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5 17:09:5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工程项目监理的范围,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公路工程;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工程质量
0引言
公路工程作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被广大人民所重视,随着我国建设事业以良好的发展态势迅速发展,各施工企业都在寻求进一步扩张,不仅使市场竞争加剧,同时也浮现出各种各样的工程质量问题。因此,必须有效落实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公路工程质量监理逐渐呈现出不足,所以急需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对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使工程质量得以提升。
1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的含义
所谓工程监理,是指在项目法人的委托下,监理单位根据政府颁布实施的政策及相关规范,监督管理工程建设的实施过程。工程监理的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控制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施工的进度以及质量,并且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实施,同时也包括对各单位之间工作关系的协调。工程监理工作的权利、义务以及职责已经在相关法律中得到明确,并且其也受法律法规的约束,从而保证工程监理工作的合法与规范,使其在工程建设中发挥其应有的功效。就工程项目管理而言,其可以做出以下定义:工程项目管理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进行决策,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根据合同的规定,在建设单位进行决策时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项目的可行性并且策划项目的实施;以施工为主的第二阶段,建设单位接受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提供的设计、招标、施工以及采购等各方面的管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工程施工进度、施工安全以及施工质量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2公路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关系的比较
2.1公路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建设工程监理需要处理包括公路工程监理方面在内的各种问题。就公路工程监理而言,公路施工的质量问题较为突出,例如路面在使用初期就出现破损、路面基层稳定性差以及路面出现积水等。这些质量问题的存在,严重的时候可能导致严重安全事故的发生。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第一、缺乏强大的公路工程监理队伍。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具有极高的技术含量,与公路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具有密切联系。监理工作能够有效实施,要求监理队伍的必须要达到一定的规模,才能使公路工程建设的市场总量需求得到满足,并且要求监理人员具备较高的职业素质水平。就监理工程师而言,其在要求工作人员需具备专业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同时具备关于建设工程的相关技能及工作经验。然而从我国公路建设监理质量的情况可见,监理队伍中部分人员职业技术水平较低,不仅缺乏相关的职业培训,也缺乏实际的工作经验。监理人员的技术服务活动对公路工程建设监理具有重要的影响,监理人员专业水平失去保证,也导致公路工程的质量难以得到保障。第二、工程监理相关工作未得到有效实施。政府公路建设管理对公路建设监理业务的管理有待完善,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监理业务、监理资质以及相关培训的监理方面有待加强。
目前,监理单位侧重于追求自身利益的增长,却将监理人才培训及管理工作置之不理,使监理服务的水平与效果难以得到提升。其主要是因为政府公路建设管理部门对监理单位及人员资质的审核及评定缺乏合理性,并且未采用动态控制的方法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及业务水平进行监督与管理。第三、监理人员和监理单位在监理业务权限上存在问题。监理人员和监理单位的业务在相关规定中已经得到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仍然不具备相应的权利和地位。项目单位和监理部门之间呈现出既矛盾、又统一的关系。工程质量的监理影响到施工的进度,也关系到工程的预算与成本。所以,监理人员的业务限制在较小的范围内,其监理工作的开展也就受到阻碍,从而无法有效发挥其对公路工程质量的监理作用,自然也就无法保障工程的质量。并且,监理人员基本不具有参与公路工程前期设计和预算以及了解相关合同信息的权利,对其监理功能的发挥产生不良影响。
2.2工程项目管理的优势特征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在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后,应以合同中规定的内容为依据,为建设单位的决策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项目的合理性,并且进行项目实施方案的设计,同时针对建设单位的施工、设计以及采购提供各项管理服务,包括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项目的合同、费用、进度以及质量进行管控。工程项目管理在政策更新后,其业务范围规范更加具体,主要包括项目前期策划、相关手续的办理、工程设计的优化、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成本控制和项目评估、验收等。根据相关规定中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业务范围和内容,工程项目管理具备与建设单位一样的项目统筹与管理能力,能够促进工程项目服务的规范统一,就某方面而言,工程项目管理能够整合集成各项专业服务,和工程监理相比,具有的优势较为明显。公路工程项目,委托企业进行专门的项目管理,具有十分显著的优势,主要在以下方面得到体现。
2.2.1服务对象和提供者
就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而言,其可接受建设单位的托付和授权,为建设单位提供各项管理服务,其同样可接受施工单位以及设计单位等服务对象的委托,为这些企业单位提供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相比存在不同,其服务的对象只局限于建设单位。2.2.2参与权限业主单位给予项目工程管理企业参与工程管理的权利,所以工程管理企业也因此而获得代表行使的权利。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内容、范围以及时间作为依据,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实施统一有效的管理,并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使管理制度得到严格实施,切实保证《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规定任务均能完成。
2.2.3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作出明确规定,由此可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现了各项专业服务的整合与集成。而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进行比较,其监管的范围涉及施工阶段中的施工成本、施工进度、施工安全以及施工质量,就管理范围而言,在项目管理中只占其中一部分。所以,只根据业务范围进行判断,在一般情况下,项目管理企业可在企业项目各项管理工作中进行参与。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均有项目管理企业从计划到实施的全过程改进体现。相比于项目管理,公路工程监理的业务范围在实施阶段占有更多的内容,存在较大的业务范围限制。并且在法律责任以及行业资格方面,两者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3结语
总而言之,工程项目管理和公路工程监理,两者具有相同努力的目标,都是为了促进公路建设工作的协调,提高公路建设工程的施工效率和质量,增加工程的经济效益。然而,根据具体的比较可以得出,两者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对两者工作的情况进行研究十分必要。公路工程项目监理具有系统性,为提高工程监理的实际效果,需要改变其操作管理模式,使其更加灵活,实现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过渡。从某些方面而言,工程监理需要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发展。所以,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向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过渡是一种合理的选择,才能使社会及市场发展的需求得到满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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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学军.浅谈建筑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关系的研究[J].林区教学,2013(4):121-122.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
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一)涵义
英国特许建造学会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这样定义的:从项目的开始到项目的完成,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计划、协调和控制。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在给定的费用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下,按时完成只有一定功能和经济实用性的项目。
建设部2003年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文件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涵义作了明确的定义,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建设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建设单位提供招标、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因此,无论国外或是国内,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这一概念的定义有很大的相似性,即都认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内容包括计划、协调、控制和管理等。
(二)业务范围
按照建设部2004年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
1.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
2.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
3.协助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4.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5.协助建设单位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6.协助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建设单位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7.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
8.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从以上业务范围来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必须能够代表建设单位统筹资源,把前面提及的各种拆零细分的专业服务(前期策划、造价控制、设计过程管理、招标、监理、审图)以及其它管理因素“化零为整”进行综合管理。因此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各种专业服务的整合与集成。
(三)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还不配套和健全,有待不断完善。目前相应的政策规章主要有:
1.《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文);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文)等。
二、建设工程监理
(一)涵义
建设工程监理是我国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的产物,国外没有与建设工程监理完全一致的概念。
建设部和原国家计委于1995年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指出: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二)业务范围
1995年,建设部和原国家计委联合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三章第九条明确指出,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司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因此,建设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可以归纳为“三控、两管、一协调”。
(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
从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到现在,建设工程监理不但覆盖面扩大而且涉及到工程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也逐渐完善。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地位、权利、职责和义务,同时也从制度上约束工程监理的行为,确保了工程监理逐步向制度化、科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使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发挥了越来越显著的作用。目前涉及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6.“工程建设监理规定”;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
(四)发展回顾
建设部于1988年的《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实行建设监理制。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1.1988~1993年,是监理的试点阶段。1989年建设监理制首先在北京、上海、南京、天津、宁波、沈阳、哈尔滨、深圳八市和能源、交通的水电与公路系统试点。随后,试点工作发展到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和20个工业交通部门;
2.1993~1995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稳步开展了工程监理工作;
3.1995年召开的全国第六次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从1996年开始,在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程监理制度。1996~2000年,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139—2000)颁布前,是我国建设监理制的发展期,自1996年起在全国大、中型建设项目、国家投资工程,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外资和中外合资工程等实行建设监理制。此间监理企业的迅速发展,使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进度和费用都得到了有效控制,成效显著。
我国建立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最初构想是对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即从项目决策阶段的可行性研究开始,到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都实行监理;在施工阶段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都要进行控制。但由于监理的产生和发展基础,首先从施工阶段质量、进度、费用等内容以实施监督为主,人员的配备、工作内容等方面都较强地体现了施工阶段的监理,加之当时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过渡期间,人们的思想认识要有一个过程,以及政府部门的条块分割,建设监理的理论研究不到位,使对监理的概念、定位、作用和职责的理解有反复,导致目前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开展监理工作较少,建设监理主要集中于施工阶段,而且多侧重于工程质量监理。
目前绝大部分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从事的是施工阶段的监理,如对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16省市172156个监理工程的调查统计,从事施工阶段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的有148192个,占86.08%,而从事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招标、设备采购与建造等阶段咨询服务的仅占13.92%。
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建设工程监理的比较分析
通过以上阐述,我们可以从服务对象及提供者、业务范围、法律责任、行业准入等方面对两者进行比较分析,以便进一步搞清两者之间的关系及区别。
(一)服务对象及提供者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范围较大。它不单纯是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在建筑业中,项目参与各方都需要项目管理,如建设单位方项目管理、设计方项目管理、施工方项目管理、供货方项目管理等。但由于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和总组织者,因此建设单位方的项目管理是一个项目的项目管理核心,若其缺乏项目管理经验,可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没有或者缺乏项目管理经验的施工单位或者设计单位,也可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为其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此外项目参与各方,若其有足够的项目管理经验,也可以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提供者。
建设工程监理则不同。根据《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将建设工程监理定位为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所以,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就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实施监理。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监理的唯一服务对象。
(二)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招标、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和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中对此已作了明确界定,在某种程度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对各种专业服务的整合与集成。而工程监理是对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这在《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中已作了明确规定。因此从业务范围上讲,建设工程监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项目管理的全部。
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另一大区别在于:前者可包括设计过程的项目管理(某些情况下还可以承担相应的设计工作),甚至包括项目前期策划,而建设工程监理一般不包括设计和设计过程管理,更不涉及项目前期策划。
(三)法律责任
由于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同时项目管理是政府提倡和鼓励的一种管理方式,根据项目规模、性质不同其实施的灵活性较大,一般情况下项目管理的内容及深度要求可在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明确责任。
建设监理制从产生至今发展已有18年的历史,国家有一套较为成熟和完善的法律法规系统与之相配套,对工程监理工作的地位、权利、职责、义务和法律责任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制定了一套适用于监理的标准合同文本。
(四)行业准入
国家对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只有符合条件的监理单位才能进入本行业;监理工程师已经成为一种专业人士,必须通过考试发证注册登记才能执业。
根据建设部2004年颁布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可以看出,国家没有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市场设定新的准入制度,而是对与建筑业相关的具备资质的企业开放,鼓励其积极参与到工程项目管理中去,同时对从业人员也没有设定新的准入制度。这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本质和要求,也将有利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
四、小结
1.1建立标准和工作规范
各个企业都应有自己独特的项目管理标准和工作规范,对比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的不同之处则是,除了完成自身相应的专业服务以外,还存在项目决策和工程建设全过程组织协调等主导作用。因此项目管理企业应建立具有自身特色且更为严谨的业务标准和工作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应与企业自身的内部基本管理制度相结合,属于自身企业文化与精神设计的主要体现,将该标准和工作规范作为企业员工的业务手册进行运用,进一步在企业正常运行中发挥着重要资源保障的作用。
1.2市场环境的努力开拓
目前,在我国工程市场中,项目管理企业不可能全部将承担的工作交给监理公司进行完成,即使对于已经完成转型的项目公司而言,也不能将完全接手工程项目的全部管理。作为企业建筑监理公司所需承担的内容,也在未来发展中发挥着主要方向的作用。除了做好上述工作以外,还应加大业主的宣传力度,努力开拓市场,使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意义、管理内容以及委托项目管理工程的专业化管理开展的重要性等内容向业主方进行主动介绍,通过宣传和开拓市场,从而应用与政府投资或私人投资的业主中,使建筑对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得到逐渐掌握。
2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联系
从我国工程管理制度、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所包含的内容进行分析,两者在施工质量、工程资金管理等方面有着相同之处,例如:项目管理的项目成本管理,主要包括:资源计划的制定、成本估计、成本雨伞以及成本控制几步。工程监理对投资控制的主要思路是对比实际支出和计划投资,与项目进展相结合实施调控。但两者并非属于完全等同的,避免出现混淆的情况。
3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不同之处
3.1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虽然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都是对项目目标进行控制而开展的相关管理活动,但却有不同的法律地位存在,作为我国建设领域运用的基本制度之一,工程监理是国家强制推行的法定管理制度。国家倡导实施的一种工程项目管理方法则是不同的工程项目管理,并不属于法定管理制度。对于建设工程是否对他人进行委托的项目管理、如何将项目管理的业主或建设单位自主的市场行为进行实施都不会有法律法规方面的制约存在。
3.2具有不同的实施主体
在建立我国工程制度时,工程监理的实施只能通过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或咨询企业进行开展,项目业主或建设方向监理单位进行委托,从而开展工程监理工作,为其提供约定的管理服务,其本质控制在建设项目管理范围以内。也就是说,任何关系到工程建设实施单位都应开展的管理活动则是工程项目管理,而并非只是建设单位才能实施工程项目管理的,在工程监理或工程咨询单位中,工程项目管理也并非是其专有的业务领域。
3.3具有不同的服务对象
与国家惯例相结合,工程咨询机构既能服务于业主和建设方,又能在设计机构、金融、担保机构、施工单位中进行服务,对工程总承包管理进行开展,甚至可以结合承包工程。作为建设单位的代表,工程监理方在项目管理中仅能代表建设方,虽然由于项目不同也会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存在,但在问题处理上,无论是原则、方式还是方法上却有完全一致的特点。
3.4具有不同的业务范围
先阶段,我国工程监理的主要实施阶段则是施工阶段的阶段,其运用通常作为监理实施初期的特殊情况。结合我国工程监理制度的设计构想,工程监理业务范围除了包括监理施工阶段以外,还包括多个不同阶段,例如:工程立项、工程设计、设计前期、施工招标、项目试运行以及工程保修等,整个过程则被称之为全过程监理。工程监理业务范围的开展是围绕建设项目管理进行的。而工程项目管理的开展则应结合投资、建设、设计、施工、供应、金融及保险等工作,业务范围除了监理范围以外,还包含:工程投标报价、设计管理、施工管理、项目总承包管理。
4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之间的相同之处
4.1相同的质量控制
在项目质量管理中,工程质量管理内容表明,主要质量控制标准应满足ISO10006和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的要求,对统一的质量控制方案提出。而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最为关注的另一方面则是质量控制。一般应严格按照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进行控制。所以,在质量管理方面,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所执行的要求和标准是相符的。
4.2相同的成本控制
工程监理存在极为清晰的成本控制思路,即对比计划投资和实际支出,再与项目的进度相结合实施相应的调控。工程项目管理中,成本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资源计划的制定。(2)估算成本。(3)预算成本。(4)控制成本。
4.3相同的进度管理
作为项目能否顺利完成的关键因素,进度管理在运用中主要通过对工作周期的调整和合理工作排序方式的确定,使项目时间要求得到合理满足的前提下,将成本与相关资源配置达到最佳的效果。在项目进度控制方面,工程监理的进度管理与工程项目管理说采用的方法基本相符。
5结语
【关键词】 建设项目;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有效途径
【中图分类号】 TU716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3)05-066-01
长期以来我国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形式多数为传统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分别招标,由建设单位办理手续、自行管理的模式,因此,目前我国工程建设单位的布局大多是单一功能的勘察、设计、招标、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企业,而具有勘察设计、招标、工程承包、项目咨询管理等综合能力的工程公司和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较少。目前的工程项目咨询管理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因此,具有综合竞争能力的专业化的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服务企业较少。
我国的监理工程制度最初构想就是要推行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建设水平,取得更好的投资效益。要在工程建设市场中推行实施专业化的工程项目咨询管理,实施全过程监理是一个非常有效的途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监理制作为科学的工程项目管理方法,主要是以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技术标准、规范、定额、合同等为依据,跟踪控制管理设计过程和施工过程的质量、工期和投资,确保三大目标的实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规定的工程监理工作主要内容与工程项目咨询管理的工作范围及内容大致相同,只是由于各种条件影响使监理工作一直被局限在项目施工阶段。由于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咨询管理在本质上有许多相似之处,所有工程监理企业有条件也有能力去担起项目咨询管理的重任,监理企业应通过自身的努力,通过各方面共同进步,经历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并且逐步走向成熟,提高业主的认同度,最终得到全社会的认可。
项目决策阶段是决定项目有无的阶段,建设各方应加强监理制度的推广力度,引进建设前期监理,拓宽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建设前期监理应把工作深入到可行性研究的各个阶段中,在明确其监理的权利和责任以后,能够深入细致地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投资估算进行跟踪管理、审核,保证可行性研究的基础资料准确可靠,论证方法科学正确,结构客观公正。在可行性研究作出结论阶段,建设前期监理应促使可行性研究的仿制单位以其客观公正的态度并依据研究的具体成果得出项目是否可行的结论。
设计阶段是工程项目建设的起点和使项目建设目标具体化的第一步,通过图纸设计,使项目的规模、标准、功能、结构等方面都确定下来。设计监理应依据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和法规,有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及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代表业主利益进行设计监理,做到既能达到业主的项目建设目标,又能节约建设投资。加强设计阶段的监理,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选择成熟的施工工艺,以减少在施工阶段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和方案变化,正确处理技术先进与经济合理的基础上达到技术先进。从全面质量管理的意义上讲,事前管理、事前控制,预防为主是科学合理的。因此,加强设计阶段的监理和投资控制是很重要的。
招标阶段应严格以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控制目标,协助业主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最佳承包商,这是建设监理在招标阶段的重要任务。
施工阶段应科学实施质量、工期、费用的三大控制,合同管理是控制和协调的依据,也是经济的法律手段。合同签订须交有关管理部门审查备案,并进行公证,以保证合同的程序内容合理全法,保护双方合法利益。完备的合同条款和严谨的合同内容,有利于减少合同纠纷。实践证明,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均要加强合同管理,及时纠正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合同全面顺利履行。作为建设监理,确保合同条款的切实履行,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实施合同管理,总的是质量、工期、费用的三大控制,而三大控制之间双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缺一不可,不能偏废。必须全面抓紧、抓好,从而达到高质、高效、经济的工程施工的目的。
项目竣工阶段,建筑产品质量应当达到设计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对承包商提交的工程结算书进行审核,编制工程审价报告。建设监理应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严格审核的结果,真正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职责是,首先项目管理企业要接受项目业主的委托,然后要了解项目的具体要求,然后根据项目具体的需求制定出相应的管理计划,从而可以对工程项目建设中代替业主行使对其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的权利。这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制订计划
由于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十分复杂,造成复杂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建筑项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变化太大,所以收集相应信息,汇总并制定一份完整的工作计划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而且即使计划制定完后还要根据现场的变化情况,实时、有效地调整计划,以便实现原定的目标。
2)阶段性任务目标划分
要控制好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主要是要分解最初一级的单位和个人。确定工作的范围、目标以及标准。收集分发出去的每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和相应的信息,通过不断的总结、分析、调整和控制,最终以保证实现目标。
3)进度管理
工程项目建设中最主要的就是进度管理,因为这关系到项目的完成时间,所以要从项目之初就紧紧跟进建设进度,要确认每个过程所需要的时间,以便能更好地控制项目的实施进度。
4)费用管理
费用管理主要就是通过预算的控制过程防止工程费用超出预算范围。根据最初制定的需求计划,要制定出一份详细的资金的使用规划,并且资金的使用是要明确到个人的。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控制整体工程项目的预算,通过控制设计变更还能达到投资控制的目标。
5)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这其中包括工程项目的技术知识水平,总体工程项目的完成进展情况,目的是为了提高整体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出整体项目的质量目标,最大限度的消除不满意情况的发生。
6)人力资源的管理
发挥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利用人力资源。通过日常表现分析出每个人的角色定位,最大限度的开发出个人的技能,努力培养员工的进取心。
7)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的目的是处理项目的相关信息,其中包括采集、、储存信息,这么做的原因是由于信息是工程建设中唯一快速的联络方式,所以信息管理还要极度的引起重视。
8)采购管理
采购管理的目的是购买工程所需要的物资。一般工程项目所需要的物资大多都是多个品种、使用量大的情况,如果采购管理处理的不当,就会影响到整个建筑项目的实现,所以必须加强采购工作管理。为了保证项目的如期完成,作为采购管理的首先任务就是要决定何时买何物,然后便可以开始咨询价格、公开招标、和相关企业签订合同等等。
9)风险管理
所谓风险是工程项目都会遇到的问题,那么作为一个管理机构首先就要懂得如何识别这个风险,还有就是要懂得如何分析和应对风险,这样才能在风险出现之时把损失降到最小。项目管理公司工作范围很广,他们可参与很多的管理工作,比如:最初的传统模式的管理,所谓传统模式是指招标来做为管理工作者。EPC(设计辕采购辕施工)模式,即交钥匙模式,招标等以及项目实施期业主代表的工作。建筑工程管理模式(CM模式)中的前期策划和实施期的型CM经理,主要职责是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管理。项目管理公司可承担的工程项目的整个周期中各阶段的管理工作:项目前期策划阶段(制订计划):进行可行性研究,确定项目实施策略(包括招标模式、采购方式和安排工作进程计划等);项目准备阶段(更改最初计划):协助完成好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法规和政策咨询、办理有关行政审批手续、资金筹集、招标(包括招标文件准备、资格预审、招标、评标等);项目具体实施阶段,在这个阶段中管理人员要实时关注项目的进度以及现场的变化,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项目按时如期安全的交付;项目投产后阶段:项目竣工和检验。综上所述,项目管理需要的是具有高水平的和多方面经验的人才,一个好的项目管理公司几乎可以承担一个项目周期全过程中所有有需要的管理工作。所以项目管理公司对于人才的要求是极高的,只有综合素质强的人才能做好项目管理这个富有挑战的工作。
2目前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针对原来的建设管理的模式进行了修改,因而才开始了推行工程监理的制度。适应整个国际市场的需求是实施工程监理制度的原意,但就我国当前的国情来看,在这种经济的大环境下,我国的工程监理是不可能得到项目法人的许可去查看项目的任何资料的。可是国家的相关法律又有着明确的规定,那就是工程建设中必须要有工程监理的存在,但是,实际情况是在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监理公司来进行的只有质量管理。所以现在我国建筑市场的情况和最初的初衷完全是背道而驰的。再有监理公司自身也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工程监理公司自身不具备承担工程项目监理的条件
放眼望去目前建筑市场上工程监理企业形式各异,良莠不齐。正因为此类项目监理公司在社会上给业主造成了许多的不良影响,所以才会使大多数业主并不相信监理公司。问题进一步恶化,造成的结果是,当下的建筑项目凡是大型,业主方会自己找到一个负责监理的公司来监理工程的进度计划。
2)工程监理企业中员工的知识水平普遍较低
缺乏高素质的管理型人才。因此很难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项目监理企业。解决上述所说的问题,可以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l)工程监理公司必须努力提高自身员工的水平
这样才能提高本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如人才建设:公司应制定一份中长期的关于人力资源的计划———一方面下决心培育本公司现有人才,依照人才的复合型、外向型和开拓型要求,着重培养员工的执行能力和业务水平。另一方面,要注意在人才不流失的情况下从外面多引进人才,首先要招募那些既懂管理又有业务经验的人才,还要引进一些有工程承包经验的且外语水平较高的人才。
(2)努力提高自己公司在社会中的影响力
比如投资慈善或是支持当地建设,这样做可以提高工程监理公司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以便可以让更多的业主相信。
(3)在具体施工情况下
业主并不一定懂得建筑相关的专业知识,为了保证工程项目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业主通常通过监理单位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因此监理单位有义务向业主介绍监理单位的工作内容,定期汇报监理工作的实施情况。监理单位作为维护建筑施工正常运行的机构,他的存在是必要的。监理企业不能坐等招标而是要主动去开拓监理市场,因为业主方可能常常会因为提不出项目监理招标的内容,而忽略了监理企业存在的必要性,所以要主动出击,以便更好的发展。
3项目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关系
首先说说当下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区别,工程监理是属于具有监督职能的岗位,严格地说他不代表任何供求双方任何一方的利益。而所谓的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却是代表了业主一方的利益,而且主要是按照合同和法律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相应的管理工作。其实,在近几年里有些监理公司,已经承担了管理工程项目的职能,虽然只是部分工程项目,但事实上这部分也是基本上局限于“三控、二管、一协调”的范围内,而且大部分是被施工队伍掌握的,所以他们都未进入到工程项目的前期设计和采购范围的管理工作。但是现在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是很有发展前景的,因为这个行业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行业,国内与建设有关的行业正兴起组建项目管理公司的热浪。目前项目管理公司的出身逐渐多元化,可能是由咨询机构、设计勘察单位、施工企业或者一些相关的高校组建而成。由于出身不一样,在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对相关知识的运用也不一样。每一个项目既相互联系,又有一定程度上的区别。作为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注意这次的项目是如何同其他的项目产生协调关系的。只有准确的定位,抓住时机,结合我国正在蓬勃发展的建筑市场,工程监理企业才会慢慢一步步的壮大,并且最终将发展成为有能力参与国际竞争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这才是终极目标。作为一个项目管理公司,其业务范围远比目前的工程监理公司要广的多,虽然就当前的国情来看,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上业主将工程项目的全部或大部分管理工作交由项目管理公司的可能性很小,但是由上述对项目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的讨论可以看出,项目管理公司是我国比较有实力的建设监理公司的发展方向。
4结语
[关键词]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关联性
1.引言
自从我国开始采用国际招标,实行项目管理以来,许多大中型工程都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在近年来的经济发展中,项目管理则更大的发挥其巨大的效力。与此同时,我国推行工程监理制度,也就是对业主委托的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策划、管理、监督工作。虽然监理事业规模越来越大,制度越来越完善,作用越来越明显,也涌现了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监理企业,但与真正意义上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尚有一定的差距差距。建设部在2002年2月印发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政策导向,同时,也将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工程咨询业中的监理企业向项目管理企业转型问题推向了前台。
2.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含义
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即对承建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监理单位代表项目法人实施监督。
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建设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建设单位提供招标、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3.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联系与区别
从我国工程管理相关制度以及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所包含的内容来看,二者在工程施工质量,工程资金管理等方面有着共同之处。例如,项目管理的项目成本管理包括制订资源计划、成本估计、成本预算及成本控制四步。工程监对理对投资控制的主要思路也是将实际支出与计划投资相比较,结合项目进展进行调控。但是这两者并不是完全等同的概念,不能够将其混淆。
3.1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在相关法律上的区别
建设工程监理不但覆盖面扩大而且涉及到工程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也逐渐完善。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权利、职责和义务,同时也从制度上约束工程监理的行为,确保了工程监理逐步向制度化、科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使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发挥了越来越显著的作用。目前涉及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
而工程项目管理则不同,它是国家倡导实施的一种工程项目管理方法,而不是法定管理的制度。主要的政策规章有《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等。
3.2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在业务范围上的区别
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司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因此,建设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可以归纳为“三控、两管、一协调”。 工程监理是对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这在《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中已作了明确规定。因此从业务范围上讲,建设工程监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项目管理的全部。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协助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协助建设单位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协助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建设单位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3.3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主体上的区别
我国工程监理制度规定,工程监理只能由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或咨询企业实施,没有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对工程项目所实施的管理不属于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监理单位受项且业主或建设方委托,为其提供约定的管理服务,其本质属于建设项目管理范畴。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不单纯是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在建筑业中,项目参与各方都需要项目管理,如建设单位方项目管理、设计方项目管理、施工方项目管理、供货方项目管理等。但由于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和总组织者,因此建设单位方的项目管理是一个项目的项目管理核心,若其缺乏项目管理经验,可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没有或者缺乏项目管理经验的施工单位或者设计单位,也可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为其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此外项目参与各方,若其有足够的项目管理经验,也可以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提供者。
4.工程监理向工程项目管理的转变
由于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是典型的服务型企业,主要依赖高智力、专业化的管理水平、丰富的经验来向社会提供服务。因此政府更要吸取以往的教训,做好引导和控制工作,另外做好市场准入的控制,严格执行宁缺勿滥、少而精的原则。对目前的各级监理企业应打破行业、区域界限,重新按照更具体的技术指标(公司规模、注册资本、人员配备等方面)审定资质,加速监理行业的分化,下决心把不合格的监理企业合并或精简掉。
5.结束语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相比于建设工程监理在服务对象、业务范围、行业准入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扩展和延伸,是一种较为灵活的操作管理模式,可以根据建设单位的需求提供订单式的服务,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
参考文献
关键词:工程监理、水利水电工程、 工程项目管理
Abstract: the paper explores the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project supervision and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to have the conditions.
Keywords: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hydropower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建设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双方合同的规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正因为二者之间存在区别,工程项目管理是项目管理企业代表业主方,按照双方合约的规定对整个工程项目组织实施进行管理或服务;而监理企业或公司则是一种有偿的技术技能服务,它不具备项目管理企业更加广泛的职能和职责。而且监理制度推行的本意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原有的建设管理模式,但由于在目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下,项目法人不可能实质性的将投资、进度、合同管理等交给监理人去进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又规定建设工程必须要有监理单位参与,则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更多的只是把质量管理交给监理公司来进行。近几年来国家对建筑安全监管十分重视,各地均发文要求工程监理企业也要对建筑安全负起监管责任。 这一系列的定位,职责的界定使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之间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差距。
一、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监理就是质量监理
面对于工程建设中的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招标、设备采购与建造等内容服务却基本不涉及。正因为如此,工程监理工程师变成了业主单位聘请的工程质量监督旁观人员,有些业主单位甚至认为聘请工程监理主要为了满足国家法规的要求,是应付上级政策的对策。 正是由于对前期阶段监理的缺失,使得前期阶段在功能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图纸的完善性等多方面不够完善和健全,直接导致施工阶段设计变更较多,工期失去控制,成本预算超出范围,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严重的时候大大影响了整个工程的建设。
(二)工程监理对业主行为无规范
对于大型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有时业主还要自行组织人员来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从而形成恶性循环,造成不良后果。从理论上讲,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人员,业主委托了工程监理,就应由工程师去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与管理,业主的意见和一些决策也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去实施,而业主真正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管理。这似乎是一个很容易处理和解决的问题,但是在实际工程建设项目中,由于对业主缺少规范,往往由此出现了许多问题。
(三)工程监理缺少高智能人才
由于工程监理企业目前现状,与真正意义上的项目管理有很大差距,它们并未进入前期的项目决策、设计和采购范围。 因此它们缺乏适合项目管理的人才,尤其是经济、管理、商务和法律等方面的人才,而目前工程监理企业所有的人才则对这些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严重缺失,导致了专业监理人员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任务的急剧增加,而合格的监理人员又严重不足,使各监理企业只能大量聘用非工程专业人员充当监理人员。
二、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的意义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是水利水电建设发展到相应阶段的必然产物,因为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细化,专业化程度日益提高,建筑市场的规范化也得到大大提升。 目前从理论上讲,业主方可以自行完成项目管理中的部分任务,但是从技术管理、经济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多项业务职能上,业主的能力是与专业机构的能力无法对比的。对投资方的业主而言要配建各专业齐全的基建班子,是人力、物力所不允许的,而且是十分困难的事情。正因为这样,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则为投资方业主提供了可以解决这些困难的可能,这是工程项目管理得以发展的基础。
(一)以建立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依托
工程项目管理从项目建议书阶段就开始了,历经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招标、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试运行和项目后评估等一系列过程,因此对人才的要求,特别是高智能、高素质人才要求十分苛刻,工程监理企业要过渡和转型成为项目管理公司就要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上下大功夫,要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引进急需的人才去实现专业功能配套。
(二)建立严格的工作标准和规范制度
工程项目管理不同于工程监理,除了自身完成相应的专业服务外,还要承担项目策划及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肩负起组织协调主导作用。因此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应建立具有自己特色并且更为严谨的业务标准和工作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应该和企业自身的内部基本管理制度结合起来,体现自己企业的文化和精神设计,这些标准和工作规范应成为企业员工的业务手册,成为保证企业正常运作的重要资源。
(三)努力开拓市场业务
目前在我国的整个工程建设领域都存在着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与工程监理企业并存的现状,这两类企业有相同之处又有区别。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要加大企业的宣传力度,向业主方介绍自己的企业文化和理念,项目管理中工作过程、管理内容、意义,以及委托项目管理公司进行规范化、专业化管理的必要性,使它们明白工程项目管理对一个项目重要性。
三、结束语
工程建设监理企业是我国工程建设三大主体之一,但是随着工程建设领域的不断扩大和发展,建设监理企业的职能不能满足工程项目管理需要的弊端日益显现出来,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建设和发展或势促使工程监理企业向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转型则显得日益重要。
参考文献:
关键词: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监理公司
Abstract: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project managementcontent,and puts forwardthe gap between engineeringsupervision and project managementand the reasons,some reformmeasures are put forward forthe future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supervision company.
Keywords: project management, project management, supervision company
中图分类号:F284文献标识码:A
一、工程项目监理的具体内容
实践证明,工程监理制度对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保证工程按期完工、提高工程建设的水平、充分发挥项目投资效益等方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具体的内容范畴分为以下几点:
l、制定工程项目管理计划
在大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没有一个完整的工作计划和综合协调是完全不行的。一个项目工程的监理首先要收集各方面信息制定汇总成一份连贯、一致的计划书,通过规定的工作实施计划,根据客观变化了的情况,及时、有效地调整计划,加强控制以确保计划目标的实现。
2、确定工程项目各阶段的任务目标
为保证工程总体目标的实现,必须确定工作范围、工作目标以及工作标准。将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作细化到相关单位、部门或人。
3、工程项目进度管理
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就是确定各种项目可完成时间,分通过析各活动之间的依赖关系,确认过程所需时间、制定进度计划,调整和控制进度的变化,控制工程项目进度计划。
4、投资控制及费用管理
控制投资的目的在于批准的预算能在工程项目的诸过程中保质完成。在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时,要根据资源需用计划及价格测算所需资金,合理的分配到各单项工程和各项工作之中。
5、工程质量管理
为了提高各相关单位和人员满足质量标准的信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程项目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分析与质量目标的符合性,定期评价总体项目执行情况从而制定相应的措施,避免不满意情况的发生。
二、当前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的差距及原因分析
现如今虽然有部分的监理企业承担了一些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但大多数都是不全面,不系统的。大多数监理企业距工程项目管理的差距还是很远的。其中出现的原因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l、监理企业定位及政策不完善
监理制度的推行其本意是改革原有建设管理模式,推行现代化的工程项目管理制。之前的计划经济逐渐形成了对质量工作“政府监督、社会监理”的定式。但是之后的一系列管理条例、文件都十分突出监理对质量的负责与监管。近期因安全问题十分突出,各地发文要求监理负责安全监管责任。这一系列定位、职责的界定,限制了监理企业向项目管理企业发展的进程,而且我国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也不尽完善。
2、工程监理企业自身建设不具备承担工程项目管理的条件
目前监理企业良莠不齐有挂靠的,有出租资质的,有低价抢业务的,也有视监理工程为儿戏的。种种原因使业主对监理承担全过程的管理不放心。而大型工业项目,业主方也都要组织一套班子来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从而形成恶性循环,高素质人才进监理公司无法发挥作用。长此以往,除少数有实力的监理公司外,将被社会所淘汰。
3、不能真正完全涉足工程项目管理
虽然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能在体制改革中有了突破,但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发表一些规章制度,使一个工程项目管理肢解成各个小部分。比如资质管理规定没有业绩不增项,没有资质不越级。一个大型工程项目要涉及到各种资质,只能有一项资质承接一业监理,所谓甲级资质可跨行业往往行不通。往往有的监理单位办了几年资质,确是很难搞全,无法真正的对工程项目管理进行全面的管理。
三、对于监理公司未来的发展提出的措施
未来可以预见项目管理公司是我国比较有实力的建设监理公司的发展方向,如何在时代的潮流中尽快的完善和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1、加强人才资源的建设
建设监理公司要想作为项目管理公司其业务范围必须拓宽,这就要求公司要加大人才建设。一方面,公司要引进人才,一些既有设计能力又懂管理的人才,或是有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经验的人才都要引进。另一方面公司要制定出人力资源计划,按照对人才复合型、外向型和开拓型的要求,着重在人才的项目管理能力和水平上进行培养。
2、加强企业之间的交流,学习先进经验
主动寻找外国公司合作,合作的目的是按照比较严格的项目管理要求,学习外国公司的长处,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在合作的过程中应尽量做到以平等的伙伴关系组建联营体,而且在每个部门中都要安排我方外文好的业务骨干,这样才能真正学到外方的经验。
3、重视开拓市场,加大对业主方的宣传
大多数的政府投资或是一些私营业主大都不懂工程项目管理,所以公司要着重对这些业主加大宣传力度,主要向业主方介绍项目管理的内容、过程,委托项目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的必要性以及本公司的实力。由于业主方可能提不出项目管理招标的内容,我们要主动开拓市场而不能坐等招标。
结语:工程监理制就是推行工程项目管理,实际上就是对业主委托的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策划、管理、监督工作。随着监理事业规模越来越大,制度越来越完善,其作用也越来越明显,同时也涌现了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监理企业,但大多数的企业同真正意义上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差距还是比较大的。
参考文献:
[1] 谢坚勋,叶勇,欧阳光辉.浅谈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接轨[J].建设监理,2004.
工程监理制从试点到今天已经18年了,监理制的推行对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由于监理行业发展时间较短,市场不够成熟,监理在工程建设中实际发挥的作用与社会期望的目标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弊端和不适应。如何尽快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提高监理制在工程项目管理上的作用,使工程监理制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增强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在国际建筑市场的竞争能力是国家政策制定者和监理公司决策者面临的共同问题。2004年11月建设部了建市[2004]200号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本文拟通过对它的解读,结合国际通行的FIDIC合同条件下咨询工程师制度,对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发展方向做一探讨。
一、现阶段建设工程监理的特点
我国的监理制度是在对我国几十年建设工程管理实践的反思和总结,参考国外工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无论在理论和方法上,还是在业务内容和工作程序上,与国外的建设项目管理都是相同的。然而,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我国的监理制度在监理服务对象、监理阶段和监理内容、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和权利等许多方面都与FIDIC合同体制下的咨询工程师制度有着区别。
1、在国际上,建设项目管理按服务对象主要可分为为建设单位服务的项目管理和为承建单位服务的项目管理;而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规定,监理企业只能接受业主的委托为建设单位服务。建设部在2003年2月13日所发建市[2003]30号文《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中已明确指出:“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进行项目管理时可不再另行委托工程监理”,从此我们能看出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由于与监理企业的功能重叠就产生了合作的可能。
2、FIDIC合同中的咨询工程师讲求的是全过程的参与,这种参与在业主立项之前就已经开始咨询服务,立项后的投资、设计、招投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各个阶段都有监理工程师的参与;而在我国,虽然监理制度出台的初衷是做到“三控、二管、一协调”,但是由于体制原因,机制上不配套,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的职能被异化,实际操作中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投资控制基本上由建设单位实施,很少项目给予监理实行“三控制”,因此长期以来,监理的“三控、二管、一协调”未能得到有效贯彻。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工程监理单位从事的都是施工阶段的监理。
3、FIDIC合同条件中的咨询工程师是执业资格,英美国家在建筑市场上实行个人市场准入管理;我国的监理工程师必须依附企业才能执业,更易被理解为传统意义的工程师职称。前者的好处在于责任到人,易于管理,且责任明确。而后者则是企业责任仍然是基础,由企业承担包括赔偿等最基本的民事责任,这使得监理工程师关心企业得失胜于关心自己的执业资格。同时,在监理公司的大招牌下可能有素质低下,服务意识差的从业人员存在,也严重影响了监理的声誉。再者,由于目前我国大多数监理单位仍然是国有经济,达不到分散风险的目的。
4、当年国家引进监理的初衷就是业主的项目管理,只不过由于各种原因,监理只是在施工阶段得到了推广,且主要负责质量方面。执业范围的变小带来了就业门槛的降低,从而使近来监理市场越来越混乱,各企业间恶性竞争,竞相压价,监理从业,服务不到位。这也违背了国家引进工程监理制度的初衷,不利于我国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推行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的现实需求
1、建市[2003]30号文《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为了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培育发展专业化的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与工程总承包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一致,监理也应做到全过程监理,这一点也是同FIDIC合同中的咨询工程师的全程参与相吻合的。监理的业务范围应逐步扩展到为业主提供投资规划、投资估算、价值分析,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提供费用控制,项目实施中进行合同管理、进度、质量、成本控制、付款审定、工程索赔、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决算审核等项目的全过程。
2、开工前阶段的项目管理工作,以往一般均由业主自设机构完成,但因业主自设机构由于专业水平和经验的限制,难以将手续、设计、招标等工作结合成一个整体,往往只有大的目标、原则要求,却不能落实到每一个可控的子项。待工程开工时,工程手续不全,设计不到位,合同规定不清等问题就可能不断暴露出来。这时监理就算有三头六臂,也无法很好地实施“三控”职能。而专业管理公司受委托进行项目全过程管理,不仅有合同目标、责任,更有能力利用以往项目管理积累的数据和经验,细化分解落实目标,使项目管理目标真正清晰、可控。
3、在业务范围方面,国外工程监理公司提供的是技术设计、施工监控、管理和咨询的全过程一体化服务,其重心在市场需求和服务上,基本能做到让承包商无可挑剔。而我国的监理公司目前主要提供的是施工质量控制,导致满足市场业主需求的综合能力不强。这就需要我国监理公司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这样才能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只有培养和造就出大批高素质的监理人员,才可能形成相当数量的高素质的工程监理企业。为了应对加入WTO以后竞标国际工程的需要,我国的工程监理企业要全面与国际惯例接轨。由单一的施工阶段质量管理为主向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为主转变。
三、适应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需求,推进监理制度发展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等一项或多项资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这项规定相对监理制来讲,进一步扩展了监理企业业务范围。它也要求监理企业完善工程咨询服务体系。促进管理和监理合一,逐步向整合的项目管理过渡,通过管理和监理的整合,减少管理重叠,提高效率。增强自己在项目管理方面的竞争能力。
2、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使实现项目管理目标的责任由项目管理公司及其派出的项目部人员承担,其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压力都是传统监理工作所无法比拟的,项目部主要人员不仅要有工程立项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监理知识,还要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勇于承担责任的心理素质。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并不是管理工作与监理工作的简单相加,而必须要有一套完整的项目管理体系,这就要求监理企业加强监理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项目综合管理能力。
3、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由专业管理公司承担日常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业主仍保留对项目管理全过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重要事项(如:合同、价格、支付等)的决策权,如何使操作层与决策层有机结合是影响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重要因素。只有使业主认同项目部的管理思路和工作方法,才能取得业主的信任和充分授权,使项目部能放开手脚全身心投入工作,使项目管理工作能高效率、高水平的运转。所以,与业主最大程度的融为一体是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重要课题。
4、查阅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范本(第三、四版)后会发现:70个条款中有45个条款,都涉及到业主赋予(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力或作用,而且其规定非常具体、可操作。目前,在我国还存在着一种较为普遍的看法:“监理的作用是管承包商;而业主的工作就是管监理。”这种观念充分反映了某些业主对监理的不信任,在这种条件下的监理是不可能发挥真正的作用及主观能动性的。最终导致业主取代监理,直接去指挥承包商,此类现象屡见不鲜。
5、制度的发展离不开健全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建筑市场比较混乱,“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极为普遍。为此我们必须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健全各类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到门类齐全,互相配套,避免交叉重叠,遗漏空缺和互相抵触。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和运用法律、法规的手段,培养和发展我国的建筑市场体系,确保建设项目从前期策划、勘察设计、工程承发包、施工到竣工等全部活动都纳入法制轨道。让技术规范、技术法规、保险、担保、质量审查等管理规定和措施逐步完善,形成企业重视信誉和竞争力的培养的良性机制。
关键词:工程监理 项目管理 关系 分析
工程监理作为工程项目建设业务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如何在与国内外同行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得到长足发展,已成为我国监理企业面临的严峻挑战。由于我国监理起步较迟、定位较低,管理水平低,缺乏国际监理经验,缺少健全有效的体制和先进的管理技术,且对这种新兴业务还缺乏比较深刻的认识,同时我国工程建设市场仍然有着诸多不规范的地方。目前,监理行业尚可维持,入世之后,外资企业的进入和勘察、设计、施工企业的改制,都会对我们监理企业造成极大的冲击。如果没有危机感,不提前思考我们的业务转型、发展战略和项目管理模式的创新,监理企业的发展前途不可想象。 一、工程项目管理内涵
1、工程项目计划管理。一个大型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千头万绪,工作过程中千变万化,没有一个完整的工作计划和综合协调是无法满足业主要求和期望的。其主要过程是:收集各方面信息,汇总并制定一份连贯、一致的计划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根据现场变化情况,及时、有效地调整计划,加强控制,以确保计划目标的实现。
2、工程项目各阶段任务划分及目标确定。为保证总体目标实现,必须将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作细化,分解到各相关单位、部门或人。确定工作范围、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对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由综合管理部门收集信息,分析、调整、控制,以各子项目的目标实现保证总体目标实现。
3、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及过程控制。工程项目从项目建议书批准之日起就应抓进度管理,确定各种项目可完成时间,分析各活动之间依赖关系,确认过程所需时间、制定进度计划,调整和控制进度的变化,控制项目进度计划特别是复杂大型的工业建设项目,绝不能仅控制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而应控制影响工程项目的全部进度。如设计,对外谈判签约,设备、材料采购,能介质供应,生产人员、技术、物资准备等等。
4、投资控制及费用管理。投资控制的目的,是确保在批准的预算内完成工程项目诸过程。根据资源需用计划及价格测算所需资金,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并分配到各单项工程和各项工作之中。从工程项目设计开始就应严格控制,限额设计,并通过控制设计变更减少承包商的索赔,达到投资控制的目标。
5、质量管理。确定工程项目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定期评价总体项目进展情况,以提高各相关单位、人员满足质量标准的信心,跟据实际情况分析与质量目标的符合性,制定相应措施,消除导致不满意情况发生的因素。
6、人力资源管理。有效地使用各种人力资源,发挥相关各方面人员的积极性。通过组织确定分析角色、责任和相互关系。及时补充急需人员,裁减冗员,开发个人或组织的进取心和技能。
7、沟通信息。确保及时正确地产生、收集、、储存和最终处理项目信息,是工程项目所必须的联络方式,任何一个信息疏漏或沟通不及时都会影响整个工程项目进展。要建立信息编码体系、信息沟通计划及执行情况检查制度。
8、采购管理。工程项目所需物资、设备采购品种多,数量大,处理不当都会影响整个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必须对采购工作加强管理和控制。首先要决定何时购何物,确定潜在来源,然后询价、招标、签订合同,督促按时、按质、按量及时供应到位。
9、项目风险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要懂得如何识别风险,分析和应对风险,及时调整对策,使正面事件影响扩大,把负面事件影响减到最小。
二、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特点
要承担大型工程项目管理任务,项目管理公司要全满足业主的明示和潜在的需求。因为工程项目是一种固定产品,各个项目均有不同特点和要求。该产品的形成过程是一种特别复杂的过程,所以要有一批有实践经验的人管理、协调、监督该生产过程,从而使产品达到优质,满足用户需求。
(1)独立性。工程项目管理单位虽然是非投资方,不负责筹借资金,但所有建设过程均应按一定规律、国家法规去运作,一切从实际出发,独立执行,为客户服务,不受其他因素干扰和干预,认真细致地履行职责,运用科学分析的方法和手段,做出符合实际的结论,使工程项目经得起历史检验,取得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灵活性。一个工程项目受各种条件制约和影响,必须有灵活机动的思维方式,面对实际,及时处理,任何定式思维都无法适应项目的千变万化的需要。
(3)系统性。工程项目从立项到建成使用,都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要能运用系统工程理论,随时平衡各种条件,调整各方关系,不因一个小的变更而影响整体工程的进展。真正的项目管理公司要形成自己独特的管理体系和模式,使项目管理单位企业化,服务社会化,管理结果商品化。
三、当前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的差距及原因
推行工程监理制,其本意就是推行工程项目管理,也就是对业主委托的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策划、管理、监督工作。
虽有部分监理企业承担了些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也是不全面,不系统的。大多数监理企业距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相差很远。为什么工程监理企业与原始构思相差甚远呢?有如下几点原因:
(1)监理企业定位及政策不符合推行监理制度的初衷。监理制度的推行本意是改革原有建设管理模式,推行现代化的管理项目理制,在计划经济影响仍十分顽固的情况下,项目业主不肯将投资、进度、合同管理放权。
(2)目前监理企业良莠不齐,形式各异。有挂靠的,有出资质的,有低价抢业务的,也有视监理工程为儿戏的,等等,在社会上形成不良影响。因而,相当一部分业主对监理公司承担全过程管理不放心。凡大型工业项目,业主方都要织一套班子来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从而形成恶性循环,智能人才进监理公司无法发挥作用。长此以往,除少数有利的监理公司外,都将被社会所淘汰。
(3)尽管有些监理企业承担了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也基本上局限于施工队伍的“三控,二管,一协调”,大都不承担前期科研和采购工作,与真正意义上的项目管理有差距。
(4)多数监理企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缺乏适合项目管理的人才,尤其是经济、商务、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不足。缺乏项目经理,双语人才,市场调研人才,方案设计和审查专家,经济评价和投资估算人才,融资管理和企业管理人才。复合型人才和熟悉国际惯的能从事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的人才。
(5)由于对监理企业定位的影响和企业间不公平竞争,不仅人员素质低,结构不合理,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培训费用少,人员调动困难,很难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项目管理企业。
四、监理公司走向项目管理公司的几个问题
(1)高水平的建设监理公司应积极创造条件发展成为项目管理公司。建设部在2003年2月以建令[2003]30号文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文中指出: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深化我国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变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以及规范市场管理的需要,是有关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加快和国际接轨的需要,是贯彻“走出去”发展战略,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的需要。我国的建设监理公司本身的定位就应该是为业主方服务的项目管理公司。
(2)关于项目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对于工程项目管理这几个字,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一个是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即由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一直到项目完成和进行项目后评价,另一个指工程实施过程中某一方的项目管理,如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和承包商方的项目管理,在国外一般说到“项目管理”(Project Management)均指业主方的项目管理。
工程监理制度,在国际上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西方工业发达国家,无论在组织机构和方法、手段方面,还是在法律制度上,都已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监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工程监理制度的产生,可以追溯到产业革命发生以前的16世纪。它的产生和演进与商品经济的发展、建设领域的专业化分工、社会化生产相伴随,并日趋完善。
1当前通信工程监理机制实施中的问题分析
1.1工程监理行政管理机关对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不规范企业资质管理与个人执业资格管理相脱节的现象,有的企业人证分离,有的企业注册人员满足不了资质标准要求,还有的企业注册人员大量流出,而其资质却未受到任何影响。对监理市场中存在的出借出卖资质资格、转让监理业务、非法挂靠、监理不到位等,业内反映比较强烈。但由于对这些行为的认定比较难,缺乏处罚依据,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1.2地方保护主义和监理单位过度竞争,导致数量与工程监理任务不协调地方保护主义一直影响着工程建设中的方方面面“,肥水不流外人田”,保护地方利益,层层阻扰外省外市监理单位进入自己的范围开展业务。导致了各地的发展水平不平衡,进而影响各地政策法规的不统一。经济发达的沿海城市,建设项目多;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建设项目少;从而导致同资质等级、不同地区的监理单位,有的业务量大到自身无法消化,便临时招兵买马,所聘人员良莠不齐,甚至有的未受过专业监理培训,便仓促上岗;而有的监理单位却因接不到监理业务,无法维持单位正常支出,导致人才的流失。同时有的地方政府为了保护当地企业设置进入门槛,导致了政策设置的不合理和企业发展的不平衡。
1.3缺乏有效的行业监管,人员素质偏低大多数监理单位人员来源于三种渠道:一是来自施工企业;二是来自设计单位;三是来自企业的基建管理部门。行政主管部门为了开展监理业务,审批把关较松,造成了“监理人员”并不完全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条件。监理企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缺乏适合项目管理的人才,尤其是经济、商务、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不足。缺乏项目经理,双语人才,市场调研人才,方案设计和审查专家,经济评价和投资估算人才,融资管理和企业管理人才,复合型人才和熟悉国际惯例的能从事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的人才。由于对监理企业定位影响和企业间不公平竞争,导致人员素质低,结构不合理,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培训费用少,人员调动困难,所以很难形成具有核心竞争项目管理企业。由于相当数量的监理人员从业素质能力不高,就难以避免对工程产生损害。
1.4工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不健全,岗位职责不明监理单位在取得某个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业务后,为顺利完成业主委托的服务内容,都要组织一个监理班子来确定如何实施监理目标。通常在管理层次上分三个层次,决策层、中间控制层和作业层,根据对各个层次人员的要求制定岗位职务和职责,选派监理人员。一些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组织机构不健全,管理层次模糊,职责不明,运作无章法。监理单位单纯为了节省监理成本,在确定监理人员数量时不考虑工程项目的施工密度和复杂程度,仅按专业各配一人。由于项目监理人员偏少就容易形成管理层次模糊,岗位职责不明。这种情况不符合监理工作科学、有序的工作原则和客观规律性,因此很难达到预定的监理目标和效果。
2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法律制度完善策略探讨
2.1进一步完善我国通信工程建设法律机制
随着加入WTO过渡期即将结束,我国建筑市场的竞争规则、技术标准、经营方式、服务模式等将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因此,我们应利用加入WTO的有利条件,借鉴国际上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法和经验,尽快转变服务观念,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改革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建设工程监理法律、法规、制度、合同文本和技术标准等,积极提高企业竞争力,开拓国际工程咨询服务市场,加快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国际化程度。
2.2要积极推进监理行业组织结构调整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和加入WTO后新形势的发展需要,投资主体更趋多元化,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社会和市场对监理行业的需求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多层次、多专业的市场需求,调整监理行业的组织结构势在必行。监理行业组织结构调整的关键是,监理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正确的企业发展战略。有条件的大型监理企业要在经营管理观念、人才优化组合、项目管理水平、新技术的研发能力方面有所创新,尽快与国际接轨,从而尽快成为能够与国际咨询顾问公司相抗衡的工程项目管理型企业,为社会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通过行业组织结构的调整,最终建立起大、中、小型监理企业相对稳定、协调发展的行业组织结构体系。
2.3进一步明确在实施阶段实行工程强制性监理
针对具体的工程项目,工程监理的工作究竟覆盖建设工程项目的哪些阶段,是全过程还是仅实施的施工阶段。我国工程监理制度建立的目的是为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其理论和方法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策划、实施和运营的各个阶段,即覆盖全过程。但是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监理的要求来看,工程监理范围仅覆盖项目实施的施工阶段,即是在施工阶段实行强制性监理。工程监理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明确施工阶段实行工程强制监理,主要应该包括:明确施工阶段监理的法律地位、强制监理的范围、监理的义务、责任和权限等;进一步明确各参与方的责、权、利,规范各方的行为,正确理解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与施工阶段强制性监理的关系,消除片面、消极的观点。
【关键词】 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市场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建设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双方合约的规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一、当前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监理就是质量监理。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职能多被弱化,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工程建设中的监理工程师面对于工程建设中的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指标、设备采购与建造等内容服务却基本不涉及。正因如此,工程监理变成了业主单位聘请的工程质量监督旁站人员,有些业主单位甚至认为聘请工程监理纯粹是为了满足国家法规的要求,是应付上级政策的对策。正是由于对前期阶段监理的缺失,使得前期阶段在多方面不够完善和健全,直接导致施工阶段设计变更较多,工期失去控制,成本预算超出范围,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严重的时候大大影响了整个工程的建设。
2.工程监理对业主行为缺乏规范。业主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完成。从理论上讲,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人员,业主委托了监理,就应由工程师去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与管理,业主的意见和一些决策也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去实施,业主真正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管理。这似乎是一个很容易处理和解决的问题,但在实际工程建设项目中,由于对业主缺少规范,往往由此出现了许多问题。
3.工程监理行业缺少高智能人才。过低的监理费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具有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和高管理能力的人才不愿意到监理行业来。有些高智能人才即使愿意从事这个行业,也由于监理企业无力常年聘用,他们多为临时工,由于工程监理与真正意义上的项目管理有很大差距,它们并未进入前期的科研和采购范围。因此它们也缺乏适合项目管理的人才,尤其是经济、管理、商务和法律等方面的人才,而目前工程监理企业所有的人才则对这些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严重不足。基于以上原因,导致了专业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工程建设任务的急剧增加,而合格的监理人员又严重不足,使各监理企业和单位只有大量聘用非工程专业人员来充当监理人员,使得监理人员的结构不合理,职责宽泛,素质不高,加之监理单位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培训费用少,人员调动困难等,使得整个监理行业很难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4.政出多门,条块分割,目前的监理单位很难全面涉足真正的项目管理。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能在体制改革中已有很大突破,但各自站在不同角度了一系列规章,硬是把一个工程项目管理肢解成一块块。如把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全过程切割为:设计监理,招投标,造价咨询,审价、设备制造监理,采购招标,加上前期工程咨询资质等各种要求。虽然我们办了几年资质,至今也没有搞全,真是很难跨入真正的工程项目管理单位。
5.工程监理企业自身建设不具备承担工程项目管理的条件。目前监理企业良莠不齐,形式各异,有挂靠的,有出租资质的,有低价抢业务的,也有视监理工程为儿戏的。凡此种种,在社会上形成不良影响,因而相当一部分业主对监理承担全过程管理不放心。凡大型工业项目,业主方也都要组织一套班子来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从而形成恶性循环,高智能人才进监理公司无法发挥作用。长此以往,除少数有实力的监理公司外,将被社会所淘汰。尽管有些监理企业承担了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也基本上局限于施工队伍的“三控,二管,一协调”,大都未进入前期科研和采购范围,与真正意义上的项目管理有差距。由于对监理企业定位影响和企业间不公平竞争,不仅人员素质低,结构不合理,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培训费用少,人员调动困难,很难形成具有核心竟争力的项目管理企业。
6.千军万马齐挤独木桥。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是很有发展前途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行业,国内与建设有关的行业正兴起组建项目管理公司热浪。从咨询机构、设计勘察单位、施工企业、大专院校、监理企业、甚至某些与政府相关的中心、研究会等,也纷纷改制或组建项目管理公司,其学说理论来自各流派。在这些竞争体系中,监理企业由于历史短暂,自身缺陷等原因,是无法与有实力、有权力、有后台的行业相抗衡。在千军万马齐过这一独木桥中,也许有几个幸运儿可以凭关系、实力挤进项目管理企业,绝大部分将被挤入水中或未过桥就先夭折。
二、严格工程项目管理的意义
1.有利于建立高素质的人才队伍。项目管理对人才的要求,特别是高智能、高素质人才要求十分苛刻。监理企业要过渡和转型成为项目管理公司就要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上下大功夫。要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采取积极的措施,引进急需的人才去实现专业功能配套,功能补全。除此之外,还应采用不各种培训,提高员工能力,建立起一支具有复合型和开拓型能力的,懂设计和管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2.有利于建立标准和工作规范。项目管理除了自身完成相应的专业服务外,还要担当起项目策划及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负起组织协调等主导作用。项目管理企业应建立具有自己特色并且更为严谨的业务标准和工作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应该和企业自身的内部基本管理制度结合起来,体现自己企业的文化和精神设计,这些标准和工作规范应该成为企业员工的业务手册,成为保证企业正常运作的另一重要资源。
3.有利于开拓建筑市场。目前在我国的建筑市场上不可能将项目管理企业所承担的工作全部交给监理公司来完成,即使已经从公司转型过来的项目管理公司也不可能全部接手工程项目的全部管理。但是作为有实力的建筑监理公司承担这些,则是今后的发展方向。除上述应该建设的好的内涵部分外,还应加大对业主的宣传力度,主动开拓市场,主动向业主方介绍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管理的内容、意义,以及委托项目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的必要性,这些宣传和市场开拓,对政府投资或者是私人投资的业主方均要实施。使它们逐渐明白项目管理对一个建筑项目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
4.有利于建立资料信息库。做好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对一个公司的要求是很高的,应落实专人收集研究以下各个方面的资料并建立一个信息库:国际上各类工程项目管理的模式及其管理的内容;国际上各类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有关合同范本:国际上各类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有关项目:管理软件资料;其他公司有关项目管理的文件、资料、经验总结;有关项目管理的各种专著和论文。有了本公司的资料信息库,才能在接收不同类型的工作时立于主动。
虽然工程建设监理在目前还有一定的市场,但是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发展,建设监理势必要向项目管理企业转型。除此之外,为了满足业主方获得最大效益,工程监理趋向项目管理也是必然趋势,只有这样才能使建设监理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谢坚勋.浅谈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接轨.建设监理.2004(2)
[2]胡列格,谭立兵.从监理与项目管理的关系探讨监理的定位和发展.工程建设.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