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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土壤要求

时间:2023-08-24 17:18:54

高标准农田土壤要求

高标准农田土壤要求范文1

一、实施要求

我县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土壤培肥项目工作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巩固强化农业基础、粮食安全战略和现代农业持续发展,坚持“政府全面负责、部门分工负责、统筹合理规划、分类稳步提升”的原则,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依靠农业科技,加大投入力度,采取土壤改良、土壤培肥、养分平衡等综合技术和措施,以创造“肥沃、健康、安全”的农田土壤环境质量,通过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土壤培肥项目,使标准农田从二等田上升为一等田,综合提高农田整体生产能力。

标准农田地力提升必须是我县已建二等标准农田,并具有一定规模,要求集中连片500亩以上,并至少在近10年内不会被征(占)用。

二、实施目标和要求

(一)实施目标

1.土壤有机质提升。通过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增施商品有机肥等措施,努力提高标准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通过项目实施使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较实施前有所提高。

2.农田耕作层改良。通过实施农田深翻耕等土壤强化耕作和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土壤理化性状,增加标准农田土壤耕作层厚度,使标准农田平均耕作层厚度达到17厘米以上。

3.土壤养分平衡。通过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配方专用肥、配施微量元素肥料、土壤酸碱调节剂等方法,增加土壤养分含量,促使土壤养分平衡。

(二)实施内容

实施标准农田地力培育的技术措施主要有:强化土壤耕作、种植冬绿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配方专用肥等。

1.强化土壤耕作。针对耕层较浅或实行免耕栽培的项目区,采取深翻耕等土壤强化耕作方式,加深土壤耕作层,增加土壤的团粒结构和耕层厚度,改善土壤的耕性。项目实施期间至少深翻耕作层1次。

2.种植冬绿肥。在项目实施区要求绿色过冬,冬季无作物种植的实施区内(如稻田)应种植冬绿肥,适时翻耕全部还田,并施适量速效氮肥和石灰,促进绿肥分解。

3.秸秆还田。作为地力培肥的主要措施,在水稻、麦子、油菜等作物收获后,将秸秆粉碎直接还田,施用适宜的腐熟剂加速秸秆分解并及时翻耕入土;对种植蔬菜等经济作物的实施区,应建立沤制池,对作物收获后的残枝落叶等有机废弃物进行沤制发酵,作为肥料利用。

4.商品有机肥。在项目区内全面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要求每年每亩用量:水稻田施用100公斤以上,其它作物施用150公斤以上。

5.施用配方专用肥。示范区应用配方专用肥,每年每亩施用量为40公斤以上。

6.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要求在项目区内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工程,以畈为单位,提出不同作物施肥建议,制订配方施肥建议卡。

三、项目管理

(一)项目申报

项目实行申报制,一年申报,四年实施完成,项目的责任主体和管护主体是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建设主体是其农技推广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经济合作社等单位,并经所在镇乡(街道)政府同意后向县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审,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县农林局、财政局统一上报市农业局、财政局。

(二)任务下达

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施目标和内容,制定项目分年度实施方案,报县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县农林局、财政局下达年度实施计划。

(三)组织实施

各项目实施单位按下达的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实施,所在乡镇(街道)政府作为项目责任主体单位,负责对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质量等的监督和管理,并定期(每季最后一月的中旬)向县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项目实施情况;作为项目日常管理部门,县农林局负责对全县各个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工作,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和通报,并及时将全县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市农业局。

(四)考核验收

项目实行分年度考核验收和总验收制度。在项目实施的前三年,每年在年度计划完成后,由县农林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验收;在项目实施全部完成后,先由县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评价初验,领导小组审核,合格后报请市农业局进行验收。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相关要求,准备好项目验收的有关材料。

四、资金管理

(一)补助资金来源

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土壤培肥项目原则上财政补助总额每亩800元,其中市级财政每亩补助400元,县财政配套补助每亩400元,不足部分资金由镇(街道)、村等多渠道投入。

(二)补助环节

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土壤培肥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强化土壤耕作、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商品有机肥施用和配方肥施用等补助,具体补助环节如下:

1、冬绿肥种植。主要用于绿肥种子、根瘤菌、适量肥料等,每年每亩补贴100元,覆盖率18%。

2、商品有机肥推广。主要用于购买有机无机专用配方肥培肥地力和有机质提升,每年每亩补贴80元,覆盖率100%。

3、秸秆还田快速腐熟还田。主要用于腐熟剂、用工费用、配施肥料等,每年每亩补贴40元,覆盖率10%。

4、秸秆机械粉碎还田或集中还田。主要用于机械粉碎费用、集中收集费用,每年每亩补贴40元,覆盖率25%。

5、强化耕作。主要用于农田机械翻耕,每亩补贴40元,覆盖率25%。

6、因缺补缺和酸化调整。主要用于原料、用工费用,每亩补贴66.6元,覆盖率5%。

7、配方肥。主要用于购买示范方建设的专用配方肥,每亩补贴80元,覆盖率12%。

8、社会化施肥服务。实施区内标准农田统一施肥,由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每年每亩补贴10元,覆盖率90%。

9、示范方建设。主要用于示范方建设所需原料、用工等,每个示范方每年补贴2万元。

10、土壤检测。用于子项目土壤样品的检测费用,每年补贴5万元。

项目涉及的商品有机肥、配方肥由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单位要做好相关台帐及农户发放凭证的登记,责任主体和管护主体要及时督促指导。

(三)补助资金拨付

标准农田土壤培肥项目补助资金,按每季上报的项目实施进程,经审核后补助资金按照报帐制拨款形式,由实施单位到县财政办理拨款手续,每季拨付一次。

(四)专款专用

标准农田土壤培肥项目补助资金,都严格按照财政报帐制,由县财政直接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各项支出原始凭证必须使用规范的税务发票,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和使用绩效。

五、组织领导

高标准农田土壤要求范文2

关键词:滨海新区;重金属;土壤污染;综合评价

中图分类号:X53 文献标识码:A DOI 编码:10.3969/j.issn.1006-6500.2014.05.013

土壤环境的安全问题是农业生态环境安全的核心,土壤污染与防治已成为环境科学和土壤科学共同关注的热点[1]。土壤重金属污染具有潜伏性、滞留时间长、移动性差等特点,从遭受污染到产生后果有一个逐步积累的过程,因此,对于土壤重金属污染的监测已成为农业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分析监测土壤重金属元素的含量变化和分布特征,可为调控土壤重金属的活性与毒性、制定合理的控制标准及选择修复技术提供必要的理论依据[2-4]。天津市滨海新区原来是农业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郊区开始出现较大规模的企业,其产生的废水、固体废弃物数量明显增加,污水排放及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扩散,导致水环境不断恶化。地下水污染、污水灌溉及碱渣扩散也使得污染物直接或间接进入土壤,影响到土壤环境质量,成为该地区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5-7]。近年来,随着滨海新区的快速发展,土地利用转型使得原有的土壤污染压力得到一定的缓解,但现有的基本农田中依旧存在污染的风险。因而,系统地开展农田重金属污染状况的调查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目前,在滨海新区的环境监测部门中,针对大气、水体和固废的监测已积累了丰富的资料,而对于土壤污染的数据还相对较少。所以,适时地补充该地区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与分布的信息显得十分必要。本研究以滨海新区现有的部分基本农田、果园、菜地和湿地土壤为研究对象,拟通过分析土壤中重金属含量,了解其主要污染物的分布特征,以期为正确认识该地区的土壤环境现状提供必要的科学依据。

1 材料和方法

1.1 样品采集

按照土壤的利用现状选择了农田、蔬菜地、果园及湿地4种类型的土壤。土样采集于2009年8月,采样点分布如图1所示。采集0~20 cm的表层土壤样品,自然风干后磨细,过0.25 mm土壤筛。土壤理化性质参见文献[8-10]。不同土壤样品的pH值分布为:农田土壤中6.5~7.5之间和>7.5的样品各占50%;菜地土壤均为6.5~7.5之间;果园土壤均>7.5;湿地土壤90%为6.5~7.5之间,10%为>7.5,并以此作为选择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的依据。

1.2 测定方法

土壤中重金属Cu、Zn、Pb、Cd、As、Hg、Cr、Ni全量的分析测定按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l5618―1995)[11]和《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12]规定的步骤进行。所用试剂均为优级纯或分析纯。土壤中铜、锌、镍、铅、镉、铬采用盐酸―硝酸―氢氟酸―高氯酸体系消解,原子吸收及分光光度法测定;土壤总砷和汞采用硝酸―高氯酸消解,原子荧光光度法。

1.3 土壤污染评价因子及方法

研究区土壤为城郊土壤,根据国家标准《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要求》(GB/T 18407.1―2001)[13]、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11],选取国标中的8种元素(Cu,Zn,Pb,Cd,As,Hg,Cr和Ni)作为评价因子。评价方法采用单项污染指数和Nemerow综合污染指数法[14]。依据土壤样本pH值测定结果,标准限值采用土壤二级指标中相应的pH值要求(pH 6.5~7.5及>7.5的数值),农田和蔬菜地以农田的标准比对,果园土壤采用对应的果园标准,湿地土壤采用国家标准中相近的稻田土壤标准进行比较。土壤污染等级划分参照夏家淇[15]及姜芝萍[16]报道的方法。

2 结果与分析

2.1 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土壤重金属分布特征

天津市滨海新区不同利用状况下土壤中8种元素含量测定结果如表1所示。由表1可以看出,研究区域内土壤重金属含量较天津土壤重金属背景值[17]有明显的增加,Cu、Zn、Pb、As、Hg、Ni的测定平均值分别为背景值的2.19,2.30,2.39,1.66,12.46,2.47倍,Hg的增加量最大;Cd和Cr为背景值的0.87和0.99倍,与背景值相当。

2.1.1 土壤中Cu含量变化 在4种土地利用类型中,农田土壤中铜含量的平均值达到50.10 mg・kg-1,菜园土壤中为58.59 mg・kg-1,果园土壤中为71.33 mg・kg-1,湿地土壤中为53.90 mg・kg-1。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的土壤Cu含量变化如图2所示。由图2可以看出,农田和湿地土壤中不同采样点之间差异较大,而在蔬菜地之间差异较小,果园土壤中总体上大于其他类型的土壤。湿地中的S19样点含量最高,达到128.83 mg・kg-1,这与其处于碱渣堆附近的位置有关。农田采样点中的S5~S7和湿地中的S25及S26的铜含量相对较低。

2.1.2 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土壤Zn含量变化 不同利用类型土壤中,农田土壤中锌含量的平均值达到104.3 mg・kg-1,菜园土壤中为160.1 mg・kg-1,果园土壤中为127.0 mg・kg-1,湿地土壤中为156.6 mg・kg-1。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的土壤锌含量变化如图3所示。由图3可以看出,农田中除S3和S4样点含量较高外,其他样点集中在80 mg・kg-1上下;5个菜地土样的总体含量较高,含量分布在142.87~182.26 mg・kg-1之间;2个果园土壤中锌含量分别为109.5~144.5 mg・kg-1,显著低于菜园土壤中的含量;10个湿地土壤中含量差异较大,含量在106.1~247.4 mg・kg-1之间,其中S19样点的含量最高。

2.1.3 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土壤Pb含量 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的土壤铅含量变化如图4所示。由图4可以看出,农田土壤中的平均值达到29.71 mg・kg-1,但S3和S4样点的含量显著高于于其他样点;菜园土壤中平均为49.23 mg・kg-1,各采样点的铅含量在40.15~53.74 mg・kg-1之间,总体上含量较高;果园土壤中为35.14 mg・kg-1,尽管2个样点分布在海河南北,但二者之间差别较小;湿地土壤中平均为44.01 mg・kg-1,除S17和S19样点的铅含量达到73.84和85.67 mg・kg-1外,其他点的含量均在20.08~49.35 mg・kg-1之间。

2.1.4 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土壤Cd含量 不同土地利用方式中土壤镉含量变化如图5所示。由图5可以看出,农田土壤中的平均值达到0.086 mg・kg-1,菜园土壤中为0.325 mg・kg-1,果园土壤中为0.131 mg・kg-1,湿地土壤中为0.137 mg・kg-1。在全部25个采样点中,镉含量在0.060~0.336 mg・kg-1之间,平均值为0.139 mg・kg-1,低于天津市土壤镉背景值(0.16 mg・kg-1)。农田土壤的含量均较低,菜园土壤中有4个样点超出背景值且含量较高(在0.228~0.303 mg・kg-1之间)、果园和湿地土壤中,除S19样点含量较高外(0.336 mg・kg-1),其他样点均低于土壤背景值。

2.1.5 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土壤As含量 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的土壤砷含量变化如图6所示。在4种土地利用类型中,农田土壤中的砷含量平均值为14.97 mg・kg-1,菜园土壤为15.92 mg・kg-1,果园土壤为13.54 mg・kg-1,湿地土壤的砷含量最高,达到18.36 mg・kg-1,但除S19样点含量较高(31.51 mg・kg-1)外,其他样点在11.71~20.51 mg・kg-1之间。总体上看,土壤砷含量分布比较均匀,但超出了土壤背景值。

2.1.6 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土壤Hg含量 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的土壤汞含量变化如图7所示。在4种土地利用类型中,农田土壤中Hg含量平均值为0.360 mg・kg-1,菜园土壤的砷含量为0.707 mg・kg-1,果园土壤为0.271 mg・kg-1,湿地土壤的砷含量最高,达到0.768 mg・kg-1。由图7可以看出,农田超出背景值的有3个样点,菜园和果园中超出背景值的有4个样点,而在湿地土壤中,90%的样点超出背景值,表明湿地土壤中汞的累积比较显著。

2.1.7 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土壤Cr含量 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的土壤铬含量变化如图8所示。4种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中,菜园土壤中铬的平均浓度最高,达到75.26 mg・kg-1,其次为农田73.24 mg・kg-1,果园土壤中为71.06 mg・kg-1, 湿地土壤中为69.22 mg・kg-1。在25个样点中铬含量超出背景值的点占38.5%,但总体的平均值为71.86 mg・kg-1,低于背景值72.65 mg・kg-1,不同样点之间的Cr含量分布比较均匀。

2.1.8 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土壤Ni含量 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的土壤镍含量变化如图9所示。4种土地利用类型中,菜地土壤的镍含量平均浓度达到最高76.10 mg・kg-1,其次为湿地土壤71.90 mg・kg-1,农田和果园土壤含量分别为59.36 mg・kg-1和50.28 mg・kg-1。与天津市土壤背景值比较,在供试的25个土样中Ni含量均远远超出背景值,反映出土壤Ni含量的变化是影响该区土壤环境质量的要素之一。与其他元素类似,在农田中的S3~S4样点、菜地中的S10~S13样点及湿地中的S17~S25样点检出的Ni含量显著高于其他样点,反映出其污染途径具有相似性。

2.2 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价

以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为基础,通过计算单项污染指数和Nemerow综合污染指数,得出滨海新区不同土地利用方式下不同重金属对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现状(表2)。依据土壤样本pH值测定结果,标准限值采用土壤二级指标值,农田和蔬菜地以农田的标准比对,果园土壤采用对应的果园标准,湿地土壤采用国家标准中相近的稻田土壤标准进行比较。

从单项污染指数来看,采样区的25个土壤样本中Cu、Zn、Pb及Cr的Pi值均小于1,表现为清洁;除湿地土壤中S19样品外,Cd和As在其他24个样本中也达到清洁水平。样品S19的PCd和PAs分别为1.121及1.260,属于轻度污染,这与该采样点位于过去的晒盐场地附近有关。Hg和Ni是该地区污染率较高的元素,在25个样本中有16个达到轻度以上的污染水平,污染率均为64%,其中S19的Hg污染达到中度污染水平,表明该地区的Hg和Ni存在较大的污染风险,并且Hg和Ni的污染分布具有同步性。从不同利用类型土壤中的分布来看,农田的轻度污染率为37.5%,蔬菜地为80%,果园属于清洁,湿地土壤中为90%。分析其污染的原因,Hg和Ni污染与该地区污水中Hg和Ni排放有密切关系。湿地土壤主要分布在盐场、河口区域,排污河及海河水质污染是导致超标的主要原因。蔬菜地灌溉量大,灌溉水污染可导致土壤中累积量增大。从样点分布看,农田中的S3和S4、菜地中的S10~S13均分布在海河附近,所以存在较大的污染风险。

从综合污染指数看,25个样本中8%属于轻度污染,包括菜园土壤S10和湿地土壤S19;综合指数超过警戒级阈值(>0.7)的样本数占52%,包括了农田中的S3和S4样本,菜地土壤中的S11~S13,湿地土壤中的S17、S20~S26样本;样本中达到安全级别的占40%,以农田和果园土壤为主。

3 结论与讨论

土壤重金属的来源受成土母质、气候、人类活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不同地区、不同种类的土壤、特别是人类活动较为频繁、容易受到扰动和污染的各种农用土地[18]。在针对土壤环境问题的研究和管理过程中,我国相继公布了土壤元素背景值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确定了Cu、Zn、Pb、Cd、As、Hg、Cr及Ni等8种重金属和类金属元素的含量限值,为土壤污染评估提供了必要的判别参考依据。由试验结果可知,除Cd和Cr外,其他元素的平均值均超出公布的天津市土壤元素背景值,其原因一方面与这些元素在土壤中的现存浓度或许较30年前有所增加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当年背景值测定时选取的采样地点和土壤类型有关。本研究主要是以滨海新区的土壤为研究对象,而背景值可能包括天津市较大的土壤范围,其土壤类型会有一定差别,因此,利用背景值仅仅是一种评估污染状况时的参考,而更主要的是以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为依据。

在监测的数据中,滨海新区不同类型土壤中Hg和Ni存在较大的污染风险,在25个样本中的污染率均为64%,污染分布具有同步性,并且主要分布在菜地和湿地土壤中。这一现象或许与人为活动导致的水污染有一定关系。在滨海新区特定的土壤环境下,其土壤以砂质为主,土层薄,导致水与土壤交换过程加剧,海河水系带入的污染物及过去晒盐过程引起的水与土壤中物质交换增加也许是其土壤中Hg和Ni元素积累量变化的重要原因。同时土地利用类型对土壤重金属含量分布的影响具有一定差异,农田的轻度污染率为37.5%,蔬菜地为80%,果园属于清洁,湿地土壤中为90%。综合污染指数评价的结果表明,25个样本中8%属于轻度污染,超过警戒级阈值的样本数占52%,达到安全级别的样本占40%。总体上表现为农田和果园土壤比较清洁,而蔬菜地和湿地土壤中存在一定的污染风险。

关于土壤污染状况的评估问题,目前学者们也有新的认识和共识,污染物在土壤中的含量(总量)高低不仅仅是判别土壤是否被污染的唯一依据,而要结合污染物受体是否产生危害及危害性的大小进行全面评估[19-20]。生物是土壤中的主要受体,污染物是否对生物产生毒害效应也需要结合土壤中污染物的存在形态、生物的蓄积量和毒性表现形式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评判[21-22]。因此,监测土壤中重金属的现存量对于评价土壤可能存在的环境污染风险具有一定的意义。依据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限值可知,其超标量越大则污染的风险亦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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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土壤要求范文3

1 耕地地力评价概况

耕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最重要的物质基础。建国以来,泰兴市先后组织开展了两次土壤普查,即1959年的全国第一次土壤调查和1980―1984年的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第二次土壤普查是一次全面的深入的调查,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土壤分类和土壤生产能力的评价。20多年来,第二次土壤普查的成果在我市耕地资源合理利用、中低产田改良和培肥、种植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市自从2007年被列为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续建项目县以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已经全面推广应用,产生了大量的田间调查、农户调查、土壤和植株样品分析测试和田间试验的观测记载数据。对这些数据的质量进行控制、建立标准化的泰兴市测土配方施肥数据管理信息系统和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是保证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成功的关键所在,也是保存测土配方施肥资料使其持久发挥作用的关键所在。

为了做好测土配方施肥这项工作,按照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关于做好耕地地力评价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07]066号)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耕地地力评价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08]75号)要求,结合测土配方施肥行动,开展了耕地地力评价工作。这次评价以《全国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NY/T 1634-2008)为依据,充分利用“3S”技术,对全市各类土壤的分布、理化性状、种植结构、产量水平、施肥状况等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并委托扬州市土壤肥料站,进行了图集和数据全面的更新,形成了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成果应用报告及相关数字化图件,建立了泰兴市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为科学指导和决策全市农业生产提供了技术支持。

2 评价方法

本次耕地地力评价采用的是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及《全国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的要求。通过“3S”技术建立宝应县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研究,并综合应用相关分析、因子分析、模糊评价、层次分析等数学原理,结合专家经验并用计算机拟合、插值等方法构建一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耕地生产潜力评价方法。

3 评价结果

3.1 有机质含量

泰兴市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范围为4.5~44.7g/kg,平均值为18.0g/kg,属Ⅳ级水平,比第二次土壤普查时的10.54g/kg,增加7.46g/kg,增幅70.8%。①不同行政区域:滨江镇最高,30.4g/kg,河失镇最低,13.6g/kg;②不同土壤类型:沙心淤泥土最高,28.9g/kg,底黑小粉土最低,14.9g/kg 。

3.2 全氮含量

泰兴市耕地土壤全氮含量范围为0.37~2.63g/kg,平均值为1.12g/kg,属Ⅲ级水平,比第二次土壤普查时的0.7g/kg,增加7.46g/kg,增幅60%。。①不同行政区域:滨江镇最高1.83g/kg,河失镇、珊瑚镇最低,0.82g/kg;②不同土壤类型:沙心淤泥土最高,平均1.76g/kg,底黑小粉土最低,平均0.92g/kg。

3.3 有效磷含量

泰兴市耕地土壤有效磷含量范围为3.2~78.5mg/kg,平均值为14.4g/kg,属Ⅲ级水平,比第二次土壤普查时的4mg/kg,增加10.4mg/kg,增幅260%。①不同行政区域:横垛镇最高,18.4mg/kg,广陵镇最低,10.3mg/kg;②不同土壤类型:底黑沙土最高,19.0mg/kg, 夹黑小粉土最低,10.3mg/kg .

3.4 速效钾含量

泰兴市耕地土壤速效钾含量范围为23~183mg/kg,平均值为73.3mg/kg,属Ⅳ级水平。①不同行政区域:曲霞镇最高,88.8mg/kg,马甸镇最低,63.7mg/kg;②不同土壤类型:夹黑小粉土最高,103.2mg/kg,菜园土最低,63.7mg/kg 。

3.5 有效硅含量

泰兴市耕地土壤有效硅含量范围为89.78~388.18mg/kg,平均值为205.47mg/kg,属Ⅱ级水平,由于第二次土壤普查没有对有效硅含量进行化验分析,因此无法对比。①不同行政区域:滨江镇最高,239.47mg/kg,横垛镇最低,183.43mg/kg;②不同土壤类型:黏底小粉土最高,220.68mg/kg,黄黏土最低,165.67mg/kg。

4 结果分析

4.1 土壤肥力水平总体上升,但存在耕作层物理性状变差

通过2007、2008年两年农化样采集化验和对5个省级土壤监测点,以及第二次土壤普查资料进行的统计分析可以看出:土壤基础肥力水平总体上升,土壤有机质含量略微下降,土壤全氮也略有下降,有效磷明显上升,速效钾呈“V”字形发展。

4.2 土壤有机质略有下降

全市土壤有机质平均值由1985年的15.0g/kg上升到1995年19.0g/kg,10年增加4.0g/kg;1995年至2007年减少1.0g/kg。全市土壤有机质平均值呈略微下降趋势。

表1 泰兴市近20年土壤养分和粮食产量变化

4.3 土壤有效磷明显提高

全市土壤有效磷从1985年的5.88mg/kg上升到2007年14.4mg/kg,年上升速率0.41mg/kg,上升速度非常快。

4.4 土壤速效钾前降后升

从1985年-2007年的土壤肥力监测点逐年监测结果看,速效钾变化分两个变化时期:自第二次土壤普查以来至1992年,全市土壤速效钾快速直线下降,年平均下降速率达4.1mg/kg;1992年后土壤速效钾止降缓慢回升,年平均上升速率达1.6mg/kg。

4.5 保护地土壤生物指标变化显著

近年来,全市范围内设施农业呈蓬勃发展趋势,因此保护地土壤质量也不容忽视。设施栽培改变了土壤的生态环境,其温度、湿度、光照、气候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土壤经常处于高温、高湿、高蒸发、无雨水淋溶的环境中。在这种条件下,土壤生物指标变化相当显著,主要表现在:一是土壤微生物区系失衡。由于土壤次生盐化,有毒物质的积累,抑制了土壤微生物生长,使得设施栽培土壤中微生物总量减少。同时,随着连作次数增多,土壤微生物区系由低肥的“细菌型”向高肥的的“真菌型”发展,病原菌增加,寄生型长蠕孢菌大量滋生,作物病害严重。研究结果表明:在第一年的大棚土壤中,优势真菌为腐生型真菌,主要为土壤中纤维素、木质素的分解菌。5年后,土壤中的优势真菌转为寄生型,病源性长蠕孢、交链孢等霉菌增加,同时,硝化――反硝化细菌也明显增多,土壤亚硝酸盐积累增多;二是土壤根结线虫危害严重。设施栽培中,由于种植品种单一,作物连作后,根系自毒产物增多,抵抗力下降,为根结线虫侵染提供了条件,客观上促进了线虫的发生发育。在高温、干旱、沙性土壤中,大棚连作的黄瓜、番茄上,根结线虫危害相当严重,虫口密度可达每克土300条。

5 对策与建议

5.1 科学制定耕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污染耕地修复工程

5.1.1高产耕地培肥规划

要进一步提高耕地质量及生产能力,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惠农政策,一要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配套田间桥、涵、闸、站、机耕路等,改善农田生产条件,增强防灾抗灾和技术承载能力,提高地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要加强技术指导,促进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先进实用技术的应用,科学使用化学肥料,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等有害投入品,实行标准化生产,确保耕地质量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产地环境标准要求;三要加强土壤监测和耕地地力建设,通过监测,及时掌握土壤肥力变化情况,采取深耕深松、轮耕轮作、平衡施肥、增施有机肥等措施,培肥土壤,达到高产更高产。

5.2 中低产耕地改良规划

多年来,通过平衡配套施肥、补钾工程、农作物秸秆还田等培肥措施,中低产田得到逐步改良,目前,我市还存在着渍涝潜育型、干旱灌溉型等中低产土壤,我们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改良。首先,将增加投入,改善田间基础设施条件,做到能灌能排,提高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二是采取秸秆还田、增施商品有机肥等措施,增加土壤有机物的投入,培肥土壤;三是实行测土配方施肥,通过测土、配肥、指导施肥,努力实现氮磷钾三要素、大、中、微量元素及有机无机营养的平衡,提高土壤缓冲性能和供肥能力。通过一系列改良措施,逐渐减少中低产耕地面积,使得低产变中产、中产变高产。

5.3 污染耕地修复规划

对泰兴市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与评价,并对土壤污染风险进行评估与安全等级划分。针对不同的土壤污染类型,开展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工程。在基本农田保护区、“三品”基地等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农产品生产地,创建一批土壤污染综合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并建立泰兴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

积极推广应用生物修复、植物修复和物理化学修复等技术措施,解决局部地区存在的重金属、农药、农膜等土壤污染问题,使问题突出的农田土壤得到有效改良。

5.4 整理、复垦土地熟化规划

以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目标,坚持“开源”、“节流”两手抓的方针,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加大耕地保护力度,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土地复垦开发整理熟化工作。

对整理、复垦的土地推行五个结合:一是基本农田整理与标准粮田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相结合,逐步达到沟、渠、路、涵、闸、桥配套,能灌、能排、能降、能挡的建设标准,将农田整理建成田成方、路成行、水系畅、树成荫的新型农区;二是废河、废沟、荒滩地的土地开发整理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相结合,将开发整理后的土地进行立体开发,“变废为宝”;三是结合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土地开发、整理、熟化。四是宅基地整理与新农村、小城镇建设相结合,将撤镇并村过程中腾出的老村庄、老宅基地,进行复垦开发,通过增施有机肥料等措施熟化。

高标准农田土壤要求范文4

关键词:精准农业;实践;农田土壤养分;空间变异性

中图分类号:S158.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50732017

农业是每个国家发展的支柱产业,它历经千年的演变,从原始农业向现代化农业实现了过度,目前它正进入知识高度密集发展的新阶段。过去的农业生产技术较为落后,产出效率低,劳动者的能力得不到发挥,依靠农药、化肥进行生产还不利于农田产物的健康性。精准农业又被称为环保农业,是一种新的农业生产手段,其研究的动力是田间分布明显的差异性,有助于做好定量分析,突出先进技术的优势特点。然而,精准农业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高技术配合,对信息资讯具有较高要求,难免产生农田土壤养分空间变异性。本文就结合精准农业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对农田土壤养分空间变异性进行研究,从而发挥精确农业的作用。

1 农田土壤养分空间变异性的研究现状

传统的农业生产在研究过程中手段策略相对单一,将一块地看做统一的单位进行处理,没有根据土壤的形成、不同结构和地形特点开展分类似研究,不利于提高农田的生产效率,还会造成浪费。现如今,人们对土壤的特性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农田土壤养分空间变异性也有了研究。90年代后期,我国也在这方面进行了尝试性探索,采用以50米距离为间距的网格法采集土样,分析了牧地条件下土壤表层速效磷、钾等的空间变异性,并探讨了胺态氮、硝态氮、有水溶性钾、水溶性钙等在空间中的变异规律,绘制了具体的等值图标,使我国在该领域得到了突破性进展。

2 精准农业实践中农田土壤养分空间变异性的成因及研究对策

即便在土壤质地相同的区域之中,土壤的物理、化学以及生物特性也不是完全相同的,在平面和深度上不是均质样式,我们通常将这种土壤属性在空间上的非一致性叫做农田土壤养分空间变异性。土壤的变异包括系统变异和随机变异两种模式,引发土壤变异的原因也多样,例如水文、气候、母质、生物等等都会产生作用,而土壤中大量和微量的元素的变异性则取决于土壤母质的性质和地形位置,并与气候、大气沉降、降雨和农业措施等息息相关。其中,对土壤特性变异具有最大影响的是土壤的母质,母质是构成土壤的基础,它的差异小,空间出现变异的情况也小。据目前的研究表明,地形对土壤的肥力和有效水有较大影响,在坡度相似的位置,土壤特性也趋于相似。沙粒含量和ph值等土壤的物理特性,在复杂的丘陵地区具有较高的关联度,在不同的季节、年份,作物的产出数量也不尽相同,产量的时间变异占总量的变异数据高达60%以上。

在研究精确农业实践农田养分空间变异性成因和相关数据探索过程中,要利用经典统计学方法进行探究,采用最传统的估算土壤特性的方式,采用公式n=ta2S2/(x-Ⅱ)2进行采样分析,估算出变量x。一个随机变量Z的变化特征是由其概率密度函数P(z)来表示的,z为随机变量z的可能取值。地统计学方法可用于土壤特性空间变异研究的定量分析,研究区域化变量理论,变异函数是地学统计学方法的基本工具,它通过测定区域化变量分隔等距离样点间的差异来研究变量的空间相关性,并采用理论化模型求出某一区域的变异性特征。

3 精准农业实践中农田土壤养分空间变异性的发展前景

3.1 对农田土 壤进行研究的基础是采样工作,它是约养分研究的关键,在今后的发展中,还要结合最新的技术方式,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采样,利用最科学的方式研究农田土壤养分空间变异性是未来研究的重点内容。

3.2 土壤是不 断发展变化的时空四维有机体,将土壤养分空间变异研究与土壤养分补充、迁移、转化、流失等微观机理研究相结合,对于揭示土壤养分在四维尺度上的演变规律将具有重要的作用。

3.3 由于土壤 条件是一项复杂的内容,不能用单一的方法研究所有的现象。根据不同研究方式的特点,将地统计学与其他方法相结合,根据土壤具体情况实施变异性研究就显得极其重要。

3.4 随着社会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坚持采用新技术、新方式,利用现代化手段,采用精准农业实践对土壤养分空间变异性进行研究,并加入遥感影像、光谱信息、GPS定位系统,就成为了研究的新方式。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农业是我国基础建设行业,它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是社会发展的基础。精准农业思想是一种新的农业技术运用手段,能够有针对性的探究农田的特点,找到土壤养分空间变异性出现的具体原因。为了促进我国农业的进一步发展,我国一定要找到传统农业研究存在的不足,科学使用精准农业实践方式对土壤进行探究,突出它的优势特点,减少误差现象,从而做出精确的分析。

参考文献

高标准农田土壤要求范文5

为了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使经济社会发展与农业持续高效发展相协调,低标准农业用地提升为高标准农业用地就日益迫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成为其必然选择。在此背景下,本研究通过文献资料法,结合多年来高标准农业用地整治的技术经验,首先探讨了高标准农业用地整治工程的概念内涵及目标,并对高标准农业用地整治工程的技术要点做以总结,最后展望中国未来开展高标准农业用地工程技术的发展趋势。该研究为中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供方法借鉴和参考,同时,对推进农业现代化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低标准农业用地;高标准农业用地;提升;技术要点;发展趋势

0引言

低标准农业用地是目前土地资源管理及利用粗放模式下形成的产物,是由于规划滞后、区域管理措施不利、违法占用、搬迁等原因所形成的一类农用地,这类农用地具体特征为:土地利用率低下、集约程度不高、配套滞后、产业结构规划不合理、污染严重等[1]。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的需求量日益增大,耕地数量和质量均面临着严重的挑战[2]。为了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使经济社会发展与农业持续高效发展相协调,低标准农业用地变为高标准农业用地就显得日益迫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正是这个需求的产物。将低标准农业用地变为高标准农业用地将有利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同时促进了土地由外延扩展向内涵挖潜的方向转化以及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道路,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在中国通过长时间基础性的中低产田改造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后具备了基本产出功能做出的重大决策,是中国经济结构、经济总量及粮食生产水平发生了质的变化的情况下,为满足农业现代化发展需求而对中国粮食主产区土地产出模式做出的重大变革[4]。王洪波等[5]认为,目前中国耕地平均等别偏低,根据基本农田高保护率的实际情况划定的基本农田不可能全都是优、高等地,只有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土地整治工程,才能使大部分耕地满足高产稳产的要求。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是目前耕地保护研究的重点,是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新形势下为确保粮食安全、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重要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和基础性工程[6]。据统计,1999—2010年,全国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0.13亿hm2,补充耕地约340万hm2,农田产出率提高了10%~20%,农业生产条件明显得到改善[7]。高标准农田目前是中国学术界关注的一个新领域,许多学者在基本农田保护、农地整治等领域做了大量的研究,其成果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持和方法上的借鉴[8]。根据中国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的特点,目前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的基础理论研究主要着重于指导其发展方向上[9],对于具有技术性指导的基础理论研究仍然比较缺乏。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的基础理论研究,建立和完善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工程技术支持体系,对发展中国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事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研究加强对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基础理论的研究,以期对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技术方面的研究提供方法上的借鉴。

1高标准农业用地整治工程的内涵

1.1高标准农业用地内涵

高标准农业用地内涵是指通过对农村土地的整治,在一定时期内建设的节水高效、高产稳产、抗灾能力强、生态良好、设施配套、与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和生产相适应的农业用地。高标准农业用地建设的目标包括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耕地质量及提升土壤肥力;完善田间灌排沟渠及机井、节水灌溉、小型集雨蓄水、积肥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防护林及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确保好地用好,和谐共存。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建设高标准农业用地的集中体现,是推动中国耕地保护由数量保护为主转到数量、质量、生态防护和效益并重方向转变的重要措施及方法[10-11],同时也是新形势下对耕地保护制度的一个创新,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一直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对高标准农业用地建设方面非常重视[12-1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要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根据“十二五”期间(2011—2015年)全国土地整治规划,中国要建设0.267亿hm2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到2020年将要建设0.533亿hm2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

1.2高标准农业用地建设内容

高标准农业用地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田间灌排沟渠及节水灌溉工程、农田道路及田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1]。高标准农业用地建设要求应该科学合理开展各项工程建设,合理布置耕作田块,实现田间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占地率不高于8%),满足田间管理和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生产需要。农用地建成后的基础设施使用年限应不小于15年,且质量等别应达到所在县的较高等别[14-15]。

2低标准农业用地提升为高标准农业用地工程技术

低标准农业用地提升为高标准农业用地工程就是对农村土地进行田、路、林、山、水的综合整治,使整治区的田间配套基础设施得到全面的提高和改善,达到或基本达到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要求,即:田间种植规范化,耕作机械化,施肥配方化,秸秆还田化,种子良种化,农产品无公害化,水源覆盖方田化,灌溉节水化,田间道路沙石化,农田林网网格化[1]。

2.1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是高标准农业用地建设中的主要工程,是为满足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现代农田耕作、防护、灌排需要而进行的地力保持和田块修筑等工程措施,包括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和耕作田块修筑工程(田块长度、宽度、方向、形状、高差等达到一定的标准)等[16]。应对田块进行合理规划、布局,使耕作田块能够相对集中连片,以便于灌溉及机械化操作。通过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分析,得出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和土壤的理化性状等影响土地平整工程,具体指标包括有效土层厚度、表层土壤质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pH、坡度、梯地等状况;与之相关的社会经济因素指标包括土地利用率、田块规整度、田块破碎化程度[17]。

2.1.1水田平整

水田平整的影响因素有土层厚度、田面高差、条田修筑和田坎归并等。田坎归并主要指对同一台面相邻田块的田坎进行截弯取直、修补、削坎还田及田块归并。水平梯田原则上只对同一台面相邻田块进行归并翻耕,对水田不做大规模田块平整,主要措施是对田坎进行裁弯取直,对垮塌的田坎进行修补,对占地较宽的田坎进行削坎还田,对边角地和小田块进行归并[18]。若项目区水田面积较大,田面高差不大,且以平坝为主,土层厚度适中,则宜采用条田形式,有利于田间机械作业和农作物生长发育,其他田块可适当合并田土坎;若水田以冲田为主,水田部分只进行田土坎归并,使小田块合并为大田块,不适宜进行大规模条田的修筑;若项目区水田面积不足耕地面积的15%,则对水田部分只需配套基础设施,改善耕地生产条件,保证水田格田内田面高差小于±3cm,不需要进行平整。条田修筑主要是对水田田面高差≤1.5m的田块进行归并,工程实施前需将30cm的耕作层进行剥离,从而保护耕作层。受地形地貌影响较大的条田可顺地形布置,主要方向以长边为南北向最佳;条田内部配以沟渠保证田块排灌要求,并以道路网络充当田埂为界,10cm为路面高出格田台面的最佳范围,生产路宽度1.2~2m为宜,田间道宽度3.5~4m为宜,沟渠宽度0.6~1m为宜,沟渠深度0.8~1.2m为宜,倒梯形断面为最佳的稳固性;条田的外缘主坎对条田起到保护作用,对外缘主坎进行加固修复,以上坎为主,当田坎高度≥1.2m时,采用砌石修筑田坎。

2.1.2其他农用地平整

其他农用地包含旱地、水浇地,这类地的平整包括降坡和筑坎,其台面在长期耕作过程中基本已形成,根据基本农田、蔬菜基地、标准果园种植要求,适度进行降坡和筑坎,可实现田面平整[19]。地面坡度为5°—25°的坡耕地适宜修建梯田,梯田化率应达到90%及以上。水浇地畦田内田面高差小于±5cm,以利于灌溉及机械化操作。根据实际气候条件,旱地坡度为6°—15°,净耕地系数偏低,可切割形成平坝水田。6°—10°旱地降坡为水平梯田,发展蔬菜基地;10°—15°旱地降坡至6°,发展标准农田;若旱地坡度为6°—25°,且集中成片,发展高标准农田和标准果园较适合,6°—15°旱地降坡方案与上面一致,15°—25°旱地降坡至10°,作为标准农田和标准果园;>25°旱地实施退耕还林;若旱地坡度分布为15°—25°,且占耕地面积较大,则对旱地实施坡改梯技术,或者是在区域内选择典型区建设标准果园[12]。

2.1.3耕作层质量保持

保持耕作层质量,应进行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和养分平衡等一系列措施,防止耕地退化,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和产出能力。若区域石灰岩土类较多,以粗骨黄泥土为主,此类土壤肥力水平中等偏下,在农业生产中常出现营养元素缺失的情况,应采取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和平衡施肥等土壤改良方式为主,以深耕深松、必要的田间灌排设施为辅,增加土壤有机质,提升耕作层肥力。若区域土壤属于粘土类,且存在排水不畅,土壤通透性差,耕作困难,土壤pH较低,出现不同程度的偏差,可采用保护性耕作、客土法、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建设田间排灌设施等土壤改良措施加以改善[20]。

2.2灌溉与排水工程的提高以及灌区自动化的实现

灌溉与排水工程是指为消除水旱灾害、调节农田水分状况和地区水情变化、防治农田渍和盐碱灾害等采取的各种工程措施。根据项目区农业生产的需要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包括灌溉工程、水源设施工程、喷/微灌工程、排水工程、渠道及田间建筑物工程、泵站及输配电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灌溉规模、水文条件、地形地貌、土壤类型等有关。由于蓄水、引水方式、灌排方式不同,应根据实际需要采取蓄、引、提、集相结合的方式。对于水资源的利用应严格控制深层地下水的开采,对未经处理的污水禁止用来进行灌溉,地表水应为水资源主要的利用方式,地下水为辅。基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分析,和灌溉与排水工程有关的指标包括灌溉保证率和排涝设施通达指数[21]。丘陵山区灌溉与排水工程是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关键措施之一[22]。丘陵山区灌溉与排水工程应设计水库、水井、蓄水池、山坪塘等集雨设施,水田的灌溉主要是通过集雨设施经输水管道的路径进行灌溉,部分区域可修建囤水田进行储水,排水沟渠主要起到排去田间积水的作用,采用“干-支-斗-农”的方式纵横布设,沟渠设置进水口和出水口,并根据因地制宜原则,依据地形设计跌水;旱地灌溉与排水工程主要通过“沟-凼-池”的方式进行建设,从而保证旱地的排水和灌溉,该系统通过沿山沟(背沟、截水沟、山间边沟等)将势能较大的、紊乱的流水拦截至排水沟内,经沉沙山将流水泥沙沉积后,使流水蓄积最终入于各级排水沟末端,地形开阔及低洼处的蓄水池,实现高水高蓄高用、低水低蓄低用,从而可为旱地用水和涝季排水做准备。

2.3田间道路工程的提高

田间道路工程使居民生活及生产得到了方便,主要作用是连通田间和田间、居民点和田间的道路。田间道路工程对于维修现有道路起主要作用,其次是为了利用新建道路连接断头路及完善道路体系,道路呈现出“主-干-支”网络纵横布设,主要分为生产路和田间路。农业作业需求决定了田间路宽度,路基宽度4~5m为宜,路面宽度3.5~4.5m为宜,为方便未来耕作田块合并,路面材料一般采用泥结碎石,根据需要可提高路面材料级别,如混凝土路面。田间道路配套路基排水系统,并与周边的沟、渠、林相结合,起到保护边坡及路基稳定性的作用(图1);生产路路基的宽度1.5~3m为宜,路面宽度为1.5~2.5m,生产路为横向时,间距在100~300m间为宜,生产路为纵向时,间距在200~500m为宜,一般采用素土路面[23]。通过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分析,发现影响田间道路工程的主要指标是田间道路通达指数,即指当耕作田块集中连片时,田间道路直通达的田块数在田块总数中所占的比率,对于平原地区应达到100%,丘陵地区≥90%,合理确定田间道路密度,满足农业机械化和生产生活便利的需要[24]。

2.4农田防护工程的提高

农田防护工程是为了保护耕作区免受自然灾害而进行的生态保护工程,与土壤、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有关,主要工程措施为修建护堤、坡面修截水沟和栽植防护林等[25]。护堤工程主要指河谷川道易受河水冲刷而修建的保护农田的堤防工程,以旧堤改造、堤防加固为主。通过加固维修,将堤防的防洪标准提高到20年一遇设计洪水,30年一遇校核洪水,主要工程类型有均质土堤、干砌石堤和浆砌石堤。河水流速小于2m/s时,可采用土堤防护;河水流速为2~3m/s时,可采用干砌石堤;河水流速大于4m/s时,宜采用浆砌石或混凝土堤防护截水沟主要适用于沟坡地,可减缓坡底径流对农田的冲刷,超过50m以上坡长的坡面应设截水沟,间距一般20~30m,分为蓄水型和排水型。防御暴雨标准按20年一遇24h最大降雨量,一般均沿等高线布设,且坡底要保持一定的坡度[26]。当耕地的坡度不小于25°时应实施退耕还林,从而使地表径流减少,保护土壤耕作层,同时渗入土体的水量增加,起到涵养水源的作用。当耕地的坡度不小于15°时应实施植树种草,道路旁边建设防护林,山腰使用果林和树林相结合的方式,山顶采用乔木,行株距均2m为宜。在耕地坡度<15°的区域,以路旁和田间防护林为主,主要造林带建设在陡坡陡坎处,行株距均2m为宜。选择适宜当地种植优质树种,做到方田间隔之间选用不同的树种栽植,实现一条路栽植一种树木,主干路栽双行,一般分引渠边、田间生产路栽单行,从而形成混交林网,防止农田病虫害成片发生。苗木地茎在3cm以上,秆高3m,做到开槽低植,及时灌水保墒[27]。

3低标准农业用地提升为高标准农业用地工程发展趋势

3.1精细化土地平整工程技术发展趋势

针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平整要求,精细化土地平整工程技术将研究不同优化田块的土地平整技术要求,建立不同优化田块的平整高程设计方法,确定精细化土地平整的工艺流程和方法;土地平整工程将研究表土剥离和熟土回填的工艺流程和方法[28]。高标准农业用地土地平整工程技术将研制精细化平整的铲土机、推土机等,解决目前采用大型建筑机械平整农田带来的土壤压实和板结现象;针对水稻作物区,研究薄露灌溉的激光平整技术[29],研制与精细化平整推土机相结合的激光探头仪;建立精细化农田平整实用的机械设备生产基地[30]。

3.2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新材料研发与施工技术发展趋势

针对目前田间道路缺乏高强度、生态化材料和设计施工标准的状况,研究不同工程类型区田间道路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研制田间道路的生态化材料、田间道路的生态化设计技术和施工方法[31-32]。针对沟渠工程材料强度低、使用年限短、节水或排水能力差等问题,新材料方面将研制高强、防渗、环保的渠道材料以及成品技术和成品机械,研究不同气候类型区的适用材料和材料使用的生命周期,施工技术将研究具有生态型渠道的形式和构造,建立路沟渠材料及成品的生产基地[33]。

3.3高标准基本农田保育工程技术发展趋势

针对部分基本农田保水性差、次生盐渍化和新增耕地熟化程度低等问题,高标准基本农田保育工程技术将研制能调节土壤水肥功能的土壤保水剂、保湿剂、高吸水性树脂,研究暗管改碱、节水节地等工程技术,研发适用于不同微差异类型区土壤熟化、农田景观绿化可降解新材料和新工艺[34-35]。高标准基本农田保育工程技术将筛选适应农田生态保育的植物、品种和培育方法,提出优化的工艺流程和土地保育方案,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育工程的试验基地和生产基地,包括材料、成品、试剂设备,整体提升中国高标准农田的保育能力,增强高标准农田的可持续利用性[36-37]。

3.4高标准基本农田精细化规划与工程设计技术发展趋势

针对不同土壤类型、微地貌、田面高差、土壤条件的微差异化条件,高标准基本农田精细化规划将研究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区工程条件微差异化的分区技术[38-39],微差异化农田整治基础属性数据库建立的方法,基于微差异化分区技术的田块优化规划与工程设计技术,建立结合机械设备使用效率、日照方位影响、灌排顺畅的正交化沟渠路布设优化模型[40-41]。

作者:张海欧 韩霁昌 王欢元 张扬 单位: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土资源部退化及未利用土地整治工程重点实验室 西安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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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土壤要求范文6

【英文关键词】 Soil Pollution; Hazard; prevention and cure

【正文】

一、我国土壤污染现状及危害

(一)我国土壤污染现状土壤污染大致可分为:重金属污染、农药和有机物污染、放射性污染、病原菌污染等多种类型。据报道,目前我国受镉、砷、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近12000万公顷,约占总耕地面积的1/5;其中工业'三废'污染耕地1000万公顷,污水灌溉的农田面积已达330多万公顷。 污水灌溉等废弃物对农田已造成大面积的土壤污染。如沈阳张士灌区用污水灌溉20多年后,污染耕地2500多公顷,造成了严重的镉污染,稻田含镉5-7mg/kg.天津近郊因污水灌溉导致2.3万公顷农田受到污染物。广州近郊因为污水灌溉而污染农田2700公顷,因施用含污染物的底泥造成1333公顷的土壤被污染,污染面积占郊区耕地面积的46%.80年代中期对北京某污灌区进行的抽样调查表明,大约60%的土壤和36%的糙米存在污染问题。另一方面,全国有1300-1600万公顷耕地受到农药的污染。除耕地污染之外,我国的工矿区、城市也还存在土壤(或土地)污染问题。

(二)土壤污染的危害 1.土壤污染导致严重的直接经济损失对于各种土壤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目前尚缺乏系统的调查资料。仅以土壤重金属污染为例,全国每年就因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粮食1000多万t,另外被重金属污染的粮食每年也多达1200万t,合计经济损失至少200亿元。对于农药和有机物污染、放射性污染、病原菌污染等其他类型的土壤污染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目前尚难以估计。 2.土壤污染导致食物品质不断下降我国大多数城市近郊土壤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有许多地方粮食、蔬菜、水果等食物中镉、铬、砷、铅等重金属含量超标或接近临界值。 3.土壤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土壤污染会使污染物在植(作)物体中积累,并通过食物链富集到人体和动物体中,危害人畜健康,引发癌症和其他疾病等。 4.土壤污染导致其他环境问题土地受到污染后,含重金属浓度较高的污染表土容易在风力和水力的作用下分别进入到大气和水体中,导致大气污染、地表水污染、地下水污染和生态系统退化等其他生态问题。

二、土壤污染的特点土壤污染具有明显的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和不可逆转性等特点,土壤一旦受到污染,则需要很长的治理周期和较高的投资成本,造成的危害也比其他污染更难消除。 土地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它往往要通过对土壤样品化验和农作物的残留检测,其严重后果仅能通过食物给动物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因而不易被人们察觉;因此,从产生污染到出现问题通常会滞后很长的时间。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污染物质在土壤中不容易迁移、扩散和稀释,因此容易在土壤中不断积累而超标。土壤污染具有不可逆转性,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基本上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许多有机化学物质的污染也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降解;土壤污染很难治理,积累在污染土壤中的难降解污染物很难靠稀释作用和自净化作用来消除。因此,治理污染土壤通常成本较高、治理周期较长。

三、我国现行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及其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涉及土壤保护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刑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水土保持法》《土地复垦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法》《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及大气、水、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等。另外,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我国于1995年制定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尽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少,但大多针对经济利用、土地管理和利用、土地规划及土地权属问题方面,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规定分散而不系统,缺乏具可操作性的细则和有威慑力的责任追究条款我国现有的土壤保护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

(一)《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罗列的污染种类的滞后性,该法第20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该法于1989年颁布,但是对于所处的社会发展状况而言,以上的罗列已经基本概括了所可能发生的污染种类,而这不发放置今日,就存在着些许的滞后性,无法穷尽污染种类,致使污染发生之时,无追究污染着责任的法律依据,其应当包括有放射性物质和化学物质的污染、乱堆放生产废物和消费废物,以及包括生物性污染在内的污染及其他可能造成土地退化的不良(有害)影响;

(二)《土地管理法》 1.调整对象的局限性《土地管理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对于防治土壤污染,该法也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即在第35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污染土地。这条规定是在《土地管理法》第4章,耕地保护当中提出的,而并非在总则当中对此问题加以表述,这就导致了这部法在调整土壤污染问题时,调整对象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 2.土壤污染防治意识的缺乏性该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 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字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外。该法第36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可以看出的是,该法对于基本农田的用途有着严格的规定,对于其他耕地的利用范围则放宽限制,而兴建乡镇企业则又放宽了农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的条件,而乡镇企业产生排放的“三废”物质,则是导致农村土壤污染的最大元凶,而对于乡镇企业和基本农田土地布局和使用规划的缺失,又是导致乡镇企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耕地污染严重的原因。

(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在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分别对土壤污染防治作了详细规定。第十九条:国家提倡和鼓励农业生产者对其经营的基本农田施用有机肥料,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利用基本农田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和培肥地力。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逐步建立基本农田地力与施肥效益长期定位监测网点,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基本农田地力变化状况报告以及相应的地力保护措施,并为农业生产者提供施肥指导服务。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基本农田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和评价,并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环境质量与发展趋势的报告。第二十五条:向基本农田保护区提供肥料和作为肥料的城市垃圾、污泥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第二十六条: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基本农田环境污染事故的,当事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该法是针对于特定问题所指定的,所以同样面对着调整对象的局限性的问题。

(四)《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林生产,维护人体健康而制定的标准。它规定了土壤环境质量分类和标准分级以及土壤监测的采样方法和分析方法。现有土壤保护标准体系存在的问题主要有:首先,可行性低,如《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污染物指标偏少缺少有机物指标,无法满足土壤污染控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且未考虑土壤种类和母质复杂性,就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以总量为基础 ;其次,其适用范围仅限于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林地、自然保护区等地的土壤。从以上分析当中可以看出如下问题,其主要有两点:第一,各法律规范当中都缺乏有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条款,仅有着类似于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第二,调整范围的局限性,其仅仅针对于农村土地而言,其他土地土壤的污染防治问题也并未提及。四、解决土壤污染问题的几点建议第一、要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反对以环境污染为代价的破坏性发展观和以一味追求经济为目的片面性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二、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已经制定了防治大气污染、水污染、海洋污染的法律,但是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律基本上还是空白。现行法律中一些零星的规定,都是分散而不系统,缺乏可操作性。法制的不健全已经成为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瓶颈,所以要加快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工作速度,尽快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要结合我国土壤污染的现实情况。从而实现土壤污染依法防治、依法监督、依法管理。第三、建立长期有效的土壤质量监测机制。及时的土壤质量监测可以了解土壤污染的程度,为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提供科学的依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该会同其他部门定期地对土壤质量进行监测,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的进一步扩展和生态环境的恶化。土地的利用者应该予以配合,不应拒绝、回避、妨碍调查测定或样品的采集;同时,调查结果环保部门应该予以公布或者建立相关的档案并且允许公众查阅,使公众及时了解土壤污染的状况。 第四、大力提倡清洁生产,控制工业和城市“三废”的排放,合理施用农药、化肥,提高土壤环境质量,控制土壤中污染物的转移,降低对人体健康和农业生产的危害。保护人们生活和生产的安全。第五、加强公众保护环境法律意识。公众环保意识较为薄弱,对自己的环境权益不了解,往往在自身受到环境危害的威胁时还弄不清危害的源泉,搞不清维护自身利益的方法。要加强土壤与环境质量的宣传与科普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对土壤污染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的认识,从而进一步提高全民生态环保意识。五、结语防治土壤污染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也非一朝一夕之功所能解决。它不仅需要各级党政、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强力防治,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牢固的环保意识,自觉参与环境保护。只有对土壤加强立法,加强管理,加强控制,加强宣传教育,我国土壤环境才能够保护好。希望全社会共同努力,维护蓝天、碧水、净土的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的和谐共处。

高标准农田土壤要求范文7

关键词 富硒土地;现状;开发利用;保护;建议;浙江嘉兴;秀洲区

中图分类号 F301.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5)15-0339-01

嘉兴市秀洲区为浙北平原重要的富硒土壤区。经2011年调查,秀洲区内一级富硒土地占耕地面积的38.1%;二级富硒土地占28.9%;三级富硒土地占22%。一、二级富硒土地占耕地总面积的67%。调查成果显示采集的农产品样品绝大部分达到富硒农产品标准。富硒土地的开发是生产天然富硒农产品的先决条件,只有其得到了有效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才能转化为真正的经济价值,为农民增加收入提供保障。本文结合秀洲区富硒土地利用的现状,提出了发展当地富硒农业的建议。

1 秀洲区富硒土地现状

秀洲区位于浙江省杭嘉湖平原,东临上海,西靠杭州,南濒杭州湾,北接苏州,处于长三角经济圈的核心位置,距离上海、杭州、苏州均不超过90 km,处于“上海100 km经济圈、杭州湾经济圈和环太湖经济圈”的中心。2011年浙江省地质调查院对秀洲区开展了富硒土地资源调查,编制了《秀洲区富硒土地资源调查可行性报告》,经过近10个月的努力,采集了富硒土壤样品1 317件、以雪菜和稻谷为主的农产品样品近150件。经权威机构测定,全区富硒地块土地面积约80.66 km2,涉及油车港、王江泾两镇,耕地面积约4 000 hm2,表层土壤硒含量为0.33~0.57 mg/kg。通过调查确认,秀洲区为浙北平原重要的富硒土壤区,根据富硒土地圈定标准及方法,秀洲区内一级富硒土地1 559 hm2,占耕地面积的38.1%;二级富硒土地1 184.33 hm2,占28.9%;三级富硒土地900.73 hm2,占22%。一、二级富硒土地总共2 743.33 hm2,占耕地总面积的67%。更加可喜的是,调查成果显示,采集的农产品样品绝大部分达到富硒农产品标准,其中,雪菜、毛豆等94件果蔬类样品符合富硒食品标准,8件水稻样品符合富硒稻谷标准,其余大部分的小麦、油菜籽样品也均符合富硒标准[1-2]。

2 秀洲区富硒土地开发利用与保护建议

富硒土地的开发是生产天然富硒农产品的先决条件,只有其得到了有效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才能转化为真正的经济价值,为秀洲区打造特色农业、效益农业奠定坚实的基础,为秀洲区的农民增加收入提供保障。现就秀洲区富硒土地开发利用与保护提出如下几点建议,仅供参考[3-4]。

2.1 合理区划,直接利用,种植培育天然富硒农产品

富硒耕地的直接利用相对比较简单,按本地资源与环境的实际,结合市场需求和农业种植结构,比较经济效益,选择既易富硒又具市场前景且比较效益较高的农产品种类,直接在已知的富硒耕地上种植和培育富硒农产品。在明确富硒土壤分布和富硒优势农作物品种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规划种植区域,打造规模化、产业化、高效益的富硒农产品生产基地。

2.2 非农用土地富硒耕作土层异地利用

富硒土壤层的异地利用只适用于已规划批准农转建设用地征占的富硒耕地,这类用地富硒土层的异地利用要考虑的因素很多,相对较为复杂。富硒耕作土壤是宝贵的土地资源,应采用表土剥离、异地培肥等工程手段,快速改善新开发耕地的质量。富硒土层的异地利用,还应当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业部门对农田土壤性状了解和把握的优势,使富硒土层的异地再利用一举多得,收效更为显著。

2.3 开展富硒农产品种植田间试验

富硒土地利用与富硒农产品开发,必须首先解决富硒土壤中普遍存在的全硒高而水溶硒低的问题。开展农田土壤改良与种植对比试验,是解决这一问题最有效的方法。因此,在有条件时,可在富硒耕地上开展田间试验工作。基本技术思路是通过农田土壤改良,改变土壤的理化特性(氧化还原电位、有机质含量、土壤质地、孔隙度和吸附性等),提高农田土壤中硒元素的可溶性和水溶硒含量,为提高农产品中硒含量和提升农产品质量与品质创造条件。

2.4 将富硒土地资源纳入土地利用规划修编中

富硒土地作为一种特色的地质资源,开发好秀洲区的富硒土地资源对于秀洲区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打造特色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建议把富硒土地资源的利用纳入土地利用规划修编中。

2.5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秀洲富硒”的知名度

政府要加强引导,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几家有实力的企业进行富硒农产品的开发,扶植有实力的企业进行富硒农产品的品牌建设,政策上对这些企业给予鼓励与优惠。加大宣传与引导力度,让广大农民群众自愿种植富硒农产品,政府要加强宣传,提高“秀洲富硒”的知名度[5]。

2.6 重点发展“富硒蔬菜”种植,提升上海蔬菜品质

由于富硒土壤是一种在成因上比较独特的土壤,农产品中的硒与土壤硒全量和腐植酸态硒关系密切。因此,建议在土地利用过程中,以旱种和天然种植为主,确立以发展富硒蔬菜种植为基础,全力提升上海蔬菜品质为目标。

根据富硒土壤中的硒主要赋存于有机态尤其是腐殖酸态,在氧化条件下十分有利于硒的释放。鉴于水田多属于还原环境不利于硒的活化,以及棚栽蔬菜生长周期短阻碍农作物对硒的积累,建议减少水稻种植,缩小设施农业的规模,最大限度地提高富硒区农产品中的硒含量。

由于秀洲区以种植水稻为主,而在区内富硒稻等谷物类的富硒概率不高。因此,要依据富硒土壤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打造富硒农产品,建议在棚外以种植蔬菜为主,首选容易富硒的鲜大豆类、薯类、鲜玉米等,其次选择较易富硒的大棚葡萄、油菜籽、叶菜类等,充分利用距离上海近且交通便利的区位优势,让天然富硒农产品成为上海人补硒的美味佳肴。秀洲地区雪菜种植可观,而且这种蔬菜极易富硒,并且已经打入了国际市场,建议扩大种植面积,规模化生产,利用上海地区的有利运输条件,实现创收创汇、增收增效。

3 结语

秀洲区富硒土地是开发天然富硒农产品的先决条件,只有其得到了有效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才能将其转化为经济价值,才能为秀洲区打造特色农业、效益农业奠定坚实的基础,才能为农民增加收入提供保障。下一步工作,秀洲区国土分局将会同农业部门谋划富硒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在王江泾、油车港两镇分区划片规划好农产品种植品种,打造大米、蔬菜、水果等优质富硒农产品品牌,以提升农产品价值,增加农民收入。同时,根据已有的阶段性调查成果,抓紧编制《富硒土壤标准研究报告》《秀洲区富硒土地资源调查报告》和秀洲区富硒土地资源登记卡,争取早日编制完成全区富硒土地资源分布图,建立富硒土地资源档案,为富硒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科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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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土壤要求范文8

关键词:农田土壤; 蔬菜安全; 检测

Abstract: soil as a natural resource, is the source of vegetable life support system. Good soil environment can provide people the safety of vegetables. But the present farmland soil quality declined, vegetable safety is threatened. Therefore, this article summarized our country about the pollution of soils and vegetables, as well as in the management of research achievements, and on the future of vegetable safety development and put forward some constructive suggestions.

Keywords: soil; vegetable; detection

中图分类号:TE991.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意识的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尤其是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重金属含量超标、化肥使用过量等问题成为目前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土壤是人类蔬菜生产的物质源泉和基础,而今,农田土壤存在不同程度的有机物、重金属、化肥等污染,进而污染蔬菜,蔬菜中有毒有害物质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给人类身体健康带来潜在的危害。自2003年8月底中央电视台披露“张北事件”后,引起全国各城市的一场“恐慌”,北京、上海、南京、武汉等城市纷纷加强对蔬菜安全的检测。为了切实解决蔬菜安全问题,让人们吃上放心菜,本文综述了近年我国农田土壤污染状况,以及在蔬菜污染、管理方面取得的研究成果,试图为我国蔬菜安全生产提供一定的科学依据。

1.农田土壤质量现状

1.1土壤污染物及其来源

土壤污染物指进入土壤并影响土壤正常作用的物质,即会改变土壤的成分、降低农作物的数量或质量,有害于人体健康的那些物质。土壤污染物种类繁多,根据污染物的性质不同,大致可分为有机污染物、重金属、放射性物质、化学肥料和病原微生物[1]。这些污染物主要是由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农药和化肥等带进土壤并积累导致。

1.2农田土壤污染现状

我国农田土壤遭受有机物、重金属和化肥等污染物质的污染较为严重。据调查,我国农田受有机污染物(农药、多环芳烃等)污染的面积已达3600万hm2,其中农药污染面积约1600万hm2[2]。农药是毒性高、环境释放率大、影响面广的有机污染物,在有效防治病虫草危害的同时也污染环境和农产品。农药在土壤环境中的行为归宿,主要是迁移、滞留、转化。化学农药施于农田后,约有40%-60%落入土壤中[3]。农药产品品种繁多,主要有有机磷类、除虫菊酯类、氨基甲酸酯类类、有机氯类等杀虫剂,其中有机氯类杀虫剂如六六六、滴滴涕等属高残毒农药,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初已经停止使用,总体上有机氯农药对耕地污染趋于缓和,但仍有污染超标的情况[4,5]。还有一类惰性较强的有毒有机污染物,即多环芳烃(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PAHs)存在于我国农业土壤中。在土壤中,PAHs将发生一系列的物理、化学和生物行为,其中有一部分会长期存在于土壤环境中,进而对环境产生长期和深远的影响[6]。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工作表明,我国土壤系统受PAHs污染已从ug/kg量级上升到mg/kg量级,其检出率也从20%到80%以上[7]。

据报道,目前我国受Cd、As、Cr、Pb等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近2000万hm2,约占总耕地面积的1/5。农田中重金属污染主要来自“三废”排放、污水灌溉、有机肥料与磷肥的大量施用,及大气污染颗粒的沉降等,其中工业“三废”污染耕地1000万hm2,污水灌溉的农田面积已达330多万hm2[8]。目前,我国由于污水灌溉引起的重金属污染已经在许多地方发生。如广州市和邯郸市菜地土壤由于污水灌溉使土壤中的重金属含量增大[10,11]。再如沈阳张士灌区的农田土壤,在污水灌溉停止十余年后仍存在Cd、Zn、Cu等多种重金属污染,其中Cd污染最严重[9]。

化肥的投入在短期内可以使作物增加产量,但施用过量会使土壤的生产能力和农产品品质都下降。目前,我国化肥施用量已严重超过发达国家制订的化肥施用安全上限(即22kg/hm2),1992年和1995年每公顷化肥施用量分别已达265kg和289kg,超过安全标准10倍以上[12]。有试验表明:施入土壤的氮肥超量会造成硝酸盐积累,土壤中硝酸盐通过食物链危害人体健康[13]。另外,硝酸根在还原条件下还有可能被还原为亚硝酸根,亚硝酸根可进一步转变为致癌物质亚硝胺,造成土壤亚硝酸盐污染[14]。

2.蔬菜质量安全性的现状

2.1蔬菜的化学污染严重

近几年来我国蔬菜污染问题严重,其中化学农药、重金属、化肥和硝酸盐的污染最为突出。

2.1.1化学农药污染

在蔬菜生产过程中,通过使用化学农药防治病虫害,保证蔬菜的高产和稳产。但与此同时,蔬菜产品遭受着严重的化学农药污染。目前,化学农药污染问题在我国受到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崔磊[15]利用气相色谱法检测鞍山市郊蔬菜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结果检出率为48.4%,超标率为27.4%。在157个蔬菜样品中,蔬菜大棚黄瓜中有机磷农药污染最重,检出率高达100%,超标率达60%。

何华等[16]对乌鲁木齐市市售近千份蔬菜样品的进行检测,发现蔬菜污染状况以对硫磷为最重,超标率高达31.36%。

张秋平等[17]对珠海市2004-2006年市售蔬菜进行有机磷农药残留监测,结果表明检出率为33.33%,超标率为28.21%,以甲胺磷检出率最高,禁用高毒农药占检出农药总数的61.54%,无季节性差异,市区集贸市场所售蔬菜有机磷农药残留超标率高于郊区,叶类蔬菜有机磷农药残留超标率高于其它类蔬菜。

宋云华等[18]利用酶抑制法对玉溪市2002-2005年间21个主要蔬菜集贸市场的蔬菜样品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抽检样品中平均残留超标率为6.45%,且超标率呈逐年上升趋势。

2.1.2重金属污染

随着工业“三废”的排放,及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蔬菜重金属污染较为严重。我国南方地区因气候温暖、雨水充沛成为我国蔬菜的主产区之一。但目前,在南方不同地区蔬菜污染情况不同。如对广州市黄埔区主要蔬菜来源超市和市场的12种蔬菜89个样品的可食部分中重金属含量进行测试分析,结果Pb和Hg是黄埔区蔬菜的主要污染元素,超标率分别为23.50%和16.0%。As、Cd和Cu的含量虽然都较低,但还潜存污染风险[19]。从湖南省湘江中下游衡阳-长沙段沿岸采集到48个蔬菜样品,这些样品中As、Cd、Pb含量均较高,超标率分别为95.8%、68.8%和95.8%[20]。在贵阳市6个蔬菜生产基地上采集的108个叶菜类蔬菜样品中,大白菜、莴苣和芹菜均受到Pb、Hg、As的污染,其中Pb、As最严重[21]。

许多学者对我国北方郊区、蔬菜基地中蔬菜重金属污染也做了大量的研究。李海华等对郑州市近郊蔬菜生产基地29种常见蔬菜中的重金属Cu,Cr,Pb,Cd的含量进行调查分析,结果表明,蔬菜的重金属综合污染指数大部分高于3.0,污染比较严重[22]。为了摸清山西农业大学主要食用蔬菜重金属污染状况,马祥爱等[23]对菜市内6个摊位5种蔬菜30个样品的可食部分中重金属元素进行分析研究,结果发现铅和汞是农大菜市场蔬菜中的主要污染元素,超标率分别为53.3%和16.7%。

2.1.3化肥与硝酸盐污染

化肥对蔬菜生产影响最大的是氮肥,氮肥施用过多造成蔬菜的品质和耐贮性下降。氮肥分解过程中产生的硝酸盐、亚硝酸盐等致病、致癌物质,在蔬菜中积累并通过食物链影响人体健康。由一些文献报道可知,我国大部分地区蔬菜中化肥与硝酸盐污染已相当严重。无论是沿海地区还是内陆,叶菜类和根菜类蔬菜中硝酸盐含量超标最严重[24-27],厦门、广东省6个典型地区、长沙、哈尔滨四地区叶菜类蔬菜中硝酸盐含量分别已达1019mg/kg、3180mg/kg、3130mg/kg、3432mg/kg,根菜类蔬菜中硝酸盐含量于厦门、长沙、哈尔滨三城市分别为669mg/kg、1682mg/kg、2107mg/kg。

2.2蔬菜质量安全生产与管理现状

2.2.1蔬菜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建设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国外发达国家,无公害农产品已成为最基本的要求和最低的限制性标准。我国国家农业部、省、市、自治区针对日益增多的食品中毒问题,制定了一系列蔬菜质量安全标准,对蔬菜安全生产起了积极作用。最近几年,通过对蔬菜安全生产的逐步重视,蔬菜质量标准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目前,国家农业部已颁布了13蔬菜产品标准,其中白菜类蔬菜、茄果类蔬菜和甘蓝类蔬菜,其余是单个蔬菜如韭菜、芹菜、黄瓜等标准。另外,还制定了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质量标准及农药安全使用标准。我国各个省、市、自治区根据当地情况,在参照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出台了一些标准,如浙江省和天津市制定的无公害蔬菜系列标准包括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不同行业也制定了自己的行业标准,一般而言, 先实行行业标准,其次是省、市、自治区标准,最后才考虑国家标准。

2.2.2蔬菜质量安全的管理现状

通过多年的蔬菜质量建设,我国已拥有一大批的无公害蔬菜、绿色蔬菜生产基地。要稳定和提高这些基地的环境条件、产品质量,国家许多地方建立了蔬菜质量检测管理体系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浙江省已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蔬菜质量检测管理网,加大了对基地、菜市等生产、流通源头的监督管理,而且管理成效显著。据浙江省农药检定管理所1998-2002年对全省主要城市的蔬菜农药超标率的检测,1998年为48.15%,到2002年便下降到13.07%;其中甲胺磷在蔬菜上最高残留量已由40.12mg/kg降为2002年的0.573mg/kg[28]。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行镇通过落实科学创新、因地制宜、人性化的监管措施,在2004年时全镇上市蔬菜的农残检测合格率都达100%[29]。

江苏昆山市通过一手抓生产源头的管理,一手抓流通市场的质量监控,严把蔬菜安全准入关,取得了较好成效。2006年,该市对196870批(次)蔬菜的农药残留超标进行检测,发现其超标率占0.36%,同比下降0.37个百分点[30]。

3.蔬菜质量安全的检测

蔬菜是人们饮食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食物,其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当今人们谈论的主要话题。因而必须采取科学的、现代化的检测手段,按照蔬菜质量安全标准对蔬菜质量进行检测。

首先,对蔬菜产地环境进行监测和检测,以保证种植地的环境达标,进而保证消费者食用的是健康安全蔬菜。其监测与检测项目具体包括:⑴环境空气质量,主要监测和检测空气中的有害成分,如二氧化硫、氟化物、一氧化碳等;⑵灌溉水质量,重点检测pH、氰化物、重金属;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检测,重点为重金属。

其次,监测和检测农业投入品,即要对化肥和农药种类进行控制,必须严格按照标准中规定的限量、种类进行控制。

除此之外,还要对蔬菜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其检测内容有农药残留、化肥残留、重金属、卫生指标等。

4.建议与展望

我国农田土壤和蔬菜污染日益严重,对这方面的相关研究报道较多。针对此种情况,建议今后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⑴结合农业土壤污染特点,采取科学、有效的防治治理措施以改善受污染的土壤。由于土壤污染使经济蒙受损失、蔬菜品质不断下降,而且人体健康受到威胁,但其治理较难,因而,需研究探索出一种成本低而且简单又快速、环保的技术,以治理受污染的农田土壤。

⑵加大在生物农药研究方面的科技投入。

⑶加快对长效肥、缓效肥等低污染、低消耗肥料的研究开发。

⑷继续推广建立蔬菜安全质量追溯系统。为从源头抓质量,实施蔬菜市场准人制、标识制和召回制,一旦发现蔬菜质量问题,可根据相关信息追根溯源,使生产者无法在同行业中立足,并且能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⑸加快各类蔬菜标准制定进程,对蔬菜实行标准化生产,同时加强蔬菜质量监测和检测。因而,人们应当把眼光移向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注重蔬菜生产过程的质量,从而保障蔬菜尽快成为直接上市的“免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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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土壤要求范文9

一、总体要求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推进净土行动的部署要求,深入推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负责、部门有责”,坚决完成国家、省及市关于打赢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有效推进净土保卫战。

二、主要目标

按照省和市统一安排部署,完成全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全县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以及耕地质量分类清单;强化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全县受污染耕地、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全部实现安全利用;严格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完成上级下达我县减少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土壤环境调查监测

1.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布点采样、分析测试、数据上报、成果集成等工作,全面掌握重点行业在产企业和关闭搬迁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及分布,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各乡(镇)政府、平安街道办、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以下不再逐一列出)

2.优化土壤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完善全县土壤环境监测体系,配合国家和省、市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省控点位例行监测。按照年度监测计划,组织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2020年10月底前,监测结果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纳入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统一管理使用。对监测发现的土壤超标情况,进一步开展溯源排查,查明并及时阻断污染源。(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3.加强重点区域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对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污水灌溉等区域农用地地块进行重点监测,及时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范围、风险水平等。对产出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的耕地,发现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农田灌溉水水质监测和监督检查,防止未经处理或达不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废(污)水进入农田灌溉系统。(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4.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集成分析、综合运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开展高风险区域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深度调查和周边污染源溯源排查。开展污染成因分析,对污染源进行溯源排查,6月30日前,建立重点污染源管控和整治清单,纳入限期治理计划,严厉打击非法排污,有效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传输途径,切实防止边治理边污染。根据全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分析结果,按程序及时通报有关乡(镇),为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提供基础信息。(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二)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5.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加快推进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全部完成划定工作,建立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和分类清单。划分结果,报请县政府审核后提交市农业农村局。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进行分类管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6.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建设管理。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或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在优先保护类耕地分区域、按年度、按计划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2020年6月底前关闭拆除。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与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的关系,确需对重金属等污染威胁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调整的,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补划。依法加强对未污染土壤的保护,对未利用地不得污染和破坏。(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行政审批局等)

7.严格落实耕地风险防范措施。2020年5月20日前,各乡镇组织完成辖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工作方案制定、报备。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应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采取农艺调控、低积累品种替代、轮作间作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耕地,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鼓励采取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湿、轮作休耕等风险管控措施。10月底前,全县所有受污染耕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三)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8.组织开展建设用地风险调查排查。对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地使用权人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6月底前,组织对未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开发利用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进行摸底调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居环境安全。(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9.强化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完善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强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的污染地块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强化关闭搬迁企业腾退土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以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为重点,严格企业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对违反《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对相关企业、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壤污染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技和工业化信息局等)

10.科学合理规划土地用途。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要充分考虑土壤污染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等单位周边,不得规划布局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2020年底前,推进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汇总;已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的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实现“一张图”管理。(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11.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不得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事项。涉及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或周边土地开发的,要科学设定开发时序,防止受污染土壤及其后续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对周边人群产生影响。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要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行政审批局等)

12.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及修复。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要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开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监测。需要治理与修复的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要编制修复方案。加强治理与修复施工的环境监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要求将达到治理与修复目标要求,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

13.减量使用化肥农药。加强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禁止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推进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2020年,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1%以上,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14.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农膜的行为。积极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试点示范,完善废旧农膜回收网络,开展农膜使用及残留监测评价。2020年,全县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田残膜“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15.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0年底前,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五)强化重点领域污染防控

16.强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实施等量或减量替换。加大减排项目督导力度,确保项目按期实施。继续推进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列入污染源整治清单的企业,年底前完成综合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行政审批局)

17.加强重点企业土壤环境监管。加强对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等行业企业土壤环境监管,制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责任和义务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要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制度。2020年10月底前,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统一部署,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编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报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要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等)

(六)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管控

18.强化矿产资源开发污染监管。加大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修复力度,新建和生产矿山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加快推进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综合治理。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运营、管理单位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建立环境风险管理档案,防止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土壤污染。(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19.规范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促进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

20.强化危险废物监管。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规范化管理核查。统筹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加快补齐利用处置设施短板。积极推进重点监管源智能监控体系建设,加大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利用、处置全流程监管力度。规范和完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体系,2020年底前,全县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和集中处置率达到100%。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理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等)

21.健全垃圾处理处置体系。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清理现有无序堆存的生活垃圾。加快国家确定的我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2020年,建设完成符合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县城达到98%以上。(责任部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等)

(七)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22.抓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加快推进庄上——连泉一带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评估验收工作,总结试点成效、经验,为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提供经济适用、可参考、可复制的实用技术模式,持续巩固庄上-连泉一带土壤污染修复项目治理成果。(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23.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评估。在市统一安排部署下,自行对我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全面掌握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政策体系制度创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体系与能力建设等情况。(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四、保障措施

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壤环境质量改善负总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工作推进落实的组织调度和监督落实,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制定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完成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监管。完善土壤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强化大数据在土壤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加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打通共享渠道,充分利用全国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共享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信息。根据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职责,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国家和省、市各项目标任务。

高标准农田土壤要求范文10

1 秋整地的必要性

秋整地是“一年庄稼两年种”的第一道环节。它包括灭茬、深松(翻、旋)耙、施底肥、起垄和镇压,是使土层达到可传播状态的一整套耕作措施。

1.1 秋整地的作用是

秋整地实现了春秋保,如果在风大少雨的春季浆打拢或翻耙施肥会导致土层水分大量散失,不利出全苗和壮苗。春旱主要发生在4至6月份,但防止的办法要从秋季入手,秋整地实现了春秋保,做到了春旱秋防。

1.1.1 能蓄住天上水,保住土中 据中国农科院研究:及时进行整地块与未进行秋整地的地块在春季开犁时相比较0至40厘米土层贮水量多8毫米,2米土层贮水量多20毫米左右,出苗率多百分之十五点八,增产百分之八点五。

1.1.2 有利于土壤熟化和提高地温 秋季翻耕成垄,受光面积增大,吸收热量增多。据测定,秋成新垄后,比平作的土壤日平均温高1.7至2.1度,但垄作夜间散热面积大,地温降的也多,昼夜温差加大,增加营养物质积累。

1.1.3 有利于提高肥料利用率,早生壮苗 秋施底肥,可在起垄时化肥与农肥同时深施在垄底。

1.1.4 秋整地可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经济效益 一是机械耕作能多项作业一次完成,可以降低作业价格。二是春季是用肥高期,化肥价格高,秋季是化肥价格最低时期,同等质量化肥单价要相差百分之二十以上。三是秋整地施肥同时完成可节约工时费。

2 机械秋整地技术

2.1 深耕综合整地技术。

随着农机技术的发展,目前整地方法有多种形式。 但能够适应农村土地承包到户的形式,适应现代农业低投入同产出的要求和抗旱需要的技术不多,经实践证明,深松、灭茬、施耕、施肥、起垄综合整地技术比较适用、先进,能满足农业生产要求,是近期秋整地的主要方式。

2.1.1 能够蓄水保,增强抗旱能力 实现深耕综合整地技术后土壤细碎且松软,施耕深度可达20至25厘米,深松达40厘米。增强了土壤的通透性,增加了土壤的渗水和蓄水的能力。

2.1.2 能够根茬还田,增肥地力 机组作业可使根茬直接粉碎还田,可增加土壤中有机质和腐殖质含量,补充土壤养分的不足。

2.1.3 一机多用,提高了工作效率。

2.1.4 能够减少一次性投入,降低成本 一台机组就可以完成多项作业,避免了老三样耕作方式需购买多套机具的缺点,减少了一次性投资,降低了成本。

2.2 全方位深松技术

应用此项技术有如下几点好处:

2.2.1 增强土壤提防旱和蓄防涝的能力 深松整地可以建立“土壤水库”,提高耕地的抗旱涝能力。深松深度达30厘米以上,打破犁底层,加深了耕层,改善了耕地的理化性能,扩大“土壤水库”容量,可接纳大量的雨水,增强了土壤肥力和蓄水保墒能力。据专家测定:表土耕层每加深1厘米,每亩可增加2吨蓄水能力,储存3毫米降雨,若一次降雨40-50毫米,地表也不会有明水。

2.2.2 改善耕层理化性能,增强土壤肥力 深松后土壤疏松,孔隙度增加,气体交换加快,地温提高。因此,改变水、肥、气热、状况,促进了微生物活动,加速了土壤养分的转化过程。

2.2.3 加深耕层,增加粮食产量 深松使耕层土壤只松碎,不翻转,不乱土层,加深了耕层,扩大了根系的生活领域。

2.2.4 松碎土壤效果好 在宜耕的土壤温度下,全方位深松后的大部分土块在3至10厘米之间,有利于恢复土壤的团粒结构。

2.2.5 深松整地可以保护耕地,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目前看,农民种地忽视养地,土壤耕层逐年变薄,有机质含量下降,关系农业是否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问题。据专家讲,开成1厘米厚的土层需长达200年的时间。要解决这些问题,一项重要措施就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土壤耕作制度,扩大深松面积,减少耕地的风蚀、水蚀。

2.2.6 深松整地可以推动农业标准化建设,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农业标准化是衡量农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依据。土壤耕作是实施农业标准化的最初环节。整地达不到标准,农业标准化就无从谈起。只有把耕地整好,才具备实现播种、施肥、植保等农业标准化的条件,从这个角度看,抓好深松整地,才谈得上农业标准化。

3 小四轮秋打垄

高标准农田土壤要求范文11

关键词:耕地;粮食生产基地;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01.2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1131019

“万物土中生,有土斯有粮”,土壤是粮食生产的物质基础。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2大关键因素是耕地土壤的数量与质量,其耕地地力质量更是决定粮食产出的主要条件。要保障粮食安全,实现由“藏粮于仓”向“藏粮于地”的有机转变,就必须建立起以耕地数量保护和以耕地质量提升为重点的长效机制,坚持提升耕地地力质量,建设好粮食生产基地。

1 全州县耕地地力质量现状

全州县作为一个农业大县,自建国以来就非常重视提高耕地地力质量。20世纪50―60年代增施有机肥深耕改土,并发展以绿肥为主的有机肥与化肥配合使用;20世纪70年代继续发展绿肥并开始推广氮肥深施,在注重施用有机肥基础上增施化肥,开始实行有机、无机配合,氮、磷、钾配合施用,土壤肥力呈上升趋势,耕地地力质量得到较好的保护;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展的第2次土壤普查,摸清了全州县土壤种类及情况、障碍因素、土壤肥力状况等,提出了因土施肥、稳定发展绿肥培肥地力、大力推行秸秆还田技术及增施磷、钾肥,注重氮、磷、钾“三要素”肥料配合施用等培肥地力、提高耕地地力质量的具体措施,耕地地力质量得到了快速提高,粮食生产也得到空前发展。2008年实施的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对全州县耕地面积采取有代表性的5334个土样进行常规分析,累计化验87214项次,将分析结果与第2次土壤普查比较,全州县县域土壤肥力发生了比较明显的变化,其有机质上升8.00g/kg,全氮上升0.46g/kg,有效磷上升5.3mg/kg(见表1)。

根据全州县县域粮食产量的实际,按农业部《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NY/T309―1996)》、《广西耕地类型及耕地地力等级划分标准》,全州县2010年耕地土壤4.62万hm2面积等级划分是:高产耕地(1级、2级)面积为1.23万hm2,占耕地总面积的26.62%;中产耕地(3级、4级)面积为2.10万hm2,占耕地总面积的45.46%;低产耕地(5级、6级)面积为1.29万hm2,占耕地总面积的27.92%。其中:高产水田面积为1.23万hm2,占水田总面积的30.04%,占耕地总面积的26.62%;中产水田面积为1.80万hm2,占水田总面积的51.28%,占耕地总面积的38.96%;低产水田面积为0.48万hm2,占水田总面积的13.68%,占耕地总面积的10.39%。旱地地力较差,无高产旱地;中产旱地面积为0.30万hm2,占旱地总面积的27.02%,占耕地面积的6.49%;低产旱地面积为0.81万hm2,占旱地总面积的72.98%,占耕地总面积的17.53%(见表2)。

2 全州县粮食生产基地建设概况

全州县总人口79.4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8.36万人,耕地土壤总面积为4.62万hm2,其中水田总面积为3.51万hm2,农业人口及耕地面积均约占桂林市的1/4,是桂林市人口最多,耕地面e最大的农业生产大县,粮食播种面积常年在8万hm2左右,以水稻为主的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常年在6万hm2左右,年总产37万t以上,占粮食总产的88.09%。1987年全州县被列为全国第一批111个商品粮基地县之一,全州县粮食快速稳步上升。1990年,全州县被国务院授予粮食生产先进单位,2004年被区农业厅认定为水稻粮食无公害生产基地,荣获全区粮食生产先进县;每年为国家提供商品粮约20万t,其“藏粮于地”,不断提高耕地地力质量,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基地建设,为国家做出了较大的贡献,2003年、2005年、2006年、2009年4次获得国家粮食生产先进县光荣称号。耕地的数量与质量是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2大关键因素,但全州县耕地后备资源严重短缺,扩大耕地面积的潜力十分有限,又加上城镇化和工业建设发展不得不占用部分耕地的严峻现实;据全州县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1983―2009年的26a间,全州县耕地面积净减0.22万hm2,年平均减少84.60hm2;2009年人均耕地仅633m2,人均水田473m2,由此可见,发挥全州县有限的耕地资源,建立起以耕地数量保护和以耕地质量提高为重点的长效机制,提升现有耕地质量,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基地建设与粮食安全的基本保障。

3 提升耕地地力质量,建设粮食生产基地

3.1 存在的问题

3.1.1 用地养地培肥地力重视不足,中低产田面积仍较大

目前,全州县一些农民片面追求眼前效益,长期采取掠夺性的方式经营耕地,对耕地重用轻养,奢望化肥增产,忽视有机肥积制、施用,冬种绿肥面积从20世纪80年代2万hm2下降到2009年1.33万hm2左右,约有30%农户完全种“卫生田”;农用化学物质投入不当及工业“三废”污染,加剧了耕地生态环境恶化,耕地土壤酸性化、板结,全州县耕地耕层土壤pH值比第2次土壤普查下降了0.8个单位,其多种原因造成中低产田面积仍较大,面积达3.39万hm2,占耕地总面积的73.38%。

3.1.2 耕地占补平衡重数量轻质量,耕地质量等级降低

占比平衡纯属是耕地数量上的平衡,耕地质量则远没有平衡。各种建设用地绝大部分占用的是城郊及平原地区的良田沃土,“占补平衡”开垦的耕地则大多是在丘陵或滩地,土壤肥力低,质量差,产量低,直接降低耕地质量等级,这部分新垦地粮食生产能力不能达到原来耕地的水平。

3.1.3 农田基础设施不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需求,农田沟渠设施老化

全州县大多数农田水利设施都是20世纪50―70年代建设的,目前已老化,由于全州县财政基础薄弱,财政对农业投入不足,一些农田水利设施得不到维修,防旱、排涝能力差,无法正常灌溉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缓慢,农田机耕不足,导致农田土壤耕层普遍性变浅,部分耕地土壤基础地力下降。本次调查全州县耕地水田耕层厚度平均为14.56cm,比第2次土壤普查时变浅了1.2cm,造成土壤养分含量不均衡,在一定程度上也直接影响了耕地质量的提高。

3.1.4 经费投入不足,施肥指标体系建设滞后

长期以来,开展耕地质量建设主要依赖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但专项资金不是年年都有,没有持续性投入维持开展工作;地方性的相关施肥体系研究也未能同步进行,施肥的盲目性比较突出,难于保证提升耕地地力质量,建设好粮食生产基地。

3.2 主要对策

3.2.1 提高认识,夯实基础

深刻认识耕地在建设粮食生产的基地基础地位,狠抓粮食安全,坚定不移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管理条例》,鼓励、引导农民大力恢复绿肥生产,推广秸秆还田技术,多施有机肥,提升耕地有机质,培肥地力,切实解决对耕地“只用不养,重用轻养”和耕地养分非均衡化问题,把提升耕地地力质量作为建设粮食生产基地的基础,夯劳夯实。

3.2.2 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改造中低产耕地,提高粮食生产的产业化水平,保障粮食生产基地建设

增加农田水利及改造中低产耕地等基本设施的投入,重点实施好全州县县域综合农业开发、耕地整治、现代农业、沃土工程、有机质提升等提高耕地地力质量为主的农业项目,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加强全州县县域灌江、石砚、源口、易家、磨盘、五福6大水利枢纽工程的加固以及灌溉主支渠清淤、防渗与维修工作,增强农业防灾、抗灾、救灾能力;加快改造中低产田步伐及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建设排灌分家、旱涝保收、便于机械化作业高标准农田,对中低产田改造真正做到改良一片、成功一片、收益一片,逐步扩大高产稳产农田的面积,并进一步重视新开垦、整理和复垦耕地质量建设,围绕土、肥、水、气、热,增施肥料、栽种豆科作物等快速培肥技术,加速新垦地土壤熟化,提升耕地地力质量,真正实现耕地的“占补平衡”;秉乘因地制宜、适当集中的原则,积极发展种粮大户,以及加强大、中型农机具添置及农田机耕道路建设力度,提高农业机械水平,推进粮食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优质化、产供销一体化,努力提高粮食生产的产业化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粮食生产基地建设。

3.2.3 利用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平衡施肥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不断提升耕地地力质量

通过健全土壤监测网络,利用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经常性的土壤肥力与施肥效益长期定位检测,科学制定平衡施肥方案,最大限度的缩小平衡施肥的时空差异,提高测土施肥方案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可靠性的科技水平;以测土施肥等农业科技作支撑,采取“测土―配方―配肥―供应―施肥指导”一条龙服务,强化技术培训到户,配方肥推广到田,通过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将平衡施肥技术普及到V大农民中去,不断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覆盖率、入户率和到位率;重视土壤培肥,合理施肥平衡土壤养分含量,坚持有机肥与无机肥相结合,恢复发展冬季专用绿肥生产,使专用绿肥生产恢复到20世纪70―80年代水平,即绿肥种植面积在2万hm2左右。

3.2.4 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加强耕地地力质量管理,不断提升耕地地力质量,促进粮食生产基地建设

应将耕地地力质量指标作为承包责任书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承包责任书中的同时,从农业发展基金或其他经费中安排耕地地力质量管理经费,并采取有效措施对破坏耕地质量建设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耕地地力质量监管的主体,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耕地地力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研讨耕地地力质量及其管理、粮食生产基地建设的有关问题,及时解决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着手制订中长期规划,逐步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1]蒋振岳.全州土壤[M].全州县印刷厂,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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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壤水盐;监测

中图分类号:TK01+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2003年——2011年土壤水盐监测任务及布设

1、1土壤水盐监测任务

为了掌握渭干河灌区土壤的水分盐分的变化情况,灌区不同类型地块丰产田、低产田、垦荒地每月分别取含水率二次,取离子每季度一次。

1、2土壤监测点及监测要求

2011年为了做好土壤水分、盐分的监测,并考虑监测点的交通情况,我站在新和县央达克大队、实验站、小尤都斯克尔库木分别作为丰产田、低产田、垦荒地进行监测,但通过近两年监测发现垦荒地监测数据不理想,后于2006年把试验点改到实验站三号条田,监测效果较好。在土壤监测过程,首先要做土壤剖面并标出每一个剖面的土质,并于10、30、50、70、90 cm用环刀取土,拿回化验室称重,做出干容重,每次取土时在同一类型地块分别钻孔三个,孔间距不小于3米,采集含水率时看准钻杆刻度,把土装入铝盒并在记录本上记录相应深度的盒号,把铝盒拿回化验室称重做出含水率,若需一米土层贮盐量还需对表土10、20、50、70、90cm分别装袋取样、写标签。

二、土壤含水率及贮水量的动态变化

2、1土壤含水率的测定及计算

每月对丰产田、低产田、垦荒地三个类型地块分别取10、20、50、70、90cm土壤含水率,取回土样铝盒连同记录纸交化验室,由化验人员先称重后放入烘箱,烘干后称重,

烘干法:含水率=含水重/干土重

含水重=(湿土+盒重)-(干土+盒重)

干土重=(干土+盒重)-盒重

2、2土壤含水率的变化

土壤含水率的变化在不同时间,不同类型产田,其含水率变化是不同的,灌水前后其含水率变化也是不同的,灌水前土壤含水率是随土壤取土深度逐渐增加的,放水后10——50cm含水率较大,再往下逐渐减少,但随着时间推移表层水分散发,含水率逐渐减少,而随深度的加深,含水率又增加了。

不同类型监测点贮水量的比较

丰产田由于土质含沙量较大,土壤含水率不能维持在最高水平,但它是作物生长的适宜范围之内,土壤水的利用率比较高;低产田、垦荒地由于地下水埋深较浅且含盐量较高,只有通过灌排工程技术措施,不断降低地下水位和土壤含盐量,通过一段时期的改良之后,才能达到目前丰产田的调节利用水平。

土壤贮水量的动态变化

丰产田、低产田、垦荒地一米贮水量的动态变化是不同的,存在明显差异。2004、2005、2006年贮水量变化不大,变幅范围在105——106mm之间, 2007、2008、2009年贮水量变化比较大,2010年贮水量变幅范围在88.92——146.77mm之间,2011年贮水量变幅范围在82.9——171.8之间, 造成丰产田贮水量小而变幅大,垦荒地贮水量大而变幅小的主要原因:一是垦荒地土壤粘重,保水能力强,自我调节作用差;二是垦荒地开发初期土壤含盐量大,土壤含水率只有维持在较高水平,才能使盐分浓度不致于过高,有利于作物生长;三是垦荒地的地下水的埋深比丰产田要浅,地下水对根系层的补给也使得其土壤贮水量维持在较高的贮水量且有较小的变幅。从监测的土壤贮水量动态变化过程中还可以看出,在12月至次年3月贮水量有一缓慢的增加过程,这主要是季节性冻土区土壤冻结形成的土壤水分运动特征,以及开春后土壤的融冻形成的,这一现象对春季的土壤墒情及表土盐分状况均有重要影响。

三、土壤盐分的变化动态

3、1土壤盐分的测定方法

土壤盐分的测定方法采用以下两种方法:电导法、化学分析法。

①采用电导法可测出土壤中易溶性盐分的总量,首先必须测定电导法的标准曲线,用电导法测定需按有关规程要求,制备土样,制取土壤浸出液,用电导仪在同一温度和电极条件下测定出液的电导值,查标准曲线可知求得土壤含盐量。

②化学分析法:分别测出HCO3-、CO3-、SO42-阴离子和Ca2+、Mg2+、Na++K+阳离子含量,离子之和为其总含量,目前采用此方法。

3、2土壤盐分类型及盐碱程度

3、2、1土壤盐分类型

按上述表格中土壤水盐监测点2005年3月和6月两次取土化验结果,监测结果表明,土壤盐分组成中,按毫克当量计的氯化根阴离子与硫酸根阴离子比值中可以看出:丰产田小于1,一般而言监测土壤含盐量较低时,多属氯化物—硫酸盐型[cl-SO4]土或硫酸盐型土,土壤含盐量较高时低产田、垦荒地、荒地为硫酸盐型土,对农作物的危害而言,氯化物为主的土壤为轻。

3、2、2土壤盐碱程度

丰产田土层贮盐量维持在2——3kg/m2,盐化程度Ⅱ—Ⅲ级,低产田一米土层含盐量维持在3——15 kg/m2,盐化程度Ⅲ-Ⅴ级, 垦荒地一米土层含盐量维持在4——56 kg/m2,盐化程Ⅴ——Ⅵ级。

2003年——2011年3、6、9月一米土层贮盐量的变化是不同的。6、9月的一米土层贮盐量较3月稍大,一般情况下,3月和9月是土壤含盐高峰期,3月是春灌前的消融期,9月是因7、8月的大量灌水抬高水位,盐分向上迁移与积累。

丰产田、低产田一米土层贮盐量2003年——2011年呈下降趋势,垦荒地不明显,这主要是垦荒地四周排水系统不健全,灌溉用水一部分取自机井,也造成了垦荒 地一米土层贮盐量居高不下。丰产田一米土层贮盐量维持在维持在2——3kg/m2,盐化程度Ⅱ—Ⅲ级,低产田一米土层含盐量维持在3——8.46 kg/m2,盐化程度Ⅲ-Ⅴ级,垦荒地一米土层含盐量维持在4——44.97 kg/m2,盐化程度Ⅴ——Ⅵ级。

四、央达克试验点实际灌溉定额与一米土层贮水量的理论分析

通过以上央达克丰产田棉花三次灌水数据资料分析发现,央达克2003——2010年灌水定额与一米土层贮水量单位统一后进行比较,灌水定额比一米土层贮水量要大,这主要是由于放水时,不能到地块及时取土造成水分蒸发的损失,央达克丰产田为沙壤土,水分蒸发及渗漏都十分严重,以上原因造成两者数据之间有差异。

五、意见和建议

1、低产田、垦荒 地要加大灌排工程的建设,尽快使盐碱化程度降下来,以满足作物生长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