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5 17:10:1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银行网点风险管理现状评价,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
一、银行基层营业网点运营能力的分析
(一)运营现状分析
近年来,随着股份制的盛行,我国银行业的盈利水平以及资产质量也取得了明显的改善,不管是其竞争实力,还是其发展能力均得到了相应的提高,各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开始树立起了一种“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观念,其经营管理也开始从以前的简单化和粗放化转变成为了精细化以及集约化,在其运营管理上也获得了较好的成效。通过建设管理会计系统,其信息的管理也更为集中,其决策效率与管理水平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尽管其在整体发展过程中获得了较大的成效,但是其基层的营业网点在运营上仍旧存在着相应的问题,和消费者自身的需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还有很多细节部分没有落到实处。在银行基层营业网点的运营过程中,经常存在以下问题:自助设备的建设不够、服务的窗口较少、服务项目较少等,为何频频出现上述这些问题,经过调查与研究发现,造成上述这些问题频发生的原因主要在于产品的设计上、经营理念、业务流程、业务发展思想、基层营业网点经营模式以及其风险防控能力等各方面满足不了市场发展的变化,尤其是运营管理模式的不适应性。
(二)银行基层营业网点运营模式的不适应性表现
第一,在管理理念上,因受到“收益下移与责任下放”思想的束缚,使得基层网点在运营上受到影响和干扰。在银行基层营业网点的运营过程中,很多高层的管理人员将其改进服务的责任交于一线的工作人员,未深层次进行原因的分析,造成基层营业网点中的运营人员在进行业务办理、提供服务时,难以平衡业务的发展和风险的控制之间的关系,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得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随之加大,继而影响其工作质量和服务效率。
第二,网点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造成市场的反应能力较差且速度较慢,银行基层网点在运营过程中,其流程设计上和业务处理上存在着一定的缺陷,网点在功能布局以及业务结构还不够合理,且其效率较低。此外,在员工的绩效考核上与激励制度上还又待于完善与细化,在利润分成上还缺乏相应的规范制度。
二、强化银行基层营业网点经营能力的相关策略
(一)经营管理理念的转变,风险管理与内部经营管理制度的深化
转变以往单一的内控优先经营观念,坚持以客户作为中心,抓好风险管理以及业务发展,采取科学的管理和经营,平衡好银行基层营业的安全性和盈利性。做好其业务发展方面的工作和风险管理方面的工作,加强其在制度建设、系统建设、职责划分、产品开发以及流程改造等各方面和总行之间的协调、沟通,建立相应的责任分担制度,对其利益进行合理地分配,以防止由于分配的不公或者责任的不明确造成其风险管理落不到实处和其经营效率降低,最终影响其客户服务体系的构建。
在风险管理上可采取以下几点措施:第一,将各业务进行合理地划分,对不同层面的风险防控责任进行区分;第二,将城市作为其中心,逐步进行区域内运行中心的设立,对业务进行集中处理,将风险防控责任交予更加专业的工作人员来进行管理;第三,基于数据的分析,对交易风险进行控制,从监督中心逐渐向风险控制中心和运行质量管理中心转变;第四,构建统一且合理对账平台,通过对账系统来完成投产等工作。
(二)理顺纵横向管理制度与网点运营管理制度
第一,进行产品的创新,基于银行的整体发展,梳理业务流程,适度整合不同部门的各种需求,从而实现信息的共享。第二,各地区在实施改革管理的过程中,应对各地区低效作业环节进行精简,整合职能交叉流程,重点监控风险较为集中的各作业,制定出内控合规、市场营销、会计结算、资金营运、人力资源以及计划财务等各专业业务流程的相关重组方案,同时把网点信贷审、财务、资金以及账务等集中到分行进行管理和运营。第三,基于各业务自身的发展结构以及其业务量,对银行基层实施整合,根据其业务量的需求来设置相应的岗位,根据实际的业务量来进行人员的配置,使其财务核算更为标准化以及规范化,不断优化其人力资源结构,充分调动网点工作人员的创造性以及积极性,从而提升其市场的竞争力以及反应能力。第四,基于上述内容,采取两级机构网点管理模式,按照实际专业来重组业务流程,加大对组织结构的革新、支行职能的调整以及网点布局的优化等,建立一体化的管理会计和核算系统,制定完善的监督制度。
(三)加强营业网点的转型和加速其渠道方面的建设
第一,加大网点的规划和电子渠道的建设,详细调查区域内企业以及个人的金融要求,对多功能的自助终端、存取款一体机以及ATM进行合理地布局,对柜面的业务实施有效的分流,不断提高其金融服务方面的供给能力。第二,加大网点功能的创新和改造,对网点的功能进行准确的定位以及转型,实现一体化的服务,分离复杂业务和简单业务,扩大其单位面积内的服务效能,基于不同的服务需求进行分流。
(四)流程的改造与调整业务处理方法
合并重复且分开的工序,加大流程之间逻辑关系的研究,将其业务处理方法理顺,简化银行运营管理的业务流程,把以往串行的流程改造成为并行流程,明确责任。而在业务处理方面,可将运营中不合理的环节进行整合或者分离,有效整合对私业务以及对公业务。除此之外,还应构建合理且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增强银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从而提高其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李征.浦发银行长沙分行营业网点转型研究[D].湖南大学,2010.
[2]颜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点信息管理系统的分析与设计[D].北京邮电大学,2011.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与实体经济结合紧密的银行业也正在发生深刻的结构性变化,大型商业银行将进一步利用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保持和提高竞争优势,而中小银行则将围绕商业模式的创新与重塑加快企业转型,以获得新形势下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商业模式是指导中小银行进行价值创造从而能够在竞争激烈的金融市场中生存与发展的法宝。作为追求价值创造为目标的经济主体,中小银行商业模式创新的核心还是围绕客户及自身的价值主张而展开,并以实现客户与自身价值主张为最终目的。所以,中小银行商业模式创新是根据发展规划,从满足客户当前和潜在的需求开始,整合各种产品,提供有效的渠道和服务,再进行公司治理、组织结构、流程、人力等资源的重新配置和整合,并以信息科技为支撑和引领,实现持续盈利。由此,产生八种商业模式,分别为:客户模式、产品模式、渠道模式、服务模式、盈利模式、发展模式、管理模式、科技模式。中小银行的商业模式创新,认清形势、找准定位是关键。相较于大银行,尽管中小银行存在资产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等劣势,但某些方面则具有比较优势:一是具有小法人扁平、高效优势。跟大银行相比,中小银行具有管理半径短、决策效率高、应对市场变化灵活的优势,较为简单的组织结构能够有效降低内部各层级之间信息不对称及由此带来的管理成本。二是拥有先天的地缘、人缘优势。相较大银行,中小银行从高级管理人员到基层员工的本土化程度较高,地理位置上更接近其目标客户,且网点分布较为广泛,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获得广大客户较为全面、真实的“软”信息。而大银行管理半径较长,不易掌握客户“软”信息。对于中小银行的先天优势,不应被忽略,而应善加利用,以先天优势为突破口开展商业模式创新,放大和发挥优势效应。
二、中小银行商业模式协同创新
1客户模式创新。其创新点为:客户构成了商业模式的核心,中小银行商业模式创新的第一步就是要重新思考谁是“我的客户”,客户需求是什么以及应该如何满足客户需求。“眉毛胡子一把抓”,中小银行往往无法将有限的资源集中用于核心客户群体,容易造成业务的不精、不细。中小银行要将宽泛化客户管理方式调整为差异化管理,将资源聚焦于核心客户,深挖核心客户需求。同时,要将作为消费者的客户转变为价值共创者的客户,实现客户与银行共同完成价值创造。第一,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强化客户信息管理,提高客户信息的识别、反馈及利用能力,加强客户分层分类和差异化管理。第二,找准核心客户,从战略层面上加强资源倾斜力度,大力发展小微、零售客户,有效控制大额、集团客户。在客户选择中,做到有取有舍,错位发展,在三农、小微等领域形成自身比较优势,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第三,深挖客户需求,精确营销,成片开发。加强客户理财投资、授信融资、交易结算、家庭财富管理等金融服务,关注客户医疗卫生、子女教育、食品安全、养生娱乐等潜在的金融需求,为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解决方案。第四,主动融入客户和社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活动,管理社区事务,加强客户互动,提供各式各样的便民、快捷、定制服务,从单向销售模式转换为与客户互动的定制模式,形成不同于大银行的独特的客户关系。
2产品模式创新。加强产品研发与销售,形成产品优势,使产品获得更高的价值定位和议价能力,保持和提高自身竞争力和盈利水平。中小银行应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服务,将“客户适应产品”调整为“产品适应客户”,提供序列化、个性化的产品。针对客户金融需求特点开发相应产品,逐渐培育核心产品技术,衍生覆盖更广泛的市场和客户,从而提升竞争优势。在业务产品上,中小银行应突出特点和重点。在做好传统资产负债类业务的基础上,根据地方经济特色与产业结构,加强投行、资产证券化、财富管理、市民卡、消费、理财、资金等业务产品的有序研发,运用互联网技术进行线上线下产品的开发、组合,从而形成自身产品特色。通过不断开发新的产品和技术,培育出自身核心技术来获得核心竞争力。紧紧围绕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完善产品管理机制,实现对产品的快速响应、快速研发、快速推广和及时评价,必要时可设置产品经理岗位,定期进行产品盈利分析、市场表现分析,加强产品的全流程管理。
3渠道模式创新。渠道模式作为银行向客户交付价值的关键手段,面对日新月异的移动互联时代,应不断加强中小银行的物理渠道和非物理渠道建设与调整。结合服务区域的客户数量和服务半径,按照商业化、市场化原则,采取多种形式,优化完善网点布局。加快推进与互联网金融的跟进融合,开发线上线下渠道,增强批量获客能力。物理渠道建设方面,加强网点合理布局,推进网点功能建设,优化网点运营流程,推动网点由全能型服务向专业化营销转变,改变网点同质化的现状。在农村地区,推进金融便民服务点建设,加强定时定点、简易便民服务,打通农村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在较大的居民集中居住区、专业市场,积极推行离行式自助银行、夜市银行、金融便利店建设,探索建立小型化、智能化、数字化的银行网点,延伸服务半径。非物理渠道建设方面,大力发展网上银行、手机银行、EPOS等电子支付领域,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拓宽非物理渠道,融合线上线下。
4服务模式创新。服务从根本上是增值服务,服务的提供要能为客户的价值链和价值创造过程产生新的价值。中小银行应以更为广阔的视野和开放的思维,从自身产品延伸到客户的价值创造过程,并且要看到客户价值网络中存在的各种机会,通过自身产品技术升级和与其他技术的融合,提升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创造能力。根据客户细分,为不同类型客户提供差异化服务模式,形成广覆盖、多层次、差异化的服务体系。加强客户分层分类管理,开发三农、小微企业的阳光信贷、微贷技术、产业链金融、信贷工厂等服务模式,探索推广贷款网上调查、审批和发放,推进电子化、标准化建设,改变散单经营模式。探索社区金融服务模式,打破传统的“等客上门”形式,通过走进社区、贴近客户,实行错峰错时服务,提供衣食住行、休闲娱乐等延伸服务,让社区居民享受到“金融服务送上门”的体验,将银行功能融入社区生活。通过与社区居民的近距离互动,实现银行与客户双赢的效果。
5盈利模式创新。盈利模式是商业模式中价值创造部分的核心,反映商业银行利润来源及成本特征。中小银行应加快从单纯的资金提供商向综合金融服务商转变,实现盈利模式多元化。盈利模式包括收入结构和支出结构两部分,在收入结构上,转变以传统存贷利差为主的盈利模式,逐步调整为利润来源多元化的盈利模式,提高存贷利差收入的质量,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在支出结构上,引入经济资本理念,加强成本管理。一方面,大力发展信贷业务,着力优化存贷款的业务结构和期限结构,确保合理适当的存贷比,通过协议存款和关联储蓄等方式吸收更多的低成本资金,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贷款定价意识、定价能力和定价水平,提高经营效益。关注高附加值的中间业务,争取各类业务、理财产品和POS机业务,有序发展资金、银行卡、理财、投行、咨询、资产托管等新型银行业务,提升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另一方面,分析业务构成和成本结构,从战略层面上加强资源成本配置。引入经济资本理念,提高资本对风险的敏感度,确保全面成本计量科学、准确,运用管理会计工具,建立资金转移定价机制,强化资产负债管理,通过业务分项管理和产品、服务分类核算,更好应对利率市场化加速进程下的竞争与挑战。
6发展模式创新。强化资本约束,树立效益型发展理念,向内涵式、效益型转变。面对复杂的内外部环境,通过内外调研评估,制定发展战略,将注重规模发展调整为规模、速度、收益、风险相平衡的内涵式、精细化发展模式。遵循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坚持发展与控险并重的策略,统筹规模、质量、资本三者之间的平衡关系,根据战略澄清结论,由董事会及其战略委员会制定长期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合理规划和设定阶段性、年度经营管理的各项目标,以资本约束为前提,以差异化、专业化发展为路径,以结构调整、流程再造和科技支撑为手段,以合规与风险可控为落脚点,建立内涵式、精细化的发展模式。中小银行要推行以利润创造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引导业务发展由规模扩张向价值创造转型,加快从资本消耗型业务向资本节约型业务转变,从重资产经营模式向轻资产经营模式转变。
7管理模式创新。以新资本协议为抓手,统筹推进流程银行建设,再造组织结构,重塑业务管理及支持保障流程,健全公司治理、决策、激励、约束等管理机制。管理模式的优化和再造,核心是基于价值的流程,这些流程是面向市场的,这也决定了中小银行的管理模式要“以市场为导向”。中小银行要更好地整合优势资源,获取竞争力。一是公司治理创新。建立适合中小银行的公司治理架构和机制,着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培育良好的公司治理文化,形成运行流畅且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二是组织结构创新。中小银行拥有小法人扁平、高效的先天优势,应充分发挥管理半径短、决策效率高、应对市场变化灵活的优势,将组织结构的调整作为商业模式创新的突破口,带动银行经营管理流程、岗位、人员的转型与优化。三是流程体系创新。建立高效的流程体系,使商业模式的创新真正释放效果。四是人员激励创新。为支撑商业模式创新,中小银行应建立自身的人员激励模式,以提高商业模式的执行效率。应从人才团队建设和绩效管理提升等方面入手,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打造实现价值创造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8科技模式创新。推进科技模式由粗放无序式发展向集约化、规范化、自动化、精细化方向转变。坚持“小银行、大平台”的指导思想,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搭建统一的技术平台,再造并固化业务、管理、支持流程和组织架构。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实现线上线下融合。搭建业务架构、数据架构和系统架构,促进科技引领业务创新。提炼业务需求,整合系统功能,加强系统功能运用,真正为业务经营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不断完善业务架构。积极融合互联网金融建设,面对互联网金融时代不断产生的新模式、新业态,中小银行应加强与互联网模式的渗透融合,加强线上线下模式的改革创新。运用大数据发展思维,建设统一标准下的数据仓库,推进业务数据、客户数据和风险数据的全面整合,提高数据的集中度、准确度以及自动获取能力,逐步完善数据架构。进一步推进系统架构建设,建立满足本单位发展需要的信息管理体系、电子化支撑体系及安全防护体系,为商业模式创新提供科技支撑。以上八种模式之间存在着循环往复的内在逻辑,且相互影响、相互牵制。仅针对其中一种要素进行商业模式创新,可能会取得成效,但如果缺乏其他要素的有效支持,则难以形成长期优势,甚至会由于部分要素存在短板而对整个商业模式造成严重影响。将八种模式进行协同与组合创新,整合资源、整体推进,这样形成的商业模式将使银行拥有的不是一个简单易仿效的单点优势,而是持续的整体竞争优势。
三、中小银行商业模式评价体系
借助庞大的市场、客户需求和经济新常态下对传统行业格局的冲击,中小银行完全有机会通过商业模式的创新,引领并推动自身获得持续竞争优势。建立商业模式评价体系,是商业模式创新过程中的重要内容。按评价主体划分,可以分为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这种分类方法以评价者是否参与实施商业模式创新为依据。内部评价是指由银行本身开展的自评自测;外部评价分为监管评价、上级管理机构评价和第三方评价三种类型,监管评价是指银监局、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组织对商业银行商业模式创新成效的评价检测,上级管理机构评价是指商业银行的上级管理机构对商业银行的验收评价,第三方评价则是商业银行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对自身商业模式建设进行测评。无论是内部评价者还是外部评价者,在评价的过程中都会遵循一定的评价标准,但不同评价者的评价标准可能会有所侧重。商业银行本身可能更多从商业模式创新与经营业绩进步的关联度来进行评价;监管部门可能更偏重于创新过程中对风险的识别、监测和评估;上级管理机构和第三方评估公司可能更强化商业模式实施过程中的持续性和评估纠偏机制的建立。尽管侧重点可能不尽相同,但根据商业模式理论的内涵,对商业模式创新的评价仍存在一定的共性标准,即以银行是否具备持续竞争优势为评价核心,以是否具有合规性、可操作性、持续成长性和风险可控性为基本评价依据。
一、支付结算体系概述
(一)支付结算体系
支付体系是商业银行为了给客户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完成货币债权转移而进行的一系列综合安排,包括支付业务、支付渠道、支付系统、支付条线组织架构、支付监管要求和支付相关运维操作管理制度等。
(二)支付结算业务
现代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业务主要以传统的“三票一卡”(汇票、本票、支票及银行卡)为主要支付结算工具,以电子渠道结算为发展趋势。主要包括现金、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定期借记、定期贷记传统支付方式,票据类支付工具和卡基类支付工具和新兴电子支付工具。以某城市商业银行为例,近三年主要支付结算工具使用情况如表1-2所示。
由此可见,商业银行非现金支付工具得到广泛使用,传统的支票类业务依然占据重要位置, 现代化支付系统汇兑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支付结算工具,已远超传统的汇本支业务,占据主导地位。
(三)支付清算系统
在我国,支付系统可以分为三类,即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系统、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清算系统及第三方支付清算系统。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金融支付服务,各层级的支付系统逐渐相互连接,相互补充,构成了中国支付清算体系总体构架。
商业银行支付清算系统是支撑各种支付结算工具和社会资金运动的大动脉,实现了全国商业银行点对点连接、实时清算,加快了社会资金周转,提高了支付结算业务资金清算效率,降低了支付结算业务风险。
二、支付结算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部门规章制度滞后,支付结算业务监管流于形式
我国商业银行以监管部门制定的《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为支付结算管理依据,但上述法规制定时间过长,已远远落后于当今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业务管理要求。目前商业银行支付系统发生了大变化 ,结算票据较以往相比有了很大的改进;公转私业务条件进一步放宽和简化;对一些新兴业务,例如电子印章效力等电子银行业务问题尚需制度规范;空头支票行政处罚流于形式等等问题需重新修订和规范。因此,支付结算监管制度从某种程度上已丧失其业务指引、督导和约束作用,亟待重新修订和完善。
(二)商业银行重业绩,轻管理,支付结算业务风险意识淡薄
商业银行重经营、轻管理,重存款、轻结算,注重效益、忽视风险防范。过于抓存款、贷款等业绩指标,注重规模效益和利润,忽视风险管理和监督职能的发挥。
(三)商业银行内控不力,造成违规违章操作
当前,商业银行建立的内部管理制度中有些管理制度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内控控制流于形式、有章不循、违规违章操作是导致商业银行各类风险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
(四)商业银行流程因素带来支付结算操作风险
商业银行转型与改革的背景下,营运集中化处理渐成趋势,将会计业务处理由前台网点串行操作转变为后台中心的集中并行处理,使全面风险管理面临新的挑战。其操作风险主要根源于人员、流程、系统等方面。
1、人员因素
主要是由于商业银行员工道德原因、因岗位职责混淆或因业务操作生疏而引起操作风险。
2、流程因素
主要包括内部作业风险和流程外包造成的风险。前者是由于业务流程设计缺陷导致作业流程在安防、制约监督机制方面出现问题,从而形成的风险;后者是在业务外包时因操作或管理问题而引起外包商履职不力,进而危害银行经济利益。
3、系统因素
指因业务系统失灵、或存在漏洞、误操作等因素而造成商业银行损失的风险。
(五)人员素质因素带来的支付结算风险
指商业银行业务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不能胜任其岗位工作;或在当前商业银行业务知识和业务系统更新快、业务岗位调整频繁的情况下,业务人员不能适应新业务知识,接受程度较差,从而带来支付结算业务操作风险。
(六)电子银行业务发展带来的支付结算风险
目前,商业银行虽然在电子渠道业务领域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比如设置用户名与密码、动态口令等,但仍然面临一些技术和业务风险,事前防范为主的防控体系潜在危机越来越大。技术风险主要包括设计缺陷风险、技术漏洞风险、及黑客攻击等风险;业务风险主要是因一些客户对操作系统不熟悉导致误操作或因安全意识不强将账号、密码等泄露他人产生的风险。
三、支付结算业务操作风险管理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监管部门、商业银行内部支付结算制度
商业银行监管部门应充分借鉴国外商业银行支付结算管理先进经验,结合目前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现状,修订落后或不适应现行支付结算业务的相关法规制度和管理办法。修订后的《支付结算办法》应涵盖最新支付结算业务操作流程、新兴支付结算业务介绍和风险防范。对电子渠道业务内容进行重点修改和明确,切实起到指导和规范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业务的作用,为支付结算业务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特别是强化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需尽快构筑比较完善的电子银行法律体系。
(二)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支付结算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应加强支付结算业务的风险防范意识,将支付结算管理作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转变业务发展方式,创新服务渠道,深入研究新业务新做法,重视支付结算业务风险管理。应在健全支付风险保障机制的基础上,加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应明确商业银行、政府部门等对金融风险的管理责任,制定应急救助方案、长效保障机制,共同努力化解支付结算业务风险;还应增强商业银行的经营实力与发展后劲,弱化操作风险。
(三)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约机制
1、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
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各业务条线、重要岗位和重点环节的业务流程制度,特别是重要岗位应严密内控,实施科学的内控岗位分工。采取监控措施,加强操作流程管理。例如近期为加强身份核实,某城商行研发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录音录像功能,使个人身份识别和开卡环节更加科学严密。
2、健全内控制度评价体系
内部控制评价,是对银行各条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和运行结果独立开展的调查、评估、测试和分析的系统性活动。
支付结算业务操作风险评价选取重要业务建立控制点,通过建立样本对风险点进行评估,最终确定各项支付结算业务内控风险比率。指标数值的获取大部分通过非现场系统模型库跑批,随着商业银行内控管理侧重点的相应变化,适时调整各项指标的权重占比,从评价结果中归纳出各分行内控管理的缺陷环节,并选取样本对风险点进行验证,以对支付结算业务起到警示监督作用。对支付结算业务操作缺陷从制度的完备性、流程的合理性方面考虑控制薄弱环节,健全内控管理,防控支付结算业务操作风险。
(四)强化流程因素带来的支付结算业务风险管理
1、制度规范
在支付结算业务大集中的趋势下,建立科学有效的业务制度是支付结算业务高效、低风险运营的基础和根本。应多方衡量业务集中化纳入范围,科学设计业务流程及业务环节风险控制措施。科学评估制度的合理性,并根据业务处理和风险控制要求对业务流程和方法进行调整和改进。
2、检查辅导
在对传统业务处理方式的检查辅导基础上,强化业务集中处理的风险研究,定期对相关业务进行专项检查,防患于未然,并确保业务集中化高效运行。
3、系统建设
营运集中化处理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因而更依赖高科技信息和影像技术,易导致信息系统新型操作风险。应从以下方面来规避风险:
一方面要做好信息系统技术保障,设计及维护好系统,优化和拓宽系统功能,以满足集中化处理业务系统风险控制要求;另一方面要针对外部突发事件建立有效应急预案,将操作风险减少到最小。
4、优化组织架构
建议建立商业银行总分行前后台分离的集中操作支付结算业务服务体系,探索专营机构等多种经营组织形式。建立包括作业中心等完整的业务集中处理中心,实现后台业务的集中管理,提升营业网点业务处理效率,促进网点营销化转型。
(五)强化电子银行技术风险管理和客户安全意识的提高。
首先是要加强电子银行技术风险管理,确保电子银行技术安全可靠。其次,将电子风险纳入全行统一风险管理体系,实现电子银行全渠道、全流程风险监控,向以数据为基础的管理方式迈进。
(六)人员管理
商业银行在日常管理中要培养、引进电子银行专业人才,要加强对临柜员工思想道德及责任心的教育,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和学习,防范员工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应积极开展业务宣传活动,培养自律学习型团队,塑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增强员工风险责任意识。加强一线员工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技能竞赛,同时加强柜员考核和员工管理,从而防范支付结算业务操作风险。
一、网点综合化建设及柜面风险控制现状
1、物理网点仍然是我行业务发展的主要基础
近几年来,虽然电子渠道发展迅猛,但物理网点的基础地位并未动摇,仍是各家银行竞争的焦点。目前,网点功能单一现象比较严重,对公业务辐射范围较小,网点资源利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也是总行提出网点综合建设的根本出发点。
2、风险仍然是左右银行发展轨迹的重要筹码
“发展是业绩,安全也是业绩”,柜面风险控制依然是网点建设的重要主题。为此我行加强委派营运主管和检查督导两支队伍建设、强化会计基础等级管理、会计操作风险控制评价、检查项目考核三个体系建设,调动了各层面防控操作风险的主动性,保证了前期业务发展过程中风险的完善控制管理。
3、实现风控与网点综合化发展的有效衔接是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这其中包含了风控归口管理部门的确定、柜面风险管理职责调整、对原有风控队伍进行调整整合等体制建立问题;也包括了网点风险的重新评估、风险点的重新确认、网点风控措施的不断完善、风控效果考核等技术手段的完善。有效解决上述两方面的问题,才能为网点综合化建设中柜面风险的控制奠定坚实基础。
二、网点综合化柜面风险控制体系内容
为充分实现“强化基础、有效控制、促进发展”的风险管理原则,网点综合化柜面风险控制体系需要围绕风险责任、柜面监督、风险管理三方面开展。
(一)健全风险责任体系
从总、分、支行等层面,健全柜面风险控制组织架构,完善分支机构负责人重大经营风险和案件引咎辞职制度,落实员工行为积分制度,进一步明确管理层面和操作层面的风险责任,从而为风险控制体系奠定基础。
在柜面风险控制组织架构和职责落实的同时,还需要对各条线、各级机构的风险管理责任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工作要求和任务,完善风险控制评价绩效考核机制;将风险责任与管理权限、岗位责任有机结合,加强风险管理的内生动力;加强对风险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强化落实“三个问责”,即案件、基础管理、业务发展的工作问责,对违规责任人一定要严肃追究、严明责任、严厉处罚,实施有效问责以实现约束作用。
(二)构建多层次柜面监督体系
建立健全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需要强化全行员工的风险意识,构筑流程、系统、营运主管、检查督导等多角度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做到操作风险管理职责无缝衔接,才能严防操作风险管理悬空,实现风险点的全面覆盖,充分发挥监督体系作用。
1、流程控制
“细节决定成败”,这是管理学中非常有名的论断。细化管理,优化流程,是做好基础工作永恒的主题。每一项业务的操作流程,涉及多个工作环节,如何做到每一个环节全部合规,仅凭执行人的自觉性是不够的,只有通过流程控制,下一个环节对上一个环节的工作进行质量检验,不合规问题进入不了下一个环节,才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违规。业务流程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业务运营模式和风险点的不断变化,相应的业务流程也需要不断改进、完善,只有持续不断地对每一项业务操作流程进行细化、优化,才能保证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系统控制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建行系统的电子化程度越来越高,数据交易量大幅度提高,资金数额也越来越大,需要借助系统设置对核算交易的质量进行有效控制,防范资金风险。一是合理设置系统授权控制,授权控制应该秉承合理原则,使所有业务能够按照各项规章制度来执行,并提高执行的效率和质量,防止授权环节过多过滥,失去监督效用;二是充分发挥柜面监测系统预警作用,精确监测系统模型及参数设置,提高异常、可疑交易预警的准确性,促使相关管理人员及时提示督促前台业务人员规范操作,整改补救,将风险遏制在萌芽状态,对于交易核算起到较好的风险控制作用;三是建立完善的以风险为导向的事后稽核,扩充稽核模型,扩大风险稽核范围,有效利用稽核系统的数据资源揭示风险环节和问题,实现对风险的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
3、检查控制
(1)强化营运主管监督作用
实施网点综合化后,委派营运主管负责柜面风险监督管理,继续实行上级行委派制度。营运主管作为防范柜面风险的第一道关口,其任务是代表委派行监督所在机构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防范柜面操作风险。营运主管要切实承担起柜面业务的实时监督职责,突出事前控制和事中监督,加强柜面业务关键风险点的监控,把各种违规行为和风险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管理行要保证营运主管监督的独立性,任何人不得干扰和阻挠其行使监督职责,真正落实风险管控责任。
(2)发挥检查队伍检查督导效用
全行建立了集中统一管理的会计检查督导队伍,全面负责组织实施网点柜面业务操作的检查,为实现业务合规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网点综合化建设增加了柜面检查的工作量和难度,对检查人员的数量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更好地发挥检查队伍的柜面风险防控作用,一是强化检查责任,坚决杜绝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二是严格落实检查要求,加强对检查效果的考核和管理;三是创新检查方式,提高检查的深度,解决风险环节问题。
三、对网点综合化柜面风险控制体系的几点建议
柜面风险控制体系要适应网点综合化的需要,要在总结已有的行之有效的风险防控手段基础上,适时发展柜面风险管理理念,提高柜面风险管理的技术含量。
(一)网点综合化坚持风险控制优先原则
柜面风险控制工作任重而道远,只有扎扎实实做好风险控制工作,打牢发展的基石,业务开展才能建立在坚实稳固的基础上,也才能取得健康的、和谐的、持续的发展。网点综合化建设中要坚持风险控制优先原则,柜面风险管理机制到位、人员配备到位、业务素质合格的网点才能实施综合化;要坚持循序渐进,网点风险控制条件成熟一个推进一个,不能实施脱离风险控制的网点综合化。
(二)严格对公业务准入审核和管理
对私网点实行综合化,需要对其开办对公业务的相关条件进行审核。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网点条件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开办对公业务的网点,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其改进,达到制度要求才能开办,不能放宽对公业务办理门槛,不能为了推行综合化而综合化。对于新开办对公业务的网点要加大管理力度,多检查多指导多规范,扶助其平稳过渡。
(三)逐步推进柜面风险转型
为适应网点综合化建设需要,柜面风险管理要及时作出调整,及时跟进转型,从而更有效地实施风险控制。
1、由结果管理向诱因管理转变
柜面风险管理覆盖业务流程的每个环节。操作中存在的风险问题是一种结果,产生风险问题的根源是诱因。目前,对柜面风险的管理,多是就具体问题说问题,采取“堵”的方式加以应对,对为什么会发生问题,即产生问题的源头关注不多,研究不够,因而也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抓源头,就是抓诱因,是解决风险管理的根本所在。如果风险控制过程的质量不高,就不可能有好的结果。因此,要想真正从根本上解决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必须既要重视结果,更要重视源头,管理重点必须从事后结果管理向过程控制、向诱因管理转变。
2、由存量风险控制向增量风险控制转变
目前,我行柜面风险管理力量的配备,多是建立在原有的检查队伍、营业机构、风险点的基础上的。随着网点综合化的推进,综合性经营机构数量逐步增加,业务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业务产品种类日渐丰富,柜面风险控制的力量也应相匹配,适度增加。要在推行网点综合化的同时,对增量业务带来的增量风险,提出应对策略,将风险管理人员配备、培训等考虑在内,及时跟进。不能只考虑业务规模的发展壮大,不同步考虑风险控制力量的适度配备。
1.邮政储蓄银行丹东市分行分设情况及运行特点。
据调查,经过数月的筹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丹东市分行于2008年2月29日挂牌成立,所辖县(市)分支机构也陆续开业。同时,按照规模、业务发展情况不同,将原丹东邮政局所辖99个邮政储蓄网点划分为邮储银行自营网点和邮政网点两部分。其中邮储银行自营网点52个(分为一类支行和二类支行两种形式)将逐步完善为全功能邮储银行支行,办理全部银行业务。邮政网点47个,在金融监管部门规定和合同约束范围内,继续办理储蓄、汇兑等基础性金融业务。目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丹东市分行已有11家支行开业,41家支行正在开业的审批中,另外47家为“邮政储蓄银行代办点”,在丹东市邮政局管辖下继续从事邮政储蓄业务。据了解,邮储银行市县分支机构分设后,在职能、业务和运行上呈现如下五个特点。
1.1人员交叉。
根据“人随业务走、人随岗位走、人随网点走”的原则,邮储一类支行全体人员和二类支行行长划归到邮政储蓄银行。
二类支行除行长以外人员和网点工作人员仍留在邮政企业,邮储业务从业人员由邮政储蓄银行和邮政公司两部分人员组成。
1.2业务交叉。
本次改革虽然规定,所有金融业务均划归邮储银行统一管理,但邮政企业仍然要接受邮储银行委托,由各网点经办储蓄、汇兑、中间业务等基础金融业务。
1.3职责交叉。
根据规定,邮储银行经其邮政集团授权之后,采取“一个机构两个职能”的做法,对外称为邮政储蓄银行,但在邮政企业内部保留原邮政储汇部门的职能,负责对自营网点和邮政网点的金融业务进行统一指导与管理。
1.4管理交叉。
根据职责分工规定,邮储银行有权对邮政网点统一进行业务指导与管理,而邮政企业则根据自身需要从业务、财务部门抽调部分人员组成金融业务管理部,负责对邮政网点员工进行管理、培训与考核,并落实邮政金融业务的发展、管理和市场拓展建设等工作。
1.5财务交叉。
分设方案规定,全部邮政金融业务收入列为邮储银行收入,其中邮政企业网点所形成的收入,要以适当形式由邮储银行支付给邮政企业。县(市)级邮储银行分支机构不设立专职的财务部门(市分行虽设有财务部门但至今仍未开帐),人员工资、网点装修改造等费用开支仍由邮政企业统一管理和支配。
2.管理权责不对称,内控管理风险突出引发六大风险管理隐患。
2.1邮储银行市县级分支机构对邮政网点的业务管理力度小、手段弱。
根据规定,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后,要对邮政网点的金融业务进行指导,并对邮政网点人员情况、开展业务情况和资金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提出处罚意见。但由于邮储银行分支机构仅拥有一类支行人员和二级支行行长人事管理权,其他业务人员仍由邮政部门负责管理,权、责、利既不对等,也不明确,这种形式上的管理权不具有强制性,不仅不利于机构、人员和业务的统一协调管理,也给监管稽查带来难题,造成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无法步调一致,最终导致监管稽核意见难以跟进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难以执行到位。在邮储银行分设过程中,丹东市有52个网点划归邮政储蓄银行(其中11个一类支行人员、业务、收入等全部归储蓄银行管理,41个二类支行仅行长和资产业务收入划归邮政储蓄银行)。47个作为银行网点,仍属于邮政局所有,其业务归储蓄银行管理,但是机构、营业人员、收入等归丹东邮政局,造成邮政储蓄银行对网点控制力偏弱问题,不利于业务的发展和风险的防控。同时,由于是两家单位,检查与管理工作中如何配合、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及其整改措施的落实等问题,都让邮储银行高管层左右为难,势必影响内部控制管理力度。[]
2.2业务人员道德风险难以防控。
虽然分设方案规定,邮储银行负责制定邮政从业人员任职资格条件、人员配备标准、培训要求和考核标准,负责对邮政从业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提出撤换建议,但邮政储蓄银行市分行并不设立独立党委,而是归在同级邮政一个党委的领导下,且邮储银行市(县)分支行行长仅是市、县级邮政公司党委的一个成员,这就使邮储银行一定程度上难对邮政企业的管理与人事安排提出反对意见,从而使相关机构人员安排等管理职责的执行力大打折扣。因没有直接的人员任免权,没有直接的监督和约束手段,只能建议,同时也得考虑邮政公司领导的意向和面子问题,自然对机构人员和负责监督难以到位。
同时,因人员数量的限制,很多邮储网点的从业人员是从邮政汇兑、报刊发行等传统邮政业务中分流出来的,没有接受过金融业务知识的系统学习,也从未经过全面的金融业务培训,对金融法规和金融业务不熟悉,不但在执行金融法规上缺乏连续性,而且还要按邮政企业的需要统一调配和使用,银行对网点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掌控难度大,极易加大金融业务案件的风险隐患。
2.3管事不管人,操作风险难防控。
由于邮储银行二类支行只有行长一人的人事关系划归邮储银行,其他人员和网点的人员均为邮政公司员工或劳务人员,管事不管人,管理体制颇显不顺。
况且邮政公司内部目前已经成立金融业务管理部,负责对邮政网点和人员的管理工作。这样,不但邮政储蓄银行二类支行行长对其员工的管理不顺手,邮储银行对网点的业务管理也显不顺顺畅。两个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对邮政储蓄员工和网点来说相当于有两个婆婆,不可避免地造成一定程度上的都管与都不管。同时,两个单位都有对邮政网点的管理权,虽说有一定的职责不同,但邮储银行不是直管单位,无论是管理力度,还是管理手段和管理效果都没有邮政公司的金融管理部强,且二者在经营理念、风险防范上会发生磨擦和冲突,既影响管理效果,也导致机构风险管控职责无法真正落实,员工操作风险难以防控。如邮政储蓄银行分设后,现金管理归储蓄银行负责,然而,金库的产权却属于邮政局,安全保卫、现金押运人员仍然属于邮政局的职工,其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均由邮政局控制,在工作中造成了现金管理与安全保卫的脱节,银行对安全保卫、现金押运人员的控制力减弱,工作的主动权减小,对银行现金安全形成了一定的风险隐患。调查还发现,有些邮政企业管理工作人员已经划分到邮储银行任职四个多月,不再担任邮政局方面的相关职务,但其个人印章等并没有收回或进行必要的清理,仍在邮政企业使用。不出现案件则没有什么,但若出现违规或案件,相关责任由谁来承担就不好区分。
2.4财务收支不独立,邮储银行“分家不管家”。
目前,对于刚刚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来说,为了开展对公业务,大部分营业网点需要设施改造,同时还需开展银行业务宣传等工作,费用开支较大,但由于财务管理工作尚未独立,仍捆在原邮政局一同管理和核算,财务收支被动不主动,“成家不管家”,极大限制了邮政储蓄银行业务工作开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丹东市分行成立四个月来,虽然已经开立了财务账户,但没有任何货币资金来源,职工开支、网点装修改造等日常费用支出仍由丹东邮政局负责核批,财务支出需经同级邮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能支付。这种财务管理办法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邮政储蓄银行初期发展需要,增加了基层邮储银行改造陈旧落后网点的难度,成为邮储银行成立后最为棘手的焦点问题之一。
2.5混岗作业问题突出,三级授权达不到管理要求。
授权,是指商业银行对其所属业务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和关键业务岗位开展业务权限的具体规定,商业银行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以及关键业务岗位应在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严禁越权从事业务活动。调查发现,目前邮储银行二类支行和邮政网点由于人员短缺因素的限制,混岗作业问题突出。如在一些基层的邮政网点,从业人员只有3-4人,支局长即是邮政业务负责人,也是邮储业务负责人,即要管理邮政业务,又要对邮储负责,因此很难达到银行业务三级授权的管理要求。且因业务量少,人员不足,部分基层网点根本无法对邮政和邮储业务人员进行合理划分,只能混岗作业,使授权管理制度很难达到规定要求。
2.6部分基层网点设施不配套,难以适应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
根据规定,为节约资源,提高效率,市县级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后,要继续依托原有的机构网点开展经营工作,不允许擅自购买房屋或进行工程建设。但在邮政业务向金融业务转型过程中,业务发展对网点设施的要求标准却在不断提高,因此很多旧的营业网点设施只能开办邮政储蓄业务,不能适应即将开展的对公业务,更不能满足邮政储蓄银行的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在目前,这一现状尚不能得到根本的解决。如丹东邮政储蓄银行已经接管的11家支行和正在审批开业的41家支行中,有的支行营业面积只有几十平方米,员工只有3-4人,且相关安全保障和配套设施也十分落后和陈旧,因此很难适应邮储银行业务发展和转型的工作需要。
3.做好邮储银行风险管控工作的几点建议。
如何有效防范邮储银行这个新设机构的风险管理工作,是当前各级监管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但由于邮储银行分设后仍存在职责定位不清、风险管控措施不实等许多现实问题急待加以解决,因此建议从体制改革、人员培养、内控建设等方面入手,落实必要的管控措施,推进邮储银行改革工作,努力把邮储银行建设成功能齐全、管理先进、服务一流的现代化商业银行。
3.1明确责任,合理分工,推动邮储银行改革工作平稳发展。
邮储银行改革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件大事,事关经济金融和稳健运行和平稳发展。首先,要在保持邮储银行和邮储业务机构相对独立的前提下,明确划分各自的职能和管理责任,完善业务关系,理顺管理体制,真正实现邮政与银行人、财、物分家到位,责权划分到位,机构和业务管理到位。如合理划分事权,明确机构、人员、资金的风险管控职责和范围,稳步推进邮政储蓄专业分帐核算工作;恰当分配财权,让邮政储蓄银行能够及时根据需要尽快做好网点改造、固定资产的购建、业务宣传等工作。其次,尽快制定和出台邮储业务机构的监管制度,明确邮储银行对机构的管理权限和范围,并通过建立联系人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报告制度等交流联系机制,构筑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及时传递组建改革工作中的信息动态,反映组建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矛盾,落实解决措施,确保邮储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第三,要搞好邮政部门和储蓄银行之间的协调工作,推动邮储业务良性发展。如要明确金库管理、现金押运、安全保卫等方面的责任、义务、收益等细则,协商解决现金管理中的风险问题;坚持谁的机构谁负责的原则,仍然由邮政部门负责管理的邮政网点,储蓄银行要与邮政部门签订业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做到责任清楚,查处追究到位等。
3.2通过各种形式大量招纳和充实人才,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银行发展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才的开发和使用。邮储银行基层分支机构分设后,面临着员工业务技能和金融知识匮乏,能力相对低下等现实情况,因此着力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各基层银行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建设是迫在眉捷的。首先,要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培养适应现代经济发展需要的现代金融人才,改善金融员工的知识结构组成。如建立固定的学习时间,集体学习新知识,选拔重点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等。其次,应根据实际需要,通过招聘应届优秀大学生等方式增加专业人才,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
第三,招聘其它专业银行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者。这部分人员有丰富的工作阅历,能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工作角色,可为邮储银行有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第四,聘用金融机构精简下来的优秀人员。这部分人员基层经验丰富,年龄约四五十岁左右,可以通过传帮带等方式,带动和培养邮储银行员工尽快熟悉和掌握银行业务技能和相关法律规定,提高邮储银行员工的综合素质,及时适应邮储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
3.3着力强化稽核监督工作建设,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和化解机制。
当我们强调要将单纯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控制时,风险预警机制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建议在邮储银行组建初期,首先要致力于稽核监督机构建设和稽查队伍建设,并以电子稽查系统为依托,以常规检查为基础,以专项检查为重点,以突击检查为辅助,加大业务检查、稽核检查的深度和广度。在常规检查中,要注重点面结合,检查内容和频次不得少于上级行的统一要求;在专项检查中,要突出重点,紧紧抓住制度建设和落实、资金管理业务等关键环节,进行深入的检查,并进行跟踪,促进整改;在突击检查中,要结合实际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稽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通过检查和思想教育改变从业人员思想麻痹、风险意识淡薄的现状,提高其对风险的识别和防控能力。其次,要健全风险管理组织机制,培养从业员工良好的操守。银行业机构操作风险和违规案件,都是由机构内部人员的不当行为,甚至是不良行为造成的。因此,邮储银行在成立之初,一定要赋予分支行风险管理部门一定的管理权限,从组织上保证风险监管与控制的畅通与高效性。要确立最高标准的职业操守和价值准则,按照“一项业务一本手册、一个流程一项制度、一个岗位一套规定”的要求,完善各专业内控管理办法和规则,规范各项业务操作程序。要明确员工行为准则等合规指南,明确哪些行为是允许、鼓励的;哪些行为是绝对不能接受、不能容忍的,是机构所禁止的,促使银行员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实现全员主动合规,形成良好的合规文化氛围。第三,要严格落实案件防范工作责任制,从事后检查向过程监督延伸,努力从制度和操作源头遏制案件的发生。要按照银监会操作风险“十三条”的要求,加强对柜员、基层支局、网点等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员工行为评价,严密监控排查出的高风险人员,严厉打击各类职业犯罪;抓好支行专职检查员、分行专业管理部门、监督中心以及稽核部的日常检查监督和重点稽核,规范员工行为,努力把每一项业务过程、每一个业务操作环节、每一名员工的经营行为都置于严格的制度约束和监督之下,将各种违规行为和案件隐患都消灭在萌芽状态。第四,要建立基层机构负责人的轮岗、强制休假和离岗审计制度,严格规范客户经理和基层负责人日常操作程序。建立科学的干部考评机制,通过考评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负责人在业务发展和管理行为上的偏差,让“能者上、庸者下”的激励约束机制发挥作用;加强对基层营业网点负责人离任、责任审计工作,提高基层营业网点内部风险控制效果和营业网点负责人内部控制尽职能力,促进营业网点规范内部控制和依法合规经营,及时消除内部监守自盗、重大违规和外部欺诈隐患。
3.4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细化操作环节,建设流程银行。
关键词:国有商业银行 外资银行 竞争力
一、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的发展现状
(一)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发展情况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近年来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截至2010年年底,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共有法人机构3769家,营业网点19.6万个,从业人员299.1万人,数量取得了大幅度的增加。
(二)外资商业银行发展情况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深,伴随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外资商业银行在中国凭借其金融创新产品、高质量的服务与灵活的发展策略获得了大量的客户,给国有商业银行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在中国取得了迅猛发展。
截至2010年底,有45个国家和地区的185家银行在华设立了216家代表处,14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国银行在华设立了37家外商独资银行(下设分行223家)、2家合资银行(下设分行6家,附属机构1家)、l家外商独资财务公司,25个国家和地区的74家外国银行在华设立90家分行。其中,台湾土地银行、第一商业银行、合作金库银行和彰化银行成为首批进入大陆地区设立分行的台资银行。截至20lO年底,44家外国银行分行、35家外资法人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56家外资银行获准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这些外资银行大部分集中在深圳、上海、北京、天津、广州等地。在华外资银行资本充足,拨备充足,流动性充足,资产质量较高,主要的指标略高于监管部门要求。
二、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商业银行的优劣势分析
(一)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优劣势分析
我国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在经营中与国内外资商业银行相比存在一定的优势与劣势。其中,国有商业银行的优势包括:具有良好的业务基础,具有强大的银行网络优势;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力巨大。此外,与外资商业银行相比,具有巨大的本土优势;在本币的经营业务上具有优势,可以在对外资银行的市场竞争中主动参与。其劣势则包括:在经营理念上与外资银行相差甚远;其经营活动容易受到国家政策的干扰;资本充足率较低;核心竞争力较低等。
(二)外资商业银行的优劣势分析
外资商业银行的优势包括:1.先进的经营理念与管理方式;2.强大的金融产品竞争力;3.全能的银行经营模式;4.服务手段优势;5.实力雄厚、人文环境宽松;6.熟悉国际金融领域。
与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相比,外资商业银行在中国发展的劣势主要包括:1.网点少、业务范围窄、收费贵、贷款审批慢;2.在华业务的规模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业务规模还存在较大差距;3.国有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竞争的加剧压缩了外资银行拓展中间业务的空间;4.次债危机使外资银行在理财产品领域的不再具有特殊优势;5.对于以存贷业务为导向的外资银行,其核心竞争力在于品牌和网点扩张速度。
三、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竞争力的措施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制定一系列措施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改正,来提升相对于外资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
(一)改善宏观环境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是作为独立的主体进行运营的,因此,它需要是政府制定政策进行间接干预,间接的宏观调控。在政府不直接干预的情况下,我国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就需要对自身的管理进行加强与协调,提高对自我的约束能力。
(二)优化并完善组织结构
1.内部组织结构推行扁平化
我国国有控股商业银行需要对自身繁冗复杂的上下级管理组织结构进行改革,改变传统的金字塔管理模式,对管理层级进行压缩,尽快与外资商业银行在内部组织结构水平方面持平。
2.外部组织结构推行产权多元化
在银行股权结构上,在保证国有控股的前提下,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股权放开,将其进入大市场中接受市场的检验。国家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通过扩大资本市场的规模,从多个角度对资本市场进行多层次发展来将资本市场做大。
(三)完善银行创新机制
我国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当前在金融创新方面所面临的问题主要在于面对市场与客户的创新机制以及在产品与服务开发中的创新。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应当加快完善自身的创新机制,为顾客提供更多的金融创新产品与服务,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以应对来自外资银行创新方面的挑战。
(四)加强风险管理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需要加强风险管理:加强风险管理的意识,加强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力度,建立风险识别系统来及时发现银行面临的风险,并建立风险评价系统进行风险评价,全面分析银行面临的风险,并向外资商业银行学习创新能力,加强自身的风险抵御能力,以此来提高银行的竞争力。
(五)实施战略人力资源管理
国有商业银行需要重视人才的潜能开发,并引进外部人才与开发内部人才相结合。以此对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的人力资源系统进行管理,提高银行的人才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成春林,余璐,吴雁.外资银行进入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
的应对策略[J].决策与信息(下旬刊),2011(6).
[2]苏虹,胡亚会,张同健.国有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研究综
述[J].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2).
关键词:商业银行;运营管理;流程银行;集中作业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1)05-0030-03
一、对现代商业银行运营管理范畴的界定
运营管理的概念最初是适应工业企业大规模生产的需要,逐步产生、发展起来的。运营管理是企业三大主要职能(财务、运营、营销)之一,企业通过运营管理把投入转换成产出,因此在企业竞争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且不可替代的地位,出色的运营管理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同工业企业运营管理一脉相承,商业银行运营管理具有同样的特征。从广义角度来讲,商业银行运营管理涵盖了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为股东创造财富、为自身稳健经营防范风险的全部过程。通过运营管理完成各种经营要素、经营项目的排列组合,以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由于各家商业银行追求目标侧重点的不同,由此形成各自不尽相同的管理理念和管理风格。综上所述,尽管各家商业银行运营管理的手段各不相同,但运营管理手段作用的经营要素和经营项目却是大体一致的,大致包括了前后台流程再造、后台集中作业、后台集中监督等,这些各家商业银行大致相同的经营要素和经营项目构成本文主要的研究和讨论内容。
二、国内外商业银行运营管理的发展现状
(一)国外商业银行运营管理发展基本情况
20世纪80年代,西方国家的商业银行在充分借鉴工业生产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的基础之上,率先在银行业兴起新一轮的业务转型浪潮,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运营管理体系建设。他们普遍采取前后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后台集中运作和管理的方式,通过后成主要的业务处理,形成集约的运营模式,以达到节约处理成本、提高运作效率、统一管控操作风险的目的。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为这种转变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实现条件。汇丰银行、瑞士银行、美联银行、荷兰银行等活跃在全球金融市场上的国际性银行,普遍在运营管理领域引入工业化作业方式,采取全球或区域共享的后台中心集中作业的模式,实行前后台分离、业务分段集中处理和端对端贯通操作的方式,在总行或区域后台中心完成主要的业务处理,形成“中心化作业,工业化管理”的集约运营模式。
(二)国内商业银行运营管理发展现状
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不遗余力地借鉴国外商业银行运营管理经验,结合自身发展需要,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强化集约化经营和风险控制能力,对业务流程和作业模式进行系统性改革,并取得不同程度的进展。根据笔者对某直辖市地区主要商业银行运营管理情况的调研了解,工商银行的后台集中作业建设起步较早,1996年数据集中后,其就开展了后台集中作业建设工作,并在同城票据集中提回处理、汇兑业务、事后监督项目方面取得较大进展;中国银行在借鉴香港中银集团业务经验的基础上,对本行的业务进行梳理,并在个人汇兑业务、影像自动识别方面取得了领先地位;建设银行近些年后台集中作业建设项目发展迅猛,形成集中度高、相对成熟的作业后台;农业银行运营管理改革起步较晚,但由于具有后发优势,起点较高,后台集中作业、集中监控、集中授权等新型运营管理模式正在由试点转向全面推进。
三、商业银行运营管理的方向和路径选择
商业银行运营管理体系建设是一项全行性的系统工程,要打破原有的管理模式,涉及对部门管理边界重新界定、操作系统进行适应性优化、业务流程的再造等方方面面的工作。为确保设计科学、建设高效,必须要由商业银行总行统筹规划,高起点介入,统一管理,加强领导,高效有序地推进工作开展。
要从总行到分、支行逐级建立运营管理部门,搭建起运营管理工作的组织架构,借助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对全行业务流程、作业模式和相关业务处理系统进行全面整合与再造,建立若干强大的后台支持中心,逐步实现业务集中处理。创新运营操作风险管理模式,建立技术先进、内控严密、运作高效、响应及时的运营操作体系、服务体系和管理体系。现代商业银行运营管理的发展趋势是建立中心化、工业化的运营支持格局,通过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来提高核心竞争力。采取的路径大致可以归纳为:
(一)业务的后台工厂化、集约化处理
实施业务分离,将网点非即时性业务和复杂业务逐步集中到后台中心处理,网点主要负责业务受理审核和即时性业务处理。借助技术平台和大型机具,形成流水线作业、集约化管理、上下联动、协同作业的运营新格局。
(二)流程的优化、再造
业务处理模式的变化推动了业务处理流程优化、再造的迫切需求,按照流程银行理念全面设计再造柜面业务流程和劳动组织,建立科学、简洁、高效、合理的柜面作业流程。
(三)风险的专业化、集中化管控
实现业务集中处理后,风险也被集中起来,这就要求风险管理手段也必须进行相应的提高,建立集风险识别、监测、控制于一体的运营监控管理体系。整合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临柜业务操作过程进行有效监管和必要的授权控制。创新事后监督手段,提高事后监督的有效性。
四、商业银行运营管理的实证分析
(一)流程银行建设实证分析
梳理商业银行运营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从客户需求出发,突出业务流程、组织流程、管理流程的整合,打造顺应国际国内银行业发展潮流的流程银行体系,是实现运营管理目标的重要保证。
1. 要实现商业银行的业务流程再造。作为与客户最贴近也最敏感的环节,业务流程再造是一项浩大的技术工程。业务流程一般包括五个关键要素:供应商、输入、工作流、输出和客户。根据对客户价值贡献度的大小,业务流程又可以区分为能够产生较高附加值的核心业务流程,以及附加值低、不体现核心竞争优势的边缘业务流程。
2. 要进行组织架构的调整与优化。配合业务流程再造,打破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组织模式,梳理内部管理流程和机构设置,推行扁平化和矩阵式的管理架构,形成前中后台职责分离、运作清晰、协作高效的模块化结构。例如推进二级分行扁平化改革,实行二级分行直管城区网点。
3. 要推进体制机制的完善与再造。一方面,在业务流程中要嵌入风险管理的要求,建立业务经营与风险管理双线并行的工作机制,实现对业务运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控。另一方面,要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约束包括三个层面,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激励约束,即公司治理;管理层对战略业务单元和分支机构的激励约束,通常是通过考核评价与资源配置;对每个员工的考核,包括员工绩效管理与薪酬管理体系。
(二)后台集中作业实证分析
商业银行后台集中作业目标的实现,需要依靠自上而下建立起来的集中作业平台系统的支持。集中作业平台系统是借助影像、工作流等新型技术工具,按照重新设计再造后的作业流程,将网点部分交易劳动转移到后台中心,进行集中运作和专业管理的流程控制集成系统。该系统应该具备凭证图像采集、中心集约生产、多岗位流程协作制约等功能,通过将业务流程在时间、空间上进行分离、重组,建立“网点共享中心资源”的集约化经营模式。
通过对传统业务流程进行解构和重组,利用集中作业平台系统将原来分散在网点操作的业务流程切割、拆分为若干组成要素,将这些组成要素进行重新摆布、调配、拼装,对相同或相似的要素进行组合,形成以不同要素为标志的新业务链。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区分后台集中操作业务的难易程度、专业技术含量,将大量的、标准化的业务类型,例如支票转账、联行汇兑等业务,采用并行方式,将凭证图像按要素切片为若干,发送至集中作业平台系统多人并发录入,最终通过集中作业系统匹配为业务的原貌,并实现自动的帐务处理,以此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和风险防控水平。对于业务处理复杂、需要专业能力介入判断的业务,例如单位账户开立、各类贷款等,可以采用串行方式,将业务资料全貌通过影像传送至集中作业平台系统,由后台专业人员逐项审核、专业判断,通过作业的深度专业化和最大限度地共享资源,提高合规风险控制能力和客户服务专业水平。
(三)后台集中监督实证分析
商业银行业务的发展,应该是建立在依法合规基础之上的有效发展,为此有必要建立起一套监督管理机制,对柜员的日常业务操作进行准确、高效、具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防范操作风险的发生。以往分散在各营业机构的监督模式显然无法满足以上要求,有必要建立起一套独立的、集中的后台监督体系,完成对全辖营业机构业务操作的风险防控工作。
后台集中监督是在临柜业务处理完毕后,将所有营业机构的传票集中到事后集中监督场地,通过集中影像扫描、OCR识别、集中补录,由系统将业务凭证与业务流水进行自动勾对,并建立精确索引。再根据业务监管的需要,提取重点业务进行集中人工补录,并通过与商业银行实时监控系统的有效衔接,对临柜业务运行情况进行全面、重点、集中监控。
后台集中监督的流程如下:
1. 将柜员日间处理的业务凭证集中进行扫描,通过OCR技术将扫描的影像识别结果信息与主机业务流水进行自动勾对,勾对不成功的标注人工补录处理标记。
[关键词]金融机构;信息资产;操作风险;风险管理
金融机构操作风险具有不同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显著特征,是其基础性风险。巴塞尔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定义是:“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它是指由于不当或不足的方式操作业务或外部事件而对银行业务带来负面影响的可能性。操作风险是与银行业务操作紧密相联系的风险,它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共同构成商业银行的三大风险。对于操作风险的监管。直接涉及银行信息资产风险的监管,银行信息资产风险监管与操作风险监管有着密切关系,加强操作风险的监管,就必须高度重视信息资产风险的监管。
一、IT环境下操作风险的挑战
(一)IT环境下操作风险的隐患
当前由于银行系统漏洞或缺陷导致的操作风险事件呈现出上升趋势。据银监会通报,2007年以来银行业发生的5起典型信息系统风险事件,分别是:2007年3月21日,交通银行因主机监控软件存在缺陷,导致业务交易阻塞,系统瘫痪近4个小时,所有营业网点无法正常开展业务;2007年8月15日,中国工商银行对计算机系统进行升级,由于没有避开业务高峰期,导致个人业务系统运行不畅,业务办理速度缓慢,部分证券业务受阻,在持续5个半小时后,系统才逐步恢复正常;2007年10月18日,中国建设银行股民保证金第三方存管系统出现故障,与券商的交易无法正常进行,事故持续了两个小时,在证券交易收盘后才恢复正常;2007年12月21日,招商银行因运行中心核心网络设备出现故障,造成业务无法正常进行,虽启动了应急预案,但仍然中断营业近1个小时:2008年1月7日,北京银行因主干专线的入户接入设备发生故障,造成在京117家支行所属网点柜台交易缓慢,业务无法正常进行,故障在1个多小时后才得以解决。上述案例中,既有信息系统自身原因引发的故障,也有人员操作失误引发的故障,信息系统风险已成为商业银行关注和防范的焦点。
金融业信息技术事故统计表明,如果银行系统中断1小时,将直接影响该行的基本支付业务;中断1天,将对其声誉造成极大伤害;中断2―3天以上不能恢复。将直接危及其他银行乃至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目前。我国银行业的IT建设正处于高速发展期,在设备规模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显得相对薄弱。
技术型操作风险的隐患源于:1.操作系统漏洞。银行应用的Unix,Win-dows等操作系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2.安全设施的漏洞。网络层、应用层的防火墙自身是否安全、设置是否错误,需要经过检验。美国一项调查表明,32%的泄密是由内部作案造成,所有的防火墙都不同程度地被黑客攻击过;3.安全管理的漏洞。现有的一些信息系统缺少定期的安全测试与检查,更缺少安全监控。在已破获的采用计算机技术犯罪的案件中,内部授权人员作案的占58%;4.安全协议的漏洞。由于银行网络系统内部运行的各种协议(如TCP/IP,IPX/SPX等)是在资源及网络技术均不成熟的情况下设计的,还存在着脆弱的认证机制、容易被窃听和监视、易受欺骗等安全隐患;5.内控制度的漏洞。管理制度、运行规程不完善,不能有效地杜绝内部作案,更缺乏良好的故障处理反应机制。
(二)lT环境下操作风险的表现形式
技术导向型操作风险是指由于技术问题,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应用对银行的系统、流程、产品、服务和交易等产生不良影响而导致的操作风险,包括IT技术、网络系统、产品的服务缺陷。以及外部法律、税收和监管方面的变化对银行冲击而造成的风险。关于金融机构技术导向型操作风险涵盖的范畴及其风险的含义,在2006年出台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给出了明确定义:“主要包括总体风险,研发风险、运行维护风险、外包风险等信息系统生命周期几个高风险点……其中,总体风险是指金融机构信息系统在策略、制度、机房、软件、硬件、网络、数据、文档等方面影响全局或共有的风险;研发风险是指信息系统在研发过程中组织、规划、需求、分析、设计、编程、测试和投产等环节产生的风险;运行维护风险是指信息系统在运行与维护过程中操作管理、变更管理、机房管理和事件管理等环节产生的风险;外包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将信息系统的规划、研发、建设、运行、维护、监控等委托给业务或外部技术供应商时形成的风险。”
二、金融机构信息资产安全的需求
金融机构信息系统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集成的处理业务、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系统。金融机构信息系统具有如下特点:1.金融信息化的建设以及网上银行业务的迅猛发展,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业务集中度非常高。2.数据大集中后,由于单笔交易所跨越的网络环节越来越多,信息系统对网络的依赖性越来越高。3.信息安全性要求高,信息系统的各种文档资料和用户资料均需保密。
(一)信息资产安全的边界
有关信息资产的含义,目前众说纷纭,本文借鉴屈延文(2006)给出的定义,即信息资产是由信息范畴资产、系统范畴资产和附加范畴资产组成。其中信息范畴资产是指信息存在形式、信息内容、内容价值;系统范畴资产是指系统存在形式、系统行为、行为价值;附加范畴资产则是不同的关注者(计划者、拥有者、设计者、实施者和用户等)对信息与系统两个范畴关注的需求价值(附加价值)。例如包括开发、运营、管理、维护和服务等产生的关注性的资产。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信息安全的内涵也在不断的延伸。从最初的信息保密性发展到信息的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和不可否认性,进而又发展为“攻(攻击)、防(防范)、测(检测)、控(控制)、管(管理)、评(评估)”等多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实施技术。
(二)信息资产安全性原则
信息,在ISO17799中被看作是一种资产,这种资产可以增加组织的价值,因而它也需要得到恰当的保护。信息资产安全需要保护信息资源,防止未经授权或偶然因素对信息资源的破坏、修改、非法利用或恶意泄露,以实现信息保密性、完整性与可用性的要求。在国际标准化组织的信息安全管理标准规范(1SO,IEC 17799)和其他一些机构的文
献中,都定义了信息安全的基本特性:如保密性,完整性。有效性;另外也可包括诸如真实性,可审计性,不可否认性和可控性等。
三、金融机构信息资产操作风险监管的对策
风险监管是信息资产安全管理的核心。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实现对信息系统风险的识别、计量、评价、预警和控制,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创新,提高信息化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信息资产操作风险管理的原则和目标
实施信息资产风险管理的原则为:1.针对性。对金融机构信息资产所面临的安全需求进行认真全面地分析,找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威胁。有的放矢地做好安全工作:2.均衡性。对信息安全的各个环节进行安全强度分析,找出信息安全的脆弱点,提出强度均衡的设计方案;3.时效性。在实施信息安全管理时,要量力而行,安全投入与所需要的功效相适应。即对信息安全面临的威胁及可能承担的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从而制定出合理的安全策略;4.独立性。信息安全所采用的技术均应立足国内,不得直接引用未经消化改造的境外安全保密技术和设备;5.综合性。信息安全必须通过技术、管理和安全基础设施的综合实施才能奏效,即信息安全=风险分析+执行策略+基础实施+漏洞监测+实时响应。
金融机构信息资产安全管理的目标为:一是对信息资产安全现状做出正确判断;二是较为准确地估计特定系统风险;三是建立相应的控制风险的机制,并把这些机制融为一体形成防护体系;四是最大限度地提高系统的可用性,并把系统带来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构建信息资产操作风险管理框架
金融信息化环境下,很多机构的信息资产面临诸多威胁(包括来自内部的威胁和来自外部的威胁)。威胁利用信息系统存在的各种漏洞(如:物理环境、网络服务、主机系统、应用系统、相关人员、安全策略等),对信息系统进行渗透和攻击。如果渗透和攻击成功,将导致企业资产的暴露。资产的暴露(如系统高级管理人员由于不小心而导致重要机密信息的泄露),会对资产的价值产生影响(包括直接和间接的影响)。风险就是威胁利用漏洞使资产暴露而产生的影响的大小,这可以为资产的重要性和价值所决定。对企业信息系统安全风险的分析。就得出了系统的防护需求。根据防护需求的不同,制定系统的安全解决方案,选择适当的防护措施,进而降低安全风险,并抗击威胁。
信息安全风险是人为或自然的威胁利用系统存在的脆弱性引发的安全事件,并由于受损信息资产的重要性而对金融机构造成的影响。资产、威胁和脆弱性构成了风险的三个关键要素,而风险评估则是围绕这些要素及其相关属性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对信息系统及其存储、处理和传输的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等安全属性进行科学、公正的综合评价的过程。本文借鉴MSF风险管理框架,建立以操作风险管理为核心的信息资产安全模型。即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分级、风险计划和调度、风险跟踪和报告、风险控制以及风险学习六个步骤。
1 风险识别。风险识别的目的是发现潜在的威胁,预防某个特定威胁利用某个特定系统的脆弱性对系统造成损失,威胁可以通过威胁主体、资源、动机、途径等多种属性来描述。造成威胁的因素可分为人为因素和环境因素。风险识别应该在信息系统的生命周期中不断地重复。
2 风险分析与分级。风险分析是对信息及信息处理设施的威胁、影响、脆弱性及三者发生的可能性的评估。它是确认安全风险及其大小的过程,即利用定性或定量的方法,借助于风险评估工具,确定信息资产的风险等级和优先风险控制。
3 风险计划和调度。风险计划提取风险分析中获得的信息并用其明确表达策略、计划和工作。风险调度可以确保计划被认可并融入标准的日常信息资产安全管理进程和基础设施中,从而确保风险管理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执行。
4 风险跟踪。风险跟踪监控特定风险的状况以及它们各自工作计划中的进展情况。风险跟踪也包含监控变化风险的概率、影响、暴露程度以及其他因素,这些变化可能改变优先级或风险计划、信息资产特性、资源或是进度表。风险跟踪从风险等级的角度定义风险管理过程在信息资产中的可见度。
5 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执行风险工作计划和相关现状报告的过程。风险控制也包含项目变化控制请求的初始化,而风险状况或风险计划的更改可能导致信息资产特性、资源或进度表的更改。
6 风险学习。使知识和相应项目案例及工具正式化,并在团队和企业内部以可再度使用的形式提取知识。
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有效性直接关系到整个金融业的安全和稳健运行。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阶段,金融业的安全变得更为关键。操作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就是从技术防范为主的被动信息安全转移到以预防为主的主动风险管理框架中来,把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为社会提供安全、持续的金融服务。
赵秀云教授简介
关键词:银行;债券投资;风险;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92(2010)10―0033―04
一、我国银行业债券投资现状
近年来,随着债券业务市场深度、广度的不断扩展和银行业债券投资业务的迅速发展,债券业务对银行业的重要性正不断上升。同我国金融领域中的其它部分一样,我国债券业务正向市场化有序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参与者类型日趋多元化,债券种类呈现多样性,信用层次不断丰富。从债券发行人看,范围由2004年的人民银行、财政部、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企业延伸到目前的铁道部、非银行金融机构、国际开发机构;从投资范围看,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品种由2004年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和商业银行用于补充资本的次级债扩大到政策性银行债、普通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和地方政府债等十余个品种。从债券投资者看,目前已有银行、证券公司、基金、保险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信用社、财务公司和企业等类型的投资者,且户数在2009年末已达9247家,较2004年末上升了132.16%。从市场容量看.整个市场2009年累计发行债券4.9万亿元,年末债券托管额达13万亿元:分别较2004年和2004年末增长106.66%、182.61%。
受政策、市场和自身特点三方面因素影响,银行投资债券市场的意愿较高。一是宏观调控政策促使银行加大债券投资。受宏观调控政策的持续影响,银行的信贷投放规模被严格控制,债券市场进而成为银行配置资产的一个重要渠道。此外,存款准备金的连续上调也促使银行增大了对流动性资产的配置。上述现象在2008年及之前几年的宏观调控中均曾反复出现。二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在广度和深度上的迅速发展改善了银行债券投资的市场环境。债券市场参与者量上的迅速增加和类型上的多元化,为银行提供了更多不同投资取向的交易对手,提高了交易成功的概率;债券发行量的扩大则有利于银行更自由地调整资产结构,使银行的资产管理具有更大的回旋余地。三是银行制度成为投资债券的内在因素。在我国分业经营的管理制度下,银行的资产配置受到严格限定,使债券成为除信贷投放外另一重要资产配置方式。这对小银行业机构尤为明显。此类银行均存在经营规模狭小、营业网点不足、产品创新乏力、营销能力较弱的特点。在市场狭小,优质客户资源有限、中小企业利润偏低的市场背景下,处于竞争优质客户乏力,培育小客户成本过高,无力独自研究和推出新产品的不利地位,限制了贷款业务的发展。相对而言,银行间债券投资业务具有经营成本低廉、参与者市场地位平等、交易可控性强、不需营业网点支持、利息收益相对稳定的特点,有效规避了小银行的市场竞争短板。并可使其通过对债券期限结构的合理配置,兼顾资产流动性需求。
二、我国银行业债券投资业务面临的风险
我国债券业务还处于新兴发展时期,风险管理体系并不健全,风险的控制更多依靠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债券发行人和市场参与者严格的准人限制这一行政审批手段。债券风险管理相对于业务发展尤为迟缓,更难以抵御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的债券风险。
(一)风险投资策略不明确
我国大部分银行,特别是小银行。近年虽已展开了对债券市场的分析研究,但受专业人才缺乏、内外信息资源不足的影响,研究仅处于起步阶段,多集中于单项业务或局部问题,缺乏系统性研究,不足以从全行视角出发为债券投资提供系统性的前瞻指导,未能对债券业务的发展方向、规模、种类、期限配置制定长期规划,致使银行债券业务缺乏市场定位,无法形成明确、持续的具体措施,影响了抵御市场波动的效果。尤其在当前经济金融市场波动较大,国家各项调控政策连续推出,对银行资产负债的配置提出较大挑战的情况下,银行的风险投资策略仍停留在相机决策的被动境地,凸现了市场、政策研究能力的薄弱。
(二)风险管理制度缺失
在业务规范上,多数银行还未建立起一整套能全面覆盖债券业务各风险环节的管理制度,未能针对债券业务特点制定操作性强的自营业务、业务、代持业务具体细则或业务流程;未健全债券投资业务有关的授权管理、授信管理、业务操作程序、计量分析、会计核算、绩效考核、检查监督等管理制度;未建立重大市场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和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的资金业务相关管理办法中,缺乏对债券投资业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压力风险测试的规定,特别是小银行对债券投资总体规模无明确限制,未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对债券投资业务的风险进行有效的分析和控制。日常管理主要依靠管理货币市场业务的各项内部制度。而此类制度的内容亦多为各部门的职责规定,无可用于具体操作的风险量化指标,客观上难以在部门和岗位间形成有效制衡。削弱了债券投资管理的约束力。在投资决策上,银行主要依靠从业人员的经验判断,未形成以债券种类、期限、价格和市场利率等因素为基础综合评定的决策机制。上述制度的缺乏使债券业务的操作和风险控制更多体现为决策者的个人偏好,而难以保持持续、稳健的做法。此外,对账制度有欠缺。部分小银行虽在《资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对账管理作出一些规定,但未细化对账业务操作流程,明确对账责任人,也未按照会计核算管理的基本要求逐日进行账实核对。资金中心与托管机构对账,通过台账与托管机构按面值对账,但无对账单。
(三)风险管理能力不高
一些银行的风险防范水平还较弱,虽有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监控债券风险,并开始逐渐引入市场风险计量模型、限额管理和流动性管理等技术支持,但受人力不足、专业水平有限和工作不专职的影响,在实际监控中未能实现风险分析由定性向定量的转变,没有建立市场风险资本分配机制,亦未在压力测试基础上制定出应急处置方案,制约了风险监控的效果。一些债券业务交易性明显的银行未能建立与自身交易性业务频繁相适应的止损制度,亦未依据业务总量、债券种类、期限等因素提取损失准备金,建立补偿机制。此外,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稽核审计空白。按照内控风险管理要求,银行涉及任何业务都应纳入监督管理范围。但部分银行稽核部门未对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业务制度建设、业务经营、风险管理等情况进行内部稽核检查:对反复套作的风险控制不够严格。金融机构通过购买债券进行质押式回购融入资金、再购买债券反复套作放大风险。当市场利率出现较大波动时,利率风险成倍增加,从而引发资金流动性风险。
(四)内部监督机制虚化
一是岗位设置交叉。债券业务岗位设置应按前台交易、风险控制、后台审核与清算的岗位进行业务操作。部分银行未定人定岗,分工不明确,交易人员既负责前台现券买卖、债券回购、资金拆借业务,又负责
后台复核,前后台未能按要求严格分离,存在混岗操作和“一手清”现象。二是风险管控不到位。部分银行未按银监会《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要求,设立专门的债券投资交易账户;资金中心未建立u盾、密码检查登记簿、印章使用登记簿,且印章使用责任不明确,密码更换无记录、不及时,保管不合规。三是短期逐利性较强。频繁的债券买卖在一些银行已成为日常现象。有的银行频繁通过出售、购回的形式让交易对手代持自身债券,借以推高债券利率,实现更高的债券收益率;有的银行频繁进行债券买卖,以获取价差收益。大量的交易使得一些银行1年的债券买人卖出总量高达其年末债券余额的30倍以上。四是债券业务风险管理在很多银行中长期处于边缘化地位。日常监督中,一些银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未督促过高级管理层改进对债券业务的风险管理,亦未拟定出相关风险约束指标;稽核审计等风险管理部门未对债券业务进行过全面检查,也未提出过风险审计报告和风险管理意见、建议。
三、防控我国银行业债券投资业务风险的对策建议
(一)构建市场风险管理机制
一是完善市场风险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授权授信办法。包括货币市场业务管理办法、货币市场业务操作规程等业务制度;制定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市场风险管理框架、市场风险止损办法等风险管理制度以及完善的市场风险审计制度等。在授权授信制度方面,制定各项业务品种的限额额度和风险敞口额度,明确授权流程和授权业务种类以及可以交易或投资的金融工具等,从制度上规避市场风险的发生。二是完善市场风险的管理流程、架构和信息反馈制度,明确银行内部各部门的风险管理职责。市场风险的管理部门要定期写出交易类账户市值重估报告和市场风险分析报告,报告应采用纵向报送与横向传送相结合方式,纵向为向管理层报送,横向为向前台传送反馈,以更有利于市场风险的分析和控制。银行内部稽核部门要定期对市场风险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职责明确,分工明晰,使市场风险的管理更加具体,落到实处。三是制定银行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战略。中小银行要本着风险管理战略和全行经营战略一致性的原则,考虑自身市场风险承受度、风险识别控制能力、交易规模、复杂程度等因素。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和风险管理目标。在债券投资中,平衡收益与风险关系,主动采取措施回避市场风险,以减少或避免由于市场风险所引起的市值损失,同时要通过投资组合的多样化来分散风险。根据自身的发展规划,制定合理的市场风险资本占用,避免盲目扩大投资,放大市场风险。四是构建市场风险管理模型,完善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检测和控制程序。根据《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划分银行类账户和交易类账户,构建债券组合管理,使用模型每日对交易类账户债券进行市值重估、在险价值分析、关键年期久期分析和收益率曲线分析等。定期进行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为市场风险的控制和防范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二)强化内控防范操作风险
一是增强审慎经营理念控制投资规模。在日常的债券业务操作中,准确解析货币政策趋向,及时把握投资机会,同时持有合理数量的债券,确保债券资产的流动性。银行债券投资业务要确保正常支付结算的前提下,结合自身资本实力、发展战略,充分考虑各项业务之间的可协调可持续发展问题。设定适当的债券投资业务总量控制目标。要密切关注宏观政策的变动及可能对债券投资市场产生的影响,严格债券滚动投资管理,合理确定债券投资放大倍数,严防因债券投资规模过大而引发的流动性风险;要根据风险承受能力。明确债券投资选取标准,合理确定债券投资组合,分析投资风险,跟踪监测风险变化,不定期进行压力测试并合理设立止损点。二是加强业务规范化管理。银行要建立债券投资业务授权管理制度、债券投资风险评价办法、风险预警和处理机制方面的制度及管理办法,同时按照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原则,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其他合规渠道进行债券投资。按规定办理托管手续。三是对重要岗位进行分离。对前台现券买卖、债券回购、资金拆借等业务要明确专人负责,后台复核人员与前台交易人员必须分离,做到权责清晰、相互监督,防止出现混岗和“一手清”现象,同时要明确专门的部门或风险控制人员负责的风险监控,加强计算机管理,实行分级授权和岗位约束,切实防范投资业务操作风险。四是强化内控制度执行力。债券投资业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操作人员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督促业务人员依法合规操作;规范会计核算,按要求设立专门的债券投资交易账户,加强日常对账工作,严格按会计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准确核算债券投资业务,提足风险准备。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效力,使稽核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加强稽核监督的质量和频率,每年至少对市场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各个组成部分和环节的准确、可靠以及有效性进行一次独立的审计和评价,对违反内控制度的部门和个人严肃处理。五是银行要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风险管理水平。通过举办债券投资业务培训班、建立银行间货币市场业务定期分析制度等,帮助债券投资交易员及时了解宏观经济金融形势、掌握市场政策、信息和交易技巧,不断提高操作技能和风险防控水平。
(三)细化债券投资业务的监管要求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可以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包括黄金)、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分别是指由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所带来的风险。市场风险的研究在我国起步较晚,2004年12月银监会出台了《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城市商业银行最迟应于2008年底前达到本指引要求,处于监管要求和商业银行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需要,市场风险的管理迫在眉睫。此外,银监会出台的《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提出了系统要求,但银行在监管部门没有硬性要求的情况下往往从降低成本,简化程序考虑,将风险管理维持在较低水平。而鉴于近年来银行债券投资资产业务规模的迅速增大。其缓慢提升的管理水平已无法适应风险控制的需要。对此,有必要通过进一步出台细化的监管规定,促进银行提高债券管理水平。一是将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阶段化。在综合考虑市场风险、银行投资情况和成本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制定从简至繁分阶段建设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逐步细化管理架构和强化技术手段,由各行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的投资规模和交易类型建设对应阶段应拥有的风险管理体系。此后,在自身风险管理体系未达到下一阶段之前,银行的债券投资不得超出本阶段设定的范围。二是将债券业务风险管理规定量化。依据银行风险总体情况,以指标形式明确市场风险资本的配置要求,框定投资的比例、结构、范围,限定风险限额、止损限额的最低要求,并确定开展压力测试的间隔期,强化对银行的监管约束。
年10月15日省市银监局成立,标志着省市银行业监管跨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年初,省市银监局制定了《关于省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各项监管工作明显加强,银行业各项业务继续保持持续、稳定增长。至年,是省市银行业发展和监管极具变化和挑战的关键时期。为了对未来五年省市银行业发展与监管的方向、目标及措施做出统筹规划和部署,省市银监局特制定《-年省市银行业发展与监管五年规划》(以下称“本规划”)。本规划是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监管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南。
第一部分环境分析
改革开放20多年来,省市银行业发展实现了质的飞跃,初步建成了机构种类齐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善、对外开放程度较高、金融监管比较规范、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银行业体系,形成了自身独特的优势。
机构、业务蓬勃发展。截至年末,省市市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66家,银行类服务网点1131个,并且种类齐全。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8115亿元和6548亿元,位居全国大中城市第四位。共有营业性外资银行机构31家,数量列全国第二,其资银行19家,成为港资银行在内地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最集中的城市。
银行业经营管理进一步改善。年末,省市市银行业机构本外币不良贷款余额为552亿元,不良贷款率为8.73%,进入了全国银行业资产质量先进地区的行列。内控机制逐步完善,经营效益不断提高。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省市银行业总体形势较好,金融风险相对较小。
改革创新继续向前推进。省市作为全国金融改革的“排头兵”和“试验田”,积极借鉴国外和香港的成功经验,在金融机构、业务品种、内部管理和金融监管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创新,较好地发挥了改革开放的示范作用。
银行业监管水平不断提高。省市银监局成立以来,按照银监会提出的“管风险、管法人、管内控、提高透明度”新监管理念,结合省市实际,构建了监管规程、监管白皮书、风险评级办法、可持续发展指导意见以及包括本规划在内的五大工程的监管框架,坚持科学发展观,突出依法、规范、审慎、持续、有效监管,切实加大了监管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当前,银行业已成为省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和第三产业龙头,有力地促进了省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这些来之不易的成就,为省市银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是,省市银行业在发展与监管工作中尚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为:
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缺陷,内部制衡机制不健全,内控薄弱,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缺乏科学的发展观,片面追求规模增长,资产规模与效益的增长不匹配,非理性、低水平竞争问题突出;不良贷款余额和比率仍然偏高,而且暴露不充分,少数银行的经营包袱沉重,核销力度不足,缺少发展后劲;部分法人机构资本充足率严重不足,并且计算不实,潜伏较大的风险;信用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有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企业逃废银行债权的现象时有发生,银行的合法权益亟待保护;银行业监管的理念和机制转变还没有完全到位,监管的技术手段还不完善,监管的专业化水平还不能适应监管职能转化的要求。这些问题不解决,将影响省市银行业未来的稳健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展望未来五年,省市银行业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
金融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金融全球化为金融机构在全球范围内拓展业务和展开竞争提供了机遇,也加快了资本的流动,加剧了经济金融的波动,金融机构面临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进一步扩大。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由于管理体制的不完善,比发达国家将承受更大的竞争压力,省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可避免将受到更大的冲击。
在经济金融全球化发展的同时,银行业监管呈现趋同化和国际化的趋势。《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明确了有效银行监管体系应达到的各项基本要求,成为指导各国银行监管的国际标准,各国的银行业监管框架逐步趋向一致。同时,各国银行监管内容、监管标准、银行业风险管理方法趋同,资本充足性、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等审慎监管要求已成为各国银行业监管的重点和普遍要求。中国银监会也制定了提高监管有效性的行动计划。省市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国际化程度相对较高,应在监管的现代化和国际化方面进行有益尝试。
在国内,经济发展进入平稳期。年以来,中国宏观调控取得明显成效,为银行业发展提供了相对稳定的宏观环境。未来五年,中国经济预计将步入相对平稳的发展期,年均GDP增长将保持在7%以上,经济结构性调整加快。在稳定的宏观环境下,各银行业机构可抓住产业结构调整的契机,优化客户结构,取得业务发展的突破。
对外资银行的全面开放,将加剧我国银行业竞争。年末,已有19个国家和地区的62家国际性银行在我国内地22个城市设立了204家营业性机构。到2006年末后,我国银行业也将根据WTO承诺,完全对外资银行开放。这就要求我国银行业必须按照国际惯例办事,国内银行业只有增强自身实力,才能适应对外开放与竞争。
利率、汇率改革进度加快。近年来,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加快,人民币贷款利率和外币存贷款利率逐步放开。汇率制度的改革已提上议事日程,预计人民币汇率的浮动范围也将扩大。在利率、汇率随供求变化上下波动的情况下,市场风险将不断显现和增长,银行业竞争也将加剧,各银行业机构需要适应自身成本管理和风险控制的要求,建立合理的定价管理模式,采取有效的避险手段,防范利率、汇率风险。
金融创新不断发展,综合化经营趋势日益明显。目前,我国仍采取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政策。但是随着外资银行的全面进入和国内银行业兼并重组的推进,金融机构的合作和创新将不断深入,银行、证券、保险业的资金往来日益密切,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联动性不断增强,综合化经营成为发展趋势。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有关具体措施的推出,将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企业直接融资将会增强,证券业的发展将会加快居民储蓄存款的分流,银行业面临资金“脱媒”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业产品与服务的创新步伐将不断加快,中间业务也将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并得到较快发展,银行业监管创新以及各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需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信息技术的发展使银行业电子化水平上新台阶。信息技术的发展日益成为银行业变革的推动力量,并渗透到经营管理的各个层面,成为银行业核心竞争力的要素。在拓宽金融服务领域、提高金融服务质量、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方面,信息技术都将给银行业带来革命性变化,并对实现“扁平化”管理架构、控制各类风险等改革措施起到巨大的支持和推动作用。
金融体制的改革进程加快。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全面展开,为国有银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商业化经营铺平了道路,同时也增强了国有银行的整体实力,减轻了历史包袱。为谋求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股份制商业银行、农联社、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改革将通过改制、兼并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进行。省市银行业也要在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抓住时机,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加快改革发展的步伐。
省市经济仍将持续快速增长。近两年,省市经济保持了较快发展势头,年GDP增长19.2%,年又增长17.3%。未来五年,省市经济增长预计有所放缓,但仍可保持在13%-16%左右。经济稳定增长有助于省市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CEPA协议的签署及实施为省市带来新的发展机遇。CEPA将加速省市及珠三角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为深港经济注入新的活力,在带动珠三角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将加快深港经济的同城化和促进“大珠三角”经济圈的形成。CEPA对于解决深港金融业发展瓶颈,实现更高层次的合作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有利于提升省市城市综合竞争力,从而带动省市银行业发展。
政府对金融业的扶持,有利于银行业的持续发展。省市围绕建设国际化城市的定位,提出了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城市的目标,并把金融作为三大支柱产业之一,出台了扶持金融业发展的有关优惠政策。这种产业政策为银行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
总之,未来五年是银行业发展改革至关重要的时期,同时也是银行业监管实现重要转折的时期。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以及由此产生的机遇与挑战,省市银行业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省市银行业监管要上一个新台阶,只有未雨绸缪,加强规划,才能科学地引导银行业的发展,确保辖区银行业的健康、平稳运行。
第二部分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未来五年省市银行业发展与监管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不断推进银行业完善内控机制、提高资产质量、加大金融创新,深化金融改革、提升竞争力,实现效益、质量、规模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省市银行业发展与监管的总体目标是:
促使辖区银行业建立安全、高效、稳健的运行机制,成为资本充足、治理结构合理、内控严密、经营稳健、资产优良、服务和效益俱佳、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金融机构。
严格审慎监管,提高有效监管能力,实现监管的规范化、专业化,为辖区银行业创造一个公开、公平、有序和诚信的竞争发展环境。
(三)具体目标
本规划的总体目标分解为以下五个具体目标:
1、机构发展目标
招商银行、省市发展银行要成为资本充足、管理规范、创新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具有知名品牌的现代化银行;市商业银行应发展成为立足省市,走向珠三角,面向全国的一流城市商业银行;市农联社应改制为规范运作的一流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国有和股份制非法人银行机构要成为在全国各自系统内管理水平、资产质量、竞争能力、经营效益居前的分支机构。政策性银行机构(含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汇局)创新应走在全国前列,办出省市特色。外资银行创新能力和经营业绩继续全国领先,多数港资银行成为主报告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经营业绩应做到全国领先。
2、经营发展目标
规划期内各银行业机构应有切合自身实际的经营理念以及明确的发展战略,提高核心竞争力,依法、高效、可持续发展;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应健全、合理、有效;应有高素质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金融从业员工;不断扩大在金融市场上的份额、地位和影响力,具有较强竞争能力;建立有特色的组织架构、管理体制、产品体系等,在各自同业系统和全国保持金融创新领先地位。
规划期末,银行业机构资本充足率应在任何时点上保持8%以上,核心资本充足率保持4%以上;不良贷款率保持4%以下,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达到100%;总资产净回报率应达到国际良好水准,争取达到1.2%;股本净回报率达到15%;成本收入比率控制在35-45%之内;单一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存款和贷款年增长率不应高于全市同行业平均增长水平之上的50%;中间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应逐年有所提高,到年力争达到18%。
3、监管发展目标
要坚持依法监管、规范监管、审慎监管、持续监管,推进有效银行监管能力明显提高。监管方式要向以风险监管为主兼顾合规监管转变,向注重对辖区法人机构总体风险的把握、防范和化解转变,向注重公司治理和风险内控的监管转变,向定性监管和定量监管相结合、加强风险评价和预警转变。要建立完善、健全的监管信息系统等技术平台。要有严格的岗位职责和考核,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打造一支学习型、专家型、务实型、开拓型的监管队伍。
4、环境发展目标
在辖区努力实现银行业无恶性竞争,金融秩序良好;推动社会诚信建设明显改善;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披露并处置风险;增强辖区公众对金融的风险意识,保持对银行业充足的信心。
5、年度发展目标
资本充足率。辖区法人银行业机构从年起应严格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资本管理,并逐步形成完善的资本补充、约束机制,到2007年末,全部法人银行机构资本充足率应在任何时点上保持8%以上,核心资本充足率保持4%以上。
公司治理与内控机制。年各法人银行业机构应进一步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组织架构,2006年要达到规范化、制度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能力。到年要真正建立和培育起组织健全、运行稳定、制度完善、管理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
总资产净回报率。年度要达到0.6%,以后逐年有所提高,到2007年应达到国际良好水准。
不良贷款。规划期内辖区银行业机构要严格控制产生新的不良贷款,确保新发生不良贷款率控制在0.1%以内。不良贷款余额整体上保持持续下降,到年将不良贷款比率持续控制在4%以下。
拨备。年末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应达到60%,以后各年应继续有所增长,到年末应达到100%。年开始,各银行业机构应按照五级分类的要求,对表外资产和非信贷资产进行分类并计提风险准备。
风险评级。根据《省市市国内商业银行风险评级办法》,在对年末各国内商业银行风险情况进行评级的基础上,以后每年被评为3级以下的银行应力争提高一个档次,到年力争消除4+级及以下等级银行。
第三部分整体规划
(一)银行业监管规划
1、资本监管规划
资本监管是风险监管的核心内容。规划期内,省市银监局将加大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实施力度,督促法人银行业机构在准确评估风险的基础上,提高五级分类的真实性,按照审慎会计原则提足贷款损失准备,做实资本基础,逐步达到资本充足率监管目标。
督促法人银行业机构建立多渠道资本补充机制。鼓励各法人银行业机构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本金,通过股东注资、发行股票、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发行可转债等方式改善资本结构,增强资本实力。督促法人银行业机构增强盈利能力,从当期利润中进行资本积累,从内部补充资本,对资本不足机构的利润分配进行限制。为法人银行机构发行长期次级债券补充附属资本创造条件。鼓励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适当控制高风险传统业务,以减轻资本压力。支持商业银行探索通过资产证券化、转让资产、信用衍生工具等方式,降低加权风险资产,提高资本充足率。
督促各银行业机构建立资本约束机制。促进商业银行通过压缩风险资产减缓资产扩张对资本的要求,增强风险缓释,提高贷款质量,缩小准备金缺口,降低总体风险权重。引导法人银行业机构对信贷资源和财务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建立资本约束资产、防止盲目扩张的机制。鼓励银行业机构引入经济资本和风险调整的收益率等新的管理理念,加强风险管理,将资本监管的要求与自身风险管理有机结合,为资本充足率的长期持续稳定奠定基础。促进商业银行建立以经济资本分配为基础、以风险调整的收益率指标为纽带,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为一体的风险管理体系。
建立资本不足纠正机制。省市银监局通过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及时了解法人银行业机构的风险状况,评估其资本充足状况,实施分类监管措施。对风险较大的机构,及时给予风险提示,并跟踪风险发展态势,督促采取措施改善风险状况或减少风险资产。对资本未达标的机构,实行限制性监管措施,要求调整资产结构、压缩资产规模、出售风险资产等,限制其业务发展,并在机构设置、业务准入方面予以限制。
逐步推进资本监管方式创新。根据银行业机构的实际情况,按照新资本协议要求,对法人银行机构按照标准法或内部评级法进行监管。
2、资产质量监管规划
省市银监局要强化资产质量监管,督促各银行业机构切实提高资产质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深化和健全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制度。从年开始,包括市农联社、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内的所有银行业机构要按照五级分类标准对各项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全面、准确地反映资产的风险状况,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机构逐渐增加分类档次。
对各类机构资产风险分类情况实施专项现场检查。配合五级分类的实施,年和2006年,分别安排对各类机构五级分类情况的现场检查,全面深入了解省市银行业资产质量现状,跟踪监测贷款分类准确性的偏离度和贷款分类形态的动态变化,充分揭示各银行业机构的资产风险,并着重解决五级分类不准确、分类操作流程与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提高五级分类的真实性和规范化。
加强对银行业资产质量的监测分析,提高资产监测分析质量。对集团公司贷款、关联客户贷款、大额贷款进行重点监测。对存量不良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对大额不良贷款逐笔、实时监控。鼓励和督促银行业机构创新手段,大力处置不良资产,加强对已核销贷款的追收力度。严格控制新增不良资产,建立对新增不良资产的责任追究制度。
促进银行业机构建立信贷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督促银行业机构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制和组织体系,建立以资产安全和利润最大化为核心的业绩考评体系。各机构要明晰各级部门的风险管理职能,逐步建立风险评估、新产品风险控制、风险管理技术的应用体系,增强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能力。督促各机构建立健全对关系人贷款、关联企业贷款方面的信贷管理及风险防范制度。督促各机构改进集团客户信贷管理,制定对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的具体办法。督促银行业机构建立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授信评级和信贷准入制度,进一步改善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信贷服务。促进各机构建立集数据汇集、统计分析与风险监控为一体的资产质量监控系统,实现信贷业务相关数据的历史存储与集中管理。加强对集团客户、关联企业以及行业动态等信息的收集与,为银行业机构信贷业务部门提供有效的风险指引和信息平台。
严厉打击企业逃废债行为,建立逃废债企业黑名单制度,引导行业自律组织、借助媒体、协同有关部门对长期拖欠银行贷款和逃避悬空债务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维护金融债权。
3、内部控制监管规划
内部控制是银行业经营管理的核心。省市银监局将把内部控制监管作为现场检查的基础和重要内容,并促进各机构建立适应现代经营环境的内控体系。在2007年前对辖区主要银行业机构内部控制进行一次专项现场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对整改意见落实情况持续跟踪。
促进银行业法人机构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机制,建立对高级管理层授权经营的目标问责制度,明确划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各自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形成相互制衡关系。
促进银行业机构加强内部控制的组织建设,按照内部控制政策决策、制度建设、组织实施、监督评价四个环节,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信息渠道通畅的内部控制管理组织体系。
督促银行业机构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稽核体系,加强稽核独立性,提高稽核质量。把对各银行业机构内部稽核的评价,作为内部控制监管的重要内容,并借助内部稽核提升银行监管效率。
加强和改进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工作的指导。促进商业银行制定全面的风险识别、计量、报告程序,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逐步建立覆盖所有业务风险的监控、评价和预警系统,并进行持续的监控和定期评估,建立健全商业银行风险识别和评估体系。
加强对银行业机构内部控制的评价。要严格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对银行业机构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促使银行业机构切实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增强业务、财务和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促进各级管理者和员工强化内部控制意识,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内部控制措施,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
4、市场准入监管规划
规划期内,省市银监局将逐步完善银行业新机构、新业务、新品种的市场准入评价,统一标准,规范程序,促进银行业机构的各项市场准入与自身经营管理水平相匹配,与辖区的经济发展相适应。
加大引进新机构的力度,进一步完善省市银行业金融体系。年应完成市农联社改制成市农村商业银行。推进市邮政储汇局实行分账核算,为改制为邮政储蓄银行做好准备。积极引进各类外资银行机构,鼓励外资银行设立支行、自助银行、自动柜员机。鼓励业绩优良、管理规范的集团公司设立财务公司。鼓励设立货币经纪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鼓励国内银行调整分支机构布局,并根据实际需要适度增加营业网点,并完善网点的服务功能。
加强机构准入前的审慎性评估,促进金融机构合理竞争。完善引进机构前的综合评估工作,对所在机构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信息管理系统的健全性、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性和业务经营发展的稳健性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引进该机构,保证引进机构的质量。加强对机构迁址管理,对拟迁址的机构要加强当地的经济总量状况、金融机构容量及各类银行机构的经营状况的考察,指导商业银行进行有效的机构布局。
积极支持银行业机构在业务、产品、服务方面大胆创新,鼓励大力发展低风险的产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尝试开展高风险、高收益的业务品种。加强对新业务和新产品开发的指导,引导银行业机构在发展中间业务时,科学量化风险溢价,合理平衡收益。加强对各项业务和服务收费的引导、协调和监督,为银行业机构大力开展金融创新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和有序的竞争环境。
完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工作。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监督,完善对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理念、管理能力、职业操守的动态考核,并综合日常监管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履职评价,对不具备相应管理能力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取消任职资格。
市场准入管理与日常监管、现场检查结果相结合。把对银行业机构的日常监管情况和现场检查结果,作为审查审批机构准入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内控薄弱、违规问题较多、出现重大案件、严重违规、重要监管指标恶化等情况的银行业机构,在市场准入方面采取限制措施。
继续推进市场化的风险处置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对高风险金融机构市场化的退出机制。
5、现场检查规划
规划期内,省市银监局将定期修改和完善《监管工作规程》,确保现场检查各项工作的制度和实际情况相适应,制定和完善现场检查的制度与规则,完善检查程序。
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增强现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计划性。按照风险评级和非现场监管的结果,妥善安排对各类银行业机构的检查频率、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现场检查要抓住被检查机构的突出问题、关键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变被动为主动,提高现场检查效率。
逐步改进现场检查手段。加快现场检查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的建设。2006年,初步建立现场检查辅助系统,积极推行计算机辅助监管。大力推广和完善检查抽样、内控测评、风险评估等监管检查方法。
加强落实现场检查整改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现场检查意见,要及时反馈给银行业机构的总行或董事会,并加强跟踪检查,督促整改意见落实。
6、非现场监管规划
非现场监管是持续监管的重要手段和方法。规划期内,省市银监局要进一步加强非现场监管,切实发挥非现场监管的风险预警作用。
完善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和技术手段,提高监管信息处理的自动化程度。将表外业务风险、非信贷资产风险等纳入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利用计算机网络实现非现场监管信息采集网络化,对银行业的经营管理、资产质量、盈利增长等情况进行历史趋势分析、同行业比较分析、结构分析,实现数据核对、汇总、对比分析、查询、报表管理、上报和风险预警自动化。
年要进一步完善外资银行非现场监测系统,要在总结现有非现场监管经验的基础上,设计制定国内其他银行业机构的非现场监管系统,并进行试点。2006年,初步建成国内银行非现场监管数据库和监管信息系统。2007年对非现场监管系统进一步规范。2008年要全面实现非现场监管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
进一步完善《省市市国内商业银行风险评级办法》,按照不同的评级体系对国内法人、非法人银行业机构进行评级。风险评级要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高度重视定性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至2007年,每年评级一次。2007年后,要根据情况变化,动态调整评级结果。从年开始,要利用包括外资法人机构风险评级体系(CAMELS)、对外国银行分行并表监测体系/母行支持度评价体系(SOSA)以及单家风险评级体系(ROCA)在内的外资银行风险监管框架对外资银行进行评级。
建立非现场监管信息共享制度。非现场监管信息实施统一采集、集中处理,统一规定信息采集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将机构、业务经营、高级管理人员、市场退出、监管报表等资料录入非现场监管信息平台,实现非现场监管信息的集中管理和资源共享。
加强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的分工与协作,合理安排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人员,使之更加专业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人员应适当交叉,有效协调合作。非现场监管要为现场检查提供信息支持,现场检查要进一步深化、验证和落实非现场监管意见和结论。
建立非现场监管考核激励制度,促进非现场人员全身心投入非现场监管工作,并将非现场监管工作与考核挂钩,提高非现场监管工作的质量。
7、透明度建设规划
省市银监局要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实现办事程序公开,加强透明度建设。
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的透明度。向被监管机构公开办事制度、监管程序,促进监管业务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公开银行业机构办理各项业务的报送资料、工作流程,明确审批业务的工作时限。
增强监管结果的透明度。推行监管结果公告制度,定期公布监管工作信息。对有关的现场检查结果,将根据情况通报其上级行或董事会。每年编制监管报告“白皮书”,在银行业内部公布。
依法定期公布监管统计信息。定期公布银行业资产负债、不良贷款、中间业务收入、盈利状况等重要经营指标,实行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情况公开披露,保障包括存款人在内的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增强对银行业机构经营的外部约束。
完善监管审慎会谈制度,建立监管机构与银行业机构互通信息的渠道。由监管机构与被监管对象或社会中介等举行监管双边会谈,相互通报情况,交流信息。
要进一步加强银行业机构透明度建设,完善信息披露的程序和方法,明确重大事项披露的基本要求,促进辖区各银行业机构,特别是法人机构按照信息披露规定,逐步对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财务状况和年度重大事项等内容进行公开披露。
8、监管队伍建设规划
省市银监局的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要为提高监管工作的水平服务,为员工个人发展服务,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氛围和条件。
建立职位分类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对监管人员、综合人员和辅助人员,按照不同职位的职责任务、工作内容,制定出不同的培训计划和培养发展方向。加大人才培训力度,每年要集中一段时间学习,采用培训考察、讲座授课、挂职锻炼、轮岗交流、受训人员对内部相关人员再培训等方式,培养“学习型、专家型、务实型、开拓型”的监管人才队伍。
建立健全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年完善《省市银监局年度绩效考核暂行办法》,逐步形成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以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人员职务职级正常的晋升途径,促进监管队伍的职业化。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约法三章”,坚持述职、述廉、述学相结合,防范监管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
(二)银行业发展规划
1、公司治理规划
各法人银行业机构应努力创造条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并积极引入境内外合格战略投资者,进一步完善股权结构。
应充分发挥股东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的作用,要探索提高股东大会议事质量的途径和方法。应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决策效率和决策权威,确保董事会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化,要设立对董事会直接负责的风险管理、审计、薪酬和提名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应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处理好资本、质量、效益、管理和规模之间的平衡关系,制定银行业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应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作用。应提高监事会的监督权威,监事会应确保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要求,督促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诚信、勤勉的义务。
应提高公司经营层的管理水平,统一法人管理和法人授权,加强总部的管理能力和控制效率,加强公司整体经营活动的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应对各级机构和经营者建立公正、公开、公平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有条件的机构应建立与风险调整收益率挂钩的薪酬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年市农联社应按要求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并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规划期内,省市发展银行、市商业银行、市农联社、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法人银行机构应进一步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各司其职、相互制衡、协调有序的组织架构,逐步健全自我管理机制和内部制衡机制。力争到2006年,所有的法人银行业机构必须建立起规范和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
2、资本运作规划
各法人银行业机构应通过积极的资本运作,实现资产运作和资本运作的协调发展,不断壮大自身实力。
规划期内,市农联社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改善股权结构,深化股份制改革。市商业银行和市农联社还应创造条件,力争上市。招商银行和省市发展银行应建立长期筹资的策略,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再融资,形成良好的资本补充渠道,确保资本充足率水平与业务发展规模相适应,并按照发展的要求,争取在适当时机发行外资股份,实现境外上市。各法人银行业机构应有选择地引进战略投资者,进一步壮大资本实力。
各法人银行业机构应根据自身的资本状况和发展规划,有步骤地统筹同业购并。招商银行和省市发展银行应采取多种形式、多元渠道同业购并。市商业银行和市农联社应推进珠江三角洲特别是省市周边地区中小城市同业购并。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在政策范围内创造条件积极进行并购和设立分支机构。年省市建设集团财务公司和省市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引进新投资者,完善股权结构。
招商银行和省市发展银行应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考虑采取适当方式为客户提供证券、保险等综合服务。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应在其业务范围内积极向证券、保险等行业渗透。规划期末,有条件的法人银行业机构可考虑选择合适的金融控股模式,建立金融控股集团,实现综合化经营。
各银行业机构应通过战略联盟的方式,与其他金融机构和社会组织建立广泛、稳固的业务合作关系,并通过内外资源的有效整合,弥补银行业机构在服务范围、机构网络和管理能力等方面的不足,培育和强化竞争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3、管理体制规划
各银行业机构应改善和强化法人管理,加强总部对分支机构的管理、服务、协调和监督的职能,强化业务处理的集中管理,逐步建立垂直化和扁平化的组织结构。
规划期内,各法人银行机构应按照横向协调、功能集约的要求,调整和重组总行职能部门。应在精简高效的基础上,平衡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形成扁平式的高效运行架构。应逐步形成总行对分支行主要业务线的垂直集中管理,总行建立统一的业务处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贷款审批等中心,这些中心对分支机构实施垂直集中管理。应设立垂直管理的风险控制和内部审计稽核部门,直接对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负责。
各商业银行分行应适应省市本地市场发展的趋势,在规划期内尽可能进行业务整合,逐步集中支行的批发性业务、零售客户的后台业务和部分服务职能,在分行建立统一的贷款审批、部分功能的业务处理、财务核算、区域营销、技术服务和安全保卫等中心,逐步将支行转变为零售业务的操作前台和营销前台。
各法人银行机构在理顺总分支机构关系的基础上,明确各级经营者的职权和经营目标,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应实现各类管理信息的集成化,理顺上下级的信息交流与反馈关系,形成畅通的报告渠道。
4、内部控制规划
各银行业机构应建立健全与其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应的内部控制体系,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确保经营管理目标的实施和实现。
各法人银行业机构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应充分认识到自身对内部控制所承担的责任。
各银行业机构的内部控制应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员工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据可查。内部控制应当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银行业机构的经营管理,尤其是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均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部门应相对独立,并有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应对各项业务制定全面、系统、成文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并在机构内部保持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避免因管理层的变更而影响其连续性和稳定性。
应明确划分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上下级机构之间的职责,建立职责分离、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涉及资产、负债、财务和人事等重要事项变动均不得由一个人独自决定。
应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及其性质,赋予其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各个岗位应当有正式的岗位职责说明和清晰的报告关系。应建立健全关键岗位的人员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
应充分利用计算机程序监控等现代化手段,锁定分支机构的业务权限,对分支机构实施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应有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对法律法规、外部监管的要求等进行跟踪分析,将其结果作为制订控制目标和控制方案的重要依据。应及时更新法律法规、外部监管要求等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应建立并保持应急预案和程序,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和各类紧急情况,及时做出应急响应,以预防或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确保业务持续开展。应当定期检查、维护应急的设施、设备和系统,确保其处于适用状态,并应定期测试其应急预案。
应保证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能够及时了解经营管理信息以及其他重要风险信息。保证各级管理层及时获得国内外经济、金融动态信息和辖内经营管理信息。保证所有员工充分了解既定经营目标的相关信息,以及涉及其责任和义务的政策、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应设立垂直管理、具有充分独立性的内部审计稽核部门,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稽核人员,并应保证稽核人员有权获得所有经营管理信息。内部审计稽核部门应当合理确定审计频率和审计覆盖率,要及时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交稽核报告。
应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的反馈和纠正机制。应采取通过各职能部门的专项检查和内部审计稽核部门的经常性评价等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内部控制状况进行监督,并根据内部监督结果、外部监管评价和其他组织的建议,提出内部控制的整改意见和纠正措施,并督促有关的职能部门和辖属机构落实。
5、风险管理规划
规划期内,各银行业机构应按照审慎、效率和有效监督的原则,逐步理顺风险控制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流程,提升风险管理的技术水平,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应建立健全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对信用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要建立反应灵敏、过程连续的风险监控和预警系统,使事后发现转变成事前监测,事后纠正转变成事前预警。要进一步完善授权授信管理体制,加大力度推进垂直管理的风险控制体系的建设。要按照行业、地区和客户等层次建立动态信息库,定期给予目标市场指引,增强事前风险防范能力。要优化审贷运行模式,完善集体审贷制度,逐步推进专家审贷制度,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要建立健全信用评级体系,提升风险管理技术水平。要提高对信贷资料真实性审查的水平,重视现金流的测算,审慎确定客户授信金额、期限和方式。要进一步加大贷后检查的力度,对贷后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审计稽核。要建立健全审慎的风险准备金的计提制度,动态掌握各类资产的风险状况和真实价值。
招商银行应在年对客户信用评级模型进行试运行,并不断进行完善和扩展,力争在年按新资本协议中内部评级法的要求量化信用风险。省市发展银行、市商业银行、市农联社应力争在规划期末建立客户信用评级体系,构筑适用的数据库并引入计量模型,科学测算违约概率,做好量化信用风险的前期工作。
应按照《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建立健全市场风险管理体系。要灵活运用敏感度、风险值、情景模拟、压力测试等风险管理技术和手段,对市场风险进行科学的度量。在此基础上,逐步由通过各项比例指标管控市场风险过渡到以风险敞口限额为主要控制指标的管理模式,并相应完善市场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要在政策允许和市场趋于成熟的前提下,全方位参与金融市场运作,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表外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使市场风险管理手段覆盖本外币、表内外、简单的产品和复杂的衍生产品、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要以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建设为基础,以内部资金定价转移和经济资本分配为手段,全面提升市场风险管理水平。招商银行和省市发展银行应于2006年底前,市商业银行和市农联社应于2007年底前分别达到《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相应完善市场风险控制体系。
应建立健全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要提升审计稽核理念,通过非现场稽核、内部控制评价、运用现代化工具审计,加大对操作风险的审计稽核力度。要通过建立健全质量认证体系、优化法律事务的工作体制、建立健全监察保卫体系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操作风险管理能力。在业务运营过程中,要注意和防止出现政策风险。
应建立健全程序严密、制度完备的资产保全体系。应创新不良资产的处置手段,有条件的机构要探索资产管理公司运作模式。应建立健全呆帐认定和核销的机制,加大对不良资产的核销力度。应建立健全界限明确、认定科学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良资产的责任人要按照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6、市场营销规划
规划期内,各银行业机构应积极倡导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理念,加强关系营销和品牌营销,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各商业银行应对客户、业务、区域和行业等进行市场细分和市场定位。应进一步确立零售银行业务、公司银行业务、同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等业务发展重点。应塑造多层次的品牌体系,为客户提供分层服务,为形成核心竞争力奠定基础。
各银行业机构应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完善产品创新机制,将创新建议及时转化为金融产品与服务,逐步改善收入结构。应建立产品和服务体系的量本利核算系统,针对每一项新产品和服务,深入研究其合法合规性、风险可控性、技术可行性、成本效益和投放市场的发展前景等,拟定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制定各项产品和服务的推广、维护和淘汰策略。
应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实行多级营销和梯度分工,形成总行与分行、分行与分行、分行与支行的有机联动,避免出现内耗,形成整体营销优势。
各银行业机构应采取多种形式,与其他金融机构相互配合,共同开发、分享客户资源,共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各银行业机构应理性对待市场,制定公平合理的收费政策,积极培育有偿服务的金融消费环境,不得出现任意确定收费标准、少收费、无偿服务、垫付资金等不正常现象。
应充分发挥省市毗邻港澳的优势,利用CEPA协议的机遇和开办离岸金融业务的有利条件,积极向港澳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推进,提高银行业的国际化水平。
应有选择地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借鉴和移植国际战略伙伴的先进技术和名牌产品,迅速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7、财务管理规划
各银行业机构应建立与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财务管理规划,按照公司发展战略的阶段性要求确定财务管理目标,优化资源配置和流程管理。
规划期内,有条件的法人银行业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总监制度。各商业银行还应改进财务管理体制,强化财务集中管理,逐步推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对委派人员实行竞聘制、任期制和交流制。
各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提高计划管理和财务预测水平,对总部和各分支机构经营状况进行动态监控和评估,实现资产负债管理信息化。
各银行业机构应围绕价值管理,进一步提高理财水平。要做好营运资本管理,强化各类投资管理,进一步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要加强资金头寸的调度,进一步提高资金运作效益。要选择合适的股利分配政策,平衡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关系。
应强化成本管理,推行全面预算,建立责任会计制度。要建立健全内部转让定价模式,提高成本分配管理水平,提升成本控制能力。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中心,推行全面预算和财务控制。要逐步实行全体员工参与成本管理。
应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考核和激励制度。要建立完善的以预算管理为基础的制度和管理平台,逐步推行现代化的绩效评估和薪酬分配制度。
应加强财务报告管理,维护和提高财务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应制定合理的税务安排策略,提升税务安排能力,以适应发展和管理要求。
8、信息系统规划
各银行业机构应成立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对全公司业务发展和信息处理进行统筹规划与管理。
各银行业机构应把握国际先进的金融业务和技术发展方向,运用信息技术的创新来改造金融业务运作模式和流程,应逐步建成全方位、全天候支持客户服务、业务处理和管理决策有机结合的现代银行业信息系统。
构建新信息系统应采纳主流和标准化技术,遵循业界标准,保持系统架构的开放性和通用性。要保证系统适用性的同时,尽可能提高系统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
应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信息系统的安全工作机制,实现工作方式由被动型的事后处理向主动型的事前预防和事中监控转变,有效控制信息系统的技术风险,实现信息系统长期稳定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应在对业务系统进行整合的基础上,努力建成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金融电子门户。要进一步整合金融服务渠道,提升金融个性化服务水平,并使信息系统可以适应综合化经营的需要。
应改革信息技术工作体制,使信息技术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形成协作关系,加强技术人员与业务人员的紧密联系,促使业务管理与信息技术交融发展、良性互动。应在统一规划和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探索信息系统的外包模式。
应加大信息化建设的资源投入,进一步向信息系统建设方面倾斜,从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为信息系统的建设提供足够的资源支持。应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互通,全面提升信息系统的效率。
9、机构布局规划
各商业银行应积极探索机构的设置和管理模式,建立资本约束机制,促进分支机构实现效益、质量和规模的协调发展。
规划期内,招商银行和省市发展银行应逐步按经济区域和管理幅度设置机构,力争在全国经济总量大的主要城市完成机构布局;应不失时机地抓住中西部开发的机遇,有选择地设置机构;应利用CEPA协议的机遇,积极进入香港金融市场;应进一步加大力度在国外开设分支机构。市商业银行、市农联社应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跨区域设置分支机构。
各商业银行应坚持经济效益、资源互补的原则,优化同城营业网点的布局。要对每个网点功能的定位进行分析,实行差异化服务。要提高网点的辐射力和影响力,适度控制单点营业办公面积,完善服务功能,增强市场竞争力。对质量不高、长期亏损的网点,坚决进行撤并、迁移,要逐步加大对宝安、龙岗两区及部分社区内网点的设置力度,确保营业网点布局保持最优组合。
应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大力引进现代电子信息技术,推出具有个性、特色的金融服务产品,发展家庭银行、自助银行、网络银行、流动银行等新兴现代化金融业务,打破营业网点的时空约束。
为保证分支机构合规经营,各商业银行上级行要按制度辅导下属机构的经营管理,在新设分支机构的筹建和开业初期应组织辅导小组实施辅导工作。
10、人力资源规划
各银行业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应立足于为银行业机构的整体发展服务、为员工个人发展服务。
应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包括引进吸纳机制、流动配置机制、考核激励机制、监督约束机制和开发培训机制。要加强人力资源的市场化管理,建立人才招聘、选拔、使用、淘汰的市场化机制。
应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化要求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现金分配与股权等非现金分配、短期分配与长期分配的有机结合,应积极探索经营者与职工的持股制度。各级管理者要敢于和善于应用激励机制,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关心员工,培养员工成长,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应提高人才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加强岗位交流,实行岗位任期制,激活人力资源存量,实现人尽其才。在管理者“能下”上加大力度,在一般人员“能出”上取得突破,促使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达不到要求、业绩较差的员工及时退出,实现人才流动的良性循环。
应建立科学的培训体系,分层次、分类别、多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执业培训,保证培训时间,保证培训经费的有效投入和稳定增长,加强培训质量评估,注重培训的实际效果。
11、企业文化规划
规划期内,银行业机构应各自统一价值观念,在内部营造一种文化氛围和行为秩序,通过构造各具特色的企业文化体系,打造和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推动可持续发展。
银行业机构应建设以优质的服务和产品为载体的物质文化,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服务和产品,通过营销使优质的服务和产品的品牌深入人心。
应建设以开拓创新为重点的精神文化,大力提倡奋发学习、开拓进取、争先创新的精神。
应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宗旨的风险文化,坚持质量是发展的第一主题,坚持资本、质量、效益、内部管理和规模协调发展。
应建设以诚信为重点的行为文化,引导员工恪守职责、承担责任、履行义务、遵守承诺,将诚信的服务理念贯彻到工作中去。
应建设以统一通畅为重点的制度文化,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违章办不成事。
应建设以员工人生价值最大化为重点的人本文化,把企业的发展与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融为一体,为员工的发展提供机会,提高员工队伍的忠诚度和凝聚力。
(三)银行业发展与监管环境规划
1、加强与市政府等部门的沟通
积极配合市政府落实鼓励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促进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加强与市政府的沟通,做好市属银行业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核准。配合市政府完成地方中小法人银行业机构的增资扩股工作。加强与国土、工商、海关、税务、金融办等部门的沟通,共同推进银行业机构经营环境的有效改善。加强与法院等司法部门的协调,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减轻处理不良资产的负担,为银行业机构清收不良资产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2、加强与相关金融部门的协调
根据银监会确立的有关制度框架,与人民银行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制度安排和协调机制。
加强同证券、保险等监管部门的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和经常联系机制。定期就重大监管事项、跨行业监管等问题进行磋商,交流监管信息,加强政策沟通和协调,解决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支持银行、证券、保险业依法拓展业务,加快金融创新,控制金融风险。
3、加强与境外银行业的交流与合作
积极推进与境外银行业在人员、信息、技术、服务和金融创新等方面的联系合作。应推动深港两地银行业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要选派人员到香港培训,学习香港先进经验,加强信息交流。要稳步推进辖区银行业机构跨境发展。
4、建立与银行业机构的联系
与监管对象定期举行会谈,互通信息。参加银行业机构的有关会议。及时将监管意见和风险情况通报被监管银行业机构的总行或董事会。
5、强化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
加强对银行业同业公会的指导和监督,促进协会规范健康发展,充分发挥银行同业公会在行业自律、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方面的积极作用。
同业公会应秉承“自律、维权、协调、服务”的宗旨,抓好自律公约、执业标准和诚信体系、信用制度建设,健全行业规范,强化行业协调和行为管理作用,增强行业自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通过行业自律维护银行业的利益,反映行业呼声,规范市场行为和市场秩序。
6、积极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与各媒体建立良好互动关系,通过媒体建立监管部门与社会公众之间相互沟通的渠道,发挥各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
7、培育理性的金融消费者群体
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加强对社会公众的现代金融知识、金融服务、风险意识的宣传与教育,增进社会公众对风险的识别和了解,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第四部分组织与实施
实现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需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当局和同业公会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建立行之有效的实施保障机制。
(一)宣传推动
省市银监局负责本规划的宣传、推动、组织和协调。各监管处应按照监管范围对银行业机构实施本规划进行指导。要对本规划的要点和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对银行业机构和相关人员进行辅导,使本规划能够得到广泛的传播和充分的理解,并转化为省市银行业经营者及监管者行动的指南。
(二)贯彻落实
各监管处、同业公会要根据自身职责,积极推动各银行业机构加强本规划的实施工作。各银行业机构应将自身发展计划同本规划结合起来,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实施方案。要讲求实效,贯彻落实好本规划的内容和精神,创新实施机制,提高本规划的实施水平,保证整体实施效果。
(三)跟踪分析
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建立银行业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本规划实施的进度、工作重点及突出的问题,交流工作经验,并对各银行业机构提出工作新要求。要进行专题研讨和调查研究,针对执行中出现的偏差,采取提示和纠正措施。
(四)调整修订
省市银监局应随着辖区银行业内外部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变化,根据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后评价,对本规划进行调整和修订。
1.内部控制
现论界对内部控制的定义各不相同,但被普遍接受的定义是国际权威机构美国的COSO委员会(即美国“反对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所属的内部控制专门研究委员会发起机构委员会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简称COSO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定义。该组织认为:内部控制是一个组织设计并实施的一个程序,以便为达到该组织的经营目标提供合理保障。其中经济组织的经营目标包括:经营的效果和效率;真实可靠的财务报告;合规性经营。在COSO委员会的《内部控制管理框架》中,把内部控制活动分成五大组成部分,即: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交流和监督评审。
[XC3.EPS;P]
COSO委员会的内部控制理论得到了巴塞尔委员会的认同和发展。在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内部控制定义中,进一步强调了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影响,组织中所有人员都必须参加内部控制过程,对内部控制产生影响。巴塞尔委员会把内部控制的目标分解为操作性目标、信息性目标和合规性目标。操作性目标不只针对经营活动,而且包括其他各种活动;在信息性目标中把管理信息也包括进来,明确要求实现财务和管理信息的可靠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但是巴塞尔委员会将COSO委员会《内部控制管理框架》认为并非内部控制活动的“缺陷的纠正”也归入了内部控制的范畴,并增加了金融监管当局对被监管组织的内部控制状况的检查和评价,把它也作为内部控制的另一不可忽视的内容。
对于内部控制的定义,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中也作了如下的解释: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是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管理目标,通过制定并实施系统化的政策、程序和方案,对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评估、控制、监测和改进的动态过程和机制。它包含的要素主要有:(1)内部控制环境;(2)风险识别与评估;(3)内部控制措施;(4)信息交流与反馈;(5)监督评价与纠正。
2.全面风险管理
在多年的管理实践中,人们意识到一个银行内部不同部门或不同业务的风险,有的会相互叠加放大,有的则相互抵消减少。因此,风险的考虑不能仅仅从某项业务、某个部门的角度出发,必须根据风险组合的观点,从贯穿整个银行的角度看风险,即要实行全面风险管理。
依据COSO委员会2003年7月完成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定义: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受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的影响。这个过程从企业战略制定一直贯穿到企业的各项活动中,用于识别那些可能影响企业的潜在事件并管理风险,使之在企业的风险偏好之内,合理确保企业取得既定的目标。该框架有三个维度,第一维是企业的目标;第二维是全面风险管理要素;第三维是企业的各个层级。第一维企业的目标有4个,即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和合规目标。第二维全面风险管理要素有8个,即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件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和交流、监控。第三个维度是企业的各个层级,包括整个企业、各职能部门、各条业务线及下属各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三个维度的关系是:全面风险管理的8个要素都是为企业的四个目标服务的;企业各个层级都要坚持同样的四个目标;每个层次都必须从以上8个方面进行风险管理。
现代金融领域中决定一家金融机构竞争力高低、决定其经营能力高低的关键和核心,就是看其能否有效地对风险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能否积极主动地承担风险、管理风险、建立良好的风险管理架构和体系,以良好的风险定价策略获得利润。因此,对于一个金融机构而言,全面风险管理是金融机构内部管理的核心,在整个管理体系中的地位已上升到金融机构发展战略的高度,它是金融风险控制的更高阶段,是动态的、全程的、计量的、立体的风险控制。将在2006年实施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就蕴涵了这种全新的风险管理理念。该协议将全面风险管理概括为对整个银行内各个层次的业务单位,各种类型风险的通盘管理,这种管理要求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及各种其他风险以及包含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与资产组合、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单位纳入到统一的体系中,对各类风险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并加总,且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它的关键在于及时准确地找到每种业务所暴露的风险点,通过风险计量模型以及测量系统加以度量,然后根据已经量化了的风险大小进行相应的风险管理,设置风险限额,分配资产、配置资本等。
二、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的关系
1.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是紧密相关的
(1)内部控制是全面风险管理的必要环节,内部控制的动力来自企业对风险的认识和管理。由两者的定义可以看出,内部控制是为了实现经济组织的管理目标而提供的一种合理保障,良好的内部控制可以合理保证合规经营、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和经营结果的效率与效益。而合规经营、真实的财务报告和有效益的经营也正是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应该达到的基本状态。
(2)全面风险管理涵盖了内部控制。从COSO委员会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和内部控制框架可以看出,全面风险管理除包括内部控制的3个目标之外,还增加了战略目标;全面风险管理的8个要素除了包括内部控制的全部5个要素之外,还增加了目标设定、事件识别和风险对策3个要素。
2.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1)两者的范畴不一致。内部控制仅是管理的一项职能,主要是通过事后和过程的控制来实现其自身的目标;而全面风险管理则贯穿于管理过程的各个方面,控制的手段不仅体现在事中和事后的控制,更重要的是在事前制订目标时就充分考虑了风险的存在。而且,在两者所要达到的目标上,全面风险管理多于内部控制。
(2)两者的活动不一致。全面风险管理的一系列具体活动并不都是内部控制要做的。目前所提倡的全面风险管理包含了风险管理目标和战略的设定、风险评估方法的选择、管理人员的聘用、有关的预算和行政管理、以及报告程序等活动。而内部控制所负责的是风险管理过程中间及其以后的重要活动,如对风险的评估和由此实施的控制活动、信息与交流活动和监督评审与缺陷的纠正等工作。两者最明显的差异在于内部控制不负责企业经营目标的具体设立,而只是对目标的制定过程进行评价,特别是对目标和战略计划制定当中的风险进行评估。
(3)两者对风险的定义不一致。在COSO委员会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中,把风险明确定义为“对企业的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将产生正面影响的事件视为机会),将风险与机会区分开来;而在COSO委员会的内部控制框架中,没有区分风险和机会。
(4)两者对风险的对策不一致。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引入了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对策、压力测试、情景分析等概念和方法,因此,该框架在风险度量的基础上,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战略与风险偏好相一致,增长、风险与回报相联系,进行经济资本分配及利用风险信息支持业务前台决策流程等,从而帮助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实现全面风险管理的4项目标。这些内容都是内部控制框架中没有的,也是其所不能做到的。
三、构建体现全面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新机制
由于全面风险管理是一种全新的管理理念,在我国金融业发展的现状下,我们必须尽快转换长期以来固化的观念和思维定式,努力构建体现全面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新机制,赋予内部控制新内容。
1.构建全新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原则。
一是全面风险管理原则。内部控制组织结构的设置应使风险管理的目标和要求渗透到全行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内部控制要遵循全面风险管理的原则,即:(1)全员管理原则,实现全体员工对风险管理的参与;(2)全过程管理原则,对企业的发展、业务操作的全过程实行风险控制;(3)全方位风险管理原则,不但要包括业务风险,还要包括法律风险、技术风险等。
二是独立性原则。风险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监察部门要与经营、支持保障部门保持相互独立,直接向最高决策层负责,保证内部控制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三是垂直管理原则。总体而言,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设置应满足垂直管理的要求,具体采取的方式可有:(1)分、支行的风险控制综合管理部门由上级行风险控制部门的直接管理,对上级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决策机构负责,以利于强化银行内部控制机构的独立性与权威性。(2)由总行向一级分行、一级分行向二级分行派出副行长级的风险管理控制官,全面负责派驻行的风险管理。派驻行的内部控制综合管理部门向风险管理控制官负责,风险管理控制官直接向派出行负责。
四是协调与效率原则。要保证部门之间权责划分明确、清晰,便于操作;保证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方便、快捷,准确无误,保证银行经营管理系统的高效运作。
2.构建全新的内部控制治理机制。在现有的产权制度下,可在总行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内部控制管理的主要决策机构,风险管理部为主要执行机构。同时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将其明确为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评价部门,负责监察、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遵循性,督促管理层解决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拟定、执行控制程序,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评价控制状况,并将修正控制意见反馈前者,以完备控制体系。两个委员会相互配合,共同实现全面风险管理的各项新要求。
3.构建符合内控要求的业务管理新制度。要在符合内部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全面梳理现有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信贷业务、财会业务、中间业务等各项业务管理制度,整合业务操作流程,建立起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防范体制,构筑起面向全行、覆盖所有业务品种和涉及业务全过程的内控管理体系,实现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的同步。要切实发挥“三道防线”的作用,构筑起全方位、立体交叉的监督管理网络。基层网点要加强对规章制度执行和风险控制情况的自查,形成定期检查的长效制度。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规章制度的完善和业务流程的再造,加大业务条线自律监管的力度。内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审计的帮促作用,促使全行逐步建立起业务管理服从规章制度、业务操作服从处理流程、业务考核服从统一标准的管理新制度。
4.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风险控制工具。要学习和借鉴国外现代银行风险管理的技术和经验,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内部控制管理新方法,避免无谓的人力、财力的浪费。在目前情况下,我国商业银行应结合自身特点,在采用信用评分方法等传统模型计量信用风险,强化贷款五级分类管理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运用现代信用风险管理方法来度量和监控信用风险,提高信贷风险控制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切实降低不良贷款率。鉴于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工具的使用方面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国外很多的许多风险管理工具和理念不能简单地照搬照抄,还应结合我国金融业发展的特点,对有关的现代信用风险管理模型进行结合中国实际的改进,或开发出适合中国国情的新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使我国金融业的风险度量和控制工作既能体现风险管理的要求,又能体现中国的国情。
[关键词]后危机时代;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2)08-0071-03
2009年下半年全球经济逐步渡过金融危机的恐慌而进入“后危机时代”,在“保增长”的宽松货币政策背景下,中国金融市场流动性较为充裕,各家银行的流动性情况较好。然而进入2010年后,随着我国CPI的持续走高以及房价的不断上涨,我国在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的同时实际上已开始适度收紧货币供应量,收缩流动性。从2010年1月12日至今,存款准备金率连续12次上调,目前已达到历史的高位。从2010年10月20日至今,存款利率已连续四次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日益趋紧,流动性风险管理难度在不断加大。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而造成损失或破产的风险。当商业银行流动性不足时,它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增加负债或变现资产获取足够的资金,从而导致商业银行资不抵债,影响其正常运营,甚至导致银行破产并危及整个银行体系的安全。
一、目前中小银行的流动性现状
(一)中小商业银行存贷比分析
存贷比=贷款总额,存款总额。存款是商业银行贷款资金的主要来源,贷款业务又是我国内资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所以,存贷比如果过低,将不利于银行利润的增长。但是,存贷比也并不是越高越好,因为银行吸收的存款除了用于放贷以外,还要预留一部分现金用于应付存款客户的提现和支付需求,预留的这部分资金如果少,有可能会使银行出现支付困难,引发银行业的“挤兑”风险。因此,《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循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然而,进入2011年以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多家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面临存贷比超标的现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资全国性中小型银行人民币信贷收支表》、《中资全国性大型银行人民币信贷收支表》中的数据可以计算得出,2011年1-10月中资全国性中小银行存贷比已超过了80%,1月和2月甚至达到了85%,而同期的中资大型银行以及整个银行业存贷比保持在65%左右。全国性中小银行的存贷比在2011年的前10个月里,已远远超出了75%的监管红线,相对于大型银行来讲,流动性压力要大很多。
(二)中小银行存款结构分析
存款是立行之本,如果没有存款,银行的其他业务将无从谈起,吸收存款是银行信贷资金的主要来源,也是其补充流动性的重要渠道。随着人们理财意识的增强以及投资渠道的增加,再加上我国长期存在的负利率现状,银行吸储难度在加大,储蓄搬家更频繁。由于中小银行成立时间较短,银行网点较少,中小银行的吸储能力比大型银行更弱。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资全国性中小型银行人民币信贷收支表》、《中资全国性大型银行人民币信贷收支表》中的数据可以计算得出,中小银行的存款中来源于单位的存款已超过70%,个人存款只占存款总额的20%左右,单位存款中定期存款的比重约为26%左右。同期整个银行业的定期存款占存款总额的比重为46%左右。中小银行对单位存款的过度依赖以及定期存款占比较低的现状,不仅加大了银行资金管理的成本,同时也加剧了资金波动的可能,使银行经营极易受到冲击并引发相关的损失。
(三)中小银行贷款结构分析
商业银行的贷款根据贷款期限可以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短期贷款一般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工商企业的短期流动资金不足,其收回款项的期限短。流动性很强,风险较低;而中长期贷款一般在五年以上,最长可达到二三十年,其资产的流动性大大降低。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资全国性中小型银行人民币信贷收支表》中的数据可以计算得出,2011年1-10月中小银行的贷款中,中长期贷款在贷款总额中的比重已经超过了50%。结合上文对存款结构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中小银行存在存贷资金期限错配的问题,这有可能引发中小银行的流动性风险。
(四)中小银行贷款质量分析
金融机构的贷款按风险可分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其中,后三类贷款被称为不良贷款,后三类贷款之和占贷款总额的比重被称为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率是评价金融机构信贷资产安全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不良贷款率高,说明金融机构收回贷款的风险大;不良贷款率低,说明金融机构收回贷款的风险小。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第三季度,在各类银行中股份制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0.6%,城市商业银行为0.8%,大型银行是1.1%。和大型银行相比,中小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较好。但同时,由于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不稳定、出口的衰减、原材料价格的上升,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出现资金紧张的问题。对于以中小企业为客户群的中小银行而言,如果中小企业资金链出现问题,对银行资产质量的冲击还是很大的,所以不能过于大意。
(五)中小银行资金来源分析
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包括吸收存款、同业拆入、向央行借款等方面,各种渠道筹集的资金在资金来源总额中所占比重不同。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1-10月,中小银行的资金77%左右来源于吸收存款,10%左右来源于发行金融债券,同业往来拆人的资金占12%左有,向央行借款占1%左右。可以看出,中小银行对被动负债的存款过度依赖,对主动负债的筹资方式,如能够筹集中长期信贷资金的金融债券、解决短期流动性的同业拆借没有充分运用。进入2010年后,我国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抑制,导致商业银行资产业务中房地产、政府类项目等派生存款能力较强的贷款增势回落,再加上中小企业生产成本上升,外部经营环境恶化,致使中小银行吸存困难,资金来源偏紧,流动性出现严重不足现象。
二、影响中小银行流动性的因素
(一)中小银行资产负债期限结构错配
吸收存款是中小商业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近年来,银行存款活期化,贷款长期化的趋势明显,导致存贷款期限错配,短期资金安排长期使用问题严重。在市场向不利方面逆转的情况下,一旦客户集中大量提取存款,银行便很难在不受损失的情况下将其资产变现而满足其流动性需求,使银行陷入流动性风险之中。
(二)中小银行业务发展不均衡
因成立时间较短、营业网点较少,我国中小银行目前无论是存款业务、贷款业务还是中间业务,都以企业客户为主,是典型的对公业务银行,零售业务发展相对滞后。受各种因素影响,在三大业务中,存款业务和贷款业务相对成熟,中间业务发展相对滞后。在整个银行的利润构成中,来源于中间业务的利润占比不到20%,显示出中小银行对存贷利差的过度依赖。这种对存贷利差的过度依赖以及贷款以中长期贷款为主的现状,与存款活期化形成的现实矛盾,无疑将增加银行的流动性风险。
(三)中小银行主动负债能力弱
从对中小银行的资金来源分析可以看出,中小银行资金来源的77%左右依靠吸收存款,吸收存款不能体现银行筹集资金的主动性,在存贷利差缩小和银行放贷额度压缩的情况下,大量的存款不仅不能带来超额的利润,反而会增加银行的经营成本。中小银行通过发行金融债券可以筹集到中长期信贷资金,资金来源稳定。然而,中小银行通过金融债券筹集的资金仅占资金总来源的10%左右,迫使中小银行不得不短存长贷。同业拆借可以解决短期流动性不足问题,但受到中小银行自身信用以及持有债券规模的限制也不能充分应用。中小银行较弱的主动负债能力以及主动负债管理能力,在危机关头不能充分发挥中小银行自筹资金的主观能动性,为中小银行的发展埋下流动性风险。
(四)外部环境的影响
在中小银行的存款中,70%多的存款都来源于企业存款,尤其是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来源于居民储蓄的资金只占到20%左右。进入2011年后,受国际经济形势以及国内货币政策的影响,很多中小企业出现资金紧张的情况,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企业资金链断裂,企业老板跑路现象,中小企业资金紧张,企业存款减少,贷款需求增加,这将加剧中小银行的流动性风险。
三、中小银行应该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监管工作,为促进商业银行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维护银行体系的安全稳健运行,2009年出台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2010年12月,第三版巴塞尔协议正式出台后,银监会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旨在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微观审慎与宏观审慎相结合、覆盖中外资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制度框架。为了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实现自身生存发展的目标,中小银行应加强自身的流动性管理,达到监管当局的监管要求。
(一)增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
流动性风险是一种综合性风险,常常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性风险交织在一起。而且,它具有极强的传导性,往往会因某个银行的流动性出现问题而传导到其他银行、传导到整个银行体系甚至传导到世界去,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世界金融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因此,作为银行体系中融资能力较弱的中小银行,必须要增强流动性风险意识,否则不仅可能会使自己在流动性发生问题时“猝死”,而且还可能波及整个银行体系。中小银行应加强对员工的风险教育,在不断的学习过程中,强化员工对流动性风险的认识,形成对风险全员监控的氛围。
(二)建立月度日均存贷款制度,严格遵守监管要求
为了防范银行流动资金链条出现问题,我国通过《商业银行法》规定了75%的存贷比例上限,考核时间为月末和季末。有些银行为了月末、季末达到监管要求而不惜违规高息揽储;为了获取足够的利润,不惜忽视日常的流动性管理。为了加强银行业流动性风险管理,银监会要求银行业至少按季开展压力测试工作,并建立月度日均存贷款制度,实施日均存贷比的考核方法。对于中小银行而言,日子虽然更加难过,但也要严格遵守监管要求。
(三)优化信贷结构,实现资产负债的精细化管理
中小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中,资金来源短期化、资金运用的长期化以及中长期贷款占比过重等问题异常严重。为了降低流动性风险,中小银行应实行资产负债的精细化管理,加强对每一笔资金来源和每一笔资金运用的监管,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实现期限搭配和资金规模搭配。在资金投放中做到客户分散、行业分散和时间分散,通过信贷结构的优化来降低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四)改善负债结构,提升主动负债能力
中小银行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存款,显示出中小银行资金来源的被动性。这种被动性资金来源在银行面临流动性危机时,不仅不能缓解,而且还会加剧风险。发行金融债券是主动负债,可以为银行筹措中长期信贷资金,可以缓解中小银行资金来源与资金去向期限错配问题,降低银行的流动性风险,中小银行应积极尝试发行金融债券。另外,银行间的同业拆借,可以解决中小银行临时性的流动性不足问题。中小银行应积极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交易,在与同业的交往中建立相对稳定的业务往来关系,提升在同业中的信用,提高从资金市场获取主动性负债的能力,改善负债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