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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博弈理论

时间:2023-08-16 17:30:1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经济博弈理论,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经济博弈理论

第1篇

一、博弈论的形成和发展

1、博弈理论的早期研究。一般认为,对于博弈理论的最早研究可以追溯到18世纪初。瓦德格拉夫(Waldegrave)在1713年提出了两人博弈的极小化极大混合策略解。古诺(Cournot)和伯特兰德(Bertrand)分别在1838年和1883年提出了博弈论最经典的模型,两位学者分别从产量决策和价格决策分析垄断的双寡头竞争模型,确定了在竞争之下各自的最优反映函数。这些都是关于博弈问题的早期的零星研究。

2、博弈论发展的不同阶段。一般认为博弈论萌芽于20世纪20年代初。博弈论创立的标志是冯・诺伊曼和奥・摩根斯坦(Morgenstern)在1944年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这部著作,他们的贡献现在看来主要是创立了博弈论研究的基本概念、二人零和博弈的完全解决和对合作博弈的贡献。现在应用更为普遍的非合作博弈理论的创立,则是以纳什(John Nash)1950年的博士论文《非合作博弈》为标志,该文的主要贡献是提出了纳什均衡的概念。此后(20世纪70年代),美国海萨尼(Harsanyi)和德国塞尔顿(Selten)的不完全信息博弈理论工作进一步完善了非合作博弈理论。当20世纪70年代经济学家开始将注意力由价格制度转向非价格制度时,博弈论逐渐成为经济学的基石。

1944年,冯・诺伊曼(Von Neumann)和奥・摩根斯坦(Morgenstern)合著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被认为是博弈理论初步形成的标志。该书在总结以往关于博弈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博弈论的概念术语、一般框架和表述方法,提出了较系统的博弈理论。而且,在该书以前,博弈论主要是数学家们研究的课题,主要是一种数学理论而不是经济学理论。《博弈论与经济行为》极大地促进了博弈论和经济学研究的联系。从此,博弈论开始被经济学家们所接受,对博弈论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虽然《博弈论与经济行为》的出版标志着博弈论的初步形成,但是这个时候的博弈论还是比较幼稚的,研究的范围也较小,总体影响也很小。研究的主要对象是少数类型的合作博弈和零和博弈。

20世纪的40年代末到50年代初,是博弈论的发展史上一个重要阶段。越来越多的学者进行了博弈理论的研究。1950年,纳什(John Nash)在他的博士论文《非合作博弈》中,将博弈论扩展到了非零和博弈,最终形成了非合作博弈理论的思想源泉,纳什均衡概念的提出以及纳什均衡存在性的纳什定理的证明,发展了以纳什均衡概念为核心的非合作博弈理论。纳什均衡是对古诺模型和伯特兰德模型中均衡概念的一般化,纳什均衡的概念是有关均衡概念的最基本的概念,后来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贝叶斯纳什均衡、精炼贝叶斯纳什均衡等概念的提出都是以纳什均衡为研究出发点的。

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一直到70年代也是博弈论发展历史上较为重要的一个时期。“微分均衡”、“强均衡”、“重复博弈”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等概念就是在这一时期提出来的,而且在60年代初开始了博弈论在进化生物学中的应用的研究。这个时期产生的里程碑式的成果是海萨尼(Harsanyi)关于不完全信息博弈理论,他在1967-1968年的三篇关于不完全信息博弈理论的论文中,提出了关于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的“贝叶斯纳什均衡”的概念,此外还在1973年提出了关于“混合策略”的不完全信息解释,以及关于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严格“纳什均衡”概念。同时这个时期也是进化博弈论发展的重要阶段,提出了“进化稳定策略”等概念。当然,这个时期产生的博弈论成果还有很多,博弈论更多地应用到经济学理论的研究当中,为80-90年代博弈论的成熟以及经济学理论的博弈论革命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20世纪80-90年代到现在是博弈论走向成熟的时期,期间产生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和文献,表明博弈论已经作为一种一般的分析方法逐渐走进了政治学、军事学、生物学、统计学等多门学科中。尤其是在经济学中,博弈论占据了核心地位。这个时期,是对非合作博弈理论的进一步深化,产生了博弈论基础上的经济学分支,如信息经济学,以及一些关于特殊问题的理论,如拍卖理论、激励理论。早在1983年,因一般均衡理论而得到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德布鲁(J・Debreu)表明,如果没有博弈论中纳什均衡的重要概念,也就没有他对一般均衡的存在性的证明。到了90年代,克莱普斯(D・Kreps)、克鲁格曼(P・Krugman)和格罗斯曼(S・Grossman)都是因为在博弈论上的贡献而获得了美国的克拉克奖(Clark Prize),这是美国对40岁以下经济学家的最高奖。之后,博弈论两度夺得诺贝尔经济学奖,1994年颁给纳什(Nash)、海萨尼(John Harsanyi)和塞尔顿(Reinhard Selten)三位博弈论专家;2005年颁给罗伯特・奥曼(Robert J・Aumann)和托马斯・谢林(Thomas C・Schelling )。

二、博弈的类型及其均衡概念

博弈理论有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之分。合作博弈强调团体理性,强调效率、公平和公正,非合作博弈更强调个体理性、个体的最优决策。按照参与人行动的先后顺序,博弈可以分为静态博弈和动态博弈。完全信息博弈是指每个参与者对所有其他参与者的特征、策略空间和支付函数有准确的知识;否则,就是不完全信息博弈。下图是基于上述分类方法的博弈类型以及各自的均衡概念。

三、博弈论的研究趋势及未来

1、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之分。博弈论有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之分,现在的研究更多地是基于非合作博弈的研究,事实上合作博弈也是博弈理论的重要内容。当前合作博弈理论研究的落后,正说明这个领域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基于这方面的研究可能会带来博弈理论以及经济学理论的重大革命。

第2篇

    虽然早在18世纪初以前便开始了对具有策略依存特点的决策问题的零星研究,但博弈论真正的发展还是在20世纪。20世纪初期是博弈论的萌芽阶段,其研究对象主要是从竞赛与游戏中引申出来的严格竞争博弈,即二人零和博弈。这类博弈中不存在合作或联合行为,对弈两方的利益严格对立,一方所得必意味着存在另一方的等量损失。这符合下棋等二人室内游戏的情形,但应用在经济与政治上,则大多数情况并不合适。此时,关于二人零和博弈理论有丰硕的研究成果,尤其是提出了博弈扩展型策略、混合策略等重要概念,为日后研究对象范围的拓展与研究的深化奠定了基础。这一阶段最重要的成就是泽梅罗定理(1913)与冯·诺伊曼的最小最大定理(1928),后者为二人零和博弈提供了解法,同时对博弈论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例如非合作几人博弈中的基本概念——纳什均衡就是最小最大定理的延伸与推广。

    1944年,美国数学家冯·诺伊曼(Von Neumann)和摩根斯坦(Morgensien)合着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的出版,标志着系统的博弈理论的初步形成。该巨着汇集了当时博弈论的研究成果,将其框架首次完整而清晰地表述出来,使其作为一门学科获得了应有的地位。同时身为经济学家的摩根斯顿首先清楚而全面地确认,经济行为者在决策时应考虑到经济学上的利益冲突性质。该书详尽地讨论了二人零和博弈,并对合作博弈作了深入探讨,开辟了一些新的研究领域。更重要的是将博弈论加以空前广泛的应用,尤其是在经济学上,由于博弈论数学上的严整性与经济学应用上的广泛性,一些经济学家将该巨着的出版视为数理经济学确立的里程碑。

    接下来的一段时期对合作博弈的研究有了长足进步。按豪尔绍尼(1966)的观点,如果一博弈中意愿表示——协议、承诺、威胁——具有完全的约束力并可强制执行,则该博弈是合作的。如意愿表示不可强制执行,则为非合作博弈。非合作博弈随后发展起来,纳什、泽尔滕和豪尔绍尼因此而获奖,但当时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合作博弈上。事实上,合作博弈可视为非合作博弈的特殊情况,它略去非合作个体之间建立合作关系的过程而着重研究合作的可能性与形式。由于省去从非合作到合作过程中繁复的难以尽述的细节,合作博弈能对合作问题有更清晰的把握。为了解决合作博弈中所遇到的问题,这一期间提出了联盟博弈、稳定集、解概念、可转移效用、核心等重要概念与思想。1950年代是博弈论的成长期,纳什为非合作博弈的一般理论奠定了基础,提出了博弈论中最为重要的概念——纳什均衡,开辟了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非合作理论发展起来,如阿尔·塔克的囚徒困境、重复博弈概念等。合作博弈理论在这个阶段得到进一步发展,如沙普利值概念、核概念等。博弈论的研究队伍开始扩大,兰德公司在圣基尼卡开业,在随后的许多年里,这里成为博弈论的研究中心。此经济学逐渐成为博弈论最重要的应用领域。1960年代是博弈论的成熟期。不完全信息与非转移效用联盟博弈那样的扩充使理论变得更具广泛应用性。常识性的基本概念得到了系统阐述与澄清。博弈论成了完整而系统的体系。更重要的是,博弈论与数理经济及经济理论建立了牢固而持久的关系。例如,等价性原理说明博弈论与经济理论间存在竞争市场经济的价格均衡与相应博弈的重要解概念之间的对应关系。豪尔绍尼与泽尔滕正是在这一时期开始他们的工作,豪尔绍尼提出了不完全信息理论,泽尔滕开始其均衡选择问题的研究。1970年代至今是博弈论的丰富壮大期。博弈论在所有研究领域都得到重大突破。博弈论开始对其它学科的研究产生强有力的影响,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研究复杂与涉及大规模计算的博弈模型发展起来。在理论上,博弈论从基本概念到理论推演均形成了一个完整与内容丰富的体系。在应用上,政治与经济模型有了深入研究,非合作博弈理论应用到大批特殊的经济模型。同时博弈论应用到生物学、计算机科学、道德哲学等领域,如随机策略这样的概念得到了重新解释。渐渐地,博弈论变得大众化起来。不再是仅为少数研究者所知。要对每年所发表的有关博弈论数以千计的文献进行了解已不是件容易的事。至今,博弈论仍在不断发展与深化,预测其可能出现的创新与成就是很困难的。

    在博弈论的发展过程中,纳什奠定了非合作博弈的理论框架与概念基础,他的名字与博弈论的中心概念——纳什均衡联在一起;豪尔绍尼与泽尔滕则致力于博弈论的进一步发展与应用。

    在非合作博弈论和经济分析里所应用的博弈论思想中,纳什均衡都处于核心地位。克雷普斯(D.Kreps)教授认为,如今在每一个经济学领域及与其相关的金融、会计、市场学甚至政治学等领域,在消化其近期研究成果过程中,对纳什均衡概念的理解均起着重要作用。虽然作为先驱者的古诺(Cournot)已在其研究中开创这一思想的先河,但其目前的形式则是纳什独立完成得出的卓越成就。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数学家和统计学家纳什。从1950年至1954年,他发表了多篇论述博弈论的文章,为非合作的一般理论和合作博弈的谈判理论奠定了基础。他规定了非合作博弈的形式,并定义了着名的“纳什均衡点”。纳什最先对合作与非合作进行了区别。纳什认为以前的理论包含着某种被称为合作类型的n人博弈思想,它以一种对能由局中人形成的不同合作之间相互关系的分析为基础;与此相反,纳什认为他自己的理论则“以缺乏合作为基础,在其中假定每个参与者都各行其是,与其他人之间没有合作与沟通”。该思想拓展了博弈论的研究范围,并增强了其应用性。在阐明了合作与非合作之间区别的基础上,纳什定义了着名的“纳什均衡点”,并对它的存在进行了证明。纳什均衡的定义一般是通过简单确定一个正常形式的有限局中人和行动的博弈来给出的。在纯策略中,它是指这样一种策略分布:假使其他局中人不变换其策略,则任何一个局中人都不能以单方面变换自己的策略来增加其效用。纳什还证明,在一个有限局中人和行动的博弈中,至少总存在一个纳什均衡,虽然当我们考察混合策略时才能完全保证其存在,因为有例子表明,存在着没有纯策略均衡的对策。这一定义实际上包含着一个前提假定,即局中人对游戏结构有充分的了解,也就是说拥有完全信息,以便能够导出他们自己的预测。纳什均衡的意义直到现在仍是探讨与争论的题目。一般认为,它是随不同情况而变化的一种过程。例如,假设在某种博弈中,局中人通过某些非强制手段就局中人的策略选择达成协议,这项协议具体确定了每个局中人选择的策略。由于协议无强制力量,局中人如果能通过违背协议而获得利益,则该协议无效。所以,为了保证协议有效,必须有一种局中人不可能因单方面违背协议而获益的机制,即形成一种纳什均衡。即,纳什均衡使得协议能够自我约束,无外力作用下也能保证协议的生效。这里纳什均衡的意义在于保证协议的自我强制执行。但这并不是说每个纳什均衡都具有自我强制性,就多个局中人背信问题而言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此外,这里并未讨论协议如何实施及无协议时的情况。纳什均衡在上述情况中的含义是有差别的。纳什均衡刻画了人们理性选择的结果:利益冲突达到一种稳态以至无人会单方面加以改变。纳什均衡并未对这一结果做出福利上即总体上优与劣的判断。这就允许存在一种情形:由于人们的不合作使得每个人都达不到可能的最大收益。在囚徒困境中表现得十分明显,其中唯一的纳什均衡是双方均交待,因为在其它策略组合下均有一方能因改变策略而获益。但是这一局势中的帕累托最优是双方均不交待。这表明,帕累托最优并不一定能在纳什均衡点上实现。也即,在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利己主义个人理性选择的结果在总体上可能并不是最有效的。进而,西方经济学中在经济人假设下,市场经济会达到或者趋向帕累托最优这一结论在引入利益冲突后有可能无法成立。在囚徒困境中,双方虽可在均不交待的情况下达到帕累托最优,却难以实现这一结果。这是由于缺乏对对方的信任。因对方可把策略改为交待而使自己获释得利,故无法信任对方会信守承诺。每个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这个理性人假设更使这种信任失去基础。这说明,个人利己的理性选择并不能保证人们的处境都得到改善,结果可能对大家都不利。就此而言,纳什均衡揭示了利己理性的弱点。在人人求得自利的同时,如何防止对一切人均不利的结果出现,这已成为今天博弈论和经济学中研究的热点问题。

    实际上,纳什的研究是基于“一个时期的模式”而做出的,是静态的,即在稳定的环境条件下,双方在不改变策略的情况下进行。但现实却在不断变化,并常有重复。后来人们在利用策略均衡分析特定的经济模型时,发现扩展形式的每一步在给定一局中人信息的情况下,纳什定义忽视了“离开均衡路线”的偶然性。为弥补这一不现实假设的缺陷,泽尔滕发展了动态的适应于每个不同时期的博弈,从而以此为开端,促进对策略均衡的各种精细改进的定义的出现。并且,在纳什均衡中还有一个完全信息的重要假设,即局中人都了解其对手要采取的策略。这种假设在以下一些情况中看来特别不可信:某些局中人起初拥有其他人所缺乏的关于他们自己的爱好、能力甚至博弈规则方面的知识。如在经济学的应用中,这种不确定性可能反映为一个厂商起初对其竞争者的财务或人力资本资源等信息的不确定性。因此,要把纳什均衡分析运用于那种情景就不明智了。为此,豪尔绍尼建立了所谓不完全信息博弈,从而扩展了纳什分析的应用范围。

    泽尔滕的研究成果使纳什均衡概念进一步精致化与详细化,并推动了博弈论在各学科中的应用。针对纳什均衡概念的不完善性,纳什以后的不少研究者试图精化原来的概念,附加条件以便排除无说服力的纳什均衡点。泽尔滕在这方面提出了两个着名的新概念:子博弈完美均衡点(或简称子博弈完美点)和颤抖手完美均衡点(或简称“颤抖手完美点)。子博弈完美点是泽尔滕1965年提出的。他认为在局中人选择应变计划的博弈中,并非所有纳什均衡点都是同样合理的,因为某些均衡解要求局中人具有实施“空洞威胁”(empty threat)的能力,即采用事实上无法实施的应变计划,从而这类均衡解失去实际意义。泽尔滕提出子博弈完美点的概念,是要把依赖于这类威胁的均衡点排除在考虑之外,即在原则上排除直观不合理的纳什均衡。在扩展型模式中,其思想表明了先行者利用其先行地位及后行者必然理性地反应的事实,来达到对其最有利的纳什均衡点。求解子博弈完美点的方法是逆向归纳法(倒推法)。这一概念可以推广到动态多时段博弈的情况。泽尔滕的子博弈完美点概念简单、直观,且与经济学中许多实际情况如寡头市场等相符合。在许多情景中,由于局中人的策略选择会引起一系列层次的连锁反应,在策略选择时就应对此加以考虑。但子博弈均衡点集合取决于扩展型博弈的细节,同时不能完全排除所有不直观不合理的纳什均衡点。为弥补不足,泽尔滕(1975)提出了“颤抖手完美点”的概念。“颤抖手完美点”概念的意蕴是:在博弈中每个局中人按纳什均衡点进行策

第3篇

[关键词] 博弈论 现代企业 构建和谐

近几年来,博弈论的观点频频出现在各类经济学著作中。博弈究竟是什么?博弈论对构建和谐企业有何启发或指导意义呢?通俗地讲,博弈论也叫对策论,是研究利益冲突各方如何决策及决策结果的,是一种“游戏理论”。其准确的定义是:一些个人、团队或其他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的规则约束下,依靠所掌握的信息,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从各自允许选择的行为或策略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并从中各自取得相应结果或收益的过程。一个完整的博弈应当包括博弈的参加者、博弈信息、行为或策略、博弈的次序和博弈方的收益五项内容。

一、博弈论中几个重点理念

1.合作与非合作。博弈论可以划分为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人们的行为相互作用时,当事人是否达成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如果有,就是合作博弈;反之,则是非合作博弈。合作博弈理论强调的是团体理性。非合作博弈论的重点是个体理性、个人最优决策。引起了人们对“机制”问题的研究。

2.经济核心理论。参与者组成某类群体(被称作联盟)以及它们之间以互益的方式进行的交易。该联盟可以使交易后所有行为人都受益,这就产生经济核心的概念。后拓展到垄断和寡头及公共经济学中的税收等理论。

3.非数理博弈理论。非数理博弈理论分析的是混和动机冲突状态下的社会和经济行为:行为者本身对其他人的反应作为其他人的期望而影响其行为,即两个或多个团体面临相冲突的合作和竞争动机时的情景。包括以下三种形态。

(1)焦点效应:每个参与博弈的行为人以合作性的结果为目标进行协作而反对不协作的选择。任何因素都有可能使参与者的注意力集中到一个焦点上,继而选择这一点,这就产生焦点效应。焦点效应能协调社会行为人博弈行为的预期,包括协调共同利益和一部分不一致的利益。

(2)相互依存的选择和行为理论:常用于分析在社会决策过程中,因某些强制力决定的决策而形成共识。这些强制力包括文化的、习惯的因素。还用于分析不同群体相互作用的问题和“多人囚徒困境”。

(3)自我控制理论:即自我博弈,以自己为对手的博弈。通过这一理论来回答什么是理性、人是如何控制自己行为的。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喜欢自我欺骗,使自己做应该做的事情,或者避免去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情。这种现象,被称为预期的自我控制。这种理论为企业安排奖励与惩罚机制;通过承诺或契约,或者建立一个轮换机制奠定了基础。

4.冲突经济理论。即不合作或冲突世界中的“纳什均衡”。人们为了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只要有机会,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总会利用“策略”通过损人而达到利己的目的。广泛存在于军事、犯罪、种族问题、能源、环境、外援和人类生命的价值等领域的冲突问题。

二、博弈论对构建和谐现代企业文化的启示和应用

1.博弈论对现代企业管理的意义。(1)博弈论的研究成果可直接运用于现代企业的经营决策之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行业内的竞争逐渐表现为几个大型集团之间的直接对抗,企业在这种情况下的经营总体战略和一般战略决策必须在充分掌握竞争对手信息和策略的情况下进行。因此,企业运用博弈论中的决策模型进行这些问题的决策将使决策过程更加合理化。

(2)博弈论对现代企业管理观念和方式的改变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举个例子来说,从“囚徒困境”这个典型博弈问题,我们可以深刻体会到企业实施“供应链管理”的必要性。在现实生产生活中,企业之间,尤其是企业与其供应商之间,很多情况下正如上面两个囚徒所遇情形一样,没能真正实现自身的最佳利益,甚至是损人不利己。因此,实施供应链管理,强化企业之间的合作,将是企业获得双赢局面的一条捷径。

2.博弈论对构建和谐企业的启示。博弈论的研究成果,提高了人们对竞争和冲突这一社会现象的认识,对于我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如何运用合作的理念,创建和谐企业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企业作为社会的组成单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承担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对于企业来说,“和谐”的基本特征应当表现为依法治企、科学发展、协调有序、安全环保、公平诚信、服务社会,并建立一个长效的协调机制,其核心在于通过促进企业内外环境的“和谐”,达到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最终实现企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处理好四方面的问题:

(1)处理好个人、集体和政府的利益差别。在市场经济模式中,个人、企业和政府都会追求自己的利益,在各自的运转环境中,实际上都处于博弈状态,各自都是在现实生活环境中的博弈一方,冲突和矛盾是免不了的。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在股份制改造和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过程中,轮岗、下岗、合并、重组等问题所引发分工、收入、保障的差距越来越成为矛盾的焦点。掩盖这种利益差别、否认博弈的现实并不能解决问题。所以,需要客观地看待社会生活中这三者之间的差别。另外,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我们习惯于集中管理模式,因此,客观地看待这种博弈现实在思想上有一个再认识的过程。

(2)处理好博弈与规则透明、诚实守信的关系。规则透明和诚实守信是博弈各方达成协议的基础。规则透明是互信的条件。管理者要取得人们的信任,政策必须公开、公正。对于企业,企业管理者要取得职工的信任拥护,企业要在市场上立得住、站得稳,必须得讲诚信、讲公平、讲公正。那种以权宜之计、无意实施的政策得到的结果是暂时的。如果所要的结果不是通过透明、可信的规则取得的,必然不会与职工群众达成共识,企业氛围也不会是和谐的、稳定的。

(3)处理好博弈过程中的利益共赢的关系。和谐企业建立基础是企业各方的共赢。博弈各方达成的协议虽然未必是利益均等,但是应该是各方都能够接受的。建立和谐的企业,需要从根本上、制度上解决问题,而制度的建立、措施的完善应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建立在各方都能接受的共赢得基础上,而不是企业方想怎样做就怎样做。如果不能保证各方共赢的措施和制度,必然得不到其他方面的支持,那它必然是不稳定的、不和谐的,甚至会导致更多、更严重的问题。

(4)处理好经济利益之外的博弈关系。和谐不完全建立在经济利益上,其他很多如生活的、文化的因素等都可能起作用。经济利益虽然是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方面,但是除此之外仍然有很多人文因素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因此,企业的管理者的充分沟通、理解职工的非经济期望和需求,给予人文关怀,对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形成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3.博弈论应用于构建和谐企业的几点做法。

(1)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企业稳定。博弈是解决冲突的对策。构建和谐企业,尤其是建立安定有序的和谐企业是最基本要求。这不仅是现代先进的管理理念,也体现了企业管理者的人文关怀。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的核心在于坚持以人为本,其本质在于对职工各项权益的尊重,进而使全体职工能够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在实施重大改革时,要反复征求职工的意见,取得理解和支持;在利益分配中,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更好地满足职工的需求,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要不断提高分析矛盾、化解矛盾的能力,为构建和谐企业提供有力措施。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目前我国正进入“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并存的时代,企业要适应这个时代,建立良性的生态链,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领会构建和谐企业的科学内涵。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和发展目标,努力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企业发展,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不断激发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继续深化改革,把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和完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理顺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三是加大全员教育培训制度,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建设学习型企业,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3)着眼于“创效”这个基点,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追求效益最大化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也是构建和谐企业的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说,构建和谐企业也是一个解决现实矛盾和利益冲突,已达到社会和谐的综合治理过程。企业失去了效益,职工没有了收益,和谐就没有了根基。因此,在构建和谐企业的实践中,要善于适应和把握建筑市场的变化和规律,增强应变能力,始终把促进经济效益的提升作为根本目标,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参考文献:

第4篇

关键词:博弈论 现代企业 构建和谐

近几年来,博弈论的观点频频出现在各类经济学著作中。博弈究竟是什么?博弈论对构建和谐企业有何启发或指导意义呢?通俗地讲,博弈论也叫对策论,是研究利益冲突各方如何决策及决策结果的,是一种“游戏理论”。其准确的定义是:一些个人、团队或其他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的规则约束下,依靠所掌握的信息,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从各自允许选择的行为或策略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并从中各自取得相应结果或收益的过程。一个完整的博弈应当包括博弈的参加者、博弈信息、行为或策略、博弈的次序和博弈方的收益五项内容。

一、博弈论中几个重点理念

1.合作与非合作。博弈论可以划分为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人们的行为相互作用时,当事人是否达成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如果有,就是合作博弈;反之,则是非合作博弈。合作博弈理论强调的是团体理性。非合作博弈论的重点是个体理性、个人最优决策。引起了人们对“机制”问题的研究。

2.经济核心理论。参与者组成某类群体(被称作联盟)以及它们之间以互益的方式进行的交易。该联盟可以使交易后所有行为人都受益,这就产生经济核心的概念。后拓展到垄断和寡头及公共经济学中的税收等理论。

3.非数理博弈理论。非数理博弈理论分析的是混和动机冲突状态下的社会和经济行为:行为者本身对其他人的反应作为其他人的期望而影响其行为,即两个或多个团体面临相冲突的合作和竞争动机时的情景。包括以下三种形态。

(1)焦点效应:每个参与博弈的行为人以合作性的结果为目标进行协作而反对不协作的选择。任何因素都有可能使参与者的注意力集中到一个焦点上,继而选择这一点,这就产生焦点效应。焦点效应能协调社会行为人博弈行为的预期,包括协调共同利益和一部分不一致的利益。

(2)相互依存的选择和行为理论:常用于分析在社会决策过程中,因某些强制力决定的决策而形成共识。这些强制力包括文化的、习惯的因素。还用于分析不同群体相互作用的问题和“多人囚徒困境”。

(3)自我控制理论:即自我博弈,以自己为对手的博弈。通过这一理论来回答什么是理性、人是如何控制自己行为的。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喜欢自我欺骗,使自己做应该做的事情,或者避免去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情。这种现象,被称为预期的自我控制。这种理论为企业安排奖励与惩罚机制;通过承诺或契约,或者建立一个轮换机制奠定了基础。

4.冲突经济理论。即不合作或冲突世界中的“纳什均衡”。人们为了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只要有机会,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总会利用“策略性行为”通过损人而达到利己的目的。广泛存在于军事、犯罪、种族问题、能源、环境、外援和人类生命的价值等领域的冲突问题。

二、博弈论对构建和谐现代企业文化的启示和应用

1.博弈论对现代企业管理的意义。(1)博弈论的研究成果可直接运用于现代企业的经营决策之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行业内的竞争逐渐表现为几个大型集团之间的直接对抗,企业在这种情况下的经营总体战略和一般战略决策必须在充分掌握竞争对手信息和策略的情况下进行。因此,企业运用博弈论中的决策模型进行这些问题的决策将使决策过程更加合理化。

(2)博弈论对现代企业管理观念和方式的改变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举个例子来说,从“囚徒困境”这个典型博弈问题,我们可以深刻体会到企业实施“供应链管理”的必要性。在现实生产生活中,企业之间,尤其是企业与其供应商之间,很多情况下正如上面两个囚徒所遇情形一样,没能真正实现自身的最佳利益,甚至是损人不利己。因此,实施供应链管理,强化企业之间的合作,将是企业获得双赢局面的一条捷径。

2.博弈论对构建和谐企业的启示。博弈论的研究成果,提高了人们对竞争和冲突这一社会现象的认识,对于我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如何运用合作的理念,创建和谐企业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企业作为社会的组成单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承担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对于企业来说,“和谐”的基本特征应当表现为依法治企、科学发展、协调有序、安全环保、公平诚信、服务社会,并建立一个长效的协调机制,其核心在于通过促进企业内外环境的“和谐”,达到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最终实现企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处理好四方面的问题:(1)处理好个人、集体和政府的利益差别。在市场经济模式中,个人、企业和政府都会追求自己的利益,在各自的运转环境中,实际上都处于博弈状态,各自都是在现实生活环境中的博弈一方,冲突和矛盾是免不了的。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在股份制改造和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过程中,轮岗、下岗、合并、重组等问题所引发分工、收入、保障的差距越来越成为矛盾的焦点。掩盖这种利益差别、否认博弈的现实并不能解决问题。所以,需要客观地看待社会生活中这三者之间的差别。另外,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我们习惯于集中管理模式,因此,客观地看待这种博弈现实在思想上有一个再认识的过程。

(2)处理好博弈与规则透明、诚实守信的关系。规则透明和诚实守信是博弈各方达成协议的基础。规则透明是互信的条件。管理者要取得人们的信任,政策必须公开、公正。对于企业,企业管理者要取得职工的信任拥护,企业要在市场上立得住、站得稳,必须得讲诚信、讲公平、讲公正。那种以权宜之计、无意实施的政策得到的结果是暂时的。如果所要的结果不是通过透明、可信的规则取得的,必然不会与职工群众达成共识,企业氛围也不会是和谐的、稳定的。

(3)处理好博弈过程中的利益共赢的关系。和谐企业建立基础是企业各方的共赢。博弈各方达成的协议虽然未必是利益均等,但是应该是各方都能够接受的。建立和谐的企业,需要从根本上、制度上解决问题,而制度的建立、措施的完善应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建立在各方都能接受的共赢得基础上,而不是企业方想怎样做就怎样做。如果不能保证各方共赢的措施和制度,必然得不到其他方面的支持,那它必然是不稳定的、不和谐的,甚至会导致更多、更严重的问题。

(4)处理好经济利益之外的博弈关系。和谐不完全建立在经济利益上,其他很多如生活的、文化的因素等都可能起作用。经济利益虽然是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方面,但是除此之外仍然有很多人文因素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因此,企业的管理者的充分沟通、理解职工的非经济期望和需求,给予人文关怀,对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形成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第5篇

政治经济学的均衡价格是以价值理论为基础的。政治经济学认为价格是价值的外在货币表现,并且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如果排除其他因素的干扰,价格将以价值为基础并趋向于价值;也就是说,商品的价格最终将反映商品的价值或交换价值,交换价值与价值的货币化就是商品的均衡价格。当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价值转换为生产价格以后,商品的均衡价格也相应成为商品生产价格的货币表现。从博弈论的角度看,政治经济学的均衡价格就是生产者与消费者关于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程度反复动态博弈的结果。

图1 价格围绕价值的波动

2.西方经济学与均衡价格的形成

西方经济学对价格均衡的研究是最为深入与透彻的。整个西方经济学中从微观经济学到宏观经济学,全部研究的核心内容就是分析与确定市场的均衡价格。虽然西方经济学对均衡价格的研究只是基于经济学的供需理论,而不强调政治经济学所关注的商品的价值内涵;但从其实质看,西方经济学中的均衡价格最终也是以商品的基本价值为基础的,西方经济学将这一基本价值称之为均衡价值;而这一基本价值从理论上看也就是政治经济学所分析研究的商品的价值。

分析西方经济学的均衡价格,必须提到西方经济学对蛛网理论的研究。蛛网理论将蛛网模型分为三类,即发散蛛网、中立蛛网与收敛蛛网。在三类蛛网中,只有收敛蛛网才可以形成稳定的均衡价格。一旦收敛蛛网的均衡价格被打破,市场通过参与博弈的供需双方在多因素复杂博弈中的博弈决策可以重新回到纳什均衡点的均衡价格。

图2 收敛蛛网与均衡价格

3.混沌理论与混沌价格

混沌学的研究起源于1960’s。1970’s,科学家们开始普遍认识到混沌的存在与其重要意义,并对各领域的混沌现象进行了大量的研究;1980’s,混沌的研究在全球迅速推广,物理、生物、化学、气象、数学、城建、经济等领域对混沌的研究都取得了可喜的成果。现代科学对混沌的研究起因于Edward Lorenz的“蝴蝶效应”,事实上这只不过是一个天气预测模型。正是这一“蝴蝶效应”模型,揭示了自然界表面看起来杂乱无序的事物中的惊人的某种秩序。自然总是如此的神秘,捉摸不定、杂乱无章、不可预测的运动的背后,居然隐藏着其内在的规律性;而且这种规律并不随外界的扰动而改变。这就是混沌。混沌就是在远离平衡态的条件下所进行的不断向稳定的内核运动的不确定的运动轨迹。

混沌在经济学中的应用始于曼德布罗特对美国棉花价格的研究。经济学家通常认为,商品的价格,如棉花的价格,是以两种不同的节律波动,其中一种是规则的,而另一种是随机的。从长期看,价格由现实中的经济力量操纵着;而在短期内,价格会以或多或少的偶然性跳动。但事实上现实的数据并不能与经济学家的预期相吻合。曼德布罗特收集了美国自1900年以来60多年的棉花价格资料,当曼德布罗特通过计算机对棉花价格的数据进行精细分析时,他发现了他所寻求的令人惊喜的结果。从正态分布的观点看反常的数据,从标度的观点看却出现了对称性。每个特殊价格的变化是偶然的和不可预测的,但变化的序列却与标度无关。每天价格变化的曲线与每月价格变化的曲线惊人地吻合!更令人吃惊的是,根据曼德布罗特的分析,价格变化的程度竟在发生过两次世界大战和一次经济危机的剧烈动荡的60年中保持不变。在大量不规则的棉花价格数据中,隐藏着一种难以想象的秩序,即价格的混沌特性。价格的混沌特性作用的结果是形成商品的混沌价格,混沌价格对于特定时期的具体商品而言都是内在的确定性的,价格混沌变化的最终轨迹都将毫不例外的趋向于稳定的混沌价格。混沌学认为这是因为奇异吸引子的缘故,认为奇异吸引子的作用使得混沌的价格最终稳定到混沌价格。但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价格的这一变化规律是与均衡价格规律完全相吻合的;混沌价格事实上就是商品价格在混沌理论的研究中表现出来的均衡价格。而且混沌过程也是与博弈过程相一致的;混沌在形式上就是一个复杂的博弈模型。

4.均衡价格形成的博弈分析

无论是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还是混沌理论的等其他理论对均衡价格的研究,从其本质看都承认均衡价格的稳定性,并且在事实上将均衡价格确定为商品本身所包含的、内在的、无差异的人类劳动的货币表现。其分析所依据的基本手段与基础理论虽然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差异,但各种分析中均衡价格的形成过程其实都是一个博弈过程,也就是说可以将各种分析方法对均衡价格的解释理解为均衡价格形成的博弈过程。所不同的是,政治经济学中的均衡价格形成过程是最为简单的单因素两方案博弈,而西方经济学与混沌理论中的均衡价格形成过程则属于多因素复杂博弈过程。

为了分析的统一与方便,论文引入基本价值这一概念用来统一表示上述各种分析方法中的价值、均衡价值与奇异吸引子等概念。表1是一个简单的价格博弈矩阵。

在表1中,价值指的即是所谓的基本价值,这一价值反映了消费者对商品所包含的人类劳动的认同。当价格高于或低于价值时,消费者所获得收益既是生产者所丧失的收益,而其所丧失的收益既为生产者所获得的收益。所以在价格高于价值而消费者选择买时,消费者损失5个单位的收益,而生产者则获得5个单位的收益。当价格低于价值时,消费者选择买会获得8个单位的收益而生产者则损失8个单位收益。只有当价格等于价值时,生产者与消费者都获得正的收益,而且论文假设它们分别获得相等的收益。

显然,在表1所示的博弈过程中,当生产者将价格定在高于价值的水平时,消费者的最优决策是不买,此时消费者的收益为0。而当消费者的决策为不买时,生产者的最优决策为价格等于价值或低于价值;无论生产者的最优决策是价格等于价值,还是价格低于价值,消费者的最优决策都是选择购买。而当消费者选择购买时,生产者的最佳决策是而且只能是价格等于价值;此时,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就价格的博弈达成均衡,这一均衡就是博弈论中的纳什均衡。而纳什均衡点所确定的价格水平即为商品的均衡价格。所以,从博弈论的角度看商品的价格虽然有时候可能会高于或低于商品本身的价值,但最终消费者与生产者动态博弈的结果必然是使得商品的价格等于商品的基本价值;也就是说,商品的最终交易价格必然趋向于均衡价格。

理论上我们还可以将均衡价格的形成看作为一个轮流出价的讨价还价模型,在这一模型中,生产者与消费者被抽象为讨价还价的两方。假设生产者为博弈方1,则消费者为博弈方2,并考虑贴现因子,而且假定博弈双方的贴现因子相等,即有。显然,在这一模型中,讨价还价的时期是无穷的,讨价还价的对象是博弈双方在商品交易过程中期望获得收益和。由博弈论讨价还价模型可知,率先出价的若为博弈方1,则博弈方1的子精炼纳

什均衡为,而博弈方2的子精炼纳什均衡则为;若为

消费者率先出价情形,则有、。所以,无论是生产

者先出价,还是消费者先出价,博弈双方必然在一个稳定的价格达成均衡,并使得博弈双方获得各自预期的收益;当预期收益达到博弈均衡时,商品的均衡价格也相应生成。

参考文献:

[1]宋承先.现代西方经济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第2版),1997.

[2]谢识予.经济博弈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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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三多.管理学原理与方法[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第2版),1998.

[5]詹姆斯•格莱克.混沌学:一门新科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1.

第6篇

关键词:生态责任;合作博弈;旅游

从国际方面说,不管是《寂静的春天》公开出版,还是政府的公共政策中出现 “生态环境”这一名词,但在此之前的环境污染(如伦敦烟雾事件等)已经对社会公众的身心健康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但是不管怎样,生态危机的出现,已经严重的影响人民的生活,当然随之出现的种种迹象已经给人类敲响了警钟。美国社会学者莱斯特•R•布朗(Lester Brown)先生也郑重地指出:“我们花很多时间为经济赤字而烦恼,但是威胁我们经济长远前景的是生态赤字。经济赤字是我们彼此之间的借贷,生态赤字却是我们取自于子孙后代”贾中成在他的博士论文中提出写作的初衷正是来源于此。当然作为当今经济增长热点的旅游业,其生态责任的研究便成为重点。

一、合作博弈的评述

合作博弈(cooperative games)又被称为联盟博弈(coalitional games)。其主要是指在博弈中,若协议、承诺或威胁具有完全的约束力且可以强制执行的,合作利益将大于内部成员各自单独经营时的收益之和,同时对于联合体内部应存在具有帕累托改进性质的分配规则。也就是说合作博弈是针对结果而言,是把合作视为先验条件或者前提而对联盟收益分配的处理,且所有局中人接受与其他局中人甚至竞争对手共同努力争取更多收益。其大致可分为可传递效用博弈(联盟成员的效用可以叠加)与非传递效用博弈(效用不具有编辑支付性质)。合作博弈强调的是团体理(Collective Rationality),强调的是效率(Efficiency)、公正(Fairness)以及公(Equality)。在合作博弈的框架下才会有出现“双赢”的可能,它通常能获得较高的效率与效益。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生态责任的国内外研究

西方发达国家没有提出生态责任的概念,但是其同样关注政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其更注重的是生活中的生态问题。但是,综观西方发达国家对政府在生态问题方面的责任研究,我们就会发现,他们似乎不太重视基本原理,范畴和科学体系的探讨,而比较重视对人类经济社会未来发展和所谓的“全球问题”的研究,他们较早的认识到生态问题的严重性,所以他们在这方面的研究也比中国起步早些。

国内对生态责任的研究并不是很早,谢菊(2007)在论生态责任中提出生态危机已向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提出了巨大挑战,政府、企业和普通公众等生态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履行各自的生态责任:政府应该倡导正确的生态观,完善政府生态制度,推进生态和谐的法制建设;企业从绿色消费,绿色生产,和企业间的生态和谐入手来从而达到个体、社会、生态的三赢效果;公众应尊重并崇尚自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另外通过环境NGO来推进中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李外禾(2007)在论政府在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生态责任中提出在政府在经济社会中作用,进一步深化了有关责任政府的相关理论,为建立新型的政府奠定了理论基础是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完善和补充。它着重从人与自然和谐的角度出发,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定位为“政府调控行为,科技能力建设和社会参与”三位一体的系统复杂工程,深化了可持续发展系统观的相关理论。李晶(2009)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政府的的生态责任研究中分析了政府生态责任缺失的原因以及在建设生态文明中政府应具备的责任,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经济建设,发展循环经济,在经济发展中实现生态保护;其次,加强对国民的生态教育,营造生态文化与道德体系,再次,健全政府生态制度;另外,推进生态保护的法制建设;最后,强化生态国际合作,注意保护国家的生态资源不被掠夺,警惕各种掠夺生态资源的形式,防止国家的流失,维护国家的环境权和发掌权。毕铁居,吴绍琪(2006)在和谐社会与政府生态责任体系的构架中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三方面介绍了和谐社会遇到的问题,从而提出了构架制度化的生态责任政府,首先政府树立新的生态观念,倡导正确的生态价值观,矫正错误的自然观念,坚持代内公平、代际公平与自然公平的辨证统一,坚持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辨证统一;其次,建立生态责任政府,完善政府生态责任,,明确资源产权关系,建立广泛的资源环境有偿使用制度等张存良(2007)在和谐社会中政府的生态责任中,提出政府实现领导者生态责任问责制和丰富政府生态责任履行方式等措施冯清(2007)在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中的政府生态责任研究中对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政府、生态责任等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对相关理论进行了阐述,在此基础上又列举了政府生态责任引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分析了我国旅游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生态问题及其原因,通过研究分析得出结论,政府生态责任的培育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快相应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走生态管理制度化的道路;在实现旅游资源“两权”分离的基础上,加强政府监管力度:加大科学合理的规划与开发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培养生态意识、树立生态文明的观念;抓住时机,大力推进生态旅游等措施宋宝莉.揭r纹.窦玉凯(2007)在企业承担生态责任:构建和谐社会的第一步中,运用企业生态责任战略地图模式,分析之处企业承担生态责任从长期看能够增加企业价值,并探讨了应如何增强企业的生态责任意识贾成中(2009)在企业生态责任的经济学分析中认为,人类的经济活动的直接执行者――企业的行为是直接影响人与自然关系的关键性因素,只有改变企业的行为模式,通过制度性约束改变企业的经营理念,变原来的“经济人”为“社会人”,再向“生态人”过度,从思想上彻底改变,才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并据此得出结论:企业变“经济人”为“生态人”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趋势,是社会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人类社会活动对自然的一种责任体现。企业承担生态责任是一个系统工程,首先,宏观层面的政府政策引导将是企业生态责任实现的重要因素,即使是限制性政策也会为企业带来无限商机;其次,产业政策、区域性政策以及行业协会管理等中观经济环境的完善和发展,是政府宏观政策制度作用于企业微观行为的“中介”传递功能实现的保证;最后,企业自身能力和素质的提升,是实现企业生态责任的内生决定因素,企业生态化建设是企业生态责任的实现路径,同时,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绿色选择等外生变量亦是不可或缺的因素姚海静(2006)在企业生态责任的哲学基础研究中就企业生态责任的哲学基础这一问题展开讨论,从人性的视角分析企业生态责任的正当性,指出企业本质不是纯粹的经济组织,而是人性实现的场所。人性是企业责任的哲学基础,人性的生态本质决定了企业必须对自然界承担道德责任。从四部分来分析企业生态责任的哲学基础:首先,企业生态责任的提出;其次,从企业本质着手寻求企业生态责任的正当性;再次,从人性异化的角度分析企业生态责任缺失的根源;最后,论述人性限度内的企业生态责任。

(二)博弈论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随着博弈论在中国的发展,研究者运用博弈论来研究旅游现象和问题,博弈的经济模型的方法也被引人了旅游研究中(以经济管理和应用数学专业为最多)。由于经济模型能更为全面、更为便捷的反应研究对象的特性.因此,简单的博弈经济模型的在旅游研究上的运用是这一阶段的代表。相关博弈模型研究主要以有限博弈和纯策略博弈为主(局中人具体明确了一个非随机性的行动计划,即选择一个策略的机率为100%,其它则为0,其中田喜洲、王渤(2003)建立不完全信息条件下旅行社与消费者对产品选择的博弈模型,运用成本理论和博弈树(序贯博弈)进行分析得出提高旅游市场效率的最佳策略选择以及齐子鹏、黄昆(2003)建立旅行社间的价格竞争博弈模型并进行需求分析得出纳什均衡策略集合,用以解释旅行社业发生价格竞争的原因和价格联盟终遭解体的原因的研究最具代表性到了2004年以后,博弈模型的建立又向前迈近了一步。2004年以后的研究由有限博弈向重复博弈发展,同时由原来的纯策略博弈向混合策略博弈(局中人可以按照一定的概率,随机地从纯策略集合中选择一种纯策略作为实际行动,即选择一种策略的机率为0.4的条件下,选择其它策略的机率相加为0.6发展。如:田喜洲(2004)通过建立旅游市场监督人员与旅行社,运用在完全信息条件下静态博弈分析后,得出混合战略纳什均衡策略,来解决旅游市场效率低的问题而梁艺桦,杨新军(2005)通过合作博弈与竞争博弈的优劣对比,运用合作博弈的研究方法,对旅游企业产品建立模型进行分析。并用合作博弈对旅游企业模型研究,提出单纯的合作战略或竞争战略已经不能适应日趋复杂的区域旅游活动,合作竞争战略才是新阶段我国区域旅游活动开展的首选策略春宇,黄振方,舒小林(2009)在旅游地利益主体博弈关系变迁的演进论解释中对现今旅游地利益主体关系研究成果进行梳理,辨析其研究现状与不足,提出以旅游地演化理论为指导,从时空角度动态审视旅游地利益主体博弈关系的演化过程及其规律性、演示其关系的演化轨迹与逻辑内涵,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旅游地利益主体博弈关系演化理论研究框架,促使旅游地利益博弈达到一种能够实现自我调节的动态均衡状态。

三、结论

伴随着旅游业飞速发展,旅游景区的生态安全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普遍关注研究的重点,生态责任的研究已经成为近几年的热点,但是当前对生态责任的研究,基本上归属于纯理论学科领域,还没有构架起通向实践领域、指导生态保护实践的桥梁,不论是理论界还是在实践过程中,对生态责任的研究只是局限于政府或者企业或者社区居民或者旅游者单个生态责任研究,并没有就政府,企业,旅游者和社区居民四者之间构建一个和谐的生态体系,对旅游景区的长远和谐的发展和解决当代民生问题的实践并没有搭建一个明晰的生态平台。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视野中,如何确保生态和谐,如何构建生态和谐的责任体系,政府,企业,旅游者,和社区居民应该承担哪些生态责任,怎样实现其责任及其这四者之间的应建立怎样的合作关系来确保生态和谐等等问题,都是现阶段旅游景区所迫切需要解决的理论与现实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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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田喜洲,王渐.旅游市场效率及其博弈分析一以旅行社产品为例【J〕.旅游学刊,2003,(6):57一60.】

[14]齐子肠,黄昆.从价格竟争到价格联盟:旅行社业存在的一个博弈均衡解〔J].数t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3,(6):112一114.】

[15]【田喜洲.旅游市场监督博弈分析【J】经济经纬,2004-03-040】

[16]梁艺桦、杨新军.区域旅游竟合博弈分析,地理与地理信息科学,2005-02-023】

第7篇

【摘要】 博弈是大千世界的生存法则,是人们在相互的经济交往中的策略选择行为。文章尝试分析信用交易双方的博弈关系,并运用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模型,阐述了建设信用制度的重大意义。

【关键词】 博弈论 囚徒困境 信用制度

博弈是大千世界的生存法则,真实世界中,人们时时都在博弈。博弈,是人们在相互的经济交往中的策略选择行为,或者是说一些个人、团体或其他组织,在一定的环境条件和规则约束下,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从各自允许选择的行为或策略集中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的过程,实施的结果将使选择策略的人各自获得相应的得益。博弈论(Game Theory)是对策论,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在直接相互作用时,人们如何进行决策、以及这种决策如何达到均衡的问题。它是应用数学的一个分支,主要研究公式化了的激励结构间的相互作用,是研究具有斗争或竞争性质现象的数学理论和方法,也是运筹学的一个重要学科。现代博弈论,在方法论方面,在思想和观念方面都对经济学渗透、冲突、影响。在方法论方面,博弈论是作为分析工具被引入经济学领域的。它是研究决策者在某种竞争过程中,当最终的结果无法由自己来控制,自己必须根据参与竞争的其他人选择的策略进行选择时,决策者为了取得最佳结果应采取何种策略的数学理论和方法;在思想和观念方面,博弈论研究理性经济人的经济行为时,第一次考虑到个人在争取自身经济效用最大化的经济行为过程中要与其他人的经济行为交互发生、相互影响和彼此制约。博弈均衡通过更加直接地研究人的行为方式和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从根本上解决利益均衡的发展问题。它比一般均衡更深入,更接近问题的本质:第一,从经济理性人到博弈局中人,强调人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第二,更加重视资源配置中的行为选择,不同的行为选择会产生不同的资源配置结果;第三,博弈均衡是所有参与人最优策略的组合,需要相互利益主体共同努力来实现。只有在利他中才能真正利己,也只有在使他人充分受益中利益最大化。这些观点都为信用与信用制度的深入研究提供了可靠的理论依据。

信用关系作为市场经济中最根本的经济关系,也是一种博弈关系,信用交易主体间的行为是一种博弈行为。在信用博弈过程中,参加博弈的授信方和受信方都是“理性人”,他们始终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惟一目标,除非为了实现自身最大利益的需要,否则不会考虑其他博弈方或社会利益。在这种条件下,尤其是在信息不完全或非对称的条件下,授受信双方很难处理好其分工和合作的关系。博弈论中的信用问题,可以借用经济学中著名的例子――“囚徒困境”来分析。

如图1所示,这是一个最基本的信用关系模型。信用主体甲和乙分别是授信方和受信方。两方在博弈中出现三种情形,一是双方都守信,使利益达到一个均衡状态,总体利益获得最大化,并为下次合作建立信用关系;二是一方守信,而另一方违信,其结果是守信一方受损,违信一方获得个人利益最大化,但是信用关系被破坏,交易合作就此结束;三是双方都违信,交易终止,双方都不获利。显然在第一种情形下,双方总体利益达到最大化,并因此建立了信用关系,为下次获利提供机会和信心。而其它两种情形都因一方或双方违信,信用双方总体利益趋小化,而个体则失去继续获利的机会。在社会信用状况良好的情形下,双方通常会不约而同选择第一种解,而在社会信用状况恶劣情形下,双方互相不信任和提防,就可能会出现余下的三种解。在这个关系模型中,前提是信用主体双方都是有目的的“理性人”,其目的是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双方在信用活动中都面临着一定的理性选择与考虑:授信人考虑是否信任受信人,即也是对于受信人违约风险与自身收益最大化的权衡考虑,在拒绝信任或给予信任之间作出选择,对预期所得与可能所失进行理性权衡;受信人亦面临着守信用还是不守信用的选择。无论授信人的给予信任还是受信人的不守信用,都伴随某种程度的风险因素。

“囚徒困境”这个模型中:每一个经济主体都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当博弈只进行一次时,经济主体都只关心这一次经济交易的利益。如果只有“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的话,经济主体双方博弈的结果只能是(0,0)解,即信用双方都违信。因为在只有“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的条件下,对方的行为选择有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其违信可能性很高。在预期所得与可能所失理性权衡之后,违信是经济主体在不能确定收益条件下损失最小的解。在一次性博弈中,无论对方选择哪一种行为,经济主体选择违信可能收益是3,最小收益是0,不会有-1解出现。因此,在市场经济信息不完全、不对称条件下,一次性博弈中作为有限理性“经济人”的信用双方,都不会自动选择守信。这是“理性人”自私的结果。每个“理性人”都自私,其结果不是“自利”,而是只能出现(0,0)解,即双方“两败俱伤”。但是,当博弈是无限多次的时候,情况却有所不同。重复博弈使得博弈双方都在更大程度上了解了对方的信息,使得更多的私人信息变为博弈双方的公共信息;重复博弈使得“以牙还牙”式的报复得以实现。即对对方的合作在下一轮合作中给予回报,对对方的背叛在下一轮的合作中给予惩罚。这里所说的重复博弈不仅仅指两个或多个博弈方之间固定的重复的博弈,只要信息透明度足够高,信息传播的足够快,市场主体的行为能够很快为其他主体所知,那么即使该主体转而同其他主体打交道,也同样属于重复博弈。在重复博弈条件下,当事人考虑不仅仅是一次收益,而是所有未来利益的贴现值。所以,当市场中信用交易成为一种重复博弈,信用交易主体为了能够建立信用关系,为了实现长期合作以获取最大利益,在信用交易中将主动选择守信行为。信用制度的建立正是为了将信用交易从一次性博弈转化为重复博弈。

博弈论阐明了信用制度的重要意义所在。信用制度的建立,能够使经济主体的信用信息快速传播,增加信息的对称性,将一次性博弈有效地转化为重复性博弈,从而信用主体主动选择守信行为;信用制度的建立,提供了一种信用行为框架(规范),为信用交易当事人双方提供一种稳定的预期,同时也依靠惩罚机制约束双方选择既利他又利己的策略。信用制度的建立,让经济活动中的各方相互都预期到对方会采取守约合作的策略的同时,还相互预期到对方相信自己也会采取守信策略(至少会以较大概率预知到这一情况的出现)。也就是说,此时守信是经济活动中的共识,因此守信也是各方采取的共同行动。预期的一致性保证了各方主体行为的一致性,使得博弈均衡最终是双方都选择了守信合作的策略。

20世纪70年代下半叶以来,大量的经济学家和数学家致力于研究重复博弈过程中的合作均衡的形成机制,主要包括:导致博弈合作均衡的无名氏定理的证明和扩展、声誉机制的形成、合作机制的演进等几个方面。这些研究极大地拓展了我们对信用机制的市场基础的认识。列维奇和邦克(Lewicki and Bunker,1995)提出了一个信任关系形成与演化的三阶段模型。克瑞普斯(Kreps,1986)认为,在重复博弈模型中,人们追求长期利益会导致相互之间的信任。这些理论的形成和扩展对于信用理论研究和信用制度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第8篇

会计政策选择的经济后果理论

经济后果是指,不论证券市场理论的含义如何,会计政策的选择会影响公司的价值。

有效证券市场理论认为,证券价格能够正确反映所有可获得信息,证券的价格是无偏的,能够对修正的信息迅速作出反应。有效证券市场理论对财务会计及其报告的第一个重要启示就是:只要会计政策的选择没有导致现金流量产生差别的后果,或对所采用的特定会计政策所形成的差别予以披露,以及在投资者获得足够的信息而能够在不同的会计政策之间作出抉择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当局所选用的会计政策不会影响证券的市价。因此著名会计学家比弗认为,公司的价值与会计政策之间的选择是无关的。

经济后果理论则认为,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及其变化对于财务报告的各种使用者是具有经济后果的。它首先会影响管理者,进而影响投资者及其债权人。这是因为由于会计政策的变化,管理者很可能改变企业的实际经营策略。

经济后果之所以产生,是由于公司所签订的契约,尤其是高级职员薪酬契约和债务契约引起的。由于签订了具有约束力的、不完全的合同,合同所产生的刚性引起了经理人对会计政策选择的关注。另外,在会计政策有影响的条件下,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以及这些会计政策改变的时间和性质,对于投资者而言成为重要的信息来源,管理者也希望利用会计政策选择来传递内部信息,从而使得会计政策的选择影响企业价值,产生经济后果。

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效用不一致性

根据经济后果理论,会计政策的选择即使不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对于财务报告的各种使用者而言也还是具有经济后果的。而且,不同的使用者会偏向于采用不同的会计政策。因为企业的相关利益集团之间的效用函数是不一致的,会计政策的选用及其改变,必然会引起经济利益在企业利益集团之间的重新分配。

在实务中,企业经理人会按照自身效用最大化原则,采取一些短期行为,如推迟维修费支出、过渡削减研究开发费用,以及提前处置设备实现得利,经理人进行盈利操纵的另一重要方法是通过机会主义的会计政策选择,影响公司的净收益而增加自己的报酬,或获取一些非货币性收益,如更多的闲暇、舒适的办公环境,热衷于构筑自己的“经理帝国”;而股东可能更倾向于选用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经营业绩的会计政策,更关注企业的持久性经营能力和竞争优势;债权人则更关注企业的长短期偿债能力,偏向于能够真实反映企业流动性及其偿债能力的会计政策;国家有关部门作为社会事务的宏观管理者,更多地侧重于对企业的社会贡献能力、社会积累能力信息的真实反映,也会对管理当局会计政策的选用和改变施加一定的影响。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效用函数的不一致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企业会计政策选择具有一定的经济后果,会计政策的选择和改变不可能满足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普遍需要,必然存在部分相关利益者将因会计政策的选用受益,而另一些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则可能因此而受到损害。

会计政策选择的博弈过程

博弈论就是将两个或更多个参与人在不确定和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之间的相互作用模型化。博弈论中假定每个参与人都是为了使他的期望效应最大化。会计政策的选择实际上是一个博弈过程,对这个博弈过程进行分析,有助于我们理解经理人、投资者、债权人及其它相关利益主体如何处理会计政策选择的经济后果。在公司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中,经理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博弈过程对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尤为重要。

(一)经理人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冲突

第9篇

【关键词】博弈论 策略思维 思考

从历史方面来看,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海萨尼、泽尔腾以及纳什等人在相关研究中对博弈论的解概念予以不断精炼,并将其在理性经纪人的行为分析中予以应用,表明经济均衡与博弈论之间的内在联系,形成了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以及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等多种传统博弈论的分析框架,使博弈论在经济学领域中产生的巨大影响。

一、智猪博弈分析

假设猪圈中有小猪、大猪各一只,于猪圈一端对按钮予以设置,每按一次按钮,猪圈另一端的食槽就会有10单位猪食进槽,但是每按一次按钮就导致相当于2单位猪食的成本被消耗。若是大猪按钮取食,小猪呆在旁边观望,那么大猪可以进食9单位食物,而小猪只能进食1单位食物;若是大猪与小猪同时按钮取食,那么小猪可以进食3单位食物,大猪可以进食7单位食物;若是小猪按钮取食,大猪呆在旁边观望,那么小猪可以进食4单位食物,大猪可以进食6单位食物,详见表1。这个博弈并无“剔除劣策略均衡”,主要在于大猪并无劣策略,而小猪的劣策略主要为“按”,因为大猪不管怎样选择,小猪选取“等待”均要优于选取“按”的一种策略。因此,小猪会将“按”剔除,选取“等待”,而大猪了解小猪一定会选取“按”,所以最佳选择为“按”。

实际生活中,这样类似的“智猪博弈”案例较多,其主要体现的是参与人低位不对等的博弈结构,此不对等可以是参与人选取的策略与行动,也可以是其拥有的支付函数与信息。例如:大户在股票市场上为大猪,其主要对信息予以收集,进行技术性分析,对股价走势进行预测,而散户在股票市场上则为小猪,其在技术分析方面基本不用花费资金,主要在于其跟随大户在投资方面的策略进行股票买卖,这一现象就是“散户跟大户”。大股东在股份公司中为大猪,其主要对相关信息予以收集并负责监督经理,在经理任免方面拥有决定性的投票权,而小股东在股份公司中则为小猪,其不需要对经理予以监督,在投票权方面并无实际权利,主要跟随着大股东获取收益。大企业在技术创新市场上为大猪,其在技术创新上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成本,对新产品进行研发,而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上则为小猪,其不会开展大规模技术创新,而是跟随着大企业的技术研发,当大企业研发的新型产品进入市场之后,对大企业研发的新型产品予以仿制来进行产品销售。

二、演化博弈论分析

演化博弈论,实质上就是生物学与经济学的结合产物,其不仅汲取了哈耶克的思想观念,还对传统博弈论中理性经纪人的超理性假设进行了修正,主要强调热情、冲动、遗忘、规则、习俗、习惯、非理性预期以及犯错误率等一系列传统博弈论中未被重视的内容,对传统博弈论的理论基础产生的一定的影响。演化博弈论的合理性主要体现在其提出经济人并不是超理性的,而是以惯例、习俗以及个人习惯等一系列生活常规为基础的一种“异质低度理性”,大部分时候其在了解、掌握的信息基础上作出理性、正确的决策与行动。这一观念主要表明,适应性过程的展开有充足的时间时,在社会制度变迁中有着关键性决定作用的并不是个人理性,而是演化力量,强调均衡形成过程中制度变迁具备的重要作用。

所以,在均衡概念理解方面,传统博弈论与演化博弈论在本质上存在着差异性。例如:若是传统博弈论强调的是尘埃落定之后世界看上去会是一个什么样子,那么演化博弈论则更加关注尘埃是怎样落定的,并且将这一过程当作随机力量形成的持续冲挤,因此在博弈论中引入随机过程后,可能会引起多种结论出现变化。若是将传统博弈论看作是演化博弈论的一种特例,那么对于“进化稳定策略”形成机制的演化博弈论进行探讨,能够进行研究的内容就更为宽泛,演化博弈论在正统博弈论基本假设方面的突破,在很大程度上对博弈论的解释能力、解释范围予以了丰富与扩展,并且使其成为了一个潜在诺贝尔奖研究领域。

同时,在对“制度”进行分析的时候,演化博弈论在这一方面主要将制度作为一种合理的高维博弈中的均衡,若是在规范方面出现了偏离状况,则需要接受惩罚。比如,在一个行驶需要靠左的国家中,在行驶过程中靠右的结果就是车毁人亡,但是这并不代表规范、制度处于一尘不变的状态,有些时候均衡在独癖性冲击下会出现相应的变化,例如:法国大革命之后,民众强烈要求拿破仑制定并实行向右行驶的新规定,并且逐渐向拿破仑占领的国家中传播,在此后多年中,由于道路资源使用频率逐渐增大,局部性规范逐渐转变为地区性规范,奥地利、西班牙以及葡萄牙等多个国家改变了行车规则,因此靠右形势无疑是行驶的最佳策略。

三、结语

博弈论主要来源于实际生活,其完美且不平凡,其完美主要体现在博弈论具有透彻且凝练深邃的策略思维,同时与人类智慧的最佳发挥相伴。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通常可以找寻到博弈论理论模型的原型,而且现实生活中的习惯、习俗以及经验法则均能够在博弈论中寻找到相关元素,博弈论在实际生活中的体现实质上就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且学术研究前沿主要在现实生活中获取验证,而随着演化博弈论的出现及发展,博弈论理论研究必然会更加深入的推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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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国鹏,丁恩杰,涂相华.基于博弈论的协作中继策略[J].中国矿业大学学报,2012.

[3]郭贵春,刘伟伟.博弈论语义学的方法论特征及其意义[J].中国社会科学,2012.

第10篇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为适应全球竞争和国际合作向更高层次和更新形态发展,提高资源优化配置、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和增强城市竞争能力,城市之间的相互依存性大大增强,形成了新的城市空间结构。城市之间恶性竞争的局面有所改变,城市之间的合作博弈时代已经来临。城市之间的合作博弈产生了城市联盟,未来城市之间、区域之间合作联盟将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一种常态。因此,对于城市联盟之间利益分配的博弈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靳景玉、刘朝明借助于“自组织理论”、“役使原理”等协同学基本理论,较为深入地分析了城市联盟框架、演变等。城市联盟的协调力与城市联盟的价值提高的方向一致,联盟城市的利益趋同一致性越好,反之亦然。通过联盟城市之间的协调,使这个自组织系统创造价值、创造超额利益,协同是城市联盟的动力机制[1]。城市联盟这一新生事物目前的研究还不多,陈仲光等以福建省厦泉漳地区城市联盟为例基于博弈理论对城市联盟进行了研究[2]。靳景玉、谭德庆利用多维博弈对城市联盟之间及相关产业间进行了分析[3]。魏然分析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城市联盟的作用[4]。靳景玉、刘朝明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对城市联盟的动力与价值创造机制进行了研究,认为城市联盟的动力系统包括了产业动力、市场动力、技术动力、学习动力、制度动力、资本动力、资源动力和结构动力,它们共同作用构成了城市联盟的动力系统[5]。靳景玉、刘朝明对城市联盟是城市群的组织行为进行了分析[6]。靳景玉、蔡继荣对城市联盟的边界进行了研究,认为城市联盟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城市政府为了一定的愿景和利益目标,建立在一定契约和协定基础上的一种合作性超边界组织。城市联盟的主体是加入城市联盟的各个城市,其中城市的领导者———城市政府起关键性的作用,城市联盟需要城市政府的积极推动[7]。城市联盟已经成为城市经济管理研究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研究的热点。论文在研究城市联盟利益分配的基础上,利用进化博弈理论对平等报酬率、不平等报酬率和带有优势掠夺情况下,分别研究城市联盟的进化演变过程,验证了城市联盟发展的必然性,对城市联盟的调控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二、城市联盟的利益分配城市联盟是联盟城市之间建立在某些共同利益之上的一个合作博弈过程。参与的城市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常常结成城市联盟,并以城市联盟为单位进行博弈。当这些城市得到利益时,城市联盟内的局中人按某种既定原则重新分配这些利益。只要联盟能带来更多的利益,联盟就会存在。稳定的城市联盟能使联盟各方寻求到一种大致的公平收益。在世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城市经济的发展除了整合自身资源优势外,进行一定的泛空间、跨区域联盟。城市联盟发展的特性是以市场为机制、以利益趋同为动力,有效促进各种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达到联盟城市多赢的局面。城市联盟具有创造价值的作用,即城市联盟的总效用大于联盟前各个城市的效用总合,同时联盟城市从城市联盟获得的利益应大于联盟城市本身收益。如果设城市联盟的效用为V,第i个城市联盟前的效用为Vi则有:v>v1+v2+v3+…+vn(1)这样就存在创造的价值在n个联盟城市之间的分配问题。如果不能合理地进行分配将导致联盟的失败和解体。

1.基于Nash理论的城市联盟利益分配Nash对联盟的分配建立了公理体系,得到了联盟成员之间的分配:基于Nash理论的城市联盟利益分配,实际上是一个联盟成员之间的一个平均分配,如果假设联盟之前各个城市的效用为0,则式(2)简化成:

2.夏普利值法(Shaple法)城市联盟利益分配这种方法就是将合作对策(N,V)的shapely值作为每个成员的分配额,即:n![v(s)-v(s-i)](4)式(4)中|s|表示内部联盟成员的个数,V为定义在N的所有子集上的一切收益函数,n是局中人个数,N是所有局中人构成的集合,Xi表示局中人i在合作对策(N,V)中应得到的期望收益。

3.基于公共产品供应量城市联盟利益分配基于公共产品供应量城市联盟利益分配就是各个城市的效用根据该城市所提供的公共产品的量来确定,假设第i个城市的公共产品供应量为pi,分配到的利益为vi,则有:

4.不平等报酬率的城市联盟利益分配在式(5)中表示的联盟中各个城市的报酬率都是一样的λ,而在实际分配中由于联盟城市在联盟中的作用和地位也不相同,因此在分配的时候报酬率也不相同。即有:5.带有位势优势掠夺下的城市联盟利益分配在城市联盟中,由于各联盟城市的经济位势不同,经济位势高的城市往往从城市联盟中分到更大的利益,如果城市之间的相关性越强,则位势高的城市A的利益越大,位势低的城市B从联盟中得到的利益越少,假设城市A与城市B的相关系数为α(0≤α≤1),城市A与城市B的分配率分别为:β1城市A由于其位势优势在分配中从城市B中拿到αβ2的利益。如果城市A能够完全替代城市B,则城市B从联盟中得到的利益几乎为0。则此时城市A和城市B的利益分配为:从以上5种分配的方法可以看出第四和第五种所组成的联盟是极不稳定的。

三、基于报酬率分配下的城市联盟进化博弈模型

1.对称情况下,具有平等报酬率分配下的城市联盟进化博弈模型根据对称性,两个城市的静态博弈模型支付矩阵见表1。表1对称情况下具有平等报酬率分配下的城市联盟博弈支付矩阵城市2联盟不联盟城市1联盟其中,v是城市联盟的总收益,p是城市1、城市2对城市联盟公共产品的供给。根据对称性,城市1和城市2处于同一群体,设群体中选择联盟的城市所占比例为x(0≤x≤1),则对于群体中任一城市,其选择联盟的期望收益u则城市的复制动态方程为:两个城市对公共产品的总供给为2p,总收益为v,故在一般情况下,x=1皆为稳定状态,根据ESS(进化稳定策略)的抗扰动性[8]。动态方程相位图见图1。在这个对称的复制动态进化博弈中,当初始状态落在上方即博弈开始时,如果群体中有多于2pv的城市选择联盟,该博弈将收敛于进化稳定策略x=1,即联盟将会成为所有城市的必然选择;而当初始状态落在下方即博弈开始时,如果群体中选择联盟的城市比例小于2pv,该博弈将收敛于进化稳定策略x=0,不联盟将会成为所有城市的必然选择。由上述结论可见,在这个复制动态进化博弈中,博弈初始时选择联盟的城市多少将会直接影响到均衡状态下选择联盟的城市数量。当越小,即城市联盟的总收益越大于总投入时,该博弈就越容易向稳定策略x=1进化,这一点说明城市联盟的回报越大,城市就越趋向于选择联盟。除此以外,政府应该在适当的时候对城市联盟给予调控,使这个复制动态进化博弈向稳态x=1收敛,以促进城市联盟的进行。

2.非对称条件下,具有不平等报酬率分配下的城市联盟进化博弈模型此时两个城市的静态博弈模型支付矩阵见表2。表2非对称条件具有不平等报酬率分配下的城市联盟博弈支付矩阵城市2联盟不联盟的所有城市(如城市1)在联盟中处于主导地位,而博弈方2中的所有城市(如城市2)在城市联盟中处于从属地位。本文将该模型用非对称复制动态进化博弈求解,首先设博弈方1中选择联盟的城市的比例为x,则选择不联盟的比例为1-x;博弈方2中选择联盟的比例为y,选择不联盟的比例为1-y。那么城市1选择联盟的期望收益u1y,不联盟的期望收益u1n以及博弈方1群体的平时无意义。但是上面两个稳定状态不一定都是进化稳定策略(ESS),进化稳定策略要求一个稳定状态必须具有抗扰动的功能,在数学上需满足F'(x)<0,对F'(x)求导,弈就更易收敛于稳态x=1、y=1。这一点说明了在不对称的情况下,城市联盟的回报越大,城市就越趋向于选择联盟。如前面的分析,在实际情况当中,如果初始状态落于A区域,那么该博弈在一般情况下将向稳态x=1、y=1收敛,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给予的调控可以相对较少;当初始状态落于B、D时,博弈双方的学习速度更易影响最终的均衡状态,故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尽可能采取较多的调控,使该博弈能进化到A区域,以最终使其收敛于x=1、y=1;当初始状态落于C区域,政府给予调控的难度较前面二者更大,具体如何调控,有待进一步研究。

3.带有优势掠夺下的城市联盟进化博弈分析带有优势掠夺两个城市联盟的静态博弈模型支付矩阵见表3。优势,博弈方2(如城市2)处于被掠夺的地位。作者仍将该模型用非对称复制动态进化博弈求解,首先设博弈方1中选择联盟的城市比例为x,则选择不联盟的比例为1-x;博弈方2中选择联盟的比例为y,选择不联盟的比例为1-y。那么城市1选择联盟的期望收益u1y,不联盟的期望收益u1n以及博弈方1群体的平均收益u1分别为:与上一小节非对称复制动态进化博弈模型类似,当初始状态落在A区域即博弈开始时,如果博弈方1中有多于比例选择联盟且博弈方2中有多于比例选择联盟,该博弈将收敛于x=1、y=1,即两个群体中的城市都将选择联盟;当初始状态落在C区域即博弈开始时,博弈方1选择联盟的比例小于y=0,即两个群体中的城市都将选择不联盟;当初始状态落在B、D区域的话,最终的均衡状态将取决于博弈双方的学习速度,如果在区域B内,博弈方1收敛于x=1的速度要快于博弈方2收敛于y=0的速度,那么博弈更易进入A区域,最终的稳定状态为x=1、y=1。可以发现上述结论同非对称情况下,不平等报酬率分配下的城市联盟进化博弈模型类似,其中x对应,虽然两个博弈模型博弈本身的出发点不同,但是其复制动态进化博弈模型的演化过程是一致的。四、小结本文的研究基于这样一种事实:城市联盟不仅仅是联盟成员之间的“至爱亲朋”般的合作,同时城市联盟更是联盟城市之间建立在某些共同利益之上的合作博弈过程。联盟参与城市为获取更多利益,才结成城市联盟。

第11篇

[关键词] 寻租寻利博弈纳什均衡演化稳定策略

一、引言

产生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寻租理论是目前西方经济学界最具有挑战性的领域之一。它使经济学研究的视野从生产性的寻利活动扩展到非生产性的寻租活动;从资源在生产领域的配置问题扩展到资源在非生产领域的配置问题。寻租(rent-seeking)一词,最早是由安妮・克鲁格提出的,目前有很多种定义方式。布坎南等人把寻租定义为“人们凭借政府保护进行的寻求财富转移而造成的浪费资源的活动”;塔洛克(Tullock)认为“寻租是指那种利用资源并通过政治过程获得特权从而构成对他人利益的损害大于租金获得者收益的行为”;而巴格瓦蒂列提出了用“直接的非生产性寻利”(DUP)来表达寻租的基本内涵。由此可见,寻租活动产生于非生产领域,它所争夺的是既有的生产利润,包括谋求特权与优惠的游说活动,权钱交易,偷税漏税、走私放私等行为。因而寻租行为是降低社会总福利的负和博弈,与生产性领域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寻利行为是完全不同的。

寻租理论自上世纪80年代后期传入我国,得到了较快的传播,引起了很多学者的重视与研究。博弈论的诞生开辟了研究经济社会问题的新天地,尤其是近十年来国外兴起的演化博弈理论,为分析人类认知活动的模仿性、系统演进性等提供了强有力工具。近年来,国外一些学者运用演化博弈理论研究寻租问题,在均衡结果稳定性、政策分析等方面取得了许多成果。

本文采用博弈和演化博弈的方法,从成本―收益分析的角度,给出了“全寻租”和“全寻利”的条件,指出了在目前我国处于经济转型期这一“混合条件”下,从纳什均衡的角度看,“寻租”与“寻利”必然同时存在。在有限理性的条件下,运用模仿者动态模型,给出了混合条件下寻租者的演化稳定策略。最后,根据博弈分析的结果,认为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建立使寻租者无利可图的制度环境,才能减少寻租现象。

二、现阶段我国寻租问题的特点

西方寻租理论认为,寻租行为产生于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是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抓住了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从而把经济人的逐利行为误导到寻租上来。我国现阶段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阶段,即正处于经济转型期,由于政策、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政策及价格的双轨制等,从而产生了大量租金。据胡鞍钢等人的研究,1995年~1999年我国电力、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医疗机构等垄断行业年租金额高达1300至2020亿元人民币。在转型期经济中,寻租主要表现为非法的权钱交易,它或者以行贿的方式,从政府官员处获取特权,或者以回扣的方式从政府官员处获取平价生产要素和商品等。下面我们使用博弈论的方法,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在什么条件下,人们会放弃寻利转而寻租,人们选择寻利或寻租活动的均衡点是什么,从而给出如何治理寻租的建议和措施。

三、寻租与寻利的博弈分析

1.模型基本假设

在转型期经济社会中,假设人们的的行为方式有两种选择,寻租或寻利。每一个理性的参与人以个人收益最大化为为目标,参与人采用不同行为策略的收益如下图。收益矩阵中,R,CR分别表示采取寻租策略时的收益和成本,P,CP分别表示采取寻利策略时的收益和成本,其中第一项表示参与人A的收益,第二项表示参与人B的收益,当博弈双方采取相同策略(即都采取寻租或寻利策略)时,由于产生竞争关系,其收益减为和,其中n>1,为实数。而且进一步假设,在转型期经济中,寻租和寻利都是有利可图的,

即。

图 寻租与寻利博弈的收益矩阵

2.博弈的均衡策略分析

由博弈的收益矩阵,通过计算,可以得到如下均衡结果。

命题Ⅰ 在上图所示的收益条件下,

(1)当时,纳什均衡为(Rs,Rs);

(2)当时,纳什均衡为(Ps,Ps);

(3)当且时,纳什均衡为(Rs,Ps)和(Ps,Rs);混合策略纳什均衡为。即参与人A与B分别以相同的概率和采取寻租、寻利策略。

(1)中的条件意味着,参与人在竞争情况下,寻租的净收益大于无竞争情况下寻利的净收益,此时的纳什均衡为博弈双方都去寻租。这是一种极端的情况,如果一个社会处于这样一种状况下,意味着该社会腐败横行,濒于崩溃。我们称命题Ⅰ中条件(1)为全寻租条件。

(2)中的条件正好相反,指在竞争情况下寻利的净收益大于无竞争情况下寻租的净收益,博弈的结果为参与人最终都去寻利。这是一种市场经济发育十分完美的社会,不存在“市场失灵”,不存在租或租很小,无人去寻。当然这只是一种理想中的极限状态,我们称条件(2)为全寻利条件。

(3)中的条件表示无竞争情况下寻租和寻利的净收益分别大于竞争情况下寻利和寻租的净收益,即无论是寻租还是寻利都是有利可图的。这种情况适合于转型期经济社会或市场经济还不十分完善的社会。在这种情况下,均衡结果为(寻租,寻利)或(寻利,寻租),即博弈双方一方寻利,另一方寻租。另外,还有一个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即博弈双方分别以概率p*和1-p*采取寻租和寻利策略。我们将条件(3)称为既有寻租又有寻利行为的“混合条件”。

3.博弈的演化稳定策略

上节给出的纳什均衡策略,是具有完全理性的参与人博弈的结果。下面我们使用演化博弈的方法,来分析一个社会群体中,采用“寻租”策略的个体数量是如何变化的,最终会达到一个什么状态。首先,假设群体中的个体具有有限理性,这主要包括以下三个要素构成:(1)惯性(inertia);(2)近视眼(myopia);(3)试错法试验。这意味着由于个体在调整行为方式时存在着一定的成本,系统中不同策略的分布表现为渐进的演化过程。

在一个社会群体中,作为个体的参与者在与其它个体随机进行的博弈中,各参与者仅仅知道整个群体中采取不同策略的比例,并可以观察到其他个体在博弈中的策略收益,通过学习模仿过程,社会群体中那些采取较高收益策略的个体比例将会增加,最终达到某种稳定状态。在演化博弈中,最重要的稳定状态是演化稳定策略,简称为ESS。下面,我们应用模仿者动态机制,来建立混合条件下的演化博弈模型。

设社会群体中采取寻租策略的个体比例为,则采取寻租策略的期望收益为;采取寻利策略的期望收益为。

期望收益为

模仿者动态方程为

记3.3.1式的右端为,由得三个稳定点 ,由,可得以下结果。

命题Ⅱ 在转型期经济社会中(即满足“混合条件”),社会成员间“寻租”与“寻利”博弈的演化稳定策略为.

4.博弈分析的启示

以上对寻租与寻利的博弈分析,从成本―收益分析的角度探讨了寻租行为发生的经济学动因,从定量的角度给出了寻租与寻利发生的条件,对政府如何限制寻租行为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第一,根据博弈分析,在不考虑寻租的道德成本及有可能触犯法律等情况下,对于一个理性的经济人来说,是否选择寻租行为,关键在于寻租是否有利可图。在“混合条件”下,寻租和寻利行为必然同时存在,要想完全消除“寻租”,从经济博弈的角度看,应满足“全寻利条件”,而要满足这一条件,必须要有制度保障,也就是要进行制度创新,创建一个好的制度环境,使更多的“经济人”采取对社会有益的寻利行为。

第二,根据演化博弈的分析,具有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在大群体成员之间的反复博弈中,那些有较高收益的策略将会逐渐取代收益低的策略,而被更多的群体成员所采纳。根据模仿者动态模型的分析,在“混合条件”下,采用寻租策略的成员比例将稳定在;采用寻利策略的成员比例将稳定在1-,它们均为ESS。要想提高寻利者的比例,就必须增加寻利的净收益,减少寻租的净收益。从制度创新的角度看,也就是要构建这样一种制度,使得寻利者的收入较大,成本较小,而寻租者的收入较小,成本较大。

第三,在本文所设定的博弈收益矩阵中,n为大于1的实数,由全寻租条件知,一旦社会上寻租现象比较严重时,政府应采取严厉的措施,增加n的取值,如规范政府行为,严格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减少政府的创租行为。同样,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增加寻租成本,如严厉查处违法寻租行为,一旦查出,施以重罚等,以减少寻租的预期收益,使寻租者不愿为,也不敢为。

第四,寻租行为是非生产领域的寻利行为,博弈的收益矩阵,代表了一定的制度条件,在不同的制度下,经济人会表现出不同的行为方式,制度就是博弈规则,规则改变,博弈的方式和结果自然也随之改变。因此,要想从根本上减少或杜绝寻租现象,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和惩罚机制,惩处不法寻租行为,引导人们去追求有益于社会和个人的合法的寻利活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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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关键词:非合作博弈;合作博弈;渠道利润;营销渠道

中图分类号:F713.5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4-0105-02

在最近的研究中,学者们开始对渠道中的合作组织―联盟的形式进行研究。在这些文献中,这些结构通常被定义为 “合作伙伴”和“联盟”等,这种结构安排有助于提高信任度、降低交易成本,拥有强大谈判能力的分销商联盟集中向供应商谈判获取更大利润空间。营销渠道分销商双方希望通过联盟以提高利润,但联盟具有不稳定性,因此,需建立联盟双方相互制约的机制。

一、非合作博弈与合作博弈

1.非合作博弈(non-cooperative game)

目前,经济学家们所谈的博弈论一般是指非合作博弈。非合作博弈是指人们的行为在相互作用时,当事人不能达成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非合作博弈强调个人理性和个人最优决策,其结果可能是有效率的,也可能是无效率的.

非合作博弈是在纳什均衡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经济学中,人们给纳什均衡理论是这样定义的:“在给定它的竞争者的行为以后,各厂商采取它能采取的最好行为”。给定你的策略,我的策略是我最好的策略;给定我的策略,你的策略也是你最好的策略,这正是“纳什均衡”概念在两人博弈情况下最通俗直观的表达方式。博弈结果的一致预测性,纳什均衡的普遍存在性也得到学者的证实。

但是,纳什均衡理论不是完美无缺的。纳什均衡分析是以每个博弈方针对其他博弈方的策略的最优化或选择为基础的,因此,各个博弈方对其他博弈方的特征和策略必须完全清楚,必须能够“估价”或判断对手的选择,并在此基础上作出准确的反应。理论上纳什均衡分析是完全可以有效地加以解决的博弈问题,但在实际生活中却从来没有人是按照纳什均衡的方法进行分析和解决问题。

2.合作博弈(cooperative game)

合作博弈是指博弈的参与方在事先就收益的分配和战略的选择达成了有约束力的协议,即使这种协议不是由博弈的规则专门规定或实施的。合作博弈强调的是团体理性,强调的是效率、公正、公平。合作博弈其所以能够增进合作双方的利益以及整个社会的利益,就是因为合作博弈能够产生一种合作剩余。

二、营销渠道的博弈分析

(一)基础模型①

其中,α,β是正的参数,易见(α.βf)也是正值。我们也不难发现,需求函数本质上仍是价格的线性函数,只不过我们把其中的参数写得复杂一些或具体化一些罢了。

(二)各种博弈结果的比较

下面在讨论不同的博弈情景时,我们在有关符号的上标处标出相应的类型。我们用C表示合作博弈;用NC表示非合作博弈;用N表示同时独立作决策的非合作博弈或纳什博弈;用SM表示制造商领导的非合作博弈;用SR表示零售商领导的非合作博弈。

1.非合作博弈下的利润情况

制造商的利润情况,可以计算出如下结果:

三、合作博弈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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