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1 08:56:2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问题 解决措施
在我国审计工作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是一项重大的改革和突破,为我国审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指明了道路,经济责任审计作为监督和管理干部的重要制度,其具有其它审计无法比拟和替代的作用,不管是在确保国家资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还是在完善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已经是当前我国审计工作中的中流砥柱。但就目前来看,我国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因而作为审计人员必须认真分析当前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不足,并针对这些不足找出解决措施,以求使审计工作得到改善。
一、当前我国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面进行了不断的完善,尤其是审计方法,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多次改进,已经缩短了和国际间的距离。但是在审计实践中,我们还是发现了不少存在的问题,导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达不到理想要求。笔者认为,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当前,就从满足我们的实际要求来看,经济责任审计不管是在立法和在制度规范方面都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差距。虽然国家近年来修订和完善了诸多勇于经济责任审计责任规范的相关法律条文,但在描述方面大都具有较强的宏观性,而具有可操控性的内容则相对较少。没有明确的制度,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必须遵守的准则和审计程序、文书、内容以及书面语言使用等诸多方面进行说明和规范,导致审计人员难以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可操控性不强,从而给审计机构就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带来一定的障碍,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难以得到有效的规避。
(二)审计方式方法亟待改进和规范,难以突出审计重点
在审计方法方法来看,主要采用一般的审计方式,而经济责任审计则是包含了法律、经济、行政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其具有的复杂性和规范性可想而知,因而对当前的审计方式方法进行不断的改进和规范成为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的一大课题。与此同时,由于审计方式方法的落后,导致审计的内容往往难以面面俱到,尤其是当前的审计主要集中在财政财务的收支审计,而对领导干部是否将经济责任落实到位与否进行全面有效的审计,加上一些审计人员的素质水平不足,往往只注重财务数据,而难以对其进行理性的分析,只注重问题的发现,而对责任的所在往往忽略,尤其是将任期审计的项目按照一般的项目进行进行普通的审计,导致审计的效率与质量的低下。
(三)审计队伍操守与素养有待提高
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方面也是牵制其发展的重要因素。现有经济责任审计队伍构成中,具有复合专业背景的从业人员较少,大多仅有的单科专业知识,不足以应付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而引致的多元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特别是在面临涉外受审单位的审计任务时,我国审计人员往往因复杂的外国经济社会法律事务而显得手足无措。
(四)审计成果的利用水平低下
一是当前对审计结构的利用不足,往往审计结果的报告要比组织部门的干部选拔和任用要迟;二是审计的结果没有有效的制度进行保障,而其涉及的范围又是纪检、监察以及组织和人事等多个部门,导致其运用过程中往往被打折扣;三是对于审计结果的应用锁采取的衡量标准往往不相同,这主要是因为当前对于审计结果的应用缺乏统一衡量的标准,使得审计结果与促进干部管理和用人机制的改革需要不相符。
二、经济责任审计解决对策
(一)不断完善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
在目前的基础上,对我国当前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进行不断完善,对其审计的范围、对象、程序以及因违法应承担的相应责任等进行不断完善,提高审计程序的可操控性,并对各种审计公文体系进行不断规范,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对审计方式方法进行改进和规范,致力于审计重点的突出
在审核方式方法上,应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实际,既要将经济责任审计和绩效审计进行有机的结合,又要做到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与任中任前审计相结合。这样在确保审计工作面面俱到的同时,将审计重点体现出来。
(三)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利用率
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利用率,就应结合事实对审计数据进行科学客观的分析,确保其有理有据,为收阅报告的人员更加透彻和清晰的认识报告审查出来的问题,从而更好地选拔和任用干部。
(四)着力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为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效的提升,应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其专业水平,并在选拔过程中对选拔制度和体系进行不断的完善,以选拔更多优秀的审计人员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为这项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三、结束语
总之,经济责任审计关系到一国经济运行的整体,也与各受审单位的正常高效运转密不可分,只有从制度规范、队伍建设和过程控制入手,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建设,才能助推其进一步深化发展和前进,相信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一定会得到质的提高。
参考文献:
[1]王璐.浅探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建立,时代经贸中旬刊,2007(05)
[2]钟婷婷.管理者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研究,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09(07)
关键词: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风险;模式探究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6-000-01
前言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够对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的管理情况进行有效评估,对领导干部是否发挥作用,是否能够促进企业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监督和管理作用。医院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新的发展形势,加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利于对医院领导干部腐败问题进行有效解决,从而更好地促进医院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含义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针对于企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查、评价,对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有效评估。但是在审计过程中,可能由于审计程序设计不合理、审计方法存在问题,对其作出错误的审计判断。对此,在利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如何对审计工作存在的风险问题进行有效解决,提升任期经济审计责任的效果和可靠性,对当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1]。
现阶段,针对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问题,以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为主,能够更好地应对当下审计环境,以风险分析评估作为审计范围和审计重点内容。在应用过程中,可以将审计资源集中于高风险领域,进而对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本文在分析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问题过程中,以医院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主,并将风险导向审计模式进行应用,通过采取审计计划制定、审计过程监督、审计报告复核的审计流程,更好地保证审计结果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问题探讨
医院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新的经济发展形势,在对其进行审计过程中,要注重审计计划制定,并对审计实施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保证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能够对审计各个阶段进行有效处理,从而保证审计工作符合实际发展需要[2]。
(一)审计计划阶段
医院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要注重对内部审计计划的有效制定。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考虑到以下几点问题:首先,考虑到医院在当下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经济情况,并对医院管理变化情况进行把握;其次,对医院发展战略目标进行明确,考虑其日后发展的选择情况,并对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相关变化情况进行明确;再者,对医院内部人力资源管理情况进行考虑,对出现的人动情况进行分析,保证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符合现阶段变化情况;最后,考虑到之前年度审计结果,对组织内部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进行解决。一般来说,审计计划要考虑到医院内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受托性,保证组织人事部门能够在审计过程中,考虑到这些问题,将相关审计信息传递给审计决策者,保证审计的合理性和科学性[3]。
(二)审计实施阶段
医院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要注重从以下几点对问题进行考虑:
1.注重构建审计小组
审计小组的构建,主要是根据医院内部任期经济责任设计计划,配置审计组成员,能够对审计任务进行有效完成。在审计小组组建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小组的知识结构以及专业性,能够对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考虑,可由医院内部人员进行参与,保证审计工作具有更高的真实性。
2.加强审计调查
在进行审计过程中,需要对审计单位进行调查。审计调查主要涉及到医院整体发展情况以及医院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并对被审计人员在任期间的经济贡献情况进行调查。调查过程中,可采取资料查阅、座谈会、汇报工作等形式对信息进行获取。
3.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审计小组在进行调查后,对被审计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有效了解,这样一来,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要考虑到审计涉及的重点内容,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有效预防。
4.注重实质性审计的应用
实质性审计主要是对审计目标、范围、内容进行明确,并对审计资源进行合理、有效地应用,从而获得重要的审计证据。审计证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是对任期领导进行经济责任评估的关键指标,在审计过程中,要保证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降低审计风险[4]。
(三)审计报告阶段
针对于医院内部实际情况,对领导干部进行有效地审计调查和审计评估,根据相关数据信息,生成审计报告。在审计报告生成时,为了更好地提升审计报告质量,需要经过多次复核。在这一过程中,由审计小组的组长对审计风险进行评估,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后,才可以将审计结果进行存储,形成最终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涉及到了审计面临的多种风险问题,要对风险提出相应的管理意见和解决办法,保证审计符合实际情况。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控制过程中,本文主要以医院行业为主,探究了医院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如何对风险问题进行有效解决,以风险导向审计模式进行有效应用,更好地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评估。在审计过程中,注重对存在的风险问题进行有效解决,采取多次复核的方式,提升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这对于解决实际问题,更好地实现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和管理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蒋海英.国有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控制分析[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07:24-25.
[2]王华.论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应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5,07:64-66.
关键词: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
一、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分析
第一,国有企业财务收支状况。对国有企业财务收支状况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依据我国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准则以及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在必要的审计程序监视下,对国有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的企业财务收支管理进行严格的审计: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账表与实际之间的相符程度;企业会计核算的合理性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程度等。
第二,任期期间资产质量的审计。对于国有企业新的负责人而言,前一任负责人遗留下来的经济问题就会被搁置。这就是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新官不理旧账的情况。因此,在进行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对前后任期期间资产质量的情况进行清楚的划分。通过对企业的会计信息进行有效地查实,来真是的反应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实际质量情况。对于任职期间资产质量的审计重点是对负责人任职期间资产质量变动情况进行审计。
第三,任职期间经营成果的审计。在国有企业的经济管理中,经营成果不是的现象十分的普遍。因此,为杜绝上述情况更深程度的恶化,就应对经济责任审计重要内容――经营成果进行有效地审计。对于国有企业任期内的经营成果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在财务收支审计与资产质量审计的基础上,基于对企业负责人任期期间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财务定量评价指标进行深入的分析与审计。
第四,任职期间国有企业经营合法性审计。新时期,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强调的重点之一就是对任职期间国有企业的重大经营活动以及经营决策进行审计,主要是对其的合法性、合规性,如有无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资金账外循环;是否存在违规越权炒作股票、期货等高风险金融品种等进行审计,注重的是对企业实施的绩效审计。
二、新时期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第一,对于开展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是干部管理的权属复杂,对于审计的对象确定存在一定的难度。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在改制、兼并以及重组资本时,就会产生十分复杂的权属成分。二是被审人任期的职责难以确定。由于没有一个完整的、详尽的履职规范文件进行约束,在界定被审人的经济责任方面就会产生较大的难度。
第二,经济责任审计贯彻受限,增加了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经济责任审计在贯彻中受到限制,主要表现在:一是经济责任审计目标的复杂性。由于缺乏具体可行的操作标准,经济责任审计目标的复杂性,就造成在规避审计风险的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困难。二是审计手段存在局限性。对于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对外部资料的取得是非常困难的,这就给企业的资产质量以及完整性的确认等,造成了一系列的不确定的因素。三是“先审后离”的原则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中很难贯彻执行。现实的情况是基本上是人已经提拔、调任,内审部才接受组织部门的委托进行积极责任审计,这样就会造成经济责任审计比较的被动,查处的难度比较大,给国有经济的审计就会产生较大的压力与风险。
第三,经济责任审计类别单一,审计成果难以有效的转化。当前,由于国有企业集团的干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考核措施不够完善,就会造成内部审计对用度干部的人用几乎没有发言权。尽管有关企业的治理以及干部的任用与管理依旧处于一个不断完善的进程之中,但是却没有一种制度和机制,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直接用于干部的任用与监督进行明确的规定。这样,就造成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无法在国有企业的管理中发挥真正的实际效果。
三、新时期构筑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
第一,完善国有资产外部监管机制,加强重要岗位人事监管。做好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最关键的就是获得完善的国有资产外部监管机制的支持。这样,对于国有企业就能够开展更为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一是要构建完善三的企业外部监督机制。审计部门应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对国有企业进行共同的监督,这样在形成监督合力的情况下,对社会审计组织以及内部审计机构存在的有效工作成果,形成实现国有企业经济责任监管的防线。二是加强国有企业重要岗位上的人事监管,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以及监管的水平。三是建立健全有效地权力运行机制,提高权利运行的透明度,完善对国有企业的权力制约以及监督机制。
第二,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监管的内部控制制度,发挥审计的内部监管效能。对于日益现代化的国有企业而言,更应在日常的经济管理中强化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尤其是要在健全审计监督制度下,不断地提高经营与管理的效率,从企业的内部着手杜绝各种不法行为的产生。首先建立以防为主的监控防线。即国有企业在全过程的管理中注重各部门职员之间的相互监督与相互制衡;其次基于现有的审计与纪检监察部门,成立一个独立与审计对象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部门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以便于在管理的过程中及时的发现问题,对企业的经营风险以及会计管理风险进行化解。
第三,做好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加强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沟通。要强化经济责任审计,首先在审计前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有关资料数据;其次要做好与干部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临时性较强的审计项目,往往与年初安排的常规审计发生冲突,就很容易产生审计前的准备工作不充分。针对这一特点,应针对本年度需要审计的领导干部,及早期的干部管理部门进行协调。
参考文献:
1、李洪.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探讨[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5).
关键词: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6)04(b)-162-03
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给国家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机关不但要发挥“经济卫士”和“政府谋士”的作用,还要发挥保障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建立责任政府的需要,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为传统内容的经济责任审计已经不能满足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与绩效审计相结合已经成为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内在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建立责任政府的需要,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为传统内容的经济责任审计已经不能满足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同绩效审计相结合已经成为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内在要求。在绩效审计过程中,还存在着审计力量不足、缺乏合理的效益性目标界定、缺乏准确的评价标准、经济责任审计结合彻绩效审计上还有瑕疵等问题,研究这个问题十分重要。
1绩效审计视角下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仍处在探索与建设的时期。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问题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暴露出来,这些问题对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及质量产生了严重的不利影响,使得经济责任审计常常无法收到有效的结果[1]。目前,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点。
1.1审计力量不足
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繁重,特别是在政府换届期间,各部门的人动较大,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不得不应对集中下达的众多审计任务,这就很难保证经济责任审计任务能够有效的完成。另外,从审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无法达到行业性质的需求。被审对象往往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因此从事审计工作要具有很高的要求与政策性,从审人员往往责任重大,需要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培养其综合分析能力,提高其政策水平。我国从审专职工作人员相对较少,能够全面掌握经济责任审计要点、准确界定经济责任、作出客观评价的专职人员更为紧缺,在审计过程中常常会发生审计评价无法切中要害,审计的深度和广度达不到要求,未能提供高水平的审计评价等现象。从事经济责任审计的专职人员的知识层次、实践经验、理论素养、敬业精神均亟待提升[2]。
1.2缺乏合理的效益性目标界定
从审计的目标来看,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为上级部门、监管部门及人事部门考察与任命干部提供科学的评价根据。然而在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从审人员往往能够很容易地认定干部任期的微观经济效益,对于宏观经济效益的确定却十分困难;能够准确地认定干部任期的经济效益,对于社会效益地却难以作出准确评价;能够全面地认定干部任期的当前经济效益,对于长远经济效益却不易作出客观的评定[3]。无法有效全面地对党政干部工作期间的各类效益进行评估,往往会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性降低。
1.3缺乏准确的评价标准
长期以来,我国对财政资金使用中的监督大多集中于总量监督和结构监督两个方面,而忽视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监督。经济责任审计不能对这个问题进行有效的监督,所以应赋予绩效分析和评价的新内容。由于绩效审计的对象往往会有很大差别,对被审对象的效益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所遵循的标准也会有很大差别,难以实现统一标准。首先,现有的审计体系制度不够全面,存在很多不足之处。现有审计体系仅仅要求从审人员对经济指标、经济决策、财政财务收支、廉洁自律等内容监督,局限于经济责任的内容,然而,对具体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制度未作规定。我国需要建立一个科学的、执行力强的审计理论体系。其次,工作绩效信息往往具有多元性、差异性等特点,使得信息的准确获取具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在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需要对其所承担的社会管理责任、政治责任、机关效能建设责任等工作绩效进行评价。
1.4经济责任审计结合绩效审计上还有瑕疵
近年来,经济责任审计越来越多地考虑到绩效审计的一些思路和理念,有一些部门和领域开展的也还不错,但两者在结合上还有瑕疵。绩效审计涉及被审计对象任期所处部门经营管理和经济情况的许多领域,牵扯到的事务繁多,涵盖范围广阔。然而,现有审计体系关于绩效审计的内容仍处于建设过程中。例如,对行政事业单位等非营利性组织的绩效评价范围较小,仅对资金闲置、挤占挪用等问题提出了审计要求,而对决策失误,损失浪费等问题缺乏更深层次的查处,审计揭示和探讨的问题缺乏广度,应涉及单位业绩成效的管理,甚至政府的服务宗旨和服务部门任务的定位等更加有深度的问题[4]。从审人员应掌握多学科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够应对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克服审计评价标准不一的困难,以实现对审计目标全面、广泛的绩效审计。同时,审计工作组应建立完善的专业人才结构制度,以满足审计项目要求。然而,我国从审人员在绩效审计这一方面存在着很大不足:其一,从审人员缺乏良好的社会科学教育,调查或评价工作经验较少,对被审计政治领域缺乏深入的了解;其二,虽然我国开展审计工作已有二十多年,但审计人员长期从事就账查账工作,很少涉及绩效审计工作,缺少绩效审从审经验,这也是影响开展绩效审计工作进程的一个重要因素[5]。
2绩效审计的科学性及二者结合的重要意义
绩效审计要求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得以有效落实,在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前提下,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通过绩效审计,不仅可促进党政领导干部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制度,解决民生问题,提高社会服务,且有利于精神文明公平公正建设,使得领导干部更加关注医疗、教育、社保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有效的绩效审计,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为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可以极大地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够有效地遏制“数字出官,官出数字”这类不良的社会现象。审计工作主要是对责任主体部的金融活动和效益的评估,对我们的经济责任进行准确的评价是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关键问题。绩效审计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准则,采用审计的程序和方法,监督其财政收支和相关经济行为的效益,通过有效的分析提炼,进一步监督及评估被审单位或项目经济活动的有效性及合理性,给出改进意见,提高效益。另外,绩效审计的开展是制衡领导干部权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因为它是对经济、效率、效果的一个综合评价。经济责任审计中引入绩效审计的目的就是从第三者的角度,向有关利害关系人提供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促进资源管理者或经营者改进工作,更好地履行经济责任。
3绩效审计视角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改善途径
3.1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力量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要面对的问题越来越多,新常态下,新生事物也是需要更多的人力去解决,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十分重要。必须要按部就班有计划,有足够的力量进行及时的领导干部审计,避免出现审计调查解决问题的审计工作组力量不足的情况,一些财政金融的收入和支出都少的部门,或者没有金融资源配置和行政审批机关权力的部门,一些质量问题较少的行业,开展专项审计就可以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相关的范围之内的授权审核,通过现有的审计可以更清晰地验证,具体授权范围内的具体事务的领导干部和检查、评估、宣传,在任期间可以安排特别审计调查。建立和完善各级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重要的是提高经济责任审计人员机构,让熟悉审计政策,有一定级别的干部从事这项工作。为了尽快适应发展需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力量。
3.2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
在拟定和制定评价体系的过程中,审计部门和纪律检查和监督以及组织和人事部门必须在协作工作的过程中进行方案的制定,研究拟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和法规的定义,来保证实现经济责任审计效率和公正性。经济责任的范围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不同部门之间的财务责任的领导干部是非常不同的。负责定义和评价应坚持定量和定性的标准,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政府部门的本质差异,企业和机构之间的评估标准来确定领导干部。在实践中,这样做只要根据评价评分量化方法,可以确定本次审计评价更准确,直接使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此外,需要设置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和综合使用国有资产和金融资本。
3.3让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真正发挥有效作用
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就是对领导干部有一个制约,这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问题,所以,从一定程度上说,让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监督和制约干部的手段,就要加入“绩效”这个东西,有了绩效,才能真正让经济责任审计发挥作用,否则,经济责任审计只能是走形式,无法发挥它的全部作用。各级组织部门要根据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和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先免职、再审计、后任用”的措施,在决定干部离任或有调整意向前,先免除其领导职务,再委托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形成之后,领导和组织和人事部门审计结果来参考和评估,决定是否对其继续任用,当然这在现行体制内还是一个假设。但是,组织和人事部门要去思考,如果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经济责任尚不清楚或不研究不作为,没有约束的行为,一律不认可,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也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之前任命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干部任命前系统结合。对于在表面背后产生的经济财务收支不平衡和无效率的经济责任问题,应该全面地分析,得出问题的原因“,谁的孩子谁抱走”,属于主管机关部门负责的,属于所属单位单位负责的,负责前任领导应当负责的,都应该有一笔清楚的账,不可以笼统地归咎于当前一任的领导。
3.4尽快将绩效经济责任审计“写入法律”
“绩效”的概念起源于企业,但是现在在我国行政部门中逐渐开展,我们的行政管理人员也应该逐渐树立起绩效的意识。很多同志对绩效还存在着误解,其实绩效在我国也不算是新生事物了,现在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开展绩效审计也是恰逢其时,既然《审计法》和《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要求对所在单位财政收支进行审计,那我们就应该把绩效的理念引入到这里去,但是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制约这个行为,所以,将其写入法律就成为了当务之急,我们应该尽快把规章制度建立起来。
参考文献
[1]周传德.台湾政府绩效审计发展的启示[J].审计月刊,2015(11).
[2]王晓光.政府绩效审计存在问题及对策选择[J].西部财会,2015(11).
[3]谭文超.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综述[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5(01).
[4]宋秀珍.我国开展政府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5(06).
1.对经济责任评价缺乏深入的理论研究。由于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概念、作用、内容、方法、标准等一系列理论问题缺乏系统性、综合性的研究、导致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涵与外延不能准确把握,造成审计人员在经济责任审计对评价的概念不清、定义模糊、认识不统一。
2.审计评价内容超出审计的职责范围。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不属于审计范围的事项和内容进行评价;二是对与经济责任审计无关的事项和内容进行评价,如对与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无直接关系的行为和责任进行评价;三是对审计证据尚不充分的事项进行评价。四是对依据和标准不明确的事项进行评价。如对于领导干部的政治纪律、领导水平、组织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工作水平等,均不属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范围。
3.审计评价缺乏深度而流于形式。有的审计作报账式的评价,干部组织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不容易从审计评价中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的一些个人信息,从而影响审计成果的分析和利用。由于审计中缺乏区分和界定经济责任的标准,导致经济责任审计难于分清责任,从而使审计对经济责任的评价泛泛而谈、流于形式,往往只写清被审计单位的违纪违规事实,对于领导干部个人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虽然有评价,但并非对领导干部个人的评价,而是对单位的评价,失去了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作用。
4.审计评价表述不规范。一是评价随意性较大。由于审计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的差异,导致不同审计人员的评价差距很大,容易造成评价的不公正;二是评价的内容不统一。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评价内容,致使审计人员主观发挥的空间较大,哪些评价内容写进审计报告,哪些不写进审计报告,完全由审计人员主观确定;三是语言表述不规范。评价语言表述不严谨,容易引起被审计对象的争执和意见,影响审计评价的严肃性。再就是一些审计评价没有经过细致的审计取证,在审计评价中较多地引述了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工作报告等材料,没有相应的审计证据作基础,导致审计评价的风险较大。
5.经济责任评价与财务收支评价“没差异”。当前不少的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缺乏正确的理解和把握,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等同于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评价,因而所作出的审计评价不足、分析有余,往往就事论事,“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重微观,不看宏观,没有从“经
济责任”的视角进行评价,这实际上违背了审计评价的重要性原则,也远离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目的,有失审计报告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也有损于审计机关的公信力。
6.经济责任评价“没个性”。有些审计人员苦于没有统一、规范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作支撑,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评价感觉无所遵循,无从下手,因此为了回避审计风险,就干脆对经济责任的评价要么避而不谈,要么应付式的评价,为评价而评价,评价的内容大多是一些虚无空洞、无关大局、不痛不痒的套话。作出的评价也是“千人一面”,没有差异,没有个性,不能准确地反映每一个具体责任人的具体情况,难以实现预定的审计目标。
目前在国家还没有正式出台经济责任评价规范性准则时,为做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坚持以下审计评价原则:
1.相关性原则。即审计评价应当在审计事项范围内,紧紧围绕被审计人相关经济责任。
2.客观性原则。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带任何主观成份,以审计结果为依据,以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经济制度为准绳。一方面依据经济责任审计查证的客观事实做出评价,另一方面在反映被审计人存在问题的同时,还应反映其相关业绩。
3.重要性原则。在实践中,被审计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可能较为复杂,审计所涉及的面较广,审计评价应突出重点,对与经济责任的履行有重要影响的经济事项必须评价,对经济责任的履行无重大影响的事项,可较少评价或不予评价,并就事项性质和数额大小选择评价的重点。
4.谨慎性原则。在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该评的评、不该评的不评。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职责超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对应该评价的事项,也要充分听取被审计人的陈述和申辩,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同时还要注意用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对一时搞不清楚的和难以下定性结论的问题,要写实为主,对事项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给以客观的说明,确保审计评价的准确性。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问卷调查;统计分析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70(2010)02―0009―05
作者简介:刘爱东,女,山东高唐人,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省审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和中国审计学会个人会员。主要从事会计与财务理论、现代审计理论与方法、反倾销会计等领域的研究。主持完成和正在主持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省部级及横向科研课题30余项,其中10项分别获省部级奖;撰写并公开出版教材、专著8部,在《会计研究》、《金融研究》、《审计研究》、《国际贸易问题》等国内外知名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监督制度,历经十几年的发展,不仅为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帮助政府、企事业等单位优化管理,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拓展了审计理论研究的创新路径。为对这一具有时代特征审计模式的运行有―个基本了解,2007年4月至2007年6月课题组在对长沙、衡阳、永州、岳阳等地经济责任审计现状进行实地调研的同时,设计了一套由32题组成的调查问卷,进行了问卷调查(发放、回收问卷18l份,其中有效问卷180份)。通过对调查问卷进行数据处理、统计分析,我们发现了一些十分有价值和值得思考的问题,这正是本文研究的意义所在。
一、经济责任审计人力资源状况的调查与统计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人力资源总体状况,我们选择了被调查对象的所在单位、年龄结构、学历构成及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即相关法规、制度等)指标反映。图1为调查问卷所访对象的工作单位分布系列。
图1的统计结果显示,国家审计机关83人(占46.11%),地方各级政府部门16人(占8.89%),大中型国有企业72人(占40%),学校/事业单位9人(占5%)。被调查对象基本覆盖了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各类型代表,包括省、地、市县各审计主管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主管领导,计划、法制、经济责任审计处、室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一线人员,被审计单位(对象)的代表,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主体(即审计机关)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或内容(即经济责任审计所监督的“人”与“事”的有机结合。“人”――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事”――经济责任审计所监督的“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分别为46.11%和53.89%,这就为后续调查研究的客观性、可采性、有用性提供了保证。
表1和表2分别反映了调查问卷所访对象的年龄结构及学历构成。
从表1年龄结构看,无论是所访对象的总体,还是被访的审计机关,年龄在45岁以下的占了70%以上,这从某一侧面说明经济责任审计这支队伍年轻化的基本状况,预示着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前景。表2的学历构成显示,被访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5%以上,且本科学历为主体(分别占58%和67%),而研究生层次的人才相对偏少(分别仅占3%和4%)。这说明经济责任审计这支队伍知识化总体状况相对不错,但需要关注高学历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优化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即经济责任审计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等),是伴随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的。从1999年6月中办、国办下发的“两个暂行规定”(标志着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正式确立),中央五部委不断出台的指导性意见,各省、市、地区根据自身情况相应出台的相关暂行办法、指导性文件等,到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法律形式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明确规定,进一步强化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依据。作为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及其相关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等知晓理解、研究状况,不仅直接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也反映了经济责任审计人力资源的质量。为此,我们围绕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原则及对2006年我国新修订《审计法》学习、研读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如表3-5所示。
从表3-5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看,尽管在具体调查内容或回答选项上有一定差异,但回答不了解、不清楚所占的比例都比较小(分别为0.45%、2.78%和6.67%)。对新修订《审计法》关于审计机关职责的相应调整内容,回答不清楚的比例略高(为6.67%)的原因,我们认为可能是被访审计机关以外的人员或由于新修订《审计法》实施时间不长的原因所致。这除了启示我们进一步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等的学习外,也实地测试出了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具有较好的政策水平。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内容的调查与统计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审计模式,其定位和内容直接影响着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效果。审计目标决定了审计内容。由于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目标不同,故相应审计内容的侧重点也不同。为此,我们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目标与侧重点的定位、划分的责任类型、党政领导干部及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等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应重点进行审计监督的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调查。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如表6~11所示。
表6、表7的统计结果说明,为廉政建设服务、提升政府管理水平和为组织部门考核、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参考,应当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目标与侧重点(占了57.00%);同时,在进行经济责任的界定和确认时,应重点划分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为首选。表8、表9说明,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应注重“以党政领导干部管辖的政府性资金运作为主线,围绕科学发展观与绩效观展开审计”(占52.12%);而“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和“被审计责任人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的情况”次之(分别占25.87%和20.85%),回答“不清楚”的只有3人次(1.16%)。对于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具体内容,52.78%的选择“经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与使用、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遵守财经法规和廉洁自律等”以及“检查与评价领导干部履行“四权一规定”情况,即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执行权、经济监督权和遵守廉政规定”等为其主要具体内容。我们认为,这一统计结果是比较符合目前我国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客观情况的。
表10、表11是关于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大、中专院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的统计结果。其中,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具体内容应当是“对所在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分析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企业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国家财经法纪的情况”占46.67%,只有3.89%选择“被审计责任人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的情况”;选择“以上均是”为48.89%,而只有1人不清楚。
我们认为,表10、表11的统计结果,基本反映了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大、中专院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属性和相应审计的主要具体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和实践运作要求具有一致性。
三、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运行状况的调查与统计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保证受托经济责任有效履行的手段、促进受托经济责任得以落实的控制机制,自产生以来,是在不断创新、完善中求发展的。为客观认识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运行状况,探寻经济责任审计效率实现的对策及其未来发展的新趋势,我们就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整体评价、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地方政府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及与审计部门的协调情况、影响我国审计发展的主要因素和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效率实现的对策等问题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如表12~19。
表12―15分别从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整体状况(良好和一般占了约75%)、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好、较好和一般占了近72%)、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非常重视和比较重视达55%)和经济责任审计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协调情况(选择很好、较好和一般的比例为91%以上)等视角对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给与了肯定和较高的评价。但回答存在问题、不理想或不够重视的也占了相当的比例,应当引起高度关注和思考。
表16―19所调查问题的统计结果,可能会对我们有一些启示。比如,我们发现,在“影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主要因素”中,“审计管理体制”为首选(45.57%);“经济责任审计实际运行中最难办的问题”是“缺乏合理评价指标,难以做出客观评价”(58.44%);“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审计监督时间窗口”选择“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高达86.67%;而“实用、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49.54%)也成为“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效率实现的对策”的首选。
四、结论与思考
(一)结论
综上各部分问卷调查结果的统计及分析,主要结论如下:
1 调查对象(或样本选择)为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和各类被审计、监督的对象,其比例分别为46,11%和53.89%,这是本次问卷调查客观性、可采性、有用性的基本条件。
2 经济责任审计人力资源配置具有年轻化、知识化、较好政策水平等总体优势,但需要关注高学历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优化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
3 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和内容直接影响着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效果,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目标不同,相应审计内容的侧重点也不同。问卷调查的统计结果,基本验证了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属性差异和相应审计的主要具体内容的不同。
4 从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整体状况、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和经济责任审计机关与政府等部门的协调情况等视角的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审计管理体制”、“实用、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等被认为是影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主要因素和经济责任审计实际运行中最难办的问题,应当引起高度关注和思考。
(二)思考
鉴于上述统计分析主要结论中,“审计管理体制”、“实用、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等被认为是影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主要因素和经济责任审计实际运行中最难办的问题,限于篇幅,我们仅就这两方面的问题思考如下:
1 关于国家审计管理体制的思考
现行国家审计管理体制始建于80年代初,属行政型、双重领导体制,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这种体制确立的初衷是为了从领导体制上保证依法审计和独立审计两项原则的贯彻执行。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暴露出许多缺陷。由于审计机关定位于政府的职能部门,并隶属于政府部门管理,审计工作被界定为上级对下级的行政约束,政府对经济运行的管理权和监督权,经济监督和行政监督,经济监督权与处理处罚权集于一身,形成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局面,制约了审计的监督职能,限制了国家审计的权力,使之一定程度上带有内部监督的性质。这种审计体制的弊端之一就是弱化了审计主体的独立性,审计机关对同级政府的经济活动难以发挥监督和制约作用,审计目标和任务在很大程度上受最高行政权力机构意志的左右,审计发挥作用的程度取决于领导者素质和重视程度,在一些重大审计事项上难以保持审计独立性,无法突破地方政府保护的屏障。同时地方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其负责人的任免、调动、奖惩等都决定于本级人民政府,因此,审计机关往往不得不做出偏向同级政府的选择,以权压审的现象时有出现,审计结果极易被变通,成为地方政府的维权工具。
目前我国学术界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之路的选择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对我国现行审计体制采取渐进的改良策略,进行结构性调整,向政府和人大同时报告工作(尹平,2001);(2)为强化人大立法监督和国家审计监督,国家审计组织应由行政型模式向立法型模式转变(杨肃昌,2002);(3)将我国国家审计适时地由行政型向立法型转变,设立即“一府三院”,实行立法型审计体制下的省以下审计机关的垂直管理(项俊波,2001)。课题组认为国家的审计模式应该与本国的国情相适应,同时又要大胆吸收借鉴他国的先进经验,第3种观点比较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主张以立法型管理模式作为理想目标,循序渐进,审势度时,从审计工作各方面着手准备,为最终的改革提供良好的审计环境。同时,打破“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实行省以下审计机关的垂直管理”,审计署与地方审计机关分别专门负责中央与地方的财政资金的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力度,避免出现审计“盲区”;省级审计机关接受审计署业务领导,有利于对中央、地方两级财政资金的监督,也有利于审计系统加强业务建设。
为什么建立这个评价指标体系如此之难?这从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区别可以发现:经济责任审计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人格化,审计客体由静态的资料,到动态审计对象(领导干部)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从有形到无形,从客观反映到抽象。从某种角度理解,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有着本质联系,笔者认为这就是特色的人的绩效审计,也就是说,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比较,经济责任审计的客体、对象、程序、报告等,都有一个质的变化,过去审计的重点强调真实性、合法性,现在必须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并重。透过现象看本质,正是因为经济责任审计影响到领导干部个人的经济责任和前途,不难理解,评价指标很难建立的症结所在了。笔者认为,要能很好解决的症结,评价指标必须体现三个方面的要求:首先是直观,从经济责任审计受托责任来说,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为纪检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供领导干部个人在其任职期间经济行为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及个人廉洁情况的信息。当然这里所说的“直观”不能简单理解成“好”或“坏”、“一般”等,而是一系列科学、规范、简明的定性、定量评价。换而言之,就是可具操作性;其次是当事人心服,不言而喻,经济责任审计结论,会对领导干部个人政治前途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审计下达的结论,不是建立在充分、可信的资料基础上,客观、公正的评价,那不仅是没有履行好审计职责,而且存在很大的审计风险;再次就是认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大而言之是反腐倡廉,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也就是说,经济责任审计结论如果得不到社会的认可,那就失去了存在的社会基础和政治基础。
要满足以上三个要求,可从以下六个方面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性指标。从绩效性建立指标的目的,是要充分反映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在其职权范围内领导、推动、促进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情况,也就是常说的“政绩”,主要是从纵向比较,可通过以下指标体现:
财政收入增长率=财政收入增长额/上年财政收入
(财政收入增长率可按国税、地税)
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率=农民人均收入增长额/农民人均纯收入
国有资产增长率=国有资产增长额/国有资产现值
(以上指标基期可定为接任时)
…………
2、实绩性指标。当前各地县级政府对其下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均订有经济责任指标,同时乡镇政府每年的人代会的工作报告中,也有本级制订的经济发展目标,这些指标是否完成?完成的情况如何?应该纳入到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范围。实绩性评价指标,各地情况有可能不同,可根据需要,要求其提供相关资料,基础资料有了,那评价指标就不难。
政府长期负债率=长期负债/预期政府可用资金
政府流动负债率=流动负债/资产(单位会计)
(长期负债指以政府名义借用,用于公共支出的债务,流动负债指本单位的债务。政府负债,领导干部前后任按同比口径扣减)
…………
3、真实性指标。真实性指标是用以评价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中反映的经济指标。这个指标和实绩性指标有许多共同性,但这个评价指标的基本资料是领导干部个人提供的,有一个能否是事求实(诚实)反映本人任期内工作实绩问题,也就是通过这些指标的评价,客观上还能反映数字以外的问题。这个指标有不确定性,主要取决于领导干部的述职报告中的报告情况,有的,就将审计查证后数字同报告中数字进行比较,得出结论;没有,就不作评价。
4、合规(法)性评价指标。在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或是违反决策程序造成的损失,也需要用定量指标进行评价。违纪违规问题主要是通过直述的方式予以反映,但为使使用资料者,增加感性认识,可与一些关联指标进行比较,揭示存在问题的程度。同样,违反决策程序而造成的损失,在反映绝对数的同时,也相对数反映所造成损失的程度。
专项资金挪用比例=挪用数/该专项资金总额
乱收费比例=乱收费数额/该项目收费总额
违规支出金额比例=违规金额/该单位支出总额
决策损失比例=决策损失额/该项目投资总额
…………
5、内控制度评价指标。这是一个定性评价指标,通过这个指标的评价,可以反映出用数字不能反映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信息。因为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能体现出领导干部执行国家财纪法规,维护财经纪律,切实通过制度约束他人和自己的主观动因,当前不少媒体报道的案例中,案件产生的原因很多都是单位财务制度松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大腐败分子胡常青说的“关牛的房子关猫”这句话非常形象地反映了这个现象。由于内控制度的制订与执行与单位负责人主观思想之间的必然联系,使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一方面能反映领导干部的领导能力,另一方面又可反映出领导干部对廉政建设的态度。可通过设置问卷调查表的形式,调查了解、掌握:
是否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单位财务是否公开?
…………
6、个人廉洁情况评价指标。这个评价指标可以说是领导干部生命的“一票否决权”,因而需要慎之又慎,但这个指标的评价基础单纯在财务资料中又很难得到,使得这项评价更加困难和复杂。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还可从财务资料以外两个渠道获取有关线索,一是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前,应当听取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对被审计单位及其领导干部的意见,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应当向审计机关通报有关情况”。根据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情况,通过审计查证,作出相关结论;二是制订问卷表调查表,向领导干部所在地区(单位)有关个人或机构发放问卷表,获取有关情况,然后确定审计重点,进行审计查证。这样在审计意见中就可这样评价:“经走访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发放问卷调查表,就获取的资料,经过审计查证,×××同志在任职期间是清正廉洁的……”。或是:“经走访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发放问卷调查表,就获取的资料,经过审计查证,×××同志在任职期间,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1、……;2、……”等等。
第三条:财政审计局根据当年内部审计计划派出审计组,审计组可由机关专职审计人员和熟悉财务工作的人员组成,也可聘请中介机构专业审计人员。
第四条:审计组的主要职责:
(一)检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预决算、资金、财产,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
(二)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三)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报经领导批准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四)提出改进财务管理,提高效益,以及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建议。
(五)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和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人员,向领导提出追究其责任的建议。
(六)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事项移送监察室进一步审理。
第五条:审计人员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第六条:内部审计包括:内部财务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题审计。
第八条:内部财务审计每两年进行一次。
第八条:内部财务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收入是否真实、合法;
(二)财务支出是否遵循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有无违规违纪行为,列支手续是否完备;
(三)银行开户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储蓄存款、公款私存行为和多头开户;
(四)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和使用情况,包括: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存量是否真实,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购建、调拨、报废和处理是否符合有关制度规定;
(五)有关财务收支的其他问题。
第九条:内部财务审计的主要程序
(一)实施审计前10日向被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二)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核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部门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三)审计终了,提出审计报告。
第十条:山水城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离任前,必须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十一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对本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应负的责任;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对本单位国有资产流失应负的责任;
(三)重大经济事项进行调查研究、论证、集体讨论情况;对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应负的责任;
(四)重大问题反映、报告情况;对本单位财务数据及有关重大经济问题的报告失实、延误应负的责任;
(五)个人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情况;
(六)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十二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程序
(一)对山水城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处提出建议,报局领导审批后实施;
(二)财政审计局在接到人事处建议15日内,组成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3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并抄送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
(三)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向审计组真实、完整的提供下列资料:
1、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工作总结;
2、内部管理制度及人员的职责和分工情况;
3、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4、资产情况;
5、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四)审计组在审计结束后,提出审计报告。
第十三条:专题审计是财务处根据管委会领导批示或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某些问题进行的审计。专题审计的程序和方式按照内部财务审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被审计单位必须与财政审计局派出的审计组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内部审计结果。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结果是指内部审计终结后,按规定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等反映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内部审计报告;
(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三)内部审计意见;
(四)内部审计决定
(五)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事项。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结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遵循公正、合法、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报告的内容包括:审计的基本情况、发现的问题、审计结论和建议。
第十八条:审计报告应当在审计终了15日内提出,并向被审单位征求意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应同时征求被审单位负责人本人的意见后,报局领导审阅。
第十九条:被审单位自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限期未提出的,视同无异议。
第二十条:财政审计局根据审计报告中存在问题的程度,分别作出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报经本单位领导批准,送达被审计单位执行。
第二十一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报经管委会领导批准后,送达被审计单位执行,并抄送被审单位负责人本人和有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被审单位应当在接到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3个月内,向财务处书面报告执行情况(附被查出问题纠正的相关实证资料)。
第二十三条:审计发现的重大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应及时报管委会领导,经批准后移送监察室处理。
第二十四条:财政审计局向监察室移送审计事项时,应当将“审计结果移送处理书”(格式见附件)及相关证据一同移送。
第二十五条:监察室应将移送事项的审理结果向财政审计局反馈,以便财政审计局将审计情况完整归入审计档案。
(一)有利于预防国企领导干部腐败
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有利于进一步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我们知道,进行任职监督与离职审计,是加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重要举措之一。领导者怎样正确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依法行政,科学合理地分配、管理和使用现有资金,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建设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目前,我国对于领导干部的任职监督和离任审计效果来看,依然存在着一些极为突出的困难与问题。综合分析产生这些困难和问题的根本原因,都与一些领导干部没有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没有认真履行自身所肩负的职能职责有着很大的牵连。因此,我们只有通过全面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仅可以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那些无视国家财经法纪,、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等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而且可以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不断提高驾驭经济管理水平,增强遵章守纪意识以及自我制约能力。
(二)有利于国有资产安全
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安全管理。目前,从我国的实际来看,特别是在深化改革开放过程中,有的领导者以合资、联营、对外招商引资、办企业等为幌子,把国有资产逐步转为集体资产,甚至是个人财产,并从中牟取暴利,导致了我国国有资产的流失现象极为严重。而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的有机结合,则可以有效地遏制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不良现象,确保国有资的产保值和增值。
二、实现国企领导干部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表现形式
(一)实施群众监督
进行群众监督,其具体操作程序就是,通过从常委会讨论决定以后,由组织部门牵头组织,通过新闻、媒体、张贴公示、公告等有效形式,对即将任职或者离任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职或者离任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一般情况下,公示期限通常为7天。如果对于任职或者离任的领导干部公示没有问题的,则可以按照正常任职程序履行手续。但是,如果任职或者离任的领导干部公示存在问题的,则需要由同级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成专门的调查组进行调查与核实。经核查确实存在一定问题,但又不足以影响领导干部任职或离任的,可以依照干部管理权限,进一步履行和完善有关任职或者离任手续。而对于确实存在比较严重问题,并可能影响整个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则需要对任用人员和有关问题进行复查审议,并需要做出相应处理的决定。此外,对于构成严重违纪违法的,则需要报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进行查处。
(二)实施执法监督
执法监督,是实现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有效形式。对此,我们可以由组织部门向审计机构发放审计委托,然后由审计机构对即将任职或者离任的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经济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落实有关财经法律、政策、收支、投资、负债以及经济管理等情况,并进行全程审计、监督与管理。可见,推行执法监督,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情。(三)实施自我监督自我监督,是实现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根本形式。目前,自我监督的形式主要是同级监督或下级监督上级,对此,这就要求领导干部既要有高超的领导艺术,同时又具有自觉接受来自各方不同级别监督的意识。各级组织部门必须把对本单位领导干部的任期监督列入正常化、法规化管理,上级领导部门也把所属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监督列入考核指标,这样,从上到下、从下到上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领导干部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的有效约束机制。(四)实施组织监督组织监督,是实现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重要形式。因此,我们必须以审计部门提供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为前提和基础,进一步对即将任职或者离任的领导干部进行科学有效的监督,并切实做好任职或者离任的有关财务交接工作。此外,对于任职或者离任的领导干部,在进行交接时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交接工作,并认真填写任职或者离任财务交接情况说明书。在开展这些工作过程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门必须全程进行监督、指导和帮助,确保交接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值得一提的是,并依法按规定确定监督交接的有关人员。这样做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让即将任职或者离任的领导干部真正们认识到自己所应承担的财务经济行为以及有关责任。
三、当前国企干部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审计监督工作流于形式
审计监督工作流于形式,是当前对国企干部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实际上,虽然我国已经有了相应的任职和离任审计的规定。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少数国企领导干部的思想不够重视,认识不到位,唯我独尊,我行我素,办事不按程序,个人说了算。在目前主要依靠下级监督的大环境下,职责权力有限,审计监督显得十分乏力和无力,因而在很大程度上严重影响制约了国企领导干部任职和离任审计监督职能的全面发挥。
(二)审计监督职责不够清晰
一般情况下,我们开展审计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既做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又促使人才资源能量最大限度的发挥。然而纪检审计监督部门是国有企业本单位的一个下属部门。目前比较普遍存在着:审计上级怕丢位子,审计同级怕丢面子,审计下级怕丢票子的“三怕”现象,严重影响了审计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加上有些纪检监察干部本身专业业务水平有限,即使事后发现离任的国企领导干部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也是领导干部自身的问题,不会追究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责任。
(三)审计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目前,从我国的实际来看,所执行的国企领导干部任职或者离任审计的工作规定、法律法规等都是上个世纪研究制定的,不仅内容极为简单,而且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我国各项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并已不能适应任职或离任审计工作的现实需要了。此外,也会经常出现移交过程中轻率了事、敷衍应付等现象。甚至有的接交手续不够齐全和完备,新任同志常使因资料不齐、底数不清等问题和困难而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另外,也有可能出现因离前任领导履行职责不够到位,导致了新任职的领导接任不久便暴露这样那样的具体问题。
(四)审计监督作用难以发挥
当前,在我国一些单位的审计过程中,在正常情况下,往往是下级审计上级,而且审计监察人员是国企本单位任用的,因而导致任职或离任审计工作都只是走走过场,流于形式,敷衍应付。这样一来,就必然导致了审计监察工作领导要你审你就审,不要你审你就没法审,失去了审计监察工作应有的作用。往往造成了审计报告进口袋的结果,形成了审归审、审白审等不良现象。
四、实现国企领导干部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对策
(一)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
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就需要我们本着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以及统一、科学、高效的基本原则,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依法办事、善于创新、勤政廉政的国企领导干部选拔上来。这其中最为关键的就在于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人事任免体制,而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则为其中重中之重的一环。实际上,坚持把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开展国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切实把对人和对事的监督结合,进而使任职监督和离任审计的内容更加全面、渠道更加宽畅,信息更加真实,范围更加广泛,效果更加明显。所谓国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就是指审计部门受组织管理部门的委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监督、分析和评价的具体行为与活动。一般情况下,对国企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有任前、任中以及任后经济责任审计三种。因此,审计结果可以作为评价、分析和判断领导干部从事经济工作的素质、决算水平以及履行经济职责的重要依据。因而比起考察评议结果而言,就更具有准确性、客观性和科学性,进而使得任职监督和离任审计都能实现定性、定量分析的有机结合。
(二)提高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工作效果
提高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工作效果,是实现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重要举措。这是因为,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以后,我们可以把审计结果作为国企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以及驾驭经济能力的综合评价,也为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国企领导干部提供了科学的参考依据。此外,通过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结合,可以帮助审计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值得一提的是,通过任职监督或离任审计,可以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促进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也可以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进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深入开展。
(三)加强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宣传教育
加强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宣传教育,是实现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关键策略。只有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提高领导干部对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重要意义和作用的认识,自觉接受并切实做好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此外,把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作为考核干部任职重要指标,不仅可以进一步规范国企领导干部的监督与管理,而且也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关键渠道。在此基础上,我们必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宣传教育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为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夯实基础。
(四)健全完善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机制
健全完善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机制,是实现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根本途径。对此,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逐步提高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的质量和效率。首先,要组织安排好国企领导干部任职或者离任述职报告,要把审计对象以及内容重点放在任职期内负责的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工作措施和主要成绩、存在问题等方面。其次,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进而可以全面深入地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内履行职责职能的情况。再次,要组织开好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会议。必须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最终形成科学、客观、公正的任职或者离任审计报告。此外,需要我们建立相应的综合评价体系。即任职或离任审计要根据有关职能职责,对任职或者离任的国企领导干部执行政策法规、财务状况、资产管理以及勤政廉政等方面情况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同时必须建立健全违法违纪线索移交报送机制。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需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五、结束语
xx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决策部署,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和挑战,全市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全年实现生产总值1958.2亿元,增长13.2%;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884.2亿元、利税260.6亿元,分别增长16.5%、2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97.5亿元,增长26.1%;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816.9亿元,增长23.6%;地方财政收入80.2亿元,增长16.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9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383元,分别增长17%和14%。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确实来之不易。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也凝聚着审计系统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
一年来,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在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通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提出了很好的审计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各级审计机关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抗震救灾款物全方位、全过程跟踪审计,确保了资金物资的安全、有效和规范使用,促进了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审计监督成效显著。全年共审计965个单位,查处问题资金79亿元;增收节支3.1亿元,其中增加财政收入1.8亿元,减少财政拨款和归还原渠道资金1.3亿元;审计结论落实率连续八年达到100%,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是历史上最好、最彻底的一年。三是促进了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认真开展有关民生领域的审计监督工作,通过加大对社保基金、教育收费、经济适用住房、涉农资金等民生项目的审计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四是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市审计局去年对49个工程的决算进行审计,审减工程造价1.75亿元,对于节约政府资金、提高投资效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五是在推动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通报审计结果,进行集体谈话,指明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起到了较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应当说,审计监督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市审计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辛勤工作在审计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在财经管理领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有的执行国家法规政策不够严格;有的截留挪用民生资金,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的财务管理水平不高,内部控制松懈,执行预算不严,花钱大手大脚,甚至铺张浪费;有的资金利用效率不高,特别是一些专项资金投入使用后没有达到预定的目标和预期的效果,等等。对于这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审计监督是国家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经济社会越发展,改革开放越深入,市场体制越完善,就越需要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目前,国际金融危机仍在扩散和蔓延,对全球实体经济的影响仍在进一步加深,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与我国经济周期性调整相叠加,外部需求萎缩与国内产能过剩"双碰头",国内经济下行的风险明显增加。为此,中央、省市采取了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大了投资规模。这些新增投资的使用情况,群众关心,社会关注。能不能保证管好用好这些资金,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让党和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审计机关负有重要的审计监督责任。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各级审计机关一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推进绩效审计,努力把我市审计工作做的更好,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做好我市审计工作
今年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审计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审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突出审计重点,明确工作思路,提高监督成效,全面做好我市审计工作。
(一)加强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和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目前,中央1000亿元投资项目共下达我市65个项目。市里初步筛选确定了市级重点项目136个,年度计划投资283.2亿元。各级审计机关要突出搞好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加强对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的审计监督,及时跟进,全程参与,使有限的资金用到需要的地方,使新增投资真正发挥积极的作用。在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推进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全程跟踪审计监督,防止出现违规操作、高估冒算、损失浪费等问题,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投资管理长效机制,规范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严格控制不顾条件和需要乱上项目,严肃查处借上项目为名违规乱占耕地、侵害群众利益以及铺张浪费等行为。要着重检查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有效,关注并及时反映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提出审计建议,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搞好民生项目审计监督,保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改善民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今年,我市围绕改善民生,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市居民住房、教育卫生、"三农"等方面将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得到更多的实惠。这些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如何,效果怎样,迫切需要加强审计监督。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调查,确保各项资金及时配套到位,合理有效使用。要加强对群众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公共卫生、经济适用住房等重点专项资金和财政扶持资金的审计,严肃查处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挤占挪用资金以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确保管好用好各项民生资金,促进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切实加强对支农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惠农政策补贴等涉农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滞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督促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要不断加强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以及使用效果的全过程跟踪审计,确保重建资金按照规定专款专用,防止被侵占、截留或挪用。
(三)搞好政府性资金的绩效审计,维护财政安全。在当前经济运行面临多种困难的形势下,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非常重要。各级审计机关要把全部政府性资金纳入审计视野,大力开展绩效审计,更加关注财政资金使用和公共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促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要加强对财政支出的审计监督,强化成本意识,加强预算约束和经费支出管理,促进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公务购车和用车经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出国经费等支出,节约开支、注重效益,努力降低行政成本。要积极开展政府债务负担情况审计调查,摸清各级政府的财力和债务负担情况,找准问题症结,提出建议和对策,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正常规范运转,维护财政安全。
(四)搞好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推动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近年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从去年审计的情况看,有些单位的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还存在不少违纪违规问题。对此,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审计机关作为专门的经济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逐步加大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和监督层次,对法定审计监督对象要进行全面审计,深入开展对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审计。要加大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力度,做到关口前移,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制约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增强审计监督的时效性。要把资源环境审计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以关注环保、国土等方面的资金管理和使用效果为主线,合理评价领导干部在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利用等方面应负的经济责任,维护环境安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要发挥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和规范化建设,提高审计成果的利用效率。要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创新扩大审计结果运用的形式和平台。要把对领导干部的"问责"和对资金的"问效"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通报和问责制度,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一查到底,加强对移交案件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加大对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搞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提高审计监督成效。查处问题是手段,解决问题是目的。各级审计机关要从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把查处问题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结合起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加快建立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发挥好审计的建设性作用。所有接受审计的部门、单位都要严格落实审计结论,按照审计意见和建议认真整改。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抓整改工作。通过整改,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制度,切实改进工作。审计机关要加强对整改的督促检查。要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把整改情况作为公告的重要内容,对屡查屡犯的要进行"曝光",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把审计整改工作纳入政府督察范围,严格要求,狠抓落实。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联合督促,落实整改。要强化责任追究,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部门单位年度考核范围,对拒不执行审计决定以及屡查屡犯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为做好审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做好新形势下的审计工作,关键在领导、在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积极为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发挥好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工作,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宪法》和《审计法》赋予政府首长领导审计工作的职责,切实负起主管责任,坚决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维护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和独立性。要落实好国家有关规定,完善审计机关内部的职能设置,调整充实力量。要把审计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充分保障,积极主动地帮助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审计,依法处理处罚,对干扰审计执法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对打击报复或威胁诽谤审计人员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1.以内审服务内容为支撑
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投资项目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风险审计等审计业务,可以促使企业合理调配资金,揭示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帮助企业改善经济管理,优化内部控制,防控风险,有效地促进组织价值增值。
2.以内审服务对象为桥梁
被审计单位和经营管理层的经营管理活动是内审审计的对象,与此同时,被审计单位和经营管理层也是内审服务的对象。被审计单位和经营管理层关注内审提供的关于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节约成本、改进进度的建议,通过建议地执行,工作任务得以高效执行,实现了促进组织价值增值的目的。
3.以内审服务收益为表现
内审履行监督与服务的职能,可以发现企业经济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挽回损失,提高组织的自律性,提升决策水平,为服务对象提供合理化建议,帮助其防范、规避、应对风险,避免、减轻损失。长期开展内审活动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通常较好,为投资者、供应商提供信息,为企业树立起管理规范、公平、公正的形象,间接的为企业吸引到优质的投资者和供应商。
二、内审促进组织价值增值的思路
1.遵循风险导向 提前介入时间
以风险为导向,运用风险识别、分析的方法,预先锁定审计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审计计划,开展现场审计时,根据已制定的方案,结合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优先对重点事项进行审计,既保证了审计的重点,又提高了审计的效率。当然,不同事项的风险管理环境不尽相同,预先识别的审计重点不会百分百的准确、全面,在审计的具体过程中,审计人员还应充分运用审计经验,严谨执业,避免遗漏审计重点。
2.坚持确认服务 发展咨询服务
确认服务和咨询服务不是对立的,二者相互支持。通过查错纠弊,审计人员查明管理的薄弱点,分析内部控制的重点、难点,为进一步开展咨询服务打下基础。如果咨询服务运转良好,企业存在的问题会越来越少,也就减轻了确认服务的负担。在合理调配审计资源的基础上,坚持确认服务,积极发展咨询服务,构建企业内审活动的良性循环,可以促进组织价值增值。
3.把握创值过程 沿着主线审计
企业,尤其是集团公司,可能会同时开展多种多样的业务,但任务有轻有重,业务有主有次,在有限的内审资源下,对所有的业务都开展日常审计,是不现实的,也不符合效率原则。认清组织中各类别、各层级的业务关系,捋顺业务流程,把握创造组织价值的重点业务,沿着业务主线开展内审活动,既可以使内审人员深入了解组织的经营业务,又可以抓住主要矛盾,提升审计效益,一举两得。对主业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定期组织检查,抽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制度执行的规范性即可。
4.拓展??计内容 向决策层延伸
在做好执行层审计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将内审的触角延伸到决策层,既可以监督决策过程,又可以鉴证决策结果,提供参考意见。内审部门对决策的目标和意图有了充分的了解,有利于审计工作的具体开展。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内审内容向决策层延伸,但仍应时刻把握好审计的职能定位,既不能越权,也不能失责。
三、完善日常管理 促进价值增值
1.准确把握“监督”定位
内审部门是监督部门,不是管理部门,更不是决策部门。内审人员在开展工作的过程当中,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时刻保持客观性、独立性,以完成审计目标为目的,避免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当中。在和管理层沟通无效的情况下,内审人员应当声明,此时从事的并非审计工作,并将此部分工作交由外部审计,以保证审计的公平、公正。
2.充分发挥服务功能
内审部门是服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服务,为被审计单位和经营管理层服务,为组织服务。在开展审计工作时,不能居高临下,更不能带着有色眼镜,预先认定被审计部门一定存在问题,这样会加剧内审部门和被审计部门的固有矛盾,不利于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内审人员要以服务的姿态,基于事实,客观、独立地开展全过程的审计工作。
3.合理调配审计资源
合理调配审计资源,可以缓解有限的审计资源和繁重的审计任务之间的矛盾,提升组织价值。内部审计活动有缓有急,优先把重点审计事项安排好,把握审计工作的重点,可以有效避免审计资源供应不足,保证审计工作按计划执行。不同企业的经营活动各具特色,内审活动沿着经营主线进行,这就要求内审人员除了具备基本的审计素养之外,还要懂得企业的经营业务。
【关键词】商业银行 任期审计 效率效果
随着外部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对任期审计的要求也日趋提高,如何有效提高任期审计的效率、效果成了各家审计机构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影响商业银行任期审计效率与效果的主要因素
(一)重视程度不够
根据银监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任期审计是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的需要。而现实中,“先离后审”、“先任后审”的现象仍然存在。审计机构接受提请进行审计时,被审对象的去向已大致确定,审计结果仅仅为了帮助被审人获取银监局任职资格,该状况影响了审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审计评价的客观性;同时因审计组长职级低于被审对象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审计人员心存顾虑,造成任期审计流于形式,极大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二)项目计划不确定
由于计划的不确定,任期审计项目呈现突发性、集中性和无计划性的特点。容易造成审计任务与审计资源短时间内不匹配,使得审计人员无暇应接的情况。
(三)审计评价内容合理性不足
任期审计评价体系由多因素相互作用。在现行模式下,审计人员往往忽略政策、市场、区域经济等因素,仅以考核指标来评价被审计人聘期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和被审行的持续经营能力强弱。任期审计往往涉及的审计期间较长,范围较广,被审人的分工也经常发生变化。另外,在不同时期,上级机构经营管理战略目标不同,年度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也在不断变化和调整。不同审计人员在相同业务、相同年度指标的选取也有差异,从而可能得出迥然不同的评价结果,造成审计结果客观性不足,被审计对象的认同度不高。
(四)审计流程规范性不足
各商业银行的任期审计办法中对任期审计程序管理做了明晰的规定,但在日常工作中,仍存在审计程序履行不到位,业务流程规范性不足的问题,其主要表现一是重要性和相关性原则把握不清,审计人员在编制方案、收集证据和报告发现时,未以审计事项与被审计人经济责任的关联程度大小为标准来确定审计范围、重点和报告内容。在现场审计时花费大量精力和时间,结果是审计发现问题、报告内容与被审计人履职责任契合度不大。二是审计报告中评价语言规范性不足,审计人员将被审对象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内容作简单的“复制”、“粘贴”,甚至评价内容出现专业术语和口语化词语,严重影响了任期审计项目的效率和效果。
(五)审计人员不稳定
审计项目的质量与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敏感性密切相关。专项审计项目一般情况均由各审计机构专业团队承担,在资源配置各审计机构均会给予优先权,而任期审计项目仅能在剩余资源中临时抽调人员,而临时抽调人员也可能因不熟悉任期审计,加之审前准备不充分,无法保证审计的广度与深度,极大地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二、提高任期审计效率与效果的途径
(一)提高认识,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任期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审计难度大的工作。为了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审计机构应与驻地分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提升效率。
1.任期审计是加强干部监管的必要措施
各审计机构必须认识到任期审计是银行监管机构及总行赋予审计部门的一项重要的任务,是加强干部监管,促进廉政建设,推进依法经营的重要措施。改变任期审计只是帮助被审人取得任职资格的认识。在开展任期审计项目时,应根据不同级别,确定不同层次审计人员担任组长。提高审计工作的客观性、独立性和权威性,消除审计人员顾虑,提高任期审计评价的客观性,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被审计人的履职情况,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和鉴定。
2.加强与驻地行人力部门的沟通协调,增加计划前瞻性
审计机构要增强年度任期审计计划的主动性、前瞻性,加强与驻地分行人力资源部沟通,促使该部门有计划、分批次下达审计提请书,使内审机构有充足审计资源来完成任期审计项目。同时审计机构对年度审计任务的日程安排,要留有余地。一旦接到提请任期审计的任务,可适度调整自选项目的完成时间,将时间安排让位任期审计,或将任期审计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进行。
3.做好与计财部门的联系,保障相关评价指标及时完整
审计机构应与驻地分行计财部门积极沟通,一是每年年初可邀请计财部门专家进行财务管理知识培训。着力帮助审计人员提升分析被审行综合经营情况分析的能力。二是定期收集相关财务报表,及时获取经营相关数据。
4.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协调,有利准确界定责任
审计前,审计机构要主动走访干部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了解情况。审计中,及时沟通,遇到审计手段难以解决的问题,视情况请纪检监察等部门提前介入。对纪检监察部门已有明确经济责任界定结论的,可直接引用;若未有经济责任界定结论时,可参照业务部门责任认定结论,依据相关标准界定经济责任;若业务部门尚未进行责任认定的事项,应提交相关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参照认定结论,依据责任界定分类标准。
(二)确定合理适用的评价体系
任期审计评价体系是各种因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综合系统,要全面客观地考虑系统性、空间性特征,并依据发展变化情况而不断进行科学的动态调整。区分超额完成、完成和未完成三个层次的指标评价,针对未完成的指标,重点分析其变化趋势、在系统内和当地同业的排名、占比等情况。同时,将当地经济环境纳入分析范畴,动态全面考虑阶段性、区域性特征,挖掘未完成的原因,后续措施及效果,以保证评价的客观公正,增强审计效果。
(三)统一管理、规范操作
1.构建专业团队,推行前后台分离
审计机构应明确相关处室为牵头部门,全面负责对任期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和专业化建设。推行前后台分离的模式,即审计组作为前台,主要负责非现场分析、现场查证、报告初稿的撰写工作;牵头部门专业团队作为后台,主要负责审计总体方案,研究审计重点、加强与驻地分行联系,收集相关信息,定期维护与更新信息,规范审计流程等工作。
2.项目管理标准化
3.增加流程实效性
审计机构可结合驻地分行现有管理模式,完善现行标准审计流程,以增加流程实效性。
(1)采取网上问卷调查
网上问卷调查系统分为前后台两部分。前台由接受调查人员通过网络浏览器登录,输入预先设置的密码进入答题;后台主要用于系统管理、问卷管理及数据统计,由审计人员操作。实践证明,网上问卷调查具有成本低、操作简单、参与调查人员不受限制的特点,有利于扩展信息来源渠道。同时,由于采取不记名的方式,能消除参与调查人员的顾虑,从而获得真实客观的资料。
(2)增加多层级报告审议流程,确保审计报告质量
审计报告要以重要性、相关性、客观性相结合为原则,审慎评价被审计对象履职情况。项目主审在完成审计报告并交由审计组长进行初审后,应增加报告质量审核员、牵头处室负责人、审计机构负责人多级审核。经过逐级审核,对未达标报告进行意见批注后予以退回,直到符合要求方可进入下一审核环节,以达到保证报告质量的目的。
(3)及时掌握银监局审查反馈结果
监管制度面向全部金融机构,但由于各家商业银行有自身发展特色,内审机构通常依托于本行的风险导向。因此,这就需要审计部门保持对监管机构信息的敏感性,持续关注和跟进外部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宏观政策调控等因素,多方掌握信息,从而在增强审计评价的全面性和客观性的同时也兼顾了控制风险的成本。
参考文献
[1] 柳才萍.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审计实务,2006,3.
[2] 高旭.商业银行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问题及建议[J].中国内部审计,2007,3.
[3] 张娜.国有银行行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探讨[J].首都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