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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的构成要素

时间:2023-08-17 18:04:25

博弈的构成要素

博弈的构成要素范文1

关键词:博弈论;行为经济学;理性人;行为博弈论

中图分类号:F224.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6-0277-02

一、博弈论的定义

博弈论是一门研究相互影响着的博弈参与者进行策略选择时的行为规律的科学。它研究:(1)存在若干博弈的参与者;(2)每一参与者有一系列可选择的策略;(3)博弈结果取决于参与者策略的组合;(4)参与者了解博弈局势预设的信息等。博弈包含四个要素:博弈的参与者、策略、可评价结果与信息结构。博弈论是研究博弈弈的参与者的理,博弈的参与者策略选择时的相互影响以及他们之间的利益冲突与吻合关系。博弈论研究利益冲突与吻合的,将特定经济问题纳入博弈四要素中以转化为待研究的博弈局势,然后加以分析解决。(1)将特定经济问题转化为博弈问题。(2)运用博弈理论方法得出博弈问题的解。(3)将博弈问题的结论转化回经济语言,同时与第一步中所省略的信息一起为原始经济问题提供解释。

二、标准博弈论的现状和缺陷

标准博弈论包括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尽管标准博弈论的发展就是不断放松一系列严格假定的过程,但它仍然存在一个重大的缺陷――严格的理性人假定。假定了现实行为主体能力以外的复杂思维过程,假设所有博弈参与者都符合三个条件:(1)策略思考,即在对其他参与者将如何行动的基础上形成信念;(2)最优化,即对于给定信念选择最优反应;(3)均衡,即参与者调整信念和最优反应至相互达成一致。但是,现实的博弈参与者并不都是经济理性的,并且,由于博弈参与者是相互影响的,即使只有极少数的博弈参与者违背经济理性,其他理性参与者的行为也会随之改变,理想化均衡也同样无法实现。因此,经济现实并不能满足标准博弈论对博弈参与者的假定条件。为了延伸博弈论对现实活动的解释,应该是有限理性的前提下重构标准博弈论。如果说,标准博弈论提供了有关经济理性的行为人如何行动的理论,那么,行为博弈论就试图探讨行为人如何在理想的经济理性和现实的有限理性之间进行折衷,以求达到准确解读有限理性的行为人在现实约束中如何行动的目的。作为研究不同条件下行为人如何进行互动决策的经济理论,博弈论应该尽可能准确地预言和解释经济现实活动;当经济现实和理论模型不一致时,研究者的工作方向就是改造模型,提高其实证效用。

标准博弈论在“经济理性”假设下分析博弈参与者如何在追求各自最优目标的同时实现均衡。但由于现实行为人是“有限理性”的,标准博弈论对实践的理解和指导受到限制。为了延伸博弈论对现实活动的解释,行为博弈论将实验经济学与标准博弈论相融合,在博弈实验的基础上,考察和解释标准理论推断和实验结果之间的差异,引入行为因素改进标准博弈的基本假定,重构博弈分析模型,以求达到准确解读有限理性的行为人在现实约束中如何行动的目的。

三、几种基本博弈的介绍及分析

1.投资博弈

投资博弈中有两位互不相识的参与人A和B。A得到一笔钱并被告知可以完全保留也可以将其中的任意比例投资于B,他给出的任何金额都会以大于1的某一倍数付给B,然后由B决定是否回报和回报多少给A。标准博弈论的均是:理性的B应该最大化他自身的利益,保留获得的所有支付,而理性 的A会估计到B的策略,因此,不会投资于B,结果双方都得不到超额支付。

标准博弈论认为理性自利的人不会信任别人,但它忽略了人类是自利的,是高度社会化的动物,因此,标准博弈论的结论是:博弈中理性人的个人理导致机体的非理性,而行为博弈论的结论是:博弈中参与人的个人非理性但而导致机体的理性。

2.可置信威胁的议价博弈

它是讨价还价博弈中最简单的一种,即如果双方的交易成功就会有一定的利益,A出价,要求对方 要么接受、要么拒绝,如果B接受,那么双方就按照A提出的分配比例瓜分利润,如果B拒绝,那么双方之间不会有交易行为。按照标准博弈论,这个博弈具有无穷多个纳什均衡。

但不少时候对应者宁愿牺牲自身的利益去惩罚那些未公平对待他们的出价者 ,这种报复性回报在社会领域表现得很明显,为了伤害对方不惜牺牲自己。人类当被欺侮时,反应机制会使人愤怒,因为愤怒在进化过程中是作为一种生存优势保留下来的。不同的文化观使人具有不同的公平标准,参与人有时并不在意分配比例是否公平,即使出价者只支付很少的金额对应者也愿意接受。议价博弈中的拒绝并不意味着参与人没有意识到标准博弈论中的最优策略,他们明白使自己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策略是什么,只是因为情感或社会的因素使他们不再是传统经济学意义上最大化经济利益的理性人,在某些情况下,他们宁愿牺牲自己的经济利益以达到其他方面的满意。

3.协调博弈

在协调博弈中,参与人都希望自己的行动和其他参与人的行动取得某种一致。但是社会习俗、相互的交流、博弈呈现的不同方式、参与人曾有的类似经历以及自己的幸运数字都会影响均衡的形成。

4. 竞猜博弈

竞猜博弈指的是:让每个参与人去猜谁会是选美比赛中的最后得主,最后得主由所有参与人的平均看法决定,这时每个参与人既不是选择自己认为最漂亮的也不是选出所有人平均认为最漂亮的,而是要去思考所有参与人对平均看法的平均预期。因此,行为博弈论提出利用有限重复推理来理解参与人的初次选择,用认知的深化来解释参与人选择的变化。

5.总结分析

大量的实验研究为行为博弈论的提出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行为博弈论并不是要否定标准博弈论,他们两者也并不矛盾。标准博弈论体现一种完美的策略分析过程,整个推理严谨周密,是由于经济理性人的假定使其缺乏可操作性,因为人类的目标不仅仅是经济利益最大化,而行为博弈论正是从这一点出发,将博弈论拉回到现实的框架中来,使其更真实,更人性化和社会化 。

四、行为博弈的模型研究

行为博弈的模型的构建遵循精确性、一般性和实验规则的原则。它研究的基础数据都是经实验取得的。博弈实验对博弈预测的敏感因素进行了严格的控制,包括博弈参与者知道什么、什么时候行动、各自的支付是多少等等。博弈实验的关键在于通过实验控制来区别哪种理论更加有效,然后再使用该理论来进行一般事件的研究。行为博弈研究就是要在标准均衡概念失效的情况下,以实验控制为主要手段,以实验数据为基本依据,通过不断地试错与修正建立能够对博弈参与者的未来行为进行准确预测的理论。

行为博弈模型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第一,在一次性博弈中,有限理性条件下,构建博弈参与者的思考模型,发展一个有限理性的指标系来衡量博弈参与者的思考步骤,并且使用一个参数来说明博弈参与者的异质性。与最优反应相联系,该指标系可以对任何一个一次性博弈中的行动进行了唯一的统计预测。第二,在思考模型的基础上,构造一个学习运算法则来估计博弈参与者的行为均衡路径。这一运算法则既包括了虚拟的博弈和强化模型,也具有很强的经验预测能力。因此,EWA可以作为经验性工具去寻求表现为初始函数形式的行为静止点。第三,提出如何将有限理性指标系和学习运算法则应用于分析重复博弈中的博弈参与者行为,为利用行为博弈论分析价格竞争、专利竞赛等现实经济活动奠定基础。

五、总结

标准博弈论对实践的理解和指导是有限制的。为了延伸博弈论对现实活动的解释,作为研究不同条件下行为人如何进行互动决策的经济理论,博弈论应该尽可能准确地预言和解释经济现实活动;当经济现实和理论模型不一致时,研究者的工作方向就是改造模型,提高其实证效用。这一思潮引致了行为博弈论的出现。行为博弈论将实验经济学与标准博弈论相融合,在博弈实验的基础上,考察和解释标准理论推断和实验结果之间的差异,引入行为因素改进标准博弈的基本假定,重构博弈分析模型,以求达到准确解读有限理性的行为人在现实约束中如何行动的目的。

行为博弈研究的起点就是进行博弈实验,将实验结果与标准博弈论的预测进行比较,并用不同方法分析差异存在的原因,为进一步构建正式模型提供现实依据。需要说明的是,行为博弈论并没有否定纳什均衡的意义,而是作为标准博弈论的延续,在有限理性的前提下深化了对博弈均衡的讨论,以更加贴近现实的研究视角对具有某种内生变动性的博弈均衡的存在方式和形成过程进行了新的思索。行为博弈论最重要的观点就是在大量实验数据的基础上提出利用有限重复推理来理解参与者的初次选择,利用认知和学习的深化来解释参与者选择的变化,而行为博弈正式模型则试图为上述观点提供完美的数理表达,提高理论的精确性和一般性。

参考文献:

[1] 阿克罗夫,乔治 A.宏观行为经济学和宏观经济行为[J].当代经济科学,2OO2,(5).

[2] Camerer,C…F Behavioral Game Theory:Experiment in Strategic Interaction[M].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3:11-20.

博弈的构成要素范文2

关键词:创新网络;演进博弈;形成机理

一、 引言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与竞争环境的变化,企业开始通过创新网络来获取创新资源,缩短创新时间,进而取得竞争优势。创新网络不仅有利于减少创新费用和分散创新风险,而且有利于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和政府的紧密结合。可以说,创新网络是构建并完善国家创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多数学者普遍认为创新网络是由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政府机构、中介组织等组成,其中企业是最主要的创新主体,企业为了实现创新功能,通过创新网络与其他创新主体建立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关系,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获取创新资源,从而有效地提高创新效率。freeman(1991)认为创新网络是一种应付系统创新的基本制度安排,其中企业间的创新协作关系是网络架构的主要联结机制。olaf arndt & rolf sternberg(2000)认为创新网络是不同的创新参与者的协同群体。因为创新网络能够帮助创新企业共享创效利益、共担创新风险,并获得特殊的技能。组成创新网络的企业、大学或科研院所、中介组织及政府进行合作以实现共同的创新目标(barringer & harrison,2000)。moller & svahn(2009)对创新网络管理过程进行了研究,并发现网络成长受科技环境影响很大,同时它又能反作用环境,进而改善区域创新环境。现代科学技术如纳米技术、生物技术、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推动了创新网络的研究,这些技术在不同行业的广泛使用导致了组织界限的模糊,并产生了深而广的网络结构。例如,生物技术和纳米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科技组织投入了大量的智力资本和物质资源,最终导致了网络的广泛发展(robinson,rip,& mangematin,2007)。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创新网络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国家竞争力和创造财富方面的重要性。在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政府的创新政策由鼓励研发投入到鼓励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创新网络构建(corley,boardman,& bozeman, 2006)。虽然目前创新网络的研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有必要进一步分析其形成机理以便于完全认识它的潜在优势。本文研究的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重点分析创新网络的本质特质,然后就创新网络研究机理进行分析,并找出其中的发展规律。

二、 创新网络的本质特征

网络广义含义被认为是由不同的主体和主体间的关系组成。在创新网络中,创新主体通过建立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关系,进而获取创新资源,并有效地提高创新效率。创新网络之所以能在创新活动中发挥巨大的作用是基于它的五大特性:

1. 互补性。由于不同的创新主体拥有不同的创新资源,在创新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的创新作用。通过共享知识和技术资源,创新网络中的创新主体间的合作可以降低创新成本,进而提高创新效率,即产生“1+1>2”的协同效应。由此可见,创新网络中的企业之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政府和中介机构之间形成了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2. 开放性。网络创新活动通常是创新主体间互动频繁和内外交流频繁的过程,创新网络之所以具有创新优势,是因为网络主体间科研通过频繁交流产生网络互动效应,网络节点通过与网络外发生多方位、多层次的联系,获取更广泛的知识和互补性的资源。开放性的网络便于创新主体与外界联系,及时了解网络内外相关技术和市场信息,提高与网络外先进技术和市场的对接能力,确保创新活动可以更好地适应外界环境的最新变化。

3. 动态性。由于创新网络中的企业是随时进入和退出的,创新网络结构相应的产生变迁,表现在跟随性变迁和选择性集聚等方式,这就决定了创新网络的动态变化特性。其次,由于创新资源分布在网络的各个节点中,创新资源的产生和流动也决定了创新网络的动态性。网络创新的实质是网络内企业相互学习的过程,相邻节点(企业)间可以更加便利地分享创新成果和知识。此外,创新主体与外界进行知识交流决定了网络的动态性。随着信息化的加快发展,要取得更大的创新,必须有效突破地域的束缚,更多的与外界互动以便有效提高网络整体的创新能力。

4. 根植性。创新网络的形成往往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文化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一个创新网络内的企业因为具有共同的社会文化背景,处于相近的制度环境中,其经济行为便不约而同的植根于网络内共同的知识背景和游戏规则中,由此产生的聚合效应的就越多。创新主体通过非正式的社会网络有机的联系在一起,有效增强了网络成员间的信任,这既有利于传播和扩散显性知识,更有助于隐形知识的流动和共享,进而增强了网络的创新能力。

5. 协同竞争性。创新网络内各主体间既存在协作的关系也存在竞争的关系。创新主体间在注重协作的同时,往往为了追求最大利润而展开竞争,当然,竞争与协作并非矛盾体,有效地竞争为共同创新提供了动力,只不过这种竞争是在协作的基础上,可以看作是一种协作性竞争。

三、 创新网络形成的复制动态演进博弈模型

创新网络的形成过程必然涉及到企业竞合问题,在讨论企业竞合问题时,学术界通常应用合作或非合作博弈方法。传统博弈论通常假设博弈双方是完全理性的,而且在信息充分的环境里,由此得出的博弈均衡解未免牵强。而smith(1974)提出的演进博弈理论正好弥补了传统博弈论的不足。matthew和alison(2002)曾指出“由于演进博弈理论具有动态调整和学习过程等动态机制特征,从而为研究群体行为进化和稳定机制提供了较好的分析方法”。zander(2002)在研究瑞典通用电器公司与瑞士的brown-boveri合作创新网络的形成时指出,创新网络的最初形成具有一定的经济逻辑,当网络形成时,由于某种经济动因开始不断地演进,其形成是一个不断演进的复杂的过程。

本文从有限理性出发,认为博弈双方的策略均衡不再是一次性博弈的结果,而是一个不断学习和调整的结果,通过多次博弈和长期的学习与改进,博弈双方趋向稳定策略,而且在稳定策略条件下,个别“突变”策略并不能带来收益,此时的稳定策略称之为“进化稳定策略”(ess)。正是由于创新网络具有互补性、开放性、动态性、根植性和协同竞争性才导致了网络的复杂性,进而导致创新主体间博弈的有限理性。在有限理性前提下,创新网络的形成便是一个动态的学习与调整过程。因此,本文在分析创新网络具有的特性基础上,借助演进博弈理论研究创新网络形成机理,构建创新网络复制动态模型,并从中找出影响创新网络形成的主要因素。

1. 博弈模型的建立。假设现有一个正在成长中的创新网络,在网络外部存在一些试图加入该网络的企业。假设博弈方a代表网络外部试图加入的企业群,博弈方b代表网络内部企业群。博弈方a有两个选择,一是“加入”网络,二是“不加入”;博弈方b也有两个选择,“接受”或“不接受”a的加入。由于博弈双方对创新的认识能力和预测能力有限,因此,博弈双方符合有限理性的条件。博弈双方支付矩阵如表1所示。

表1中r′a、r′b分别表示博弈方a如果无法加入创新网络时双方的收益;ra、rb分别表示博弈方a加入网络后双方的收益。其中r′a?茁ata,?酌btb>?茁btb,这在后面的研究中得以证明。

2. 博弈过程分析。现假设博弈方a采取“加入”创新网络策略的企业比例为?姿,则采取“不加入”策略的企业比例数为1-?姿;同时假设博弈方b采取“接受”a加入创新网络策略的企业比例为?籽,则采取“不接受”策略的企业比例为1-?籽。因此可以计算出博弈方a选择“加入”和“不加入”策略的期望收益uea、una,以及博弈方a的平均收益ua,各收益表达式分别为:

uea=?籽(ra+?酌ata-?茁btb)+(1-?籽)r′a(1)

una=?籽r′a+(1-?籽)r′a(2)

ua=?姿uea+(1-?姿)una=?姿?籽ta(?酌a-?茁a)+r′a(3)

同理可得博弈方b选择“接受”策略和“不接受”策略的企业期望收益和平均收益uyb、unb、ub,数学表达式分别为:

uyb=?姿(rb+?酌btb-?茁btb)+(1-?姿)r′b(4)

unb=?姿rb+(1-?姿)r′b(5)

ub=?籽uyb+(1-?籽)unb=?姿?籽tb(?酌b-?茁b)+r′b(6)

我们知道,复制动态概念指出博弈的优势策略转变是一个渐进过程,因此可以用复制动态公式表示策略调整的速度,现在对博弈双方进行复制动态分析。

博弈方a群体复制动态方程为:

公式(7)表示博弈方a选择“加入”策略类型的企业随时间变化的比率与博弈方a的企业数量成正比,与博弈方a选择“加入”策略类型的期望收益大于所有博弈方a平均收益成正比。

博弈方b群体动态方程相位图如图2所示。

3. 博弈结果分析。基于上述创新网络形成演进博弈模型可知,博弈双方的比例变化复制动态的关系可以在以两个比例?姿,?籽为坐标图上标示,如图3所示。从图3可以看出,博弈双方的进化稳定策略(ess)只有唯一点(?姿*=1, ?籽*=1),其他各点均不具有复制动态的收敛特性,且抗扰动能力差。由此可见,在有限理性条件下,博弈双方经过长期的反复博弈后,学习和调整策略的结果是:潜在加入创新网络的企业在?酌a>?茁a情况下,即创新收益大于创新风险的条件下,则加入创新网络带来的收益大于0((?酌a-?茁a)ta>0),在利益驱使下,最终所有的企业都选择加入创新网络;同理,创新网络内原有企业在?酌b>?茁b情况下,最终选择的结果是接受新企业的加入。由此可见,当收益系数?酌越大,风险系数?茁越小时,博弈结果最终收敛于(?姿*=1,?籽*=1)的可能性就越大。

在创新网络中,收益系数?酌通常与企业的吸收和转化创新知识的能力有关。实践证明,通过提高员工素质,构建良好的企业内外部正式和非正式的交流渠道,能够有效提高企业吸收和转化知识的能力,进而促进创新网络的形成和维护。风险系数?茁主要是由创新网络的内外部环境决定,如果创新网络所处环境良好,每个创新主体间彼此信任,网络内正式和非正式交流和合作关系融洽,那么每个创新主体都愿意合作,合作创新意愿越强,越容易促使创新网络的形成。在运行效率高的创新网络中,企业采取合作创新所付出的成本就越小,相应的创新风险系数就越低。因此,良好的网络环境对创新网络形成及运行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博弈的构成要素范文3

[关键词] 博弈论 现代企业 构建和谐

近几年来,博弈论的观点频频出现在各类经济学著作中。博弈究竟是什么?博弈论对构建和谐企业有何启发或指导意义呢?通俗地讲,博弈论也叫对策论,是研究利益冲突各方如何决策及决策结果的,是一种“游戏理论”。其准确的定义是:一些个人、团队或其他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的规则约束下,依靠所掌握的信息,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从各自允许选择的行为或策略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并从中各自取得相应结果或收益的过程。一个完整的博弈应当包括博弈的参加者、博弈信息、行为或策略、博弈的次序和博弈方的收益五项内容。

一、博弈论中几个重点理念

1.合作与非合作。博弈论可以划分为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人们的行为相互作用时,当事人是否达成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如果有,就是合作博弈;反之,则是非合作博弈。合作博弈理论强调的是团体理性。非合作博弈论的重点是个体理性、个人最优决策。引起了人们对“机制”问题的研究。

2.经济核心理论。参与者组成某类群体(被称作联盟)以及它们之间以互益的方式进行的交易。该联盟可以使交易后所有行为人都受益,这就产生经济核心的概念。后拓展到垄断和寡头及公共经济学中的税收等理论。

3.非数理博弈理论。非数理博弈理论分析的是混和动机冲突状态下的社会和经济行为:行为者本身对其他人的反应作为其他人的期望而影响其行为,即两个或多个团体面临相冲突的合作和竞争动机时的情景。包括以下三种形态。

(1)焦点效应:每个参与博弈的行为人以合作性的结果为目标进行协作而反对不协作的选择。任何因素都有可能使参与者的注意力集中到一个焦点上,继而选择这一点,这就产生焦点效应。焦点效应能协调社会行为人博弈行为的预期,包括协调共同利益和一部分不一致的利益。

(2)相互依存的选择和行为理论:常用于分析在社会决策过程中,因某些强制力决定的决策而形成共识。这些强制力包括文化的、习惯的因素。还用于分析不同群体相互作用的问题和“多人囚徒困境”。

(3)自我控制理论:即自我博弈,以自己为对手的博弈。通过这一理论来回答什么是理性、人是如何控制自己行为的。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喜欢自我欺骗,使自己做应该做的事情,或者避免去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情。这种现象,被称为预期的自我控制。这种理论为企业安排奖励与惩罚机制;通过承诺或契约,或者建立一个轮换机制奠定了基础。

4.冲突经济理论。即不合作或冲突世界中的“纳什均衡”。人们为了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只要有机会,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总会利用“策略”通过损人而达到利己的目的。广泛存在于军事、犯罪、种族问题、能源、环境、外援和人类生命的价值等领域的冲突问题。

二、博弈论对构建和谐现代企业文化的启示和应用

1.博弈论对现代企业管理的意义。(1)博弈论的研究成果可直接运用于现代企业的经营决策之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行业内的竞争逐渐表现为几个大型集团之间的直接对抗,企业在这种情况下的经营总体战略和一般战略决策必须在充分掌握竞争对手信息和策略的情况下进行。因此,企业运用博弈论中的决策模型进行这些问题的决策将使决策过程更加合理化。

(2)博弈论对现代企业管理观念和方式的改变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举个例子来说,从“囚徒困境”这个典型博弈问题,我们可以深刻体会到企业实施“供应链管理”的必要性。在现实生产生活中,企业之间,尤其是企业与其供应商之间,很多情况下正如上面两个囚徒所遇情形一样,没能真正实现自身的最佳利益,甚至是损人不利己。因此,实施供应链管理,强化企业之间的合作,将是企业获得双赢局面的一条捷径。

2.博弈论对构建和谐企业的启示。博弈论的研究成果,提高了人们对竞争和冲突这一社会现象的认识,对于我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如何运用合作的理念,创建和谐企业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企业作为社会的组成单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承担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对于企业来说,“和谐”的基本特征应当表现为依法治企、科学发展、协调有序、安全环保、公平诚信、服务社会,并建立一个长效的协调机制,其核心在于通过促进企业内外环境的“和谐”,达到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最终实现企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处理好四方面的问题:

(1)处理好个人、集体和政府的利益差别。在市场经济模式中,个人、企业和政府都会追求自己的利益,在各自的运转环境中,实际上都处于博弈状态,各自都是在现实生活环境中的博弈一方,冲突和矛盾是免不了的。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在股份制改造和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过程中,轮岗、下岗、合并、重组等问题所引发分工、收入、保障的差距越来越成为矛盾的焦点。掩盖这种利益差别、否认博弈的现实并不能解决问题。所以,需要客观地看待社会生活中这三者之间的差别。另外,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我们习惯于集中管理模式,因此,客观地看待这种博弈现实在思想上有一个再认识的过程。

(2)处理好博弈与规则透明、诚实守信的关系。规则透明和诚实守信是博弈各方达成协议的基础。规则透明是互信的条件。管理者要取得人们的信任,政策必须公开、公正。对于企业,企业管理者要取得职工的信任拥护,企业要在市场上立得住、站得稳,必须得讲诚信、讲公平、讲公正。那种以权宜之计、无意实施的政策得到的结果是暂时的。如果所要的结果不是通过透明、可信的规则取得的,必然不会与职工群众达成共识,企业氛围也不会是和谐的、稳定的。

(3)处理好博弈过程中的利益共赢的关系。和谐企业建立基础是企业各方的共赢。博弈各方达成的协议虽然未必是利益均等,但是应该是各方都能够接受的。建立和谐的企业,需要从根本上、制度上解决问题,而制度的建立、措施的完善应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建立在各方都能接受的共赢得基础上,而不是企业方想怎样做就怎样做。如果不能保证各方共赢的措施和制度,必然得不到其他方面的支持,那它必然是不稳定的、不和谐的,甚至会导致更多、更严重的问题。

(4)处理好经济利益之外的博弈关系。和谐不完全建立在经济利益上,其他很多如生活的、文化的因素等都可能起作用。经济利益虽然是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方面,但是除此之外仍然有很多人文因素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因此,企业的管理者的充分沟通、理解职工的非经济期望和需求,给予人文关怀,对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形成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3.博弈论应用于构建和谐企业的几点做法。

(1)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企业稳定。博弈是解决冲突的对策。构建和谐企业,尤其是建立安定有序的和谐企业是最基本要求。这不仅是现代先进的管理理念,也体现了企业管理者的人文关怀。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的核心在于坚持以人为本,其本质在于对职工各项权益的尊重,进而使全体职工能够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在实施重大改革时,要反复征求职工的意见,取得理解和支持;在利益分配中,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更好地满足职工的需求,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要不断提高分析矛盾、化解矛盾的能力,为构建和谐企业提供有力措施。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目前我国正进入“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并存的时代,企业要适应这个时代,建立良性的生态链,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领会构建和谐企业的科学内涵。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和发展目标,努力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企业发展,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不断激发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继续深化改革,把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和完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理顺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三是加大全员教育培训制度,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建设学习型企业,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3)着眼于“创效”这个基点,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追求效益最大化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也是构建和谐企业的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说,构建和谐企业也是一个解决现实矛盾和利益冲突,已达到社会和谐的综合治理过程。企业失去了效益,职工没有了收益,和谐就没有了根基。因此,在构建和谐企业的实践中,要善于适应和把握建筑市场的变化和规律,增强应变能力,始终把促进经济效益的提升作为根本目标,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参考文献:

博弈的构成要素范文4

摘要: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中具有方法论、学科拓展的重要意义。近年来,虽然博弈论在理论研究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质和量上还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新闻理论界对博弈论的理解存在狭义、广义与日常通俗语义基础上的三个层面水平。我们可从哲学意义、方法论意义和建构意义三方面,认识博弈论在新闻传播学研究中运用的可能性。

关键词:新闻传播学博弈论方法

问题的由来

新闻传播学比之其他社会人文学科,方法论的研究尚未深入,本文所要论及的新闻传播学研究中的博弈论方法,就表现得比较典型。

将博弈论与新闻传播学相交叉的思路,在上个世纪80年代社会科学方法论讨论最热烈的时候,新闻理论界尚无人提到。后来新闻学与文化学、新闻学与心理学、新闻学与美学、新闻学与社会学等的研究,开始陆续出现。但新闻理论界在新闻交叉边缘学科研究过程中,一直没有很好地重视新闻传播博弈学的研究。作者在1997年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做访问学者一段时间,涉猎了一些有关博弈论的论著,产生了新闻学、传播学与博弈论之间关系的简单联想。这种联想主要是对新闻文化学建构来讲的,从新闻文化的外延角度来看,新闻传播的竞争生态研究,不能缺少博弈论的思想。

上个世纪90年代之后,有关博弈论的书籍开始增多,后来出现了普及性的博弈论读物,这些书籍大都将社会生活、经济领域、历史经验等方面内容,与各种博弈类型相类比,说明博弈论的道理,但也带来某些副作用,即博弈论的庸俗化。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博弈”一词在新闻报刊、文章论著中出现的频率比较高。新闻传播与博弈的关系,真正被新闻传播理论界重视,是在2004年第八次传播学研讨会上,会上提出“传播即博弈”的观点,并存在争议。2008年10月,孙光海、陈立生的《传媒博弈论》由三联书店出版,有论者认为这是我国第一部把博弈论引入传媒领域的成功力作。

从新闻传播理论界涉及新闻传播与博弈论关系的话题,或在文章论著中有意识地使用“博弈”概念来看,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狭义基础上的理解。仅仅从传媒市场竞争的角度,来研究新闻传播的博弈。如《传媒博弈论》一书,“将四大主流门户网站、两家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四大城市的13家都市报作为研究对象,对各大媒体平时新闻报道及当时的社会背景和特定环境进行分析,从新闻到版面到受众再到发行,通过大量案例剖析与实战推演,总结出各大媒体在不同环境下,针对不同的竞争对手以及竞争对手采取的策略,从而制定最佳策略。内容包括网络媒体博弈、都市报博弈、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博弈、热点新闻与冷门新闻、大新闻与小新闻博弈等”。当然,从最严格意义上来看,该书许多内容还停留在下文所提及的第三种认识上。但就分析比较到位的有关传媒博弈的内容来看,完全是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媒体之间竞争策略着眼,探求媒体的生存之道。

二是广义基础上的理解。从博弈论的广义思想出发,来探讨新闻传播领域中,如何把握新闻活动的规律,有学者称之为“大博弈的思维观”。实事求是地说,新闻传播理论界在这方面的论述还较少。人们由于对博弈论的跨学科性质意义尚不十分了解,所以对这种广义理解还持较为消极的态度。传播与博弈是两个概念,但并不意味着传播不能用博弈观点去研究。小约翰将博弈论研究归入人际传播理论,说明他已经把博弈论纳入到传播学视野了,不存在谨慎与否的问题。小约翰在《人类传播理论》的前面部分特别提到传播学的学科边界问题,即所有社会科学理论都存在传播的问题,传播学强调传播的双向性,恰好说明了与博弈论的紧密联系。另一位讨论者强调:“用博弈论解释一般传播现象的做法不可取。”这是基于“传播即博弈”这一命题而得出的观点。应该说“传播即博弈”是不对的,但“传播之中有博弈”,“博弈之中有传播”,在一般的传播现象中存在部分博弈现象,也是不争的事实。而且,我们注意到,在正常的新闻传播过程中,传受双方理性的情况还是较为普遍的。那种强调博弈论研究对象必须是理性的,从而认定传播学一般现象无法以博弈论进行解释,不尽妥当。我们知道,传播模式研究的前提,也要求理性的状态。

三是日常通俗语义基础上的理解。一般是指事物之间相互影响、制约,或传统哲学所说的作用与反作用意义层面,来使用“博弈”概念。诚然,博弈论研究确实离不开这些因素,但所有事物间的这些因素,不一定都是博弈论所讲的博弈。也有在互动反馈意义层面,来理解博弈的,比起前者进了一层,然而也不十分确切。如诸多文章中的“不同文化与黄色新闻的博弈”、“媒体道德与新闻价值的博弈”、“新闻规律与媒体利益的博弈”、“隐私权与新闻自由的博弈”、“政府与新闻界的博弈”、“博弈海量信息”等。其中有些文章也道出了某些新闻传播博弈行为,但存在将博弈论泛化的情况。如有论者把主观上的意识与客观上的行为看做一组博弈现象,把社会上普遍存在的观念或做法与某一具体的观念或行为看做一组博弈现象,这都是与博弈论不相契合的。我们只能说是直觉地使用了博弈这一名词,而没有从博弈论的理论角度去进行规范的研究。

本文的重点不在于专门提倡新闻传播学研究的博弈论方法,而是力图客观地思考博弈论方法在新闻传播学研究中,究竟能否作为一种研究视角,起到对新闻传播学研究的建构作用,甚至形成新闻传播博弈论这一新闻传播学的分支学科。

博弈论在新闻传播学研究中的可能性德国著名数学家哥德尔1931年提出不完备性定理:第一不完备性定理———任意一个包含算术系统在内的形式系统中,都存在一个命题,它在这个系统中既不能被证明也不能被否定。第二不完备性定理———任意一个包含算术系统的形式系统自身不能证明它本身的无矛盾性。这个定律虽然是针对数学来说的,但是其革命意义远远涉及科学哲学、逻辑学,而这种情况也注定要影响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诚然,新闻传播研究中,也不能将博弈论看做是无所不能的理论。我们研究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的运用可能性,目的主要是运用其基本思想,扩展研究视域,在新闻传播领域内最合适的地方,找到双方的契合点,从新的角度描述新闻传播现象与活动的规律,调整我们的传播行为,使社会信息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

博弈论最基本的思想,其一,在同一活动中,某事物的行为效果如何,有赖于它事物的行为。其二,是均衡概念。其三,假设人是理性的。理性的人,指行动者具有一定的逻辑推理能力,进行决策选择策略的目的就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现实生活中,人们在作决策时可能往往是有限理性。其四,博弈论是竞争与合作的游戏,一般有协议契约。根据以上的简单概括,随之需要思考的问题就是,新闻传播现象与活动过程中,有没有相类似的情况?其一,在同一新闻传播活动中,双方各自的行为要视对方的行为而定?其二,均衡概念在新闻传播过程中能否实现?其三,新闻传播活动的行为主体是不是理性的?情况允许的话,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是否是追求的目标?其四,竞争与合作的契约关系,在新闻传播过程中能否建立?答案是倾向积极的。

有了上述基本思考,我再从更大一些的方面来探讨运用博弈论的可能性:

哲学意义。马克思主义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即经济的因素在社会生活、交往关系中的普遍性、基础性。虽然,马克思主义承认社会历史的发展有着诸多的因素,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平行四边形”合力作用,但归根结底的因素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对立统一。

博弈论之所以在经济领域呈现出活跃的情况,人们之所以在各类社会活动、人际关系中发现博弈的因素,是因为人们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结成的各种交往关系所决定的。新闻传播现象与活动,归根结底是由交往关系决定的。因此,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的运用也具有一定的广泛性。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之后,包括新闻传播业在内的文化产业,亟须建立一套新型的适应这一体制状况的文化产业伦理。目前可以定义为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力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这就和博弈论中核心理论之一的“均衡”概念相暗合。每一次新闻传播策划、新闻报道活动或具体的新闻传播行为,都存在博弈论的问题,因为在某一次传播活动中的传播者之间、传受之间等,都有一个行为对策选择的问题,在现实环境中不可能不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如果不追求个体局部利益的最大化,可能追求的就是整体国家民族利益的最大化,如我国文化产业的双赢策略,即博弈论的“均衡”。公益与私利、赢利的矛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会一直存在,博弈的均衡可达到社会发展的和谐。

社会科学理论范式也有一个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问题。

方法论意义。我们知道,博弈论最初作为应用数学的一个分支,是运筹学下面的对策论。后来应用于经济领域。在西方发达国家,作为西方经济学前沿领域的博弈论,已逐渐变为一种占主流地位的基本分析工具,人们十分重视其方法论意义。

从中国的传统文化来说,经史子集弈的思想无处不在。过去曾有学者提出这样的观点,自然科学最基础的学科是数学,而社会科学的基础可以是博弈论。我们不能说它完全正确,但是至少应该承认有其一定的合理性。

从广义的角度看,传播用学派的传播模式研究,实际上相当于博弈模型。在我国较为流行的英国人丹尼斯·麦奎尔、瑞典人斯文·温德尔合著的《大众传播模式论》中,许多传播模型十分典型地体现出这种情况。该书第一版介绍了35个传播模式,第二版介绍了66个传播模式。除了个别早期线性模式外,在控制论的反馈概念出现之后,传播模式越往后越具有博弈的性质,甚至可以这样说,研究当代传播模式离开了博弈的思维,其研究是存在欠缺的,虽然其模式可能并不能完完全全解决实际中的所有问题。

理论建构意义。新闻学传播学以及中国化的新闻传播学,从它们的发生与发展的历史来看,是建立在众多人文社会科学基础上产生发展起来的。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日益融合的时代,在需要破除自然与社会科学鸿沟的时代,谁也不能断然否定新闻传播学领域可以不要博弈论的参与。作为与社会实践互动频繁、联系紧密的社会科学之一的新闻传播学,从来不存在其他学科的不可逾越的障碍。

由于受经济学的影响,人们思考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的运用时,可能认为仅仅反映在传媒的经营管理上。这种狭义的理解,导致产生了博弈论不适合一般新闻传播理论研究的观点。作者认为,新闻传播研究中重视运用博弈论,并不是要求新闻传播理论“范式”像经济学那样转向博弈论,并把它作为核心的理论分析工具,而是在理论体系建构中,对博弈论方法给予足够的重视,将其中合理的内容,吸纳到基础理论中来。更重要的是,将博弈思维作为指导理论研究的一个窗口,扩展新闻传播理论空间。当然,也可以建立新闻传播学下面的二级学科“新闻传播博弈理论”,进行专门的新闻传播学新领域探索。

结语

新闻传播研究对博弈论产生兴趣已有多年,但是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被吸纳与运用的情况并不尽如人意,原因是新闻传播理论界对博弈论尚不太熟悉,对博弈论的理解也参差不齐,甚至还存在部分抵触心理,致使研究成果的质与量不甚理想。新闻传播研究需要理论创新,对理论与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的解决路径。研究新闻传播博弈论,对理论研究者提出了知识更新的更高要求。

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社会科学内部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博弈论无论在广义、狭义还是方法应用上,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都有用武之地,关键在于我们的观念。

参考文献:

1.肯尼斯·赫文[美]、托德·多纳著:《社会科学研究的思维要素》,重庆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施锡铨著:《博弈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罗伯特·吉本斯[美]著、高峰译:《博弈论基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博弈的构成要素范文5

博弈论研究的是各博弈方之间的对抗、竞争或面对一种局面的对策选择行为。会计准则作为一种公共选择的公共契约与博弈论有着广泛的联系,准则的制定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形成是博弈的均衡。而准则是否有效率,要看博弈是否充分,是否遵循一贯性,即:制定最优和执行最优的统一。本文拟就会计准则制定的博弈过程对我国会计准则的启示作一探讨。

一、博弈论与会计准则

博弈论追求的理想境界是达到帕累托最优的纳什均衡,然而其理论体系又就不同情形作了深入细分,并分别讲述它们各自的均衡,使得这一研究更为精确。会计准则追求的是哪一种理想的博弈均衡?博弈论按博弈各方面是否达成一个有约束力的协议可以划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就此而言,会计准则似乎是合作博弈,因为准则通过政府颁布,具有强制执行的约束力。但如果准则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特别是像我国目前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违反准则司空见惯,人们就会对其合作性表示怀疑;按博弈各方行动的先后顺序可以划分为静态博弈和动态博弈。前者是指各博弈方同时选择行动或虽非同时但后行动者并不知道前行动者采取了什么行动,相反则为动态博弈。由于会计信息本身具有完全透明性,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会计准则制定是动态博弈。从博弈各方对对手的特征、战略空间和支付函数的知识,博弈可分为完全信息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博弈,信息越完全,越有利于准则制定的充分博弈,其效果越好。会计准则制定的发展过程就是由不完全信息博弈向完全信息博弈发展的过程,博弈各方信息不对称,必然引起会计信息使用者之间的冲突和对抗,从而产生了博弈,直到信息对称达到均衡为止。综上所述,会计准则的理想模式是完全信息动态的合作博弈形成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下的合作博弈。在这种均衡战略的组合下,就理性人而言,打破这种均衡的成本大于其收益,没有任何人有积极性打破这种均衡,因而达到帕累托最优,社会效益最大化。当然理想的模式是难以实现的,会计准则制定过程应积极创造有利于博弈充分的条件去接近这种理想模式。

二、西方会计准则制定的博弈过程

研究西方会计准则制定的博弈过程是为了认清博弈的动因,熟悉其博弈机制,了解其博弈的演进过程。作为促进我国会计准则的建设的借鉴。

1.从会计准则的属性看博弈的动因。有关会计准则的属性目前形成了三种不同的观点,分别是:技术手段论、具有经济后果的行为规范论和政治化程序论。三种观点的形成可以说是从三个不同的角度说明了会计准则的属性,也是会计的艺术多样性的表现。正是由于会计准则具有不同的属性才使得会计准则制定表现为一个具有多种势力、因素的博弈过程。

首先就其技术手段属性而言。我们知道会计是具有技术性的经济活动,其确认、计量和报告有许多方法和技术问题。准则的制定要看其技术是否可行,会计环境是否允许,是否与客观经济条件和实务处理相符。会计准则的技术属性是其博弈动因的基础,在会计准则制定的博弈过程中,技术性是首先必须考虑的因素。其次就其具有经济后果的行为规范属性而言,不同会计准则约束会计系统生成的会计信息并不是抽象的,这些数字代表了不同的经济意义,它将影响企业、政府、工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决策行为及相关方的利益。显然,会计准则不再是一种纯粹的技术手段,不同的准则将生成不同会计信息影响到不同会计主体利益。会计准则制定过程成为博弈各方为实现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博弈过程。以股东和债权人的博弈关系为例,我们深入讨论其博弈过程。股东总是希望公司的财富更多地从债权人转移到股东手中,提高其对企业的净资产要求权,其采取的方法有:(1)提高股利发放水平;(2)将所贷资金投资于高风险资产;(3)再借入具有优先偿还权或者是提前入款项。对此,债权人为保护自身的利益,也会采取一定的策略防范股东的上述行为,最终双方博弈达到均衡-即制定符合双方利益的合约,在会计准则中规定:(1)限制股利发放水平;(2)限制企业的一些生产性投资,尤其是避免高风险项目投资;(3)对企业有关融资政策加以规定,不得任意借人具有优惠条件的款项;(4)要求企业定期向债权人提供财务报表等有关信息,用以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再分析会计准则制定的政治化程序属性。在西方社会中,经济和政治是一组很难区分的概念。经济人为了实现自利的目的往往会利用政治手段,从这一意义上讲,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政治行为是经济后果的直接延伸。会计准则的政治属性强调准则的“强权博弈”,准则往往被认为是一种能实现政府既定目的的手段,政府及其它权力机构往往会干预准则的制定过程,通过权力强制某一准则的通过与执行。因此准则制定的政治化程序属性表现为政府及其它权力与机构为实现政治目的而?用的博弈手段。例如,1962年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通过了第2号意见书,要求对投资贷项按“递延法”进行处理。投资贷项就是公司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时,政府给予的税收减免,这是美国国会为了刺激当时处于低谷的美国经济,增强美国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而采取的一项措施。采用递延法自然较为“系统、合理”,也与权责发生制等原则“内在一致”,但这使得美国政府的减税政策,在企业财务报表上得不到充分体现,政策刺激经济发展的效果就受影响。为此,美国国会通过证券交易委员会施加压力,迫使会计原则委员会了第4号意见书,允许企业在“递延法”和“流尽法”中选用。

总之,会计准则的三种属性为准则制定的博弈过程提供了内在动因。技术属性是博弈的基础,经济后果属性是博弈的目的,政治化程序属性表现为一种为实现政治目的的博弈手段。

2.从会计准则制定的模式看博弈机制。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制定人员、制定程序等制定要素的相互结合和方式称为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准则的制定模式为准则的制定的充分博弈提供了机制保障。下面从准则制定模式的几个要素来看西方会计准则制定的博弈机制。就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而言,有民间组织如美国、英国,半官方组织如日本,官方组织三种。通常情况下民间组织具有超然中立的特点,半官方组织次之,而官方组织则难以具有超然中立特点。民间组织更容易沟通政府与民间的关系,协调各方利益,吸收相当数量具有较高素质的专家,遵循科学的制定程序,这样更有利于准则的制定的充分博弈。就制定人员而言,准则的制定人员是准则制定的核心,制定人员是准则制定博弈过程直接参与者,其代表的广泛性和层次的多样性是准则制定博弈充分的保障,不同国家、地区、组织的会计准则制定人员的构成、层次诸多方面既有类似之处,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人员代表广泛性最为典型的是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理事会负责批准国际会计准则和征求意见稿,它由13个国家的会计专业团体的代表组成。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筹划小组成员来自财务会计和财务报告方面的专家。每一届筹划小组主席都由委员会的代表出任,除主席外小组通常包括至少3个其他国家会计机构的代表,还包括其他组织如咨询小组的代表。筹划小组的职责是:协助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复核、分析和起草国际会计准则。就制定程序而言,科学的制定程序是会计准则制定充分博弈和高效率的重要保证,具体准则的制定程序一般包括计划阶段、研究阶段、起草阶段和征求意见四个阶段,然而不同国家会计准则制定程序不尽相同,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程序,但必须遵循基本原则。即:会计准则制定程序应该规范化;会计准则制定程序应与制定机构、制定人员配合协调;会计准则制定程序中必须有严格的表决、批准程序。

3.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会计准则制定的博弈演进,看准则制定的博弈发展过程。美国会计准则(规则)制定的历史演进可以划分为三阶段:1906年以前为经营者独享会计规则制定权时期。由于当时缺乏相应的制度安排,众多的企业股东与人数很少的经营者就会计规则的制定进行谈判的交易成本太高,为了获得合作剩余,博弈的结果是:股东们只好放弃参与会计规则的制定权,让经营者独享之。但由于经营者滥用会计规则的制定权,典型的是铁路公司经营者对会计规则制定权的滥用,将资本直接转化为剩余方式发放“自杀性”巨额股利,而股东却将此资本回收作为资本报酬,于是股票上扬,公司又筹集到更多的资本。但这个循环最终被打破,给进行长期投资股东带来了巨大损失,这样引起了长期投资者的愤怒,同时,对收费率管制的呼声触发了会计准则制定博弈变迁,于是形成了第二个阶段,即1906~1933年政府与经营者共享会计准则制定时期。1909年美国开征了公司所得税,进一步促使美国政府介入会计准则的制定。1917年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了一份叫做“统一会计”的文件来规范企业向银行贷款时的财务报表的编制,它标志统一会计准则的形成。第三阶段是从1933年至今。政府享有一般会计准则的最终表决权,准则的制定表现为多种势力博弈的结果。如果说在上述第二阶段的会计准则制定中的政府还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话,那么,1929年由于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助长了纽约股票市场的崩溃及随后长达数年之久的大萧条的来临,使得美国政府走上了会计准则制定的前台。现在我们来具体审查美国会计准则博弈的演进。1933年《证券法》授权联邦贸易委员会制定统一会计准则,1934年《证券交易法》授权成立证券交易委员会这一新机构取代联邦贸易委员会制定会计准则,证券交易委员会成立后就是否由其自己来制定会计准则展开了激烈的论争,最终于1938年作出决定把制定权转授给注册会计师职业界,后又转授给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fasb由四个委员会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准则制定要经过系列的博弈程序充分的博弈。但证券交易委员会保留了监督权和最终否决权。

从以上美国会计准则制定演进过程可以发现,尽管其历史演进是曲折的,但其总趋势是由私人非经博弈的安排演变为公共契约充分博弈的合约安排,是基于现代企业发展而织的一张庞大无比的社会经济关系网博弈的必然结果。现在这张网伴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已经并在继续跨越国界,由区域而全球化。欧盟已在协调活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及其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影响力增大,并有少数国家或地区已直接用它作为本国(地区)的会计准则。且现在该委员会又与“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iosco)”这一管理国际资本市场的官方组织携手合作。但另一方面保护主义和国家民族主义的声音也从未停歇过……这一切似乎都在暗示:会计准则的制定、演进是多种势力博弈暂时均衡的结果。但我们现在唯一能确知的是根据历史发展趋势,会计准则制定的博弈将会朝国际协调化方向演进。

4.借鉴与启示。从会计准则的属性而言,既然会计准则有较强的技术性,因此准则制定应尽可能有序、系统、内在一致,要通过准则的实施有效地促进完善会计实务。由于会计准则具有经济后果,因此,最完美的会计准则,并不一定代表了最公允的经济后果。事实上,由于经济人的自利行为和一些强有力利益集团的存在,现实生活中被采纳的往往也不是具有最公正经济后果的经济行为。强调会计准则的政治化意义必然将会计准则纳入政府的宏观管理制度中去,这样一来,准则在一定意义上就会成为政府的法规、制度的一部分,成为实现宏观政治目的一种手段。从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而言,机构上要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人员上要有广泛性和多层次性;程序上要具有科学规范性以保障准则制定充分博弈。从会计准则制定的博弈演进过程而言,其博弈过程是逐渐演进的,是由不充分博弈发展到更充分博弈,直至更接近纳什均衡条件,博弈次数越多,完善程度越高,局中人之间的关系便越接近“纳什均衡条件”。

三、从会计准则制定的博弈过程看我国会计准则

我国会计准则是在相当困难的条件下,在借鉴和创新的基础上形成的,它体现了中国特色和与国际惯例接轨相结合的思想,本着高起点、快速度、低费用、重质量的态势,作出了国外同行们需要几十年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由于我们起步晚,准则形成会计环境和社会环境尚不健全,准则制定尚有许多弊端,重新修订与完善势在必行,笔者就此谈几点看法。

1.博弈的动因不强烈。从准则的技术属性而言,从事实务工作的会计人员普遍技术水平不高,缺乏充分博弈的能力,缺乏参与博弈的意识。从经济后果属性而言,由于国有股大股东缺位,关联方利用内幕信息获得暴利,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公司内部缺乏制约机制,会计信息失真盛行,违反准则司空见惯,使得会计准则本身的经济后果属性大打折扣。从政治化程序的属性而言,我国准则体现政府的目的更多,“强权博弈”表现突出,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我国现形准则是政府的一种制度安排,是一种未经博弈的选择。这样大大约束了准则制定的充分博弈,不利于准则的健康发展。

2.博弈的机制不健全。(1)准则的制定者-博弈人员代表性不足。会计准则是会计理论通往会计实务的桥梁,这就决定了准则的制定既要有理论界的代表又要有实务界的代表参与。会计准则既有许多方法、程序和技术性的评价与选择问题,又有各种利益的协调问题,为了协调各方的利益,准则的制定人员应是各种利益群体代表。我国准则制定人员代表性的缺乏,主要体现在其所代表的利益主体的单一性,因为会计实务人员是结合在组织的利益主体之中的。从目前来看,无论是起草小组还是核心小组的成员,几乎全是技术型的政府官员,他们仅仅是政府机构以及基于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所有者的利益代表。然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种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多元经济利益并存的经济,目前已存在大量的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民营企业,这部门集团的利益必须得到相应肯定。另外就股份制企业而言,作为投资者,国有资本所有者仅是企业利益相关者之一,且与企业的其他投资者及债权人等处于平等的地位。还有随着公司制改造的深入和证券市场的发展,股权的社会化程度得到提高,出现了数量可观的公众持股人,这些人的利益同样需要法律和法规给予均等的重视和保护。如果他们的利益要求在准则中不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和考虑,那么企业就有可能通过违法的方式去实现它们的利益目的。近年来出现的较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准则制定中的代表性不足的必然结果。(2)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博弈机制缺乏独立性。在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为财政部会计司,准则制定人员先是会计司会计准则组成员,后来扩大到会计司专业技术人员。虽然制定机构不是问题的关键,但一定形式是内容的保证。准则制定机构的这种官方身份可能产生对各方利益顾及不周全等弊端。事实上,现在我国准则表现的这种官方安排未经博弈的结果,很难说与这种博弈机制无关,在这种博弈机制下,准则的博弈程序流于形式,征求意见往往难以得到重视,即使得到重视也难在准则中有体现。这种模式下节约了谈判成本和交易成本,却极大地提高了运行成本和监督成本。

3.约束力不够,准则表现的合作博弈性受到质疑。会计准则作为一种公共契约,也作为政府宏观制度的一部分,具有约束力,表现为合作博弈。但由于我国法制尚不健全,会计环境尚未完善,也由于准则制定的强权博弈官方安排,许多利益集团的利益没有得到反映,导致有意歪曲反映会计信息,甚至成为一种数字游戏,其可信度和利用价值大大降低,反过来又产生了道德风险,形成“有则不依,执则不严,违则不纠,纠而无力”的现象。

四、结束语

一方面,会计准则制定过程是一种由多方利益集团参与的博弈过程,要使其博弈充分,需要有强烈的博弈动因,完善的博弈机制来表现制定过程的决策民主主体;另一方面,会计准则的演进又是多次博弈的结果。一轮博弈结束后,会计准则便达到了暂时的纳什均衡状态,但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和变迁,旧的准则规范又不能涵盖新的会计业务或发现漏洞,会再次引起政府和市场主体之间的博弈,其结果是达到新的纳什均衡,这样经过多次博弈之后,会计准则就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社会公认程度日益提高,纳什均衡点逐步由低层次向高层次递进,最终趋向于帕累托最优的状态。因此我们认为,会计准则的选择过程是一个社会博弈过程,是一个能够促进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帕累托优化过程。

我国会计准则尚处于博弈的初级阶段,离“纳什均衡”还有一定距离。为此,需要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进一步明晰产权;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公正化程度,加强法制,增强准则制定人员的代表性,改善准则制定机构,健全准则制定程序;要让政府、投资者与企业通过多次博弈使各自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兼顾。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会计准则博弈真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从而达到一个理想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状态。

参考文献:

[1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三联出版社,1996.

[2]谢识予。经济博弈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

[3]刘 峰。会计准则研究[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6.

博弈的构成要素范文6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博弈理论;发展措施

中图分类号 F320.1;F30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02-0289-03

博弈理论与农民合作社发展原分别属于2个独立领域,因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的许多因素间均存在平衡有度的问题,从而和博弈理论产生了密切联系。该文以博弈理论为支撑,结合博弈理论在农民合作社发展中的应用研究,探求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良策,以期能够更好地促进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1 农民合作社概述

农民合作社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基础上,将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1]。

农民通过联合建立合作社的目的基本有4个:一是联合寻找销售市场,提高价格谈判地位和农产品价格;二是联合购买生产资料,降低购买价格和生产成本;三是实现劳动力、土地、资金、技术、农机具等要素的联合作业,弥补生产要素不足;四是实现专业化分工,提高作业效率。上述4个方面是农民联合的效益源泉,也是农民从分散走向联合的核心动力。

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得到了确认,为专业合作社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契机,使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近年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内涵不断丰富,功能不断拓展,从初期的生产领域合作起步,逐步向品牌、流通、加工等领域发展,不仅成为农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科技推广的有效主体,也成为农产品市场开拓、加快产业升级和品牌农业建设的重要力量。

2 博弈理论概述

所谓博弈,即局戏、围棋、、游戏,它是指一些个人、队组或其他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的规则下,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从各自允许选择的行为或策略中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并从中各自取得相应结果的过程[2]。规定或定义,一个博弈需要设定4个方面,即博弈参加者(players)、博弈策略(strategies)、博弈次序(orders)、博弈得益(payoffs)。

所谓博弈论,即对策论、游戏论,它主要是系统研究各种各样的博弈问题,寻求在各博弈方具有充分或者有限理性、能力的条件下,合理的策略选择和合理选择策略时博弈的结果,并分析这些结果的经济意义、效率意义的理论和方法。博弈论的基本概念包括参与人、行动、信息、战略、支付、结果和均衡,其中,参与人、战略和支付是描述一个博弈所需要的最少的要素,而行动和信息是其中“积木”。参与人、行动和结果统称为“博弈规则”。博弈分析的目的是使博弈规则预测均衡[3]。

标准不同,博弈分类不同。根据当事人之间是否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将博弈分为合作协议和非合作协议。合作博弈论情况较复杂,研究还不完善,其相关理论尚不成熟。当前经济学家研究的热点是非博弈论,一般将非博弈论分为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与上述4种博弈相对应的均衡概念为:纳什均衡、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贝叶斯纳什均衡,精炼贝叶斯纳什均衡。

3 农民合作社发展中的博弈现象

单个农户都是理性自私的,他们在做出合作或不合作的决定时都是基于理性,为了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但农民的理性自私并不一定能自利,也就是所谓的损人不利已。个体理性不一定能形成集体理性,个体理性有时导致的是集体非理性,会出现“囚徒困境”现象。由于存在农户不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经常也会出现种种机会主义行为,主要表现为“搭便车”行为和“背义”效应。“囚徒困境”是从静态角度来解释农户的合作困难,显然农户之间的合作不是静态合作,农户之间的博弈也不是静态博弈。他们的合作是动态的,他们可能在这个阶段选择合作,在下个阶段选择不合作,而在下下个阶段又选择合作,因此他们之间的博弈也是一种动态博弈,符合博弈论中的“蜈蚣博弈”模型。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农户对合作社缺乏认识,导致合作社发展速度缓慢,规模总体偏小。从当前合作社发展现状看,也存在一些困惑。

3.1 “能人”治社与民主管理的博弈

从实际情况看,具有一定专长或者是善于经营的“能人”往往是农村合作社发展的带头人。大多数合作社在建社初期,受“能人”的影响较大,其辐射和带动作用对创建合作社贡献非常大。因此,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能人”成为合作社的领导,管理合作社,做决策的现象非常常见。而另一方面,农民合作社的相关法律规定“合作社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能人”的领导和成员之间地位平等就出现了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能人”根据自己的经验,在遇到问题时,希望能够做出及时、灵活的经营决策;而民主管理原则要求,社内的重大决策需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投票决定。由此可能造成决策滞后、延误商机;二是每个人都参与的投票机制,在保护合作社社员的权益不受侵害的同时,也制约了“能人”的积极性,不利于发挥其带头作用,带动合作社发展。三是实际生产中,合作社农民大多数文化素质较低,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缺乏把握市场信息的能力,合作社发展往往依赖于“能人”的带领,导致合作社出现了“能人”独挡一面,民主监督管理流于形式的现象。一些合作社根本没有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管理随意性较大;还有一部分合作社虽然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但基本不照章办事,这都不利于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因此,合作社要健康发展,既要充分调动“能人”的积极性,发挥其带头作用,又要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的作用,切实保障每个社员的合法权益。协调“能人”治社与合作社民主管理之间的矛盾,这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问题。

3.2 按股分配与按惠顾额返利的博弈

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和壮大需要资金投入,资金来源成为制约合作社产生和发展的重要问题。为解决资金困难的问题,合作社采用入股方式筹集资金。相应的在合作社盈利以后,就形成了按股份进行分配的分配方式。然而,合作社作为农民自我服务的组织,本身并不以盈利为目的,其产生的盈利主要来自于组织与成员之间的交易量(额),由此又要求合作社应当实行二次返利,即按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进行分配。这是合作社区别于一般企业的本质特征。在现实的分配过程中,出现了合作社大股东希望按股份分配,而合作社普通农民希望采取按惠顾额返利的方式分配的矛盾。单一采用某一种分配方式都不能够促进合作社的发展,因此只有采取合理的分配方式,才能促进合作社的发展。

3.3 追求规模效益与拓展合作领域、发展合作业务的博弈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个重要目的是把农民组织起来,增强其应对市场风险和外在强力的能力,提升其在市场谈判中的地位。要实现这一目的,关键不在于合作社创造了多少社会效益,而取决于它能否通过合法的经营获取较好的规模效益。从国外的实践看,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趋势基本相同。一是纵向一体化,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都联结起来,通过延长产业链、拓宽合作领域,如大力发展购销、加工、保险、金融合作等,增强合作社的实力。二是横向一体化,即合并、改组合作社,形成综合性的合作组织,以实现合作组织的规模效益,提升合作社的竞争力。三是盈利性倾向趋强。现在各国的新型合作社,都不同程度地偏离了传统的合作社原则,如合作社中非社员人数增加、理事会的控制力加强,由此强化了合作社的盈利性。当前困扰各地合作社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经营效益不理想,组织竞争力不强。就一些发展较好的合作社来看,当前的业务内容也比较单一,业务领域相当狭窄,收入渠道单一,综合收益不高,影响了合作社规模发展的积极性。

3.4 加快合作社发展与外部环境不适应的博弈

随着市场的逐渐变化以及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已经无法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沟通市场与农户、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农民加入合作社的意愿越来越强烈。但合作社发展的外部环境却不利于其发展、壮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资金支持较少。现阶段,政府虽然出台了相关政策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但是对合作社发展的资金支持较少。二是贷款难。受各种原因影响,合作社申请贷款较难。三是一些优惠政策尚未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并未将对合作社的相关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如减免税收、工商办证收费等。

4 博弈理论在农民合作社发展中的应用研究

农民合作社的产生,王楠[4]认为合作作为一种社会行动之所以能够产生,合作双方必定都是有目的的行动者,都是为了满足相互某方面的利益,而农民合作社正是在满足各方需求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王楠利用智猪博弈分析了合作社建立之初和建立过程中合作各方的收益,得出正是由于互惠的利益关系使得各方一起组成合作社。Sexton[5]利用存在核心解的一个n人博弈模型,分析了农户的行为选择以及他们在合作社中采取集体行动的动机,该博弈模型结果表明,如何在社员之间以及其他参与主体之间合理分配成本和收益,对于合作社的形成、稳定和效率十分重要。

林毅夫[6]运用博弈论的理论解释1959年以后中国合作社的失败。当合作社中剥夺了退社的权利,合作社的性质就变成了一种一次性博弈,由于农业生产中的监督比较困难,成本高,劳动激励水平低,因此合作社的生产率水平低于单个家庭农场的生产率水平。孙浩杰[7]对农户不合作进行博弈分析,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经常出现种种机会主义行为,主要表现为“搭便车”行为和“背义”效应。他提出了促进农户合作的3种机制:一是理性机制要求农户参与合作社的收益大于不参与的收益;二是效用转移机制要求合作中获益较多的成员给获益较少成员一定量的补偿;三是协商机制要求通过协商谈判后尽量达成满意的协议。破解农户非合作,需要大户牵头,政府和龙头企业等外部力量介入分担大户部分组建成本,按照以上3种机制的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生成。

博弈论也被大量用于分析合作社社员异质性条件下的决策过程。从博弈角度分析合作社内部社员的行为及其产生的治理结构安排结果。张雪莲等[8]提到我国合作社中普通社员和核心社员的异质性问题,存在的问题是合作社中占少数的核心社员掌握大多数决策权而占多数的普通社员不参与决策的局面。通过建立一个核心社员选择“谋私”或者“不谋私”,以及在此情况下普通社员选择“提出异议”或者“忍气吞声”的博弈模型,得出无论核心社员选择“谋私”或者“不谋私”,普通社员都会选择“忍气吞声”,这表明了现实中我国合作社内部决策过程中大都面临的困境。从博弈分析上来看这是一种博弈均衡的结果,从长期考虑,这不是一个最优化的决策,要彻底改变这种困境,需要改善合作社中核心社员和普通社员在资源禀赋上的异质性程度,促进普通社员参与决策。孟庆福[9]根据农民合作社成员的特质,将合作社成员分为能人、核心成员、正式成员和人员,由于不同类型成员的入社动机不同,利用博弈论的分析方法,进行对合作社品牌培育战略的决策研究。

王海燕[10]认为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金融机构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信贷融资存在困难,运用博弈理论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金融机构间信贷融资不完全信息动态模型,在无惩罚-补偿机制下,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合作社最优选择是申请贷款,而作为理性经济人的金融机构的最后选择对合作社都不予批准,这也说明了合作社信贷融资难的实际情况。引入惩罚-补偿机制后,金融机构得到保障,金融机构对合作社的申请就会批准。

5 合作社发展措施

农民合作社内部治理和业务经营过程中存在许多博弈问题。同时,在中国农村区域内,作为一个兼具公益性、经济性、人文性的组织,其建设发展受到来自各方面力量的牵制,例如政府及相关部门与农民之间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博弈等,是一项系统工程,形成到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合作社的产生过程中,还可以运用古典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等方面的理论进行分析,这给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多条思路,为以后的分析研究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诸多博弈问题在烟农合作社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且遇到的问题也许还会更加复杂。学习博弈论的原理,掌握博弈的思想方法和技巧,对于更好地经营管理烟农专业合作社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博弈理论的发展,对于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农民市场竞争力、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都具有重要的作用。那么,如何将博弈理论更好地用于解决农民合作社建设中的问题,还需要做进一步探讨、思考。

面对合作社目前的种种问题,种种博弈,结合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5.1 加大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和前景,积极引导农民自主参与合作社的建设与管理;大力宣传农民合作社法的相关知识以及国家政策对农民合作社的优惠,组织农民学习讨论,赢得农民对合作社的认同和支持;印发农民合作社的相关介绍资料,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在农民眼前,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开展农民教育分层、分阶段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的基本素质和思想觉悟,打造会经营、会管理、会技术的“三会”人才队伍。

5.2 加大政府、企业的扶持力度

目前农民合作社规模小、实力弱的问题需要政府和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加大资金、金融信贷优惠政策、项目审批、土地流转等方面的扶持,构建普遍扶持与重点扶持相结合的措施;政府应鼓励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基层农技推广部门等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信息及技术帮助;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拓展融资渠道,可以通过内部社员融资、龙头企业注资、银行信贷等多方面的渠道,扶持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利用政府与企业的项目带动,大力发展合作社的基础建设。

5.3 树立品牌意识,打造核心试点示范

打造具有地方鲜明特色的品牌,做大、做强、做精合作社产品,形成品牌优势,积极申报商标,提高其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配套打造以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品种等为主的示范区建设,以点带面,逐步推动农民合作社的协调发展。通过建立示范区,重点培育发展一批设施较为完备、功能较为齐全、特色较为明显、效益较为良好、影响较为巨大的示范合作社。

5.4 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利益分配制度和风险调节、监督约束机制等,严格定期召开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大会,完善科学的民主管理与监督管理机制。

5.5 构建完善人才培养体制,加大培训力度

可吸纳当地大学生村官、年轻村干部加入合作社,起到领头、引领作用。积极引进管理、营销、财务、技术等门类人才,不断提高人才的学历水平和思想觉悟。并通过逐年选拔,打造一批综合素质较高、思想过硬、管理水平较高的带头人员;建立完善的合作社人才培养机制,提升社员素质,培训可从有关法律法规、农业科技、财务管理、农产品安全生产、市场营销等方面展开;同时,引进科研人员和农技人员到合作社任职、兼职,组织涉农大学生到合作社实习、就业、创业,为合作社注入新鲜血液。

5.6 加大合作社的科技研发、实施标准化生产、拓宽服务领域

合作社要想发展壮大,科技投入是必不可少的,实施标准化生产也是必经之路。要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将资金投入到合作社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激励机制以及新产品的开发等方面,支撑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要逐渐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农产品安全,并努力取得绿色产品等相关认证;要在合作社现有服务内容的前提下,积极尝试拓宽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实行多元化服务发展战略,形成产业化生产,增强合作社的经营效益。

总之,当今世界,经济社会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特别是我国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生着史无前例的巨变,催生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运营所处的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互补性、依赖性和制约性增强,合作博弈变得十分重要。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但要不断壮大自身实力,而且要注重谋略,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博弈论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对农民合作社的运营来说,对如何理解博弈论,如何运用博弈论原理指导烟农专业合作社的有效管理是值得深入思考的。

6 参考文献

[1] 郑有贵.农民专业合作社100问[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

[2] 谢识予.经济博弈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3] 张维迎.博弈沦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4] 王楠.农民专业合作社需求博弈分析[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11S):4-6.

[5] SEXTON R J.The formation of cooperatives:a game-theoretic approach with implications for cooperative finace,decision making,and stability[J].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ed,1986,68(2):214-215.

[6] JUSTIN L,YI F.Collectivization and china agriculyural crisis in 1959-1961[J].Journal of Polical Economy,1990(98):1-10.

[7] 孙浩杰.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机制的经济学分析[J].生产力研究,2012(1):45-46.

[8] 张雪莲,冯开文.农民专业合作社决策权分割的博弈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8(8):61-69.

博弈的构成要素范文7

关键词:夫妻博弈;囚徒困境;机构;操盘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机构投资者主要是指一些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公司、投资信托公司、信用合作社、国家或团体设立的退休基金等组织。机构投资者的性质与个人投资者不同,在投资来源、投资目标、投资方向等方面都与个人投资者有很大差别。在证券市场上,凡是出资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个人或机构,统称为证券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从广义上讲是指用自有资金或者从分散的公众手中筹集的资金专门进行有价证券投资活动的法人机构。在西方国家,以有价证券投资收益为其重要收入来源的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保险公司、各种福利基金、养老基金及金融财团等,一般称为机构投资者。其中,最典型的机构投资者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投资的共同基金。在中国,机构投资者目前主要是具有证券自营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投资管理基金等。随着中国证券市场制度逐步规范,股票操纵行为越来越隐蔽。机构投资者对股票市场的参与程度逐步增强,多机构联合操盘已成为股票市场显著的行为。对某只股票的操纵,机构之间的博弈往往决定了股票的走势。本文分析机构联合操盘的过程,用夫妻博弈模型其形成机理,并对投资者及监管层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夫妻博弈与囚徒困境

夫妻之争是个经典的博弈问题:一对夫妻得到了两张时装表演票和同一时间的两张足球比赛票。妻子更想去看时装表演而丈夫更想去看足球,但又不愿或不能分头行动,争执不下就决定双方投票一次决定。若同选时装则去看时装表演,同选足球则去看足球比赛,如选择不一致则哪儿都不去。这个博弈中有两个策略组合,(时装,时装)和(足球,足球)这两个策略组合中的双方策略都是对对方策略的最佳策略。

“囚徒困境”是博弈论中非常有名的一个模型:警察逮捕了两个合伙犯罪的嫌疑犯,但却缺乏足够的证据证明他们有罪。于是,警察将这两名罪犯分别关押以防止他们串供或结成攻守同盟,并给他们同样的选择机会:如果他们两人都拒不认罪,则他们会被以较轻的妨碍公务罪各判1年徒刑;如果两人中有一人坦白认罪,则坦白者从轻处理,立即释放,而另一个人将重判8年徒刑;如果两人同时坦白认罪,则他们将被各判5年徒刑。该博弈的最终结果必然是两博弈方都选择“坦白”策略,同获得得益为一5,即都被判5年徒刑。该博弈既揭示了个体理性与团体理性之间的矛盾――从个体利益出发的行为往往不能实现团体的最大利益,同时也揭示了个体理性本身的内在矛盾――从个体利益出发的行为最终也不一定能真正实现个体的最大利益,甚至会得到相当差的结果。

三、机构联合操盘博弈分析

1、博弈模型设计。本文从两机构博弈出发,假设两机构实力相当,对某股票的持股数相同,两机构无实质性区别,把联合操盘阶段分为建仓和拉抬出货阶段。

(1)建仓后阶段:假设机构甲和机构乙建立仓位后得益为(1000,1000),如果建仓后一方抛售,一方不动,则抛售方的一位1200,不动方得益为600,如果两方都进行抛售则得益为(800,800)。

(2)拉抬阶段:假设机构甲和机构乙联合操纵一个股票,建完仓后,拉抬这个股票的成本为C。机构甲和机构乙都有买入、不动、抛售三种策略选择,对应的得益矩阵如图1。(图1)如果机构甲和机构乙同时拉抬,各方付出的拉抬成本为0.5C,则得益为(5000-0.5C,5000-0.5C);如果一方拉抬一方不动,则得益为(5000-C,5000)或(5000,5000-C);如果一方拉抬一方抛售,则拉抬方损失C,抛售方得益为5000。

2、博弈矩阵。

3、分析。(1)当5000-C>1000,C<4000时,博弈均衡解为(5000-C,5000)、(5000,5000-C)。付出拉抬成本的一方最终受益低于另一方,机构甲和机构乙都希望对方付出拉抬成本。对付出拉抬成本的一方,如果另一方提前出货,甚至将遭受严重损失。类似于夫妻博弈,(不动、不动)将成为建仓后双方的共同选择。我国股市中,市场状态比较好时,许多机构共同入住的股票,如果机构间没有达成协议,股价便会僵持滞涨。机构间只能互相协商,各方付出一半拉抬成本,最终双方才能达到最大利益;(2)当5000-C<1000,C>4000且5000-0.5C>1000,C<8000时,博弈均衡解为(5000-0.5C,5000-0.5C),机构甲和机构乙将联合操盘;(3)当5000-0.5C<1000,C>8000时,说明大势不好,散户跟风效应很小,拉抬股价的成本很高,机构甲和机构乙都不愿拉抬股价,最后博弈均衡解为(800,800),即机构甲和机构乙将抛出持股,放弃操盘,类似于囚徒困境中的决策;(4)当C近似为0时,说明市场处于牛市顶峰,散户跟风效应极其明显,机构联合操盘,不需拉抬股价。当然,在利润达到一定程度,机构将强势出货,散户成为损失方。

四、结论

博弈的构成要素范文8

摘 要:组织既是文化的产物,也是文化的组成部分,它一经形成即变为多元文化的博弈场;组织的变迁是文化博弈的逻辑结果,文化博弈主要通过组织成员间的人际互动来实现,通过自觉驾驭组织内部的文化博弈,人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驾驭组织的变迁。

关键词:组织文化;文化博弈;组织变迁

中图分类号:C9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10)11-0089-02

文化对组织绩效的决定性作用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但是文化对组织变迁潜移默化乃至脱胎换骨的作用力,还没有引起研究者的广泛关注,人们习惯于从一些显在的因素出发考察组织的变迁,而很少注意到操纵组织变迁的文化博弈,忽略这一深层的主线,将大大影响人们对组织变迁的认识深度,并进而削弱人们对组织变迁的有效驾驭程度。

一、文化与组织的发生

组织是指为了一定的目标而自发形成或自觉组建的具有一定规则和程序的稳定集体。人类社会的组织既是文化发展的历史产物,也是文化的表现形式和组成部分,同时组织也是人类文化的载体之一。也就是说,文化包含了组织这一组成部分,组织又为文化提供了表现的舞台。这种非并列的内置式相互包容关系――组织内置于文化体系而又包容一定量的文化,无疑增加了我们表述上的难度。为了研究的便利,我们将组织狭义地理解为形式意义上的文化,简称形式文化;而将其他文化理解为非形式意义上的文化,简称非形式文化。

组织的发生是文化发展的必然产物,这一命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当人类文化发展到一定时期时,组织便应运而生了。实际上组织几乎是与人类同时诞生的,因为人类是群居的高智能物种,组织性是人类的基本属性之一。当然,组织作为人类文化发展的产物,还意味着组织形态由低级到高级和由简单到复杂的演变和进化,也是人类文化发展的结果。另一方面,这一命题还意味着某种特定人类组织的发生是各种文化元素之间复杂博弈的历史产物,例如企业、学校、政党乃至国家等组织形式的起源,或者更具体地说某个企业某个学校或者某个政党的形成,都是文化博弈的结果。本文要探讨的是特定组织的发生发展和消亡全过程中文化的作用机制。

根据我们对组织的界定,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组织必须符合四个基本条件,即明确的目标、运行的规则和程序、稳定性和集合性,四者缺一不可。缺少目标组织就不可能建立,一切无从谈起;缺少规则和程序,组织无法运行,目的无法达成,组织名存实亡;缺乏稳定性,目标、规则和程序就失去了依附;缺少两人以上(包含两人)的集合,就不成其为组织。在上述四个组织基本特性的成形过程中,文化的作用机制大致表现为:文化赋予组织以特定的目标和使命;文化决定组织采用何种运行规则和程序或者叫运行模式;文化决定组织的稳定与否;文化是将分散的个体凝聚成集合体的根本力量。

二、作为文化博弈场的组织

组织一经形成便不再是单一文化寄存的载体,作为集合体的组织必然包含两个或以上的成员,成员各自携带的文化即使有最多相同相似之处,也不乏异质元素的存在,组织越大,成员愈多,异质文化元素的数量愈多,性质也愈多样,各种同质异质文化元素混合在一起,围绕组织的每一项决策、每一条规则、每一个流程、每一次执行等一切活动随时随地展开博弈,组织的每一项活动的取向、执行力和最终绩效无不取决于文化博弈的结果。组织内部的文化博弈表现为两种基本类型:即争夺主流文化地位的根本性博弈和常规性文化磨合的非根本性博弈。

根本性博弈围绕争夺主流文化地位展开,触及到组织的性质和根本利益。作为形式文化的组织一旦建立,其起始阶段孕育而成的文化基因便在组织机体内扎下了根,但其根基并不牢固,有待组织成长过程中的暴风骤雨来捶打和检验,如果经受住了检验,原初的文化基因就会得以巩固并对后来者产生强大的行为约束力,成为一种强文化或者说强主流文化;如果没有经受住检验,原初文化基因就会被削弱,成为一种弱文化或者说弱主流文化,其结果要么被另一个强大的亚文化所取代,要么因为没有可以取而代之的强大亚文化而导致组织处于缺乏文化凝聚力的涣散状态。一旦组织的文化基因发生变异,组织的目标、属性和运行模式也将随之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非根本性博弈围绕的是组织日常运行中的非根本性问题,不直接影响到组织性质的改变和根本利益的颠覆,是成员之间在局部或个别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价值取向、个性偏好和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差异和分歧。当然,这种非根本性博弈日积月累也会对主流文化的地位构成慢性的销蚀,进而引发既有主流文化与其反文化之间力量对比的微妙变化。

三、作为文化载体的人

人是文化的载体,任何一个活着的人都承载着丰富的文化元素,甚至在孤立的个体身上也存在着不同属性和取向的文化元素之间的冲突。人带着自身既有的文化元素进入组织,然后用自身的文化元素与其他成员携带的各种文化元素发生无休止的博弈,其中最重要的博弈是与组织主流文化的博弈。

作为文化载体的人,其在组织内部进行文化博弈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认同;二是妥协;三是对抗。组织成员在文化博弈中选择何种方式,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博弈对象的文化属性、成员自身的文化属性以及成员的包容性、可塑性和原则性等等。一个组织能够得到更多认同、妥协和更少的对抗,可能因为其主流文化深得人心,也可能因为该组织善于招募文化属性相同或相近的成员,或者两种可能兼而有之。

组织成员的流动性,包括内部流动性和对外流动性,对组织文化的构成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内部流动性直接影响到组织内部不同单元亚文化的状态,进而对不同单元的运行机制和绩效产生微妙影响;对外流动性的影响力更广,它改变的是整个组织的文化构成,对主流文化以及组织的各个方面都会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

组织成员的流变可以按照时代的异同分为两种主要类型:一是同代人为主体的人员流变,其带来的是同代人为主体的文化博弈;二是代际更迭为主体的人员流变,其引发的常常是新生代亚文化对上一代确立的传统主流文化的代际颠覆。必须强调的是,这种颠覆并不是全面替代性的,其中必然包含了一部分传统主流文化元素的代际传承。

四、文化博弈与组织变迁

组织变迁包括组织发生、演变乃至消亡的全过程,除了组织的发生和消亡之外,组织的变迁更多地表现为组织的形式、结构、规模、模式、特性、目标和性质等诸多方面的变化。

文化对组织变迁的作用机制是通过组织内部多元文化的复杂博弈来实现的。文化博弈对组织变迁的影响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发的文化博弈,也就是说这种博弈是潜移默化的,没有人为的安排和部署;另一种是自觉的文化博弈,即人为安排的有目的、有组织的文化博弈。

人们时常会将组织变迁归结于内因和外因双重因素的推动,其实任何外因,无论是外在文化元素还是非文化因素,都不可能直接作用于组织的变迁,而必须经由组织内部成员对外部文化元素的导入或者对外部非文化因素的评估和应对,才有可能构成对组织变迁的影响。外部文化元素,唯有被组织成员认同和接受,找到了其在该组织中的代言人,才有可能对组织变迁产生作用。

五、有效驾驭组织变迁的可能性

组织的领导者总是本能地希望有效驾驭组织的变迁,同时竭力避免组织因失去控制而误入歧途。能否有效驾驭组织变迁,从根本上说,取决于领导者能否有效掌控主流文化的支配权,或者更具体地说能否有效驾驭组织内部的文化博弈。

从理论上讲,有效驾驭组织变迁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并不是每个领导者都能够做到,尤其对于外部环境和时代变迁已宣告组织现有主流文化过时的情况下,领导者有效驾驭组织变迁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除非他能够革自己的命,而且还要驾驭新旧交替状态下空前动荡的乱局。

通常情况下,以下措施将有利于领导者有效驾驭组织的变迁:顺应时代潮流,自觉变革组织的主流文化;采取各种精神和物质手段以及协调艺术,最大限度整合认同、支持乃至妥协主流文化的力量,将反文化和具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亚文化的影响力降到最低点;通过内部人员变动强化关键部门和单位对主流文化的支持力度,改变内部主流文化与反文化的抗衡格局;通过对外人员流动,稀释持反文化立场的组织成员的数量和力量,引入更多认同和支持主流文化的新成员;加强主流文化的宣传教育,化解部分对抗力量,增加主流文化的妥协者和支持者的比重。

长期以来,人们对组织的变迁尤其是恶性突变深感惑然,专家们擅长找出一系列直接或者间接的具体因素,但很少有人关注深层次的组织文化对组织变迁的根本作用,这使得人们难以认清组织变迁的动力机制,因而也就难以找到有效驾驭组织变迁的解决之道。

从文化的角度审视组织变迁,我们不难发现,文化在组织发生、演变和消亡的全过程中始终起着关键作用,有效驾驭组织变迁,关键在于认识组织内部文化博弈的基本规律,分析和把握组织文化中主流文化和各种亚文化的状况,通过调节和掌控组织成员这一文化载体的内外流动性,确保主流文化支配地位的巩固和延续。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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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列宁.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6]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博弈的构成要素范文9

关键词:新闻传播学 博弈论 方法

问题的由来

新闻传播学比之其他社会人文学科,方法论的研究尚未深入,本文所要论及的新闻传播学研究中的博弈论方法,就表现得比较典型。

将博弈论与新闻传播学相交叉的思路,在上个世纪80年代社会科学方法论讨论最热烈的时候,新闻理论界尚无人提到。后来新闻学与文化学、新闻学与心理学、新闻学与美学、新闻学与社会学等的研究,开始陆续出现。但新闻理论界在新闻交叉边缘学科研究过程中,一直没有很好地重视新闻传播博弈学的研究。作者在1997年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做访问学者一段时间,涉猎了一些有关博弈论的论著,产生了新闻学、传播学与博弈论之间关系的简单联想。这种联想主要是对新闻文化学建构来讲的,从新闻文化的外延角度来看,新闻传播的竞争生态研究。不能缺少博弈论的思想。

上个世纪90年代之后,有关博弈论的书籍开始增多,后来出现了普及性的博弈论读物,这些书籍大都将社会生活、经济领域、历史经验等方面内容,与各种博弈类型相类比,说明博弈论的道理,但也带来某些副作用,即博弈论的庸俗化。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博弈”一词在新闻报刊、文章论著中出现的频率比较高。新闻传播与博弈的关系,真正被新闻传播理论界重视,是在2004年第八次传播学研讨会上,会上提出“传播即博弈”的观点,并存在争议。2008年10月,孙光海、陈立生的《传媒博弈论》由三联书店出版,有论者认为这是我国第一部把博弈论引入传媒领域的成功力作。

从新闻传播理论界涉及新闻传播与博弈论关系的话题,或在文章论著中有意识地使用“博弈”概念来看,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狭义基础上的理解。仅仅从传媒市场竞争的角度,来研究新闻传播的博弈。如《传媒博弈论》一书,“将四大主流门户网站、两家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四大城市的13家都市报作为研究对象,对各大媒体平时新闻报道及当时的社会背景和特定环境进行分析,从新闻到版面到受众再到发行,通过大量案例剖析与实战推演,总结出各大媒体在不同环境下,针对不同的竞争对手以及竞争对手采取的策略,从而制定最佳策略。内容包括网络媒体博弈、都市报博弈、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博弈、热点新闻与冷门新闻、大新闻与小新闻博弈等”。当然,从最严格意义上来看,该书许多内容还停留在下文所提及的第三种认识上。但就分析比较到位的有关传媒博弈的内容来看,完全是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媒体之间竞争策略着眼,探求媒体的生存之道。

二是广义基础上的理解。从博弈论的广义思想出发,来探讨新闻传播领域中,如何把握新闻活动的规律,有学者称之为“大博弈的思维观”。实事求是地说,新闻传播理论界在这方面的论述还较少。人们由于对博弈论的跨学科性质意义尚不十分了解,所以对这种广义理解还持较为消极的态度。传播与博弈是两个概念,但并不意味着传播不能用博弈观点去研究。小约翰将博弈论研究归人人际传播理论。说明他已经把博弈论纳入到传播学视野了,不存在谨慎与否的问题。小约翰在《人类传播理论》的前面部分特别提到传播学的学科边界问题,即所有社会科学理论都存在传播的问题,传播学强调传播的双向性,恰好说明了与博弈论的紧密联系。另一位讨论者强调:“用博弈论解释一般传播现象的做法不可取。”这是基于“传播即博弈”这一命题而得出的观点。应该说“传播即博弈”是不对的,但“传播之中有博弈”,“博弈之中有传播”,在一般的传播现象中存在部分博弈现象,也是不争的事实。而且,我们注意到,在正常的新闻传播过程中,传受双方理性的情况还是较为普遍的。那种强调博弈论研究对象必须是理性的,从而认定传播学一般现象无法以博弈论进行解释,不尽妥当。我们知道,传播模式研究的前提,也要求理性的状态。

三是日常通俗语义基础上的理解。一般是指事物之间相互影响、制约,或传统哲学所说的作用与反作用意义层面,来使用“博弈”概念。诚然,博弈论研究确实离不开这些因素,但所有事物间的这些因素,不一定都是博弈论所讲的博弈。也有在互动反馈意义层面,来理解博弈的,比起前者进了一层,然而也不十分确切。如诸多文章中的“不同文化与黄色新闻的博弈”、“媒体道德与新闻价值的博弈”、“新闻规律与媒体利益的博弈”、“隐私权与新闻自由的博弈”、“政府与新闻界的博弈”、“博弈海量信息”等。其中有些文章也道出了某些新闻传播博弈行为,但存在将博弈论泛化的情况。如有论者把主观上的意识与客观上的行为看做一组博弈现象,把社会上普遍存在的观念或做法与某一具体的观念或行为看做一组博弈现象,这都是与博弈论不相契合的。我们只能说是直觉地使用了博弈这一名词,而没有从博弈论的理论角度去进行规范的研究。

本文的重点不在于专门提倡新闻传播学研究的博弈论方法,而是力图客观地思考博弈论方法在新闻传播学研究中,究竟能否作为一种研究视角,起到对新闻传播学研究的建构作用,甚至形成新闻传播博弈论这一新闻传播学的分支学科。

博弈论在新闻传播学研究中的可能性

德国著名数学家哥德尔1931年提出不完备性定理:第一不完备性定理――任意一个包含算术系统在内的形式系统中,都存在一个命题,它在这个系统中既不能被证明也不能被否定。第二不完备性定理――任意一个包含算术系统的形式系统自身不能证明它本身的无矛盾性。这个定律虽然是针对数学来说的,但是其革命意义远远涉及科学哲学、逻辑学,而这种情况也注定要影响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诚然,新闻传播研究中,也不能将博弈论看做是无所不能的理论。我们研究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的运用可能性,目的主要是运用其基本思想,扩展研究视域,在新闻传播领域内最合适的地方。找到双方的契合点,从新的角度描述新闻传播现象与活动的规律。调整我们的传播行为,使社会信息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

博弈论最基本的思想,其一,在同一活动中,某事物的行为效果如何。有赖于它事物的行为。其二,是均衡概念。其三,假设人是理性的。理性的人,指行动者具有一定的逻辑推理能力,进行决策选择策略的目的就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现实生活中,人们在作决策时可能往往是有限理性。其四,博弈论是竞争与合作的游戏,一般有协议契约。根据以上的简单概括,随之需要思考的问题就是,新闻传播现象与

活动过程中,有没有相类似的情况?其一,在同一新闻传播活动中,双方各自的行为要视对方的行为而定?其二,均衡概念在新闻传播过程中能否实现?其三,新闻传播活动的行为主体是不是理性的?情况允许的话,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是否是追求的目标?其四,竞争与合作的契约关系,在新闻传播过程中能否建立?答案是倾向积极的。

有了上述基本思考,我们再从更大一些的方面来探讨运用博弈论的可能性:

哲学意义。马克思主义强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即经济的因素在社会生活、交往关系中的普遍性、基础性。虽然,马克思主义承认社会历史的发展有着诸多的因素,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平行四边形”合力作用。但归根结底的因素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对立统一。博弈论之所以在经济领域呈现出活跃的情况,人们之所以在各类社会活动、人际关系中发现博弈的因素,是因为人们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结成的各种交往关系所决定的。新闻传播现象与活动,归根结底是由交往关系决定的。因此。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的运用也具有一定的广泛性。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之后,包括新闻传播业在内的文化产业,亟须建立一套新型的适应这一体制状况的文化产业伦理。目前可以定义为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力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这就和博弈论中核心理论之一的“均衡”概念相暗合。每一次新闻传播策划、新闻报道活动或具体的新闻传播行为,都存在博弈论的问题,因为在某一次传播活动中的传播者之间、传受之间等,都有一个行为对策选择的问题,在现实环境中不可能不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如果不追求个体局部利益的最大化,可能追求的就是整体国家民族利益的最大化,如我国文化产业的双赢策略,即博弈论的“均衡”。公益与私利、赢利的矛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会一直存在,博弈的均衡可达到社会发展的和谐。

社会科学理论范式也有一个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问题。

方法论意义。我们知道,博弈论最初作为应用数学的一个分支,是运筹学下面的对策论。后来应用于经济领域。在西方发达国家,作为西方经济学前沿领域的博弈论,已逐渐变为一种占主流地位的基本分析工具,人们十分重视其方法论意义。从中国的传统文化来说,经史子集弈的思想无处不在。过去曾有学者提出这样的观点,自然科学最基础的学科是数学,而社会科学的基础可以是博弈论。我们不能说它完全正确,但是至少应该承认有其一定的合理性。

从广义的角度看,传播应用学派的传播模式研究,实际上相当于博弈模型。在我国较为流行的英国人丹尼斯・麦奎尔、瑞典人斯文・温德尔合著的《大众传播模式论》中,许多传播模型十分典型地体现出这种情况。该书第一版介绍了35个传播模式,第二版介绍了66个传播模式。除了个别早期线性模式外,在控制论的反馈概念出现之后,传播模式越往后越具有博弈的性质,甚至可以这样说。研究当代传播模式离开了博弈的思维,其研究是存在欠缺的,虽然其模式可能并不能完完全全解决实际中的所有问题。

理论建构意义。新闻学、传播学以及中国化的新闻传播学,从它们的发生与发展的历史来看,是建立在众多人文社会科学基础上产生发展起来的。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日益融合的时代,在需要破除自然与社会科学鸿沟的时代,谁也不能断然否定新闻传播学领域可以不要博弈论的参与。作为与社会实践互动频繁、联系紧密的社会科学之一的新闻传播学,从来不存在其他学科的不可逾越的障碍。

由于受经济学的影响。人们思考博弈论在新闻传播研究领域的运用时,可能认为仅仅反映在传媒的经营管理上。这种狭义的理解,导致产生了博弈论不适合一般新闻传播理论研究的观点。作者认为,新闻传播研究中重视运用博弈论。并不是要求新闻传播理论“范式”像经济学那样转向博弈论,并把它作为核心的理论分析工具,而是在理论体系建构中,对博弈论方法给予足够的重视,将其中合理的内容,吸纳到基础理论中来。更重要的是,将博弈思维作为指导理论研究的一个窗口,扩展新闻传播理论空间。当然,也可以建立新闻传播学下面的二级学科“新闻传播博弈理论”。进行专门的新闻传播学新领域探索。

博弈的构成要素范文10

关键词:企业内部审计 博弈论 经济模型分析 对策建议

一、文献回顾

博弈论(Game theory),主要研究博弈各方之间的相互冲突、对抗、竞争或在面对一种局面时的对策选择行为及其均衡问题。在18世纪上半叶或更早就出现了对策略依存关系相关问题的研究萌芽。Waldegrave(1713)提出了两人博弈的极小化极大混合策略解。Cournot(1838)和Bertrand(1883)提出了最经典的博弈模型,即从产量决策和价格决策分析垄断的双寡头竞争模型,确定了在竞争之下各自的最优反应函数。1944年,JohnVonNeumann和OskarMorgenstern合著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标志着系统的博弈理论初步形成。严格意义博弈论是方法论,而非经济学的分支,但其是在经济学领域中应用范围最广泛、影响最深远的方法论。博弈论将现实世界中不同决策主体的选择行为抽象为利益的冲突与一致,以构建博弈模型的方式来研究局中人的策略选择问题,使论证具有客观性;博弈论将信息不对称性(InformationAsymmetry)作为研究的基本前提条件之一,使分析具有现实性。博弈可划分成合作博弈(CooperativeGame)与非合作博弈(NoncooperativeGame)两种,其主要区别在于当局中人的行为相互发生作用时,当局者之间可否达成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合作博弈是当局者之间可以达成一种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否则,即为非合作博弈。现实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非合作博弈,而且研究者主要关注的也是非合作博弈。John Forbes Nash对非合作博弈最主要的理论贡献在于其定义并证明了非合作博弈及其均衡解的存在,被称为“纳什均衡”。根据经济学“理性经济人”的理论假设,每个经济主体都会根据“效用最大化”原则选择其行为,所以均存在博弈的理由。本文试图针对企业内部审计的博弈主体以及每个博弈主体可供选择行为策略和支付函数或收益矩阵等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企业内部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企业内部审计监督理念薄弱,重视经营发展而忽视内部控制 一般企业管理当局多重视生产控制、经营业务开发与项目发展工作,对内部审计工作及其重要性认识不够。有的企业负责人简单地将计划控制或预算控制等同于内部控制,认为有了计划控制或部门预算就不需要建立内部审计。有的甚至错误认为企业重要业务活动乃至重大经济决策不需要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对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程序方法,认为“多此一举”,主观上存在着“厌审情结”。

(二)企业财务会计控制能力薄弱,内部会计控制实际效果差强人意有的企业一些经营运作和执行措施仅依靠“企业惯例”,而没有形成制度约束,管理仍然停留在原始的“口头指示”状态,管理决策的主观随意性较大。有的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未能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准则和企业特点进行制定和更新,不健全、不更新的管理制度在现实工作中难以执行。一些财务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偏低,缺乏与岗位相适应的资格水平,没有进行会计控制的能力。有的企业业务部门的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员无视企业财经纪律,甚至受不法经济利益驱使营私舞弊,乃至违法犯罪。更为重要的是相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处罚力度较低,严重制约了会计控制能力的发挥,影响了财务会计制度贯彻执行的实际效果。

(三)企业内部审计监督体系薄弱,内部审计监督控制流于形式企业的业务流程控制和相互监督的方法论体系是内部审计所关注的核心环节。有的企业内部控制岗位设置问题突出,不合理的兼岗现象较为普遍。不相容职务岗位的划分是内部控制的精髓,如招投标与评标、验收与领用、结算与付款等环节决不可同时兼任,但现实中由于受编制有限、职责设置等因素影响难以实现。另外,还存在授权程序与审批金额不明、审批流程与复核控制不合理、内部审计监督控制体系不尽完善、部门预算更改随意性大、财产物资盘点制度未能有效执行等原因,致使财务会计部门难以行使监督职能,内部审计有名无实,失去了应有的刚性。

三、企业内部审计博弈模型分析

(一)企业内部审计博弈关系通过考察分析企业内部审计的层次关系,可以得出企业内部审计至少存在着三个层次的博弈。第一个层次的博弈表现为企业外部利益群体(是指向企业提供原料和服务的单位,如原料供应商、服务提供商等以及企业产品的购买者,如商、承销商、最终消费者等外部群体的总称)与企业各职能部门(一般是指组成企业内部组织机构并行使内部各项管理职能的所有部门的总称,本文特指除实施会计控制职能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实施内部审计监督职能的内部审计部门以外的其他各个部门,如技术研发管理部门、主营业务管理部门、材料设备供应管理部门、营销公关管理部门、行政人事管理部门等)之间的监督博弈;第二个层次的博弈表现为企业各职能部门与企业财务会计部门之间的监督博弈;第三个层次的博弈表现为企业内部审计部门与企业财务会计部门之间的监督博弈。

(二)企业外部利益群体与企业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博弈模型在第一个层次和第二个层次的博弈中,实施监督者是企业各职能部门和企业财务会计部门,也都是责任的受托者,其博弈理论和博弈过程基本相同,本文选择企业外部利益群体与企业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监督博弈分析作为第一个层次和第二个层次博弈分析的代表。

(1)模型建立。研究假设:企业各职能部门的唯一目标是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打击企业外部利益群体的不法利益和造假行为,树立诚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企业外部利益群体受不法利益所驱动;企业外部利益群体只有两种行为选择:造假和不造假;企业外部利益群体对企业各职能部门对其实施的监督查处方式是可预测的;企业外部利益群体行为选择带来的收益是可以估计的。假设(1)使企业各职能部门作为监督方与企业外部利益群体相分离,从而成为监督博弈的参与者;假设(2)使利益驱动限制在不法利益驱动的范畴;后三项假设规定实施监督方与被监督方可能“同时选择行动”,并对参与双方的特征、战略空间以及支付函数有准确的认识,从而使该监督博弈成为一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在必须实行监督的前提下,企业各职能部门的行为有两种可能结果:一是严厉查处打击企业外部利益群体造假,二是未能查处到企业外部利益群体的造假而导致的失职,产生查处不力。企业外部利益群体有两种选择:一是合法提供或给予企业所需,不造假,二是为不法利益所诱,铤而走险,违法造假。企业各职能部门的纯战略有两个:选择查处与不查处。企业外部利益群体的纯战略也有两个:选择造假与不造假。设定m是企业外部利益群体的造假收益,k是企业各职能部门的查处成本,v是企业外部利益群体造假后

的处罚成本。在k<m+v的情况下,企业各职能部门与企业外部利益群体之间的监督博弈模型如(表1)所示。

(2)模型求解。设定以p(μ)表示企业各职能部门实施查处的概率,p(ξ)表示企业外部利益群体造假的概率。给定p(ξ),企业各职能部门选择查处p(μ)=l和不查处p(μ)=0时的期望收益分别为:∏i;[1,p(ξ)]=(m-k+v)・p(ξ)+(m-k)[1-p(ξ)]=m・p(ξ)-k・p(ξ)+v・p(ξ)+m-m・p(ξ)-k+k・p(ξ)=v・p(ξ)+m-k;∏i[0,p(ξ)]:0・p(ξ)+m[1-p(ξ)]=m[1-p(ξ)]=m-m・p(ξ)。令∏i[1,p(ξ)]=∏it[0,p(ξ)];则:v・pξ+m-k=m-m・p(ξ);v・p(ξ)-k=-m・p(ξ);v・p(ξ)+[m・p(ξ)]=k;得:p(ξ)'=k/(m+v)。p(ξ)'的经济含义是:若企业外部利益群体造假的概率小于k/(m+v),企业各职能部门的最优选择是不查处;若企业外部利益群体造假的概率大于k/(m+v),则企业各职能部门的最优选择是查处。同理,给定p(μ),企业外部利益群体造假p(ξ)=1和不造假p(ξ)=0时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i[p(μ),1]=-(m+v)・p(ξ)+0・[1-p(μ)]=-(m+v)・p(μ)

∏i[p(μ),0]=-m・p(μ)+(-m)p[1-p(μ)]=-m

令∏i[p(μ),1]=∏j[p(μ),0];则:-(m+v)・p(μ)=-m;得:p(μ)'=m/(m+v)。p(μ)'的经济含义是:若企业各职能部门查处的概率小于m/(m+v),则企业外部利益群体的最优选择是造假;若企业各职能部门查处的概率大于m/(m+v),则企业外部利益群体的最优选择是不造假。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企业各职能部门与企业外部利益群体监督博弈的混合战略纳什均衡是[p(斗)'=m/(m+v),p(∈)'=k/(m+v)],即企业各职能部门以m/(m+v)的概率选择进行查处,企业外部利益群体以k/(m+v)的概率选择进行造假。

(3)模型讨论。该博弈模型揭示出企业各职能部门与企业外部利益群体监督效果不仅取决于p(μ)',而且还取决于p(ξ)'。企业各职能部门强化对企业外部利益群体的监督有两个途径,一是怎样增大p(μ)',二是怎样减小p(ξ)'。

(三)企业内部审计部门与企业财务会计部门之间的博弈模型下面对第三层次进行分析。

(1)模型建立。假设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纯战略有两个:选择加强审计监督和弱化审计监督。企业财务会计部门的纯战略也有两个:选择做假账提供虚假财务会计信息和不做假账提供真实财务会计信息。设定m'是企业财务会计部门向企业内部审计部门提供虚假信息的收益,k'是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成本,v'是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对企业财务会计部门做假账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成本。在k'<m'+v'的情况下,企业内部审计部门与企业财务会计部门之间的审计监督博弈模型如(表2)所示。

(2)模型求解。根据上述论证思路,设定p(η)表示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审计监督的概率,p(θ)表示企业财务会计部门做假账向企业内部审计部门提供虚假财务会计信息的概率。同理可证:p(η)'=m/(m'+v'),p(θ)'=kr/(m'+v'),这是企业内部审计部门与企业财务会计部门之间审计监督博弈的混合战略纳什均衡。表2企业内部审计部门与企业财务会计部门之间的审计监督博弈模型

(3)模型讨论。该博弈模型揭示出,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对企业财务会计部门的审计监督效果不仅取决于p(η)',而且取决于p(θ)'。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强化对企业财务会计部门的审计监督有两个途径,一是怎样增大p(η)',二是怎样减小p(θ)'。

四、企业内部审计强化的对策研究

博弈的构成要素范文11

摘 要: 贾可·辛提卡是当代着名的逻辑学家,他创建了博弈理论语义学,用博弈论的方法来刻画命题理解,从而判定命题的真值。博弈理论语义学对命题的真值判断标准是符合论的,这与维特根斯坦前期的“图象论”如出一辙,而这种符合关系的建立则直接源自于维特根斯坦后期的“语言游戏说”,通过语义博弈建构图象与世界图示之间的关系。可以说,维特根斯坦哲学是辛提卡博弈论语义学的直接思想来源。

关键词: 博弈论;语义学;逻辑哲学

贾可·辛提卡是当代着名的逻辑学家,他将博弈论与语义学直接结合起来,创建了博弈论语义学。辛提卡用博弈论的方法来处理命题,就是要确定命题的值,即命题的真或假。同经典逻辑一致,辛提卡预设了命题是二值的。辛提卡首先给出一个定义域D,任何名称都可以在这个集合中找到所指。博弈论语义学的核心是将量词短语看成专名,将句子看成语句函项,然后在给定的定义域D中选择相应的个体将句子中的量词短语替换,从而达到消除量词,找到原子句的目的。在方法上,辛提卡选择了博弈论,他将人们对句子的理解过程比喻为一个两人博弈,两个参与人分别为“我”和“自然”,每个回合必定要分出胜负,不容平局,那么对于一个句子S,根据规则,博弈双方轮流将S约化为S’、S’’,等等,直至最后使得约化的句子不再包含变量和连接词,即原子句,此时双方就可一决输赢。如果这个原子句为真,则我取胜,自然失败; 如果这个原子句为假,则自然取胜,我失败。运用博弈论语义学,我们能够从大量的语言信息中得到最基本、最简化的语句,从而能够轻松地判定这些语言信息的真假。理解这一理论的关键是理解定义域D、原子句、博弈等概念。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可以说是维特根斯坦前后期哲学的综合:“语言博弈”概念源于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中的语言游戏说,而它的理论核心则是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图象论。[ ]

一 “图象论”与命题真值

维特根斯坦是学界倍受关注的大师,其前后期思想的迥异恰当地诠释了他的哲学主题:“哲学不是一种学说,而是一种活动。”①有趣的是,辛提卡博弈论语义学所强调的也是动态的理解命题,这与维特根斯坦哲学在本质上殊途同归。

维特根斯坦哲学的主要贡献之一就在于提出了着名的“图象论”。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和后期哲学的目的都在于通过研究语言的结构和界限来理解思想的结构和界限。维特根斯坦工作的基点,就是回到逻辑的出发点,即考虑命题的性质。这样,真的界限就构成了语言的界限,维特根斯坦所考虑的就是关于事实的话语。“人给自己造出事实的图象”②。维特根斯坦指出: 命题是实在的图象,“图象是实在的一幅模型”③。“图象是一种事实”④。“图象所表现者即是其意义”⑤。“图象的真假在于其意义与实在的符合与否”⑥。维特根斯坦认为,图象与它所图示的事实之间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这种关系“由图象元素与物项的配合而成”⑦ ,这种关系本身也是一种图象;二是“凡图象,不论只有什么型式但要能表象实在———对或错———所必须与实在共有的东西,即是逻辑型式,亦即实在的型式。”⑧所以,“每个图象亦是一逻辑图象”⑨。“对象是简单的”⑩。“对象构成世界的本体。因此不能是复合的。”

一切复合物必然可分解到不可再分的部分,这就是绝对简单的对象,那么,这种绝对简单的对象是什么? 很显然,维特根斯坦这一思想的形成深受罗素和弗雷格的影响。罗素对客体进行了区分,一类是亲知的客体,一类是描述的客体,通过“亲知还原”,描述的客体可以转化为亲知的客体,维特根斯坦对罗素的客体进行了扩展,认为属性和关系也是一种客体。语言中的一个名称来表示一个简单的客体,通过这些客体的结合方式,指称客体的名称可以相互组合成句子。对于简单的客体,我们无法定义它们是什么,我们仅仅能够指示它们,这样,我们也就无法言说这些客体是存在的,因为定义一个客体就是意谓着被定义项的存在。维特根斯坦的绝对简单的对象实质上是罗素亲知客体的变体,是经验的客体。图象论的主旨是说明图象如何具有命题的内容,图象可以看成一个句子,一个句子也可以看成图象,这对于解释最简单句子的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那么如何处理复杂的句子呢?

维特根斯坦最开始的设想是用合取和析取处理一切复杂句子,这也是辛提卡采取斯科伦前束式处理量词句的直接思想来源,但是维特根斯坦后来采取了另一个思路,代之以集成的图象法,“凡对于复合体的陈述,都可解析成对于其成分的陈述,解析成一些把复合体完全摹状了的命题。”即一个复杂的表达式的真值取决于组成它的表达式的真值,即命题就是基本命题的真值涵项,这样,维特根斯坦就完成了语言的运作方式。维特根斯坦的这一思想源于罗素和弗雷格的启发,罗素和弗雷格两人都认为命题才是最基本的意义单位,主张将命题形式化,即用数学中的函数表示命题。维特根斯坦对这一思想的运用是水到渠成的。维特根斯坦认为,“命题是原初命题的真值函量”。“原初命题是命题的真值函目”。换句话说,“一切命题都是对原初命题做真值运算的结果”。“命题就是从一切原初命题的总和(自然也从其确是一切原初命题的总和)而得出的一切。所以,从某种意义可以说,一切命题都是原初命题的总括。”

命题与世界的图象论包含了两层含义: 一是图象的元素与事物之间具有对应关系;二是图象与事实之间具有相同的逻辑形式。由此,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图象是实在的一幅模型”,“图象是一事实”,“图象所表现者即是其意义”。

正是因为命题具有相同的结构,才使得我们可以将其形式化,并且可以进行变项替换。那么,图象如何与世界相联系? 在维特根斯坦早期哲学中,这种关系由名称—客体的关系来决定,但是名称如何与客体相联系? 与其说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是对前期哲学的反叛,不如说是进一步的深入,在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中,名称与客体的关系被受一定规则支配的人类活动所确定。在完成这个思想转变之后,维特根斯坦不需要图象论了,取而代之的是语言这种被规则所支配的特征。

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是将博弈的方法引入命题分析,他的研究涉及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命题的构成和命题的真假,第二个问题就是如何确定命题的真假。第二个是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讨论的一个主要问题,其前期哲学为解决辛提卡的第一个问题提供了思想元素。命题是由概念构成的,而博弈语义学中的概念则直接对应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存在。值得注意的是,维特根斯坦的存在是与事实相对应的存在,是以现实世界为界限的,所以辛提卡用他的可能世界改造了维特根斯坦的客体。在辛提卡看来,很多情况下,人们的语言交流所涉及的客体多是描述的客体,这些描述的客体有些能转换为亲知客体,有些不能,如“结构为H3O的水”,但是人们在日常的交流中又会涉及这些概念,自然在定义域D中也就应该包含这些元素,可以看出,辛提卡的客体是对维特根斯坦客体的扩展。辛提卡的客体分为存在的和可能存在的两类,即在现实世界中存在和在可能世界中存在。而且很明显的是,辛提卡的存在概念不是语义学层面上的,而是语用学层面上的语义,这在博弈论语义学的操作性中得以体现。在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中,定义域D中的个体必须能与可能世界中的对象一一对应,脱离了这种对应关系,我们就不可能知道自己在言说何物, 更不用说判定言说语句的真假。正如Dana Scott所指出的那样,语义确定一个实现不是必需的,它应该为证实一个实现是正确的提供标准。

在确定了命题的构成之后,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命题真假的标准是什么。辛提卡认为,命题是有意义的,命题的意义就是命题的真假值。博弈论语义学的处理方法是找到一个体用概念的名称代入量词所约束的变元,即参与人“我”在定义域D中找到相关的个体以证实语句,而参与人“自然”则企图找到范例来证伪语句。那么,如何才是找到相关的个体呢? 或者说,怎样才知道代入个体后的语句为真? 如前所述,辛提卡在扩展了维特根斯坦概念的基础上明确了命题的构成问题,相应的,辛提卡的命题范围较之维特根斯坦就宽泛的很多。辛提卡将博弈论语义学称为“寻找并找到的”逻辑,寻找并找到了什么? 就是找到一个适当个体代入后的原子句所反映出来的图象与现实世界相符合。这不仅直观,而且符合人们的日常交流。可见,在确定命题真假的标准上,辛提卡与维特根斯坦是一致的,就是采用图象论的符合标准。辛提卡自己也曾明确指出,“博弈语义学不排斥图示的(同形的)关系理论,图示的(同形的) 关系理论在原子句和现实之间建立了联系。”从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出,要确定命题的真值,只要将命题与图象做个比较就可以了。用辛提卡的话说就是,“名称-客体关系曾经被建立,仅仅需要一件事,这件事就是将原子句和现实相比较。”

辛提卡指出:“维特根斯坦的图像理论和逻辑语义学之间的相似性和非相似性更有趣。最重要的大范围相似性之一,就是在两个理论中,语言的基本元素和现实的特定方面之间的代表关系,用任何的方式都不能进一步的分析。”罗素指出,事实是意指那种使一个命题真或假的事物。而一个命题的本质就在于:它可以两种方式,即以人们所谓的真的方式或假的方式对应于一个事实。最基本的事实是原子事实,与原子事实相对应的是原子命题,它肯定某物具有某种性质或某些事物具有某种关系。原子命题的真假取决于它是否与原子事实相符合。在原子命题的基础上,借助逻辑联结词就构成了分子命题。分子命题的真假取决于组成它的原子命题的真假,是原子命题的真值函项。在分子命题的基础上,借助逻辑量词可以构成更高一级的概括命题。其真假最终也取决于原子命题的真假。维特根斯坦继承了这一思想,认为任何复杂命题经过分析都可以还原为最基本的原子命题。辛提卡由此得出结论:“一个指示性句子的表达在通常的本质上不是这些语言博弈的一个回合,在这些语言博弈中,给出了几个构成成分的词语,并且因此给出了整个句子的内涵。”在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中,我们根据可能世界理论可以确定定义域D,根据维特根斯坦的图象论可以处理命题,并且将命题的具体处理方法转化为真值函项的求解,那么,接下来要考虑的是,我们究竟应该如何为真值函项求解,并且这个方法是否可以形式化。遵循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思路,辛提卡找到了博弈论。[ ]

博弈的构成要素范文12

【关键词】人力资本投资;博弈;期权

【abstract】the government human capital investment is the major foundation for government raises the administrative efficiency and public official realizes the individual development, but at the the present, the effect of government human capital investment is not remarkable, the investment gap was still very big. this article utilizes the game theory to analyze government and official’s decision-making, and carries on the cost-income analysis using the option theory from the government and official’s angle, thus proposed corresponding measures, so that to establish the human capital investment system.

【key words】human capital investment; game theory; option

人力资本是指特定行为主体通过投资可以获得的并能够实现价值增值的,依附于某个人身上的知识、技能、体力等价值存量的总和。我国政府部门人力资本就是指对在政府部门中从事公共事业管理的人员,利用其知识、技能、文化能够带来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满意度的增加的综合能力。由于政府部门服务大众,代表公共利益,为了保证政府人力资源也即公务员的素质,必须对公务员人力资本进行投资,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公务员人力资本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从而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和质量,为构建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的人才基础。

1 博弈论基本理论

博弈论是研究利益冲突各方如何决策及决策结果的,也称为对策论。具体是指一些个人、队组或其它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按照一定的规则,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通过审慎计算各自的盈利函数或效用函数,从各自允许选择的行为或策略中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各自取得相应结果的过程。博弈需要具备以下几个要素:

1.1 博弈的参加者。即在博弈中究竟有哪几个独立决策、独立承担结果的个人或组织。

在博弈规则确定后,各参加方都是平等的。

1.2 博弈的信息。掌握信息的多少关系到决策的正确性。

1.3 博弈的对象。即指博弈方是针对什么样的决策内容进行博弈。

1.4 博弈方可选择的全部行为或策略的集合。

1.5 博弈的次序。在博弈中,当存在多个独立决策方进行决策时,有时博弈方必须同时做出决策,但多数情况下各博弈方的决策是有先后之分的。

1.6 博弈方的得益。对应于各博弈方的每一组可能的决策选择,都有一个结果表示各博弈方在该策略组合下的所得和所失[1]。

人力资本投资对于政府部门和公务员来说有着不同的收益率,博弈在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之间进行,在这一过程中,政府是预先决策者,并且博弈过程中信息是畅通的,所以,公务员人力资本投资是一个完全信息的动态博弈。博弈的核心问题是:决策主体的一方,即政府在采取行动后,参与博弈的一方即公务员将会采取什么行动;及参与者各自最优策略的组合是什么[2]。

2 政府人力资本投资的博弈分析

假设政府和公务员具有完全理性,都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在完全信息的条件下,设政府为a,其选择有两个,即投资和不投资,分别记为a1和a2。对于公务员(设为b)则存在四种情况:

2.1 无论政府如何选择都努力工作,记为b1:{努力,努力};

2.2 不论政府如何选择都不努力工作,记为b2:{不努力,不努力};

2.3 政府投资就努力工作,政府不投资就不努力工作,记为b3:{努力,不努力};

2.4 政府投资就不努力工作,政府不投资就努力工作,记为b4:{不努力,努力}。

政府和公务员的动态博弈路径图如下:

情形1:{投资{努力,努力}};{投资{努力,不努力}}

当政府选择投资时,在公务员作出b1和b3决策的情况下,公务员的选择是努力工作,政府和公务员的效用记为(m1,r1);

情形2:{投资{不努力,努力}};{投资{不努力,不努力}}

当政府选择投资时,公务员作出b2和b4决策的情况下,公务员的选择是不努力工作,政府和公务员的效用记为(m2,r2);

情形3:{不投资{努力,努力}};{投资{不努力,努力}}

当政府选择不投资时,在公务员作出b1和b4决策的情况下,公务员的选择是不努力工作,政府和公务员的效用记为(n1,s1);

情形4:{不投资{努力,不努力}};{投资{不努力,不努力}}

当政府选择不投资时,在公务员作出b3和b2决策的情况下,公务员的选择是努力工作,政府和公务员的效用记为(n2,s2);

相应的博弈矩阵如下表所示:

当政府选择对公务员投资时,公务员可以选择努力工作,积极参与政府的教育和培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并将培训学到的知识融汇贯通,运用到日常的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从而为加薪和晋升奠定基础;政府可以通过人力资本投资和开发,获得人力资本产出效益和教育带来的外部效益,从而使政府人才整体得到提升,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如果公务员选择不努力工作,则政府人力资本投资的效用0

当政府选择不投资时,公务员可以选择努力工作,因为政府人力资本投资只是公务员进行“充电”的充分条件,公务员在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中,必须通过各种方式不断学习,对工作付出100%的努力,才能在规划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满足自我实现需要。因此s1> s2。而当公务员选择不努力工作时,由于政府对其缺乏激励,工作效率会下降,甚至会出现偷懒、怠工、在其位不谋其政的现象,从而造成政府办事效率低下、群众满意度不高、信用降低等严重情况,因此n2< n1。

对于政府而言,在没有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情况下,公务员不论选择努力或不努力,工作效率和效果以及工作积极性自然比不上开展教育培训的情况,公务员自身也没有获得人力资本投资带来的效用,因此,m1>n1,r1>s1;m2>n2,r2> s2。另一方面,由于在政府不投资情况下,公务员选择努力工作比政府投资时选择不努力工作更能带来晋升机会和待遇改善,因此s1>r2;而政府进行了人力资本投资,付出了成本,由于公务员不努力工作,产生的收益小于投资的成本,相较于不投资,成本为0的情况,公务员努力工作相当于产生了净收益,因此m2< n1。

下面按上述分析引入具体例子找出政府与公务员动态博弈的纳什均衡,博弈路径如下:

由此可知纳什均衡有{投资{努力,努力}};{投资{努力,不努力}}和{不投资{不努力,努力}}三种,政府和公务员博弈双方的最优对策选择也即路径图上粗线部分。由以上博弈可知:政府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可以实现政府和公务员之间的“双赢”。当政府选择人力资本投资时,可以获得最大的效用10,而公务员通过努力工作,积极参加培训提升自己的能力,也可以获得最大的效用8。而从公务员的角度来看,在政府不投资的情况下,公务员选择努力工作仍然能得到6的效用,仅次于在动态博弈中自己所能获得的最大效用8。因此不论政府投资与否,公务员都应该选择努力工作。

3 博弈双方的成本收益分析

政府和公务员作为不同的利益主体,要调动双方对人力资本投资的积极性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人力资本投资成本——收益机制,使收益显性化[3]。由于人力资本投资需要一定的年限才能显现收益,下面通过期权理论分别从政府和公务员的角度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成本——收益分析。政府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成本是开展培训的资金投入、技术投入、人员投入、环境投入等,获得的收益是政府竞争力的提高,满意度的增加等。公务员选择努力工作积极参加培训的成本是其参加培训的时间、精力投入和机会成本,公务员的机会成本包括物质和非物质两个方面。物质方面包括奖金、福利的减少,工资的折扣等,非物质方面包括培训错过的机会等。

3.1 从政府的角度,将政府的人力资本投资看作是持有一个基于公务员人力资本价值的看涨期权,如图3所示,期权的基础资产就是公务员的内在人力资本价值,政府对人力资本的初始投资(s)可以看作是期权费,执行价格就是通过投资所能达到的加薪、晋升等条件的人力资本价值(b),人力资本的价值(a)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不断变化。

当公务员认为自己努力工作,积极参加培训所带来的收益小于自己付出的成本时,会选择不努力工作,这时人力资本的价值为a1小于b,政府损失s,即人力资本投入的成本。如果公务员认为努力工作的收益大于付出的成本,会选择努力工作,积极参加培训,人力资本的价值会增加,当增加到a2时,政府获得的收益是a2-b。

3.2 从公务员的角度,由于动态博弈的结果是不论政府选择投资或不投资,公务员的最优策略都是努力工作,积极参加培训。还是通过上图来看,这时可以看成是公务员为了满足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的自我实现需要,将自身作为投资对象,持有一个自己人力资本价值的看涨期权。同样,期权的基础资产就是公务员的内在人力资本价值,公务员选择努力工作,积极参加培训所付出的成本可以看作是期权费(s),执行价格就是通过投资所能达到的加薪、晋升等条件的人力资本价值(b),人力资本的价值(a)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不断变化。当公务员选择努力工作即是认为参加培训带来的收益大于等于付出的成本,假设收益恰好等于成本,也就是图上的c点,可以看到,当公务员选择努力工作时,其获得的人力资本价值超过了加薪、晋升等条件的人力资本价值。因此,即使政府不投资,努力也是有价值的。当然,如果在政府投资的情况下选择努力,自身的人力资本价值将增加的更多(a2)。

4 结论和建议

政府应该积极推进人力资本投资。公务员是国家的行政管理者,其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国家的竞争力。从外部环境看,国际上,各国的合作与竞争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在国内,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政治体系的逐渐完善,都需要有一支政策水平、管理能力、经济知识过硬的公务员队伍作后盾。同时,随着服务型政府的构建,政府将由目标管理模式进一步发展到质量管理模式,也对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要求。政府应该构建一个科学的公务员培训体系,合理的进行人力资本投资。

4.1 树立明确的人力资本投资目标。

政府的人力资本投资要把着眼点放在提高公务员素质和能力上。要积极推进培训模式的创新,切实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要建立多样化的培训方式、多层次的培训体系,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法律意识,改善公共部门从业人员专业结构、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他们运用现代科学知识研究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更好地为公众服务[4]。

4.2 创新培训途径和方式,丰富完善培训内容。

要根据公务员所在的地区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务员的职位、工作态度、知识水平和技能有针对性的、分层次、分级别的开展培训。总体上应该专业基地与业余基地相结合;集中调训与自学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开发相结合;系统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其中,在专业培训基地与业余培训基地的结合上,在坚持主基地培训为主、业余基地为补充的原则,充分发挥培训主基地作用的前提下,一是注意利用好社会高校资源,二是利用好行业系统和单位内的资源,这会更加有利于提高专业性强的部门的培训效果。在内容上,不仅要满足政府工作和职位的需要,还要针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在实践中不断地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运用新成果。针对紧急事件和突发状况进行情景模拟,提高应急能力。针对开放化和国际交流,要加外语、外贸、国际金融、国际政治、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历史、文化、民俗以及国际通行的现代化办公等方面的培训,使政府在全方位、宽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中,按国际惯例和规则处理涉外事务,与世界接轨。

4.3 建立培训激励机制。

建立严格的、科学的公务员整合激励,把培训和使用结合起来,按照考核结果进行提拔、晋升等。公务员的晋升要注重工作绩效,而不单单看工作经验和资历,要全面考察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在公务员的培训考核中,坚持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考试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加权将考核和评价结果综合,设置不同的考核结果等级,规定取得相应等级的人员获得晋升、保持原职位或降职,对于晋升人员可颁发晋升职务资格证书,增强激励效果。

4.4 健全培训制度和法制。

第一,从法制明确公务员培训管理机构和实施机构的职责,管理机构隶属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确定参加培训的人员、培训的时间、地点、负责培训的机构和人员等;实施机构负责承担各种培训活动,安排培训流程中的各项事务。第二,实施培训结果备案制度和培训证书管理制度,切实把公务员培训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第三,培训经费法制化。培训经费是政府人力资本投资的主要成本,是培训有效开展的保证。培训经费要以政策或法规的形式,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第四,公务员在培训中的权利和义务要有法可依,切实保障参加培训的公务员的权益。

参考文献

[1]曾建权.博弈论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j].企业经济.2007,5:44~46

[2]段鹏.政府部门人力资本投资的博弈分析[j].法制与社会.2007,10:462~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