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04 02: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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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介绍了范县县城林业生产现状,就生态环境建设提出范县林业的发展方向和规划目标,并对重点项目建设和生物保护提出对策措施。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项基本国策。林业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当前,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做出了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治理水土流失、防治荒漠化、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秀美山川的战略部署。国务院、省政府相继印发了《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河南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河南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规划》。县委、县政府从优化城乡人民生存质量、优化经济环境,提高范县知名度出发,做出了把范县建成现代化生态县的决策,要求尽快解决影响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根据这一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谈谈范县林业发展对策。
1县域林业生产现状
范县地处黄河故道,土壤沙化严重,生态环境脆弱,生物多样性贫乏。发展林果业,提高植被覆盖率,保护和增加生物多样性,是改善县域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的重要保障和措施。范县属平原农业区,林业生产主要有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等组成,随着“退耕还林”等工程项目的实施,林业整体水平大幅度提高,林业生产已初具规模。
2发展方向和规划目标
根据范县植被发展的条件、存在的问题以及它在生态示范区中的地位作用,植被的发展应以防风固沙、保护农田、改善生态环境为主,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全面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充分发挥本地优势。林业生产要按照社会和市场需求,调整经营结构和经营措施,优化品种组合,提高林木覆盖率,实现农田林网化、沟河林带化、道路林荫化、林业产业基地化、多种经营规模化发展目标。不但要创造出优美、舒适、清新、安宁的生态环境,达到人类、资源及环境相互适应协调发展,而且使范县建成林茂粮丰、牲畜兴旺、富足文明、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新县城。
3重点项目建设
3.1黄河滩区速生林建设
黄河滩区土地瘠薄,风沙土地多,水土流失严重,农业产量低而不稳,林业基础差,防护效能低。该区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方向应为:①绿色长廊。由南向北沿监黄大堤长42km、宽500m范围内,建造水源涵养林、护岸林和防风固沙林等功能的绿色长廊。②退耕还林。利用“退耕还林”优惠政策,建设滩区速生丰产林基地。③水土保护林。由于地理位置特殊,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日益恶化;水土流失严重区域涉及我县5个乡,计划5年时间把水保林工程全部完成。④防沙治沙。重点抓好黄河滩区的沙化土地,坚持以防风固沙为重点,选择速生、经济价值高、固沙能力强、群众易接受的树种,实行封沙造林,对农田林网实施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建成乔灌结合的高标准农田林网和生态林,适当发展小杂果基地。⑤实施林—草、林—药等间作,大力发展畜牧养殖业、中药材等多种产业。
3.2贯通县域的绿色通道建设
以我县境内的公路、铁路、河流为主线,省道、县道、乡村道路统一规划,路基绿化和两侧绿化统一布局,实现通道沿线林木连成网,使每一条绿色通道都建成绿化线、风景线、致富线。
3.3平原绿化
按照市“以完善林网抓死角,整体推进提高,突出重点抓精品,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的平原绿化总体发展思路和省级平原绿化高级达标目标的要求,发展乔灌结合或多层主体结构农田林网,农田林网控制率达99%,由此形成完整防护林体系。
3.4林业生态村建设
林业生态村建设是以增加绿量为主,营造高标准围村林。村庄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绿化。街道绿化以高大乔木、常青树、花冠木、绿篱等为主;庭院前后以小杂果为主,形成村旁有林,林中有村、房前屋后披绿戴花,绿满园、果飘香的乡村田园景色。
3.5新区小型公益林
以改善新区生态环境为宗旨,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建设高标准新区绿色隔离带,实现生态、绿化、美化、休闲的统一。运用人文景观和合理配置的植物景观为居民提供休憩、舒适、优美的游乐场所。
4生物的保护
4.1范县生物现状
4.1.1植被。范县的自然植被类型属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带。由于耕作历史悠久,历史上连年战争的破坏,以及黄河泥沙沉积的掩埋,自然植被已不存在,现存的主要植被是人工栽培植物和田间杂草。主要有5类:①农作物植被。农作物是我县的植被主体,由小麦、玉米、棉花、瓜果、蔬菜等栽培农作物组成,基本熟制是1年2熟或2年3熟,植被随季节变化而更替,其他伴生植物为田间杂草。②阔叶林。杨、柳为我县乡土树种,是林业建设的主体。刺槐多分布在故道沙荒地,沙兰杨、大官杨、欧美杨多在渠道两旁,柳、杨多分布在黄河滩区和背河洼地,“四旁”树种有杨、柳、槐、椿、桑、苹果、梨等,枣、葡萄、香椿等多在庭院宅旁。③灌丛。主要是紫穗槐、白腊、杞柳,多为人工栽培;白腊常见于滩区,紫穗槐多分布在黄河沙区。其次还有少量怪柳灌丛和紫荆灌丛等。④草甸。分布面积少,多在河滩和沙碱荒地上。盐生草甸,主要分布在低洼潮湿的盐渍地带,常见于背河洼地区的盐碱荒地上;湿生草甸主要在土壤比较潮湿的黄河嫩滩、坑塘、沟渠或粘土地带。⑤沼泽植被和水生植被。芦苇主要分布在积水、半积水坑塘内,荆三棱、河草沾泽分布在背河洼地的积水地区,莲群落水生植被在坑塘中较常见。
4.1.2野生动物。由于人类长期对自然环境的干扰,我县野生脊椎动物赖以生存的原始植被已不复存在,由于人为捕杀,除哺乳类中家鼠,田鼠;鸟类中麻雀、啄木鸟;爬行类中的壁虎、晰蜴;两栖类中的蛙、蟾和一些鱼类数量较多,分布较广泛外,其他野生脊椎动物如野兔、黄鼠狼数量已很少,昆虫类在全县野生动物中占绝对优势。
4.2生物保护措施
4.2.1充分利用林地,丰富乔灌木树种。从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物种多样性出发,继续抓好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小型公益林、四旁树,积极发展经济林和用材林;改变目前树种单一的局面,提倡多种树种混交,乔灌草立体种植。适应本县发展的乔木树种除有欧美杨及杨属其他几个品种外,还有旱柳、白榆、刺槐、国槐、臭椿、桑、枣、梨、梧桐等,灌木种类有怪柳、紫穗槐等。
4.2.2填补生态位。有3种做法:①不断改良品种,引进适合范县立地条件的品种资源。②增加生物多样性。为开拓生态位资源,充实生态位,大力引进多种生物,如引进平度的优质葡萄,辽宁的水葫芦以及引进花草及观赏木,增加生物多样性,提高系统的稳定性。③增加水域和湿地面积,保持生境的多样性。水域、湿地和森林的功能一样,能为多种物种的生存提供环境条件。
5参考文献
1.1森林资源不断壮大当前,我国森林资源正在从毁灭性的丧失开始转变,森林面积正在逐年扩大。在国家的大力重视和相关政策的出台下,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势头出现了良好的趋势,正在从过去的“窘态”走出来,数量上正在以200万hm2的速度逐年递增,过去的消耗大于增长的趋势已得到控制,森林的范围也在逐年扩张,退耕还林的政策也在有条不紊地实施。
1.2我国竹材资源丰富南方的竹材资源丰富,竹林面积约占全世界的1/3左右,其储量很大,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木材的替代品。因此,在开发林业资源和林产品时要重视这一优势。
1.3森林资源总量少在社会经济中,随着各个领域的不断发展,林产品需求量很大,加上人造板工业比较落后的局面,林产品加工的总体水平不高。这就更迫切的需要具有合理的森林资源。
2改善林业资源的措施
针对我国林业资源存在短缺的问题,必须尽快改善森林资源短缺的局面,从而保证我国的森林资源和林业产业的良好发展。
2.1了解培育林业资源的有效方法为了发展林业产业,拓宽林业经济,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需要,必须了解培育林业资源的有效方法。目前,培育林业资源的方法主要有:人工种植培育法。这是目前我国林业资源短缺现状下所采用的最有效的方法,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育和栽植所需的森林资源种类。天然林资源保护法。加强现有森林资源的保护,防止森林资源不必要的流失。封育结合培育法。对一些生产周期长,并比较珍贵的树种采取相应的保护和培育措施。播种与移栽相结合的方法。这种方法能够较快的营造经济林和用材林,是目前发展林业资源比较好的方法。
2.2发展中国式的林业针对我国森林资源的现状,我国今后应该走具有中国特色的林业发展道路,加大林业生态建设,促进林业快速的发展,实施林权改革,加快天然林保护工程,增大自然保护区的质量和数量,改善和保护生物的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3合理造林,规范造林方法
造林是比较复杂的一项工程,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先要选择合适的造林土地,通过对土地进行整理,来改善林木的立地条件和土壤的物理性状、保持水土、提高造林的成活率、促进幼林的生长和发育。另外,还要加强更新造林管理、降低造林生产投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选择造林树种。
3.1播种造林法将林木种子直接播种在需要的土地上进行造林。此法由于不需要育苗,造林的效率高,适合于大面积的造林。但此法对造林的立地条件要求较高,而且对幼林的抚育管理要求也较高。此法适合于种子颗粒大、易发芽、种源充足的树种。另外,还要有充足的水源。偏远地区更易于幼苗的生长。具体方法有:块状播种法、穴播法、条播法及撒播法等。撒播法又可分为人工撒播法及飞机撒播法2种。
3.2繁殖造林法繁殖造林法是指利用现有林业资源的树木的某一部分,繁殖新的树木。此方法主要是利用树木的干、枝、根等部位所具有的生根发芽的特性,进行直接造林。其特点是节省育苗时间和费用,技术简单、容易操作、林木成活率高、幼树初期生长较快、具有母树的优良性状。
3.3移栽造林法移栽造林法是指将种子繁育的幼树苗进行移栽,选择适宜的林地,种植在所需要造林的区域。该造林法的特点是造林效率高,但移栽后的树苗需要加强管护。幼苗移植过程中会对新环境产生不适,因此要加强对树苗的管护。此法苗木成活率较高,造林质量也能得到保障。
3.4合理选择造林树种造林前要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要因地制宜,合理选择造林树种。不能只考虑经济导向来改变树木的自然生长环境,要根据土质和自然环境选择合适的树苗,尽量少引进外来树种,提高树苗的成活率。另外,还要适当的提高种植阔叶林面积的比例,对于加快改善土壤环境、提高林分质量、保持土壤湿润、增加土壤肥力、改变林相林貌、增加生物多样性及观赏性、提高抗病虫害能力、调节气候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3.5合理选择造林时间传统造林时间一般以春季为主,但黄河以南地区也适合冬季造林。冬季在树木休眠状态下移植,有利于树木成活。但在干旱和严寒的林区,造林还要以春季为主。
3.6挖穴栽植应注意的问题挖穴栽植进行造林时,应根据不同的树种和地区的特点,确定挖穴的大小。挖穴栽植时要保持苗木的直正,有利于苗木的根系向四周水平伸展,保证苗木吸收水分。
4结束语
(一)林业对保险有着巨大的潜在需求
林业是一个高风险的产业,其对保险有着巨大的潜在需求。林木在漫长的生产周期里,既易受到火、风、雪、水、病虫害等自然灾害袭击,又易遭到乱砍乱伐、毁林开荒等人为破坏。据统计,2004年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13466起,比2003年增长28.7%,其中: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灾分别为6894起和6531起,分别比2003年增长23.5%和34.4%;重大火灾38起,比2003年增长171.4%;特大森林火灾3起,比2003年增长57.1%。森林火灾对我国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从人员伤亡看,公伤亡252人,比2003年增加110人,全国扑救森林火灾共出动179.92万个人工日,比2003年增长1.1%;出动车辆11.67万辆次,出动飞机575架次,共投入扑救森林火灾经费13278.5万元。此外,我国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也很严重,2004年全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945万公顷,比2003年增长6.3%,其中:森林虫害744万公顷,比2003年增长3.6%,病害76万公顷,与2003年基本持平;鼠(兔)害125万公顷,比2003年增长32.3%,天然次生林、灌木林和荒漠植被病虫发生152万公顷,有害植物45万公顷。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出林业自身具有巨大的风险性,且有增大的趋势。如此大的林业灾害给林业发展造成的巨大损失是林业经营无法承受的。在计划经济时期,对灾害造成的损失主要依靠国家补偿,林业扩大再生产的投入和各种灾害的预防、救灾、恢复等责任均由国家承担,团也给国家造成了沉重的负担。林业生产市场化后,这些风险责任转移到林业经营者身上,而林业生产流通规模小、分散化的个体林农承担风险的能力很弱。要增强林业风险抵御能力,降低林业投资的风险,使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小,并能在损失后给予必要的补偿,这就离不开林业保险的支持。
(二)林业保险发展滞后子林业发展的需要
我国林业保险出现较早,但发展十分缓慢。早在1982年就开始了森林保险和森林灾害共济方面的研究,从1984年开始森林保险试点,其后几年发展比较顺利,至1988年已经有劝多个省、市、自治区先后开办了森林保险,承保面积达133多万公顷。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森林保险却一直停滞不前甚至出现业务萎缩的现象。随着林业市场经济的到来,林业保险越来越重要,尤其是一些较为注重效益的商品林。林业保险研究一直进行着,当前我国林业保险有四种类型:一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主办、林业部门业务,如广西的桂林、湖南的会同等地;二是林业部门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共保,如福建的邵武;三是林业部门自保,如辽宁的本溪;四是农村林木保险合作组织自保,如四川、山东。
目前我国林业保险发展严重滞后。一方面,林农的收入偏低、保险意识薄弱,投保率过低。他们觉得保险增加了其经济负担,不愿保险,因而林业保险的需求有限;而保险从业人员少,没有合适的林业保险机构,主要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经营,且保险险种单一,造成林业保险承保率低。以福建省南平市为例,近3年来其森林保费收入年均减少21%,2004年该地区森林保险保费收入19万元,比上年减少42%,承保面积0.93万公顷,不到南平市所有林地面积的0.5%。另一方面,林业保险经营效率较差,亏损严重,供给主体严重不足。由于承保面小必然带来风险的相对集中,导致森林保险者经营风险集中,保险企业赔付率高。福建省南平市2004年其森林保险赔付率高达796%,近3年的平均赔付率也达176%,造成林业保险业务经营效益差,亏损严重。这就使得保险公司提高保险费率或限制责任范围,从而加大了投保人的经济负担,抑制了投保需求,进一步限制了承保面的扩大,形成恶性循环,我国的林业保险一直处于这样一种“两难困境”。由于林业保险经营效益低下,亏损严重,国内的商业保险都不轻易进入林业领域。目前,国内市场上就只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开办森林保险业务,且业务量在急剧萎缩。这种现状可总结为“三高三低”。即高风险、高费率、高赔付和低保障、低覆盖、低投入。
总之,林业保险发展呈现出一种矛盾状态。即林业本身存在巨大的保险需求与林业经营者投保率低下矛盾;林业保险公司的林业保险业务市场巨大与其承保率低下矛盾;发展林业保险意义重大与林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和相关配套措施滞后矛盾。
二、当前我国林业保险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一)林业保险供需双向不足
1.投保人收入低下,保险意识薄弱
林业本身的高风险性,决定了林业发展对保险存在巨大的潜在需求,然而,林业经营者在林业经营过程中对林业保险需求不足,投保率低下,存在这一矛盾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营林者的收益低下,森林投保增加了林农经济负担,他们心存侥幸,缺乏对保险的认识,认为投保是乱收费,不愿意投保。二是,营林者的保险意识薄弱。虽然林业保险对林业生产尤其是木材资源培育的积极作用已为政府、营林者所认可,在经济较发达的林区,已被一部分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林农所认识和接受,但是在更多的林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的林区,森林保险的意义还没有为林农所接受。
2.经营效益低下,供给严重不足
林业保险公司有着巨大的潜在林业保险市场,而林业保险公司没有积极地开拓这个市场,增加林业保险供给,相反表现出林业保险供给不足,这一矛盾主要原因在于林业保险的特殊性;因其与商业保险不同,使林业保险公司效益低下。一方面,保险的数理原理是概率论中的大数原理,有大量的风险保单才能够分散风险。而林业本身是个高风险的产业,又加之承保面小,这就使得林业保险公司的风险相对集中,保险公司的赔付率必然高。另一方面,大部分林农生产规模小,保险标的分散,保险公司经营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风险管理的难度大,导致经营林业保险的成本高于一般的保险,森林保险的经营收益就相应低于其他保险。最后,支持林业保险的相关政策法规和相关的配套措施还不完善,林业保险公司技术有待提高,赔付率有待优化等问题,使得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业不愿意从事收益低甚至亏损的林业保险,导致林业保险的供给不足。
(二)林权制度不完善制约林业保险发展
林业保险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现为林权不清,林业产权人的权、责、利界定模糊,这种制度上的弊端更加阻碍了林业保险业务的开展。一方面林区的产权主体不明,往往签保险合同找不到对象。国有林原则上属于国家,但实际经营者是当地的林业主管部门,如果大面积的投保,权利与义务的实体都难以界定,例如,大兴安岭是国有林区,其实际经营者是黑龙江森林工业局,由于现在林区内天然林禁伐,该局经济困难,根本就无力支付保费。另一方面,产权不明使得一些林业部门根本就没有森林投保的意识,责任相互推诿。因此,林业产权不明,从保险的投保和承保两个方面阻碍着林业保险的发展。
(三)林业保险政策不明,法律法规不健全回
森林保险业务带有明显的公益性,其发展必须依靠政府立法保护、政策支持和各项措施的配套建设。然而;我国森林保险到底实行什么样的政策,是单独成立农业保险公司,还是由商业保险公司兼营?是由政府参与实行补贴,还是由保险公司自负盈亏?这些政策方向多年来一直有人提出看法,但到如今,仍没有得到解决。林业的弱质性和保险公司的盈利性,使得两者完善结合较困难,需要政府的介入,那么,政府是直接补贴还是间接支持以及以何种方式支持等政策并不明朗,这不利于保险业务的开展。此外,我国森林保险缺乏法律规范,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森林保险的法律法规,对森林保险的性质也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森林保险的组织机构、业务经营方式和会计核算制度等都按照《保险法》中对商业保险的规范来实施,森林保险始终被包容在商业性保险体制中,但由于林业保险的特殊性,其和商业保险有着很大的差别,使之难以完全取得自身发展的业务空间。
(四)林业竞争力薄弱、林业保险技术不高
林业的弱质性及林业保险技术的薄弱不利于林业保险发展。一方面林业先天的弱质性对投保者采说,其营林收益低下,高额的保费使得部分营林无法承担,即使能够承受,由于收益低,保费占收益的比例较大,使得林农不愿投保,从而抑制林业保险的市场需求。对保险公司而言,林业市场竞争性弱,盈利能力低下,风险高,导致其赔付率高,经营成本高,开办林业保险比其他保险的收益率低,甚至出现亏损。另一方面林业保险技术十分薄弱,主要表现在:森林资源价值(涉及森林面、年龄、投入标准、当地市场价格等因素)和赔付率这两个森林保险的核心内容至今还没有科学的计量、测算模式,这阻碍林业保险险种的拓展以及实际保险业务的运作。
三、加快发展林业保险的对策
(一)加大林业保险投入
应从供需两方面加大对林业保险的投入,提高林业投保者、承保者的积极性。
1.提高林业保险意识、加大投保补偿,刺激林业保险需求。一方面要对林业经营者普及林业保险知识,加强林业保险意识,鼓励其积极投保;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实行林业保险的补偿机制,对营林者投入的保费按一定的比例给予补贴,补贴的形式可以多样,依据林农的需要,可以直接补贴资金,也可以是营林投资品、技术指导、税收优惠等方式。以此减轻林农的经济负担,使其从林业保险中获益,从而意识到林业保险的意义,提高投保的积极性。
2.提高保险公司的林保收益,促进其进行林业保险供给的积极性。政府可以从两个方面来促进保险公司林业保险的供给:一方面对于大型的林场,由于其风险巨大;保险公司对其风险的承受能力有限。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巨险证券化的措施来分散风险。做法是(图1)保险公司发行巨险证券,让全社会来分担林业的风险。当投保的林业遭受巨大的风险时,保险公司可以用保费和巨险证券融到的资金对林业灾害进行补偿,此时巨险证券的投资者就失去了其本金及利息;当投保的林业没有发生灾害时,巨险证券投资者和保险公司共同受益。这样既可以承担巨额的风险,又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对保险公司直接进行资金补贴,也可以通过出台林业保险相关的优惠政策来间接支持保险公司,如政府可以减免保险公司开办林业保险所得收益的税费,从而激发保险公司开办林业保险的积极性。
(二)完善我国的林权制度
完善的林权制度能促进林业保险业务的开展。林业保险牵涉到林业产权关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林权制度,建立明晰的林业产权关系,是林业保险业务开展的前提条件。因此,要加快林权改革,建立明晰的林权结构体系以及规范林业产权流转体系,使得林业产权主体明确,林业经营者的权、责、利对等,这样使得林业保险的主体明晰,且投保的责任和利益关系明确,能有效促进营林者的投保积极性。
(三)加强林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建设
积极出台林业保险相关政策,加强林业保险的法制.建设,是加快发展林业保险的保障。当前,我国开办林业保险的仅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其实可以出台相关政策,建立专门从事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这样可以简化操作,提高效率,也便于政府出台林业保险相关政策。此外,林业保险的实施还需要法律作保证,有关森林保险方面的专门法律当前还很少,有些甚至是一片空白,而且部分林业法律滞后于林业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应加快林业保险方面的立法,部分法律要依据新形势的需要修改,为林业保险发展和运·行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
(四)加强林业和保险业的自身建设
1.加强林业自身的建设,提高其盈利能力
加强林业自身的建设是促进林业保险发展的根本途径之一。林业的弱质性制约了林业与保险业亲密接触。因此,要加快林业保险的发展,首先要加快林业自身的发展,提高林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使其对保险有吸引力。
2.加强保险业自身的建设,提高林业保险的技术能力
保险公司的林业保险业务能力和技术能力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成本和收益,提高林业保险公司的林业保险技术,有利于促进林业和保险业的结合。要加强保险公司在开办林业保险的技术能力,可以从3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林业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提高林业保险研究者和保险业务从业人员的素质,不断探索和创新最适合我国林业建设的保险;二是,通过现实林业建设的调查研究,提高林业资源价值评估的水平,科学合理地评估林业资源的价值,采用合理的林业保险赔付率,使得林业保险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最后,要依据市场的需要,开拓多元化的保险险种,使林业保险灵活化经营,提高其经营效益。
一、我国林业保险的发展现状
(一)林业对保险有着巨大的潜在需求
林业是一个高风险的产业,其对保险有着巨大的潜在需求。林木在漫长的生产周期里,既易受到火、风、雪、水、病虫害等自然灾害袭击,又易遭到乱砍乱伐、毁林开荒等人为破坏。据统计,2004年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13466起,比2003年增长28.7%,其中: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灾分别为6894起和6531起,分别比2003年增长23.5%和34.4%;重大火灾38起,比2003年增长171.4%;特大森林火灾3起,比2003年增长57.1%。森林火灾对我国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从人员伤亡看,公伤亡252人,比2003年增加110人,全国扑救森林火灾共出动179.92万个人工日,比2003年增长1.1%;出动车辆11.67万辆次,出动飞机575架次,共投入扑救森林火灾经费13278.5万元。此外,我国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也很严重,2004年全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945万公顷,比2003年增长6.3%,其中:森林虫害744万公顷,比2003年增长3.6%,病害76万公顷,与2003年基本持平;鼠(兔)害125万公顷,比2003年增长32.3%,天然次生林、灌木林和荒漠植被病虫发生152万公顷,有害植物45万公顷。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出林业自身具有巨大的风险性,且有增大的趋势。如此大的林业灾害给林业发展造成的巨大损失是林业经营无法承受的。在计划经济时期,对灾害造成的损失主要依靠国家补偿,林业扩大再生产的投入和各种灾害的预防、救灾、恢复等责任均由国家承担,团也给国家造成了沉重的负担。林业生产市场化后,这些风险责任转移到林业经营者身上,而林业生产流通规模小、分散化的个体林农承担风险的能力很弱。要增强林业风险抵御能力,降低林业投资的风险,使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小,并能在损失后给予必要的补偿,这就离不开林业保险的支持。
(二)林业保险发展滞后子林业发展的需要
我国林业保险出现较早,但发展十分缓慢。早在1982年就开始了森林保险和森林灾害共济方面的研究,从1984年开始森林保险试点,其后几年发展比较顺利,至1988年已经有劝多个省、市、自治区先后开办了森林保险,承保面积达133多万公顷。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森林保险却一直停滞不前甚至出现业务萎缩的现象。随着林业市场经济的到来,林业保险越来越重要,尤其是一些较为注重效益的商品林。林业保险研究一直进行着,当前我国林业保险有四种类型:一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主办、林业部门业务,如广西的桂林、湖南的会同等地;二是林业部门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共保,如福建的邵武;三是林业部门自保,如辽宁的本溪;四是农村林木保险合作组织自保,如四川、山东。
目前我国林业保险发展严重滞后。一方面,林农的收入偏低、保险意识薄弱,投保率过低。他们觉得保险增加了其经济负担,不愿保险,因而林业保险的需求有限;而保险从业人员少,没有合适的林业保险机构,主要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经营,且保险险种单一,造成林业保险承保率低。以福建省南平市为例,近3年来其森林保费收入年均减少21%,2004年该地区森林保险保费收入19万元,比上年减少42%,承保面积0.93万公顷,不到南平市所有林地面积的0.5%。另一方面,林业保险经营效率较差,亏损严重,供给主体严重不足。由于承保面小必然带来风险的相对集中,导致森林保险者经营风险集中,保险企业赔付率高。福建省南平市2004年其森林保险赔付率高达796%,近3年的平均赔付率也达176%,造成林业保险业务经营效益差,亏损严重。这就使得保险公司提高保险费率或限制责任范围,从而加大了投保人的经济负担,抑制了投保需求,进一步限制了承保面的扩大,形成恶性循环,我国的林业保险一直处于这样一种“两难困境”。由于林业保险经营效益低下,亏损严重,国内的商业保险都不轻易进入林业领域。目前,国内市场上就只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开办森林保险业务,且业务量在急剧萎缩。这种现状可总结为“三高三低”。即高风险、高费率、高赔付和低保障、低覆盖、低投入。
总之,林业保险发展呈现出一种矛盾状态。即林业本身存在巨大的保险需求与林业经营者投保率低下矛盾;林业保险公司的林业保险业务市场巨大与其承保率低下矛盾;发展林业保险意义重大与林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和相关配套措施滞后矛盾。
二、当前我国林业保险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一)林业保险供需双向不足
1.投保人收入低下,保险意识薄弱
林业本身的高风险性,决定了林业发展对保险存在巨大的潜在需求,然而,林业经营者在林业经营过程中对林业保险需求不足,投保率低下,存在这一矛盾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营林者的收益低下,森林投保增加了林农经济负担,他们心存侥幸,缺乏对保险的认识,认为投保是乱收费,不愿意投保。二是,营林者的保险意识薄弱。虽然林业保险对林业生产尤其是木材资源培育的积极作用已为政府、营林者所认可,在经济较发达的林区,已被一部分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林农所认识和接受,但是在更多的林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的林区,森林保险的意义还没有为林农所接受。
2.经营效益低下,供给严重不足
林业保险公司有着巨大的潜在林业保险市场,而林业保险公司没有积极地开拓这个市场,增加林业保险供给,相反表现出林业保险供给不足,这一矛盾主要原因在于林业保险的特殊性;因其与商业保险不同,使林业保险公司效益低下。一方面,保险的数理原理是概率论中的大数原理,有大量的风险保单才能够分散风险。而林业本身是个高风险的产业,又加之承保面小,这就使得林业保险公司的风险相对集中,保险公司的赔付率必然高。另一方面,大部分林农生产规模小,保险标的分散,保险公司经营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风险管理的难度大,导致经营林业保险的成本高于一般的保险,森林保险的经营收益就相应低于其他保险。最后,支持林业保险的相关政策法规和相关的配套措施还不完善,林业保险公司技术有待提高,赔付率有待优化等问题,使得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业不愿意从事收益低甚至亏损的林业保险,导致林业保险的供给不足。
(二)林权制度不完善制约林业保险发展
林业保险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现为林权不清,林业产权人的权、责、利界定模糊,这种制度上的弊端更加阻碍了林业保险业务的开展。一方面林区的产权主体不明,往往签保险合同找不到对象。国有林原则上属于国家,但实际经营者是当地的林业主管部门,如果大面积的投保,权利与义务的实体都难以界定,例如,大兴安岭是国有林区,其实际经营者是黑龙江森林工业局,由于现在林区内天然林禁伐,该局经济困难,根本就无力支付保费。另一方面,产权不明使得一些林业部门根本就没有森林投保的意识,责任相互推诿。因此,林业产权不明,从保险的投保和承保两个方面阻碍着林业保险的发展。
(三)林业保险政策不明,法律法规不健全回
森林保险业务带有明显的公益性,其发展必须依靠政府立法保护、政策支持和各项措施的配套建设。然而;我国森林保险到底实行什么样的政策,是单独成立农业保险公司,还是由商业保险公司兼营?是由政府参与实行补贴,还是由保险公司自负盈亏?这些政策方向多年来一直有人提出看法,但到如今,仍没有得到解决。林业的弱质性和保险公司的盈利性,使得两者完善结合较困难,需要政府的介入,那么,政府是直接补贴还是间接支持以及以何种方式支持等政策并不明朗,这不利于保险业务的开展。此外,我国森林保险缺乏法律规范,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森林保险的法律法规,对森林保险的性质也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森林保险的组织机构、业务经营方式和会计核算制度等都按照《保险法》中对商业保险的规范来实施,森林保险始终被包容在商业性保险体制中,但由于林业保险的特殊性,其和商业保险有着很大的差别,使之难以完全取得自身发展的业务空间。
(四)林业竞争力薄弱、林业保险技术不高
林业的弱质性及林业保险技术的薄弱不利于林业保险发展。一方面林业先天的弱质性对投保者采说,其营林收益低下,高额的保费使得部分营林无法承担,即使能够承受,由于收益低,保费占收益的比例较大,使得林农不愿投保,从而抑制林业保险的市场需求。对保险公司而言,林业市场竞争性弱,盈利能力低下,风险高,导致其赔付率高,经营成本高,开办林业保险比其他保险的收益率低,甚至出现亏损。另一方面林业保险技术十分薄弱,主要表现在:森林资源价值(涉及森林面、年龄、投入标准、当地市场价格等因素)和赔付率这两个森林保险的核心内容至今还没有科学的计量、测算模式,这阻碍林业保险险种的拓展以及实际保险业务的运作。
三、加快发展林业保险的对策
(一)加大林业保险投入
应从供需两方面加大对林业保险的投入,提高林业投保者、承保者的积极性。
1.提高林业保险意识、加大投保补偿,刺激林业保险需求。一方面要对林业经营者普及林业保险知识,加强林业保险意识,鼓励其积极投保;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实行林业保险的补偿机制,对营林者投入的保费按一定的比例给予补贴,补贴的形式可以多样,依据林农的需要,可以直接补贴资金,也可以是营林投资品、技术指导、税收优惠等方式。以此减轻林农的经济负担,使其从林业保险中获益,从而意识到林业保险的意义,提高投保的积极性。
2.提高保险公司的林保收益,促进其进行林业保险供给的积极性。政府可以从两个方面来促进保险公司林业保险的供给:一方面对于大型的林场,由于其风险巨大;保险公司对其风险的承受能力有限。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巨险证券化的措施来分散风险。做法是(图1)保险公司发行巨险证券,让全社会来分担林业的风险。当投保的林业遭受巨大的风险时,保险公司可以用保费和巨险证券融到的资金对林业灾害进行补偿,此时巨险证券的投资者就失去了其本金及利息;当投保的林业没有发生灾害时,巨险证券投资者和保险公司共同受益。这样既可以承担巨额的风险,又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对保险公司直接进行资金补贴,也可以通过出台林业保险相关的优惠政策来间接支持保险公司,如政府可以减免保险公司开办林业保险所得收益的税费,从而激发保险公司开办林业保险的积极性。
(二)完善我国的林权制度
完善的林权制度能促进林业保险业务的开展。林业保险牵涉到林业产权关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林权制度,建立明晰的林业产权关系,是林业保险业务开展的前提条件。因此,要加快林权改革,建立明晰的林权结构体系以及规范林业产权流转体系,使得林业产权主体明确,林业经营者的权、责、利对等,这样使得林业保险的主体明晰,且投保的责任和利益关系明确,能有效促进营林者的投保积极性。
(三)加强林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建设
积极出台林业保险相关政策,加强林业保险的法制.建设,是加快发展林业保险的保障。当前,我国开办林业保险的仅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其实可以出台相关政策,建立专门从事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这样可以简化操作,提高效率,也便于政府出台林业保险相关政策。此外,林业保险的实施还需要法律作保证,有关森林保险方面的专门法律当前还很少,有些甚至是一片空白,而且部分林业法律滞后于林业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应加快林业保险方面的立法,部分法律要依据新形势的需要修改,为林业保险发展和运·行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
(四)加强林业和保险业的自身建设
1.加强林业自身的建设,提高其盈利能力
加强林业自身的建设是促进林业保险发展的根本途径之一。林业的弱质性制约了林业与保险业亲密接触。因此,要加快林业保险的发展,首先要加快林业自身的发展,提高林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使其对保险有吸引力。
2.加强保险业自身的建设,提高林业保险的技术能力
保险公司的林业保险业务能力和技术能力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成本和收益,提高林业保险公司的林业保险技术,有利于促进林业和保险业的结合。要加强保险公司在开办林业保险的技术能力,可以从3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林业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提高林业保险研究者和保险业务从业人员的素质,不断探索和创新最适合我国林业建设的保险;二是,通过现实林业建设的调查研究,提高林业资源价值评估的水平,科学合理地评估林业资源的价值,采用合理的林业保险赔付率,使得林业保险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最后,要依据市场的需要,开拓多元化的保险险种,使林业保险灵活化经营,提高其经营效益。
现代世界各国林业经营思想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具体的经营目标和重点上,虽然千差万别,但总体思路和发展方向基本一致,都在不断重视生态环境作用,兼顾生态与经济的协调。其中比较有代表意义的有奥地利的“森林经营新模式”,其目的是实现不破坏生态平衡的环境保护与经营;瑞典的“立地特点林业”,认为“合理林业可与小规模自然保护和景观并存”;德国的“正确林业”,采取“与健全的科学知识和经验证明的实践准则一致的经营方法,同时,保证林地的经济与生态生产率,从而实现物质与非物质机能的永续”;加拿大的“模式森林计划”,以森林生态经营思想为基本原则,大力倡导公众参与,积极引入科学技术和生态技术,持证经营,充分实现森林多种价值;修正的热带“近自然森林经营”,要求从整体出发,经营森林生态系统,以保证生态系统的生产率与稳定性;日本的“森林•林业流域管理系统”,则从日本国情出发,把森林作为“绿色和水”的源泉,按照流域来进行经营管理[1][2]。
林业不再只是一个经济部门,而是环境建设的主体,是人类社会健康和谐发展的基础产业——这已是大家的共识[3][4]。
2.“现代林业”的定义
国内较早的现代林业定义是:现代林业即在现代科学认识基础上,用现代技术装备武装和现代工艺方法生产以及用现代科学方法管理的,并可持续发展的林业[8]。后来,进一步发展,定义为:现代林业是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全社会广泛参与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高效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以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生态、经济和社会需求的林业[1]。
第一个概念一连使用了四个“现代”,关于“林业”之前,就其观点的实质而言,不过是“现代化”“林业”的定义。后一个概念,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其实,这个定义的实质并未超越可持续林业的范围。
林学自创立以来,各国对于林学、森林、林业的认识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了许多新的发展。林学经历了传统林学的各个阶段(从“大木头”林业到“永续利用”林业),向现代林学转变。“现代林学”成了以森林生态系统的营建、经理为研究对象,以发挥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环境功能为核心,全面发挥森林生态系统的多种效益和多种功能为目的的学科。对森林的认识也由单株树木、树木群体到森林生态系统的转变。由于人们对森林和林学认识的变化,是人们对林业的认识也发生了变化,从“木头”林业向“生态”林业转变,从“伐木”行业转变为以生态环境建设为中心,全面发挥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作为林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从而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基于上述转变,以及当前生态危机和社会危机的日益突出,使人们又认识到,“社会”与“生态”是一个复杂的复合大系统,人类活动必须遵守其竞争、共生、自生三大原则,实行“资源共享、适时协同、按需生产、和谐共荣”[3],实现“人地共荣”,社会——生态系统的竞争、共生和自生机制的完善结合,环境合理、经济高效、社会文明、系统健康地发展[3][4]。
因此,现代林业可以归纳表述为“和谐林业”: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研究并协调社会——生态系统中的社会关系和生态关系,实现社会高度文明,生物圈永久稳定和繁荣,人类共同幸福与进步[5]。
只有通过科学高效的手段,协调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使这些关系和谐协调,才能迅速克服日益突出的生态危机和社会危机。显然,这种定义克服了传统的割裂“社会”与“生态”的观点的弊端,强调了“关系”的重要性,突出了“关系协调与和谐”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6][7]。
3.“现代林业”的内涵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现代林业:①以森林生态系统为经营对象;②和谐地协调人与人(包括组织与组织、人与组织)、人与环境的关系(即:竞争、共生、自生)[3][6];③“人地共荣”为最高目标。
因此,现代林业的内涵可以理解为:以和谐发展理论为指导,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手段,全社会协调参与社会——生态系统的研究与管理,协调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和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荣[5]。
显然,现代林业产业体系具有复杂系统所具有的网络性、多区域性、开放性、动态性、耗散性、作用过程多样性、多维数、非线性等特性,我们应该运用整体复杂性研究方法、3d方法(全社会共同参与系统诊断、参与方案设计、参与推广与实施),对以现代林业进行研究,对人地系统进行模拟分析,寻求系统和谐发展的新途径[3][5]。
3.1经营对象
现代林业的经营对象是森林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是陆地最大生态系统,具有其他生态系统所具有的结构特征。当把森林生态系统作为经营对象时,必须尊重生态系统的自然规律,人类的经营活动不应超出其调节能力的阈值,以免造成生态失衡。就现代林业而言,就是要按照森林生态系统的演替规律,开展森林经营活动,通过各种措施,减少对于林地的养分耗损,增加林地养分补充,增加对系统的投入,建立新的高效的生态链,形成高级有序循环,促进林业系统向高级有序态进化[2]。
3.2经营目标
现代林业的经营目标是森林利用达到“零废弃物”,实现“清洁生产”[3]。实现林业“清洁生产”,就是通过改进森林资源经营利用手段,达到削减和控制co2排放,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少或不产生生产性垃圾和生活垃圾。通过对有限森林资源的节约、节制和循环使用,创造健康有序的森林资源使用机制,实现和谐发展的循环性社会:①开发可再生能源利用新技术,如生物发电、低公害车、自然能源等。②建立废弃物回收、再生、利用循环系统,确保环境卫生安全。③加大木质系列材料开发利用力度,提高木质系列产品生产效益。④培育人与自然友好相处的森林文化和生活文化氛围。
3.3经营原则
在目前矿物燃料日渐枯竭、人口压力加大和环境不断恶化的情况下,现代林业的经营原则应该坚持:①开发短轮伐期速生丰产林;②营造高产能源林,解决农村燃料短缺状况,加快“绿色能源”替代矿物能源的步伐;③促进区域社会能源自给化、多元化,最终达到区域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④有效利用荒山荒漠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力[9]。
3.4经营之路
除了坚强生态建设之外,就目前而言,我国的林业发展有必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①行业建设:加强林业能力建设,逐步把我国的林业建设成大生态产业,实现林业的和谐发展。
②加强林业意识建设:加强生态安全和生态关系知识宣传教育,强化领导林业意识,提高全民林业观念,倡导清洁生活方式和勤俭生活方式,合理分配资源,按需生产,实行清洁生产和节约生产[3]。
③加强林业行政能力建设:加强林业组织建设,提高林业行政能力;加强林业质量建设,提高林业工程质量;加强林业制度建设,完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和林业行政体制;加强林业工程同其他工程建设的联系,使它们有机结合,实现整体与局部同步健康发展[5][10]。
4.结束语
以上,只是笔者对“现代林业”思想内涵浅陋的思考。实际上,“现代林业”的思想内涵远比上述内容还要深、广。总之,就我国而言,我国的林业底子薄,又走了许多弯路,林业经营水平还很低,林业行政能力还比较差,还停留在计划经济的运转模式和思维模式上,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林业的发展。因此,有必要通过对“现代林业”内涵的讨论和思考,促进我国林业观念的转变,提高全民林业意识,尤其是领导林业意识,转变林业行政运转模式,促进我国的林业发展。
参考文献:
[1]江泽慧,现代林业[m],中国林业出版社,2000。
[2]张国庆,从林业系统的自组织探讨生态林业设计[j],华东森林经理,1990(3)。
[3]张国庆,论和谐发展与生态建设[j],安徽农业,2003(学术刊)。
[4]张国庆,试论复合生态系统与按需育林[j],安徽林业科技,2001(2)。
[5]张国庆,试论和谐林业[j],安徽农业,2003(学术刊)。
[6]张国庆,行政管理学概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7]张国庆,现代公共政策导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8]张建国,现代林业论[m],中国林业出版社,1995。
[9]张国庆,发展先进林业生产力,促进林业向大生态产业转化[j],安徽农业,2002(学术刊)。
论文摘要我国正处在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的过渡时期,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新的科学发展观,已成为林业发展的核心理论。针对森林资源和林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目前的严峻状况,应将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到林业建设的制度、政策和法律等各个层次,构建一套全新的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从而实现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1可持续发展思想
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Development)是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一个新概念。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第1次阐述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可持续发展是指以不损害后代人的发展需求为前提,满足现代人的需要和发展。换句话说,就是指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这是因为它们是一个密不可分的系统,既要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环境,使子孙后代能够永续发展和安居乐业。
2林业的定义及目前我国林业的发展状况
所谓林业,是为进行森林经营组织起来的、以进行木材、林产品生产和实现各种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事业。林业部门包括营林和森林工业两大部门,其主要职能是有计划地绿化现有荒山荒地,扩大森林资源;科学地经营管理好现有的天然林和人工林并进行合理地开发利用;提高我国的森林覆盖率,增加木材和其他林副产品的生产,以满足工农业生产、国防建设和人民群众生活的需要;通过林业建设,可充分发挥森林的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固沙、保护农田和环境保护等多种效能,为确保农业高产稳产而服务;森林经营包括森林的采伐与更新、森林保护、森林再造及抚育间伐和城市森林的建立和管理等一系列林事活动。
我国林业发展有三个阶段,一是林业的初期发展阶段(1949~1978年),即传统林业发展阶段,这是为国家工业化提供积累、大量采伐原始林的过程;二是1978~1992年,林业发展的探索阶段,这一时期的核心活动在集体林区和其他非国有林区进行林业三定,即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三是始于1992年至今,受国际林业转轨的发展态势以及我国环境恶化的状况影响,我国林业迈向新的发展之路。原林业部根据《中国21世纪议程》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林业行动计划》,确定了中国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
3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意义及其实现对策
3.1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意义
可持续发展的林业是从森林生态系统在生命支持系统中的整体作用出发,以森林生态系统在自然、社会系统中的功能维护为中心,通过对森林生态系统的管理,向社会提供可持续的服务,而不仅仅是某种物质产品。这种功能的维护不仅是获取森林使用价值的基础,而且是由使用价值所表现出的经济获益持续的保障,更是人类持续生存所依赖于生命支持系统的根本,是森林价值的本质所在。
林业可持续发展决定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经济能力,即能源、资源、资金和信息使用的效率、效益和增长率、人均收入、资源储量和资本可替代性等;二是社会合力,即人口容量、人口素质、公共意识、文化道德、生活方式等;三是生态支持力,即生态自我调节能力、资源承载力、资源环境等。
3.2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应从诸多方面发展
3.2.1依靠科技。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包括经济的发展和对资源环境的再发展能力的保护,因而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证资源于环境的发展力,最有效的解决方法是靠科技来发展经济,改变传统的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因此,在林业发展上,实施科技兴林,不断提高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1)建立林业科技创新体制。坚持科研成果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将科研成果转化成生产力以加快林业的发展。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核心、以效益为目的的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如今的“数字林业”已利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使林业经营和管理逐步精确化、科学化,加快实现林业的现代化。
(2)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一要加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研究和监测;二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抓好良种育苗和树种结构调整;三要尽快提升木材工业总体技术水平,增加木材和林产品的经济价值,增加市场竞争力。
3.2.2注重林业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综合评价。
(1)林业的生态效益。森林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降低噪音、美化环境等多种生态效益,它给人们生活带来了许多正面影响,人类普遍认识到森林兼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种效益,其生态效益价值远远超过其经济价值。林业的发展可同时带来这三种效益,其中,经济效益在过去往往是最受关注的,但如今生态效益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林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生态效益可创造经济效益。
(2)林业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林业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二者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相互矛盾、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忽视生态环境而过度追求经济增长,势必会引起环境恶化而最终阻止经济的增长。在当前这个既注重生态效益又注重经济效益的时期,不仅要使当前的经济快速发展,而且还要使后期的经济增长也能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所以如果采取单纯只注重生态效益而放弃必要的经济增长,最终要导致经济效益滑坡,从而使生态环境建设也失去了物质保证。有学者提出“生态效益经济”的概念,它充分反映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生态效益、经济效益是在生态环境系统良性循环的条件下,追求经济效益总量最大化的社会再生产活动。
(3)注重林业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实践中的对策。这些年来,林业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受到了极大关注。各地在实践中采取了各种对策,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措施:一是造林规模化。从提高生态效应、景观效果、经济效益出发,成片造林。片林建设以发展苗木基地、经济林、速生丰产林为主;二是造林多样化。采用多样化的以林养林,以发展林木加工养林,以发展经济果林养林;农民还采取林苗结合、林禽结合、林菜结合、林果结合等方式,提高林地产出和经济效益;三是林农结合式。应用和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成果,采用科学的生产管理方法,以林为主,大力推广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兼备的兼作方式,如:实行林草兼作、林药兼作、林灌混植等种植模式。
3.2.3转变传统经营模式,建立森林可持续经营机制。遵循生态系统的客观规律,开展森林的分类经营和生态系统经营,实行森林资产化管理,在经营模式和技术体系上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4建立林业可持续发展法律机制
(1)我国的林业立法没有全面反映生态规律的要求,没有贯彻生态优先、保护资源的立法思想,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实行环保优先原则,在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及其他利益发生冲突时,优先考虑生态利益。
(2)林业立法中要充分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的原则;二是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原则,林业立法应充分考虑实现人类社会发展所必需的生态环境与森林资源条件,考虑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的保护;三是突出生态利益和经济利益协调平衡的原则。
论文摘要:论我国私有林的经营形式包括家庭经营、企业经营、合作组织经营三种。伴随着集体林权改革的推进,私有林的产权相对完善,家庭经营是主要经营形式,生产规模呈现出零星化的特点,私有林发展仍面临着交通不便、政策限制、资金缺乏、市场有限等问题的制约。私有林进一步发展需要产权流转的规范、补贴制度的运用、金融保险的支持和组织机构的服务等公共政策的支持。
集体林权改革的推进所引起的交易成本改变伴随着我国外在制度环境的不断成熟,我国私有林不断发展起来。但我国私有林发展的现状如何?将走向何处?政府能够为私有林发展做出什么样的努力?在此将通过横向上分析私有林的经营形式,纵向上分析私有林的经营水平和经营趋势,并结合私有林发展面临的问题的分析,为这些问题的解决做出些许努力。
1私有林发展水平及趋势
1.1私有林的经营形式
我国私有林发展主要是在集体林权改革中,通过对集体林权(林地使用权和林木产权)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联合经营、股份合作经营、股份制经营、拍卖出让经营、无偿划拨等多种形式发展起来的。也有部分是通过退耕还林工程等发展人工林的结果。因此,私有林主要是指在林地所有权归于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林农和私有经济组织对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不同程度地拥有的林业经营形式。根据经营主体和管理模式的差别,私有林的经营形式具体包括家庭经营、企业经营与合作组织经营三种。①家庭经营形式。包括一般家庭经营和家庭林场。在林业“三定”时,自留山按人口分,一般平均每人0.1~0.3hm,荒山荒地多的地方也有达1hm的。责任山按劳动力自愿承包,也有的地方把责任山平均划分到户经营。另外,在划分自留山、责任山到户经营的基础上,有些有经营头脑的人通过租赁、承包等形式,扩大山林经营规模,并雇佣劳动力协助经营,从而出现了家庭林场或林业庄园等组织形式。②企业经营形式。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人,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经济体制的转轨,一大批私营机构和个人开始投资开发林业资源,实行种养加、产供销结合,进行林农果畜产品生产与初加工、深加工相结合一条龙型的产业化经营,从而提高了产品的档次和附加值,拓宽了产品市场。在广东、福建、海南等气候条件好、林木生长快并具有较好的投资环境的沿海省区,外商投资林业能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其参与林业的主要活动是租赁林地营造速生丰产林和进行以林为主的综合开发经营。③合作组织经营形式。联营经济和股份合作制经济是两种发展程度不同的合作组织形式。联营经济是在家庭经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组织形式,是股份合作制经济的雏形,根据联合主体的不同,可分为联户经营、农户与林场联合经营、农户与其他事业单位联合经营三种具体形式。有些地方在联营经济的基础上出现了股份合作制组织:农户之间的合作经营、农户和村组合作开发经营、村组和林场的股份制组织;农户、村组、乡镇与国有林场、营林公司、木材公司的股份合作经营等是其主要形式。
1.2私有林的发展水平
我国私有林是在集体林权改革的推动下发展起来的,其发展水平主要体现在私有产权的相对完善和生产规模的零星化。在集体林权改革的支持下,我国私有林产权不断得到完善,尤其是林权的登记和林权证的发放,私有林主对私有林产权的拥有更有保障。当前私有林产权内容体现在林农拥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甚至在不改变林地使用方式的前提下,私有林主可以自由转让;私有林产权客体除了“四荒地”、自留山外,还包括大部分集体商品林。集体林权改革已为私有林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产权基础,调查结果显示,目前私有林经营中的林地权属问题相对较少,由于我国私有林主要是在集体林权改革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私有林的初步经营形式几乎都是小规模的家庭经营,呈现出零星化的特点,根据湖南省资料,家庭经营林地面积占全省林地面积的1/3。据南方集体林区的调查,家庭承包经营占48%,自留山经营占29%,租赁经营占13%,股份合作经营占7%,乡村统~经营占2%,其他经营方式占1%。集体林区林农收入主要来源是经营林业,集体林权划分到户已把林农经营林业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据调查,3/4的林农认为经营林业大有前途,2/3的林农种林是为了获取经济收入,这更强化了私有林的家庭经营形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将占主导地位。私有林的家庭经营形式决定了当前私有林的功能主要是生产功能,调查中有95%以上的林农希望经营经济林与用材林。
1.3私有林的发展趋势
根据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方向和我国私有林发展现状,私有林在我国的发展趋势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私有林生态服务功能增强,私有林的功能由生产功能向服务功能转变。私有林除了供应木材外,经济林和竹林占有很大~部分。一直以来,我国的木材进口量不断增加,以供应木材为主要功能的私有林在一定时期内仍需要在木材生产上有所作为。但随着我国林业的不断发展,森林资源作为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增长单纯利用木材作用的不断减弱,作为第三产业和财富增长源泉作用的上升,生产木材的功能将向森林生态功能转变,私有林的主要用途也发生相应的变化,生产功能趋于下降,游憩等服务功能趋于上升。二是私有林经营规模的扩大,私有林的经营规模由分散小规模经营向集约大规模经营方向发展。由于林木资产经营对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小规模经营的管理成本比大规模经营高,并且林木经营的长期性和不确定性,分散的林农既不可能左右市场也难以获得信息,高交易成本的分散经营势必被低交易成本的规模经营所取代。可见,集约经营程度高、经济效益高、竞争力强的大规模私有林将得到很大的发展。况且集体林权改革的深入造就了大量分散的、缺乏竞争力的小规模私有林,在一定程度上为规模经营私有林的发展创造了基本条件。在我国大规模私有林除了企业经营、大户经营之外,联户股份合作经营形式已初显生机和活力。
2私有林发展面临的问题
通过对林地使用权、林木产权的私有化,可以有效避免投资主体不清、利益关系模糊、所有者缺位、经营者缺乏激励等问题,提高了林业投资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然而,我国私有林的进一步发展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2.1当前存在的问题
集体林权改革后的初期阶段,由于私有林发展的起步阶段和相关配套政策的不健全,私有林发展面临如下几大矛盾:①政府鼓励与政策法规不健全的矛盾。虽然全国各地出台了一些鼓励私有林发展的政策,但长期以来,我国个人及私营部门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并不高,国家政策及法律监督机制不完善,尤其是林权流转的操作程序不规范。②基础设施投入大和资金不足的矛盾。林业生产过程中的种苗、防虫、施肥等投入本来就很高,而林道、林业防火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更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调查中70%以上私有林主经营林业的资金来源都是自有资金,私有林主大部分都是林区林农,生活水平低,更不要说有什么资本积累可以进行基础设施投资,投入资金短缺成了最主要的制约因素。③投资回收期长和资金信贷周期短的矛盾。林业生产的投资回收期一般在10年左右,有的甚至十几年数十年,由于私有林经营者尚未建立多少资信,商业性金融机构又不愿接受风险较大的林木、果木抵押和担保贷款,所以在经营初期很难得到所急需的贷款;即使得到贷款,资金成本也很高,期限短,还贷期限一般只有3个月,最长只有半年,短的只有10~15天。④林农经营私有林的积极性高与经营集约化程度低的矛盾。集体林权改革后,林农都认为经营私有林大有前途(湖北调研过程中有65%持此观点),然而,由于集体林地被碎化,私有林经营规模小,并且林农初涉林业经营领域,林农科技素质不高,产品科技含量低,缺乏市场竞争力。⑤私有林经营者对林业经济效益的要求与采伐限额受限制的矛盾。集体林权改革以来,分山到户,林权归林农所有,山权不变的私有林面积在集体林区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从理论上讲,私有林经营者有权按市场需求采伐木材;但采伐限额制度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私自采伐林木(除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采伐林木必须凭证进行,这使林农缺乏自主经营和分配林业收益的权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农培育森林的积极性。
2.2潜在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私有林的进一步发展将面临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企业、大户的垄断经营和小规模私有林主生产积极性降低。
私有林的规模化经营包括大户经营、企业经营、联户股份合作经营等方式。在开始阶段,私有林的规模化经营由于低交易成本可以大大提高林木生产的经济效益,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负面影响不明显。当规模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在市场作用下,企业经营和大户经营容易导致垄断经营,降低林业生产的经济效益;把外部成本转嫁给社会,对生态效益产生负效应;并且,林权的一次性买断使林业的经营权和收益权集中到经营大户手中,林农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仍旧失去相应的林权,社会效益也受到影响。
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大部分林农从林地上剥离出来,进入城市或其他产业,他们对自己拥有的小规模私有林既不进行经营,也不转让或入股其他私有经济组织,而是作为一种资产储蓄,或者平时度假用。在某些发达国家,这种现象已经相对普遍,影响私有林的发展。:
1.1数据来源及样本选择
本文选择江西省为研究区域,旨在测算江西省2000-2011年林业科技对林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相关数据主要来自《中国林业统计年鉴》(2000-2011)。
1.2测算方法的选择
本文采取农业部统一颁布的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测算方法———索罗余值法,将其运用到林业领域来测算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其依托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对其扩展,变换模型,具体推导过程如下。式中Y代表林业总产值,At代表某一时期的技术水平,t表示时间变量,L、K分别表示劳动力、资本的投入数量,α、β分别表示劳动力产出、资本产出的弹性系数。在农、林业生产中,土地是必不可少的生产要素,林地是土地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为了测算林业科技进步的贡献率,纳入土地这一生产要素,并且假定科技进步是中性的,参数随时间而变化。
1.3指标选择及数据的处理
1.3.1产出指标。选取江西省林业总产值作为产出变量,即一产、二产、三产产值之和。
1.3.2投入指标。①资本投入(K)。由于《中国林业统计年鉴》上只提供了林业固定投资额,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采用林业固定投资完成额来近似表示林业投资。②劳动力投入变量(L)。林业劳动力是林业生产投入的重要因素,由于很多地区林业从属于大农业之中,纯粹从事林业生产的人数较少,故难以准确计量。本文以营林劳动力和林业系统从业人数之和表示劳动力投入变量,营林劳动力投入根据大农业总产值、林业总产值和大农业就业人数的同比换算;林业系统从业人数为各地区分行业部门中林业系统年末就业人数。③土地投入变量(S)。林地是土地的一种表现形式,选取林业用地面积作为林业生产中林地的投入变量。林地是林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但是,林业用地投入面积比较稳定,林业用地的增长率接近于0%,所以,本文不考虑林地增长率对林业产值增长率的影响。
2结果分析
2.1弹性系数的确定根据以上测算方法,测算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之前首先要确定各要素的弹性系数,为测算出各要素的弹性系数,采用2000~2011年江西省统计数据拟合生产函数,为避免多重共线性对参数估计的影响,假设规模报酬不变(即假设α+β+γ=1),在(2)式两边同时除以L,则有下式。由表1可见,将林地投入面积作S为变量,结果不理想,无法通过显著性检验。由于历年江西省林地投入面积变动性不大,因此可认为林地投入面积S为常量,根据农业部科学科技与质量标准司的《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测算方法》中规定,将土地的产出弹性定为0.25。根据上述结果,可以计算出2000~2011年间江西省资本弹性系数为0.29,劳动力弹性系数为0.46,林地面积弹性系数为0.25,林地面积的增长率接近于0,可以忽略不计。
2.2各要素对林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研究通过对江西省1995~2010年相关指标数据进行测量,相应计算出各年江西省科技进步增长率、资本、劳动力、土地、科技进步贡献率。在计算过程中,农业总产值、资本投入均是以1991年为基期折算后的值。同时,为了消除气候等因素对产出变动的影响,各投入指标均进行3年平滑处理。由于现在还不知道2011年的投入指标,因此,在计算2010年指标是用2009年与2010年的平均值代替。测量结果详见表3。从上面的数据可以分析:第一,从弹性系数方面分析。劳动力弹性系数为α=0.46,资本弹性系数为=0.29,林地投入弹性系数为β=0.25,即劳动力投入、资本以及林地投入每增加1%,林业总产值将分别增加0.46%、0.29%、0.25%。这说明江西省林业产出的增长对劳动力投入的依赖性较大,在三个弹性系数中劳动力投入的弹性系数最高,是资本投入弹性系数的1.58倍,是林地投入弹性系数的1.84倍。因此,可以从增加林业劳动力就业人数、增大资金投入等来增加林业产出。第二,从林业总产值、劳动力、资本、林地的增长率来看。江西省林业经济稳定增长,林业总产值总体增长率比较稳定;林业从业人员逐渐增多,其劳动力增长率逐年增大。林地、资本则波动很大,资本增长2002年最大,2005年最小;林地面积因为在短时间内变化不大,几乎零增长。如图1所示。第三,从劳动力、资本、林地对林业总产出方面分析。江西省在2000~2011年11年间各投入要素对林业经济的贡献率均值由高到低依次是资本、科技、土地和劳动。江西省林业经济总产出的增加,主要取决于资本投入和科技进步两个因素。除劳动力投入贡献率曲线比较平稳以外,其他各投入要素的贡献率很不稳定,数据不全面是影响结果的原因之一。如图2所示。资本贡献率所占的份额最大,在1995~2010年平均值为70%。这表示,是相对于林业经济总产出年均26%的增长率,由于资金的年均增长率达到52%,掩盖了其他因素的作用。科技进步贡献率所占份额第二,平均值为36%,江西省林业科技进步对林业经济发展有巨大的推动作用,2004年以及2005年江西省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比较高,分别为98.25%和120.22%,这可能是由于江西2003年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大加大了科技投入。而2002年、2009年和2011年反而出现负值,分别为-106.99%、-68.71%和-37.53%,出现负值可能是因为虽然近几年江西省林业经济发展迅速,政府不断加大对研发财政投入、提高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对农民进行培训并且调整产业结构,但由于林业基础薄弱,林业科技进步主要还是依靠加大财政投入来拉动,因而出现投入多有效产出少的现象,但这并不说明林业科技进步对江西省林业经济增长没有发挥积极的作用。劳动力贡献率为-9%,这表明江西省林业从业人员数存在过剩现象,隐蔽性失业制约着江西省林业经济综合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林地面积贡献率平均值为12%,林地面积投入增长率呈不规则变化。这是因为一般林地面积都是5年清查一次,在5年内林地面积不会发生改变,而在上一个5年或者下一个5年会发生变化,导致林地面积呈现不规则的增长。
3对策建议
3.1转变思想观念,树立“科技兴林”意识科技兴林是一项基本国策,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以前的林业都是“靠天吃饭”,当前,科技迅猛发展,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不再是一句口号而是逐步成为现实。因此,应该扭转人们对林业科技认识的误区,确立科技兴林的基础地位,改变过去林业靠天吃饭的传统思路,将科技作为改造传统林业、建设现代林业的核心力量。重视林业科技的宣传,破除传统的思想弊端,建立起科技兴林、科技强林的林业发展观念,从内心真正重视林业科技,从根本上转变林业发展思路,将科技兴林作为林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3.2加大林业科技投入,提高林业技术水平要完善林业科技投入体系,在进一步保障政府投入逐步增加的基础上,加大企业和民间资本投入力度,充分运用金融手段,建立基于市场体系的林业科技投融资体系。以期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企业自投、金融融资、民间资本为辅的全方位、多层次林业科技投入体系。
(1)建立国有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应按照责权利一致和有利于林区的长远发展来完善国有森林资源的管理体制,把资源的经营权落实到林场,建立完全独立于林场的国有森林资源管理体系。
(2)建立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充分运用经济手段,促进保护森林资源。实现林木商品化经营。
二制定产业政策,调整产业结构,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建立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林业产业体系
(1)必须把森林的培育、保护和管理为主的第一产业放在首位。调整第一产业内部结构,不仅要重视木质产业,更要高度重视非木质产业,不仅要重视林果业,更要着力发展森林养殖业等林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2)大力发展以充分利用森林的生态和社会效益为主的森林旅游、林区社会的商业服务业以及森林种植、养殖等第三产业,综合发挥林业资源优势,体现林业三大效益。同时,有利于林区生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加快国有林业体制改革步伐,建立现代林业制度
通过探索和采取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的改革,实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通过国有林经营权和管理权的分离,实现国有森林资源管理机构与国有林场的脱钩,把经营权和生产职能转给林场,把资源配置的职能转给市场,把社会职能转给中介组织,把国有林管理权、监督权能留给政府,建立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四深化林业改革和创新经营体制,探索国有资源民营的新路子
宾县有48%的林地实行林地民营,为森林资源的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发展民营林业就是由林业机制改革向体制改革转变。在认真分析全县林地资源状况、管护情况的基础上,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以管护性承包、股份造林、拍卖等多种模式将林地经营权转移给有条件的职工、干部、农民,实行经营责任和经营风险的转移,推进国有民营进程,促进林地民营向多元化、模式化、规范化、成效化、层次化方向发展。随着国家对林业政策的完善,体制的变化,国家林业局提出林业要实行“五大转变”,主要由部门办林业向社会办林业转变,这是林业经营发生的战略性转移。宾县林业抓住这一机遇,大力推进林业民营的建设进程。特别是对森林实施分类经营后的商品林区,采取林地经营权、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有偿转让的办法,面向全社会,敞开山门,招商引资,解决林业发展资金不足、人才短缺的问题。
五积极进行招商引资
大力发展外向型林业要彻底敞开山门,对外招商引资,促进林业干部职工的观念更新、推动林业生态建设快速发展、加大旅游业的开发、加快林区小康社会建设步伐。因此,通过发展外向型林业,吸引资金,吸引技术,吸引人才,这样,才能使我县的林业真正快速发展起来。
六提高森林经营水平,探索林业集约经营的新路子
生态会计是国际准则协调发展的基础,生态会计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可持续发展,在《森林生态价值核算案例》中有了明确的规定和制度对于生态会计核算基本原则,还有《江苏森林生态会计核算案例及研究》构建科学的森林生态跨级核算信息系统,和展现生态价值的研究及意义,有了统一的林业跨级制度、林业生产经营中的个体收益与社会收益一致,有了完善的林业会计核算体系才能很好的发挥他的作用性,使经济效益最大化等,综合经济效益和实用性下,发挥最大的能力。生态资源资产中的会计核算下,用采用自主经营管理,计算出完整的林业产生的生产经营成本,核算成本盈亏,建立和构造。在使用其方法上设计有关会计报表,在林业生产中的经营模式是达到一定的经济效益。生态文明水平的发展,相对于经济快速服务化,那些工业仍占较高比重的生态文明水平就要明显低很多,所以林业会计核算中的模式有实行的价值。在林业会计核算中核实要人工造林,种苗设备设施,科技支撑,病虫害防治,还有前期工作费的预算,这是生态林业会计核算中的主要成分。
2生态林业理论角度下的会计核算内容
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种苗设备设施、防火设备设施、科技支撑、病虫害防治、其他明细科目都在生态林业理论角度下的会计核算内容中。林业企业贯彻企业会计准则存在的问题林业企业是以森林,林木下资产为核算对象和目的,林木和森林资产属于生物环保中资产的内容,林业企业应贯彻执行生物资产具体会计准则核算。虽然林木资产会计核算属于生物资产具体会计准则的范畴,但其中涉及林木资产会计核算的内容太少,提出了林木和森林资产按照核算与管理的需要,用材林列入消耗性生物资产,坚持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下经济林和薪炭林慢慢列入生产性生物资产,防风固沙林和森林的计算等。生态农业中林业会计核算过分强调传统农业,实行自我封闭式的生物循环生产模式,如果不能得到政府和广大农民的支持,发展极为缓慢,但是随着发达国家伴随着工业的高速发展,由污染度加大,环境保护以拯救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确保人类生活质量和经济健康发展,从而掀起了以保护生态林业环境为主的各种替代思潮,在经济核算中无论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认为生态林业是林业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其中林业会计核算是保障制度上的完善,能更好的服务人民,更好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生态林业下林业会计核算中的多样性、高效性、持续性,发展生态农业能够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其中林业会计的内容是结合现代科学技术,以多种生态模式、生态工程和丰富多彩的技术类型装备农业生产,使各区域都能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地区优势,特色化,和核算出使得系统中的废弃物多次循环利用,从而提高能量的转换率和资源利用率,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并有效的防止废弃物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具体有种植业内部物质循环利用模式、养殖业内部物质循环利用模式、种养加工等,有利于经济实用,能普遍用于环境中。
3生态林业理论下林业会计核算建议
(1)健全的林业会计核算和研究。
(2)完善的生态林业理论指导会计核算体系。
(3)林业会计核算中的方针和指导方式。
(4)林业技术的研究和设计。
(5)林业会计核算中实行林业经济管理科学。
目前,生态林业理论角度下的林业会计核算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以及所造成的后果,林业会计对象的不确定,不能满足生态林业发展的需要和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企业中会计制度,按正常的会计科目即可,如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对于明细帐你可依公司自身特点去设置。但是生态林业中的会计核算下新树苗不成问题,就象其他行业每年不也开发了新品种吗?林业会计核算就是要把利润最大化,赚钱是企业生存的目的,在园林绿化中合理的去创造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和社会发展效益,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4结语
近些年来,我国林业产业一直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据统计,2007年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1701亿元,同比增长9.85%。与此同时,林业产业发展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木材、松香、人造板、木竹藤家具、木地板和经济林等主要林产品产量稳居世界第一。2007年全国木材产量达到6974万立方米,人造板产量达到7365万立方米,各类经济林产量突破1亿吨。二是林业一二三次产业协调发展。林业二三产业比重逐年提高,由2006年的44.2:48.8:7.0调整为43.1:48.2:8.7,林业产业结构进一步合理。三是传统产业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新兴产业增长强劲。森林食品、花卉竹藤、森林旅游、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等产业快速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生物质材料、生物制药等蓬勃兴起。以森林旅游为代表的林业第三产业产值达到1018.6亿元,森林公园发展到2151处。四是产业集中度大幅提升。全国规模以上林业工业企业超过1.5万家,产值占到全国的70%以上,广东、福建、浙江、山东、江苏等五省林业产业总产值占到全国的一半左右,龙头企业培育初见成效,依托自然资源和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集群已逐步形成。五是林产品贸易快速增长,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570亿美元,同比增长21.1%,林业企业对外交流与合作空前活跃,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日渐增强。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的一个林业产业大国。
林业产业大国并不是林业产业强国。我国的林业产业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的制约因素。一是森林资源短缺成为制约产业良好快速发展的最大瓶颈,木材对外依存度已达到40%以上。二是国家生态建设任务艰巨,产业发展与生态改善的矛盾将长期存在。三是产业素质较低和技术创新能力较弱,大多数林业企业在国际竞争中仍然处于劣势地位。四是产业发展缺乏宏观调控,机构缺位,手段缺乏。没有有效的政策扶持难以将产业做大做强,市场监管缺位导致恶性竞争和无序发展。
针对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做大做强我国林业产业,国家林业局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超前战略研究。组织研究和编写了《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现代林业产业发展战略》以及《循环型森林工业:模式分析与对策研究》。针对木材资源短缺问题,组织编写和实施了《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规划》,并着手组织研究《木材安全保障战略》。
二是推进对林业产业的政策扶持。出台和下发了《林业产业政策要点》。起草了《关于扶持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和《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省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扶持工作已经在部分地区开展,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扶持工作将在今年着手组织开展,相关扶持政策有待进一步协调和落实。
三是引导产业集群发展。起草了《国家林业局关于建立国家级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的意见》,并对福建莆田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进行了命名。
四是加强市场监管。起草了《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办法》和《加强林产品交易会管理的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执行。
五是强化产业信息服务。作为信息服务平台的全国林业产业基础数据库系统已经开始建设,重点市场和企业联系制度工作将着手开展。
六是发挥中介组织作用,筹备成立了中国林业产业协会。
七是加强对林业产业的宣传和成果展示,组织举办了首届中国林业产业博览会。
关键词:林业可持续发展森林资源经济效益生态效益
一、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提出及其涵义
1987年在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的领导之下,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向联合国提交一份题为《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在报告里提出了我们应致力一条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并且对可持续发展作了明确的定义:既满足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要能力的发展。
可持续发展包括三个方面的内涵:生态的可持续发展、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谓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是指社会赖以生存的自然条件的可持续发展。人类的生存离不开一定的自然条件,而自然条件的优劣往往又会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影响。
二、我国林业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林业发展经历了三个发展时期,第一个阶段是林业的初期发展阶段,(1949-1978),即传统林业发展阶段。这是为国家工业化提供积累,大量采伐原始林的过程。第二阶段是林业发展的探索阶段(1978-1992),这一时期的核心活动是在集体林区和其它非国有林区进行“林业三定”: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但由于对改革的目标认识不足,林业改革的进展,远远落后于其它部门,迄今未走出一条可行之路。第三阶段始于1992年,受世界环璄大会和国际林业转轨的发展态势以及我国环境恶化的现状的影响,我国的林业迈向新的发展之路,但这一过程非常漫长。特别是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林区分布不均匀。一般说林区多在山区,而这些地区也是经济上最贫困的地区。因此,基于经济的诱惑,各地破坏性掠夺式采伐利用仍时常发生。这一时期林业的发展必须落实到林业的科学经营上。这也就提出了兼顾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的林业经营模式。
三、林业生态、经济效益综合评价
(1)林业的生态效益的重要性
林业的生态效益是指林业的发展所带来的生态方面的正面影响。森林兼具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等三种效益。在这三种效益中,经济效益往往最先受到关注,但我们可以看到,在目前的情况下,生态价值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而林业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有着密切的联系,林业的生态效益可以创造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实质上有巨大的经济价值,林业的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有时一致的。
(2)林业的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林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二者之间具有互相依存、互相矛盾、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的关系。在忽视生态环境而过度追求经济增长时期,尽管当期的经济增长速度相当快,但后期的经济发展却受到了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而增长环境恶化的巨大报复,使得经济发展停滞不前或萎缩。在既重视经济效益又注重生态效益的时期,不仅当期的经济快速发展,而且后期的经济增长也能保持着良好的增长势头。当然,我们应注意,对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注重,并非消极的注重,而是积极的注重。如果采取消极的注重,即单纯注重生态环境而放弃必要的经济增长,那么,终究会因没有必要的经济增长而导致经济效益滑坡,缺乏强有力的经济实力支撑会使得生态环境保护失去现实意义或物质基础。
四、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主要应作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依靠科技发展林业。我认为可持续发展的一个根本的策略是科技的发展,因为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包括经济的发展和对资源与环境的再发展能力的保护。那么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证资源与环境的发展力,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依靠科技来发展经济,改变传统的以环境和自然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因此,在林业发展上,实施科技兴林,不断提高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2、建立林业科技创新体制,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核心、以效益为目的的林业科技创新体系,以促进林业生产力提高;有人提出了“数字林业”的概念,即利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推动林业经营和管理的精确化、科学化,加快实现林业的现代化。
3、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坚持科研成果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指导林业的发展,从根本上解决科研与生产建设脱节的问题。要鼓励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联合开发、创办经济实体等形式,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
4、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一要加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研究,开展森林生态系统的监测;二要抓好良种壮苗和树种结构调整,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提高良种苗培育水平;三要研究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的木材加工、制造、利用技术,尽快提升木材工业总体技术水平,增加木材和林产品的经济价值,增强市场竞争力。
5、优化林业经济结构,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调整,优化林业经济结构,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物质保证。在第一产业方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和其他原料林、速生丰产林和名特优新经济林建设;在第二产业方面,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促进以低层次原料加工向高层次综合精深加工转变的步伐;在第三产业方面,要加大森林旅游业、花卉业的发展。要大力调整生产力布局,淘汰落后产业,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型产业,推动产业重组,解决林业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调整林产工业产品结构,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发展优势产品,努力开拓木材林产品的新用途,延伸产业链,增加附加值,解决林产品结构不合理和产品缺乏竞争力的问题。调整企业布局和资产结构,实施大集团、大公司发展战略,共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市场,提高企业专业化程度和产品技术含量,提高市场的竞争力。
6、林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在实践中的对策
这些年来,林业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受到了极大的关注,各地在实践中采取了各种应对措施,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①林农结合式。应用和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成果,采用科学的生产、管理方法,以林为主,林农结合,多种经营,逐步建成具有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林业发展模式。大力推广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兼备的生态经济兼作。如实行林草间作、林药间作、乔灌混交等种植模式,最终使退耕还林成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收入的良机,同时实现了生态和经济效益的综合效果。
②造林规模化。从提高生态效应、景观效果、经济效益出发,成片造林力度明显加大,。片林建设以发展苗木基地、经济果林、速生丰产林等经济型林地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