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09:30:3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收缴管理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排污费资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提高排污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排污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
第三条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按照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坚持“量入为出和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四条排污费资金的收缴、使用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各级财政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章排污费资金的收缴管理
第五条排污费按月或者按季属地化收缴。
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电力企业的二氧化硫排污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和收缴,其他排污费由县级或市级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和收缴。
第六条排污者依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提出复核申请的,如果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应当先按照复核的污染物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条排污者对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无异议的,由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根据排污费征收标准和排污者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确定排污者应当缴纳的排污费数额并予以公告。
第八条排污费数额确定后,由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向排污者送达“排污费缴费通知单”,作为排污者缴纳排污费的依据。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应当同时建立排污收费台帐。
第九条排污者应当在接到“排污费缴费通知单”7日内,填写财政部门监制的“一般缴款书”(五联),到财政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缴纳排污费。
对于未设银行账户的排污者以现金方式缴纳的排污费,由执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向排污者收取款项,并填写“一般缴款书”于当日将收取的款项缴至财政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
第十条商业银行应当在收到排污费的当日将排污费资金缴入国库。国库部门负责按1:9的比例,10%作为中央预算收入缴入中央国库,作为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90%作为地方预算收入,缴入地方国库,作为地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收缴排污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一般缴款书”回联,认真核对排污费缴库数额,及时与国库对帐,并将“一般缴款书”回联与对应的“排污费缴费通知单”存根一并立卷归档。
第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季度终了后的30日内,将本行政区域内排污费资金收缴情况书面上报国务院财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章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应当用于下列污染防治项目的拨款补助和贷款贴息:
(一)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包括技术和工艺符合环境保护及其他清洁生产要求的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
(二)区域性污染防治项目。主要用于跨流域、跨地区的污染治理及清洁生产项目;
(三)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项目。主要用于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以及资源综合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的推广应用;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不得用于环境卫生、绿化、新建企业的污染治理项目以及与污染防治无关的其他项目。
第四章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
第十四条国务院财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当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宏观政策和污染防治工作重点,编制下一年度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请指南。
地方财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国务院财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请指南,制定本地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请指南,指导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申报和使用。
第十五条申请使用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及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报程序: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按照隶属关系以项目形式申报。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或承担单位为中央直属的,通过其主管部门向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或承担单位为非中央直属的,通过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向国务院财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请材料要求:申请材料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为申请经费的正式文件,附件为每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的目的、技术路线、投资概算、申请补助金额及使用方向、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预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等。
申请使用贷款贴息的单位,还应当提供经办银行出具的专项贷款合同和利息结算清单。
第十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后,国务院财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及专家评审结果排序,统一纳入项目库管理,并根据财力状况联合下达项目预算。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拨付方式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地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申报、项目评审及预算下达参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执行。
第十八条财政部门应当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按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计划及时拨付资金,并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及其他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第十九条项目承担单位收到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后,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项目的实施。污染治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项目进度检查治理技术方案的实施以及污染物总量削减措施的执行。项目完成后,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验收。
第二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年度终了后的30日内,将排污费征收情况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年度报告上报国务院财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章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的违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排污费收缴工作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及时足额收缴。对擅自设立排污收费项目、改变收费范围的,同级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并按照《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予以处罚,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排污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足额缴纳排污费的,由收缴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加收2‰的滞纳金。
排污者拒不按前款规定缴纳排污费和滞纳金的,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的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不包括社会保障金、住房公积金。
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和内容
(一)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将非税收入纳入公共财政整体管理,从规范、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入手,加强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加大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源(资产)实用、出租、出让、经营等收入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力度,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同时,通过建立全过程监控非税收入的收缴和使用机制,努力提高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质量。进一步完善以税收收入为主,非税收入为辅的政府收入体系和管理制度。
(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内容。
1.改革传统的票据管理方式,以计算机管理替代人工管理;改革“单位开票、单位收费”办法,实行非税收入“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实时入库(或专户)征缴方式。将非税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2.依法清理和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基础上,对一些增收潜力较大的项目加强管理,特别加强部分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征管工作。
3.将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和部门预算制度改革等结合起来,编制综合财政预算,实行非税收入全额上解,支出统筹安排。部门预算编制中,统筹安排税收和非税收入,统一政策,统一标准,避免分配不公,贫富不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保证非税收入专款专用的同时,对一些没有特殊规定用途的非税收入结余,适当进行调剂。
4.严格减免审批,建立奖罚机制。分级管理,属于哪一级的收入就由哪一级管理;严格减免审批权,减免收入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对具体征收部门和单位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给予适当奖励,并纳入部门预算支出范围,对征收不力未完成征收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按程序相应追减当年支出预算。
5.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报告制度。完善日常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非税收入年度稽查工作;结合审计监督、收费许可证年审,将非税收入纳入监督、检查范围;推进政务公开,每年定期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财政部门定期向政府和人大、政协专门汇报非税收入管理情况,接受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步骤和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领导,确保改革顺利进行,成立“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财政局、监察局、人民银行、审计局、物价局、法制办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改革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全面开展清理工作,掌握情况。
1.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资金、附加)罚没收入、彩票公益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会同物价部门对全市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的清理、分类,每年向社会公布项目目录。
2.建立非税收入项目库。按照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内容和范围,对收费项目清理的基础上按照收费部门、收费单位和收费项目名称统一编码,建立非税收入项目数据库。
3.全面清理财政票据,归并票据种类,除保留少数专用票据外,主要使用《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三)制定和实施非税收入规范化管理办法。
制定《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办法》按照改革的总体目标,界定非税收入管理范围的基础上,明确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征收管理办法、票据管理制度、资金管理规定、政府调控资金方案、监督检查职责及违法违规责任,建立健全依法征管机制。
关键词:高校 学费管理 问题 对策
随着我国高校的教育投入逐年增大,高校发展经费的重要来源之一是高校学费收入,这种背景下,高校加强学费管理成为管理工作的重点,现阶段,在我国高校学费管理中还是存在许多问题,直接影响学费如期收缴到位,学生欠费率日趋上升,这种不良现象降低了学费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直接影响到学校后续的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分析高校学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思考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提高高校收费管理水平。
一、高校学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高校对学费管理重视程度相当低,具体表现第一、学费工作归口于学校财务部门,财务部门领导往往更注重教学行政的账务处理,把大量的人力和资源投入到账务处理中,忽略了高校本身的学费收入重要来源环节。如在全院收费管理中,只设置一个收费岗位,收费工作量巨大,势必造成工作上的疏忽,学费上无人复核,学费标准张冠李戴,给学校造成巨大的损失。第二、随着高校规模不断的加大,学费收取种类增多,收费工作的强度增大,学校管理层还沿用过去的人工收费管理模式,使用的收费设备低端,导致收费管理效率低且质量较差。第三,学校没有有效的催收措施,认为收费、催费只是财务部门工作,造成学校的各个部门和各系部没有形成连续性催收制度,学费催收力度不够,造成部分学生学费不能及时收回。第四,学校的学费管理制度不完善,高校对学费管理没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对迟交、未交的学费的学生没有奖惩措施,对各系部催缴工作没有调动的积极性。没有制度的约束,造成学校收费工作难度。
(二)学生缴费存侥幸心理
学生没有主动缴纳学费的意识,思想工作不到位,学校对学生缴足学费是学生的责任与义务宣传教育政策不得力,没有做好学生诚信思想工作,对故意欠费者缺乏有效的惩罚措施,学费管理制度不到位。学生欠费的学费情况分为三类:第一、家庭困难,当地政府开具贫困证明,确实家庭无经济能力支付的贫困生、特困生;第二、有一定困难的,暂时不能缴足学费,有望通过努力缴清学费的学生。第三、故意拖欠学费学生,
前两类,国家加大了资助力度,开设了“绿色通道”,制定了助学金、奖学金、组学贷款等配套措施来帮助贫困生解决学生困难,第三类学生多为老生,他们缴费意识差,把父母的给学费用作他出,如购买手机、上网、请客吃饭,学校对这部分学生没有有效的惩罚措施,其他同学也跟风学样,有钱不交,存在侥幸心理,能拖就拖,课照样上,有些学生毕业几年还没有将学费交齐,这样加大了学费的收缴难度,有些学费甚至成为了呆帐、坏账永远都收不回,给学校带来了经济损失。
二、改善高校学费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高校加强对学费管理的重视
领导要重视学费收费工作,一是高校财务部门应该多设收费岗位,岗位之间相互牵制,避免错收、少收费的现象,控制好学院收入的重要来源,使得收费工作能做得更精准,增加收费岗位同时也减轻收费人员的工作负荷,以轻松的工作态度更好的服务于学校。二是完善收费管理体系,高校应该增加收费设备系统的投入,对现有收费设备进行改进,新收费系统要能与财政、银行自动对接,学费成批批扣,学生的缴费系统自我统计、自我预警,系统要能与教学相衔接,未交费者与领取教材、上课、考试、拿毕业证直接对接预警,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管理软件来提高收费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三是制定有效的学费收缴管理办法,制定有效的学费收缴管理办法,以条文规定学费管理的内容,确定学费管理的各个部门应该履行的职责,规定学费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建立严谨的学费催缴制度,让高校各个部门之间形成连续性、链条式的催缴方式,相互配合,层层催缴,将学费收缴工作落实到每个催缴人员肩上,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学费能及时收缴,高校根据各院系的收费情况,建立完善、有效的奖惩机制,对各院系进行收费考核,收缴学费考核优秀部门进行奖励,比如跟各部门年终考核指标直接挂钩,确保完成学费收缴工作。
(二)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健全收缴机制
一是学校应该加强学生缴费意识的教育,大学教育是非义务教育,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大学生缴纳足额学费的责任和义务,学校对此要广泛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强调依法足额缴纳学费是学生的必须履行的义务,思想工作做到位,要加强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积极做好学生的诚信思想教育工作。二是健全学费收缴管理机制,规范高校学费收缴程序,依照规定以准确界定贫困生动态为前提,把学费收缴程序与学籍管理结合,学校应明确落实各部门的收费责任,并完善国家贫困学生的助学体系,落实国家对贫困学生的助学贷款工作,设立奖学金、勤工助学,减免特困学生学费,这样既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也可以缓解学校的经费不足。
综上所述,提高高校学费收缴管理质量,不仅仅需要学校领导对收费工作的重视,也需要健全的收费管理机制,不仅仅需要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也需要具体有力催缴措施,不仅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也需要学校诚信思想教育,只要学校上下统一思想,一起努力,不断的改革和完善现行学费管理工作,促进高校健康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静.高校学费收缴与管理问题[J].教育研究.2009(12)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框架和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加快建立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协调高效的非税收入网络化征收管理机制,切实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完善政府综合预算编制管理,积极推进依法理财,努力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不断优化我区经济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公开透明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使整个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过程处于有效监督管理之下,增强政府非税收入收支活动的透明度,实现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
2、简便高效原则。简化操作程序,减少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环节,取消执收单位过渡账户,所有收入直接缴入财政部门指定代收金融机构开设的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方便缴款义务人缴款和执收单位收缴管理,加快财政资金运行速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加强监管原则。进一步深化政府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金财”工程的要求,依托计算机网络管理,实行“单位执收、银行开票、财政统管”的征收方式,将非税收入纳入财政统一管理。
4、坚持分步实施,积极稳妥的原则。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从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环节入手,采取区本级先行、再全面推开的方法,用半年时间全面完成改革工作。
三、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成立全区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政府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监察局、审计局、发改局、财政局、区农村信用联社等为成员单位。
四、改革范围及内容
以政府非税收入信息化管理为重点,实现“信息化改革、收缴方式改革、票据管理改革、部门综合预算改革”同步到位,全面推进我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
(一)界定收入范围
政府非税收入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等七大类。
行政事业单位履行公共管理、体现政府职能、利用国有资源(资产)提供特定服务所取得的经营服务性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
(二)改革收缴管理模式
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制度,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模式进行规范管理。由区财政局在银行开设“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用于归集、记录、结算政府非税收入款项。执收单位收取的政府非税收入一律按规定统一缴入“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
(三)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管理体系。财政部门是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管理机关,财政部门要将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纳入财政票据管理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领购、发放、核销、检查及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四)加快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使用全省“大集中”模式下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通过财政部门与执收单位及代收银行的联网运行,逐步实现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网上领购和自动核销、征收单位电脑开票及自动对账、银行代收资金及缴纳信息网上传递交换、财政归集结算账户资金按各级分成比例自动划解入库、电脑自动记账及分类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信息网络化管理。
(五)非税收入纳入部门综合预算,真正实现非税收入所有权还归政府,管理权还归财政,在预算安排上按“先非税收入、后一般预算、先预算外、后预算内”。财政根据各种收费项目的征收成本(包括工本费、各种税费、以及直接征收产生的费用),统一核定各执收单位需要安排的执收成本经费,其余部分政府统筹安排,进一步改变各个单位多收多用的现象,从而达到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的目的。
五、改革的步骤和措施
为了保证改革有序推进,按照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分步实施。区直部门单位率先实行,逐步将各镇(街)的非税收入管理纳入改革范围,具体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
通过召开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和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必要性,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二)实施准备阶段。一是全面统计执收单位基础信息,确定执收单位(执收点)个数。二是全面清理非税收入项目,按照省建立项目库的有关要求,建立区非税收入项目库并与省级非税收入项目库进行核对。三是全面清理收费票据,归并票据种类,实行票据“验旧换新”、“限量发放”。四是确定银行,在与省财政厅签订委托协议的银行范围内,确定银行,并开设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专户。五是建立财政、各执收单位(含执收点)、银行的网络联接。六是购置非税系统硬件设备(电脑及票据打印机),通过对执收单位(含执收点)的确定,测算购置设备经费,按照相关采购办法进行采购。七是对各执收单位负责操作非税收入系统人员、票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八是根据执收单位收取的非税收入项目等情况确定收缴方式。按照我区非税改革的内容和目标,对实施改革的区级单位,搭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计算机网络系统,力争在6月中旬前完成上线测试。
(三)改革运行阶段。进行区级执收单位、财政、代收银行正式联网运行,并针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力量完善和解决。
(四)全面推开阶段。对区级单位运行情况进一步总结完善,并逐步将镇(街)纳入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体系。
一、去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我中心按照县委、县政府和财政局的要求,积极开展了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的集中收付工作。通过大力实施网络建设工程,对全县66个机关事业单位的用款申请及审核,办理财政资金拨付等全部实行网上运行管理,为其中37个预算单位安装了远程终端,38个预算单位财务暂由收付中心,实现了财政、行、清算行、预算单位“四位一体”全部联网。实现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微机化、规范化管理。按照政府收支分类和会计核算的要求,初步建立帐册管理体系,包括预算内、外资金收付总帐册、分帐册、以及按预算单位设立的子帐册。规范了账户管理,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关键在于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我们对全县所有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清理归并,摸清家底,掌握情况。确保了各项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单位资金归集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商。截至10月31日,实现专户收入9234万元,实现支付38483万元,其中直接支付3385笔,直接支付金额5662万元,授权支付1866笔,授权支付金额2821万元。积极发挥集中支付的功能,整合财政资金,为我县大项目的启动提供财政支持,目前已整合农林水部门资金1100万元,用于发展全县的茶产业项目。
二、主要工作成效
我中心运行半年以来,较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责,逐步显现出集中收付管理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下列方面:
(一)规范了部门预算管理。集中收付,是执行部门预算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使部门预算目标程序化、合法化,从而增强了对部门预算的约束力。
(二)增强了财政调控能力。通过改革,财政资金集中收付,一个“口子”进,一个“漏斗”出,有效杜绝了大量财政资金闲置,体外循环的问题。现在未支付的财政资金集中于国库、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和单位资金归集户,为财政统筹管理和集中财力办大事创造了条件。
(三)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改革后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有关专户,支出直接支付到最终用户,减少中间转移过程,过去沉淀在单位的财政资金全部集中,财政部门科学灵活调度,降低了财政筹资成本,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财政管理实现了信息化。变过去财务处理手工或半手工操作为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打印、网上支付、网上查询,让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快捷、便利。
(五)财政资金使用运行更加安全规范透明。过去难以实现财政预算执行事前有效的监控,,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财政部门各个级次的所有预算单位的所有收支信息进行有效的实时监控,给财政预算执行的监控管理安上了"千里眼"。让财政资金运行更加安全、高效,从各个环节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2014年工作安排
一、发挥国库集中支付职能,全面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
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责任制,狠抓党组明确分工由中心负责牵头落实的工作和配合落实的工作。对负责牵头落实的加强收入管理、建立预算支出执行责任制度、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均衡性、加快转移支付执行进度、建立健全一体化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完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保障机制、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政府会计改革等各项工作,要积极协调部内有关司局,按照细化后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路线图、时间表逐项抓落实;对配合落实的各项工作要积极主动搞好配合,根据职责分工,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主动加强与预算单位和地方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二、继续推进和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一)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按照相关文件关于“建立健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要求,大力推进和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一是继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推进特殊行业部门,以及科技专项资金等部门间横向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实现所有中央预算单位和所有一般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目标。二是建立健全专项资金运行管理新机制,推进专项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继续扩大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推动地方政府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三是规范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保障机制。研究简化财政直接支付相关业务流程,努力实现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与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发展的有机结合。四是结合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推进预算执行细化管理。注重解决预算执行细化到项目等有关问题。五是加快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继续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工作,进一步推进县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研究建立适合县级特点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二)配合加快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制度改革
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体系,建立统一规范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收缴程序,实施动态监控,取消执收单位过渡性账户,将所有政府非税收入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全面推进中央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实现有非税收入的中央部门全部实行改革的目标。全面落实《财政部关于深化地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凡具备条件的,地方各级执收单位全部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所有非税收入项目纳入改革范围。
(三)继续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适应强化财政理财功能要求,研究设立财政资本性主账户及运行机制。加强实有资金账户管理,将预算单位的实存资金银行账户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制定加强规范地方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地方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推进地方财政专户纳入财政国库机构统一管理。完善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制度,着力解决近年来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国库集中管理制度改革宣传工作
以我国现代国库制度建设10周年为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反映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改革历程、中央预算单位和地方财政部门推进改革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国库系统党员干部的精神风貌,继续开创财政国库改革与发展新局面。
三、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和资金运行管理
(一)深入开展财政运行的综合分析和监测
加强对积极财政政策落实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的分析,提高对财政收入形势的预判能力,深刻分析预算执行中的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收支项目执行情况的监测,研究设计新的分析预测模型,提高预测工作水平。深入开展预算执行重点专题调研,进一步发挥服务领导决策功能。
(二)抓好财政支出执行进度管理
建立和健全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互动机制,夯实预算执行基础。做好预算批复前预拨一部分项目支出资金的管理。统筹协调收入退付工作。在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基础上,加强用款计划管理与考核,进一步做好预算指标接收划分、用款计划批复管理、资金支付、定期对账、支付范围划分、结余核定、归垫资金审核规范等基础性工作,健全预算执行管理运行机制。
(三)做好总会计、单位归集户会计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网络系统体系建设,优化财政资金支付程序
按照国库管理改革与发展的要求,不断推进国库集中网络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财政国库现代化信息管理水平。投入资金,依托计算机和高速信息网络,构建现代化的财政国库收付平台,实现办公设备现代化、办公手段自动化、数据管理信息化,实现简化工作程序,以求极大地方便服务对象,提高工作效率。
五、加强预算单位会计业务培训工作
加强对各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辅导,实行集中培训与传带帮相结合的办法,提高财务人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组织开展政治学习,用科学发展理论武装头脑,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等多种办法,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大家的工作水平和处理突况的能力。进行岗位练兵。使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工作流程,掌握操作要领,提高工作熟练程度。
六、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做好财政资金支付工作
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操作程序是中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始终坚持加强业务沟通,规范操作程序,提供优质服务的工作方针,努力打造财政窗口服务文明高效的形象。设置了醒目的业务流程图。提供文明服务,严格执行操作规则,挂牌上岗,诚信服务;受理快速准确,限时办结支付业务,并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加强交流沟通,继续召开与预算单位和银行间的座谈会及时反馈单位意见和建议,促进工作不断完善。
[关键词]国库管理改革 国库集中支付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预算执行
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含义
简单地说,就是由过去财政部门业务股室根据预算单位的年度预算代编用款计划,每月初一次性拨付全月的资金给预算单位,改为由预算单位根据年度预算提出分月用款计划,在计划范围内依据实际需要提出用款申请,由国库支付系统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1.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需要。世界上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都是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和财政资金集中支付,这已形成了一种国际惯例,这种方式适应并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2.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是国家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统一要求。从当前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大局来看,实行现代国库管理制度下的国库集中支付,是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改革的重点之一,也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
3.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是解决我国现行支出管理制度中存在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分散支付制度,也就是将预算确定的各部门和各单位年度支出总额,按期拨付到各部门或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由其自主使用。这种支付制度主要存在四个问题: (1)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2)支出过程脱离财政监督,容易滋生各种腐败现象; (3)资金分散支付和存储,财政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 (4)财政资金运行的信息反映滞后,预算执行的信息不能完整、准确反映。
三、稳步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意义深远
1.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可以消除现行国库管理制度的诸多弊端。一是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导致财政收支活动透明度不高,大量预算外资金游离于预算管理之外,不利于实施有效管理和全面监督。二是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难以及时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宏观调控提供可靠依据。三是收入执行征管不严,入库时间延滞,退库不规范,财政收入流失问题时有发生。四是支出执行中资金分散拨付,相当规模的财政资金滞留在预算单位,难免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
2.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框架的内在要求。当前正在进行的各项改革,如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收支两条线”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等都属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框架的财政改革,这些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核心制度,这几项改革紧密联系,互为条件,缺一不可。
3.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有利于提高政府对财政资金的调控能力。以我区为例,近几年来我区财政收入连年增加,但支出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其主要问题就在于各部门的资金分散管理,分散使用,攥不成拳头,削弱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一方面财政资金紧张、调度困难,另一方面,各部门、各单位又存在一定量的闲置、沉淀资金。
4.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有利于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强化预算执行过程监督。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预算执行实现了以支列支,保证了政府预算支出与单位财务支出的一致性;对单位财务管理从资金管理转移到指标控制,实现了指标、资金分离运行的管理模式;对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实施全程监控,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提供了准确依据。
5.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有利于国库资金统一调度,降低财政资金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可以有效解决过去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和多户头存放问题。
6.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有利于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廉政建设。通过集中收付和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每项收支的审核,将所有区直部门和单位的财务账目、资金来源和使用去向,全部纳入合法、规范管理的轨道,提高了收入来源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规范了资金使用者的行为,能够较好地杜绝不合理支出和违规、违纪支出,在很大程度上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财政国库改革首先就是要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科学地编制部门预算,按月编制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根据资金性质及用途,按照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方式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并由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拨付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
从我区财政国库改革试点的系统设流程不难看出,推行国库集中收付的核心,就是要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预算单位全部取消原设的收支过渡账户,目的是让所有的财政性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资金实现:“收入直缴,支出直拨”。改革的重点是账户体系,我们分析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原体制下账户的设置比较杂乱,一方面各征收机关及收费部门,都自行设立了为数众多的收入过渡户收缴收入;另一方面,支出单位也都在各商业银行设置帐户接受财政拨款,并从这些账户上进行开支活动。这种资金分散收付的局面,造成大量资金沉淀在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政府实际可操控的现金很少,直接削弱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二是在收入收缴过程中,除了少数单位按规定将资金就地缴入国库外,绝大多数都通过收入过渡户收缴资金,还有的要按上下隶属关系层层汇缴后再由主管部门上缴国库,而主管部门通过收入过渡户截留收费资金的现象极其普遍,少则拖至一年半载,多则数年不缴,大量的预算外资金在各征收单位的账户上回旋。这种财政性资金长期脱离财政监督的模式,必然导致财政收支信息的严重失实。
三是在资金拨付程序上,过去是在年度预算批复后,财政部门就按月或按进度向预算单位拨付资金,这些资金拨付后就脱离了财政部门的监督,资金掌握在预算单位手中,怎样用,何时用,是不是用在资金所要求的项目,都由用款单位自行决定,在监管上财政部门只能鞭长莫及。这种层层转拨容易造成资金的中途损耗,也很容易改变资金的本来用途,直接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非法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甚至诱发腐败提供了便利条件。
为进一步做好管制刀具收缴工作,切实加强对管制刀具收缴工作的领导,学校把管制刀具收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校长同志直接抓,分管副校长具体抓,法制处、政教处、团支部、总务处、教导处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实行管制刀具收缴工作例会制度,努力营造管制刀具收缴工作的浓郁氛围,在平时的工作中,营造出:时时讲收缴、处处搞收缴、人人去收缴、事事重实效的工作氛围。在管制刀具收缴中,逐步构建了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的网络格局:校长室,法制处,年级组,学生;党支部,团总支,班主任,学生;工会,全体科任教师,信息员,学生。
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组长:(重点负责七年级)
副组长:
成员:
第二组:组长:(重点负责八年级)
副组长:
成员:
第三组:组长:(重点负责九年级)
副组长:
成员:
第四组:组长:(重点负责学生宿舍)
副组长:
成员:
二、制度保证措施到位
建立管制刀具收缴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由支部书记、校长负责,将管制刀具收缴工作列入各有关处室的目标考核内容,并进行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安全问题首问负责制。将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建立管制刀具收缴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管制刀具收缴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搜缴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自主管理、门卫搜查、夜班巡逻检查、例会晨检等规章制度。对涉及管制刀具收缴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建立学校安全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学校建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三、营造氛围,张贴标语,亮剑行动。
12月9日上午,学校副校长带领法制处人员在新教学楼及学生宿舍楼悬挂公安局统一印制的宣传标语,法制处和政教处结合,上午第三节课专门组织全体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冬季安全知识培训。
学校组织开展一系列道德、法制教育活动,从一定程度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与此同时收缴组各负其责,展开收缴行动。在此次突击检查中没有发现违禁物品。
四、加强教育,促进自护
要确保管制刀具收缴工作的时效性,必须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抓好安全思想教育。我们以安全宣传为突破口,经常性地对学生开展管制刀具收缴工作的宣传,特别是抓好重点学生的帮教工作。
五、细化措施,创新举措
我校在管制刀具收缴工作中,要求全体教师树立“用知识守护生命,生命只有一次”的理念,培养人人都嗅觉灵敏,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把校园变成无管制刀具的净土,在排查中利用12字真经:询问、交流、了解、分析、判断、归纳、综合、汇报、勘察、追究、处理。
要求值班人员要全过程、全时段、全方面,不脱岗、不离岗、不漏岗。态度上要绝不应付、不走过场。
今后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定人与不定人相结合,惩罚教育与思想沟通相结合,班主任每天一搜缴,及时留下记录,并上报法制处;总务处不定期进行宿舍、教室等场所的搜查工作,做到集中搜缴每周至少一次。
2009年已经过去,2009年的春天已经来临。俗语说得好“一天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财务部将紧紧围绕广播电视工作的大局,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激发信心,负重奋进,整合资源,挖掘潜力,统筹资金,确保重点,加强财务管理,理顺财务关系,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财务核算和服务职能,为领导班子及时提供决策信息,当好局领导的参谋,为全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全年要着重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我局在2009年制度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并完善《...县广播电视局财务管理制度》,要实现规范化的财务管理目标,关键在于认真执行《会计法》,全面贯彻落实《县广播电视局财务管理制度》,我们将严格执行收视费收缴、票据管理、备付金管理、招待费管理规定,同时加强对办公费、差旅费、补助费、托儿费等费用的管理。坚决杜绝坐收坐支,铺张浪费等现象的发生。
2、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日常监督,做好基层广播电视站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指导工作,从全局的每笔收支入手,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财经政策,保证全局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为领导决策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
3、坚持“财务收支两条线”,从源头上加强对各种收入的管理,确保收视费、安装费、广告费的及时上缴入库。进一步加强财务支出的审核工作,认真审核各种支出项目,及时发现并堵塞财务支出管理上的漏洞。按以收定支,力行节约的原则控制、使用好全局有限的资金,使每一分资金都发挥最大的财务效益。
4、做好日常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月报表和其他相关财务管理信息的核算、监督、报告工作,做到帐目明晰,日清月结,准确无误,计划在2009年每季度集中对各广播站进行一次财务检查,及时将各站的收视费收缴、费用支出、票据管理情况反映给局领导,同时对财务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为领导班子决策提供参考。
5、做好全局职工的工资、补助的统计汇总,做好工资、补助的发放工作。
6、进一步加强外部的沟通、内部的协调工作,严格按部门职责做好本部门的工作;同时,做好与税务、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为领导分忧。
7、进一步办理历史遗留的财务事项,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8、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全体财务人员的思想政治、业务理论学习。利用政治学习时间,集中学习政治理论和财务管理知识,努力提高财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以适应广播电视工作的需要。广电系统财务部二00七年计划责任编辑:飞雪 阅读:人次
摘要:本文从目前全省非税收入收缴采用直接缴库和财政专户汇缴这两种结算模式的运行现状,着力对财政专户汇缴体制存在的合理性和主要问题进行了辩证分析,从而对非税收缴结算体制提出了完善收缴结算制度;积极推广商业银行清算模式;建立上下联动的以稽查为重点的汇缴结算监督机制;完善国库业务系统功能并加快财政非税系统联网对接等一些改革思路和建议,以加强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全面落实将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政策需要。
关键词:非税收入 汇缴体制 改革 思考
目前浙江省除地税代征及少量的非税收入直接缴库外,其余均采取财政汇缴结算的模式收缴。根据近期对全省财政部门、商业银行非税收缴运行模式的调查,着重剖析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进一步完善非税收缴管理体制提出一些思考及建议供参考。
一、浙江省非税收入收缴流程基本情况
(一)直接缴库模式(含地税代征)
主要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与营业税或改征增值税密切相关的税种;部分罚没款、土地出让金、水资源费等。收缴流程:一般指定一家或几家商业银行代收,所有非税收入均通过指定银行经“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收纳或上划。
(二)专户汇缴模式
通过财政部门、执收机关和银行联网的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缴入财政在行开设的结算分户和结算户两个专户(结算分户由财政局开设,按征收机关设立子账户,用于存放已收妥但尚未结报、清算的非税收入。结算户用于存放已收缴但尚未清分缴库的非税收入,最初由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转变而来),并由财政部门根据开户行提供的“代收非税收入报表”,对存放在结算户的税款进行清分,应缴入国库的定期开出缴款书,由行上门取单办理缴库,其他性质的税款根据财政指令上划或下拨。
二、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体制存在的合理性
(一)非税收入执收管理的需要
非税收入与税收不同,存在着执收单位多、与非税支出联系密切的特点,对其管理不仅要准确核算预算收入功能科目,更需反映各执收单位的执收及分成情况。而现有的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和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只能查询和编制分科目的非税收入情况,暂无法满足分执收单位的执收管理的要求,因此,在国库单一账户外设立汇缴结算体制便于全面有效地管理非税收入的收缴情况。
(二)非税收入分成管理的需要
与税收一样,多数非税收入也有上下分成制度,但分成主体不同,它按照执收单位而不是财政收入方式分成,只需要将分成后属于本级财政的收入缴入同级国库。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如果直接缴库后分成结算,而且可能虚增执收单位本级财政收入;二是非税收入分成体制比较复杂,不仅同一执收单位的不同功能科目有不同的分成比例,甚至同一功能科目有不同的执收项目,如工商部门执收的企业注册收费只有一个功能科目,但由于内资与外资、开业登记与变更登记在中央、省、市有不同的分成比例,需要设置4个不同的执收码,当前国库报解、结算难以满足这种需求。
(三)其他结算管理的需要
除满足执收管理和分成管理的需要外,设立财政汇缴账户还可用于特殊财政资金的结算,弥补国库单一账户不能涉及的领域。如学费、往来款、代收款、经营性收入等,虽不缴入国库,但仍按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又如非税收入预缴款、保证金,既可能成为非税收入缴入国库,也可能退给原缴款人,这些资金若直接缴入国库,可能带来结算上的麻烦,需要单独设置账户核算。
三、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财政汇缴账户资金不能及时清算
一是部分非税收入票款不同步。二是部分银行业务集中处理,除主办银行外其他网点只负责资金收缴,不负责非税信息确认或录入,各网点收缴资金后,须将缴款书汇总交由主办行信息补录才能完成收缴,若网点间隔较远容易导致清算不及时。三是部分非税收入由上级财政集中汇缴后分成返还,资金到账后,同样也按照“银行收妥资金—通知财政或执收机关开票—银行补录”的方式 ,这中间过程也存在时间差。如市区某银行代收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和彩票公益金等由浙江省财政厅汇缴,资金到账后,财政部门和执收单位不可能立即完成清算。
(二)财政结算账户缴库不及时
目前,非税收入由财政结算账户划解国库时间没有统一规定,经调查,一般为1个月1次,对于明确缴库期限要求的非税收入划解2-3次。由于划缴不及时,财政结算账户余额较大。如浙江省绍兴市2012年9家银行财政结算账户1-5月平均余额均在2000万元以上,多数银行平均在5000万元以上,一些业务量大的银行平均余额超过1亿元,主要存在如下原因:
一是操作环节较多影响了入库速度。非税收入缴入财政结算账户后,由财政部门负责结算,并开立纸质缴款书和加盖预留印鉴,再到银行办理,操作流程或环节过多导致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和财政资金滞留,尤其是部分非税收入还需分成结算,需按照执收单位申请和财政审核后分成和上划,延缓了非税收入结算缴库进度。二是某些非税收入项目不能及时确认而导致延误入库。如预缴款和保证金,虽然以非税收入的方式上缴,但因不同的执收码,必须待执收机关确认为非税收入方能缴库,而对一些周期较长的工程建设类政府性基金,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预缴款项甚至需要6-7年才能确认结算。三是非税收入入库调节因素。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后,非税收入在财政收入的比重上升,非税收入有序入库是调节预算收入缴库进度的重要手段,而且一些执收单位也根据收缴需要,未在规定时限结算缴库,直接影响缴库速度。四是历史遗留因素影响入库进度。部分资金直接缴入了财政结算账户,但因执收单位和收缴信息不明确增加了结算难度,再如部分市县取消预算外财政账户,非税收入结算账户既承担结算用途,又承担着预算外收支核算的功能。
(三)非税收入征管系统不完善
一是系统联网不全面。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只实现财政、银行和执收单位联网,没有与国库联网,导致非税收入收缴清算、缴库依赖纸质缴款书,降低了缴库效率。二是财政与银行联网功能不强。与电子扣税系统不同,当前非税收入系统只缴不扣,大量的非税收入票据增加了银行柜面收缴压力,当处理一些季节性较强的学费、考试费等非税收入收缴时,收缴业务处理不及时更为突出,还隐含着被占压、被挪用的风险。三是系统参数设置问题。非税收入收缴按照执收码管理,但缴库却按照功能科目登记,执收码和功能科目对应关系决定了非税收入缴库管理的正确性。如绍兴市本级执收单位180家,共有305个执收项目,但实际缴库的非税收入科目不足50个。同一执收单位的收入项目可能列入行政事业性,也可能纳入其他政府性基金管理,容易出现串科目问题。
(四)非税收入退库业务制度
不明确
一是退库方式不明确。目前没有明文规定非税收入退库究竟是从国库账户退库还是从银行结算账户退库,加之汇缴结算期限不确定,财政部门要查证原款项是否已缴入国库,确实不易。二是退库资金来源不明确。对于分成执收的非税收入需退库时,需要从上级执收单位结算分户倒扣资金,既无政策依据,又难以操作。三是退库收款单位不明确。《国库会计管理基本规定》中明确“预算收入的退库,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直接退给申请单位或申请个人。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退库款项”,但退库申请主体究竟是由原缴款人还是执收单位尚不明确,而且执收单位不能开设过渡账户,甚至没有基本账户,如要退给执收单位过渡存在一定的困难。
(五)监督制约机制不到位
一是收缴结算缴库时间不一致的矛盾,难以确保监督到位。浙江省财政厅制订的《浙江省省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浙财综字〔2003〕80号)明确了财政结算分户按旬和财政结算账户按月汇划的制度,而财政部制订的《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财库〔2002〕37号)将财政汇缴账户按零余额账户管理要求当日清算,而财政结算账户则规定10日内缴库,制度间矛盾给监管带来了困难。二是对非税收入延迟缴库现象难以进行有效监督。由于体制、执收单位、财政部门多方因素交织,非税收入滞留财政结算账户问题依然突出,而财政资金的运行实际由财政部门自行控制。三是对非税收入分成难以形成有效监督。目前各级财政部门均公布了非税收入执收项目,但对省以下执收项目如何分成没有明确规定,同时,由于上下级财政信息不对称,又实行资金和票据的分级管理,上级财政部门对下级的执收收入和票据使用情况掌握不全,无法及时判断分成项目是否准确真实、结算是否正确,分成收入上划是否及时等信息,分成机制的不明确已成为监管的真空地带。
四、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体系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一)逐步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结算制度
一是及时出台非税收入管理具体制度。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的制度框架下,以《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为基础,省级财政和人行等部门及时制定非税收入收缴、结算、退库和清算的管理办法和业务流程,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二是明确规定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时限,尽量缩短结算时限,尤其对以预缴款、保证金、代管等形式执收的非税收入,财政部门和执收单位应明确结算和清算的时限,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三是加快推进非税征管系统电子化和信息化建设。及时开发非税收入收缴网银支付系统,实现非税收入收缴结算和清算的电子化、无纸化,加速入库进程。四是授权商业银行代开非税收入缴款书。对于能明确执收单位和执收项目的业务,由执收单位授权商业银行开票,确保非税收入资金及时清算到财政结算账户。五是进一步完善银行汇缴结算账户。对非税收入资金信息不明确或票款不同步的业务,应将资金放在“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下核算,确保财政汇缴账户余额日终为零。
(二)积极推广商业银行清算模式
从现有条件来看,大量收缴数据集中在银行,其提供的非税收入收缴报表既能分级次,又能分功能科目。因此,就清算流程设置提出如下建议:商业银行非税收入日终结报后,根据资金性质分别处理,将属于本级的非税收入汇划至待报解预算收入账户核算,其余资金与财政结算账户清算,次日,商业银行根据分成情况将本级非税收入全部解缴国库,并将收缴信息和缴库信息反馈给财政部门。
(三)建立上下联动、以稽查为重点的汇缴结算监督机制
一是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要加大对银行的监督管理力度。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手段督促银行及时收缴清算非税收入。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在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中的责任和义务,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各级政府实施与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维护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对发现的问题均可向人大、审计等部门报告。三是参照税收稽查的办法,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监督、稽查的工作制度,将分成结算列入非税收入稽查工作的重点,加大对非税收入分成结算违规行为的处置力度。
【关键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在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前,我国财政性资金的收缴和下拨采用的方式比较粗放,存在许多缺点和弊端,严重影响了财政性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率。世界主要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集中管理所有政府资金收支。我国在借鉴国际惯例的基础上,2001年2月国务院通过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革方案》,并确定在国务院所属6个部门进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这标志着我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展开。经过十年的改革,我国基本确立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财政管理中的基础地位。
一、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必要性
在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前,我国尚没有设立专门的财政国库管理机构,财政性资金缴拨主要通过预算单位和征收机关设立多重存款账户分散进行,这种粗放的缴拨方式存在着种种弊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这种缴拨方式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需要,进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已经势在必行。
首先,财政性资金在预算单位滞留的时间过长,降低了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率并难以有效集中财力。例如,资金支出业务,财政采取实拨资金的方式将预算内资金通过国库逐笔拨付给一级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的账户,再由一级预算单位层层拨付给下一级预算单位账户上,然后由各级预算单位在实际发生支出时,逐笔支付给商品或者劳务的供应商,可见,这样最终使得大量财政资金滞留在各级预算单位账户上,大大降低了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率。其次,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透明度差,难以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及时准确的依据。由于资金收缴和拨付环节过多,所需时间较长,严重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及时反馈,而这些信息会影响新预算的编制,以及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等。第三,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缺乏事前和事中的监督,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难以有效防范。资金从国库到基础预算单位中间涉及的环节太多,资金的使用缺乏监督,透明度很差,往往为截留挪用资金提供了有利条件,特别容易滋生腐败问题。因此,有必要对传统体制下形成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行改革。
二、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现状
我国实施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和管理的制度。所有的财政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所有的财政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我国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十年来,取得了很大的成果,大大加强了财政性资金的管理,提高了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率,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具有重大的意义。经过十年的改革完善,我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核心基础性地位逐步确立、巩固,对我国财政管理制度许多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建立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财政收支运行管理的主体性制度实现根本性变革。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建立是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由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户,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收入财政专户,同时财政部门为执收单位开设财政汇缴账户、财政部门开设零余额账户和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等一系列收支过渡账户办理国库资金收支业务。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中规定所有财政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财政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财政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的供应商。我国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从无到有,并通过补充调整不断完善,其基础日益稳固、设置日益科学。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建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从制度和运作机制上改变了财政资金银行账户分散和重复设置的管理方式,有效地加强和规范了银行账户管理。
2、初步形成了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机制。一是事前监控。预算单位要预测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按照规定程序编报用款计划,避免了传统支付方式下随意用款的情况,加强了预算执行的事前控制。二是事中监控。财政部门的监控系统与银行支付系统联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能够实时监控到每一笔财政资金的使用支付过程,获取详细的监控信息。通过对财政资金使用支付活动的监控,能够及时发现违规或不规范操作,及时预警。三是事后监控。发现违规问题后,监控人员及时核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和纠正,避免了更大的损失,并对纠正行动予以跟踪。
3、提高了预算执行信息的透明度和及时性。在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之前,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信息的信息来源比较粗略,信息传递采用纸质报送的方式,传递方式比较传统,传递时间较长,预算执行的相关信息很难做到完整、准确、及时,透明度较差。改革之后,建立了新的信息形成和传递机制,预算执行信息来源于基层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每一笔支付交易记录,通过信息网络传输给财政监督部门,预算执行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大幅度提高,同时也大大提高了预算执行的透明度,从而为财政运行管理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了更为及时可靠的信息。
4、强化了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改革之前,财政资金大多都滞留在各基层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中,财政监督部门不仅无法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而且无法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经过改革,按照新的银行账户设置和支付流程,财政资金采取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通过银行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大大提高。预算单位未使用的所有资金保存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财政部门的资金调度能力大幅度提高,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统一调度和管理,这样不仅降低了财政筹资成本,而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提供了更加可靠的基础。
5、资金支付管理精细化水平得到很大提高。
对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资金的确认、支付、核算以及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划分等进行了全面细化,建立了资金垫付事先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资金归垫的申请、审核和批复程序。建立了重大专项资金新型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资金支付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同时,推进了公务卡改革,完善了资金支付运行机制,这在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出、规范公务消费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
6、税收收入收缴方式、政府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付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
我国从2007年开始推行电子缴税横向联网,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改变了传统缴税模式下手工操作、事后监控的管理方式,实现了纳税、审核、缴库等各环节的电子化操作,有效提高了财税库的公共服务能力和行政效能。同时,创新了政府间专项转移资金支付方式,已对多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解决了传统方式下资金层层打捆调度、支付透明度不高等问题。
三、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措施
虽然我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走过了十年的路程,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是改革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在今后的改革过程中应对这些问题采取必要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1、推动国库单一账户的建立。改革之初,由于存在种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并未建立国库单一账户,而是采取了选择银行的过渡模式,引入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概念。虽然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比较成功地解决了财政资金大量滞留在预算单位和执收单位而导致的收支效率不高的问题,但是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仍然存在账户数量众多,政府资金分散管理,信息不完整不透明,资金流转环节多,业务处理手续繁琐,需要向商业银行支付高额的费用等问题。因此,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下一步的目标是由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向国库单一账户过渡,进一步克服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弊端。
2、进一步扩大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
目前财政直接支付主要在工资、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等领域,由于支出种类较多,有些预算单位下属机构层次较多,很难全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但是授权支付范围过大会削弱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建立效果,因此,在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过程中,应该逐步扩大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控制授权支付的范围和规模,形成以财政直接支付为主,授权支付为辅的支付格局,更好的发挥财政部门对预算资金支出全过程的监控功能,以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目标。
3、提高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及财务管理水平。目前,许多预算单位在预算编制方面的人员配备不足,预算编制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预算编制不够细致,资金使用计划比较笼统。为保证预算资金直接拨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商,预算单位应该编制细致的预算、并根据预算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资金使用计划。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对我国预算执行管理制度的根本性变革,十年的改革已经确立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我国财政财务管理中的核心基础性地位。但是我国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改革还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1]徐明生,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平顶山工学院学报,2008年05期。
关键词:基层工会;规范化;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1-0-01
有人误以为工会财务就是收费、进账销账,就是一个记账本。甚至在部分职工中还流传着:“工会工会吃饱就睡,睡醒了就收费”的说法,其实这是非常之深的误解。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物质保证,工会组织能否全面履行各项职能,有效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的高低。
当前,基层工会组织财务管理工作在工会全局工作中的作用与地位进一步明确,对加强自身财务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也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但是,由于基层工会领导成员变动频繁,财务人员兼职较多,专业知识与能力有所欠缺,指导检查难以及时跟上,导致基层工会财务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差距较大。
一、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现状
1.经费收支“重决算、轻预算”
经费收支预算,是工会工作全系统和工会工作发展趋势的集中体现,经费预算要力求充分反映全年本级工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总体格局以及财务调控的举措和力度。但多年来上级工会反复强调,严格要求,仍有许多基层工会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依然存在“重决算、轻预算”现象。
虽然根据财务制度每年都编了预算,但编制预算不认真,比较随意。主要表现在,对工会全年工作开展缺少整体思路,一些基层支会还存在预算根本编不准,没有意义的想法。预算工作不能与公司工会全年财力状况和工作重点,科学合理的相结合,与工会实际工作脱节。
2.经费使用缺乏科学性
在一些基层工会,任存在开支项目巧立名目,报销的票据与实际开展的活动大不相同,没有将工会经费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工会活动和为职工办实事上。
3.制度不健全,标准不统一,一些制度借鉴行政管理制度,存在与工会工作不相符的概念。
二、规范基层工会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规范基层企业工会财务管理,可以达到精心统筹、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科学预算、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效果,有利于维护企业的企业形象。
三、加强基层工会财务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1.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基层工会应根据国家有关工会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会财务核算办法、资产管理、经费收缴管理与使用等相关内部制度,包括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工会经费审查和监督制度、经费独立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审批制度、资产使用及处置制度。在经费相关制度中,按工会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应明确规定经费的使用原则、开支范围等。通过制度的健全和不断完善,使工会运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真正做到经费使用与管理既能统筹兼顾又能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预算管理,民主理财。在制度执行上,要强化跟踪检查,可通过开展不定期的内部检查或内部审计工作,以提高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切实达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科学管理模式。
2.选配好工会财务人员,不能随时更换
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最终要由财务人员来执行,选配专业知识与技能较为适应的工会财务人员,对于做好基层财务管理至关重要。由于基层工会财务人员有行政人员兼职的现象,财务核算与管理能力相对薄弱。因此在人员配备上,要把那些真正愿意干,有一定专业基础,善于钻研,甘为工会奉献的财务人员放在这一位置上。在配好人员的基础上,还要做好后续的培训工作。随着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新的财会法规不断出台,因而不仅要抓好岗位技能继续教育,还要强化新法规的学习培训。
3.强化预算管理,严格审批程序
工会经费预算是工会工作计划的资金反映,是落实工会工作目标的保证。它反映了工会经费使用的范围、规模和流向。基层工会组织要把编制与执行预算作为一项主要工作落实到年度计划之中,并要坚持从工会整体利益出发,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制度。要按照统筹兼顾、收支平衡、量入为出、略有节余、保证重点的原则,来做好本单位工会经费的预算工作,增强工会经费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在经费使用上,严格审批程序,严防各种违法、违规使用经费现象。建立审批制度,坚持实行“一枝笔”审批制,对超过一定标准的重大活动开支,可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保证经费使用的安全性,防止资产流失。严格费用报销程序,所有费用支出必须做到手续齐全,票据合规。
4.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经审监督作用
建立经费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是《工会法》中经费独立原则的要求。工会经费必须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工会经费收支的审查和监督。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代表职工民主监督的机构,在履行检查、监督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等这一工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充分发挥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作用,对年度预算、决算、开支范围、审批程序、资金管理等都要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工会经费收支规范、合理。
5.坚持收入管理与支出管理相结合、过程管理与结果管理相结合
把应收的工会经费收回来是完成工会各项工作的前提。因此,要将应拨缴的工会经费及时、足额地收缴到账,同时还要将日常行政应承担的费用,工会文体事业各项收入,劳动福利事业收入等应收缴的各项收入,积极收缴到账。加强支出管理,就是要合理合法地用好用活工会经费,积极维护职工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经济利益和文化需求,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6.加强工会财务知识培训,提升工会工作者业务素质
要加强工会主席,主管理,工会财务人员工会经费审查人员的财务知识培训,达到“强化基础、加强管理、规范秩序、提升质量”的目的,提高财会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会计核算和监督。
参考文献:
机关半年工作总结
自年初以来,服务中心在局分党组的领导下,在局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和服务中心目标任务,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努力工作,锐意进取,园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较好地完成了两处出租房屋的的管理及房租收缴工作。经常性地对两处房屋进行巡视,及时了解掌握承租方在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服务协调工作。上半年重新续定了庐江路门面房出租合同,合同租金比上一租期提高20%,解决了对方反映的楼顶滴水及主下水道不畅等问题。同时配合城市拆违,做好承租方思想工作,使其主动拆除了正在使用的后堂操作间违章建筑。与合肥市热力公司联系,对科技咨询大楼暖气管道先天设计不合理的问题,进行了管道改造,解决了承租方在使用中的难题。通过我们及时周到的服务,融洽了与承租方的关系,目前两个承租单位均能及时交纳房租,上半年房租收缴率100%。
二、注重自身建设,完善各项制度。3月份,对服务中心法人证书及事业单位代码证书进行了年审;4月份重新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调整了财务人员。在财务管理上,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有关规定及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批权限。所有收入依法纳税,上半年共纳税约3万元。按照省物价局有关规定,严格中心日常管理,严格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收发文登记制度等。
三、完成了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各项后期服务保障工作。元月份,服务中心从房租收入中给全局159名职工每人发春节福利费500元;做好了机关供给人员上半年每人每月100元福利费的经费保障;配合局办公室为全局职工定制了生日蛋糕;5月份为全局90名零星住户每人发物业费180元。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继续抓好职工住房土地证的办理,先后为芜湖路43号、二里河、宁国新村、光明新村、安庆路178号等5个座落的33名职工办理了住房土地证。
在九溪江南商品房团购活动中,服务中心完成了局合作建房小组赋予的各项联系及服务工作。与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上门服务,为我局20多名公积金贷款的购房户办理了公积金货款。
配合局办公室较好地完成了机关聘用人员及“4050”人员的管理工作。为聘用人员办理了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一月一申报,做到及时、准确。每月按时向劳动部门申报“4050”人员工资,每月及时为“4050”人员交纳工伤保险。
开展维修服务。在服务中心现有人力条件下,为全局做好了力所能及的维修服务。今年4月份,在认证中心申请“双优文明单位”期间,夏海龙同志承担了认证中心办室及楼道墙面的粉刷任务,既保证了工程质量,又为认证中心节约了经费。在平时的工作中,不论是单位的事还是职工家里的事,也不论是“分内”还是“分外”,只要是我们能办到的(无费开支),我们都乐于接受,愿意帮忙,并安排人员予以解决。上半年共累计为全局提供维修服务100余次。
四、下半年工作重点。继续做好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确保房租收缴率100%。对大众巷5号楼的外单位住户开展物业收费并签订收费协议。适时与省财政厅有关部门联系,了解有关政策,做好职工住房补贴的申报工作。继续开展维修服务,重点为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正常办公提供好保障。随时做好局领导及局合作建房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机关服务中心
二oo*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