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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论文

时间:2022-11-18 02:25:5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保险公司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保险公司论文

第1篇

一、前言

保险投资在保险公司的经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作现状并不尽如人意,保险公司作为一个商业企业,其根本目的在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保险公司利润已不能单纯依靠收取的保险费与一定概率下的保险赔付差额,而是越来越倚重于保险投资的有效运营。因为保险与给付之差,其利润率是一定的,而且还有减少的趋势,而保险投资的运营,其预期的利润率却是无限大的,所以只有安全有效地进行各种投资运营才能使保险资金获得长期稳定的增长,使保险公司获得较高的利润。可见有效的资本运营是现代保险业的支柱,是保险经营发展的生命线。

二、我国保险投资的历史和现状

(一)我国保险投资的历史沿革

建国初期,我国保险企业的资金按规定只能存入银行,所得利息全部上缴国家财政,无任何保险投资可言。经过20年的停办以后,我国保险业随着改革开放而获得新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0年开始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并积极发展国外保险业务。

1984年11月,国务院批转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加快发展我国保险事业的报告》中指出:“总、分公司收入的保险费扣除赔款、赔偿准备金、费用开支和纳税金后,余下的可以自己运用”。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又从法规的角度明确了保险企业可以自主运用保险资金。这不仅是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也是增强我国保险业活力的一项战略性措施,对加快我国保险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国保险企业投资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初步发展阶段:1984年至1988年底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取得投资权后,从1984年下半年开始,总公司在北京、江苏等地尝试性地开展投资(包括贷款)业务,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城市分公司也相继开展保险投资业务。

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对保险企业的投资活动实行严格管理,一是对资金运用规模实行计划控制,例如1986年人行对人保下达2亿元投资额度。二是对资金运用的方式与方向作了严格规定。1986年人保的资金运用被限定为投资地方自筹的固定资产项目。1987年批准试办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和购买金融债券。这一阶段的经营效益不大理想,资产运用率和投资收益水平都比较低。以1986年为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内业务汇总的资产运用率只有9.23%,投资收益率仅为0.83%。

2、调整整顿阶段:1988年底至1990年底

由于面临治理整顿的经济环境和紧缩信贷规模的局面,加之保险业本身经营效益不佳,我国保险投资业务于1988年底进入调整整顿阶段。其内容和措施有:总结前几年资金运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严格执行信贷计划,严肃利率政策,把资金转投到流动资金贷款方面,坚持“十不贷”和注意“重点倾斜”并采取了担保和银行承兑汇票抵押等手段,努力提高资金运用的安全性与收益性。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工作除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外,大部分工作放在对原有投资贷款项目的清理的催收上。资金运用的范围被限定为流动资金贷款、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购买金融债券和银行同业拆借。

3、进一步发展阶段:1991年至1995年

经过两年多的调整整顿,加之宏观经济形势的好转,保险投资业务于1991年开始进行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保险投资在保险界得到了普遍认同和重视。两家新成立的全国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先后加入了保险资金运用的行列。保险投资规模不断扩大,1992年底。人保、平保、太保三家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余额达109.46亿元。保险投资的范围有所拓宽,证券投资得到较大发展,保险投资收益得到提高。

4、规范发展阶段:1995年至今

随着1995年《保险法》的出台和实施,各保险公司遵照《保险法》调整业务,以符合《保险法》的要求。《保险法》的实施,为我国保险投资业务的规范与健康发展奠定的基础。

(二)我国保险公司保险投资现状

1、决策机制薄弱

目前许多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一套规范有效的决策机制,人保财险公司直到2003年下半年才成立了专门的保险投资公司。决策的盲目性、被动性、随意性十分突出,在仅能投资债券的时期,这类决策机制不会体现任何危机,对于资产规模迅速壮大的保险公司来说,更是掩盖了其决策的弊端:决策机制落后,决策反馈机制尚未建立,在保险公司进入基金市场后会充分暴露出来。

2、保险投资渠道狭窄

1998年以前,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2000年3月1日起实行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而西方国家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法定渠道则较广泛。如美国、日本就规定保险公司可进行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抵押贷款、不动产、保单放贷等业务。

3、保险资金利用率低

保险资金的利用率,在国外基本上达到90%,而在我国还不到50%。有限的保险资金主要用于银行存款。据统计,1998年人保、平保和太保三大保险公司保险资金的40%—60%局限于现金和银行存款,保险资金基本上无“运用”可言。截止到1999年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率还不到20%。为了保证保险资金的安全,保险公司将大量资金存于银行,由银行进行专业的资金运用,而保险公司只能获得固定的较低的存款利息,银行存款的利息已经远远不能使保险资金保值、增值了,保险公司必须开拓出投资新领域来保证其资金的收益性、安全性。

4、保险投资缺乏相应人才

保险投资涉及到存款、国债、证券等多个领域,因此保险投资人才必须对国家经济发展有远见,对各行业发展有底数,才能有胆略,有灵活性,善于捕获商机,在资本市场上获得丰厚的回报。而我国保险公司由于历史原因,现有员工基本上由干部、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调入和正规大学毕业生三部分组成,且前两部分约占公司员工的70%,年龄大都在40周岁以上。这样的人力资源结构,呈现出明显的弊端,即知识结构老化,缺乏创造力。保险公司要想从保险投资中获益,就必须引进相应人才,同时注重公司内部年轻人才的培养。版权所有

5、保险公司管理水平落后,影响保险投资收益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管理体制落后,投资缺乏科学决策,许多公司在科学决策、内部约束机制方面比较薄弱。由此出现了许多领导项目贷款、人情贷款等。这些项目贷款很多无法收回投资本息,甚至成为呆账、坏账。管理水平的落后,影响了投资收益。

中国的保险公司要生存,保险事业要发展,客观上要求保险资金实现有效运用,但是这并不是说中国马上就完全放开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限制,还有一些地方需要去完善,还有一些制度需要制定,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三、建立我国保险投资体制的构想

(一)保险投资客观上需要建立有效投资体制

所谓保险投资体制是指保险投资活动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的总称。保险投资机制建立的目的在于提高保险投资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

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与投资业务是现代保险业的两个重要特征,其中保险投资业务已经成为现代保险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将扩大保险公司的盈利,增加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经营和稳定性。同时,保险公司收入的增加,将使保险公司有能力降低保险费率,减轻被保险人的负担,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我国保险业如果没有投资收益作为基础,加入WTO后,在承保业务上很难与国外保险公司进行价格(费率)竞争。另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和获利可以弥补业务上亏损,维持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如1987年英国两大保险公司保险业务亏损分别为0.64亿英镑和1.08亿英镑,而投资利润为2.04亿英镑和2.49英镑,盈亏相抵后,还有不小的综合盈利。从近期国际保险业的发展特点来看,保险公司的主要收益已经从传统的承保收益逐步转移为投资收益,如美国产险业务自1978年以来连续21年出现承保亏损,主要收益来自于投资收益。

由于保险经营是一种负债经营,因而保险资金的运用除了考虑投资的收益外,还必须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因此,市场的开放,投资工具的增加和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客观上需要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强投资机制的建设,提高化解风险的能力,保证保险资金实现安全性和投资收益的协调。

(二)保险业应尽快建立、健全保险企业的制度和规范

建立和完善中国保险投资体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保险公司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才可能为高水平、高效益的保险投资提供根本制度保证。如何加强经营管理,我个人认为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加大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运用法律武器,严惩那些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有效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第二、建立和完善对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彻底改变旧的用人机制,让市场和竞争来决定经理的选拔,使经理的报酬与公司的业绩直接挂钩。

第三、加强管理创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摒弃旧的、传统的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管理方工和方法,创建新的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方式和方法。

(三)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

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公司稳健经营的基础,是关系到保险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因素。

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加之其它种种原因,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问题是证券投资基金规模太小;保险公司无法控制入市资金的风险;在目前封闭式基金占据主流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能被动的分红,其变现很难实现;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过窄;保险资金中短期严重。

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加快资金入市步伐,使我国保险业能够持续快速发展。

1、保险资金入市

(1)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果运用得当,还可有效解决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利差损”问题。在《保险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投资,仅每年的利差损就有3至6个百分点,这为保险公司的长期发展埋下了巨大隐患。在银行存款的利率为2.25%,国债的买卖收益最多不过6%-7%,在同业拆借市场上,因资金量有限,所以收益率微乎其微。而在2000年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基金的平均收益达12%。因此,保险资金入市,从长远来看,对保险公司增加盈利能力、解决“利差损”具有重要的意义。

(2)保险资金入市可以有效改善保险公司资产结构。如果允许保险资金按严格的比例进入证券市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金闲置的压力。因为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是进行股权的交易,在证券市场机制作用下,根据保险资金运用原则,保险公司必然将资金投入到效益好、有成长性的企业中去,这样客观上就使保险资产得到了相应的改善。

(3)从长期来看,保险资金入市对于启动保险消费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保险资金入市无疑使国家找到一种对资金更有效的配置方法,从而使部分社会资金与证券市场之间形成纽带。在这个纽带的连接过程中,不但可以改变整个社

资金的结构,还可以使经济发展得到更大的保障,以便使国家、企业、个人以及保险公司更好的发展。

(4)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的国际竞争力。随着我国加入WTO,保险业面临着更大的冲击,承受着更大的压力。保险公司除了用提高服务质量来争取保单,扩大客户群外,其所得到的保费收入如何获取最大的安全收益是关键问题。在发达国家,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较我国畅通的多,除了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外,还可涉足证券市场甚至房地产业。所以,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实力,更好地奠定加入WTO后的经济基础。

(5)保险资金入市可有效缓解证券市场中资金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有助于稳定证券市场。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可入市的保险资金的规模将越来越大,必将会改善证券市场的资金结构,它对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所起的作用也会越来越明显。

2、保险资金进入短期拆借市场。

尽管保险公司都有较高的信誉,但上前还不能以信用方式进入短期拆借市场,而须有抵押。如果能直接以信用方式进入短期拆借市场,可以为保险公司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提供方便。

3、扩大可投资的企业债券范围。

目前保险资金只可购买铁路债券、电力债券和三峡债券,应扩大到其他的企业债券。尽管企业债券质地有好有坏,或者说存在风险,但应相信保险公司有一定的鉴别能力。

4、进行资产委托管理。版权所有

资产委托就是保险公司以合同的形式把资金委托给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运作。它的最大好处是保险公司省心省力,不必事事躬亲,同时由专业公司进行操作,也可确保较高回报。

第2篇

司经营管理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在经营者的领导下,以财务信息的形式服务并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会计人员在组织上、经济上都依赖于经营者,在处理会计事务时,往往会受到许多外部因素的干扰,迫于各种压力,只好按领导的意图办事,记账、算账、报账变成了“做账”,当管理层的利益与所有者的利益乃至国家的利益不一致时,会计人员很可能被拉拢或与高层管理者合谋进行造假,粉饰财务报表,造成会计信息的不真实。

会计制度落实不到位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有了规矩,不去落实,即使内控制度制定得再严密,也只能是纸上谈兵,制度本身的约束力和威慑力都会大打折扣。目前很多保险公司对会计监督的认识还不确切、不完整,上级对基层单位只重视收入、利润的考核,而缺乏会计监督的有效管理,没有形成一套严格的监督制度,没有建立主体明晰的会计监督体系。有的公司虽然建立了相应的监督和控制制度,但在上传下达中,由于各级管理者对制度理解的扭曲和打折扣以及执行者的责任心、自觉性和落实力度不够,导致越到基层,执行越变形,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现象屡禁不止。会计人员起不到“把守关口”的作用,财务收支活动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

监督作用发挥滞后

会计监督系统最主要的功能应是其前瞻性、预防性,即在事前或事中及时发现、预防并纠正任何与标准的差异,确保既定目标的实现。但是目前保险公司的内部会计监督从总体上来看仍以事后补救为主,比较被动。如在日常工作中主要依靠考核结果来进行奖惩,而不是事先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各种偏离标准的情况,采取必要的预测和防范措施,防止造成不良结果(如通过预算和复核来有效控制费用等支出等)。尽管通过事后控制能够发现过去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差错、失误与弊端,从中汲取教训,但是由于缺乏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导致会计监督存在滞后性,影响了会计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

监督手段亟待提高

目前保险公司会计监督的手段还很单一,基本停留在传统的印章、单证、会计凭证和账簿的处理上,未能适时地从会计延伸推广到综合业务管理,同时会计的电算化水平整体还比较低,系统抗风险能力不强,为一些人利用计算机进行舞弊提供了条件,也给会计监督带来了新的难题。如有的公司在财务处理过程中使用计算机弄虚作假,掩盖违规问题;有的公司对技术管理人员缺乏约束,电脑随便使用,软件随意修改;有的甚至集系统管理员、程序开发员、运行操作密码管理人员多职于一人,给不法分子利用计算机进行金融犯罪留下可乘之机。

人员素质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内部监督机制是否有效,关键取决于实施人员的素质。保险公司的会计监督以财务为基础,但绝不同于简单的记账,而是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全面监控,以保证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得以实现,对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非常高。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会计人员的思路始终停留在“账平表对”“印、押、证”三分管等规章制度的表面上,对管理风险、操作风险的防范认识不深,对风险形成的原因研究的不够,对风险的防范和控制的紧迫性不重视。一些基层会计人员忽视自身的学习提高,对财务电算系统形成过度依赖,对账务处理满足于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更有个别会计人员道德素质差,法制观念淡薄,出于利益的驱使,任意修改会计数据,提供虚假的会计报表。不但达不到监督管理的目的,还为违法违规行为打开了方便之门。强化会计监督的具体措施

进一步提高监督主体的独立地位

确保会计人员的独立性关键是分离保险公司的会计控制权。为此可探索对会计组织机构和人事管理进行创新。一是在总公司尝试设立财务总监及独立会计,以出资者的身份来监督、控制经营者的财务活动和企业全部财务收支;二是对分支机构实行会计委派制和轮岗制,并保证会计人员的选任和考核独立进行,不受该级业务部门的影响;三是建立畅通的会计信息反馈和违法违轨行为举报机制,解决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

强化对会计监督的再监督,规范操作流程

要使会计监督发挥应有的作用,就必须解决好监督会计的问题。除了会计人员的自我约束外,稽核检查也是必不可少的手段。保险公司应不断规范操作流程和提高流程环节的受控度,并落实到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中去,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通过稽核工作建立健全保险公司内部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内部会计制度和措施,评估内部会计监督的实施效果,针对所发现的监督盲点、弱点以及由于运营环境、经营战略等因素发生变化而导致原有监督失效的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规范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

建立事前、事中和事后为一体的全程监督体系

保险公司的财务内控制度要实现对经营活动的监督,必须对每个环节都进行监督。因此,既要强化事中的监督和事后的检查,也要重视事前的财务分析和预测,把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之中。通过对全程的监控,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一是建立以“防”为主的控制体系,对有关人员的业务活动,必须明确业务处理权限和应承担的责任;二是建立以“堵”为主的监控防线,除会计部门常规性的会计核算外,还必须进行日常性和周期性的检查,及时发现漏洞和处理问题;三是建立以“查”为主的治理机制,以现有的核算中心基础,建立内部审计委员会,对发现的问题采取不定期的后续检查,观其整改效果,防止走过场。

加强系统风险防范能力

在保险公司电算化越来越普遍的情况下,由于利用计算机进行舞弊比手工操作下隐蔽性高、防范困难,加强电算化会计的控制和自控能力十分必要。保险公司应制定电算化会计管理制度,防范电算化会计风险,严格控制核算系统的操作权限,坚持逐级审批签字制度,电脑管理系统的设计人员及相关的业务管理人员应分开各行其事,从而消除人为的随意性而导致的业务风险。同时,要按照会计控制的思路设计和开发电算化会计程序,大力开发会计控制的功能,扩展数据库,找准控制点,研究监督什么和怎样监督等一系列问题。

第3篇

原告陈文某

被告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漳平支公司

1998年11月29日,原告陈某(投保人)为妻子游某(被保险人)与被告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漳平市支公司(保险人)签订了一份《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98版),交费期20年,缴费方式为处每年交费928元,保险金额20000元。合同还对责任免除条款作了约定,其中第四项“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作为保险人(即被告)不负保险责任一项条款,另外合同还对首期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中止、合同效力恢复作了约定说明。同时双方还签署了一份客户保障声明书,其中声明“业务员已对您(投保人)如实讲解了保险条款,您对保险条款中列明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规定已完全了解。”

1998年11月30日原告依合同交付了首期保险费,于2000年1月5日交纳第二期保费。在合同约定第三期保费交纳时间到达时及宽限期间内,原告因客观原因,未按期交第三期保费,造成该保险合同效力中止。2001年7月26日原告向被告申请保单复效,被告于当日同意复效,当日原告向被告补交了第三期保费及逾期利息。

2002年9月16日被保险人游某因家庭问题于凌晨在家中自杀身亡。2002年9月23日原告向被告申请理赔,要求给付游某的死亡保险金。被告认为游某的自杀发生在保单复效之日起二年内,根据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规定,本案不属保险责任。故被告于2002年11月18日向原告发出拒赔通知书,不同意给付死亡保险金,只同意给付退费金3712元,保险合同效力终止。原告以被告对免责条款未对其履行告知义务,该免责条款对原告不具有法律效力为由。于2002年12月23日向漳平市人民法院,要求被告给付游某的死亡保险金6万元及利息。

二、分歧: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围绕案件定性形成二种意见:

第一意见认为:1、该保险合同条款中“在合同生效”之后另有括号内注明“或复效”三个字,不合法律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2、漳平寿险公司在履行保险合同时,对“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的免责条款的解释条款未尽明确告知义务,故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二意见认为,被告有提供了投保单及告知事项和客户保障声明书,其中内容均有告知说明,且原告也认可了通过签名形式来明确免责条款的内容,故可认定被告对免责条款已向原告履行了告知义务,其责任免除条款有效。另外《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任意性条款,保险人是否赔偿取决于双方对合同的约定,现该合同条款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作为免责条款,把生效之日二年内与复效之日二年内作为并列情形予以约定,即把被保险人在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作为保险人的除外责任,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因此该条款是有效条款。笔者赞同第二意见。

三、评议

本案存在两个争议焦点:1、保险公司是否尽了告知义务?2、保险条款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中的“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对于第一个焦点,保险公司是否尽了告知义务?

由于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已签署一份客户保障声明书,其中声明“业务员已对您(投保人)如实讲解了保险条款,您对保险条款中列明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规定已完全了解。”这表明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保险人是通过书面方式履行了对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告知义务,且投保人也认可了通过签名形式来明确表示自己了解免责条款的内容。保险公司的告知行为符合《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中的法定义务。

有人认为单凭一份客户保障声明书无法说明保险公司是如何履行告知义务?笔者认为“如何履行告知义务”是一个客观事实发生的过程,该客观事实的发生过程是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蹉商的过程。而蹉商主要以口头方式进行,且双方的蹉商过程也是双方认知过程,认知过程是人对事物的理性认识。当保险公司告知合同条款及免责条款时,投保人能否理解只能通过疑问方式提出,由保险公司用口头予以解答的形式表现出来。双方当事人对蹉商过程可以通过录音、录像形式予以定格,作为将来发生争议的证据来使用。由于法官在审理案件不可能对所有客观事实都能查清,只能知道以现有证据形式表现的法律事实。本案的法律事实是以双方订立的保险合同条款和客户保障声明书予以体现。双方通过订立合同和签署声明书来表明事实发生的结果。现被告举证证明其以书面形式履行了告知义务,履行了法律规定的举证义务,如果投保人认为未尽明确的说明告知义务,就应提供如音像资料、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证明。而投保人在法庭上未提出上述证据,因此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此本案不存在因保险公司未履行告知义务而导致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的情形。

对于第二个焦点,保险条款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中的“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1、本案合同存在复效情形。

由于本案保险合同的条款同时对首期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有合同效力中止、合同效力恢复作了约定。所谓的宽限条款是指对到期未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法律上提供一定的宽限期让其补缴保险费,否则合同效力中止。在保险合同中止后,如果投保人希望恢复合同效力,则应在规定的期间内补交保费,则保险单恢复效力,此即复效条款。复效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1、必须由投保人向保险人正式提出申请并达成协议;2、被保险人须符合投保条件,一般要求提供体格检验书或健康证明书;3、被保险人应一次交清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复效即指恢复合同效力。本案合同是约定分期支付保费。原告在合同成立时支付了首期保费、第二期保费后,由于在第三期保费交付到达时及约定宽限期60日超过时未及时交付,造成合同中止,后原告向被告申请效力,双方达成了协议,原告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因此,本案合同存在复效情形。

2、“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的免责条款不存在显失公平、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情形而导致无效。

第4篇

关键词:平衡记分卡保险公司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价值链

平衡记分卡(BalancedScorecard,简称BSC)是哈佛大学教授RobertS·Kaplan和复兴方案咨询公司总裁DavidP·Norton于1992年提出的一套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在管理会计研究领域引起了广泛关注。BSC是一系列财务绩效衡量指标与非财务绩效衡量指标的综合体,包括财务、客户、内部运营和学习发展四方面内容。

平衡记分卡相关内容简介

平衡记分卡财务方面的指标与传统的财务衡量指标类似,一般包括收入、成本和利润等方面。但是两者又有所不同,由图1可知,平衡记分卡的财务方面指标不是孤立的,它与企业的发展战略紧密联系,集中体现企业的战略目标及实现情况,是企业追求的结果,是另外三个非财务方面的最终目标和衡量标准。非财务指标不是对财务指标的取代,而是对财务指标的补充。如表1所示,客户方面是指企业从客户角度出发评价企业经营效果,主要包括客户满意度、市场份额等内容。将客户方面纳入平衡记分卡绩效管理体系,有助于企业以客户的需求为出发点,制定相应的市场战略和战术,进而产生满意的财务绩效。内部运营方面是指企业从内部业务角度评价企业运营状况。内部业务是形成企业竞争能力的内因,是企业改善经营业绩的重点。顾客满意、实现股东价值都要以内部经营过程为基础。学习发展方面是从企业的学习发展角度评价企业竞争能力的。学习发展是以上三个方面的驱动因素和成功基础,此方面的衡量主要以员工为基础,主要标准有:员工掌握技能的能力和获取战略信息的能力等。平衡记分卡全面考虑了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其最大的特点在于其平衡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财务与非财务的平衡。在平衡记分卡中,既包括了财务指标,如营业收入、利润、投资报酬率等指标,又包括了非财务指标,如客户保持率、合格品率、雇员满意度等指标。

结果与动因的平衡。在平衡记分卡中,既包括了结果指标,又包括了动因指标。如客户满意度指标能促使企业扩大销售,从而提高企业的利润。在这里,利润作为一种结果指标,而客户满意度作为它的动因指标。

长期与短期的平衡。在平衡记分卡中,既包括了短期指标,如成本、利润等指标,又包括了长期指标,如客户满意度、雇员满意度、雇员培训次数等指标。

外部与内部的平衡。在平衡记分卡中,既包括了外部评价指标,又包括了内部评价指标。例如,客户满意度指标是通过对客户的调查而得到的,反映了外部人员对企业的整体评价,是外部评价指标。而合格品率、雇员培训次数、雇员满意度等指标则是企业内部对企业的整体评价,是内部评价指标。

客观与主观的平衡。在平衡记分卡中,既包括了客观评价指标,又包括了主观评价指标。如利润、投资报酬率、合格品率、雇员培训次数等指标均是依据数据计算出来的,是一种客观指标。而客户满意度、雇员满意度等指标则是主观判断的结果,是一种主观指标。

运用平衡记分卡构建保险公司绩效评价体系

平衡记分卡在保险业中应用的可行性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已初具规模,并初步形成了以国有商业保险公司为主,中外保险公司并存的竞争新格局。按WTO协议约定,5年过渡期后,我国保险市场将完全开放,与外资企业处于平等的竞争地位,竞争日益激烈。为提高我国保险业的核心竞争力,除了完善现有的市场体系外,还应加强监管、调整产业政策等外部环境因素,也应在调整产品结构、管理服务水平等内部业绩动因上进一步提高,所以必须运用更加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进行评价反馈。

保险业是特殊的行业。保险是一种平均分担经济损失补偿的活动和转移风险的机制,保险产品是在未来给予经济补偿或给付的承诺,是一种典型的无形产品;保险费率的厘订涉及对未来损失分布的正确预测;保险合同的解读需要一定的金融与法律知识,而这些将导致保险消费者的信息劣势。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的突出及保险产品无形化的特征,消费者对于保险产品的选择会产生一定的困惑。除了需求动机外,影响消费者投保行为的主要因素是保险公司的形象和服务,这要求保险公司将无形的服务有形化,所以有人认为买保险就是买服务。从上述保险业具有的独特之处来看,单一的财务评价方法侧重评价过去,过于重视短期财务结果,缺乏预测性,不能揭示业绩改善的关键动因,无法反映保险业竞争最重要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顾客和员工满意度等决定性因素。而平衡记分卡不仅包含传统的财务目标,还引入了三个基本非财务目标,突破了传统业绩评价的局限性,能够真实反映出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

本文通过引入平衡记分卡绩效评价体系,并结合保险业特点,运用平衡记分卡为国内保险业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保险公司平衡记分卡绩效评价体系

由表1可知,保险公司平衡记分卡指标体系是从平衡记分卡最基本的四个方面出发而建立的。首先,根据四个方面的特点建立各自的战略目标,根据所确定的战略目标分析其关键成功因素。从关键成功因素出发,分析反映和影响关键成功因素的关键业绩指标。但是这些关键业绩指标都是滞后指标,还要进一步分析影响这些业绩指标实现的因素驱动指标,即领先指标。

保险业是一个信息密集型、注重衡量的行业,其特点是从做出某一决定到取得相应成果之间要有很长一段时间。例如,评估风险和决定费率是保险业务的核心,但是直到理赔提出和解决之后,这些工作的效率才能显现出来。如果平衡记分卡只包括滞后指标,将无法为管理层希望早日获得成功指标提供信息;也不能促使企业把注意力放在未来成功的驱动因素上,也就无法指导员工的工作,更不能实现未来的成功业绩。所以,领先指标和滞后指标的结合对于激励和衡量保险公司业绩是至关重要的。其中财务方面的领先指标空缺,并不代表没有领先指标,而实际上,三个非财务指标整体构成了财务方面的领先指标。

表1的指标体系只是针对一般保险公司而建立的,在对具体的保险公司建立指标时,应根据公司的特点和战略目标建立适合该公司的平衡记分卡业绩评价体系。另外,平衡记分卡中的四个方面及其指标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根据公司战略及其企业特点适当增减。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应不断地调整和改进平衡记分卡的内容和指标,这样才能适应实际情况,保证企业沿着既定的战略目标发展。

第5篇

一、保险公司对资本的需求与筹资方式的选择

保险公司同其它企业一样,为了保证经营的安全性而需要一定量的资本。保险公司与其它企业所不同的是,它所经营的是风险。因此,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金额越大,其所需的资本金也就越多。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的实际资产减去实际负债的差额不得低于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数额:低于规定数额的,应当增加资本金,补足差额。”“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四倍。”《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7条也规定:“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五亿元:在特定区域内经营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13条还规定:“保险公司每申请增设一家分公司或省级以上分支机构,应当增加资本金至少人民币五千万元。”由此可见,保险公司的业务规模必须与其资本保持匹配,并应随着保险公司的发展和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而追加其资本。由于一个完整的保险市场中存在着直接保险和再保险市场,因此,往往可以通过再保险市场的安排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直接保险公司的资本不足。然而,再保险公司同样也要受到政府的监管,也必须符合政府的最低资本要求。因此,保险公司虽然通过再保险安排可以扩大其业务规模,弥补其资本的不足,但必须以再保险市场的资本要求下的承保能力为限。

对于保险公司经营所需资本以及追加资本的筹集渠道,我国《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第7条规定:“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采取国家投资、各方集资或者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而追加资本则可以通过自我积累、增资扩股、引进外资和发行上市等各种途径。自我积累方式虽然具有成本最小的优势,但是通过自我积累很难在短时期内获取大量的发展所需的资本金;而增资扩股、引进外资也只是权宜之计。相比之下,上市融资虽然具有较高的筹资费用以及支付红利或股息的压力,而且还必须考虑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较高交易成本和双重纳税的税收成本,但是,在我国现有经济体制和市场条件下,保险公司的上市融资不仅可以使保险公司永久性地占有这一部分资金,无须还本,而且还具有其它方式所不具备的优势。

二、保险公司上市是最佳选择

在开放的充分竞争的保险市场环境中,保险公司上市具有较大的制度优势。表现在:

1、可以提高上市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上市保险公司多元化的资本供给机制,既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集中大规模社会资本,改变资本短缺的被动局面,又可以将保险市场的经营风险分散到资本市场、商品市场及至整个市场体系中去,为保险业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准备基础性的制度条件。

2、可以提高上市保险公司的国际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目前民族保险业的资本总额只有200亿人民币,而最早进入中国的美国国际集团,其股东权益是271亿美元,至于在中国设立合资保险公司的德国安联和法国安盛公司,其股东权益分别是261亿美元和150亿美元,实力悬殊可见一斑。面临对外开放的巨大压力,股份制保险公司必须知难而上,利用上市方式筹资,可以使上市保险公司迅速增强资本实力,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其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主动迎接“入世”所带来的挑战。

3、可以提高上市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透明度,强化外部监管。保险公司上市后,要受到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如各种投资咨询机构和证券分析员的监督,审计、会计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监督,证券交易所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等等。在广泛的监督下,任何一个重大失误都会立即导致公司股价下跌,减少公司价值,任何一次违规操作,都会随时有可能被发现和公开,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甚至被驱逐出证券市场。公司必须加强管理,以减少各种浪费和成本,通过科学决策认真分析产品市场,评估投资风险,公司还必须注重财务结构,保持利润稳定增长,保持企业的稳健经营。同时,理性的保险公司也将会更加关注保险监管机构的各项政策规定和调控干预,这将大大提高保险监管机构宏观调控的有效性,促进宏观调控经济手段的运用。上市还有利于保险公司本身商誉的提高,使客户对保险公司的知名度有所认可,有利于上市保险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扩展业务范围,取得更多的市场份额。

4、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和企业财产形式,有利于提高资本运作效率。保险企业上市实现了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分离,产权关系明晰、权责清楚,使企业在市场中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上市保险公司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可以独立行使各种企业管理权限,排除政府部门不当干预造成的战略失败和滞后效应。大型商业性保险公司的交叉持股结构,有利于抵消经营环境急剧变化而造成的冲击效应;通过兼并、收购、退出等股本变更行为进行金融企业的有效整合,实现低成本的快速扩张,提高企业经营规模和资本运作效率。

三、保险公司上市的现实条件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保险公司上市将成为我国保险公司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且就目前的情况看,也已初步具备了上市的条件。

1、宏观环境条件。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我国经济得以不断发展,特别是1996年我国经济实现软着陆,低通胀高发展的状况表明我国经济运行势态良好,2000年的GDP首次超过一万亿美元。GDP的稳定增长无疑为保险公司上市融资起到了关键作用。虽然国家并没有明确表示允许保险公司上市,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保险公司上市是与我国的战略转变方向一致的。

2、资本市场条件。虽然我国的资本市场尚处于发展的初期,还存在着市场规模较小、流动性差和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但是,以股票市场为代表的国内证券交易市场自创立运作以来,按照“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出台了《证券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使得我国的证券市场建设日趋规范。到2001年底我国境内外上市公司市价总值占GDP的比重也超过了45%.保险公司的上市,一方面有利于自身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从而实现保险公司与资本市场的双赢。

3、保险公司自身条件。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基石,而企业自身条件的好坏是公司能否顺利上市的关键。我国产险公司的经营利润一直较好,寿险公司受到降息的影响,盈利状况不甚理想,但是随着保险基金运用渠道的逐步放开,市场占有份额潜力的挖掘,将使拥有大量资金的寿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大大提高。因此,我国保险公司上市的前景看好。

综上所述,我国保险公司不仅具有上市的需求,而且已基本具备了上市的条件。但是,决不能因此而“一哄而上”,保险公司上市必须满足国家《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时,根据上市程序,国有保险公司应该先进行股份制改造,明晰产权,为上市创造条件;而依据现代公司模式组建的股份制保险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的,可以先行申请上市。因此,保险公司的上市之路并不平坦。目前,保险公司上市迫切需要解决以下问题:

1、所有者缺位问题。目前,股份制保险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的选派多为行政任命,与股东几乎没有资本联系。从制度安排上看,由行政安排董事长和总经理,在对行政负责和对投资者负责两者之间往往会产生矛盾。

要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关键在于政府必须按市场规则依法办事,彻底消除官本位思想,消除对企业行政控制的习惯作法,利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管理企业,使企业按《公司法》规范人事任免行为,使公司法人真正受到法律、市场、资本、绩效以及股东大会的约束,从制度上形成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长向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向董事长负责的机制。同时,在国有资本控股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多种渠道充实和不断增强资本实力,改善公司权力结构。权力主体的增加必然产生权力的制约,其他非国有股东可以依法行使权力抵制国有股东的行政干预,从根本上保证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

2、组织设计问题。组织设计即公司内部管理机制的策划、设置和实施。其内在实质是明确权责,表现形式则是组织机构的设立。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1999年5月的大会上通过了“OECD公司治理原则”,成为目前世界上先进管理原则的集中代表,获得一致公认。该原则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治理结构框架应保护股东的利益;(2)治理结构框架应确保所有股东的平等待遇:(3)治理结构框架应确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并且鼓动公司和利益相关者在各方面密切合作:(4)应保证及时准确地披露与公司有关的任何重大问题,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所有权状况的消息;(5)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性指导和对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股东负责。我国的《公司法》与这些原则的要求大致相同。公司的所有权和重大事宜的决定权在股东会,经营权则由董事会和经理实施。董事会的经营活动直接对股东会负责,并受监事会的监督。但是,我国在法人治理结构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如我国的公司经理虽然有了一定的权利制约,但人治色彩仍然很重,管理者经常凌驾于公司章程之上,甚至有些公司出现了公司经理架空董事会的局面,严重损害了公司的权力平衡,影响了公司的管理效率。要使保险公司顺利上市,就必须依法制司,在公司章程的制约下,充分发挥管理者的聪明才智。此外,在组织设计上,我国也还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如下:

一是在组织机构的设置上。目前我国的保险公司多按险种划分部门,同时设有部分职能部门,但是职能部门的设立缺乏计划性和完整性,且与业务部门的关系也不协调。职能部门应为业务部门提供技术支持,业务部门应接受和配合职能部门的决定和计划安排。这两者之间不存在上下级的关系,而是应分别服从各自主管经理的管理,由经理去协调部门之间的矛盾。

二是在公司扩展规模的方式选择上。目前我国公司都是按照行政区域以分公司的形式扩展业务规模。这虽然符合国内保险业务发展的现状和传统的经营模式,但束缚了保险业务发展多元化的需要。因此,可以按照地区经济、人口、社会的统计特征设置分支机构,这也体现出世界金融业发展的潮流。同时,也可建立网络式、扁平式公司结构以适应混业经营的需要。网络式公司结构通过保险公司与其它大型企业(集团)以及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渗透,可以以更快的速度、更少的耗费、更佳的效果传递信息。扁平式公司结构的主要特点是“一司两制”,即总分公司式和母子公司式同时并行。改革现行的总分公司式管理体制,成立一定数量的全资、合资的子公司,强化总公司的管理职能,弱化省市级分公司的职能,总公司直接管理地市级分公司,地市分公司以下只设展业、办事机构,以减少中间管理层次。新型的母子公司管理模式可以突破任何形式的行业和地域方面的限制,实行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综合经营。可以肯定,加入WTO以后我国的保险公司将发展成以保险业为主、跨行业经营、综合性、大型的跨国公司。

3、保险企业市场退出机制的建立。保险公司上市从某种角度讲,不仅意味着机会,还面临着挑战。保险公司既然成为上市公司,在其企业化的动作中,就存在破产的可能。我国《公司法》、《保险法》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虽然对保险公司破产问题有规定,但所做的规定比较笼统,在保险合同转移方面只谈到寿险,并且含有强制意味,缺乏实际操作性。因此,首先应健全保险企业被接管、整顿、终止、兼并、破产及债务处理等方面的法规和管理办法,增加法规的可操作性:其次,政府部门应转变对市场退出的观念,减轻自身对保险企业破产所负的责任,改变目前对保险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采取保密的做法,实行某种程度的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使投保人和社会各界对保险公司经营的市场监督成为可能,并承担一定的风险责任:再次,建立危机处理机构及其配套机制,准备若干种可选择的操作模式,以便在危机发生时,监管者能够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挽救和治理:此外,还应建立市场退出后的保障机制。保险企业退出市场后最大的后顾之忧是对广大客户的负债,这也是目前监管部门不敢对保险企业轻言退出的一个原因。因此,对于保险企业的市场退出不能完全依靠市场的力量,还需要借助官方监管者的力量,做好市场退出后的保障工作,使个别公司因倒闭所造成的影响最小。在具体操作上,可由中国保监会作为保险管理人,各保险公司按规定提存保险保障基金作为援助资金,实行公开兑标的方式,使多家公司参与竞争并找到最优转移方向。

「参考文献

1.黄瑞峰《金融企业上市箭在弦上》金融与保险2001年第8期

2.江生忠、祝向军《保险公司上市问题的理论分析》保险研究2001年第3期

3.余洋《关于股份制保险公司上市的思考》金融时报2000年6月22日

4.鲁蔚《尽快建立保险公司企业市场退出机制》金融时报2000年6月8日

第6篇

[关键词]平安上市经营ac管理

2004年6月24日,平安集团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融资143.37亿港元,平安的发展迈出了关键的一步。时至今日,回顾平安上市两年来的发展情况,可见上市对平安的经营管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带来了显著的变化。

在这些变化的背后,是一系列的经营管理举措,这些举措推动着上市后的平安阔步向前,可供其他险企借鉴。

一、公司治理结构更趋完善,决策机制更加健全

应当说,平安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得天独厚,有其他公司不能比拟的优势。员工持股基金的建立,海外战略投资者的引进,国有股的逐渐淡出,海外上市引入H股,平安的股权结构步步优化,使平安的经营更加理性和富有生机。

此番上市,平安在全球发行13.8789亿股H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4%,平安的股权进一步分散。2005年,汇丰收购了高盛和摩根斯坦利持有的平安10%的股份,股份总数上升到19.9%的上限,成为平安的第一大股东。2005年8月25日,汇丰派驻平安的董事AnthonyPhilipHOPE被任命为副董事长。

由于接受了外资股东及海外公众投资者的监督,平安的管理效率大大提高,决策机制更趋完善。目前,平安集团董事会下设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常委由集团CEO、VCEO、CFO、CHRO、CIO等核心管理层担任,集团内战略、投资、人力资源、稽核及主要业务线执行官皆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担任,这些高管大多都有海外工作经历,在各自的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平安决策体系的完善和科学。

二、经营目标明确,利润导向更加旗帜鲜明

上市后,来自投资者和股价的压力,迫使平安的管理层更加关注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在战略决策和KPI考核上更强调盈利性。公司继续强调“品质优先”和“利润导向”,并以利润的达成情况作为后线管理人员奖励的依据。

为确保集团整体利润目标的达成,集团人力资源部会同企划部等相关部门力推“问责制”,将集团的经营目标逐级、层层向下分解,并纳入各级管理干部的考核,跟薪酬及奖金直接挂钩。针对指标的达成情况,上级问责下级,形成自上而下的经营压力和动力。

此外,在每月的经营报告会上,利润指标成为分析的重点,对亏损的产品、机构、渠道,子公司管理层需要向集团管理层解释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并由专人负责跟踪落实。

通过这些举措,使得利润和每一个员工的利益都密切相关,追求盈利的观念深入人心,并转化为动力和执行力。

三、追求长期经营目标,关注价值增长

当公司进入资本市场后,业务经营的决策原则从根本上讲还是没变,但公司的管理活动复杂多了,因为公司管理者还得同时应付资本市场,要管理投资者预期,以期实现股价的稳定上涨。

公司上市后,投资者和投机者之间的交易活动确定了股价。股价是基于投资者对股票价值的看法决定的。股票的价值等于其内在价值,内在价值以市场对公司未来业绩的期望为基础,取决于公司未来的现金流量和收益能力,期望的变化对股价的决定作用,超过了公司的实际业绩所起的作用。从实质上讲,投资者购买的是公司未来可能取得的业绩,而不是过去的成果。

作为公司管理者,其任务就是要使公司的内在价值最大化。上市后的平安集团就特别注意这一点,其对下属寿险子公司的考核尤其强调内含价值(EmbededValue)和新业务内含价值(NewBusinessEmbededValue)的增长,从而有效管理市场预期。

四、关注法律法规,经营管理更加透明

上市后,公司需接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机构和公众投资者、中介机构的监督,要定期公布业绩和随时披露重大事项,这些都对公司的法律合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顺应上市的需要,平安集团先后成立了法律合规部和战略拓展部,前者专门负责集团法律事务,后者专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集团的所有对外信息,都要严格审核,,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同时与分析师保持密切联系,分析和模拟市场反应,为保证分支机构的合法、合规经营,集团改革了稽核体系,成立东、南、北三个稽核分部,各分部配备大批审计、财务和业务专才,保证对辖区内各分支机构的常规、专项、离任及案件稽核,省级机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常规稽核。与此同时,为配合总公司制度化建设,在各级机构开展制度审计,以保证经营管理制度的标准化。

通过对法律事务的集中处理,对信息披露的管理,以及对分支机构高覆盖率的稽核,平安增强了守法经营的观念,提高了经营的透明度,管理更上一个平台。五、注重发展研究和战略规划,积极拓展业务领域

2004年初,原平安集团财务企划部和总精算师办公室合并,成立平安集团企划精算部,协同集团战略发展中心负责集团的战略规划,同时专司资源配置及价值管理。上市后,凭借企划精算部强大的企划能力,平安完善了滚动三年规划机制,并着手编制集团“十一五”规划。

为追求股东价值的不断提升,上市后的平安开始拓展业务发展领域,积极寻找新的业务增长机会,先后涉足信用卡、电话销售、企业年金、专业健康险、资产管理、小额消费信贷、银行收购等业务领域。

2005年11月,来自花旗银行的RichardJackson出任平安集团首席金融业务执行官。2006年3月,平安人寿董事长梁家驹被任命为首席保险业务执行官,加之负责平安投资业务的平安证券董事长叶黎成,平安集团的保险、金融和投资三大业务线的管理轮廓已经非常清晰,一个现代综合金融服务集团的模型已经展现在世人面前。

六、倡导节约,强化成本控制

美国著名管理专家迈克尔·波特分析,企业经营中存在两种基本类型的竞争优势:成本领先和别具一格。通俗地讲,成本控制和差异化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就保险行业来讲,由于产品和渠道的高度同质化,差异化无非体现在服务和管理上。在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里,由于服务方式的可复制性,服务方面的差异化不能够建立长期的竞争优势,剩下的就只有管理。而管理的差异化最终要通过灵活高效的运营流程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所以对于保险企业来讲,核心竞争力归根结底只有一个:通过控制成本建立成本领先优势。

平安一直以来倡导节约,上市之后更是如此。上市后的平安,开展成本节约工程,发动广大员工,广开言路,征集成本节约方案和建议,在进行可行性分析后立即付诸实施,迅速转化为成本优势。

成本控制不仅基于股东回报的要求,更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考虑。上市后的平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视战略规划和计划预算,这是平安精打细算、未雨绸缪的战略方针。从长期来看,平安对发展战略的重视和规划,将使成本的投入符合业务发展的节奏,并满足利润目标的实现,从而少走弯路,这是最大的成本节约。而通过严格、制式、高效的费用控制和成本管理,平安将在内生变量上建立竞争对手无法复制、短期内无法超越的竞争优势。

七、不折不扣,深入贯彻“执行”观念

平安上市后,作为公众公司,政令的畅通,行动的统一,对于维护公司品牌,提高运转效率至关重要,这当中最根本的就是企业的执行力。

上市前后,平安内部旋起了“执行热”,从CEO到普通员工,从集团总部到最基层的营业部,都在讲“执行”,管理人员几乎人手一本《没有任何借口》和《致加西亚的一封信》。

平安的执行讲究不折不扣,决议一旦形成,便要落实为行动,并且一追到底。这种对执行力的要求环环相扣、层层监督,使得平安的决策效率非常高,行动力非常强。

第7篇

人寿保险公司提供了范围广泛的产品,包括:定期、终生、死亡、疾病、伤残等有关的人身保险和与退休有关的年金保险等等。这些产品都是通过趸交或期交保费来得到将来对死亡、疾病、伤残或退休获取保险利益的赔付或给付的承诺。这种对将来利益赔付或给付的承诺就是人寿保险公司的负债。寿险公司负债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期限较长,期限结构多种多样;二是流动性要求较高,必须保证满期给付、保险金支付、退保金支付等现金支付能力充足;三是负债是有成本的,即发生保险事故的赔付、给付或期满按预定利率本金红利的返还。因此,人寿保险公司资产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具有长期性,有的保险合同期限达二三十年甚至更长;二是具有信托资产的特点,储蓄型业务到期需要返还客户,必须进行资金积累;三是要求收益性,以满足预定利率和支付红利的需要;四是要求安全性,必须保障客户资金的安全。如何保证人寿保险公司在长期的经营中保持足够的偿付能力,确保在将来有充足的资产来匹配负债,是人寿保险公司成功经营的关键。

在经济动荡的年代,由于利息的变化、股票的下跌、不动产的贬值,会使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受到很大的影响,这些都会给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带来危险。特别是当保险合同签订时人寿保险公司承诺了过高的预定利率,而利率的下调使公司的投资回报达不到预期目标时,人寿保险公司将会承受巨大的利差损。分析利差损问题深层次的原因,关键还是缺乏资产负债风险的管理意识,大量长期资产短期运用,以及高风险品种占比较高等。如果利差损问题长期不能解决,导致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寿险公司将面临被托管甚至破产的风险。人寿保险公司的性质决定其经营要受到许多风险的影响,所以在诸多风险因素的影响下,如果资产负债不相匹配,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占比过高,则大量短期资产的经营将受市场利率的波动影响,导致经营的不稳定性,长期负债形成的长期资产在运用形态上遭受无形损耗。因此如何对与投资以及负债有关的风险进行管理、使资产与负债相互匹配,以同时满足人寿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与盈利能力是十分重要的。

人寿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包括以负债为主导和以资产为主导两种模式,二者是相互作用和相互促进的。以负债为主导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是指从负债的观点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即根据负债的特点安排资产的期限结构比例。要针对不同产品负债的要求,包括期限要求、收益要求、流动性要求、风险承受能力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资产投资组合。以资产为主导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是指从资产的观点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根据资金运用情况调整负债结构。一是对销售量的控制,如果资金运用收益无法达到产品设计要求或投资风险过高,则应减少销售量甚至停止销售;二是对产品开发的调整,根据资产期限结构和资金运用收益结果,可以对新产品的预定利率、期限结构提出建议。但无论采用何种模式,都必须充分考虑到与资产负债管理有关的风险。

一、与资产负债管理有关的风险

(一)精算方面的风险

主要有四种风险:

A:资产贬值风险:即由于资产的市场价值下降引起的损失。人寿保险公司持有许多不同的资产,如:证券、不动产、保单抵押贷款,等等,这使得人寿保险公司对利率与资产的市场价值的变化十分敏感。资产市值的下降,轻者会引起人寿保险公司盈利能力的恶化,更严重的会造成偿付能力不足使公司经营出现危机。

B:定价风险:人寿保险公司的定价包含许多因素,如:死亡率、发病率、营运成本、投资回报等等。而且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期限很长,在确定产品价格时,如果不能准确地将这些因素及其将来变化趋势计算进去,将会影响到人寿保险公司是否能够承担对保单持有人的保险责任。

C:利率变化风险:利率变化的风险对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有着重大的影响。例如:如果利率变化造成资产价值的增减无法与负债价值的增减匹配,人寿保险公司可能会面临倒闭。在过去的十年中,由于利率多次下调,使得部分人寿保险公司经营出现相当大的利差损。

D:经营风险:包括监管制度的变化、税法的变化、经营新的险种等等。在我国,由于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投资作出了严格的限制,允许的投资范围十分有限,主要是银行存款、国债、金融机构和部分大企业发行的债券、一定比例的证券投资基金,因此投资组合的选择十分有限,造成资产负债无法匹配的风险加大。此外,由于人寿保险公司经营的长期性,随着时间的迁移,法律解释的变化也会对未来人寿保险公司的给付、赔付责任产生重大的影响。

(二)财务方面的风险

主要有六种财务风险:

A:费率风险:即在确定费率或给付、赔付标准时不准确产生的风险。主要有两类:费率定价过低和给付、赔付标准过高。

B:系统风险:又称市场风险,即引起资产或负债价值变化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基本风险。人寿保险公司根据利率的变化衡量和管理资产负债,其股票、公司债券和质押贷款与利率基准点的变化紧密相连,任何利率的变化都直接影响到这些投资产品的回报率。人寿保险公司投资的资产在信用等级、流动性、期限等方面往往与负债并不相关联而影响到两者的匹配。

C:信用风险:即由于债务人因其财务状况恶化或担保物价值贬值无法履行责任而产生的风险。由于人寿保险公司的资产有相当部分是公司债券,因此这种风险对其影响较大。

D:流动风险:即由于无法预测的事件造成资产流动性不足引起的风险。人寿保险公司经营的业务多数是长期业务,因此其投资也多数是长期投资以与保险合同到期的责任匹配。但由于某些无法预测的事件,如市场利率比保单预定利率高很多,造成保单持有人大量退保,在保险公司现金不足时不得不低价变现长期资产而遭受损失。

E:经营风险:包括公司管理、信息处理、员工行为等方面的风险。由于这些方面低效与失误会给人寿保险公司经营带来昂贵的损失。

F:法律风险:法律法规的变化,包括解释的变化都会给人寿保险公司带来巨大的风险。因此必须密切关注立法发展的趋势,了解未来法律法规的变化,包括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经济全球化给法律制度与环境带来的冲击。此外法律风险还包括保险欺诈、违规经营、保单持有人对保险合同的不同理解等,这使得法律风险变得十分复杂。法律风险可能会给人寿保险公司造成巨灾式的损失。

二、资产负债管理策略

在我国,人寿保险公司按照股权的形式可以分为:国有独资、股份制公司,在国外还有相互公司和上市公司。但无论那种形式的人寿保险公司,其根本的经营目标都是在获取预定

的资本回报的同时保持足够的偿付能力。人寿保险公司的管理者必须洞察投资环境的演变,了解投资要素变化的趋势,在分析与资产负债管理有关的风险的基础上拟定资产负债组合的策略以及公司的投资策略。

(一)资产负债管理过程

按照人寿保险公司的管理特点,资产负债管理可以用“计划—实施—反馈”的过程来表示:

计划——包括长期计划和短期计划。长期计划根据各类负债的特点、未来盈利的要求以及利差倒挂的风险,分析与资产负债管理有关的风险,通过模拟测算,决定中长期的资金运用方针和基本投资策略。短期计划根据长期基本投资策略和年度现金流量预测情况,确定短期基本投资计划和年度资金安排计划。

实施——根据不同负债对应的资产情况,由具体操作人员根据年度资金安排计划调整、组合投资结构。管理的重点是投资决策的透明化、明确化,以及拥有一批专业的资金运用人才和较强的投资组合能力。

反馈——寿险公司应建立风险管理部门,对资金运用战略及实施过程的风险进行管理,对运用绩效进行评估,对投资情况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及时反馈投资决策部门,以便使投资结构趋于合理。

(二)资产负债管理图

目前国际上较流行的资产负债管理方法可以用下列资产负债管理图表示:

附图

图1资产负债管理图

人寿保险公司的管理者进行资产负债管理时,必须考虑到其公司的产品的期限和特征,如:长期和短期产品的比例、传统和投资产品的组成等等;还必须考虑到制约投资组合的因素,如:法律法规对投资范围的限制、资本市场投资产品的可能获得等等;同时还必须考虑到对资本市场的预期,如:利率的走向、资本市场发展的周期等等。通过对上述因素的综合考虑,确定出投资组合战略,并进行检测。目前国际上寿险资产负债管理使用的检测方法主要有:弹性检测、现金流检测(CFT)、动态偿付能力检测(DST)、风险资本法(RBC)、随机资产负债模型、财务状况报告(FCR),其中前两种方法较为常用。然后才设定符合资产负债管理战略的投资策略。

当管理者制定出综合可行的资产负债组合以后,必须将有关理念贯彻到公司的每个阶层,同进还要保证有足够的技术支持和组织机构来帮助管理者完成资产负债管理,当然不同的公司具有不同的组织机构,因而不存在某种适用于所有公司的通用的组织机构。有效的组织机构必须根据各公司的战略和对风险的容忍程度而制定的资产负债管理目标来建立,以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但建立一个高层的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和实行合理的分别投资并进行财务衡量管理将会大大帮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

(三)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运用资产负债管理构建资金运用战略,人寿保险公司要健全资金运用机构,除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外,还应成立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高层的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通常又叫风险委员会,它由高级行政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在连续的状态下监督和管理人寿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风险。它的任务包括审查投资策略、产品开发、产品定价以及市场开发。人寿保险公司的产品销售对市场利率的变动非常敏感,一方面过低的产品预定利率会使公司的产品在竞争中失去市场,另一方面过高的产品预定利率会产生利差损。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必须对产品进行审查,使定价能够与投资合理的匹配,达到公司预定的资本回报率和其他经营目标。

三、根据资产负债管理的原则设计投资组合

依靠资产负债理论确定了投资策略以后,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根据资产负债管理原则设计投资组合。以下简单介绍有关的资产负债管理原则:(1)规模对称原则:即投资总额与负债总额相一致,建立一种在正常保费收入净流人增长基础上的动态平衡;(2)结构对称:长期负债用于长期投资,而短期负债只能进行短期运用,保持偿还期基本一致;(3)成本收益对称:选择投资品种要把握投资收益与资金成本相对应,保证实现合理收益,而且要根据市场利率变化对资产、负债的现金价值的冲击程度随时调整投资结构。合理地分配资金,构建分散互补的资产组合,这就可以使不同资产间的系统性的风险相互抵消,以降低总体风险水平。一方面,应根据资金来源、成本和期限,选择不同期限、收益水平的品种,设计相对独立的投资组合;另一方面,各投资品种的资金覆盖率要科学合理,单一项目投资比例应适中,力求分散风险。寿险资金不但规模大、期限长,而且保费收入源源不断,可用资金增长数量非常可观,所以建立长期的资产负债管理原则战略是寿险资金运用现实的选择,也是追求保险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必由之路。

在设计投资组合时,必须根据人寿保险公司业务的特点开展投资多样性的选择并对其进行财务衡量。由于人寿保险公司的产品的多样性以及期限等产品特征的差异性,人寿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不同的产品和险种分别进行多样性的投资,并根据产品或险种的风险特性和其他因素设定资本回报率和投资目标,对投资进行财务衡量。例如,分别投资的决定可以根据产品或险种的保费量大小、风险高低、盈利特点等等来决定。在投资策略的构建上,首先要认真研究负债的特性,建立分险种核算体系,根据每一产品的特性、每一客户的需求,以期望收益率的最大化和控制利差倒挂风险为条件,以满足长期、效率、平衡的资产结构为目标,构建长期的资金运用战略。其次是以分险种核算资金为单位实施资产分配,并在分配过程中不断参考负债信息的变化,如利率选择性、流动性、期间性以及资金市场的成熟性等。第三,寿险公司应具备相应的资本金,并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准备金,以保证资产负债管理战略的稳定性。在作出这些决定的同时,还必须考虑到许多运作上的事宜,如:建立某一分别投资的交易规则;投资的融资与组合的重组;税收和费用的分摊等等。此外,公司建立起高效的财务信息系统是十分重要的,因为管理者需要知道不同险种的现金流量以便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这种分别投资的方法可以是人寿保险公司在整个公司范围内对资产负债组合进行分析,使管理者对公司的投资组合以及资产负债有较深入的了解,及时发现公司资产负债的不足或机会,以及在给定的投资环境下抵消不同险种带来的某些风险。

人寿保险公司有许多方法可以用来优化资产组合以使其与负债结构相互匹配并使公司的价值最大化。在乎稳的投资环境下,例如利率保持稳定时,这将是比较容易做到的,投资回报也比较容易预测。但是,在过去的十年来,由于利率的下调、资本市场的动荡、不动产价值的起落,人寿保险公司面临着重大的考验。同时,政府法规的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加强、市场的开放也给人寿保险公司的运作以及发展战略带来诸多的挑战。因此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者必须制定出适应投资环境变化的资产负债管理策略才能够达到预期的经营目标。

四、根据资产负债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投资风险控制制度

在设计投资组合、建立投资策略以后,人寿保险公司还应根据资产负债管理原则建立一整套投资风险管理制度,并将之贯穿在寿险投资过程的始终。

1.资金的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寿险公司各分支机构按核定限额留足周转金后,其余资金应全部上划到总公司、做到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减少风险产生的环节,实现资金的专业化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其次,要严格授权、层层负责。在资金运用过程中,要严格按额度大小,明确决策和使用权限,每一层级都要对权限内的决策和使用结果负责。再次,要建立健全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制度的缺位必然带来许多实际操作中的问题,进而滋生风险。因此,必须建立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如资金划拨管理制度、集中交易管理制度、帐户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稽核检查管理制度等,并严格贯彻落实,堵塞风险漏洞。

2.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许多风险案例说明,因决策失误而导致的风险远比一般的经营风险更为重大。因此,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是保险公司控制投资风险的重要任务,应该由保险公司最高管理决策层、包括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公司中长期投资政策,对资产进行战略性分配;另外,还要对资金运用部门提出的业务计划和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审核,并最终作出决策。

3.健全投资部门:人寿保险公司的投资部门是投资的直接执行者,目前国内人寿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制中担当这一重任的,与国外保险公司负责资金运用的独立的投资管理公司不同,大多以保险公司的一个部门的形式存在,必须依据公司授权进行投资活动。资金运用部门要根据公司决策部门制定的中长期投资政策,依靠专业的分析研究和投资管理人才,对宏观经济形势作出判断,对金融市场进行理性把握,从而拟定中短期投资计划,确定战术性资产配比,并由下属业务部门选择品种具体实施。

4.综合风险评估:在评估资产所面临的风险制定资产负债管理策略时,人寿保险公司还应该注意综合公司的各个分支机构形成的累计风险。在电脑技术和能够提供模拟程序的软件支持下,人寿保险公司可以先进行不同的资产负债管理模拟分析,再作出投资策略的制定。

在当前我国人寿保险市场快速发展以及加入WTO市场不断开放的今天,投资业务已经成为人寿保险业的主营业务,而人寿保险公司也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主要机构投资者。如何保证人寿保险公司在长期的经营中保持足够的偿付能力,确保在将来有充足的资产来匹配负债,是保证我国人寿保险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的课题。希望本文能够在这个方面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邱华炳,庞任平:“加快中国保险投资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国有资产管理》,2000.10.

2郑伟、孙祁祥:“论保险投资的风险与管理”,《保险研究》,2001.3.

3段国圣:“保险资金投资运作及风险管理”,《上海证券报》,2001.10.20.

4陈志国:“中国保险业风险管理现状及对策”.

5DrDavidLaster,Asset-liabilityManagementforInsurers,S-wissReinsuranceCompanyEconomicResearch&Consulting.

6StephenW.Philbrick,1999,DynamicFinancialAnalysis:Taxon-omyRevisited,CasualtyActuarySocietySpecialInterestSemin-aronDynamicFinanicalAnalysis,Chicago.

7Oldwick,NewJersey,N.M.BestCompanyInc.,1997:Best''''sInsu-raneReport,life-Health.

8Campbell,TimandWilianKracaw:FinancialRiskManagement,1993.

9StephenForbes:Asset-LiabilityManagementintheLifeIn-suranceIndustry,1993.

10TRACReport:LifeTRAC1996.

11Dr.ArthurRudd:LifeInsuranceandAnnuityinCanada.

第8篇

运作流程是保险公司经营系统的基础。它的变化,会引起构筑在它之上的组织架构、管理系统乃至公司经营理念的一连串变化,最终导致整个公司发生变化。我国保险公司的许多运作流程沉疴累累,如牛负重,严重削弱了公司创新求变和生存发展的能力。如果将流程比作企业经营管理的基因,那么,流程改造便可谓企业强身健体的基因疗法。加入WTO将使我国保险公司面临着更大的变数。通过流程改造提高创新应变能力,实属我国保险公司当务之急。

1997年年中,平安保险公司重金聘请国际着名的管理顾问公司麦肯锡公司进行流程改造,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0年,平安公司保费收入达到272.45亿元,比1997年净增100多亿,年均递增22%,比同期全行业保费年均递增速度高8个百分点,税后利润10.25亿元,占全行业总利润一半以上;1997年保费收入首次超过太平洋保险公司,2000年在保费和利润上双双超过太平洋保险公司将近1倍,净资产收益率达20.82%,在亚太地区前25大保险公司中名列第2。更重要的是,通过流程改造,平安公司建立了创新应变的核心竞争优势。流程改造3年来,平安公司在许多方面推陈出新、引领潮流,令同业震动,世人瞩目。尤其是1999年10月23日率先推出寿险投资连结商品,成功解决了寿险经营效益与市场吸引力的矛盾,在连续7次降息冲击下低迷的寿险市场上刮起一股罕见的购买热潮。保监会副主席吴小平高度评价平安公司开发投资连结产品的意义,称赞它标志着“中国寿险业目前已进入传统寿险产品向非传统寿险产品转变的关键时期”,而“这一转变将使中国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寿险潜在市场变为现实市场”。

二、保险公司运作流程类型

所谓流程,指的就是“一组相关的工作,总合起来可以创造出符合顾客所需的价值。”企业的顾客有外部顾客和内部顾客之分,据此,可以将企业流程划分为附加价值流程和一般作业流程。其中,附加价值流程是能够直接为外部顾客创造价值的外向流程,包括险种开发流程、推销流程、核保流程、核赔流程、客户服务流程等;一般作业流程则是直接为内部顾客创造价值的内部流程,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流程、财务管理流程、行政办公流程、组织管理流程等。

附加价值流程与一般作业流程相辅相成,关系密切,前者直接与客户相连,是保险公司最重要的流程;后者以前者为中心,影响着前者功效的发挥程度。

三、我国保险公司运作流程常见问题

流程问题即流程的“官能障碍”。由于流程纵贯上下,横跨部门,对我国保险公司运作流程常见问题。

四、选择流程改造目标

对于诸多流程问题,在改造时如何进行优先选择呢?可以以流程问题的严重性、改造的迫切性、改造的可行性为标准,对流程改造工作进行优先排序。以某保险公司销售管理流程问题为例。在这个例子中,前两个问题显然应该优先列为流程改造的目标。

五、描述问题与分析原因

对确定下来要解决的问题,要进行大致的描述,并分析产生的原因,重点是可控的流程原因,并框出主要原因。

六、新流程设计

流程改造的整体原则是注重结果甚于工作本身,而流程的最终结果也就是为内外部顾客创造价值。因此,在设计流程时首先要确认顾客,判断其需求,进而决定采用何方式、何程序满足他们。例如,针对我国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流程的普遍问题,可以提出新流程设计的一般思路

1.建立集中客户服务的一线业务流程

在我国保险公司的业务流程中,市场营销、核保承保、开票收费、契约变更、理赔处理一般由不同部门负责。这种流程符合分工原则和专业化要求,有利内部管理,但也存在着烦琐复杂、推诿扯皮、办事缓慢、客户和业务员意见大等问题。

在改造业务流程时,可考虑建立一、二线分开,对客户提供一人或一站式集中服务的流程。在业务一线,一方面,可以设立客户代表制度,业务员作为客户代表,直接办理客户投保、续保、防灾防损、契约变更以及赔付等大部分事宜,其他小部分难以直接处理的事项,则由业务员交由二线技术后援部门处理;另一方面,可以设立保险服务门店或保险服务热线电话,为客户的一般需求提供迅速快捷的标准化保险服务。

2.建立业务集中处理的二线管理流程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一般就地分散进行核保承保、防灾理赔和员工培训工作。由于基层条件较差、专业人才素质较低、本位主义作祟等等原因,常常出现业务管理效率低、质量差、业务管控乏力、客户和业务员意见大等问题。

第9篇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建立博弈模型,分析了影响汽车保险公司提高人佣金的行为因素,并指出通过一定的监督机制可以保证汽车保险公司间的合作协议得以有效执行。

关键词:汽车保险博弈模型

在我国,汽车保险业务也占有重要地位,已成为非寿险领域的第一险种。尽管我国已实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但汽车保险2003年实行的费率自由化政策,使得保险公司间的竞争越发激烈,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汽车保险业务必将成为各保险公司竞争最为激烈的险种之一。

保险公司间的激烈竞争导致汽车保险人大量涌现,这一方面促进了汽车保险业务的销售,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众多问题,尤其是高回扣与高佣金现象日益严重,加剧了保险公司间的恶性竞争,甚至汽车保险行业一度出现了全面亏损状态,如何规范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建立保险公司与人及保险公司间的博弈模型,对保险公司提高佣金的行为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以促进保险公司间的合作,避免恶性竞争。

汽车保险公司与人博弈分析

为简化分析,现假定保险市场上有两家销售汽车保险的公司a和b提供同质化产品,人可获取的业务总量不因两家保险公司业务而有所改变。

现考虑b汽车保险公司与已经为a汽车保险公司业务的人进行谈判。a保险公司提供的佣金比例为α1,人总收益为υ0。

人同意为b汽车保险公司情况下,若b保险公司提供佣金比例也为α1,人总收益为υ2(由于产生新的成本,所以υ2<υ0),b保险公司的收益为μ0;若保险公司将佣金比例提高至α2,其中α2满足人所获收益增量大于人新增成本,则人的总收益为υ1(必有υ1>υ0),b保险公司的收益为μ1。由于人为获取更多的佣金收入,会为b保险公司争取更多的业务,因而有μ1>μ0。综上,建立如表1博弈模型。

在表1博弈模型中,有唯一纳什均衡结果,即保险公司提供佣金比例不小于α2,人为b保险公司业务。因此,追求收益最大化的b保险公司与已经a保险公司业务的人进行谈判时,具有提高佣金比例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汽车保险公司与人的博弈模型表明,若汽车保险公司与已经其它汽车保险公司业务的人签约时,为了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及收益,具有提高佣金比例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下面将建立汽车保险公司间的博弈模型,分析讨论当汽车保险公司与尚未其它汽车保险公司业务的人签约时,是否也具有提高佣金比例的主动性及积极性。

汽车保险公司间博弈分析

设现有某人同时为两家销售汽车保险的公司c和d业务,c和d分别选择提供人低或高两种类型的佣金比例,但当向两家保险公司均可投保的业务出现时,人会优先为提供高佣金比例的保险公司争取业务,从而人与保险公司都获取更多的收益。

当两家汽车保险公司均提供低佣金比例时,两者分别获取收益5;当两家保险公司提供不同的佣金比例时,提供佣金比例较高的一方将获得全部收益,不失一般性可设其总收益为8(小于10即可);当两家汽车保险公司均提供高佣金比例时,两者的收益分别为4。综上,建立如表2博弈模型。

表2博弈模型中有唯一的纳什均衡(高佣金比例,高佣金比例),即两家保险公司均提供高的佣金比例,获得的收益都为4。同时不难发现,若两家保险公司都提供低的佣金比例,则与都提供高佣金比例相比会获得更大的收益5,这是一个共赢的局面,但双方却没有做此选择。原因在于,一方面若自己选择提供低佣金比例,对方却选择了提供高佣金比例,自己的收益会下降为零;另一方面,若对方选择提供低佣金比例,自己选择提供高佣金比例会取得更多的收益。总之,不管对方选择提供任何类型的佣金比例,自己选择提供高佣金比例总是最优的战略选择。因此,做为追求收益最大化的两家保险公司将同时选择提供高佣金比例,即出现两者均提供高佣金比例的均衡结果,帕累托最优不会实现。

从汽车保险公司间的博弈模型可以看出,一方面当两家以上汽车保险公司为获取更多的收益及市场占有率,具有提高佣金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另一方面汽车保险公司间能够长期相互合作,对给予人的佣金水平加以规定与限制,则可以达到共赢局面。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有效监督机制的建立

前文建立的2个博弈模型表明,追求收益最大化的汽车保险公司在与人及其它汽车保险公司的博弈过程中,均具有提高佣金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此外,从上文建立的汽车保险公司间博弈模型可以看出,若两家保险公司相互合作,给予人相同适当的佣金比例,便可避免恶性竞争、达到共赢的局面。但由于保险公司具有打破合作协议、提高佣金的积极性,因此若想合作协议真正发挥作用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

现假定成立行业自律组织负责检查保险公司是否遵守协议。当该组织不进行检查时(其自身收益为零),若保险公司没有提高佣金比例其收益为v,若保险公司提高佣金比例会产生额外收益a;当该组织进行检查时(检查成本为c),若保险公司没有提高佣金比例,则其收益仍为v,若保险公司提高了佣金比例,则对其实施惩罚,罚金额度为p。综上,建立如表3博弈模型。

从表3可以看出,一方面只有当p>c时,即当罚金大于检查成本时自律组织才会进行检查;另一方面只有当p>a时,即当罚金大于提高佣金带来的额外收益时,保险公司才有积极性遵守协议。

所建立的博弈模型不存在纯战略纳什均衡,下面求解该模型的混合战略纳什均衡。设为保险公司违反协议的概率,为自律组织进行检查的概率,则保险公司和自律组织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1)、(2)两式分别对λ和θ求微分,得到混合战略纳什均衡点,即保险公司违反协议的概率大于时,自律组织的最优选择是进行检查,自律组织检查概率大于时,保险公司的最优选择是遵守协议。

因此,为有效遏制汽车保险公司肆意提高佣金比例的恶性竞争行为,应加大自律组织的检查力度,检查的概率应大于保险公司从提高佣金中获取的额外收益与收取罚金的比值。

本文建立了汽车保险公司与人、汽车保险公司间的博弈模型,分析指出,汽车保险公司具有提高人佣金的积极性,但提高佣金却不是汽车保险公司的最优选择,合作可以带来更多收益。建立的监督模型表明,当自律组织以一定概率进行检查时,可以使汽车保险公司间的合作协议得到有效地执行,达到帕累托最优解,避免恶性竞争,利于汽车保险市场的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第10篇

统计信息管理机制需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数据服务机制,统一是指以“三统一”标准(指标定义统一、指标口径统一、实现逻辑统一)为核心,规范是以数据归口管理为手段,高效则是以“统计信息管理平台”为依托,使企业的统计信息应用水平得到实质性提高,全面提升企业的统计信息内部服务支持能力,为企业的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决策提供统一高效的信息服务。

二统计信息管理机制的定位统计信息管理机制的建立

可以满足企业各个职能部门的管理需要,各部门可根据自身管理需要确定统计指标和统计报表,统计信息管理机制的建立有助于提升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能力,相对稳定并具有延续性的统计报表可为有效的管理提供服务,统一的统计指标,为公司管理的稳定性、高效性提供支持。为了高效管理企业庞大的数据需求,建立统计信息管理机制的定位如下:

①以服务决策参考为核心,以支持经营管理为着力点。建立统计信息管理机制以提高公司管理效能为目标,为各级高级管理者提供快捷准确的决策参考信息,便于管理者更好的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提升公司应对市场能力并做出决策。

②以宏观数据为主流,以明细数据为辅助。统计信息管理机制的建立主要针对企业的宏观数据,主要展示企业汇总的、整合的数据,并以各层面的明细数据为补充。分散的微观层面的清单信息不纳入统计信息管理机制的统计范围内。③以使用频率较高的常用指标为主体,以使用频率较低的重点指标为补充。统计信息管理机制以提高数据和报表的使用效率为根本原则,因此统计报表应以各职能部门常用的指标为主,设置使用频率为月/季比较合适,个别使用频率为半年、年度的指标可视其重点程度纳入到统计指标体系中。

④以前端运营系统为基础,尽量避免手工统计。统计信息管理机制应以统计信息系统为信息化载体,可在企业建立统一的统计信息管理平台,以平台为依托,为取数平台,数据来源应为企业的前端运营系统,由平台从前端运营系统采集、收集数据,全过程为自动化,杜绝手工参与,确保数据准确性。

⑤以总公司为核心,以分支机构为扩展。对于大型企业,设有较多的分支机构,可先以总部机构为起点和核心,满足企业总体层面的宏观管理需求和对全系统的整体掌控,便于在短期内形成一批企业内系统通用的、有代表性的报表体系,和统一的指标体系。在条件成熟的条件下,统计信息管理机制较为完善、稳定时,可将统计信息管理机制推广至分支机构,推广标准指标体系和订制报表格式。

三统计信息管理机制的主要内容

1建立企业的唯一的统计指标体系

对指标进行“三统一”的标准化管理。这是健全统计信息管理机制的基础,指标选择、规范定义和未来的可扩展性是建立统计指标体系的关键因素。统一指标名称、统一指标定义,并统一指标的实现逻辑是“三统一”原则的核心内容。“三统一”有利于企业对指标的标准化管理,有利于统计指标和数据的稳定性,也是统计数据数据质量和统计效率的重要保障。

2建立企业的常规统计报表体系

对报表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常规统计报表体系可按照层级进行分类管理,主要包括以下三级:①KPI报表:服务于决策层面,分类别展示企业经营管理各层面重要信息,供最高管理层使用。②公司级常规报表:服务于决策层面和管理层面,分类别、按维度和分支机构展示企业经营管理层面的重要信息,供企业最高管理层和部门管理者(按需)使用。③部门级常规报表:服务于管理层面和事务层面,按需求部门展示企业的某一经营管理层面的详细信息,供各个部门具体使用。

3搭建统计信息管理系统

对企业内部信息资源统一管理。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是统计信息管理机制的物理化、电子化载体,统计信息管理机制以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托。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是统计信息管理机制的物理基础,对统计信息进行汇总、加工、分析、查询的决策支持系统,可实现企业内部统计数据报送、统计报表查询、智能报表生成、指标管理和系统管理等功能,并可根据企业不同时期的战略重点进行功能扩展。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依托于企业的各个运营系统,以保险企业为例,保险企业的核心业务处理系统、财务系统等前段运营系统都是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的前端数据源。为了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客观性,应在数据加工过程中尽量杜绝手工加工和手工填报。

4建立归口管理制度

对企业的各项统计内容进行规范化管理。确立统计信息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明确各个职能部门在建立统计指标体系、统计报表管理、使用、开发、维护等工作中的职责,规范归口管理工作的各项流程,使统计信息管理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四保险公司建立统计信息管理机制的应用

第11篇

[关键词]上市财产保险公司,投资风险,风险基础资本

一、美国上市财产保险公司的投资概况

目前,世界各国的保险公司大都采用多种保险投资方式。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把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分为五类:即房地产、抵押贷款、股份、固定收益债券、抵押贷款以外的贷款和其他投资方式等。灵活多样的投资方式,使得不同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要选择投资方式,按照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要求和原则对保险基金进行投资组合。

在投资多样化的前提下,各国政府为了保证保险资金的安全性,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对各种投资方式设定了严格的投资比例,美国在这方面的限制更加严格(详见表1)。

以美国纽约州为例,纽约州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股票及债券投资不得超过总投资的20%,房地产投资不得超过10%,海外投资也不得超过10%。由于寿险和非寿险资金来源不同,它们对于流动性、收益性和风险承受能力的要求不同,投资结构也不相同。寿险资金由于其长期的特点,以资本市场作为主要的投资领域,股票类资产比重较大;非寿险资金投资则主要以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为主。例如,1995年英国寿险资金46%投资于本国股票,13%投资于外国股票,2%投资于国外债券;非寿险资金投资本国股票为26%,投资外国股票7%,投资国外债券10%,投资本国公共部门债券21%。

图1描述了1992年-2003年美国所有财产保险公司的投资结构情况。债券投资是美国财产保险公司的第一大投资方式,虽然每年投资比例起起伏伏,但一直保持在50%以上,2003年高达66.34%;股票投资为美国财产保险公司的第二大投资方式,投资比例一直高于10%,2000年高达30%;抵押贷款也是重要的投资方式,1992年投资比例达15.6%,但近年来其投资占比一直下滑,2003年降为0.28%;短期投资近年来重要性日益突出,2003年美国财产保险业的现金及短期投资占比达9.3%;美国财产保险业的房地产投资占比一直不高,1992年的高峰期不过2.5%,后来占比不断下降,2003年仅为0.81%。

总的来看,美国财产保险公司投资非常谨慎,2/3的投资资产是债券,其中大部分是市政债券、高评级公司债券和美国国库券。图2是1999年~2004年美国财产保险业债券投资的构成情况。在美国财产保险公司所投资的债券中,短期(5年及以下)、中期(5至10年)和长期(10年以上)三分天下,其中短期债券占比最多,并且呈现不断增加趋势,2004年估计占比达45.5%左右。

就美国上市财产保险公司而言,其投资策略更加稳健。表2是1996年—2004年美国20家上市财产保险公司股票投资与房地产投资占比情况。一方面,20家上市财产保险公司的股票投资比例大大低于行业整体水平。1996年—2004年,20家上市公司的平均股票投资占比从未超过15%,2004年仅为8.93%。另一方面,20家上市财产保险公司的房地产投资比例大大低于行业整体水平。1994年以来,在上述20家上市财产保险公司中,有10家公司基本上未从事过房地产投资。

二、美国上市财产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

(一)1995年—2004年美国上市财产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及其波动情况

1995年—2004年,美国20家上市财产保险公司总投资额不断增加,平均增长率达9.62%,2001年达到最高值19.66%(详见图3)。总投资的不断增加,为财产保险公司投资收入的持续增加奠定了坚实基础。

总的看来,由于种种因素,美国财产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率波动比较明显。图4是1995年~2004年美国20家上市财产保险公司平均投资收益率情况。在此,投资收益率二利息和投资收人/投资资产。10年间美国财产保险公司整体收益率波动起伏,最高时曾达到7.51%(1998年),最低时仅为5.53%(2004年)。这说明,美国财产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还比较大。

表3是1995年—2004年美国20家上市财产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率及其波动情况。美国20家上市财产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普遍低于财产保险业整体水平,各家收益率均值及其波动差别也很大。从投资收益率情况看,1995年—2004年,美国财产保险业投资收益率平均值达6.72%,而同期20家公司中仅有4家公司投资收益率均值高于这一行业水平,而其它16家公司都低于这一水平;美国上市财产保险公司收益率偏低的状况,是与其投资谨慎策略息息相关的。从20家公司的具体情况看,投资收益率均值差别很大,10年均值最高的第一美国(FAF)达14.76%,而最低的保罗·旅行者(STA)仅为5.39%。从投资收益波动情况看,20家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率波动也普遍较大,且情况各异。1995年-2004年,20家公司投资收益率波动标准差均值为1.62,大大高于财产保险业的整体水平(0.66),其中有14家投资收益率波动标准差高于1,有5家公司标准差超过2,第一美国(FAF)高达5.63。

(二)美国上市财产保险公司投资风险的成因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利率波动而造成投资收益变动的风险。利率的上下波动直接影响证券价格,利率上升,证券价格下降;利率下降,证券价格上升。利率风险是固定收益证券(特别是国债)面临的主要风险。美国市场利率一直变动不定,使利率风险成为上市财产保险公司的主要风险之一。图5是1980年—2004年美国市场的利率变化情况。从1980年-2004年,美国的短期利率(3月期票据)、中期利率(1年期票据)和长期利率(10年期票据)均呈现下降趋势,但各年起伏不定,给上市公司的资金运用带来很大风险。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证券发行人在证券到期时无力还本付息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主要受证券发行人的经营能力、盈利水平、规模大小等因素的影响。信用风险是债券面临的主要风险,而不同债券因为其信用等级不同使其信用风险各异。一般而言,政府债券的信用风险最小,其它依次为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而投资回报率正好相反。美国上市财产保险公司普遍投资谨慎,一般投资于信用级别较高的证券,故信用风险较低。例如,在丘博集团的资产组合中,70%以上的应税债券是由美国财政部或美国其它政府机构发行的、或者是由穆迪公司和标准普尔公司评级的AA级以上债券;90%以上的免税债券为AA级以上债券,大约70%的债券为AAA级;只有不足2%的债券低于投资级别,因此丘博集团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很小。

3.汇率风险

在国际投资中,由于汇率变化引起投资收益的变化。当投资以外币所表示的资产时,要承担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以丘博集团为例,2004年底,其财产保险子公司共拥有非美元投资资产约45亿美元,这些资产的品质和到期日与国内资产相似,主要以英镑、加元和欧元计价。当英镑汇率、加元汇率或者欧元汇率下降时,丘博公司将承担较大的经济损失。

4.资产和负债不匹配风险

资产和负债不匹配风险指保险公司在某一时点上资产现金流和负债现金流的不匹配,从而导致保险公司收益损失。保险业务是一种典型的现金流运作业务,保险公司是资产和负债的集合体,保险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不匹配风险,就是某个时点资产的净现金流小于或大于负债的净现金流,从而导致保险公司的资产损失。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暂时的不匹配,只会影响保险公司日常赔付、投资的减少和财务的稳定性;而长期的不匹配则会导致保险给付危机,最终导致保险公司破产。

与资产和负债不匹配风险相联系的是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投资者由于某种原因急于抛售手中的某项资产,采取价格折扣等方式造成投资收益的损失。流动性强的资产一般具有完善的二级市场,可以在不降低价格的情况下随时出售;流动性差的资产由于没有完善的二级市场,不太容易交易转让,要降低价格进行交易,从而造成资产损失。如果出现资产和负债不匹配的情况,财产保险公司为了套取现金而急于抛售手中的资产时,流动性风险就产生了。

5.股票投资风险

美国上市财产保险公司投资股票的比例相对较高,加之股票市场变化原因复杂且动荡不定。图6是1990年—2004年美国标准普尔500家大公司股票的整体收益率走势情况。总体上看,美国股票收益率变化幅度很大,股票投资的系统性风险很高。美国标准普尔500家大公司股票的整体收益率最高曾达到40%(1996年),而最低时为—20%以下(2002年)。因此,股票投资占比较高的上市财产保险公司往往投资风险较大,投资收益率波动偏大。

三、投资风险对美国上市财产保险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对财产保险公司风险基础资本的影响很大

风险基础资本(Risk-BasedCapital),是指保险公司要求等于或超过与其可能出现偿付无力风险的具体风险特性相适应的最低资本要求的一种制度。在风险基础资本制度下,将保险公司可能面临的经营风险量化为所需的净值。这种方法从保险公司的风险构成出发,根据保险公司的规模和风险状况,有弹性地衡量该公司用于支持业务经营所需的最低资本,以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如果保险公司的盈余低于其要求的风险基础资本(或风险基础资本的百分比)就会受到监管行动的约束,如加强监控、限制新业务的增长、要求保险公司增加资本以免被接管等。

从整体情况来看,美国风险资本与净保费的比率在1994年—1998年猛增,其主要原因在于保险公司投资风险的增加(见表4)。1994年—1998年,在美国的保险投资组合中,股票占投资资产总额的比率由17%上升到23%;股票的投资风险占净保费的百分比由40%上升到62%,大约2/3的风险资本的增加是由于保险公司投资风险的增加引起的。

第12篇

(一)管理体制方面的挑战与先进的外资公司相比,中资公司的内部管理体制还比较落后,还不能较好地适应高度竞争性市场环境的变化。这一点已从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经营成本方面比较明显地表现出来,要使中资保险公司在5年过渡期结束时达到外资公司现在的成本水平,5年内,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成本费用率平均每年要下降3%左右,这是一个相当严峻的挑战,需要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对现行的管理体制作出艰苦的改革工作才能达到。

(二)经营机制方面的挑战分业经营以来,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经营机制进行了多次重大改革,为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经营状况的根本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着眼于中国加入WTO后的国际性、竞争性的保险市场,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现行的经营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在公司考核指标体系、成本管理、资金运用等方面,还需要做大量工作。

(三)人才培养和使用方面的挑战中国保险市场开放后,在不长的一段时期内,外资公司在数量上将会超过中资公司,保险专业人才的竞争将会非常激烈。中资公司在险种设计、精算技术、经营管理手段方面,与先进的外资公司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还缺少大量的专业人才。国有独资保险公司也面临着吸引人才、使用人才、稳住人才、培养人才的新课题。为了迎接加入WTO带来的挑战,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必须制定能够适应未来保险市场发展要求的人才战略,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四)保险技术方面的挑战20世纪的最后10年,全球经济发生的一个革命性变化就是网络经济的兴起。近几年,西方各大跨国保险公司把电子网络技术的应用作为保险经营技术升级的主要途径,并且取得了重大进展。中国保险市场开放后,保险网络化经营有可能成为外资公司竞争优势的重要方面,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在使用网络技术改造传统的经营方式过程中,将面临着长期的挑战。

二、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改革和发展的几个问题

(一)改革现行管理体制,实现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管理体制的转变

1,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指出,“股权多元化有利于形成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除少数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外,要积极发展多元化投资主体的公司”。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必须以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大胆探索公司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改革的新途径,通过增资、扩股、企业并购、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推进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基础性的制度创新。多元化、网络式持股结构是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现阶段管理体制改革的较好选择。多元化、网络式持股,一方面是指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和那些在国民经济体系中起支柱性作用的大型企业(集团)之间相互持股,激励这些企业为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创造保源,同时也可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高承保能力和偿付能力;另一方面是指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和那些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发挥主导作用的大型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持股,以此探索“银保合一”的新型经营模式,充分运用和依托金融机构的优势挖掘保源。

2,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但是,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尚未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这种组织制度上的缺陷是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内控系统、决策系统、执行系统、信息系统长期低效率运行的主要制度根源。摆脱这种困境的根本出路在于切实贯彻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尽快建立并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按照总、分公司授权经营模式,对现行的管理构架结构进行战略性改组。

3,全面改革各级公司的部门设置,打破以险种划分部门的陈旧格局,按照以功能设立部门的原则,形成与新的承保人制度和核保核赔制度相适应的公司组织管理形式,促进保险管理的专业化和保险服务的规范化。

(二)改革经营机制,实现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经营机制的转变

1,在经营指导思想上,必须坚持以效益为中心,强化效益为先的经营原则,加强成本意识,向管理要效益。当前,从国际保险市场的情况看,许多外资公司的承保利润率趋于零,甚至是负值,但仍然存在经营利润,而中资保险公司尽管维持着相当高的承保利润率,但经营利润微薄,甚至亏损。入世后,在统一的国际保险市场中,在统一的保险经营规则制约下,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中外资保险公司直接承保利润的量差将会越来越小。只有通过加强管理,降低经营成本,加大资本经营力度,才有可能降低开放市场条件下承保利润下降的趋势。

2,加大资本经营力度,拓宽资金运用渠道,提高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逐步实现由单纯的业务经营转向业务经营和资本经营并重的经营方式转变。随着外资保险公司的大量进入,保险资金准入资本市场将是大势所趋。我国现行的《保险法》也有必要加以修改,逐步放宽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限制。从保险资金加入同业拆借市场到保险资金以证券投资基金的方式进入股市,直到允许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证券市场。

3,改革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现行考核指标体系,建立新的考核指标体系,促进业务结构调整。目前,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基层单位重保费、轻服务,重展业、轻管理,重速度、轻效益的现象相当普遍,这一现象的产生与沿袭过去的带有计划色彩的考核指标体系休戚相关。入世后,必须彻底改革这种不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取而代之的是能够准确评价经营管理劳动的质和量的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引进并建立公司等级考评制度,对各级分公司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

(三)改革人事制度,实现人力资源科学化管理

1.建立科学的人事考核和人才选用机制,将真正的德才兼备的人才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人事考核不仅是人事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整个企业管理的基础。在实际工作中,考核结果不仅与工资晋级、分配系数挂钩,而且成为员工职务晋升和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而现实的问题在于,现行人事考核制度的某些不足和局限性,使考核工作难当大任。表现在:(1)传统国有企业常用的“评比式”的考核办法,在本质上与计划经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很难适应现代商业性保险公司人事考评工作;(2)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基本上是采用了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办法,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员工进行考核,不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3)目前,国有独资保险公司通常采用的是定量型考核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有失公正性、客观性。为使人事考核工作更具有公正性、客观性,更好地发挥其功能,人事考核应导入一些新的理念,引进一些新的方法。

2.建立竞争、激励和淘汰机制,调动经营管理者和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对现代企业来说,建立利益激励机制实属必要,但引进淘汰机制也不可或缺。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讲,引进淘汰机制更有必要。现阶段,要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促进公司内部经营机制转换;深化用工制度改革,推行竞聘制、试聘制和聘任制;开展双向选择,优化劳动组合,实行试岗、待岗和下岗制度;加大减员增效的改革力度,积极推行劳动合同制,探索有偿辞退等行之有效的新办法。用工制度改革过程中应把人员精减与机构精减并重。此外,还要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彻底破除现行的司员等级工资制,引进并建立能评价员工劳动质和量的分配考核指标体系,真正建立起员工收入与个人工作业绩挂钩的分配机制。在公司经营管理层引进“分类考核、经理年工资、末位淘汰”的绩效考核体系。在这些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上,可以先搞试点,逐步推开。

3.加强人员培训和基础性的制度研究,培养出一大批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队伍。目前,国有独资保险公司解决人才需求的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企业内部培养;二是从社会上招聘。通过这两个途径获得的人才都需要经过系统的培训,不仅要培训保险专业知识,而且要进行外语、法律、计算机等基础知识的培训,但是,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在这一方面的工作还比较薄弱。人事管理应以人力资源开发为重点,通过不断培训,挖掘员工的潜能,培养出一大批适应国有独资保险公司近期和未来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基础性的制度研究对一个企业来说非常重要。而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基础性的制度研究工作,还有待于更进一步的深入开展。