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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培训

时间:2023-06-01 09:31:11

驾驶员培训

驾驶员培训范文1

第一条为规范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活动,提高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素质,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提高道路运输服务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驾驶机动车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活动的驾驶员(以下可称营运驾驶员),应当按照本规定参加职业培训,取得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考试和管理工作,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运政机构)具体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职业培训与考试

第四条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运政机构按照交通部制定的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规定组织实施,由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或者道路运输企业具体负责培训。

第五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员,可以参加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

参加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结束后,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向市级(设区的市,下同)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运政机构报名参加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第六条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分为营业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营业性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

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文通部另行制定.

第七条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自接到补考成绩通知之日起30日后可重新报名参加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在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其本次考试成绩视为不合格,且在本次考试结束之日起180日内不得再次参加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第八条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由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运政机构核发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

第九条需取得多种营运驾驶员从业合格的,应当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试,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发证机关在其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中加注相应的从业资格.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运政机构要加强对营运驾驶员从业合格证书发放的管理,严格依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得发证。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运政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经营活动。

第三章从业资格管理

第十二条营运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应当持有相应的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使用未持有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的人驾驶机动车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营运驾驶员的管理,经常组织营运驾驶员学习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营运驾驶员遵守有关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十五条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每间隔二年审验一次.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运政机构审验合格的,加盖继续有效印章.

超过有效期限180日未接受审验的,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自行失效;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六条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持有人死亡,由原发证机关注销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

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因健康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驾驶机动车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活动的,应当将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

第十七条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失效或者交回,需重新取得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重新参加相应的职业培训和考试.

第十八条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持有人迁移户籍或者变更暂住地,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后.属于迁移户籍的,到新的户籍所在地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运政机构审验换证;属于变更暂住地的,到新的暂住地所在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运政机构审验换证.也可以在原行住地所在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运政机构审验换证.

第十九条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遗失的,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30日后,可向原发证机关申领新证.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污损的,可以向原发证机关换领新证.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运政机构要按规定建立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妥善保存营运驾驶员档案资料.

第二十一条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运政机构按照交通部的统一规定(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式样见附件)负责印制、发放管理.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二条从事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的培训机构、道路运输企业不按规定进行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未取得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驾驶机动车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活动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营运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活动,其所驾驶的机动车与其所持有的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准的从业资格不一致的,处以1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的人驾驶机动车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活动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驾驶员培训范文2

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是指以培训学员的机动车驾驶能力或者以培训道路运输驾驶人员的从业能力为教学任务,为社会公众有偿提供驾驶培训服务的活动。包括对初学机动车驾驶人员、增加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员和道路运输驾驶人员所进行的驾驶培训、继续教育以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等业务。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社会化,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四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交通部主管全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依据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和培训内容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分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三类。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根据培训能力分为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三类。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根据培训内容分为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两类。

第七条获得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三种(含三种)以上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获得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两种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获得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只能从事一种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第八条获得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培训业务;获得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培训业务。

获得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许可的,还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第九条获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许可的,可以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

第十条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培训机构。

包括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试和设施设备管理等组织机构,并明确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培训质量管理制度、结业考试制度、教学车辆管理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教练场地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三)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1.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理论教练员。理论教练员应当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理论教练员总数的8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以下简称《教练员证》,式样见附件1)。

2.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驾驶操作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符合一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驾驶操作教练员总数的9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

3.所配备的理论教练员数量应当不少于教学车辆总数的10%;每种车型所配备的相应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不少于该种车型车辆总数的110%。

(四)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包括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教学车辆管理人员、结业考核人员和计算机管理人员。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教学车辆。

1.所配备的教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2.从事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大型客车、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汽车(含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含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其他车型(含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等九类车型中三种(含三种)以上的车型,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0辆,且每种车型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辆;从事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上述九类车型中的两种车型,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20辆,且每种车型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辆;从事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上述九类车型中的一种车型,且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10辆。

(六)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租用教练场地的,还应当持有书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租赁期限不得少于3年。

第十一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1.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同时具备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等四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和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等两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等两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二)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1.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2名以上教练员。教练员应当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道路旅客运输法规、货物运输法规以及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保管和旅客急救等相关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具有2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教练员总数的9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2名以上教练员。教练员应当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危险化学品特性、包装容器使用方法、职业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教练员总数的9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

(三)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1.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相应的机动车构造、机动车维护、常见故障诊断和排除、货物装卸保管、医学救护、消防器材等教学设施、设备和专用场地。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还应当同时配备常见危险化学品样本、包装容器、教学挂图、危险化学品实验室等设施、设备和专用场地。

第十二条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教练场地。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JT/T434)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办公、教学、生活设施以及维护服务设施。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JT/T434)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三)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包括场地封闭设施、训练区隔离设施、安全通道以及消防设施、设备等。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JT/T434)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四)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包括教练场安全负责人、档案管理人员以及场地设施、设备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责任制度、教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第十三条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四)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五)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六)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七)教学车辆购置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八)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九)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

(十)根据本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同时提供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安全驾驶经历证明,安全驾驶经历的起算时间自申请材料递交之日起倒计。

第十四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行政许可。

第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中关于教练场地、教学车辆以及各种设施、设备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

第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明确许可事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实行有效期制。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6年;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4年。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并编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和管理。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第十八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原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实施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应当向原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九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前30日到原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第三章教练员管理

第二十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每年举行两次。

第二十一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交通部制定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考试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考试合格人员核发《教练员证》。

《教练员证》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并编号。

《教练员证》的有效期为6年。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在《教练员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第二十三条鼓励教练员同时具备理论教练员和驾驶操作教练员资格。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按照统一的教学大纲规范施教,并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简称《培训记录》,式样见附件2)。

第二十五条教练员从事教学活动时,应当随身携带《教练员证》,不得转让、转借《教练员证》。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随车指导的教练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教练员证》。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教练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驾驶新知识、新技术的再教育,对教练员每年进行至少一周的脱岗培训,提高教练员的职业素质。

第二十七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教练员教学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教练员的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进行评议,公布教练员的教学质量排行情况,督促教练员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八条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对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实行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制度。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应当包括教练员的基本情况、教学业绩、教学质量排行情况、参加再教育情况、不良记录等。

第二十九条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教练员档案,使用统一的数据库和管理软件,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教练员信息。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是教练员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十条教练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一)提出注销申请的;

(二)年龄超过60周岁的;

(三)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的;

(四)发生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

原发证机关发现有上述情形之一未办理注销手续的,应当公告《教练员证》作废。

第四章经营管理

第三十一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开展培训业务。

第三十二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等情况。

第三十三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注册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允许社会车辆以其名义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学时制,按照学时合理收取费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将学时收费标准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对每个学员理论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6个学时,实际操作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个学时。

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时预约制度,并向社会公布联系电话和预约方式。

第三十六条参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员登记表》(以下简称《学员登记表》,式样见附件3),并提供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参加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的人员,还应当同时提供驾驶证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应当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七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培训结束时,应当向结业人员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以下简称《结业证书》,式样见附件4)。

《结业证书》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全国统一式样印制并编号。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员档案。学员档案主要包括:《学员登记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结业证书》复印件等。

学员档案保存期不少于4年。

第三十九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标准并取得牌证、具有统一标识的教学车辆。

教学车辆的统一标识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教学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保持教学车辆性能完好,满足教学和安全行车的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更新。

禁止使用报废的、检测不合格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不得随意改变教学车辆的用途。

第四十一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教学车辆档案。教学车辆档案主要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情况、维护和检测情况、技术等级记录、行驶里程记录等。

教学车辆档案应当保存至车辆报废后1年。

第四十二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道路上进行培训活动,应当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并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学车辆。

第四十三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保持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充分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培训质量。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培训记录》以及有关统计资料。

《培训记录》应当经获得相应《教练员证》的教练员审核签字。

第四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执行教学大纲、颁发《结业证书》等情况,对《培训记录》及统计资料进行严格审查。

第四十六条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评体系,制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监督管理的量化考核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考核结果。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评应当包括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教学大纲执行情况、《结业证书》发放情况、《培训记录》填写情况、教练员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培训业绩、考试情况、不良记录等内容。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科学、高效地开展工作。

第四十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不得乱收费、乱罚款,不得妨碍培训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四十九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应当指派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示交通部监制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执法人员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教练员、学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并可以要求被询问人提供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明材料;

(二)查阅、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及其他资料;核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技术资料;

(三)在违法行为发现场所进行摄影、摄像取证;

(四)检查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教学车辆和教学设施、设备。

执法人员应当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照规定归档。当事人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五十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许可机关管辖区域外违法从事培训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其予以处罚,同时将违法事实、处罚结果抄送许可机关。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练员、学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二)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对于接受非法转让、出租的受让方,应当按照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

(一)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的;

(二)未向培训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三)向培训未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四)向未参加培训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五)使用无效、伪造、变造《结业证书》的;

(六)租用其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结业证书》的。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证件的;

(二)未在经营场所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等情况的;

(三)未按照要求聘用教学人员的;

(四)未按规定建立学员档案、教学车辆档案的;

(五)未按规定报送《培训记录》和有关统计资料的;

(六)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及设施、设备从事教学活动的;

(七)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

(八)未定期公布教练员教学质量排行情况的;

(九)违反本规定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教学的;

(二)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弄虚作假的;

(三)教学过程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

(四)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

(五)未按照规定参加驾驶新知识、新技能再教育的;

(六)违反本规定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外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独资等形式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同时遵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驾驶员培训范文3

一、金融IC卡在驾驶员培训行业的应用创新

中银通金融IC卡在驾驶员培训行业的创新应用,不仅是国内金融IC卡与驾驶员培训行业信息化管理应用的首次结合,也是国内金融标准电子现金产品在跨行业应用领域的又一次重要突破。该项目得到了政府主管部门的肯定,获得了驾驶员计时培训学校和学员的广泛好评,是对金融IC卡在细分行业领域贴近民生、做深做精的一次积极有益的尝试。

1.驾驶员培训行业发展现状据全国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驾驶员培训学校教练车辆超过60万辆,学员人数超过700万人,培训费用超过500亿元。其中上海市驾驶员培训学校超过200家,教练车辆达1.5万辆,学员人数达54.2万人,培训费用超过35亿元。全国驾驶员培训学校的传统管理模式为“先付费、后学车”,上海市驾驶员培训学校传统管理模式为“先付费、后学车、指纹考勤计时”。2012年以来,政府主管部门为了加强对驾驶员培训行业的有效监管,提升驾驶员培训学校的服务和培训质量,积极推行计时培训管理模式。与传统的培训模式相比,计时培训能够保障学员的培训时间,学员培训合格率高于传统模式,培训费用相对较低。目前,上海市已有5家驾驶员培训学校采用新型计时培训模式,学校可以对所有学员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5家学校的试点表明,计时培训管理模式在提高学校信息化管理能力、学员培训质量、驾校培训基地的场地利用率和驾校盈利能力等方面成绩显著。该模式也得到了交通部的肯定,将成为今后全国驾驶员培训行业的发展趋势。

2.计时培训模式下需要解决的问题按照上海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和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的要求,2014~2015年底,上海市所有大中型传统驾驶员培训学校将全面实行“一人一车、分段计时、先学后付、柜面支付”的培训模式。“柜面支付”模式需要驾驶员培训学校在柜面上增加收银和复核人员,手工处理学员学时缴费记录及受理学费缴付(其中现金支付占比近40%),导致学员排队等候时间较长。为解决上述问题,提高驾驶员计时培训学校管理信息化水平和业务处理效率,中银通在驾驶员培训学校主管部门、驾驶员计时培训学校、中国银联、收单银行、银联商务等各方的大力支持下,以金融IC卡产品为载体,将车上支付理念引入驾驶员计时培训学校,将“柜面支付”变为“车上支付”,实现了学员培训100%电子现金支付,改善了学员的支付体验,有效解决了学员柜面排队支付的烦恼,减少了现金收付的人力成本,进一步提升了驾驶员计时培训学校信息自动化管理效率。

3.计时培训车上支付项目的实现方式在中银通的牵头协调下,驾驶员计时培训学校车上支付项目整合了中银通发卡系统平台、银联商务增值服务平台和上海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时管理系统,并接入中国银联交易网络,实现了交易支付与资金清算等功能。驾驶员计时培训学校车上支付项目涉及驾驶员培训学校政府主管部门、驾驶员计时培训学校、中银通、中国银联、收单银行,银联商务,参与各方的角色分配如下。(1)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为驾驶员计时培训学校提供相关政策扶持,并基于上海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时管理系统提供车上支付应用的功能对接。(2)驾驶员计时培训学校:负责车上支付相关业务流程的制定和业务实施,以及学员银通IC卡的发放;提供与车上支付项目配套的优惠学费政策。(3)中银通:作为项目的主办方和协调方,负责协调驾驶员计时培训学校和其主管部门推进车上支付项目的实施,协调参与各方的系统对接;向驾驶员计时培训学校发放银通IC卡;负责教练车非接POS设备的采购、布放、维护以及相关培训;为学员提供银行借记卡向银通IC卡的转账圈存充值和现金圈存充值等服务。(4)中国银联:提供金融IC卡的交易转接、资金清算等联网应用;随着驾驶员计时培训学校项目支付方式的多元化,提供手机近场支付、手机APP远程支付和手机空中圈存等产品的服务支持。(5)收单银行:提供驾驶员计时培训学校车上支付交易资金的结算、对账、差错处理等收单服务;针对驾驶员计时培训学校学员的个性化需求,提供信用卡办理和购买车辆、车辆牌照大额分期等综合金融服务。(6)银联商务:负责驾驶员计时培训学校内学员模拟学车练习、学员接送班车、小卖部、食堂等场所的非接受理环境建设,提供“全民付”便民支付终端设备的布放、调试和维护;基于“全民付”便民支付终端设备加载银通IC卡圈存充值功能,提供银行借记卡向银通IC卡的自助圈存充值服务;提供增值业务平台上的即时查询学时费用、快捷支付、自动销账等驾驶员计时培训学校增值服务应用。

4.计时培训车上支付项目的实施效果驾驶员计时培训学校车上支付项目的实施成功地帮助驾驶员计时培训学校主管部门提升了驾校计时和收费等关键环节的监管效率;为驾驶员计时培训学校在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简化资金收付流程、解决学员柜面排队支付问题、降低人员管理成本等方面提供了有效支持;帮助收单银行将40%的现金交易转换为金融IC卡交易,有效提升了收单收益和收单商户质量;项目还培育了驾驶员计时培训学校学员使用电子现金快捷支付的用卡习惯,为学员在日常生活中使用金融IC卡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目前,上海市驾驶员计时培训学校内银通IC卡发卡工作已全面展开,持卡学员的覆盖率达到100%。截至2014年3月底,在上海荣安(宝山)驾校、上海荣安(朱泾)驾校、上海通略(安亭)驾校、上海翔茂驾校和上海金山驾校布放POS设备350台,自助圈存“全民付”便民支付终端15台,累计实现发卡1.5万张、圈存充值598万元、车上支付478.4万元。预计到2015年底,上海驾驶员计时培训学校数量将达到40家,累计布放POS设备将达2800台、布放自助圈存“全民付”终端120台、发卡20万张、圈存充值14亿元、车上支付11亿元。中银通在驾驶员计时培训学校车上支付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有效地满足了驾驶员计时培训学校学员的支付需求以及产业链各方的诉求,成功地构建了可快速复制推广的商业模式。可以预见,成熟的产品与配套服务体系将带动该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随着综合金融服务的整合与移动支付等新型支付模式的出现,基于驾驶员计时培训学校车上支付的生态圈将愈发完善,目前已初步呈现良性发展的态势与较好的发展前景。

二、金融IC卡在驾驶员培训

行业应用创新的启示中银通通过驾驶员计时培训学校车上支付的创新项目,不仅丰富了金融IC卡的行业应用,而且有效提升了金融IC卡的活卡率。特别是随着2014年金融IC卡全面迁移进入倒计时,金融IC卡驾驶员培训行业应用的成功拓展给产业各方加速推动金融IC卡应用与创新带来启示。一是要适应国家政策形势和产业发展趋势,紧紧围绕服务民生、方便大众、便利支付的理念,发挥金融IC卡的社会资源整合作用。重点抓住与民生服务相关的细分行业应用领域,积极推广金融IC卡跨行业应用,注重提升金融IC卡的实际功效,使得金融IC卡更加贴近群众。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业转型和民生改善,在多个公共服务领域提出了加快信息产业优化升级、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的要求,而金融IC卡作为智能化载体,又具有较强的运算和风险抵御能力,既能满足社会大众日趋多样化的支付需求,又能实现身份标识、信息管理等社会服务功能,具备有效衔接多行业、多部门以及跨渠道的能力,产业各方应保持高度的市场灵敏度,抓住大力推广金融IC卡的有利时机,通过不断创新支付方式、提升用户体验,提高全社会的便利化、信息化和标准化水平。二是要加强产业链各方的资源整合与全面合作,进一步改善金融IC卡交易受理与圈存服务环境。重点针对现有银行卡收单市场盲点区域与行业领域,夯实业务发展基础,形成示范效应,以跨行业协作和小额便民支付应用推动金融IC卡的可持续发展。金融IC卡发展成功与否,受理环境至关重要,优越的用卡环境有利于提高社会大众的用卡积极性。因此,要充分发挥现有受理机构的主体作用,积极推动受理商圈建设,优化受理终端界面程序,加强商户和收银员的培训,不断拓展公共服务行业和小额便民支付领域非接触受理渠道,积极推动跨行圈存受理,逐步实现自助终端、互联网、手机等新兴渠道全面支持金融IC卡业务。产业链各方应加强全面合作,共同从客户服务、应用研发、技术实现、商业模式、市场营销等方面采取措施,通过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拓展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范围,为金融IC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驱动力。

综上所述,金融IC卡业务的快速发展已成为必然趋势,但要取得真正意义上的成功,最为关键的还是要满足社会大众的便民支付服务需求,从而获得市场的认可。这离不开产业各方的通力合作,离不开政府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产业各方应共同推动跨行业的资源整合、避免重复投入,共同推动人民银行金融支付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搭建基于金融IC卡的跨行业应用平台,不断完善受理环境与服务体系,以实现金融IC卡的一卡多用与一卡通用。

作者:高跃进 单位:中银通支付商务有限公司

驾驶员培训范文4

第二十条

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参加有关培训部门的培训学习,经公安车管机关考试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由公司专职安全员审查考核认为能胜任驾驶工作,签出意见并办理公司资格审查证后,才能上岗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相符的车辆。

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考聘程序如下:

1、由驾驶员本人向公司技安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并按要求填写“驾驶员上岗资质审查表”;

2、由公司专职安全员对其年龄、履历、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情况进行初审;

3、初审合格后,由专职安全员到赣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询其违法计分及事故情况;

4、由公司专职安全员对其进行路面驾驶考核;

5、由公司专职安全员对其办理公司“驾驶资质审查合格证”并实施上岗安全培训后方能上岗驾驶。

第二十二条

凡有下列情况的驾驶员一律不得驾驶员本公司车辆:

1、年龄或身体健康不适合从事营业性驾驶工作的;

2、三年内发生过重大以上责任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3、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准驾车型不符合实际驾驶车辆要求的;

4、在一个计分周期内计分满12分未消除的;

5、累计有三次交通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理的;

6、被计入行业或其它运输企业黑名单的;

7、其它原因不适合驾驶本公司营运车辆的;

8、对劳改或劳教释放人员应慎重录用。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2、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上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培训驾驶员,由公司统一安排,未经公司专职安全人员同意,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一经查出,责令书面检查、扣车停运或开除处理。

4、严禁酒后驾车,不得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开英雄车、不开带病车。

5、驾车时不准打手机、吸烟、闲谈和吃东西,不准穿拖鞋驾车,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疾病或疲劳时不准驾车。

6、车未停稳不准开车门,车门未关好不准起步行车。

7、驾驶员驾车靠站时必须减速慢行,待旅客全部上下车完毕之后才能关门;依次进出车站,不准赖站、滞站。

8、严格按照经营范围运行,不得越线运行。

9、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检审。

10、严格遵守公司驾驶员的岗位规范,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交通运输管理条例》及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凡属下列情形,由公司专职安全员作出停驾、开除决定,报公司领导批准:

1、发生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3、满足本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的条件之一;

4、不符合安全驾驶条件。

第二十五条

坚持安全教育制度:

驾驶员培训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贯彻重要批示精神开展冬季公路水路安全生产行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聚焦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城市公共客运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等薄弱环节,通过教育培训提升营运驾驶员安全文明经营服务理念,提升营运驾驶员职业素养、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2019年12月底前,所有营运车辆驾驶员接受以职业道德、新时期驾乘关系、职业病防范、安全文明驾驶、车辆故障处置和突发应急处置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完成年度考核评估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至2月)。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动员。由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为主体,相关部门和各乡所配合,做好15类行为的摸底调查工作:1.服务用语不规范、态度不端正的;3.公交、巡游出租车驾驶员着装不规范;3.营运中拒载、甩客的;4.乱停乱靠、站外上下乘客的;5.运营中未系安全带的;6.营运中接打手持电话、玩游戏等;7.运营中在车内吸烟的;8.巡游出租车未经乘客同意,招揽他人合乘(拼客)的;9.不按规定标准收费的;10.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11.故意绕道行驶的;12.不按乘客意愿使用音响和空调等设施设备的;13.随意改装货车车厢的;14.随意增加车载标识的;15.其它情形。

(二)集中培训阶段(2月至11月)。按照培训计划与驾驶员继续教育相结合,分批次组织集中培训,确保道路运输营运驾驶员接受安全文明教育培训,使全体营运车辆驾驶员对安全驾驶、文明服务知识掌握大幅度提升,并在实际工作中能更好服务群众。做好营运驾驶员在服务中的检查指导,及时调查处理服务投诉、举报,曝光屡禁不止或屡止不改的恶劣服务行为,对情形严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核测评阶段(11月至12月)。按照《XX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做好我市辖区内营运驾驶员的全员年度测评考核工作。并由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牵头,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查找不足整改提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现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四、工作计划

(一)规范教育培训内容。使用好交通运输部编印的《道路安全运输一疲劳驾驶》《道路安全运输一应急处置》等口袋书和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公益片。以职业道德、新时期驾乘关系、职业病防范、安全文明驾驶、车辆故障处置和突发应急处置等内容为重点开展教育培训,客运车辆驾驶员要重点培训文明服务、应对处置乘客侵扰安全行车等内容,增强驾驶员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把保障乘客安全作为驾驶员的“第一责任”意识;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要重点培训货物装载牢固、挂车制动安全等内容;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要重点培训突发事故预防、危险品泄漏应急处置内容。

驾驶员培训范文6

【关键词】农机培训工作;存在问题;对策;双辽那木

农机驾驶员培训工作是农机驾驶员通过理论和驾驶实践相结合,学习掌握农机知识、安全常识、基本性能、驾驶技能的一项基础工作。农机培训工作是农机化事业的基础,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的根本要求,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推动农机服务产业化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致富奔小康的有效手段。农机培训工作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到农机驾驶和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而且影响到农民的经营效益和安全生产。因此,必须重视对农机培训的事业工作。

1、农机驾驶员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农机培训人员福利待遇低,人心浮动

当前在各地农机学校改革中正进行资源整合、优化重组,学校面临撤并、裁减、改制等问题,造成农机培训部门人心不稳、心中没底,职工福利偏低,各单位经费包干,缺乏培训经费投入。

1.2农机培训领域不够宽,办学不够灵活

培训较为单一,多数仍只培训拖拉机驾驶员,而当前拖拉机培训随着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不时变动,其培训方式远远跟不上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拓宽培训领域和创新办学方式。

1.3师资力量不够,再教育缺乏

当前学校教学师资力量比较薄弱,与农机培训发展的需要不适应,缺乏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力和发展后劲,大多数人员动手能力差,知识老化,对新式农业机械状况知之甚少,跟不上农机的技术更新,无法满足教学需求,严重影响了培训质量的提高。

2、加强农机驾驶员培训工作的对策

2.1加强领导,提高福利待遇,安定人心

农机培训工作,技术含量高,培训对象主要是农机从业人员,目前社会认可度低,工作难度大。为做好农机培训工作,必须适当提高培训人员的福利待遇,稳定人心,同时加强行政推动,成立相应的农机培训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努力营造全县学农机、用农机的良好气氛,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加农机技术培训,提高农机技术水平,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2.2拓宽培训领域,增强活力

在全市范围内加强农机系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多举办“全市农机管理人员培训班”,切实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及运用现代科技的能力,让其感受到从事农机培训工作的热情,从而激励培训人员想方设法拓宽培训领域,创新办学方式。

2.3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利用农机科技下乡、农机推广现场会、新机具销售等各种机会,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宣传,重点宣传《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双辽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帮助群众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条款,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从而不断提高农机从业人员参加农机培训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4严把农机驾驶员初训关,提高培训质量

一是严格执行农业部下达的《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和《双辽市农机培训工作规范》,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对农机驾驶员培训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二是加强教学管理。不断完善教学设备,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特点,在现有基础上,按照培训科目和培训重点对教学设备、设施进行合理安排,逐步改善学习和训练场地环境;严格根据农业部颁发的教学大纲、计划和规定的教材开展培训。三是建立完善的培训记录。学员档案是反映学员培训过程的重要资料,每期培训都应建立统一的学员档案,做到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内容完整。对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并考试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和提供培训记录。四是农机驾校与农机监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互相监督、互相支持、确保培训质量。

2.5农机推广与培训相结合

通过举办农机实用技术培训班、邀请农机生产厂家技术员开展技术讲座、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举办农机演示会、实施农机补贴等方式,把农机技术培训工作深入到镇、村、田间地头,现场实地培训农机人员,从而带动农民朋友学农机、用农机的热情,提高农民运用现代技术和管理方法、进行生产管理和农产品经营的能力;通过建设甘蔗、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引进先进农机技术和机具,把甘蔗、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变成农民学习农机技术的课堂和农民机手相互交流的场所,提高学习科学化、机械化生产热情。

驾驶员培训范文7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受、、集团委托来到这里给我们大家进行培训、首先我代表、、集团对你们的到来表示欢迎,我认为你们这一选择是正确的,因为、、集团无论从现在企业的经营规模,还是未来发展前景这是其它同行业都无法比拟的,不仅因为、、集团是一家大型上市公司,更是因为它有强大的管理团队与多年积累的大量财富都为、、集团下一步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力、财力保障,特别是城市化进程的程突飞猛进,到老城区的改造再到经济开发区的建设都离不开混凝土的浇筑,所以这一行业方兴未艾,为此我对企业与你们未来的发展的憧憬是坚定不移的。

作为混凝土公司的运输车队,无论是资金占比还是人员比例,都是企业最大主体部门,所发挥的作用也是不言而喻,那么我们如何用行动来体现自身价值,更好的创造部门效应,最终实现与企业共赢的局面这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

下面我就运输车队与驾驶员未来的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要求供参考。

一、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安全行车。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车辆走进了千家万户在给人们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道路造成堵塞和交通安全隐患,具不完全统计每年全国发生交通事故20多万起,死伤人数为11万多人,这一触目惊心的数字不知导致多少家庭妻离子散,不知有多少人以泪洗面,我们无论是贫富尊卑都离不开安全这一重要话题,为此我把安全行车做为第一个题目,放在首位,是对大家的重要提示和警钟长鸣。

大家都知道安全是运输的基石,是完成好生产运输任务的有效保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不开带病车,不开超速车,严禁酒后驾车,严格遵守按线行驶、不闯红灯、保持安全车速,保持安全车距;车辆进出门岗及在院内行驶限速5—10公里;进入工地前要查明路况,防止侧翻和坞车,是每位驾驶员必须做到的。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是特种车辆,在安全行车上与其它车辆即有共性又有差别。

1、由于混凝土搅拌车罐体内装载的是水泥、砂石、外加剂、水等物质搅拌成的液状物料,运输中需要罐体旋转持续搅拌,这样车辆产生了离心力,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会发生晃动现象,稳定性方面较其它车辆有所不同,所以在驾驶搅拌罐车时要防止和避免急打方向否则很容易造成车辆翻车的重大事故。

2、混凝土运输车辆经常穿梭于工地现场,多数现场的路况较差,基本是凸凹不平、路基松散,如不加以防范就很容易造成车辆倾斜与侧翻。

3、在底板浇筑施工作业中由于现场无专门人员指挥车辆,倒车时不能有时查看有效的安全距离,这样就很容易发生路基塌陷及车辆掉入坑里的严重后果。

另外由于施工现场浇筑混凝土有较严格的时间要求(特别是高标号,泵送与自卸浇筑不能间断,),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车辆机械故障、缺燃柴油车辆抛锚和人为因素造成车辆运输途中停车,对驾驶员本人的经济收入和公司的经营利润都会造成一定的损失。为此,要想争当合格的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岗位上谨慎驾驶车辆,达到安全行车无事故,接班时做好出车前的列检工作。

二、认真遵守规章制度,提高个人素养。

做为一名合格的驾驶员,首先要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指挥;并根据要求对车辆进行日常的例行保养以提高车辆的完好率与出勤率。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当班工作记录,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要发扬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接到运输任务后,要迅速进入运输状态,并安全无误的完成好运输任务。

2、在道路行驶时要防止混凝土的溢出,严禁随意随地冲刷料斗及洗车的现象。

3、提高服务意识,避免投诉的发生。

4、驾驶员个人仪容仪表要规范,树立良好的个人与企业形象。

三、搅拌车工作岗位职责

a、出车前检查

1、检查冷却水、发动机油、液压油是否达标;检查油路、气管、管路接头有无松动与损坏。

2、检查轮胎(备胎)气压、轮胎螺栓是否松动。

3、检查各种仪表是否正常、检查各种灯光、倒车镜、雨刷器、是否正常工作。

4、检查刹车、转向系统与手制动是否安全有效,传动轴螺栓是否松动。

5、检查搅拌筒的转速设定是否满足要求。

b、装料运输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1、进站装料前必须打反转,将罐内积水和杂物排净,装料时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

2、装完料后,到调度室取砼供货单,并到检验室接受砼的质量检查。然后对工地名称、数量、砼型号、抗渗、早强、砼塌落度、泵车标号等主要内容详细掌握,明确工地位置和规定的线路后,方可上线运行。

3、车辆行驶应选择安全时速,重载车不得超过55公里/小时,空载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

4、车辆下坡行驶时禁止使用空档,防止发动机熄火;通过桥梁、桥洞、隧道时,应注意观看限高限速等通行标志,以免造成车辆及设备的损坏。

5、车辆运输砼过程中,要将尾部卸料溜槽旋转锁锁牢,搅拌罐(筒)不得停止(搅拌)转动,以免罐内砼分层离析,以防行车摆动伤人和影响其它车辆行驶。

6、在运输途中和到达工地后,严禁私自加水,如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调度室取得联系,寻求解决办法。

7、车辆驶离搅拌站在运输途中,如遇堵车及车辆故障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施工现场时,要及时报告调度,严禁不报和延报,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8、车辆进入工地后,要认真核对工地名称、混凝土型号、察看施工现场道路情况、泵车标志和卸料位置,不得靠近建筑物基础和坑槽边沿,防止土质松软,造成塌方翻车,倒车时要有人指挥。并配合现场施工人员完成作业,如发现质量问题,待料超过2小时要及时向调度报告。

9、打料完毕后,到指定地点(位置),冲洗车辆尾部出料口、料斗以及车体外部贴挂的水泥浆和混凝土残料,保证车辆外部清洁卫生。

10、有责任、义务向调度通报现场情况,以防现场断车、压车情况的发生,工作期间不得关闭电台,不得 故意不回应调度的呼叫。

11、严格遵守运输线路规定,严禁私自下线,若私自下线发生交通及其它事故所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个人负责。

四、提高车辆运效,创造更大价值。

提高车辆运输效率是实现企业和驾驶员个人收入的有效途径,提高运效有以下几个方面

1、车辆的安全性、技术稳定性和良好车况是顺利完成运输任务的有效载体,所以我们要对车辆必须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并对容易出现故障隐患的部位进行预防性排查,做到防患于未然,防止车辆机械故障和途中抛锚现象的发生。

2、车辆出勤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完成运输任务的效果和公司与驾驶员的收入,所以要求大家休班时间一定要休息好并抽出时间处理好个人的事情,避免缺勤的现象出现。

3、安全行车是提高车辆出勤率的有效保证,是完成运输任务的基础,我们要利用娴熟的驾驶技术,谨慎驾驶车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顺利完成每次的运输作业任务。

五、节耗增效,降低成本。

运输成本的大小直接影响着企业利润的高低,它像一面镜子会折射出车辆状况、驾驶技术和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诸多方面的情况,在成本管理和控制上,要遵循成本形成之前做到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查找存在偏差的有效手段控制运输成本。

做为驾驶员在节省成本上要做到:

1、要把运输作业中节耗增效作为岗位职责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只要我们充分认识到节耗增效对企业和本人所起到的作用,就会在工作中养成良好的节耗习惯,最终体现自身的价值所带给你荣誉与快乐。

2、车辆要持续发挥有效的经济性、动力性和最大延长其使用寿命,这就要求我们平时在岗位上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例如每周对空滤进行1次保养,减少氧气进入气缸的阻力,以提高动力性达到节油的效果,避免带病出车或重使用、轻维护给车辆设备带来后期维修成本上升的后果。

3、每种车型都有经济时速的设定,所以我们要合理控制车速,速度过快不仅会直接导致高油耗,特别是临近交通岗时要正确判断通行的概率避免急加速又无法通过的紧急制控现象的发生,这不仅增加机件的磨损也会带来安全隐患。

六、加强车辆保洁树立行业形象。

车辆不仅是运输工具更是企业对为宣传和展示企业形像的窗口,也是在行业中提升车队形象,展现广大驾驶员素质的有效途径,这就要求我们每位驾驶员时刻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干净,养成对车辆勤擦拭、勤冲洗的好习惯,要达到车窗明,车体净;每天交接班时要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和整洁的车内外卫生,让我们在更加清洁的环境下愉悦的工作,更好的展示我们的企业文化和驾驶的风采。

驾驶员培训范文8

摘要:农机职业培训体系与农机职业技能鉴定体系是农机职业技能开发体系的两大支柱,加强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推进农机职业技能开发事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农机;技术培训;鉴定

中图分类号:S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12-0123-1

农机驾驶员及操作机手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是我国职业技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开发人力资源、开发农业技术人才与国际接轨的需要。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有较大的数量和比例,从事农机驾驶员及操作人员占有较大的数量和比例,为了提高这一部分人员的职业技能、业务素质,使我国的农业机械化操作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因此要开展对农机驾驶员及操作人员的培训与鉴定工作,它是培养高素质的农机技术人才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的有效途径。通过大力发展职能开发教育事业,推动我国农机职业培训的进步与发展,同时还可以解决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的转移。

而目前我国的农业技术人员中普遍存在着文化素质低,技能素质低的问题,对农机化事业发展起着阻碍作用。对农机化事业的发展起着阻碍作用,对农机安全生产构成严重的威胁,使农机事故时有发生,实行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促进我国的农机化发展,提高农机使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繁荣我国农村经济,加快实现小康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十六大提出的开展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是农机事业发展的需要,是我们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点工作,因此在工作过程中,我们必须遵循这样一个基本工作思路那就是:《劳动法》和劳动部《关于颁布的通知》、(农业部[1995]254号)、劳动部、国家行政管理局《关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印发[1995]49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以提高农机利用率为目标责任制,以全面提高农机驾驶员操作机手的素质为手段,以减少和降低农机事故率为出发点,以增加农民收入为落脚点,坚持搞好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推进农机事业持续发展。

为了保证鉴定质量,首先搞好培训工作,要严格按着国家颁发的职业技术等级标准来进行培训鉴定工作,使农机驾驶员及操作机手通过培训学习,掌握一定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然后按着鉴定的标准进行理论和实际考核,为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整个培训与鉴定工作分五个步骤进行,一是鉴定申报。要参加农机驾驶员及操作机手职业技能鉴定的可向当地具有相应职业鉴定能力的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并提交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的证明、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原始证件;二是培训申报人需接受正规职业教育培训,掌握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在培训中要保证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达到培训合格的目的;三是鉴定。鉴定工作的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方法进行,理论为考试闭卷,实际技能为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相结合进行,采取百分制,60分以上为及格,由省农机鉴定部门实施鉴定;四是证书发放。经培训考试合格者发给国家统一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五是收费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农机劳动者申报参加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均应按照规定的标准交纳鉴定费用,实行有偿服务。

通过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实施职业资格证明制度,提高了驾驶员和操作人员的知识素质水平和实际技能水平,达到了学以致用,以适应农业现代化对提高技能素质教育劳动者的要求,为实现我国的农业机械化做出重要贡献。

参考文献

[1] 朱秀岩.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管理.2005,5.

驾驶员培训范文9

2006年7月和8月,杭州、宁波两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将《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和《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即转送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就两个报批条例分别与杭州、宁波市人大进行了研究。9月15日,法制委员会对两个报批文本进行审议,提出了批准文本草案。现将有关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

1、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具体条件由市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法制委员会审议认为,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具体条件,国家和省已有具体规定,不宜再授权市交通主管部门另行制定。为此,建议将该款修改为:“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具体条件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2、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培训机构应当定期公布教练员的教学质量排行情况,并在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法制委员会审议认为,教练员的教学质量是否排行公布属于培训机构的自主经营管理权限,地方性法规不宜强制规定。为此,建议删去第二十八条中相关规定及第四十七条第(八)项规定的法律责任。

3、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教练车应当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教练车牌证和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机构配发的教练车证;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有的部门提出,配发教练车证增设了教练车上道路行使的前置条件。法制委员会经与杭州市人大研究,建议将配发“教练车证”制度改为“备案”制度。为此,将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教练车应当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教练车牌证。培训机构应当自取得教练车牌证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机构备案。”并将第四十七条第(一)项法律责任也作了相应修改。

4、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第(十)项规定,培训机构未按照规定对教练车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的,以及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教练车从事培训经营的,可处以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这与《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对这一违法行为规定的罚款幅度相比较,明显偏轻。为此,建议该两项规定调整作为第四十六条的第(四)项、第(五)项,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此外,对条例的个别文字作了修改。

二、关于《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

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项规定,教育用地用于其他用途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对同一行为规定的处罚是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为此,建议删去第三十七条第(三)项,按上位法规定处理。

驾驶员培训范文10

驾驶人培训是对驾驶员进行相应技能培训,驾驶交通工具需要一定的驾驶技能,缺少这种技能的如果随意驾驶交通工具,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在中国,目前驾驶员的培训工作一般都还是在汽车驾校完成的。

驾校专业术语称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简称业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JT/T433—2000)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开业条件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可分为一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二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三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

在中国学习驾驶汽车一般都要经过驾校培训,然后才能报名参加驾驶证考试,驾驶证考试主要包括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场地驾驶、道路驾驶3项内容。见驾驶员的考核。

(来源:文章屋网 )

驾驶员培训范文11

一、全市驾驶员志愿者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通过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市直机关、市国资委、教育系统、外资企业等七个系统和十八个区县定向招募和通过社会报名的驾驶员志愿者申请人有11394名,其中通过基础资质初审、交通资质审核、政治和综合素质审核合格,通过了三项测试评估并信息入库的志愿者申请人有6751人,部队再支援1000人,目前,志愿者总数为7751人。其中,年龄在30岁至49岁的驾驶员志愿者占到78%,专职司机有1762人,占28%,非专职司机4603人,占72%。此外,赛时部队将支援1000名驾驶员,以志愿者身份参与赛事服务。

目前,驾驶员志愿者工作组对赛时服务客户群进一步细化,确定驾驶员志愿者服务的车辆为2525辆,按照既定的人车配比率,即T1/T2服务车辆为635辆,按照1.5:1车人配比,需驾驶员志愿者954人,T3服务车辆为930辆,车人配比为2.5:1,需志愿者2326人;代表团车辆为890辆,配比为2:1,需志愿者1780人;技术官员车辆70辆,配比1.5:1,需志愿者105人,总体志愿者需求为5165人。

*奥运会、残奥会赛时在赛事交通服务分中心之下,分别设置服务于各客户群的交通服务运行团队,共8个,即:T1/T2交通服务运行团队、T3交通服务运行团队、代表团(NOC)交通服务运行团队、技术官员交通服务运行团队、运动员及随队官员交通服务运行团队、注册媒体交通服务运行团队、收费卡车辆交通服务运行团队、抵离交通服务运行团队。有驾驶员志愿者参与的是4个交通服务运行团队,即:T1/T2交通服务运行团队;T3交通服务运行团队;代表团交通服务运行团队;技术官员交通服务运行团队。T1/T2交通服务运行团队服务的对象是国际奥委会主席、名誉主席、委员、各国皇室、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主席、秘书长、国家元首、各国体育部长、赞助商贵宾等重要客户群。T3交通服务团队服务对象是新当选的国际奥委会运动员委员及其它国际奥委会指定人员;国际奥委会、国家奥委会、相关组织、机构的官员及客人。技术官员交通服务运行团队服务对象是国际体育单项组织技术代表。代表团交通服务运行团队服务对象就是各国参赛代表团成员。*奥运会为T1客户群提供一人一辆专用车辆,配备专车驾驶员、礼宾助理的交通服务;为T2客户群提供专用合乘车服务,配备专用驾驶员的交通服务;为T3客户群提供即时或者预订的合乘车服务,前往相同或者相近目的地的客人,将合乘一辆T3车辆。T3交通服务运行团队下设5个车队,即:总部饭店车队、奥体中心车队、奥林匹克公园车队、石景山车队、海淀车队。分别对应5个场站,即总部饭店场站、奥体中心场站、奥林匹克公园场站、海淀场站、嘉年华场站。*驾驶员志愿者就所属在奥体中心车队第17分队,赛时服务交接班地点就在奥体中心场站。奥体中心场站有服务车辆243辆,配置人数是888人,除了*的驾驶员志愿者外还有教育系统、中央企业、通州区、大兴区的驾驶员志愿者。

二、*区驾驶员志愿者基本情况

去年7月份,按照奥组委的统一部署,*区完成了在65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定向选调200名驾驶员志愿者的任务。成立了由区政府办、区安委会、团区委等有关单位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区政府办负责牵头,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团区委统筹,做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安委会配合,要主动提供相应支持的部门分工负责制。

*区驾驶员志愿者选调总数为200人,有186人完成测试评估,有170人已经录入驾驶员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其中,年龄在40岁以下的驾驶员志愿者占82.5%,专职司机占78%,非专职司机占22%。从人员编制构成分析,公务员11人、事业45人、工勤56人、临时工62人。按照《*奥运会、残奥会驾驶员志愿者组织管理体系建设方案》所确定的原则,结合驾驶员志愿者来源状况和赛时运行需要,组建了*区驾驶员志愿者团队三级组织体系,即:区驾驶员志愿者总队下设三个工作大队,每个工作大队下设六个小队。分别从基层团委抽调周健、杨华、仇海泉3名团委书记,分别担任三个大队的大队长。

三、*区驾驶员志愿者赛时服务任务及运行模式

*区170名驾驶员志愿者赛时将隶属于T3交通服务运行团队,为T3客户群提供驾驶服务,所属场站在奥体中心场站,服务40辆车,车型为7座途安,赛时服务方式分为即时交通服务和预约交通服务。奥体中心车队即时服务场所有12处,预订服务场所29处,即时服务场所有竞赛场馆8个、主媒体中心IBC/MPC、奥运村、赞助商接待中心。预订服务场所有训练场馆18个、IF驻地10个、*奥运大厦。奥组委为每名驾驶员志愿者配备统一的服装、注册证件、工作期间的餐饮、室内免费公共交通、2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附加1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区的驾驶员志愿者所在分队每天24小时运行,每天3批三班运行(早8点到下午4点为一班,下午4点到晚12点为一班,晚12点到第二天早8点为一班,以此循环),每班上岗40人服务40辆车,每名驾驶员上3天休1天,4天一循环。每天在交接班时间从*宾馆发班车,往返于*宾馆和奥体中心场站之间。

四、抓好培训工作,提升志愿者素质

驾驶员志愿者可以说是一类比较特殊的专业志愿者,因为是直接的、近距离接触国际奥委会委员、各国政要、运动员、技术官员等重要客户群体。所以说对驾驶员志愿者各方面的要求会更高。体现在培训中就是各类培训繁多,奥运会驾驶员志愿者要经过通用知识培训、专业基础知识培训、专业培训、岗位细则培训、实操培训和日常培训六个培训阶段。通用培训由各系统、各区县自己负责,主要包括奥运知识、文明礼仪等方面的知识,这一培训已经于去年10月份时完成;专业基础知识培训由市驾驶员志愿者工作组来负责,主要包括交通地理、安全意识、路线踏查、交通英语等内容,这一培训也已经于今年1月22日至1月31日分两批完成;专业培训由各交通服务运行团队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内容有交通安全知识、奥运会交通运行概况、奥运交通服务安保知识、场馆交通流线、车辆准入政策、通行权限、T3合乘车服务标准、T3合乘车的运行等内容,此培训已经于4月22日、23日在京丰宾馆完成;岗位培训由各交通服务运行团队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内容有驾驶员工作标准、工作职责、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班次轮换应急预案、车队后勤保障等,此培训已于5月13日完成;6月17日、18日还将开展实操培训,主要包括熟悉车辆性能,故障检视方法、交通运行演练、重点道路、立交桥行车演练和应急、突况处理演练等;还有一项日常培训,这个日常培训是由各区县自己安排的,是专业培训的重要补充,通过日常培训就是让志愿者有一个消化、吸收专业培训信息和要点的过程。可以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参观、交流、座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的内容是围绕专业培训的内容来开展。已经开展的日常培训有奥运基础知识培训、文明礼仪培训、英语口语培训及驾驶员志愿者专业知识培训测试,6月10日*区开展了驾驶员志愿者卫生救护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通过讲授应急救护基本理论及心肺复苏术、创伤包扎术等救护知识,为驾驶员志愿者处理志愿服务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提供了理论和应急技能保证,切实提高驾驶员志愿者自救、互救能力。通过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提高了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

五、发现的问题

(一)个别驾驶员志愿者思想上存在懈怠思想,主要表现不能积极参与各项培训活动。

(二)个别驾驶员志愿者来源单位保障工作不到位,服务测试赛期间,有个别单位没能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交通保障,由于单位工作原因,个别志愿者没有全脱产参与测试赛服务。

(三)个别驾驶员志愿者不能熟练驾驶自动档车辆,由于长期驾驶手动挡车辆,没有完全掌握自动档车辆的驾驶习惯。

(四)发现个别驾驶员志愿者的驾驶证已经过了有效期,需要及时换本或验本。

六、近期工作重点

(一)实路驾驶考核工作。6月11日,*区170名驾驶员志愿者参加了实路驾驶考核,达到优秀等级的有108人,占63.5%;良好等级的有33人,占19.4%;一般等级的有26人,占15.2%;还有3人缺考。6月16日下午,一般等级和缺考人员进行补考。

(二)实操培训工作。按照培训计划,*区实操培训于6月17日、18日分二批进行,以每名驾驶员志愿者轮流驾驶的方式,熟悉相关场馆周边道路,并由首汽集团国宾车队司机担任教练,对驾驶员志愿者驾驶技能进行评定。

(三)对来源单位进行走访。在6月中下旬,针对实路驾驶考核、实操培训中发现的问题,及个别驾驶员志愿者存在的懈怠思想问题,重点走访几家驾驶员志愿者来源单位,掌握驾驶员志愿者及来源单位第一手资料,查找工作中存在问题,解决相关矛盾。

(四)制定宣传口径。制定驾驶员志愿者工作宣传口径,统一、规范相关问题的回答口径。

七、建立健全各种工作机制

逐级情况汇报制度,建立起志愿者副主任、志愿者车队副队长、志愿者副队长助理、驾驶员志愿者逐级情况汇报制度。

制定保障政策,已经制定并下发《奥运会残奥会驾驶员志愿者管理保障工作意见》。对驾驶员志愿者来源单位提出相应的要求保障驾驶员志愿者的权益,做好日常培训,后勤保障,保障赛前培训、赛时服务的工作待遇不变等等。

驾驶员培训范文12

“丹尼,现在松开油门,我们快到坡顶了”斯堪尼亚培训学院的培训师Chris Vermeiren指着前面的路说到,“可以利用惯性。”用于驾驶培训的是装载26吨碎石配重的斯堪尼亚R480。当该车毫不费劲地爬上坡顶时,Vermerien解释说:“这样能更省油,如此经济驾驶所省的钱足够买很多小配件了。”

这是33岁的Danny DeRuyter第二次在比利时的专用赛道上接受斯堪尼亚培训学院的驾驶培训。第一圈,Danny DeRuyter按自己的习惯驾驶了约40公里。第二圈,他在培训师Vermeiren的陪同下驾驶。Vermeiren 认真观察了Danny的驾驶方式。同时,车载电脑记录了行车平均速度、油耗、时间以及停车次数。

教练车配备了斯堪尼亚智能换挡系统。尽管DeRuyter知道如何操作智能换挡系统,他还是喜欢手动驾驶。他解释道:“我喜欢享受驾驶乐趣,所以习惯用手动挡。”

Vermeiren回答说:“用手动挡没有问题,但如果学会正确使用智能换挡系统,一个星期后你再也不愿用手动挡了。智能换挡系统能使驾驶更轻松,这样,你可以将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到道路状况上。使用智能换挡系统并不意味着一直用自动挡。你也可以根据你的判断使用手动挡,你依然是卡车操控者。我注意到你喜欢在发动机高转速下驾车,但实际上发动机最大扭矩是在低转速下输出的。斯堪尼亚发动机的经济转速范围在1000至1500转之间。”

Vermeiren解释了转向、过红绿灯、过弯道和爬坡等如何影响油耗。他还向DeRuyter介绍如何正确利用各种系统和仪器省油,并特别介绍了减速器,液压辅助制动系统。“灵活地利用车身的自重让卡车滑行也很省油。”他说。

第三圈,Danny DeRuyter采纳了Vermeiren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保持低转速;除非经过很陡的坡,否则一次只提两档;尽可能多让车滑行,减少刹车。最后,DeRuyter用了不到一分钟完成了驾驶。而第三圈,他将总油耗降低了3升多。

这给Danny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真不可思议”他说,“这种驾驶方法对我来说比较新,能省近15%的柴油。但我420马力的卡车也能省同样比例的油吗?”

“是的”培训师Vermeiren说,“这主要取决于你的驾驶习惯,如尽量滑行停车,最佳低转速行驶等等。其实你在驾驶时已经比较放松了,但我保证,如果按照这些新规则驾驶,你会更轻松。而且行驶耗时几乎相同。卡车、你的老板、道路、环境、还有你自己均能从中受益。”

“全球越来越多的运输公司发现,拥有训练有素的驾驶员是很重要的。”负责开发斯堪尼亚驾驶员培训课程的Daniel Henriksson说,“在培训驾驶员方面的投资能很快回收成本,通常只要一个星期左右。降低维修成本、降低保险费用和提高燃油经济性是经济层面的收益。而减少事故和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是人文方面的收益。经过培训后,燃油经济性通常会提高10%到15%,对于一辆年里程20万公里的卡车来说,这意味着每年至少节省7000欧元,减少19吨的二氧化碳排放。”

2007年,全球近1万名驾驶员接受了斯堪尼亚培训学院的培训,这个数字还在逐年递增。为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并保证优良、统一的质量,2007年,斯堪尼亚为驾驶员架设了全球通用的平台,以确保不论驾驶员在波兰、葡萄牙、德国或是任何地方接受的培训质量都是一样的。这为跨多国的大型卡车运输公司解决了驾驶员水平参差不齐的后顾之忧。

斯堪尼亚有一个通用的基本课程包,其中包括理论知识、动作图解,并穿插实际操作。一部分培训内容将为适应某个国家或地区的特殊需求而因地制宜的做调整。培训课程还将符合欧盟的要求:所有公共汽车和卡车驾驶员从2008或2009年开始每五年必须接受至少35小时的高级培训。”

“无论你是经验多丰富的驾驶员,培训能使你更好、更安全、更经济地驾驶卡车。”比利时Transmet物流公司的总经理Herman Smets说,“在日常运输中,节省3%-4%的燃油的收益就很可观了”Smets说,“每个月我们公司消耗30万升柴油。节省3%-4%的燃油意味着每个月节约9000到12000升――这就是我让驾驶员继续参加进一步培训的原因。”他旗下的95名卡车驾驶员中有15名驾驶员已经完成了斯堪尼亚培训学院的驾驶培训。“使用高科技含量的卡车工作很好,但必须学习最好的使用方法。”Smets解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