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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审计的依据

时间:2023-06-29 17:09:2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建设工程审计的依据,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建设工程审计的依据

第1篇

关键词:工程决算审计 高校 现状 做法 意义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5(b)-0234-01随着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不断深入,国家对高校基建投资的力度明显加大,特别是20世纪末开始随着高校扩招,高校基建工程越来越多,高校基本建设促进了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同时,建设工程预决算审计工作中的问题也日益暴露出来。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阻碍了高校的健康发展,也给国家和高校造成了很大损失。如何充分保护资金使用安全,依法提高高校建设工程决算审计工作质量,就显得尤为重要。

1 高校建设工程决算审计工作的现状

1.1?工程决算审计周期长,影响审计工作效率

高校领导普遍存在“重建设,轻决算”的现象,对工程决算管理意识淡薄,这是导致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滞后的主要原因,工程组织者关心的往往是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工程交付使用的时间,同时,领导换岗频繁,工程项目竣工使用后,就没人过问决算审计工作了,以至于某高校工程竣工使用后六、七年工程决算审计工作都没有完成,严重加长了决算审计周期,影响工程决算审计工作的效率。

1.2?高校基建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低,影响工程决算审计工作的准确性

由于高校的急剧扩招,导致高校新建、扩建规模迅速加大,而高校基建管理部门无法适应基建投资的大幅增加,项目工程管理人员往往不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并且一人多岗;项目财务管理人员也多只是财务会计,缺乏基本建设投资的专业理论,不懂工程经济,对项目建设经常停留在表面的工作上。如:某高校工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维修费、配套设施等支出,由于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这些费用被直接摊入工程成本,造成资产成本与实际成本严重不符,而且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随意地将非本项目的维修费、更换配件等摊入工程成本,人为地增加建设项目的成本,也影响工程决算审计的准确性。

1.3?高校建设工程决算的事后审计,影响审计工作质量

工程审计贯穿了建设工程全过程,包含了决策、设计、招投标、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工程竣工结(决)算及后评价阶段,由于很多高校还从传统意义上认识工程决算审计,认为是工程竣工验收后才进行的一项工作,这种事后的静态审计监督,就难免存在许多缺陷:审计工程开始时工程已竣工验收,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已不能再现,双方遇到争议时,无法提供详实的记录和图片。同时,审计人员多对施工程序、新工艺、新材料不了解,没有深入现场,实地取证,被审计方无法认同审计结果,导致审计久拖不决,延长了审计周期,而且时间越长久越无法核实,严重影响工程决算审计工作的质量。

2 如何提高高校建设工程决算审计工作质量

2.1?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

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审计制度,在项目实施前明确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克服项目管理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依据“谁主管项目谁负责审计工作”的原则,从工程一始就把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分级管理。在建设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未完成以前,项目主要领导及管理人员不得调离,善始善终地做好决算审计工作。

2.2?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做到审计客观公正

建设工程决算审计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而繁杂。要加强对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的培养,提高审计执法水平。严格审查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实现每个环节的造价控制,并将审计结果公开核对,做到审计客观、公正、透明。

2.3?推行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全面准确收集资料

要改变传统滞后的静态审计模式,推行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从项目决策阶段开始,对设计、招投标、施工、工程竣工结(决)算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做到事前评估风险,事中调查取证、事后清晰核算造价。审计人员不仅要审查项目立项程序是否规范、招投标是否合法,还要及时深入施工现场,审查项目是否按图施工、施工中有无偷工减料现象、深入市场了解材料、设备价格是否合理,在隐蔽工程掩盖前或变更过程中及时做好丈量、记录和图片,准确掌握各种有效信息,有效控制工程成本,为竣工决算审计准备充足的资料。

2.4?加强财务管理,为工程决算审计提供有效证据

财务审计要服从和服务于工程审计,在工程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财务审计组要配合工程组查账,借助财务资料来充实审计证据。财务人员必须了解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的组成,理解基建会计制度,合理设置会计科目,主动、合理、及时地为建设工程提供资金,有效地实施财务管理,工程竣工决算时应进行及时清仓盘库,做到有帐有物,账实相符,不多列、不漏列,更好地为工程决算审计服务。

3 做好高校建设工程决算审计工作的意义

3.1?及时做好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是支付工程结算价款的依据,减少资产流失

工程竣工决算是工程造价合理确定的依据。一些高校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将装饰工程的分项工程委托给多家承包商进行施工,由于工程决算审计工作多年后才完成,一些承包商已转项经营甚至倒闭,致使已经支付的工程款项无法追回,建设方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只有及时、准确地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才能真实反映工程总造价和各分项工程造价的组成,依法支付工程价款,减少合同纠纷,有效控制投资,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并能准确反映工程的相关经济指标,完成工程成本核算。

3.2?加强建设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是资产移交的依据,对有效控制建设投资起积极作用

工程决算能够全面反映建设投资规模和资产的实际成本,是正确核定建设单位交付使用、使用单位接收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递延资产价值的唯一依据。同时,通过对工程预算和工程决算的审计对比,分析投资效果,可以找出建设投资中的失误,总结经验,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建设投资,减少投资风险。

4 结语

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高校建设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是一项较艰巨的审计查证工作,是全面深化高校改革的重要内容,一切以维护学校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坚持原则、注重方法,不断提高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水平,有效控制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使高校建设工程项目优质、高效、有序地进行。

参考文献

[1] 社利同,等.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0.

[2] 卢晓东.做好高校基建工程预决算审查提高建设资金投资效益[J].财会研究,2003(8).

第2篇

关键词:高校建设,管理审计,审计质量

1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内涵诠释

高校建设工程普遍具有周期长、环节繁多、涉及专业多等特点,所以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很大,容易造成经济损失。开展建设工程管理审计是新时期对高校内部审计部门提出的新要求,也是高校工程审计转型的一次有益尝试和变革。建设工程管理审计是依据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技术经济标准和管理规范,对建设工程的建设活动、经济活动以及内部控制进行独立的审查和评价,确定其有关经济资料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以及相关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并最终形成审查和评价结论的过程。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在合理控制建设投资、完善建设工程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资源绩效等方面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

2当前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面临的问题

综合目前各高校的审计业务开展情况来看,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存在着经验少、领域广、周期长、法规少、理论研究不充分等问题,需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

2.1法规体系尚不健全、程序规范相对匮乏

长期以来,很多高校的建设工程审计只覆盖到了竣工结算,虽然称作“审计”,但实际工作仅仅为“审价”。2016年12月,《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意见》(教财[2016]11号)文件出台,对高校开展建设工程管理审计提出了初步指导意见。但是通过对各高校的走访调研,我们发现,目前开展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高校几乎没有,大部分高校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工作还停留在造价审核的阶段,这种造价审核的工作核心在于“审查”,而没有“评价”。此外,用于指导审计人员开展管理审计工作的相关法规、业务指南和规范指引也比较匮乏,没有可以借鉴和推广的实践经验和模式,这都成为了开展建设工程管理审计业务的“瓶颈”。

2.2审计定位容易偏离

《审计法》规定,高校审计部门的定位是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即审计部门独立行使法定权利,保持其独立性,不受其他人和其他部门的干涉。在建设工程审计作业过程中,由于种种现实原因,审计人员可能会在主动或被动的条件下行使了处理或管理权,又或者无法正确履行好“监察者”“督促者”的职责,致使审计工作出现越位、缺位、错位的现象。

2.3审计人员专业技能存在短板

开展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对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技能都有极高的要求。审计人员不仅需要掌握勘察设计、施工管理、造价管理及财务核算等知识,还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分析查证、撰写表述等综合业务能力。然而,目前很多工程审计人员,在造价审核方面还比较专业,但是在其他综合能力方面多有欠缺,还不能适应和满足管理审计工作的需要,从而制约了工程管理审计工作的开展。

3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内容

《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意见》(教财[2016]11号)文件中指出,在建设工程管理审计中,要突出内部控制审计、造价审计、招标审计、付款审计等重点。具体内容如下:内部控制审计:定期对建设工程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建设工程归口管理情况、管理岗位设置与职责情况、建设工程各阶段履行基本程序、执行有关政策等业务管理情况、预算和付款控制等财务管理情况。造价审计:对建设工程各阶段工程造价进行审计,重点关注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洽商变更估价、竣工结算等。内容包括:1)设计变更的审批程序和控制管理审核情况;2)审核工程监理单位及人员的资质和履行职责情况;3)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造价审核成果的真实性;4)审核工程估算、概算、施工图预算、结算、决算的真实性和合法合规性。招标审计:对建设工程各类招标文件、经济合同等进行审计,重点关注招标范围的全面性、招标文件的完整性、招投标文件与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一致性。内容包括:1)审核招标主体资格和审批手续;2)审核招标申请文件资料;3)审核招标方式;4)审核招标程序;5)审核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6)审核招标清单及拦标价;7)审核投标人资格;8)审核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全部投标文件;9)审核开标工作;10)审核评标工作;11)审核定标工作;12)审核中标价格;13)审核中标合同金额;14)审核投标程序;15)审核合同情况。付款审计:依照合同和项目进展对建设资金拨付进行审计。内容包括:1)审核合同签订程序和依据,是否按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承诺签订合同;2)审核合同双方主体资格是否合法;3)审核工程合同文本是否规范;4)审核合同主要条款是否合法、完整、严密;5)审核合同中有关工程造价结算原则是否明确;6)审核工程款支付的依据和审批手续是否完整、规范。

4管理审计实施

为了推进审计工作转型,适应新常态新形势的要求,将内部审计的职能从“监督型”转向“监督与服务并重型”,助推学校价值提升,笔者所在的单位探索性地开展了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该项目位于某大学内,项目占地面积:14698m2,总建筑面积14986m2,框架结构,地上5层为图书馆,地下1层为地下车库。具体实施工作如下。

4.1明确定位、立足实际,确定管理审计内容与重点

为使审计工作更具有可操作性,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此次管理审计的需求,紧扣内部控制、造价、招标、付款重要风险领域,扎实筑牢第三道防线。内部控制方面:考虑到该项目已由教育部发函批准建设,因此将审计重点放在管理程序是否符合学校及建设管理部门的制度规定,各层级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不作为及越权行为。造价方面:考虑到该项目结算审核已完成,故将本次管理审计工作的重点放在审核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是否合理、真实,是否存在超出合同范围及内容的项目计入本工程造价的问题。招标方面:重点审核招标文件范围是否全面、完整,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签订的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承诺实质性内容一致。付款方面:重点审核工程款支付是否按合同约定时间节点、金额支付,支付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超付工程进度款的现象。

4.2技术和管理有机结合,协同组建审计组,夯实工作基础

为有序、优质、高效开展审计工作,在项目正式实施前,审计处邀请所有在库造价咨询公司制定审计实施方案,通过方案比选,选定了一家具有较高专业胜任能力的造价咨询公司承担此次工程管理审计工作。同时,审计处内部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组建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并重的审计组。审计组在项目实施前,详细了解了项目基本情况,广泛收集了相关法律法规,精心制定了《某大学管理审计实施方案》,为后续的审计流程确定、审计表格设计、审计项目实施以及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定性和归类奠定了基础。

4.3完善流程,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为了更高效地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客观、准确地做出审计评价,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组主要采用调查表法及审计调查法开展审计工作。如编制《图书馆工程内部控制审计、招标审计、造价审计、付款审计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图书馆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审计问询函》《图书馆工程内部控制审计、招标审计、造价审计、付款审计评价表》等,通过审阅各种资料文件、现场核对、向有关单位查询等,完善表格内容。通过填写以上表格,真实完整地记录了审计人员实施审计的全过程轨迹,便于审计人员对收集到的证据加以分析、鉴定和汇总,为编制审计底稿和撰写审计报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做到了过程有记录、内容有依据、结果有报告。

4.4严格执行三级复核制度,实现人力和信息共享,把控审计质量

为了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审计处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审计工作情况,复核咨询机构提交的审计结果,聚焦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处领导、室主任、项目负责人通过召开“列提纲”“定基调”“改细节”三阶段项目汇报会,结合审计实施方案及相关证据,始终遵循“评价什么、审计什么”的原则,重点研究审计工作的整体框架、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评价及审计建议,坚持审深审透,同时保证问题分类合理、审计评价准确、审计建议可行。此次管理审计工作,共发现问题13条,其中内部控制方面发现问题5条,招标方面发现问题6条,造价方面发现问题2条,提出了审计建议5条,审计建议针对性、可操作性强。

4.5持续跟踪,注重整改落实,切实将审计成果用到实处

在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单位后,审计组积极跟进整改落实情况,切实发挥以审促改、以审促建作用,督促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项目管理部门认真研究审计报告,并以此为契机,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管理、合同管理、设计质量管理、强化制度执行,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树立了“防范胜于查处,监督寓于服务”的审计形象,实现了加强风险管理、健全内部控制、提高资源绩效相互促进、同步提升的目标。

参考文献:

[1]郑石桥,王会金.管理审计方法[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2.

[2]王敏德.N+1内外结合跟踪审计模式的应用与实践[J].建筑经济,2019,40(1):26-29.

第3篇

摘要:为了确保建设项目投资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建设工程结算审计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本文从建设工程结算审计的现状分析出发,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改进建议。

关键词 :建设工程;结算审计;现状;改进

一、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推进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进一步深化,各类由政府投资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量呈现逐年攀升的局面,建设工程结算审计的工作量日益加大。客观来看,建设工程结算涉及到参与项目建设的各方经济利益,再加之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的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过程等环节都存在着很多的不确定因素,客观上更加大了工程结算审计的难度。建设工程结算审计,主要依据是工程竣工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对承包方编制的工程结算各个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详细审查。建设工程结算审计不仅是核实工程造价的有力途径,同时也对提高工程竣工结算质量有着积极意义。工程结算审计关系到建设双方的实际利益,在审计工程中,由于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立场、目的等均有不同,因此审计结果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这类差异在一定的区间内可以认为是合理的,但是如果差距过大,则可能存在故意压低造价、高估冒算等情况。

二、建设工程结算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签证管理混乱

建设单位普遍存在签证管理混乱的情况,不仅加大了结算审计工作的难度,同时也影响了结算审计的准确性。签证管理上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现场管理人员缺乏对定额费用的全面了解,对一些原本包括在施工合同中的工程定额仍旧办理签证,造成了重复计算,工程造价被人为增高。其次,现场签证管理松懈,一些现场管理人员在没有到达施工现场进行详细核实的情况下,就办理了签证,十分容易造成签证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最后,签证内容不规范,随意性大。一些建设单位的签证单号并不连续,有的甚至连编号都没有。在结算依据方面,有的采用签证单的第一联,有的采用复印件。在签证内容方面,常常出现要素不完整的情况,比如缺少价格或者工程量等等。

(二)结算送审资料不完整

送审资料的完整程度直接决定了工程结算审计的效率和效果。完整规范的送审资料不仅能够大大节约审计的时间,同时还能够提高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针对性。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建设单位都不能提供出一份完整规范的送审资料。缺少施工图、审计变更单、核价通知单、签证单等情况时有发生,对于实施招投标的项目,相关招标文件、评标报告、报价文件等资料也时常出现缺失。

(三)缺乏对工程实地现场的勘察

在分析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中发现,一些审计人员对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相关知识了解的比较少,如果建设单位缺乏有效的监督,那么多计工程量、重复计算工程量、高套定额等情况一旦发生,结算审计人员也难以发现。通常来说,工程结算审计人员的审计依据往往都是来自建设单位报送的相关结算资料,相对来说缺乏实地现场勘查,一些审计人员甚至在不了解工程图纸和主要建设材料的基础上就进行审计底稿编制工作,导致工程结算审计的结果失真。

三、改进建设工程结算审计的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签证管理的有序高效,施工过程中必须进一步完善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签证内容加多,变更也时有发生,没有明显的规律可以归纳总结,因此控制工程造价的难度较高。面对这种客观情况,工程建设单位应该成立专门管理签证及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机构,完善相关制度,根据工程实际建设情况和需要制定规则和详细的注意事项,改变过去随意变更设计图纸、增减用料等现象,让设计变更和签证工作做到有章可依。对于重大的设计变更,建设单位应该首先进行严谨的技术经济研究,在详细的可行性论证之后再做出最后的决策,如果同意变更,还需做好相关半成品、未使用材料的回收工作。在工程签证方面,各个流程办理都需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时间、程序和内容进行,以便提高签证工作量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二)建立健全资料管理制度

报送资料的完整、有效、真实是做好建设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的基础,只有规范的资料报送程序,才有可能帮助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得出科学、可信的审计结果。提高建设项目资料报送的规范程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尽快建立健全针对工程结算资料的收藏、管理和借阅制度,组建专门的人员和部门对工程结算资料进行日常管理,主要涉及收集、整理、分类、保管等内容。其次,建设管理单位应该将对工程结算资料的口头管理指令转化为可供量化的书面指令,尤其要重视对竣工图纸的审查。通常来说,用于最后工程结算审计的竣工图必须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专用章和签字,除此之外,类似图纸会审记录、单位施工指令、设计变更等内容都需要在竣工图纸上有所体现,相关要素不完整的资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送审手续。最后,工程结算资料的送审应该由建设单位总体负责,并且应该一次性送审,如没有不可抗力因素的存在,工程结算审计过程中不再接收其他资料。

(三)加大现场审核力度

基建工程审计务必进入建设现场,才有可能获得第一手的资料,从而提高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首先,审计人员应该尽可能的进入建设现场完成实物盘点与和对,主要关注材料品牌、质量、规格等是否与送审资料相符,对价格超过预算过多的材料要与供应商取得进一步的联系,将关注的问题一一了解证实。其次,要加强对送审资料的验收与审核,应该要求送审单位完整提供由财务部门签字确认的材料明细,必要时可以要求单位财务部门的复查和审核。审计人员应该根据双方共同签订的合同及发票原件,再辅之以现场审核获取的相关证据和记录,对建设过程中材料、人工的价格进行全面核实,如果一旦发现价格不吻合,型号不匹配、以次充好、高估冒算等情况,应该立即查清原因并及时纠正。

四、结语

总体来说,建设工程结算审计工作不仅仅只需要关注最终审计金额的具体数据,更为重要的是在审计工程中要积极发现工程建设工作中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促进建设双方共同在管理工作上不断提高。鉴于此,在保障审计资源充足的情况下,应当针对建设项目立项到交付使用的各个环节开展跟踪审计,以便确保各个阶段的经济管理活动都能做到合法合规,提高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1].浅议工程结算审计中的几个问题[J].交通建设与管理,2013(9).

[2]田斌.建设工程结算审计基本原则浅析[J].现代审计与经济,2013(4).

第4篇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5-132-02

一、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审计制度的必要性

当前,合同管理已经成为工程建设领域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其规范性将能够有效地避免合同纠纷,促进投资节约。2010年5月5日,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规定:“合同文本拟定完成后,企业应进行严格审核。”此项规定虽然对合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但对应合同审核的主?w并未加以明确。党的十四大以来,我国审计监督对于维护财经法纪,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廉政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笔者认为审计部门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工作应由审计部门来实施,但缺乏法律法规依据。名不正,则言不顺。目前,审计部门只能将合同作为工程结算审计时求证的一项内容,对合同本身暴露出来的涉嫌滥用职权行为等问题缺乏有效的防治手段,不仅追不回已形成的损失,而且掩盖了涉嫌职务犯罪的事实。因此,应当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审计制度,由审计部门提前介入,在合同签订之前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对审核中暴露的问题进行审计评价,以实现合同管理规范化的目的。下面先通过几则案例,说明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审计的必要性。

1.案例一:某医院病房楼装修工程结算审计。某医院在发出的病房楼装修工程招标文件中约定“发包人不付设计费”。但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该项目负责人王某收受了施工单位的好处,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决定在合同中添加支付设计费的条款。审计部门结算审计时,将这笔费用以“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背离”为由审减。施工单位不认可审减结果,并以建设单位不履行合同为由起诉。法院支持了承包人“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诉讼请求。该项目给医院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项目负责人王某也因贪污被某检察院立案侦查。

案例分析:《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审计部门据此对设计费予以核减是合法的。那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能否判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以支持。因此,即使该合同无效,法院也会支持承包人的诉讼请求。本案中王某为了一己私利不惜牺牲国家利益,固然可恨,但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机会可趁就值得我们深思了。为什么一个人就能随意在合同中增加条款并生效呢?究其原因,主要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缺少了合同审核的关键环节,没有建立强制性的工程合同审计制度,项目负责人利用手中不受制度约束的权力,为承包方谋取了不正当利益。因此,一个人的不当行为足以影响整个单位,损害的是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如果不建立强制性合同审计制度,类似循私舞弊的现象怎么能够杜绝呢?

2.案例二:四川省南部县北环公路工程结算审计。建设单位报审一个标段造价112.15万元,审计部门核减额为58.64万元,审减率为52.30%。承包方不认可审减结果,另外出具了由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的欠款凭证,一纸诉状将建设单位告上法庭,要求还清欠款。法院复核了欠款凭证的真实性,没有采信审计部门出据的审计结论,判决建设单位偿还欠款。一审二审承包方均胜诉。后来上级管理部门根据审计中发现的该项目管理中的不正常现象,深挖出工程质量监理和技术负责人、工程指挥部负责人受贿且和施工方串通,虚报工程量,多套工程款等违法行为,将相关责任人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案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承包合同案中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工程决算价格与审计部门的工程决算价格不一致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电话答复意见》明确指出:“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会谈效力。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应以当事人的约定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论依据或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的依据。”因此,施工单位如对审计结果不服时,往往是以合同纠纷为由,向建设单位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依据《民法》《合同法》及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判决,大多数情况是判施工单位胜诉。由此案可以看出,一份未经审计的合同在纠纷产生时,审计是不受法律支持的,是站不住脚的,合同的效力远远超过了审计意见书。如果不对合同进行审计,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以审计结论作为结论依据”条款,结算时审计部门仅仅能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复核,不能对合同的合法性提出异议,审计的作用就会变得微乎其微。

3.案例三:长江堤防建设资金侵吞案。湖北荆州市长江渠道管理局洪湖分局副局长杨平与某工程公司经理刘某,代表各自单位签订了虚假的水下抛石施工合同。长江水利委员会界牌工程代表处职工苏勇私刻“嘉鱼县高铁镇九岭山采石厂”印章,签订了虚假的供料合同,并用假印章在银行开户,得手后分到40万元。杨平等人要求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职工别某等人按照其提供的数据绘制假的工程竣工图,绘制完成后,工程公司支付设计院职工技术协会设计费4万元,别某等人当即提走劳务费及奖金2万元。杨平与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洪湖长江干堤加固工程监理处总监魏某签订了虚假的水下抛石工程监理合同。魏某在没有任何监理记录的情况下出具了虚假监理报告,并收受工程监理费2万元存入个人账户。最后,杨平以洪湖分局名义邀请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等领导、专家11人组成验收小组对这个子虚乌有的工程进行了假“验收”。杨平等人利用整个项目共侵吞长江堤防建设专项资金206.4万元。

案例分析: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洪湖分局副局长杨平、长江水利委员会界牌工程代表处职工苏勇等人相互勾结,疯狂造假,通过签订假合同、绘制假图纸、提供假供货、实施假监理、编造假验收等手段,侵吞长江堤防建设专项资金。一个超级滑稽的影子工程竟能如此步步顺畅,粉墨登场,原因有很多,笔者认为权力缺乏监督,工程施工合同签订过于随意是该项目得以实施的中心环节,是造成国家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主要原因。如果审计部门提前介入,假施工合同、假供料合同、假监理合同,这其中只要有一个被及早识破,就不会有后来完整利益链条的形成。由此可见,施工合同审计制度已经到了非建立不可的地步了,只有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未经审计部门审定,合同不得生效”,才能有效防止腐败案件的发生,才能把权力真正关在制度的笼子里。

从上述几则案例可以看出,缺乏监管的工程施工合同很可能成为当事双方恶意串通、谋取私利的工具。因此,工程施工合同审计已成为实现合同监管的必要条件。应当从法规层面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审计制度,强制性规定施工合同必须经审计后才能生效,明确审计部门在工程施工合同审计中的合法主体地位,以实现审计部门对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法监督。

二、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审计制度的具体措施

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资金投向投量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建设工程得以实施的重要法律保障,其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直接关系到工程的施工、结算、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直接影响着建设工程项目成败。因此,工程施工合同审计制度应相应从合同文本审计、合同订立过程审计、合同履行过程审计三个方面入手。

(一)合同文本审计

合同文本审计是建设施工合同审计的重点和关键,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并出具正式的审计意见书。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当遵照审计意见书执行。

1.审查合同主体资格。主要审查承包方单位名称是否与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上的名称一致,审查施工资质情况、施工组织能力、财务状况等,审查是否存在借用资质或非法转包情况,所承包的专业工程是否超越其资质能力等现象。

2.审查合同施工内容。主要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参照住建部、国家工商总局于2013年联合使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对其进行拟定;审查合同所包含施工内容是否经发包方管理层会审并授权;合同所述施工内容是否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相一致。

3.审查合同语言表达。主要审查合同语言表达要做到清晰和严谨,减少或防止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审查合同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相统一,注意审查在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书面答疑、澄清文件和承诺书等是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有无背离其实质。

4.审查合同潜在风险。审查合同双方承担的有关清单工程量增减、材料价格浮动等风险是否对等,是否承担了不应有的风险;审查违约责任条款是否明确、具体、有效,违约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和计算方式是否合理、合法,具有操作性。

5.审查合同计价条款。主要审查合同计价方式是否符合工程特点,对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约定是否清晰、合理,是否与国家有关规定相违背;对于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施工合同,重点审查计价条款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审查结算价款部分是否注明“以审计结论作为结论依据”;审查合同金额是否与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形成评标报告中标金额相一致,是否另行订立了与合同实质不一致的其他协议。

(二)合同订立过程审计

1.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过程的合法性。主要审查合同订立过程是否符合《合同法》关于合同订立的相关规定,有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当事一方造成损失的行为,审查当事双方代表是否为法人本人或由其授权的人,合同专用章名称是否与中标通知书上中标单位名称一致。

2.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过程的规范性。审查合同签订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审查合同文本是否按照审计意见书进行了调整,审查合同签订是否经有相应权限领??审批,合同专用章是否由专人保管,合同各页码之间是否加盖骑缝章。

3.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过程的真实性。主要审查合同约定施工地点原貌是否与总平图相吻合,有无先施工后签合同的现象。审查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有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被迫签字的现象,订立过程是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合同履行过程的审计

1.工程前期审计。审查建设单位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审查账户科目设置及内控制度的建立情况;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审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代表到位情况;审查施工单位管理班组是否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为投标单位内部人员,有无私自分包、转包等现象;审查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开工,建设单位承诺的三通一平条件是否具备,施工单位承诺的机械、塔吊等辅助施工设备是否到位。

2.工程中期审计。审查施工单位已完成合同部分的工作量,建设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有无违反合同约定超额支付或提前支付的现象;审查隐蔽工程是否经过监理单位鉴证与验收,是否按设计要求完成;审查主要材料设备是否为施工单位投标时承诺的品牌和型号,是否具有相应的品牌证书和合同证书;审查暂估价设备和材料采购方式是否合理,是否经过市场询价,合同双方确认的价格是否符合当地市场情况;工程需要变更时,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程序进行申报并得到批准,审查变更的必要性,审查施工单位申报变更价款的合理性。

3.工程后期审计。审查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交工。如未按时交工,施工单位是否及时提交延期申请,延期理由是否充分,是否及时得到回复;审查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适时组织竣工验收,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时完成对验收中发现问题的整改。

4.工程结算审计。依据建设单位提供合同、招投标文件、评标报告、工程图纸、变更签证、暂估价设备和材料价格确认单、验收报告等资料,对单位工程结算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书。

5.工程决算审计。审查建设单位是否按工程结算审计结论支付工程尾款,是否足额扣留质保金,审查建设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财务核算情况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审查工程竣工决算编报是否及时、正确、完整;检查竣工决算报表数据是否真实,各表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

第5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 审计 问题 对策

在我国建设经济监督体系中,建设工程审计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种活动形式。具体来讲,建设工程审计是相关审计机关或审计组织,以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政策为基础,运用客观科学的审计方法,监督建筑工程单位对于工程的整个投资过程,并作出公平公正的评价,最后以审计报告的形式表现出来。在进行建设过程审计工作的过程中,需要以国家相关政策为依托,不仅要反映出工程造价,还要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当前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及时解决,以消除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常见问题

一般情况下,建设工程的规模普遍较大,在建设过程中,会遇到很多不确定因素,这些因素都可能会为建设工程审计工作带来影响,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常见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管理体制不健全

建设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主要包含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结算以及评估等一系列程序,但在工程审计方面的相关制度却并不完善,不能全面系统的对整个工程的所有程序进行管理与监督。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主要实行的是管理机制是“三位一体”,工程的建设、施工以及监理单位共同对工程过程进行管理与监督,在实际工作中,这种管理体制会造成权责不清的问题,使得各个程序之间无法实现有效联系,存在很大的盲目性与随意性。

(二)招标方式不规范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构建了相应的投资机制,解决了暗箱操作问题,但在实际工作中,建设工程的审计机构经常将精力更多的放在最后的竣工结算审计上,对整个工程建设过程的审计工作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特别是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非常多,如招标形式混乱、资格预审虚设、项目内容欠缺、内定中标人等,这些现象都会阻碍项目工程审计工作的开展。

(三)施工过程欠管理

从事建设工程审计工作的相关机构与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忽视整个施工过程的审计,没有对施工过程进行实时的跟踪与监督,这便导致施工过程中违规现象的增多,如监理单位、工程内容擅自更改等,这些现象都会降低工程的真实性与有效性,更有甚者,还会影响工程的建设质量。

(四)竣工结算有问题

很多建设工程在竣工结算的过程中有问题,其中一些需要相关审计机构与人员及时发现,如工程造价的虚增、工程价款的欠缺、工程量存在误差等,这些问题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工程竣工结算的顺利开展,进而阻碍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所以,竣工结算方面的问题也需要审计部门给予充分重视。

二、对策分析

针对当前建设工程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常见问题,相关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需要运用有针对性的方法来解决这些问题,以确保审计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一)构建完善审计制度

健全完善的审计制度,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基础,因此,需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正式开展建设工作以前,构建起健全的工程监理机制、预结算审计机制、内部监督机制等相关制度,以提升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工程监理机制的构建能够强化对整个施工过程的有效监督,将建立工作的专业性与公正性充分发挥出来,在确保建筑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促进审计工作的开展。预结算审计机制的构建能够提升工程预算与结算过程中的准确率,为建设工程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数据,从而规避因预结算不准确而出现的相关问题。内部监督机制的建立能够防止建设过程中很多问题的发生,如招投标方式问题,有利于工程相关企业诚信度的提升,使工程的施工质量得到有效保证。

(二)强化审计调查取证

建设工程审计工作的开展主要依托于工程图纸、工程合同、预结算定额以及相关建设政策等资料,一般情况下,这些资料都是审计取证的重要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都会为了通过审计而制造虚假图纸、谎报工程量或将预结算数目估高,这样一来,审计人员常常无法得出正确的数据。所以,在对建设工程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审计机构需要强化对审计资料的调查与取证,真正深入到工程现场中,进行实地测量,以获得更加准确的审计数据。

(三)重视审计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是明确工程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资料,因此,相关审计机构需要对合同进行严格审查,包括规范性、适用性以及可靠性,不仅要重视审查合同内容,还审计广角需要审查合同用词上的严谨性,以避免在工程出现问题时,合同方面存在纠纷。审计人员需要重点核对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费用,避免施工单位对费用的违法变更。重视对合同的审计,不仅可以明确工程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还能够为工程顺利施工提供保障。

(四)建立变更审计程序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工程的施工周期普遍较长,因此,工程项目经常会发生变更,项目投资也常常会因此超出预算。在这种条件下,相关审计人员更应该重视对工程变更部分的审核,构建起变更审计程序,以便于处理因项目变更而产生的额外预算,有利于控制建设工程的施工成本,提升投资效益。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于建设工程来说,审计工作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但我国当前的审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只有运用有针对性的方法将这些问题有效解决,才能够真正将建设工程审计工作的管理与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出来,保障建设工程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工程的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1]丁红.公安现役部队房屋建筑工程审计中常见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财经界(学术版),2013

[2]丁红华,李顺长.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金融经济,2013

第6篇

[关键词] 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风险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13. 012

[中图分类号] F239.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12- 0018- 02

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资金合理合法合规使用,并提高其投资效益的一种有效途径。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工程项目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迫切需要开展好工程项目审计。但工程项目涉及的面广,且有许多不很确定的因素,使工程审计存在着许多问题。只有合理解决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中的问题,有效防范工程审计风险,才能使其审计工作更加有效地落实开展。

1 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的含义

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是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运用现代审计方法对建设项目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及结(决)算等全过程的技术经济活动和固定资产形成过程中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以维护国家、业主及相关单位的合法权益,有效控制和如实反映工程造价,促进管理水平提升和廉政建设,提高投资效益。

2 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风险的成因

2.1 各利益主体对审计要求的多样性

建设单位要求提升工程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尽量降低工程造价,突出工程项目的经济性和效益性;施工单位要求利益的最大化;行业监管部门则强调工程项目的社会效益和政治效益等。由于各部门对于建设工程审计的出发点和着眼点不尽相同,导致审计的结论、审计的风险也不同。因此,各利益主体最终往往都将焦点问题集中到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身上,这就产生了最突出的而且无法控制的风险。

2.2 内部审计职能的扩展

过去人们对内部审计职能的理解是监督与评价,而内部审计经过发展,对建设工程审计不仅是从建设资金投入、使用、效果几个方面静态地评价、出具审计意见,而且对建设工程实施项目管理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在监督中,不仅是从造价和资金使用方面进行监督,同时对建设工程的一切活动和建设过程中主要领导者的经济责任、项目的绩效情况等实施跟踪审计。审计内容随着审计职能的扩大不断增加,因此审计人员对建设工程审计的风险也相应增大。

2.3 审计环境的影响

建设工程项目不同阶段的审计包括工程技术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建设管理审计等多项内容,涉及企业的众多部门。从外部环境看,现代企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参与建设工程的相关部门,受利润最大化目标的驱动,不可避免存在着信息失实、错误甚至舞弊行为,增大了审计风险。同时,建设单位内的相关部门对建设工程审计制度遵守的程度、管理人员素质等因素都会对建设工程审计风险产生影响。

2.4 审计人员的素质

工程审计工作体现了较强的技术经济综合性特征,因而从事工程审计的人员除了要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之外,还应具有深厚的工程技术知识,否则无法对工程建设的质量等技术性工作进行审计。但目前有相当数量的审计人员不了解工程结构和施工要求,无法完成与施工技术内容有关的审计工作,致使工程审计难以达到应有的质量要求,增强了潜在的审计风险。此外,审计人员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感、职业道德,对工程审计结论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建设工程状况相当重要,也会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的审计质量。

3 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风险的防范措施

3.1 实行基建项目全过程监督

(1)工程监理的监督。工程监理是一个专业性的行业,其职责是对整个工程从立项到完工,利用其专业技术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由于监理的独立性、公正性和专业性,为建设部门更好地完成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了保障。在工程项目投资较大、技术性比较复杂的情况下,进行工程监理,从工程立项开始,包括图纸的汇审、材料的选定、合同的修改与实施、施工过程的监督、结算的审核等。

(2)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的监督。为协调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关系,建设单位需委派一名熟悉施工专业知识和预(结)算技术的人员(甲方代表)进行现场监督和管理。甲方代表监督施工合同的执行,及时协助监理处理日常事务,向建设单位领导汇报工作,对监理的签证进行现场监督,并且现场搜集资料,为日后的结算打下基础。

(3)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在工程项目立项前,审计人员应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测试,对拟邀请投标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质、诚信度进行测试、评估。施工过程中,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经常到施工现场进行突击检查,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质按量进行施工,材料购进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监理和甲方代表的签证是否属实,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及时进行纠正。

(4)基本建设工程的预(结)算。在送审之前,各个部门必须事先进行审核,并有审核记录。一些单位在刚开展基建审计时,由于经验不足,主管基本建设的部门没有进行审核,审计部门在审计时,每个分项工程都必须进行审核、测量,每种材料都要调查核实,工作量非常大,审计效果也不好。往往一个工程经审计部门审计后,结算造价在施工单位报价的基础上减少20%~60%。经过改革,要求监理和基建主管部门利用其对工程较熟悉的有利条件先进行审核,审计科在其基础上再进行审计把关,审计人员的工作量大大减轻,审计风险也大大降低。

3.2 实行工程招标制度

通过公正的招标,施工单位为了中标,必然会根据自己的实力和经济承受能力,比价格、比技术、比质量,工程造价会降到一个比较真实、合理的位置。对于招标的工程,审计人员只需在施工前把好合同关,施工中抽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完工后对增减和更改的工程进行审计,工作量减少了,审计风险降低了。对于用量较大、单价较高、没有当地信息价作为参考的主要材料、设备,以及进行高级装修而没有定额指导价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市场调查,确定双方都能认可的价格,这样,才能避免日后由于价格问题而争执不下,无法结算。

3.3 重视审计调查与取证

进行基建审计的依据是工程图纸、甲乙双方认可的签证、现行预(结)算定额、现行费用定额及有关政策。一般情况下,可通过以上资料收集审计证据。但施工单位往往利用小型土建、水电安装、维修及装饰工程没有准确的施工图纸的特点,高估冒算、虚报工程量,审计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测量,全面地、充分地收集审计证据。审计人员进行实地测量取证时,必须采取严谨、合法、公正的手段。测量时审计人员、建设单位委派的现场管理代表、施工单位委派的代表必须同时在场。测量的结果必须经三方代表签字认可。施工单位常常对施工用主要材料虚报价格,或者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审计人员必须实地查验,进行市场调查,以便取得该种材料的真实价格。

3.4 实行社会审计作为有效补充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预(结)算审计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审计人员必须掌握一整套的工程预(结)算技术,必须了解每种工程的施工特点、施工方法、核算方法,对于内部审计部门来说较为困难,要完成以上各种各样的审计任务,必然要冒较大的审计风险。而社会审计却拥有各种各样的人才。为了降低内部审计的风险,工程投资较大、资料较齐全、核算技术较复杂的工程项目,可以请社会审计进行审计。但此前基本建设单位应先进行审核,对比较容易发现的错误先行剔除,这样单位也可节约审计费用的支出。

主要参考文献

[1]白慧颖.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中的作用[J].甘肃科技,2011,24(4).

第7篇

[关键词] 工程项目 审计 军队

工程项目内部审计工作是目前军队审计实务中开展较为普遍和活跃的一项工作,但建设工程项目审计本身具有的专业特性和当前内部审计工作的不完整性,使当前许多单位都面临如何利用现有的人力、物力资源,最大限度地开展建设工程项目内部审计工作的难题。我们认为,搞好建设工程项目内部审计工作,应重点抓好以下五个环节。

一、资格预审环节

投标队伍资格预审是军队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基础性工作,招投标是目前建设单位择优选择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测单位以及材料、设备供应商的主要方式,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降低工程造价具有重要意义。《国家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建设工程项目具体要求,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相关资料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即主要审查投标单位的法人资格、资质等级、社会信誉、履约能力、投标单位组织机构和企业概况、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同类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财务、管理、技术、设备等资源方面情况。为确保公正、公平、公开,营建部门必须将全部有意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名单及有关材料送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各种预设、评分标准,先经资格审查确定投标的候选单位,再经进一步组织实地考察打分后确定正式的投标单位。

二、招标投标环节

招标投标过程既是军队单位选择合作对象的过程,又是确定相关工程合同的过程,合同价是否合法、合规,条款表述是否准确、严谨,也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正确性。建设工程招标文书是由招标单位或委托的咨询机构编制并的,包含了建设方对质量、工期、造价等主要方面的要求。它既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书的依据,也是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承包相关合同的基础。正因如此,许多腐败问题和案件常发生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所以对招投标审计也就显得尤为重要。但如果在招投标工作完结后再对其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就会降低审计的权威和制约力度。因此,要依法、适时、有效地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内部审计。其审查的内容是:主要审计招标是否具备条件、招标程序是否合法、标底编制是否合规、是否全部依据招标文件编制、招标过程有无暗箱操作等违纪行为。内审人员还应根据国家法律和军队相关规定,审核建没工程项目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列入建设计划、设计图纸是否符合建设要求并已经完成,施工条件是否具备等问题。

三、合同签订环节

合同是明确双方责、权、利的法律凭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签订的合同主要有勘测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等。对合同的审计,首先看合同的合法性,即双方的主体资格与内容是否合法;其次看合同的完整性,看合同是否明确建设工程项目及工程名称、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工程工期及质量要求、计价方式及工程造价、保修期限及保修条款、结算办法及尾款支付、质量及工期的奖罚条件和具体方式等等。再次看合同明确的权益、义务、奖罚等。看过程是否公平、合理,内容是否符合国家和军队的法律、法规,合同承办人是否经过授权,条款文字表达的意思是否确切、紧促、严谨,不发生理解歧义。在工程项目中,材料费用所占工程造价的比例较大,准确审定材料费用至关重要。随着建筑材料品种不断增多,对材料价格的准确审定有一定的难度。审计材料价格时,要充分进行市场调查,掌握市场变化情况,特别是新技术材料等;在合同中明确可调价格材料的范围及主要材料的生产厂家,充分利用当地造价管理部门的材料信息价和结算指导价,并建立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库、信息网。

四、工程验收环节

工程项目验收,就是要了解各方是否按合同履行了各自的职责,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项目是否按期完成等,它是竣工结算审计的前提。由于工程施工工期一般较长,审计部门不可能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每个环节、每个细节都进行审计,主要是参加方格网收方及隐蔽工程验收。为保证工程验收质量和确保审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审计人员还要深入现场实地勘查,对照图纸核对工程量。既要看实际做法是否与竣工图一致,又要看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或施工规范标准。在根据竣工图和设计变更计算工程量时,要与实际看到的施工情况相核对,必要时进行实地测量。特别是对维修工程项目,现场测量显得必不可少。同时,要注意经设计部门变更改变结构且增减工程量或改变材料用量的变化,应当有设计变更通知或变更图纸;不涉及结构变更,由甲乙双方协商的变更,应当有甲乙双方签字的变更通知才能作为验收、结算的依据。

第8篇

关键词: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审计

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工作是一门专业性、知识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它需要掌握一定的结算专业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还要了解相关的专业、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方法与投资控制等多方面基础知识,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必要程序及重要手段。经审查核定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笔者通过几年来对部分工程项目的结算审核,结合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对竣工结算的审核和审计的异同作如下肤浅分析,仅供与同行探讨。

一、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的主要内容

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是竣工结算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经审查核定的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通过对工程结算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复核,及时纠正所存在的错误和问题,使之更加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达到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保证项目目标管理的实现。其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工程量的审核。工程量是一切费用计算的基础,工程量的真实性对工程结算造价的影响很大,因此工程结算审核的重点首先放在工程量的审核上。一是对竣工图工程量进行审核。二是核对计算尺寸与图示尺寸是否相符,防止计算错误产生。三是对客观、整体、全面进行审核现场签证工程量。审核签证事项发生的真实性及签证事项发生数量的真实性。

单价的审核。一是审核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描述内容和特征是否与项目内容相一致,综合单价是否合理与准确。二是审核所报材料单价是否合理,根据相关资料审核所用材料是否与所报材料相符,主要材料和特殊材料的消耗量是否按图纸和规范标准计算,是否提高材料损耗率等。三是对施工期限较长的工程,材料价格浮动较大,审核是否根据建设过程施工合同规定的材料价格确认办法结算。

费用的审核。根据施工合同、费用定额及相关取费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审查。一是审核执行的取费表是否与工程性质相符、费率计算是否正确。二中审核建筑工程费用的计算过程是否准确,重点是审核各项费用在计算时所确定的基数,特别注意在结算审核时要考虑合同约定的关于质量、工期的奖罚条件是否具备,是否存在质量、工期索赔与反索赔,规费、税金费率套用是否正确等。

二、建设项目竣工审计的主要内容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依照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工程建设项目财务收支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正确性,以及整个投资活动的合规合法性、效率性、效果性、效益性进行的监督与评价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1)竣工决算编制依据,审查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对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2)目建设及概算执行情况。审查工程建设是否严格按批准的概算内容执行,有无概算外项目和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的问题。(3)交付使用财产和在建工程。核实在建工程投资完成额,查明未能全部建成,及时交付使用的原因。(4)转出投资、应核销投资及应核销其他支出。审查其列支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核算是否合规,有无虚列投资的问题。(5)尾工工程。根据修正总概算和工程形象进度,核实尾工工程的未完工程量,留足投资。(6)结余资金。核实结余资金,重点是库存物资,防止隐瞒、转移、挪用或压低库存物资单价,虚列往来欠款,隐匿结余资金的现象。查明器材积压,债权债务未能及时清理的原因,揭示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7)基建收入。基建收入的核算是否真实、完整,有无隐瞒、转移收入的问题。(8)投资包干结余。审查包干结余分配是否合规。(9)竣工决算报表。审查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10)投资效益评价。预测投资回收期等方面全面评价投资效益。

三、竣工结算审核和审核的区别

1、依据不同。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主要依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算定额、工程消耗标准、取费标准以及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参数、设计图纸和工程实物量,以承包合同为基础,在竣工验收后结合施工变更、工程签证情况,作出符合施工实际的竣工造价审查结果,作为承发包双方结算的依据。

竣工决算审计依据《审计法》和审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主要审查预(概)算在执行中是否超支,超支原因,有无隐匿资金、隐瞒或截留基建收入和投资包干结余,以及以投资包干结余名义分基建投资之类的违纪行为等,审计的主要职能是监督职能。

2、标的不同。工程结算审核以单位工程为标的,从对单位工程的造价的合理性汇总建设项目的工程费用。审计以基建项目为标的,包括资金来源、基建计划、前期工程、征用土地、勘察设计、施工实施的一切财务收支。

3、从业人员不同。审计与工程造价审核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专业学科,工程造价审核以工程经济和工程技术人员为主,必须是的执业资格的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而审计以会计师、审计师为主。

4、两者法律效力不同。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是一种审计行政法律关系,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只对被审计单位产生法律效力,对其他单位不产生连带法律约束力。凡对建设单位投资项目进行的审计结果,对施工单位的造价结算不具有约束力。工程结算审核,以施工承包合同为基础,以承发包双方发生的实物交易为依据,按照国家或地方施工的有关消耗标准进行核算,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其工程结算审核结果可作为双方结算的法律依据。

5、目的不同。工程结算审核是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经济法律手段,解决工程建设活动中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从而达到提高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目的,是一种技术行为。审计是由独立的机构和人员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本、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和有效。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对公有制投资者资金进行有效的控制,减少投资者截留资金,转移资金于小金库,造成建设资金流失。其职能是一种监督行为。

四、审查与审计的关系

根据项目审计与工程结算审核在依据、标的、目的、法律效力、从业人员的本质区别,其一为监督、一为实施的职能已十分清楚。最高人民法院在答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已确定的工程价款与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决算价款不一致时如何运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意见》中指出,“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应以当事人的约定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的依据。

第9篇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从最初立项开始到扩大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直到具体工程实施,投标、发包、竣工,每一个环节都和费用有着紧密的联系。控制好项目投资,必须对建设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跟踪审计,使审计监督职能贯穿于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当中,使审计关口得到前移,这样才能既可以为国家节约建设资金,又可以保证项目的质量,从而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大型建设工程投资项目立项依据审计

建设项目立项之前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最终形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预可行性研究)就是项目可以立项的主要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按照决策程序经过审批,项目才能正式立项,着手进行后续的初步设计等工作。可行性研究阶段包括的内容很多,需要重点审计的内容有:

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真实性和科学性

可行性研究工作是一项技术性、经济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它要求编制单位必须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企业生产经营需求,严谨认真的从工艺技术、经济效益等多方面进行论证,通过多套的工艺技术方案进行比较,从中选出最适合经济社会环境和企业需求的最佳方案,确保可行性研究的严密性、客观性、真实性、科学性和可靠性、确保可行性研究的质量。

2、可行性研究的内容和深度要规范化和标准化

大部分行业主管部门都了《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因此国有企业在进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过程中,必须结合本企业实际,按照规定的内容开展针对性的可行性研究,研究过程的数据必须来源可靠,工艺技术要多方论证,项目投资和效益评价要进行纵向横向对比,总之必须有完备的内容,并达到应有深度,以满足投资决策的要求。

3、可行性研究决策程序的合规性

建设项目投资是“三重一大”的重要内容之一,决策过程必须遵循民主化、科学化的要求,对推荐方案必须进行了总体描述和优缺点描述,决策过程的主要争论与分歧意见要进行详细说明,保证不会发生违反决策程序及决策失误的情况。

(二)项目资金来源审计

大型建设工程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可分为国内资金和国外资金两大类,其中每一大类都包含若干不同的渠道,筹措项目所需资金是项目建设的基本条件之一。资金来源一般有政府投资、贷款、BOT融资、自筹等多种方式,无论采取一种或多种资金筹措方式,都必须保证资金能够按照可行研究确定的阶段和额度充足供应,需要重点审计的内容有:(1)建设项目资金的来源是否符合国家法规,能不能按照要求进度可靠到位,是否存入银行,社会筹资是否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正式批准,贷款资金是否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了合同。(2)筹措资金的总额是否满足项目的建设需要,建设资金是否按投资计划及时到位。

(三)项目财务评价审计

大型建设工程投资项目的取舍最终取决于项目投资的预期效益。项目的财务评价是从项目承办企业的角度对项目财务效益进行的评价,主要是按照国家法规要求,采取指标分析的方法,对项目投入资金、运行之后的成本和利润、资金偿还能力、投资回收期等进行科学评价,其结论是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项目财务评价审计重点审核项目的投资回收期、借款偿还期、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资本金利税率、资产负债率、财务内部收益率等的计算结果,并用这些结果与国家规定的标准参数进行比较,根据一定的标准,评价工程建设是否科学。

二、设计阶段审计

设计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源头,设计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直接影响工程总体造价,设计的节约就是最大的节约,是有效控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重点阶段。

(一)设计管理审计

国际和国内的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统计数据反映,设计阶段对整个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影响最大,设计的节约是最大的节约,设计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一个好的设计,不仅可以给施工带来方便,减少施工难度,同时可以节约许多投资。现在普遍有这样一种现象,从事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质量和安全方面考虑多,在经济性方面考虑少,设计中很少关注造价、费用问题,设计出的图纸采用标准化的做法多,一些建筑结构部位推敲不够,考虑不周,结果增加了工程造价。要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必须加强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对项目设计要重点审计设计的合理性,即:设计方法、设计应遵循的设计原则、设计方案的质量,包括设计的适用性、经济性等内容。通过对设计的合理性审计,审计人员可依据审计的时点的不同,提出不同的审计建议,要求设计部门修正不当的设计方案及相关内容,从而完善设计方案。当然,要做好这项工作,审计部门必须要配备这方面的工程技术人员才能提出专业性的意见。

(二)概算调整过程的审计

概算是对大型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的预估,审定之后就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概算确定的内容来执行。但是由于大型建设工程项目周期长,内外部环境随时发生变化,有时需要对原概算进行适时调整,这是国家允许的。对概算调整实施需要重点审计的内容有有三个方面:(1)调整概算是否按规定的编制办法编制,套用定额和计取相关费用有无错误,是否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2)对引起概算调整的依据,设计变更是否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容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3)对建设项目内容的重大调整,例如单项工程投资调整、具体的建设内容变化,是不是按照国家和上级的制度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是不是存在违规改变建设内容、扩大规模和提高标准的问题。

三、招投标审计

招投标工程由于从招标前的准备、标底的编制、审查、投标、评标到最终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国家有其一套严格的审批、审查程序,因此审计时要有针对性。

(一)对标底编制的审查

标底是项目发包造价,是评标和控制建设项目造价的重要尺度,也是衡量招标单位报价的准绳。对标底的编制需要重点审计的内容有:(1)标底的计价内容,包括承包范围,计价方法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特殊条款。(2)预算内容,主要是工程量清单单价,补充定额单价是否合理,其他费用的计算基础是否符合规定,调价文件的执行是否到位等。(3)预算外费用,主要是各项施工措施,材料价格,不可预见费用取定是否合理。

(二)招投标程序是否符合《招投标法》规定的程序。

主要关注是否存在以下问题(1)招投标程序不严。(2)个别工程招标行为不规范。有的项目招标时带有倾向性,发出标书只局限在与本单位发生过一定业务联系的施工单位,招投标流于形式。(3)议标项目在基建项目中所占比例大。

(三)审查有无陪标现象

由于招标单位已有队伍选择意向(此类队伍为目标单位),但限于投标单位不少于三个的规定,便须有其他队伍陪同招标。由此产生了陪标现象。陪标队伍深知自己不可能中标,因而无心编制投标文件,从而有意提高或大幅度降低报价而保目标单位中标。

(四)审查有无通同作弊现象

通同作弊主要有两种形式:(1)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抬高报价。主要表现为报价均高于标底,而且投标单位基于本身中标愿望,相互间差距不大。其后果是,如所抬报价在标底上限范围内,则不利于降低造价,如高于标底上限,则可能导致招标失败,给招标单位造成一定的损失。(2)投标单位买通招标单位有关人员提高造价。彼此之间串通造价金额,各自编制标底或报价时向商定价靠拢,实际反映为价格雷同,从而使未参与的而报价编制合规的投标单位,往往被判为无效标,同时给招标单位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招投标工程项目招投标时由于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因此审计实施起来比较困难。有些项目招投标时,程序看似合法,但暗箱操作严重。合同一签定,一切成为合法化。如何有效的杜绝不合理的行为发生,使招投标工程真正起到保证工程质量,降低项目投资的作用,还需我们共同去努力。

四、项目预结算审计

预结算主要指建设工程造价,由工艺设备购置费用,土建及安装工程费用、建设过程其他费用、预备费用、建设期财务费用等构成。工程预结算审计是工程审计不可缺少的内容,工程项目审计效果的好坏很大程度反映在工程预结算书上。工程预(结)算审计要审查工程预算和竣工决算的编制是否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工程造价的实际情况,其目的是审查施工图预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加强工程预决算审计监督对提高工程预决算质量,防止高估冒算,保证大型建设工程移交价值的真实性,促进廉正建设都有着重要作用。通过对工程预结算实施审计监督,可以在结算环节上制约工程的不合理开支。要正确把握审计内容,必须做好工程预结算中的工程量、定额套用、材料价格三个重要环节。

(一)是否严格执行施工图预算内部控制流程规定的审核程序

工程量的计算和现场确认是否正确,定额的选择套用和费率的计取标准是否合理(1)工程量核对要严细认真。工程量是编制工程结算的基础,其大小决定工程造价的高低,故在核对工程量时,一定要严细认真,一丝不苟。检查工程量的计算是否符合工程量计算规则。(2)定额套用要合情合理。审查工程所套定额是否与工程应执行的定额标准相符,分项工程预算定额与设计文件是否相符,工程名称、规格、计算单位是否一致,有无错套定额。(3)费率的套用要正确无误。费率套用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工程预算中的各种取费标准,要严格按照费用定额的有关规定,重点审查施工企业的取费标准是否与其资质级别和工程类别相符。(4)审查钢材、木材、水泥的消耗量是不是符合定额要求,价差的计取是否采取了施工期间的市场价格作为调差依据,数量和价差计算是否准确。

(二)工程价款的结算是否以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依据

预付备料款和工程价款是否如数进行了抵扣工程预结算审计时,如果真正把握了上述几个审计环节,应该讲审计工作是有效的,是可以控制好项目投资的。

五、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大型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由“竣工决算表”和“竣工决算说明书”两部分组成。对竣工决算审计应重点审查其合规性和真实性。即:(1)检查竣工决算编制方法的可靠性,检查报表中的各项投资支出,并分别与设计概算数相比较,分析节约或超支情况。(2)分析投资支出偏离设计概算的主要原因,检查有无虚假不实,掩盖问题等情况。

六、完工项目及项目的投资效益评价审计

(一)完工项目审计

项目全部建成投产以后,对完工项目进行审计是指对已经全面验收完成,正式投入使用的各项建设工程的审计。需要重点审计的内容有:(1)工程项目建成投运后,是否达到并满足企业的项目计划要求;已经交付的各项设备、房屋等是否属于经过批准的建设内容,有没有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移交过程中各项法律文书和审批文件是否齐全。(2)项目所包含的各单项工程造价是否真实、准确,有无串用、相互挤占、挪用等现象。

(二)整体投资效益评价审计

第10篇

前 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也越来越大,加强对建设工程的造价控制显得尤为重要,而对建设工程的工程造价进行审计是当前控制工程造价的一种有效的方法,不仅可以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还可以提高投资效益和资金使用效果。本文主要对工程造价审计的内涵及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工程造价 审计 问题 对策

一、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的涵义

建设工程是指人类有组织、有目的、大规模的经济活动,是固定资产再生产过程中形成综合生产能力或发挥工程效益的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造价一般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花费的全部费用,即该建设项目(工程项目)有计划地进行固定资产再生产和形成最低量流动基金的一次性费用总和。它主要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工器具的购置费、工程建设其它费用组成。建设工程造价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全部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分为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前者是国家审计机关和社会中介审计组织进行的审计;后者是由建设单位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的审计。建设工程造价审计是一项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核算工作。因此,审查人员不仅要具有建筑设计、施工技术、工程造价等建设工程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且要具有较高的政策、法律和业务素质,只有这样才能胜任建设工程造价审计这项综合性极强的工作。

二、工程造价审计存在的问题

笔者在实践中发现工程造价审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和招投标文件不一致。在工程造价审计中,我们经常发现建设单位除了签订中标合同外,还和承包商另行签订一个或多个补充协议。这些补充协议大多为对原中标合同的某些未明确事项的补充说明,有些说明与合同之间相关条款存在冲突,使得在进行工程造价决算审计时存在两个或多个相矛盾的结算依据,从而引发争执、纠纷。

2、高估冒算,提高取费标准。施工单位工程结算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高估冒算的情况。在日常生产中,在工程结算中,施工单位经常巧立名目,高套费用定额,提高取费标准;或者利用隐蔽工程不易核查的特点,人为虚增工程量;或提高工程所用材料、备件的价格等等。

3.材料价格失真。建筑材料种类繁多,价格也相差甚远。施工承包单位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材料价格调整,价格虚高,偏离了市场价格。

三、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提高工程造价审计质量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要严格审核招投标文件、中标合同及相关协议

在工程造价审计中,首先要认真分析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对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做到心中有数。把调价条款列出,以此作为工程价款审计的依据。

此外,有些工程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还会签订补充协议。对合同的结算调价条款进行补充或更改,为减少结算纠纷应按照

200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来分析判断补充条款的有效性。如果只是对合同主条款和招投标文件内容进行补充或做一些次要内容的更改,应视为有效;如果对合同主条款或招投标文件进行了较大的更改,违背了主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的主要意思表示,应视为阴阳合同,作无效处理。对无效合同的认定要慎重处理。

(二)要确定合理的审核方法核定工程量

对工程量的审核是降低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要想准确核算出工程量,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必须要合理确定工程量审核的方法。

目前,工程量审计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全面审核法、重点审核法、对比审核法、分组计算审核法、筛选法等,各有利弊,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来合理确定。例如:对图纸不明确的工程需要进行现场计量,审计人员一定要到现场,按计量规则进行计量;对隐蔽工程应通过查阅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来确定其真实情况等。

此外,还要特别高度重视施工组织设计,具体应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资料做出判断。通过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来准确核算出工程量,为控制造价提供基础依据。

(三)要重点审核定额子目套用以及取费的准确性

施工单位为提高工程造价通常会采用高套定额、重复套用定额、调整定额子目、补充定额子目等方法。作为审计人员在审核套用预算单价时要关注以下几个问题:对直接套用定额单价的审核首先要注意采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与设计图纸的要求是否一致,如构件名称、断面形式、强度等级(砼或砂浆标号)、位置等;其次要注意工程项目是否重复套用,如块料面层下找平层、沥青卷材防水层、沥青隔气层下的冷底子油、预制构件中的铁件、属于建筑工程范畴的给排水设施等。对采用综合定额预算的项目,特别是项目工程与总包及分包有联系时,往往容易产生工程量的重复计算,一定要认真核对。

对换算的定额单价的审核要注意换算内容是否允许换算,允许换算的内容是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或机械中的全部还是部分,换算的方法是否正确,采用的系数是否正确;对补充定额单价的审核主要是检查编制的依据和方法是否正确,材料种类、含量、预算价格、人工工日含量、单价及机械台班种类、含量、台班单价是否科学合理。

取费应根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定额、文件及规定,结合工程相关文件(合同、招标投标书等)来确定。审核时应注意取费文件的时效性、执行的取费表是否与工程性质相符、费率计算是否正确、人工费及材料价差调整是否符合文件规定等等。

(四)要严把材料价格的审核关

材料价格是影响工程总造价的敏感因素,亦是变动较大的因素,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的高低。审计时原则上应根据合同约定方法,再结合甲方现场签证确定材料价格。合同约定不予调整的,审计时不应调整;合同约定按施工期间信息价格调整的,可以根据施工日记及施工技术材料确定具体的施工期间及各种材料的具体使用期间;有些工程工期较长,或有阶段性停工的,可根据各种材料的使用时期采用使用期间的平均信息价,这样可保证工程真实造价。

对于信息价中没有的或甲方没有签证的材料价格,平时应加强对材料价格的收集的积累,必要时可以三方一起进行市场考察确定。随着社会的发展,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建材市场上出现很多新材料,特别是装潢材料,施工单位一般申报价格较高,应重视市场调查。

(五)要加大对签证的合法性、有效性审核

不少施工单位为获取工程,采取低价投标,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增加签证来达到获利的目的。大多数工程的最终结算价都比合同价款高出很多.有的甚至成倍增长,原因固然是多样的,但签证是施工单位增加造价最重要最常用的原因。

审核签证的合法性、有效性,一是审核手续是否符合程序要求、签字是否齐全有效,例如增加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是否按规定提出,手续是否齐全,证明材料是否有效。二是审核其内容是否真实合理,费用是否应该由甲方承担。有些签证虽然程序合法、手续齐全,但究其内容并不合理,违背合同协议条款,对于此类签证不应按其结算费用。对签证的复核审计是一项费时费力的工作,审计人员只有掌握较为全面的工程施工技术、预决算技术和现场管理知识,才能确保审计成功。

结束语:

工程造价审计对建设工程的工程造价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审计人员要提高业务素质,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减少人为因素

的影响。在审计过程中要严把招标文件审核关、工程量审计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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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本文介绍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重点,针对施工合同审计审计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难点,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并对进一步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进行了思考和探讨。

0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法律文书,现代建设工程规模越来越大,相应的合同关系越来越复杂,合同条款越来越多,为更好的促进施工合同合法签订和履行,促进建设工程投资的监督管理,必须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审计工作。

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审计,应重点针对施工合同实质性条款中的核心条款——工程造价,随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国内的实施,工程计价模式由传统的定额计价“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改革为工程量清单计价“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工程计价模式的改革深刻影响了施工合同价格的形成,从建设市场的经济活动来看,由于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在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进行计价时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何顺应计价模式的改革,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切实做好施工合同的审计,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的重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要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工作,必须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质性内容。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确定双方当事人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条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工程施工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任务,并享有按合同约定得到工程款项的权利;工程施工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按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并享有按合同约定期限接受符合合同约定质量目标的工程产品。从中分析出工程价款、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对签订施工合同双方的利益影响最大,决定了双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属于施工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因此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审计的重点必然是针对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其中对工程价款的审计更是施工合同审计的重中之重,施工合同条款的审计重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审查施工合同的符合性及完备性首先要熟悉招标、投标文件,关注施工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承诺的符合性,检查是否存在背离条款;其次检查对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补遗,修改、书面答疑、询标纪要、各种协议等是否均已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否明确解释顺序。

1.2 审计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内容的重点检查合同当事人的法人资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检查合同的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符合;检查合同条款是否全面、合理,有无遗漏关键性内容,有无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检查合同双方是否具有资金、技术及管理等方面履行合同的能力;检查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检查合同是否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等导致合同无效的风险;检查合同是否有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检查合同是否有按优先解释顺序执行合同的规定。

1.3 审计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内容的重点检查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工程范围,工程范围是否包括工程地址、建筑物数量、结构、建筑面积、工程批准文号等;检查合同的工程质量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检查质量保证期是否符合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是否有履约保函;检查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工期,以及总工期及各单项工程的工期能否保证项目工期目标的实现;检查合同工程造价计算原则、计费标准及其确定办法是否合理;检查所规定的付款和结算方式是否合适;对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结算调整条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部分针对招标文件作详细约定,避免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在施工、竣工结算阶段产生争议;检查合同是否明确规定设备和材料供应的责任及其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的工程量的确认程序及有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无防范价格风险的措施;检查中间验收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交工验收是否以有关规定、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和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检查合同所规定的双方权力和义务是否对等,有无明确的协作条款和违约责任。

1.4 对于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施工合同重点审计其条款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有关规定:合同中只有类似的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约定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给与差价补偿原则,防止不平衡报价;尤其是对于清单中没有涉及到的项目变更,其定价原则、方式要明确,建议可以采用参照定额组价的模式,即工程人机材耗量参考定额,人机材单价采用信息单价,取费参照投标报价;对于工程量变化综合价格的调整,建议事前约定工程量变化超过规定幅度值时综合单价的调整公式;对材料价格较大幅度变化等因素造成的价格调整,应约定分担原则或调价公式;在施工过程中变更施工方案、采取赶工措施等是否增加费用,也应加以明确。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中常出现的一些问题及对策

2.1 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造价争议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唯一性、一次性、固定性等特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在实际工作中常常遇到因为工程变更的费用问题,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互相扯皮,影响工期,甚至工程质量。如某体育馆工程合同约定:如工程变更的数量超过工程量清单该项工程量的±15%时,应考虑调整该部分工程单价。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土方量超出了工程量清单中土方的15%以上,因此施工单位要求调整超出部分土方挖运的综合单价。建设单位则认为:施工单位在中标后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淸标,对工程量清单的土方量没有异议,应视为对工程量清单的认可,应执行中标单价,不予调整。施工单位认为是地址勘探报告深度不够,招标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不够准确等原因。为此双方扯皮,互不相让。因此在合同审计时应特别注重对工程变更索赔条款的审查,不能把工程变更的原因局限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两方,应根据产生工程变更的根本原因,本着“谁的责任谁负责”原则,对参建建设工程的勘探、设计、招标、监理等各方的合同都明确规定双方的责、权、利。各方各司其职,工程变更中扯皮现象将会大大减少,有利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2.2 工程投标中不平衡报价的应对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采用不平衡报价策略已成为施工单位的惯用策略,不平衡报价法是相对通常的正常报价而言的,是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总价确定后,投标方根据招标文件的付款条件,合理地调整投标文件中子项目的报价,在不抬高总价以免影响中标的前提下,实施项目时能够尽早、更多地结算工程款,并能够赢得更多利润的一种投标报价方法。由于建筑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有经验的施工单位可能比建设单位更清楚工程量实际会发生的数量,当发现有缺项、漏项或两者之间有较大差别时,大多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在进行施工合同审计时应采取对施工单位此部分超额利润的反索赔措施,当此此部分超额利润超过一定比率时,应约定可以按实调整合同价格。

2.3 “阴阳合同”的危害及的对策“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其概念主要出现在《招标投标法》颁布之后,“阴合同”是建设双方私下签订的合同,未经合法的招投标程序且未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反之是“阳合同”。 “阴阳合同”区分针对的是招投标和备案程序。“阳合同”程序合法,对外公开,但不实际履行,主要应付政府监管;“阴合同”私下签订,只为当事人所知但实际履行。虽然“阴阳合同”的标的完全一样,但在具体的合同价款、工期、工程款拨付条件等实质内容方面则有较大差异。分析“阴阳合同”产生的原因,建设单位大多为追求成本最小化及逃避监管等,施工单位因为建设市场竞争激烈,大多属于被动接受。“阴阳合同”不仅扰乱了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而且使双方的权责失去约束,极易产生争议,影响工程进度,甚至工程的质量安全。因此在合同审计时应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第43条规定: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文件发出后30日后签订合同,双方不得再签订违背原来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对“阴合同”的效力进行认定,尽管“阴合同”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阴合同”为私下协议,未按《招标投标法》进行招投标程序,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等43条、第46条强制性规定,且该合同未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为无效合同。当然合同审计只是一种防范手段,要从源头上治理 “阴阳合同”,应该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制订行业自律规范,促使各主体之间及内部自觉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自觉抵制“阴阳合同”,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联合管理,从制度上杜绝“阴阳合同”的出现。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的一些思考

当前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大多采用签订前审计,但实际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仍会出现不少合同违约现象:发包方未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中途停工、固定造价合同遇到主要材料涨价风险过大、工程提前交付、逾期交付、拒绝验收、拖欠工程款、拒交工程等等,因此对施工合同的审计应该是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施工合同跟踪审计事先必须有着非常明确的、恰当的目的或目标,跟踪审计模式很容易使审计人员偏离正确的定位而侵入项目管理者的职责范围,审计监督不能越位参与建设过程中的项目管理,因为介入了项目管理,反而使审计监督的作用弱化,客观性受损,审计风险加大。所以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全过程跟踪审计应准确把握跟踪审计的控制点和介入深度,重点针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的监督,同时应在积极探索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已有的经验,建立健全施工合同审计程序和审计规范,使合同审计逐步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中。最大限度地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1]张静.浅谈高校固定总价合同包干工程的审计[J].长江大学学报(社科版),2005.2.

第12篇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造价审计;定额理论;竞争机制;制度建设;招投标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0 引言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报价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工程单价的竞争,工程单价具有合同化的法定性,强调工程单价的事前确定性。所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造价审计的是以招投标阶段为重点面。

1 清单模式和定额模式下工程造价确定的比较

1.1 定额的特点不同

工程量清单模式计价就是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市场规律自由以招投标的形式竞争定价的过程。实行工程量清单就是国家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消耗量定额,为确定建设工程实物消耗量提供计价的依据,打破了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地区与部门这间在项目划分、工作内容和计算规则等方面自成体系的做法,实行全国统一。适合企业投标的消耗量定额也就是现在说的企业定额只反映完成某一计量单位工程实体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数量,不反映价格。并根据企业本身的劳动生产率、技术装备、施工工艺水平及气候地理条件等因素,在计算总原则不变的情况下,加以调整补充,以充分体现企业自身的生产力水平。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模式量价合一的预算定额制度,为工程造价走向市场化奠定了基础。

1.2 价格的来源不同

在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构成工程的所有价格是由承包人依据定额的消耗量、价格信息等各种要素,并结合企业目标、竞争对手状况、经济需求等情况自主决定的。由于建筑产品是成千上万种不同规格的建筑材料通过人工、机械进行有序组合而成的产品,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价格,一清单模式下提出了及时提供各类人工单价、材料价格和机械台班单价等动态变化的信息网络服务体系,不断收集、汇总、编辑、各类价格信息和价格指数,指导承发包各方正确计算工程造价。

1.3 招投标形式不同

《价格法》中规定了三种定价方式,即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工程价格应该属于市场调节价的范畴,因为我国工程价格是以招投标方式为核心进行竞争定价,其价格本应是市场调节价。长期以来,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沿用的是定额檬式,由于价格改革没有到位,在招投标活动中,还设有标底,投标报价及标底是招投标文件中要求的现行定额标准而计算的,在没有失误的情况下,理论上投标报价与标底价应该是相同的,在竞标过程中,标底是个中准价,给一定的幅度作为有效标的判定。所以从表面上看,现在的施工承发包价格是政府指导价,但这只是个过渡时期所采用的办法,最终要走向市场调节。《招标投标法》中明确规定标底可有可无,强调无标底的低价法中标,实行工程量清单就是让市场调节价格,这样从根本上改变了定额模式下套定额取费的计价办法,由企业根据竞争需要、自身实力和在某一特定项目上的需求目标自主确定管理费和利润水平,通过招投标方式优选中标单位,用合同形式确认工程造价。

2 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造价审计

2.1 审计依据的变化

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的依据主要是图纸(清单)、定额、施工组织设计、合同、报价书、承包商资质等。在清单计价模式下,上述依据仍然对工程造价审计具有指导和参考作用,但是呈现出下列特点:

2.1.1 定额作用“弱化”

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的一个重点就是审计定额的套用是否正确,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承包单位填写的清单单价对合同双方是有约束力的,而不论其“套用定额”是否正确。

2.1.2 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是关键

在新计价模式中,清单单价是施工单位根据其自身的定额来确定的,如何来衡量其合理性同时又不失竞争性呢?关键的依据就是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这是其所报单价得以实现的基本保证,它和报价紧密相关。如果报价明显低于平均水平同时并没有提出有效的施工方案或施工措施,很显然这是低于成本价竞争,是招投标法所禁止的。

2.1.3 合同约束作用加强

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往往一个工程合同报价和最终结算价格相去甚远,这反映了合同条款约束作用不够,价格弹性过大。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的单价相对刚性,一合同约束作用将明显加强。

2.2 审计内容的变化

2.2.1 招投标阶段造价审计内容的变化

在新的计价模式下,为了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择优机制,招投标阶段成了建设工程造价确定的最关键环节。无论是对国家审计还是内部审计来说,要确保建设工程价格的合理形成,加强招投标阶段的造价审计无疑是重中之重,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计。招标文件作为整个招投标过程乃至于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整个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关键。审计人员应注意审计招标文件中风险分配结构是否合理,有关价格调整和结算的条款是否明确合理等;

2)加强对工程量清单的审计。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计价的依据,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因此在审计时应注意审核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是否符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清单工作量是否与实际工作量出入较大,清单子目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是否表述准确或完整等。

3)加强对清单报价的审计。在审查工程总报价的同时要注意审查投标单位是否实施不平衡报价的策略,也就是投标单位通常在保持总造价不变的情况下,将变化较小的项目的单价降低,将变化较大的项目单价增大,这样在工程结算时,可以成功地达到追加工程款的目的。同时,对工程数量大的单价要重点研究审核,并应充分利用收集到的工程价格数据,对其进行对比分析,区分哪些报价过高,哪些报价过低。另外,在审查清单报价时,还应注意审查施工方案、施工措施、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等。

2.2.2 施工过程中造价审计内容的变化

在这一阶段,造价审计的主要内容就是审查招投标阶段确定的工程造价的执行情况,特别要注意工程量的核定和工程量变更的签证工作。在对工程签证进行审计时,应注意区分哪些该签,哪些不该签;哪些项目是合同内,哪些项目是合同外;哪些工作内容己在投标单价中包含,哪些没有包含:如果要签应该签多少等等。

另外,要注意审计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的价格调整结算办法。一般来说,工程量清单漏项与设计变更引起新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2.3 竣工结算阶段造价审计内容的变化

在清单计价模式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内容较以前有所减少,因为这种模式下的工程价格是相当程度上的“闭口”价格,工程价格在前两个阶段已基本确定。这一阶段造价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应该放在施工过程中遗留下来的索赔和补偿工程价款问题。

3 结束语

总之,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行,传统定额计价的僵化模式将逐步地被打破,但同样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作为建设工程造价审计来讲也将会随着情况发展而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跃水.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研究[J]. 基建优化,2004(6):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