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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投资方法

时间:2023-08-01 17:38:4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常见的投资方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常见的投资方法

第1篇

【关键词】权益法 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 权益 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

一、问题背景

现行国内和国际会计准则规定,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方应当确认被投资方净资产的所有变动。其中,投资方享有被投资方净损益的份额,应计入投资方的损益;享有被投资方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也相应计入投资方的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当被投资方的净资产变动并不是由于其损益、其他综合收益的变动或者分配股利导致的(此时称为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的变动),投资方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我国和国际准则并无明确规定。实务中,比较常见的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变动包括:被投资方股本的变动,如被投资方向第三方发行额外的股本,或者向第三方回购自身股份;被投资方其他权益的变动,如被投资方发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等。

针对上述问题,2012年11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了征求意见稿《ED/2012/3――权益法:享有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变动的份额(对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的修订建议)》。该征求意见稿建议:“投资方应当将其享有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变动的份额,直接确认为权益;当投资方对有关股权投资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应将之前确认的此类权益累计金额重分类至损益”。与国际会计准则相对应,我国财政部会计司也在2013年9月6日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征求意见稿)》中讨论了该问题,其提议的处理方法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提议的处理意见一致。

二、不同观点及其理由

对于权益法下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变动的会计处理,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不同观点:

观点一:投资方应当将享有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变动的份额直接确认为权益,并在后续处置被投资方股权时重分类至损益。

该观点赞同两项征求意见稿的提议,其主要理由是:(1)权益法的本质是“单行合并”,应当采用与针对子公司的“完全合并法”类似的处理,属于被投资方权益项目的变动,相应的也应计入投资方的权益项目。(2)从交易的性质看,引起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变动的交易,属于被投资方的权益易,此时,被投资方未产生任何损益,相对应的,投资方也不应将该变动作为损益确认。

观点二:投资方不应确认享有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变动的份额,只需考虑所持有被投资方股权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该观点的主要理由是:在权益法下,被投资方权益易所引起的其他净资产变动,与未参与交易的投资方是不相关的,该投资方不应该进行会计处理。该观点同时也指出,被投资方权益易中的价格,可能表明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发生了减值。比如,被投资方以低于其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价格发行或回购股份。此时,投资方应当根据资产减值相关准则,对所涉及的投资进行减值测试。

观点三:对于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变动,投资方应当视同处置或购买被投资方股权投资,享有此类变动的份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观点不赞同两项征求意见稿的处理建议。其主要理由是:(1)投资方享有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变动的份额,满足现行准则中收益和费用的定义,应当确认为损益。(2)间接导致享有被投资方净资产份额变动的交易,与直接处置或购买被投资方股权的交易,在经济实质上是一致的,应当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直接处置或购买被投资方股权,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损益,相对应的,间接导致的享有被投资方净资产份额变动,也应当计入损益。

观点四:投资方应当将享有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变动的份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在后续处置相关股权投资时转入损益。

也有反馈意见者认为,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的变动,并不属于投资方权益易导致的结果,不应计入投资方的权益。但是,此类变动也并非产生于被投资方的经营损益,不应作为投资方的损益确认。作为两种观点的折中,可以将享有此类变动的份额,暂时计入投资方的其他综合收益,并在后续处置相关股权投资时转入损益。

三、不同观点的缺陷

1.观点一最大的缺陷在于,它和权益易理论不符。《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规定,应当将权益易结果和企业自身的经营成果分别列报。其中,权益易结果直接计入权益,经营成果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易,是指企业与所有者以其所有者身份进行的交易。权益法核算下,被投资方的其他净资产变动,并不属于投资方与其所有者发生的交易,其交易结果不应直接计入权益。

此外,观点一的处理还将导致直接与间接处置或购买被投资方股权的处理不一致。在最新一期讨论会议中,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委员会认为,直接与间接处置或购买股权,投资方管理层的主观意图是不同的,前者是主动的,后者则是被动的,两者的会计处理也应当有所区别。笔者认为,主动与被动处置或购买被投资方股权,区别仅仅在于交易形式上,投资方是否收到或支付了对价,但其导致的经济结果是一样的,都使投资方享有被投资方权益的份额发生了变动。以投资方的主观意图来区分会计处理,是以交易的形式决定了交易的实质。同时,还可能导致投资方人为安排交易形式,以达到其意图。

2.观点二的缺陷也是明显的,它与现行权益法的理论基础不符。现行权益法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要求投资方在持有联营和合营企业期间,及时、完整反映对被投资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权益法规定,投资方应当确认被投资方净资产的全部变动。观点二的处理,只对投资方享有权益减少的部分,以减值损失的形式进行确认,而对增加部分则不进行确认,并没有完整、及时反映对被投资方的权利和义务。

3.观点三被质疑的地方在于,引起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变动的交易,属于被投资方与第三方之间的交易,与未参与交易的投资方无关。投资方在未实际参与任何交易的情况下,“凭空”确认了损益,这是难以理解的,可能造成对投资方经营成果的误述。

4.观点四的缺陷是与其他综合收益理论不符。通常理解,其他综合收益本质上属于企业的未实现损益。而损益的实现,依赖于相关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权益法下,当被投资方与第三方发生权益易,各股东所持有股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在交易完成后即已转移,相关的损益已实现,不属于其他综合收益。此外,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2013年7月开始的“概念框架”复核项目中,初步建议,其他综合收益的范围仅限于由计量方法的改变而导致的资产和负债价值变动。权益法下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的变动,并非由于计量方法的改变而产生。因此,观点四的处理,与现有和未来可能修订的其他综合收益理论均不相符。

四、分析与结论

上述不同观点,反映了各监管机构与企业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立场。监管机构出于监管目的,可能倾向于不确认损益;而企业可能从自身利益出发,赞同确认损益。本文仅从会计理论角度进行讨论,不考虑各方不同立场的博弈影响。

从会计理论看,上述不同观点,也反映了各界对权益法本质的两种理解。支持将享有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变动份额计入权益的观点,将权益法视为“单行合并”,而反对意见者则将其视为一种“计量基础”。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承认,对于权益法的本质,理事会内部也未得出统一结论,将在对权益法的另一个修订项目中再进行讨论。因此,本文也不对权益法的本质进行讨论。

具体分析,权益法下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变动的会计处理,实际上包含了两个问题:是否应当确认,以及如何确认。

1.是否应当确认?观点一、二、四中均包含的意思是,被投资方的其他净资产变动,是被投资方和第三方发生的交易引起的,未参与交易的投资方不应“凭空”将其确认为损益。笔者认为,这主要是受到传统历史成本会计的影响。在传统历史成本会计下,会计处理是以实际交易为基础的,投资方未实际参与任何交易,则不应进行会计处理。但是,现行会计准则早已超越了历史成本会计,对于收益和费用的确认,并不完全依赖于是否发生了实际交易,而是以相关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为基础的。权益法下,投资方虽未实际参与交易,但其享有的权益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在交易当期即已转移,应当对这部分享有权益进行确认。

此外,也有反对意见者认为,将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变动直接按持股比例确认,缺少法律和其他事实依据,可能虚增投资方的经营成果。笔者认为,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现行权益法理论本身在法律和会计原则上都存在缺陷:(1)与法律认定不符。从法律角度看,股东享有分配权,但并不等于对被投资方净资产享有直接的所有权。不仅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的变动,即使是被投资方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的变动,也并不能直接归属于投资方。权益法将被投资方净资产的全部变动进行确认,本身是缺少法律依据的。比如,企业所得税法不承认权益法下按持股比例计算的投资收益。(2)与会计确认原则不符。会计准则规定,只有受企业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以权益法核算的联营和合营企业,投资方对其并不具有控制,而只是具有重大影响。此时,投资方对所享有被投资方净资产的份额,何时能够分回,能够分回的金额,均无法可靠确定。因此,投资方以调整其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形式,将被投资方的净资产纳入其财务报表,在会计上也是缺乏依据的。(3)不属于现行准则中的任何计量基础。现行准则规定的计量基础,包括历史成本、现值、公允价值等。权益法的计量方法,并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种。而且,权益法简单的以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被投资方净资产的份额,是缺少法律和实践依据的。事实上,投资方最终能够分配到的净资产价值,也很少等于权益法所“计量”的结果。

正是由于权益法本身在确认依据、计量方法上均存在缺陷,导致各界对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变动的确认和计量持保留态度。但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强调,在权益法下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变动会计处理的修订项目,只是一项暂时性的项目,并不考虑对权益法的现行理论框架进行修订。因此,如果不考虑权益法所存在的上述缺陷,根据现行规定,可以将被投资方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导致的净资产变动,作为投资方的投资成果立即确认,那么,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的变动,同样也可以立即确认。因为,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的变动,在性质上也属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果。

2.应当如何确认?在如何确认的问题上,通过前述对几种观点的分析可知,观点一、二、四的处理均与现行准则体系存在明显不一致。笔者认为,作为暂时性的修订,观点三的处理是比较适当的。首先,观点三与基本准则的定义相符。现行国内和国际会计准则中,收益和费用的定义包含两层含义:引起企业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且与股东的投入或与股东的分配无关。权益法下,投资方享有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变动的份额,与投资方自身的股东投入或分配无关,属于投资方的收益和费用,而不是权益。同时,如前所述,投资方享有该部分净资产变动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在交易当期即已转移,属于已实现的损益,应当立即确认。事实上,在最新一期的讨论会议中,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委员会也承认了此论点。此外,观点三的处理,能使经济实质相同的直接和间接购买或处置股权交易,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增强了信息的可比性,也符合如实反映的信息质量特征。

3.结论。综上所述,不考虑各方不同立场的博弈影响,在现行权益法理论框架下,笔者认为,将享有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变动的份额,确认为投资方的损益,是较为适当的处理。鉴于权益法本身所存在的缺陷,为便于报表使用者理解,投资方应将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变动的影响,区别于被投资方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导致的影响单独进行核算,并在对外报出的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充分适当的披露。

参考文献

[1]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Exposure draft ED/ 2012/3-equity method: share of other net asset changes(proposed amendments to IAS 28)[R].November,2012.

[2] IFRS Interpretations Committee. STAFF PAPER-equity method: share of other net asset changes comment ietter analysis[R].16,July17,July,2013.

[3]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Invitation to comment exposure draft ED/2012/3 equity method: share of other net asset changes(proposed amendments to IAS 28)[R].22,March,2013.

[4] Deloitte Touche Tohmatsu Limited(DTTL).Comment letter on ED 2012-03[R].22,March,2013.

[5]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Bound volume o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2013(the‘Blue Book’)-IAS 28,investments in associates and joint ventures[R].2013.

[6]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Bound volume o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2013(the‘ Blue Book’)-IAS1,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R].2013.

第2篇

关键词 新准则 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范围 控制 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是集团化企业整体财务状况的反映,为全体股东利益服务。合并范围的界定直接影响合并财务报表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是正确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前提。合并范围的判断是一个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2006年的会计准则对控制的定义是“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2014年的新准则对控制的定义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准则中所称的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从控制的定义变化来看,新准则更强调投资方参与被投资方的经营活动,并通过控制被投资方的经营活动获取回报的权力,对控制的判断更趋于注重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基于此定义,合并范围的判断基础有以下方面:

一、表决权的数量判断

(1)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控制半数以上表决权的。在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的情况下,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投资方不能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否则视为投资方享有权利,被投资方将被视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这就是说,控制包括直接控制、间接控制。直接控制实务中比较容易判断,只要投资方直接持有被投资方50%以下表决权,一般就视为控制;但间接控制实务中判断就没有具体的规定,包括间接控股和交叉持股两个方面,由于对间接控制采用加法原则还是乘法原则未作具体规定,既可依据加法原则也可依据乘法原则,导致同一持股关系的合并业务由于会计人员的理解不同而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做出不同的判断。新准则强调投资方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为间接控制提供了有力的判断依据。如果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一般将判断为控制,纳入合并范围。如果不作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必须有确凿的证据,比如虽然公司章程规定投资方董事人数占表决权的半数以上,但实际上投资方未派董事到被投资方参与经营活动,日常的经营管理实际由被投资方负责,投资方实际上没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表决权影响其回报金额。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形式上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50%以上表决权,但也不能判断为控制,纳入合并范围。(2)投资方拥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一般视为投资方对被投资方不能拥有权力,不视为控制纳入合并范围。

二、表决权的质量判断

表决权在数量判断的基础上,更多地依据质量判断。

在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下表决权的情况下,还要综合考虑投资方持有的表决权相对于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表决权份额的大小,以及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被投资方的当期可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对是否控制做出综合判断。例如,A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48%的表决权,数千名股东持有被投资方剩余表决权,但没有一个股东单独持有超过1%的表决权。没有一个股东与其他股东达成了协议或做出共同决策安排【被投资方相关活动决策要求半数以上表决权通过】。在这种情况下,A投资方无需考虑任何其他证据,即可以其持有表决权的绝对规模和与其他股东持有表决权的相对规模为基础,断定其拥有足够的、具有决定性的表决权以达到拥有权力的标准。

对于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表决权的情况,当表决权不能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时,如仅与被投资方的日常行政管理活动有关,投资方应当考虑其具有实际能力以单方面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证据,从而判断其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这些证据包括:(1)投资方能否任命或批准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2)投资方能否出于其自身利益决定或否决被投资方的重大交易。(3)投资方能否掌控被投资方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成员的任命程序,或者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手中获得权。(4)投资方与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中的多数成员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在具体的会计实务中,控制的质量判断依然更多地依赖于职业判断,对于同一股权关系的被投资方,不同的人员可能会做出不同的判断。只有真正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才能做出正确合理的判断。

三、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主体。这里的主体含三种可能性:一是企业。二是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单独主体。三是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企业基于上述控制的判断,可判断为子公司。但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单独主体,投资方通常应当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整体进行判断。但极个别情况下,有确凿证据表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方应当将被投资方的一部分(以下简称“该部分”)视为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单独主体),进而判断是否控制该部分(单独主体):

(1)该部分的资产是偿付该部分负债或该部分其他权益的唯一来源,不能用于偿还该部分以外的被投资方的其他负债。(2)除与该部分相关的各方外,其他方不享有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权利,也不享有与该部分资产剩余现金流量相关的权利。例如,甲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目前的主营活动为在A地块上开发住宅和商业地产项目。A地块的开发分两期进行,各期地块的开发成本和销售收入分设两个独立子账套进行单独核算管理,但与各期开发相关的开发支出均由甲公司作为同一法人主体进行支付,各期项目相关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及所得税等相关税收也均由甲公司作为同一纳税主体进行统一申报和清算。各地块的相关经营决策互相独立,其经营损益分别归属于不同的权利人。本例中,虽然各项开发项目区分了两个账套进行独立核算管理,然而,这并不足以说明其中一期开发项目的有关资产、负债和权益均与其余各期的相隔离。各期开发支出和相应税负仍以甲公司作为单一主体进行支付就表明某期资产并非仅承担与该期资产相关的负债,这明显违背了单独主体的第一个特征――特定资产为特定负债的唯一支付来源,不能用于偿还该部分负债以外的其他负债。因此,本例中的各期开发项目并非可分割的部分,不应被认定为单独主体。

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因素而设计的主体。与美国的可变利益实体相似。可变利益实体,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使用的术语,指投资者对某一实体有绝对控股权,决策方面不需要依据大多数投票权。典型的结构化主体:部分投资基金、理财产品、资产证券化工具/资产支持融资等。结构化主体如果具备以下特征,也应作为特殊目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一是母公司为融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特定经营业务的需要直接或间接设立特殊目的主体。二是母公司具有控制或获得控制特殊目的主体或其资产的决策权。三是母公司通过章程、合同、协议等具有获取特殊目的主体大部分利益的权力。四是母公司通过章程、合同、协议等承担了特殊目的主体的大部分风险。

这些特殊目的主体中,母公司为融资的需要直接或间接设立的特殊目的主体较为常见。随着融资方式的多元化,信托、基金、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方式被逐步采用,有限合伙企业作为融资主体甚至投资主体发挥作用。从形式上看,母公司仅拥有合伙企业少量的持股比例,合伙企业也是独立的会计主体,似乎不应将合伙企业纳入合并范围,这就类似2001年安然破产事件的表外融资。但从实质上看,合伙企业成立的主要目的是满足母公司融资需求,该合伙企业的大部分风险由母公司承担,合伙协议中权益比例和权益份额在表决权和收益分配条款中所起的影响相对较小,更加注重与该合伙制私募基金相关的剩余风险和报酬的享有和承担情况。因此,母公司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特殊目的主体纳入合并范围,表外融资事项将减少并得到控制。

四、混合性投资业务

混合性投资业务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这是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7月底下发的《关于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1号,或“41号公告”)明确的:

(1)被投资企业接受投资后,需要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利率定期支付利息(或定期支付保底利息、固定利润、固定股息)。(2)有明确的投资期限或特定的投资条件,并在投资期满或者满足特定投资条件后,被投资企业需要赎回投资或偿还本金。(3)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净资产不拥有所有权。(4)投资企业不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5)投资企业不参与被投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从技术的角度,如果有一个条件不满足,就不能适用41号公告规定的“混合性投资”的税务处理。

这个文件虽然是税局的税务处理文件,但与财务上的控制及表决权比例却有紧密联系。例如,甲公司是母公司,A公司是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乙公司是信托计划设立的管理公司,丙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丙企业”)是乙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设立的。丙企业将资金作为投资投给A公司,同时甲公司也对A公司增资,投资后A公司的名义股东为甲公司和丙企业,名义上A公司成为甲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投资合同规定A公司按约定的利率定期支付利息,丙企业享有固定收益,不参与A公司经营管理,也不参与A公司收益分配。投资期满后,A公司偿还丙企业本金。

本例中,对于丙企业而言,名义上是投资,实质上却是债权;对于A公司来说,名义上是股本,实质上却是债务。从形式上看,A公司的股东有两个:甲公司和丙企业。但在甲公司合并A公司时,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丙企业的投资作为债务在合并报表上列报,甲公司对A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仍然是100%。

由上例可以看出,混合性投资业务不会影响母公司对被投资企业的原始表决权比例,对于合并报表而言实际上是增加了债务――借款。

五、结论

财政部于2014年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重点修改了控制的定义,强调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并且有能力运用该权力决定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暂时性控制”的公司提供了合并思路。笔者认为,“暂时性控制”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项机会业务,系通过短期收购被投资公司的股权,但并不是通过经营来获取利润,而是通过在短时间内出售股权来获利的被投资企业,不需纳入合并范围。新准则对控制的判断要求更高,是否会成为企业利用控制粉饰财务报表还有待考验。

(作者单位为云南城投)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个人投资理财方式技巧

前言: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升,物质丰厚程度越来越高,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处理闲余资金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个人理财的出现给了人们多样化的资金处理选择,但当今市场个人投资理财产品众多,如何选择合适的投资理财方式及掌握个人投资理财技巧至关重要。基于以上,本文简要分析了个人投资理财的方式和技巧。

一、个人投资理财方式分析

个人理财指的是个人为了优化配置财产、促进财产创收而制定并实施财务计划的过程。个人投资理财一般以个人的财务状况及生活水平为基础,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运用一定的投资方式来实现对自身财产的管理,以小风险实现财产的大收益。

个人投资理财能够帮助人们获得更多财富,能够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而个人投资理财方式则有很多种,下面简要介绍常见的几种方式:①储蓄:储蓄是深受普通家庭喜爱的一种个人理财投资方式,相较于其他方式而言,储蓄受到宪法保护,有着安全可靠的特点,同时投资形式灵活、办理手续方便,银行吸收存款会将资金投入到社会生产建设中,并获取利润,同时支付给储户利息,从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②股票:股票也是一种常见的个人投资理财方式,人们可以将存款存入到股票账户,通过股票的升值来获得收益,股票投资有着高收益的特性,且交易灵活方便,但其风险较高[1];③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是一种收益适中的个人投资理财方式,例如国债、企业债券等;④互联网理财产品投资:互联网理财产品投资是一种新兴的投资理财方式,人们可以通过购买互联网理财产品来获取收益,这种投资理财方式门槛较低,资金流动性高,收益较高,符合大众理财需求,但互联网理财产品投资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

二、个人投资理财存在的误区分析

首先是存在贪念误区,每一个人都希望拥有更多的钱财,都希望资产的财产能够最大程度的实现增值,这就使得一些人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而采取不理智的投资理财行为,例如非法借贷、盲目投资等,这种不理智的投资理财行为下,稍有不慎则可能导致倾家荡产。

第二是存在广泛撒网的误区,一些投资者资金有限,但只要觉得能够获得收益就会积极参与到某种投资理财方式中,例如广泛的选择房地产、期货、收藏、基金、股票等多种投资理财方式,但受限于自身精力和资金,使得每一种投资理财都难以获得可观的效益[2]。

第三是盲目自信的误区,个人投资理财强调三思而后行,但有些人还没有对理财产品深入了解就盲目投资,不考虑自身实际,从而引发理财风险。

三、个人投资理财技巧探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国民收入增长迅猛,在这样的背景下,人人都想让自己的财产在安全的环境下实现保值增值,个人投资理财成为了众多人处理财产的不二之选。但涉及到投资就必然存在风险,如何规避风险,选择合适的投资理财产品至关重要,下面来简要探讨个人投资理财的技巧。

(一)了解自己的财务状况

了解自身的财务状况是个人投资理财的基础,因此在投资理财之前,必须要对自己的收入、资产以及负债等情况进行了解,之后根据个人的偏好以及承受能力确定选择合理的个人投资理财方式,在理财的过程中合理的安排资金,保证理财方式的风险自己可以承受,在此范围内选择资产增值最大化的理财方式[3]。传统的靠yulu.cc节约而在银行存钱等待储蓄增长的方式已经不适合当今经济的发展趋势,因此个人投资理财者应当创新观念,积极的参与理财投资活动,并对经济环境进行分析,以此为基础调整自己的投资理财计划,保证个人投资理财的合理性。

(二)计算收入和支出

收入一般包括工资、存款利息以及资本利得等,支出一般包括房屋指出、水电费、伙食费、保险费、子女教育费、医疗费用等,在投资理财之前应当合理的计算自身支出与收入,留出备用资金,计算出能够用于投资的资金有多少,了解自己的资金流量,避免盲目的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这对于规避投资理财风险也有着重要的作用。

(三)合理确定投资理财目标

个人投资理财之前应当确立合理的财务目标,确定未来一个时期之内期望达到的财务目标,例如几年之后孩子上学的费用,几年之后自己退休生活费用等,事有轻重缓急,自己财务目标也应当分出层次,确立先后,选择最为紧迫的财务目标来完成,在投资理财的过程中要合理的规划,一步一步的去实现。个人投资理财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因此应当制定合理的财务目标,以此来明确个人投资理财的方向,保证个人投资理财的合理性。

(四)合理的选择个人投资理财方式和方法

在个人投资理财的过程中,必须要选择合理的方法和方式,具体来说可以从流动性、收益性和安全性三个方面来考虑。当今市场个人投资理财产品住逐渐多样化,例如基金、股票、网上理财产品等,选择哪一种方法最为妥当,最符合自身实际情况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

首先,是从流动性方面考虑,流动性指的就是投资理财产品的变现能力,流动性越强,产品的变现能力则越强,在遇到风险或危机的时候,流动性能够帮助理财投资者争取时间来缓解冲击,因此应当尽量选择流动性较强的理财投资方式[4]。

第二,是从收益性方面考虑,收益性指的是理财投资产品的收益能力,不同的理财投资方式有着不同的收益能力,这也是选择理财投资产品的重要考量标准。

第三,是从安全性方面的考虑,无论是何种理财投资方式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而不同理财投资方式的风险大小和风险来源不尽相同,因此在选择投资理财方式的过程中应当考虑其安全性。

四、结论

第4篇

关键词:海外耕地;投资模式;粮食安全

中图分类号:F30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2)06-0081-05

引言

从古至今,土地都是各国不可或缺的战略资源,作为民生的根本——耕地更是直接影响着一国的粮食生产和经济安全。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自给自足的粮食供应方式不再适合时代的发展,特别是在那些人多地少的国家,“吃饭”与“建设”的矛盾将愈发显得突出。近年来,国际油价与肥料价格的攀升,不利气候导致的主要粮食生产国减产,大量生物燃料对粮食紧迫的需求,国际游资向传统农业的大量涌入以及主要粮食出口国对出口数量的限制等等原因都致使国际市场上粮价大幅上升。国内国外多重因素的影响,导致国际粮价的波动甚至造成了全球范围内的粮食危机,这些都使得原有的国际粮食供应体系渐渐呈现出一种新的方式,即由传统的由内及外模式朝着由外援内的模式转变。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世界不少国家开始实施海外耕地投资与粮食种植,并且投资形式也朝着多样化的方向发展。日本在世界各地拥有1200万公顷农田,相当于日本国内农田面积的3倍左右;韩国海外投资的耕地数量达90.6万公顷(不含已终止的马达加斯加项目的130万公顷耕地)。

作为拥有13亿人口的世界第一人口大国,粮食安全无疑对我国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为应对高速增长的国际粮价及由此可能产生的国际粮食危机,我国也应该充分借鉴国际上海外耕地投资的经验,转变传统的耕地保护观念,通过活跃的国际市场,借助他国丰富的耕地资源,尝试推行海外耕地投资。

一、国际上海外耕地投资现状

海外耕地投资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期,那时候日本针对美洲大陆就开始了农业人口输出;20世纪初期,日本又先后对中国、巴西、哥伦比亚和巴拉圭等国开展了农业扩张,当时的海外耕地投资更多的是带有“农业殖民”色彩的扩张。近年来,国际油价与肥料价格的上扬,不利气候造成主要粮食生产国减产,大量生物燃料的应用以及国际游资向传统农业的大量涌入……,诸多原因都导致了国际粮价的大幅增长。各国为稳定国内粮食价格,纷纷减少粮食的m口甚至限制主要粮食产品的出口。这些都无疑给那些耕地资源短缺,需要依靠国际市场来解决国内粮食问题的国家带来沉重的打击。为了保障国内的粮食需求,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到了海外耕地投资项目行列。

目前,日本与巴西、阿根廷、俄罗斯、乌克兰、中国、印尼、新西兰、美国等地的农场签订了玉米等饲料作物种植协议,其在世界各地拥有相当于日本国内农田面积的3倍左右的农田。

截至2009年,韩国的海外投资的耕地数量达90.6万公顷,其中在俄罗斯边疆区有近30万公顷农田,相当于韩国耕地的1/6。

海湾国家合作委员会及其成员国也共同携手在海外寻找屯田机会,他们在老挝、泰国、缅甸等东南亚国家以及中亚和欧洲的哈萨克斯坦、格鲁吉亚、俄罗斯都达成或正在磋商租赁土地、购买土地的协议。

据印度《经济时报92008年9月3日报道,印度政府打算修订限制海外投资的条款,以便于印度的公司和公共部门到海外收购耕地。其计划区域主要在周边的缅甸、非洲,甚至远在南美的巴拉圭以及地广人稀的澳大利亚和加拿大。

中国也在海外耕地投资方向做了一些有益尝试,例如湖北农垦局于2005年在非洲的莫桑比克就建立了示范农场,大量种植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陕西农垦局于2007年在喀麦隆的农业投资项目总投资额高达5亿元人民币;2007年吉林富华农业公司在菲律宾投资38.3亿美元,用于种植高产玉米、稻米和高粱。

通过对当前国际上主要国家的海外耕地投资行为现状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出目前的海外耕地投资的主体主要集中在耕地资源稀缺、粮食自给率低、工业化程度较高以及经济相对发达的国家,如日本、韩国、海和会成员国。而海外耕地投资的受体多属于经济水平偏低、农业基础设施及技术落后、耕地资源却相对丰富的亚非拉国家,主要有菲律宾、泰国、印度尼西亚、苏丹、莫桑比克、乌干达、埃塞俄比亚、马里、马达加斯加、坦桑尼亚、加纳、巴西、阿根廷、乌拉圭、巴拉圭的各国。当然,经济社会的发展导致民众对农业产品的多样性需求,这些也带来了发达国家之间、发展中国家之问的耕地投资行为。总体而言,当前国际上海外投资的现状呈现一种多元化、相互交叉的态势,无论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都在积极地探讨海外耕地的投资模式,并迈出了坚定的步伐。

二、海外耕地投资的公对公模式

通过对当前国际上海外耕地投资现状的分析不难发现,海外耕地投资会受到了来自国际政治关系、接受投资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财产权利、以及投资主体构成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国际政治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当前国际上海外耕地投资模式可分为三类:一是公对公模式;二是私对公模式;三是私对私模式。

所谓公对公模式,也就是政府与政府合作的模式。

1.基本思路。投资方政府或代表政府的国有企业与接受投资的东道国政府沟通、协商投资计划。由投资方的政府或国有企业直接提供相应的项目资金及农业技术,通过购买、租赁或优惠经营等方式运营由接受投资方政府供应的本国耕地。例如,韩国政府决定2008

2010年通过向蒙古提供200万美元的无偿援助方式以每公顷年租金76美分获得了27万公顷土地50年的经营权,见图1。

2.公对公模式的特征及优缺点。特征:投资主体是政府或代表政府的国有企业,通过相互之间协商确定具体的投资合作关系;投资媒介是投资方的技术、资金等以及东道国提供的一定数量农业用地;投资客体是农业生产,包括粮食作物或非粮食作物;投资方法包括购买、租赁、优惠经营等三种。优点:投资风险小,其投资主体代表国家层面,抗风险的能力较强;投资规模大,较少受到来自资金方面的约束。缺点:投资方式单一,投资主体固定不变导致合作方式多样性不足;投资结构调整困难。

3.公对公模式的适用性。由于其投资主体的特殊性,往往要求在获取耕地时不受分散的土地财产权利的阻碍。该模式主要适用于:(1)土地财产权利为国家所有或全民所有的公有制国家海外投资项目;(2)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的项目;(3)海外耕地投资是由政府主导的初步尝试项目。公对公模式常见于海合会及其成员国在亚非国家的耕地投资。

三、海外耕地投资的私对公模式

所谓海外耕地投资的私对公模式,即企业与政府的合作模式。

1.基本思路。在本国政府与接受投资的政府协定的投资计划框架下,由符合要求的私营企业直接投资于接受投资方政府提供的耕地的行为。例如,由中国政府牵头,新天集团投资于古巴最大的中古合资农场项目,完成5 000公顷土地开发用于水稻种植,见图2。

2,私对私模式的特征及优缺点。特征:该模式的特征与公对公模式具有很高程度的相似性。其主要区别在于投资主体是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的跨国私营企业,政府主要发挥服务功能。优点:政府干预较少,更多体现监督、调控、信息等服务功能;投资规模适中,投资者为大型跨国企业,其资金、管理水平、农业技术具有一定优势。缺点;投资风险较高,由于该模式的投资方为私营企业,相对于接受投资方的政府处于一定的弱势地位,因此其抗风险的能力较之公对公模式弱;投资方式单一、投资结构调整困难。

3.私对公模式的适用性。(1)具有较强经营能力、抵御风险能力的私营企业;(2)土地财产权利为国家所有或全民所有的公有制国家;(3)投资规模适中、建设周期较短的项目。私对公模式是海外耕地投资项目处于发展阶段的一种模式,日本及韩国的海外耕地投资项目中多采用此种模式。

四、海外耕地投资的私对私模式

所谓海外耕地投资的私对私模式,即私营企业与私有土地所有者的合作模式(见图3)。

1.基本思路。投资企业在接受投资国法律体系允许的前提下,私营投资企业通过自主购买、租赁、合营、控股等方式获取投资接收国的私人、社区以及企业等所有者的耕地。例如,日本三井物产获得巴西经营农田生产公司“XINGU AG”的股份,通过股份转换将其变成另一家控股公司“瑞典公司”的子公司从而掌握粮食出口和生产自。

2.私对私模式的特征及优缺点。特征:投资主体都是具有排他性财产权利的个体或组织;投资方式包括购买、租赁、合营、控股等;优点:政府干预少;投资方式灵活,可根据接受投资的主体不同灵活的选择最合适的投资方式。另外,由于投资规模小,易于调整投资结构。缺点:投资风险大,因其参与的主体都是较小的个体组织,不管是组织内部环境还是外部因素都具有较大的波动性,抗风险的能力差;投资规模小,由于受到土地财产权利的限制,很难从分散的土地所有者中获得大规模的耕地进行规模化的经营。

3.私对私模式的适用性。(1)投资规模小,建设周期短的项目;(2)土地财产权利私有制且能自Fh流转的国家,如拉丁美洲、欧洲及美国、澳大利亚等。是海外耕地投资市场趋于完善条件下的成熟模式。

五、海外耕地投资三种模式的对比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国际政治稳定的前提下,由于土地财产权利的不同,应根据投资项目的特点,如投资主体、投资风险、投资规模的差异等选择不同的投资模式。上述三种模式的特征及优缺点对比参见,表1。

当然,海外耕地投资不仅仅只限于上述几种模式。随着海外耕地投资市场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越来越多的国家和投资企业都会认识到海外耕地投资的可行性与经济性。随着投资主体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海外耕地投资模式也会呈现出多样性特征。任何国家在进行海外耕地的投资时,都不会是上述某种模式的简单照搬,而是结合本国具体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模式。

六、结语

海外耕地投资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包括投资区域的选择、前期的市场调研、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主体的确定、投资模式的选择、项目的实施、产品的销售、利益的分配、再生产等一系列的过程。进行海外耕地投资必须从整体上把握,积极探索既适合投资国国情也有利于东道国经济发展的投资模式,从而保证海外耕地投资朝着健康、有序、持续、稳定的方向发展。

第5篇

关键词:对赌协议;初创民营企业;融资方式

一、我国小微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在我国,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是摆在我国经济金融发展面前不争的事实。特别是对于那些初创的小微企业,虽然企业可能掌握很好的技术专利,拥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但随着其自身规模的不断壮大,对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融资困难问题便逐渐凸显。以我国民营企业发达的珠三角地区为例,2010年北京大学联合阿里巴巴集团了《珠三角小企业经营与融资现状调研报告》,该报告指出珠三角地区53.03%的小企业完全依靠自有资金周转,无法外部融资。而2011年在国家银根收紧环境下,珠三角小企业从银行的最高获贷额有83.95%保持不变或下降。

企业常见的融资渠道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两种。但对于我国的初创民营企业来说,源于自身条件的局限和外部融资渠道不畅通,融资难已经成为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于是,近些年来,有许多的民营企业将融资目标瞄准了海外资本市场,希望能够通过引入风险投资来筹措资金。而海外那些知名的风险投资机构如摩根斯坦利、高盛、英联、鼎晖等也在全球范围内寻找那些发展前景广阔的投资机会。缺钱的中国民营创业企业和经验丰富的国际风险投行不谋而合,建立合作关系,投资中国的初创民营企业,私募股权融资成为这类企业外部融资的必然选择。对投资方而言,签订这样的协议在解决其对投资企业信息掌握不足的情况下有助于其降低投资风险实现收益,对融资方来说这是实现低成本融资和迅速扩张的好途径。所以说风险投资领域中对赌协议的不断出现是我国成长民营企业管理层与战略投资者博弈的结果。

二、对赌协议的经济学解释

对赌协议(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指投资方和被投资方的管理层(一般也是企业的所有者)之间所签订的一项协议,其本质上是协议双方根据企业运营的实际绩效来对二者之前达成协议内容的调整,从而重新划定双方的利润范围。该协议规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行使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没有出现,被投资企业则行使某一权利。

(一)对赌协议产生的经济学原因

解决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指在交易中双方所拥有的信息不同,一般表现为一方相较另一方掌握更多的信息。2001年的诺贝尔奖得主乔治·阿克洛夫在其《柠檬市场·质量的不确定性和市场机制》(1970)一文中以二手车市场为例对信息不对称的可能结果给出了经典解释。现代信息经济学认为,信息不对称会使交易双方处于不平等的地位,造成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失效。例如,商品的卖方总是相对于商品的买方处于信息优势地位,卖方可以凭借多掌握的信息获得商品价值本身以外的好处。因此为解决交易中的这种不对等地位,交易双方就必须在合同中设置保护性条款。这一结论在风险投资领域也同样适用。为此,风险投资者们通常会在对赌协议中附加对企业未来经营的预期,倘若企业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经营业绩没有达到约定的标准,即初始投资时高估了企业的价值,公司管理层就必须补偿当初风险投资者多投给企业的那部分资金。如果企业在未来的经营业绩很好,情况则恰恰相反,说明当初低估了企业的价值,投资者必须将所持有股份的一部分转让给公司管理层或是以现金的形式给予管理层一定的奖励。因此,对赌协议是投资方在对公司未来前景的判断上处于弱势情况下,为了保护自身利益而设置的一种风险控制机制。

(二)对赌协议的经济学作用

风险激励机制。对赌协议结果的最终判断标准有很多。在国外有很多的判断标准,但总的来说无非是财务绩效指标和非财务绩效指标。财务绩效指标主要是指未来对企业的判断主要用企业的财务指标来确定,所采用的指标一般是公司的净收入额、利润率、增长率等。而非财务绩效指标主要包括企业能否在指定日期之前上市,公司对股票的赎回补偿或是管理层的去向和人员变更情况。一旦公司管理层和风险投资者对未来经营目标计划达成一致,对赌协议生效,它便成为一种外部强制的压力,有利于提高管理层的经营积极性,促成企业业绩增长激励机制的形成,是一种高收益高风险的激励手段。项海容在其《基于激励视角的对赌合约研究》(2009)中采用数理推导的方法证明了投资者给企业家设置中等难度的目标时,企业家付出社会效用最大的经营努力。也就是说,对赌协议这种新型的融资工具确实能在激励小微企业发展,加快其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市场投放,从而提高社会效率等方面发挥作用。

三、我国民营企业对赌协议案例情况概述

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对赌协议对于融资者来说是一种具有激励和约束作用的契约,而对于投资者来说是其保护自身利益,对企业未来经营业绩看涨的期权。然而正是这样一份看似对双方百利而无一害的合同在我国民营企业家口中却有着截然不同的评价。有人认为对赌协议是美酒,而有人却说它是毒药。下面我们先对我国近些年经典的对赌协议进行汇总,并试图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分析找出评价差异的答案。

从汇总的结果我们可以看出:对赌的投资方几乎都是国际上知名的投资机构,而融资方以国内的民营成长型企业为主;对赌协议的评价指标大多数都是企业自身的财务绩效指标,但也有例外;“赌局”的结果从表面上来看多是中国企业输,外国风险投资者获胜。这也是目前在国内对赌协议遭到了众多企业谴责的主要原因,担心自己成为下一波的太子奶、永乐电器。如2007太子奶与高盛等签订的对赌协议中规定太子奶在收到PE的7300美元资金后,如果增长业绩超过50%,则投资方降低股份。如果业绩增长小于30%,则太子奶创始人李涂纯将失去对企业的控制权(叶柏阳、杨园园2010)。可是2008年由于受到全球金融危机和三聚氰胺事件的双重打击,太子奶集团的大规模扩张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太子奶在对赌中失败。从中我们不难发现民营企业在使用对赌协议时的通病:只注重分析自身发展前景规划,却忽视了对宏观形势和金融环境的把握。如果在国家不利的宏观调控和收紧银根的背景下盲目追求高财务目标的达成,结果只能是失败。

当然,我们也应看到像蒙牛(与摩根前期的合作)和雨润这样的成功案例。对赌协议不仅本身能够解决初创民营企业资金缺乏的问题,企业可以借助与风险投资者的良好关系,在其帮助下重组企业规章和财务制度,推动民营企业快速建立起股权清晰的法人结构,加速民营企业上市融资的步伐。

四、民营初创企业对赌融资中的合理化建议

对于尚无法满足银行贷款条件和上市要求的成长型企业而言,私募股权融资甚至成为其唯一的选择,伴随而来的对赌协议也常常将企业推向了一个不得不高速增长的不平坦轨道。对赌协议的签订是筹资者和投资者两方博弈的结果。由于本文主要立足于我国初创民营企业如何更好地利用对赌协议融资,所以只对博弈中的一方即我国企业作为被投资方进行论述,国际投资机构在对赌中的行为不再本文论述范围。

(一)明确公司和行业的发展前景

风险投资机构往往愿意对初创企业投资是因为看中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和企业一旦上市可能会给自己带来的收益。但初创企业一般会出于加速融资过程过分夸大企业的现值和前景,以至于在对赌协议中设置了不切实际的目标。这些高目标即便是在正常的市场前景下就很难达到,更不用说外部环境和市场需求的一些风吹草动,达不到对赌的标准便是情理之中了。

(二)运用重复博弈结构解决签约后的信息不对称

重复博弈是指在囚徒困境中局中人担心一次不合作会招来未来合作机会的丧失,则出于长远利益的考虑,双方形成非契约的默契,使得双方从默契的非契约合作中得到好处。因此将重复博弈引入对赌协议最大的收益是降低当事人在对赌协议中的过分重视短期利益而做出有损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概率。为此,将重复博弈策略引入对赌协议无疑对企业的长久发展是大有裨益的。

(三)提高企业管理层的经营管理水平

如果企业经营目标没有达到,投资方就会依照合同获得了企业的控制权,甚至直接接管公司。因此公司管理层必须对公司未来发展有清晰的认知:企业的竞争优势延续、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企业营销策略制定以及企业未来可能面临的困难,管理层一定要对其未来有准确的定位。那种只想通过PE的投资大捞一笔的想法只能是使自己走向失败。

小微企业融资难并不是最近才有的新问题,只是近一段时间情况有变坏的倾向。国家在解决这一问题上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如增加专项资金规模、降低创业门槛、扩大担保融资服务和鼓励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等。但笔者认为在我国民营初创企业数量众多且层次良莠不齐的情况下,企业通过引入私募股权投资与之签订对赌协议这一市场化的融资方式更能起到优胜劣汰,激励民营初创企业发展的效果。当然我国的企业家们也应看到对赌协议是一项高风险的融资方式,并不是适合所有企业的“万能灵药”,初创企业在能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资金时,应优先考虑其他方式。一旦企业决定要和对手签订对赌协议就必须谨慎考虑各种因素,努力增大自己在这场“赌局”中获胜的概率。

参考文献:

1.米咏梅.企业融资中的对赌协议激励与风险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09(36).

2.周传丽.成长型企业的私募股权融资、对赌协议与财务绩效的路径依赖[J].学术研究,2009(9).

3.潘双庆.民营企业资本运作中的对赌协议研究[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2009.

4.许妍天.PE对赌合约[J].经济研究导刊,2009(16).

第6篇

1、标题

计划的标题,有四种成分:计划单位的名称;计划时限;计划内容摘要;计划名称。一般有以下三种写法:

(1)四种成分完整的标题,如《××村二oo二年规划要点》。其中“××村”是计划单位;“二oo年”是计划时限;“规划”是计划内容摘要;“要点”是计划名称。

(2)省略计划时限的标题,如《广东省商业储运公司实行经营责任制计划》。

(3)公文式标题,如《山东省关于二oo二年农村工作的部署》。

计划单位名称,要用规范的称呼;计划时限要具体写明,一般时限不明显的,可以省略;计划内容要标明计划所针对的问题;计划名称要根据计划的实际,确切地使用名称。如所订计划还需要讨论定稿或经上级批准,就应该在标题的后面或下方用括号加注“草案”、“初稿”或“讨论稿”字样。如果是个人计划,则不必在标题中写上名字,而须在正文右下方的日期之上具名。

2、正文

除写清指导思想外,大体上应包含以下三方面的事项:

(1)目标。这是计划的灵魂。计划就是为了完成一定任务而制订的。目标是计划产生的导因,也是计划奋斗方向。因此,计划应根据需要与可能,规定出在一定时间内所完成的任务和应达到的要求。任务和要求应该具体明确,有的还要定出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

(2)措施。要明确何时实现目标和完成任务,就必须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和办法,这是实现计划的保证。措施和方法主要指达到既定目标需要采取什么手段,动员哪些力量,创造什么条件,排除哪些困难等。总之,要根据客观条件,统筹安排,将“怎么做”写得明确具体,切实可行。

(3)步骤。这是指执行计划的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每项任务,在完成过程中都有阶段性,而每个阶段又有许多环节,它们之间常常是互相交错的。因此,订计划必须胸有全局,妥善安排,哪些先干,哪些后干,应合理安排。而在实施当中,又有轻重缓急之分,哪是重点,哪是一般,也应该明确。在时间安排上,要有总的时限,又要有每个阶段的时间要求,以及人力、物力的安排。这样,使有关单位和人员知道在一定的时间内,一定的条件下,把工作做到什么程度,以便争取主动,有条不紊地协调进行。执行希望,需在正文的最后写出,为计划的结尾部分。但是,这部分的内容,要看实际情况决定要不要。

3、落款

在正文结束的后下方,制订计划的日期(如标题没有写作者名称,这里应一并注明)。此外,如果计划有表格或其他附件的,或需要抄报抄送某些单位的,应分别写明。

新一届的学生会已经组建完毕,外联部纳干纳新工作业已完成。此次新组建的干部队伍全部是大一大二学生。(名单和通讯方式另附)外联部的主要工作在于拉取赞助,解决学生会工作经费问题。对于一个团体来说,资金是各部活动的基础,在这个层面上说,外联部工作做得好坏与否,对整个学生的工作会产生重大影响。外联部与其他各部一样,是隶属于学生会的相互协调的部门,这就决定了外联部的工作离不开各个部门以及主席团的配合与支持,同时,外联部只有积极配合其他部门以及主席团的工作,才能使整个学生会的工作正常运转起来。在外联部新组之际,先拟订一下新一期的工作计划:

1、外联部的工作应该是长期性,持续性的。在平时就密切注意一些与同学们相关的厂商,发掘潜在的赞助商,发挥外联部内部杭州本地工作人员的地域优势。洞察潜在赞助商的合作意向,及时收集信息。开展在同学中的调查,了解同学们的利益所在和共同需要,并以两者的结合点为出发点与同学及赞助商进行双向沟通。

2、与盘石、四海通等电脑商联合定期举办电脑知识讲座,讲解电脑常见故障的解决方法以及电脑常识性的维护与保养等方面的知识。举办“以多取胜”——现场电脑消费调查与中介。联合商家,宣传团体购买的优势,寻找有意的电脑购买个人,联合统一咨询、配置和交易。记录潜在的电脑产品消费者,了解他们的购买意愿和个人购买倾向,发展潜在客户。并与浙大计算机爱好者协会合作,定期举行电脑show,通过这种形式为电脑商作宣传,开拓其销售领域以此来赢得电脑商的赞助与支持,达成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并与其保持长期密切的联系。

3、与创意工作室、网络部合作,发挥协同的积极作用,达到1+1=3的效应。结合法学院自身特点,为有意向合作的厂商企业做出策划案,充分利用电脑网络资源,通过学生会自身网页,推出创意工作室的策划方案,将所有需要的合作信息以网络虚拟方式取得并加以组合,以独特优秀的创意吸引赞助商。

4、外联部可以牵头搞一些活动,如组织联系参观一些知名厂家、联系社会知名人士、律师、政府部门负责人做一些符合法学院特色的互动型讲座、请厂商倾谈成功经验,举办学生会阶段性成果展等,并拉动其他部门积极参与协作,并争取厂商的支持与赞助。

5、与文艺部合作,和一些品牌服装联系,在紫金港校区举办大型广场秀,间插联欢、游戏等形式进行互动性的宣传。

6、由外联部联系开办一些培训班如英语口语、调酒师培训班等,承接一些语言培训班如燕园博雅等在紫金港校区开课,并收取场地费。

7、大学生服务日以及法文化月。联系一些书籍、体育用品,文曲星等电子商品诸如此类的符合学生消费的商品经营商,通过租场地,挂横幅,打宣传等形式收取场地费,宣传费。等等。

以上为外联部的一些工作设想,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也许会有一些变更与调整。相信这界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门一定会给予外联部各方面的支持,共同把外联工作做好。一切让事实说话。

工作计划书(一)

一、公司介绍

1、公司简介

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成立的时间、注册资本金、公司宗旨与战略、主要产品等,这方面的介绍是有必要的,它可以使人们了解你公司的历史和团队。

2、公司现状

在此将您公司的资本结构、净资产、总资产、年报或者其他有助于投资者认识你的公司的有关参考资料附上。如果是私营公司还应将前几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以附件形式提供。如果经过审计请注明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如果未经审计也请注明。

3、股东实力

股东的背景也会对投资者产生重要的影响。如果股东中有大的企业,或者公司本身就属于大型集团,那么对融资会产生很多好处。如果大股东能提供某种担保则更好。

4、历史业绩

对于开发企业而言,以前做过什么项目,经营业绩如何,都是要特别说明的地方,如果一个企业的开发经验丰富,那么对于其执行能力就会得到承认。

5、资信程度

把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工商、税务等部门评定的各种奖励,或者其他取得的荣誉,都可以写进去,而且要把相关资料作为附件列入。最好有证明的人员。

6、董事会决议

对于需要融资的项目,必须经过公司决策层的同意。这样才更加强了融资的可信程度,而不是戏言。

二、项目分析

1、项目的基本情况

位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物业类型、工程进度等,都是房地产开发的基本情况,需要在报告中指出。

2、项目来历

项目来历是指项目的来龙去脉,项目的上家是谁,怎么得到的项目,是否有遗留问题,是如何解决的等情况。

3、证件状况文件

项目是否有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规划许可证、开工证和销售许可证等五证的情况。需要复印件。

4、资金投入

自有资金的数额、投入的比例、其他资金来源及所占比例、建筑商垫资情况、预计收到预售款等情况等,方便了解项目的资金状况。

5、市场定位

指项目的市场定位,包括项目的物业类型、档次、项目的目标客户群等

6、建造的过程和保证

项目的建筑安装过程,如何得到保障可以如期完工。而不会耽误工期,不会导致项目无法按期交付使用。

三、市场分析

1、地方宏观经济分析

房地产是一个区域性的市场,受到地方经济的影响比较大。而表征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的指标等数据和经济发展的定性说明等需在本部分体现。

2、房地产市场的分析

房地产市场的分析比较复杂,而且说明起来可繁可简。简单说需要定性分析本地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平均价格,各种类型房地产的目标客户群等。复杂些说明则需要在时间数轴上表征价格的走势波动,但是,因为很多地区没有进行常规的价格跟踪,所以,严格数据的分析很难完成,但是可以通过典型项目的分析来代替。

3、竞争对手和可比较案例

分析现有的几个类似项目的规划、价格、销售进度、目标客户群等,同时,也需要罗列一些未来可能进入市场竞争的对手项目情况,以及未来的市场供应量等情况。

4、未来市场预测及影响因素

未来的市场预测很难预料,但是可以通过市场的周期的方法和重点因素分析法等分析方法做出预测。

四、管理团队

1、人员构成

公司主要团队的组成人员的名单,工作的经历和特点。如果一个团队有足够多经验丰富的人员,则会对投资的安全有很大的保障。

2、组织结构

企业内部的部门设置、内部的人员关系、公司文化等都可以进行说明。

3、管理规范性

管理制度,管理结构等的评价。可以由专门的管理顾问公司来评价和说明。

4、重大事项

对于企业产生重要影响的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 财务计划

一个好的财务计划,对于评估项目所需资金非常关键,如果财务计划准备的不好,会给投资者以企业管理者缺乏经验的印象,降低对企业的评价。本部分一般包括对投资计划的财务假设,以及对未来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预测。资金的来源和运用等内容。

其中,对于企业自有资金比例和流动性要求较高。

六、融资方案的设计

1、融资方式

(1)股权融资方式(注:股权和债权方式是两种最主要的方式,但是,还有很多不是某一种方式所能解决的,而是几种方式在不同的时间段的组合。这部分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否能够取得资金,关键在于是否能够通过融资方案解决各方的利益分配关系。)

方式:融资方式将以融资方(包括项目在内)的股权进行抵押借款

这种投资方式是指投资人将风险资本投资于拥有能产生较高收益项目的公司,协助融资人快速成长,在一定时间内通过管理者回购等方式撤出投资,取得高额投资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

操作步骤:签订风险投资协议书

A、对融资方的债务债权进行核查确认

B、签订风险投资协议书:确定股权比例、确定退出时间、确定管理者回购方式、确定再融资资金数量及时间、确定管理上的监控方式、确定协助义务。

C、在有关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2)债权融资方式

方式:投融资双方签定借贷合同进行融资,确定相应固定利率和收回贷款的期限。

(3)债转股的融资方式

投融资双方开始以借贷关系进行融资,投资方在借贷期间内或借贷期结束时,按相应的比例折算成相应的股份。

(4)房地产信托融资

(5)多种融资方式的组合

在不同的时间阶段用不同的融资方式。在项目的初级阶段主要以股权融资方式为主,因为对融资方来说这个阶段的资产负债情况不会有很大的压力;在中后期阶段可以运用股权、债权方式,这个阶段融资方对整个项目有了明确的预期,在债务的偿还上有明确的预期。

2、融资期限和价格

融资的期限,可承受的融资成本等,都需要解释清楚。

3、风险分析(任何投资都存在风险,所以应该说明项目存在的主要风险是什么,如何克服这些风险。)

对投资融资双方有可能的风险存在作出判断。

A、投资方的投资资金及收益风险在项目无法启动的情况下将一直独立承担投资资金成本,及追加资金成本。

B、投资方不能有效监控好管理者的经营从而产生新的债务而产生的连带风险。

C、破产风险

D、融资者对投资者的信用没有得到确定而产生无法回购的风险

E、融资者为掌控全局经营,在回购时利益出让增加风险。

F、融资者提前回购而付出的资金成本风险。

风险化解方案

A、资方对是否资金进入后可以完成计划要进行评估和测算。

B、投资方对融资方的项目进程进行监控,并按照进程需要分批进行投资款的专款专用。

C、投资方对融资方的相关项目所签订的合同进行核审后,评估其付款和还款能力。

D、资方审核融资方的还款计划可行性,一旦确定后将按还款计划回款。

4、退出机制(绝大多数的投资都不是为了自用,而是是为了获利,因此都涉及到退出机制问题,所以,需要在此说明投资者可能的退出时间和退出方式。)

A、股权方式融资的退出

项目进行中投资方退出;

项目完成投资方退出一种方式是融资方按时按预定的回报率加本金额度进行现金回购股份,第二种是融资方按投融资双方约定的价格及相应的物业面积的形式回购股份,第三种投资方享受整个项目的分红;

B、债权方式融资退出

项目进行中投资方退出,可以用违约今的形式控制;

项目完成投资方退出,按时还本付息;

5、抵押和保证

在涉及到投资安全的时候,投资者最关心的是如何保障投资的安全。而最有效的安全措施就是抵押,或者信誉卓着的公司的保证。

6、对房地产行业不熟悉的客户,需要提供操作的细节,即如何保证投资项目是可行的。

七、摘要

长篇的融资报告是提供给有融资意向的客户来认真读的,而对于在接触客户的初期阶段,仅需要提供报告摘要就可以了。报告摘要是对融资报告的高度浓缩,因此,言简意赅就非常重要。

工作计划书(二)

一、小组理念

人际交往是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自我的发展、心理的调试、信息的沟通、各种不同层次需求的满足、人际关系的协调,都离不开人际交往。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善于交往、都希望通过交往建立良好的关系,这些良好的关系可以使个人在温馨怡人的环境中愉快地学习、生活和工作。而在当代大学生中,人际交往却成了有些人的困惑和难题,通过观察和总结二,这部分人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1)缺少知心朋友。他们通常多能正常交往,人际关系也不错,但感觉缺少能互吐衷肠、配合默契、同甘共苦的知心朋友,因此他们不免感到孤独和无奈。

(2)与个别人难以交往。他们与多数人交往良好,但和特定个人交往不良,可能是室友、同学或父母等,由于相处不好,常会影响其情绪,成为一块“心病”。

(3)与他人交往平淡。这类同学交往面比较宽,但都是浅层次的交往,没有影响力,彼此缺乏必要的沟通和了解,并没有产生友谊,这种人际关系难以满足要求,所以他们多会感到空虚、孤独和落寞。

(4)感到交往有困难。他们渴望交朋识友,但由于交往能力有限、方法欠妥以及本身个性缺陷和交往心理障碍等原因,致使交往不尽如人意,感到苦恼,希望改变。

(5)社交恐惧症。这类同学对人际交往过于敏感、害怕、极力回避与人接触,交往中有紧张、恐惧、面红耳赤、心跳加速等现象出现,常陷入焦虑、自卑的情绪,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和成长。

(6)抵制交往。前几类都有交往的意愿,而这类同学却缺乏交往的愿望和动机,他们故意自我封闭、孤芳自赏或存有怪癖。

大学生在具体交往中表现出以下特点:以人格平等为基础;交往对象、范围、内容、方式的开放性;较单纯的精神性;期望值与理想较高;交往中的主动性和合作意识较强。一部分同学由于很少融入一些实际活动中,导致不能形成合理的自我评价,也就对自己在所处环境中的地位与角色不能正确的认识。因此,在具体的交往活动中便出现了各种“交往不适症”或“交往综合症”。经历各种酸甜苦辣的心理感受,给他们留下一些阴霾;严重者心灵扭曲,精神紊乱,甚至自伤或他伤,给自己、他人、社会都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

我们设计的这个小组,就是让组员在小组活动中认识自我和他人,了解和学习人际交往的原则、理念和方法,体验人际交往的感受,与他人友好互动,从而解决自身在人际交往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增强自信心和对集体的认同感和归宿感。

二、理论基础

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如果个人生理和安全的需要都得到满足了,那么就会出现感情、友谊和归宿的需要,如渴望父母、朋友、同学等对其表现爱护和关怀、温暖、信任、友谊以及爱情等。他们还渴望自己有所归属,被人认同和承认,成为集体中的一员。交往动机是个人交往行为的内部动力,是引起交往活动的直接原因,而交往需要又是交往活动的基本动力,是动机产生的基础。同时,斯普兰格(E.Spranger,1924)将青年期形容为“第二次诞生”。在这一时期,人的社会生活领域不断扩大,人际关系不断复杂起来,也开始学会深化体验人际关系的内涵,并希望能熟练掌握与人交往的艺术。美国心理学家舒茨在《人际关系三维理论》一书中,提出了人际交往的三种基本心理需求倾向是包容、情歌和控制,并在人格特质观点的基础上阐明了这种人际交往的三维倾向,呈现出主动型人格特质的行为表现和被动型人格特质的行为表现。人际交往的心理基础包括认知、情感和言行。认知是人际交往的前提,人与人的交往首先通过感知、认知、理解才能建立一定得关系。情感是人际交往的调控因素,如满意、厌恶等。言行是人际交往沟通的手段,即通过言、情、姿、行等达到交往的目的。在小组活动中,组员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注意理解和把握人际交往的相关理论,加深对自我的认识,改正自身人际交往中存在的缺点,学习并掌握一些人际交往的技巧,以提升认识,学会与人沟通,改善人际关系,表达、完善、超越自我。

三、小组设计

小组目标:提高组员的人际交往能力,建立和改善其人际关系。

小组目的:

1、引导组员认识人际交往的重要性,从而为寻求良好人际交往进行积极地自我探索和行为认知。

2、在活动过程中增强和改善组员间的沟通交流,积极运用各种交往技巧。

3、鼓励组员积极地进行良好的人际交往,在此过程中学习、反思、提高和成长。

服务对象:希望提高人际交往能力和改善人际关系的同学

小组性质:学习、发展性小组

活动次数:六次

小组人数:6-8人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沧波园校区社会工作系实验室

招募方法:

1、与之前参加过我系其他同学开展的小组活动的同学联系,邀请其中有意继续参加小组活动的同学参加我们此次的小组活动

2、在学校内张贴招募海报

3、到学生班级和宿舍进行介绍并发放宣传单页

第7篇

随着中国加入WTO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全球对建筑业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希望建筑业产品的成本逐步降低,建筑产品的质量逐步提高,建筑产品和生产过程的不确定性不断降低。与此同时,投资方希望简化建筑产品购买的组织,而又不损害其利益,并希望建筑业能提供范围更宽的服务,由此必须对不适应要求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进行改革。

2改革的方向

改革现行建筑业管理体制,加速与国际惯例接轨,加紧构造适应国际建筑市场发展需要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是当务之急。今后的改革中应该有选择地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模式,对此有以下几点建议:

(1)实行工程保险制度,建立强有力的风险约束机制。遇有国家投资的项目,由一个与投资无关而与建筑企业有关的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管理招标投标,难免产生“掏国家的钱,请自己的客”,使投资效益受到损害。当投资不力、资金无法回收时,经济赔偿也成为空谈。而保险的最大作用就是充分发挥经济赔偿的功能。工程保证担保与工程保险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已是很常见的一个规避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特别是在工程建设领域得到了极为普遍的应用。美国、拉丁美洲对公共投资项目实行强制性保证担保,保函由经批准从事担保业务的保险公司和专业担保公司出具;在日本和韩国,传统上实行的是替补承包商保证担保制度,它的特征是由竞争者来提供担保。我国目前虽然有北京、上海和深圳作为全国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改革试点城市,但我国的工程保证担保与工程保险业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制度。建立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是我国建筑勘察设计行业同国际惯例接轨以迎接“人世”的迫切需要。

(2)完善监理行业协会体系,确保监理单位“秉公执法”。现阶段监理费用一般是从甲方手中得来,监理单位自然在许多地方都要迁就甲方,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影响了监理单位的中立地位,使监理单位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可以考虑让甲方将监理费用交给第三方———监理行业协会,再由监理行业协会对工程的监理情况考铰后,将监理费用转交给监理单位。目前我国尚未形成自上而下的完善配套的监理行业体系,包括国家监理法规、管理制度、机构设置、工程程序等,即在监理行业的系统化、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等几个重要方面与国外监理相差甚远。如监理市场,缺乏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的愉悦环境,存在着地区保护、违规交易、行政干预等不良因素,监理深度远未到位,当前现场监理普遍还在以质量控制为中心这一低水平阶段徘徊,不早日突破这一步,我们的监理业就很难适应建筑业国际化的需要。

(3)精简不必要的机构,降低工程建设成本。如工程项目的三控制,本应是监理单位的职能,却又有建设项目经理的管理班子参与其中,这种“越俎代庖”行为不仅阻碍了工程项目的有效管理,而且增加了多余的管理机构,势必在工程成本中多出一部分管理费用。建议这部分多余的管理班子应予撤除。

(4)健全建筑法规体系,成立建筑法院以及建筑执法队伍。我国的建筑业必须关注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需求变化的动向,逐步引进新的建设模式。与此同时,为适应项目管理模式的变化,需要尽快制订我国自己的冈FIDIC条软和NEC条款,建立健全我国的建筑法规体系,以规范建筑市场,促进与国际惯例的接轨,提高我国建筑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与此同时,建筑法院及专门的建筑执法队伍也应尽早成立和组织起来,这支队伍必须是建筑业的专业人员,由于建筑业的特殊性,非专业人员是很难做到高效、正确执法的。

3工程项目管理新模式的提出

结合以上已述及思想,在借鉴国外做法的基础上对现行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提出了改进与创新。这种模式有以下几个特点:

(1)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主体有所变动这种模式取消了建设项目经理班子,增加了监理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投资方不必通过项目法人,而是直接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设计、施工过程进行监管。这样,各主体在更大程度上以经济手段来相互约束,减少了行政化色彩。在施工现场,只有施工方与监理方负责进行工程管理,改变了多头指挥的现状,并节约了工程成本。(承包单位包括设计承包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等,监理行业协会则是为促进整个中国的监理事业而组成的行业性社会机构)。

(2)监理费用的获得方式有所改进。投资方先将监理费用交给监理行业协会,监理单位的费用由监理行业协会处获得。行业协会的监理费中转作用消除了投资方与监,理单位之间的明显的雇佣关系,相对于现阶段管理模式而言,监理单位较容易保持中立,有利于“秉公执法”,确保工程项目的正常实施。

第8篇

旅游产业是我国新兴产业之一,旅游投资是发展旅游产业的途径之一,本文以规范性研究方法为主,通过查阅资料结合事实现状对旅游业投资业进行认识和理解,结合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的基本理论,对旅游投资项目存在的内控风险展开研究,梳理出目前旅游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内部风险,通过层层推进,最终提出对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的风险控制措施及建议。通过本文的叙述,我相信对投资企业开展业务能起到一定的风险提示作用,同时,能为旅游投资企业就加强内控建设、重视风险防范起到一定的帮助。

二、推动旅游产业对经济发展的意义

推动旅游产业的发展,首先,能够推动GDP的增长,拉动拉动消费,增加旅游总收入,实现强省富民的愿望;其次,旅游业能够直接、间接的吸收大量人员实现就业,局部解决了就业压力带来的社会问题;再次,对部分拥有旅游资源但物产不丰富的地区可以通过发展旅游业来实现人民富裕的目的。综上所述,发展旅游业意义巨大。

三、旅游投资企业运作中的风险描述及成因分析

(一)旅游投资运作中风险描述

旅游投资是一项经济活动,在投资运作中必然处处存在风险,投资风险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具体的说,经营风险主要表现在以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组成的社会因素,以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组成的法律因素,以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组成的安全环保因素,以市场环境、产业政策、资源供给等组成的人为环境,以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组成的自然环境因素,以经营方式、资产管理、项目管理、业务流程等组成的管理因素;财务风险主要表现在经济形势、融资环境、利率波动等经济因素和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债务结构、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本文分析风险成因的重点在投资项目的开始阶段,将侧重分析的是投资前期存在的内部风险成因。下面,我将投资立项、决策和投资资金的内部风险成因进行详细的分析,

(二)旅游投资运作中内部风险成因分析

1、投资运作中内部风险成因

内部风险,指来自企业内部的条件对企业有重大影响的不确定因素。下面我将从企业的内部决策控制、战略把控等五个方面来分析投资运作中内部风险的成因。

(1)决策权限对投资决策风险的影响。决策权限的界定对企业来说是内控风险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等,应当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对“三重一大”的要求执行,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具体标准由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对于投资企业而言,投资决策属于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投资决策通过集体决策的方式可以集思广益,充分考虑投资利弊,有效避免“一言堂”、“一支笔”现象,避免个人投资喜好导致投资失策;同时,可以使决策参与者对决策责任的承担有明确的认识,避免投资失误可能出现的责任推卸现象。

(2)发展战略的把控对立项风险的影响。发展战略是企业决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衡量标准,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至于迷失方向的标杆。如果企业缺乏明确的发展战略,那企业就将会盲目前进;如果企业战略实施不到位,会导致企业难以形成竞争优势;如果战略过于保守,会导致企业发展缓慢,错失市场良机;如果战略过于激进,则会偏离主业,导致盲目扩张;如果战略因主观因素频繁变动,会导致资源的浪费。因此,旅游投资企业首先应该制定一个突出主业、发展方向明确的发展战略,在投资过程中,应该紧紧围绕发展战略实施投资活动,把控好发展战略,在投资立项时才能明确投资方向、突出主业,避免盲目夸张、偏离主业,造成投资资金的浪费和损失,避免因资金的浪费导致企业的生存危机。

(3)投资标的物估价准确性对决策风险的影响。在进行旅游投资项目时,有时是以并购的形式来实现的,那么并购标的物的估价是否准确将直接影响投资的决策。以并购形式实现投资,可以快速的实现对投资区域旅游资源的掌控、快速的提高对市场的控制能力,可以突破行业壁垒和规模的限制,可以降低经营风险,因此,并购也是旅游投资企业实现投资的一个重要途径。对于投资者而言,支付对价的方式及数量直接取决于资产评估的结果,因此,标的物评估的准确性也将直接影响投资决策,形成投资风险。标的物估价过高,会导致投资者支付过高的对价;标的物估价过低,会使被投资方收到过低的对价;无论估价过高或者过低,都将导致投资与被投资其中一方资产的流失。

(4)投资资金的资本结构对筹资成本的影响。投资,肯定是离不开资金的,在投资立项和决策完成后,实现投资一般是需要实实在在的资金进行投入的。投资立项和决策只是投资的开端,实现投资过程中的风险成因也是不容忽视的,其中以资金风险尤为突出。

投资资金的来源可以分为自有资金和非自有资金,自有资金投资风险及成本都相对较低,但对投资方来说需要雄厚的资金实力,非自有资金投资风险及成本都较自有资金高,但是对投资方来说能迅速筹措到大量资金实现投资。

目前,取得非自有资金的渠道较多,手续较为简单的主要是信贷融资,该方式取得融资手续较为简单,融资成本较为固定,但融资成本较高;此外,常见的融资方式还有发行股票、发行债券,这两种融资方式对企业来说要求较高,手续复杂,但融资成本较低;另外,在筹资方面还可以考虑寻求共同投资伙伴,这样既能快速筹措资金,融资成本也较低,但是会减弱对被投资项目的控制力。在筹资投资资金过程中,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进行融资,必须首先考虑的是综合融资成本,如果融资成本高于投资收益,那么投资对投资者来说就毫无意义,投资产生的风险将无法弥补。

(5)被投资方的财务、经营等情况对资金安全的影响。对于资金的投入方不仅仅只是需要筹措资金,还要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进行监控,最大程度的把控好资金风险。

在投资项目实现投资后,关注被投资方就是关注投资项目的风险和收益。项目投资可以通过项目部门、或者成立项目公司对项目进行管理,财务核算、经营业绩也可以以项目为单位进行,关注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就可以间接了解投资项目的状况,控制好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资金拨付时可以根据投资项目进度分批次支付投资款项,款项拨付后加强监管,保证资金的使用均用于投资项目的建设,保障每笔资金都在监管下合理使用,规避资金风险。

四、有效防范控制风险的措施及建议

上述分析了旅游投资项目从投资立项、决策、资金筹措及使用过程中的内部风险成因,下面就以上成因提出一些防范措施及建议。

(一)内部风险防范的措施及建议

1、做好财务预测分析,防范决策财务风险

在投资项目做出决策前做好财务预测、分析工作,从财务角度规避决策风险。财务预测及分析可以为项目投资者提供主要的决策依据,为选择最优化项目实施方案提供依据,为项目投资各方友好合作提供基础,为企业制定适宜的资金规划提供依据。

通常对投资项目进行财务预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对投资项目的获利能力进行预测。投资的目的自然是为取得投资收益,预测项目的获利能力就能预测项目是否能获得投资收益、项目投资完成后投资回收期的估计,是企业进行项目投资决策的首要内容。

(2)对投资项目运营能力、发展能力进行预测。对于投资项目该能力的预测可以通过参考相似或相近企业的相关数据,综合分析投资项目,通过财务分析手段来预测投资项目未来运营能力和发展能力。该预测可衡量投资项目的未来价值,决定投资额的控制。

(3)对影响投资项目的不确定因素进行预测。从财务的角度对不确定因素进行定量的风险分析,从市场的角度对不确定因素进行定性的风险分析,将不确定风险纳入风险评估体系来预测风险对投资项目的影响程度,为项目可能存在的不确定风险做好风险预警。

(二)完善决策程序,防范决策失误风险

企业内部在内控体系中明确决策权限及责任,做到权责一致,禁止越权,降低决策失误风险。旅游投资项目的决策企业内部应有一个严格的决策流程,一般而言投资决策对企业来说属于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应该按照“三重一大”的决策要求“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明确责任权限和决策流程,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人或各责任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做到权责一致,禁止越权,降低决策失误风险。

(三)以企业战略为准则,防范盲目投资风险

以发展战略为投资立项准则,突出主业,避免盲目扩张。企业制定的发展战略应明确企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从而使企业找准市场定位。旅游投资企业发展战略一旦制定,就应紧紧围绕发展战略开展投资业务,投资立项时必须以发展战略为立项准则,不可偏离主业,盲目扩张必将会给企业带来沉重的负担。旅游业,包括住、吃、行、游、娱、购六要素。旅游投资企业在制定发展战略时不可能也没必要将住、吃、行、游、娱、购都囊括在投资主业中。非核心内容在项目投资时确实有必要配套的,可以考虑采用外包的形式来实现。如商业购物在旅游景点的投资中就可以通过外包来实现二次消费取得投资收益的目的,所谓将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做,这样既能突出主业,又能提高投资效率。

(四)准确评估标的物,防范资产流失风险

聘请信誉较高、业务较强中介对投资标的物评估,避免资产流失。投资标的物的估值是否准确关系到在投资过程中是否会出现资产流失现象,对投资经济活动是不利的。资产的评估目前均是由独立的第三方来进行的,为保证标的物评估的准确性,在聘请资产评估机构时应聘请信誉较高、业务较强的中介机构,同时对评估机构进行监督,确保标的物评估公平、公正、合理。

(五)资金结构多元化,防范资金成本风险

拓宽资金筹措渠道,资本结构多样化,必要时寻求投资合作者,降低融资成本。在现在这个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资金的筹措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传统的信贷融资、有股权融资、有债券融资,无论什么样的融资方式和组合都要考虑融资成本及自身的偿债能力,在融资成本过高甚至是无法融到投资资金时,可以考虑寻求投资合作者,这样虽然会丢失部分投资项目的控制权,但是能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好的投资项目依然还能在自己的掌控中。

吉利并购沃尔沃就是一个通过寻求合作伙伴,四处募集资金完成“蛇吞象”投资的成功例子。2009年7月,福特通过了吉利递交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标书,约定吉利以高达18亿美元(当时相当于122亿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沃尔沃。如此高额的并购资金从何而来呢,吉利采取了不断寻求合作伙伴的方式最终解决了收购沃尔沃的资金问题。早在2007年,李书福就开始为并购沃尔沃做准备,首先,他将吉利集团多年赚取的利润存了起来,没有用于吉利的再投资,在2009年时攒下了41亿元人民币,这41亿元通过吉利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吉利凯盛投入到了新公司北京吉利万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万源”),吉利万源的另一股东大庆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了30亿元人民币,那么吉利万源实收资本就达到了71亿元人民币。之后,吉利万源又与上海嘉定区政府下属的嘉尔沃公司合作成立了上海吉利兆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兆圆”),吉利万源出资71亿元人民币,嘉尔沃公司出资10亿元人民币,吉利兆圆实收资本到达了81亿元人民币。同时,吉利还取得了建设银行2亿美元(13.5亿元人民币)贷款,福特方面2亿美元(13.5亿元人民币)卖方融资,上述资金合计108亿元人民币,基本解决了并购资金的来源。吉利通过合作再合作的方式不但解决了资金的来源问题,同时有效降低了融资成本,以41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为基础撬动了100亿元人民币的投资项目,实现了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投资奇迹。

(六)监督资金使用,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监督被投资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可以根据不同类型的投资项目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投资离不开资金的使用,资金流出形成企业资产,在此过程中容易产生资金使用的风险,因此,为防范资金流动过程中的风险,就要对投资用资金进行跟踪管理。

第9篇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 BT融资 竞争性谈判

政府投资项目指的是以政府部门为主体建设的投资项目,通常涉及各类专项建设资金项目、财政预算资金、其他财政性资金投资以及本级人民政府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等几个方面。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指的是在固定资产投资活动中,审计机关对财物收支效益、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的独立监督行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是一种十分重要的国家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监控措施,也是我国政府监督审计系统的核心构成部分。

BT融资竞争性谈判是项目方发起的,以招标形式为基础确立投资方,再由投资方对项目工程建设和资金筹集负责,并承担全部风险,待工程竣工后对合格性进行检查,根据回购协议的签署由项目发起方接管项目,再将回购价款支付给投资方的一种融资模式。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引入BT融资竞争性谈判模式,有助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效率和建设效率的提高,明确责任与权利、共享利益和分散风险,最大限度减轻政府部门的财政支付压力,实现多元化的投资目标。

一、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竞争性谈判常见问题

第一,利用“BT 项目授权”对投资主体进行随意确定,随意设置业绩,为特定主体设置准入条件和门槛,私下谈判或接触,未严格执行阳光谈判规定,其主要原因在于,BT融资竞争性谈判的基本原则为“公正、公平、公开”,即为所有具备投标资格的主体提供谈判机会。在BT融资竞争性谈判中创造一个公平、公开的竞争氛围,避免发生腐败现象和片面性、盲目性,对于银行授信额度、银行资信等级、承包商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严格审查,直接授权。

第二,规范谈判程序,建立谈判小组,避免发生“只判不谈”和“只谈不判”等问题。有些项目业主单位在选派几位专业人员建立谈判小组后,随机通知单位派员参与,谈判时未能严格执行谈判成粗和谈判规定,未能做到严格监督有关人员谈判的实质内容和基本程序,对于谈判方法、工程技术、法律、管理和经济等方面的影响因素未能充分考虑,且缺乏规范性的谈判资料。

第三,在BT融资竞争性谈判投资方确定过程中,未能严格执行全部程序,邀请招标化。其主要原因在于,邀请招标和BT融资竞争性谈判混淆不清,未严格挑选投标方,降低谈判的规范性。竞争谈判和邀请招标之间的差异表现在项目价格、谈判对象数量、工作流程等几个方面。从实际的工作流程来看,竞争谈判的基本环节包括确定成交供应商、最终承诺报价、点评、变动、澄清、谈判、召开谈判小组预备会、组成谈判小组、邀请谈判对象、制定文件等。而邀请招标的基本环节包括签订合同、定标、评标、开标、投标、发邀请书等。

第四,缺乏适当的BT融资竞争性谈判程序制度与法律依据。其基本原因在于,《政府采购法》仅仅在服务、工程、货物采购的程序、范围和方式方面对BT融资竞争性谈判进行了规定,但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仍然不十分完善,特别是未明确规定BT融资施工招标和工程施工、设计、勘察等方面的招标程序与方法。

二、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竞争性谈判的改进措施

第一,提高谈判过程规范化程度,实现阳光谈判。一方面要从项目的基本特征出发,构建包括谈判、工程技术、法律、管理、经济方面专家在内的谈判小组,并组件包括监察人员和审计人员在内的监督小组,由监督小组对谈判的实质内容、程序和基本国策进行审核和监督,以提高BT融资竞争性谈判过程的规范性。另一方面,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经“BT 项目授权”对投资主体进行确定,BT承包商的主要确定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或公开招标,BT承包商应同时具备较强的施工能力和较强的投融资能力。

第二,加大BT融资项目审计力度,尤其是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在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和固定资产投资发展过程中,政府投资监督和审计部门发挥出了重要作用,主要表现为:BT融资项目审计力度的增强有助于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总效益;有利于完善和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机制和风险约束机制;能够避免政府投资建设资金浪费现象,节约政府投资资金量;对整个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起到促进作用,避免发生商业贿赂现象。

第三,促进BT 融资施工招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BT 融资竞争性谈判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确定合法程序和适用范围。竞争性谈判制度体系的建立完善,有助于提高有关操作的规范性,保证竞争性谈判程序的进一步健全,促进我国管理、技术、建筑、金融、法律等方面综合人才库的建立。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只有对政府投资项目和制度建设进行规范化管理和跟踪审计,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引入BT融资竞争性谈判,才有助于资金应用效率的进一步提高,节约政府投资资金,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规范化程度。

参考文献:

[1]闵红.对政府投资代建项目采用BT融资建设管理的探讨[J].招标投标,2008,1(9):58-60

[2]黄俊,俞贤畅,罗新斌.BT模式在旧城改造安置房建设工程中的应用[J].建筑经济,2009,1(1):33-35

第10篇

企业进行资本运营,不仅要重视有形资产,而且妥善于对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价值化、资本化运作。一般来说,名牌优势企业利用无形资产进行资本化运作的主要方式是,以名牌为龙头发展企业集团,依靠一批名牌产品和企业集团的规模联动,达到对市场覆盖之目标的。

二、特许经营融资策略

现代特许经营的意义已超越这一特殊投资方式本身,并对人们经济和文化生活产生重大的影响。特许经营实际上是,在常见的资本纽带之外又加上一条契约纽带。特许人和受许人保持各自的独立性,经过特许合作共同获利。特许人可以以较少的投资获得较大的市场,受许人则可以低成本地参与分享他人的投资,尤其是无形资产带来的利益。

三、交钥匙工程策略

交钥匙工程是指,跨国公司为东道国建造工厂或其它工程项目,当设计与建造完成并初步运转后,将该工厂或工程项目的所有权和管理权的“钥匙”,依照合同完整地“交”给对方,由对方开始经营。

交钥匙工程是在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向发展中国家投资受阻后发展起来的一种非股权投资方式。另外,当它们拥有某种市场所需的尖端技术,希望能快速地大面积覆盖市场,所能使用的资本等要素又不足时,也会考虑采用交钥匙工程方式。

四、回购式契约策略

国际间回购式契约经营,实质上是技术授权、国外投资、委托加工,以及目前仍颇为流行的补偿贸易的综合体,也被称为“补偿投资额”或“对等投资”。

这种经济合作方式,一般说来是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向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输出整厂设备或有专利权的制造技术,跨国公司得到该企业投产后所生产的适当比例的产品,作为付款方式。投资者也可以从生产中获得多种利益,如:机器、设备、零部件以及其它产品的提供等。

五、BOT融资策略

BOT(建设—运营—移交)是一种比较新的契约型直接投资方式。

BOT中的移交,是BOT投资方式与其它投资方式相区别的关键所在。契约式或契约加股权式的合营,指投资方大都在经营期满以前,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及分利方式收回投资,契约中规定,合营期满,该企业全部财产无条件归东道国所有,不另行清算。而在股权合资经营的BOT方式中,经营期满后,原有企业有条件地移交给东道国,条件如何,由参与各方在合资前期谈判中商定。独资经营的移交也采用这种有条件的移交。

六、项目融资策略

项目融资是为某一特定工程项目而发放的一种国际中长期贷款,项目贷款的主要担保是该工程项目预期的经济收益和其它参与人对工程修建、不能营运、收益不足以及还债等风险所承担的义务,而不是主办单位的财力与信誉。

项目融资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无追索权项目融资,贷款人的风险很大,一般较少采用;二是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有追索权的项目融资,即贷款人除依赖项目收益作为偿债来源,并可在项目单位的资产上设定担保物权外,还要求与项目完工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当事人提供各种担保。各担保人对项目债务所负责任,以各自所提供的担保金额或按有关协议所承担的义务为限。

七、DEG融资策略

德国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DEG)是一家直属于德国联邦政府的金融机构,其主要目标是为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发展中国家及中、东欧的体制转型国家的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帮助。

DEG的投资项目必须是可盈利的,符合环保的要求,属于非政治敏感性行业,并能为该国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DEG的投资对象须具有专业化的管理,没有行政干预,管理层在相关行业至少有5年的经验。其总资产大致应大于1000万德国马克,并小于50亿德国马克,且在前两年盈利,有留存利润,并且营业利润(净收入/销售额)应大于5%。

八、申请世界银行IFC无担保抵押融资策略

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IFC),采用商业银行的国际惯例进行操作,投资于有稳定经济回报的具体项目。现在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开展工作,即向企业提供项目融资、帮助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及向企业和政府提供咨询和技术援助。IFC通过有限追索权项目融资的方式,帮助项目融通资金。IFC通过与外国投资者直接进行项目合作、协助进行项目设计及帮助筹资来促进外国在华投资。

九、融资租赁策略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及提供的规格,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一项供货合同,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在与其利益有关的范围内所同意的条款,取得工厂、资本货物或其它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并且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授予承租人使用设备的权利。

融资租赁集融资融物于一身,是一种采用融物形式的融资方式,具有浓厚的金融业务色彩,因而被看作是一项与设备有关的贷款业务。十、成立财务公司策略

根据我国的现行金融政策法规,有实力的企业可以组建财务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一种,可以发起成立商业银行和有关证券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申请人必须是具备一系列具体条件的企业集团。

财务公司可以经营:吸收成员单位的本、外币存款,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成员单位发放本、外币贷款,对成员单位产品的购买者提供买方信贷等,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财务公司具体条件,决定和批准的业务。

十一、产业投资基金策略

投资基金是现在市场经济中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最早产生于英国,发展于美国。目前,全球基金市场总值达3万亿美元,与全球商品贸易总额相当。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利用境外投资基金已成为我国利用外资的一种新的有效手段。

投资基金的流通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基金本身随时赎回(封闭型基金);另一种是在二级市场上竞价转让(开放型基金)。

十二、重组改造不良资产商业银行策略

银行在我国可以算是特殊的政策性资源,企业完全可以抓住机会以银行资产重组的形式控股、兼并、收购地方性商业银行。银行资产重组,根据组织方式和重组模式的不同,可分为政府强制重组、银行自主重组;重组的措施可以是资产形态置换和现金购买。总之是力求控股银行,对控股银行进行股份制再改造,申请上市和开设国内外分行,筹措巨额资金以支持业内企业的发展,形成实质上的产业银行。

十三、行业资产重组策略

资产重组是通过收购、兼并、注资控股、合资、债权转移、联合经营等多种方式,对同行业及关联行业实现优势企业经营规模的低成本快速扩张,并迅速扩大生产能力和市场营销网络。

十四、资产证券化融资策略

资产证券化是传统融资方法以外的最新现代化融资工具,能在有效地保护国家对国有企业和基础设施所有权利益和保持企业稳定的基础上,解决国有大中型企业在管理体制改革中面临的资金需求和所有制形式之间的矛盾。

资产证券化能将流动性差的资产转变为流动性高的现金,并将未来预期的资产收益转变为当前实现的现金收入,通过资产负债表外融资改善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同时,利用资本市场、破产隔离和信用增级等措施,解决中国引进外资方面的问题,特别是使用增级技术更适合中国现状。

十五、员工持股策略

目前我国股份公司发行新股,为了反映职工以往的经营成果,可以向职工发行职工股。该公司职工股的数额不能超过发行社会公众股额度(A股)的10%,且人均不得超过5,000股;这部分公司职工股从新股上市之日起,期满半年后可上市流通。在公司上报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材料时,必须报送经当地劳动部门核准的职工人数和职工预约认购股份的清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进行核查,以后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时有可能不再安排公司职工股份额。

结合国外ESOP职工持股计划的成功之处,我们提出几个较为现实可行的职工持股方案:

第11篇

关键词 投资项目 投资决策

1 投资项目评价常用的经济评价指标和方法

1.1 净现值和净现值法

净现值是反映投资方案在计算期内获利能力的动态评价指标,净现值是指同一个预期的基准收益率或折现率ic,分别把整个寿命期或计算期内各年所发生的净现金流量折现到建设期初的现值之和。表达式为: NPV=■(CI-CO)t(1+ic)-t(1) 式中:NPV表示净现值,CI表示现金流入,CO表示现金流出,n表示寿命期或计算期,ic表示基准折现率或基准收益率。 净现值法的判别基本步骤可分为如下进行:

(1)进行绝对效果检验,即考察各个方案自身的经济效果。分别按(1)式计算各个方案的净现值,剔除净现值NPV

(2)进行相对效果检验,即考察哪方案最优,对所有净现值NPV≥0的方案进行比较其净现值,根据经济效益最大化原则即净现值最大的方案为最优方案。

1.2 净年值和净年值法

净年值是以基准收益率或折现率将项目计算期内净现金流量等值核算的等额年值,净年值是反映项目或投资方案在计算期或寿命期内的平均获利能力的指标。其表达式为: NAV=[■(CI-CO)t(1+ic)-t]·(A/P,ic,n)(2) 式中NAV表示净年值,CI、CO、ic、t、n同净现值法式中符号,(A/p,ic,n)表示资本回收等数。

净年值法判别的基本步骤为:

(1)进行绝对效果检验,即考察各个方案的经济效果,分别按(2)式计算各方案的净年值,剔除净年值小于零的方案,保留净年值NAV≥0的方案。

(2)进行相对效果检验,即考察哪方案最优,对所有净年值NAV≥0方案。

进行比较其净年值,根据经济效益最大化原则,选择净年值最大的方案净年值因反映的项目在计算期内每期的等额超额收益,因净年值法多用于项目期不等的多方案的选优中。

1.3 内部收益率和内部收益率法

内部收益率实质就是使投资方案在计算期或寿命期内各年净现金流量的现值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一般情况,即净现值为0的收益率,其表达式为: NPV(IRR)=■(CI-CO)t(1+IRR)-t=0 式中:IRR表示内部收益率,CI,CO,t,n同上。

内部收益率法的判别步骤为:

(1)计算各投资方案的内部收益率,剔除内部收益率IRR

(2)将保留的投资方案依次计算各方案间的差额内部收益率(方法同计算内部收益率相同,只是把两方案之间各年的净现金流量差额数看成一新方案进行计算内部收益率),凡差额内部收益率大于基准收益率者,即舍弃投资较小的方案而保留投资大的方案,反之,舍大保留小的。

(3)将保留的方案分别与其它方案按步骤(2)进行比较,最后保留方案为最优方案。

1.4 费用现值、费用年值和最小费用法

费用现值是指同一个预期的基准收益率或折现率ic,分别把整个寿命期或计算期内各年所发生的净现金流量中支出部分折现到建设期初的现值之和。其表达式为: PC=■COt(1+ic)-t 费用年值是以基准收益率或折现率将项目计算期内净现金流量中支出部分等值核算的等额年值。其表达式为: AC=■COt(1+ic)-t·(A/P,ic,n) 式中:PC表示费用现值、AC表示费用年值,CO、ic、t、n、(A/P,ic,n)同净现值法式中符号符号同前。 最小费用法适用于项目所产生的收益相同,或收益难以用货币直接计量,这时计算可以省略现金流量中的收入,只计算支出,它包括费用现值法和费用年值法。费用现值法是净现值法的一种延伸,方法同净现值,只不过仅计算各方案中的费用而已,再以费用现值最低的方案为最佳方案,计算式同净现值法计算式;费用年值法通过计算各方案的等额年费用并进行比较,以年费用最低的方案为最优方案,其方法同净年值法。

1.5 投资回收期和动态投资回收期法

投资回收期按是否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可分静态和动态投资回收期,在技术经济效果评价中,一般都要考虑资金时间价值,通常应用较广的是动态投资回收期法,动态投资回收期法是计算从项目投资之日起,用项目各年的净收益的现值将全部投资的现值收回所需的期限,以收回全部投资所需时间长短来判断投资项目风险大小的方法。其表达式为: ■(CI-CO)t(1+IRR)-t=0 Pt表示为投资回收期CI,CO,t,ic同上 投资回收期法是来判断项目风险大小的方法,投资回收期越长,投资者对未来所能把握的信息就越小,风险就越大,因此对于投资者而言,风险越小越好,即投资回收期越短越好。

2 投资项目评价应注意的问题

2.1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中要对项目现金流量的进行动态测算

投资项目的动态经济评价都是基于项目现金流量来测算的。一个投资项目从立项到项目寿命终结一般都要经过较长的投资和收益期。项目的现金流量根据发生的时间阶段不同分为初始流量、营业流量和终结流量三部分。其中,初始流量因其发生的时间阶段比较前,一般在估测时偏差较小;终结流量虽发生的时间阶段较远,但其现金流量较小,贴现后对整个项目的影响不大;关键在于营业流量的测算。营业流量也称营业净流量,它是项目建成后在漫长的收益期内的现金流入量扣除现金流出量之后的净额,是按计息期分期测算的。从经济分析来说,要求项目收益期的营业现金净流量的现值能完全弥补投资额的现值,并有余额,才是可行的项目。

当然,实践中完全可能出现相反的情况,即企业的经营形势向着收入增加、成本降低的方向变化,使一些原来认为不可行的项目实际上却有利可图。但是,从会计学的"谨慎性"原则来说,做财务预算时应该把收入尽可能估计得保守些,而把成本费用尽可能地预算得全面充分些,以最大可能地增强风险承受能力。会计年度财务预算尚且如此,对于长期投资项目的经济评价来说,就更应该遵循这一原则,才有可能避免投资失误给企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2.2 投资项目评价要对项目折现率进行动态估计

在采用贴现技术对投资项目进行动态经济评价时,折现率的估计对企业来说是一个非常复杂且十分重要的问题。折现率的选用,实践中常用的折现率一般有三种:一是采用银行贷款平均利率作为折现率,这是投资项目获利水平的下限标准;二是以行业平均利润率为折现率,体现了本行业投资利润率的标准。若低于这一标准,即使投资项目不亏本,也会使行业平均利润水平下降;三是以企业的平均资金成本为折现率,说明项目的资金利润率若不能高于企业的资金成本,实际上是无利可图的。因此,在采用内部收益率作为投资项目的经济评价指标时,常用这三类利率指标作为基准指标与项目的内部收益率进行对照比较。

2.3 投资项目评价要注意对企业内外环境进行分析

(1)投资项目经济评价要准确掌握企业内部真实的历史资料。企业为求发展而进行项目投资,其经济可行性评价最为根本的依据是企业的历史资料,历史资料的积累又靠企业日常的基础管理工作。企业改制后,决策者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基础管理是企业生存之根本,基础管理的好坏决定着历史资料是否真实可靠,历史资料是否真实可靠又直接影响投资项目能否正确决策,进而影响企业能否把握发展机遇。在这个价值链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给企业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要求企业对以往的经营状况做出准确无误的定量描述应该是现代企业管理起码的要求。因此,狠抓基础管理,确保历史资料的真实性,是正确进行投资决策的基本前提。

(2)投资项目经济评价要及时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国内外经济信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出台和变动,利率、汇率、大宗物资指导性价格等经济调控手段的利用和变动,都是企业无法驾驭的,却又是与企业命运密切相关的重要因素。企业的决策层必须认真学习、研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了解经济调控手段的变动规律,掌握宏观经济周期及产品寿命周期等经济知识,把握国内外相关资源价格变动和金融市场利率变动的一般规律,更全面的掌握信息和利用信息。唯有如此,企业才有可能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相对准确地选定适用的折现率进行投资项目经济可行性的动态评价。

(3)投资项目评价要准确把握市场情况。市场是企业赖以生存的环境,企业对自身环境了解程度便成为企业能否取胜的关键。我国大量的中小型企业目前对市场的了解仍然处于起步状态,中小型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取胜,必须要在市场调研和市场预测方面加大投入。从市场调研的范围来说,不仅要调研分析同类产品市场,还要考虑相关产品和替代产品的市场情况;从市场调研的时间来说,既要了解市场的过去和现状,更要掌握市场的发展趋势,用动态的观念、动态的方法搜集动态的市场信息;从调研和预测的方法上说,要用科学的手段,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动态的市场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和运用。这样,企业在进行投资项目经济可行性评价时,才能科学、客观、准确地测算项目未来的收入、成本、利润及现金流量,才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对投资项目进行科学的经济评价。

参考文献

1 陈玲.投资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2 刘晓君.工程经济学[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

第12篇

关键词:药品生产企业;财务;控制管理

企业财务内部管理的含义是,在企业的各项资金流通的过程中,对于内外部等各种条件做到最大限度的控制。如果药品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则会出现企业财务风险。在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药品企业迅速崛起,竞争激烈,财务不稳定将使得药品企业失去市场竞争力,后果十分严重。因此进行财务内部的控制管理,对于药品生产企业的稳定运营和发展十分重要。

一、药品生产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工作重要性

、我国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财务内部控制管理主要是从资金控制、债务控制、盈利控制、经济效益控制等方面进行。同时,根据财务不稳定现象出现的各种起因,可以分为投资不稳定、资金回收不稳定、筹资不稳定等,对于不同的不稳性原型,企业采取的解决办法也不尽相同。对于筹资稳定性而言,主要是由企业高层的经营观念、投入资金方式、盈利方式决定的。一些企业的资金来源过于复杂,为药品企业的财务情况造成了不稳定性。盲目的进行资金的筹备,会使得企业的债务产生高额的累积。对于企业的发展十分不利。有些企业在进行项目投资时,由于没有现实考虑充分,资料没有完全掌握,准备工作不充分,市场需求度没有全面考察,导致投资的资金无法收回,这种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失误也会造成公司的发展受到阻碍。就药品生产企业的现状来看,除了企业内部主要存在的筹资问题、投资风险等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问题。也有外界竞争压力过大导致企业进行不理智竞争的问题。药品市场的竞争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越发激烈。为了开拓更大的药品销售量,在竞争中占有更大的销售市场,赊销这一种销售方式被越来越多的药品生产企业所采用。这种投资方式对于药品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十分的不利。由于这种投资方式投资风险大、不确定因素多并且资金回收较慢,很容易导致公司的资金周转出现问题。资金周转的相对不流通会降低医药生产企业的运营能力、债务偿还能力、新产品开发能力等等。特别是新产品研发能力的受阻将导致公司的发展受到十分大的阻碍。

二、药品生产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常见问题

(一)缺乏财务内部控制管理意识

在我国目前大多数的药品生产企业中,对于财务内部控制管理的意识也只停留在根据以前积累的经营经验进行直觉性的分析的阶段上。虽然,一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具备了财务分析部门以及财务内部控制管理部门,但是真正实施工作的效率性和工作成果的效果性不尽人意。甚至有些药品生产企业的财务分析企业以及财务内部控制管理部门成为了公司中的“闲职”,根本没有发挥自身应有的效果。另外,一些药物企业根本没有建立财务分析部门以及财务内部控制管理部门。对于药品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工作进行的重要性明显没有充足的认知。使得企业缺乏财务管理机构,做不到财务管理的可控性、有序性。

(二)存在经营收入风险

我国的药品生产企业的发展时间较为短暂。药品的开发能力不足,一般情况下,药品企业主要将公司的精力集中投入在药品销售上,对于新药品的研发的资金投入相当不足,这一点与国外先进的药品企业发展模式相比较,我国药品生产企业的竞争力明显不足。当市场对于药品出现新型需要时,我国药品生产企业的竞争力明显较弱,因此不能够进行有效的盈利,使得经营收入出现风险,财务内部控制状况出现不稳定性。

(三)药品市场形势估计不足

从药品销售的角度看,药品生产企业一般是通过市场的所需量和市场份额进行估算,二合进行原材料和药品的储备。并且根据药品市场价格进行对于药物储备量和药物销售量的调控。如此一来,当药品的市场需求量增高的时候,药品生产公司可以适当的提升药品出售价格进行出售,从而使得药品生产公司获得更好的利润。但是如果药品的市场需求量降低,药品生产公司所储备的药品则会出现大量的囤积,对于公司的资金的流通和运转十分的不利,会使药品公司的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出现失误。

三、良好药品生产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方法

(一)建立财务风险控制机构

财务风险控制机构的建立将有效的帮助药品生产企业及时的对于财务进行内部控制,对于财务内部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的解决办法。建立专门的机构,独立的对于整个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财务监控,确保对于要药品生产企业的财务内部进行精确、有效、及时的控制。

(二)加强对于研发新型药品

我国很多药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药品的专利,都属于其他国家。因为我国药品生产企业自身研发力的不足,导致大量的资金因购买国外专利而外流。我国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将目光放得更加长远,加大对于药品研发部门的投资,提高企业的竞争实力,才能使得我国的药品生产企业获得更高的经济收益,从而获得更好的发展。

(三)加强控制投资风险

很多药品企业为了在市场获得更好的竞争力,其投资范围十分的广泛,这种竞争方式会加大企业内部的财务风险。因此企业应当加强对自身的投资风险的控制,在进行投资之前必须对于被投资方以及市场需求份额有一个明确的信息掌握。才能保证投资的有效回收,从而保证药品生产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有序性。

四、结束语

浅析药品生产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分析药品生产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工作重要性,发现药品生产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常见问题,提出良好药品生产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方法,从而使得我国药品生产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更加顺利的进行,药品生产企业获得更好的发展。

作者:刘丹 单位:北京朗依制药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付杰.制药企业存货管理内部控制研究[D].云南大学,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