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9 17:30:0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关于城市建设的建议,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实施经营城市战略,是加快我县城镇建设与发展,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镇水平,增强城镇实力,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必然选择。根据领导的指示精神,本文拟就如何以经营城市的理念、加快我县城镇化建设,浅谈个人思考及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经营城市的重要性
经营城市,是对固有模式的挑战,是对现代化城市发展理念的创新,也是促进城市大发展的必由之路。所谓经营城市,就是把现代市场经济的经营理念、经营机制和经营方式运用到城市规划、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的全过程,构建城市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方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的新体制,是政府依据城市发展目标经营城市土地、城市基础设施及其附属物等有形资产和城市土地开发权、使用权,经营权、冠名权、广告权以及城市品牌、人文资源等无形资产的一种战略措施。
城市是重要的国有资产,而且是可以经营的,经营城市可以带来丰厚的回报,这已是不争的事实。但是,由于我县历史、区位、发展基础等因素的制约,城镇建设与发展起点低,速度慢,规模小,城镇建设整体水平仍然较低。从总体上看,城市土地资产多头分散管理的状况尚未根本转变,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比例低,乱批乱占土地时有发生,应由政府取得的土地收益流失严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程度不高,存量资产效益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投资渠道狭窄,资金短缺问题严重制约着城市发展,等等。一方面,城市基础设施差,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一方面,城市资源利用率低,大量的土地收益白白流失,说到底,在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下,我们还是缺乏经营城市的理念。如何变建设城市为经营城市,是我县亟待解决的新课题。因此,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坚决冲破一切体制,把经营城市作为加快城镇化进程,实现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目标的战略举措和关键环节来抓,显得尤为重要。
要走经营城市的道路,就要用全新的理念经营城市土地,全新的机制整合城市资源,全新的方式盘活城市资产,把城市作为重要的国有资产来经营,努力实现工作重心从单一建设城市向经营城市转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从部门分割、封闭运行向集中统一、社会参与转变;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发展从政府单一投资向多元化投资转变。要通过经营城市,实现城市资源的有效配置及效益的最大化、最优化,使城市的集聚力、影响力、辐射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真正把城市资源转化为城市资本,走出适合我县“以地建城、以城聚财、以财兴城”的新路子。
二、以城市规划为龙头,增强规划调控作用
我县是典型的皖南山区小县,旌阳镇规划区内,人口不多,面积不大,四面环山,徽水河、白沙河穿城而过,自然环境非常优越。要做好、做美这个县级城市,最重要的是总体规划、城市定位及精品的意识。要走出“旧城改造就是拆旧建新”的误区,防止象火柴盒、麻将牌一样的高楼林立,在总体规划及旧城改造中,要站得高,看得远,着力把未来城市的骨架做好。在规划编制中,建议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快全县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有关部门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在完善全县和区域性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及时组织编制全县城镇体系规划,逐步构建和完善具有山区特色的城镇发展框架与体系。按照“建设新城区、改造老城区、打造新亮点”的发展思路,有重点、有步骤的推进城镇化进程。要充分利用我县四面环山、双水穿城、植被良好等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条件,充分发掘和利用当地的历史文化资源,注重运用城市设计的手段,提高城市空间环境质量和文化品位,不断丰富和完善建设实施手段,突出特色,积极营造和谐统一,独具匠心的城市环境景观,通过“城市四化”、“城市包装”,打造旌德城市名片,树立独树一帜的“皖南山城”形象。同时,要从发展的眼光,考虑规划区的适度外延,尤其应将城东起伏的丘陵地带纳入规划之中,并突出山城特色。
二是加快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管理和发展的“蓝图”,是实施经营城市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的要求,抓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总规编制要注重城市定位、县城体系布局、山区特色和城市旅游等配套服务功能,突出山城风情、城市个性、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和系统,更具前瞻性和操作性。通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城市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城市性质和城市总体框架,科学进行城市用地布局及功能分区,发挥好指导和调控城市建设的作用。要在坚持土地基本国策和耕地占补平衡的前提下,及时调整和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土地资源利用的发展目标,培育级差地租,实现土地资产的增值。同时,切实抓好城市土地经营规划的编制工作,为经营城市土地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加快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在完成城市总体规划后要及时开展城市详规的编制工作,编制详规要有侧重,要根据城市建设与发展实际,注重实效,突出重点,确定规划编制范围。对已经形成规模的老城区,短期内无法成片改造的,详规重点应放在新区或发展区;对近期能够实施老城区改造的,详规重点应放在改造区;对近期建设地段以及拟向社会供应的土地,要及时编制出控制性详规,确定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指标,形成规划图则和文本。
四是加大对规划工作的投入。在规划编制中,要舍得花钱,大胆花钱,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规划经费,切实解决规划资金不足以及规划滞后和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要拓展规划视野,对外开放规划市场,积极邀请省内外及国内外专家或单位参与规划编制,积极建立“政府决策、专家建议、社会参与”的体制,提高规划技术水准,增强规划科学性、民主性。
三、以土地储备运营为突破口,强化土地经营与管理
城市土地是城市的最大资产,要做好经营城市这篇文章,必须舞活“土地”这个龙头,确保政府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搞好土地的综合开发,发挥土地的最大、最佳效益,才能使龙身、龙尾都带动起来。如何做到以地生财,本人认为当务之急,是要从加强土地市场化管理入手,努力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加快土地储备。实行“一个渠道进,一个池子蓄,一个口子出,一个市场经营”的土地供应新机制,彻底根治多头分散批地、管地、供地的现象,坚决堵住政府土地收益流失的口子。强化国有土地储备制度。要抓紧对规划区域内新增和存量国有土地、非法占地、违法供地、土地批租情况等进行清理,分类处置限期收回,并规范供地行为。凡城镇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按计划组织征用收储,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擅自征购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对城市建成区的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规划的经营性用地、旧城改造用地等要有计划地依法统一收回或收购,纳入政府储备。
————加强地价管理,深化有偿使用制度。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继续实行划拨的用地外,无论新增建设用地还是存量闲置划拨土地,都必须纳入有偿使用。主要包括:一是用于商业、旅游、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活动的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闲置土地;二是经依法批准改变用途并用于经营性活动的划拨土地,如将住宅、办公等非生产经营性用地(房)改作生产、经营性用地(房)或用于出租从事经营活动的,以及将划拨土地依法用于联建、合营合作和以地易物的;三是依法用于抵押贷款的划拨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减免出让金、租赁金等土地收益,更不得零地价出让土地,积极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制度。严格控制协议出让土地的范围,同时,建立健全地价管理制度,完善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准确显化土地资产。
———加快土地开发,努力掘得“第一桶金”。我县河西区市场繁荣,商业发达,河东缺乏商业气息,但发展空间大,根据平衡发展的原则,应下大力抓好河东区的发展,着力提高商业化程度,建立河东商业新区,要加快调研,做好规划,制定方案,把开发河东新区列入议事日程。
———制定综合措施,盘活城区土地。对旧城改造,本着“政府要环境,商家要市场,居民要实惠”的原则,制定优惠政策,通过市场运作,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旧城改造;对新区建设,关键是筑巢引凤,走地产运营建城的新路子,要筑好巢,就要对新区内基础设施进行配套完善,搞好“七通一平”,优化开发环境,为引凤奠定基础,此外,打造新亮点,开发精品以及道路硬化、绿化等等,都要在盘活存量土地上做文章,要借助市场这只手,实现城市建设与盘活存量以及土地置换的互动,为经营城市注入强大的活力。
————加强领导。由县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负责对城市土地开发经营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组织协调和决策。建立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负责县内土地征用、收回、收购、储备、开发整理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财政部门加强对土地收益的监管,按合同规定及时将土地出让金和收益纳入政府财政基金预算,缴入财政金库,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工程、社会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储备。计划部门要会同财政、国土资源、建设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出具体项目,并将其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通过经营土地筹集更多的资金,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
四、放开市场准入,推行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经营
(一)优化增量资产,盘活存量资产,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对投资收益比较稳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均应吸纳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城市道路、桥梁、停车场、供水、排水、供气、供热、公共客运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的建设经营,都要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公开向社会招标选择投资和经营主体,中标者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管理运营全过程负责,并享有一定期限的收益权。对出租车营运权、公交线路经营权、道路桥梁广场冠名权、城市公共空间广告经营权等各类无形资产,要采用拍卖、招标等方式,实行有偿使用,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放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市场准入限制。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除关系国家安全和必须由国家垄断的领域外,鼓励法人和自然人利用社会资金、外地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产权转让、入股、拍卖,使用权出让、经营权转让等多种方式,跨地区、跨行业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经营,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
(三)放开市政公用事业经营市场。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在全面规划、统一管理、特许经营、有序开放、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培育有序竞争的市政公用事业市场体系,走专业化、企业化、社会化经营的路子。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非经营性设施的日常养护、城市公共场所保洁等要逐步推向市场,通过招标发包方式,面向社会选择作业单位、承包单位或个人,建立和实施道路养护、绿化养护和环卫保洁的承包制度,增加市场透明度。
(四)改革市政公用事业经营管理体制。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和建管分离、管养分离的改革思路,引入竞争机制,分割垄断行业,变独家经营为多家经营,增强行业发展活力。
(五)建立科学合理的市政公用事业价格形成机制。市政公用事业要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合理价格,逐步实行价格听证制度。企业、个人及外商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建设和运营的市政公用设施,其价格按收回投资并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除国家政策规定外,由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具体实际制定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交、出租车、供气等市政公用事业价格,报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实施。
五、改革投融资体制,优化投资环境
(一)建立统一规范的政府投融资体制。政府经营城市的各种收入(含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及其他设施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的出让收入、特许经营权出让拍卖收入等)同地方财政安排的城市建设资金以及各种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要纳入同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集中用于城市建设和土地储备、开发整理。坚持“集中投入、有限使用”的原则,根据经济发展的情况上,逐步加大政府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用设施投资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计划、财政部门要根据城市建设需要和财力状况确定投资计划,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建立有效的经营城市的成本控制机制和相关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控制盲目借贷,避免财政风险,实现资产负债动态平衡。
(二)拓宽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渠道。抓住发展县域经济机遇,争取国家和省里的政策倾斜和支持,选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好项目库,用好的项目争取各级对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和投入。同时,积极争取和用好银行信贷资金投入,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营中的导向作用,对于不能市场化经营的公益性项目,要调整政府资金投向,集中力量加大投入,保证城市功能完善和居民需求。
(三)加大金融部门对经营城市资金支持的力度。金融部门要为经营城市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城市建设项目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加大金融创新力度,积极试办以城市有效资产作抵押发放抵押贷款、以经营城市各种有效收费账户作质押发放质押贷款业务。
(四)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投资环境。进一步清理规范与投资有关的法规和规章,减少和规范投资领域的各项规费,对一切投资经营主体实行国民待遇。严格实行民主、科学的投资决策、咨询制度,重大项目要实行专家评估制度和公示制度。严格政府项目审批和监督制度,建立政府项目代建制、稽查制度和项目后续评价制度,实行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三分离”的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必须采取招投标方式选择工程承包商和设计、施工、监理及材料设备供应商,运行管理必须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相应的项目运行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加快制定和推行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的办法,培育规范化的投资中介机构,加强对投资中介机构的监管,建立城市信用诚信体系,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规范信用行为,整治信用环境,建立信用评价体系,等级制度及奖惩制度。
六、落实配套政策,加快城镇化进程
第一、全面推进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按照“积极推进、稳步实施”的原则,实行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凡在我县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公民,均可根据本人意愿申报办理城镇常住户口,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随迁。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按照户籍管理相关法律规定,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建立健全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更正七项户口登记制度。有关部门不得对公民依法申请登记户口设置各种障碍,积极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放宽户口迁移限。对未落常住户口人员,要按照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予以落户,以落户条件取代计划指标,引导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动。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的户口迁移政策按引进人才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要按照“一二三产业互动,城乡经济共融”的思路,培育城镇发展的产业支撑,增加进城农民的就业机会。要按照中央和省里的有关政策,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妥善安置好因经营城市而新增的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人员,切实解决城镇职工和进城务工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第三、培育和发展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坚持城乡统筹就业的改革方向,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解决城镇人员就业和再就业问题。结合户籍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拓宽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渠道。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进城务工农民的培训、就业服务和维权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流动。
第四、大力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的作用,搞好城镇基层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社区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物业管理体制,搞好社区管理。抓好社区人员、场地、经费三落实,健全社区服务网络,建立以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便民服务、社会化服务、再就业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服务体系,增强社区服务功能,为经营城市创造良好条件。
第五、加强城市管理。完善“两级政府(县政府、镇政府)、三级管理(县、镇、居委会)”的城市管理体制,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加强城市管理与执法队伍建设,推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大力整治城市综合环境,加快城市“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建设,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创造城市品牌。
七、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经营城市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政府成立经营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经营城市工作的领导及组织协调工作。切实加强对经营城市的领导力度,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落实好经营城市工作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打破一切体制,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经营城市的主体虽说是政府,但政府不能直接运作,必须有一个代表政府经营的主体。建议由“县基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实施运作。要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经营城市的积极性,既要坚持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又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防止“一阵风”、“过度过热开发”和泡沫经济的产生,努力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和优势的经营城市模式。
(二)明确部门分工和职责。经营城市工作涉及面广,各部门要密切协作、通力配合,确保经营城市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关键词:城市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改进
我国现行土地审批制度是以《土地管理法》为法律依据,以土地用途管制为核心,以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审批制度。土地审批制度实施以来,在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保护耕地,保障经济建设,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实践情况看,我国的建设用地管理使用还存在很多问题,作为建设用地管理的主要手段,城市建设用地审批程序中不合理的成分亟待优化改进。优化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题中之义。党的以来,我国基本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组织架构和职能体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推进。但同时,现行行政体制仍存在许多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地方,尤其是近十年间,各地加快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如火如荼,城镇化尤其是城乡统筹发展使用地需求达到历史高点,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现行城市用地审批方式和效率不能适应这种需要,不仅制约了建设进度,更造成“未批先用”、“供而不用”等土地资源严重浪费现象和土地审批领域的腐败问题。党的十提出要“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在土地审批领域实践简政放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科学界定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目前国内学者对土地行政审批制度进行系统研究的较少,直接对土地审批流程进行专门研究的更是少之又少。徐颖[1]研究认为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权威性不高、存在重复审查的内容、审批权限设置不太合理、各级政府层层把关,降低了行政效率、土地审批存在重批轻管现象,提出应强化土地审批制度的法律化、制度化建设,变革传统干部考察机制,规范地方政府的审批行为,重新设置土地审批权限,变革传统土地审批方式,加快土地审批的信息化、网络化建设。任林苗等[2]认为我国现行土地审批制度“操作繁琐、审批效率过低,情况复杂、统筹兼顾过难,阻疏脱节、违法用地过多,耗材费时、资源浪费过大”,提出要“强化严进宽出、实施科学审批,强化改革意义、转换审批职能,强化权属核准、精简审批环节,强化民生意识、坚持依法审批。”王发荣[3]分析了土地审批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建议重视指标管理,加强批后监管,减少前置条件,取消具体项目供地分级限额审批程序,缩短用地审批时限。姜建明等[4-6]对我国土地审批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本文分析了当前城市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实践中存在的审批环节过多、职能交叉、审批周期过长及缺乏批后监管环节等几个主要问题及其原因,提出了优化建设用地审批程序的若干建议。
1我国现行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基本框架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次修改将土地管理方式由分级限额审批制度改为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上收审批权。1999年,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并出台了《报国务院审批的建设用地审查办法》等文件,确立了现行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制度的基本框架,并对城市建设用地审批的范围和权限做出了规定。2000至2004年,国土资源部先后《关于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简化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城市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规范了征地方案,明确了报批权限和范围,简化了报批材料,强调做好安置补偿工作等,使建设用地审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2006年起,国土资源部陆续了《关于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对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进行了调整。这些文件形成了我国现行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流程的主体框架,为保护耕地和满足经济建设对土地的重大需求提供了保障,但是并没有真正解决土地审批流程繁复冗余,职能交叉等问题,更没有遏制住地方政府违规操作,“土地腐败”越发严重。为了适应新形势,2012年国土资源部先后《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改进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牵头开展试点,试图构建部省联动新机制,进一步深化土地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权限,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的批准权限(农用地转用审批)划分为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涉及农用地转用由国务院分批次批准;其余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设计农用地转用,由省级人民政府(含授权的设区的市和自治州政府)批准。报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城市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不断进行改进。一是,1999-2006年期间,按照分批次方式组织报批;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将分批次报批方式调整为年度省级汇总后一次性报批。二是,1999-2010年,报批城市范围为84个,2011年起,报批城市范围为106个。三是,按照“国家批规模、控结构,地方审项目、落用地”的原则,推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2011年起,选择35个城市进行试点,2012年度扩大到55个城市。
2我国现行城市建设用地审批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现行的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制度从用地申请到取得土地使用权,要经过用地预审、农地转用、行政审批和依规供地四个环节。从实践情况看,建设用地审批报批环节过多,程序复杂,审批部门职能交叉,重复审查,导致审批周期过长,效率低下是公认的问题。
2.1审批环节过多,职能交叉,周期过长
用地审批涉及县、市、省、国务院四级政府,需按照法定审批权限,从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向上逐级审查、报批,直至省级或国务院国土资源部门或同级政府审查批准。由于审批权限主要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层级越高,审批环节越多、周期越长。每级政府审批涉及林业、水利、环保、消防、市政、社保、税务等部门,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且经常出现搭车审批。国土资源系统内部则有多个内设机构参与审查,不少审批内容存在重复审查、反复把关问题。以上情况叠加导致审批效率低下,审批时间少则几个月,多则一、二年,任何一个环节耽搁都会影响进度。按照现行供地程序,建设用地自审批至完成供地,大约需花费17-25个月的时间,即需要2年左右的时间。漫长的建设用地审批过程影响了工程建设的工期,尤其是给施工期较短的北方地区带来严重不便。一些建设单位急于开工,造成“未批先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大量发生。
2.2审批的计划性与项目实际需求相脱节
按照规定,每年的城市建设用地在年初一次性报批,必须预先确定用地规模、区位和用途,将一年的用地一次性落实到具体地块上,批准的用地不允许随意变更。但是由于报批程序复杂,周期很长,一些地方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和工期要求采取“灵活”措施。一是“未批先用”、“未供即用”;二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确保得到用地指标,人为调整用地规模空间区位,或者为了赶时间,没有对申报用地进行充分论证,预估用地的区位、用途、规模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导致所需土地与所批土地有偏差,无法按照原批准的用途和区位实施;三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争取用地供应的主动权,增加财政收入,故意“多报”。四是由于项目和城市规划调整等原因,获批用地一时难以按照计划安排建设,导致“批而未用”、土地闲置。由此可见,现行审批的计划性、指标性与用地报批方式不相适应,导致城市亟需用地指标和计划指标不能充分利用的矛盾突出。
2.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缺乏权威性
用地预审是一种前置审批,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建设用地预审的有效期为两年,有些地方在预审通过后又进行用地调整,甚至在施工过程中自行修改规划,导致用地预审形同虚置。
2.4缺乏有效监管
当前,国土资源系统大量时间和精力用于具体用地事项审查,对审批后土地的使用情况缺乏有效监管手段,仍然运用听汇报、搞检查等传统形式,上下级之间、职能部门之间没有形成有效联动,没有建立起共同的监管机制,监管效率低,效果差,看上去层层把关,程序严格,结果却不理想,陷入了“管不了,也管不好”的尴尬局面[7]。当前土地领域违法违规现象频生,与批后监管乏力有重要关系。
3原因分析
3.1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发展目标存在差异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中央政府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政策目标是为了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目标具有宏观性、长期性、全局性;而地方政府更多着眼于本届任期内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我国属于中央集权制国家,中央对地方有严格的控制权,从行政管理角度看,这种控制遏制了地方的短期性、狭隘性、盲目,有利于资源保护和统筹发展。但由于各地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条件的差异,中央政策必然不能普适地方。现实政治中,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倾向于采取灵活措施以“抵制”或“适应”中央管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长期处于博弈当中。审批作为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中央控制地方行为的有效工具,过松会损害国家利益和长远利益,过严则会损伤地方积极性,制度改革就是要在各方利益中寻找均衡点。
3.2市场运行机制与政府调控措施相脱节
为了克服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实行宏观调控,但政府管制同样存在失灵风险。我国经济体制发端于计划经济,当前很多制度仍然遗留有计划经济影子,计划经济思维强化了政府管制失灵问题。从现实情况看,建设用地审批中的乱象大多与政府之“手”太长、太紧有关。从中央制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起,土地审批政策制定大多是“由上而下”,有强烈的计划性,对地方实际情况了解不够,对市场变化预期不足,土地审批的核心是“管理目标”,而非真实需求,显而易见会造成效率损失和公平损失。
3.3土地政策调控的科学性不足
一是预见性和前瞻性不强,手段单一,土地政策跟不上经济、社会形势变化,反而成为掣肘,尤其在高速发展时期此问题更加严重。二与其他政策的协调性差。从目前情况看,土地政策加入宏观调控的效果未能达到预期。土地审批涉及众多领域,众多部门,需要协调运转,磨合改进,而不能只靠土地部门闭门造车。
3.4“征”、“转”捆绑
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审批是两项独立的土地审批制度,两者的审批权限、管理目标、法律依据都有所不同,将这两类审批捆绑在一起,初衷是为了提高审批效率。但是两者合并后,反而增加了要件准备的等待时间,延长了整体批地周期,不利于土地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
4改进和完善现行城市建设用地审批程序的建议
4.1从法律层面完善建设用地审批制度
吸取建设用地审批运行中的意见建议,及时总结审批工作改革试点经验,全面评估现行用地审批制度,以简政放权、权责一致、提高效率、保障民生为原则修改《土地管理法》及配套法规,研究完善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制度,优化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流程。一是明确事权,合理划分审批权限,构建共同责任机制。建议适当下放中央政府审批的权限,国务院只审批关系到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将其他审批权下放给省级政府,中央政府做好对地方审批项目的备案审查和核查工作。在已确定的省管县试点省,可由县(市)政府直接向省政府申请,并报市(地)政府备案,减少政府转报程序。地方政府部门间,归并审查项目,减少搭车审批。国土系统内部进一步规范、调整审批职责,取消职能交叉项目。二是在法律中进一步明确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的具体处理措施。
4.2科学设置审批程序,优化报批材料
首先,明确建设用地预审法律地位。缩小用地预审范畴,对占用原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留用地”可以不实行预审;将部分审批阶段审核事项,如涉及环保、地灾,占用林地、草地等项目前移至预审阶段;做好预审与项目审批的衔接工作,充分发挥预审的前置把关作用;严格执行用地预审在线备案制度;对通过预审和立项确认的项目不再重复征求意见。其次,优化审批程序,精简报批材料。适当压缩程序性环节,设定严格的各层级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设置一定的授权范围,在范围内,地方政府可以委托同级国土部门直接审批土地,并报上级政府备案。探讨差别化用地审批政策,对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先行用地属于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可由省级部门给予许可,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同时根据地方实际需求,将全年报批次数适当增加至2-3次。
4.3总结“征转分离”经验
“征转分离”即先征后转,是指根据对当年建设用地的总体规划,先统一征地,而后再根据建设用地实际需求量,分批将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为国有建设用地的集体土地征收模式[8]。在天津、重庆、成都等地实行的“征转分离”试点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有必要总结完善,通过适当的分离模式下放审批权,减少中央一级的工作量。
4.4强化批后监管,建立审批责任追究机制
改进审批工作,优化审批程序不意味着要放松监管,反而需要在一些领域加强。目前,国土资源部在用地审批改革上的指导思想是“入口适当从简,出口加强监管”。在优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周期同时,要加强项目用地的批后监管和跟踪服务,防止和减少违法批地占地和闲置浪费土地。一是要建立批后反馈系统,要求地方政府将征地报批后的有关情况实时报备;二是国土资源系统有关部门要建立定期评估系统,对城市用地组织实施、征地、供地以及批而未用、未批先用等情况进行督察和核实评估,形成城市用地年度评估意见。评估结果与下一年度城市新增用地规模挂钩。三是发挥国家土地督察系统作用,根据需要,经常性实地监测了解已批建设用使用情况。
4.5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廉政建设
充分运用国土资源“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对城市用地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尽快实现国家、省、市(地)、县(市)国土部门的建设用地电子远程报批;通过信息电子化实现报批程序标准化、细化、量化,审批职能实现内部纪检监督和网上社会监督检查双重制约,打造公开透明的“阳光政务”,从制度上遏制审批腐败和行政不作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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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 建设运营 商业模式
1 引言
智慧城市的发展将促进生产方式的转变,提高社会精准智能化管理水平,提升公众服务效率。据世界银行测算,一个百万人口的智慧城市建设当其达到实际应用程度的75%时,该城市的GDP在投入不变的条件下将能增加3.5倍,这意味着智慧城市可促进经济增长翻两番[1],当前智慧城市正以其独有的渗透性、冲击性、倍增性和创新性席卷全球,推动着以智能、绿色和可持续为特征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来临[2]。
过去一段时间,世界多国政府和组织机构均提出利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来改变未来城市发展面貌。特别是发达国家和地区,如欧盟、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均已展开智慧城市重点领域技术研究和相关项目的建设,并且在一些试点工程中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智慧城市一说引入中国后,其概念得到了相应的发展创新,实现了“本土化”。在“中国式”智慧城市中,在智能化的基础上更强调人的参与性和创造性。截至到2013年底,总计311个城市提出或正在建设智慧城市,涵盖4个副省级以上城市,89%的地级及以上城市,47%的县级及以上城市。国内众多城市和地区启动“智慧城市”战略,相关规划、项目和活动层出不穷。尽管智慧城市建设持续发酵,但是目前多数城市处于规划阶段,盲目上马的项目不少,社会力量参与的不多,长期的运营机制尚未确立,有效的商业模式缺乏,智慧城市的建设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当前急需分析解决智慧城市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有效的运营机制确保智慧城市建设的顺利开展。
2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过程中的主要
问题
这里主要阐述智慧城市建设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包括技术、体制、经济等各方面的因素。
2.1 缺乏统一的政策指导体系
目前由于缺乏全国性的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导致智慧城市概念模糊、定位不清晰。由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牵头制定的《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给出了一个具体的目标:到2020年,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网络安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该《意见》自2013年开始起草,目前已是第4次修订,但迄今仍未获批准。各个主管部门依据自身职责范围推进智慧城市建设,2012年5月,国家旅游局公布北京、成都等18个国家智慧旅游试点城市;2012年11月,科技部下发《关于开展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并于次年10月正式公布南京、无锡等20个智慧城市试点城市;2012年12月,住建部下发《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申报试点。截至目前,住建部已先后2批设立193个智慧城市试点,成为试点城市最多的部委。2013年,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出台《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试点技术指南》,包括太原、广州在内的9个城市列入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的全国试点工作。2013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选定15个城市与欧盟合作,启动中欧绿色智慧城市合作项目。2014年6月23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研究决定将深圳市、佛山市、苏州市等80个城市列为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搭建统一的信息惠民公共服务平台以实现不同部门之间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并逐步实现各类公共服务和社会信息服务的“一站式”办理。这种各个部委在各自侧重的领域和职责范围内开展的智慧城市相关领域的试点建设,使得地方政府在面对多条线上的试点示范和不同标准规范时难以判断和选择,且纵向指令过多使得城市内难以形成横向各部门资源整合和协同共享的局面,这种自上而下的统一政策性引导文件的缺乏导致智慧城市的建设遍地开花,很可能走上建设一堆信息化系统的路线,资源浪费、重复建设的现象将会出现。
2.2 发展阶段认识不清,口号过大
目前国内的智慧城市口号过大,存在盲目追风的现象。真正实施起来却由于技术、行政体制、商业模式的原因困难重重,并且很多都不是真正意义的智慧城市或者不具备建设智慧城市的基础条件。部分地区甚至远未达到信息城市、数字城市的程度就积极参与住建部提出的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并且部分地区是以吸引投资、销售相关产品和设备等片面的目的而展开智慧城市的建设。缺乏远期的发展战略,地方政府盲目上马一堆信息化项目,口号过大、过虚。
2.3 数据开放壁垒未突破,合作平台未形成
对于所有智慧城市建设者来说,政府的数据开放是成败的一个关键因素,但是目前政府各部门对外开放和数据共享并不乐观,它们多数不愿意放弃部门利益和权力,另外数据采集统计的真实性、有效性难以保证,这种缺点的暴露也是一些政府部门难以忍受的。当然还有处于安全考虑方面的原因,在未能建立有效的安全机制和技术保障的前提下,要想实现数据开放和共享几乎是不可能的。导致数据开放积极性不高的现实原因还有政府数据开放给企业和社会的合作平台未建立,双方未建立一个合法合理的机制来促进数据的开放,以便企业充分挖掘数据的商业价值。
[中图分类号] F299.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0037(2017)2-4-4
Key Policies 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 of Innovative City
Hu Minghui1 Wang Yuanyuan1 Shen Xiangdong2 Song Xianfeng3
(1.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Zhongyu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Zhengzhou Henan 450007;
2.Henan Provincial Institute of Scientific & Technical Information,Zhengzhou Henan 450003;
3.The Journal of Henan Innov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Zhengzhou Henan 450003 )
Abstract: City is a mark of the progress of human civilization, with good innovation endowment and independent innovation capacity, and is a breakthrough to take the lead in achieving innovation driven development. In the revolutionary process of building a well-off society in an all-round way, it is of great strategic significance to speed up the construction of innovative cities.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new progress and new feature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innovative cities in Henan Province by deeply investigating the status quo of the construction of innovative cities in Henan Province, analyzes the new problems in the development from the policy level, and puts forward policy suggestions from four aspects: optimizing policy design, innovating policy carrier, strengthening vertical communication, and enhancing horizontal cooperation.
Key words: innovative city; policy analysis; innovation driven
1 引言
十提出到2020年我要建成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出必须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坚持走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了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河南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河南的决定》和《关于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对建设创新型河南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行战略谋划和全面部署。这些政策规划结合河南省情和发展实际,针对科技创新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难题,积极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为河南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城市是人类文明走向成熟的标志,不仅具有资源禀赋优势,而且创新能力和创新环境良好,是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主要突破口。建设创新型河南,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城市既是引领者,也是主战场。从河南创新驱动发展实践看,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不仅是实现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现实选择,而且是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有效途径。本文是河南省重点软科学的研究成果,课题组在系统理论研究和深入解剖案例的基础上,结合河南省创新型城市建设实践,对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重大政策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
2 创新型城市提出及其在河南的新发展
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最早在《经济发展理论》提出“创新”概念,认为“创新是资本主义的永动机”。从研究进路看[1-3],“创新型城市”的英文表述有“Creative City”和“Innovative City”两种, 二者提法有相当多的共性, 都强调变革和革新, 倡导新的城市发展观。但是侧重点有所不同,“Creative”更多地强调理念、创意和文化;“Innovative”则侧重于创新、革新之意,强调包含技术、人才和制度的综合变革。传统的发达国家更多地运用“Creative city”,表达“创意城市”的含义,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更多地用“Innovative City”,作为一种城市经济增长和发展的驱动模式。我国对城市创新的探索始于20 世纪80 年代,最初着眼于城市的可持续性发展,讨论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城市规划方面的科学性问题[4]。到了90 年代中期,随着区域创新系统理论引入,国内的研究开始转向构筑创新体系方面[5]。在城镇化进程中,城市创新是在科教兴国战略的影响下提出的,全国部分创新资源禀赋较好的城市都提出“科教兴市”发展战略。
2.1 政策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
2004年,国家科技部与安徽省“省部会商”中,依据合肥科学城的构想,把合肥命名为“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重点支持科技体制综合改革和建设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创新型城市2006年全国科技大会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后,“创新型城市”作为完整的概念在国内正式出现,并很快成为地方政府城市发展的战略目标。从创新型城市的宏观发展看,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科技部都极其重视创新型城市的政策规划、设计布局和试点推进[6-7]。2008年,深圳市的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受到国家科技部和国家发改委的肯定,利用“先行先试”政策,成为首个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2010年,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科技部先后《关于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从宏观层面积极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从试点选择分析,国家科技部和国家发改委对创新型城市建设宏观指导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国家科技部更强调科技体系机制创新,重视自主创新能力,目标在于加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从创新投入、产出、服务、环境四个方面评价创新型城市建设状况,支持措施主要包括国家科技支撑项目、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国家发改委把创新型城市建设当作一项系统工程,强调从宏观管理与调控着手,系统推进、整体布局、统筹指导,考核内容则涉及经济、社会以及可持续发展等多个方面,支持措施主要有:设立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发展创业投资基金,优先在创新型城市布局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优先安排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的重大项目以及支持创新型城市先行先试等政策。
2.2 河南省创新型城市新发展
河南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是全国第一人口大省和全国重要的交通通信枢纽和物资集散地。作为全国重要农业大省,经济总量稳居全国第五位,城镇化发展潜力巨大。根据《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河南的决定》,河南省要在2020年实现创新型河南建设总体目标。在中原经济区等重大国家战略的实施推动下,郑州、洛阳、南阳先后成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其中洛阳和南阳是国家科技部确定的创新型城市试点,郑州既是国家科技部确定的创新型城市试点,又是国家发改委确定的创新型城市试点。新乡等15个省辖市在发展规划中,均提出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发展目标,新乡已被列入河南省重点培育的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在县(市、区)层面,义马、巩义、偃师等36个县(市、区)把创新型城市建设作为发展目标,通过创新驱动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8]。
作为中原经济区的主体,河南地处连接东西、贯通南北的战略枢纽位置,总结河南省创新型城市建设经验,对实现创新型河南和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从发展现状和进展情况看,河南省创新型城市建设主要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在成功申报和有效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河南省有国家科技部确定的创新型试点城市3个(洛阳、郑州、南阳),有国家发改委确定的创新型试点城市1个(郑州),新乡正在努力申报国家科技部的创新型城市试点。从国家试点城市发展看,科技系统与发改系统在创新型城市建设方面的协调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作为“双试点”的郑州,也没有能够实现双力齐驱和共同发力。
第二,省辖市普遍重视创新型城市创建,在理解上主要偏向科技创新层面。在河南省出台《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河南的决定》后,18个地级市相继召开科技创新大会,把创新型城市建设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目标。尽管国家发改委在创新型城市创建方面也配置了政策资源,但是我省发改委并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地市级政府和领导极少从发展改革层面去认识和理解创新型城市建设。
第三,县(市)政府对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视程度取决于地方财政实力。财政实力较强的县市(如义马、巩义、偃师)对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视程度普遍高于财政实力较弱的县市,但是市辖区政府对创新型城市建设重视程度与财政实力关联性不强。由于缺失创新型县(市、区)建设政策和评价标准,县(市、区)级政府对创新型城市的理解存在很大差异,并对创新型县(市、区)建设产生影响。
第四,省辖市对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政策期望远大于对资源支持期望。由于省政府在提出创新型城市建设目标和方向后,没有进一步出台相关政策指南,地方基层在具体实践中陷入行动的集体失范,在一定意义上结合自身情况进行自由探索的方式,已经影响到创新型城市建设进程。此外,地方政府普遍存在著“榜样示范”的倾向,随着经济发展对上级政府资源支持的期望正在不断被削弱。
3 创新型城市建设存在问题――基于河南实践分析
自河南省启动创新型河南建设以来,18个省辖市以及部分县(市、区)先后启动了创新型城市和创新型县(市、区)建设工作。2006年以来,河南省创新型城市建设在取得显著进展和成绩的同时,在定位、战略、策略和政策方面也存在亟须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
3.1 目标定位问题
创新型城市建设与发展最重要的是要形成城市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独具一格的城市气质和产业优势是城市活力的源泉。河南作为华夏文明的重要传承区,各个省辖市在城市定位和产业特色方面存在趋同性,郑州、洛阳等中心城市对周边的辐射带动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在省委、省政府的推动下,全省在建设创新型城市方面达成了共识,但是18个省辖市对创新型城市建设的目标定位还存在问题,主要有:在城市战略定位中,更多是从产业发展和资源优势角度考量,却忽视了城市与环境和谐发展以及城市远景发展趋向在城市战略定位中的重要性;城市创新战略定位未能置入区域创新发展和国家总体发展战略中,更多的要素反映时代特征和本地特色,却忽视了创新战略集成和城市未来发展需要;在实施自主创新战略中,更加强调制造业创新、产品创新和企业创新,却忽视了服务业创新、流程创新和政府管理创新在城市创新战略中的作用。
3.2 战略规划问题
创新型城市建设是一项具有复杂性特征的社会建设工程,需要科学的战略规划。从河南发展实践看,创新型城市战略规划编制在“横向”上缺乏区域合作和部门联合,在“纵向”上也缺乏全局考量和差异化定位。河南省创新型城市规划多数是科技部门独立主持完成,并且缺乏与相关部门协调和沟通,例如郑州获得国家科技部和国家发改委创新型城市试点,但在编制创新型城市建设规划时也是分别制定的,两个部门在对同一问题求解中单独行动,并各自实施。现有创新型城市规划普遍忽视创新型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标杆体系,对创新型县(市、区)建设缺乏应有的规划指导和政策支持,在企业自主创新支持规划中,缺乏系统的、切实有效的政策支持,特别是没有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做专门政策规划支持。
3.3 实现策略问题
在创新型城市建设中,需要解决三个核心问题:一是创新型城市是“科技进步与发展”问题还是“城市发展及其先进性建设”问题;二是在科技资源给定条件下,通过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路径选择中如何处理“为”与“不为”以及“先为”和“后为”问题;三是科技创新促进城市建设中的产业遴选问题和城市建设路径选择问题。从河南的具体建设实践看,更多是从科技促进城市发展视角理解创新型城市建设,更多强调研发投入特别是财政投入,更多是从产业发展需求角度选择科技创新战略。这种一元化思维和实现策略已经影响到河南省创新型城市建设进程,带来了城市发展“大而不实,散而不强,结构单一”等问题,亟须通过“有形之手”进行引导。
3.4 政策设计问题
在创新型城市建设政策设计与制定方面,存在“一少”和“一多”问题,“为政策”的设计多,“对政策”的设计少,其负面影响是政策执行及其效果难以实现政策期望,政策执行效率不高,绩效受到严重影响。受行政管理体制制约,省级政府的政策创新在创新型城市建设中对地方政府的约束力不强,加上缺乏系统的考核标准和测度指标,地方政府对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认识和理解存在很多偏差,这在县(市、区)层面的政策设计中表现得更加明显。此外,现有的创新型城市建设政策部门色彩显著,严重缺乏部门间和区域间合作的政策设计;政策的纵向条状特点突出,缺乏城市间的政策学习与设计合作。这些都需要通过优化政策设计来解决。
4 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政策建议
通过上述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基本结论:影响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核心问题是政策系统问题,这主要表现在政策问题确定与规划设计、政策载体建设与实施、政策沟通与执行、政策合作与绩效改进等四个方面。针对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政策问题,以河南省创新型城市建设具体实践为分析对象,对推进我国创新型城市建设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4.1 优化政策规划与政策设计系统
在省级层面,统一发改、科技两部门关于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政策,并以科技部门为主,加强与城市发展相关部门的合作,制定统一的河南省创新型城市规划及相关政策;作为一种策略,建议尽快制定“河南省创新型县(市、区)建设指标考核体系”,并以省直管县和经济强县作为试点城市首先推行;同时,加强省政府政策制定部门与试点县(市、区)联系,给予试点县(市、区)更多政策指导和帮助;对创新型河南有关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对省辖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政策及其经验做法进行调研,进而做好“对政策”的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政策研究工作。
4.2 发展新型科研机构和创新服务业
对河南省科研机构生产试验基地进行绩效评估和现状调研,加强对新型科研机构的理论研究和对珠三角地区的实证调研,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促进河南新型科研机构发展;对创新服务业发展做专项研究,通过体制、机制、人员、资源、资本、政府职能和公共服务的政策改革与调整,加快发展河南省创新服务业,并在政策和制度方面做系统的安排。重视“问题导向”的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更要重视以“结果导向”的政策绩效评估,组织力量研究河南实际问题和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紧迫问题,对已有政策执行结果和行政活动进行客观的绩效评估。
4.3 通过纵向沟通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重视加强顶层设计,就是从省级层面规划和设计创新型城市相关政策;加强纵向联系,充分利用省直管县的机制对创新型县市建设与考核进行政策指导;加强“越界”合作,从“高铁化”视角确立城市发展战略,借力武汉、西安、南京、北京等辐射带动,与我省周边城市实现合作共赢;既要“自上而下”,更要“自下而上”,尊重县(市、区)甚至乡镇的创新,重视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公众参与,为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提供更多实现途径,推动河南省创新型城市建设与发展。
4.4 通过横向合作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加强区域合作,避免地区主义,通过创新型城市建设,在中原经济区甚至是中部地区形成新的城市圈和发展极,促进河南周边城市隆起发展,实现中原经济区的区域协调发展,提高中原经济区的综合竞争力;加强部门合作,避免政策制定和执行的部门主义,通过制定统一的创新型城市建设政策,在创新型城市建设相P部门之间形成共同利益,实现政策联盟,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减少政策制掣和政策冲突;整合科研力量,采取激励和约束措施促使更多研究力量重视对河南“地方问题”研究,特别是对在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国家整体发展战略背景下河南发展的具体问题,突显理论研究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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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规划生态化建议
Abstract: along with our country city development process is accelerating, city planning has been incorporated into the core of ecological system, this concept will help to build more new pattern of sustainable city proper. This paper starts from the status of China's ecological city planning, and from the city landscape planning and design, residential district planning design, city industrial design in three aspects put forward China's ecological city planning is proposed, which provide good references.
Keywords: suggestion of city ecological planning
TU984生态城市规划是一个较为新的规划理念。生态城市规划的目标是为了建设生态城市,主要目的为了构建一个实现社会经济以及自然和谐共处的城市生态系统,同时在进行城市规划过程中,充分结合了相应的生态学原理以及应用规划科学手段,在这个规划过程中需要对城市生态系统中的相应关系进行辨识,模拟以及设计,进而得出较为合理的生态方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生态城市规划的目的即为在充分满足城市规划、生态规划以及环境规划的相关要求的基础之上,能够依照国家进行城市建设的相关方针,政策以及计划,在城市响应的自然条件以及建设条件的基础之上,以环境学、生态学、社会学、城市学、经济学等相关知识作为指导, 充分协调城市社会发展,经济发展以及环境保护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制定较为合理的城市建设目标,城市发展方向,进而形成一个相对合理的城市建设体系,能够使规划地域的社会, 经济以及环境建设相互协调发展,同时布局较为合理,有效合理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人口,经济以及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实现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一、在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面临的相关问题
1、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在我国城市中涌现了大量的中型企业。这些企业一方面有效促进了我国的经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对城市环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作用。例如,很多工厂都建设在城市市区,在工厂的日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废气,这无疑带来了较为严重的生态问题。尽管国家出台了相关的管理措施,但是影响作用不显著。
2、生态环境的布局不合理一般来说,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水平会受到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作用,同时还会受到城市规划的合理性,布局的规范以及生态环境的影响作用。评价一个城市是否适宜居住,不仅要观察一个城市的建设规模和建筑水平,同时还要看城市是否具有健康合理的居住环境。在我国的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过多注重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而忽略了对于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尽管,国家制定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水土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同时在进行大中型建设工程时候,都要做相应的环境评估工作,制定有关的环境保护方案,但在实际的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以及领导都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因而没有能很好的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
3、城市规划过程中具有随意性在现代城市建设过程中,城市规划起着关键的作用。城市规划犹如城市建设过程中的法律,不能轻易进行改变,而在现实的城市建设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规划改变的现象,有着较强的随意性。分析其原因,可以归纳为下面几个方面:一是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出现难以改变的变化情况。二是由于城市相关政府以及部门领导出现变动,三是受到利益的驱使作用。首先为有关的地方领导为了能够获得相关的经济利益,热衷于进行土地出让,这无疑会对城市的规划建设产生较为严重的影响作用。另一方面就是一部分人员为了能够获得自身的经济利益,从而不恩能够严格进行城市规划的建设。
二、如何进行城市规划生态体系的建设
1、合理进行城市相应功能区划分和布局在进行城市功能区的划分时候,要充分满足城市的三个基础功能,即为,满足空间结构的需要,满足生态系统的环境质量,满足生物生产的相关要求,同时还要与周围的空间格局进行相互联系,这样即形成较为合理的空间结构,进而有效改善相应的生态环境质量,同时实现经济社会的快速可持续发展。在相关的生态理论作为指导,要充分依据各个功能区相应的环境条件以及当地居民的相关要求,合理进程城市的功能布局,例如,可以再居民区设置相应的学习,商城,体育场等,这样可以充分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同时能够有效发挥挥城市的集聚效应,实现城市物流的高效流通,能够有效节约社会资源。
2、文化城市的生态建设城市所具有的文化功能,能够有效表现城市的品味以及城市的内在价值,同时能够有效增强城市的竞争力以及吸引力。如何有效将城市的相关特色资源与城市的规划建设进行有效的结合,构建一种具有相关特色以及文化内涵的城市文化,是进行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历史文物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如果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一旦失去就难以恢复,因此在城市规划中一方面要对原有的文化资源进行有效保护,同时还要充分体现时代的特点,进行有效的协调,不断对文化进行创新,进而能够充分体现出城市建设的美感与文化气息。
3、社会城市的生态规划充分完善相应的城市服务保障体系能够体现城市的人文关怀的精神,社会生态的规划建设内容包括一种对人发展以及生活的保障,能够充分体现城市的关怀,同时能够在灾难面前表现出相应的安全保障性。
4、城市绿地系统城市内部的绿化空间的规划应重点考虑,做为人文理念的基础及支撑。城市空间有限,应充分利用空间进行多层次绿化,乔、灌、草复层绿化体系以及垂直绿化,将绿化与建筑结合起来,并合理选择和搭配植物种类,将城市建在绿地中。
三、推进我国生态城市规划建设的建议分析
1、关于城市景观规划设计
景观规划设计的实现是过程而不是终极,不是一蹴而就,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树木需要时间成长,自然系统因为人类活动的干扰和破坏而需要时间来自我调整和恢复。这是很基本
的常识,但却往往被人所忽视。景观系统中,因为包含了太多的自然要素,就像一个有机体,它不断自我完善,而且时间越长,效果会越好。城市景观规划设计的目标是建立在由建筑、
园林等为主的人文景观和各类自然生态景观构成的城市自然生态系统。建筑景观设计的重点是在平面规划的基础上做好空间天际轮廓线的规划设计。园林设计的重点是要做好沿江、河、
湖、溪等两岸林带以及城市公园、城市广场的景观设计,提高生态效益、景观效应和共享性。各类自然生态景观的设计重在完善基础设施,完善生态功能,提高其生态效益、景观效应和
共享性。
2、关于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在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由于生产技术的落后,我国平均建筑能耗是发达国家的2~3倍,造成的污染也相当严重,我国的一些城市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严重污染”城市。房地产开发和使用是一种消耗大量资源,产生大量废物的产业。为了人们卫生、健康、舒适地生活,必须将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要用生态建筑原理对居住区进行科学的规划设计,形成生态建筑与完善的基础设施构成的生活环境以及包括精神文明在内的社会生态系统。居住区设计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合理布局。综合考虑城市的地理特征和水、气、地质等条件及长远发展要求,选择城市居住区的最佳区位和发展规模。二是节能低耗无污染。即在建筑材料的使用上坚持环境保护原则,避免由于建筑材料的原因造成光污染、化学污染、放射性污染等。要充分考虑建筑物的朝向、间距等,以解决住宅采光、室内通风等卫生问题。三是应用生态技术处理生活排泄物、生活垃圾。四是通过增加居住区绿地,推广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湖河溪流水体的坡岸绿化等,大幅度提高居住区绿化覆盖率。居住区公共绿地必须大于人均1.5平方米。五是增加居住区文化体育设施。
3、关于城市产业设计
城市产业应当是代表生态文明潮流和先进生产力发展方向的生态产业,是能够形成强大示范效应的龙头产业。要在全面客观地分析城市产业现状的基础上,立足于全国乃至全球市场和生态化、现代化的发展要求,高起点、高标准、科学设计城市产业。要以生态化的示范产业园区为平台,建设以高科技产业为主导、以循环经济为特色的生态型工业体系,同时努力发展旅游、教育、医疗、物流、文化、信息、房地产等产业。要建立生态产品开发、设计、孵化中心,逐步实施现有产业的调整和改造,实现产业的生态转型,提高生态经济在GDP中的比重。要努力推行ISO14000环境质量体系认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清洁生产审核和创建绿色企业等,建立企业环境行为、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将企业的环境信用纳入企业社会信用体系之中,通过多种媒体向社会公示。
三、结语
随着我们对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日益重视,生态城市规划已经成为城市发展和城市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方面。生态城市规划的目的,是为城市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生活、工作环境,把城市的经济、社会系统纳入环境承载力允许的范围之内。而如何结合我国的国情,应用生态学的原理,探索我国生态城市规划建设的原则、内容和方法是实现城市环境发展目标的重要前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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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桥飞、秦迪,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探析[J]维普资讯,2006:5-8.
关键词:生态型;城市规划;标准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增长带给人们的负面影响也越来越突出。由于工业建设等因素而导致的大气污染、水污染、水土流失等问题无时无刻不在对人们的生活产生影响。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很不平衡,需要维持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但是,在工业发展的同时,又必须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为了化解这一矛盾,我国制定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经济的发展逐渐进入新常态。城市的规划与建设对人们的生活环境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建设生态型城市逐渐成为当前城市建设的主流趋势。
一、建设生态型城市的含义和意义
所谓生态型城市,就是在城市建设的基础上融入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元素,使得城市的建设和发展符合环保的要求。生态型城市的建设和运作与生态环境实现平衡发展,在保证了现代城市的各种需要的基础上又保证了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
生态型城市具有很多优势和特点。一方面,生态型城市在设计规划和建设中融入了生态环保的理念,不管是建设还是日常运行,都尽可能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生态型城市既满足了城市对现代化的要求,又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另一方面,生态型城市下的人居环境奖得到很大的改善,人们的生活也将更加健康和便捷,生活水平将得到提升。总而言之,生态型城市的发展理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将成为城市建设的主流趋势。
二、生态城市的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池州市一直以来都以优美的自然风光而著称,拥有九华山、杏花村等国家著名景点,又滨临长江,生态环境的优势相当明显。近年来,池州市发展迅速,依靠其丰富的旅游资源和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形成独特的地方特色。
为了充分发挥地方优势,池州市也开始重视生态型城市的建设。从池州市的各方面情况来看,建设生态型城市非常具有可行性。一方面,前文提到池州市在生态资源方面的优势异常突出,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为建设生态型城市提供了有力保障。另一方面,池州市正处在发展和建设的黄金时期,根据近几年的发展状况,跻身安徽省经济排名前列的潜力巨大。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仅仅依靠当前的发展模式还不足以维持一个最佳的状态,急需长远性的战略方针来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指导。建设生态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保证经济长远健康发展的根本途径,也是池州市城市建设的根本趋势。
笔者相信,对于池州市这样一个生态资源极其丰富的城市来说,只要在建设中遵循以下原则,建成生态型城市的愿望便不再遥远。一是要以人为本,城市建设的服务主体是人,因此要以保障居民生活的软硬件条件为基本依托。而是要因地制宜,结合池州市当地特点,合理地将生态因素融入到城市建设中去,寻求一个最适合的规划方案。三是长期性原则,建设生态型城市不能只考虑短期利益,规划设计方案要具有长期性和战略性。
三、有关完善生态城市的规划标准若干建议
3.1、注重与城市规划内容的结合
从某种程度上讲,生态城市规划与城市规划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或者我们可以说,生态城市规划是在城市规划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理解生态城市规划这一概念,绝不是将城市规划的内容与生态城市规划的内容的简单相加,而是需要让二者有机结合。城市规划的内容主要是经济方面的,主要是以提高城市的现代化水平和居民的生活水平为规划目标。而生态城市规划则是在这一前提下,从各方面融入生态环保的内容,实现人与自然环境的高度和谐,使居民的生活环境也得到大幅提升。
比如,城市规划中必然会遇到土地的使用问题,城市规划的内容就是如何充分利用这块土地,以创造尽可能高的经济效益和使用价值。而在生态城市的规划内容还要考虑到土地的生态容量,在前者的基础上加以限定,以避免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除此之外,还需考虑绿色植物的覆盖、水源的保护、物种多样性的保护等。如何来确定城市规划的内容是否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这就涉及生态城市规划在内容方面标准的问题。
3.2、完善规划指标体系
实际上,之所以制定生态城市规划标准,是为了保证生态城市规划设计的规范化、系统化,为生态城市的规划提供一个可靠且有效的指导。前文提到,生态城市规划与城市规划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从一定程度上讲二者存在着本质差异。所以,生态城市规划标准的指标体系与城市规划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从宏观上讲,生态城市规划的指标体系不仅加入了生态环保的元素,而且各方面的联系更加紧密,更加具有长期性和战略性。因此,要想更好地建设生态城市,就必须拥有一套专门针对生态城市建设的符合当地特点的指标体系。
目前,很多城市已经开始建设适合本地的生态城市规划指标体系。池州市曾在2012年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该文件提出在城市规划中住宅、公共服务设施、工业、市政公用设施、绿地、隔离带等方面向生态城市过渡的理念。但是,该文件只是提出了这一理念,并未对具体的规划指标进行系统编制。所以,笔者建议各城市要加快制定生态城市规划的指标体系,并且在制定时要注意贯彻因地制宜地原则,这样制定出的指标才更具指导和参考意义。
四、结语
当前我国经济已经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的速度将放缓而求稳,并更加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城市建设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而且作为人们居住的场所,更加需要在城市规划中融入生态环保的理念。生态城市的建设可以有效减小城市建设和运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提高居住环境的水平,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笔者相信,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生态问题的日益突出,生态城市必将成为今后城市建设的主流趋势。
参考文献:
[1]沈清基,吴斐琼. 生态型城市规划标准研究[J]. 城市规划,2008,04:60-70.
[2]吴斐琼. 实现生态城市的规划途径[D].同济大学,2007.
关键词:城市规划; 可持续发展; 相关性; 设计原则
引言:
当前,我国在坚持与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过程中,城市的规划设计当属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中的重要环节,也是中心内容。不仅如此,城市的规划及设计工作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目前我国在城市规划设计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矛盾与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制约着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因此,我们必须要清楚的认识到城市规划设计与城市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
一、 "城市规划设计"与"可持续发展"
(一) 城市规划设计
谈上城市规划设计的发展方向上,人们首先会想到生态城市规划建设。何为"生态城市"?生态城市规划与设计的基本内涵就是指在城市的整体规划设计建设工程中,以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经济建设为核心,在坚持与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前提下,严格遵循着生态学原理以及生态经济学发展规律等。与此同时,并城市及周边区域内的生态建设、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社会经济等各个领域的发展都要进行科学、合理、规范化的设计。从而高效的完成对城市的统一规划以及综合建设,并最终完美的实现城市区域内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这才能够充分的体现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和谐理念。
(二) 城市可持续发展
城市可持续发展是我国实施全面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生态城市及规划设计过程中比较关键的一个环节。"圣人" 孔子曾说过:"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山林非时,不升斤斧,以成草木之长;同时还有孟子的言论"斧斤以时入山林",这些都是古代劳动、智慧的人们在人类发展历程中所探悟到的生态和谐发展思想,其所反映的就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但人类社会进入工业文明社会以来,这种城市和谐发展的理念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被冲击的无比惨淡。
二、城市规划设计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性分析
(一)城市规划设计中的可持续发展观
在我国,关于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观点理念,主要强调的就是区域内城乡经济、社会、人口、环境等各方面的协调发展。要想更好的实现经济、社会、人口、环境之间的协调统一发展,就必须把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和谐建设理念引入到城市规划设计建设工作当中。我国在《21世纪行动计划》中,就曾明确的提出了城乡经济协调发展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具体概念,并对其之间的密切关系进行了研究。在传统的人类文明发展历程中,在人们的生活中逐渐的形成了两种城市发展的观念,一种是"天人和谐"的发展理念,另一种则是"人定胜天"的观点,自从人类社会进入"工业文明"以来,一直就存在着人类战胜自然并获得生存空间的荒谬想法。图1表示的是我国城市规划设计过程中坚持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功能、结构示意图。
其中:
W代表的是城市经济系统
S代表的是城乡社会系统
O代表的是区域环境生态系统
N代表的是城市建设整体平
衡、协调发展的决策成果
H代表的是规划设计策略及其
方法的制定
图1 城市规划设计中可持续发展式操作程序的功能、结构
(二) 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规划--"生态城市规划"
关于生态城市的规划与设计,其中的"生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通过对城市的绿化建设来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在国内的很多城市在进行规划设计中,一般都会把城市的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一种基础性工程建设来对待,而通过草木植被进行绿化建设成为了比较常见的一种方式。
②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我国古代就存在着"天人合一"、"天人和谐"的发展理念,究其根本,其所宣扬的就是建议人们在生产生活活动过程中,强调对环境的保护、生态的和谐,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只有强化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生态城市建设中的功能、作用、效果,才能够真正的实现城市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从而为城市居民的生活工作以及区域内城乡经济的统筹发展起到强有力的推进作用。
三、总结及建议
新时期下的现代化城市的发展,应该坚持科学可持续发展观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和谐发展理念。本文主要探讨与研究了城市规划设计与城市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包括城市规划设计中所蕴含的可持续发展指导观,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对于城市的合理规划设计--"生态城市规划"。因此,我国的城市规划设计应该以建立"安全、健康、有活力的生态和谐城市"为主要发展方向。
本人认为在城市的规划设计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过程中,应该坚持并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发展设计原则:①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建设原则。②注重"天人和谐"的理念,尊重生态自然的功能作用,严格做到"宜山则山,宜水则水,宜林则植,宜建则筑"的生态城市规划设计的先进理念。③坚持并遵循社会和谐建设的原则,一切城市的规划与设计工作都要围绕着社会和谐发展为中心,实际上就是强调"以人为本",在这里,社会和谐建设的基本原则就是指社会生态和谐建设的原则。
参考文献:
[1] 郭丰产.城市规划设计中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的探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21).
2015年回顾
智慧城市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2015年3月,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发展智慧城市,保护和传承历史、地域文化。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点评:移动互联网将“人”与公共服务通过数字化的方式全面连接,将带动和促进交通、医疗、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民生领域信息化的跨越式发展,对于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提升均等服务水平、实现信息普惠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互联网巨头们利用自身的云计算、数据挖掘、社交网络等技术优势,布局智慧城市成功后,将拥有大量的场景资源,能吸引更多用户。如何利用现有业务的竞争优势在移动互联网领域构建完整的生态体系,已经成为互联网企业布局智慧城市的核心。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
2015年4月7日,住建部与科技部联合了《关于公布国家智慧城市2014年度试点名单的通知》,确定了北京市门头沟区等84个城市(区、县、镇)为国家智慧城市2014年度新增试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等13个城市(区、县)为扩大范围试点。
点评:截至目前,我国智慧城市试点已接近300个。从城市层面来看,第三批试点对于智慧城市建设的认识更趋于理性和成熟,同时国家部委也更加重视智慧城市的深入推进和落地。随着智慧城市建设的推进和铺开,“智慧城镇集群”将成为下一步发展规划的重点。未来的建设中,地方政府需要重点解决的是投融资模式的探索,产业布局的合理化,以及如何让智慧城市建设更贴近老百姓等问题。
国际标准领域进一步赢得话语权
2015年6月8日―12日,ISO/TC268 SC1智慧城市基础设施计量分技术委员会上,中国专家组提案的新工作组“城市基础设施数据共享与模型(AHG3)”获得通过。2015年10月25日―31日,ISO/IEC JTC 1第30次全会在中国召开,一致通过了成立智慧城市工作组的决议,并任命中国专家担任召集人与秘书。在国际电工委员会智慧城市系统评估组(IEC SEG1)推进的2016年智慧城市SyC工作组(群)成立工作中,中国担任副主席,并在8个工作组中担任6个工作组的召集人。
点评:这些工作标志着中国在智慧城市领域的标准化研究进一步赢得国际话语权。国家标准委要求,应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国际标准化工作,积极参与ISO、IEC、JTC1、ITU-T的智慧城市标准化推进工作,提升中国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加强与国外标准化机构的合作,推进中外城市间标准化的合作交流,共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发展质量。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城市建设
国务院在《关于落实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中提出,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更多领域。
点评:一方面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大量的社会资金希望进入智慧城市建设领域。引进社会资本,探索PPP模式,是很多地方政府在规划和实践的模式。如何使政府资源得到最好的应用,是PPP模式运营的关键之一。在实践过程中,国家智慧城市试点银川、崇州、合肥高新区等地的SPV(特许经营权)、SPC(特殊目的公司)已经开始运作,效果良好。
大数据助力智慧城市
2015年9月10日,工信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司长陈伟表示,工信部正在制定《大数据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支持大数据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提升大产业支撑能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点评:大数据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支撑。互联网、大数据不仅可以帮助迅速复制特定的复杂解决方案,还能够提供多样化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更有效地解决能源、交通等问题。如崇州市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将大数据作为产业来发展,就是一个亮点。
标准评价体系逐步建立
《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标准技术报告》中文版于2015年7月正式发行,这是ISO第一个智慧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国际标准文件,其中对中国佛山乐从镇、宁波镇海区、沈阳浑南新区、辽源市的智慧城市建设理念和思路进行了介绍。11月,国家标准委联合中央网信办及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开展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及应用实施的指导意见》。
点评:《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标准技术报告》对当前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相关计量工作进行了回顾,并提出了未来的发展方向,对全球智慧城市项目建设与标准制定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关于开展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及应用实施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到2017年,完成智慧城市总体、支撑技术与平台、基础设施、建设与宜居、管理与服务、产业与经济、安全与保障7个大类20项急需标准的制订工作,到2020年累计完成50项左右的标准。2015起至2016年同步开展整体指标及成熟领域分项指标试评价工作,到2018年初步建立我国智慧城市整体评价指标体系,到2020年实现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全面实施和应用。
2016年展望
“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指出,支持绿色城市、智慧城市、森林城市建设和城际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综合来看,智慧城市行业有望在“十三五”期间迎来爆发性增长。
“一带一路”迈向国际化
点评: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推出,如中兴通信、华为、软通动力、中城科技等企业均已经开始国际化智慧城市布局,把中国的实践经验带向国际。
“一城一策”发展城镇群
点评:国家加大了对城镇群的规划与布局,也应更加关注大范围的省级、区域级的智慧城市(镇)群的建设,在城市能源、供水、交通、通讯、人员、技术、资金、信息的共建与交流上,智慧城市之间的竞争与博弈,区域人才、资金、产业间的竞争与协调必定存在。就产业来说,已经开展的区、县级智慧城市项目,应谋划更大区域的互联互通。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 现状, 改进建议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society, China's cities also in fast development.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ity without scientific, reasonable of urban planning. Therefore, in city planning, city planning management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This paper from the city planning and urban planning management concept of,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urban planning administration and the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a series of improving method and the suggestion, and of the city planning management work makes a summary.
Keywords: urban planning management, the current situation, the improvement Suggestions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体制的转变,我国城市的发展越来越迅速。城市规划越来越受到重视。城市规划不仅与城市现在的发展密切相关,而且也影响着城市以后的发展。因此,做好城市规划是一项意义重大的工作。与此同时,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也应该受到足够的重视。另外,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是一项与其他学科有很大关联的工作,它甚至涉及到其他学科的综合。因此,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更好地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成为了大家研究的热点。下面本文就从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内容开始,分析了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并进一步提出了改进的方法和建议,最后对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发展提出展望。
2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内容
首先,城市规划管理是为城市规划提供服务的,是为了城市规划有序进行而需要完成的工作。它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规划引导和规划控制。城市规划管理的具体任务是对城市空间以及土地的使用进行具体的规划操作,来保证城市整体的建设和规划更科学、合理。城市规划管理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这是城市规划的核心内容,城市土地的使用是否合理以及充分利用,直接影响着城市规划的顺利进行。二是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这是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工作量较大,是为了保证在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活动符合城市规划。三是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主要是对城市规划的的各个进行中的建设活动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以上是城市规划管理的主要内容,这三项内容缺一不可,相辅相成,通过城市规划规划管理,更有利于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
3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以及出现的问题
3.1城市规划管理制度的不完善
在进行城市规划的过程中,有时存在着还没有制定出详细的规划方案就进行建设的问题。由于考虑的因素不全面,一方面会导致实施过程出现各种无法预测的问题,比如引起大面积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另一方面也会导致建设的盲目性,甚至影响了城市的整体规划。因此,为了城市规划的合理性,必须制定相应完善的城市规划管理制度。
3.2对历史文物的保护力度不够
对于一座城市来说,城市的风貌与历史建筑都是城市独一无二的特征。城市的历史建筑不仅影响着城市的人文、环境、文化等多个方面,同时也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城市的文物古迹以及文物遗址,包括一些具有历史性的街道、房屋等,这些都是历史留给城市的很珍贵的文化遗产,它们不仅见证了这个城市的发展历程,也更能吸引众人以及投资者的目光。因此,为了保留城市独特的文化底蕴,保护这些历史建筑和文物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在进行城市规划的过程中,存在着城市规划和历史建筑保护相矛盾的问题。虽然文物管理部门比较重视这些文物的保护,但有时候为了开发,由于政府操作的城市规划,这些文物还是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因此,在进行城市规划时,政府应充分重视对历史文物的保护,不能一味的为了对城市进行现代的规划而破坏了历史建筑。
3.3城市规划管理的进度太慢
城市规划管理包括以下几方面的管理: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城市规划审批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在进行城市规划时,首先应将城市规划的总体方案提交,得到审批以后才能开始城市规划的实施。但是由于资金以及其他规划条件的限制,关于城市规划的详细方案没有及时地得到审批,直接影响着城市规划的进度。由于城市规划管理的进度没有与城市规划的进度一致,导致了城市规划的盲目性,不能有效地保证城市规划的整体效果。
4城市规划管理的改进建议
4.1完善城市规划管理制度
城市规划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在制定城市规划制度时,必须从细节入手,制定出详细、完整的城市规划管理制度。作为城市规划管理,起的是指导和规范的作用,城市规划管理不仅要从现状出发,更要考虑到城市以后的发展。此外,要尽可能对城市规划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测,尽量避免这些问题的出现。因此,一个完善的城市规划管理制度是城市规划顺利进行的保障。
4.2加强历史文物的保护力度
在历史文物的保护方面,应尽量保持文物遗迹建筑原来的风貌。对于存在历史建筑的规划区,应该制定专门的规划方案,分区分类,区别对待。同时,应该继承和发扬城市的历史文化精神,充分认识到这些文物和建筑的历史价值,将历史文物的保护与城市规划相结合,使得城市规划更有特色。在现在大力弘扬创造和谐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下,将城市规划和文物保护的关系进一步协调好,平衡历史文物与现代建筑的关系,使得历史文物在现代建筑中得以延续,现代建筑在历史中得到包容。因此,在城市建设中,在遵循总体城市规划要求的基础上,对于历史文物给予足够的重视,尽量降低对历史文物的破坏程度,保持城市特有的风貌。
4.3依法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审批
依法审批城市规划,加快城市规划各个层次的编制。在完成整体的规划任务后,应该着手进行规划的详细制定。除了进一步细化、深化各个专业规划,还要对于一些特殊的分区制定专门的分区规划,进一步完善城市的规划体系。在审批过程中,真正做到依法履行审查、审批的程序,使得城市规划管理做到有法可依,这样不仅加快了城市规划审批的进度,同时也是城市规划管理有效的保证。
4.4注重长期规划
城市建设必须要从长远方面考虑。每一个城市建设项目,都要从实际出发,从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可带来的效益等方面综合考虑。因为城市规划影响着城市未来的发展,所以不能仅从城市建设带来的短期效益为主,而应该充分考虑到以后的发展。将长期发展与短期建设二者相结合起来,争取做到既有短期行为又有长期目标的建设,有步骤有计划的实施城市建设。
5总结
城市规划是一个长远的话题,伴随着不断发展、不断探索的过程。本文仅从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着手,针对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一系列解决的办法以及改进的方法和建议。同时,在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我们需要借鉴其他学科的知识来解决问题,只有不断地创新,才可能越来越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水平。另外,影响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此,作为城市规划的指导者,城市规划管理需从全方面进行考虑,从城市规划的目标、城市规划方案的制定以及城市规划的实施,不仅要考虑其系统性,更要考虑城市规划管理的层次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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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规划;建设
1城市规划的重要作用
每个城市的发展都必须以城市规划为基础,在明确城市发展目标的前提下,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考虑到城市的布局与发展,增加绿化率,为公民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城市规划是经过多年的实践总结出来的经验,可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资金,克服土地开发中市场机制失灵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给城市带来较好的城市风貌,能够吸引更多的招商投资,从根本上降低土地开发使用中的成本。同时,良好的城市规划能够提高城市环境,目前随着工业经济技术的不断提高,环境污染给人们生活带来了很多阻碍,人们已经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科学的城市规划能够将工业区与城市生活区有效隔离开来,合理的布局城市所处地域,并将环境污染的处理措施作为城市规划的一个重要因素对待。
2城市规划建设应遵循的原则
2.1协调原则
城市规划设计的好坏制约着城市建设的成败,在城市规划的过程中应该遵循:经济、安全、美学的原则,城市建设主要是在规划的指导下,处理好城市局部建设和整体发展的辩证关系,促进人与自然相互协调,这也是当代人类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2.2发展的原则
城市规划要坚持适用、经济的原则,贯彻勤俭建国的美德,城市规划应当符合防火、防爆、抗震、防洪、防泥石流等要求,保护好城市中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古迹,树立为全体市民服务的指导思想。城市建设与管理要不断促进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大力推广无障碍生态设计,为推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城市规划建设的有效策略
3.1建立高标准的城市规划编制
城市规划编制可以使城市健康有序地发展,城市规划要着眼于勇于探索,以科学发展观为理念来指导,控制好城市规划建设的每个环节,把促进城市的和谐发展作为基础,把生态环境放在首位,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的有机融合。
3.2生态规划设计方法
生态设计中如果缺乏文化含义和美感是不能被社会所接受的,城市规划方法要避免把园林、绿地规划作为总体规划的一个专项规划来进行,要求在城市景观要素分析的基础上,创造高质量的城市空间环境,强化其地方特色。城市规划设计需要融合环境要素的全部内容,生态设计必须建立在经济、旅游、生态等专业的基础上,协调好土地的利用与管理之间的关系,在满足城市环境功能的基础上,不断改善生态设计的实践主体,体现出对城市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和开发。针对城市公共空间生态景观的改造与更新,注意划分景观空间不同层面的渐进关系,为创造高质量的城市空间环境提供了大量的素材,借助于景观生态学、生态经济学及其它相关学科的知识,优化原有景观要素,构建合理的景观格局,使城市整体功能发挥出最优的效益。
3.3遵循城市建设的规划体系
城市建设要符合城市规划的标准,建设活动必须遵循城市规划的要求,城市规划的各项建设必须从城市规划管理的角度出发,坚持并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相关规定,结合建设工程的项目性质、资金投入等因素,把建设项目合理划分,整合建设工程作为规划设计中的重点工作,抓好规划项目工程的建设,城市建设要分缓慢紧急,按照城市规划确定的开发程序和部署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重点项目,优先建设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基础服务设施,尤其是重要城市的框架结构先建起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要根据项目建成后,是否有经营性项目来确定运作模式,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以便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
11月29日,首届国际森林城市大会在广东省深圳市开幕,主题是森林城市与人居环境。会议围绕城市化与森林城市、城市森林与生态系统服务、森林城市规划与区域可持续发展、森林城市的文化融合与传承、森林城市发展模式与创新实践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全国政协副主席马培华出席开幕式并讲话。
马培华说,人类社会正在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道路和生态文明的理论与实践。中国作为文明古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中国政府在制定面向未来的国家发展战略时,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主席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新方向,确立了新思路,明确了新举措,强调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按照系统工程思路抓生态建设,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马培华指出,中国自然禀赋分布不均衡,相对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相对于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盼,人口、资源与环境问题一直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制约因素。在人口聚集的大中小城市,如何建设好以森林为主体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并发挥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已成为重大课题。多年来,国家林业局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推进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保护生态、美化环境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创建森林城市、创造宜居环境已成为各地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目标。
马培华强调,中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新的形势和任务赋予森林城市建设新的使命。我们要紧紧围绕主席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新要求,积极借鉴国际社会森林城市建设经验和发展成果,深刻把握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牢牢抓住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创建森林城市活动的有效平台,进一步动员各界力量投入到森林城市建设中来。希望与会代表围绕主题,深入交流,相互借b,共同提高,积极为推动全世界城市森林建设建言献策,也为中国森林城市建设提出宝贵意见。让我们寻求共识,共同努力,让绿水青山遍布大地,让森林花园覆盖城市社区,让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在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里,携手走向生态文明的人类新时代。
马培华就森林城市建设提出3点建议。一是要围绕拓展和改善城市间的生态空间,创新开展森林城市群建设。要重点加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长株潭、中原、关中-天水等六大城市群生态空间的连接,构建互联互通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扩大城市群生态涵养空间。二是要针对城市可持续发展,重点推进森林进城和森林环城,增加和丰富城市绿色元素。要充分利用城区有限的土地增加森林绿地面积和湿地面积,特别是要将城市功能腾退的土地优先用于建设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三是要传承、创新和弘扬生态文化,在森林城市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增强居民对生态福利的获得感,建设遍及城乡的绿道网络、生态服务设施和生态文化载体,极大地丰富森林城市的人文底蕴。
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发表书面讲话。广东省省长朱小丹、国际生态学学会主席休娜・迈尔斯、国际竹藤组织董事会主席安德鲁・贝纳特、深圳市市长许勤、希腊雅典市副市长亚历山大德鲁斯・莫迪阿诺在开幕式上致辞。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国际竹藤组织董事会联合主席、中国生态文化协会会长、国际竹藤中心主任江泽慧在开幕式上作了题为《中国森林城市建设的回顾与展望》的主旨报告。开幕式由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彭有冬主持。
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马兴瑞,广东省副省长邓海光,国际林联副主席比约恩・哈奈尔出席开幕式。
首届国际森林城市大会由国家林业局、深圳市政府、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办,国际竹藤中心、深圳市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城市森林研究中心和国际竹藤组织承办。来自中国、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意大利、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埃塞俄比亚、乌干达等4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400多位专家、校长、市长和城市林业官员出席。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区实施“五大战役”指挥部,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指挥长和第一副指挥长,区政府常务
副区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其他副区长为副指挥长并兼任各分战役的指挥长,有关部门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区发改局(领导小组建议名单见附件1)。
二、明确牵头责任单位。牵头责任单位职责是制定战役实施方案,细化战役工作内容,分解项目工作责任,组织和督促相关单位实施好战役建设的各项工作,负责战役实施信息编写和收集,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战役牵头责任单位是:重点项目建设战役由区发改局牵头,新增长区域建设战役由区经贸局牵头,城市建设战役由区建设局牵头,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由区委农办牵头,民生工程建设战役由区教育局牵头,并按战役内容归类为七个方面分别确定责任单位(具体内容见附件2)。
各镇(街)作为“五大战役”的纵向责任主体,要积极对上衔接,按照“能快则快、多作贡献”的原则,自加压力、突破常规,结合本镇(街)工作实际,及时制定本镇(街)实施方案,努力“比学赶超”,不折不扣地完成区里下达的每个指标任务。
三、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各战役实施方案应包括战役总体目标、组织机构、项目清单、责任机制、考评督查、保障措施等主要内容。实施方案要充分结合战役特点,积极加强与省市各牵头单位的沟通衔接,目标任务既要实现对市“五大战役”考核任务的全覆盖,更要主动衔接区委、区政府2011年经济工作的目标任务,坚持好字当头、能快则快、又好又快。各战役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安排建议如下:
重点项目建设战役:以2011年区重点项目为主要内容,全面覆盖我区列入省市区重点项目建设战役所有项目,突出列入全市百个攻坚项目和全区二十一个攻坚项目。
新增长区域战役:根据省、市战役确定的湄洲湾北岸临港区域为重点发展新增长区域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将木兰溪两岸一并列为我区重点发展新增长区域,筛选并加快推进一批我区临港产业重大项目和提升我区产业结构的重大项目。
城市建设战役:主要包括宜居城市综合体项目,市容市貌整治和管理项目,城市综合
交通项目,架空缆线下地项目,城市绿地建设项目,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市公厕项目以及旅游景点公共设施、城市供气、给排水设施等城市建设项目。
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抓好华亭市级试点镇建设,按照省扩大试点镇范围的要求,争取将华亭镇列入省级试点镇,同时抓好常太、灵川、东海三个镇小城镇建设。项目安排上要突出规划、基础设施、市政公共事业、环境景观和城镇产业等方面的项目。
民生工程战役:惠民实事项目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抓紧落实事关群众利益十项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委[]35号)和市委、市政府贯彻闽委[]35号文件精神提出的“落实事关群众利益十项实事工作方案”(莆委[]82号)的内容,对照全省经济经济会议要求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强农惠农、便民生活、和谐平安、棚户区改造等七个方面,遵从项目实施要求由牵头单位提出实施方案,方案要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资金安排、责任部门以及进度计划安排。棚户区改造主要为经市、区政府会议确定的项目,该项目实施由城市建设战役指挥部负责组织,统计由民生工程战役指挥部负责。(以上方面具体内容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