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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履职报告

时间:2023-05-30 10:27:09

疫情履职报告

疫情履职报告范文1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是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进一步强化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好职责,推动动物防疫工作由临时性安排向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转变,由疫情发生后的被动应急处置向完善预案、主动防控转变的关键举措。各村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要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等从业人员的防疫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落实防疫监管措施。

二、建立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是指对各行政村负责人,履行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并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导致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有关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三、明确防控工作职责

各村村民委员会对本村的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村委主任是动物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驻村干部是各行政村动物防疫监管责任人。村级动物防疫员是动物疫病防控巡查和测报责任人,动物防疫监管责任人必须明确工作职责,对所辖区域范围及时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的巡查监督,原则上每个季度必须巡查一次。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确保动物防疫工作有序到位。其防控职责是:

1、指导并协助村委会落实各项动物防疫措施,检查其履行动物防疫及畜产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

2、督促所监管村动物饲养场户,完善动物防疫设施条件,落实免疫、消毒、隔离等防疫措施;督促饲养户按规定接受动物检疫、畜产品安全检测。

3、协助防疫员建立动物防疫台帐,落实质量可追溯制度。

4、组织对所监管村群众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并进行防疫检查,督促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动物防疫技术和疫情信息。

5、发现难以解决的动物防疫问题,及时向乡镇政府分管动物防疫领导报告。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各行政村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导致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应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1、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强制免疫工作或免疫密度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疫情履职报告范文2

第一条为了迅速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重大动物疫情,是指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的动物疫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包括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第三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应当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第四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逐级建立责任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扑灭等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工作。

第五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应当及时收集境外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加强进出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防止动物疫病传入和传出。兽医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通报国内重大动物疫情。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开展重大动物疫情监测、预防、应急处理等有关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参加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对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对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控告。

第二章应急准备

第九条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全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并按照不同动物疫病病种及其流行特点和危害程度,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务院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不同动物疫病病种及其流行特点和危害程度,分别制定实施方案。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其实施方案应当根据疫情的发展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修改、完善。

第十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应急指挥部的职责、组成以及成员单位的分工;

(二)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信息收集、报告和通报;

(三)动物疫病的确认、重大动物疫情的分级和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四)重大动物疫情疫源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

(五)预防、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所需资金的来源、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

(六)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设施和专业队伍建设。

第十一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要求,确保应急处理所需的疫苗、药品、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重大动物疫情监测网络和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和乡镇动物防疫组织建设,并保证其正常运行,提高对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需要,可以成立应急预备队,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下,具体承担疫情的控制和扑灭任务。

应急预备队由当地兽医行政管理人员、动物防疫工作人员、有关专家、执业兽医等组成;必要时,可以组织动员社会上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公安机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依法协助其执行任务。

应急预备队应当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和重大动物疫病科普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重大动物疫情防范意识。

第三章监测、报告和公布

第十五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第十六条从事动物隔离、疫情监测、疫病研究与诊疗、检验检疫以及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的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第十七条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初步认为属于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卫生主管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报本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

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第十八条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一)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二)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三)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

(四)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五)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第十九条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第二十条重大动物疫情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及时准确公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布重大动物疫情。

第二十一条重大动物疫病应当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采集病料,未经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集病料。

从事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分离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病原扩散。

第二十二条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通报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

第二十三条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可能感染人群时,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对疫区内易受感染的人群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情况。

第二十四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第二十五条在重大动物疫情报告期间,有关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控制措施;必要时,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作出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

第四章应急处理

第二十六条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国务院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

第二十七条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调查疫源,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启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应急预案和对疫区实行封锁的建议,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立即作出决定。

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范围应当按照不同动物疫病病种及其流行特点和危害程度划定,具体划定标准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国家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实行分级管理,按照应急预案确定的疫情等级,由有关人民政府采取相应的应急控制措施。

第二十九条对疫点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扑杀并销毁染疫动物和易感染的动物及其产品;

(二)对病死的动物、动物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对被污染的物品、用具、动物圈舍、场地进行严格消毒。

第三十条对疫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消毒;

(二)扑杀并销毁染疫和疑似染疫动物及其同群动物,销毁染疫和疑似染疫的动物产品,对其他易感染的动物实行圈养或者在指定地点放养,役用动物限制在疫区内使役;

(三)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监测,并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必要时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扑杀;

(四)关闭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禁止动物进出疫区和动物产品运出疫区;

(五)对动物圈舍、动物排泄物、垫料、污水和其他可能受污染的物品、场地,进行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理。

第三十一条对受威胁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监测;

(二)对易感染的动物根据需要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第三十二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中设置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以及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控制、扑灭措施的,由有关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拒不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协助执行。

第三十三条国家对疫区、受威胁区内易感染的动物免费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对因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给当事人造成的已经证实的损失,给予合理补偿。紧急免疫接种和补偿所需费用,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

第三十四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理需要,有权紧急调集人员、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被征集使用的,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归还并给予合理补偿。

第三十五条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提出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加强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工作,对染疫和疑似染疫动物及其同群动物和其他易感染动物的扑杀、销毁进行技术指导,并组织实施检验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紧急免疫接种。

第三十六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所需的物资紧急调度和运输、应急经费安排、疫区群众救济、人的疫病防治、肉食品供应、动物及其产品市场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和社会治安维护等工作。

中国人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支持配合驻地人民政府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工作。

第三十七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中,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向村民、居民宣传动物疫病防治的相关知识,协助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和各项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工作。

第三十八条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和毗邻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扑灭工作。

第三十九条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参加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卫生防护和技术指导等措施。

第四十条自疫区内最后一头(只)发病动物及其同群动物处理完毕起,经过一个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病例的,彻底消毒后,经上一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验收合格,由原封锁令的人民政府宣布解除封锁,撤销疫区;由原批准机关撤销在该疫区设立的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重大动物疫情确认、疫区封锁、扑杀及其补偿、消毒、无害化处理、疫源追踪、疫情监测以及应急物资储备等应急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兽医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立即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疫情报告职责,瞒报、谎报、迟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阻碍他人报告重大动物疫情的;

(二)在重大动物疫情报告期间,不采取临时隔离控制措施,导致动物疫情扩散的;

(三)不及时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不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应急处理建议,或者不按照规定对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采取预防、控制、扑灭措施的;

(四)不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启动应急指挥系统、应急预案和对疫区的封锁建议的;

(五)对动物扑杀、销毁不进行技术指导或者指导不力,或者不组织实施检验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紧急免疫接种的;

(六)其他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导致动物疫病传播、流行,或者对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不执行对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采取的措施,或者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阻碍、拒绝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立即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阻碍报告重大动物疫情,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不按照规定对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采取预防、控制、扑灭措施,或者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阻碍、拒绝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立即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政府主要领导人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截留、挪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经费,或者侵占、挪用应急储备物资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阻碍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或者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不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并处*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采集重大动物疫病病料,或者在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分离时不遵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在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期间,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由价格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履职报告范文3

一、领导重视,制度完善

根据年初市级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部署,我医院为使我院传染病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科学、高效、有效遏制疫情的传播蔓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调整了以于院长任组长的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本医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传染病救治制度”“转诊制度”“网络直报制度”“不明原因肺炎等会诊排查制度”等相关的工作制度,医院的相关科室及工作人员在传染病工作中有制度可依,有规范可循,使各项工作的开展有了立足之本。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一)   组织建设:设立预防保健组织或人员,明确岗位

职责,成立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传染病管理办公室设在院保健科,传染病管理专职人员。

1、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领导、预防保健科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及具体疫情报告工作人员四方面组成。

2、预防保健科指导传染病的预防、监督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提出意见并组织实施。对疫情报告工作经常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反馈各科室。

3、预防保健科有传染病报告卡审核、收发登记本,对各科的疫情报告工作进行日查、周查、半月查和季度检查,向区疾控中心报告疫情和向本院领导随时汇报工作。

(二)基础资料建设

建立健全各科室门诊日志、病房住院登记、化验室化验结果登记、放射科诊断结果登记和传染病病例登记,规范了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卡的上报,通过责任报告人到职能科室传染病管理人员层层把关,从根本上杜绝传染病例的漏报。

(三)疫情报告的人员、物资的保障

1、最快通讯方式报告:医院在网络直报方面配备了专用

计算机、网线、电话,保证网络和通讯的专用并且畅通,均能不超过2小时立即已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2、医院配备网络直报员两名,节假日值班不休息,按照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3、如果我院发生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白天及时报到保健科,休息时间报告院总值班,解决不了时找有关科室(保健科)解决,上报区疾病控制中心。

(四)   疫情报告的质量控制

今年保健科对责任疫情报告人进行疫情报告有关知识的培训,进行了两次,主要内容为《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要求等;医务科对新分来及新调入医务人员关于重点传染病知识的培训,培训了三次并进行了考试。

三、传染病疫情救治管理工作

1、五种重点传染病分别成立了医疗救治专家组,制定了SARS、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等救治方案,发现紧急疫情(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脊髓灰质炎、艾滋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在首诊医师报告疫情的同时,医务科组织采取传染病防治措施,控制疫情传播。

如:今年8月?日儿科门诊病人中发现一例异常腹泻患儿,保健科通知医务科组织专家会诊并确诊,感染办到场协助控制隔离消毒,经排查,确诊是感染性腹泻合并其他疾病时,所有相关职能科室参与并且按照制度规范,相当于进行了一次很好的演练,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四、感染性疾病科的管理

传染病工作重点是肠道传染病,加强肠道门诊管理至关重要。肠道门诊设有专用诊疗室、观察室、药房及专用厕所,配有专兼职医护人员、检验人员,配有专用医疗设备、抢救药品、消毒药械,有严格的工作规范和隔离消毒制度及肠道传染病抢救小组、防治措施。感染办配合感染疾病科的工作按照规范要求一项项落实到位。

针对不明原因肺炎也加大管理力度,在鉴别诊断上下功夫,加强会诊和排查工作,对病人按照流程处置。同时我们医院在门诊分诊和感染疾病科的预诊工作常抓不懈,在源头上把关,杜绝院内交叉感染。

五、专项管理死因监测

针对各科的死亡登记本、死亡病例的上报和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由医务科直接管理要求,按照有关的制度检查、督促、落实,避免漏报情况发生。

六、不足和改进办法

疫情履职报告范文4

(一)免疫病种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

(二)免疫要求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三)免疫动物种类和区域

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全县所有鸡、鸭、鹅、鹌鹑等人工饲养的禽类,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

口蹄疫:对全县所有猪、牛、羊、鹿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开展“先打后补”的规模养殖场可根据防疫需要,可对猪、牛、羊等动物自行采购A型口蹄疫疫苗进行免疫。

小反刍兽疫:对全县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

二、使用疫苗种类

使用招标采购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相关动物疫病疫苗。实施“先打后补”的规模养殖场,可选择经国家批准使用的疫苗(详见附件)。

三、免疫主体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强制免疫主体,依据《动物防疫法》承担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义务,自觉实施免疫接种,做好免疫记录,建立免疫档案。

四、职责分工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强制免疫计划。

县、乡镇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负责强制免疫疫苗的调拨、保存和使用监管。各乡镇督促规模养殖场(户)按程序进行免疫,组织村级防疫员春秋两季集中整村推进和平常分片包干补防。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实验室负责开展使用环节强制免疫效果评价。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监督养殖场(户)履行强制免疫义务。

五、组织实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结合自身实际,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本乡镇强制免疫计划工作方案,建立有序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规范疫苗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疫苗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疫苗领取、验收、保管、发放和监督管理制度,强化疫苗申领、分发、使用管理,实行全程冷链运输,确保疫苗质量和供应。进一步完善疫苗领用台账,做到账物一致,防止疫苗浪费。

(三)组织开展免疫技术培训。在春、秋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各乡镇组织开展村级防疫员免疫技术培训,规范免疫操作,严格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按照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做好各项消毒工作和个人防护,防止因免疫操作不规范传播疫病。

(四)积极推进“先打后补”。根据《县规模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细则》,按照“采购有记录、免疫有检查、效果可评价”原则,有序开展“先打后补”工作。对规模养殖场户不实行“先打后补”的,要求作出书面承诺,自觉履行强制免疫义务,严格落实强制免疫措施,承诺书交由乡镇畜牧水产站备案。

(五)强化建立免疫档案。要指导养殖场(户)对畜禽存栏、出栏、免疫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尤其是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切实做到乡镇畜牧水产站、村级防疫员、养殖场(户)均有免疫记录,免疫记录与畜禽标识相符。

(六)实施免疫信息报告。对疫苗调拨和发放,通过省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管理系统实施。对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出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按时通过系统报送。同时,及时反馈疫苗调拨和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七)开展免疫效果评价。在春秋两季组织开展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工作,实行常规监测与随机抽检相结合,对畜禽群体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及时组织开展补免。对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及时组织开展免疫效果核查,确保免疫确实。六、时间安排

春季集中免疫时间:3月10日至4月30日;春季免疫效果监测时间:5月20日至5月30日;秋季集中免疫时间:9月10日至10月30日;秋季免疫效果监测时间:11月20日至11月30日。

七、监督管理

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养殖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加强疫苗质量追踪和全程质量监管,强化疫苗销售使用环节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疫苗和非法销售行为。

八、经费支持

根据年初确定的申报计划,强制免疫疫苗由县统一采购,各乡镇免费领用。村级防疫员劳务补贴,由乡镇申报,县财政配套后每半年拨付一次,乡镇财政打卡发放到人。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防疫经费,对疫苗运输、实验耗材、培训、劳务、人员防护、免疫效果评价、监测采样、免疫副反应处置等予以补助,保障防疫工作正常开展。“先打后补”经费补助按实施细则办理。

疫情履职报告范文5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精心筹备,依法开好人代会

2020年上半年,XX镇第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于1月13日胜利召开。大会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及财政收支情况报告,全体人大代表在大会上积极行使职权,并提出建议63条,票决通过了民生实事项目,审议通过了各项报告的决议,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二)认真部署,全力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XX镇人大以“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作为总要求,充分发挥区、镇人大代表作用,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党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迅速行动,XX镇人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号召辖区代表投身到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中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打好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二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竭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代表积极当好群众身边的守门员、调查员、温度检测员、物质采购员、农产品销售员。针对外省返乡人员认真摸排,做好24小时管控;对重点人员日常消毒,做好居家体温监测;为居家群众采购物资,减少人员聚集;帮助带货销售农产品,增加农民收入。三是做好疫情防控引导,提升全民防控意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XX镇人大代表始终站在一线,不仅向广大群众宣传好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及管控要求,更认真带领群众学习防治办法、防护知识,帮助群众树立和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决心,提升群众做好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营造好XX镇疫情防控的良好舆论氛围。四是疫情有效防控同时,助力农民春耕不误、企业有序复工。人大代表们在严格疫情防控的同时,抢抓有利时机,为村民采购种子肥料,帮助在家老人春耕播种;企业复工复产同时,人大代表自觉走到企业、施工现场,认真排查信息,测量体温,指导复工复产安全有效的进行。

(三)全力出动,助推脱贫攻坚百日大会战

为切实打好脱贫攻坚“百日大会战”,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上半年XX镇人大代表们全力出动,参与脱贫攻坚百日大会战。

一是主动担当“评估调查员”。“人大代表为人民”,镇人大代表们时刻谨记自己的使命。在脱贫攻坚的关键时刻,主动学习,担当调查员,开展自查评估工作,为“百日大会战”出力。二是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者”。脱贫攻坚自查评估一方面是更深入了解群众的情况,更重要的是让群众明白脱贫攻坚的各项政策及意义。人大代表们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者,逐项说明,挨个解释,鼓励他们坚定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传递“劳动光荣、脱贫光荣”的理念,抛弃“等、靠、要”的思想。三是立足本职“工作监督员”。为了让脱贫攻坚任务保质保量完成,人大代表们对14个村进行督查,看台账、查项目、听民声、记民意,确保“百日大会战”各项工作落在实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四)围绕中心,创新开展代表活动

镇人大坚持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全镇大局和中心工作,不断丰富视察调研,创新活动形式,提高代表小组活动质量,确保每次活动“有活力、有内容、有成效”。

一是围绕热点开展视察活动。上半年人大代表小组在视察派出所、交巡警工作,提出了整治场镇车辆乱停的建议,目前上街严禁乱停现象得到明显改善;参与了贫困户交叉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对贫困户CD级危房建设进行了专项视察,确保贫困户的住房保障。二是围绕安全开展检查活动。为保障学生安全,做好疫情防控,在学校复学前人大代表小组开展了安全检查、疫情防控活动;在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点时段,联合组织工商、安监、公安、消防、药监等部门对监管对象实施专项检查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三是围绕重大项目开展监督活动。由于疫情导致重大项目进度耽搁,人大代表对年初通过的民生实事项目持续关注,上半年人大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之一的称沱污水处理厂建设开展监督,对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情况、污水处理能力等进行查看,提出有效建议;四是围绕重心开展调研,上半年XX镇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调研农村人居环境、称沱村乡村振兴等,对农村垃圾清运、乡村振兴工作等提出建议意见10余条。五是围绕联系群众开展走访活动。对镇上信访重点人员安排专人代表联系,让代表积极参与到信访积案的化解工作;对部分贫困户安排代表联系,让代表走进贫困户家中,了解情况,关注诉求,给予鼓励和帮扶;不断完善代表走访选民制度,代表坚持每月走访选民一次,收集民情社意。

(五)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为提升代表履职能力,镇人大主席团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明确人大代表工作职责,发挥人大代表站作用,调动代表联系群众积极性。

一是组织理论学习。在每个季度的活动中,各个活动小组都组织学习了《宪法》、《组织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使每位代表进一步熟悉了法律知识和人大工作程序,从而提高依法议事、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建立人大履职评分表。镇人大对人大代表的履职责任制定了清单,履职工作实行积分制。让每个代表能够简单直观的了解自己的履职情况,为年底代表述职提供素材,也为年底人大代表履职评价提供依据。三是用好人大代表工作站。镇人大充分发挥4个人大工作站的作用,每月安排一天作为代表接访日,代表在人大工作站接待群众,收集群众的问题、意见及建议。上半年镇人大代表共接访群众200余人次,收集处理意见建议20余条。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党委中心开展工作

按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原则,2020年下半年,镇人大将更为自觉地接受镇党委领导,坚决维护党委在一切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根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以确保全镇社会平安和谐稳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为目标,全面开展人大的各项工作。

(二)注重实效,继续加大工作监督力度

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参与不越位,监督不代替”的原则,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促进政府工作的有序开展。

由于疫情影响,很多重点工程重点受阻,重点工作偏移,下半年可能存在追赶进度的情况。镇人大将持续组织人大代表开展监督。一是对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开展视察,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询问,确保高质保量。二是对扶贫、低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确保群众关注的焦点工作落实到位,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三是积极配合区人大,组织辖区内的区、镇人大代表联动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评议。四是聚焦民主法治建设,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公正司法年度报告制度,听取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五是做好区、镇人大上下联动工作,在区人大的指导下,对区民政局、区住建委、区水利局、区文旅委、区应急局、区信访办、区招商投资局、区机关事务局8个部门开展工作评议。

(三)做好服务,切实加强代表工作

镇人大将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更好地为区、镇两级代表服务。一是开展代表履职培训。组织代表学习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区委十三届其次全会精神、重庆市长寿区镇街人大工作考评办法等;二是完善代表履职考核机制。按照12345(即人大代表任期内向选民述职1次,每年提建议至少2条,每次人代会至少发言3次,每年至少参加活动4次,联系选区内的群众至少5户)的要求,对代表履职进行考核,评选优秀人大代表。三是做好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进一步发挥人大工作站作用,组织好代表接访群众活动,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积极配合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片区接待日活动,做好接访活动。

疫情履职报告范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国境口岸艾滋病的预防、控制工作,保障人体健康和口岸公共卫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口岸艾滋病的检疫、监测、疫情报告及控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口岸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制定口岸艾滋病预防控制总体规划,对全国口岸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四条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制定所辖口岸区域艾滋病预防控制的工作计划,对口岸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实施检疫、监测、疫情报告及控制、开展宣传教育。

第五条检验检疫机构应当配合当地政府做好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与地方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安机关、边防检查机关等建立协作机制,将口岸监控艾滋病的措施与地方的预防控制行动计划接轨,共同做好口岸艾滋病预防控制及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监控工作。

第六条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在出入境口岸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入出境人员有针对性地提供艾滋病防治的咨询和指导,并设立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口岸检疫

第七条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加强对入出境人员以及入出境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物品(以下简称特殊物品)的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入出境人员,在入境时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机构应当确认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并对其进行健康咨询,同时应当通知其目的地的检验检疫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第九条在境外居住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入境时应当到检验检疫机构设立的口岸艾滋病监测点进行健康检查或者领取艾滋病检测申请单,1个月内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第十条申请出境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以及在国际通航的交通工具上工作的中国籍员工,应当持有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含艾滋病检测结果的有效健康检查证明。

第十一条申请来华居留的境外人员,应当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含艾滋病检测结果的有效健康检查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手续。

第三章口岸监测

第十二条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建立健全口岸艾滋病监测网络。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口岸艾滋病流行趋势,设立口岸艾滋病监测点,并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艾滋病监测工作规范,开展艾滋病的监测工作,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和流行趋势,加强入出境重点人群的艾滋病监测。

第十三条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口岸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确定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确证实验室。艾滋病筛查和确证实验室应当按照国家菌(毒)种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检验检疫机构承担艾滋病检测工作的实验室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标准和规范并经验收合格,方可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及相关检测工作。

第十四条检验检疫机构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和检测的人员提供咨询和筛查检测,发现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的,应当及时将样本送艾滋病确证实验室进行确证。

第十五条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标准操作规程、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及消毒管理制度,防止艾滋病医源性感染的发生。

第四章疫情报告及控制

第十六条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出入境口岸卫生检疫信息报告的相关规定报告疫情。

疫情信息应当在6小时内通过卫生检疫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告。

第十七条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口岸艾滋病疫情信息。

第十八条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检出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服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应当配合检验检疫机构的调查工作并接受相应的医学指导。

第十九条检验检疫机构为掌握或者控制艾滋病疫情进行相关调查时,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供真实信息,不得隐瞒或者编造虚假信息。

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有证据证明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进行封存、检验或者消毒。经检验,属于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应当进行卫生处理或者予以销毁。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口岸艾滋病预防控制经费由国家质检总局纳入预算,设立检验检疫机构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项目,用于艾滋病实验室建设及口岸艾滋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第二十二条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口岸艾滋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建设,配备合格的专业人员,开展专业技能的培训。

第二十三条艾滋病预防控制资金要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截留或者挪作他用。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不配合检验检疫机构进行艾滋病疫情调查和控制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当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检验检疫机构未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艾滋病预防控制管理和监督保障职责的,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第二十六条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艾滋病疫情监测、报告、通报或者公布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和漏报艾滋病疫情的;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艾滋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未按照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艾滋病病毒相关检测的;

(五)故意泄露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六)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第七章附则

疫情履职报告范文7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jin982008”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人大领导干部述职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加强学习,提高站位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回顾一年来的工作,面对突如其来的大疫和大汛以及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在西塞山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同心同力,奋力夺取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成果。一年来认真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法定工作职责,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年来,本人共参加区人大全会1次,常委会7次,主任会议8次,参加审议“一府两院”等个专项工作报告10多项,参与执法检查2次,专项工作评议2次。

在人大工作中,我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领会省市区党委重大战略部署,紧盯西塞山区转型发展,认真参与区人大常委会的日常和监督工作,切实在工作和监督中把党的主张贯穿始终,落实到履职尽责的各个方面,坚持重大事项和个人重要事项请示和报告制度。

二、认真履职,担当有为

今年以来,在区人大常委会带领下,积极投入抗疫、抗洪和扶贫工作中,并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抗疫期间,深入社区一线,服从安排,行动积极,并组织自己所在民主党派支部党员捐款捐物,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抗洪期间,多次组织本党成员上堤值守,并召集党员捐款和上堤慰问。在对口扶贫阳新县王英镇杨林村工作中,认真履职、积极帮扶,成效显著。

依据党组织安排集体下沉社区,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社区基层治理和文明创建活动,参与志愿者服务,参与对全区全口径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的审查监督,审议2019年区级决算草案及2020年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2020年区级预算调整报告;对区改制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区创发集团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以及加快形成运行顺畅和高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提出相应的建议。

助推我区经济恢复发展。深入辖区企业调研复工复产情况,结合全市重要项目工作,服务我区“双千”工作,项目建设“双百”工作。积极参与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参加我区老旧小区改造调研,积极建言,支持区委、区政府抢抓机遇,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加快工作进度,进一步提升了我区旧城面貌。

结合参加市政协基层治理调研活动,建言政府部门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加大疫情常态化防疫力度。参与了对我区开山塘口整治工作的监督,促进区政府按时完成开山塘口生态修复;参与了夏浴湖生态保护决议落实情况的调研与监督,促进区政府抓好夏浴湖生态环保问题整改,推动夏浴湖水体环境不断改善。在我区长江岸线复绿工作方面,建议相关部门种管结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保持长江岸线的清洁美丽。

认真参与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严格执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参与座谈会以及走访的方式,保持与代表的经常联系。扎实开展“五进五访”活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想,并通过多种渠道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落实到相关部门研究处理,推动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

三、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我深知权力是人民给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在思想上,我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经常提醒自己洁身自好,珍惜自己的人格、声誉和政治生命,本着对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把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以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用好权、服好务,以实际行动接受党的领导,维护民主党派的良好形象。在工作中,我始终保持严谨作风,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准则》,严守“八项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管好亲属及党派成员不拿原则作交易,不用职权谋私利。时刻注意自己的身份,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交的人不交,言行一致。

疫情履职报告范文8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大肆蔓延,一场涉及全国人民的疫情防控阻击战已然打响。全国上下众志成城,紧张有序全面防控。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多次就疫情防控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新春佳节第一天就紧急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向全国人民发出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动员令。2020年1月25日,xx省政府宣布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学校于第一时间成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战胜“疫”情,人人有责;守土担当,人人尽责。这是我们每一位职教人的必需操守。为科学有效防控疫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发出如下倡议,请全体党员干部、全校教职工及所有同学按照以下要求做好执行:

一、科学认识,坚定信心,举措落实落细

要充分认识到疫情关乎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关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切不可掉以轻心。每名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务必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认清形势、沉着应对,坚定信心、迅速行动,守土有责,人人尽责,把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的要求,落实落细到应对疫情的具体行动和有效举措上。全体同学要自觉配合,每天主动完成学校的各项统计调查,全员一心,共克时艰。

二、科学防控、积极锻炼,做好自我防护

全面客观认识疫情,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按照科学指引做好防护。尽可能避免外出,不串门入户拜年、不参加聚会聚餐、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注意防寒保暖、室内通风及个人卫生,外出时务必正确佩戴口罩。保持良好作息,加强日常锻炼,如有发热、乏力等症状立即就医并及时告知学校。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基础上自觉向家人、朋友科普防疫知识。

三、响应号召、落实行动,服从学校安排

坚决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服从学校和家乡具体工作要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摸排到每一名学生,每一名教职工,确保不漏报一名教师,不漏统一名学生。要早发现、早报告,按照要求摸清疫情重点区域往返人员和学生疫情防疫底数,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实行“日报”和“零报告”。离校同学根据学校推迟开学时间的要求,坚决不提前返校,积极配合学校开展行程统计、安全汇报等疫情防控工作。入厂(企)实习实训的同学,要带头遵守当地党委和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该登记登记、该检测检测,全力配合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做好防控工作。

四、善于思考、敢于发声,积极传递正能量

积极关注疫情防护工作动态,主动进行信息收集与分析,传播疫情防控正能量。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善于筛选和判断信息,不转发非官方公开的信息,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不添乱,坚决做到党中央保持一致,与上级的正确决策保持一致,与学校的统一部署保持一致,用实际行动为身边亲友作出良好示范、为疫情防控营造清朗舆论空间。

五、主动提升、主动学习,扎实做好“停课不停学”

坚决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延迟开学期间“停课不停学”的指示精神,各个专业教师要主动提升,认真学习和应用信息化教学手段,根据教学计划,精心设计录制微课,通过云视讯、快手、微信等渠道,办好“空中课堂”。同时,要加强思政课网上教学,指导学生观看《我和我的祖国》、《建党伟业》、《伟大的转折》等爱国主义、历史题材和励志教育影视剧。希望每位同学,科学安排作息,服从班主任和科任老师的统一安排,按时登录平台,参加网上学习互动,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师生齐心,共同努力,确保“加长版”假期更加充实富有意义。

六、担当责任、履行职责,发挥表率作用

全校师生,特别是党员干部、团员青年、学生干部,要率先担当,要始终保持高度政治自觉,牢记初心,勇担使命,勇于担责,发扬好党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投身到“疫情时刻”,让党旗更红,让党徽更亮,让团徽更精彩的战斗中来,主动劝导身边同学、亲友配合学校、家乡做好疫情防护,积极做好各类支援工作与志愿服务,在关键时候履行好自身的光荣职责!

疫情履职报告范文9

底下燃烧着的一口大铁锅里,这些本该废弃的“垃圾肉”被炼制成食用猪油,随后被装入一个白色塑料桶内,运往市区一家家饭店……

这触目惊心、让人作呕的画面,就是2012年4月3日晚扬州市电视台报道的扬州市广陵汤汪乡用“猪下脚料”熬制食用油的“黑作坊”。

“地沟油”的曝光立即引起了扬州市政法机关的密切关注,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展开侦查工作,针对媒体曝光的“黑作坊”,连夜传唤了相关制售“地沟油”犯罪嫌疑人,并现场扣押了还未来的及炼油的“猪下脚料”。与此同时,检察机关也介入了调查。

由于“地沟油”监管涉及多个环节、多个职能部门,且属于“分段式”监管,检察官决定依制售链条挖出每一个监管渎职者。

首先,“地沟油”的源头“猪下脚料”进入检察官视线,其中含有猪的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体(简称“三腺”)。“三腺”对人而言是三种“生理性”有害器官,如果人体食用会引起中毒反应,出现头晕、头痛、乏力、腹痛、呕吐、心慌气短等症状,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

平阳屠宰场是扬州市区最大的生猪屠宰场,大量“猪下脚料”就是从这里流出。

驻平阳屠宰场共有五名检疫员,一名站长、四名检疫员,分值班、检疫两个岗位,定岗不定人,两天一轮换,摘除“三腺”并无害化处理是检疫岗职责。

检察官决定先传唤站长黄福运,黄福运到案后,仍试图掩盖自己的渎职行为,拒不承认。检察官早有准备,适时出示证据,很快黄福运就败下阵来,交代了自己的渎职事实。自2011年8月,其到任平山畜牧兽医站以来,四名检疫员在日常工作中从没有摘除过“三腺”,对“三腺”不管不问,任由生猪货主自己摘除后,连同其他“下脚料”卖给上门收购的炼油“黑作坊”。作为站长,黄福运明知检疫员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既不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纠正,也不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听之任之,最终导致“三腺”被炼成“地沟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随后,检疫员赵富国、李福、刘坚、刘虎的渎职犯罪行为也被迅速查清。

对于“三腺”的毒害性和被炼成“地沟油”的情况,检疫员心知肚明,习以为常。更有甚者,在前任站长的领导下,赵富国、李福、刘坚、刘虎等人竟利用职务之便,将摘除下来的“三腺”卖给他人谋取非法利益。

据计算,一头猪会产生六七斤“猪下脚料”,平阳屠宰场每天的屠宰量在400头左右,每天就有2000多斤含有“三腺”的“猪下脚料”进入地下炼油市场。

查清“地沟油”源头上监管人员的渎职犯罪事实后,检察官将目光转向了“地沟油”的销售、使用环节。

“地沟油”包装简单,属于三无产品,根本没有任何发票、检测报告,竟可以长期存在于一些饭店厨房里,卫生监督部门执法人员是否存在渎职行为,其监管职责是什么?

为此,检察官展开细致缜密的初查,查阅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走访了相关单位和部门。

根据卫生部有关规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餐饮行业进行日常检查时,必须对食品进行溯源检查。扬州市委、市政府还专门出台文件规定,卫生执法人员每年必须对辖区内餐饮店进行两次以上的日常巡查,要重点检查餐饮企业的食用油,查看食用油购货凭证、发票、检验检测报告等。

杨明,扬州市广陵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科长;周林,扬州卫生监督所维扬分所副所长相继进入检察官视线。两人到案后,均对自身的渎职行为供认不讳。

自2011年以来,两人在对各自辖区内的餐饮店进行日常检查和开展的“地沟油”专项检查过程中,均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对于一些饭店用的油不进行溯源检查,不查看购货凭证、发票、检验检测报告等,有的时候对食用油根本不进行检查,致使一些饭店长期堂而皇之使用“地沟油”。

检察官析案

“地沟油”,大家都对之恨之入骨,不法商人为追逐个人利益而罔顾人命,使公众遭受着“地沟油”的侵害。

治理“地沟油”,纲举目张,监管部门首先要做到尽职尽责,严格执法。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等渎职行为也是腐败行为,如造成严重后果,都可能触犯法律甚至涉嫌犯罪。

2012年1月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了《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为查处“地沟油”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彰显了高层整治“地沟油”的决心。各地检察机关也相继开展了严肃查办“地沟油”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背后的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对于“地沟油”等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滋生和泛滥背后隐藏着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权钱交易等渎职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疫情履职报告范文10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疾控中心每一个职工用热血和责任扛起了战“疫”的重任,作为分管传染病防控的副主任,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卫健委的正确领导下,协助中心主任带领全体职工有效完成疫情防控任务的同时保证了其他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2020年的学习、工作及廉政情况汇报如下:

一、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一年来,我始终把加强新时代党性修养放在工作第一位,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深刻领悟“两个维护”的政治逻辑、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贯彻到履职尽责的各方面、全过程,使自己在政治上更成熟、更坚定。二是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新时论修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三是严守政治纪律,认真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此对照和检视自身的不足和问题,增强纪律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加强新时代纪律修养。四是加强新时代作风修养,全面改进和优化自己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坚持以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去解决工作方式方法上的问题,不断创新,在实践中总结、完善、坚持和发扬。五是不断加强新时代能力修养,加强实践锻炼、专业培训,不断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特别是加强对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及防控措施学习,及时掌握疫情发展的最新动态和要求,着力提升研究谋划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现场处置能力等,紧盯重点工作,着力攻克难点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效。

二、坚持大局出发,严格执行中心决策部署

面对新冠疫情突然来袭,强调,“必须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疫情防控要坚持全国一盘棋”,由此全民防疫全面展开,上下同欲者胜,同舟共济者赢,国家如此、单位如此、个人亦如此。作为中心领导集体中的一员,中心主任的助手,时刻把握自身职责,明确自己的职责定位,自觉从大局看问题,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为主要领导排忧解难,为中心发展尽职尽责。在工作中始终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全力以赴抓落实,保证中心各项决策部署的有效实施和开展。

三、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疾控工作水平

疾控工作与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息息相关。作为疾控中心的副主任,我始终把提高疾控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作为工作中的着力点和归属点。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疫情网络是掌握全区疫情动态、及时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信息通道,我们落实了24小时值班制,每天不少于4次对传染病网络进行审核,能及时、准确地分析疫情动态,对所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全年共处置了144起突发事件,有效的控制了传染病疫情的蔓延。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我中心始终按照“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开拓新思路,再创新成绩”的要求,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在免疫规划、传染病管理、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方面尽职尽责,先后三次组织相关专业人员30余人次对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不断提高全区群众的健康水平。

(三)地方病与慢性病监测。认真做好碘缺乏病、克山病、麻风病、布鲁氏菌病等地方病与死因、心血管疾病、脑卒中等慢性病的常规监测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与《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精神,大力推进“三减三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开展万步有约专项行动、学校减糖行动、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等工作,完成了重点地方病控制消除与评价工作,继续推进全区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创建。

(四)食品、水质、学生常见病等监测。积极组织人员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全区水质卫生检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重点职业病监测、尘肺病病例随访和回顾性调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调查、全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医疗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等工作,及时完成相关数据的网络报告和审核,完成评估报告等的撰写,积极认真开展自查和接受上级领导机构的督导检查。

疫情履职报告范文11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市xxx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组的精心指导下,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党的建设,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实施“党建+”行动为抓手,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持续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档案事业发展高质量。现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责任落实。

1.健全组织,强化领导。馆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印发了《关于印发<许昌市xxx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市xx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关于印发<许昌市xx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的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调整了许昌市xx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许昌市xxx2020年主体责任工作台账》。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做到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把贯彻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

2.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主要负责人坚持做到“六个亲自”带头抓,坚守第一责任人“不甩手”,每月及时组织召开馆务会,安排部署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工作;带头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充分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不定期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并安排部署具体事项;带头深入基层群众、帮扶村和共建社区调研,了解具体情况,解决难点问题,从严上入手、从实处着力,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顺利进行。

3.抓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对照“六个是否”,履行“一岗双责”直接抓,强化压力传导,细化实化工作举措,重点督导分管科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结合分管工作开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干部进行约谈提醒;突出抓好分管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加大权力清单梳理;严格执行责任报告制度,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6人次,随时了解分管科室人员的思想和工作状态,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解决和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二)健全工作机制,促进科学预防。

1.完善制度,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馆领导班子通过馆务会和中心组学习以案明纪和警示教育等相关典型案例,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制定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规范“三公”经费使用,规范招投标、物资采购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公务接待活动纪律和标准。出台和修订完善制度措施《班子周例会制度》、《馆务会制度》、《工作督办制度》、《局馆工作协商制度》等6项制度,进一步提高了科学议事决策水平,强化了用制度管人理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规范程序,强化权力运行。馆领导班子对人事、财务、和物资采购明确分管领导,严格执行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提高干部选任工作透明度。今年4月份,按照省、市机构改革要求,市xxx对科室进行了更名,本着“以事择人、人岗相适”的原则,对科室人员进行了优化调整。组织县处级领导干部和正科级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加大对重点科室、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不断完善工作流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贯彻落实“党建+”推动中心工作。强化管党治党意识,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分内职责,组织理论中心组认真学习贯彻《2020年“党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许党建【2020】3号)文件精神,制定完善本单位“党建+”的具体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将“党建+”融入到档案业务工作中去,加强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水平,下到基层中去,将“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教育引导,营造良好工作作风。

1.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全馆人员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积极参加“学党史、守初心、勇担当”网上知识竞赛,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制定印发了《2020年度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计划安排》、《2020年度机关党总支学习安排意见》等文件。购买了《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国制度面对面》等图书资料,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馆务会、主题党日等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和认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进高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截至目前,领导班子中心组已组织集中学习8次,全单位集中学习20次以上。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学习制度。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支部集中学习党章党纪、理想信念、法律法规和廉政警示教育等内容,班子成员参与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在10次以上。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学习《中共xxx纪委xxx市监委关于三起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问题的通报(许纪通【2020】6号)》、《以案明纪——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等通报文件,用身边“案”警醒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在建党99周年之际,xxx以《牢记第一身份增强党员意识》为题,为全体党员上了一堂专题党课,分管领导也为所在支部上了党课。坚持落实“三双”、“手拉手”等工作制度,组织党员到xx社区和xx社区等共建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展、新《档案法》和《民法典》宣传进社区、“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宣传、垃圾分类宣传、慰问贫困党员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党建公园开展了以“参观党建公园、感受红色历史”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并面向党旗重温了入党誓词;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馆主要负责人每季度、班子成员每月轮流到帮扶村调研走访一次,研究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加强监督检查,改进工作作风。一是制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醒台账和工作台账,对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及时提醒、全程记录、跟踪问效,推动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落到实处。二是严格落实月报告制度,坚持每两个月对机关违反八项规定情况在全馆范围内进行提醒和通报,并严格执行。三是加强对节假日时段监督。在节前通过节前廉政提醒会,下发有关廉洁过节通知,教育干部职工自觉抵制节日腐败,节中通过电话抽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了解干部职工廉洁履职等方面的情况,筑牢廉政防线。四是采取定时或不定时、抽查和集中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工作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督查,查找作风建设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任务落实,营造勤政、廉政、务实的工作作风。

(四)绷紧防控之弦,扛稳疫情防控政治责任。

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充分发挥好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危急时刻坚守档案人职责。一是在疫情之初就研究下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归档工作的意见》,并在疫情期间深入一线开展业务指导工作。二是《关于向社会各界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的公告》,面向社会开展疫情档案资料征集工作。截至目前,共接收到市委组织部、市中心医院等单位捐赠的抗疫一线照片、实物、重要批示文件、抗疫原创文艺作品等各类档案资料415件。尤其是市中心医院捐赠的援鄂医疗队抗疫文字资料、照片和实物档案,十分珍贵。三是加强疫情防控档案利用。在“6·9”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中,充分利用收集到的疫情防控档案资料,举办xxx市疫情防控档案专题展。集中展示了各级党委政府、一线医务人员、党员干部群众防疫抗疫情况和突出事迹的照片、实物等档案资料。活动首日,xxxx一行到市xxx参观指导,对疫情防控档案专题展给予充分肯定。活动期间,共接待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小学校等53家单位1800余人次前来参观。四是开展志愿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到结对帮扶的xxx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分别捐赠84消毒液、酒精各50公斤,还捐赠了消毒喷壶等防疫物品;全馆41名党员积极奉献爱心,累计捐款5400元。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尽管我们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纪委的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落实上存在形式主义问题,有时满足于开会、讲话和签责任书,具体研究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还不够。一些制度落实不够严格,在制度制定和执行上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现象。二是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对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主动谋划、亲自督办的力度不够,存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始终把理论学习放在首位,用好思想建党这个传家宝,通过专题辅导、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等,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持续强化党性锤炼,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和群众观点,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讲话精神转化为提升党性修养、推动实际工作的强大动力。

疫情履职报告范文12

一、严于律己,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家是最小的国,国是千万家。护好小家,才能保卫大家。省疫情的爆发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作为统计人的一员,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不聚集、少外出、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做好自身防护,不为国家添乱。我相信,没有翻不过去的山,也没有跨不过去的坎,我们一定能够取得疫情防控的最后胜利。

二、统一思想,主动担当疫情防控责任

基层统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领会精神实质,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统计部门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深入防控疫情第一线,开展监督检查,主动扛起防疫责任,精心组织,严密防守,提高统计部门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一)加强基层统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个人信息上报工作。建立个人行程日报告制度,有外出旅行史的要自觉居家隔离十四天。在工作中,要每日一测体温,确保自身安全和其他人员的安全。同时,充分利用好“数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出的“吉祥码”,方便出行办事,疫情防控期间,由于工作需要,有时必须实地去企业核实指导,“吉祥码”可作为重要的身份识别依据,为正常出行和有序流动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层统计部门要承担宣传责任,在引导社会舆论工作中冲在前、做表率。通过互联网和微信等,积极引导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的学习宣传,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宣传平台、新媒体主动协助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宣传科普信息、重点工作,引导群众对此次疫情防控科学认知、理性应对,消除不必要的心理恐慌情绪。

(三)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参与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坚决服从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主动承担任务,积极履职尽责,把疫情防控作为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实践平台,自觉接受党性锻炼和时间考验,支部书记主动要带领群体党员干部深入包保小区和建联社区,卡点登记、宣传政策,起到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履职尽责,助力党委政府决策部署

当前,防治肺炎就是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现阶段疫情对地方经济的短期影响还是比较大的,基层统计部门应该围绕如何对现阶段经济发展进行分析、做好经济监测和科学研判、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态这个中心,做好服务工作。

(一)多形式提供统计服务,保障利用工作及时到位。在防治肺炎的非常时期,统计部门要发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职能,尤其是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数据监测,利用获得的数据形成统计分析材料,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应对疫情的合理化咨询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提供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