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30 17:22:3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社区养老问题及对策,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作者简介:钟志根,东北师范大学学部社会学学院。
近些年,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加剧,长春市政府也开始引进并发展了社区居家养老这一全新的养老模式。所谓社区居家养老就是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专业化服务机构为载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参与、非政府组织实体承办的运作方式,采取日托、上门、邻里合作等服务形式,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以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心理慰藉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这种养老模式既能满足老年人对于传统家庭养老的需要,又能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因此,发展的速度较快。作为东北地区的第二大城市,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既有其自身的独特性,同时在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一、社区居家养老的现状
如果社会65岁以上人口占社会总人口的7%以上,那么就意味着这个社会进入了老龄化社会。从这个层面上说,长春市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截止到2013年底,长春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达到10%,老少比已经达到78%。长春市正在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除此之外,长春市人口老龄化有其自身的特点:第一,老年人口比重不断上升,人口老龄化速度较快;第二,“未富先老”,人口老龄化程度超过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增长幅度;第三,人口老龄化超前于养老保障水平;第四,高龄失能老年人口比例高且抚养比大。可以说,养老问题已经十分突出。但是,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发展却较为缓慢且需求巨大。据调查,在全市老年人口中,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占到了80%,但是可以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区却只有10%不到,长春市居家养老的供求极度不平衡。为此,近年来长春市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推进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
(一)政策体系的支持
(二)服务对象的和服务面的扩大
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受益面正在不断扩大,服务内容也在不断增多。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受益对象由起初的针对80岁以上的“三无老人”、“空巢老人”、“孤寡老人”到现在的针对所有有需求的老人。与此同时,对于老人提供的服务也从最初的简单的家政服务到目前的“以送餐为核心,融合了家政服务、医疗服务、义工关爱及社区驰援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尽可能的多方位地满足老人的需求。
二、社区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
和许多处在起步和发展阶段的城市一样,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遇到一些困难。
(一)发展速度慢、地区不均衡、供求失调
长春市由于经济发展速度较慢,政府无力支持居家养老的发展。此外又缺乏国家的支持,使得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速度极其缓慢。据调查,长春市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区不到10%,且由于缺少正规社会机构的参与,使得这些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缓慢,运行困难。而长春市老年人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却达到了80%,这就造成了供求的失调。由于这种现状在短时间难以解决,使得长春市政府只能集中优势重点发展一些社区,而这就必然造成地区发展不平衡。在一些得到政府支持的社区,居家养老发展较好;而在一些缺少政府支持的地区,居家养老的服务几乎处于一种停滞的状态。
(二)资金缺乏且渠道单一
目前,受制于整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长春市政府在资金上的投入远远不够且呈现地区的差异,有些地区甚至没有资金的投入。究其原因除了政府财政的不足以外,还有就是资金的渠道单一。一般来说,社会组织在养老事业中应起到十分重要的的作用。所以,社区居家养老的资金来源应该由政府、社会组织以及家庭三方面组成同时辅助以社会公益基金等渠道。但是,目前长春市的社区居家养老仍然主要由政府主导,缺乏相关社会组织的参与,同时,由于老人的收入较低,大部分老人无法支撑社区居家养老的费用。
(三) 服务内容的单一与不足
马斯洛将人的需求由低到高归纳为五种,分别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对于老年人而言,他们也需要这些需求。据调查,目前老年人最需要的服务类型主要有:日常生活需求、医疗保健需求、精神生活需求、求知需求、交往需求、法律需求、安全需求。长春市目前对于老年人的服务内容主要是以日常生活和医疗保健为主,而对于其他的一些需求基本无法满足。除此之外,日常生活的服务以及医疗保健的服务也不够全面且地区发展不平衡,长春市目前提供的日常生活服务主要是送餐服务以及一些简单的家政服务为主,对于一些特定的需求暂时无法满足;而医疗保健的服务由于医疗资源的短缺和有限也显得十分紧张。 (四)服务人员水平层次不齐且数量短缺
目前,长春市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服务技术差、专业知识的缺乏等问题。服务人员大部分是由社区行政人员以及下岗职工组成,由于缺少专业培训,因此,服务质量普遍较差。同时,由于缺乏专业的社工知识和技能,在对于心理需求这种特殊的需求是会产生问题。与此同时,长春市政府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队伍的管理不足也加重了服务质量偏低这一现状。除此之外,服务人员的数量缺口也十分的巨大。一个服务人员需要负责上百户的居民,这使得服务的质量必然下降,而且由于人员的限制,使得发生突发状况时,不能及时应对。为了解决这一状况,许多社区开展了“以老助老”工程,但是,这种措施只能短期缓解人员短缺问题,从长期来看,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还有可能影响到整个长春市的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
(五)社区与老人之间的信息断层
社区居家养老想要发展顺利必须需要老年人的主动参与,调动老年人的积极性,实现老年人的一种“自我增能”即挖掘老年人内部自身的潜能,促进其更好地发展,这对于推进社区居家养老这一模式的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而想要实现这样的目的,就必须要保障信息的流畅性即老年人可以充分理解社区有关信息和政策,积极参与社区居家养老的建设并结合自身情况提供相关建议。但是,目前,由于长春市社区与老年人之间的信息断层使得老年人无法了解社区有关居家养老的相关信息和政策,有些老年人甚至都不知道。而这就造成了居家养老的主体即老年人自己无法参与到居家养老的建设之中,使得长春市目前大部分社区的居家养老并不能满足老年人,也阻碍了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建议
随着长春市经济的发展以及老龄化社会的加剧,社区居家养老必定会成为长春市养老的趋势,因此,针对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寻求解决的方法显得十分的必要。
(一)拓展资金的渠道,引入市场机制
社区居家养老需要资金的投入尤其是在开始阶段,但是,仅仅依靠政府的单一投入肯定是无法满足的,想要促进长春市居家养老的更好发展必须要拓展资金的渠道。笔者认为,长春市后期的发展可以借鉴济宁市的发展经验:由政府单一投入转为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社会投入为主体、福彩公益金和慈善捐赠为辅助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除此之外,将市场机制引入到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中来对于社区居家养老会起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外养老事业的产业化也十分普遍,但是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养老服务完全依赖于市场是不可想象的,但是可以考虑引进一些社区和家庭无法提供,但是对于特定老年人群体有迫切需要的服务项目。例如:市场化的居家护理服务、市场化的居家医疗服务、市场化的临终关怀服务等。这不仅有利于 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同时还可以减少政府在这些方面的资金投入,从而有利于整个居家养老的发展。
(二)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
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中,社区的定位是十分重要的。由于我国社会长时期的行政化和官僚化,因此,在养老这一事业中也存在这样的现象及问题即“社区一把抓”什么都管,由于社区是行政机关,对于居家养老并不是十分了解,因此,这种行为必然会阻碍居家养老的发展,尤其是不利于社会组织的参与。此外,政府对于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更多是以一种指令和命令的方式来进行管理,这显然不利于居家养老的发展。所以,想要使得社区居家养老的顺利发展,首先,必须改变社区的定位,社区必须要“放权”。在社区居家养老这一养老模式中,社区更多的扮演的是一个监督者和中介的角色,社区需要把自己的权力下放给社会组织,相信社会组织,由他们来提供更为专业的居家养服务。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社区就可以完全放手,社区要做的是接收和反馈老年人的信息,监督社会组织的服务,考察社会组织服务人员的同时也要调节老年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矛盾。只有做到这样,才可以更好地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促进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其次,转变政府的职能。政府应当调整自己的角色,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解决好政府与老年人之间的“信息断层”问题,让老年人更多的了解相关信息和政策,充分调动老年人的参与积极性,鼓励他们建言献策,为更好地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提供建议。同时,政府应该要积极引入社会组织,相信并依靠他们,给予他们更多的权力,让他们成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导,与此同时,政府也要加强对于他们的监督和指导,积极调解社会组织和老年人之间的关系,从而形成一个社区、社会组织以及老年人自己都积极参与的良好发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
(三)加快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从事养老服务的人员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践者,他们的服务质量以及服务水平决定着整个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因此,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建设显得十分的重要。而对于长春市目前的情况而言,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建设更为重要。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首先,丰富养老服务人员的招聘渠道,吸纳更多的专业的、有经验的服务人员。其次,提升现有养老服务人员队伍的文化水平以及专业技能,从而提升现有队伍的整体素质。最后,建立和完善对养老服务人员监督和考查以及反馈机制,实现养老服务人员的“持证上岗”。 对于优质服务人员给予鼓励和提拔,而对于未能达标的给予批评处罚甚至辞职以保障整个养老服务人员队伍的水平,从而为老年人提供更满意的更优质的服务。
【摘要】 目的:了解西部城市老年居民的养老现状及养老服务需求,为政府进行合理的服务供给提供参考依据。方法:对重庆市渝中
>>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调查研究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问题及对策研究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城镇社区居家养老的可行性分析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老龄化背景下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问题探析 人口老龄化下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探析 老龄化社会背景下居家养老模式现状及对策研究 人口老龄化视域下对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研究 人口老龄化与居家养老服务研究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中国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的价值与保障对策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机构养老的现状及对策分析 居住郊区化背景下城市老龄人口居家养老模式与环境需求问题 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的现状及对策 城市居家养老的社区服务现状及对策思考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开封养老服务业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社区养老模式初探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社区养老探讨 老龄化趋势下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虚置化”问题研究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现状及对策研究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贵阳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研究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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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3-10-22) (本文编辑:王宇)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各位同学:
大家下午好!
我是___社工班的学生,我的毕业论文题目是《社区照顾理论下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对策研究》。我当初之所以选择这个课题,一是因为目前我国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关注养老服务是我们的责任,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二是我个人对养老服务的兴趣。我的学年论文就是研究老年社区照顾的,题为《从“我国老年人的恋家情结”视角看老年社区照顾的开展》,而毕业论文就是对学年论文的深入,我希望通过自己的浅薄研究能够为我国养老服务的发展提供建议和参考。
我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是肖云老师。从确定选题、拟定提纲、完成初稿,到最后定稿,我得到了肖老师的精心细致指导,使我很快掌握了论文的写作方法,并在较短的时间里完成了论文的写作。不管今天答辩的结果如何,我都会由衷的感谢指导老师的辛勤劳动,感谢各位评委老师的批评指正。
下面我就把论文选题背景,写作基本思路以及存在不足向各位老师作如下简要陈述: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已成为我国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由于家庭结构的变化,子女数量的减少,传统的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目前快速老龄化的现状。在我国城市社区快速蓬勃发展,社区服务功能日益扩展和凸现的背景下,如何以社区为依托和载体,使之承担和发挥其养老服务功能,成为理论和实践上需要研究的问题。
近年来,对城市社区养老服务问题的研究较之初期的研究已逐渐走向深入,研究视角也在不断拓展。从研究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文献来看,多数研究集中在社区的境况、老年人的生理特征、心理特征、养老工作存在的问题等方面,优势视角、增能理论也开始得到了初步应有。以社区照顾理论的视角来研究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研究也有不少,但目前运用的深入和全面分析尚不多见。虽然这些相关研究对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都起着极大的促进作用,但也存在着不足和缺陷。例如:多数研究从社会调查的角度出发,比如对我国老年人身体状况、生活状况的调查等;问题的分析多数也仅仅局限在浅层次的空洞层面,分析还不够深刻细致,让人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对于问题解决,太过注重养老的物质层面,而忽略内心和精神层面;在方案的提出方面,考虑不够全面,大多停留在宏观政策的层面,很多措施抽象而不具体,也难以落实,同时也缺乏可行性。
因此,我在本文的写作过程中,结合当前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现状,全面分析其所存在的问题,在社区照顾理论的应用和深入下,重点从文化传统、思想观念、经济实力等方面着手,针对我国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初步提出建设性对策。希望能够为我国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工作提供建议和参考。
全文共分四个部分,分别为:社区照顾理论的分析、我国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现状、我国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社区照顾理论下我国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对策。
[摘 要]在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通过对社区公益生态圈的界定和说明,简要分析了社区公益生态圈在居家养老中的必要性、创
>> 我国社区居家养老中的人力资源系统的构建 城市居家养老的社区服务探析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责任探析 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探析 个案管理在社区居家养老的应用 打造良性的公益生态圈 城镇社区居家养老 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探析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探析 人口老龄化下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探析 政府引导下的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探析 从居家养老到养老社区 居家养老破解社区“养老难” 社区居家养老 新型养老首选 社区卫生签约服务在居家养老体系中的作用探讨 论政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发挥 社区护理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应用效果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昆明模式” 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的问题及建议 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探索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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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区养老 机构养老 独立养老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5(a)-0229-01
“社区养老”是指以家庭养老为主,社区机构养老为辅,在为居家老人照料服务方面,又以上门服务为主,托老所服务为辅的整合社会各方力量的养老模式。而“机构养老”是指老年人在一个为其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健康管理和文体娱乐活动等综合的机构中颐养天年。由于我国老龄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家庭养老模式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首先可见的是生育率下降使家庭的供养资源减少,子女养老的人均负担成倍增长。预计在2010~2040年间,20%~30%的老年人口将是独生子女的父母,这批老人的生活照料和经济保障将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1]。但是,若采用单一的社区养老,存在一部分缺乏自理能力的空巢或独居老人的需求难以保障等问题;若采用单一的机构养老,就目前养老机构的现状而言远远难以满足庞大的老年群体。因此,将“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相结合,是目前乃至下一阶段最适合我国的养老模式。
1 社区—机构养老的现状分析
1.1 客观条件的不成熟
社区养老还没有一个比较系统的、全面的、统一的运行机制。老年人在社会中的养老还是以自给自足的居家养老为主,社区养老并没有很好得融入到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中。社区在这方面做得远远不够,只是象征性地设置了一些针对老年人的活动及项目,在老年人的生活中扮演着可有可无的角色。我国的大部分社区至今没有切实得履行其应尽的养老职责。而在机构养老方面,我国的养老机构长期面临着供不应求的局面,存在着明显的床位不足等现象。
1.2 养老费用高
养老机构的类型主要有敬老院、养老院及老年公寓等,当下,绝大多数老人会选择养老院作为自己机构养老的场所。养老院有公办和民办两种形式。一个城市中公办养老院所占的比重往往较小,民办养老院的收费标准较高,普通家庭难以负担,并且仅少部分特困老人才能享受社会救济,一部分处于困难边缘的老年人缺乏养老的经济能力,日常生活难以保障。
1.3 人文关怀的忽略
精神护理的欠缺是社区及机构两种养老模式共同的不足之处,以机构养老为盛。大部分老年人表示:养老院的精神生活十分贫瘠,缺乏娱乐活动和人文关怀。护理人员只是机械地做好自己的工作,而忽略了对老年人心理上的支持,幸福指数有待进一步地提高。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老年人在养老院的生活缺乏归属感。这也是老年人不愿意进入养老院的一大重要原因。
1.4 专业养老人才的稀缺
目前,大部分的就学机构并未开设与“养老”相关的专业,导致专业养老人才稀缺。从事这一工作的大部分人员存在着年龄大、缺乏专业知识等劣势,使老年人不能得到很好的照顾,因此发生病情延误等不良情况也屡见不鲜,这也警示着政府要更加地重视养老人才培养,保护好老一辈的弱势群体。
1.5 传统养老观念的束缚
首先,由于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一些家庭认为把老人推向社会养老会影响到家庭声誉,留下不孝的罪名,因而不支持社会养老[2]。其次,部分老年人没有为养老投资的意识,认为机构养老是一种浪费,一生辛劳都为了子女,老了亦是如此。再者,政府缺少此方面的宣传。独立养老已是独生子女父母不得不面临的现状,而大部分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2 针对社区—机构养老模式现状的相关对策
2.1 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做好宣传工作
制定《养老法》,使诸多养老问题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要加强老年法律的宣传工作,提高老年人法律意识。老年人要学法、懂法、用法、运用法律武器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
2.2 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
政策一:激活民间资本,制定出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社会养老体系的构建[2]。只有养老机构数量的增多及相关法律、政策约束及鼓励,才能使养老机构的管理模式有上升的动力、对人文关怀引起足够的重视。
政策二:制定针对计划生育户的优惠养老政策。此项政策尤其适用于农村积极执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要让响应“只生一个”政策的家庭享受到社会的关爱与政府的重视。
2.3 政府救助的范围扩大
目前政府救助的范围仅局限在孤寡、低保、独居、高龄等的特困老人,部分处于困难边缘的老人,生活仍然有经济上的困扰。政府需与相关机构深入合作,让更多缺乏经济条件的家庭享受到社会福利。
2.4 重视养老人才的培养
政府应重视专业养老人才的培养,在就学机构设置相关专业,并给予优惠政策,鼓励有意愿的人士攻读养老专业,从而缓解养老难的问题。另一方面,政府可对下岗再就业的人群进行理论教育,不仅有利于养老人才的紧缺情况的环节,也降低了我国的失业率,一举两得。
2.5 观念的宣传
政府要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对新型养老观念的宣传,如采取专业讲座、分发宣传材料、拍摄公益广告等手段使老人接受新型的观念,例如:老年人的自我养老、独立养老以及老年夫妇的互助养老是最主要的养老形式,也是最正常的养老形式[4]。另外,在社会上宣传志愿者服务的精神也有利于养老事业的发展,志愿者这一新学的血液将越来越多地注入未来的养老工程中,成为一股不可或缺力量。
3 结语
单一的养老形式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特殊的老龄化趋势,社区—机构养老模式已然成为未来不可逆的历史潮流,完善这一模式任重而道远,需要社会各界长期不懈地努力。我们应该认识到:关爱老年人,就是关爱我们的明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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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区养老服务;老龄化;老年人
中图分类号:D5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07-0041-01
中国已经进入高速老龄化阶段。社区养老服务具有成本较低、覆盖面广、服务方式灵活等诸多优点,它可以用较小的成本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1]近年来,民政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倡导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据中国广播网报道,针对我国面临着的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民政部表示,到2015年,社区养老服务将基本覆盖我国100%的城市社区,基本建立起形式多样、方便适用、广泛覆盖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2]
一 、社区养老服务现状及存在的缺陷
(一)政府在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中工作范围模糊不清、职能缺漏
由于我国的改革正在进行,社区服务发展在总体上仍属于政府推动型,社区养老服务还带有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政府在社区养老服务中也出现职能缺漏的现象。
1.基层社区组织责权不一致,社区承担了许多本不应该由它承担的职责,使居委会成为政府部门的延伸,致使居委会没有精力和时间为居民办实事。
2.从目前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情况看,政府对社区养老服务的支持力度是不够的,对非营利组织的培育不到位、投资社区养老服务的民间资本所应享有的相关优惠政策不完善等。
(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程度低,参与形式过于单一
在中国绝大部分地区,社区养老一直处于独挡一面的角色中,谈及社区养老,责任全部由社区承担,而面对庞大的老年群体的不同需求,社区无法做到尽善尽美。除此以外,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人员有限,缺乏一些社会志愿者和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加入到社区养老服务的队伍中,共同为老年人提供丰富的服务。
(三)社区养老服务内容上过于简单
很多社区虽为老年人提供了日常简单医疗的社区保健室,但并未满足老年人的的实际养老需求,很多社区缺乏多层次养老服务内容,这就导致老年人对目前社区提供的服务存在不满。相比之下,定期体检、医疗护理、社区老年文化活动、心理咨询、法律援助、临终关怀等专业化服务迫切需要开展。
(四)社区养老服务缺乏专业化的管理
社区管理及服务的人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缺乏管理及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与此同时,服务队伍的素质急需提高,服务人员的低素质降低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致使社区未能充分发挥在养老方面的优势。社区工作的岗位培训也存在缺乏系统性、专业性和连续性的问题。
二、对促进社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建议
(一)政府转变在社区工作中的角色,支持而不干涉社区养老服务事业
在社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过程中,政府应该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大力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另外,政府还应该帮助基层社区居委会建立独立的社区养老服务部门,将日常政务与社区养老分离,确保社区养老部门有权利和精力投入社区养老服务事业中。
(二)社区吸纳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
社区应积极引导社会不同形式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义务服务或低偿服务,减轻社区的服务压力的同时为各类的养老机构创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逐步形成多方参与兴办,运作机制完善,政策法规配套,管理规范有序,专业化程度高的社区养老助老服务体系。与此同时,建立与老年产品企业的合作关系,为老年人提供多方位的服务,让社区在依托外部社会资源的基础下健康长久的发展。将社会上不同模式的老年服务吸纳到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中,“兼收并制”形成最有效率的服务结构,满足各层次老年人各类不同的需求。
(三)加大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化建设
社区养老服务是一项长期有发展的工作,要把它作为一个专业来研究,要从专业院校选用相应专业的毕业生,充实社区养老服务工作队伍。社区养老服务人员应具备养老服务的相关技术和素质要求。社区工作的岗位培训要坚持系统性和连续性原则,确保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持续稳定向前发展。
(四)建立邻近社区间的互通关系
社区应打破当前社区之间管理上不相通的现状。定期组织专题报告及交流会,社区之间互相借鉴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经验,及时更正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中的不足,促进社区养老事业的快速发展,打造优秀的基层社区养老服务。
(五)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化建设
人类已进入网络时代,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已经或将给社区老年服务带来多方面的影响。[3]我们应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立社区老年人信息管理库、设立专门的社区老年服务网络平台,使老年人通过使用互联网及时了解各种信息,获取所需服务。如网上购物、接受网上教育、网上预约家政服务、健康检查和体验文化娱乐等服务。
在老龄人口急剧增长的背景下,针对社区养老硬件设施不完备、服务内容单一、服务品质欠佳、服务政策不完善等问题,社区要以满足老年人多元化需求为导向,采取“全方位服务、连续性照顾”的社区老年服务体系建设理念,加快建立并形成以家政服务、医疗健康、文化娱乐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营造出“颐养天年”的生活环境和精神家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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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
一、我国老龄化现状及问题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口中60岁以上人口的比例超过10%,或65岁以上人口所占的比例超过7%,该国家或地区就属于人口老龄化国家或地区。我国在2000年正式步入老龄化国家的行列,到20009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为16714万人,占总人口比例达12.5%,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为11309万人,占人口总数的8.5%。伴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快,由全国老龄办的《中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底,中国城市老年空巢家庭(包括独居)的比例已经达到49.7%,大中城市老年空巢家庭比例已达到56.1%,占据了城市老年家庭的一半。人口老龄化和空巢家庭数量增多的趋势,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是巨大的。如何实现老有所养,已经成为政府和社会普遍讨论和关注的问题。
二、养老及相关概念的区分
在当前的养老模式中,社区居家养老成为当前政府大力倡导的养老实现形式。当前在对养老方式的讨论中比较普遍的提法有“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等,在深入讨论社区居家养老问题之前,有必要将几个易于混淆的概念进行区分。
(一)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
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可以从经济角度加以区分。社会养老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离退休金和相关养老津贴;家庭养老是指以家庭为单位,由自己或家庭成员来承担的养老方式。养老问题主要涉及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三个方面,但二者区别还主要是承担主体的区分上。
(二)居家养老与家庭养老
目前学术界在讨论居家养老时,常常将其等同于家庭养老。但二者的侧重点是不同的。居家养老是相对于机构养老而言的,老年人在家中居住,由社区和社会为帮助家庭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服务的社会化养老模式。但是家庭养老主要侧重于承担主体的问题。
(三)机构养老和社会养老
机构养老是指老年人居住在敬老院,福利院等养老机构中,而不是在家庭中居住。机构养老的费用源自老人的退休金或是子女。机构养老与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所涉及到的养老承担主体是不同的。
三、社区养老的必要性分析
社区是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社区是老年人的主要活动场所和生活空间,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体机能的逐步衰退,老年人对日常生活各种服务的需求量日益增加,对社区内的设施以及家庭成员和社区服务者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强。“社区养老服务”是指由政府、社区居委会、非营利组织、家庭成员及志愿者为居住在社区范围内的老年人提供多层次的帮助和支援,使他们能在熟悉的环境下居住生活,度过幸福的晚年。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是由衣、食、住、行、学习、娱乐、医疗、社交等多方面内容构成的,老年人在社区中居住养老不仅可以满足对物质生活的要求,而且可以满足对精神文化生活和社会交往的高层次需要,有利于全面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可以说,社区养老服务既吸收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二者的优点和可操作性,又避免了二者的不足之处,是针对中国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所提出的一种更为合理的新型养老模式。
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遇到的问题
(1)观念的认识不到位
观念的淡漠和认识的不足在我国各个社区的养老服务中都或多或少的暴露出来,主要表现在一些职能部门和社区管理部门对开展和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以及老年人的儿女或者老年人本身对社区养老服务的认识不足。
(2)政策法制不健全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进入了一个未富先老的状态,由于物质基础比较薄弱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一些地方得不到保障,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不尽人意。由此可见,制定法律法规时在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和对不善待老人的惩罚应该有足够的重视,这些问题急需大力发展社区相关老年服务的建设,用法律来调整有关的社会关系,把一些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
(3)资金缺乏且来源渠道单一
我国的社区养老是依靠政府资助才发展起来的,一直以来是由政府投资,但是这种仅靠政府投入的单一模式无法满足社区养老服务日益壮大的需求,致使社区养老服务处于资金短缺的困境。不能让社区所有的老人都享受社区提供的养老服务,特别是家庭困难的老人。
(4)服务人员专业程度低
当前社区养老服务队伍主要是由下岗失业职工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构成,服务内容仅限于满足老年人的日常基本生活照顾需要,对于那些瘫痪在床或患有慢性病的老人,或需要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的老人,则要求由长期的、专业的康复护理人员来照顾,而社区服务中心(站)缺乏这样的专业人才。而志愿者服务的随意性大且不规范,因此只能作为一种社会动员和社区专业服务的补充。所以这些人员的专业化程度也决定了社区养老的发展程度如何。
五、问题的对策分析
尽管社区养老现在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还发展的并不完善,但是社区居家养老是未来发展的趋势,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发展模式。我们一定要扬长避短,寻找适合的解决办法,让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更加平稳快速的发展。
(1)加强对社区养老的认识
充分认识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在社区中定时开展讲座,举办大型的宣传活动,鼓励老人及其子女参与到其中,在社区较明显的地方摆放宣传栏,张贴宣传画等,时时刻刻提醒着人们勿忘社区养老助老的意识。
(2)完善相关法律政策
政府应该从政策上来支持社区养老模式的建设。不仅要完善与老年人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要加大对违反者的惩罚力度,从而保障老年人的根本利益。法律是一切制度的保障,一套完善的居家养老体系最终是靠一套健全的法律所支撑的。
(3)多渠道筹集资金
我国的未富先老的国情或多或少的对社区养老的资金筹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首先要以国家的财政为基础,各个地区要想办法解决各地的资金问题。其次要加大非盈利组织的投资力度,非盈利组织有广泛的社会基础,这样不仅增加了社区养老的资金,同时也发展了自身。
(4)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满足老年人多方面需求的关键就是要有一支能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服务的专业化的社区服务队伍。所以首先应大力培养从事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专业人才。其次是加强培训老年服务工作者的工作力度,社区养老模式要想得以长久的发展,必须要加强各层次的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适合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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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区养老服务 法律法规 管理体制
一、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黑龙江人口老龄化的发展速度加快。从黑龙江省统计局公布的黑龙江省人口年龄结构表分析,2001年黑龙江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2005年为7.58%(国际上通用的人口老龄化标准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的7%),至2008年这一比重已达9.2%,人口老龄化的速度进一步加快。
面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传统的以家庭养老为主的模式已不能很好的承担养老重任,在社会经济条件有限的情况下,社会化养老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也不可能取代家庭养老。因此社区养老服务作为社会养老与家庭养老的一种辅助方式就应运而生。然而,作为一种新的养老服务方式,社区养老服务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亟待解决。
二、黑龙江社区养老服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001年,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实现福利社会化的意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黑龙江民政部门以社区服务为平台,致力于推广社区养老服务事业,鼓励社会承担部分养老责任,努力为社区养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目前,黑龙江省已经初步形成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作体系,各地区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在管理、服务方面也具备了一套比较系统、规范的管理方法。各地正努力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在部分大中城市已初步形成了设施服务、定点服务和上门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以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心理保健、文化娱乐、参与社会以及权益保护为主要服务内容的社区养老服务格局。
由于黑龙江省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社区养老服务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养老服务认识缺位。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社会有关方面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尚未引起足够的认识和重视,养老服务业起步晚,发展滞后,各方面为解决老龄化问题所开展的工作认识不到位,特别是农村养老服务问题比较突出。
2.养老服务法律法规不健全。社区养老服务缺乏相应的政策法规和完善的服务体系支撑。比如社区养老服务的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地位尚未得到承认,在登记注册方面受到限制,扶持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相关政策不够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比如养老服务质量的认定缺乏质量标准规定,服务价格缺乏统一标准。此外,为了促进民间资本对社区养老服务的投入,政府应制定相关优惠政策。
3.社区为老年人提供的休闲活动内容单一。在日常生活中,老人主要的休闲活动是下棋或打牌,只有少数社区组织老年人健康讲座、文体比赛活动。大多数老人在社区的休闲娱乐活动内容比较单一,社区缺乏必要的组织。之所以会出现以上的问题,一是社区基层机构资金不足。上级政府每年向每个社区只拨办公经费,基本上没有老年服务专项经费。社区资金的不足使社区老年服务业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二是专业工作人员人数不足。人力资源是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社区负责养老敬老服务工作的人,绝大部分没有进行过专业教育或没有接受过相关培训。这不仅影响了养老敬老服务工作的质量,也制约了社区养老事业的发展。
三、解决社区养老服务问题的对策
针对当前社区养老服务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建议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去解决。
1.健全社区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加强养老保障的法制化,使社区养老工作有法律法规可依可循,这不仅是开展社区养老工作的需要,更是整个养老保障体系的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对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下的社区养老的职责和要求做出宏观的规定,城乡的不同社区,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适当调整具体措施。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有法律的制约和监督。
2.加强政府对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的投入及监督管理力度。政府应加强领导,在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的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社区养老是由传统的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的过渡形式,在本质上是社会养老,因此,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应是政府行为,各级政府都应高度重视这一事业的发展,将社区养老问题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强社区养老事业的领导,并保证每年给予政策上的支持拨专款用于社区老年服务事业的发展和相关的建设。此外,还要增强社区自筹、机构投资和社会捐助,从现多方位多层次的资金筹集方式。
3.引人市场竞争机制。改变传统的认为养老主要是义务和福利的观念,将市场竞争机制引人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逐步建立起由政府宏观管理调控、社会中介组织经办运作、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只有形成按市场规律运作的新的发展机制,才能使社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具有生机和活力。
4.加速对老年服务业专门人才的培养。对现有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加强对其职业道德、责任感的培养。同时,国家有关职能部门要制定老年服务职业资格标准,加快养老服务事业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有条件的院校可设学位培养老年学高级专门人才,以便为社区工作输送更多的专业人才。同时要提高社区管理工作水平。制定老年服务业社区服务的具体标准,制定提高社区老年服务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政策并认真加以实施,,达到对老人的生活、心理、经济、日常起居等方面全面照顾。
参考文献: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模式;农村养老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2)12-0018-05
一、引言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是每个国家、地区所必须经历的过程,是人类所无法抗拒的。老年人数量的增加、占总人口比重的上升都会引起很多社会问题。最为明显的就是家庭。家庭是社会最小的单元,只有每一个小家都过得幸福,那么我们的大家庭——整个社会才会和谐,国家才会安定。人口老龄化的到来使家庭结构发生变化,“4-2-1”模式逐渐出现。宋健早在2000年的时候就对家庭结构进行了研究,并将这种“4-2-1”结构归结为一种家庭结构,重点强调代际关系。同时他还指出,出现这种格局的可能是有的,但是必须满足三代共存、一对独生子女之间的婚配和连续两代独生子女三个条件[1]。但是,2000年是我国刚刚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时期,老龄化趋势并不明显,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比重达7%,今天的这个数字已变为8.9%。如今,很多家庭都已出现“4-2-1”家庭结构,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使得“4-2-1”家庭结构加速形成:一个家庭4个老年人,一对夫妻,一个孩子。一对夫妻上有老,下有小,既要照顾双方4位老人,还要照顾自己的孩子。随着孩子逐渐长大,双方老人还将逐渐变老,到了高龄的时期,老年人更需要人照顾,那么2个人照顾4位老人如何安排?如果再过10年或20年,这对夫妇也变老,他们的孩子也有了孩子,四世同堂本是人生在世的一大乐事,但他们的孩子要照顾八位老人和1个孩子,这样的任务是如此艰巨。家庭结构的变化,使得年轻人赡养老人的负担越来越重,他们不能放下工作一门心思的照顾老人和孩子,所以养老产业就应运而生,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等模式随之出现。然而,什么样的模式适合我国国情、什么样的模式才能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需求等问题接踵而来。学者们尽管对养老模式进行了研究,但对待同一模式或相同问题的意见仍有不同。因此,对养老模式作进一步探讨十分必要。
二、养老模式研究现状
目前的养老模式主要有三种,即家庭养老、社会养老、社区养老。其中,社会养老是以机构养老为核心的模式。
(一)家庭养老
家庭养老是一种环环相扣的养老模式。该模式以家庭为载体,自然实现保障功能,并完成保障的过程,这就是于1983年提出的家庭养老的“反馈模式”。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克莱因认为,家庭养老是我国未来20~30年的主要养老模式。因为目前的中国尚不能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不可能积聚大量的资金用于老年服务业,老龄化到来的时刻与经济发展的时期不相适应,所以还要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养儿防老[2]。国内的一些学者也坚持认为:就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情况而言,家庭养老是我国主要的养老模式。据国家统计局的《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由此看出,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前些年相比略显突出,但决定养老模式的关键并不仅仅要考虑经济因素,也要考虑人们敬老爱老的传统观念。我国是农业大国,大部分农村地区仍是家庭养老的模式,我国城镇也有34.9%的老人采用家庭养老的模式。新加坡作为亚洲四小龙之一,经济发达,但家庭养老仍是主要养老模式[3]。
(二)社会养老
这里所说的社会养老指的是机构养老。姜向群认为,机构养老是社会化养老的模式,该模式与家庭养老不同,是通过社会途径、以社会制度保证的养老方式。它主要包括老年社会保障、老年社会福利、老年社会服务、机构养老等[4]。西方发达国家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机构养老也较为成熟。调查研究表明,每个国家都有其自身特点,美国提倡个人独立,所以其养老机构给人以享受自由的感觉;澳大利亚早在20世纪60年代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比重就已超过8%,其养老机构并不一味追求现代化,更加注重家的感觉;作为亚洲最早加入老龄化社会行列的日本,继承传统的家庭养老的特征,注重人文关怀;法国是最早进入老龄化的国家,其特殊性决定自身养老机构的特性,那就是多元化。法国的养老机构模式较为丰富,主要由收容所、老年公寓、护理院和中老年医疗服务机构组成。此外,法国还建有名为圣雷米的老年人村,里面的老年人平均年龄为84岁,里面的生活、医疗服务设施一应俱全。机构养老虽然在国外发展较为成熟,但在我国发展明显存在问题。韦克难将问题归结为以下三点:第一,床位不足、设施不完善;第二,由于受传统观念的约束,老年人对养老院的服务等存有顾虑;第三,有些养老院的收费偏高,不适合所有普通工薪阶层[5]。如果能将这些问题解决,机构养老无论对于老人还是对于子女而言,都不是一件坏事。因为机构养老有其自身优势,老年人不但能获得专业的照顾、使子女从对老年人的照料中解脱出来,而且还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徐英姿在2008年就对城市机构养老进行深入研究,发现这一事实,并呼吁社会各界和老年人要用发展的、长远的眼光来看待机构养老,不要拒绝和抵制进养老院,因为机构养老必将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任何人都无法掌控的[6]。虽说现在的很多老年人及其子女都还没有从陈旧的观念中解放出来,家庭养老的模式仍是我国主要的养老模式并将持续很长时间,但最终将会被社会养老所替代[7]。
(三)社区养老
社区养老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社区机构养老为辅,以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照料方面等服务的养老模式。“社区养老”最早出现在英国,之后西方国家纷纷效仿,并将此模式定义为由家人、志愿者和专门护理人员共同承担的一项任务。社区是未来养老服务的最佳载体,社区服务是否完善也将成为老年人能否安度晚年的关键因素。因为日益弱化的家庭养老观念、政府有限的财力、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机构养老的不完善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决定了社区养老必然成为未来养老模式的中心这一推断[8]。在1993年《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中指出,85%以上街道要兴办社区服务中心、老年公寓、残疾人收容所、托幼所;到20世纪末,基本建成服务质量高、管理水平高的社区服务网络。2001年,民政部制定并下发“全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9]。社区养老早在1996年8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就有所提及。该法对社区养老作了论述,并强调“发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疾病护理与康复等服务设施和网点”等要求。在此基础上,陈永生分析了社区养老的可行性,并提出社区养老模式的初步构建框架[10]。社区养老模式的原则归为“以人为本、依托社区、互助而助”,并从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出发,将社区照顾模式分为社区居家照顾和社区养老机构照顾两个子系统,其核心就是为老年人提供完善的服务[9]。秦桂娟认为,社区养老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城市人口老龄化对策[11]。虽然社区居家养老符合我国国情,但就目前实际情况而言,切实做到实处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法律法规不健全、资金缺乏、服务机构设施不完善等。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拓宽资金渠道、完善服务设施特别是医疗保障设施,同时要成立专业的人员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家庭养老的专业化建设奠定基础[12]。
(四)中国特色的养老模式
我国三种养老模式各有千秋,然而家庭养老功能淡化,机构养老处于变革阶段是政府及相关机构面临的问题。社区居家养老已被很多学者提及,并公认是具有综合实力的养老模式,但也存在很多问题。据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社区居家养老中,家庭服务需求很大,但满足率仅有15.9%。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固然好,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应该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专业化程度,尽快实现标准化管理[13]。1998年,穆光宗提出了“3+2”养老模式,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综合养老模式,也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其主要是以社会养老、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为基本方式的养老模式,最终目标是要积极发展我国养老事业[14]。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自身养老各有利弊,但传统养老方式的改革是必然趋势。城市与农村的情况不同,所以在城市要实施居家养老与社区养老相结合的模式,而在农村则以自身养老为主[15]。从我国国情出发,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相结合的模式是最适合我国养老的新型模式,因为社区养老既可以减轻家庭照料的负担,也可以使老年人与社会网络时刻相连,家庭养老可以使老年人享受到家人的关怀,所以二者如能结合那将是完美之作。社区居家养老,是一种扬长避短的新型模式,使得老年人既可以居住在自己的家中,又可以依靠社区的养老服务机构获取相应的医疗、家政、餐饮、精神慰藉等服务[16]。居家社区养老模式被很多学者形象的称为“没有院墙的养老院”。此外,“社区+机构+家庭”新型养老模式经过张俊良、曾祥旭的研究分析正式提出,它是一种集家庭、机构和社区三种优势于一身、同时避免三种模式缺点的新型养老模式。该模式提倡机构养老但又不摒弃家庭养老,所以该模式的宗旨是将养老机构建在每个社区当中,机构取代社区养老的作用,由机构直接面对老年人并为老年人提供标准化、高质量的养老服务[17]。无论是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还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方式,都与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联系在一起。
三、农村养老模式
人口老龄化不仅是城市有的问题,也是农村所必须面对的挑战。对于大多数国家和地区而言,都出现过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市,这种现象被学者们称为人口老龄化城乡倒置,日本、俄罗斯等国家都出现过此种情况。日本1980年起就较早出现了人口老龄化城乡倒置的现象[18]。对于我国来说,既是人口大国又是农业大国,人口老龄化在城镇和农村同时出现,势头又十分凶猛。然而,城镇和农村在生活环境等方面有很大差异,城市中有较好的设施、服务等可以提供给老年人,但农村这些条件颇为简陋,再加上近年来我国打工在外的年轻人数量逐步猛增,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儿童的数量不断增加,加大了养老的难度。城镇与农村的差异性就决定着其养老模式的不同。从经济保障的角度来看,城市老人以社会养老为主,农村则以家庭养老为中心;从物质和精神方面来看,城镇和农村的养老模式都以家庭为中心。但是,我国处于养老模式的转型期,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模式同时存在,由于家庭养老具有不可逆转性,所以政府在推行社会养老的时候要时刻注意[19]。中国是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农村人口占据很大比重;农村人口的基数大,老年人所占比重也就自然增加。据调查,中国老年人口中约75%居住在农村,受道义责任的约束,家庭养老成为农村老年人口养老的主要方式[20]。面对如今农村人口老龄化日趋明显的趋势,应当理性选择家庭养老、土地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道路。因为家庭赡养功能逐渐下降,加上就目前社会养老保险的普及情况而言可以满足农民的养老需求,所以要推出并鼓励三者养老模式的结合[21]。就目前我国农村养老模式而言,可以归结为家庭养老、土地养老、社会保险养老和社区养老四种,但地区老龄化严重、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等现象实属常见,所以以家庭养老为主、在经济较发达地区推行社区养老、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推行养老储蓄,并且有步骤、有重点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才是最为明智的选择[22]。随着农村养老模式的不断发展和成熟,新的模式也不断提出,如“家庭自我养老与家庭互助型养老相结合、社会辅助”的模式[23]、广东地区出现的股份合作制[24]等,这些养老模式的出现是因地制宜的具体表现,不但提高了农村老年家庭的社会地位,而且也使农村老年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农村的养老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其模式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但是以社会保险为核心、以家庭保障、社区互动作为辅助的模式是不变的,这种模式必将成为未来农村养老模式的发展方向[23]。
四、国外养老模式
人口老龄化程度不同,养老模式不同;国家或地区不同,养老模式也会出现差异。“从摇篮到坟墓”的高福利政策是西方多数发达国家养老模式的特征,也正是此原因,他们国家社会承担了大部分养老问题。所以,国家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福利建设,结果却出现了养老有保障、经济发展出现阻碍的现象,瑞典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1945年二战过后,瑞典致力于建设“福利性国家”,所以将国民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二投入其中,结果导致瑞典的高度负债率,据数据显示,1982年,瑞典的国债达3 700亿克朗。美国虽然将财政支出很大一部分用于军费开支,但还是低于用于老年福利的开支,数据显示,美国用于老年福利的开支也占财政支出的25%,这远远超过了其国防支出的数额[16]。西方众多国家步入老龄化的时间都要比中国早很多,养老模式也经历了变革。现代化技术的层出不穷,给发达国家养老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国外的现代化养老机构屡见不鲜,然而,仍有很多老年人倾向于和子女居住。据研究发现,很多居住在养老院的老年人心理很容易出现孤独感,失去了亲人的关心倍感失落,所以发达国家的养老模式有由养老院向家庭养老回归的趋势,社区养老也就应运而生,因为它是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点于一体,所以逐渐成为老年人及家人关注的热点。日本是亚洲率先进入老龄化的国家,日本政府于1950年代末开始对养老问题倍加关注,1959年的《国民年金法》、1963年的《老年人福利法》和1982年的《老年保健法》成为日本福利保障体系的三大支柱。《国民年金法》将20~60岁的日本公民都强制纳入国民年金体系,加上各种各样的保险,老年人再不用担心无人赡养的问题;《老年人福利法》的出台是日本养老社会化的开端,该法律规定了开展老年人福利的机构采取的措施,并将养老设施分为短期居住、长期居住等,增添健康恢复型和疗养医疗型设施;《老年保健法》的出台和1989年的“黄金计划”标志着以“居家养老、居宅看护”为特色的日本居家养老模式的建立。2000年,日本高知县社会环境部和高知县立女子大学社会福利研究通过调查研究发现,进入21世纪以来,虽然日本经济发展仍处于世界前列,但其养老方式却依旧以居家养老为主,家庭养老是日本养老的传统,老年集体宿舍也越来越受到老年人的欢迎[25]。但人口少子化和老龄化的加速发展,使得家庭养老受到威胁[26]。新加坡成立于1965年,至今有40多年。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新加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重达9%,到2050年该指标将达62.5%,2065年将达到历史最高72%,之后开始下降。新加坡政府官员早已意识到这一点,他们鼓励儿女与老人同住,并给予与老人同住的组屋提供便利和优惠,还有一系列的津贴计划。1995年《赡养父母法》的出台使得新加坡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将“赡养父母”作为法律条文的国家[27]。由此不难看出,虽然国外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但不得不说,在养老方式方面他们还要向我们学习,学习老祖宗传给我们的尊老爱幼的传统。机构养老虽好,但也不能将家庭养老抛在脑后[28]。
五、养老模式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在人口老龄化的研究当中,养老模式可以说是研究较为深入的领域,但亦存在一些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概念不确定性。在养老模式研究中,家庭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社会养老、社区养老等概念最为常见。然而,实际上在很多文章中家庭养老和居家养老是一个概念,对于研究同一个模式,却有两个名称,这就给其他人的研究带来不便。
2. 权责不明确性。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都有其优点也有其缺点,但很少有人对这些模式的权责进行划分。
3. 没有从老年人真实意愿出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使得我国老年人生活有了基本保障,一些国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退休的老年人拿到手中的退休金比一般工人要多很多,那么他们对晚年生活要求的质量就可能有所不同。因此,老年人对于养老模式也有自己的想法,但很少学者对此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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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区居家养老;养老模式;养老服务
随着中国内地人口老龄化,居家养老成为老年人照顾领域中备受关注的养老方式。200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10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提出了“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这是中央政府第一次以官方文本的形式正式确立的“社区居家养老”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模式。在中央政府的号召下,地方各级政府纷纷掀起了一股探索“居家养老”模式的热潮,而有关“居家养老”文献亦如雨后春笋。这些研究成果不仅极大地丰富了居家养老的文献和数据资源,而且为进一步更好地探索“居家养老”模式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1 居家养老概念界定
一种观点从养老场所的角度认识居家养老,认为“根据养老场所、居住方式的不同,可以把养老方式分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居家养老,是一种与机构养老(养老院等)相对的养老方式。顾名思义,居家养老即老年人居住在自己家中生活安度晚年,而非集中居住在养老机构。”居家养老的养老场所的确没有脱离居住的家庭或社区,但是仅从养老的场所来认识居家养老有失偏颇,居家养老不仅涉及养老场所的问题,还涉及资源供给主体和服务提供渠道的问题。
综合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居家养老是由个人、家庭、社区、国家和社会等多元主体提供养老资源,以家庭或社区为养老场所,在社区的基础之上,通过多渠道获取养老服务的一种综合性的社会化养老模式。
2 有关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研究意义
2.1有助于解决当前社会条件下养老问题面临的困境
研究表明,第一,我国老龄人口数量持续增多,规模已超过欧洲老年人口的总和,并呈现出数量多、增长快、抚养系数大、空巢老人多、“未富先老”等特点。如何应对老龄化成为中国政府与社会各界面临的前所未有的难题。第二,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养儿防老”一直是中国传统的养老模式。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独生子女家庭和无子女的“丁克家庭”的逐渐增多,家庭的规模、结构和功能发生显著变化。传统的家庭自我服务功能正不断受到冲击和削弱,诸如独居老年人、留守老年人、空巢老年人、高龄老年人等长期照顾问题亟需解决。第三,机构养老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入住养老院被誉为一种“现代养老模式。”
2.2有助于满足老年群体的现实需求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老年人追求生活质量的意识增强。据一项对全国1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5000名老年人养老意愿的调查显示,95%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模式,仅有5%的被调查对象选择机构养老。这很大程度上还与中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养老文化有很大关系。俞贺楠等指出:“社区照顾能够使被照顾者在自己熟悉的社区环境里生活,而不会产生被抛弃感,在心理上不会像养老机构中的老人那样可能因远离自己生活过的社区而产生被家人和社会冷落的孤独感。”
3 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出路
3.1分发挥社区功能,逐步实现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
社区居家养老要努力实现政府、民间组织、志愿者、企业等不同力量同时参与。在引入市场机制方面,要尽快形成一种资源配置、监督约束的机制,进而体现财政支付的公平性。我国民间组织还要经历一段时间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充分发挥、发掘社区的功能,鼓励民间组织的形成。
3.2大力培养专业人才,为社区居家养老提供人才保障
政府应当促进社区居家养老事业的发展,在初期应当投入专项经费,对自愿参与的人员(包括老年人的子女)进行资格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医学护理常识、生理和心理常识、家政和药学常识等。日本采用的“介户制度”可以作为我们参照的对象。“介户制度”是由政府出资对拿到资格证书的“介户员”由户籍所在地区役所登记造册,提供上岗岗位,“介户员”的报酬也较高,这有力地保证了高素质服务人员的供给。只有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才可能满足老年人的现实需求,才可能增进老年人享受服务的满意度。专业化的社区服务人员无疑是我国老年事业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人才智力保障。
参考文献:
[1]邬沧萍,周俊山.我国社区养老的现状、问题和对策[M]于燕燕.中国社区发展报告(2008―2009).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319-320.
[2]熊跃根.需要、互惠和责任分担――中国城市老人照顾的政策与实践[M].上海:格致出版社,2008:20,22.
关键词:老龄化;家庭养老;养老保险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群体是我国最大的人口群体,而农村老年人口也是我国最大的老年人口群体。研究并解决好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就是解决农民的最基本要求的问题。
一、 农村老年人养老的现状
农村的养老问题一直关系着我国农村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的养老问题更是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
1、目前国家老龄化正在加快,客观上使农村养老的形势更严峻
所谓人口老龄化,是指老年人(目前国际上一般把60岁及以上人口称为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相对比例上升,按国际通行的标准,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或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超过10%和7%,即可看作是达到人口老龄化。截至2008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经达到1.6亿,约占总人口的12%,80岁以上的老年人1805万,约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1.29%。
2、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日趋弱化
家庭养老就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由家庭成员或家为老年人提供衣食住行等生活保障的养老方式,主要是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三个方面。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农民养儿防老的思想极为深厚也不易改变。"养子防老"以及"有钱不如有人"等观念极为普遍。20世纪70年代我国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四二一"或"四二二"结构在逐渐形成,家庭规模小型化。20世纪80 年代实行计划生育后的新生代,父母将很快进入需要养老的阶段,家庭养老的负担日趋严重。
3、土地养老保障的功能减弱
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推算,外出农民工增加,而本地减少。2009年全国外出农民工总量14533万人,比上年增加492万人,增长3.5%。农民工数量不断增加,对农村的影响很大。他直接导致了农村留守老人的增多。由此而带来的影响是,我国农村将普遍出现劳动力短缺现象,这样的影响加重了农村养老的困难,使得"空巢"家庭越来越多。
4、医疗资源问题严重使得农村就医难,农村养老保险发展不健全
农村留守老人由于身体、年龄等客观因素,体能各项指标呈下降趋势。特别是在贫困偏远地区的留守老人,巨额的医疗费使得原来就不富裕的农村家庭承担更加巨大的负担,成为更为贫穷的家庭,无力支付医疗费的就只能"小病抗,大病拖",如果身染重病就只有等死。[1]医疗资源大多分布在城市,农村分布很少,给患病的农村老人看病更增加了困难,巨大的费用使得老年人养老更难实现。农村人口中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在7%左右,而城市在30%左右,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率远低于城市,使得农村养老金的积累受到很大的限制。[2]
二、建立健全农村老年人养老的有效机制
农村养老存在的问题,不仅给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严重影响,而且也给当地社会埋下躁动的隐患。建立健全农村老年人养老的有效机制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要解决的头等大事。
1、从实际出发,巩固和完善家庭养老机制
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是与传统大家庭和以家庭为单位的小生产相联系的一种方式,也是老年人最感舒服的一种方式。当前农村大多数老年人都还是采取家庭养老的方式安度晚年,这也是中国国情所决定的。因此,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地做好尊老敬老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宣传教育,使人们认识到尊老、敬老、养老是宪法规定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要建立健全"村规民约",保障老人的利益。要积极建设和宣传新的养老观,鼓励和支持签订养老协议书,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和子女应尽的义务公开化。通过加强道德教育、五好文明家庭教育,在青少年的思想上树立尊老敬老的良好习惯,进而达到强化家庭伦理观念,确保农村老人"老有所养"的目的。[3]
2、建立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由于社区养老是比家庭养老更先进的养老方式,具有抗风险能力强等特点,按照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民族传统,大部分老年人都喜欢选择不离开居住社区的养老方式。因此,大力倡导以居家养老为主、以机构养老为辅的养老模式,采取切实的政策强化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就必须做到:一是加快建立农村的老年服务体系。农村老年服务必须增加包括老年医疗服务、老年生活照料服务、不能自理老人的长期护理服务等内容,既要满足农村居民的生活需求,又要满足农村居民的生产需求,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发展服务项目。二是政府要尽可能加大对农村社区养老机制的资金投入,在经济上给老年人以支持,并且在社区内开展多项活动,要注重老年人的精神世界。三是建设好社区服务队伍,包括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多引进此方面人才合理处理农村老人与其家庭之间的关系。
3、继续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卫生服务体制
大力推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是解决农村老年人看病难,看病贵的有效途径。做好这项工作,首先必须采取国家地方政府和个人负担的办法, 要加大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宣传力度,激发农民群众参合积极性。其次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对农村特困老年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最后各级医疗保健服务,为农村老年人看病挂号、就诊、取药、住院提供方便。抓好农村卫技人员队伍建设。[1]探索和建立农村卫生人员培养、培训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4、积极推进农村养老保险保障事业
在目前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仍然以家庭养老为主要方式,但为实现农村的现代化,我们要积极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这是国家为解决即将到来的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一项重要对策。扩大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率,政府应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引导农民正确了解有关养老保险的政策。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机制,是促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推行小额商业保险,发挥保险业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积极作用。
5、保护农业用地,发展农村经济,为农村老年人养老提供经济基础
在农村现有经济条件下,尽管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十分有限,但还找不到能够取代土地为农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物质条件,土地保障还将在一定时期内继续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形式而存在。要进一步坚持党在农村的土地政策。在目前的农村经济状况下,搞好农村养老工作,很重要的是要坚持党在农村的土地政策。要扎扎实实地、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农村土地政策,落实好责任田,管好责任田,保证责任田的丰收,这是农民基本生活的保障。[5]保障耕地的安全,切不可发生私自占用农用耕地的事件。
参考文献:
[1]胡正兰.农村养老现状与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08,(4).
[2]杨皖苏,胡庆铃.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J].科技和产业,2008,(2).
[3]安然.我国农村家庭养老保障的现状及对策思考[J].理论观察,2006,(4).
[4]郑若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现状分析及对策[J].经济管理者,2009,(9).
关键词:需求层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特色养老服务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9-000-02
一、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站概况
家庭养老在我国居家养老模式中一直扮演着尤为重要的作用。然而,近些年来,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由原本的多个子女奉养老人到目前年轻人生活压力增大,两个人同时俸养四个老人,给年轻人造成了很大的心理负担和心理压力,也正因为如此,导致家庭养老呈现弱化趋势,长久以来问题的不断加剧,使家庭养老模式渐渐弱化,也使养老模式出现了一定危机。如今,社区居家养老应向西方有经验国家学习,倡导社会养老,结合老年人的需求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立及发展给出中肯解决方案。
南京作为我国最早一批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城市之一,南京市也格外重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社会养老的不断兴起,在一定程度上使养老模式得到了改进,目前,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1200多个社区全覆盖,养老服务业也围绕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养老服务发展政策,强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等方面展开,服务内容涵盖助餐、助浴、助医、助行等方面,而如此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否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帮助仍有待商榷。
二、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问题
(一)老年人参与情况不高
南京市社区养老参与度不高,申请条件有限制,如消费较高、提供服务时间有限等,且服务人群基本体现在退休后高退休金的人群。且目前还有许多老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这一养老模式并不是很了解,有人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就是类似于养老院的养老机构,这一观念的认知,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发展以及服务群体的确定有着很大阻碍。
(二)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单一
大多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单调,设施缺乏。在社区建设和规划过程中,没能更多地考虑养老设施的配套问题,很难配备有一定规模程度的养老设施,并且这些设施并不具有综合服务型,如:长期住宿、日托、理疗康复、日常护理、陪聊解闷、户外健身等功能,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大部分社区基础设施功能不完善,服务项目比较单一、规模小,虽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立的很多,但服务受众小、档次参差不齐,医疗网点条件差,设施设备不全、水平低;而且在救助服务的过程中医疗技术难以满足需求。
(三)养老服务工作人员水平低
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中工作人员的专业度不够高,满足不了需求。且各类教育培养这方面专业人才设置的相关专业不多,与人数众多的居家养老需求存在很大的缺口。大部分服务人员针对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化知识和技能比较缺乏,不能充分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不难解释,工资待遇的偏低很难找到高水平、高层次、高服务质量的专业工作人员。
(四)公共服务政策保障缺失
很多社区居家养老体系不能完善的原因,主要因素也在资金不足方面,因此可丰富资金来源,通过政府、社会等多方面筹集资金,对于资金量需求大的服务站可以考虑实际情况给予额外的扶持。没有完备的公共政策及扶助金做保障,相关人员对相关政策了解程度较低,因此也反映出政策不完善、监督不到位、规划滞后等问题,制约了居家养老服务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立及完善建议
(一)改善社区居家养老的观念
以宣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以及社会养老为前提、引导为主向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加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宣传改善居家养老的观念,增强对社区的主体感和责任感,使社区内的居民对自己所居住的社区产生一定的感情和归属感,将自己融入社区的集体中,并愿意对自己居住的社区的发展和荣誉做出自己的贡献。相关部门加大思想引领力度,从观念上改进社区居家养老误区。
(二)以需求为导向,建立特色养老服务项目(见表1)
(三)多元化拓宽筹资渠道
必须有效地组织政府各职能部门直接参与居家养老有关政策、法规的调研、论证、制定和颁布施行。制定的公共政策体系应该是多项具体政策法规的集群,具有较强的操作力、公定力和约束力,应该明确、具体、细化。将视野放宽,利用社会资源,积极与社会上的公益组织,单位合作,给老人提供一些服务,如慰问演出、无偿捐赠等活动。积极推动在养老服务产业领域建立稳定的银企合作机制,获得银行贷款支持。
(四)建立高素质服务队伍
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应具备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等专业知识,对现有的管理与服务人员进行有计划地培训。社区可以从内部发展一支自己的志愿者队伍,鼓励社区里40、50、60年龄段的居民参加志愿者队伍。和南京市的高校建立长期合作,高校可将志愿者服务作为学生综合测评中的一项,按照服务时长设定不同的评分标准,并加大力度鼓励大学生志愿服务推动力度。
(五)多方面共同监管
严格规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构建标准,加强政府、社会等方面的监督。没有硬性的规定、框架的约束对实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存在着巨大的隐患,用标准和规定来约束才能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健康长久的发展下去。政府、第三方应当不定时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进行监督、评估,各项评估结果透明公开,并设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参考文献:
[1]张辛梓.构建我国城市社区化居家养老模式的探索[D].山东经济学院2011.
[2]马冬菊.从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看居家养老模式在中国的实施[M].华北电力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