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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消防工程市场现状,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城市消防工程;公共产品;公共事业项目预算
作者简介:李秀红,女,吉林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F06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309(2008)12-0056-03
一、引言
据有关资料显示,自上世纪80 年代以来,我国城市火灾情况已经呈现由一般火灾向重特大火灾方向扩展的明显态势,重特大火灾特别是人员密集的公众聚集场所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明显增多,城市重特大火灾占据了整个重特大火灾的主导地位,城市火灾损失平均占到全国火灾总损失的60%以上,有的年份城市火灾损失占到了总损失的87%。这给城市消防工程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为了应对城市消防的严峻形势,各大中城市纷纷加强城市消防工程投入,购进大量的先进消防装备,增建大量的消防站点,掀起了城市消防工程建设的。2007年3月,广州市建委会同消防、规划、国土等部门为广州消防建设进行会诊,投入数亿元在珠江新城西、黄沙等地再建设10座消防站,进一步完善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促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升级;北京市近两年陆续从德国购入4辆陆虎60雪炮车,每辆价值高达170万元,用于地铁、国家大剧院等特殊场所的保卫工作,它可以进入1000多摄氏度的高温环境下进行工作;今年,广西防城港市各级人民政府累计投入204万元购买消防车,全面推进消防部队“三基”工程建设,促使城市消防工程建设步入稳定发展“快车道”;今年7月,西安市购入数辆价值超过300多万元的消防坦克,配备给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这些城市对城市消防工程建设的大力投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是,我们也看到,无论是用消防工程经费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重,还是消防工程经费支出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这两个指标来衡量,我国政府在消防工程上的支出都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西方发达国家消防机构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平均为0.26%,如英国占0.21%,日本占0.33%,美国占0.24%。而我国消防机构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在0.056%左右。
一方面是城市消防的严峻形势,另一方面是虽然加大了城市消防工程的投入,但是却远低于国际先进水平。特殊的国情使得中国城市消防工程投入遇到的最大的挑战就是怎样利用有限的投入,满足城市消防的种种要求。如何建立
一个在现有投入情况下有效的城市消防工程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
二、公共产品与城市消防工程
一般而言,公共品是同时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和不可分性的物品。所谓非排他性,是指消费该商品的人们不能排除其他潜在或现实的消费者;所谓非竞争性,是指人们对该商品的消费不会减少能够被其他人消费的数量。公共物品当然包括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的生产。从公共品的定义出发,可以清楚地看到城市消防工程是完全意义上的公共物品。由于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由政府和市场来提供公共物品就容易产生“搭便车”现象,由于存在“市场失灵”,对公共产品的最优配置无法通过价格机制的运行或讨价还价达到。在现实中,人性是十分复杂的,在考虑公共物品的生产提供和人类需求的问题上,有一些人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出自私的一面,通过理性的计算,考察权衡各种不同的策略的收益和成本及他们可能得到的结果,来决定其策略选择,这就造成了搭便车和寻租等社会问题,严重阻碍了公共物品的高效率供给。这就意味着城市消防工程的投入不能像其他商品一样进行生产。
三、城市消防工程投入的有效性
城市消防投入的有效性就在于既可以达到规避以城市火灾为代表的灾害风险,同时又能以最低消防投入成本得以实现。“投入与产出”是一切社会生产和经济活动的基本准则,城市消防工程投入也同其它经济投入一样,同样存在产出效能且已经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现实社会中,政府和企业都是理性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它们是不同利益的主体,有着不同的利益目标,要实现自己利润的最大化。在政府和企业之间、企业和企业之间无法通过价格机制来实现均衡,要展开利益博弈,只有通过博弈才能达到政府和企业、企业和企业的利益均衡。而城市消防工程由于其公共产品的特性,使得它的有效性衡量具有自身的特点。
一方面,城市消防工程价值效益的特殊性。城市消防工程的经济活动过程必然要消耗人力、物力和财力即消防投入。那么,消防活动是否是一种纯粹的非生产活动而没有产出呢?实际上,消防活动的效果不仅表现在通过向社会提供防治火灾的安全服务,保护人民生命和社会财产,而且消防活动还直接参与了物质产品的生产及其价值创造过程。例如,一些大型石化、电力企业一般都拥有专职的企业消防队,其消防活动与企业生产劳动者同时投入同一生产过程,共同创造物质产品,其消防投入和消耗直接计入生产成本。因此,消防活动具有保护和创造社会财富的双重作用,消防活动所增加和保护的人民生命和社会财产是以实物和价值两种形式表现出来的。这些就是城市消防工程最重要的作用,是城市消防工程存在的基础。另一方面,投入主体与受益主体的分离。任何个人和企业都没有足够的实力组建整个城市消防工程系统,而且也不必要。由政府组织投资,个人和企业作为受益主体,那么投资来源必须由税收提供,这样就造成两者分离,效益最大化的衡量就非常困难。主要问题就在于政府有可能过度投入而个人和企业又有“搭便车”的动机,造成了投入与实际需要不相符合的局面,如何有效建立完善的城市消防系统是个严峻的挑战。
四、城市消防工程公共事业预算的准则
由于城市消防工程的公共产品性质,城市消防工程的投资必须由政府来完成,因此,城市消防工程的投入无疑属于公共支出预算体系,必须遵循公共事业预算的各项要求。公共支出,即国家以社会管理者身份采用公共预算拨款无偿投入方式用于维护政府活动、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发展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的支出,公共支出预算则是政府为满足社会共同需要,为社会成员提供大体均等的服务必须开支的分配计划。政府公共支出预算涵盖了政府活动的范围,反映着政府活动的方向,是调控宏观经济,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实现财政职能的主要手段。由于政府消防工程公共支出预算在管理、编制方法和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导致了对城市消防工程预算的供给范围的“缺位”、“越位”及预算约束力的弱化。要优化城市消防工程公共投入结构,硬化支出预算的约束力,必须在管理体系、计算方法及监督机制诸方面进行改革。结合我国城市消防工程建设的现状和我国政府公共事业预算的特点,建立城市消防工程的公共支出预算体系必须建立城市消防工程的公共预算的新准则。
其一,改革城市消防的预算管理体系,细化预算编制项目。可以采用分级预算等较科学规范的方式更加详细地确定和规范城市消防各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支出项目和支出的内容。更加全面地发挥财政分配资金的作用。分级预算方式是指一级预算支出按部门分类,二级预算支出科目按性质分类,再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设置三级分类支出科目。这样可以较清晰地反映出预算支出在各部门的分布,也便于财政部门对预算执行调控监督检查。
其二,采用科学规范的编制方法,提高城市消防工程预算编制的准确度和到位率。在编制城市消防工程的公共投入预算时,要摒弃基数法,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细化预算编制,将偏重于定性分析转变为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并重,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度,改变预算到位率低的情况。
其三,完善与城市消防公共支出预算体系相配套的监督机制,强化政府对城市消防公共支出预算的约束力。完善的控制监督机制是公共支出预算顺利执行的重要保障。应逐步理顺和健全以立法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及各单位内部不同层次的控制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此外,还要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加强城市消防预算执行情况的信息反馈,逐步加大社会对支出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
五、政策建议
为了提高城市消防工程的有效性,使得新的城市消防工程公共事业预算体系得以迅速有效地建立,在微观层面上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建立城市消防工程投资顾问体系。这是由于城市消防工程的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等特点决定的。消防投资顾问是指具备一定消防专业理论知识和投资实践经验的消防投资经理人。消防投资顾问是消防中介组织的一种新职业。其职责是指导企、事业单位合理安排消防投资,使消防投资发挥最大的消防安全效益。城市消防工程投资顾问体系由消防业主、设计施工单位和有关消防监督部门组成。这样可以促进三方面更好地协调工作。这一体系的建立有利于促进消防监督部门的工作,有利于提高设计单位和建设者的设计水平,业主的参加使得消防工程设计不能只局限于满足消防规范,同时也要考虑其经济实用性。
2.合理分配消防投入,优化消防结构和布局。包括消防人力、物力、财力的合理配备,城市消防组织的密度和分布等。其中,消防机构的多少、规模大小、技术装备水平高低等都要根据需要和可能以及根据少投入多产出的原则进行部署,要把尽可能节约与最有效地防治火灾结合起来,全面考虑,统筹安排,讲求整体效益和实效,才能提高消防效益。
3.发展消防科学技术,实现消防科学技术现代化。只有开发和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消防投入的技术水平,才能真正实现以较小的投入获得较大的产出。
4.加强科学管理,实行消防经济效益考核制度。通过对各级、各类消防组织的活动效率和消防经济效益进行考核和评价,使他们的活动成果和质量量化,相互之间具有可比性,无疑会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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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消防工程、现状、建议、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告诉发展,消防工程施工技术不断提高,消防工程的布局、经营理念、管理模式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然而快速的发展也带来了许多不容忽视问题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
二、当前我国消防工程现状
2.1消防工程总体质量还有待提高
虽然近年相关规范和消防法规的陆续制定和出台,设计、施工单位水平也不断提高,消防工程总体质量有了较大的改善,基本不再出现严重的设计最大失误问题和施工重大质量事故。但是消防工程质量问题仍然屡见不鲜,需要进一步加强。
2.2消防工程不均衡发展
据相关消防工程的调查发现目前的消防工程质量状况况可以概括为“大比小好”:大项目比小项目质量优,大消防公司做的工程比小公司的规范细致,大城市比小地方工程质量可靠性高等等。
2.3消防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还待完善
近年消防产品质量已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提高,但假冒伪劣产品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由于一些消防产品的质量评定标准不被大众所熟知,许多业主方不知道如何辨别产品的真伪优劣,一些生产商为了高额的利润挺而走险生产不合格的消防产品,由此导致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依然有一定程度的流通。
另外,有的厂家生产的稳压、恒压给水设备中的气压罐,虽持有消防监督机关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但无生产受压容器的许可证,无生产受压容器的检测手段,当需要时临时制作而成,使用的钢板属非压力容器钢板(镇静钢板),有的为争夺市场,在降低价格的同时减低钢板厚度。有的将防火卷帘镀锌钢板厚度降低。
2.4施工关键环节质量把控还需加强
施工日趋规范,施工单位能把握好工程重要的方面,但技术交底工作不够细致,导致许多细节被忽略,验收时有些防火监督对一些细节问题把关不严,所以在不影响验收合格的前提下,细节方面做得不够好。
例如,有不少消防工程室外消防给水管道钢管内外不作防锈处理,室内消防给水管道有的使用非镀锌钢管,泵房出水总管以及竖管除闸阀外不用缩接或法兰接头连接,有的全部使用电焊焊接。从主管通向喷水头的支管不用三通接头连接,而在主管上切割开洞焊接。有的不按设计安装闸阀。自动报警系统的电器线路预埋管不到位。有的将电线直接埋入混凝土内。有的屋顶水箱消防用水与生活用水出水口高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三、消防工程未来发展建议及措施
3.1加强相关责任主体的监督力度
(1)加强设计单位监管力度
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负责,是最关键的一环,设计出现问题,将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加强对设计的监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在这方面制定一个管理办法,与设计单位的资质、资格进行挂钩,对于多次出现问题的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将影响其资质、资格的升级和审查,影响注册资格,关系到其切身利益,这样从第一关开始,设计单位和人员引起了足够的重视,严格按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就可能不出现问题或者少出问题,避免出现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的浪费,有利于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2)加强建设单位监管力度
建设单位是作为建设工程的投资方,而中介审核机构是为其服务的企业,一旦放松监管,势必造成大量工程未经审核建设和施工单位即开工建设,甚至不经审核、不经验收即投入、接收使用,人为造成失控漏管,不可避免的大量出现先天性火灾隐患,这与法律意愿是相违背的。因此,对建设单位的监管,不能放松,只能加强。
(3)加强施工单位监管力度
施工单位是以往消防监管忽视的重要一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核备案的消防设计施工,这直接关系到消防工程质量,必须加强监管,甚至应该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参与对其施工资质、资格、等级以及相关奖项的评判意见,并建立档案信用机制,制定管理办法,建立反馈制度,做到依法行政,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并在施工中发现设计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中介审核机构反馈、修改,也可以向公安消防机构反映,共同参与,无缝管理,进一步完善消防设计。
(4)加强监理单位监管力度
这一环节我们做的很不够,监理单位在某一建设工程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特别是新法施行后公安消防机构不再对一般建设工程进行消防验收,监理单位将担负起消防验收工作,因此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时起着把关的作用,能否按照施工规范进行监理,能否按照验收规范验收,能否把好关,将是监理单位面临的考验。我们应该在这方面制定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也应考虑对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制约和奖惩,包括参与其资质、资格、等级、奖项的评判意见,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监管作用,促动监理单位把好关。
(5)加强验收备案抽查力度
这是宏观监控和动态监管的关键环节和手段,在新法施行后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通过抽查,才可以发现设计单位、审核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是否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才可以对其进行实施监管,否则所有监管措施将无从谈起。新法的实施可能有一段适应期,我们在最初应适当多进行一些抽查,以引导相关单位进入角色,抽查的重点应放在火灾危险性大、人员相对密集的建筑和场所,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通知,研究分析,督促整改。一段时间以后,对于抽查多次发现问题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就要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与其资质、资格等内容关联,维护法律,保证消防设计质量。
(6)加强产品生产商和市场查处力度
建立消防产品安装使用质量监督跟踪服务制度,推行消防产品质量现场判定模式,提高消防监督人员消防产品监督知识水平,扩大消防产品社会舆论监督。
3.2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1)全面落实安全责生产任制
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单位或业主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作全面具体的规定,无论任何单位或者是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并且要自觉履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消防安全义务,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增强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2)加强落实消防设施检验制度
加强消防设施检验中介机构的发展和各项消防产品的检验。对于建筑物中的消防设施,可以在工程竣工以后的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在现场,只能通过眼睛来观察,其检查充其量也只是现场做出水测试,观察一下水压和水量的情况,无法做更深层次的检测和检验。这就需要加强消防设施检验中介机构的建设发展,在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可以利用中介机构强有力的技术手段以及检测设备,对建筑物消防工程进行全面的科学的检测,并给出相应的检验报告,以促使建筑物内的各项消防系统能真正的发挥其作用,在遇到火灾时提高建筑物抗御火灾的能力。
(3)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思想
注重对施工从业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施工现场安全操作等方面的培训。
首先应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健全和责任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加大安全防护的投入,让施工从业人员从思想意识上得到重视。其次行动上应规范施工作业,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禁止随意动火、动电。
四、结束语
消防工程是主体工程的配套工程,按照国家消防的规定,消防工程必须执行“三同时”。故要做好消防工程,首先应当严格按消防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把质量关,提高消防设计审核质量,加强对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工作。以及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监督制约机制,以确保消防工程全面实施。
参考文献:
[1]戴永刚,获取最新建筑消防施工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对策,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年16期
关键词:建筑消防设施 管理措施
一、建筑消防设施现状
1、设计单位未能严格执行国家的规定
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中,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超过设计资质范围承接设计工程的现象也很普遍,许多设计单位由于缺少专业的防火设计人员,使得一些工程的设计存在先天缺陷有的设计漏项,有的设计错误。如消防设施用电线路与生活、工作、经营用电线路合用,不设置备用电源,高层建筑中消防供水管道与生活供水管道合用或共用水泵;探测器、喷头的设计存在探测、保护盲区;设计时把正压送风机布置在地下层的设备间,没有新风入口;电梯前室既设计正压送风系统又设计机械排烟系统,火灾时难以保证前室的余压等等这些工程在设计就有问题,致使一些工程竣工后不能满足消防规范的要求和扑灭火灾的实际需要,留下了先天的不足。
2、施工企业片面追求利益降低工程质量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为追求经济利益,有些企业超施工资质范围承接消防工程,根本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或者违规借用别的企业的资质证书或挂靠别的公司来承接工程,有资质的企业中,也存在思想上不重视,内部管理弱化等问题。不能严格遵守施工管理程序和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施工质量不高,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探头安装位置不恰当,或者信号传输线路连接错误,无法指示报警位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配水管径偏小,喷头溅水盘距屋顶楼板过近,报警阀位置安装不当或控制喷头数量过多;机械排烟系统中,防排烟风机功率过小,送风口位置不当等,这些施工中遗留下的问题,往往严重影响了消防设施正常功能的发挥。
3、维护管理不当致使消防设施无法保证完好有效
设置建筑消防设施需要维护保养,而非一劳永逸。有的使用单位由于领导不重视,购置、安装自动消防设施不积极、不情愿,安装消防设施的目的本末倒置,不是为预防火灾而是为了应付消防验收,至于性能怎么样,运转情况怎么样无人过问。验收合格后,更不愿意在日常的维护管理上有更多花费,更别说按规定对这些设施进行定期清洗、更换、进行功能试验了,认为既费事又费钱。另一方面,往往在设计、施工、产品质量等各个环节留下的隐患致使这些消防设施带病工作,难免有时出现误报。于是有些单位不去检查分析原因,只是简单地就将系统关上了事,免得“烦人”,致使许多消防设施成了“聋子的耳朵”,平时一直处于关闭状态,也就不可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2 针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提出的相应对策
2.1实行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
消防宣传教育要从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一的、传统的、较封闭式的向多样化的、现代开放性的立体化的模式转化,宣传主体由消防等少数部门运作向全社会多部门携手联动方向发展。要让设计、施工、管理、使用维护的单位和个人,明确认识到消防法律法规中对他们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以使用单位为例,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对使用单位从领导到具体从事消防安全管理的一般人员,应履行的义务有着明确的要求,对因失误、失职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应负的法律责任也有着详细的规定。要让广大群众知道关心重视消防,加强消防知识、法规的学习,增强个人的消防意识,提高消防知识水平,实际上,就是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
2.2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各环节单位管理
管理部位对设计、施工、维护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加强对设计单位和个人、施工单位和个人等有关单位、人员的监督管理,扭转目前管理较为松散的局面。重点解决消防工程无资质设计、施工,超资质范围设计、施工的间题,清理整顿目前市场上良秀不齐、鱼目混珠的设计、施工单位,将那些不具备设计、施工条件的单位清理出局,培育一个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也让建设单位便于选择,从而保证设计、施工完毕的消防工程,在大的方面不会存在先天不足,以保证工程的质量。
2.3落实维护保养制度高层建筑内部设置的消防设施
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落实维护保养制度,目的是在于提高建筑物的自防自救能力,消防设施设计、施工的质量再好,建成使用过程中也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定期维护保养。如果上了设备,维护保养跟不上,一旦发生火灾,这些花巨资安装的消防设施不但起不到防火、报警、灭火的作用,反而在火灾中毁坏,增加了火灾损失。因此对经常做的检查清洗设备、更换部件、设施功能检测试验等日常工作不但要细心还要不厌其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的支持,尽快解决,确保消防设施处于全天候应用状态。
2.4加强消防部门对有关人员的培训
全社会消防意识的提高是个长期渐进的过程,不能一跋而就。在目前的条件下,应加强对设计、施工、消防监督管理、使用维护等各类人员的培训,提高各个环节的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业务素质提高了,才有可能少走或不走弯路,才有可能少交或不交“学费”。只有利其器,才能善其事。
总之,要通过加强管理,明确建筑消防工程的建设、管理、使用单位和经营企业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市场行为,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杜绝低劣工程的出现,促使消防工程质量上新台阶,充分发挥消防设施在保卫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中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关键词:消防 中介 社会化 作用
消防中介机构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应运而生,在维护社会消防安全领域内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大力发展消防中介服务不仅可以提升消防工作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也有利于提高广大社会单位的消防工作水平,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大力培育、发展、规范消防中介组织,发挥其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是解决公安消防机构警力不足、提升消防监督工作效率、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的有效途径。
1.消防中介机构的定义
笔者认为消防中介组织可定义为位于政府职能部门(各级公安消防机构)与被管理对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之间,以完全市场调节的方式进行运作,工作行为遵循国家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特定消防服务内容,以及在本行业内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成员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社会组织。
2.消防中介机构存在及发展的社会背景
2.1消防工作模式的转变需要中介机构的及时介入
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政府机构改革深化、行政职能转变的情况下,各类消防中介机构的出现和快速发展是消防工作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必然结果。政府的职能由以往的监管型逐步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按照《消防法》“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以及公安机关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消防监督工作必须从承担无限职责的“点对点式”管理向“在社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共同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各自的主体消防安全职责的前提下,消防机构以抽查、指导为主的服务型管理”转变,将社会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履行的自主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依法返还社会。而由于当前社会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水平参差不齐,为了帮助单位实现提升消防工作水平,实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消防工作目标,消防中介服务的参与至关重要。
2.2消防工作的复杂性与多样性要求消防中介机构的充分参与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单位、场所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工作压力与日俱增。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为例,辖区现有经工商注册的社会单位12632家,遍布在全县8个乡镇和1个工业园区,消防大队现有消防监督员4人,文员6人,加上8个公安派出所的8名专职消防民警,人均管理单位(场所)1052家,管理难度较大。结合现阶段群众普遍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不足的实际状况,如果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不落实自身消防工作职责,必然导致社会单位火灾隐患大量新增,以往的隐患存量难以减少,甚至出现区域性火灾隐患的局面,火灾四项指标可能出现大幅度增加的不利态势。为此,早在2006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就明确提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市场机制的作用。要将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推动建立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自律机制,鼓励发展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的中介组织。”若消防中介服务项目、内容、标准能及时得到规范,适应社会需求,中介机构的发展具有十分广阔的前景。
3.消防中介机构组成类别及中介服务工作开展现状
3.1消防中介机构组成类别
具有管理职能的消防中介组织,消防协会,云南省消防协会驻大理分支机构,其主要职责为制定从业准则、规范行业行为、开展中介服务、保障公平竞争,指导性市场信息,对会员单位进行信用评价。
具有公证、监督性质的相关检测、认证机构,包括国家消防技术检测中心,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消防司法鉴定中心,以及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等。
以经营为目的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的消防中介组织。包括城市火灾远程监控中心、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咨询公司、消防设施检测公司、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公司、消防施工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机构、保安服务公司等。
3.2大理市消防中介服务工作开展现状
3.2.1行业协会消防工作开展现状。大理州旅游业协会、大理市网吧协会、大理州燃气协会、天城商会等行业协会在创建之初的目的主要是协调行业内部关系,以群体的形式帮助会员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然而,随着会员单位消防安全意识的逐步提升,在消防部门的支持、培育和引导下,行业协会已将消防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来抓,主动协助消防部门开展行业消防管理,制定行业消防安全公约,定期对会员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指导,有效提升了行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行业协会作为社会单位自发创建形成的非赢利性组织,其公益性质特征显著,本身具备了发展壮大的广泛群众基础,加之消防部门适当的政策支持与业务指导,协会在消防机构与监管对象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近年来,通过行业协会管安全,大理市培养出了一批获得省、州、市各级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认可的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消防安全“明白人”,为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工作水平,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起到了示范作用。
3.2.2经营性消防技术服务的消防中介组织运营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公司、城市火灾远程监控中心在自动消防设施维护和重点单位远程火灾监控领域均运行平稳,但发展较为缓慢。而建筑工程设计院、建筑工程消防图纸咨询公司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公司已经在消防设计备案抽查和消防验收备案抽查过程中已经发挥了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缓解部门与单位之间矛盾、提出可行性意见指导整改具体问题的作用。现阶段盈利性中介机构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业务范围较窄,获取信息渠道较少,主要依靠消防部门支持开展工作。二是技术力量还有待提高;三是为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中介机构常常不能站在独立、客观的角度作出公正的结论,出具的报告质量不高,甚至有弄虚作假满足建设单位要求的情况存在,降低了社会单位和消防机构对技术评判的信任度。
4.现阶段消防中介机构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1消防中介组织存在法律层面空缺
目前我国并未立法对社会中介组织的性质、组织形式、运行方式、法律责任进行明确,《消防法》针对消防中介机构的行政责任进行了明确,而中介组织在消防安全领域的地位和作用没有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对消防中介组织、工作程序、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都没有明确规定。形成了消防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机制不明确;消防中介行业管理制度不明晰;消防安全评价体系和执业标准参差不齐;中介机构信用评级体系不客观、不全面;中介机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明晰,违法成本相对较低的混乱局面。
4.2服务意识淡薄,行政手段过度干预中介服务
消防中介机构的发展离不开消防和各个行业主管部门的支持,但绝大多数的营利性质的消防中介机构过分依赖政府的支持,不注重市场开发和培育,没有从满足现实消防工作需求和服务社会单位实现双赢的角度出发,不能以贴近社会单位的实际需求的姿态推行服务项目、制定自身发展规划,不依靠市场规律而一味依赖行政部门的强制命令开展工作,导致社会认同度不高,一旦离开政策的支持和行政干预,各项业务就难以为继。
4.3从业人员数量缺乏、专业素质不高
消防是一门边缘型的交叉学科,涉及建筑学、法学、给排水、化学、材料学、物理、电子信息、自动化工程、公共管理、刑侦等学科。从事消防技术中介业务需要大量经验丰富、技术熟练、掌握专业知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然而,由于消防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在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服务行为上没有建立统一的标准,缺少国家认可的从业资格考试和人员从业工作记录等原因,导致高素质专业人才稀缺,连甚至熟练技术人员也十分匮乏,普遍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加之部分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操守不严谨,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欠缺,难以满足中介业务的实际需要,十分不利于消防中介组织的健康发展。
5.培育消防中介机构与规范中介服务展望
5.1健全中介法律法规,建立信用评价体系,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消防技术服务中介活动作为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定活动,消防机构必须严格按照《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对辖区内消防中介机构的组织、工作程序、权利义务、法律责任进行规范。同时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针对消防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个人的信用评价体系,通过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单位公布中介机构信用评级情况,加强行业自律,保证中介服务质量。
5.2充分培育公益型消防中介机构
各类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开展行业消防管理,可视为公益性消防中介组织在运作。此类管理活动具有以服务成员单位为出发点、工作措施紧密贴合实际需要、有效承接管理部门与监管对象、社会认同度较高的特点。消防机构必须推动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从法律和制度层面明确协会在消防管理环节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协会消防管理工作监管和制约机制,指导行业协会顺利向的公益性消防中介组织转型职责,促使相关行业的消防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5.3建立完善培训考核机制,扩充专业技术人才库
在消防中介服务行业,为了有效扩充专业技术人才的基数,应当全面推行注册消防工程师国家认证考试制度。实行消防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对象,包括技术员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两类。在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消防产品质量评定、火灾风险评估等消防技术要求较高的领域,必须由通过国家统一组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负责。而消防设施检测维修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员、城市远程报警监控系统操作员则可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技术员担任。
5.4大力培育消防中介服务市场,合理运用中介评价成果
消防部门的工作职责在由全面监管型向指导服务型转变过程中,必然会大力培育、开发消防中介服务市场,将中介评价成果合理运用于提升社会单位本身的消防安全状况和消防工作水平。同时,要使中介评价成果用于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评价等领域,进一步简化程序,提升消防工作效率,同时,可以跟据消防中介的安全状况评估报告和设施检测评价结论确定监督重点范围和重点对象,为制定区域性宏观消防工作政策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高层建筑的消防管理,与一般建筑的消防管理相比,大致有以下特点。
1、高层民用建筑内部的陈设和装修材料大多是可燃或易燃物品;高层工业建筑使用和储存的易燃、可燃物更多火灾负荷很大建筑内的
楼梯间、管道井、电缆井、排气道、垃圾道等各种竖向管井,就象一座座高耸的煤囱,加上高楼受气压和风速的影响,一旦发生火灾,火势猛烈、蔓延迅速。而且建筑物高、楼层、垂直疏散题离远,需要疏散的时间长、人员集中,疏散设施又少、人员疏散困难,容易造成很大的人员伤亡加之楼层高、建筑结构的特殊性,对扑救造成很大的困难。因此,高层建筑的火灾危险性比一般建筑大得多。搞好高层建筑的消防管理,应是建筑消防管理的重点。
2.高层建筑消防功能与其建筑结构和使用功能是截然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在进行建筑设计的同时,必须搞好其防火设计,并做到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如果在建筑设计、施工阶段,各项消防技术措施得不到贯彻和落实,等到工程竣工后,才发现存在有不安全因素,不符合防火要求,为时晚矣。即使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则已影响工程的投产和使用,而且在资金、材料等方面都将造成巨大浪费,有的甚至无可挽回,将会贻患无穷。因此,对高层的建筑消防管理,必须严格控制这几个环节,才会有管理的主动权。
2、高层建筑消防存在的问题
随着高层建筑的兴起,我们还看到,在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方面,各地已经走出了路子、提供了经验、也提出了许多尚待进一步探索的问题,目前主要有:
1、建筑设计消防管理方法落后、控制能力不强,致使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消防责任不明。一些设计人员凭经验设计,依*消份;部门把关的依赖思想,发现了不少不合格的施工图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难以落实。
2、消防安全意识薄弱,一些建设单位对消防设备、设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往往为增加使用面积,压缩投资而擅自降抵消防安全标准,裁减消防建设项目。
3、一些施工单位不具备施工能力,只是为了赚钱而从事消防工程的施工不能正确领会设计意图,对现代消防设备的性能缺乏足够了解,缺乏实际施工、安装的经验,无法保证工程的质量。
4、消防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簿弱,有的不设专业岗位人员,由兼职人员管理,甚至不经过岗位技术培训的人员也顶岗,未建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度,有的虽建立了制度也不能严格执行,对消防系统技术功能不熟悉,更不能正确处理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和维修,甚至不懂技术而误操作。
5、随意改变高层建筑使用性质和功能,采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进行室内装修,在施工中破坏建筑内部的防火、防烟分隔、安全疏散和原有消防设施、设备的现象屡见不鲜。
6、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高层建筑一家所有多家使用的现象比比皆是,大多没有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消防管理机制,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无人问津,消防安全管理成了死角或流于形式。
7、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法规、消防工程技术法规目前尚不健全、不配套。
3、高层建筑消防管理问题的对策
1、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把“三关”。
高层建筑存在的隐患,是设计不合理、不完善,施工不符合要求,验收不严格带来的。把好三关,是消除隐患,预防火灾最基础的工作。
(1)设计的防火审核关。在实施审核中以法律为后盾,贯彻技术规范。一是加强消防技术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建设;二是积极、灵活地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设计院、室成立防火审核机构,明确防火负责人。
(2)施工检查关。施工单位是否有消防安装许可证,是否有安装经验及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按图施工,消防隐蔽工程是否能满足要求等情况,只有在施工期间进行检查,才不致于完工后因既成事实或隐蔽无法看到而造成隐患。
(3)施工验收关。消防验收的好坏不仅直接反映出消防监督力量和依法监督的水平,而且关系到消防工程的质量的高层建筑的安全度。为此一是把握技术关,消防验收必须有工程设计的技术负责人参加,由他们对各项专业的消防设备、设施技术负责、共同参与质量评价;二是应制定一系列的验收标准,进行定性、定量地评价高层建筑消防工程的质量。
2、实行技术培训,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工程管理。
高层建筑消防工程的通过验收并交付用户投人运行后,重点是要加强管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选派的岗位值班人员要经过技术培训,经消防监督部门考核,发给岗位工作证以后,方可值班顶岗,培训工作可以由消防监督部门组织生产厂家或安装调试进行,并对系统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3、进一步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不是哪一个人的问题,而是每个人都有的义务,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度,尤其是多家经营、使用的高层建筑,要成立有出租单位牵头,租用单位参加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各租用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消防安全,集中管理大楼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按时进行防火检查,制定严格地消防管理制度,楼内各处、科、室要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
4、普及高层建筑消防常识,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全民对高层建筑的消防意识,是一个社会问题。只有全社会都来重视加强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工作,人人自觉遵守消防规定,关心和支持消防工作,才能把高层建筑的消防工作做好。
研究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探索如何实施和加强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我们已迈出一大步。在不少方面、不少环节上有待进一步总结、完善和提高。
五、参考文献
[1]陈方正.高层建筑如何营造平安[J].浙江消防,2000,(12).
[2]严娟.多业态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初探[J].消防月刊,2000,(09).
[3]马庆涛.高层建筑的消防管理之我见[J].山东消防,1999,(03).
[4]胡晓文.我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现状与发展趋势[J].时代消防,1995,(11).
[5]赵基兴.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经验介绍二则[J].中国给水排水,1994,(03).
[6]谭连生.高层建筑火灾特点与灭火对策[J].时代消防,1997,(04).
关键词: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问题及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城市中各类建筑的高度和规模不断扩大。虽然这些建筑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但如果发生火灾,就会因其人员密集、结构复杂等特点而难以进行疏散和扑救,最终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国家有关部门明确指出建筑物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以提高其抗御火灾的能力和人员疏散能力。在近年来的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很多建筑的消防设施存在诸多设计、管理和使用方面的问题,致使留下严重火灾隐患,不仅在后期整改难度大,而且已成为引发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
1 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旧的中介服务企业资质管理模式打破后,未及时形成新的明晰的管理体系。2000年以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一样都作为消防中介服务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其资质由公安消防部门审查批准。
2000年后公安消防部门取消了对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的审批。通行的做法是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消防设施施工资质和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均可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2006年,公安部出台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规定,把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分为巡查、单项、联动检查三部分,因大部分建筑产权单位不具备单项、联动检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测仪器设备,只能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或具备相应消防设施安装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固定消防设施的维护。建设部门将建筑消防设施的施工资质按其水平高低分为一、二、三级,但未对维护保养资质进行明确核定、分级和限制,造成部分由地、市级建设部门核发的三级建筑消防设施施工资质的单位,超出自身技术水平和资质范围从事部分大型公众聚集场所的固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导致这些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故障频发,完好率不高。
(2)从业人员的从业水平有待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质量较低。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要求很强,涵盖了防火、水、电、气、报警等多门学科,还涉及消防工程施工、消防产品应用等,要求从业人员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更要掌握技术标准。目前,我国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的从业人员大多未经过专业培训,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低,一些不具备专业能力的单位,在不熟悉掌握消防技术规范的情况下就承接业务,扰乱了正常的消防中介市场,使一些原本精于业务的维保企业,把主要精力放在市场的竞争上,而不是提高内部员工的业务素质。同时,国家对从事消防工程专业的人员没有类似建筑师、监理工程师等国家注册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也没有统一的持证上岗要求,造成了从事消防工程专业设计、施工、维保、检测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
(3)社会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维保的重要性认识不高,自身管理维护水平低。一是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认识不到位,主观认为有消防设施并且消防设施维保单位也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就可以高枕无忧了,放任管理或者无人管理,使建筑消防设施成为摆设,不能有效发挥其防灭火功能;二是消防控制室值班流于形式,目前绝大多数单位消防安保人员均为本单位员工,只是纳入消防安保公司统一管理,普遍存在一人多岗现象,消防业务水平比较低,缺乏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日常管理维护不到位,各单位均不同程度存在不能定期检查、试验、维护、清洗等现象,不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是单位个别员工故意破坏消防设施,有的单位员工由于经济纠纷或者其他矛盾故意破坏消防设施设备,妨碍其发挥正常作用。
(4)公安消防部门对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监督环节不到位,执法水平有待提升。一是重维保合同的签订率,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率重视不够;二是对维保单位的从业人员未建立完整的培训机制和持证上岗制度,未按规定执行消防设施的维保从业人员必须经消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在被维保单位的消防管理人员培训中没有将建筑消防设施的相关知识纳入培训内容;三是协同政府相关部门管理维保市场的主动意识不强,《消防法》、《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以及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均明确提出,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和维护应由相应资质单位承担,其维护人员应经消防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公安消防部门未能主动与建设、工商等部门协调,未能把好建筑消防设施维保资质的发证关;四是部分公安消防监督人员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督业务水平不高,在平时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监督中往往仅停留于消防设施是否设置这个层面。公安派出所的专职消防民警及消防协管员对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原理、操作规程不熟悉,在平时的消防监督中往往难以发现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五是对建筑消防设施维保中存在的问题执法不到位。
2如何提高建筑的消防安全
(1)加强职能部门协同配合,不断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市场。目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管理状况是建设部门发资质证书、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监督,实际情况决定了要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市场的运作,建设、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必须加强协同,齐抓共管,公安消防部门应主动协调建设主管部门,在发放资质过程中明确维保单位的经消防培训合格人员的数量,要求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保单位应在制定好维保人员职责、操作规程等维保的质保体系后方可取得资质,在工商部门发的营业执照中应按施工的一、二、三级等级管理,明确维保单位的等级。
(2)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维保企业服务质量水平。目前,我国培养消防中介组织从业人员的机制还不健全,主要依靠公安部消防局及省级公安消防部门短期培训,难以使人员整体素质达到从业要求。因此,高等院校应当增设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在内的消防中介组织专业,培养高层次人才,以满足市场需求。另外,还应当建立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即凡是从事消防中介服务的人员,都应当根据相应的专业,参加统一的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持证上岗。
(3)牢固树立消防执法为民服务理念,指导和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消防监督员在消防监督工作中要加强对维保合同的指导,指导有关单位在订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时,应明确维保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对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内容按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维护保养的要求及《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规定的要求,分日、月、季、年要求和巡查、单项、联动检查的相关规定制定格式化的表格,作为维保合同的附件,对维保合同加以规范,对每项维保内容的完成,都要由维保单位和被维保单位双方签字确认,对于消防重点单位还应要求其将记录同时送达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4 )严格执行新修订《消防法》,加大对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中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平时的消防监督检查中如发现建筑消防设施方面的隐患,应根据维保合同,注意区分是维保单位还是被维保单位的责任,确定处罚对象,如是维保单位的责任又不及时改正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对查处的案件,应当给予曝光。
(5)建立社会维保单位维保质量信誉体系,积极推动维保企业健康发展。对维保企业维保的建筑消防设施质量的好坏,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作为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单位升级评定的参考依据。同时,联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主流媒体将维保企业从业情况向社会,通过舆论监督、引导和市场经济的杠杆作用,推动维保企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参考文献:
[1]杨玲,张靖岩,肖泽南.建筑消防安全与性能化设计[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0.
[2]张培红,王增欣.建筑消防[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
[3]《北京奥运工程性能化防火设计与消防安全管理》编委会.北京奥运工程性能化防火设计与消防安全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设计理念要新,装饰风格要独特:现代酒店越来越注重运用适应时代潮流的装饰设计新理念,突出酒店经营的主体性和个性,满足客人在快节奏的社会生活中追求完善舒适的心理需求。因此酒店的设计装修要体现 “ 完美舒适即是豪华 ” 这一新理念。一改传统繁琐复杂的设计手法,通过几何造型、主体色彩的巧妙运用和富有节奏感的 “ 目的性照明 ” 烘托,营造出简洁、明快、亮丽的装饰风格和方便、舒适、快捷的经营主题。要让共享大厅空间自然延伸,并与室外绿色景观融为一体。客房装饰则要突出舒适感和人性化的设计理念。
规划布局要合理,强调整体性:酒店的设计装修改造是延长酒店生命周期、经营产品的再次开发,以及经营管理理念提升的过程,而不是简单意义上的翻新。为此,要在充分调研酒店客源市场、综合考虑酒店不同规模、不同档次的经营产品结构现状的基础上,组织专业设计师、建筑师和酒店经营管理者。围绕酒店的市场定位、产品开发、功能布局、流程设计、管理模式及其配套隐蔽工程的整体布局。将酒店改造的规划放在有利于企业整体发展的平台上,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使其更加科学合理。
整体装修要绿色环保,隐蔽工程要完善配套:打造绿色环保型酒店,完善配套设施隐蔽工程,是酒店进行设计装修的重要目标之一。对所有配套管线和效率低、耗能高、不利于环境保护的设备,进行全面的更新改造。以及对周边环境进行绿化、美化、亮化。并根据酒店的整体布局,对隐蔽的管线走向作出相应的调整。为酒店整体经营的经济性、安全性、环保性和舒适性打下良好的基础。除此之外,酒店一般位于人群密集活动的地方,此时消防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对于酒店装修设计,消防工程应该是考虑的重点之一。应该选用耐火材料来装修。在装修设计时,要让给排水设计人员参与进来。在满足消防防水设计的技术性、经济型的前提下,才尽量考虑建筑整体设计的美观、合理问题。还有一点必须注意,不同于一般的室内装修,在酒店装修设计时,要考虑紧急情况下,对灭火器的配给,以及客流的疏散路线设计等等。
(来源:文章屋网 )
一幢高层建筑的管理者若能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则该楼物业管理的消防安全评估系数将大大地提高。而实际上,高层建筑在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后,消防安全后续任务仍然艰巨,情况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消防设施、器材保管不善,挪用、借用甚至丢失。在日常检查过程中经常发现消火栓箱内水枪、水带缺失,逃生面具没有的情况,有的楼内灭火器、应急灯等消防器材越用越少。
(2)自动消防设施故障、损坏甚至停用。火灾报警联动灭火系统是一幢高层建筑中消防安全系统的核心部分,由于前期工程质量原因或者后期维护保养不到位或者维修经费跟不上,常常导致高层建筑投入使用后,不过几年自动消防设施就发生故障甚至停用,起不到保护大楼的作用。
(3)原有的防火分区被破坏,公共疏散通道被占用,安全出口被锁闭。个别业主为了实现自身的使用需要,不听从物业管理,擅自拆除原有防火门,或在公共通道上安装防盗门,致使火灾危险性加大,或消防疏散路线不畅。有的物业管理公司由于保安力量不足和治安的需要,锁闭非主要安全出口,一旦发生火灾,疏散出口严重不足。
(4)为了增加收入和解决停车位紧张的情况,大楼外部的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道被占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势必影响消防车辆救援,且高空坠物很容易引发次生灾害。
(5)在工作检查过程中,还发现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无证上岗,文化程度不高,不会操作使用自动消防设施,更谈不上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期进行功能测试。为了防止发生误动作,一般将操作系统完全置于手动状态,在缺乏应急处置管理措施的情况下,几百万的消防设施形同虚设。
(6)租赁户的流动或局部使用性质的改变,高层建筑内边使用边装修的情形时有发生,如果缺少必要的施工防火措施和安全意识,极易发生意外后果。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发生的特大火灾,直接原因就是由于电焊人员违规操作,坠落溶珠引燃聚氨酯保温材料,从而引发大火,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的特大悲剧。
二、高层建筑物业管理消防安全成因分析
追究以上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物业管理进入我国房地产市场20多年发展至今,良莠不齐,实力不等,有的物业公司管理能力和水平有限,消防专业力量薄弱,资金、人力、物力与承揽的物业负荷不相匹配,急待提高。
(2)开发商对房产进行了分割销售,未能及时通过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大楼竣工验收使用多年,仍处于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推诿责任,实际工作难以落实。
(3)高层建筑在使用管理上缺乏有效的行政约束,大楼在投入运行后,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消防经费没有保障。目前除消防设施维保费以外,消防教育宣传经费、消防岗位人员培训经费、消防设施检测经费等均无章可循,再遇消防设施更新或大修,房屋维修专项基本的使用制度跟不上,问题难以解决。
三、高层建筑物业管理消防安全工作的突破思路
针对高层建筑物业管理消防安全的现状,消防安全工作作为物业管理系统的一项重要子系统,它的完善一方面应在全面加强社会物业管理这个系统中给与考虑,另一方面需要加强消防行政力量对物业管理制度的监督。
(1)国务院和住建部门、房地产主管部门需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完善物业管理制度中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内容。
①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是现代物业管理中一个重要分支,涉及的不只是目前实施的《物业管理条列》中提到的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加强对业主大会制度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履行的监管,适时召开业主大会,确保物业管理依法实施,有序进行。
②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市场,加快实现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在物业管理涉及各个领域方面配备足够的注册资质人才和专业人才。2013年2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下发了《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面对全社会开展了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认定工作,提倡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检查、维护、管理的人员取得了相应等级的注册资格,持证上岗。对于一般管理人员,积极倡导参与“行业消防知识在线学习”,以山西省太原市为例,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登录太原市行业消防知识在线学习平台进行学习、测试、培训。而且参加人员通过在线测试后,即可打印获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加盖属地消防部门公章即可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③规范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或设立消防设施专项维修基金。从目前房地产运行情况来看,再以山西省太原市为例,单位或个人购房前缴纳一定比例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当地房地产维修基金专项账户,但不能由业主自行决定使用,申请使用程序也不成熟。据了解,目前仅有电梯维修,屋面防水翻修两项维修基金申请可获批,消防设施更新或其他大修还得不到明确支持。
(2)消防部门作为消防工作的监督执法者,应该对物业管理消防安全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和教育宣传力度。
①从“源头”上加强建筑消防工程的施工质量。建筑消防设施系统是整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硬件系统,理论上要求与建筑同寿命,如果从设计质量到施工质量严格把关,从施工人员到监理人员严格要求,从产品抽检到系统验收认真负责,势必极大地提升消防设施系统的可靠性,为日后的正常维护保养和有效运行创造良好的基础。
②明确业主和物业管理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法律角色。以一幢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多产权高层建筑来分析,参照公安部61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单位的法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而该高层建筑常为多产权建筑,应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其中含概消防安全管理内容)后,按照产权关系和合同约定,应认定业主委员会为该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物业公司为该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若该高层建筑投入使用后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则物业管理方所担负消防责任应以《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约定为准,其他消防责任理应由开发商和入住的业主共同负责。
关键词: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问题
中图分类号:TU9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中的消防设施检测技术也是不断的提高,其主要的内容是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设备检测,判定其是否达到预期的消防功能,验证消防设施是否合格。
1、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概述
随着当前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主体也在发生着变化。对于建筑来说,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对消防设施进行施工,在正式竣工之前,应当组织专业队伍对建筑物的消防设施是否达标进行检测。建筑消防设施本质上属于建筑防灾体系的一部分,这一点和建筑物的电气设施有所不同,它不可能通过日常使用来发现其存在的缺陷,而电气等其他设施如果在设计和安装中存在问题,会在一定程度上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影响,而建筑消防设施如果设计安装不达标,一旦建筑发生火灾,不仅影响人们扑救、疏散等工作,严重时将直接危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重要性
建筑消防检测是十分重要的,它能帮助我们及早的发现火灾隐患。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交由专业的中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和科学合理的技术手段对于准备投入和已经投入使用的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测,作出公正、科学、准确的技术检测报告。在这个过程中力求发现隐藏的隐患,并协助施工单位对隐患进行消除,保障当火灾来临时建筑消防设施能有效的发挥其应有的灭火作用,防火抗灾,为我们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保障。
同时建筑消防的检测对于减轻我们消防部门的负担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我们现代化的进程日益加快,随之而来的是城市和企业的迅猛发展。无论是公司企业,或是娱乐场所的数量和规模都在增长,其带来的安全隐患也越来越多,对于我们的消防部门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和繁重的任务。从现在的实际情况来看,消防部门的安全工作越来越重,但我们的消防队伍并没有与之同步扩大化,工作上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很多,当然,一切问题和困难我们都会想办法克服。成立消防设施检测中介中介机构对于消防部门将主要精力放在宏观决策上。执法和指导等决策类工作成为了消防部门的主要职责,消防部门加大了身为管理者的角色份量,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消防部门的负担,对于社会整体消防安全环境有着积极的作用。
3、检测阶段存在的问题
3.1、有一部分的施工单位对消防工程没有重视,仅仅把它看成是一般的供水或电气的工程,私自对其进行安装,根据经验进行安装,不遵照图纸施工,就会产生技术性的错误。此外,在市场严峻的竞争压力下,低价投标导致工程的造价下降,施工单位在消防设施方面的投入不够,从而质量却得不到保证,就会发生市场调节失效的情况。
3.2、还有的施工单位仅仅是向有权力的单位交纳管理费,就可以成为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开市承接一些消防工程,由于都是临时组建的的施工人员,没有真正懂得建筑消防技术的人才,造成最后消防设施出现一些问题。甚至这些所谓的施工人员都不清楚管道怎样连接,这就导致了在实际施工时,管道连接的方式不正确,安装过程中材料使用不对等。
3.3、消防材料的质量不过关。近几年,国内有很多厂家生产消防产品,厂家为了短期的利益,不顾企业永久的保存,在保持低价又能有高利润,在制造产品时经常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造成产品的功能不全和质量低劣等现象。如:防火卷帘门的厚度和耐火极限不够要求;报警器误报、漏报等。部分施工单位的验收检测报告的不合格更甚的是没有经过检测,因为现在这一方面的监督还不十分完善,就会产生这些漏洞,所以必须加强这一方面的监督。同时,因为行业的竞争太激烈,最后秩序混乱,容易刚安装的消防设备出现故障。
4、改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工作的对策
4.1、加强人员技能培训
有关部门应该成立专门的消防没施检测技能培训机构,定期开展职业技能培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知识讲座,增强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为民服务意识
4.2、加强检测机构的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该与消防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的管理。首先成立检测机构协会.组织相应的学术交流活动,协调合理的检测收费标准。其次应该做好跟踪管理,不定期组织技术专家到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查看是否有虚假的报告活动等。
4.3、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施工质量
建筑消防设施的施工质量对于消防设施建成投入使用后的运行水平至关重要。要保障消防设施施工质量,首先要强化施工队伍的质量意识。严格依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杜绝随意性操作,使用合格原材料。其次要不断提升施工人员理论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最后要避免层层转包行为,严格禁止委托没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4.4、制度健全、管理跟上
1)从内部建立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明确每一个责任人,遵从“谁主管、谁负责”这个原则去管理自动消防设施并对其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这个原则对消防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很适用。在建筑消防方面一定要明确和落实到责任人。
2)每一阶段都要落实到负责人。采取一级一级,一层一层的管理,落实好每一步建筑消防设施,各司其职。
3)要经常性的对各个负责点进行检查,最好进行每日检查。确定一个检查方案,建立检查制度,认真的落实每一天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另外,加强培训值班人员。值班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还要熟悉设施操作,而且具备处置一般隐患的能力。
4)对维护保养进行加强。使所有消防系统能一直保持良好。有些公司的消防设施,在有关消防部门进行验收后,因为不会有固定人员进行值班,不能经常性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任其自由发展,造成设施的故障损坏。所以,要在每一使用单位建立完整的检查及监督的值班小队。
5)对建筑消防的监督进行加强。建筑安装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通常是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等一些重要的建筑物,消防部门必须要保证其消防系统能够正常进行。
6)加强对城市远程监控的建设。这个系统是以现代的通信与计算机网络的传输技术作为基础进行发展的,安装报警器,这对消防监管及救援部门进行了强有力的支持,消防管理监督部门一定要落实好,根据警报器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准确无误迅速的扑救火灾。
4.5、积极引入保险机制消防保险机制
务必要成立起来,并了解和知晓消防设施检测单位、保险公司和消防监督机构的关系。关于投保的建筑物,保险公司第一要做的是委托具备条件的消防设施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在检测中合格的建筑物,要具备完整的续保手续,公安消防机构完全可以免检或者降低检查次数。保险机制的顺利加入可以大大提高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效率,对目前状况带来很大改观,保证了消防设施的安全性。
结束语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中还是存在很多的不足,因此需要我们的相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明确各部门之间承担的义务与责任,从各个方面进行,从而进一步的推动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工作更好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胡琼.浅析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的现状及对策[J].现代营销(学苑版),2013,01:119.
[2]彭翔,何兴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27:251-252.
【关键词】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现状;预测
一、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现代化宾馆、饭店、工业厂房、办公大楼、居民住宅等高层建筑和建筑群体不断涌现,仓储规模日趋扩大。而这些场所内往往聚集的人员多、物资多、财产高,火灾危险性大。传统的以人为主的消防管理模式和依靠外部救援的灭火作战方式已根本不能适应这些场所的消防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对于迅速探知并扑灭火灾,提高建筑物抵御火灾的能力,保护建筑物消防安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实现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普遍应用,即“建筑消防自动化”将是我国在二十一世纪消防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是社会发展的趋势。
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按照功能大致可划分以下几个系统:火灾探测系统、火灾确认系统、通讯报警系统、防止火灾扩大系统、避难诱导系统、防排烟系统、初期灭火系统、自动灭火及维护管理系统等。种类繁多,比较复杂。目前这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直接影响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应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达15亿以上,建筑消防自动化的作用将越来越凸显。
二、自动消防系统存在的问题:
(一)安装使用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没有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不经过消防监督部门审核、验收把关就投入使用,留下安全隐患。
(二)设计、施工单位鱼目混珠,造成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先天性”问题。尽管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实行了设计、施工单位的认证管理,但在消防部门向建设部门移交认证管理的过程中,出现管理真空。即使在目前的认证管理中,一些没有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也可以临时组建人马,出些管理费,就可以挂靠有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理直气壮地承接消防工程了,造成设计和施工单位太杂,不认真负责的现象大量存在。
(三)生产、销售、维修单位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消防产业发展过程中,由于市场调控措施不尽完善,产业经济结构不尽合理,也由于消防产品技术含量较高,经常备而不用,一般用户难以实施消费监督,致使一些地方假冒伪劣的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直接影响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质量。有的地方实行地方保护,在没有取得《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大量生产消防产品。特别是前几年取消消防产品的经营、维修认证管理后,除了一拥而上的经营、维修消防产品店外,很多经营装修材料、灯具、水暖的门店也开始经营消防产品。不仅如此,还有大量无经营场所、无维修设备的“游动人员”,穿梭于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靠不正当的手段从事经营和维修,造成消防产品生产和流通市场的极大混乱,从而给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质量带来很大的影响。
(四)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认识不高。在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方面,满足于有设施,放任管理或者无人管理,使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只能起到一种装点门面的效果。二是值班问题。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要有技术管理人员和昼夜值班人员,定期检查、试验、管理维护,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但目前绝大部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单位,都是依靠门卫、保安来附带监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控制室,调动频繁,缺乏应急处理的能力。三是不定期检查、试验、维护、清洗,经常造成误报和着火不报,控制室大量显示“故障”也无人理会,管线出现漏水就关掉总阀。四是职工和群众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不够重视和爱护,有意或无意地对设施或设备加以破坏,妨碍其发挥正常作用。
(五)中介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在消防监督部门验收之前,必须由中介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但目前检测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中介检测机构,都同时承接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施工业务,这样就出现了“左手换右手”的情况,结果是“你好我好大家好”,中介检测机构成为了一道摆设。由于其检测报告上有“只对当时的检测情形负责”的声明,也逃脱了日后的任何追究,造成刚投入使用的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就存在严重的故障。以上问题充分说明,一些地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漏洞很多,加强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管理已刻不容缓。
三、依靠科技进步解决自动消防系统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新技术、新产品的不断涌现,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也日新月异。依靠科技进步能有效解决应自动消防设施不能及时发挥作用的矛盾。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作为重要的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其技术进步性表现报警时间提前、报警可靠性提高、特殊场所火灾的探测报警、报警系统网络化、消防联动控制智能化、消防通信网络技术与计算机接警指挥管理等。
(一)火灾探测报警时间提前 如激光式、吸气式高灵敏度火灾探测器和气体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等超早期火灾探测报警产品。这些系统采用激光粒子计数、激光散射原理监视被保护空间,以单位体积内粒子增加的多少来判断是否可能发生火灾,可以在火灾发生之前的几小时或几天内,识别潜在的火灾危险性,实现超早期火灾报警。
(二)火灾探测报警可靠性提高 主要是多信息技术的采用。基于新型探测原理的传感器件(如气体传感器等)和复合探测器,对火灾过程的多参数进行监测,配以智能判别技术,可以减少误报,提高探测可靠性。此外,模糊逻辑、神经网络等高新技术用于火灾的判别,也可以大大提高火灾探测的可靠性。
(三)探测报警智能化 智能型火灾探测传感器的判别功能和判定决定权由软件控制,能排除干扰,识别真假火灾,实现火灾智能判定(判断)。通过两级(或多级)判别,以提高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性能和可靠性。
(四)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网络化 将计算机数据通信技术应用于火灾探测报警系统,使控制器之间或探测器之间、系统内部之间和系统外部之间通过网络协议交换数据信息,可以实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层次功能设定、远程数据调用管理、自动报警、网络监控和网络通信服务等功能。智能型、网络化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展的方向。
(五)消防系统智能化、防火设计性能化
智能消防系统成为智能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智能建筑是采用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对建筑设备进行自动监控、对信息资源进行有效管理和对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新型建筑。智能建筑管理系统由楼宇自动化系统(BAS)、通信自动化系统(CAS)、办公自动化系统(OAS)、计算机网络系统(CNS)、综合布线系统(SCS)等构成。其中,楼宇自动化系统主要包括机电设备自动化系统、消防自动化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等。消防自动化系统(FAS)是楼宇自动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智能建筑中一个重要子系统,为火警预报、火灾扑救、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智能住宅方面,则表现为网络技术应用和控制方式的变化:建筑电气接口标准化、设备控制智能化、系统功能集成化。可以预计随着计算机、自动控制、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及关键技术的突破,消防自动化系统必将朝着集成化、智能化、协调化方向发展。
建筑防火设计向性能化方向转移 ,首先应确定该建筑的消防安全目标,然后应用消防工程学原理和安全评估方法,对其火灾危险性进行量化分析,然后再预测各种可能起火条件下所造成的火、烟蔓延途径和人员疏散情况,最后再选择消防设施并进行评估,校核预先的消防安全目标是否达到。这种设计方法更为科学合理,有助于发挥设计人员的设计才华和创造性,也适应了建筑技术发展和建筑艺术推陈出新的需要。
四、未来发展趋势
关键词:商住楼房沿街铺面 消防 监督管理
目前,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民用建筑的形式不断变换和出新。沿街建筑首层往往被开发商或建设单位往往将其楼层高度作为卖点,致使商住楼房沿街铺面的楼层高度越建越高,楼层高的可分隔成三层,有的甚至可在中间形成一个小中庭,每套建筑面积计十平方米到几百平方米不等,由于这类建筑能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要求,在销售和使用上异常灵活。一方面市场认可度高,满足了市场需求;另一方面投资者愿意接受,以此提高建筑利用率,使得一些原有沿街两侧的建筑,也将其首层改建成了商业用房。笔者针对当前商住楼房沿街铺面在消防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就商住楼房沿街铺面的监督管理工作谈几点意见。
1、商住楼房沿街铺面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
当商住楼房沿街铺面的层高超过5m时,商家就会在内部装修中巧为利用,进行隔层以增加使用面积。而越来越多商住楼房沿街铺面在建筑工程设计时便有意将楼层高度设计得较高,达到6-8米,以便商户在内部装修时自行设计隔层和楼梯,既节省了整体建筑的建造资本,又满足了商户要求的个性美观及实用装修效果。商户按照自己的品牌特色和经营特点装修各自的店铺,很少进行消防安全专业设计。施工方案的随意性,导致施工管理和施工要求的不规范,极易使商住楼房沿街铺面在二次内部装修中留下的火灾隐患。
1.1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达不到规范要求
一些建筑开发商在报审和验收时,首层按一层设计,其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按一层考虑符合消防要求,在主体交付后,各商户在装修过程中,往往采用以楼板横向分隔的形式将建筑的一层楼面空间分隔成两层楼面空间进行改造。使得使用面积增加,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数量减少,很难达到规范的要求。
1.2 装修材料燃烧性能达不到规范要求
根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商场内的隔墙、顶棚、地面等装修材料均有不同的燃烧性能要求,不能满足相应要求的应进行防火阻燃处理。多数商户搭建隔层使用的材料通常耐火极限低,大量使用难燃甚至可燃板材作为铺设基板,虽具有楼板应用功能却达不到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对楼板的耐火极限要求,一旦发生燃烧,很容易发生结构破坏及坍塌。
其次是在其他部位大量使用塑料扣板、普通木工板、普通地毯等易燃材料。
1.3 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
部分商户未对电线进行穿PVC阻燃管保护,将电气线路铺设在隔层基板与吊顶之间,一旦发生电器线路问题,极易引起燃烧。
1.4 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
大部分商住楼房沿街铺面在建设初期按一层进行设计,其消防设施的设计也按一层进行考虑,内部加了隔层后,隔层楼面未能及时安装或引入原消防系统及消防设施,造成隔层楼面消防设施存在盲区,有的业主不仅没有按加层后的实际进行配套完善,甚至有拆除喷头和探头的现象。
1.5 容易形成下店上宅式“三合一”建筑
部分商住楼房沿街铺面,下面是商业、餐饮业、服务业用房,上面是人员住宿,或作为仓库及储物间或办公场所,堆放可燃物品多。此外,商户出于防盗的考虑,将绝大部分阳台、窗户都用防盗网封闭,一旦发生火灾,人员逃生极其困难,往往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2、加强商住楼房沿街铺面消防监督管理的对策
2.1 改进消防设计
根据对沿街店面房的实际使用情况的调查,一般情况下,对于层高超过5米的商业用房,商户都将其分隔成了两层,因此,设计单位在消防设计时,应从实际使用角度出发,按两层对其进行消防设计。对于国家规范没有明确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底部的商住楼房沿街铺面,应增设消防水喉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设施,给水管道可直接由市政管网接入,由于商住楼房沿街铺面位于底层,只要进水管的管径足够,其消防水喉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就能基本满足扑救初起火灾需要。对于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商业用房,考虑到商业用房的独立性及利用室内消火栓扑救火灾的可操作性,可采用将室内消火栓设在建筑的外墙上,或者在建筑附件增设室外消火栓,各门面房自已配置水带、水枪的方法替代。对已经设置了自动报警喷淋的店面在隔层后因建筑面积增加、疏散要求提高、空间容纳人数增多等因素,要求必然要从整体角度对消防设施的配置、效能、布点等情况进行重新比对和计算。
2.2 严格控制商住楼房沿街铺面选材及施工
根据《建筑内部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监督部门应加强工程的动态管理,建设方应加强对施工和产品的购买的管理,对有疑问的材料和施工情况及时报抽,产品监督部门应根据计划及时抽检。
笔者认为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控制商住楼房沿街铺面选材及施工:一是建设方与承租方在总合同中注明消防施工由建设方统一采购、统一施工、统一监理。二是合同约定各店铺消防工程可以自行施工,但消防产品由建设方统一采购,抽检工作由建设方统一负责。三是各店铺可以独立采购,独立施工,但施工质量及抽检工作由建设方统一把关、统一负责。消防监督部门对有疑问的产品及材料的使用必须进行抽检,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和施工。
2.3 严格消防监督,做好跟踪检查,督促消除隐患
鉴于商住楼房沿街铺面的火灾危险性,消防部门应当将其纳入重点视线,做好跟踪监督检查。商住楼房沿街铺面属多产权建筑,由业主、主管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或受委托的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同时按照新《消防法》第十八条“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的规定,实行承包、租赁、委托经营的单位,应当在承包、租赁、委托合同中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商住楼房沿街铺面的相关责任人,按照新《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消防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10-28.
关键词:培训;教学能力;双师型;骨干教师
引言 根据国家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228号)文件精神,2015年3月30日至4月24日,有幸参加了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举办的2014年度高职高专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培训班。在培训中,大多数教师都采用了“项目化”的教学方式。四周共完成建筑与结构设计、建筑施工技术、专业相关知识等三个专业模块的培训。
1 培训项目 1.1建筑与结构设计模块
建筑与结构设计模块,由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陈华副教授和翟晓尉副教授结合学院对面金地格林东郡楼盘实例和建筑设计实践,从实际的项目来讨论其设计实践的合理与否,介绍了建筑设计程序、建筑设计软件应用,建筑平面的组合设计,平面组合设计的任务、基本原则及要求;住宅楼梯电梯设计标准及住宅公摊面积计算的合理性,建筑设计中的“从大到小”的设计方法适用于建筑总平面图的设计,而“从小到大”的设计方法更适用于住宅、宾馆、教学楼等。使学员在轻松的氛围中既学习的建筑设计软件知识又懂得了建筑平面设计的一些注意事项。
1.2 建筑施工技术模块
建筑施工技术模块,由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熊学忠副院长、张良斌教师共同完成,本模块主要介绍了建筑施工现场的相关知识,学习内容有脚手架与砌体结构工程施工、混凝土工程、柱钢筋绑扎、梁、板钢筋的绑扎、模板安装、编制砌体工程、脚手架工程技术交底文件,为了把基础工程施工和防水工程施工讲解清楚,熊院长利用现有的教学资源,把学员们带到建筑施工现场进行现场教学。张良斌老师直接把学员们带到学校的实训基地进行现场教学,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进行教学,使学员在轻松的氛围中学习
1.3 专业相关知识
专业相关知识包括刘勇副教授讲解的建筑设备选型与建筑、结构设计的协调配合及专业教师如何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杨天春老师详解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11G101-1/2/3、12G101-4)难点,武敬院长讲解土建类专业高职教育现状与发展,黄老师的课堂管理技巧和老师如何培养自己的魅力,每位老师授课的侧重点不同,授课内容各异,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各具特色。
2 培训心得
2.1灵活调整和设置专业
高职院校以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应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切实加强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根据教育部2006年16号文件《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针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灵活调整和设置专业,是高等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特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各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变化、就业状况和供求情况,调控与优化专业结构布局。高等职业院校要及时跟踪市场需求的变化,主动适应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有针对性地调整和设置专业。要根据市场需求与专业设置情况,建立以重点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专业群,辐射服务面向的区域、行业、企业和农村,增强学生就业能力。”
武职“消防工程技术”专业(560605)于2008年开始招生,是湖北省内高职院校中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第一个消防工程技术专业。专业特色显明、毕业生供不应求;无竞争压力、晋升空间大;多学科深度融合、就业面宽;该专业融合了建筑、设备、智能控制、通信等多学科专业知识,毕业生一专多能,专业拓展面宽,毕业生既能从事消防工程施工管理,还可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智能楼宇工程施工管理等多项工作。
2.2 “项目化”教学,教与学相得益彰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的大多数教师都采用了“项目化”的教学方式,项目教学法,是师生通过共同实施一个完整的项目工作而进行的教学活动。它是“行为导向”教学法的一种。一个项目是项计划好的有固定的开始时间和结束的时间的工作。原则上项目结束后应有一件较完整的作品。
“项目化”的教学,使学生的学习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学生能够自主、自由地进行学习,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生创造能力的发展,项目型教学的评价注重学生在项目活动中能力发展的过程,测评内容包括学生参与活动各环节的表现以及作业质量。
2.3 BIM模型
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是指建筑信息模型,是以建筑工程项目的各项相关信息数据作为模型的基础,进行建筑模型的建立,通过数字信息仿真模拟建筑物所具有的真实信息。它具有可视化,协调性,模拟性,优化性和可出图性五大特点。BIM技术是一种应用于工程设计建造管理的数据化工具,通过参数模型整合各种项目的相关信息,在项目策划、运行和维护的全生命周期过程中进行共享和传递,使工程技术人员对各种建筑信息作出正确理解和高效应对,为设计团队以及包括建筑运营单位在内的各方建设主体提供协同工作的基础,在提高生产效率、节约成本和缩短工期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武职已在筹建校内BIM模型实训室,建好后将更好的为本校师生服务,在满足本校实训教学需要的同时,加强与高等院校、校外实习基地,以及政府部门和建设协会等的联系,向社会开放,充分发挥资源共享、服务社会的功能,在这个原则的指导下,体现其价值的最大化。
3 结语
总的来说,这次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是一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全面培训,通过培训掌握职业教育主要是建筑类各专业领域新理论、前沿技术和关键技能。在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培训期间,不仅仅学习到了建筑工程技术相关专业知识,还交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教师朋友,认识了许多全国各地的同行,开阔了眼界,相互之间学习交流了教学模式、教学方式、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手段等宝贵资源。
在教学实践中,充分发挥高等职业学校的“双师(能)型”专业骨干教师的作用,秉承“学以致用,追求卓越”的校训,以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更好地为我省的城镇化建设服务,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切实加强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参考文献 [1]陈革,王健.关于高职实训教学的研究[J].天津职业大学学报,2002.12.
[2]许翔.关于职业院校物流专业实训场室建设的思考.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