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4 17:18:2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工程建设监理规程,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文工程是指经国家和省批准的水文工程及水利工程中配套建设的水文项目(简称“工程带水文”),主要包括河南省水文站网内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投资的水文工程项目,其它投资建设的水文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水文工程建设按建管一体的原则,由省级水文机构统一规划和实施。
计划内水文工程项目由省级水文机构统一立项,其组织实施由省级水文机构统一负责。
“工程带水文”项目,由有关部门或项目法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的水文监测设施列入水利工程建设内容,委托省级水文机构统一建设管理,并与之签定委托建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建设资金从中央和省投资中足额列支。
第五条水文工程建设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接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工程带水文”项目还要接受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的检查指导,完工后作为专项工程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验收。
第六条建设各方必须依据国家和水利部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进行工程建设。
第二章建管机构
第七条水文工程建设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组建的水文工程项目法人(以下简称项目法人)统一组织实施,项目法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组建现场管理机构。
第八条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应与所承担工程的规模、重要性和技术要求相适应。应有固定的专业技术、财务和管理人员,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不少于总人数的50%,技术、财务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第九条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应对所承担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负责,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程、规范,正确处理各方之间的关系,按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完成建设任务。
第十条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审计、稽查、检查等,如实提交工程、计划、财务、统计等资料。
第十一条项目法人应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内控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法规,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水文工程建设资金,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应当加强项目建设信息管理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资金到位、完成情况等信息,报送有关部门。
第三章招标投标
第十三条水文工程应按国家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应公开招标。
第十四条承担水文工程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制造)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水文建设管理机构可委托招标机构进行招标。招标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并符合国家和河南省水利行业相关规定。招标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水利部和河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评标委员会中技术、财务专家人数不少于评委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其中水文方面专家人数不少于技术专家人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专家库中抽取。招标、评标、定标按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建设监理
第十六条水文工程建设应实行建设监理制。监理单位对水文工程建设的质量、资金、进度、安全等进行全面监理。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要加强监理力量,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向施工现场派驻熟悉业务和胜任实际工作的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第十八条为保证建设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项目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压减监理费用。
第五章施工管理
第十九条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未经审查的施工图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设备仪器运达现场后应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联合验收,不合格的仪器设备不准安装使用。
第二十一条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经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积极作好施工过程的各项安排,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并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及施工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负责。
第二十三条参建单位应做好工程建设中资料的记录、整理、归档工作,并负责编制竣工管理工作报告。
第六章质量管理
第二十四条水文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代表政府行使监督职能,不替代参建各方的质量管理职责。
第二十五条水文工程建设在开工前,应按规定到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监督手续。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工程特点,采取巡查、抽查的方式开展监督工作。
第二十六条各参建单位和个人均有责任和义务向质量监督机构和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工程质量情况,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第二十七条水文工程建设质量评定、验收工作,参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执行。
第七章竣工验收
第二十八条水文工程完工后,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工程带水文”项目作为专项工程组织验收。
摘要:建设监理制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举措之一,是一种科学的管理制度。由于水运工程施工的特殊性,影响其质量的复杂性,所以水运工程监理有其自身特点,本文从实践出发,对水运工程监理的要点进行探讨,希望为同僚的监理工作的实施具有理论支持和参考借鉴作用。
关键词:水运工程;监理要点;监理实践
1.水运工程建设监理制的重要意义
建设监理制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举措之一,是一种科学的管理制度,监督管理的对象是建设者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技术经济活动;要求这些活动及其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目的在于确保工程项目在合理的期限内以合理的代价与合格的质量实现其预定的目标:建设监理制是我国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而配套推行的一项建设管理的科学制度。它的推行,使我国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制由传统的自筹、自建、自管的小生产管理模式,开始向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的管理模式转变。
2.水运工程监理的内涵
2.1水运工程建设监理概念
按照水运部制定的《水运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运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建设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的管理。水运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并协调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
2.2工程建设监理的内涵
2.2.1针对项目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工程建设监理是围绕着工程项目建设来展开的,离开了工程项目,就谈不上监理活动。监理单位代表项日法人的利益,依据法规、合同、科学技术、现代方法和手段,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程序化管理。
2.2.2行为主体是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是具有独立性、社会化、专业化特点的,专门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和其它技术服务活动的组织。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是独立的第三方,只有监理单位才能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2.2.3需要项目法人委托和投权
工程建设监理的实施需要项目法人委托和授权,这是工程建设监理的特点所决定的,也是建设监理制所规定的。工程建设监理不是一种强制性的,而是一种委托性的,这种委托与政府对工程建设的强制性监督有很大区别。
3.水运工程监理要点
3.1监理职责
3.1.1工程监理制度
水运工作想要开工,之前的准备工作之中,必然要有与该工程特点相匹配的监理工程师责任制度,使得工程质量与其有紧密的关联。
在现场监理工作之中,较为重要的一个程序就是工地会议制度,对于监理来讲,这是对工程的进展及质量情况与施工单位进行交流沟通最为重要的渠道。通过工地会议制度,对工程中出现的进度以及质量等方面的监督问题,进行良好解决,以保证水运工程的顺利进行。
另外,在水运工程开工之前,还要建立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及时将工程试验相关的资料,以及相关承包人及业主这二者之间的资金、进度等方面的报表进行整理,通过分类及编号进行存档,使所有的信息与资料都能够完整、真实与系统。
在水运工程施工过程之中,监理组要在内部形成监理制度,通过内部会议将监理自身的职责范围予以规定,同时还要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进度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以便得到基本的监理情况,安排接下来的工作。
3.2监理职责
监理人员要针对水运工程的特点,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计划进行一一审查,与此同时还应当监督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使承包人能够按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5]对现场进行效验工作,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行验收,对于工程中所使用的设备、材料以及相关的人员组织进行查验。对工程要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查,同时要进行巡视和旁站等工作。对于工程进度质量及问题每月要在监理月报中进行全面阐述,同时将月报上报于业主。
工程监理的工作通过实践可以表明,工程中因为监理工作的到位会取得良好的效果,而这与上述制定的各项制度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要切实的将上述制度进行全面的落实。
4 工程质量监理实施
4.1 加强监理旁站抽检程序
在工程进行过程中,监理工作中要加强现场旁站措施,同时对施工质量要在规范要求频率范围内,对工程进行独立抽检。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工序,立即进行整改,达不到标准不允许进入下一步施工工序,以保证工程质量。
4.2 建立健全质量监理程序
在工程开始之初,要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度,该制度由驻地的监理进行全面负责,对工程监理人员进行组织和学习,对所制定的各程序及技术规范进行研习,使工程质量监理在工程中能够对工程过程的每个环节,都纳入到质量监控体系中,使全体监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得到提升。
4.3 强调主动监理,事前、事中控制
在工程施工监理的过程之中,对每一项工程施工,首先要进行工艺试验,以便在事前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其次在项目施工中也要随时进行工艺检测,以防出现更严重的问题无法控制。
4.4 对工程施工方案中所存在的不合理措施,提出指令性意见和建设性建议
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其施工方案如果存在问题,不能及时的改进,那么监理要坚决的使其进行措施落实,如果落实不到则不允许开盘。除此之外,对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监理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存在问题的指出,使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改进。与此同时还将施工方案的改进同设计单位及业主进行确认,同时进行有效保护措施的制定,这些方法在实践中取得取很好的收效。
4.5加强试验监理人员对原材料和工程质量的检查、控制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最主要的手段和依据就是试验,在整个质量控制过程中,监理最重要的部分就是用数据来说话,其质量好坏都由试验为准。因此监理人员必然要对工程中所涉及到的原材料,进行不断的试验来证明好坏,与此同时还要对成品加强抽检率,使工程中所使用的材料都能够保证质量。监理人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对实验数据予以重视,对检测监督力度要加大。
4.6监理人员加大对承包人不规范施工行为的检查控制
因为水运工程的特殊性,在施工的过程中,必然要坚持严格监理的方针,对于施工现场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都要进行严格制止,同时还要限期进行整改与修正,只有完全达标才能继续工作。而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不规范行为,包括存在的安全问题,都要进行及时的纠正,只有完全达标后,才能继续施工。
5 结论
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是工程质量的命脉,工程施工中监理的工作必不可少,它保证了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也减少了事故率的发生。水运工程由于其施工难度和施工环境的因素,在工程质量的控制方面更具特殊性,本文结合了水运工程施工监理的实践经验,对影响水运工程施工因素相对更复杂的特点,提出更具有针对性的实践注意事项。
本文对水运工程在施工阶段如何建设监理工作,以保证监理工作能够顺利实施做了相应介绍,为同僚的监理工作的实施具有理论支持和参考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1] 余海萍.提高水运工程监理方法初探[J]. 装备制造,2009,(05).
[2] 吴国恩.我国内陆河水运工程监理探讨[J]. 中国水运(下半月),2008,(12).
[3] 卢增润.探讨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理[J]. 中国-东盟博览,2012,(05).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水利部和流域机构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办法,结合区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区水利局是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续建、扩建和维修加固的小(二)型水库、塘坝、大口井、河道治理、供水、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第四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中央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按水利部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水利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协调、服务。
第二章建设程序
第六条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分为:立项准备、项目立项、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招投标、开工许可、建设实施、工程验收、资产移交、后评价等阶段。
第七条立项准备
立项准备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文件的编制和审查。
1.文件编制单位的选择
(1)拟列入区级及以上政府财力投资计划、市级及以上财力补助的项目,由区水利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编制。
(2)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投资,以及拟列入区级财力补助的项目,由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编制。
2.文件编制要求
(1)项目建议书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编制。
(2)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编制。
(3)初步设计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编制。
(4)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可以合并编制的项目包括:
①工程估算造价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项目;
②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投资,工程估算造价在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的项目;
③拟列入区级财力补助,工程估算造价在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的项目。
(5)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合并编制,初步设计应单独编制的项目包括:
①拟列入区级及以上政府财力投资计划的项目;
②拟列入市级及以上财力补助的项目;
③工程估算造价在2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含2000万元)的项目。
(6)对工程估算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均单独编制。
(7)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须经区水利局初步审查;初步设计文件须经区水利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通过后方可进入项目立项。
第八条项目立项
在完成项目立项相关准备工作后,应按以下审批权限进行项目立项。
1.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投资,以及拟列入区级财力补助的项目,由区水利局审批立项。
2.列入区政府财力投资计划的项目,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立项。
3.列入市级及以上政府财力投资计划、补助的项目,经区发改、水利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发改、水利部门审批立项。
第九条施工图设计与审查
1.项目法人按照项目立项批复意见,组织施工图设计。
2.对列入区级及以上政府财力投资计划、市级及以上财力补助的项目,水库、塘坝、供水设施等项目,或工程预算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河道治理工程,以及其他须进行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应进行施工图审查。
3.项目法人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并将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或专家组的审查意见和修改完善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第十条招投标
1.政府财力投资占主导地位水利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阶段招投标按以下要求执行。
(1)应进入有形市场招标投标的项目包括:
①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项目的监理、施工;
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土石方、桩基础等专业工程项目的监理、施工;
③使用市级及以上资金工程项目的监理、施工;
④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
(2)所有区政府财力投资占主导地位水利工程的招标应以工程量清单报价、合理范围低价中标的方式进行;有市级及以上建设资金的项目,执行市水利局有关规定。
(3)对有政府财力,估算投资在50万元以下的小型水利工程项目,要求建设单位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施工队伍,施工队伍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抢险救灾、以工代赈等特殊工程的招投标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投资工程的招投标依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4.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应具备相应的水利专业资质,严禁在同一经营实体范围内同时承担全部设计、施工、监理或同时承担施工、监理作业。
5.区水利局对招投标全过程监督,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招标申请,并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报区水利局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对外;严禁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擅自提高招标要求。
6.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格式,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合同副本和招投标情况总结资料报区水利局备案。
第十一条开工许可
项目法人在开工前,应在主体工程具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明确的条件后,向区水利局提出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方能正式开工。
1.项目法人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区政府或水利局予以确认。
2.项目法人将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项目划分等文件报区水利局备案,并向区水利局提出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区水利局审查后对项目划分和开工报告予以批复。
第十二条建设实施
1.区水利局依法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
2.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组织和实施者,按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总额、质量安全实行全过程管理,保证建设目标的实现,对国家或投资各方负责。
项目法人要充分发挥建设管理的主导作用,创造良好的建设条件,依法授权工程监理,使之能依法行使监理职能。
3.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建设监理合同,对项目建设工期、质量、投资实施优化管理。
4.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履行施工合同,负责项目的工程建设,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第十三条工程验收
工程实施阶段结束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工程验收。
1.验收标准: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或政府财力投资的项目,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执行;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参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执行。
2.验收主体和责任:项目法人主持完成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等;区水利局主持完成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
3.工程验收资料制备由项目法人统一组织,有关单位按要求及时完成并提交;项目法人对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检查。
4.工程档案资料整理跟随工程进度同步进行,数据真实,签证齐全。
5.涉及到水库、塘坝、重点堤防的工程,应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6.项目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项目法人应按《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要求,报区审计局进行工程结算审计。
第十四条资产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法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国资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并向项目运行管理单位移交。
第十五条后评价
1.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一般经过1至2年生产运营后,要进行一次系统的项目后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影响评价——项目投产后对各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价,经济效益评价——项目投资、国民经济效益、财务效益、技术进步和规模效益、可行性研究深度等进行评价;过程评价——对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评价。
2.项目后评价一般按三个层次组织实施,即项目法人的自我评价、项目行业的评价、计划部门(或主要投资方)的评价。
第三章建设监理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建设实行建设监理制。要全面实行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逐步实行设计阶段和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实现全过程监理。凡工程估算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施工阶段应进行工程监理。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按批准的资格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揽相应工程的建设监理任务。严格禁止监理单位无资格等级和超越资格等级规定承担建设监理任务,禁止监理单位转让、分包监理业务。
第十八条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工程师应持证上岗,监理人员上岗应经过岗前培训。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要根据工程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建设监理细则,使监理工作有章可循。应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向施工现场派驻身体健康、专业对口,并具备监理资格,能够胜任实际工作、足够的监理人员。
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对工程进行全过程控制,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工程不予签证,并有权责令返工,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检测试验力量,对大型项目要设立相应的监理试验室。工地试验室所做的试验项目应经业务主管部门和有关技术部门认可。
第四章质量、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区水利局受市水利局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委托,对本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行使监督管理职能,代表政府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强制监督,质量与安全监督贯穿整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第二十二条区水利工程建设实行“法人负责、企业保证、监理控制、政府监督”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安全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三条水利工程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各参建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在工程开工前与区水利局签订安全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安排专职安全员负责工程安全工作。
第二十四条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各司其职,严把工程质量、安全关。若出现质量、安全问题,视情节依法处理;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除依法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外,对负有责任的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三年内禁止进入区水利工程建设市场。
第五章工程档案
第二十五条水利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水利部《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凡在区内进行的所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均应在竣工验收前完成资料整编;在工程移交前,完成归档工作,一式三份分别提交区水利局、区档案馆和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存档。
第六章建设市场管理
第二十七条区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实行准入和备案制度。
1.在区从事水利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工程咨询、招投标等业务的单位,每年应到区水利局办理企业准入登记备案,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将不允许在区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
2.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大对进入水利工程市场的工程咨询、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3.实行抵押金制度。为避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外地入区企业收取“农民工工资支付押金”;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护生态资源,对在建水利项目收取“资源保护及施工现场清理复原抵押金”。
第七章附则
关键词: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监理
中图分类号:TU986.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Abstract: this article is the author of the work experience in recent years are briefly described the landscape project supervision work. How to do well and landscape project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work puts forward some corresponding measures.
Keywords: landscape project;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1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监理的特点和性质
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监理是指针对园林工程项目建设,社会化、专业化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所进行的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的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
1.1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特点
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监理是针对园林工程项目建设所实施的监督管理活动,是有明确依据的园林工程建设行为。园林工程建设监理的行为主体是具有园林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园林工程建设监理的实施需要业主的委托授权。现阶段园林工程建设监理主要发生在项目建设的实施阶段。园林工程建设监理是微观性质的监督管理活动。
1.2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性质
主要表现为服务性、独立性、公正性和科学性。(1)服务性:工程建设监理服务的对象是项目业主,所提供的服务是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来进行的,是受法律约束和保护的。(2)公正性:指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监理事务过程中,不受他方非正常因素的干扰,依据与工程相关的合同、法规、规范、设计文件等,基于事实,维护和保障业主的合法利益,但不能建立在损害或侵犯承包商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当业主与承包商产生争端时,监理工程师应公正地处理争端。(3)独立性:监理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与项目业主和承包商没有任何隶属关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之间的关系是通过监理委托合同来确定的,监理工程师代表业主行使监理委托合同中业主赋予的工程项目管理权,但不能代表业主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责,业主也不能限制监理单位行使建设监理制度有关规定所赋予的职责。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是由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以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签订的施工合同为纽带的监理和被监理的关系,他们之间没有也不允许有任何合作关系。
2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监理应具备的素质
2.1掌握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
不仅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同时还要具有丰富的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养护等管理经验,才能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灵活运用理论知识及时解决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把园林监理工作贯穿于园林工程项目的设计与施工过程中。
2.2熟悉工程项目建设及监理的法律法规
监理工程师应以有关工程建设和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展开工作,做到“有理、有力、有节”,同时,要认识到监理工作具有服务性的特点,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偏不倚、客观地对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谨慎、勤勉的态度为业主服务。
2.3具备一定的艺术修养
由于园林绿化工程具有艺术内涵,相应地其监理工程师在掌握丰富专业知识的同时也应具备相当的艺术修养。监理工程师应在充分熟悉图纸的基础上领会设计意图,并根据实际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预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监督把好艺术质量关,力求达到最好的环境艺术效果。
2.4坚守职业道德
必须建立守法、诚信原则,按规定的计划、秩序、方法、手段,根据自己的判断独立地展开工作。应以相关法律规定及规范为依据,在工作中秉承“独立、合法、公正、科学”的监理原则,在操作过程中既应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不能侵害施工单位的权益。
3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监理的任务和职责
3.1园林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
(1)适时开工令;(2)审核批准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年、季、月的实施进度计划;(3)严格控制关键工序,关键分项、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工期;(4)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是否相符,如实际进度拖延时,应督促承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进度,并修改施工进度计划以保证工程能够按期完成;(5)协调好各承建单位之间的施工安排,尽量减少相互干扰;(6)协助做好材料设备按计划供应;(7)公正合理地处理好承建单位的工期索赔要求,尽可能减少对工期有重大影响的工程变更;(8)做好单位工程和全部工程的验收,使已完成的工程能够投入使用。
3.2监理工程师控制工程施工进度的职责
(1)控制工程总进度;(2)监督承建单位执行进度计划,根据各阶段的主要控制目标做好进度控制,并根据承建单位完成进度的实际情况,签署月进度支付凭证;(3)向承建单位及时提供施工图,规范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资料;(4)督促并协调承建单位做好材料、施工机具与设备等物资的供应工作;(5)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进度报告,组织召开工程进度协调会议,解决进度控制中的重大问题,签发会议纪要;(6)在执行合同中,做好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实施中的记录,并保管与整理各种报告、批示、指令及其他资料;(7)组织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
4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理
4.1深刻领会设计意图
开工前应踏勘现场,熟悉施工图纸与施工规范、操作规程等。针对其艺术性的要求,深刻领会设计理念,做好施工图纸会审,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监理交底。
4.2把好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关
因不同地域的地形地貌、人文环境、设计理念的差异,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操作的熟练程度又不甚相同,这就要求监理技术人员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进行详细地审查,进行充分论证。
4.3严格控制园林绿化材料的质量
监理技术人员应根据设计要求严把苗木质量关,在苗木进场前对其进行审查,必要时对苗木的修剪、起运及保活、保鲜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理;对投入材料的订购、检查、验收、取样、试验等均应进行全面控制,从组织货源到使用认证,要做到层层把关。
4.4重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监理
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是构成工程质量的基础,做好园林绿化工程现场监理是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理与控制的关键。施工现场监理最终的落脚点是工序质量控制,因而搞好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理与控制也就得到了保证。
4.5严把园林绿化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审关
园林绿化工程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是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在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时,一定要坚持标准、严格检查,避免出现判断错误,每一分项工程检查验收时不可降低标准。
4.6督促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后期养护管理
关键词:工程建设 监理现状 防治措施
0引言
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起步晚,旧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还在束缚着监理制度的发展,对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与质量监督的关系模糊,关于工程建设监理的法规制度不完善,监督引导机制不健全,对工程监理的作用、意义和监理人员的素质理解片面等原因,使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还存在许多问题,还有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1 工程建设实行监理的必要性
1.1从管理的角度来看,过去几十年建设活动基本是由建设单位自己组织进行,如此运作,弊端很多,影响了工程技术管理水平的提高,造成人才浪费和管理费用的浪费。
1.2从工程建设质量保障的需要。工程建设监理是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建设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并要对工程的投资、进度、合同管理及建筑安全等进行监管,保证建筑工程质量。
1.3从适应市场经济、改变政府职能、与国际市场接轨的需要,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全面、全过程的专业化、专家化、职业化的监督管理是社会进步趋势。
2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现状
2.1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起步晚,在制度方面存在诸多缺陷。近年来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但有了监理后,有些业主忽视了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单位多以挂靠形式出现,表面看资质等级符合要求,实际现场技术管理能力欠缺。目前监理单位的工作权限大多仅限于进度和质量的控制,但随着工程管理的综合程度越来越高,监理单位行使权利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往往处于有职无权的尴尬局面。
2.2监理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主要反应在:一是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不合理;二是监理工程师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三是监理人员缺乏实践经验。
监理工程师是在具有一项专业技术知识和有一定实践经验基础上,增加管理和法律知识后复合型的管理人才。目前,我国的监理人员来源比较广泛,主要来自勘察设计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基建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他们即使获得监理工程师注册,但由于缺乏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因而在监理工作中不能有效地发挥组织、协调、管理的作用,难以使监理工作取得成效。监理队伍中既有取得监理上岗证的,也有未取得上岗证、更有没有通过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有退休外聘人员、也有刚出校门的学生;甚至有些是单位下岗编外人员,经过短期监理培训就从事监理工作。从而使得监理队伍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2.3工程监理招标导致恶性低价竞争。自从工程监理招标实行最低价中标以来,价格竞争似乎成了最重要的手段,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普遍低于收费标准。很多建设单位不是以考察监理单位的资质和人员的素质作为优选条件,而是以最低的工程监理费作为选择的唯一标准。部分监理单位为了能得到监理业务,互相压价,从而致使恶性低价竞争。最终导致监理人员的素质提不上来,服务质量下降,严重影响了监理工作的质量,从而影响了整个监理行业的形象。对工程建设监理乃至整个建筑市场的规范化都非常地不利。
2.4部分工程监理企业内外部形象差。有些监理人员急功冒进,不认真分析工程施工现场的现象与本质,技术水平与管理能力不足以服众,使施工单位产生抵触情绪;有些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哥哥弟弟一团和气,不能体现工程监理的严肃性,不能令行禁止;有些监理人员不注意仪表形象、散漫自由,不遵守职业道德,随便“ 吃、拿、卡、要”。形象的缺失意味着企业无形资产和信任度的下降(监理合同是委托合同,信任是委托的前提)。
3 对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存在问题的防治措施
3.1建立健全监理组织体系。监理工作必须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明确分工,实行岗位责任制。每个工程项目监理部都由总监——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三级分工负责,责任落实到人,项目部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使监理单位形成了上下内外协调、高效率快节奏、有条不紊的运行机制。
3.2监理单位要建立监理人员学习与培训制度,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综合素质。一方面,从全方位、全过程监理的要求来看,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还不能与之相适应,迫切需要加以提高。另一方面,由于工程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层出不穷,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也不断更新,信息技术日新月异,这些都要求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这样才能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3.3加强对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维护监理的公正、客观、科学性。业主与监理人员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人员与承包商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要始终维持自己独立第三方的位置,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质量,维护自己的声誉,赢得双方的尊重,赢得客户。
3.4要通过监理投标方案吸引招标单位,力争中标。中标后企业要有合理的利润,报价过高过低都不好,报高了会降低中标概率,报低了企业利润就少了,因此必须寻找一个较为合理的报价。要做到这一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前应确定一个投标小组,小组成员必须是懂技术、经营成本核算、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综合性人才。投标人员在报价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图纸等,并深入调查工程所处的地理条件以及交通条件,确立工程的重点难点,再确定项目监理投标方案。
4 结语
目前我国的建设监理事业还存在一些问题,这是建设监理事业发展和不断完善的必经过程。建设监理事业稳步和谐发展需要政府和社会从各方面给予关心和扶持,尤其是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用法律的武器制止建设工程中的违规操作。相信在有关政府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监理企业不断完善自身条件,定会使监理行业得到有效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黄洪刚,梁锋,蓝奇.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与思考[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6(9).
【关键词】水利工程;监理;现状;措施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
1、工期短且进度要求高。水利工程项目通常由国家拨款或由当地政府筹资建设,有的是作为政府形象工程而建设。
2、施工环境条件差。水利工程大部分在野外露天作业,受天气影响较大,许多工序的规范施工都受到气候的限制。
3、资金尺度模糊。水利工程的资金主要是来源于上级拨款或地方财政,但由于种种因素,投资总是不能完全到位。
二、水利工程监理的含义及做好监理工作的依据和条件
1、水利工程监理的含义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是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建设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的监督管理。监理单位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履行好监理职责,根据业主要求开展具体的监理工作。
2、做好监理工作的依据和条件
(1)做好监理工作的依据
做好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必须掌握实施监理的依据:①国家和建设管理部门制定颁发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②技术规范、技术标准,主要包括周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施工规范、施工操作规程等;③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文件、设计文件;④项目法人与施工承包商依法订立的工程承包合同,与材料、设备供货单位签订的有关购货合同,与社会监理单位签订的建设监理合同以及项目法人与其他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
(2)做好监理工作的条件
监理工程师的必备条件包括广泛的知识,包括理论水平、专业技术水平、施工管理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经济方面的知识等,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才能在监理过程中抓中心、抓方法、抓效果、把握监理的大方向和坚持正确的原则,才能起到权威作用。
三、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现状分析及存在的问题
1、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水利工程监理工作开展中,监理单位体制问题、人员专业素质等问题是影响水利工程监理工作质量的关键。另外,水利建设管理体系的不健全、建立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等导致了目前我国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的现状。水利工程中标企业中标后的分包也为工程监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水利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1)监理单位定性不清
我国目前水利工程监理机构普遍存在定性不清的问题,有个别单位甚至没有固定独立的办公用房和专职的监理人员,致使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积极性不高等现象出现,对有效的进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并严重影响了监理工作开展的实际意义。
(2)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
目前,水利工程监理人员当中,专职的、高素质的人员相对较少。首先是兼职人员的比例甚至要比专职人员多,人员结构上的不合理,是水利工程监理人员面临的一大问题;其次是监理人员当中,其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水平、相关学历和职称都不是很高,以及专业结构配备不齐全、不合理,不能满足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
(3)部分业主擅权,监理单位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项目进行过程的组织协调)是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工作,但是有些单位聘用监理只是为了完善手续而已,未能做到严格按合同要求去做,有些业主只是部分放权,对于有些工程费用款项审批上,责任未能合理落实,致使部分工程尚未完工而施工企业的工程款已全额支付,监理人员不能完全行使自己的权利,这样势必给水利工程建设的严格管理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4)部分施工企业的监理意识淡漠
有些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工作极不配合,无视监理人员的存在,导致施工现场的各方面关系比较紧张,各方面工作得不到很好的配合与沟通,是的监理工作没有一个很好的工作氛围和工作环境。
四、做好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的对策
1、健全监理机构,强化监理职能
工程项目监理效果的好坏与监理机构组建有着密切的关系,必须根据工程规模、工程特点予以综合考虑,建立一个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业务水平高的监理机构。无论是从搞好工程管理的角度,还是增强各级监理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调动工作积极性的角度来说,都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
2、 勤学苦干,努力提高监理人员素质
工程建设监理是一项实践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是具有专业性、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行业,其效果的优劣,关键取决于监理工程师的水平、能力以及素质的高低。因此,要求监理工程师具有较高的学历和多学科的专业知识,同时不断学习并熟练掌握工程建设经济、法律、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提高自身能力,才能胜任监理工作。
(1)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监理工作的特点之一是要体现公正原则。监理工程师在执行过程中不能损害工程建设任何一方的利益,因此,对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都有严格的要求。
(2)树立自身威信,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应当以“廉洁、守法、公正、诚信”为职业准则,以“公平、独立、自主”为工作原则,依据国家工程建设法律与行政法规,按照工程验收规范、规程、规定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监理工作。
(3)提高可预见性和洞察问题的能力。如何提高监理人员事先预见性和洞察问题的能力,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维护好合同双方利益和国家利益,对监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4)增强协调关系能力,监理工程师要协调好合同双方关系,除了合同管理知识和经验外,还必须有一定的社会经验、工作经历以及工程施工实践经验。应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准确掌握工程施工的第一手资料。
3、以投资控制为基础,以进度控制为条件,以质量控制为核心,认真抓好工程建设
工程建设监理的控制管理主要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三大内容,其中投资控制是基础,进度控制是条件,质量控制是核心。坚持以“安全生产为基础,工程工期为重点,施工质量为保证,投资效益为目标”的原则,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及时协调工程进度、质量与合同支付的关系,促使合同管理目标得到优化的实现。
(1)工程投资是水利工程建设的基础,投资控制的重点是在业主授权范围内,以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认真做好工程量支付、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核定以及处理好工程索赔,把工程投资控制在合同范围内。
(2)工程进度是水利工程建设的条件
制定科学、合理的工程建设进度计划是实现进度控制的前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某些影响进度因素的干扰,往往会使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存在偏差,监理工程师应采用必要的手段,及时发现产生偏差的原因,采用行之有效的方法,调整实际进度。
(3)工程质量是水利工程建设的核心
①推行以动态控制为主,事前预防为辅的管理办法,主要抓住事先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三个环节。
②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就是按合同赋予的权利,围绕影响施工质量的各种因素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
③竣工验收的质量控制,项目监理机构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及现场检查,合格后予以签认;对于有使用要求的分项,必须在检测、试验或运转后再进行检查评定、验收。
五、结束语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水利行业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水利监理工作是实力工程的重要内容,水利监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水利行业的发展。因此我们应该加大对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的学习,使我国的水利工程得到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素琴.浅谈水利工程施工工序质量监督与控制[J].山西建筑,2005.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存在问题研究;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是具有社会专业化的水利建设监理单位,接受某项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法人的委托和授权,以确保该项水利工程投资目的为宗旨,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其他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委托监理的合同,对即将实现的此项水利建设项目进行微观的监督和管理等系列活动。因此,水利建设监理在整个水利工程建设中起到了促进和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作用。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主要对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
1.水电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及程序
1.1质量控制方面
(1) 确定工程质量要求和标准;
(2) 审查总包和分包商的资质,审核其是否配备与工程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相符合的力量并督促其完善;
(3) 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材料、构件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和品质,批准或不同意材料、构件、设备其来源;
(4) 对永久性生产设备和装置,按审批同意的设计图纸组织采购或订货,这些设备到场后对其进行检查验收,主要设备应开箱检验,对于国外引进设备,在交货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参与开箱逐一查验;
(5)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保证工程质量具有可靠的技术措施;
(6) 对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审核其试验报告及技术鉴定书;
(7) 督促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改进计量及质量检测技术和方法、手段;
(8) 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对部分工程或工程部位应下达质量要求标准;
(9) 对于与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技术说明书或实测报告,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要求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0) 审批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
(11) 组织竣工验收、审核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整理有关监理工作的资料文件并编目、建档。
1.2进度控制方面
( 1) 熟悉、了解工程项目建设工期各节点目标和总目标;
( 2) 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项目总进度计划和阶段进度计划,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控制其执行,必要时,督促其及时调整;
( 3)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每月进度实际值与计划值的比较,滞后时采取相应措施;
( 4) 审核承包单位提出的材料、设备订货计划,并督促其执行。
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现状中存在的问题
2.1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两个主体对监理工作的认识深度不够。
作为委托方的部分业主或为应付上级;或为领取施工许可;或认为监理仅是质检工具;或将监理化为业主利益方,更有甚者常以地方惯例来决定实际工程问题。这些都导致监理单位低效服务于工程效益,往往令其扮演“替罪羊”的角色。而承包商方面也存在在施工质检环节过分依赖监理,推诿其权责给监理员;不严格按合同约定事项进行规划组织,导致建设管理混乱无法实施正常施工;更有些施工单位认为监理与业主站在一条战线上,在施工中不予以配合延误施工的现象。
2.2监理单位软环境建设较为薄弱。
主要集中在监理单位管理水平低下和监理员整体素质偏低两点。根据实际了解,仍存在一些非独立的监理单位,这些单位依旧在有任务时临时拼凑非专业人员执行监理任务,这些人在法律和经济管理方面缺乏理论和实际知识及经验,不能有效运用现代管理手段控制工作质量和效率。其中的人员组成多半是离退休人员,这类人群的稳定性差,吸收和接受前沿或新技术水平低、组织协调能力不高,容易给监理单位的长远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2.3建设施工过程监理无法发挥控制监管的作用。
许多私有监理单位在水利工程建设现场时,其监理控制极不规范。一些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由于自身条件还无法严格按工程建设规范施工,仍存在“设计施工同时走”;或当隶属一家单位全包某项工程建设时就会出现承包、设计及施工部门的权责利多头管理混乱现象。这些情况多导致监理员的意见和决策无法有效实施,令工程质量监督漏洞频现。在水利工程中,特别是小型水利工程中,投资、进度、质量及安全的失控就意味着整个工程的低效浪费。因此,必须及时对这些问题加以改进和控制,找到切实可行的对策来改善监理工作的现状。
3.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改进对策
水利工程建设虽然在制度方面逐渐走向规范化和成熟化的理论管理,但是在实际推行中仍带有制约性,这点在小型水利工程上尤为突出。针对现阶段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的各方面问题,可采取相对应的有效改进,其具体对策有以下三点:
3.1妥善做好水利工程建设两大主体的沟通协调。
良好的沟通协调是保证监理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做好与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沟通协调的有效手段就是认真做好第三方监理工作的宣传和普及。从思想的根源上让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了解监理工作的目的、意义以及重要性。监理工作效率的提高,要靠业主的尊重和信任;要靠承包商的理解与配合;要靠设计单位的协助和支持。监理单位与三者相辅相成,任何一环的沟通不到位都会影响监理质量。监理人员在处理业主方关系时,应令其明晰监理工作所处的利益考量点在整体而非个人行为;在处理与承包商的关系时,应令其明晰利益归属的公正性,使其明晰监理承包合同的权责,严格合同条款,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在处理与设计单位的关系时,应以施工结果为切入点,令其明晰设计优劣决定整个水利工程质量的好坏,而监理工作正是为这一目标的正向发展做保障。
3.2强化和优化监理软环境。
监理单位若想长足良性发展,就要不断完善自身软环境建设。这就要求监理单位加强监理工作管理,重视和提升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监理工作管理就是要严格约束监理工作的操作流程。应加强监理单位和现场监理工作的宣传度,开展舆论监督做实做好监理工作。应清楚认识水利工程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认真做好各方面的技术分析,编制好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来增加可行性和准确性。加强自身软环境建设,就要增强监理单位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加强监理行业的自检自律,营造透明公平公正的竞争市场。加强监理员的职业道德培养和提升。加强对监理人员质量、安全及新技术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加强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实行监理员变更备案制,变更人应在项目法人书面同意后,报送主管部门备案。根据市场需求,扩大水利工程监理队伍,引进综合性高素质的总监人员,带动整个监理队伍从技术和道德层面得到提升。
3.3重视小型水利工程的监理。
应充分认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尤其要加强对小型水利工程的监理管理。
3.3.1 善于创新小型水利工程的监理模式。
对于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可推行监理区域负责制,按集中管理要求由项目法人或水管部门负责将单位区域内的小型项目打捆监理。具体实施方可采取年度招标的形式选择监理单位。
3.3.2 改进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监理队伍。
修订监理招标示范文本文件,在概算批准额的基础上,按有关费用标准,综合考虑监理跟踪检测及交通保障等费用;监理招投标价以综合费率或明标价确定;必要平行检测费应按检测方案,由项目法人作为独立费用额外支付;应从投标人的履约力、拟投监理员的信用、行为、技能方面综合评标赋分来预防不良竞争;同时,修订监理合同文本,深化监理工作的职责。招标人应对投标人进行资质资格的审查以及标后监管,杜绝监理单位挂靠、违规出借资质投标行为的产生。当监理单位中标后应实行监理区域负责制,由单位派驻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监理员组成现场监理小组开展工作。
3.3.3 突出工作重心,保证监理工作的良好成效。
现场监理小组应按照统一、高效、精简、专业和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合理规划管理模式和层次,统筹调度,集中管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强化现场监理,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和细则,严格执行工作的规范。
4.结语
十二五期间是中国水电高速发展时期,也是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单位面临重要挑战和转折的关键时期。监理单位只有严格遵守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的规程、规范。在设计协调管理、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方面,不断提高管理手段和方式,才能有效提高企业的竞争力,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监理
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项目管理的的特征,建设管理的目标就是在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在设计范围内,并按设计要求发挥效益。以下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体会,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策略进行一些总结。
1 严格开工报告的审批
开工报告的审批是检查项目施工准备是否充分的关键环节。要认真检查项目法人的组建是否规范,建设资金是否落实,项目合同是否签订,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能否满足施工要求,项目征占地和林地占用手续是否完备,移民搬迁和施工场地的“四通一平”能否保证工程建设需要,项目所需主要设备和材料是否落实,是否办理了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2 建立健全招标投标机制,有序推进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做好招投标工作,严把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查队伍的“准入关”,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一是抓好招标投标管理的组织建设。目前,已建立了评标专家库,下一步还需对专家的组成结构和抽取方式进一步完善,确保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公正。二是严格对招标单位的监管,确保招投标工作的规范、有序。三是建立全省性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诚信考核体系,加强对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管,把诚信考核结果纳入招投标环节。认真抓好《招标投标法》的宣传和落实,严格施工企业资质的动态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诚信”的原则,争市场运行机制。四是严格控制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的比例,增加透明度,使暗箱操作变为阳光作业,形成公平竞,邀请招标、自行招标和不招标项目要履行批准程序。五是强化水利工程招标事项核准后的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核准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开展招标活动。六是推进招标文件标准化和规范化,探索开展电子招标。做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等标准文本的宣贯实施工作。在国家水利部的统一部署下,在全省开展电子招标调研活动,选择有条件的工程项目进行试点,积极探索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建设,提高水利工程招标效率,增强招标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3 强化合同管理
(1)全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推行按照项目属地和行业管理原则建立合同备案制,建立健全合同订立和履约监管机制,在全省推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和廉政合同的“双合同制”,严查在合同外另行签署违背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等违法违规问题。防范水利工程建设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合同进行监督指导。监理单位要按照项目法人的委托认真履行好合同管理的职责
(2)在参建单位中树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的一切行为均要以合同作为惟一依据的意识,项目法人首先要在观念上做到从行政管理方式到合同管理方式,提高合同意识,把合同管理运用于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及项目管理的全过程。项目合同如在建设工程中出现变更,要严格按照水利部相关规定,一般变更由监理核定,报项目法人同意后,由原设计部门出具变更通知,而出现重大变更,要报原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后方能实施。
(3)建立健全培训制度,提高各级水行政管理部门和工程项目建设主体合同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
4 抓好项目建设过程中关键节点工期的管理
抓好项目建设关键节点工期的管理是项目建设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关键。由于水利工程项目的关键节点工期一般有大坝截流、大坝基础处理、度汛坝体填筑、水库工程下闸蓄水,这些节点工期都有时间和质量要求,受季节性制约因素影响大,因此,工程建设必须按节点目标来制定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各阶段的施工进度。完成进度目标后要及时按相关规程评定工程施工质量并组织验收,上一个节点工期目标没有完成,不能进行下一个工序施工。
5 进一步规范建设监理行为,提高建设监理水平
一是加强监理单位的资格管理,严禁监理单位无水利建设监理资格、超越资格等级或业务范围承揽业务,严禁监理人员无证上岗,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了降级和清出制度;二是加快监理单位的改革步伐,全省所有监理单位都要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按现代企业制度运作的公司制企业。加强监理队伍建设,鼓励开展创建名牌监理公司活动,培育一定数量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监理单位。促进监理单位严格执行合同,人员到位,工作到位。三是严格实行监理公开招标,引入竞争机制,激励监理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四是切实增强水利工程的监理手段,提高监理服务能力。在监理合同中要明确监理人员要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实现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目标。五是进一步强化对监理企业的监督管理,完善监理备案制度,建立起全省统一管理,各市、县属地管理的政府监督体系。建立和完善监理企业常态化考核和信用评价制度,规范监理市场。
6 结语
水利工程建设是社会性的生产活动,它具有建筑地点固定、项目建设周期长、产品面积大、资源占用多的特点。在项目建设工程中,涉及各参建单位,施工交叉,工程人员多,项目建设外部环境不封闭,干扰因素多,牵涉面广,项目建设受施工程序和进度节点的要求,是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工程项目建设中的质量、投资、进度的控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本文认为,为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规范招标投标管理、提高工程监理水平,加强政府监督并针对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实际创新建设管理模式是做好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关键。
参考文献:
关键词:工程监理部人员素质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
工程建设监理的控制管理主要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三大内容,其中投资控制是基础,进度控制是条件,质量控制是核心。因此,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抓住这个核心。同时协调处理好“进度、质量、投资”三项合同目标的相互关系,促使合同管理目标得到优化实现。下面结合自己的监理工作,谈一谈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的建设监理,提出几点论述与同行们互相交流学习。
一、建立一个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项目监理部
工程项目监理效果的好坏与监理部的组建有着密切关系。一个强有力的、完善的项目监理部要求组成人员精干,业务水平较高,且人员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因此如何在监理部内部进行合理分工,明确各人的岗位职责,无论是从搞好工程监理的角度还是从增强监理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调动工作积极性角度来说,都是一件重要而又认真值得去做的事情,只有分工明确,监理人员各尽其能,才能充分发挥监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同时,监理部再根据各人的不同专业特长,分配其不同的工作内容,明确其工作范围内的职责,并在其专业薄弱处予以弥补,完善其工作,使得监理部总体监理水平保持较高的水准,以适应当前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
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对监理人员的素质要求
1、业务素质和技术技能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具有专业性、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特点,监理效果的优劣,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监理人员的水平、能力以及素质的高低。因此,一方面要求监理人员具有较高的学历和扎实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同时还要了解和掌握一定的政策法规、计算机应用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成为工程建设的复合型人才,再不断总结经验,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持续保持较高的知识水准,才能胜任和提高监理工作水平。另一方面,监理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及身体素质等也决定着监理工作的质量。具体表现为政治合格、遵纪守法、法制观念强,熟悉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行事,具备公平、公正、廉洁自律的思想,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团队精神,身体健康等。总之,监理工作要求人的综合素质较高。
2、具有使人信服的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应当以“廉洁、守法、公正、诚信”为职业准则,以“公平、独立、自主”为工作原则,依据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监理工作。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并不是完全与“物”打交道,而多是与“人”打交道,如若没有能使人信服的能力,监理指令、建议、审核意见和处理问题的办法等,就很难得到支持与贯彻执行,监理工作也就难以取得应有的成效。同时,监理人员还必须要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和公正处理问题的工作态度,不能损害工程建设任何一方的利益,勤于采用调查研究和善于沟通的工作方法,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做到遵纪守法、公正廉洁、尽职尽责。以建设监理法规为依据,法律法规为后盾,热情为工程建设服务。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起监理的威信,使监理工作保持顺畅和取得应有的成效。
3、具有可预见性和洞察问题的能力
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义务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但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往往是没有明显预兆的,一些违规行为多是在隐蔽状态下进行的,有时还会给监理人员以假象。因此,如果监理人员不谨慎,事先没有预见性和洞察问题的能力,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和制止,那将会产生很大麻烦,而最终将会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由于人为的或施工机械(设备)故障、使用劣质材料、偷工减料等原因会给工程的质量安全留下隐患,如果监理人员不能够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事后一旦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责任将无法摆脱。俗话说:“防患胜于抢救”。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预先指出不使其发生,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总比事后补救要好的多。这就要求监理人员不仅要在宏观上进行监理预控,即在大问题不违反原则,符合规程规范;还要在微观上注意到每个细微环节,将安全生产、产品质量作为控制重点,针对工程施工管理中的“多发病”、“常见病”,要尽可能多的事先想到一两步,预料到将可能发生什么问题,做到防患未然,这样才能真正有效地发挥监督管理的作用。
4、协调关系能力
监理人员要协调好合同双方关系,除了必须具备合同管理知识和经验外,还应有一定的社会经验及工程施工实践经验。应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准确掌握工程施工的第一手资料。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及工程建设各方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坚持实事求是、平等协商、公正合理维护合同双方利益,融洽各方关系,充分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以利于工程建设的顺畅进行。
三、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工程施工阶段是使工程设计意图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实体的阶段,也是最终形成工程产品质量的重要阶段,因此,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不仅是施工监理重要的工作内容,也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就是按合同赋予的权利,围绕影响施工质量的各种因素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
1、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部应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签认;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技术性能报告,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使用。对施工过程中拟使用的机器、计量器具等应要求承包单位上报有关检测部门的鉴定证明,并注意其有效期限。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要附质量证明资料、进场质量检验记录审核签认,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未经项目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项目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在设计交底前,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会,并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记录)进行签认。项目监理部依据监理规划、设计文件、规范等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由总监审批后实施。总监应及时组织各监理人员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并根据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由承包单位负责整改,最后由总监审定。
2、施工过程阶段的质量控制
在施工过程阶段推行以动态控制为主,事前预防为辅的管理办法,主要抓住事先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三个环节。一切以数据说话,一切以书面为根据,做好提前预控,从预控角度主动发现问题,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进行动态控制。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抓“重点部位”的质量控制,对工程施工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控,从而有效的实现工程项目施工的全面质量控制。项目监理部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情况,对重要的原材料、半成品配件,按规定组织检验试验,对重要的分项、分部工程和各项隐蔽工程,组织旁站监理和检查验收。审核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现场试验(评定)报告,经审查确认并签认后方可用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由项目监理部签认。项目监理部处理工程变更,如果是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项目监理部,由项目监理部组织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项目监理部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检查分析项目施工质量状况,并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负责起草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代表签字。
3、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项目监理部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检验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及现场检查,合格后予以签认;对于有使用要求的分项(电器、设备调试等项)必须在检测、试验或运转后再进行检查评定(验收)。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检验批)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同时应督促承包单位做好竣工资料的整编工作,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及工程质量报告,针对工程质量和内业资料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及时间要求,整改完毕后签署竣工报验。
4、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方法
监理工程师通常采用质量控制的方法有:见证、旁站监理、巡视、平行检验,具体视施工现场情况确定其采用的方式。对工程重点部位、易产生质量通病的工序等可设置质量控制点或待检点。现场质量检验方法有:目测法、量测法、测量法(借助测量仪器设备进行测量检查)、试验法(通过试件、取样进行试验检查)。监理工程师要充分了解和掌握承包单位“三大员”(即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情况,根据各人的弱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以防发生重大过失,给工程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促使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施工员、质检员、现场安全员到位,逐步强化以承包单位自身三检制为基础的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改变施工质量只靠监理工程师管理的被动局面,提高工程质量一次报验合格率。用辩证的观点去正确对待和处理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用公平、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去处理施工合同中发生的矛盾。当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发生矛盾时,要求承包单位以施工质量求工程进度,以工程进度求施工效益,确保工程质量标准的实现。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动态控制,以事前、事中控制为主,事后控制为辅相结合的控制方法;强调监理工作的预见性、计划性和指导性,最大限度地采用先进的计算机目标管理及科学化的统计资料分析。针对施工条件的变化和工程进展情况,阶段性向业主单位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和分析报告。
四、施工阶段投资控制
投资控制的重点是在业主授权范围内,以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认真做好工程量支付、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核定以及处理好工程索赔,把工程投资控制在合同范围内。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要协助业主单位及时解决好设计不完善的问题,以防因此引起工期延误和施工单位索赔。依据质量合格证、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对承包人已完工程量进行计量。计量的项目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项目、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工程变更项目,监理人员负责复核或在施工现场直接获取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并签发计量凭证;总监理工程师在投资控制中的主要工作是审核签署支付证书,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处理索赔事宜。
五、施工阶段进度控制
关键词:监理工程师;施工阶段;工程建设监理
Abstract: adjust the position of supervision, coordinate with the owner, contractor relationship, and constantly improve their own quality, is the supervising units and their employees need to face the basic topic, also is the correct development, effectively exercise supervision the authority of the basic premise. This paper discusses several aspects of the and puts forward some personal opinions.
Keywords: supervision engineer; Construction stage; Supervision of project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 T-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 做好工程监理工作
1. 1 认清工程建设监理与政府建设监督的区别,摆正监理工作的位置
明确工程建设监理与政府建设监督的性质,认清两者的区别,确立监理工作的地位,摆正位置,正确地行使职权。
1. 2 熟悉政府建设监督机构的职责,努力完成监理任务
1. 2. 1 工程监督机构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
1) 对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及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的监督检查。
2) 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3) 对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
4) 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
5) 对砼预制构件及预拌砼质量的监督检查。
6) 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7) 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1. 2. 2 明确工程建设监督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熟悉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
工程建设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既是工程监督机构对工程监督宏观控制的重点,同时也是监理单位微观监理的重点。如土方回填、砼灌注桩浇筑、钢结构安装、砼浇筑、预应力张拉等。
1. 2. 3 了解、熟悉隐蔽工程验收的程序,正确履行监理职责
隐蔽工程的验收程序为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报验申请监理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同意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单位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现场检查或随机巡查或不检查。
2、 充分行使监理职权
2. 1 严格内部管理,加强项目监理机构素质建设是赢得业主信任的基础
2. 1. 1 加强行风建设
项目监理部在开展监理工作的同时,要建立和健全项目监理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及工作标准,形成工作例会制度、对外行文审批制度、监理资料及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及监理知识、专业技术的学习和绩效考核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生活管理制度等。
2. 1. 2 健全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
1) 建立各级负责人的连带责任制度。公司领导对总监、总监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一般监理人员,不仅要负技术连带责任,也要负管理连带责任,这样将责任层层分解,有利于避免出现违规行为。
2) 建立信息反馈制度。由公司制定规范的信息反馈表格,取得甲、乙双方对监理人员的监督。还可以建立巡视督查机制,组织专人对各项目、各工地监理人员进行随机巡查。从而提高业主和施工方对监理单位的信任度,约束监理人员守法从业。
3) 建立考核制度。制定对项目监理人员的考核目标,依据目标完成情况,实施以项目为单位的奖惩,增强监理人员的责任心。
2. 2 强化监理深度和力度,力争控制目标的实现是赢得业主信任的保障
2. 2. 1 及时、适时做好施工图的熟悉、审阅工作
监理公司要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阅图纸,重点审查施工图是否符合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是否符合现场和施工的实际条件,深度是否达到施工和安装的要求以及选材、选型、尺寸等图纸自身质量。要领会设计意图,熟悉图纸细节,明确工程监理的关键部位,对控制目标进行分解,编制分项工程、关键部位监理旁站规划及实施细则。在施工图审阅和监理时,要克服和消除“按图监理就可以”的思想。若存在设计疏忽,项目监理部要能事前发现或在工程隐蔽前发现、协调处理。
2. 2. 2 质量是工程项目的核心,质量控制是监理工作的重心
工程项目质量的好坏是各环节、各方面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而不是单纯靠质量检验检查出来的。为此,应该从提高工作质量入手做好质量控制。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对材料的控制,坚持先会同业主、承包方共同考察,优选供货厂家,主要材料进场要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同时原材要求按规范规定严格取样送检,不合格的材料不得进场。当采用商品砼时,要注意抽检塌落度是否符合配合比设计的要求,并观察砼的外观质量。
2. 2. 3 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赢得业主的信任
工期紧、投资大是一些大工程项目的特点,在不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基础上,如果能通过向业主提出合理化建议,缩短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无疑会带给业主更大的惊喜。为此,应该积极对设计、施工中不合理的部位提出合理化建议。
3、 正确行使监理职能
监理方与承包商的关系既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同时也是合作关系。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服从监理方,一切施工资料、施工组织方案、进度计划都必须报监理方。监理工程师对质量、进度和投资的控制都是通过承包商的工作来实现的。所以,协调好与承包商的关系,让他们理解、支持监理的工作,执行监理发出的工作指令,是监理工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
3. 1 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
监理工作中应强调各方利益的一致性和建设工程总目标,应加强与承包商的交流,鼓励承包商将建设工程实施状况、实施结果、遇到的困难和意见向监理人员汇报。双方了解得越多越深,监理工作中的对抗和争执就越少。
3. 2 经常召开沟通协调会,总结经验,解决问题
根据监理工作开展、进展的情况,经常召开例会,及时总结管理、质量、进度等方面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并将取得的工作成果向业主通报,使业主了解监、建双方的工作情况。
关键词:水利工程 监理 质量控制
一、质量监理的原则
水利工程监理工作中始终要贯彻执行遵纪、守法、诚信、公正、廉洁科学、积极主动的工作准则,维护国家和业主的利益。在业主授权范围内,独立、公正、客观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工程建设监理在其监理活动中应始终坚持质量第一、信誉至上、一切为用户服务的原则;坚持质量标准,坚持以人为核心,坚持以预防为主。要以主动控制为宗旨,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控制;以督促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主动控制为途径,监督其充分发挥自身应有的质量保证作用。严格掌握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承包单位、供货单位分包工程;严格禁止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在工程上使用。对未经工程建设监理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不予签认,且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二、质量控制的任务
施工阶段是使工程设计意图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实体的阶段,也是最终形成工程产品质量和工程项目使用价值的重要阶段。因此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不但是施工监理重要的工作内容,也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就是按合同赋予的权利,围绕影响施工质量的各种因索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施工质量控制的任务包括:审查开工条件;协助业主编写开工报告,开工令;审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单位;审查施工图纸;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控制设备、材料、机具的质量,包括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定货、加工、采购、包装运输、检验、堆放、储存、保管;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承包商执行承包合同,加强工序控制,进行检查认证;参与工程设备系统的试压、试验、试运转,以及电气、照明、动力设备试运行的检查及认证,做好有关记录;审定和处理重大的技术质量问题,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定期向业主汇报;核定完成的工程质量和工程量,签发工程付款凭证,审查工程结算;做好工程质量等级的检查评定工作,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提出施工阶段质量报告等。
三、阶段质量控制
1、设计阶段质量控制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在实行过程中,比较侧重施工阶段的项目监理和质量控制,而对投资起决定性作用的设计阶段却不够重视。致使“三超”现象频繁出现,而没有相应的约束机制来约束设计单位,最终以“名正言顺”的“调整概算”来了结。这样导致了可行性研究成果缺乏公正性,诱导许多“钓鱼工程”上马,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对于大型的水利工程,最好实行设计监理的质量控制,通过控制设计质量,真正做到节省投资。
2、施工招标阶段质量控制
施工招标可分为招标准备、招标和决标签订合同三个阶段。主要质量控制细节有:编制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评标决标。施工招标必须具备已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以及能满足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业主根据这些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编制。由投标单位进行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的设计,并据此编制报价。招标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监理单位的服务范围,授予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方面的权力。监理工程师则依据委托监理合同中业主的授权,对招标投标工作进行监理,这也是招标投标阶段质量控制的依据。在招投标阶段,对施工承包商进行资质审查,是为了选择一个在工期、费用和质量三方面均能满足预期要求的施工承包商来完成工程项目的建设,它是保证承包合同全面履行的十分重要的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施工承包商资质等级的审查;②施工承包商施工业绩和技术实力的审查;③施工机械设备和检验仪器设备的审查:④施工承包商的施工信誉和近期财务状况审查;⑤对施工承包商进行实地考察。
3、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水利工程竣工后质量的好坏主要由施工阶段的施工质量决定的。为了保证水利工程按照工程设计意图严格施工,工程中的质量控制是必不可少的。从工程建设初期工程材料资源等的投入开始就要对工程进行“以预防为目的”的监理,直到工程竣工。工程质量的监理模式按照工程建设阶段分三部分:工程建设前控制、工程在建控制、工程竣工控制。工程建设前的控制主要是对监控技术手段进行掌握,判断施工队伍是否胜任工程建设、审查实际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施工现场,以及检查施工材料的质量和制定维护施工环境的计划书等。
工程的在建控制主要是对工程施工时的施工技术进行把关,保证各工程施工工序有条不紊进行,对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监测,根据工程回馈数据进行工程变更以及适时的停工整顿,工程事故处理和建立工程监理日志。工程的竣工控制主要表现在对工程竣工资料和施工单位的质检报告和技术文件审核,对工程质量文件的整理编目建档以及评价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水平。
4、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完成情况,按现行国家标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对完成的单元、分部、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单元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及现场检查,合格后予以签认;对于有使用要求的单元工程(电器、设备调试等) ,必须在检测、试验或运转后再进行检查评定验收。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单元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同时应督促承包单位按照水利部2005年11月1日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文件要求,做好竣工资料的整编工作,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及工程质量报告。针对工程质量和内业资料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及时间要求,整改完毕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报监理公司审核签认。
参考文献
[1]姚晓民,施工招标阶段如何发挥监理作用,水利资讯,2009
【关键词】 水利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水利事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命脉和基础产业地位愈加突出;水利事业的地位决定了水利建设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也体现于工程建成后运行的始终,直接影响着工程的使用寿命和效益的发挥。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结合历年水利质量检验工作情况,下面谈谈为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工作,今后将如何开展质量检查工作几点看法。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方位地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关键在于观念的转变。把工作人员的落脚点要转移到加强水利工程管理质量上来。提高工作人员对水利建设的认识。
质量管理是由每个建设者的行动意识体现于每个施工环节上的,人的行为意识占主导地位。针对这一特点,我们始终把提高技术人员对质量认识的教育放在首位,利用工地简报、黑板报、宣传标语等广泛进行质量意识宣传和教育。根据工程所涉及的施工项目,严格执行兵团下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的有关质量检查条文,凡参加施工人员人手一册,并进行岗前技术培训,合格者持证上岗,不合格者继续学习,直到合格为止。通过岗前培训、交流学习,使广大工程建设人员全面了解掌握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的全过程。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多年的实践经验,制定质量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奖罚措施,教育技术人员树立严格的质量自律意识,坚持原则、严格把关、严格按质量程序办事、用数据说话,对违反制度的现象决不姑息迁就,真正创造了一种从建设单位到施工单位,从质检人员到施工人员同心协力抓质量的良好环境。
二、加强水利部门的服务工作,建立与参建单位的和谐关系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代表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水利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专职机构。该机构对水电工程的业主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行使质量监督权,促使工程建设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以及规程、规范、实施细则开展工程的建设活动,并对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在工作中,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一方面应该以国家的政策、法令及行业有关规定、规程、规范、标准为原则,对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进行严格地监督,另一方面也要想工程之所想,急工程之所急,热情周到地为工程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在工程建设中所遇到的困难,解答工程的疑问。
三、开展好建设监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质量
建设监理的目的是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性与公开性,强调市场之间的合同关系及监督、制约与协调的机能,以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通过监理的工作, 通过监理的有效工作,从而保证投资方投资效益的发挥,同时也通过监理的监督,来保证承包商的利益不受损害,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工程建设监理效果的优劣,取决于监理人员的水平、能力以及素质的高低。要求监理人员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要掌握一定的法规和管理方面的知识,成为复合型人才,才能提高监理工作水平。政治合格、遵纪守法、法制观念强的思想素质决定着监理工作的质量。协调好合同双方关系,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坚持实事求是、合理维护合同双方利益,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利于工程建设的进行。因此,加大监理人员培训力度,提高监理人员水平。对监理工程师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使其能够熟练掌握并通晓建设监理法规体系。通过学习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等知识,掌握合同条款。学习行政管理知识,提高组织、应变能力,使之与实际情况尽量保持协调,使监理工作真正有效果。要树立服务意识,摆正自己的位置;要以合同为准则,控制在授权范围内,坚持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学习经济知识,能够准确地分析资金使用计划和工程变更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准确地对概预算和工程结算进行分析审核。
四、改革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质量监督工作
推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总工程师负责制,制定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组建水利施工队伍,实行工程承包责任制。同时推行“全额承包、责任到人、共受奖罚、共担风险”的承包责任制。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效益达标活动,使工程建设与配套、管理、效益有机结合。从而使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很快得到改观,工程建设的优质品率逐年提高。
加强质量监督工作,一方面要做到强化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建立了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各阶段验收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质量鉴定意见,对出现的质量事故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参加处理,树立起质量监督部门在质量管理中的权威性。另一方面是加强项目稽察检查和积极发挥社会舆论对质量监督作用,要选择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水平高的专家,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执行稽察检查使命。同时要向全社会公布水利工程质量举报电话,使群众发现的质量问题也能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