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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管理

时间:2023-05-30 10:28:54

严格管理

严格管理范文1

一、进一步规范土地报批工作,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

1、建设项目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凡不符合上述两个规划或没有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的,不得报批用地。

2、报批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项目用地定额标准。对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优先发展的项目,优先报批用地,优先供地。对禁止类和限制类的项目分别实行禁止供地和限制供地。

3、工业项目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国土资发[]232号),对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的比重等各项指标进行严格审核,控制项目用地规模。

二、落实土地征收的补偿政策,严格按程序征收土地

4、按照法定程序征收土地,严禁未征先用、征而不用、多征少用、以租等各种违法用地行为。

5、依法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科学制订征地补偿方案,足额支付被征地农民土地补偿费用。征地安置补偿未到位前,不得强行征地,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

6、征地补偿费和劳力安置补助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严禁拖欠、截留、挪用“两费”用于其它方面的建设。

三、加强土地出让管理,严格执行供地政策

7、任何项目禁止零地价供地。地价严格按照政办发]6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标准(试行)的通知》精神执行。凡确实需要以优惠价供地的项目,由开发区管委会向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8、工业用地项目实行协议出让。协议出让的程序是:

(1)用地者按开发区国土资源部门的要求提供用地要点资料、可行性报告和环评资料等。

(2)用地者在规定时间内向开发区国土资源部门提交开发区项目审批部门同意其在开发区落户的立项批文和选址定点通知书。

(3)用地者与开发区国土资源部门协商项目建设地块出让金价格、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经过协商一致并按程序报批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地者根据合同规定足额缴付土地出让金后,开发区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用地通知书。

9、经营性用地项目严格实行招、拍、挂。凡经营性用地项目须报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按招、拍、挂程序,办理供地手续。其中,拍卖出让经营性土地的基本程序是:

(1)开发区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及市地产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拍卖公司,严格按招标程序确定拍卖公司。

(2)开发区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拍卖地块的用途、容积率、绿化率等指标以及土地评估价格,邀请建设、规划、纪检等部门人员对拍卖地块的地价拟定起拍价,经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并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拍卖领导小组确定后交由市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拍卖。

(3)拍卖公告公布二十日后,由市土地交易中心组织拍卖公司进行拍卖。以竞价高者取得拍卖地块土地使用权,签订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竞得单位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逾期未履行合同者将视同放弃竞得权,并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10、经批准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所使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不得开采、动用或者破坏地下资源和其他资源。

四、严格土地登记发证制度,加强土地档案资料管理

11、凡进区项目用地需登记发证的,必须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履行下列程序:

(1)由开发区国土资源部门对用地单位提供的项目批文、规划图件、建设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以及缴纳土地出让金单据等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土地用途、投资强度、土地利用率以及土地出让金是否缴清等。开发区国土资源部门在审查上述内容后,还要到现场核查项目建设是否完成、设备是否安装到位。

(2)开发区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核查合格后,将审查、核查结果送开发区各相关部门会签并报开发区管委会批准,然后按程序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12、切实抓好开发区土地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加强土地档案资料的管理,保持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为发挥土地档案资料的基础性作用、合理利用档案资源、依法管好土地提供依据。

五、严格执行土地调控政策,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

13、发挥土地供应的调控作用,全面落实国家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的政策规定,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管理,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14、对开发区历年的土地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国家现行土地法规和政策的,一律予以废止,坚决制止违规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

六、其它

15、开发区原有规定与本通知的规定发生冲突的,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16、本通知的规定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严格管理范文2

一、正面影响,以身作则

作为一名班主任要教育好学生,首先要从自身做起,要有良好的素质。教师要用优良的师德风范,为人师表,用精湛的教学艺术开启学生的智慧之门,用执着的信念默默耕耘,用自身的道德风范去感染学生,逐步激发学生把外在道德风范内化为自己的道德观点,教师良好的素质是学生学习的直接内容。班主任要想培养学生具有高尚的品格,必须努力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平。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对于班主任而言,最关键是引导学生如何学会生活,如何做真正的人。新世纪的班主任就应当具有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的高尚情操;热爱集体,团结协作的优良品质;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的高尚品格;精益求精,勇于探索的进取精神。在言行中教育学生,在行为上感染学生,以身作则,做学生的表率。

二、说理施教,师生沟通

说理要得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趣引人,用真实情感来感化学生,让学生从心灵上产生共鸣。班主任不但要一碗水端平,还要有“慈母”的爱,“严父”的心。平时多与学生接触,多与他们沟通思想。随时了解他们在想什么,干些什么?经常同他们一起活动的是些什么人?当他们的想法不实现时,应因势利导,批评教育讲究方式方法。尤其对学习基础差的学生,要随时注意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应在充分肯定的基础上严厉指出他们的不足,讲清他们存在的问题的严重性及危害性。对违纪学生,批评教育要严,处理要宽严适度,并且在出分前给他们讲清道理,使他们能在接受处分前有思想准备,不至于产生逆反心理。同时在处分后要经常关心他们,了解他们的改进情况,对凡属作过处分记录的学生,当他们改进到符合撤销处分的条件时就应及时撤销。且老师要以新的眼光看待他们,不能让他们蒙上生活的阴影,而应使它们树立奋进的信心。

三、培养班级管理的激励体制

班级是学校的基本单位,而班级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部分,有效的班级管理是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实现育人目标的可靠保障。多年的班主任经验显示,在平常的工作中,倘若能充分挖掘一切激励能源,创设激励的情境,将不断地为班级管理注入新的活力,从而更好地进行集体建设。为此,开学初,作为版主人影在摸清底细的情况下,引导学生结合班级实际制定奋斗目标和各自的实施方案,然后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讨论,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最后用表决的方式通过,形成全体认可的班集体目标,并张贴在教师最醒目的地方,时时对照,进行自我调整,自我激励,起到了强大的心理凝聚和行为激励作用,强化了团队精神,导引班级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四、搞好家访工作

学校教育应与家庭有机结合,因为学生在学校和家庭是处在两重不同的环境中生活和学习,接受的教育方式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多数家长总爱说这样一句话:“孩子总是听你们老师的,我们说的他不听”。究其原因,一是学生与家长相处的时间长,听家长的教育时间多,接受教育的方式较单一、重复:二是家庭是小集体,班级是大集体,在家里受批评不会损伤虚荣,而在班级上则就不一样。因此学生往往不是怕老师,而是在维护他们的虚荣,顾他们的面子:三是老师的教育常常要比家长的得法,方式比家长的适当。因此,班主任应多于家长联系,力求全面了解学生的情况,有的放矢,实施有效教育。

五、充分发挥班、团干部作用

良好的班风的形成,班干部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班干部是班级的核心力量,是形成良好班风的骨干。因而班干部应由那些品学兼优且有一定感召力与组织能力的学生担任。班主任对班干部应严格要求,使他们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真正成为学生中的表率,班主任的得力助手。班主任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切忌忽视班、团干部协助作用。首先选好班、团干部。在选择班、团干部时,一方面要物色有能力胜任且有兴趣从事班、团干部工作的学生担任。同时在他们的工作中经常给与指导和帮助,随时倾听和采纳他们合理的意见及建议,充分发挥他们的协助作用。

六、管理规范,稳定班风和学风

班级管理是一门学问,管理得法,学生会随着你转;否则,学生气的你转。因此,作为一个班级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必须用班级制度、条例、规范,把学生的行为定向管理起来。使每个学生都为实现班级管理目标而发挥作用。中专生独生子女已占绝大多数,缺乏养成教育 ,这无疑增大了班级管理中的难度,所以在班级管理中应努力加大养成教育的力度,让学生制定目标,在实践目标的过程中,自觉要求自己,培养出良好的品德和意志。尽管班主任工作千头万绪,千辛万苦,但是班级管理要持之以恒,一视同仁,要求学生做到的必须自己先做到,规范化的班级有利于搞好班级工作,对班级长期,稳定的班风形成有着重要的作用。

七、真情,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

关心爱护学生是一位教师,特别是班主任的职业道德体现,也是班主任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的前提。班主任爱护学生,不仅要坦诚无私,而且要有了解和贴近学生思想的愿望和行动,只有这样才能被所接受和理解。

八、开展多彩的课外活动

严格管理范文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开发区的土地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17号)、《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2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占用土地行为的紧急通知》(政发[]18号)精神,结合当前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土地管理工作实际,现将进一步严格开发区土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土地报批工作,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

1、建设项目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凡不符合上述两个规划或没有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的,不得报批用地。

2、报批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项目用地定额标准。对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优先发展的项目,优先报批用地,优先供地。对禁止类和限制类的项目分别实行禁止供地和限制供地。

3、工业项目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国土资发[]232号),对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的比重等各项指标进行严格审核,控制项目用地规模。

二、落实土地征收的补偿政策,严格按程序征收土地

4、按照法定程序征收土地,严禁未征先用、征而不用、多征少用、以租等各种违法用地行为。

5、依法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科学制订征地补偿方案,足额支付被征地农民土地补偿费用。征地安置补偿未到位前,不得强行征地,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

6、征地补偿费和劳力安置补助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严禁拖欠、截留、挪用“两费”用于其它方面的建设。

三、加强土地出让管理,严格执行供地政策

7、任何项目禁止零地价供地。地价严格按照鄂政办发[]6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湖北省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标准(试行)的通知》精神执行。凡确实需要以优惠价供地的项目,由开发区管委会向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8、工业用地项目实行协议出让。协议出让的程序是:

(1)用地者按开发区国土资源部门的要求提供用地要点资料、可行性报告和环评资料等。

(2)用地者在规定时间内向开发区国土资源部门提交开发区项目审批部门同意其在开发区落户的立项批文和选址定点通知书。

(3)用地者与开发区国土资源部门协商项目建设地块出让金价格、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经过协商一致并按程序报批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地者根据合同规定足额缴付土地出让金后,开发区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用地通知书。

9、经营性用地项目严格实行招、拍、挂。凡经营性用地项目须报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按招、拍、挂程序,办理供地手续。其中,拍卖出让经营性土地的基本程序是:

(1)开发区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及市地产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拍卖公司,严格按招标程序确定拍卖公司。

(2)开发区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拍卖地块的用途、容积率、绿化率等指标以及土地评估价格,邀请建设、规划、纪检等部门人员对拍卖地块的地价拟定起拍价,经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并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拍卖领导小组确定后交由市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拍卖。

(3)拍卖公告公布二十日后,由市土地交易中心组织拍卖公司进行拍卖。以竞价高者取得拍卖地块土地使用权,签订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竞得单位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逾期未履行合同者将视同放弃竞得权,并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10、经批准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所使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不得开采、动用或者破坏地下资源和其他资源。

四、严格土地登记发证制度,加强土地档案资料管理

11、凡进区项目用地需登记发证的,必须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履行下列程序:

(1)由开发区国土资源部门对用地单位提供的项目批文、规划图件、建设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以及缴纳土地出让金单据等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土地用途、投资强度、土地利用率以及土地出让金是否缴清等。开发区国土资源部门在审查上述内容后,还要到现场核查项目建设是否完成、设备是否安装到位。

(2)开发区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核查合格后,将审查、核查结果送开发区各相关部门会签并报开发区管委会批准,然后按程序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12、切实抓好开发区土地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加强土地档案资料的管理,保持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为发挥土地档案资料的基础性作用、合理利用档案资源、依法管好土地提供依据。

五、严格执行土地调控政策,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

13、发挥土地供应的调控作用,全面落实国家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的政策规定,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管理,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14、对开发区历年的土地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国家现行土地法规和政策的,一律予以废止,坚决制止违规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

六、其它

15、开发区原有规定与本通知的规定发生冲突的,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16、本通知的规定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严格管理范文4

关键词:加强;水资源;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

多年来,实施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提出,推动黄河水资源工作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实现了黄河连续10年不断流,为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撑,使黄河供水区增加3504亿元的gdp以及3719万吨粮食产量。通过历年来的实践表明,可持续发展黄河水资源,符合我国的国情水情。但从总的来说,黄河水资源总量少,河川径流量仅占全国2%,却承担了占全国15%耕地面积和12%人口的供水任务,流域亩均河川径流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5%,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3%。所以,黄河水资源依然面临着严峻形势,我们的任务还相当的艰巨。如何实施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黄河水资源管理,使有限的水资源充分发挥效益,实现黄河水资源可持续发展,是当前大家研究的共同课题。笔者结合实际谈以下粗浅认识。

1.深刻领会“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质内涵是做好黄河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前提

黄河十年的不断流来之不易,不知倾注了治黄人多少的心血和汗水。为使这连续不断流的辉煌成就健康延续,黄委会党组在2010年全河工作会议上确定了“实施最严格的流域管理制度,为维持黄河健康生命提供强有力的管理支撑”的工作思路,为今后的黄河治理开发与流域管理指明了方向。“实施最严格的流域管理制度”的核心构成是“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最严格的河道管理制度、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督监测制度”。以上三种制度的实施是相辅相成的,如同车之两轮,鸟之两翼。 实行最严格的黄河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核心又是把握好“三条红线”:一是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二是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三是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总而言之,黄河健康生命的维持需要以“三条红线”为基础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做保障。

2.严格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做好黄河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目前黄河水资源依然存在水资源总量少,且呈减少趋势;水资源需求旺盛,消耗量已超过黄河承载能力;用水效率低,水资源浪费现象严重;纳污总量多,水污染形势严峻等问题。面对以上问题,黄河水资源必须从单纯的供水管理转向供水管理和需水管理并重,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才能确保黄河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怎样实施好这一制度,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一是要充分利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加强水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在宣传意识上、内容上、形式上有所创新,提高广大公众保护水资源、珍惜水资源的自觉意识,营造一个社会公众都来关注黄河水资源、节约水资源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建立黄河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切实加强取水许可总量控制的动态管理,建立黄河流域取水许可台账,强化执法检查和引用水过程的监管。对于取水申请未经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使用的,坚决责令停止违法。严格水量调度,进一步强化全河水量调度与控制,切实落实《黄河水量调度条例》,积极探索开展功能性不断流调度,实施流域、区域用水总量控制;三是要建立黄河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产业政策规定和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严格审查以用水效率论证为主要内容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并努力在建设节水型社会上下功夫,建立节水机制,实施节水战略,来进一步提高黄河水资源利用效率、缓解资源供给压力、减少污水排放、降低供水投资,从源头上把好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用水效率关;四是要建立黄河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严格水功能区管理,进一步强化入河排污口管理,提升水资源监测能力,提高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水平,完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快速处置机制,提升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与预防;五是积极借鉴国外水资源管理的经验,

尤其是在节约用水方面采取“说的少,做得多”的方法,通过鼓励支持黄河干部职工研发推广节水科技成果、积极扶持节水农业等措施来使有限的黄河水资源充分发挥效益;六是严格涉河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保护河流的承载能力,严格按照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对新上大中型河道建设项目的受理、审查、许可工作,不断加强和完善在建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及防洪防凌安全的监管;七是黄河流域行政管理部门要在认真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辖区内实际情况探索适合自己的水资源管理模式,有力推进从单纯的供水管理转向供水管理和需水管理并重,确保黄河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优化配置黄河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有效措施

水资源配置是指在特定的流域或区域内,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要求,对不同形式的水资源通过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工程等手段和措施,对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使水资源天然分布与社会生产力结构布局相互协调、相互适应,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创造有利的水资源条件。如何使有限的黄河水资源充分发挥更好的效益,实现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笔者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逐步建立与黄河水资源特征、需求特征和经营特征相适应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以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运行机制;二是健全以水资源丰枯为差价界限、以工程类别容量为分类依据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体系,对黄河水资源利用实行定额管理和超定额加价制;三是充分利用水价经济杠杆作用,推进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的统一管理和水量的统一调度,把黄河水资源统一管理和水量的统一调度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四是建立健全水资源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修订、完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为实施好“最严格的水资源制度”的提供有效依据。

严格管理范文5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刻认识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的极端重要性,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正确处理保护耕地和发展经济的关系,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的部署上来,切实担负起严格保护耕地和合理利用土地的历史责任,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土地利用方式和投资体制的转变,继续坚持节约用地,依法管地用地。建立健全土地管理考核机制,实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各市、县(市)长为第一责任人,对违反法律法规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追究责任。

二、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一步强化用地计划的管理,切实发挥土地的宏观调控作用

根据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的部署,各地要高度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要兼顾现实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使规划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基本农田的调整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要维护土地利用规划的严肃性,从严从紧控制耕地占用的总量和速度,严格限制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对农用地转用的年度计划继续实行指令性管理,实行分类下达,严格考核,规范管理跨年度结转使用的计划指标。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项目用地预审,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发展改革等部门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村镇建设用地要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保护耕地的原则,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凡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三、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出让制度,进一步提高市场调控土地资源的能力

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经营性用地必须按规定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积极探索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实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着力盘活土地存量,新上建设项目首先要利用存量土地,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开发使用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当地政府可依法收回或重新组织报批。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体系和交易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能力,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正确处理招商引资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四、严格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

各地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审批土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各类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防止占多补少,不能自行补充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随意降低、减免和挪作他用。建设用地要尽量少占或不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要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审批,确保全区耕地总量不减少和粮食生产安全。在实施征地过程中,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做好被征地农民的思想工作,采取切实措施,依法足额及时发放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严格管理范文6

加强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关系到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贯彻落实,关系到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当前,我国城市建设事业取得较快发展,但在城镇房屋拆迁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些地方政府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盲目扩大拆迁规模;有的城市拆迁补偿和安置措施不落实,人为降低补偿安置标准;有的甚至滥用行政权力,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这些现象不仅严重侵害城镇居民的合法权益,引发群众大量上访,影响社会稳定,也造成一些地区和行业过度投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决策,促进城镇建设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端正城镇房屋拆迁指导思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指导城镇建设和房屋拆迁工作。严格依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制止和纠正城镇建设和房屋拆迁中存在的急功近利、盲目攀比的大拆大建行为。认真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居民的收入状况,合理确定拆迁规模和建设规模;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规范拆迁行为;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种行为,维护城镇居民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正确引导群众支持依法进行的拆迁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二、严格制订拆迁计划,合理控制拆迁规模。城镇房屋拆迁规划和计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建设规划,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规划。市、县人民政府要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编制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计划)部门审批下达后,由市、县人民政府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各地要严格控制土地征用规模,切实保护城镇居民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坚决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和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要严格控制房屋拆迁面积,确保今年全国房屋拆迁总量比去年有明显减少,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落实。凡拆迁矛盾和纠纷比较集中的地区,除保证能源、交通、水利、城市重大公共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以及重大社会发展项目、危房改造、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项目之外,一律停止拆迁,集中力量解决拆迁遗留问题。地方政府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以政府会议纪要或文件代替法规确定的拆迁许可要件及规划变更,擅自扩大拆迁规模。

三、严格拆迁程序,确保拆迁公开、公正、公平。要积极推进拆迁管理规范化,所有拆迁项目都必须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令305号)和《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建住房[20**]234号)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申请房屋拆迁许可、公示、评估、订立协议等程序;对达不成协议的,必须按照《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建住房[20**]252号)的规定严格执行听证、行政裁决、证据保全等程序。特别要执行拆迁估价结果公示制度,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行政裁决听证和行政强制拆迁听证制度,确保拆迁公开、公正、公平。政府投资建设的工程也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四、加强对拆迁单位和人员的管理,规范拆迁行为。加强对拆迁单位的资格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所有拆迁项目工程,要通过招投标或委托的方式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拆除。进一步规范拆迁委托行为,禁止采取拆迁费用“大包干’”的方式进行拆迁。房屋价格评估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被搬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合理确定市场评估价格。拆迁人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野蛮拆迁、违规拆迁,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拆迁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不断增强其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业务素质。

五、严格依法行政,正确履行职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做到政事、政企分开、凡政府有关部门所属的拆迁公司,必须与部门全部脱钩。政府部门要从过去直接组织房屋拆迁中解脱出来,严格依法行政,实行“拆管分离”,实现拆迁管理方式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的根本性转变。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要认真执行拆迁许可审批程序,严禁将拆迁许可审批权下放。严格拆迁许可证的发放,对违反城市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没有拆迁计划、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以及拆迁补偿资金、拆迁安置方案不落实的项目,不得发放拆迁许可证。严禁未经拆迁安置补偿,收回原土地使用权而直接供应土地,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政府行政机关不得干预或强行确定拆迁补偿标准,以及直接参与和干预应由拆迁人承担的拆迁活动。要依法正确履行强制拆迁的权力。

六、加强拆迁补偿资金监管,落实拆迁安置。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是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做好拆迁工作的重要基础。拆迁单位既要充分尊重被拆迁人在选择产权交换、货币补偿、租赁房屋等方面的意愿,也不得迁就少数被拆迁人的无理要求。所有拆迁,无论是公益性项目还是经营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拆迁补偿资金必须按时到位,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并足额补偿给被拆迁人;不得以项目未来收益、机构资金承诺或其他不落实的资金作为拆迁资金来源。各地要按照已确定的合理拆迁规模,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户型合适的拆迁安置房和周转房。把拆迁中涉及的困难家庭纳入城镇住房保障的总体安排中,确保其基本居住需要。

七、切实做好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拆迁工作是接受群众监督、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各地区要建立拆迁工作责任制,尤其要建立和完善初信初访责任制以及拆迁纠纷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要求,积极化解拆迁纠纷和矛盾。拆迁上访较多的地区,要对拆迁上访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投诉的重点问题、普遍性问题要认真摸底。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研究,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制订具体的解决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解决。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拆迁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对被拆迁人的一些不合理要求,不要作不符合规定的许愿和乱开“口子”,防止造成“以闹取胜”的不良影响。要做好集体上访的疏导工作,防止发生并做好处理预案。对少数要价过高,无理取闹的,要坚持原则,不能迁就;对少数公开聚众闹事或上街堵塞交通、冲击政府机关的被拆迁人,要依法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八、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各级监察、建设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加大对城镇房屋拆迁中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违反城市规划以及审批程序、盲目扩大拆迁规模以及强制拆迁的现象坚决予以查处。对在拆迁中连续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导致恶性事件的部门和地区,要追究领导者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拆迁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责任单位的领导责任。对滥用强制手段,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违规的拆迁单位和评估机构,要依法严厉查处。对故意拖欠、挤占、挪用拆迁补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直接领导人的责任。对野蛮拆迁,严重侵犯居民利益的行为,要坚决制止,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其相应资格,依法严肃处理。

九、完善法律法规,健全政策措施。要把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继续完善有关政策法规。针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各地区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关房屋拆迁的政策。有关部门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出台有关房屋拆迁的司法解释,规范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强制执行程序和有关问题;各地区要依据国家有关拆迁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文件,对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不符的,要迅速组织修订;对政策不明确,但确属合理要求的,要抓紧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限期处理解决。

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要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对各地合理推进城市建设,落实房屋拆迁政策以及规范拆迁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全面了解拆迁政策,改善依法拆迁的社会环境,增强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同时,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要继续曝光。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支持依法进行的城市拆迁工作,注意宣传方式,防止诱发和激化矛盾。

严格管理范文7

关键词:土地利用;严格管理;重要性

土地资源在利用和管理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尤其是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这种缺陷性体现的更加明显。人们为了提升经济效益,往往以破坏各类资源为代价。现如今,土地利用工作逐渐受到人们的高度关注,很多人自发性地进入到土地资源保护的行列中,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自身的主导作用。提示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工作是目前研究人员工作的重点。

1 严格管理土地的重要性

1.1 有利于提升土地的使用率

现如今,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城建工作中的扩展面积在不断增加,城市在扩张的过程中占用了一定的耕地资源。因此,耕地的面积就在逐渐减少。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只有提升土地的利用率。从我国农耕土地的应用现状上看可见,提升土地的利用率既可以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海尔可以推动农用耕地的正常使用。但是,我国土地资源的主要现状就是营养土的含量不足,城市建设工程进行的过程中加重了额土地资源的浪费。因此,土地管理部门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工作,可以高效的提升土地的使用率,提升城乡土地资源利用的平衡性。

1.2 有助于改善非法占地情况

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可以看出,存在非法占地的现象比较常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城市的人口密度不断扩大,人们的贫富差距随之扩大。在城市的接头往往会出现一些小商小贩非法占地的现象。在农村地区,也有一些非法占用农用耕地的现象。不仅降低了耕地的利用率,而且还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性和城市的整体形象。因此,加强土地的管理工作,可以从某种程度上减少非法占地现象的出现。在这一过程中,执法人员应该将国家的相关法律贯彻落实,不能松懈。控制土地浪费的现象的出现。对于相关的部门来说,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并且加强土地管理相关制度的宣传,让人们意识到非法占地的不良影响。

1.3 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

从土地资源的社会性质上看,其属于公共资源,公民具有土地的使用权,但却没有拥有权。对于不同阶层的人们来说,土地资源的重要性有所差异。土地资源对于农民来说是赖以生存的基础,如果被非法征用,必然会给农民带来较大的影响。但是,很多基层地区,不断压低农民所获得的耕地补偿款,如果农民没有土地、没有岗位甚至没有社保,其基本的生活都很难得到保证。但是一些乱整地的管理人员还依旧存在,降低了农民的生活水平。久而久之,严重的社会问题就会逐渐产生。在城市中,如果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工作没有得到贯彻落实,必然会直接影响到城市发展的稳定性。人们之间甚至还会由于耕地问题出现一定的纠纷,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性。从以上这些情况中可以看出,土地管理部门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管理的力度,可以在维护社会稳定性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 有效利用土地的措施

加强土地的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必然性,积极意义比较突出。在进行土地管理工作需要不断贯彻和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领导人员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视,完善管理制度等等。

2.1 高效地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

从土地资源的发展现状上可以看出,加强法律法规的落实工作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阐述:

2.1.1 各级政府部们要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管理好土地资源,不能出现任何执法犯法的现象。

2.1.2 要将严格执法的工作进行贯彻,对各种类型土地进行严格地管理,采用积极的奖惩措施。

2.1.3 健全对土地执法行为的监督机制。国家应实行土地违法立案标准公开化,以便形成一个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对于监察、审计等部门而言,应充分履行本部门的监督职责,杜绝有案不查、违法不就以及执法不严等现象。

2.2 加强土地管理部门的建设工作

若想最大程度保证土地的有效利用,那么应该加强土地管理部门的建设工作,如对他们实行合理规划及细致分工,促使各部门能够最大程度发掘自身的潜力,从而达到真正提高土地利用率的目的。土地管理部门不仅要重视管理过程,还应重视利用规划,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制定一套严格、科学、完整的开发及征用机制,同时还应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并通过相关管理制度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以及落实力度。加强土地交易管理方面,应该建立健全透明化、公开化的招标制度,并真正落实一站式购买体系。

2.3 提高对土地有效利用的重视程度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城市面积与日俱增,带来了客观的经济效益,值得注意的是,该过程中也伴随着诸多不和谐的内容,如城市周边耕地被大量征用。在此背景下,若想有效缓解土地因素给经济发展带来的巨大压力,那么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便成了关键所在。为了进一步深化人民对土地利用率的认识,相关土地管理部门除了要做好本部门的日常工作之外,还应该积极做好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如借助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制定相应的政策对那些提高土地利用率的行为予以奖励,以及制定并落实检举制度等。

2.4 制定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

目前,我国建设工作中存在诸多土地利用不合理的问题。有鉴于此,政府应该从政策或者法律的角度加以约束和矫正,制定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方案,并严格监督、审查方案的落实情况,坚决打击各类虚假案例,保证整个审核工作的有效化、公开化,与此同时还应调动群众参与监管的积极性,强化政府和群众之间的联系。对工程进行监管的过程中,政府应提高监管局的工作力度和效率,同时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以提高执行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则执行相应惩罚措施,绝不姑息。在此过程中,监管部门应做好和执法部门的配合工作,从而保证整个建设过程的合法化,为土地规划提供法律依据及基础。

结束语

总而言之,若想有效遏制我国土地浪费严重的情况,不仅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而且要保证它们的有效执行,除此之外,还应该不断强化人民群众自觉保护土地的责任和意识。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好我国土地有效利用及严格管理的工作,为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王德军.关于土地资源管理利用的探讨[J].科技致富向导,2011(6).

严格管理范文8

2013年度中国城市管理进步奖推荐案例

日前,《上海市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方案》获水利部、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批复。上海作为全国首批试点省市之一,将率先开展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试点,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大战略举措,建立起以用水总量控制和水量分配管理等为核心的“三条制度红线”。上海将用2至3年时间,率先确立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并将红线控制指标逐级分解,率先建成水资源管理系统,率先建立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

方案中提到的“三条红线”的制度建设,第一条红线是以用水总量控制和水量分配管理为核心,通过完善水资源论证制度、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现地表水的合理利用和地下水的采灌平衡,建立和完善以各区县和企业(集团)为对象的用水总量控制分配和管理制度。第二条红线是以节水型社会建设为核心,通过完善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以及建设项目相关节水制度,推进节水示范试点建设、郊区供水集约化等措施的落实,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第三条红线是以纳污总量控制为核心,通过饮用水水源地的达标建设、污水厂网建设、截污纳管和污泥治理、河道综合治理等措施,建立水域纳污总量红线控制制度。

根据试点方案,上海将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的考核指标,逐级分解到相关区县和重点企业(集团),考核结果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进一步提升水资源监控能力,实现对水资源量质全过程的监测、统计和评价,加强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建设,形成全覆盖、系统化、规范化的监测统计体系;能操作、易考核、有奖惩的监督考核体系;有激励、有突破、制度化的政策法规体系。

目前,上海已全面建立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地表水市、区二级管理体制、地下水市一级管理体制。地下水经过多年的控制,实现了采灌平衡,地下水位得到大幅提升。2000年至2010年的十年间,上海市以13%的用水增量维持了2.5倍的GDP增长和40%的人口增长。“十一五”期间,上海全市累计完成节水项目3154项,日节水量约40.64万立方米。2010年上海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05年下降33.5%。

上海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到“十二五”末,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22.07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0年下降3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34,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53%。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试点期重点要开展以下六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用水总量;二是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大力建设节水型社会;三是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四是加强监控和规范化能力建设,提升基础管理水平;五是完善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加强法律保障;六是建立评价考核制度,落实管理责任。

严格管理范文9

合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2年8月。局长董宪法带领局党组一班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人民的身体健康为己任,严格药品监督管理,以“六个一流”为目标,去年在全省药监系统评比中名列前茅。

抓好领导作风,加强政风建设。毕业于安徽医科大学,具有多年领导经验和丰富理论知识的董宪法局长认为,领导是一个单位的核心,主心骨。领导作风、机关政风不仅关系一个单位的兴衰荣辱,尤其是作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系到一个地区经济繁荣与发展,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重要大事。从建局之初,董宪法局长就带领局党组一班人狠抓领导作风、政风建设,提高思想认识,公正、公平、公开、当好“裁判”,努力搞好药品监督管理,“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药”,以群众满意为惟一标准,一切为人民利益着想,成为作风过硬,步调一致,立场坚定,纪律严明,奋进向上的坚强领导集体。把“心中想一流,嘴上讲一流,工作干一流”和“监督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作为领导行为准则和工作奋斗目标,做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勇于实践,开拓创新的模范。

抓好素质教育,建设学习型机关。为了保证领导的决策能快速高效、不折不扣的执行,必须加强对职工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教育。局机关坚持每周五学习日制度,将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穿到工作实践中;结合实践学习行政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拘一格,形式多样,还聘请专家讲学,要求职工能讲简单日常外语,便于与外宾联系、沟通。学习推广普通话,要求职工在工作中用普通话交流。另外号召职工学习电脑,掌握先进的科学技术,培养一专多能的新世纪合格人才,使职工为民学药、为民用药、为民管药。

严肃组织纪律,制定规章制度。全局干部职工严格遵守省局“六条禁令”和市局“八条纪律”。从局领导到职工胸前佩戴岗位卡,并配《工作纪律卡》,职工必须熟记,领导随时抽查。该局将制定的7个方面、38项规章制度印制成《规章制度汇编》,做到人手一册,自觉执行。机关楼道内设有工作人员去向牌,每个职工在所在部门的去向牌上标明去向。人们走进办公楼,就能看到楼道上局领导去向牌上标明的“在岗、开会、公出、请假”。对体差多病,年龄偏大不能坚持制度的职工,可自愿提前退休。文明用语、文明执法、严于律己、热情工作,作为该局座右铭。

严格监督管理,查处假劣药械。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药品,保障医疗器械安全使用,决不允许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在市场流通使用,损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是该局工作的重点。与公安部门联合查处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建立药品质量投诉电话,不允许无证和超范围生产经营药械,在全省率先为全市各家零售药店统一制作配置《合肥市药品监督告示牌》,与市物价局、市工商局联合向广大消费者开通药品质量、药品价格、药品广告投诉电话,对投诉问题及时处理。尤其在节假日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去年,全市药监系统共出动检查人员6823人次,车辆1824车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40起,结案446起,涉及物品总计96万元,涉案药械品种901种,销毁假劣药品30万元,取缔无证经营69户,查处超范围企业5家。今年“315”前夕,该局又公开销毁假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2万多件,货值金额达540万元之多。

推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该局去年初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开设窗口,受理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批以及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两个行政审批项目。一年来受理的投诉,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率达100%,满意率达100%。为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人民群众,优化投资环境,该局从今年4月1日起,将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全部交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同时加快办理行政审批速度。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由原定的30个工作日提速为15个工作日;对新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交筹建资料的形式审查,由原定的5个工作日提速为由窗口即办;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变更许可事项,一般由原定的15个工作日提速为5个工作日。为加快药品监督信息化建设,该局还配置电脑26台,建立局政府网站,方便企业和群众网上查询和投诉。

依照法律规定,规范企业管理。为了帮助企业规范生产经营,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和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已两次向合肥市政府提出了《关于合肥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GMP、GSP认证情况的报告》,分管副市长先后两次作出批示,充分肯定该局在推行GMP、GSP认证工作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目前,合肥市已通过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有15家,通过率达33%,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有49家,通过率达94%,先后举办了11期GSP培训班,组织培训人员2340名。不定期对已通过GMP、GSP认证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对违规企业给予处罚,记入不良行为档案。

今年,该局安排了十项主要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向药监卫士高志全同志学习活动,以忠实履行药品监管神圣职责为重点,努力抓好队伍建设;二是继续实施药品放心工程,深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三是坚持标准,严格时限,全面完成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经营企业GMP、GSP认证工作;四是大力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监管网络建设工作,让广大农民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五是抓住市场整治难点,继续开展避孕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六是创新监管工作,从实际出发,加强药械日常监管;七是抓好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为提升药品监管工作水平打好基础;八是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塑造良好的合肥药监系统形象;九是创新学习机制,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十是狠抓政风建设,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药监工作的满意度。

严格管理范文10

服务测试方法

拜访佳能网站

网址:.cn

佳能打印机服务网站是佳能中国庞大的网站群中的一个。在各个IT厂商的网站中,佳能提供的功能不是最齐全的,内容也不是最丰富的,但是,其创新性的功能有独到之处。

在各厂商中,佳能是在原有的下载版块之外,率先开辟专门版面为安装Vista的用户提供打印驱动支持和问题解答的厂商之一,其反应速度值得称道。

在维修网络版块,佳能除了对遍布全国的维修网络进行详细介绍外,还有专门的页面为用户介绍其维修网络认证机制、体系构成和层次划分。在用户决定送修之前,可以通过这些信息自行选择送修的地点,避免了盲目性。

除此之外,网站还特别设计了网上防伪查询系统,对佳能正品耗材和整机进行在线查询。

在网上用户社区建设方面,佳能的成绩也可圈可点。专区内不仅提供丰富多彩的有奖活动,还定期向会员发放数码电子杂志,并提供各种培训课程和影像资料的下载服务。

在数码影像打印领域具有独到之处是佳能的突出优势,而佳能网站的功能设计很好地体现了其在这一领域中的专业性和领先地位。但美中不足的是,佳能网站并没有提供在线邮件系统的支持。

拨打客服电话

佳能并没有使用800免费热线电话系统,但是,其提供的95177178热线电话让全国各地用户甚至手机用户都可以以市话费用获得佳能电话系统的支持,而目前大部分厂商对于电话和手机用户分别采取了两套电话系统进行服务。

电话系统的连通性很好,接听电话的服务人员对答有礼,显然经过了严格的上岗培训。

应该说,佳能客服工程师最大的特点是负责到底的工作态度。在整个过程中,记者有意对包括维修站收费状况在内的各种细节穷追不舍,但该工程师并未以不知道或不能提供等理由予以搪塞,而是想尽办法从其他渠道为记者提供可供参考的信息,这不仅弥补了系统原有信息的不足,而且在用户心里留下了认真负责的良好印象。

热线电话系统并非一定要做成万能知识系统,敬业的态度完全可以弥补信息方面的不足,佳能热线电话系统在这方面做出了表率。

拜访维修站

本次实地暗访我们选择了位位于北四环银谷大厦一层的佳能直属快修中心和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号鼎好电子大厦B-2层的佳能认定维修站。

佳能维修体系由佳能直属维修中心和认定维修站体系两部分构成。佳能通过培训和评定,对认定维修站进行了从1星至5星的级别评定(5星最高)。

在位于鼎好大厦的佳能认定维修站,记者从标识中辨认出这是一家金牌5星级维修站。记者了解到,与其他级别的维修站相比,金牌维修站能够承接更多的机型维修业务,同时对于部分大型打印机还可提供上门服务。

从观察的结果看,佳能在内外部装潢及内部管理上花费了不少心思。整个维修站忙而不乱,服务人员的态度相当不错。现场有一位客户由于急躁刚开始高声吵嚷,马上被闻声前来的工作人员热情而谦恭的态度所打动,变得温和起来。这一插曲让在场的用户都颇为赞赏。

而位于银谷大厦的佳能快修中心则是另一番情景。整个中心承袭了日式管理的严谨风格,维修工作间环境整洁,井井有条。对于需要等待用户考虑回答的机器和当日有待修复的机器,中心设有专门用户机器保管室。在温馨、舒适的休息区,用户可以通过墙面展示的各种照片和电视画面感受到佳能影像文化。

佳能快修中心的一大服务特色是对部分喷墨打印机和数码照相机产品提供60分钟快速维修服务。只要打印机在保修期内且零部件充足,专业的维修工程师可以在60分钟修复完用户的送修产品。

舒适、整洁、工作严谨是拜访日系厂商维修站之后的普遍印象,佳能也不例外。虽然客户看到的只是维修站,但影响到的却是他对整个企业风格的印象。通过维修站的服务从另一个角度进行客户营销,是国内IT厂商值得借鉴的地方。

总体评价

严格管理范文11

1.村账乡管制度

1.1实行“村账乡管” 在坚持村级集体资金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开支审批权不变,债权债务关系不变,核算单位不变,监督机制不变的前提下,实行资金、账目“双代管”。

1.2统一管理村级财务 取消村会计室,村里只设一名出纳报账员,由村支书兼任,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存款日记账及农户往来辅助明细账。镇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以村社为单位,单独设立账薄实行独立核算。

1.3强化管理手段 镇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对村账实行电算化管理,采用电脑记账、电脑审核业务。

2.财务管理制度

2.1加强收入核算 村里发生的各项收入,包括:预留地、集体耕地、果园、渔塘和“四荒”发包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房屋机械等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收入,土地补偿费收入、青苗补助费及附属收入,企业法上缴利润、救灾扶贫款、上级拨款、借贷资金等所有村级集体收入,都必须及时如数纳入账内核算,严禁弄虚作假、收入不入账或少入账、账外“包包账”、贪污挪用、胡支乱花等违法违纪行为。如有违背,分别处以村责任人违法违纪金额10%~50%的罚款,并视其情节,给予村有关领导、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2统一开设存款户头 村里发生的各项收入必须在两日内上交到镇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存入账户,使用按规定用途发生审批手续。严禁设账外账、坐收坐支、转移资金等逃避农经站监管的行为,一经发现要对责任人处违纪违法金额10%~50%的罚款,并视其情节,追究村领导和有关人员党纪政纪直至法律责任。

2.3严格现金管理 严格执行账、权、钱分管制度,村领导不准管理现金。主管财经的领导有权批钱不管(收)钱,出纳报账员管钱但不准擅自动用钱。因工作需要,其他村干部临时收取的现金必须在当日内交给村出纳报账员,过期不交的按违纪处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坐收坐支现金,严禁白条子顶现金,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公款私存。否则视其情节,对责任人处以违法违纪金额10%~50%的罚款。严格执行库存限额,库存现金不准超过500元。出纳报账员要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日结,账款相符。要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对不合理开支坚决拒付。对违背财经纪律,擅自付款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责任。严格现金业务手续,财务人员和有关人员之间发生现金交接业务,必须当即办理手续。一旦发生差款问题,在找不到其他确切证据时,将依据手续处理。村要定期接受镇农经站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长短问题,要按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

2.4严禁侵占集体资金 村存入镇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的资金必须以村(社)为单位核算,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平调或用集体资金为其他单位和个提供经济担保。违反规定责令纠正违规行为,并对责任人处以发生余额10%~20%的罚款,视其情节追究党纪、政纪直至法律责任。

2.5严格审批村里各项开支 由村支书一支笔签字,500元以下的开支,由支部书记批准,500~2000元的开支由村民主理财小组讨论通过,2000元以上重大项目开支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报镇政府批准。村领导越权审批开支的要对审批人处以违规金额10%的罚款,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要从重处罚。

严格管理范文12

近年来,日本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一个最大变化是,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实行食品安全一元化领导。

2003年5月16日,日本参议院通过了《食品安全基本法》。根据该法规定,日本于同年7月,日本内阁府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由该委员会评定食品对健康的影响,并督促各个政府部门采取相关对策。从而结束了日本厚生劳动省和农林水产省在食品安全管理上各自为政的局面,实现了食品安全一元化领导的体制。

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职责是制定和审议有关食品安全的重要政策,监督食品安全政策的实施,同时在各部门间起到重要的协调作用。该委员会制定政策的依据是食品安全法案的基本理念。它包括以下三个内容:(一)在充分认识保护国民健康重要性的基础上,确保食品安全;(二)在食品供应的各个环节采取必要措施。如实行农产品身份证制定;(三)采取措施要考虑国际动向和国民意见,要有科学知识为依据。

食品安全委员会是由首相亲自任命的7名食品安全方面的权威人士组成,检验对象包括食品添加剂、转基因食品、保健食品以及家禽饲料、肥料和农药安全标准等,对于多个具体领域,还邀请各行业专家参与研究。

食品安全委员会把风险评定和风险管理明确分开,即科学判断食品健康的影响同具体检验限制所采取的对策分开。食品安全委员会评定食品对健康的影响,据此要求农水省、厚生省等采取相关政策,有关省厅再采取措施使用或限制进口等具体措施。食品安全委员会还要监督有关省厅的措施是否得力。

食品安全委员会对食品安全性与危险性的评估报告提交农水省和厚生省。两省根据委员会报告,省令和通知,对家禽饲养者和食品制造商进行监督。对于类似暴发疯牛病等国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危机场合,食品安全委员会可以作出临时紧急处理对策。

根据《食品安全基本法》规定,农水省和厚生省对省内有关部局同时进行调整。农水省在2003年7月份设立由300人组成的消费安全局,负责食品安全残留农药检验监督和食品标签等工作。消费安全局检验结果须提交食品安全委员会。同时设立消费者信息官,综合受理企业以及消费者对于食品卫生安全的意见。与此同时,厚生省将食品保健部改为食品安全部,在该部内设立进口食品安全对策室,强化对进口食品的检验。

二、多次修改《食品卫生法》

进入新世纪以来,日本对食品安全的法规进行了多次重要的修改,其结果是对进口食品安全的限制越来越严格。

(一)2000年5月第1次修改

根据原来的《食品卫生法》在进口检验检疫时,如发现有违规农产品或食品,日本政府只能对其采取废弃或退回的措施。2000年5月修改的《食品卫生法》规定,如果发现有关农产品或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而且日方认为出口国安全措施又不充分,在厚生劳动大臣认为必要时,则可对出口国或厂家的同类农产品或食品全部采取禁止进口措施。

(二)2002年7月第2次修改

2002年7月31日日本参议院通过《食品卫生法》修正案,并于同年9月开始实施。这项《食品卫生法》的重要修改有以下3个内容:

1.在进口检验检疫中发现超标可能性大并会危及健康的情况下,厚生劳动大臣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特定国家、地区或者制造者的农产品或食品采取全面的禁止进口和销售的措施。

2.经考察认定出口方采取了充分的防止措施后,可以解除禁令;

3.强化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处罚措施,即新法实施后如再发生违反食品进口规定的进口商,将被处以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3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三) 2002年11月第3次修改

2002年11月,日本厚生劳动省又一次提出修改《食品卫生法》。修正案规定,含有未设残留标准农药等进口农产品一律禁止流通,对危险减肥食品采取临时禁止销售措施,强化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制度等。这意味着,以后向日本出口的农产品即使农残安全合乎标准也有可能被拒之门外。

(四)2003年11月第4次修改

2003年11月,日本再一次提出修订《食品卫生法》,并于2004年1月24日通报评议截止后施行。厚生劳动省通报,对《食品卫生法》的强制性规则做出补充,要求对带疫病畜禽肉类实施禁令,其主要内容是:

1.将《动物传染性疾病控制法》中所列的疾病补充到《食品卫生法》所防范的疾病中,总共有57种传染病。它们包括国际兽医局(OIE)关于牛、羊、猪、马、禽的B类疫病,而且还包括牛中山病、赤羽病等16种其他新增疫病。

2.禁止携带以上疫病的牲畜和家禽肉进口并作为食品销售。

3.禁止一切以销售带病牲畜和家禽肉为目的的买卖、加工、使用、存储和展览活动。所谓B类疫病是指那些传染性相对较弱,对动物健康的影响也相对较小,其中有些传染病经无害化处理后对人体不构成危害,患有这类传染病的动物肉经处理后可以供人类食用,或作为动物饲料、工业原料使用。

(五)2004年5月第5次修改

2004年5月,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通告,对部分食品、添加剂等的农药残留基准进行了修改。新增11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修改了4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新修订的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绝大部分产品从2004年9月1日开始执行,个别产品的残留基准是从公布之日开始施行。

(六)2005年6月第6次修改

从2003年5月起,日本厚生劳动省根据修改后的《食品卫生法》,准备在3年内逐步引入食品中残留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肯定列表”制度。以后,日本于2003年10月和2004年8月两次公布了该制度的草案内容,并公开征求了意见,并通过日本药事和食品卫生审议会的审议后,于2005年6月公布了《食品卫生法》中《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简称《肯定列表》)的最终方案。在征求各贸易伙伴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后,于2006年5月29日正式实施。

《肯定列表》涉及对所有农业化学品的管理。在该制度下,对所有农业化学品制定了限量标准,包括“暂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和“一律限量标准”。此外,还制定了“豁免物质”清单。《肯定列表》涉及的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包括4个类型:

1.“暂定标准”共涉及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734种,农产品食品264种,暂定限量标准51392条。

2.沿用原限量标准而未重新制定暂定限量标准,共涉及农业及农业化学品63种,农产品食品175种,残留限量标准2470条。

3.“一律标准”是对未涵盖在上述标准中的所有其他农业化学品或其他农产品制定的一个统一限量标准,即0.01ppm。

4.豁免物质,共68种,包括杀虫剂和兽药13种、食品添加剂50种和其他物质5种。

此外,还有15种农业化学品不得在任何食品中检出;有8种农业化学品在部分食品中不得检出,涉及84种食品和166个限量标准。

三、实施《种苗修改法》

日本从2003年7月8日起正式实施《种苗修改法》。该法案修改的内容主要有两点。一是扩大了处罚的范围,即不仅要对繁殖和销售受保护种苗的团体或个人进行处罚,而且还把购买和栽培受保护种苗、销售和进出口其收获物的企业或个人也列为处罚对象。二是加大了对侵权者的处罚力度。修改后的种苗法,对侵权的个人虽然仍维持原来的处罚办法,可以判处3年以下徒刑或处以300万日元以下提高到了1亿日元以下。

日本实施《种苗修改法》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对海外利用日本优良品种生产出来的农产品被出口到日本时进行制裁。目的之二,是通过向出口方收取专利使用费,既保护了日本知识产权,又可以削弱出口方的农产品价格竞争力,保护日本农业。

日本有关法律规定,农业技术人员如果开发出具有“产量高”、“抗病虫害”、“花卉或果实大”等原有品种不具备的特点的新品种,就可以申请注册“育成者权”(专利权)。经审查认可后,“育成者”(新品种培育者)就可以享有新品种种苗和收获物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等专利权。非权利人如果希望种植这些新品种,必须向权利人支付专利使用费。日本的新优良品种保护期原则上为20年,果树等树木的保护期为25年。

四、推行优良农产品认证制度

日本农林水产省决定在2005年之前建立优良农产品认证制,对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能够正确进行“身份”管理的优良农产品给予认证,并授予认证标志。

起先,日本对大米和牛肉实行身份证制度。为了确保消费者能够吃上质量可靠的大米,并防止外国大米冒充日本大米,日本农林水产省决定从2003年起在全国推行大米身份证制度:大米生产者要在米袋的条形码上标明生产者姓名、栽培经过、米的种类、认证号码和产地等;加工者要标明是否是精米、加工批量及号码;销售者要在商店提地信息备查号码。日本政府在检讨应对疯牛病问题失误中吸取教训,认识到其根本原因是缺乏危机意识和危机管理体制,牛肉从农场到饭桌,整个流通过程缺乏透明度。因此决定要实行“牛肉身份证”制度,对牛肉的生产和流通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继大米和牛肉之后,日本农林水产省决定将身份证制度原则上推广到所有农产品。申请“身份”认证的农产品,必须正确地表明该产品的生产者、产地、收获和上市日期,以及使用农药和化肥的名称、数量和日期等。计划由民间设立专门从事农产品“身份”认证的机构,负责接受农产品生产者和流通企业的认证申请,授予认证标志。如果发现以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认证证书,或取得证书后没能完全履行规定的义务,有关企业和人员的名单将被公布,并将处以100万日元到一亿日元的罚款。

五、严格食品标签的管理

日本的食品标签内容越来越广,要求越来越严。根据日本《食品卫生法》、《日本农林物资规格化和质量表示标准法规》(JAS)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日本市场上销售的各类蔬菜、水果、肉类和水产品等食品都必须加贴标签,对产品的名称、原材料、生产日期、食用期限、保管方法、原产地等内容进行明确的标识。同时,对进口食品也同样必须按日本的要求加贴标签。

现行的日本食品标签内容和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应该引起食品出口者的特别注意。

1.食品添加剂标识。根据规定,新鲜食品和加工食品均需标识使用的添加剂。对于有外包装的加工食品,使用的添加剂无论是天然的还是合成的均需详细注明。食品中使用各种添加剂的物质名称,在原材料栏里按所占原材料比重的大小顺序进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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