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8 11:17:2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科研经费预算调整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
高校是我国开展科学研究的一支重要力量。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措的科研经费均呈现大幅增长趋势,科研经费已成为学校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到2009年高校的科研经费已达728亿元人民币。国家随着对高校科研经费投入的增加,对学校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也逐渐加强。在科研经费的审计过程中,发现高校对科研经费的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将严重影响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和科研经费的有效使用,也为课题通过结题审计造成诸多困难。
一、高校科研经费核算和管理存在的问题
1、学校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与国家有关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一致
财政部、科技部为规范各类财政资助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分别出台了《国家高科技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63号)、《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60号)、《国家科学自然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2]65号)、《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财政补助的各类科研经费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的支出科目和开支范围以及支出标准。但学校从自身利益出发,鼓励科研人员多争取科研经费,在制定的内部管理条例时,往往会:(1)扩大开支范围,把一些与科研无关的招待费和礼品等也纳入到课题的支出范围,甚至默许一些个人消费性支出在科研经费中列支。严重违反了科研经费使用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原则。影响了科研经费的有效使用。(2)提高开支比例,如《国家高科技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都有明确规定专家咨询费的开支标准,但在内部制度允许发放数额超出标准许多。(3)违规提取费用,根据财政部、科技部现有的管理文件,学校是可以从科研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5%。并明确表明“管理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有的学校在学校提取管理费的同时科研组所在的学院也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且比例要远高于规定的比例,也有的学校在提取管理费的同时,又提取了一定比例的资源占用费。
2、科研经费预算不科学,预算执行困难
项目(课题)预算书是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预算有其严肃性,一经批准,是不可以随意更改的。在《国家高科技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因此预算的科学与否对科研是否能顺利进行至关重要。但在实际审计过程发现有的科研课题的预算编制极其不科学的。如有个上百万元的科研课题,预算编制时,劳务费的安排只有5000元。而其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劳务费有50000多元,是预算的十几倍。按规定劳务费是不允许进行预算调整的,这为课题的结题带来很大的困难。造成科研预算不科学的原因有其客观因素,科研探索的不确定性。但更主要的原因还是课题负责人在编制预算时没有对预算编制足够重视,随意编制预算造成的。课题研究人员对财务管理一般不够专业,预算编制存在不足本不足为奇,只要多与财务部门人员沟通,多听取财务人员的意见,是可以把预算编制的更加科学合理的。但事实上在课题的申报过程中,既没有财务人员参与,也没有跟财务人员沟通。整个申报过程,包括预算的编制都由课题组一手包办。甚至批准后的预算也没有报送到财务部门。科研经费预算的不科学就难以避免了。
3、缺乏有效的会计核算制度和核算控制手段
《国家高科技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了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项目和课题经费应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列出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开支范围,根据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办法,科研经费在总额控制的同时,各科目的分项支出也应在控制预算范围之内。但这些开支范围无论与现在高校会计制度规定的使用科目还是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都不完全一致。由于财政部统一的财务报表里没有把科研支出单独列报,而是与教学事业支出合并作为事业支出合并列报。因此,高校为了编报的方便,普遍的做法是依照教学事业支出科目设置科研支出科目。这样给科研经费的支出归集造成许多麻烦。另一方面,高校实行的高等教育会计制度在会计年度末需进行收入支出冲转。而科研课题的研究往往会跨几个会计年度。造成课题的收入支出核算不连续,对控制课题经费科目支出造成困难。再者,学校现行的会计电算化软件在项目――科目支出控制方面普遍存在不足。
4、自筹经费确认及落实困难
(1)自筹经费确认困难,《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国家高科技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对于自筹经费的确认有明确的规定“应提供出资证明及其相关财务资料。自筹经费包括单位的自有货币资金、专项用于该课题研究的其他货币资金等”。按以上规定自筹资金必须是货真价实的货币。能提供出资证明的最有效证据无非是有银行提供的资金划拨单据,而按《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国家高科技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项目和课题经费应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的管理规定,并不要求单位独立开设专门的银行账户,没有独立开设专门的银行账户,银行不可能提供资金划拨单据。这使确认自由资金是否到位产生困难。
(2)自筹经费落实困难。一般来说自筹经费(配套经费)的来源有两种渠道,一是课题申报的学校本身,二是与学校合作申报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如果有与学校合作的其他企事业单位的话,自筹经费的落实可能会容易些,但只有学校独立申报的话,在当前学校连自身办学经费都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要落实科研的自筹经费就会显得十分困难。虽然财政部、科技部出台的各种科研经费的管理办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科研项目必须要有自筹经费,但科研人员为了申请到科研项目,明知困难还会承诺筹集一定数额的自筹经费。最后造成的结果是一笔经费多次配套,形成一女多嫁的现象。
二、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建议
1、认真梳理学校内部的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完善内部管理规定。做好与财政部、科技部的相关管理办法的接口工作。清理不符合规定的条款。保证财务部门在审核科研经费支出时有正确的依据。
2、提高科研人员对科研经费预算的严肃性认识,加强科研人员与财务人员的沟通。科研人员应提高对科研预算重要性认识,在编制科研预算时要充分做好调研工作,细化项目支出,减少预算编制的随意性。加强科研人员与财务人员的沟通,一方面利用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可以提高科研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对科研经费预算执行的控制,不使财务人员对科研经费的审核仅停留在票据的合法合规上。
3、调整科研经费核算的科目体系,可以在科研事业支出的总账科目下设置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和其它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这样可以使科研经费开支预算和预算执行在统计的口径上相统一,既便于统计也利于控制。在年终编制会计报表时再按照报表口径进行调整。改革高等教育事业会计制度中的科研事业核算方法,加强科研经费的成本核算管理,配合科研经费结题结账的要求,在科研课题尚未完成时不对课题的收支进行结转,只有课题完成并经过科研经费审计验收之后进行课题经费收支结转及结账处理。改进电算化会计软件,使软件从单纯的项目总经费控制的粗旷形管理到项目科目余额控制的精细化管理。
4、改资金的配套为资源的配套。现阶段学校经过大规模的发展后,普遍短缺的是货币资金,而不缺的是房屋(包括实验室)、设备等资源。高校承担科研任务的优势,除了人才方面的优势外,无非可以充分利用高校这些资源。学校的资金主要的来源是财政拨款和学费、住宿费等非税资金的收入,无论财政拨款和学费住宿费的收入都是对教育支出的补偿。按理这种收入也只能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但是学校为了提高影响力,在学校激烈的竞争中争得一席之地,鼓励教师争取更多的科研课题。在现阶段科研经费不允许开支人员经费的情况下,已经拿出了很大的一块资金补贴给教师作为工作量酬金。如果再要拿出资金来配套科研经费,一方面使学校原本紧张的资金状况雪上加霜,同时挤占了教学经费,对学校的教学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也打乱学校的预算。对国家的资金也是一种浪费。改资金的配套为资源的配套,学校不需要为课题提供资金,只要提供科研所需的设备、房屋。一方面可以把学校现有的设备利用起来,发挥更大的功效。也可以使科研人员免除为解决配套经费问题过多分散精力,影响课题研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弄虚作假的事情。
参考文献:
[1]马晓霞,龚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问题与对策[J].财会通讯(综合),2010,11.
关键词:农业项目 经费 财务管理
农业科研项目经费是指用于农业项目的研究,试验和新产品、新成果推广的经费。近年来,随着我国“科技兴农”战略的深入实施,国家对农业科研经费的投入不断增加,该部分经费的规模日益扩大,加强对农业科研单位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是农业科研单位财务管理的一个新课题。现阶段农业项目验收越来越规范,越来越严格,在调查中经常发现,很多科研人员,特别是项目负责人在项目验收时经常会说“我们的项目做得很好,各项指标都完成得不错,只是财务上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可能会影响项目的顺利验收”。为什么财务管理会成为农业项目顺利通过验收的“软肋”呢?笔者现就农业项目经费管理进行探讨。
一、农业项目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申报时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
一般项目科研经费预算主要由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共同编制,很少与财务部门沟通,很多项目经费到账后财务部门才能找到相关的申报部门。科技人员在编制项目预算时的目标只是申报项目,对具体的经费预算不够重视,没有真正意识到所编制的预算对后续项目的实施和验收有着重要意义,只凭经验进行项目经费概算,致使在项目实施时,一些必要的支出无法与项目预算对应,一些支出重复预算,从而出现了资金不足或过剩,导致实际支出和预算严重不符。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预算执行不规范,监督不得力
农业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注重的是项目如何实施,如何才能出新品种,取得新成果,而对项目经费支出管理不够重视。盲目认为项目资金预算,就是应对申报审核的策略,课题组的任务就是推进自己的业务,经费如何核算是财务部门独立完成的“数字游戏”。而财务部门对科研经费预算不熟悉,对项目的具体进度毫不知情,只能通过有关单据进行简单的会计核算。少数项目负责人认为经费是自己争取来的,如何支出要凭自己的意愿来,财务部门无权指手划脚,导致无法通过经费管理来控制项目进程,更谈不上监督效率,严重影响了科研经费使用效率。
(三)项目验收时,财务忙于调整账务处理
由于农业项目经费管理的政策要求高,因此项目验收时,管理部门越来越重视经费的财务验收,验收组成员一般都有1-2个财务专家,详细检查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并对照项目的进度和预算进行专项检查。当验收通知到达项目承担单位时,项目负责人开始注重经费使用情况了,并要求财务人员按照预算进行调账,以致财务处理调整得面目全非,造成财务混乱,因而财务验收很难通过,形成财务是项目验收的“软肋”的现象。
二、强化农业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的建议
针对上述农业项目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要完善项目经费的预算,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避免财务管理成为项目验收的绊脚石,应从如下三方面着手。
(一)科学编制项目预算
项目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应加强沟通交流,共同编制项目预算。财务人员应参与课题立项和可行性报告研究,进行事前监督管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时,要从财务角度来设立项目的阶段任务和目标。为了项目核算要求,财务部门要按照财务管理办法和经费管理办法,为项目负责人进行详细、科学的分析并提出合理建议,进一步细化科研项目经费概算,防止预算和实际执行的脱节,确保项目实施时各种开支能在预算中体现,为后续的项目验收奠定基础。
(二)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和开支范围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办法、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等制度,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预算执行,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不得调整预算。如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擅自调整项目经费预算。如对于科技部下达的科研项目,项目经费预算科目之间的调整,调整幅度超过10%的,必须按程序上报,批准后才能执行;调整幅度不足10%的,需在项目结题报告中详细说明调整的理由、金额等情况,并在项目验收时予以确认。
项目经费要坚持“专项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原则。规范财务审批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财务部门要规范会计科目和银行账户设置,准确进行会计核算,对取得的原始凭证要认真审核,区分项目支出和非项目支出,加强项目成本核算和资金管理。及时与项目负责人沟通,提醒项目实施进度与经费使用进度是否配比,对项目资金他用进行动态实时监管,加强项目执行过程的动态控制。
(三)项目验收认真进行项目绩效分析,并实施事后监督
关键词:科学研究 经费 管理机制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9-106-02
高等院校不仅承担着人才培养的任务,同时也担负着进行科学研究的重任。教学和科研是推动高校学术水平提高和服务社会的两个车轮,是高校中相互支持的核心工作。近年来高等学校在科学研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科研项目的1/3是由高等院校来承担和完成的,不但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对人才的培养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但我们也应看到,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民收入的提高,国家、企事业单位对科学研究的投入加大,使得高等院校的科研经费数量有了大幅度的增长。同时由于国际交流的拓展和中国日益与国际紧密的联系在一起,高等学校参与和承担的国际合作研究项目也不断增加,使得科研项目的种类和资金来源渠道更加丰富。这些变化对于学校高级人才作用的发挥和研究生教学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也有利于学校的教学与社会需要的衔接。面对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经费来源的变化,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没有及时到位,从而影响了资金的运行效果和科学研究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文基于当前高等院校科研经费管理现状,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有效机制,促进高校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高等院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与特点
目前高等院校的科研管理基本是由学校科研处和财务处、学院和课题负责人三级管理的机制。学校科研处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对重大科研项目如国家攻关、973、863、自然科学基金等进行宏观管理和审核,具体来讲就是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科研费的预算、大额支出的审核、结题决算审核等,并依据国家相关方针制定本学校的具体管理办法如对横向课题、国际合作课题等进行管理。学院根据学校的规定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审查。课题负责人根据科研合同主持科研工作并负责科研经费的具体使用。财务部门负责科研费的具体核算。
随着我国整体科学研究的繁荣发展,高等院校作为承担科研项目的主要载体,其科研经费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具体包括:
一是科研的多样化。具体包括来源渠道多样,研究内容多样化和研究形式多样化。来源渠道多样化主要体现在,以前科学研究主要有国家科技部门提供,而现在随着整个社会发展,科学研究的资金渠道多样化。从来源部门不同分,既有国家科技部门的,比如科技部的,也有国家成立的科研基金的,比如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还有各部委的,比如教育部的。从来源部门层次分,既有中央政府各部门的,也有省级政府部门的。从来源部门性质不同分,有来自政府的,也有来自企业的,还有一些非政府组织的。资金来源渠道的多样化必然带来了研究内容和提交研究成果形式的多样化。以前的研究主要是提供研究成果报告,现在不同来源的资金要求不一样,有的研究需要提供研究报告,有的研究需要提供具体政策文件,还有一些需要提供具体的实体产品等。总之,多样化的科学研究给高等院校科研经费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二是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专业性强。高等院校研究的专业性使得整个科研项目具有相对的唯一性,项目外的其他非专业人员很难干预,也很难确定研究经费支出的合理性与科学性,这给科研经费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管理制度过于单一,有可能阻碍科研工作的进展,管理过于松散,又使得科研经费管理缺乏监督,容易产生一些问题。
三是科研经费具有周期不固定的特点。一般情况,科学研究项目具有一定的期限,但是由于研究本身的特殊性,有些时候研究需要延长,有的时候,由于科研项目的管理部门需要提前完成研究工作,提交成果,这就使得经费支出与预算存在差异性,不满足一些科研经费管理的规定。
二、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高等院校科研项目的不断扩大,科研经费也不断增多,形式的多样性,管理的专业性和周期的不确定性给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带来了很多问题。具体表现为:
1.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由于经费来源的多渠道,使经费的管理办法多样,国家主管部门只对一些国拨的科学基金等出台了管理办法,对其他渠道来源的科研费没有具体规定。一般都是由主管单位参照其它管理办法自行规定。这样就造成了不同的单位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使管理人员很难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流和比较。而且不同的高校执行不同的经费管理办法势必形成同一课题来源的科研项目,其经费使用和管理不同,有些项目在有些单位可以报销而在另外单位就不能报销,使得经费管理存在混乱也有失公正。
2.科研费的重复支出。科研经费的专业性决定了科研费的支出一般都是由项目负责人决定。因此经费怎么使用、用在何方都由项目负责人说了算。这样势必造成经费支出各自为政,自己购买自己的设备,自己购买自己的仪器。使得一些仪器设备利用率偏低、设备购置重复严重,造成资金浪费。
3.预算与管理脱节。高校科研管理的多部门多层次使得具体管理部门不进行定期核算,而进行定期核算的财务部门不知道项目预算和进展情况,难以实现科研项目的进展和支出的统一性。虽然目前科研项目管理的预算书对如仪器设备支出、差旅费支出、实验费支出、人员费支出等有明确的支出金额,但实际过程中什么时候支出,支出多少等往往脱离预算。使得财务预决算与项目管理脱节,不利于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高等院校科研经费管理机制构建
根据目前高等院校科研工作的特点,本着促进高等院校科研工作高效运行的原则建立由科研经费预算管理、支出调整审核管理、项目结题决算管理及日常支出监督等内容的项目组、学院、学校等三个层次多结构的高等院校科研经费管理机制。
(一)构建原则
1.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高等院校的科研经费虽然具有专业性、多样性等特点,但它的管理依然是资金管理,有一般资金管理的特点,因此一般资金管理中的预算与决算统一,资金流向明确等要求,在高等院校科研资金管理制度中仍是主要构成部分。同时,鉴于高等院校科研工作的专业性和多样性,本着对高等院校科研工作负责,对高等院校学校发展及个人发展有利的方向,可以在具体管理中灵活处理一些来源于社会和企业的资金,既促进高校科研工作开展,也有利于高校与社会和企业的合作。
2.可操作性。不管如何设定高等院校科研经费管理,都要注重现实中的实用性。只有在现实中能够顺利操作,让科研部门,具体科研工作者
都能够很容易熟悉,容易实施的管理机制才是好的管理机制。
3.有利于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高等院校的科研经费的根本性目标是促进高等院校科研工作的开展,促进全社会科技发展,促进高校与社会和企业的有效合作,将科技转化为生产力,最终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因此在经费管理上,只要是满足国家科研规定,尽量满足科研工作的需要设定管理制度。
(二)高等院校科研经费管理机制构成
结合高等院校科研工作的特点和国家资金管理的要求,高等院校科研经费管理可设定为三个层次四项内容组成。三个层次是项目组,学院和学校,四项内容包括项目科研经费预算管理、支出及调整审核管理、项目结题决算管理及日常支出监督管理等。
三个层次的管理内容各有不同,管理形式也各不相同。最基层是项目组对科研经费的管理。项目组设定专门经费管理人员,定期对项目经费进行核定,并按照学院和学校的要求支出经费,定期向项目负责人汇报经费使用支出情况。学院是第二层,主要是对项目预算、支出审核、调整审核管理,同时承担学校与项目组的联系人角色,督促项目组按照学校规定进行科研经费使用,同时向学校反映项目进展管理中对经费支出和管理的意见。学校是科研经费支出及预决算的主要管理部门,建立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的联席办公制度,定期相互交流经费支出和科研项目进展情况,以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开展,促进资金有效使用。
四项内容是根据科研经费使用的流程确定的。其中预算管理是指在接到项目后,在项目资金入账的同时,项目组需要提交资金支出的预算表,并具体化资金使用的范围和内容。支出及调整审核管理,主要是对经费的支出项目、支出形式以及支出额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是否符合学校和项目协议书的规定进行审核,同时对由于项目内容和研究的调整所带来的支出金额和内容的进行调整审核。项目结题决算管理主要是项目研究结束后,及时进行项目资金的决算,对于尚未支出的资金需要由项目组提出进一步支出的预算以及时限。日常支出监督管理是常态工作,对促进资金有效使用,防止资金挪用和出现问题的重要措施。
这四项管理内容相互支撑,相互联系,共同形成高等院校资金管理的机制。其中预算管理是基础,进行预算管理是把好资金进入关,为今后资金的使用和运行奠定基础。经费支出及调整审核管理是整个科研经费管理的主体。随着科研项目的开展,经费支出管理是伴随科研工作开展的另一条渠道,它也很大程度上反映了项目进展情况,因此进行项目经费支出及调整审核管理也就是项目进展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结题决算管理,主要是对科研项目的概括与总结。进行项目结题决算管理,不仅有利于项目资金的管理,也有利于督促项目负责人尽快完成项目结题的后续工作。日常支出监督管理整个项目进展的保障。既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也保障科研项目资金的安全。以上三个层次四项内容的构成具体如图1所示。
四、建议
在构建上述管理机制的基础上,为了促进高校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上述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机制的运行,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由学校科研主管单位、财务部门,学院科研管理者及课题负责人共同参与制定高等院校科研经费管理规范。管理规范可根据学科类别分别制定,对经费的开支范围、支出比例、审核报销、结题后的结账时间等有明确的规定,并定期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使科研主管单位、财务核算人员及课题负责人等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关键词】 科研项目 经费预算 全过程管理
高校科研经费指各种用于发展科学技术事业产生的费用。通常情况下,科研经费是由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基金会等各类机构组织通过委托研究课题或者以公开招标课题形式筛选申请书的方式来分配,其目的是用于解决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问题。科研经费是保证科学研究的基础条件,也是高校财务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主要内容之一。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科研经费的投入也呈现大幅度提高的态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10240亿元,比上年增长17.9%,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97%。同样,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2011年度和2012年度立项课题的统计数据对比分析,科研项目立项总数增长了9.4%,资助金额总量增长778%。科研项目支持力度呈现跳跃式增长。
一、高校科研经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1.科研经费预算执行与研究进度不对称。主要表现为课题项目立项与经费实际到帐有时间差,研究进度较快而经费执行不足,往往发生课题验收前突击使用经费和用其他来源经费垫付本研究课题的前期研究费用情况。而且大多数纵向研究课题要到结项后才会划拨余款,明显无法与科研项目的研究进度相匹配。
2.经费实际执行与预算编制偏差较大。主要表现为①某些经费科目支出严重超过预算,例如国内差旅费调研费预算为3万,项目经费结算时却实际支出5万。②某些经费科目支出不符合国家标准。例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规定劳务费是指在研究过程中支付给没有工资性收入的课题组研究人员(如研究生)或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性费用,而实际执行中却往往发生给有工资收入的项目组成员支付劳务费情况。③经费支出与科研项目无关。例如,以考察、合作单位协作经费等名目套用科研经费。对于以上问题,首先是科研人员对科研经费的性质认识不足,往往有“项目是我本人辛苦争取到的,如何使用是我的权利”想法。殊不知,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来源于国家的财政资金,理应符合国家财政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而且,各类机构、基金委公开招标的课题也有相应的经费管理办法,在科研人员本人签字递交申请书,相应机构、基金委公布项目立项结果并下达立项通知书、拨付研究经费时,这二者之间已经形成的法律关系,科研经费的使用就应当以服务项目为主旨,科研人员应秉承契约精神,按照相应的经费管理办法和项目申请书中的经费预算情况执行,而非随意变更。其次,科研人员缺乏专业的财务知识和对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认识,对于科研经费预算科目的实际内涵认识不足,从而产生经费执行中的种种问题。
3.高校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主要表现为科研管理部门较为关注项目立项率、结项率,对于科研经费使用无法做到跟踪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对科研经费实际支出的管理却不确定项目研究执行情况;科研人员重视项目研究进度而忽视预算执行。三者之间缺少有效的沟通和协作,相应的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形成科研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脱节的现象。
二、高校科研经费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管理
所谓科研经费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管理是指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科研人员三方形成协作,在保证项目研究和经费使用的同时,实现预算编制、研究进程、结项决算的统筹管理。
1.科研经费预算编制。科研人员应当在充分了解相应经费管理办法的前提下,有计划的安排研究进度,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经费预算,避免“随便写写”的经费预算。
2.项目立项后对经费预算落实的管理。项目立项后,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协同合作,通过财务报销系统,将经费预算落实,以报销科目分类码控制经费支出,杜绝经费实际支出不符合预算的情况。科研人员也应当根据实际研究情况,落实前期经费、后期经费的支出,对于设备、图书等物资按要求登记入学校资产并接收定期资产审计。
3.结项决算管理。科研管理部门在科研项目即将进行结项验收前,提醒科研人员关注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对于尚未支付款项等要加快经费执行。科研人员也应当在验收报告中对于结余经费的原因、使用加以解释,避免发生因为经费收回而影响科研项目后续研究成果的情况。
三、对高校科研经费预算执行的建议
1.加强科研经费预算执行的管理和法制教育。高校的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当主动把工作做细做实,通过专题讲座、座谈会等形式向科研人员宣传讲解科研经费预算执行的原则、流程和管理办法,使科研人员从申报项目、编制经费预算时就有统筹安排,合理、合规的编制经费预算,提高实际预算执行的效率。同时,也应将科研经费预算执行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范畴,使得科研人员能自觉遵守相关财务制度,避免科研经费浪费、腐败的发生。
2.严格执行科研经费预算制度。科研管理部门应当在下达立项通知时就提醒科研人员按照项目申请时的进度安排研究任务和使用经费,认真履行科研合同,在项目中期检查、结项验收时不光考核其相应的科研成果,还需要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加强内部管理,降低财务风险。对于确有实际情况影响了科研经费预算执行时,科研人员应及时向科研管理和财务部门报备,在管理规定许可的前提下进行经费预算调整,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
3.构建科研经费内部审计机制。审计部门在科研项目管理过程中不光是监督管理科研经费使用是否得当,更重要的是发现项目研究过程中的问题,有效控制财务风险,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为提高科研项目研究提供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参考文献
[1] 王晓华.关于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思考[J].财会研究,2011(15).
[2] 章蕙.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研究[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
1.1全国R&D经费投入总量和投入强度不断增加
R&D经费投入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科技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大多数国家在制定本国科技发展目标及规划时都要把这一指标作为重要的参量。R&D经费投入分为两大类指标: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绝对指标即R&D经费投入的金额,相对指标即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我国科研经费投入规模日益扩大,2000年以来,全国R&D经费投入逐年增加,从2000年的不足900亿元,到2012年总支出为10298.4亿元,突破万亿元,增长了11.5倍。近十年来R&D经费投入平均增长速度为22.33%;R&D经费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从2000年1%,到2012达到历史最高水平1.98%。一般认为R&D经费投入强度不足1%的国家是缺乏创新能力的,说明该国R&D活动处于初级阶段;在1%到2%之间,则说明该国R&D处于中间阶段;大于2%的,则说明这个国家创新能力比较强。对比世界上主要的科技强国,R&D经费投入强度美国由2001的2.64%增长到了2.79%,日本由3.07%增长到了3.34%,德国由2.47%增长到了2.92%。虽然我国与上述这些国家R&D经费投入强度还有一定的差距,但是这些年的增长速度非常之快。
1.2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1)科研经费管理体制过度行政化。
目前科研项目申请、评审、研究、验收等环节均由行政部门主导,项目进程几乎完全按照行政命令进行运作,经费由财务主管部门掌握、管理,经费管理的规范性不强、经费使用效益低下,造成科研经费使用的巨大浪费。
(2)预算管理缺乏科学性。
课题负责人缺乏一定的财务预算知识,课题组也缺少会计专业的成员,课题经费预算编制不够科学、规范,经费预算常常超过项目实际完成需要,或不足以支撑项目研究工作的完成;课题立项评审专家往往重视项目的可行性,对项目预算审定不足。
(3)科研经费使用过程管理不严。
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使用缺乏计划,往往项目开展与经费使用的进度不一致;科研工作者的“马太效应”造成一个科研团队可能同时承担多个科研项目,造成经费混用、挪用现象时有发生,科研经费的使用过程管理不严。
(4)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相互独立。
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是项目承担单位两个相对独立的部门,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职能划分明确,导致科研管理与经费管理相脱节。科研管理部门只重视争取项目,对于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管理不足;财务部门由于对科研管理的相关规定不熟悉,只能判断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财务管理规定,无法判断费用使用是否具有效率。针对我国当前科研经费管理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迫切需要完善我国科研经费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科研经费审计监督制度,科技主管部门应配备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审计、检查队伍,不定期对科研项目经费进行审计,实时监督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但是,由于我国科研项目的数量非常巨大,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资助的科研项目达到34958项,此外,“86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基础研究计划、国家社科基金等一系列批准资助的科研项目,每年累计批准资助高达数十万项,要对如此数量庞大的科研项目经费全部进行监督检查是不现实的,必须将信用管理引入到科研经费管理中,在科研经费信用管理各个主体之间,建立一种互信的承诺。对科研经费管理的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公开透明,把审计检查部门的职能与建立完善的科研经费信用管理机制有效结合起来,规范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和过程控制。
2国外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的借鉴
加强科研经费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政府科研经费监督管理体系,是提高科研经费分配的规范性,保证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和效率的重要举措。世界各主要科技强国都将信用管理引入到科研经费监督管理中,例如,德国的法律、各种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研究机构的各种规定及管理条例都强调科研人员的“良好科学行为”,以保证科研经费的正当使用并取得最佳效果;美国卫生部的总检察长办公室工作计划中对卫生部主要政府资助项目进行监督,对信用差的经费使用单位进行重点监督。美国则非常强调科学法治、责任性、科学诚信和透明度等科学道德信念。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的现实运作,具有一定的标杆作用。科研经费的诚信管理主要围绕预算诚信、金融诚信、管理诚信等,每年NSF必须遵循联邦政府的有关法令,定期对各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提交相关报告。比如,涉及管理诚信方面,NSF的首席运营官(COO)在首席财务官(CFO)行政秘书支持下,对管理控制方面的结果进行调查并提供评估意见,然后上报基金会主任;由CFO领导的高级管理诚信小组(TheSeniorManagementInte-grationGroup,SMIG)就机构运营的概述性情况提供财务和管理控制报告,并由主任助理和员工办公室主任就机构的内部管理控制情况提供申报报告。国外政府注重以正确的理念引导科学家的理性选择,对科研人员进行科学道德教育,并加强科研人员和承担单位的信誉制度管理,建立科学家信誉制度,对于信誉好的科研人员和承担单位减少监督的频次和力度,对信誉不好的重点监督。由于国外个人信用体系已经非常完善,信用评估、信用监控、信用风险和信用惩罚4个方面已经深入个人生活的各个方面,已经过了科研经费信用管理这一阶段,而中国的信用体系还未建立起来,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科研经费管理。
3我国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的主要内容
我国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研究内容呈现出三维结构,涉及信用管理的主体,包括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评审专家和中介机构;对整个科研项目生命周期全过程进行信用管理,包括申请阶段、评审阶段、研究阶段和验收阶段;信用管理的程序,主要包括前期准备阶段、相关科研经费信用信息采集阶段、信息分析及对主体评价阶段、审核公布阶段、后期的动态跟踪阶段。在科研经费信用管理流程中,需要特别重视科研经费信用信息收集工作。因为信息采集是进行后期信用评价,进行信用管理工作的基础,由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科技人员组成信用信息征集管理机构。选择合适的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方法对相关信用主体进行评价。参考国外信用评价方法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国科研经费管理的特点,采用综合评价方法,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对被评主体的信用状况如何进行分析、判断并确定其等级。分析评价阶段包括定量指标的初步评价、定性指标评价、撰写信用评价报告等。审核公布阶段,对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信息和进行信用评级的结果向社会公布,公开透明,一方面可使得科研经费相关主体的失信信息迅速传播,接受全社会监督,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另一方面满足科技交易对信用信息的需求,减少科技活动中信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程序除了上述的信息采集阶段、分析评价阶段、审核公布阶段外,还包括前期准备阶段和后期的动态跟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包括成立评价专家组和工作组、制定信用评价方案、信用评价通知等。动态跟踪阶段是在评价工作结束后,定期跟踪被评主体信用等级的变动情况。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程序是一个动态的反馈过程,需要定期对管理主体进行跟踪调查,及时补充更新相关信用数据,重新进行信用评级。
4我国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系统设计
国家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系统是科研经费监督管理有效进行的手段和条件,包括科研经费信用管理制度、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科研经费信用征信系统,以及科研经费信用监管机制。
4.1科研经费信用管理法律、法规和管理文件
通过对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法律的收集和整理,发现对科研经费进行信用管理已经成为共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提出为科学技术人员建立学术诚信档案,财政部和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高科技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将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中介机构和咨询专家在经费管理使用、评估评审方面的评价和记录的信誉度,作为今后项目申请及评估评审等活动的重要依据。虽然,已经有不少文件涉及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相关内容,但是缺乏一定的系统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一方面,科研经费管理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不足,缺乏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来统筹规划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的相关问题,此外,还缺乏相关的政策文件协调和衔接科研经费信用管理和科研项目的关系;另一方面,科研经费信用管理政策制定的本身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对于科研经费信用评价制度的设计要具体和明确,指标体系的设计必须具有可行性。
4.2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在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系统的建立中,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是最具有关键意义的一步,是科研经费信用管理系统的基础。设计和确定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包含多个层次,其中指标既包括定量指标,也包括定性指标。科学、实用的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必须与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文件内容相符合;二是一级指标应能适应不同类型被评主体的特点;三是二级指标包含的要素要能比较全面地反映不同类型被评主体的科研经费信用状况;四是要求具有实际的可操作性。按照评审对象的不同,整个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可以分为4大板块,即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评审专家和参加审计科研经费中介机构的科研经费信用评价体系。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是对科研项目承担单位进行信用评价的体系。众所周知,项目承担单位不仅是科学技术研究的主体,更是科研经费的主要使用者,是整个科研经费信用评价中最重要的一环,可以说,整个科研经费信用评价过程都是围绕其展开进行的。为了能让每一个科研项目都分配到适合的科研承担单位之上,我们从经费预算、经费管理、组织声誉3个方面着手,设计了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其中经费预算包括预算栏目是否全面细致,金额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虚假承诺,自筹经费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科研经费年度预算的执行效率。经费管理包括对项目经费是否进行单独核算;对各项目经费审查的胜任能力;对各项目经费的监督管理能力;科研经费合理安排支出情况;科研经费结存结余情况。组织声誉包括被投诉或举报的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次数。该体系可以全面衡量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申请、评审、研究、验收过程中,是否遵循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规则、程序和办法。整个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中,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考评环节。这是因为,科学研究极其强调创新性,其不同于一般的活动,只有内行的项目负责人才能够很好地在监督和创新之间保持平衡,为了促进创新,项目负责人的权限往往较大。对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包括经费预算、经费管理、经费验收,以及职业道德4个方面。经费预算包括是否编报虚假预算,套取科研经费;科研经费合理安排支出情况。经费管理包括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经费验收包括是否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是否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是否发生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经费;是否发生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职业道德包括是否提供虚假财务资料;项目经费使用的合理性;被投诉或举报的情况;违规发生的次数。项目评审专家科研经费信用评价工作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活动,广泛涉及到科研经费相关知识的运用和信息的处理,任何单一层面的评价都不能反映两者的科研经费信用,从评审胜任能力、职业道德、关联信用3个层面来评价。评审胜任能力,包括对科研经费相关规章制度及政策的熟悉程度;评审专家研究领域与评审领域联系的紧密程度。职业道德,包括被投诉或举报的情况;违规行为发生次数。关联信用,包括对评审项目科研经费信息的保密情况;经费评审的客观公正性;与被评审对象的关联性。对于参加审计科研经费中介机构的科研经费信用评价主要从机构声誉、金融信用、审计信用3个方面来考察。机构声誉包括被投诉或举报的情况;违规行为发生次数。金融信用包括机构的财务状况;机构偿还债务的能力。审计信用包括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4.3科研经费信用征信系统
科研经费信用征信系统包括建设和完善科研经费信用数据库和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1)制定科研经费信用数据库统一标准是科研信用数据库建设的关键和基础。
目前,已经建立并逐渐成熟的全国征信系统有11315企业征信系统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而我国尚未建立全国性的科研经费征信系统。为了对科研经费进行规范而有效的监督,全国范围内对科研项目经费信用进行征信势在必行,信用数据库建设需要一个统一的设计标准。建议有关部门按照科研经费信用信息收集、记录、整理、使用的要求,研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总体方案,构建总体框架,设计科研经费信用数据库全国统一标准。
(2)重视科研经费信用信息的共享使用。
科技经费主管部门,建立科研经费信用共享机制,充分发挥科研经费信用信息共享的作用。应把信用信息作为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仔细查询相关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项目评审专家,以及中介机构的信用信息,确保经费信用管理贯穿于项目申请、评审、立项、预算、实施、结题、验收等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中。
4.4科研经费信用监管机制
科研经费信用监管机制包括科研经费信用评级和科研经费信用分级监督管理。根据相关主体科研经费信用指标体系的设计,通过科研经费信用征信系统对相关定性和定量指标的收集,对收集到的定量数据进行分析,定性指标则由聘用的专家进行评价。进而对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评级。评级分值按100分计,结合国际上对信用的5级划分法,将科研经费信用等级分为5类,即AAA、AA、A、B、C。信用评价分值90~100的信用等级为AAA,80~89的为AA,70~79的为A,60~69的为B,60以下的为C。科研经费信用分级监督管理,是一种全新的科研经费监管模式,分级管理,重点监督,准确评定其信用等级,然后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等级越低监管越严,应该对相关主体信用等级为A、B的,加大重点巡视检查的力度;而对于信用等级为AAA、AA减少巡视检查或抽查;对于信用等级为C,一般不予立项资助,直至整顿整改,信用等级提高。
5总结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间接费用;实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2
2009年,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联合《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规定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经费经费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间接费用主要包括承担单位为项目(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承担单位用于科研人员激励的相关支出等,由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统筹使用和管理。
在广泛倾听我国科技人员的呼声后,在研究美、英、法、德、日等发达国家科研项目支出政策,以及总结我国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经费管理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依据科研活动特点和实际需要,2011年财政部、科技部制定了《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进行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调整了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建立课题间接成本补偿机制,明确课题专项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大类,增加了绩效支出。
近两年来,地方财政、科技部门根据财政部、科技部精神,进行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根据国家科技经费管理办法和地方科研经费管理规定,陆续出台了地方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对科研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明确,增列绩效支出。
一、高校科研经费间接费用管理现状
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间接费用比例
以上经费除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和基本建设费后的5%,其他科研经费的绩效支出均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5%。
高校在国家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间接费用管理办法,下面列举几所有具体规定的高校间接费用的分配方案:
由以上可以看出,各高校对间接费用一般都包括了管理费用补偿、资产占用、水电费消耗、绩效支出等内容,基本贯彻了文件规定,但由于间接费用补偿机制实施时间不长,一般都是以比例提取的形式规定支出内容,能否真正达到科学合理的成本补偿,有待实践考核。
二、高校科研经费间接费用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一)间接费用预算管理
间接费用一般采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一般规定比例上限,有的课题在编制预算时,不按照上限填列,甚至有些课题承担单位不填列间接费用。笔者就曾看高校作为参与单位的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预算,预算由承担单位,一家海外上市的公司编制的,总课题间接费用预算为0,高校作为参与单位,没有一分钱的间接费用补偿。如此的预算缺失了间接费用的补偿。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规定:“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科研项目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直接费用的各项支出由项目申请人根据科研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间接费用按照归口管理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由学校统一编制。”高校作为课题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财务部门由高校授权,在各课题编制预算时,按照规定比例上限内据实编制间接费用预算,打消课题负责人对预算编制比例的顾虑,同时明确间接费用由高校统筹的概念。高校作为参与单位的,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和经费额度分解间接费用时,与课题承担单位在核定的间接费用总额基础上,向课题承担单位积极争取间接费用足额到位,为学校争取最大的经济补偿。
(二)间接费用核算管理
目前间接费用基本有两种提取方式:一种是经费入账时由学校直接提取,一种是在专项中列支。《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规定“按照有关科研项目费用管理办法规定提取间接费用的,学校要合理确定项目间接费用标准,以直接提取方式将间接费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并结合实际制定间接费用分配及使用方法。”这已明确高校需制定科研间接费用管理文件,采用直接提取方式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间接费用的提取时间:高校若根据预算将间接费用一次性计足,对高校内的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来说减轻了工作量,便于管理,但对于课题组而言,造成前期可以使用的直接费用缩减,延误科研经费的使用进度。笔者认为宜采取根据到款比例提取间接费用的方法。间接费用中支出首先要保证学校管理费补偿的硬性指标,然后再列支资源占有费等,若不足以弥补这些方面的开支,应核减绩效支出数额,以体现高校统筹安排的观念。
(三)绩效支出的管理
间接费用中,在对科研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结合科研人员实绩,设立了绩效支出,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统筹安排。这一政策,改变了以往科研项目科研人员不能领取报酬的做法,体现科研人员投入科研项目工作的智力劳动的价值,彰显了“以结果为导向”和“注重绩效”的改革思路。高校的绩效支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对科研、人事、财务部门建立科研绩效考核的评价体系后由高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统筹安排。
高校作为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由财政、人事部门核定绩效工资总额,间接费用中的绩效支出中,直接用于高校内课题组成员的激励支出部分,是否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目前国家财政、科技、教育部门尚未明确。
《江苏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规定“对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等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人才,给予不同程度的一次性奖励。具体办法国家将另行制定。”
河南省《省直驻郑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专项经费、对高层次人才发放的特殊薪酬(如年薪、重大项目奖励、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报酬等),按规定由政府投入的人才基金、创业基金,以及临时性科研课题、科研项目经费按规定可列支劳务费的部分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直接用于本单位课题组成员的激励支出可不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
笔者认为,若将科研绩效支出纳入绩效工资总额,违背了提高科研人员待遇的初衷,将挫伤高校参与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河南、浙江两省已明文确认相关科研经费中绩效支出不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建议财政、科技部门应出台相关细则,确定间接费用中的绩效支出不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以利于更好的绩效激励。
笔者认为,《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关于科研项目间接经费使用的实施细则(暂行)》中,参与项目(课题)的科研人员绩效支出,不超过核定基数的5%,同时不超过预算批复的绩效支出数,另外规定管理绩效用于项目(课题)前期申请、组织论证及与项目有关的内部专家、科研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等各类人员的劳务费。相当于在科研人员绩效外再计提了管理绩效,超过了绩效支出预算总额,应予纠正。
在绩效支出的发放时间上,若在结题后一次性发放绩效支出,因项目周期长,难以达到激励的效果,而且填列支出决算时,间接费用由高校全额提取,支出全额,但是绩效支出尚未发放,绩效支出为零,所报课题决算不均衡。对跨度时间长的项目,建议在中期检查合格后,发放50%绩效支出,待课题验收通过后,发放剩余部分。若种种原因不能通过结题验收的,需将已发放的绩效激励退回。
(四)建立公平合理的水、电、气、暖消耗分摊机制,科学合理补偿教育成本支出
直接费用中的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间接费用包括高校为课题研究提供的日常水、电、气、暖消耗。首先保证应由间接费用分摊的水、电、气、暖消耗不在燃料动力费中重复列支,这需要资产、后勤管理部门增强学校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加强水电暖的计量手段的改造,准确计量燃料动力费和间接费用中分摊的水、电、气、暖消耗。但是因高校在计量手段的改造上确需大量的资金投入,根据作用成本法的观点,按照作业进行成本的归集,例如按照面积归集水电费,进行合理的测算,在间接费用中合理的反映其耗用的日常教育成本,补偿一直以来的教育经费投入。
(五)间接费用的监督管理
高校需根据科技部相关文件制定科研间接费用管理文件,作为提取依据。在财务审计阶段,将该文件提供给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对提取额度审计、绩效支出发放方案进行审计后,将不对间接费用具体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中规定“学校要将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纳入内部审计部门的重点审计范围”。间接费用的使用亦属高校内审部门范围,重点审查是否按照各高校的间接费用管理规定使用经费,有无扩大绩效支出比例,绩效支出分配是否合理的基础上,对间接费用的使用绩效进行评审。健全高校的科研管理、财务、监察、审计部门等部门在内的高校科研经费监督体系。
目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防等科研项目管理模式依然实行的是管理费模式,建议改革相关科研经费管理模式,实行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模式,做到经费核算模式的统一,扩大高校经费自,有效补偿教育成本。
参考文献:
[1]郑岚.高校科研间接费用管理的实践与思考[J].会计之友,2013,3中.
[2]曲大成.高校科研经费间接成本补偿机制改革问题探讨[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2).
关键词:高校 科研项目 对策
目前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数量随着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呈现出大幅的增长。多元化的科研经费来源渠道,精细化的经费预算和越来越严格的监督检查,要求高校不断提高科研管理水平。但是,目前高校在科研项目管理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只有规范高校科研项目管理,才能保证高效使用国家科研经费,促进科研水平不断提高。
一、高校科研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问题
重科研项目立项、轻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是高校在科研项目管理中存在的普遍问题。目前高校科研项目预算主要由课题组成员编制,很少有财务人员参与。而大多科研人员缺乏财务预算知识,在编制预算时完全按照自己的理解,没有认真学习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办法,对预算科目内容不清晰。因此在预算执行时常常发生科研人员和财务人员对预算开支内容的认定不一致,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际合作、交流费”一项只能开支出国费用和外国专家来华交流费用,可一些科研人员认为此项可以开支国内的科研交流费用。财务人员也只能在科研经费报销时,才会发现预算中存在的问题。预算编制的不合理为科研经费报销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影响科研项目的进展。
此外,科研项目从立项到结题一般需要3-5年,科研人员在进行经费的测算时,经常未能合理、客观、科学地分析,因而造成预算不能全面地、真实地反映课题经费的成本支出,造成课题经费在使用过程中预算与实际存在一定的偏差,可能会出现合理的开支由于预算不够无法顺利报销的情况。
(二)预算调整问题
项目经费预算是在项目启动之前编制的,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会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发生,导致原制定的预算无法适应当前的科研开支,尤其是周期较长的项目。
目前科研经费预算经批准后一般不作调整。支出预算中的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预算等不予调整,其他支出科目在不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一定比例或金额的情况下,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提出调整意见,经学校审核后,按程序报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后方可调整。影响预算变化的因素确实存在,冗长预算调整将会拖慢科研工作的进展。科研经费的使用应保证科研活动的进行,而非限制其正常研究。
(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带来的问题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政府为了对财政资金进行统一管理而形成的高效支付运作体系,有效地防范小金库、超支预算等问题。国库集中支付在一定程度上也规范了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但是由于其支付手续相对复杂和周期长,也造成了很多不便。
目前国库集中支付项目经费年初下拨时间较晚,年末国库关账较早,经费年度可使用的时间有限,存在急需购买的仪器设备延迟到位的问题。特别是最近财政、教育等部门对国库资金的使用时限存在要求,可能和科研项目建设期不符。有时科研项目尚未结束,经费却被相关政府部门收回统筹安排。一些科研人员为了使用即将被收回的国库经费,突击花钱,造成了巨大的浪费。
(四)政府采购制度带来的问题
近年来,高校都已经实行了政府采购制度,在使用数量大、型号统一的办公设备或科研设备采购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但对于使用面相对小、只有特定厂家生产的部分科研设备器材,这种制度在采购价格、供货时限等方面就凸显出缺陷:产品种类单一的生产厂家可能没有网上竞价账户;坚持以低价申购设备,往往导致网上竞价采购无法成交;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也常难以获得学校采购中心的批准。一系列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延迟了采购时间,给实际执行科研任务造成了不便。还有对于进口设备的购买,采购程序更为复杂,采购周期往往长达一两年,严重影响科研工作的开展。
(五)科研经费检查监督问题
目前科研经费的管理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督。专项检查多,日常监督少;事后检查多,过程监督少;对某部分和环节检查多,全面监督少。
我国高校科研经费主要实行的是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对财务知识的缺乏和不重视,使得预算不合理,经费使用缺乏计划性等现象十分普遍。而财务人员在科研经费管理中主要从事会计核算和资金支付,确保在最基本的使用程序上不出现问题,对科研项目整体实施情况无法全面掌握,使得其监管职能未得到充分发挥。在发现问题后,很多时候也只能尽量协调解决问题,监督往往流于形式,缺乏应有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高校审计部门在经费的检查和监督上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审计部门在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材料中签署的意见往往是根据财务部门的意见确定的而不是真正对经费进行审计。学校内部审计未能实现与财务管理的有效衔接和配合,没有形成相互制衡的良性关系。
二、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宣传,提升意识
做好科研管理工作的一个重点是做好宣传工作,帮助科研人员加强财务知识的学习和提升科研预算意识。高校财务和科研部门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如对新进教师进行相关科研申报、财务报销等知识的培训,项目申报时提供财务政策的咨询服务,网上宣传片、宣传手册等方式。使每个科研人员充分认识到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经费预算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培养其合理、合规使用经费的意识。
(二)重视预算的编制
重视科研经费的预算编制工作,保证预算的真实性,严格控制预算开支的范围和标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防止浪费乱用现象。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是科研活动有序开展的前提。
科研项目预算编制是一个专业性强、工作量大、需要全面统筹考虑的复杂工作,既要有专业领域的知识,又要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科研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预算的编制,积极认真测算科研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项支出,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真实性。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需做好配合工作,为项目负责人提供专业支持。建议按照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科研、和财务部门合作建立各类科研经费预算标准模板,明确各类项目的开支内容,为预算的编制提供参照,同时保证预算的严格执行,减少因经费预算不科学导致在财务报销时发生报销困难的问题。
(三)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根据现有科研的管理要求,科研预算经批准后须严格执行,一般不做调整。目前很多学校根据科研管理办法的要求,设立经费预算执行的标准模板,对各类费用都进行实时控制,防止无预算、超预算报销的现象发生。经费模板的设立一方面有利于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和限制经费支出的随意性,但另一方面对预算严苛的控制而忽视了科学研究过程中合理的变动和调整。科研活动存在不确定性,需要因时制宜地做出调整,而材料设备等市场价格也在不断变化。建议对于符合文件要求的预算调整给予学校更多的自。比如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只要符合其管理要求:“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等科目的支出,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调整;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等科目严格管理,原则上不允许调整,但可以调减用于相关科研活动支出;间接费用总额控制”,学校即可自主审批预算调整。
(四)政府部门需考虑科研活动的特殊性
科研项目经费不同于机关部门工作经费,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虽规范了财政资金的使用,却给科研项目的实施带来不便。政府部门在对财政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控制时需要考虑科研的特殊性,分情况讨论,不要一概而论。如机关部门在严控出国经费时,应考虑到对于科研项目,出国交流、调研必不可少,希望以严格审批替代目前的限额控制。财政、教育等部门对国库资金的使用时限存在要求,为避免科研项目未完成经费却被统筹收回,希望考虑科研研究的进展按年度分批下达经费。而针对进口设备和特殊设备的采购,建议政府为科研开设绿色通道,一站式完成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保证科研顺利进行。
(五)加强科研经费监督
加强检查监督的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应该建立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信用管理制度和问责制度。在学校网站上定期公布经费使用信息,借助现代化的信息平台,使得每个项目经费的使用都接受大众的监督。加大科研经费的中期检查,可以是自查、也可以由校审计、财务部门和科研主管部门合力进行抽查。对经费使用有问题的项目责令负责人调整,对问题严重的项目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建立起项目负责人信用档案。
参考文献:
[1] 李爱武,高等学校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商业,2012(32).
[2] 孙静,高校专项经费管理浅析[J].教育财会研究,2011(3).
【关键词】经费管理 科研项目 高校 财务管理
科研项目是对高校综合科技水平以及综合实力进行判定的一个重要标志,它同时也是高校培养高科技人才、建立重点学科以及校园文化建设和对外宣传的必要保障。随着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各大高校所承担的科研项目以及项目所需的科研经费都处于不断增长的过程,因此科研经费已经成为目前高校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而对于高校财务管理而言,如何实现对高校科研经费的科学、有效、合理和规范管理,在保证科研经费可以充分发挥最大效益的基础上实现高校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是当前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工作中需要考虑的共同问题。
高校科研经费概述
各大高校的科研经费,由于来源渠道上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纵向的科研经费和横向的科研经费。纵向的科研经费主要指的是财政性的拨款,包括国家科技专项经费,例如973计划、863计划以及支撑计划等等,同时还包括国家和地方上的各种基金,比如国家和省部的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博士学科点、社科重大项目、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等方面的基金,重点实验室运行经费,国际合作重点项目、归国留学生基金等等。由于这些财政性的科研经费没有包含创收的成分,在管理和使用上需要严格按照国家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同时依照合同预算来对开支进行规定。横向科研经费主要就是指高校和各种事业单位以及企业进行的横向联合,利用高校对这些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协作、科技成果转让以及技术支持等手段而获得的收入,这是高校在科技创收上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目前高校科研经费的重要来源。
我国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缺乏科学有效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首先表现为高校在经费管理制度的不统一。由于目前高校科研资金管理制度正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当中,同时科研体制也在不断改革,不同渠道来源的科研经费在其管理方法上也存在一定的不同,同时对资金所进行的核算也是不同的。目前,我国教育主管部门以及财务主管部门还没有针对科研经费管理和资金核算问题制定出一个统一的、宏观指导性较强的管理制度,因此在实际的高校科研资金管理过程中,都是参照教育事业的财务制度来进行的。由于财务制度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上的不统一,这不仅无法起到良好的经费管理效果,同时也会对于财务管理工作造成一定的矛盾。
其次是缺乏有效的成本核算。我国科技部联合相关部委在2001年共同了科研计划实施课题的相关管理办法,对科研经费的支出以及所有和科研课题相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管理作出明确的规定。其中,直接费用就是在对科研项目进行研究过程中可以直接纳入到成本中的费用,包括设备费用、人员费用以及其他科研费用,而间接费用就是在课题实施过程中无法对成本进行直接计入的费用,包括各种行政管理费用、服务人员费用、各类设备的使用费和折旧费,而目前高校科研项目研究一般和教学之间都是相互关联的,很多科研支出包括使用费、折旧费、人员费用以及水电费等等都被纳入到了教学事业费用支出,因此对科研支出进行了虚减。
科研经费的运用不合理,使用效率低。首先表现为科研预算编制上的不合理。这种不合理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在高校科研项目进行过程中存在大量的不确定预算,很多在研究中被消耗掉的费用并不是可以事先进行预见的,这就给科研预算带来了较大的工作难度,很难进行合理准确的估算;另一方面是由于有些高校研究课题组在进行预算编制的过程中对预算的重要性和关键性认识不足,导致预算出的编制不够准确和科学,最终导致预算和决算上的巨大差异。
其次表现为科研支出结构不合理。由于很多高校科研人员对于国家的财经政策以及国家政策缺乏足够的了解,对预算的执行意识不强,同时学校的财务部门也对学校的科研项目不够熟悉,对票据报销中的相关性、真实性以及合理性把关不严,导致了科研费用在支出结构上的不合理现象严重。根据2009年山东省对省内的十所高校的265个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相关审计,发现在费用开支上直接费用仅占到费用总开支的49.8%,而附带的间接费用占到了一半多。
最后表现为科研经费的结余资金过大。根据国家审计署2008年公布的针对16所高校进行的财务收支审计发现,截至2009年初,在13所高校中将近1.73万个科研课题没有按照规定结账,其资金累积达到3.23亿元,导致了大量的账面资金被闲置,同时在使用上的随意性较大,这都给科研项目管理以及财务核算增加了不小的难度。
科研经费管理监督机制不完善。由于我国在高校科研项目的管理责任上采用的都是课题组负责制,给予了课题负责人在预算范围内较大的经费使用权和自主支配权,很多高校为了对科研项目进行鼓励,往往在经费管理监督方面都采取了宽松的管理方式,绝大部分的经费都集中在课题组负责人手中,对科研项目只收取少量的管理费用。而由于课题组负责人往往都对经费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了解甚少,从而导致了在经费管理方面,出现了较多的随意性和违规性,这样不仅不利于对高校科研经费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也暴露了我国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监督机制上的不完善。
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思考
提高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一个科学有效、合理规范的管理制度是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基础和关键。我国各个高校应该根据自身在财务管理以及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对科研经费管理方法进行细化,制定一个详细、可以操作的资金核算和管理制度,同时对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重要环节进行具体规定,包括经费预算、费用支出、经费划拨、结题时费用结算、费用结余、课题验收以及各类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环节,保证高校的科研人员以及财务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调动对科研经费管理的积极性,推动在重大科研项目绩效评价上的积极探索。
对经费管理责任制进行强化。随着我国目前高校科研事业的不断发展以及科研体制的改革,高校应该就科研经费管理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增强其经费使用和管理上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上实现分级管理,统一领导,并将具体的责任明确到人。在分级管理上,高校财务部门、科研部门、其他相关部门以及科研项目和课题负责人需要在相互配合的基础上实现各尽其责,同时要确定高校校长的统一领导,对各责任主体进行明确,并实行跟踪考核,在建立绩效评估的基础上,对所有管理不善以及计划项目目标完成不力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对经费预算进行细化,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这一方面是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和保证费用可以得到合理使用的前提,同时也是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高校一旦对课题的经费预算进行审批通过一般不要进行随意的调整,必须要实现严格的执行,同时高校的财务人员需要帮助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的合理需要以及相关经费管理办法,坚持经济合理性、政策相符性以及目标相关性等原则,经过科学测算以及充分论证制度之后对项目的预算进行编制。保证所编制出来的预算不但可以满足项目研究工作的需要,同时还能符合财务管理中各类制度的客观规定。
完善科研经费约束监督机制。高校应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根据财政部制定的关于内部会计控制方面的规定和制度,建立有效的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机制,以及相应的监督机制。这个监督机制应当是由财务、审计、科研三方共同参与的,从全局角度出发的机制。同时,要加大科研经费的事前预算评估力度,做好经费的使用计划,做到专款专用,严格经费的使用程序,明确经费使用的目的、金额、时间、范围等等项目。落实监督和管理机制,严格审查所有款项的支出和使用结果,并真实记录,做到账目清楚、内容真实、核算准确,监督和控制不合理的开支。做好经费决算工作,加强财务审计,尤其是要加强绩效审计工作。对重大科研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实行责任追究制,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资金安全。
一、地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1.科研经费来源及性质界定不清
目前科研经费的种类主要分为纵向经费和横向经费两大类。纵向经费多是财政资金安排的专项经费,横向经费一般是从企事业单位转来的,地方高校相比211、985国家重点高校,因为受到高层次人才特别是顶尖学科带头人的缺乏以及设备投入等方面都相对落后,一般很难获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科研经费虽然逐年增加,但各级财政科研资金投入占比不大,例如:年收入近6亿的某地方高校,2014年财政性科研经费投入占总收入的1.7%,占当年全部科研收入的41%,其中包括人才引进专项科研经费和学科建设科研类经费等;而其他科研经费包括国家自然基金会、国家社科办、教育部等下达的少数科研项目经费,地方高校往往没有按纵向或横向科研经费性质区分入账,只是笼统的记入科研事业收入。2014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对科研经费的填写做了非常明细的要求,凡是政府投入的科研经费都需要拆分到最明细填列,这首先需要确定哪些经费属于政府投入的科研经费。但地方高校往往因为科研排名等原因,只重立项,对企事业单位转入的活动经费或培训费等都计入了科研收入。
2.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监管
对于纵向科研经费大部分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高层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使用办法》、《高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经费承担单位只需充分理解和掌握经费使用要求,规范管理即可,但地方高校往往因获得这类科研项目不容易,即使在管理制度的制定上也只是笼统地搬列一些条框,并不会明确具体的支出所占经费的比例;横向经费更是搬抄纵向经费管理办法,支出范围只是规定了大的比例,如业务费需占支出的70%,其余横向科研经费的使用全靠财务人员把握,造成横向科研经费支出就是科研人员与财务人员“讨价还价”的自由地。而监管部门只是在需要审查盖章时,简单地查看一下,有些还是“先斩后奏”,无法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
3.科研经费支出的不规范现象
地方高校为了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申报,在科研经费支出方面随意性很大,造成支出结构不合理。课题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由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科研经费预算只是为了满足申报项目时审批通过,具体支出时编造经济业务、巧立名目将购买和支出与项目无关的办公用品、低值耗材、图书资料、设备购置等都列入支出。多次小金额使用同一供应商开具的材料、测试费、加工费等发票报销,回避转账支付、政府采购、审计监管等相关规定和程序,甚至还包括个人家庭消费的支出改变用途在科研经费中报销,用“真发票,假事项”套取科研经费。那些“原则上不得使用专项经费购置或试制基建设备和生产性设备;不宜大量列支实验室必备的常规通用和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不允许列支办公室、实验室的维修改造费;不可以在专项经费中列支普通办公材料”等专项经费使用办法中规定不得支出的费用,更是列支得理所到然,合情合理。特别是个别横向科研经费报销人员经费、燃油费、接待费的比例超过70%,变成了企业不能报销的部分转移到地方高校这样的事业单位列支,成了项目合作企业的“避税港”。地方高校还有一个特点是科研经费相对集中在少数科研“大户”手中,有些科研人员同时开题十余项,项目名称基本相近,不仅自己经常支出混淆,财务人员也经常支错项目,而且严重影响资金支出进度,资金效率极低,反映在支出上,如:不少项目负责人名下购置的电脑就有4台以上,造成资产的重复购置和浪费。
4.缺乏科研经费成本核算所需必要条件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规定,只有单独计量(必须有单独的表记系统)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才可以计入项目成本。然而因为高校教学与科研两者之间的相互交融使得高校科研成本具有双重性,特别是地方高校教学、科研、管理岗位双肩挑人员相对集中,新制度下同一负责人因工作性质不同,所产生的费用分别列入“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等,在当前形势下,国家一边不断增加教育投入,一边要求细化教育支出以便更好地核算出真实的生均成本,这就要求高校做好成本核算,但是地方高校无论从管理理念、成本单独核算的必要条件都无法达到,例如:将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的仪器、设备和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科研工作中耗费的单位水电费,以及依托单位为课题服务的人员费用,都无法准确的计量纳入科研项目支出,都在学校“教育事业支出”科目及其相应的经费项目中列支,造成虚增了“教育事业支出”、虚减“科研事业支出”,使教育生均成本和科研项目成本都不能准确地体现,个别项目负责人有意使用学校经费,而沉淀很多科研经费,从而造成教育事业经费紧张,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会计信息也不真实、不合理。
二、新制度下规范地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策略
1.根据新制度地方高校细化科研经费的分类
新制度明确指出设置“科研事业收入”的同时对应资金来源细分二级明细“财政补助收入”、“非财政专项资金收入”和“其他资金收入”,地方高校应改变除了国库下达的科研收入记入财政补助收入,其余都记入“其他资金收入”的做法,例如应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转入的科研经费记入“科研事业收入—非财政专项资金收入”;学校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不属于科研收入的经费拨款,通过“其他收入”科目核算。只有明确了科研收入的分类,才能按照新制度明确“科研事业支出”二级明细支出分类:财政补助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也才能将其中项目支出的结余结转的余额分项目转入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基金”等科目。
2.地方高校切实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加强相关部门之间配合
地方高校应提高对科研经费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借着近年来高校科研经费已经发生的腐败事件实例,结合地方高校大部分人员对财务管理知识了解不多,科研项目人员对科研经费需要按各种专项资金管理的办法一知半解,使高校财务管理难度加深,造成部门之间、人与人之间相互不理解的普遍存在的事实,顺应新制度的颁布,财务处应与审计处、科技处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地在科研人员中大力宣传《会计法》和教育部、财政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等财经法规,及时对财务管理相关知识,各种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目的、意义及要求进行广泛地讲解和宣传,使相关人员对管理制度有一个比较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引导他们树立正确、合理的既要按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要求使用经费又要遵守财务相关制度的观念。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地方高校在不违背该管理办法宗旨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灵活制定适合本单位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学校科研、财务、审计等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连接财务、科研、审计、资产等职能部门,以便对科研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管,例如抽查差旅费支出,核实出差人员身份、出差目的地、出差频率等,核实出差人员是否为课题组成员,是否有住宿费佐证(如无,需要提供其他支持性材料),出差目的地与研究项目相关性;完善科研经费约束监督机制,以达到管理环节的相互协调、相互依托、相互渗透,使有限的科研经费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
3.规范科研经费的支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地方高校除了财政下拨的科研经费,凭借在地方人才较集中的特点,为当地企事业单位服务,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等项目取得不少的社会投资。例如从某地方高新区企业转入技术咨询服务费20万元,该项经费只有人工成本,而科研人员有工资性收入,不能领取劳务费,只能在人员工资支出一定比例的报酬,为了合理减少个人所得税,科研人员又与财务人员斤斤计较起来,找来很多真票据假事项的发票来报销,即增加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也使科研项目支出会计信息失真。2011年财政部、科技部颁布《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明确将课题经费划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间接费用主要包括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其中绩效支出是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鼓励科研人员积极性所予奖励安排的相关支出。合理提高科研人员的应有报酬,可以将科研人员在教学之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取得的报酬计入“劳务费”,不用“真事假做”,鼓励课题研究人员走出去,拿到最真实的调研数据,形成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在科研项目支出范围地确定时,引进独立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对申报的经费项目和预算浮动范围进行可行性论证和合理性评估,再根据批复的预算数,通过现代技术手段控制相关支出比例,将预算金额导入账务系统,保证科研经费支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管理,做到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的严肃性与灵活性相协调。
4.推进成本核算,真实反映科研项目成本
科研经费地核算是科研经费管理的重要内容,按项目预算控制开支范围,进行成本核算是进行财务监控的重要手段。一方面要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控制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查与本项目无关的支出内容;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科研项目的成本核算,真实、全面、完整地反映科研项目的成本,特别是对开展科研活动占用学校资源发生的实验耗材、实验设备、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科研人员经费等相关费用,应该创造条件尽可能的单独计量,无法单独计量额按科学合理的比例分摊。这样既能保证科研经费开支的适度、合理、透明,同时也能够使高校教育支出更合理,生均成本更真实,减少成本核算不完整,造成的教育投入“只见增长不见效益”的现象,也减少了科研经费“真票假事”支出的现象,提高科研效益。而在固定资产折旧分摊时,由于高校在购置时已经一次性计入成本:借:教育事业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贷:银行存款;计提折旧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贷:累计折旧。当科研活动占用学校资源需要分摊折旧时,应增加科研事业支出减少教育事业支出,借:科研事业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资产使用费-折旧),贷:教育事业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依次类推,真实反映科研项目实际耗用分担的成本。
三、结束语
关键词:科研事业单位;科研经费;问题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F25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02
一、引言
近年来,国家对科研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我国科技经费节节攀升,科研院所科研项目立项数目不断增长,科研规模今非昔比,财政科研经费的等违规违纪问题也是时有发生,科研经费管理不规范、转移挪用挤占科研经费、项目预决算不真实等问题时见报端。国家审计署公布的科技部2010年度审计为此写下注脚:审计2010年的99个支撑计划在研项目,普遍存在不符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其他财经制度规定,课题扩大开支范围、未经批准调整预算、会计核算不规范等,涉及资金数以亿计。本该专门用于科研项目研发的科研经费在现实中成了腐败的温床,科研经费的安全和效率问题,越来越受到舆论和社会的关注。使用与管理好科研项目经费是科研项目顺利完成的基本保证,关乎到科研事业单位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那么深入分析科研事业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探索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有效措施已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二、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方面的缺失
大量问题存在的背后是刚性制度的缺失。在科研领域里,我国目前缺少一部关于科研项目立项、审批、经费使用、监管责任的系统法律,致使科研项目缺乏刚性的法律约束和制裁。我国目前也还未出台有关科研经费使用及核算等方面统一的管理制度,我国现行的科研经费管理中有些法规过于模糊、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在执行过程中不易把握。加之,各类经费来源部门“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科研项目管理方式,这一管理的真空地带给科研经费管理带来了很大难题。一些科研事业单位认为财政部或上级部门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已经制定了很多办法,且在专项资金的立项或审批中也有相关的约束规定,财务人员与经办人员只需遵照执行即可,根本不需要另行制订本单位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即使有的科研单位制定了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但制度管理办法失之粗糙,很多关键性环节只作原则性规定,使经费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二)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全成本核算难以全面实施
科研事业单位现行的会计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成本核算要素不完整,科研项目成本只局限于部分可凭发票核算的费用要素(如材料费、差旅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等)的简单归集,因为单位管理的粗放,单位的公用资源等间接费用(水电费、设备折旧费)并没有包括在内;可见,科研项目成本核算不是全成本口径核算,仅仅是部分直接费用的核算,造成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远远小于项目的全成本,还占用了单位的公用经费,造成项目支出执行缓慢,亦不利于真实反映项目的投入产出成本效益原则。
另外,科研经费预算使用的科目与科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使用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不一致,为随意扩大项目支出范围提供了空间和核算上的便利。自2007年起,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科学事业单位预算支出按经济分类,支出的经济分类科目主要反映科研单位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这些科目与财政部、科技部等科技项目预算科目没有完全对接,表现为,一套会计核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要对应多套专项项目预算科目。如科技部专项经费预算一般由“设备费”、“材料费”等11个科目构成,财政部修缮购置专项经费预算由8个科目构成,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经费预算由7个科目构成,且不同专项经费预算科目其核算内容也不相同。这就造成在会计核算中,难以用同一尺寸把握不同项目的支出,进而导致分析填制专项决算报表的口径不一致。
(三)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事业单位在申请科研项目经费过程中,主体是科研人员,忽视财务人员在预算申请中的重要地位,预算编制主要由课题部门科研人员根据目标-任务进行概算,由于科研人员对经费支出范围、支出标准的相关规定缺乏了解,测算过程中不能把握计量标准和成本计算方法,仅凭经验和主观意识安排预算,经费预算的编制缺乏准确性和科学性,预算与项目实际需求偏离较大,这也导致项目进行阶段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比较困难,实际项目经费支出与预算吻合度不高现象普遍。
【关键词】 信息共享; 科研经费; 管理
科研经费一般是指为了解决某个科学问题或工程实际需求而支付给受托方的经费补贴。由于近年来我国综合实力的大幅度提升以及对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成为我国急需解决的根本性问题。为此,国家以及地方政府等均根据科研实际需求设立了各类科研基金或委托课题,同时随着立项项目规模和数量的不断增加,科研经费的数量更是飞速增长。然而,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何才能在科研经费管理上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就成为一个重要难题。
一、目前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一)科研经费来源的多样性
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不断提升以及社会各界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不懈追求和重视,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的科研经费日益增多,门类也多种多样,不尽相同。以大多数高校为例,目前到校的科研经费种类主要分为横向经费和纵向经费两大类。其中横向经费根据合同标的的不同可分为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技咨询、科技转让经费等;如果按照合作方式的不同又可分为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经费等;对于纵向经费而言,其涉及的内容更是千差万别、各不相同,按照级别划分可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直属高校专项经费以及自筹经费等,按照学科又可分为自然科学类经费、人文社科类经费等,按照项目类别的不同又分为重点项目、重大项目、一般项目、人才培养项目等。
总之,经费来源的种类呈现多样性,对应于不同的来源形式就要采取对应的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各异性
鉴于以上科研经费来源的不同,其对应的管理制度内容也应各不相同。总体而言主要有以下特征:
1.横向经费一般在签订合同之初会有相应的预算草案。但一方面由于其开发内容比较具体和明确,有可能会随市场变化而发生变动甚至有可能开发失败,因而其预算方案变动的可能性相应增大;另一方面,由于此类经费主要是为企事业单位委托开发之用,其管理要求相对宽松,主要目的是对开发结果的追求,主要关注的是项目履行是否完成或达到预期目标,因而此类经费通常没有一套完整的经费管理办法或制度,学校需要根据相关的经费管理办法对其进行约束。
2.对于纵向经费则情况大不相同。因为纵向经费通常为上级单位制定相应的指南后,由各高校、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申报而得,其目的根据项目类别的不同也不尽相同。对于大多数纵向经费,均有一套完整的经费管理制度要求,一般都约定了经费预算、经费支出、经费结题时的具体要求。同时在项目履行过程中,承担单位一般不能随意更改研究目标,也不能随意更改预算支出。因而学校只需根据批准单位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管理即可。
在很多国家级项目中,上级主管单位对相关细节会规定得更加详细,一方面可以让承担单位照章办事,了解有何可为,有何不可为;另一方面也进一步规范了经费的支出等,方便项目的验收结题。
因此,对于以上不同的类别,承担单位需要充分理解和掌握各自的经费管理制度要求,同时结合自身的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这样才能做到规范管理、有的放矢。
(三)科研经费管理要求的与时俱进性
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科研经费管理中出现漏洞的增加,国家以及上级主管单位等对于科研经费管理的要求也逐渐增多。
1.在横向经费中,很多单位引入了招投标方法来约束科研经费的投入和开支,在结题时也更多地加入了审计的要求,这对于合作单位或委托单位而言,更加迫切地要求其进一步加强此类经费的规范管理。
2.在纵向经费中引入审计、中期检查等方法愈加普遍,项目委托管理部门的经费管理办法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更新和完善,对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更是采取了相应的惩罚措施。
鉴于以上情况,就要求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办法不能一成不变,要及时根据其他管理制度的要求和变化,对自身的管理办法有相应的变动,唯有如此才能做到与时俱进、规范管理。
(四)科研经费涉及信息的综合性、复杂性
目前科研经费管理中的另一个显著问题是:科研经费管理中涉及的基本信息和相关管理部门在不断增加。以纵向项目管理为例,其主要问题是,虽然科研经费管理的主体任务在财务管理部门,然而其涉及的来源单位信息、预算要求、支出范围等均要由科研管理部门掌握并提供,涉及的设备管理和验收任务又需要设备管理部门进行配合和管理,当项目最终完成并验收时,需要以科研管理部门为主体,由财务管理部门以及审计部门进行复核和管理。如此,科研经费管理绝非是某一个部门的任务。它的复杂性决定了只有通过涉及到的所有部门的通力配合才能更好地实现整个项目的全程规范管理。
鉴于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认为只有对其进行分类和梳理,采取不同的对应措施,才能更好地实现对相应类别科研经费的规范和妥善管理,避免出现对应问题。然而由于科研经费信息呈现的复杂多样性,如何才能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这确实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经过多年的管理经验总结以及对相关部门管理流程的了解,笔者认为如果不借助于信息互通和共享,上述情况很难得到根本解决。
二、科研经费管理流程的合理规划
笔者认为应该对科研经费管理中涉及的流程进行合理规划,明确各阶段涉及部门的任务和职责范围,唯有如此,才能切实保障信息共享给相关管理部门带来的益处和作用。以下即是对科研经费管理流程的几点思考(如图1所示),主要以较为复杂的纵向经费管理为背景进行讨论。
(一)在项目立项之初阶段
科研管理部门的工作是主体(如图1所示)。其重要工作之一是将立项项目所涉及的设备管理以及预算支出等及时提供给设备管理部门备案,以便其根据情况制定对应的管理预案;同时科研管理部门还需要将项目委托单位的相关信息、项目经费支出计划或预算方案、经费支出标准和范围等信息一并提供给财务管理部门进行备案,使其根据上级或委托单位要求同时依据相关财务管理办法制定对应的管理预案;另外科研管理部门还需要将涉及到的审计信息提前告知审计部门。
通过以科研管理部门为中心的信息共享,使其他相关部门能够及时更新或了解已立项目的对应管理要求,做到同步管理或预案准备,以方便其后的中期检查或验收阶段的工作。
(二)项目初期阶段
待各个涉及部门根据共享信息汇总完成各自的管理预案后,要将必要的规定、有关注意事项和需要配合的要求及时提供给其他部门(如图1)。此阶段各个部门的信息共享是双向的,而且是非常重要的过程。因为只有此阶段的信息共享和反馈工作做得充分和彻底,才能为后期的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顺利提供保障,所以这个环节是必需的。
(三)项目的中期检查阶段
在项目初期到中期检查阶段,科研经费管理的主要任务集中在财务管理部门。这期间财务管理部门需要依据最初建立的管理预案按部就班地执行,期间如果涉及到设备购买和归属则需要设备管理部门的配合。而在项目中期检查的时候,管理的重心则重新转移至科研管理部门。在此时期,科研管理部门要将上级要求的相关通知、文件甚至是审计要求等及时共享给其他部门,而其他部门也需要在短期内准备好必备的数据、资料等转交给科研管理部门。最后由科研管理部门将所需的材料汇总后上交,这样才能保证项目的中期检查能够顺利通过,为项目结题验收奠定基础。
(四)项目结题验收阶段
中期检查阶段主要还是依靠财务管理部门实施管理职责,而到了结题验收阶段,此时的管理重心依然会转移至科研管理部门。类似中期检查阶段,科研管理部门仍然需要汇总各部门材料,最后上交至项目批准单位。同时如果有特殊约定的项目,财务部门还需要按照要求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经费结题手续。
通过以上科研经费管理阶段的规划和分析可以看出:在项目整个实施过程中,特别是在关键时间节点上,各个涉及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传递是比较频繁的,这也是实时规范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保证。此时,如何保证信息共享的及时性与便捷性就成为一个关键因素。如果依靠通常的部门联络,则效率和办事程序比较低下,因此笔者认为利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构建统一的科研管理平台是解决此问题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
三、对于构建科研管理网络平台改进科研经费管理的思考
如图2所示,笔者认为构建如此的环形网络系统可以满足上文中论述的信息实时共享机制。其要点如下:
首先,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是科研经费管理平台的两个核心,因为主要的工作重心集中在这两个部门,这两个部门的管理模块应该既体现信息的共享性又要保证一定的权限安全。此两个部门应该设置专门人员或者阶段性地设置专门人员,以保证数据共享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其次,其他两个部门——后勤处与审计处虽然处在辅助位置,但其所负责的设备管理部门以及审计部门的工作也同样重要。这两个管理模块相对传递的数据量小,却是举足轻重,不可或缺,而且其数据传递和反馈的准确性直接影响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结果,因为最后审计的结果以及设备归属检查情况是很多项目管理制度中的重点。因此这两个部门要注意及时反馈重要的辅助信息,以保证准确无误。
最后,以上构建的环形网络平台应该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各部门之间不但要有数据和信息的及时反馈和交流,同时也要根据各自的管理情况及时反馈重要的注意事项,以保证各部门作为一个整体实现对项目经费的统一管理。例如,如果财务制度有了新的规定,一定要将此情况反馈给科研管理部门,以保证立项之初的计划不违反相关制度和法规;反过来亦然,如果项目批准单位有了新的要求也要及时告知其他部门,以保证管理办法的统一执行。
总之,笔者认为:通过对科研经费管理流程的规划以及构建的环形科研网络平台,可以有效地实现所涉及部门相关信息的及时沟通和传递,同时也可以更加统一地实现科研经费的科学、规范化管理。此办法可以为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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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纵向科研经费; 会计核算; 预决算; 衔接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35-0111-05
“十一五”以来,高等学校科研事业走上快速发展的道路,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高校承接的科研项目大幅增加,几乎承担了一半以上的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高校的科研经费在“十一五”期间翻了一番多,到2011年已经达到1 030亿元。随着科研投入的大幅增加,科研经费管理和核算问题已成为教育主管部门和高等院校共同关心的问题。高校的科研经费包括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两类。纵向科研经费一般是指以学校作为科研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从政府主管部门获得的经费,属于财政性资金。凡属于财政性资金,必然是财政预决算的组成部分。会计核算是预算和决算之间的桥梁,高校纵向科研经费的会计核算关乎纵向科研经费预决算和学校年度财务收支状况。做好会计核算和预决算的有效衔接,是高校经费实现有效管理的重要途径,也是高校经费监管的必然要求。本文通过分析总结目前高校纵向科研经费的预决算要求和核算现状,提出了实现会计核算和预决算两者有效衔接的路径。
一、高校纵向科研经费核算的现状
原《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对于纵向科研经费核算的要求并不细致,各高校关于纵向科研经费的核算方式差异较大,包括收入科目、支出科目、年终结账过程、结转结余的科目等都不尽相同。对于收入科目,各高校一般都按照原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设置,基本能够满足专项经费管理制度的需要;支出明细科目的设置方面在原会计制度中虽有统一规定,但满足不了专项科研经费核算细化的要求。国家实行部门预算制度以后,根据财政预决算需要对科研经费支出的二级科目进行了规范,但也难以满足专项科研经费核算细化的要求。随着纵向科研经费尤其是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等经费管理要求的提高,很多高校尤其是纵向科研经费到款较多的学校开始按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了会计核算,主要的进步就是能够体现单独核算的要求,在科研经费支出明细科目设置上开始注意与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的口径寻求一致。
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于2013年12月30日,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其对纵向科研经费在收入和支出、结转结余所采用的一级科目设置是很明确的,对二级科目的设置基本明确,对于三级或更明细科目的设置没有限制,各会计主体根据需要可以自由设置更明细的科目,但未提出统一规范,仍然不能直接满足纵向科研经费支出的核算要求。2014年是新旧会计制度转换衔接之年,这对兼顾纵向科研经费管理需要和新会计制度规定,实现高等学校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和核算水平提升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当前高校纵向科研经费预决算及核算要求
(一)预算要求
纵向科研经费的预算编制应该以基本确定的研究任务为依据,根据项目任务的合理需要,坚持三个原则,即: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同时要讲求预算的可执行性。编制预算时应当同时编制来源预算和支出预算。来源预算中除申请专项经费外,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财务资料。自筹资金必须是货币资金,不得以房屋、设备、科研材料等折成资金替代。支出预算应当按照国家科技计划经费预算规定的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制,不得另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科目。支出预算中各支出科目要做到依据充分,取费标准合理,计算数据准确。
(二)决算要求
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的决算一般包括年度决算和财务验收决算两个环节。项目开展实施过程中的每个自然年度都要按照要求编制年度决算;当项目完成后,项目(或课题)负责人及其承担单位都应该编制财务验收报告,财务验收报告包括项目(课题)的全部决算信息,而且该决算应经过审计。不管是经费的年度决算还是财务验收环节的决算,其编制都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数字真实、完整、准确,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从而反映项目(课题)经费真实的收支情况。
(三)核算要求
国家科技计划经费有关的一系列管理制度性文件中,关于专项经费到底应该如何进行核算并没有专门的、具体的要求,只是有进行单独核算的要求,要求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应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对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从有关制度文件推断和近些年审计实践情况来看,单独核算一般应该达到以下几点要求:
1.实行分项目(课题)的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全成本核算,并将预算管理、过程控制、成本核算与决算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科学的专项经费管理及核算模式。
2.依托单位应对所依托的课题或子课题进行成本核算,未经批准不得分立或变更核算对象。对跨年度的课题,应该保持其核算对象、口径的连续性。
3.依托单位执行的行业会计制度对专项经费会计核算的结果应能够清晰反映项目资金来源(分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项目支出、项目经费结余情况。
4.根据要求设置合理、实用的明细会计科目。
三、高校纵向科研经费预决算与会计核算衔接的路径选择
(一)正确把握纵向科研经费单独核算要求
1.单独核算的涵义
单独核算是对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使用和管理课题经费的基本要求。课题承担单位与课题合作单位应采取以下方式之一对课题经费进行单独核算,简称两方式单独核算。
(1)在单位会计核算系统中单独设置会计科目,对专项经费及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2)在单位会计核算系统中通过设置辅助明细账,对专项经费及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2.单独核算的实现方式
电算化条件为单独核算和精细化核算提供了有力工具,不管是专业的财务管理核算软件,还是基于财务资源管理的会计核算系统,都完全具备实现单独核算的条件。
(1)单独设置会计项目进行核算
就高等学校等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而言,其国家科技专项经费的收支一般均列入单位收支账簿中,通过设置会计项目来反映专项经费全貌,通过项目对应的收入支出科目来反映其收支情况,通过细化的支出科目来反映专项经费的11类直接费用,通过具体项目对应的支出科目限额来控制对应的费用预算限额。从目前国内多数高等学校会计核算水平和审计反馈的情况看,基本上都能够做到这一点。
(2)单独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如果核算软件中没有项目核算功能,灵活设计会计科目也可以实现单独核算。
通过收支科目核算专项经费的,应该分别在收支科目中按照专项经费的项目名称设置明细科目,在此明细科目下根据需要设置更明细的支出科目,年度结账时要专门针对此专项科目进行收支结转。
通过专项应付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专项经费的,应该在该科目中按照专项经费的项目名称设置明细科目,核算专项经费的收支,但这样设置过于笼统,不利于经费使用过程中财务分析、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的开展,一般可以在此明细科目下根据需要设置更明细的收入支出科目,最终于课题结题后进行此专项科目下一层收支科目的结转。
(3)单独设置辅助明细账进行核算
单独设置辅助明细账进行核算一般仅指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无法通过项目、科目核算功能达到单独核算要求时,将专项经费收支通过通用的损益类科目核算,同时对每一笔收支会计分录通过设置单独定义了该专项经费名称的辅助账进行核算。
3.高校作为一般纳税人承接财政性专项经费单独核算的关注重点
按照《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作为一般纳税人的高校对收到的财政性科研专项经费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该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该项目的增值税款也不得抵扣当期销项税。这就必然要求其支出的单独核算要有明显特征,与专项经费的要求是一致的,否则就不能界定为单独核算。
(二)关于纵向科研经费收入的核算
按照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要求,纵向科研经费收入所使用的一级科目一般为“财政补助收入”或“科研事业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核算高等学校按照预算管理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该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纵向科研经费应属于项目支出范围。《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同时要求两个明细科目下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教育”、“科学技术”等“支出功能分类”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所以,对于列入同级财政部门拨款的科学研究经费,至少应采取三个级次的科目进行核算,即“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科学研究”,同时还应该对应到具体科研项目,以体现单独核算要求。
“科研事业收入”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因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通过本科目核算,而且应该单设“非同级财政拨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列入科研事业收入中的纵向科研经费属于专项资金收入,还应按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所以,对于列入科研事业收入的纵向科研经费,至少要采取两级科目进行核算,即“科研事业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同时还应该对应到具体科研项目,以体现单独核算要求。
(三)关于纵向科研经费支出的核算
1.纵向科研经费支出科目的设置要求
(1)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
2011年国家出台了《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明确将课题经费划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对这11类直接费用要求核算时进行区分。
(2)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要求
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了“科研事业支出”一级科目,该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制度规定了“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财政补助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等层级进行明细核算”,如前所述,纵向科研经费应属于项目支出,但这样既要反映支出性质,又要反映资金来源就必须通过两级支出科目来完成。当然,通过会计核算软件的辅助功能可以减少一层支出科目,实践中可以将资金来源的性质用辅助功能反映,这样至少已经需要设置两级支出科目。同时《制度》要求, “‘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如果具体项目仍然采用会计核算软件的辅助项目核算功能,则核算到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至少要采用第三级支出科目来完成,核算到支出经济分类中的款级科目的要求实际上就是要满足财政决算的要求。
(3)财政决算的要求
财政决算一般是为预算服务的,近几年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和内容没有什么新的变化,所以财政决算也不会有大的结构性调整。从决算编报要求和决算口径看,不管是对于基本支出还是项目支出都还是只要满足和服务于政府收支分类中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即可。纵观财政部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其在“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级科目下包括32个款级科目,在“其他资本性支出”类级科目下包括14个款级科目。就高校而言,实际经常使用的款级科目一般在20个左右。但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与科研经费直接费用的11个明细科目之间并不具备严格的对应关系。比如纵向科研经费支出中的“燃料动力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就是典型的不能严格对应到支出经济分类中具体款级科目的。而且,纵向科研经费支出中的“专家咨询费”从其要求的核算内容看,其实就是“劳务费”的一种形式。
2.优化会计核算
解决以上不同制度要求而出现的口径不一致问题,就需要会计核算时在支出科目细化和设置方面进行优化。会计核算的优化就是要解决好纵向科研经费预决算各项费用口径与高校的支出科目的关系处理。
在执行高校会计制度的事业支出科目中设置明细支出科目时,既要考虑财政部门预决算口径的需要,也要考虑会计制度本身的需要,还要考虑单位支出结构分析的需要,更要考虑国家科技计划决算口径的需要,因此必须在科目细化上找答案。如前所述,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于科研经费支出科目规定到了三级科目,则高校就可以根据需要利用好三级或更底层的会计科目,来完成以上不同层面的财务管理需要。现在以高等学校为例,因为公共财政预决算口径和纵向科研经费预决算口径间存在一致性,也存在重复的地方,因此,可以通过科目细化解决这些问题,从而在决算报表编制时根据不同的预决算需要采取可分可合的处理模式。详见表1。
(四)关于外拨合作单位经费的核算
目前纵向科研经费管理环节,对于合作单位的预算经费管理有两种体现模式,那么对于其经费的入账和核拨就应该根据管理模式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核算方式。
1.直接体现并管理模式
目前,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经费、国家科技计划经费、公益性行业专项经费等科技经费对合作单位的经费在预算环节是很明确的,有总额度,有明细费用预算。国家的财政科研经费首先拨付到课题承担单位,再由课题承担单位及时按照预算核拨给课题合作单位。该种模式下有两种核算方式,其一是课题承担单位将收到的全部课题经费列为本单位收入,其转拨给合作单位时列为支出;其二是课题承担单位收到全部课题经费以后,对于预算中明确为本单位的专项经费列为收入,将预算中属于合作单位的课题经费列入往来科目,于拨付后予以核销。笔者认为第二种核算方式更为合理、稳妥。
理由一: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到账后,包括预算中明确应外拨的合作单位经费一并全额反映为本学校收入,而外拨合作单位经费则列为支出,虚增了本单位的经费收支,同时合作单位收到转来的专项资金后也必然反映为收入,从全社会和分级决算汇总角度看,存在明显的重复计算收支现象。
理由二:把外拨合作单位经费列为支出,那么这项支出在核算和决算口径上归入到支出经济分类的哪一款中呢?全部归入“其他支出”科目吗?显然不符合现行财政决算的要求,而且也不符合财政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
2.间接体现并管理模式
该模式下有两种具体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有些纵向科研经费在预算环节对合作单位有专门预算(即有总额度、有细化预算),但是在预决算环节明确要求只能统一反映为承担单位的,因为级次原因无法与合作单位一一对应,这种情况下暂且只能按照上述第一种方式进行核算,但这样的核算方式确实存在明显的重复因素;第二种情况是有些纵向科研经费在预算环节对合作单位没有专门预算,也就是没有预算额度,只是在任务书中有所反映,且外拨经费时需要依靠另行签订合同或协议来规范所划拨经费的使用,则不得不按照前述第一种方式来进行核算。对于这两种情况,应该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改进预决算管理渠道和口径要求。对于财政决算覆盖范围内的课题承担和合作单位,按照以上第二种方式核算;对于财政决算覆盖范围外(如企业)的承担单位,根据需要以单独列报决算的方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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