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8 17:24:1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发展公有制经济的措施,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从“非公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到“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到“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逐渐上升。这也是我们党对基本经济制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
在实践中不断深化认识的同时,科学的认识也有效地指导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实践,党和国家根据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相继出台了“新老36条”、负面清单制度等一系列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使非公有制经济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时间里,经历了从小到大、由弱变强的发展过程。如今,非公有制经济创造了超过60%的GDP、超过80%的社会就业和超过65%的固定资产投资,真正撑起了经济的“半壁江山”。
非公经济的发展壮大,民间投资在铁路、电信、金融等“”的破冰,也曾引发一些人对民进国退的热议。对此,指出,把公有制经济巩固好、发展好,同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是对立的,而是有机统一的。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应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并重申了“两个毫不动摇”和非公有制经济现实地位的“三个没有变”。
随着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的形成和不断完善、“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发展战略实施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广阔平台、“双创”新浪潮注入新动力……非公经济大有作为的条件已经具备。但由于政策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等原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仍面临着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等困难。因此,我们要在坚持“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下,循着问题,加速扫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障碍,注重对非公经济人士的培养教育和关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知之愈明,行之愈笃。在决胜全面小康的新征程中,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非公有制经济要坚定发展信心,抓住发展机遇,在中国经济发展中更上层楼、大有作为。
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
(一)总量增加,在全区经济的比重提高
经过初步测算,2004年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的增加值占全区GDP的比重为30.8%,比上年提高近2个百分点。从内蒙古经济发展状况看,目前仍以公有经济为主,但非公有制经济总量和比重不断增加,已成为全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经济类型看,个体私营经济是全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内蒙古个体私营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28%,外商及港澳台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2.8%。分产业看,第二产业仍是非公有制经济主力军,所占比重最大,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的产业特征仍呈“二、三、一”格局。
(二)发展快,增速快于GDP
近年来,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增长速度超过了GDP和公有制经济。经过测算,2000-2004年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平均增长26%,比GDP年平均增速快11.6个百分点,比公有制经济增速快10个百分点。2004年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增长27.4%,比GDP增长速度快8个百分点,比全区公有制经济增长速度快11个百分点。从构成看,2004年个体私营经济增加值增长30%,外商及港澳台经济增加值增长18%。与上年相比,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增长速度提高了4个百分点,其中个体私营经济增长速度提高了5个百分点。
(三)贡献大,对全区经济的推动作用增强
2004年由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速度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大幅度提高。经过测算,2004年在全区GDP增长19.4%中,非公有制经济贡献了8个百分点,成为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从非公有制经济内部构成看,个体私营经济仍是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个体私营经济对全区GDP的贡献率达37%,外商、港澳台经济贡献率为4%以上。
(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较好,在非公有制经济中具有较大优势
2004年,工商登记的城镇个体私营企业48.7万户,其中私营企业42681户,比上年增加7567户;从业人员100.3万人,占城镇从业人员比重的29.2%;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占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达90%。由此可见,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主要依靠本地私营企业及民间投资的推动。
(五)非公有制工业发展快,成为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由于非公有制工业的快速增长,非公有制工业增加值占全区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大幅提高,全区非公有制工业增加值占全区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36%,比2003年提高3个百分点;工业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比2003年增长30.8%,比上年增速提高2个百分点,是发展最快的行业。工业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对全区GDP的贡献率为28.7%,比2003年提高3.7个百分点。在工业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中,个体私营经济增加值、外商及港澳台投资经济增加值分别占82%和18%,说明内蒙古非公有制工业主要是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体。
(六)非公有制经济是房地产业、住宿餐饮和商品流通领域的主力军
2004年,房地产业增加值中非公有制经济比重达70%;在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非公有制经济份额占到80%,其中个体私营经济消费品零售总额590多亿元,占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7%,同比增长21%。
(七)投资加快,投资结构多元化
2004年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680多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比重达到38%。其中,城镇个体私营、外商及港澳台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个人建房)180.2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倍。民间资本投资增长的加快,改变了投资结构,从过去主要靠政府和银行投资求发展的格局逐步改变为全社会共同投入的多元化投资结构,减轻了政府投资压力,分散了投资风险,使民间资本投资成为投资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
(八)扩展税源,增加了财政收入
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提高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做出了较大贡献。2004年,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创造税收(含国、地税)56.66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18.1%,其中个体私营企业实现税收37.2亿元,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税收11.64亿元,成为内蒙古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值得关注的几个问题及制约因素
(一)企业规模偏小,市场竞争力差
由于内蒙古地处内陆,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观念相对落后,非公有制经济起步较晚,起点较低,与沿海省市比非公有制企业规模偏小,市场竞争力差。2004年,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只有830多亿元,而2002年广东已达到6108.48亿元,江苏、浙江分别达到4999.6亿元和4271.76亿元,分别是内蒙古的7.3倍、6倍和5倍。内蒙古个体私营工商户注册资金680.6亿元,户均注册14万元,而浙江2003年末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已达2515.43亿元,比内蒙古多1835亿元。就非公有制企业管理模式看,多数企业实行的是粗放型和封闭型的家族式管理模式,现代经营意识不强,从业人员素质总体不高,发展意识不够,科技创新能力不足,严重地制约了内蒙古非公有制企业的做大做强。
(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不足,差距较大
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以个体私营为主,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决定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内蒙古个体私营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和发达省市相比,仍显不足。截至2003年末,内蒙古个体私营企业户数59万户,从业人员159.73万人,远低于广东、浙江、江苏等省。2004年内蒙古个体私营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28%,远低于浙江2003年52.1%的水平。在上缴税收方面,2003年,广东为340亿元、浙江为288亿元、江苏为283亿元,而内蒙古2004年国、地税收入仅为37.2亿元。
(三)融资渠道不畅,企业资金短缺
融资困难,资金短缺一直是制约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的“瓶颈”,严重制约了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和壮大。由于个体私营企业规模小,变化大,整体素质不高,银行对其信贷资产保全难,防范风险难以落实,所以个体私营企业进入直接融资或间接融资市场困难较大,致使相当部分业户置身利率高、风险大的民间金融市场,通过非正常渠道筹措资金,既增大了经营成本,又扰乱了金融秩序,影响了发展。非公有制企业很难获得政府的专项财政资金;商业银行受体制、管理和观念的影响,对非公有制企业心存戒备,贷款门槛较高;资本市场的融资更是难上加难,以中小企业为主的非公有制企业上市融资几乎没有任何机会。据金融机构统计,2004年全区金融机构各项短期贷款余额中,个体私营企业贷款仅占1.39%,“三资”企业贷款占0.3%,与其创造的增加值比率极不相称,非公有制经济的贡献与金融资源的占有不匹配。全区民间投资占全区城镇以上单位投资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43.9%上升到50%。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受政策、制度等因素的制约,金融部门对个体私营企业财务状况了解难,放贷额度掌握难,办理抵押担保贷款评估难,负债情况摸清难等诸多困难。另一方面,有些个体私营企业也确实存在信用不佳,市场行情摸不准等问题,放贷条件不够充足。资金不足,融资渠道不畅是制约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为了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刺激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尽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鼓励信贷资金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倾斜的政策措施,但非公有制企业在获得国有银行贷款方面仍没能取得突破性进展,政策效应显现不够。因此,融资难问题不仅是制约以前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而且是今后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
(四)非公有制投资比重偏低,发展后劲仍需增强
长期以来,由于内蒙古对民间投资的一些限制和认识局限,使民间投资“启而不动”,发展较慢,非公有制投资比重偏低。2004年,内蒙古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为1809.6亿元,非公有制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38%;其中个体私营固定资产投资(不含住宅)143亿元,仅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8%。
我们分析,目前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既有深层次的问题,也有浅层次的问题。从客观原因来看:
1.法制环境不够完善,市场主体准入门槛过高。目前的法律法规还不适应进一步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要求,有不少法律法规急需制定和有待修改,现行的一些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和与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在市场主体准入方面,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虽然制定了不少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但事实上的歧视性政策规定和不公平的做法仍然存在,非公有制经济不能与其他经济成分共享平等待遇,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加快发展。
2.生产经营资金短缺是制约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首要问题。造成资金短缺除个体私营经营者自身因素外,体现在银行方面,也有政策性限制因素,认为个体私营企业诚信度低,经营管理及效益预期不佳;用财产抵押贷款数额有限;对一些下岗失业人员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审批制度过严,关心不够。
3.电力不足、运力紧张,仍是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的瓶颈。由于供电短缺,造成许多非公有制工业企业难以持续正常生产,一些建成企业迟迟不能开工生产。目前乌海市的海南区高载能工业园区里开工企业仅占入驻企业的三分之一。运力不足,也增大了企业的运输成本。
4.政府管理部门还存在人为设卡和重收费轻管理的问题。虽然不是普遍问题,但至少说明我们的政府管理部门从观念到扶持政策还需要进一步的转变和改进。如有关部门重复收费的问题;税务部门存在不是按照个体私营企业的实际效益而是确定一个较高的标准机械执行的问题;个体工商户税费负担较重,有些收费不合理;一些执法部门严重超编,靠罚款养人;个别地方政府在优化环境中,对待地方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有不一视同仁、重企业轻个体的问题等。
5.行业商会、协会作用发挥不够。有些行业商(协)会还隶属于一些政府职能部门,自上而下成立的,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形势。商会和个体私营协会对基层分会和行业协会的重视还不够,从而基础性协调作用发挥不到位,一些个体私营会员的呼声不能及时反映上来,遇到实际问题协调不得力或无力协调。
三、加快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建议
(一)解放思想,提高认识,为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大”精神,彻底更新观念,打破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思想障碍,改变一切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障碍和政策约束,牢固树立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新观念,做到思想上“放胆”、机制上“放活”、政策上“放宽”。进一步加大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各项方针政策,使社会各界达成共识,在全区范围内营造一个良好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舆论氛围,将解放思想真正落到实处。
(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水平
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是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关键。实现政府职能转变,一是各级领导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把工作重点放在制定规划、政策引导、维护市场秩序、提供公共服务上来,对民营企业少干预、多服务,少限制、多支持;二是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三是严禁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清理整顿行政机关的中介服务、有偿服务、强制,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四是让非公有制企业主掌握最新的政策信息,既可让他们对政府行为有所了解,也便于政府部门开展工作;五是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根据全区中小企业成长的需求、服务市场的发育状况和财力状况,以点带面,逐步形成富有成效和特色的服务体系,包括信用担保、筹资融资、创业辅导、技术支持、信息咨询、市场开拓、人才培训、经营管理、国际合作等,为非公有制经济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三)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拓宽融资渠道
加快非公有制经济信用制度建设,发展诚信企业,建立和发展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对非公有制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是解决非公有制经济融资和改善经营的重要途径。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建立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金融体系。各商业银行分(支)行要根据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积极开展相应的新业务、新品种,同时研究新的风险控制办法,在控制风险的同时,积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在金融体制改革中,地方金融机构要考虑吸收民间资本,积极探索银企合作的有效形式;二是将政府设立的财政性引导资金、财政性补助扶持资金向非公有制经济开放;三是加快担保体系建设;四是充分发挥风险投资公司的作用,积极引导非金融机构、企业集团、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资本组建风险投资机构,培育和壮大非公有制科技企业;五是通过股份制改造、上市、资产重组等多种方式支持非公有制企业直接融资。
(四)提高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一是企业家的培养。非公有制业主要加强自身修养,面对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知识化的新形势,尽快加强各种法律、法规、经济政策以及市场竞争规则的学习,树立科学的管理理念,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二是技术人才的培养。一方面,非公有制企业必须完善人才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吸收社会人才,充实壮大技术人才队伍,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创造条件,鼓励人才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另一方面,要加强现有专业人才的培训,积极创造条件,为高科技人才提供发展空间。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形成科学有效的人才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保证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三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劳动技能培训和政策法律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非公有制企业的创新任重而道远。在融资渠道上,要从主要依靠自身积累求发展,转到多元融资发展上来;在企业管理上,要从传统的家庭式管理转到科学的现代化管理;在企业组织上,要从小而散向公司化、股份合作制、集团化方向发展;在企业发展上,要从短期行为转到可持续发展和注重保护环境、生态上来;在经济理念上,要不断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经济全球化和高新技术迅速发展的现实,使企业在采用先进技术做好传统产业的同时,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有条件的企业应建立自己的技术创新体系,并与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科技企业,以先进的科学技术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五)提升企业科技含量
要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持,通过采取“产学研用”等经营模式,利用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优势,开发具有发展潜力、科技含量高、适宜地区发展的项目和产品,逐步形成高起点、快发展的具有良好前景的企业集团。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科技人员带着科技成果来内蒙古创业,加大吸引和鼓励科技人员创办非公有制企业的力度,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的科技含量。引导有条件的国有科研机构转化为科技型企业,提高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的科技含量及整体水平;加快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使传统产业向高加工度、高集中度、高附加值和低能耗、低污染方向转化,实现产业技术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加速产业升级与结构优化。
党的十六大精神汇报交流大会上的讲话
(去年月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区党委统战部、区工商联举办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汇报交流大会,这对于提高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热情,促进非公经济发展,为加快富民兴桂新跨越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具有积极意义。在此,我代表自治区党委,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参加大会的各位民营企业家和私营企业主代表表示亲切的问候!
借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基本方针和政策,提出了许多新观点和新要求,在理论和政策上都有新的发展。
一是确定了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同时要求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之中,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做到互相促进共同发展。这就进一步确定了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二是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地位。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这一科学论断,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地位,对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深化了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这些新的论点,对于我们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四是论述了要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的财富观。党的十六大报告倡导全社会创造财富、积累财富,强调要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要为发展和创造财富提供条件。随着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非公有制经济在为社会创造财富、造福人民方面必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五是提出了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和落后的标准,而应当主要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么得来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作的贡献。这是对政治观的创新和发展。
六是指明了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原则。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从放宽投资领域、拓宽融资渠道、实行合理负税、建立服务体系和改进政府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为非公有制经济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强调,要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提出要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提出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提出要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些要求为深入制定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提供了依据和原则。
在新的形势下,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实现我区“十五”规划和年发展目标的重要保证,是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战略选择,是扩大对外开放、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是增加劳动就业、提高居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也是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主要依托。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自治区党委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问题作为全区解放思想再讨论的一个重点,作为事关广西改革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全区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精神实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历来重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我们把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贯彻落实十五大精神,实现改革与发展新突破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采取了一系列促进发展的措施。某年以来开展的“百企入桂”活动,已成为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亮点和品牌,是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示范工程。近些年来,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得到较快发展,总量不断扩大,效益不断提高,在促进生产力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增强经济实力、增加劳动就业、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我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某年底,我区共有个体工商户万户,从业人员万人,注册资金亿元,分别比年增长、和;私营企业万户,从业人员万人,注册资金亿元,分别比年增长、和。某年我区个体工商户在全国个省、区、市中排在第位,从业人员排在第位,注册资金排在第位;私营企业户数排在第位,从业人员排在第位,注册资金排在第位。非公有制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不断提高,某年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约占全区国内生产总值的,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非公有制企业成为新增就业的主要渠道。某年底,全区个体私营企业共接纳了万名城镇待业青年、复转军人和社会闲散人员就业,转移了万名农村剩余劳动力,有万多名下岗职工在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实现了再就业。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是:城镇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快于农村;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第三产业占主导地位;经营规模逐步扩大,经营领域不断扩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素质和政治地位不断提高。
我区非公有制经济近年来虽然发展较快,但总体而言,数量、规模和比重都还很小,质量也不高,与一些发达地区相比,差距仍然很大。主要表现在:一是规模小、起点低。如某年底,浙江个体工商户为万户,江苏为万户,广东为万户,分别是我区的倍、倍和倍;浙江私营企业户数为万户,江苏为万户,广东为万户,分别是我区的倍、倍和倍;浙江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为万人,江苏为万人,广东为万人,分别是我区的倍、倍和倍;浙江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为亿元,江苏为亿元,广东为亿元,分别是我区的倍、倍和倍。全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金为万元户,低于全国万元户的平均水平。二是发展速度慢、水平低。我区非公有制经济还处在比较低的发展水平和阶段。某年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的比重虽然达到了,但仍大大低于非公经济迅速发展地区。三是结构单一、经济外向度低。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中个体私营经济占,占据绝对优势地位,外商、港、澳、台等其他经济所占比重较低。四是行业、地域发展不平衡。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主要集中在商业、餐饮业和建筑业等传统第三产业,农村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缓慢。
影响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一是传统观念和认识的惯性制约。由于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观念的影响,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存在偏见或重视不够,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重公有制经济、轻非公有制经济的倾向。二是市场准入门槛过高。突出表现在行业前置审批过多,经营范围开放度低,一些部门和行业变相垄断,限制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等,不仅抑制了民间投资,也不利于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三是待遇不平等。如非公有制企业融资贷款难,税收政策不平等,税费过多过重等。四是财产和权益保护力度不够。目前,对私有财产还缺乏与公有财产同样的法律保护,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吃、拿、卡、要”等侵害非公有制企业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告状难、打官司难的问题仍然存在。五是企业自身素质不高。我区相当数量非公有制企业处于粗放经营阶段,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低,产品质量差,效益不好,存在家庭和家族式管理、产权结构封闭、缺乏人才、经营目标短期化、劳资关系的协调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还有一些私营企业主法律意识薄弱,诚信系统不完善,市场行为不规范等。这些都亟待加以解决。
三、抓住机遇,推动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大步发展
当前,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具有很多有利条件。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指明了前进方向;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为非公有制经济创造了更加公平的发展环境和合作发展舞台;沿海发达地区做大做强非公有制经济,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我们要牢牢抓住难得的机遇,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动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大步发展。
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解放思想,放开手脚,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坚决破除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种陈旧观点和错误思想,在思想上、行动上切实解决好对非公有制经济缺乏信任和不愿支持、不敢支持、不会支持的问题,消除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思想障碍,加大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工作力度,使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扫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及自治区党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与其他性质的经济成分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原则,改革经济体制,完善各项政策,营造发展环境。放宽市场准入,使非公有制企业享有其他企业同等的投资机会;改革审批制度,使非公有制企业得到与其他企业一样的政府行政服务;消除政策歧视,使非公有制企业拥有与其他企业同样的市场环境;依法保护私有财产权,使非公有制企业得到与其他企业平等的权益保障。
三要加强宏观指导,依法进行管理。要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投资一、二、三产业,特别是基础设施、加工工业、开发性农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在产权上联合,在机制上对接,在经营方式上取长补短,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和经营方式多样化。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既注重量的扩张,更注重质的提高,努力上规模上水平,重点扶持一批外向型、科技型企业,着力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的质量、档次和市场竞争力,大幅度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管理。在政策上扶持,在法律上保护,在事务上指导,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搞好监督,坚决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
四要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和监管。按照多服务、少干预,多帮忙、少添乱,多设路标、不设障碍的原则,改进政府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当前,要认真研究如何理顺我区对非公有制经济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的管理体制,研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管理方式和工作方法,解决好公务员队伍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要进一步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认真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一、充分认识检察机关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崛起,不断发展,现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和实现社会稳定的重要经济支柱。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有赖于良好地法治环境。只有营造出健全的法治环境,才能确保非公有制经济平等参与竞争,最大限度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有力促进非公制经济快速发展。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决打击危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种犯罪,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既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施赶超发展战略的迫切要求,也是检察机关与时俱进,服务于经济发展的根本要求。
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态度常常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认为非公有制经济只是个别业主的事情,甚至持排斥的态度。然而近年来非公有制经济的大力发展及其凸显出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巨大作用,进一步表明,非公有制经济已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平等地保护公共财产和私人合法财产,平等地保护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为非公制经济发展创造出与公有制经济发展相同的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是必须也是应当的,也是检察机关应履行的职责。
二、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调整工作思路
检察机关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根深蒂固的一套单一的思维方式和法律评价标准已越来越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据此,要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改革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首先,要破除传统旧观念,转变过去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冷漠态度,以满腔的热情为非公有制经济予以支持。其次,要从片面理解对法律实施监督转变为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职能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的观念。在过去,一提到法律监督职能,首先想到的就是打击和办案,没有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制的最终目标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检察工作要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就不能偏离经济建设之外。所办的各类案件都要注重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要拓宽服务领域,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各种危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犯罪活动。最后,要从过去单一打击的旧观念转变为打防并举的新观念。打击就是服务的思想已被人们所接受,但打击并不完全等同于服务。因此,在执法思想上要破除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的单纯业务观念和机械被动的执法观念。要紧密结合检察职能,把打击、预防、服务有机结合,既防止以打击代替服务或把打击作为唯一的服务,又防止离开检察职能单纯为服务而服务的倾向。通过打防结合,大力开展预防工作,使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了解检察机关,也使检察机关了解非公有制企业,努力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经济效果。三、制定具体措施,切实为非公有制经济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检察工作是一项法律性极强的工作,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服务必须采取与自已工作的特点和性质相适应的途径,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策略性、实践性,最大限度地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统一。具体措施可以是:
1、发挥打击职能,切实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打击杀人、伤害、绑架、抢劫等危害非公有制经济业主人身权以及盗窃、诈骗、哄抢个人和企业合法财产等侵犯财产权的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地方恶势力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收取“保护费”和强迫交易等犯罪,对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侵占、挪用企业财产和侵犯商业秘密、破坏生产经营等损害企业利益的犯罪,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及其业主的合法权益。
2、严肃查办职务犯罪,不断优化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环境
切实履行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证照颁发、项目审批、税收征管、贷款发放、民事裁判等过程中向非公有制企业索贿受贿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侵犯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及其业主、从业人员财产、人身、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作为办案重点,依法从严查处,利用法律手段净化投资环境。
3、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的法治环境
对侵害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和业主合法权利的刑事犯罪案件,有关部门该立案而不立案的,要依法行使立案监督权,督促其立案查办,法院对此类案件判决不公的,要依法抗诉;对于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及其业主、从业人员涉嫌犯罪的案件,要依法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及时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对于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参与民事、行政诉讼,法院作出已生效的错误裁判,特别是因歧视非公有制经济或司法腐败导致裁判不公,损害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合法权益的,要依法抗诉。
4、开展法制宣传,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通过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增强非公有制企业业主及从业人员法制观念,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明确向检察机关寻求法律帮助的范围和途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办理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案件中,要注意帮助非公有制企业总结经验教训,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企业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堵塞犯罪漏洞,预防和减少犯罪。
四、依法办案,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在办理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犯罪案件时,要注重办案方式。在依法保证法律公正的基础上,各部门应紧密配合,加快办案进度,尽最大努力缩短办案时间,尽可能减少办案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要注意维护企业声誉和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如因案件需要确需查询、冻结企业流动资金和银行帐户的,必须按规定依法进行;确需对涉嫌犯罪的有关工程技术人员采取强制措施的,建议做好交接工作,保障工作的衔接,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基础上,依法慎重进行,并将案件结果及时反馈。尽可能挽回企业经济损失,使企业受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在办理影响较大,企业职工反映强烈的案件时,要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维护企业稳定。
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直接回应了长期以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盼改革、谋发展”的强烈期盼,消除了一部分人“怕政策变”的担忧,给他们吃了“定心丸”。《决定》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特别是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把非公有制经济提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强调“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具体来说,就是提出“两个都是、两个不可侵犯、三个平等、三个鼓励”。这些重大理论观点和政策举措将释放出巨大的改革红利,充分激发非公有制企业市场主体的活力,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第一,在功能定位上:《决定》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重申“两个毫不动摇”并赋予新的内涵,强调既要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又要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坚定性,昭示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绝不是可有可无,更不是权宜之计,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毫不动摇的战略方针。我们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定位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从“有益补充”,到“共同发展”,再到都是“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这次《决定》不仅再次重申了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而且第一次将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不再分“老大老二”,表明我们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从实践来看,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充分印证了“两个都是”的重要论断。目前,我国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达到1195万家,个体工商户达到4312万户,民营经济在GDP中的比重已经超过60%,税收超过50%,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63.5%,完成了65%的发明专利和75%以上的新产品开发,解决了80%的城乡就业人口和90%的新增就业人口,在民营企业中的从业人员已近3亿人。可以预见,未来民营经济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第二,在产权保护上:《决定》提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并进一步指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这极大深化了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直接回应了民营企业家的呼声和诉求,解除了民营经济发展的后顾之忧。
2013年初,全国工商联搞了一个调研,访谈了几百个企业家。财产保护和人身安全问题反映比较突出。一是期盼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保护。不少企业家认为“财产不能得到有效保护”是当前“最大的担忧”,认为企业家移民的首要原因是“怕政策变,出于财产安全的考虑,是为自己买一份保险”,有的企业家说“两卡在手、心中不慌”,有的反映一些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得不到司法上的公正处理,合法权益难以维护。二是普遍期望改善政务环境。不少企业家反映“政府办事机构难打交道”,有人认为“上面很好,下面好狠”,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不讲诚信,“这一届政府签好的协议和项目,换了领导就不认了”,严重影响政府的公信力。三是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一些企业家认为,与上世纪90年代相比,现在的社会环境不宽松、不公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社会地位不高,感觉“创业不荣耀、致富不自豪”。
民营企业虽然是企业家出资所有,但他们创造的财富大部分都是用来继续投资、解决就业,进而创造更多的财富。如果不能切实加强对个人合法财产的保护措施,不能激发人们创业创富的积极性,就很有可能对先富起来的人形成排斥,导致社会资源的流失。三中全会直面问题,强调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这不仅是理论上的重大突破,也必将在土地、资本、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配置方面消除所有制差别带来的“歧视”,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财产安全,进而激发民间投资的巨大潜力,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第三,在政策举措上:《决定》提出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三个平等”。强调权利平等,赋予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为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基础和保障。强调机会平等,赋予非公有制经济平等进入市场的机会,进一步拓宽了非公有制经济准入领域。强调规则平等,赋予非公有制经济参与竞争的平等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在发展环境上与公有制经济同等对待、一视同仁,进一步创造了非公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前提和条件,要求从根本上予以解决,充分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这些彰显了党和国家下决心破除垄断,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和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信心和魄力。
长期以来,制约民营经济发展有两个突出问题:一个是观念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所有制歧视,在融资、用地、服务等方面由于是“私营企业”而受到不公平待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应该在企业身上作政治上的区别,不能给企业插标签,谁是公有制企业,谁是非公有制企业。因为,只要是中国公民创立的企业,实际上都是社会的企业、民族的企业。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一样创造就业、缴纳税收,为社会创造财富、履行社会责任、推动社会进步,在对社会的贡献上都是一样的,因而必须削除对民营企业事实上存在的歧视。
另一个是体制机制的问题。这些年来,国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民间投资的准入领域虽然部分被放开,但“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政策门”现象依然大量存在。导致许多民营企业家反映,现在是政策出台一箩筐,但民营企业的意见也是一箩筐,担心这些政策“雨过地皮湿、转了一圈又回去”。去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拿出改进措施,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尽快向民间资本推出项目,全面清理修订有关民间投资的法律法规。十八届三中全会针对这些问题,从体制机制上作了重大改革。可以预期,“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各种隐性壁垒,必将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逐步打破,民营经济将迎来长期利好。
第四,在发展方向上:《决定》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从“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提升到“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从允许各种所有制资本“参股”到鼓励“交叉持股、相互融合”;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为民营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与各类资本平等竞争指明了方向,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着力点。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实施允许国内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革的政策,国有企业包括金融企业大量上市,大大促进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民营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实行混合所有制的组织形式成为最优化选择,从经济基础上来说,混合所有制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种经济成分相互促进、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要求相适应,是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的必然选择;从公司治理上来说,混合所有制一般是以产权清晰的股份制的形式实现,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最佳资本组织形式;从资本联合来看,混合所有制企业具有资本联合的优势,可以通过资本的社会化提升企业实力和市场竞争力。这些被认为是民营经济发展突破家庭式、家族式传统管理制约的关键。可以预见,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深化,产权多元、自主经营、治理规范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将会有长足的发展,民营经济将会在这一发展进程中实现更大的融合发展。
全面深化改革给民营经济带来的利好是前所未有的。“两个都是”是给民营经济定了位,“两个不可侵犯”是给民营企业定了心,“三个平等”是给民营经济定了调,“三个鼓励”是给民营经济定了向,这一系列重大理论方针的突破,必将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进入一个新的春天。
下面,我再讲三个问题。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当前,我区正处在全面奔小康,加快建设重庆第二大城市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对我区调整所有制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发展后劲、增加就业岗位都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首先,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大和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党的大明确指出“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要求“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要求“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并在“消除体制”、“放宽市场准入”、“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解决了一系列理论认识问题,为非公有制经济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支持和可靠有力的政策保障。我们乘着这个强劲的“东风”,“放胆、放手、放心、放活”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是在用实际行动贯彻大和届三中全会精神,就是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第二,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充分就业,解决移民安稳致富的必由之路。就业是民生之本。我区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移民安稳致富问题非常突出。上个月,总理视察万州时,要求我们在继续做好移民安置的同时,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发展库区经济,解决移民长远生计问题上,真正实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关键靠发展,核心在就业。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已从最初的“拾遗补阙”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不仅成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活跃市场、增加税收、方便人民生活的生力军,而且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我们必须千方百计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第三,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振兴万州经济,建设重庆第二大城市的迫切需要。建设重庆第二大城市的基础是经济,关键是要有产业支撑。目前,万州的经济基础薄弱,总量很小,产业“空心化”问题突出,与第二大城市的要求还有相当距离。增创发展新优势,增强发展新后劲的问题十分迫切。大家对现有的财政状况是清楚的,要靠一个吃饭财政拿多少钱来投资兴办企业,发展产业,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浙江等地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振兴万州经济、建设重庆第二大城市,活力在非公有制经济,潜力在非公有制经济。没有非公有制企业的大发展,就不可能有万州经济的大发展;没有一大批非公有制企业的快速成长,万州的经济就没有活力和后劲。
二、突出重点,优化环境
作为一级党委、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应该抓什么?怎么抓?届三中全会给予了明确回答,关键是要“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中政策不落实、环境不宽松、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当前应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营造环境
首先要积极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要按照“政治平等、政策公平、法律保障、放手发展”的总体要求,放宽市场准入,广开融资渠道,切实落实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公平待遇。对非公有制经济不能歧视,不能另眼相看,更不能排斥打压,而要高看一眼,厚爱三分。各部门要尽快调整那些体现所有制差别或不适应非公有制经济特点的政策和规章,把公平的原则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总之,一切妨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做法都要坚决改变,一切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
二是要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一方面,我们要继续加快交通、电力、通讯以及工业园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投资者营造更优的硬环境。近年来,我们集中力量抓基础设施建设,千方百计提升城市形象,目的就是为经济发展搭建平台、为创业者打造施展抱负的舞台。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致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坚决打击形形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
三是要积极营造健全的法制环境。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依法行政。保护企业的合法行为、合法权益,保护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尤其是对欺行霸市、欺生排外、敲诈勒索等案件,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置,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事对万州的发展环境造成任何冲击和不利影响,努力打造一个安全稳定、秩序良好的治安环境。
四是要积极营造正确的舆论环境。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尊重个体私营业主的劳动与创造,用正确的舆论为非公有制经济“正名”、“正位”,引导人们树立“创办非公有制经济光荣”、“安置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光荣”、“到非公有制企业打工光荣”的思想观念。大力宣传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营造非公有制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的社会氛围。
(二)抓好扶持
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尚处于成长阶段,需要“扶上马,送一程,跑起来”。区委、区政府出台的各种扶持政策,各级各部门绝不允许打“白条”,要坚决兑现。在这里我想强调三个问题。一是开发区、乡镇要把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有“走遍千山万水,吃尽千辛万苦,说尽千言万语,想尽千方百计”的创业精神,大力招商引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二是搞好“六个结合”,选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切入点。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与推进工业化相结合、与推进商贸繁荣相结合、与发展现代服务业相结合、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相结合、与推进城镇化相结合、与推进对外开放相结合,不断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空间,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三是培育壮大一批非公有制经济的“领头羊”。采取能人带动、典型推动、政策驱动的办法,对有发展前景的非公有制企业要在政策、资金和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尽快培育出一批龙头骨干。我区万多失业人员中,能人志士不少,要鼓励他们发扬“宁愿苦干,不愿苦等;宁愿苦创,不愿苦熬”的精神,自谋发展,大胆创业,争当个体私营企业的“领头羊”。通过抓龙头,带龙身,促群体,使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充分涌流出来,使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在“一池活水”中突破性发展。
(三)做好服务
各级各部门都要把是否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尺,踏踏实实,真心诚意做好服务工作。一是牢固树立“你发财我发展,你得利我受益,你投资我服务”的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改革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二是坚决制止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吃、拿、卡、要行为,从严治理“三乱”,全面清理向非公有制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集资项目,不合理、不合法的坚决取消,超标准的坚决降下来。三是按照“多支持不干预、多服务不设卡、多指导不指责、多协调不扯皮”的要求,下大力气改进管理和服务水平。四是组织社会力量,发展专业化的服务体系,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关系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全区上下都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树立“一盘棋”思想,同心协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一是高度重视。要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全面奔小康、建设大城市的重要战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做到长远有规划,近期有部署,年度有目标,部门有任务,措施有保障,结果有奖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非公有制经济问题,集中研究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各开发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决不能仅仅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中。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重大工作部署,区委、区政府都要定期组织检查,及时通报,保证领导力量到位、工作责任到位、政策措施到位。
二是加强协调。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涉及到党委、政府、企业和社会等方方面面,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改进领导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宏观调控、部门全力支持、全社会积极参与、企业自主发展”的工作格局。区级各部门、开发区、各乡镇(街道)都要以促进发展为己任,以服务发展为天职,打破局部利益、部门利益,自觉服从大局,主动支持配合,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各尽其责、各出其力。
三是转变作风。非公有制经济的经营者最担心的是政策不落实,最害怕的是各级领导干部作风不正,私心严重,不秉公执法。我们一定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扎扎实实地做好推动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
在这里,我也对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包括今天在座的企业代表和优秀企业家提几点希望:第一,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政策,维护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自觉做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万州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第二,要倍加珍惜发展机遇,倍加珍惜现在的发展环境,倍加珍惜己经取得的成绩,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艰苦创业,再创辉煌。第三,要进一步增强危机感,正视差距,加强学习,开阔视野,勇于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第
广东: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民营企业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平等参与竞争,废除各种形式不合理规定,落实“非禁即入”投资政策,制定各类企业平等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开展负面清单管理方式试点。
河北:积极推进各项改革,认真落实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加强对重点民营企业的帮扶和服务。
上海: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努力消除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和隐性壁垒,激发非公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浙江:坚定不移地把发展提升民营经济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切实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的合法权利,积极保护和扶持小微企业,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升级。
福建: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投资核准、土地使用、融资和用工等方面加强服务。支持泉州市开展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积极争取国家在我省开展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试点。
山东:要以更大决心和勇气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把县域作为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在解决“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方面取得突破。
北京: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市属国有企业与央企、民营、集体、外资等各类企业融合发展,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及时解决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问题。
内蒙古: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市政公用事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通过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强化政银合作等措施不断破解融资难题。
黑龙江: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交叉持股的所有制形式,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推动企业员工持股。壮大非公有制经济。制定并落实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措施,完善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政策,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重庆: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清理和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具体办法。鼓励和引导民营经济集群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现代制造业和保税物流、服务贸易、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用好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完善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
关键词:非公有制经济 体制回归 体制改革 公平竞争
在我国的改革开放过程中,由于体制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经常出现“一放就乱,一收就死”,为了解决矛盾和维持稳定,往往是采取一定的宏观调控手段来应急,我国政府在宏观调控中过分借助于政府的行政力量,以致改革进一步退一步,出现体制回归现象,从而影响改革进程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因此,我们应当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及时调整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使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体制回归因素及其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
行政垄断设置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的障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化进程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由于行政管理部门的利益所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展相对缓慢,尤其是市场准入方面的改革,行政部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非公有制企业面对重重壁垒,严重影响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主要表现在:政企不分,政府部门权大于法,制定限制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的政策。一些行政管理部门不顾国家政策和法律的规定,为了保护本行业的既得利益,设立各种隐形门槛:许可审批过多,办证时间过长,费用成本较高;管理方式不当,程序不公开、信息不透明、暗箱操作等问题突出;出于行业既得利益保护等原因所制订的行业进入门槛过高,条件苛刻,政府职能部门利用各种优惠政策寻租,表面上给予非公有制企业各种优惠政策,实际上搞不公平竞争。
政府占用社会资源造成政府低成本扩张和民间资本收缩。虽然我国大多数地方政府债台高筑,但都在进行着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和各种开发工程,特别是城市新区的大规模扩张。在土地、资金、外汇等改革步伐较慢的领域,各地方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凭借着行政权力,不断扩张自己的势力。政府廉价征用土地,用极低的成本进行城市工程建设。这些领域本来是可以让民间资本进入的,但因为政府的廉价土地具有极强的竞争力,形成了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的高门槛,行政垄断变成了自然垄断和市场垄断。利用政府权力动用信贷资源,造成了政府投资的扩张和对民间资本投资的抑制。政府以国家信用作保证,占有大量金融资源,使非公有制企业无法获得必要的资金,失去了投资机会。占用外汇资源,挤占民间投资。大力吸引外资政策,导致外资高回报,而民间资本不能充分利用实际上提高了资金成本,降低了投资收益率。
融资体系中的金融资源配置扭曲。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在工业、农业领域都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在金融领域,坚冰难破,一方面是非公有制企业难以从国有部门获得融资,另一方面非公有制企业不能办金融企业。这就造成了大量民间资本闲置、非公有制企业得不到所需资金的现状,形成了金融资源配置的扭曲。金融体制改革中的体制回归,主要表现在:金融资源国有化。我国金融资产80%集中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而且还不断发生非国有金融部门的资源向国有金融部门集中的趋势,新办银行中,民营银行迟迟不能出台,而政府组建的银行很容易就得到批准。我国目前仅有一家真正的民营银行即民生银行,是由民间资本控股的。以政府为主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使融资担保体系缺乏持续发展的动力。现在,我国的融资担保机构是政府作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一项措施来抓,民间担保公司的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政府担保机构大多以政府为主,财政投资,主要资金来源是政府投资、国有资本金收益、企业和社会成员入股、国内外机构和社会团体投资等。这种融资方式并不具有持久性,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的资金是有限的,而且,这种运作方式的无效性(无人愿意为担保公司的资金负责),更容易导致金融资源的枯竭,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承担了一时的风险,一旦无法继续维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也就回到了原地。这样,不利于非公有制企业的稳定、持续发展。
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完善市场准入
行政垄断和行政行为是导致非公有制企业不能进入的主要因素,因此,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快速发展,就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规范审批程序,实现科学的市场准入制度。
对涉及国家利益和公共安全的行业实行专营,如公共安全、公共邮政、公共卫生、公共交通、公共教育、军工等。所谓禁令性管制,是政府宣布企业不能做什么,对那些环境污染大、安全隐患多、危及公众安全的项目禁令,严禁企业进入。对不需要实行专营的公益事业,如基础设施、城市建设、电力生产等,都应该取消行政垄断,让非公有资本进入,由企业自主判断投资风险、项目收益。
对自然垄断行业进行相应改革,采取不同的规制措施,限制或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这些行业。对于目前属于成本高、规模生产效益高的自然垄断行业,可以放开经营权,实行社会性管制。所谓社会性管制就是指政府从国家安全公众利益的角度出发,对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利用、公众安全等方面提出强制性要求,并实行管制。对一些确实存在着自然垄断因素,不适宜于放开经营权的行业,可以采取垄断经营权的同时吸收民间资本入股。对一些借自然垄断之名行政垄断之实的行业,如电力、铁路、电信、航空等,采取相应措施,打破垄断。因此,监督的重点是接口规则。
对竞争性行业建立科学的市场准入制度。为了保证企业之间公平竞争,维护广大公众的利益,必须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按国家和各地方政府空间布局规划要求执行市场准入标准,以保证国家生产力布局的科学合理和整体协调及城市规划井然有序;严格按行业准入的技术标准执行,如环保标准、安全生产标准、能耗水耗标准、产品技术质量标准等,并通过强有力的监督和处罚措施来保证这些标准的实施,保证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并防止企业恶性竞争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以保证公众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严格资源利用许可的具体条件和标准,保护生态环境和保证资源永续利用。
推进财税、土地、金融制度市场化改革
加快财税制度改革,减少国债的发行,不再扩大财政赤字规模,从而减少对总需求尤其是投资需求的扩张效应,优化税收制度和支出结构,使税收制度和财政支出不对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选择产生不良影响,控制因财政支出过多对非公有制企业投资的挤出效应。调整国债资金与财政资金的支出方向,财政资金用于提供更多、更好地提供公共产品,逐步退出一般营利性和一般竞争性投资领域,突出财政资金的投资重点,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对有利于技术升级和优化部门结构的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主导产业以及对于社会总体发展需要的公共产品和部分准公共产品中形成瓶颈制约的基础设施项目,如港口、铁路、资源勘探等及依靠地方财政难以解决的项目继续提供支持;加大对发展科教文卫的投入力度;在保护生态环境和国土整治方面,国家财政也应该相应增加投入。从单纯依靠有限国债资金形成直接投资到转向致力于放大财政投资的乘数效应,通过部分国债资金开展政策性融资、运用财政贴息、财政参股、财政担保、项目融资等多种途径吸纳和带动民间资本参与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吸纳民间资本进入原来的国有部门,扩大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空间。
加快金融体制改革,要在加强监管的同时,适当放开民办金融。现有“非法”存在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形式合法化,如已有的民间金融会、私人钱庄、企业间相互融资等形式,获得合法地位,纳入银监会的监管范围。成立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民营银行,吸收社会资本进入金融领域。要进一步实行利率市场化改革,让非公有制企业能从国有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让民营金融机构可以以更高的利率获得存款。近些年来,我国的民间资本迅速成长,因此,适应民间资本多样化的投资需要,应当建立多样化的投资渠道,引导民间资金分流,实现金融资源合理配置,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同时也解决了民营金融机构筹资难的问题。尽快建立贷款担保抵押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使非公有制企业能获得融资保障。在国有融资担保体系遇到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应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这一领域,对已有的民间担保机构要加强监管,尽快将其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
加快土地制度改革,实行土地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和招投标制度。土地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和招投标制度,可以保证公有制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处于公平的竞争条件下,有比较公平、合理的成本费用,相应减少政府的低成本扩张和对土地资源的浪费。让有限的土地资源用于效益最好的项目和企业。
建立以经济、法律等手段相结合的宏观调控体系
在市场化的改革过程中,之所以出现各种体制回归现象,一部分原因是改革过程中确实存在着巨大的风险,不采取有效措施,会使改革前功尽弃;另一方面,是因为一些利益集团的存在,利用手中的权利,趁机设置行政障碍,捞取个人利益和小团体利益。所以,建立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切实做到“微观上该放的一定要放开,宏观上该管的一定要管住”,保持国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引导和有效调控。具体说来,一是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企分离,转变政府职能,消除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官僚利益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冲击。二要真正实现从审批制向核准制过渡,着力降低市场准入成本。核准制的主要内容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主要内容在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垄断出现。”而不再是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进行审核。三是要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特别要打破行政分割局面,建立起对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机制。四是建立一个对非公有制企业归口管理和服务的机构,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维权,通过这个机构,建立非公有制企业与政府沟通和对话的机制,充分反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要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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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产业结构趋同与产品定位的低层次难以适应市场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初期,是从收集国有经济退休人员、模仿国有经济的产品和技术开始的,从而以低成本、低门槛进入市场,因而非公有制经济与国有经济之间产业、产品同构现象严重,在同一技术层次上重复生产,形成过度竞争。如煤炭、食品、纺织、服装、皮革、造纸、化工、机械、电子等行业,存在严重的同构性,造成资源浪费、生产能力过剩和产品市场的激烈竟争。同时,非公有制经济自身组织结构也表现出严重的“小而散”的特征,结构层次低,绝大多数是劳动密集型、技术装备水平低的小作坊,因此产品的质量和附加价值低,难以适应市场变化,一旦进入经济调整期,企业便处于艰难发展的境地,甚至濒临倒闭破产。
(二)经营方式粗放导致效益不高。许多非公有制经济既缺乏必要的管理与监督制度,又没有科学的管理手段,大多依靠传统的小农经济方式管理企业。在自有资金严重不足、向银行贷款困难的情况下,通过各种正规或非正规渠道大举借债,不惜支付高额利息,由此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使得营运成本大幅度增加,经济效益显著下降。
(三)各种不合理政府行为成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障碍。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中不仅遇到了人才、资金、信息等诸多方面的困扰,在各种行政性收费上也承受着重负。不少地方各种基金、收费、摊派远远高出税收。据对个体、私营业户的抽样调查,由于目前市场基本处于饱和状态,各种经济成分的激烈竞争主要反映在商品质量和价格上,因而毛利率普遍较低。2011年商品批发业的毛利率平均为11%,零售业的毛利率平均为14%,各种税费负担占经营额的25%—30%,除税收约占其经营额的10%外,其余均为各种收费。过重的税外负担侵犯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利益,业主难以获得足够的资金实现扩大生产经营和技术改造,不少企业因不堪重负而停业。一些私营和个体业主为逃避各种收费,出现了无照经营、领照歇业或甲地领照乙地经营的不正常现象,在逃避、抵制各种收费的同时也漏掉了国家税收,加大了税收征管的难度。
二、税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选择
(一)完善税收法治建设,从法律上降低非公有制经济的总体税收负担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客观上需要面对各种名目的税外收费,虽然政府管理部门出台了各种法律法规对其予以限制,但相当多的制度原则并没有在相关的行政法规中具体化,因而在实践引发了诸多问题。这种制度上的缺陷是导致非公有制经济企业负担过重的主要原因。税收法规是实施税收征管的依据,有法才能实现依法治税,按规章办事,因此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积极完善规范财税制度。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打击偷、逃、骗、抗税等税收违法犯罪行为,使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处于同一起跑线上开展平等竞争,协调发展。
(二)应尽快改革和完善现行财税制度及优惠政策模式
1.应破除依赖税收优惠政策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思想认识。在我国现阶段,运用税收政策大力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非常必要的,应该按行业、产业、地区进行统一实施,而不是全部实行税收优惠,更不应该具体到给个别纳税人以特殊照顾。税收优惠的运用是有限度、有范围、有条件的,并不是越多越好,所谓“过犹不及”。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运行的态势决定了税收优惠的运用应以引导资源合理配置、促进产业结构合理调整为目标。在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与税务部门都不能滥用税收优惠政策,而应严格贯彻国家的税法与税收政策,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不越权减免税,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
2.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增值税政策。可考虑进一步调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目前工业企业的进销差率为20%左右,按17%的税率征税,税收负担率应该是3.4%,与增值税转型后的水平比较接近。而商业零售企业的毛利率一般为10%—15%,按法定税率17%征税,税收负担率应该是1.7%—2.5%,可考虑将其征收率调低为2%,以增强中小企业的竞争力。在营造宽松活跃的创业环境方面,可考虑实行试生产制度。对固定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新办小企业,由业主提出申请,允许试生产一年,试生产期内,除申请一般纳税人外,其余视同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办法。此外,应根据近年来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涨幅、居民生活最低保障水平等因素,进一步提高收入低微业户的起征点。例如,将销售货物的月销售额调高至3000元—6000元,销售劳务的月销售额调整为2000元—3500元,按次纳税调高到次(日)销售额200元—300元,考虑到我国地区发展差异较大,可授权地方政府在规定幅度内自行决定起征点范围,以降低其税收负担。
3.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营业税政策。要重点全面落实提高营业税起征点的政策,应针对非公有制经济创业之初,一般都规模小、资金匮乏、竞争力弱的特点,予以特殊照顾,对临界点的营业额核定要认真调查测算,严格确认,并加大管理力度,对销售额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进行调整;达不到起征点的坚决不征营业税,让那些经营规模小、确实达不到起征点的业户切实享受到税收优惠,放手让其发展壮大,实现资本的原始积累和可持续发展,以保证进一步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对那些经营规模达到标准的业户,必须坚决要求其健全账务,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应允许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将用于科技开发的投入,按实际支出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应允许没有盈利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将开发费用在以后几年内扣除;应允许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对技术含量高、更新周期短的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并在所得税前扣除;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一定数额利润进行再投资的,应允许实行退税;为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加大员工的培训力度,应规定社会力量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向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提供的培训收入免征营业税。
4.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所得税优惠政策。针对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经营规模小、投资风险大的情况,应制定税收政策加以鼓励。实行国家统一的产业优惠税收政策,取消所有制、区域性限制优惠;应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对其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应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采用先进技术设备生产新产品的,允许其加速折旧,并在所得税前列支;为降低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开发和应用先进技术的风险,应允许其建立新技术开发基金,且在所得税前扣除;为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其培训员工的费用超过提取部分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购置必备的培训设备作为专项费用在所得税前列支;应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安排城镇失业、下岗职工,达到规定比例的,比照劳动服务企业在所得税上享受“三免二减半”的优惠;应对个体企业安置城镇失业、下岗职工达到规定比例、从事社区服务业取得的收入在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凡符合再就业条件的新办非公有制个体企业,经审查确认后应暂不征税;应鼓励非公有制企业从事三产服务业,以适应市场信息化、国际化的要求,对新办独立核算的非公有制经济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应给予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1—2年的优惠;对中小企业从被投资公司分摊的损失,不超过投资账面价值的部分允许扣除,降低中小企业的投资风险。对于中小企业用税后利润转增资本的投资行为,对再投资部分缴纳的税款给予退还,鼓励企业再投资。对于中小企业提取的投资减值准备,允许按一定比例税前列支。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做大做强的能力,凡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非公有制经济,均能享受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减轻其负担。
5.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应允许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在计税工资标准及高新技术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上,比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有关企业执行;对积极参与国际分工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经有关部门确认核准后,其税前扣除工资应比照外资企业执行;应允许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股息、红利并入当期企业收入或个人所得,计征所得税,避免重复征税;应将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扣除费用标准提高为各地根据当地CPI自行设定,并随时调整,允许企业在所得税前按实际发放数列支,以吸引各种人才到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创业,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创新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应对失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的,予以减免个人所得税。
(三)坚持改革创新,构建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征管模式
1.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纳税程序。非公有制经济有挂靠、承租、承包、出租等多种经营方式,因此应该通过规范化建设,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征管程序,明确职责权限,如在日收管理上应严格控制核定征收的范围。加快信息化建设,融现代管理思想、科学技术为一体,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税源的精细化管理,并不断提高税务部门自身的行政管理水平。根据其征税对象复杂、税源分散的特点,实行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分别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查账征收、建账与“双定”相结合的按次征收,尤其要认真抓好“双定”户的税负“三定五公开”工作,确保“双定”户的税负公正、公平、合理。
2.加强税源监控,强化征管基础工作。税务机关应重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征收管理工作,重新布局征管力量,加强对国民经济最具活力部分的税基的监控,把全部非公有制经济纳税人置于税务管理监控之下。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数量大,遍布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税源具有分散性、税基具有流动性、易变性的特点,建立人工监控和电脑监控相结合的税源监控体系。动态采集非公有制经济业户的生产经营和纳税等方面信息,并及时输入电脑网络,与受理纳税申报所得到的信息处理进行比对,互相补充和修正,形成纳税人开业、停业、资金往来、经营管理和申报纳税等全面信息,为税款征收、发票发放、税务稽查等项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依据。充分利用《征管法》对部门协力治税作出明确法律规范的有利契机,建立健全税务部门与工商、银行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制度,实现征管信息采集、传递、反馈与共享的目标效能,从根本上解决漏征漏管、税收流失等问题。
3.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税务稽查,以保证税收管理政策措施的实施。税务稽查部门应不受行政区间、辖区等因素的限制,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稽查。应积极寻找案件的突破口,进行内查外调,通过银行等部门取得第一手资料,将检查的重点放在企业隐瞒收入和账外经营,对以个人名义借款挂往来账经营的要进行逐笔核对;对非公有制经济企业货物库存情况进行实地盘库,从企业购货渠道入手调查取证,核查企业的购、销、存状况,对企业的销货方应进行销售货物数量、金额的核对。在日常检查工作中,稽查人员不应仅限于被查的企业,还应将稽查范围扩大到其相关联的企业,以提高税务稽查的质量。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经营的特点采取“解剖式”稽查,研究带有行业特点的纳税规律,制定相应的查处措施。应加强与金融等部门的联系,对非公有制经济业主建立的私人存款账户按照《征管法》的规定详细登记,随时掌握其资金往来情况。严格严谨运用自有裁量权,加强对偷税者处罚力度,对偷逃税大案必须予以重罚,以起到税务稽查的震慑作用。
(四)在税收政策与管理方面为纳税人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在我国经济转型发展过程中,曾根据形势的需要有针对性的出台了一些有利于国有经济、外资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因此,统一的“国民待遇”已成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亟须。因此突破按“经济性质”类别产生的不同的税收政策“差别”,在税收制度、政策及管理的改革和完善上,平等对待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就成为根本出发点。应积极清理各种假集体、假福利、假校办、假民政企业,对由于历史原因已登记为集体形式的私营企业,要明确性质,恢复其本来面目,规范纳税秩序,减少税收流失。
1.完善税收服务体系,为非公有制经济业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完善的纳税服务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内涵包含征管体制、服务意识的协调、税务干部服务观念与业务素质的提高;其外延包括对一切征纳关系的服务。良好的税收服务可以降低企业涉税成本,为企业主动纳税创造条件,因此应全面推行“阳光办税”,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绿色通道”制度;结合精细化管理,建立科学的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将推行上级追究下级,基层追究税收管理员的两级税收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并明确每种执法过错行为的经济惩戒标准和行政处理内容具体应用到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管理中。
2.公正平等地贯彻税收政策,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切实维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执行税收政策应不分所有制性质,对所有纳税人实行公正执法、平等服务。在确定纳税定额、落实优惠政策、实施具体的税收管理过程中,都应严格按政策办事,不惟税收任务而征税,更不能收过头税;在宣传税收政策、提供纳税咨询、进行各种纳税服务的过程中不能因为一些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税源少、税收小而另眼看待,而是应不分经济类型一样受到热忱的服务;应坚持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治税原则,在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同时,以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为重点,完善岗位责任体系和操作规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两权”监督,把监督制约贯穿到税收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全面规范税收执法,避免越权、滥用和不正当行使“两权”,体现税收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同时全面实行征、管、查三分离,推行一级税务稽查体制,避免多头重复检查,重复检查和交叉检查;应坚决杜绝“引税”行为,防止少数人为了局部和部门、甚至个人利益扰乱税收秩序,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创造正常、平等的涉税环境。
一﹑加入WTO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影响
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是在改革开放后才逐步发展起来的,在市场准入方面,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有许多限制,虽然逐渐放开,但至今仍有许多限制。这给非公有制经济的结构带来了一些不同于公有制经济的特点:
在产业结构方面,非公有制经济只能在国有企业垄断的产业和部门以外的产业和部门存在和发展。这形成了非公有制经济的不完整的畸形的产业结构。非公有制经济主要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一些部门分布。1998年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的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大约占四分之一,其在三个产业中的比重分别是,第一产业1.32﹪﹑第二产业47.8﹪﹑第三产业50.84﹪。在这些产业和部门中非公有制经济的分布与国有经济的分布有很大不同。在我国加入WTO后,由于没有了非关税保护﹑大大降低了关税税率﹑给予外国企业以国民待遇,在我国处于弱势的部门,例如,农业﹑汽车业﹑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电信业等,我国企业将面临外国企业的强大竞争。由于非公有制经济在农业中所占比重很低,所以它受的冲击可以不计。(关于农业经济的所有制结构,一般都认为农业是集体所有制的,实际上,除土地外其他农业生产资料都是农民自己所有的,究竟如何认定农业经济的所有制这里不谈)。而在我国居弱势的其他部门,非公有制经济受外国企业和产品的冲击比国有企业小得多,而在那些由国有企业垄断的部门,非公有制经济则完全不受冲击,这自然是指直接冲击,间接冲击多少还是有的。在我国处于强势的部门,如纺织业等劳动密集部门﹑家用电器制造业部门﹑商业和餐饮业部门﹑建筑业﹑各种非金融服务业部门等等,正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最多的部门,它们受到的冲击较小。相反,在加入WTO后,外国的市场对我国的产品也更加开放了,那些我国具有强势的部门将可扩大出口,获得进一步发展,由此非公有制经济也将获益。而且,在与有些国家的协议中就明确规定在从该国的农产品进口贸易中我国国有进口企业的进口额将逐渐降至50﹪,也就是说非公有制企业不仅可从事农产品进口,而且其进口额应占到一半。因此,目前非公有制经济的产业结构使得它受到加入WTO的不利影响较小,而得到的好处则更多。这只是概括而言。实际上,当然还得按部门仔细地分析。例如,在汽车零部件制造业方面,在非金融服务业的有些中介服务业,如独立的律师﹑会计师服务业,在部分涉外业务上非公有制经济也会受到较大冲击。
在规模结构方面,非公有制经济的规模很小,大企业很少,规模大有利于经营的一些部门,在与国外大企业有竞争的部门中,非公有制经济确实处在不利地位,例如,在零售业方面,外国的一些很有实力的大型商店﹑超级市场纷纷进入我国市场,对我国的商业,包括非公有制商业,构成了威胁,我国的非公有制商业规模很小,直接与其抗衡是很困难的。但是,非公有制商业正因为其规模小,可以广泛分布,灵活经营,外国大型商业企业不可能取代它们。
在技术结构方面,非公有制经济的技术水平低是其很大的弱点,在那些技术水平有决定影响的部门,如制造业部门﹑新经济部门,非公有制经济在与外国企业竞争中往往也处于不利地位。
总之,如果说我国加入WTO,在利弊权衡上有利有弊﹑利大于弊的话,那么,与国有经济相比,对非公有制经济来说利更大,弊更小。
二﹑非公有制经济如何应对加入WTO面临的形势﹖
那么,非公有制经济如何应对加入WTO后面临的形势呢﹖这里提出几点。
第一,扬长避短,有进有退
不同的非公有制企业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
非公有制经济的特点是,产权明晰,机制灵活﹑机动性强,决策快,利益的激励和约束强,短处是许多企业的规模太小﹑实力弱﹑技术落后﹑管理差﹑信息不灵。如上所述。而在不同产业和部门,它又有其强势和弱势。在应对加入WTO后面临的形势时必须扬长避短,有进有退,主动地进行结构调整。
在产业结构方面,应主动退出没有竞争力的部门,或者调整经营的方向。如果是生产汽车的话,在加入WTO后,那些不具经济规模的众多小的汽车厂继续生产汽车必定会遭淘汰,它们不应存侥幸心理,继续生产,而应及早退出,或转产其他产品。在那些具有优势的部门,非公有制经济应乘机发展,有能力的企业应努力扩大国外市场,目前国有经济正在对其布局从战略上进行调整,将要从竞争性领域逐渐退出,这是非公有制经济大发展的机会。在竞争性领域,非公有制经济与国有经济相比具有优势,在与外国企业竞争中也比国有企业更具竞争力。原则上,在国有企业退出中非公有制企业应以不同方式进入。这对我国应对加入WTO后面临的与外国企业竞争的形势是有好处的。但是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实力弱,即使在国有经济将退出的领域,在短期内非公有制经济也难以替代国有经济,有些非公有制企业也难以具备能与外国大企业竞争的实力。但总的说来,让非公有制经济进入这些领域将更有利于应对,而且早让其逐渐替代比晚让其替代更有利。同时非公有制经济应向以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技术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进军。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的高新技术产业是应对加入WTO后在这方面的激烈竞争的需要,因为,非公有制经济的产权制度﹑经营机制比公有制经济更适合于从事风险大﹑发展快﹑企业淘汰率高﹑创业成功后回报也高的新高技术产业。
在技术结构方面,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的技术水平已刻不容缓。
在规模结构方面,在有些部门需要发展一批规模大的有雄厚实力的非公有制企业。固然非公有制企业的规模小有其具有强的灵活性和适应性的长处,但要与庞然大物的国外大公司竞争还是困难的。无论是占领国内市场还是扩大国外市场需要有一批大型的非公有制企业去竞争,单靠国有大企业去应对是不够的。
第二,学习规范,改革提高
加入WTO后,我国的经济将进一步与国际经济接轨。非公有制经济的从业人员必须了解和学习WTO的基本原则﹑基本目标﹑基本结构﹑贸易政策审议和贸易争端解决的机制,其基本协定和附加协定﹑协议,与我国签定的双边协议,承诺清单等。这些协定﹑协议和承诺清单就是各会员单位之间经贸交往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了解和学习一方面使我们知道如何按这些规则行动,不致违规,另一方面使我们知道如何用这些规则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对非公有制企业来说需要按照这些规则来对照自己以往的行为,对那些不符合的地方,应切实纠正。自然,在任何经贸交往中都必须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不得有假冒行为。
为应对加入WTO后面临的形势,非公有制经济需要改革。非公有制经济的产权制度需要加快改革。不谈那些中小企业,不少大型的非公有制企业也需要改革其产权制度。由于历史的原因,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已经长的很大了。但是至今它们的产权归属仍是一笔糊涂帐。许多企业戴着「国有﹑「集体的红帽子,但国家﹑集体从来没有投资。由于产权错归,民事主体错位,经常发生法律纠纷,并造成误判,引起许多损失,障碍了企业的发展。在加入WTO后,这个问题不解决,带来的危害更大。为应对加入WTO后的激烈竞争,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来改进管理,这样才便于发展并便于与外国企业交往。
第三,团结协作,共同努力
为应对加入WTO后的形势,固然要靠各个企业自身的努力,但单凭一个一个非公有制企业的实力要对付国际庞大的企业是困难的。非公有制经济需要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应该发挥协会和商会的作用。我国至今没有全国统一的商会。为此,全国工商联应能给非公有制企业以必要的帮助。例如,对非公有制企业人士提供关于WTO的培训。提供有关的法律谘询,在非公有制企业的利益受到外国的损害时,以各种方式维护其利益。
关键词:税收 国民待遇 非公有制经济
如何理解税收国民待遇
国民待遇原则体现在税收上,称税收国民待遇,它是指一国政府通过税制给予外国商人和外资企业的税收负担不高于同等条件下本国公民和内资企业的负担。税收国民待遇可从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来理解:狭义的税收国民待遇,是指一缔约国的产品输入到另一缔约国时,不对输入产品直接或间接地征收高于本国相同产品的国内税或其他费用。也就是说,除了进口关税外,其他一切费用与同本国产品同等对待。广义的税收国民待遇,是指一缔约方国民在另一缔约方的税收负担,在同等情况下,不比另一缔约方国民的税收负担重,这里的“国民”泛指个人、法人、合资企业等。可见,税收国民待遇的基本精神是:无论在赋税、国内收费等方面,内资外资、国有非国有经济一视同仁,公平税负。市场经济要求公平竞争,这就要求市场主体之间竞争机会都要平等。税收国民待遇强调机会均等,一视同仁,即不分纳税人的“身份”,资金来源和所在地区一律平等对待,充分体现税收的“经济公平”原则和国际税收协定中的“无差别待遇”,满足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要求,符合国民待遇原则。因此,合理灵活地利用税收国民待遇,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税收环境十分重要。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吸引外资给外资企业广泛的税收优惠待遇,与内资企业相比,外资企业在税收上享受的是超国民待遇。这种超国民待遇在一定时期对吸引外资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长期对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也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据有关资料统计,外资企业所得税负担率在8%左右,内资企业负担率在22%左右,后者负担率是前者的近3倍。除了不利于外资企业、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等之间的不公平竞争之外,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还给逃税避税增加了可乘之机,造成了税收流失。据报道,我国已批准成立40多万家外资企业,相当部分外资企业利用关联企业之间转移利润手法,每年逃避企业所得税达300亿元(见2003年4月报8日扬子晚报文)。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非公有经济发展很快,形成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非公有经济在GDP,投资、消费等方面的所占比重迅速上升,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非公有经济的蓬勃发展,也为税收增长提供了丰富的税源,成为国家税收的“半壁江山”。但面对WTO非公有经济也存在尴尬:一方面发展受阻存在非国民待遇,一方面税负偏低超国民待遇。为此,必须认真贯彻“十六大”提出的“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经济制经济”的精神,“充分发挥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放宽国内民间资本市场准入领域,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采取措施,实现公平竞争”,重要一点就是给非公有经济以平等的税收国民待遇。
非公有制经济贡献越来越大
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例,1989年个体、私营经济产值为656亿元,2001年私营经济产值达25640亿元,增长了38倍。对GDP的贡献率,1989年为0.57%,2001年为20.46%。90年代以来平均每年提高近2个百分点。“八五”时期(1990-1995)我国工业总产值平均增长22%,而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分别增长48.6%和62.7%,“九五”时期尽管受一系列国内外环境影响,仍以10%以上速度增长。近10多年来,个私经济产值平均增长率在50%以上,1994年曾高达170.1%,远高于同期GDP的增长率。近20年为拉动经济增长做出了贡献,成为创造市场活力,拉动经济增长的基本力量。20多年来,我国约50%以上的出货值是民营企业创造的。与此同时,非公有经济的就业贡献也十分突出。2001年全国从业人员73025万人(含农村劳动力),其中,城镇就业人员为23940万人,私营企业从业人员2253万人,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4760万人,两者合计,占全国从业人员的9.6%,缓解了就业压力,维护了社会稳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创造非农业岗位2.5亿多个,其中私营、个体经济就吸纳了8000多万人(国营企业人员6400万人)。
税收贡献方面,个私企业税收收入增长迅猛,2002年入库税收945.58亿元,增长43.1%,是所有经济类型税收收入中增长幅度最高的。1998年至2002年年均增长54.9%,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比重由1998年的1.8%提高到了2002年的5.7%,提高了3.9个百分点。在大多数县(市)的财政收入中,个体、私营企业税收占当地财政收入的比重已超过1/3,在少数市县超过80%。据第五次中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报告,私营企业近三年的销售额、纳税额、交费额和税后净利润4个指标的年均增长率分别为24.02%、24.65%、22.74%和19.50%,其中纳税额增长最快。
但是从税收负担情况来看,1994-2000年全国公有制经济实现的GDP占总量的58.6%,提供的税收占税收总额的56.3%,非公有制经济提供的税收占税收总额的43.7%。以此推算,公有制经济的税收负担系数为1.36,非公有经济的税收负担系数为0.74,前者是后者的1.84倍。近两年非公有经济税收负担水平有所上升,但总体上仍低于公有经济的税负水平。
非公有制经济的“非国民待遇”表现
1.市场准入受歧视。长期以来,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非公有经济在市场准入方面比如银行、保险、证券、电信等行业,受到许多限制。据统计,目前准许国有企业进入的行业有80多个,准许外资企业进入的有60多个,准许私人民营资本进入的行业只有40多个。
2.融资渠道困难。银行体系的信贷资源多是投向国企和政府工程项目,尽管有的国企和政府工程项目决策失误,浪费严重,造成资金大量损失,或长期亏损,也可以根据政府部门的指令继续从银行获得信贷,并享受种种特权。如由财政拨资金成立新的资产公司收购国企债务和银行坏帐的债权转股权的做法,正是国企特有的“解困”待遇。而长期以来非公有制经济的资本来源却很难从银行得到贷款,只能依靠自由资金或借高利贷,或通过其他非法渠道得到。
3.权益保护未能“一碗水端平”。相对于政府部门大力保护国有资产,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神圣不可侵犯”似乎是天方夜谭。他们的财产与各项合法权益往往不能得到与国企、外资同等程度的保护。私有财产的损失在我国法律上称之为经济纠纷或民事诉讼,基本上属于民事的范围,这在实践中却往往是“说也说不清楚”。
4.外部经营环境不好。由于各级政府职能转变滞后,部门腐败现象不断发生,加之没有国企的靠山和外商的特殊身份,私营等非公有经济往往要面对更多的刁难和干扰甚至敲诈,各种乱收费、乱摊派屡禁不止,使之遭受更多的非经营性损失。正如一家私企老板所说:“我们最苦恼的就是接待各级政府官员,一看到车子开到厂门口就紧张”。
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国民待遇的建议
1.充分认识发展非公有经济的意义。长期的计划体制造成了我们对私营等非国有经济的不信任感几乎是根深蒂固的。因而面对WTO,首先要更新思想观念,清除对非公有经济的思想障碍。私营经济等非公经济与国企、外资企业相比,目前仍属“弱势群体”,但其发展过程中已经显示其不屈不挠的生命力。“十六大”提出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经济制经济是“十六大”给非公经济企业带来的“定心丸”,对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没有非公有经济的发展,就没有市场经济的发展,只有公有制经济是不可能建立市场经济的。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2.保证市场准入机会均等。要全面清理以所有制为依据的限制性政策,比如有的行业,公有制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可以进入,非公有制经济被禁止进入;有的行业准予外资而禁止民营企业进入。这些都不符合机会均等原则。一个行业是否准入,标准不是“公有”或“非公有”,而应是行业要求的技术、生态、卫生、福利条件和国家安全等。除了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行业,原则上应一律消除所有制歧视。加入WTO以后,金融、保险、证券、电信等许多领域将打破原有的垄断局面,对外资实施更多的准入和开放,也应给非国有经济创造机会,鼓励公平竞争,促进共同发展。“十六大”提出除了一些有关国民经济命脉的产业外,都欢迎民间资本参与,这将极大地有利于非公有经济的发展。
3.改革现行税制。(1)结合增值税改革,通盘考虑解决私营企业等的不公平待遇问题。建议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企业不分所有制,只要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资料齐备,有固定经营场所,都应享受一般纳税人的待遇。但考虑到改制对国家财政收支平衡的影响。可先对一些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中税负偏重的企业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到所有产业。(2)建立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制。不再区分内资、外资,国有、私营,也不论股份制、还是混合联营,各类企业执行相同的所得税制度。逐步实行各类企业所得税在税率、税基、及其它政策待遇方面的“一视同仁”。在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适当对非公有制经济给予照顾。原规定年利润在本3万元以下的企业减按18%3万至10万元的减按27%征收企业所得税,可改为设为15%和20%两个低档税率,继续体现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鼓励和扶持。对一些中小型非公有企业年利润额度的规定,适当提高标准,比如7万元以下,7万至15万元。
4.进一步改善非国有经济的投、融资环境。在投融资、税收、土地和外贸等领域一视同仁,实行平等待遇。要加快国有商业银行企业化改组和股份多元化步伐,清理限制民间投融资政策。允许民间资本拥有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要按照市场原则配置金融资源和拓宽民间的投资领域。组建非公有企业银行、投资公司等。建立非公有经济发展基金,疏通直接融资的资本市场。对地方非赢利性的私营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可实行免征营业税的优惠待遇,由3年时间增长到5~10年,为地方性私营经济等非公有经济发展提供更宽松的税收环境。
5.改善非国有经济外部经营环境。从税费改革角度看,要尽快出台清费立税举措,治理现行政执法环境,制止乱收费、费挤税现象。减轻个体、私营企业等非国有经济的税外负担。注意营造优良服务环境。①从实际出发简化办税程序,减少办税环节和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对私营个体不歧视、不刁难、不敷衍,真心实意地解决他们的困难。②加强税务人员素质教育,落实执法责任制,减少执法随意性。公开政务信息,不搞钱权交易,严格廉政纪律,制止乱收费现象。③做好咨询服务,通过公告、公示等形式,多渠道多方位地开展税法、纳税义务宣传、咨询活动,提高私营个体纳税意识,融洽征纳关系,营造和谐诚信的税收环境。
一、全镇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
20*年末,我镇有非公企业户3120户,同比增长6.3%,比“九五”末增长46.4%,年均递增7.9%,其中:个体工商户有3070户,私营企业有50户;有非公企业从业人员9250人,同比增长3.1%,比“九五”末增长36%,年均递增5.6%,其中个体工商户有从业人员7890人,户均为2.6人,私营企业有从业人员1360人,户均为27.2人;非公企业当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9682万元,完成现价总产值47750万元,完成增加值13190万元。非公有制经济总的发展态势良好。分行业看,全镇非公有制经济涉及农、工业、商业、服务业、餐饮业、运输业、建筑业共七个行业,其中以工业、商业和个体运输业较为集中。
总的来看,全镇非公经济呈现以下特点及走势:
(一)小城镇建设对非公经济拉动作用明显。实施小城镇建设5年来,县城规模不断扩大,市政设施不断完善,为全镇非公经济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基础和市场条件。一是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对一系列鼓励发展个私经济的政策措施贯彻到位,非公企业业主信心增强,投资创办企业增多;二是城市规模扩大,交通、住房、通信、集市等基础设施健全,人口数量快速增长及市场销路拓展,经营业主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大胆迎接市场挑战;三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一部分国有、集体企业通过改制变为私营企业,建立了长效竞争机制,活力增强;四是居民生活水平改善,对精神、物质生活要求提高,刺激了商贸、服务、饮食等相关行业的发展;五是农村农民市场经济意识增强,组织化程度提高,拉动了城郊结合部和农村非公经济的发展,农民有序进入了市场。据统计,全镇非公有制企业2000年有2450户,销售收31250万元,小城镇建设5年来,增至3120户,销售收入达到59682万元,总户数增长了27.3%,销售收入增长了91%,年均分别递增4.6%和16.4%。
(二)非公经济对就业和再就业贡献率高。过去,由于受就业观念和就业渠道的限制,就业渠道较为单一,主要是从事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俗称“铁饭碗”。随着改革的推进和非公经济的发展壮大,就业渠道也随之多样化,非公企业成为了吸纳就业的主体之一。20*年末,全镇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达9250人,比2000年净增2130人,增长29.9%,年均增长5.2%,其中个体企业雇工人数7890人,私营企业雇工人数1360人,私营企业雇工超过30人的有21户,超过100人的有13户,分别占私营企业总户数的42.6%和23.8%。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和雇工人数的增加,为扩大我镇的就业机会作出了重要贡献。部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农村劳动力,部分大中专毕业生都充分进入非公企业就业。据统计部门分析,20*年,全镇非公企业的业主35%以上来自下岗失业人员,非业主70%以上来自大中专毕业生及农村劳动力。收入水平上,业主平均年收入达36000元以上,利润达13500元以上,非业主人均年报酬达5520元(含吃住、医保等折算部分)。
(三)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年末,全镇非公企业拥有生产性固定资产总值7235万元,比2000年增长1.3倍,其中:20*年就完成新增投资650万元,对全镇的投资增长做出了贡献;全镇非公企业所创造的增加值达13190万元,占20*年GDP总量的30%以上;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523万元,活跃了城乡市场,方便了群众生活,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行业结构和分布不合理,整体效益不高。首先从行业比例来看,全镇非公企业过于集中在批发零售业(商业)、小型个体加工业和个体运输业,这3个行业户数20*年分别占总户数的26.3%、23.4%和29.5%。这些企业多半规模小,技术含量低,作坊式生产,资源消耗高,真正从事农业开发与加工,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的生产型企业很少,而且除花枝格辖区外,没有一个上规模的企业群体。其次从企业性质来看,在户非公企业中,个体工商户有3070户,占98.4%,私营企业仅有50户,仅占1.6%,且私营企业的发展水平低劣,多以粗加工为主,产品档次低,非公有制经济的整体效益不高。
(二)基础设施滞后,资金技术缺乏,严重制约着非公经济的发展。一方面,由于我镇财困民穷,长期以来,许多与非公经济发展配套的基础设施年久失修,与非公经济的健康发展已不相适应,成为了非公经济发展的瓶胫制约,如花枝格集贸市场建设项目一直难予落实,非公企业没有一个规范的经营场所,只得以马克公路为场所开展经营,即存在安全隐患,效益又不高。二方面,非公企业资金技术落后,对外界的考察和借鉴较少,大多仍停留在传统粗放的生产状态,有的甚至处于得过且过和面临倒闭的状态,生产力低下,产品质量难予提升。
(三)龙头企业带动不明显,主导产业后劲不强。龙头企业多以片面追求短期效益为主,急功近利、拔苗助长,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不强,对企业成长的规律性认识不够,打一枪换一个地点,换一个行业的现象突出。经营过程中只注重眼前,不考虑长远,缺乏了必要的扩大再生产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致使大多龙头企业生产规模小,实力较弱,开发产品结构单一,效益带动不明显。有的龙头企业甚至以欺骗为主,刚投资成立投产便充充宣告“夭折”了,致使国家贷款和地方资源流失,环境受破坏,更不要说带动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了。
(四)员工素质不高,人才相对缺乏。一方面,企业雇工大多为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过管理的人才和大中专毕业生较少,综合素质普遍偏低,加之企业对员工的技术培训力度不够,必要的技能培训难予开展,员工对自身业务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的掌握程度低;二方面,业主私有制思想严重,不愿意高薪聘请人才,多用临时工,且随意解雇,员工流动频繁,造成了非公企业人才相对缺乏,企业核心竞争力不足。
(五)部门干预突出,投资环境有待改善。一些部门对非公经济的重视程度不够,服务不到位,虽然,国家一再三令五申,要转变职能,改善投资环境,积极为非公经济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优越条件,严禁吃、拿、卡、要,杜绝“四难”行为。但在现实当中,一些部门官僚作风仍然严重,对非公企业申办的项目相互推诱、拖着不办,认为非公企业就是一块“肥肉”,对非公企业进行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和乱检查工作,有的甚至强令非公企业产这卖那或产品卖给谁不卖给谁,强行对非公企业下达生产和销售任务,干预企业的自主经营权,扰乱市场秩序,严重挫伤了非公企业的生产积极性。
三、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镇地处县城,非公有制经济已发展成为全镇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镇域经济的主要单元,非公有制经济事关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应进一步把各职能部门和广大非公业主的思想行动统一起来,在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把大力促进非公经济发展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要务,放在与农民增收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继续从思想引导、政策法规、管理方式等方面为非公经济的发展搞好服务,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环境,大胆探索,用好、用足、用活国家有关鼓励发展个私经济的政策措施,促进全镇非公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强化服务。非公有制经济成分虽然存在许多私有制性质,有其消极的一面,不能成为我镇经济发展的最终取向和目的,但是,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事实证明,要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困难,人民群众增收迟缓,公有制经济管理不当等社会问题,我们还得坚定不移地依靠和借鉴非公有制经济的优势。应以“三个是否有利益”的标准来看待非公经济,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加强对非公经济的宏观管理,加大领导与指导力度,让其朝着有益的方向发展。同时要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服务态度,明确政府的言、行、权、责,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该管的一定管好,不该管的坚决不管,给非公企业一个自主经营的空间,为非公经济的发展搞好优势服务。
(三)调整和优化非公经济结构。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依托资源优势,调整和优化非公经济结构,着力加强第一产业,努力提高第二产业,积极发展第三产业,按照“农业稳、工业富、商业活”的思路来引导非公经济的发展,坚持稳中求富、富中求活,重点整合企业现有资源,加快农产品加工企业建设和产业协会建设,提高非公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应努力提高私营经济在非公经济中的比例,降低私营企业设立成本,减少审批程序,鼓励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个体企业转变为私营企业,从而提高其竞争力,提升非公经济的整体质量。
(四)进行产业引导,大力发展地方特色非公经济。就我镇非公有制企业存在两三个行业过于集中的问题突出来看,还是由于缺乏引导,企业对行业缺乏预见性认识,一哄而上所致,建议有关部门结合矿、畜、建材、林、果、三七、草果等支柱产业进行产业引导,把有条件的个体私营企业引向符合国家政策,开发地方优势资源,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和行业,从而把资源优势转变为竞争优势和经济优势,使企业的行业结构更趋合理,避免因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大起大落现象。
(五)加大扶持力度,落实优惠政策。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多渠道引进资金和技术,大力扶持非公经济发展。同时各职能部门应不断为非公经济的发展营造宽松环境,工商部门应放宽市场准入和投资领域,降低“门槛”;财税部门应坚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核定税额,认真执行非公经济税费优惠政策,积极为符合优惠条件的非公企业办理税费减免手续;国土部门应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结合实际,严格把关,积极保障非公企业发展用地,简化用地手续;建设部门应合理规化非公经济经营场所,方便企业经营;金融部门应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改善金融服务,不断增加对产品有市场,有效益,诚实守信的企业的贷款支持;经贸、劳保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非公企业业主进行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引导企业沿着国家的政策要求发展。同时应建立健全非公企业人才市场和产品市场两个信息库(网站),为非公企业培训并提供合格的人才,为企业产品的外销搞好优质服务,让企业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身发展。
(六)加快小城镇建设,带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小城镇的健康发展,应把小城镇作为非公经济发展的主战场,作为连结城市和农村经济的桥梁和纽带,按照“合理规划、规模适度、注重效益”的方针实施小城镇建设,发展小城镇经济和公路沿线经济、江河沿河经济,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向小城镇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