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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处理意见

时间:2023-06-01 08:51:24

火灾事故处理意见

火灾事故处理意见范文1

关键词:消防;汽车火灾;起火因素分析;勘查

1 汽车火灾起火因素分析

汽车集电路、油路、气路以及多种机械、电器、功能构件于一个有限的空间内,运行时同时工作[3],存有燃油、塑胶、海绵、布料、橡胶、油漆等多种可燃易燃物,各部分都存在不同的火灾危险性。汽车火灾起火因素很多,以不同角度可以有不同分类,各种因素紧密关联,相互转化。从内外因来看,汽车火灾的起火因素可以分为车辆内部因素和车辆外部因素。

1.1 车辆内部因素

车辆内部因素是指车辆本身存在的因素,包括汽车电气元件、电路故障,油路故障,机械故障,排气故障,质量缺陷等。

1.1.1 电器、电路故障

电器、电路故障是汽车火灾常见的原因之一,多发于汽车启动状态,停止状态也时有发生。电器、电路故障常见有短路、接触不良、过载等现象。短路起火有明显的熔珠痕迹,电线与电器连接处接触不良松动打火,出现“拉弧”现象,电线连接点不规范致使电阻过大发热起火,表现为电线绝缘层熔化、脱落,电气线路超负荷起火表现为电线变硬、线芯粘贴。汽车内部电气元件功能不同,种类繁多,电路走线长,分布广,主要集中在汽车发动机舱、仪表盘等部位,其中汽车发动机舱中的电瓶电压为8V-24V,具备有足够的点火电压,电瓶故障是汽车火灾发生的原因之一。发动机启动的一瞬间,产生很高的电压,是引发电器、电路故障的常见节点。

1.1.2 油路故障

汽车存有燃油、油、动力油等可燃易燃液体,在相对封闭油管流动运作。由于油料的可燃易燃性和挥发性,汽车启动后带电运转,汽车发动机舱、排气系统、车轮等部位或系统的温度很高,排气管内高达800℃,泄露的油气遇电火花或高温会引发起火。油路故障包括油路泄油和油路堵塞,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导致油路泄油、堵塞原因主要包括油管老化、连接处固定不牢、油质低劣、保养不到位和部件质量不过关等。此类火灾的特点为过火程度严重、燃烧速度快,过火严重部位主要集中在油管周边等。此外,非燃油气泄露或堵塞会使机械间的失去作用,摩擦阻值增大出现高温引发火灾。

1.1.3 机械故障

机械故障包括很多,如制动故障、发动机故障等,制动故障是车辆事故的主要“杀手”,也是汽车火灾的“原凶”之一,制动故障致使制动装置不能复位,防抱死系统(ABS)自锁,轮鼓与刹车片剧烈磨擦产生高温引燃轮胎等可燃物。发动机是汽车的“心脏”,承载着输出动力的重要使命,是驱动汽车行驶的核心部件,严重的发动机故障(如“捣缸”等)会使发动机损坏引燃起火。造成捣缸的原因有很多,如正时皮带断裂,活塞销、凸杆等配件折断,汽化器回火故障等。过负荷工作可能致发动机发热起火,如汽车陷入泞路、或上陡坡,发动机长时间处于高速、高负荷运转状态,致使发动机高温起火,出现“烧缸”现象。

1.1.4 排气故障

汽车排气管是危险性较高的部位,它的温度可达到700℃,一旦泄油到排气管周边可引发火灾或引起爆炸。排气故障包括排气管堵塞、排气管内有燃烧积炭等可燃物,燃烧不充分排出的火星引燃可燃物起火。排气管周边的或排气管内的可燃物会因排气管的高温而引燃。平时应查看排气管内是否有积炭等异物,行驶时排气管周边无有缠绕可燃物。

1.1.5 质量缺陷

设计、安装的不合理或零部件不合格,造成“油、电、气、机件”功能不稳定,劣质机件会产生漏油、漏电、连接不牢、接触不良、阻值不均等问题,这些因素致使车辆存在“先天性”缺陷,是引起汽车火灾的原因之一,常见于某一特定批次车型出现相同的症状而被宣布召回。

1.2 车辆外部因素

车辆外部因素是包括造成汽车火灾的除车辆内部因素以外的其他因素,主要包括放火、诈骗保险等主观故意行为,擅自改装车辆,人为、自然的意外因素如雷击、碰撞事故。

1.2.1 人为放火

近年来,因打击报复、诈骗保险、精神失常等原因而放火烧车的案例屡见不鲜。从全国发生的公交车火灾来看,放火已是公交汽车火灾主要原因之一,成为社会公共安全的重点防范内容。在汽车放火案中,放火实施者往往借助于助燃剂实施,有很强的主观性,放火造成的汽车火灾蔓延迅速,蔓延方向呈由外向内,火灾破坏大,易造成人员伤亡,具有突发性和严重危害性等特点。

1.2.2 意外因素

意外因素主要包括车内吸烟、车内放置易燃物,雷击、飞火、事故碰撞、胎压不足等。在车内吸烟,不慎将烟头丢到车内,烟头中心温度高达800℃,能够引燃车内可燃物。车内放置危险品。车内放置打火机、空气清新剂、香水等易燃易爆的物品,特别在夏天烈日的暴晒下引发火灾。轮胎压力不足,会使轮胎与地面的摩擦阻力增大,载物过重、轮胎大的大型运输货车行驶中摩擦积热产生高温。汽车油箱携带有20L-200L不等的燃料,高速行驶过程的汽车发生碰撞受损,泄露出的油料遇到火源或高温引爆、引燃。这也是高速公路车祸现场发生火灾、爆炸的主要缘故。停放在空旷地带车辆被雷击时充电,当电荷聚集一定程度对大地放电,车体距地最近机件存在熔痕,时有伴随电瓶爆炸。露天堆垛燃烧、燃放烟火爆竹、孔明灯等容易出现飞火,若汽车停放靠近这些场所易引起火灾,特别在节假日期间、涉火民俗活动盛行的地方应该注意这些因素。

1.2.3 擅自改装车辆

对汽车进行改装,稍不注意就会损害其他功能,从而影响到整车的安全,给汽车自燃埋下安全隐患,可能会产生电器故障或机械故障。常见的改装有电器改装、机械改装、底盘装甲,电器改装存在部件劣质、接头固定不牢、接触不良造成短路或过载等风险;机械改装存在部件劣质、安装不牢造成泄油等风险;底盘装甲需要杂物塞嵌,或增加机件间摩擦阻力产生高温引火。

2 汽车火灾调查方法及技术

汽车火灾起火因素分析可以为我们开展汽车火灾调查工作提供有益参考,鉴于汽车种类繁多、火灾现场万千变化、我们调查汽车火灾时,要将普遍规律和具体情况结合起来,既要掌握燃烧基本理论、调查问询技巧和现场勘查的方法,又要了解车辆结构、原理,弄清车辆火灾时的状态,火势蔓延方向,按照火灾调查程序做好认定工作。

2.1 掌握汽车烧损基本情况

汽车火灾发生后,火灾调查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火灾现场,观察、记录火灾现场情况,包括燃烧的部位、物质、火焰的颜色、气味、火势变化情况。无法第一时间达到现场,一定要让消防队救完火后保护好火灾现场,事后要了解消防队救援有无拍摄视频,查看现场周边有无监控视频,汽车有无安装行车记录仪,要收集、提取消防队救援时的视频记录、周边监控视频或行车记录仪等,了解火灾蔓延过程和消防员灭火战斗过程,帮助我们快速确定起火部位和起火原因。

2.2 了解起火汽车相关信息

起火汽车基本信息包括汽车运行状况和汽车所有人、驾驶员相关信息、天气信息、路况信息等。了解清楚汽车的状态,是处于停放状态还是运动状态,包括停放或运动的时长,起火前汽车有无出现异味、冒烟等异常特征,了解当时汽车所处环境和天气状态,汽车是否处于陡坡或泥泞状态,所在的路面有无杂物、刹车痕、油渍等痕迹,了解当时汽车火灾发生前后的天气状态,有无打雷,下雨等恶劣天气,了解汽车有无改装过,哪个部位改装,有无故障纪录。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时间、行驶路线、乘客和货物情况,汽车所有人有无为汽车投过保险,汽车起火的具体状态,司机的操作程序和驾驶过程中的异常情况等,火灾前司机有无酒驾、吸毒等过激行为。

2.3 充分运用调查询问技巧

调查询问是掌握情况、固定证据、深入调查的常用方法手段,火调人员要对司机、乘客等知情人展开询问,对事故发生的经过每一细节进行详细询问。因避责、紧张、人的记忆等主观或客观因素影响,被询问人的证言证词经常会有出现误差或错误,火调人员要对被询问人的证言证词进行分析,结合现场勘查情况综合判断,对与现场勘查有出入的地方要“谨慎处理”,这往往是关键点所在,除了反复勘查以外,要扩大询问范围、多次询问关键证人,可针对性格不同的被询问人采取不同的战术展开询问,对重要证人要预先列出提问方案做到有的放矢,时刻留意被询问人的言行举止变化情况,特别要留意语速的变化、眼神的晃动等情况,必要时借助测谎仪展开盘问。对有放火、诈骗保险嫌疑的汽车火灾案件,请地方公安刑侦部门提前介入。

2.4 熟练运用现场勘查技术

汽车火灾现场勘查要“动”、“静”结合,既要静看,整体查看,又要动脑分析,局部细看,必要时还要动手拆解,理清电路走向,必要时请被询问人到现场指认询问,让询问和勘查有机结合。汽车火灾遵循一般火灾规律,是一种燃烧现象,符合燃烧学原理,即火灾发生要“可燃物、助燃物、火源”这三个要素存在,这“三个要素”充分结合,并达到一定条件才能发生燃烧,而且燃烧蔓延具有连续性、不可跳跃性,明显的方向性,火焰向上,中心蔓延至周边,迎火、迎热面烧损比背火、背热面重。汽车基本由钢铁、铝合金、塑料、玻璃、橡胶等常见的材料组成,火调人员要熟悉掌握常见材料的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如汽油的易挥发性、闪点,铝合金、铜的熔点,玻璃、塑料、橡胶等非晶体的燃烧特征,钢铁受热强度的变化等。

2.5 综合分析火灾原因

汽车火灾原因复杂,种类很多,各个火灾现场千变万化,但通过起火因素分析,汽车火灾有规律可循,作为火调人员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全面掌握火灾相关信息和证据,综合分析火灾原因,在认定分析火灾原因时可进行合理大胆假设起火原因,并小心谨慎地推理求证,对关键物证送至专业鉴定机构检测技术分析,让证据说话,让现场还原,要认真、细致、耐心,严格地按照火灾调查程序开展调查认定工作,查明火灾原因。

3 结束语

汽车火灾事故调查是一项非常复杂而细致的工作,涉及多个学科和领域的知识,对火灾调查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对汽车火灾起火因素的分析查找发现汽车火灾的具体特点,结合一般火灾燃燃规律,为我们开展汽车火灾调查提供了调查的思路和方法。调查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吃苦耐劳、迎难而上,按照火灾事故调查程序要求,结合汽车火灾的具体特点,准确认定火灾原因,为事故责任处理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2014年广东省火灾年报[Z].2015,9.

火灾事故处理意见范文2

关键词:消防员;火灾;救援工作;原因;预防措施

一、新形势下火灾和灾害事故出现的新特点

危险化学品种类多,处置难度大。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灾害事故发生后,破坏力大,杀伤性强,而且伴随着大量的毒性。消防员在处置过程难度大、危险大。

物资和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火灾危险性大。随着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大力引进新建各类批发市场、购物广场,这些场所物资和人员相对集中,火灾荷载大。一旦发生火灾和灾害事故,极易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高层建筑、大跨度厂房不断涌现,火灾扑救难度增大。随着经济和社会城镇化步伐加快,高层建筑、大跨度厂房如雨后春笋般的出现。目前,消防部队的装备建设远远不能满足城市消防发展的需要,在扑救火灾的过程中,消防员的危险系数相对增加。

二、消防员在灭火救援中伤亡的主要原因

个人防护装备差,防护意识不强。近年来,消防产品生产商不断增多,消防产品的质量不尽如意,有些装备的零部件良莠不齐。一些领导缺乏对消防员防护装备在灭火救援中的作用,投资少,补充慢,不能按照《城市消防站配备标准》给予配齐。有些单位配备了价值昂贵的器材,由于器材价值不菲,怕在训练和使用中损坏,多数处于休眠状态。由于应付上级检查,器材不能用于实战训练就无法发挥其真正的价值所在,更无法保证消防员对器材的掌握使用。

在灭火救援战斗中,有了防护装备,消防员的人身安全就有了保障。但在实践过程中,消防员对自身防护意识不强,特别是进入室内或者是危险区域,个别官兵未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不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行之有效的防护。有些消防员觉得佩戴空气呼吸器不舒服,就不戴;有些消防员觉得在炎热的夏天穿战斗服怕热,把战斗服的内胆拿掉。

灾情侦查不细,情况掌握不到位。在实际的灭火救援过程中,有些指挥员由于灭火和救人心切,疏忽了火情侦查,到达现场后,灾情复杂,火势凶猛,有人员被困,被现场的气氛所感染,未进行火情侦查就立即展开灭火战斗;有的指挥员对现代火灾的危险性预见不足,对救援中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考虑不周,凭主观判断,部署战斗力量进行战斗,觉得没必要浪费时间开展火场侦查;有些指挥员在进行侦查也是走马观花,对现场侦查不够彻底、不全面,对可能出现倒塌、爆炸等事故缺乏预见性,个别中队指挥员指派通行员去侦查,本人不愿去侦查的现象,即使掌握了一些情况,知其一不知其二,在做出决策上不准确。不论是扑救火灾,还是抢险救援,指挥员到达现场后的首要任务是进行火情侦查,全面掌握现场情况,然后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处置方案,有效地灭火救援。在火情侦查不细、现场情况掌握不到位的情况下进行战斗部署,极易发生意外,造成参战人员的伤亡。

缺乏实践经验,组织指挥不当。灭火救援具有一定的危险性,现场指挥员所实施的指挥,就是要根据客观情况和战术原则、方法,争取主动,力避被动,使部队保持有利态势,顺利完成灭火救援战斗任务。指挥员只有掌握过硬的理论知识,才能够指挥得当,才能够成功处置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处置,如果一个指挥员在扑救火灾或抢险救援时不懂得指挥,或指挥不当,就会造成灾害现场失控,甚至造成消防官兵不必要的伤亡。现在大学生干部要在基层学习两年的措施,好多大学生已经走上主管岗位,个别中队一年到头灾害事故比较少,指挥员指挥能力得不到锻炼,指挥员指挥水平较低,消防业务不熟悉,缺乏转业知识,没有灭火经验,平时不爱专研业务,精力外移,在扑救火灾或抢险救援时瞎指挥,刚毕业的部队生长干部干劲十足,临机处事经验不足,这两者都容易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三、消防员在灭火救援中伤亡的预防措施

加强装备建设和安全防护教育。加强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应结合当地常见的抢险救援事故多配科技含量高、针对性强、质量可靠的个人防护装备,为完成各类事故处置任务提供安全保障。消防员应加强对器材装备的应用,尤其是11项个人防护装备的应用。并对现有的装备器材加强维护保养,经常检查测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置,防止因器材装备不能正常工作而发生事故。加强安全学习,提高消防员的个人防护意识。对消防员来讲,长期参与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置任务,思想上可能或多或少地存在麻痹思想,这就要求干部利用好安全活动进行教育,利用正反两面事例进行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尤其在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时,做到时时、处处、事事讲安全,要让他们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才能够做出正确处置方案。

火灾事故处理意见范文3

一、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全市范围内发生的重大、特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死亡人和人以上;或重伤人和人以上;或死亡、重伤人和人以上;或受灾户和户以上;或直接财产损失万元和万元以上。特大火灾事故:死亡人和人以上;或重伤人和人以上;或死亡、重伤人和人以上;或受灾户和户以上;或直接财产损失万元和万元以上)。

二、处置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将火灾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作为我市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领导机构,负责各项工作指令,对重特大火灾事故处置工作进行指挥调度。

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指挥:市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

副总指挥: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公安局局长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市建设局副局长

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吴瑞山兼任,办公室负责指挥部决策的意见、命令、指示上报下达。

四、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一)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决定启动本预案,确定指挥部工作地点并实施组织指挥;

(二)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情况变化和出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改和补充;

(三)负责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并协调解决事后归还和补偿问题;

(四)根据事故危害情况,在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出现时,组织对人员和物资的疏散;

(五)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七)指导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火灾事故的抢险救援情况,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当前事故处置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时间明确到小时)。

(八)处理本预案不可预见的其它问题。

五、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一)火灾事故发生后,公安消防指挥中心要及时调集消防警力到达现场,并上报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确定火灾事故的等级,报告市政府,建议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本预案。本预案启动后,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开展工作,指挥部成员要按要求迅速到达总指挥指定的地点组织实施灭火、抢险和救援等工作。

(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都要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对火灾情况进行现场查看,协助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抢险救援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要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及时准确向指挥部报告,提出工作建议。公安消防部门要在第一时间查明和确定火灾现场是否有爆炸和化学危险品泄露现象和可能,提出疏散人员和物资的建议。

(三)财政局和商务局要做好抢险救援物资供应、运输及设备机械借用协调工作。

(四)卫生局要组织协调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抢救治疗工作。

(五)红十字会要组织好医护志愿者救援和救灾捐赠工作,协助民政部门对无家可归者和缺少扶助的老人小孩进行安抚救慰。

(六)公安局要与安监局配合,积极开展火灾事故原因取证、调查工作。

(七)建设局、规划局要在分析火灾原因的基础上,对建设和规划进行完善和调整,汲取教训,便利救援。

六、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是为保证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政府在实施抢险过程中能够做到快速、准确、及时、高效而制定的,一切工作要视火灾危害情况而定。

(二)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在市政府和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开展工作,不能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火灾事故处理意见范文4

关键词:火灾调查;消防工作;问题及对策

DOI:10.16640/ki.37-1222/t.2017.11.087

随着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日渐提升。家用电器的数量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急剧增长,火灾事故也随着家用电器数量的增长发生频率日渐提升。国家对火灾事故的处理举措逐渐细化,为公安消防机关处理安全隐患提供了制度保障 [1-3]。本文从基层公安消防机构为调查对象,采用调查问卷法对火灾事故调查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对策等进行了调查,依据调查结果对现代消防工作中火灾调查的原因进行深入的分析,进而结合国家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为公安消防机构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进一步保障了国家和居民的财产安全。

1 现代消防工作中火灾调查

以某基础公安消防机构为调查对象,从消防机构的技术装备、相关人员业务能力、消防机构机制以及相关事故证据认证机构等方面进行调查,调查对象共有340名,其中,消防人员240名,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后勤保障人员共计100名(调查表如下)。

调查结果表明:这个消防机构中约58.8%的人员认为技术装备以及事故认证机构是影响火灾消防调查的重要因素;约30.3%的人员认为相关人员业务能力以及相关机制是影响火灾消防调查的重要因素;还有10.9%的人员认为技术装备是影响火灾调查的重要因素。依据调查结果可知:技术装备是制约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火灾调查的最重要因素,然后依次分别是事故证据认证机构、相关人员业务能力以及消防机构机制。

2 现代消防工作中火灾调查中出现的问题

2.1 技术装备落后

技术装备是影响火灾事故调查的最重要因素,具体表现为技术装备落后。技术装备落后主要指的是国家虽然对火灾调查相关装备的配备已经有了明确的标准,基于消防部队对火灾调查装备配备标准重视程度不够,基层公安消防机构对于火灾调查装备的选取具有一定的盲目性,进而导致火灾调查工作受到阻碍。基于火灾事故的多样性,火灾事故调查要从调查现场的物品、起火点以及尸体等进行细致的调查,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包括火灾现场的可燃物种类、数量以及风向等多方面因素的分析,这些内容的分析的准确性、可能性等均依赖于火灾调查装备。由此可见,火灾调查装备在火灾调查中处于重要地位[1,3]。

2.2 调查人员少,调查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现代消防工作的火灾调查中还存在调查人员缺少、调查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使火灾调查水平整体较低。火灾调查人员缺少具体表现为乡镇、县级等基层消防员缺少,这是因为消防工作本身就是一个艰苦的工作,不仅要求消防人员身体素质有一个较高的水平,同时还随时可能危害消防人员的生命安全。基层消防机构中工资福利虽然与城市相差不大,但是一个县级消防机构往往要分管许多乡镇的消防工作,任务繁重,这些都导致消防人员愿意往大城市进行调动,导致基层消防人员缺少。此外,基层消防人员还要负责进行公众的消防安全培训,这就导致消防人员没有精力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使得火灾调查工作缺失。调查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指的是虽然有些基基层公安消防机构中存在火灾调查部门,但是火灾调查的工作人员多数采用兼职模式,缺乏专业的调查知识,导致调查水平整体较低,进而导致火灾调查结果缺乏准确性和权威性[1,3]。

2.3 事故证据认证机构少

现代消防工作的火灾调查中还存在事故证据认证机构少的问题,使火灾调查的鉴定成本较高。火灾调查是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升而出现的,随着人们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人们对于火灾调查中证据的重视越来越关注,火灾调查工作的执行难度越来越突出。火灾调查中不仅要求火灾事故调查内容包括人证、物证等多方面,同时还要求火灾调查的调查方式和方法更加科学化、合理化。事故证据认证机构是火灾证据认定的R导定检测机构,在火灾调查中被广泛应用。目前为止,只有天津、沈阳消防科存在鉴定资格,公安消防机关只能通过将证据送往天津、沈阳消防科才能进行火灾证据,这样就直接导致火灾证据鉴定周期和成本提升,进而导致基层公安消防机构以主观性的判断代替火灾证据鉴定过程。主观性的判断容易导致责任判定错误的现象产生,不利于主要责任人得到相应的惩罚,进而影响公安消防机构在群众心中的权威性[1,3]。

2.4 有效的激励机制的缺乏

现代消防工作的火灾调查中还存在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火灾调查程序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使火灾调查结果的权威性受到挑战。基层公安消防机构缺失有效的管理机制,导致火灾调查岗位培训等缺失,进而造成火灾调查人员缺乏相应的专业素质。基层公安消防机构中的人员多数采用兼职的形式,导致火灾调查人员整体素质较低,火灾调查的学习与培训则是弥补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但实际中基层公安消防机构往往忽视了对兼职火灾调查人员的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进而导致火灾调查案件的办理质量受到抑制。火灾调查工作的难度和危险性也是影响火灾调查案件的办理质量的重要因素[1-3]。

3 现代消防工作中火灾调查的对策研究

基于火灾调查中出现问题,公安消防机构应不断完善火灾调查装备,通过业务培训等方式提升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建立有效的消防机制,国家应加大资金和人力资源投入,增加相关事故证据认证机构的建设,进而提升火灾调查的权威性。

3.1 加快更新基层消防设备

火灾事故调查包括起火点确定、火灾证据收集等多方面内容,此外,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也多种多样,火灾事故调查的准确性依赖于先进的火灾调查设备,由此可见,加快进行基层消防设备更新势在必行。加快更新基层消防设备是强化基层消防机构火灾调查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消防设备的更新又依赖于基层消防机构投资的增加。此外,国家和相关火灾调查设备的研发机关可以加强与高校间的合作,不断促进新型、高效的火灾调查设备的研发,为基层消防机构设备的更新提供保障[1,3]。

3.2 加强火灾事故调查队伍建设

火灾调查人员作为火灾事故调查中的主体,在火灾事故调查中处于重要地位。基层火灾调查人员往往受现实的现实多数采用兼职的方式,这就导致火灾调查结果的权威性受到挑战。有条件的基层消防机构可以成立专门的调查机构,保障火灾调查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要求;没有条件的基层消防机构可以通过定期对兼职火灾调查人员培训的方式保障调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满足要求。此外,基层消防机构还应通过消防机构内部交流的方式,提升调查人员的积极性和专业素质,使后续的培训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1-3]。

3.3 加大力度建设事故材料鉴定机构

目前,我国只有天津、沈阳消防科存在火灾证据鉴定资格,导致事故证据鉴定周期较长、成本较高,这就要求各省尽快建立事故证据鉴定机构,在一定程度上缩短事故鉴定周期、降低成本。在省级火灾证据鉴定机构的鉴定过程中,可以国外先进的经验和天津、沈阳消防科的经验为指导,通过在鉴定过程中邀请相应的人员或专家参与等方式进行鉴定机构的建立。省级火灾证据鉴定机构的建立不仅能够缩短事故鉴定周期、降低成本,同时还能够简化程序,大大提升事故后续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避免和事故主要责任人通过贿赂等方式逃避惩罚的现象发生[1,3]。

3.4 建立长效的火灾调查激励机制

长效的火灾调查激励机制是提升火灾调查人员积极性和思想觉悟的重要途径,具体可以通过加强内部领导、在政策上适当倾斜、扩大相关人员培训范围等方式建立长效的火灾调查激励机制,提升火灾调查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加强内部领导包括基层单位领导责任的明确化等;在政策上适当倾斜包括对火灾调查人员在职称评定、晋级等方面的倾斜,是提升人员的积极性的重要方式;扩大相关人员培训范围包括邀请专家以及高水火调人员进行火灾调查培训等。此外,长效的火灾调查激励机制的建立还依赖于火灾调查岗位津贴的设立等,是提升火灾调查人员的积极投入工作的重要举措[1-3]。

3.5 建立完善的火灾事故调查法规

国家虽然已经出台了相应的火灾事故调查法规,能够保障火灾调查工作顺利进行,保障调查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国家还应该不断完善相关法规,保障各级消防机构对火灾事故调查足够重视,保障事故的取证、认定、鉴定、处理等操作的规范性,为火灾证据的细致性和科学性提供支撑。同时,各省市还可在国家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出台相应的措施,保障火灾事故调查的顺利进行。最后,消防机构应进行火灾档案与物证的管理制度的优化和完善,制定详细的责任认定规定,保障火灾证据的权威性[1-3]。

4 结语

本文从基层公安消防机构为调查对象,采用调查问卷法对火灾事故调查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对策等进行了调查,研究表明:

(1)我国现代消防工作中火灾调查存在技术装备落后、调查人员少,调查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事故证据认证机构少、有效的激励机制的缺乏等问题。

(2)公安消防机构和国家应通过加快更新基层消防设备、加强火灾事故调查队伍建设、加大力度建O事故材料鉴定机构、建立长效的火灾调查激励机制、建立完善的火灾事故调查法规等方式解决现代消防工作中火灾调查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升火灾调查的权威性。

参考文献:

[1]郭亮.基层公安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决策与信息旬刊,2016(08):218.

火灾事故处理意见范文5

【关键词】火灾 排查 对策

近年来,各类火灾事故频发,重特大火灾事故也时有发生,火灾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触目惊心,每一份火灾事故分析报告,总能披露出火灾事故发生前,火灾隐患受到的漠视和人们的消极应对。所有这一切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探索建立火灾隐患立即排除制度,构筑真正有效的安全平台,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火灾隐患的特点

1、隐蔽性。火灾隐患是潜藏的祸患,它具有隐蔽、藏匿、潜伏的特点,是一时不可明见的灾祸。它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范围、一定的条件下,显现出静止、不变的状态,往往使一些人一时看不清楚、意识不到、感觉不出它的存在,随着时间的推移,客观条件的成熟,隐患逐渐演化为火情。

2、危害性。火灾隐患是事故的先兆,而事故则是隐患存在和发展的必然结果。火灾隐患难以彻底消除,恶性火灾随时都会发生,火灾的危害就是火灾隐患危害性的直接体现,无数血的教训都反复证明了这一点。

3、随意性。火灾隐患的存在呈多样化,不会因为人的意志而转移,也就是说,火灾隐患随处可能以不同形态而存在;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安全状态下也会产生不易发现的隐患,也就是说,火灾隐患随时可能以不同形态而存在。

4、重复性。火灾事故发生后,由于没有严格地按“排查不到位的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的不放过”的原则来处理,只要生产方式、生产条件、生产工具、生产环境等因素未改变,同一隐患就会重复发生。

二、排除火灾隐患的难关

隐患险于明火,即是火灾隐患和火灾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今天的火灾隐患很有可能就是明天或后天的火灾,而今天的火灾就源于昨天的火灾隐患。火灾隐患的存在,是引发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这一道理很多人都明白,可明明知道火灾隐患的存在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却又不愿意整治,这是为什么呢?笔者以为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历史原因形成的“先天性”隐患,即消防技术规范(包括各种专业技术规范)颁布实施前形成的重大火灾隐患。二是有些人看不到隐患“立即排除”和“限期排除”的区别,看不到“立即排除”和“边生产边排除”的区别,甚至把“带病运转”视为正常状态,消防意识差,对消防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火灾隐患。三是个别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却擅自被投入使用的“首长工程”、“形象工程”直接形成了隐患。四是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不愿意花钱整治。随着市场转轨,部分单位陷入困境,无力加大消防投入,对现有隐患缺乏整改资金,造成隐患久拖未改、久拖难改。“短期行为”使一些单位看不到火灾隐患对单位生产和人身安全潜在的巨大威胁,因此,有些单位常常是“带病作业”,直到出了事故。五是对事故责任追究不力。从表面上看,80%以上的火灾是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等人为因素所致,但根本原因是社会转型期的消防安全管理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不相适应,突出表现为政府或检察机关对造成火灾隐患的单位和法人惩处不严,违法成本低,造成火灾外部因素得不到有效遏制。现实生活中,在处理火灾时,很多情况下是由当地政府“兜底包揽”赔偿责任,直接责任人除了被追究刑事责任外,绝大多数没有真正承担起对事故的经济赔偿责任。这就使一些生产单位有恃无恐,对存在的隐患不是积极整改,而是采取拖、推的办法。隐患整治不彻底医治,就会使小病酿成大病。

三、建立“火灾隐患立即排除制度”的必要性

以前建立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有效控制生产事故后果蔓延,减少事故损失的必不可少的重要的预备措施,但不是火灾的预防措施,因而有其局限性;由于其局限性,不可能在火灾事故发生前有任何响应,对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和有效降低事故率难以发挥其效能。应当知道,隐患是不会自动消失的,一旦火灾事故爆发,隐患存活期的终止,人们对火灾隐患的任何作为都为之晚矣,无法避免火灾生产事故的发生,无法挽回火灾事故的严重后果。而倘若在发现隐患的“第一时间”内就积极作为,立即排除,便可转危为安,化险为夷,以较小的安全投入省去高昂的事故成本,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利润最大化”。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的存在时间长短不一,不能一概而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隐患转化为事故的时间长短,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惟有在发现隐患的“第一时间”内及时排除,消灭事故赖以生存的基础,方能使安全状态得以巩固并持续下去。如果我们把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工作的切入点提前,即从生产事故发生后提前到发现事故隐患后,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事故尚未发生时,就通过一系列整改工作,对事故隐患进行排除,积极消除不安全因素,改善安全条件,截断由隐患向事故演变的途径,那么,生产事故将被扼杀在萌芽状态,使其难以爆发,这和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情况大不一样。“事故隐患立即排除制度”则是经常启动、实施而避免“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的预防性措施,是我们贯彻落实《消防法》的具体体现,是求真务实的具体体现。惟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才能真正体现“预防为主”的方针,才能使我们的火灾监督检查工作真正从被动转为主动,才能使我们从少伤亡向无伤亡转变。

四、建立“火灾隐患立即排除制度”的基本做法

(一)建立“火灾隐患立即排除制度”

建立“火灾隐患立即排除制度”的指导思想是:有效落实上级各部门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条例,科学预防、及时处理火灾事故,确保集体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单位秩序的正常、有序。

(二)“火灾隐患立即排除制度”的落实

仅有“火灾隐患立即排除制度”是不够的,有如纸上谈兵;惟有对其经常性实施才能收到实效,要在务实上见功夫。“火灾隐患立即排除制度”的实施,应在发现火灾隐患的“第一时间”内启动,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此时任何犹豫和拖延都不利于火灾隐患的尽快排除;否则,一旦火灾事故恶性发作,带给我们的只能是惨痛的损失,无奈的事故成本和法院的判决书只能惩戒生产事故的违法责任人,再深刻的事故报告,再多的伤残补助、抚恤金和民事赔偿也无法挽回无辜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三)借鉴国外的成功做法

他们的做法是:首先,一个工程要上马,各项安全指标必须符合要求,就是说,你想隐瞒执法部门先天性留下隐患就开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这就保证了企业上马后很少会为整治隐患一类事情劳神;其次,存在隐患,限你按期整改,到时候你没改,由此酿成火灾,除了追究法律责任外,还罚你个“倾家荡产”,巨大的经济代价使其不敢越雷池一步。让火灾隐患无处藏身,就要学习外国的一些治理经验。这就是执法要严,治理要狠,打击要准。不管什么人,什么单位,只要违法,坚决处理,决不手软,不给隐患滋生留下任何“温床”。

让我们在《消防法》的法律框架内忠实履行法定义务,面对现实,着眼于火灾隐患的立即排除,从根本上遏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率,多做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实事,积极主动构筑一个让广大人民群众和政府放心的安全生产平台,为改革开放充分发挥安全保障效能。

火灾事故处理意见范文6

关键词:电气火灾;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意见;

中图分类号: X928.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引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社会水平的提高,各种电气化、智能化的产品层出不穷,各种电气产品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因此,建筑物内部的各种电气线路也越来越多。与此同时,由于电气线路短路,绝缘材料老化等问题而带来的火灾事故也在逐年增多。因此,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准确监控电路状态,对于保障电气设备正常工作,避免火灾发生,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1.规范规定

《高规》GB50045-2005第9.5.1规定,高层建筑内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等场所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高规》第9.5.2,又规定:

(1)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应能探测漏电电流、过电流等信号,发出声光信号报警,准确报出故障线路的地址,监视故障点的变化。

(2)储存各种故障和操作试验信号,信号储存时间不应少于12个月。

(3)切断漏电线路上的电源并显示其状态。

(4)显示系统电源状态。

从上述要求可以看出: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要求很高,包括的范围很广,不仅仅是装几个漏电断路器的问题,而是要设置一个完整的能全面实时监控电气线路漏电情况的火灾报警系统。

很多同行在不同的刊物上对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具体实施提出了宝贵的意见,笔者在此也提出一些看法,与大家讨论。

2.对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意见

建筑物内的配电线路,大体可分为主干线、分支线、专用线以及照明线,而分支线和照明线分布广,所处的环境复杂,敷线的方式各不相同,用电设备种类多,因此,这些线路产生的事故远比主干线多。有人主张对事故较多的分支线和照明线进行全面监控,但是建筑物中除动力回路外,光是照明箱就有几十个,每个照明箱平均出线回路按5个计算,照明回路就有上百个,再算上其它回路的回路数就更多,如果这些回路都装设漏电保护装置,则工程量巨大,一次投资太多。

应该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简化漏电报警系统,尽可能节约投资。

2.1 预防电气火灾需要综合治理,不能单靠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来解决

预防电气火灾涉及的范围很广,产生的原因也较多,如选用的电线(电缆)不当或采用了不合格的产品、不合理的路径以及敷线方式不规范、线缆的保护管材不符合防火要求、线路和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不完善、施工安装不文明、运行时随意增加用电设备和用电设备经常移位等,这些都是产生电气火灾隐患的根源。如果这些根源不消除而单纯依靠安装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则不仅使系统越来越复杂,可能也是无济于事,反而使事故不断,报警频繁,工作人员只能忙于维修。因此,要依靠完善的设计、文明的施工、良好的管理等手段来解决,从“源头”上杜绝电气火灾的发生,将设置漏电防火保护系统与其它措施结合起来,互相协调,这样漏电防火保护系统就有条件简化。

2.2 漏电保护装置的装设应重点设防和一般监控相结合

漏电保护的装设范围:可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中第3.1.1条,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的规定进行,即在特级和一级保护对象中选择火灾危险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特别重要的房间、具有可燃物的库房等装设漏电保护装置,在这些区域或场所,除干线或总配电箱进线处需要装设漏电保护装置外,在每个具体的供电回路和照明回路上也要装设漏电保护装置,不仅在事故时能发出漏电事故信号,而且平时亦要经常监视线路和设备的正常泄漏电流值的变化,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但并非对具有重点保护对象的建筑物中所有的配电箱或照明箱的出线回路都要装设漏电保护装置,因为这些建筑物中也有线路敷设比较规范的场所,其发生接地电弧短路的可能性较小,在这些地方漏电保护即可简化,只需在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处或总干线上装设简单的具有漏电保护功能的断路器,不必在每个配电箱的每个回路都装设复杂的漏电保护装置。

2.3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是消防报警的预报警系统,应简单实用

(1)《高规》9.5.2条,将漏电保护规定了以上四项功能,笔者认为四项功能过于复杂,管得太宽,如“探测过电流信号,发出声光信号报警…储存各种信号和操作试验信号…等”,这不是漏电报警系统的范围,而是供配电系统管理的范围,监控功能重复,不必再去另搞一套;《高规》中还要求针对漏电电流、过电流等,能准确报出故障线路地址,监视故障点的变化,这又将事情复杂化。当前,建筑物的规模愈来愈大,线路和电气设备愈来愈多,要考虑按照以上标准设置的代价太大,是否值得?

(2)《规范》又规定,“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可独立设置,也可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BA系统集成”。一个建筑物中,保护系统不应搞得太多,否则过于复杂,不好管理,如没有特殊需要,应将性质和功能相同或接近的保护系统,尽可能集成为一个系统。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侧重于火灾隐患的先兆预警,属于线路和电气设备发生故障的范畴;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侧重于火灾已经发生,人员需要紧急疏散和组织扑救,是发生火灾的紧急信号,这是两种不同性质但又相互关联的信号。因此,漏电报警系统是否自成系统或与其它系统集成,应视具体工程而定。

①一般建筑物:在漏电监测点不太多的情况下,可以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连接。因为在需要装设漏电保护的区域或场所,一般都设有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信号和检测到的漏电电流(经过变送器),可以就近地接入消防输入模块,传送到消防控制室,这样就可充分利用消防系统中的设备资源和人力资源,也便于集中统一管理,节省大量投资。但这两种信号的显示应有明显的区别。

②大型建筑物:在漏电监测点比较多的情况下,需要设置独立的漏电监测报警系统作为电气设备监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进行BAS管理,不宜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连,避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受到过多的干扰。

3.结束语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无疑对预防电气火灾的发生具有重要作用,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考虑该系统如何设置,并应采取其他措施,从根源上消除火灾隐患。

参考文献

[1]祁卫.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与应用[D].华中科技大学,2011

火灾事故处理意见范文7

关键词:轨迹交叉;火灾风险;事故预防

DOI:10.16640/ki.37-1222/t.2016.23.170

1 高校学生宿舍火灾风险分析必要性

高校学生宿舍人员密集,在校学生火灾风险意识和火场逃生能力不够强,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容易造成严重的伤亡后果。近年我国发生了多起高校学生宿舍火灾,令人触目惊心。例如2005年11月2日北京林业大学6号学生宿舍楼发生爆炸起火,两名研究生在大火中丧生;2008年11月14日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女生宿舍楼因学生违规用电引发火灾,致使四名女生失去宝贵的生命;2013年5月5日中央民族大学28号楼女生宿舍因电气线路短路引起火灾,消防员及时救援和疏散才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随着1999年我国高校扩招,每年有数百万名学子进入高校学习和生活。高校学生宿舍人群密度较大,有的学生宿舍楼建筑年代久远、耐火等级低,电气线路老化;有的学生宿舍楼虽然是新建筑,但安全管理不到位,也留下了火灾隐患。安全的校园生活环境不仅与在校学生息息相关,而且也关联到数百万个家庭的幸福,因此,正确辨识高校学生宿舍楼的火灾风险因素,采用合理有效的措施预防校园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学生在校生活的安全,是一件不容忽视的工作。

2 火灾风险因素识别与分析

2.1 事故致因理论的运用

事故致因理论是用于阐述事故的成因、始末及后果,以便对事故的发生和发展进行明确分析的理论,该理论起源于1919年由格林伍德(M.Greenwood)和伍兹(H.Woods)提出的“事故倾向性格论”,经历了以“事故频发倾向论”和“海因里希因果连锁论”为代表的早期事故致因理论、以“能量意外释放”为代表的二战后事故致因理论和现代系统安全理论,为事故原因分析、预防以及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近年发展起来的轨迹交叉理论以“人”和“物”作为分析角度探索事故发生原因,认为事故是众多相互联系的事件共同作用的结果,当“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在各自发展轨迹中发生交叉时就会发生事故(见图1),避免二者在同时、同地出现就可以预防事故的发生。

2.2 火灾风险因素辨识

根据事故致因理论,高校学生宿舍火灾风险因素可以结合人和物的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本文从建筑本身、消防设置、周边环境、安全管理、人群特性等方面进行分析(见图2)。

2.2.1 建筑本身因素

建筑因素主要包括建筑结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防火间距、电气因素等。不同建筑结构的强度、刚度和耐久性差异较大,遭遇火灾风险的频率和事故发生后的损毁程度亦会有区别;较高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合理的防火分区、符合标准的防火间距能够在发生火灾时延缓、阻止火势的蔓延,为人员疏散和扑灭火灾赢得宝贵的时间。

电气因素的火灾隐患表现形式主要是电气设备敷设、载荷计算等方面的不合理。设计时没有充分考虑采用防漏电、防短路等保护措施,电气设备故障或电气线路不经常检修导致电路故障或老化,都极易引起火灾事故。

2.2.2 消防设施

消防设施的配备和运用对于减少火灾发生、降低火灾损失是至关重要的,消防设施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灭火器配备等。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为了及时发现和通报火灾而设置的一种自动消防设施,对于发现火灾、减少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有着积极的作用;自动喷淋灭火系统能够在火灾刚刚发生时自动喷水或与其他消防设施联动工作,用于扑灭初期火灾;消火栓和灭火器对于控制火势意义重大;防排烟系统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方面有利于人员的安全疏散,另一方面能及时排去火场的烟和热,降低火势蔓延。

2.2.3 周边环境

周边环境因素主要考虑附近是否存在易发生火灾、爆炸的风险因素以及发生火灾后是否会波及学生宿舍楼,与最近消防队距离远近、周边道路交通状况是否便于消防队前来救援等。

2.2.4 安全管理因素

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人员安全培训、事故应急预案等。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可以促使学生具备良好的防火意识,减少因疏忽或过失造成火灾事故。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危险,早期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制定与实际相符的、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应急预案能够在火灾突发时发挥作用,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2.2.5 人群特性

高校学生宿舍的人员都是在校大学生,相对于女生而言,男生的火灾风险意识更强,遇事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能力也更强。而相同性别的学生,一般而言理工科学生比文科学生在面临火灾时的处理能力更强。

3 高校宿舍火灾事故预防

从以上分析可知,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都成为高校学生宿舍的火灾隐患,因此,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应当从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这两方面入手,确保学生校园生活的安全。高校学生宿舍楼的火灾风险因素中有些是不可改变的因素,例如建筑结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但许多因素可以通过隐患整改或加强管理来达到预防火灾事故的目的,因此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3.1 完善硬件设施、加强安全检查

完善消防硬件设施是降低火灾事故发生的最基本保障。高校学生宿舍配备数量合格的灭火器并保证其有效性,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灭火系统,对安全出口、消防通道进行检查,确保通畅无阻,同时保证室内外给水系统的正常运行。电气因素是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电气线路,对于老化的电线要立即更换,避免发生短路、过载引发火灾事故。

3.2 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定期开展疏散演习

安全知识的匮乏是酿成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高校学生一入学就应当普及消防知识,培养学生的火灾风险防范意识。消防安全教育宜纳入高校的日常教育,可以通过发放宣传材料、专家讲座、知识竞赛、实地参观等多样化的、易于被学生所接受的形式开展教育活动。

用电安全是避免高校学生宿舍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学校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电器管理制度,及时更换老旧电器设备,严禁学生私自拉电线、使用违章电器和劣质插排。定期开展火灾逃生演习,使学生熟悉火灾疏散程序和疏散线路,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参考文献:

[1]田玉敏,蔡晶静.建筑火灾风险评估指南[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3.

[2]吴穹,许开立.安全管理学[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2.

[3]于忠林,刘志强.浅谈火灾隐患及其认定标准[J].消防技术与管理,2005.

火灾事故处理意见范文8

新学期开学之际,学校组织我们观看消防安全普及影片,强化学生们的消防安全观念。虽然没经历过什么大的火灾,但是“防患于未然”总是有必要的。实际上,平时不加以注意和当心,火灾也许就在我们身边。可能引起火灾的原因非常多,比如电器使用不当、随意燃放鞭炮、乱玩火,甚至雷击等都有可能引起火灾。上面有提到火灾可能由“我”导致,有可能由自然因素引发,也有可能被动的陷入火灾现场中,所以我们不仅要自己注意平时不安全的举动,还要学习遇到火灾,如何处理,如何逃生。下面由小编来给大家分享,欢迎大家参阅。

消防视频观看心得1为了进一步加强同学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和学生观看了一场消防安全教育片,这是一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的教育片。

该影片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火灾案例,以纪实的风格,直观形象地宣传了火灾的危害及怎样预防火灾,遇到火险时如何灭火,人身安全及自救逃生等基本消防知识。通过观看影片,不仅使大家在安全消防意识上受到了启迪,同时也提高了对火灾等紧急突发灾害的自救逃生技能和及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教职工和学生的自我保护的能力。

影片中的一场场火灾,烧毁了家园,烧掉了财物,令人陷入了绝望的深渊,迫向死的边沿,甚至吞噬了生命。大火过后,留下了满目疮痍。这种惨痛的教训告诉人们,如此无情的残酷的火灾为什么会发生?由于人们缺乏消防知识,消防知识淡薄,消防设备残旧不完善等等造成了一幕幕人间惨剧,所以我们要时刻把安全放在首位,约束自身行为,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观看结束后,学校强调:为确保校园安全,学校应强化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制定并落实相应措施。创建安全的、文明的、健康的育人环境,每一位教职工任重道远。

作为一位人民教师,处处要以身作则,时刻提醒自己用电用气等安全,平时离开时关好电源。同时把防火安全意识灌输到每位学生当中,教育学生不要私拉乱接电线和偷偷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等,教育学生不要麻痹大意,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火灾隐患的危害性,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学校是人员密集区,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和意义都非常重大。

消防视频观看心得2火,自古以来便被人们奉若神灵,它是古人类进步的重要标志。火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然而它也是最容易伤害我们的事物之一。每年,我国因各类火灾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不下十几亿。由此可见,火灾的破坏力有多大了。因此,必要的火灾应急措施及相应的自救措施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我昨天下午观看了学校播映的安全教育片后,学到了不少关于火灾自救及避免火灾的知识。例如,在突遇火灾时,千万要冷静,切勿惊慌,应尽快找到出口逃生,千万不要搭乘电梯;同时,应用湿毛巾或湿布捂住口鼻。因为火灾当中,因烧伤死亡的人不多,大部分死亡的人都是由于浓烟而窒息死亡的。火灾发生时,应尽量保护口鼻;当家中出现煤气泄漏时,切勿开灯检查或打电话,应立即打开门窗通风,同时立即关闭气阀;若煤气瓶发生着火现象,应立即用湿毛巾盖灭,然后把气瓶倒置于冷水当中……

安全教育片,我脑子中一直想,为什么会这样!我一直记得我家中也有这样的一个影片,回家后找了好久也没翻到,不够后来在妈妈的帮助下,也找到了!

于是我迫不及待地把光盘放进去,不过当我一看到出现在电视屏幕上的一行行小字时,便一下子惊呆了。

每天因意外事故身亡的小学生竟有上百人!这其中包含溺水、车祸……百,在数学中并不少见,它只是代表着一个数。但是,在这里代表的却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呀!生命,只是一个词,但她不知有多么地重要。没有了生命,便没有了一切。这花儿一样的的年龄,是一个多么美好的阶段啊!可是,就在那一瞬间里,永远地消失了。这宝贵的生命之火,才燃起多久啊!

“某某市小学生因溺水身亡”“某某学校小学生因不注意交通安全而身亡”一条条令人震惊的消息,一下又一下地敲击着我的心,我为他们生命的短暂而感到惋惜。生命可以当儿戏吗?她只有一次,他们为什么不注意安全而导致自己通向死亡的道路。苍天啊,请再给他们一次生命吧!我默默地祈祷着,祈祷着……

当我看到死者的家长苦的死去活来,伸着手,仿佛想拉会自己儿女的生命,我也跟着落泪。可是,已经晚了。没有失去亲人的人,是体会不到他们的感受的。他们哭得几乎要发疯,看着真叫人心痛。

当我看到马路上一具具血肉模糊的尸体,我真想痛哭一场,因为那是一些同龄人。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而他们的生命却消失在马路上,那场面真是惨不忍睹。

看完这些,我沉默了。难道这些悲剧的发生只能怪别人吗?不,最重要的原因是在他们自己,是他们自己不注意安全,才导致了死亡和身体的残疾。这些事情的发生只是一瞬间的事,不管是否预料到,它都会突如其来。一个小学生的死亡对世界来说,只不过是失去了一个人,而对他(她)的父母来说,失去的却是整个世界。生命就像一只蜡烛,跳跃着生命的光;生命就像一朵盛开的花,绽放着生命的美丽。生命代表着一切,让我们珍惜她,热爱她吧!

消防视频观看心得3火真是一个双面人,如果你好好用它,它就是天使。可是,如果马虎、粗心的用它,那它就是一个恶魔,随时都可能要了人的生命。

今天,杨老师给我们看了两个视频:傍晚,路边一家不起眼的火锅店里早已人头攒动、热闹非凡。老板、服务员和厨师们忙的马不停蹄,可是谁也没有注意那个恶魔-------火,正迈着轻快的脚步悄悄地向人们靠近了。

过了一会儿,一位顾客闻到了刺鼻的煤气味儿,原来是那锈迹斑斑、布满油渍的陈旧煤气罐漏气了。老板也闻到了,就大声喊到:“快跑啊!”可那时已经晚了。“砰”一声巨响打破了热闹的气氛。刹那间火光冲天、浓烟滚滚,叫声哭声爆炸的声音从大火中传来......许多人都丧生在一片火海之中,有些人甚至被那冲击波推到了墙外好几米。一场灾难就这样来临了。看到这里,大家吓得不得了,有的捂着双眼,有的钻到桌子底下......我也被吓得大声尖叫起来,心脏不停地扑通扑通乱跳,好像火就要烧到我了一样。

惊魂未定,另一个视频又开始了。

马路上,出现两辆车。一位司机开着面包车在前面行驶,他的后面还跟着一辆装满木门的小货车。前面的那位司机只手放在方向盘上,一只手拿着烟,一会儿抽一口,一会儿又抽一口,抽完烟把烟头随手扔了出去,烟头刚好落在后面货车拉的上木门。没过多久,车厢里慢慢冒烟,这时司机却还不知道还在继续往前开。没过了多久,包木门的纸盒着火了,烟越来越大,都可以看见火苗了,风一吹火势很快蔓延开来,越燃越大。司机还没察觉,就这样开着带火的车在路上跑。后面来的车赶紧追上去告诉卡车司机他的车厢着火了......后来,消防车来了,火灭了,但是木门却被烧毁了好多。

看吧!火真的是一个双面人,有时它是我们的伙伴,把食物煮成香喷喷的饭菜,给我们取暖……但是有时它也是一个恶魔,可以毁灭一切的美好。所以我们一定要提高消防意识,牢记消防知识,小心用火,让灾难不再发生!让为救火牺牲的英雄安息!

消防视频观看心得4为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我校组织全体师生观看消防安全教育短片。短片通过生动的火灾实列,向我们展示火灾的无情,通过对火灾基本常识的讲解,懂得灭火的基本常识,进而能掌握火灾中逃生的知识。另外,通过对消防安全制度的学习,我对消防安全管理有了更深的理解,对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安全疏散设施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行为习惯益己益家益社会。每年的火灾原因统计资料显示,因电气、违章操作、吸烟、玩火、放火等人为造成的火灾事故占总数的九成多,少量的自然、雷电火灾也是因人的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知识缺乏,存在不安全行为,就存在火灾危险性。缺乏消防安全潜意识,一次疏忽,带来的是灭顶之灾。现代生产生活中,处处都有用电、用火、用危险化学物品,火灾危险性增大,更应该积极预防,人人都自觉做好身边的消防安全工作。有资料反映,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在早期经济大发展过程中,也有很多火灾事故教训,美国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出了一本《美国在燃烧》的书,反映的就是严重的火灾事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带来的影响。由于这些国家十分重视火灾事故教训,十分重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十分重视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十分重视消防法制建设,所以,抗御火灾整体能力全面提高,几十年来极少发生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

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行为习惯要贯穿于工作生活每个环节。在消防安全问题上任何侥幸心理都要不得。培养消防安全潜意识是很具体的,要在时时、处处、事事关系消防安全的问题上引起注意,比如居家用火、用电、用气要十分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对消防安全的警惕性,发现火灾事故,要快速反应作出正确处置或疏散逃生,珍惜自己生命,养成良好消防安全行为习惯,落实防火减灾措施,人人都应具有潜意识和自觉性。消防安全工作不是一时一事就能做好的,是经常性的工作。培养消防安全潜意识,就是要使每个人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学会处置火灾事故、具备自防自救能力,努力营造全民消防氛围,从而,创造一个平安、祥和、文明、和谐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

消防视频观看心得5为了进一步加强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周二周三保卫部组织全体员工观看了一场触目惊心的消防安全教育片。这是一部潜移默化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的教育片。 该影片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火灾案例,以纪实的风格,直观形象地宣传了火灾的危害及怎样预防火灾,遇到火险时如何灭火,人身安全及自救逃生等基本消防知识。通过观看影片,不仅使全体员工在安全消防意识上受到了启迪,同时也提高了对火灾等紧急突发灾害的自救逃生技能和及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员工的自我保护的能力。视频中,一个个活生生的事例,一个个血淋淋的事实,让我深刻地感受到火灾的可怕和无情,这不仅仅使我们在消防安全意识上受到了启迪,同时也提高了对火灾等紧急突发灾害的自救、逃生技能和及时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我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消防工作是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安全生产和增加经济利益的重要保障。从观看的资料上来看,一把火就造成几十人甚至数百人的伤亡,造成上百万、上千万甚至几亿元的损失,这让多少家庭产生了巨大的伤痛,有多少财富顷刻间化为了灰烬。不仅如此,而且事后牵连的各种问题和造成的不良影响对企业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也是严肃的。教训和警醒是十分沉痛和深刻的,因此做好安全工作,对员工经常做安全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

火灾事故处理意见范文9

关键词:火灾;施工现场;建筑工程

中图分类号:TB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2019302

2012年10月10日早上五点三十分左右,位于西安市周至县马召镇的中铁十八局南水北调秦岭项目部一栋三层的简易活动板房突然起火,西安市公安局周至分局消防支队接到报警后,在早上六点左右赶到事故现场,经过消防官兵近一个小时的奋勇扑救,大火基本扑灭,但三层简易房屋被烧的只剩下骨架。截止晚上已造成14人死亡,22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的重大伤亡事故。这些生命的凋谢、家庭的瓦解、沉痛的教训时刻拷问着人的灵魂,作为工程行业的一名从业者,加上目前所从事教育工作的性质,更是心感惨痛。我在安全生产培训的课程上都强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深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现结合本人长期从事工程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的经验,浅谈我省目前建筑行业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原因及思考,以期引起各施工企业的关注。

1 建筑施工现场的特点

建设工程就是指为人类生产、生活等活动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总称,而建设工程施工就是建筑施工单位以各种建筑材料为劳动对象、以设计图纸和国家规范为依据、按照精心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调动工程所需要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作业队伍、机械设备等资源,在特定的作业环境、限定的资金条件、现实的技术力量下,通过科学的施工管理、严密的工序作业把各种原材料转化为建设单位需要的具体实物的物质生产过程。同其他行业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施工现场是固定的,而人员流动性大。这就导致各种作业会随着施工现场的变动而调整,施工人员和设施处于不断变化搬迁中,犹如游牧民族居住的蒙古包。象一个典型的公路项目,可以从城市到郊区,从平原到山区,经历无数变化,存在大量的不确定性;一栋高层建筑或超高层建筑,从地下50米的桩基础到地下10米左右的承台、底板,最后变成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人员、设备、材料、管线不断变换作业地点,适应不同的现场状况。

(2)自然因素影响大。自然界中的大风、严寒、流水、雨雪、交通等因素都为我们的施工带来很多麻烦,特别是铁路、公路和水利工程影响更甚。正常施工过程中突然出现的飓风、地震都为我们的施工带来麻烦。例如2008年5月12日发生在汶川的8级大地震和2015年4月25日发生在尼泊尔的8.1级特大地震都对附近几百公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带来不利影响,远离汶川750km之外的西安也暂停施工一个月,甚至有些施工中的建筑已经遭到轻微破坏。

(3)施工周期长。一个大的工程项目可以跨越几年甚至十几年,要应对春夏秋冬各季的考验。北方地区要应对每年漫长的冬期施工,也要预防雨季来临。长江三峡工程跨越十几年,在长期紧张、繁重的施工高峰期过后的调整和休整阶段,或在进入工程收尾期时,在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对于安全管理要求松懈,产生一种急于求成的心理。例如2000年10月26日北京协和医院地下一层收尾装修火灾、2000年12月25日洛阳东都商厦火灾都是在施工收尾阶段发生的。

(4)人员复杂,监管困难。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一个施工现场存在多方劳务队伍,互不约束,自由散漫。我们很快的打破了原来的游戏规则,引进了西方先进和自由的合作模式,但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约束机制没有引进来,没有建立一个新的平衡模式。目前我们还不能建立一个完备的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员的管理,况且这也是社会自由发展的需要,这就造成了管理人员很大的监管难度。

2 建筑施工现场火灾发生的类型和原因分析

2.1 事故类型划分

(1)焊割火灾事故。

在所有的焊接、切割火灾事故中,危害最大的就是石油化工行业或工业厂房中压力容器焊割闪爆事故,往往导致周围作业人员当场重伤及死亡,严重的甚至引起整个施工生产区域毁灭性的破坏,后果是不可估量和灾难性的。2010年10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教师大楼火灾就是由于电焊工焊接作业导致的重大火灾事故。

(2)电气火灾事故。

由于建筑施工现场复杂分散,施工机具、照明线路、用电设备较多,使用人员散乱繁杂,且大多需要设置在室外露天场所,容易发生损坏、受潮和老化,还经常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区,一旦出现漏电短路或负荷过大等电气故障时,就有可能引发火灾。近年来我国大学宿舍经常发生的由于不当使用电热毯、电饭锅、电吹风、热得快等用电设施引发的火灾。2012年10月10日西安市秦岭项目火灾就是由于在简易宿舍不当用电引起的。

(3)其它火灾事故。

对于明火或重点防火部位管理不严,随意丢弃的烟头、火柴、闪电引燃可燃物,或者容易自燃的物品保管不善,或者高热灯具距离易燃物品过近且长时间炙烤引发的火灾事故。

2.2 事故原因分析

(1)重利思想作怪。

现在的项目经理部不管是国营的还是私企的,基本都以上交利润点为衡量指标,而且几乎是唯一指标,独立核算,盈亏自负。这就导致项目管理人员只见明显的利润,而对于隐性的、潜在的、不能立竿见影的公众效益、企业效益视而不见,忽略了安全生产。

(2)社会消防意识差。

工地施工的管理人员和从业的务工人员,对于消防工作认识不到位,特别是新时期员工成长太快,没有基层工作经验,责任心缺乏,对于身边存在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我们建筑行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丢掉了以前很好的传统,譬如2000年以前,几乎每一个大中专毕业生在进入施工现场的前三个月,必须进入施工第一线,和技术工人一起进行各种班组作业学习。这种模式既提高了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又使其深刻体会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3)用电管理混乱。

在周至县中铁十八局南水北调项目部火灾事故中,活动板房内电线私拉乱接严重,为了生活方便使用电器较多,就是由于用电不慎引起的。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都需要专业电工安装,但实际在施工现场,操作人员往往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任意拉接,且不考虑总负荷。

(4)自我意识严重。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都强调个性和自我,而忽略群体利益。很多人在自我陶醉的过程中全然不顾他人的感受和对周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也反映出企业后勤服务不到位。

(5)新材料的大量应用。

虽然新材料在使用上带来了巨大的经济社会价值,但由于对其性能不了解,认识不够,就会疏于防范。2000年10月26日北京协和医院地下一层火灾就是电焊工引燃楼顶喷涂材料聚氨酯引起的,2000年12月25日洛阳东都商厦是由焊工火花点燃保温材料引起,2009年2月9日中央电视台新址在建附属文化中心大楼特大火灾是由于烟花引燃保温材料引起的,2010年10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教师大楼火灾也是由于电焊火星点燃保温材料引起的,而这次周至县的事故是引燃工程单位大量推广使用的活动板房造成的,而活动板房的内层也是易燃的保温材料。

3 建筑施工现场火灾预防措施

从以往的火灾事故中可以看到,这些火灾都有人为的原因,有征兆。施工现场如果配备一个认真负责、经验丰富且有一定授权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很多火灾是可以避免的。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制定预防措施。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筑工地施工人员杂乱,可能存在几个分包单位同在一个工地施工,管理难度较大。因此,必须认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充分发挥各单位的作用,发动群众,做到“人人防火、处处防火、时时防火”,确保安全。要确保专职安全员制止不安全行为的权利。

(2)建立健全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用制度管理人、规范人,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把好用火、用电关,是防止建筑工地发生火灾事故的一项重要措施。特别是,要对电焊作业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非电焊工一律不得从事电焊作业。在审批过程中,要做到“四个坚持”:坚持对施工现场周围的易燃、可燃物品进行必要的清理;坚持现场监护;坚持配备数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消防器材;坚持在电焊作业完毕后,对其周围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看是否留下了火灾隐患,要及时消除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3)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员、监理员进行集中培训,安全员上岗需经消防培训合格,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要对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工种,如电工、油漆工、电焊工、司炉工等进行必要的消防知识培训,教育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本工种的火灾危险性及火灾预防、扑救措施,增强相关人员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确保施工安全。

(4)建筑工地在施工最紧张、火灾危险性最高的时段,要坚持把好“三关”,一是把好明火操作关,监护人员要准备好灭火器具,严禁喷漆、电焊等交叉作业;二是把好电气设备安装关,做到定人、定设备;三是把好易燃材料管理关,设专人管理,控制建筑工地易燃、可燃材料的数量,防止堆积过多。

(5)在建设工程中尽量选用阻燃、耐火材料,寻求可燃材料的替代品。省建委质检站在建筑工程抽查、竣工验收中对于消防部门认可的大部采用防火材料施工的工程,优先向省厅、建筑业协会推荐优质工程奖项。

4 结束语

面对建筑经济考核指标的压力和社会各方安全意识不到位的影响,最近这些年来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工地以及临时生活设施火灾事故频发,而且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越来越大,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成为社会不稳定的一个诱发因素。面临这种现状,我们应该加强正面引导和政策支持,这是社会发展到一定文明程度的反映,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求。

参考文献

火灾事故处理意见范文10

关键词:高层民用建筑;电气事故;火灾报警系统;防火设计

Abstract: the author reasonable electrical design and maintain the normal operation of the fire fighting equipment at two high civil buildings electrical fire prevention design analysis, based on the actual engineering design experience, high civil buildings that electrical design need special attention to link and problems.

Keywords: high civil buildings; Electrical accident; Fire alarm system; Fire prevention design

中图分类号:U260.4+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我国高层民用建筑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出现在城市之中,高层建筑的火灾问题凸显出来。特别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 一些高层建筑的建筑造型和结构形式更加复杂, 建筑物所使用的用电设备和用电装置也越来越多, 由此就对电气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高层民用建筑中,为了有效避免因为电气事故引起的火灾需要合理的进行电气防火设计,并且要保证建筑物内各种消防用电设备在万一发生火灾时,能够可靠运行并有效控制火势,保证人员和财产有充足的时间疏散。

一 避免电气火灾的根本措施

分析现代建筑火灾发生的原因,可以看出由电气事故引发的火灾居各类火灾原因首位。电气事故诱发火灾的原因是各式各样的, 有电弧接地短路故障造成的火灾事故, 有电气设备使用时间过长又缺乏必要的维护但是仍超负荷运行导致线路短路、断路而引发的火灾事故。还有大量火灾发生的原因是是在建筑物内部装修施工时,不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气的技术规范, 大量敷设不符合消防要求的电气线路和配电装置。在内部装修时有的将电气线路直接敷设在可燃、易燃材料内不进行穿管保护, 有的采用易燃塑料或穿管保护不到位而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有的直接将大功率灯具安装在可燃物材料内不采取任何保护措施, 有的则是由于使用不当而造成的电气火灾,这些都是引发电气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1.1 设计时应应当注意一些规范条文的理解和执行 在《住宅设计规范》6.5.2条第7款:“每栋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 应具有漏电保护功能”。其条文说明为:“接地电弧短路是常见多发的电气火灾起因, 但电弧短路的电流小, 一般的断路器和熔断器不能或不能及时切断电源, 而具有漏电保护功能的断路器对电弧短路电流有很高的动作灵敏性, 能及时切断电源, 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从条文说明中可以看出, 该条规范主要是针对接地电弧短路引发电气火灾事故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守。1.2在设计中有预见性,为荷载的长期发展留下空间长期的超负荷运行很容易引起线路的绝缘老化从而引发火灾隐患, 这就要求我们在设计中应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在长期的设计实践中认为, 在设计选型时电缆考虑电缆负荷的远期发展并且应适当放大, 开关可根据近期负荷需要选择整定电流,这样既能满足近期负荷需要也能满足今后发展的要求。同时在设计中也应在具体回路分配上严格执行相应的规范, 如规范规定“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 不宜超过16A ,灯具为单独回路时数量不易超过25 个”,“当插座为单独回路时数量不易超过10 个”, 诸如此类规定从字面上看好象和电气防火并无多大关系,实际上他们都是避免线路过负荷的必要条件,我们设计中必须遵守。 二 保障消防设备全寿命的可靠运行

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的完善可靠

为了保证火灾时系统能尽早发现火灾事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可靠性是的关键,其设计内容本文不再多加重复,仅谈谈针对系统可靠性的要求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1.1 合理划分区域,确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干线形式 现代建筑的结构和功能越来越复杂多样,而且面积也很大,由此合理的分区并确定其干线形式是的重要性更加明显。从本人这几年的设计经验看,一个干线系统的规模在平面中其最合理布线半径应控制在60米以内, 最大不应超过80米,这主要出于对回路容量、总线隔离器的设置、电源布线等问题的综合考虑, 避免由于回路容量过于庞大、总线隔离器设置不合理而不能充分的保护探测器、电源回路所控制动作执行元件过多从而降低系统可靠性的情况发生。 2.1.2 针对不同建筑的具体使用特点,合理选择探测报警方式 点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大家都比较熟悉, 主要强调的是在一些特殊场合应考虑使用线型探测器,而这是大家比较容易忽视的, 比如在无遮挡大空间宜选择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 本人在商场中庭及在室内网球场设计中都使用了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在电缆隧道、电缆竖井、电缆桥架、配电装置、变压器等处宜选择缆式线型定温探测器, 这些细节的考虑都能有效的提高报警系统的可靠性。2.2 在应急照明及应急疏散指示照明设计中一定要把握疏散距离要求,严格按规范要求设计,保证人员的正常疏散 2.3 应当充分保证消防供配电系统独立发挥作用消防供电应处于本工程最高供电等级。《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24.9. 2 条规定,“火灾消防及其他防灾系统用电, 当建筑物为高压受电时, 宜从变压器低压出口处分开自成供电体系, 即独立形成防灾供电体系。”规定强调说明消防系统的供电电源等级应处于本工程最高供电等级, 且自成供电体系是为了保证消防供电的可靠性、消防配电应形成独立系统,这一点必须着重注意。《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9. 1. 3 条规定:“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本条规定应理解为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应从配电室直接引入, 中间不允许与其他非消防电源混用。

2.4 火灾情况下切除有关非消防电源及启动应急照明 设计中应注意几点, 首先应明确的是火灾时需要切除的, 仅仅是起火部位的非消防电源, 所以切除非消防用电应按防火分区实施分区控制, 以便尽可能的缩小强切电源的范围, 减少因强切电源造成的意外损失。启动应急照明设计是一个难点, 所要注意的是要解决好正常使用和火灾事故状态下消防控制的矛盾。

三 结束语

如今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高层民用建筑火灾的危害也越来越大。为防止火灾发生或者减轻火灾危害,必须注意建筑电气的合理设计并保证消防设备的全寿命正常工作运行。

【参考文献】:

[1]《建筑设计的防火性能》黄镇梁;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火灾事故处理意见范文11

关键词:火灾事故;责任认定;行政诉讼

随着行政诉讼法学的理论不断的深入,行政诉讼实践的活动也在全面的开展,在整个行政诉讼行业当中亦出现了非常多的问题,而存在的这些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而其中的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的行政可诉性问题就是非常受关注的一个话题。

一、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的根本属性

“火灾事故责任认定就是公安消防机构在对火灾事故的事实进行详细的、全方面的调查之后,按照当事人作出的行为与火灾事故之间存在的一些关系,在整个火灾事故当中占据的作用,从而得出的一些结论。”从行为主体上来说,火灾事故的责任认定主体实际的执行单位为公安消防部门。根据我们国家的《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当中第六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火灾事故的调查是由公安消防机构来全权负责的。”在国家颁布的第二十八条当中,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公安消防机构一定要根据发生火灾的原因以及火灾产生的损失等情况详细的进行调查,对火灾的事故责任详细的进行调查,才可以出具《火灾事故责任书》。根据相关的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必须要对火灾事故的责任详细的查明后,才能够处理引发的火灾事故的单位或者是个人,这就要根据以下几种处理的办法:(一)对单位或者是个人进行行政处分,必须要由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相应的意见书,之后交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二)对于已经违反了消防法律规定的人员或者是单位,一定要由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处理。(三)已经达成犯罪的,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由上面所描述的我们就能够得知,认定的火灾事故的责任就已经引起了公安消防机构还有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与个人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主要就是公安消防机构对火灾事故当中的各方当事人根据相应的责任来进行认定。而实际的情况就是,当火灾事故的责任认定完成之后,就是对每一方有责任人员要承担的责任进行认定,已经完成确认的责任与当事人之间的义务是没有办法脱离的。所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与火灾事故的责任认定有非常密切的联系。而且,完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认定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就已经具备了法律效益。所以说,火灾事故的责任认定在火灾事故处理过程当中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本篇文章认为,火灾事故的责任认定是公安消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对的火灾事故,全方面的、详细的查明事实的真相后,根据当事人实际的行为动态来进行相应的认定工作,还有就是当事人的具体行为在火灾事故当中占据的作用,从而最终认定当事人的责任,这就已经产生了法律关系。

二、有关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

规范的法理思考我们国家颁布的《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还有《关于对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是否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批复》当中有明确的规定,已经认定的火灾事故责任就是最终决定,认定的火灾事故责任在国家颁布的《行政诉讼法》当中也有非常明确的规定,这不属于受理的范围。《行政诉讼法》当中第二条有非常明确的说明:“公民、法人还有其他的一些组织,认定行政机关或者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采取的行政行为,对其已经造成了侵犯合法的权益,那么就有权根据相关的流程向人民法院提讼。”所以,公民、法人或者是组织如果有,对行政行为有不服的情况,就可以对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火灾事故责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诉讼,这在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当中属于受案的范围内。已经完成认定的火灾事故责任行政可诉性,我们也必须要承认火灾事故的责任认定具有特别高的专业性,包含了很多专业的设备装置还有专业技能的工作人员。公安消防机构在我们国家是对消防专业知识掌握最为全面的一个行政主体,对火灾事故责任的认定工作有着非常大的优势。对于国外发达国家比较普遍的做法来说,法院虽然可以对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司法审查,但是,这一审查通常情况下都是在依据行政机关对事实的判断条件上进行的。”所以说,我们国家的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的行政诉讼案件当中,人民法院也应当根据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火灾事故责任基础上,对其行为的程序合法性全方面的进行审查工作。

三、火灾事故原因和责任认定纳入司法审查后的几点建议

(一)消防执法人员应取得岗位资格证书,有执法资格。在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还有对火灾事故调查人员进行询问的时候,必须要根据公安消防监督资格管理的规定,持证上岗。在进行庭审的时候,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的专业资格产生异议的时候,消防部门就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来表明自身的执法资格。(二)高度重视火灾调查中的程序问题在发现火场物证的时候,必须要使用照相、录像等方式,再根据相关的规定程序对物证进行提取,对证据进行提取的时候,一定要两名或着是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而且要在提取记录上签字,盖上公安消防的印章。(三)建立火灾司法鉴定听证制度。随着新材料飞速的发展,火灾产生的原因也越来越复杂,对火灾原因进行认定的技术难度也不断的提高。为了更好的保障火因认定的真实性,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举办火灾司法的鉴定听证。

综上所述,火灾事故的责任认定行为已经被纳入到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当中,行政行为也具有相应的可诉性,不能够以是否为具体的行政行来当做衡量的唯一标准。火灾事故责任的认定纳入到行政诉讼的范围当中,一定能够更好的维护公民、法人还有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断的提升公安消防机构依法行政的透明性以及公正性,这也是我们国家的行政司法制度不断完善的一种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1]黄国波,黄国涛.火灾事故认定书的证据属性及审查[J].法制与社会,2014,(13):119-120.

火灾事故处理意见范文12

关键词:火灾现场;火灾事故;现场保护;事故调查

前言:

现阶段,火灾已经成为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由于现阶段的火灾形势越来越复杂,因此火灾原因认定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如何快速的确定起火原因、认定火灾责任主体,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火灾现场保护与调查是实现上述目的的主要工作内容,也是整个火灾处置工作的重难点,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在整个火灾调查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

1.火灾现场保护工作分析

1.1火灾现场的特征

本文认为,火灾现场具备客观性与可变性的基本特点。唯物主义认为,任何事物都离不开特定的时间、空间存在,因此只要火灾发生,就必然会存在相应的现场,只不过不同的火灾现场的勘查价值、严重程度等存在差异。部分单位或个人为了逃避责任,会千方百计的改变、消灭火灾现场,这些只能改变火灾现场的现象,无法掩盖火灾的事实。这就体现了火灾现场存在的客观性特点。同时,事物本身就是不断运动变化的,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为因素、自然因素都会对火灾现场产生影响,包括排除火险、疏散物资、抢救生命等行为都会对火灾现场造成破坏;消防拆除、喷洒泡沫等对导致火灾现场的原始状态发生改变,有些变化是不可避免的客观存在,这就体现了火灾现场的可变性特点。

1.2火灾现场保护的基本措施

1.2.1明确火灾现场保护的范围

明确现场保护范围是火灾现场保护的基础,对于火灾现场保护有着重要意义。一般在火灾现场保护范围确定中,需要根据起火的特点或者燃烧特征来决定,在保证能快速确定起火原因的基础上,尽量将现场保护单位缩小到最小限度。但是在具体操作中,需要根据现场条件与勘查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扩大保护范围。

一般在明确火灾现场保护范围中,需要从以下三个标准进行明确:(1)发生火灾引起燃烧的场所;(2)虽未燃烧但是与火灾原因存在关联的场所;(3)火灾涉及到的场所。

1.2.2火灾现场保护时间

火灾现场保护时间需要从发现火灾的起时至失去保护价值的时间为止,在整个保护时间内,对于需要回复生产的,公安机关与消防机构可以视情况予以批准;对于需要保留的现场,可以整体或者局部保留,并通知相关单位告知火灾保护的相关事宜。对于不需要保留的现场,通知单位或者个人恢复生产。

1.2.3火灾现场保护方法

(1)警戒法。在火灾现场周围设置警戒线或者物品,指派专人看守火灾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警戒法在现阶段火灾现场保护中较为常见,其中出现人员伤亡事故的火灾必须要采用警戒法保护现场。在应用中需要注意的是,除了要避免无关人员对现场破坏外,还需要避免火灾现场出现二次破坏而威胁居民安全。

(2)标记法。通过在火灾现场周围设置一些醒目的物品进行标记,告诫人们注意保护的一种方法。标记法经常被应用在某种紧急情况的室内或者范围较大的室外现场。在保护过程中,需要注意对保护物的变动,并且要保证标记物的颜色与被标记物之间存在明显的颜色对比。

2.火灾事故调查方法

在火灾事故调查中,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2.1确定起火时间

起火时间主要指火灾过程中起火物发出明火的时间,对于自然、阴燃则是指发热、发烟量突变的时间;如果在起火过程中存在人为因素,则需要以起火时间为基础,采用定人、定位的方法进行查证,确保能及时快速的确定可以线索。

2.2确定起火部位

起火部位一般是燃烧损坏最为严重的地方,但这并不是绝对的,由于可燃物多少、可燃物的燃烧性能、火灾扑救状态等,有可能致使不是起火部位的地方烧损程度反而比起火部位处烧损严重。因此,在确定起火部位时,需要充分考虑到火灾现场的客观条件,根据现场可燃物数量、燃烧特点、现场扑救访方法等进行全面的分析,精嗜范ㄆ鸹鸩课弧

2.3掌握起火前的现场情况

(1)在达到火灾现场后,需要先确定起火建筑的立体与平面布置情况,掌握该建筑物构建的耐火水平,并了解建筑物内的物品摆放情况。(2)要明确火源与电源情况。(3)检查是否具有防火安全制度与操作规程执行情况。(4)检查相关制度是否与心得工艺、设备相适应。(5)检查目标地区是否存在既往火灾史,若发现存在既往火灾史,确定火灾的地点、起火原因与采取的有效办法。

2.4了解灭火行动对火灾现场的影响

灭火行动会影响火灾现场,尤其是灭火过程中的物资疏散与破拆,将会使火灾现场的面貌发生进一步的变化。因此在火灾事故调查中,必须要正确认识到救火行动对火灾现场的影响,并根据这个影响评估火灾现场的变化情况。

2.5了解群众的反映

在调查火灾现场中,群众的作用不容小觑。因此在调查过程中,必须要深入研究群众的反馈意见,根据群众反馈的信息判断火灾现场变化情况,进一步丰富火灾事故调查内容。

结论:

本文重点分析了火灾现场保护与事故调查的相关内容,从本次研究结果来看,火灾现场保护中需要确定火灾保护范围,并通过警戒法、标记法等对火灾现场进行明确;在事故调查中,要认真、严谨、公平、公正,将与火灾有关的内容查实清楚,做到认定有依据,使火灾原因的认定具有准确性、推理性、可靠性,确保能在短时间内确定火灾事故的起因、责任方等。

参考文献:

[1]熊信定.浅谈火灾事故现场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江西化工,2015,03:23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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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牛旭琼.浅析火灾事故调查的现状与改革措施[J].科学之友,2012,07:148+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