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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经济原理

时间:2023-06-15 17:27:55

生活中的经济原理

生活中的经济原理范文1

[关键词]经济生活;理论逻辑;发展路径;经济角色

[中图分类号] G633.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46058(2017)16004802

在所有的课程资源里,教师与教材无疑是最为重要的资源。教材是承载课程目标具体要求的文本资料,对学生学习本门课程所起的作用,是其他所有的文本资料都无法企及的。现行经济生活教材系根据教育部在21世纪初的《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编写而成,已经使用了十多年的时间,其精粹所在与不足之处均已充分显露。充分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对教材进行适度整合,方可尽扬其长而力避其短,更好地做到物尽其用。

一、现行经济生活教材的瑕疵所在

毫无疑问,现行经济生活教材可谓佳品,但是,用辩证法的观点来看,十全十美之物毕竟不存在,教材也一样。笔者个人就觉得,现行经济生活教材在以下几方面存在瑕疵。

1.教材内容的结构强调生活逻辑甚足,而对理论逻辑顾及不够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课程标准,思想政治学科的课程模块要求将理论逻辑与生活逻辑有机地结合起来,现行经济生活教材对生活逻辑给予了充分的重视。从微观来看,几乎所有知识的问题情境都从学生的日常生活经验出发来设计;从宏观来看,教材的知识结构也高度地生活化了,纵观其内容,依次讲述的是:生活与消费,生产、劳动与经营,收入与分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这样的宏观安排,从生活逻辑的角度来看,确实是非常不错的选择,但是,如果从理论逻辑的角度来看,则无疑是很大程度地碎片化了。这些碎片化的知识,尽管在学习的过程中,学生会感觉轻松,但是,在学习完成之后,学生却不能建构完整的学科知识体系,会导致他们无法准确而灵活地运用知识。

有些专家认为,现行教材的内容本来就不是很多,即使不构成严密的体系,教师在复习时再做一定的梳理或者指导学生自己梳理来形成体系,也不是一件难事。这种想法实在是太脱离实际了!对教材内容的认识,从专家的视角来看与从学生的视角来看,绝然不是一样的。专家是对这一学科的内容极为熟悉且极有研究的行家,在这一行业中浸润了好些年,而学生是未成年人,且是这门学科的初学者,更何况,优秀的学生毕竟只是少数,绝大多数的学生,学习能力很一般,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的学习能力还很弱。在专家眼里极为容易的内容,在学生眼里,却犹如天书般难懂!

2.对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与路径选择的阐述不够清晰

我国经济发展的目标是要实现国家富强。“富强”,排在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之首。经济发展的路径,也就是通向富强的路径。对这一路径的充分理解,有助于学生增强制度自信与道路自信,从而在理性思考的基础上增强政治认同,这正是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B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生活重要的教育价值所在。

教材对这些内容也使用了一定的篇幅来论述。实质上,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正是经济发展极其重要的决定因素,教材在这些方面所费的篇幅不可谓不多,而且,在第四单元中,教材还专门设置了一课的内容来阐述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主题与主线等问题。但是给人的感觉却是,这一课的内容只是经济发展战略的一鳞半爪,且没有与相关内容联系起来并形成体系。

尽管教材的论述并不系统,但是高考命题在考查这些知识时却毫不含糊。历年高考的非选择题在涉及这些内容时,均有不低的要求,学生如果对这些内容没有深刻的理解,就根本拿不到高分。

3.讲述各种经济角色必须掌握的知识过于零散,不够集中

“切实提高参与现代社会生活的能力”是课程标准在界定思想政治学科这门课程性质的时候明确提出的要求。现行经济生活教材对在社会上担任一定经济角色所必备的知识也有所论述,譬如作为消费者、劳动者、投资者、经营者等角色,在碰到某些常见的问题时应当怎样应对,也做了一些说明。但是,这些知识给学生的印象仍然比较零碎、散乱,需要重新梳理形成一定的体系后,学生才能留下较为深刻的印象。

既然教材存在上述瑕疵,我们就有必要对症下药,对教材内容予以重新整合,以提高其效用。

二、重新整合经济生活教材内容的基本思路

1.将理论性相对较强的一部分经济学原理集中讲述

现行经济生活教材文本中散布着许多经济学原理,但它们在教材中的地位各不相同:有的原理是服从于一定的主题的,比如市场机制的运作原理、政府干预的原理等;有的原理是直接与实践结合在一起的,比如金融投资的基本原理等。因此我们没有必要将所有的原理全部抽离出来。但也还有一些原理理论性相对较强,在教材体系中,与实践的关系也不是十分紧密,例如:价格的含义、形成机制及其影响,关于分配的基本理论,关于全球化的基本理论等。把这些原理集中“打包”,学习效率可能更高。

2.更加明确地揭示我国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与路径选择

如前所述,我国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与路径选择具有极其重要的教育价值,需要将现行经济生活教材中的相关内容重新整合来使其体系化。

首先,我们要强调,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是经济发展最为重要的决定因素,因此要将我国的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的内容整合在一起。之后,将第十课的全部内容(科学发展观和小康社会的经济建设)与第十一课最后一目的内容(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整合在一起,作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让学生学习。第十一课最后一目的内容,其理论依据已经在集中学习部分经济学原理的时候学习过,这里的实践要求,与我国经济发展的主题、主线等具有极为密切的关系,整合在一起能使学生更加深刻地理解其意义,并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形成更加完整的认识。

3.将各种经济角色的必备知识集中讲述

生活中的经济原理范文2

关键词:低碳经济;经济理论;基本原则

中图分类号:F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2-0-02

一、低碳经济理论的中心话题

作为一个语词,“经济”含有多种意义。“低碳经济”中的“经济”是指以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为根本内容的社会活动。这里的“低碳”是指这类社会活动的特定目的和由其目的所决定的其主体活动的方式和方法以及由它们所造成的其主体活动的过程形态和结果形态而言,其中观念性的主体目的是所有其它因素的根本,这个目的就是这类社会活动所要获致的参与其活动的人群体的发展与生态环境的保护互相统一的结果。故低碳经济应被理解为以谋求人群体的发展与生态环境的保护达到互相统一为本质特征的一种经济形态,而低碳经济理论本质上就是关于一定范围①内的人群体的发展与生态环境的保护互相协同的经济理论。

一般地说,经济理论所涉及的对象包括社会物质生产过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两个基本方面,其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根本的方面,人与人的关系是从属的方面,即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究竟结成何种形式的关系,是取决于他们所要应对的自然环境的现实状况和与之相应的他们应对自然环境的现实能力。低碳经济的概念及理论所处的特定语境是全球化时代人类所要应对的自然环境的现实状况呈现出日趋恶化的势态,以至于使人类面临可能失去其永续发展的根本条件的危险,并且造成这种严峻的现实状态的主因之一是由于长期以来人类的物质生产和日常生活过度依赖于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的消耗而导致温室气体过多排放于自然环境。故低碳经济理论的研究很自然地要从探讨下述现实问题着手:为什么长期以来人类的物质生产和日常生活过度依赖于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的消耗?

人类的物质生产和日常生活必须依赖于一定能源的消耗,其依赖于何种能源取决于人类从自然界中获取其所需能源的技术手段的性质。长期以来人类的物质生产和日常生活之所以过度依赖于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的消耗,其直接原因在于:自从人类发明了获取此类能源的技术手段以来,人类除了不断地改进或更新其技术手段以达到更经济、更便捷、更高效地获取此类能源的目的,至今尚未发明或发展出比这些技术手段能更加经济、更加便捷、更加高效地获取足可替代此类能源来满足人类现有的物质生产和日常生活所需的另类能源(如风力能源、水力能源之类)的新技术手段。因此,假定这种新技术手段能被及时地创造出来并成功地应用于人类的物质生产和日常生活的话,人类对高碳能源的依赖程度必将大为降低并降低到能使生态环境得到保护的程度,从而低碳经济就将变成现实。但是,恰恰是这个假定的条件在一定时期内还只是一种抽象的可能性,而不是一种现实的可能性。如果它已经成为一种现实的可能性,即它在现实中有了充分的根据并且具备了从可能转化为现实的必要条件的话,那么,关于低碳经济的全部问题就不过是在于人类有否意愿采取行动来促成其由可能向现实转化,从而低碳经济问题在本质上就可以被归结为关于人类应当选择何种经济形态的文化价值取向问题,这样,低碳经济理论也就不成其为一种经济理论,而只是一种文化理论了。

低碳经济理论是研究一定范围内的人群体的发展与生态环境的保护何以达致其互相协同的复杂性经济问题的经济理论,这种经济理论有其特定的历史条件作为其立论的客观依据,这个历史条件就是:获取诸如风力能源、水力能源之类的绿色能源(或曰清洁能源)的新技术手段尚未成熟到至少人类可以兼用绿色能源和高碳能源来满足其物质生产和日常生活的需求从而使高碳能源的消耗足以达到环保标准的程度。正是这个历史条件,使得获取绿色能源的技术手段的创新与完善成了该历史条件下的时代最为紧迫的需要,低碳经济理论在价值上恰恰是应合了这个特殊的时代需要。正是该理论的这种价值特性,决定了其理论理所当然要把获取绿色能源的技术手段的创新与完善作为达成一定范围内的人群体的发展与生态环境的保护互相协同的条件,从而关于获取绿色能源的技术手段的创新与完善,就势必成为低碳经济理论的中心话题。

二、低碳经济理论的学科归属

获取绿色能源的技术手段的创新与完善是属于科技范畴的主体活动过程,具体地开展这种科技活动,是相关领域的科技工作者的事儿;具体地研究这种科技活动,为这种活动提供科学理论、技术发明和工程设计,是该领域的科学家、技术专家和工程专家的任务。低碳经济理论并不直接研究这种科技活动,而是研究这种科技活动所赖以开展的经济条件——包括生产条件、分配条件、流通条件和消费条件,即研究在怎样的生产关系、分配关系、流通关系和消费关系中这种科技活动才具有现实的可能性以及怎样合理地构建这些经济关系的体系等问题。如果把这些经济关系理解为从事这种科技活动的科技工作者群体内部的社会关系,则低碳经济理论就是属于科学社会学范畴;如果把这些经济关系理解为从事这种科技活动的科技工作者群体所在的国家的社会关系,则低碳经济理论就是属于政治经济学范畴;如果把这些经济关系理解为从事这种科技活动的科技工作者群体所在的世界的社会关系,则低碳经济理论就是属于世界经济学范畴。这就是说,低碳经济理论可分别从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次来开展其研究:科学社会学范畴的低碳经济理论是在微观层次上进行研究,政治经济学范畴的低碳经济理论是在中观层次上进行研究,世界经济学范畴是在宏观层次上进行研究。这三个层次的研究也可以被看作是分别研究上述三个不同范围内的经济关系对获取绿色能源的技术手段的创新与完善这一特定科技活动的不同影响,从而把这些研究一并纳入科技经济学范畴。

三、低碳经济理论的基本原则

为现实低碳经济目标而进行的国别性经济关系的调整,须以全球性经济关系的调整为条件,只有在一种新的合于低碳经济目标要求的国际经济体系或全球经济体系中,合乎同样要求的国别经济体系的建立才是可能的,因为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全球经济体系是母系统,国别经济体系是子系统,其子系统不能不从属于其母系统;科学共同体内部为现实低碳经济目标所要做出的经济关系的调整,则有待于国别性经济关系的相应调整,因为迄今为止尚未形成全球性的科学共同体,只有从属于本国或本地区而为本国或本地区利益服务的科学共同体。因此,尽管可以在多种层次上来开展低碳经济理论研究,但是应该看到,这些不同层次的研究具有内在关联,而不是彼此孤立的,而且从其整体来看,低碳经济理论研究应具有全球视野,首先从世界经济学高度来研究具有何种结构的国际经济体系才有利于推动世界各国为获取绿色能源的技术手段的创新与完善而竞相努力以及构建这种国际经济体系的条件、途径和方式方法。其它层次的研究必须以此作为基础,否则难以有成效。

应该看到,低碳经济的概念及理论所处的特定语境是全球化时代人类所要应对的自然环境的现实状况呈现出日趋恶化的势态,其影响是全球性的,其原因也是全球性因素而非局部性因素。为什么可持续发展概念及其理论问世已久并早已得到世界公认②,而到2009年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时与会者在对温室气体减排的“责任共担”问题上却并未达成具有实质意义的共识?其本质原因不在意识领域,认识领域,而是在经济领域,政治领域。当今世界经济体系是由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集团所控制和起主导作用的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在这样的经济体系中,不要说西方国家与非西方国家之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利益冲突,就是西方列强之间以及非西方国家之间也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利益冲突,这些利益冲突归根到底是由现存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造成的,这种统治全世界的生产方式使人类从自然界中所获取的物质财富在全球范围内都必须按资本的有无和所拥有的资本的大小来进行分配,由此必然导致人类之间无资本的无产者与有资本的有产者的矛盾和有产者之间及国家之间小资本的拥有者与大资本的拥有者的矛盾,只要现存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变,这些矛盾就将永远存在并且不可调和,除非无产者和小资本的拥有者甘愿接受这种“按资分配”的原则。但是,在什么条件下,无产者和小资本的拥有者才会甘愿接受这种“按资分配”的原则呢?其条件应该是有产者和大资本的拥有者甘愿接受“按资担责”的原则。当今世界经济体系的根本缺陷就在于:这个体系只有“按资分配”的资本权利原则,而没有“按资担责”的资本责任原则。不以资本责任作为条件的资本权利就是资本霸权。当今世界经济体系中所实行的“按资分配”的资本权利原则,正是不以“按资担责”的资本责任原则作为条件的资本霸权原则。作为当今世界经济体系的主导力量,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集团依靠其强大的军事力量而在世界上肆行其霸权主义,正是为维护这种资本霸权原则。当今世界经济体系中的种种利益冲突归根到底是由于资本权利与资本责任的分离造成的,而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集团在世界上所肆行的霸权主义则是造成资本权利与资本责任的分离的政治根源。只要这个世界还存在霸权主义,就不可能建立起资本权利与资本责任互相统一和协调的世界经济体系;而只要世界经济体系中资本权利与资本责任仍然是互相分离的,即只有“按资分配”的资本权利原则,而没有“按资担责”的资本责任原则作为它的补充,可持续发展就永远只是一个空洞的理念,而不可能转变为全人类的共同行动,从而低碳经济也只能是一个美妙的幻想,而不可能变成美好的现实。低碳经济是不可能在一国范围内实现的。

要而言之,低碳经济理论的基本原则,就是资本权利与资本责任相统一的原则。

注释:

生活中的经济原理范文3

法的价值,在国内外是个古老的话题。而经济法的价值问题,则无论在国内或国外,都是一个新问题,值得认真研究。经济法是法体系中的一个部门法,同一般法的价值一样,它也具有秩序、效率、公正、正义等价值;它的价值链的中心环节也是效率与公平;它固有的基本价值取向是社会本位。

经济法价值的特殊性(特殊价值取向)是由经济法在法体系中的特殊本质属性决定的。经济法涉及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其内容是经济性的,因此它的价值亦重在经济性;经济法与民商法不同,它关注的主要是社会经济的总体结构和运行,因此它的价值重在社会性。经济法是社会性之法,经济法的价值最关注社会性。一个经济性,一个社会性,此二者是经济法的显著特点,也是认识经济法价值取向特点的关键。经济法价值之一是秩序,关于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的秩序;这是重在维护社会经济总体结构和运行的秩序。经济法价值之二是效率,指经济效率(即经济效益),包括劳动生产效率、经营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利润率等等;并且这主要是指社会总体经济效率。经济法价值之三是公平,指经济生活的公平;并且所注重的是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社会总体公平要求绝大多数个体和团体间必需公平,但不要求所有个体和团体间都绝对公平。经济法在注重机会公平、分配公平的同时,还要兼顾结果公平。总之,经济法所注重的是社会公平、实质公平。经济法价值之四是正义,这当然也是经济法价值所在,但如同一般法的正义价值主要通过公平体现一样,经济法的正义也主要体现在经济法的公平上。

所谓理念,含理想与信念之义,指的是人们对于某种理想的目标模式及其实现的基本途径和方式的一种信仰、期待和追求。人们凡欲主动从事某项重大事业,必先有某种理念形成于脑中。制定和实施法律是件大事,故预先必有某种理念,是为立法理念或法律理念。

经济法和民商法同为涉及经济领域的法律。封建社会末期,社会生产力发展引起商品经济逐渐发达。商品经济要求自由、个性解放、权利平等。先行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们更系统、深刻地提出和论证了诸如“天赋人权”、“社会契约”、“经济自由放任”、自然法学说等学说主张,推动了社会思想解放。人们开始树立新的法律理念,即个体权利本位的个人主义。这就是近代资产阶级的民商法理念。

十九世纪末期,由于生产社会化特别是垄断的形成,改变了人们的观念,传统的个人主义的经济法律理念发生动摇。法律理念上出现法律“社会本位”的倾向。其中对于经济领域的立法,一方面表现为传统资产阶级民商法的社会化,如近代资产阶级民法三大原则的修正;另一方面,适应社会经济新调节机制即国家调节出现的要求,需要制定和实施规范和保障国家调节的新型法律,即经济法。经济法理念比民商法等法律更加鲜明地体现整个法理念的社会化新时代特征。经济法理念是人们关于籍助于此法(它同民商法等部门法律互相配合)可以实现理想的社会经济生活目标模式的一种信念。他相信可以克服或缓和由生产社会化和垄断等等引起的个体与社会的矛盾冲突和传统法律理念的混乱,能够建立新的理想的社会经济生活模式:在新的理想模式下,有着个体经济自由、经济权利同社会协调、和谐的秩序;具有个体经济效率同社会总体和长远经济效率相协调的效率;体现着个体经济公平同社会公平、机会公平同分配公平及结果公平、形式公平同实质公平等相兼顾和一致的公平;昭示出经济生活中更为高尚的社会正义。另一方面,经济法理念又认为,上述理想目标模式的实现需要在民商法(即使也在社会化的民商法)之外,制定和实施新的法律即经济法。经济法从社会经济总体角度,规范和保障新的社会调节机制即一种国家调节,协调经济个体与社会总体、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之间的矛盾冲突;民商法侧重于从个体和微观经济角度进行规范和保障。两相结合,便可实现新的社会经济生活的和谐,达到理想的社会经济生活目标模式。

经济法原则是经济法在其调整特定社会关系时在特定范围内所普遍适用的基本准则。经济法是适应生产社会化及其引起的社会经济调节机制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需要而产生的,它调整国家经济调节中的社会关系,以维护和促进社会经济总体结构和运行的协调、稳定和发展。经济法价值的基本取向,是社会总体性的经济性的秩序、效率、公平和正义。经济法理念是相信通过经济法价值释放,能够实现社会总体经济方面的那些价值目标即理念的理想目标。因此,人们在确立经济法原则时所必须思考的,是如何促进和确保经济法各种具体规则有利于社会总体性和经济性的价值和理念目标的实现,达到社会经济生活的理想目标模式。简言之,经济法原则必须侧重于经济性和社会总体性,即社会经济的总体方面。

在法的价值体系链中,法尤为关注的是效率与公平这两个环节;因此,经济法原则尤应抓住效率与公平这两个中心环节。经济法原则应主要立足于社会经济总体效率与社会经济总体公平。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最后核心的内涵便是:注重维护社会经济总体效益,兼顾社会各方公平。这一经济法基本原则也可以更简要地表述为:社会总体经济效益优先,兼顾社会各方公平。

经济法的原则除基本原则外,还有仅适用于某个或某些种类经济法规范的局部性原则。基本原则统率局部性原则,局部性原则是基本原则在各局部性领域的体现。如计划法的“综合平衡”原则、自然资源法的“综合利用”原则等,都体现着维护社会经济总体效益和兼顾各方经济利益这一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精神。

武汉大学法学院·漆多俊

生活中的经济原理范文4

关键词:高等教育社会主义义利观经济伦理

经济伦理是人们在经济制度安排、经济活动中产生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以及对社会经济制度和经济行为的价值判断和道德评价。[1]其教育的目的是通过教育来规范主体的经济行为,保证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正确的经济伦理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可发挥重要的社会功能。开展经济伦理教育,充分发挥伦理道德在经济生活中作为市场、政府调节之外的第三种调节力量的作用,能为我国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及人的全面发展的实现提供重要的保障。然而,我国目前的道德教育中,经济伦理教育仍然是相当欠缺,甚至是被忽视的,这直接导致我国道德教育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因此,经济伦理教育已成为当前重要的时代课题。高校作为培养市场经济活动主体的重要阵地,在经济伦理教育中理应发挥先锋作用,在大学生中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伦理教育,其意义非常深远。

1 高校开展经济伦理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市场经济是效益经济,也是德性经济。现代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运行,除了用相应的法律、制度来规范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也对市场主体的伦理道德有基本的要求。经济伦理可发挥伦理道德在经济生活中的调节作用,而它的作用的发挥是建立在人们了解、接受市场经济伦理原则、规范的基础之上。所以,开展经济伦理教育有其必要性及紧迫性。高校作为“准”市场经济主体的培养基地,更应重视并加强经济伦理教育。在新形势下开展经济伦理教育将有助于加强和改善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实现。

1.1 高校开展经济伦理教育是培养市场经济健全主体的内在要求

市场经济是利益驱动性经济。市场主体参与市场活动的目的,无疑是获取利益最大化。毕业论文但市场主体的利益必须通过市场交换才能实现。交换必须遵循等价、自愿的原则。这两条原则使得经济主体在追求自身利益时必须考虑满足交换另一方的需要,把自利性与互利性、趋利性和服务性结合起来。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一方面依赖于经济制度伦理,另外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经济个体伦理,即参与经济活动的个体在经济活动中的自我约束和道德激励。这说明经济伦理与经济道德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高校学生作为“准”市场经济活动主体,能否具有“效益”和“道德”统一的健全市场主体意识,能否做到“经济人”与“道德人”的统一,对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作用不可小视。

中共中央、国务院最近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强调指出:“要深入进行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引导大学生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结合实际,笔者认为深入开展经济伦理教育是培养市场经济健全主体的内在要求。一方面,可培养学生勤俭、公平、平等、守信等传统道德品质;另一方面可培养大学生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价值取向和道德标准。

1.2 高校经济伦理教育存在某种程度的缺失

在国家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社会变革时期,多元化的思想道德观念对社会主导价值系统的挑战和冲击使大学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常面对着道德困惑。众所周知,市场经济伦理讲求利益导向、公平竞争、效率优先原则。作为反映人们经济生活、政治活动规律的经济伦理在充分肯定人们追求正当利益合理性的基础上认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凡是基于公平原则、等价交换的获利行为都有其道德合理性。[2]如市场上的投机行为,只要不违反市场交易原则,也是经济伦理所肯定的。

而社会领域的道德伦理则要求奉献精神、利他主义。显然这在经济伦理中得不到认同。这说明,硕士论文 同样的事从不同的角度按不同的伦理要求会有截然不同的评价。然而,目前高校并没有针对这两种适用领域不同的伦理原则的价值矛盾进行教育,接受的往往只是理想化的一般的社会道德观念和规范的教育。这导致当代大学生道德理想、道德行为显现出多元化、实用化和功利化的倾向。

如现今大学生中的诚信意识缺失、责任意识淡薄、泛“功利化”倾向突显等现象,严重影响着高等教育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2 高校开展经济伦理教育应遵循的原则

近年来,经济伦理教育是学术界研讨的热门话题,不少学者发表了许多颇有价值的见解,但至今仍未完成其自身知识体系的建构。与此同时,如何把理论研究的成果纳入道德教育,尤其是作为道德教育主渠道的高校道德教育中,实际的努力也是远远不够的。

如何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精神、市场道德规范进行提炼和概括,形成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内容,医学论文并通过对高校这一重要阵地进行教育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高校开展经济伦理教育应遵循以下原则。

2.1 坚持奉献伦理教育与功利伦理教育相结合

确认社会主义功利伦理在我国当代社会道德生活中的地位,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性质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决定的。[3]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承认社会主义功利伦理道德上的正当性,注重物质财富,肯定正当利益。即肯定以效益为追求目标,以勤俭为活动核心,以自尊为心理基础,以竞争为实现手段,以互利为社会前提,以法律为行为基准的基本伦理规范。

但应认识到,肯定社会主义功利伦理的个人利益因素,并不等同于肯定极端个人主义的“自我中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职称论文要明确社会主义功利伦理的地位——经济生活中道德建设的起点。我国市场经济的伦理精神和道德生活的基本格局是功利伦理和奉献伦理的结合,两者相辅相成,构成有机的统一整体。社会主义奉献伦理是一种以社会主义价值观为指导,以全面实现社会进步为追求目标的伦理规范,占据主导地位。由于经济伦理反映和调整的是人们经济活动的行为规范要求,具有明显的功利主义色彩,因此在开展高校经济伦理教育中必须和体现社会主义本质与目的的集体主义、奉献利他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奉献伦理相结合,引导学生超越功利伦理的局限,升华为注重社会、追求共同富裕的伦理精神。

2.2 坚持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

经济伦理的核心是经济发展与人类存在方式的关系的深入思考和系统审视。它关注的是人类如何不以自身异化为代价发展经济并在经济过程中实现人自身的全面发展。[l]这要求在高校经济伦理教育中始终把道德教育放在重要地位,绝不可松懈。发挥“主渠道”德育课堂的教育作用,传授相关道德理论知识,通过座谈会、交流会等方式传授给学生。但是,道德教育具有知行统一的特点,传授道德知识是其第一步。而更为重要的是如何在行为中实践,如何将学生的主体作用发挥出来,将外化的道德教育内化为其行为本身,真正以合乎市场经济、社会伦理的道德标准在学习、生活中运用于实践。因此,高校开展经济伦理教育应以理论教育为主导,兼顾行为教育。

通过开展创业实践、家教等行为活动,将理论知识运用到社会实践活动中去,以理论指导实践,进一步从实践中升华体现理论的价值。

2.3 坚持有意识教育与无意识教育相结合

一个人的思想觉悟不是白发产生的,而是必须有一个从外面系统灌输进去的过程。要使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伦理观深人人心,很大程度上要靠有意识教育,靠坚定不移地进行灌输,即第一课堂“主渠道”教学。但是,一个人的道德情操、道德信念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是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它既依赖于有意识教育,又离不开无意识教育。无意识教育即教育者按照预定的教育内容和方案,自觉地在受教育者周围设置一定的生活环境和文化氛围,引导受教育者去感受和体味,使他们在满足美的需求和兴趣爱好的同时,潜移默化地受到教育。[4] 它把教育的意识、目的渗透到与之相关的活动或环境中,可增强伦理教育的渗透性和感染力。

高校经济伦理教育的目的之一是通过教育使学生了解如何规范自我在市场经济中的行为及明确市场经济的道德性与非道德性,与市场经济及社会伦理有着密切的联系。开展高校经济伦理教育应坚持有意识的“主渠道”教育与无意识的氛围影响相结合,以期达到最佳的教育目的。

3 新形势下开展高校经济伦理教育的有效途径

高校学生的经济伦理教育应结合高校实际,在教书育人中重点引导学生对经济生活的目的、市场经济的道德性和非道德性、效率的道德论证、分配正义、交易伦理、消费伦理、生态伦理等问题作些深入全面的探讨与学习,以启迪大学生对经济伦理的觉悟。

笔者认为,应以“以人为本,合力育人”为教育指导原则,探索具有时代特点,符合新时期学生的教育方法,通过搞活“四个课堂”、优化“四个环境”、整合“四种媒体”、实行“四级推进”,努力构建“大教育”格局,不断提高学生对经济伦理的认识及效果。

3.1 延伸教育时空,搞活“四个课堂”即主课堂、第二课堂、家庭课堂、社会课堂

经济伦理同整个社会发生着经济学和社会伦理角度的联系。开展高校经济伦理教育,应将课堂带到社会、家庭、校园文化活动中去。主课堂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基本形式,在对学生进行系统的科学理论和先进思想灌输中始终发挥着主阵地作用。课堂教育应以开放、互动的教育模式,进行经济制度伦理与经济个体伦理的教育,通过讨论、辩论等形式提升对经济伦理的认识。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第二课堂”活动,通过举办大学生创业活动、知识竞赛、演讲赛等活动,丰富学生业余生活,陶冶情操,提高觉悟。构建“学校一家庭一社区”三位一体的模式,将经济伦理教育延伸至家庭、社区,寓教育于生活,增强教育的渗透力与感染力。通过假期社会实践、参观先进企业、人文景观等“社会课堂”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3.2 营造教育氛围。优化“四个环境”即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环境

在当前社会处于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社会舆论和高校都赞成大学生适当地参与一些不影响学业为前提的经济活动,留学生论文 如家教、推销、勤工助学等。既锻炼他们的能力,也对他们健全的人格形成极有益处。然而,目前高校当中出现了一些大学生为了实现“自我价值”,而去参加非法传销组织等行为,甚至贪图享乐、难耐清贫等思想在某些大学生中颇有市场等消极现象。这说明,优化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环境,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显得尤为重要,营造严谨求实、勤奋求知、民主开放的学习环境。引导学生的经济行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正义的经济环境。充分认识到市场经济的道德性、法律性,营造民主、法治、和谐的政治环境。建立健全的文化活动机制,使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活动方式上,开展主体文化、节目文化、广场文化、共建文化、课余与假目休闲文化等鲜明的校园文化活动,并使之延伸到校园的各个角落,渗透到人才培养的各个方面。

3.3 丰富教育手段,整合“四种媒体”即报纸、广告、电视、网络

21世纪是人才竞争的时代,也是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报纸、广告、电视、网络是当前主要的信息载体。其提供的信息对人的思想情感和行为的发展方向具有牵引作用。大众传媒直接面向大学生,传播信息直接迅速,在大学生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力,是学校理论建设、文化建设、思想建设、道德建设的有力工具和重要渠道。大众传媒提供的信息具有形象性、隐藏性、权威性等特点。重视大众传媒作用,把其提供的信息变为舆论导向,会对学生的言行起到“软约束”作用。发挥大众传媒在教育中的牵引作用,是让学生及时了解党的现行政策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面貌。应及时组织学生收听、收看《经济道德》、《道德与观察》、《今日说法》、《焦点访谈》等栏目,引导学生对市场经济主体的正确认识与评价。

3.4 适应成长规律,实行“四级递进”

根据青年学生在校四年学习成长不同时期的思想和心理状况,工作总结 搞好分级递进教育。第一年主要抓好树立正确义利观的奠基教育。义利观问题,归根结底是道德伦理与经济利益的关系问题。它是经济伦理的核心。由于义利关系贯穿在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到一些具体的经济伦理问题,因而是一个不可回避的基本经济伦理问题。因此必须首先抓好树立正确义利观的奠基教育。反对“唯利无义”的思想观念。第二年主要抓好立身做人的导向教育。是否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做人的准则直接影响到高校经济伦理教育的效果。通过思想品德教育、艰苦奋斗、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系列教育,引导学生懂得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走好人生之路。第三年主要抓好职业道德的定位教育。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随着现代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专业化程度的增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整个社会对从业人员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职业道德教育理应成为高校经济伦理教育的重要一步。第四年主要抓好奉献社会的爱心教育。市场经济伦理讲求利益导向、效率优先,而社会道德伦理要求奉献精神、利他主义。在新形势下,在肯定个人物质利益的同时,更应强调奉献,通过开展“爱祖国、爱人民、爱专业、爱岗位”的“四爱”教育,激发学生的奉献精神。

经济伦理教育是人类文明的成果。新形势下,高校大力开展经济伦理教育是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参考文献

[1]郑美琴.论市场经济的经济伦理[J].经济评论,2001(6).

[2]王淑芹.论市场经济与道德对立经济统一的条件性[j].道德与文明,2000(3).

[3]陈泽环,方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27.

生活中的经济原理范文5

【关  键  词】经济法/基本原则/干预/竞争

经济法基本原则是经济法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其对经济法的理论建构与实践运作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注:学者们对此有许多表述,可参见邱本《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史际春、邓峰《经济法总论》。)学者们对此已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但至今仍众说纷纭,故而颇有进一步研究之必要。(注:应当认为,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探讨首先应当取决于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认知,但这又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限于篇幅,笔者不拟在此予以探讨。在本文中,笔者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认知,主要依从李昌麒先生对经济法的表述。可参见李昌麒《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M],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204-214页。)

一、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与经济法的相关范畴

按照《布莱克法律词典》(BLACK'S  LAW  DICTIONARY)的定义,所谓原则,是指“法律的基本真理或准则,一种构成其他规则的基础或根源的总括性原理或准则。”据此,我们不难推论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即是指贯穿于经济法实践运作全过程之中,作为经济法规则基础的指导思想和原理。构成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在我看来,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要素:(1)普遍性,即经济法基本原则必须贯穿于经济法的全部实践过程,能够指导经济立法,规制经济执法和司法,并保障和促进经济守法;(2)法律性,作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其法律性反映于两个方面:一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应当是具有规范性的内容,换言之,即应具有体现经济法权力(利)义务运作之特性或要求的内涵;另一方面,法律性体现在其可以作为执法和适法之依据。作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对经济法主体的行为具有直接的法律意义,即任何违反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行为,均会导致一种直接的法律后果,其行为被确认为无效。不会导致上述法律后果的原则,不应作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3)经济法特性,经济法基本原则应是经济法所特有的原则,如合法性原则等一般性法律原则便不应成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作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必须鲜明地反映经济法这一部门法独具之特色。

经济法基本原则不同于经济法价值,法律价值是指”在人(主体)与法(客体)的关系中体现出来的法律的积极意义或有用性。”[1]经济法价值,即是经济法所构筑的法律秩序的目标及其调整社会关系所应遵循的方向。经济法基本原则不同于经济法价值,主要体现于:其一,经济法价值是经济法规则所欲实现或达致的目标,而经济法基本原则是经济法规则的规则或基础,其反映着经济法的价值。按麦考密克的理解,“法律原则即是规则和价值观念的汇合点”。[2]其二,经济法价值体现和昭示了经济法的内在精神和宗旨,相较于经济法基本原则,其更为抽象和一般。

经济法基本原则与经济法的调整方法也有别,所谓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是指“由国家规定的可以以某种合理方式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法”。[3]经济法的调整方法主要关注的是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所使用的方法或手段,强调干预经济的手段或方法之合理性,而经济法基本原则则与之不然,其着眼于对经济法具体规则的一种概括或总结,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是经济法具体规则的一种“实践纲领”。

二、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研究概况及其反思

国内学者对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揭示,目前有代表性的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

1.“一原则说”,[4]该说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只有一个,即维护社会总体效益,兼顾各方经济利益。

2.“二原则说”,[5]该说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二,一是计划原则,二是反垄断原则。

3.“三原则说”,[6]依该说,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应当是平衡协调原则,维护公平竞争原则以及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4.“七原则说”[7]按照该说,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七个原则,即资源优化配置原则、国家适度干预原则、社会本位原则、经济民主原则、经济公平原则、经济效益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

综观上述诸说对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表述及论证,笔者以为,大都存在程度不一的缺失,这主要反映于:

1.将非法律的原则表述为一种法律原则,如资源优化配置原则。资源优化配置是指资源在生产和再生产各个环节上最有效的流动和利用,其并未反映权利义务运作之要求或特点,严格讲,将之作为一项法律原则纳入经济法范畴,难谓允当。

2.将法律的一般性原则表述为经济法所特有的原则,如责权利相统一原则。依史际春、邓峰先生的观点,“责权利相统一原则主要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各管理主体和公有制主导之经济活动主体所附的权利(力)、利益、义务和职责必须相一致,不应当有脱节、错位、不平衡等现象存在。”[8]但是,在我看来,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固然是经济法应当确立的一项准则,但其并未反映或体现经济法之特质,将其纳入其他部门法之界域,如行政法,同样也言之有据。

3.将经济法部门法的原则错位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如邱本先生的“计划原则”或“反垄断原则”。虽然经济法基本原则取决于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认知,但即使就邱本先生所主张的经济法体系包括计划法和反垄断法[9]两部分的观点来看,计划原则与反垄断原则也仅仅是经济法部门法之原则,而无法函盖经济法之全部和整体。

4.将经济法价值作为经济法原则。正如前述,经济法价值与经济法基本原则是迥然有别的,但在李先生之诸原则中,如经济民主、经济公平、经济效益等,笔者以为,将其纳入经济法价值范畴,颇为恰切,但如果作为经济法基本原则,则难以契合作为原则本身的内质和要求。

5.将经济法的调整方法作为经济法原则,如史际春、邓峰先生所主张的“平衡协调原则”。在他们看来,“平衡协调原则是指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要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出发,来调整具体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一。”[10]从其表述中,不难看出平衡协调原则主要强调的是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干预所使用的方法或手段,在我看来,史先生等将其纳入经济法基本原则,有所不妥。这一是因为在法的一般意义上,法律原本就是利益之调节器,正如博登海默所指出的那样,“法律的主要作用之一乃是调整和调和种种相互冲突的利益,无论是个人利益还是社会利益”。[11]耶林也同样指出:“法律的目标是在个人原则与社会原则之间形成一种平衡。”[12]因而,平衡协调各种关系和利益,不仅经济法使然,其他部门法亦同样如此。民法对民事主体相互利益关系之衡平,行政法对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利益之调整均概莫能外;其二,平衡协调就其本质而言,作为一项调整方法更为恰切,纳入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范畴未免有方圆木凿之嫌。

三、经济法基本原则之界说

根据经济法基本原则之构成要素,并在总结和反思我国既往经济法基本原则诸学说之基础上,笔者以为,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二,一是适当干预原则,二是合理竞争原则。

(一)适当干预原则

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是伴随“市场失灵”问题的出现,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干预而得以产生的。19世纪完全放任的自由主义经济在给社会带来空前财富的同时,也导发了一系列的社会经济弊害,如可持续发展问题、垄断问题、产品质量、消费者利益保护以及劳动者保护问题,等等。而这些问题仅依靠市场的自发调节是无法有效并根本上得以解决的,于是乎,国家便伸出其“有形之手”,借助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经济手段对社会经济进行有效干预,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绩效,如战后德国经济的复兴,30年代罗斯福新政等。也许正是基于这样的干预效应,国家便进一步强化其对经济之干预,“有形之手”无微不至地关怀着社会经济的各个层面和角落,这在社会主义国家,如前苏联、中国表现得尤为突出。但适得其反,各国社会经济并未因此而欣欣向荣,相反的是西方国家于60年代出现了经济的“滞胀”,而前苏联、中国的经济却依然处于“短缺经济”(科尔内语)状态,这些都引发了各国政府对国家干预的深度思考,从而导致“适当干预”理论和政策的出台,并逐渐成为当前各国政府干预经济的主导性思想和方略。

适当干预原则是体现经济法本质特征的原则,这是因为:一方面,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域决定了适当干预原则应当成为经济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虽然学界目前对经济法调整对象尚未形成共识,但大都认为经济法主要是调整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干预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由此不难认为适当干预原则正回应和反映了经济法各项规则的本质特征,其成为经济法之基本原则顺理成章。另一方面,经济法所体现的国家干预,并不意味着国家对经济生活之介入要回归到既往计划经济“大而全”的时代,也并不是强调国家干预至上性,相反,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干预,只能是一种在充分尊重私权基础之上的范围有限的国家干预,其在资源配置中的地位和作用,只能从属于市场的自由调节。现代经济法亦正是在这样的认知前提下建构了自身的规则体系和理论框架,因而将适当干预作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凸显了现代化经济法的发展趋势和本质要求。

所谓适当干预,是指国家或经济自治团体应当在充分尊重经济自主的前提下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一种有效但又合理谨慎的干预。其作为经济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确切内涵有二,即正当干预和谨慎干预。

1.正当干预  正当干预是指国家或经济自治团体对社会经济主体及经济活动之干预必须仰赖于法律之规定,不得与之相抵触,也不得在法律并无授权的情形下擅自干预。为此,必须做到:首先,干预权力拥有者权力之取得必须来源于法律之规定;譬如,税收作为国家干预经济一项重要的经济手段,可以有效地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社会公平。但税收作为国家干预权的重要内容,却不得任意行使,按照税收法律主义的要求,税收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规定,非经法律明文规定,国家不得开征新税种。因而,国家在对社会经济进行干预时,必须做到干预有据;其二,正当干预要求国家的干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之程序。我国长期以来就是一个重实体、轻程序的国度,“中国的反程序化倾向仍然十分有力。立法上意欲简化程序,实务中试图松驰程序的现象屡见不鲜”。[13]但现代化经济法十分关注程序的法治化建设,强调国家干预之程序化运作。因为只有通过严格的程序,才能在充分对话的基础上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也便于决策之执行。亦正因如此,国家在进行干预时,必须严格程序的构造及其实践运作。

2.谨慎干预  谨慎干预是指国家或经济自治团体在进行干预时应当谨慎从事,符合市场机制自身的运作规律,不可因干预而压制了市场经济主体之经济自主性与创造性。具体讲,这主要是指:

(1)国家干预不可取代市场的自发调节成为资源配置的主导性力量。由于市场经济是一种以市场为导向以及作为资源配置主要手段的经济体制,因而它十分强调经济主体之自主性。而国家干预作为一种强制性的外部力量,是基于市场失灵、社会公平等因素而介入市场的,但这种介入是一种目的性极强的并具有明显的人为因素的干预,其“有形之手”的运作必然会有一定程度上损伤“无形之手”的运作绩效。因而,国家干预尽管必要,但也应当小心从事,谨慎动作,切不可擅自扩大干预之界域并取代市场成为资源配置之基础性手段。

(2)国家干预在面临自由裁量权之行使时应当合乎权力运作之内在要求。面对日趋复杂、亦易不居的现代经济社会,赋予执法者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业已成为现实的客观需要和不争事实,“那种认为自由裁量权与法不相容的观点在今天是不能被接受的”。[14]但是,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并不意味着权力拥有者的为所欲为,“自由裁量权,如果没有行使这种权力的标准,便是对专制的认可”。[15]因而在本质上,“自由裁量权是一种明辨真与假、对与错的艺术和判断力,而不以他们的个人意愿和私人感情为转移”。[16]为此,国家在进行干预时,经济法应当为国家干预自由裁量权之行使建构一种限制性的规则框架,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合乎正当目的,与授权法精神及内容相一致,并严格遵循既定程序。

(3)谨慎干预要求国家干预不可压制经济主体之自主性与创造性。市场之所以是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力量,根本因由则在于其借助利益机制,可以充分调动和激发市场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而,国家在进行干预时,切不可压制市场经济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值得指出的是,市场失灵固然存在,政府失效也屡见不鲜,切不可秉持一种干预万能的思想,将政府干预作为市场失灵的必然推论和结果,从而将国家干预回归到计划经济的父爱时代,进而高度压制和抹杀市场经济主体的经济自主性与创造性。

适当干预作为经济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贯穿于经济法的立法、执法和司法全过程。在立法上强调适当干预,就是要在规则的制定上尽量衡平国家和市场二者的位阶,充分发挥他们各自的功效,实现“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的有机结合。而在执法、司法中体现适当干预原则,则是要求国家在进行干预时,应当谨慎从事,准确地行使自由裁量权,并保障权力行使的合规性与合目的性,进而充分调动和激发市场经济主体之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合理竞争原则

竞争是人类文明社会赖以发展的动力源泉,也是市场机制发挥其“看不见的手”的功能的基本要件。产业革命以来的历史表明,竞争有利于最大限度地调动市场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消费者和全社会引致空前的财富和极大的福利。但是,竞争并不意味着一种纯粹的自由放任,正如经济学家穆勒所指出的那样:“就租金、利息、工资和价格而言,它们由竞争决定,由此要制定法律,假如竞争是它们的唯一调节者和订立概括性的法制,就要根据它们所受到的调节而设计科学性的条款。”[17]因而,以维护市场机制有效运转为重点的经济法便应当将竞争的合理运行纳入自己的调控范围,藉以充分发挥竞争之积极功效,抑制甚而消灭其消极作用,即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经济法所维护的竞争是建立在合理竞争原则基础之上的,其旨在实现竞争的有序、有效,这亦是合理竞争原则的基本内涵和体现。

1.有序竞争  竞争并非自由放任之同义语,其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即要实现竞争之秩序化。秩序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前提,没有秩序,人类便将进入一种混沌无序状态,每个人都无法对明天的生活作出一种确定性安排,人身财产安全也无从维系,即步入霍布斯所言的“丛林时代”。因而,“秩序作为一种与法律永恒伴随的基本价值”,[18]应当成为人类重要的社会活动之一的竞争活动的必要前提和基础。

在经济法中欲促成竞争之有序化,就必须建立合理的竞争规则,防范各种各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假冒伪劣行为,低价倾销行为等,并抑制或阻却各种非市场因素对市场经济主体的竞争活动的介入和渗透。譬如,市场竞争的实质应当是各种商品内在要素的比试,如价格的竞争、质量的竞争、服务的竞争等,但是,行政垄断却将权力因素切入至市场竞争中,并使竞争结果不是取决于商品内在要素的优劣,而是商品以外的其他因素。不言自明,这种垄断行为显然背逆了竞争之内在法则和要求,并严重侵损了竞争的有序化运作。

2.有效竞争  有效竞争是经济法的合理竞争原则以及建构其上的具体规则和运作结果及表现。伴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学理论的不断深化,竞争规则所希冀达致的目标模式也历经曲折,学者们众说纷绘,但其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自由竞争模式、完全竞争模式、垄断竞争模式以及有效竞争模式。而有效竞争模式是当前影响最大的竞争规则模式。

有效竞争是克拉克(CLARK)为克服“马歇尔困境”(注:“马歇尔困境”是马歇尔在其《经济学原理》第四篇中所提出的关于规模经济与竞争活力的二难选择命题。在他看来,规模经济是非常必要而且极为有用,但这又容易导致垄断,反过来就会使经济运行缺乏原动力,企业缺乏竞争活力。参见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上卷)[M],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259-328页。)而提出来的一种新型竞争模式,其基本内容是:“所谓有效竞争,就是指将规模经济和竞争活力两者有效地协调,从而形成一种有利于长期均衡的竞争格局。”[19]有效竞争理论后又经过其他经济学家,如哈佛大学教授梅来,以及美国经济学家史蒂芬·索斯尼克(STEPHEN  SOSNICK)的努力和完善,更日趋成熟,目前业已成为大多数国家主导性的竞争体制。

欲达致有效竞争的市场模式,经济法就必须借助合理的竞争规则来予以构筑和保障。如经济法必须反对对进入和流动所存在的人为限制,竞争者必须符合规模经济的要求。此外,对于厂商之间的相互勾结行为,如卡特尔协议,经济法也应当坚决予以取缔。

四、结语

适当干预原则、合理竞争原则是经济法的两大基本原则。首先,它们反映了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体现了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干预的本质要求;其次,二原则科学地概括了经济法具体规则的内在连结和精神,较好地实现了经济法中价值与具体规则的汇合和融通。最后,适当干预与合理竞争原则业已为我国大量经济法规所昭示,凸显了公权和私权的有机统一,准确地揭示了经济法基本原则之特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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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李昌麒.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222-223.

[8]史际春、邓峰.经济法总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169.

[9]邱本.经济法的基本原则[J].法制与社会发展,1998(5).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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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美]E·博登海默,邓正来,姬敬武译.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M].北京:华厦出版社,1987.38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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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同[11],352.

[16]伯纳德·施瓦茨.徐炳译.行政法[M].北京:群众出版社,1989.568.

[17][美]哈罗德·德姆塞茨.陈郁译.竞争的经济、法律和政治制度[M].上海三联书店,1992.1.

生活中的经济原理范文6

作者:吴建雄

出版社:人民东方出版传媒有限公司

当我终于发现厕所原来是很多人获取知识的主要窝点,地铁原来是很多人了解世事百态的重要场所,跑步原来是很多人妙思泉涌的绝佳时机时,我便开始试着去寻找更多这样的时机与场所――适合思考。

你习惯在哪里思考?这是个需要仔细考量的问题。首先,你需要一个不被打扰的空间,以便可以集中精力认真地胡思乱想;其次,你需要一个便于记录的场所,因为那些极其细微且天马行空的想法通常稍纵即逝,捕获他们的最佳工具便是纸和笔;最后,你还需要一个足够复杂的环境,因为灵感通常来源于人与人之间超乎个人想象之外的差异。如此看来,飞机上倒真是个适合思考的绝佳环境――因关掉手机而被迫切断与外界的联系、舒适的座椅以及面前尚算宽敞的小桌、飞机上千姿百态的乘客,几乎符合了上述几乎所有的要求。正如作者吴健雄在书的序言中所写的那样,飞机是一个移动而独立的空间,一个可以让他远离世故的安静场所,在其中可以产生一些感性加理性的思考。

《云端经济学》正是这样一本孕育自8000米高的飞机舱中的经济学随笔。作者从行业大佬对头等舱和经济舱的不同选择谈起――为什么麦肯锡只坐头等舱,而比尔・盖茨却对头等舱不屑一顾;从经济学的角度深入剖析了这些发生在普通人身边的普遍现象――三流企业比价格与实惠,二流企业比技术与模式,一流企业比感觉与认知;为读者展示出一副日常生活的经济全景图――从大佬们对飞机舱的选择可以看出他们在行业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营销理念。

当手机被迫调整到飞行模式,飞机呼啸着加速冲上云霄,除了这个狭小且不能随意走动的空间以及你身边的乘客,你便与外界彻底断了联系。这是真正属于自己的时间和空间,你不得不打消一切与遥远的人群、事物产生关系的想法,专心地定下神来,回归到最原始的生活状态――要么一个人精彩、要么与身边的唯一一个或两个人进行交流。而似乎大部分飞行者,尤其是空中飞人们更倾向于前者。

你曾在飞机上思考过什么?你有没有想过选择飞机出行的人们与选择其他方式出行的人们在手机品牌的偏爱上有什么不同?头等舱的旅客与经济舱的旅客在飞行时间的利用上有什么区别?究竟是这些对时间利用上的区别造成了“飞人”们乘坐头等舱与经济舱的区别,还是因为坐了不同的机舱所以在对飞行时间的利用上有了或大或小的区别?

如若照此仔细分析开来,《云端经济学》与其说是从日常生活出发,为读者细致地展示了那些潜藏在日常生活中的经济哲学,倒不如说从另一个角度探讨了一种全新的经济学思维方式:将高高在上的经济学拉至人人触手可及的地表,让更多非经济学专业人群去认识它、熟悉它甚至将它带入自己普通的生活中。读者顺着作者所提供的放射性思维方式,推及到自己的日常生活。真正体会到,学会一种经济学的思维方式,远比学会一个经济学原理更为实用。

而事实上,本书在给人展示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的同时,亦给读者展示了一种作者的生活方式:生活中没有无聊,如果你觉得无聊,那是因为你没有试着去挖掘其背后深层次的东西,譬如作者在书中所展示的长途飞行这样漫长且枯燥的事情。当读者再次感叹时间去了哪里,或者说好的趣味性去了哪里时,不妨试着像作者那样:仔细地审视一下四周,以评论和分析的角度去思索看到的人或事件背后更深一层的含义。除了经济学理论,本书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它告诉了读者:这个世界上本没有无聊的人或事,如果你觉得它们太过枯燥,那是因为你没有换个方式去看待它们。

《云端经济学》是一本很好的大众经济学读物。它将枯燥、严肃的经济学原理融入简单的日常生活之中,在给人们展示小生活中蕴含的经济学大道理的同时,也为人们展示了一种全新的思考及生活方式,真正做到了授人以渔,值得读者反复阅读,并从其中获取除文字表面之外的更多信息。

藏在身边的经济学

经济学一向以严肃而呆板的形象示人,然而近些年,妙趣横生的经济学读物却大行其道。不论是2008年的《牛奶可乐经济学》、《集装箱改变世界》,还是更早以前的《卖竹竿的小贩为什么不会倒?》、最近新出的《在星巴克要买大杯咖啡!》,经济学仿佛在一夜之间,一转往日高处不胜寒的状态,开始稳稳地站在红尘之中,用兴致盎然的眼神看待周遭的现象、思索现象背后的原因。揪出这些藏在身边的经济学,你准备了吗?

《牛奶可乐经济学》

作者:[美]罗伯特・弗兰克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推荐理由:本书原名为《经济博物学家:破解日常生活的密码》,作者罗伯特・佛兰克教授(美国康奈尔大学管理学院)将源自生活的经济学加以整合,将经济学的思维模式应用于普遍的日常生活,用经济学的眼光去观察这个世界。他提出,生活中的问题没有标准答案,每个人都有可能给出更多合理的解释,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一名博物经济学家;他主张,经济学应该是一门植根于经验和观察的社会科学,而不是艺术学为核心的硬科学。

《集装箱改变世界》

作者:[美]马可・莱文森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推荐理由:《华尔街日报》称它为写给集装箱的赞美诗,但即使是赞美诗,作者也从经济学角度将为什么对它进行赞美描绘得头头是道。本书从集装箱的发明与使用入手,分析了集装箱产生前后对国际贸易产生的重大影响。作者在书中深入探讨了不起眼的航运集装箱如何取得出乎意料的成功,以及这一发明如何让全球商业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

《卖竹竿的小贩为什么不会倒》

作者:[日]山田真哉

出版社: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推荐理由:为什么即便家里晒衣服的竹竿五年也不用换一根,沿街叫卖竹竿的小贩的生意却依然没有倒闭?为什么天价的法国餐厅会选择开在人烟稀少的冷门地点?为什么打麻将最后一圈胡的大多是庄家?作者从日常生活中所见到的有趣现象引出思考方向,然后用经济学的原理、朴实的语言对其加以分析。书中既没有枯燥的理论,也看不到让人头疼的各种报表及术语,而是巧妙地将经济学带入生活,引导着人们去思考更多。

《在星巴克要买大杯咖啡!》

作者:[日]吉本佳生

生活中的经济原理范文7

科学技术正以无比伟大的力量把人类带进一个辉煌崭新的时代---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的出现预示着社会生产领域的一场革命,无论从理论上还是现实上都将对人类社会、生活、经济各个方面产生深刻的影响。贯穿于社会生活、生产各个领域的管理也将面临新的挑战。

一、知识经济呼唤管理创新

管理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活动之一,管理伴随着社会的形成而形成,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管理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给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知识经济源于80年代兴起的高科技革命,冷战结束后,国际竞争的重点转移到经济科技领域,这加速了经济知识化步伐。9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向知识经济转移,科研系统在知识经济中起到了知识的生产、传播和转移等关键作用。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以技术立国的日本,经济增长速度减慢,国际竞争力下降,在多数科技领域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而注重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欧美发达国家,其相对完善的国家创新体系为欧美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活力,因此,创新是知识经济的灵魂,为了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主席号召:“要树立全民族的创新意识,建立国家的创新体系。”管理更是不能例外;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和国外管理理论的,研究表明,当代经济发展取决于竞争优势,决定竞争优势的主导因素是人才和科技的管理优势,而决定人才、科技管理优势的是创新,所以,创新已成为现代管理的时代趋势。

二、知识经济时代管理创新的基本原则

在知识经济时代,管理创新无论致力于通过智力资源开发来创造新财富、逐步代替工业经济的命脉和已经短缺的自然资源,还是致力于员工价值观与企业价值观的高度统一的企业文化创新,都要遵循如下原则才能是科学、有效的创新。

1。系统原则知识经济的特点之一就是经济发展是人类知识能力的综合。在知识经济时代,人的综合能力已走向系统综合智能型,系统综合能力的凝聚已成为知识经济社会人的能力具有较高逻辑起点的鲜明标志。因而,知识经济下的管理创新必然遵循系统原则。

2。价值原则价值原则又称需要性原则或科学性原则。指在创新科研选题中必须着眼于社会实践的需要和科学科技自身逻辑发展的需要。知识经济在资源配置上无论以智力、无形资产、软产品等资源为第一要素,还是对自然资源等经济要素通过科学、合理、优化和集约的配置,都是以实现知识价值为目的。知识经济下的管理创新就是以实现知识的价值为任务。

3。理性原则它是指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及科学发展中的基本原理评估、选择科学假说的一种方法论原则。包括两个组成部分:一是普遍的哲学原理。二是科学基本原理(如能量守恒定律、物质不灭定律)。理性原则对创新活动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正确的哲学信念有助于指导创新者去发现事物发展的规律。爱因斯坦关于世界统一性的观念推动他在相对论研究中取得卓越的成就。同时,理性原则自身又是辩证的,它时时处于发展之中,不应视为僵死的教条。经济全球化是知识经济时代的一大特征。全球化、国际化、世界化的浪潮席卷全球,势若排山倒海、铺天盖地,商品国际化使世界贸易飞速发展,资本国际化使跨国公司,蓬勃发展,跨国企业已伸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成为“国中之国”,技术和经纪国际化、已无国界之分。管理在吸纳和改造资本、技术等方面时,只有用理性的眼光去看待、分析和接纳,才能得到健康的发展。

生活中的经济原理范文8

    关键词:经济法;特殊性;独立的部门法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保障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里所指的国家调节,指的是国家对于社会经济的一种调节机制和调节活动,是国家直接介入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干预、参与和倡导,排除社会经济正常运行中的障碍,并积极促进和引导其朝着国家意志所希望的方向和轨道运行,以维护和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从以上经济法的定义中就不难看出经济法这一部门法不同于其他部门法,它有其自己的特殊性。具体讲,经济法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经济法法律渊源的特殊性、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经济法调整原则的特殊性、经济法调整方法的特殊性等几个方面。

    一、经济法法律渊源的特殊性

    国家调节社会经济有多种方式和手段,纵观历史,特别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的经验,国家调节经济大致运用了三种方式。从国家调节经济的三种基本方式可以看出经济法的三个基本法律渊源的特殊性。

    1.国家经济强制法的法律渊源是反垄断和限制竞争法。国家强行禁止、限制或命令社会经济主体从事某些经济行为,以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意图。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后,国家的这种做法主要表现为反对垄断和反对限制竞争。并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这就是反垄断和限制竞争法。例如美国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反托拉斯法”;英国有《垄断与限制性行为调查与控制法》等等。反垄断和限制竞争是现代国家调节经济最早采用的一种基本方式,反垄断和限制竞争法是为保障国家调节而最早出现的一种法律,是现代经济法体系中国家调节经济所采用的强制方式的法律渊源。

    2.国家经济参与法的法律渊源是国家投资经营法国家直接参与某些经济活动,以达到调节社会经济结构和运行的目的。其主要做法是国家对于社会经济的投资,特别是国家直接投资开办国有企业或参股到民营企业,参与这些企业的经营,还包括国家向企业订货、收购或供应,参与商品流通,国家向企业贷款或向社会发行国债,参与债权债务关系等等。国家直接参与某些经济活动,是以一种特殊的民事主体姿态出现,它参与经济活动的目的主要在于调节社会经济,实现其经济调节管理职能。可见,对于国家参与经济活动,不能单纯地运用民(商)法,国家还需制定许多特别规定。例如规定国家作为投资主体的特殊地位,国家投资的规模、方向和重点的确定原则,在某些行业国家投资经营的垄断性,国家投资形式和经营方式,投资程序和国有企业设立的特别程序,国有企业的特别权利和义务,国家投资和国有企业的收益分配等等。这类关于国家参与经济活动的特别法律规定,主要表现为国家投资法、国有企业法等。可见,国家投资经营法,是经济法体系中国家调节经济所采取的参与方式的法律渊源。

    3.国家经济促导法的法律渊源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法。国家为调节社会经济,使其协调、稳定和发展,而对社会经济各主体及其行为予以引导、促进、帮助和提供各种服务。促导的主要做法是制订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长远规划,制定各种经济政策,并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外汇、价格等各种经济调节手段,完善各种基础设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和各种公共服务体系等等,以保障国家调节,实现国家经济管理意图和经济发展目标。为此,国家需要制定计划法、各种经济政策法和关于各种经济调节手段运用的法律。这些法律,一般称为国家宏观调控法。可见宏观调控法是经济法体系中国家调节经济促导方式的法律渊源。

    二、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

    对于国家调节而发生的国家经济管理关系,传统法的体系中其他部门法不能调整,而必须由经济法来调整。另一方面,经济法也只调整这种社会关系,而不调整其他社会关系,其他社会关系应由其他部门法调整。这就是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为了更清楚地说明这一问题,下面着重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民法、行政法调整对象加以比较:

    1.经济法与民法在调整对象上的主要区别。经济法调整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同民间经济关系有明显的不同,其基本特征为:第一,它是在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调节过程中发生的;第二,它必须以国家为一方主体,同另一方主体之间是调节与被调节、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第三,不必等价有偿;第四,不是或不完全是自愿协商,而具有一定的国家强制性。

    民法调整民间社会经济关系。所谓民间社会经济关系,是指民间社会的自然人和法人从事经济活动,相互之间发生的经济关系,也就是平等主体间的经济关系。这类经济关系的基本特征是:第一,当事人以平等身份参与经济交换活动,任何一方均不以国家管理者身份出现,二者间不是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第二,是互利、有偿和等价关系;第三,是自愿、协商关系。民间经济关系是民法调整对象的主要内容。

    2.经济法与行政法在调整对象上的主要区别。经济法所调整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也是一种国家经济管理关系,而行政法所调整的是国家行政管理关系。

    一是管理的目的、任务不同。一般行政管理在于保障国家各级行政机关活动正常进行,以维护政治、治安及其他社会秩序。而国家经济调节,则通过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参与或促导,影响社会经济的结构和运行,保障和促进社会经济按照国家意志发展。

    二是管理方式和手段不同。一般行政管理主要采取行政命令式直接管理。而国家经济调节则需要从总体和宏观上掌握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变化趋势,遵循客观经济规律,运用强制方式排除对价值规律和市场调节机制作用的障碍;或者由国家直接参与经济活动;或者运用计划经济政策和经济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以促导经济运行。

    三是管理原则不同。一般行政管理以贯彻命令与服从为原则,近代各民主国家实行不同形式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而国家经济调节,则特别强调兼顾各方经济利益和注重经济效益为其基本原则。

    四是管理内容与深度不同。一般行政管理涉及政治、治安、文教、卫生等非经济领域,此外,也包括一些经济领域,但不涉及深层次的经济问题。而国家经济调节,则只涉及经济领域,并需要涉及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国民经济的各方面和社会再生产的各环节,有时要深入到个别生产过程之中。

    三、经济法调整原则的特殊性

    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部门法,其调整原则有其特殊性。经济法调整原则,在经济法全部或一定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性。但是,它只适用于经济法范围,不适用于其他部门法。

    经济法调整原则一般是指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即经济法作为部门法,其所有的法律规范即从制定到实施全过程都必须贯彻的原则。由于现代各国经济法所调整的对象和所担负的基本任务有基本共同点,所以现代各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也基本一致,这就是“维护社会经济总体效益,兼顾各方经济利益”的原则。

    1.维护社会经济总体效益原则。经济法是保障国家经济调节之法,它调整的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国家经济管理关系。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调节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经济法调整在国家调节经济中发生的国家经济管理关系的目的也在于此。这一切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经济总体效益。由国家直接投资开办国有企业或参与其他经营活动,其目的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经济总体效益。国家投资的规模、方向和重点也根据社会经济总体效益这一标准来确定。国家的计划、经济政策和各种经济调节手段的运用,更加明显地体现和贯彻着经济法的这一基本原则。国家各种宏观经济调控活动及对其中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和处理,都以是否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社会经济总体效益为标准。

    社会总体经济效益涉及社会经济资源的总体配置和开发利用,只有将其合理配置和合理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各种社会经济资源的作用,才能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经济法应当保障国家对各种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开发利用,这一要求应当贯彻在经济法的全部立法与实施之中。

    经济法应当保障国家对各种宏观经济结构的调节,促进国民经济结构的协调。这是为了合理配置各种社会经济资源,建立合理的宏观经济结构,调整各种宏观经济比例关系的需要,以使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协调发展。如果宏观经济结构不合理、不协调,就会造成社会经济资源的闲置和浪费,社会经济总体效益便差。

    2.兼顾各方经济利益的原则。社会经济总体效益给国家、社会和全体人民带来经济利益,个体或局部经济效益则直接给各个体或国家、社会的某部分人民带来经济利益。一个社会是由其众多的个体和局部组成,所以维护社会经济总体效益涉及到全社会同其各个体和各局部的经济利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同各个体利益和各局部利益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因为无个体和局部便无社会总体而言。但它们又常常是矛盾的,即个体和局部利益常常同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这时需要国家予以协调,应当在维护或不妨害社会总体经济效益和利益前提下兼顾各个体和局部利益。因此,兼顾各方经济利益也是国家调节和管理社会经济的活动及经济法所应当贯彻的基本原则。

    各国的经济法立法和实施都处处体现和贯彻着兼顾各方经济利益的原则要求。例如在各国的反垄断和限制竞争立法和实施中,在确定应予禁止的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的标准时,要仔细考察和权衡该种行为的各种利弊:如果对于某些个体和某些局部有利,而对社会总体亦无大的妨害,或者对社会或其某些局部带来的利益超出对社会总体利益的妨害,则一般不予禁止。要恰当把握其中的界限和度。这里体现着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要求。

    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和引导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处处都应兼顾各方经济利益。国家计划工作中的“统筹兼顾、综合平衡”,是兼顾各方利益这一要求的体现。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要区别对待。人们常说,无区别便无政策。区别对待就是要兼顾各方利益。所有这些方面的立法和实施都体现和贯彻了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

    3.经济法调整原则与其他部门法基本原则的区别。经济法调整原则,即维护社会经济总体效益和兼顾各方经济利益的调整原则,与其他部门法的基本原则是不同的。

    民法调整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它是调整各自然人和法人这些“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其基本任务和立法主旨重在保障各个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各个体的经济效益,并且要等价有偿,而不是在维护社会总体经济效益前提下兼顾各方利益。

    行政法调整的基本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和命令与服从。行政法也讲求社会总体效益,但主要是指社会效益,而不限于或者说主要不是指经济效益。行政法也要求以国家和社会利益为重,要求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整体、地方服从中央,但这主要是出于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要求,不限于或者说主要不是经济利益和社会经济发展角度上的要求。行政法不以维护社会经济总体效益和兼顾各方经济利益为原则。反之,经济法也不能以命令与服从为基本原则,虽然国家对社会经济的调节和管理也需要采取一些强制方式和手段,但更重要的是采取引导和促进方式,并始终注重的是社会经济总体效益和兼顾各方经济利益。

    四、经济法调整方法的特殊性

    经济法调整方法,是指经济法在调整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时所采取的强制性行为规范方法,又有许多引导性经济法调整方法、参入性的经济法调整方法和惩罚性与激励性结合的经济法调整方法。

    1.强制性的经济法调整方法。它是指国家机关以某种形式指令相对人应作为或不应作为而相对人应予服从的一种方法。它是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强制性干预的方法,是国家在领导和组织经济建设过程中,为保障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必要强制性干预的法律反映,这种调整方法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赋予的。根据我国现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强制性干预的方式主要有设权、命令、禁止、许可、批准、撤消、审核、免除、确认以及监督等。这些方式所体现的是国家的“强制性干预”,具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这种强制性总是为了直接或间接地实现某种经济目的,与经济无关的强制性干预不具有经济法调整方法的性质。二是这种强制性干预对于相对人来讲,具有服从性质。经济法律关系的许多内容,都是通过这种强制性的经济法调整方法而形成的。

    2.引导性的经济法调整方法。它是指国家机关采取非强制性措施引导市场的经济活动以符合某种既定的经济调控目标而实施的一种调整方法。这种调整方法通常有两种表现形式,即行政指导和计划指导。行政指导是指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适度干预的方法,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国家为了适应经济行政管理的需要而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作为经济法的调整方法的行政指导与作为行政法调整方法的行政指导,二者不同的是经济法上的行政指导是以经济内容为指向或者说是为了达到某种经济管理目的。计划指导,也是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的指导性调节方法。计划指导包括指令性计划指导和指导性计划指导。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我国指令性计划范围不断缩小,而指导性计划的范围必将进一步扩大,并已成为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计划指导同样是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的指导性调整方法。

    3.参入性的经济法调整方法。它是指国家使用非权力的、私法的手段直接或间接地参入经济活动的一种调整方法,其目的在于发挥政策的作用,以克服市场机制自动调节不充分的倾向。我国过去已经实行今后仍将继续实行的国债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国家投资制度、计划贷款制度、政府补贴制度等,就其实质来讲,就是国家以私法主体的身份对社会经济生活所进行的参入。显然这种参入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干预经济的要求。这种参入与国家对私权关系的某些限制从不同的侧面共同构筑了国家对经济活动进行必要调整的方法。

    4.惩罚性与激励性相结合的经济法调整方法。惩罚是所有法律部门都具备的调整方法,但是,不是所有法律部门都有激励这种调整方法。然而往往在经济法律法规里同时具有这两种调节方法。在经济法里面规定奖励,符合国家领导和组织经济建设的职能的要求,因为国家对经济法法律关系的保护,既可以通过事后对违法行为人的制裁来达到,同时也可通过事前的荣誉激励和利益诱导来实现。因此,惩罚与激励相结合的方法是又一个特殊的经济法调整方法。

    经济法调整方法的特殊性,是由经济法的任务和它的调节对象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经济法的任务是保障国家经济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经济法所调整的是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国家经济调节除运用必要的强制方法外,大量的是运用计划、经济政策和经济杠杆,对社会各经济活动主体进行引导和促进。这些情况决定经济法在履行其调整任务时,既要采取必要的禁止、命令等强制性规范方式,以保障国家的调节,又要采取引导、参入和惩罚与激励相结合的方式,促进社会经济总体上的健康运行。

生活中的经济原理范文9

一、适应市场竞争性原则,实现平均观念向竞争观念转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适应市场竞争原则。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竞争的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还不规范,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还不健全等因素的存在,就很容易诱发一部分人的投机心理和个人主义膨胀。这些人一味强调以我为中心,把个人与社会对立起来,增加了社会的不和谐音符。为了适应这一变化的特点,思想政治工作既要保护在合法基础上的公平竞争;又要教育人们,遵循社会共同的思想标准和道德行为准则,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环境,以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市场经济的基本机制是竞争机制,竞争具有强制性、排他性,竞争的结果是优胜劣汰。这就会给人们一股强大的外在压力,从而激发人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整个社会进步和发展。

思想政治工作,应科学的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平均观念向竞争观念的转变。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就业形式、分配形式和生活方式都比较单一,人们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相对平均而且稳定。同时,由于个人缺乏独立自主的主体地位,个人的能力得不到充分的发挥。这种“大锅饭”的体制,必然导致平均观念的存在。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成为具有独立自主性的主体,这必然促使人们凭其能力从事经济活动,参与市场竞争,获得经济选择的自由并发展自己。市场优胜劣汰的原则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效益原则,促使人们竞争观念的加强。竞争是促进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动力,同时竞争也有其负面影响,这是因为在一定范围内的利益,往往是一个比较确定的量,部分人获利更多,往往就意味着其他人利益的损失。因此,在竞争中损害他人、损害集体的情况时有发生。思想政治工作,要在保护竞争的激励功能的同时,充分发挥集团的系统功效。

二、适应市场求利性原则,实现利己观念向义利统一观念转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适应求利原则。在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在缺乏必要的道德和法律约束的情况下,有些人只图金钱,不讲仁义;只求索取,不讲奉献;只顾眼前利益,不讲理想情操;把人的价值、尊严、良心、道德全部商品化,货币化,完全放弃了个人的精神追求。“一切向钱看”的价值观,不仅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腐蚀着人们的灵魂。因此,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一方面要对人们追求个人利益的思想和先富起来的愿望给予充分的肯定,引导人们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以正当的手段追求物质利益,切实保障人们正当个人利益的满足和实现。另一方面,就是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提倡高尚的道德情操,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乐于奉献的精神,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要引导人们以高尚的精神境界去指导其物质利益的行为取向,使物质利益的追求保持正确的方向。要教育人们,必须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决不能专门为自己的物质利益去奋斗;要教育人们,决不能把经济生活所遵循的原则引入到政治生活之中,防止社会政治生活的商品化与市场化。求利原则的影响,使市场经济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这种求利原则渗透到人们的思想中,就会诱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

思想政治工作,应科学的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己观念向义利统一观念的转变。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共同富裕,在思想政治工作中,要培养责任感,义利要统一。要注重责任观念和利益观念的结合,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结合,避免社会文化传统的断裂,社会人格模式的错乱。马克思说,劳动产品只要通过交换表现为商品,就必然带有物化的性质,进而产生人对物的依赖关系。尽管我们在宣传和教育中大力提倡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鼓励无私奉献的精神,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无法不承认经济利益的重要。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市场经济之所以能对社会发展有巨大的推动,就是因为追求利益最大化是生产者进行生产的基本动机。有市场就必然有竞争,有竞争也就必然会在不同程度上引发个人利己主义思想。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就要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积极作用,有效地防止个人利己主义的滋长蔓延,帮助人们树立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道德风尚,维护人们的物质观念和经济利益,把思想工作做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扎扎实实为群众做好事做实事,以人民群众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是非的标准,以赢得人民的信赖和支持。

三、适应市场自主性原则,实现人治观念向法制观念转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政治工必须适应自主性原则。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必须充分体现生产经营者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自主性原则。这有助于人们摆脱以往经济隶属关系,等级关系和特权关系。反映到政治生活中则会导致人们的民主意识和自立自强意识的增强。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它也存在负面影响,市场经济活动中,经济行为主体活动的根本特点,就是根据市场信息自主决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而以市场机制进行资源配置的属性势必造成一定程度的盲目性和投机性,导致市场供求不平衡,市场秩序混乱。这就需要我们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强化人们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根本利益和大政方针的思想意识,从而自觉执行或积极配合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以保持社会稳定,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步发展。市场经济自主性原则的影响,要求市场主体有自主经营和发展所必需的各种权利,但这种自主原则一旦浸入 人们的思想,就容易使一些人淡化组织纪律观念,强化个人意愿,甚至不执行国家的法令,严重影响了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思想政治工作,应科学的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治观念向民主法制观念的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经济活动主要操纵在政府手中,经济生活实际成为政府行政的一部分,没有真正独立的市场主体,人们习惯于听从和贯彻自上而下的行政指令,经济权利和义务很大程度上都集中于政府部门,经济个体只是被动地追随,这就是人治观念存在的社会土壤。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具有独立自主的主体地位及经济自由,不仅有自主选择的能力,而且对其行为后果负责,从而使人不断提升自觉性和自律性;由于市场独立地位的形成,以及纳税人意识的增强,民主的要求也不断增长,权大于法的人治现象和家长制作风不能为人们所接受。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增强,是国民素质提高的重要标志。思想政治工作,要教育人们适应经济地位及相应观念的变化,要理智地处理理想和现实之间的辩证关系,理解民主和法制是一个客观的过程,不要急于求成。人们应该学会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要坚决反对利己主义弱肉强食的残酷竞争;又要强调团结互助、和睦相处、共同进步;既要讲求目的的正当性,又要讲求手段的合法性和道德性。

四、适应市场开放性原则,实现一元化观念向多元化观念转变

生活中的经济原理范文10

【关键词】审计,会计,区别,联系

正确认识“关系”的性质,不仅是十分重要的,而且是十分有益的。审计与会计这两种社会活动,有着其各自不同的职责、职能,但又存在着十分密切的相互联系。

一、关于审计。

(一)审计的定义:审计是由专职机构和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的独立性进行经济监督活动。

(二)审计的特征:审计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独立性是审计区别于其他经济监督的特征。

(三)审计的主体:审计的主体是从事审计工作的专职机构或专职的人员,是独立的第三者,如国家审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

(四)审计的对象:审计的对象是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

(五)审计的工作方式:审计的基本工作方式是审查和评价,也即是搜集证据,查明事实,对照标准,做出好坏优劣的判断。

(六)审计的主要目标:审计的主要目标:1、要审查评价会计资料及其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2、还要审查评价有关经济活动的效益性。

(七)审计的类型:1、国家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依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查和评价的经济监督活动。2、内部审计。是指部门、单位内部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查和评价的活动。3、社会审计。是指依法成立的社会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公证、评价的服务活动。

(八)审计的职能:1、审计的经济监督作用。是指通过审计,监察和督促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而审计要发挥其监督职能,必须具有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监督必须是权力机关实施的;二是要有严格的客观标准和明确的是非界限。2、审计的经济评价职能。是指通审计检查,评价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决策,计划和方案等是否先进,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是滞切实可行,财政财务收支是否按计划,预算和有关规定执行,各项资金的使用不是否合理,有效,经济效益是否较优,会计资料是滞真实,正确。在评价的基础上,审计人员往往提出相应的审计意见,促使被审计单位克服缺点,改正错误。3、审计的经济鉴证职能。是指通过鉴别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和有关的资料的性质,然后作出相应的出面证明。

(九)审计的任务:1,审核检查是经济活动的合法性,披露打击经济领域中犯罪活动,以巩固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国家和人民的财产。2,监督财政预算和财务计划的制定和执行,保证国民经济稳步和协调发展。3,审核检查会计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正确性,为宏观调控和微观搞活提供有用的信息。4,审核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促进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5,评价经济活动的经济效益性,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6,鉴证经济活动和有关资料,为改革和开放服务。

(十)审计的作用:

1、审计的制约作用。2、审计的促进作用。3、审计的证明作用。

二、关于会计。

(一)会计的定义: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并利用专门的方法和程序,对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完整的,连续的,系统的反映和监督,旨在提供经济信息和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管理活动是经济活动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会计的地位:由于会计部门和其他的各个部门、各项业务发生广泛、直接、连续的关系,因此,会计部门在经济业务所涉及的各部门中处于基础性地位,这是新形势下会计工作的基本特性所决定的。

(三)会计的作用:1、提供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要求的会计信息。2、满足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管理的需要。3、满足有关各方了解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需要。

(四)会计原则:1、真实性原则。2、相关性原则。3、实质重于形式原则。4、可比性原则。5、一致性原则。6、及时性原则。7、明晰性原则。8、重要性原则。9、权责发生制原则。10、配比原则。11、谨慎原则。12、实际成本原则。13、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五)会计的职能:1、会计的反映职能,是指会计通过确认,计量,记录,报告,从数量上反映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已经发生或完成的经济活动,为经营管理提供经济信息的功能。2、会计的监督职能指会计具有按照一定的目的和要求,利用会计反映所提供的经济信息,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相应的控制,使之达到预期限的目标的功能。现代会计的监督职能主要是指利用会计反映职能所提供的各种价值指标进行货币监督,并在反映各项经济活动的同时进行的,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相应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3、参与制定经济决策的决策职能指利用责任会计等对经济活动进行强化管理的事中控制职能,通过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变动情况进行分析,从而考核企业,单位的经营业绩的评价职能等等。

审计与会计的联系和区别

有人认为审计是从会计中派生出来的,其本质还是与会计有关。事实上,审计与会计是两种不同的但又有联系的社会活动。

它们的联系主要表现在:

1、历史上的联系,审计与会计均是因为经济的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2、目标上的联系,审计与会计在目标上有一致的地方。3、作用上的联系,①维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证各种经济法规的贯彻执行,②维护财经法纪;保证财政、财务计划的顺利执行和国家财政收支平衡,③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4、体现各自职能方法运用时存在的联系,审计和会计在进行相应的审查监督上都必须借助会计方法和会计技巧。因而会计方法,同时是审计和会计的工具。5、体现在审计与会计工作对象上的联系,审计与会计工作对象都是相关的会计资料。6、工作范围同样涉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7、同样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

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生活中的经济原理范文11

从学科体系看,西方经济学是经济类、管理类学科的专业基础课,是后续的专业课,如金融学、管理学、会计学等的基础。但西方经济学却是让老师头疼、学生畏惧的课程。这固然有课程本身的原因,但更有教学方面的原因。因为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法很难激发学生的兴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教学质量。经济学自然就成了令人头痛的课程。多年的教学实践表明,案例教学可扭转这一窘况。因为,案例教学可以很好地将理论和实践联系起来,让学生从实践视角学习理论,然后利用理论来指导实践,激发学生对经济学的兴趣。同时,案例来源于鲜活的生产、生活和科学实验活动,可以弥补教材冷酷、森严和乏味的缺陷,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经济学案例的选编

要进行案例教学,首先就必须做好案例的选编工作。案例选编应该:

1.经济学案例要本土化。西方经济学理论主要来自西方,因此,其案例也大多来自西方。这些案例虽然经典,但毕竟源于西方的经济生活,不一定符合我国国情,不太容易被我国学生理解。例如,关于弹性,西方经济学教材经常使用的弹性表就和我们中国人的不太一样,比方说,高鸿业主编的《西方经济学》(微观)中的弹性表中,书籍、杂志与报纸、银行与保险服务是和食物一样的缺乏弹性的必需品,似乎和中国的国情不是很相符。

因此我们选编经济学案例时,要注意中国的风俗习惯、传统和国情。但是,坚持本土化,并不排斥对经典案例的引用。实际上,那些经典案例既简单明了,通俗易懂,很多时候还具有象征意义,如阐释科斯定理的火车和沿途农田的故事,论述外部性的蜜蜂和果园的例子。

2.经济学案例要贴近生活。许多教材在讲替代关系时常以茶叶和咖啡为例,这在我国大部分地区没错,但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生活习性差异较大,有些地方,如广东,喝茶成了他们生活的一部分,咖啡根本无法代替,尤其是那些喜喝功夫茶的人更是如此。类似的例子还有大炮和黄油。该案例虽能反映稀缺资源配置的原理,但黄油离中国学生似乎有点远,而且对于普通消费者,二者既非替代也不互补。这就说明,经济学案例的选择,应该尽量从生活实际出发。

3.案例要与理论紧密结合。西方经济学的教学目的是通过教学活动使学生掌握西方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并能运用这些基本理论和原理分析、解决实际经济问题。说到底,案例教学是理论教学基础上的一种辅助教学方法,是为理论教学服务的。因此,选编的案例必须反映经济学原理的典型特征和一般规律,要能揭示案例的内在联系和经济学原理的有关特征。

4.经济学案例来源要多样化。经济学案例来源首先应该是丰富多彩的经济现实生活,尤其是热点经问题。因为这类案例能引导学生走出象牙塔,关注现实生活,极大地培养学生对经济学的兴趣,大家都知道,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当我们用鲜活的经济生活成功地吸引了学生,使他们关注经济生活,甚至让他们养成了定时收看新闻联播、经济半小时、经济观察,并且关心国家的经济生活的时候,我们可以说,我们的经济学教学任务已经完成了一半了!

三、经济学案例教学的课堂组织

1.正确处理师生关系。现代教育理论认为,教学中教师居于主导地位,学生才是教学的主体。案例教学就是要在老师的主导下,利用鲜活的案例,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案例教学中,教师或在课堂当堂呈现案例,或布置学生课前阅读相关材料。然后引导学生思考、讨论,得出自己的观点。讨论案例是案例教学的中心环节,教师要创造机会让学生走向前台,展不自己的观点。教师则山前台转向幕后,充分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在讨论过程中教师应当组织和引导学生运用已有知识和经验进行讨论、交流,发现问题和分歧,尽量让学生自己解决,如果学生自己不能解决,则应选择适当时机给予解答。教师在学生讨论过程中,除了应该把握讨论节奏,控制教学进度外,还应当关注每个学生的表现,不断启发、诱导学生开动脑筋,尤其应鼓励学生勇于独立思考,形成独特见解。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的能力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得以锻炼和提高。

生活中的经济原理范文12

【关键词】 循环经济; 财务管理; 理论框架

一、问题的提出

20世纪是一个财务管理大发展的世纪,财务管理先后经历了筹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投资财务管理和绿色财务管理等发展阶段。现代财务理论研究的对象从对企业资金筹集和资金的周转、控制等微观层次问题的描述性探讨,转向企业价值与投融资决策关系问题的定量分析。公司价值创造的基础通常是经济资本,财务管理的目标就是通过投融资决策实现最优配置,从而为企业创造价值。

事实上,经济系统在不断与生态系统发生交换活动,环境污染、资源枯竭等环境问题促进了绿色财务的提出。但是仅仅强调环境保护是不够的,环境的保护必须伴随着节约资源、综合利用资源等举措,因此,一种以“3r”为原则的新型经济形态——循环经济应运而生。“3r”原则,即资源利用的减量化原则、产品生产的再利用原则和废弃物的再循环原则。可再利用的副产品和废弃物都可以认为是可回收资源;减量化利用的自然资源,可以视为企业进行生产的原始资源。对原始资源使用的减少和可回收资源的综合利用能够带来生态环境质量的提高,并成为企业市场竞争力。可回收的资源、原始资源和生态环境质量资源构成了循环经济生产企业的生态资产。

企业价值创造所需要的关键资源已经从物质资产和金融资产为主的有形资产以及无形资产转变为可循环再利用的生态资产。公司价值创造驱动因素的变化意味着资本概念的泛化,企业价值的概念成为一个多维价值属性的价值体系,企业价值最大化问题转变为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价值均衡过程。虽然绿色财务也越来越关注生态资源在公司价值创造中的重要作用,但是企业价值创造过程中由于价值驱动因素变化造成的资本多元性,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深入研究。

二、循环经济财务管理理论本质、研究维度的分析

(一)循环经济财务管理的本质

关于财务本质的认识,财务学界的观点很多,归纳起来有“活动论”、“关系论”与“活动+关系论”三种主要观点。“活动+关系论”吸收了活动论和关系论有益的内核,全面概括了财务的本质特征。循环经济理念实际上是对可回收资源、进入生产领域的原始资源的一种时空上的优化配置,循环经济下财务管理的基本矛盾是生态资本与经济资本的错置。因此,生态资本的投入和收益与经济资本的投入和收益往往是在投资者之间合作的情况下进行的,并形成了投资者之间的经济责任、权利和利益关系。所以,笔者认为,循环经济财务管理的本质是投资者基于未来合理跨期配置生态资本和经济资本,以达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活动及其利益关系。资本配置的主体是投资者,资本配置的特点是跨期配置,资本配置主体、配置对象以及配置活动都存在于由利益相关者所编制的价值网络内。

(二)循环经济财务管理的研究维度

循环经济财务管理的本质所考量的是企业价值、生态资本与经济资本的跨期配置活动及形成的利益关系。“跨期配置资本的论断表明……财务研究的三维视角包括时间、空间和行为,财务的时间坐标、空间坐标和行为坐标决定了财务的立体结构。”可以描绘出这样一个蓝图,如图1所示,以生态资本和经济资本构成的平面式财务研究结果为基础,放宽条件,进一步研究财务行为之间的联系和规律,建立立体式研究视角。任何一个生态资本坐标点r和任何一个经济资本坐标点c决定了一个确定的财务状态s(c,r)。任何一个财务状态s(c,r)都对应着一个最佳的财务行为方案b。财务行为b,经济资本c和生态资本r决定了企业价值v。在平面osvb中可以看到,如果财务状态一定,财务行为将决定企业价值,并且所有小于价值v下的财务行为都不是最佳行为。所以,循环经济财务管理的核心是研究财务状态,根据财务状态选择最佳的财务行为。

三、循环经济财务管理理论框架的构建

循环经济财务管理是在以生态资产和经济资产为企业价值创造主要驱动因素的背景下,运用公司财务理论,借助于价值网络分析,通过核心资本的价值创造模型对企业财务状态进行评析,规划并评价企业财务行为,以实现价值最大化目标的一系列方法的集合。根据这一定义,笔者可以构建出循环经济财务管理的理论框架,如图2所示。其中,生态资本和经济资本的涵义、财务本质、目标、假设、原则、职能和内容构成循环经济财务管理的基本理论结构,财务状态评析、财务行为选择和财务评价构成了循环经济财务管理的应用理论结构。

根据循环经济财务本质的要求和机制原理设计财务系统,首先要界定循环经济财务目标;其次,财务目标确定财务职能与内容。财务系统运行的环境是复杂的,必须根据财务环境、目标要求和财务系统运行的规律提炼财务运行的基本前提,即相机财务假设与原则,由此构造循环经济的基本理论结构。

根据循环经济财务基本理论结构顺次,应当进一步从技术的角度研究财务状态评析、投资行为选择和融资行为选择。其中,财务状态评析是财务行为选择、财务评价的基本前提。企业价值网络的变动导致资本系统发生变动,由于生态资本和经济资本本身存在资本转换规律,资本系统发生变动必然影响生态资本和经济资本价值的创造,因此,循环经济财务状态评析就是要对企业价值网络、生态资本和经济资本价值创造模型加以评判和分析。财务状态评析指导财务行为的选择,不同的行为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循环经济财务评价是提供反馈信息、保证财务系统良好运行的有效方法,由此构造了循环经济财务应用理论结构。

【主要参考文献】

[1] 茅宁.软财务理论初探.会计之友,2007(2).

[2] 李心合.财务管理学的困境与出路.会计研究,2006(7).

[3] 王化成.财务管理理论结构.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