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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贷款

时间:2023-05-30 09:26:03

网络贷款

第1篇

1、门槛低。网络贷款是专门为有小额借款需求用户提供的服务,申请门槛相当低,一般不需要抵押担保,只要上传个人信息、工作证明、车房等信息,就可以获得借款。

2、额度低。由于网贷申请门槛低,所以风险比较高,贷款机构往往不会给予太高的额度,一般是1000~8000元左右,个别资质较好的用户能获得几万元额度,小额是网络贷款的一个重要特色,适合临时性急用钱的用户。

3、申请简便。相信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验,去银行贷款要先领号排队,有些甚至要提前预约,然后沟通好贷款细节,再准备相关的资料去办理业务,等待审核后再签署相关的合同,总之费时费力。而网络贷款的特点就是方便,不需要额外请假,直接在网上申请贷款,资料上传,审核通过后直接下款到你银行卡。

4、还款灵活。网络贷款支持多种还款方式,大家不需要去银行转账还款,可以开通自动还款,每月从你银行卡内扣除。另外还可以随借随还,不缺钱了提前还款就可以了,全程线上操作,省去了很多流程。

(来源:文章屋网 )

第2篇

【关键词】P2P网络贷款;概念;法律关系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4)07-133-01

一、P2P网络贷款的概念

伴随迅猛发展的互联网技术,依托互联网技术而兴起了一种金融借贷服务,其被称之为“P2P”网络贷款(中文称之为“人人贷”)。这一概念虽尚未有一公认的权威性定义,但人们正在逐渐对其达成共识。一般认为,P2P网络贷款,即“Peerto Peer”或“Person to Person”、“个人对个人”,也称“点对点”的通过互联网实现的一种借贷;具体而言,就是贷款人和借款人通过中介机构(即P2P网络贷款平台),在网络上达成包含借款金额、利息、期限等条款的借贷约定,通过网络完成认证、记账、清算和交割等流程,实现信用借贷的一种模式。其中,贷款人和借款人都为个人,贷款人持有闲余资金,具有理财投资的意愿,希望将手中闲余资金贷出获取利息收入;借款人是有资金需求的个人,其愿意支付利息报酬而借入贷款人的资金加以使用;中介机构也就是“P2P”网络贷款平台,通过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匹配和审核等服务,收取账户管理费和服务费等作为收入。这是P2P网络贷款从开创至今的最主要模式。但是,现实中的P2P网络贷款正在突破传统的单纯的居间借贷业务,发展出更加多样化的业务模式,笔者认为上述P2P网络贷款的定义随着P2P网络贷款的发展已显得狭隘,其更广泛的定义为:由P2P网络贷款平台提供与借贷有关的服务,使借款人和贷款人通过互联网实现借款和贷款目的的一种业务。P2P网络贷款的实质是借助信息技术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时间、空间的局限性的民间借贷。

二、P2P网络贷款模式中的法律关系

(一)借贷合同关系

P2P网络贷款模式是网络化的民间借贷,其最基本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合同关系。当然,各家P2P网络贷款平台的不同运营模式也在一定程度上让贷款人、借款人以及贷款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复杂化。

以拍拍贷、人人贷等线上竞标为代表的P2P网络贷款平台,借贷双方之间为借贷合同关系。需要借款时,借款人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它相关身份证明、详尽的个人财务收支状况,然后向网站提出申请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借款人开始借款信息,包括借款金额、最高年利率、借款用途、资金筹措期和还款期限等。因借款合同的借款利率由投标人投标情况决定,因此这一借款信息应当被认定为要约邀请;而其后,潜在贷款人的竞标行为应当认定为向借款人发出要约;当竞标期限届满,投标资金满足借款人要求,借款计划成功,则对竞标成功者的确认应当认定为承诺,贷款平台自动生成电子借条,由此借贷双方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在这一关系中,应当认识到贷款平台起到的是提供信息平台、审核借贷双方资格等促成借贷合同形成的辅工作,并未直接参与到合同的制定中。

(二)服务合同关系

1.居间服务合同关系。P2P网络贷款平台的出现,最初的理念是来自于为借贷双方提供居间服务,帮助借贷双方牵线搭桥,促成其借贷合同的成立。单纯中介型的拍拍贷、人人贷与借贷双方之间都属于这类居间服务合同关系。其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的平台、收集和审核借贷双方的基本信息、考察借款人的信用、提供划款平台、协助催收贷款等服务,并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2.理财服务合同关系。由于P2P网络贷款以信用贷款为主、风险较高,因此像以Zopa为代表的复合型贷款平台更强调了对双方借贷合同的控制,对其达成的具体合同条款存在明显的影响和限制条件约束。而国内以宜信为代表的贷款平台则开拓出了更灵活的服务模式。

宜信突破单纯中介的居间模式,它自身也参与到了P2F的业务之中。具体而言,宜信不再是单纯地为借贷双方提供平台,使其直接发生借贷关系,而是宜信自身通过严格审查和把关(包括线下见面、审核信息、信用测评等方式)一般以个人名义将钱贷给借款人,然后,将债权转让给有理财需求的贷款人。宜信将这种模式打造成理财服务,并根据客户需求按照不同的回款方式设计了多种理财产品,宜信推出的这种理财服务模式,其主要的法律关系是债权的转让,当然,这与传统的债权转让存在一定的区别,转让债权的目的不在于最后从债务人那里获得全部债权,而通常是获得阶段性的债权收益。

三、担保合同关系

第3篇

关键词:网络联保;中小企业;融资

我国中小企业解决了超过80%的城镇就业岗位,对GDP的贡献也超过了60%,但融资问题却成为制约其持续发展的瓶颈,根据浙江省的有关统计,截至2013年12月,在全省320多万家中小企业中,仅25余万家获得了银行贷款,覆盖率不足8%。外源融资渠道的受限必将会影响中小企业的发展,进而影响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在原本联保贷款的基础上,网络电商和银行共同推出了网络联保贷款这一新的融资产品。

一、网络联保贷款出现的现实原因

截止2013年底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达到9600多万家,出口总额占比高达60%,实现利税已经超过全国利税总量的42%,工业总产值占比也已经超过63%。虽然中小企业为我国国民经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其获得的金融资源却极为有限。例如,从银行获得的信用贷款,根据2012年的数据,中小型企业仅为 17.16%。

我国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资金实力较弱,抵押担保品缺乏,财务状况不透明等一系列因素,从银行获得的贷款十分困难和有限,而银行贷款占据了其间接融资渠道资金总量的80%,因此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状况十分严峻。网络联保贷款正是在这样的经济背景下应运而生。

“网络联保”贷款是一款不需要任何抵押,通过阿里巴巴电子商务平台来进行电子商务交易的3家或3家以上网络信用较好的企业会员组成一个共同联保群,他们通过内部协商一致共同承担贷款偿还的连带责任,并以阿里巴巴为中介,一起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则以企业的网络信用、网上交易记录向企业发放无抵押信用贷款。

二、网络联保贷款的特点

网络联保贷款最大的特点无疑是其无需任何抵押,这比之前银行推广的中小企业联合担保贷款更进一步,因为后者每家参保企业还需缴存10%的保证金。阿里巴巴之所以敢于推行“无抵押”正是基于其诚信通网上信用体系,这在其早前的阿里小贷公司已经有了成功的先例。

网络联保贷款的服务对象是,通过阿里巴巴电子商务平台来进行电子商务交易的中小企业,因此这些中小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年限、交易状况、商业纠纷、投诉状况都被归入到了阿里巴巴的诚信通征信体系中,以实际的交易记录为企业信用的参考指标,比银行的资信考评体系更能反映出中小企业的真实情况。正是基于此,网络联保贷款的无抵押得以顺利实施,截止2013年,阿里巴巴的网络联保贷款的不良贷款率控制在0.68%。

三、网络联保贷款的积极影响

1.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网络联保贷款综合了联保贷款与网络贷款两者的优点,实现了中小企业融资的无抵押化,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抵押品缺乏的问题,以企业信用度为担保,多个企业通过组成项目组进一步增加了信用额度。而且中小企业通过阿里巴巴的后台评估省去相当一部分银行审核所需的时间,最快七天企业可得到贷款,这也大大解决了中小企业贷款流动性问题。组成项目组的中小企业主互相熟悉,了解对方的经营状况,经营者品格,由于实行贷款偿还连坐制,因此互相监督的动力也就更强,有效的解决了“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问题。

2.降低了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贷款的可得性是一个问题,而贷款的高成本又是一个问题。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普遍上浮20%至30%,部分中小企业贷款利率甚至上浮70%,而2011年,以温州市民间借贷为代表的影子银行体系,市场综合利率水平平均为24%。由此可见,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很高,进一步增加了其还款违约风险。而网络联保贷款通过阿里巴巴诚信通平台的前期数据积累与筛选,为银行最终申贷节约了大量的时间成本和信息成本,因此其贷款利率平均在8%左右。

四、网络联保贷款的局限性

1.受服务中小企业数过少。截至2012年2月初,累计10万多家中小企业获得网络联保贷款,这与当年工信部统计出的4200多万家中小企业总数仍相差很大,大部分的中小企业仍然因为不具备阿里巴巴诚信通会员或者中国供应商会员资格而被挡在了融资大门之外。同时,银行方面也显得相当谨慎,例如增加了联保企业必须在同一县级市以内这一条件,这对于原本就以分散分布为特点的电商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限制。2011年度,建行对于申报网络联保贷款的通过率仅为6%。

2.审贷程序仍需优化。虽然阿里巴巴构建了以交易记录为基础的网络资信平台,并且在企业申请为会员时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进行公司真实性的确认,但电子商务由于其虚拟性,仍然存在蓄意骗贷造假的可能,例如淘宝卖家通过虚假交易刷取信用。同时,阿里巴巴通过交易记录等一系列数据映射产生的银行审贷数据模型,其实际运用程度值得商榷,相对于银行现有的申贷程序,诚信通资信平台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五、对策与建议

1.中小企业首先要完善自身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实力,并在此基础上重视企业信誉,通过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按时还款等一系列措施向银行传达自身的低风险性和诚信经营的良好企业信誉。同时也要积极履行监督义务,对于同一个联保小组内的其他企业要实时监控,一旦发现违约风险立即报告,将坏账率降到最低。

2.阿里巴巴应与银行进行更深入的合作,阿里巴巴商务平台上的交易数据如果能与银行积累的财务信息数据相结合,能够极大的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的社会信用征信体系,这不仅能大大降低审贷过程中的信息成本而且对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信息不对称问题具有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第4篇

关键词:网络借贷;大学生;风险防范

P2P 网络的贷款 ( peer to peer lending) 是指个人通过网络平台相互借贷,是网络金融的一个重要分支。P2P网络贷款2005年产生于英国,2007年进入我国并取得了迅速发展,截至2015年底,我国目前存在的网络借贷平台一共有2594家,全年网贷成交量达到了9823.04亿元,相比2014年全年网贷成交量增长了288.57%。[1]作为新的金融平台,P2P网络借贷有着程序简单、申请门槛低、方便快捷和多样化的特点,这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大学生消费需求旺盛但是经济来源不足的矛盾,获得了在校大学生的广泛青睐,但是由于网贷平台缺乏对资金流向的监管,大学生自身的经济收入单一,抵抗借贷风险的能力较低,就导致了诸多的问题和隐患。2016 年3月9日晚,河南某高校的一名在校大学生小郑沉迷,冒用或借用同学身份信息通过校园网贷借款,欠下60多万元巨款,导致债务缠身,最终无力偿还选择在山东青岛跳楼自杀。这一事件让校园网贷存在的问题浮出水面,也引起人们的思考,面对大学生参与P2P网络贷款的情况,政府和学校都应该给予充分的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做好规范和疏导。

一、当代大学生参与P2P网络贷款的现状

(一)当代大学生对P2P网络贷款的接受程度高。随着网络的普及,当代大学生的生活方式也发生着很大的改变,当代大学生热爱新鲜的事物,消费欲望也比较强,但是经济来源单一,经济收入较低,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他们的消费行为,而网络P2P平台的出现以其门槛较低、贷款方便、还款灵活的优势,迅速占领了大学生市场。根据速途研究院2015年10月15日的《2015年大学生分期消费调查》显示,在商品具备可分期消费的前提下,61%的大学生倾向于选择分期付款的方式消费,并且网贷消费市场已经有了一批忠实的用户,在接受调查的大学生群体中,有92%的学生表示会在毕业以后继续使用网贷消费。[2]另据腾讯科技《企鹅智酷》针对7932名大学生的调查数据显示,有21%的学生正在使用网络贷款,将近50%的学生有尝试网络贷款的想法。[3]通过调查可以看出,当代大学生对于P2P网络贷款消费及分期消费的接受程度已经比较高。

(二)大学生参与P2P网络贷款多数用于个人消费。据腾讯科技《企鹅智酷》调查数据显示,大学生网贷用途多是购买数码产品,参与网贷的的学生中62.2%的大学生是分期贷款购买数码设备;30.5%的学生用于游玩、衣物、餐饮等消费,只有7.3%的学生用于交学费和创业等。笔者针对河南一所学校的做过调查,该校参与网络贷款的55名学生中有48人是网上消费分期付款,均是网上购买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产生,所占比例是87.27%。[4]从这些调查数据可以看出,当代大学生网络贷款绝大部分是用于购买电子产品的消费。

(三)大学生参与P2P网络贷款的形式多样。目前涉及到高校的P2P平台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购物消费网络分期付款,其中包括“分期乐”、“分期贷”、“趣分期”、“手机分期”、“淘宝分期”、“蚂蚁花呗”等网络分期付款平台,涉及这类网贷的学生基本上都是因为购买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风险较低;另一类是分期现金贷款,其中包括“爱学贷”、“名校贷”、“花儿朵朵”、“分期贷”、“支付宝借款”、“支付宝白条”,“拍来贷”、“速溶”等网络贷款平台,放款额度不等,但平台间差异不大。其中,“趣分期”,“乐分期”,“拍来贷”,“速溶”一般做长期业务,最短还款期限一般在三个月左右,相对正规,较为流行;“拍来贷”,“速溶”等平台则相对较为混乱,手续费高且学生借贷金额经过各级的层层留扣,真正拿到手的本金金额要比合同约定金额少很多,风险很高。

二、当代大学生参与P2P网络贷款存在问题

(一)不利于大学生健康消费习惯的养成。大学生是特殊的消费群体,好奇心强,虚荣心强,追求时尚的欲望强烈,通过网贷购买不断更新的电子产品刚好能够满足他们的好奇心和虚荣心。同时,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尤其是个别媒体大肆宣传“花明天的钱,园今天的梦”的消费理念,当代大学生中超前消费的思想较为盛行,网络贷款平台正式看中了这一点,才一再降低标准,吸引大学生参与网络借贷。这在很大程度上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容易养成大学生攀比消费、追风消费、享乐消费的不健康消费习惯。

(二)P2P贷款平台审核贷款程序过于简单。随着网络贷款平台的迅速发展,不同贷款平台之间竞争加剧,面向大学生放款的标准一再降低,不少平台只需要学生在平台上注册,凭借身份证和学生证即可,甚至根本不需要面签就可以轻松获得金额从几千到上万元不等的贷款,这也就造成了一些学生为了满足自己的消费需求,利用自己的身份从不同的平台开展借贷或者利用不同学生的身份从同一平台借贷的现象。河南高校的在校生小郑之所以能够一人贷款60万元就是由于贷款平台审核过于随意造成的。

(三)P2P贷款平台对贷款资金去向缺少监管。大学生在P2P平台上申请贷款是,只要基本条件符合,贷款用途按照系统自动生成的选填即可,至于大学生贷款的真实用途,平台基本不会审核,更不会事后的跟踪,这就导致了大部分学生的贷款都是用来购买电子产品、化妆品、游玩等享受消费上。P2P网贷平台发展校园贷看中的就是大学生人数多、消费需求的旺盛、个人素质偏高、信用较好的市场实际,可是他们却忽视了大学生资金来源有限,还款能力较弱的情况,在利益的驱使下,部分平台有款就放,根本不考虑资金的流向,缺乏对贷款大学生的有效监管。

(四)校园贷款分期利率低,但实际利息较高。网络贷款平台基本上都是实行的分期利率,大学生缺乏足够的金融知识,容易受到低分期利率的吸引。据统计,贷款平台的月利率普遍在0.99%至2.38%之间,就如月息0.99% ,实际最终的年利率超过20%,比银行借贷利息高出很多。[5]部分网贷平台不允许大学生提前还款,必须按照合约分期还款,这样贷款人最终需要还款的金额往往要超出贷款金额很多,而一旦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平台则会利用一些手段进行恐吓、威胁等各种逼债手段,当今大学生们网贷所面对的风险非常严峻。

三、多措并举防范大学生网络贷款风险

(一)高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引导。网络贷款是一个新生的事物,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针对大学生参加P2P网络贷款的情况,高校要深入的分析,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教育措施。针对贷款消费的学生要加大对其消费观念的教育,引导学生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合理消费,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和理财观;对于贷款用于创业的学生,学校要积极宣传国家的相关帮扶政策,鼓励他们采取正当的、合法的、风险较小的方式筹集资金;针对贷款用于交学费的困难学生,学校应该完善资助体系,开展针对性的帮扶工作,减少困难学生通过网络平台贷款的可能性和数额,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目前P2P网贷风险已经成为高校安全的隐患之一,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培养大学生的自律能力、辨别能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生活观、理财观是防范校园网贷风险的必要措施。

(二)高校要主动建立家校联系,掌握学生实际情况。家长是在校大学生的监护人,也是最了解学生成长过程的人,高校应该建立有效的家校联系渠道,深入了解学生的成长背景,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条件和学生的生活习惯,同时及时关注学生的消费情况,对可能出现的消费问题做充分的调查和准确的判断,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共同做好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工作,防范校园网贷的风险。

(三)高校要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校园贷的监管。校园贷的业务推广主要依靠学生来进行,高校要完善校规校纪,从制度上明确规定禁止学生校园贷业务,从源头上防范校园贷的风险。在监管工作方面,高校要充分发挥学生干部职责,加强学生自身的自我管理,掌握学生的实际状态;在宣传途径的管控方面,学校要要组织人力物力定期清理网络贷款平台的各种小广告、宣传单,清除其校园内部的纸质宣传平台,净化校园环境。

(四)金融、司法、工商等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P2P网贷平台目前虽然是归银监会负责监管,但是缺少具体的监管措施,在立法和司法方面也基本上属于空白阶段,这也是网贷平台迅速发展、跑马圈地的重要原因。针对在校大学生的校园网贷款门槛低,对学生的诱惑性大,潜在危害也大,但这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大趋势,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我们不能人为的去遏制,只能依靠金融、司法、工商等相关部门尽早完善监管措施,建立行业标准,提高网贷平台的准入门槛,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网贷平台的放贷行为,取缔不正规的网贷机构和平台。

参考文献:

[1]2015年中国网络借贷行业年报[EB /OL].中国经济网.2016.1.

[2]王东静、张社争.大学生网贷消费心理探析[J].榆林学院学报.2016(4):97-100.

第5篇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各种信息在网上也是铺天盖地的传播开来,各种网络贷款的平台、APP、信息也是如同春笋般发展起来。银行贷款的申请门槛高,更是让网络贷款的发展势头更是迅猛。但是随着大学生网络贷款的环境被压缩,使得许多丧心病狂不法分子将“受害主体”盯上了高中、中专、高职等更低年龄段的学生,诱导未成年人借贷。网络贷款“磨刀霍霍”去迎接投怀送抱的学生们。

网络贷款低龄化对个人犹如蚀骨之毒,一沾误终生。这些学校的学生处于未成年与成年过渡期,心智不成熟,钱财管理能力较差,容易落入不法商家精心设计的消费陷阱,导致经济上的困难,更加无力抵御网贷诱惑。网贷的初期,会让她们体验到许多的便利,门槛低,来钱快,利息低等种种所谓的“福利”而后大额的金钱到达个人手中之后自然是进行忘乎所以的消费。但她们还处于价值观养成的阶段,大额的金钱,让他们更容易养成攀比消费、盲目消费、奢侈消费的恶习。而当面对网络贷款接踵而来的后果,她们却无力面对,高额的利滚利,暴力的催收,许多人更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另一个网贷去偿还,陷入这种不良的恶性循环之中,无法自拔。更有甚者走上违法犯罪来偿还贷款的道路,毁了自己的一生。

网络贷款低龄化对学生集体犹如瘟疫之源,传播迅猛,危害巨大。网络贷款本身存在很严重的蔓延扩散性质,在她们将“黑手”伸向更低龄阶段的高中、中专的孩子的时候,这个性质的后果更加增强了,这些学生大部分是住校生,周围基本都是自己同龄的人,社会知识和阅历不足,无法正确的认识自身的消费能力,也不向高年龄阶段倾吐心扉,这种群体极易让网贷在她们之中蔓延开来。在加上网贷具有极强的隐蔽性,让学校、老师、家长也无法及时了解孩子们的现状,没能及时阻止孩子们的行为。当许多学校在发现部分学生发生网贷的时候,网贷已经轻松度过了“潜伏期”开始扩散蔓延了。这时候在来普及了那些简单、笼统、肤浅的网贷风险防范知识,也是收效甚微,难以阻止网贷在校园中蔓延扩散的步伐。当网贷在学校之中爆发的时候,会对许多学生的人身安全、品德风气、价值导向和校园秩序产生极大的威胁。

网络贷款低龄化对社会犹如一颗毒瘤,危害社会稳定,扭曲价值风气。网贷低龄化如若得不到解决,会使更多的不法分子在利益的驱使下,强行进入这块“沃土”,将广大学生当成待收割的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并乐此不疲。也有许多不顾社会秩序稳定的不法分子,在金钱驱使下加大对孩子们的“杀伤力”,各种暴力催收、威胁、恐吓、殴打,让她们精神崩溃,从而不得不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来偿还贷款。这样子得行为已经严重危害社会的正常运行及稳定和谐。而网贷所带来各种提前消费,过度消费、奢侈消费的风气也在传播,严重影响着祖国的下一代,破坏着她们的金钱观、消费观、价值观。

为切实应对网络贷款低龄化的趋势,需要从源头治理,源头遏止,规范整治网贷行业,以案释法,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促使行业规范化,同时需要学校、家长给孩子们普及消费理财观念,帮助孩子们树立正确的消费金钱观,让孩子们理性消费,不要被网贷平台所欺骗。

第6篇

1、确定好自己要贷款的贷款平台。

2、在该平台的官网、微信公众号以及官方app等网上渠道发起贷款申请。

3、贷款平台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批。

4、审批通过后签署贷款协议,有些需要在线下面签。

5、贷款平台放款。

(来源:文章屋网 )

第7篇

赵聪聪

【摘要】]P2P是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重要形式之一,近几年在国内呈现出如火如荼的发展之势,它一方面为散户投资提供了可行渠道,为个人和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便利途径,另一方面也暴露出越来越多的潜在风险,其逐渐危机行业的发展和市场的稳定。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平台;法律关系;法律风险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6-100-01

一、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起源及在中国的发展概况

P2P网络借贷是一种依附于互联网技术的民间借贷形式,资金借款方和资金贷款方通过P2P网络借贷平台达成合意,在网络上自动生成借款合同的相关条款,并按照一定网络流程完成认证、记账、清算等程序,从而完成借贷融资。

全球第一家网络借贷平台Zopa于2005年3月产生于英国伦敦在国内。近年来我国的P2P网络借贷平台迅速发展,从2007年8月中国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上线以来,据P2P网络行业门户网站数据,到2014年9月30日,全国运营中的网贷平台约有1438家,预计到年底运营的平台可能突破1700家。但由于准入门槛低,信用体系不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行业监管机制的缺失,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累计已有119家倒闭、跑路,涉及总资金在21亿左右,而对危机四伏的网贷平台,目前加强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控制己成为该行业持续发展的首要议题。

二、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主要法律关系

借贷合同关系。P2P网络贷款模式是民间借贷的网络化,其最基本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合同关系。当然,各家P2P网络贷款平台的不同运营模式也在一定程度上让贷款人、借款人以及贷款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复杂化,如宜信借贷理财模式下的法律关系己不是纯粹的借贷双方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以拍拍贷、人人贷等线上竞标为代表的P2P网络贷款平台,借贷双方之间为借贷合同关系。

居间服务合同关系。单纯中介型的拍拍贷、人人贷与借贷双方之间都属于这类居间服务合同关系。其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的平台、收集和审核借贷双方的基本信息、考察借款人的信用、提供划款平台、协助催收贷款等服务,与此同时,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担保合同关系。P2P网络贷款通常为信用贷款,这为贷款人带来了巨大风险,P2P网络贷款平台一般为借贷双方收集、提供信息、进行信用测评,并跟进借款用款情况、还款情况,协助贷款人进行催收等等。但这些并不能有效防止借款人的违约行为,从根本上降低贷款人的损失风险。为此,大部分P2P贷款平台都极其重视这一问题,并尝试着为减少贷款人损失风险而提供担保。

三、P2P网货平台主要所面临的法律风险

第8篇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平台;信用体系;用户行为规律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4(2)-0073-05

一、引言

伴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现代互联网技术的全面普及已成为不可抵挡的趋势。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我国网民数量已达到了5.64亿,手机网民数达到4.2亿,网站数为268万,域名数达到1341万。由此可见,依托于互联网技术,信息将会在低成本的基础上得到迅速的传播和更全面的覆盖。

网络借贷平台也是在此基础上得到确立并进行发展的。在网络借贷中,参与用户通过互联网技术彼此评估、筛选、最终确立并完成借贷交易,交易过程中,时时体现着迅速、方便、快捷,还可以显著降低交易双方的成本。并且,网络借贷对于解决小额信贷需求难以满足的现状上具有显著作用。它可以为不断扩大的小型企业、创业学生、个体商户等群体提供资金,以供其进行资金周转、获得发展,弥补了该群体由于不具备商业银行基于其风险控制和获利的要求而难以获得资金的情况。目前,在网络借贷平台中P2P网络借贷就是极具代表性的一种模式。

二、P2P网络借贷平台介绍

(一)P2P网络借贷介绍

P2P网络借贷(全称Peer-to-Peer lending)是基于互联网技术进行个人对个人借贷的一种新型模式。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第三方即中介为放款人和借款人提供交易场所,对借贷交易的进行提供各种方面的支持,并收取交易双方管理和相关手续费用。在P2P借贷平台上,有资金需求的借款人其借款要求和真实的个人信息,而有投资意向的放款人通过考察、分析网站中所提供的关于借款人借款额度、信用等级、资产实力、资金运营能力以及未来还款的可能性等指标,以竞拍的方式确定利率水平,通过信用贷款的方式向借款人提供资金。

P2P网络借贷主要是针对小型和短期的资金借贷,为融资难度大的中小型企业、初次创业者或者急需资金者筹措和提供资金,对金融借贷体系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据有关数据,截至2012年底中小微企业占P2P网络借贷平台客户的81%。基于P2P借贷平台,可以将闲置的资金利用起来借给信用等级高的借款者,这有助于社会资源流动起来,趋于合理配制。

(二)P2P网络借贷具有以下特点

1、交易信息直观、透明。参与交易的双方可以在P2P借贷平台上获得对方的各种真实资料,如放款人和借款人的真实身份、信用等级以及借款人所借资金的数额和借款用途等,还可通过网站公布的借款人还款记录监督借贷交易的进程,提高了放款人资金回收的安全可靠性。

2、参与主体限制条件少。任何具有借款需求或能提供资金的人都可以成为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参与者,该平台对交易金额的限制较少,可以更灵活有效地配置社会资金。交易对象主要是那些难以满足商业银行贷款信用、资质条件考核的中小企业或中低收入人群,为他们提供资金以满足资金周转、创业等需求。

3、借贷交易具有高效率。P2P信贷平台中交易的进行主要依据放款人对借款人信用的考察、评估和决策。不像在商业银行贷款中需要提供抵押担保,该平台中借款人通过其信用资质获得贷款。同时基于先进的互联网技术,使得交易过程操作过程灵活、简便、易于掌握。这种借贷模式的效率远远高于传统的商业银行借贷效率。

以上特点使P2P网络信贷平台成为现代信贷模式中的必不可少补充,弥补了传统借贷模式的不足,积极缓解了日趋活跃的中小企业和弱势群体借款问题,满足了社会各层群体的借款需求,提高了社会资源的流动性,将社会闲散资金有效利用起来创造社会价值,进而推动了经济快速发展。

(三)P2P网络借贷平台国内外发展概况

1、国外发展情况。目前,P2P 借贷平台市场发展迅速,已逐渐成为传统金融借贷模式的竞争者。规模最大的就是2006年在美国成立的Prosper,其借贷金融已经达到了1.7 亿美元。Prosper作为借贷交易中介,以向交易双方收取服务费而获得利润。在该种模式中,借款人通过Prosper关于其身份、信用和借款期限的评估后,以其愿意承担的最高利率提出贷款需求,而后由不同风险偏好的放款人进行竞拍,最终由借款人选择最佳对象完成借贷交易。为防范信用风险和更针对化地确定贷款利率,Prosper 借贷平台还对所有提供资料的借款人自动划分了信用等级,信誉度由高到低分别为:AA 、A、B、C、D、E 和HR级,以此来规避信用风险、提高交易效率。不同的信用等级有不同的贷款利率和预期损失率与之相对应。

2、国内发展现状。我国也顺应时代潮流,在小微企业主借款需求迫切的条件下,国内P2P行业飞速增长,涌现了多家P2P网络借贷平台,如拍拍贷、宜信、红岭创投等均获得较快发展。据安信证券报告不完全统计,我国的网络信贷平台已经超过300家,2012年以来整个网络信贷行业贷款成交量高达200亿元。其中最具代表性、规模最大的就是2007年在上海建立的“拍拍贷”,该运行模式主要是模仿了美国的Prosper平台。几年来,其运营交易量累计达到4亿元,累计放款人120万,借款人超过4万。目前拍拍贷的月交易量在4000万左右,最高贷款额度可达50万元。根据长城证券的分析报告显示,2012年拍拍贷线上年度交易额突破1.95亿元,约是2010年、2011年两年总和(约1.01亿元)的2倍,2012年全年共计成交交易19729笔,实现了770万元的管理费收入。在风险防范上,拍拍贷平台给出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供放款人自行考核、决定。拍拍贷一方面在“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NCIIS)”的基础上进行精确的身份确认,另一方面,通过网络借贷交易参与对象之间互相做出的信用评价结果使信用系统相互补充。

三、P2P 网络借贷平台信用体制的构建

(一)信用对P2P网络借贷运行的重要性

虽然P2P 网络平台具有参与主体限制较少、门槛较低等特点,但这也往往增大了基于P2P网络借贷平台进行交易的风险,其中主要指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信用风险。P2P网络借贷模式是在真实、完善的客户信用体系基础上得以运行的,该平台中的贷款方式是信用贷款。相比国外,目前我国征信体系建设不健全、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不完善,在交易过程中只能依靠借款人自己提供的相关信息来评估其身份、信用及经营管理能力的大小,无法获得准确的、权威的借款人信用等级,这样就易出现借款人身份虚假、借款用途虚假或借款用于偿还坏账等这类欺骗、违约和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使得放款人资金回收可能性降低,需要承担较大的信用和违约风险。因此可以看出,信用限制了P2P网络借贷模式的运行,制约了P2P 网络借贷模式的发展。考虑到信用风险,目前国内借贷平台已经从单一的贷款平台向VC股权投资到小微企业贷款一条龙服务进行转变。红岭创投创始人周世平指出“线上以贷款为主,线下以投资为主,既提供借贷又提供股权融资,线上业务和线下业务可以相互提供客户”。

因此,为了让P2P网络借贷平台在经济发展中发挥其举足轻重的作用,更好地促进社会资源的高效配置,必须尽可能地防范和减少信用风险,建立P2P网络借贷平台信用体制。提高交易过程中信息的可靠性,保障资金安全性,建立一个能使客户放心的安全、高效的交易平台,从而使P2P网络借贷行业获得更好地发展,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最终实现双赢。

(二)P2P借贷平台信用体系构建

1、充分发挥网络透明的作用,调动用户彼此进行信用评估,并在网络上纰漏违约信息。

2、完善P2P借贷平台的认证和审核环节。借助“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NCIIS)”权威核实借款人所有能证明身份的信息。要求借款者提供证件扫描图片、资产证明文件、联系方式信息、借款记录等信息完善其个人实名信用账户,同时借贷平台要评估借款人的资金运营能力以及是否具有不诚信行为。最终对应于平台的信用等级标准,以供放款人衡量。

3、建立款项追踪机制。让放款人可以随时了解借款人运用款项的进展情况,监控其还款进度,一方面方便交易双方进行交流,避免了信息不对称等不诚信的行为,另一方面可以在借款人有违约征兆时,提前做出对策。

4、建立利率奖励和黑名单惩罚机制。对于信用等级高的借款人可以适当给予借款利率优惠,以此来激励借款人提供真实信息,做到诚实守信。在合法的基础上建立黑名单专栏,曝光逾期未归还贷款借款者的姓名、证件图、联系方式、资产证明文件等所有真实个人信息。

5、将P2P网络借贷平台信用体系与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相连接。P2P的信用体系是以整个社会信用体制为依托的,因此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与网络借贷信用体系一道,共同组成全面、可靠的征信系统。

四、用户行为对P2P借贷平台信用体系构建的影响

(一)P2P网络借贷用户行为

我们知道,P2P网络借贷就是借贷放款人和借款人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资金的供需匹配。由于考虑到风险及P2P网络借贷平台自身特点,进行交易的一般为小额贷款,且属于信用贷款。用户选择P2P网络借贷平台时,倾向于那些发展成熟、社会舆论良好、技术支持完善同时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的网站,防止用户的个人信息遭到泄露,进行安全交易。

1、放款人行为特征分析。P2P借贷平台满足了拥有闲置资金的人群,他们可以理性地以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回报率将自有资金分散成小额贷款进行投资,并从中赚取利息、获得收益。由于在网络借贷中,放款人所承担的风险要大于借款人所承担的风险,如果发生借款人蓄意违约,放款人在超过还款期限时经过网络借贷平台催缴后还未回收贷款的情况,那么放款人只能自己承担该笔损失。所以这里的理性是指放款人在进行投资决策之前会全面分析、综合评估影响其资金回报率的因素,其中包括: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借款目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方式、还款能力及还款记录等。具体来说,借款人提供的信息质量会对放款人制定决策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那些提供信息详细、借款记录中及时还款、信用等级高、口碑好的借款人使放款人承担的风险较小,往往会受到放款人的青睐,相比其他借款人体现了优越性,因此对借款人行为,及信用评判显得极为重要。

2、借款人行为特征分析。类似于其他形式的借贷行为,P2P网络借贷中,借款人承担的风险远远小于放款人,所以影响其借款行为的主要因素包括:借款成功率和借款所要花费的时间和成本,因为大部分借款人进行借款行为是因为资金短缺急需周转,他们需要P2P借贷平台提供高效及时的服务。

(二)用户行为特征对信用评级体系影响

1、放款人所衡量风险指标对P2P网络借贷平台信用体系构建的影响。由前知,P2P网络借贷平台交易成功的关键在于放款人借助于平台对借款人信用等级和自身对借款人信用评估,为了进一步了解影响评估的因素,我们做了一下有关的调查。

(1)问卷设计。对上文提出的安全技术支持、还款能力、信用等级、借款所需时间、借款目的、借款期限、借款金额及利率、还款记录、网站口碑等考核指标分别设置相应的问题进行调查,共同组成调查问卷。通过完全同意、同意、无所谓、不同意、完全不同意,赋予5、4、3、2、1进行代表。然后运用统计学的方法对收回的调查问卷进行整理、数据提取和统计分析,进而考核构建P2P网络借贷平台信用体系的各种要素,并按照重要性进行分类。

(2)调查对象。本次问卷调查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的学生作为主要调查对象,主要是因为大学生更容易理解电子商务的运作模式,掌握网络借贷平台的操作步骤;同时P2P网络借贷可以满足大学生创业者小额借款的需求,成为该平台的参与主体;另外P2P网络借贷模式作为新型的信贷模式,在金融体系中尚未普遍展开,参与的对象还较少。

(3)问卷回收与基本信息统计。本次问卷调查总共发出200份问卷,回收问卷182份。去掉信息未填写完整和明显提供错误信息的调查问卷,有效问卷总共175份,有效回收率为87.5%。

调查问卷调查的基本数据如表1。从表1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调查对象基本为24岁以下,月生活费上在0-1000元的比例占93.1%;所处地区城镇地区占多数,是网上借贷的潜在主力。

(4)各指标重要性分析。将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整理,分析计算各个指标所得分数并进行平均。若某一指标的分数相较于平均值越大,则说明该指标对放款人借贷行为产生的影响越大,应该成为构建P2P网络借贷平台信用体系的重要因素;如果其平均分数相较于平均值越小,则说明该指标对放款人借贷行为产生的影响越小,不构成P2P网络借贷平台信用体系的主要因素。通过对调查问卷所反映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得出各个指标的平均分数,如表2所示。由表2可以看出,影响放款人行为特征的各项指标平均得分均较高,在建立P2P网络借贷平台信用体系中都是重要的影响因素。根据表2的平均得分情况,对上述14个指标进行排序分类,以便直观得出各影响因素在构建信用体系中的重要性。具体如表3。

由此可以看出,我们在构建P2P网络借贷网站的信用体系时,需要考虑放款人所重点衡量的各项指标,关键考虑影响作用大的第一类指标,即安全技术支持、还款能力、信用等级、借款所需时间、借款目的,并将其余类别指标按照对用户行为影响的重要程度在信用体系建立过程中进行相应程度的体现。这样有利于我们建立一个完善、高效的信用评级体系,方便用户在进行网络借贷交易时获得准确、对称的信息,降低参与主体所需承担的风险。

2、借款人的行为特征对信用评级体系的影响。通过对P2P网络借贷平台实际考察,我们发现借贷平台划分了不同的信用级别来衡量借款人行为特征。但是,这并不能全面考察,有可能忽视了相同信用级别内的行为差异和信用级别体系的纵向联系。所以,我们借助统计学中聚类分析的方法,对于仅靠目前网络借贷平台自身建立的信用等级体系对借款人行为进行划分的过程中所忽视的问题进行研究,找出相同信用等级内的客户差别和不同信用等级之间的主体联系,使得P2P网络借贷平台信用体系中对借款人行为的划分更加清晰和精确。

为了进行计算,我们从拍拍贷平台上抽取2013年1-6月的样本,经过筛选最终提取出不重复的100条借款人信息。其中拍拍贷平台将用户的信用等级划分为A、B、C、D、E、HR六类,A类代表信用等级最高、信用风险低、在借贷平台上活跃的借款人;而后逐级递减,HR表示信用等级最低、信用风险大的借款人。

对提取出的借款人信息进行整合,得到每一个借款人的ID账号、借款额度、借款总次数、信用等级和借出信用分数(即借款人充当放款人进行投资交易所获得的借出行为信用评分),并以其作为聚类变量,其中以信用等级为分类变量运用SPSS.18软件对该样本进行聚类分析,得到新的分类。具体统计数据如表4。

从表4中得出,两阶段聚类法将样本数据中借款人分为4类。因此,我们可以看出软件并没有完全按照借贷平台自身制定的信用等级对借款人行为规律进行划分,而是挖掘出了更为精确的分类。

第一类中,分类组成十分多元化,借款平均总次数和借出平均分数在4类中最高,可以看出该类借款人在网络借贷平台上较为活跃,并且一般较多的充当放款人的角色进行资金投资。

第二类中,该类别由少部分的E和全部HR组成,借款平均额度处于四类中最高水平,借款平均次数较小说明他们参与借贷交易并不是非常积极,但由于其资金管理运营能力强,还款信用高,所以可以筹集到较大金额的款项。

另外两类是由剩余的信用等级为D和E的借款人组成,第四类相比于第三类各项指标均较小,可以判断他们是偶尔通过拍拍贷平台筹集小额借款进行短期资金周转的需要。

由上述结果我们知道,虽然拍拍贷平台将用户分为六个信用等级,但经过聚类分析后将六个月内参与网络借款平台的用户分为了4类,得出的结论弥补了仅仅依靠借贷平台自身设定的信用等级来判断用户,却只获取借款人行为规律部分信息的缺憾,从而可以指导P2P网络借贷平台建立更有针对性的信用体系,培养和支持重点客户,获得更好的发展。

五、总结

目前,迅速发展的P2P网络借贷模式作为一种借贷中介已经在信贷市场中占有一席地位。它是现代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的产物,体现了用户对借贷方式多元化的需求,同时弥补了传统信贷模式难以克服的不足。然而由于P2P依托于网络进行借贷交易的特殊性,信用则对该平台正常运行和后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就体现在P2P网络借贷平台信用体系的构建上。我们需要建立全面、准确、权威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信用体系,方便参与者彼此进行信用评估,保障放款人的资金安全,保证交易顺利完成。在建立用户信用评级体系的过程中,应该首先综合分析用户的行为规律,将重要程度高的关键要素体现在信用体系的构建上。同时,不应该片面依据网络借贷平台所提供的信用等级标准对客户进行划分,而要利用科学统计方法根据参与者的特征进行重新聚类分析,得出准确的客户信用等级加入到P2P网络借贷平台信用体系中,这样我们才能建立一个具有高效率、高精度和高利用率的信用评级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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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廷宇.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双重适应性以及完善分析[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3,(5):7-10。

The Construction of P2P Network Borrowing and Lending

Credit System Based on the User Behaviors

WEN Xiaoni CAI Ruiyuan

(Xidian University, Xi’an Shaanxi 710062)

第9篇

一、健全的管理模式

(一)健全的社会信用体制为贷前管理奠定基础。国外网络借贷发展良好,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完善的社会信用体制。在美国只要通过查询某人的社保号码,就能看到此人所有信用记录,这样大大提高了借款人的违约成本。由于信用体制的完善,美国繁荣网站在身份验证方面的效率非常高,最快在通过验证的当天就可以获得借款。

(二)健全的消费者保护机制为贷后管理提供保障。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有权对网络借贷平台等一系列非传统的金融服务实体提供的金融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监督,发挥保护借款人的作用。美国还成立了专门的网络借贷维权委员会,保障贷款人合法权益。英国也成立了专门的金融协会,保护网络借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英国Zopa网站在整个交易中作为中间人,承担包括双方交易中所有事务、法律文件、信用认证、追讨欠账等责任。

(三)健全的信用评级制度降低借款人信用风险。美国繁荣网站将所有借款人分为七类信用评级,分别为AA,A、B、C、D、E和HR级,其中信誉最高的是AA级,最低是高风险级HR级。网站运用两类评分组成的矩阵来估计预计损失率,并最终决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这两类评分组成包括从信用评级机构中得到的借款人信用分数和网站内部评分。不同的信用等级对应不同的年均损失率。其中AA级的年均损失率小于或等于1.99%,HR级的年均损失率大于或等于15%。其它评级介于两者之间,评级越高对应的年均损失率越低。

二、良好的运作模式

(一)良好的利率定价机制,有效遏制高利贷产生。一是利率竞拍制度。英国Zopa网站采取利率竞拍制度,放款人以贷款利率竞标,利率低者胜出,这样能有效降低借款人的成本。二是固定利率制度。美国繁荣网站对不同信用评级的用户采取不同的固定利率制度,信用评级越高的用户获得的贷款利率越低。对信用评级为最高级AA级的客户,美国繁荣网站实行7.5%的固定利率,这样的利率定价机制能有效遏制高利贷的产生。

(二)良好的还款约束制度,降低贷款人投资风险。一是通过群组力量约束还款。美国繁荣网站有上千个不同的群组,网站鼓励借款者加入这些群组,并通过群体的力量来约束成员按时还款。只要加入群组的成员有成功还款记录,该群组中借款者就比较容易吸引贷款人以低利率发放贷款。二是每月固定还款制度。英国Zopa网站,强制借款人每月固定还款,这样能有效降低贷款人的投资风险。

(三)良好的盈利模式,确保网络借贷健康发展。一是根据信用评级确定手续费模式。在美国繁荣网站,借款人必须向网站支付0.5%至3%的费用,而放款人每年也必须为借款者仍未清偿的款项支付0.05%至1%的服务费。信用等级为AA级的借款人的手续费为贷款金额的0.5%,信用等级为HR级的手续费则为50美元和贷款金额的3%两者中的较大值。二是借贷利息提成+放贷服务费+衍生产品盈利模式。英国Zopa网站盈利来源主要包括向借款人收取0.5%的费用,以及向贷款人收取0.5%的年费。同时,该网站还向贷款人出售还款保障保险来获得盈利。三是纯利息模式。英国Wonga网站提供50至750英镑的小额在线借贷业务,完全靠在线借贷的利息来盈利,收益由贷款数额和还款期限决定。如果逾期,将追加每天10英镑的罚款,如果再次逾期,Wonga将把这笔交易通知有强制权的第三方,比如法院、用户账户所在银行等,这将导致借款人拥有不良信用记录。

(四)良好的慈善小额信贷模式,拓宽扶贫支农新渠道。美国基瓦网络平台同与其合作的小额贷款机构在全球各发展中国家寻找适合的贫困创业者,向他们发放低利率贷款。基瓦网站不仅提供免费借贷中介服务,还设置了一种“零利率”借款,投资者可以将钱免息借给其他国家的低收入者。美国基瓦模式的优势在于一方面网站运营资金基本依靠捐助,其提供的贷款免息或利息很低;另一方面专门监督贷款执行和偿还的小额贷款机构对于确保按期还款提供了保障。

三、完善的监管体系

(一)完善的市场准入制度,提前防范网络借贷风险。在英国,网络借贷平台业务由英国金融服务局批准。金融服务局将对网络借贷平台公司的最低资本标准和风险控制等项目进行检查,以避免平台公司通过捏造贷款条件或者误导消费者,而将贷款人的钱借给高风险的借款人。在美国,网络借贷作为证券类理财产品,其准入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准入标准与其它证券类理财产品相同。网络借贷平台公司必须取得由证券交易委员会颁发的证券经纪交易商牌照方可营业。

(二)明确的监管主体,避免监管缺失和重复监管现象。1998年6月,英国微观金融市场主体的监管由英格兰银行移交至金融服务局。从此,英国金融服务局负责对微观金融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在英国,网络借贷的监管主体为金融服务局。在美国,网络借贷作为证券类理财产品,其监管主体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监管。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网络借贷由安大略省证券委员会监管,在法国和加拿大魁北克省,网络借贷则由金融市场管理局监管。

第10篇

关键词 P2P 网络借贷 小微企业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小微企业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愈受重视,党的十报告专门提出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2011年10月,国务院下发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九项金融财税政,2012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四项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2012年4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但由于我国金融市场机制体制及小微企业自身的原因,融资难仍是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小微企业要持续发展,必须拓宽其融资渠道。而正在兴起的P2P网络借贷凭借其自身独特的优势,越来越受到小微企业的欢迎。

一、P2P网络借贷的兴起与发展

P2P网络借贷( peer to peer lending ) ,又称人人贷,是指借贷双方直接通过网络借贷平台进行借贷 ,不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进行的一种直接融资 模式。它是网络时代微金融的新发展,本质上民间借贷的一种网络化形式。

P2P网络借贷最早出现在英国,网站Zopa于2005年3月在英国开始运营,是全球最早 的P2 P网络借贷平台 ,现已在意大利、日本、美国建立分站,通过此平台为借贷双方提供金融中介服务。由于具有成本低、便捷、自主等传统借贷模式无法比拟的优势 ,P2P网络借贷模式很快席卷全球。2 0 0 7年起我国也出现了许多借贷网站,例如拍拍贷、 人人贷 、 齐放网等。2012年,P2P网络借贷进入爆发期,网贷平台在全国各地如雨后春笋般成立。据宜信公司首个《P2P网络借贷行业年度白皮书》中显示,2012年年末,P2P贷款服务平台超过200家,可统计的P2P平台线上业务借款余额将近100亿元,投资人超过5万人。若是加上尚未统计的P2P平台线下业务,其借贷余额和投资人数还将倍增。

二、小微企业P2P网络借贷的原因分析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具体标准需结合行业特点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确定。小微企业具有机制活、效率高、潜力大、就业效应明显等特点,为国民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由于受到信息不对称以及缺乏抵押的制约,小微企业很难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融资难仍然是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小微企业要持续发展,必须拓宽其融资渠道。而正在兴起的以P2P网络借贷越来越受到小微企业主的欢迎,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手续简单。

金融机构信贷门槛高,表现在贷款手续复杂,一笔贷款需要经过调查、担保抵押、审批等多个环节,所需时间长。而P2P网络借贷无需苛刻的贷款申请,小微企业主只要在P2P借贷网站注册一个账号,进行必要的身份认证等流程,即使缺乏担保抵押也可以获得贷款,省去了繁琐的材料准备阶段,充分满足了小微企业“短、频、急”的融资需求。

(二)方便快捷。

互联网金融可以跨时间、跨空间运作,在P2P网络借贷平台上,借款人和投资人甚至可以足不出户,只要在电脑上操作就可以轻松借贷,轻松投资。鼠标点一点,款项就会划入借款者账户,同样的,借款人还款,也只需将银行里的钱充值到平台,再打入投资者账户即可。省却了小微企业主跑网点的麻烦,消除了向亲朋好友借钱时的尴尬境地,改善了客户体验。

(三)利率灵活。

小微企业通过银行借贷,不论是利率还是借款时间都有条条杠杠的政策作为约束,基本上贷款利率是银行说了算。但在P2P网络借贷平台上,借款者和投资人双方都有自主选择的权利,这也让利率浮动更加合理。抵押标、担保标或短期借款则可以适当放低利率,而信用等级较低、借款周期过长的借款可以用高息吸引投资人。这既可以保证借款人能在自己承受范围内借到款项又能保证投资人自主选择使其利益最大化。

(四)融资成本低。

融资成本包括搜寻成本、信息成本、议价成本、决策成本,网络借贷平台凭借其独特的中介性操作模式,无论是从信息的获取维护,还是从交易的竞标管理来看,都大幅度降低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三、小微企业P2P网络借贷存在的问题

据拍拍贷CEO张俊说:“自成立以来,超过4万个个体通过拍拍贷进行借款,超过八成都是小微企业主”。随着网络借贷平台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小微企业参与到P2P网络借贷中去。但由于网络借贷目前还处于不完善的阶段,小微企业通过网络借贷需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高利率问题。

由于网络借贷网站身份模糊,央行与银监会等相关机构都没有对其监管的法定职责 ,加上我国相关的金融政策法律法不完备, 对 P2P借贷网站的性质 、治理 、运作方式没有明确的规定,一些网络借贷平台涉及高利贷等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借款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但在实际操作中,小微企业在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贷款利息加上服务费等,一般都在20%左右,几乎达到了4倍基准利率的上限。小微企业在支付高额利息的同时将无法获得法律的保护。

(二)信息泄露和滥用问题。

小微企业需要在P2P网络借贷平台上注册账号和必要的身份认证才能获得借款人的信息,这样企业的信息便留存于网站资料库,一旦网络技术存在安全隐患或管理漏洞,企业的信息将会被泄露,如果落入同行业竞争对手的手中,必将会给企业带来重大的损失。

(三)虚假平台和平台倒闭问题。

由于监管部门不明确,网贷平台公布的营业执照五花八门,有电子商务公司、担保公司、投资管理公司等。最为关键的是不少网络贷款平台属于民间机构,信息不公开透明,让人看不到真实的坏账率。P2P网络借贷平台遇上资金断链、坏账过高难题时就有可能“跑路”,甚至有些本身就是诈骗平台、钓鱼平台。比如一夜之间倒闭的“哈哈贷”,就曾标榜自己是国内最谨慎的P2P平台。自2013年10月份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了P2P网贷倒闭潮,包括东方创投、家家贷、力合创投、浙商365等15家P2P网贷公司相继倒闭。小微企业一旦选择这样的网络借贷平台,不仅不能筹集到急需的资金,还可能陷入“非法集资”等法律问题。

(四)企业声誉问题。

如果小微企业无法及时还款且超过一定期限,企业的信用额度和资金账户就会冻结,网贷平台会将欠款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在网上公布。随着网贷平台间联盟的拓展和整个行业的发展,各平台间共享黑名单信息,违约的小微企业将无法在这个新兴市场中继续借贷,严重影响小微企业在某一行业中的声誉。

四、小微企业P2P网络借贷的对策建议

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岁末“钱紧”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在面临找银行不好贷、民间借贷成本高昂的情况下,日渐火爆的P2P网络借贷受到小微企业的青睐。然而网络民间借贷是一把双刃剑,小微企业要想利用好这一融资渠道,充分发挥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功能,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谨慎选择网贷平台。

首先要通过成立时间、注册规模、营业网点布局、模式等方面进行初步分析选择。其次看平台的创始人和股东实力。查询ICP注册备案,除了看是否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公司审核,还要确认平台宣传备案的股东和P2P平台之间的准确关系。最后还要看平台的担保形式、风险保障程度及P2P平台的坏账率。总之,小微企业选择网络借贷平台,不仅充分考虑平台的安全专业性,也要考虑融资的可得性与总的融资成本。

(二)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P2P网络借贷的出现和发展为小微企业主提供了贷款和投资理财的需求,是互联网金融的一项重要创新。然而,随着近期一些网贷平台出现负责人“跑路”和平台倒闭以及诈骗事件,也使得P2P网络借贷的安全性备受关注。在实际操作中,有不少借贷平台设计理财产品以吸收资金,存在借贷信息不透明、期限错配的隐患,甚至还有的动用放款人的资金。此前,众贷网仅上线一个月就夭折,也一度引发了公众对这种借贷模式安全性的担忧。

虽然无抵押贷款对小微企业融资利好显著,但并非任何条件皆可便捷获贷。小微企业一定要增进对P2P网络借贷的了解,识别金融风险,切勿相信随处可见的“有身份证即可贷款”、“当日放款”等骗局诱饵信息,一定要通过银行、专业大型的网络信贷平台进行贷款申请提交。总之小微企业主在贷款时一定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有效杜绝骗局信息,这在融资渠道多元化的当下尤为关键。

(三)合理控制还款压力。

小微企业在选择正确的网络借贷平台之后,就要合理地控制还款压力。在宏观经济下行、国内需求降低、人工成本提高、人民币汇率上升的严峻形势下,小微企业的还贷压力更大。因此小微企业在选择网络借贷时一定要合理估计企业自身的还款能力,要多考虑那些能提供灵活还贷方式的网络借贷平台,不可仅凭一时之急而加大融资成本,让企业再次陷入经营困境。

(四)树立良好社会信用。

与正规金融机构融资相比,无需担保、无需抵押的P2P网络借贷实质上是一种完全的信用交易机制。在我国信用评价和监管机制不健全的环境下,人们在交易过程中守信意识还很淡薄,由于人们的失信成本很低或者不存在失信成本,人们就会变得越来越不守信,那么就无法继续开展这种借贷模式,也就无法更好地发挥电子商务的作用。因此要促进P2P网络借贷的发展,就离不开诚信的支撑,小微企业一定要树立良好的社会信用,建立并完善企业自身的社会信用体系。

五、结束语

作为民间借贷与网络的结合体,P2P网络借贷平台是一个极具潜力的市场。伴随着我国网络技术的进步、服务模式的完善以及征信系统的日趋成熟, P2 P网络借贷平台将会成为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一种不可或缺的融资渠道。

(作者: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在读硕士,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经济师,主要研究方向:电子商务与金融、高职教育实践教学)

参考文献:

[1]王小丽,丁博.P2P网络借贷的分析及其策略建议[J].国际金融,2013(3):30―35.

[2]马运全.P2P网络借贷的发展、风险与行为矫正[J].新金融,2012(2):46―49.

第11篇

关键词:网络借贷平台 法律风险 防范

一、网络借贷平台的行业定义及起源

(一)、网络借款平台的定义

P2P(peer to peer)网络借贷平台是一种将小额度的资金汇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商业模式,其是个人通过第三方的网络平台在收取一定费用(如同银行的贷款利息)的前提下向其他个人或私营业主提供小额资金的融资模式。其客户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是拥有闲置资金的借出者,另一方是具有资金需求的借入者。

(二)、网络借款平台的起源

P2P网络借款平台是由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孟加拉国的・尤努斯教授所首创的"乡村银行"衍生而来。

乡村银行是纯属公益性质的民间借贷机构,它透过贷放50美元到100美元的小额资金,帮助农民启动能增加收入的小型项目。"乡村银行"不需担保,由于贷款者多是农村妇女具有固定的住所,所以通常采用几户联保的保证方式来确保借款的偿付。迄今为止,孟加拉国的乡村银行已向800万人提供了小额贷款。他开创了全球最独特的"小额贷款""微型金融""微型商业"等财经理念及其实践。目前"乡村银行"已被100多国效仿,并衍生出了盈利性的P2P网络借贷平台。

二、网络借贷平台的现状

(一)、国外发展概况

P2P网络借贷模式近年来在国外发展速度很快,其之所以迅速兴起是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超前消费观念分不开的。P2P与银行贷款相比所具有的手续简单、无需抵押、放款迅速等诸多优势正好契合了欧美人的超前消费观,加之这些发达国家所具有的历史悠久且完善的信用评级制度以及发达且相对公开的个人征信系统,使得在短短几年内便出现了几家颇具规模的P2P网络借贷公司,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如下几家:

1、Zopa

Zopa的英文意思是可达成协议的空间,其公司由Richard.Duvall等人于2005年3月成立于英国并在美国、日本、意大利等国家推广,是欧洲最大的网络借贷平台。Zopa提供的是比较小额的贷款在1000--15000英镑之间,他们通过信用评级的方式来选择其所认可的借款人。首先Zopa将借款人按信用等级分为A*、A、B和C四个等级,然后出借人可以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限提供贷款。而在选择贷款人方面,Zopa平台内的贷款人可以提供500~25000英镑的贷款,以所提供的利率竞标,利率低者胜出。当然,借款人也可以相应地选择能够接受的贷款利率。Zopa在整个借贷过程中替代银行成为了中间人,其责任包括借贷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所有有关借款的所事务,包括对借款人的信用认证、完成法律文件、聘任机构为出借方追讨欠款等等。

Zopa希望通过各种保护措施降低出借人的风险,比如要求借款人必须按月分期偿还借款、借款方必须签署法律合同、允许出借方将一笔贷款分散放贷给几位借款方。Zopa的收入来源于收取借款方每笔0.5%和出借人年出借额0.5%的服务费。Zopa的特征在于分散贷款、强制按月还贷、划分信用等级,网站担负了大部分工作,较好地控制了出借人的风险。

2、Prosper

Prosper的全称是Prosper Marketplace中文译为美国繁荣市场公司,由克里斯・拉尔森于2006年2月联合他人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市成立,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网络借款平台。

Prosper作为P2P网络借贷平台在运营方法及盈利模式方面与Zopa大体相似,其创新之处在于Prosper网络平台创建了客户组模式。在具体借贷中,Prosper建议借款人加入"客户组"以获得更优惠的借款利率。比如说,借款人申请借入一笔小额借款,详细说明了借的原因以及个人情况,并列出借款额度及最高偿付利率。随后,出借人参照借款人的信用评级(如AA、A、B、C级),确定出借的额度,并以自身设定的出借利率参与竞标,出借利率低者胜出。最终,所有竞标成功的出借资金将汇总形成借款人的所要求的借款。

(二)、国内发展的现状

根据相关调查,国内从事民间借贷中介业务的公司有上万家,但是其中能够比较成功的从事P2P网络借贷业务的,却仍是凤毛麟角。其中公认的比较成功的有宜信、红岭创投等部分网络金融中介公司。而其出现的时间与外国从事此类业务的公司也相去不远。

1、宜信公司

宜信公司由总裁唐宁创立于2006年,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其旗下围绕公司的P2P主营业务设立了宜信卓越财富投资管理公司 、普信恒业科技公司、宜信普惠信息咨询公司等子公司全面服务于网络借贷。宜信不同于其他P2P公司所采取的竞标方式,其整个借贷过程由宜信全程掌控。当出借人决定出借资金,宜信则帮助出借人在借款申请人中挑选借款人,借款人的利率由宜信根据对其的信用审核决定。公司的收益来自于向借贷双方收取的服务费。其具体操作方法与大多数P2P公司相似,即宜信将出借人的资金进行分散化以分散借款人的违约风险。几年来,宜信迅速崛起,目前已成为国内最大的P2P网络借贷公司。

2、红岭创投

红岭创投网站成立于2009年,总部设在深圳市,并于今年5月底在深圳市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成为我国第一个在在股权交易平台进行股权交易的P2P公司。

红岭创投的网络借贷模式与其他大多数网络借贷平台相似,即采取出借人竞标的方式来完成借贷。红岭创投的创新之处在于建立了VIP会员制度。VIP会员制度采取借款人强制注册、出借人自愿注册的原则,注册VIP的客户需缴纳一定懂得会员费,当然也能够享有很多优惠,最重要的一点在于出借人注册VIP后,如出现借款人违约则借款人相对于出借人的债务自动转移给红岭创投,出借人可向红领创投行使债权。注册会员类似于出借人对自己的出借资金投了一份保险。此项制度对于保护出借人的权益方面是一个有益的尝试。

除此之外,还有拍拍贷以及带有公益性质但也能够取得可观盈利的齐放助学平台等一大批P2P企业在我国迅速创立发展,为我国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私人提供了多样化的融资渠道。

三、网络借贷平台存在的法律风险

由于P2P网络借贷平台是一个新生事物,我国法律在对其规范与制约方面几乎是一片空白,加之其自身发展亦不是十分的完善,尽管许多大的网络借贷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尽量采取一些措施来规避相关风险,但其自身仍然存在着许多的 风险。其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出借人面临的风险

众所周知,P2P网络借贷平台不如银行那样具有雄厚的注册资本金,也不像银行那样存在国家的隐性信用担保。同时,由于法律的滞后性使对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严重欠缺,这就是出借人面临着许多潜在的风险。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遭受网络借贷平台欺诈的风险。

由于P2P网络借贷平台原生态发展的现状,使得许多此类企业的规模和质量参差不齐,加之出借人对这一新生事物不是十分的了解,使其面临着巨大的受欺诈的风险。比如说去年的P2P网络借贷平台"淘金贷"欺诈事件,网站在成立五天的时间里就骗到了100多人,涉案金额达到了百万以上,之后犯罪嫌疑人便关闭网站携款潜逃。诸如此类的网络贷款跑路事件还有很多包括贝尔创投、天使计划、淘金贷和给力贷、蚂蚁贷、众贷邦和优易贷。网贷跑路的常用模式是:网贷平台卷走沉淀资金或者是网贷平台伪装成贷款人借钱之后卷款跑路,而投资者对高回报的追逐则让网贷诈骗变得有机可乘。① ①网贷跑路事件中的两大漏洞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财商(A5) 2012.12.29 作者:高谈

2、违约风险

P2P网络借贷中的违约风险比起一般的民事活动其违约风险更高,与银行相比尤甚。

在一般民事合同关系中,买卖双方一般对彼此的了解程度要比网络借贷中对彼此的了解程度更深,基于这种了解双方签订合同,其违约率大大降低;而在P2P网络借贷中,出借人与借款人通过中介发生联系,出借人对借款人知之甚少,甚至不知道对方是谁,加上P2P企业的信用审查体系不完善,标准不一,这大大增加了违约风险。虽然,像宜信公司等一些大的P2P网络借贷企业建立了违约准备金制度,但毕竟有此制度的企业凤毛麟角,根本不能降低整个行业内出借人所面临的的风险。

与P2P相比银行的优势更为明显,银行的储户不与借贷人直接发生关系,而只与银行存在权利义务关系。在央行和银监会的严厉监控下,在银行高额的最低注册资本金的支撑下以及潜在的国家信用担保下,银行的违约风险几乎不存在,而P2P网络借贷平台由于不具备这些条件,其违约风险显然要高得多。

(二)、P2P网络借贷平台所面临的风险

由于外部监管方面的缺失,P2P网络借贷企业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只能靠内部监管和自我约束的方式来尽量使自己的行为不违反现有的法律,即使如此,P2P企业依然面临着许多法律风险。

1、洗钱的风险

由于对网络借贷平台缺乏有效的监管,网络借贷平台出借人的大额出借资金便得不到监管机构有效的审查,加之网络平台本身缺乏相应的审查手段或者为了吸引更多的出借人而怠于审查,这就有可能使网络借贷平台沦为不法分子进行洗钱的工具。

2、非法集资风险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本质是作为出借人和借款人进行借贷的媒介,为撮合借贷双方达成交易提供便利。网络借贷平台只是一个居间人,一个中介,其本身既不吸储也不放贷。但是在现实操作中如果出借人每借出一笔资金就要向平台转入一次资金这样操作起来既不方便而且成本也高。一些大的P2P网络借贷平台通常采取的方式是将客户准备出借的资金一次性的吸入到类似支付宝的第三方托管平台(银行一般不愿意管理此类资金),然后再根据出借人的要求与借款人的需求将出借人的资金与借款人进行匹配。然而,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由于规模太小通过平台出借的资金少,或者为了操作方便,便直接将资金吸收到P2P网络借贷平台上来而没有进行有效的隔离,加之有些网络借贷平台为吸引客户而承诺保本或高额回报,这就很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

3、泄露客户隐私的风险

客户在P2P网络借贷平台上借入或贷出资金的前提条件之一是要提供相关的个人信息,比如个人的身份信息、财产状况甚至家庭住址、家庭成员等。然而,这些信息一旦被能够接触到这些信息的网络平台操作人员所泄露或者网站被攻击而为他人所窃取,那么客户的隐私权将得不到有效的保护甚至会导致被客户提起侵权之诉的风险。

四、防范P2P平台法律风险的措施

(一)规范企业自身的行为。

虽然,我国关于网络金融尚未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出台,但是企业应当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下,合法合规的经营尽量远离法律的红线,不打法律法规的球。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法律合规部门及风险控制部门,负责企业日常运营过程中的合法性与风险可控性的审查,从而使企业更加健康、蓬勃的发展。

(二)建立违约准备金制度。

为了解决借款人的违约问题,P2P网络借贷平台可建立违约准备金制度,具体是指P2P企业从每年的盈利中或者从收取的每笔手续费中提取相应的比例作为违约准备金,一旦发生借款人违约的情形,P2P企业可从违约准备金中提取相应的部分偿还出借人。与之相配套的措施是P2P网络借贷平台与出借人签订协议,将出借人对借款人享有的债权转让给P2P网络借贷平台并通知借款人,以利于P2P企业对借款人进行追索,从而使企业的损失降到最小。同时企业可以赢得信誉从而吸引更多的客户。

(三)建立健全与网络借贷平台相关的法律制度及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对于P2P企业尚未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制,更无明确的监管部门对其进行专门的监管,致使P2P网络借贷企业呈现出无序的发展状况,滋生了许许多多的问题,恶化了整个行业的发展环境。同时,在笔者的调研过程中,一些P2P网络借贷的从业者反映他们也迫切的希望国家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确定具体的监管部门,以使自己的行为有法可依。鉴于此,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建立并完善相应的监管体系,以厘清P2P网络借贷企业的行为边界。

(四)建立全国性的资金管理平台。

由于P2P企业对于出借人的资金存放方面的问题,如果处置不当就容易产生洗钱及非法集资的风险,所以在建立与完善P2P企业的监管体系之后就应当有相关监管部门牵头成立全国性的资金管理及结算机构。P2P网络借贷平台应当将其吸入但尚未匹配给借款人的资金统一划拨或存入其在资金管理及结算机构的账户中,这样监管机构既可以对大笔可疑资金进行监控并在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以防止洗钱,同时,也免去了P2P企业非法集资的风险。

结束语: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是银行借贷的一种重要补充,为我国融资异常艰难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了相对方便快捷的融资通道,为我国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国家应当尽快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体系,从而结束现阶段网络借贷业的无序状态,以引导P2P企业更好的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参考文献:

[1]李爱君.民间借贷网络平台法律制度的完善[J].2011(6):107-113

[2]黄震,何璇.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风险及防范[J].2013(2)56-59

第12篇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思考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9月16日

一、引言

2013年开启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新时代,其模式包括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大数据、众筹、金融机构互联网化等,这对传统金融冲击很大。第三方支付的牌照更加规范第三方市场。大数据模式下的阿里金融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以及民营银行发放贷款,更是采用电商模式开启贷款时代。供应链金融利用核心企业的信用链接上下游企业为其提供便利,众筹平台的腾空出世让创业者看到了希望。互联网化的金融机构不断创新自己的产品,利用互联网积极实现O2O模式经营。而P2P网络借贷是一种新型的针对中小企业的互联网小额贷款模式。究竟P2P网络借贷给中小企业甚至是国家经济带来什么影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本文就P2P网络借贷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究P2P网络借贷的发展。

二、我国P2P网络借贷现状

世界第一家Zopa网贷平台的出现开始了互联网化的小额贷款历程,我国P2P网络借贷借鉴国外P2P平台模式应运而生。我国P2P网络借贷经历了试水到蓬勃发展的阶段。

(一)P2P网络借贷业务模式。我国从2007年正式开启了P2P网络借贷时代,主要的业务模式有纯中介、债权转让和担保三大模式。纯中介模式是真正的互联网化借贷,也是未来的发展趋势。目前拍拍贷出借的资金主要是用于个人消费和企业经营,占比达到80%以上。拍拍贷的发展受网络借贷信用的限制,因而拍拍贷不再是纯粹的线上模式。在经营过程中引入社会因素审核客户,也会采用与一些机构合作发放贷款。人人贷的线上线下结合模式中实地认证标高达80%以上,比信用认证标多近75%的比例。债权转让的宜信模式让P2P网络借贷走上一个新的台阶。债权期限和金额的拆分给予投资者更多的选择,分散风险。同时P2P网络借贷平台也吸引更多的客户,销售难度降低许多。然而投资者的风险有所减少,但平台跑路事件的频发,让投资者心慌。第三方担保和平台担保模式的出现实现了P2P网络借贷的3.0时代。陆金所属于平安集团旗下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平安集团旗下担保公司给予投资者全额或部分担保。红岭创投则利用自身的平台资金为投资者担保。

(二)P2P网络借贷发展现状。截至2014年底,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高达1,575家。广东因地区优势以349家平台位居榜首。其贷款余额更是比2013年增长了287%,其中陆金所以贷款额95.1亿元排名第一。2014年全年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总成交量2,528亿元,相比总成交量3,829亿元来说,2014年P2P网络借贷平台呈现爆发式增长的局面。据统计,P2P网络借贷的人均借款金额是40.12万元,借款金额最少3,000元。且大多数借款人集中在20~40岁之间。这可看出我国P2P网络借款主要服务人员是中低收入者。网络平台受欢迎在于低门槛、高效率、利率自定、平台中介、风险分散等特点。如2015年我国银行存款利率几度下调,活期存款利率为0.35%,两年期定期存款也只有2.35%。如某投资者拥有10万元,银行一年期定期投资回报额为1,750元,而P2P网络借贷年化收益率按10%算,投资回报额可达10,000元。通常此类平台的年化收益率基本都在12%~18%之间,可见P2P网络借贷市场的前景巨大。

三、我国P2P网络借贷存在的问题

P2P网络借贷让中小企业看到了光明,融资难得到很大的改善。但2014年的野蛮式增长也暴露出很多问题,让人深思P2P网络平台是否是资金池,资金能否有保障。

(一)法律法规制度的缺失。最初P2P网络借贷平台归属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管理,可该部门有自己需要管制的小额信贷机构。小额信贷机构填补了农村金融机构的空白,对其的合理管制十分重要。小额信贷机构与P2P网络借贷都是小额贷款,但平台发展模式完全不一样。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管理有所欠缺。国家相继出台政策规范P2P的发展,更是在2015年明确规定其归属银监会管理。银监会规定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中介性,明确不得担保和做资金池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更有人提议P2P网络借贷平台应该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一样颁发牌照经营。各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规范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2015年政府又相继出台了两项意见,可见政府对P2P网络借贷发展的重视,但同时也可发现P2P的问题数量仍不少。且监管细则并未出台,行业协会的自律性也不强,政府亟须出台具体规定。

(二)贷款利率高。借款人和出借人均可通过P2P网站平台相关消息满足自身需求。很多人会认为线上的推广可节省相当大一部分成本,贷款利率相比线下的银行或是小额贷款公司应该要低。实际上,P2P网贷平台的利率高。平台的贷款利率平均在10%左右,但线上活动需承担担保,会收取管理费和担保费用。借款人的综合成本高达24%~30%,信用类贷款更是可能达到48%。2015年司法对民间借贷利率规定了24%和36%两个分界点。不超过24%利率,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利率,超过36%的年化利率部分的利息属于无效,中间部分法院不做判决。这也无疑可以看出政府对P2P网络借贷高利率的认可。但中小微企业不能出现经营任何的不善,否则易有违约现象。目前部分P2P网贷平台的信用贷款的逾期率高达20%左右,小微信用贷款逾期率可能达到15%以上。

(三)风险问题多。2014年问题平台数达275家,占总平台的17.5%。其中有80家平台运营时间少于3个月,众贷网更是只存活了24天。问题平台常以高收益率、高额现金奖励、秒标等方式吸引投资者。然而,秒标或竞标的方式其实是一些平台变相的吸收储蓄来周转资金,或是做资金池备不时之需,亦或是企业自融。卷款跑路或资金挪用现象时有发生。例如,2014年红岭创投的1亿元坏账体现了平台贷款过于集中、追求大单、调查疏忽、抵押流于形式等问题。同时P2P网络借贷在运营过程中使用第三方支付保障资金安全,可有人套用信用卡做投资,第三方支付平台无法辨别资金的来源,央行明确禁止也得不到有效实施。P2P平台虚假借款标,并采取借新还旧的旁氏骗局模式很难辨别。即使采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和引入机构担保双保障制度,也难以避免跑路事件的发生。财迷中国由环迅支付做第三方支付,贵侨小贷公司做担保,2014年财迷中国平台逾期金额达1,793万元,他最大的问题就是存在自融,关联担保人冒充借款人自融。可见P2P网络借贷平台常有中间账户真空的流动性风险,期限和金额错配的流动性风险,非法集资的法律风险和自融的信用风险。

四、我国P2P网络借贷发展对策

在互联网金融冲击下,商业银行也开始不断创新产品争取小额信贷市场,P2P网络借贷是未来发展的趋势。可存在的问题同样太多。如何让借款人按时还款,出借人信赖此市场和P2P平台稳健发展,这需要从以下几个途径做改善:

(一)政府制度的细化。虽然2015年政府针对互联网金融模式出台三大政策,但也只是针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归属,其四条红线和经营原则以及司法的一些解释。规则相对比较宽泛,银监会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具体实施规则并未出台。目前的P2P网络借贷在四条红线内经营,但还是存在一些灰色地带。且各地方政府对民间借贷的约束不一样,各地方银监局应有针对性地出台一些制度。此外,可向第三方支付学习,发放牌照经营。

(二)个人征信的完善。P2P网络借贷大多因信用而发展,也因信用存在很大风险。目前,我国的征信系统对接的是传统的商业银行和部分小额贷款公司。P2P网络借贷平台对客户的审核可依据银行的信用,加入社会性元素。例如,阿里小贷依据淘宝网巨大的客户数据贷款额不断增加,且加入蚂蚁金服和芝麻信用评估客户。政府可在个人征信系统方面引入原本参考贷款额、期限、还款速度、收入等因素的基础之上加入个人学历证明、社会圈的微信、QQ、微薄等社交因素。

(三)P2P平台的规范。P2P网络借贷平台暴露的问题非常多,平台需加强风险管理。我国目前的P2P网络借贷平台适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审核方式,多重审核可确保借款人的信用以及投资人的资金安全。同时,合理规范收费,针对不同产品设置不同的管理费用。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提高平台的盈利能力用以维持平台发展的需要和风险平台的建设。

主要参考文献:

[1]张正平,胡夏露.P2P网络借贷:国际发展与中国实践[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2013.3.

[2]王家卓,徐红伟.2014年中国网络借贷行业蓝皮书[D].清华大学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