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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的风险管理

时间:2023-06-30 17:22:1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保险行业的风险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1篇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保险行业;影响;应对措施

一、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背景

    2006年2月15日,我国财政部出台了39项会计准则,充分弥补了就会计准则的多处空白,实现了我国会计制度的重大突破,能够更加真实的反映各项财务会计状况,为满足各利益相关者的切实需求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新会计准则的更改内容中有直接关系到保险行业财务会计工作的,给我国的保险行业会计处理带来了新的影响与变化,保险行业应当积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应对。

二、新会计准则给我国保险行业带来的影响

    通过分析我国保险公司的运行机制以及新会计准则在保险行业的发展现状,本文认为新会计准则给我国保险行业带来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保险行业投资决策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实施前,公司业绩的评价都是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核算的。新会计准则的一个重要改变就是将公允价值的理念引入进来,这样就极易导致公司业绩产生更大的波动。为了实现稳定公司盈利的目的,有的保险公司可能把更多的金融工具划分到“持有至到期的投资”类别中去,或者采用降低某种金融工具短期交易量的方式将它们划分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上述这些做法都有可能导致保险公司原来投资决策的变化。[1]有些保险公司或者可以考虑在某个特殊时点将所持有的部分金融工具实施套期,从而实现降低利润波动性的目的。新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保险公司资产组成中的大部分金融资产都应当以公允价值的形式来计量。就我国会计准则的未来发展趋势来看,从国际财务会计报告的发展路线来分析,保险负债也可能会采用依照公允价值计量的方式来进行管理。这样一来,保险公司就应当采取更加有效的方式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从而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报表的中利润的波动性。

(二)对保险行业收入和股本计量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实施前,保险行业执行的是按照不超过2.5%的评估利率标准计提责任准备金。而新会计准则在计提准备金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为了适应这一变化,保险行业应当将自身的准备金核算方式进行重新确定。如此一来,对于那些关系到公司准备金提取比例的假设就会发生经常性的变化,这极易导致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中准备金项目的稳定性降低。

    保险公司,尤其是人寿保险公司,其财务会计账面上都存在一定的长期负债项目(也就是保险准备金)。市场利率的不断波动也会引起公司长期负债价值的不断波动。但是,与之相反,大多数保险公司在负债的会计处理方面总是将负债一项作不变的处理,最终会导致保险公司财务会计核算与公司实际价值相背离问题的产生。

    银行业与保险业之间的非对称性越发凸显出来。由于保险行业的利润受益与股本价格具有更大的波动性,这必然会引起银行业发展的波动性,这一问题在一段时间内是必然存在的。[2]但是,这种银行业的波动性是单纯由于会计因素引起的,而与保险行业的各项经济基础要素的发展变化毫无关联。

    由于保险公司的预期收入与股本价值的波动性不断增加,就会导致保险公司的股票价格与资本成本受到影响。为了稳定股价与资本成本,保险行业可能需要加大财务信息的披露力度,从而有效的向利益相关者进行信息沟通,从而赢得更多的支持。

(三)对保险行业风险控制的影响

    保险公司所面临的风险是长期存在、难以避免的,这主要在于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受到银行利率、股票市场价格以及人口死亡率等多个因素的影响,需要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灵敏性进行分析,对保险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是由于对公司期权以及保证产品采用公允价值进行价值评估,倘若分配给参保客户的期权与保证产品所假设的价值评估发生了变化,那么保险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就必须要调整负债项目。

    保险公司的经营者应当有效提高参考客户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风险意识,使他们能够意识到风险也是有价值的。因此,保险公司应当增加更多的人力来进行风险报告的调查与编制,其分析重点应当包括关于现金流灵敏度以及财务风险集中度等两个方面的内容。除此之外,有些保险公司还应当加强一些业务与投资方式的开发来稳定收入与股本。

(四)对保险行业偿付水平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关于不同项目的核算基础进行了新的规定,这就导致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水平以及监督管理水平受到较大的影响。其中,最为显而易见的就是由于公允价值计量方式的引进,使得金融资产在进行价值确定时对公司的实际偿付水平产生较大的影响。[3]除此之外,由于保险行业偿付水平相关科目都是以旧会计准则为基础进行设置的,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也会导致保险公司偿付水平信息报表设计准则的变化。

(五)对保险行业股利决策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对保险行业股利决策的影响集中体现在对为实现收益与损失的确认方面。新会计准则明确规定在进行企业利润表的编制时,应当建立在企业可实现的现金流数额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企业利润分配的延续性以及对企业投资者的影响。保险公司的账面利润主要由公司自身的经营水平以及公司所处环境实现的利润两个部分组成的。所以,保险行业的管理者在进行企业股利分配时,首先应当将公司所处内外部环境的各方面影响因素进行充分的考虑,树立公司利润分配是以现金流量额度为基础而不是以账面利润为基础的科学理念。

三、保险行业应对新会计准则影响的对策措施

    针对上述部分关于新会计准则给我国保险行业带来的影响的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措施,以期能够对我国当前保险行业在新会计准则环境下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一点可借鉴之处:

(一)变革保险公司的原有核算体系

    新会计准则在保险行业的实施给保险公司原有的会计核算体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这就需要保险公司 变革原有会计核算体系中的会计科目、核算方式等内容。保险公司原有会计核算体系的变革需要公司财务会计部门、技术支持部门以及经营管理部分等多个方面的协调配合,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新会计准则在保险公司的有效健康实施。

(二)将战略管理会计与风险管理技术有机结合,合理运用

    就我国目前的保险行业发展现状来看,我国的保险行业已经进入到全面风险管理阶段,开展资产与负债的统筹管理是保险行业财务会计工作的发展趋势。现代金融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与创新对保险行业的战略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金融超市的出现以及金融产品多元化趋势的发展,促进保险行业应当将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基于这一现状,保险行业的战略管理,应当充分结合公司未来业务的风险管理技术,对现有风险管理的精算技术、利率模型、信用模型、资产负债模型等加强技术完善,从而有效实现公司战略的科学调整。[4]保险行业的战略管理会计应当是对从立项、设计、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在保险行业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首先应当加强对市场的动态研究,从而迅速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立足保险行业的未来发展来看,战略管理会计与风险管理技术的有机结合与合理运用将共同促进我国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

(三)积极进行保险产品的多元化开发

由于对保险风险与非保险风险提出了分拆与单独计量的要求,这无疑就导致保费收入的计算口径发生的改变,并逐渐与国际通用做法相接轨,将主要影响非传统寿险产品的设计。针对保险行业收取的万能险、投资连接险中与保费一起收取的投资性质,以及长期寿险保单业务中收取的储蓄性质的金额应当进行负债类会计处理。保险公司在进行这类保单的设计时,为了实现较高的保费增长水平,可能会进行一些技术方面的改变,使该项保单的投资性得到一定的弱化,提高保费的保障部分,或者使投资风险与保险风险难于区分,不能单独计量,以期尽量使其能够计入保费。

(四)明确均衡准则与巨灾准备之间的划分界限

伴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不断开放以及保险公司的不断上市,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是保险行业得以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监管者的信息需求也毋庸置疑。基于这一现状本文认为,必须要将均衡准则与巨灾准备进行分离,我国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不应当以实现某种经济后果为目的,而应当致力于满足使用者的信息需要,[5]监管者可以要求承保人提供与监管相关的信息。

(五)构建科学完备的同业交流平台

为了保证我国新会计准则的成功推行,我国保险行业应当提高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快相关财务信息系统建设,并在此基础上注重相关数据信息的积累。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不仅关系到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也关系到公司的管理者、信息研发部门以及劳动人事部门等多个领域。基于这一现状,本文认为,保险行业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公司内部多个部门的通力合作。在这一过程中,加强保险行业财务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培养是做好新会计准则推进工作的重要环节。保险行业各公司都应当加大熟悉资本市场、高级计量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储备力度,从而有效适应会计准则国际化的需要。除此之外,保险行业还应当加大信息系统建设的投入,加强相关历史数据信息的积累,为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全面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参考文献:

[1]董淑珍,杨晨.新会计准则对保险经营和监管的影响研究[J].华北金融,2009,(03).

[2]王金玲,郭路路,关明宇.新会计准则对保险监管的影响[J].现代经济信息,2009,(08).

[3]郭建维,马广奇.保险公司财务会计与新会计准则的比较分析[J].商业经济,2010,(02).

第2篇

关键词: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理论

在当今国际金融市场上,保险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众多保险公司通常通过降低保费来留住客户,从而导致承保利润越来越低,这就使得保险投资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注重保险投资不仅可以保证保险行业的正常运转,还会保障保险行业利润的不断增长,但保险业的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所以研究者们对保险投资风险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就目前来看,关于保险业投资风险的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

一、保险行业实施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保险公司进行风险管理主要有以下原因:第一,企业经理人的自我利益对风险管理有一定的影响。如果企业经理人持有企业一定的股份,成为保险公司的股东,那么他在进行企业的风险管理时就会选择比较稳健的风格,从而将企业投资风险降到最低,所以,企业需要进行风险管理。第二,税收的非线性。税收的非线性指的是如果企业收入平稳,可以有效降低税收率,从而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提升企业价值,所以,保险公司需要通过风险管理来降低税收率。第三,财务困境成本。财务困境成本是指如果企业面临破产或者财务出现问题时,企业的成本就会不断上升,所以,企业要通过企业风险管理尽量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第四,资本市场的非完全性。资本市场的非完全性是指由于投资具有可变性,当投资出现变动时企业可能没有充足的资金进行新的投资,所以企业应当通过加强风险管理来面对投资带来的风险。

二、如何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控制

在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控制时,要针对不同的风险采取不同的措施。保险公司金融风险的分类:

1、精算风险,指金融保险公司因为售出保险单或者承担债务进行融资而带来的投资风险。

2、系统风险,指因为市场系统存在变化风险而引起的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而带来的风险。

3、信用风险,指由于债务人无法偿还保险公司的债务从而带来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指保险公司在面临资金周转时由于资金紧缺周转不开的现象。

5、操作风险,指的是由于保险公司对理赔的处理不当或者违反了监督管理要求而产生的风险。

6、法律风险,指由于保险公司相关人员违法而产生的风险。

那么,面对上述风险,应该采取不同措施进行应对。

1.精算风险的控制:精算风险的控制是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之一,它存在一定的概率性,所以要对精算的过程进行总结,通过提升控制的高度(从实际操作到控制理论)来降低精算的风险。

2.系统风险的控制:利率风险是保险公司在系统风险中面临的最重要的风险。所谓利率风险指的是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保险公司承保业务和投资业务产生的影响。为了消除或减小这种影响,可以定量的分析利率和资产与负债的关系,此种方法的最终目的是规避风险。所以,有时虽然风险降低了,但企业的利润也会随之下降。如何将利润与规避风险完美结合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3.信用风险的控制:要想降低信用风险就要要严格要求保险业务人员,要求保险业务人员在签订保险合同时要对客户进行全面考察,避免与信用不良客户签订合同,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不良应收账款。

4.流动性风险的控制;要想控制好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就得要求保险公司保留一定的现金或者容易变现的流动资产,以备不时之需。

5.操作风险的控制:一方面要提高保险公司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在进行理赔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杜绝由于理赔不当而带来的风险;另一方面加强监管力度,避免由于监管不当而带来的投资风险。

6.法律风险的控制:保险公司应该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同时不断提高企业管理者和普通员工的的法律素养,不做违法之事,尽量避免由于违法而带来的企业风险。

三、保险业投资风险理论研究的关系

首先,投资的风险和承保的风险之间具有一定的联系;其次,投资的风险与企业的资本结构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再次,投资的风险与人之间也有一定的关系。作为投资主体,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最大风险就是利率风险,即保险业务受到市场利率因素影响而带来的风险,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保险公司可以采用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法,从定量角度来研究保险公司利率风险的问题,当然,在采取该种方法时,也必然会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利润,如何协调好风险与利润的关系是理论界需要重点解决的难题。在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上,可以采用几种技术工具,即标准化与财务报告、设定承包职权、制定投资指导方针、设置激励机制,全面考虑到保险经营中存在的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与资产负债匹配风险,与保险商、高层管理人员签订好激励合同,提升他们的风险管理意识,采取这种综合性的管理措施,可以将保险公司的风险降低至最小化。

四、结语

总之,保险公司的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虽然人们在风险投资的研究上有了很大的进展,但是当前还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比如说影响投资风险的因素很多,它们各自影响力所占的比重是多少;如何在保险公司规避投资风险的同时实现投资利润的最大化等等。对保险公司投资风险的研究不仅要靠相关机构的研究人员,还应该使保险从业人员加入进来,总结他们的实践经验,为研究提供充足的根据。所以,保险业风险投资研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作者:肖毓 单位:成都树德中学

参考文献:

[1]冯佳.降低经营风险,加强内控管理———浅议保险公司风险管理[J].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03).

[2]车辉,李思捷,王晓葛,赵阳.基于全寿命周期的保险产品风险管理问题研究[J].保险研究,2010(08).

第3篇

金融业中最重要的支柱之一就是保险行业,保险行业的资本消耗比较快、比较高的一个行业。大多数的保险公司,都是因为发展的速度太快造成资金不足的现象,这是保险公司要面临的重要难题。伴随中国发展程度不断的加深,以及保险市场的更深层次的开放,国内保险机构即将面临的竞争越加激烈,保险金融方面的集团采用综合经营模式已经势在必行,因此其产生的风险管理显得非常重要。

一、风险管理的概述

风险管理除了防范风险之外,还有包括减轻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的一些措施。风险管理是一门具有前沿性的科学管理,使企业的分析管理形成一个新阶段的管理科学。与之前的风险管理相比较,新阶段的风险管理最显著特点是具有风险处理机制,出现转移风险、分散风险的保险市场和证券市场。

当前出现很多国际金融的机构利用经济资本这个工具对金融活动进行风险管理。国家的银监会已经开始探究“资本工具的创新”的相关问题,关于资本工具的创新配套对策进行一个前期的研究。在国际上,银行业和保险业都在这个领域展开了深入的探索和研究。所以,金融机构实行经济资本的管理已经成为主流的趋势。

二、平安保险公司的风险特征特点分析

(一)分析平安保险公司的经有状况

根据以上的分析,平安保险公司建立以保险作为核心,非保险金融的业务的单元增加了综合经营的模式,以此实现盈利多元化。再者,综合经营的业务板块间交叉的增多,保险公司资本的使用率开始不断提升。但因为企业新业务单元的增多,而总资本方面的规模不断膨胀,这使得经营企业的风险管理的难度必然增加。

(二)平安保险公司的风险特点

1.资金不足:我国的保险行业和发达国家相比较而言,投资的种类少,投资的组合复杂度低,因此保险企业在运用资金方式也较单一。而平安保险公司也一样存在这种类似的问题。

2.风险类型一般为投资风险:随着我国的保险业务不断在拓展,保险公司在经营方面不再只局限于保险,更多的都是走向投资,以此达到企业的最大价值化。但是企业也要面临的风险由保险的风险转向投资的风险。

3.风险管理方式落后:保险公司有关的风险措施依然是传统业务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和信息管理。而传统的管理没有采取信息化管理方式,对风险的管理也缺乏有效性和时效性。

4.金融产品不断创新:保险公司要面临的困难是投资决策增多,这使保险公司在风险管理上具有很大的挑战性。

三、经济资本理论的风险管理运用

经济资本的管理已发展成包括资本充足率、资本回报率和整体风险度量三方面的管理体系,而经济资本的管理是先进管理工具。经济资本是作为风险评价的重要参照,这在风险管理的应用中主要概括成下面几点:

1.产品的风险评估。应用经济资本的评估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和保险产品,可量化保险企业所需要承担的风险.

2.公司的资本预算,经济的资本理论要确保公司的经营计划能够正常实施。

3.影响企业保险产品的定价。经济资本的水平能影响到产品的成本,间接地影响到了产品价格。

4.评估风险的限额。若经济资本计算对风险做出一定的回应时,评估的风险限额就会有效地进行风险控制。

5.绩效的评估。经济资本的应用能简化保险公司的绩效评估的流程,进而可以更好地区服务财务。

四、利用经济资本来管理保险金融的政策建议

(一)注重实现速度与效益的统一

过去的保险业务发展具有“轻效益、重规模”的特点,没有实现企业保险业务的速度和效益的统一,现在的保险公司更重视在保险业务方面的发展之路,业务速度被放缓,积极调整公司业务的发展结构,致力于提高盈利的能力水平,重视业务实现效益和速度的相结合。

(二)发展以保险业为核心的综合经营模式

加强企业的保险业务板块的建设,推动保险业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企业的产寿保险盈利的能力。国内外的案例说明,保险业务依然是企业盈利的重要来源之一。保险业务需要实现健康的发展道路:其一,自身贡献的利润比较高;其二,业务的快速发展为资产管理的业务提供了更多的运转资金;其三,提高盈利水平,以此提升企业集团资本的实力,对业务的板块扩展起到了支持的作用。

(三)加强后援集中化的建设

后援集中化的建设将会提高投资、保险和金融等板块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度,以此促进交叉销售事业的发展,创新新的产品,创新服务,提高其余业务流程标准化,提升每个业务的板块运营效率,降低其余经营管理的成本费用,促进各个业务单元的协调效益的发挥。

(四)金融板块格局多元化

我国国内的保险公司在建立多元的盈利格局时,要注重金融业务的板块建设。基金、证券和信托等的金融机构在直接融资的渠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快速提高保险金融的集团贡献盈利、整体实力方面有其他业务不具备的好处。我国长久存在间接融资的金融市场,而直接融资比重的提高将是未来发挥的必然趋势。伴随着利率市场的改革是存款利率的市场化改革的深入,间接融资的比率下降,直接融资的比重必然上升,这将为证券业、保险业和基金业的发展带来更大空间。

总而言之,目前关于企业的风险管理的方法,总的来说,主要有资产负债的管理、经济资本的管理和经济偿付能力的管理,在这些类型中有想通之处,风险管理方面有殊途同归,而且许多方法都是可以间接或直接利用对风险管理的考核。保险金融企业集团可从自身发展的战略和每个阶段对企业风险的承受能力来出发,通过正确风险偏好的指导下,有选择地或者综合地使用一些相关的方法。同时,可以根据相关的专业技术方法和模型的要求,依照集团统一的机制运营系统,依靠现代技术的支撑。实现分析和监测各个资产负债的匹配状况,应及时采取有力的措施来进行管控工作,找到企业自身的风险控制和价值增值的契合点,实现企业资产管理的各个项目目标。

参考文献

[1]英晓燕,姚云良.基于经济资本管理的中国保险业风险管理研究[J].金融与经济,2012,43(4):74.

[2]易志刚,易中懿.基于经济资本管理保险金融综合经营风险研究[J].经济问题,2013,37(5):53.

第4篇

近几年,保险行业的发展突飞猛进。2011年全国保费收入1.43万亿元,2012年1.55万亿元,2013年1.72万亿元,到2014年突破2万亿元;而全国保险业的资产总额2011年底还是6.01万亿元,到2014末已经突破10万亿元。

如此高歌猛进的发展,让保险业内人士备受鼓舞。认为我国的保险行业即将进入黄金时代的言论随处可见,这种观点的确有据可依。

201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为636463亿元,首次突破60万亿元,GDP总量稳居世界第二,成为继美国之后又一个“10万亿美元俱乐部”成员,与此经济地位极不相符的,则是我国保险业的滞后发展。

根据保监会和各省份政府工作报告公布的统计数据,《中国保险报》得出数据:截至2014年底,全国保险密度为1479元/人(237.2美元/人),保险深度为3.18%。

瑞再sigma报告数据显示,2013年,全球市场人均保险支出为652美元。同是保费收入大国的美国、日本、英国和法国2013年的保险密度分别为3979美元/人、4207美元/人、4561美元/人和3736美元/人,而我国保险密度到2014年仅为237.2美元/人,最高相差近20倍。

在保险深度方面,全球保险深度为6.3%,美国、日本、英国和法国2013年的保险深度分别为7.5%、11.1%、11.5%、9.0%,而我国的保险深度在2014年仅为3.18%,差距非常明显。

如此大的差距一方面说明我国保险产业的现有差距,另一方面也可看出我国保险行业还有极大上升空间,保险行业的发展字幕刚刚掀开一角。

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出炉,“新国十条”进一步提高了保险业的地位,让保险业的发展从行业意愿上升到国家意志,保险业迎来了发展的重大机遇期。

“新国十条”将原先的“保险业改革发展”换成了“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这明晰地表明,保险业的发展要跳出行业本身,跳出局限性,站在全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观谈发展,保险行业也改变其原先单一的金融属性,使得保险的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经济补偿三大基本功能作用更加突出,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引擎。

“新国十条”提出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保险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人。这也意味着,保险将成为人们的必需品,在我们这样一个保险发展不足的人口和经济大国,未来5-10年将是保险业发展的黄金机遇期。

在巨大机遇面前,保险行业更要做好自身的准备工作。

我国保险发展程度与发达国家以及世界平均水平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社会公众保险知识缺乏、保险意识不足。应当加强保险宣传,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让保险行业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渗透程度进一步提高。

另外,要让保险业成长为“现代服务业”,需要其摆脱单一“金融属性”,不仅仅提供金融中介服务,还要提供损失控制、财务规划、损失处置等多种风险管理服务,让保险业与各相关产业、消费者的生活之间加强互动。

第5篇

中国是全球重要的新兴保险市场,IBM希望借助智慧动力,积极参与到中国保险行业新一轮的转型和创新中去。

今年10月1日,中国颁布了新《保险法》,对监管、理赔、合同规范、产品创新等都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而保险公司在更好地适应法律法规需求的同时,更需要重新思考如何实现以客户为中心的未来发展方向。

IBM不失时机地推出了“智慧保险”系列解决方案。12月4日,IBM公司在北京举办了题为“智助保险,慧及未来”的IBM 2009智慧的保险新闻会。IBM保险行业全球战略总经理Mark McLaughlin在分析全球保险行业现状时表示: “为了获得更高的市场份额,保险企业纷纷开始利用信息技术来改善客户体验,更借着商业模式的创新与简化去创造更大的竞争优势。此外,面对诸如欧盟保险偿付能力监管标准II的规章制度的出现,满足法规遵从并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将成为关键。保险企业倾向于主动提升自身运营的透明度以及风险管理能力去重建投资者的信心,从而避免违规带来的负面影响。”Mark McLaughlin表示。

智慧保险的四维度

IBM将从四个维度入手实施智慧的保险,即智能洞察、灵活企业、渠道优化和绿色未来。

智能洞察是指充分利用收集的企业客户和市场海量信息,通过智能分析与优化提升业务决策支持能力。同时,通过实时、准确地预测风险,制定贴切用户需求并有竞争力的产品、营销和风险战略。灵活企业即指提高保险核心流程、应用和架构的灵活性,增加快速反应的能力; 根据市场条件、法规变化和客户偏好调整产品、规则、渠道、服务水平和组织; 多渠道优化指共享的协作平台使销售、客户服务等业务实现更实时、更个性化的协作;

在“绿色”成为各行各业的新主题时,保险行业也不能疏忽。应根据业务战略和需求对资源进行合理扩展和动态分配,快速对资产进行配置的同时,采用新技术应对不断变化的业务需求来调整产能、节约能源、纸质单据以及整体费用,和客户一起实现可持续发展。成功落实“绿色未来”的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虚拟基础架构支持业务弹性,节省时间和资源,并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中国市场潜力大

在今天日益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下,中国保险业通过加强风险防范、主动调整结构等一系列举措,实现了平稳健康发展,已逐步成为全球重要的新兴保险市场。据瑞士再保险公司(Swiss Re) 预测显示,中国在2025年将成为全球第三大保险市场,仅次于英美之后。可以说,中国保险业的巨大市场和发展潜力不仅是我国金融体系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更已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新兴保险市场以及世界保险市场中的一支重要稳定力量。

第6篇

[论文关键词]合规经营;保险公司;发展

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的过程中,“合规”主要是指公司以及相关的员工行为与国家相关标准、法律法规、监督规定、公司内部制度以及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等相符合,并且,公司在运营发展的时候还要对一些与相关规范相违背的行为进行纠正,从而对声誉损失、法律责任、行政处罚以及财产损失处罚进行有效避免。在我国金融保险行业发展的过程中,对合规经营的重要性一直无法正确的认识,对它的建设力度也达不到相关的标准,因此,在我国保险行业实际运行发展的时候,具有一定的合规风险问题。作为一个与风险时常相伴的行业,保险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必须对合规经营的建设力度进行强化。

一、合规经营在保险公司中的重要性

在我国保险公司实际运行发展的时候,对其进行合规经营的构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内部的合规管理中存在的滞后性进行改善,对合规意识进行有效的增强。

(一)推动保险公司的持续发展

在保险公司运行的时候,对合规经营的合理构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保险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保险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其相关的合规经营机制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一些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现象普遍存在。这样的情况不仅导致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经营风险的增加,还在一定程度上对保险行业的经营形象造成了损害,导致保险行业在发展的时候公信力普遍较低,从而使保险公司的长期发展受到了阻碍。因此,想要促使保险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就必须对公司的合规经营建设力度进行加强,促使一些经营风险得到有效地避免和化解,为保险行业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从而使保险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得到健康良好的发展。

(二)培养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

保险公司经营发展的过程中,要注意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强有力的构建。另外,还要注意对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培养和教育,促使他们对内控要求以及监管规定进行有效的了解和掌握,对工作人员的合规自觉性进行有意识的培养以及增强,促使他们能够对公司中的合规责任进行自觉主动的承担,在相关工作实际开展的过程中对违规过失等情况进行有效避免,促使主动违规的事件的发生频率得到一定的下降,从而做到对公司从业人员合规意识的培养。

(三)促使监管政策的落实

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合理构建,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相关的监管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对相关的政策宣传进行开展,重点关注监督检查工作的实行力度,对相关的监管标准、要求以及内容进行有效地提高。另外,在保险公司经营开展的时候,还要注意对监管政策的贯彻和落实,促使公司在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建立的时候提供一些有效的建议。

(四)促使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合理构建,还可以促使公司内部高层管理者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在保险公司内部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实际开展的时候,在公司内部出现的一些违规事项需要公司的合规部门直接上报到公司的董事会以及高层管理者。但是,他没有直接否决的权利,从而使一些相关的逃避责任现象得到有效避免。

二、合规经营在保险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时代的前进,我国保险行业得到了飞速的进步和发展,其中,合规经营中潜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在这一时代大背景下,许多保险公司为了促使自身快速良好的发展,在经营的过程中对国外一些成功的经验进行引进,在公司内部对合规部门进行设立,由此可知,合规经营机制在保险公司的发展中得到越来越高的重视度。另外,在一些相关的管理制度出台后,保险公司在建设合规经营机制的时候得到了一定的指导,但是,在其实际建设的过程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

(一)问题的表现

在我国保险公司经营发展的过程中,相关的违规事件是普遍存在的,而且其在经营过程中的经营风险也相对较高。近几年,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相关的保险投诉、保险诉讼案件以及保险行政处罚一直处在上升的状态,因为违法违规而被处罚的保险公司较多,因而被吊销资格证以及行业许可证的人员更是大有人在。这一系列事情的发展大多是由保险公司的违规经营以及不规范操作而引起的,在其实际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合规经营机制中的问题越来越明显,因此,对保险公司进行合规经营机制的建设成为目前我国保险行业的重要任务。

(二)对相关职能没有明确划分

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企业在对合规管理制度的建设依旧处在初级阶段,在职能方面没有相对较为明确的划分。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的过程中,将保费作为公司上下最为重要的,而且还在业务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主线进行设置,这种行为就在一定情况下造成了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合规制度的建设出现严重失衡的情况。其中,还有少数的保险公司将公司的经营效益放到了合规经营机制建设的对立面。

另外,在一部分保险公司中,其在对合规管理职能进行建立的时候大多将其分散在了公司内的各个部门职能中,还不足形成体系,从而导致公司在合规经营机制方面没有较好的合力以及协调力。除此之外,保险公司在合规管理资源方面的匮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司内部相关的合规风险管理人员在专业素质以及数量上都不能对其体系进行良好的支持,无法满足公司合规风险管理在实际建设运转过程中的需要。

三、合规经营在保险公司中有效构建的措施

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其相关的企业风险管理的实施是其合规经营机制在实际建立过程中的载体以及基础,其中,在保险公司中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建立的时候,主要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是,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时候,在其公司内部进行独立的合规部门的设立。其中,公司的合规部门在保险公司实际开展的过程中具有合规管理职能的部门,还可以将它称为是内部合规部门或是法律合规部门等,它是公司在合规经营机制建立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合规部门在实际运转的时候,其主要负责的是对公司内部合规制度的制定以及实施,还有相关的检查监督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公司的经营风险进行防范,对其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发展和沟通以及公司监管部门进行相应的加强等。

另外,因为合规部门在公司内部具有特殊的职责以及职能,所以,为了促使其在实际运转的时候自身的有效性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就必须将公司内部的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以及合规等相关的部门进行分离,确保合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的独立性。

二是,在保险公司实际运行的过程中,加强对其内部合规人才队伍的建设力度。在保险公司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合理构建的时候,要对内部工作人员中具有高尚道德品质,在工作的过程中拥有相对较高的实践工作经验、专业技术水平,以及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反驳专家,敢于质疑,拥有直言勇气的工作人员进行重用和提拔,将其合规人员,保证他们在工作的时候能够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一些问题的应对方案及时提出。

三是,在保险公司实际运行的过程中,对相关的合规经营体系进行建立以及健全,促使公司中的合规文化得到有效培养。在保险公司对合规经营体系进行建立以及完善的时候,还要注意对公司内所具有较高知识水平的讲师队伍进行科学合理的运用,在这个基础之上,还可以对外部法律专家以及监管专家进行聘请,让他们为公司的工作人员开展的合规意识的教育以及培训,促使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合规意识的不断提高,并将其表现在日常的生活和管理中。

另外,还要注意促使公司内部合规培训教育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在公司全体工作人员的日常自觉行为中融入合规意识,促使他们对合规制度自觉严格遵守,从而使合规机制的作用的得到充分地发挥。除此之外,还要注意对保险公司中合规文化的培养,促使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得到持续良好的发展。

第7篇

寿险行业作为一个地区金融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分析寿险公司风险管理、完善相关制度流程、规避风险控制管理,对于防范金融危机、维护经济正常运行和社会安定都具有现实意义。

1.当前寿险公司风险管理的主要问题

一是风险管理意识不强。目前风险防控意识尚未在寿险行业内真正形成,在业务发展上,注重规模速度,强调数量增长,忽视质量改善。在发展战略上,为达到暂时优势,注重短期行为,忽视长期隐患。在执行制度上,不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对易发生风险的业务部门,“以习惯代替制度,以信任代替原则”现象仍然存在。在企业文化建设上,坚持唯业绩唯保费论英雄等等,这些现象反映出部分寿险公司风险管理理念淡漠,如不加以改进,将贻害无穷。

二是风险管理制度落后、管理手段单一。风险控制制度尚不健全,对业务操作人员的责任和权限缺乏有效控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缺乏具体的防范措施,重要部门和要害岗位人员定期轮岗换岗制度难以落实到位,个别部门、岗位之间缺乏有效制衡的约束力,容易造成风险隐患甚至诱发腐败。内审、事后监督等部门对决策管理层和同级部门负责人的权力缺乏有效制约,导致“控下不控上”的现象普遍存在。同时,普遍缺乏科学先进的技术管理手段,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没有形成数据集成,不能对保险数据资源进行整合、分析、开发和利用,导致保险业务经营缺乏数理基础和有效依据,加剧了未来经营风险。

三是风险管理人才不足。寿险业风险管理既包括核心业务管理、投资管理,也包括人力资源、公共关系、法律事务的管理,还包括保险行业风险管理,而在我国,能够领会、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人才在数量和质量都显不足,培养和引进工作亟须加强。现有的风险管理人员对自己行业、公司内部的风险管理还做不到全面了解,对国际上发达国家保险业通用的风险管理观念、方法和技术也比较陌生。

2.完善寿险业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

我国寿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总体内容是,深刻把握寿险行业的运营规律,依据公司科学的经营发展战略和风险管理策略,构建包括信息系统、预警系统、评价系统和控制系统在内的风险管理体系,科学合理地确定公司的风险容忍度,追求风险和收益的动态平衡。使公司在可接受的风险状态下,始终运行在持续、稳健经营和良性、有效发展的轨道上。

一是强化风险管理的组织建设。 董事会作为风险管理系统的最高机构,对各种风险最终承担责任。管理风险是董事会的第一要务,要在董事会授权下建立风险控制委员会或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整合各类业务检查以及内审、纪检监察、事后监督等再监督形式,构建“大监督”格局,加强风险管理的组织领导,统一整合各类风险管理资源技术,发挥监督的整体效能,同时明确内部风险控制责任。风险控制涉及到所有管理行为、服务行为和业务行为,涵盖了所有业务流程和操作环节,覆盖了所有部门和岗位。同样很重要的是,必须配置相应的专业人才。如首席风险执行官的设立就是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公司治理结构中最大的变革。首席风险执行官(CRO)与首席执行官(CEO)、财务总监(CFO)同为公司的高管,并专门负责风险管理事务。CRO作为最高层的战略规划团队中的一员,他经常向CEO汇报。更重要的是,他可以独立地、直接地向非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汇报。CRO不仅肩负着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总职责,还负责与监管当局保持联络。他可以协调各运营部门,确保全面风险管理的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全面规范风险管理制度流程。全面风险管理流程要从风险识别入手,对企业风险进行全面普查,并进一步进行准确计量和有效的控制管理,不断检查调整管理的战略和执行。包括风险定位、风险识别、风险计量、风险控制和动态监察五步流程。风险定位是确定经营方向的指南,是企业风险管理的基础,风险定位应根据企业自身的风险应对能力和风险偏好共同决定。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目标和价值观找出适合自己的风险管理战略目标与风险对策。全面风险识别强调全面,是从公司全面、系统的整体角度认识风险,是对企业风险进行的全面普查和对风险因素间关系的分析;是对整个宏观经济运营环境、金融保险行业改革发展方向进行的分析;是对资本市场波动、货币市场走势进行的研究。风险计量需要一个统一的风险尺度,可以利用风险价值(VAR)、经济价值等风险管理技术方法,对企业整体风险进行计量和资本配置。风险控制是站在企业全局角度,充分利用风险因素的相关性,尽量从产品设计、投资选择等着手,使风险相互减轻或抵消,使管理措施的成本与风险程度达到“可接受平衡点”,通过选择最佳的风险管理策略组合,实现风险管理目标。动态监督。全面风险管理是动态过程,需要随时检查管理的执行力度和效果并及时反馈,根据修正后的资源配置计划,重复上一个流程进入下一个管理周期。

三是培育风险文化意识,提高职工的风险管理意识。要不断加强对员工的风险警示教育和风险防范教育,积极向员工传达实施风险控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职工牢固树立“风险无处不在、风险无时不在、岗位风险管理责任重大”等风险理念,不断提高员工对风险控制的认知程度和参与意识,促使广大员工不断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要加强领导屡的风险文化建设,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在风险机制建设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充分认识到自身对风险管理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力培育具有基层人民银行特色的风险管理文化,营造良好的风险管理环境。

四是建立风险管理标准体系,完善全面风险管理系统。我国寿险公司必须建立自己的一套很明确的风险管理标准体系,为全面风险管理建立清晰的界定目标及工作程序与方法指引,将全面风险管理通过标准化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中。风险管理标准体系主要有三大类:一是风险管理的指示指标体系,二是风险管理的方法与过程标准体系,三是风险管理的行为规范准则标准体系。风险管理的基础是数据信息,实行全面风险管理需要汇总各项业务的数据,通过这些数据对公司面临的风险作出客观判断并研究相应有效的管理措施。风险管理人员可根据需要调取有关数据,根据风险计量工具进行及时的分析研究,以提升承保、理赔、财务、再保险等风险的评估能力,提高管理者业务决策的科学性。

第8篇

关键词:互联网保险;风险;解决方案

互联网的发展为几乎所有传统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思路和发展模式。伴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传统保险行业不断经受着冲击与挑战,其线下运行的模式已经逐步被互联网保险的运行模式所替代。

1互联网保险发展的特点

顾名思义,保险是一种为个人、单位提供的一种付费交换服务保障的形式,通常情况下由个人或单位付出一定费用,由国家或大型企业银行做背景的保险公司为个人或单位承担风险赔付的业务。伴随着我国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及信息技术的创新,保险也由原有的线下操作模式向互联网形式转变。这种保险方式的转变更大程度上提高了保险行业的普及程度,加大了保险行业的受众群体,拓宽了保险行业的业务范围。在《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中,把互联网保险界定为保险公司或者保险中介运用网络技术来为消费者们进行相应的服务,从而在网上开展相关业务;在网上销售有关方面的产品,并经过第三方来收取相应的费用。从运行特点来看,互联网保险具有以下几方面基本特征。互联网保险依然需要依托于保险机构本身,是基于第三方支付及线上申请与线下办理相结合的运营方式。线上申请主要通过电子商务公司、公司及其他类型的融资公司或融资机构通过利用大数据、信息传输技术等来实现。大部分互联网保险采用的方式是在互联网上吸收资金的同时,又将资金应用于互联网投资,因而互联网保险的资金链与互联网金融存在共生关系,这一共生关系导致了互联网保险在承担传统保险业风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互联网金融的部分或全部风险。互联网保险从其本质而言,依然是一种保障服务的运营方式。与传统保险企业的业务形式大致相同,互联网保险同样也是在收纳保险金的同时,为个人或企业提供不同形式的保障服务。互联网保险行业与客户之间并不是一种简单的P2P模式,而是一种基于保险公司自身长期的服务保障体系,与其他类型的网上金融业务相比,保险公司的信誉度尤为重要。从受众客户角度来看,互联网保险是保险行业发展与网络金融业发展相结合的一个必然趋势和重要补充。在业务发展过程中,互联网保险扩展了保险公司的地域优势,对于保险客户而言,空间上的距离已经不能成为互联网保险行业业务投保的阻碍,互联网保险可以让客户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通过上传相关证件、提交相应材料,接受保险服务。互联网保险行业自身又依托不同产品和不同服务的独有特点,整合互联网保险业务,将互联网保险的业务风险调整为一种可控的状态。网络大数据的运用对于互联网保险行业风险的控制有着极大的帮助,并且该模式也使得保险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有了极大提高。比如,通过购车渠道的大数据管理、交通信息的大数据管理可以促进互联网保险行业在进行车辆保险的同时,对车辆的情况进行综合了解,进而降低互联网保险的风险。毫无疑问,互联网保险是保险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互联网保险为传统保险业提供了更广大的市场范围,让传统保险在互联网模式下获得了新生。

2互联网保险面临的风险

互联网保险发展至今已有十几个年头,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进而导致了互联网保险所面临风险的加剧。

2.1信息数据的真伪性风险

保险公司办理业务一般情况下是通过业务员与客户之间直接签订保险合同,客户则需当面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比如体检证明、车辆相关证明等。在此过程中,客户提供的相关证明存在造假的可能,且保险及公司核验证件真伪的能力也有待加强。在互联网保险时代,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信息数据来源主要依托于互联网的大数据信息。但是,大数据信息由于信息孤岛等各方面原因从而导致数据信息不完善、不准确等问题直接影响了互联网保险的相关产品决策,增大了互联网保险业务面临的风险。

2.2互联网产品设计中存在的风险

保险作为一种商品服务,摸不到也看不着,没有任何实体,具有无形特性。保险产品所提供的往往是一个较长时间段内的保障服务,具有长期可持续性。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下很难界定所保险产品的完好程度,保险产品同样也具有模糊性。以上的多种特性直接导致了保险产品本身的复杂性特点。再加上通过公司在互联网上进行发售,就使得互联网保险业务在网上的销售具有极大的不可测控性,而这种不可测控性又同时具有长期性的特点,会伴随着一个较长的周期过程中逐渐显现。在这些情况下,如何规避潜在风险,如何合理设定互联网保险产品的服务内容与定价就变得越来越困难。

2.3互联网保险的服务风险

互联网保险与传统保险相比最大的优势就是不再受空间与时间的限制,客户可以在任何时间段、任何地点申请想要的互联网保险服务。对于互联网保险行业而言,逐步扩增的网络用户直接导致了保险公司的业务量增加;业务量的增加也同时会面临着业务理赔数量及投诉数量的增加。互联网保险理赔同样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这就极大地挑战了互联网保险行业的业务拓展能力、现场勘查能力及实际理赔结算能力等一系列的工作能力。在理赔工作量增长的同时,伴随着工作量的增加,客户对保险公司的投诉量也随之激增,给保险业务的开展带来更多风险困扰。从客户角度而言,互联网保险行业的业务开展直接体现为申请保险服务与原先相比容易许多,可以依据自身的需要随时申请,并且会有网络保险服务人员进行全天候一对一的主动服务,方便快捷。但是当客户提出理赔的时候,往往将会耗时很长,手续十分烦琐。同时受限于时间和地域,保险理赔业务往往不能得到及时处理与赔付,进而严重影响了客户对互联网保险乃至整个保险行业信任度。对于互联网保险行业而言,由于其过于注重保险业务的销售量,为提高销售业绩从而对业务开展尽可能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又或者通过有意无意拖延甚至拒绝保险理赔的手段来降低风险,是国内所有保险公司的不可言说的通病。

2.4互联网保险的概念混淆风险

互联网保险从本质上是一种保险活动,也就是由客户在一个较长的时间段内不间断地付出合适的费用,互联网保险行业或者保险公司对其提供风险赔付。传统保险或者互联网保险开展的前提是客户付出购买服务的费用,保险公司则提供风险赔付服务,这是一项正常的商业业务往来,与慈善扯不上任何关系。它既不是所谓互助,也不是所谓众筹。以某宝的互助宝为例,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保险,充其量是互联网上的互助关系。这种概念上的混淆直接导致了真正的互联网保险的客户群体受到了冲击的同时,互助宝的受众又认为自己已经投了保险,而理应享受保险服务,在需要赔付的时候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

2.5理财风险与法律风险

最原始的保险行业并不存在理财问题。直到十几年前,保险公司在出售保险服务的同时,开始增添了理财服务。由于投保客户经常会有保险服务周期过长,如未发生风险可能就浪费了持续投保费的顾虑,最初的理财服务由此应时而生,主要目的是为了安抚客户的顾虑。后续发展中,理财的收益随之越来越高,甚至出现理财服务成为主打,保险则成为其附加功能。互联网保险是兴起于理财之后,承袭了理财与保险相结合的方式。与传统保险业相比,互联网保险更加注重理财,往往能够提供更大的收益。同时,理财服务的投资属性也直接导致了互联网保险行业自身的投资风险。为了实现向客户许诺的理财收益,互联网保险行业更加注重与互联网金融的合作运营,从而造成互联网保险行业面临的风险不断加大。在现阶段,我国并没有正式的投资理财相关法律,只是通过一些暂行办法来进行约束,整个互联网金融很不规范。同时,我国保险方面的相关法律只是针对传统保险公司相关业务方面建立的,而对于互联网保险理财则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以至于当前互联网保险行业及互联网金融业的乱象频出,严重制约了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发展。

3互联网保险行业的风险解决对策

互联网保险是传统保险行业的一个良性补充,从广义上看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发展是市场竞争的必然产物,是互联网科技创新为传统保险行业开辟的新领域和新的业务增长点。同时,互联网保险也为保险行业开辟了新的战场,增添了更多风险点。从我国当前的互联网保险发展态势来看,互联网保险行业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风险还很严峻。在此情况下,可以通过如下对策来规避相应风险,保持互联网保险行业的经营活力。

3.1提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

从互联网技术角度来看,大数据的完善与安全性是保障互联网保险行业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大数据的不断完善直接影响到互联网保险行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大数据的安全性的发展在保障了客户信息安全的同时,也增强了互联网保险行业自身的竞争能力。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发展离不开数据支持,互联网保险行业最珍贵的发展积累也是数据。

3.2产品的设计与创新

目前来看,互联网保险行业的产品设计无外乎一个模式和两个发展方向。一个模式显然是其收费模式;两个发展方向,一个是互联网保险行业的理财计划,另一个则是互联网保险行业的保险计划。互联网保险行业必须要针对不同客户群体、不同社会群体,同时结合客户群体的需求,不断调整产品的组合方式,做到与时俱进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更。

3.3强化互联网保险的概念

要将互联网保险与其他的网络众筹等模式区分开来,全面提升互联网保险的赔付能力、赔付效率和赔付力度。从法律的角度保障互联网保险客户的利益,在保障互联网保险行业及其他补充行业发展的同时,让客户能够更好地理解区分保险与公益的差别,做到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合理选择与应用。

第9篇

【关键词】风险管理体系;巨灾保险;风险分散方式

一、研究的意义、已有研究概况和研究的目的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种类最多的国家之一,面临的自然灾害主要有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其中气象灾害最为严重。自然灾害已成为严重阻碍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仅2008年雨雪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即超过1516亿元。另据统计,1991年到2005年,我国因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7860.9亿元。如果参照美国保险服务局(1S0)财产理赔部对巨灾的定义(美国的保险服务局(1S0)财产理赔部按照1998年价格将巨灾定义为“导致财产直接保险损失超过2500万美元并影响到大范围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事件”),可以认定我国自1991年以来的近20年中每年因自然灾害的损失已在巨灾范围内。而作为参与分散巨灾风险的重要主体之一的保险行业却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据推算,我国保险公司赔付仅为灾害损失的5%,远低于36%的全球平均水平。随着经济领域各行业相互关联度越来越高,我国巨灾经济损失额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因此,加强巨灾保险研究以充分发挥保险的巨灾风险分散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学术界关于巨灾保险的研究主要可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巨灾保险模式研究。巨灾保险的模式问题是我国巨灾保险研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许多专家学者对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形成的观点主要有:(1)商业主导模式。沈湛等人对我国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巨灾保险的可行性进了探讨,认为在我国应该开展商业性巨灾保险。(2)政府主导模式。王和认为,从市场经济制度的原理看,社会巨灾保险属于公共或准公共产品范畴,这种产品的供给需要公共资源的配给,也就是政府供给。(3)混合模式。赵苑达主张借鉴日本地震保险制度的经验,将居民家庭财产地震保险与企业财产地震保险严格区分开来,居民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与政府共同充当承保主体,企业财产地震保险则由商业保险公司单独承担保险责任。二是巨灾保险的风险分散途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种:(1)再保险。龙文军详细分析了我国农业再保险现状和发展的制约因素,并提出了农业再保险的五种模式。(2)巨灾保险风险证券化。姚壬元等人认为巨灾保险风险证券化在分散巨灾风险、补偿巨灾损失方面有其独特优势;而庹国柱等人认为保险风险证券化,其操作技术性较强,目前在我国并不具有可行性。

综观上述研究,目前我国巨灾保险研究还存在以下不足:(1)理论研究有待加强。(2)缺乏从全面、整体的视角来研究巨灾保险,从而导致参与分散巨灾风险的主体之间角色模糊、权责不明,影响了保险行业参与分散巨灾风险的广度与程度,也限制了保险行业发展的国际化步伐。为此,本研究试从风险管理体系视角来研究巨灾保险,为政府有关部门和保险行业提供理论工具和政策借鉴。

二、我国巨灾风险管理体系现状与设想

风险管理的目的是将风险减至最低。风险管理体系则是指为实现风险管理目的所必需的若干个参与主体按照一定的秩序和内部联系组合而成的有机整体。所谓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是指为应对巨灾所造成的危害而构建的风险管理体系。

(一)我国巨灾风险管理体系现状

与不断频发的自然灾害相比,我国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还很不健全。目前,我国仍未建立涵盖保险在内的专门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巨灾风险责任只是零星散落在相关的险种之中,没有专门的巨灾保险产品,国际上广泛开展的地震保险、洪水保险、台风保险等险种匮乏。

造成上述状况的原因主要有:1.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以中央政府为主导,以国家财政和社会捐赠为主要救助来源的灾害救助模式。2.总体上来讲,我国保险公司还不具备经营、推广巨灾保险的能力。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由于政策、资金、规模、技术、管理等诸多问题的限制,保险覆盖面还较小、险种不全、保障程度不足;同时,经营巨灾保险需要各类自然灾害的完备数据,涉及地理、气象、统计、金融等多学科的专业知识,这也给巨灾保险的经营和推广造成了障碍。

(二)构建我国巨灾风险管理体系的设想

巨灾风险管理体系是一个有机系统。一个健全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应该包括灾前的防御机制、灾中和灾后的救援机制以及灾后的风险分散机制,其中灾后的风险分散机制是巨灾风险管理体系中的核心环节。构建健全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必须要有政府、社会、市场这三个主体的共同参与,缺一不可。

当前,我国应对巨灾的风险管理体系也即灾害救助体系只包括了政府和社会,缺失了市场这一重要的参与主体。而他国巨灾风险管理体系成功的实践证明了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分散风险的高效机制。因此,在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的过程中,需要统筹考虑政府、社会和代表市场的保险在巨灾风险管理体系中的角色和三者之间的关系,实现保险、政府以及社会的有机结合。具体来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来构建我国巨灾风险管理体系。

一是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和保险积极参与的巨灾防御机制。

近年来我国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在逐年增大。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如果防灾工作做得好,可以有效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程度。2008年的冰雪灾害暴露了我国在巨灾防御机制中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如气象灾害预防实效性不高、基础设施建设难以适应极端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的信息渠道不通畅、民众灾害防御意识不够等。因此,政府要把巨灾防御工作纳入每年的政府工作计划并制定相应规划,按照规划建设防御巨灾的基础施设;同时还要健全相关灾害防御条例,完善灾害监测队伍和灾害预警体系。要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向民众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升其灾害防范意识和水平,有条件的地方还要积极开展灾害应急演练工作。

二是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社会和保险协调配合的巨灾救援机制。

巨灾救援机制应该明确政府对巨灾救灾工作的领导作用和责任。各级政府按照层次分明的原则制定本级政府的巨灾救援应急预案。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按职能进行具体分工负责同时明确综合协调的职能机构和人员,做到职能间的相互衔接。目前省级涉及救灾的部门主要有:气象局、地震局、公安厅、卫生厅、交通厅、民政厅、水利厅、驻地和武警部队、农业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审计监察等部门。

由于巨灾有可能涉及众多人员的伤亡,仅凭政府是无法全面及时应对的。巨灾发生后往往还需要民间救援力量的参与。民间力量对于灾后救援能起到及时、补充性作用,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社会民众积极、广泛地参与灾后救援的实践已经很好的证明了这点。但是,因为灾后救援的专业性、协调性等方面的需要,民间力量只能是政府救灾行动的助力,而不是主力,要尽可能地跟当地政府做配合。

巨灾救援机制应该积极引入保险参与其中,发挥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减震器”作用。目前,全世界已有11个国家或地区建立并成功实施了14个巨灾保险项目,如美国的全国洪水保险计划、夏威夷飓风减灾基金、日本地震保险株式会社、台湾财团法人住宅地震保险基金、加勒比海巨灾风险共保体等。因此,我国也应加快建立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体系,充分发挥保险在巨灾救援机制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建立政府、社会、保险共担风险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巨灾风险损失程度大,影响范围广,其风险无论是政府、社会,还是保险都无法单独承受。所以,应该形成一个由投保人(包括个人和企业)、政府、保险公司共担风险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该机制有助于分担政府财政支出压力、维护国家财政稳定和金融安全;有助于增强企业和个人的巨灾风险意识;有助于保险行业的国际化发展。“风险共担”才能“利益共享”。

现行世界各国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具体模式多种多样,而我国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具体模式应是个人自保、保险公司承保、再保险公司分保、国际再保险公司支持、资本市场运作、国家财政参与的体系架构。

最后,构建我国巨灾风险管理体系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本着循序渐进、逐步推进的原则来探索、总结、推广。

三、巨灾保险的风险分散方式创新研究

在西方发达国家,巨灾保险的风险分散有多种方式,如巨灾债券、巨灾期货、巨灾期权、巨灾互换等方式。这些方式联接了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提高了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缓解了巨灾保险的供需缺口,从而将一部分巨灾风险从保险市场转移到资本市场。创新巨灾保险的风险分散方式对于我国完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推动建立健全以保险为重要内容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巨灾债券

巨灾债券,又称风险关联债券。是指其收益与指定的巨灾损失相联结的债券。通过发行巨灾债券,保险公司可以将部分巨灾风险转移给债券投资者。保险公司将承保的巨灾风险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组合归类,通过特殊目的再保险人发行巨灾债券,投资者通过购买债券来获得风险收益,如果在债券约定的时间内没发生巨灾损失或发生的巨灾损失小于一个确定数额,债券发行人则不仅返还投资者全部本金,还要支付较高的风险补偿金。反之,如果在约定的时间内发生巨灾损失且超过一个确定的数额,发行人则将发行巨灾债券所筹集的资金用于支付赔款。这样,通过发行巨灾债券,保险公司将承保的风险打包进行证券化,使其转移到资本市场上,在更大范围分散风险。

巨灾债券的特点有:一是信用风险低。由于隔离了投资者与保险公司,有效的规避了商业保险公司的信用风险。二是同再保险类似,巨灾债券具有减轻巨灾风险的作用。通过发行巨灾债券,商业保险公司把从资本市场上获得的收益用于因巨灾所造成的赔款损失。三是巨灾债券的违约与金融市场内在假设条件及利率波动等市场变化没有必然的联系。四是发行成本过高。需要建立独立于商业(再)保险公司的信用评级机构及完善配套的制度。五是由于转让交易的二级市场还没有发展起来,巨灾债券缺乏流动性。六是收益及赔款计算复杂,巨灾债券的发行规模和效率受到限制。

2.巨灾期货

巨灾期货和普通的期货运作机理相似,通过估计巨灾损失率大小,来推测保险期货市场交易价格。保险公司为分散风险,可以在资本市场上购买一定量的期货合同,当巨灾发生,保险公司将在期货市场上的获得的投资收益弥补一部分理赔支付所造成的损失,如果巨灾不发生,用保费的收益弥补一部分在期货市场上的损失。

巨灾期货的特点有:一是当商业(再)保险公司分别在巨灾保险市场和期货市场上所支付的赔偿和获得的收入分别变化不同数额时,存在基差风险。二是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商业(再)保险公司对于公司的保单信息的披露有限以及巨灾评估体系的不完善,会引发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三是市场缺乏合约卖方,巨灾期货的流动性差,使得投资者的风险过于集中。

3.巨灾期权

巨灾期权是一种在交易所交易的标准化的期权合约,在合约规定的期间里发生的巨灾损失超过一定的标准时,该合约使得其购买者有权利得到一定现金支付。保险公司用这种形式的证券化产品来对冲巨灾风险,可以从投资者那里买入巨灾期权,如果巨灾损失导致用十结算巨灾期权的指数等于或超过期权合约中预先设定的数值的话,投资者必须付给保险商期权合同里约定的金额,以此为代价,投资者获得保险公司支付的期权费作为其投资巨灾期权的投资收益。

巨灾期权的特点有:一是价格透明度高。与巨灾期货不同的是,巨灾期权定价依赖于独立机构评估出来的巨灾指数历史情况,而不是商业(再)保险公司的业务,所以相对于单一的保险市场和巨灾期货市场来说,信息更加对称。二是巨灾期权不同于普通保险再保险合约,根据需要自由买卖,交易灵活,而传统再保险合同签订后将不能轻易的解约。三是相比较传统的再保险工具来说,保险公司对于巨灾期权的成本仅限于期权费差和相关手续费,转移风险成本低。四是和巨灾期货一样,巨灾期权同样存在着基差风险的问题,基差风险的存在同样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巨灾期权进行套期保催的效果。五是和巨灾期货一样,巨灾期权同样存在流动性差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巨灾期权发展处在初级阶段,人们还没有创新思维,仍过度依赖于传统的再保险工具进行风险的分散。

4.巨灾互换

巨灾互换是指交易双方在特定时间内,按照一定条件交换保险责任。这可以使得保险公司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将自己不擅长管理的巨灾风险转移给其他金融机构。不同地区的保险公司也可以相互之间将现金流相等的巨灾保险产品互换。当巨灾损失率或损失指数超过合约规定时,可从互换对手那里获得现金用于巨灾赔偿。

巨灾互换的特点有:一是简单易行,固定成本较低。二是由于巨灾受损个体相关性高,巨灾互换扩大了巨灾保险的承保范围,有助于丰富巨灾保险产品的设计。三是并不是所有的风险标的都能进行调换,否则投机者仅会投资于高风险的标的而产生道德风险。四是监管成本较高,监管部门要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监管标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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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庹国柱,王德宝.我国农业巨灾风险损失补偿机制研究[J].农村金融研究,2010年6期.

第10篇

不可抗辩条款的立法价值:一是限制保险人滥用权利。由于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保险法课以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如果投保人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拒绝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但若保险人滥用该权利,必然会使被保险人的利益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二是保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利益。引入不可抗辩条款规则,对保险人的抗辩权力进行限定,有利于维护保险合同的确定性,有利于保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利益。

一、不可抗辩条款对寿险行业的影响

首先,引入不可抗辩条款有利于平衡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最大诚信原则要求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保持最大的诚意,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承诺,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将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或承担其它法律后果。因此,若投保方在投保时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足以影响保险人做出是否承保或调整保费的决定时,保险人就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然而,最大诚信原则赋予保险人在特定前提下无限期解除合同的权利却可能使被保险人的利益遭受损害。一些保险人在明知被保险人为次保体或非保体的情况下,为赚取佣金,诱导投保人购买保险,并指导其填写虚假信息以通过公司核保;而一些保险人在明知道投保方未如实告知的情况下承保,对投保方的利益构成了潜在威胁。以上两种情况下,如果多年后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付保险金,对投保方而言显然不公平;倘若没有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也可能随时间的流逝而发生变化,若保险人此时解除保险合同,投保方重新投保亦面临诸多困难。由此可见,引入不可抗辩条款是对保险人抗辩权利的限制,是对最大诚信原则的补充,有利于平衡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与利益关系。

其次,引入不可抗辩条款有利于提升本土保险企业的国际竞争力。2004年,保险业作为国内金融业的先驱率先对外开放,短短几年时间中,数十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在国内开业,在这样的背景下,将作为国际惯例的不可抗辩条款引入到保险法中,无疑有利于国内保险企业与合资公司、国际市场上的保险巨头在趋同的制度规范下公平竞争。而不可抗辩条款本身对寿险企业抗辩权利的限制则能够促使寿险企业完善核保流程,增强核保实力,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从而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更加有利的地位。

第三,引入不可抗辩条款有利于提升保险行业的社会形象。国内恢复保险业以来,市场结构的不健全、组织监管的不完善等诸多原因使保险行业给国人留下了投保容易理赔难的不良印象。此次不可抗辩条款引入保险法,限制了保险人行使抗辩权利的期限,从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投保方的利益,有利于重树国民对保险行业的信任,提升其社会形象,进而推动保险行业健康发展。

但是,不可抗辩条款却容易诱使一些人研发出高超的骗保技巧,并在抗辩期内持续欺骗寿险企业,以实现抗辩期后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获得保险金给付。投保方骗保的侥幸心理以及新的欺诈手段都可能使寿险企业核保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二、寿险企业的经营对策研究

(一)正确看待不可抗辩条例款

首先,寿险企业应当站在行业发展的高度看待不可抗辩条款。寿险行业诚信度的降低与各寿险企业滥用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抗辩、使得投保人(被保险人)无法形成对于寿险合同长期确定性的预期相关,给公众直接造成了人寿保险投保容易理赔难的负面印象。不可抗辩条款的引入带来了一个契机,寿险行业新形象即将重新树立起来,“一诺千金”必将带来寿险行业新一轮的增长。

其次,寿险企业应当顺应时代,积极应对。寿险企业不应继续停留在简单的业务扩张和圈地运动的时代,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已迫在眉睫。不可抗辩条款的引入对企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打造具有较高业务质量,优秀的服务水平,新型的、富有活力的寿险企业。

第三,正确认识不可抗辩条款所带来的道德风险。寿险企业只需认真做好核保工作,将道德风险控制在一定程度即可,不需过于担心道德风险造成的影响。各国不可抗辩条款发展的历史说明,与整个寿险行业的迅速发展相比,其所付出的因道德风险、欺诈等带来的损失是微乎其微的。

(二)积极采取措施适应新的法律环境

1、调整自身的业务流程,提高投保信息的透明度,加强核保环节,增强甄别保险欺诈的能力

由于全面引用不可抗辩条款使寿险企业在相当大程度上失去了对故意隐瞒告知行为的抗辩机会,因此,事前的核保风险管理控制显得尤为重要,增强核保的风险识别能力,有针对性地改造实务流程,对一些保额较高的保单,加强核保、承保前的调查力度,针对可能存在的重大疾病或对承保有较大影响的慢性疾病进行排查,力争将该类风险排除在承保前。

2、加强人队伍的管理

寿险企业应从长远发展目光,建立人筛选、录用、晋升、奖惩处罚等一整套系统管理制度,将对人的行为管理提升到诚信的高度进行规范管理,充分利用人熟悉客户的有利资源,使其真正起到寿险企业第一核保员的作用,把投保人不如实告知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3、加强规范信息披露,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信息披露是矫正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手段和机制,为减少投保人投保时不如实告知带来的经营风险,寿险企业可联合提请保险监管机关或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协调各寿险企业统一建立保险从业人员(包括人及管理人员)的信息库,建立一个客户信息平台,记录客户的投保信息及不良记录,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同应对不如实告知的经营风险。

4、建立相关的风险准备金

第11篇

关键词:保险公司;财务管理;风险分析;对策

财务管理风险指的是保险公司在实际运行中阻碍公司实现运行目标的因素。财产保险公司本身就属于风险部门,公司在运行过程中需要承担各种各样的风险从而得到一定的经济利润,这也是保险公司生存的基础,其中的风险主要涉及投保风险与经营风险等各个方面。财产保险公司的管理涉及产品开发、核算、承保、赔偿、投资等全过程。当前金融业在发展中遇到的情况变化莫测,保险公司也需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在这种形势下,保险公司只有做好财务风险管理工作才能提高管理能力。

一、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资金来自多个领域

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包括自身本金与保险费,将保户资金集中在一起同时要承担将来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此财产保险公司的全部资金中包括很大比例的负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财产保险公司拥有的保费越来越多,自不同渠道均可以得到保险资金。不但可以自企业当中获得,而且也可以自个人方面得到。自上述各个方面获得财产保险资金的过程,涉及财产保险公司的全部经营活动,构成保险资金的成分包括大量内容。

(二)集中管理资金

当前很多财产保险公司为了在经营中获得较多利润都会集中使用资金,各个支公司在收到保险金后利用网银等方法上缴公司总部,尽量缩短中间流通环节,总部集中全部资金开展投资活动,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关于资金的使用与安排是最为关键的问题,要在深入研究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与盈利的基础上进行。

(三)会计负债风险

财产保险公司当前均使用提前赔付的经营做法,涉及各种形式资金的使用。保险资金就是指先行赔付投保人损失而后再收集各种票据的资金操作手段。因为财产保险不能确定发生风险的时间也不能确定需要支付的风险金,因此保险公司需要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负债时间风险与负债数量风险,导致财产保险公司面对的风险不断加大。

(四)较强的资金能力

保险的功能就是及时补偿遭遇风险的投保人或单位,投保人或单位在遇到风险后要求保险公司第一时间支付赔偿金,所以保险公司当中必须储存数量充足的现金,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内部要具备大量的流动资金,只需较短时间即可转换为现金,这样才能保证投保人或单位遇到风险后及时拿到赔偿金,有利于帮助投保人或单位解决经济困难,同时可以得到投保人与单位的认可。

二、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管理和控制的有效策略

(一)提高偿付能力,做好财务授权

1.提高公司的赔偿能力第一,大力改革财产公司的业务操作,引进新型经营观念,将稳定运行、合理收益作为公司的经营理念,利用精细化管理达到节约运行成本提高收益的目标。第二,大量增加本金,只有拥有数量充足的本金才能解决业务大量增多带来的资金短缺问题,才能收到较好的效益,提高公司的管理能力。第三,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监督体系,严格监督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逐步形成以政府监管为主、以行业自律为基础、以专业部门评估为主要手段的监管体系。2.做好分公司财务授权工作在合理控制分公司的授权过程中,需要首先制订授权文书,才能依据授权文书进行管理。对于社会环境来讲,分支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总公司负责资金筹备与投资业务决策等各方面工作,财产保险公司首先要掌握分公司的管理水平,及时解决分公司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以公司的管理制度与授权文书为标准制订合理的管理策略,结合总公司的发展目标,为其选择最为合理的经营措施,分别赋予不同管理层不同的管理权力,建立完善的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框架,落实公司内部不同部门的职责,建立完善的分支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实行随时监管分支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促进分支公司的健康发展。

(二)严格管理保险资产价值链

1.管理资产分配以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手段与经营计划为标准,进一步分析分支公司在经济发展、市场走向、资产获利等各个方面的表现,为其制订长期战略发展规划,规定在一定时期内依据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明确战略发展要点;同时结合当前市场发展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设计不同资产交易分配形式,明确不同投资限额与业绩目标,将资产分配风险控制在一个合理范围内。2.应对财务负债风险在当前财产保险公司管理当中,财务负债风险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财产保险公司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开展财务风险管理主要就是将保险公司承担的欠款数量降到最低,争取将其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实现财务管理目标。财产保险公司在制订运行策略与经营方法过程中,首先要考虑负债与资产关系的融和度。如科学确定费率、保证拥有充足保费;严格控制理赔,减少理赔支出;积极回收资金,防止出现呆坏账等可以有效提高财产保险公司的赔付能力,防止自身财务面临过大的压力。再有,财产保险公司还需在深入分析保险公司资金负债特点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进一步做好产品开发、风险评估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共同预测可能出现的风险。财产保险公司还需利用财务负债资金的特点应用最为合理的负债管理手段,利用科学手段准确预测资产错位风险,才能不断提高负债管理控制水平。

(三)提高财务建设水平

1.严格管理收付费。针对财务保险公司财务管理中出现的增加保费、留置保费、故意造假、不同年份改动保费、故意违反条款费率、不依据条款准则操作等现象,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将收入与支出分开操作,可以有效保证保费收支的顺利进行,实行收费与业务联合办公的做法,在实际操作中严格审核涉及投保人的真实身份,保证自身支出费用落到实处。再有,实行财务集中支付管理,要求账与单据、账与实际情况务必一致,不断创新支付流程,要求做到严格审核与审批,上级部门与下级部门、不同部门间要团结协作,共同做好资金的支付工作。遵循收费制度的严格规定,保证转账与结账不会出现失误,使公司资金的正常流转,制订完善的收支费管理策略,为了杜绝不规范操作现象的出现,要进一步强调岗位职责。2.严格管理各种单据凭证财产保险公司在管理财务风险过程中,需要及时落实各种单据凭证的管理制度,要重视整个承保过程中各种单据凭证的使用、流动情况,要随时监督领取单据凭证的个人或单位,准确记录其使用单证的详细情况,包括单证的日期、名字、流水号、数量等,达到一定期限后及时追回并审核。3.严格管理日常财务财产保险公司要想做好财务管理控制工作,笔者认为可以自下面这些方面着手:第一,针对本身的财务风险,在管理过程中可以实行收取保护费的做法,利用制度约束应收保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严格落实“见费出单”的操作准则,自第一时间进行管理,防止应收保费余额过大。第二,财产保险公司还需结合会计工作特点,明确指出不同费用应该用于哪些方面。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出现支付给不具备资格的个人、单位手续费的情况。与单位及时联系,结账过程中凭借规定使用发票的方法,支付过程中尽量使用转账的做法。针对个人管理的分公司,可以积极与当地税务部门联系,在取得税务部门配合后将资金转入相应账户。第三,提高捕捉风险的能力,要求公司财务数据务必做到真实可信,坚决杜绝出现虚假信息,一旦遇到不规范的财务风险管理则要严肃处理。第四,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保监会、审计部门、税务部门积极参与的情况下,财产保险公司暴露出大量的不规范操作行为,导致公司依据经营面临诸多风险,因此在实际管理过程中,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使其发挥最大的作用,才能有效提高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能力,可以随时意识到可能存在的风险。第五,实现全面预算制度,利用将预算目标传达到下级各个部门合理控制企业经营,为了保证财产保险公司的稳定运行,可以利用预算及时纠正运行中出现的不合理行为。

(四)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体系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险公司也需适应时展逐步实现现代化与信息化,因此财务管理风险更需得到公司的重视。而建立风险预警体系可以有效应对各种财务风险。在实际运行中,利用预警可以及时觉察到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风险,自不同方面掌握企业的运行状况,有利于随时得到各种财务指标,及时对风险提出预警,对保险公司的顺利发展非常有利,可以做到风险应对的针对性,防止出现盲目操作。在应对风险过程中,利用预警体系可以计算出可能出现的风险,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可以有效节约风险成本,将企业的损失降到最低。保险行业的运行形式与其他行业不同,主要表现为资金的管理,所以合理处理资金具有关键性地位。利用内部控制制度可以保证公司内部不同系统间资金管理、资金运用的合理进行,保证公司投资的科学性、合理性更高。保险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应该大力推行内部控制制度与审计制度,建立专业的审计机构,独立行使审计权力,防止人为因素的过多干扰,开展定期审计工作,以审计结果为依据落实不同审计人员的职责,促使内部审计工作实现公平公正,才能真实表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时有利于及时提醒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达到审计目的。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以来,保险公司也可以引进新型激励机制,以此激发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也可以及时掌握出现的风险并采取有效应对策略。

第12篇

摘要:保险是金融行业的重要支柱性产业,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我国的保险行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三十年的黄金发展期内,我国保险从最初的政策主导型行业逐步演变到现在的市场主导型行业。随着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理念的进一步深化,我国保险行业必将步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第二章,介绍了我国当前财产保险市场的基本现状。主要分析了我国财产保险的市场主体和现有格局、财产保险市场的地区结构分析、保险业务种类及结构、保险行业的市场监管等几方面。三章,我们分析了财产保险公司普遍存在供给和需求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行业价格竞争激烈,保险主体经营的科学化、精细化观念尚未形成,保险行业缺乏监管力度等弊端,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了我国财产保险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存在问题困难及其成因。第四章,我们结合当前我国财产保险行业具体情况以及国外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对未来财产保险业发展模式进行了探索。第五章,我们提出了发展我国财产保险业的若干建议,主要包括加强财产保险公司业务组织结构改革;加快发展保险教育;推进保险业产业集中;加强保险从业人员的专门化培养;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不断拓宽业务领域;培育市场主体,增强行业发展后劲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

关键词:财产保险公司、模式、弊端、科学化、保险论文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保险是金融行业的重要支柱性产业,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我国的保险行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三十年的黄金发展期内,我国保险从最初的政策主导型行业逐步演变到现在的市场主导型行业,在为国家高速发展的经济保驾护航的同时,自身也得到了发展和壮大,从最先开始半官方企业的独家经营,到如今政企的完全脱离,整个行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行,出现百家争鸣的璀璨局面,随着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理念的进一步深化,我国保险行业必将步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虽然,在发展的道路上,保险行业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挫折和困难,也曾经在前进的方向上艰难的探索和反复,但这些都不是什么不可逾越的障碍,我们有理由坚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对外开放程度的进一步提高,以及金融监管的日趋成熟,加之对国际上同行们先进经验和方法的学习,我国保险业一定能够得到又快又好的发展,本文就是立足于国内财产保险的发展现状基础上,通过对照国内外保险业的经营策略和政策法规,深入的对我国财产保险发展的前景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一进行分析和研究,探讨适合中国国情的财产保险发展方向及目标模式。

世界经济全球化、自由化发展加快了各国金融保险业开放有序的演进速度。随着我国经济改革与开放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健全与完善,金融保险业取得了快速发展,中国保险业,特别是财产保险,经营模式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经营发展急需找准方向,可持续价值增长战略已成为各保险公司的共识。虽然中国财产保险已不是一项新生的事物,但是对它的理论研究确是一项亟待深化与开拓的新领域。过去的十余年来,我国对一般企业经营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取得了不少富有意义的成果。然而,不能不看到并承认事实,对财产保险可持续发展的研究尚处于较初级的介绍和分析阶段,分析的内容也谈不上深入和系统;鉴于此,本文在梳理有关国内外保险业发展的文献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相关理论和实践运作的成功经验,结合中国财产保险发展的时代背景和趋势,运用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等方法,围绕中国财产保险市场发展为主题,展开了相关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

二、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1.对我国当前财产保险市场的研究综述。作为分析的前提和研究方法的出发点,对在我国改革开放30年整体社会发展背景的前提下,我国财产保险业走过一段怎样的发展史,以及此发展模式演变到今天形成的市场格局和对外形式,描述了是怎样的内因和外因的共同作用,使得我国财产保险在产品划分、市场目标、竞争形态以及行业监管方面呈现的多元化和多样性,换句话来说,谁也不能在30年前准确预测到今天财产保险市场的状况,以及此状况形成的具体过程,这个过程是在主体与主体、产品与用户、监管和自律等多种因素的相互作用下,遵循一定的规律进行的。同时根据作者对我国财产保险所处的特色环境以及参照发达国家保险行业的发展规律,提出了未来我国财产保险发展的趋势和潜力。

2.财产保险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困难及其成因。从经济学最基本的供求理论入手,具体到细分行业的展业特征、地域的发展平衡性问题、市场主体的操作方法、产品创生和价格销售综合策略到由此产生的市场竞争形态和政府监管手段进行了由浅入深,由内而外的深度分析,经过实证分析,试图找出在行业发展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和面临的困境,进行追本溯源的探究,提出了在这种非正常状况下各种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可以参考的解决办法。保险业是一个经营管理风险的特殊金融行业,在运营的过程中,需要有高度的前瞻性和可控性,对于经验教训的产生和总结显得尤为重要,任何忽视风险管理的保险经营主体,任何不按照客观经济规律进行的经营活动,都必将给自身甚至整个行业带来灾难性的打击,面对困境和问题,不是简单的拿出临时应对方法就可以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在发展的同时,也务必注重科学性和可持续性,那么,对于保险主体来说,一方面提高自身的产品创新能力,另一方面巩固和加强风险管控的能力,同时,政府的监管也能够动态准确的进行调控,对过程管理中的隐患和问题加强理论分析,遏制风险的根源,才能够有利的促进财产保险业的健康快速的前行。

3.对中国财产保险行业未来发展模式的探索。财产保险的政策性分析得出的背景结论,建立有效模式的根本在于国家机制,具体到行业就是针对该行业的立法和政策导向,这是决定保险行业的方向性问题,因此,本章开宗明义的阐述了在未来中国财产保险的演化进程中,制定和完善政策将在当中起到的决定性作用。根据对未来发展模式的设想,保险观念的推动还是要从消费者和社会细分群体的培育和引导入手,同时建立一套完善的产品创新机制和精算为导向的风险控制体系,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将产品风险和定价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在经营策略上,充分运用观念推动和内控管理,提高展业的秩序性和健壮性,建立科学的、有层次的管理模式和经营模式,改造人力资源系统,系统的建立人才储备机制和高素质的专业队伍,保障决策和战略战术的有效执行。同时根据对国外同行业发展的模式和经验借鉴,发展渠道销售和多元化经营,并对保险存量资金的保值增值手段进行试点和探索,最后,对监管部门和行业自律提出要求,监管和自律不是桎梏,而应是推动力,通过对行业的监管自律,可以达到正本清源的目的,净化市场环境,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通过真正的市场选择,来体现各竞争主体的比较优势,从而让客户能够选择到真正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也杜绝了恶性竞争及其带来对客户的损害。

4.中国保险业的政策建议。结合前面的分析论述,本章首先提出了我国财产保险体系也是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一部分,那么,相关法律制度、监管手段的改进与完善,都一定要建立在符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构架下,并阐述了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策略应贴近社会现状和国民消费习惯等主要内容。对于发生在行业竞争当中出现的市场失灵情况,深究其原因,提出了对政府加强市场整顿并进行调控的需求,以解决自由竞争无序化趋向的监管问题。在我国国民保险意识普遍不高的前提下,国家是否能主导对本国国民的保险系统性宣导,以普及保险知识,通过行政手段或产业政策的引导,加快保险的行业覆盖和纵深发展。本章同时提出了在政府主导下,保险业应当逐步走向产业集中的道路,只有做大做强,才能形成保险的规模效应和风险的集结抵御能力,借鉴欧美经验,通过兼并、重组、资源整合,促使保险行业通过洗牌,最终集中在一些资产优良、风险管理到位,经营稳健的保险公司。进一步的,提出了建设和完善财产风险控制体系和行业标准,实行准入制,达不到风险控制要求的,不满足行业标准考核的,不能执业,从根本上杜绝劣质保险产品和不规范的金融暗箱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