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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建设;安全监理;技术措施;施工方案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1.安全监理的主要特点
(1)责任体系:安全监理责任是由监理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共同承担的:在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上,实行的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每个从业人员都有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
(2)安全监理内容:一个重点和二个关键。一个重点是抓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二个关键是方案审核和监督实施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方法、手段
“审”―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审查专项施工方案,首先是符合性审查,即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其次是程序性审查,即施工方案必须先经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对危险性较工程,达到一定规模必须先经过专家论证,方案最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总监理工程师只是提出审核意见并签字。
“查”― 在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定期巡视检查,对施工单位的自查抽查。
“停”―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报”―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施工准备阶段主要安全监理工作
2.1制定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规划和措施
在项目的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中应包括有关安全方面的监理工作内容。
(1)按照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范围、目标、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 对中型及以上项目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特点、方法和措施、控制要点和目标等并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2.2审查施工单位施工方案的安全可靠性
一般工程施工主要审查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审查的基本原则
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合理性及安全稳定性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签署意见。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实际需要;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2)危险性较大施工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七类分部分项工程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施工企业需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6类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经过5人以上专家的论证,因此应为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审点。
1)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
(a)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直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末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b)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c)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d)起重吊装工程
(e)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式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f)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g)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0类)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7)6m以上的边坡施工:
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2) 应经过专家论证的施工组织设计
(a)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末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b)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c)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lO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d)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e)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f)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3.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施阶段的主工作
(1)审查证书 ―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以及专职安全员配置到位数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检查制度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
(3)审查方案 ― 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规定,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在文件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4)审核费用 ― 审核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5)审查设施 ― 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工架设设施工、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工架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项目总监在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
(6)审查危险源 ― 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定期巡视检查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作业和监管情况;
(7)检查标志 ― 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符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并对照安全防护措施费用计划检查其使用情况;
(8)监督施工 ― 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采用监理手段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9)督促自查 ― 施工单位进行自查工作,并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监理
前 言
近几年,我国工程建设质量总体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质量问题仍然不少,大量质量通病还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而且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时有发生,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工程质量的滑坡,会严重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直接威胁着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如何搞好控制好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成为当务之急。
一、概 述
所谓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工程监理单位应按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许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转让监理业务,不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与项目业主签订监理合同,代表项目业主对建筑工程质量实施监理,并对建筑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二、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控制的主要内容
监理与施工方一起对图纸进行会审。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在降低成本、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对其可操作性做出总体评价,对施工方案中不可取之处提出改进意见。督促承建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实施。检查工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设备的质量,并做好必要的测试和监控。监督承建单位严格按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序要督促承建单位做好单项施工组织设计,实施预控措施。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确保隐蔽工程按设计要求施工;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内容繁多,但概括起来主要有:
1、建立和完善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
2、审查承包者的资质,确认分包商;
3、确定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
4、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
5、施工机械质量控制;
6、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7、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质量跟踪、监督、检查、控制;
8、质量缺陷(事故)的处理。
三、建筑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1、审定施工组织设计
监理工程师要重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以下主要内容:
(1)施工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组织机构和特种技术工种人员相应证件是否齐;(2)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3)工期安排是否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4)施工部署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5)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物资采购
采购物资应符合设计文件、标准、规范、相关法规及承包合同要求,如果项目部另有附加的质量要求,也应予以满足。对于重要物资、大批量物资、新型材料以及对工程最终质量有重要影响的物资,可由企业主管部门对可供选用的供方进行逐个评价,并确定合格供方名单。
3、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分包服务对各种分包服务选用的控制应根据其规模、对它控制的复杂程度区别对待。一般通过分包合同,对分包服务进行动态控制。评价及选择分包方应考虑的原则:
(1)有合法的资质,外地单位经本地主管部门核准;
(2)与本组织或其他组织合作的业绩、信誉;
(3)分包方质量管理体系对按要求如期提供稳定质量的产品的保证能力;
(4)对采购物资的样品、说明书或检验、试验结果进行评定。
四、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这个阶段是工程的主体开始实施阶段。承包人按规定的施工方法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实施工程,以达到设计文件的要求,这个阶段的质量监理工作主要有:
(1)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是否按开工前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各材料、混合料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各材料的质量标准和混合料配比要求;
(3)对每道工序施工后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才允许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
(4)对施工中产生的工程缺陷或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达到设计要求后才允许承包人继续施工。在施工阶段中,监理人员主要应抓住“检查”这个环节,尽可能增加检查时间,加密检查点,使检查工作达到足够的广度和深度,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已出现质量问题的,要及时责令处理改正。
五、验收
每项工程开工前,监理要督促承包商及时划分好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并报监理及业主批准。这样作为日后质量评定及工程验收打好基础。不要等到工程全部完工后才予以划分,这样不利于施工过程中及时开展质量评定及施工质最管理资料归档。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如地基基础中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有地下层的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划分好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后,质量管理目标就明确了,承包商质量管理目标也有了。对各检验批、分项工程的质量监理应力求做到各工序加强事前督促、控制关键点。确保事后验收一次性通过。但是质量验收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往往难于坚持,常常会流于形式。要改变这种形象,最好应以监理验收评定分数为依据来奖优罚劣。只有这样,才能引起各方对质量验收工作的重视。
六 结 语
建筑工程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应高度重视监理对工程质量的作用,运用扎实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将影响质量的因素尽可能消除,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要求。
参考文献
[1]樊杏飞.论建筑工程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J].大众科技,2006.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306-1499(2014)08-0235-01
1.引言
目前对于建设工程的监理在建设项目中的作用,基本都达成了共识。监理单位通过代表业主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和管理,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以及项目的顺利进行。工程项目的目标除了三控、两管、一协调之外,对于施工安全的管理也是不可忽略的,建设监理对于项目应应承担必要的安全责任,保证项目的安全顺利进行。目前对于监理的安全责任认识还较不全面,因此有必要对其基本的责任范围及工作方式进行分析。
2.工程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范围
在一栋建筑的建设过程中,监理的角色是非常重要的。他承担着协调承包商和施工方以及对建设过程进行监督的作用。建立监理制度是为了解决我国建设项目传统管理模式存在的安全、投资、进度、质量目标的失控问题,改革旧有建设项目管理体制。监理人员应根据监理合同对工程实施监督和管理活动。当监理严格执行其职责时,可防止业主方或施工方降低施工安全的做法,同时可指导施工方进行安全的综合控制,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在建设过程中,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监理单位应按照标准规定,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对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与管理措施是否到位,能否满足各类标准的强制性规定。
(2)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要求对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或暂停施工的要求。
(3)当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向业主单位进行上报,并与施工单位进行配合,及时减少安全事故的影响范围,减少经济损失与人员伤亡。
(4)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5)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建设项目实施监理工作,同时与其发生工作关系的单位签署相关合同,并对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处理采用书面形式反映。
3.监理安全责任的工作落实
3.1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管理体系
建筑安全管理体系是建设监理单位实行安全监理的基本保证与参考依据,合理的安全管理体系能为监理提供基本的工作方式及操作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应明确监理的安全管理职责及义务,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具体而言,安全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应建立监理的安全责任规章制度,对于企业内部的不同人员的安全责任进行划分,明确企业内每个人需要完成和承担的工作与任务;第二是要建立明确的工作手册,指导各层人员的基本安全监理工作。安全监理是一项十分复杂而繁琐的工作,一份好的工作手册能有效指导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督工作;第三要明确企业内部的工作责任及费用条款,与建设单位进行合理配合,合理对监理的责任和费用在合同中予以规定,保证监理工作的合理有据;最后要建立必要的监理安全责任保险,转移一部分监理的安全责任风险。
3.2施工安全的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对于安全的监督管理是很有必要的。对于监理而言,需要对施工现场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于专项施工方案需要审查,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包括:开挖深度大或开挖比较深、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基槽)支护、降水工程施工方案,深度大的基坑(基槽)土方开挖方案,重要的模板工程和支撑体系、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起重吊装和安装拆卸工程施工方案,拆除、爆破工程施工方案等。在日常工作中,安全监理需要对模板工程和支撑体系、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起重吊装和安装拆卸工程施工方案进行审查,重点检查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地方或危险施工场所是否设置安全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牌,及时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坚决制止施工过程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3加强监理队伍建设
监理队伍的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及相关安全管理方法的掌握对于现场的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监理单位应加强人员培训。安全事故的发生有些是由于监理人员本身素质不高造成的。有的监理人员技术不够娴熟,知识掌握不够牢靠,现场经验较少,以致于在现场无法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因此监理单位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监理知识。在培训过程中应注重实际经验的积累,以实际的工程为例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要比只传授书本知识要强得多。同时还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考核,除了刚聘任时的严格考核,每年都应对所有的监理人员进行一次复检,以保证所有监理人员的素质。
4.结语
监理单位在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各建设项目都应合理实行监理的安全管理,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监理企业也应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管理体系、进行施工安全的管理以及加强监理队伍建设,保证建设项目的安全顺利完成。
参考文献
[1]冯建辉.浅谈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如何控制安全[J].建筑安全, 2005(02).
关键词:支模架工程;坍塌事故;原因分析;防治措施;法律责任;
一、事故经过
杭州某公司车间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2353平方米,二期建筑面积为8000余平方米,三层混凝土框架结构,层高5m,最大垮度10m,于2007年5月底开始施工。2007年7月10日部分二层楼面支模架基本搭设完毕,7月16日下午3:30左右开始浇筑混凝土,当浇筑面积达500平方米左右时,二层楼面于下午4:10左右突然发生坍塌事故,一名民工被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还有7人不同程度受伤。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1、材料问题:承重支模架搭设使用不合格的钢管、扣
件;大部分钢管壁厚只有2.8-3.0mm,部分钢管壁厚甚至只有2mm;部分扣件有裂缝和破碎。2、现场施工问题:支撑架体未设置纵向和水平剪刀撑;缺少水平拉杆,支撑架步距过大;支撑架体立杆底部未设垫木,立杆接长及顶步双扣件加固方式不符;支撑架体受力杆件之间用铅丝绑扎代替扣件连接;支撑架体未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二)间接原因:1、施工单位管理问题:支模架专项施工案未经企业技术
负责人批准,现场支模架搭设与专项施工方案严重不符;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严重缺少,项目经理不到位,现场无专职安全员;2、监理单位严重失职问题:将不合格的钢管、扣件等按照合格签字验收;未对支模架专项施工方案认真审核,未对支模架搭设进行验收,在未取得总监理工程师混凝土浇捣令的情况下,现场监理员默认施工单位进行混凝土浇捣。
三、防治措施:
(一)严把材料关
合理选用钢管、扣件等材料是保证施工安全的首要措施,要强化安全责
任追究制度,严格材料进场检验,杜绝使用劣质产品。支模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中规定的ф48.×3.5mm钢管,钢管扣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1995)的规定。不得使用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及裂纹的钢管和有裂缝、破碎的扣件。(二)严把方案编制审核关:
施工单位应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施工方案。要符合工程及施工各阶段的实际情况,计验算项目及采用参数必须覆盖住实际存在与可能出现的最不利和危险的情况;对材料的规格和质量、设置与工作状态、构造和连(拉)结要求、施工工艺和使用条件、杆件变形和基础稳定等一切可能影响支架工作安全的控制事项,均有明确严格的限控指标、要求或措施;对危险的环节、部位、事项和因素有可靠的保险和保护措施,必要时应设监测或监护;对可能出现的隐患、异常情况与突发事态有全面和充分的考虑,有到位的应急处置和安全排险救助预案;有对各级相关人员技术安全责任和及时反馈情况的规定或要求;有对方案、措施实施情况的考察、记录、研究和总结要求。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亲自对施工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工艺合理性进行审查并对方案的正确性负责,所有的签名必须本人签署,不得代签。
(三)严把现场组织管理关
项目部要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特别是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制度;项目经理要到位,要按规定配备足够的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对其进行责任落实和目标管理考核,确保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以及对钢管、扣件质量的检测和验收制度;抓好架子工的专项技能培训与考核,提高施工队伍业务水平,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架子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需要处理或加固的地基、基础进行验收,并留存记录。模板支撑系统应在搭设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应以专项施工方案和各种规范标准为依据,查验支模架现场实际搭设情况与经审核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一致,是否符合各种规范和标准。验收人员应包括项目安全、质量等技术人员,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的施工。
(四)严把浇捣关
混凝土浇筑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具备混凝土浇筑的安全生产条件后,签署混凝土浇筑令,方可浇筑混凝土。浇筑过程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并确保支撑系统受力均匀,避免引起模板支撑系统的失稳倾斜。浇筑过程应有专人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观测,发现有松动、变形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浇筑,撤离作业人员,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
(五)严把监理关
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在搭设过程中要加强巡视和检查力度,发现异常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对施工单位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而继续施工的,要及时向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在签发混凝土浇灌令之前,必须对支模架体系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验收,确保支模架实际搭设情况与经审核通过的专项方案一致。
四、法律责任
(一)施工单位法律责任:施工单位支撑架体立杆底部未设垫木、支撑架体未设置扫地杆等行为违反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中的第6.1.9条(强制性条文),应当按照《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2号)第十八条“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的规定进行处罚。
(二)监理单位法律责任:监理单位未对支模架专项施工方案认真审核,未对支模架搭设进行验收等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十四条部分条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规定进行处罚。
五、结束语:
模板支撑系统安全事故的预防需要从技术和管理两方面进行加强,要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法》及《安全生产法》,规范安全行为,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护好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参考文献
[1] 冯金荣 方荣伟. 谈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内容及注意事项[J].工程建设与设计, 2005(07)
关键词:工程监理安全生产建设项目 责任
1.安全监理责任的五种情况
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由于主客观原因,会导致工程安全事故或问题的发生。监理工程师最关心的问题是工程安全出了问题应由谁来负责?这也是业内人士所关注的焦点。笔者认为监理的过程行为是界定监理是否负责任的依据,即监理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是监理自身行为有过错,并且过错的行为导致了安全事故或问题的发生。监理的安全监理责任大体上可分为以下五种情况:
(1 )过失责任。监理在责任期内,因缺乏应有的谨慎或自身的过失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监理应承担过失责任,并应按合同约定予以赔偿。监理在为业主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必须恪守职责,认真负责,在工作中不能出现失误,一旦出现失误,就有可能承担赔偿责任。而这种失误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客观存在的,甚至是不可避免的,无论监理制度如何健全,也无论监理人员如何努力,仍然存在过失的可能。例如:施工单位申报的专项方案存在错误,监理也进行了审核,但未发现问题,并由此引发安全事故;在检查和巡视过程中,由于监理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有限,对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发现,此隐患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监理人员发出了错误的指令或做出了错误的判断,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违反监理职业道德引起的后果等。为此,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广泛的专业知识,良好的职业道德,高超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中勤奋努力、谨慎行事。
(2 )渎职责任。监理人员在执行监理任务时不尽职,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渎职行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且具有违法性,所以应承担制裁性法律后果。如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由此引发安全事故;与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从而引发安全事故;因非法转让监理业务,造成安全事故等。这就要求监理做事必须遵纪守法、诚实信用、严格监理。
(3 )违约责任。即违反监理合同规定的责任,是指监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监理单位未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配备安全监理人员;监理投标书中的安全监理目标因监理原因未能实现;监理人员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违反合同规定等。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监理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业主损失等违约责任。虽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没有专门针对安全监理的条款,但随着《条例》的颁布实施,大部分业主已将安全监理纳入了监理合同中,明确了安全监理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权利,安全监理已经成为监理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
(4 )不作为责任。当发生上述除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时,监理应及时向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劝告、警告、通知、下达工程暂停令等监理意见,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咨询、劝阻意见,反映现场实际情况。如果监理没有做到这一点,发生了责任事件,则不论何种理由,监理应承担不作为责任。例如:监理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未进行审查,就批准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监理在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未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监理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未要求其进行整改,或者在无法制止上述行为时又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这就要求监理人员要恪尽职守,科学监理,做事周到,该阻止的要阻止,该报告的要报告。
(5 )不承担责任。当发生的安全事件并非监理方因时,监理不承担责任。这种情况是经常发生的,一般有以下五种情况:一是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监理及时下达书面指令予以制止,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违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后发生安全事故的,监理不承担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监理在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监理按照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停止施工,同时将此情况及时报告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违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后发生安全事故的,监理不应承担责任。三是如果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虽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但施工单位的行为仍不能有效制止,从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监理不应承担责任。四是监理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者制止不了其违规行为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但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仍不能得到有效制止,从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监理不应承担责任。五是凡发生上述四种情况之一的,监理已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可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继续施工,从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监理不应承担责任。
2.监理安全责任方面存在的误区
一方面是针对目前工程项目中安全事故频发的现象,过分强调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有的承包商认为监理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机构,甚至是自己的对立面,使监理人员具有成为安全员的倾向。只要出现安全事故,首先找监理单位,甚至于只要出现安全事故,监理单位就得承担连带责任。这一做法显然夸大了监理的安全责任。
另一方面是近年来出现了将“ 安全监理制度”引入工程建设监理目标控制的观点,即将建设监理目标管理的“ 三控制”改为“ 四控制”,在原“ 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加上“ 安全控制”。首先我们肯定的是行业内重视并明确监理安全责任是一件好事,但绝不能乱加责任给监理。《建筑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工程监理机构进行监督实施的主要内容是项目投资、质量及进度。我们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既不能任意缩小监理的工作内容,也不能随意夸大。
3.法律法规对监理安全责任的规定
3.1 建筑施工企业是承担安全责任的主体
我们必须明确的首要问题是工程建设各方中,谁是承担安全责任的主体。《建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从上述法律条文中我们可以明确得出,建筑施工企业是施工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是施工单位的法定义务。这符合“ 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
3.2 监理安全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
2004 年2 月1 日起实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监理的安全责任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其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条例》中的五个“ 应当”明确规定了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理的职责,我们从十四条第一款中可以看出,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安全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另外根据《条例》第二十六条,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①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②土方开挖工程;③模板工程;④起重吊装工程;⑤脚手架工程;⑥拆除、爆破工程;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当监理违反上述规定时应承担的责任在《条例》中亦有说明。《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 万元以上3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①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③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④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本条从监理单位及其人员在行政,刑事及民事方面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四个“ 未”字充分说明了由于监理工作未尽职、不作为等导致的安全事故,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4.相关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
⑴《条例》第十四条中规定了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那么是否说只要监理人员审核了项目,就不应承担责任?若监理人员审核了项目而没有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工程监理单位的审查深度应达到怎样的深度才可以免责?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实际上,对监理人员的专业审查深度界定有较大难度,在这里可能有以下两种情况:监理人员可能认真负责地审核了项目,但由于受到自身能力水平,知识经验所限并未发现全部或主要的安全事故隐患,而此安全隐患最终引发了安全事故,那么是否该追究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呢;若监理人员工作不认真,疏忽大意,对本该发现的安全隐患借口说没发现,如果监理人员没有发现安全隐患就不承担责任的话,那就会让某些责任心差的人钻法律的空子,但反过来如果应当承担责任的话那又该如何界定呢?是否可以说只要监理人员没有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就应当承担安全责任呢?可以说监理人员应当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而没有发现时才承担责任,但这个“ 应当”的限度该怎样界定?法律条文中并无确切说明,这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可以明确的是,若监理人员没有发现明显的安全事故隐患,而这些隐患最终酿成安全事故的话,应当承担安全责任。
⑵我们将第一点进一步深入,安全事故隐患不一定会造成安全事故。工程监理单位的违法行为往往也是违约行为,损害的是建设单位的利益,只有当监理单位的行为造成了建设单位的损失时才承担责任。
⑶目前我国的监理取费问题值得关注,而安全措施费又不是竞标费用。监理在承担一定安全责任的同时又没有被赋予相应利益,使得监理的执业风险增大。因此建议把监理的安全措施费也包含在竞标费用中,按总投资计算或双方协商,将其作为专项费用。
5 结束语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监理;现状;施工
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首次明确了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及法律责任,从此安全监理成为监理单位项目监理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部分。随后国家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规定,均从不同角度、不同程度对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提出了要求,安全监理已逐渐成为监理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建设工程普遍是施工危险性大、工作条件差、不安全因素多且点多面广,这给安全监理工作带来不小的挑战。在此,笔者从安全监理的实践经验,谈谈工程建设中应如何开展安全监理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和思考。
1.法律、法规对安全监理的界定
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首次明确了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及法律责任,即 “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用于指导工程监理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将《建筑法》赋予监理的任务明确规定为质量、造价、进度“三控制”。也就是说,法律及规范对工程监理并未赋予安全监理的任务。
2.安全监理的现状
上述国家法规与部门规章关于安全监理的责任到了地方主管部门被扩大化。突出表现为本该施工单位履行的责任强加给了监理单位,如要求现场监理从事“安全旁站”。这种规定混淆了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界限,与《条例》、《意见》相悖,对于监理单位是不公的。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现状的另一表现是,将对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安全管理上岗资质套用到了监理头上,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方能上岗。这一要求与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年第158号令)不相符。《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关于监理企业的四类不同等级的资质中,均无安全管理专业之要求。
安全监理的实践早于《条例》时间。笔者最早接触安全监理在2002年。人们当时将安全监理称之为“安全控制”,在质量、投资、进度三控制的基础上增加“安全控制”,将“三控制”变为“四控制”。在《条例》、《意见》出台之前,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出现过头的作法是可以理解的,算是矫枉过正吧。
3.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安全监理的思考
3.1 安全监理的模糊阶段
在这一阶段,对如何开展安全监理概念是模糊的。根据上面的要求和市场竞争的需要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安全监理规划》的内容以《建设监理规划》为框架,将施工单位应做的工作全部写入;《安全监理细则》采用jgj59—2011条文汇编。编制上述两种安全监理文件的动机是应付检查,效果是缺乏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主管部门指责监理单位安全监理不到位;现场监理埋怨无所适从,负担过重;施工单位则说监理干预太多;业主说监理力度不够,等等。众说纷云,莫衷一是。在这一阶段,不仅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对安全监理的概念是模糊的,甚至地方主管部门也不是很清楚。
3.2 安全监理的探索阶段
《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文的颁布给监理单位指明了方向,回答了安全监理做什么,应当怎么做的问题。特别是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于2008年9月出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选修课教材》之《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理实务”,对《条例》进行了详尽分析,使我们对安全监理的责任体系、工作内容和方法手段三个方面有了清晰的认识,明确了安全监理工作内容的一个重点和两个关键。一个重点是抓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两个关键是方案审核和实施监督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目的是促进施工单位自己管好自己。
经过继续教育培训,对安全监理有了新的认识,从2009年年初开始,我们对原《安全监理规划》及《安全监理细则》进行了升级。
(1)《安全监理方案》的编制
《安全监理方案》本应属《监理规划》的组成部分,只是因容量较大,将其单独成册。内容包括:安全监理工作依据、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安全监理范围和内容、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安全监理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和措施、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一览表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计划、需办理验收手续的大型起重机械一览表、安全风险管理和附录等10章。
安全监理的核心是危险性较大工程。因各工地施工条件不可能完全一样,对编制方案的针对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土方开挖工程,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规定,当开挖深度超过3m的基坑即划入危险性较大工程,搭设高度超过5m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24m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等,均属危险性较大工程。该文件附件二规定,上述工程超过一定规模后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评审。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在初步认定的基础上拟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计划。与模糊阶段相比,自《意见》出台之后,使安全监理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层次分明。自此安全监理方案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宏观监控起到切实的指导作用。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对《安全监理方案》的细化。两者相比较,前者属宏观管理,后者属微观管理。为适应不同层次的工程参建人员对安全监理的认知程度,以湖北某工地为例,对编制内容进行简述。安全监理细则编制分为两大部分,目录为:第一部分通用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第一章落地式外脚手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二章“三宝”、“四口”防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三章施工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四章施工机具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二部分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第一章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二章模板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三章塔吊运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与模糊阶段相比,重要区别在于引用了强制性标准条文;在两大部分第一章之前的总则中点明引用法律、法规及jgj59—1999标准条款号;各章再用一个条目引用强制性标准原文,旨在增强细则与强制性条文的符合性。各章采用通用提纲,根据不同分部分项工程赋予相应内容。现将各章提纲转录于下:工程概况;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要求;安全控制要点、检查方法、频率和措施;安全监理人员安排、分工;检查记录表(jgj59—1999相关表格内容)。
按如上思路编制出的《安全监理方案》与《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具有操作性强的特点,其编制深度可满足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安全监理的责任、手段和方法。如,检查方法采用如下流程示意图:审查核验巡视检查告知通知停工会议报告监理日记安全监理月报。各节点内容放在《安全监理方案》中,使细则与方案具衔接关系。
经安全监理探索阶段的实践证明,在《条例》与《意见》的指导下,安全监理依据其法规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基本理顺安全监理程序,正朝着规范化、标准化迈进。
(3)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
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依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及施工单位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重点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安全监理,即《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中划分的7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6类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现场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范围。
首先,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等工程概况;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编制依据。
其次,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与《专项施工方案》中载明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实体安全监理。如对超过3m的基坑支护、降水工程与土方开挖工程,现场安全监理主要针对基坑支护的材质与支护方法以及土方开挖边坡放坡坡度、坑边荷载等进行重点监控。
再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一般建筑中很少遇到,主要分布在高层建筑中。
4.结语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安全监理是建设工程监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部
分,做好安全监理工作义不容辞且刻不容缓。为此,监理单位应该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责任,这样才能使施工中的安全风险程度降低,尽可能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工程建设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关键词:路桥工程;监理;工程质量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的公路与桥梁工程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在工程建设迅速发展的同时,路桥建设中存在的不足也逐渐暴露出来。比如,设计寿命未满的江西傍罗大桥倒塌、湖南湘西自治州凤凰县在建堤溪沱江大桥坍塌和安徽合肥地下行人通道施工工地路面塌陷等等,发生安全事故不光给相关部门和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隐患。出现质量问题,主要是由以下三方面不足造成的:①不外乎相关部门、企业在路桥工程建设中疏于监管;②路桥工程建设监理功能发挥不到位;③建设施工单位偷工减料等,因此做好公路与桥梁工程的监理,要从这三方面下手去解决。
1公路与桥梁工程监理概述
在目前众多的施工管理中,绝大多数的工程的都建立了相关的工程监理制度,工程监理制度能够很好的为为工程中的日常事务起到管理和监督的作用,其涵盖了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为工程的建设起到了极大的作用。所以,监理单位对路桥工程安全生产要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把关,这样才能更加有效地控制工程的进度、保障工程的质量、防止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对整个的工程建设有着巨大的意义。而在监理制度中监理又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设计监理,另一类是施工监理。它们的工作阶段从其名称之上就能够区分出来。其中设计监理管理的是设计阶段的各类事物,其作用是使设计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并且结合设计做出合理的前期预算;另一类施工监理就是在施工的过程中执行其权利的,使过程的进度能够按照进度计划书合理的进行,使工程的质量得到可靠的保障。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和设计的过程中,起到一个监护和督促的作用,其自身需具备相当的专业素养,能够合乎情理的做出正确的监督工作,使工程的施工进度、资金使用和安排得到有效的管理。监理人员是不需要从事生产活动,在整个工程的各个阶段,其就是起到一个监督的作用。
2施工前的监理工作
监理单位在工程的设计阶段就应该积极的与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接洽,协助设计单位和施工的单位做好各项的工作。此外,还应根据工程的施工实际作出合理的进度安排和施工细则安排。然后再将各类文件通知到设计单位和施工的单位,精心组织、开展全过程监理工作,保证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使施工的过程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从而使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
3抓好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质量是每个工程的生命,在施工时,项目应该接受雷子政府、群众和相应单位的质量监督和问责。而这同时也是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认真严谨的监理工作是让施工方确保工程质量的基本原则,更是打造精品工程及工程安全运行的首要任务。另外,在路桥工程施工过程中很容易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污染,所以在路桥工程监理要格外注意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应该在施工做做好各类建筑垃圾和建材堆放的规划任务,使整个的施工过程能够环境友好。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前一定要做好具体的任务规划,要将监理队伍的任务明确化,使每一个监理都能够明确任务是什么、该怎么做、什么时候做、怎么才能做好,是监理工作变得有条不紊,有据可循。另外,全过程监理过程要全面贯彻质量控制措施,这样才能保证工程达到质量标准,在施工的过程中要做好相关生产材料的规划和管理。而具体的管理措施可以通过以下的几条措施实现:首先,要加强对工程在事前、过程中和事后的管理与控制;其次严格“三检制”进行质量控制,主要内容就是全面的认定和评定单元工程、分项和分部这三个层次的工程质量。最后,对于在工程的建设之中起到节点作用的环节,要联合工程施工中的各个方面进行适量的审核与管理,使监理变得更加的全面,以此来推动整个工程的质量。
3.1认真审阅设计图纸
监理部门在施工前就要认真的学习施工图纸和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并将自己在学习中的疑惑在三方会议中提出,然后通过设计部门的统一解答,使疑惑得到消除,在源头上解决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隐患。
3.2质量控制
3.2.1首先抓施工组织设计和部位开工申请及施工方案
承包人施工的依据就是监理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部位施工方案,同时也是评估承包人履约行为的标准。要求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部位施工方案,进行及时地审核找出关键工作和关键线路,有不符合技术规范和工期目标的情况要要及时做出调整,使其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3.2工程定位
工程定位的准确性,就需要在工程建设初期使用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的现场测绘,并且在其工作结束后要采用另一组测绘队伍对其任务进行检测,综合两个测绘队伍的数据来确定施工的方案,从统计学的角度来保证工程前期工作的准确无误。①基准点的精度。工程定位就是从选定基准点开始的,所以基准点的精度直接影响工程定位的精度。基准点由位测量工程师测量闭合,监理测量工程师进行复测,并结合工程现场情况进行加密,从而才能保证整个工程的定位精度。②施工放样的控制。就是从平面和立体空间位置对工程进行较为全面的控制,工程所有部位的放样控制都要经过监理测量工程师复核没问题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③材料报验。每批进场所用钢筋、水泥等材料,都要按规定监理见证取样达到30%以上试件到有资质的实验室做试验,实验室提供相关的实验检测达到相关标准才允许在项目建设工程中使用。④监理要求施工单位主体结构施工时,在报方案措施、测量放线、分项报验、隐蔽工程验收各环节,要按程序全部执行监理,主要步骤就是:填写报验单,技术负责人签字,按程序办事。
4工程投资控制
监理工作加强费用控制的意义在于可以为施工方减少投资、为监理方获得声誉、为社会节约成本。
4.1工程变更
不管是承包商还是业主,针对设计提出的工程洽商、变更设计申请、施工变更等都要得到业主有关部门签署的意见,这也是作为承包商实施依据和后面工程量申报调整的依据。未经业主批准,承包商擅自实施工程变更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商自己负担。在工程变更实施过程中,监理要有针对性对变更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更为严格地进行监督,并实测实量变更的工程项目数量。
4.2现场工程量确认
不能进行现场工程量的项目是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图纸不能直接计算出结果的;第二类,不能直接确定工程数量的工程项目,具有代表性的工程项目就是土方开挖、原有结构的破除和地基处理换填等。现场确认必须有甲方代表、监理、施工三方在场,经过实际实测量后各方在现场确认单上签字,作为之后支付的原始依据。
4.3工程完成后的验收
承包人在完成某项或某部分工程后需要由监理进行验收,待合格后填报相应项目工程计量单,监理需要确认承包人申报的计量项目和数量的准确真实,当计量的工程项目都达到了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后,监理工程师才能签认同意,再报建设单位造价控制部门。总而言之,费用控制监理的提升需要建立在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合同进行管理和控制的前提下。另外,对于各个环节控制关键点一定要明确,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督促检查和制定投资控制流程,从而实现对整个项目投资的有效控制。所以,监理工程师首要任务就是提前熟悉合同,根据合同规定办事,这样才能在出现问题后的第一时间解决。同时,在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计划的过程中一定要慎重,做到不损害施工方利益,又能维护业主利益,这样可以节约施工方、业主、监理方等各方的开支。
5结语
公路与桥梁工程的监理从立项、规划、设计、审核到施工,一直到最后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管理,整个流程都不能有任何环节上的闪失,不然可能导致不可估量的损失,这就需要监理人员对公路桥梁系统工程的所有工作顺序和相关标准有一个全面的把握,这样才能保证工程项目能在计划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内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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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措施;主要内容;必要性;具体措施
Abstract: Th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ogress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technology upgrade, engineering quality continuous improvement also discovered many new problems. Supervision work of construction does not reach the designated position is the existing generally problem in process.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current our country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the necessity and main content, put forward to strengthen the concrete measures of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measures; main content; necessity; specific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 U415.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工程建设实行监理的必要性
1.1 从管理的角度来看,过去几十年建设活动基本是由建设单位自己组织进行,如此运作,弊端很多,一部分人员刚熟悉项目管理业务,还没有巩固就又改行干别的,另一部分却又要从头学起,严重影响了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人才浪费和管理费用的浪费,管理人员的专业化不能配套。
1.2 从工程建设质量保障的需要。工程建设监理是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建设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并要对工程的投资、进度、合同管理及建筑安全等进行监管,保证建筑工程质量。
1.3 从适应市场经济、改变政府职能、与国际市场接轨的需要。建设监理是从国外引进的,是人类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成果,它虽然产生于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但同样适用于我国高速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实行全面、全过程的专业化、专家化、职业化的监督管理是社会进步趋势。
2、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
2.1 模板承重架方面的监理
①审核施工方案: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时,必须要做好各个方面的检查,主要包括模板和支撑系统的材料规格、接头方式、内部结构、水平杆等,这些都需要根据施工图纸一一审核。立杆底部支撑结构需达到支撑上层荷载的要求;模板立杆承受的施工荷载,应维持两层或多层立柱,立柱底部需要添加木垫板,不允许运用砖及脆性材料铺垫;考虑到维持立柱的整体牢固,安装立柱过程中需要增加水平支撑和剪刀撑;立杆高度超过2m之后需要设置两道水平支撑。
②检查支模架的钢管、扣件:施工过程中,对于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的选择必须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有的情况是不允许运用这种结构的,如:支模架高度大于8m,跨度大于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集中线荷载超过15kN/m时,这些都必须禁止采取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可以选择钢柱、钢托架等体系代替。在搭设模板承重架使用的钢管、扣件运至施工场地之后,应该对材料进行抽样检查,当出现测试异常时应及时整改加固处理。
③控制搭设质量:搭设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整个建筑结构的科学性,在施工前后须及时完善搭设工作。控制搭设质量时通常采取的措施包括:检查搭设操作人员的专业水平;检查搭设能否符合工程设计需要;检查立杆、扫地杆、水平杆、剪刀撑等具体的搭设部位以及数量与标准是否一致,若发现不同则需根据图纸进一步审核。
2.2 脚手架的安全监理
①搭设方面:搭设脚手架时需要结合施工方案制定的标准进行,当搭设方案设计好后必须要交给工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提交给项目分管负责人检查验收,当确定方案合格之后才能投入具体操作。脚手架支撑系统应当牢固可靠,若遇到一些大面积的支撑排架,则需要特殊制定施工组织设计,且参照施工标准搭设操作。搭设前期需要对具体的搭设材料严格检查,关注搭设结构的稳定性,主要针对钢管、扣件等受力构件重点审核,确保结构的承载能力与负荷大小之后才能施工。搭设工作结束后需经过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复验后挂牌方可使用。
②使用方面:脚手架投入使用之后,禁止把主节点的纵、横水平杆、扫地杆、连墙构件拆除,且对其连接牢度做好检查,确保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内部结构能够达到施工标准。此外,还需要坚持地基的积水,底座的松动,立杆的悬空等多个方面的问题。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且避免脚手架在使用时出现超负荷的情况。对高度超过24m的脚手架,应检查器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在标准范围内。
③拆除方面:施工结束后需将脚手架及时拆除,在拆除过程中应当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通常是自上而下逐渐拆除。同时,连墙件等也需要跟着脚手架共同拆除,这样可避免拆除后其它脚手架松动。构件被拆除后禁止高空抛掷,拆除过程应该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由专人监护。
3、加强工程监理工作的具体措施
3.1 建立健全监理组织体系。监理工作是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明确分工,实行岗位责任制。项目落实到人,保持相对稳定。使监理单位形成了上下内外协调、高效率快节奏、有条不紊的运行机制。
3.2 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一方面,从全方位、全过程监理的要求来看,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还不能与之相适应,迫切需要加以提高。另一方面,由于工程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层出不穷,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也不断更新。信息技术日新月异,这些都要求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这样才能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3.3 加强对监理人员的教育,维护监理人员的公正、客观、科学性。监理单位要建立监理人员学习与培训制度,对监理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监理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使监理人员有与监理工作相应的知识理论水平,有较强的责任感,有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有敢于承认错误的勇气,有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气魄,要敢于讲真话、讲实话,教育监理人员热爱监理工作,维护监理单位的形象。
3.4 加强施工监督管理。在制定和审核施工方案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从技术、组织、管理、工艺、操作、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分析,力求方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工艺先进、措施得力、操作方便,有利于提高质量、加快速度、降低成本。施工质量控制与技术因素息息相关,技术除了人员的技术素质外,还包括装备、信息、检验和检测技术等。因此要重视新技术、新工艺的先进性、适用性。因此,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应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控制,才能确保达到施工质量的目的。
4、结束语
摘要:质量是建设工程的生命,也是永恒的主题。建筑项目的整个过程中,要以人为本,以提高全员素质和质量意识为前提抓工作质量;要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按规范管理、严格检查检测手段,这样才能有效地控制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本文介绍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原则,分析了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质量的现状,探讨了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质量控制要点。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质量;动态控制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监理工作是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作为工程监理人员,应该针对工程施工的特点,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原因进行控制,以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本文主要对建筑工程中监理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进行分析,对有效控制工程质量的措施进行探讨,以促进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
1 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意义在经济的带动下,建筑行业的发展步伐越来越快,建筑工程的数量不断的增加,工程质量成为建筑企业成败的关键。一个合格的建筑产品质量,不仅能保证产品的使用性能,同时还能为产品的创造者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并且保证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国正处于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时期,质量对于各项事业的建设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建筑工程质量实现后,可以获得良好的投资收益,也能充分的体现出行业的技术水平,国家相继出台了若干项法律法规来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实现,因此建筑工程各个环节的质量,也同时是建筑行业进步的重要指标,建筑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其质量得以保证后,对建筑行业及其相关产业都是一个极大的促进作用。2 控制监理人员资质建筑工程质量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程监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工程监理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对于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需要具有国家认可的执业资格,因此在工程项目中,必须按照监理合中规定的监理人员数量及执业资格来进行配置,同时在确保监理工作师在人员中的比例,确保人员配置结构的合理性,同时对于在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还要确保其在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方面都具有较高的素质,对于现场不合格的监理人员要进行更换。3 加强质量监理队伍建设质量监理队伍的有效建设,是确保质量监理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首先,施工企业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理队伍建设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监理队伍人员数量,确保质量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加强工程质量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丰富工程质量监理知识,提高工程质量监理水平,从而提高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的有效性,确保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提升。
4 加强监理现场工作考核监理工作在施工现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为为了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对于在现场工作的监理人员要定期进行考核,以确保其能胜任此项工作,现场考核做为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监理水平是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的。在施工现场,对于工作在现场的每一位监理人员,监理单位都要定期对其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以确保都能达到满足施工质量控制的效果。具体的考核内容包括监理内业、监理实绩、监理制度的落实以及监理形象、监理责任心、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并通过考核结果来制订相应的经济方面的奖惩。5 施工监理过程中动态控制建筑工程施工较为复杂,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影响较大的工序,为了保证材料及过程的质量,监理人员需要进行旁站式工作,可以有效的监督施工的进行,从而确保其工程的质量。现场质量检验。对于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及工程产品,监理人员需要全程监理。工程施工材料采购过程中,工程施工人员一定要选择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供应商进行合作,监理人员要进行跟踪,以确保工程施工材料质量,避免劣质工程施工材料对施工项目质量的影响。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工程施工设备日趋多样化,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施工进度的同时,也增加了一定的监理难度。工程质量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一定要针对工程设备使用环节做好监督工作,确保设备使用规范性,确保施工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时,工程监理人员要做好工程设备的监理工作,定期开展工程设备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工程设备性能,确保工程施工设备的使用效果。土方部分的要求。土方开挖前,应有经过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按施工方案严格执行,地基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共同验槽、加盖公章。人工地基工程必须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工地基工程质量检测站检测,合格后报质安站备案。钢筋工程。钢筋工程应以加强预控为主。首先是要加强图纸审查,重点要关注梁柱节点、剪力墙的门窗洞口钢筋是否过密,悬挑构件的绑扎、钢筋接头是否严格控制,对抗震构造要求中加强区、箍筋加密区、柱头以及后续工程的插筋,预埋件等应认真检查,钢筋施工中需要翻样的部位如底板的纵横向钢筋、梁柱接头部位的主筋、箍筋配置以及钢筋保护层等要周密考虑。要加强钢筋的保管防护,至于防雨防锈,及时检查钢筋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注意核对材质合格证炉批号与实际标牌炉批号要一致,对外加工的钢筋半成品进场,要检查出厂合格证明上的内容必须与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原材料试验报告单相对应。模板和混凝。首先项目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配齐施工所需的规范、标准图集,必要的试验用具、检测工具,在其施工开始前,确定模板工程、硅工程施工方案(含硷泵送方案、大体积硅施工方案、高性能硅施工方案、二次浇筑部位施工方案等),及时检查施工技术交底和监理实施细则的交底,对混凝土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如麻面、蜂窝、孔洞、露筋、夹渣、预留预埋跑位等等,应即时查找原因,落实责任及时改进;同时按审批过的缺陷修补方案尽快处理。先安装墙体的外侧模板,再安装墙体的内侧模板,沿墙长度方向从一端向另一端顺序进行,并采取可靠的模板定位措施,使外侧模板紧帖保温板,又不会挤靠保温板。模板就位后,用穿墙螺栓穿过钢丝网架架聚苯板,以连接墙体内外侧模板。模板水平定位,平模之间、平模与阴阳角模板之间的连接及垂直度的控制应严格按模板安装方案施工,确保模板之间连接牢固、严密。砌体工程。在砌体施工中,严禁出现墙体轴线位移、标高不准,严格控制砖墙面的垂直度、平整度,以及房间的方正,严格保证砖砌体材料的强度质量,不得出现预留洞口位置不准确,更不能出现干砖上墙和半砖的集中使用等等。楼地面工程。对水泥地面管理要点,要严格控制沙石材料的粒径和含泥量,杜绝不合规定的建筑地材,严格控制配合比,及时做好养护工作,防止地面出现空鼓起沙。电安工程。着重对电安材料、设备、器件质量检查,电表箱,开关箱,室内照明回路,室内插座回路,开关、插座的数量、位置、接线检查,室内等电位端子箱检查,电视、电话、信息插座等检查。水暖工程。重点抓好管道穿墙或楼板处防水,管道压水试验、灌水试验,管材管件质量检验,阀门强度、严密性试验,消防栓试射试验,排水管隐蔽前的灌水试验,室外排水管道坡度检查,排水立管、水平干管的通球试验,卫生间污水管末端堵头设置,厕所、卫生间排水预留管口位置,地漏位置、高度和通惕性,厕所卫生间立管出地面高度,散热器单体试压,供热管道供、回水温度与压力检测,采暖管安装坡度等等。6结束语随着工程建设的不断进行,建筑工程的监理质量管理工作被提上了重要的位置,因此做为监理单位应加强质量的力度,要不断的提高监理工作的水平,不断的提高监理质量管理,从而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保证建筑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参考文献[1]黄哲峰.浅析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规范化[J].工程管理,2009(37).
[2]乌云飞,赵立哲,周军.浅谈监理工程师对影响工程质量4M1E因素的控制.北方交通.2007(4).P156~158.[3]杨新能.工程监理及质量控制在施工中的重要性[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05.
【关键词】高层建筑;大体积混凝土;施工;监理
随着城市土地资源的紧张,高层建筑已经成为城市主体,在高层建筑中,大体积混凝土已经成为高层建筑中很常见的一种结构形式,比如说基础工程等。大体积混凝土具有体积大、施工难度大、水泥用量大、浇筑时间集中、易发生较大的温度差,从而引起混凝土开裂。也是质量控制的重点和难点,但除了内在的原因外,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监理控制也是导致大体积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的重要原因。作为工程质量的监督单位的监理单位,应该做好监理工作,确保大体积混凝土在施工的过程中,能顺利的完成,而不引起混凝土的开裂。
一、监理在大体积混凝土施工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在高层建筑的施工中,遇到的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是一项复杂的过程,对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要求很高,要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施工质量,与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监控落实、自身的监理管理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
1、监理角色的出现能充分保证业主方的利益。大体积混凝土的施工过程很复杂,工作量很大,业主单位对于施工技术难以做到全面精通,很多时候是听从施工单位的意见,无法对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干涉,这样就容易使得工程造价超过实际值,工期也可能增长,监理单位的出现,正好解决了此问题,可以帮助业主协调与施工单位的关系,落实业主交代的各项事宜,审查工程量,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从而确保了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保护了业主的利益。
2、监理单位能发挥自身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对于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监理单位可以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对于关键的节点和工序,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和探讨,确定合理的施工方法,在现场采用旁站的方式作为重点监控,从而确保施工质量。
3、监理工程师通过采用监督管理的方式确保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养护的质量,具体方式可以采用平行检验、旁站、巡视等控制手段。
平行检验,是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进行自检的基础上,对一些工序或成品进行检测的活动,在大体积混凝土的施工过程中,监理对于混凝土试块的检测,可以才用平行检测的方式。
旁站监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和机械设备,现在的施工人员是否都到岗,质检人员是否按照有关验收规定对现场的施工质量进行了自检,施工现场是否按照相应的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等,在施工中应重点对以下方面进行控制:
(1)对原材料的投料严格按照配合比要求计量,特别是外加剂的投放量应准确。监理单位应在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前考察混凝土搅拌单位的计量器具,保证混凝土的投放和搅拌质量。
(2)对塌落度的控制。监理单位随时抽查每车混凝土的塌落度情况并认真记录车号、时间及浇筑部位,对塌落度异常的混凝土应及时暂停浇筑。
(3)施工缝的留置和接槎处理。混凝土结构多要求整体浇筑,但是往往由于技术及组织上的原因不能连续浇筑。当停顿时间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前后浇筑的混凝土接槎部位便形成施工缝。施工缝是构件的薄弱部位,其位置应根据构件的受力状况,在施工方案中就应事先确定,不能随意变更位置。
(4)振捣方式的质量控制。监理单位可督促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图纸及其施工规范等事前做好施工方案,并且及时向所有操作人员做好技术交底,预防因振捣方式不对而造成的混凝土分层、离析、表面浮浆、麻面等质量问题,进而尽可能降低混凝土成型硬化后出现裂缝的概率,保证混凝土的耐久性。
(5)二次振捣或多次搓压表面。大体积混凝土在拌制过程中,掺加多种外加剂及掺和料,一般情况下缓凝4h左右,这段时间已浇筑混凝土表面因环境及水泥水化作用失水较多,容易产生收缩裂缝,经初凝前二次振捣或多次搓压表面,能有效防止表层裂纹,且通过留置的混凝土试块进行强度试验,强度提高5%左右。
(6)混凝土的养护。对于大体积混凝土由于水化热大,不及时养护,易造成干缩裂缝。在前七天使用塑料薄膜上覆盖麻袋共计两层,防止表面散热过快,防备气温骤降而造成的温差裂缝,并随时观察混凝土表面的湿度情况,浇水养护。因此,正是在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作用,监理单位的监控体系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才能保证大体积混凝土施工的正常有序进行。
二、大体积混凝土施工中监理的控制措施
按照控制措施作用于控制对象的时间,可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按照措施制定的出发点,可分为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大体积混凝土施工中应强调以主动控制为主,同时也要设置出现特殊情况的被动控制机制,及时处理紧急情况的发生。
1、大体积混凝土工程监理的事前控制
对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厂家进行资质的审查,对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各种质量管理体系、施工队伍的能力和管理水平进行审查。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确定合理的施工流程和施工方法,督促施工。审核确认厂家所提供的混凝土的设计配合比报告和原材料的各种试验报告,抽样进行检查,确定是否符合配合比的设计要求。
2、大体积混凝土工程监理的事中、事后控制
大体积混凝土在施工期间,监理应该采取旁站的方式,对于混凝土运输过程应该确认商品混凝土的运输时间、具体的数量,什么时候到达施工现场,发料的各种单据等都有着清楚的了解,做好混凝土试块的制作,监理人员应该在现场见证随机取样。在混凝土的浇筑过程中,监理人员应该采取旁站的形式,确保混凝土浇筑方式和工艺的准确,混凝土振捣、插点均匀排列,防止因混凝土沉落而出现的裂缝,确保混凝土密实度。混凝土浇筑完毕后12h以内,监理人员应该检查施工单位对于初凝后对敞露的混凝土表面立即全部用塑料薄膜、麻袋覆盖的情况,要求施工方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养护,必须严格进行14d覆盖养护。
三、总结
高层建筑的大体积混凝土的施工是一项复杂的过程,通过实践,我们发现,要确保高层建筑的大体积混凝土的施工质量,只依靠施工单位的管理是难以确保这项关键性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应该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的作用,从原材料的加工,商品混凝土的运输,混凝土的浇筑,养护等方面,在事前、事中和事后等环节都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确保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都符合质量的要求,防止裂缝的发生,确保大体积混凝土的施工正常有序的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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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劲松.试论高层建筑质量监理的控制要点[J].科技资讯,2007(12)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监理
建筑工程安全问题与社会是否稳定和谐密切相关。近年来,在工程施工中发生火灾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事件层出不穷,教训极其沉重。建筑工程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监理的工作重点是事前控制,在现场要随时随地发现问题,并要及时加以解决,从而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又可以避免发展成大隐患。
一、安全监理的含义及目标
安全监理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委托监理合同,在所监理的工程中对建设中的人、机、环境及施工过程进行安全评价、监督和督察,落实安全监理责任的活动。安全监理是建设工程监理体系的一个分支,其目的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承包商按照工程建设安全规定、规程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杜绝和控制不安全隐患,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监理工作的现状
首先,安全监理工作得不到重视。目前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不足,主观上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存在侥幸心理。在客观上给安全监理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工程监理单位由此承担很大风险。其次,很多监理单位无专门的安全监理管理人员且素质不高,部分监理人员对安全监理责任认识不清楚,包括总监在内的多数监理人员关于安全工程方面的后续培训没有及时跟上,对工地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识别能力较差。近几年来,建筑物倒塌、大桥跨塌此起彼伏,究其原因,有施工质量问题,也有的是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而造成。
三、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
针对上面提出的安全监理存在的问题,在安全监理工作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
1、强化安全监理认识,层层落实安全监理责任
监理企业要建立起由企业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各级安全监理责任制,总监理工程师亲自布置与检查安全方面的有关工作,定期对监理机构成员进行安全方面的工作布置,并经常对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组织监理人员认真对各种安全知识、安全规范、安全法规乃至安全事故的警示学习。经过形式多样的学习,使各监理人员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理工作能力,做到警钟长鸣,处处留心安全隐患。
2、理清安全监理工作内容,细抓工程安全监理
1)编制具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
编制的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内容,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审查内容包括:基坑支护和开挖方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脚手架搭和拆方案、塔吊及井字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使用方案、高处(高空)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用电方案和安全措施。
监理通过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如有需要补充完善的、需要修改的,应及时用书面形式等手段督促其修改、补充或完善。例如,钢管、扣件经过现场抽样检测不合格,在不能退场和采购、租赁到合格产品的情况下,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针对检测结果对承重架和脚手架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采取有效加固措施。
3)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
在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通过有效手段,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具体工作包括:
(1)督促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
(2)依照经审查批准的方案定期与不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设施和安全防护进行专项检查,核查验收手续。
(3)监理人员现场巡视核查实际上岗人员有相应的上岗资格。根据人员流动性大的实际情况,监理有必要实行过程动态控制。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5)抓好安全生产基本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基本措施主要表现有:①安全帽措施;②安全带措施;③安全网措施;④安全棚措施;⑤机械设备的规范化管理;⑥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等。
(6)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对重要工序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如塔吊的安装、拆除、顶升等。
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结束语
要真正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让安全监理工作在施工安全中发挥作用,监理人员不但要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的专业知识,学习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充分发挥在施工安全监理方面的预控作用,还必须对安全责任主体的施工单位加强监督管理,以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自身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消除施工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到合理水平,实现安全监理目标。
参考文献[1]田金信.建设工程质量控制.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黄如宝.建设工程监理概论.知识产权出版社.
【关键词】桥梁工程;质量;监理;施工
在新时代新形势下,建筑业对工程质量监理人员提出更高的业务素质要求,每一位监理人员只有不断丰富知识,才能对瞬息万变的社会应对自如,才能确保工作质量的提升。本文简要的对桥梁工程监理进行了概述;并对如何抓好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提出见解;最后从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进行阐述桥梁工程质量监理工作。
1 桥梁工程监理概述
工程建设监理组织机构是除建设、施工单位之外的一个重要责任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理职责,是确保项目投资、进度、质量目标实现的基础性工作,也是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重要环节。因此,监理单位对路桥工程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的监督和严格把关,对于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具有重要作用。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按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有关法规和监理合同以及其他相关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的施工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即对所监理工程项目进行三控制(质量、进度、投资)、两管理(合同、信息)、一协调(对工程项目参与各方进行组织协调)。工程建设监理是利用监理人员自己的工程建设知识技能和经验为业主提供的监督管理服务,目的是力求使工程项目能在计划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内建成使用,它不直接进行生产活动,只能力求项目目标的实现,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承担服务责任。
2 抓好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质量监管是路桥工程质量管理模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监理工作的核心,要通过科学认真严谨的监理工作,促使施工方确保工程质量,从而为打造精品工程及工程后安全运行奠定基础。监理工程师首先要编制好监理规划,明确在全过程监理中做什么、怎么做、何时做等一系列问题,使各阶段的监理活动走上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其次,要通过全过程监理,贯彻全面质量控制的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在系统全过程实施中,对人、机、物、财、环实行全面质量控制。第三,要加强关键路段或部位的监理,通过联合现场办公等形式,及时解决关键路段和部位存在的问题,以关键环节高质量的施工带动工程的全面进展。
2.1 认真审阅设计图纸
监理项目部首先对设计图纸进行认真仔细学习、阅读,将发现的问题与施工单位审图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在设计交底会上,书面提出,得到设计单位一一解答和书面回复,从而保证工程施工准确顺利进行。
2.2 质量控制
2.2.1 首先抓施工组织设计和部位开工申请及施工方案。监理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部位施工方案是承包人施工的依据,也是评估承包人履约行为的依据。要求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部位施工方案,都逐一认真、细致、及时地审核,严格把关,凡有不符合技术规范和工期目标,要求施工单位反复修改,直至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尽量减少和避免工程损失,采取优化方案,找出关键工作和关键线路。
2.2.2 工程定位。工程定位控制要点是:承包人要有合格的测量人员、测量设备及合理的技术措施,保证工程定位的准确性。监理项目部一一核对测量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和测量仪器的检测证书,保证测量人员持证上岗,仪器检测都在有效期内,从源头上保证测量精度。
(1)基准点的精度。基准点的精度是工程定位的重要保证。由业主和管理单位组织,测绘院与监理和施工单位在现场进行基准点交接桩工作,基准点通过施工单位和监理测量工程师复测闭合,并根据工程现场情况进行加密,从根本上保证整个工程的定位精度和使用需求。
(2)施工放样的控制。从平面和立体空间位置进行全面控制。部位的放样控制必须经监理测量工程师复核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材料报验。每批进场所用钢筋、水泥等按规定取试件到有资质的实验室做试验,监理见证取样达到30%以上,以实验室提供的实验检测报告为依据,达到相关标准才能允许使用。
3 在基础施工阶段中, 监理工程师应做到
3.1 开工前,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商的施工队伍及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 认为符合有关要求, 方可允许开工。
3.2 根据设计图纸正确放线。监理工程师应到现场亲自验收, 因此项工作关系到路线与结构物的连接的问题, 不得有丝毫马虎, 其误差须在规范规定的允许范围内。
3.3 在基础工程施工中, 监理工程师要着重注意结构物地质情况的变化。由于勘察设计中钻探工作的不详, 或因其它自然条件可能造成现场实地情况与设计图纸所给的地质资料不符时, 必须及时与设计代表(或设计单位)协商, 提出设计变更, 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 否则可能造成极大的工程后患, 后果将难补救。
3.4 基础工程是一项隐蔽性工程, 因此,一定要坚持严格的旁站监理的原则。基础埋置前有条件的要由专业工程师以上的监理到现场认可, 保证能及时发现地质情况的变化及工程施工过程的缺陷, 并对各段的工程施工程序, 进行现场拍照, 以备资料, 作为一种一旦发生不可预料的事故的依据, 以便以责论处。
3.5 对于扩大基础, 有大量的混凝土浇注工作,有时也有钢筋的铺设工作, 因此, 从开挖基坑、设置围堰、排水、架立模板到混凝土的浇筑工作都需要一定的技术水平, 做为旁站监理工程师均应到场层层验收, 而对于个别部位(如边缘部位)的混凝土振捣工作, 则应特别引起重视。对于有钢筋的部位, 则做好钢筋尺寸和间距的检查。
总之,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对公路工程质量要求不断提高, 因此,每位监理工程师,必须不断丰富自己的业务知识水平,时刻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以适应我国的公路交通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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