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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制度

时间:2023-05-30 10:16:11

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核算制度范文1

关键词:会计集中核算;优势;不足;改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23-0260-01

1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优势

(1)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单位只设报账员负责日常事务,会计业务纳入核算中心统一核算,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范账务处理,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

(2)加强了会计监督功能,核算中心严格从制度上和运作程序上规范了各单位财务行为。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后,从源头上杜绝了单位违规开户、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问题产生,初步形成了具有前瞻性和预防性的监督机制。这减少了单位财务支出中可能发生的违规违法行为;纳入会计中心管理单位的所有收支都通过会计中心一个账户进行会计统一核算,会计中心有权对各单位的支出事项和凭证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审查,对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支出和凭证可以要求有关单位纠正或补办手续,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部分单位在使用国家资金上的随意性。例如在会计集中核算形式下,一项会计业务处理,至少要经过单位的经手人、证明人、财务审批人和报账员、会计核算中心的审核会计、记账会计和会计主管等七个环节,对数额较大的还要经过单位的主管领导、会计核算中心的分管领导等审批。整个业务处理过程又是在“中心式办公,柜组式作业”的运作方式下进行。知情范围的扩大,运作过程的公开,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从运作机制上形成了对舞弊行为的有效遏制。

(3)财务审批与会计监督的分离。过去多数部门的财务机构设置是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融为一体,财务部门负责人既是财务审批人也是会计人员,在会计事项处理上经过部门负责人审签同意的原始凭证,既表示符合财务制度的财务审批又表示符合会计处理规范的会计监督审批。这种集双重职能为一体的管理方式,缺乏财务与会计的相互制约,使单位内部的会计舞弊行为成为可能。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财务审批职能由单位行使,会计监督职能由会计核算中心行使,在审批责任人和实际操作人上形成分离,通过双重制约职能的建立,使得想做假也没人敢做。

(4)会计业务决策者与执行者的分离。以往会计做假行为的发生,多数是会计业务的决策者即单位的领导指使,会计人员出于行政上的领导关系或自身利益需要而具体操作。而会计集中核算模式则使会计业务从各单位的内部处理变为会计核算中心的集中处理,会计人员的隶属关系与单位分离,单位领导不可能指使会计集中核算机构的会计人员做假,这种管理模式使想做假却没人去做。

2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存在的问题

会计集中核算制这种新的财务管理模式,尽管会计理论、会计具体操作等得到了会计界及有关部门的肯定,但作为实践产物的会计集中核算制总是滞后于实践本身的发展,在实践中暴露出来一定的局限性,必须引起我们的关注。

2.1会计监督工作存在盲点

在会计集中核算形式下,会计人员脱离了各委派单位的实际业务工作,很难详细了解情况;一个会计人员又同时负责多个单位账务,无力全局掌握每个单位业务细节,行使会计监督的职能有一定难度。核算中心由于对单位的经济业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对单位报来的票据只能从两个方面进行监督审核:一是看有没有单位领导的签字。

2.2看单位拿来的票据是否合格

这种监督审核,实质上只能做到以单据论单据。核算中心会计人员对单位资金的使用,只能根据单位报来的单据是否合法来判断,起到事后监督的作用。只要单据合法有效,不管单据上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会计人员必须给予办理报销业务。

2.3核算中心人员少,工作量大,报账手续繁琐效率低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由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统一核算账户,集中办理资金收付,各单位的财务工作主要都集中在会计核算中心。从目前各地会计核算中心的运行情况来看,都普遍存在着核算中心人员少、工作量过大,报账员在核算中心报账等候时间较长,部分单位领导不够理解,从而使单位与核算中心会计之间造成一些矛盾,特别是核算业务量较大的核算中心,这些矛盾更加突出。

2.4核算单位弱化了对资产及财务的管理工作

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移至会计核算中心后,财产物资仍由原单位进行管理,这种资产管理与会计核算相分离的情况,导致被核算单位资产管理薄弱的问题更加突出。各核算单位所有资金收支往来的核算,都由会计核算中心完成,加上很多预算单位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同起来,导致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弱化。另外,由于被核算单位内部的会计与出纳牵制机制消失,报账员实际上履行了会计出纳双重职责。

2.5增加了被核算单位的审计监督新难题

由于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增加了“中间人”――核算中心,核算中心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可能就一些会计责任问题出现真空,使得资料提供、具体问询、责任认定难度加大。其中会计责任主体不明,核算中心和被核算单位相互推诿。一方面形成的核算中心与被核算单位在经济活动上相脱离,另一方面被核算单位认为本单位没有账户及会计人员,不再承担核算职责也不愿承担会计责任。

此外,由于会计核算中心成立时间较短、起步较晚。我国尚未出台全国性的具体可操作的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缺乏与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相配套的具体措施。各项规章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不断发展的业务要求,某些方面已经制约了会计业务的发展,主要表现有:一是核算中心职能定位与会计人员职责定位衔接不紧。核算与监督、管理与服务是会计核算中心的基本职能,究竟谁主谁次或是二者兼顾,二是会计人员在具体办理业务过程中,无章可询,造成履行职责时常处于左右为难的尴尬境地。

3改进和完善会计集中核算问题的对策

(1)健全完善会计法规体系,明确会计责任主体,规范核算中心的基础工作。建立完善制度,提高核算水平立法部门应尽快根据实际出台有关的法规文件,使会计集中核算有法可依,保障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规范运行。同时,要明确被核算单位是被监督的主体和应该承担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以及核算中心附有的监督的连带责任。要规范核算中心会计工作运作程序,从原始凭证的审核,记账凭证的填制,账簿的登记,报表的编报,到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进行逐一要求,在科目设置和使用上,严格按会计制度规定的科目设置。

(2)强化核算中心的监督管理职能,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从单一型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目前会计核算中心的主要工作是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如果将会计核算中心仅仅作为一个记账机构是远远不够的,更要着重预算执行信息的反馈和控制。必须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的事前控制,在决定资金支付之前应确定是否应该支付、如何支付,而不能到事后才来明确。核算中心的职能要从重核算,轻监督,轻管理,向预算的执行约束、支付的直接监督、等综合职能方向上转变。

(3)完善内外监控制度,确保财政资金、财产物资的安全。由于财政性资金集中管理后,财政资金管理的风险也大为集中,必须加强内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防范风险。每一笔支出都应实行事前审核,在力争原始凭证真实、准确、合理、合法后,方能办理付款事项。要建立和完善大额费用审批制度、超指标审批制度、超用款计划审批制度、大额借款审批制度以及预算单位的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明确责任。同时,会计核算中心应加强被核算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

实践证明,尽管目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还存在一些问题,但在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管理、改变会计核算方式、预算执行情况控制等方面都已显示出会计集中核算制的优越性,总的看是利大于弊,是一项成功的会计管理制度。当前的主要工作就是明确会计核算中心作为预算执行机构的地位,以预算执行为主要任务,转变工作职能,不断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制的改革和完善。

参考文献

会计核算制度范文2

(一)为了统一规范投资公司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投资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专门从事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等活动的企业,即指没有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非金融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短期委托贷款”、“待处置资产”、“长期委托贷款”、“政府委托投资”、“待转投资费用”、“股权转让收益”、“利息收入”、“委托管理收入”、“利息支出”科目。将“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投资公司的业务收益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管理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业务支出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投资公司的营业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业务宣传费、审计费、咨询费、租赁及物业管理费等;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和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社会保障费用、计提的有关减值准备、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投资公司财务费用只反映结算、融资等发生的汇兑损益和各项手续费支出以及投资公司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等,不包括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

1103短期委托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下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应计贷款本金;

(二)非应计贷款本金;

(三)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进行短期贷款,将贷款划入金融机构时,按贷款金额,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期末,按照规定的利率计提委托贷款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收回委托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

四、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按其本金,借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借记“利息收入”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并设置非应计贷款应收利息备查登记簿,登记已转入非应计贷款应收但未收取的利息。

短期委托贷款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贷款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如果客户能够及时偿还以往所欠的本息,并有证据表明以后能够按期及时足额偿还该笔贷款的本息,则应将该笔贷款从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转回时,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在收到原从非应计贷款转为应计贷款的还款时,应先确认原冲回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计提应收利息。

五、期末,投资公司应按规定对短期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减值测试,如果表明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本金的,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贷出的短期贷款本金的账面价值。

1212待处置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已接受的债务人作为抵债并计划进行处置的资产价值。

投资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取得的各项待处置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待处置流动资产;

(二)待处置固定资产;

(三)待处置股权投资;

(四)待处置无形资产;

(五)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从债务单位取得各项抵债资产时,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按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短期委托贷款一减值准备”、“长期委托贷款一减值准备”等科目,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委托贷款——非应计贷款本金”、“长期委托贷款——非应计贷款本金”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四、投资公司对待处置资产不进行摊销或计提折旧;对于取得的待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公司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当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待处置股权投资)。

公司取得待处置资产后如转为自用,则应在相关手续办妥时,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期末,投资公司应对待处置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按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确定的应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尚未处置的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1403长期委托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期限在1年(不含1年)以上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应计贷款本金;

(二)非应计贷款本金;

(三)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进行长期贷款,将贷款划入金融机构时,按贷款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期末,按照规定的利率计提委托贷款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收回委托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借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借记“利息收入”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并设置非应计贷款应收利息备查登记簿,登记已转入非应计贷款应收但未收取的利息。

长期委托贷款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贷款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如果客户能够及时偿还以往所欠的本息,并有证据表明以后能够按期及时足额偿还该笔贷款的本息,则应将该笔贷款从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转回时,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在收到已从非应计贷款转为应计贷款的还款时,应先确认原冲回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计提应收利息。

五、期末,投资公司应按规定对委托长期贷款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贷出的长期贷款本金的账面价值。

1903定向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部门规定进行的定向投资,或有关部门无偿划拔给投资公司的投资项目。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股权投资

(二)债权投资

(三)其他投资

三、投资公司收到定向投资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科目;在进行定向投资时,按照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其他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投资公司取得无偿划入的投资项目时,按照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其他投资),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科目。

四、投资公司对“定向投资一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公司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当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或本科目。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投资公司对“定向投资一债权投资”应按期计提利息。

五、本科目应按照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其他投资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按规定进行的定向投资及无偿划入的各投资项目的账面价值。

1904待转投资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股权投资协议进行投资而发生的与股权投资项目有关的各项前期费用等。

二、投资公司发生的与股权投资项目有关的前期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待股权投资项目按协议规定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因终止协议等原因而不再进行股权投资的,应将该股权投资项目上所发生的前期费用作为期间费用入账,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投资项目设置明细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尚未结转的因股权投资而发生的前期费用。

5103股权转让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股权转让所实现的净收益。

二、投资公司股权转让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定向投资一减值准备”等科目,按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定向投资一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投资公司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转让股权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204利息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款项所取得的利息收入。投资公司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在“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期末,按规定的利率计收委.托贷款利息时,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收到委托贷款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三、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借记“短期委托贷款——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短期委托贷款——应计贷款本金”科目,或借记“长期委托贷款—III一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长期委托贷款——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转作表外核算。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同时,在备查簿作备查登记。

四、本科目按贷款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

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205委托管理费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接受集团母公司或其他单位的委托,管理其投资项目或提供其他服务而取得的收入。

二、投资公司取得集团母公司或其他单位支付的委托管理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委托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403利息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所发生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支出。

二、公司计提或发生利息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利息支出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三、补充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

(一)投资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按期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及有关数据、资料。

(二)本办法对《企业会计制度》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调整了部分报表项目及编制说明。

1.关于资产负债表(会企01表)项目补充和调整:

(1)在“短期投资”项目下增加“其中:短期委托贷款”项目,反映投资公司短期委托贷款的账面价值。

(2)在流动资产项目内单列“待处置资产”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各项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

(3)在“长期债权投资”项目下增加“其中:长期委托贷款”项目,反映投资公司长期委托贷款的账面价值。

(4)在“长期投资合计”项目上增加“定向投资”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定向投资的账面价值,但“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项目不包括“定向投资”项目。

会计核算制度范文3

关键词:会计制度;消防部队;基建会计;核算

消防部队的会计核算应用于支队和总队的财务部门,部门会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对于进出的财务进行整体的核算,消防部门的基建会计核算是单独进行的,账目的分类过多等问题一直阻碍着核算工作的进展,在新制度之下,诸多的问题暴露出来,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完善消防队的基建会计工作制度。

一、新制度的影响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于2013年正式实施,新制度是经由国家财政部审批下发的,再2012年的九月进行修订的。社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秩序需要进行维护,财政和事业单位都需要对会计的工作机制的进行改革,同时可以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要求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纪检会计核算规定进行单独核算和单独建账,我国的消防部门的会计核算工作不与行政会计的核算工作有所牵扯,消防部门的经费是由当地的政府部门进行拨款的,账目就会积攒许多为后续的工作带来麻烦,消防部门不得不设立单独的账目进行管理,在基建会计的账目之上进行系统的核算。

二、消防部队基建会计核算面临的问题

(一)人员的编制问题

会计委派制的重要形式之一就是会计集中核算,核算单位的资金所有权不会改变,资金的使有权也不会进行改变,财务仍然有自,会计的主体负有法律责任,单位的预算体制不会进行相应的改革,会计的核算中心将会计的核算任务和对会计的监督工作全部包揽,采取集中管理和直接收付帐的形式,对单一账户和分户进行统一的核算处理,单位的财务收支就是采取的会计委派形式进行核算和管理的。在运作工程当中应该做到以下几点:(1)会计业务的决策应该与执行工作进行分离(2)财务审批工作应该与会计的监督工作进行分离(3)会计凭证存放管理与所在单位进行分离(4)会计业务处理的过程需要透明化的公开现有的消防部队的基建会计部门仍旧设有出纳人员,在月初针对月经费的收支和相关的资金来往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中心旨在会计信息和进行核算工作,现今的消防部队会计集中核算的依据是2004年的《消防部队财务核算管理暂行办法》文件,陈旧的制度与现今的会计集中核算的概念不吻合。

(二)收付制度问题

更加棘手的问题是会计集中核算没有完善的集中收付制度,收付制度问题问题日渐严重,原有的规定明确指出,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负责进行自己单位的经济方面的业务记录,对于会计的资料和核算工作有专门的责任人进行监督和负责。现在,会计集中核算包含了核算职能和相关责任的承担,使得原有的会计主体与相关工作的会计人员进行不应该的分离,资金的所有权和会计的核算不再有关系,核算过程中一旦出现相关的问题难以尽快明确的找到相关的责任人。

三、消防部队基建会计核算的解决措施

(一)收付制度集中化

根据国情并鉴市场经济国家经验进行资金集中支付制度的确立,根据相关的科学理论可以发现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有其自身的优点,在改革之后并没有淘汰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而是将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结合。对资金等进行有效的控制。在实行资金集中支付制度时应该注意的是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工作可以相对进行分开处理。为了使资金集中支付制度的操作程序更加科学,可以对集中支付中心下达预算指标及用款计划并且可以向银行下达支付指令,收款人和用款单位可以获得从所属预算单位的余额,利用集中的支付中心授权的额度进行单一账户的管理,为保证各个单位的正常需求可以进行盘活存量等相关措施。

(二)基建会计和行政会计合并

合并会计科目设置是基建会计和行政会计合并进行的第一步,资产类科目设置中的行政会计账目增加一级科目“基建工程”,负债类目设置中行政会计账目增加一级科目“基建结余”,净资产类科目设置中行政会计账目增加一级科目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还应增设应付账款,支出类科目设置中的行政会计账目增加“基建支出”和“财务费用”两个一级科目。收入类科目设置增加基建拨款一项,使会计部门能够将财务状况完全的呈现给部队。

参考文献:

会计核算制度范文4

关键词:高职院校;新会计制度;会计核算;要求;问题;对策

一、新会计制度给高职院校会计核算工作带来的要求

随着高职院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发展,使得高职院校的资金数额不断的增长,高职院校的经济活动也变得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不仅包括教学、科研等事业活动还包括后勤、国有资产等营利性经营以及对外投融资等活动,所以新会计制度的落实和出台势在必行,新会计制度的落实使得高职院校的会计核算工作更加严谨和细致,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但与此同时,又给高职院校的会计核算工作带来了新的要求。首先,在成本核算上需要更加严谨、细致和全面化;其次,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加速了高校教育体制的改革,拓宽了经济来源的渠道,所以要求高职院校的会计核算工作更加持续化和严格化;此外,新会计制度对高职院校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了重新、全面的规范,所以要求高职院校要不断的完善和优化会计核算的方法,增强会计核算方法的可操作性。

二、新会计制度下高职院校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由上述新会计制度对高职院校会计核算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的分析和研究发现,新会计制度下,及时的发现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是需要相关工作人员一直努力的方向和目标,也是提高高职院校会计核算工作的绩效,促进高职院校更好更快发展的关键,而通过相关的分析和研究发现,新会计制度下高职院校会计核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高职院校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够高

现阶段高职院校的管理层更加注重教学质量的提高,对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高,一方面高职院校会计核算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不够强,好多会计核算人员都是从事教育事业的教师,会计核算方法比较落后,成本核算不严谨,财产清查不彻底,会计报表编制的不合理;另一方面,高职院校缺乏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会计核算人员的责任意识不够强,工作积极性低,会计核算工作的效果和效率大打折扣。

2.会计核算工作监管力度不够强

会计核算工作的监管力度不够强是高职院校会计核算工作中存在的又一比较显著和严重的问题,一方面,会计核算人员对高职院校各项经济活动财务报表的审核力度不够高,容易出现会计信息失真、虚假账目、虚假报销等现象,会计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很难保证;另一方面,高职院校的内部控制体系不够健全,会计核算岗位比较混乱,容易出现一人多职的现象,大大降低了会计核算工作的监管力度,影响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性,降低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

三、解决新会计制度下高职院校会计核算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措施

高职院校会计核算人员的素质不够高,会计核算工作的监管力度不够强等问题的存在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职院校会计核算工作的效率和效果,而且对于高职院校其他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运行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不利于高职院校的长远发展和进步,所以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和相关的调查研究总结出以下几点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1.提高高职院校会计核算人员的综合素质

众所周知,会计核算人员的综合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运行,所以提高会计核算人员的综合素质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这就要求高职院校的领导要加大对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视程度,以身作则,做好相关的宣传和引导的工作;其次,要鼓励其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不断的提高其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构建一支专业技能较高的会计核算队伍;此外,要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加大对会计核算人员的培养和考核的力度,配合相关的奖惩机制,切实提高其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

2.强化会计核算工作的监管力度

加强会计核算工作的监管力度是提高高职院校会计核算工作绩效的又一重要举措,这就要求会计核算人员首先要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力度,加大对采购和报销的监管力度;其次,要严格审核高职院校各项经济活动的业务内容,确保其真实性,防止虚假现象和等现象的发生;此外,可以采用委派责任制来加强外部监管的力度,通过内部和外部的合作从根本上提高高职院校会计核算工作的绩效。

3.加大信息技术的推进和使用的力度

现代社会是知识经济的时代,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正在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所以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加大信息技术的推进和使用力度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所以一方面要积极的引进OA、ERP等现代化的会计系统;另一方面要加强创新的意识,积极的向国内外先进的企业和单位学习和借鉴,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构建适合自己的现代化会计核算系统。

总之,新会计制度下给高职院校的会计核算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及时发现新会计制度下高职院校会计核算工作的问题和不足,结合自身的实际运行情况和战略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是需要相关工作人员一直努力的方向和目标,也只有这样才能提高高职院校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进而促进高职院校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和进步。

参考文献

[1]江新.高职院校建立人力资源会计核算体系的浅谈[J].价值工程,2015,(34):194-195.

会计核算制度范文5

关键词:成本价值;新旧会计制度;会计核算;财务人员

现代企业极为注重内部管理情况,尤其对于会计核算工作更是予以了高度重视,期望能够通过会计核算工作,来实现对企业经营情况的有效监管。而在新会计制度推出之后,会计核算工作方式以及具体内容也发生了一定的改变,在这种背景下,企业不得不对新旧会计制度中会计核算的差异进行深度探究与分析,以便掌握最新的核算模式,保证企业会计核算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新旧会计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差异

(一)历史成本方面的差异

在原有会计制度中,认为企业中的所有财物都需要按照购买时的实际市场价格进行成本计算,如果市场价格发生改变,除特殊财物之外,都应按照原有价格进行计算。但这一点在新制度中发生了调整,认为在市场价格发生影响改变时,企业应根据新制度要求,将减值准备提取出来,除特殊规定之外,不得私自对账面数值进行改变。从这一差异中可以发现,新制度更加注重对成本变化的调整,认为财务老化、技术改进以及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都可能会致使财产出现减值的情况,是对历史成本原则的一种改进,企业需要通过市价孰抵法以及其他手段,提前做好减值准备工作,以便合理对内部资产价值进行估算,这对于企业的发展而言是十分有利的。

(二)形式与实质方面的差异

在开展会计核算工作时,企业会存在遇到法律形式与经济实质不符的可能性,像融资租入资产在没有到达租期时,就法律层面而言,承租人并没有获得资产的所有权;但就经济层面而言,该项资产所产生的经济风险以及经济收益以由承租人所负责,即应该拥有资产的所有权,同时会负责对资产的大修理以及计提折旧进行计算。这就表明新会计制度中,遵循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这不仅是对会计核算信息和客观经济事实相一致的一种保证,同时也是对经济实质予以足够尊重的一种表现,而在原有会计制度并没有对实质重于形式这一原则进行明确规定。

按照新制度的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要根据事项或交易经济实质来完成相关操作,要改变以往只是以法律形式将其作为核算依据的工作方式,要对经济实质予以足够重视,并要按照国际会计惯例,科学对会计准则以及制度进行制定,这也说明了新制度中对于会计核算制度的重视程度。

(三)原则表述方面的差异

会计制度要求,企业的会计信息应与国家宏观经济管理保持一致,要与各方对于企业经营成果需求相一致,要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提供相应的财务数据支持。在新制度之中,企业需要为有关人员提供企业内部会计信息内容,且这些信息能够对企业的现金流量、财务状况以及经济情况进行呈现。这种表述方式与之前表述相比,更加全面规范,则在新制度之中,运用了“会计信息使用者”来对“有关人员”进行了替代,这就切实拓展了该项词汇的含义,也反映出了每一位信息会计使用者都是平等的。

市场经济环境中,“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定义较为广泛,像社会公众、投资者以及债权人等都包含在其中,且按照制度原则这些使用者之间都保持着平等关系。这也充分说明,在新时代之中,会计信息既要符合国家需求,也要满足各方需要,说明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目的,就是为了帮助企业做出相应的决定,会计信息是具有决策有用性特点的。

(四)成本核算方面的差异

在新制度落实之后,企业成本核算体系得到了切实优化,整体核算效率更加理想。以往的成本核算系统还存在着一定的漏洞,具有成本核算目标与核算手段标准不一致等方面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进行完善。同时企业在对成本内容进行确定方面也存在着划分方面的问题,像医疗企业会将医疗成本分为医疗支出与药品支出两种,这样在计算过程中就可能会出现核算口径以及成本信息无法统一的情况,会对成本核算结果造成影响。而这些问题已经在新会计制度中得到了切实优化,要求企业在对成本进行核算过程中,应按照业务资金消耗情况对成本核算目标实施归集与分配,并将所得结果汇总编制成成本报告,有关部门可以按照报告内容,对企业经营合法性进行明确,以达到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有效规范的目的。

二、新旧会计制度中,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优化策略

(一)完善新旧会计制度衔接

在新旧会计制度环境中,各企业要对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情况进行优化,以确保各项新制度的顺利落实。企业首先应对新旧制度差异进行深度分析,并以此为基础带动新会计制度的落实;其次要对新旧制度衔接工作进行完善,要从工作细节入手,保证各项工作的高质量衔接,提高新制度开展质量;再次企业应对内部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要使其能够对新旧制度进行更加充分的理解,提高财务人员对于新制度的掌握程度;最后要对企业内部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管理,要定期对企业内部财产实施盘点与核查,要对资产登记实施动态化管理,以保障会计核算结果的准确性。

(二)施信息化管理模式

在实施新制度过程中,各企业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来对企业会计核算管理模式进行完善,以达到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切实提升的目的。企业要认识到会计核算工作的实际职能与作用,并根据了解结果对现有的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审视,从而找到该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对各项问题进行合理处理,进而建立起健全的财务管理信息化模式。同时要通过招聘或者培训的方式,打造出高水平的财务信息化管理人才,使财务团队不仅拥有扎实的财务专业技能,同时还能灵活对相应的财务信息化技术进行使用,以便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顺利落实,确保会计核算工作效率的不断提升。

(三)完善会计核算管理模式

企业要对原有的会计核算思想进行调整,应根据会计制度的变化情况,建立起新型的会计核算管理模式,并要对会计核算管理手段进行不断创新,以确保核算管理模式能够与时代要求变化相符。为了达到这一点,一方面要由领导带头,强化企业内部对于会计核算工作重要性的认知程度,为核算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另一方面要结合新旧制度之间的差异,制定出新型的企业管理模式与手段,并要对管理标准进行合理调整,要明确新制度实施工作的复杂性以及系统性,应保持足够的耐心与严谨态度,加大对制度转变质量的重视力度,不可操之过急。

三、结语

通过本文对新旧会计制度相关内容的论述,使我们对新旧制度中的会计核算差异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各企业在新旧制度环境中,应对会计核算工作发生的改变进行明确,并要通过对核算差异性的分析,结合企业实际工作需求,通过完善会计制度衔接、实施信息化管理以及完善会计核算管理等手段,制定出新制度各项内容在核算工作中的正确落实方案,从而合理对新旧制度会计核算差异进行利用,保证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高质量开展。

参考文献:

[1]刘素梅.新旧会计制度下医院会计核算的差异对比[J].时代金融,2016(05).

[2]刘欣杰.新旧会计制度下医院会计核算的差异分析[J].现代国企研究,2016(06).

[3]谭旭.浅析新旧会计制度下医院会计核算的差异[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5(24).

会计核算制度范文6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下;学校;会计核算

一、学校会计核算工作遵循的原则

1.管理科学化

管理科学化的原则是指在学校会计核算工作过程中,由于学校会计核算内容众多,牵涉层次比较复杂,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系统性的管理体系与管理方法去完成这项任务,将学校会计核算内容进行统一有序的安排,同时在各个环节,都能依其轨道运行,以免出现管理失衡的情况。只有进行这样的控制和管理,学校的会计核算工作才能真正切实有效地向着专业化与标准化的方向发展。一个学校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多方面的管理引导,不管是对相关的财务人员的管理还是对人员的培训教育、宣传,都需要一套完整的、系统化的、科学化的管理体系作为引导,一步步将学校会计核算工作进行下去。

2.管理精细化

管理精细化是指要有一个精细化的指导理念去指导财务人员进行学校会计核算工作的建设,积极做好学校会计核算工作各个环节的控制与管理,保证学校会计核算工作的高效性,提高工作质量。同时,精细化的管理也有助于在学校会计核算工作过程中,降低经济成本,将利益最大化。精细化的管理方式不是锱铢必较,而是在整体的管理系统中,重视对细节的把握,将每一步都能落到实处,提高工作的效率与质量,保证学校会计核算工作顺利长久地进行。学校需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与引导,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与服务水平。尤其要提高财务人员核算技能与经验,以保障其能做好学校会计核算管理工作。在学校会计核算的过程中,要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避免出现不良的现象。为了提高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能动性,要制定严格的学校会计核算控制管理部门的考核机制。可以采取一些方式与手段,如将学校会计核算管理工作效果纳入到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中去,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又如,设立奖励机制等方式,激发工作人员的热情,将工作落到实处。

3.经济节约化

学校会计核算工作在成本的使用上,要本着控制成本的理念,处理好学校会计核算工作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之间的关系,科学进行经济因素分析,保证给出更加节约成本的方案,保证不会给学校带来比较大的负面影响,实现学校会计核算工作的长效稳定发展与经济效益最大化。

4.遵纪守法

在学校会计核算工作管理的过程中,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工作的安排。学校要依据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和法律基本精神去开展学校会计核算工作控制,结合学校会计核算工作计划的实施,制作出合适的方案,真正将学校会计核算工作管理落到实处,使学校会计核算工作管理朝着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方向发展和进步。

二、提高学校会计核算工作的策略

1.增强管理意识

相关管理部门、组织以及相关学校会计核算工作管理人员要具有法律法规意识、管理意识以及市场经济意识,总结经验、研究问题、不断提出建议,改进工作方法。除此之外,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市场经济意识至关重要。相关管理人员要不懈努力,在规章制度的监管之下,有效地促进学校会计核算工作管理向专业化、全面化方向发展。学校要重视相关管理部门、组织以及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不断提高学校会计核算工作管理的管理水平与能力,完善管理机制。与此同时,学校提高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与服务水平,在学校会计核算工作管理的过程中,构建标准化的学校会计核算工作管理体系,以保证做好学校会计核算工作,促进学校的长效发展,同时也推动我国学校会计核算工作的发展。

2.提高人员财务意识

在学校会计核算管理过程中,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制度进行工作,保证学校会计核算工作顺利进行,通过宣传和教育,实现财务管理人员技能的提升;要提高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与服务水平,实现其学校会计核算管理素质的提升,以保证做好学校会计核算的控制与管理工作。学校可以通过定期的知识培训与交流活动来激发员工的上进心与积极性,工作热情调动起来了,会使员工满意度大大提高,自然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这一方面可促进员工职业素养的提高,另一方面,也为学校会计核算的发展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同时,还可以建立奖励机制,对于一些表现出色的员工进行奖励,激发学校会计核算人员之间的竞争意识,提高其工作效率与质量。同时,在工作中,在学校为其创造的环境中,相关工作人员的自身素养也得到不断的发展,自然也可以得到更多的发展机遇,实现更多的人生价值,实现自身意义,从而也可以促进学校会计核算管理的高效可持续发展。

3.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也是为了更好地监管我国会计行业出现的种种不良问题,更好地将监管落到实处。通过记录会计人员的基本信息与情况,对表现优异的会计人员进行标注,而对于表现不好、违反行业诚信要求的会计人员,则需要进行提醒。长此以往,会计人员在日常的行为规范中就能用会计职业道德约束自己的行为。当出现道德选择问题时,会计人员会及时警戒自身行为,不做违法乱纪之事,维护自身形象,维护会计行业的形象。与此同时,对待出现的问题时,要灵活应对,以规范化的、专业性、系统性的体系去监督与控制财务人员的核算行为。此外,针对学校会计核算管理的特殊性,在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的前提下,要依据不同的财务设计方案进行控制与管理,构建标准化的学校会计核算管理体系。只有这样的控制和管理,学校才能真正切实有效地向着专业化与标准化的方向发展。

三、结语

为了营建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更好地建立健全学校会计核算工作财务管理,推动学校会计核算工作的长效发展,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将学校会计核算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保证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推进中国经济的长效发展,促进中国梦的早日实现。

参考文献

[1]张斌.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视角下的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研究[D].山东大学,2012.

[2]毕素红.新会计制度下高校会计核算工作的探讨[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4,(7):146-148.

会计核算制度范文7

高校会计制度与1998年颁布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财预字〔1998〕105号,简称“旧制度”)相比,有明显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改变会计核算基础。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是会计确认的两种方式。旧制度规定“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新制度明确指出“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的会计确认基础能够更客观、准确地反映高校的会计信息。

2.扩大核算范围。

旧制度要求高校基本建设和独立核算的单位执行不同的会计制度,与高校基本财务核算分开,单独建账。新制度增加了“基建工程”、“在建工程”两个科目,将基建财务相关数据纳入高校基本财务账套,同时将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数据通过并表以及并账的形式纳入高校报表。

3.开始计提折旧与摊销。

新制度改变了旧制度中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的做法,增加“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科目,采用了“虚提”折旧和摊销的模式,即折旧与摊销不计入支出,而是冲减净资产“非流动资产基金”,从而真实地反映高校资产的价值。

4.优化报表,增强报表通用性。

新制度对会计报表体系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的内容。新制度将收入支出表改为收入费用表、增加了现金流量表、财政拨款收支表、基金投资表、会计报表附注等。高校财务报表体系在保留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特点的同时,也与国际会计惯例和同行做法接轨,增强高校财务会计数据的可比性。

二、新制度下高校科研经费会计核算的问题

1.高校内部科研经费投入存在盲区。

新制度明确指出,根据科研资金的来源将“科研事业收入”的二级明细分为“非同级财政拨款”(中央级科研拨款和地方级科研拨款)和“其他科研事业收入”。前者核算高校取得的除同级财政部门以外的中央及地方部门拨付的科研经费拨款,后者核算高等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横向科研经费收入。从科目设置上不难看出,高校内部投入的科研经费无法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导致高校在科研经费投入的核算中出现了一个盲区。

2.科研经费间接支出难以准确计量。

新制度规定从科研项目收入中提取的项目管理费或者间接费用,按提取的金额,借记“科研事业支出”,贷记“事业基金-项目管理费或间接费”。但未明确提出混合成本在科研项目支出中的分摊规定,因此科研项目的间接支出仍在教育事业支出中列支,无法计算真实的科研项目成本,同时也虚增了教育成本。

3.固定资产核算准备工作繁重。

根据新制度的规定,高校应以2013年12月31日为节点,开展全校性的资产清查。摸清固定资产明细,并对财务账面上的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进行分析,按照新制度进行会计处理,计算应计提折旧等相关数据。由于高校的固定资产数量多,保存位置广,新旧不一,对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相当繁重,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

4.会计核算科目与科研预算口径不统一。

科研项目的预算编制通常由科研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负责人不是专业的财务人员,对预算的认知和理解不充分,再加上预计事项的不确定性,导致编制出的预算随意性较强。实际中,科研项目的预算科目与高校会计核算的科目口径常有不一致的现象。两者无法实现无缝对接,导致高校对科研项目预算的控制存在困难。

三、新制度下完善科研经费会计核算的建议

1.设置专门账户进行管理。

高校内部资金对科研项目的投入不属于科研项目的收入,无法通过“科研事业收入”科目进行核算,但高校可以设置专门的银行账户实现科研经费的管理,也能直观的反映高校对科研活动的投入情况。在对科研经费核算过程中,还可设置相应的辅助账,更清楚的反映科研项目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

2.增设明细科目,进行成本归集。

新制度明确了除制度中规定的会计科目外,不能新增设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因此高校可以设置明细科目对间接费用进行核算。对公共费用的支出,例如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等费用,可以按适当的标准进行分摊,将科研项目支出与教育支出分开,全面计量科研活动的成本。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高校借实施新制度的契机,同步建立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高校组织相关人员全面清查学校固定资产,并对固定资产的性质、使用情况和固定资产寿命进行统一摸底。根据新制度中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开始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

4.普及会计相关知识,增强职能部门服务功能。

会计核算制度范文8

关键词: 现金溢余;进项税额;长期股权投资;旧固定资产

加入“ wto”标志着国际经济一体化在我国得到进一步发展,为加速我国经济的国际一体化进程,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为了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条例》,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01 年 1月 1日颁布了新的《 企业会计制度》。新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些不完善的方面也日益暴露出来,会计学界对相关问题提出很多不同见解,笔者对“ 新制度”也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和学习,并将有关问题与实际运用情况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 新制度”中某些关于会计处理的规定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合理,本文就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自己对新《 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的看法和建议。

一、现金溢余的会计处理

《 企业会计制度》关于“ 货币资金的会计处理规定”中,对于现金在清查过程中的短款,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 非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处理后,借记“ 管理费用———现金短款”科目,贷记“ 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科目。对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益余,经批准后,借记“ 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科目,贷记“ 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科目。对于上述规定,笔者认为,对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经批准后,应记入“ 管理费用———现金溢余”科目,来冲减管理费用。这是因为:

1、将现金短缺记入“ 管理费用”科目,而现金溢余却记入“ 营业外收入”科目,显然这样的会计处理是不对称的,这样做不利于会计人员的理解和操作。

2、《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等。由此可看出,“ 营业外收入”并不包括流动资产的盘盈。再者,按规定,流支资产 的 盘盈报经批准后, 借记“ 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科目,贷记“ 管理费用”科目。现金溢余属于流动资产的盘盈,所以不应记入“ 营业外收入”科目,而应记入“ 管理费用”科目,进行如此处理更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合理性。

3、如果把现金短缺记入“ 管理费用”科目,把现金溢余记入“ 营业外收入”科目,而不是冲减管理费用,则企业所编制的多步式利润表上将反映出企业营业利润偏低的结果。如果现金溢余的数字很大( 尽管出现此情况的概率很低),将直接导致会计报表使用者不能正确分析企业的利润构成情况。

鉴于以上几方面的分析,笔者认为应把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记入“ 管理费用———现金溢余”科目,从而解决上述提出的问题,达到完善《 企业会计制度》的目的,使企业反映的会计信息更符合会计核算的原理。

二、关于企业“ 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按照我国《 税法》规定,工业生产企业购进货物( 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的货物已经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对货物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作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而《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于已经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材料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采购业务,应根据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借记“ 在途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或“ 应付票据”等科目;待材料到达、验收入库后,再根据收料单,借记“ 原材料”科目,贷记“ 在途物资”科目。

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税法上工业企业购进货物,是在货物验收入库时,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而会计制度中,在已经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材料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时,就可以根据发票账单及结算凭证借 记“ 应 交 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科目。这样,在“ 在途物资”和“ 验收入库”这一过程中抵扣进项税额存在时间差,而这一时间差就可能在月底与月初造成当期应交增值税与实际不符的事实,也会在客观上提供了本期增值税的提前抵扣的可能,不利于国家税收的征管。举例如下:

例1:某工业企业于1月30日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原材料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400 元,发票及结算凭证已到,货款已支付,但材料尚未运达,企业于收到发票及结算凭证时,编制分录如下:

借:在途物资 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 3400

贷:银行存款 23400

若在2 月2日,企业才收到货物,企业作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20000

贷:在途物资 20000

根据以上情况在会计上,企业于1月份就已根据记账凭证上所反映的会计科目抵扣了进项税额,而在税法上该企业应把这笔进项税额作为2月份的可抵扣税额。由此,企业提前抵扣进项税额。可以说这是《 企业会计制度》规范不完善的地方,从而使那些企图偷逃税款的人有机可乘。

就以上分析,我认为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作下述处理: 工业企业对于已经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而材料尚未到达或验收入库的采购业务,可在“ 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 待转增值税额”二级科目作为过渡,该科目借方记录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进项税额;贷方记录转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具体会计处理如下,根据例1的会计业务:

1、企业于1月30日业务发生时

借:在途物资 20000

应交税金——待转增值税额 3400

贷:银行存款 23400

2、2月2日物资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 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3400

贷:在途物资 20000

应交税金——待转增值税额 — 3400

根据以上会计处理,当物资在1月30日尚未入库时,企业根据收到的发票及结算凭证把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反映在了会计分录上,但却由于是“ 待转增值税额”这一过渡科目,所以暂时不会作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同时也不会影响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关于本期应交增值税额的计算。当材料于2月2日入库时,企业再把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从“ 待转增值税额”科目转入“ 应交税金”科目,这时企业就可以根据记账凭证上的会计分录抵扣进项税额,这就不但避免了企业提前抵扣进项税额的可能,也将会计核算规范化和合理化,从而达到规范会计核算和国家、企业征纳税的目的。

三、有关旧固定资产处理的若干问题

《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应按其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同时规定其基本处理是: 借 记 “ 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相关科目。也就是说无论取得的固定资产是新是旧,均按其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不 涉 及“ 累计折旧”科目。笔者认为,尽管按这种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具有简单的优点,但当取得的是已使用的固定资产时,则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正确理解企业真实的财务信息,具体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与“ 固定资产”科目的核算规定不一致

《 企业会计制度》中“ 固定资产”科目规定“ 本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按一般理解固定资产的原价是指该固定资产处于全新状况时的当前市场价格。当取得的固定资产是全新固定资产时,上述会计处理规定是恰当的,但当企业取得的是旧固定资产时,上述会计处理则不妥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计入“ 固定资产”科目的金额往往不是该固定资产的原价,而可能是该固定资产的当前可收回净额或者是企业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等的金额。前者如投资者投入的旧固定资产、接受捐赠的旧固定资产或盘盈的旧固定资产以及进行更新改造的固定资产等,后者如企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旧固定资产或通过非货币易换入的旧固定资产等。

2、不能准确地反映企业整体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

我们知道,将企业资产负债表中“ 累计折旧”项目金额、“ 固定资产净值”项目金额与“ 固定资产原价”项目金额( 根据“ 固定资产”科目期末余额直接添列)比较,可以获得企业整体固定资产新旧程度的信息。这一信息反映了企业的技术状况和生产能力,为会计报表使用者分析企业整体固定资产新旧程度和技术水平提供重要信息,便于他们作出相关决策。当企业取得旧固定资产时,如果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资产负债表中“ 累计折旧”和“ 固定资产”项目反映的金额都是不准确的,从而不能准确地反映企业整体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当企业取得的旧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总额中所占比重较大时,情况尤为突出,有可能导致企业提供的固定资产的有关信息失去相关性,误导会计报表使用者。下面举例说明:

例 2:设甲公司固定资产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全新的固定资产,原价400万元;另一部分是投资者投入的旧固定资产,投资各方确认的 价值是600万元,该旧固定资产处于全新状况时的重置价值为1200万元。

假如按《 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的取得旧固定资产时的账务处理方法,则计入“ 固定资产”科目的总金额为1000万元,计入“ 累计折旧”科目的金额为0;资产负债表中的“ 固定资产原价”项目金额为1000万元,“ 累计折旧”项目金额为0,“ 固定资产净值”项目金额为1000万元。对 于并不知企业财产情况的会计报表使用者通过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项目金额分别与“ 固定资产原价”项目金额进行比较,就会得出甲公司固定资产为全新固定资产的错误结论,并会进一步认为甲公司固定资产技术水平先进可靠、生产能力强等错误判断,从而可能作出一系列错误的投资决策。显然,《 企业会计制度》中关于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存在不合理的会计处理。

根据上述分析,提出以下建议:

企业对于取得的固定资产,应当区别其新旧分别进行账务处理。即当取得的是新固定资产时,无需考虑其累计折旧,直接按其取得时的成本,借记“ 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相关科目。当取得的是旧固定资产时,应考虑其价值损耗程度,按该固定资产在全新状态时的当前市场价格,借记 固定资产“科目,按其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金额,贷记” 累计折旧“科目,按确定的价值,贷记有关科目。

这样改进企业取得固定资产时的会计处理,可以克服前述两个问题,使“ 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是固定资产的原价,使资产负债表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企业整体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这样对旧的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并没有改变企业资产总额与利润总额,但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具有相关性。

按照这种会计处理方法,则例2中计入“ 固定资产”科目的总金额为1600万元,计入“ 累计折旧”科目的金额为600万元;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原价“项目金额为1600万元,” 累计折旧“项目金额为600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项目金额为1000万元。这样进行账务处理,不仅使” 固定资产“科目能始终按照《 企业会计制度》核算固定资产的原价,而且,当企业取得的固定资产有旧固定资产时,可以准确地反映出企业整体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使企业提供的有关固定资产信息具有相关性,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能够得出正确的分析,正确理解和掌握企业资产的质量和构成情况,以便能作出正确的投资和经营策略。最重要的是完善了我国的《 企业会计制度》,使我国的会计制度既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又能尽快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建立统一有效的会计制度。

《 企业会计制度》已经颁布两年多了,在试行中越来越多的会计应用问题已经显现,以上仅仅对《 企业会计制度》中不完善的几个典型问题阐述了笔者的浅见,在实际核算过程中,我们还有很多问题尚需要解决,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肯定还会有更多的弊端暴露出来。随着会计改革的不断进行,相信我国的《 企业会计制度》会越来越完善。

[参考文献]

[l]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指南)[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3]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会计(cpa教材)「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4]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税法(cpa教材)「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 002.

会计核算制度范文9

【关键词】会计集中核算;审计;对策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新形势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目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得到非常广泛的应用,并在应用中逐渐成熟和完善。会计集中核算有其非常优越的一面,但也存在一定的弊端,给审计工作带来了不少新的困难和挑战。因此,我们必须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措施,从而有效地保证审计质量。

一 健全审计制度

任何一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进行都离不开科学的制度支持。为了保证会计改革的顺利进行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必须要建立与会计集中核算相适应的健全的审计制度,明确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法律责任,明确被审计单位、审计中会计中心的义务和责任,以法规的形式明确审计机关有权对进入会计中心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使得审计工作能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确保预期依法审计目标的实现。

二 改善审计设施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必须要全面加大审计机关的计算机硬件建设,实施会计核算中心的会计电算化和信息化工程,改变原来的手工核算方式,方便快速地阅读会计资料,提升审计效率。会计核算中心与被核算单位之间可以组成一个局域网络,在局域网内可以借助一定的权限赋予实现会计资料的远程调取和信息资源共享,方便审计机关随时随地调用所需要的数据信息,减少审计信息的多次录入错误,节省大量的审计成本,审计工作效率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 规范审计程序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下,必须加强规范审计程序,进一步防范审计风险,最终达成预期的设计目标。首先,审计人员需要广泛搜集一些关于被审计单位的审计信息,编制好审计方案,以方便有针对性地展开审计工作;其次,要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同时抄送会计核算中心,并要求他们签订相关的审计承诺书;再次,审计过程中需要各单位配合提供相应的审计会计资料给审计人员,包括给会计核算中心;最后,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须同时征求被审计单位和会计核算中心的意见,审计决定书的下达落实需要寻求会计核算中心的配合落实。

四 改进审计方法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实施以后,审计重点有了很大的调整,相应地审计方法也需要做出一定的改进,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随着会计电算化、信息化工程的不断推进,除了审查由核算中心提供的会计报表、账册、凭证等资料外,审计机关可以直接从网络上随时调取相应的会计资料开展审计与就地审计结合方式,可以充分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进行复核查询,有效加大审计深度。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采取重点抽查法、综合分析法,对重点事项、重点资金实地延伸调查。

五 加大审计监督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尚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配合一定的审计监督,应加大审计监督的力度,提高审计质量。其中,最重要的是对会计核算中心的审计监督,检查其建立及运行状况、工作职责范围、职责履行情况等,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相应的审计建议和意见。另外,还需要延伸调查被核算单位,调查财政资金使用的控制情况,确保财政资金的高效运行。

六 明确法律责任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只是改变了核算形式,有关资金使用权、财务自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被审计单位仍然是审计监督的主体,负责财政、财务收入和支出的真实性,而会计核算中心负责的是会计核算业务的正确性、财务收支的合规性,也会涉及一定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于审计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处理,审计机关必须要正确区分被审计单位和会计核算中心的责任,实事求是,给出恰当合理的法律责任界定。

七 强化人员素质

审计人员素质决定着审计效果的成败,面对会计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提升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迫在眉睫。审计人员必须努力加强对新政策和新知识的学习,提高对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认识,熟练掌握会计知识以及审计理论和技能,提高有关的法律政策水平,锻炼运用计算机进行审计的能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快速适应会计集中核算改革的要求,促进审计工作质量的提升。

综上所述,面对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给审计工作带来的挑战,我们只有针对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探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才能切实加强审计工作的监督作用。随着会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必须要做到与时俱进,才能促使审计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参考文献

会计核算制度范文10

关键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财政国库改革

我国财政资金的缴库和拨付方式,多年来一直是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分散进行的。这种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运作方式,不利于财政资金的安全、足额下达,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为此财政国库制度改革刻不容缓,作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有益尝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自2001年开始逐步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会计集中核算对规范财政支出管理,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保证重点支出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行政成本发挥了积极作用。2003年财政部在充分肯定了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所起到的积极作用的同时,进一步指出在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过程中,应当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转轨工作。对此,本文在分析了两种制度利弊的基础上,对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融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财政国库改革模式进行了探讨和分析。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会计集中核算的比较分析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经过我国多年探索,借鉴市场经济国家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实施的一项改革措施。我国财政国库制度改革的目标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符合法律要求且其责任主体明确

新修定的《会计法》第三条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这就从法律上规定了各单位必须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记录本单位的经济业务。而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后取消了各预算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账簿放在核算中心,单位财务的核算职能和责任全部集中到核算中心,造成了会计主体与会计人员的分离、资金使用与资金核算的分离。单位只设报账员,向核算中心报账,由核算中心记账。实际上,核算中心已经承担了部分会计责任,而集中核算原则规定各单位仍是会计主体,要承担会计法律责任。这样一来,一旦出现会计信息质量问题该由谁来负责,是核算中心还是预算单位,亦或是两者共同分担,又如何分担?还有审计机关对预算单位在核算中心的财务进行审计后,其审计报告是向谁下达呢?这不是能够简单地下结论的,难免会引起两者相互推诿责任的问题,实际工作中这种现象已经发生。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仍由预算单位自己进行会计核算,预算单位会计主体地位明确,会计责任也明确。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利于加强预算单位的财产物资管理

实行集中核算后,会计核算移至核算中心,但是财产物资仍由原单位进行管理。在这种财产物资管理与会计核算相分离的情况下,容易造成单位的财务管理职能弱化,财产物资的变动一旦不涉及货币资金,例如接受固定资产捐赠,核算单位如未及时报告会计核算中心作相应的账务处理,会计核算中心便无法反映资产的真实情况,容易造成账实不符,形成账外资产,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恢复单位的会计核算功能,预算单位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职能为一体,能有效阻止上述情况发生。

(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利于实行财政监督和财政宏观调控

从目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实际运行情况看,会计核算中心几十个人的却要对好几百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日常核算,这样核算中心往往整天忙碌在报账、记账的具体事务中,无法对已有的会计信息作财务分析,得出对核算单位有用的财务信息,监督管理也只是更多地体现在已得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上,经济业务本身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会计核算中心通过远程监督是难以保证的,因此势必影响到集中核算单位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的效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财政部门内部实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对分开,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机构、财政部门这三者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有机体,首先从机制上防止了营私舞弊;其次,财政资金的拨付为按项目分笔直达商品供应商和劳务提供者,增强了使用透明度,实现了对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第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支撑,提高了预算执行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为准确判断财政收支状况和宏观经济形势,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奠定了基础。

(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支付运作程序更科学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支付程序是财政国库管理部门根据单位预算和用款计划将国库资金拨付到核算机构的单位账户上,核算机构审核单位的支出申请后,将款项拨付到收款单位,预算单位账户上是实实在在的存款,而不是零余额存款户,这些存款是预算单位的资金,财政不能随意调用,这样闲置的财政资金分散在预算单位账户中造成了财政资金沉淀的现象。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支付程序,以财政直接支付为例,是财政部门对支付机构下达预算指标及用款计划,支付机构收到单位支付申请后向银行下达支付令,并从财政零余额账户支付给收款人及用款单位,财政零余额账户上实际是没有存款的,有的只是国库账户的额度,国库集中支付存款在最终支付前留在了国库,是财政资金,财政可随时调用。因此,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支付方式对于缓解财政资金困难,集中财力办大事、办难事,减少财政举债的规模具有重大意义。

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融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现实根据

目前各地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都存在着相当数量自收自支的财政资金,这部分资金尚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监督管理的范围,如此必然会造成财政资金管理上的一个巨大漏洞,为腐败现象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在这一方面,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具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所不具有的优势,它监督管理的资金范围囊括了所有的财政资金,即将在传统方式下一直未能纳入预算管理的那部分财政资金也纳入了它的核算范围,具有对所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财政收支全过程的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功能,因此正如本文开头所说,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能够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不仅如此,会计集中核算为国库集中支付创造了有利条件。

首先,会计集中核算对纳入其管理范围的预算单位采取的“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原则,各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一律撤销,统一在指定的商业银行重新开户,解决了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多头、重复的混乱问题,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其次,会计集中核算采取了“一厅式办公,柜组式作业”的运作方式,引进了银行结算办法,设置了资金柜,由资金柜代替银行的出纳职能,这样大大缩短了银行清算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具备了实施的条件。

再次,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运行两年多以来,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思想观念已经发生了根本的转变,此项改革从当初的抵触、难以接受到现在的理解和支持,可以说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建立了广泛的思想基础。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作为预算执行环节的改革方向,该项政策的制定有其科学的理论基础,但是,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也有其自身不可忽视的优越性,前文我们所提到的由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转轨,并不是指将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完全、彻底地摒弃,而是要将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所具有的会计核算和监督功能延续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中来,将其融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作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一个重要职能发挥作用,这样就能够完全有效地对行政事业的财政资金进行规范的控制、管理、核算和监督。

三、全方位推进,加快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融入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步伐

财政国库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融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涉及面广,工程量大,它包括国库集中支付机构的设置、部门职责的调整、支付信息系统的建设等一系列需要进行的配套改革。因此,针对目前我国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运行实际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具体要求,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融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过渡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前,绝大部分已经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建立了“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因此,两个制度融合后在人员方面可将现存的中心人员一分为二,一部分人员仍旧承担原“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工作,另一部分人员则承担正在试行的“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作。在机构设置方面可以在维持原核算部门不变,不打破现有集中核算格局的前提下,增设内部职能部门,如审核部门、支付部门、会计部门等。该运作办法,既可以节约行政管理成本,又充分利用了“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现有的人员、机构、网络和机制,通过会计和预算两大手段的有机融合,将目前的“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改造成一个集会计核算与监督、资金支付与结算、数据分析和预算执行为一体的“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这种新型的管理模式不但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而且体现了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融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优越性。

(二)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融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具体工作的转换

首先,尽快恢复预算单位的会计岗位,退回其会计凭证、会计档案,重新赋予预算单位会计核算权限。其次,将原“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移交“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成为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第三,规范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支付方式。财政支出按不同的支付主体和支出类型,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对工资支出、转移支出、纳入政府采购的支出适用财政直接支付程序;对预算单位的零星支出和未纳入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适用财政授权支付程序。第四,把预算单位的所有财政资金全部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线性”管理,并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预算单位财务状况,对预算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监督和控制,以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

(三)加快“金财工程”建设,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提供运行平台

“金财工程”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支撑以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和宏观经济预测分析为应用核心的政府财政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是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目标和规划的统称。随着“金财工程”的全面启动,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又迈向了一个更高的层次。国库集中支付作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中的新型管理模式,与其相配套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也相应地成为“金财工程”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和强有力的支柱。现阶段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离不开先进的计算机网络软硬件技术支撑,首先要建设好计算机网络的硬件铺设工程;其次要大力研发并统一核算软件,以达到资源和信息共享;再次要健全财政、国库、银行之间的信息交流和稽核体系,在财政部门、国库支付部门、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之间建立财政支付信息网络系统。“金财工程”的建设为国家各级财政提供了解决公共财政从预算编制到预算执行与调整,再到决算与分析的全方位应用方案,并为顺利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推动了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支出框架建设步入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发展轨道。

(四)努力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为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首先,要加强预算单位的业务培训和财务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改变预算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只是将出纳职能转至“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所以,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必须进一步加强,这就要求加强对预算单位的业务培训。在预算单位的相关领导和财务人员较好地掌握了改革的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的情况下,改革才能顺利推进。其次,财政国库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对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要大力提高国库部门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最后,完善财政国库制度改革的各项制度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应对原来建设在分散收支制度基础上的相关法律进行相应修订或重新制定,以适应改革要求。

参考文献:

[1]刘德兴,侯祖贵。浅谈会计集中核算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西部财会,2003(3)。

[2]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财政会计学会课题组。国库集中支付(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模式探讨[j].财政研究,2003(12)。

会计核算制度范文11

1.会计核算执行力度不够在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就会改变企业原有的分散管理资金的现状,从而实现了资金的统一管理和集中收付。但是,由于企业的会计制度还很不健全,主要是我国企业各个部门的资金收支并没有全部纳入核算管理,导致预算对支出的控制和约束不力,进而导致企业的会计核算力度不够。

2.政府部门没有做好对企业会计核算的控制工作在现行税收制度下,我国的政府部门并没有执行好对企业会计核算的监控工作,即使对企业的会计核算有一定的控制,但是大部分都是流于形式的。有关政府部门对企业的会计核算还是以事后监督为主,没有转为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监控。因此,我国政府部门没有做好对企业会计核算的控制工作也是我国企业会计核算过程之中的主要问题。

3.不同企业会计核算不统一在现行税收制度下,不同企业的会计工作不统一,在会计核算这一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有的企业在实行会计核算的时候,虽然预算单位对资金的支配权并没有改变,但是各财务审批事项是由单位负责人来进行,这样资金就会移到会计核算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就应该对资金进行全面的管理。然而,由于现在企业的会计制度都比较的落后,并且原始的会计制度就不统一,这样就导致会计核算的过程执行起来非常困难。因此,进而就导致企业的会计核算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出现。

二、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的重要意义

传统的税收制度对会计核算还具有一定的限制性。主要是它的执行体系还不够完整,并且不能够真正地反映出企业的财务状况,这样不利于企业进行成本核算。所以,这种税收制度也不利于真实地反映企业有关财务方面的完整信息。因此,为了满足我国企业会计核算的发展,实行税收制度下的企业会计核算就显得很有必要。同时,在需求上也对我国现阶段企业的会计税收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在企业中进行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核算已经是势在必行,并且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三、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的模式

1.现行税收制度下的会计账目管理实现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结算管理首先应该实现现行税收制度下的会计账目管理。第一,完善会计科目体系建设。会计工作人员需要对企业的财务收支进行分类,对财务资金再次进行设计和分类,进而对财务资金进行统一分类。当然,财务统一收支结算的模式应该以企业的总收支分类为基本依据,建立财务资金支付体系。但是,这种会计体系能够较好地解决财务分散模式下的会计账目无法进行有机整合的问题。第二,提高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结算的运行效率。目前,企业的会计结算中心已经实现了网络化、标准化和数字化,进而将财务数据库系统和相关的应用服务程序紧密相连。同时,财务管理软件能够对会计科目进行批处理,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可以实现终端的数据共享,从而加强现行税收制度下结算的高效运行。

2.现行税收制度下的会计人员管理在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结算的会计人员也存在很大的问题,因而需要提高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结算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第一,加强人力资本开发及人力资源配置,选拔优秀人才。企业应该加强人力资本的开发和人力资源的配置,以吸引综合素质更高的会计人才。然后,可以根据职位的要求将会计人才进行有效的分配,以促进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运行。第二,划分人力资本级别,铺设晋升道路。企业的财务结算中心是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结算的运行模式,结算中心的性质决定了现行税收制度下管理人员职位等级的划分。第三,建立岗位轮换制度,防范财务风险。为了进一步保证企业会计结算体系的有效运行,企业应该建立健全、完善的岗位管理制度。良好的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人员管理制度还能够让会计人员全面的接触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结算的财务管理模式,使得企业的会计人员能够较快地熟悉预算、核算、结算、资产管理等业务流程。

3.现行税收制度下的会计档案管理企业还应该实行现行税收制度下的会计档案管理。第一,增强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对于企业的会计结算中心而言,增强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应该包括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从而能够增强原始会计凭证的完整性和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尤其是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快速发展,现代的会计信息取得、存储、传输等功能都已经发展的非常成熟,网络信息技术的使用也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第二,保障会计信息的安全性。在原始凭证的基础上,企业会计结算中心还应该加强实行电子账务加工,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安全性。首先,加强对会计信息的计算、分类和检查等处理。其次,强化数据存储和备份工作,防止数据丢失等风险。最后,优化数据的传输方式,防止会计信息数据被修改。

四、提高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的建议

1.强化企业会计核算管理提高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工作,首先就要强化企业会计核算管理,进而细化部门预算编制。现行税收制度下的企业会计核算一般需要包含所有部门的公共资金的完整预算,主要是将各类不同的各项资金核算在该企业的年度预算之中。因此,要进一步贯彻和执行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制定出科学且符合实际的标准,为提前会计核算做好准备。通过提前会计核算,可以使核算细化到各个企业的各个部门和各个具体的项目,从而提高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核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因此,强化企业会计核算管理有利于企业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核算工作的实行。

2.转变企业会计核算中心职能,加强支出监督管理在现行税收制度下实行企业会计核算,应该转变传统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能,加强支出监督管理,进而促进会计核算中心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目前,企业会计核算中心的主要工作是资金的支付和会计核算。当然,这不仅仅是记账的职能,更应该是具有核算执行信息的反馈和控制的职能。通过核算各个企业部门的会计预算情况,可以监管和控制各个部门的资金使用进度。还要加强企业会计核算的事前控制,会计在收到部门核算的支付申请后,应该及时确认相关信息,然后才进行支付。因此,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中心要彻底的改变传统的观念,真正做到从核算型向管理型的转变。

3.建立健全的企业会计核算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在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还应该建立健全、完善的核算中心内部管理制度。有效的管理必须要有健全的规章制度作为保证,因此,要求企业会计核算中心的管理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核算监督制度等。因此,建立健全、完善的企业会计核算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对于实现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4.加强企业内部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在现行的税收制度下,为了避免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出现重复现象,进而提高现行的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效率,要求企业必须采取适当的会计核算方式,从而更加真实有效地反映企业的成本管理。同时,加强对现行的税收制度下企业成本的控制,从而促进企业现行的税收制度下会计核算工作的科学化发展。因此,现行的税收制度下的企业核算要求加强企业内部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

五、总结

会计核算制度范文12

关键词:外资企业;内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特点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中国早已在21世纪初,就制定了投资企业会计核算准则的规定,并且越来越多的企业都在使用,而且我国在对外资企业相关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及修订,更适合于我国经济的发展。

一、会计核算的概念

货币是会计核算的计量尺度,会计核算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会计反映,针对会计主体资金滚动发生的反映。主要就是对一些完成的经济问题核算,把日常会计工作中记账、算账、报账的总称。做好会计工作必须要组织好会计核算,高效完成工作,准确无误的制作会计报表,从而保证质量,满足使用人的需要。

二、外资企业会计核算特点

(一)外资企业货币结算业务上的特殊选择

外资企业不同的一面是在经济结算的业务上外资企业最少要有两种以上的货币,首先要有一种货币作为外资企业结算的标准货币。在不用人民币的情况下,进行结算就要用外币。对于进出口的业务,不但要符合所在国家的规定,而且也得符合国际贸易结算的程序。

(二)外资企业及时反映市场情况

在我国外资企业经营中,企业根据其实际商品降价,批发来改善问题。而售出货物的净总值与实际金额之间的差额就是为存货折现的损失准备。企业在提取准备金总额应大于已经完成的实际余额。但现在的政策规定,合资企业在合作的时候不能收回自己的投资资金。如果是事先有规定,可以适当的对政策调整。

(三)减少投资风险保护资本全面性

投资者权益保护政策。外资企业在赚取利润的同时可以申请将收益邮寄回境外进行处理。为了保护企业利益的全方位,对投资者减少了投资的风险。

(四)对于将资本转汇到境外有专门的部门进行管理

外资企业对资产的管理是比较常见的。为了保证外汇的收支平衡性,在进行的一切收支业务的外资企业,国家会对其所有的外汇存款中收取适当的费用,实现了外汇的收支平衡。

三、我国企业会计核算特点

(一)货币是主要计量尺度

我国会计核算用各种计量尺度,其中分为实物尺度,斤、公斤、件等,劳动尺度,工日、工时等,还有要以货币尺度为主要。实物尺度与劳动尺度体现各类财产、物品多少和劳动生产力的劳动消耗量,是会计核算的必要性。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尺度,日常会计的记录就能全面系统的表现出财产和财务总收支及劳动生产中的物品,并能准确的计算最终财务。因此,食物尺度和劳动尺度是会计核算的记录,同时还要以货币尺度相结合。

(二)会计核算的综合性

在经济业务核算中,会计必须做到完整连续系统。完整就是指必须把经济业务记录下来,不要漏下任何。连续就是指把经济业务时时记录和核算。系统就是指把经济业务有条理的分类核算,然后整理会计核算资料,并保存系统的会计核算信息。

(三)会计核算的依据

会计的记录信息必须是真实可靠的,把企业的一切经济业务保存好,也必须是合法的凭证,把凭证作为主要依据来核算。每个阶段都要严格遵守,保证规范,更好的把信息做到真实可靠。

四、企业会计核算制度

在21世纪经济大力的发展下,也影响了会计核算制度,使会计核算制度发生一系列改变。以下就是会计制度的发展历史:

我国早在初期定制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然后又修改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把会计制度进行统一,各种各类的行业会计核算工作。直到2006年又制定《企业会计准则》,其根据是以《企业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作为基础,后来为了走上国际, 2007年初开始在上市公司施行,鼓舞别的企业执行其中也包含外国投资企业。《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适合我国所有大、中企业全面应用。对于外资企业还需进行修改。会计核算制度也有了新的变化和不断的发展。会计的要素,和会计计量、会计报告的系统中。在今天,网络的全面发展也推动了会计信息发展,扩大了会计核算的技术。随着世界经济发展路线,企业核算的完整性要求必须提高,把知识进行合理的应用,对会计核算做到更好。

五、结束语

随着我国的信息化的全面发展,不但能把会计理论和会计技术发展的更完善,也能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多学科的统一。总之,我们应该总结这些年外资企业投资的经验,结合外资企业会计核算特点,把我国的会计核算制度做到更好。增加外资企业的投资,把我国的综合国力进一步提升,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1]刘丽.会计核算原则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内容探讨[J]. 财会与审计,2009 (6).

[2]李国信.新经济与统一会计核算制度[J].经营与管理,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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