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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生产形势

时间:2023-08-10 17:25:4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建筑安全生产形势

第1篇

【关键词】建筑安全生产;现状;管理

伴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全国各地的建筑工程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广泛用新科技、复杂化的工艺结构设计的大 型 建 筑、高 层 建 筑 以 及 地 下 结 构 形 式 越 来 越多。同时,由于行业特点,使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已经成为我国所有工业部门中仅次于采矿业的 最危险的行业。[1]在建筑行业突飞猛进迅速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建筑安全生产问题也被提上了日程。本文通对我国目前建筑安全问题进行了总结归纳,加强了我们对建筑安全问题的认识,激发了我们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思考。

1、目前我国建筑安全生产现状及事故成因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历史上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本建设。每年我国基本建设投入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 15% 左右。工程建设的巨大投入和从业人员的规模使得安全事故造成的后果 十分严重。安全事故与一切客观事物一样,它的发生必然有其特定的因果关系。我们必须采取科学的方法对事故进行全面而又具体的分析,辨明其中的逻辑关系,才能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1.1 安全环境因素

(1)通过对若干建筑安全事故的案例研究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建筑安全事故是由于安全投入不足造成的。

(2)建筑工程的施工环境受到地理环境、天气情况、气候状况、时间雷理、社会条件、政策等一系列环境的影响。事故的发生很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但不考虑客观的情况而概指责施工人员的“粗心大意”、“疏忽”却是片面的,有时甚至是错误的。

1.2 建筑工程顶目违规现象严重 。

在近年来对我国建筑工程顶目的检查中发现部分顶目无视国家建筑法规规定规避报建、图审、招投标 等基本的法定建设程序,这些行为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埋下了重大隐患。究其原因,建设单位依法建设意识淡薄,安全意识不强,仓促开工,往往“重项目”。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但是,在建筑企业中的部分职工不能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抓安全生产得过且过,对建筑安全性认识不足。

1.3 建筑市场混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市场竞争机制 不规范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上高资质企业和低资质企 业之间、总承包和专业分包企业之间、国有、股份、个体等不同所有制形式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很 不规范,差距也很大。由于不同等级的企业的发展目标定位不同,因而直接影响着企业安全保证体系、安全制度 创新、安全教育方法、安全管理适应市场机制转变等一系列深层次管理问题解决的方法、力度和深度,也 直接影响、制约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1.4 监管体制不完善

尽管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建筑实践经验表明,建筑安全事故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建筑安全管理整个系统的漏洞监管体制不完善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而这两者都与管理有直接的关系,因 此说管理不善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4]

2、关于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构想

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面对大好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我们应该树立信心,抓住面临的历 史机遇,以我国加入国际《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 和落实《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加快建筑业安全生 产法制建设,依法管理建筑安全生产。

2.1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体系和 技术标准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出台为建筑安全法规的完备提供依据和方向。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呼尽快出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等相关的法规和标准,制定完善操作性强的配套规定。同时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考核工作 要进一步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完善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和监督考核机制。

2.2 明确安全监督机构的性质和责任

首先,作为建筑行业的安全监督和国家监察一样都属于政府行为是政府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任何情况下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其次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作为依法行政的责任主体,必须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更新观念,改革和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法,使工作职能和工作方式。在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从行业监督管理的基础上总体去把握,充分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变微观检查为宏观监督。

2.3 借鉴国内外经验,促进建筑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

目前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建筑生产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基本上都拥有以计算机为中心的综合监控系统,它们采用高新信息技术手段对建筑生产活动进行监控预警。在建筑安全管理法律制度方面,美国除一般的法律规定以外,主要依据1970 年颁发的适用于美国各州和地区的《职业安全与健 康法》。 应充分吸纳国 内外先进经验和成果,促进建筑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的快速提升。

3、结语

本文通过分析目前我国建筑安全生产问题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细致的分析,提出了对建筑安全雷理工作的反思,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信息技 术水平的提升,我国建筑项目也不断增多。在这种 形势下,建筑必须要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的管控,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施工技术工程,结合工程项目具体需求。坚信通过不断完善建筑安生产的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我国建筑行业会更加强有力的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方东平,黄新宇. 《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第2版[J].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05 (7-8);

第2篇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至今我县城区内现有在建工程项目12个,建筑面积约2.06万平方米,施工单位5家,其中外来施工企业4家。针对本年度在建工程项目较多的实际情况,县建委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建筑管理工作的中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采取多项措施,落实责任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实行定期季度安全大检查和不定期的巡查,严把安全许可关,提高工作实效,确保今年以来我县建筑安全生产无事故。

从上半年情况来看,我县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基本到位,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得到落实,机构、人员基本到位,企业安全生产水平逐步提高。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到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的基本到位,全县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法人负责制

为加强对建筑安全工作的领导,建设局及时调整了建筑安全生产领导组织,由建设局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作为建设局建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我县建筑安全生产的领导工作。局建设股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县内施工企业法人,以企业建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身份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工作,各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身份负责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二)实施目标管理,狠抓制度落实工作

年初,建设局制定了《2009年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并与县内建筑企业签订了8份《建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和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工作的日常考核,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三)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和创“安全文明工地”活动按照市建设局和县安委会的要求,在全县各建筑工地开展塔吊等物料提升机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并继续深入开展针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和模板,高空作业、基坑防护、围墙、施工机具等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在全县各在建工地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和创省安全标准化工地的活动。积极开展“整治六乱行为,优化城市环境”的活动。

(四)在加大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巡查力度的同时,认真开展了对各施工企业及各在建工程现场的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节假日期间的专项检查,并按照市建设局、县安委会的要求,在全县各建筑工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建设局在各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刚完成对县城内各在建工地的大检查工作,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已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各企业及时整改,实行复查销案制度,并正在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登记、汇总、总结,保证施工安全。并配合县消防队开展了建筑工地消防检查。

(五)加强对工程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工作,把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移,凡施工图审查不合格或施工组织设计不科学,安全保护措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施工机具不合格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一律不发放施工许可证。

(六)认真实施建筑企业建筑安全教育制度,重点围绕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实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制度,实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凡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三类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市建设局对现场专职安全员进行直管的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各企业直管专职安全员安全技术培训,提高直管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水平。

(七)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县建设局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调动县内各施工企业等有关单位的积极性,采用不同方式,在企业生产场所张挂条幅、张贴宣传标语等,积极主动宣传建筑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八)实行季度安全例子会制度,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总结上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及时掌控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三、存在问题

(一)个别企业由于人员精减,安全管理人员不足,或身兼数营,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个别项目安全防护资金投入不足,由于行业恶意竞争,竞相压价,致使工程利润空间极大地缩小,使企业及项目经理的安全投入相应减少,影响现场安全防护效果。

(三)个别企业一线职工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如民工未经安全培训就随意上岗。

(四)一些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用电未认真实行三相五线制,线路乱拉乱抽,配电混乱,脚手架无脚手板、材质差、临边防护不到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无证安装现象和安装未验收擅自使用现象。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规;

(二)认真落实《2009年建筑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实行安全目标管理;

(三)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各方主体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抓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四)深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继续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加大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力度,要求各企业2009年至少创建一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各开发小区必须力争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五)加大对新开工地的安全施工条件的审查、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工地一律不办施工许可证;

第3篇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部署,严防我镇聚集场所建筑安全事故发生,9月17号至9月24日,我镇在全镇11个村2个社区开展了全覆盖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大排查活动,现将有关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大排查工作,切实加强群众对建筑安全的重视,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镇目前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具体形势,把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每个人。从而形成了镇长直接抓,分管副镇长具体抓,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自然资源与建设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大排查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突出重点,明确目标

根据我镇实际,主要针对场镇商铺、农村土坯房,新建房屋以及三金路周边等区域进行排查工作,通过此次排查,规范了建筑行业的生产管理,保证了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的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此次排查,我镇共排查8处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其中,三处为三金路沉降引起的地质灾害隐患;两处为施工现场秩序混乱,未佩戴安全帽,未系安全绳;场镇两处均为闲置房屋,且户主未在家中,无法联系到本人;其余一处茶馆未按要求准备灭火器。排查过程中,我镇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隐患数量较大,解决问题资金不足,尤其是三金路滑坡路段,后期需要资金巨大;二是部分群众的安全意识淡薄;三是施工管理不规范,存在建设过程中,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系安全绳等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宣传工作,强化群众住房安全意识。

2.针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积极向上级汇报,争取资金,彻底解决安全隐患。

3.将聚集场所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常态化、日常化,让此项工作深入落实的各项工作中,把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始终放在第一位。

第4篇

安全监管

对策建议

一、建筑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相继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2005年建筑业伤亡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11.4%和6.5%。但当前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安全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一)政府行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目前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仅对建筑业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实施监督管理,而对其它各类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依法监管工作,尚未做到位;有关交通、铁道、水利、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职责范围内,对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界定不清,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主体责任还未完全落实;安全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责不明确,缺乏有效手段,其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难度大;有些建设工程(如化工、冶金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等)的政府行业安全管理职责不明,行政监管主体缺失,建筑施工安全处于失控状态,存在管理盲区。

(二)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管理薄弱。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涉及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诸多责任主体,从历次安全检查特别是重特大建筑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看,有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责任制未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到位,执行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意识差,“三违”

死亡16人的特大跨塌事故,施工企业没有大桥拱架施工安装组织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北京市西单西西工程“9.5”死亡8人的施工坍塌事故,存在严重设计计算缺陷等。这些都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值得很好汲取。

(三)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执法监督乏力。目前与建筑安全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适应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如1997年颁布的现行《建筑法》,关于建筑领域调整的范围和对象,特别是有关建设管理和责任主体各方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职责定位、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定不明确或缺失,有的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有的建筑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已明显落后,特别是由于缺乏强制性、可操作性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投入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造成企业在招投标中,不规范竞争,为保证低价中标,压减应有的安全投入,埋下大量事故隐患。执法监督不力,对逾期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整改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未制定明确、有效的处罚规定和办法,从严执法不到位,动态监管不及时;此外,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处罚力度不够等。

(四)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滞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大量农民工涌向市场进入“门槛”低的建筑业。目前,建筑业从业人员达4000万人,80%为农民工,占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三分之一。不少农民工未经培训教育就上岗作业,有的虽然进行了培训,但不务实、不严格,也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往往流于形式,难以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这也是造成建筑事故多发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对策措施和建议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从其特点看,点多面广,劳动密集,流动作业,层次较多,事故易发,属高危行业;从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看,涉及建设、施工、监理,以及勘察、设计、设备供应等多个环节;从政府监管主体看,涉及建设、铁道、交通、水利、电监和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式应积极推进“四个转变”:一是由对单一部门管理转向对全行业统一监管;二是由治标为主转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三是由施工现场的应急管理转向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四是工作重心由事后管理转向隐患治理和事故预防。为此,提出以下对策措施和建议:

(一)依法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加强建筑行业安全管理。政府是安全生产监管主体。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权、责统一的原则,依法全面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各类建设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铁道、交通、水利、电监等专业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应负责有关专业监管,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有关部门加强相应的全管理工作。同时要进一步研究和明确、细化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的职责定位,形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统一监管,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调运转的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格局和工作机制。

(二)强化安全基础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特别是要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班组、岗位、项目经理和施工人员。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劳动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作业,大力推进建筑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打牢安全管理基础,确保施工企业本质安全。工程建设、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要依法认真履行有关安全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方相关安全责任。

(三)研究和实施建筑安全生产的治本质之策。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基本途径。一是要加强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安全标准、规范的修订、制定工作。当前应加快《建筑法》的修订工作,增加有关安全生产内容,特别是要明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行政管理主体地位,明确其对建筑安全生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在从业资格和施工许可前置条件中应补充有关安全生产许可的规定;修订、完善“两个责任主体”安全职责、责任和行为等方面的内容;研究制定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处罚办法等。二是研究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制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及建筑事故死亡、伤害的经济赔付标准和实施办法,发挥经济政策对建筑安全生产的引导和保障作用。

(四)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建设工程的特点,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总体目标和各项要求,细化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严格督查,相互配合,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隐患严重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对整改不合格的,应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取消相关资质。通过专项整治,坚决遏止重特大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以及隧道坍塌、透水、瓦斯爆炸、桥梁坍塌、塔吊坍塌、深基坑坍塌、高大棚架坍塌、拆除工程坍塌事故多发的势头,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确保实现建筑业事故死亡人数较2005年总体下降3%的目标。

第5篇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通过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深基坑等坍塌事故,促进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区属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二)整治重点

1、建筑安全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印发<省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情况;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建筑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三项制度的实施情况;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参建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的情况。重点是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深基坑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1)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顶升、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情况;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脚手架工程: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脚手架搭设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深基坑工程:深基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及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的现场落实情况,各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三、时段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3年5月底之前。结合我区建筑安全生产的实际,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制定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6月至9月,指导、督促区属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专项整治方案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3年10月至11月中旬。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区属企业和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监督、指导企业进行整改。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3年11月下旬至12月。对我区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研究提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四、工作部署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区城乡建设局成立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建筑安全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第6篇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至今我县城区内现有在建工程项目16个,建筑面积约19.7万平方米,施工单位12家,其中外来施工企业7家。针对本年度在建工程项目较多的实际情况,县建委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建筑管理工作的中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采取多项措施,落实责任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实行定期季度安全大检查和不定期的巡查,严把安全许可关,提高工作实效,确保今年以来我县建筑安全生产无事故。

从上半年情况来看,我县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基本到位,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得到落实,机构、人员基本到位,企业安全生产水平逐步提高。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到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的基本到位,全县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法人负责制

为加强对建筑安全工作的领导,建设局及时调整了建筑安全生产领导组织,由建委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作为建委建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我县建筑安全生产的领导工作。局建筑管理科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县内各等级施工企业法人,以企业建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身份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工作,各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身份负责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二)实施目标管理,狠抓制度落实工作

年初,建设局制定了《20年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并与县内各等级建筑企业签订了《建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和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工作的日常考核,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三)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和创“安全文明工地”活动按照市建委和县安委会的要求,在全县各建筑工地开展塔吊等物料提升机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并继续深入开展针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和模板,高空作业、基坑防护、围墙、施工机具等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在全县各在建工地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和创省安全标准化工地的活动。积极开展“整治六乱行为,优化城市环境”的活动。

(四)在加大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巡查力度的同时,认真开展了对各施工企业及各在建工程现场的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节假日期间的专项检查,并按照市建委、县安委会的要求,按照《太和县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导检查实施方案》,在全县各建筑工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建设局在各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刚完成对县城内各在建工地的大检查工作,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已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各企业及时整改,实行复查销案制度,并正在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登记、汇总、总结,保证施工安全。并配合县消防队开展了建筑工地消防检查。

(五)加强对工程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工作,把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移,凡施工图审查不合格或施工组织设计不科学,安全保护措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施工机具不合格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一律不发放施工许可证。

(六)认真实施建筑企业建筑安全教育制度,重点围绕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实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制度,实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凡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三类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市建管处对现场专职安全员进行直管的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各企业直管专职安全员安全技术培训,提高直管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水平。

(七)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县建设局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调动县内各施工企业等有关单位的积极性,采用不同方式,在企业生产场所张挂条幅、张贴宣传标语等,积极主动宣传建筑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八)实行季度安全例子会制度,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总结上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及时掌控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三、存在问题

(一)个别企业由于人员精减,安全管理人员不足,或身兼数营,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个别项目安全防护资金投入不足,由于行业恶意竞争,竞相压价,致使工程利润空间极大地缩小,使企业及项目经理的安全投入相应减少,影响现场安全防护效果。:

(三)个别企业一线职工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如民工未经安全培训就随意上岗。

(四)一些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用电未认真实行三相五线制,线路乱拉乱抽,配电混乱,脚手架无脚手板、材质差、临边防护不到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无证安装现象和安装未验收擅自使用现象。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规;

(二)认真落实《20年建筑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实行安全目标管理;

(三)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各方主体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抓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四)深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继续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加大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力度,要求各企业20年至少创建一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各开发小区必须力争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五)加大对新开工地的安全施工条件的审查、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工地一律不办施工许可证;

第7篇

Abstract: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is the main body of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production. Implementing the responsibility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as safety production main body is key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production basic work, resolutely curb accidents happen, and realize continuous, healthy and stable development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关键词: 建筑企业;主体;安全;责任

Key word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main body;security;responsibility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27—0145—03

0 引言

建筑企业是建筑安全生产的主体。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强化建筑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建筑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根本保障。《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中要求“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明确指出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下面,就如何落实建筑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谈谈自己的几点粗浅想法。

1 我省、市(区)、县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

近几年来,我省、市(区)、县进入工业化转型、城市化加速、经济国际化提升的发展阶段,大力实施错位发展、差异性竞争战略,强力推进“四大工程”,积极打造宜居、畅通、公园、平安、文化和健康。这是城市化加速发展的时候,也是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易发的时候,为此,我省内建筑安全生产监管面临着诸多的挑战和考验。

全省基础建设规模不断扩大,2008年全省建设规模1300万m2,2009年达到3200万m2,2010年全区施工面积达6000万m2,创历史新高。建筑施工面积的不断扩大给安全生产带来新的压力。

建筑从业人员结构变化大,外来务工人员多。全省内建筑从业人员15万多人,绝大多数在"苦、脏、累、险"岗位作业,既是各类事故中容易伤害的群体,也是违章冒险作业的主要人群,在发生的伤亡事故中,外来务工人员占到被伤害总数的0.5%以上。

2 建筑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存在的几种类型

2.1 无知法盲型 依法履行建筑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首要职责。而一些建筑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安全法制意识淡薄,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法规要求,违法施工,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擅自将应由一个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肢解发包或则将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指定分包单位。

第8篇

关键词:建筑企业;安全管理;成本效益

中图分类号:F045.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安全管理是企业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综合性的系统科学。安全管理的对象是生产中一切人、物、环境的状态管理与控制,安全管理是一种动态管理。安全管理,主要是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同时,又是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的根本环节。本文试图探讨建筑企业建筑安全管理内在要求和管理效益,主要是指建筑工程项目实施中,加强对其生产过程的控制,使不安全的生产要素以及不安全的行为得以减少,甚至是完全消除,达到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因此,同时它也是一种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

二、现阶段建筑安全管理的现状与问题

(一)建筑安全管理现状

1.建筑安全管理是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的工作。我国建筑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体制的形成,有利于加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相关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减少伤亡事故。但我国的建筑安全管理还存在很多问题,整体管理水平偏低和落后是当前需要重视的问题。

2.相比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建筑业的劳动力更为密集,事故的数量也比发达国家多得多,因为完成同样的工作量大概需要2-5倍的工人。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国建筑业安全管理和事故率,与国外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

(二)现阶段建筑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管理部门职能转变滞后。在行政职能转变过程中,我国安全防护行业组织和中介组织数量偏少,发展没有得到重视,发展滞后。政府职能转化过程中,其实依然是执行部分行政职能。另外,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不到位,不可避免出现安全问题。安全生产和防护跟不上建筑业的发展步伐。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不清。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不清主要表现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时,没有明确其职责,更没有明确分工体系。在建筑安全监管中,如何对建筑安全实施全面管理和监督没有明确的规定。

3.管理职能分散。行业安全管理职能分散,表现在覆盖面小,把专业建筑工程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分开。我国行业安全管理职能是分散的,这就造成我国建筑安全管理模式没有统一的管理模式,必然造成管理效率低下,职能冲突严重。

三、建筑企业建筑安全管理投入分析

(一)我国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的投入概念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投入,就是为控制危险源,达到保障建设工程的正常开展,将一定资源投放到安全领域的一系列经济活动和资源的总称,从而达到更好地实现工程建设的目的。衡量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经济效益,需要考虑安全经济效益双重性质:第一,建筑安全效益是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改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消除建筑安全事故隐患,缩减建筑安全生产中其他恶性工作环境,最大可能地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费用,同时,保证劳动就业者在建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支出成本。第二,是指安全投资所进行的一系列经济活动(如保养及改造、安全设施维护等)。

(二)现阶段我国建筑企业建筑安全投入的影响因素分析

1.安全投入决策者所掌握信息的准确度和数量。决策的正确性必须建立在广泛的知识和信息之上。要保证安全投入决策的正确性,信息的翔实和准确是正确决策的基础,决策者所掌握信息的准确性和数量就显得尤为重要。

2.决策者对安全投入重要性的认识。在我国建筑安全投资决策中,决策者必须认识到安全投资的重要性,从而最大可能地减少事故概率,使建筑企业的社会信誉不断得到增强,同时安全生产重视程度的提高,可以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减少事故的发生概率,给我国建筑企业带来更多的市场机会,即安全投入是投资的一种,也能带来显著的企业效益。

3.安全投入决策程序的合理性与规范化。决策程序是在对客观事物规律认识深化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经过人们在决策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使其不断规范和完善。

四、现阶段我国建筑企业建筑安全管理效益分析

(一)建筑安全管理效益定义

建筑安全管理效益概念与建筑安全管理直接效果密切相关。良好的建筑安全管理效益表现在,国家财产的损失不断减少,同时个人生命安全得到更加良好的保证,并因为该潜能的开发,满足了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效益。因此,建筑安全管理效益定义于“价值增值能力”,也就是维护和保障系统功能得以充分发挥,同时也是安全管理的减轻生命与财产损失的功能。

具体来说,建筑安全管理效益分为建筑安全经济效益和建筑安全管理非经济效益两个方面,分别包含建筑企业安全增值效益、建筑企业安全减损效益、建筑企业安全社会效益和安全心理效益等几个方面。企业安全增值产出效益和企业减损效益(减少事故损失)两部分就是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的经济效益。

(二)建筑安全管理的经济效益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经济效益包含两部分,第一是比较性的建筑企业利益的增长,第二是建筑企业利润。经济效益的衡量,是根据投入产出的关系,坚持产出大于投入的计算方式,并因为产出大于投入而产生的建筑企业的经济利润,又被称为增值收益,是指建筑安全管理投入过程中产生的增值。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的实施,直接减轻或避免建筑非安全因素,对国家经济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危害、对社会和自然的破坏也得到有效克服或缓解。建筑安全管理中,实现了对人类财富的直接保护,减少建筑实施中无谓的损失。因此,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经济效益,也要包含建筑企业减损效益。当前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经济效益大小,还要受到多个影响因素的限制。

1.建筑增值产出效益分析。建筑增值产出效益也包含多个方面,一是建筑企业安全管理技术水平提升度,用来反映建筑安全技术状况;二是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的良好企业荣誉,反映建筑企业安全信誉状况;三是建筑企业工地安全实施度,反映建筑企业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安全管理的实施度;四是企业职工安全素质的加强效果等。

首先是工程项目的环境价值估算。在进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过程中,环境污染给人类和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危害,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粉尘污染和噪音污染。建筑活动不可避免地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污染,但随着社会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比如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要有密封措施,各地都相继推出了针对这两类污染的一系列控制措施,在其他特殊环境下限制施工时间,以及在临近居民居住区的工地限制夜间施工的时间等。只需给该项目所付出的用于环境保护的相关费用,在进行工程项目的环境价值估算时乘以一个适当的系数即可。其次就是职工安全素质、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等软指标的综合评判模型。

2.减损效益分析。建筑企业减损效益也是建筑企业一个十分重要的安全效益衡量指标,直接关系企业的利益。如果一个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把建筑实施事故率控制到底点,直接降低事故发生率,甚至是基本没有事故发生,这实际上是建筑企业降低成本的表现。其中的用来衡量这个效益的指标,就是建筑企业减损效益。建筑企业安全管理过程中,一旦施工企业安全事故发生或者是发生率提高,此时,建筑企业的经济成本和其他费用就会上升。

因此,建筑企业安全管理效益衡量中,总是习惯把前期执行安全投资与后期的安全事故发生率进行对比,如果“前后”结果是一样,此时减损效益为零,如果出现发生率下降,则显示建筑安全管理投资得到了收益,计入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减损效益中。

(三)建筑安全管理的非经济效益

建筑企业健全管理也包含非经济效益部分,指的是社会效益与安全的心理效益的实现,是通过减少事故发生和危害事件发生来实现的,而且在实际中要通过一系列的手段才能实现。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的非经济效益,是指在长期的运转过程中,建筑企业保持高效的运作绩效,安全事故发生很少,甚至是长期不会发生建筑安全事故,这对人们安全心理是一个良好的影响。但是一旦发生建筑安全事故,这对建筑企业员工的心理影响十分严重,直接影响建筑施工企业绩效,导致建筑施工企业的低效率。因此,这部分安全管理中的心理效益计算,需要加入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非经济效益中,也就是安全工效影响损益。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事故,同时也给社会的稳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社会效益计算时,就应考虑到建筑安全管理的非经济效益。

第9篇

一、认真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

为了认真落实县安监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精神,我乡在接到文件后立即召开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会议,将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层层落实。把安全目标责任落实到了片区。

二、加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力度。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我乡结合实际情况,坚持开展建筑安全施工检查工作,对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通过检查,既掌握了我乡各个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求立即整改。

三、继续深化建筑安全施工整治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事故多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并与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一起进入工地。提高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今年我乡共有两个重大的建筑施工项目:南昌村小组危房改造和响毛公路硬化工程。我乡具体的做法如下:

1、村小组危改工作是我乡安全生产检点,结合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我乡安全检查组半年内共到施工现场检查6次、宣传安全建筑施工2次。

2、响毛公路硬化改造工程是县重点项目,我乡安全检查组就一直注重该项目的施工安全工作,该路段共有6个涵洞修建,几十处的挡土墙,检查组多次提出凡是施工现场都必须拉警戒线和警示牌。

3、特别预防事故的重点是:洞口、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起重机械安装、维修、脚手架搭拆作业、幕墙、等易发生高处坠落的部位。同时,我们把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平时的监督检查,深化了安全专项整治,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逐步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第10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扎实推进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并与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三项建设”相结合,促进“质量安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通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夯实建筑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范围:

各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及所涉及的相关企业。

(二)内容:

1、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1)工程项目特别是民生、基础设施等重点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报监手续的;

(2)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的;

(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

(4)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5)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抗拒安全执法,拒不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停工整改等执法措施的;

(6)其他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2、治理行动。重点治理以下行为:

(1)对于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照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专家论证或方案不落实的;

(2)工程项目未按照省厅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治理工作不到位的,重大隐患没有实行备案、“销案”制度的;

(3)建设工程各方主体未按照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

(4)施工现场临边防护不到位的,作业人员没有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的;

(5)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和设施不落实的;

(6)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建筑施工工伤或意外伤害保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的。

3、宣传教育行动。重点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其持证上岗;

(3)开展在建民生工程、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工程监理人员安全培训,增强监理人员风险防控能力;

(4)大力宣传表扬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突出的集体、项目和个人;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三)方式:

1、企业自查。所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对照“三项行动”的具体内容制定本企业的实施方案,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施工企业也要开展相应的自查自纠活动。

2、市、县主管部门检查。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问题。

3、省厅组织督查。为了更好地督促指导各市“三项行动”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在各市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省厅将组织开展全省督查。

4、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三项行动”工作督查通报和信息报送制度,包括检查的工程、行政执法、治理隐患的数量、事故查处、安全教育培训等相关情况要报送省厅安全办。省厅将定期通报各市开展“三项行动”工作情况和重大问题执法、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三、时间安排

第一时段(**年5月20日前):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及省属大型建筑企业要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实施要求,结合**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本地区、本企业建筑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研究制定“三项行动”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将本地区、本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含电子版)报厅安全办。(邮箱:**)。

第二时段(**年5月下旬至9月):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反复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要监督指导建筑施工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开展民生工程、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工程安全检查,确保重点工程的施工安全;要围绕汛期、暴风雨等极端天气,落实防范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要结合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部署,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9月份,要按照省政府和建设部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稳定和谐的环境。

第三时段(**年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工期、抢任务现象增多和冬季建筑施工特点,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积极防范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企业组织开展督查、抽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和整改。12月份,省厅将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和“三项行动”落实情况大检查。对各地近年来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建设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项目及有关人员进行专项表彰,激励各地各施工单位不断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年11月20日前,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及省属大型建筑企业要将本地区、本企业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总结报省厅安全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和安委会的统一部署下,加强组织领导,围绕“三保”大局,认真做好“三项行动”的部署及落实工作。各市建委、各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三项行动”各项内容的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抓出成效。从**年6月起,每月20日前将“三项行动”的开展情况报省厅安全办。

(二)做好三个结合。一是“三项行动”要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实施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动态管理,继续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二是与“三项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规律,研究探索治本之策,提高建筑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建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安全执法与专项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突出工作重点。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及时“销案”,并报省厅安全办备案,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发生较大事故或在一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一般事故的市,省厅将严格执行“约谈”制度。发生较大事故的,由分管厅领导约谈该市建委分管负责人;发生2起一般事故的,由省厅安全办主要负责人约谈该市建委安全科长和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督促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

第11篇

关键词:安全生产;建筑安全投入;最优安全成本率;

1.引言

安全生产是指在劳动过程中,通过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以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1]。安全生产已成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建筑安全生产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部分,在我国也越来越受到重视。然而由于建筑工程固有的特点和建筑企业自身的原因,中国的建筑安全不容乐观。2004年,中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1144起、死亡1324人[2],给企业和国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2.建筑安全投入

建筑安全投入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用于安全工作的成本,包括安全管理方面的投资、安全措施和建筑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3]。

2.1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工作成本(简称安全成本)

建筑安全成本可分为五类,包括劳动安全防护和保健商品、安全培训和宣传费用、安全工程项目投入、安全保险投入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费用。

2.2建筑安全事故经济损失

按中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规定,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分为两部分[1]:(1)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人身伤亡所支出的费用、善后处理费、财产损失价值等。(2)间接经济损失。包括停产和减产损失价值、工作损失价值、财产损失价值、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和其他损失费用等。

3.最优的建筑安全投入

建筑安全投入包括安全成本和经济损失两部分。建筑企业可以通过投入合理的安全成本,减少或避免事故经济损失。最优的安全投入为这两部分之和达到最小时的安全投入。

4.最优建筑安全投入的计算

作者在总结前人对最优建筑安全投入研究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最优建筑安全投入计算的改进方法。此方法可分为三个步骤:

4.1确定安全事故率与建筑安全成本的关系

一般情况下,如果建筑安全成本投入较多,安全事故率就会较低,相应的事故经济损失也会较少。安全事故率是建筑安全成本和事故经济损失的联系点。当安全成本趋于无穷时,安全事故趋于0。假设:

α=k×exp(cr)(1-1)

式中:α――企业安全事故率,即(事故职工数/总职工数)×100%;r――企业安全成本率,即(安全成本/总合同价)×100%;k――r为0时的企业安全事故率,(%);c――与α相关的影响系数。

其中k、c的值可用回归分析法得到,这需要建筑企业有连续数年的α、r的准确数据。

4.2确定安全事故率和安全事故经济损失的关系

国家建筑业平均每位安全事故职工造成的经济损失,是由国家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计算得出的,表示整个社会的平均值。其计算公式为:

b=(I+D)×1N′(1-2)

式中,b――国家建筑业平均每位安全事故职工造成的经济损失;

I――间接经济损失;D――直接经济损失;N′――国家总的建筑安全事故职工数。

其中,D和N′可从国家统计部门都到。

(1-2)式中的间接经济损失I和直接经济损失D相比,较难获得,因此人们常用式(1-3)来求得I:

I=n×D(1-3)

式中:n――间接经济损失与直接经济损失的比值。

美国学者发现n的大小随着每起建筑安全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而改变。中国也有学者对间接经济与直接经济的关系进行了研究。

D(美元)

将式(1-3)带入(1-2)得:

b=(1+n)×D×1N′(1-4)

安全事故经济损失等于建筑安全事故人数乘以平均每位安全事故职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即:

C=N×α×b(1-5)

式中,C――企业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N――企业职工总人数。

4.3确定最优的建筑安全投入

最优的建筑安全投入是安全成本C′和安全事故经济损失C之和最小时的安全投入。其中,C′可表述为:

C′=r×M(1-6)

式中,r――企业安全成本率;M――企业每年的合同总价。

而建筑企业安全投入T的计算公式为:

T=C′+C(1-7)

建筑企业安全成本C′和建筑安全事故经济损失C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即建筑安全成本投入越多,安全事故经济损失越少。

将式(1-1)、(1-4)、(1-5)和(1-6)带入式(1-7),得:

T=r×M+N×k×exp(cr)×(1+n)×D×1N′(1-8)

当T′(r)=0时,r值最小(设为r×),即:

M+N×k×c×exp(cr)×(1+n)×D×1N′=0(1-9)

求解得:

r*=1cIn-M×N′N×k×c×(1+n)×D(1-10)

式中,c<0。

若要预测来年的的建筑企业最优安全成本率可采用近期预测的方法求出。

(1)当采用平均数法:

*n+1=∑ni=1r*i/n(1-11)

(2)当采用加权平均数法:

*n+1=∑ni=1wir*i/n(1-12)式中,r*i――第i年的最优建筑安全成本率

*n+1――第n+1年的最优建筑安全成本率的预测值

n――计算r*的年数

wi――第i年的权重,其具体大小需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

5.结束语

通过上述研究,作者认为:1.中国要提高建筑安全水平,首先建筑企业必须更加全面地认识安全投入的含义。其次建筑企业需收集有关建筑安全的数据,如认真收集α、r等准确数据,为建筑安全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2.国家应建立专门的安全研究机构,进行安全研究和安全数据统计。同时出台相应的建筑安全投入强制性规定,保障建筑企业和国家的利益不受到损害。(作者单位:沈阳市房产测绘中心)

参考文献:

[1]杨文柱.建筑安全工程[M].北京:机械工业外出版社,2004

[2]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R]

第12篇

1. 建筑施工安全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主要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筑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在建设项目施工的全过程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总指导方针,严格落实“责、权、利”相统一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运用科学管理的理论、方法,结合施工生产自身特点和施工经验,通过法规、政策、技术、组织、系统等手段,使人、物、环境构成的施工生产体系达到最有效安全状态,实现施工安全生产目标所进行的计划、组织、实施、协调、监督等系列活动的总称。

2.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 近年来,安全生产引起了全社会的共同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也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

我国现有建筑工人约4000万人,约占全世界建筑业从业人员的25%,是世界上最大的行业劳动群体。对于这个庞大的劳动群体,如果我们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跟不上,势必会引起众多伤亡事故的发生。

据统计,2006年全国施工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2.6%和11.2%; 2007年施工安全事故死亡9.8万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4.3%和14.6%。

从以上信息可以看出,虽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但施工安全管理形式依然不容乐观。

3. 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范执行不到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管理工程,监督管理过程中应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各级人员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及其它安全责任主体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特别是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制度内容不能切合本单位实际。(3)安全投入不到位,是制约安全生产的关键。(4)安全隐患的整改和落实不到位,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5)管理部门安全监督不到位,是制约安全生产的主要方面。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整理安全管理资料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大体分为硬件管理和软件管理两个方面。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文明施工属于硬件管理的范围,安全保证体系、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资料属于软件管理的范围。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资料,应视为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的一部分,同时安全管理资料又是企业实施科学化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实现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加强科学化安全管理起着考核和指导的作用。

(二)构建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就是施工企业以保证安全生产为目标,把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阶段、各环节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能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既有明确的任务、职责和权限,又能互相协调、互相促进的有机整体。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由多个要素组成,根据系统论和组织论的基本理论,这些要素应包括:安全方针和目标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安全技术管理,设备与设施管理,安全生产评价管理。

(三)完善建筑安全管理体系 要运用安全系统论把建筑安全管理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建立起完善的建筑安全管理体系,并使建筑安全管理有效运行。

目前,我国建筑施工生产的安全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与我国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不高,安全管理法规、标准不健全,安全监督体制、安全信息建设体系不完善有关。同时,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较低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管理投入的人力、物力太少,工人素质较低,安全保护意识差,没有经过专门培训或者培训不到位就上岗,施工安全管理不规范、不严格。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