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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师

时间:2023-05-30 09:37:30

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范文1

【关键词】 资产评估师; 职业道德缺失; 职业道德建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催生了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在经历了近二十年的发展历程后,这一新兴的行业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资产评估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确定资产价值的专业服务,其职业特点决定了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在评估理论与实践中的重要地位。

一、我国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现状

经过十几年的努力,我国初步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相适应的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财政部于1999年的《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方面的文件。2004年财政部了《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对我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应遵守的职业道德以准则的形式做出了基本规范。基本准则分别从基本要求、专业胜任能力、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关系、与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财政部副部长在中国评估论坛第三届研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行业诚信建设既是市场对行业的要求,也是评估行业协调持续发展的源泉。只有建立起失信行为的有效防范和惩戒机制,评估师、评估机构乃至评估行业才能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避免评估不当带来执业机构、评估行业及社会公众的经济损失,提升评估行业公信力,维护公众和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中评协秘书长刘萍在中国评估论坛第三届研讨会上指出:“讲诚信、讲道德是市场经济对资产评估师的客观要求,资产评估师讲诚信既需要客观的态度,又需要创新的思路。”2007年11月,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注重品德要求,强调职业道德成为新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一个突出特点。在评估准则体系中,将业务准则与职业道德准则并列,作为准则体系的两个组成部分,其中职业道德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与其他各国评估准则相比,凸显了职业道德准则对资产评估行业的重要性。①

虽然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在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过程中,职业道德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个别资产评估师不能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无视自己的专业胜任能力承接不能胜任的业务,为谋取个人私利而有意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按服务成果的大小决定收费标准,缺乏敬业精神、勤业精神和责任意识,不重视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胜任能力,甚至为了谋取自身的利益出具虚假评估报告,使得我国资产评估师的社会信誉大打折扣。这些已经成为制约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严重影响了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阻碍了资产评估机构在市场经济中应有的作用。

二、我国个别资产评估师职业道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整体社会道德滑坡

目前我国正处在激烈的社会转轨期,与生产方式的变化相适应和相联系的各种观念也在不断的变化,尤其是市场经济的渗透,使人们的道德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甚至丧失理智,利用职务之便谋求一己私利,导致腐败现象泛滥,使得社会道德滑坡。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是我国社会道德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道德的一个子系统。社会道德的水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决定了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的状况。因而,在当前社会诚信未普遍确立的情况下,仅仅要求企业和资产评估师诚信是不够的,也是很难做好的。在评估中介市场,注册资产评估师难以排除形式多样的干预,或主动或被动地出具虚假不实的评估报告,降低了评估质量。

(二)资产评估师执业环境差

资产评估行业的外部执业环境是影响资产评估执业质量的外部因素,由于行政干预、地区垄断、不正当竞争以及对评估师职业重视程度不够等,致使资产评估师本身缺乏恪守职业道德的外部压力。这些为评估师违背职业道德提供了利益驱动力和诱因。因此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环境差是造成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水平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资产评估相关法规制度尚需完善

目前,虽然资产评估师的基本职业道德规范和具体道德规范主要从遵纪守法、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备和胜任职业能力、履行责任、承接业务、评定价值和评估结论披露过程等七个方面做出了具体要求,形成了对评估师职业道德的约束,但操作性不强,仍需要改进。资产评估行业的管理离法制化、执业规范化尚有一段距离,缺乏考核评估机制。

(四)资产评估师自身的原因

部分资产评估师缺乏对资产评估行业的全面认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及职业道德意识差。对自身经济利益的盲目追求是评估行业道德观念淡薄的思想原因。这在很大程度上促成评估行业诚信道德观念不强乃至消失。

三、加强我国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

从当前的形势和行业的现状来看,加强资产评估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十分紧迫和重要的任务。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建设属于意识形态范畴,加强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水平,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行业内部的治理和行业外部环境的构建。笔者认为,加强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建设应从治理经济环境、加强行业和评估机构的内部监管、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自身素质等方面着手。

(一)构建高水准的社会道德环境和法律环境

构建诚实守信的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构建优化的道德环境,单纯倡导诚、仁、信来“自律”远远不够,更需要法律和纪律的指引和保证。在优化道德环境的构建中,只有“自律”与“他律”相结合,通过二者的协调统一,才能构建一个适合和促进我国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建设所需要的道德环境。因此健全法律、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惩罚机制对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的约束力,是我国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制度保障。为此,应做到:一要加快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管理新的立法工作,如加快资产评估师个人信用制度的立法、出台关于评估数据保密范围的法律规范。二要健全和完善对资产评估师惩罚的法律机制。

(二)营造良好的资产评估执业环境

从完善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高度看,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率先诚信,并继续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首要的任务是应加强评估市场的建设和规范,杜绝评估中无理由的行政干预,打破地区垄断,通过经济和法律手段,对不正当竞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制止,这样才能为评估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特别是要尽快统一资产评估市场,给资产评估师行业营造一个宽松、良好的执业环境,以引导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健康发展。

(三)加强职业道德的宣传、引导和教育

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主要依靠正确的疏导和启迪。因此,应注重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行业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对职业道德教育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提高社会公众对它的了解和认识,使得资产评估师能树立起自豪感、自信感和责任感。一方面,要通过树立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广泛进行职业道德的宣传和舆论的引导。另一方面,要引导注册评估师正确认识职业道德问题。

提高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素质,教育是基础。在资产评估师的教育和继续教育课程中,应重视职业品德教育,使之明确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的原则,明白哪些是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哪些是值得提倡的行为,同时应加强敬业精神、勤业精神、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的培养和教育,不断提高评估人员的职业品德素质。笔者认为,加强对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应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是在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中增加有关职业道德的内容。二是加强职业道德的后续教育。

(四)加强稽查和监管,强化各方面的监督控制

加强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建设,需要社会多方面的通力协作。一方面,行业管理部门要充实业务监管的力量,健全业务监管制度,制订规范行业执业行为的具体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要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严肃处理。要建立健全惩戒制度和行业内的谈话提醒制度及通报制度,特别是要把职业道德的要求纳入制度化管理轨道,确保监督和制裁机制的良性运作。资产评估师协会应设立专门的职业道德委员会,定期对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情况进行检查,并且建立职业道德档案,加强对职业道德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和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罚力度。应建立有效可行的客户反馈投诉体系,如设立指定的投诉站或者在网上开通投诉专栏,保证客户和其他社会成员能及时安全地对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完善评估机构内部的监督和质量控制机制是加强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直接环节。评估机构在建立内部质量控制机制时,要把职业道德建设纳入评估机构日常的业务监管活动。

(五)完善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其可操作性

最近几年出台的对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多是原则性的。应加紧制定实施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具体准则,完善我国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尤其在可操作性方面下功夫,并注意其严肃性,强化其约束效应,以规范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的行为,让他们明确应该怎么做,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做错了应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使行业自律落到实处,从根本上提高评估行业的信誉。

(六)引入资产评估师信用保险制度

在道德环境相对良好、信用监管体系相对完善的条件下,即使大部分资产评估师的信用理念都比较好,也不等于资产评估师的背信行为不会发生。在资产评估师的信用风险无法消除的情况下,信用管理与保险业相结合将成为构建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的最后一道防线,以减少资产评估师的失信评估所带来的损失和防止其进一步扩散。在西方国家,进行信用保险是评估机构一项极为重要的保护措施,尽管保险不能免除可能受到的法律诉讼,但能防止或减少诉讼失败时评估机构发生的财务损失。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我国也应该尽快建立健全资产评估师信用保险制度。在加快促进我国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同时,建立一个与保险配套的发达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不断增强资产评估师的信用意识,为建立良好的资产评估师信用保险制度创造条件。在有关法律、法规、办法尚未出台之前,各地评估机构可以根据各自的情况,建立内部责任风险保障制度,提取风险职业金或购买职业责任保险,以降低因责任风险造成的损失。

【参考文献】

[1] 刘萍,俞明轩.注册资产评估师责任与风险防范[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119-124.

[2] 王淑珍,尉京红,等.资产评估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04.13-20.

[3] 行业诚信建设纲要[R].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12).

[4] 陈三林.浅谈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辽宁经济,2002(11).

资产评估师范文2

第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根据我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的规定,资产评估人员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并获准执业后,其执业范围几乎不受限制,即“大而全”的执业资格,这种执业资格管理制度存在较大的缺陷。一是不利于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的考取,限制了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在现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管理体制下,要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的考生,须通过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五门课程的考试。但是在各高等院校中,除个别院校开设的资产评估专业外,没有任何专业将上述五门课全部开设,这样对考生来讲基本上都存在一门或几门本专业之外的课程,超出了考生的专业知识范围。虽然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从单科来看难度都不大,但是对考生来讲学习外专业的课程具有很大的难度,使考生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望而却步,这样不利于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的考取,也不利于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二是不利于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能力的提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资产评估需求越来越多,使得资产评估业务从传统的不动产评估、机器设备评估发展到目前的企业价值评估、知识产权评估、矿业权评估、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等,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范围正在日益扩大,但是所评估资产的复杂性使得评估从业人员取得了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后,并不意味着具备了胜任各类资产的评估能力。由于现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没有限制注册资产评估师从事资产评估的业务范围,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机构出于利益的驱动,从而导致部分注册资产评估师无论什么评估业务都能做,而什么评估业务都做不精。三是不利于评估业务委托人得到高水平的评估服务,也导致了部分评估业务的流失。资产评估机构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中介机构,有义务向资产评估业务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资产评估服务。可见,现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存在较大的缺陷,为了资产评估行业长远发展的需要,需要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进行改革。

第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实行分类管理的思考。一是将现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细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资产评估专业分工越来越细,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的细化已成为发展趋势。我国资产评估协会可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领域分为不动产评估、机器设备评估、企业价值和无形资产评估、珠宝评估、矿业权评估等,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资格可表述为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动产)等。为了避免注册资产评估师花费很大精力参加多种资产评估执业资格考试,使大而全的资产评估执业资格反弹,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应限定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从事资产评估领域的数量,鼓励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各自的资产评估领域进行深入研究,提高执业能力,丰富执业经验,成为在某个资产评估领域名副其实的专家,赢得资产评估业务委托人和社会的信任和尊重。二是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进行改革。由于对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资格进行了细化,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也应进行配套改革。其执业资格考试可以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两个阶段。基础考试是拟成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人员必须经过的考试,考试的内容是作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如资产评估基本理论与方法、经济法、经济学基础等。专业考试是有关人员通过基础考试后确定其执业资格领域的考试,其考试内容为从事该领域资产评估业务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能力和技巧。以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价值和无形资产)资格考试为例,其考试内容应该包括财务会计企业价值和无形资产评估理论与案例、宏观和微观经济学等。同时对参加专业考试人员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进行限制。例如,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价值和无形资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经济、管理、会计等专业的教育背景,从事过一定的经济、管理、会计等实际工作。

第三、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实行分类管理后问题的解决。一是现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的管理。截至2007年底,我国有三万名注册资产评估师,这是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核心力量。实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分类管理后,这些评估师的执业资格要妥善解决。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可以规定,这些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自动获取某一项资产评估执业资格。这项资格的确定可以采用两种办法:一种是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确定某项资产评估执业资格的条件和教育背景要求,由注册资产评估师按条件进行个人选择;另一种是由省级资产评估协会根据每个评估师的教育背景和执业经历确定。二是现有资产评估机构的资格。实行注册资产评估师分类管理后,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资格保持不变。资产评估机构所能从事的资产评估业务范围在财政部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根据其拥有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资格确定。为了提高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水平,向资产评估业务委托人提供具有特色的专业服务,应鼓励组建专门从事各单项资产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三是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签字盖章。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至少应该有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实行分类管理后,该规定应保持不变。但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书应该由拥有相应资格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如不动产评估报告书应该由至少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动产)签字盖章。如果某项资产评估业务涉及多项不同类型的资产,需由拥有从事这些资产评估业务资格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同时签字盖章。例如,在企业价值评估业务中,评估对象为被评估企业在评估基准日所有的资产和负债,其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注册资产评估师同时采用了收益法和成本法进行了评定估算。在这份资产评估报告书中,需由拥有企业价值和无形资产评估、不动产评估、机器设备评估等资格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共同签字盖章。四是签字盖章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在以往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签字盖章注册资产评估师不论签字盖章的顺序,其责任是一样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实行分类管理后,在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签字盖章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可保持不变。但是在涉及多项资产的评估业务,需由拥有从事这些资产评估业务资格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同时签字盖章时,需要在评估报告书中明确各位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例如在上述企业价值评估业务中,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动产)需要对所评估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的评估结果的公允性负责;注册资产评估师(机器设备)需要对机器设备评估结果的公允性负责;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价值和无形资产)作为该资产评估项目的负责人,首先要保证该评估项目中所采用的各种资产评估方法的恰当性和最终评估结论的合理性,同时要对除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资产评估结果的公允性负责。

资产评估师范文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及《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注重发挥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专业技术优势,以帮扶县域相关领域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为重点,以提升县域经济社会活动财务管理水平为目标,提高县以下财政财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推动全面落实惠民政策、扶贫政策,助力实现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为指导,切实发挥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专业优势,基层有关财务管理现状以及扶贫资金在拨付、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综合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和信息化管理工具,探索县以下财政资金管理的新路径、新模式,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管理、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助力脱贫攻坚重点县完成脱贫任务,为县域经济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目标任务

深入县、乡、村相关单位,全面了解财政财务运行机制、财政政策落实情况、财政资金运行使用情况,了解村级账务、合作社等经济组织现状,找出关键节点、重要环节上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的成因,在机制体制创新上下功夫,在管理模式再造上下功夫,针对性提出制度体系建设、管理方式改造、流程监控再造等方面的措施建议,积极帮扶规范县及县以下财务管理制度,指导有关经济组织建立健全现代财务管理体系,提升县以下财政资金管理水平,以推动落实好中、省相关政策,提高财政资金拨付的及时性、使用的合规性和结果的有效性,解决好财政资金“最后一公里”问题,打牢基层现代财务管理基础,推动县域经济活动规范化、科学化。

 三、扶贫对象

**年计划摘帽的贫困县,

 四、扶贫的主要内容

(一)县域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能力提升方面。

1、培训县、乡、村财务人员。

2、在每县指导建立1个标准化财务管理示范乡(镇)。

3、在每县指导建立1-2个标准化财务管理示范村、1个乡镇或村级经济合作组织财务管理示范点。

4、指导规范县级产权交易等经济中介组织。

5、指导提高农村小额信贷管理水平。

(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能力提升方面

1、疏理县、乡账务,摸清不同性质资金客观存在问题的现状和问题的根源。

2、辅导县乡相关人员掌握中省重点扶贫资金相关政策。

3、帮扶基层2016年至2018年扶贫资金安排、拨付、使用及管理规范化,帮助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如遇重大问题可追溯其他年度。

中省重点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由  确定。

梳理内容具体为:预算安排、资金下达、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资金管理、资金监管、问题整改。

(三)调研提升方面

重点在8个方面提出可供复制推广的政策建议,分别为。

1、如何优化重构县级财政管理体制建立县到乡村高效的财政管理机制

2、如何创新不同类别专项资金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

3、如何打造便捷有效的绩效监管体系

4、如何规范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5、如何建立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长效运营机制

6、如何规范和发展县及县以下产权交易市场

7、如何提升农村小额信贷管理水平

8、如何提升农村信息化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支撑

五、扶贫机构和人员遴选

按照一家或两家机构帮扶一个脱贫攻坚重点县的结对帮扶模式(简称“一所一县”模式),在全行业发起技术扶贫倡议,优先选择业务收入前*强会计师事务所、前*强评估机构、获得先进基层党组织(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志愿机构。

 六、经费保障

对参加本次技术扶贫的机构给予成本性补助,经测算,约需*万元。

 七、时间安排

集中志愿扶贫时间安排在*年7月底至*年10月底。

7月20日-7月31日  筹备阶段。请处室共选定20个专项资金项目,提供专项资金政策文件、资金文件、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同时由行业党委技术扶贫倡议,组织遴选志愿扶贫机构,组建志愿扶贫协调小组。开始着手编制技术扶贫指导手册(包括有关调研指标)。

8月1日-8月5日  政策接触阶段。将政策文件等发至有关机构,请专家学习接触有关资金管理政策。

8月6日-8月6日  政策培训。请处选派人员对有关政策进行讲解。

8月7日-8月8日  座谈预研。召集机构就下一步如何开展技术扶贫工作进行座谈。

8月9日-8月13日  确定技术扶贫指导手册。会同部分专家讨论确定技术扶贫指导手册中政策文件、调研指标、工作流程、相关要求等内容,编印成册发放到相关机构。下发技术扶贫通知,请相关市县做好配合准备。

8月14日-8月15日  确定帮扶结对对象。召开技术扶贫帮扶结对会议,签订技术扶贫志愿合作书  

8月16日-10月15日  实地扶贫。期间拟定于9月处召开一次技术扶贫现场会,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做法。

10月16日-10月27日  情况汇总。研讨、撰写报告。

资产评估师范文4

摘要: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取消后,资产评估行业亟需转型升级,即:市场化,从向法律、法规和政府要业务转为向市场要业务;专业化,从靠资格认证执业转为靠能力水平执业;服务化,从提供评估报告转为提供评估服务。本文对此进行探讨。

关键词:资产评估师 转型升级 市场化 专业化 服务化

着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取消,资产评估师由准入类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这不仅仅是职业资格管理方式的改革,也是还原资产评估专业服务本质定位的重要举措,更是对资产评估行业转型升级吹响了冲锋号。为了实现资产评估行业可持续发展,资产评估行业必须实现以市场化、专业化和服务化为特征的转型升级。

一、市场化:从向法律、法规和政府要业务转为向市场要业务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取消之前,评估业务是法律、法规和政府给予的。这类业务有三个主要特征,其一是报告使用人不承担评估费用;其二是报告使用人(尤其是政府部门)使用评估报告是迫于强制性规定,而非基于经济决策需要,不太关心评估质量;其三是报告使用人指定评估机构。报告使用人与委托人的脱节,并且存在利益冲突(例如在抵押物价值评估业务中,借贷双方对评估结果的要求是相反的),资产评估师必定偏向于承担评估费用的委托人而非报告使用人。委托人选择资产评估师或评估机构的标准是“快”(出报告速度快)、“好”(评估结果迎合委托人要求)、“省”(评估费用低),不考虑其能力水平的高低。在报告使用人不太关心评估质量的前提下,资产评估师之间就会围绕委托人的选择标准开展恶性竞争,形成“快、好、省”程度与资产评估师能招揽的业务量成正相关关系的“劣币驱逐良币”环境。评估机构为了获取报告使用人的指定,必定使用行贿、利益交换等手段。例如在抵押物价值评估业务中,银行是报告使用人,却要求借款人在指定的评估机构名单内委托评估并承担评估费用(具备法律、法规和政府给予的评估业务的特征)。而银行指定评估机构名单不是通过公开招投标等公平、公正的形式而是私下悄悄进行的。很多评估机构都不知道银行确定评估机构名单的时间、条件等信息;即使知道信息,因为银行不需要说明理由,评估机构仅仅靠能力水平和服务质量是很难被列入名单的。实践中还出现了不正常的部门垄断,土地管理部门只接受土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房地产管理部门只接受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财政部门只接受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等现象。出现了企业并购重组、国有企业改制等经济行为中在资产评估机构出具整体资产(企业价值)评估报告的情况下,还需要另行委托土地评估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再次评估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价值的不良现象。这些现象都是与市场化格格不入的。

在常态下,市场是资产评估业务的唯一来源。但并不是说政府不能使用评估报告,而是报告使用人(包括政府)要自己委托评估并承担评估费用。这种情况下报告使用人就会理性决定是否有必要委托评估,为了降低评估费用就会通过公开招投标等形式确定评估机构,此时的评估业务是市场化的。资产评估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只要有市场经济,就会有确定价值的需要,就有资产评估专业服务需求。市场化程度越深,资产评估会越发重要,评估业务会越发多样,评估市场空间会越发广阔。在评估业务市场化的情况下,那些能力水平不高,主要靠个人人脉、社会关系获取业务,甚至靠商业贿赂(付回扣、介绍费等)获取和保持业务关系的资产评估师,如果再不努力提高能力水平和服务质量,必定被市场淘汰。市场化是资产评估行业转型升级、提高能力水平和服务质量、体现专业价值的前提。市场化有利于资产评估师突出专业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按市场规律办事,努力适应市场需求。

二、专业化:从靠资格认证执业转为靠能力水平执业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取消之前,资产评估师靠资格认证执业,惯性思维是评估公信力和专业权威是法律、法规和政府行政许可授予,只要考取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后就可以从事资产评估工作,不再需要努力提高能力水平。委托人和报告使用人看重的是执业证书,而不是其能力水平。无论评估质量优劣、评估结果正确与否,评估报告只要经过资产评估师签名、评估机构盖章就是有用的。实务中,降低收费、在评估程序上“偷工减料”、迎合委托人要求决定评估结果等恶性竞争方式比较常见。在实践中出现了资产评估师不了解评估对象状况和主要特征,采用市场法评估时虚编交易实例(即虚构不存在的交易实例)、虚编交易实例的信息(即虽然交易实例是真实存在的,但是资产评估师没有去实地了解过具体情况)或者篡改交易实例的信息(将成交日期、成交价格、交易情况等信息加以篡改,使交易实例具有或更具有可比性,减工作量);采用收益法评估时随意修改净收益或折现率得出委托人需要的、满意的评估结果等不良行为。

另外,行业内外评价评估机构强弱往往将资产评估师数量作为重要指标,不考虑资产评估师能力水平和服务质量。从1995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实行准入(许可)制度后,有一批通过考试取得职业资格的人并不从事资产评估工作,而是将职业资格挂名在评估机构获取报酬,成为没有执业或者不会执业的在评估报告上签名的工具。在靠资格认证从业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并不需要实际聘任具有专业能力的资产评估师执业。有些评估机构甚至没有专职的资产评估师,而是聘用没有考取或者无法考取职业资格的人从事评估业务(这些人实际工作往往只是打字,专业的评估工作就变异成为简单的打印评估报告),导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制度有名无实。

取消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后,专业的重要性会突出,专业会成为资产评估师、评估机构乃至行业的核心竞争力。资产评估师、评估机构要生存和发展都必须提高执业能力、执业水平和评估报告质量,靠资格认证执业和资产评估师挂名这一不合理现象必定会消失。靠能力水平执业后,能力水平高的资产评估师必定脱颖而出而受到市场欢迎;资产评估师能力水平越高,业务越多,薪酬越高,从而促使资产评估师努力学习,提高能力水平,形成依靠能力水平进行良性竞争的氛围,实现扶优限劣、大浪淘沙的良好效果。

三、服务化:从提供评估报告转为提供评估服务

取消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之前,委托人委托评估仅仅是为了获取一份评估报告,用以应付政府部门监管等。从当前业务量比较大(构成中小评估机构主要业务)的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业务看,由于房地产(特别是住宅)市场发达且公开、透明,借贷关系当事人对房地产价值心中有数,对评估结果准确性要求低(只要估个大概数即可),只要了解市场行情的人都能够评估,实质上是没有专业评估服务需求。抵押物价值评估业务是银行免费使用评估报告(即借款人承担评估费用)的前提下存在的业务,是在目前信贷关系中银行处于类似于政府部门的强势地位状况下特有的业务。如果银行处于劣势地位或者处于与借款人平等地位时,在银行需要自己承担评估费用的情况下,银行必定会考虑放弃这种形式主义的要求。取消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后,资产评估师如果不在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拓展有真正评估服务需求的业务,肯定是没有前途的。随着市场化程度加深,各种类型的评估业务越来越多,只要评估服务却不要评估报告的咨询业务需求也会增多,例如为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提供企业估值咨询,为企业并购中的收购公司或目标公司提供投资价值咨询,为企业管理提供价值顾问服务,还可以提供财政资金支出的绩效评价和企业内控评价等服务。资产评估师如不能尽快实现知识更新、缺乏应有的执业能力,就会丧失机遇,只能在原地踏步或被市场所淘汰。

取消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后,为了还原资产评估专业服务本质定位,资产评估师要努力为委托方提供有价值的专业服务,就必须改革评估报告、改变“按模板出报告”的现象。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取消之前,资格认证赋予了评估公信力和专业权威,资产评估师出具的评估报告内容比较简单,没有说明相关参数确定和各项因素影响值,没有反映评估测算过程,报告缺乏说服力,评估结论欠缺正当性和权威性,严重影响资产评估师客观公正的专业形象。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取消后,资产评估的目的在于为报告使用人提供价值咨询意见,供其做出经济决策时参考;而不是强加给报告使用人一个评估结论。评估的服务化要求资产评估师在报告中实现充分披露,以让报告使用者可以判断评估工作是否尽职尽责,实施了哪些评估程序以及评估程序是否到位,影响评估结论的因素是否得到恰当考虑,相关参数的确定是否谨慎合理,评定估算的计算过程是否明晰与正确。例如采用市场法评估房地产价值中,报告中要充分说明被评估对象与交易实例基本情况和勘查情况,说明被评估对象与交易实例的具体差异,说明哪些因素要修正以及如何确定修正系数,分析交易实例的成交价格是否正常,非正常交易价格(例如卖方的税费由买房负担)如何修正为正常交易价格等。评估的服务化决定了评估收费取决于工作量大小、评估工作难度和复杂程度,而不是取决于评估价值。例如前述简单的、不要求得出准确评估结果的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因为工作量很小,收费必然是很低的(据笔者调查,委托人可以接受的收费区间是每项业务500元至800元)。评估的服务化决定了评估机构要招聘和培养人才,完善内部合理使用、考核激励和留住人才的措施,提升专业能力水平和服务质量。

参考文献:

[1]许德风.论私法上财产的定价――以交易中的估值机制为中心[J].中国法学,2009,(6).

资产评估师范文5

关键词:资产评估 失真 成因 治理

资产评估作为一项社会性、公正性的经济活动,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中介服务。在我国,资产评估在产权转让、企业重组、资产流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种种主观和客观方面的原因,资产评估结果往往出现失真。本文针对这一问题,对其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资产评估结果失真原因分析

评估机构方面的原因

评估机构专业性不足,影响评估质量 从行业角度看,资产评估业是一个独立的专业化中介服务业。但在评估实践中,评估机构独立性不强,专业性不足,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可兼作资产评估业务。行业不独立必然导致一些评估人员业务能力不强、责任心欠佳,从而使得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估报告质量不高,有时甚至出现明显的差错和漏洞。

组织机构不合理,容易出现评估结果失真 目前,我国许多经过改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专业资产评估机构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这种资产评估组织形式,其内在的风险较小,责任约束不足,因此容易导致评估失真。

评估机构规模偏小,不利于质量控制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资产评估机构数量众多,但规模偏小。多数评估公司的注册评估师不足10人,并且其中许多评估师并不参加实际工作,只是在公司挂名。这种现状必然不利于评估质量的控制。

评估机构以牺牲质量为代价,进行价格战 资产评估市场的低价竞争一直是困扰我国资产评估业发展的一个难题,尽管《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禁止以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同时不少地方财政部门、物价部门也制定了资产评估收费标准,但实际上资产评估业中低价竞争行为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在全行业改制后,不少事务所把“压价”作为维系生存的主要竞争手段,从而使评估结果失真。

评估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观念不强 目前我国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的人数有30000人左右,仅占资产评估从业人员的22.57%。而取得注册评估师资格,仅仅是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的最低要求,一个合格的评估师在执业以后还需不断的学习和探索,但目前注册评估师后续教育并不令人乐观。有些评估人员道德素质不高,在评估过程中,责任心不强,仅凭主观意愿、个人经验评估;有的甚至一味的满足委托方要求评估资产价值,不能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背弃了基本的职业道德准则。这也是导致评估结果失真的一个重要因素。

评估行业协会和政府方面的原因

资产评估协会的监督功能尚未发挥到位 资产评估协会是一个社团法人,其应该对执业机构和执行人员的情况进行监督。但是,我国资产评估协会的监督功能尚未发挥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二是对违规的评估机构和人员处理过轻。

政府行政干预的影响 资产评估属于社会中介机构,其评估程序和方法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来执行,不应受任何行政机关或社会团体的干扰。但是在我国,评估机构挂靠政府部门的现象比较严重,政府部门和评估机构的利益联结关系过于紧密,行政利益加上行政权力,使得评估工作的行政色彩浓厚,严重影响评估工作的客观、独立、公正。

评估市场条块分割的多头管理 目前,涉及资产评估管理的部门主要有三家: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资产评估的资格相对应有三种,即资产评估师、房地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现行评估行业管理体制不仅不利于对整个行业的统一规范管理,甚至严重阻碍了资产评估业的健康发展。

法律调控力度不够 我国目前有关资产管理和评估的法规已有300多项,它们的颁布实施对加强资产评估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部门法规过多,导致立法质量下降,法律的权威性不够,特别是法规之间的冲突,使得管理十分混乱。例如,仅就资产评估管理机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管理就有多个文件分别予以规定,从而造成多部门制定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多部门审批资产评估资格、以行业或系统层层设置资产评估机构、以部门的管理职能强行争夺评估项目、自行确认评估结果的状况,从而给资产评估管理带来了混乱,影响了评估质量的提高。

评估理论与方法方面的原因

目前国内引用的西方评估理论与方法很多,但由于国内经济环境与西方国家差异较大,对有些理论生搬硬套,则容易导致评估结果失真。如西方国家对资产评估常用市场法,这是在有发达活跃的市场交易的前提条件下运用的。而我国目前正处于市场经济初期阶段,市场体系尚不健全,资本市场、产权市场发育不成熟,有关的市场价格及投资收益等基本数据很难取得,这就使市场法在我国无法操作。此外,评估资料不全,数据不可靠,常用参数体系没有建立起来,全凭评估人员的主观判定,这些都严重地影响评估质量。

客户方面的原因

资产评估工作离不开客户的支持和配合。客户应为评估师提供有关信息,配合评估师的工作,并支付评估费用。在评估实践中,由于客户拥有信息优势和付费权利,那么就可能利用这种优势和权利,对评估人员和评估过程施加影响,使评估结果尽可能迎合自己的需求,造成评估结果背离资产的实际价值。

资产评估结果失真的解决对策

宏观层面,政府要为资产评估工作创造公平合理的外部环境

实行行业统一管理 首先,应尽快颁布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行业要发展,应有直接的法律、法规指导和约束。其次,完善执业资格准入制度,执业资格准入制度的核心是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的取得。近年来,不同部门均规定了本行业的评估师,各种评估师执业标准不一,水平参差不齐。对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必须要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和统一。

规定适宜的资产评估组织形式 在我国,评估机构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合伙制和有限公司制两种形式。合伙制以其责任的无限性,加大了注册评估师执业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对防范执业风险和提高执业质量有着积极的作用。评估机构另一种主要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制。该组织形式的优势在于引进了法人治理结构这一现代企业制度的精髓,可以按照已有成熟的法律制度框架运行。它的不足之处是评估机构只是以其资产为限度负有限责任,容易淡化事务所和评估师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从而对执业质量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为弥补这一组织形式的不足,建议政府行政机关对申请成立这一形式的评估机构严格加以限制,提高组织形式的门槛。

避免行政干预 政府的行政干预对资产评估工作的影响很大,它使得评估机构无法保持独立性,评估结果也往往受到人们的质疑。因此,评估机构要脱离与政府的挂靠关系,政府要避免干预评估工作,让评估机构成为真正独立的中介组织,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

改革资产评估现有收费制度 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有两种模式:一是按评估的工作量收费;二是按评估资产价值的一定比例收费。国外一般采用前一种收费方法,我国则基本上采用第二种方法进行收费。根据1992年12月10日国家物价局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公布的《资产评估收费暂行办法》,收费采用依评估价值的差额定率累进收费法。这种收费办法客观上有违资产评估的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和公正性原则要求,存在着某些弊病和不利于资产评估业发展的一面。因此,有必要参照别的行业的收费办法和借鉴国际惯例对收费制度进行改革。

中观层面,加强资产评估协会职能

发挥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资产评估协会要不断完善自身的组织体系和功能,组织体系的完整设立是为了保证自身应有功能的完善,而功能完善又是为了保证自身应有作用的发挥。资产评估协会要在维护市场秩序、协助政府管理、保证和提高执业人员的素质、规范评估机构的执业行为等方面发挥作用,提高整个行业的执业水平和执业质量。

加强评估理论和标准的研究,建立资产评估体系 资产评估行业在我国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中介行业,在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目前它也存在诸多不足,亟待解决和完善。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是评估基础理论研究严重滞后,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尚未建立,这已成为制约评估业健康发展的“瓶颈”。在过去十几年外延式迅速发展的基础上,资产评估业需要转入偏重理论研究、制度规范和提高行业素质的内涵式发展阶段。其中制定资产评估准则就是最为重要的任务之一,这是评估师的执业指南,也是行业质量的重要保证。

培养优秀的评估队伍,加强注册评估师队伍的建设 评估人员是评估工作的直接参与者,评估人员素质高低对评估结果影响最为直接。因此评估协会应该加强对评估执业人员法律规范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形成一种他律与自律相互结合的内部运行机制,促进行业规范化建设。

加强教育,提高评估人员后续培训的自觉性 实施注册资产评估师后续教育,有助于注册资产评估师业务水平提高,后续教育是资产评估业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应该大力研究并制定后续教育的培训计划,包括教学大纲的制定、教材建设、师资力量等,对后续教育的内容、方法、形式、发展趋势等问题进行改进和完善。还应该营造一种氛围,改变目前强制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接受后续教育的做法,提高其参加后续教育培训的自觉性。

微观层面,资产评估机构要采取防范措施

健全内部质量监督机制 评估机构应树立风险意识,加强质量控制,提高执业水平,这是防止资产评估结果失真的关键所在。同时,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质量监督机制,质量监督应贯穿评估业务的全过程。目前至少要考虑如下两点:其一,建立评估机构内部项目的风险监督制度,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引起风险的各个环节,对风险检查监督的内容和对象,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和处理。其二,加强评估报告的三级复核制度,复核的质量责任分解到人。

资产评估师范文6

关键词 高职院校 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 教学改革

一、 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育现状及办学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1、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育的现状

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时间稍早于本科院校,至2005年,全国已有41所高职院校开设了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 这些高职院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建筑建材类高职院校(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等)、经济贸易类高职院校(广西财经学院、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等)、财政税务类高职院校(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内蒙古财税职业学院等)、电子机械类高职院校(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等)、综合类高职院校(十堰职业技术学院等)。这些高职院校在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学过程中,都有自己的优势和不足。由于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时间比较短,从事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的人员较少,目前尚无比较系统的教学改革经验可供借鉴。

2、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趋同,没有考虑社会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的不同需求,专业建设方向不明确

根据笔者调查,目前几乎所有的高职院校都是把按照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规格和要求来培养具有资产评估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的,能够胜任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会计核算以及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业务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作为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对于这种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笔者认为是不够科学的,没有考虑社会对评估与管理人才的不同需求。笔者认为,资产评估不仅包括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还包括企业价值评估、珠宝首饰鉴定、文化艺术品评估、无形资产评估、金融评估、税基评估等,另外房地产估价、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土地评估、探矿采矿权评估等也应当属于资产评估的范畴。目前,国务院批准了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评估专业)、房地产估价师、土地评估师、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等资产评估类职业。为社会培养各种从事资产评估职业的专门人才是高职院校的社会责任,但是,不同的资产评估类职业对资产评估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如果只是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规格和要求来制定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这样培养出来的人才显然是不能满足社会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不同需求的。

3、高职院校主要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来设置专业课程,没有考虑主办院校的实际情况,课程设置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

目前,几乎所有的高职院校的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都是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来设置的,这种专业课程设置方法笔者认为是不合理的。现阶段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高职院校多数为非综合性的,一般与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相关的专业不够齐全,导致部分课程难以安排。比如,一些经济贸易类和财政税务类高职院校因在建筑工程及机电设备方面没有相应的教学能力和经验,无法开设建筑工程和机电设备方面的课程,而建筑建材类和电子机械类高职院校对于财经方面的课程则往往难以开设。

4、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缺乏,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不合理

高职院校专业教师的主要来源是高校本科及硕士毕业生,但是我国资产评估本科及以上层次专业教育招生不久。2004年,南京财经大学和内蒙古财经学院将资产评估作为本科试点专业向教育部进行申报并且获得了批准,并已在2005年开始招生。此后,山东经济学院、山东工商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等高校也先后招收资产评估专业本科生,培养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的紧缺专门人才。2004年,厦门大学积极申报并且第一个获得批准设立研究生层次的资产评估专业。厦门大学财政系资产评估专业的硕士、博士点是国内重点大学首个设立的该学科(专业)的博士、硕士点。上海财经大学在财政学硕士点下设立了资产评估方向。到2007年才会有第一届硕士研究生毕业,本科生要到2009年才能毕业,况且本科院校和资产评估事务所也需要大量的资产评估专业本科和硕士毕业生,短期内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不可能通过引进高校本科及硕士毕业生来解决师资问题。如何尽快建设一支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是每一所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高职院校的共同课题。

5、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相对滞后,不能充分保障实践性教学的顺利开展

加强实践性教学工作是高职教育的显著特点,也是培养高素质的高职人才的根本保障。实践性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除了要有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外,还要有能够组织实践性教学的实习实训基地。由于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时间较晚,实训基地建设相对滞后。为了保证实践性教学的顺利进行,高职院校必须加快实训基地的建设。

二、对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学改革的探索

1、根据社会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的不同需求,结合主办院校的特点和优势,合理确定专业建设方向

由于我国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开设较晚,在产权交易、企业改制、司法实践、融资抵押、财产拍卖等活动中,迫切需要大量从事资产评估与管理业务的专门人才。高职院校要想培养能够胜任各种资产评估与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是不现实也是没有必要的。高职院校可以结合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合理确定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建设的方向,根据所确定的专业建设方向来制定人才培养目标,设置专业课程。笔者认为:具有房地产专业建设经验的院校可以把房地产估价作为专业建设方向;具有土地经济学建设经验的院校可以把土地估价作为专业建设方向;具有财政学和税收学专业建设的院校可以发展税基评估;具有金融、保险专业建设的院校可以突出金融资产的估价、保险评估;工科院校可以凭借学科优势侧重机器设备评估,如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的专业内容;拥有珠宝鉴定专业的院校可以开展珠宝鉴定方面的专业建设;拥有艺术、文物和考古等专业优势的院校可以突出古董和艺术品的价值评估;具有地质和矿业专业建设经验的院校可以把矿业权评估作为专业建设方向。

2、根据专业建设方向,结合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理设置专业课程

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是一个典型的跨学科专业,其专业课程应当包括财务与管理方面的课程和资产评估方面的课程,具体专业课程的设置应当考虑专业建设方向和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内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毕业生要到毕业工作后才有资格参加资产评估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这就给资产评估的教育带来了冲击。虽然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能参加资产评估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但是这些考试科目却是培养学生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所必需的,把这些考试科目设置成专业课程也为学生毕业后参加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比如以房地产评估与管理为专业建设方向的高职院校,除了要把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法、税法等课程设置为专业课程外,还应该把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等课程设置为专业课程。再比如以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为专业建设方向的高职院校把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考试科目:汽车原理和构造介绍、汽车性能及新技术介绍、汽车状况检查办法、汽车价值综合评定应用、二手车交易方法与技巧、汽车保险和法律知识、汽车评估基本财务知识、现场评估实习课程纳入专业课程设置也是比较合理的。

3、高职院校通过对专业教师的培养、对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兼职教师的聘请来完善师资队伍,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由于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设置比较晚,而且高校资产评估专业本科尤其是硕士毕业生短期内不可能选择到高职院校就业,所以高职院校要想很快解决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的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问题是比较困难的。笔者认为,高职院校在逐步提高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的学历和职称的同时,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构建高素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上。高职院校应当创造条件鼓励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通过考试获取与专业建设方向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等)并委派专业教师到与专业建设方向相关的评估类事务所参加社会实践,以提高职业素质和实践动手能力。对于有较高职业素质和较强实践动手能力的具备一定的教师素质的资产评估方面的专业人才,高职院校应当创造条件优先引进。对于现阶段高职院校专业教师无法完成的实践性教学任务可以通过聘请相关资产评估事务所的兼职教师来承担。

资产评估师范文7

关键词:北部湾经济区;资产评估人才;资产评估人才培养

2008年1月14日,国务院批准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这是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要标志”,将成为带动、支撑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和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开放合作平台效应交相辉映,使广西正面临着多重机遇叠加的发展机遇。随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发展规划,企业间的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破产清算、资产抵押等经济行为越来越频繁,对资产评估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但广西由于历史等原因,原有的资产评估人员数量和职业能力已经不能满足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的新需要。因此,进行北部湾经济区资产评估人才需求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一、广西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现状

广西资产评估行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队伍素质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其中也不乏职业道德好、专业技能精的优秀人才。但从总体看,这支队伍素质还不能很好地适应行业发展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业的职业形象和社会公信力,行业人才队伍的建设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一)资产评估师人才数量少、学历低。至2008年2月,广西注册资产评估师只有438名,与全国将近26,000名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相比,仅占1.67%,与广西的经济规模相比是不适应的,也不适应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快速发展的需要。同时,广西注册资产评估师中51%是大专及以下学历,本科学历占47%,硕士只有2人,远远低于北京、上海等地的资产评估师学历水平。目前,广西资产评估行业人才数量不足,素质不高,尤其是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熟悉国际惯例、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稀缺。

(二)广西资产评估高等教育发展滞后。目前,开设资产评估专业的广西高校只有广西财经学院一所院校,2008年才开始招生。这种情况制约了评估行业高端人才的培养,不利于高素质评估专业队伍的建设,也不利于广西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制度不完善。考试作为选拔人才的关键环节,其在行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而作为一名优秀的资产评估师则需要具备多学科、全方位的知识。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培养和发现高质量、高素质的人才是行业发展的动力,而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作为发现人才的主渠道,其作用不可低估。但是,当前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存在着一些问题,形成了“有评估经验的,不会考试;会考试的,无评估经验”现象。前者多指从事评估业务的人员,因年龄、专业、应试经验等原因很难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后者多指毕业后从事评估行业不久的大学毕业生,他们虽欠缺评估工作经验,但有丰富的考试经验和应试能力,再加之年轻、记忆力强等因素,考起来得心应手,通过率较高。然而,作为一名合格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经验无疑是最重要的,而实行面试能很好的解决这一点。

(四)后续教育不规范。广西的资产评估作为一种新生的基础性中介服务行业,更需要注册资产评估师不断更新知识、调整偏差,以适应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需要。通过后续教育培训来实现这一目标无疑是最好的办法之一。但是,当前的广西资产评估师行业后续教育工作中还存在着以下需解决的问题:1、部分人员对后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很多注册资产评估师没有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培训的作用。因为培训的作用难以立竿见影,所以有的评估机构只有当业务闲暇时才做培训,有的只是在形式上做做样子而已;2、管理不到位,仍然存在培不培训一个样,照样能通过年检的个别现象;3、培训内容不尽合理,针对性不强。有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是新注册的,有的已工作多年,他们的执业能力及水平参差不齐,接受同一内容的培训,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4、培训方式还不够灵活。“填鸭式”的满膛灌还是主要方式。有的教师讲课呆板,不活泼,不能引起学员的学习兴趣,学的很累,培训效果不高。

二、北部湾经济区资产评估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

(一)宏观形势的理解能力。作为北部湾经济区资产评估人才,首先要具备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涵,及时地把握时代和经济发展脉搏的能力。作为一名公正独立的北部湾经济区资产评估人员,要具有宏观形势的理解能力,把握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动向及趋势,正确把握宏观经济形势,理顺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关系,把握重大资产评估政策出台的背景、意义、原则和理念,以及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不要陷于具体事务中。

(二)较高的外语能力。由于北部湾经济圈主要是扩大中国对东盟的贸易,需要能够迅速了解东盟各国情况的资产评估人员,因此资产评估人员在掌握英语的基础上,还应掌握一门小语种,听说读写应达到应用自如的程度。只有这样,在处理经济业务过程中,资产评估人员才能读懂所交易国的文件内容,并能看懂与运用所交易国的资产评估准则,便于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三)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准。资产评估是一个横跨多个学科的行业。随着北部湾经济圈的建立,新的评估业务的出现,评估服务领域从广西扩展到整个东盟地区,对评估师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评估师应具有不断钻研、创新的精神,提高专业胜任能力,还应不断扩展知识结构,不断提高专业技术、职业判断、综合协调和风险控制等能力,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评估服务提出的更高要求;要重视研究问题,针对新的评估业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办法。

(四)熟练掌握和运用与资产评估相关的法规及北部湾经济区周边国家资产评估标准的能力。作为资产评估人员,要熟悉和精通与资产评估相关的各类法规、依法办事,要理解相关法规的精髓,自觉抵御和坚决杜绝违法乃至犯罪行为,要正确处理好和维护个人、集体与国家的利益。同时,随着北部湾经济区的发展,国际贸易往来、国际投融资等经济交往日益增多,这就要求资产评估人员不但要熟练运用国内资产评估标准,而且要熟悉和了解国际及周边国家的资产评估标准,运用这些标准正确处理在国内、国际经济交易中的资产评估事项,正确维护企业及国家的经济利益。

三、北部湾经济区资产评估人才培养思路

(一)创新考试制度。为了使资格考试评价与择优功能发挥最佳,应在适应广西实际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经验,尤其是美国与韩国等发达国家的评估师资格考试制度,创新评估师资格考试制度。在现有的会员管理制度之下,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应采用双重考试制度。第一个层次对评估专业基础知识、评估学科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评估基本理论、评估基本技能与职业道德进行测试。这一层次命题偏重于对考生知识与技能的评价,并控制试题难度不偏高,而且稳定;第二个层次侧重专业知识的考核,该层次命题偏重于各专业人才的选拔,难度稳定而偏高。采用双重考试制度不仅可以提高评估人员的基本素质,而且更有助于评估各专业选拔高层次的评估人才。

(二)加快发展评估高等教育。培养高素质的评估后备人才需要资产评估高等教育。但目前广西资产评估高等教育仍不完善,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如师资力量薄弱、课程体系不完善、教学方式单一,等等。为了达到培养高素质后备人才要求,应加快发展资产评估高等教育。

1、课程体系建设。课程体系的建设是实现教育目标的重要保证,是学校开展教育实践的基本依据,也是高等教育研究的核心。而目前广西资产评估高等教育的课程体系尚不完善。故此,要加强对评估高等教育课程体系的进一步研究。在完善课程体系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影响课程设置的因素、课程设置原则以及评估人员素质的培养过程和评估行业的特点,既要尊重课程设置的一般规律又要考虑到资产评佑行业人才的自身特点。因此,评估专业高等教育的课程体系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职业道德课程和毕业论文设计专题。

2、师资队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是发展资产评估高等教育的核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可以通过组建评估培训师资库,吸收一批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表达能力强的专家作为评估培训的师资力量,也可以组织高校教师通过外出进修和事务所实践等方式强化理论知识和提高实践经验。

3、完善培养层次。目前,我国已将资产评估专业纳入高等教育学科目录,但目前人才培养层次还不完善,主要以本科和专科教育为主,远不能适应北部湾经济区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和培养资产评估高端人才、高级管理人才的需求。因此,应在师资力量强、教学水平高的院校中设立注册资产评估师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培养高素质的、高层次的资产评估人才,最终形成专科、本科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多层次的资产评估高等教育。

(三)加强评估后续教育。为了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后续教育质量,需要完善培训制度,通过更新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形式、加快培训教材建设、加强师资力量培养,建立科学的后续教育激励机制等措施,使得后续教育有效、实用。只有通过后续教育使评估人员不断汲取新的知识,掌握新的理论和方法、新的评估制度和准则,才能不断提高评估人员知识素质和执业水平。

(四)拓宽人才培养渠道。为了达到培养北部湾经济区评估行业高层次、国际化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的目标,要拓宽人才培养渠道。

1、开办行业在职学位教育。广西评估协会和评估机构要加强与有实力、有资格的高等院校的合作,开办注册资产评估师专业方向的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班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的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班。注册资产评估师通过系统学习,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成为高层次专业人才,系统学习具有国际化水平的管理和专业课程,同时结合行业特点,增设有助于提高修养、陶冶情操等具有人文化的课程,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资产评估事务所管理人才。

2、进行校企结合办学。校企结合办学的途径主要有建立资产评估学科建设基地,它是加强行业与高校合作、积极探索产学研结合、加快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可以有效推动教学、科研与实践的结合。通过高校的科学研究和行业业务实践的有机结合,可以推动北部湾经济区资产评估行业科学、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也可以为地方高校的教学科研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从而使双方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双赢。比如,在2009年5月11日广西资产评估协会与广西财经学院举行合作共建“广西资产评估学科建设基地”暨“广西资产评估研究中心”挂牌仪式,这是促进广西资产评估事业发展、建立资产评估专业人才高地、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素质高、业务精”资产评估人才的有益尝试。

3、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首先,加强与境外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作,借助境外资产评估机构的教育培训体系,积极支持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取得境外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进而使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能够承办国际评估业务、取得国际认同;其次,加强与国外评估行业组织及相关国际组织建立正常的合作和交流关系,每年选出一批优秀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事务所高级管理人员,到境外考察、研修,提升专业能力、管理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

主要参考文献:

[1]姜楠,于金龙.资产评估本科学历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思考[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8.4.

资产评估师范文8

从我国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立与发展过程中,不难发现我国资产评估人才的培养面临着“新、短、多”的严峻考验,即专业学位新,发展时间短,存在问题多。通过对我国资产评估硕士培养目标、课程设置以及师资力量现存问题进行分析,并对我国资产评估硕士培养模式提出建议,从而不仅增加了资产评估行业高层次人才的储备量,而且对有效提升评估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内外现状分析

国外的专业学位教育起步较早,发展成熟。二战后美国专业研究生教育经历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到90年代,美国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的比例已占整个硕士学位获得者人数的55%以上。根据英国教育统计机构的统计数据,2003年至2008年期间,英国每年授予的课程型研究生(专业学位)学位数占授予研究生学位总数的比重平均为75%左右。上述数据显示出国外资产评估硕士发展时间长,培养模式成熟,人才储备充足。国外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模式的研究文献,主要有Smith教授提到的英国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模式,以及王莹与朱方长汇集众多国内学者所著文献所撰写的《美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征与启示》中,详细介绍了美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历史,分析了其严格的准入制度,明确的培养目标,系统化、适应性的课程设置等特征。

我国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设立的起源性文件是2009年,教育部的《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标志性事件是201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审议决定在我国设置资产评估等硕士专业学位,获得发展是2011年教育部批准68所院校招收资产评估专业硕士,体现了国家对评估行业发展的重视和扶持。我国对资产评估人才的需求量巨大,虽然自2011年起教育部批准68所高校开设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但是资产评估硕士年平均招生人数约为2000人左右,显然资产评估市场存在巨大的人才缺口。国内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模式的研究文献有资产品评估专业硕士点负责人王明虎教授所撰写的《资产评估专业硕士培养模式探讨》,主要对我国如何建立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中央财经大学资产评估研究所刘玉平教授所撰写的《全日制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若干问题的思考》,主要从就业方向出发探讨了全日制的专业硕士的培养模式。

学位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阶段我国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培养目标笼统

目标定位不明确。如表1所示,通过对2012年招收资产评估硕士的68所高等院校进行调查,结果显我国各高校对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的定位无法统一。资产评估硕士隶属院系不同必然导致培养方向与重点不同,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不明确的。

资产评估硕士与会计硕士的区别不明显。同样作为专业学位硕士,在实务中存在会计专业硕士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情况,但是资产评估硕士与会计硕士在资产评估领域工作能力与未来发展存在巨大差异,如何保证资产评估硕士不被会计硕士替代,需要培养目标明确体现出资产评估硕士的独特性。

在职资产评估硕士与全日制资产评估硕士的细分不显著。在职资产评估硕士一般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接受硕士教育主要是满足在职提高和在岗学习的目的,而全日制资产评估硕士一般是应届本科毕业生,缺少实践经验,接受硕士学位教育主要是满足增强就业竞争力的需要。这就需要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将二者区分,细化他们的培养目标,从根本上做到区别对待。

(二)课程设置不合理

资产评估专业硕士的课程设置是以资产评估硕士培养目标为指导,而培养目标的宽泛化造成了课程设置的不合理,这直接影响到资产评估硕士的教育质量。

目前资产评估硕士的课程体系包括3个部分:学位课程、选修课程和实践教学,个别高校分为4个部分,即在上述3个部分的基础上增加了补修课程。这种课程体系设置存在的问题有:首先各高校开设的学位课程不仅冗余而且关联性差,学位课程与选修课程二者开设的科目没有很好衔接;其次选修课程开设的科目没有体现资产评估的专业特点,很多学生选课时会按照课程学习的难易程度进行选择,而不是根据对今后职业发展的受益程度来进行选择;至于实践教学则是中国整体专业型硕士培养中的“短板”,目前我国众多培养单位采取的是学生在实践单位中进行为期三至六个月的实习,在实习过程中并没有给予学生足够的指导,学生的实践能力并没有得到培养与提高。

(三)师资力量薄弱

不论是初等教育还是高等教育,卓越的学生都来自于优秀教师的培养。但是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起步晚,发展迟,形成资产评估硕士导师无论在数量和质量,还是教学方式上都存在严重的不足。

目前大多数高校教授会计、审计、财务管理方向的导师同时作为资产评估硕士的导师。大批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房地产评估师等评估机构的优秀人才由于受到学校管理制度或学历限制,无法进入高校担任资产评估硕士导师,尽管这些人士可以在“双导师”制下作为学生在校外的硕士导师,但是由于工作关系的限制,很难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指导教育学生。

在教学模式上导师们也大都采用学术型研究生的授课模式——“三步走”,即老师讲,学生记,最后考。在毕业学位论文的写作方面,也基本承继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写作与指导方法。这种模仿学术型硕士的教育方式对实践操作要求高的应用型专业硕士是不适用的,不仅激发不起学生对所学专业的兴趣与热情,同时也无法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位培养模式的几点建议

(一)培养目标的定位

资产评估专业硕士要想得到不断发展,并在社会中得到认可,就必须在培养目标中明确三点:区别性的培养,资产评估硕士培养目标中应该明确指出资产评估专业硕士与其他学术型硕士以及专业型硕士的不同之处,培养出具有专业特色的资产评估硕士;全方位的培养。要求资产评估硕士培养目标中充分体现“宽度和深度”,从而提高资产评估硕士的就业能力与发展能力。专业硕士强调将所学活用到实践,而不是进行深入的理论探索,这就需要资产评估硕士培养目标在课程设置、教学方式、成绩测评等多方面体现实践能力的培养,从而达到培养高层次、应用型资产评估专门人才的目的;就业性培养。资产评估专业硕士就业目标不一定是职业资产评估师,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时间短,所需资产评估师数量很大,不仅资产评估机构需要高素质的资产评估人才,同时其他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也需要大量的资产评估人才,所以我国资产评估硕士培养要充分考虑现在以及未来市场的多元化需求。

(二)课程设置的优化

结合国外专业硕士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以及国内学者教育人士的相关研究,现提出笔者构建的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课程体系如图1:

核心课程设置的特征有:含有资产评估学科中成熟的理论基础知识;课程数量少而精,不要求学习过多的课程,而是实现对专业知识的精学;要与其他课程相关联,相衔接,设置课程时必须考虑与其他三方面课程的平缓衔接。现给出核心课程的具体设置如表3予以参考,各高校可以结合自己学校的特长优势进行扩展。

方向课程其特征表现在:专业必修方面,以突出专业性为目的,设置评估专业性课程,如:无形资产评估、机器设备评估等;专业选修方面,由于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起步较晚,现阶段存在多种热点问题,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爱好进行选择,譬如:税基评估、高新技术企业评估等;同时培养单位可结合本校特色进行课程设置,如地质勘探类院校可设立珠宝玉器评估,土木建设类院校可设置项目评估等;资产评估是个动态性行业,我们可以针对未来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方向,设立生物评估、环境评估等。实践课程主要从两方面做起,一方面是职业道德教育,另一方面是实习训练。补修课程主要作用体现在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中存在大量的非经管类人才,为了使他们更好的理解与学习资产评估知识,就必须开设相关补修课程。具体操作是开设会计基础、财务管理、成本会计、管理会计等财会类基础课程。

(三)师资队伍的建设

充实师资力量,引进专业人才。我国资产评估硕士教师分为两类:“纸上学来终觉浅”型,由于我国资产评估学科教育起步晚,大多数教师是迫于工作压力以及专业划分影响,从而在自己现有的知识储备基础上,学习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由于缺少在实际评估机构的实践操作,导致此类型教师在实际教学中存在力不从心的状态或者讲课内容只见皮毛不见肌理。针对这种情况,建议采用轮流学习制,一方面教育部联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共同开办培训班,对教师进行集中培训,另一方面选出部分教师在当地的评估机构进行实践操作培训,从而大幅度提高这类教师的教学水平;“术业有专攻”型,现阶段担任资产评估硕士教育的老师要么精通财务会计专业,要么从理工科专业转行进入资产评估专业,由于资产评估教学涉及面广,除了基本的财会知识还必须具备机电设备、房地产、建筑物等专业学科知识,由于平时工作压力与时间精力的限制,一位教师可能无法做到全方位发展,可以确定每位教师在资产评估教学中的方向。总之针对我国资产评估硕士教育的现状,我们只能采取教师边学边教,教师学带动学生学,双方在交流探讨中共同进步。

强化“双导师制”,加强沟通协作。“双导师制”起源于美国,美国将教师分为两种类型: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我国将教学分为两种类型:理论与实务。根据MBA、MPACC的教学经验,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适宜采用“双导师制”,即理论教学部分由培养单位负责,按照双向选择意愿为学生安排在校导师,主要帮助学生完成理论学习部分以及日常生活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同时为学生选配资产评估领域的专家为业界导师,业界导师主要负责学生在评估机构实习期间的实践学习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院方导师与业界导师是独立的,相反两位导师需要紧密联系与沟通协作,业界导师将学生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向院方导师反馈,从而使院方导师更好的掌握学生学习情况,给予理论上的指导,同时院方导师向业界导师提供学生的薄弱知识点,从而使业界导师加强对学生弱点的训练。两位导师的共同配合,才能使“双导师制”的效用达到最大化,形成协同效应。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落后半个世纪,专业硕士的培养更是迟于西方发达国家一个世纪之久,在这种背景下发展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是任重而道远。资产评估硕士教育既不同于学术型硕士的培养,也不同于其他应用型专业硕士的培养,其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师资结构、课程考核及学位论文方面都具有自己的特色。虽然国外的专业硕士培养为我们提供了经验,但是就我国国情和现状来看,我国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存在很多的困难。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更要摸着石头过河,困知勉行从而为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储备大量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作者简介】陈留平(1958-),男,江苏丹阳人,江苏大学财经学院党委书记,教授,硕士;吕 瑞(1990-),女,宁夏中卫人,江苏大学资产评估硕士,在读研究生。

参考文献:

[1]王明虎.资产评估专业硕士培养模式探讨[J].经济研究导刊,2012.01

资产评估师范文9

[关键词] 高职院校; 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 建设

[中图分类号] G6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07- 0105- 02

1 高职院校建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必要性

1.1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起源于1989年,经过20多年的发展,资产评估服务对象已由国有产权主体扩展为多种所有制产权主体,业务领域涉及企业价值评估、金融资产评估、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等诸多新兴领域,尤其是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收购与出售资产、资产减值测试等业务及其信息披露、公允价值计量等领域,扮演了价值发现、价值判断、价值实现的重要角色。

1.2 评估行业对于人才需求分析

随着资产评估行业服务领域的壮大,对资产评估行业人才的需求则日益趋增。目前全国已有3 000多家评估机构,38 000多名注册资产评估师,10万多名资产评估从业人员。注册资产评估师与从业人员的比例约为1 ∶ 2.6。这一比例在企业中较为常见,一个注册资产评估师需要约两个评估助理协助开展评估项目。虽然目前注册评估师有38 000多人,但实际专门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人数不足17 000人,这远远不能满足资产评估行业对资产评估专门人才的迫切需要。

本文通过百伯网,收集广州市资产评估企业的招聘信息,对各个资产评估公司的有效招聘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的数据和结论。

1.2.1 评估企业对人才类型的需求

由图1可以看出,当前评估企业对估价师需求量最大,占总需求的53.33%,要满足行业对估价师的需求,需要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继续深造,考取估价师证,这样才能实现这一目标,而从业人员则来源于高等院校培养的人才,他们之间具有一定的递进关系;需求所占比例第二大的是评估助理类的人才需求,占30.00%,这一类人才需求可以通过高等院校培养相关人才来满足;以下比例依次递减的是项目经理、行政管理人员和实习生。通过数据分析可以明显看出,满足行业人才需求的关键,在于增加高等院校相关人才的数量。

1.2.2 评估企业对从业人员学历的要求

从图2中可以看出,企业对人才学历要求比例最高的是大专,占50.00%;其次是对本科学历人才的需求,占30.00%,而硕士学历的比例仅有3.33%,比重较小,不限学历的比例为16.67%,主要是对评估师的要求,可以看出企业较为重视估价师的实践能力和职称,对学历要求不高。通过调查统计数据可以看出,评估行业的发展关键是依靠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所以大专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行业的发展前景。

1.2.3 评估企业对专业的需求

从图3中可以看出,自资产评估专业开设以来,企业对资产评估本专业人才需求增大,占39.02%,其次是不限专业,占24.39%,大部分都是针对资产评估师,原因之一是资产评估专业开设比较晚,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要求年限比较长,通过考试的基本上都是以前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对口专业的人才短缺,迫使企业放宽用人的标准,这也是造成评估企业质量参差不齐的根本原因。

由上述统计分析可以看出,评估企业对评估人才的需求量大,迫切需要加大评估人才的供给,尤其是大专以上学历人才的供给,因此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是十分必要的。

2 我国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建设的现状

2.1 专业定位不明确

我国资产评估高等教育起步比较晚,对市场中资产评估专业人才需求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缺乏深入了解,而从事专业建设探索的人员较少,因此使得现有高职院校中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学相对模式化、趋同化。大多数院校是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规格和要求来培养具有资产评估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的人才,而忽略了学校在专业建设中可以提供的办学优势。

2.2 师资资源匮乏

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硕士招生始于2011年,而博士招生院校目前只有1所,因此现在从事资产评估专业教育的教师大部分都是相关或相近专业转行而来的,基本上没受过系统的资产评估与管理的教育,尽管有的教师从事资产评估与管理教育教学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理论教学经验,但其本人并没有资产评估与管理的实践经验,因而讲课中更多的是注重理论知识,难以同实践结合起来。其次,学校可以聘请评估单位专家进行授课,但企业专家缺乏讲课经验,并且也忙于实践,很少能抽出时间去搞教学活动。

2.3 专业课程设置比较空泛

目前,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院校,在课程设置方面大都围绕注册资产评估考试,课程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未形成一套培养学生专业能力的课程体系,也有的院校受其师资力量的限制,少设相关专业课程。

2.4 人才培养模式不合理

大多数高职院校采用“2 + 1”培养模式,在校学习2年,最后1年去单位实习,这就使得大部分学校会压缩课程,学生学习任务比较繁重,学习效果不佳;学生最后一年都在单位实习,缺乏反馈。实习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3 对于建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建议

3.1 专业目标定位明确

目前,国务院批准承认的评估资质有6类: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评估专业)、房地产估价师、土地评估师、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等。因此,高校在进行设置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时,应该结合学校自身优势,开设专业培养目标。只有结合自身优势,才能培养出更专业的人才。

3.2 加强师资力量建设,培养双师型教师

以行业协会为平台,鼓励教师多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与沟通,取长补短,对共同存在的问题,深入探讨和分析,以期得到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措施。提倡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参与资产评估实务操作,不断提高自身实践动手能力。同时鼓励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通过考试获取与专业建设方向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等)。 对于现阶段高职院校专业教师无法完成的实践性教学任务,可以通过聘请相关资产评估事务所的兼职教师来承担。

3.3 设立实用型课程体系

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是一个典型的跨学科专业。其专业课程应当包括财务与管理方面的课程和资产评估方面的课程,具体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应当结合学院专业特长,结合学院所设的专业目标定位,培养更专业的高等应用型人才。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培养目标过于宽泛,从而培养更具针对性和专业性的实用型人才。

3.4 加强实践教学

高职院校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出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应用型人才,因此在注重理论教育的同时,实践教学也是非常重要的。为了更好地使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笔者认为可以开展“3 + 1 + 1 + 1”培养模式教学,即前3个学期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第四学期去单位实习,第五学期回校继续实习,第六学期再去单位实习。通过这种培养模式,可以使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用到实践中,在实践中遇到难点,可以反馈回学校再进行学习。

4 结 论

综上,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建设是符合市场需求的,高职院校需要积极开展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应结合学校自身的优势,充分利用地区资源,依托各地资产评估协会,建设具有明确定位目标,能够结合理论与实践的人才培养模式。

主要参考文献

[1] 张小芳. 高职资产评估专业的现状分析[J]. 中国证券期货,2011(8).

[2] 林辉山,孔祥银,田平,朱晓丹. 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学改革探索[J].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8).

[3] 张艳. 对高职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建设的思考[J]. 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5).

资产评估师范文10

关键词:森林;资产;评估;认证

森林资产是自然资源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森林资源为内涵,在现有认识和科学水平条件下,能够被特定的权利主体拥有和控制,通过交易或经营利用,能够或预期能够为特定的权利主体带来经济利益和使用价值的各种资源。其资产包括森林、林木、林地资产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植物资产、微生物资产、林内人工养殖的动植物资产、森林景观资产、森林生态资产和森林资源相关的其他资产。

森林资产评估是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遵循社会客观经济规律和公允的原则,按照国家法定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以统一的货币单位,对具有资产属性的森林资源实体以及预期收益在评估基准日进行评定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意见》中提出“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加快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师制度和评估制度,规范评估行为,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这是当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业的行为准则。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涉及农民的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要充

分尊重农民意愿,采取自愿、从低收费的原则,不得设置交易条件,强行要求农民评估。

目前我国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业认证机构尚为明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之间衔接不够,社会上出现乱现象。

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机构及人员认证工作已纳入国家行政许可范畴,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各省物价认证中心参与,已统一形成认证体系,统一编制培训教材,2012年11月、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在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组织培训班,有511人参加培训,469人经过严格考核,取得了首批森林资源资产高级价格评估师评估资格人员资格认证。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产管理范畴,是对特定目的和条件下的森林资源资产以及与森林资源相关的其他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要涉及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应当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企〔2006〕529号) 的有关规定执行,即“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凡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银行抵押贷款项目,应委托财政部门颁发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评估;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银行抵押贷款项目,可委托财政部门颁发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或由林业部门管理的具有丙级以上(含丙级) 资质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林业科研教学等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出具评估咨询报告”。

资产评估师范文11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提高资产评估工作质量,保证资产评估机构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产评估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取得资产评估资格,从事资产评估业务活动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三条财政部为全国资产评估主管部门,依法负责审批管理、监督全国资产评估机构,统一制定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制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审批管理和监督。

资产评估协会负责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自律性管理,协助资产评估主管部门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管理与监督检查。

第四条资产评估的范围主要包括:各类单项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市场所需的其他资产评估或者项目评估。

第五条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资产评估资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执业规范。

第六条资产评估机构依法从事资产评估业务,不受行政区域、行业限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七条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加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团体会员。

第二章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立

第八条资产评估机构组织形式为合伙制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制(以下简称公司制)。

第九条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名称中应当包含“资产评估”字样。

第十条设立合伙制资产评估机构,除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由2名以上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合伙人合伙设立;

(二)有5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含合伙人);

(三)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上。

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制资产评估机构,除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由2名以上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股东出资设立;

(二)有8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含股东);

(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以上。

第十二条除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办法所称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二)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后,在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资产评估业务3年以上并且没有不良执业记录;

(三)在本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注册,并专职从事资产评估工作。

第十三条资产评估机构根据内部管理需要,在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至第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增加一名非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自然人担任行政管理合伙人或者股东,其具体条件另行规定。

第十四条合伙制资产评估机构的首席合伙人和公司制资产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该机构持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的合伙人或者股东担任。

第十五条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共同作出决议,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资产评估机构设立申请表;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三)出资证明;

(四)合伙人或者股东简历,以及担任首席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人选;

(五)省级资产评估协会核实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情况汇总表及合伙人或者股东无不良执业记录的证明材料;

(六)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七)注册资产评估师转所申请表;

(八)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

(九)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

(十)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内部管理制度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制度:

(一)人事管理制度;

(二)财务管理制度;

(三)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四)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加盖省级财政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第十八条省级财政部门在受理申请后,应当将申请材料中有关资产评估机构名称、合伙人或者股东、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及执业时间等情况予以披露。

第十九条省级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立资产评估机构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第二十条省级财政部门作出批准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批准文件。批准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资产评估机构名称及组织形式;

(二)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的基本情况;

(三)资产评估机构的首席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

(四)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基本情况;

(五)申请人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的时间要求;

(六)注册资产评估师完成转所手续的时间要求。

第二十一条申请人持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成注册登记后,应当向省级财政部门申领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同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报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由财政部统一印制并编号,由省级财政部门颁发,加盖省级财政部门印章。

第二十二条省级财政部门批准设立资产评估机构的,应当将批准文件及申请材料报财政部备案,同时将批准文件抄送同级资产评估协会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财政部发现审批不当的,应当责令省级财政部门纠正。

第二十三条省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不予批准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决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资产评估机构可以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并或者分立。合并或者分立后存续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合并或者分立后新设资产评估机构的,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设立手续。

第三章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的设立

第二十五条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是指资产评估机构依法在异地设立的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业务机构。

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资产评估机构承担。

第二十六条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采用“资产评估机构名称+分支机构所在地行政区划名+分所(分公司)”的形式。

第二十七条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人事、财务、执业标准、质量控制等方面对其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十八条分支机构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资产评估机构负责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加盖该资产评估机构公章。分支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第二十九条拟设立分支机构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取得资产评估资格3年以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二)有20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包括拟转到分支机构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已设立的其他分支机构的注册资产评估师;

(三)资产评估机构提出申请之日前3年评估业务收入合计达到人民币1500万元;

(四)在提出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执业活动中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第三十条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负责人为设立该分支机构的资产评估机构中持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二)有6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第三十一条具备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资产评估机构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作出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二)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申请表;

(三)资产评估机构授权分支机构的营业范围;

(四)资产评估机构拟设立的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简历;

(五)资产评估机构提出申请之日前3年的年度会计报表及其审计报告;

(六)经资产评估机构所在地省级资产评估协会核实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情况汇总表、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七)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资产评估协会核实的拟转入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情况汇总表、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转所申请表;

(八)分支机构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

(九)资产评估机构对其分支机构的管理办法。

资产评估机构跨省级行政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资产评估机构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出具的同意设立分支机构的书面意见。

第三十二条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对分支机构设立的审批程序参照本办法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三条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完成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别报送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

第三十四条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报送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后,应当将有关分支机构设立的批准文件报财政部备案,并抄送同级资产评估协会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机构跨省级行政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还应当将批准文件抄送设立该分支机构的资产评估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及其同级资产评估协会。

第四章资产评估机构及分支机构的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五条资产评估机构或者分支机构的名称、办公场所、首席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者股东、分支机构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其作出变更决议之日起20日内向省级财政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资产评估协会。

第三十六条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毁损的,可以按规定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领、换发证书。

第三十七条资产评估机构或者分支机构存续期间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应当自不符合设立条件的情形出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向原审批机关书面报告,并于90日内达到规定要求。

资产评估机构或者分支机构未在90日内达到规定条件的,省级财政部门可以撤回资产评估资格或者分支机构的设立许可。

第三十八条资产评估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产评估资格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撤销资产评估资格或者分支机构。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办理资产评估资格的注销手续:

(一)资产评估机构依法终止的;

(二)资产评估资格被依法撤销、撤回,或者资产评估资格证书依法被吊销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资产评估资格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办理分支机构的注销手续:

(一)资产评估机构决定撤销其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资产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资格被注销;

(三)省级财政部门撤销或者撤回分支机构设立许可;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分支机构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办理资产评估机构或者分支机构注销手续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交回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提交评估业务档案保管方案并妥善保管评估业务档案。

第四十二条省级财政部门办理资产评估机构或者分支机构注销手续的,应当通知同级资产评估协会,并对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第四十三条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将所管辖的分支机构变更、终止情况及时向设立该分支机构的资产评估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及其同级资产评估协会通报。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将所管辖的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变更、终止情况及时向财政部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通报。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设立资产评估机构确实难以达到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适当降低有关条件,具体条件另行规定。

第四十五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资产评估审批管理和监督职责由其他部门或机构行使的,行使资产评估审批管理和监督职责的部门或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本办法各项规定。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施行前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完全具备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在*8年6月30日前达到本办法规定的条件。

资产评估师范文12

【关键词】资产评估风险;风险防范;风险控制

一、风险的含义及特征

风险是一个非常广泛、常用的词汇,在当今的风险管理研究与实践中,风险一般是指某种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它有如下几个特征:

1.客观性。风险的客观性决定了风险是不可能彻底消除的,人们只能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改变风险存在和发生的条件,降低风险发生的频率和损失幅度。

2.不确定性。风险及其所造成的损失总体上来说是必然的,可知的;但是在个体上却是偶然的,不可知的,具有不确定性。正是风险存在的确定性和发生的不确定性的统一,才构成了风险的不确定性。

3.可测定性。个别风险的发生是偶然的,不可预知的。但是通过对大量风险事故的观察会发现,风险往往呈现出明显的规律性,是可测定的。

4.可控制性。从风险的不确定性和可能性可以得出风险的可控性。由于具体风险的发生和程度受有限因素的影响,如果对具体风险的相关因素充分了解并有效控制,则可以控制具体风险的发生和程度,减少发生的可能性,甚至于防范其发生。

二、资产评估风险的含义及特征

资产评估风险在广义上可以界定为“资产评估机构或人员因资产评估事项所引起的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而在狭义上是指在资产评估执业过程中,因资产评估的结果与事实不符而导致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承担损失的可能性。

资产评估风险的特征表现在:

1.客观必然性。资产评估执业风险的引发原因是客观存在的,是不可避免的,它只能通过采取一定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而不能绝对避免风险的发生。

2.不确定性。不确定性是指风险存在的不确定性,即评估行为或评估行为的结果并不一定导致风险出现,只造成风险出现的可能。

3.潜在性。资产评估执业风险在未发生以前都以各自的方式完全隐藏在事物的内部,由具体的评估行为或评估行为的结果所引发。虽然风险的存在难以觉察,但是仍可以借助一定的方法和手段加以度量。

4.可预测性。虽然资产评估执业风险不可避免而且导致风险的原因繁多,但只要找到风险出现的规律就可以进行预测,从而控制风险的发生。

5.重要性。资产评估作为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对风险不进行有效管理将会导致评估失败,从而引发法律诉讼。

三、资产评估风险的分类

资产评估风险主要由两部分构成:

一是内部风险,即评估机构的内部因素导致评估人员对评估标的价值作出不当或错误判断而产生评估风险,这种内部风险包括:(1)评估机构自身的原因,如机构内部组织与管理不善、缺乏有效监督和控制评估质量的手段、资质状况较差等引起评估风险。(2)评估人员自身的原因,如评估者是否具独立性、是否具足够的业务能力、评估规范的执行是否严格、对偏离执业规范理由是否充分、合法、评估过程中评估技术的运用是否准确、判断是否恰当、收集的信息是否充分且真实可靠、参数的选定是否科学等。

二是外部风险,即评估机构或评估人员因受到外部因素干扰而无法实施正常的评估过程而产生的评估风险。这主要是由评估环境变动所带来的评估风险(如政策、法规变动,税率、利率的变动、产业结构的变动等)、市场发育不良、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评估风险;评估委托方的错误与舞弊、经营的失败所带来的风险以及与关联方合作过程中产生的评估风险等。

四、资产评估风险产生的原因

资产评估风险产生的原因很多,可分为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

形成资产评估风险的客观原因是指不以评估师的意志为转移,无法通过评估师自身努力得以控制和消除的导致风险的因素。客观原因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资产评估业务性质决定风险的客观存在。资产评估业务具有价值判断性质,因而决定了评估风险的客观存在。评估对资产价值的揭示需要利用多学科的知识和经验作出判断。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资产评估的对象日益增多,性质也日益复杂,对评估师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客观上增大了评估的风险。

2.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存在。资产评估师对评估标的价值的揭示是通过对信息的搜集、鉴定和分析来进行价值判断。而现实世界中信息不对称现象客观存在,使得评估师在搜集、鉴定和分析信息过程中可能产生遗漏或错误,可能在信息不全的情况下对评估标的价值做出与事实不一致的揭示,从而产生风险。

3.客观环境的影响。我国影响资产评估的客观环境具有转型经济的特点,因而形成了资产评估风险产生的特殊原因,主要包括:(1)不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产生的风险。(2)政府干预和外部利益集团压力产生的风险。(3)评估业自身发展不成熟产生的风险。

形成资产评估风险的主观原因是指由于评估机构组织管理不当、评估师自身素质等因素产生风险的原因。主观原因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评估机构规模,资质不符合要求,评估执业过程缺乏应有的规范性和约束性,造成评估风险加大。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许多行业和部门都出现了对资产价值评估的需要。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的行业管理规范,在评估过程中各自为政,随意性比较大。同时,行业准入规则和资格审查标准不统一,也使得评估机构过多,造成了很多的问题,如内部质量监督和控制制度不健全,评估执业过程缺乏应有的规范性和约束性,评估风险也随之加大。

2.评估机构内部管理不规范,使评估机构未能有效地按程序对被评估资产实施评估操作,从而产生评估风险。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有些评估机构组织不健全,缺乏严密的分级审核程序,未能有效监控评估质量。为了争取业务量,抢占市场份额,不顾评估职业道德,无视评估法规,承揽超出自身业务能力范围的评估业务,使评估结果不科学、不合理。

3.评估机构内部成员结构的不合理,也易造成评估过程中的技术风险。由于资产评估业务通常涉及的范围广,需要多学科的专业知识,仅靠个别评估师的能力往往难以胜任。而评估师个人对信息的分析由于专业能力限制而难以全面和充分,可能导致评估结果产生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技术上的风险。

4.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不佳。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是指资产评估师在从事资产评估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准则和规范。在实际中,有的评估人员无视职业道德约束,在执业过程中用随意性取代资产评估的公正性,如:过分依赖委托方的信息资料从而丧失了独立性,对资产价值尺度的判断忽视市场性和资产现状,过分相信经验从而失去了客观性,更有甚者,为了自身的利益高估或低估被评估资产的价值,弄虚作假,出具失实的资产评估报告,这些因素都会影响资产评估质量,增大资产评估风险。

5.评估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差、业务水平不高。资产评估需要运用知识和经验进行判断,采用哪种资产评估方法、哪种评估参数,收集多少评估依据,提出什么评估结果,都直接依赖于评估人员的判断,取决于评估人员的经验和业务能力。而目前由于我国资产评估起步较晚,评估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都还有限,专业胜任能力和业务水平不高,在评估业务中面对错综复杂的评估内容会无所适从这些也会产生评估风险。

五、资产评估风险的防范措施

1.尽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资产评估的准则体系

目前,我国完整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尚不存在,评估工作缺少统一规范。因此,必须借鉴国际先进的评估理论和方法,加快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并且要保证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科学性、实用性,使其适应经济实践发展的需要,并兼顾普遍性和针对性、稳定性和灵活性。既要有适用于所有评估活动的基本要求和共性要求,又要有专注于某一方面问题的具体要求,使评估师的专业判断在准则框架内合理合法地执业,减少主观性对评估的影响。

2.加强行业监管,提高资产评估的独立性

利益关联方诱惑的大小以及评估机构违背独立性所受到惩罚的程度将共同决定资产评估的独立性。要提高资产评估的独立性必须成立资产评估协会,增强其权威性,加强行业监督。应改变现行的委托收费体制,建立资产评估委托人、资产评估需求力共同付费以聘用评估机构的模式。同时,应加强对低价揽客行为的监管,减少过度竞争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要加大对评估机构违反规定而受处罚的力度,以期减少独立性的损害。

3.有效提高评估人员整体综合素质

评估人员整体综合素质的提高将会提高评估结果的质量,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评估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首先,应从规范评估师的执业行为入手,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技术准则,保证评估结果的质量。同时,增强评估人员在执业过程中的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其次,提高评估人员的整体道德素质。要加大资产评估职业道德的教育宣传力度,规范相关的职业道德准则,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加强处罚力度。最后,加强后续教育,提高评估人员的整体水平。

4.建立资产评估质量监控体系和资产评估质量控制机制

借鉴国外评估业的经验,在建立起评估行业自律管理机制的前提下,建立资产评估质量监控体系和资产评估质量控制机制。通过制定法规和制度,对资产评估提出法定要求和专业要求,通过成立评估质量监督委员会,对评估行业的评估质量进行检查、处罚。资产评估质量控制机制,是以评估机构制定的内部质量管理规定为控制内容,以评估师的工作能力与规范程度为对象的评估质量控制程序、措施和方法。对每一个资产评估师的行为能有效的约束,使每一项评估业务都处在有效的控制中。

5.实行专业评估教育,大力培养资产评估专门人才

首先,应当建立开放式的评估专业教育体系。完善评估人员素质培养过程的三个重要阶段:基础教育即高等教育阶段,促进提高即资格考试阶段,评估人员与评估业的发展即后续教育阶段。

其次,完善资格准入制度,并将学历教育与执业资格准入结合起来,确定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避免搞关系、走后门,选拔优秀的评估人才,考试不应成为选拔人才的惟一手段和标准,对学历教育、评估工作培训、专业培训也应作为考核内容。

参考文献

[1]韩晓东.资产评估风险的生成与防范控制[J].时代经贸(中旬刊),2007(3):9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