了保险资金的统一管理。在这个阶段,保险资金的使用开始强调专业性和技术性。与此同时,我国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变化的复杂性也迫使各家保险公司大力引进人才,积极建立专门化的资金运用部门,同时期存在的道德风险、操作风险和制度风险又加剧了市场风险的管理难度,因此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制度存在明显的进一步创新的内生性。
再次,当保险公司独立的资金运用部门在运作中的专业性和独立性无法进一步提高的时候,我国保险监管机构大力提倡和推进的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制度在我国应运而生。目前我国保险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也开始需要保险资金能够独立运作投资业务和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投资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制度也需要能逐步和市场接轨。因此,更具专业性、开放性和全面性的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就显得十分必要和自然。
(二)保险业发展的资产主导型管理更需要专业的资产管理队伍
资产负债匹配是保险资金投资的主要特征之一,而保险业的发展趋势都是由负债主导逐步向资产主导过渡的过程,这实际上也是检验一国保险业发达程度和保险管理制度健全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资产配置对机构投资者的作用从国际惯例上看也是显而易见的,正如加里·布林森(GaryBrinson)、布雷恩·辛格(BrainSinger)和吉尔·比伯尔(GilBeebower)在1991年《投资业绩的决定因素》中指出,“大约有90%以上的机构投资组合收益差别来源于资产分配的不同,而仅有少于10%的投资收益差别可由市场时机掌握和证券选择不同来解释。”由此可见,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投资业务将与保险主营业务共同发展,前者的发展地位是一个不断强化直至并驾齐驱的过程。从西方国家的数据来看,保险主营业务的发展必须依托投资业务的发展,从而也进一步推动了发达国家保险业资产管理的工作开展和公司型建制。
从国际上保险公司发展过程来看,不仅资产负债匹配技术和管理体系在不断强化和发展,单从高管人员工作背景的变化就已经不断说明资产主导型的越发重要:保险创建之初主要是由市场销售的高手担任公司高管;第二阶段是由精算和财务管理的专业人士通过产品创新和成本控制而进入公司管理层;第三阶段是由投资管理人员担任高管,来支撑和承担产品的创新和业务的运行。
从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几十年来看,最初的保险公司高管往往都是由政府部门、银行部门等高管人员来担任,这些人有广泛的人脉关系,背景深厚,能快速取得业务。而正式业内培养的第一代高管人员一般都具有保险主营业务背景,然后是具备良好管理才能和技术的管理类或精算技术人员。从19世纪开始,保险精算技术不断发展,现在只要根据生命表,工作人员都已经可以按部就班地开展工作。再经过此后的财务高管人员主导后,目前各家保险公司的高管人员往往是具有较好投资工作背景的业务专家。因此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在各家保险公司内部往往也具有较好的组织基础,这也构成了目前9家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重要基础之一。
(三)我国大金融格局变革中的“混业雏形”趋势奠定了保险资产管理的基础
目前全球的金融监管主要是混业和分业两种模式,兼具其中的经营模式也往往因为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的银行优势或财政优势而形成了事实上的混业模式。从各自推行的国家或地区分布来看,金融制度较为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往往是以混业制度为主。
目前由于我国尚处在发展中阶段,因此金融领域里的分业经营模式有制度上的依赖性,但随着金融环境的变化和金融系统内各公司内在生存和竞争的压力,混业发展在我国目前有一定的内生性要求。“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发展规律主要取决于市场发展和监管能力,而这种能力的主要检验指标就是看防范金融业之间风险传导的防火墙是否坚固而有效。
从混业发展的国际趋势来看,往往是秉承金融体系中资产存量的分布规律来进行的,换言之,银行业、保险业开展证券业务和信托业务更为直接。从目前我国保险业管理办法来看,保险公司参与银行业务、证券业务和信托业务难度较大,而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正好可以解决相应难题,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不仅可以充分利用所在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网络优势,而且还可以通过其集中化风险控制和资金优势达到保险行业向其它金融领域发展的试点作用。
二、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模式选择
(一)国际上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模式
从国际上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内容来看,主要资产包括一般账户资产、独立账户资产和第三方账户资产,三者的结构没有统一规律,根据国别、金融环境和每家公司自身的情况略有差别。但从总体来说,国际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营管理有以下特点:
首先,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对保险业职能的主要支持在于资金融通功能,这是保险三大职能中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定位的主要依据,也是其在保险业地位中的不可替代的主要原因。由于保险主业资金的长期负债性特点,在长达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间隔中,没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化管理对主业资金的增值作用,保险业的补偿和保障的两大功能也就无从发挥。
其次,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业定位就是金融服务公司,其所遵循的监管法规和业务准则的首要前提就是一种企业资金的投资行为,因此业务类型与保险业自身的业务类型相差较大,在更多情况下主要是与证券机构、信托机构和其它投资咨询机构来竞争,甚至在一些国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展业后台或者展业目标就直接是银行业务。换句话说,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在各国的金融体制中都具有典型的旗帜性、全面性和具备货币及资本领域双重领导力的市场形象。
再次,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目标只能是展业越加丰富和规模越来越大的金融服务公司,这是由残酷的市场竞争决定的,否则保险业资产只能逐步由市场的第三方机构代为管理和投资运作。换言之,保险资产管理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行业竞争模式。从国际经验来看,目前美国和欧洲都出现这样的情况:或者是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不仅管理保险资金,而且成功管理其它各类资金;或者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逐步被淘汰,保险资金被全权委托到保险业外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代为管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一直面临其它TPAM(ThirdPartyAssetManagement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强大竞争,如图1和图2所示,到2001年底,美国市场上第三方保险资产管理领先的5家机构中只有2家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而欧洲市场上第三方资产管理领先的10家机构中只有1家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二)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模式选择
根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是指经中国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受托管理保险资金的金融机构。但从实际准人的业务经营具体内容来看,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领域还是明显扩大,比如第29条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范围业务”的规定中包括:受托管理运用其股东的人民币、外币保险资金;受托管理运用其股东控制的保险公司的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我国保险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从目前我国已批准成立的9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名称和经营范围来看,保险业资产管理的发展空间和潜力极大,各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正面临难得的制度机遇,同时市场的残酷竞争也为下一步的展业要求提供了重要的推动力。
从现有的业务类型来看,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目前的主要任务还是通过专业化和独立化的制度运作来实现化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支持保险产品创新等目标。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三方面来看:首先,资产业务中主要还是金融产品投资,存量较小的保单质押贷款业务明显具备客户服务的功能,存量中的非金融产品一般主要是公司自用部分或历史遗留项目;其次,负债业务目前还主要是受托管理所在保险集团的产寿险及集团资金,尽管部分资产管理公司已开始尝试接受其它社会资金的委托业务,但总体来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甚至还没有受托管理到全部的保险资产。再次,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真正意义上的中间业务目前还没有开展,即使有也往往是从提高投资产品市场份额的角度出发的。因此说,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潜力和前景十分广大。不仅在资产业务上可以通过扩张投资渠道来实现资本市场与非资本市场产品的有效组合,还可以在负债业务上通过大力挖掘投资型保险产品和企业年金理财产品等方式来进一步争取受托其它保险公司资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广大的社会资金,从而实现独立的资产管理和机构运作。
在各方面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还可以凭借自身的投资及保险行业双方面优势开展进一步的中间业务,最终实现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风险管理——自主经营——资产管理——综合金融服务的四步行业发展目标。在这一发展进程中,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还应该充分借鉴和吸取我国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验和教训,加快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的多元化突破,才能立足市场,独立防范市场系统风险,事实上,大部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也已经开始了业务的研究储备、人员储备和制度储备。
三、目前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瓶颈
(一)保险资产管理的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目前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速度很快,相应的业内制度工作在宏观和微观层面上都得到了明显的强化和重视,近些年来也取得了极好的效果,保险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也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基础薄底子弱,保险资产管理的制度建设工作仍将是未来行业内的工作重点,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保险资产管理的监管制度需要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应该说,目前由于我国还处于金融分业阶段,因此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还属于部门监管和业务监管相融合的阶段:一方面,我国保险监管机构要对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机构监管;另一方面,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内容还需要我国保险监管机构和银监会、证监会等进行良好的行业沟通。因此,保险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管需要进一步专门的法规和细则。
其次,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与保险公司的委托受托关系要进一步规范和引导。目前保险行业存在一定的资产管理矛盾:一方面,各保险公司在业务竞争的压力下对投资收益率的要求较高,而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制于市场的整体环境难以完全满足委托人的要求;而另一方面,市场上可供选择的受托人队伍还没有达到美国TPAM的管理程度,而且在业务初期还需要给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一个成长的机会。在这种情况下表现出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比如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费率的计算和保证、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的结合、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利益分配机制、争议的协商机制等等,这些矛盾处理不好将直接影响保险业本身的快速发展,相当数量的保险公司仍然停留在负债主导型的投资阶段,最终造成市场恶性竞争,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将双方面受损,这些都需要保险业资产管理制度的细则强化。
第三,保险资产管理的其它相关外部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强化,比如税收制度、会计制度、审计制度等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与传统的资金运用管理部门的最主要区别在于其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化运作模式,因此不仅需要进一步细化各种相关外部制度,更需要防范诸如重复征税等问题,否则资产管理公司独立运作的制度优势非但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反而因为增加了重复性负担而降低资金运用本身的收益和效率。
(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吸引人才
从业务内容上说,目前我国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种类发展速度超过了人才的引进速度,很多业务类型还需要市场上更全面、更广泛的专家人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对人才的要求较为严格,不仅需要业务人员具备市场里合格的投资技术,更需要投资技术与保险主业的产品开发、资产负债匹配等技术相融合,而且由于保险资金的规模因素,保险资产管理还需要更多具备“一专多能”的多面手能力的人才。因此一些岗位需要将人才引进和内部强化有机结合,选人录用要符合市场水准和行业匹配的多方面标准。目前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还需要在激励机制和淘汰机制上与市场进一步接轨,充分考虑薪酬水准具备刚性的特点,进一步吸引人才、保护人才和发展人才。
(三)管理队伍专业化也是未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强化的重点
由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资金具备期限长、收益要求稳定等行业特点,因此以长期投资为核心的投资理念是未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的主导理念,这些都需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队伍更具专业化水准。资产管理工作的理论技术性很强,从资产组合模型来看,资产期望收益率的决定和预测机制本身就较为复杂,目前市场上采用非线性回归分析技术来预测资产的期望收益率的作法也越来越多,但还都没有权威的结论。根据经典理论,无论是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还是套利定价理论(APT),论述最多的还主要是单因素模型,而对于多因素模型,往往也就是在单因素模型基础上进行扩展的尝试而已,因此在理论界尚无定论的前提下,实际的资产管理工作对管理队伍的要求就更为严格。只有在公司层面的投资技术、投资策略、风险控制和绩效评估等方面形成市场化的标准和方法后,该公司的投资收益与资产负债匹配能力才能真正符合保险资金的投资特征。
四、进一步加强和发展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对策
(一)完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经营战略思想
目前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正面临难得的制度机遇和市场机遇,发展空间和增长潜力巨大:一方面,截止2006年8月,我国保险业内管理总资产已达1.7万亿元,而近年来我国保费收入增长平均在25%以上,因此9家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资产具备一定规模,其投资内在需求很大;另一方面,我国保险业在整个金融领域中的比重还远不足1/3,虽然保险业总资产规模始终保持在证券业总资产的3倍左右,但离银行业总资产的规模还相差较远。比如至2006年4月,我国银行业总资产已达近40万亿元,占我国金融总资产的95%,而同期的保险业总资产规模只有1.63万亿元,因此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充分认识目前的战略任务,而且需要具备在公司内外、行业内外、国家内外的市场竞争能力。
我们可以用迈克尔·波特的五力图或组织效力星状图来分析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状况。如图3所示,从公司发展的角度出发,战略、报酬、结构和过程、文化、人员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展过程中同样需要重点关注的五大方面,而在这五个要素的组合过程中,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相比既有共性,又有保险资产管理行业自身的特性。首先,从战略上看,稳健经营、内控严谨、外向开放和治理完善是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公司型改革和发展的总体思路;其次,在报酬方面,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既要按照市场化的人才配置标准来实施管理激励,又必须在员工发展中凭借平台优势树立事业成就感的隐性激励观念;再次,从结构和过程来看,由于保险资产管理要求的技术性较为复杂,与资金有关的各方面责任压力又较大,因此,需要强调职能性组织管理的效率,同时又必须和委托人建立完善的沟通网络。而在各个产品的投资和决策过程中,更需要坚持科学、规范、严谨、流程化、投研一体化的实施过程原则。第四,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必须有符合自身行业特点和远景规划的文化理念,这种文化需要兼容保险行业、资产管理行业等多方面特点,其中稳健、诚信、专业、服务等内容都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重要企业文化导向。最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人才的发展,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最终主要体现在如前所述的各类技术人才、研究人才、管理人才和沟通人才。
(二)坚持多样化和差别化的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模式
目前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虽然只有9家,总体的发展方向是一致的,但各家的基础情况略有差别,市场股东的背景情况也不尽相同,因此应当坚持多样化和差别化的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模式,充分尊重委托方的意愿。委托方可以根据自身的资产规模、管理力量和投资团队来确定资金委托形式和额度。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的资产管理公司主要分为
三类:部分超大规模的资产管理公司由于还没有做到全部受托集团内所有资金,因此可以进一步加强与委托方的沟通,提高为委托方服务的意识,不断提高本保险集团自身内的受托资金规模和效率;部分大中规模的资产管理公司由于目前基本上是全权受托集团内全部资金,因此可以根据自身优势,集中精力先把自己的事情办好,实现资产管理的顺利转轨;部分中小规模的资产管理公司由于集团内资金规模较小,因此可以依靠其自身的专业化队伍,积极向所在保险集团外的整个金融市场的资产管理业务做战略渗透,为整个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做示范效应。
(三)发挥资产管理公司在整个保险行业经营向资产主导型转型中的作用
当前,保险业发展仍处于由负债主导型逐步向资产主导型过渡的阶段,我国保险业正处在行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义务也有责任在这项改革中承担更多的推动作用。从国际上通用的偿付能力理论和实践标准来看,责任要求理论、风险资本要求理论和加强管制风险评估框架理论等最终都要求保险公司的资产市场价值大于负债,此外还需有足够的流动资产以履行所有因债务而导致的财务责任。“技术上没有偿付能力”表示承保人未能符合由监管机构所制定的最低程度偿付能力;“实际上没有偿付能力”则表示资产的市场价值比负债低。因此单纯靠保险主营业务使保险公司在保单持有人得到充分保障和保险业运营成本较低这两个因素的权衡中达到均衡的做法是不完整的,保险公司在完善储备金、偿付能力保证金等财务制度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强调投资的主导性。只有投资的收益性和流动性得到充分体现,情景测试、随机性模拟测试、资本充足测试、动态偿付能力测试等检测方法才能真正实施,理论到实践的接口才能真正实现。
实际上,保险投资如果停留在负债主导的被动投资层面上也不利于保险资金本身的增值作用的发挥。在原来的投资模式下,由于保险投资是部门运作而非公司运作,投资的独立性有一定的制度障碍。因此,在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制度基础上,保险资金在投资层面上起码应该具备建议权和独立性。从资产主导型的特征来看,最主要表现两点:一则资金投资能对产品销售量产生影响;二则资金投资能对产品设计产生影响。目前阶段,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可能还难以具备双方面权利,但加强与保险主营产品设计与开发部门的沟通和建议应该是未来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基础之一。
(四)搭建保险公司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互信平台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我国作为一个新生事物,还需要与作为委托方的保险公司建立充分理解的互信平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区别于传统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部门最主要的制度体现就在于能施行更有效的组织激励机制与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因此互信平台也需要搭建在有效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础上。根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必须是成熟盈利的保险公司,而且股权有25%的空间可以留给外资和民间资本等战略投资者,这说明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拥有一个明确的外部治理结构基础。这种制度安排不仅可以为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搭建有效的互信平台,在未来的第三方资产管理中,这种互信平台将显得更为重要。因此作为委托人的保险公司应当信任作为受托人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这不仅是未来业务的需要,也是符合目前我国国情的重要选择,更是规模经济和成本节约的实践结果。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也应该突破原来的部门管理依赖性,加强市场危机感,主动接受委托人的监督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实现保险行业内的“双赢”。
(五)建立符合保险资产管理行业特征的IS09001质量管理标准和评级体系
在发展资产管理模式的初期,保险公司也应该逐步考虑质量管理和品牌管理,目前国内已有金融机构取得了标准认证,其它金融机构也都正在积极推行这种国际化管理模式。因此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建立之初就应该考虑在实践的基础上建立符合资产管理行业的IS09001标准,进一步强调以客户为中心,加强市场的快速反应,坚持核心作用、全员参加、过程方法、管理系统方法、持续改进、事实决策和与合作方互利的原则,通过标准化进一步推动专业化。并且注重在监督管理过程中的“P—D—C—A循环”(P:plan策划,D:do实施,C:check检查;A:act处置),逐步建立风险管理与整合体系审核、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投资绩效评估等子系统。
综上所述,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建立是行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国际行业经验的重要借鉴。由于我国各保险公司的基础不同,因此应当坚持多样化和差别化的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模式。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保险资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理顺委托方与受托方关系,坚定“稳健经营、内控严谨、外向开放、治理完善”的发展战略思想,实现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的重要突破和市场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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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保险投资管理中心50人的团队由深圳北上,在上海静安广场落户;中国人寿的投资管理中心9月份挂牌成立,办公地点从公司总部迁至北京金融街;因为看好上海将成为亚洲金融中心,华泰财险的投资部即将从北京南下上海,从形式上开始独立运作;人保设立的投资管理部,从一开始就在财务上单独核算,人员上单独招聘,体制上已经是“一司两制”; 新华人寿、泰康人寿等公司对投资部门的改组也已列入议事日程,有消息称,保监会有意支持保险公司根据自己的情况成立专业的投资管理公司,经营保险公司的金融资产。
《金周刊》记者分析:国内几家主要的财产险、人寿险保险公司对投资部门的外挂、改制或搬迁,不是普通的机构调整,而是反映了保险业对提高保险资金运用专业化程度的空前重视,预示着我国保险业面临一次结构变革,保险公司延伸出来的资产管理公司也许很快就会浮出水面。一位业内人士说:“(新的投资机构)将参照投资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专业投资机构的管理运作模式进行构建。”
管理着7133亿欧元资产的德国安联集团下一步是在中国拿到资产管理业务的许可证
中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的进程可能超过很多市场人士预料。保险(集团)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司在我国尚未“出世”,但在国际保险业,却几乎已是“标准模式”了。
记者在多次采访德国安联、英国商联、美国信诺、美国信安、林肯金融集团、瑞士丰泰、加拿大宏利、瑞典斯堪的亚保险集团等国际保险大鳄的过程中了解到,国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部门往往比银行和基金公司更具有融资能力,巨大的融资能力造就了管理财富、消化资金、专业投资理财的资产管理公司,而资产管理公司对巨额资产的管理经验随着保险公司的百年历史日臻成熟,这样的资产管理公司又会吸纳更多的社会资金,不断“放大”融资水平。
德国安联保险集团包括三大块业务:寿险、非寿险和资产管理。令安联引以骄傲的是,安联还是世界10大机构投资者之一,最近的数字中,安联集团管理的资产7133亿欧元。目前,安联已获准在中国开展寿险业务和非寿险业务,据说,安联的下一步是在中国拿到资产管理业务的许可证。
另一家主要的国际性的机构投资者茂利资产管理公司属于英国商联保险cgu plc的控股公司。商联是一家国际性保险集团,它的业务包括四大块:寿险、非寿险、国际业务和资产管理。作为机构投资者,它还是欧洲最大的基金管理人之一。至1998年12月31日,商联保险管理下的资产超过2000亿美元。这相当于中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近20倍的资产。
瑞士苏黎士保险集团的业务也分为四大块:寿险、非寿险、再保险和资产管理公司,其资产管理公司属于独立性质的公司,除负责母公司的资产管理和投资外,还代客理财及负责第三方基金管理。
这些国际保险集团内部的资产管理公司都具有完全独立的董事会、管理团队和组织结构,有着各自不同的投资理念和鲜明的业务特色,拥有投资领域内最出色的专业队伍。
中国人保投资管理部的组织架构已能看出基金公司的“身形”
保险投资部门上演“独立运动”
国内保险业的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大,催生出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公司的诞生。
今年年初,新华人寿董事长在他的年度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深入改革投资管理体制,推行投资银行运作模式……将金融投资部比照投资银行管理模式,模拟独立法人实体运作,财务上单独核算……”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张鸿翼接受采访时亦认为:“保险与证券两个行业确实是有隔膜。这两个行当在运作机制、决策机制、工作效率、人事制度、薪金制度很难对接。从保险公司资金运作的安全性方面考虑,也应该在保险公司内部对保险业务和保险资金实行分业管理。”
来自保险人士的共识是:由于投资部门的工作性质、专业方向、管理手段都与保险业务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大相径庭,因此,按照现资银行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模式成立相对独立的投资公司或单设投资机构,有利于从组织上避免不同性质的业务工作间互相掣肘、提升保险投资业务的专业化程度,使保险投资能真正按照专业化投资业务的要求去做。
记者了解到,几家欲成立独立资产管理机构的方案都是比照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形式。如下辖投资研究部门、基金管理部门和业务操作部门。
于2000年底筹建,今年年初建立的中国人保投资管理部的组织架构已能看出基金公司的“身形”,人保投资管理部分为四个部门,即研究部、运营部、核算部、投资管理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各家保险公司的上上下下都为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狭窄而着急,但果真渠道打开,如保险资金入市,面对成千只股票,成千家上市公司,保险公司假如不在组织和人才方面做好准备,保险资金入市的风险将难以控制。从这方面考虑,与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拓宽相配套的政策应该是让保险公司的投资部门形成专业化、独立运作的机构。
“保险公司狭窄的投资渠道也是保险公司长期以来没有大力发展投资专业队伍的重要原因。”新华的沈志卫说。那么,保险公司的投资部门与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相比,存在哪些专业方面的不足呢?“主要体现在投资专业队伍的单薄,特别是市场研究力量普遍存在比较大的欠缺,但现有的保险公司的管理模式和薪酬水平又很难吸引到高水平的专业人才。因此,成立独立运作的投资管理公司,可以从根上理顺管理体制,以专业化公司的结构组成专业化的投资团队。”
从这个意义上说,保险投资部门的“独立运动”也正反映和顺应了保险公司投资渠道的逐渐放宽。
对于何时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各公司似乎并不着急。张鸿翼认为,“这件事,政策一放开,就会水到渠成的。”
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对保险业发展的意义
2003年保监会工作会议传出重要消息,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保险公司成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国内众多保险公司纷纷响应。此举是对业界呼吁多年的改革现有保险资金运用体制的实质性推动,对解决当前困扰保险业的诸多是一项重大利好,对于加快保险业发展、提升保险业在业乃至整个国民中的地位具有重大意义。
1.在产、寿险分业的基础上,将投资这一保险经营的重要环节实施专业化经营,对于改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指标、进一步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具有现实意义,并因此改善保险业的监管环境。
2.有利于保险公司加强对投资风险的严格控制。保险公司作为从事风险经营的,面临资产风险、产品定价风险、利率风险及其它、法律、技术等各类风险,不同风险的特点和管控模式各不相同,成立专业资产管理公司,有利于从法人治理、内控机制等方面对于资产风险进行严格控制,防止保险投资的过度风险。
3.成立专业公司,建立起不同法人之间的资金防火墙,有利于加强资金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小不同风险之间的相互。
4.专业资产管理公司,除了接受母公司保险资金的委托管理之外,还可以凭借其强大的资金实力和投资管理能力,接受保障基金、慈善福利基金等机构和个人的资产委托管理,从而大大增强保险集团的资金实力,对于提升保险公司的声誉和地位,提高偿付能力有深远的意义。国际上大型保险集团的受托管理资产规模都相当大,如AXA保险集团2001年拥有保险资产4000亿欧元,其受托管理资产达到5096亿欧元。
5.从长远看,成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拓宽投资渠道,有利于尽快提高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在西方发达国家资本市场上,保险资金都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如美国资本市场,保险资金占总资金量的20%以上,日本则占到40%以上。
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门槛和业务范围
根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地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组织形式宜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主要股东为相关保险公司,还可以吸收1~2家内资或外资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作为战略股东,提供相关技术保障。
关于资本规范,最低门槛宜设10亿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以受托管理资产为主要业务的法人实体,由于受托管理的保险资产规模都相当大,因此,对其自有资本应有较高要求。设置这一门槛意味着自有资本在20亿元以下的保险公司就不具备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条件,有利于从源头加强监控,规范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
关于业务范围,现行《保险法》对保险投资的限制仍然很严格,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最重要的就是要突破现有业务范围和业务模式。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从事以下几类业务:
1.资产业务。除现有保险公司可以从事的投资业务之外,还应逐步放开实业投资及其它金融投资业务。
(1)直接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和股权投资。放开股票投资,可以充分发挥巨额保险资金在股票市场上的“定海神针”的作用,监管机构对股票投资总额及单个股票投资比例进行限制,防止过度风险。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对有发展潜力的国有企业进行收购、兼并和重组,对国有资产战略性重组本身是一种重大支持,同时也使保险资产享受重组带来的增值收益。
(2)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伴随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道路、市政、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当活跃,这些项目具有回报稳定、收益期限长、投资风险小的特点,保险资金投入这些项目,可以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有效解决负债和资产期限严重不匹配的问题。
(3)金融租赁业务。我国居民消费结构升级,购置不动产和汽车等大件商品日益成为消费主流,公司完全可以凭借保险业务所掌握的大量客户资源,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从事这类融资租赁业务。
(4)收购及处理金融业不良资产。保险业由于原因也积累了大量不良资产,受托管理资产中也包含此类不良资产,公司可以通过债务重组、资产置换、转让、债转股、资产证券化等各种手段处理不良资产,积累一定经验后,还可以主动去收购和处置银行、证券等行业的不良资产,提供增值服务。
(5)外汇交易和境外投资。大型保险公司都有一定数量外汇,随着国际政治、经济的动荡,汇率风险随之增大,应允许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汇率风险;允许购买高信用等级的外国政府债券;随着我国人世之后与国外保险市场对等开放,还应允许有实力的公司打人国际保险市场,甚至到国外资本市场购并国外同业。
2.负债(信托)业务。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业务逐步放开之后,公司运作人资金的投资管理能力将会在实际操作中不断增强,应允许公司面向接受资产委托管理,可以接受社会保障基金、慈善福利基金及其他机构的委托资产管理。另外,还应允许公司根据需要发行债券,扩展公司的资金来源渠道。
3.中间业务。利用公司所掌握的强大的投资信息和人才优势,广泛开展中介业务,如开展投资、财务及咨询、项目融资、资产及项目评估。
对以上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应根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采取初步放开的方式。随着我国保险资产每年以30%以上的速度增长,必将快速提高保险资产在资本市场乃至整个国民中的地位,对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也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组织运作模式和风险控制体系
保险公司是专业经营风险的,保险资产是公司应对各种赔付和给付的资金保障,资金的安全性是第一位的。随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的扩大,如何建立和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要在法人治理、内控制度和资产负债管理等三个方面加强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
1.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即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相互制衡机制。一是股权结构优化,以保险公司为主,吸收具有丰富的证券投资和项目投资管理经验的证券或信托投资公司作为战略股东,有利于吸收它们的管理制度和技术、,高起点打造公司资产管理能力。二是加强董事会治理,设计合理的董事会结构,即优化董事会成员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人数结构,以保证充分行使董事会的职能,保证决策的合理化及监控的有效性。从专业结构上看,要有一定数量的精算专家、财务审计专家、投资管理专家。三是完善董事会的工作机制,如建立重大决策委员会制度、引入董事违章追溯制度等,以保证董事会决策的性。四是建立完善的经理层薪酬激励和制约机制。薪酬激励机制要长短期结合,在一般年薪中加入一定比例的股权或股票期权激励,使经理人注重公司的的连续性,避免短期行为;同时,还要建立经理层的硬性约束机制,要设定一个解聘经理人员的明确标准,对达不到标准的经理人员要毫不留情的予以免职。
2.投资管理体系和内控机制保险资金的运用面临着许多风险:利率风险、道德风险、操作失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为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保险公司必须高度重视资金运用的各种风险,建立安全有效的投资组织管理体系和内控机制。
保险投资管理体系的建立,主要体现在投资的前后台分开。为了有效的防范风险,前台投资操作部门应该与后台投资绩效评估与风险监控部门严格独立开来。前后台的分工,在风险控制上应该体现在事先预防、事中监控、事后监督上。事先预防是指前后台部门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共订投资规则;事中监控就是后台对前台操作进行实时监控,动态掌握情况;事后监督要求后台监控部门组织定期检查,以防止违反投资政策的行为发生。
健全有效的内控机制,主要体现在:(1)资金要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下属部门按核定限额留足周转金后备,其余资金应全部上划到公司,做到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减少风险产生的环节,实现资金的专业化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严格授权、顺序递进、权责统一。在投资管理过程中,严格按额度大小,明确决策和使用权限。决策要自上而下、计划和执行应自下而上,权责清晰、责任明确,每一层级都要对权限内的决策和使用结果负责。(3)分工配合、互相制约。业务部门和岗位设置应权责分明、互相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互相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4)建立健全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制度的缺位必然带来许多实际操作中的,进而滋生风险。因此,必须建立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如资金划拨管理制度、集中交易管理制度、账户管理制度、核算管理制度等等,使各环节的操作程序化、规范化。
3.建立资产负债管理体系,全面控制投资业务风险
一、会计整合问题的提出
资产管理是资本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所面临并必须解决的问题,它是资产拥有者出于保值、增值或其他目的,将其资产交由他人进行管理的行为。与资产拥有者的自我管理不同,它是建立在委托基础上的外部财产管理安排。2001年《信托法》颁布以前,我国资产管理的法律形式只有“”,基本依据是《民法通则》中关于“委托”的规定和《合同法》中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信托法》颁布之后,确立了资产管理的第二种法律形式――“信托”。信托与委托的产生虽然都是基于资产拥有者和资产管理者之间的信任,但二者在法律上却有明显的区别:一是信托与委托的法律权力不同,信托关系属于财产性的,受托人至少拥有名义上的信托财产所有权或控制权,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可归于受托人,而委托中的受托人并不因为接受了委托就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控制权,财产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委托人,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也主要归于委托人;二是信托与委托的法律责任不同,信托中的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开展对外活动并承担行为的法律后果,而委托中的受托人则是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对外活动,并由委托人承担行为的法律后果;三是信托关系一旦成立,信托财产就具备了独立性,除委托人在信托协议中明确保留撤销权外,一般不得废止和撤销信托,而委托关系的建立只是基于当事双方的互相信任,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委托。
信托与委托在法律意义上的差异,提醒我们绝不能混淆信托理财与委托理财的界限。但在我国的资产管理实践中,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及金融系统以外的一些投资咨询公司、投资顾问公司等开展的资产管理业务,实际上已经超越了委托理财的范畴,具备了信托理财业务的特征,或者说通过“委托理财”方式进入了信托市场并从事实质上的信托业务,从而形成了我国既有信托业务专营机构,又有信托业务兼营机构的格局,在资产管理实践中完全混淆了委托理财业务与信托理财业务。
造成这一格局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法律上的漏洞。具有信托性质的委托理财业务出现在《信托法》颁布之前并放任自流,应当说情有可原,问题是2001年颁布的《信托法》中,对信托公司以外的机构能否经营以及如何经营资产管理业务仍然未做出明确界定。法律上的漏洞必然致使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以及保险公司等继续以委托理财方式开展实质上的信托理财业务。二是利益上的追求。相对于委托理财来讲,信托理财属于专业化的资产管理业务,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业务设计的灵活性以及信托利益主要由受托人享受等优势,势必诱发各种资产管理机构对信托业务的青睐,在信托市场上追求自身的利益。
而这种格局则引发我们产生如下思考:
第一,财政部于2005年1月5日的《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中,以信托项目为核算主体,规范了信托当事人(包括受托人、委托人和受益人)的会计核算,但其中的“受托人”仅指信托投资公司,并未包括兼营信托业务的其它资产管理机构。那么,信托投资公司以外兼营信托业务的机构如何对信托业务进行核算?经营同样性质业务的机构能否采用相同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二,我国于2003年10月28日颁布、2004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中,虽然未直接指明“契约型基金”就是“信托制基金”,但在本法的第二条中却间接认可了投资基金关系实质上就是一种信托关系,投资基金的运作应当遵循信托原理,而在目前的实践中,证券投资基金的核算仍然是以财政部2001年9月12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为依据。既然证券投资基金关系的内在实质是信托关系,那么,《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与《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是否应当统一呢?
第三,建立在《信托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基础之上,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并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明确规定,我国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信托型为基本管理模式,同时吸收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的特点,但对企业年金基金如何进行会计核算未做具体规定。有学者曾建议制定委托资产管理会计核算办法对企业年金运作环节进行会计核算。既然企业年金基金以信托型为基本管理模式,那么,是否还有必要专门制定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核算办法?能否将企业年金基金的核算统一到信托业务的会计核算办法之中?
上述三个问题的实质,就是有无必要以及能否对专营和兼营信托业务的资产管理机构制定统一的会计规范,实现信托业务的会计整合。要想回答这个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证券投资基金会计、企业年金基金会计与信托业务会计之间的内在关系,深入研究它们是否存在遵循统一会计规范的现实基础。
二、信托、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的共性是会计整合的基础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基金持有人通过购买基金份额将财产交与基金发起人或基金管理人进行统一管理,并通过基金的
合理运作实现投资的保值增值;企业年金是指雇主和雇员以退休后获取本金和收益为目的,而通过缴纳年金经费的形式将财产交与年金受托人管理,并通过年金的适当运作实现保值增值。从本质上看,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领域和证券投资基金基本相似,二者的主要区别是企业年金基金属于私募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则属于公募基金。如果不考虑基金的募集方式,它们都是投资于证券领域的集合资金信托,都体现了信托的基本原理,可以说是对信托的延伸和扩展,与信托业务出自一脉,具有殊途同归的效果。只不过由于资产的具体管理和运作方式不同,与信托业务比较呈现出逐步复杂化的趋势。具体地讲,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因为引入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形成资产运作的二次委托,导致资产的运作业务与受托管理业务的分离;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更是将行政管理业务、账目管理业务、投资业务和托管业务实行分离,使得委托关系更趋复杂。但不管它们的资产管理和运作如何设计,通过资产投资和资产托管而保持财产的独立性,则是它们的内在需求和共同目的,也是会计整合的基本前提。进一步讲,由于信托财产、证券投资基金财产、企业年金基金财产都具有独立性特征,从而使它们具备了会计整合的基础,能够采用统一或类似的会计规范,而三者共有的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结构也为会计整合的实现提供了可能性。
但需要指出,对信托、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进行会计整合后,由于“信托业”既包括信托投资公司,也包括其他兼营信托业务的机构,因此,必须突破《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中有关信托业务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的束缚,从信托投资公司的“圈子”里跳出来,重新定义信托业务。对信托投资公司以外的机构所经营的信托性质的理财业务,即使法规上没有明示为信托模式,也应通过会计整合将其纳入信托业务的范畴,并按照信托业务的会计规范进行统一核算。这也是“实质重于形式”会计原则的基本要求。
三、金融业混合经营的趋势是会计整合的动因
站在监管角度讲,如果能够从法律上限制其他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涉足信托市场,禁止信托投资公司以外的所有资产管理机构从事信托业务,保证信托业务在实践中完全由信托投资公司经营,那显然没有必要讨论信托业务的会计整合问题。但在世纪之交,随着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金融业转变为混合经营后,我国的金融政策也趋向宽松。自1999年10月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先后出台了松动现有金融监管的办法,2003年12月人大常委会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进行了修改,使中国金融领域的混业经营不仅在政策上有了较大的发展空间,而且在实践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交叉金融业务,包括本文所研究的资产管理业务。可以预见,在没有严格的资产管理业务市场准入制度的情况下,金融业混合经营的现象将逐渐成为金融业的发展趋势,更多的金融机构以及投资咨询公司、投资顾问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金融机构将会涉足信托业务市场,瓜分信托业务这一市场经济环境下出现的“蛋糕”。而从市场经济的竞争规律和国际发展趋势看,我国政府从法律上限制信托投资公司以外的其他资产管理机构从事信托业务既不应当,也很难做到。
这就是说,金融业的混合经营、各种资产管理机构从事信托业务在我国不仅已成事实,而且呈现不断发展的态势。这种态势必然促使金融行业的机构性监管向功能性监管转化,进而使按照业务种类而不是机构类型制定会计标准成为可能和比较现实的选择。换句话讲,金融业混合经营的趋势已经成为会计整合的动因。为了适应这种趋势,完全有必要进行信托业务的会计整合,以便建立统一的信托业务会计规范,促使专营和兼营信托业务的所有资产管理机构严格执行,保证信托业务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可比性,维护投资者的正当经济利益。同时,通过会计整合营造公平的信托市场竞争环境促进信托业的健康发展。
四、会计整合的具体设想
如前所述,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投资基金、信托业务均以《信托法》作为法律基础,同属于信托型资产管理业务,都遵循信托业务的基本原理,尽管它们的法律形式不同,但都具有信托业务的受托资产独立性的特点,因此,都能以独立资产为核心设计会计规范。信托业会计规范与其他行业会计规范的主要区别是对“自营业务”和“信托业务”分别进行会计核算。自营业务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本文无需探讨,而信托业务的会计核算则应当综合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信托业务的会计共性,依照信托业务原理,以受托财产为核心,统一构建双层结构的会计规范体系。具体设想如下:
第一层次为信托业务会计准则。信托业务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协同”理论告诉我们,对于复杂系统必须注重从整体上研究,才能发现该系统赖以形成和存在的普遍规律,进而科学把握系统的运作。因此,应当将信托作为一个特殊行业,针对信托业务之间的共性制定专门的具体会计准则,从整体上确立信托业务的会计核算规范框架。信托业务会计准则的组成要素应当包括:信托业务会计概念、信托业务会计目标、信托业务会计对象、信托业务一般会计原则、信托业务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信托业务会计报告等。各要素之间必须相互协调并按照逻辑推理关系形成有机整体。
第二层次为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应当在信托业务会计准则的指导下,针对不同类型的信托业务制定具体的会计核算办法。具体地讲:
(一)在信托业务会计准则概念框架下,将《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更名为《信托制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并将企业年金基金的核算涵盖在内。这样做,既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精神,又能通过它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核算,并为信托制实业投资基金以及将来可能出现的公司型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制定留下余地。
(二)将《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细分为《资金信托会计核算办法》和《财产信托会计核算办法》,分别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角度设计相应的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规定会计报告的具体格式及其编制说明等,进而实现信托当事人各方对涉及信托制基金、资金信托、财产信托等信托业务的会计核算,尤其要加快《资金信托会计核算办法》的制定。因为资金信托业务是信托业的主要业务,其品种繁多,涉及多个投资领域,如房地产、证券投资、信托贷款、股权投资、融资租赁、项目融资、货币市场投资、并购重组等。加之目前出现的资金信托业务绝大多数是私募形式的集合资金信托,因此,为保护众多受益人的利益,亟需出台科学完善的《资金信托会计核算办法》。
上述两个层次的会计规范相互支持,组成严密的信托业务会计规范体系,既有利于摆脱因信托权利与制度安排上的灵活性而导致的难以用统一办法核算复杂信托业务的困境,又可为信托新品种的拓展留下余地。
[关键词]银行 金融资产管理 理财业务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资本市场日益活跃,银行业进行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的速度也在加快,理财业务已逐渐成为国内外商业银行争夺市场的重要阵地。与此同时,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总体提高,居民对于理财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这种良好的经济环境也为银行发展理财业务提供了很好的外部环境。但是,我们银行的理财业务目前尚处在初级水平,跟外资银行相比在理财业务方面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因此,如何根据相关的理论和实际经验,加强对金融资产的管理,进而发展我国银行的理财业务已成为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
现代银行理财业务是将客户的关系管理、资金管理与投资组合管理等融合在一起的综合化的一种服务方式。银行发展理财业务,是提高其经管水平与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趋势。但是,由于受到金融法律制度、金融管理体制以及金融市场发育程度等多方面的限制,发展理财业务不免会存在许多阻力,遇到许多问题。妥善处理好理财业务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提高银行对理财业务风险的管理水平,加强对理财业务的监管,是保障银行理财业务健康、规范发展的基础。
一.金融资产管理的内容
以经营业务内容的角度来看,国际上主要的金融机构其资产管理的业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针对单一客户的资产管理业务,此类客户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二是,通过发起和管理各类型的投资基金的方式,或者是信托单位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提供标准化的资产管理产品的方式。此类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都是依据其资产管理的规模而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
以经营定位的角度来看,目前国际上主要的金融机构已形成了大资产管理概念,不管是否将金融资产管理业务纳入一个专门的经营实体,它都已作为一个整合的业务品牌在市场上进行营销。
以风险控制的角度来看,所以的投资活动都会伴随着风险,加强其风险控制能力是金融资产管理业务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因此,金融机构必须重视其对风险的控制。
此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涉及到世界有关金融市场的各种投资工具 的应用,需要专业人员与各类投资者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关心维护,所以这对专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与经验都有着非常高的要求。
二.发展银行理财类资产管理业务的必要性
金融竞争的压力促进了我国理财市场的发展,各类理财产品层出不穷,我国银行理财业务起步较晚,但其发展势头日益猛进。由于现财业务是既包含了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又包含了投资组合管理的银行特性化服务方式,其理财业务也必然是银行提高经管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趋势。
2.1市场的需要
作为个人通常都缺乏相应的金融投资知识,不能像专业投资者一样整合各类金融工具,因此对自己资产和负债都不能做出最优化的配置,所以居民对理财类资产管理业务的需求日益强烈。在其需求量扩大的同时,居民对需求的层次也在不断提高,从而银行需要制定出更加个性化的方案,以满足市场的需求。
目前,我国银行的理财业务还分散在各部门,并没有形成整体营销客户的合力。只有将客户营销与投资运作统一纳入资产管理业务的品牌,才能真正的将理财业务做大做强,才能尽快的融入金融资产管理业务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我国银行业现阶段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是人民币的代客投资或是交易外汇投资产品等,其风险分散效果差,而且收益率较低。因此发展富有银行特色的理财业务已是加强金融资产管理的当务之急。
2.2拓展经营范围、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传统的存贷业务,利润空间狭小,而且该业务的发展已经步入了成熟阶段,其发展空间小,难度大。行业间的竞争也直接导致了银行存贷利差收入的缩小,进一步缩小了盈利空间。因此,必须要拓展新的经营范围,创造新的发展机遇,提高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个人理财业务便能很好的满足客户需求,而且能够带来丰厚的投资收益,银行应提供相应的个性化和人性化理财业务,从而为银行打造出优质的品牌形象与独特的企业文化。
三.完善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
银行发展理财业务必须根据金融资产管理业务的特点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务必做好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的管理与控制工作。根据其业务的组合特点,把具体的资产管理产品所可能涉及的银行业务风险,按照风险控制的整体要求将其综合管理,把相关的业务风险都一并归入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的范畴。与此同时,还要根据市场的分析预测,对所涉及的投资组合,进行合理的规划,并计算出各种投资组合的风险价值以及投资收益成效。
商业银行在针对个人开展理财业务时,必须要有很好的风险管理能力,因为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与以往不同,必须建立起适应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银行必须意识懂啊个人理财业务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从而确定风险管理体系所覆盖的风险范围,并在做好具体而全面的风险评估。银行还要根据自身的资本实力与发展策略来确定所能承受的风险程度,将风险程度的指标量化,针对不同的风险要有不同的限额管理。此外,银行还应建立相应的内部审核机制,以确保相关交易及操作的规范性,因此,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是有效防范理财业务风险的必要保障。
四.加强理财业务的监管
目前,我国银行的经管水平与创新能力都还比较低,积极发展银行理财业务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金融发展要求的,同时它也有利于我国银行发展高端客户与改善客户结构,有助于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金融投资工具,也有助于提高银行的国际综合竞争力。从长远来看,发展理财业务改善了商业银行传统的较为单一的存贷款业务结构,更有利于银行业对其风险的管理。
加强理财业务的监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范与发展并重、培育与完善并举”的原则,通过分类规范、严控风险以及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等办法,整体提高银行的风险管理与监管水平。银行发展理财业务必须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把储蓄业务和资金信托业务等同为理财业务,不能变相的开展信托活动,甚至进行变相的高息揽储、躲避财务与税收管理等违返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银行为客户所提供的理财产品,应当是基于委托的关系,由相关银行设计向特定的目标客户销售,并由客户承担部分或全部投资风险的组合型银行产品。理财产品的销售所汇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有明确的投资方向,而且要保证产品的收益率与银行投资收益挂钩。银行在开展相应的理财业务时,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律审查,准确界定理财业务所包含的各种法律关系,明确可能会遇到的法律与政策问题,并制定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切实有效的规避法律风险。
五.总结
综上所述,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归根结底是其服务方式的演进,是顺应市场发展需求的,针对不同的客户而进行的银行产品与服务的有机结合。现财业务已不局限于提供某种单一化、模式化的产品,而是根据不同客户的需要以及不同的风险偏好,把不同的银行业务与产品有机地组合起来,并加以改造,使其具有较为明显的个性化特征。因此,必须推进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加强金融资产的管理,打破分业经营的现有局面,为银行的理财业务创造出更大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刘嵘.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探析[J].福建金融,2005(3)
[2]刘旭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J].中国金融,2005(24)
“大集合”的前世今生
自2001年11月中国证监会了《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以来,券商集合理财已经历了12个年头。其间发生过2003年5月的暂停和2005年3月的重开闸事件。在随后的时间里,券商集合理财作为中国资本市场一股不可忽视的投资力量,不仅发行数量和规模屡创新高,而且券商参与度逐年增高。无论是限定性券商集合理财产品,还是非限定性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数量都与日俱增。
券商集合理财与公募基金相比,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相同点主要表现为:均以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要投资目标,都是集中资金专家理财,账户、托管、管理三分立,两者都有自己的专业研发队伍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团队。
不同点则表现在:准入门槛不同、募集方式不同、收益不同、安全性不同、流动性不同、投资限制不同、手续费不同、运作的透明度不同等八个方面。
根据Wind数据统计,目前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78家证券公司中,有36家的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规模都低于20亿元,占比接近半数。而其中,半数以上券商的已发产品都以限定性的“大集合”产品为主,甚至有不少券商从未发过“小集合”产品。
在36家资管规模“不达标”的券商中,国联证券、方正证券等16家券商到今年6月1日,便将具有3年以上的证券资产管理经验,它们似乎更有动力去加快突破唯一不足的资产规模门槛。而其他20家券商也将陆续达到3年管理经验的条件,在这期间或许也将努力寻求规模的扩张。
“大集合”的客户投资门槛比“小集合”低许多。被俗称为“小集合”的限定性集合理财产品,指的是产品规模在10亿元以下、客户数量200人以内、单个客户参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理财产品。而“大集合”产品客户的参与门槛一般为5万元或10万元。
再次被叫停
记者从券商人士处获悉,证监会3月21日下发了《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明确今年6月1日后“大集合”产品将不再允许新设,符合条件的券商可以开展公募基金业务。10年前曾经被停发过的“大集合”,再次被叫停。
《通知》指出,按照新基金法,投资者超过200人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被定性为公募基金,适用公募基金的管理规定。因此2013年6月1日以后,证券公司不再发起设立新的投资者超过200人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同时,符合条件的券商将可申请取得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开展业务。
券商资管“大集合”产品再次被叫停,或将迫使不少证券公司踏上与监管风向不符的激进道路,利用“通道业务”激增资产管理规模,以分得公募这块大蛋糕。业内人士预计,一直受到风险警示的券商通道业务将迎来“最后的盛宴”。
这对于一大批尚不符合公募准入资格的券商来说,犹如晴天霹雳。“大集合”停发对他们的杀伤力太大了,这代表着今后只能做纯私募业务,是否能够生存下去都将成为一个问题。北京某家资管规模不足10亿的中型券商投资经理向记者表示:“若准入门槛没有降低的可能,其所在的券商将竭尽所能去扩充资产规模,而利用‘通道业务’快速扩张相对容易,可能会成为不少券商的首选。”
根据《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证券公司申请公募业务资格,主要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具有3年以上证券资产管理经验,以及资产管理总规模不低于200亿元或者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不低于20亿元。信达证券一份研究报告称,在“大集合”停发后,满足条件的大型券商将逐步申请开展公募基金业务进行替代,而不满足申请公募业务条件的小型券商将直接失去一项业务。
业内人士预计,为了获得公募业务准入资格,有些券商可能会急功近利地猛冲以“通道业务”为主的定向业务,不排除降低资产风险评估、合规性等底线,甚至采取“零佣金”等方式进行恶性竞争,而这将会带来较大的风险隐患。
通道业务的最后盛宴
“趁目前通道业务还没有完全收紧,要赶紧靠它把资产规模做大。”上述中型券商人士表示,对于通道业务的政策导向,其所在公司的管理层表示高度的关注。
去年年初,券商资管规模仅有2800多亿元,而短短一年时间以惊人之速跃至2万亿元,其“井喷”密器正是通道业务。所谓通道业务,是银行与券商之间的一种合作,券商为银行提供资金过桥和资产出表的通道,从而逃避信贷监管,存在类似“影子银行”的潜在风险。
证监会下发的《通知》虽未明确提及通道业务,但其中一段文字被券商人士普遍解读为收紧银证通道业务的“吹风”。
《通知》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对与其他机构合作开展的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管理。要求券商应当对合作对象的资质、信用、管理能力、风控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估,审慎选择合作对象。并且要健全对投资品种的风险评估机制,尤其是对信托计划、资产收益权、项目收益权等场外、非标准投资品种,应当认真进行尽职调查,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同时,鼓励券商着力提高投资管理能力和专业服务水平,重点开展主动管理性质的业务。
今年以来,关于银证通道业务“叫停”的传言不绝于耳。证监会机构部巡视员兼副主任欧阳昌琼在今年“两会”期间表示,若这种业务影响到了国家有关信贷、宏观金融政策的调控效果的时候,银证合作会有随时被叫停的政策风险。
从“万宝之争”管窥我国资管行业的尴尬处境
自2015年7月10日宝能第一次举牌万科起,“万宝之争”便迅速成为国内资本市场浓墨重彩的一笔。实际上,万科与宝能的纷争不单是明面上的公司控制权之争,不单是公众津津乐道的情怀与规则之争、资本与企业治理之争、草根与权贵之争,它同时也是我国资产管理行业诸多问题交织呈现的一场论争。在这场旷日持久的纠纷中,资管产品成为资本大鳄筹措资金和追加杠杆的融资通道,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市场的不满。同时,资管产品作为法律主体的身份属性不明,导致其成为万科股东及行使投票权的适格性遭到质疑,暴露了我国资产管理基础法律制度的缺陷。
根据钜盛华于2016年7月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按照签署顺序,钜盛华分别通过这九个资管计划募集资金,投资于万科二级市场股票。7月19日,万科《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向证监会、基金业协会、深交所、深圳证监局等主管部门“揭发”宝能系资管计划的“八宗罪”,资管通道业务首当其冲。
那么,什么是资管通道?宝能系的资管计划是通道业务吗?为什么通道业务是对资产管理本源的一种偏离?正如“通道”两字所传达的,管理人在通道业务中往往并不承担主动投资管理、主动识别风险、主动尽职调查的责任,而仅仅是依据委托人的指令进行操作。从委托人的角度来说,其之所以愿意承担加设一层通道的成本,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绕过监管的限制,例如银监会对银行向特定行业发放贷款的额度有所限制,那么银行便可以通过运用信托和基金子公司等通道实现间接的资金融出。不难看出,这种语境下的资产管理业务,并不符合资产管理主动管理的应有之义。
如万科所称,宝能系的九个资管计划项下,万科A股是为唯一的投资标的,投票表决权归钜盛华,且投资指令均由钜盛华下达,作为资管计划管理人的证券公司和基金子公司不进行任何主动的投资操作,这一运作模式正是典型的资管通道业务。当前我国资产管理行业,此类通道业务仍然占据着资管业务的较大比例。根据中国光大银行和波士顿咨询提供的数据,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泛资管管理市场的资产总规模达到93万亿元,通道业务占比27.96%。这其中,基金子公司2015年行业资产管理规模8.57万亿,通道业务规模为5.37万亿元,占比高达62.66%。
除了广受诟病的资管通道问题,资管产品法律独立性不足的问题也在“万宝之争”中暴露无遗。在向证监会、深交所和基金业协会提交的《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中,万科提出:“九个资管计划……既不是法人,也不是自然人,不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东的条件……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关于‘收购人’的条件。”这一主张直指资管产品是否具有公司法意义上股东权能的问题,对资管产品的独立法律人格和权利能力提出了质疑。传统法律通过成文法赋予自然人和法人以权利能力,而排除了其他所有潜在主体获得完整独立法律人格的可能。纵观当前资产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其赋予资管产品的权利能力相当有限。资管产品可以独立地在各个交易场所开户、交易,但这些权能往往局限于资本市场和资金融通领域,涉及诸如工商登记、房产登记、股东投票等操作往往受阻。
资产管理缘何“偏离正轨”
从经济本质来说,资管通道增加了资金融通的中间成本,带来了效率的损耗,应当是不符合基本经济规律的。那么,为什么通道业务当前有如此大的体量呢?
实际上,当下的资产管理行业,之所以通道业务占据了管理规模的大头,也都是社会经济特征、资金需求特征和监管规则特征这些“地貌”决定的。
大多数情况下,资管通道业务都是“银行驱动”的。所谓“银行驱动”,既是指银行为资管通道的运用提供了资金来源,也是指银行为资金的运用提供了资产项目。这一现状源自金融监管部门对于商业银行的独特监管方式,而这又是由银行在经济体系中的“系统重要性”决定的。我国《商业银行法》限制银行从事信托投资、证券经营和非自用不动产投资等业务,央行和银监会也多次发文要求银行在商业性房地产等领域加强信贷审查。2009年12月,银监会下发111号文和113号文,禁止银行理财资金投资于自身信贷资产和票据资产。然而,银行作为市场参与主体,天然具有趋利动机,往往需要突破监管的风控枷锁,寻求更高的收益回报。因此,商业银行有很大的独立性通过券商资管等通道承接其信贷资产和票据资产,以实现这些资产的出表,美化资产负债表。在此背景下,证监会敏锐地意识到这一机遇,在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积极推动下,2012年证监会放松了对证券公司和基金子公司的监管束缚,允许其作为通道承接银行表内资产,通道业务自此应声爆发。
进一步而言,银行依托资管通道开展资产出表业务,反映的实际上是我国不同金融监管部门对于同类业务的监管尺度有所差异。风险收益水平相似的业务,在银监会管辖体系下需要计提较高的风险资本,而证监会体系可能计提比例就低很多甚至无需计提,那么银行就一定有激励去借助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等机构曲线实现经济目标。更有甚者,即使是统一监管部门下辖的不同资管机构,面临的监管尺度可能也是不同的,因而也存在监管套利的空间。
河水总是沿着阻力最小的路径流动,资本也会选择阻力最小的路径逐利。相比传统的主动管理业务,证券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开展通道业务无需承担繁琐复杂且专业的尽职调查、风险识别和主动投资管理工作,也无需承担主动管理面临的不确定风险。虽然通道业务的管理费率往往较低,但相比极少的资源投入和风险承担,通道业务无疑是资产管理机构更乐于开展的业务。
资产管理应当如何回归本源
那么,如何才能正本清源,将资产管理拉回正轨呢?实际上,一个问题的解决方法总是蕴含在问题的成因中。
资产管理的异化首先是不同监管部门监管尺度不一的产物,那么资产管理回归本源也应当首先立足于我国金融监管的统一。这种统一的尝试并非简单呼吁“一行三会”整合,对各类金融机构进行整齐划一的监管。事实上,不同金融机构在经济体系中扮演的角色不同,因而监管尺度有异本身是合理的。例如,银行是最重要的金融机构,也是唯一具有吸储权能的金融机构,银行的风险事件尤其易于诱发多米诺效应,进而导致整个金融市场的动荡。因此,相比证券公司和基金子公司,银行需要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束缚。所谓监管的统一,更多地意味着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包括数据共享、系统衔接和监管思路的调和等。2016年以来,一行三会罕见地在资产管理市场“降杠杆、去通道”的监管改革中通力合作,迅速规范了众多不规范的资产管理业务。但是,应当承认,由于系统、数据、监管方式等方面的隔阂,一行三会在协同监管方面仍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谁能在变局中抢占市场?排名前十家的券商资管业务总规模达到5.58万亿元,占到整体规模的一半以上,已呈现出较高的行业集中度
资产管理规模的大小与资产管理能力息息相关。纳入统计的3816只券商集合产品,其中3215只产品实现了正收益,占比超过八成
不同的券商选择了不同的战略模式,综合型券商采取的战略无一不是打造全面的产业链条,而由于在银行评级、研发能力以及营业部覆盖方面先天不足,中小型券商则仍然选择通道和非标产品模式
在主动管理规模方面,华泰证券和广发证券发展速度比较快。短时间内已经超过老牌资管国泰君安资管公司
《投资者报》记者 薛玉敏
10月28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布了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规模最新数据,截至9月底,券商资管规模上升至10.97万亿元,而公募基金管理规模却降至6.7万亿元。
券商资管自2012年证监会推动证券行业创新以来,就开始快速发展。2011年年底,证券业资管规模仅为0.28万亿元,到今年年初规模就已超过公募基金,三年多来增长高达37倍。
竞争并非仅存在于券商资管和公募基金之间。2013年6月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投资基金法》打破了证券、保险、银行、基金、信托之间的竞争壁垒,使得资产管理行业进入全面竞争时代。
在券商资管内部,竞争也同样激烈。面对多变的市场环境,券商资管不但比规模,比收益,比战略,并在各种创新的推动下百花齐放,凭借各自的优势逐渐差异化发展。
前十家包揽半壁江山
目前国内券商资产管理行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谁能在变局中抢占市场,站稳脚跟,谁就能在未来大资管竞争中取胜。
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资产管理规模排名前五的是中信证券、申万宏源、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泰君安资产管理公司和华福证券,管理规模分别为1.15万亿、0.66万亿、0.56万亿、0.55万亿和0.51万亿。排名前10的还包括中信建投、中银国际、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公司、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公司、招商证券,管理规模都超过3000亿。
排名前十家券商资管业务总规模达到5.58万亿,占到整体规模的一半以上,呈现出较高的行业集中度。
在资管总规模前10名单中,几乎都是大型券商,多年以来深耕资产管理业务。只有华福证券是一匹黑马,资管规模排名第五,和其自身体量及业绩并不相称。
华福证券注册地为福州,注册资本5.5亿元。2015年上半年,华福证券营业收入为17.2亿元,净利润10.3亿元,同比增长348%。而与其管理规模相近的国泰君安,上半年营收为223亿元,净利润为96.4亿元,是华福证券利润的9倍。
有市场人士分析称,华福证券资管崛起与潜在并购方――兴业银行的“支持”有关,支持方式较多被猜测为华福证券以定向资管计划同兴业银行间开展的通道业务。今年3月份,还传出兴业银行收购华福证券的消息,后来兴业银行对此予以否认。但记者注意到,有消息称,兴业银行实际上早就持有华福证券60.35%股权,并且其中56%为代持。代持自2010年12月起。
不过,由于定向业务不负有信息披露义务,因此尚无法直接证实华福证券较大部分的通道业务收入来自于同兴业银行的交易,但业内人士认为,这一可能性较高。《投资者报》记者向华福证券求证,但直到记者截稿,未获得华福证券的正面回复。
在主动管理规模方面,华泰证券和广发证券发展速度比较快。去年两家才刚成立资产管理子公司。但短时间内,华泰证券和广发证券在主动管理产品规模方面已经超过老牌资管国泰君安资管公司。
今年超八成正收益
资产管理规模的大小与资产管理能力息息相关。尤其是在大资管时代,各路金融机构都获得了进军资管业务的牌照,业绩更是成为制胜的重要法宝。今年经历了上半年的大涨,又遭遇了三季度的股灾,业绩好的券商投资能力凸显。
Wind数据(数据截取范围:净值公布日期为10月20日-10月26日)显示,尽管经历了三季度的股市大跌,纳入统计的3816只券商集合产品,其中3215只产品实现了正收益,占比超过八成。
其中,有60只产品业绩翻番,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山证券占据席位最多,各有7只产品;渤海证券和兴业资产管理公司其次,各有6只产品;再者是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公司、太平洋证券、民生证券,分别有4只、4只和3只。
排名前五的业绩更是了不得,净值上涨均超6倍,分别是广发资管瀚宇投资1号B、渤海分级定增宝8号B、东海骁龙2号B、华龙金智汇9号次级以及广发资管利欧投资1号B,涨幅分别是815%、758%、703%、627%以及612%。冠亚军分别出自广发证券和渤海证券。
尽管整体业绩表现不错,但是仍有拖后腿的券商。亏损超过五成的产品就有9只。排名倒数前五的分别是渤海分级定增宝18号C、国信久立成长1号B、华龙金智汇24号B、海通季季升C、中信趋势轮动分级1号,亏损幅度分别为99.99%、73.7%、72.5%、98.8%、68.58%。
渤海证券业绩分化最严重,既有6只产品业绩翻番,也有产品亏得血本无归。Wind数据显示,渤海证券分级定增宝18号C 10月23日的净值只有0.0001元。
资料显示,该产品分成三个级别,A级、B级和C级。推广资料介绍,A份额预期收益率为7.5%/年,在此基础上,根据该计划实际年化收益率情况享有浮动收益;夹层B份额预期的年化收益率为10%,在此基础上,根据该计划实际年化收益率情况享有浮动收益;劣后C份额享有扣除A级份额及B级份额应计收益后的剩余收益。资料显示,渤海定增宝18号投资范围包括投资于中新药业等定向增发的股票、现金管理类资产。但遗憾的是,中新药业定增价格未发先破,目前每股价格浮亏8元左右。
战略模式分化
面对激烈的竞争和多变的市场环境,不同的券商选择了不同的战略模式。
《投资者报》记者注意到,综合性券商开展业务以资产管理部或资产管理子公司为主。目前国内已经成立15家资产管理公司,包括东方、海通、广发、国泰君安、光大、浙商、银河、兴业、招商、财通证券等。最新的消息是,渤海证券正在申请设立资产管理公司。
这些综合型券商采取的战略无一不是打造全面的产业链条,包括债券型产品、股票型产品、混合型产品、FOF型产品、QDII产品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自2014年起混合型产品取代债券型产品,成为市场的新宠。受惠于股票质押、定向增发、打新股等业务在2014年的兴起,该类产品规模增长迅速:如国泰君安的君享质押宝、君享稳发,两款产品在2014年的管理规模合计达到83.66亿元,股票质押型的混合产品规模占国泰君安期末集合资产管理规模的30%以上。而广发证券、东海证券在定向增发领域涉猎颇深并受到市场认可。兴业证券鑫享首发系列产品专门为打新股设计,市场表现良好。
公开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资管业务收入最高的是兴业证券14.76亿元,其次是国泰君安10.7亿元,排名第三的是申万宏源10.64亿元,接着是华泰证券8.84亿元。其中,兴业证券的资管业务收入是将兴业全球基金收入计算在内,剔除兴业全球基金的收入,兴业证券上半年实现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为4.51亿元。需要注意的是,综合型券商资管多元业务涉及的多部门利益冲突、合规冲突、监管限制等,是综合型券商资管发展中所须考虑和协调的因素。
记者注意到,在产品设计上,成功设立的标准化集合产品,绝大多数都进行了结构化设计,产品通常以券商自有资金作为次级,或是券商承诺用自有资金提供一定的本金收益保障形式设立。相当多的产品是券商为某家机构量身定做,即针对机构的要求设计其所需的资管产品。
由于在银行评级、研发能力以及营业部覆盖方面先天不足,中小券商则仍然选择通道和非标产品模式。模式之一是依托银行或资产管理公司股东背景大力发展通道业务,例如中银国际、华福证券、江海证券等,资产管理规模在2014年末跻身行业前十,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占总规模的95%。模式之二,是突出自己的主动管理能力、发行能力,拓展非标领域,例如恒泰证券、同信、东吴证券等,目前所发行产品多为非标产品。
三大业务此消彼长
市场环境的变化对不同类型资管业务的影响不尽相同。
券商资管有三大主要业务:集合业务、定向业务、专项业务。产品类型从最初简单的股票型资产管理计划,逐渐发展形成了涵盖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货币型、量化对冲型、FOF型等多种产品序列,覆盖了风险收益水平由低至高的各类投资业务;此外,还有为高端和机构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的各类产品。具有QDII业务资格的券商资管可以为客户发行海外投资产品,实现资产的跨境配置。
具体而言,集合和专项计划增长强劲,定向资管增速放缓:截至2015年上半年,集合计划资产管理规模为1.2万亿元,较2014年增加5648亿元,环比增长率达86.16%;专项资产管理规模738亿元,较2014年增加357亿元,增长幅度达357.2%;定向资产管理规模89541亿元,较2014年增加17041亿元,增长23.5%。
从总规模占比来看,定向资管占比虽然有所降低,但仍然是一家独大,管理资产规模占总量的87%;专项资管计划虽然增长迅猛,但因基数小,资产规模仅占总量的1%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很大一部分来自银行委托业务,即规模巨大但收益率相对较薄弱的通道业务。由于收益比较薄弱,券商自2013年开始集中发力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但在股灾中,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受影响最大。
Wind数据显示,从发行节奏来看,2015年上半年,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发行数量一路上升,总共新成立产品2583只,月均发行量达430只,相比去年上半年月均发行量上升121只。然而受大盘震荡影响,6~9月份发行数量开始减少,发行数量分别是415只、341只、288只以及201只。未来券商如何提高抗风险能力成为最大的一个挑战。
拓展新领域进展不一
券商资管除了深耕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这三大主要业务外,2013年6月1日新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实施,为其打开了另一扇门,那就是公募基金。
根据法规,证券公司、保险等资产管理机构可申请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2013年,东方证券资产管理公司首家获得资格,截至上半年取得基金销售资格的券商达到7家,保险公司1家。
截至2015年6月底,证券公司发行的公募基金共计14只,管理的公募基金资产合计365.34亿元。其中,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10只,规模329亿元。浙商证券资管和华融证券分别发行2只公募基金,山西证券也发行了1只公募基金。
但也并非所有券商资管都对进军公募“感冒”。一位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的人士告诉《投资者报》记者:“我们现在做小集合,赚的钱并不少,何必再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发行公募产品,说实话很多时候发行公募产品是为银行等渠道打工。”
除了进军公募领域,面对外部冲击,券商资管还尝试了很多创新举措。
比如,出于监管维稳的需求,上市公司推行股权激励,长期激励机制迎来难得的政策和市场窗口期。根据监管层规定,员工持股计划可交由信托公司、保险资管、券商资管、基金公司等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国泰君安、国信、招商、兴业、浙商、平安等众多券商迅速响应,推出相关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
券商资管创新多种多样。例如9月份,华泰证券联袂“京东白条”推出国内首单互联网消费金融ABS产品。9月15日,该产品甫一亮相便受到市场的追捧,8亿元额度一日就销售一空。
资产管理行业发展展望
资产管理行业发展动力强劲。“十三五”期间我国资产管理市场将继续保持稳健发展势头。发展动力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居民财富扩张,资产管理需求扩大,需求引致资产管理行业大发展。在共同富裕的愿景下,“十三五”期间居民财富将大幅增长。居民的资产管理需求显著提升,将推动资产管理行业高速发展。2015年末资产管理行业规模93万亿元,以未来年均增长15%保守估计,五年内资产管理行业规模将轻松突破150万亿元。二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恿Ρ浠需要一个强大的资产管理市场作为支撑。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趋势下,相比间接融资市场,资本市场更能承担起为创新创业型企业配置资源的角色。而一个强大资本市场发展需要一个强大资产管理行业作为支撑。三是影子银行风险的弱化使资产管理业务没有历史包袱地健康发展。在“四万亿”出台之后,巨量债务累积、各种游离于监管之外的业务衍生形式使得主要存在于资产管理行业的影子银行风险急剧上升。经过近几年监管的引导,影子银行风险积聚的高峰已经度过,例如银行理财中投资于“非标资产”的比例已降至30%以下。影子银行的风险弱化使资产管理业务轻装上阵,没有历史包袱地向前发展。
刚性兑付矛盾将进一步化解,信用利差扩大将提高资产管理行业的市场化程度。随着存款保险制度、金融机构破产制度等的逐步完善,刚性兑付也将弱化。刚性兑付的弱化将压低无风险利率,提升投资者的风险意识,纠正长期以来影子银行信用风险定价体系的错配问题。随着宏观经济增速下台阶,企业资产负债表恶化,债务的违约风险逐步提升,刚性兑付的打破将使金融市场风险利差扩大,从而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行业市场化程度的提升,将使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风险等级的资产管理机构形成多层次、差异化的金融服务体系。
机构投资者群体发展壮大,资产管理行业竞争更加激烈。我国资产管理市场将是一个泛资产管理的时代。资产管理市场横跨银行、信托、基金、证券、保险、私幕、互联网金融等不同门类。资产管理创设机构多样化、机构投资者群体发展壮大将导致资产管理行业竞争更加激烈。一是灵活管理的私募基金,特别是阳光私募的爆发式增长,将冲击传统资产管理行业。二是以BAT为背景的大资管机构,依托互联网技术优势,有着贴心和个性化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吸引80后、90后的资管需求,会搅局已有资产管理市场。
跨境资产管理大发展。未来五年将是跨境投资快速增长的战略机遇期。一是在人民币国际化、资本项目开放步伐加快、“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推动下,产能相对过剩的企业向外扩张的内在动力强烈。二是出于追求高收益资产、分散风险、移民等多方面因素考虑,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倾向于更多地配置境外资产。企业和个人资产“走出去”的步伐加快将加速我国居民的离岸财富积累。据波士顿《2015全球财富报告》预测,我国离岸财富到2018年底将达到12.4万亿美元,大约70万亿元人民币。财富的全球资产配置中,固定收益类、房地产和股票是跨国的主流投资类别。
高端资产管理业务蓬勃发展。“十三五”期间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后期,在工业化完成之际,产业资本已初步完成积累,高净值人群数量达到阶段顶峰。根据波士顿咨询估计,到2020年,介于中产阶级和超级富豪之间的中国富裕消费者将达到2.8亿人,占中国城市人口的35%、中国总人口的20%。这部分人群的消费额将增至3.1万亿美元,占全球消费总额的5%。如表1所示,预计2020年高净值人群可投资资产将达73万亿元,高端资产管理行业的收入将超过5000亿元。高端资产管理业务有两个特征需要高度重视:一是财富传承方面的金融服务需求。我国高净值人群主要集中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生的人群,这些高净值人群在“十三五”期间将呈老龄化特征。在实现财富稳健增值的前提下,越来越多的高净值人群开始思考和规划如何将物质财富有效、有益地传递给下一代。二是全权委托资产管理模式的需求。我国高净值人群以私营企业主和私营企业管理层为主。这类人群实业投资经验丰富,但金融投资能力整体不强,因为关注主业、精力有限等原因亟须专业化资产管理服务,以实现其财富的多元化和国际化配置。
存在的问题
“刚性兑付”问题依然存在。由于银行理财账户与银行支付账户存在天然关联,其预期收益的形式发行与存款一致,银行理财成为存款的替代性极强。在理财法律规范清晰、风险承担责任厘清之前,商业银行事实上承担了理财产品的兑付风险。商业银行在顾忌商誉风险的情况下,“将错就错”地强化了理财产品在投资人眼中储蓄替代品的倾向。理财产品在透支银行信用中的规模不断扩大,虽然解决了吸存等问题,但也扭曲了理财业务的本质,危害未来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首先,从投资者角度看,它会导致投资者只关注投资收益而忽视风险。对风险的不敏感使投资者难以形成风险收益匹配的投资观念。其次,从资产管理者角度看,刚性兑付会使其较少地重视风险约束,刺激其过度冒险,盲目提高杠杆率,偏好于高风险、表内信贷禁投的行业,甚至不严格履行受托人义务,放松对项目的尽职调查及存续期管理等。最后,从更大范围来看,刚性兑付会不断强化社会公众对银行兜底的预期,进一步扭曲金融体系风险定价体系,引发更多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行为。
银行理财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由于分业经营和刚性兑付的约束,各银行没有差异化设计理财产品的动力,同质化现象严重。产品类型主要为类存款型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期限、风险特征描述均高度雷同。资产配置上,投资品种主要集中在债券、信贷资产等。发行模式多为按预期收益模式发行,净值模式占比很小。
“资产池”模式流动性风险隐患仍未完全化解。“资产池”运作,是通过滚动发售不同期限的理财产品,持续募集资金以保持理财资金的来源和理财资金运用平衡,通过产品及其资金运用之间的期限错配或项目错配,以获取收益的理财业务运作模式。因为没有对冲手段的期限错配是一种非常冒险的投机行为,“资产池”运作模式隐藏了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用滚动的短期理财资金去对接长期投资项目,在多数情形下可以用相对低廉的货币资金价格来赚取错配带来的期限息差。但是,这种操作面临流动性风险和再融资风险,当短期利率大幅上行或流动性紧张时,就有资金链断裂的危险。
银行理财法律关系不明确。目前,广受诟病的银行理财的刚性兑付和隐性担保,以及背后的理财产品投资运作不透明、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其产生根源之一就是银行理财的法律关系不清晰。银行理财的性质到底属于何种法律关系,目前尚存在争议。有人认为是“委托关系”,有人认为是“信托关系”。“委托关系”论的支持者主要依据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答记者问中明确界定“个人理财业务是建立在委托关系基础之上的银行服务”。言下之意理财业务的法律关系定性为委托法律关系。委托论观点在一个问题上难以自圆其说,即银行理财在管理资产时以商业银行自己的名义进行,有悖于委托法律关系中,受托人在履行受托义务时,对外应以委托人的名义。“信托关系”论的支持者主要依据银行理财业务具有“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现代信托制度的含义,契合我国《信托法》关于信托的定义,认为银行根据受托合同帮助客户投资理财,作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客户的名义进行投资,资金管理与处分权在银行手中,这属于信托关系。但我国《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信托业务。并且保证收益理财产品银监会要求纳入银行资产负债表内管理,即银行与保本产品的法律关系为债务关系,有悖于信托法理,受托人仅以信托财产为限,对受益人所付的债务承担有限清偿责任。
银行理财市场发展展望
银行理财将达到成熟阶段。经过十多年的发展,银行理财已成为国内资产管理的中流砥柱,是国内最大的机构投资者,已拥有稳定的客户来源和相对稳健的风险控制手段。但是这一阶段的银行理财大多因承担监管套利功能,如规避贷款规模管理、在存贷比的限制之外多放贷款、超越利率浮动限制吸收存款等,整体仍处于资产管理的初级阶段,即推销和财务咨询阶段。
未来五年,在利率市场化、刚性兑付矛盾减弱、银行理财与银行“风险隔离”明确的基础上,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将迅速迈向成熟阶段,即财富管理阶段。银行理财在成熟阶段,将真正实现以客户为中心,根据不同客户不同人生阶段的理财需求,通过科学和专业化的资产配置,为客户提供包括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税收和遗产规划、信托服务、离岸金融、研究分析等多元化金融服务。一是银行理财的定位将由替客户投资获取收益迅速转变为以满足客户的多样性需求为核心的大资管业务。二是银行理财产品品种将从偏重固定收益领域,延伸为涵盖了融通股权、债券、物权、一级市场、二级市场的多市场标准化和非标领域。三是银行理财的角色也从单一的产品提供者上升为产品设计者、交易参与者、客户需求引导者等多种角色,将承载投资、融资、资本中介、通道等全方位功能。
银行理财将承担银行转型的重要任务。未来五年,我国将真正迈向利率市场化时代。伴随着混业化和金融脱媒,商业银行将逐步向全能型转变。理财业务将肩负着商业银行未来转型发展,跨界、跨业布局资产的重任。一是国内财富管理市场空间巨大,足以支撑商业银行经营转型。目前,银行理财余额已经突破25万亿元。预计未来五年,国内仅零售资产管理市场的潜在规模就将达到80万亿~120万亿元,这还不包括机构理财市场和人民币国际化过程中带来的巨量境外人民币理财需求。如果按照国际市场理财业务创造的平均1%左右的中间业务收入比率测算,仅80万亿~120万亿元的零售理财市场能够为银行创造的中收就将达到0.8万亿~1.2万亿元。以2016年银行业2万亿元左右利润为基数,加上每年5%的利润增长水平测算,由理财创造的中收将在银行业未来利润的占比中超过40%,足以支撑银行业的经营转型。二是理财业务是银行混业化、盈利模式中间业务化的重要突破口。理财业务因为不占用银行资本、知识技术密集、财富驱动、分层服务等,仍将延续突破传统存贷业务的盈利模式,引导投行业务、托管业务、私人银行等中间业务的发展。
银行理财差异化、专业化竞争格局会日益清晰。当前各商业银行理财同质化现象严重。未来五年,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多元化市场将使资产管理业务的运作机制更加复杂。追逐差异化竞争优势的内在动力会使各银行理财业务逐渐呈现分化格局。通过差异化的体制及模式创新,各具特色的内外部合作,以及不同优势资源的整合,有些银行理财业务会做大类资产配置,强调平台化建设,而有的银行理财业务会在优势领域形成自己独有的品牌优势。从组织架构上看,不同银行的理财业务将差异化地实施集中经营、事业部制、子公司制等组织架构探索转型。由于设立理财资管子公司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不同规模的银行会根据自身理财的发展阶段和战略定位,选择适合自身的组织架构。大型商业银行将会积极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采取公募基金的管理模式,推动海内外分支机构设立,并争取早日上市。中小银行将以理财事业部制的管理模式,定位于特色化服务,保持在区域竞争中的比较优势。从管理模式上看,不同规模的银行理财业务将定位于综合服务商模式、核心服务商模式或专业服务商模式。大型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将倾向于综合服务商模式。基于之前积累的投资管理能力和客户规模,通过资产管理、财富管理和投资银行协同,为客户提供三位一体的服务。中小银行则倾向于核心服务商模式和专业化服务商模式。通过“资产管理+财富管理”或“资产管理+投资银行”模式,集中优势资源,突出特色化服务,重构发展模式,实现跨越式发展。
银行理财参与资本市场的紧密度增强。未来五年,银行理财将成为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体系的重要参与者,改变目前投资标的主要集中于固定收益领域的现状。随着监管放松,未来将允许以理财产品的名义独立开立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相关账户。一是扩大直接融资,积极布局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先股发行、新股发行、管理层收购、员工持股、定向增发、股指期货投资、杠杆融资、并购贷款、券商两融等资本市场的品种。二是形成完全市场化的净值类投资组合。通过资产管理的组合投资,包括不同类别、不同久期的资产,实现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的组合管理。三是积极配置金融衍生品,达到套期保值、单边投机的配置需求,实现金融工程组合投资和风险对冲,为熨平理财投资资产负债表的波动以及分散收益风险提供支持。
跨界合作仍是银行理财提升综合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资产管理是多元化、多市场、多层次的投资和风险管理。跨市场、跨国境、跨基础资产的多元化投资和风险管理带来的挑战将促进资产管理理念和方法论的创新。未来五年,银行理财会实现从监管跨界迈向互联网跨界和投行跨界合作的转变。一方面,积极跨界互联网,探索全新的服务内容、业务模式和销售模式。利用互联网便利的平台化优势,从原来标准化产品服务向社区平台服务转变。通过数字云、模块化的服务,把灵活单元投资和多元组合相结合,为每个单一客户提供更精确的基于目标投资组合的资产管理配置计划。这种目标的实现需要技术服务、技术更新,通过模块化组合加以达成。另一方面,积极跨界提升与投资银行业务的协同效应。通过投行跨界,将中观层次资产配置理念与微观层次的金融创新或者企业融资工具创新相结合,使得银行理财的投资与企业的基本经营活动结合得更加密切。
银行理财法律关系将归入信托关系。“十三五”期间将完成《商业银行法》的修改。预计修改后的《商业银行法》将明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信托性质。一是运用信托制度统一调整和规范资产管理市场投融资行为,同时推动由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迈进。二是明确商业银行在代客理财中的角色定位,以有效界定商业银行在代客理财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边界,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促使其回归资产管理本质。
净值型产品将占据主流。银行理财产品分为两种,一种是净值型,一种是预期收益型。净值型产品是监管部门力推的产品类型,它可以像公募基金一样定期公布净值,投资者根据净值选择申购赎回,有信息透明度高的优势。净值型产品的比重会逐渐增大。银行做净值型产品最大的困难是非标投资品的估值依据。现在各银行理财产品均投资了较大比例的非标债权。中国信用风险违约率曲线没有形成,信贷资产和非标债权缺乏流动性,其公允价格就很难及时获取。交易是评估定价的基准,未来随着资产证券化市场的扩展,在活跃的、流动性充分的市场环境下,非标投资品可以通过证券化市场交易,定价问题也将迎刃而解。过渡时期的预期收益型产品也将不会是现在刚性兑付的预期收益型,而是围绕业绩基准波动的预期收益,是将预期收益作为收益的参考基准或参考范围,而不是一个必须达到的目标。预期收益的计算是以市值评估为基础的,这将是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改造的方向。
管理费模式将成为新的收费模式。无论是净值型还是预期收益型,在收益的分配上,实行管理费模式取代利差模式将是大趋势。“基本管理费+业绩管理费”的收费模式,可以约定:如果产品达到预期收益,银行只收取基本管理费;如果超过预期收益,则在基本管理费的基础上加收业绩管理费。该模式既可以激励管理人为投资者尽可能多的获取收益,也可以保证投资者分享大部分投资所得,符合资产管理业务规律的产品设计思路。
理财事业部制改革后将迈向资产管理子公司。从国际先进银行同业来看,资产管理规模与表内业务规模的比例几乎是各占半壁江山,事业部制和资产管理公司的组织模式,是资管业务发挥信息科技、专业人才和研发能力优势的关键。对于我国当前银行理财而言,银行理财与银行的“风险隔离”是银行理财继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近来监管部门颁发的一系列规范文件均在“栅栏”原则的指导下引导银行理财创新,要求做到归口管理、单独核算、行为规范。银监会下发的银监发[2014]35号文《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动资产管理业务事业部改革,契合了银行经营转型的节奏,为银行理财转型的组织架构调整指明了方向。理财事业部制的重点在于强调拥有充分的经营和管理授权,强调财务、人力资源和风险管理等独立,强调资源支配权与责任相匹配,为银行理财向专业化、精细化转型提供组织架构支持,为银行将来成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奠定基础。
y行资产管理子公司将迈向多牌照经营。在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宣布申请成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后,预计各大银行将纷纷申请成立资产管理子公司。通过独立经营的组织架构,实现独立核算、自主经营,银行理财与银行的“风险隔离”,回归资产管理的本质。资产管理子公司的组织模式是资管业务发挥信息科技、专业人才和研发能力优势的关键。预计银行资产管理子公司将在两个方面积极进取:一是在独立法人模式下,积极扩展经营牌照,如养老金、企业年金等的管理牌照;二是伴随着差异化发展的需要,银行资产管理子公司的并购重组也会随之风起云涌。
(文中观点不代表作者单位立场。)
(作者单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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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27万亿债务占GDP36% 仍有发债空间
3月23日,博鳌亚洲论坛2017年年会在海南博鳌召开。财政部副部长刘伟在分论坛上表示,中国政府对债务的管控体系正逐步完善,现在的债务风险可控。当前债务加起来是27.3万亿,占GDP的比重只有36%,未来仍有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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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中信建投――网新建投庆春路隧道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规模11.58亿元。于1个工作日完成备案核查出具备案确认函,首只PPP资产证券化产品正式完成备案。
顺丰首份年报:净利增279.55%
3月12日晚,顺丰控股公布了自借壳上市并更名以来的首份完整成绩单。年报显示,2016年顺丰控股实现营业收入574.83亿元,同比增长21.51%;实现净利润41.80亿元,同比增长279.55%,而职工薪酬下滑38%。
花旗将中国纳入其债券指数 中国债市认可度提升
3月7日,花旗将中国债市将被纳入其三大政府债券指数―新兴市场政府债券指数、亚洲政府债券指数和亚太政府债券指数。同时,花旗还将设立新的政府债券指数、世界政府债券指数、发达市场指数和世界政府债券指数。
今年1月中旬,财通证券资管获得证监会正式批复,成为2015年首家正式开张的券商子公司。随后,1月26日,证监会又核准了招商证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申请。而据记者了解,东北证券、国盛证券的相关申请也已经处于审查阶段,另外还有多家券商正在排队等候。
在财通证券、招商证券的申请相继获得批复后,2015年新年伊始,券商资管子公司的数量已经增至15家,由此也标志着一直不温不火的券商资管业务,全面开启了群雄逐鹿的战国时代。
资管“大战国”
券商纷纷申请设立资管公司,背后则是大资管时代的开启和深化。
国内某大型投行资深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大资管时代联系两端,一端是愈加丰富亟待管理的资金,一端是包括券商在内的诸多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和层出不穷的资管产品。”
该人士分析,未来会有更多的资金进入资产管理公司,这是大趋势。中国跃居全球私人财富榜第二,但资金过往或多存放于银行或投资到房地产领域,但是在当前新经济形势下,中国居民如何配置家庭财富已是大课题。同时,随着投资标的的多样化和复杂化,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进行全球化资产配置已成为必要。
中信证券报告认为,伴随着中国证券行业的产品创新,未来将有大量资金配置需求进入证券行业。这其中包括以金融机构、零售客户和高净值客户为代表的私人财富,以社保基金和中国版的401K账户为代表的社会福利资金,以QFII、RQFII以及沪港通为代表的国际资本。
业内人士指出,在财富管理的大时代,银行、信托、保险、证券、基金、第三方理财、互联网金融等各类机构,正不断尝试着用金融创新来满足各类投资者日渐复杂化、多元化的需求。
于是,“一站式”的服务能力成为各家机构孜孜追求并不断传播和塑造的形象。
谢建杰曾任国泰君安证券首席执行官,后加盟齐鲁证券资管公司任总裁,其认为在未来的3?5年内,不光是券商资管和公募基金交战,包括信托公司、银行理财和保险在内都会在“大资管”时代加入混战队伍。
在全牌照、混业经营的时代,券商所面临的对手和挑战显然是极其强大的。
“资管的核心是保值增值,投资者最关注增值。但投资结果千差万别,这涉及投资方法、投资工具、投资时点的把握以及组合配置。”首创证券研发部总经理王剑辉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称:“银行、保险多年来从事的多是保守投资,近年才涉足中间业务。与之相比,券商走在前列,投行、研究和投资业务领域更丰富,人才队伍齐备,投资经验丰富,机制也最灵活。”
监管环境的逐步宽松也被券商人士理解为资管业务得以“甩开膀子大干一场”的关键因素。
对产品创新领域的政策变化,谢建杰感触颇深。他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回忆:“以往券商和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股票,股票收益对资管收益的贡献率达70%?80%,但现在股票对大资管业务的贡献率只有10%?20%,因为以往对券商紧闭大门的投资领域基本全部放开,如量化对冲、期货、期权、外汇等,这意味着新的市场和收入增长点随之而出。” 在全牌照、混业经营的时代,券商所面临的对手和挑战显然是极其强大的。
资产证券化突破口
尽管大资管行业正逐步从蓝海走向红海,券商在技术层面已经作好了准备,但其资管业务的发展未来仍有待观察。
国金证券研究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末,券商受托资管规模已逼近8万亿元,相比2013年增幅超50%,较2012年增幅则超过300%。
“尽管券商资产管理和公募基金类似,但毕竟不是公募基金,无法公开宣传,大量投资者并不熟悉,规模受到极大限制。所以,尽管近年来资管业务狂飙突进,但多由定向通道业务的虚胖支撑而来,其严格意义上的主动管理规模仅能和小型基金公司匹敌。”一位从事资管业务多年的券商人士如此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当前,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由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三部分构成。其中,专项资产管理业务领域广泛,目前主打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俨然已经成为2015年券商资管业务的蓝海。券商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基础资产包括企业应收款、信贷资产、信托收益权、基础设施收益权等财产权利,以及商业票据、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商业物业等不动产。
当前已有恒泰证券、中信证券及华夏基金子公司华夏资本各自完成了其首单ABS(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去年,我们推出了两单资产证券化业务,一是借办公楼融资50亿元,一是为苏宁旗下11家门店资产推出首单私募REITs(房地产投资基金)产品。”中信证券资管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不过,尽管有成功案例在前,但自2012年资产证券化业务重启以来,业务开展却是一路磕磕绊绊,知易行难。
安邦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投资部投资经理王杰林对此深有感触:“资产证券化也属于通道业务,和信托类似,玩的是现金流和基础资产。当前,中国利润高的行业凤毛麟角,很难提供稳定的现金流、也缺乏抵押物,诸多行业不能满足资产证券化的要求。尽管当前处在金融脱媒的时代,市场呼唤直接融资,但国内的实业实在养不起高成本的金融资金。”
王杰林介绍,资产证券化业务目前对券商的资管业务的利润贡献还“微乎其微”。券商可以在专项资管计划中担当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发行人和承销商,收取1%左右的承销及管理费率,同时也可以担任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承销商。但由于银行方相对强势,仅能收取千分之一左右的承销费率。“有政府背景的券商在这片蓝海还能获得优质项目,其他券商多靠人脉关系,寻找优质项目。”
强者恒强?弱者超车?
当前,建立多元化综合性的资管机构,已成券商的共识和首要任务。
谢建杰称,无论是基金公司、券商资产管理公司,还是券商资管部都需要加快向现代财富管理机构转型,要开发出满足不同投资者风险收益需求的投资理财产品。在这样的行业发展背景下,谁的产品线最全、业绩最优、创新能力最强,谁就能影响行业发展潮流和趋势。
“券商开展资管业务,是否成熟,要看资产管理的数量与质量,以及能否发挥看家本领――优秀的产品创新能力和设计能力。券商开展资管业务赚取的是管理费和分成,一切以规模为导向,规模越大,盈利越多。但同时,管理内容也尤为重要,部分券商资管业务多是被动的通道业务,而非主动管理,层次较低。就核心优势而言,券商若无产品创新能力,就与公募基金毫无区别,没有竞争优势。”前述大型投行资深人士称。
“对于大型券商而言,在资管业务发展方向上做法类似。”谢建杰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称:“谁能拔得头筹,取决于原有的积累,以及人员素质和沉淀的客户基础。”
以中信证券为例,据公开数据显示,其资管规模近年连续飙升:中信证券管理资产规模2011年仅为620亿元,到2014年已经攀升至7550亿元。下属子公司华夏基金资产管理规模2011年为2340亿元、2014年稳步攀升至4620亿元。当前,中信资产管理总规模已达1.2万亿元。
某券商资深资管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介绍,中信证券资管业务正在从通道业务和共同基金模式,向多元化、综合性的资产管理机构模式迈进。三年前资产管理收入占中信证券收入的5%左右,2014的比例已超过10%,接近15%。
前述大型投行资管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中信证券取得如此成绩正是基于其“原有的积累”:中信证券早期建立了强大的客户资源网,其投行业务强势,客户囊括银行企业等大型机构客户,而营业部即经纪业务开发了为数众多的高净值客户。中信证券专攻私人银行业务,这比银行开展私人银行服务更有优势,因为当前的私人银行业务雷同,均是保本收益,而中信证券可以在这一领域为客户带来综合服务。营业部5%的优质客户就可以支撑起资管业务80%的收入。
“只要投资不出现重大失误,将强者更强,大者恒大,小型券商处境会越来越难。”谢建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